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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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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的同学都喜欢看《一千零一夜》,我也不例外。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嘛,肯定是为故事里的人物的机智与善良,对吧!

《一千零一夜》讲述了一个国王让丞相给他每天找个美女结婚,然后第二天就把她杀了。因此当地有女儿的人家都吓得纷纷搬走了。丞相为找不到女孩而烦恼,他的大女儿说:“父亲,让我去吧。”虽然丞相不同意,可是大女儿却说:“父亲,放心吧,我有办法救自己。”父亲拗不过女儿只好同意了。大女儿嫁给国王之后,每天给国王讲一点故事然后说:“我得歇一歇了,明天再讲吧!”为了听故事,国王只好一次次的放过她。后来国王发现了自己的错误并且改正,与王后幸福的生活着。

这本书是那么的迷人,它让我明白了:知识和智慧能够战胜一切可怕的事情。我们一定要学好知识,不能偷懒。用知识武装头脑,不但是为了保护好自己,也期待有一天能够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做贡献。智慧的人生才是幸福的人生,不是吗?

我们的历史中有很多有智慧的人,比如说纪晓岚。和他同朝为官的大贪官和珅,虽然有权有势,可是遇到聪明的纪晓岚,总是会矮一截,频频被纪晓岚捉弄。一次,和珅在宰相府内修建一座凉亭,需要一幅亭额,便请纪晓岚题字。纪晓岚爽快答应后,写了两个字“竹苞”人们常以“竹苞松茂”颂扬华屋落成,家族兴旺。”和珅得到这样的题字之后,十分高兴。乾隆到和珅府上,一见到纪晓岚题字就笑着对和珅说:“纪晓岚是在骂你一家个个草包呢。”

智慧的魅力不小吧,好好学习知识,总有一天你也会成为有智慧的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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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顾漫小说观后感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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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里的他说.“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生老病死。而是生命的旅程虽短,却充斥着永恒的孤寂。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永恒的孤寂,而是明明看见温暖与生机,我却无能为力。

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我无能为力,而是当一切都触手可及 我却不愿伸出手去。” 人生有很多事情决定权在自己,但是我们却不愿意进那一分的努力。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我们扪心自问得到了什么,又错过了什么。如果我们全力以赴的做些事情是不是此情此景又有些不同呢?

你转身的一瞬,我萧条的一生。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他说‘.痛是午夜梦回时抓不住她轻颦浅笑的巨大空洞,是无论做什么事都会莫名其妙的失神,是每一次成功的喜悦后随之而来的更多的寂寥。’他决定了等待便倾其所有,忍受着思念的苦痛,时间的寂寥,义无反顾。

七年的等待,何以琛是幸运的,因为他还是等到了,固然等待的这些年让他亦痛苦不堪。我相信看过何以笙箫默的女生都希望自己能遇到一个何以琛,他学习好人温柔,最重要的是,

如果他认定了一个人,那么他就会一直到底的喜欢他,随着时间的推移,感情只会只增不减,他能给女人一种足够的安全感。赵默笙是一个大大咧咧的人,她很单纯,很可爱,但吸引何以琛

应该还是她的执着吧。我羡慕他们之间的爱情吗,他们自身都有缺点,可是他们俩在一起,会互补对方的缺点。

一个故事折射一种人生,许多事情我们看得到光明,触摸得到希望,但是我们总是不愿意再前进一步,或许是一路走来的荆棘着实刺痛了你。或许是路过的无数次光明让你不敢再相信。但那一步以后的未来没有人能够解答。就像何以琛说的;‘等待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是尽头。’人生回忆到各种各样的一步之遥,但愿我们都能坚持的迈出那一步,把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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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者为王小说第七章

全文共 39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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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沉默了几秒,“他挺忙,我也挺忙,凑不出时间来。眼下无非短信联系。”那个安排在周末的一日游是万万不能对老妈提起的,不然她八成会连夜沐浴更衣后去寺院烧香——若不是签证问题,让她立刻收拾行李去耶路撒冷朝圣也没什么难度。

“是吗,是吗?反正先别拒绝掉,先处着看吧。算是我拜托你了,这次不要那么挑剔,再多适应一阵。”

她仿佛在解说一丸中药的配方,“忍一忍,忍一忍吧,虽然苦,可它能治疗你的病,所以忍一忍吧,别嫌它不甜,它是药而已,你有什么可挑剔的呢?能治你的病就行了呀。忍过去了以后,便没有那些伤痛了,康复了,完全了,不好吗?”

——可难道剩女是种病吗?我不完全吗?

和汪岚走在返回的路上。一起等待着红灯结束的时候,她想起什么似的,“对了,之前你问过我,那个叫马赛的?我昨天才反应过来,之前还真见过他。”

“啊……对,”我像被孩子捣蛋的皮筋弹到,忽然用力地在脸上某个部位紧张起一片,“是吗?”

“招聘会面试那次。那天下大雨,你记得么?”

“嗯……有印象。”

漆黑的早晨,汪岚一步一个脚印地跑进公司,连她的半膝裙也湿漉出一条深色的缀边,更别提那双翻毛的高跟鞋了。我捧出所有库存的纸巾给她,又找了块手帕替她擦头发。

“怎么也打不到车,差点儿就迟到了。”无须她对我解释,我也能想象,汪岚一直没有拿到驾驶执照,据传她接连五次挂在倒车考试中,最后守在门外观看直播的教练想到家里八十岁的老母亲和八岁的儿子开始掩面抽泣。“我也不可能面面俱到”,汪岚承认自己在方向感上的欠缺,她或许就是那种被上帝选中注定要在森林里遇难的人选。听说起初汪岚是由未婚夫接送的,但自打婚事告吹后,汪岚的未婚夫人选便一下扩大到整个城市的所有出租车司机。只是他们照样会有薄情时刻,在大雨天载着别的女性堂堂驰过,顺带溅人一身泥水。

“等了多久?”我绞干手帕。

“都谈不上‘等’了,最后眼看来不及,我实在没办法,跑去抓住刚刚拦到车的一个人,我本想不管怎样,哪怕和他完全相反方向也不管了,总之让我先坐上车,我宁可先跑远点儿再绕回来,可他居然真的和我顺路。”她当时做出安抚胸口动作的手,到今天举在眉前挡着日光,“——昨天我发觉,好像就是那个人吧。”

“马赛么?”不知怎么,她用的代称让我有些别扭,“怎么发觉的?”

“之前搭车时他坐后排,我在前排,时间又仓促,所以根本没有看清他的脸,顶多从车内的后照镜里扫见他。”她不紧不慢地说,“但昨天去和企划部开会,在电梯里,我才感觉怎么有个东西好像很熟悉的样子。”

“什么?”我对“东西”这个词汇很感兴趣。

“嗯,他站在我身后,电梯门上有反射,所以我才注意到,好像是有点儿熟悉的,这个人的眼睛。”汪岚放下手,“真奇怪,面对面反而察觉不了,非得间接地看。啊,绿灯了。”

“哦……”眼睛。我在绿灯前却没有动。

问一下,二十四岁那年的我,仅仅三言两语,手臂上红了一片,它们像疾病又迅速传染给脖子和脸,而内心的潮湿可以送走一条灰蓝的鲸——日后在书上看到各种雷同或不雷同的描写,它们用九九八十一种变化,也不能表现一个女性在她畅想的恋爱前失神的瞬间——问一下,当时泛滥在我心里的那些,是分解了,是过期了,还是迁徙了?

落得个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

“在想什么呀?”

“啊?哦……没什么……”我回过头,对上正捧着两杯红豆冰沙的辛德勒。

我是答应了的,周日这天来到这个名叫“塘镇”的地方和他一起看桃花。虽然我眼光肤浅素质低下,迄今为止,对于“欣赏大自然”这类伟大情操所作的唯一实践,无非把自己的电脑桌面换成了系统自带的草原照片。

从来不是什么旅游爱好者。不喜欢拍照片也讨厌晒太阳。酷爱的休息方式就是在家一边吃小龙虾一边看《超级女声》——但这些都没有对辛德勒提起一字半句。我答应了他的邀请,跟他站在太阳底下,捧着甜点,看远处红霞摇曳。

“不错啊……很有春天的气息。”我对辛德勒说,同时低头给章聿发短信,“又矮又僵又稀稀拉拉,我好像在参观一群癌症晚期病人!原来桃花长得这么不励志!”

“是吗,你喜欢吗?”辛德勒语气颇为欣喜。

“嗯,呵……我们走么?去前面那个古镇看看?”

“诶?不再逛一逛吗?”

“差不多了,”我笑着,同时打开章聿刚刚发来的回复,上面颇有同感地写着:“比起桃花林,我宁可游览敬老院。”

一路走到镇上,和预料中保持一致的,所有开发过度的旅游景点中能出现的东西这里都有,糖葫芦、捏面人、旗袍、熊猫玩偶,同时卖咖啡和芝士蛋糕的茶馆,服务员在我们入座后,大概是嫌桌子太干净,又拿出抹布给它上了一层油。辛德勒征询我的意见,点了壶普洱茶,并颇为细心地先为我斟上一杯。等待他开启话题的同时,我将视线投向远处,从河道上摇着小船而来的一对情侣像首歌般翩翩地接近,到了跟前就看得更清楚,女孩子被揽在恋人的怀里,她笑得很开心,即便这是个被过度宣传、不副盛名的景点,可她喜欢这里。桃花也不怎么美,河水也不怎么清,商店里卖的批量纪念品粗糙极了,可她觉得开心。

“不舒服吗?”

“……哦,不是。”我咬住嘴唇。

辛德勒神色关切,“是累了么?”

“没,不,我没事。”转念想想,“刚才的太阳有些厉害而已。”

“等下我去买把伞吧。”

“呵,不用的。没必要。”

他停止继续和我拉锯。当我们离开茶馆后,辛德勒说去上个洗手间,回来时手里多了件东西,举到我面前撑开。

“女孩子都怕晒,是我之前没有考虑到。”

“……谢谢……”有一瞬间我当真被安抚到,内心燃起微妙的暖意。

老妈也曾拿这点来劝解我。当时我指着电视里播放的历史纪录片,“那个不就是他么?刚才在角落里一闪而过的!我早说他铁定参加过辛亥革命,没准儿黄花岗起义的前三枪还是他放的”。

“年纪大又不是死刑,你至于那么激动么?!”老妈努力按捺自己的情绪,“别动不动就逆反心理。冷静想一想,其实年纪大些也有好处。首先,他一定比你成熟得多。这是毫无疑问的。过去也有人介绍和你年纪相当的啊,结果怎么样呢?你每次不是嫌对方‘幼稚’就是嫌对方‘轻浮’,说‘话不投机’。可我保证,这个会计师的历练绝对丰富,绝不可能有让你看不上的地方,上回来家里吃饭的时候就能感受到了,做事得体,说话又有腔调。倒是你,好好担心自己会不会在他面前显得幼稚。”

不愧是用子宫将我喂了十个月的女人,还真让她言中了。我用余光蹭着身旁的辛德勒。撇开年龄,挑剔不出明显的缺点了,甚至仔细打量一下他的着装,比起过往那些曾经出现在我相亲历史中,一件写满了“fuck”字样的T恤,一件苹果绿的衬衫,一件黑色半透明紧身背心(确实不到一年我就收到对方出柜的消息),辛德勒完全算是相亲界的时尚先生。

所以呢?然后呢?他对我来说,还是什么特殊的身份也算不上,什么特殊的意义也没有啊。我们沿着马路走,辛德勒谈论他的职场经历。这个话题是我开启的,所以谈不上是他自吹自擂,更何况也确实听不出过分自恋的部分,他语调平和地讲述奋斗历史,有些段落听来很了不起,值得钦佩,如果有个出色的作家也许能将它写得荡气回肠赚人热泪也未可知——然后呢?所以呢?我只知道,自己和他之间,感觉不到任何东西,什么也没有。我听他的声音,看他的面容,他在离我近在咫尺的地方,一切一切却像走廊里的灯光,白色、平板而形式化。从来没有什么爱情故事是在这样的光泽下发生的吧,它们理当只能属于夕阳、霓虹、星光,或者烛火吧,一点儿呼吸的变动也将带动气流影响它的闪动,飘忽的灯焰象征女主角那个瞬间的动了心。

可我这样的希望,是“要求太高”了么?

我提到“爱情”两个字,就已经是“要求太高”了么?

白茫茫一片大地真干净。

有一段往日的对话,发生在我和老妈之间,当时我向她解释着为何不愿和先前的某位相亲对象继续下去。

“老远我就听见猫叫了,越走近越确定它就躲在那辆灰色的轿车下面,于是我对他说——其实我也是闲谈,根本没有考察他的意思,我说‘最近突然降温,小猫好可怜啊,会不会被冻死’,结果你猜他说什么?‘我小时候被它们抓过,所以我不喜欢猫。’”我对老妈摊着手,像个相声演员在揭完最后的包袱后等待群众给予他期待的反应。

可老妈瞪着我,她真的瞪着我,“什么意思,他不喜欢猫?就因为这个?就因为这么?他喜不喜欢猫也要你管?你傻了吗?你是不是太苛刻了?你还不喜欢吃豆制品呢,有人因为这个嫌弃过你么?!”

“……我不是这个意思啊!他不喜欢猫,没所谓,这是他的自由——我是说,他这个人太杀风景,和他聊天,经常会没有话可讲,讲不下去啊。我们的思维完全不在同一个世界里。”

“什么‘同一个世界’?申奥口号吗?他不喜欢猫,这就不能讲了么?说明对方很诚实啊。你到底在反感什么?我弄不懂啊。”老妈露出忧心忡忡的神色,她当真把我视为病患一般看待。我才明白自己找错了战友,我的问题在她看来是难以理解的,我的一切问题在她看来都不成为问题。不能解释,没有办法解释,我渴望的、我追求的那些,需要动用到“灵魂”“精神”“感觉”这类词语的追求,它们纠缠在内心深处,宛如一株寄宿了神灵的槐树,将在满月的时候召唤来萤火——但对别人来说,它只是棵平常无奇的木头,遇到了严苛的冬天就要不容分说地砍伐了取火。

而她最后恨恨地甩下一句话,告诫我:“眼下你已经没有恋爱可谈了,你只有走相亲这条路,你明白相亲的意思吗?说难听就是买卖,就是交易——你别怪我讲得太狠,其实你心里也这样想吧,所以你就别抱什么不实际的期望了,对方人好,条件好,愿意对你好,就行了,你要什么?你不能太贪婪,指望了硬件又指望软件——再过几年,你连挑选硬件的本钱也没有了。”

其实老妈有一点没说错。最近这两年,的确许多人都在劝我,他们认为我对硬件的要求也太高了,年收入砍掉一半好了,一定要本科毕业吗?没车没房也行吧,眼下房价那么高,男方负担得起吗?身高能凑合就行,外貌什么,外貌又不能当饭吃,没有少个鼻子少个嘴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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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梨子爱上水蜜桃_小说作文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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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架子上摆放着一大堆新鲜的水果。有水蜜桃,苹果、橘子、梨等等。

夜深了。

月光照在水蜜桃细细的绒毛上,她那水灵灵的大眼睛和朦胧却很美丽的脸蛋一下子吸引了梨子的注意:“她真的好美……”

柠檬和橘子又吵架了。刚来这儿才一会,它们吵架的几率就达到了80%。可怜的苹果挤在里头,胆战心惊地望着他们。

“苹果!过来。”一个柔和的声音从头顶飘过。梨子感到自己快窒息了!

小苹果乖乖地呆在水蜜桃边上,“嘤嘤”地哭着。水蜜桃笑了笑,替她擦去眼泪。动作很简单。梨子真的很嫉妒那个小苹果,可以那么近地挨在水蜜桃边上。

柠檬和橘子还在吵。小苹果哭得更厉害了。水蜜桃微微有些着急。

梨子看到水蜜桃有些焦急的神情,便气呼呼地拉开柠檬和橘子:“别闹了!大家好不容易聚在一起,是种缘分,你们怎么可以破坏它呢?”他的样子真像个哲学家。

柠檬和橘子停了下来。他们各归各位了。

小苹果跑过来对梨子说:“大哥哥,你真棒!”

梨子现在只在乎水蜜桃的表现,他满含期望地看着水蜜桃。

水蜜桃笑的样子好美!她在冲我笑吗?梨子有种轻飘飘的醉意。第二天。柔柔的阳光照射在水果架上。

“水果得快些买出去,否则到时不新鲜会亏本的。”店主的声音传来。

“什么?要卖掉我们?那我和水蜜桃岂不会分开?”梨子忧郁起来。“老板,来斤水蜜桃!要新鲜的哦……”糟糕,来客人了,要买水蜜桃!梨子急了!

“好嘞!放心,自己来挑,保证新鲜!”是老板的声音。

脚步声离水果架愈来愈近了。

那只可恶的大手伸向了水蜜桃!

“不许碰她!”梨子使尽浑身力气,去撞开那双手。可是他自己却跌落到了地上。

伤得不轻。

“梨子!”是水蜜桃的声音!梨子艰难地睁开眼睛:“是你。水蜜桃!你怎么没有……”

“我刚才逃了出来,对不起,是我害了你。”

梨子幸福而又艰难地说:“能死在你的身边,是我今生最快乐的事。水蜜桃,我……我……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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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左耳的名言佳句

全文共 1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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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其实一直是个善良的好姑娘。

2、被人惦记是幸福的。

3、时光只会老去,但时光从不会欺骗我们。对爱情的忠实让我的心如热血沸腾。

4、我忽然想起了房顶上放烟花的那个夜晚,我愿意相信点亮夜空的每一抹小小的烟火都未曾熄灭,它们最终升上天空,化作今夜的星辰。只是那些放烟火的人,早已散落于茫茫人海,不知去向何方。

5、我看到不远处,烟火已经照亮了整座城市,每颗星星都发出太阳一样神奇的光茫,而我期待已久的幸福,我知道它终于轰然来临。

6、谁也不是谁的救世主,谁也拯救不了谁。渴望,沉睡。

7、我们的爱情,染上了尘埃,等待一场风暴的洗礼。

8、亲爱的,当我已经渐渐习惯没有你。我曾经愚蠢地认为,我就可以忘了你了……

9、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个世界,谁敢说谁是谁的救世主呢?

10、烟花照亮了整座城市,照亮我自以为不可一世却一直懵懂无知的十九岁。

11、我常常在思索我们的青春,它真是一个奇形怪状的玩艺儿,短短的身子偏偏拖了一个长长的尾巴,像翅膀一样地招摇着,久久不肯离去。

12、小百合,我一直记得爱过你Ill always remember that Ive loved U

13、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14、男生的誓言往往像甜而脆的薄饼,进入嘴里就会慢慢地融化,可是它又会迅速地潜伏进入你的体内,占领你的心。

15、在甜蜜而脆弱的爱情里,我们都这样不断地在“练习”,“练习”失去,“练习”承受,“练习”思念,在重重复复高高低低的预热中,走向我们最终的早已既定的结局。

16、谁是谁的救世主呢?谁也不是,在错位的情感里,我们只能各自为各自的那份痛楚买单,痛到极至,也不能埋怨旁人一分。

17、清楚我与他永远是两个世界的人,隔海相望,今生无缘,唯有放手,方可永恒。

18、在薄且脆的生命面前,一切繁华皆是过往烟云。

19、跟着你,在哪里,做什么,都好。

20、很久后我想起来,那是许弋留在我记忆中的最后一个印象,我的白衣少年,我的纯美初恋,我的青春时代,就这样一起定格,然后斑驳,脱落,原谅,遗忘。

21、等待,我知道我会等待。

22、我一定要幸福,哪怕幸福是场表演我也会尽力演好每一场戏。时间是最好的布景,而我将是他生命中最炫的主角,谁也无可替代。

23、我还是相信,星星会说话,石头会开花,穿过夏天的木栅栏和冬天的风雪之后,你终会抵达。

23、一个人在戏里戏外肯定是不一样的,这一点不可怕,最可怕的是,你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在戏里,还是戏外。

24、有时候觉得,时间过得真他妈得快,那时的我们肯定想不到,今天的我们是这个样的,你说对不对?

25、小耳朵,每个人的命运从生下来那天就注定了,你是一个好姑娘,就只能做一辈子的好姑娘,你明白不明白?

26、因为吧啦是我的朋友!她是我的好朋友,我不准你这么说她!绝不允许!

27、呵呵,别人的东西才是好的。

28、我是一个坏女生,我想,从生下来的那天起,就是这样的。

29、机会是人创造的。

30、我们都回不去了。

31、甜言蜜语,说给左耳听 sweet words,is ready for the left ear.

32、一次失败不算什么,一次错误的选择也不算什么错误,你要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人在关心着你,希望你快乐。

33、谁是谁的救世主呢?趁早洗洗睡吧。

34、男人只是车票,不停走路就需要不停换车票,这样才能看到远方的风景。我的内心是自由流淌的溪水,汩汩向前永远不停。

35、如果他是火,那我就是那只不计后果的愚蠢的飞蛾。

36、这个世界欺骗了我,我必须给予还击,我不会放掉任何一丁点儿属于我的幸福,哪怕付出的代价是从此坠入地狱,我也在所不惜。

37、有些事,有些人,是不是如果你真的想忘记它就一定会忘记?

38、上帝作证,我是真的想忘记,但上帝也肯定知道,我没法去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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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语录

全文共 5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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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他喜欢我,该千方百计查出我的电话,那是一个男人爱慕一个女人的表现。后来我当然知道,他不是那类男人,他要女人付出。

2、原来一个曾经多么爱你的男人,有一天,也会变得很绝情,他最爱的,还是自己,他不想自己再受伤害。

3、明知留不住的,不如潇潇洒洒地放手。我觉得我的心好象有一道疤痕,早已结成厚茧,现在即使再被伤害一次,也不象从前那么痛了。

4、两个人没有可能永远在一起,结合是例外,分开才是必然。我们都是为终会分开而热烈相爱。

5、“跟你同居三年的男人,你没有思念他,却思念一个相处仅仅一天的陌生人?”

——“因为只有一天寿命的爱情从来没有机会变坏”

当时我想,她说的也许是对的,时间营养一段爱情,也毁灭一段爱情。

6、我不想做一个每天晚上等男人回来,却不知道他会不会回来的女人。

7、有几多首歌 我一生能为你唱 从相遇的那一天 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 洗去错误的足印

8、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9、我已经不是那个躺在你胸膛上看月光的女子,也不是那个听到你的情歌会流泪的女子。

10、如果我比林方文早死,我要轮回再世,做他的女儿。我很想知道,像林方文这样的男人,会是一个怎样的父亲呢?我不要来生再跟他相爱,那还是有机会分开的。我要做他的女儿,流着他身体里的血。我要得到爸爸对女儿那份不求回报和倾尽所有的爱。而且,他永远不会离开我,直至死亡再一次把我们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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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微微一笑很倾城》人物简介

全文共 1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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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一笑很倾城》是2009年首次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网络小说,作者是顾漫。小说讲述了男女主人公在游戏里相遇,现实中相知,最后相恋的故事。

肖奈(一笑奈何):A大校草级人物兼风云人物、计算机系大四学生、计算机系篮球队队员,致一的总经理,是全方面的天才,入校三年多领队在ACM等国际编程大赛中为学校夺得诸多荣誉,还擅长古筝、围棋和扫雷,全能选手,还曾作为游泳选手代表学校夺得金牌。(大神呐!)家境优越,父母为A校历史系和考古系的教授。很自恋,但从来都不表现出来。说话点到为止。别人说他很清俊,室友了解他其实是超级阴险的腹黑男。他初中时与人合伙开网吧,大学时自己在外组建了一个名为“致一科技”的公司,并与风腾公司联合开发《梦游江湖2》。抱着熟悉前身游戏的想法再度进入玩起来,职业为琴师,是其服务器PK榜排行第一,财富榜第一以及多项榜第一的玩家,纯属大神级人物,又因夫妻PK赛与刚刚“离婚”的芦苇微微(贝微微)结婚(其实早已注意到了她),最后现实中和芦苇微微(贝微微)相爱。

贝微微(芦苇微微):A大校花级人物,容貌明艳倾城,身材火辣,睿智又开朗,是A大计算机系大二系花、购物的砍价高手,校园美女榜第二,最喜欢玩的游戏是《梦游江湖》,职业为红衣女侠(一、喜欢其技能;二、着装看起来很强悍;三、衣着不暴露),是服务器“帝都风云”PK榜排行第六的玩家,为做任务嫁给了“老公”真水无香(后其成为小雨妖妖现实中的男友)。与真水无香在游戏中“离婚”后,在真水无香与小雨妖妖的婚礼上被误认为抢亲后无奈下摆摊买药,被一笑奈何(肖奈)求婚(原因是为了夫妻PK赛),因此陷入“网恋”,最后在现实生活中与一笑奈何(肖奈)走到一起。

真水无香:芦苇微微的“前夫”,以貌取人。与芦苇微微“离婚”后又“娶”了小雨妖妖,并与其发展到现实中。后在现实中见到微微,当知道微微为A大计算机系系花后,看到微微真人明艳动人后,对微微心动。被肖奈大神的“我是一笑奈何”六字秒杀。

小雨妖妖:在游戏公司举办了一次玩家真人秀评选活动获得了冠军,被誉为“本服第一美女”。(实际上不如微微美丽,本人现实没有照片好看)但是操作差劲,跑位垃圾,为人虚荣做作,却在网游中极受吹捧,拥有一个小雨家族,已知成员有小雨青青,小雨霏霏,小雨绵绵,后来和真水无香在一起了。

小雨青青:性格十分惹人厌的操作差劲的女玩家,和小雨妖妖是好朋友,曾在玩家见面会时侮辱微微,并口出脏言,妄图让肖奈和微微分手,但最后却反被倒打一耙。在帮派中向男玩家发嗲撒娇,并促使蝶梦和战天下闹矛盾后离婚,雷神妮妮等人非常讨厌她。

于半珊(愚公爬山):肖奈的室友、计算机系篮球队队员、致一科技员工,是一位方脸壮汉,因小时有过成语阴影,所以总乱用成语(有些还不是成语),总体是个很可爱的人物。

丘永侯(猴子酒):肖奈的室友、计算机系篮球队队员。读完研究生后也到了致一科技工作。

郝眉(莫扎他):因为在峨眉山投胎,其娘觉得是个女生,所以出生前名字就取好为郝眉。因为名字谐音“好美”,还是小白脸,故绰号美人师兄、美眉师兄。肖奈的室友、计算机系篮球队队员、致一科技员工、在程序部三大神手之一。(江湖人称眉哥)在新年番外《肖宝贝.....们》中已名“花”有主。“主”即莫扎他口中“人妖中的妖人”在某游戏里与KO先生结婚,得新绰号“美眉哥”。

KO:顶尖的黑客,但在比试中还是输给了肖奈。与郝眉有一段孽缘(在另一款游戏中和莫扎他结婚,但之后被误认为是女性,二人又离婚了)。郝眉在聚会中无意中说出这一段故事之后,一直沉默不语的KO发言了。后来二人成了一对。在番外篇中提到,KO会做各种小点心,并因为郝眉称呼他为“叔叔”的事情对郝眉再次进行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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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一笑很倾城》小说结局

全文共 5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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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一笑很倾城》是2009年首次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网络小说,作者是顾漫。小说讲述了男女主人公在游戏里相遇,现实中相知,最后相恋的故事。

又是一年六月。

今年的夏天似乎来得特别早,五月就开始热,到了六月,更热得跟大暑天似的。二喜帮微微扛着凉席,吭哧吭哧地往楼上爬,一边爬一边叫苦连天:“微微你们这不是高级住宅区嘛,怎么电梯也会坏。”

“高级什么啊,就房价高。”微微也累得不行了,她提的东西比二喜还多呢,手里满满的两袋子零零碎碎,臂弯还夹着两张枕席。

晓玲和丝丝落在她们后面,手里稍微比她们轻松点,一人捧着一套茶具,一人抱着个大花瓶……

这些都是微微刚刚在超市里买的东西……

本来只是一起吃晚饭而已,但是听到微微说今天拿到了婚礼礼服,晓玲她们便吵着要来看。微微就毫不客气地跑了趟超市,买了很多东西,把她们当搬运工了>o

晓玲有气无力地问:“还有多久到啊?”

“你不是来过的嘛。”

“可是我已经爬昏了啊。”

微微抬手擦擦汗:“马上就到了,再爬两层。”

“还有两层啊~~~”丝丝哀号了。

举步维艰状又爬了两层,微微一打开门,晓玲她们就滚到了沙发上。二喜就着躺卧的姿势,眼睛在室内东瞄西看,忽然突发奇想地说:“微微,到时候我找了男人,你让你家大神帮我家设计一个吧。”

“我也要,我喜欢你家的这种风格。”晓玲附和说。她和二喜已经不是第一回到微微这来了,不过每次来都要惯性地赞美几句。

微微一边泡茶一边回她们:“我也有设计啊,你们干吗不找我。”

“切,你设计的都是腐朽的部分。”

微微郁闷了。老是这样啊,明明是她和大神一起设计出来的方案,看过的人却都把功劳归在大神身上。

唉~~~在大神令人眼盲的光芒下,她什么时候才有出头之日呢。

丝丝前两次都有事没来成,今天是第一次到微微这里来,趁着她们说话的工夫,她已经在屋里四处转悠起来。

这套位于明薇苑的高层住宅,是去年中秋微微和肖奈订婚时,大神爹妈买下送给他们的。

说起来,微微从来都不觉得父母有义务给儿女买房子,但是长辈好意的馈赠却也不会矫情地不接受。然而,如果长辈自己还住在学校分配的年代久远的筒子楼里,情况就不一样了。

微微收到房子的时候很有一丝罪恶感。大神赚的钱他父母是分文不要的,所以微微就觉得,大神自己明明有钱,干吗还要父母买。虽然说他们只是付了首付,但是首付也要好几十万了,对于历史系和考古系这样没什么油水的教授来说,几十万也许就是大部分积蓄了吧。

而且他们也不一定要买新房啊,以前肖奈住的房子也不错。

肖奈了解她的想法后很有几分无奈,解释说:“他们习惯住学校,因为我外公曾经住在那里,我爸是我外公的学生,他们就是在那间房子里认识的。”

肖奈说着有一丝好笑,“而且我父母也没那么穷。”

后来肖奈的母亲林教授知道了这个事,心里对微微的喜爱又上了一层。付出的心意被感知,是世间顶美妙的事情之一。林教授心情十分之好,一边叮嘱着肖爸爸别老在准儿媳面前念叨考古经费短缺,让准儿媳以为自家“经费短缺”,一边翻翻自己的东西,又打算弄点东西送出去了。

这不,婚礼前夕,微微又收到一副据说是家传的羊脂白玉的手镯。至此,微微才知道大神所言不虚。像他们这种书香传世的名门,外人看来清贫,但是搞不好他们墙上随便挂的一幅字画便是有价无市的名家手笔。

过这副手镯却让微微很紧张。黄金有价玉无价,何况是羊脂白玉,虽然大神娘说只是一般的品质,但微微还是陷入了怕把这手镯弄坏了的惊恐中,打定主意婚礼上戴一回就不戴了。

休息够了,晓玲催促微微:“快点把婚纱拿出来了啦。”

“去卧室看吧,我搬不动。”

微微和肖奈的婚礼是中式的,婚服自然也是纯纯粹粹的古典嫁衣。珠光璀璨的银鎏金凤冠,华美异常的缕金曳地大袖衫,精巧秀美的绣花鞋,一整套都是仿梦游2的嫁衣制成,满满的装了六七个大盒子。

丝丝小心翼翼地把凤冠捧出来:“这个凤冠漂亮啊,我还以为是帽子那种呢,我就不喜欢那种。”

“帽子那种也漂亮啊,就是太重了。”微微说。

二喜拨弄着上面的珠子:“这得多少钱啊?”

微微说了一个数字,二喜爆发了:“天哪,你居然把一个卫生间戴在头上!”

“……你就不能说得好听点么==”微微郁闷了一下下,然后心虚地辩解,“大神说这个不会贬值,所以不算花钱……”

晓玲也帮腔:“人家都有十几个卫生间戴手上的,微微戴一个也没啥啦。”

二喜蹲在床边看着丝丝手里的凤冠:“就算不会贬值,它也不会生蛋啊,值吗?”

“哎呀,微微能生蛋就好了啦。”

微微脑子里不知怎么地就冒出一幅画面——一个圆溜溜光滑滑的白壳蛋,忽然壳破了,一个白白胖胖的小孩顶着蛋壳摇摇摆摆地爬出来,乌溜溜的眼睛看着她,张开粉嫩的小嘴……

微微在他喊出来前赶紧刹住了想象力之车,默念我是胎生的我是胎生的一百遍……

“我喜欢这个衣服哎,”晓玲摸着婚服上的刺绣,口水都快滴答了,“为啥我们要学西方搞白色婚纱啊,明明我们传统的凤冠霞帔更漂亮啊。”

“是啊,”二喜说,“我小时候最羡慕武侠片里的装扮了,经常裹着被单伪装成古装。”

“微微,换给我们看看效果吧。”

“我不会穿……”

鄙视的目光登时射向她,微微不服气:“难道你们会?”

三个女生看看那衣服和腰带上的N条带子,面面相觑,丝丝立刻转了话题,感慨地说:“哎呀,没想到你们居然要结婚了。”

二喜附和:“就是,要不要这么赶啊,毕业就结婚,又不是怀上了。”

微微被愚公他们调侃得多了,二喜这点程度完全不放在眼里:“怕晚了你们走光了收不到红包啊。”

晓玲觉得蛮不可思议的:“微微你就这么答应嫁了,干吗不拖他两年。”

丝丝打趣说:“你怎么肯定是肖大神急,说不定我们微微比较急呢?”

晓玲一听:“对啊!我怎么没逆向思维一下,微微,不会是你求婚的吧?”

微微黑线:“当然不是。”

二喜兴致勃勃地追问:“那大神怎么求婚的?鲜花有不,戒指呢,有没有下跪啊?”

“……二喜,现在电视剧都没这么土了。”

“快说啦!”二喜推她。

“呃,这两年我不都在他公司实习么,可是我从来没拿过工资哎,有天忽然想起这个,就问他要了啊,然后他说……”

微微一脸囧样。

二喜和丝丝期待地看着她。

“他说……要钱没有,要人一个。”

二喜喷了:“你家大神真是几年如一日的阴险。”

晓玲她们把衣服鞋子饰品一样一样仔仔细细地看完摸完,已经快九点,再不回去就太晚了。微微送她们去公车站,还没走到小区门口,就见一辆黑色轿车缓缓地在她们身边停下来。

车门打开,清俊挺拔的人影从车上迈下。

“师兄。”晓玲她们齐声喊。

肖奈朝她们颔首:“你们来了。”

路灯光下,两年后的肖奈愈见清傲风华。而这两年他这个已经毕业的师兄,在师弟师妹们的口中也愈加的传奇。晓玲她们虽然在微微面前很口无遮拦,看到他都会不由自主地乖起来。

丝丝说:“我们要走啦,不打扰师兄您了。”

二喜忍了一下,没忍住,贼兮兮地笑着说:“师兄,今天你让微微也跟我们回去住吧。”

微微囧了,瞪了她一眼。她要是要回去住,难道还要人批准吗?!

肖奈看了微微一眼,略带笑意地说:“今天恐怕不行。”

完全可以忽略的问题,他居然还一本正经地回答一下,又让微微郁闷地瞪人。肖奈假装没看到她抗议的视线,风度而周到地对二喜她们说:“天太晚了,我送你们回去。”

肖奈送舍友回学校,微微便回家收拾床上的嫁衣,收拾着收拾着,忽然想到了什么,停下了动作。想起来,其实有一次,也应该算是求婚吧。

那晚在这张床上,他们又一次草草结束,他抱着她平静了一会,忽然在她耳边问:“你什么时候让我毕业?”

“啊?”她不解地反问,“你毕业什么?”

他答:“我不是已经在自动控制系修了两年了吗?”

跟肖奈在一起这么久,微微的理解能力已经达到非人水平,于是迅速地分析求解。

自动控制系……

自控系……

自控……

想到这里,微微的脸都快和手上的衣服一个颜色了。他们今年开学就住在一起了,恐怕没人会相信他们至今都没有逾越最后一步吧。

嫁衣小心翼翼地收回了盒子中,外衫的一角刚刚被二喜垂到了地上,衣缘上有点脏,微微便拿到卫生间用水把那一块清理一下。洗完觉得身上有点黏黏的,顺便又在卫生间洗了个澡,洗好才发现自己一直胡思乱想,竟然没拿换洗衣服。

虽然家里没有人,窗帘也拉得好好的,可是微微毕竟没勇气不穿衣服冲到卧室去。没办法,只好把宽大的外衫披在了身上,虽然很薄很透,但是总比没穿好。

拉开卫生间的门,微微快步地走向卧室,然而距离卧室还有几步远的时候,却听到咔嚓一下,门被打开的声音,微微回身僵住。

他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

开门的人显然也没料到一进门竟然是这样的景致,手指停在了门把上。

微微不禁把衣襟拢紧了点,心里庆幸刚刚没有什么都不穿就跑出来。她哪里知道,她这样披散着潮湿的长发,薄薄的外衫半湿地裹在身上,玉腕微露广袖飘飘,长腿纤腰若隐若现,比什么都不穿不知道诱惑多少倍。

“婚服已经送来了?”肖奈慢慢地关上门。

“嗯,下午送来的。”微微答了一句,觉得自己有必要解释一下为什么穿着这个站在这里,“我,我刚刚洗澡,忘记拿衣服,正好这个衣服脏了扔在卫生间……”

“脏了?哪里?”

“呃,下摆那里,已经……”微微下意识地低头去看下摆,话还没说完,便被人横腰抱起。他竟已来到她的身边,抱着她往卧室里走去。

“换上给我看看。”

“……我不会。”

“我来教你。”

抓着衣襟的手指被掰开,衣衫自肩膀上滑落。她坐在他腿上,只隔着身下薄薄的一层衣料。微微已经不敢看他,侧头埋在他的颈间。

他真的是教她,不急不躁地将衣服一件一件地替她穿上,还慢条斯理地讲解穿法。小衣、上衫、下裙、腰带、外衫……灼热的手指不时轻触到她。微微任他摆布,听话地抬手动作,或站或立。最后又被他抱坐膝上,让他握住她的脚踝,为她穿上绣花鞋。

她已经穿戴完整,一身嫁衣坐在他身上,长睫微垂,晕染如霞。他看着她,突然用力地箍住她的腰,抱起,将她放在了床上。

嫁衣似火,乌发如瀑,肌肤如玉。微微不安地看着他,他的手撑在她头的两侧,压住了她的发丝,眼眸深幽却不动作,微微渐渐受不了那样的视线,不由自主地偏了偏头。

下一秒,便被他猛然攫住了唇舌。

他压下来,深深地吻着她,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狂放肆意,好像终于忍无可忍地抛开了所有的顾忌。微微被他吻得喘不过气来,只能完全随着他的节奏吞咽呼吸。她感觉到身上的嫁衣被扯开,感觉到他在她颈间噬咬,感觉到自己被他揉弄得生疼,感觉到他的吻越来越下……

空气里越来越热,她神智混乱,轻吟出声,忽觉腰下一凉,裙子被撩起。

他忽然停了下来。

可是微微却没有因为这个停顿而放松。以前到这里都要停了……或者,用别的办法,但是,但是…

微微看着他,视线已经迷蒙。

他身上的衬衫已经乱七八糟,露出精壮的胸膛,急促的低喘声中,他燃着火光的眼眸紧紧地盯着她。然后,像慢动作般,他抓住了她的手,带向他腰间的皮带。

微微已从他动作中明白,心跳突然就失去了控制,身体紧绷得好像连指尖都在颤抖。

“微微,不要紧张。”

一边强硬地逼迫着她的手动作,一边他又重新覆盖住她的唇,带着十足的忍耐,哄骗般温柔地吻起来。

吻渐渐往后,他含住她的耳垂,暗哑地在她耳边低语:“微微,我等不到了。”

……

虽然累得不行了,可是第二天,微微还是按照生物钟准时睁开了眼睛。天色已经大亮,阳光透过厚厚的窗帘照进来。

她躺在凌乱的嫁衣上,被人从背后紧紧地抱在怀中,手臂横在她的腰间。她动了一下,身后的人立刻发现她醒了,气息紧紧地贴过来。

“微微。”一向清冷的声音,染上了□的低哑。她好像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渐渐地颈后被轻轻触吻,渐渐地……

再度醒来已经快中午。

身上传来潮湿的感觉,微微睁眼,他正在用毛巾轻柔地帮她擦去痕迹。微微有些羞窘,想躲闪,可是一动却发现腰酸酸的,连动一下腿的力气都没有了。

肖奈俯身过来:“抱你去洗澡?”

微微摇摇头。

“难受吗?”

微微还是摇摇头,望着他,抬起手臂,环住了他的颈。

现在,只想靠着他就好了。

对于婚前的意外事件,微微并不后悔,但是这件事的后遗症,却让微微很头疼。

后遗症之一,就是那个婚服==

因为……

所以……

总之,那晚之后,婚服根本就……不能看了……皱巴巴的不说,还有很多……痕迹。偏偏婚服又是贵重的丝绸剪裁制成的。丝绸这个东西娇贵得要命,微微根本不知道怎么洗,又不能送洗,最后微微恼怒之下,把事情推给了肇事者。

于是肖奈百忙之中,不得不抽出时间研究丝绸洗涤的问题。

后遗症之二,就是,唉……

微微发觉在婚前一个月那啥实在太不明智了。要么就早早进行,到了结婚前估计也不会这么勤奋了,要么就干脆留到婚后。

在最忙的时候还得应付某人据说已经是有节制了的需索,实在有点精力不济啊。

六月份,真的很忙呢。

好像所有事情都凑在了一起。她要毕业,婚礼要筹备,梦游2最新资料片要上市,还有,大神的公司要搬家。

这天晚上肖奈接了一个电话后,便带着微微出门。

“去哪里?”

“到了再说。”

用散步的速度慢慢走着路,渐渐地居然到了极致网吧。站在大门紧闭的网吧门口,微微看着肖奈拿出钥匙打开侧门,走进去按下了开关。

灯光大亮,几百台电脑整齐安静地排列在网吧中。

“明天这些电脑都会搬走了。”

“咦,表舅不做了吗?”

微微知道这个网吧是肖奈很久以前和表舅一起弄的,如今电脑普及,生意早就大不如前,但是表舅恋旧,一直不肯停业。说起来,大神第一次看见她还是在这里呢。

肖奈点头:“以后致一就搬到这里,我已经把另一半的产权买下来了。”

那是一个令人赏心悦目的侧面,而且竟然有几分熟悉。

拜良好的记忆力所赐,他很快从大脑资料库中搜索出她的名字。

贝微微。

老远看见,就能让身边的男生们一阵骚动的贝微微。

之后,又是一次巧合。

他已经很久不上梦游江湖,那次去是为找一点梦游的资料,没想到却在世界频道中频频看到她的名字。

这次她叫芦苇微微。

名字很好记,上次看她打帮战时就记住了。很清新的名字,但是取名的人,也很懒惰不费脑。

她居然被抛弃了?还打算抢亲?

难得的,肖奈也有了兴趣去看一场热闹,只身来到朱雀桥下,看那个被围观者淹没的红影。

她真的会抢亲?

肖奈悠然旁观,不过潜意识却觉得,她似乎拎着大刀去砍那个负心汉才比较合适。最后在她坐下卖药的那一刻,游戏里的众人纷纷被雷倒,电脑外的肖奈哑然失笑。

忽然就生出一股护短的冲动。

这冲动不知从何而来,肯定不在他精密的大脑计算中,以前从未对任何人产生,但是居然很强烈。

他的小师妹,哪能让别人甩,哪能弄得这么落魄。

于是,求婚。

于是,盛大的婚礼。

求婚的时候,并没有百分百的把握她会答应,但是当她那样爽快地说“好”的时候,他的心中,已然生出一丝浪漫。

“你的办公室弄在这个位置吧。”

微微在楼上说话,久久没听见肖奈的回答,便从楼上跑下来,看到他居然还是站在原处。“你在干什么啊?”

“在想你刚刚的问题。”肖奈抬头看向她。

“嗯?”她刚刚有问什么问题吗?

肖奈微微一笑说:“我在想,如果早知今日,我一定对你一见钟情。”

如果,我知道有一天我会这么爱你。

我一定对你一见钟情。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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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类

全文共 3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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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红楼梦(清)曹雪芹、高鹗

39、三国演义(明)罗贯中

40、水浒传(明)施耐庵、罗贯中

41、西游记(明)吴承恩

42、喻世明言(明)冯梦龙

43、醒世恒言(明)冯梦龙

44、警世通言(明)冯梦龙

45、初刻拍案惊奇(明)凌蒙初

46、二刻拍案惊奇(明)凌蒙初

47、东周列国志(明)冯梦龙、蔡元放

48、今古奇观(明)抱瓮老人

49、封神演义(明)许仲琳、李云翔

50、聊斋志异(清)蒲松龄

51、阅微草堂笔记(清)纪昀

52、儒林外史(清)吴敬梓

53、镜花缘(清)李汝珍

54、野叟曝言(清)夏警敬渠

55、醒世姻缘传(清)西周生

56、歧路灯(清)李绿园

57、绿野仙踪(清)李百川

58、三侠五羲(清)石玉昆

59、反唐演义全传(清)如莲居士

60、说岳全传(清)钱彩

61、官场现形记(清)李伯元

62、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清)吴趼人

63、老残游记(清)刘鄂

64、孽海花(清)曾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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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莲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3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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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莲》是作家刘震云写的小说,书中的女主人公叫李雪莲,为了生二胎,她经历了一场荒诞的离婚案,被丈夫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她不是处女,从此背上了“潘金莲”的恶名。

在书中,李雪莲为了扞卫自己的名誉,几乎用了一辈子的时间。而其实,她只是想改变想纠正别人的一句话,但结果却是越纠正越糊涂。

李雪莲上访了20年,见过大大小小的官员。刘震云通过对这一荒诞事件的描写,深刻地揭露了社会体制的存在的不公。看似荒诞的案件背后,是整个社会的深思。

在小说的最后,李雪莲告到中央,让当时为难过她的所有官员都被撤职。而最后当事人——李雪莲的前夫出车祸死掉,李雪莲奔溃大哭,因为就算他死了,也没有人来洗刷她的冤屈,没有人承认她不是潘金莲。

故事落幕,这个为了自己的名誉奔走了一声的女人,还是没有得到她想要的承诺,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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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星空那片海小说原文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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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星空那片海》是桐华写的一部现代魔幻小说剧情精彩,那么最后的结局是什么呢,看看下面的内容吧。

那片星空那片海小说原文结局:

半个月后。我和吴居蓝在海岛举行了婚礼。婚礼地点选择了停泊在大海中的一艘游艇上,既脚踏实地,又漂浮在海天之间。游艇被江易盛和巫靓靓装饰得美轮美奂,活脱脱童话故事中的梦幻之船。因为吴居蓝对气味和声音很敏感,不喜欢嘈杂拥挤的人群,我也正好不喜欢,所以我们的婚礼只邀请了最亲近的人。吴居蓝那边是Violet和巫靓靓。我这边是江易盛和沈杨晖。爸爸仍在养病,没有办法参加,沈杨晖就算代表爸爸了。妈妈要照顾两个孩子,人又远在加拿大,也没有办法及时赶来参加婚礼,我答应了她会把婚礼的视频发给她。

其实,从法律上来说,一个周前,我和吴居蓝已经按照最严格的法律程序登记注册为夫妻。但是,这一刻,碧海蓝天下,听到Violet问:“吴居蓝,你愿意接受你身边的女人成为你的生命伴侣吗?分享生命赐予的所有荣耀,也分担生命带来的所有苦难?”我还是觉得心脏有一刹那几乎停止了跳动。

吴居蓝握着我的手说:“我愿意!”

Violet问:“沈螺,你愿意接受你身边的男人成为你的生命伴侣吗?分享生命赐予的所有荣耀,也分担生命带来的所有苦难?”

我笑了笑,凝视着吴居蓝的眼睛说:“我愿意!”

Violet说:“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彼此生命的伴侣,可以亲吻你们的伴侣了。”

吴居蓝微笑着掀开了我的面纱,我闭上了眼睛,把自己放心地全部交给了他。大家吃完我和吴居蓝精心准备的海鲜大餐后,决定告辞,把整个游艇还给我和吴居蓝。“祝你们蜜月愉快!”江易盛给了我一个大力的拥抱后,带着沈杨晖坐小船先离开了。巫靓靓最后检查了一遍船上的所有设备,叮嘱我说:“随时和我们保持联系!”“我会的!”Violet问:“决定去哪里了吗?”我说:“中国人说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板凳抱着走,吴居蓝到哪里,我就去哪里。”Violet笑了起来,感叹地说:“Regulus的海洋之行……很令人期待啊!一定会看到许多令人大吃一惊的事物,记得拍了照片给我们看!”我笑着说:“好的!靓靓送了我防水相机,我会善加使用。”Violet说:“那我们走了,等你们回来。”

我把她们一直送到了船舷边。巫靓靓已经下到了小艇里,Violet正要下梯子时,我说:“Violet……”Violet停住了脚步,耐心地看着我。我觉得不好意思,欲言又止。Violet说:“您是Regulus的生命伴侣,不管任何事,我都愿意为您效劳。”我越发不好意思了,回头看了眼正在驾驶舱里专心准备开船的吴居蓝,确定他没有留意我们。我往Violet身前凑了凑,压着声音,吞吞吐吐地问:“《AgneteandtheMerman》的故事里说……Agnete为金发人鱼生了孩子,是真的吗?”

Violet愣了一愣,忍着笑说:“是真的!”我涨红着脸问:“那我、我……和吴居蓝……”“也可以的。”我喜悦地说:“谢谢你!”Violet摇摇头,“是我应该谢谢你!”我笑了笑,没有再多言。Violet说:“祝你们蜜月快乐!”

目送着Violet和巫靓靓开着小艇离开后,我正要弯身收起舷梯,吴居蓝快步走了过来,“我来吧!”他把梯子收好后,转身看着我,面无表情地问:“出发吗?我的新娘!”他可真是永远用最正经的口气说着最不正经的话!我禁不住大笑起来,搂着他的脖子说:“出发吧!我的新郎!”他说过最想我陪他去大海上,从现在开始,我就陪着他去看他出生、长大的地方,分享他收藏的美妙时光和记忆。随着天色越来越黑,我们的船距离人群居住的陆地也越来越远,天地之间似乎只剩下了我们。吴居蓝设定了自动驾驶,由着船慢慢地驶向海洋的深处。黑夜显得格外宁静,海浪起伏的声音听得十分清楚,像是某种生命律动的节奏,正在向我们倾诉着什么。我和吴居蓝赤身裸体地裹在一张大毯子里,相拥躺在甲板上,静静地看着头顶的苍穹。繁星密布、星光闪烁,璀璨的银河横跨在天上。无数星辰汇聚而成的银河光芒万点、绚烂闪耀,就好像一条波光粼粼、奔腾流动的大河。

我向着苍穹,伸出了一只手,像是要去摘一颗星星。吴居蓝的手从我的胸前,沿着肩膀、胳膊抚摸而上,绕过我的手腕,和我十指交缠在一起。漫天星光璀璨,照耀着我们交握的手。在整个苍穹下,亿万颗星辰间,我们显得多么渺小,可是,渺小的我们,却能看见浩瀚的整个苍穹。

在这漫天的繁星中,很多看似明亮闪耀的星星其实早已熄灭死去,有的甚至已经死了几千万年。可是,因为我们的眼睛依旧捕捉着它们的光芒,它们的美丽在几千万个光年之外被感知,和其他活着的星辰一起璀璨闪耀。

生和死,在这瑰丽辉煌的宇宙间,根本难以分辨。有的人注定是恒星,即使远离,甚至死亡,那光芒依旧留在你的星空中,照耀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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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乔传》小说书评

全文共 4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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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期又快要过去了,八十多本书再次见证了我的荒废。可惜的是,让我痛彻心扉或是笑不可抑的好文越来越少,曾经的念念不忘越来越短暂,实在悲哀。

《11处特工皇妃》是这学期我看的文中的佼佼者,我对于自己不畏很雷的名字,早前看了潇湘冬儿的《暴君,我来自军情九处》是很欣慰的,不然,我势必会和这篇好文失之交臂。11处和暴君是姊妹篇,如果说暴君是大大超乎了我的意料,那么11处在我本已有所期待的情况下仍然让我相当惊艳。作者的进步非常明显,对于感情的处理更加的自然贴切,原本就擅长的宏大场景描绘更加纯熟,值得肯定。

于是想写一篇评,写给那些遥远时空中闪耀过的人们。其实私心里不好意思说的是,我向来对于英雄霸业有着至高的喜爱与好感。《康熙大帝》是我一直的心头好。有些时候,爱情的淡薄都不重要了,只是能看着那一些人汇聚,交锋,闪亮就好。这时总能感觉自己的血还是热的,心中还有一种希望隐隐在勃动,是以纪念。可真正动笔时却开始犯难,这篇一百多万字,高达2.6MB的文根本无法让我完全重看一遍再次品味,只好借看番外感动之际勉力回忆,那一场盛大的美人谋,帝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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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神秘的眼镜

全文共 2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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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日本画家亚马希达是十五年的老朋友了,他很早就隐居在巴黎。

他富有感情,像个大姑娘。他在欧洲长大,信奉天主教。在巴黎他像个花花公子,而不像个画家。他家境富足,可以供他挥霍。他多年不作画,直到四十岁以后才用心作了七八幅画,他的作品相当昂贵。

神秘眼镜他为人和善、感情外露、才华横溢、富于幻想,又大方、忠厚。他常对我讲四十年前在他故国发生的故事,讲得十分生动有趣。不过他自己也不认为这些故事全是真的。我们一见面就成了知交,主要原因是我感到他是个神秘人物,那张朦胧的脸叫人捉摸不定。

闲话少叙,上星期一——我们已有两个多月没见面了——他来电话找我。当天下午,我走进他的画室。

他迎出来说:“很抱歉,我要告诉你一件不愉快的事。你知道我在巴黎无亲无故,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这件事我不愿意随意告诉别人,现在告诉你吧,我快要死了。”

“你快要死了?什么病?你疯了吧?”

他说:“不,我既没有病,也不疯。但我没有几天的活头了,也许只有几个小时的阳寿了。至于怎么个死法,我自己也说不清,心肌梗死、车祸、暗杀都可能。”“你干吗这么想呢,总该有点什么事吧?”

“当然,请你戴上这副眼镜瞧瞧我。”

他打开一个纸盒,取出了一副白金属架夹鼻眼镜。我一戴,不禁惊得说不出话来了。

刚才他还是个精力充沛的壮年人,转眼间就成了弯腰驼背的干巴老头,一点亚马希达的影子也没有了。

我吃惊不小,忙摘下眼镜,我的朋友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一下子年轻了几十岁。他望着我,脸上露出一丝苦笑。

我又试了三次,情况完全一样。

亚马希达说:“看够了,还给我吧!现在我来给你解释一下。”

他坐在沙发上,点上香烟,安详地对我讲了下面的故事。

这事发生在二十年前,我当时在东京上大学。有一天,我在郊区散步,不知什么原因,一家眼镜铺把我吸引住了。我是日本人,但我既不远视,也不近视。眼镜铺里摆有照相器材、放大镜、罗盘和各式各样的眼镜,真可谓琳琅满目、物美价廉。样品摆得很乱,有的上面还有灰尘。我发现有一副眼镜标价一百万日元,这就是你刚才试过的这副。是开玩笑,还是标错了价钱呢?也许在镜子下面还有什么贵重的东西吧。出于好奇我走了进去,店内有一位其貌不扬的老头儿正在看报。我问:

“您那副眼镜能值一百万元?”

他神态自然地说:“我知道现在眼镜不太值钱,可这副眼镜非同一般,是用来测量寿命的,这种镜子不多见呀。这是一副旧的,要是新的,一百万元根本买不到。当然,这需要解释一下。你研究过人的衰老问题吗?衰老就是生命的最后阶段,对不对,也就是死亡的前期。在这个阶段,人的体力非常衰竭。我说这是生命的最后阶段,在这里年纪无关紧要。一个战死沙场的二十来岁的青年只是形式上的青年,实际上已非常衰老了。一个生命只有一个月的婴儿,从第二十八天起就进了衰老期。事实上年轻与年老只是人类的幻觉,对这个道理很少有人相信。一位即将撞死的司机,尽管他只有三十岁,实际已经是老年了。一个明天将被雷电击毙的五十岁的人也是实际上的老人。一周后,将被汽车轧死的小伙子应算是老头,即将跌入大海的飞机第一次试飞就算是老掉牙了。这种衰老是潜在和看不见的,令人难以理解和不可知的。”

老板又告诉我,但总得有人知道这种潜在的衰老,像法师和某些有特殊功能的人。但多数人看不出来,这就需要借助于这种眼镜了。只要戴上他,马上就能了解到真实情况。要是某人快死了,在镜子里就是个老态龙钟的人。

“那么这种眼镜是谁造的呢?是法师,还是魔鬼?”

我是个头脑爱发热的人,花一百万元买一副眼镜简直不可思议。但我感到好奇,好像心里有什么东西在催我赶快把它买下,似乎命运之神在催促我。我说:“要是这副眼镜真像您说的那么神秘,我就把它买下来。但怎么才能证明一下它确实有效呢?到哪儿去找即将死亡的年轻人?”

他安详地说:“先生,您真幸运。请您出门后向右走三十米,那儿有个公园,里面有一位美貌的妙龄女郎,很可怜,因为她染上了白血症。”

我戴上眼镜走出了店门,这里要补充一下,就是不知为什么老板对我这么信任。我走了三十米来到公园。在一条长凳上坐着一位非常漂亮的姑娘,年纪不过十七八岁。我把眼镜往上一推,她一下就变成一个瘦骨嶙峋、满嘴掉牙的老太太。你想,我当时多吃惊呀,就跟你刚才一样。我简直不敢相信,你刚才是不是也有过类似想法?预见人的死期,这只有在寓言故事里才能找到呀!但我还是决定把它买下来。

后来的事只有鬼才知道。我走回眼镜店,可铺子不见了,二十步,三十步,四十步,我往返了好几趟也没有找到那个眼镜店,它好像一下陷进地里去了,这可真叫人纳闷。我在附近一打听,他们都说这里从来也没有什么眼镜铺。他们还好奇地问我:“眼镜铺?我们这是第一次听说。”

我没有办法,只好拿着眼镜回家,因为我们日本人对这类事情已经习以为常。

后来我就戴着这副眼镜去看行人,用肉眼看时,体育场里生机勃勃,一戴上这幅眼镜,运动员们全都变成了满脸皱纹的老人。这个小游戏令人不愉快。后来我对它也腻了,就锁进了保险柜里。但有时我用它对着镜子检查一下自己,一开始是每月一次,后来改为三个月一次,半年一次,一年一次,我对自己蛮有信心,认为自己一定能长寿。可是今天上午,我突然发现自己的末日来临了。我发现我胸部炸开了,我知道求药是无济于事的,反抗也没有用,关在家里不出去也不行。总之,这个命运是无法摆脱了。

“可是,你有什么感觉吗?感到疲倦?劳累?”

“什么不适也没有,要是愿意,我翻跟头都可以,我感到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健康。然而,我知道自己是世界上最老的人了。我们诀别的时刻终于来临了,我要去了,要和你永别了。现在我还不能把这副眼镜送给你,你现在肯定也不会接受。我把它写在遗嘱里,我一定把它留给你。你不必拥抱我,不要流泪,不要悲伤。现在请让我安静一会儿,我还要处理两件事情。”

他把我送到门口,一直等我走进电梯才离去。

我还没有下到楼底,爆炸声从他室内传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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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妃还朝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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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妃还朝》作家鸭圣婆“所著的一部其他类型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宦妃还朝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只可惜……

那最后的一夜……

还是来了……

那一夜,齐国狂风大作,漫天的飞雪好似一道道催命符刮得众人的心肝都不禁猛颤。

而……自从苏绯色有孕以来,这一年,玉璇玑除了日常不可推迟的早朝和批阅奏折以外,其余所有的时间都会抽出来陪苏绯色,这么守在她和孩子的身旁,寸步不离,可……那一天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天……明明是苏绯色临盆的关键时刻,玉璇玑却睡着了……

他昏睡在一个鲜少有人会路过的杂院,睡得还十分的沉,所以……整个皇宫的宫人都出动了,却仍是没有找到他。

也是……谁能想到那个高高在的皇帝竟然会昏睡在这种无人问津的杂院?

谁能想到那个平时都会守着苏绯色寸步不离的玉璇玑,在苏绯色最关键的时刻竟然会昏睡过去?

谁又能想到……那个武功极高,几乎百毒不侵的玉璇玑竟然会被小小的药给药倒呢?

谁都没有想到,所以……等玉璇玑自己醒来,狂奔至苏绯色寝宫的时候,寝宫里已经传来了一声孩子响亮的啼哭……

苏绯色……她分娩了,她……为他生下了一个“好”字……

至于她自己……

窗外的风刮得越发的狂,吹得寝宫的雕窗呼啦啦直响,玉璇玑缓步走入帷幔,那摇曳的烛火将他的身影照得既纤长又孤寂,也……把躺在床刚刚分娩完的那名女子照得苍白至极,好似……随时有可能会变成透明,消失一般……

“绯色……是一男一女……我看过了,他们都很健康……男的像我,女的像你……”玉璇玑拉了张凳子坐到苏绯色的床边,拉起她冰凉的手,硬扯出一抹浅笑说道。

没有任何回应……

房间里除了风声和门外传来的宫女哭泣声,没有一点回应他的声音……

床的女子双眼紧闭,睡得十分安详,没错,那是真正的安详,是再也不会被打扰,再也没有爱恨的安详,哪怕她心底有千万种不舍,如今……也只能放下,好好休息了……

“绯色,你要快点醒过来,然后养好身子,两个孩子……还等着你给他们喂奶呢……”

“你可不能偷懒,把这两个才出生的奶孩子交给我啊,我……我这双手可是杀人的手,我又是一个大男人,你要我怎么办……”

“绯色,你这手怎么那么冰,是不是屋子里的炉子烤的不够热?那我让人加碳……来人啊,加碳,加好多好多的碳,绯色她冷,她的身子太冷了,她才刚刚分娩完,正是虚弱的时候,你们怎么能让她待在这么冷的屋子里呢?”

“对了,绯色,你之前不是说喜欢江南的天气吗?烟雨蒙蒙却又不至于寒冷?等你出了月子,我们去好吗?带着两个孩子,不不不,不带他们,把他们丢给舅舅,我们自己去玩……我们说好的,要等孩子长大,然后把江山丢给他们,一起去游山玩水,闲云野鹤的,我们……”

话未说完,玉璇玑终是泣不成声,他这一生鲜少有落泪的时候,更鲜少有软弱的时候,可如今……他明知道苏绯色已经不在了,却仍是不敢承认,他像一个懦夫,明知骗不过,却仍是笨拙的欺骗着自己,告诉自己没有的,苏绯色并没有死,她只是……

她只是睡着了而已……

可不管怎么样,他们到底还是蒙受了苏绯色太多太多的恩惠,也亏欠苏绯色太多太多了,所以……如今,举国下,不论百姓不论官员,不论男女,不论老少,他们唯一的共同心愿是……苏绯色和她腹的孩子可以安好……

“皇节哀……”李熯站在一旁,眼眶早发红,玉璇玑倒好,早被苏绯色下了药,迷昏在了杂院里,可他不同……他是亲眼见证了苏绯色的离开,亲眼……看着他此生最爱的人这么死去,亲眼……看着他活下去的唯一希望这么消弭,所以……他的痛,不玉璇玑少多少。

可尽管痛,他仍是谨记着苏绯色死前的交代,咬着牙接了下去:“皇,皇后娘娘是生产的时候气竭而死的,她死前曾经托微臣转告您,让您不要觉得内疚,也不要觉得难过,当……当皇后娘娘是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游离,至于小皇子和小公主……他们一出生没有了娘亲,已经十分可怜了,还请皇对他们多费些心思,一定要把她的那份爱意也传达了,叫他们知道……算她不能陪着他们长大,但……她对他们的爱永远不变,也会永远的祝福他们平平安安的……”

“这是她的目的吗?”不等李熯把话说完,玉璇玑已经轻抿了抿唇,缓缓开口了……

“这……”目的?什么目的?李熯只觉得莫名心惊,一时间,竟然连回答都忘记了。

所幸的是,他没有回答,玉璇玑也没有继续追问,而是苦笑着摇了摇头:“你先出去照顾小皇子和小公主吧,朕……还有些话想和绯色说……”

“是……”玉璇玑已经因为被苏绯色迷昏,而没有机会见到苏绯色死前最后一面了,如今……他又怎么能打扰他们独处的最后机会呢?

所以李熯应下以后,便快步退了出去。

只等李熯离开,玉璇玑眼底的泪水这才又抑制不住的滑了出来,又低低重复了一遍刚刚的那句话:“苏绯色,这……是你的目的吗?用这两个孩子,让我可以活下去,在你……离开我以后……”

苏绯色和李熯都以为他不知道,都以为他被蒙在了鼓里,都以为……

可实际,他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清楚,苏绯色和李熯坦白一切,让李熯留下来帮她的那一天……他在一旁偷听,所以……他听到了所有的事情,也清楚……苏绯色之所以可以活到现在,是因为她在雪国公主给她选择的时候选择了用自己的性命来换他的性命……

也是说,他之所以可以从死里复活,完全是因为苏绯色把自己的一魂一魄给了雪国公主,雪国公主重生以后,便以自己幻化成了雪桑花来救他,至于苏绯色被抽离了一魂一魄以后为什么还能活到现在……

是苏绯色在选择的时候祈求雪国公主将自己的力量给她,让她可以留在他的身边,为他生下一个孩子,以此作为他今后活下去的念想,以免……她走了以后,他便会选择步他后尘……

雪国公主最后的力量虽然不能让苏绯色同样复活,却也的确维持了苏绯色多活了这一年,只是……这一年里,苏绯色体内雪国公主的力量逐渐消失……苏绯色的五感和生命力也因为失去了雪国公主力量的支持逐渐消失…….

到最后……

不错,他这一年来,都在装傻。

他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假装要与苏绯色到天荒地老,假装……却又故意用花香,用燕窝,用亲吻,用各种方式来试探苏绯色究竟丧失到了什么地步……

最后……连苏绯色给他下药,他都假装什么不知道的了招……

他曾经说过,只要是她的选择,只要是她想要的,只要能让她开心……不管是什么,他都愿意去做。

尽管这一年来的每一天他都心如刀割,尽管他每一次和苏绯色提起以后,提起未来,他都抑制不住的想要落泪,尽管……他午夜梦回都会惊醒,生怕苏绯色突然离开,尽管……这一切的一切他都只能自己承受,无法与他人言说,但……

他从不后悔!

“绯色,你放心吧,你的心意……我已经收到了……我答应你,我会好好活下去,我会好好治理齐国,也会好好将这两个孩子带大,会让他们知道你有多爱他们的……”玉璇玑看着苏绯色那安然静好的眉眼,唇角突然勾起了一抹淡淡的笑容,连声音都温柔了许多:“小东西,你要乖乖等我,无论来生你在何处,我都会去找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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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天眼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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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是一部连载在幻剑书盟上的网络小说,作者是景旭枫。小说起于2004年一个9旬老人的临终遗言,而故事则发生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东北,民间抗日志士与伪满政府一个为给亡妻报仇的神探因一件离奇的盗墓成为莫逆之交,一切皆由盗墓而起,却因为“天眼”而无法结束。那么结局是什么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后记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后记

《天眼》的整部小说至此为止,所有铺垫故事全部结束,从第三卷起,将进入真正的主线故事。

在《天眼》重写版第一卷的后记中讲过,《天眼》这部小说是由数个每个均独立成章,但又会与前面部分有千丝万缕联系的独立故事组成,每个故事为一卷。更为准确的描述应该是:《天眼》是由三卷或四卷故事组成。

之所以会说三卷“或”四卷,是因为《天眼》这部小说从第三卷开始,将会有两种不同的版本——《严肃版》与《传奇版》。

其中《严肃版》到第三卷为止,谜底全部揭开,整个故事结束。而《传奇版》会有四卷,在第三卷故事之后还会有一个篇外篇,也可以理解为《天眼》的外传。

可能很多读者朋友会问我,为什么一定要写作两种版本的结局呢?我想,这主要是为了满足不同阅读取向读者群的要求,也算是我的一种尝试吧。

其实两种版本的故事在主体结构上是基本相同的,情节也大致相同,所差的就是在人物设置和故事的最后结局上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传奇版》会比《严肃版》多一个铺垫性故事,因而在字数上会长十万字左右。

作为作者本人的建议是:《严肃版》适合年龄偏大一些,读书取向比较趋于严肃、传统和成熟的读者;而《传奇版》则倾向于更年轻一些,较开朗而且能够接受新鲜事物的读者。

至于问到我自己的偏好,我会更喜欢《传奇版》的故事。因为如果你能够接受《传奇版》中一些较为传奇且超常规的故事设置,一定会同意:传奇版的人物和故事更感人!

《天眼》是一个逻辑结构极为庞大的故事,我相信很多看完第二卷小说的朋友,肯定觉得这个故事似乎已接近尾声。而实际上,《天眼》的整部小说到第二卷为止,仅仅是铺垫部分的故事刚刚讲完。《天眼》的全部第一、二卷故事加在一起,只是整部小说的冰山一角而已。

那么,从《天眼》的第三卷开始,究竟会讲述一个什么样的故事呢?

我想有一些朋友肯定已经知道了,尤其是那些看过《天眼》老版本,也就是大陆作家出版社版本及台湾滚石出版社版本的读者。

《天眼》的真正主体故事,是讲述明末抗金英雄袁崇焕的。在这里,请允许我引用一下老版本《天眼》的后记:

二、《天眼》老版本后记

〖明朝末年,是一段内忧外患、民不聊生的历史。崇祯年间,饥民四起、饿殍遍地、百姓易子而食。关外,大清虎视眈眈;关内,皇帝虽勤勉有加,但刚愎自用、昏庸无能,黎民煎熬在水深火热之中,生不如死……

但是乱世,往往又是英雄辈出的时代!每每念及那一段动荡非常、不堪回首的历史,袁崇焕、熊廷弼、孙承宗、努尔哈赤、皇太极、多尔衮、李自成、张献忠……一个个古往今来屈指可数、豪气干云的英雄便一次又一次浮现在我脑海。他们的故事波澜壮阔、跌宕起伏、荡气回肠,却往往催人泪下、发人深省。

因此,对明末这段历史,我一直怀有极为浓厚的兴趣,也正是这个原因,我也一直想写点什么:关于这一段历史,关于生活在这一段历史的人们、关于这一个乱世中辈出的豪杰们……

于是,我想到了袁崇焕。袁崇焕是一个几乎为后人所遗忘的英雄,是一个像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他有着极其崇高的品格,有着不屈不挠的性格,有着那个时代少有的勇气,当然,也有着无可匹敌的军事和战略才能。他穷其一生,为风雨飘摇的大明江山守卫北方边关,他一生从未打过败仗,他的勇猛摧败了当时不可一世的清朝八旗军;他的勇气碾碎了当年八旗军不可战胜的神话;他的炮火甚至轰毙了也是几乎一生未尝败绩的金人首领努尔哈赤,他被时人称作大明江山的“万里长城”。

然而,他却死在自己的皇帝手中,死在他为之奋斗一生、深受其护的大明百姓手中,他死时被京城的百姓生啖其肉、弃骨于市、死无完尸,每念于此,我都不禁潸然泪下……那是怎样一段历史?!

于是,我决定去写袁崇焕,去写那段风雨飘摇的历史,去写一个应该为每一炎黄子孙所毕生景仰的真正英雄。这个念头从我很小就开始,甚至长久以来,是我一直的梦想。

但经过长久的思索,我考虑如果写一本纯粹历史小说,会非常枯燥,内容枯燥,自己枯燥。当然,读者也会读得枯燥。于是,我选择了另外一种形式,在文中增加了更多的悬念与推理,文章将会有一个很长的铺垫,希望广大读者能够接受和喜欢。

了解袁崇焕,始于我不到五岁那一年。1974年的冬天,父亲带我坐车经过位于北京城东的广渠门,父亲手指着车窗外不远的地方对我说道:“那里,就是三百多年前袁崇焕与清兵血战的地方。”

我问:“袁崇焕是什么人?”于是,父亲给我讲述了袁崇焕的故事。在此后数年中,随着我逐渐长大,翻阅了大量史料之后,终于真正地明白了袁崇焕究竟是怎么样一个人。

袁崇焕是怎么样的一个人呢?正如《天眼》老版本后记中讲述的一样:袁崇焕是一个如岳飞、文天祥、郑成功那般伟大的民族英雄!但遗憾的是:袁崇焕又是一个几乎被后人所遗忘了的英雄。

曾经在网络上看到过一句名言,我深以为然:如果你要考量一个人是否强大,那么,你就要看他的对手究竟有多么强大!

所以,既然要了解袁崇焕,就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袁崇焕的对手吧:袁崇焕的主要对手,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与清太宗皇太极。

大清国的祖先,其实就是我们极为熟悉的宋朝时期的大金国,那是一个极为彪悍而善战的民族——女真族,也就是现在的满族。

公元1115年,女真人历史上第一位伟大的人物——完颜阿骨达率领女真人打败大辽国,在阿什河畔称帝建立了大金国。十年后的公元1125年,大金国灭掉辽国政权。

两年后,即公元1127年,大金国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完颜吴乞买灭掉北宋,俘虏宋徽宗与宋钦宗,这也就是我们熟知的“靖康之变”。宋朝抗金名将岳飞那首脍炙人口的《满江红》词中“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指的便是这件事情;而金庸先生的《射雕英雄传》中“郭靖”与“杨康”的名字,也是由此而来。

当时的大金国极为强盛,占领了秦岭、淮河以北的广大地区。但由于他们并未消灭掉南宋的主力部队,在此后连年征伐中,再加上自己内部的争斗,终于耗尽了全部实力。公元1234年,大金国被新兴的蒙古政权灭掉,金朝灭亡。

女真人所建立的大金政权从公元1115年完颜阿骨达称帝到公元1234年灭亡,历时119年,更换了九位皇帝。此后,女真人隐入了长白山的白山黑水之间,继续以游猎为生。

公元1559年,在大金国灭亡的325年之后,女真族第二位伟大的人物诞生了,他就是后来的清太祖努尔哈赤。

公元1583年五月,24岁的努尔哈赤以13副甲胄和部众30人起兵,用了33年时间,先后吞并了数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众部落,打败了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叶赫、乌拉、哈达强部,降服了“建州”、“海西”、“野人”数以万计的女真部队,终于在公元1616年建立后金国,可以说是真正的白手起家。

两年以后,公元1618年,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对当时在女真人看来极为强大的明朝宣战。女真人与汉人的第二次战斗,开始了!

让我们来看一看当时大明王朝的情况吧:明王朝自公元1368年朱元璋称帝,至公元1618年为止,这时已经走过了整整250个年头。

虽说已经过了明王朝最辉煌的时期,但所谓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当时的大明王朝对于一个人口仅几十万,偏安于中国东北一隅的后金国来说,还是太强大了。

明王朝当时的皇帝是万历,公元1618年是万历四十五年。万历朝的前十年,是明王朝最为强大的十年,那时万历皇帝还小(万历皇帝登基的时候,只有10岁),大学士张居正辅政。

张居正是历史上有名的贤臣:对外,数次打败北方蒙古人的入侵,在南方,已基本平定了少数民族的叛乱,而东南沿海地区的倭寇,也被戚继光等名将击溃;对内,将泛滥成灾的黄河与淮河治理好,发展生产、鼓励耕织,国力空前强盛。

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当之无愧最强大、最富有、最文明的国家,仅以人口一项,当时的中国就有一亿人。

我有时候常想,如果当时就需要所谓的“世界警察”,那么除了中国以外,就不可能再是其他的国家;如果当年中国的各大书院可以招收留学生的话,大明王朝一定会对外开设中文的托福、GMAT、GRE、雅思之类的考试,外国人中也一定会出现类似俞敏洪那样的集语言、考试及商业才能为一身的成功商人,在除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设新“西”方学校,教授那些削尖脑袋想往中国钻的老外们,如何在大明王朝的托福、雅思考试中投机取巧、获取高分,拿到大明王朝各大书院的0ffer……

一句话,当时的大明王朝是极其强盛的。努尔哈赤觊觎大明江山的难度,不亚于今天越南想要吞并掉美国一样。

然而,努尔哈赤最终做到了。

努尔哈赤以“七大恨”告天的第二年,公元1619年,后金攻占了辽东重镇抚顺,明军大败,总兵官张承荫战死,一万多明军全军覆没。明王朝在准备了一年之后,万历皇帝派出四路大军共22万人马,对外号称47万,北出山海关平灭后金。这场战役,就是后来非常有名的“萨尔浒之战”。

萨尔浒一战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以少胜多的战役。当时后金部队全加在一起仅6万人,对明军的22万人,人数上是1比4,除此以外,明军装备还要远远优于后金部队,当时大明军队普遍配备火器,有红衣大炮、神机营等,而后金部队则基本上是冷兵器。

然而努尔哈赤就凭这6万人马,仅用了5天时间,先后歼灭了明军东、西、北路大军,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刘铤、杜松和马林全部阵亡。

这一役,明军阵亡文武官员三百一十多人,士兵死亡五万余人,而后金只阵亡了两千余人。

在明军阵亡将领中,东、西、北三路大军的总指挥均为大明王朝著名的骁将,尤其是东路军总指挥刘艇,一生戎马,先后平定过缅甸、朝鲜、倭寇、播酋、彝族、罗雄的叛乱,身经数百战,威名震动海内外。他所用的镔铁刀重一百二十斤,比关羽的青龙偃月刀还要多三十九斤,在马上舞动起来,轮转如飞。

然而,就连这样的骁将最终也死在了努尔哈赤手上,大明王朝举国震惊,并且自此,一直到袁崇焕出场,大明的军队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屡战屡败,而且每一次后金都是以少胜多。小的不说,天启元年(公元1621年),袁应泰指挥7万大军,全军覆没;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王化贞指挥十四万大军,同样全军覆没……

明王朝对后金的恐惧达到了极点,提起“辫子兵”,朝廷上下无不谈虎色变。

还记得在我中学上历史课的时候,每每老师讲起历史上有名的“以少胜多”战役,无不口沫横飞,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而对于努尔哈赤来说,所谓“以少胜多”简直不值一提。他一生身经数百仗,从13副盔甲、30个人起兵,最后打下明朝一亿人的江山,几乎每一仗均是以少胜多。

当然,努尔哈赤也并非没有打过败仗,不过只有过一次。这一仗是他一生的最后一仗,他自己就是死在这一仗上的,因为他这一仗的对手——是袁崇焕!

其时努尔哈赤以13万大军围困袁崇焕驻守的仅有1万兵力的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而归,自己也被红衣大炮击中,数月后龙驭归天。努尔哈赤临死前召集了所有王公贵族,只说了一句话:“朕用兵以来,未有抗颜行者。袁崇焕何人,乃能尔耶!”

在袁崇焕出场前,清兵对明军的所有战役,屡战屡胜,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少胜多;而自袁崇焕出场,清军对袁崇焕的战役,是屡战屡败,一直到袁崇焕死,清军没有再打过一次胜仗,而且,每一次均是以多败少,丢脸之极。

努尔哈赤死后两年,崇祯2年(公元1629)十一月,大清第二位皇帝清太宗皇太极由于始终无法突破袁崇焕把守的关宁防线(山海关、宁远),于是绕道古北口围攻北京。袁崇焕得讯,星夜驰援,仅带几千轻骑兵赶到北京,在广渠门外与镶蓝旗、镶白旗、正白旗三路数万清兵决战,战斗一直打了四个时辰八个小时,清兵大败,袁崇焕一直追杀到运河边上方止。这场血战中,袁崇焕以几千劳顿之师,对抗清兵数万精锐,大败清军,其中清军劲旅阿巴泰、阿济格、思格尔三部都被击溃。可以想象,袁崇焕部队的战斗力是何等厉害。

皇太极大败后,召集诸贝勒,讲道:“十五年来,我们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厉害的对手。”于是皇太极施反问计,借崇祯皇帝的手,除掉了自己心腹大患袁崇焕。

袁崇焕死后,尸体被当时愚昧不明真相的京城百姓吃掉,仅剩一颗头颅,挂在他数月前曾经与清军血战过的广渠门外。当天夜里,袁崇焕一佘姓部下冒死爬到旗杆上偷下袁崇焕的头颅,埋在自己家后园,发誓世代为袁崇焕守灵。

这一守,就是三百多年,到今天为止,佘家的第十七代后代依旧忠心耿耿地为袁崇焕守灵。袁崇焕的祠堂就在北京广渠门内花市斜街,佘家第十七代守灵人,是佘幼芝女士。〗

有时候我常常想,一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够让其他人在他死后,在没有任何外界支持的情况下,默默地、不计任何回报地、忠心耿耿无怨无悔地为他守灵数百年。袁崇焕的品格,一定有着那种无与伦比的魅力和感染力。

二十四史的最后一部《明史》是后来的清朝人写的。清朝人在撰写这部《明史》时,对他们这位敌人,这位甚至击毙他们第一位皇帝的敌人给予了极高的评价:

除前面列举的努尔哈赤与皇太极的评价外,在宁远城被袁崇焕打得大败之后,《明史》写道:“我大清举兵,所向无不摧破,诸将罔敢议战守,议战守,自崇焕始。”

《明史袁崇焕传》的最后一句话是这样写的:“自崇焕死,边事益无人,明亡征决矣。”能让敌人给予这样的评价,应该是最高评价了。

第三卷中,我们将回到三百多年前,回到明朝末年那段动荡非常的年代,回到明朝末年那段金戈铁马、英雄辈出的时代,我们一起,亲自去结识这位原本绝不应该,但到今天为止已几乎被历史淹没了的英雄——

三、小说天眼结局

德宗十五年,祈王反,勾结东夏入侵,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率军抗敌。东夏王战中身亡,大皇子哈尔墩退,三皇子伊诺伤,群王争储,东夏陷入五十年混乱。

德宗十六年,祈王降,赐死,谥号“狈”。战后,南平郡王携妃叶氏与江北扶无名灵枢归京,途中诞一子,今上喜,赐名天佑。

德宗十七年,叶柳两家多番协商,无名灵枢入叶家祖坟,立碑叶柳氏,引多番猜疑,柳家及南平郡王妃皆不语,成千古悬案。

德宗十八年,神武将军秋老虎德行出众,太后懿旨,尚守寡多年的荣阳公主,夫蛮妻悍,兴致相投,举案齐眉。

德宗十九年,南平郡王妃诞一女,封华河郡主。

德宗二十三年,太后薨。

德宗三十四年,帝崩,太子登基,改年号德明。

德明三年,南平世子夏修文勤学苦读,中举,南平郡王携妃于秦河岸摆十日流水宴,奢华无度。据载,妃醉,拍案:祖宗十八代庇佑!南平郡王醉答:全因像我!华河郡主曰:妹愿助你继续头悬梁锥刺股。

德明四年,南平世子逃亡。

德明五年,南平世子抓获,娶翰林院学士嫡长女林氏为妻。

德明六年,华河郡主逃亡。

德明七年,华河郡主下嫁游击将军嫡次子。

德明十五年,天下兵马大将军叶昭解甲挂帅。

德明十六年,南平郡王携妃逃亡,大江南北,市井江湖,皆出现其行踪。行侠仗义之举,时有闻之,受百姓深爱。

德明二十三年,南平郡王携妃归。

德明二十八年,南平郡王薨,享年六十有八,妃哀。葬于皇陵,百姓皆称“侠王”墓。

德明三十年,南平郡王妃薨,享年七十有二,三军送葬,帝亲率百官至,追封太子太保,宣武公,谥号“忠贞”。立碑撰《女将军书》,民间戏曲评书《叶家女将》《女从军行》《贞烈传》流传千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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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狼牙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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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是军旅作家刘猛的小说,作品以真实的笔触刻画了立体的中国军人形象,以中国第一支陆军特种部队的创建及成长作为背景,刻画了立体的军人家庭情况。以下是小编跟大家分享小说狼牙结局,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小说《狼牙》的结局:

刘晓飞到医院看望妻子何小雨。刘晓飞让何小雨安心养伤,告诉她小雪会说话了,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妈妈”。何小雨感动得流泪了。刘晓飞为妻子唱她最喜欢的那首歌《闪亮的日子》。

内容简介

新锐军旅小说家刘猛的长篇小说《狼牙[1]  》以中国第一支陆军特种部队的创建及成长作为背景,描写了从海湾战争之后至今的漫长历史事件,揭开了特种部队神秘的面纱,小说成功塑造了何志军、耿辉等特种部队指挥官的形象,塑造了张雷、林锐、刘晓飞等一批特种部队战士,同时也刻画了方子君、何小雨、徐捷等一批军中之花的风采,人物棱角分明,情节扣人心弦,是军事文学少见的精品,被评论家誉为把军事类小说带入可读性时代的经典作品,同时也是最可以接近年轻人的军事小说。

关于军旅生活的文学作品本身不是特别丰富,已有的作品往往都从宏大的历史叙事角度和社会进程去展现重大的事件和重要的主题理念,缺少对现实生活的感悟和对人性的探讨,而且,即便是寥寥的军事文学作品中,特种部队的题材也从未有人涉及过,因此,这部小说就愈加显得神秘而充满诱惑。小说中个性鲜明的特种官兵们军旅生涯的变迁,就是《狼牙》的一根主线,三代军人与军营的命运纠葛让小说产生了若干条副线,而其中几对年青人的感情纠葛则成了这部小说一大动人之处。

墨绿的油彩、冷竣的双眼、幽灵般的身影、他们是魔鬼的化身,他们的出现意味着死亡!他们是来自地狱的人!军旅作家刘猛在作品《狼牙》中以真实的笔触刻画了立体的中国军人形象,刻画了立体的军人家庭情况,让读者在作者娟娟溪流的文字中感受着那种激情燃烧的岁月。

作者简介

书名:狼牙[2]  又名:狼牙部队[3]   作者:刘猛

网络ID——“爱喝咖啡的熊 ”。1977年1月19日生于河北省邯郸市。

2003年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获学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的军区前线文工团电视部导演. 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是我国当代知名作家,对军旅题材和国家安全题材的文艺作品始终保持着浓厚的创作兴趣。

主要作品有小说《狼牙》、《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冰是睡着的水》等。

其代表作《狼牙》被评论家何镇邦称为文学中的“钙”。

出版社:大众文艺出版社

装帧设计:陈燃 方子豪

作者作品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是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诞生于非典时期的网络。小说以惊人速度风靡网站,被读者誉为“中国第一部真正具有国际意义的军旅小说”,该作品是刘猛在大四时完成的。

《狼牙》则是以中国第一支陆战队的创建及成长作为背景,描写了从南疆保卫战之后至今的漫长过程,揭开了中国特种部队的神秘面纱。

《冰是睡着的水》是国内第一部展现国安特工神秘生活的长篇小说,真实再现了国安特工的生活原生态,得到了专家的一致肯定和赞誉,成为2005年文学市场又一震撼人心的亮点。 小说以环环相扣的叙述,紧凑而流畅的笔触,描写了国安特工的故事。小说以国安烈士的后代王斌为主线,描写了王斌由一个普通青少年,在一种信仰和血脉的召唤下逐渐成长为国安特工的故事,期间,青梅竹马的少女韩晓琳惨遭T军特工蹂躏并被洗了脑成为敌特工,于是,一幕人间悲剧在两个深深相爱的年青人间拉开了序幕。

《刺客》是刘猛2006年最新力作。全景展示狙击手神秘生活。国际经济论坛将在滨海市举行年度会议,国际ABC集团总裁何世昌亲率一批集团高层人士前来参加会议。然后,就在何世昌下榻宾馆不久便神秘地失踪了。而另一个神秘的人物恰在这时出现在了滨海市公安局的视野里。

滨海市城西阳光公寓内一孕妇死于枪击,追查线索直指公安特警——狙击手韩光。韩光拒不承认,逃亡天涯。滨海晚报记者纪慧为获得第一手资料亲察现场,竟遭绑架,在逃亡过程中偶遇韩光。韩光为洗涤罪名带纪慧潜入滨海市,找到了他在部队时的教官严林,而严林却在韩光的饮水杯中投下了白色粉末……

刘猛这部新作情节迭荡起伏,扣人心弦,种种意想不到的答案出人意料,是多年来国内少见的一部公安题材的长篇力作。

《如临大敌》2007年出版,写的是《刺客》主人公

韩光,蔡晓春,严林等人在部队时的一景一幕。可理解为《刺客》前传。全景展现了中国狙击手神勇的铁血文学。

《危机四伏》2007 我不是在伪装成你,我就是——你。

一把温暖菜刀——混迹于黑白逆境,他是一个复杂的角色,他是一个战争的恶魔,他混迹于黑白逆境当中,他的内心同时隐藏着天命和魔鬼的化身,却一直逆来顺受。

战斗——让他进入另外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拼命掩盖一切伪装出来的假象。

他要释放内心的魔鬼。因为他——别无选择。

《特警力量》2007(未完)

《刺客》已拍摄完成,改名为《狙击生死线》,共24集。主演:傅程鹏、孙逊

《特战先锋》刘猛的第2部电视剧。刘猛担任导演、编剧。

《冰是睡着的水》2010年2月3日顺利杀青,导演黄文利

《我是特种兵》原名《子弹上膛》,由刘猛自己的小说《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改编。2010年3月开拍,已于6月5日杀青。2011年1月14日CCTV1黄金时段作为开春大戏首播。导演刘猛自己的从军经历始终贯穿着此作品,可将这部作品看作“刘猛的自恋版自传”。

小说《狼牙》(电影狼牙非刘猛小说改编)

狼牙誓言 狼牙特种大队跟其他特种大队一样,但是狼牙大队有一个非常神秘的组织,{026后勤仓库}是一个高端装备游击队,他们战无不胜,敌人叫他们狼牙,

......此后狼牙大队的所有人都以这个自勉.没有加入的人就以它为荣,

我们的名字叫狼牙,因为我们准,因为我们狠,因为我们不怕死,因为我们敢去死,

如果需要,我将为国捐躯,如果必要,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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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阅读鉴赏指要的内容

全文共 15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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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体感知内容,把握小说情节

情节是小说的要素之一,人物形象的塑造、人物性格的展现与演变,都是在情节发展中完成的,小说的主题、作者的思想倾向也都是在情节发展的过程中逐渐清晰起来的。所以,阅读小说首先是要感知作品内容,弄清楚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发展、高潮、结局,有哪些矛盾,这些矛盾又是怎样解决的等等。读《祝福》,应该透过其“倒叙”的外在结构形式,理顺祥林嫂生活的轨迹,即初到鲁镇――再到鲁镇――沦为乞丐――在痛苦中死去,并结合她的外貌、心理、精神的变化,小说的内容就会了然于心。读《守财奴》,要梳理出葛朗台在“财”方面的种种表现:抢财――骗财――守财,忽而与妻女矛盾紧张,忽而与妻女“讲和”,在时起时伏、时紧时弛、时缓时急、一波三折的情节发展中,葛朗台翻来覆去的自我表演,把一个贪婪、吝啬的灵魂展现在读者面前。

二.分析人物形象,理解作品主题

一般情况下,理顺、理清了情节,大脑中对人物形象会有一个概括、笼统的印象;要让这个印象清楚、明晰、具体起来,还需要对小说中的具体描写,结合人物所处的社会环境,做由表及里、由现象而本质的合理的分析与推断。比如分析祥林嫂这一形象时,要注意如下几个问题:祥林嫂初到鲁镇只是“整天地做,食物不论,力气不惜”说明了什么?祥林嫂被强迫改嫁时“闹”得出格,这怎样理解?祥林嫂为什么要花那么大的代价去捐门槛?捐门槛后祥林嫂有哪些变化?如何认识祥林嫂临死前的疑问?思考这些问题的过程其实就是你走进人物内心世界、准确把握人物思想性格特征的过程。比如第一个问题,不能只是简单地理解为表现了祥林嫂的勤劳,还应联系相关情节,从祥林嫂逃离婆家到鲁镇这一“背景”去分析,其实她是想用拼命地劳作来让自己忘掉过去的经历,有很大的“麻醉自己”的成分。而祥林嫂被迫改嫁时的“反抗”也不是“勇敢”的表现,其实仍是贞节观念在其作用,她是不会有诸如人的权利与尊严的意识的。《祝福》不是为了表现祥林嫂的“勤劳”和“勇敢”,而是写出一个旧中国不能掌握自己命运、被迫害、被践踏的女性的命运。

理顺情节、把握人物形象,同时结合环境描写及写作背景,就可以对作品的主题有比较清晰的透析。《祝福》通过祥林嫂的悲剧,尤其是对祥林嫂所生活的社会环境――风俗、观念及她身边的人有意无意的“残害”――的具体描写,再现了封建礼教是如何一步步吞噬勤劳、本分的祥林嫂的,从而揭露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陈奂生上城》则通过陈奂生进城后一系列的“巧遇”和“表演”,写出了改革开放后农民的喜悦与历史因袭下来的落后。分析主题一定要着眼于作品,在对文本的具体分析和概括中

得到自己的认识,万不可概念先行,先入为主,人云亦云。

三.运用想象推断,合理填充“空白”

任何一篇(部)优秀的小说都会给读者留下了巨大的“空白”,读者的想象和推断,能够丰富小说的思想和艺术内涵,这也是文学鉴赏的魅力所在。

小说靠情节说话,靠人物说话,作者往往“隐藏”起来。从鉴赏的角度,“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是一种相对的合理(前提是“合理”而不能“强词夺理”)。比如,对《项链》的解读就是多元的,小说的主题是什么?对路瓦栽夫人应如何评价?答案并不是惟一的,不同时代和不同的价值观,对小说的理解会有很大的不同;读者的解读与作者创作的动机也可能有较大的距离。

揣摩作品的语言与艺术上的“精妙”,是小说阅读不可或缺的一环。如谋篇布局、遣词造句、锤炼语言、对比衬托、侧面描写等,细细品味,才能咂摸出文学的韵味来。如鲁四老爷的“可恶,然而”,阿Q刑场上的划圈,曹操华容道上的“三笑”,葛朗台的临终一“抓”与“嘱咐”,真是耐人寻味,咀嚼不尽。如果能将这些凝缩的精华“泡”开,你也就找到了进入文学鉴赏殿堂的门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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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人的小说_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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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起我们班的“双面人”嘛,只有一个,就是这位:“李雪峰。”

老师您也许会问:“他不是很好嘛?”他不是像您说的,您不在时,他就成了地地道道的霸王。瞧!在自习的时候,突然有几个拳头落在我背上,我抬头一看,原来是那霸王又在胡作非为了,还骂了我一句:“LJ、SB……”我火冒三丈,一脚把他踹开,他哭了起来,骂我:“TMD你妈狗生的……”我毫不理睬。可是最后还是我被您批评了。过后,他得意洋洋地对我说:“哈哈,怎么样啊,不爽啊!”别的同学和我一样,只能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

在星期三的数学课上,李雪峰又把骂人的纸条传给我,天哪,这不是侮辱我吗?我迅速写好课堂作业本,一下课就去他那儿兴师问罪了。他露出一丝奸笑,说:“怎么了,不爽啊,老起来老起来……”我气极了,无可奈何,三十六计,走为上计。后来李雪峰惹怒了徐城峰,被他踹哭了。在品德课上,我把李雪峰给告了,这件事您也知道。

现在,我觉得李雪峰同学太不文明讲理了,发展下去可不好,我多么想老师好好地帮助、教育他,使他进步起来。

……

[双面人的小说_小学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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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侦探小说谜作文800字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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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的书有很多很多,比如《木偶奇遇记》、《克雷洛夫寓言》、《八十天环游地球》……但是,我最喜欢看的还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小说

说起这本书的来历,还有一段有趣的故事。我们班主任的网友,给我们学校捐赠了好多好多的书。吴老师就在教室后面的办公室,办了一个《小学生导刊》的“发现教室”图书角。我成了小小图书管理员。因此,近月楼台先得月,我便能够看到许多的课外书籍。

当我打开这本书时,看了目录,有许多题目如“古怪的福尔摩斯先生”、“花园街的惨案”、“案发当晚”等等。就深深地吸引我往下看。

有一次,主人公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收到一位新爵寄来的一封信。内容是圣西蒙勋爵希望下午四点能与福尔摩斯见面。看完信后福尔摩斯说:“寄信人圣西蒙勋爵是巴尔莫拉尔爵的儿子。”福尔摩斯最后决定与他相见。

四点到了,福尔摩斯迎进了圣西蒙勋爵,这位勋爵背有点驼,膝有点曲,当他脱去帽子,头顶露出稀稀拉拉的头发。他穿得十分讲究,右手不时晃动着系金丝眼镜的链子。

“这件事真叫我心烦。先生,您应该是第一个给如此高贵的人破案”。经过几个小时的谈论,华生送走了圣西蒙勋爵,福尔摩斯和华生先生又讨论起“新娘失踪案”来。这时,警官雷斯垂德先生来了。“出了什么事?”福尔摩斯问雷斯垂德先生,“有没有找到圣西蒙勋爵夫人?”“必须把事件查到底。”福尔摩斯说。之后,警方全身投入到“新娘失踪案”,经过警方的查找,福尔摩斯把线索、资料全看了一遍,突然,他发现了一个重要线索,正在这时他明白了凶手是谁。

他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华生,经过警方的追捕,犯罪嫌疑人终于被抓住了。

这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它里面的故事让人十分着迷的情节。我真有点儿爱不释手。

《福尔摩斯探案集》这篇小说,让我懂得:干什么事情都要学会深入细致的观察与思考,还要学会冷静处理问题。不要盲目去办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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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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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夜空,有多少流星划过;花开花落,英雄们的回响似乎仍未停息。回顾历史,那滚滚东逝的江水又把我带到了那个英雄辈出的年代。

这是大战前夕的夜晚。茫茫大江,风平浪静;月上东山,皎如白日;江水东去,如横素练;万樯林立,如箭在弦。再东视柴桑,西观夏口,南望樊山,北觑乌林,江天空阔,怎不令人灵感生发。想到顷刻之间,挥手即可扫平江南,一统华夏,这叫伫立江头的那个久有雄心大志的曹操如何不激情万分?于是横槊,于是赋诗,这个浪漫的英雄高唱着人生几何,全然忘却了身后的大战,已然成为了一个诗人。

每每读到这儿,我总会联想到“斗酒诗百篇”的“诗仙李白”,而曹操,不仅有李白飘逸的性格,更令我欣赏的是他那高傲的心,即便是大战前夕,依旧拿得起,放的下,想哭就哭,想笑就笑,以至后来历经劫难之时,仍就仰天长笑。如此境界,真不愧他豪迈的一生。

自桃园结义到温酒斩华雄,再到三英战吕布,关羽在一场场战争中成为了一代名将。然而,此时此刻,被擒的关羽站在土山上,面对无法挽回的败局,面对兄弟之情、君臣之义、托付之责——他追求并恪守的信条,他提出了“只降汉帝,不降曹操”的一个不似降者之约,却似胜者之规的惊人约定。这就是关羽,一个从皮到骨都充斥着“义”的壮士,一个在他投降时从内心到外貌都不像降者,在他失败时从内心到外貌都不像败者的人。他不拘泥于权利,更不为地位王权所吸引,他一生所追求的不过是“忠义”二字而已。知关羽者曹操,未与关羽相处,曹操仅知其武艺,当与关羽相处之后,才深知关羽的忠义之心!对于关羽,后人的崇拜,历代君王的加冕,虽说动机不一,但标准却是一致的,取其忠心义胆,“英风突兀山河壮,正义凭陵日月高。”

在这英雄辈出的年代,他们只不过是其中之一二。大智慧如诸葛亮、一身是胆的赵子龙、仁义的刘备、羽扇纶巾的周瑜、老当益壮的黄忠,乃至二袁、刘表、孙坚等辈,都在乱世中寻找出一片自己的天空,演绎出一段段不朽的传奇。

这就是《三国演义》,一部最成功的战争英雄史诗,它给予了英雄们一个的舞台,在那里上演着他们的《英雄交响曲》和〈命运交响曲〉。直至今日,虽然浪花淘尽英雄,他们都已不复存在,但他们产生的影响却远未停止。“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不知引发了多少未捷英雄的热泪,“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又让多少企盼天遂人愿的人长歌永叹,“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也不知蕴涵了后人对英雄们多少的景仰与遗憾?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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