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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作文专题栏目,提供与小说相关内容的作文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小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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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和尚仿童话_小说作文

全文共 4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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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和尚(仿童话)

从前有座山,山上有座庙,庙里住着一群和尚。一天,住持(一老和尚)宣布对化缘科室进行改革,化缘科室的三个和尚要调出一人去工资低干活多的抬水科。

为了公平,住持要用一个月的时间对三个和尚进行调查。

三和尚之一胖和尚工龄最长,化缘经验最丰富,文凭不高,但总能超额完成任务,年年评为先进工作者。在这一个月中,胖和尚埋头苦干,打破了由他保持的月化缘纪录。

三和尚之一瘦和尚工龄最短,他虽不能按时完成任务,但他毕业于和尚大学化缘系,为庙中文凭最高之人,可照领工资。在这一月之中,瘦和尚完成了一篇《关于我寺化缘部门改革中存在的若干问题》的学术论文。

三和尚中的小和尚,既没有文凭,也没有工作热情,更谈不上工作经验。在这一月中,他除了吃喝睡觉,就是往住持那儿跑。原来住持患了感冒,小和尚不怕被传染,为住持煮药,替住持端尿壶,给住持按摩……住持需要什么,小和尚就做什么。老和尚一高兴,就认他做了干儿子。在一次关于是否为住持级干部添置进口木鱼的问题上,小和尚更是第一个跳出来投赞成票。

一个月后,小和尚当上了化缘科的经理,瘦和尚当上了小和尚的秘书,而胖和尚只好去挑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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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专题作文

《梦幻仙境》_1000字童话小说

全文共 1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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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梦幻小农民

那天天气很好,风和日丽。艾维丝正在训练水神。令她异常高兴的是宠物水神竟然升级到了12级,快要进化了。没过多久,玫丽尔来了,她面带笑容,笑眯眯地说:“艾维丝妹妹,今天我教你一个赚仙币的好方法——种农作物!”“真的?我只知道家门前有一个空中菜园和一块已经开垦的土地,不知道怎么才能种出来。”艾维丝有些颓丧。“这简单,我们去农家市场的潘多拉农场去看看吧!”

她们来到了潘多拉农场,去给潘多拉·艾拇·拉卡亚·洛吉丝·因比达可尔叔叔帮了一个小时的工作,获得了一个潘多拉果。随后又来到了高级商店,艾维丝买了两颗价值500仙币的飞飞灯笼花种子,付了1000仙币交给店长艾维丝,然后拉着玫丽尔的手很高兴地离开了。

回到了水晶小屋后,艾维丝连忙把一颗飞飞灯笼花的种子播到地里,另一颗放在背包里,没过多久,种子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即将成熟。    不久,飞飞灯笼花收获了。艾维丝得到了三株灯笼花。在玫丽尔提示下,艾维丝立刻前往跳蚤市场,把灯笼花卖给了一位叫拉尔克的商人,获得2000仙币。这样,艾维丝的口袋里就有3800仙币了。

过了几天,又通过种植农作物,艾维丝已经有7500仙币了。这真是一个赚仙币的好方法!

水仙女生病

经过长期训练,艾维丝的水神已经升级到18级了。成功进化成水仙女。看到别人有那么多宠物,艾维丝心动了,也想捕捉一只。

在玫丽尔的提示下,艾维丝从22个快乐果中拿出5给水仙女吃,让它快点升级。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水仙女很快升级到22级。等级不算低了。于是,她和玫丽尔来到了步行街,走进“咕噜咕噜卡德捕捉球”店,买了一颗价值100仙币的普通捕捉球。随后前往宠物园的宠物小镇。在宠物小镇中转了一圈后,艾维丝的目光对准了一只羽系宠物拉古哈娜。拉古哈娜是一种性情温顺的宠物,最早来源于月灵古塔。这个地方位于梦幻仙境的东南部,在鲜花岛附近,是一个神秘的地方。    于是,艾维丝指挥水仙女和野生等级为6~18级的拉古哈娜对战。并使出绝招——海啸。可就在那一瞬间,拉古哈娜竟然快速进化成终极形态拉尔亚丝,本领高超,等级为98~231级。水仙女怎么可能是它的对手呢?拉尔亚丝使出流星拳,拳拳致命,波拉拉来不及躲闪,一下子被撞翻在地上。

玫丽尔大呼:“快送去梦幻小径的宠物医院!”随即抱起水仙女向东北方向跑去。

来到宠物医院后,艾维丝把它交给了萌儿·维尔丝·艾丽雅·灵亚这位护士。后来,还买了PLP药水、VI稳定药水、XA防复发药水各一瓶,共用去2000仙币,艾维丝的多多卡还剩下5400仙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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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顾漫小说观后感

全文共 7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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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里的他说.“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生老病死。而是生命的旅程虽短,却充斥着永恒的孤寂。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永恒的孤寂,而是明明看见温暖与生机,我却无能为力。

世上最痛苦的事,不是我无能为力,而是当一切都触手可及 我却不愿伸出手去。” 人生有很多事情决定权在自己,但是我们却不愿意进那一分的努力。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我们扪心自问得到了什么,又错过了什么。如果我们全力以赴的做些事情是不是此情此景又有些不同呢?

你转身的一瞬,我萧条的一生。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他说‘.痛是午夜梦回时抓不住她轻颦浅笑的巨大空洞,是无论做什么事都会莫名其妙的失神,是每一次成功的喜悦后随之而来的更多的寂寥。’他决定了等待便倾其所有,忍受着思念的苦痛,时间的寂寥,义无反顾。

七年的等待,何以琛是幸运的,因为他还是等到了,固然等待的这些年让他亦痛苦不堪。我相信看过何以笙箫默的女生都希望自己能遇到一个何以琛,他学习好人温柔,最重要的是,

如果他认定了一个人,那么他就会一直到底的喜欢他,随着时间的推移,感情只会只增不减,他能给女人一种足够的安全感。赵默笙是一个大大咧咧的人,她很单纯,很可爱,但吸引何以琛

应该还是她的执着吧。我羡慕他们之间的爱情吗,他们自身都有缺点,可是他们俩在一起,会互补对方的缺点。

一个故事折射一种人生,许多事情我们看得到光明,触摸得到希望,但是我们总是不愿意再前进一步,或许是一路走来的荆棘着实刺痛了你。或许是路过的无数次光明让你不敢再相信。但那一步以后的未来没有人能够解答。就像何以琛说的;‘等待不可怕,可怕的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是尽头。’人生回忆到各种各样的一步之遥,但愿我们都能坚持的迈出那一步,把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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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爱上爱情4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5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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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天色阴沉,狂风卷着乌云在天际掠过。风吹过树梢,一阵沙沙作响之后,又有几片树叶落了下来。

今天下午没有选修的课,应该可以轻松一下了。丛容蜷缩在她的椅子上——幸亏MAGCIE送给了她这块绣着漂亮花纹的厚座垫作为圣诞礼物,不然这冷得像冰一样的椅子叫人连坐都不敢坐的。面前的电脑打开着,却因为有一段时间没去碰它,已经开始自动屏幕保护。

这是一间4人合住的学生公寓。寝室里的格局和别的大学稍稍有些不同——所有的床铺都是上铺,床下留出来的空间足可以放一张书桌、—把椅子、一个大箱子和一个书架。这也就等于是隔成了一个小房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密空间——丛容已经在这里住了两年了。

两年的时间对每个人都会有所改变,丛容也不例外:她变得成熟开朗,也自信了。更主要的是,她学会了把握住自己想要的东西。想想中学生那会儿的自己,老是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做师长的好学生,从来不敢坦白地表达自己心中的愿望。也许,每个人在自己的生命中总会有那么一段青涩的时期吧。在这个时期里,会觉得自己是那么无能,又如此害羞,心中纵有太多的想法,却从不敢去实现——只是不断地挣扎、反复、自闭。

丛容自嘲地笑了:也许,当时周围所有的人都不会料到“优等生”丛荣的内心,也如同一只丑小鸭吧。——除了,除了叶峰。叶峰的名字一涌上心头,丛容就觉得自己的心忽然像是被人塞进了无数的海绵一样,柔软而又充实。可才一会儿,又忽然像是被人掏空了,变得空落落的。

“怎么,又在想情郎啦!”一个促狭的声音从靠近门那边的上铺传来,打破了一屋的寂静。

那是朱丽叶,和丛容一起被称为法语系系花的女孩,与她同住一间公寓。

“你醒啦?”丛容并不回头。朱丽叶昨天,不,应该说是今天早上三点才回来,要不是丛容给她开窗,把床单放下去让她爬上来,她不但要冻一个晚上,若被发现了说不定还会换个记过处分。

“再不起来,前胸就要贴到后背了。本来是想就当减肥来着,可是又想想要是该减的地方不减,不该减的地方倒下去了,那多不划算呀。”

丛容笑了,她回头看着朱丽叶从床上手脚灵活地爬下来。朱丽叶天生丽质、明眸皓齿,惟有一处美中不足,她自己也知道,所以常常抢在别人面前先喊起自己“太平公主”来。

“Linda和小兰又去图书馆啦?”她问的是另外两个室友,她们两个素有“读书狂人”的外号,在教室和图书馆呆的时间远比寝室多。

“她们去参加学习小组了。你昨天怎么那么晚才回来,要是被舍监发现就惨了。”

“还不是那个埃塞俄比亚语系的白痴,死缠着不让我走。最近我一直都在想一个问题,我们学校是不是什么人读什么专业?”朱丽叶边说边拿着放在桌上的小镜子走到窗边来,仔细而又怜爱地照着自己镜中的容颜。

“还好我午饭吃得早。”丛容笑着说。

朱丽叶送给了丛容一个大大的卫生球:“什么意思?否则饭就吃不下了是不是?”她注意到了丛容桌上的电脑,“又收过信了?”

丛容的笑容渐渐消失,点了点头。

“还是没有他的MAIL?”

丛容再度点了点头,心中一片茫然。

“哼,我说吧,男人就是靠不住。”朱丽叶翘起了鼻子,“早叫你不要一棵树上吊死。怎么样,要不要我从我的后备役里边挑一两个不错的给你?”

虽然取名叫朱丽叶,但是此朱丽叶绝对不是那个为情而死的痴情女子。她号称自己有一打男朋友(还没算上后备役),每天和不同的男生去电影院、图书馆、阶梯教室,每两周轮换一次,周日休息一天。

想想朱丽叶后备役里那些尼日利亚语、阿拉伯语系的男生,丛容不由一阵哆嗦:“算了吧。”

“我也算是仁至义尽啦,”朱丽叶放下镜子,“你就继续收你的信吧! ”

她刚要转身,却看见了窗外的什么人,近视眼的她眯着眼看清楚后,脸色沉了下来:“顺便告诉你一声,你的老朋友来了。”

丛容一愣,老朋友?再看看朱丽叶阴沉得像要杀人似的脸色,顿时明白了——一定是她来了。

朱丽丽走在这所名牌外国语学院的林荫道上,心中充满了景仰——名校就是名校,你看看这些男生,个个气宇轩昂,风度翩翩,不是帅哥,就是酷弟,真叫人哈拉子如黄河之水天上来那样流之不尽啊!

再想想自己那个破学校,打从进校门第一天起,朱丽丽就想逃出来。

至今还记得那天的情景:原指望进了大学,生活就会充满浪漫,充满自由,充满帅哥哥,可是一整天在学校里逛了又逛,所见的男生却个个都是“衰哥哥”,不是发育不良就是四眼田鸡,就连COOKIE这样的后备小帅哥都不见一个。好不容易碰上了一个背影看上去高大威猛,叫人忍不住想“犯罪”的男生,正面却直让朱丽丽想“自卫”——他竟然长了一脸的青春痘。更可悲的是,这个青春痘居然还被当选为朱丽丽她们班的班长,丽丽决定从此叫他——沸腾的赤豆汤。

当天晚上,朱丽丽就在丛容的怀中大哭了一场——哭自己告别了南华高中的美男时期,哭自己该出手时没出手,当年就是抓住了COOKIE这个小弟弟也好啊,却在叶峰和楚天歌这两大帅哥中犹豫不定,彷徨左右,结果一个帅哥都没捞上不说,还浪费了大好的青春——真是人生的一大悲剧啊!

就在丽丽眼泪鼻涕一大把、丛容手足无措不知如何安慰的时候,“悲极生乐”的是朱丽叶进来了——应该说是四五个足够让丽丽“惊为天人”的男生进入到这间女生宿舍来了。他们一人拎着一个大箱子,争先恐后地在学生公寓里那惟一还空着的单元忙碌着:擦桌子、放椅子、铺床、叠被、打水、整理……不到十分钟,便“大功告成”了。直到这时,朱丽叶方才施施然走进来,一边还在磕着瓜子。

丛容和朱丽丽看得目瞪口呆,不过看的东西不一样啦.丛容是被男生们的速度和朱丽叶的号召力所惊呆,而朱丽丽则已经开始为这几个帅哥流起了口水。

“你好!我叫朱丽丽。”朱丽丽一个箭步窜上前去,向朱丽叶伸出手去。虽然话是同面前的女孩说的,眼睛却瞥向了旁边的帅哥们。

朱丽叶也不得不伸出手同她握了一下:“你好,我是朱丽叶。”

“哇,我们的名字就差一个字耶,真是有缘!”丽丽恨不得给她一个大拥抱,“我是你室友的老朋友,以后也就是你的老朋友了。你能不能先给我介绍一下你的朋友们?”

一阵发呆之后,朱丽叶这才明白朱丽丽的话,勉为其难地向她介绍起来:“我和他们也是刚刚在校园里才认识的,好像这位叫阿发、这位叫阿贵……”

才介绍完,瞬息之间,朱丽叶和丛容这两位“老朋友”就被朱丽丽抛到脑后了,她的矛头直指那几位帅哥,睡沫横飞:“你们好,我是你们朋友的老朋友,以后也就是你们的老朋友了……”直到人家落荒而逃。

从此,朱丽丽把有“帅哥军团”的朱丽叶看作是认识美男子的跳板;而朱丽叶则视朱丽丽为洪水猛兽,每次看到必逃之夭夭,天知道她逃得有多辛苦,也难怪她会有想杀人的冲动了。

“朱丽叶呢?”

“吃饭去了。”

“怎么每次来她不是吃就是拉的,老是碰不上。”

“我怎么知道?”

丛容一边回答,心中一边暗暗好笑。刚刚朱丽叶出逃的时候,连隐形眼镜都来不及戴,以至于才出门就撞了墙。

“唉!”朱丽丽长长地叹了口气,“本来还想让她多介绍几个帅哥给我的,看来今天又白跑啦!”

“原来你来都不是为了看我,是找男朋友的!”丛容道。

丽丽舒舒服服地占据了丛容的位子:“当然是找你为主啦!我是特地来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你可是最先知道的哦!”

“又出什么事啦?”

“据可靠消息说,MAGGIE现在在同仁大学混得很不好耶——”话才说到一半,丽丽的注意力却转移了,“你这里有没有吃的?”

丛容一惊:“MAGGIE混得怎么不好了?”

丽丽找出一包方便面,把干面条往嘴望塞去:“你想,她明明应该进艺术系的,却进了建筑系——她哪懂什么建筑呀,当然功课就不好啦。偏偏建筑系的人功课都好得要死,而且个个都是最看重分数的势利眼,麦云洁就吃不开了。要我说呀,那种地方,你去最合适了,她去干什么呀?”

“真的假的呀,你从哪儿听来的?”丛容还是有些不相信。

“阿盖那儿。他成天在同大寻找漂亮MM,有一天,听到有两个建筑系男生在议论MAGGIE,说她光有一副好外表,其实脑袋空空,还说她绣花枕头一包草。气得阿盖当场就想冲上去揍那两人一顿——当然他没敢啦,人家都是校篮球队的——啊呀,忘了问他,那两人帅不帅了。起码身材一定很好,篮球队的嘛……”朱丽丽说着说着就忘了自己原先的话题了。

丛容想起了圣诞节前的聚会——在所有的人中间,MAGGIE仍然是最亮丽、最引人注目的那一个。在她的睑上看不出丝毫的不如意、不开心。那天,她也是笑容最多的人之一。难道,MAGGIE,你也学会了把烦恼藏在心中?

“叮”的一声,把丛容和朱丽丽的心思都拉了回来。原来是丛容的电脑每过一小时自动收一次MAIL——又有新MAIL过来了。

丛容连忙收信,全是些广告的垃圾邮件。失望再次笼罩在丛容的心头。

朱丽丽凑着头一起看邮件,看着丛容把垃圾E-mail一封封删掉。虽然明知没有丛容想要的邮件,却仍忍不住问道:“叶峰还是没有消息?”

“没有。”丛容回答着,尽量让声音中少一些苦涩。

“那你呢?”

“我还是每天给他写一封信。通过邮局寄信我也试过了,但是那些信都退回来了,都说查无此人。”丛容删掉了最后一封邮件。

“叶峰到底怎么了?都半年了,怎么一点音讯也没有?难不成……”朱丽丽忽然大惊小怪地想到了什么,“难不成,他被曰本女人给拐走了?日本女人就连中学生都会搞援助交际,说不定看到叶峰那么酷就想办法来个中日友好援助,就把我们大帅哥给援助跑啦!”

丛容不作声,默默地关上电脑。

“唉,”朱丽丽想起来就悲从心中起,“当初的两大帅哥都飞走啦。

天歌去了英国,叶峰也不知所踪,害得我只能求着朱丽叶给我介绍几个勉强看得过去的男生看看。”

丛容仍是不说话,背对着丽丽。

朱丽丽凑到丛容跟前:“喂,你说——”

话还没说完,她看到了丛容的表情,便把下面的话吞了回去。

眼泪慢慢地从丛容的眼睛中滑下,无声地滴落在电脑键盘上。一颗又一颗,晶莹而易碎。

“丛容,你别哭呀!”朱丽丽着急了,“叶峰一定会有消息的,你别急呀!”

“可是,可是我真的很担心!”丛容再也忍不住了,已经有了那么多天的思念、那么多天的盼望和那么多天的失望,再加上焦虑、担心以及胡思乱想,若再不倾诉一番,她真的要崩溃了,“叶峰为什么那么突然地不给我回信了呢?本来他都是每天都有MAIL给我的,可现在那么多天过去了,电话、MAIL、信件通通都没有。他会不会出了什么事?”

朱丽丽连忙猛力地拍击丛容的背,拍得丛容咳嗽不止:“怎么会呢?你想到哪儿去了?我刚才说援助交际什么的是乱说的,你可千万别当真啊!”

咳出声来了,泪水也止住了。丛容一把扯过纸巾擦了擦脸:“我知道。但是,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我知道啦,”朱丽丽一声尖叫,大脸盘朝向了丛容的电脑,“——在网上登寻人启事呀,就这么写:现找一特级酷哥,身高一米八,长相绝对酷,若有线索,必有重赏。如何?”

“这……有用吗?”丛容疑惑着。

“死马当活马医呗!”朱丽丽摇着椅子,“总比你这么干等着好吧。”

忽然,她停下了摇摆,仔细地倾听着什么。

丛容也听到了,寝室的门正轻轻地吱呀着被推开——有人小心翼翼地探头进来。

“呀!朱丽叶!”朱丽丽兴奋地跳起来,“我可等到你了!”

朱丽叶吓得一个转身就想往回跑,却因为深度近视眼,再次撞到了墙上。踉跄之间,被朱丽丽以迅雷不及掩且的速度逮了个正着。可怜花容月貌经过了两度撞击,已经鼻青脸肿,却还摆脱不了朱丽丽的“追杀”。

正所谓两“朱”相争,必有一伤。朱丽叶也认命了:“好,今天你要认识几个?”

“你有几个?我通吃!”朱丽丽狮子大开口。

看着门边的这一场闹剧,丛容又是好气又是好笑。站起身,她来到了窗边。

窗外,下午的风渐渐吹开了阴沉的云,有一些阳光透过云层射过来,虽是淡淡的,却仍透出一股暖意。即使在冬天,只要有阳光,人的心里也会暖洋洋的吧。

尽管耳边传来的是两朱的吵闹声,丛容却仍不由自主地回想起了送叶峰到机场的那一天——那天,有着就像现在这样淡淡的,时隐时现的阳光。从容清楚地记得自己当时的心情,如同阳光时不时地照射到身上一样,一会儿温暖,一会儿却又有些凉意。

她摸了摸胸前的项链,这是叶峰的,却已经在丛容身上戴了两年。

那天,在机场大厅中,叶峰摘下了从不离身的项链,套在了丛容的脖子上:“这是我妈妈送给我的,我希望你能戴着它,它会让你想着我。”

那天,也是丛容和叶峰第一次手牵着手走在一起。

手和手的接触也许这并不是第一次。一起过马路时、一起郊游爬山时,他们都曾经拉着手互相照应。丛容印象最深的是那一次:“OPEN”乐队参加又一次音乐比赛,赛前走台彩排的时候,叶峰忽然冲着台下的丛容微微一笑,就对她伸过手来。丛容茫然地伸出了手,叶峰猛地一拉,她就像踏上云端一样踏上了舞台。站在叶峰的身边,站在灯光下,刹那间,世界仿佛忽然消失了,只剩下她和叶峰,在舞台追光灯的照射下,他俩在彼此的眼中找到了自己。直到叶峰放开手,丛容这才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已经过快,以至于双膝都有些发软。但是,这些都是电光火石的瞬间,应该算不上真正的牵手。

离别的那天,叶峰再度拉起了丛容的手,就再没有放开,直到飞机即将起飞。牵着手的感觉是那么的默契,那么的温暖,似乎这两只手生来就是连在一起的,当它们渐渐,渐渐分开的时候,丛容真的有种生生被割断的不舍。

这,就是喜欢了吗?

“等我。”叶峰说。他从来不是话多的人,就算面对着别离。

而丛容却始终记着这两个字,仿佛这就是承诺。只是——

叶峰,你会回来吗?在日本究竟发生了什么,让你如此的无声无息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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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斑羚飞渡》读后感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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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斑羚飞渡》合上书,斑羚那奋力一跳,仍清晰地印在脑海里。

一群斑羚,为狩猎队所追杀,逃到悬崖边。当“斑羚们发现自己陷入了进退维谷的绝境”时,显得多么惊慌、无助,它们“胡乱蹿跳”,一只老斑羚竟想奋力“跳过 六米宽的山涧”,结果“像颗流星似的笔直坠落下去”。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斑羚群凭借娴熟的跳跃技巧,以牺牲老斑羚的生命为代价,成功地 完成了山涧上的飞渡,赢得了种群的生存机会。老斑羚心甘情愿地用生命为下一代搭起一条生存的道路。最后伤心崖上,只剩下那只临危不乱的领导者和一道见证过 死亡的彩虹。

在斑羚集体遇难时,为了让部分的斑羚存活,斑羚群以一半的牺牲,挽救了另一半的生命。老斑羚及一些成年的大斑羚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成为一块工具般的跳 板。牺牲的斑羚们那样地“从容”,接受“生命的援助”的斑羚也没有表现出特别的感激,只是“兴奋地咩叫一声,钻到磐石后面不见了”。没有什么要特别感激 的,因为这些获救者有一天也会站到老年斑羚那一拨,去为另一群年轻斑羚做“桥墩”。

在情况危急的时候,动物可以不惜生命的成为别人的逃生工具,而没有丝毫的畏惧,也没有要试图逃生,这种精神是人类所没有的。斑羚的举动让我明白了付出,人只有懂得付出,懂得爱,才算一个完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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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6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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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收集了作者安东尼在《最小说》上刊登过的部分散文,以及50%以上的最新作品。安东尼以一个普通男生的口吻,讲述了从20到23、从大学到工作、从国内到国外的真诚记载。其中既有生活的零散片段、自言自语,也有对生活的感悟。

该书以时间为载体,散文为格式,将日记、随笔,甚至是墙上的便条联系到一起。带领每位读者陪安东尼度过遥远的旅行、孤独的时刻,以及漫长的岁月。并有著名插画家ECHO配以温馨童话般的绘图,充满童幻色彩。

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

如此失落的 我也长大了

《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电影简介

电影《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主要讲述一个普通男生安东尼从20岁到23岁,从大连到澳大利亚留学的遥远旅行,孤独时刻和漫长岁月,原作对成长的真挚描写也“治愈”了不少经历过青春岁月的人,以每本高达百万册销量创造国内继几米之后最新一轮“治愈系”潮流,在年轻读者心中特别火爆。而在电影中,不仅有淡淡的爱情气息,对梦想的追逐,也有对于美好食物的崇拜和向往。本片由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蓝莓国际投资(北京)有限公司、山南光线影业有限公司共同出品,原定于于8月20日七夕时节上映,后改档10月16日上映。

《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岁月》于2015年2月在北京举办电影发布会,该作品由郭敬明旗下一线作家安东尼的同名小说改编而成,作为首次电影发布会,首次担任电影监制的周迅,原著作者安东尼,以及刘畅亮相发布会现场,并揭幕首款电影海报,《陪安东尼度过漫长对月》,主要讲述了一个男生从20岁到23岁、从大学到工作、从国内到国外的生活片段和真诚感悟,对成长的真挚描写也“治愈”了不少经历过青春岁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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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基础知识:短篇小说

全文共 102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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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写作应该从短篇小说入手,西欧和我国所有最杰出的作家几乎都是这样的,小编收集了短篇小说的写作基础知识,欢迎阅读。

高尔基在《和青年作家谈话》中指出:"一开始就写大部头的长篇小说,是一个非常笨 拙的办法,……学习写作应该从短篇小说入手,西欧和我国所有最杰出的作家几乎都是这样的,因为短篇小说用字精炼,材料容易合理安排,情节清楚,主题明确。"

怎样写作短篇小说呢?

一、充分准备,打好基础 写作短篇小说与写作中、长篇小说一样,在写作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首先,在执笔 写小说之前,必须具有一定的思想修养和生活积累。其次,读过较多的文艺作品,喜爱文学 创作,有一定的文艺修养和文艺理论的基础常识。茅盾在《创作的准备》开头就指出:"世 界文学史上的巨人们留遗给我们的不朽的著作,以及他们毕生的文学事业的经历,就是这题 目--创作的准备的最完美的解答。理论家们从这些文学巨人们的业迹研究分析解释, 写了很多论文,数十万言一厚册,也就是给这题目作注脚。"再次,在写作小说之前,从事 过表达方法的基本练习,并从事过一般散文尤其是速写的写作练习。"一个初学写作者最好 多做些基本练习,不要急于写通常所谓小说,不要急于成篇。所谓基本练习,现在通行的速 写这一体,是可以用的。不过我觉得现今通行的速写还嫌太注重了形式上的完整,俨 然已是成篇的东西,而不是练习的草样了。作为初学写作者的基本练习的速写,不妨只有半 个面孔,或者一双手,一对眼。这应当是学习者观察中恍有所得时勾下来的草样,是将来的 精制品所必需的原料。许多草样斗合起来,融和起来,提炼起来,然后是成篇的小说。"(《茅 盾论创作》第358页)所以,我们要学习写作小说,必须从思想、生活、技巧各个方面下 苦功,打下坚实的基础。当然,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能绝对化。这并不是说,我们要等思想、 生活、技巧三关都完全过好之后再进行创作。不少青年作者的经验说明,初学写作者就是要 勇于创作实践,写是最好的基本训练。不要怕失败,失败是成功之母。小说创作和其它文体 的写作一样,没有什么捷径,小说的技巧只有自己从多次实践中逐步摸索出来。别人的技巧, 只能作借鉴,创作还是要靠自己。

二、认识生活,熟悉人物 创作需要生活,对生活不熟悉,不理解,就无法反映和表现生活。社会生活是文学艺术 的源泉,人是社会诸关系的总和,只有熟悉、理解社会生活,才能熟悉、理解各类人物。不 熟悉、不理解各类人物,就无法进行以塑造人物形象为中心的小说写作。茅盾在谈他怎样开 始小说创作时说:"我是真实地去生活、经验了动乱中国的最复杂的人生的一幕,终于得了 幻灭的悲哀,人生的矛盾,在消沉的心情下,孤寂的生活中,而尚受生活执着的支配,想要 以我的生命力的余烬从别方面在这迷乱灰色的人生内发一星微光,于是我开始创作了。我不 是为的要做小说,然后去经验人生。"他还说;"好管闲事是我们做小说的人最要紧的事,你 要去听,要去问。"(《创作的准备》)因此,一个小说作者应像阿·托尔斯泰说的那样:"他 溶化在生活洪流之中,溶化在集体之中;他是一个参加者。"

小说写作需要的生活不是指日常生活、饮食男女之类,能成为小说素材的"生活",至少应该有三个条件:

1.具有较鲜明、生动的形象;

2.具有独特性;

3.具有一定的思想 内涵。因此,当作者在观察生活的时候,无论对人物、对故事、对环境,都应从上述三点出 发,勇敢地扬弃那些琐屑的、纷纷扰扰的"流水帐",抓住真正有用的写作素材,渗透作者 的思想、感情,使生活素材逐渐变成自己的东西。 三、严格选材,深入开掘 1931年,沙汀和艾芜写信给鲁迅,请教短篇小说的题材问题。鲁迅回信说:"只要 所写的是可以成为艺术品的东西,那就无论他所描写的是什么事情,所使用的是什么材料, 对于现代以及将来一定是有贡献的意义的?quot;"两位是可以各就自己现在能写的题材,动手来 写的。不过选材要严,开掘要深,不可将一点琐屑的没有意思的事故,便填成一篇,以创作 丰富自乐。" 高尔基也说过:"在短篇小说中,正如在机器上一样,不应该有一个多余的螺丝钉,尤 其是不应该有多余的零件。" 这就告诉我们,写作短篇小说必须严格选择题材,深入开掘。那末,短篇小说怎样进行题材的选择和主题的开掘呢?

短篇小说的选材要做到:

(一)撷新去陈,根据时代需要选材。短篇小说的题材是没有什么限制的,凡是人类涉 足的领域、产生的事件,都可以经过选择作为作品的题材。但是,从美学价值和社会意义来 考虑,我们就必须撷新去陈,尽量选择我们这个时代、这个社会所需要的题材来写。

(二)以小见大,根据体裁特点选材。短篇小说这种体裁的形式特点,要求作者不能象 写长篇小说那样写人生的纵剖面,而必须写人生的横断面,就象是横着锯断一棵树,察看年 轮可以知道树龄一样,短篇小说虽写人生中的一角、一段,也就可以窥见整个人生。鲁迅、 茅盾、巴金等作家为了在短篇小说中反映他们所处的时代,在写作短篇小说时,都是选取主 人公人生道路上的某一段作为题材的。因此,有经验的小说家在谈创作经验时就指出,创作 短篇小说必须善于"截取"、"选择"。如王蒙在《谈短篇小说的创作技巧》中就说过,短篇 小说构思的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从广阔的、浩如烟海的生活事件里,选定你要下手的部位。 它可能是一个精彩的故事,它可能是一个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的人物,它可能是一个美好的 画面,它也可能是深深埋在你的心底的一点回忆,一点情绪,一点印象,而且你自己还一时 说不清楚。这个过程叫作从大到小,从面到点,你必须选择这样一个小,否则,你就无 从构思无从下笔,就会不知道自己写什么。"

(三)扬长避短,根据自己生活选材。一般来说,作者应该写自己熟悉的题材,因为这 些题材是在自己的生活中积累的大量素材的基础上提炼出来的,写起来容易驾驭,而且能写 得生动、深刻。当代小说家中的佼佼者大多是从写自己生活经历中的人和事开始走上小说创 作道路的。 选材是短篇小说写作中的第一个重要的环节。选材的目的在于从大量的素材中选取可以 写入小说中的题材--生活中有典型意义的片断。要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必须具有从纷纭的 生活现象中"捕捉"题材的能力。这种"捕捉"生活中有典型意义的片断的能力,对于小说 创作极为重要。茅盾在他的《短篇小说选集后记》中指出:"在横的方面,如果对于社会生 活的各样环节茫然无知;在纵的方面如果对于社会生活的发展方向看不清,那么,你就很少 可能在繁复的社会现象中,恰好地选取了最有代表性、即具有深刻的思想的一事一物,作为 短篇小说的题材。"所以,短篇小说在选材时,不能只着眼于事件的故事性和吸引力,而要 着眼于把生活的侧面、片断放到整个时代的背景上去考察,要把握住社会的"纵"的和"横" 的两个方面,善于从平凡的日常生活现象中捕捉住不平凡的东西,从而由时代和社会的一角 反映出时代和社会的全貌,使读者从生活海洋中的一朵浪花看出奔腾澎湃的大海。

对于短篇小说题材的"开掘"--主题的提炼同样要十分重视。"几乎在所有的情况下, 作家心中首先想到的总是小说的主题,或者说思想内容。他构思小说的情节是为了表达这一 主题,创造人物也是围绕着这一主题。好的小说总是有一个好的主题的。"([英]《小说家的 技巧》) 衡量一篇小说的美学价值,重要的并不是看题材本身,而是看作者对于题材所开掘的思想的 深度--主题提炼的程度。所谓开掘,就是要深入发掘生活素材所内涵的本质意义的东西; 作者对生活素材的本质意义开掘得越深入,主题思想就越深刻,作品的教育作用也就越大, 美学价值也就更高。所以说,一篇没有好的主题的小说,是无法登上大雅之堂的。 李师东在《一个新的文学层面的诞生》中评论九十年代的新生代作家时指出:"八十年代的 文学,是以对表现疆域的拓展的掘进、对表现手段的探索和实验为其显著特征的。与前几茬 作家相伴随的是冲突和对抗、张扬和摒弃、试验和沿袭、超前和滞后、创新和守成、反拨和 建立等源远流长的话题。直至今天,我们仍然能在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中感受到来自不同思 想观念、文化背景的冲撞和对举。""在九十年代新的时空下,这一茬更为年轻的青年作家得 以走上文坛,正在于他们明显疏离了前几茬作家习惯关心的话题,而与社会的新的变化和进 展保持了同步相向的趋势……把个人的情绪与时代的生活面貌和精神处境勾连在一起,谋求 与九十年代社会的契合,体现中国社会新的进展,这正是他们的努力。以一种消解的姿态, 达到对文学的整合,以反先锋的方式,回归到朴素的情感姿态,以个人化的方式,进入到文 学创作之中,这正是这个新生代作家群的文学用心。"(中国华侨出版社1996年出版的"新 生代小说系列"总序) 应该指出:小说写作中对材料的分析与科学研究中对材料的分析是根本不同的两回事。

"一个文学作家应当走的创作过程的道路,是和社会科学家研究过程的道路相反的。""社 会科学家所取以为研究的资料者,是那些错综的自然的现象,文学作家的却是造成那些现象 的活生生的人。社会科学家把那些现象比较分析,达到了结论;文学作家却是从那些活生生 的人身上,--从他们相互的关系上,看明了某种现象,用艺术手段来说明它,如果作 家有的是正确的眼光,深入的眼光,则他虽不作结论而结论自在其中了。"(《茅盾论创作》 第466页)因此,小说作者的分析工作是与自己对人物、事件的观察、感受,对生活的体 验、理解结合在一起的,这种分析是理性的,但是它是融化在形象思维中的。

许多小说作者的创作实践告诉我们,有的作品的主题是在人物之前产生的,而有的主题 是在有了人物之后才确定的。例如茅盾创作《春蚕》,是先有了主题,"其次便是处理人物, 构造故事。"(《我怎样写〈春蚕〉》)而王蒙说他的许多短篇小说并不是先有了主题然后再去 写的。他说:"《夜的眼》是什么先行呢?是感觉先行,感受先行,是对城市夜景的感受先行。 这里头有我个人的感觉,但又不全都是。……《夜的眼》就是写一个长期在农村、在边远地 区的人对大城市、对我们生活的感受。……这个感受饮食着深思对我们生活的深思,这个深 思还没有做出明确的结论,但是它充满了深思。"王蒙又说:"《夜的眼》还有一个主题,这 也是我在最近才明确的,就是写了我们生活中的转机。……所谓转机,充满了艰难,充 满着历史的负担,但又开始有了新的东西,大有希望。《夜的眼》里既有负担,又有希望; 既有伤痕,又有跨越伤痕向前进的努力;既有思索,又有感受;既有想不清的地方,又有相 当清楚的地方。我觉得《夜的眼》里包含的东西是比较多的。"(《漫话小说创作》)

总之,我们对小说的材料必须深入开掘,对主题必须刻苦提炼。而在构思时、写作中, 是不能将主题提炼、人物刻划割裂开来的。可以是主题先行,也可以是人物先行,还可以是 感受先行。而且,主题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几个,即写成多主题的小说。

四、刻划人物,塑造典型

人物的刻划和典型的塑造,是小说写作中最重要的工作。茅盾指出:"典型性格的刻划, 永远是艺术创造的中心问题。"

怎样才能写出典型的人物形象呢?我们当然要充分运用叙述、描写、议论和抒情等等表 达方法,采用比喻、象征、夸张、拟人……等等修辞手段,使人物生动、形象,活灵活现, 栩栩如生。但是,仅仅这样还是很不够的,小说写作与一般记叙文写作的一个重要的不同之 处,就在于小说要进行艺术概括,运用虚构、想象的典型化方法刻划人物性格,从而创造出 具有个性的又体现时代精神、社会牲特征的典型形象。为此,就"必须使现象典型化。应该 把微小而有代表性的事物写成巨大的和典型的事物--这就是文学的任务。"(高尔基《和青 年作家们的谈话》)

典型化的基本规律就是个性和共性的高度统一,使"每个人都是典型,但同时又是一定 的单个人"。这就要求我们努力实现恩格斯提出的要求:"现实主义的意思是,除了细节的真 实外,还要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

所谓典型环境,一般指一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即现实环境,其实,它"更应该包括特定 的种族环境、地域环境、历史文化环境等各种稳态的以及动态的大环境要素。一个具有永恒 意义的艺术典型,正是诸种直接的现实环境以及全部的民族、历史、文化等深度环境和综合 环境所共同培育而成的。"(郝雨《在典型创造上用力》,1997年10月14日《文艺报》) 所谓典型性格,指的是人物必须是充分的共性和鲜明的个性的高度的统一体。人物的共性要 从人物的个性中体现出来。"人们常说,近年来的小说创作故事情节的枝干上并没有结了多 少人物之果,即是指作品重在把握围绕事件所交织起来的复杂的社会现实,但缺少栩栩 如生、呼之欲出的人物形象。这恐怕就与缺少有深度的、富于个性魅力的性格刻划有关。因 此只有在深刻把握现实关系的同时,深刻地把握人物内在灵魂,使身份与性格有机 结合而不能偏废其一,才能达到现实主义创作所要求的典型化高度。"(任玖珊《现实主义话 题再热评论界》,1997年10月14日《文艺报》)

在写作中,小说人物典型化的具体方法有两种:

第一种,以生活中的某一个原型为主,加以概括、想象和虚构,从而创造出典型人物。 例如,鲁迅的《狂人日记》中的狂人,原型是他的一个表兄弟。鲁迅结合平时对黑暗社会的 多方见闻,改造了这个疯人形象的内容,赋予人物以深刻的社会意义,从而塑造出了狂人这 个艺术典型。

第二种,在广泛地集中、概括众多人物的基础上塑造出典型人物。这就是鲁迅说的"杂 取种种人,合成一个"的方法。巴尔扎克在谈人物塑造时指出:"为了塑造一个美丽的形象, 就取这个模特儿的手,取另一个模特儿的脚,取这个的胸,取那个的骨。艺术家的使命就是 把生命灌注到所塑造的人体里去把描给变成现实。如果他只是想去临摹一个现实的女人,那 么他的作品就不能引起人们的兴趣,读者干脆就会把这未加修饰的真实扔到一边去。"

鲁迅笔下的人物大多是这样的。他说:"所写的事迹,大抵有一点见过或听到过的缘由, 但决不全用这一事实,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发开去,到足以几乎完全发表我的意 思为止。人物的模特儿也一样,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 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脚色。"(《我怎么做起小说来》)

有许多优秀的短篇小说作品,其中的人物都是指不出生活原型的。这种作品中的典型人 物形象的塑造,可以说比用某一原型塑造人物形象更为困难,然而,一个真正的小说作者是 必须掌握这种塑造典型人物形象的方法的。 以上两种塑造人物的典型化方法,有时可以在一个作品中同时运用,即可以用一种方法塑造 某一人物形象,而用另一种方法塑造另外的人物形象。

在刻划小说人物时,还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一)小说中的人物和真实人物不同。他是作者虚构的,而这种虚构的人物来自小说作 者的心灵之中,是融有作者的血肉、灵魂、性格、气质的"臆造"的人物。小说中的人物生 活在小说的国度里,这个国度是一个叙述者与创造者合而为一的世界。英国小说家福斯特在 《小说面面观》中指出:小说人物在人生中的五项主要活动--出生、饮食、睡眠、爱情和 死亡等方面,都有不同于真实人物的特点。只要他了解他们透彻入理,只要他们是他的创作 物,他就有权要怎么写就怎么写。这就说明:小说人物由于是作者展开想象、通过虚构创造 的,因此他不同于生活中的真实人物。学习小说写作,不能不首先明白这个问题。

(二)小说人物与作者自我之间是一种既矛盾又统一的关系。莫泊桑在《谈小说创作》中告 诉我们:作者写的不管是什么人物,"我们所表现的终究是我们自己","我们要使人物各各 不同,就只有改变他们的年龄、性别、社会地位和我们自我的生活情况,这自我是 大自然用不可越逾的器官限制所形成的。""要使读者在我们用来隐藏自我的各种面具下 不能把这自我辨认出来,这才是巧妙的手法。"

同时,莫泊桑又指出:我们作者"如果对人物进行了充分的观察,我们就难免相当准确地确 定他们的性格,以便能预见他们在各种不同情况下的行动方式,如果我们能够说:一个具 有这样性格的人,在这样的情况下会做出这样的事,但决不能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 能够一个个地确定人物自己的非我们所有的思想中的一切最隐蔽的活动,那些与我们不同的 本能所产生的一切神秘的希求,他那器官、神经、血液、肌肤和与我们特殊的体质所决定的 暧昧的冲动。"这就是说:作者根据自己的艺术构思塑造着人物,但人物却对作者保持着相 对的独立性;作者三番五次地进行艺术构思,修改自己的人物性格,要人物活起来站起来, 是典型又是个性;人物性格一旦形成,一旦活起来站起来,他就要顽强地按照他的社会地位、 生活环境、思想性格、个人气质来思考,说话,做事,行动,抒发内心情绪。这时候,他常 常要跟他的作者发生争执,提醒作者应该怎样描写他。在这样的情况下,作者的笔就只好顺 着人物自身的行动进行写作。当然,这种情况是只有在进行认真、深刻的艺术构思后才会出 现,草率从事是写不出真正的小说人物的。

(三)小说人物的个性特征需要通过真实的细节描写体现出来。在小说写作中,细节描 写对人物的个性化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真实的典型的细节首先是行动方面的,也可以是语 言方面的,或者是心理活动方面的,以及其它方面的。作家刘真从创作中体会到:"作品中 的细节,就象活人身上的细胞,是艺术作品的灵魂,所谓作品的高度,深度,是由它的细部 来决定的。""一个细节很难构成一篇小说,可它常常是一篇小说的引线或基础。"(《首先要 攻下的难关》)

学习小说写作,一定要下功夫寻找这样的细节--看似无所谓却有重要意义的细节。因 为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正是由许多适当而具有力的典型细节来完成的。唯有把许多有典 型意义的细节有机地贯串起来,组织起来,才能达到从典型环境中描写典型性格的目的。

另外,有的作者还常常通过写人物小传分析人物性格。这种人物小传对作者掌握人物性 格有一定帮助,初学者也可在习作小说时采用。

五、构思故事,安排情节 "故事是小说的基本面,没有故事就没有小说。这是所有小说都具有的最高要素。" (爱·摩·福斯特《小说面面观》)"小说家的技巧首先在于会说故事。"(伊莉沙白·鲍温《小 说家的技巧》)

故事是什么呢?"故事是一些按时间顺序排列的事件的叙述--早餐后中餐,星期一后 是星期二,死亡后腐烂等等。就故事在小说中的地位而言,它只有一个优点:使读者想要知 道下一步将发生什么。……故事虽是最低下和最简陋的文学肌体,却是小说这种非常复杂肌 体中的最高因素。"(爱·摩·福斯特《小说面面观》第22页)

然而,初学写作者必须了解,小说的故事和一般意义上的故事是有很大区别的。小说的 故事都是虚构的,但是这种虚构--臆造由于作者充分发挥了想象,并进行了巧妙的组织, 读者会觉得比现实生活中的事件还要真实可信。当然,发挥想象构思故事绝对不是毫无根据 地胡思乱想,胡编瞎造,而是以现实生活中的矛盾冲突作 为构成作品情节的基础,从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和形形色色的生活事件中,选取最能展示人 物性格的事件,经过提炼的加工改造的功夫,构成富有表现力的情节。这种提炼的加工改造, 就是情节典型化的过程。它告诉我们:根据提炼出的主题,从人物性格出发虚构故事情节, 这是小说构思的基本原则。 学习写作小说必须懂得情节及其与故事的区别。情节是什么?高尔基认为,"文学的第三个 要素是情节,即人物之间的联系、矛盾、屿、反感和一般的相互关系,--各种不同的性格、 典型成长和构成的历史。"(《和青年作家的谈话》)也就是说,情节是环绕着人物性格以及人 物之间的相互关系所展开的一系列的生活事件。爱·摩·福斯特指出:"情节是小说中较高 级的一面","情节是小说的逻辑面","情节同样要叙述事件,只不过特别强调因果关系罢 了。"(《小说面面观》)

传统小说的情节一般包括破题、开端、发展、高潮和结局等五个环节。当代小说的情节安排 已经不受这些环节的限制,如有的没有破题,直接写开端;有的可在高潮中暗示结局。

在写作时,情节通常是由场面和线索构成的。场面,指小说中被处理在某一时间、某一 地点的具体的矛盾冲突--人物之间的关系,它是比事件更为具体的生活画面。线索,指把 人物活动贯穿起来完成情节发展的事物或事件。短篇小说多为一根情节线索,也有两根的, 一是主线,一是次线;一是明线,一是暗线。 安排故事和情节需要使用"大纲"。一般来说,"大纲"包括:1、主要人物表;2、故事 要点;3、重要场面;4、作品主题;5、篇章结构。这样的"备忘录"式的大纲,虽然在实 际写作时会有修改,但是它比没有大纲要好得多,尤其对初学写作小说的人更为重要。 六、精于首尾,善于叙述 一篇好的故事包含三个要素:一是必须简单;二是能引起读者广泛的兴趣;三是要有一 个好的开头。所谓好的开头,不仅仅是个结构的问题,实际上是小说如何截取生活片断、恰 当地"切入"的问题,是小说的总体构思的问题。好的开头必须直截了当,引进人物,展开 故事。 至于结尾,在短篇小说写作中同样重要。这是因为好的结尾可以提高和深化作品的的思 想意义、加强作品的感染力和艺术效果。优秀短篇小说的结尾,或给人以人生哲理的思索, 或给人以希望和鼓舞,或使人掩卷深思…… 对于整个作品的叙述的技巧--写的技巧,同样要给予足够的重视。王蒙指出:"构思得差 不多了,靠写。写,不仅仅是把想好的东西记录下来。固定下来,写,是创造的最重要的阶 段。正是在写的过程中,你的思维活动、感情活动、内心活动才空前活跃起来。" 那末,怎样来叙写?可以像写章回体小说那样去叙写,也可以像书信那样去叙写;可以连贯 性地叙写,也可以间断性地叙写……应该看到,短篇小说的叙写是十分自由的。

叙写中的时间如何安排是个技巧问题,这是因为:"时间是小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 分。……时间同故事和人物具有同等的重要的地位。"(伊莉莎白·鲍温《小说家的技巧》)

要注意以下三点:

(一)"小说家的时钟":讲故事的要则之一是能同时天南海北,无所不知地讲,不但精 通历史,通晓当今,还能洞察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情。在作者的叙述中,所有已知的和预期的 时间都集中在即刻发生的事件上。在这个过程中,"小说家的时钟"同时报出不同的时间。 这种时间说明:无论故事起初是怎样构思的,叙述总是象花筒似地把各个时间牵连在一 起。最简单的叙述就是将各种感觉、回忆和推测的过程混为一体。 小说作者安排故事的方法之一就是他可以调整各事件所占的时间比例。一个重要的事件 可以写得比它实际发生的过程更长一些;而漫长的历史用一段文字就可以概括叙述出来。这 种叙述的灵活性正是小说作者使用的主要手段之一:用时间比例来表明每一事件的相对重要 性。从某个角度上看,小说家在写作时可以象一把扇子似地把时间打开或者折拢。既然每一 篇故事根据自己的轻重缓急都需要一种特殊的计算时间的方法,那么作者如何计算时间就是 非常重要的。

(二)时间生活和价值生活:在叙写中,小说作者为了表达的需要有时把时钟拨快,有 时把时钟拨慢,有时把指针倒回或拨前,但是,没有一个作者能全然不顾时间的顺序。福斯 特在《小说面面观》中说:"在小说中,对时间的忠诚极为必要,没有任何小说可以摆脱它。" 这是因为,"日常生活同样的充满了时间性……不管什么样的日常生活,实际上都是由两种 生活合成的--时间生活和价值生活--而我们的行为也显示出一种双重的忠诚。我只看 了她五分钟,但那是值得的。这个简单的句子里就含有这种双重的忠诚。故事是叙述时间 生活的,但在小说中--如果是好小说--则必须包含价值生活。"所以,叙写故事不能忽 略自然的时间生活,但是更要注意社会的价值生活,必须匠心经营,写好价值生活。

(三)微观叙述和宏观叙述:小说的叙写应使读者有历史感。为此,小说作者在把自己 的故事安排在一个特定的时间范围内的同时,他就应对历史负起责任。这就是说,小说场景 的每一个细节,对话中的每一个片断以及书中人物的每一个行动都必须合乎小说发生的时代 背景。这样,在写作中就有了微观叙述和宏观叙述。所谓微观叙述,是指"按时序组织起来 的一连串事件";所谓宏观叙述,是指"历史的一个片断"。这两种叙述使得作者能够正确处 理"小说范畴里的时间安排和小说结构与历史前景间的关系。"(乔纳森·雷班《现代小说写 作技巧》)

(四)三项基本选择:在对待时间的安排上,作者通常有三项基本的选择:一是按"时 间一致"的原则来叙述,使小说里的事件在前后顺序上同阅读的顺序大致一样。二是用缩短 或概述时间的办法去叙述,在故事的开端或结局之间略去若干年月。这样,读者的阅读时间 和小说人物的行动时间是不一致的。三是用时序颠倒的方法 进行叙述,阅读时间和行动时间有时一致又有时不一致。

(五)叙述时间的距离:时间在小说里除了起着"导演"的作用之外,又起着引起"悬念" 的作用。"在一本我们称为严肃的小说中,我们同样也感到,或者应该感到时钟一小时又一 小时地在轰响,日历一页又一页地掀过去。此外,时间还把读者牢牢地系在宏大的现在 --如果你愿意的话,叫它场景也未尝不可--,而这些现在是由一些中间性的情节连 系起来的。我们可以在时间上前后移动,但是现在这一时刻必须牢牢地抓住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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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未央小说中的男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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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着中的男主元烈可谓是古代好男人的典范了,不骄不躁,不卑不亢,容貌一绝,武功高深,一生只娶一妻,只深爱一人。知道未央厌恶皇室的权谋,放弃皇位。

为了保护未央,把保护自己的暗卫调给未央,爱成为郭嘉的未央而爱屋及乌,保护郭家满门,哪怕与那皇位上的父亲反目,也不松开未央的手,知道未央复仇,不去反对,不愿离开,而是成为她的支柱,让她依靠,从不对未央隐瞒任何事。

而在电视剧中,男主不再是元烈,而是皇子拓跋浚,不仅出生即为皇子,更是再后来当上皇帝,登上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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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寻找前世之旅人物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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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前世之旅》2007年朝华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Vivibear。主要讲述了多次穿越到不同国度的故事。

叶隐;因为前世杀害了天帝的儿子——沙卡,为了替沙卡寻找破碎的灵魂碎片,和师兄飞鸟穿越于不同的时空替委托人完成任务,获得一滴眼泪的报酬,直到无量瓶变满装入自己的一滴眼泪.个性活泼,善良,纯情,因此总是被爱,前世其实是沙卡的一根肋骨,作为冥王的养女——伊纱,同时被日族首领阿斯克和沙卡爱上。黑眸黑发。

撒那特思: 全名:撒那特思·亚隆·伊斯多维尔 阿斯克的今生,曾与天后炎娜策划谋反,最后因为伊纱(小隐)而破坏计划,因为将日族的宝物杀神之音过继给了伊纱,因此遭受了:“生生世世不得见到光明”的诅咒,成为强大的血族Tremere族亲王(吸血鬼),在小隐执行任务过程中,意外的邂逅,爱上了隐,通过莱希特的协助,到达现世,最后成为隐的丈夫。银发蓝眼。

司音:沙卡在现世的名字,在沙卡每一世8岁的时候就带她回来教她灵术,让她完成搜集眼泪的宿命.直到和沙卡最相似的小隐的出现让他情不自禁的再次爱上.平时是面瘫,对隐一直贯彻着爱,只可惜,他是未来天帝,又老是隐藏自己的感情,只会默默的付出,从没说出口.所以,隐从来对他只有亲情吧。在搜集眼泪的时候眼睛一边是银色,一边是淡紫.金发金眼。

飞鸟:沙卡原来养过的一只神鸟,和伊纱一起贬下凡,与隐产生深厚的兄妹之情.在西泽尔那一世,被沙卡发现,从其和隐一起做任务。金发蓝眼。

嬴政:一次任务中邂逅的秦始皇,和隐是知己。

冲田总司:阳光般的美少年,实则是新撰组一番队队长,斩人的鬼,最后因肺结核死在隐怀里。

赛斯:吸血女伯爵——巴托里的儿子,对隐也是动心的.在隐执行任务中帮了很多忙。

拉美西斯二世:阳光般的男人,埃及的法老,一直爱着隐,送给了隐一只"挚爱之妻的镯子"。

西泽尔:狠毒阴险的毒药伯爵,爱着自己的妹妹琉克勒茜。

安倍晴明:伟大的阴阳师,狐狸般的男子,同样爱着隐。

哈伦:阿拉伯的王子,刚开始很狂妄,后面同样爱上隐。

目莲:十分消极的美少年,后被隐改变,带着婆须蜜离开。

拉尼阿尔:北欧的海盗,豪爽的青年,爱隐。

佛兰德尔:高贵的骑士,因为是私生子而被弟弟排斥,后有所改观,对隐的爱就像向日葵的花语——沉默的爱。

伊兹莫:玛雅的大祭司,阴险狠毒的男人,最后被隐改变,爱上隐,最后为了救隐喝毒药而死。

房遗直:房玄龄的长子,牡丹般的贵公子,爱隐。

冥界人物

安提:冥界的梦神,实则还是一个渴望爱的孩子。

希泊:冥界的睡神,爱着冥后,是冥王和冥后吵架的主要原因。

修:善良的死神。

伊莱斯:冥王,伊纱的养父。

拉雅:冥后,伊纱的养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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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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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爱上了一本动物小说——《图腾》,它以有趣的写作手法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书里有北京知青陈阵,热情好客的蒙古族人民,还有令人敬畏的老猎人,更有那称王称霸的草原狼,勇敢机智。

这本书是作者姜戎30年的心血,他细致地描绘了俩个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蒙古额仑大草原,在一次掏狼崽的任务中收养了一只小狼,通过他们与小狼的朝夕共处,产生生死之情。

狼生性凶狠毒辣,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用其超常的智慧才能捕食猎物。其中“狼与老兔决斗”这一片段当我胆颤惊心。小狼看到又肥又大的老兔,先亮出狼牙,使其畏惧三分,接着伸出前爪,试探动静。老兔也不甘弱抬起强有力的后腿像重炮一般,猛地一击,差点踢瞎小狼的左眼。小狼立刻退后三步,绕着老兔转圈试探几回,终于发现它的弱点,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老兔的面前,张开强有力的双爪,抓住兔头,使劲一拉,发现那对巨炮并没有伤害它,再用更大的力气往身边扯,等老兔气力用尽,无力挣扎时,用锋利的牙齿无比精准地咬住老兔的气管,直至于死亡,最后张开血盆大口,把老兔咀嚼的只剩下几颗牙齿。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只有强者才能存活。

大草原上的狼追求自由独立,拥有不屈不挠的高贵灵魂。小狼拒绝被人类用铁链牵着走,每次主人要牵它时,总会遭到他的极力反抗,露出狼牙,好像在告诉人们,我要自由,要想用铁链拴着我走,就给你颜色看看。即使人们强制套上铁链,它会一动不动趴着,哪怕脖子上已经勒出一条血痕,也可忍受死亡绞索的疼痛,仍然不放弃尊严。这是它们与宁愿被牵的动物最大的区别。

狼也除人类以外天下第一兵家,对近战、野战、奔袭站、游击战和运动战都了如指掌,很早就发现低音比高音传递更远……

狼的力量、机敏、纪律性等于或大于人类,这是狼称霸草原的原因。

读完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以前以为它们是残暴的侩子手,其实无论食与杀,都不是它们的目的,而是为了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独立和尊严。作为人类也一样,要活的自由,活的独立,才能在社会上获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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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小说排行榜4、王朔:《一半海水,一半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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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是2004年中国电影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王朔。1958年出生于南京。曾用名王岩。1965-1969年就读于北京翠微小学。1971年就读于北京东门仓小学。1972-1975年就读于北京164中学。1975年借读于太原5中。1976年毕业于北京44中学。

1977-1980年在海军北海舰队服役。1980-1983年在北京医药公司药品批发商店工作。1983年辞职从事自由写作至今。中篇小说:《空中小姐》1984个第2期《当代》,曾改编为电视剧。《浮出海面》1985年第6期《当代》,曾改编为电影。有意大利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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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嬛传小说的结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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颐宁宫殿宇开阔,秋风无尽吹来,微微蕴凉,卷着一缕缕花叶即将凋零的颓唐气息。初秋的晌午已有一丝清冷之意,半黄半绿的树叶开始在枝头颤动,那种欲留不能留的姿态,很像垂死挣扎的无奈。

鹂妃安氏是被匆促带来的。她显然未来得及认真梳洗,脸上还残留着那种颓败的神色,身体微微颤抖。因在病中,头发松散绾着,斜斜簪着一枚金镶玉蜻蜓簪,那蜻蜓是欲飞未飞的姿态,她穿一袭月白色水纹绫波裙,外罩一件莲青弹花子,才要跪下,膝下一软,似一朵被风吹落的花瓣,软软坐了下去。

玄凌看也不看她一眼,太后也不见怪,只道:“葛霁。”

葛霁拉过她手,两指扣了上去。安鹂容且惊且惧,手腕上还套着一枚金镶珠翠软手镯,中嵌翠环,环中有莲瓣氏金托,每瓣嵌南珠一颗,翠环背面八角形镂空托底,十分精巧,然而因着她病中憔悴瘦弱,那手镯愈宝光灿烂,愈显得她的手臂枯瘦如柴,了无生气。

葛霁很快复命,“娘娘体弱,但绝无半点服食五石散之象。”葛霁停一停,“恕微臣多嘴,这五石散的成分和纯色与当年傅婕妤所服的乃是一样的。”

贵妃轻轻一叹,如秋夜落索,“可惜了傅婕妤。”

皇后大惊,她脸上青红交替,最后被愤怒与震惊取代,“那些五石散是你给傅如吟的?!你……竟敢残害皇上龙体!”

安鹂容没有回答,她的目光接触到麝香和五石散之后,便是一种死寂的无望。

我从未见过皇后如此震怒的神情,仿佛有无数雷电在她的情绪中爆发。皇后厉声唤过剪秋,“给本宫狠狠掌她的嘴!”

皇后所谓的“掌嘴”并非打耳光,而是用木尺击打安鹂容的嘴唇与下颌部分。木尺击打在皮肤上有“噼啪”的脆响,耳错听见会以为是鞭炮喜悦的昂扬。很快,安鹂容鼻子以下的部分高高肿起,口中不断有鲜血溢出,直到她痛楚地吐出两颗牙齿。

玄凌伸手示意停止,厌恶地望着她,眸中厉色毕露,“淑妃的孩子、眉庄、梦笙、如吟的死是否都是因为你?”

她目光平静如死水,看不见一丝情感的涟漪,她正一正妆饰,敛衣叩拜,“既有当初,臣妾早已料想到今日。”

玄凌望着安鹂容的目光中有无尽悲悯、痛心于厌憎,“鹂妃,你陪了朕十余年,从未有忤逆朕的时候,谁知你竟这般狠毒!”

“臣妾不喜欢鹂妃这个称号。何况皇上从未真心爱过臣妾,您不过是宠我罢了,和宠一只小猫小狗有什么区别?臣妾算什么?鹂妃?不过是您韏养的一只鸟儿罢了。”她轻轻一笑,似一朵较弱的花绽开开唇边,风姿楚楚,“至于狠毒么?”她目光一一环视众人的面孔,经过太后,最后定格在玄凌面上,“在座之人,谁没有狠毒过?”

玄凌再问,“有无人指使你,你可有什么要分辨?”

她再度拜倒,语调淡漠而厌倦,“一切都是臣妾的错,请皇上赐罪。”

玄凌转过脸轻轻吐出两字,“赐死。”

“皇帝,让她活着。”太后缓缓起身,面容丝毫不改,转向鹂容,“人人都有狠毒之时,只为在这宫里人人都会身不由己。可你的狠毒,已经超过旁人百倍。哀家不让你死,还要保留你鹂妃的封号,景春殿便是你的冷宫。等你养好了身子,哀家会日日命人掌你的嘴,要你日日跪在佛前忏悔你的罪孽。有你做例,看宫中谁还敢放肆!”

鹂容轻轻一笑,漠然置之。太后唤过李长,“带她下去,禁足景春殿,再不许人伺候她。所有服饰过她的宫人,亲近者杖杀,余者全部变卖为奴,永世不许入京。哀家便要看她自生自灭,免得谁杀她脏了自己的手。”说罢喝道,“拖下去!”

秋色如妆,赭红之色的枫木燃起漫天凄美的红色火焰,如一叶残花的安鹂容,便被拖拽着消失于这片红色之中。她最后一片漫过玄凌的眼神,无一丝眷意。

尘埃落定之后,我在观音像前为我未曾出生的第一个孩子燃起一炷沉香。

我有些倦,靠在寝宫的妃榻上看花宜插着一束狐尾百合,它的花蕊曲若流霞,有妩媚的姿态,那种粉嫩的红色,像极了暖情香的颜色,那种粉红,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我仔细看着自己套着赤金镂空护甲的纤长手指,有一天,护甲中残余的一点明矾让我瞒天过海,以假乱真。又有一天,我用这双手指的指甲勾起一点暖香的香粉一点一点混入狐尾百合的花蕊,得闲合上花苞,再教给鸢羽在夜间时在盛开的花瓣上洒上一点水可以延长她美丽的花姿。我知道的,太医会检查花束,却不会打开含苞的花朵去检验它的花蕊。

我想起那一夜许太医的手,他的手上全是来自鹂容身体的热鲜血,我对着光线仔细分辨自己的手,我闻不起一丝血腥气,也看不到一丝血液的痕迹。

然而,我清楚地知道,我双手所沾染的血腥是永远也洗不去了。

景春殿一夜间人去楼空,同冷宫无异。安鹂容的败落让后宫嫔妃额手相庆之外,也格外感受到得宠与失宠之间常常变幻莫测。

景春殿的看守以及鹂妃的奉养事宜一律交给了李长,回想当年鹂妃对李长和槿汐一事的羞辱,李长自会将她照顾得“很好”,我只嘱咐一句,“不要教她死了。”

李长躬身诺诺而笑,“奴才晓得轻重。”他低声道,“皇上已下令诛杀安比槐,斩立诀,就在这两日了。”

我低头轻笑,“抽个合适的时候告诉她,父女一场,总要一哭以尽哀思。”

李长道:“奴才定会挑个好时候。”

长日徐徐,宫中因鹂妃的废黜而格外沉静。最初因她败落而生出的种种欢喜逐渐让人体味出君恩无常的哀凉。深宫岁月,大抵也难得有这般静谧的时光,唯有初入紫奥城不久的三位嫔妃的欢笑依旧有青春无惧的蓬勃。

这一晚玄凌歇在春嫔宫中,秋夜寂寂,唯见床前灯花爆了又爆,槿汐笑吟吟道:“可不知明日有什么喜事呢?”

早起向太后请安后亦是无事,我抱了予涵与灵犀在灯下识字为乐。外头小允子喜滋滋来通报道:“六王隐妃到,九王正妃到。”

话音未落,玉隐与玉娆欢欢喜喜带了一人进来,道:“姐姐看谁来了?”

视线中一蓝衣男子缓缓敛衫拜下,“淑妃娘娘。”

熟悉的声音如一根琴弦拨动我久违的温馨亲情,我疾步上前扶住他坐下,欲语,泪先落下了,泫然含泣,“哥哥,你可大好了?”

哥哥比病中精神了许多,神色虽还有些苍白,却也缓和了好些。他比从前略瘦些,一袭蓝色暗纹长袍中隐隐透出几许沧桑孤清之意。我上上下下看个不住。哥哥微微一笑,“我确是好了。实初也来帮我看过,已经无碍了。”他仔细看着我,“环儿,你比从前好看许多。”

我啐道:“哥哥就爱拿我玩笑,可见是真好了。”

哥哥见了予涵与灵犀,欢喜道:“可是我的一双外甥么?”

我含泪点头,“是,还没见过舅父呢。”说着一一抱到他怀中。哥哥一边一个,很是疼爱,灵犀久不见玉娆,伸开手臂便要她抱。

玉隐掩口笑道:“玉娆现在抱灵犀,可不知什么时候就有自己的孩子了呢。”

玉娆红了脸,笑骂道:“二姐姐就会笑话我,我再不理你。”

哥哥抱着予涵小小的身体,欷虚道:“仿似大梦一场,噩梦不断,醒来时甄氏又是富贵鼎盛。”他吻一吻予涵,紧紧抱着予涵身子的手轻轻发颤,“致宁若还在,予涵也可多个表哥了。”

提起嫂嫂与致宁,哥哥饶是坚毅,眼中亦盈然有泪光,玉娆与玉隐不住别过头垂泪不已。

我忍泪坐下,轻轻道:“管氏已灭,但我还是很想知道,当日哥哥身在岭南,何以突然失常?”

哥哥垂眸片刻,“某日,有自云宫中内侍前来相见,将茜桃与致宁惨死情状告知于我。我能忍受放逐岭南的种种苦役,皆是因为挂念父母妻儿,我一直以为他们都还活首。”他以简短的言语将概况告知于我,然而我如何不知,这短短两句话之下有几多深情厚意。

四人相对垂泪不已,哥哥安慰地拍一拍我的手,“还好,环儿,你都好。”

都好么?身体自是养在金尊玉贵之地,而一颗心,早就在滚油冰水中煎熬翻滚了多年,早就破碎不堪了。

正说话间,却见外头人影一闪,却是李长进来,打了个千儿道:“给淑妃娘娘、王妃、隐妃、公子请安。”

我晓得他来自有不寻常事,果然他附在我耳边低语几句。

我略一思忖,问道:“太后在做什么?”

李长道:“此时怕是在佛堂念经呢。等用了午膳,怕还要睡两个时辰。”

我浅浅一笑,“玉娆和玉隐去看看玉姚吧,和且和哥哥说些话,太后最疼玉娆,等太后午睡醒了,该和玉隐一起去向太后请安。”我特特叮嘱玉隐,“太后必会问起尤静娴的事,怕你薄待了她,你必得一句句回得仔细,别叫太后多心。”

她俩携手而去,我见无人,方道:“有奴才嘴快,鹂妃知道你来了,想见你一见,你肯不肯?”

“鹂妃?”

“便是从前的安陵容,”我漠然道,“她已形同被废入冷宫,你可愿意去看她一看?”

哥哥一震,旋即垂下目光,思忖良久,轻轻道:“也好,有些话,我很想亲口问一问她。”

透明琉璃戗金盖碗里茶色如滟滟一酡胭脂,茶香袅袅,正是新贡的锡兰醉脂,那鲜艳的颜色似一颗艳毒的心,隐下无数心事。我颔首:“也好。”我转首吩咐李长,“悄悄儿地,别惊动了人。”

李长点头道:“一切有奴才。”他又道,“鹂妃说想吃甜杏仁。”

我点头,“太后说过,想吃什么给她。衣食供应不缺,她还是鹂妃娘娘。”

李长应了声“是”,引了哥哥出去。

我自留了玉隐与玉娆一起用午膳,闲话家常,又陪她们去太后处说话。

日影西斜,待到黄昏时分还未见哥哥回来的踪影,我不觉暗暗心惊。披上一件藻绿色的蹙金繁色脂艳海棠茜纱披风,我携过槿汐的手,向景春殿去。

昔日繁华似锦,承恩如欢的长杨宫,此刻杨柳衰烟,连那一带赫赫红墙亦成了一道颓败的红,似女子唇上隔夜残留的胭脂。在黄昏的幻境下,整座宫宇似一头苟延残喘的巨兽,僵伏在那里。

此时已是落日西坠,晚霞满天。天空中的落日已被昏暗吞没殆尽,半天的云层被无边的霞光渲染得格外的璀璨炫目、金红、娇紫、嫣蓝、虾黄、粉紫,诸多霞色调和成幻紫流金的天空,如辅开的七彩织锦从九天玄女手中无边抖落。

我驻足观望,这样的霞色,恰如当年我们入宫当选那一日。

同样的天空,同样的晚霞,同样的人,却不复当年少艾心境了。

此时此刻,如斯霞色。在我眼底映成的倒影不过就如一匹揉皱了的丝缎,再无动心处。

暮色中一道颀长的身影缓缓向我走来,夜凉的风掠起他袍子的边角一扑扑的,像欲飞又不能飞起的飞鸟的翅。

我上前几步,关切道:“哥哥,怎么这么久?”

他点点头,轻轻“嗯”了一声。

“哥哥,她对你说了什么?”

哥哥恍然摇头,轻声道:“没什么,都是过去的事了,她实在,也很可怜。”

哥哥停一停,问我道:“她很喜欢吃甜杏仁么?方才与我说话时她一直在吃。”

我摇头,“我并不晓得。”

哥哥在我近旁,轻轻道:“她很恨皇后么?”我无言,哥哥道:“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要我告诉你皇后,杀了皇后。”

天色yu晚,重重宫殿暗云披上了浓墨浑金的色彩,在暮霞的垂映下渐渐变成无数重叠的深色剪影,这样缓慢地陷没,格外给人一种压迫到无法喘息的感觉。有内监有声音骤然尖利爆发,“鹂妃娘娘殁了。”

哥哥一怔,迅疾转过脸,许是夕阳的余光仍旧灼烈,许是我看错了,哥哥的眼角竟有一丝晶莹之意。

我木然片刻,她死了,安陵容死了,我骤然大笑,笑得不可歇制,连自己也难以想象,我的喉咙里竟有这样畅快的笑声迸发。

耳边犹自响着当年我与眉庄的欢笑声,陵容娇怯怯的含羞不语。十余年岁月,终于,爱的,恨的,都离开了我。

寂寞如斯。

光摇朱户金铺地,雪照琼窗玉做宫,这样繁丽的紫奥城,不过是几道深深的寂寞身影辗转其中罢了。

良久,颊边缓缓滑落了一滴清泪。

泪落人亡,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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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说上海往事的结局

全文共 16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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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毕飞宇,男,1964年1月生,江苏兴化人。1987年毕业于扬州师范学院(现扬州大学)中文系,著名作家、南京大学教授、江苏省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作协第九届全委会委员。 获文学学士学位,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小说创作,作品曾被译成多国文字在国外出版。第八届茅盾文学奖获得者。2017年8月21日 ,荣获法兰西文学艺术骑士勋章,总领事阿克塞尔·科瑞欧为毕飞宇授勋。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毕飞宇小说上海往事结局,以供参考。

我都没有弄明白那具尸首是谁。从河边回来小金宝就把自己关进了房间。小金宝安静了,大草屋也就安静了。整个孤岛都一起安静了。

黄昏时分小金宝开了门。出门时脸不是脸嘴不是嘴。我在门缝看见了她的一脸死相。我从门缝后头猜测她的心思。翠花嫂送晚饭来了,我听得出她的脚步。她拉开门,留出一颗脑袋的缝隙。小金宝和翠花嫂就在这个观察点里打了个照面,两个女人的这次照面在我的眼里都有些猝不及防。翠花嫂对小金宝点头一笑就低下了脑袋,似乎很不好意思。翠花嫂走过时只用眼睛瞄着小金宝的脚尖。翠花嫂低下头,小金宝这才想起来补一个笑脸,笑得极快,极短暂,稍纵即逝,但翠花嫂已经走过去了。小金宝点头一笑过后也没有再看翠花嫂,目光中气不足,又陷入了先前的恍惚。翠花嫂刚一走过小金宝就把门掩上了。我感觉到不对,怕惹出什么事,也忙着把脑袋收了进来。

小金宝没有到阿贵的房间里吃晚饭。我吃完饭给小金宝盛了一碗,是稀饭。我把饭碗放到小凳子上,小金宝只用筷子挑了几下,推开了,掉过头去。这样坐了很久。我看见小金宝呼地一下站起了身子,直冲老爷的房门。我站在过道里预感到要发生些什么,便走进了自己的屋子。老爷的门不久被敲得震天价响,是那种不恭不敬的放肆响声。我坐到床上,把身子贴在了木墙上,眼睛在耳朵里瞪得滚圆。门打开了。

但接下来便没了响声。这次寂静的过程极其漫长。很久之后才传出老爷的一句话,老爷拖了腔说:"我的钱,正过来是我的面子,反过来还是我的面子!"我听得出老爷的声音有些不耐烦,随后便没了声息。又过了一刻老爷拖了腔说:"你说怪谁?这种事你说能怪谁?——要真的怪谁,还得怪你,你晚上要是不乱跑乱动,我还不知道那边有人呢。"

接下来又好一阵沉默。我猜不出小金宝在一阵沉默的过后说了一句什么。这一句话声音不太大,但一定戳到老爷的疼处。老爷"咣当"一声扔掉了手里的瓷器,瓷器碎片在老爷屋子里四处飞迸。老爷怒吼道:"拉屎把胆子拉掉了,谁敢对我这样说话!"

夜笼罩了孤岛。是大上海的夜色笼罩了孤岛。我听见小金宝从老爷的屋子里走了出来,由西向东。她的脚步声中有极大的破坏性,是那种贸然放肆的破坏性。我听见她一脚踢开了房门,我的耳朵被黑夜塞满了。

这样的夜谁能入眠?

说句实话,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弄不清,怎么小金宝惹上谁谁就得倒大霉。她的身上长满了倒霉钩,她一动就把别人钩上了。你不喜欢她时她是这样,你喜欢她时她依旧是这样。我不知道她这辈子真正喜欢过什么人没有,在我的眼里她对桂香不坏,桂香立即死了儿子;她对翠花嫂也不错,翠花嫂一转脸就失掉了心上人。我不知道她的倒霉钩将会钩住什么。

黑夜的孤岛上水汽真大。小金宝的背影在这股潮湿的黑色中悄然走向了翠花嫂家。我拿着伞,沿着小金宝的背影跟了上去。翠花嫂家亮着灯,在这样的孤岛之夜那盏灯光给人以归家的感觉,我跟在小金宝身后,但不敢太靠近,我担心我一靠近反而招来厉声呵斥。

小金宝敲开门,微笑着站在翠花嫂的面前。她的脸上很清爽,看不出任何事情。翠花嫂热情得有些过了头,她端着灯一个劲地把小金宝引向屋内。

翠花嫂和阿娇正在编席。她们的屁股下面是厚厚的一叠。眉苇子都泡到了好处,又柔又韧,在手里欢快地跃动。小金宝咧开嘴,笑着说:"正忙哪?"

翠花嫂放下灯就进了屋去,小金宝有些纳闷,弄不懂她慌里慌张做什么去了。翠花嫂出来时手里捧着一件上衣,不好意思地说:"我正想给你送去,昨天你来借衣服,我头疼,也没给你挑一挑,这件好,你换了。"

小金宝怔了一下,接过衣服侧过了头去。阿娇在灯下对她一笑,她也就笑了一笑。小金宝想了想,说:"今晚上你可要好好陪我说话了。"翠花嫂低下头,坐回到苇席上去,不敢看小金宝的眼睛。翠花嫂吞吞吐吐地说:"昨晚上真是对不起小姐了,我有些头疼。"翠花嫂侧过脸关照阿娇说,"阿娇,睡觉去。"阿娇噘着嘴,扭了扭屁股,不愿意。小金宝笑笑说:"我也常头疼的。"翠花嫂抬起头瞥一眼小金宝,又笑了一回,眉不是眉眼不是眼。

"你今年多大了?"小金宝问。

"属马。"

"你怎么老成这样?"小金宝说,"你还是我阿妹呢!"

"老点好,老了蚊子咬不动。"

"你怎么不改嫁?"

"小姐又瞎说了,又不是城里头。"

"心里头有人了吧?"

"小姐就喜欢拿我取笑——阿娇,去睡觉!"

"我就不信,嫂子这样,就没男人喜欢?"

"小姐……"

"我给嫂子说一个。"

"姨娘,我阿叔喜欢我阿妈。"阿娇突然插话说。

"阿娇!"

小金宝点点头,目光却散掉了。

翠花嫂见瞒不过去,也就不瞒了。翠花嫂低下头,低声自语说:"其实吧,也不是外人,就是死鬼他三弟。"

翠花嫂脸上溢出来的幸福光彩一点一点刺进了小金宝的心窝。

"人呢,倒不错,就是太木,也没什么大本事——他还嫌我不是黄花闺女呢,我就开导他,是你亲哥哥,又不是人家,肉还不是烂在自家锅里!他一听,也就不提这事了。"

"你们什么时候成亲?"

"死鬼去了三年了,"翠花嫂想了想,说,"个把月后,我也给他守了三年寡了,再有个把月,我也不住在这个鬼地方了,就跟了他,到镇上去了。"

小金宝一把捂住了翠花嫂的手,一时却又说不出话来。"……等你成亲,告诉我一声,我送你两床缎面被子,两只鸳鸯枕头,把你的屋子里插满红蜡烛,贴满红双喜,到处红彤彤亮堂堂的,到处喜气洋洋的。"小金宝望着小油灯,目光有些收不拢,小金宝的脸上渐渐失去了刚进门时的好兴致,脸上疲乏了,弥漫出一股青灰的光。"要不我送嫂子一件白婚纱,最好的白婚纱,法国料子,毛茸茸的,让两个穿西服的童男子拖着纱脚,一路都是鲜花、马车,还有好听的歌,一直通到大教堂去。"

"小姐!"翠花嫂的脸上难看了,翠花嫂顺下眼皮说:"小姐可不要拿我们这样的人穷开心。"

小金宝的目光却收不回来了,她一把抓住翠花嫂的胳膊,自语说:"女人家,谁不想当新娘,当多少回也值得。"

翠花嫂捋着眉苇子,没有接话茬。

"我要能像你,在岛上有人疼,有人爱,平平安安过一辈,有多好。小姐还没有成亲?"

小金宝"唉"了声,脸上走了大样。她的泪水涌了开来,在小油灯下默然一点头,不吱声了。

"小姐这个岁数,也该嫁了。"翠花嫂说,"我第一眼见到你,就猜你命不顺……"

"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成亲……"小金宝的泪在往外涌,她用力忍住,失神地说。

"小姐怎么说这样的话?"翠花嫂用眼睛骂她了,"女人的命,是等的命,什么事都要等,全靠等,只要你真心,耐着性子等,苦苦地等,慢慢地等,好运道总会来到。"

"嫂子!"小金宝失声扑进了翠花嫂的怀里,身子弓成了一只虾米。小金宝说:"嫂子……"

翠花嫂抱着小金宝,抚着她的头,轻声说:"阿妹。"

小金宝的两只胳膊无力地沿着翠花嫂的肩头向上攀缘,十只指头一起乱了方寸。

"嫂子……"

"你不要太伤心,你看看我,那时候……真像死了一样,现在不也好了,阿妹,慢慢等。"

阿娇瞪大了眼睛,似乎吓着了,呆呆地望着这边。

我坐在门外,怀里抱着雨伞。我弄不懂两个女人哪里有这么多的话要说。她们安顿了阿娇,头靠着头,守在小油灯底下,就这么在夜的深处说着。她们说话的声音极低,到后来只有她们自己听到了。我慢慢打起瞌睡,在门外睡着了。

翠花嫂开门时天已经大亮。她的开门声惊醒了我。翠花嫂手里端着灯,她是在看见东方的晨曦后吹灭手里的油灯的。我睁开眼,一缕弧形猩红正从东方的天边流溢而出,一副大出血的样子。一块云朵被烧得通红,使我想起了铁匠炉里烧得通红的铁片。太阳一点一点变大了,带着一股浓郁的伤心和绝望。小金宝和翠花嫂一齐望着初升的太阳,她们的脸上笼罩着血腥色,笼罩着倾诉了一夜过后的满足与疲惫。小金宝长长地吁了一口气,说:"多乖的太阳,我都十几年看不见这样的太阳了……"

我半躺在墙角。大地一片阴凉。我挪了挪身子,腿脚全麻了,站不起来。我的动静惊动了小金宝,小金宝回头时脸上吃了一惊。小金宝疲惫的脸上布满了疑虑。小金宝说:"你怎么在这儿?"我抱紧了雨伞,说:"外面水汽大。"小金宝半信半疑地望着我,不相信地说:"你在这里躺了一夜?"我点点头,我想应该是一夜。

小金宝走到我面前,拉我起来。她摸了摸我的头,带着一股很怪的表情。她的脸上全是太阳反光,那种古怪的表情也如同清晨一样清冽而短促。她背过身,对我说:"我们回去。"我听清楚了,她说,我们回去。我觉得她说的我们很好听,洋溢着小镇雷雨之夜她身上的温馨气味。

老爷出门吃早饭成了今天的开门彩。他一出门就显得容光焕发,老爷步伐矫健神采奕奕。阿贵、阿牛、翠花嫂、阿娇和我正在老爷对门的屋子里,围着桌子准备开饭。老爷的门打开了,老爷笑眯眯地凑上来,说:"今天有什么好吃的?"大伙一见是老爷,众星捧月喊了一大通老爷。翠花嫂第一次见老爷,有些紧张,顺了眼笑着说:"老爷早。"老爷的兴致极好,说:"你就是翠花嫂吧?"翠花嫂听到老爷叫出她的名字,有些受宠若惊,说:"老爷怎么知道我的名字?"老爷大声说:"天天喝你熬的鱼汤,怎么敢不记住你的名字?"阿贵和阿牛就大笑,好像老爷的话句句都有天大的笑料。老爷说:"翠花嫂,等你什么时候有空,我派人接你到上海玩两天——这是阿娇吧?"老爷转过脸问。老爷坐下来,把阿娇抱到自己的腿上,动作又慢又轻,看了好大一会儿,说:"小丫头多俊俏,跟小金宝当年一个样——小金宝呢?"老爷回过头关照我说:"去把小姐叫过来。"

小金宝已经来了,正站在门口。她的站样有些松散,两只手不撑也不扶,就那么垂挂在那儿,脸上是没睡好的样子,流溢出乏力浮肿的青色。老爷还是第一次看小金宝的农妇装扮,咧开嘴说:"嗯,你别说,你这身打扮还真是不错。"老爷回过头对阿贵说:"回头也给我找一件,我也再做一回庄户人。"阿贵答应过了。老爷说:"小金宝,你看看这孩子和你那时候像不像?"随后大声说:"来,认孩子做个干女儿。"阿娇从老爷的怀里挣脱开来,抱着小金宝的两条腿,仰着头就小声喊:"干妈!"小金宝极疲惫地一笑,样子有些凄艳。翠花嫂说:"阿妹,我给你炸了几个糍粑,凉了就不脆了。"小金宝没有动,只是低着头用手指顺阿娇的头发。翠花嫂一把拉过阿娇,对着老爷大声说:"还没有叫干爷爷呢!"屋里顿时静了下来。我在翠花嫂的身后轻轻拽了一把她的上衣下摆,翠花嫂以为自己挡住小金宝的路了,忙退回一步,笑着说:"小姐,你阿爸真好,一点没架子!"老爷大声说:"你们看看,不就成一家子了?"大伙又一阵哄笑,暗地里松下一口气。老爷坐下来,笑着说:"吃早饭吃早饭。"没人敢坐。老爷说:"不要拘礼了,随便坐。"阿贵阿牛歪着屁股坐到了老爷对面。小金宝站着没动,老爷说:"吃饭了。"小金宝没好气地说:"几天没刷牙了,嘴巴臭。"老爷挪了挪身子,依旧是一脸的笑。老爷用手指头轻轻点了点身边的凳子,声音里头却是威严。小金宝不敢违抗,走了过去。阿牛见小姐过来了,拍了个高级马屁,说:"嘴巴臭有什么不好,就当吃臭豆腐,闻起来臭,吃起来香!"阿牛一说完自己先笑了,小金宝毫无表情地落座,阿牛见马屁没拍到位置,脸上极不自然,咧开一嘴大黄牙。阿贵见小姐的脸绷着,拉下脸说:"笑什么?一嘴臭豆腐!"

翠花嫂给每个人盛上饭,老爷说:"翠花嫂,中午杀两只鸡,下午我有客人来。"翠花嫂应了一声,老爷把嘴巴就到小金宝的耳边,轻描淡写地说:"是约翰和郑大个子。"小金宝的肩头猛地一个耸动,她顺势一手端起碗,一手执筷。小金宝的这次细微惊慌瞒过了所有的人,却没有逃得出我的眼睛。小金宝的眼珠子从老爷那边移向了手里的稀饭,却又放下了,说:"我不饿。"

郑大个子从小船舱里一出来就大呼小叫:"他妈的,老子憋死了!"老爷和小金宝一副乡下人模样,站在栈桥迎候宋约翰和郑大个子的到来。宋约翰和郑大个子穿着渔民的旧衣,样子很滑稽。宋约翰没戴眼镜,立在船头弯着腿眯着眼睛四处张望。郑大个子把宋约翰扶上岸,宋约翰才摸出眼镜,戴上了。宋约翰和郑大个子走到老爷面前,招呼过老爷。老爷笑得如一朵秋菊,满脸金光灿烂。宋约翰说:"大哥的伤怎样了?"老爷摊开双手,做出若无其事的样子来。宋约翰松了一口气,说:"这样就好。"郑大个子迫不及待地摸出一根粗大的雪茄,点上,美美地深吸一口。宋约翰望着小金宝的鞋尖,喊了声小姐。小金宝则微微一笑,说:"你好。"郑大个子大声说:"才几天,怎么客套起来了?"老爷背着手,望着宋约翰,轻声问:"那边怎么样了?"宋约翰从怀里掏出几张报纸,递到老爷面前。老爷一边看,一边满意地点头。郑大个子衔着雪茄,把手伸到裤带里去,说:"我这儿还有几张。"三颗上海滩的巨头就凑在了一处。老爷的后脑勺倾得很长。小金宝的目光如春草的气息慢慢飘向了老爷的脑后。宋约翰的眼睛敏锐地捉住了这股气息,目光就试探着摸了过来。他们的目光在老爷的后脑勺上轰然相遇,舌尖一样搅在一块。没来得及花前月下,就匆匆宽衣解带,颠鸾倒凤起来。老爷说:"干得好!"四条目光正搅到好处,宋约翰花了好大的劲才撕了开来,小金宝在另一处娇喘微微。这个慌乱的举动如风行水上,只一个轻波涟漪,即刻就风静浪止,默无声息了。

老爷把报纸折叠起来,郑大个子伸过打火机,啪一声点着了。老爷望着报纸一点一点变成灰烬,长长舒了一口气。三个人会心一笑,老爷说:"我这一刀子,值得!"郑大个子背着手,衔着雪茄阔步而行,大声说:"值得值得!"宋约翰说:"大哥,还是要多小心。"老爷拍着宋约翰的肩说:"多亏了你们两个。"宋约翰说:"都是按大哥的吩咐做了,主要是大个子。"老爷又拍了一回,说:"大哥我心里全有数。"

小金宝侧着身子,立在一边抿着下唇,胸口里的小兔子们又一阵乱跳。我站在阳台上,像二管家关照的那样,一一招呼了宋爷和郑爷。

我记得就是宋约翰和郑大个子上岛的这天夜里我的肚子开始疼的。肚子疼有点像天上的第一个雷,它说来就来。我想肯定是那个夜里睡在外头着了凉了。肚子疼得真不是时候,它发生在整个故事的最后阶段。然而,肚子疼得也是时候,要不然,许多大事我真的没法看得见。

小金宝在这一夜里没有睡竹床,而是卧在了地板上。半夜里小金宝伸出头,如冬眠的蛇那样伸出头,轻轻撑起上身,用耳朵四下打量一遍,站起来了。小金宝卷起被子,踩上去,朝门那边摊开来。她一边退却一边卷被子,再转过身,把被子朝门那边延伸。小金宝出了门,把门钩好,再用刚才的办法一步一步向东移去。到头了,小金宝没有从木质阶梯上下地,而是把被子轻轻丢在地上,再趴下来,吊吊虫那样爬了下去。

这个机密的动静本来完全可以避开我的,但我的肚子把我疼醒了。我捂着肚子意外地听到了动静。我不知道时间,只是看见小金宝的身影鬼一样飘了出去。我只好取过伞,往外跟,但我只走了两步就发现不对劲了,小金宝没有向南,而是朝东走进了芦苇丛。我弄不明白她走到那边做什么,屏住气,紧紧张张地跟了上去。

但我立即看到了一个黑影。那只黑影是从地上突然站立起来的,这个黑影吓了我一跳,我猜同样也吓了小金宝一跳。小金宝怔住了。不过小金宝似乎立即认出对面的黑影是谁了,我也认出来了,我是从那人脸上的玻璃反光认出他是宋约翰的。

两条黑影在芦苇丛中只静立了一瞬,就拥在一处,胡乱地吻了。夜风荡漾起来,芦苇的黑影在秋风中摇曳得极纷乱,鬼鬼祟祟又慌乱不安。小金宝的双臂紧勾住宋约翰的脖子,身体贴在了他的身上。宋约翰吻了一半就抬起头,机警地张望四周。小金宝张着的双唇沿着宋约翰的脖子努力向上攀援,喘着气用心追寻。宋约翰再也不肯低下头了,小金宝的喉咙里发出了焦虑喘息。宋约翰的双手托住小金宝的腰,用气声说:"老家伙是不是怀疑上我了?"小金宝用力甩动头部,嘴唇像雨天水面的鱼,不停地向上蹿动。"是不是怀疑我了?"宋约翰问。"我在等你,你爱不爱我?"小金宝的喘气声透出一股伤心热烈的气息。"我在等你,大上海我就剩下你这么一点指望了。""老家伙让我来干什么?"宋约翰急切地说。"我在等你!我天天在等你!"宋约翰极不耐烦这样的疯话,双手一发力,小金宝的下巴就让他推开了。这个推动过于生硬,小金宝突然安静了,下巴侧过去,放在了肩上。宋约翰公鸡吃食那样在小金宝的脸上应付了几下,哄着她说:"告诉我,是不是怀疑我了?"小金宝一把抓住了宋约翰的手,捂在掌心里头做最后一次努力,"我们走。"她仰着头说,"我们离开上海,你让我当一回新娘,我依着你一辈子!"

"你要到哪儿?"宋约翰问。

"随便到哪儿。"小金宝说,"只要能像别人那样,随便在哪儿我都跟着你。"宋约翰拥住小金宝,柔声说:"我会让你做新娘的,可不能随便在哪儿,等我把上海滩收拾了,我让你成为全上海最风光的新娘,你要耐心,你要听我的话——老东西到底让我上岛来干什么?"

"你烦那么多做什么?我们离开,我们一了百了。"

"他不会平白无故把我叫到这儿来,"宋约翰森森地说,"他一定有大事情——你是不是把我卖了?"

"我能卖谁?"小金宝凄然一笑,"我是卖到上海滩的,我能卖谁?"

"大个子是不是来过岛上?"宋约翰好像突然记起了一件事,有些突兀地问。

"他和你一起来的,我怎么知道。"

宋约翰意义不明地笑了笑,拥住了小金宝。他吻着小金宝的耳坠,小金宝站着没动,平静地望着他处。"你尽快给我弄清楚,"宋约翰说,"你明天一定要给我弄清楚。"

"好,"小金宝说,"我天亮了就问老爷,你知不知道你的兄弟想抢你的椅子,他还抢了你的床!"

宋约翰不吱声了,他的嘴巴堵住了小金宝的双唇。这次封堵很漫长,宋约翰的双手爬上小金宝的胸脯,小金宝感觉到自己的胸脯不争气地起伏了。我蹲在远处,看见两条黑影慢慢倒在了芦苇丛中。我听见了两个人无序有力的喘息,他们的喘息此起彼伏,在黑寂里像两条耕地的水牛。

我捂紧了肩,夜里真凉。

第二天我开始了拉稀。我什么也没有吃可就是不停地拉。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肚子里怎么会有那么多东西拉出来,我担心这样拉会把自己全拉出去的。我拉了一趟又一趟,拉回来之后就软软地倒在床上。中午时分小金宝来到了我的床边,她脸上的气色因为一夜的折腾变得很坏,但我想我脸上的颜色一定比她更糟。我们两个病歪歪地对看了一眼,小金宝说:

"你怎么回事?"

"我拉肚子了。"

"你瞎吃什么了?"

"我没有瞎吃什么。"

"好好的怎么会拉肚子?"我不再说话,她这样的话听起来叫我伤心。我望着她,她也就无声地望着我,再后来她好像想起了什么事。小金宝不声不响地走到灶前,点上火,开始烧水。我倒在床上,望着她烧火的样子,觉得她实在是太笨了,烧水这样的事都做不好。但她烧火时的模样实在是好看,炉火映在她的脸上,实实在在的就是一个村姑。我看着她的样子,觉得"逍遥城"里的一切真的都是梦。

我又要拉了,匆匆下了床出去。草草处理完毕我只得再一次捂着肚子回来。阿牛和阿贵坐在栈桥上吸烟,阿牛跷了一只脚,对我大声喊道:

"臭蛋,你一上午都拉了几趟了?"

"六趟。"我嘟囔说。

"下次给我走远点,"阿牛大声对我说,"你自己也不闻闻——这屋前屋后你摆了多少摊了?再乱拉,小心我揍你!"

我点着头,小心地上了栈桥。其实我不点头也像是在点头。我的肚子里全空洞了,走起路来像鸡,头也就一点一点的。

我进屋的时候小金宝的手里正握着一把菜刀,她用菜刀的刀把碾碎大盐巴,碾好了,把刀放在了灶台上,然后把盐末放进碗里去,舀出开水。她一只手拿一只碗,两边对着倒,一边倒一边吹。我不知道她在干什么,我只是觉得她上锅下厨时的样子像我的姐。她把水弄凉,端到我的身边,说:

"喝了。"

"我不渴。"

"喝了,"小金宝拉着脸说,"再拉,你就走不动路了——是盐水,全喝了。"

阿牛和阿贵恰巧走到我的门口,阿牛看见我在喝水,倚在了门口,说:"好你个臭蛋,你还在喝?你还想拉到什么时候?"

我望着小金宝,不知道该说什么。

小金宝的两只手也抱到了胸间,一步一步走到他们面前,一副成竹在胸。她瞟了一眼阿贵,眨巴一下,又傲气十足地把眼珠移向了阿牛。"阿牛,"小金宝说,"你是怎么说来着?怎么着臭?怎么着又香了?你再说给我听听。"阿贵一听这话捂着嘴就要笑,阿牛猛一回头,恶狠狠地盯了他一眼。小金宝送出下巴,笑盈盈地说:"说。"阿牛舔舔嘴唇,说:"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小金宝鼻孔里冷笑一声。"好你个阿牛,"小金宝说,"你讨了便宜还卖乖!"小金宝虎地就拉下一张脸,骂一声"下作",张开胳膊,一手拉过一扇门,"乒乓"就两下,关死了。夏末的夜晚入了夜竟有些秋意了,云朵大块大块地粉墨登场。月亮照样升起,一登台就心神不定,鬼鬼祟祟地往云后钻。月亮在云块与云块的裂口处偶一亮相,马上又背过身去,十分阴险地东躲西藏。秋虫们很知趣,该在哪儿早就蹲在了哪儿,大气不敢出。月亮在黑云的背面寓动于静,如不祥的预感期待一种猝然爆发。

我又捂着肚子下床了。老爷的房间里传出零乱的洗牌声。老爷的一阵大笑夹在牌声里,是那种杠后开花式的大笑。我愣了一会儿,阿牛跟在身后,小声对我说:"走远点,给我走到水边去!"我不敢违抗,黑头瞎眼直往水边的芦苇丛中钻。芦苇丛一片漆黑,仿佛里头藏了许多手,随时都会抓出来。我犹豫了片刻,有点怕,不敢弄出声音,蹑手蹑脚才走了两步,就在芦苇丛边蹲下了身去,我蹲下之后刚才的急迫感反倒荡然无存了,我就那么蹲着,想一些可怕的场面。这时候一颗水珠掉在我的脸上,随后又是一颗。我伸出手,夜雨就凉凉地下了。

一个男人的说话声就在这时响了起来。声音不大,但在这样的时刻我听上去如雷轰顶。"妈的,下雨了?"一个男人在芦苇丛里说。我的后背猛然间排开了凶猛芒刺,我的手撑在了地上,嘴巴张得像狗一样大。我不敢动,不敢碰出半点声响。

"下雨好。下雨天办事,我从来不失手。"

"宋爷怎么了?怎么想起来杀小金宝?"

"你别管。两点钟小娘们一进来,你就上,用绳子勒。"

"宋爷说用刀子的。"

"你别管,细皮嫩肉的,弄破了还有什么意思?"

"雨再大,我们躲到哪儿?"

"躲到水里头。"

我如一条蛇开始了无声爬动,爬得极慢,极仔细,爬一阵停一阵,再仰起头吐一吐蛇信子。我大口地喘气,心脏在喉咙里无序地狂跳。我爬了一路。雨点大了,天破得如一只筛子。我匍伏在草地上,四只爪子慌乱地舞,快到大草屋时我趴在了地上,静了一会儿,站起身,一起身就对了大草屋撒腿狂奔。

我推开门,整个大草屋"砰"地就一声,我没来得及站稳身体就被门后的两个男人摁住了。小金宝坐在对门。老爷、宋约翰和郑大个子同时回过来三张惊愕的脸,我喘着大气,一身的泥浆,两只手全剐破了,血淋淋地在胸前乱比划。"小姐!"我上气不接下气地说,"芦苇丛!芦苇丛!两点钟,你千万别到芦苇丛!"

小金宝飞速瞟一眼宋约翰,呼地站起身,厉声说:"你胡说什么?"

"是真的。"我急迫地辩解说,"来了,宋爷派人来了,要杀你,芦苇丛!"

郑大个子从桌面上抽回手,插进了口袋。

我挣扎了两下,身后的手却摁得更紧了。老爷给了一个眼色,那双手便把我推到老爷的面前。老爷说:"把他放了。"老爷的目光一直穿透到我的瞳孔的最深处。我没见过老爷这样生硬坚挺的目光,不敢看了。"臭蛋,"老爷说,"望着我——你重说。""我拉肚子,芦苇丛,有人说话。一个说,下雨了。另一个说,下雨好。一个说,宋爷怎么了,要杀小金宝。另一个说,两点钟,小娘们一来,用绳子勒。一个说,宋爷叫用刀。另一个说,弄破了没意思。"

老爷点点头,要过我的手,正反看了一遍。又要过另一只,正反也看了一遍。老爷的脸上没有表情,但眼睛里头上知天下知地了。老爷只是伸出手,平心静气抓过一张牌。

我不敢吱声,偷看了一眼宋约翰。他的眼睛正对着我平心静气地打量,然后,小心地移到了老爷的脸上。小金宝一动不动,眼里空洞了,像极干净的玻璃,除了光亮,却空无一物,她就用那种空无一物的光芒照射宋约翰。只有郑大个子显得高度紧张,两只眼珠子四处飞动。

老爷的牌放在手上,转动着敲打桌面,却不打出去。整个小屋里就听见老爷手上的牌与桌面的敲击声,空气收紧了,灯里的小火苗都快昏过去了。老爷粗粗出了一口气,看着桌面说:"小金宝和余胖子的事,今天在场的可能都听说了——没有不透风的墙,我这张脸算是丢尽了。"老爷抬起一双浑浊的眼伤心地望着宋约翰,说:"我知道你对大哥的一片心,可我舍不得,你先放她这一码。"老爷把牌打出去,说了声二条,询问宋约翰说:"你派了几个兄弟?"

宋约翰有些摸不着底,犹犹豫豫地说:"十八个。"

老爷望了望小金宝,慢吞吞地说:"你瞧瞧,十八罗汉都给你用上了。"

小金宝的双手扶着牌,不动了,脸上却有了笑意,怪异而又妖娆,在小油灯的那头楚楚动人。宋约翰低下头,稳一稳自己,从一二三条中间抽出二条,冷静地打出去,说:"跟大哥。"郑大个子懵里懵懂地伸手去抓牌。小金宝用手拦住,笑开了,虽没有声音,却咧开了,脸上的样子像自摸。"宋爷,"小金宝说,"光顾了跟大哥,都当了相公了。"宋约翰一凝神,还过神来,掩饰性地跟着就笑,笑得太快,太仓促,都不像笑了。头上竟无端地晶亮起来。郑大个子看着老爷,越来越觉得不对,满脸狐疑,随便抓过一张,只看了一眼又随随便便打了出去。轮到小金宝了,小金宝却不出手,她就那么对着宋约翰笑,痴了一样,让所有的人害怕。她的目光与笑容如入无人之境,蛇一样在宋约翰的眼前无声缠绕。她从自己的牌里夹出一张,用中指和食指夹出来,以戏台上花旦的手型把自己的牌摞在了宋约翰的那张"跟"牌上,指头修修长长而又娇娇柔柔,也是一张二条。随后就把手指头叉在一处,搁到下巴底下。"我跟你。"她对宋约翰撒了娇说。宋约翰的头上慢慢排了一行汗珠,但他毕竟心里有底,显得并不慌乱。宋约翰沉沉着着地摸出手绢。"宋爷,你出汗了,"小金宝说,"都说吉人自有天相,你的额头的汗珠排得都有样子,是一把通天和,小七对呢。"宋约翰把手绢团在手心说:"小姐也当相公了。"小金宝的笑容如同橘灯的最后一阵光亮,在凄艳之后缓缓退却了,眼里恢复了先前的空洞,目光也收了回去,眼里的泪却一点一点变厚。"我哪里是当相公,"小金宝噙了两颗大泪珠子说,"我是当!"

我立在一边,看不出头绪。老爷侧过头,和颜悦色地对我说:"臭蛋,去睡吧,这里没你的事了。"

小金宝却把我叫住了。她从手里抓了一摞子洋钱,塞到我的手上,看了我一眼,说:

"去睡吧。"

我刚出了门,木门迫不及待地给关紧了。所有的人和所有的事全关在了里头。我没有走回厨房,一个人走到草地上解下裤子,蹲了下去。老爷的房门关得很紧,屋里安静得听不到一丝声音。仿佛是一座空屋,没人了,只有门缝里杀出一条扁扁的光,看起来特别地刺眼,那道光如一把利刀把外面的黑色分成了两半。

一队黑衣人从过道里快步向芦苇丛跑去,他们走过那条光时手里的家伙通通一闪。

我知道小金宝不会挨刀子或挨绳子了。但我突然记起了小金宝刚才的表情,她似乎知道这件事,她似乎很害怕我当着那么多人说出这件事。我的手里握着银洋,我感觉到了银洋的潮湿。

天边滚过又一个雷。大雨就要来了。

我不知道自己睡着了没有。我是在听到外面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后坐起身子的。我听得出脚步很乱,脚也出乎意料的多。草地上一定积满了水,急促的脚掌踩在草地上一路发出吧叽吧叽的水声。我下了床,打开门,过道里没有一线光亮,所有的房间全黑透了。这样的场面不同寻常。我倒吸一口气,隐隐约约看见草地上有人正拖着东西往东边的远处去,被拖着的东西像人,是死去的人。我伸出头,深夜大雨如注。远处有一盏孤灯。灯光下站着高高低低的人们。

我不敢在这里久留。我走进了雨中。沿着灯光小跑而去。满地的尸体被人拖着飞跑。灯光越来越清晰了,老爷挺挺直直地站在一张雨伞下面,站得很高,他的脚下是一片新翻的泥土,身后是郑大个子。几个男人从地下的大土坑中钻出来,雨网使他们的黄色背脊恍如梦景。他们把大铁锹插在地上。这时候一路尸体正好拉过来。人们闪开道,尸体在老爷的面前横得到处都是。

但这次闪道给了我极意外的发现。我借着这道缝隙看见了五花大绑的宋约翰,离老爷五六丈远。我正想上去看个究竟,一只手拽住了我。阿贵正在这里守戒。阿贵说:"别动,再过去你就没命了。"

宋约翰站在雨里,四周没有人说话,气死风灯的残光团中,一条一条的雨丝格外清晰。宋约翰站得很直,也很稳,他再也没有风流倜傥的斯文模样了,头发被淋透了,西瓜皮一样贴在了脑袋上。

老爷望着他,一言不发。

宋约翰只是盯着郑大个子,宋约翰说:"大个子,你怎么忘了上海滩是谁的了?姓唐的还能有几天?"

"我怎么会忘?"郑大个子说,"上海滩怎么弄,当然是你的主意好,可老大必须是大哥,这是一条死理,谁要想对大哥有二心,他是神仙我也得和他对着干。"

"你是一头猪。"

"猪又怎么了?大哥让我做,我就做,像你这样不仗义,要我做人我都不做!"

"姓宋的,"老爷笑着说,"这回你可花了本钱了,想当年在十六铺那阵子,我想让你的十八罗汉救救急,你都没肯,这回,你可动了血本了。"

"你那一套,上海滩快用不上了。"

"你别忘了,我在上海滩这块码头撑了多少年了?"

"要说打打杀杀,你有一手,可拿锄头铲刀的手,再也把不稳大上海的船了!"

"上海滩我是要回去的——到了上海,我就说是余胖子杀了你,我会给你披麻戴孝,让上海滩看看我唐老大的大仁大义,然后,我和大个子还要替你报仇呢,我那一刀子旧账,顺便也了了。上海滩,还得姓唐,这回你总算明白了?"

宋约翰望了望土坑,心中有些发毛,脸上做不了主了。宋约翰回头看了一眼老爷,口气突然有些软了:"大哥。"

"是不是想叫我饶了你?"老爷笑着说,"老弟,不饶人处且不饶——饶你?让你来就为了这个!"老爷往远处一送下巴,商量着对郑大个子说:"大个子,就埋了吧?"

宋约翰身后的男人猛一发力,宋约翰咕咚一声栽进了坑里。他在下滑的过程中脸上的眼镜飞到了一边,几把铁锹一同挥舞起来,地底下传出了宋约翰与泥土猛烈的撞击声。老爷俯身捡起宋约翰掉在泥地上的眼镜,在手里翻动了几下,对郑大个子叹了口气,说:

"今晚的麻将是打不成了。"

小金宝被-个家丁押了过来。她没有被绑,就那么走到了老爷的身边。雨水把她的长发淋得披头盖脸,她冲了老爷走过去,松松地将胯部送去,屁股扭得又快活又。"把我埋在这儿?"小金宝歪着嘴唇说。

"你还想在哪儿?"

小金宝用目光数了数,说:"十九个,老爷,你也真是,等你入了土,这不明摆着是你的十九顶绿帽子嘛!他们谁的尺码不比你长?"

小金宝向四处看了看,地上横的全是彪形死尸。"也好,"小金宝说,"十来个大小伙子——老爷。我可不是省油的灯。"

老爷的脸顿时就黯下去了。

小金宝妩媚地斜了他一眼。"你瞧你,又吃醋了,都吃到死人的头上去了。"

小金宝走到郑大个子面前,摸摸他的脸,对老爷说:"你别说,你这么多兄弟里头,还就数他不好色——男人家,不好色能有多大出息?"

"小金宝!"

小金宝拖了腔答道:"老——爷——"

"你还有什么要说?"

小金宝抬起头,想了想。她突然看到了远处的孤灯,那是翠花嫂的窗前等待与期盼的灯光。

"我是有一件事要求你——翠花嫂和阿娇,你放了,她们和这件事没关。"

"我没白疼你这么多年,"老爷说,"就数你明白我的心思,小阿娇我当然留下来,到上海调教调教,过几年,又是一个小金宝,翠花嫂,只能怪她自己命不好。"

小金宝在乱发的背后瞪大了眼睛。"——姓唐的你这!"

老爷笑起来,说:"小金宝,要怪还得怪你,谁让你那天夜里对她说了那么多,我的规矩,你又不是不知道。"小金宝张开嘴,一时找不到话说。小金宝的目光移向了孤灯,两行泪顿然间汹涌而出。小金宝回过头,回头扑向老爷,满头长发飘扬起来,像一头受伤的母狮。"!我挖了你的眼!"

小金宝刚一上去身后的男人就把她反揪住了,小金宝的腹部在灯光下剧烈地起伏,她的双腿乱蹬,脚下飞起一片污泥浊水。我知道他们要埋小金宝,我大叫一声,挣开了阿贵,向老爷飞奔过去,我的头一下撞到了老爷的肚子,一同倒在了泥浆之中。

"唐老大,你!我要杀了你!我在地下天天睁着眼,天天在你的脖子上瞪着你!"

一只脚踢在了我的头上,我什么也听不见了。

雨后的早晨格外干净。天更高,气也更爽,郁郁葱葱,在夏末晨光中做最后的姿态。初升的太阳停在山头,黄灿灿的,又湿润又干爽。我从昏沉中醒来,第一眼就看见了那把刀和那只碗,搁在灶台上,那是小金宝给我做盐水的大海碗。我的眼红肿着,头疼得厉害,伤心的雨夜极顽固地留在我的脸上。我托着那只碗,沿着草地来到了小金宝的墓前。但地上没有墓,只有一片新翻的泥土,散发出一股铁钉气味。我站在新土旁边,泪水滚下来,咸咸地流入嘴角。

我的记忆在这一刻彻底中止了,脑海里一片虚空。我放下碗,准备蹲下去。我在下蹲以前打量了一趟四周,这个打量要了我的命。不远处的小丘之上竟凭空坐着一个女人,散了头发,模样和小金宝如出一辙。这个骇人的画面使我如雷轰顶,我一个惊吓就跪了下去。我看见了鬼。我用力眨巴一下眼睛重新睁开来,那女人依然端坐在高处,对着初生的太阳一动不动,头发蓬松开来,打了一道金色边沿。我从坡后绕过去,从女人的身后悄然爬上高处。我明白无误地看清了面前的女人是小金宝。我小心地伸出手,我要用手证明我面前的这个是人,不是鬼。我小心伸出手,向她摸过去。

小金宝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回过了头来。我的手僵在那儿,不敢前伸也不敢回收。小金宝的脸上又空洞又疲惫,无力地眨一下眼,显然是活的。小金宝无力地说:"臭蛋你干什么?"我说:"你有没有死?"我把手抽回去了,蹲下身紧张地问:"你到底有没有死?"小金宝充满了怜爱。"我好好的。"小金宝无力地说。我勇敢地伸出手,抚摸小金宝的脸,温的,我托住小金宝的下巴泪水飞涌出来,小金宝平静疲惫的脸极伤心极难受地笑了。满天满地全是鲜嫩的太阳。小金宝贮着满眼的泪,把我揽进怀里,望着初升的太阳说:"又是一个乖太阳。"我抱紧小金宝的腰,满眼是血色的晨光。

身后传来了一个女孩快乐的笑声。是小阿娇的笑声。小金宝似乎被小阿娇的笑声烫着了,呼地站起身,远远地朝草地上望去。青黄色草地上夏末阳光分外灿烂。阿娇正搀着老爷的手在草地上一步一跳,如一只红色蚱蜢,老爷慈爱地望着阿娇,依旧穿着农夫的衣裤,像领着小孙女赶集的阿公。小金宝拉了我就猛跑过去,阿娇说:"爷爷,我到了上海,有没有好衣服穿?""有。"老爷拖了腔调说。"有没有金戒指?""有。""手镯呢?""有,都有。""我也要像姨娘那样!"阿娇满脸自豪地说。老爷轻轻抚摸着阿娇的脸蛋,眯着眼说:"好,也像姨娘那样。"小金宝猛地从小坡上冲下来,跑过去,在离老爷不远处立住脚。我看见小金宝的眼神霎时间如水草一样呈现出秋水姿态,有一种不确切的粉碎与波动的绝望。小金宝望着阿娇。她正勾过老爷的脖子,亲老爷的腮。老爷的目光像绒毛,亲切慈爱地吹拂小阿娇的面庞,微笑得如同秋日里的另一颗太阳。

"阿娇!"小金宝这样神经质地叫道。

小阿娇张开双臂,扑向了小金宝的怀抱。小金宝模糊的眼里小阿娇如同水面的一道清纯小波浪,哗地一声,爬上了小金宝的心灵之岸。"姨娘,我要上大上海啦。"阿娇高声说。小金宝拥住阿娇,一个劲地亲,两只眼却盯着老爷。"我妈先去了,"阿娇说,"我妈夜里头让老爷接到上海啦!"小金宝不说话,看着老爷向她笑盈盈地靠近。老爷回头看一眼草屋,静静地说:"都干净了。"老爷说着话就接过阿娇,摸阿娇的小辫子,小金宝一把反抢过阿娇,努力弄平静说话的语调。"阿娇,听姨娘话,"小金宝说,"我们不去上海。"小金宝才说了两句语速就快了,收不住,一句连一句往外蹿。"阿娇你不能去上海,那是个坏地方、鬼地方,到处是大老鼠……"阿娇眨了一下眼睛,顽皮地说:"我不怕,我们家就有老鼠。""阿娇。"小金宝急了,"听姨娘话,你不能去!"阿娇望着小金宝的疯样有些害怕,抱住老爷的一条腿,抬起头看了看老爷。老爷正对着她慈祥地微笑。阿娇竟也笑了。"姨娘你骗我,"阿娇说,"我妈还在上海呢。"小金宝说:"阿娇!姨娘带你在岛上,我们哪里也不去!"阿娇抱紧老爷的腿,只是摇头。"阿娇!"小金宝大怒说,"你不许去!你不许去上海!"阿娇把身子转到老爷的身后去,伸出半截脑袋,不高兴地说:"我妈早就说了,你这人不坏,就是说话不讨喜,哼!"

小金宝的脸上一下就傻掉了。

老爷抱起阿娇,哄了两句,对小金宝说:"你这是怎么弄的,怎么到了岛上,你连谎也不会说了?"

"我这是怎么弄的,"小金宝耷拉着脸自语道,"怎么连谎也不会说了。"她的声音没气力了,闷在喉咙里。小金宝自语说:"我连谎也不会说了。"

小金宝回到草屋后就坐在了床边,一言不发。阳光从窗子里爬了进来,斜印在地板上,留下窗棂的阴影。我从厨房里出来,看见老爷正站在阳台朝着河边对着谁点头。芦苇的顶上一只白帆被人扯上去了,只扯了一半,又停住了。那张破帆像一张裹尸布,弥漫出一股尸臭。

老爷很开心的样子,对我说:"臭蛋,叫小姐收拾收拾,要开船了。"

我站在过道与小金宝和老爷刚好形成一只三角。我对屋内说:"叫你收拾收拾,要开船了。"

"告诉他,我不回上海。"小金宝轻声自语说。

"小姐说,她不回上海。"我对着阳台传过话去。

"叫她别怕,"老爷大大咧咧地说,"我不会把满汉全席扔到黄浦江去。"

"老爷让你别怕,"我接着说,"他不会把满汉全席扔到黄浦江去。"

"别人不扔,我扔。"小金宝说。

"别人不扔,她扔。"我对着太阳那端说。

"我手下留一口气,是天大的面子了。"

我朝屋内说:"手下留一口气,是天大的面子了。"

"他想要,就拿去。"

"你想要,就拿去。"

老爷愣了一下,大声说:"臭蛋你瞎说什么?"老爷故意加大了嗓子说:"小姐怎么会说出这种混账话!"

我傻站住,不敢再传话。

"臭蛋,告诉他,小姐说了这样的混账话!"

我预感到不对,慌忙看一眼老爷,轻声说:"小姐。"

小金宝站起来,走到门槛前大声说:"你说,我不是他妈的小姐!"

老爷听见了。老爷什么都听见了。老爷拉下一张脸,临走时对我说:"臭蛋,帮小姐收拾收拾,回家了。"

我紧张起来,和小金宝僵持在门槛两侧,小心喊道:"小姐。"小金宝吁出一口气,平静了,好像扫干净胸口里的一口恶气,她摸着我的头,轻轻松松地说:"帮我收拾一下,我要回家了。"

我点点头,走进小金宝的房间。小金宝倒过身,却进了厨房。我帮小金宝折叠好上衣,放在一块布上,扎成褡裢。我回到过道,看见厨房的门关上了,顺手推了一把,却关死了。我敲敲门,叫"小姐"。里头传出了咣当一声,像是刀子掉在了地板上。我重敲一遍,说:"是我,臭蛋!"这时候门槛底下很意外溢出一丝鲜红的东西,洋溢出一股浓郁的腥气,我蹲下去,汪汪鲜血又迅猛又困厄地汹涌而出,冒着浓腥的热气。

我刹那间明白过来,伸出手用力捂住缝隙,死死往里堵,仿佛捂住了小金宝的汹涌伤口,不让血流出来。我大声说:"别淌血了,姐,你别淌血了!姐、姐、姐你别淌了。"

老爷赶了过来,我张开血手,一把扑向了老爷。

我的脚被阿牛捆上了,拴到了船帆上。阿贵和阿牛一扯风帆,我倒着身子被扯了上去。我口袋里的洋钱随着身体的上扯全都掉进了船舱,在船舱里四处飞奔,阿娇说:"爷爷,怎么把臭蛋哥吊起来了?"老爷摸着阿娇的腮,笑着说:"他没听话,做错事了,长长记性。"老爷高兴地对郑大个子说:"我早说过,这小东西是块姓唐的料,我还真有点喜欢,好好给几鞭子,驯服了就好了。"

郑大个子说:"是。"

我被一顿猛揍,倒悬在桅杆上。水面上一片刺眼的水光。小船启动了。老爷和郑三爷坐在船帮看阿娇在舱里嘻笑。阿娇极开心,心中装满大上海,笑脸格外甜,眼睛格外亮,声音格外脆。老爷说:"阿娇,告诉爷爷,你最喜欢做什么?"阿娇并了脚尖,在屁股后头掰着手指头,撒了娇说:"唱歌。"老爷就开心,老爷说:"阿娇唱一个给爷爷听听。"阿娇看一眼我,说:"把臭蛋哥放下来吧?"老爷说:"你唱你的,阿娇,等他听话了就放他下来。"

"到上海就要听话吗?"

"到了上海就要听话。"

阿娇想了想,说:"我给老爷唱外婆桥,好不好?"

"好!"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外婆说我好宝宝,

又会哭,又会笑,

两只黄狗会抬轿。老爷顺着阿娇的节奏轻轻摇晃上身。小木船一左一右轻轻摇晃起来。湖面和孤岛以倒影的形式在阿娇的歌声里一点一点远去。孤岛在摇晃,被新鲜的太阳照耀得安详宁静优美妖艳。我的泪水涌上来,孤岛和水面就浑浊了。船一晃,泪水掉进鼻孔里去。孤岛和水面又清晰如初。阿娇唱得正起劲,船晃得愈厉害了,孤岛和水面就又一次晃糊涂了。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桥上喜鹊喳喳叫。

红裤子,花棉袄,

外婆送我上花轿。

摇啊摇,摇到外婆桥。

……我猛一阵咳嗽,血往头上涌,我的头疼得厉害,快裂开来了。我的眼眨了几下,昏过去了,银亮雪白的水面夜一样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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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局小说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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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局》,作者是矫健老先生,也是祁同伟最真实的写照,一个穷人,只能用自己的生命去拼搏,才有希望胜天半子吧。如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天局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大家在收看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在第26集中公安局局长赵东来用小说《天局》中的主人公来形容祁同伟。在小说《天局》中主人公是一个不甘心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掌控的一个凡人,一直在用自己的生命为棋子和神仙下棋,最后他也赢了神仙。

祁同伟最先换的就是《天局》中的这篇文章。

下面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人民的名义天局小说结局。

侯亮平将这本小说送给赵东来,重点做了标注,“胜天半子”。

书里的主人公以自己为棋子,跟神仙下棋,以生命为代价,胜了神仙半子。

祁同伟就觉得自己就像是书中的主人公一样,一定会胜出的,自己的命运最后一定能够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祁同伟为了自己的前程不得已的情况下向比自己大了10岁的女人求爱,他的婚姻大事就这样被他送出去了,其实这根本不是别人在操控他的命运,根本就是他自己做出的选择,怪不了别人。

许多网友百思不得其解《天局》是到底在说明什么?我们细细来看,在祁同伟的内心,他敬佩混沌与天斗的精神和魄力,而从农村出身的他一直渴望权贵,然而,向梁璐求婚使他的尊严死掉了,做人的理想和信念也泯灭了,于是他把这种扭曲的“偶像崇拜”植入到自己人生观众:人想要得到自己想要的,就要敢冒险。他想要得到的,只有权和钱,但权和钱,真能换来他的尊严吗?

人一旦丧失了人性,什么事都敢干、都会干,而且再也没有回头路了。随着剧情的逐步深入,迷雾渐渐散去,祁同伟内心的黑暗与扭曲慢慢浮出水面,他利用手中的权利,以为自己是土皇帝,xx结、利益输送、xx、以公谋私,高育良也一再问他:是哪根弦搭错了?

我想,祁同伟在神仙xx泥潭中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生活得其乐无比,他拥有了高小琴的爱情,拥有了山水集团的股份分红,拥有了厅长职务,然而,他贪婪的欲望继续在黑暗中生长,他不满足、不知足,是贪婪的欲望一步一步将自己退到了万劫不复的境地。

祁同伟并不是混沌,也不可能胜天半子,哪怕是以子为棋、牺牲自我。反而,祁同伟的牺牲是xx的必然结果,也是党和人民必须会看到的结果,xx分子,必须得除!胜天半子?!只是痴人说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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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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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明代的章回小说与“四大奇书”.明朝人称《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为四大奇书。

《金瓶梅》的作者叫兰陵笑笑生,该书反映了明代中叶的社会现实。

B.伟大的现实主义小说《红楼梦》以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悲剧为线索,描写了贾、史、王、薜四大家族的兴衰史,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日趋衰亡。作者曹雪芹,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清代小说家。

C.此外还有明代冯梦龙的“三言”(《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清人蒲松龄的《聊斋志异》、清人吴敬梓的《儒林外史》清人刘鹗的《老残游记》,吴沃尧(字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李宝嘉的《官场现行记》、曾朴的《孽海花》被列为清末四大谴责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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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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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发明了各种各样的鞋子……

我在中国国际超能制鞋公司工作,我和我的朋友微软公司老总比尔·盖茨一起合作,共同研制了风靡世界的风速鞋、微型电脑型、调温鞋等各种各样的高科技超能鞋。

现在我们正在努力研究的是新生代产品光速鞋。我和我的助手把一种叫光速器的仪器加装在风速鞋上,这双鞋通过光速器和风速器的共同合作,产生了强大的功能,只要你穿上它,跑起来的速度就比光速还快了,听说吗?只要你能比光速还快,就能长生不老。我还给这双鞋装上了大脑思维仪,这样,你想到哪里,鞋子自动就会把你带到哪里了。

在研制过程中,比尔·盖茨建议我再在鞋子里安装他发明的电脑ABC程序,因为这个程序可以控制物体在运动时不发出任何响声和动静。我觉得这个建议很好,于是,便赶紧把程序又添加到光速鞋里。我迫不及待地穿上光速鞋试走了一下,又发现一个不足处:这双光速鞋只能走直线,很容易装上东西。

这该怎么办?我绞尽脑汁左思右想,终于有办法了。我带领助手们又研制了一种变向器,只要感应到前面有物体,就会转变方向。哈哈!我非常高兴,又穿了一次,真是太完美了!光速鞋给人们节省了大量的时间,还减少了车祸的发生,没多久,光速鞋的销售成了世界第一……

“叮铃铃。”我的闹钟响了,唉呀,要是是真的那该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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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迷爸爸作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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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小说迷”爸爸,每天晚上他一回家就坐到电脑前,看起小说来。

瞧,爸爸又下班了,他回到家就坐在电脑前,打开电脑,上网,选一个好看的小说看。

有一个晚上,我爬起来去上厕所,模模糊糊地看到爸爸坐在电脑前,津津有味地看着小说,手不停地移动着鼠标。上完厕所回来,我看见爸爸坐在电脑前傻笑,好像看到了好笑的地方或精彩内容,我有一次装睡着了,观察着爸爸看小说时的表情。我看到爸爸几乎可以不眨眼睛看完一章内容,如果带着这种状态去参加不眨眼睛比赛的话,肯定是第一。虽然眼睛很疲劳,但至少可以拿一个奖杯回来嘛!看着看着,我不知不觉地睡着了。第二天起来我问妈妈,昨天爸爸几点睡的?妈妈说爸爸三、四点才睡。哇!我十分惊讶,小说不至于这么好看吧!以看起来竟然可以看几个钟头。

爸爸这个“小说迷”我都说过好几次了,可爸爸就是听不进去。每次爸爸回到家,就看电脑,抢了我玩电脑的时间,我每次只要不让爸爸,妈妈就会过来跟我说:“你让你爸爸看会儿呗!再说多看你的眼睛会不好,你爸爸就相当于帮你分担了痛苦。”妈妈每次一讲就讲好久,我只好让爸爸看会儿。可是半个钟头过去了,爸爸还没看完,我只得强行关掉网页了。我关掉后,爸爸就会抱怨,我刚看到精彩的地方,就被你关了,真扫兴。

爸爸就是如此,一个忠实的“小说迷”。

[小说迷爸爸作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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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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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时拿到了一本书,黑色的封面上映着更加乌黑的大字:活着。我很少看到一本书的题目就如此深沉,怀着巨大的好奇心翻开了第一页。

这本书是作者听了美国民歌后写下的小说,作者余华不动声色的让我们跟随着他冰冷的笔调,亲眼目睹人们在这个叫活着的故事里接二连三的死去。

大致阅览了这本小说,主要是讲了“我”在乡下听一位名叫福贵的老人讲述自己的故事。福贵原本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由于好赌而输尽家财变成一个穷人,他被国民党抓去当壮丁,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和-----,他的亲人相继死去,最后只剩他和他的一头老牛活到现在。

我的心情跌宕起伏,先是为福贵的败家而感到气愤,再后来又为了福贵悲惨的命运感到悲哀。整个故事氛围都比较阴沉沉,但是,无论福贵的命运有多么悲惨不堪,即使到了趋于死亡的边缘,他都活了下来,在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他年轻时并不是一个值得尊敬的人物,当时的他放荡不羁,后来虽然变老实了,但是并不懂得教育孩子。不过仔细想想他还是有着其余人不曾拥有的品质。福贵受到的打击和痛苦是常人所没有的,可他还是靠着自己的力量,坚强的活着,不像春生因为在-----受挫折而自杀,这种精神还是值得我们赞扬的。

在现实生活中,像福贵那样抹着浓厚的悲惨色调的人很少,但是我们会遇到大大小小的崎岖坎坷,在挫折面前,或气馁投降,或昂首挺胸继续前行,这样,生活中的大小细节和感受都会被我们遗忘,被时间所遗忘。

合上书本,鲜艳的红再次入我眼里。我知道时光如黑夜一样正在转瞬即逝,死亡也终会如黑夜从天而降。但只要像现在这样活着,宁静就在遥远的身旁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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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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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高尔基,一位著名的作家。可是,这位著名作家他的童年是怎样的?

《童年》这本书就是以高尔基的童年经历叙述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我以为:一说到童年,我们可以用无限想象与美好去勾画,“幸福”总是会缠绕。可高尔基的童年却不是如此。

故事以“阿廖沙”(高尔基的乳名)为主人公。文章讲述了:19世纪沙俄统治时期,三岁的阿廖沙便失去了父亲,并跟随外祖母到了外祖父家生活,结果总是被外祖父打,好朋友“小茨冈”的死,因舅舅们争家产而几次闹得不可开交以及外祖父和舅舅们分家后发生的一切,阿廖沙知道父亲的故事,母亲又再一次结婚,继父却殴打母亲、虐待他的故事,这些一个个事在高尔基的心里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高尔基10岁后,便告别童年,走向人间。

我觉得高尔基的童年真是比悲惨还要悲惨,这也反映了当时社会,沙俄统治的残暴、凶恶。虽然有那么多的不幸,可值得高兴的是———高尔基有一个爱他的外祖母。外祖母善良和蔼、热爱生活,她在高尔基童年黑暗阴影下打开他害怕孤独的心。她经常给高尔基讲一些关于穷人有正义的故事,同时他身边的朋友以及他内心有些小崇拜的人也给他以鼓舞,所以在这种黑暗的环境下,高尔基变得坚强、勇敢。

我觉得如果再和高尔基比童年,那我估计都自愧不如。可是,究竟高尔基的童年对我有什么启发呢?

我现在美好的生活使我不会像高尔基的童年一样不幸。可当我沉浸在物质带给我的享受之中,比如痴迷电脑而不能自已时,或者是觉得学习压力大而想放弃学习时,这些就是“黑暗”。我就如同像高尔基一样在经历“不幸”,但我要像高尔基一样从黑暗中走出来,如果我一旦被这“黑暗”沉迷,就会害了自己,就像安娜·路易斯·斯特朗所说:与其咒骂黑暗,不如燃起一支明烛。是啊,与其讨厌这“黑暗”,不如振作起来,在“黑暗”中点亮希望之光,使“黑暗”远离,有了这希望,“黑暗”并不怕。

高尔基,我成长路上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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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长篇小说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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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以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作者施耐庵以北宋宋江起义的史料为主要依据,成功塑造了宋江、林冲、李逵、武松、鲁智深等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的形象。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众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

《水浒传》写英雄们走上反抗的道路,各有不同的情况、不同的原因,但是被逼上梁山这点,许多人是共同的。其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林冲,他武艺高强、正直善良,任东京八十万禁军枪棒教头。他只想本本分分的过日子,在一再忍让的情况下,仍被高俅、富安、陆谦等人再三迫害,最后无奈被逼上梁山。在林冲棒打洪教头故事中,双方交战前对洪教头的无理和挑衅,林冲一直忍着。两方交战时林冲不急于进攻,一直防守,等待时机变守为攻,抡起棒一扫,就把洪教头给打败了,这正是林冲武艺高强、忍辱负重的体现!

我读了《水浒传》后,那荡气回肠的文字,栩栩如生的人物,波澜壮阔的场景,真是让我心驰神往,回味无穷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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