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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8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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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讲叙了一个名叫简爱的女孩的故事,她没有爹也没不娘,过着贫苦的生活。可她坚信:虽然我不能够选取财富,但我能够选取人生!她努力的学习工作,努力地生活最终拥有独立的财产和心爱的人。一幕幕的情节都催人泪下,使人更加坚强。我开始懂得了人生的真谛。我试着勇敢坚强地生活,尽管很辛苦很忙碌,也有时很拼命,却充实完美。

简爱的朋友海伦因传染病而将要死去,简爱毫不畏惧地陪她度过了人生最后的一个晚上,她们率真的话语,生离死别的友谊深深地打动了我,是啊,简爱从小被寄养在狠心的里德夫人家,里德夫人由于嫉妒便虐待她,周围的人也欺负他,她只有海伦,她们一齐走过了风风雨雨,在共同的志趣下生活,可上天却又那么残忍地夺走了海伦……久经磨难的简爱最终回到了罗切斯特先生身边,可他却又瞎又节肢。简爱用她会说话的眼睛默默地看着罗切斯特。也就在那一刻,罗切斯特感到了简爱――他的小仙女回来了,他们紧握着手讲着身边发生的事情,发誓永远不分离。我被深深地感动着,我明白了越是围难越让真的喜欢的人更刻骨铭心!两年前,生活无情地选取了我。我不能上大学了,而对着残忍的现实我让步了。爸妈没潜力支付我那么昂贵的学费,我只能注定被选取。最后,我选取了师范,在那里我度过了自我最孤独最难忘的一段日子,《简爱》弥补了我空虚无味的生活,我觉得我已拥有了简爱,拥有了她,虽然我不能够选取财富,但我能够选取乐观的生活态度。

我试着振作起来,试着勇敢努力地生活在。在学习上,我尽自我最大的努力去学好,也用心地参加学校的其他活动,这一路上,有鲜花有掌声也有泪水,我的学习很快赶上来了,在学校的征文大赛、冬季越野赛、运动会中我都多次获奖。我重新找回了自我。原先每个人都是在夹逢中求生存,在逆境中求发展的。人生需要挫折的挑战,那才是完美亮丽的人生!人生是多变的,也许它犹如瞬间吹过的风却给了人们从未有过的爽快。也许它如挂在天空的彩虹,却创造了世界上最美的奇迹!

怀抱着《简爱》它给我的不止是这些。我深深地明白:我就应坚强地活着,努力地活着。虽然天空没有我的足迹,但是我飞过!虽然我不能够选取财富,但我能够选取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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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灵者_小说作文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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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瑟里那小小的身影在月色下徘徊,他想:爸爸的目的是什么呢?他怎么变的这么厉害?

因为原来那位慈爱、善良、体贴家人的好父亲早已在格瑟里幼小的心灵中消失了。

他决定在墓地里度过这一夜。突然,一个可怕的想法占据了格瑟里的整个头脑:那个人好像不是父亲呀!他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恐怖、阴森的声音不断涌入他的耳际,仿佛整个世界都好可怕,格瑟里想起了妈妈。妈妈看见他兄弟两人不回来,还不急死呀!妈妈那深深的皱纹又呈现在他的眼前,好像又看见了母亲那绽开的笑容,仿佛一朵朴实的野菊花……

格瑟里正想着,一道银光把他照住,啊!是弟弟!他是那么俊俏、可爱;他生了一对雪白的翅膀,头上有个金黄色的光圈,水汪汪的大眼睛,好美!但他忽然意识到,弟弟死了,成天使了!那……一定是“爸爸”害死的!他是魔鬼的化身,他欺骗了自己,也欺骗了弟弟那纯真的感情!

弟弟那年刚5岁,格瑟里7岁。

2年后,格瑟里长大了,9岁了。他似乎淡忘了那可怕的夜晚,弟弟死的那一晚……

又是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客厅里依旧在“嘎吱、嘎吱”的响。

格瑟里的房间死气沉沉,他并没有入睡,只觉得很不安。

这时,门开了。

露出一张充满邪恶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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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冰冰和鲁皮皮的故事之比赛三_小说作文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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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冬 ……丁冬……”一阵清脆的门铃声吵醒了鲁皮皮,原来是爸爸妈妈和鲁冰冰从外面回来了,鲁皮皮心想:多美的一个梦啊!鲁冰冰拍了拍哥哥的头说:“哥,找到故事比赛的内容了吗?”鲁皮皮眼珠一转,说:“找到了!” 到底是什么呢?告诉大家吧,就是他自己做的美梦讲给大家听。

比赛将近,故事比赛的日子渐渐来临了。终于等到这一天了,气氛十分紧张。

选手们也后台准备着。有些选手干脆带来了一个镜子,自己对着镜子再练练,所谓“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嘛。有些选手见到了许多竞争对手,不屑一顾的瞟了一眼,好象自己现在就是冠军了似的。鲁皮皮坐在一边,想着把自己的梦再改得精彩一点。鲁冰冰心怦怦直跳,心里只有几丝多余的担心:万一我失败了怎么办?老师会怪我吗?

……“下面有请天才小学五年级的鲁冰冰同学为我们大家讲她为我们带来的故事。”鲁冰冰看了哥哥一眼,鲁皮皮向妹妹做了一个胜利的手势,然后说:“必胜!”鲁冰冰转身走向了舞台的中心……在台上,鲁冰冰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也许由于紧张的缘故,平时口齿伶俐的她,说话时声音有点颤抖。终于,故事接近了结尾“……王子和公主经过了种种磨难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走到台后,“吁——,总算完了! ”轮到鲁皮皮上场了,鲁冰冰说了句:“哥,加油!”

鲁皮皮一副轻松自在的样子,叽里呱啦的讲着,他仿佛不是在比赛,而是在讲一个美丽的故事,他的表情丰富多采,一会高兴,一会皱眉,身体也十分协调,时而蹲下,时而站起。时台下的观众也仿佛身临其境,故事讲完了,观众还一犹未尽呢!场下顿时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许久才平息下来。

终于,激动人心的时刻到了,宣布成绩了,主持人看了鲁皮皮一眼。总之,鲁皮皮回家时,怀里抱着一个大奖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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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人生路_小说作文

全文共 3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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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终于抬起了头。她迷茫的双眼突然定定地看着我:“小西,知道吗?你和王琪……是双胞胎!”她终于说出了这句话,松了一口气。

“妈,你说的是真的吗?不要跟我开玩笑!”我惊慌了。

妈妈捧着我的脸,“妈妈没骗你。王琪和你,是双胞胎。”

她悠长深远的目光望着我,仿佛在讲述一个故事:“12年前,你们俩出生在协和医院。我都给你们起好了名字,她叫林天天。你爸爸下岗了咱们家没钱,养不起你们。你爸爸没办法,只好把你们送给一对没有孩子的富翁。那个富翁临走前,你爸爸抱着你,你突然拽住他的衣角,对着他一个劲地笑。你爸爸当场就哭了,把你留下了。但是那个富翁坚持要把天天带走,最后逼着爸爸作了决定……

“十几年来,她就成了妈妈最牵挂的人。所以,我每天都去你们的教室接你,为的就是能看看她……”

说完了,妈妈抓住我的手:“小西,不要怪妈妈!我是迫不得已的……”

“我不怪你,妈。”我抬起头,“我要去看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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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作文:雷锋

全文共 1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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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雷锋同志学习: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 这是周恩来为雷锋所题的词。在他的一身中为人名做了无数的好事。

雷锋,1940年12月18日 ,出生在湖南省望城县安庆乡(现雷锋乡)简家塘一户贫苦农民家里。

1947年秋父母、兄弟相继悲惨死去,只有7岁的雷锋就这样成了一孤儿。 雷锋的妈妈死后,本家六叔奶奶收养了他。可是六叔 奶奶家也很穷,租种地主几亩田,每到秋后交了租谷,只剩 下几箩筐瘪壳谷、家里常常吃了上餐没下餐。生活十分困难。

1949年8月,雷锋家乡解放。安庆乡人民政府成立。雷锋担任过儿童团大队长。 于1957年2月8日 他又光荣加入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同时被评为县委机关工作模范。

1958年 10月至1960年1月 在鞍钢一年零二个多月时间里,3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5次被评为红旗手,18次被评为标兵,荣获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称号。

1960年1月7日 当晚,接兵参谋戴明章通过长途电话向工兵团团长吴海山请示,雷锋虽无政审表,可是个优秀青年,能否先带到部队。经同意,在登车出发前8小时,雷锋终于穿上新军装。从此以后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960年8月 他参加上寺水库抢险救灾,带病连续奋战7天7夜,表现突出,团党委为雷锋记三等功一次。

1960年8月当他得知辽阳地区遭受百年不遇的大水灾时,又将平时节约下来的 200元钱分别支援抚顺市望花区人民公社和辽阳水灾区,受到部队表彰。团党委决定树立雷锋为“节约标兵”。

1960年11月9日雷锋被批准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曾参加沩水工程、团山湖农场和鞍钢的建设,多次被评为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

1960年11月23日 沈阳军区工程兵党委作出授予雷锋“模范共青团员”称号决定。

1961年5月

雷锋作为全团惟一候选人,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61年5月14日 雷锋被提升为副班长。 8月 雷锋被提为运输连四班班长。 1962年1月27日 雷锋又被批准晋为中士军衔。

1962年8月15日 上午10时,在指挥倒车时,被刮倒的一根晒衣服的木杆打在头部负重伤。但在望花区西部医院抢救无效,于12时5分不幸牺牲。年仅只有22岁。

是啊!雷锋精神是永恒的,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磨蚀他在人生最后一篇日记上写道:“毛主席教导我们:‘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今后,我要更加珍爱人民和尊敬人民,永远做群众的小学生,做人民的勤务员”。让我们一起把握雷锋精神的实质——做一个好人,多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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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狼奶的羊》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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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吃狼奶的羊》是由“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先生所著,记述了一只吃狼奶的英雄羊“流火云”的传奇故事。

一只吃狼奶长大的羊,身体中有一半是羊的基因,有一半是狼的基因,血管里流的是羊血,却从小受狼文化熏陶,精神世界有狼的影子,既有羊的温婉品性,又有狼的强悍气质,是只英雄羊。

英雄羊纯洁善良,向往和平,不屈淫威,追求公平。它以自己的善良正直赢得了尊重、信赖和友谊,但也受到强敌的迫害,同伴的误解和嫉恨。

最终英雄羊流火云虽然以悲剧的方式结束了生命,但它追求正义与公平的精神却犹如生命中的一束礼花,划破了寂静的夜空,闪耀着璀璨的光华,让芸芸众生看到新的希望。

读完这本书,不禁让人感到淡淡的悲伤,悲伤流火云为了羊群,被狼杀害,悲伤狼王之妻乌云飞为了流火云能够逃脱狼群而被众狼所食。也会感到可恨,可恨头羊麻花角为了不失去王位和母羊,竟把流火云推下山崖。更会让人感动,感动流火云为了羊群不惜一切引开恶狼。

在这本书中,还有很多关于动物界的知识。比如,狼在捕获大型猎物后,会将肉拼命塞满肚子,带回狼窝后,再把肉块吐出来,与家人一起享用,这的确是一个安全实用的好办法。

《吃狼奶的羊》真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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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情缘之云中歌小说番外

全文共 4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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枯藤、老树、昏鸦。

一声鸦啼,如泣如诉,啼到一半,有人轻点树梢,纵身直直跃起,一把将它握在掌中。身形落下时看了一眼茅屋,担心这声哀啼惊扰了屋中人的沉眠。

屋中轻微响动,一女子迷糊的声音道:“于安?”

于安叹了口气,“云姑娘,再睡一会儿吧。孟珏还没有醒。 ”

房内传来整理衣裙的细碎声响,一张清灵绝俗,见之忘忧的脸庞自窗口探出,眉目甚是憔悴,“我睡足了,你去拿盆雪水。”

于安低声道:“下次让奴才去试试罢。”

云歌笑起来:“于大叔武功比侄女高出十倍,可是金灵蜂的阴毒,男子中者立毙。”

于安不语,转身去取雪水。云歌卷起袖口,眼光望向床上躺着的男子,他俊美之极的面目对着窗口,闭目似在沉睡,头发披散下来,乌黑与银丝交杂触目。

回想在渭河打捞起重伤的他的那晚,当真恍如一梦。被河底暗流从沧河带到渭河那么长的一段时间,就算高手也早已气绝,可是孟珏却不同常人。

他被义父收养的时候,已经年纪不轻,错过了学武的良时,加之要学的太多,琴棋书画、医道商贾,占用了他太多的时间,不可能多花功夫去扎实内功根基。所以他另辟蹊径,修习的是一位西域杀手所传的诡异内功。

比起中原的正宗武学,倒没其他的高超之处,只是能让人长期闭气,在河水里可以像鱼一样存活多时,即使被埋入地下数日也能存有一息之机。

然而身中十余箭,就算掉到河里也丢了八成命,何况刘询怕射不死他,在箭上下了剧毒,云歌知道,那一刻若不是身边有于安在,她可能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断气了。

于安也许是不想救他的,但是见了她哀求的眼神,还是默默以绝世内力将他的毒暂时逼至一处,暂时阻止发作。但于安纵然功力深厚,也没法将他中的毒逼出来,终于盼得孟珏自己醒来,判断出自己中的是“有所思”之毒。

“有所思”是以天山异草熬炼而成,中者忌嗔、痴、慢、疑等人心烦恼,所思越多,毒越深入肺腑。所以孟珏中毒之后,用药长日昏睡,每天只醒一个时辰,尽量避免思虑,

云歌带着他日夜兼程,赶到天山。此毒至今中原未见解药,因为解药便是此草结的果实,但果子离枝超过半个时辰,便会失去解毒作用,无论用任何办法保存,均无效果。云歌悬赏打探,发动牧民寻找,总算在一处断崖畔找到这种草,幸喜结果之期便在近日。

却没想到断崖之畔,早就住了一窝不速之客,乃是天下奇毒的翘楚金灵蜂。更奇的是,金灵蜂在草叶边穿梭出出,却一点也不会误伤了草身。要知道此草本身虽也是毒,却更忌其他剧毒,只要稍加沾染,必然枯萎。

金灵蜂机敏凶残,天下罕有,一般人到百步之内,便会遭到疯狂攻击,这她倒也不惧,可是一旦引得哪只蜂儿误蛰了一下草身,解药就完了。她远远的看着,草上结了五颗碧荧荧的果子,慢慢由碧变红,只有由红变紫的一天内,必须立即下手采摘,早一天药力无效,迟一天果实委败。

云歌皱着眉,将双臂浸入冰冷的雪水中,遭到多次蜂蛰后,肿得像馒头,痛得她整夜睡不着,像现在让火辣辣的痛被雪水的寒意冷却,她才觉得舒服些。

云歌叹口气,心想自己以前常做蜂糕,这次倒好,让蜂糕长自己身上了,她苦中作乐的想着,看向孟珏,突然道:“想睁开眼睛就睁罢,醒了还要装睡也很累的。”

孟珏张开双目,静静的看着她,眼中的墨黑涌动,忽然开口,“用金针刺穴,放一放毒血。”

云歌怔了一下,道:“还有两次,你的毒才能完全解,到时候再说。”

金灵蜂第二次第三次蛰她明显减轻,因为她身上沾染了蜂毒的味道,一放血,蜂毒的痛楚是小了,但是再去采摘,蜜蜂肯定蛰得更狠。

云歌浸泡完手臂,用熬好的草药糊摊在白布上,裹好双臂,罩上外袍,出门回头道:“想吃什么,我去给你买。”她手臂肿成这样,碰一下都钻心的痛,当然不能做菜了。

孟珏却已闭上眼睛,一言不发,让容颜沉浸在床外槐树的阴影之中.

这是天山脚下一个极其偏僻的小镇,虽然比不上大汉的人烟繁密,但人们脸上挂着的笑容更朴实豪迈,不似天子脚下,人人谨小慎微,谁都多想带两张面具。

云歌买了几张卷着羊肉的面饼,又买了碗羊汤,可是手实在拿不动刀筷,抽痛的咧咧嘴,取出怀中早已备下的芦管,低下头用芦管去吸汤。

周围人们奇怪的看她这种进餐方式,对她窃窃私语,云歌才不在乎,喝了一会儿,面汤辣得她直打喷嚏,她呛了几口,呆了呆,突然端起汤来,一饮而尽。

喝完之后,她跑去向老板讨教这种羊肚汤的做法,和老板娘笑嘻嘻聊了半天,已经在探讨该往羊肚里塞什么样的香草调料,烙到什么火候的馍最适合泡着羊汤吃,她曾对一个人夸下海口,要让汉族和异族互相沟通烹调手段,都能吃到各自的出色菜肴。

外面传来轱辘辘的马车声,云歌没在意,依旧低头研究着汤料,老板娘连忙跑出去招呼。

马车外表十分普通,赶车的持鞭人是个中年匈奴人,眼神犀利、冷如刀锋,老板娘凭多年世故阅历,不敢多话,只满脸堆笑的等待吩咐。

赶车人沉吟一下,道:“来两盆羊汤,两斤面饼。”老板娘唯唯诺诺,赶紧去准备。

赶车人向车内问道:“松公子,行到这里,还往哪个方向走?”

车内传来不疾不徐,风碎玉裂的声音,透出碧水千洄,关山万重的疏离淡漠,“在这个镇上,我想住两天,仔细研究一下。”

赶车人冷冷道:“你若能寻到宝藏,就是单于的大功臣,但若错了,会死得比五马分尸还惨十倍。”

车内人声音平静不起波澜:“这些天来,有劳将军保护了。在下谢过。”

赶车人一怔,自己本来是监视他、押着他办事的,但他的语气如此真诚,道出的是毋庸置疑的感谢。

这个人的举止言谈,仿佛就在诠释“真诚”两个字,让人无法怀疑半分。都说汉人聪明,但比草原上的狼还阴险狡猾十倍,但这样的真挚可能作伪吗?

老板娘提着面饼和汤过来,隐约只见车帘下一个清冷轩昂的身影。赶车人接过食物,用银针试过,才分给车内人吃。吃了几口,忽然听见帘中人“咦”了一声。

声音虽轻,但赶车人知道此子镇定冷静的功夫,泰山崩于前而目不瞬,急问:“怎么了?”

沉寂半响,才回道:“没什么,突然心口疼痛了一下。”

老板娘回到灶前,只见云歌期盼的望着她,“客人说好吃吗?我加了点荷包里的调料,一定辣得很特别。”

老板娘擦着手上的油腻,“好姑娘,我认你做妹子,你来帮我调味,肯定顾客盈门,我早就想着涨价,就怕老主顾不肯,现在没问题了!”

云歌一阵恍惚,仿佛回到了当年和许平君试酿“竹叶青”新酒后的欢呼喜悦,老板许叔也是高呼着要涨价,贝齿一咬下唇,微笑着道:“我明天再来。”

峰身陡峭、冰雪皑皑,在墨蓝的天空下折射出绮丽的光彩。背阴处却葱翠蓊郁,蜜蜂翩翩来去,个头比一般蜂儿大了一倍,形态狰狞,令人一见生惧。

云歌以羊皮帽子裹了头脸,只露出一双眼睛,一双手臂却故意裸露在外,散发蜂毒味道,金灵蜂最是灵敏,若非感觉血肉之躯沾染上了它们的气味,必会层层围拢攻击,难免误蛰了异草。

云歌身上吊着绳索,慢慢移动,她动作极缓,小半个时辰才挪动到草药边,手臂上停了数只将栖的蜂儿,摘下果实只几个极轻的动作,已使蜂儿受惊,手臂几下剧痛,尽管早已服下遏止蜂毒的药,仍是痛彻心扉。

云歌咬牙,拉动身上所系的一条玲索,崖上传来玎玲玎玲的清脆响声,不多时空中白影隐隐,两只白雕飞到崖边,云歌挥手将果实远远扔去,白雕扑下衔着,一个盘旋冲向天际。

云歌松了口气,她登上这一处险峰要花大半天时间,根本来不及在半个时辰内赶回让孟珏服下,幸亏来到塞外,双雕便随伺在侧,她便号令它们将果实衔给于安,比人力快过十倍。可惜白雕害怕毒蜂,不敢靠近蜂巢百步之内,否则就不用自己亲来采摘了。

慢慢扯着绳索离开,心头平安喜乐,再过三天,估计最后一颗果子就成熟了,正想着时,游目瞥了一眼崖下草丛,不禁脸色大变。

金灵蜂顾名思义、色作金黄,这些日她采药时看惯了,这一瞥见有几点黑黄在草叶暗处颇不醒目,却让她如浇雪水,悚然心惊。

她在医药典籍中读过,乌魂蜂乃是金灵蜂天生死敌,喜食金灵蜂蛹,但凡找到金灵蜂巢穴,最初派工蜂窥伺,三五日内必然大举偷袭,两窝厮杀,情景惨烈自不必言,而药草

就生长在侧,如何能不殃及池鱼?

云歌只觉得头阵阵发晕,险些栽到崖下,定了定神,勉强支持着攀上崖顶,径自下峰。一路上心乱如麻,只有求老天保佑,千万莫要在果实成熟之前展开蜂战。回到屋中,见孟珏已气色大好,正慢慢喝着白粥,看到她回到,眼中立现喜色。

中箭之后仿佛是一场梦,恍惚之间,他还以为自己那天终于追上了云歌的船,与她并行。见到她后便是漫长的昏睡,梦中无数破碎的片段,自己带着弟弟淘气后母亲高高举起轻轻落下的手势,刘询落子时的散漫言笑、义父怜惜而责备的眼神——

再久的梦也终是会醒的。他睁开眼来,看到这个轻云出岫、采岚盈歌的女子,心头不知是欢喜,还是痛楚。

云歌对他关怀和微笑都恰到好处,再无以前的斗气寻恼,自是因为他毒伤之故,但两人相处,却较平常安静了许多,似乎都不动声色的将过去那最残酷的一页揭过,留任时光冲淡记忆。

这一年里,云歌去了云阳,去拜祭钩弋夫人的墓。这个姿容不逊卫皇后、李夫人的女子,据说自幼手掌不能伸开,直到汉武帝召见时方乃舒展,手心握有一双玉钩,是以赐名为“钩弋夫人”。

云歌将她留给陵哥哥的发绳放在墓碑之前,每天吹萧做菜,对墓中人讲述陵哥哥十几年的艰辛与政绩。也许是冥冥中注定,赵钩弋的墓冢叫“云陵”。

武帝曾云:“阿娇若赋,子夫若曲,李妍若歌,钩弋若诗。”评价他一生中最重要的四位绝色佳人。云歌在宫中看过她们的画像,却觉得美则美矣,眉梢眼角,少了些灵气生动,曾笑问刘弗陵:“为何不换个好的画师?”刘弗陵回答:“画中只有真人七八份韵致,便是最好。画得太好,不免会以假为真了。”

一年后,她想回到平陵之前,告诉陵哥哥,自己代他克尽了人子之孝,却没想到,却在沧河救了孟珏。

此刻她对上了孟珏的眼神,心头一酸,微笑道:“三月她们得到你的消息,不知道会怎么开心呢,我已经派小淘给他们引路,再过几天就该到了。”

孟珏沉默半响,道:“谢谢你。”

他性子高傲,如此诚挚的开口言谢当真少有。云歌有些诧异,勉强笑道:“还不到感谢的时候,要是取不到最后一枝果子,你就算能保住命也只怕要全身瘫痪了。”

孟珏淡淡道:“义父就是在轮椅上度过余生的,今能效仿他老人家,幸何如之。”

云歌全身一震,刹那间明白了孟九为什么不肯见自己父母的原因。因为不愿意给他们的幸福笼上歉疚的阴影,于是宁可远离。

她突然想起了自己所做的“参商”那道菜,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原来,并非不能相见,而是不愿相见。

她以为自己这些年已经变得很坚强了,却突然泪水不受抑制的涌出了眼眶,她匆匆转身,道:“我去弄吃的。”

云歌来到小摊前面,老板娘一见她就笑逐言开,拿块抹布擦了擦手,拉进她进厨房,小声说:“昨天晚上我突然想起一份调料配方,生怕一觉睡过后就忘了,幸好有位客人帮我记在了羊皮上,你来看看。”

云歌含笑侧头去看,一瞥之下,身子却陡然僵住。

老板娘等了半响,没见她反应,忐忑不安的问:“怎么?有问题吗?”

好久好久,才传来一个微弱的声音,“是谁——谁给你写的这份菜谱?”

老板娘一时竟然回答不出,那声音里隐含的颤抖、期盼、痛楚与凄苦,令她不敢直视。嗫嚅了一会儿才道:“是一个年青的汉人公子,半夜他来这儿喝汤,正好我在试新的配方,他就顺手帮我记了下来——”

云歌揪着羊皮,问道:“他呢?”

“他好象住在东边的客栈里——”老板娘只说了这半句,见云歌已经转身冲了出去。

羊皮上清劲古朴的小篆彷如龙游九天,字字都可以拓下,供后人临摹。这字迹便是自己扬了骨化了灰,轮回一千遍一万遍也忘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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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有乔木雅望天堂小说经典语录

全文共 2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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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有乔木,雅望天堂》,是作家籽月写的小说主要讲述了舒雅望和夏木、曲蔚然、唐小天、夏彤五人的爱恨交织。

1.这是一个爱的疯狂,追的执着,恨的竭斯底里,毁的彻底的故事。

——籽月

2.我所有的热情,所有的爱甚至生命,都在这场爱情中消耗殆……

——《夏有乔木,雅望天堂Ⅲ》

3.单单,是我毁了这般美好的你。

也许,我能为你做的唯一一件事,自始至终都是离开你,以及不给你任何希望。

4.我明白,不爱舒雅望的唐小天,就不再是唐小天。

可是,不爱唐小天的单单,也就不再是单单了。

我就这样看着你,我等你,我愿意。

5.这一生,只做一个梦。

这梦里,只有你。

这梦中人,永远永远都不要醒。

6.唐小天,你准备好了吗?

这样疯狂的恨意,会拉着你一起下地狱,你再也不能住在天堂,看你最爱的她。

7.或许,我会好好活下去,活在没有你的世界里。

或许,我会消失,就在明天的晨光里。

8.所谓的爱,就是赋予了一个人名正言顺的伤害另一个人的权利。 ----夏彤

9.雅望,我从不担心,你会走去更远的地方,看见更美的风景或是遇上更好的人,因为那是属于你的幸福,只要能让我知道你很好,那我也会很好。 -----------唐小天

10.她捏着手中的鱼儿说:“夏木,我会戴着它,一直戴着它,戴着它到老,戴着它进坟墓,戴着它到下辈子。

“你也要戴着它,一直戴着它,带到下辈子。

“下辈子我们一定会遇到的。

“那时候,我一定会等你。

“那时候,你不来我不老。

“那时候,你一定不要把我丢掉。

她拉起他的手,轻轻地钩上他的小拇指,望着他,哭着说:“约定了,约定了哦。”

冰冷的太平间里,女子紧紧地钩着已经没有温度的手指,轻声哭泣着,悲伤像是没有尽头一般笼罩着她。

11.我终于明白,

所有的悲欢都只是我一个人的灰烬。。。。。

12.一切都无法重来,一切都已成为曾经。所有的美好往事,只能如小小的沙砾般被时间的流沙掩埋。

13.小天,有人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我想我们的缘分未满千年.....

---------雅望

14.现在你回来了,可是,我等的已经不是你。

----------雅望

15.有的时候,一旦错过便是一生,再次遇见,可有来生?

16.舒雅望以为,他和唐小天会一辈子在一起,从出生到死亡,一分也不多,一秒也不少。

17.当时,你还说过一句话,说希望我也能成为你的骄傲。

我一直记得这句话。

那么,雅望,现在的我,有没有成为你的骄傲?

--------------夏木

18.年少时的他们在星空下许下诺言,一个说愿意等,一个说一定回来。

19.我用十年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结果只令她的轮廓在我的脑海中更加鲜活。

------------唐小天

作品鉴赏

《夏木Ⅰ》

这本书语言很朴实,可是就在这朴实的文字后面我看到了一个荡气回肠的故事。这个故事亲切的就像发生在我自己身边一样。作者构架故事的能力非常好,是我见过为的青年作家里为数不多的很有潜力的一位新人。

——《晨报周刊》著名书评人袁复生

人生,是不是真的要纠缠才能算得是真实活过?爱情,是不是一定要唇边带泪才会刻骨铭心? 泪水不自觉华丽丽的落下,暗笑自己太痴!合书,闭眼冥想。何时?何地?何方?都不在重要!

——《影迷》《星月刊》执行主编高瑞沣

从来没有任何一个美丽的少年,能够象这本书里的夏木一样给予我那么深刻的痛楚与悲伤。我连夜看完的这个故事,立马决定在《花火》上轮番连载,五年了,还从来没有哪一部小说能像当年“凉生”一样感动我,可是“夏木”办到了。

——前花火主编小狮

书里蔓延着细致绵长的深情,不同《深海》般凛冽,读懂它,即是从另一个角度读懂爱情。

——独木舟

不是所有人的生命里都会出现一个叫夏木的男孩,但是如果你遇到,你一定一定会用一辈子的时间记住他。所有的悲痛和伤,凝结成幸福的回忆,让你永不能忘。

——张芸欣

《夏木Ⅱ》

夏木会让我心疼,那么曲蔚然会使我心碎。

那是一种你眼睁睁看着一种美好,变成破碎的无能为力,你明明知道他这样不好,可是你却就是找不到能阻止他不继续的理由,因为那些他的过往,他的遭遇,让他有足够的理由憎恨这个世界,我想着就是所谓的世界在没有了光,而他再也没有了那颗能跳动的心。就像浮萍,就像流云,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他再也找不到回去的路,和那个深爱的人。

——邻居家的猫(责编)

很久以前看过第一部,当我看到有第二部时果断地买了。兴致勃勃地看完了。看的过程中哭了好几次,没想到曲蔚然这么可怜。之前看第一部时对曲蔚然的印象非常的差,但是看完第二部后我立马改变了我的想法。太感动了。他对夏彤的爱太深沉,所以当夏彤死掉后,他看到与夏彤长得很像的舒雅望时,才会缠着雅望。可惜雅望喜欢的是夏木。。这只能是悲剧。

——读者夏殇凌评《夏木Ⅱ》

心疼夏彤,比心疼夏木还要心疼她。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爱得那么卑微。曲蔚然也是个可怜的人,亲生父亲不认他,母亲为了养父而一再的让他忍受,养父却是个有精神病的人,时刻担心他的病会不会发作,可他从小就在这样的生活中成长,一心想要报复的他遇见了夏彤,爱上了她,却在想为她放弃所有的时候却被他父亲的妻子让人开车撞死,才导致了后来的丧心病狂…

——读者十里春风不评《夏木Ⅱ》

《夏木Ⅲ》

我觉得不会有人会比她更努力,凌晨两点爬起来写稿子,清晨六点再趴床上睡会,七点就又起床上班。之所以这么认真,这么投入,所以才有了夏木,有了唐小天,有了曲蔚然,有了这么多让人心疼落泪的少年。她就是籽月,她能写出独一无二的故事,带给我们无法忘却的青春。

——邻居家的猫(责编)

都都说“夏木”里面,每一个少年都会是主角。这一次是让人等待了五年的唐小天。

可是我却毫无理由的喜欢上了单单这个孩子,找小天帮忙绑架自己哥哥的她,在芝加哥勇敢地救助了唐小天的她,在火车上挨着冻却一心一意想赶紧回去给小天哥哥煮饭的她,那个能够掐着雅望的脖子,对她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比唐小天更爱你”的她,那个轰轰烈烈宣告全世界她的爱情的她,那个在所有的爱破碎之后悄无声息离开的她,那个在暗夜里独自舔舐伤口,白天却对所有人都说I AM OK 的她!

让我心疼不已。

夏木的守护是至死不渝的,而单单的守护是掏空了她这一生所有的爱,所有的热情,所有的生命。

这一场爱,谁的人生能够承受?

籽月总是把爱情写得这样抵死纠缠,写得这样残忍不堪。这样的付之一炬,全盘托出,最后却全部坍塌。爱坍塌了,信仰坍塌了,生命坍塌了。太过于沉重,所以才会留在我们心上那么久,那么久。

我不知道最后单单会去了哪里,未来是不是还有人能救她,把她从绝望的那滩死水里拉出来,不知道她还不会在夜里流泪,但是我希望,我们每一个女孩,都不要成为单单,不要遇见只能爱着雅望的唐小天,不要经历这样一场最终无能无力的爱而不得。

有些爱,真的是没有办法的。

就像唐小天只能爱舒雅望。

就像单单只能爱唐小天。

作者说这个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可是我多希望她永远都不结束,希望不要让单单只活在绝望里,希望小天不要活在没有爱的世界里。

——读者 小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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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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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篇小说我不想用太多的赞美之词来表达对此作品和作者的敬意,大学里我是学工科的,在此只想说,如果在大学里面我读了三体三部曲,也许我会积极地面对学科内知识——材料科学。

小说的大体内容是对当人类联系外星文明后,该文明与人类文明相应的对策和各自的发展趋势。首先先是“元接触”,经过发展,最终这个接触在全球公开并将酿成巨祸。借助于新颖的科幻题材,作者试图在本书中让读者同时对政治,宗教,以及人性善恶展开思考。

下面在回顾剧情的同时,我要写我的想法。

故事的开头是发生在“红太阳的时代”,(“太阳”一词在小说中出现很多,也代表着不同的寓意。)在那个时代背景下,物理系学生叶文洁亲眼看到了父亲,作为一名德高望重的物理学家,被“小将”们活活打死的情景,感受着最后的理性被野蛮践踏时的痛苦而苟且活着,在那个时候她迫不得已地对人性开始思考,并且看到人类毁坏自然时,开始怀疑人性和邪恶究竟能不能是可以划等号的。本来境遇很糟糕的她,因为写过一篇论文,后来被破格调到所谓国家的“太空研究中心”——红岸基地,在满足了某些人政治利益的同时,并且偶然发现了可能能与外星文明联系的方法。当她在按发射按钮的那一刻,我的想法是:她是无知的,对这种交流的后果无知,对星际间的交流准则的无知,但她绝对不是迷茫的,因为绝望,这个在全书里一直挥之不去的词眼充斥着她的内心,进而导致她对她所做所为毫无责任感,也许当她后来看到“孩子们开始上学,有的孩子还特地找她请教物理学问题”时也许感到过一丝悔意,(因为小说中说她怀疑自己是不是真正按了按钮,是不是真正收到了对方的信息。)但后来遇上伊文思,这个“人类仇视者”,和看到当年参加打死她父亲的人以“同样是受害者”的心态而不思悔改时,我相信即使之前有,也没了。正因为她的做法,地球的位置暴露无疑,三体星人决定侵略地球,并且四百年后会来到地球。后来在《三体》二中她提出了宇宙文明最基本的原则,我相信在那个时候她才有悔意,说明她对这个问题说明进行了思考。

下面在说说三体文明,小说没有对三体人的外貌进行直接的描写,而是用一种很新颖的手段—电子游戏来对三体文明发展历程进行阐述,第一遍读的时候我对“游戏”部分读的很快,但第二遍时恰恰这个部分最吸引我,与其说是介绍三体文明,不如是说在用人类思想家和科学家的学术来回顾人类科学发展历程。最终得出的结论是“三体文明”的生存环境及糟糕,经过反复的文明覆灭,但三体人经过“脱水”和特殊的繁殖方式使文明得以延续,并且拥有了极高的科技水平,人类在他们眼中就是“虫子”,在接到地球的讯息后,而迫于自身的生存需要,大举组织舰队侵略地球,并利用“智子”锁死了人类科技发展。

在科幻方面让我记着最深的有两点:第一个为了不发声响地获取关于外星人的情报,地球作战部决定用“纳米材料”丝对行进中的船进行切割和纳米材料在太空中的应用。第二个是锁死人类科技的“质子”制造过程,展现了三体人对维度的掌握技术,这些东西涉及到物理学前沿,我真正理解的东西不多,但作者描写的过程只能用四个字“波澜壮阔”来形容。

在之后谈谈我对作者关于政治的看法,这部小说只是个开头,但让我留意的地方有两点,第一点是三体元帅在讲这个文明能生存的原因是曾说道:“我们以前有过民主的时代,有过开明的时代,这它们面对灾难的时候,却不堪一击。第二点是叶文洁的理想“消灭暴政”以及她给外星文明的消息。这两点无疑是彻底矛盾的,对小说人物来讲是没法理解的,因为“人本”和“集体”这个东西孰对孰错到目前仍然是难下定论的,在一部中没有阐释很多,但在后面作者会对这个问题阐述淋漓尽致。

最后对于宗教,倒不如说是信仰,小说中让我感到震撼一句话是“愿佛祖保佑我主早日脱离苦海”,佛祖是宗教象征,现实中可能难以认同其存在,但这里面的“我主”可是存在的,即小说中的三体文明。同样都是信仰,一个存在一个不存在,不禁让我想到:其实每个人活着都有信仰,比如信仰上帝,信仰佛祖,信仰真善,信仰美好,信仰金钱,信仰权力..你难道可以说那个信仰我说的这世界上没有?我们的字典里面的“信仰”后面往往加个伟人的主义,所以对于我们来说可能是个极好的词,但我如果信仰邪教是不是也可以说是一种信仰?以前听过老罗说过他学点心理学后他明白了“自控型”和“他控型”,他控型的人需要宗教支撑,他说他那种人不需要。所以别把信仰和宗教搞混了,这两个词不能说同义,也不能说没有一点联系。

这部小说的总体感觉是篇幅简短,但内容精悍。从一个简单信息,进而引出一个文明,宇宙奥秘的一角慢慢地掀开,这只是宏伟的三体小说的一个简简单单的开头而已,其实整个这部小说都应该只算个前言,在三体2和三体3中,会有更加动人心魄的情节,作者会更加从人性角度去深刻地去评判去反思,并且主角也将会变化,毕竟四百年浩瀚的历史,需要不同的传奇人物来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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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疑小说白夜行读后感

全文共 1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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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穗的确人如其名,她像雪一样美丽,却见不得阳光和热度。她又不似雪那般纯洁,她的精神或许随着她的肉体在小时候就已经扭曲,或者她本身就是扭曲的,只是一只披着美丽皮毛的狼。

整部小说一层层为大家抽丝剥茧,吊足观众胃口的同时不忘了放出一些线索,读完的一刹那,仿佛在钝刀起舞,既不能痛快去死,也不能舒适安稳。

每个人对雪穗都有不同,有些人,觉得她是恶魔,有人觉得她是天使,有人认为她和亮司的爱情感动,但我读雪穗的故事却不禁脊背发凉。很多时候,人们就是不愿意相信自己的眼睛,如同一成一样,即便知道了她的本性不善,还是会不自觉的被她的妖媚吸引。看过《白行》之后,再看人们对亮司和雪穗的态度我不禁发现,还是有很多人对这两人非常同情,而在我看来,这两人的本性无疑是卑劣的。如老警官总是提到的那个比喻一样:枪虾和虾虎鱼,自然界中很自然的共生关系,反映到人身上却让我看到了卑劣的动物性,为了利己之事不惜伤害她人。我心中的雪穗是邪恶的,母亲死亡,她功不可没,或许从很多年前她就不停的在策划,不然她不会提前找好下家,等着收养她的下家,等到时机成熟,再安排司亮目睹他父亲的苟且,恐怕在这之前,雪穗已经开始勾引司亮;面对母亲,或许也是她日日诱导,在某天诱骗母亲喝下能使人安眠的药物,后又特意延迟回家的时间,拿走母亲的一百万,自导自演出一出好戏;其实这两件事,只是她的反抗而已,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可原谅。

原著故事的叙述中,雪穗与亮司基本没有什么接触,别说只字片语,就连面对面的对视都没有。在目睹亮司的死之后,雪穗的冰冷更让我厌恶。我很难想象在作者文字没有覆盖的这一部分,雪穗没有真正的爱情,如同她利用过的所有人一样,亮司或者所有人对于她的爱慕只不过是个工具。

真正的厌恶是因为自己曾经受过的性侵犯,雪穗认识到这对于女人是抽魂摄魄的痛苦。于是她不止一次的让挡在她面前的人尝尝这种滋味。

在中学里和自己不对盘的同学,她安排的一出好戏,在事后对她假装关爱有加,使她归顺;

高中时入舞蹈社,看到自己的跟班因为光芒耀过自己,并且拥有她的目标人物成一的爱,使得她又恶毒,不仅安排人上演裸身的戏码,又趁机复制银行卡,偷取社团的财务嫁祸给成一的前女友,她的目的,不就是看上了成一是名门望族,家族显赫,有钱有权有品位,才一次次对他身边的人下手,幸好成一不是肤浅的人,提早嗅到危险的气味,她的计策,一次次都是围绕成一进行;

后来嫁给成一的好友高宫,恐怕心里是不平衡的吧,假装怀孕让善良的高宫提前娶了她,明明是她眼巴巴想嫁入豪门,却还装作高冷的名门闺秀的样子,在婚后,又一次次以堕胎为借口,对高宫冷淡,同时装出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让人厌恶,明明是她忍不住想出轨,想离开,却还导演了丈夫的重逢,在所有人面前装出苦大仇深的模样,踩贱所有人来维护自己的形象,这种女人有多恶毒;

养育自己十几年的养母,给了她良好的教育和高档的环境,只因为她开店在即,没有时间照顾养母,便又一次对养母下毒手,雪穗是一匹养不熟的狼,不管别人如何对她,一旦有何妨碍,她一定会反咬一口;

勾引成一的兄长,我想也是因为想要接近成一吧,在养母尸骨未寒的头七,设计与成一独处,身着华美的丧服,借机勾引,因为成一不上当,最后又嫁给他的哥哥;在婚后因为继女对自己颇有微词,又让人强奸了她,故技重施使得继女对自己归顺;在继女的卧室,雪穗的做法更让我厌恶了;

身边人所有的不幸都是雪穗一手造成,这种恶毒隐藏在这美女的双眸背后,更是让人无法相信或者说不想相信,更显示出她的心理扭曲

身为小学生犯下罪恶,利用了人们的盲点,这是他们第一次利用外表掩盖内心。“有一株芽当时就应该摘掉,因为没有摘掉,芽一天天成长茁壮,长大了还开了花,恶之花。”亮司最后自杀身亡,这也弥补不了任何一点他所犯下的罪过。而小说最后没有说明雪穗的下场,可以预知的是她将继续她畸形的人生。

“只见雪穗正沿扶梯上楼,背影如同白色的幽灵。她一次头也没有回。”

她本可以不再行走在白夜,可她不肯放过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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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居小说最后结局

全文共 8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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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藻,我不去看你,是我不想连累你。海藻……”宋的眼前,是长的海藻笑盈盈地穿着冬天的衣服走近自己。奇怪明明夏天刚过,怎么下雪了。“我爱你,海藻。”宋思明觉得自己说得很清楚,海藻一定听见了。

那厢,警察按着他脖子上的脉搏说:“他好像想说话,但听不见。”

救护车呜哇呜哇地驶近,医护人员匆匆下车。

“没救了,已经。”警察遗憾地说。

那边,医生在手术台上说:“孕妇啊!怎么会成这样!孩子没了,子宫没了,家里连个人都没有。”

“活该,听说是二奶,被大奶打的。”

“不会吧!太狠了!都怀孕六个月了,多一个月孩子就活了!怎么狠心下得了这种手?都是女人!”

“切!二奶哪能算女人?硕鼠!社会的硕鼠!她自己不给别人活路。早干吗去了?”

“你们都别吵!这是病人!是需要我们照顾料理的病人!你管人家做什么的干吗?你们说来说去,都没说到点子上。谁是罪魁祸?那个男人!那个男人!该死的是那个男人!可怜了活活一条小命。造孽!”

那个该死的男人,已经死了。正躺在停尸房。

3个月后,海藻依旧面色惨白地躺在床上,完全不说一句话。海萍和母亲把她接到海萍的家中休养。

海萍的手机响了。打开一看,是久违的mark。

“hi,海萍,我回来了,你还有空教我吗?”

“mark!没问题!你想什么时候上课?”

“呃,你的妹妹好吗?”

“你怎么想起来问她?”

“我有事要跟你讲。”

“好,你说。”

“我想跟你当面讲,你现在能来我的家吗?”

海萍坐在mark的屋里,电脑前。

“这是宋给我的emai1。他请求我,希望我把海藻和他的孩子带到美国去,给他们一个生存的空间。他让我在孩子出生以后,过来接他们。我回来了。”

海萍的眼泪哗哗流淌,她不得不捂住嘴巴压抑住自己的哭声。

“你别哭。宋的事情,我已经听说了。我也感到非常遗憾。他给过我很多帮助,我这次去美国,也是他为我寻找的商机,使我可以重返战场。他从没托我做过什么事情,我想,我会为他达成心愿的。”

海萍站起来,哭着抱住mark说:“太迟了,已经太迟了。”

mark搂着海藻踏上飞机,身后是海藻的挥舞着手、含着泪花的父母和姐姐一家。

淮海路上,“海萍中文学校”正式挂牌开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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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那年》小说乔燃结局

全文共 17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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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那年》通过平淡而真实文字,以方茴和陈寻的爱情故事为主线,描述了80后的情感波折与生活历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匆匆那年》小说乔燃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匆匆那年》小说乔燃结局

乔燃爱上了那个内向的方茴,方茴却爱上了那个年少轻狂的陈寻,陈寻后来辜负了方茴,“寻茴恋”并没有美满的结局,乔燃的结局呢,乔燃考上了一所伦敦建筑学院,跟方茴隔了距离,他对方茴的爱始终都是希望对方好,就算方茴和陈寻分手之后,他也没有趁虚而入,因为他知道方茴需要一个人慢慢疗伤,所以他不打扰,小说中乔燃的结局并不明显,当大家都有自己的归宿之后,他选择了单身,选择了顺其自然,可能他会跟方茴在一起,也可能会遇到更好的姑娘。

乔燃不辞而别去了英国,每个星期给方茴写一封电子邮件,偷偷去澳大利亚找过她,看了一眼又走了;陈寻给他写电子邮件时他只回了一句:你们混蛋;乔燃打过两次架,第一次为了赵烨,第二次是为了郑凯;哭过两次,第一次因为方茴,第二次是因为自己和方茴陈寻赵烨林嘉茉五个人;乔燃没有女朋友,只有女性朋友,赵烨结婚的时候给他做了伴郎;乔燃在英国读完本科又读了硕士,最后一个人开了事务所,北京伦敦两地跑;最后的最后 他还是想念她的丁香花 他想见她 即使时光老去 可唯一不变的是他爱她的那颗心。

《匆匆那年》乔燃语录

1、再见,其实不是告别,而是一句承诺。

2、遥想起当年怎样怎样,我才发现原来我们已然长大,也有了所谓的曾经,也有了故事可讲。

3、所有男孩子在发誓的时候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一定不会违背承诺,而在反悔的时候也都是真的觉得自己不能做到,所以誓言这种东西无法衡量坚贞,也不能判断对错,它只能证明,在说出来的那一刻,彼此曾经真诚过。

4、成长的路上,总是点缀着各种各样的离别,当时我们坚信,离别是为了重逢,所以说了再见。其实世界太大。

5、我连说真话的勇气都没有。

6、如果不知道是谎言,不是就会活得轻松点么?真相对我而言没什么特别的意义,与其被欺骗之后,因为清醒的知道真相而痛苦,倒不如糊涂的一直被欺骗下去。

7、那天我做了梦,梦见我们都还在上高中。大概是黄昏吧,天是暗黄色的,大家在操场上跑步,我当时好想就这么一直一直跑下去。

8、他们以为用自己的力量握住彼此就等于握住了未来,殊不知未来其实是谁也握不住的东西。

9、你知道她最宝贵的是什么,你就是希望她幸福,哪怕她这个幸福里没有自己的位置。

10、我真的很爱过,也真的很恨过,可是那些爱啊恨啊就那么匆匆过去了,现在想想我其实并不后悔,如果再让我选择,我还会这么来一遍……

11、我们都以为长大以后就能真正的永远相伴,于是不惜一切代价地拼命成长,但是当真的长到足以告别青春时,才突然发现,原来长大只会让我们分离……

12、年轻时总是爱做互相伤害的事,最后我们都很绝望,因为我们知道,能拯救彼此的只剩下分开着一种选择。

13、不管重来多少次,人生都肯定会有遗憾。

14、长大了之后总会学不一样的功课,走不一样的路,遇见不一样的人,我们根本避免不了分道而行的命运。

15、那时候我们不说爱,爱是多么遥远、多么沉重的字眼啊。我们只说喜欢,就算喜欢也是偷偷摸摸的。

16、不是不重视,只是太在乎。

17、那些当初说着永远不分离的人,一次分开,就可能后会无期,天涯两忘。

18、感情有很多种,对一个人好不一定要和这个人在一起。

19、我不喜欢比赛,我觉得有些东西不在乎输赢,当个爱好挺好。

20、不要道歉,因为一旦说了对不起,就代表一定有所亏欠。

21、我觉得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可以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

22、没有喜欢就不会有责任感,没有责任感喜欢也不能长久。

23、在永远的黑暗里,一直走,就是天荒地老。

24、喜欢就是让自己的心变成别人的,说不准是好还是不好的情感。

25、窗外的春光明媚刺眼,沉静的校园里不知道掩埋了多少单纯的真心爱慕,只可惜他们不明白那时一切尚早,辗转岁月里再多细腻情思也会最终化灰流逝,暗恋可以支撑起少年时代的所有梦想,却不能抵挡成人以后的微薄现实。

26、真正重要的东西肉眼是看不到的。

27、一个人的快乐,快乐有可能是假的,一群人的快乐,快乐已经分不出真假。他们尽情挥霍着自己的青春,恨不得就此燃烧殆尽,那架势就像末日前的狂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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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超渡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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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预产期还有十几天的时候,孩子入了盆,李渡的肚子直往下坠,精神倦怠,手脚浮肿,也不吵着要出门了,天天待在家里,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好,没一会儿便要上洗手间。

陈端成看着心疼万分,整日亦步亦趋地跟着,寸步不离,白天给她揉腿,削水果,哄着吃饭,晚上李渡一有动静又马上醒来,给她递水盖被子,陪着上厕所,事事亲力亲为,虽然累得眼睛下面青黑一片,心里却雀跃得很,天天算日子,等着迎接新生命的到来。

终于熬到了预产期,夫妻俩一起去医院做最后一次产检,结果B超显示羊水有点浑浊了,医生建议当天住院,第二天剖腹产。

陈端成当时就愣了,皱眉问道:“一定要做手术么?”医生说:“最好是做手术,不然孩子会缺氧的。”

陈端成脸色发白,在办公室里来回转圈,医生不好催促,公事公办地说:“当然坚持要自己生也……可以。”

李渡坐在一旁,等了一阵,看陈端成迟迟做不了决定,只好自己出手了,沉声道:“住院,明天手术!”

第二天,李渡被安排做第一台手术,周围很安静,没有一点声音,但轻微的耳鸣一直伴随着陈端成,他定定地坐在门口,唯有搭在膝上的手指偶尔轻跳一下。

剖腹产很快,不过半个小时,孩子就被两个护士抱了出来,陈端成赶紧站起来,几步跨过去,看见了那个张嘴大哭的小家伙儿,护士喜气洋洋地说:“快看看,你儿子,七斤六两。”陈端成还没看上两眼,发个楞的功夫,护士就把孩子抱走了。没过一会儿,李渡被推了出来,陈端成快步向前,看见李渡头发散乱,贴在脸上,嘴唇苍白,他忍住眼泪,把她的头发拨开,轻声说道:“老婆,你辛苦了,是个儿子,有七斤六两呢!”

李渡麻药劲儿还没过,眼睛半闭着,说了一声:“知道了。”

李渡被推到病房,躺在床上,伤口闷疼,陈端成在一旁抱着孩子,用痴恋的眼光仔细端详,“我儿子,长得真英俊!”‘

李渡勉强伸头看了一眼,一张小脸皱巴巴的,还没有巴掌大,上面一层灰,可能是抹的爽身粉,肿眼泡,小鼻子小嘴,还好,头发是直的,不知道陈端成从哪里看出来的英俊。

不过自家的孩子自己疼,长什么样李渡也是喜欢的,陈端成更是抱着就不愿撒手,给孩子喂奶,换尿不湿,无师自通,保姆站在一旁都插不上手。

出院后,陈端成固执的要求李渡坐月子,请了一个很有经验的月嫂来看顾,一切从严要求,不沾冷水,不洗头洗澡,猪脚汤,鱼肚汤,鲫鱼汤,轮番上阵,喝得李渡头晕眼花,不过为了孩子能有奶吃,忍了!不能忍受的是为什么不让洗头洗澡啊?这都什么年代了!

“你上次小产我不在身边,你自己不注意,身体就吃了亏,这次无论如何也要补回来!”陈端成在这方面很传统,又很坚持,就是不让她洗头洗澡,“什么都可以顺着你,这个不行!”

李渡每天要问陈端成数遍,“你觉得我身上有味儿不?”陈端成装作认真的上下嗅一通,才肯定地说:“没有,绝对没有,香喷喷的。”然后还要凑过去亲一下,“来,香香嘴巴!”

李渡再三恳求,据理力争,终于在生完孩子的十天后,不太痛快地洗了个澡,因为陈端成在一旁不断催促,李渡连沐浴露都没用,草草地冲了一下,就被他拿浴巾包住,抱到了床上,急急穿上衣服吹头发。

李渡抱怨:“我在国外的时候,人家都是生完当天就洗澡,我这都十天了,你老是催,都没洗干净。”

“外国人净瞎搞!”陈端成替她吹着头发,很是不赞同地说道:“哪有生完孩子不坐月子的?你又不是外国人,你是我老婆,得按中国人的传统来,要不然落下毛病,我也不能代替你受罪,老实些罢。”

李渡刚当上妈妈,笨手笨脚的,想疼爱孩子又不知道怎么个疼法儿,一抱孩子就紧紧搂在怀里,生怕给摔了。每次喂完奶,她自己出一头大汗不说,孩子也皱着眉头不舒服。可人家孩子爸爸抱着就游刃有余,慢悠悠地圈在胳膊上,随便拍几下,孩子没一会儿就睡着了。李渡怎么也学不会,感觉很是挫败,“我真是没用,抱个孩子都抱不好。”

陈端成把孩子接过来抱在怀里轻轻摇晃,说道:“这好比每个人都只有十颗糖,要放在不同的盘子里,这个盘子放多了,那个盘子自然就少了,你在运动和语言上的天赋已经很让人嫉妒了,不用纠结这种小事,这些事,有我呢。”

李渡笑道:“你倒是挺会安慰人的,既然你这么说,那以后你给你儿子喂奶吧。”

“我……”

孩子满月后,正式取名叫湛卢——陈湛卢。

阿卢长得像陈端成,连皱着小眉毛的样子都一模一样,是个活泼漂亮的孩子,高兴时咯咯笑,不高兴的时候也不哭,手边有什么东西就扔什么东西,李渡暗自嘀咕:“阿卢也不知道随了谁,我和你都不是暴躁的人哪。”

陈端成想到年少时的荒唐事,汗颜道:“孩子小么,哪里看得出来品性,长大就好了。

阿卢长到半岁的时候,李渡和陈端成说想找个工作去上班。

她说:“我老待在家里很无聊,想去师范学院联系一下,看能不能去那里当老师,这样的话,上班规律,和孩子待在一起的时间也多。”

陈端成也赞成:“这样行,你应该有自己的天地,要不然浪费了,孩子我多带一点,你去你的。”

陈端成问李渡要不要帮忙,事先找人给师范学院那边说一下,李渡说不用,先自己联系了再说。

其实李渡心里已有八成把握,早在她当导游的时候,师范大学的校长就给她说过几回,让她去那里当老师,这所学校成立时间晚,外语系的法语老师也就堪堪能用,急需李渡这样的人才。

果然去一说,那边就满口应承,考试不过走了个过场,象征性地看了看李渡的相关证件,让她下学期就过来上班,直接从讲师干起。

陈端成让李渡趁着还没上班,去考了个驾照,买车的时候,也没和李渡商量,直接开了个大沃尔沃回来。

“你是让我开去参加阅兵式么?“李渡都快哭了,这黑咕隆咚的一坨,远远望去跟装甲车一样。

“不好看啊?我觉得挺好看的,你个子高,得开大一点的车才像样。”

陈端成也知道这车不太秀气,本来是打算给她买辆卡宴的,可是想想,算了,好不好看不重要,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他把车门打开,拍拍方向盘,“稳重大气,低调内敛,多符合你老师的身份,来,试一下!”

“我每天开着装甲车去学校,是够低调的。”李渡无奈地说。

开学前几天,李渡从学校报到出来,来到停车场,摁动手里的钥匙,沃尔沃“嘀嘀”响了两声,她拉开车门,正准备上车,一个男人慢慢走到她跟前,身形高大,挡住了阳光,阴影将她覆盖。

男人低声叫她:“李渡……”

李渡有些惊讶,很久没有看到这个人了。

她叹了口气,说:“你到这里有事么?”

欧修良微低着头,蹙着眉,胸口起伏,似有千言万语,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他说道:“嗯,来这里有点事。”

此时临近中午,停车场很寂静,像一潭死水,不见半分涟漪,可谁又知道表面的平静之下是暗涛在汹涌,在翻滚。

李渡没说话,她在等着欧修良说话,

欧修良喉头滚动,声音暗沉,“你……伤都好了么?”

李渡点头,说:“好了,没什么问题。”

他看着脚下方砖的缝隙,缝隙中有绿色的小草顽强地长出来,尽管只有一点点土,但不妨碍它们的旺盛。

“他…对你好么?”

没等李渡回答,欧修良又自言自语地说:“我知道,自然是好的,连你回来都是包的飞机。”他连忙又解释道:“那天我恰好去机场碰见了。”

李渡微怔,须臾,问他:“你也好吧?听说宋长胜调走了,还好没影响到你。”

“我能受什么影响?有新靠山了呀!”欧修良笑得有些古怪,

李渡不忍他将自己说得那么不堪,说道:“你不要这样说,不管她的家庭是怎样的,你们两个人过得好就行,不必狷介这些事情。”

欧修良默默点头,

他和她的对话就像年久失修的链条,凝涩而粘滞,说一句,停一阵,再说一句,又停一阵,

带着生锈的过往,在这火热的中午。

欧修良喉咙酸堵,语带酸涩:“我听说你遇到车祸,很……担心,只是……工作太忙,不能过来。”

李渡善解人意地笑笑,“没关系的,只是有点骨折,很快就好了。”

欧修良望着她,眼睛像深不见底的宇宙黑洞,能吸卷一切,

他咬着牙,脸上突出棱角,似乎极力在隐忍着什。

李渡轻声说:“我要走了,我儿子还在家呢。”

欧修良抬起两道浓眉,低低地问:“如果……”

李渡缓缓说道:“不会的,修良!”

她一直连名带姓地叫他“欧修良”,此番唤他修良,他心中没有半分欢喜,因为他知道,唤了这声“修良”,他和她,就要擦肩而过,从此路人了。

欧修良得了答案,没有说再见,转身大步离去。

李渡上班后,陈端成基本就很少应酬,但凡他在家,必定是他陪着孩子玩。李渡兼了精读和口语两门课,她本身做事就很认真,这下更是经常备课到深夜,陈端成总是默默地给她递上一杯牛奶,一碟小点心,床头的那盏灯,会一直亮到她上床的时候。

功夫不负有心人,上班不过短短半学期,李渡带的班法语成绩就提高了一大截,经常还有外系的学生过来蹭课。让陈端成恼火的是,居然有一个历史系的男老师声称也想学法语,没事就打电话过来向李渡请教,李渡是个实心眼,没往别的地方想,人家问,她就答,同事么,应该的。

陈端成恨得牙痒痒,找李渡抽风,“你有没有和你同事说你已经结婚了啊?”

李渡并没有隐瞒过自己已经结婚了,有人问起她当然就说,问题是那男老师没问啊,人家只是问法语啊。

“人家又没问我这个,我没事儿说自己家私事干嘛?”李渡一句话就把他给堵住了。

直到有一天,李渡在洗澡,陈端成“迫不得已”帮她接电话。

“李老师吗,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巴拉巴拉一大堆,

陈端成等他说完了,才淡淡地说:“李老师洗澡去了,我是她丈夫,请问您贵姓?”

那头磕磕绊绊地说:“我……我免贵姓周。”

“哦,周老师,您着急吗,着急的话我现在就把电话递给她?”

“不,不着急,我回头再打!”周老师坚决地说。

陈端成客气地挂了电话。

后来,没有后来了,那位勤学好问的周老师再也没有打电话来请教问题了。

陈端成决定没事要多去学校走走,虽说李渡他是绝对放心的,可谁的老婆被人惦记都他妈心塞啊!

没过几天,陈端成得了空,早早就下班到学校去,结果李渡不在办公室,同事说她打球去了。

陈端成走到网球场,看见李渡和一个年轻的男人正在挥汗如雨地打球,还和以前一样的灵活矫健,男人打得似乎也不错,俩人旗鼓相当,一来一回地打了半个多小时才结束。

李渡早就看见陈端成了,和男老师打了个招呼就开始收拾东西回家。

上车后,陈端成问:“这人是谁啊”听起来语气很正常,也没什么醋意。

李渡颇为赞赏地回答:“体育系新分来的老师,人年轻,技术好,体力也不错。”

陈端成没再说什么,随便聊着天,到超市去买了东西才回家。

晚上吃完饭,阿卢洗过澡就睡了,李渡躺在床上在看书,陈端成踱到床前,把李渡的书抽走。

李渡皱眉:“干嘛呀,人家正看书呢。”

陈端成不说话,欺身把她压倒在下面,李渡使劲推他,陈端成把她的手按在床头,

他目光阴沉地看着她说道:“年轻?技术好是吧?我就老了,技术也不好啦?”

李渡觉得很可笑,这根本就是无理取闹嘛!

陈端成不理会她的嗤笑,沉沉说道:“今天,你说要几次,什么姿势,我都没问题!”

李渡手被摁住,就用腿踢他,陈端成身上硬邦邦的,也不在乎被她踢几脚,

陈端成一双眸子,黑得像墨,缓缓低下头,亲吻她的脖子,往下,一直往下……做了他心里一直念叨了很久的事。

陈端成使出手段,把李渡翻来覆去地折腾了一晚上,最后她一点力气都没了,他还一边顶,一边问:“你说我老了没有?技术好不好?”

事后,李渡将这次的行为定性成“没有自信的表现”,陈端成冷哼一声:“我是那种没有自信的人吗?”

阿卢开始会走路了,他爸一回来就从李渡怀里挣出来,屁颠屁颠地迎上去,张开双臂喊:“爸,爸!”,陈端成一把抱住他,高高地举起转圈,阿卢高兴得咯咯笑,然后是父子俩一顿乱亲,陈端成满脸都是口水。

李渡可从来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干巴巴地站在门口妒火中烧,随手摔了一条阿卢用过的脏毛巾给陈端成,“你给阿卢灌了什么迷魂汤,我也天天陪他玩呢,怎么不见他对我这么热情?”

陈端成暗笑,李渡所谓的陪着玩,就是一本正经给阿卢说法语,讲道理,教他认字,阿卢对她热情才怪呢!

他一边用毛巾擦掉脸上的口水,一边对李渡讲:“他现在小,觉得爸爸好,你放心,儿子都是和妈亲的,以后长大了保证黏着你,我这个爸爸都要靠边站。”

说是这么说,李渡觉得还是应该多讨好儿子,可陈端成的那些花样她都不会啊。

有一天,陈端成回家,保姆在楼下忙,楼上隐约有李渡的声音,他轻手轻脚地循声上楼,看见李渡和阿卢坐在床上,阿卢“啊啊”地叫着,小屁股一蹦一蹦的,李渡声音低柔,正在说法语,好像是念一首诗,陈端成站在门口,含笑看着母子俩。

李渡抬头看见他,有点不好意思,“你干嘛站门口不出声啊?”

“我听你说法语的声音很迷人,是在念诗给阿卢听么?”

李渡腼腆地笑笑,虽说孩子都生了,可她还是像个少女般羞涩,陈端成喜欢得紧,一到晚上就缠着她:“李老师,来,我们交流交流。”

“念什么诗呢,翻译给我听听。”陈端成说,

李渡慢慢说道:“

我渴望与你一起生活,

我渴望与你耳鬓厮磨,

一辈子与你耳鬓厮磨

一辈子,一辈子,一辈子,

我渴望歌唱当你歌唱时,

我渴望哭泣当你哭泣时

我渴望笑当你笑时,

…………

陈端成听完,眼里漾着笑,说:“你可以对阿卢说,爸爸爱妈妈,妈妈也爱爸爸,这样我和他都能听得懂,其实意思都一样。”

阿卢看见陈端成很兴奋,要抱抱,陈端成把他抱起来,对他说:“妈妈厉害不厉害?法语说得这样的好,还会念诗呢。”

李渡看着面前对她微笑的两个男人,一个清俊优雅,黑发中夹着银丝,一个眼睛亮若晨星,嘴里滴着长长的口水。

她在心里默默地说:“爸爸,你看,我真的生活得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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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余罪小说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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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是最近很火的一部片子,这是根据同名小说改编,由童星张一山主演,深的90后00后小朋友们的喜欢。目前已经上映了余罪1和余罪2,余罪3还未上映。余罪结局如何?余罪小说结局是怎么样的?余罪小说女猪脚结局分别怎么样?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余罪小说结局是什么的资料,欢迎阅读参考。

余罪第二季结局预告三下手势是什么意思?余罪3第三季什么时候开拍播出 网络剧《余罪》自播出后,一直备受观众好评,张一山的演技简直逆天了,演技受网友好评,那么在看完《余罪》第二季结局后,很多网友表示看不懂结局余罪三下手势是什么意思,是救安嘉璐了还是去穿警服了?这结局是留下悬念暗示余罪有第三季吗?一起跟小编看看吧!

余罪第二季结尾那个手势的意思应该是以打手势的方法告诉那些警察事情,因为纸条写了只让他一个人去,那就不能和那些警察直接说,所以打手势告诉他们。 余罪第三季还没开拍,官方也为回应是否有第三部,但是张一山微博都确认有第三季。

余罪第三季安嘉璐被谁绑架了 第三季余罪会和林宇婧在一起吗

《余罪》第二季的结尾可以看到,傅国胜被抓了,余罪也从他的口中知道了沈嘉文的真实身份,于是余罪和林宇婧开着快艇,极力抓捕沈嘉文,当他们发现了沈嘉文的船时,林宇婧立马跳上渔船,和毒贩搏斗。在情急之下,沈嘉文拿出了自制的炸弹,想要和余罪谈条件,放了自己,她就放了林宇婧。

最后沈嘉文选择乘坐渔船离开,余罪只好紧追其后,两支船相撞爆炸,沈嘉文却再一次失踪了。在欢迎余罪归队的时候,所有人就等着余罪走过去,这时候有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划过,余罪收到了一张纸条和秘密信物,纸条上写着:安嘉璐和我在一起,想救她,自己一个人来。

因此,在第二季的大结局中,安嘉璐被沈嘉文绑架了,她不但没有死,还绑架了安嘉璐来威胁余罪,余罪选择去救安嘉璐,在结尾的时候打了一个手势,意思就是告诉那些警察,他还不能归队。这次的网络剧《余罪》的上线方式不是采用以往的季播模式。

因此,在第二季的大结局中,安嘉璐被沈嘉文绑架了,她不但没有死,还绑架了安嘉璐来威胁余罪,余罪选择去救安嘉璐,在结尾的时候打了一个手势,意思就是告诉那些警察,他还不能归队。这次的网络剧《余罪》的上线方式不是采用以往的季播模式。

余罪小说的结局:余罪和大胸姐在一起 当上警察 走上人生高峰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就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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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亮剑人物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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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讲的是在战争时代的故事,所谓亮剑,就是一种精神,就是说在古代有的剑客想和高手挑战,但是实力却远远不及,可是还不惧怕,勇敢地亮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小说亮剑人物结局,欢迎借鉴!

《亮剑》是都梁写作的一部军事题材的长篇小说,是大陆不多见的比较公平、客观、尊重历史事实的抗战小说。书中并不讳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为造成的反右扩大化、三年困难时期、文化大革命等浩劫事件,也并不像其它抗战小说一样严重偏向共产党,甚至塑造了具有中国儒将风范的国军将领楚云飞做为主人公李云龙终身的对手、朋友、劲敌。

《亮剑》小说正文共有43章,描写战争年代的是前16章,而大部分章节讲述的是建国后李云龙、赵刚、丁伟等将领面对复杂的党内斗争,在尔虞我诈中的艰难生存、在艰难生存中的苦苦思索。

电视剧《亮剑》完全颠覆了小说《亮剑》的原意,毫不留情的割了原著真正意义上的亮剑精神。

如此一部优秀的有丰富内涵、有深刻反思的军旅大作,竟然被意识形态主管机构改造成了“弘扬我军不畏强敌,勇于亮剑的革命英雄主义”般自我陶醉意淫的壮阳工具。

我们不妨来看看小说中这些英雄们的最终结局:

李云龙:

曾在红四方面军任团长,八路军时任386旅独立团团长,解放战争时候任中原野战军新二师师长。解放后调任福建省军区某海防军军长,组建了中国第一支特种作战军队——梁山分队。该分队曾潜入金门,为解放军炮击金门提供地形坐标。文革期间,他命令使用武力制止两个“红卫兵”武装抢夺火库。后因为这个事情遭到迫害,于1968年自杀。1978年平反。

田雨:

李云龙的妻子。二人在淮海战役时相识,当时她是当时解放军医院中的护士。结婚后曾去中央军事学院俄语系就读,毕业后分到了福建军区政治处工作。为李云龙生了两个儿子:李健、李康。后又收养了好朋友冯楠的四个孩子:赵山、赵高、赵水、赵长。后在得知丈夫的死讯后在狱中自杀徇情。

赵刚:

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李云龙的生死之交。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他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遭到迫害,最后自杀。1978年平反。

冯楠:

赵刚的妻子,田雨的好朋友,北京大学讲师。在李云龙夫妇的介绍下与赵刚结婚,对丈夫的工作十分支持。为赵刚生了四个孩子。当丈夫遭到迫害的时候给予丈夫很大帮助,后来托人将自己的孩子交给李云龙抚养。后与丈夫一起自杀。

丁伟: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一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期间率军出师东北,在辽沈战役中屡建奇功。解放后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调任边防某军任司令。1958年因支持彭德怀遭到迫害,被免去一切职务并下放到某农场改造,此后音讯全无。

孔捷:

曾任八路军129师新二团团长,李云龙的好朋友。解放战争期间参加中原反攻,1950年率军入朝,参加抗美援朝战争。1955年进入国防大学学习,毕业后任东北边防某军军长,最后收养了李云龙夫妇和赵刚夫妇的6个孩子并把他们抚养成人。80年代初离休。

楚云飞:

黄浦军校第五期学生,抗战时期任晋绥军358团团长,曾与李云龙交往甚厚。1945年入陆军大学学习,毕业后升任国军第89师师长,在淮海战役的时候与李云龙交手,后负伤。1949年初逃到台湾。1956年任金门守备军副司令,授中将衔,后升为上将。在金门与解放军交手数次。1968年李云龙去世时,在金门用广播悼念李云龙。改革开放以后来大陆经商并买下李云龙故居做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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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海上牧云记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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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风和叶回到北陆之时,正是暴雨之夜。

他回望自己的部下,只剩最后两千余骑了。

“当年……我对你们说,男儿志在天下,不能死于家园。你们相信了我……我们六万骑出征东陆,攻破帝都天启……你们真TM的是好样的……好样的啊……”硕风和叶抿紧嘴唇,“但是……我没有告诉你们……如果战败了……会怎么样……”他长叹了一声,抬天望着黑暗的天空,雨水狂泻在他的脸上,他忽然摘下头盔,狠狠往地上一掼,“你们以为……战败了,不过是一死!可是不对!”他口中喷出的热气在雨水中凝结,“我没有带着你们一起死,我把你们带回了北陆,我把你们带回来……回来承受耻辱,承受嘲笑,你们的父亲会抽打你们,你们的母亲会哀哭你们没有带回你们兄弟的尸首。这一切都比死还要难以忍受!”他望了望眼前的最后的两千骑兵,“但是……我不会死,你们也不能死!我们要活着,不管背负多么大的耻辱,我们做错了吗?没有!我们是瀚北八部的光荣,我们用六万人打败了东陆几十万人,我们攻取了帝都……但我们还是太弱了,我们没有力量守住我们所攻下的土地,因为我们的草原太穷困了,因为我们北陆悍族还没有真正统一起来,我要你们背负着马鞭去见你们的父兄,请求他们责打你们,就象我将要去做的一样。但是你要告诉他们,只要你还有一口气,一听到号角,你就会再骑上战马出征,而且还会带上你最小的兄弟,你刚学会射箭的长子,我们终会卷——土——重——来!”到了最后,他已然是在竭力狂吼,这声音盖过了暴雨的声响,盖过了厉鬼的哀鸣。两千骑士齐齐拔刀,冷雨打在他们的铁盔上,刀锋上,只是让他们更热血沸腾。

“卷土重来!卷土重来!卷土重来!”“王子殿下,你看!”忽然一名骑将挥刀前指。

硕风狂叶回过头,前面是一片黑茫茫,雨夜中什么也看不见。

仔细看时,似乎有一点微弱的光影在闪着,象是暴雨中仅存的火苗。

可是突然那一个光点变成了两个,象是有人用它点燃了第二根火把。

两个变成了四个,四个变成了八个……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好几处这样的火光从点变成群,迅速蔓延开来,象是油在草野上泼过,无数的火把正不断点亮着周围新的火把,黑暗中,一支无边无际的大军轮廓正在显现出来。

“是他们……是我们八部的人!”有将领兴奋的吼着。

“他们是来杀我们的……”却有人冷冷的说,“别忘了,我们当初跟随了二殿下,就相当于背弃了我们的部族。我们也曾立誓说过决不回来。”硕风和叶缓缓策马,向那片越来越广大的火光走去。

“殿下,不要去!”将领们都急吼着,催马要挡在硕风和叶的前面,却被硕风和叶挥手拦住了。

他独自孤马走向那大阵,还有两里……一里……如果有骑射冲出一轮箭雨,他就会栽倒在北陆的草地上。

当他离大阵只有半里的时候,突然阵中传来了齐声的呼吼。

“速沁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索达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和术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克剌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龙格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赫兰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丹尧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右金部迎接二殿下回到北陆故土!”冷傲的笑意那一瞬间又回到了硕风和叶脸上,他忽然猛的一催马,于大阵之前横掠而过,高呼:“只要纳莫罕大河的水不干!我硕风和叶就一定会带再破天启!”他奔过的地方,黑暗中的火把就亮起来,随着他的狂奔,象是整个北陆草原被燃着了,狂野的呐喊从北响到南,三十万铁骑正在汇聚。

穆如寒江回到了天启城中。

未平皇帝竟也在战场上失踪了。他莫非也死于阵前了么?诸侯连营破了,硕风和叶退了,宛州军败了,连牧云笙也不见了。突然之间,这天启城空空荡荡,再没有了争夺者。

他此刻站在帝国的荣耀的最中央,太华殿上,却和站在殇州雪山上一样孤独。

穆如寒江缓缓的转身,看见大殿门口同样孤单站立的影子。

他走下皇位前的玉阶,来到她的面前,轻轻执起她的手。

“我再也没有亲人了,只剩下你,肯陪在我的身边了。”苏语凝望着他的眼睛:“当年……你答应过……有你在……就不会再让我受委屈。”“是的……我答应过……”将军身经百战,此刻却流泪。上天从他身边夺走了所有的东西,亲人、家园、只剩下一个当年年少轻狂的誓言,却难得有一个人帮他记住,天天的念,时时的念。不论他去了多远,这个人不会忘记他的名字。他为了复仇,可以毁去一切,这个人却从来不会怀疑他说过的话。

“苏语凝,”他轻轻的拥住了她,“做我的皇后吧。”苏语凝伏在他怀中,手紧紧抓着他的衣襟。可是,她却轻轻摇了摇头。

“当年,硕梓郡守纪庆纲逼我与假未平皇帝成婚,我为了拒婚,发了一个誓,只有有人得到三样大端至宝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用它们来迎娶我,我才出嫁,不然……就死于断心草下。”“断心草?”穆如寒江痛心道,“你怎么这么傻……”“我那时候……怎么知道……你……还会重回到我的身边……”苏语凝紧紧握住他的臂膀,仿佛心已经开始被绞碎。

突然穆如寒江一把将她拉到身后,对着殿口喊到:“什么人?”殿前光道中的那个影子笑了起来:“龙渊剑、鹤雪翎、牧云珠,这三件宝贝并非世上不存在的,而且若是有这三样珍奇在手,得到的又何止是女人,而是整个天下,连大端朝的铁骑都不曾踏足过的天下。”“你是谁?你知道这三样东西的下落?”“未来的陛下,你也知道的。您难道不知牧云珠在何处吗?而得到了牧云珠,也就自然得到了鹤雪翎的秘密,如果再寻得开启龙渊之剑,那么,前人所不曾到达的世界将在你面前畅开。”那影子慢慢走近,显出他的面目:“在下路然轻,只要我们一同打败未平皇帝和他身边的那个小魅灵,我们就能掌握天下的命运。但是如果我们做不到,世间就要陷于灾难了。”“灾难?”“那魅灵心中被烙着不可抗拒的使命。要毁掉这片大地,把它改变成另一个样子。一个可怖的天象,辰月之变终会来临,那时暗月距大地只有数百里,海水会吞没一切,万物都失去重量。你们现在对天下的争夺,完全是毫无意义。”“辰月之变?怎么阻止?”“也许无法阻止……本来在七百年前,它就该来了。但当时的英雄们凭着周密的星术计算和牺牲的力量阻止了它。这颗牧云珠中,记载着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现在……星辰引力间的平衡已经到了尽头,积蓄了千百年的力量将爆发出来,而带来整个天海间的震荡。而她的使命,则是维护这一切的发生,并化生出新的生灵。”“谁?谁给她的使命?”“我不知道是谁造就了牧云珠,也不知道是谁把那些记忆和奥秘封存在了珠中。”“那么……我们还有几年的时间?”穆如寒江问。

“按推算,最多七年吧。”“七年……”4牧云笙一直向海中沉去,不知过了多久,他终于穿破了海面,下面是浩渺的云山。

再穿破云雾,他看见了,那巍峨的皇城,他出生的地方。

“小笙儿醒啦……”她们欣喜的喊着,“小笙儿,来玩捉迷藏哦。”这些熟悉的面孔,她们原来都还在,原来那一场血火不过是场梦,她们从来不曾离开过他。

他欣喜的笑着,追着她们的脚步,穿过重重光影的纱幕,向外走去。

可身影一晃,一个稚气的孩子从他身边跑过,奔向那花园中的女孩们。他金冠玉带,目光纯静,却似在何处见过。

“小笙儿……捉得到我,便许你帮我画一张画哦。”她们围住那孩子欢笑着。

牧云笙在一旁呆呆看着这一切,那孩子却注意到了他,走近前来。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里?”“小笙儿?”他低下身去,扶住那孩子,“你未来……会成为一位皇帝,但你登位之时,就是天下血火降临之时。”“你是谁?却凭什么来预言我的命运?”那孩子眼神倔强,“我不要做什么皇帝,我只要和她们在一起,永远这样。”“没有永远的……你将来会遇见一个人,她让你懂得什么是你真正要寻找的,你会为了她,甘愿抛弃一切。”“她在哪?”少年愣了愣,伸手探入怀中。怀中的珠儿竟不知何处去了。他一惊,才恍然想起,自己现在就在珠境之中。

他继续向前走去,天空变得越来越可怖,象是鲜血在漫流。

“那灵鬼,你在哪里。”“你救不了她。”那空中的鲜红扭转狰狞着,“纵然你有强大的法力,但我已与她的灵魂锁绑在一处,你杀死我,也就会同时杀死她。”“没有任何一种可能么?”少年低下头,缓缓的说。

“只有一种方法,那就是——用你的自由换取她的自由。让我游入你的魂魄之中,她才能清醒。你选择吧。”“那我会再也感觉不到自己么?”“不,你仍然是你。但我会教给你什么是仇恨,什么是残忍,打碎你那些可笑的仁义与同情,为了你的志向把任何阻挡你的人碾碎。我也因为这些仇恨而有了力量的源泉。”“那她呢?”“我解开对她的心锁,却解不开她的宿命。她告诉过你吧,她不过是被人或是神造出的一颗种子,要倾覆这个天下,她将来会成为世人所痛恨的灾祸象征,维护她的人,也会被愤怒一同吞没。”牧云笙摇摇头,“我不会让任何人伤害她。哪怕天下世人都恨我,但我不会退后。”少年缓缓抬头:“现在,给我你的冷血,而给她以自由吧。”5战马嘶鸣,火流翻涌,穆如寒江的踏火骑军正在向这里进发。大雨忽然倾盆而下,雨水与火焰相激撞,腾起白色烟雾,象无数魂灵直冲天际。

他们只有七年的时间,七年之内,有一个人必须被打败。男人总是为了一些女人无法理解的事情而战争,比如天下、家族和荣耀。可有时他们心中深藏的秘密,却连最爱他的女子也不会得知。不论世上存在过的多少英雄,最后却终能只有一个胜利者。而黄沙之下,总有相拥的白骨,没有人会记得曾经的风华绝代和年少轻狂。

这个时代,终于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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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小说林殊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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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电视剧收官了,说好的林殊不会死的,到最后却死了,而之前爆料的彩蛋呢》也没有了。《琅琊榜》无论是电视剧还是原著小说都把网友虐得不要不要的。

在原著小说中,梅长苏为景琰分忧,做了出征大渝军队的军师,在服用冰续丹之后三个月,耗尽心血而死,梁王死后景琰当了皇帝。

电视剧《琅琊榜》迎来了收官夜,不少观众准时守候在电视机前,十三年前梅岭的千古奇冤如何筹划雪冤,电视剧最终选择开放式的结局,并未将人物的命运一一表现得很清楚,该剧导演李雪直言:“结局应该是大团圆的。”

昨晚的大结局是“大梁战事突发、四境受敌,朝中无人能领兵出征,本已决定安心静养、逍遥江湖的梅长苏服下激发体力的冰续草,毅然奔赴北境,在最后的三个月里,平定北境狼烟,以林殊的方式在战场上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梅长苏终结掉了自己的性命,以林殊的结局赴死,多少人哭成了狗。其实,该剧在制作过程中,大结局曾经出现过一个“彩蛋”。在第一版本的结局“彩蛋”里,战争结束后,琅琊山上、琅琊阁里,梅长苏从屏风后面伸出了一只手,接过了蔺晨递过来的茶。对此,制片方表示,他们没有想让梅长苏活着,那个彩蛋就算放到结尾,也只有两种解释:一是前传内容,一是蔺晨Y Y的场景。该剧制片人侯鸿亮说:“这一段彩蛋,有可能被观众解读为梅长苏还活着了。最后,我们还是觉得这样不对,如果梅长苏还活着,那么之前周遭人及观众对他的痛惜,以及他死后霓凰、景琰等人对他的悼念和追忆,则都成了笑话。他前面所有的牺牲,震撼力都会被削弱。所以,我们最终还是把那个可能引起误解的镜头剪掉了,让电视台重新换了片子,让梅长苏求仁得仁。”

说到底,这还是一部步步惊险的政斗戏,里面环环相扣的朝堂争斗总是让人担心得捏一把冷汗。先是斗太子、斗誉王、斗谢玉、斗夏江,斗到最后斗皇帝,每一步都惊险万分,一步走错便满盘皆输,尤其是前期梅长苏假意辅佐誉王压倒太子,实则借力打力,让他们两败俱伤,观众每次都害怕誉王会察觉梅长苏的真实意图,而谢玉、夏江这几个老狐狸就更加难缠,连斗倒了还时时准备反咬一口,至于拥有至高无上的皇权的多疑皇帝,就更不用说难度有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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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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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世界来说,每个人都是平凡的;对于人类来说,其他人也是平凡的。套用小时代中的一句话:“对于浩瀚的宇宙来说,我们都是小小的星辰。”

在这本书中作者没有用华丽的辞藻来描述,没有用惊险离奇的情节来触动人心,没有用惊天动地的场面来吸引读者的目光,激发读者的兴趣,而这本书中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事,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就如同书名一样,一切都是平凡的故事。

未看这本书前,在我的世界观中,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都是世界上平凡的事。可是在看完这本书后,我的想法改变了。虽然这些事对于世界来说是平凡,但对于当事人来说,这些都不平凡。

这本书让我对农民重新定义了,原来农民并不是只面朝土地背朝天,埋着头一声不响地干活的。原来他们也是有自己的追求的,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应该是孙少平。他虽然只是一介农民,但他不甘于平凡,敢于向命运发出一次又一次的挑战,其实孙少平是一个悲催的人,他的爱情路不如意,明明与地主家庭出身的郝红梅产生情愫,在被同班同学侯玉英发现并当众说破后,与郝红梅关系渐变恶劣,。明明最后日子都过得好一些了,妻子秀莲却生了肺癌。而他的事业线也十分曲折,虽然前面一段由建筑工人转换成煤矿工人,转换的十分顺利,但是之后由于技师根本不懂技术,砖窑蒙受很大损失,不过好在最后少平在朋友和县长的帮助下使砖窑再度奋起,成为了当地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头人。

虽然孙少平的命运十分坎坷曲折,但他身上那股子不服输的精神深深地震撼了我,他是一个纯粹的人,他觉得人活着不能光是为了钱,还要有更高的精神追求,要为了自己的理想去奋斗,少平骨子里与哥哥少安不同,他是一个高尚浪漫的人。

其实作为一个读者,你可以把这本书当做许多不同方面的书籍去解读。比如,你仅仅把他当做一本长篇小说来欣赏,因为它里面的情节内容丰富,人物形象塑造的饱满;再如,你可以把它当做一篇学术材料来研究,因为它里面的人物,风俗都是有原型,有依据的;或者,你还可以把它当做一本激励书籍,因为这里面的人物都是乐观向上,开朗大方,遇到困难不退缩,不屈服的。

延安大学文学研究所所长梁向阳曾经评价过:“部小说所传达出的精神内涵,正是对中华民族千百年来“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精神传统的自觉继承。这样的小说对底层奋斗者而言,无疑具有“灯塔效应”。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能产生如此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影响的原因。”是啊,这部小说写了中国当代城乡生活,体现了当代农民百姓的坚强。它通过复杂的感情纠葛,刻画出社会各阶层中众人的形象。让读者意识到了普通人的人生自尊,自强与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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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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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捧《草房子》,我被书中那愉快的学校生活所深深吸引。那蓝天、白云、梧桐的枯叶,还有那一片朝夕相处的金色的草房子……这一切都令我向往。

《草房子》主要讲述了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的六年生活,那六年小学生活让他终身难忘。这六年小学生活见证了他们之间的友谊,有悲、有喜、有泪。在书中有聪明的纸月、淘气的桑桑,还有那为了救油麻地里的南瓜而牺牲自己的秦大奶奶……而这些人中,我最欣赏的还是秃鹤。

秃鹤应该叫陆鹤,但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油麻地的孩子就都叫他为秃鹤。在桑桑的记忆里,秃鹤在读三年级之前,似乎一直不在意他的秃头。秃鹤一直生活得很快活,有人叫他秃鹤,他会很高兴地答应的,仿佛他本来就叫秃鹤,而不叫陆鹤。

但是,秃鹤读三年级时,偶然地,好像是在一个早晨,他对自己的秃头在意起来了。秃鹤的头现在碰不得了,谁碰,他就跟谁急眼,就跟谁玩命。人再喊他秃鹤,他就不再答应了,并且,谁也不能再用东西换得一摸。

因为他的秃头,同学们都会忍不住用手蘸一下去摸一把;因为他的秃头,蒋一轮不让他参加会操;因为他的秃头,他总是带着帽子上学;也因为他的秃头,他都想逃学;因为他的秃头,他还和校长和老师闹别扭。因为这个秃头,原来开朗、活泼的秃鹤不见了,他变得自卑了。

可是,自卑并没有一直笼罩着秃鹤,当《屠桥》缺少秃子——伪军连长的演员时,秃鹤自告奋勇给蒋一轮写信争取了这一个角色。为了演好这个戏。他用出人意料的速度,就将所有台词背得滚瓜烂熟。他排练得很认真、很努力,他演得一丝不苟,甚至把这个角色给演活了。这个秃头“成就”了秃鹤成为“世界上最英俊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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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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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奇妙缤纷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它像空气一样,每天都在我们身边,但又因为它无影无形,往往又很容易被我们忽略。但在我们的生活中又不能缺少它,它的意义已经融入我们的生命。带着这个问题,我与一个意大利小学生一起跋涉,去探寻一个未知的答案。

爱的教育》是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作品,是通过亚米契斯的儿子的日记改编的,被认为是意大利人必读的十本小说之一,是世界文学史上经久不衰的名著,被各国公认为最富爱心和教育性的读物。

爱是一次没有尽头的旅行,一路上边走边看,就会很轻松,每天也会有因对新东西的感悟,学习而充实起来。于是,就想继续走下去,甚至投入热情,不在乎它将持续多久。这时候,这种情怀已升华为一种爱,一种对于生活的爱。

爱从来就是一个非常难以解释的词,但是对于生活的热爱,却是容易理解的,当我们经历过一些事情,看过一些风景,遇到一些人,了解了他们的思想,拥有了自己的情怀,就会变得豁达,释然,这时候,我们对生活会更加有热情,因为我们懂得了珍惜生活,也就学会了爱!

“爱是什么”不会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爱”是没有界限的,在每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份纯洁的爱,同学之间的友好交谈,老师对学生的鼓励,父母对孩子们无微不至的关爱,甚至萍水相逢人们之间的一个微笑,都是爱的表示……爱是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字,可有的时候,我们常常会忽略身边人对我们的爱。爱是无私的,爱是博大的,只有生活在爱的海洋里,才会享受爱。而当我读懂了《爱的教育》这本书后,我才真正领悟了爱的境界。

世界上最动人的皱眉是读书苦思时的刹那,世界上最舒展的一刻是读书时那会心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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