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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演义经典小说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7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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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读完《三国演义》后,不禁感叹中国文学艺术的渊源及丰富、生动的魅力色彩!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五个时段:黄巾起义、董卓掌权、群雄争割、三分天下、三国归晋。

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张角,因为看不惯朝政__,因此发动黄巾起义。而刘、关、张就此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不久就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力量也一天天强起来。

皇后的哥哥何进因为误信他人召了早有造反意思的董卓进京。结果何进被十常侍杀后,董卓就掌权了。曹操曾想杀害董卓,但不成功。董卓为拉拢人心,封袁绍为勃海太守,出让了赤兔马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抗董,虽然败军了,但最后也给吕布所杀。

刘黄叔三顾茅庐后,请出“卧龙”诸葛亮。诸葛亮提出了联吴抗曹等计划,使刘备的大业扎下了结实的基础。经过官渡之战、赤壁之战,曹操灭了袁绍、吕布,吴、蜀也打退了曹操。

曹操、刘备、孙权各据一方,曹操占据强大的北方,刘备占据西蜀、荆州等,孙权占据江东。从而崛起吴、魏、蜀,三分天下。

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等逐渐去世。蜀、吴都归降魏主司马炎,三国一统归西晋。

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威风凛凛的关羽,冲动鲁莽的张飞,昏庸无能的刘禅,谨慎多疑的曹操……

其中我最喜欢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因为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为刘备出谋划策,建功立业,使他独据一方,不愧为“卧龙”。可惜与诸葛亮平等的的“凤雏”庞统不幸遇难落凤坡。

《三国演义》一书还教会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使我受益匪浅:在刘备起兵七十万水陆并进攻吴为关羽报仇时,张飞冲动鞭打两个部将,在晚上两个怀恨在心的部将因一怒之下杀死了酒醉未醒的张飞,一代虎将死于非命。也告诫了我不要鲁莽行事,意气用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这部书的人物形象性格显露无遗、活灵活现,也说明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性格好坏都不能隐埋,所以我们要改掉缺点,每件事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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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儿与雁儿_小说作文

全文共 6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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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腰上,绿树成阴;山顶上,只有一棵小树。

它,名叫树儿,生长在最偏僻、高远的地方。

它,是世界上最孤独的树,没有一个朋友,没有一棵树理解它

它,内心里是多么渴望朋友,它的内心是炽热的,回报它的却常是麻木与冷漠。生命力极强的苦草,在它内心深处生长、蔓延……

“啾——啾——”远处传来一阵哀鸣声,一只小雁落在它的枝上,翅膀上满是血迹

树儿精心照顾雁儿,为它遮风挡雨,使它早日治好了伤。从此,它们成了好伙伴,雁儿为树儿唱歌,树儿则把温暖带给雁儿。雁儿眼中,树儿是那么亲切,树儿眼中,雁儿是那么善解人意。

此后的日子里,雁儿每天给树儿唱歌,树儿则把温暖带给雁儿

秋天到了,雁儿得去南方过冬了。它依依不舍地随着雁群飞去。

“树儿,无论在哪儿,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雁儿哭了,晶莹的泪珠滴在树儿身上,“明年春天,我一定回来。”

望着雁儿远去的背影,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弥漫了树儿的身心。

从那以后,树儿每天都在期盼,期盼雁儿回来。往日和雁儿玩耍的情形又浮现在它眼前。

整个冬天,似乎很漫长……

终于,春天到了,树儿兴奋级了:“雁儿就要回来了,就要回来了!”它抖抖精神,在迫不及待地等待。

一天、两天、三天……雁儿的身影始终不见,树儿慢慢地绝望了:“它也许回来不了了”。它似乎看见:大雪纷飞,雁儿被大雪压住……

它不想再想下去了。

“啾——啾——”一阵鸟叫声从远方传来。这声音对树儿来说,是多么熟悉。

“是雁儿……不会错的,一定是!”树儿欢呼道。

不错,那高空中飞翔的、渐渐靠近它的就是雁儿。

它们哭了,只因那浓浓的、真挚的友情。仿佛,除去那,世界都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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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_小说作文

全文共 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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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倪安琪成为天使后,快乐地在天空中飞翔。

她看见在云朵的那一边,有许多天使在那里,便用脚尖踮了一下地,轻轻地越起,就飞了起来。

她飞到高空中,看清了一切,原来那里有几只天使正在欢快地玩耍着。

于是,她也飞了过去,跟她们交了朋友。

因为贝倪安琪人缘好,所以,刚刚一天,她就和皑玑眯交上了好朋友。

她们经常在一起快乐地玩耍……

有一次,贝倪安琪和皑玑眯听说天使不能有眼泪,就决定一起去问一问天父这到底是为什么。

她们鼓起了勇气,飞到了天父那儿。

但是,另她们生气的却是: 天父怎么也不告诉她们这究竟是什么原因,只是不断地警告她们

你们千万不要去碰那种东西!

于是,她们只有回到家自己去慢慢地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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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去的遗憾中_小说作文

全文共 1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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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搬走了!”

我们四个又如平常一样,坐在花园的石凳上。准备开始又一次唇舌之战。

“我……”大饼先开口了,我们都发现了,她今天晚上一反常态,一直都是阴沉着脸,都没有了往日的活力,怪怪的。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拜托,大姐,别卖关子了!”我忍不住了。

“我……要搬家了。”大饼终于说了出来。

“搬家?搬去哪里啊?”阿鸡抢在我前面问了。

“竹青小区。我发誓这真的不是我的意思,是我妈啦。”

……

沉默,没有人说话,没有人知道应该说什么。

果真,过了3个礼拜左右,大饼果真就随着父母搬去了竹青小区,虽然她还和我们在一起念书,但是放学就和我们不是一辆车了。这下“四人帮”真的变“三人帮”了。说实话,我们少了大饼,真的少了很多欢笑,怪想她的。我们四个也变的不怎么爱一起出去玩了,真的说不出理由。

我明显的感的我们的友谊并不像以前那样坚不可摧了。第一个走的,是大饼,下一个,又会是谁?

●初中生活VS第二个退出的人

还好,我们的友谊一直维持到了小学毕业。我们学校小学和初中是在一起的。等到初中开学那一天,我满怀信心的跨入那幢我梦中的大楼。可是,很不巧,我们三个在同一个班级,而萝卜则被分到了另一个班。不详的预感又涌上心头。

哇。才发现被分到我们班的全部都是“精英”,天呐!我疯了,在这样的班级我会怎样啊!萝卜所在的班级我很向往,真的很喜欢。严格的老师,我喜欢;而我们班的数学老师是梁老师,一个很幽默的人,班主任老师还好。多才多艺的同学,我喜欢;我们班那帮“精英”我真是不知说什么好,看人家班同学,跑步快的,歌喉亮的,舞姿美的,画画棒的……天,一下把我们就比下去了,最喜欢的还是那个班的班长,我们原来也在一个班,他在同学中特别有威信,当然也很帅啊(嘻),年级三大帅哥可全在他们班!羡慕啊!

第一次期中考试的成绩出来后,我更是喜欢(2)班了,首先,我要说,前三名中我们班有两个,这听上去还可以,第一是(2)班的班长,第二是我们班的班长,第三嘛,啧啧,就是我啦。可是第二要比第一整整差二十多分!而第四只和我差一分。还有后十名中我们班有……八个,其中后五名被我们班包了。我们班的平均分除了语文其他都比(2)班低。真是……没面子啊。

我们三个都有同感,于是常常跟萝卜诉苦。那时我们关系还可以。

后来,我的朋友潇儿拿来一张照片,那是四年级吧,哈哈,我们一起照的照片,上面有萝卜穿裙子的照片(要知道,萝卜可是从来不穿裙子的,那时是迫不得已,因为老师逼着每个人都要参加),哈哈,真是好好笑。于是老牛和阿鸡便拿着它去逗萝卜,我也去凑了凑热闹。萝卜出来一见这张照片,脸立刻拉了下来,饭也没吃就回教室做作业去了。任我们怎么叫也不出来。我们惹祸了……

果然,后来萝卜见了我们根本不看一眼,还故意和其他的女生有说有笑。

再后来萝卜只和我还有潇儿和好了。

在QQ上萝卜告诉我,她烦了,她退出这场游戏了,老牛代替了大饼,潇儿代替了她自己。

我茫然了,那么,下一个,真的会轮到……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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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事精灵小说

全文共 1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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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世精灵

只想证明一种存在。

——题记

一晚霞消失在夜幕中。月亮的清光在记忆中闪烁,它照亮了初三(7)班每一个同学的脸,在急促的笔尖接触到试卷的一刹那,沙沙声中却清楚的听到一声椅子向后与地面产生摩擦的音调,一个高挑的身影毅然站了起来,甩下早已“脱节”的笔,坚定的,走出了这个曾经拥有他笑声和泪水的地方,是离开,似乎好象是永远……那天只是一个非常普通的晚自习,同学们找不到任何理由足以使Pattison突然爆发出那些举动,考试刚开始,他们也没多想,继续飞速的在答题,很多同学只一味思索着他也许几天后会回来,和以前一样,然后和他们一起面对中考,再然后……但从此以后,他的一切便象那天晚上出奇美丽的晚霞一样,消失了,消失在夜幕中。他的桌子和椅子一点点积上了灰尘,却没有人动过。

二来得突然,去的干脆。宣传委员Zelda是一个打破沙锅问到底的典范,于是,他打算在班中“立案侦察”直接有他掌管这件“案子”,班长Basil也不争风头,都快中考了,班中还发生这样的事,Basil着实吓出一身冷汗,因为他猜也猜的出老师一定会让他来调查处理这桩事,心里蹦出一种情调,恨,比讨厌更直露,更钻心,巧在Zelda自己想插手,就随他去了,想到这Basil的心又回到了学习上,虽然说他的成绩在班中算是佼佼者,可Zelda每次都会在一定程度上阻挠他“夺冠”,他,Zelda是他在学习上的最强劲的对手,虽然“官”没有Basil大。 三于是……事情一直没有发展,Zelda觉得自己的头都大了。

四书桌上的练习集一天一天堆高,Zelda累了,便干脆睡觉了,

——“叮呤呤”,一阵清亮的电话铃声划过寂寞的上空,在空中徘徊,立刻起床让Zelda花了很大的力气。

“喂,哪位?”

“——

“哪位?”

“——

“——?”

“是我!”

“你?你…”

“明天中午12:15,嘟……

“喂?喂!喂!!”Zelda放下了电话,他愣了一下,他根本就不知道,哪个莫名其妙的没事干的家伙打电话给他,他猜不到,也不想猜,便躺在床上,继续睡了…… 五早上班长Basil第一个到班级开门时,路过教室的第二扇窗户的窗台时,第六感突然觉得有些不对劲,仔细一看,却又觉得与平常没什么两样,带着疑虑及不解用KEY开了门,再“啪啪”按下了电灯开关,猛然发现黑板上有一行字,字迹草率而刚劲;蜡烛的气息尽管在我们看来是那么微弱,不管有多大的风,只要它不放弃希望,顽强的燃烧,延续生命,再小的蜡烛都不会熄灭,永远不会,永远……

混世精灵六

几个星期后,Pattison回来了。

谁也不知道他经历过了什么,是什么改变了他,他也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过。

Zelda有点不甘心,去与他“交涉”“你,几天来,去了哪里?”“DON’T KNOW”“DON’T KNOW?WHY YOU SAY SUCH THIS?IF YOU HAVE SOMETHING SECRET,PLEASE。SORRY”“NEVER,WELL,I THINK YOU CAN。IT IS EASY FOR YOU TO TELL ME,IT IS EASY,I CAN KEEP YOUR SECRET,TRUST ME。”“YES?”“WHAT IS THE TROUBLE WITH YOU?WHAT IS ?”“NO” “PATTISON,—— PATTISON抬头仰望湛蓝湛蓝的天空,他的英文并不比Zelda差,尽管Zelda的英文常常是班级第一,Zelda也看的出,凭Pattison的实力,决不会单单只会用几句一年级学的ENGLISH来回答他,明显,是一种敷衍,应付,一种看似单纯的应付。Zelda无力面对如此一个“酷小子”,他没折,便转身想走了,却忽然听见PATTISON背对着他,对空气讲了一句什么,很轻,很浑浊,但他却听的十分真切,看来PATTISON并没有被自己的思维抽象,Zelda想着……

“天使,是这个世界上最脆弱的,而我,也就因此乐意作一个精灵,混世,冰蓝色。”

“Zelda ,有些事情你并不适合知道。”

“Zelda ,有时如果可以忧伤,那或许是你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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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归来小说介绍

全文共 31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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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幸福归来是根据同名小说改编的,根据小说的设定,李沁饰演的鱼幼薇是渔家女,而事实上,鱼幼薇的真实身份是富家千金,只是在小时候跟真正的渔家女丁艾嘉交换了身份。 虽然鱼幼薇现在是渔家女的身份,练就了一身海上生存的本领,但是白马王子还是屁颠屁颠得往她这边跑。

由吴卓羲饰演的韩铭是一个富家少爷,颜好多金是富家千金亲睐的对象,但是却在第一次见了鱼幼薇之后,动了心,于是二人展开了一段刻骨铭心的恋情,之所以说是刻骨铭心的恋情,当然少不了之后恋人的恋情遭遇了丁艾嘉的破坏啊,鱼幼薇身世的揭晓啊什么的。

分集剧情

第1集

生日那天,小时候的丁艾嘉去海边玩儿,她开心得一直跑啊跑,不小心冲到了海边的悬崖上,突然有一群鸟把她围住,受惊的小艾嘉不小心从悬崖上掉了下去。海上搜救队出动了大量人力搜索,都没有找到她。听说这个消息后急坏了小艾嘉的妈妈余思雨,也让年事已高的艾嘉的爷爷丁氏集团总裁丁怀远不得不提前为身后事做准备。他决定如果找不到小艾嘉就把自己的财产都捐给少年帆船基金会,在暗中听到这个消息的丁池绝望极了,她不是丁家的亲生骨肉,可是她想得到丁家的财产,她决心一定要找回艾嘉,改变丁怀远的决定。小艾嘉被附近东岙村的渔民鱼有脚发现并救起,可是小艾嘉的头部受到重创,一直昏迷,即使醒过来也很有可能会失去记忆。鱼有脚赶紧联系丁池来带走艾嘉。鱼有脚的女儿鱼幼美患有重病,幼美病发急需手术,她长的跟艾嘉相像极了。当丁池看到她后便萌生了一个念头,用幼美顶替艾嘉。她答应帮鱼有脚给他女儿治病,等她女儿十六岁之后便把她带走。鱼有脚为了救女儿,只好同意这桩交易。艾嘉醒来果然失去了记忆,鱼有脚和他的妻子林敏君把她当成自己的女儿,从此改名为鱼幼薇,与鱼有脚,林敏君和小弟弟鱼仕威共同生活在了一起。在贫苦的生活中鱼幼薇渐渐长大了。她骑着小电摩去参加韩氏集团帆船队的面试,可是半路上电摩没电了,眼看着自己要迟到了,她赶紧把车锁起来去打车,恰好一位帅哥也在等车。为了争同一辆出租,两人争吵起来。两个人都要赶时间都不肯相让,鱼幼薇灵机一动,当街大哭还一边骂那个帅哥是负心汉,周围的大妈和出租车司机都非常同情她,鱼幼薇趁机上了车,赢得了抢车大战。鱼幼薇在面试中展现了自己听风的才能和不俗的实力,通过了面试。而原来那位抢车帅哥就是韩氏集团的总经理韩铭,他急着回去主持招聘,这一耽误也错过了招聘,也没能看到鱼幼薇的出色表现。在五名入选人员所打的水手结中,他认出其中一个水手结跟儿时伙伴艾嘉发明的打法一模一样。鱼仕威想要学习船舶制造,并且收到了国外名校的录取通知书。正在他纠结要不要去的时候,鱼幼薇鼓励他,自己一定会多挣钱供他上学的,让他不要放弃梦想。鱼幼薇和朋友小美一起在酒吧打工买酒。韩铭和田总在这里谈生意,田总见小美长得漂亮,不依不饶,要她陪自己喝酒。鱼幼薇看到有人欺负小美,冲过来替小美解围。她与田总约定掰手腕,只要他赢了她就喝。田总小看了鱼幼薇被鱼幼薇完败,田总的手表也掉地上摔坏了。田总一定要她们赔偿否则就报警。韩铭不想为难她们,帮他们解围,让她们喝酒赔罪。 只要她能喝下一瓶酒,就替他们赔偿这块表。鱼幼薇硬撑着喝完一瓶酒,便把韩铭的表拽下来扔了,又继续干一瓶。

第2集

连灌下两瓶酒后,鱼幼薇就晕了过去。田总看到躺在沙发上的鱼幼薇不禁心动,想对她动手动脚。韩铭赶紧上前阻止,把鱼幼薇扛了出去。小美被田总缠住,来不及救鱼幼薇,等她赶出去时,人已经不见了。鱼幼薇醉得不省人事,韩铭没办法只好把她送到酒店。韩铭无意中看到鱼幼薇脖子上跟自己一模一样的项链,便想仔细看看,这是鱼幼薇突然醒过来,一拳打中韩铭的眼睛,又晨晨地睡了过去。酒醒后的鱼幼薇发现自己身处酒店,而且快到签约时间了。顾不上梳洗,鱼幼薇提着高跟鞋冲到韩氏集团,赶紧去洗手间洗脸。一位清洁阿姨正好来卫生间换制服,鱼幼薇看看自己一身的酒吧妹的服装,实在不像话,便悄悄把阿姨换下的制服换上了。轮到鱼幼薇签约时,她看到韩铭,一时激动忘记了签约的事,质问他有没有对自己怎么样。恼羞成怒的韩铭不愿理她,赶紧逃离办公室。鱼幼薇这才想起签约的事,她拉着韩铭请他跟自己签约。这时保洁阿姨带着保安来抓她了,鱼幼薇被抓了个正着,正百口莫辩,韩铭也否定了对她的录用。因为赌博被关进监狱的鱼有脚以当初的那桩交易又一次威胁丁池,给他点好处。丁池忍无可忍了,警告他如果他敢有任何举动,他的女儿就完了。失去工作的鱼幼薇只好再次去找工作。经人介绍,鱼幼薇找到了丁氏集团的方俊,请他雇佣自己。可是方俊看不上她,又嫌她是个女孩。恰好方俊正在为船底涂漆减慢船速的事头疼,鱼幼薇便建议他们使用纳米涂层。鱼幼薇的见识和专业打动了方俊,也喜欢上了这个像假小子一样的姑娘。便把她安排在了维修部。可是这个维修部从来没有招过女人,甚至连女更衣室都没有。鱼幼薇没有办法,她故意装作很凶的样子,把更衣室里的人都赶了出去。鱼幼薇被告知不要靠近一个仓库,那里是禁地。夜里鱼幼薇发现仓库被人打开了,她以为有小偷,便进去察看。原来仓库里是一艘特别漂亮的帆船艾嘉号,她刚登上帆船想仔细看看,可是突然被身后的人打晕了。等她醒过来已经是第二天了,余思雨正在海上驾驶着帆船。两人一聊起天来,就特别投机,余思雨告诉她这是她女儿的帆船,还告诉了她女儿坠崖失忆的悲剧,她不相信现在回来的那个女儿是自己的女儿。两人回到码头,鱼幼薇担心余思雨偷船出海被惩罚,便让她先离开由自己去交船。方俊一大早发现船不见了,气急败坏,看到正在码头收帆的鱼幼薇,方俊完全不听她的解释,立即把她开除了。

第3集

丁怀远一直为丁氏集团保有帆船队的做法遭到了反对,他们认为这样的做法完全是浪费财力,养这些帆船手还不如养一船鱼有价值。丁怀远不惜以董事长的职位为担保,这次帆船比赛的结果关系到帆船队的存亡,更关系公司的权力变更。丁池一直反对帆船队的建设,她暗地里请处于关键地位的战术师方俊装病退赛,使丁氏帆船队面临退赛危机。鱼幼薇得知丁氏集团的难关后,主动请求由她出任战术师,为了证明自己能够胜任这个角色,她当众展示了自己的追风力,丁怀远远远地看到她跟自己的小艾嘉一样的听风才能,丁怀远不禁想起了小时候的艾嘉。同样看到的丁池吓坏了,当年假千金凭着相像的容貌和丁池的一手安排才混入丁家,现在鱼幼薇竟然回来了,为了自己的利息,她绝对不择手段。鱼幼薇误进了韩铭专用的更衣室,她正在更衣室里换衣服时,韩铭去更衣室里换衣服才发现里面居然还有个小鬼,正要向她询问。鱼幼薇的假小子的发型没有让韩铭认出她是个女孩,等她转过头来,韩铭才认出她来,两个人又吃惊又尴尬。鱼幼薇又一个劲儿地向他扔东西,划破了韩铭的脸。鱼幼薇出来后发现自己的小失误,赶紧给韩铭道歉,还强行为他擦了芦荟胶。二人一个代表丁氏梦想号一个代表韩氏破浪号,成为了竞争对手。韩铭夸下海口,如果鱼幼薇能赢,就为他做一件事。鱼幼薇凭着听风的能力抓住时机赶超了前方的破浪号。进入雷暴区后,强烈的暴雨和风速迫使许多帆船队放弃了比赛,就在梦想号的大多人想要放弃时,鱼幼薇及时鼓励大家,凭借着必胜的信念和破釜沉舟的勇气,鱼幼薇带着大伙儿冲出了风暴,并率先冲向了终点,赢得了比赛的胜利。韩铭不得不兑现赛前的承诺,按鱼幼薇的要求当众为她献舞,并高喊鱼幼薇女王万岁。比赛的胜利让丁怀远更加看重鱼幼薇,一定要把她留在丁氏集团。可是却打乱了丁池的算盘,不仅使丁怀远有了留下帆船队的理由,还使鱼幼薇获得了丁怀远的关注。当丁艾嘉看到鱼幼薇的资料时。丁艾嘉担心她的出现会夺走自己现在拥有的一切,她一定不能让鱼幼薇回来。丁池威胁林敏君无论如何都必须阻止鱼幼薇进入丁氏。林敏君虽然不忍心破坏鱼幼薇的梦想,可是她更不希望自己的亲生女儿受委屈,她以断绝母女关系为要挟阻止鱼幼薇继续她的帆船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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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与黑》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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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在图书馆只借过一本书,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红与黑》,断断续续花了很久的时间把他看完。很久之前就听说过这本小说,对于题目,心中满是怀疑。为何会取这一个模棱两可,让人满是好奇的名字呢?又得人认为,书中的“红”象征着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则是僧侣的黑衣,因为文中的主人公于连就是一位教徒。也有的人认为,“红”是德 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马特尔的丧衣。但是看完这本书,我觉得“红”是象征了于连不断追求人生意义的那种热情,“黑”则代表在于连身处的社会中的各种黑暗的、压抑的情感,因为在文中,《红与黑》不仅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还涉及了许多其它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宫贵族,下写贫民百姓、三教九流,让我们真正见识了在“唯美”的法国,人情冷暖、社会矛盾也可以是这么的值得让人深思。

在文中,主人公于连 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不得不说,这样的结尾虽然是一种“杯具”,但似乎似乎并不出人意料。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感叹奋进青年于连,抵抗权势获取成功的唯一方法,竟然只有用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啊?忽然想到朋友的一句QQ签名:都是社会惹的祸,让我沉沦让我堕落!唉,真是造物弄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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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写作技巧精选

全文共 14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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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已不是初学者的工作了,它是一种行业。小编收集了小说写作技巧,欢迎阅读。

首先,让我们来认识这样的一个事实:创作已不是初学者的工作了,它是一种行业。作为谋生之道,它为男人们和女人们所孜孜不倦地从事着。相对说,创作是一种收入优厚的行业,这就吸引了一年比一年多的干这行的人。竞争日益激烈,失败的人也就越来越多。这一行业令人苦恼的特征是,或是得到读者的承认,或是遭到他们的拒绝,这两者间的分界线往往是难以辩明的。比起作者所意识到的更为经常的是这样一种情况——小说已经“相当不错”了,只要稍加改动,就可以为人们所接受。这种改动虽然看来并不大,但却是必不可少的。迈克尔·安吉洛说过,“没有价值的东西可以造成尽善尽美,而尽善尽美却是没有价值的东西。”照此来讲,有抱负的短篇小说家可以这样对自己说:没有意义的东西可以为人们所拒绝,而拒绝却不是没有意义的。正是重视这些“琐细不足道的小事”,成了能干的文学巨匠的特征。得到承认的作家和初学者之间的真正区别只在于,他们掌握技巧的能力是不同的:他们写作的题材是一样的,他们的不同主要在于运用技巧的能力。

你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判断一位短篇小说作者的写作技巧。首先是看他对结构的掌握,这可以衡量一个作者的构思能力;它还表现了一个作者的观察力、认识水平和归类、剪裁的能力。再就是看作者艺术地表现他的题材的能力。在这方面对技巧的掌握,包括能把写作素材糅合成一篇小说,并使读者意识不到其中的人工痕迹,而只是受它影响。这是一种“隐藏艺术的技巧”它来自语言知识的宝库。一个作家的这两种才能(构思能力和表现能力)应同步发展。说这两种才能中的一种比另一种更重要是荒谬的,就像说为了运输的目的,运载工具比动力更重要一样荒谬;两者缺一,便不会有运输。同样,构思和表现若两者缺一,小说就不会存在了。不过,构思先于表现,这就是我要求你们在考虑表现之前先考虑构思唯一理由。

短篇小说作家要记住的首要的事情是,短篇小说是一种现代的文学形式,它同爱伦·坡的“故事”之间已是相距甚远,就像巨型海轮和富尔顿最早的汽船之间的相距甚远一样。它不是只考虑创造一种单一的情感方面的效果,也不只是一种篇幅短的小说。如果篇幅短就是它的唯一标准,那长篇小说中的一章也就可以成为短篇小说了。与长篇小说作者的任务相比,短篇小说的作者的任务同剧作家的任务要更为接近些。从剧作家那里,短篇小说作者可以学到有用的一课。

为了最后描述两类人的聚合,剧作家挑选了所有的事件。在这些聚合中,有一种语言上的交流。在这种交流中,两类人中的一类是角色,另一类人则是角色行为的刺激因素。作者一旦掌握这种技巧上的区别,他就可以在自己的小说中获得协调统一,这种协调统一能成功地保持读者的高度兴趣。通过角色对刺激他行为的因素所作的反应,他的性格便得到了展现。在所有形式的小说写作中,情形也正是如此,不管是写长篇小说还是写戏剧,或是写短篇小说,所有搞创作的人的目的都是相同的——能过角色对于生活中种种刺激因素的各自反应,表现人物性格。

我们可以说,作者是在一系列的聚合和交流中刻画他的人物的。这些聚合或交流可以被归为一些描述单元。这一认识可以把关于现代小说的定义修正为如下所述:一篇小说是一个人对一些事物的描述,这些事物在他或别人的身边发生,这种描述是在一系列的聚合或交流中完成的。

只提供一些描述单元,并不能构成情节。情节是由危局或转折点构成的。由小说情节引起的读者兴趣和由描述单元引起的读者兴趣可能是(并且常常是)迥然不同的。然而,它们又经常如此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使读者难以分清哪是自己对情节的兴趣,哪是自己对描述单元的兴趣。一般来说,这样讲是没有问题,从作者的观点看,他所处的题材在技术上可被归为一些描述单元,他将这些单元同情节转折点结合在一起,使两者相互交融。

这样,小说格局最终表现为一系列片断,也就是描述单元。然而,在这些片断中,还可以进一步分解,这是最基本的:

1、 刺激因素(通常是别的人物)

2、 角色。

3、 角色反应,对角色性格的刻画。

当我们进行以场面为单元的讨论时,就会看到,在理想的展开的描述单元中,交流是一个角色(他怀有一个要即刻实现的意图)同另一种角色或一种和力量(他们反对前者要即刻实现的意图)遭遇和冲突的结果。这样,在每一场面中,角色中的意图是所不同的。由此,在激起读者兴趣方面,场面或描述单元是可以自立的。

另一方面,当读者意识到一个描述单元同主要故事情节是有联系时,认识到由于在这个场面或描述单元中发生的事,这篇小说中会有危局或转折点,那他对这个单元的兴趣就会大提高。因此,一个决心激起并保持读者兴趣的作者,就应当为小说选择这样的描述单元——它们导致了整个小说的情节转折点。

一篇短篇小说必须有开端,结尾和主体。开端讲明小说所要叙述的问题(这也是故事主角面临的问题)提供解释故事背景和人物性格的材料,陈述在前发生的事,以使小说叙述问题合情合理又饶有趣味。结尾表现最后行动,通过这种行动、主角(或者由主角造成的力量)解决了小说开端提出的问题。小说主体就是故事本身,它表现主角在一系列聚合、交流中,试图解决小说主要叙述问题。

这样,一篇小说在结构上的限度就很简单了,紧持这些简单的结构方面的限度,并不是一个难于满足的要求。初学者和得到承认的作家都能认识到这些。

学习短篇小说艺术形式的人可能想知道,为什么一个作者的作品为人们所接受,另一位的作品却遭到拒绝;而两位作者所处理的题材在本抟上又是相同的。有时,这种题材方面的相同达到如此程度——在开端部分,它们包含了同样的叙述问题;在主体部分,这它们包含有完全相同的冲突斗争;到了结尾,它们对同一问题又有着非常相似的解决。遭到拒绝的原因在于某种缺陷,它或是在于故事本身(我们将它归类为构思),或是在于场面(我们把它归类为描述)。

由于为人接受的小说和遭到拒绝的小说都能被压缩为提钢,而这些提钢又会因为它们彼此相似而引人注目,受到拒绝的原因就不会是构思方面的缺陷;遭到拒绝的原因一定在于描述。

两位作者可能选取同样的事件,但他们对事件有着各自不同的安排(特别是在我们从构结构的角度出发把它们归类为开端的小说的那一部分);这会使一位作者的小说因趣味盎然而为人所接受,而别一位作者的小说又因索然无味而遭到拒绝。

更为经常的是,遭到拒绝的原因在于,在展开的过程中,在一系列的刺激和反应中,他的描述缺乏艺术性,对没有幻想力的读者来说,它偏离故事主线太明显了;这是描述中所能犯的最大错误。在多数遭到拒绝的小说里,作者往往在通过精描述单元建立起真实的幻象之前,就过于热心地要把故事对读者讲个一清二楚。另一方面,当一篇小说因缺乏情节而遭到拒绝时,它的作者又往往只提供了描述单元,而没有使它们同故事或情节转折点交织在一起的作者,是可以使任何事件富有趣味的;而富有趣味正是首要条件。这一条件的实现主要靠描述,而不是情节。

出版界的读者对一些“相当不错”的稿子,常常给予这样的评语:“差那么一点儿,还不够小说味儿。”而一篇在其它方面并不怎么样的小说,却常常被出版界接受了。这是因为尽管它有种种不足,却富有戏剧性;这种戏剧更多地是在描述方面,而不光是靠情节。我们开始读两部小说,它们的情节在事件的选择和安排上大致相同,但由于其中一部分有以剧性(它把情节趣味同描述趣味结合在了一起),我们就为它所吸引;与此同时,对另一部不具有这种特点的小说,我们又感到厌烦。小说里有着各种不同的趣味,一个真正的作家应当知道它们。然而,日复一日,编辑们还是收到了大量并不值得寄来的稿件;假如作者知道那些能造成必不可少的手法,他们自己也不会寄出这样的稿件。幸好,要认识这此手法也不难,那就是作者要利用有关趣味的规律。

有趣味,照字典上的定义,就是能保持人们的注意力。努力获得读者持续不断的注意力,这是每一位提笔创作的作者所要面临的任务。是读者(当他看到一份杂志的封面上有某位作家的大名时)去买杂志的。是读者给编辑写信,说他欣赏某篇小说;或与此相反,说他发现某篇小说十分乏味。正如杰勒德夫人所说,“索然无味是得不到回报的”。说千道万,读者是最后的法官。这一点不言而喻——不先抓住读者的注意力,就谈不到保持它。抓住读者的兴趣,然后保持它,这是短篇小说作家永无穷尽的任务。这一来,关于趣味就有两个问题——抓住读者兴趣,并保持它。要抓住读者兴趣,你就必须激起他的好奇心;好奇心就是一门心思地要更多地了解某件事情。好奇心抓住了读者的注意力,然而,当读者知道究竟是什么引起了他的好奇心时,他的注意力就减退了。

在读者达到这一点之前,你就必须激起他的另外一种注意力,而这种注意力又不那么减退——所谓保持注意力。当吸引读者注意力的仅仅是好奇心时,读者心时的疑问是:“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而伴随着继续注意力的,却又增加了期待的因素;这使得读者要问自己:“以后会发生什么事?”而且必不可少的还有“小说里的人贞操到那件事以后会怎么办?”同持续注意力在一起的,是已有的好奇心加上期待,我们通常称之为悬念。

让我们考虑一下怎样的在小说结构的片断中利用这两种趣味。这些结构片断就是开端、主体和结尾。用以抓住读者兴趣的手法,必须用在小说开端部分。开端并不只是小说开头的几段文字,有时它占据了整个小说的一半儿,甚至是三分之二的篇幅。开端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情境(或是小说要叙述的问题),通过它,读者知道故事主角面临一个需要加以解决的问题,他必须有所行动。

小说开端的另一部分往往给作者造成很大的困难,这是由于作者没能了解它的功能。这一部分是由解释性材料构成的,它对抓住读者兴趣是十分必要的,它通过让读者感到小说情境或问题是饶有趣味和合情合理的来抓住他们的兴趣。

小说开端的解释性部分的功能是展现条件或事态,它们造成小说中所要解决的问题。在有些小说里,故事的主要问题十分有趣,不需要解释性材料,马上就可以叙述它,并靠它抓住读者的兴趣;我们说这是一种有着内在趣味的故事情境。

然而,在大多数小说里,故事的主要问题只是在其重要性解释性材料(主角所面对的条件或事态)展现给读者后,才变得富有趣味了。我们说这是一种有着合成趣味的故事情境。

即使在含有内在趣味的小说中,解释性材料(条件)也不可或缺;即便对它的介绍会有拖延。让读者对所描述的事情清楚明白是极为重要的;这是为了达到合情合理。展示小说主角面对的条件也很必要,这样可以让读者感到自己的兴趣被激起来并非没有道理。为了让读者明白,你会希望向读者提供作品中人物过去的生活经历的细节,这能帮助读者了解作品中的角色;你会希望读者对故事背景或环境中的某种特征留下印象;也许,你还会感到——这是最主要的理由——为了使读者充分了解故事主角面临问题的重要性或是困难程度,或是它怎么迫切地需要加以解决,读者需要知道某些以前发生的事,特别是那些预示了可能遭到的失败和可能遭到的敌手的事。

因此,在构思小说开端时,你要记住这两个部分:

1、 小说叙述的主要问题或故事情境,它的趣味或是内的,或是合成的。

2、 解释性材料,它使读者了解到造成小说中要解决的问题的那些条件。

这样推测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读者有足够的兴趣看完小说开头直到主体部分,他就会继续读下去。这样,你面临的主要问题就是,要马上引起他的兴趣。为了做到这一点,你要靠在获得读者对造成小说主体的聚合和交流的持续兴趣之前,先激起他的好奇心。

在只具有合成趣味的小说中(这里,条件必须在叙述故事情境之前被展示出来);情形更是如此。在这类小说里(大多数小说属于这一类),一切要靠描述单元本身饶有趣味。读者读过一些描述单元后,才会了解到主要故事情境的重要性。

对于趣味的这种要求,你在写作小说时必须始终牢让——从开头的首句直到结尾那句——,特别是在写小说开端的解释性材料时。我们往往靠这种材料抓住读者的兴趣。

小说开端部分能否引起读者注意,它常常决定了读者(包括编辑部的专业“读者”)是否愿意读完整篇小说。

而任何小说最先开端(这一部分能立即引起读者注意),是标题。从趣味的观点看,一个好的标题是为了激起读者兴趣而首要考虑的事情,标题应当引人注目,激发联想,并富于刺激性。吉卜林的《没有牧师的好处》就足以满足了以上三点要求。巴里的《每个女人都知道的》享利·詹姆斯的《旋紧螺丝》,欧·享利的《警察欧·罗恩的徽章》和约翰·马康德的《银行里的一千美元》,无不如此,奥凯塔夫·罗利·科恩就更是老于此道了。电影制片人知道一个吊人胃口的片名的价值;事实上,他们过分强调了标题问题——把它引入可疑的“鉴赏力”的领域中。不过,他们的片名的确蛮有兴趣,而此时此刻,你关心的又正是趣味问题。你可以有把握地说,最先用于抓住读者兴趣的手法,就是选择标题,它使读者注意到你的小说,激起读者的好奇心。

在选择、安排进入小说开端部分的材料的过程中,应当始终让要引起读者好奇心的愿望来引导你;在开端部分,我们提出小说中的问题和牵涉到它的种种事物。不管你打算写什么样的小说,不管你在小说创作方面已经进入到哪个阶段,你的材料总是这样的——刺激因素、角色和作品中人物的反应,它们构成了叙述格局。

也许你在小说开端已使用了所有这些材料,却没能引起读者兴趣。这可能是在材料安排上出了岔子,读者“不知道你在卖力地搞些什么”;所以,对材料的安排是不能杂乱无章的。

为了使读者觉得小说的开头有意思,材料必须这样安排;它使读者意识到作品中的人物在生活中正面临着严重的危机,他碰到了需要他有所行动的问题,或是陷入一个他必须从中解脱的困境,或是处在了这么一个位置上——他必须在种种可能的行动方案中作出自己的选择。

有了需要完成的事,或有了需要作出的决定,往往也就有了要叙述的问题。只有在有了目的或决定这些因素中的一种时,才谈得上有叙述问题。这是对任何种类小说和每篇小说开端的最基本的要求。它使小说成其为小说。

有一个叙述问题,这在小说的每个场面中也是必要的。下如它在整篇小说中是必要的一样。在较小的规模上,场面有完整小说中所具有的全部因素。在场面中,它们通常是目的问题。由此我们可以说,在小说里,各个场面的目的和整篇小说的目的,两者都可以用来抓住读者的兴趣。

标题是最先用来引起读者兴趣的手法。然而,如果不在小说开头大约几百字内就使读者意识到一个目的,这种兴趣就会迅速减退。一般来说,这种目的是场面目的,它们的出现会使读者产生诸如此类的问题:“甲能从乙那儿得到消息吗?”等等。

女主人给客人上汤,或是用来开胃的餐前小吃,类似这样的场景,你就可以用来让读者对小说主要故事有所准备。你也许不得不提供更多的预备场景,直到读者已怪胎接受小说主要故事情境为止。不过,在抓住读者兴趣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任务是,要尽早地,不违情理地使他意识到一种主要故事情境(这同场面目的不能混为一谈);这情境将决定以后角色的种种反应。当读者认识到小说主角不得不去完成某件事或作出一个决定时,你就成功地做到了这一点。

这里,也许你会发现这样一个令人困惑的事实——在手头所有的材料中(尽管其中有足够的事件去显示有某件事要去完成或是决定)你竟找不到有趣到足以作为主要故事情境的东西。这时,有关兴趣规律的一个重要而基本的事实就开始为我们知晓了。举例来说明:你坐在平静的小湖旁,一只狗懒洋洋地在岸边水里游来游去。这时,你也许会让狗去抓一根棍子。你对狗下命令时,虽然有某件事要去完成,但你的兴趣并不大。然而,如果代替平静无波的小湖的是一堵被狂风恶浪击打着的险峻的海边峭壁,狗也没有懒洋洋地游水,而是精疲力竭,难以游到你让它去的地方了;这时,你的兴头就来了。如果狗是你的,又是值钱的动物,曾在赛狗中多次为你赢得奖金,你就会兴趣倍增。进一步说,假设你已经同意让这只狗再参加一场时间已确定的比赛(比赛时间快到了)如果不到场,你会被处以大笔罚款,这时,你就会格外关心它了。再有,代替安闲地坐在那里的是你被堵在了一辆翻倒的汽车里,你的关心就会变成焦虑了。不过,那会更令人揪心——你试图让狗游去救一个五岁的孩子,孩子已淹得半死,而他正是你最心爱的儿子!

在前面的场合里,你发现自己不是很感兴趣,而在后面的情况下,你却是极为关切的。在分析兴趣所以不同的原因时,你会发现,后面这种情况更多地是依赖于发生了什么事。这就是有关趣味的至关紧要的秘诀——重要性。一种包含有目的或选择的情境的有趣程度同它决定着什么成正比。要完成的事重要,没能完成它所会带来的灾难就越大。将要作出的抉择意义越重大,作出错误决定所会带来的祸患也就越大。对有想象力的人来说,任何情境在小说写作中都可能是重要的,因为他可以赋予它以巨大的意义。当你充分理解并能运用这一关于趣味的规律时,你就掌握了构思的关键。

这样,抓住读者兴趣的第二个手法,就是一定要使情境具有重要性;根据其意义的不同,这种重要性或是内在的,或是合成的。在威尔·佩恩的小说《幸福岛》里,情境(要去完成的事)本身就很重要,一个人打算去杀另一个人——构成小说开端其余部分的所有解释性材料或与此有牵连的事,都从这一情境中获得了借来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在弗兰克·雷·亚当的小说《备件》中,情境(要去完成的事)并不重要,一个男人驾驶汽车从洛杉矶去圣路易斯市。与《幸福岛》截然不同,构成这篇小说开端其余部分的解释性材料或与相关的事,反而给了故事情境以重要性。前者是有内在重要性的故事情境,后者是有着合成的重要性的故事情境。

在含有内在重要性的故事情境中,由于主要情境本身就是有趣的,它立刻给了小说情节趣味,这种趣味能在解释性材料之前得到展现。而在只有合成趣味的故事情境中,如果主要情境在解释材料之前被加以描述,就不会获得情节趣味;因此,只有读者阅读解释材料,知道赋予主要情境以重要性的伴随事件后,情节趣味才会显示出来。

在搜寻有趣味的故事情境时,报界人士所谓的“新闻嗅觉”会帮助你。由于目的在于激起好奇心,你就会认真调查人们对什么感到好奇。大家还记得,在世界大战最初的年月里,美国人在贪婪地读着他们所能得到的所有关于战争的消息。随后这种热潮下降了,好奇心感到了餍足,它不再是新闻了。随后,由于战争的新的更“合乎人性”的方面为人们论及到,它又成了“新闻”。几乎人人熟知那个经验丰富的记者的故事。他对初出茅庐的生手说:“狗咬人不是新闻,如果人咬狗,那才是新闻。”前不久,一位新闻编辑独出心裁地总结了新闻价值,他说:

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0

平凡的人+平凡的妻子=0

一个平凡的人+一辆汽车+一支枪+一夸脱(美英容量单位)酒=新闻:

银行出纳员+妻子+七个孩子=0

银行出纳员+十万美元+歌剧女演员=头条新闻。

对此的解释自然是这样的:没有新闻价值的事物是些寻常的事物,有新闻价值的事物则非同寻常。这样,你又知道了激起或创造趣味的另一种手法——非同寻常。这种非同寻常或是在故事情境(要去完成或决定的事)中,或是在小说人物(他面临这种情境)本身。在佩利的小说《窗户里的脸》中,故事情境虽然是不寻常的(一位妇女打算去抓一个危险的在逃杀人犯),这位妇女本身却普普通通。她是新英格兰的普通农村妇女。然而,一般情况下,新英格兰的农村妇女是不会花时间从事这种追捕的。另一方面,在普渥的小说《西部材料》里,故事情境(要去完成的事)平凡得很(一个女人发现另一个女人迷住了自己的丈夫,就打算把丈夫夺回来),可小说人物却有其独到之处;她是赛马骑士中的女王,是人们难得一见的人。在选择奇特的情境作为小说主要叙述问题时,检验方法很简单——他们扪心自问,在一百个你所认识的人中,有多少人曾遇到过类似的问题。你也可以采用相似的方法选择人物类型,看你在街上遇到的一百个人里,有多少人属于这种特殊类型。

在这种非同寻常的趣味中,你找到了有“地方色彩”的小说在美国风行的原因。人们对某些地方感兴趣,他们或是在那里呆过,或是愿意去那里。某些地区或地点有象征意义。大多数美国人对纽约市感兴趣,于是,几年前,大部分小说的背景取了纽约——对许多曾去过那里或是想去那里的人来说,这正是他们向往的地方。人们愿意读这样的小说——那里描写了他们希望了地方。在城市里烦热得发昏的男人们,愿意读这类小说——它们描写了梅恩森林,描写了落基山脉,描写了“广阔无垠的原野,那里,男人是男子汉,女人就是老婆。”最近,我从流行杂志里随便挑了二十篇小说,其中十五篇背景是在国外,只有两篇在纽约,还有一篇是新英格兰的一个小学院城,另一篇是好莱坞,最后一篇是西部的一个大牧场。纽约不再处于领先地位了。事情就是如此,一个接一个,某些地方被发现了,人们在小说中加以描写,风行一时,随后,热闹劲儿过去了,它们又让位给更有趣的地方。过段时间它们就没意思了,因为它们已不再是非同寻常了;它们变得平淡无奇,失去魅力;似曾相识使人们望而却步。有关地点的这一规律同样适用于人物。一位作家发现某类人物有意思,就不费吹灰之力把他们写活了。吉卜林笔下侨居印度的英国人,欧·亨利笔下的纽约女店员,威廉斯笔下的新英格兰的乡巴佬,科恩笔下的亚拉巴马州的黑人和威特沃笔下的职业拳击家,无不如此。由于公众对这些人物着迷,其他那些在独创性和才能上要稍逊一筹,成就不能与有一种作家相比的作家,也去描写这类人物,却没能成功。很快,这类人物变得如此之多,读者开始厌倦了。他们不再是活生生的人物,而成了类型。二流小说杂志的字里行间到处见得他们的影子,电影银幕简直让他们霸占了。开始还是有个性的人,现在看看却没有什么个性,已是千人一面了。

许多作者也写了非凡的人和在非凡的背景中的故事,但他们惊愕地看到,这些小说竟遭到了拒绝。如果他们了解关于味的规律,其中的奥秘就简单多了。背景和人物本身并没有情节趣味,它们不过是刺激因素,情节就是种种反应,它们被安排成了危局。然而,生手还是继续写着有标准背景的小说,描写类型化的人物。在美国,这种标准化已经达到这样的程度,有一群作者专门去写作特殊种类的情节——西部小说,海洋小说,战争小说和校园小说。

这种值得注意的把背景分类的情况,与其说是每种类型都有一群人在写,倒不如说是有一大批人从不读某种类型的小说;因为这些小说(它们的趣味在背景)的构思已是千篇一律,惹人厌烦。一般来说,读者热衷盼望某种类型小说的出现,读上它一年左右,接着就厌倦了;又转去寻找另一类小说。对于这些读者,问题一种小说已是味道寻常了。

这样看来,抓住读者兴趣的手法在于非同寻常,这可以成为一条格言。你还会记得,在我选出的二十篇小说中的五篇,虽然它们涉及的只是普通的美国背景,却仍是饶有趣味的。这是因为在角色或在事件上,它们有新颖之处。

不过,你还是可以见到埃德娜·弗而尔这样有才能的作家,她写了趣味盎然的小说,表面看来却是普通人在普通背景中做着平凡不过的事。这是因为作家给了陈旧的主题以崭新的意义。[兴趣是这样获得的——或是对平凡的现象作了不平凡的解释,或是以独特的手法改造了一件平淡无奇的事。]这样,你又了解了抓住兴趣的第五种手法——把表面平凡的事描述成非同一般。这并非措辞表达问题,而是要思想的独创性。

在埃德娜·弗布尔写的一篇小说里,就有这样的范例。一个姿色倾城的纽约女店员,却来自一个寒酸的家庭。这就是埃德娜·弗布尔处理的题材。可是,她却构想出这样的对比——一位秀丽的姑娘与周围寒酸肮脏的环境,有如蝴蝶出自虫蛹。

在欧文·科布的小说《我们老南方》中,处理的题材是一个姑娘,她从这里借用名字,又从那里借用口音,如此等等。科布的想象力使题材脱出了俗套。他用汽车修配工的行话把她比做“杂牌货”,从而使旧题材别开生面。

比拟和譬喻属于想象力的领域。正是想象力使作家认识到奇特的事物,特别是在这奇特乍一看不那么显眼的情况下。这种能力有助于给小说中最乏味的部分——主要情境的解释材料——增加许多趣味;是否具备它,还决定着为创造性的艺术家,你究竟水平如何。作为作家,你必须同时是心理学家和广告专家,心须了解不同感染力各自的价值。吉卜林创造了一个知晓的印度;但是,与其说他引起兴趣靠的是印度这个奇异的国度,倒不如说靠的是奇异的在印度的英国人和爱尔兰人——靠把已知的和未知的并列在一起——靠对比。[众所周知,一串珍珠项链在黑天鹅绒大衣上会显得更加璀璨夺目,而在白色背景上就未必如此了。这样,对比,或者说是不同事物的并列,就是用以获得趣味的第六种手法法。]对比可以在主角和背景之间进行。

在一九二六年二月六日版的《烧炭人》杂志里,梅·艾汀顿在她的小说《紫色布和细麻布》中,就利用了这种对比手法。她描述一个女人在伦敦某一地区行乞,而这个地区在那些历史悠久,名闻遐迩的俱乐部里的富人们看来,却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对比也可以在主角和其他重要角色之间进行。欧文·科布在《我们老南方》中就运用了这种对比。他把一位典型的,单纯、坦率而又慈祥的南方老上校同歌剧女演员摆在了一起。几乎水到渠诚,在这种角色和生疏的背景的并列中;在非凡的人与普通人的并列中;在非凡的人与平凡人的问题的并列中;或是在普通人与独特的问题的并列中,你认识到抓住读者兴趣的第七种手法——[制造关于冲突,关于要克服的困难和要造成灾难的悬念。

不要混淆两种不同类型的趣味——描述趣味和情节趣味,这一点十分重要。标题引起的兴趣,相对立的事物排列在一起引起的兴趣,对形象的描述引起的兴趣,超常的条件和人物引起的兴趣,以至关于困难、冲突和灾难的悬念引起的兴趣,都附属于依赖于情节趣味。情节趣味用来让读者意识到危局的重要性;另一种类型的趣味则用来使读者在读其它材料时不至于厌倦。这些其它材料有助于造成非同寻常和意义重大的危局。而在危局中,最为重要的又是主要危局或主要故事情境。没有一种主要情境,就不会有小说。同样,没有小说,也就不会有情节趣味。所以其它趣味都是描述趣味。

你会记得,编辑对那种“差不多可以接受”的小说的评价往往是“还差那么一点儿小说味道”。真正的“小说味儿”是伴随小说主体部分的出现的。这时,读者已意识到故事情境,冲突也展开了。冲突以突发的形式表现出来后,才会有持续的“小说味儿”。不过,你在开端部分激起读者对主要情境的结局的好奇心的同时,也在诱使他保持兴趣。你为此采用的方法是提出关于冲突、困难或祸患的悬念。这就是情节趣味。它不同于读者对场面本身的兴趣。这样一来,算上标题,你就有了七种用来在小说开端部分抓住读者兴趣的手法;其中之一(第七种——提出关于困难、冲突或祸患的悬念),除了有好奇心的成分外,还有期待的性质,这使小说有了戏剧性。七种手法是:

1、 引人注目、引起联想(在好的意义上说)和富有刺激性的标题;

2、 故事情境(要去完成或决定的事);

3、 这种情境或与相关的事物的重要性,并将这种重要性通过一个或几个场面表现出来;

4、 在故事情境或主要人物身上安排某种独特的东西;

5、 用独创的思想或阐释使表面平淡无奇的事情变得非同一般;

6、 对立事物之间的对比或并列;

7、 提出关于困难、冲突或灾难的悬念,使读者的兴趣从小说开端进到主体部分。

到目前为止,我一直在致力于指出激起或抓住读者兴趣的可能性。从现在起,我要求你不再考虑有关好奇心的趣味,而去考虑有关持续注意力的趣味。你要从小说在技术上被归为开端的部分转为小说的主体的部分。你要记住,开端并不总是意味着小说开头几段,它包括了小说这一部分——其中,主角面临的主要情境,诸如此类的解释性背景材料,人物性格刻画或在前发生的事(它们才能使主要情境合情理和有趣味),都得到了表现。主要情境可以在解释性材料之前,也可以在它之后。它需要人物刻不容缓的行动,它的有趣和度同其重要性和新颖程度成正比;其基本功能是表现需要由主角完成或决定的事情。其中包括困难或祸患,特别是对敌对力量冲突的可能性。

一旦预期的矛盾冲突激起了读者的兴趣,再拖延敌对力量的出现就不明智了。在不违情境的前提下,要尽早安排小说主角同敌手相遇。只要记住情节趣味的必要性,你就会让主角面临一种新的情境,以使聚合的结局造成新的危局。由于需要再去努力使叙述问题得以解决,读者就会意识到,在这一新情境得到处置之前,小说主要情境的结局就始终是个未知数,小说主体中的这一新的危局,将为读者保持一种从小说开端最早的叙述问题中借来的重要性。

当编辑说“小说味儿不够”的时候,他的意思不外乎下述两者之一:或是小说缺乏足够数量的危局来保持读者对小说结局的挂虑,或是那些介于危局之间的聚合本身还不够有趣,不足以保持读者持续的注意力,直到新的危局产生。在第一种情形下,缺陷是在于构思。在于对那些能使读者意识到危局的事件的选择和安排。在第二种情形中,缺陷是在描述上,这常常意味着在你选择的聚合中,没有足够的冲突。这就是当普通的男人或是妇女说“我不喜欢那篇小说,那里面”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时,所想表明的意思。大多数遭到拒绝的小说都犯了这一重大错误。它们没有足够的冲突,读者也主看不到敌对力量冲突的意义;或者,它们没让读者感到能否成功尚大可怀疑,从而使读者处于悬而未决的焦虑之中。冲突进行时,产生了故事趣味。在结构良好的小说里,冲突应当由主要故事情境派生出来。

在描述构成小说开端的聚合和交流时,你让读者意识到主要故事情境,并提出关于冲突的悬念,从而获得了小说趣味。在描述构成小说主体的聚合交流时,你则要在一系列的冲突中向读者展示矛盾。在构成小说主体的所有描述单元里,读者看到小说人物陷在一个或一系列冲突之中,这是由于他试图解决一个叙述问题,其结局却是莫测的。这样,包含有这种冲突或是敌对力量之间斗争,就是造成趣味的第八种手法;这又是保持兴趣的主要手法。然而,不管你在描述这些敌对力量之间的聚合和交流时文笔是多么的生动,如果你的情节很糟糕,以至于没能向读者指明,每次这种聚合和交流的结果,都是小说主角在解决故事情境抻出的问题时所遇到的一个危局(这样的危局造成新的情境,使故事最后结局仍属未知之列),那么,你照样会收到退稿单。

通过悬念,通过读者想知道下面会发生什么事,可以使每场冲突都趣味横生。这样,小说趣味就可以或是危局,或是由聚合造成;当然,最好两者都有;因为小说趣味来自悬念,它既可以和小说人物在聚合中的即刻目的的后果有关,,也可以和整个小说主要情境的后果相联系。不过,一般来说,你希望在小说主体部分引来兴趣是持续注意的兴趣,或通过所说的“悬念”。

一旦离开小说主体,开始考虑被归为结尾的部分时,第三种类型的趣味就出现了。在小说开端,你通过暗示将有冲突出现来激起读者的兴趣;这种趣味主要是好奇心的趣味。在小说主体部分,你通过使读者对冲突的最后结局始终心里没数,来保持在开端部分引起好奇心;这种趣味是悬念的趣味。当好奇心得到满足,悬念结束时,剩下的任务就是使读者觉得,他读小说没有白费时间。你一定要使读者感到从最后发生的事情来看,他的好奇心是有道理的,把小说读完是值得的。你要让他对故事结局感到满意,觉得你描述的这种结果,同他想象中应加给人物和背景的冲突的最后结果不谋而合。结尾并非一定是要“皆大欢喜”;所需要的只是,它应该是水到渠成的。小说结尾的趣味是满足的趣味。

在获得这类趣味时,主要使用两种手法。其中之一,有欧·亨利作为它在现代的最伟大的范例。在给情节以巧妙而突如其来的转折方面,他是身手不凡的。事实上,正因为做得太好了,今天人们能记得他,主要就是这一点。当然,他的杰出之处却并不仅在于这一方面。他对现代人中的典型有着了不起的观察力。而在他没有描绘他们之前,他们还称不上是典型。尽管如此,人们如今引他作为例证,却总是因为他精于运用使人出乎意料的手法。让主角面临的最初情境发生逆转,是为了使读者对小说结局感到满意所经常使用的最受欢迎的手法。通过使人感到意外,小说结尾获得了戏剧性。亨利·菲尔丁(一般他被认为是英国小说的创始人之一)曾十分简洁地解释了这条关于趣味的规律,原话如下:

“……我想,在这不多的限制之内,任何一位作家都可以如其所愿写一些奇妙的东西;不仅如此,只要不超出合理可信的范围,他越能使读者感到出乎意外,就越能抓住读者的注意力,越能迷住读者。”

欧·亨利的小说《警察和赞美诗》就是这种出其不意的情境逆转的一个范例。那个想使自己被捕的流浪汉,只是在他改变主意后,才被抓起来;在一般能使人进监狱的原因都没能奏效以后,他却因聆听教堂里的音乐而横遭逮捕。

另一种我尚未谈及的手法虽然极为有效,却没有得到适当的运用。你已经见到,没有内在趣味的事件,通过与其它事件结合,能够获得全成的趣味。通过使之富有意义,也可以给事件以合成的趣味。一件本身平淡无奇而毫无意义的事情,可以因其意味深长和富于象征性而变得有意义和引人注目。斯蒂尔在《地狱上冻的时候》这篇小说里,让一个女人把自己的手捅进碱水锅里,以此象征她承认了自己对丈夫的不忠。在《灯光信号》中,伯克让小说里的人物扯下了窗帘;这本是意义不大的行动,但由于它是向警察报告屋里藏有逃犯的信号,就变得事关紧要了。在《星期六晚班邮件》这篇小说开头,一位姑娘对继父开玩笑说,她能控制情感的骚动,如果她真的闹恋爱了,她就一定会给继父打电报了。小说结束时,她说:“我一定要给西里尔打电报了。”一般情况下,当一个人对要他喝一杯的邀请回答说“谢谢你,我不喝酒”时,没什么更多的含义;可是,如果它是同酗酒行为做斗争的成果,那就有意思了。在沃茨的小说《沉沦》里,对此有一个给人印象很深的例子。用来获得趣味的第十种手法,包括要具有象征性或有意义的行动这两个方面。

第十二种,也是最后一种保持兴趣的手法,一般是来自实践的结果。常常有这样的情形,你读一篇小说,发现它很有意思,而情节却并非有多么了不起的独创性;你会一遍又一遍地读某种类型的小说,其中出现的人物都是雷同的;你甚至渴望读这样的小说——其中的人物和事件都受到蓄意歪曲。你是因为作者的语言才华而欣赏这些小说的,在这种语言描述中,有独创性的东西,正如蒲柏所说,“这是一种人们时常想到,却从没有这样出色地表达出来的东西”。这种独创迷人的语言描述可以贯穿于整个小说。你在激起好奇心、提出悬念和带来满足时,都可以用它。这种获得的兴趣的手法不应同第三种(对平凡的现象给予不寻常的解释)相混淆,第二种手在语言表达之先,而且并不依靠它。阐释是构思的一部分,语言表达却属于描述。

在作品中运用这些关于趣味的规律时,你注意别把这些不同种类趣味的范围搞得过于泾渭分明。某一种类的趣味主要属于小说开端,或是结尾,或是主体,这是显而易见的;同样不言而喻的是,它又不能仅仅局限在这一部分。比如:出人意外的结局一般用在小说结尾,表现小说开端提出的故事情境的令人啼笑皆非的逆转。然而,你也可以在场面结尾处利用这种出人意料。在这种情形下,它可以在故事情节中形成一个转折点,可以出现在小说的任何部分——开端或主体部分;它可以在小说里的任何一次聚合结束时出现,甚至可以在聚合过程中出现。

你会十分感到兴趣地发现,由于运用了上述种种手法,小说变得趣味横生。阅读别人的小说,通过确定在哪一点上你因感到乏味而跳过云浮不看,你也可以学到很多东西。通常你会发现,你去读两个人物之间的一个场面,蛮有趣味;可是,如果场面结尾处没有预示情节里的一个危局,你的兴趣就会低落。照这个路子,你将亲眼看到,小说场面由于有所意味而变得趣味盎然。经过分析认识到这一点后,你的任务就是创造性地实现它,小说对你来说将不再是唾手可成的了。非同寻常的条件也许存在,但它自己不能构成故事情境。你的任务是选择或创造有重大意义的主要故事情境。你先要把它具体化为小说人物去完成的某件事,或是小说人物要去决定的某件事。如果这样提出的叙述问题本身是平淡无味的,那就设法使许多问题要由它而定,使它对于小说人物来说是重要的;最好使它既重要,又非同寻常,并以此使它富有趣味。一旦抓住这一要点,前进道路就会豁然开朗;在没抓住它之前,一切却只是混沌一团,这并非轻而易举的事。

创作的熟练只能来自实践。对许多人来说,构思是轻而易举的;在这种意义上,他们永远不会精于构思。他们靠的只能是描述,而描述也并不那么容易。描述需要付出的劳动令人感到厌倦不堪,许多人为此而嫌恶它。可是不能就此放弃努力。许多人发现自己的肌肉因从事体育活动而酸胀不堪;而肌肉越是酸胀,就越说明你需要锻炼。想象力的训练也不例外。想象力和自然界万物一样,要靠喂养才能成长。你们中间多数人会发现,构思过程中创造性的一面开始时是困难的,但这不该使你畏葸不前。虽然构思在起初显得格外困难,但会变得愈来愈容易的。你要始终目标明确,抓住读者兴趣并保持下来。在试图做到这一点时,你是在同许许多多的人竞争;读者却有充分的选择性余地。除非你的小说吸引了他,否则他不会去读;如果感到乏味,他会就此为止了。请记住,“索然无味是得不到回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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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岛上书店》内容简介

全文共 2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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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上书店的那一句,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每一本书就是一个世界。吸引了我去阅读。那么它的内容是什么呢,快来看看简介吧。

《岛上书店》是2015年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图书,作者(美)加布瑞埃拉·泽文。

这是一本关于全世界所有书的书,写给全世界所有真正爱书的人。

《岛上书店》是一本现象级全球畅销书。2014年4月1日,《岛上书店》精装版在美国上市,立刻以一路破纪录的姿态,成为了2014年的全球出版界黑马。短短一年内风行畅销美、英、德、意大等30国,创下了出版史上全球化最快的畅销纪录。

内容简介:

岛上书店是间维多利亚风格的小屋,门廊上挂着褪色的招牌,上面写着: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A.J.费克里,人近中年,在一座与世隔绝的小岛上,经营一家书店。

[命运从未眷顾过他,爱妻去世,书店危机,就连唯一值钱的宝贝也遭窃。他的人生陷入僵局,他的内心沦为荒岛。

就在此时,一个神秘的婴儿出现在书店中,意外地拯救了陷于孤独绝境中的A.J.,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女业务员阿米莉娅之间的纽带,为他的生活带来了转机。

小岛上的几个生命紧紧相依,走出了人生的困境,而所有对书和生活的热爱都周而复始,愈加汹涌。

这本书的笔风浅浅淡淡,却让人那样喜欢,想象那孤独的爱丽丝小岛上有个安静的,惨淡经营的书店,老板是一个孤僻的男人,他的名字叫A.J,这个男人生活毫无乐趣,每天靠吃各种速冻食品、读书度日,完全活在由书构建的世界里。看到他的第一次故意醉酒,我甚至都想不出他的一辈子该怎样过下去了,感觉生活似乎没有出路,充满绝望和冰冷!

可是一切的故事,才刚刚开始,一个意外而至的生命成了他生活的转机,那个可爱的坐在书架中间的小小女孩,用她的童稚和咿咿呀呀温暖了这个坚硬的男人。他以为这只是一个短暂的相逢,他怎么可能去养大一个小孩子,可是小姑娘就那么亲近的爱上了他和他的书店,令他无法舍弃,最后他选择了留下小姑娘玛雅,因为这个可爱的小姑娘,书店变成了小岛上那些妈妈们喜欢去的地方,妈妈们不相信一个单身男人可以照顾好可怜的小女孩,她们把照顾玛雅当成了一项事业,尽可能的多去书店,这样,书店里的人慢慢的多了起来,而A.J为了玛雅开始在书店购进他不喜欢的适合小孩子阅读的各种绘本,同时为了拉近和妈妈们的距离,开始购进她们喜欢的书,并从她们那儿获得养儿育女的经验。不知不觉间,A.J从过去那个孤僻的男人变成了一个可以让人接近的男人,心肠也慢慢地变软了。

所有读书的人内心都有一种渴望,渴望遇到同样爱书的人,因为每一次的阅读都是灵魂的一次奇妙旅行,而这种奇妙的感受渴望与他人的分享,只有分享才能让那种美好的感觉持续发酵,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分享的对象,需要同样爱书的人,需要知音,但寻找知音的过程却是漫长和无望的,我们只能等待遇见,却完全没有方向。阿米莉亚作为出版社的销售代表,是一个并不美丽却勤奋又执着的姑娘,她熟悉出版社的每一本书,虽然第一次来到岛上的推销并不顺利,那个不近人情的书店老板A.J给阿米莉亚留下了很坏的印象,可是这个姑娘四年不懈的坚持却最终成全了他们彼此的寻找,那就是共同对书的爱好。虽然在爱的追逐中,还有那么多的困难,但是从读到A.J发现自己对阿米莉亚的爱的时候,我就是怀着一种愉悦的心情在阅读了,我坚信因为阅读而产生的爱情一定是珍贵而默契的,犹如茫茫人群中寻寻觅觅好不容易发现的那一抹亮色,内心的惊喜无以名状,而这种惊喜也一定是彼此的。我坚信当A.J发现自己的情感时,阿米莉亚也必然是有感觉的,所以,小岛的孤立、冬天的封闭、辗转的重逢,这些都不足以障碍他们的爱情,多好,从此有一人可以如你爱书一般爱你、爱书,可以分享,可以陪伴。

“玛雅知道她的妈妈把她留在小岛书店,但是也许每个小孩在某个岁数都会遇到这种事。有些孩子被留在鞋店,有些被留在玩具店,还有些被留在三明治店。你的整个人生都取决于你被留在什么店里。她可不想生活在三明治店。”这个可爱的姑娘并没有因为妈妈的离去而伤悲,反而成了书店所有转变的契机。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一直在想象一个摇摇晃晃徜徉在书海中的小小姑娘,“她的手滑过杂志,把放书签的旋转货架转了一下。早上好,书签!早上好,书本!早上好,书店!”小姑娘的每天都是这样开始,闻书的味道、研究画、研究书,最后以爱书为标准来评价身边的每一个人。我喜欢玛雅,喜欢玛雅成长的环境,喜欢玛雅有一个爱书的爸爸引导她的阅读和成长。还在不断的想象,这样的养育,是不是我也可以试试?哈哈--

这是一本令人温暖的小说,而且恰恰发生在我最喜欢的地方--书店,那个书店坐落在爱丽丝小岛上,这个岛上的居民几乎彼此都认识,只有旅游旺季的时候,才会来很多游客,天啊!这简直就是我可以想象出来的最美好的世外桃源了,有书读,有很多如同亲人般的邻居,大家守望相助,处处可见熟悉的面孔、暖心的问候。

我相信玛雅是上天看到 A.J生活的无望时,送来拯救他的那个美丽的小天使,还有那个聪明能干的姑娘阿米莉亚一定也是老天爷送给他的礼物,他们让A.J学会了爱,学会了柔软,爱是一切力量的源泉,因为内心的爱,A.J把书店变成了岛上居民温暖的聚集地,而每一次的读书会也成了大家相聚的节日,共同的阅读,成为了人与人交流沟通的捷径,小岛上连警察也变成了读书人。我始终相信爱读书的人内心世界一定是美好的,因为他们在乎精神的纯净,所以,我同样可以了见那个冬天会断了渡船的小岛,定是美好的令人沉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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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人民的名义读后感

全文共 6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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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部电视剧《人民名义》火遍大江南北,同事、朋友在一起聊天都聚焦到了这部电视剧上,惹得我禁不住想看一看这部片子究竟讲了怎样一个故事,无奈家中电视向来被姑娘霸占,我又是个好读书的人,便把周先生的这本书下载下来一睹为快。

断断续续利用两天的时间把这本书看完了,书不是很长,故事也不是很复杂,读到一半,我便能大致猜到剧情,但还是继续读完了整本书。仔细想来,我入党已有十年,加入公务员队伍也已有八年之久,对于腐败,一直觉得是离自己很遥远的事,近两年来,随着中央反腐的力度和决心越来越大,数不清的大大小小的官员也随之落马,在山西这个重灾区,更是有数位省部级领导落马了,我却从未像今天这样思考过这个问题,我们的党是否为人民的党,我们的权力是否为人民服务,在纷繁复杂的今天,物欲横流,人们都被欲望冲昏了头脑,又有多少党员干部能记得当年入党时说过的誓言,又有多少在位者能记得当年刚参加工作时的一腔热情呢?而如果有一天,我能站在更高的地方,我是否能保持一颗真心去真正行使好手中的权力呢?

对于我们这一代人,处在一个尴尬的时代,“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却是万万不能的”,在这样的时候,我想,自己需要的,是继续不断修炼,争取做到无愧于心,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或许,在将来的某一天,我可以自豪地说,我心中那一点自私的想法,那不纯洁的想法,那不高尚的想法,在不断磨砺自己心性的过程中,化为乌有,而我拥有了一颗平静的心,一个平静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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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帝王业》子澹人物性格分析

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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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为之心疼的却是子澹,温润如他的君子,生在盛世,会是风华无双的墨客;生于乱世的帝王之家,却注定悲剧!贵为皇子,却半点不由己,昔日那无双的小儿女,在他们那懵懂的爱情里,没有等来他们期盼已久的良缘,却已各自天涯,一个嫁为人妇,一个痴痴苦等!在这无法抗挣的无奈里,一个得遇真正良人移了情,一个暗自伤情中失了意!

一别多年已生华发的他于宫中再遇她,她无不是当年那个在他怀里调皮撒娇的小阿妩,一声“王妃”叫得何其落寞!纵有千言,又与谁倾诉!

摇光殿里,萧的发难:剿灭其兄子律,还有谁比子澹这个皇子更合适呢?早已残破的皇族,子澹怎会不明白自己只是性命拿捏在别人手中的棋子!却仍然无声的抗拒!直到~~直到他心心念念的阿妩举杯逼迫,让他的面孔在瞬间褪尽血色!骤然仰头,杯倾酒尽!饮尽的不是酒,而是对阿妩的失望!

得胜还朝,对于其他将士是荣耀,于子澹的却只是惨忍,因为他得到的只有自己那同父异母兄弟的血与尸体!那一夜,他与阿妩酒后的拥吻,却再也吻不回从前!

他无心帝位,却只能无奈成为一个傀儡!当终于知晓,自己的枕边人不过是阿妩亲自己为他挑选的细作时,恨让他第一次反抗,拼着那一死的决心,举弓与萧相对时,曾经那心爱的女子却与他的敌人站在了一起,为了那个男人,她握剑要挟他!那一刻,聚于胸中不多的勇气轰然崩塌!焚尽了最后的希望,徒留灰烬!

在那一场胡谋反的冤案里,既使他早已知道他们站在了对立面,他仍然相信他的阿妩不会逼他进绝境!子澹愿用自己的命去换回皇后与那未出世的孩子,不是因为对皇后的爱,而是这寒冷的世界里他已无所眷恋!当那一件皇后的血衣置于他眼前时,身平第一次他打了阿妩一耳光!为着阿妩的冷血与无情,更为了心中那已死去的纯真的爱人!

阿妩的默许下,那刚出世的孩子被杀了!挂着满满素白的乾元殿里,那是子澹对无缘多看人世一眼的小皇子的致哀!阿妩问“如有来生,你还愿记得我吗?”“若有来生,我愿从未识得你”带着曾经的爱与现在的恨,他绝然的饮下那杯由阿妩亲手奉上的毒酒!

(当他终于知晓,阿妩那所有的绝情,只不过是想保他平安时,为着将他偷运出宫时,他流下了两行清泪!多年后,那个始终深藏于他心底的女子死去的噩耗传于他耳际时,他的颤抖里,到底是爱多一点,还是恨多一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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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励志小说2:《猫猫的白领生活》系列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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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猫的白领生活》讲述了女主人公周冰依靠运气进入T.Y.电气公司后,凭小聪明得逞一时,但随着在职场生涯中不断的成熟,周冰开始改变做事方式,其中围绕一份地铁电气招标的超级大单的争夺,周冰也陷入了与两位男主人公裴如健和方振眉的感情漩涡中,如何在职场中将事业与感情都做出正确的抉择,逐渐成为周冰头疼不已的事情。猫猫的外企经历对于职场读者非常的实用,因为现实中的外企职场充满了钻营和人际关系处理上的风险。而职场上的优雅猫女同样需要生活和爱情,但是纠结在虚实难辨的职场中,作为一位典型的职场猫女,能否勇敢的伸出自己的爪子,以及何时才能顺利捕捉到成功的机会,似乎只能是一场角斗。猫猫说职场中永远都是男人在做主导,能够抢夺他们的机会,那种胜利的快感足够告慰很多还没有伸出爪子的女同胞们,当然,猫猫很现实,虽然她认为这是被迫的,不过她也说过“我从来不会背叛自己的判断力,当然,这其中也包括我的爱情。”各个行业里面都有不少关于职场法则的小故事,本书花了很大的笔墨来刻画白领女性的心理,是与其他职场类书不同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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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择天记结局

全文共 8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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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择天记是由猫腻连载的一本非常难得的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好书,择天记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讲述了十四岁的少年孤儿陈长生为改变自身命理,求一线生机,怀揣一纸婚约入帝都,与各方强者周旋成长的故事。以下是小说择天记结局,欢迎阅读。

回到离宫,再次谈起王破离开的事情,徐有容说了一句类似的话。

“死国矣。”

王破放弃了向大周皇朝要公道的想法,放弃了向陈氏皇族复仇,这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在精神层面上,这与为国牺牲没有什么差别。

陈长生深以为然,然后又想到了师兄最后说的那句话。

“在合适的时候离开,是非常美好的事情。”

任谁来看,这句话都是在说商行舟。

陈长生也不否认这一点,却又总觉得这句话与自己有关。

“我可能……会离开一段时间。”

他有些犹豫说道。

徐有容说道:“理由?”

理由有很多,比如刚才那句话,比如师兄教小师弟练书法的时候那么严厉,让他想起了师父。

比如,很多大臣与百姓都在称赞,说师兄与太宗皇帝越来越像了。

但这些理由都说不出口,因为都是他的猜想,没有任何证据,而且这种猜想,真的很不负责任。

他没有说,但徐有容知道。

她说道:“也许你想多了。”

“是的。”陈长生看着她认真说道:“但太宗皇帝在做出那些事情之前,也不见得就是我们知道的太宗皇帝,他是所有人都称赞的齐王,后来的杀兄弑弟囚父,也许都是他被逼无奈做的选择。”

徐有容说道:“所以?”

陈长生说道:“我不想他成为第二个太宗皇帝,所以……我想离开。”

“如果只是这个理由,我不支持,因为这完全是被动的借口。”

徐有容说道:“活着,应该是主动行为的集合。”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自己也想离开。”

徐有容再次说出那两个字:“理由?”

陈长生说道:“我想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

从十岁那年开始,他便在死亡的阴影下生活。

天书陵那夜天海圣后帮他逆天改命,他终于不用再每天考虑死亡的问题,有资格考虑别的一些问题。

生死问题之外,人生最重要的问题就是那三个。

你是谁?

你从哪里来?

你要到哪里去?

想要解答第三个问题,首先要弄清楚前面两个问题。

与魔族的战争还没有完全结束,但已经不用再他做些什么。

商行舟、黑袍说他来自圣光大陆,他想去那里看看。

“我接受这个理由。”

徐有容说道:“但时间不要太久。”

陈长生有些意外说道:“你不准备和我一起去?”

徐有容很认真地说道:“我是在京都出生的。”

陈长生回到了西宁镇。直到这个时候,他还在想与有容最后的那番谈话,然后他想起来很多年前,在京都李子园客栈里,唐三十六对有容的评价那是一个让人无话可说的女人。

这个答案让陈长生稍微欣慰了些,却忘了唐三十六对他的评价也是如此。

他这个教宗忽然离开,不说不负责任,也确实让人无话可说。

深冬时节,溪畔的花树已经变秃了,水面没有花瓣,旧庙里也没有了书。

陈长生在旧庙里睡了一晚,第二天清晨五时醒来,用溪水洗脸,便向那边走去。那边是越来越深的雾气,到最浓时便成了云,云里有溪水,有蔓藤,有容易受惊的小鹿,还有很多影影绰绰、不知来历的野兽。

这些都他很熟悉的环境,没能让他的脚步有任何停留,直到走到那座孤单的高峰脚下。

一只独角兽出现了,通体洁白,仿佛灵物。

陈长生与它静静的对视着。

他知道这只独角兽一直在等自己,已经等了很多年。

“不用一定要和谁在一起,自己便很好。”

陈长生看着它摇了摇头,微笑说道:“去吧。”

独角兽有些不舍地离去,走十几步便会回头看他一眼。

陈长生静静地看着它,没有转身离开,直到它消失在浓厚的云雾深处,才继续自己的旅程。

孤峰被云雾终年包围,表面很是湿润,到处都是青苔,还有不绝的流水。

但对圣域强者来说,这些算不上困难,就像平地一样。

九天之前,太阳落入云墓里,再也没有出现。

第十天,陈长生来到了孤峰之上。

除了云海,这里什么都没有,特别冷清,令他生出孤寂的感觉。

他坐在峰顶的石头上,取出一个果子,缓慢而认真地吃掉。

剑鞘里有很多东西,包括食物,那是吱吱亲自准备的,份量很多,但他什么都没有要,就吃了一个果子。

就像他选择攀爬,而不是别的方式来到峰顶,这可能是他需要的仪式感。

吃完果子后,他抬头望向天空,发现天空就在眼前。

他伸手摸了摸,发现天空的触感不错,不像想象中那般坚硬,很光滑,有些弹性,就像有容的脸。

他闭上眼睛。

三千剑呼啸而出,在云海之上来回飞行,显得无比欢愉,大概它们也知道,即将去往别的世界。

陈长生到了天空的那边,然后摔到了地上。

并不是很疼,因为地面上是如茵般的青草,很是松软。

这是一片数百丈方圆的草原。

陈长生回头望去,只见被破开的空间晶壁正在缓缓合拢,天空的颜色变得越来越淡,直至要消失无踪。

他看得非常清楚,在中土大陆直抵天空的孤峰,在这边看起来却是正对着他。

原来两个大陆并不是平行的,而是垂直的。

中土大陆对于这里来说,就像是一道墙。

那片草原真的很小,只是片刻便走了出去。

草原外面,便是荒漠,白色的沙砾,构成了如白海一般的世界。

九个太阳光线是那般的耀眼。

陈长生随意选了一个方向行走。

一步便是数里。

很快他便遇到这片大陆的原住民。

越来越多的原住民。

没有人来询问他的来历,更没有人敢阻拦他。

原住民们敬畏地看着他,像潮水一般分开,直至露出那个祭台。

天气真的很热,那个身穿白衣的僧侣却坐在祭台上,任由阳光曝晒。

当年,陈长生曾经随天海圣后的神魂,在西宁镇溪边见过他。

“我快要死了,气血枯竭,所以有些冷。”

白衣僧侣向他解释道。

陈长生说道:“这里确实有些冷。”

白衣僧侣说冷还有道理,他为何也觉得这里冷?

要知道天空里的那九个太阳都是真的。

“你是来接我们回家的吗?”

白衣僧侣问道。

听到这句话,祭坛四周的数十万民众,如潮水一般跪下,带着哭声祈道:“莫不为家园。”

陈长生望向这些民众,沉默不语。

僧侣说道:“你师父曾经答应过我。如果你不同意,我会等着你师弟来做这件事情。”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能回来,会认真地考虑这件事。”

僧侣明白了他的意思,说道:“你想看来时的路?”

陈长生说道:“是的。”

僧侣说道:“你应该清楚,这里并不是圣光大陆。”

陈长生点点头。

很久以前他就已经知道,这里并不是圣光大陆。

如果圣光大陆如此之近,中土大陆上只怕早就被那神明奴役。

这里是曾经的主体文明大陆,如今的遗弃之地。

那些炽烈的、灼热的、看似充满能量的光线,并不是真正的圣光,只是假象。

这座大陆已经失去了所有能量,生机正在不停地流失,随着时间,不停衰败。

“当年,我们把叔王的三滴血通过祭台送去了圣光大陆。”

白衣僧侣说道:“然后才有了你。”

他说的叔王,便是陈玄霸。

陈长生沉默了会儿,问道:“圣光大陆的人可以通过祭台来到这里?”

“这座祭台只能传输非生命的物体。”

白衣僧侣摇了摇头,说道:“叔王的血并没有活性,遮天剑也不是活物。”

陈长生说道:“但我是活的。”

白衣僧侣说道:“难道你现在还没有明白?你被送回来的时候,只是一颗果子。”

陈长生再次沉默了会儿,说道:“那我是怎么生下来的?”

白衣僧侣说道:“同样也是十月怀胎。”

陈长生明白了,带着一线希望说道:“她还活着吗?”

白衣僧侣有些怜悯地看着他,就像看着二十几年前那个少女。

“你出生的时候,她就死了。”

陈长生沉默了很长时间,说道:“你们都是坏人。”

这句话里的你们指的是白衣僧侣、黑袍,还有他的师父商行舟。

“圣光大陆一直想通过这个祭台,打通空间通道。”

白衣僧侣说道:“最接近成功的一次是十几年前,他们等着商行舟用你发动神罚,或者用我的神魂为引。”

直到这个时候,陈长生才知道,圣后娘娘当年对战三位圣人的时候,为何会对西宁镇溪边僧侣的神魂最为在意。

他看着白衣僧侣的眼睛说道:“如此说来,你是最坏的那个。”

白衣僧侣沉默片刻后说道:“我没有去过圣光大陆,但曾经感知过神明的力量,那不是我们能够对抗的。”

陈长生说道:“即便如此,也不能为敌前驱。”

白衣僧侣说道:“如果不是圣光大陆通过祭台向这里补充能量,这座大陆早就已经彻底荒废了。”

陈长生说道:“如果不是圣后,中土大陆也已经荒废了。”

白衣僧侣说道:“我一直觉得天海圣后没有死。”

陈长生想起来当初在西宁镇,圣后娘娘曾经对这名僧侣说过,她自有传承。

天海圣后的传承究竟指的是什么?是余人和陈长生,还是徐有容?

遗弃之地,到处都荒漠。

在荒漠的边缘,距离原住民们生活的绿州数十万里的地方,有一片大海。

这片大海里没有任何活着的生物,就像是一片死海。

但再如何荒寂的世界,也会有些非常不一样的生命存在,或者那已经不是生命,而是死灵。

海面生起巨浪,寒风呼啸。

一只十余里长的幽冥骨龙,在风浪里不停穿行。

这只幽冥骨龙并不是想向天地炫耀自己的力量,也不是想向神明诉说自己的绝望,而是被逼无奈。

一只松鼠蹲在骨龙的眼睛里,就像是一个黑点。

它看着扑面而来的浪花,根本没有害怕,不时发出快活的叫声。

原来这只幽冥骨龙是在陪它玩耍。

海边,一只黑羊静静地看着天空,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要去圣光大陆。”

“我没去过圣光大陆,也去不了。”

“苏离是怎么过去的?”

“如果我没有猜错,他应该是通过伽蓝寺去的。”

听到这句话,陈长生很是吃惊。

他知道王之策与吴道子一直在伽蓝寺里,应该是在试图修复当年的壁画,重续佛宗传承。

所有人都以为,伽蓝寺肯定是在某个极为偏僻的深山里,谁能想到,伽蓝寺居然不在中土大陆,而是在遗弃之地。

走进伽蓝寺,吴道子还在墙壁上画画。

然后,他看到了王之策。

王之策满头白发,横笛轻吹,不知道是在想念谁。

陈长生没有歉意,但有敬意。

原来这些年,王之策一直在替人族看守最重要的通道。

如果伽蓝寺可以通往圣光大陆的话。

“这里有一空间裂缝,非常不稳定,需要时刻修补。”

王之策放下笛子,对他说道:“吴先生做的便是这件事情。”

吴道子盯着墙壁上的画冷笑说道:“当初在离宫里,也不知道是谁把我打的那般惨,现在知道我有多重要了吧?”

王之策说道:“我没有太多时间精力去管别的事情。”

自从知道王之策还活着,关于他有很多不好的评价。

不理世事,便是不负责任。

陈长生有过类似的想法,直到今天才知道,这些都是误会。

伽蓝寺太过重要,与此相比,中土大陆那些权力争斗,生死搏杀,真的都是小事。

“既然这里有空间裂缝,神明为何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陈长生问道。

王之策说道:“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陈长生不明白这是什么道理。

王之策说道:“你去了那边便知道了。”

陈长生说:“您去过那边吗?”

王之策说道:“我还没有做好与对方见面的准备。”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苏离与我这样做,是不是有些不负责任?”

王之策说道:“好奇心是我们生而为人最美好的禀性,值得为之冒险,甚至付出所有。”

陈长生说道:“我该怎么去?”

王之策把他带着壁画前。

墙上画着很多景物。

有尖顶的建筑,线条里天然有着一种神圣的意味。

有草场与白云,有散落的小屋,有热闹的市场,还有看似阳光明媚、实则阴森的斗兽场。

从建筑风格上来看,这些与雪老城很相似。

壁画上还有很多与人族不一样的智慧生命。

有些像工匠般的生命就像低等魔族,只是更加矮小,有些生命则是十分美丽,很像避居大西洲的秀灵族人。

陈长生看的越来越入神,直到听到钟声,才醒过神来。

放眼望去,是青色的草场,碧空上飘着白云,前方的教堂传来钟声,一幢四方的建筑里传来喊声。

那种语言与魔族语言非常接近,陈长生能够听懂,应该是上课的意思。

原来他已经来到了圣光大陆。

新国三十三年春,发生了很多事情。

首先是大周皇帝陛下颁布了一道旨意,要求离宫尽快推选出一位新的教宗。这件事情引发了轩然大波,没有几个人知道,在颁布那道旨意之后,皇帝陛下坐在皇位上发呆了很长时间,然后让师弟给圣女峰写了一封信。

太平道上也很热闹,中山王因为炸酱面的味道不对把新来的厨子骂成了牛屎。不远处的薛府,在大朝试里拿了第二名的薛业谨,出了天书陵第一件事情便是被母亲带着到处相亲,每天夜里长吁短叹。薛府旁边那座周通的秘宅则是被莫雨暗中收了过去,最近下朝后她最爱做的事情便是与娄阳王在这里研究酸萝卜怎么做才好吃,看来她是真的怀孕了。

前浔阳城奉圭君一直留在雪老城,据说是在学习歌剧的唱法,魔族的文明成果被大周王朝毫不客气地举世共享,最珍贵的通古斯大学者的研究笔记由朝廷与离山各自拿了一半。到现在为止,苟寒食已经三年没有离开过主峰,日夜与那些研究笔记相伴,秋山君则只是看了三天,便不顾父亲的苦苦恳求,单身离开,去往遥远的寒冷的雪原。待关飞白知道消息从汶水赶回来后,已经看不到他,也没有机会再问大师兄当年写给梁半湖的那封信里究竟是什么内容。

没有人知道秋山君去了北海,在那里他找到了伊春山人与镜泊山人。他没有隐瞒自己的意图,直接告诉两位山人,他准备在北海边生活很多年,等到对方自然老死,然后会拿着通古斯大学者的笔记解剖研究他们的身体,希望找到让魔族继续繁衍下去的方法。两位山人没有生气,也没有觉得他是个疯子,笑了笑便同意了他的要求。

第二天清晨秋山君看到南客,才知道她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好几年,只是看起来她的病没有好,反而有些加重。

他微笑说道:“巧了,我最近学一首剑曲,你要不要听?”

世间一切都很好,唐三十六不怎么好。

在汶水城再如何嚣张也显不出本事,回京都又受不了折袖与七间那对狗男女秀恩爱的模样,老太爷身体健康,明显几十年里还死不了,父亲的毒已经全解,至少还能再活个几百年,他能做些什么呢?

他去了城外的桃花山,进了那家桃花庵,要了一杯桃花茶,一坐便是三个秋天,却始终没能得到回音。

落落过的也不好。春天的时候,她被正式封为太女,但那对她的生活没有太大影响,除了读书练功画梨花之外,她最常做的事情便是看云海,手指下意识里搓着那颗石头,神情寂寥。

轩辕破没有继续领兵,也没有跟金玉律去种地,做了落落的侍卫官。

落落站在圆窗边看着云海发呆的时候,他也在看着她发呆,他知道殿下不会在这里停留太长时间,因为殿下的修行真的很刻苦,而到了越过那道门槛的那一天,殿下便一定会去那个世界找陈长生。

暮色下的桐江如金带一般美丽。

小镇上的生活还是那样安宁而悠闲。

翠绿的竹牌倒在牌桌上,引来一阵惊呼。

清一色。

徐有容静静看着竹牌,忽然说道:“感觉不错。”

妇人与另外两个牌客正准备迎合两句,忽然觉得哪里有些不对。

她的这句话好像说的并不是牌。

终年缭绕圣女峰的云雾忽然散开,难以计数的珍禽异鸟从大陆各处飞来,如朝圣一般。

一场秋雨洗桐江,世间各处都有感应。

王破站在梧桐树下,望向南溪斋方向,感慨说道:“了不起。”

他很清楚,当年徐有容没有随陈长生一道离开,不是因为南溪斋事务多,或是天下大局未定。

她只是不服气,她要自己离开。

当年陈长生在雪老城里破境入神圣,有各方面的原因,过程无法重复。

真算起来,徐有容进入神圣领域的年龄才是最小的。

离开之前,徐有容收到了京都寄来的一封信。

字迹很干净,和陈长生有些像,和余人也有些像。

信里的内容,是余人的原话抄录。

有人比徐有容更早离开这个世界,她也是去找陈长生的。

黑衣少女走出深渊,望向前方那座雄伟至极的冰雪要塞,听着城墙上传来的喊声,满脸不解。

如果她没有听错,那些人喊的是龙骑士,但是风雪里飞来的不是一群蜥蜴吗?

陈长生蹲在溪边,用手帕仔细地擦拭干净水珠,起身穿过树林,越过栅栏,向着远处那座建筑走去。

头发已经剪短,微微卷着,乌黑茂密,没办法再梳道髻,但看着也很清爽。

他穿着的衣服洗的一尘不染,和别的魔法学徒形成鲜明的对比。

或者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无论是学院里的教授,还是牧场里的那些大妈都很喜欢他。

陈长生现在是一名普通的魔法学徒。

在灰堡公国里,像他这样的魔法学徒有数万名之多。

他不担心会被人发现自己的秘密、知道自己来自另外一个世界,哪怕这个学院有很多优秀的魔法师,甚至还有两名魔导师。

在魔法学院里,他表现的非常普通,无论是魔力波动还是念力强度,都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

如果他愿意的话,那些微弱的魔力波动都可以随时消失,变成真正的普通人。

就算神明看到他,应该也无法发现他的真实身份,因为他真正做到了神隐于内。

当他来到圣光大陆的那一刻,发现这里的天地间到处都是圣光。

那些圣光与他身体里的圣光本来就是相同的事物,二者自然交融,这也意味着他真正的做到了与天地相合。

是的,他现在是神隐境界,也就是天海圣后当年的境界。

别的人类来到圣光大陆,应该不会像他这样得到如此可怕的提升,但也应该会变得强大很多。

天地之间到处都是能量。

数年前,苏离能够一剑斩断空间通道,想来也与此有关。

在中土大陆的时候,他的剑虽然也很厉害,但应该强大不到这种程度。

当初在遗弃之地时,他曾经有过疑惑,既然伽蓝寺是空间裂缝,为何神明不从这里破开一条空间通道。

王之策对他说,那是因为神明也无法保证这条空间通道是单向的。

现在他明白了原因。

神明在害怕。

他害怕人类来到圣光大陆。

暮色落在窗户上。

陈长生走到窗边,望向学院外围的草坪。

草坪上,有很多老师与学生正在去吃晚饭,看见窗边的他,都热情地打着招呼。

看着人们,他忽然生出一些不舍。

到了离开的时候。

这几年他在学院里非常认真的学习,整个大陆的历史、魔法知识、地理与人文相关的记录,都已经掌握的非常充分。

而且按照他的推算,有容应该快来了。

世界这么大,他担心她找不到自己。

他曾经打听过苏离的行踪,却一无所获,就连碰巧被他制住的一位红衣大主教都没有听说过。

能如此完美掩去行踪与消息的人只能是那位刺客首领。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是教廷在刻意**消息。

他决定去一趟圣城,看看教廷的情形。

最重要的是,他确定徐有容一定会去圣城。

因为教皇在那里。

神圣皇帝与教皇是圣光大陆最有权力的人,谁也无法确定,谁的权力更大。

可以确定的是,教皇是圣光大陆的最强者。

他被称为最接近神的男人。

从绿弓郡到圣城,如果用最快的马车,需要一个半月,可以说得上是漫长的旅途。

很多旅客习惯在拉罗塞尔修道院稍做休整,补充一些食物。

陈长生看着盘子里的土豆泥与硬硬的黑面包与炸鱼,前所未有的开始想家。

很随便地吃完晚餐,他回到房间里认真的洗漱,十点钟的时候准时躺上床,开始睡觉,等待着五时醒来。

奇怪的是,不知道是因为窗外的月亮太过惨白,还是秋蝉最后的鸣叫太过凄厉,他始终没有睡着。

看着床前如霜般的月色,他决定接到有容,陪她在这里到处转转,然后就回去,不等落落她们了。

做出了决定,却依然不能平静,他还是睡不着觉。

陈长生没有挥手把修道院四周所有的秋蝉全部杀死,也没有召来一片阴云挡住月亮,披了件衣服去院外散步。

不知不觉,他走到了修道院的最深处,那是一座石堡,没有任何灯光,显得格外阴森。

对神隐境界来说,没有不知不觉这种事情,他早就已经觉察到了问题,只不过不想理会。

除了教皇等极少数存在,这个世界没有谁能够威胁到他,陷阱与埋伏更没有意义。

石堡地底有一座阵法,野草里到处都是无形的魔力线,即便是大主教与圣骑士这种层级的强者,都无法越过。

陈长生听到了呼救声。

呼救声来自地牢,拨开野草才能看到一个很小的通气孔。

地牢里没有点灯,但他能把里面看得清清楚。

关在地牢里的人,头上戴着被焊死的铁面具,穿着破烂的衣裳。

当惨白的月光落在铁面具上时,更是显得恐怖至极。

铁面具的缝隙里,生着杂草。

也不知道这个人被关在这里多少年了。

那个囚犯看到了陈长生,狂喜至极,甚至有些疯颠,不停地用铁头撞着墙壁。

陈长生静静看着他,等着他冷静下来。

“老师,救我!”

铁面人趴在通气孔上,用颤抖的声音哀求道。

陈长生问道::“你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是奥古斯都。”

陈长生说道:“你在等我?”

很明显,修道院里被人做了手脚,刻意引着陈长生来到这里。

能够悄无声息影响陈长生的判断,必须要说,那个人的境界高深难测。

陈长生更是从这种安排里闻到了某种熟悉的味道,所以他这时候心情不错,愿意听听对方准备说些什么。

“一位自称旅行者的先知曾经告诉过我,只要我耐心等等,真诚祈祷,您便会来收我为学生,救我出去。”

铁面人明显没有撒谎。

自称旅行者,也只有那位才会闲的无聊做这种事情。

“你怎么判定那个人就是我?”

陈长生问道。

铁面人有些激动说道:“完全无视黎塞留那个恶贼设下的禁制,那就必然是您!”

陈长生记得,那位叫黎塞留的红衣大主教是神圣皇帝的支持者。

“你到底是谁?”

铁面人说道:“我确实叫奥古斯都,曾经被封圣骑士,是神圣皇帝的孪生弟弟,已经被关在这里很多年了……”

说到最后,他的声音再次颤抖起来,显得非常痛苦,充满了怨毒的情绪。

他的目光里自然没有这些情绪,满是希冀与紧张,害怕陈长生就这样离去,隐有泪光。

很简单的一句话,便能推演出来一个很常见的宫廷故事。

陈长生想了想,说道:“我要去圣城,我们可能不顺路。”

铁面人焦急说道:“一定会顺路!一定会顺路!就算您要去地狱,我也会毫不犹豫跟随您的脚步!”

陈长生说道:“如果我要去的地方是神国呢?”

(全文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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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议论文

全文共 2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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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认为我读过的书少,不比有些人才富五车,可侃侃而谈。今日就我个人观点谈谈对当下流行的网络小说和经典名着的利弊谈谈自己的看法。我想这篇文章主要是给对网络小说有一定了解和兴趣的人看的。且限于自身局限性,说得不好之处望见谅。

首先我要说明我是看武侠小说启蒙的,所以侠肝义胆、万丈豪情是我性格内里的基调,加上家族成员也多是直爽简单的性格,所以我自小就认为人之本性应是淳朴善良、爱憎分明的。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网络小说却刷新了我的观念。且说我是零八或零九年时开始在网上阅读小说的,一开始是在贴吧,后来也加入了阅读起点网站小说的大流。一开始人们的言论与思想还是较为纯真的,加上自己年幼,单单就觉得看小说其实是一件很开心很有用的事,可以练习眼力和文笔,多好呀!但是现在我却对网络小说有些避之不及了。现下流行的网络小说大概有玄幻、修真、灵异、言情,灵异方面我且不谈,而玄幻和修真也差不多是一个打怪升级谈恋爱收小弟最后君临天下的路子,归位一类谈。言情在市面上的书籍大多是青春少女看的情仇纠葛,不过我在晋江网上看的大多是十分理智的言情小说。为了叙述方便,我将起点网上的热血小说归为一类,称“起点文”,晋江言情(含耽美)小说,称为“晋江文”。

起点文多是男性阅读的,因为它满含豪情壮志、热血滚烫、逆天逆命、万里征战、开天辟地,间含无数美女投怀送抱、结交各式各样的兄弟朋友,背景宏大场面绚烂,实在是人一生最极致的享受啊!而晋江文多是女性写就,她们并不全是柔柔弱弱只会写谈情说爱的女子,不少作者理性且谨慎,也并非不看过起点文,但是却对起点文中的弊病譬如千篇一律的男主必定与许多女性搞暧昧、总是有逆天般的运气、天材地宝功法绝学奇境灵师,都是主角的。主角永远是对的,主角小分队是团结一心的,而敌人是无理的可恶的、内部相互倾扎的……表示很不屑。故她们的作品较起点文较为清寡平淡,言辞之间十分理智,绝对的正义与邪恶是不存在的,也不大会让主角过分自大。

当然晋江的女性心思纤细间也各有不同,导致作品风格、思想内容都是不一而同的,有些在情怨描写之间过于夸张以致矫情肉麻,心底一番纠葛读来让人寒意悄生、不解其意。有一些作者的心机自然是很深沉的,尔虞我诈、利益之争、亲情友情爱情等的背叛,也不知是不是继承了鲁迅的衣钵,可又不免将人的思想与情感黑暗化了,其实现实中哪里有必要想这么多呢!轻松搞笑的文章是有的,但是有时在我看来又多无可嚼之处,要么流于浅薄、要么太过欢脱、若是恰到好处的滋味也尚可一观,但是何必总是看这些东西呢。最后讲一讲市面上的言情小说,我是不爱看的,因为总觉得文字之间充斥着泛滥的情感,就像季羡林先生讲的:“情感多于需要。”不仅无缘无故的“别有忧愁暗恨生”,一些文章简直就是腻歪,若我捧着这些个玻璃心,不说出门半天就得折回家抱头闷哭一场,面对我老妈她也会一巴掌扇过来,吃好喝好让人服侍好,你还嫌个啥?

要觅一篇结构布局巧妙、人生道理丰富且积极健康、文笔优美的网络小说可难如捞针了,尤其是在近些年来网络飞速发展的阶段。我发现现在网上常常因为各种观点一片错杂,相互对立而产生冲突的遍地都是,然后口诛笔伐,骂人毫不忌口,缺乏理性与文明,偏激冲动到处都是,人心躁动的风气在网络中迅速蔓延,而后越来越多的纷杂就此产生。张目之间暴戾乖张、批判一切、愤世嫉俗的气息和粗俗言辞溢满眼眶,令人蹙眉无语,内心起伏不平。越来越多的小说因为作者心境浮躁而言辞跳跃,人类正常的情感不得很好的体现在作品中,而往往这样的作品文笔也不会太优美香馨,因而这种文章也即所谓“糟粕”了,读来害多益少,全不可观。因为网络小说大多是“快餐式阅读”,所以若是看多了,即使当作消遣也会因为太多的情仇恩怨一下压在心头而使人心头难净。

起点小说热血却有时带有膨胀的优越和叛逆精神,晋江文理智平淡却在文笔、气势、场面上略差一筹(不是全部,有很多大大文笔高超),其中各有其优缺点,一个读来爽快让人斗志昂扬,一个更含现实与智慧,一个有时会剑走偏锋,一个有时会压抑心灵。取其中庸之道,即应读经典文学了。经典是前人的巅峰之作,是贴合现实、在现实的基础上衍生的作品,其中自有常人最真最纯的情感,不会无缘无故驳斥一切,也不会无缘无故生出莫名其妙的腻歪情感,有的是人的骨气、人的勇气、人的追求美好的斗争精神和对无理取闹的社会现象的批判。古今中外,无论是开拓者的一路高歌或是隐者的淡然洒脱都让人赞颂,是因为他们都在追求心中的美好,而不是悲观失意,随波逐流。经典名着中有一股伟大的气韵,为人输送信心和动力,鼓励我们更加勇敢地面对人生、活出自己的精彩。无论是朝日辉生、清风淡酒,还是鸟儿展翅长空、花朵浸透血泪而盛放,都是美好的事物,美好的人生。

品读名着,犹如掬一捧清泉、啜一口香茶、饮一杯醇酒,万语过心中,不着丝痕,犹春风化雨滋长你的灵魂、你的学识、你的智慧、你的情操。虽是平淡,却比之“精神的粮食”——刺激大脑神经却令你茫然无所获的作品好上太多。故虽然网络小说对于我有一种奇怪的吸引力,现在我却要决心与它划好界限了,做些高雅的事,譬如寻一方净土排开他念诵读名着、做笔记摘抄、练字唱歌,若能学琴更是人生妙事……回归本质的生活,享受分秒间的深邃悠远,当是人生一大境地。

生活好比珠贝,历尽颠簸打磨、喧扰嘈杂才能孕育一颗光华动人的珍珠,洗尽铅华方能映射最美的情感。

诸位如果领会了我的意图,就把这篇唠唠叨叨的文章忘了吧,前去追寻属于你自己的人生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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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和小偷的故事小说作文

全文共 8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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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小偷被人追赶,他跑进一个小巷,跳进一座老宅。老宅很大,很静,也很荒凉。正当他想该藏在什么地方时,一个柔弱的声音在他身后响起:“你是谁呀,你找谁?”小偷吓了一跳,转身一看,只见一个少女正睁着一双大眼睛盯着他问呢。

“砰”院外传来急促的敲门声,小偷的脸都吓白了。

少女一把抓住小偷的手,拉着他来到门口,打开了门,一群人闯了进来。

“你看见一个小偷进来了吗?”

“没有呀”。

“我和我男朋友在院子里,没见到什么小偷呀”少女一脸天真的样子。

为首的男子仔细打量了少女,看她不像是在说谎。但他的目光却紧紧地盯着小偷。

“他是你男朋友?”

“那还有假?”少女说着,把身子靠在小偷身上。

那些人看没什么异样,就都走了。

“你,你为什么帮我?”小偷不解地望着少女。

“你一定由你自己的苦衷,谁都不是天生就想作小偷的”。

居然有人会为小偷辩护,小偷不禁又仔细地打量了一下少女,她不像一个脑子有问题的人。

“你坐一会吧,他们估计还没走远”。少女居然邀请他坐一会。

“就你一个人在这?”

“是的,我家不在这儿,房子是我外祖父留下来的”。少女伤感地说。“我身体又不好,很少外出的,你能常来陪我吗?”

“好吧”小偷犹豫一下答应了。

以后的日子里,小偷没事就去老宅陪少女。他后来才知道她患的是尿毒症,虽然是早期,但那却是个令人心惊胆寒的绝症啊!他能作是只是抽时间陪她,给她讲外面的世界,小偷的出现让少女黑白的世界变得多彩起来,她每天都盼望他的出现。

这年情人节,小偷带着一朵玫瑰出现在少女面前,向她示爱。她虽然知道那天以后他再也没有偷过东西,但她却是身患绝症的人,怎么能接受他的爱呢。

每个情人节,小偷都会带来一朵玫瑰向她求爱。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小偷一天天地消瘦。

一天,小偷惊喜地告诉少女,她有救了,他为她找到了肾脏。

这年情人节前夕,少女换肾手术的准备工作已就绪。这时少女才知道,她要换的是小偷的肾,他瘦的那么快是因为他每天不仅要卖,而且还要干很多重活,为的是早日凑够她的手术费用。

换肾手术非常成功,少女身体接受了小偷的肾,可小偷却因身体太弱而没能下手术台……

以后的每个情人节,小偷墓前都会有一朵玫瑰,并附着字条:永远爱你的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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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送别作文

全文共 28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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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落梅曾说,“人生一世,来去匆匆,每天都在演绎聚散离合。再华美的花事,繁盛的宴席,都有散场的那一天。”其实,人的这一生,惧怕的就是离别。聚时往往短暂,而后则是漫长的等待。

相见时难别亦难。光阴如流水,它冲淡了过往痕迹,却始终冲不散维系一生的亲情的牵挂。别离的泪水,为记忆的长河增添了新的浪花;别离的祝福,为再一次相聚拉开了序幕。

去年的国庆节前夕,我和表兄带着万分不舍,把姨娘一家送上了从常州返回包头的列车。伴随着列车驱动时的一声汽笛长鸣,目睹姨娘病弱的身躯和日益苍老的容颜,望着姨娘姨夫二老远去的背影,我不禁思绪万千,一件件往事浮上心头。

依稀记得,十几年前姨娘回来时腰板还很硬朗。这次见到姨娘,感觉她特别苍老了许多,她那饱经风霜的脸上刻满了沧桑,腰板也一下子变得佝偻得厉害,可见姨娘这么多年吃尽了人世间的千辛万苦。

2004年,退休后的姨娘经检查患了淋巴癌,在天津动了淋巴切除手术,因为手术切除范围大,导致声带变了音,加之原先就有哮喘病、心脏病等,以至于她说话呼吸都比正常人困难得多。我很想经常给她打电话嘘寒问暖,但又担心她的嗓子说话久了会吃不消,所以心里就一直很纠结,唯有把对姨娘的思念默默地藏在了心里。

据说在解放前日本鬼子占领包头时,曾在包头第二十中学驻地下面埋藏了大量有毒的化学武器。在他们学校现有的教师队伍中,目前有近8人患上了癌症,其中七人已相继去世,唯独姨娘患了癌症后还能活到现在,也许是她的菩萨心肠感动了上帝,保佑她平安无事吧。

尽管姨娘患上了癌症,但她从来没把自己当成癌症病人。她在姨夫一步不离的陪同下,除了每天拖着虚弱的身体坚持步行五公里外,还经常去学校干点力所能及的义务活,令学校员工深受感动。

2005年暑假,我特地带着儿子去内蒙包头看望过她。那年儿子刚刚小学毕业,姨娘鼓励儿子,叫他要向我看齐,好好学习,将来找个理想的工作。望着姨娘术后日渐憔悴的面容,我不免心里一阵阵酸痛。

想起我小的时候,就知道有个五姨娘在遥远的内蒙古包头市工作。姨娘一直以来是我的骄傲,她慈眉善目,聪明贤惠,知书达理,在我们老家一度被人们传为佳话,她的名字在老一辈中也是无人不晓。听母亲说,外公过去出身不好,曾经做过私塾教员,因患肺病过世得早。姊妹6人(五女一男)全由外婆一人不辞劳苦拉扯大。动荡年代,地主富农皆遭批斗,每日心惊胆战,日子过得非常艰苦。姊妹6人中,姨娘排行老五,目前健在的还有排行老四的我的母亲和排行最小的舅舅。

五姨夫早年是作为优秀大学生去内蒙支边的,他曾是包头市第二十中学的特级教师,今年已有八十一岁高龄。原本五姨夫跟二姨娘是原配,我也一直没见过二姨娘,听说她是在哈尔滨难产失血过多逝去的。那时候的婚姻几乎都是奉父母之命。姊妹六人中,唯独五姨娘和舅舅有文化,自然她就成了五姨夫的填房,义无反顾地搭上了去大西北的列车。

姨娘一路风雨兼程,到了包头后,被安排在包头市第二十中学后勤处上班,她待人诚恳,和蔼可亲,心灵手巧,乐于助人,几十年如一日,义务为学校员工理发,赢得了同事们的一致好评。内蒙属于沙漠缺水地带,姨娘刚去包头近十多年里,几乎都是人工从方圆几公里的地方担水回来饮用,姨娘为此吃尽了苦头,她原本挺直的腰板也就是从那时开始逐步变弯的。

几十年来,她把那个家打理得井井有条,目前已是儿孙满堂,人丁兴旺。姨娘一生勤俭节约,尽管自己家里过得不是太富裕,但她每年都不忘给外婆家里寄钱回来,特别是闹饥荒年代,姨娘几乎每月都会往老家汇款一次,帮助外婆一家孤儿寡母度过了那段艰难的岁月。

姨娘深深懂得终生不易,世间疾苦。她在我的心里,是暗夜里的一盏明灯,寒冬里的一盆炭火。以往每次她跟我通电话时,都少不了提起过去生活艰苦的那些辛酸史,她教导我要学会感恩,好好珍惜幸福生活的来之不易。依然记得,我小时候用的纸和笔等学习用品,都是姨娘从外地邮寄回来的。姨娘每次来信到舅舅那里,都会少不了要提及我,鼓励我好好学习,将来能够有所出息,以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

姨娘曾说,人的一生阴晴不定,虽处盛世,但要甘于吃苦,懂得珍惜。曾记得我还在读初中时,穿的咔叽裤子,左右膝盖处分别缝有两个对称的补丁,看起来显得很寒酸,但我一点也不觉得羞愧,反而感到十分自豪,因为那是姨娘从几千公里外寄回来,带给我的一份温暖。这次姨娘回来,跟我说起困难时候的生活依然是那样激动万分。姨娘比舅舅仅大一岁,他们是老三届高中同学,那时姨娘宁可自己中午不吃饭,也要省下伙食费来保证舅舅不挨一顿饿。

昨夜的星辰已坠落,不坠的是挂在岁月脖子上那串闪闪烁烁的记忆。记忆中姨娘共回来三次。最早的一次,那时我还年幼,只记得当时对姨娘买回来的香蕉感到特别稀奇。平生第一次看到香蕉,且相当好吃,自然记忆也就特别深刻。除此而外,我再也记不起其他什么了,更不知道那时送别究竟是个啥滋味。

1991年夏天,那时刚好发大水,到处是一片汪洋大海。姨娘毅然冒着生命危险,在我姨妹的陪同下回来了一趟,主要目的是看望病重中的90多岁高龄的我的外婆。“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姨娘虽然只待了短短的十天,却一直在医院护理着病重的外婆,衣不解带,端屎端尿,极尽孝道。每次在外婆的凝望中,我都看到了那种相依相偎的亲情,在她们彼此的心中静静地流淌着,那是一份母女情深的爱,这份爱,似船,似海,永远不会消逝……

姨娘回来时,我刚刚参加工作不久。姨娘看到我已大学毕业,且有了一份理想的工作,感到特别高兴。她一直鼓励我要好好工作,珍惜岗位,珍惜荣誉,力争创造好的业绩。姨娘返回包头时,也是我和表兄带着万分不舍从常州火车站为她们母女送行的。

每逢佳节倍思亲。每年的重大节日,我和姨娘都会通过电话彼此问候,互诉思念……

这一次,听说姨娘一家子要回来了,我连续兴奋了好几天。在我的记忆里,姨娘一直都是非常喜欢我的。记得姨娘曾打趣地说过,我跟我的表兄二人中,谁要是考取了大学,就把我的姨妹子嫁给谁。尽管从近亲婚姻的角度来看这是极不可能的荒唐事,但对我的人生也算是一种极大的鼓励。姨娘这次回来,我还有意提及这一话题,当时一家人都笑开了怀,姨娘风趣地说:“你还记得啊?!”

世界上最珍贵的感情莫过于亲情。亲情,就像沙漠中的一汪清泉,可以在你困难时给予你帮助;亲情,就像一艘轮船,载着你扬帆远航;亲情是温暖的,它让你即便在寒冷的冬天,也能感受到春天般的温暖;亲情是湿润的,它让你的岁月,即使蒙上了岁月的风尘,依然清澈澄净;亲情又是伟大的,它激励你学习、奋进、永不停息……

短短几日相聚,还没来不及好好共叙旧话,姨娘他们却又搭上了返回的列车。望着姨娘姨夫二老远去的背影,一种依依不舍的情愫油然而生。

岁月催人,亲人的老去往往令人措手不及。姨娘今年已75岁了,她含辛茹苦一辈子,如今病魔缠身,身体每况愈下,此次一别,不知道以后何时才能再次见到她。

“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欢笑情如旧,萧疏鬓已斑。”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离绪千种,期待下一次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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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鉴赏:大漠宿愿

全文共 2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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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大漠

寒风,细沙。

狼群,怒吼。

漫天的黄沙宛如零星杂碎的回忆,即使不去拾起,也不过散落满地,可再想回忆,面对这一望无垠的大漠,却不知是哪一抹悲伤的美丽。

我,西域大漠中无忧无虑的小女子,我不向往皇城,亦不向往九阙深宫的尔虞我诈,机关算尽,回想起娘亲的遭遇,我想,我永远也不要留在那深宫中心墙深锁!我只喜欢和狼兄驰骋沙漠,与它迎月怒吼,这样欢喜的日子,过了十六年……

夜,沉寂了呼啸的风声,显得格外安静。

篝火旁,火星四溅。

狼兄慵懒地赖在我的大腿上,锐利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它酣睡了,而我,却无法入睡,撑着下巴发呆,无力地思索着,渐渐地,仿佛一曲歌谣萦绕在耳旁,宛如阳春白雪,天籁之音,真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啊!不知何时,睡去了……晨曦。我起了个大早,狼兄正乖乖地犬坐在身旁,那双圆溜溜的小眼睛眨巴眨巴地望着我,弄的我有些“害羞”,毕竟狼兄是这大漠中最年轻且最帅气的新一代狼王!火红的烈日徐徐升起,一抹抹赤光将天空涂抹的格外出彩,好像鲜血,火红地快要溢出来,不禁让我想起九年前西域的匈奴大屠杀,尸首遍地,一片狼藉,我的爹爹也因在这场浩劫,永远的留在天国,他说,他对不住我娘亲,知道她沉睡,也没有给她一个名分……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接踵而来,令我不知所措。狼兄见我触景生情,起身乖巧地舔舔我的脸蛋,蜷缩在我怀中,眼看日子一天天过去,狼兄快到我的腰间了。

回忆起当年那场屠杀,幼小的狼兄背着我,踉跄地逃到狼群中,它为了我的安危,也曾经与狼群残杀过,搏斗过,虽然每次都是胜利收尾,却次次伤痕累累。忽然,“嗖——”一声一支涂满毒液的木箭从我身旁迅疾地飞过。还没来得及眨眼,另一支箭又从我身后滑过。以我多年从战的经验来看,是剧毒,进入人体后很容易引起发炎,伤口感染坏死甚至破伤风等并发症。伤者大部分是死于伤口感染。我从袖口中迅速抽出长鞭,卷住迎面而来的几支毒箭,狼兄会意得跑到我跟前,愤怒地吼叫着。果然不出我所料,不一会儿,清脆有力的马蹄声隐隐传来,隐约看到了几名沙盗,这种区区小事,简直就是手到擒来,我拿着鞭子冲上前去,一鞭卷住马蹄,用力一抽,两匹马,一下子失去重心,倒了下来,沙盗见此情景,跳下马,从身后抽出大刀,发了疯似的乱抽,我连忙抽出自制的毒液飞镖,精准地朝他们心脏的位置飞去,“嗖”、“嗖——”,沙盗们逐个倒下好啊,我拍掌叫好,各个击破,狼兄也迅速回到我身边,我抚摸着他的毛茸茸的头,我把鞭子立马收回袖中。

正当我们以为战争胜利之时,老天再次捉弄了我们,忽然,后面的小沙丘中冲来一群沙盗,个个样子凶神恶煞,,只见沙盗头儿从背后抽出大刀,发了疯似的往狼兄的方向砍来,像是饿了几十年的饿狼,狼兄见状,向我使了个眼色,往我的反方向奔去,它要保全我的性命,它明知道我们再无战斗力了,却依然往鬼门关的方向冲去。突然,,我停止了战斗的思绪,它再如何,也不会是几十个沙盗的对手啊!狼兄见我停了下来,往我的方向怒吼了几声,我顿时醒悟了过来,含着泪水,往营地的方向跑去,当我再次回头的时候,只是一望无际的大漠,只有沙漠在不停地嘲笑我,讽刺我,可我已经精疲力竭了,眼见前方便是营地,我管不了三七二十一,用尽最后的力气,跑回了营地。眼前一片模糊,几点零星的篝火在我眼前划过,若隐若现,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到达了营地,耳旁不停地回响着狼兄的吼声,我无力地前行着,不知前方究竟是否该走下去,狼兄的安危令我彻底绝望,最后,到达营地最后的十米前,我倒下了,像是到达了一个无忧无虑的仙境,和狼兄驰骋大漠……

不知不觉,我醒了。睁开惺忪的睡眼,我在一张简陋的床上,我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在这儿,这时,一位将军端着一碗热汤走了过来,我忙问:“将军,我这是怎么了?”将军笑了笑说:“你昨天累到在营地前,要不是将士看到了你,你恐怕已经被狼群叼去做午餐了!!”“谢谢。”“这没什么,不过……”“不过什么?”“狼兄它……”我眉头紧锁,急忙问道:“狼兄怎么了?你快说啊!!”“昨晚,一位将士说他看到一头与狼兄相仿的狼被几个沙盗逼得跳下悬崖。”“不可能,这不可能的,你们一定看错了!!”“玉儿,算了吧,可能狼兄……”“别说了!!!”我匆匆跳下床,赤着脚丫奔跑在大漠中,我跑到了那位将士所说的悬崖,这悬崖这么低,怎么可能会摔死?莫非狼兄没死?一丝希冀有重回我的心头,我盘腿坐在悬崖前,我要等到狼兄回来,我一定要等到你!!

日薄西山,红霞将这个天空染红得快要滴血,像是我的心在滴血,伤得太深,太深,狼兄是我心中无法弥补的部分,它在我心中的位置甚至比我的生命还要宝贵,狼兄,你还在吗?你究竟在哪里?月朗星稀,明月挂在高空中,点亮了整个苍穹,我饿了,但是失去狼兄的痛楚使我彻底忘却了所有的问题,我站了起来,四处走了走,这一望无垠的大漠,就像无底洞一样将势单力薄的我吞噬,我找不到方向……我拿起了玉笛吹着,尽管吹得不怎么样,也算自娱自乐吧,狼兄最识得我这笛声了,你会回来吗?正当我想要回营地吃些东西时,突然,远方的陡崖上闪过一道黑影,接着,一声熟悉的吼叫再次萦绕在我的耳旁,会是狼兄吗?我激动万分,朝那个方向叫了几声:“狼兄,是你吗?你在哪里?”不一会了,只见三头狼朝我这儿飞奔过来,五十米,二十米,是狼兄,和它的妻儿,我高兴得说不出话来,立马狂奔过去,狼兄一个劲地扑到我身上,太久了,我们分别太久了,那种日子可算上是度日如年了!!我检查了狼兄的身子,并无大碍,只是腿上有一道刀痕,应该是沙盗搏击时留下的,已经恢复得差不过了。我已经无力前行,眼前一暗,只隐隐听见狼兄的吼叫声……

往后,我和狼兄又回到大漠中逍遥去了,胡杨林的叶子落了一次又一次,这不是梦,这是真的。狼兄,我只愿看到你的好,我只愿与你共度三生烟火,你是我生命中最美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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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九年级下册语文第二单元作文800字:走进小说的天地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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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美国的单亲家庭,初三九年级下册语文第二单元作文:走进小说天地800字。家里只有一位母亲和四个孩子。母亲玛莉非常关心自己的四个儿女,因为这是她唯一的希望。大儿子杰克已经14岁了,正在上初中,二妹安妮12岁,在读小学。也许是家庭的缘故,杰克和安妮非常厌恶对方,甚至产生了某种意义上的嫉妒。为了一个布娃娃,他们会争到撕破为止。

再过一个星期就是圣诞节了。为了让一家人快快乐乐的迎接圣子耶酥的降临,母亲想了一个好办法。这天晚上,妈妈召来了四个孩子说:“圣子就要降临了,你们希望他降到我们家吗?孩子们异口同声地说:“想。“如果想,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开始做一个摇床,你们必须每天都给家里的其他人做好事,这样你们就会得到一根稻草,铺在摇床里,等到圣诞来临,摇床里的稻草如果够柔软的话,圣子耶酥一定会降临的。

第二天杰克做好了摇床,妈妈准备好了稻草。晚上,妈妈写了五张纸条,上面写的是家里五个人的名字,谁抓到纸上的名字,第二天就得为他做好事,妈妈先抓,看后切切地笑了,由于小弟罗伯太小,不认识字,妈妈看了他的字条偷偷地对他的耳朵说出了纸上的人名。杰克翻开纸条过后,没有任何表示,默默地走开了。

一切都变了!早上,妈妈准备起来做早饭,但早饭已经整整齐齐地放在桌子上了;杰克的书包坏了,准备去告诉妈妈,谁知已被人缝好;安妮晚上睡觉时准备找睡衣,已经有人替她放好了;三妹珍妮的一道数学题目不会做,回来后已经被人给写好了;小弟罗伯起床过后就去刷牙,转身床铺已经被人整理得干干净净了。所有的变化只是因为一根稻草。

明天就是圣诞节了。摇床里的稻草已经堆得像小山了。妈妈鼓励孩子们说:“你们要坚持,等到圣子看到以后一定会到我们家的。中午,杰克没有吃饭,他跑出去了,妈妈发现后,就去找他,他躲在草垛后哭泣,说:“妈妈,为什么每次纸上的名字都是安妮,每次在她睡前我都为她准备好睡衣,早上我都会为她叠好被子,布娃娃我都让给她玩,妈妈我已经受够了!母亲默默地对杰克说:“杰克,如果你觉得委屈,妈妈不强求你,最后一天,你可以放弃!然后就悄悄地走了。终于到了晚上,妈妈在静等一个人的到来,终于他来了,悄悄地放下了一根稻草走开拉。

最后一根稻草是杰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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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次小说之旅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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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数不清的记忆里,有一件事让我最难忘,至今还记忆犹新,那就是我第一次小说

六年级的时候,老师要求我们每人都要看一本小说。我对小说并不感兴趣,所以就随便找了本翻了起来。开始,我是漫不经心地看,但渐渐地,越看越起劲,看得津津有味,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中。我第一次觉得,原来小说这么好看,这么有趣,并且我还从书中收获和懂得了许多新奇知识。

我第一次看的那本小说是《找呀找呀找朋友》,它让我懂得了友情,让我对友情有了新的见解,让我重新认识友谊。小说中的主角:没心没肺的万里晴,心高气傲的学霸姐杜子阅,还有粘人又胆小的白兔妹王妮可,这三个女孩性格各异却做了死党,这让我第一次明白了不论自己的朋友是怎样的,即使爱好、性格跟自己不同也没关系,只要你们有缘,对彼此都是真心的,也一样能成为朋友。

我第一次觉得友情就像个寻宝游戏。每个人头顶都闪着金光,但只有真正把他们视若珍宝的人才看得到那炫目的光芒。这光芒跟你的外貌、性格、特长、人缘没有一点关系。每个人都会遇见属于自己的寻宝者,这个寻宝者会带你一起踏上一段漫长的友谊之旅。

朋友之间虽然有时会因为一些事而吵闹、发生争执,但是只有这样,彼此的关系才会越来越铁,也更懂得珍惜对方了。朋友之间,有时候快乐会因为分享变成双倍,悲伤会因为分担而减轻,他会和你一起同甘共苦。友情就像灵丹妙药,它会悄悄治愈受伤的心,会悄悄地改变着我们每一个人。

第一次看小说让我受益匪浅,这第一次就让我爱上了小说。小说里有无穷无尽的“果实”等着我们去收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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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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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读了《童年》这本书,作者是苏联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的作品。书中主要讲得是阿辽什卡(简称阿廖沙)童年的生活,是一段童年时光的真情演绎,一部激励读者的励志佳作。

阿辽什卡小时候由于父亲去世,只好跟着母亲到外公家去生活,一到外公家,他母亲就走了。外公很粗暴,管教也很严厉,阿辽什卡常常受到外公的打骂,可阿辽什卡并没有怪外公,只要外公打骂亲人,阿辽什卡就用恶作剧来报复外公,报复完又被外公惩罚。

阿辽什卡的母亲生了个小弟弟,继父对阿辽什卡的母亲经常打骂,有一次被阿辽什卡看到了,他就想杀死继父再自杀。却被母亲一把推开,只划破了裤子,然后跑了。阿辽什卡的母亲因为饥饿、疾病,最后死了,阿辽什卡流浪街头,和穷孩子捡一些能卖钱的垃圾。

虽然阿辽什卡在一个穷苦的家庭,经历很多事。幼年父亲早早过世,母亲被继父打骂,自己也经常被外公打骂……等等各种生活的挫折和不公平的待遇,他勇敢的面对这些事,用平和的心态,坚强的战胜了这些挫折,体现出他坚忍不拔的品质和对生活的热爱,他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面临挫折时,也要像他一样,成为坚强、勇敢和乐观的面对挫折。

智慧和坚强是唯一支撑我们生活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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