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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演义小说大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8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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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在书架中看了一本书——三国演义!这本书讲述的是三国时期魏、蜀、吴之间的战争,最终晋国夺取天下的故事。这本书中刻画的个个都是英雄豪杰,但书中令我有深刻的感受的只有几位。

首先是诸葛亮。他本是山中的一个隐士,后来经过刘备的真诚邀请,才出山担任刘备的军师的。他出山后,一直为刘备出谋划策,每次蜀国经典的战役都是经过他的指挥才会成功的,比如草船借箭、火烧赤壁、空城计等等。

第二是赵云,当年曹操带领百万大军袭来,他为了能保住刘备的家人安全,不惜用他那强大的武器,单枪匹马,杀死曹军数位猛将,几十位兵士,令曹操看了还不禁赞叹说:赵云真是势不可挡呀!

第三是刘备,他从当年的桃园三结义就可以看出他的有情有义,在之后的战斗中有看出他富有爱心,当年曹操打的他落花流水,弃城败逃,而他在逃跑路上还关心着老百姓,让他们与他一起走。刘备有一个缺点,也是他的优点——重情义,在关羽被东吴所杀时,不听劝告,导致进攻东吴时被火烧连营,西蜀实力大衰,令日后的北伐都不能成功!

寒假重读这本书,令我明白了许多:只要取长补短,移多补少,就能战胜一切的拦路虎!

重温了我国四大名著之一——《三国演义》。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如刘备、诸葛亮、孙权、周瑜、曹操等。

这些人物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诸葛亮。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并且还精通兵法。可谓是世上不可多得的人才。正是因为有他,蜀国才能在战争中多次获胜。而他的计谋也常常出现在我们的现代战争中,比如:空城计、火烧新野、草船借箭等等。而且,诸葛亮对刘备忠心耿耿,他的智慧和忠诚是十分值得我们学习的。

而这本书中最让我感动的人物是赵云。当时曹操几十万军马突然来袭,他为了就还没来得及逃跑的刘备的两位夫人和儿子,单枪匹马,杀死曹操数十位大将和数千名士兵,冒死救出了刘备的儿子。赵云那样的勇猛,那种可以为主子随时奉献自己的生命的忠诚深刻我心。我想,可能这正是刘备能在战争中获胜的原因,何等贤德的军师,何等勇猛的将士,何尝不能取天下。我认为,如若刘备死的晚一点,刘备的儿子能有志气一点,天下就一定是刘备的了。

《三国演义》为我们塑造了很多经典形象,使我们从中领悟了人生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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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纠纷_小说作文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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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了,我却难以入睡。窗外黑糊糊的,却有一盏灯猛然亮起。那是宋婆婆房里的。那一丝光明在黑暗中显得格外耀眼。

宋婆婆的儿媳妇是个泼辣十足的女人,近来对狠。宋婆婆的儿子是个二愣子,又是个十足的“妻管炎”,看着老婆天天对老娘摔盘子,发火,却无计可施。街坊邻居越劝,媳妇就越嚣张。这不,今天她竟拿好宋婆婆的东西要她“滚蛋”。二愣子劝不住,媳妇便索性拽着宋婆婆出了屋子。

宋婆婆无助地坐在地上,哭喊着。人群越加越厚。

那媳妇愈加张狂,指着婆婆开始骂街:“你这个只知道吃了拉,拉了睡的死鬼,硬赖这干嘛,你别要我动粗,你这老不死的……”骂得简直不堪入耳,而且句句纯属虚伪,人家宋婆婆对家人已经够尽心的了,她一揽家务,照看两个孩子,却招来儿媳妇如此的虐待,哎。

一位叔叔看不下去了,便拉过二愣子,大声呵斥:“你就这么由着你老婆闹,你老娘咋办!”

二愣子一听,急了,望望哭得死去活来的母亲,又瞄瞄凶神恶刹的老婆,他鼓足勇气,冲老婆大嗥:“你撒什么泼,给我滚回去!”那媳妇见二愣子也冲她来了,更加疯,二愣子狠狠得给了她一巴掌。把在场的人们看得是目瞪口呆!爽也!

又扶起宋婆婆,往屋里走去。只见那媳妇发疯似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离婚,我要离婚!”

这场纠纷过了好久才算平静下来。

可第二天,二愣子家又有人要走,这回却不是宋婆婆,而是那个可恶的媳妇。

哎,“恶人”走了。对宋婆婆来说可能是好事,但对那些孩子说……哎……可怜呀!

我问了问宋婆婆的孙子:“你妈走了,你难过不?”

那孩子的回答出乎大家的意料之外:“不难过,她走了,就没有人欺负我的奶奶了,也没人砸盘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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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爱上爱情3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55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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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吵了!”

“再玩一会嘛,老大,好歹要等到今天的压轴节目结束嘛!”

“回去也就是上网打对战游戏,这样的圣诞节也太血腥了点吧!”

“我不管,我先走了!”

“老大,不是说好同进同出的嘛,太不够意思啦!这样,到12点,12点一过就走!”

无聊,一切都是那么的无聊。

毕世廷开始后悔被班里那群损友拉来参加这无聊的圣诞化妆舞会。

学生会也真是太缺乏创意了,去年说是篝火圣诞晚会,结果小小的篝火只能烤死几只飞蛾,还让附近的居民误以为是火灾,找来了消防队,最后虚惊一场。

于是今年想出化妆舞会这么个馊主意。

“学生会女生太多,这样下去元旦可能就会来一个什么选美会了。

以这种趋势来看,建筑学院总有一天会被艺术学院吞并的。”毕世廷有些不耐烦地和身边的人说着,心里暗暗决定下学期要竞选这个学生会主席一职。

“那不是很好吗?”身边的男生听了,非但没有危机感,反而一副向往的神情:“这样的话,至少在每次深更半夜画完设计图之后,还有美女可以安慰我们的熊猫眼。”

毕世廷耸耸肩,女生,女生,这些男生不知中了什么邪。心中再次肯定今天真是来错了,连身边的谈话对象都话不投机。

此刻整个舞场上已经挤满了人,就像在煮饺子,播放唱片的DJ也似乎受了气氛的影响,尽挑些让人听了直想蹦挞的摇滚乐,除了觉得热还是热,毕世廷决定先挤到门口透透气再说,这里简直不是人待的。

“哇,你今天穿的这套紫色连衣裙很特别!”角落里不时传来这样叹赏的声音。

“是吗?”语气里有一丝得意,“书上说金牛座的人在圣诞的晚上着紫色服装,会有意想不到的好事情发生。”

“嗯,应该不会是中彩票这种事,让我猜猜,紫色有独特的神秘感,干吗,准备去逮个白马王子?”

“什么呀!”女生略微有些不好意思,“只不过希望在这个特别的日子里发生一些特别的事!”

毕世廷叹了口气,暗暗觉得好笑,记得化妆舞会海报上写着:“没有院系分别,没有美丑疆界,真诚的心灵交流!”以为仅凭一张小小的面具就能将人与人的距离和隔膜消除。其实除去皮相外表,有时候仅需要一些言语上的交流就足以了解对方的脾性,这一点一直是毕世廷很引以为自豪的。就像刚才那一对,只要用手指头思考就可以知道她们一定是文学院的,娇娇弱弱、充满玫瑰色幻想的小家碧玉。而身边这一对,用脚趾头想想就可以猜出她们是建筑学院的——

“幸亏昨天收工得早!”

“你什么时候画完那张设计图的?”

“今天早上3点,嘿嘿!”说话者颇为自豪。

“不愧是快枪手!”

“熬了几个晚上,皮都皱起来了,今天脸上贴了一天的黄瓜!”

“我可没你幸运,一会儿舞会完了,还得去通宵教室。”

“真受不了你,你赶来不会就是要看那个毕世廷吧?”

“那又怎么样,说不定最后的压轴节目正好把我俩……”

两个女生突然放低声音,不时传来笑声。

……

毕世廷悠然自得地混迹在这一大群女生中间,第一次感受到面具的好处。他不敢想像如果这个时候,没有那些面具会有什么样的惨状发生。

清清楚楚地记得去年圣诞,自己因为忘了带寝室钥匙,到舞会上找同寝室的人,就被7个女生故作不小心地用高跟鞋恶踩了他几脚,还有3个女生在见到他之后平衡系统突然出现问题,在毫无预警的情况下倾身向他摔倒;5个女生手里喝的饮料会违背地球引力,莫名其妙朝他身上招呼。

第二天他的脚肿得跟个馒头似的,还得一瘸一拐地到水房去洗那已喝足了可乐的衣服。

至今,他对那些女生希望引起男生注意的暴力招数毛骨悚然。

就像去年中文系某个怪异才子的毕业论文的论题一样:英雄不是气短,而是命短!

毕世廷知道自己是众人注意的目标,从高中那些女生背后的窃窃私语,而一看见自己脸红的景象就能猜出来。到了大学就更夸张,曾经有位女生打听到他的ICQ地址,然后在网上假装偶遇,相谈甚欢之后就要求什么网友见面之类的,弄得他不胜其烦,于是请同寝室的兄弟代劳,第二天竟在传达室收到一封声泪俱下的谴责信,说他不负责任,玩弄感情云云。可是前一天他还听这位有幸与她出外一游的室友肉痛地哭喊,这位据说是经济系的女高材生是如何快乐地、大手笔地消耗了他300大洋,究竟是谁不负责任,谁玩弄感情?

他不是故意排斥女生,只是对目前看到的这些敬谢不敏,现在女生不是太假就是太会算计,要不就是没脑子。

要不就像眼前这个……

……这个像童话中走出来的——走样的——白雪公主?

麦云洁觉得自己真是给DORIS害了,现在她每走一步,每接受一个注目的眼光,都好想立刻找一个地洞钻下去,要不是脸上有一副面具替她遮挡,她真的不知道是否能坚持到舞场。

她一直了解DORIS有着不同常人的审美目光,但怎么也没想到她除了有着狂热的古董癖之外,还有婴幼儿时期遗留下的对白雪公主这个童话人物的超执着的美好幻想。以至于今天她拿出的压箱宝货竟是一套雪白的、镶满了可笑的花边和碎钻的公主服,最经典的是它还有一对硕大的泡泡袖,令麦云洁穿在身上觉得自己像个肌肉发达的拳击手。

“灰姑娘穿着仙女变出的华丽礼服,踩着闪闪发亮的水晶鞋,像位世界上最美丽的公主,出现在舞会的门口。”在一旁的DORIS发出满足

的叹息声,眼光中充满了羡慕和赞叹。

“但是你忽略了由手脚太大,灰姑娘被水晶鞋磨出来的水泡。”麦云洁没好气地回了DORIS一句,一边做了一个金鸡独立的姿势,好让快残废的脚能够苟延残喘片刻。

“求求你,千万不要临阵退缩,这样吧,我这里已经为你准备好这个了,一定能派上用场!”DORIS从随身的小包包里拿出一片创可贴,讨好地在麦云洁面前晃着。

“DORIS,你这个没良心的,明知道这双鞋会要了我的命,你竟然还诱骗我穿?!”这次麦云洁真的是咬牙切齿,竟然忘了那一只脱离地面的脚不能受到任何暴力对待,迈开大步就要朝DORIS冲过去,才一沾地,就钻心地疼起来!

“啊!”麦云洁抱着一条腿惨叫:“不行,不行,我要倒了!”

“别倒,我马上来扶你!”已经闪到很远的DORIS发现情势不对,急忙冲上来。

来不及了!麦云洁惊恐地发现她的鼻子离地面越来越近了。

惨!麦云洁心里暗哼一声,闭起眼睛,准备接受这不公平的命运。

奇迹发生了,就在她将要拥吻大地的时候,一双手强有力地拉住了她。

“谢谢你!”麦云洁一边脱掉那双谋杀人命的水晶鞋,一边感激地抬头看着救命恩人。

“小矮人?”

白雪公主遇上了小矮人,今天是什么日子,世界童话日吗?

一双晶莹剔透的水晶鞋被随意地扔在草地上,已不再受到主人的眷爱。

三个玻璃酒瓶伴随在水晶鞋的旁边,一样的寂寞。

远处舞会里喧嚣的音乐依然飘荡在夜晚寒冷的空气中,与淡淡的夜雾似乎融成一体。

草地上,远离人群的两个身影,显得益发孤独或亲密?

“告诉我,为什么小卖部有这么好喝的酒,而我竟然不知道?”摆脱了双脚的束缚,此刻的麦云洁觉得轻松无比,坐在草地上,双脚晃啊晃的。

举着玻璃瓶,粉蓝色的液体在月光下散发着诱人的色彩,麦云洁忍不住又喝了一口,冰凉的感觉顺着喉管一路往下蔓延,最后却变成热热的感觉,真是很不错的味道。

“完了,我爱上这种饮料了,青柠朗姆酒。”麦云洁满足地叹了口气,又喝了一口。

“虽然酒精含量只有三到四度,毕竟也是用朗姆酒调制的。照你这种喝法,难道想要我抬你回去?”

“呵呵,没想到白雪公主是个酒鬼吧,童话的现实版本是这样的话,

你会不会很失望?”麦云洁侧着头,看着这个“小矮人”。

“放心,我不是白马王子,失望的不该是我!”小矮人冷静地回答着。

“我的心碎了!你这个家伙,难道不懂怎样哄女孩子开心?呵呵,你一定是理工科的。”麦云洁轻轻地捶了他一下。

“照你这么说,你一定是艺术系或者中文系的吧?”

“为什么这么说?”麦云洁有些奇怪。

“直觉!”

“直觉?我要是当初有你的这种直觉就好了!”麦云洁轻声地嘟哝着,一些不愉快的记忆又爬上心头。

深深地叹了一口气,麦云洁抬头看着漆黑的天空发呆,许久才说了一句:“什么都没有,一颗星星也没有!”

“都市的天空本来就看不到什么星星!”小矮人很现实地回答到。

“谁说的!”白雪公主突然激动起来,“曾经有一年圣诞的夜空就有许多星星,我们就在这样的星空下唱着歌,跳着舞……”声音渐渐低沉下来,最后凝结成夜空里的一声叹息。那一年的记忆如潮水般涌入静静的夜,浓浓的夜色,两人就这样沉默着。

不知何时,舞会震耳欲聋的音乐静止了,《Tonigh I celebrate my love for you》的歌声轻轻地回响,轻轻地飘扬在整个校园里。

“看,他们都出来了!”

就像这抒情的旋律不可阻挡地弥漫在整个夜空中,舞池里的男男女女纷纷牵着手,将活动区域扩展到草地上来。一对男女相拥在草地上踩起了轻柔的脚步,一对,又一对……仿佛受了某种柔情的蛊惑,相识的或隐藏在面具后无法看出真心的,纷纷寻找到了一个怀抱,陌生或熟悉,只为分享这圣诞夜即将逝去的短短数分钟光阴。

麦云洁觉得心从没有像此刻这般宁静,有着一种想要温柔地付出,也许是歌声感召了她,也许是今夜的月色特别容易让人感动。

“来,跳个舞,我现在好想跳舞!”麦云洁突然从草地上跳了起来。

“在这里,赤着脚?”小矮人有些吃惊。

“是的!”不管小矮人答不答应,麦云洁已经拖起他的手,把他拉了起来。

“这是今天的最后一支舞,也是惟一的一支舞,然后,我就会像童话故事里写的一样,在午夜12点扔下水晶鞋,离你而去!”

“我不会去找你的,更不会像傻瓜一样要每个女孩试穿水晶鞋!”小矮人很中肯地告诉沉浸在童话幻想中的女孩。

“是啊,过了今天,我们谁也不认识谁。”麦云洁将脸轻轻地埋在小矮人的肩上,酒精的作用使她有一些晕眩,才会觉得这张肩膀靠上去很舒服,“面具之下你到底藏着一张怎样的脸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消磨了这无聊的圣诞之夜,喝光了这些酒!生活中没有白雪公主,没有白马王子,也没有你小矮人,今夜是一则童话,是一场梦,是一颗到了明天早晨太阳出来就会蒸发的露珠。”

音乐一遍一遍地回响,麦云洁禁不住随着音乐轻轻地哼唱起来:

Tonight I celebrate my love for you

its seems the natural thing to do

tonight no ones gonna find us while need world behind us

when I make love to you

出奇好听的嗓音,专业的发声技巧,就算不懂音乐他也听出这是受过良好训练的,她一定是艺术系的。

“对于面具下的一切你真的不好奇?”小矮人忽然觉得有些不舍,这真是一个古怪的女孩,也许以后再也见不到了。

“不好奇。”麦云洁轻轻摇动伏在小矮人的肩上的脑袋。

远处,12点的钟声已经晌起,几秒钟之后,怀里的这个白雪公主会不会真的消失,小矮人开始觉得若有所失。

“也许你可以告诉我你的名字。”屏住呼吸,小矮人不相信他真的将三句话说出口了。

“呵呵,你说过不会来找我,怎么问起我的名字?”若不是戴着面具,小矮人一定会看见麦云洁脸上的捉弄人的表情。

“你到底叫什么?”小矮人恨不得咬了自己的舌头。

“叫我奥菲利亚吧!”

“奥菲利亚?”

“曾经有一个叫奥菲利亚的老小姐,她是一个戏院里的提词员,她漫长的一生都献给了这一职业,因为她深深地热爱着戏剧。但是老太太终有失业的一天,她老了,除了她为之奉献一生的戏剧,她什么也没有,没有财产也没有亲人。她觉得很寂寞,直到她遇到了第一个影子,剧院里的一个影子,一个流浪的没有主人的影子,奥菲利亚收留了它,于是越来越多的没人要的影子找到了她,请求她的收留,而她都答应了。于是在她孤独的一生中突然出现了许多伙伴,他们每天晚上都会在奥菲利亚的小小寓所里演绎着世界上所有伟大的戏剧,而奥菲利亚小姐依然在一旁给他们提示台词,做着她从事了一生的工作。”

“故事完了?”

“不,很长,但是这是我最喜爱的部分。”

“我喜欢的是这个部分:第四个影子叫孤独、第五个影子叫长夜、第六个影子叫永不、第七个影子叫空虚,最后的那个影子别人叫它死神,

‘尽管这样,你还是会收留我,对吗?’它这样问奥菲利亚……”

麦云洁呆呆地看着小矮人,“你知道这个故事?”

“是的。”小矮人静静地看着麦云洁,不,应该是戴着面具的麦云洁。

“我以为知道这个童话的人不多。”

“我也这样以为。”

“知道吗?”一个决定在小矮人心中形成。

“什么?”

“今天舞会的最后节目学校是怎么安排的?”

“什么?”

“当钟声响起的时候,带着面具的舞伴要掀开对方的面具,无论从前认不认识,从这一刻起,他们要重新认识对方。”

“是吗?”

“听,钟声响起了!”

“是呀!”麦云洁竖起耳朵,远处钟声正当当地晌着。

“我们是不是该掀开面具呢?”小矮人问道。

“可是我们说过不需要互相认识的。”为什么自己的心竟然也有些期待。

“也许认识一下也无妨。”

“是吗?”

麦云洁默默地问到,竟然有一些紧张。

“或者,我先展示真面目吧。”小矮人决定不再玩这种匿名的游戏。

“等一下,”麦云洁抓住了小矮人的手,“让我来揭!”

有一点点窘迫,有一点点紧张,又有一点点好奇,面具下的脸庞到底是什么样的呢?

小矮人站在自己面前,其实不矮,比自己高出一个头,应该至少有一米八吧,一个一米八的小矮人会是什么样子?

周围忽然响起喧哗声,原来这样的仪式早已开始,周围充斥着音乐声、欢呼声,刚才怎么都没感觉。

“我揭啦?但愿你长得不要太恐怖!”麦云洁开着玩笑。

“如果真的很恐怖,你别看了就跑。”

“呵呵,试试看自己的胆量有多大!”麦云洁伸手揭下了面具。

“啊”麦云洁惨叫一声,颤抖凶手指着对万,“你……你……”

“我怎么啦?”真面目暴露者有些莫名奇妙,难道自己真长得这么对不起观众?

“原来是你这个家伙,可恶!”白雪公主恶狠狠地踹了小矮人一脚,提起裙子转身就跑。

小矮人突然遭袭,惨叫一声,一跳三米远。等到回头想抓行凶者时,才发现黑夜里只有一条迅速消逝的白色身影。

水晶鞋孤零零地躺在草地上,无疑,它的主人已经抛弃了它!

毕世廷俯身将水晶鞋拣了起来,他怎么也没想到,结局竟然是这个样子,自己究竟怎么了,真的这么吓人吗?平生第一次想认识一个女孩子,竟然遭到一脚踹的结局。

这个女孩到底怎么啦?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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芈月传小说最新章节:莒姬死

全文共 2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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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壮汉顿时大怒:“放肆!你这妇人胆敢出言不逊,我便先砍下你的一只手来,看看你还敢不敢这样嘴硬!”说着就要朝芈月一剑砍去。

女萝不想他骂着自己,却要对芈月下手,惊叫一声推开嬴稷,便扑到芈月面前,替她挡了一剑,顿时倒在血泊之中。

芈月本拟慢慢套问对方,再击中对方心理薄弱之处,不料事发突然,变生肘腋间,女萝已经倒在自己面前,不由得惊叫一声:“女萝……”抱着浑身是血的女萝,失声痛哭。

女萝在芈月怀中艰难地抬起头来,只吃力地说得一句:“夫人,小心,这个人一定是……”便一口鲜血狂喷而出,显见这一剑已经深深伤及她的内腑。

芈月含泪点头:“我知道,我知道。”

嬴稷“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你杀了女萝姑姑,你杀人了!”

众人顿时议论纷纷,围观着的人都不由得向当中聚拢来。

那壮汉本拟砍去芈月的一只手,不想却砍伤了女萝,也有些意外和惊恐,想到背后之人的嘱咐,还是壮了壮胆,指着芈月喝道:“哼,不过是伤了个奴婢,别以为这样我就会放过你。你若是怕了,就跪下来给大爷磕三个响头,我砍你一只手就算了。”

芈月缓缓地放下女萝,站起身来,眼中已经怒火熊熊:“怕?我是怕了,我怕的是天下的士人都要杀了你,你一条性命怎么够偿还?”

那壮汉见她如此,竟也有些恐慌:“你、你胡说什么,你想恐吓大爷不成?”

芈月冷冷地道:“你虽然满身酒气,却面露凶气眼神游移,分明是借酒装疯。你穿新衣,着破鞋,面有菜色却喝酒吃肉,分明是暴得财富,为人驱使,是也不是?”

那人听了这话,不禁倒退两步,瞧着自己手中的剑,再看眼前妇人空手弱质,不禁又壮起了胆,喝道:“你这贱人,胡说八道,看来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了。”

芈月声音越发激昂,指着他斥道:“你虽然佩剑革囊,窃取士人的装束,却不配称为士人。士人朝食市井,暮登朝堂,可以凭着一席话、一把剑而得到君王的信任与倚重,凭的是文才武艺,也凭的是士人们共同以性命维护的节操品性。张仪片言可惊天下,是士人的才能;豫让吞炭而刺智伯,是士人的品行。”说着,面向众人,将手往酒肆方向一挥,指向那人道:“而今我面前的这个人,为贪图一些钱财酒肉,就贱卖士人的品格,听从奴仆之流的指使,盗用士人的名义来做替人行凶的事情。各位,我知道你们流落西市,期待的是有朝一日可以登庙堂,指点天下。可如今这个人,把士人的节操给贱卖了,这样的人,你们能容许他在光天化日之下继续行凶,败坏士人的声誉吗?”

那酒肆本是策士游侠们素日的聚集之地,这乱世人命如同草芥,他们日日瞧得多了,本不以为意,多半漠然旁观,可是听了芈月这一番话,却不禁激起了同仇敌忾之心。

当下就有一人叫出那壮汉的名字来:“冥恶,你敢败坏我们士人的名声,今日便是我们的公敌!”

那冥恶闻言大惊,不想面前这妇人片言之间,就将自己置于绝境,不禁面露凶光,举剑朝着芈月砍去:“你这贱妇,我先杀了你……”

他本得了嘱咐,要断芈月一臂,教她成为残疾,生不如死。此时头一剑伤了女萝,再见情势顿转,也顾不得许多,直朝芈月劈来。

芈月早有防备,顺手抄起酒肆门口的木板格挡了一下,便见酒肆之内一人站出来,叫道:“冥恶,你还敢行凶!各位,我们都是心怀天下的男儿,如何看着恶人欺负妇孺而置之不理?”

女萝用尽全力,挣扎着支起身子,厉声叫道:“诸位若记得秦质子冬日送米炭之恩,何以对秦质子与其母遇险而袖手旁观?”

她这一叫,顿时有人认出她来,叫道:“正是这位娘子在冬日送我们米炭。诸位,果然是秦质子与其母,我们不可不救。”

顿时众人蜂拥而出,那冥恶见势不妙,一伸手抓住嬴稷,将剑架在他的脖子上,叫道:“谁敢过来,我便杀了他!”

芈月大惊,叫道:“住手!”

众人已经纷纷拔剑冲出,却被这变故所惊,见芈月一叫,当下虽然不再逼近,却是分散开来,将冥恶去路也一并堵住。

嬴稷虽被制住,却是丝毫不惧,叫道:“我是秦国质子,你若敢伤了我,秦燕两国都不会放过你的,你就死定了。”

冥恶刚才已经有些心虚手软,抓住了嬴稷,这才稍稍安心,见嬴稷这般说,心中大怒,狞笑道:“小子,你还是先想想你自己是不是死定了吧。”

芈月摆手,示意众人不要靠近,对冥恶道:“你放了我儿,今日便放你离开。若伤了我儿,莫说秦燕两国,今日就休想离开西市。”

“对,”游士中便有一人叫道,“你若不放了秦公子,今日就休想离开此地。”

芈月细看,这人却是那日所见过的冷向,听这声音,方才也是他在人群中及时振臂一呼,煽动众人,当下朝他微微颔首,转而对冥恶道:“你放开我儿,我放你走,也不追究你受人雇用所图谋之事,也不追究你伤我婢女之事。你若伤了我儿,今日便不能生离此地。”

冥恶已心中生怯,口中却仍不认输,道:“哼,我才不相信你呢,若要我放过他,便让这小子先陪我离开市集吧。”

芈月眉头挑起:“你想以我儿为质?”

冥恶道:“正是。”

芈月冷冷地道:“我不信你。”

冥恶大怒:“你敢!”

芈月道:“你若离开市集,再杀伤我儿,我何处寻你?”

冥恶威胁道:“那我便杀了这小子。”

芈月冷冷地道:“那你便死定了。”

她虽然口中强势,冷汗却已湿透重衣。嬴稷在这恶人手中,她如何不急不惊不惧?可这恶人摆明了是欺软怕硬之辈,她若是软弱下去,他便要挟持嬴稷离开。谁知道他在离开之时,会不会再起恶念,伤害嬴稷?只有立刻逼得他放了嬴稷,才能够保得嬴稷安全。

越是这般轻贱他人性命的人,越是将自己的性命看得极重。她只能赌人性,赌他这等贪财无行的卑贱之人,不会宁可丢了自己性命,也要伤害嬴稷。

冥恶额头已经见汗,手中也是汗津津的,险些捏不住剑柄。芈月见他的脸色,正想再以利诱,忽然听得不知何处一声暴喝:“冥恶,你还不弃剑!”

那冥恶手一颤,剑身一抖,忽然间,剑光一闪,鲜血飞溅,一人惨呼一声,扑通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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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千骨小说番外篇_长留书院

全文共 49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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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清早,千骨便被笙箫默拉起来收拾打扮,脸上扑层白白的粉,再擦上红红的胭脂。换上新衣服,头发上插一支珠钗,脖子上挂条金项链,手腕上还戴着翡翠镯。花千骨觉得自己很像地主婆,可是身为地主婆连平时做早餐的一个馒头都吃不上了,怕她中途逃学,笙箫默特意雇了顶轿子,几个壮汉一直把她送到书院门口。

花千骨欲哭无泪,从轿子里钻出来已经奄奄一息。

周围的人看见她都不由私下议论偷笑起来,道是哪个有钱人家的小姐,养得白白胖胖的,路都快走不动了。

花千骨抬头看了看,崭新的四个黑底金漆的大字——长留书院。

好吧,读就读吧,好歹以前她也是上过几天学堂的,爹爹也教过她几个字,她虽学得不好,倒也不讨厌就是了。

周围的学生从六岁到三十岁的都有,但大多数是跟她差不多年纪的。听说这家书院以前叫菩提书院,就一个姓秦的老秀才在主持,后来学生越来越少都快倒闭了。前不久却得到巨额注资,聘了许多厉害的老师和有名气的人来教书,还有许多达官贵人参加剪彩,宣传声势很浩大,这次开学,便有很多杭州城的富商把孩子送到这里来了,花千骨就是其中之一。

她也不知道爹爹为什么对在书院读书这么重视,她估计是嫌弃她了,想让她在书院赶快遇上个好人家嫁了吧。送子女来这读书的人大半抱的都是这种想法。

入学的新人大概有一百多个,全都聚集在广场上点名,一会将通过抽签分成梅兰竹菊四个班。

虽然书院换了名字,但是院长还是秦秀才。他年纪有些大了,和身旁坐着的一堆或请来或不请自来的教书先生比起来,显得很没气势。

他先致词欢迎了下新同学,展望了下书院的美好未来,然后开始介绍老师们。书院除了四书五经等为必学科目,其他老师讲的课都可以选学。

“这位是京城来的阎文道阎老夫子,以后给你们讲易学。这位是东方彧卿,给你们上……”

“书法。”东方彧卿接话,笑得温文儒雅,台下一片抽气声。

花千骨饿得头晕眼花,连抬眼瞧的力气都没有了,早上的太阳还不算毒辣,却也晒得她额头上频频出汗。

接下来老师们全都简短的介绍了下自己。

“我叫烈火,负责教给你们厨艺。”下面一片惊讶声。

“我叫雷音,以后教你们医术和针灸。下面又是一片惊讶声。

“清流,我教的课是酿酒和喝酒。”

这次连秦院长都不由皱着老脸,悄声问道:“这喝酒也要教的么?”

“这是自然,酒桌可是与人交流的重要场所。”

“这倒是……”秦院长抚抚胡须。

“我叫落十一,欢迎加入我的小动物饲养协会。”

“老夫洛河东,专门教除妖捉鬼!”他的声音如同炸雷,下面学生全傻了,这书院果然与众不同,怎么什么都教啊!”

“墨冰,教绘画。”下面松一口气,总算有个正常的了。

此时台上一头红发,好像是番外人的女子开口:“大家可以直呼我北海,暂时没想到什么可以教大家的,就开游泳课好了。”大家目瞪口呆,居然有女夫子,而且不止一个。她刚说完,另一个女子也开口了。

“我叫杀阡陌,关于刺绣、裁剪、化妆保养、服饰搭配,只要是与美貌相关的,都可以来问我。”

北海已经算是容貌艳丽的了,可是和这个女子比起来,简直就差太远了。下面所有人都沸腾了,就连男生们都打定主意必选他的课。

杀阡陌已经在人群里瞅了几圈了,就是没找见他心爱的小不点。

他要参加赌局,可是又不肯以平凡面貌示人,在他看来,平凡就是丑,还丑得没有特色!和东方彧卿讨价还价半天,终于达成协议,可以以胜于常人的外表出现,但是前三个月必须得以女子身份。

杀阡陌心思一向简单,想着反正之前小不点也以为他是姐姐,赌局他也没抱太大希望,就是来玩,还有给东方彧卿搞破坏的。你想啊,输给白子画就算了,他还算心服口服,要是输给一个破烂书生,还叫他怎么混啊。所以哪怕以女装出场,他杀阡陌也要做所有人里最漂亮的!

接下来更多人做自我介绍,真是教什么的都有。武术、拳法、暗器、种菜、雕刻……别说下面学生,就连秦院长都不停抹汗,他到底都请了一帮什么人来啊!

花千骨又饿又累,出门时笙箫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把她塞进一件号称什么“瘦身衣”里面,带子勒得她都快断气了,她只觉得头晕眼花,旁边的女生好心扶住她。

“你没事吧?”

花千骨摆摆手,连话都说不出来了,脸涨成猪肝色,这时就听上面一阵清冷的声音。

“我叫白子画,我会教给你们,什么是耐心。”

仿佛一股清流注入心田,稍稍带来点凉意,不过听上面的介绍,她已经知道自己今后没好日子过了。原本以为到书院来,就是学学字画,看看四书五经的,没想到这么折腾。

上面足有三十多位老师,大家差不多都认识了之后,开始点名上前抽签分班。

这时台上的人都竖起了耳朵,因为他们当中到现在还没有一个找到花千骨在哪里,哦,当然,一直折扇轻摇的东方彧卿除外。

“南祥。”

“在”被点到名字的学生上前抽了签,交到落十一手中。

“梅班。”听到自己的班号,便往班级的队伍走去。

“火夕,竹班。”

“流火,竹班。”

“如霜,兰班。”

与计划中一样,幽若、火夕、舞青萝、糖宝还有长留或者别派弟子大都到了竹班和花千骨一起,与当老师不同,他们之中,大多都是消除记忆了的。

终于,听到那个熟悉的名字响起:“花千骨。”

台上的人都不由屏住了呼吸,等了十五年的游戏终于要开始了。

叫了两遍,台下没有反应,落十一继续叫。

花千骨摇摇欲坠半昏半醒,这才反应过来轮自己抽签了。她艰难的迈动小粗腿,从队列里出来,走到落十一面前,落十一半张着嘴巴看着她整个人都傻了。

“小不点!”杀阡陌手中的团扇也掉在地上,从座位上一立而起。眯起眼睛左看右看,虽然胖得有点变形了,可那张小脸不是花千骨又是谁。

脚步一个踉跄差点没晕过去,墨冰仙慌忙扶住他,也是不可置信的睁大眼睛。

全场一阵诡异的静默,花千骨浑然不觉的抽出签看了看,竹班。

松一口气,差不多快完了吧,她实在是饿得撑不住了。摇摇晃晃向队伍走去,完全没意识到台上所有眼睛都痛不欲生的望着她。

太阳似乎都不忍看的躲入云间,一阵凉风吹来,鼻子痒痒的,花千骨长大嘴巴。

“阿嚏!”

同时传来的,还有一阵崩断和撕裂的声音。她僵住了,背上似乎凉悠悠的,裂开好大一道口子,那件瘦身衣光荣牺牲,她的肉肉争先恐后的跑了出来。

顿时,浑身都轻松了,花千骨深深的吸一口气,可是身子已经不听使唤的倒了下去,晕了。

全场沉默了三秒这才反应过来,落十一和墨冰仙第一时间冲了过去。

却见杀阡陌捋起袖子大骂道:“该死的笙箫默,老子跟你拼了!”

花千骨醒来的时候发现天已经黑了,她正躺在自己家中。

“爹爹!我饿!”她张嘴第一句话就喊。

“等着。”

不一会,笙箫默从外面端了碗粥进来,花千骨很惊喜的在里面发现了几粒米和两匹菜叶,咕咚咕咚喝完了。

“爹爹!我还饿!”

“饿饿饿,每天就知道喊饿!叫你好好读书,开学第一天,居然在全书院面前给我丢那么大的丑!”笙箫默忍不住伸手戳她的额头。

花千骨哭丧着脸,抱着他袖子顺便擦擦嘴,抬起头来才发现不对劲,

“爹爹,你的脸怎么了?”好大一只熊猫眼啊!

笙箫默没好气抱胸道:“撞的!”

还好意思问,还不是她害的,杀阡陌背她回来,进门就是一拳。

唉,是啊,都不能用抱的了,不是重量问题,而是体积环不住啊,只能沙袋一样背回来,杀阡陌脸都气绿了。

可是这能怨他么,这吃也是罪不吃也是罪。

真没想到他堂堂儒尊,保姆就算了,居然还会落到被人揍没有理由还手的田地,唉唉唉

第二天花千骨去书院,好说歹说吃了一个馒头才肯出门。

教室里,眼巴巴瞅着旁座的女生在吃烧饼,直咽口水。

“你要么?”正是昨天扶她的女生,长的清秀可人。

花千骨毫不客气的接过烧饼大吃起来。

“我叫幽若,你昨天晕倒了,现在没事了吧?”

“没事。”花千骨摇头,“我就是没吃饱,我爹爹要我减肥。”

坐前面穿绿衣的娇小玲珑的女生也转过头来:“我这还剩些桃花酥,你吃么?”

花千骨连连道谢,差点没泪流满面,原来书院也还是挺不错的嘛,她还担心自己来了受欺负。

“我叫糖宝,你叫什么?”

“花千骨。”

“你不想减肥啊?”

“想,可是我更想吃东西。”

“那以后我有好吃的都留一点给你带来。”

“我也给你带。”幽若笑眯眯的说,伸出手戳花千骨的脸戳着玩上瘾了,一戳一个坑。

花千骨感激的点头。

没过几天,花千骨便和周围的人熟识了,原来交朋友不是她想象中那么难,其中也有因为她胖嘲笑她的,但是发现不管怎样花千骨都憨笑不生气,便也觉得没意思了。大家的精力,基本上都放在各位老师身上。

课基本上都是选修,花千骨自己选了烈火的厨艺课和墨冰仙的绘画课,然后被糖宝拉着报了东方彧卿的,又被幽若拉着报了白子画的,最后杀阡陌找上门来,强逼着她选了自己的课,搞得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说来原本好多兴致勃勃跑来参加赌局,想趁机在白子画和她之间插一脚,以显自己多么有魅力,能胜过长留上仙的各路神仙们,在目睹了花千骨的这副尊容后,一日之间就弃权了一半。不再追求,只作壁上观。

剩下的人中最有可能获胜的几个莫过于白子画、东方彧卿、杀阡陌、墨冰仙,然而除了杀阡陌每天围着花千骨前后打转,一会带她去逛庙会,一会带她去放风筝,一会带她下馆子,其他几个都没有什么动静。

杀阡陌因为约定至少要三个月才能告诉花千骨自己是男的,已失了先机,所以拼着命的对她好,想以日久深情来取胜。

花千骨也发觉自己身边好像突然多了很多人围着转,颇有些不适应。不过除了吃,其他事情并不是很在意。偶尔收到别人送的鲜花礼物或者情书,她也认为是恶作剧。吃的东西会留下,其他的全都扔了。

于是众人摸到窍门,谁拿得出好吃的,花千骨就乖乖跟谁走,每天便用美食利诱。花千骨就觉得有点奇怪,怎么总是那么多老师同学要请她吃饭啊?

这天,花千骨、糖宝还有幽若混吃混喝后,一起回到家里。

一般人为了避嫌,时常会她们三个一块请,落十一就是。

不过经幽若观察,其他人都是拼命给花千骨夹菜,落十一是拼命给糖宝夹菜。

“千骨,书院的老师好像都很喜欢你啊。”

花千骨点头:“可能我爹爹跟他们认识吧,或者走后门了,让他们多关照我。”花千骨觉得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话说,你爹爹呢,今天怎么没看见他啊?”幽若扭捏道,她每次来,见到笙箫默那懒懒的模样,心就跳得噗通噗通的。

“哦,可能是出去斗蛐蛐去了,一会就回来了。”

“千骨你娘亲呢?”

花千骨挠头:“我不知道,我问我爹他都懒得跟我细说,就说跟人跑了。”

幽若顿时满是怜惜的看着她:“你爹爹一个人带大你肯定很不容易,我看他还很年轻啊,为什么不再找一个。”

“他一天游手好闲,再找一个估计又得跟人跑了吧!”花千骨吃饱了仍然嘴停不下来的嗑瓜子。

幽若在心里呐喊,不会的,如果是她,一定不会跑。

糖宝问:“千骨,你有意中人了没有?我家人送我来书院,就是想我找户好人家。”糖宝口中的家人,自然也是跑龙套的仙人扮的。除了花千骨和笙箫默,其他人下界都还不到一年。

“意中人?”

“是啊,咱班那个火夕和舞青萝不就好上了?听说家里也很满意,估计念完书就成亲呢。”

花千骨歪着脑袋想了想,她印象深刻点的就三个人,一个是东方彧卿,总是喜欢眯着眼睛对她笑,握着她的手教她写字的时候她心跳得好快。一个是墨冰,画技超群,人也不管走到哪里都像一副水墨画。花千骨经常能感觉到他的视线,远远的,略带哀伤的落在自己身上,让她有融化的错觉。还有一个就是班上的流火,别人都给她带吃的,只有他记得给她带喝的。每次当她吃太多哽得不行的时候,他简直就成了大救星。而且他很优秀,成绩很好,不管学什么都做得最棒,让笨笨的自己佩服不已。

“说起意中人,我一直还挺担心的。”花千骨皱起眉头。

“担心什么?”

“担心我以后会嫁给一个白痴。”

“啊?”糖宝和幽若都笑了起来。

“是真的啊,我从生下来,手臂上就有奇怪的胎记,是一行字呢!”

花千骨捋起袖子给她们俩看。

手臂上真的写了四个字。

——我、爱、白、痴。

幽若和糖宝顿时无语了:“这不是你自己写的?”

“当然不是,不管用什么办法都洗不掉。每次我去问爹爹是怎么回事,他都笑得东倒西歪的捶桌子,直赞谁谁谁有才,我都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这的确有点奇怪呢!”

“是啊,而且很神奇,难道我今后真的会喜欢上一个白痴?”

糖宝哈哈大笑:“只要喜欢,是不是白痴都无所谓嘛!”

“说的也是,糖宝你有意中人了?”

糖宝丝毫不害羞的点头承认,嘿嘿笑着大声宣布:“我喜欢落夫子!他居然知道我不喜欢吃肉喜欢吃蔬菜叶子!前些天他还给我买糖葫芦、教我剪纸!”

幽若完全无法理解,花千骨却深有同感的点头:“我也只要将来的相公不嫌弃我胖,能好好待我爹爹,不阻止我吃东西就行,白痴一点也无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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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罗大陆2绝世唐门小说

全文共 1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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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和的光晕宛如母亲的手,轻轻的触摸着云雾的细腻肌肤,虚幻的空间有着异常动人的实质感。隐约中,就在不远处,似乎有着一座巍峨的宫殿,在这柔和的光晕抚触下虚幻而真实。

一道身影就那么静静的伫立在云雾之间,眺望着无尽的远方,不知道在看着些什么。

他有着一头宛如瀑布般的水蓝色长发,一直垂到脚下,如果不是他那伟岸的身形和宽阔的肩膀,仅仅从后面去看,恐怕会以为他是个女子。

华贵的蓝色长袍上仿佛有水波荡漾,如果仔细去看,眼神瞬间就会被那深深的蔚蓝所吸引,甚至整个灵魂都会被吸入那如同大海般深邃、无尽的蓝色之中。

看上去不过二十多岁的英俊面容上却有着一双深邃的眼眸,他的眼神看似空洞,但却又像是包罗万象,偶尔闪过一道紫意,更是动人心魄。会有一种刹那芳华、瞬间生死寂灭的质感。

“哎——”男子轻轻的叹息一声,眉宇间多了一丝淡淡的忧伤,双目微合,似乎在感悟着天地至理。

“三哥。”一声轻轻的呼唤响起。一道身影就那么从虚幻中跨出,来到了那蓝衣男子身边,自然而轻柔的挽住了他的手臂,这仿佛已经做过千百次的动作看上去是那么的圆融如意。

那是一名身穿粉色长裙的女子,一头长发梳拢成长长的蝎子辫轻轻垂下,从侧后方能够看到她那精致修长的白皙美颈,长裙束腰处盈盈一握,将她那动人的身材完美勾勒出来。

绝美的容颜上带着一丝淡淡的微笑,搂着那蓝衣男子的手臂,轻轻的将头贴在他的肩膀上,柔顺的蝎子辫也随之晃动,落在男子身后的蓝色长发之上悄然卷曲,将男子的长发缠绕起来。

蓝衣男子英俊的面庞上流露出一丝有些无奈的宠溺微笑,“都当妈妈了还这么调皮。”

粉裙女子有些不满的嘟起嘴道:“当妈妈怎么了?就不能撒娇了么?你成为神界执法者、海神之后,不还是叫唐三嘛?还是我的三哥。”

唐三将粉裙女子拥入怀中,微笑道:“当然可以撒娇,无论什么时候,你都是我最爱的小舞。只要你别让你那宝贝女儿看见就好。不然,她可要和你争宠了。”

小舞一听唐三提起女儿,眼中顿时尽是温柔之色,“小七这丫头太粘人了,趁着她睡觉的工夫我们才能过一会儿二人世界。三哥,刚才我看你神色不愉,又是因为斗罗大陆的事么?”

唐三点了点头,轻叹一声,道:“神界一天,凡间一年。任何位面皆是如此。当初,我本想在斗罗大陆多停留一些时日,却因善良与邪恶两位神王的赌约而不得不回归神界主持大局。却不想,神界之中二十多年过去,斗罗大陆万年之后,唐门却已凋零。”

小舞没好气的道:“善良和邪恶那两个家伙实在是太狡猾了。以赌约为名,自己下界去玩了,真是太不负责了。他们找来替代神位的那对小夫妻之前的经历太可怜了,要不然,就让他们主持大局,你也能轻松点。”

唐三道:“神王与神界执法者看上去高高在上,但却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承担啊!斗罗大陆经过这万年变迁,显得有些纷乱了。尤其是四千多年前那次地壳变动引来的大陆碰撞,不但令斗罗大陆面积增大了超过一倍,同时也带去了许多变数。”

小舞道:“唐门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衰败的啊!三哥,你也别想太多了,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唐门的凋零也是因为时代与位面的进步。”

唐三点了点头,“你说得对,但唐门毕竟是我一手缔造,实在舍不得就此消亡。而我身为神界执法者,更不能去干涉一个位面的变化。不过,最近斗罗大陆似乎有一颗新星应运而生,更与我唐门会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我试图看清他的命运,但却迷雾重重。希望一切是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吧。”

小舞眼睛一亮,道:“连你都说是新星,那肯定是不错的人选了。要是以后他能来接替你的神位,我们岂不是就有时间到处去玩了么?”

唐三抬手宠溺的在她鼻子上刮了刮,“你啊!就知道玩。”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不远处的云雾中,探出一个小脑袋,看上去十一、二岁的样子,漂亮的大眼睛眨了眨,她的样貌看上去至少与唐三有七分相像,但线条又要柔和的多,眼睛更像小舞一些。

“总听爸爸、妈妈说起斗罗大陆,似乎很好玩啊!嘻嘻。”一边说着,她那娇小的身躯悄悄在云雾中隐没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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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

全文共 11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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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识了一个新伙伴,她是一个小女巫。_天,她邀请我到她家做客,说实在的,我真想去看个究竟,看看她是不是真的女巫。

到了她家,看到她的屋子里到处都是实验室用的仪器和设备,还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有的瓶子上带有骷髅图案,到处是各种颜色的魔力药水,有的泡着眼珠子,有的泡着蛇等。还有黑猫和白色的猫头鹰,这些让我相信她是一个真正的女巫。

我对她说:“如果你是真的女巫,一定有魔法可以让我进入童话世界,看到那些奇幻人物。”

她犹豫了一下,说:“那你必须在三天之内回来,还有永远不要和那些长相凶恶、带有黑色圆圈标志的怪物交谈和玩耍。”说完,她叫助手小精灵史蒂给我拿来了一个老式怀表。她说:“这是通往童话世界的必经之路,它可以带你到那里,并时刻提醒你时间,如果你在第三天的零点还没有回来,它就会自动给我发出警报,这时,你无论在哪里都不要乱动、不要乱走,最重要的是千万不要把这个怀表弄丢,否则你就再也回不来了!”

说着,史蒂手中的怀表“嗖”的一下,飞到了我的手中。

小女巫骑上扫帚,我坐在了她的身后,我们一起飞到了奇幻湖,落在了湖面上。我从扫把上下来,脚踩在了水面上,竟然没有沉下去,就像是踩在了透明的冰上,我双手一摸这淡紫色的湖水,手变湿了,并浸入了水中。“这太神奇了!”我欢呼道。小女巫笑了,她骑着扫把消失了,声音在空中回荡:“这里虽然很好玩,但你千万不要忘了回来的时间啊!三天以后,如果你还没有回来。我就会来找你的!”

我从湖面上走到了岸上,这时,我看到远处有山,山上有一些瀑布,奔流而下,瀑布下是一泓湖水,岸边和不远处到处都是盛开的鲜花,各种叫不出名字的奇花异草,空气中飘浮着奇异的香气。远处有几座山,每座山顶都笼罩着金色的火光,就像一个巨大的蜡烛照亮这即将到来的夜晚,空中一个椭圆形的月亮散发出柔和而温暖的亮光,依稀可以看到里面还有美丽的花草和奇异的动物。岸边有许多小动物,有的在睡觉,有的瞪着大眼睛看着我。

我顺着小路向前走,一路上唱着欢快的歌。突然,眼前出现一座巨大的城堡,像是国王的宫殿,里面很热闹。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是猫咪的婚礼。

在盛大的结婚典礼上,许多带着金色翅膀的小仙女也来了,她们挥舞着手中的仙棒,银色的荧光从空中划过,像是下起了流星雨,美极了。

只听“嘭”的一声,新郎开了一瓶香槟。我也加入到他们的行列中,我们一起又唱又跳,直到太阳落山,把湖水染成了淡粉色。

这时,我兜里的怀表发出了“嘀嘀嘀”的声音,时间到了,空中出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小女巫,她来接我了。我和朋友们告别:“再见!以后有机会我还会来找你们的!祝大家快乐、幸福!”

坐在小女巫的魔法扫帚上,我们飞快地回到了小女巫的家中,我激动地对小女巫说:“太谢谢你了!让我有了这次奇幻之旅!看来你还真有本事,真不愧是个女巫!”她用力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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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结局原文

全文共 1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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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绝古城、黑色的扎格拉玛神山、女王的棺椁、尸香魔芋、先知与先圣的墓穴,连同古代那些不为人知的无数秘密,还有郝爱国、叶亦心、楚健、萨帝鹏,都永远埋在了黄沙的深处。陈教授也从毯子中探出脑袋,看着天空傻笑,Shirley杨过去把陈教授头上的沙子抚去。安力满跪在地上祈祷,感谢胡大的仁慈。胖子把所有的行囊翻开找水,最后一无所获,冲我一摊手,做了个无可奈何的表情。

我也无奈地摇了摇头,光顾着逃命,根本没想起来水的事,而且早在七天前就越过了安全返回点,现在想回去,谈何容易。去往兹独暗河的通道也被彻底埋住了,凭我们这么几个人不可能挖开,一滴水也没有,在沙漠中恐怕坚持不了一天,喝咸沙窝子水和骆驼血也不是办法,一想到活活渴死在沙漠中的惨状,便觉得还不如在鬼洞中死了来得痛快。

在沙漠中没有水,就像活人被抽干了血,众人都是一筹莫展,坐在原地发呆。忽听安力满“嗷”的一声大叫:“胡大的使者!”只见离我们不远的沙坡上,出现了一个白色的影子,我以为是又渴又饿,眼睛花了,赶紧揉了揉眼睛仔细去看。原来是我们先前到西夜城之前见到过的那峰白骆驼,它正悠闲地在沙丘上散步,慢慢朝西方走去。

安力满老汉激动无比,话都说不利索了,白骆驼出现在受诅咒的黑沙漠,这说明古老的诅咒已经消失了,胡大又收回了这片沙漠,跟着胡大的使者,一定可以找到水。我也不知道他说的是真是假,上次还说进沙漠的旅人见到白骆驼,便会一路平安吉祥,现在又说什么沙漠中的诅咒消失了,不过此时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跟着白骆驼也许真能找到水。

当下赶紧把群驼整队,跟在白骆驼的后边。那峰高大的白骆驼,在烈日下走得不紧不慢,直走了三四个小时,转过一道长长的沙梁,果然出现了一处极小的水洼。水洼四周长着一些沙棘,水不算清澈,可能含有少量矿物质,动物可以直接喝,但是人不能直接饮用。骆驼都迫不及待地去喝水,Shirley杨找了些消毒片,先把水装进过滤器中过滤,再加入消毒片,这才分给众人饮用。

这处水洼可能是兹独暗河的支流,由于夜间沙漠的移动,使得这比较接近地面的河水渗出来一部分。在水洼边生了堆火,烤了几个馕吃。我没把最后爬上山顶时,后背好像有人拉扯的事告诉他们,这件事似真似幻,让他娘的尸香魔芋折腾的,我都分不清真假了。别说最后这件事,包括整个在精绝古城以及鬼洞中的经历,真实虚幻已经没有明显的界限了。我和胖子谈论起来在扎格拉玛山的遭遇,简直就像是一场让人喘不过气来的噩梦,胖子说:“这狗尾巴花真他妈厉害,说不定咱们根本就没进过精绝古城,这一切都是那鬼花造出的幻象。”

始终没怎么说话的Shirley杨插口说道:“不是,现在脱离了险境再回过头去仔细想想,尸香魔芋幻象的特点还是很明显的,它只能利用已经存在于咱们脑海中的记忆,却不能够造出咱们从没见过的东西。女王的棺椁、鬼洞、先知的墓室、预言,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黑蛇咱们先前也见到过,引诱咱们自相残杀的预言石画,第一层石匣上的是真实的,因为咱们看过了第一层的预言,所以尸香魔芋才能在第二层石匣上造出幻象。”

我对Shirley杨说:“真是英雄所见略同,我也是这么想的,只是不敢肯定,所以一直都没说出来。咱们现在是不是商量一下怎么走出沙漠?”

Shirley杨说:“这就要劳烦安力满老爷了,他是沙漠中的活地图,咱们不妨先听听他的意见。”

安力满见老板发了话,便用手在沙子上画了几下,这一片是咱们现在大致的位置,往南走是尼雅遗迹,距离很远,全是沙漠,咱们补充了足够的水也不一定能走到尼雅;向东是罗布泊,中间是沙漠,另一边是无边的戈壁滩;向北是咱们来的方向,也就是西夜城的方向,但是咱们深入沙漠腹地,要走回去也不容易。

现在看来向东南北,三个方向,都不好走,唯一剩下西面,一直向西是塔里木河,沙漠中最大的内陆河,从咱们现在的位置出发,走得快的话,大约用十天就可以到塔里木河、叶尔羌河、和田河的三河交汇处。到了那里就好办了,再补充一次清水,继续向西走上六七天,就离阿克苏不远了,那附近有部队,还有油田,可以请求他们的帮助。

我们现在最缺乏的水补充足了,差不多可以维持十天,食品还有一些,在沙漠里水比吃的重要,实在没东西吃了还可以吃骆驼。把沙窝里的水一点点过滤储备起来,就足足用了一天的时间,然后才按计划动身出发。一路上免不了饥餐渴饮,少不了风吹日晒、晓宿夜行,终于在第十二天走到了塔里木河,随后继续西行,在第三天遇到了进沙漠打黄羊的油田工人,当时陈教授仅剩一口气了。从沙漠深处死里逃生一步步走出来的心情,不是生活在正常环境中的人轻易能体会的。从那以后我养成了一个习惯,在家喝水,不管多大的杯,总是一口气喝得一滴不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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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小说《嫌疑人x的献身》读后感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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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有时候是一个很沉重的话题,当我们用审慎的目光去剖析它时,它完全丧失了恋爱时的灵动。

爱情从来都是自私的,再大度的人都可能因为爱情而斤斤计较;爱情有时还是盲目的,再理智的人都可能因为爱情而迷失心智;爱情有时候甚至是罪恶的源头……其实,爱情本身并不赋有这么多“性格”,是不同的人赋于了爱情不同的生命。而石神的孤僻性格,导致他容易走极端,最终走向自我与集体毁灭。

当一切罪恶的根源追溯到爱情时,人们往往不能完全用理智去思考问题的本身,会忽略很多问题的本真。当大家都围绕着所谓最纯洁的爱情与高水平斗智时,可能思想仅仅停留在作者虚构的故事情节中……本书作者揭示出来的社会现象到底是什么?当你带着这个疑问去看这本书时,也许会有不同的收获。

之前看说过,很多作品除了本身的故事情节外,还可能包含有更深层次的思想。那么,东野的《嫌疑人的X身份》到底想揭示什么,或者也可以设问为本书在作者无意识状态下揭示了什么?

在我读本书的第一天我就妄下结论的说:“我觉得其揭露的人性弱点在于:人们总是因为恶人作恶而感到厌恶,漠视其受到的伤害甚至失去生命的事实;人们总是因为弱者受到欺凌而产生同情心,淡化其伤害施害者甚至剥夺他人生命的事实。”

直到今夜看完全本,我发现之前的感悟竟然如此贴切。不过,仍然少了些许精髓。

大家不用翻书,试着回忆一下本书第一章的情节,也许你会发现一开始我们就掉入了作者设定的人物形象设计中。当读完全本后,静下心来想一想,作者刻画的坏人富坚并不是最恶毒的人,充其量也只是个无赖。相反,作者刻画出来的好人石神却恰恰是最恶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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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励志小说NO1.《谁动了我的奶酪》

全文共 12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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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斯宾塞·约翰逊

【推荐阅读】  推荐指数:★★★★★

作者是全球知名的思想先锋、演说家和畅销书作家。他的许多观点,使成千上万的人发现了生活中的简单真理,使人们的生活更加健康、更成功、更轻松。 面对复杂的问题提出简单有效的解决办法,在这方面,他被认为是最好的专家。他是许多畅销书的著作者或合著者。他的《谁动了我的奶酪?》提供了应对变化的极好的方法。

《谁动了我的奶酪?》,生动的阐述了“变是唯一的不变”这一生活真谛,作者斯宾塞·约翰逊博士是美国知名的思想先锋和畅销书作家,此外,他还是一位医生、心理问题专家,也是将深刻问题简单化的高手。在他清晰洞彻当代大众心理后,便在该书中制造了一面社会普遍需要的镜子———怎样处理和面对信息时代的变化和危机。

人生犹如“迷宫”,每个人都在其中寻找各自的“奶酪”——稳定的工作、身心的健康、和谐的人际关系、甜蜜美满的爱情,或是令人充满想象的财富……

那么,你是否正在享受你的奶酪呢?

如果是的,恭喜你,你只需要阅读一下书中的小故事即可,因为它会时刻提醒你,你的奶酪是否已经变质;

如果不是,欢迎你,请你把这本书从头到尾阅读一下,希望你能够从中受到启发,尽快享受你的奶酪。

自本书出版以来,已经有众多读者从奶酪的故事中得到启发,从而改善了自己的事业、婚姻和生活,同时也引起了广泛的讨论。

【内容简介】  励志指数:★★★★★

第一部分:“同学聚会”----讲述一群过去的同窗在一次聚会上讨论如何应对生活中的种种变化。

第二部分:全书的核心----“谁动了我的奶酪”的故事。

在故事里,你会发现,当面对变化时两个老鼠做得比两个小矮人要好,因为他们总是把事情简单化;而当两个小矮人所具有的复杂的脑筋和人类的情感,却总是把事情变得复杂化。这并不是说老鼠比人更聪明,我们都知道人类更具智慧。但换个角度想人类那些过于复杂的智慧和情感有时又何尝不是前进道路上的阻碍呢?

当你观察故事中四个角色的行为时,你会发现,其实老鼠和小矮人代表我们自身的不同方面----简单的一面和复杂的一面。当事物发生变化时,或许简单行事会给我们带来许多的便利和益处。

第三部分:“讨论”----是那些同窗好友们围绕这个故事展开的讨论,他们讨论这个故事的意味,以及如何把这个故事带给人们的启迪运用到生活与工作中去。

有些读过成书之前的手稿的读者读完故事本身后就停下来,不再继续阅读关于这个故事的讨论。另外一些人则更乐于阅读故事后面的“讨论”,因为他们认为从中可以受到启发,可以思考如何将从故事中的东西运用到他们的实际生活中去。

无论怎样,我都真诚地希望各位像我一样,在每次阅读这个故事的时候,都能从中领悟到一些新的、有用的东西;希望它能帮助你妥善地应对各种变化,不论你的成功目标是什么,它都能助你走向成功。

我希望你们能欢欣于你们从故事中所发现的道理,并能享受到这一发现的乐趣。祝你们一切顺利。 请记住一句话:随着奶酪的变化而变化。

了解各种实际的选择,要比呆在舒适的环境里把自己孤立起来安全的多,尝试冒险,与奶酪一起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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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的男生励志小说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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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叶青,菜花黄,谁家选我做娘娘。。。。。。”

灵芝婶一面熟练地干着她那老营生,一面笑嘻嘻地唱歌。

她娘家村有一个珍珠胡同。据说,早年那里曾经出过一个娘娘。娘娘回来省亲,把珍珠洒在生她养她的故土上让人捡,故那条街起名珍珠胡同。岁月沧桑,这个故事的真假已无从考证,但这个民谣在那个地方已经传唱好多年了!今天灵芝婶高兴,又想起来唱。

“你屎壳郎挂层霜,就变了个人了?还当娘娘?看你现在打扮成啥模样?老妖精一个!”

石头叔抬头看妻子,嘴上挖苦,心里倒是甜丝丝的,一阵赞叹!

“别看我那傻婆娘,那紧身裤一穿,大花褂子一披,又烫了个爆炸头,还真是像变了一个人!要不人都说,人是衣裳马是鞍。这话一点不假!就是我那一百多块钱打水漂了吆。。。。。。”

石头叔一面干活一面想,她也该打扮一下了!不说儿子看不起,就是现在有人给宝贝儿子提亲,当老人的也不能太邋遢不是?何况她也不太老。是自己没本事,让妻子一直跟着过苦日子!

石头叔正在那里检讨自己,儿子宝贝,不知什么时候立在了他们的面前,盯着几个人看,最后眼光落在了他娘的身上。

“儿子,我理的发好看不好看?还有这衣服。。。。。。”

石头叔没说话,灵芝婶抬头看见儿子,高兴地问。

宝贝儿子可是见过世面的半个城里人!灵芝婶把儿子当神人。

“赶快把头发给我弄回去。丢死人了!傻乎乎地只知道臭美!”

宝贝对他娘说完,气哼哼地转身就走。

“凭什么?凭什么要你妈把头发弄回去?我可是花了百十块钱给她整的!你看不惯,你看不惯算个球。她是我老婆!”

石头叔脸红了起来,双眉倒竖冲着儿子的背影喊,宝贝绕过一个墙角,已没了踪影!

石头叔本来是想把家庭整理一下,来收拢一下儿子的心,反而遭到儿子的反感。他不知道儿子为什么不愿意进这个家,他到底想要干什么?

“儿大不由爷。随他的便吧!”石头叔想,“我养大的儿子,我自己越来越不了解他了!”

宝贝出去几年,人生观和价值观变了!这在理论上属于哲学的范畴。人的世界观变了,人生观和价值观也跟着变了。别说石头叔弄不明白,那种潜移默化的侵入性改变,连宝贝自己也弄不明白!但他的确是跟以前大不一样了!他对这个世界进行了重新的定位、思考。他像一叶飘泊在港湾的小舟,既开不出去,又不能上岸。他的人生处在十字路口,不知往何处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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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嬛传小说中玄青结局

全文共 3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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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后宫·甄嬛传》是文学网站专栏写手流潋紫所著的后宫小说,全书已完结并全部出版。下面小编为你整理的甄嬛传小说中玄青结局,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甄嬛传小说中玄青结局

玄凌为了自己的地位不受威胁,逼迫甄嬛给玄清赐毒酒,玄清为甄嬛喝下了毒酒,死在了甄嬛的怀中。甄嬛伤心的跌下了楼梯,摔断了腿。为了复仇,她一天天变得冷漠,看似当上了皇贵妃,但危险依旧。为了向上爬,她使尽心机,终于,她一天天给皇上服一些药,故意刺激因为以前服用过多催情.狼虎药的皇上,让皇上驾崩,为玄清报仇,让眉庄和温太医的孩子当上了皇上,自己当上了皇太后,走上了权利的最高峰~~

浣碧后来利用玄清(电视剧中为允礼)手中的甄嬛小像,设计嫁给了玄清成为侧王妃,改名为甄玉隐,因玄清心中只认定甄嬛为唯一的妻子,对浣碧并无爱意,后玄凌(剧中为雍正)赐死玄清,浣碧撞棺殉情 。

后宫·甄嬛传1

开篇时乾元十二年主要人物年龄(部分人物为倒推):甄嬛15岁,沈眉庄16岁,安陵容15岁,朱宜修27岁,慕容世兰20-21岁,齐月宾23岁,冯若昭24岁,玄凌25岁,纯元皇后(20岁死),玄清18岁,崔槿汐30岁上下,浣碧14岁,淳常在12岁。

乾元十二年八月二十:甄嬛进宫选秀,初会安陵容、皇后、玄凌。

乾元十二年八月二十二:沈眉庄封从五品小仪;甄嬛封正六品贵人,赐号“莞”,初会芳若;安陵容封从七品选侍。

乾元十二年九月十五:甄嬛进宫,入住棠梨宫,初会崔槿汐、方淳意和史美人。

乾元十二年九月十八:甄嬛首次参见皇后、华妃,华妃以一丈红惩诫梁才人敲山震虎。

乾元十二年九月十九至腊月:甄嬛与温实初串谋装病避宠;沈眉庄侍寝后封正五品嫔,赐号“惠”。

乾元十二年腊月年三十:甄嬛夜入倚梅园祈福,遇玄凌,遗失小像。

乾元十三年年初二:余姓宫女假冒除夕夜与皇上对答之人封为从八品更衣。

乾元十三年一至二月:余更衣封正七品妙音娘子,赐居虹霓阁;因惩罚史美人而被禠夺封号。

乾元十三年二至三月:甄嬛等花签游戏。上林苑太液池边,玄凌借清河王之名与甄嬛初见,互生情愫;余娘子因冒犯甄嬛降为更衣,迁出虹霓阁,甄嬛晋为正五品嫔;甄嬛侍寝,赐椒房之宠,接连召幸八日。

乾元十三年四月十四:华妃主使人推眉庄溺水。

乾元十三年四月十八至五月:甄嬛晋封从四品婉仪。余更衣指使宫女花穗、太监小印子在甄嬛药中下毒,被甄嬛人赃并获加捅破冒充欺骗之事而被赐死,甄嬛初染血腥。甄嬛使计装神弄鬼吓疯丽贵嫔,丽贵嫔供出华妃指使余更衣谋害甄嬛一事,在皇后配合下华妃被禠夺协理六宫之权,丽贵嫔打入冷宫。

乾元十三年五月中:太平行宫避暑,玄凌居水绿南熏殿,皇后居光风霁月殿,眉庄居玉润堂,甄嬛居宜芙馆。清河王玄清初次露面射海东青。曹琴默以玄凌借玄清之名一事调拨甄嬛与玄凌,为甄嬛言语避过。眉庄在曹琴默殿中被发现有喜之兆,晋容华。曹琴默晋婕妤。

乾元十三年六月十九:温仪生辰,家宴,岐山王玄洵、汝南王玄济、平阳王玄汾出场。端妃出场。甄嬛避席在清泉边初遇玄清。曹琴默设计陷害甄嬛演惊鸿舞,在眉庄、陵容和玄清的帮助下反令甄嬛得以表现,晋封婕妤;华妃也借《楼东赋》复宠,赐居慎德堂,玄凌有复华妃协理六宫之权之意。

乾元十三年六月:眉庄被陷害为假孕,降为常在幽禁玉润堂。安陵容父亲获罪,在甄嬛与皇后帮助下脱罪,甄嬛表示愿助皇后打压华妃。甄嬛在眉庄求恳下以安父之事劝陵容为家族而争宠。

后宫·甄嬛传2

乾元十三年六月十六至七月:玄凌因甄嬛怕雷声半夜从华妃宫中赶来陪伴甄嬛。甄嬛设计引荐陵容以歌获宠,册从六品美人。甄嬛因陵容之宠自伤,在桐花台再遇玄清,谈论夕颜花。华妃以木薯粉害温仪吐奶之事陷害甄嬛,端妃解围。

乾元十三年八月初五至十二月:回到紫奥城。太后出场。玄凌赐甄嬛同心结。眉庄幽禁存菊堂。甄嬛香赠曹琴默试出浣碧背叛一事。浣碧欲吸引玄凌注意。甄嬛利用浣碧计诱华妃以为自己私探眉庄而大举搜宫,玄凌打消复华妃协理六宫之权之意。甄嬛随后私会眉庄,在玄清帮助下避开侍卫,并发现玄清藏有自己遗失的小像。甄嬛与浣碧摊牌,浣碧悔过。玄凌赐甄嬛蜀锦玉鞋。

乾元十三年十二月初九:常在方淳意承幸后晋封良媛,史美人进贵人,赐号“康”。

乾元十三年腊月年三十:家宴上甄嬛与玄清共话巴山夜雨。太后要求甄嬛为之抄录佛经。

乾元十四年正月十五:甄嬛之兄甄珩入宫探访,甄嬛为之择定夫人薛茜桃,陵容在屋外听见。

乾元十四年二月:恬贵人杜佩筠有孕,晋封从五品良娣。宫中时疫蔓延。眉庄染时疫危急,甄嬛派温实初照顾救治。甄嬛寻得陷害眉庄的太医刘惫,在玄凌面前为眉庄辩解,眉庄复位容华,玄凌欲降华妃为贵嫔夺封号,华妃却在此时携太医江穆依兄弟赶来,献上盗取的温实初研制的初步药方来控制时疫,重新获得玄凌欢心,复协理六宫之权。玄凌为平衡势力,同时晋封淑仪冯若昭为妃,赐号“敬”。

乾元十四年三月二十三:凤仪宫中赏花时甄嬛助皇后与华妃斗口舌,华妃扯断珠琏滑倒众人,皇后之狸猫松子从悫妃手里扑出,甄嬛为避伤及杜良娣而摔倒并被松子抓伤面颊,被太医诊出有孕二月。玄凌告之甄嬛,其兄甄珩前线战斗有功加封兵权。安陵容因风寒倒嗓,赠舒痕胶给甄嬛治疗抓伤。

乾元十四年三月二十六:甄嬛晋封莞贵嫔,居棠梨宫主位。与敬妃同日受封。

乾元十四年四月:玄凌为甄嬛作“姣梨妆”,甄嬛举荐温实初给玄凌,玄凌暗杀太医二江。

乾元十四年四月十二:甄嬛生辰,玄凌赐绛绡翎衣,玄清以风筝、满湖莲花为甄嬛庆生,甄母封正三品平昌郡夫人。

乾元十四年四月:方淳意因拾风筝被华妃派人溺死于水中,追封淳嫔,以贵嫔礼丧。西南战事告终,甄珩封奉国将军,赐婚薜氏。汝南王享亲王双俸,紫奥城骑马,华妃父慕容迥加封一等嘉毅候,兄慕容世松为靖平伯、慕容世柏为绥平伯,母黄氏封正二品平原府夫人,例比四妃之母。华妃册从一品晳华夫人。薜茜桃入宫拜见甄嬛。

乾元十四年五月:杜良娣晋封恬嫔。因吃了悫妃所送含夹竹桃花粉的如意糕而流产,悫妃自杀,皇长子予漓归皇后抚养。

乾元十四年六月初七:玄凌与皇后出宫祈雨,晳华夫人掌六宫,以迟到为名罚甄嬛跪于宓秀宫外诵读《女诫》,甄嬛晕倒,为玄清所救,但孩子流产。玄凌与皇后回宫,晳华夫人降为妃,夺封号,去协理六宫之权。

乾元十四年七月:甄嬛因失子伤心而失宠。安陵容在皇后安排下以歌复宠,封从五品小媛,玄凌赐之金缕衣。太后开解甄嬛,甄无意中听闻太后秘史。

后宫·甄嬛传3

乾元十四年九月至十一月:甄嬛于仪元殿后听到陵容在玄凌面前计较凌更宠爱谁,伤心之余再遇玄清,琴笛和鸣。眉庄带甄嬛去看冷宫境况,让其改变心态;受秦芳仪和陆昭仪唾面罚跪之辱,甄嬛斗志被激发,谋求复起。

乾元十四年十二月十二:冬日初雪之日,甄嬛在倚梅园中蝶幸复宠,连续半月对玄凌欲擒故纵。

乾元十五年正月至三月:甄嬛以人彘故事吓疯秦芳仪,策反曹琴默。陆昭仪自请降为从四品顺仪。

乾元十五年四月初八:甄嬛献计封岐山王生母钦仁太妃为淑太妃,玉厄夫人为思肃贤太妃,平阳王养母庄和太妃为德太妃,生母顺陈太妃加礼遇,遥尊清河王生母舒贵太妃为冲静元师、金庭教主,上皇太后徽号为“昭成康颐闵敬仁哲太后”。慕容妃复位华妃。

乾元十五年四月:太后因甄嬛涉政敲打甄嬛。曹琴默向甄嬛透露华妃情况。薜茜桃、甄珩与甄嬛配合演夫妻不和的戏。甄嬛与眉庄生分。陵容割己肉为甄嬛作药引,重获甄嬛信任。

乾元十五年五月:太平行宫避暑,眉庄以陪伴太后为名不去,陵容居玉润堂。玄凌纳华妃侍女乔氏为采女。沈眉庄侍太后有功晋封为从三品婕妤,傣禄加倍。安陵容因为眉庄邀功晋封为正五品嫔,以姓氏为号。

乾元十五年七月至十一月:甄嬛与玄凌合谋在华妃与乔采女面前演戏,玄凌以甄嬛不敬为名将甄嬛迁居无梁殿,安陵容自请相陪。薜茜桃生下男孩致宁。玄凌派玄清、甄珩里应外合,夺取汝南王兵权,革去王爵尊荣,贬为庶人,终身幽禁于府中。

慕容氏一族夺爵位,斩华妃父兄,未满十四女眷没入宫延为婢,余者流放。甄嬛与眉庄冰释前嫌。曹琴默出首告发华妃毒害温仪、策划淳滨之死、私交外臣、眉庄假孕等罪状,华妃降为从七品选侍,迁出宓秀宫居于永巷。乔选侍撤头牌不得侍寝。

乾元十五年十二月十二:曹琴默册封正三品贵嫔,赐号“襄”,赐居和煦殿主位。功臣之女中选秀4人入宫,黎氏为福贵人,管氏为祺贵人,倪氏为祥贵人,洛氏为瑞贵人。

乾元十五年十二月:甄嬛之父甄远道晋正二品吏部尚书,加封太子太保;甄珩晋兵部侍郎、羽林军都统兼翰林院侍讲学士;薜茜桃晋正六品命妇新平县君。玉姚与祺贵人之兄管溪订亲。甄嬛与眉庄、端妃以苦肉计火烧常梨宫陷害慕容世兰,玄凌将慕容世兰打入冷宫赐死。

乾元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八:甄嬛亲往冷宫道出玄凌用欢宜香使慕容世兰绝育之秘,慕容世兰绝望触壁而死。甄嬛使温实初药杀曹琴默,曹琴默追封襄妃,温仪归由端妃抚养。

乾元十六年二月二:皇后请封甄嬛为九嫔之首昭仪,进安陵容为从四品芬仪。甄嬛请封汝南王之子予泊继任汝南王。

乾元十六年二月十二至十月:甄嬛中皇后之计,册封礼上误穿纯元皇后故衣,失宠,按贵人礼遇,禁足常梨宫。流朱撞侍卫刀而死,引来温实初诊出甄嬛已有孕一月,按嫔礼待。甄嬛得知因管氏告发甄珩结党营私,甄氏一门爵位全无,父亲贬为江州刺史,远放川北;甄珩充军岭南,嫂侄入狱。瑞嫔洛氏为证父亲清白,自缢而死。甄嬛向玄凌求情,发现自己只是纯元替身,陵容告知其嫂与致宁已死,甄嬛受刺激于十月初六早产帝姬,取名绾绾,玄凌赐号“胧月”。甄嬛自请出宫礼佛,将胧月托付敬妃抚养。玄清因为甄家求情而被逐至上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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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小说结局——尾声

全文共 1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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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J市看守所里,方木踏踏实实地睡了几天好觉。闲暇的时候,方木就坐在铁床上,透过墙上的小窗,静静地看着白云流转,日月更替。偶尔会想起那些人,那些事。心情平静了许多。

几天后,公安机关在孙普的家里发现了大量物证,证实孙普是系列杀人案的凶手,孟凡哲的冤情得以洗清。同时认定方木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案件撤销。邓伟的证词起了关键作用。

方木唯一遗憾的,就是没能参加乔老师的追悼会。

邓伟来接方木出看守所。那是一个大晴天。方木走出看守所大门时,太阳刚好照在头顶。沐浴在正午的阳光下,方木忍不住像其他人那样美美地伸了个懒腰。

在车上,邓伟一言不发地帮助方木清理个人物品,包括那支钢笔。方木把钢笔拿在手里反复端详了好久,最后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邓伟看着他,忽然问道:“你是故意那么做的对吗?”他指指那支钢笔,“那只是支普通的钢笔。”方木没有回答他,他知道邓伟作证的时候没有提钢笔的事情。邓伟没有再问,沉默着发动了汽车。

开到校门口的时候,邓伟在身上摸索了一阵子:“我把这个给你要回来了。”他把手伸过来,掌心里平躺着那把军刀。方木默默地看了它几秒钟,伸手抓了过来。

“我走了。”他低声说了一句,就跳下汽车。走了几步,邓伟在身后叫住他,问道:“你记不记得我曾经建议你做个警察?”方木看着他,点点头。邓伟注视着他,几秒钟后,他仿佛下了很大决心似的说:“我收回我的话。”

方木看着吉普车消失在远处,笑了笑,转身走进了校门。

今天是期末考试的最后一天。考完试的学生已经陆续回家了。方木路过一片空地的时候,他看见杨芹正拉着步履蹒跚的金巧慢慢地走,方木躲在树后看了很久,笑了。

回到304寝室,方木收拾好东西,准备申请搬到别的宿舍楼。行李一收拾好,拉开门,走廊里站着很多人,杜宇也在。

杜宇走过来,默默地看了方木几秒钟,说:“你要离开这里?”方木点点头,不想多说,侧身绕过杜宇。

杜宇在身后大声说:“你答应过找到凶手时第一个告诉我!”方木苦笑着摇摇头,转身就走。

杜宇在后面叫道:“你想就这么一走了之?”方木忍不住想问:“你还想怎么样?”一转过身,却看见杜宇,笑了。

“如果再出现一个孙普,我们怎么办?”杜宇拍拍身边的邹团结,邹团结冲方木做了个鬼脸,招呼身边的几个同学钻进了304寝室。

杜宇微笑着看着方木:“留下来吧。”他慢慢走向方木,身边是忙碌着把方木的行李搬进313寝室的同学们。杜宇忽然一拳砸向方木的肩窝:“还有一个好消息。我上午接到刘建军的电话,他恢复得很好,很快能回来。”

两个月后。

今年的冬天结束得很早。方木回到了母校师大校园里,走在波光粼粼的静湖边。嗅着空气中好闻的花粉味道,方木感觉心情像今天的天气一样。门口的大喇叭正放着一首熟悉的歌:《海阔天空》。

“风雨里追赶,雾里分不清影踪,天空海阔你与我,可会变……”

方木在湖边坐下,从口袋里掏出军刀,细细地端详着它。墨绿色的刀柄,底端曾被烧化的地方已经被摩挲得光滑锃亮。它静静地躺在方木的手里,似乎已经忘了它在另两个人手里的时候,是多么的凶相毕现。

刀,始终是刀。为什么要让它承载这么多东西呢?方木轻轻地笑了笑,懂得承载的,只是我们自己而已。

方木站起身,掂掂手里的军刀,忽然一扬手。军刀在阳光下划出一道闪亮的弧线,扑通一声落入湖水中。湖水激起小小的涟漪,可是很快,又平静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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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说的优秀作文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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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小说,少年朋友们并不陌生。大家想一想,我们从广播里、小人书里听到过、看到过武松打虎、孙悟空大闹天宫等故事吧,那机智、勇敢的武松、孙悟空形象,给我们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这武松打虎的故事就出自古典小说 《水浒传》,而关于孙悟空的故事则是小说《西游记》里所讲的。 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一下什么是小说,这就可以说是通过对艺术形象的刻画、故事情节的安排和典型环境的描写来反映一定历史时期社会生活的叙事性的文学样式。

从这个定义看,小说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人物、故事情节和环境,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小说的“三要素万。小说要以写人为主,故事情节要求完整,环境描写也要具体。 小说在通过塑造的人物、组织的故事情节和描写的具体环境反映社会生活时,出现的人物有多有少,构成的故事情节有的复杂,有的单纯,包容社会生活的量有大有小,在篇幅上也有长有短。根据这些情况,小说又分成长篇、中篇和短篇。

如曹雪芹的《红楼梦》、高尔基的《母亲》、杨沫的《青春之歌》等,就是长篇小说,鲁迅先生写的《阿Q正传》、湛容的《人到中年》、赵树理的《李有才板话》等是中篇小说,王愿坚的《七根火柴》和孙犁的《荷花淀》、都德的《最后一课》、鲁迅先生的《孔乙己》等都是短篇小说。 当然,还可以依据作品反映生活的具体年代、内容和写作形式等等,分成厉吏小说,(如《李自成》)、侦探小说和章回小说、小小说等类型。

[关于小说的优秀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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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周日记小说的作文

全文共 19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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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一:

今天早上我们升完旗后,班主任莫名其妙地把我和其他几位同学叫了出去。我看大家都算是优秀生,也就松了一口气。

老师把我们带到了一个办公室里,办公室里居然坐着我们的乐老(音乐老师的简称)。我想,老师的葫芦里卖的是啥药?看着老师们一脸严肃,我还真不敢乱动。

班主任走开后,乐老开始了他的讲话。原来,班主任找我们就是想让我们为学校做点事情。乐老给我们两人一组的分配,我和徐子珊在一起搭档。他给我们每两人两张纸,上面印着打分的表格。我们俩是负责打四年级的分。啊啊啊!给学校打分的事情是无比光荣的好事啊!!!而且老师说,下个星期一能当学校的升旗手!兴奋ING!

乐老给我们讲了好一阵子才放我们走。这时上课铃已经打响。许宵宵大叫:“不好,今天数学考试!”我一想,对,假期前老师说过回来后要考试,而且今天的第一节课就是数学课……

“完了!”我们不约而同地大叫。

跑进了教室,数老(数学老师的简称)因为照顾我们优等生来晚,所以先没考。我们大喜。正当我们欢呼的时候,数老来了个一百八十度晴天霹雳——下午占用一节语文课考试!我们顿时瘫倒在桌子上……

“眼保健操现在开始!闭眼……”计分小组出动啦!嗯?四年级的各个班级在哪儿?哎,老师也真是的,光让我们干活也不告诉我们各个班级在哪儿,太不负责任了吧?!我匆匆地下了楼,刚巧看见了四七班、四六班、四五班。四四班、四三班、四二班。咦?还有四一班和四八班呢?我先给六个班计完分后,想起我的一个妹妹在四八班,马上上楼,果然在最西头找到了四八班。我又去了另一个楼,找啊找终于找到了四一班!这时,眼保操刚好做完,好险好险!

我们又开始了检查做课间操的活动。哎,哪个班对哪个班呀?我只好硬着头皮问。终于检查完后,我回到教室里,趴在桌上大口喘气。

中午放学了,我们还得站在学校大门口查路队。我急了:中午还有喜酒呢!一些四年级老师真磨蹭,到最后才放。我刚计完,就立刻冲出学校的大门,上了车……

下午回来后,闲不着,又进了埃班挨户去查上午卫生;第一节课课后,闲不着,还得查下午的眼保健操;放学了,闲不着,又得给路队计分;计完分,闲不着,还要去检查下午卫生……

我的肚子早已饿得咕咕叫,当个学校的值日生真不易啊!!!

周二:

上午下课后,我和杨茗茜、张译文、林倩男她们几个一起谈天说地。杨茗茜提议给我们讲鬼故事,我们同意。

“从前,在一座山沟里,住着一个户人家,一共有5口人。一天,爸爸和妈妈一起出去打猎,好久都没有回来。哥哥等得不耐烦了,说:‘你们在家好好呆着,哪儿也不要去。’说完,他出去了,好久都没回来。姐姐对小弟弟说:‘我去找他们,如果我也好久都没回来,那你千万别去找我们,千万别去找我们,千万别去找我们,千万别去找我们……”

“你有完没完啊?说了几遍?”张译文不耐烦了。

“好好,接着讲。”她说,“弟弟等到中午,他们还没回来。于是,他便去找大家。他走啊走,看见了一个巫婆。啊呀,对不起,广告来了,稍后再说。”

“我来给你们讲个笑话吧。”我说。( )

“行!”

“有一天,一个人死后来到上帝面前,上帝知道他死得冤枉,同意给他实现一个愿望。这个人说:‘听说猫有九条命,你也给我九条命吧!’上帝同意了。一天,这人闲着没事干,于是决定去死一回。反正有九条命啊!他躺在铁轨上,一辆火车开过,可他没有再醒来。因为,火车有十节车厢!”

“哈哈哈哈……”他们吃吃地笑起来。

“继续鬼故事!弟弟看见巫婆,问:‘你有没有看见我的爸爸妈妈哥哥姐姐?’巫婆没有回答,却张开双手猛地掐住弟弟的脖子:‘你的死期到了!’杨茗茜一边说一边掐住张译文的脖子,把张译文吓得嗷嗷尖叫。

“哈哈……”大家又笑起来。

上课了。

今天英语考试!

放学后,我飞快地计完分,就去了爸爸的单位,爸爸“呼”地拿出了一个好大的大桃子!我叫它“超级奶油大蟠桃”。

今天,学校还给我们发了一块布,上面写着“值日”二字,我带上它,感觉好光荣!

今天过得真开心!!!

周三:

今天公布了英语数学考试分数,紧张ING!!!

英语课。英语老师念起了分数,我感到严重缺氧!!!我大口呼吸:“呼……呼……呼……到我了!“董育含,95分!”呼!还行!我拿到试卷,哦,原来我错了两个辨音题,错了一个选择题。还行还行!起码回家后有的交代了……我同桌,90整!我赢了!

数学课,老师不念分数,直接发试卷。什么?89分?哎,看来免不了回家后的一阵“暴风雨”了。我回头看了看成绩一般化的后座——戴文杰。啥?我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她考了55分,不及格!!!

我同桌考了88,比我少一分。嗯?有一题我们的答案都一样,但是我的打了叉叉,他的打了钩钩!我又算了一遍,是我们俩都错了。这题是4分,那么88减4,是84!呵呵,我又赢了!我给同桌指出来,可同桌却把试卷塞进了书包。最高分才刚好90分,看来我是算前几名的啦……

天有不测风云,下午语文考试!呃……考的还行吧。就看分数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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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五月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107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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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五月

春天在跌跌撞撞中来到,又在毫无预兆中离开。今天的风有点大,阳光很清澈,抬头便可一眼看穿云层,春风兴奋的摇曳着开满花的蔷薇,香气四溢。春天是个多情的季节,每年的春天都差不多,但每年的春天也各不相同,这大概就是那种,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吧。

从十六岁到二十六岁,十年的时间眨眼就没了。青春仿佛是按照写好的剧本一样一波三折的走到现在。

十年前的现在我还坐在初三的教室里准备中考,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少年,少年?姑且这么认为吧,十六岁的我还算是个少年。那时候,有一帮纯真的朋友,在足球场上穿着同一样的球衣尽可能的宣泄着自己的青春岁月。

那时候的生活里简单而快乐,只有家、学校和足球场,在这个三个地方必然有一个能找得到我。那时候的网络聊天还处在成长阶段就像那时候的我们一样。那时候的早恋也仅仅是放学后故意拖着不走,留到最后的两个人隔着远远的位置脸红红的相视一笑,然后一起走出教室,背着夕阳慢慢回家。

那时候的约会还个是“集体性”的活动,两个人不好意思单独出来,便会约一大帮关系好的朋友骑着自行车满世界逛,这样对爸妈撒谎成功率也会高很多。那个时候我通常是作为亲友团出现在这样的场景里,自己骑着车默默的跟在后面,多我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那时候还不懂得什么叫“存在感”,好友的一邀,就会挺身而出。

青春期里的感情几乎从来都没有完美的,那么对于我这样没有感情牵着的人是不是另一种完美呢?

我一直觉得青春期里的感情是不必太当真的,因为喜欢一个人是件很简单的事情,也许是因为在阳光明媚的春天,她转身对你的一个微笑,也许是她顺便帮你打了一杯水,再或者是她给你讲解题目时认真的那一瞬间,在你的眼睛里心里产生了一个错觉,让你觉得你喜欢上她了,想跟她一起天长地久。然而却不知,过了一段时间,你发现原来的喜欢和爱是那么的不堪一击,或许是另一个女孩一下子闯进了你刚刚打开的心里世界,也或许是她的一个小缺点让你忍无可忍。

有些感情不能叫喜欢,更不能叫爱,只能算作是欣赏,情窦初开的年纪,情感总是很容易发芽。

中学毕业,我们劳燕分飞,所幸的是都还在同一个城市,学校与学校之间也不过只是几条马路而已。就是这么点距离却彻底击败了初中的这几年建立起来的友谊。最初的一段时间,你们可能会经常的去看望彼此,随着学业的加重,新朋友的结交,而逐渐冷漠了。

再到大学,跨越了几个省的距离,从地球仪上看中国不过几厘米,但就是这几厘米足够你坐火车坐上一天一夜的。况且如果不是死死的铁哥们,谁会坐几天火车去看望一个关系一般的老同学呢?

工作了,一切的重心开始围绕着自己的生活打磨了,友谊也只是在老家参加同学聚会的时候拿出来劝酒用的。

十年后的现在我坐在办公室里,为了生活中的车子和房子打拼着,看着窗外的树叶绿了有黄,黄了又绿,天空里的云彩来来去去,球场里的朋友从陌生到熟悉,亲情,爱情和友情也已经渐渐成形,生活没什么变动了,简单而知足。

人心是一个有固定容量的容器,有些新朋友的到来,就注定有一些老朋友离开,这很符合人的天性。一生中遇到的很多人都是从陌生到熟悉,然后再从熟悉到陌生,最后完全忘记。当明天变成了今天成为昨天的时候,我们的青春就这样一点点消散,自己也不知不觉间老了。

逐渐长大成熟的我们对于感情的理解似乎更深了一些,开始计算对于这段感情的付出和收获,得到了自然高兴了,失去了就会不开心,这也就是为什么高中时候的友谊比初中的友谊更难建立,有更多的利益味道吧。

有些人可以活在彼此的世界里,有些人注定要放在心里,也有些人会随着时间而慢慢消失去。当你的心被更新的东西填充进来的时候,那些你忘的了的,忘不了的,活在心里的,忘记了的,到最后都会在不知不觉间变得无影无踪,就像她们从来不曾来过一样。

青春就是那些用现在的眼光看起来过去做的那么多很二逼的事情,直骂自己骂傻自己呆,却如果有机会还是想原封不动的重新经历一回。

也许会在未来的某一天突然间想起自己在十六岁的时候喜欢过的人,做过的一些二逼的事情的时候,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甜蜜,害羞还是傻笑?

世界上,有多少人把自己喜欢的人硬生生的变成了朋友?有多少人把朋友变成了陌生人?又有多少人把陌生人变成了走一辈子的伴侣?怀念的青春里,总是或大或小,或多或少,或重要或不重要的有自己的影子在里面。也可能是一些朋友说出了你想说的话,做了你想做而不敢做的事情,也可能是你曾经幻想过你就是你的一个朋友。所以,怀念青春,不如说是怀念那个最初傻傻的自己。

青春的天空是透明的,青春里的情感是单纯的,就像那年五月的天空一样,干净清澈而整洁,从白云掠过的地方你看到了你喜欢过的女孩的笑脸,就像当初的那个回眸一笑一样,看着她笑着对你说再见……匆匆的十年转瞬而逝,这个五月和很多年前的一样温暖,只是我们都不在是从前的那个少年。

你喜欢过的人,喜欢过你的人,出现在你生命里的,没出现在你生命里的,都已经成为了往事,也仅仅成为了往事。那么,下一个十年,你会在哪里?又会经历着什么样的故事?

(原创作者:田超)

作者希腊爱琴海的文集

词有词的沉醉,人有人的心碎

喜欢砌一杯简单的茶,端坐窗前,听着或舒缓或奔腾的音乐,翻着词,去想象词中或平凡或跌宕的故事,去触摸那字里行间或温雅或流泻的文字。

翻到晏几道,与晏对话。他与小颦一见倾心,却相守甚短。至或“当时明月在,曾照彩云归”。晏酒后追忆似水年华,谈年来踪迹,只有微雨,只有楼台高锁,只有伤心人独立。他洒脱,他细腻,却也难逃伤感、凄楚。于是“舞低杨柳楼新月,歌尽桃花扇底风”。

贺铸,其貌不扬,却与诗词交欢。把酒窗前,坐望满城风絮,不知他闲情何事,也不知其伤心几许。但见“杨柳回塘,鸳鸯别浦,绿萍涨断莲舟路”。当年“少年侠气,交结五都雄”的豪侠之气置于何地,都为情困。

罢了,去寻“京华倦客”,看他怎样孤苦漂泊。周邦彦词中多是身世之感,“登临望故国,谁识,京华倦客”。这样的孤独使者怕是无暇顾及爱情吧。细翻来,全是望故乡渺藐之作。我在慢慢追寻他的每一次炙热的思乡之旅,“故乡遥,何日去?家住吴门,久作长安旅”,“江南人去路缈,信未通,愁已先到”。

或者尘世太累,总期盼着袭来一阵风,涤荡我忧郁的心头。那么,把心都交付给词吧!黄花瘦,西风紧,断壁残垣,蔓草封径。去寻心灵的一片桃花源,让干涸的心长满绿草,盛开鲜花。

是为感情惜败,还是为前途难耐。冲冲撞撞,喋喋不休。

我觉得人生不是炼狱,而是挖坟,埋葬自己的心。数落一弯伤心月,惊起数颗零乱星。为了那孤独的忘却,还是杳无音信的黎明。

我要离开了,如果没有爱上这片土地,那就伤感地为它吟上一首词。“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梦回楼台高锁,酒醒帘幕低垂,去年春恨却来时,落花人独立,微雨燕双飞”,或者,可以高昂地唱喝:“拟把疏狂图一醉,对酒当歌,强饮还无味。”

人生有多少不称意,无需太在意,如果能穿越疼痛,就让自己关在一片嘘唏之声。

词有词的沉醉,人有人的心碎。

八月·七夕·我依然孤单

你永远也看不到我最寂寞时候的样子,因为只有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才最寂寞。七夕意味着情侣的相聚,在这里祝所有的情侣终成眷属,七夕快乐。

八月请善待我爱的人和爱我的人。

你总说我是个乐观的女孩,永远都是的那么阳光;你总说我是个善良的女孩,所有事都为着别人着想,好像你不是为自己而活而是为别人而活;你总说我是个爱做梦的女孩,每天都做很多的白日梦,可是你却是坚信的女孩。

对啊,我是乐观我是善良我是爱做梦可是你有真正的了解我吗?我乐观,那是我不认输;我善良,那是我认为只要我对别人好别人也会对我好;我爱做梦,那是我给自己一个无法实现梦想的天堂。

我可以给别人一个安心的微笑,也可以给别人一个温暖的拥抱,也可以笑得没心没肺。在没有人的陪伴下我可以一个人走完那没有灯的道路,在没有鲜花与掌声的鼓励下我可以一个人坚强的奋斗,一个人也可以很幸福。

我又在口是心非了,其实我一个人很孤单寂寞有时候甚至是无助。特别是看到别人成帮结队聊得很嗨的时候,特别是遇到困难一个人面对的时候,那种心情真的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各种情绪都涌上心头。是的,我很孤单,我的朋友是别人的朋友,我爱的人是别人爱着的人。

七夕了,我却显得更孤单,有的朋友去约会的去约会了,有的也忙着和新的朋友聊天玩空间留言了。我没有男朋友,也没有朋友们的陪伴我是那样孤单,不过没有关系我也从没生她们的气,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我已经很感谢你们曾留在我生命,谢谢曾经陪我走过一段路的人。

八月你好,请善待孤单的我。

七夕你好,请善待那些有爱情的人们。

八月,七夕,我依然孤单。

作者浅唱浅青春的文集

乡村小屋

有的人喜爱宽敞的房子、高雅的别墅,然而,我只喜爱我的小天地——我的小屋。我深深的喜欢它,因为这片天空是属于我的,因为在我孤独暗自伤心时,它给我一份心灵的宁静和安慰。 ——题记

在那不遥远的地方,有个美丽的村庄,小桥流水的河岸上,树立着我心爱的小房。

这个小屋是我的,我可以在这里独自享受阳光的灿烂和温暖,独自享受寂静、落寞与迷惑……在这里有春天和煦的阳光和细雨,有夏天的鸟语和花香,有秋天的落叶和宁谧,有冬天的雪华与静寂。

在这个小屋里,我捕捉春夏秋冬。

在小屋里,我感受着春天的生机勃勃。一天天看着小草那柔嫩的身躯奋力的钻出厚实的土地,看着枯萎的树木又重新染绿!我喜欢坐在小屋里静静的手捧书本,细细地咀嚼书的味道,任柔和的春风肆意的掠过身体。看着柳絮在空中自由的飞,仿佛内心的不快也被带走了,心也随着柳絮飞得好高好高……

在小屋里,我感受着夏天的红红火火。四楼的高度,足以让我看到我最爱的蔚蓝的天,但同样看到狂风暴雨。从这里看到,天空一次又一次划过闪电,一次又一次落下雨点,整个城市都浸泡在水中,绿绿的叶子也湿湿的,眼前的一切茫然而透明。心情也自然开朗起来。有时,会有幸看到美丽的彩虹,内心便如彩虹般变得美丽而多姿。

在小屋里,我期待秋天的硕果累累。这个角度的秋天似乎什么也没有。没有累累的硕果;没有滚滚的麦浪;没有霜叶红于二月花;没有无边落叶萧萧下……却有无尽的愁。愁什么?我也说不清。或许是为曾经辉煌的绿叶黯然失色而感到惋惜吧。我唯能看到那飘飘摇摇的落叶,在空中为自己跳最后一曲舞步。虽然有着蝴蝶般的美丽姿态,然而它的生命却那样短暂,不禁使人感到悲凉与凄美,这时的心情总是朦胧的,有些问题便想不清,也不想弄清。

在小屋里,我看到冬天的银装素裹。坐在窗前,我看到顽皮的小雪花快乐的跳舞,然后晕晕的落到地面。越积越多,越积越厚,眼前的世界纯洁而清晰,不用分辨什么,也分辨不清。因为一切都平坦而雪白。却有几个顽皮的小孩跑来跑去,打破了这片宁谧与神圣。于是,自己也按耐不住,便走出小屋,踏一串深深的足迹,再按几个属于我的手印……

在这个小屋,我独自享受我所喜欢的一切,用各种语言和音符来形容多彩的四季。在这个小屋里,时时刻刻都有清新的气息,我每天都在它的怀抱中快乐的成长,幸福的成长,我永远爱我的小天地。我的小屋。

爸,您的爱我懂

爸,您的爱,我懂!

今天是父亲节,我一大早就戴着耳机单曲循环着《父亲》,更让我增添几许伤情!每一句歌词都心扉痛彻,声声入耳,字字痛心!莫名的感伤涌上心头,无声的敲打着键盘,欲言又止,无声的爱,该怎样去表达?

父爱沉重如山,这些年来,一直在为我们默默付出,用厚实的双手撑起我们的家!总是把最好的留给我们。

这些年来,您的爱一直在影响着我!从你身上,我懂得了什么叫责任,什么叫成熟,什么叫真爱……我一直以来都拿你当我的榜样!你为我们做的一切,是我无法企及的。

我自有意识起,您就给我灌输责任的思想!或许是出于对您的敬佩,我一直在努力的成长着,尽力做到最好!做一个您能够引以为豪的儿子!很遗憾,我曾经一度的让您失望再失望!做为儿子的我,这是我的严重失责,我没有做好一个儿子应该做的本分!让你操心了,对不起!

我曾经以为我很有孝心,一直努力工作,学习,在社会中独立!可惜,我错了!青春的叛逆,让我曾一度地迷失方向!我以为,青春,就该有青春的色彩,再不疯狂就老了!!!于是,我脱轨了。拿起包袱,远离了最初的轨道,抛弃了最初的原点!我不顾一切,所有的期盼,期望,一切一切美好的梦,都被残忍无情的我打碎了!碎得不堪入目,就像从天堂跌入地狱,所有的所有都化为泡影,我知道,您,心痛了,伤了,也累了…

那时候,我并不是没有想到这样做的后果,年轻特有的轻狂还是突破了最后一道防线!我逃跑了,在众目睽睽下,我大摇大摆的逃跑。以至于我还没来得及好好准备下一场战斗,就让我负伤累累,败得一塌涂地!

原来,脱离了轨道,远离了原点,跑出了你们的视线外,一个人的旅途竟是如此的崎岖,如此的难走!我伤了,累了,倦了,怠了…也从那时起,我变了!变得不再欢笑,不再乐观,不再开心,不再联系…沉默了,漠视了,淡然了…成了一位名副其实的孤独患者!

于是,从那时起,文字是我唯一的陪伴!落笔成伤,一道道感伤的文字刻在案上,留下一段段凄美的殇!是我抛弃了您对我的爱,那沉重如山、刻骨铭心、痛心彻扉的爱!

从小到大,我在你们的眼中,我一直在表现得很文静很沉默的孩子,我不去干坏事,却也及少去做好事。

在家里,我不喜欢热闹,像是与世隔绝,把自己关在房子里,看书,睡觉,玩自己的小发明!小时候的日子里,我对您的记忆很模糊!那时,您总是早出晚归!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起床匆忙的去忙工作,也不知道你什么时候会回来吃晚饭!您总是不会有定点的时间出现在我眼前!甚至乎一连几天都没见你人影!那时候我总在想,为什么我就不能像其他人一样,天天能看到爸爸!当我被别人欺负的时候,就及时有爸爸替我出头。那样,我该多开心!后来,我开始理解了,开始懂了…

尽管有时我做一些"特别"的事以此来引起您的注意力,甚至欺负弟弟妹妹,但更多的时候,我是表现的懂事!因为我知道,除了您,我就是家里"第二大男人".于是,我慢慢地学着接受与承担!或许是出于对您的倾慕,又或许是出于对您的尊重,您在我心中永远占据着不可比拟,无法言喻的重要位置!

从小到大,您为我们所做的一切,所承受的屈辱与磨难。在我所知道的范围内,我都会若有所思的思考着这一切,或许懂了,或许不懂。每次沉思过后,您都深深的影响了我,在心里都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

我暗暗地告诉自己,长大后一定也要像您一样,做一位好丈夫,好父亲,好男人!是您深刻的影响了我,是您悄无声息的魅力塑造了我的灵魂!

我一直都认为我很幸运,很幸福!我拥有一个温馨,美满的家庭!虽然物质上不富裕,但是精神上却从不匮乏爱与幸福!我想,这也许就是平凡的幸福,一种简简单单的,平平淡淡的幸福。

我一直认为上帝做得很公平。世界上很少有两全其美的事物,即使是有,那也是上帝让人们心存希望的一丝灯火!所以,得失之间总得有个选择。这世间才会得以平衡与稳定!这也是您一直教导我的理念,得与失、取与舍之间,得有个合理的抉择!我一直都铭记于心,也一直以这个理念为基准,努力地成长着。

还记得两年前,我高中毕业了。我并不是像很多同学一样的解放,肆意地放松自己身心!然后玩够后等待着跨进梦寐以求的大学,而我面对的却是苦不堪言的,艰难的抉择!就业还是从学?在这个分水岭里,我迷茫了,完全失去了方向!对于一个刚考完高考的学生来说,这,无疑是道没得选又不得不选择的单选题目!哪个答案都对,又好像哪个都不对!我很为难。你说,我知道知道这对你来说有点残忍,可是你不得不在它们之间做个抉择,我给你时间,好好思考,想清楚再给我答复#…我刻意地看着你说话的表情,平静的语气,淡定表情。却让我的内心更加的翻云覆雨,境像万生!那时候我整天都把自己关在房子里思考。内心挣扎了十几天,却想不出两全其美的答案,最后竟然糊里糊涂地选择了就业,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有点可笑!带点小小的遗憾却也很庆幸自己的选择!

去年,是我去同学学校最多次的一年。那时候,我每次都狠刻意地,深深地留住那些片段,在那里,我一个人安静的哭过,伤心过,思念过,那种痛,撕心裂肺。我也算是体验过几天的大学生活吧!我常常在想,如果当初。爸,您不给我这个选择题!我就顺理成章的上大学,现在的我也会是像他们一样吗?又或许,当初我一味地,死脑筋地坚持要读书,而不是就业,两年后现在的我,还会是以前的晴天男吗?而不是现在多愁善感的伤感男吗?我不敢想象,因为我狠害怕!看到天堂般的大学生活,也许我会像很多同学一样荒废了青春!而以我这样性格的人来说,我肯定会疯掉!思想包袱肯定会比现在更加地沉重!所以,虽然有些许遗憾没结束了学业。但,我更多的是庆幸!您当初是那么的及时,不偏不倚,给我出了道这样的选择题!让我在一定程度上成长了!

在学习上的,您一直狠支持我,也狠尊重我。您很少会干涉我的学习,也很少给我施加压力!只是偶尔地鞭策一下!您的政策,总是不紧不松,让我在有限范围内又有一定的自由!还记得小时候刚上学,您给我买了个新书包,我开心了好久,好久,后来,我突然神经地对您们说,我读到六年级就不读了!或许那时太天真烂漫了吧!谁知后来,我居然是家里读了最多年的孩子!每次想起都不禁一笑!这么多年来,真心感谢您的爱!这无声无息却又沉重无比的爱!我该怎样报答?一生坚强的爸爸,我能为你做些什么?

从09年开始渐渐的觉得,只有家人在一起才是最重要的!那一年,是我第一次看到您流眼泪,我知道,因为妹妹那些事,您的心真的伤了,伤得是那么的彻底,撕心裂肺!这泪,积蓄了十几年,那次,我想您一定流尽了!那一次,我们都泪了…三天三夜,不吃不喝,看着您伤心,我感觉到很无助也很无奈…

那时,我感觉天好像塌下来一样,黑压压的乌云,挥之不去,让我感觉到沉重的危机感!没了您的支撑,这个家快要散了一样!那时候,我读高二第一学期。也从那时候起,我开始变了。没人察觉到我的变化!也从那时起,种下了多愁善感的根!而家的责任感在我心里愈加强烈!我常常对自己说,该长大了!该承担了,不能再让您再次伤心了!

从那一年开始,我更加努力地逼迫着自己成长!想让自己能快点有能力去承担一切,于是,我的心思变了,变得不再努力学习。不再开朗乐观,心早已不在校园内!或许有些极端,有些恶虐,又或者是…我渴望着长大,不想再做个只会读书的小呆子!也不想别人认为自己没用处!渐渐地,这些自以为是的想法侵蚀着我的灵魂!也从那时起,我的性格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我的心逐渐远离人群,不再爱开玩笑,不再爱聊天,更不喜欢热闹的地方!那时,很多关心过我的同学都注意到我的变化,他们也曾对我说,你变了!!!!!而我确实是变了……只不过,爸,您没察觉到!因为,我在你面前得把自己伪装起来,不想您担心,更不想让您知道我的学习情况!如果让你知道我在辜负你的心意,我真不知道我该怎样去对您!爸,请原谅我当初的自以为是和不孝!

今年,我再次做了一个不得不选择的选择!在你们的再三坚持下,我不得不放下我当初脱离轨道的执着与信念!我知道,离开轨道的一年里,我得到了许多,但是同时失去了更多!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体验过,我尝试过,痛哭过,悲伤过,无助过…这所有,所有的一切如今还历历在目,我成长了,不再是是个天真幼稚的小孩!而失去的,却让我更加的痛心,不知道该怎样去弥补!过去的一年里,我的意外脱轨,让你们操碎了心。就像一面镜子,破碎了后,再粘回来已不是原来的镜子!我无法弥补这一年来我给你们带来的痛苦与忧虑!在过去的一年的青春岁月里,这是我唯一最感到后悔和痛心的遗憾!我以前在日志里说过,别让自己的青春留下斑点!可惜,这一次,我错了,刻下了一段不堪回首的记忆!

我一直感觉愧对于您!因为,我还没尽到儿子的责任!我努力的想办法弥补过去!这一次,我很认真的做了选择!我重新回到了当初脱离轨道的地点,我告诉自己!一切都将回到远点,重新出发当我下定决心告诉您的时候,我知道,我现在能为您做的同时也为自己做的就只有这些了!我想,您当初知道我的决定后,您一定是非常开心的,似乎生活又燃起一丝丝的希望与期望!我努力地这样想,或许这样,我的心里会好过些……而事实证明,我现在的选择是对的!我重新获得了当初失去的东西,你们也重新有了美好的期待!我现在努力地潜行着,第一个目标我也快实现了,我想,那时您们会更加开心,快乐,期待的!我重新扬起了帆,努力的向着美好的彼岸前行。我想,我一定会实现的!

尊敬的爸爸,想说声爱你不容易!因为我还没真正的做到!也没勇气说出口!这些年来,总有千言万语想要对您说,可是爱在心口难开,每一次想要说出口时,都哽咽了回去!也许,这就是父与子之间无声而密切的爱吧!

爸,您的爱,我懂!我现在很珍惜,可惜我不在你身边照顾您,只希望您一切安好!我只希望树欲静而风已止,子欲养而亲还在!那我此生足矣,何欲还求?

【落笔成殇,唯芯独醉】

2013.7.2

作者【落笔成殇,唯芯独醉】的文集

借倚春风,沉醉

果然是春色已浓了,漫山遍野的野花竞相开放,摇曳在风中。绿草葱茏,疏疏密密。山间田胧,翠****流。一眼望去,星星点点的各色花星罗棋布地点缀在春意无边的绿野上,俨然是一张天然的大幅地毯。

野草莓花开了,五片白色的花瓣托着花蕊,在低矮的地莓树上洁白如雪,远如纸片。金黄色油菜花正是繁茂时,白色的萝卜花、会变色的豌豆花也纷纷高踮花枝,摇曳生姿。贴在地面上的不知名的野花数不胜数,有紫的,蜷曲如团绒一朵;有白的,优雅如兰花纤指;有玫红的,细小如繁星点点,……姿态万千,争奇斗艳。

春意之中那些不抢人眼目的树也改头换面了。新生的嫩芽弯如细眉、凤眼。新生的细枝纤腰一束,在风间袅娜生姿。有些微微泛红的叶片,如红唇一点,含羞轻启。老树叶就高高地托举着那些新生的叶片,无声地垫在新叶之下,墨绿、葱绿、翠绿、碧绿、嫩绿……有层次的绿意渐变,相携相生。一树之上,不同程度的绿,不同大小的绿,不同年纪的绿巧妙地搭配在一起,浓淡相谐,老幼相间。也有微红的叶片点缀其间,让人难以分辨是花,是叶,还是蕾。怕是如喙的画笔也无法精妙地将它们这种细微的色彩变化与时日的长短精准地描绘下来。惟有自然这只神笔幻化奇迹,一丝不苟地以笔笔惊艳唤醒每双停驻观赏的眼睛。

阳光透过高矮不一的枝叶的缝隙,无数明亮的光斑闪烁其间。每一片都闪着光,亮着眼儿径直奔入眼底,仿佛叶片是呼扇着翅膀,轻轻悄悄地穿过这长长短短的距离钻入眼瞳里的。让每一次触目之时,都被晃了眼儿。

纵目远望绿树扶摇轻风,起伏如浪波。绿波绵延万里,与天相接。有些拔节的椿树类的植物则秀如翠竹,高耸挺拔。松树的针叶间拱出了许多淡黄的花朵,满树黄绿相间。零落的几颗桃树,错落有致的桃红点缀。翠竹,弯弯细梢,风中摇曳,妩媚多姿……不由想起“我看青山多妩媚,青山看我应如是。”伫立风间少许留连,然后借倚一阵春风,醺然沉醉。

下得山来,提一壶清凉的泉水,直把这清甜的天地甘霖带回家,好好润一润家中的茶叶、茶壶,继续沉醉于茶香氤氲,有如漫山雾起,白雾轻纱。

绿是一叶,红是一叶,高是一叶,低是一叶,满山无数叶片装点了春色无限。一壶茶水里,同样如此,绿是一叶,红是一叶,整是一叶,残是一叶,满壶众多叶片沸腾了香茗杯杯。如此静思如冥,远山近茶,山色悠远,茶氤飘浮,出入其间,渺如虚实相和。仿佛借一茶一泡,又挪移了一整面的青山绿水,对语三千,不问年华。它们由我的指尖触摸的温度再到唇齿间的留连,片片低语,叶叶缠绵,有如山风应和,林涛起伏。

虽说青山原不语,泉水本无声,春色亦默然,但在这春意盎然的时节里能借倚春风,如此低吟沉醉,谁说不是一件酣畅的事儿?

繁华的夜空尽头我两手空空,悲痛时握不住一颗泪滴。面对大山我无限惭愧,年华虚度空有一身疲倦,“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岁月易逝,一滴不剩。水滴中有一匹马儿一命归天。”

“这么多年来,遇到过多少次清朗的月色,有过多少次想一直走下去的念头,总是盼望着能有人和我在相同的感觉在清如流水的月色里,在香草芬芳的山路上,陪着我不停地走下去,走下去,让所有的事物都永远不会改变,永远没有结束的一刻。”

时间改变了一切被证实过的单纯,灯红酒绿的社会让一切模糊的轨迹变得清晰起来。终于知道什么才是永恒。除了那数不尽的星星,还有那扇永不被开启的屏风。屏风那边早已是神话下的号角,响着,却看不到。

“单纯与宽厚的灵魂在成长中逐渐变得复杂与锐利,在种种牵绊上不断地伤害着自己与别人,在腐烂的空气中发怒、哭喊,还要学着不后悔。”一生中最为辉煌的岁月,早已被铸造在冰冷的铸铁内,只身保留着固执的冲动与呼唤,在箭猪般的生活中,没有听得懂的人。

一切闪着光的雨滴都是由阴沉的泪线注释着,每一个摇曳的脸谱都没有留下欢乐微笑的痕迹。在那轻风吹袭的山路上,在那光华四散的摇灯下,在完整而宁静的痛楚中发现,只身的冲动与呼唤遮住的屏风旁,环绕着死寂的另一种沉默,夹杂着种种放弃的念头。无论是生活,还是活生生的心脏。

慢慢地习惯在黑暗中点烟,摇晃着被烫伤的步调,和那不时狂吼的回响。在颤抖的笔尖上,不敢再铭刻自己的梦想。面对宁静的地平线,荒唐地写下满的关于春天的谎言。在贫困的烟头上,在疲倦的手指中,一切希望在低沉的乌云中吹散。

也许是一种借口,让人固执地独自留守布满尘埃的路口。看那洒满一地的黄叶,是否还写着关于春天的美好画面。当一切美好变成烟灰随风燃尽的时候,终究会有人明白,生命里可以停留的位置,是那缠绕成一圈圈的寂寞,还有那纯黑色的瞳孔里倒影出的空虚的剪影。明白这是至少还活着的感觉。

很多年过去了,我依然可以看到那美得似醉的黄昏,依然想对着这一切放声大喊,却不能再像从前那样。我再没有喊出口的理由。我再没有机会默立在落幕里等待黑暗的吞噬,甚至开始觉得在那能哭能喊的痛苦的年代是幸福的。

如今,我徘徊在这里,看每一段揪心的对白,沿着鸽子的哨音,希望能在迷途的倒影下看到白昼的方位。发现一切都来不及思考时,早已在准备追寻中结束。冰冷的房间比山中的草屋更寂静,让人感觉其中存在着某种过度的东西,也许是故事听多的原因,或许是心里作用,抑或是世界多了一个没有堵上的裂口,从来没有任何东西能止住它的狂流。灯光带着我的一部分死去了,而音乐带着我亟待爆发的另一部分活了下来。载着那忧伤的眼神,及那辛酸的泪水。

当呜咽的月亮吹起古老的音符,将一缕缕微风收入黑暗的掠夺中,沉默依然想成为生活的主旋律。在白色的寒光中,战栗的嘲笑声在雪白的墙壁来回飘荡,半透明的影子像一个孤零零的逃犯坚决要让一切发生在夜里的故事,结束在不属于任何一天的夜里。

渐,学会在每一个宁静的夜里,写下生活的诗,在始终诚实地遵守着一个没人共誓的诺言的同时,伴随着从没有饶恕过我的不能相容的世界,在没有选择的地方,倒下去。让所有充满信仰的烛光,埋葬在冗长的梦里。

[那年五月的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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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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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那书中醉人的清香浅浅地在心头涌动,我又怎会了然那种对时间的追逐,对生命的救赎?

薄薄的纸页浸透着的是伤痛,字里行间缠绵着的是无悔,绾在心间难舍难分的寸寸情思,卡勒德?胡赛尼的一本《追风筝的人》写尽了幽伤,诉尽了衷肠,那般的温润,又那般的悲凉。

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他追逐的风筝,是亮起的一盏心灯,一盏忠诚的心灯。他追逐它,不放手,不停息,紧紧握住,受尽伤痛,只因那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能给阿米尔的,是一次又次无怨无悔地付出。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在受到侮辱的瞬间,哈桑那炽热的目光无限留恋地停留在阿米尔身上,那目光如此深情,如此决绝。哈桑的风筝,断了线的风筝,轻盈的羽翅在长风中划过一道凌厉而优雅的弧线,仿佛割裂了风响,在空中留下虚无的痕迹。断了线的风筝,是断了线的友谊,割裂了心,留下难以愈合的伤。

多年以后,每每想起哈桑那深情的目光,都令阿米尔痛苦不已。离开阿富汗多年的他决定回归故乡,为儿时对哈桑的背叛做出救赎。这是一个轮回,阿米尔又回来了,为了自己曾经的过错,为了哈桑那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为你,千千万万遍。”那一句“千万遍”究竟是多么痛的领悟,千万遍,是夸父追日的那段行程,一语仿佛道尽了人世间的深沉荒凉,只为一人付出所有,斩尽了所有藕断丝连间的难舍;千万遍,无论是做得遍体鳞伤终无果,还是从头便了然不必前往心碎,都无法抹去烙在心上的那千万遍无奈的苦楚。似海情深,手起刀落便戛然而止,命运就是这样捉摸不透,连一句最简单的交代都没有。

久居深巷的太爷爷走后,留下了孤独的太奶奶。在幽静的街道旁,太奶奶不甘落寞,便重拾旧业——画画。于是,那些搁浅在心底的语言,那些还来不及兑现的承诺,那些还来不及交付的真心,自拿起画笔的一刻,便被时光掷向再也回不去的地方,只是潜心画着。太奶奶一次次拿起毛笔,在宣纸上挥毫一幅幅浓情水墨画,画的只有太爷爷。她的画,经常会因为手抖而模糊不清,但她并没有放弃。“为你,千千万万遍”,我仿佛能够洞见时光送去的一张张水墨画,她单身影只独自愁,只身一人在孤灯闪烁的漫漫长夜中无声地画着千万幅相同的的画,沓杂着踩过浓得化不开的情意。

“为你,千千万万遍”,时时回荡在耳畔,萦绕在心间,久久不曾离去,亲爱的你,听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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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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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这本书中的福贵让我产生了很大的触动,他的一生是那么坎坷,他的父亲在他赌博赔光家产的时候离世,这无疑是一种双重打击。他的母亲在他被抓去当壮丁的时候离世,他的儿子因为血被抽干离世,他的外孙吃豆子离世……最后,只剩下他与一头老黄牛为伴。这种种看起来是那么不可能同时发生,可全都真实地发生在了他的身上。

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读《活着》,我好像身临其境一般,走进了福贵的人生。他生活在“全民大炼钢铁”“人民公社化运动”的贫困时代,吃不上好饭好吃,为了供儿子上学,曾把女儿送给别人。我不禁扪心自问,现在的我,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如果还不努力学习,怎么对得起那些劳苦百姓呢?在打仗时,老全被子弹打中,可见战争是多么残酷啊,你永远不知道死亡在何时何地等着你。“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和运动”给福贵带来了无情的打击,但他仍然没有屈服,默默忍受着这一切。我认为,他是坚强的,是无谓的。

或许,从我的角度看,福贵的一生是坎坷的,因为在他的一生中,除了困难就是苦难。但是,如果从福贵自己的角度出发,他可能不会这么认为。也许,当他多年以后的某天,回味自己的一生时,他会感到幸福和快乐:他有着幸福的家庭,并与他们拥有美满的生活,尽管亲人们都已离他而去,但回忆仍是美好的。他不会忘记浴血奋战的日子,更不会忘记和亲人聚在一起共享天伦之乐的日子。他不会忘记生活的点点滴滴……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的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含着细微的如金子般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其实,自己的生活别人难懂,别人的生活也不必刻意去懂。在这个时代中,我们要好好活着无需惧怕死亡和时代的局限,只需真实的活在当下。

在最后,“老牛与牛渐渐远去,炊烟在农舍的屋顶袅袅升起,女人吆喝孩子的声音此起彼伏”,这体现了一种平静,惬意而又自然的乡村生活。此时的福贵与这头老牛一样,只有一个简单的目的——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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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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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既是女子的歌颂,却又是女子的悲剧,它是中国古典文学中不朽的巨著,在以往的中国你,古典文学中尽管有许多美丽的女子形象被塑造,但也不过像《牡丹亭》这类,敢于为自己的爱和幸福而斗争的“女子觉醒”形象,而红楼梦中却带来的是全新的也是前所未有的,那就是对女子的尊重,就像曹雪芹本人所说:“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其行止见识皆出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比裙钗,我实愧则有馀,悔又无益,大无可如何之日也。”他依他所想而写,也因此写出了不朽。

《红楼梦》是对女子的颂歌,赞美黛玉“世外仙妹寂寞林”宝钗“山中高土晶莹雪”,湘云“幸生来,英豪阔大宽宏量,从未将儿女私情略萦心上,好一似,寄月光风耀玉堂”,妙玉“气质美如兰,才华馥比仙,天生孤僻世罕见。”但又是女子的悲剧,含恨结郁而死的是林黛玉,青春守寡的是史湘云,李执,出嫁一年就被丈夫折磨而死的是贾迎春,远嫁他方的是贾探春,对人生悲观绝望而出家的是贾惜春,跳井而死的是金钏,含冤而亡的事秦可卿和鸳鸯,被强盗强抢去的是妙玉……她们都是“红颜薄命”是注定没有好结局的人物。

《红楼梦》中的悲剧震撼人心,使人荡气回肠,不仅仅写了一群青年女子的毁灭,也写了整个贾府的衰落。许多人曾说这就是整个封建社会衰落的象征。但从精神上、思想上,却是因贾宝玉,这种新思想人的出现,宣诉这个社会的不合理性,这才是封建社会衰落的真正预兆。

宝玉在作者笔下是一个封建社会末期孕育的一个“新人”,他尊重女子,爱惜女子,她从小就宣布“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子是泥做的骨肉。”他尊敬每一位女子。鲁迅就曾深刻的指出“昵而敬之,恐拂其意,意博而心劳,而忧患亦日甚也。”他爱惜他身边的每一位女子。把她们的悲欢哀乐,荣辱得失,都包括在自己的关心注念中,几千年来被否认的女子价值,仅在宝玉眼中充分反映,几千年来被遮掩的女子悲剧,也仅宝玉眼前展开,所以鲁迅又说;“悲凉之物,遍被华林,然呼吸而领会着,独宝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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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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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是我一直想看的书,趁着暑假我将这本书细细读了一遍。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也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书中人生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

从这些平凡人的故事中,作者给我们引发了一个深刻的道理,那就是我们怎么去生活,和我们对生活的态度和思考,书中多次提到对人生的赣台,这可能是这本书的深邃所在,也是这本书的精华。

如果能深刻理解苦难,苦难就会给人带来崇高感。如果生活需要你忍受痛苦,你一定要咬紧牙关坚持下去。有位了不起的人说过:痛苦难道会是白受的吗?它应该使我们伟大!什么是平凡?那种迷失在平凡的生活之中,眼中熟悉了平淡,思想上甘于平庸,生活上安于现状的人,才是真正的平凡。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每一个还拥有梦想并在追梦的人们若是重温《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若是细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平凡的世界》让我明白,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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