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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9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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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之前我是不相信这句话的。既然是名著,是众多人推荐的,为什么还要在不同的年龄去读呢?所以,在我16、17岁时,在那个还不懂情爱的年纪里,在阳光绚烂的夏日,我读了《红楼梦》、读了《红与黑》、读了《安娜卡列宁娜》、读了川端康成等等,读完后,我还狂妄地评价所谓名著也不过如此,只是一群男男女女在谈着不知所云的恋爱。现如今再谈起那些书对我的影响,也只过是记得一堆书名罢了。

在初中就读过《傲慢与偏见》,但只是当成言情小说来读,只记得男主和女主在一起了,“灰姑娘”伊丽莎白成为了豪门太太,结局皆大欢喜。工作后再重读《Pride

and

Prejudice》,我才稍稍读懂一些简和宾利之间产生矛盾的原因,才对达西傲慢的举止多了一些了解。也突然理解了“少不读红楼,老不读三国”的原因。当你的人生阅历没有达到那个层次的时候,你是不会理解和认同书中的观点,更不会从书中有所收获。

很早之前就被推荐过《围城》这本书,但至从拥有了自己的手机,就很少真正静下心来读过一本书了,一直都没有去碰这本书。工作后的第一个寒假,突然对爱情和婚姻产生了一些疑问,就找了很多爱情和婚姻方面的书籍,《围城》这本书就误打误撞地进入了我的书单。

读《围城》的第一章时,我就被钱钟书先生的文笔倾倒,好犀利的文笔啊,短短几句描写,就将苏小姐的心理刻画地淋漓尽致。那一刻,我觉得世界上真正的高情商的人就是那些作家,他们能将人世间种.种形态的人的心理都能琢磨地透彻,并于文字间表达出来。

《围城》这本书有一种魔力能让你抛弃你的手机,一口气将这本书读完,也能让你想再读第二遍。

能在23、24岁这个对爱情和婚姻好奇的年纪读《围城》,这是我的幸运。爱情是什么?婚姻是什么?在之前,我一直在好奇。网络上的许许多多的信息让我觉得婚姻就是爱情的延续,而爱情也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只有彼此的高贵事物。一切都是美好的,爱情和婚姻都是美好。在《围城》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爱情和婚姻的另外一面。有时你以为的爱情,可能只是你的一厢情愿,而婚姻更可能只是两个不讨厌彼此的人的互相结合。而这种不美好恰恰是很多人的真实生活,即使是接受最先进观念的人也不能避免这种俗气。

很喜欢书中的一句话“不见了好久的朋友,在我们的心目里,还是当年的风采,尽管我们已经老了。”虽然我还未老,但对于身边那些已经分离的朋友,他们在我的心中,仍旧还是学生时代青涩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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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纠纷_小说作文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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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了,我却难以入睡。窗外黑糊糊的,却有一盏灯猛然亮起。那是宋婆婆房里的。那一丝光明在黑暗中显得格外耀眼。

宋婆婆的儿媳妇是个泼辣十足的女人,近来对狠。宋婆婆的儿子是个二愣子,又是个十足的“妻管炎”,看着老婆天天对老娘摔盘子,发火,却无计可施。街坊邻居越劝,媳妇就越嚣张。这不,今天她竟拿好宋婆婆的东西要她“滚蛋”。二愣子劝不住,媳妇便索性拽着宋婆婆出了屋子。

宋婆婆无助地坐在地上,哭喊着。人群越加越厚。

那媳妇愈加张狂,指着婆婆开始骂街:“你这个只知道吃了拉,拉了睡的死鬼,硬赖这干嘛,你别要我动粗,你这老不死的……”骂得简直不堪入耳,而且句句纯属虚伪,人家宋婆婆对家人已经够尽心的了,她一揽家务,照看两个孩子,却招来儿媳妇如此的虐待,哎。

一位叔叔看不下去了,便拉过二愣子,大声呵斥:“你就这么由着你老婆闹,你老娘咋办!”

二愣子一听,急了,望望哭得死去活来的母亲,又瞄瞄凶神恶刹的老婆,他鼓足勇气,冲老婆大嗥:“你撒什么泼,给我滚回去!”那媳妇见二愣子也冲她来了,更加疯,二愣子狠狠得给了她一巴掌。把在场的人们看得是目瞪口呆!爽也!

又扶起宋婆婆,往屋里走去。只见那媳妇发疯似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离婚,我要离婚!”

这场纠纷过了好久才算平静下来。

可第二天,二愣子家又有人要走,这回却不是宋婆婆,而是那个可恶的媳妇。

哎,“恶人”走了。对宋婆婆来说可能是好事,但对那些孩子说……哎……可怜呀!

我问了问宋婆婆的孙子:“你妈走了,你难过不?”

那孩子的回答出乎大家的意料之外:“不难过,她走了,就没有人欺负我的奶奶了,也没人砸盘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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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_小说作文

全文共 2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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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着你婴儿一般的双眼瞌住在干净安详的脸上,看着你若有若无的蜷缩和呼吸,看着你的安静,看着你的短发在最后一缕晨光中微微的颤抖,你的脸上写着整个天堂的地址,那是我的天堂,睡着的天堂。 电话铃响的时候,留凤正在找那条蓝色的长裙,去年5月份第一次穿的时候,席林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说像个仙女那条,只是现在这个仙女头发蓬乱,面目全非地找一件带有回忆的衣裳,就像和席林的结局一样,刚开始是不愿想,再后是不想想,然后就成了绝想。自打搬来,有二个月了吧,那个电话就从来没响过,这些天,留凤除了穿得乱七八糟下楼买点东西外,就没怎么说过话,她很迟缓地拿起听筒,听到自己的“喂”异常陌生。电话里一个陌生的男声找一个陌生的名字,留凤正要挂的当儿,那人急急地说是北京长途,又要找什么孟欣,这个名字怎么那么熟呢,想了半天,才想起是自己美丽的女房东,找出电话告诉那个人,那个人还奇奇怪怪道了半天谢,这很好谢吗?

电话挂上后,留凤抬起头看了看自己的新居,完全乱得像自己的心情。窗子外面是可爱的五月天,日子白花花得象银子,留凤长舒了口气,知道自己挺过来了。日子在了无牵挂的时候变得像每天烧热又放凉的水,留凤觉得自己每天在电脑前挖空心思设计布样的时候也快把自己忘了。 接到孟欣电话的时候留凤已经准备睡了,孟欣说刚从北京回来,想多叫一些朋友聚聚,因为又是一个百无聊赖的周末,而且孟欣又是房东,留凤出乎自己预料地答应了去酒吧。 那间酒吧叫“内成”,在这个城市的南边,生意一直都不错,只是名字很奇怪,根本没法解释,反而倒记住了,一进门,留凤便看到了孟欣美丽的脸庞在暗黄提灯下隐隐发光,大约有十几个人围在一张长长的还像水那样转了一下的桌子边坐着,桌上摆了一只插满蜡烛的大蛋糕,看来是谁在过生日。留凤跟着孟欣的介绍和每个人打着招呼,觉得这样的生活像是上辈子的事了。留凤静静地坐在那儿,看前世的自己的快乐在每个人的脸上再次绽放,突然,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说道:“沈小姐,要不要试试这个?”留凤侧脸一看,是一张完全陌生干干净净的脸,他正将一小瓶燕京推过来,笑笑地说:“我没想到这边也卖,倍儿爽,试试?”,留凤觉得这样一张脸无法拒绝,一试,还真不错,后味淡淡的,有点甜,象谁家的女孩冲你笑,起先不觉得,笑多了,就有点晕,还美滋滋的。留凤正在一个人天马行空乱想的时候,突然觉得桌子上的人全乱了,跑得跑,笑得笑,一不留神,已经被谁用蛋糕抹了一脸,明白是开始涂蛋糕了,这才慌不择路拉开一扇门,发现竟是一个室外的过道,离地面有一米多高,这时,那扇门又被推开,传来忍不住的笑声,留凤想都没想便跳了下去,那个人惊呼了一声也跟了下来,留凤便有些急了,脚上那双夹指的凉鞋根本无法跑动,只好大声说:“等一等,等一等!”,追的那个人竟真的停了下来,看留凤将鞋脱下,然后撒开光脚片子,拎起长裙,冲上了酒吧边的马路,一直到那个人用手揽住她,对她嚷,“我不涂你了,还不行吗?”留凤忽然觉得很温暖,禁不住朝那人脸上望去,是那个“燕京”,他正低头望自己,眼睛亮亮的,“我就没成心追你,你跑步的样子可真难看,来,让我带你回去!”他很自然地的抓住留凤的手,好像天天都握着,要命的是留凤自己竟然没有异议,任他拖着,找到鞋,回到酒吧。那天晚上留凤破天荒喝醉了。

早上一睁眼,又是那张脸,靠在沙发上,倦得睁不开的眼睛还在望着自己,“我叫李继,继续的继,这次我们真的认识了。看到留凤不解的目光,李继狡猾地笑着连说了几个“谢谢”,这时留凤才恍然大悟这个横空出世的李继就是那天自己以为打错电话的那个人。 “我说我们有缘吧,现在我宣布一个决定,我决定娶你为妻,你觉得怎么样?”!! 接下来的日子就跟失控了似的,李继几乎出现在每一个留凤出现的地方,自然得象空气,一直到他回到北京这种疯狂并没有丝毫平息的意思,留凤的铁姐们广影说李继是留凤的真命天子,真的是吗,席林的离开已经让留凤不再相信什么真的天长地久,这样的幸福留凤有点怕,一直到有一天李继在电话里告诉留凤:“我是先喜欢你的声音的,我喜欢女人声音哑哑的,太迷人了,所以那天我央孟欣叫你出来,我想是上天让我认识你的,我不会放过我一生的幸福,你也不要!”捧着电话的留凤哭了,她知道自己这次真的是在劫难逃,其实在第一次李继抓着自己手的时候,留凤就有一种厮守的感觉,不想承认,是怕了,怕得久了,连幸福都不敢想。留凤觉得自己可能是全天下最不奢求再爱的女人,爱情却不期而遇,这是什么?真的应广影讲的修成正果? “能呆十五天,我算过了!”来接机的李继兴奋得不得了,“我已经替我们安排好了,享福吧,老婆大人!”十月份是北京最好的季节,而留凤觉得她是这个最好的季节中最幸福的女人,如果不是再碰到席林,一切就完美得像谁的爱情小说了。 那天中午的时候天还睛着呢,到了傍晚,就下起雨,留凤坚持不让李继送,因为想好了给他一个惊喜,送一份最好的礼物给他,买完东西已经八点了,留凤坐在一间星巴克咖啡店里给李继一个电话,让他来接,突然背后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穿靴子的仙女,你好吗!”留凤不用回头就知道是那个自己认为已经变成鬼的席林,果然,席林转到留凤面前,跟以前一模一样玩世不恭的表情,“你还是这么美!”留凤看看自己的黑色长袍和奶黄色的靴子,“你还是只会用设计师的眼睛看女人,而不是别的!”留凤后来想,这也是上天注定的吧,如果不执意自己出来?如果不来喝该死的咖啡?如果自己回去而不是让李继来接?如果席林没有来这个城市?如果,太多如果,可是偏偏没有什么如果,一切不可阻挡地发生下去,席林在门口那个热烈的拥抱和强吻那么不可避免地被李继看到了,留凤挣扎的时候看到李继开着那辆灰色的富康驶过来,留凤看到李继的一脸愕然,随之是痛苦的神色,几乎是一瞬间,李继将车疯也似地开出那个街巷,然后就是一声巨响,世界对于留凤来说从此再也没有别的什么声音了。 李继是第二天早上9:00去的,是人们上班的时间,也是他走的时间,不管他走得有多安静,留凤都在病房里渡过她一生最漫长也是最短的一夜,她躺在李继的身旁,看着他婴儿一般的双眼瞌住在干净安详的脸上,看着他若有若无的呼吸和蜷缩,看着他的安静,看着他短的发在第一缕阳光中微微的颤抖,留凤看到他的脸上写着整个天堂的地址,这是她的天堂,睡着的天堂。李继被推出去的那一刹那,留凤颓然倒下。 十几年后已住在遥远的美国的留凤只身带着一个名为天堂可爱的儿子,不知为什么,这个孩子爱画雨,有一幅画还得了奖,名字叫《雨中的天堂》,一天他缠着母亲,问即将35岁的母亲想要什么生日礼物时,留凤摸着儿子的头说,“那就给妈咪画一幅画吧,名字叫《睡着的天堂》!” 儿子认真地去做画了,望着儿子的背影,留凤仿佛又回到那个多雨的十月,听到那辆横穿出街巷的银色富康与一辆公车相撞的声音,看见自己湿淋淋的奔跑,往事如烟,只有如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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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千骨小说全文阅读1水鬼拦路

全文共 2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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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没有星子更没有月亮漆黑得像一个大洞让人有些颠倒分不清上下似乎一失脚就要坠进去。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一个莫约十二三岁的小孩孤零零一个人在路上急的走着。右手握着一小串佛珠碎碎的念左手提着个油皮灯笼。

与其说她是走不如说是在跑因为那些东西一直在后面跟着她只是因为佛珠的原因不敢太靠近。周围漆黑一片只看得见灯笼荧荧鬼火一般在半空中飘移着。四野寂静得有些诡异连流声虫鸣声都听不见。

马上就要到村子里了进了村就好了小孩不断提醒自己苍白着脸冷汗直往下掉。腾出右手把身上披的八只黑狗皮拼制成的披风裹得更严实一点妄图不让自己的气味更多的散出去。

可是走到村头的小石拱桥上小孩还是傻那里了。一个打着纸伞的女人站在桥上正对着她伞面上绣的是红得耀眼的桃白色的衣裙上也是。伞打得很低看不见脸。明明是炎热酷闷得没有一点风可是那裙袂却激荡的上下翻飞着。

小孩吓得停在那里双腿直打颤完了遇上鬼拦路了。

“南无阿弥陀佛……”她继续低声念着侧过身子想从桥另一边过低下头装作没看见她。却现她眨眼间又站在了她的面前。精致的白色绣花鞋上沾满了泥脚边是一滩的水还有各种绿色的水藻和贝壳。这时她才看清那裙摆上的哪是桃花分明是溅染的鲜血。

突然手中灯笼本应该温柔的黄光开始诡异的从青色变成红色好像也被血染过了一样。空气里满是刺鼻的河里的膻气与血的腥臭。

“南无阿弥陀佛……”硬着头皮把佛珠举到前面那女鬼退了两步小孩又前进两步那女鬼又退两步。快到桥头时却听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响起。

咣的一下面前的女鬼散裂了开来肢体断作无数截仿佛被硬生生砍碎一样一地都是血和蛆虫。

小孩吓得差点扔了手中的佛珠还有灯笼就往回跑两条腿抖个不行。

却见有个圆圆的东西骨碌碌的从伞下滚了出来滚缠着黑色的长竟然是那个女人的头。小孩浑身上下如被冰冻半点都动不了了。一个声音不停的在心底喊快跑快跑可就是移不动一点步子。

那头皮球一般s型的左右乱串撞到桥栏又反弹回来一会儿就蹭到了小孩的脚边吓得她差点没整个瘫软的坐在地上。

静止了片刻小孩瞪着脚边那个突然不动的头心都快从喉咙里跳出来。却见突然那个头一下翻转过来小孩这才看到她的脸脸上黑乎乎的两个大洞眼睛竟然被硬生生抠去。一只不知道到哪里去了另一只由一些血管、神经和组织牵连着半挂在脸上晃来晃去白惨惨的眼珠还飞快的转着向上直瞪着她。嘴唇似是被河里的鱼都咬烂了残缺不全得瑟瑟哆嗦似是要向她说些什么却只出风吹木头门一样嘎嘎的响声。

小孩忍住呕吐的冲动跨过那个头就往前跑顾不得正踩在一地的残肢上。突然间腿被抓住是一只半截的右手手指在水里泡涨了腐烂而白手臂肉端处可以看见森森的白骨。

惊恐当中现那个脑袋又飞快的像自己弹了过来张开大嘴就咬到了自己的右腿小腿上剧痛之中更加伴随的是刺骨的阴冷瞬间传遍了四肢百骸。

小孩挥舞着佛珠向那头上打去然后听见一阵仿佛生肉放在烧红铁板上的嘶嘶响声好一半天那个头才松口脱落。小孩拔腿就跑却突然听见什么破裂的声音脚底下什么东西硌着自己。抬起来一看竟然是那女鬼的另一只眼球不小心被自己踩爆了正流出滚滚的脓水和蛆虫。

小孩一边干呕一边飞也似的逃下桥现那只手竟然还抓在自己腿上而那个脑袋还在桥上蹦呀蹦呀上下牙齿互相敲打着叫着“手手手……”声音又凄惨又恐怖只是下不了桥无法追来。惨死在水上的人灵魂只能永远困在那里。

小孩使劲把那残臂从腿上扯了下来用力的抛回桥上。然后转身不要命的往前跑。脸上早吓得半点血色都没有了。

村子里的人此时都睡了安静得连声鸡鸣狗叫都听不到。小孩在一家药店前疯狂敲门整村人却仿佛都在睡梦中死去一样没有半点反应没有一家灯亮。小孩拼着命的敲了好半天里面才有了一点动静。

“谁啊……”

“张大夫张大夫我是小骨!快救救我爹他快死了!”叫小骨的孩子心急如焚的大声叫道。

“哦哦小骨啊你别急等我穿好衣服收拾好马上马上……”

不一会儿一个半白头的老男人提着药箱出来了和她一块匆匆往回赶去。

“你怎么晚上一个人出来了啊!没遇上什么吧?”

“刚刚在桥上有……没办法爹突然病得很重……”小骨拉住张大夫的衣服躲在他身后一瘸一拐的走着身子依然不停的抖。慢慢的走近小桥时偷偷探出头来却现刚刚那一地的残尸还有自己踩碎的眼球全都不见了。好像什么都没生过一样。

她的八字太轻阴气太重天煞孤星百年难遇。出生时即伴随着母亲的难产而死满城异香明明盛春时景却瞬间百花凋残于是取名叫花千骨。

父亲是个屡次落第的秀才因为命硬倒也一直抚养她到如今。但是因为花千骨体质太易招惹鬼怪给村里惹下不少麻烦只好单独领她住在村郊小河边随意搭建的木屋里。

花秀才请了游方的高僧来给花千骨驱鬼改命格和尚也只是摇头给了花千骨一串随身携带多年的佛珠还有让用八只黑狗的皮做披风掩住花千骨身上普通人闻不见只有鬼怪能闻到的异香。并嘱咐太阳落山后便不要让她出门这才安然活到了十二岁。

张大夫怜惜她小小年纪就受如此多的惊恐和磨难。一向对他父女俩多加照顾。他是医生手上握过太多人的命宿沾染过太多人的生死身上阳气和煞气都比较重一般小鬼不敢来招惹。牵着花千骨的手回到他们住的地方一路倒也没遇上什么麻烦。

只是花秀才病得很厉害和花千骨长期生活在一起总是难免有各种的邪气缠身不到四十的年纪却苍老衰弱的像五六十。张大夫一个劲的摇头叹息怕是熬不过今晚了。

花千骨跑进跑出的烧水煎药给花秀才抹身擦汗。不敢让自己闲下来心里隐约知道所以一直担惊受怕。这是她世上唯一一个亲人了。

花秀才终于还是没能挨到天亮弥留之际担心的仍是自己死后花千骨一个人该怎么办。张大夫安慰他说会收养照顾千骨花秀才却一不想牵连他二也怕他保护不了千骨多久。于是交代花千骨等他死后去传说中的茅山拜师学艺。等学有所成就再不怕妖魔缠身了。

花千骨握着父亲逐渐冰凉的手心里凄芜荒凉一片连父亲都走了自己孤孤单单一个人留在这世上又有什么意义?努力的逼迫自己不要哭不要哭从小到大父亲唯一对她严厉的时候就是不准她哭。她知道一是因为她一流泪必定天有异相二是知道自己不能一直陪着她逼着她努力的学会独立和坚强。

张大夫帮她把腿上的伤处理了一下挤出黑的浓血洒上些许香灰又涂了点药膏包扎好。只是一点尸毒倒也并不严重。

第二天张大夫和村里几个热心人帮着她把丧事简单的办了。张大夫认为她年纪还太小不能一个人便外出去闯荡希望先收养她最起码先把腿上的伤养好。她却下定决心立马启程听从父命上茅山去学道。张大夫拗不过她只好帮她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变卖了然后又资助了她些许银两。

第二日晚花千骨裹着狗皮披风听着屋外的大风还有鬼哭狼嚎在空荡荡的木屋中光光的床板上睁着双眼躺了一整夜。脑中蓄满了悲伤和对未来路途的迷惘。翌日大清早便告别村里人向着茅山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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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的小说对联

全文共 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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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50年代起,以“金庸”为笔名作原著创作多部脍炙人口的武侠小说,历年来金庸笔下的著作被改编为多部电视剧、电影、广播剧等,对华语影视文化可谓重大贡献,亦尊定其成为华人界最知名武侠小说作家之一的基础。金庸早年于香港创办《明报》系列报刊,他亦被称为“香港四大才子”之一。

金庸书名对联

上联:飞雪连天射白鹿,

下联:笑书神侠倚碧鸳

各个字多代表的作品:

飞—《飞狐外传》(1960年)

雪—《雪山飞狐》(1959年)

连—《连城诀》(1963年)

天—《天龙八部》(1963年)

射—《射雕英雄传》(1957年)--金庸“射雕三部曲”之第一部曲,也是其成名作;被金庸小说的读者称为“侠文化的歌颂”

白—《白马啸西风》(1961年)--附在“雪山飞狐”之后的短篇小说

鹿—《鹿鼎记》(1969年)(封笔之作)韦小宝七个老婆:沐剑屏、方怡、建宁公主、曾柔、苏荃、双儿、阿珂。

笑—《笑傲江湖》(1967年)

书—《书剑恩仇录》(1955年)--第一部小说

神—《神雕侠侣》(1959年)--金庸“射雕三部曲”之第二部曲,被金庸小说读者称为“情的赞美”

侠—《侠客行》(1965年)

倚—《倚天屠龙记》(1961年)--金庸“射雕三部曲”之第三部曲

碧—《碧血剑》(1956年)

鸳—《鸳鸯刀》(1961年)

飞在感情之天空,仇人与英雄

雪山玉璧定良缘,生死何去从

连城剑宝藏秘密,澄清江湖风

天地豪情谁动容,命逝宝剑锋

射大雕喜结良缘,善恶互针锋

白色良驹奔苍田,少女远望空

鹿鼎爵七女联袂,黑白皆擅攻

笑天涯二人归山,外物皆成空

书翻剑挥红花雄,世事无常中

神剑挥落人心悚,侠侣过尘空

侠人二雄神掌落,扑朔迷离中

倚靠丈夫隐避世,青山携兰空

碧血南天兴复志,壮志终成空

鸳鸯宝刀芒光显,天下无敌锋 横批:西子棒心黯然去,秋波转水中

黄药师

碧海潮生难掩痴心一片

落英缤纷终埋玉人灿烂

横批:谁明我心?

欧阳锋

半生险恶却有义子如此

倒走九阴反成奇功盖世

横批:有待后人

令狐冲

笑傲江湖吟九天

怎堪难对心中意

横批:究竟爱谁?

张无忌

宝刀屠龙有九阳护体敢叫乾坤大挪移

倚天争锋兼圣火无敌难明元璋虎狼心

横批:空负绝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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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世界小说-势力分划

全文共 4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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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村:苍莽山脉中的村落,主角成长之地,亦一个强大古国的祖地,曾经陨落过神灵。旧祭灵是一块奇石,奇异雷雨夜后被从天而降的老柳树取代。四强争夺圣物引发祸乱时,石村被老柳整体移走。

狈村:距石村数十里,与石村有矛盾。祭灵是一只老狈,被石村祭灵老柳杀死。于四强争夺圣物引发祸乱时灭族

小孤山镇:苍莽山脉外部区域的小镇,人口约两千余,祭灵为一座石山,为山神后裔。后被兽潮摧毁,人口全灭,石山也被金毛狮子击碎。

紫山族:大族。四强争夺圣物引发祸乱时被吞凶兽吞食全部人口,唯有石村一战中被柳神击退逃走的紫山侯幸存。

雷族:大族,修习驾驭雷电的宝术,与紫山族是世敌。四强争夺圣物引发祸乱时被吞天雀吞食全部人口。

罗浮大泽:大族。于四强争夺圣物引发祸乱时灭族。

金狼部落:大族,祖上是一个古国的附庸,衰落后该支脉迁移形成金狼部落。祭灵为一只金狼,在石村一战中损失遗蜕侥幸从柳神手下逃走,抛弃金狼部族远遁。金狼部落于四强争夺圣物引发祸乱时灭族。

云天宫:即云族,隐世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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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文学小说

全文共 1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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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散文、小说、戏曲都取得了重要成就。其中小说在清朝取得了空前的发展。中国小说形成六大门类。三国演义为高峰的将士派小说,以红楼梦为代表的人情派小说,以西游记为高峰的神话派小说,以水浒为高峰的农民起义派小说,以三侠五义为高峰的狭义派小说,以儒林外史为高峰的讽刺派小说。其中,清朝就占了三部。主要是因为清朝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文学的发展。今天中公教育专家将为大家介绍清朝的几部著名小说。

第一部是红楼梦,原名是《石头记》,曹雪芹著,是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仅保存了80回,后40回为高鹗续。它是清朝小说的巅峰,不只是一部描述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已经超越了言情小说的范围,更是一部对君主专制社会末期四大家族的兴衰史的概述。

例题1:在中国四大古典文学名著中,唯一出自清代的小说是( )

A.《红楼梦》 B.《三国演义》 C.《水浒传》 D.《西游记》

中公解析:这道题就考察了清朝文学小说内容,这题很简单,答案选择A。

例题2.鲁迅先生评论一部小说: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这部小说是( )

A.《儒林外史》 B.《老残游记》 C.《红楼梦》 D.《金瓶梅》

中公解析:显而易见,这道题的答案应该是C,红楼梦。

第二部是《儒林外史》,清朝时期的小说家吴敬梓创作的章回体长篇小说。全书共五十六回,约四十万字,是中国文学史上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的章回体唱片讽刺小说,也标志着讽刺小说的出现。

第三部是《三侠五义》,是清朝时期武侠小说的巅峰,作者是清代的石玉昆。这是古代长篇狭义公案小说经典之作,堪称中国武侠小说的开山鼻祖,是狭义派小说的代表之作。

清朝除了以上三部著名小说,还有晚清四大谴责小说,也标志着中国小说进入了又一个繁荣时期。鲁迅认为晚清四大谴责小说是中国清末四部谴责小说的合称。即李伯元的《官场现形记》、吴沃尧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刘鹗的《老残游记》、曾朴的《孽海花》。

例3:下列关于文史知识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及笄”是指女子十五岁

B.乡试第一名称为“会元”

C.“五经”指《诗经》、《尚书》、《礼记》、《易经》和《春秋》

D.晚清四大谴责小说包括《官场现形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老残游记》和《孽海花》

中公解析:这道题的答案应是B。乡试的第一名不是会元,而是解元,会员是会试的第一名。

清朝比较著名的小说,最后还有一个聊斋志异,又名《鬼狐传》,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全书共有短篇小说491篇,堪称古典文言短篇小说之巅峰。

例4:下列作品与评价对应不正确的是( )

A.《桃花扇》---借离合之情,写兴旺之感

B.《石头记》---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C.《儒林外史》---一部儒林,终之以琴,滔滔天下,谁是知音

D.《聊斋志异》---使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

中公解析:这道题的答案是D。“使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是鲁迅先生对《西游记》的评价,全文表述是“故虽述变幻恍惚之事,亦每杂解颐之言,使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而玩世不恭之意寓焉”,而对《聊斋志异》的评价是以郭沫若的最有名,是“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所以不正确的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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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写作基础知识

全文共 4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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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概述】

小说的特点主要有三点:第一,以塑造人物形象为反映或表现生活的主要手段;第二, 有较完整、生动的情节;第三,有具体的、典型的环境描写。因此,人物、情节和环境被称 为"小说的三要素"。

小说的类别可分为:长篇小说,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和微型小说。在写作上,这四类小 说各有不同的要求。如短篇小说,它的篇幅和容量比较短小,一般二万字以下,两千字以上。 人物集中,故事单纯,结构紧凑。往往截取生活中富有典型性的某一侧面或片断加以集中描 绘,以提示社会生活的意义,"它往往只有一个主人公,一条线索;往往只写几个小时或几 天之内集中发生的事,但却使读者盾了以后可以联想到更远更多的事。"(茅盾)由于它借一 斑而窥全貌,以一目尽传精神,鲁迅把它譬之为"大伽蓝"中的"一雕栏一画础"。如他的 《狂人日记》、《风波》、《祝福》等。再如微型小说,它的篇幅更短,几十个字、几百个字至 一千多字。情节单一,人物很少。多取材于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小事,寓有褒贬或哲理。如日 本现代作家星新一的《宝子姑娘》和我国当代一些作家的微型小说作品。小说家沙汀说:"我 以为小说之分为长篇、中篇和短篇,主要的差异并不在于字数,而在于表现方法。"这个说 法对初学写作者来说,很有指导意义;要从事不同类别的小说写作,不能不仔细研究并熟练 地掌握它们不同的表现方法。

【如何写作短篇小说】

一、充分准备,打好基础写作短篇小说与写作中、长篇小说一样,在写作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首先,在执笔 写小说之前,必须具有一定的思想修养和生活积累。其次,读过较多的文艺作品,喜爱文学 创作,有一定的文艺修养和文艺理论的基础常识。茅盾在《创作的准备》开头就指出:"世 界文学史上的巨人们留遗给我们的不朽的著作,以及他们毕生的文学事业的经历,就是这题 目--创作的准备的最完美的解答。理论家们从这些文学巨人们的业迹研究分析解释, 写了很多论文,数十万言一厚册,也就是给这题目作注脚。"再次,在写作小说之前,从事 过表达方法的基本练习,并从事过一般散文尤其是速写的写作练习。"一个初学写作者最好 多做些基本练习,不要急于写通常所谓小说,不要急于成篇。所谓基本练习,现在通行的速 写这一体,是可以用的。不过我觉得现今通行的速写还嫌太注重了形式上的完整,俨 然已是成篇的东西,而不是练习的草样了。作为初学写作者的基本练习的速写,不妨只有半 个面孔,或者一双手,一对眼。这应当是学习者观察中恍有所得时勾下来的草样,是将来的 精制品所必需的原料。许多草样斗合起来,融和起来,提炼起来,然后是成篇的小说。"(《茅 盾论创作》第358页)所以,我们要学习写作小说,必须从思想、生活、技巧各个方面下 苦功,打下坚实的基础。当然,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能绝对化。这并不是说,我们要等思想、 生活、技巧三关都完全过好之后再进行创作。不少青年作者的经验说明,初学写作者就是要 勇于创作实践,写是最好的基本训练。不要怕失败,失败是成功之母。小说创作和其它文体 的写作一样,没有什么捷径,小说的技巧只有自己从多次实践中逐步摸索出来。别人的技巧, 只能作借鉴,创作还是要靠自己。

二、认识生活,熟悉人物 创作需要生活,对生活不熟悉,不理解,就无法反映和表现生活。社会生活是文学艺术 的源泉,人是社会诸关系的总和,只有熟悉、理解社会生活,才能熟悉、理解各类人物。不 熟悉、不理解各类人物,就无法进行以塑造人物形象为中心的小说写作。茅盾在谈他怎样开 始小说创作时说:"我是真实地去生活、经验了动乱中国的最复杂的人生的一幕,终于得了 幻灭的悲哀,人生的矛盾,在消沉的心情下,孤寂的生活中,而尚受生活执着的支配,想要 以我的生命力的余烬从别方面在这迷乱灰色的人生内发一星微光,于是我开始创作了。我不 是为的要做小说,然后去经验人生。"他还说;"好管闲事是我们做小说的人最要紧的事,你 要去听,要去问。"(《创作的准备》)因此,一个小说作者应像阿·托尔斯泰说的那样:"他 溶化在生活洪流之中,溶化在集体之中;他是一个参加者。"

小说写作需要的生活不是指日常生活、饮食男女之类,能成为小说素材的"生活",至少应该有三个条件:

1.具有较鲜明、生动的形象;

2.具有独特性;

3.具有一定的思想 内涵。因此,当作者在观察生活的时候,无论对人物、对故事、对环境,都应从上述三点出 发,勇敢地扬弃那些琐屑的、纷纷扰扰的"流水帐",抓住真正有用的写作素材,渗透作者 的思想、感情,使生活素材逐渐变成自己的东西。 三、严格选材,深入开掘 1931年,沙汀和艾芜写信给鲁迅,请教短篇小说的题材问题。鲁迅回信说:"只要 所写的是可以成为艺术品的东西,那就无论他所描写的是什么事情,所使用的是什么材料, 对于现代以及将来一定是有贡献的意义的?quot;"两位是可以各就自己现在能写的题材,动手来 写的。不过选材要严,开掘要深,不可将一点琐屑的没有意思的事故,便填成一篇,以创作 丰富自乐。" 高尔基也说过:"在短篇小说中,正如在机器上一样,不应该有一个多余的螺丝钉,尤 其是不应该有多余的零件。" 这就告诉我们,写作短篇小说必须严格选择题材,深入开掘。那末,短篇小说怎样进行题材的选择和主题的开掘呢?

【小说的选材】

短篇小说的选材要做到:

(一)撷新去陈,根据时代需要选材。短篇小说的题材是没有什么限制的,凡是人类涉 足的领域、产生的事件,都可以经过选择作为作品的题材。但是,从美学价值和社会意义来 考虑,我们就必须撷新去陈,尽量选择我们这个时代、这个社会所需要的题材来写。

(二)以小见大,根据体裁特点选材。短篇小说这种体裁的形式特点,要求作者不能象 写长篇小说那样写人生的纵剖面,而必须写人生的横断面,就象是横着锯断一棵树,察看年 轮可以知道树龄一样,短篇小说虽写人生中的一角、一段,也就可以窥见整个人生。鲁迅、 茅盾、巴金等作家为了在短篇小说中反映他们所处的时代,在写作短篇小说时,都是选取主 人公人生道路上的某一段作为题材的。因此,有经验的小说家在谈创作经验时就指出,创作 短篇小说必须善于"截取"、"选择"。如王蒙在《谈短篇小说的创作技巧》中就说过,短篇 小说构思的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从广阔的、浩如烟海的生活事件里,选定你要下手的部位。 它可能是一个精彩的故事,它可能是一个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的人物,它可能是一个美好的 画面,它也可能是深深埋在你的心底的一点回忆,一点情绪,一点印象,而且你自己还一时 说不清楚。这个过程叫作从大到小,从面到点,你必须选择这样一个小,否则,你就无 从构思无从下笔,就会不知道自己写什么。"

(三)扬长避短,根据自己生活选材。一般来说,作者应该写自己熟悉的题材,因为这 些题材是在自己的生活中积累的大量素材的基础上提炼出来的,写起来容易驾驭,而且能写 得生动、深刻。当代小说家中的佼佼者大多是从写自己生活经历中的人和事开始走上小说创 作道路的。 选材是短篇小说写作中的第一个重要的环节。选材的目的在于从大量的素材中选取可以 写入小说中的题材--生活中有典型意义的片断。要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必须具有从纷纭的 生活现象中"捕捉"题材的能力。这种"捕捉"生活中有典型意义的片断的能力,对于小说 创作极为重要。茅盾在他的《短篇小说选集后记》中指出:"在横的方面,如果对于社会生 活的各样环节茫然无知;在纵的方面如果对于社会生活的发展方向看不清,那么,你就很少 可能在繁复的社会现象中,恰好地选取了最有代表性、即具有深刻的思想的一事一物,作为 短篇小说的题材。"所以,短篇小说在选材时,不能只着眼于事件的故事性和吸引力,而要 着眼于把生活的侧面、片断放到整个时代的背景上去考察,要把握住社会的"纵"的和"横" 的两个方面,善于从平凡的日常生活现象中捕捉住不平凡的东西,从而由时代和社会的一角 反映出时代和社会的全貌,使读者从生活海洋中的一朵浪花看出奔腾澎湃的大海。

【刻画小说人物】

在写作中,小说人物典型化的具体方法有两种:

第一种,以生活中的某一个原型为主,加以概括、想象和虚构,从而创造出典型人物。 例如,鲁迅的《狂人日记》中的狂人,原型是他的一个表兄弟。鲁迅结合平时对黑暗社会的 多方见闻,改造了这个疯人形象的内容,赋予人物以深刻的社会意义,从而塑造出了狂人这 个艺术典型。

第二种,在广泛地集中、概括众多人物的基础上塑造出典型人物。这就是鲁迅说的"杂 取种种人,合成一个"的方法。巴尔扎克在谈人物塑造时指出:"为了塑造一个美丽的形象, 就取这个模特儿的手,取另一个模特儿的脚,取这个的胸,取那个的骨。艺术家的使命就是 把生命灌注到所塑造的人体里去把描给变成现实。如果他只是想去临摹一个现实的女人,那 么他的作品就不能引起人们的兴趣,读者干脆就会把这未加修饰的真实扔到一边去。"

在刻划小说人物时,还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小说中的人物和真实人物不同。他是作者虚构的,而这种虚构的人物来自小说作 者的心灵之中,是融有作者的血肉、灵魂、性格、气质的"臆造"的人物。小说中的人物生 活在小说的国度里,这个国度是一个叙述者与创造者合而为一的世界。英国小说家福斯特在 《小说面面观》中指出:小说人物在人生中的五项主要活动--出生、饮食、睡眠、爱情和 死亡等方面,都有不同于真实人物的特点。只要他了解他们透彻入理,只要他们是他的创作 物,他就有权要怎么写就怎么写。这就说明:小说人物由于是作者展开想象、通过虚构创造 的,因此他不同于生活中的真实人物。学习小说写作,不能不首先明白这个问题。

(二)小说人物与作者自我之间是一种既矛盾又统一的关系。莫泊桑在《谈小说创作》中告 诉我们:作者写的不管是什么人物,"我们所表现的终究是我们自己","我们要使人物各各 不同,就只有改变他们的年龄、性别、社会地位和我们自我的生活情况,这自我是 大自然用不可越逾的器官限制所形成的。""要使读者在我们用来隐藏自我的各种面具下 不能把这自我辨认出来,这才是巧妙的手法。"

(三)小说人物的个性特征需要通过真实的细节描写体现出来。在小说写作中,细节描 写对人物的个性化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真实的典型的细节首先是行动方面的,也可以是语 言方面的,或者是心理活动方面的,以及其它方面的。作家刘真从创作中体会到:"作品中 的细节,就象活人身上的细胞,是艺术作品的灵魂,所谓作品的高度,深度,是由它的细部 来决定的。""一个细节很难构成一篇小说,可它常常是一篇小说的引线或基础。"

【构思故事,安排情节】

"故事是小说的基本面,没有故事就没有小说。这是所有小说都具有的最高要素。小说家的技巧首先在于会说故事。"

故事是什么呢?"故事是一些按时间顺序排列的事件的叙述--早餐后中餐,星期一后 是星期二,死亡后腐烂等等。就故事在小说中的地位而言,它只有一个优点:使读者想要知 道下一步将发生什么。……故事虽是最低下和最简陋的文学肌体,却是小说这种非常复杂肌 体中的最高因素。"

然而,初学写作者必须了解,小说的故事和一般意义上的故事是有很大区别的。小说的 故事都是虚构的,但是这种虚构--臆造由于作者充分发挥了想象,并进行了巧妙的组织, 读者会觉得比现实生活中的事件还要真实可信。当然,发挥想象构思故事绝对不是毫无根据 地胡思乱想,胡编瞎造,而是以现实生活中的矛盾冲突作 为构成作品情节的基础,从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和形形色色的生活事件中,选取最能展示人 物性格的事件,经过提炼的加工改造的功夫,构成富有表现力的情节。这种提炼的加工改造, 就是情节典型化的过程。

以上的小说写作基础知识你get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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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原创书信作文500字:致风逝小说社团的一封信

全文共 4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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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社团

你好

我是你们曾经的社员,写这封,不为别的什么,只为了澄清一件事。

我并不是之逸的雨呆,我也不是之逸的,我加入你们只是单纯的想要认识你们,交到更多的朋友。可你,风逝的社长,你却就因为我在群里面不小心把社长打成了‘色长,就说我是之逸的间谍,是之逸的雨呆。你知不知道,你这么说,伤透了我的心。

我是才加入的,之前并没有加入别的什么团队,那一次,我最好的朋友通过QQ把风逝这个群发给了我,叫我也加入你们,我以为你们也就是聊聊作文而已,可你们却因为我的柔顺,要我从了你们,就因为我打错了字,你们就说我是之逸的间谍,是之逸的雨呆!

我刚刚通过我的那个朋友,她的笔名是冰炫,她说她也退了群,现在在之逸这个群里面,而之逸和风逝之间的矛盾其实只是风逝总是骚扰之逸,我实在想不通,风逝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么做又有什么作用呢?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请风逝FS小说社团不要再这样做,每个加入你们的人都只是出于对写作的爱好,也请不要再故意抹黑他人,请记住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这句话!

[小学生原创书信作文500字:致风逝小说社团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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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的历史小说十大排行

全文共 4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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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朝那些事儿,不解释,看过数遍了,由此喜欢上明史。

二、大秦帝国,上大学时图书馆借全本看,很入迷,春秋战国的时代!有同名电视剧,也很好看!

三、明亡清兴六十年,接触较早的明史书之一,看完之后强烈要求把我穿越回明朝当皇帝力挽狂澜!怎么就被小小的满清入主中原了呢!袁崇焕到底是民族英雄还是卖国贼?

四、二月河的康熙王朝,了解满清王朝由此开始。

五、二月河的雍正王朝,是不是把雍正描绘得太好了点?

六、歃血,讲得是北宋大将军狄青的故事,文笔很好,感情戏也写的很唯美,在新华书店或站或坐地上花3天时间看完,印象很深。

七、月关大神的回到明朝当王爷,穿越历史第一书!月关的成名作,就是后期太种马了些。

八、月关的步步生莲,个人认为其实不比回明差!

九、月关的锦衣夜行,我对锦衣卫很感兴趣!飞鱼服,绣春刀,缇骑四出!

十、阿越的新宋,这算是穿越历史小说里比较严谨的了,不种马,不意淫,就是讲主人公致力于改革积贫积弱的宋朝的故事。

[十大公认架空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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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装者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2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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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苏州

一处古朴的庄园里,一行黑衣人正在悄悄地翻找着什么。

“什么人在里面?”不小心弄出的动静还是惊醒了值夜的老管家,老管家一声惊呼,急忙叫来了保安。

一番搜寻,没有发现什么,但是室内凌乱的摆设还是昭示着有人动过他们。

“你们带着几个人看住这里,别让别人再进来,一切等到先生回来再说。”一个老管家低声交待着,没有选择报警。

“是。”训练有素的保安点头答应,整齐划一的守候在房间的周围。

暗中

“成哥,咱们还要不要继续。”一个人悄悄地问着。

“不能,楚家的保安可是退役的特种兵,你们是有多大的能耐!”被唤作成哥人也是一脸焦躁,这要是没有完成上面交代下来的任务,不知他们是什么后果。

“但是......”那人自然也想到了这一层,还要再问。

“闭嘴,我知道,先撤......”成哥压低声音,向其余的几人挥手示意。

一袭人摸索着退出了楚家大宅。

“什么?没找到?”蒙面的女子凌厉的嗓音吓得几人心惊胆颤,如若不是有把柄在她手上,说什么他们也不会给她卖命的!

“我告诉你们,钱一分你们也别想拿!”女子砸了桌上的玻璃杯,应声的一个巨响,吓得几人差点倒地。

“小姐消气,你也知道楚家不是一般的人家,你再给我们些日子,我们一定把那个日记本给您拿出来,您看成吗?”成哥一脸狗腿的凑到那女子面前,小心的给她顺着气。

那女子冷静下来,也自然想到了此事急不得,楚家是什么人,不是一般人轻易进得去出得来的。

“给你们一个月的时间,否则,后果自负!”她阴冷的说到,声音如同暗狱的修罗,鬼魅的令人毛骨悚然。

“是是是,当然当然!”几人连忙附和,不敢有丝毫的迟疑。

几人离开后,那女子拿起电话,播出一串数字。

上海

“叔叔,事情有些难办,我们还需要些日子。”

“我知道,这事急不得。”那边是一个中年男子,带着一丝慵懒与不屑。

“叔叔,您放心,我会把东西带回来的。”

“曼曼啊,不着急。”

那中年男子把电话扔到床头,看着报纸上漫天飞舞的照片,勾出一个阴冷的微笑,“文忠国,我等着你身败名裂的那一天,到时候文家欠我们的,自然是要还回来的!”

意大利,米兰

“父亲,您找我?”安逸有些疲惫的推开书房的门,看着依然硬挺的老父亲,不明所以,他刚刚参加完楚钰嫣的婚礼,从丹麦回来,就被他父亲叫到了书房里。

“阿逸,你回来了。”安念南转身看向自己最引以为傲的小儿子。

“嗯。”安逸神色淡然,也是,谁愿意看着自己爱着的女人嫁作他人妇。

安念南有些心疼,他经历过这种痛苦,这种义无反顾的单恋,最是磨人,奈何情爱之事,不是简单就能解开的心结。

“阿逸,有些事情,你该学会放手。”他说着自己也无法信服的话,否则他怎么会给自己的名字改成安念南呢!

安逸苦笑一下,没有接话。

安念南也不再劝,多说无益,有些事情,自己想不通,又何必再说。

“你看看这个,这是你不在这两天,董事会拿出的提案。”安念南递给安逸一份文件。

“《关于中国市场的报告》?”安逸有些诧异的看着自己的父亲,他有两个哥哥在上面,而父亲把这么重要的事交给自己,他有些受宠若惊,毕竟他还是这么年轻,他怕自己不足以支撑起亚洲的市场。

“安逸,你大哥在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只身闯美国了,你有什么不敢的!”安念南很清楚自己小儿子的心性,一方面是有着纨绔子弟的顽劣,但是另一方面有着和他大哥同样的魄力和开拓能力,这也是他为什么把这么重要的事情交还给他的原因,安氏家族在意大利不过几十年光景,如今正是进军亚洲最好的时机。

“是!”安逸明白自己的责任重大,他二哥不喜从商,对惟利是图的商人嗤之以鼻,他选择了做最淳朴的医生,加入无国界医生组织现如今正在非洲,所以家族的重担自然交到了他和他大哥的手中。

“阿逸,爸爸相信你!”安念南看着这个最像自己年轻时的儿子,郑重的说到。

从书放出来,安逸没有马上回房间,而是踱步在月光下,看着院落中的紫葡萄藤,零落着的枝条,飞虫曼舞于林间,静谧安好。

“阿逸!”带有磁性的声音在安逸背后响起。

“大哥。”安逸淡然的转身,看着走来的安然。

“我还记得有一年楚钰嫣和你在这片葡萄藤下,那时楚钰嫣大概也就十八岁吧!”安然回忆着。

“是啊,转眼间,她已经到了嫁人的年纪了。”安逸叹了一口气,疏解着心中的苦闷。

“阿逸,她不适合你,即便她很好,但是你们真的不合适。”安然看着自己最小的弟弟,扶正他的肩膀,身高差不多的两人几乎平视。

安逸疑惑的看着他。

“阿逸,她的身世太苦,她需要的不是单纯的恋人或者爱人,她的男人,既是爱人亦是父兄,那种生命带来的厚重,不是你能拥有的,你感觉不到她的苦痛。”安然平静的分析着。

安逸定定的看着他,不知该说些什么。

“阿逸,人要向前看,如果你因为错过月亮而哭泣,那么你也将错过群星。”

中国上海

军区大院,本应该安静的沉睡着人此时却站立在书房的书桌前,黑暗的楼房里,唯有这一间小屋透着光亮,看着有些清冷。

老人站在一幅珍藏已久的画卷面前,黯然伤神,年老的双眼中,竟渗出几滴浊泪。

苍老的双手以前所未有的轻柔抚摸着眼前画卷上的人,拂过她的眉眼,耳鬓,腰身......

“你说,这些事情,到底对不对......”

这章算是给第二卷开个头,交代一下几个家族的恩怨情仇。

安逸这个人物不是凭空出现的,请注意他父亲的名字“安念南”,提醒一下,楚钰嫣的母亲叫楚南。

开头的时候说到的曼曼,自然是罗曼,提一下醒,请看“第二十四章(上)——印证同心临绮阁,影传笑吻粲兰房。”的最后一句话,安家和罗家也是有些瓜葛的,不过罗曼家的纠葛主要还是和文家楚家的,而安家的纠缠主要是安逸父亲安念南和楚南。

至于文家和楚家也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的,我在“第五章桃花落, 闲池阁, 山盟虽在, 锦书难托。”交代了一个开始,也就是楚钰嫣的身世问题。

总的来说,有些饶人,在这里总结一下:

文家和楚家的纠葛在祖辈,也就是楚钰嫣的爷爷(文忠国)和外婆(李香兰)(感情纠问题)。

罗家和文家的纠葛是罗曼的叔叔(罗杰)和文家的文忠国(楚钰嫣的爷爷,利益和政党),还有罗曼叔叔的父亲(罗勇),也就是罗曼的爷爷(罗勇)和文家楚家的祖辈(感情问题)。

安家可以基本上置身事外,因为安念南是一个君子,属于痴痴地守候的哪种人,不介入几大家族的矛盾,但是会帮助楚钰嫣。

至于之前提到过的明楼的父母,和罗曼的叔叔是有关系的,但是不是感情的关系,只是利益纠葛,所以明楼也可以置身事外。

很乱,希望我写的时候不会把自己写乱了。

文家是军政世家,那么势必会牵扯到政党之争,也就是,罗家和文家的根本冲突所在,再参杂着罗勇与文忠国和李香兰之间个人的恩怨问题,就更显得复杂了。

好像前面明楼的二叔明德说过明家世代不得参政参军,这件事情与他们都没有关系,就是简单的不希望子孙后辈参与政事,我没有想把明家也掺乎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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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1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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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说现在又甜有美丽的电视剧,那就是胡一天、沈月主演的《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了,那么,小说《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结局是什么呢?一起来看看。

擦完了我的眼泪后江辰无奈地看着自己衣服前襟那一大滩泪迹,“陈小希你属水龙头的啊?”我抽着鼻子回答:“十二生肖里面没有水龙头的。”他似乎已经被我磨到没有了脾气,苦笑着说,“你就在这个病房待着休息,我已经帮你请了假,我得去上班了,下班我过来找你。”他出去的时候还臭着脸把天花板上那三个胶手套气球扯了出去,他的解释是:“得处理掉,被别人看到了不好。”我还听见他还小声地嘟囔了一句“浪漫个鬼啊浪漫”。下午还是断断续续地睡觉,梦很多,也有把自己哭醒的那种梦。但有一个特别可怕,因为我不记得了,不记得的一定最可怕,因为记忆自动把它屏蔽了。

这里要提一下一件事,在我睡觉的中途苏医生来看过我,她进来得很匆忙,像是身后有鬼在追。“你快点听我的声音。”她说。我从床上弹起,她的声音又尖又细,像是动画片里坏女人的配音。“哈哈哈,我的声音多有趣。”她说,“我刚刚用针戳破了江辰的手套气球,我特别喜欢感受气流从针孔吹进鼻孔的感觉,没想到江辰里面灌的是氦气,哈哈哈哈。”虽然我也觉得她的声音很好笑,但我还是不懂,“为什么你的声音会变成这样?”“人吸入氦气声音会变尖细啊,因为声音传播的介质改变了,声音震动的频率改变了,哈哈哈,我的声音好好笑啊。”她自己边解释边捧腹大笑,“哎哟,笑死我了,我特地跑来分享给你听的,我对你多好啊,哈哈哈哈……”我嘴角抽搐了一下,“是啊,谢谢你。”直到她离开很久,我的耳朵里还萦绕着她又尖又细的笑声,像是白雪公主的后母跑到我耳朵里拼命奸笑似的。江辰大概不到五点就来了,手臂上搭着外套,偷偷摸摸的样子很可爱,他说我们溜回家吧,主任说要开一个很无聊的会。我愣愣地问他,“可以回家吗?”他边脱白袍边说,“可以,就是一个关于元旦联欢之类的会,没事的。”“可是,我不用住院吗?”我问。他脱衣服的动作停了下来,疑惑地看了我一眼,“你为什么要住院?”我也疑惑地看回去,“我不是生病了吗?”“就一个多喝点水就会好的小感冒也要住院?”他说,“你那么喜欢医院?”我用力地眨了眨眼睛,努力地转动因为睡太多而特别钝的脑袋,然后突然抓住他的衣服说:“苏医生!苏医生下班了没?”“不知道,她又不跟我一个科室。”他拍开我的手,把白袍脱了下来。我二话不说拔腿就往外跑,横冲直撞地找到了骨科,苏医生正趴在桌子上摆弄着几根骨头,见我来,挥舞着骨头地招呼我,“小希,你看这是胫骨,就是小腿上的骨,不知道这人死了多久,来给你摸摸。”我默默地后退了两步,“我有事问你。”“什么事?”她曲起食指敲那块骨头,“不知道炖汤还有没有味。”我又默默地后退了两步,虽然我知道这动作一定能引来她哈哈大笑说“开玩笑的”,但我实在是忍不住……她果然哈哈大笑说“哎呀这是塑料的我怎么会拿去炖汤”。我配合地扯了一下嘴角,决定单刀直入地问她,“我中午在厕所听到你和你爸爸在打电话,说要把苏锐送出国的事。”“是啊。”她挠了挠头,“怎么了?”“为什么要把他送出国?”“因为小希快死了,怕他难过。”呐!重点就在这里了。“谁是小希?”我追问,因为讲话速度太快还差点闪着了舌头。苏医生显得很困惑,“苏锐养的宠物蜥蜴苏小蜥啊,你不是见过吗?苏锐还说你和小蜥很合得来。”啊!呀!哇!噢!哈!呵!我用力地的抱了她一下,然后转身奔回刚刚的病房,江辰已经换了外套,正盘腿坐在床上吃着什么东西。我尖叫着扑向他,“江辰江辰——”他被我压得一声闷哼,为了撑住不往后倒,手里的东西撒了一地。“你搞什么?”他说,“红枣都掉了。”我搂着他的脖子又想笑又想叫,最后实在不知道要怎么表达我那种死而复生的兴奋,只好冲着他脖子狠狠地咬了一口……计程车上。

我一边哼歌一边吃着红枣,红枣是江辰的病人送的,说是自家种自家酿的。江辰捂着脖子离得我远远,还不时用幽怨地小眼神瞅我两眼。我不好意思地给他陪不是,“哎呀我不是故意的,你坐过来一点,我不会再咬你了。”他不理我,捂着脖子别过头。我挪过去抱住他的手臂,“对不起嘛,不然我让你咬回来?”江辰白了我一眼,“你属狗。”回家之后我把自己闹的大乌龙自嘲地跟江辰说了一遍,他听完之后并没有如我所料地骂我白痴或者嘲笑我,只是沉默一会儿之后拨开我搂着他脖子的手说:“我去洗澡了。”他洗完澡出来也不搭理我,坐在电脑前噼里啪啦地把键盘敲得很响,我说了一句“别把我键盘敲散了”,换回他一个凌厉的眼刀。

我洗完澡回来的时候江辰坐在床沿,一付很深沉地思考着什么的神情,那眼神不知道落在哪里的若有所思模样美好得像是某个电影里精心设计好的场景。不过这样的神情如果发生我在身上就会有一个比较通俗易懂的词语来形容——发呆。我爬上床,从背后搂住他的脖子,“你在想什么?”他侧头看了我一眼,“想如果没有你。”我一愣,然后逼自己装出嬉皮笑脸的样子,“那你就可以找个比我高一点,瘦一点,漂亮一点,聪明一点,温柔一点,懂事一点的女孩子了啊。”说完我觉得很后悔,实在是显得我有太多需要提高的空间了。江辰伸手拍拍我压在他肩膀上的头,“是啊。”他这两个字又彻底摧毁了我的泪腺,我觉得我今天担心受怕了一整天,怕不能陪他一直到老,怕再也不能爱他,怕他在这个世界上孤单……但在于他,却只是“没有了你我可以找更好的人”而已。“怎么又哭了?”他语气很无奈。我趴在他背上,又是眼泪又是鼻涕地往他衣服上蹭,边蹭边骂,“你这个没有良心的混蛋,我做鬼也要缠着你一辈子,混蛋。”他想站起身,我紧紧勒住他的脖子不放,他也不管,就让我用一种八爪鱼的姿势半挂半夹地粘在他背后。“你要去哪里啊?”我抽噎着问他,努力不让自己从他身上掉下来。他不理我,半背半拖着我径直走向浴室,挤了牙膏在牙刷上,邀请我:“要不要刷牙?”我挂在他背上,义正言辞地拒绝:“不要,你混蛋。”他抬眼从镜子里瞟了我一眼,“你骂够了没有?”“没有。”我说着又想哭,一边哭一边骂一边用头撞他的背,“你没良心,你不是人,你要找更好的你现在就去找,你去找去找去找,不用等我死掉。”江辰叼着牙刷,满嘴泡沫口齿不清地说:“我快内伤了这位太太。”“你王八蛋啊,我都在哭了。”我说着下意识松了一只手想去揉眼睛,手一松另一只手的力气吊不起我整个人的重量,于是又手忙脚乱地要去勒江辰的脖子。

为了避免被我勒死或者我把自己摔死,江辰只好丢了牙刷来托住我,一阵手忙脚乱之后,除了他被我勒出一道红痕之外,我们彼此都性命无忧。我闹了这么一出以后有点怕惹毛他,就乖乖地下了地,发现因为刚刚是挂在江辰身上过来的,所以我是赤着脚的,冬天的瓷砖地板踩起来不是一般的冷,我垫着脚尖咻一下窜回房间跳到床上,裹着被子在床上滚了一圈,把自己包得像个粽子似的就觉得很心安。江辰进房时手里拿着一条湿毛巾,硬是把我的脑袋从被子卷里抽出来,把毛巾盖我脸上使劲地揉搓了一阵,“哭得眼睛跟核桃一样你就高兴了啊。”我被卷在被子中间动弹不得,只好让他用可以把我五官搓平的力度替我抹脸。

他用完毛巾之后随手一扔毛巾就挂在了椅子背上,我捧着被他搓得生疼的脸抱怨,“皮都快破了,你想找新的也不用毁我容啊。”江辰把被子一抽,我顺着被子骨碌滚了几圈,失去了被子冷空气立马彻头彻尾包围了我,我忍不住缩成一团,正好就被江辰团成一团塞进了他抖好的被窝里。我还没躺好他就把灯关了,我说我还没刷牙呢,他说你常忘记刷牙。我抗议说可是我现在没有忘记啊。他说那你怎么老是忘记我很爱你?我很爱你,所以虽然这个世界上的确是有比你高比你瘦比你美比你聪明温柔懂事的女孩子,但是都不关我的事。

黑暗中我用力眨眼,逼回已经盈在眼眶的泪意,我说江辰同学下次最重点话你放在最前面说好伐?

我哭那么久也是会累的啊。

还有啊,这个世界上才没有比我高比我瘦比我美比我聪明温柔懂事的女孩子,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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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第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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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后,路过台东夜市时,织锦看见了小丁,她摆了一个烤肠摊,正满面欢喜地叫卖着。何春生在她的身后,两个人不时相互呵一呵冻僵的手,或是抱在一起跳几下,跺跺冻麻了的脚。织锦失神地望着他们,回想起何春生和她在一起的几年时光,从没笑得像今晚这样纯粹和放松过。想着想着,泪水就模糊了视线,她含着泪,暖暖地笑了一下,停了车。

她下了车,迎着凛冽的风穿过了马路。她要去告诉何春生,抽个时间把离婚手续办了吧。所有真爱,都应该得到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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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开头主角的简单介绍

全文共 11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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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的介绍很容易让读者误会主角是个普通,善良,傻傻的闹了几下就会得到童话般的幸福的女子。

但事实上她不是,她不平凡。她是个很聪明的人,周遭的所谓亲人的算计都被她看在眼里,尽管他们掩饰得再好,对她的离去与危险竭力表现出丝丝不舍与担心,虚伪的纷纷扰扰,都被她一眼看破,如在欣赏一部木偶剧,做得再逼真,也能明白那是虚假的。

她的聪明,或许并非天生,而是在人人虚伪无人真心以待的环境下造成的。正因为如此,她偏激多心,简单的一句话也能激起心中千层波浪。

伤雨,这个阴郁忧伤的名字,也未能给她的主人带来多大的快乐。这个名字,似乎也在暗示其他人,它的主人有着不幸的经历。(所以说,她老爸没事取这样的名字干吗,伤雨伤雨,又伤又雨,伤心下雨一起来诅咒人家不说,还没人家姐姐的名字“金鱼”有趣~)

伤雨是一个大家小姐,却不是个典型大家闺秀,很特别的一个女子。出生于大贵之家,根本就没有得到亲情的眷顾,好象又没有友情,性格不扭曲、不偏执才怪。但她仍然有着大家女子的天真浪漫,所以她去照顾小草,虽然不排除有独占欲的成分在内。看看林开踩那片草地的时候,她不愿草儿被如此糟蹋,轻叹“可惜”;可是在自己糟蹋草儿时,丝毫不怜香惜玉,觉得理所当然,因为“草儿是属于自己的”。看似矛盾,却体现了她性格中偏执自我却又可爱的一面。

执着偏激中却偶尔表现的一点点率真可爱,或许就是这一点吸引了林开,使他注意起眼前这个女骇,一颦一笑都牵动着他的思绪。

林开对伤雨是真诚的。而伤雨,也喜欢林开。

林开一出场就被郁容秋描写成清雅俊美的翩翩公子,言行得体,显然的身份尊贵。而伤雨的姐姐,美貌和才华并重的瑾瑜,也会喜欢上林开。但我想瑾瑜这种类型,虽然有着男子梦中近乎完美的形象外貌,却不可能在林开的心中驻足太深,至少比不上伤雨。伤雨纵然偏激,却有着率真的一面,若人怜爱,倒与林开亲近得来。而瑾瑜未免有些虚伪了。再者先来后到,林开毕竟是念情的人。既然上天让他首先遇到的是伤雨而不是她姐姐,那么,伤雨给林开留下的深刻的印象,聪明自然,不是瑾瑜这类型美女能超越的。对于瑾瑜,林开再多的,或者只有欣赏,是那种男子对大美女本能的接近。

伤雨将要用丫鬟的身份去定鼎王府做间谍,秘密选储,却为此不得不与林开说出永久道别的话?不知道林开,将来会以怎样的意外身份出现在伤雨面前?也或者,他就是伤雨所选的王储,将来接管朝政,君临天下?

不过,我觉得奇怪的是,杭府为什么要把这么重要的任务交给伤雨?虽说要找一个极为聪明却不被外人知道身份的杭府中人,选伤雨是无奈之举,但既然说这个任务事关重大,就应该要派一个值得信任的人过去。可是,他们信任伤雨吗?恐怕杭府上下,没一个会真正的去关心她,培养她,只有深深的视她为包袱的感情,又何来信任。感觉凝香派伤雨过去一定是别有隐情或者什么阴谋,不然怎么也说不通。很期待后续中有精彩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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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优秀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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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懒”并不是一个好的词语,但在班主任工作里,会“偷懒”却是一种大智慧。

刚做班主任时,觉得学生特别小,所以事事都想为他们操办。当然,年龄阶段不一样,在班级管理上班主任的工作也不一致。都说一年级孩子不好带,其实累就累在第一个月,往往我把开学第一个月做为学生的习惯养成月。首先告诉学生学校的校规,接下来就是监督工作,每天勤快点,看餐厅,守宿舍。一个月后,学生的行为习惯就会得到很好的改善,之后的一个学期都不用费大工夫。一个月的“勤”,换来一个学期的轻松。

班主任工作繁琐,耗费很多精力和时间有时候却得不到学生的认可。书中说到不要把学生管死,处处都管并不一定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太强势了就会有学生消极抵抗。做班主任,如果只满足于管理指标上达标,而忽略学生的心灵影响和个性化发展,那么就会使得学生对班主任丝毫不领情,更严重的可能会使学生心存怨恨。“懒老师造就勤学生”,转变自己的心态和思路,把学生能做的事情甩手让给他们做,老师解放了,学生相对也解放了,他们监督自己,也监督别人,真正做到自主。

一个高效的工作习惯能使老师们受益终身,而不良的、低效的工作习惯亦可以贻误一生。经常和学生在一起,一个低效的习惯会让学生受到影响,因此,工作中养成好习惯不仅可以减轻自己的工作压力,也可提高工作效率。

其实,在班主任工作中,真正的偷懒并不是不做事,而是知道如何将个人能量真正发挥到最大化,用有效的时间做高效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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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昆虫记》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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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虫记》向我们介绍了许多昆虫,有关昆虫的进食、自我保护、繁殖、养育后代等等,都做了详尽的描述,让我们真实地领略了昆虫的世界、昆虫的生活。看了《昆虫记》,我才知道昆虫世界不是想象中的那样枯燥、乏味。书中对所有小昆虫的描述都是那样富有诗意和幽默感。

《昆虫记》里记录了100多种昆虫。在这么多昆虫面前,我最喜欢的就是萤火虫。萤火虫为棕色,胸部呈红色,环形服饰的边缘上还点缀着一些红艳的小斑点。它能发黄绿色光,但是它不会整晚发亮,一般只维持2至3小时。别看它小,它还是食肉动物呢!萤火虫的幼虫专门吃没有樱桃大的蜗牛。萤火虫的成虫是不吃东西的,所以成虫的寿命只有5天到两个星期。

读了《昆虫记》这本书,我知道了很多以前没有听说过的昆虫,了解了它们的世界,增长了很多关于昆虫的知识。我很喜欢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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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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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是《围城》这部书的作者,是一名学者、小说家。江苏无锡人,字默存,号槐聚。《围城》是他所著的一本长篇小说,如果说它是爱情小说或者是知识分子的心理小说,那么就不值一提了。

《围城》是在上海沦陷时,耗时两年时间完成的,其中还有他的妻子杨绛先生帮助对原文进行注释。《围城》这部书的内容尽管读起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但实际上只是一部虚构小说。

就像90版《围城》电视剧的封面上所写到的“困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站在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人生的欲望却大都如此”。

这部书以主人公方鸿渐的视角去讲述这座城市的故事。故事发生在1920到1940年间,方鸿渐是个乡绅家庭的青年,他的未婚妻周氏提前病逝。方鸿渐在欧洲留学时收到来信,后来没过多久就回国了,他在回国的船上遇到了鲍小姐,并爱上了她,结果却被鲍小姐的感情所欺骗了,后来方鸿渐遇到了大学同学苏文纨,故事便由此开始。

纵观整本书,有人认为作者笔下的方鸿渐其实就是钱钟书本人。因为方鸿渐的经历与作者的经历相似度很高,例如他们都是无锡人,他们都有着欧洲的留学经历等等。但帮助钱钟书先生撰写注释的杨绛却认为方鸿渐的原型不是作者本人,他是一个合成的虚拟人物。

《围城》这本书中的角色不是按照特色人物作为原型来写的,而是为读者展现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可以说文中的人物分别指代了一类人。作者可以根据亲身经历,以及其他人的经历去构造小说中的主人公的形象。这些赋予主人公的经历都是为了使这个角色达到作者心目中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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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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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这是一本“回忆式”长篇小说。作者萧红用她那独特的文采描绘了呼兰河那个她小时候曾生活过的一个平凡、灰暗的小镇。

“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著名作家茅盾曾这样评价《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一共有七章和一个尾声,第一章主要讲东北小城呼兰河的卑琐平凡的实际生活,第一节引出呼兰河以后,主要写东二道街上的大泥坑;第二节主要写卖豆芽的女疯子;第三节写染缸房里的故事;第四节第五节主要写扎彩铺;第六节主要写小胡同卖麻花的;第七节主要写卖卖豆腐的;第八节介绍火烧云;第九节总写呼兰河的一年四季。第二章写了关于呼兰河人们的精神上的活动,有什么“跳大神”,鬼节放河灯,台子戏,庙会,跳秧歌等。第三章写了祖父与祖母。第四章主要描述了我家的荒凉。第五章写了小团圆媳妇之死,第六章写了有二伯的故事,第七章主要写磨房里“冯歪嘴子”一家的故事。尾声讲述了故事的结局。

通过萧红细腻而详细地描述,我看到了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地方,陌生的年代的人们的生活状况。第一章中关于泥坑的描写用了大量的篇幅,看到了人们的自私与麻木,而所有的死猪肉都要说是泥坑里淹死的,又反映了当时们的自欺欺人的心理,而之所以那样又是因为当时经济落后的无奈之举。而其中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小团圆媳妇之死,来的时候活蹦乱跳,没过上几天安稳日子,就走上了黄泉路了,她才十四岁,却早已成为人家的妻子,可她原本应该是个天真活泼孩子呀!而造成这一切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她那个恶婆婆。幸好我们生活在新中国。那时的整个社会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使多少小女孩失去了亲人的爱,本该像我们现在的上学年龄的却不能上学,在家里做这做那,还要饱受摧残。想想那时的小女孩真是太可怜了。而我们现在吃的好,穿的好,父母都把我们当宝贝,享受着科学文化的教育。

总的来说,呼兰河当时的人们的经济是很落后的,精神是愚昧的,人心是迷茫的,尤其是迷信害了很多人。而我认为呼兰河也许就是当时整个中国农村的缩影。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落后时期的种种生活,也庆幸自己生活在当今高速发展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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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小说读后感怎么写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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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周,我读了四大名著中的水浒传,里面一个个生动鲜明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就是天魁星呼保义宋江。

宋江,一百零八将之首,人称“孝义黑三郎”、“及时雨”、“呼保义”。宋江,他原是郓城县押司,后来他投靠了梁山泊。在当时战乱不断的时候,有人能组起一支队伍就不容易,看一下三本大名著中的三位主人公刘备、宋江、唐僧,他们三个不都是平凡的人吗?水浒传中,我最狠得就是高俅,高俅在把宋江等人招安后,就带他们打辽国以及方腊、田虎、王庆的起义军,回朝后不久,就被高俅等人用毒酒害死。我觉得最能打醉拳的非武松莫属,因为他在景阳冈打虎,醉打蒋门神,让他名声远扬,而且也让人知道他的醉拳有多厉害。

最有智慧的就是吴用了,足智多谋的他,宋江就是靠他打的胜仗。再说一下黑旋风李逵,有事李逵是讲义气也讲道理,可是有时他也不讲道理,就比如他去赌钱,钱都赌光了,他就抢别人的钱回去交差,这时的他就是不讲道理的。

水浒传让我感受到当时的农民的生活的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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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逊漂流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4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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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读了一篇叫《鲁滨孙漂流记》的长篇小说。故事中的主人公鲁滨孙不畏艰险、正视现实、乐观向上、顽强生存的精神令我深深的折服,且颇有感悟。

有一个好冒险的人名叫鲁滨孙。他在一次航海冒险中遇上了大风,船翻了,只有他孤身一人存活了下来,漂流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并没有紧张,战胜了重重困难,在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天赐良机,鲁滨孙终于获救,回到了英国。

鲁滨孙的形象在我的脑海里日益高大起来,因为我觉得,自己的性格和胆量实在与他相差太多了。

我清楚地记得,那是星期四的晚上,爸爸出去工作,妈妈出去洗头,把我一个人留在家里。电视看的正起劲时,门外突然传来了一阵“咚咚”声,我心想:一定是妈妈回来了,急忙跑去开门。透过猫眼一看,竟然是一个高大、凶神恶煞的中年男子,还打扮成一副小偷的样子。我慌了,马上把门锁了,用吃奶的速度跑到床铺上,把棉被盖在身上。我被吓出了一身冷汗,连动都不敢动。

记忆最犹新的还是那次爬上。暑假,我与爸爸去爬黄山。刚到半山腰,就累的上气不接下气,最后还是让爸爸背上去的呢!

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我们都应该像鲁滨孙那样对生活充满希望,追求自由,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完成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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