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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的写作技巧

全文共 47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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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是指由网络写手创作并首次在网上发布,进而流传的小说形式。小编收集了网络小说的写作技巧,欢迎阅读。

一、要强化写作的难度

当代小说普遍越写越轻、越写越粗糙,很多小说都是作家闭门造车的结果:从经验层面上说,没有生机勃勃的细节和场景;从精神层面上说,没有自身的体验和心灵的说服力——苍白和虚假,几乎成了当代小说写作的通病。消费潮流在过度地消耗小说,小说写作已经失去难度。没有难度的写作,不过是一种平庸的复制——无论是经验的自我重复,还是精神的变相克隆,都意味着对写作的创造精神的放弃。重申写作的难度(艺术的难度和心灵的难度),就意味着作家必须对艺术世界有独特的发现,对人性世界有崭新的认识,因为小说写作的使命并不仅仅是讲一个故事,它还需要完成一种故事精神,还需要书写广大的世道人心,从而为当下的生存境遇作证。然而,就当下的长篇写作的现状而言,叙事上的探索几乎已经停止,写作似乎演变成了一种经验的较量。一些能对经验进行精细摹写的作品大行其道,但很少人会去追问:在这些经验的下面,作家对世界、对人心究竟有多少新的发现?比如,毕飞宇的写作才华是显著的,他的《玉米》就以精细著称,获誉良多,大概是受了外界的鼓舞,毕飞宇近年的写作,包括他新出版的长篇小说《平原》,都往《玉米》的路子上用力,可在我看来,他之前的《青衣》,无论是对存在的发现还是对人心的洞察,都远在《玉米》之上——毕飞宇如果选择的是沿着《青衣》的写作路子往下走,他的成就我想会大得多,因为《青衣》是真正对人性的书写有创见的小说;而如何获得写作创见,许多时候,就是一个作家所面临的最大的写作难度。长篇小说尤其如此。它的核心品质,任何时候都应该是复杂和丰富,而不是一些作家所说的简单和直接;一旦取消长篇小说在精神书写上的复杂性和在人性展开上的丰富性,也就取消了它在写作上的难度,这样,长篇小说的泛滥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要扩展经验的边界

尽管本雅明在二十世纪上半叶就预言经验已经“贫乏”和“贬值”,并对故事表现出了强烈的不信任,但随着消费主义的迅猛崛起,经验和故事在小说写作中的地位依然牢不可破。只是,在这些盛行的挂着个人标签的经验丛林中,许多的“个人经验”,都带着公共价值的烙印,它并没有脱离某些思想总体性的支配。正因为如此,今天的长篇小说才会呈现出那么多相类似的经验类型——无非是身体的或肉欲的,官场的或商场的,野史或者传奇;不仅经验投合了市场的趣味,就连经验推进的方式都大同小异。相反,二十世纪中国那些沉痛的现实却少有人正面触及。胡适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一文中说:“近人的小说材料,只有三种:一种是官场,一种是妓女,一种是不官而官,非妓而妓的中等社会,(留学生女学生之可作小说材料者,亦附此类。)除此之外,别无材料。”

今天的小说材料,又何尝不是翻来覆去地用这三种?

“除此之外,别无材料”之困境,在当下的长篇小说界,反而有越发严重的趋势。当作家那点有限的个人记忆、个人秘史被腾空之后,写作将何以为继?当“作小说的人的报酬也丰富起来了”、作家的生活日益优越之后,他和自己身外那更广阔的现实如何再建立起亲密、内在的关系?或许因为看到了这一危机,我才特别推崇像莫言的《檀香刑》和贾平凹的《秦腔》这样的长篇:莫言处理的是他没有经历过的历史事件,贾平凹所写的是他已经远离多年的乡土生活,但都写得逼真而惊心动魄——他们对自己的叙事对象,显然是下了苦功去研究的。这样的写作确实大大扩展了当代小说经验的边界。所以,我认同格非所说的话:“中国作家在经过了许多年‘怎么写’的训练之后,应重新考虑‘写什么’这一问题。”——怎么写固然重要,但写什么也同样考验作家面对世界发言的能力。世界不能沉默,人必须站出来说话,这是我对长篇小说写作的一个迫切期待。

三、要有叙事的说服力

小说有了好的材料、新的经验之后,还要找到一种好的叙事方式来表达它。

关于叙事,许多中国作家都是受了训练的,他们在大的方面很有想法,但在叙事推进的细节上,却往往因为漏洞太多而缺乏说服力。有些是语言的情境不合,有些是情节的逻辑不对,有些是人物性格前后断裂———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疏忽,往往会瓦解整部长篇小说的真实根基。王安忆在《大家》二○○五年第六期发表《小说的当下处境》一文,里面专门谈到了小说中的“生计”问题,也就是小说中的人物是靠什么生活的?她认为,作家必须谨慎地回答这个问题。“如果你不能把你的生计问题合理地向我解释清楚,你的所有的精神的追求,无论是落后的也好,现代的也好,都不能说服我,我无法相信你告诉我的。”这话说得真好。小说一旦写得叫人“无法相信你告诉我的”,这个小说肯定就失败了。今天的作家们,有多少人真正在意那些微小的细节对读者的说服力?

我读过一个著名作家的长篇小说,他里面为了表现一个绝望的诗人如何想同文坛决裂,就说,他把每天收到的各种杂志报纸拆都不拆就扔到厕所的马桶里放水冲掉——现实中能找到那种可以把成堆的杂志都冲掉的马桶吗?我还读过一个更著名的作家的长篇小说,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期的故事,里面写到:“他知道自己在厕所里偷看到的五个屁股,有四个是不值钱的跳楼甩卖价,可是林红的屁股不得了,那是价值连城的超五星级的屁股。”“他不再供应免费的午餐”等等。——“跳楼甩卖价”、“超五星级”、“免费的午餐”这样一些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才出现的词,将它用在六十年代的现实语境里、用在主人公的自叙(“他知道”)里,语言上的粗糙自不待言,叙事上的说服力也随之土崩瓦解。这样明显的叙事漏洞,我还可以在今天的长篇小说写作中找出许多。必须看到,小说的真实是在叙事中一点点地建立起来的,忽视细节,滥用词语,都会导致叙事说服力的丧失;没有说服力,就无法唤起读者对小说的基本信任——无“信”,就无“立”;立不起来的小说,绝不会是好小说。这让我想起瞿世英在《小说的研究》中所说的:“小说怎样才有好材料呢?最要紧的是一个‘信’字。”“材料不可靠,布局不会好的。”秘鲁作家巴尔加斯"略萨在《给青年小说家的信》一书中,也举《堂吉诃德》和《变形记》等小说为例子,指出作家在讲述的内容和讲述的方式上的统一,才使得这些作品“被赋予了一种不可抗拒的说服力”。这些都是写作的金玉良言。摹写现实的小说假若在材料(情节和语言)上无“信”,在叙事上

四、要有“文章”的从容

当下的长篇小说大多数都写得太紧张了,叙事缺乏耐心,写人记事也不放松,过分强调故事和冲突,反而失了写作的平常心;小说虽然写得好看,但没有味道。特别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之后,中国作家越来越受西方语言哲学和形式主义美学的影响,写作的技术日益成熟,可写作所要通达的人心世界却越来越荒凉——小说如果只是故事的奴隶,而不能有效地解释人心世界的秘密,小说存在的价值也就变得非常可疑了。近读王蒙新出版的长篇小说《尴尬风流》,感触很多。它里面的三百多个小故事,都是些闲散的生活笔记,这些闲心、闲笔,使《尴尬风流》看起来不像长篇小说,而更像是一篇篇“文章”。我以为,这种“文章”传统的恢复,恰恰是得了中国小说的神髓的。中国小说的叙事精神,从来不是只跟着情节走的,它在制造故事的同时,往往也把小说叙事当作“文章”来经营。比如,《水浒传》第二十五回,写潘金莲毒死武大郎,这么凶险、狠毒的场面,可作者仍然不忘来一句“看官听说”:“原来但凡世上妇人哭,有三样哭:有泪有声谓之哭;有泪无声谓之泣;无泪有声谓之号。当下那妇人干号了半夜。”——这就是写“文章”时才有的闲笔,这就是一个小说家的从容。中国古典小说中常常穿插诗词歌赋,甚至故意将故事情节停下来,大写一个人的穿着或者一桌酒菜的丰盛,其实就是为了缓解小说本身的紧张,使小说因为具有了“文章”的味道,而变得从容、沉着——这是中国小说独特的叙事艺术,在今天,它差不多就要失传了;而《尴尬风流》的出现,再次提醒我们,中国当代小说的困境之一,就在于许多作家把小说写得太像小说了。为了满足读者的阅读期待,作家在小说中不断地加快叙事节奏,编造曲折情节,几十万字的小说写下来,没有一处是体现作者的闲心和闲笔的,也毫无“文章”该有的那种从容、潇洒的风采,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缺憾。

五、要对世界存一颗赤子之心

刘半农说,小说家最大的本领有二,“第一是根据真理立言,自造一理想世界。……第二是各就所见的世界,为绘一维妙维肖之小影。”(《诗与小说精神上之革新》)我想,联系“理想世界”和“所见的世界……之小影”之间的绳索,就是作家的“心”。“心”是一部小说的魂灵。张横渠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由此引申,最好的文学,也该是找“心”的文学、寻“命”的文学,在作品中建立起了人心世界的丰富维度的文学。这方面,《红楼梦》是最杰出的范本。曹雪芹写林黛玉“泪尽而亡”,突出的正是她的心死。在第四十九回,黛玉对宝玉说,“近来我只觉心酸,眼泪恰像比旧年少了些的,心里只管酸痛,眼泪恰不多。”———以眼泪“少了”来写一个人的伤心,这是何等深刻、体贴、动情的笔触。所以,脂砚斋指出,曹雪芹在写林黛玉“泪尽而亡”的同时,他自己也是“泪尽而逝”。这点可在脂砚斋对“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这句的批语上看出:“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没有一颗对世界、对人类的赤子之心,又何来“泪尽”、“泪亦待尽”这样的旷世悲伤?王国维赞李后主的词“不失其赤子之心”,叶嘉莹评李后主的词“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说他一语直指宇宙之心,这些都和脂砚斋评《红楼梦》有异曲同工之妙。可是,当代小说能让作者弹泪、让读者摸到作者的赤子之心的又有几部?从新闻里找材料,从影碟里找灵感,从流行里找元素,这几乎成了当代小说写作界的一大景观。写作正在失去基本的诚实,作家之“心”正在死亡;虚构成了和“心”无关的编造,写作就越来越像是一种精神的作假。基于此,长篇小说写作的理想出路,极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恢复“心”之尊严,使写作再次深入到人心世界,重铸真实、感人的力量。金代元好问有两句诗说:“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意思是一个人写的文章若不是发自内心的真话,又怎么好意思拿出来见人?

这话用在小说写作上也合适。尽管小说所写的多为虚构,但它内部的精神潜流,却需扎根于那颗真实、温润的“赤子之心”——如果说,短篇小说的写作还能靠技巧取胜,那么,长篇小说的写作所考验的就完全是一个作家的心灵质量了。

当然,关于长篇小说写作,所要重申和强调的,远比我上述所论的要多得多。

但所谓的常识,其实就是基本的事物,是写作所要遵循的最低限度的原则。难度、说服力和赤子之心,是长篇小说写作不可或缺的精神品质;扩展经验的边界,重获“文章”的从容,也是长篇小说写作应该正视的问题。

从这里出发,长篇小说才有可能获得新的写作尊严和精神气度。而对于那些无视这些写作常识的人,我愿意借略萨在《给青年小说家的信》一书末尾所说的话来劝告他:“请忘掉一下子就动手写长篇小说的念头。”

在情节紧张的时候,要采用短小精悍的句子,句子中要采用短词,少用结束语,要写得突如其来。当你做到这些的时候,紧张气氛就可以油然而生了。与此相比,在气氛比较沉闷的情节中,到处笼罩着寂静和安宁,此时就要使用较长的句子,较长的词语,较长的段落,以及更多的结束语。这样做就会自然缓和紧张气氛。当你在构思小说时,就要确立写实的态度。只在通过观察、思考你才能准确地描绘出一幅幅场景,使人物具有可信性。他们以固有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和味觉进行着他们的日常工作。好了,正如我前面说的,味觉是最难写进小说中的,但是五种中有了四种也不算坏。

应用这五种感觉,利用句子结构来创造或缓慢或紧张的气氛,这样你写出来的小说读者就不能丢下了,因为它们是那样真实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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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恶在法庭上_小说作文

全文共 6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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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善张被告:恶李

审判长:明辨是非

记录员:明明白白案件:甲奶奶过马路时,途中不幸被司机恶李撞倒,之后,恶李飞奔而去,致使甲奶奶昏迷不醒,善张掏出积蓄交过医药费用,日夜看守甲奶奶。原告:我要求法院给予恶李严重的处罚。他不但撞倒甲奶奶,并且见死不救。被告:请审判长明见,我是冤枉的。我们“恶”家族世世代代名誉不好,为了弥补祖先们的过错,21世纪起,我们已经改邪归正,至于媒体对我们作出的诽闻,我们从不介意:“只要身子正,不怕影子斜!”审判长:请被告冷静!法院自会公正审理此案,请被告申辩正题。被告:是的,尊敬的法官大人:当天,我像往常一样开出租车,不料,途中看到一位老奶奶躺倒在地,于是下车将老奶奶送到医院,把身上的全部钱交了医药费,之后,匿名而去,因为多次担心老奶奶的安危,我以善张的名义去探望老奶奶,最后得知老奶奶患有血癌。在此,我向善张道歉。

原告:我反对!审判长:反对无效,被告,你说甲奶奶患有血癌,可有证据?当时是你送老奶奶去医院,又可有人证?被告:法官,甲奶奶的病情可去医院对证。因为我深知我们家族一向被人们所唾弃,所以我当时跟护士小姐商议不用自己真实姓名,并且当天输过一次血,我和甲奶奶的血型相同,可以做验证。法官大人,本人的证词补充完毕。审判长:由于被告和原告口供不符,宣布休庭十五分钟,再做审判。十五分钟后……审判长:经过审查,被告所谈全部属实,证据确凿。现在我宣布:被告无罪,当庭释放,原告诬陷,拘禁待审。

并且所有媒体消除对“恶”家族的不敬之语。记录员:总结本案,人无完人,我们是一样的,只要大家伸出援助之手,世界将变得更加美好!(正义永远战胜邪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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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场青春的旅行小说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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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尼酱,还不快起床~~再不起床我可就咬你了哦~~”

“哎呀,再让我睡会嘛。”

“哼,每次你都这么说,每次还不是不起……。”

明媚的早晨,这户人家里传来一阵喧闹声。

“欧尼酱,该上学了~”

“啊啊,我知道啊。还有,能不能以后不要叫我”欧尼酱“了。”

“不嘛,我就要叫欧尼酱欧尼酱。”

“算了,你愿叫什么就叫什么吧。”

“嗯哪,欧尼酱最好了……”

“不过,在学校不要这么叫就好了。”

“哈依~遵命。”

啊,忘记自我介绍了。我——彭泽茂,今年14岁,表示父母都在外地工作,所以只有我和这个兄控妹妹在一起住啦~~,老妹——彭诗芪,典型兄控不解释,真是受不了妹妹。不过那位一对优点,自愧不如啊。比方说:校花、运动健将、人缘超好等……(太多不宜多说,说多了是泪啊)不过人不是十全十美的,缺点:典型兄控、中二病轻度患者(马上升级成为中度的了)

“哎呀,欧尼酱不要磨叽了,快点那,要迟到了~~。”

“我知道了,你先走吧,别管我了。”

(叮咚叮咚)

“谁呀,等会,马上来了。”

“啊,小茂,我们一起走吧~”

“昂,等我会。”

“嗯。”

苏瑶琪——本人青梅竹马一只,属于眼镜萌娘那种,可是我对那种类型真心没兴趣,性格极其的好,学习也不再话下。

“那个,瑶琪,跟你说点事。”

“小茂的吩咐一切照办。”

“咳咳,你现在的口气在怎么越来越像我妹了……算了,说正事,以后你稍微晚一点来好不好,要是被我妹看到了我会死的很惨的。”

(补充一句,本人妹妹病娇觉醒中,请勿骚怒她)

“哦,这个好办,没问题啦。”

(学校)

“欧尼酱,你今天怎么这么晚才到学校啊?”

“咳咳,彭诗芪童鞋,请注意你的语言。”

“哥~你今天怎么这么晚才到学校啊?”

“你猜啊,猜对了我就告诉你。”

“每次你都来这一套,你不烦我都烦了。”

“谁叫你问题这么多。”

“我不是关心你嘛~~。”

“我知道,可是问题尽量少一点啊……”

“哼,哥哥神马的最坏了。”

“这位同学你来一下,我有事找你。”

“欸?,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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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秧歌》小说剧情介绍

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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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昆嵛山到战场泊,从地雷战到许世友抗战……整部《大秧歌》电视剧涵盖了烟台这片热土上几乎所有经典的抗战故事,可谓是一部盛大的胶东抗战史诗。“题材扩充过程中,我们被各种抗战故事所包围,这也是这部作品今天得以面世的重要基础。”夏仁胜回忆说,郭靖宇导演对内容扩充的一大要求就是———讲故事。为此,市委宣传部多位负责人多次专程赶往北京,逮住郭靖宇就讲故事;还有一些已退居二线的老领导一次次补充抗战素材;海阳当地文化馆原馆长于春华亲自带着剧组到基层搜集故事;村里老人将剧组人员引到热炕头讲起他们所知晓的那段历史……

夏仁胜说,整部电视剧剧本形成过程中,他们搜集到的胶东抗战故事不下100个,无论是相关部门负责人还是已退居二线的老领导或者是村头抽烟的老兵,他们都成了小说素材的提供者,都是整部抗战史诗的书写者。

正是这来自生活、来自基层的素材积累,让《大秧歌》保持了朴实与真挚,也多了几分厚重。“有人问我《大秧歌》与其他抗战剧最大的区别在哪里,我想就是我们融入了更多真真切切的胶东故事,加入了老百姓活生生的生活,也夹杂着丰富的恩怨情仇。”在抗战剧层出不穷的当下,夏仁胜始终保持理性,他告诉记者———《大秧歌》来自生活、来自基层、来自胶东抗战历史,并最大限度地反映了胶东红色文化,所以它最大的特点就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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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品格单恋小说剧情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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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末,搜狐视频首部自制韩剧《高品格单恋》将播出第三、四集。崔世勋(丁一宇饰)对柳伊铃(陈世妍饰)一见倾心,发动手下想方设法要将柳伊铃收入旗下。崔世勋甚至不惜亲自上山寻找柳伊铃。但却不幸在山中迷路,最后被柳伊铃所救。

《高品格单恋》由搜狐视频与韩国金钟学影视制片公司共同研发制作。11月14日开播,上线首日收获710万播放量,线上数据超过金秀贤主演的大热韩剧《制片人》、暑假档自制大剧《无心法师》的24小时播放量,人气持续暴涨。

霸道总裁少女心,儒学村花秒入侵,更多精彩剧情,请关注每周六周日更新的《高品格单恋》。搜狐视频黄金会员还能提前看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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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医明妃传小说免费阅读

全文共 28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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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该剧讲述了明代著名女医谭允贤凭借对医学的痴迷和热爱,克服重重困难,开创并建立女医制度,最终成为一代女国医的经历。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1集 允贤俆府救人挨家法

大明中期,程朱理学兴盛,礼教苛严,女子地位地下,贵族女子不得抛头露面,即使生病,也要谨遵男女有别,以致于隐疾难治,而女子从医则更是容易被世人议论为“三姑六婆”,名声不雅。明英宗朱祁镇继为皇位,孙太后辅政,英宗年少荒诞,亲信东厂太监头目曹吉祥,孙太后以此为由迟迟不肯归政。徐侍郎家大摆寿筵为太夫人贺寿,实则是以贺寿为由为徐家公子挑选儿媳,各家小姐争相展现才艺,安和郡主汪美麟才艺出众,赢得众人喝彩,只有杭允贤一人不为所动。代父送礼的允贤被徐府院子里的一株药草铁皮石斛吸引,在采摘药草的时候,婢女紫苏被陌生男子挟持,允贤发现对方身中剧毒,性命垂危,不但不计前嫌,反而施以援手,将铁皮石斛赠给对方解毒。原来这名陌生男子是铖王朱祁玉,孙太后想将铖王立为新君,曹吉祥唯恐东厂地位因此受到撼动,遂背着皇上派人追杀铖王。东厂的人闯入徐府搜捕,混乱中,徐太夫人突然中风,众人皆手足无措,唯有通于医理的允贤镇定施救,施针放血,及时救回徐太夫人的性命。汪美麟在其父汪国公的授意下假装晕倒避人耳目,随后偷偷找到铖王,将其藏在自己的轿中带出徐府。救了人受到众人高度赞扬的允贤回到家却招来父亲的一顿家法,因允贤违反了“族人不得从医”的家训——谭家祖上为御医,却因被奸人陷害而遭遇灭顶之灾,允贤的爷爷为了庇护家人上吊自杀,以此谢罪,允贤的哥哥也在逃亡的途中不治丧命。谭家从此改名换姓,换为杭姓,允贤的父亲也因此入军职,以期立下军功早日晋升,在朝堂上为家族洗清冤屈。虽有家训如此,但允贤天资聪颖且热衷学医,允贤的奶奶亦不忍谭家医学自此失传,遂默许允贤自幼随其学习医理。

第2集 允贤皇上初遇 合力救人

奶奶得知允贤不但在俆府擅自施针救人,还给徐太夫人开了药方,奶奶让允贤背药方,发现允贤用药有所偏差,急忙示意紫苏到徐府,让徐府换掉药方,好在徐府早已采用新药方,允贤得以逃过一难。虽然并未铸成大错,但允贤还是为徐太夫人的病许久未好利索而感到自责。允贤到永庆庵祈福,教庵内尼姑以燕子窝和油帮人治恶疮,住持静慈师太见其妙手仁心邀其内坛进香。于家夫人小产,于大人虽与夫人情深意重,但却拘泥于男女有别而不肯为其夫人请男大夫看诊,于夫人的婢女遂来到永庆庵求救,得知前来进香的允贤懂医理便求允贤随她去救人,允贤不仅医者仁心,且十分敬重于大人的官品为人,欲前往救人,但又碍于父亲的训诫不敢贸然行事,纠结不已。这时,突然出现在庵内的纨绔公子元宝,却毅然决定出手相助,鼓动允贤同其驾马车前往于家救人。允贤一开始并不信任元宝为人,且碍于规矩礼节有所犹豫,静慈师太说服两人一同前往。见元宝一路嬉戏调笑,允贤点了他的麻经,元宝生气之下让随从停下马车,好似忘了要去救人,允贤愤而下了马车,打算徒步去救人。允贤用一番正义之辞指责元宝,被允贤的善良和正义打动的元宝更加坚定了去救人的决心,强行将允贤扛上马车。允贤为于夫人施针止血之后,开出药方,两袖清风的于大人因为其中的一味药材“阿胶”颇为昂贵而苦恼,见此情形,元宝随手给出一个金元宝让其解燃眉之急,而刚直不阿的于大人却一昧拘于旧礼,不但不受反而要开门送客。元宝、允贤同于大人这个“老顽固”据理力争,最终说服了于大人接受二人的帮助。 返回的途中,元宝为于大人受到孙太后最宠幸的太监压制打击而打抱不平,允贤误以为元宝是因犯了事而得罪了孙太后,建议元宝去请求汪国公这样的太后亲信去为其说情,元宝听了却异常愤怒。此时的允贤并不知道眼前的这个纨绔公子元宝就是那个世人眼中荒唐的皇帝,更不明白元宝心中对于太后的不满和厌恶。

第3集允贤祁钰互生情愫

救完于夫人,允贤同郑齐乘马车返回永庆庵,途中允贤的一番“劝解之辞”竟意外惹怒郑齐,郑齐不顾允贤弃马车而去,允贤只好打定主意自己架马车回去,不料马却突然受惊失控,允贤陷入险境,正巧路过的祁钰出手相助,蹿上马背,抱住马脖子,用手蒙住马的眼睛,使马镇静下来,助允贤脱离了险境。允贤欲谢救命之恩,祁钰却率先发现自己救的正是当日赠药草相助的善良女子,允贤也从祁钰手中的那株“铁皮石斛”记起当日情形。二人正巧都要前往永庆庵遂同行,允贤发现祁钰碰到伤口,于是将自己的丝帕赠予祁钰擦拭伤口。祁钰临时改变行程,与允贤别过,得知允贤姓“杭”,推测允贤是杭将军的女儿,并从丝帕上知道允贤名中有一“贤”字。祁钰拾到允贤摔坏的玉簪,问了随从京城中最好的珠宝铺子,打算送去修理或仿制。于大人携于夫人到访杭府,欲谢允贤救命之恩,允贤本担心于大人向父亲言明她再次私自行医救人的事实,非常紧张,但于大人此次竟比当日豁达开明得多,不仅帮允贤隐瞒了真相,还向杭父坦言想要认允贤为义女的意向,杭父应允,于杭两家自此结为通家之好。于夫人请允贤到于府做客,并将允贤以义女身份介绍给其闺阁好友,得知允贤懂得岐黄之术,众夫人小姐竟一番讥讽,但允贤心思聪颖,不仅不生气,反而巧用美容养颜的“七白膏”化解了尴尬,并答应给各位夫人小姐制作七白膏相赠。祁钰派小厮给允贤送回玉簪和丝帕,紫苏见此情形拿允贤与那位朱祁钰朱公子打趣,见祁钰如此赤诚,允贤也不免芳心萌动。太后私下见祁钰,并示明欲立他为新君的意图,而祁钰却感念于与皇兄朱祁镇的情谊以及恪守为人臣子的本分断然拒绝,太后因此大为恼怒,当即命人对祁钰施加了一顿皮肉之苦。

第4集

汪美麟得知祁钰被关担心不已,而曹吉祥在永庆庵没有接应到祁钰。徐侍郎上门与杭纲商议两家的亲事,允贤当面拒绝了徐侍郎,徐侍郎忿忿而去,杭纲亦是大怒。 王夫人慕允贤七白膏的美名前来讨要,谁知允贤非但说她不适合使用、而且还指出她体含诸多病症,王夫人讳疾忌医十分不快、忿忿离开。于夫人为允贤抗婚的事劝导了她,谁知徐夫人因为徐公子本不是她的亲子,并未因此而责怪允贤,相反热切地请她为自己看诊,并坚持要她写下了需要购买的药名。谁知徐夫人抓药服用后竟然一命呜呼,徐侍郎将允贤告上了顺天府。 程十三的侄子、刘平安的弟子程村霞从南京太医院归来,为了给他一个露脸的机会,程十三让他去庭上辅助庭审。 允贤被收监大牢,杭老夫人、于夫人前去狱中探望允贤。

第5集

在徐侍郎的安排下,允贤被换到了条件极差的牢房,周围尽是病人。允贤见不得狱友受苦,热心为她们诊治,却苦于狱卒刁难,没办法配药。送牢饭的罗大娘原是个医婆,她被允贤的侠义心肠所动,便教她救人,又传授了许多民间治病救人的奇特偏方,让允贤获益匪浅。她还提醒说,徐夫人可能服用过其他药理冲突的药草,这才身亡。案子开审时,允贤质疑徐夫人私自服用过其他药物,矛头直指太医院隶下的惠民药局。被软禁的祁钰得知允贤陷入官非却无力营救,十分着急,让吴太妃设法救助允贤,吴贤妃派人拿银子贿赂出庭作证的程村霞,遭到拒绝。原本程村霞要听从叔叔程十三的安排维护惠民药局的声誉,就更加以为允贤品性不端。程十三怕徐夫人之死一事连累到自己的名誉,让程村霞一定要把责任都推到允贤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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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白鹿原》读后感

全文共 3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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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原》这本书是我的导师去年暑假推荐给我阅读的,当时只读了刘震云的《一句顶一万句》,却并没有把这本书放在心上。因为看过电影,觉得不过尔尔。最近听同专业的姐姐读说读起来不错,又没有心情做其他的事,不如拿来读读,权当消磨时间。

很多时候满心的期待会落空,而无心的偶遇却能撞出火花,恰如这本书,翻开以后简直停不下来。因为是在kindle上读的,我并不知道书有多厚,就一直读一直读,结果读了俩周才读完,百度了下说有50万字。不知道有多少字,却读完了,假如开头就知道书有这么厚,不知道我还有没有开始读的勇气和读完的信心。所以说无知有时候真的会催生勇气,恰如我们老话说的“无知无畏”。

电影给我的印象就是白鹿原上所有的男人都围着田小娥一个女人转的荒诞,好像田小娥是主角,人们看完电影以后大概脑子里也只剩下田小娥这个勾人的女子。原著并不是这样,每个人的生平都是一条线,而很多线交织在一起结成了一面巨大的网络,在从清末到新中国解放的动荡背景里,白鹿原上白鹿两大家族的三代人的兴衰更替以及白鹿原相关人民的生活,反映出了当时不同阶层百姓的生活状况和意识形态的转变。真的,很震撼,直指人心。

下面就几个典型的角色,谈下自己的理解。先说男性吧

白嘉轩:作为白鹿原的族长,最典型的特征便是挺的太直的腰。所谓相由心生,腰杆子便是他的坚持和原则。作为族长他主持公道,作为家长严惩逆子,作为长辈又能在晚辈回头时表现出胸襟,遇事不慌,遭劫不乱,不围观热闹,不落井下石,活在自己的坚持里,非常值得人钦佩。甚至在在整个族人跪求为田小娥修庙时,他也能断然拒绝,改为建塔镇鬼,他相信邪不胜正,足够强大的信仰支持他经历种种磨难成为一位平和的老者,见证着白鹿原的兴衰,他为人做事的胸襟确值得我们去借鉴。

不过太直是不是真的好,如果当初他容得下黑娃和田小娥,让他们进祠堂祭拜,黑娃是否会成为土匪,田小娥是否落得人尽可夫的下场,惨死在窑洞里呢?

鹿子霖:作为鹿姓的领头羊,白鹿原的乡约终在晚年落得一个疯癫的下场。他好色,好权,见机行事,是男人劣根性的一个集中体现,和白嘉轩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每一种选择都是一种人生,自己做下的孽没人揭发却终在自己心里溃堤,自食了恶果。

鹿三:白嘉轩的长工,亲如兄弟。正直,善良,仁义,有股子倔劲头,也正是这股子倔劲,他带领百姓闹事抗税,拒绝儿子和儿媳田小娥入家门,并最后杀死了田小娥。他心里是有愧的吧,田小娥的死终化成了他自己的疯癫以及老年的痴傻。

能伸能屈方得另一片天地。儿子黑娃在改过自新后,仍未得到父亲的原谅,是俩人的悲哀。

黑娃:从小调皮机灵,却不爱读书。长大后不想像父亲一样在别人眼皮子底下求生存,便外出做长工。在割麦时和主家的姨太偷情,被驱逐。回到家不被父亲和族里接纳,住进了村边废弃的窑洞。后来和共产党鹿兆鹏联系上,成为早期的农村武装斗争。这里携着自己的报复,将乡绅们进行了惩治。后来革命失败,落草为寇,并敲断了白嘉轩挺直的腰板,泄愤。再后来被招安,成为国民党的保安司令,却不再为非作歹。在娶了第二方媳妇儿后,收了性子跟随朱先生学读书,成为地下党,在革命后却被白孝文诬陷,没能躲过杀身之祸。

黑娃具有反叛意识,豪爽,和他爸爸鹿三一样耿直,最终也因为这耿直丢了性命。幸运的是这里有他的成长,从一名土匪到保家卫国的共产党,从泼皮无赖到严于律己的读书人,这一些列的蜕变非常可贵。从他的经历也可以对中国共产党的发展过程,略见一斑。

鹿兆鹏:早起的革命家,忠诚坚韧的共产党,也是具有坚定信仰的青年人的代表,因为自己的革命导致了家族的衰落和悲剧。其抗婚、后私自娶白灵等都可见当时现金青年的意识形态转变过程,有可敬也有可恨之处,毕竟太过自私,为了自己的信仰,牺牲了全家和媳妇儿的幸福。

鹿兆海:生性耿直,加入国民政府的军队,成长为一名军官,没倒在日本人的枪下,却倒在了两党内战的血泊里,对当时的时代背景有所映射。

白孝文:白嘉轩的大儿子,他和黑娃有共同点,都堕落过,又都重新做人,不同的是黑娃变得更加坦荡,严于修身,他却变的更加阴毒,只为夺权,可以做人上人。作为白家的长子,活在强大的父亲的阴影下,竟然不举,这是父亲留给的阴影。在受到田小娥的挑逗后,压抑的一面暴露出来,卖房卖地,抛妻弃子,只为和田小娥享受欲仙欲死的生活。在饥荒的年景,落了讨饭的下场,在被人羞辱后,却机缘巧合到了保安队。再生的机会,让他利用自己的才智迅速成长,只为雪耻。革命前投诚和黑娃一起投诚,胜利后却窃取了革命的果实,将真正的革命人杀害,阴毒至此,令人唏嘘。

本性不同,有人经过磨难的洗涤,更加磊落强大;有人却将疼痛刻在心里,更加阴险只为报复,同是成长,结果却终是殊途。

朱先生:关中大儒“牛兆濂”是其原型,在动荡的背景下,尽自己一力护相邻平安。能劝民从善,能使兵退策反,能投笔高呼宣战,能埋首乡野著书,他是关中知识分子的代表,高深的学识,在愚昧的众人里得到了神话。他的存在如白鹿原上的白鹿,是一种灵性的寄托,是无助栖遑的百姓的寄托。其做人做事,做学问的方法都值得借鉴。

正如关学领袖张载所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这是一个知识分子的修养与追求。

男性中还有药房的冷先生,白孝武、土匪头郑芒、叛变的岳国维、兔娃等不再展开来说,每个人都是当时时代背景下一类人的缩影,都是人性的体现,或好或坏引人深思。

书中最典型的,让读者印象深刻的女性大概田小娥莫属了,但是其他女性的存在同样值得深思。让我觉得遗憾的是,男人中有蜕变和成长,女性却没有,出场时的样子和离场时的样子是一样的,淫荡的依然淫荡,保守的仍旧保守,先进的始终先进,只是作为一种存在吧。

田小娥:是所有男人欲望宣泄的对象,是欲望的化身,死后还是婊子的代言人。可她到底做错了什么?她只是在当时的环境下,选择自己想要的幸福,女人就一定要等着被选择吗?从跟着老地主到跟黑娃偷情,从和黑娃在一起到不被接受,以至于黑娃逃走,和鹿子琳私通,勾搭白孝文等等,是一个苦命女人挣扎后的堕落。想救自己的丈夫不得,却只能委身他人,有自己欲望的满足,也有一个女人的无奈。

是低眉顺眼屈从女性,反抗的代表,却又是一个漂亮风尘女子的堕落。凡事有度,这是一个女人的悲剧,也是很多女人的悲剧。

白灵:白嘉轩的独女,从小被宠着护着,上学堂,读新学,机灵、英气的和其他女子不一样,不想围着锅台纺车旋转,自小便另辟一片天地。和父亲决裂、参加共产党,是新时期觉醒女性的代表,也是早起共产党人下场的代表。

有信仰,能坚持,这么有灵气的女子,被活埋了真是可惜。

鹿兆鹏的原配妻子:丈夫在被迫娶她回家后,生活便锁紧了这一方庭院。丈夫的拒绝和逃离,终铸成了她的悲剧。在被公公调戏后,终日的苦闷得不到宣泄,发疯后病死。

这是一个低眉顺眼的听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女子的悲剧,一生都在等,等着丈夫归来,等着别人来解脱自己这种冷暴力的生活,却等疯了。等死了。如果她意识到兆鹏不想要她后,不在乎吃人的礼数,果断离开这个家,寻自己的幸福去,一切都会不同。

其他的女性还有白嘉轩的妻子、朱先生妻子、皮匠妻子、等这些传统女性,为家为夫操持辛劳的形象,也闪现了传统女子身上的光芒。

正如书里白嘉轩所说的,一个女人对家庭的影响很大,娶个贤惠的媳妇能领着男人走上正途,黑娃娶了田小娥日子过烂包了,娶了个识文断字、知书达理的女人竟然跟随朱先生念书。女子还是要提升自身的修养,能出主意,能有坚持,自然会影响到一个家庭的兴衰。

这是在白鹿原这片土地上铺陈开的画卷,几代人的更迭和兴衰,有他们的选择,有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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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业小说阿妩人物分析

全文共 2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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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妩是幼稚的,她希望通过保护子澹,保留那段少年无忧的岁月。她的幼稚使她柔弱,她需要一个依靠,一个指引,一个可以给她空间和时间成长的人。这个人不会是子澹,因为他自己本就是一个无助的孩子,一个拒绝长大的孩子。

萧綦成熟稳重,刚强果断是他成为一个强者,一个有能力为理想而搏,有能力保护所爱的强者。萧綦希望找到一个可以与他并肩而行的伴侣,他遇上了阿妩,既是她还不够成熟,担萧綦相信她,因为她的坚强。萧綦可以提供阿妩一个安全的环境让她成长,萧綦可以撑起一片天让她飞翔,阿妩让萧綦看到了他的梦想,因为他们终有一天会在同一片天空下比翼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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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小说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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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裁。

小说的三要素是人物、情节和环境。

小说的情节一般包括开端、发展、高潮、结局等四部分,有的还有序幕和尾声。

环境包括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主要交代人物所处的时代背景;自然环境主要交代人物活动的时间、地点、场景,或用以烘托气氛,或表现人物感情,或推动人物情节发展等。

按照不同的标准,小说可分为不同的种类:

按篇幅及容量分为长篇、中篇、短篇、微型小说(小小说)。

按内容分为历史小说、现代小说、科学幻想小说、公案小说、武侠小说、言情小说、传奇小说等。

按写作体制分为章回小说、日记体、书信体、自传体等。

按语言形式分为文言小说和白话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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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丝网外的希望高一小说作文

全文共 11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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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黑了,男孩没办法看书,只好走到这阴森的小屋中唯一的窗旁取光,他向外望了望,透过铁丝网,什么都没有——除了监狱中的那个篮球架。月光洒进小屋,照亮了他手中的圣经。他看了看圣经,又看了看仅有的风景——篮球架。“这似乎是上帝的旨意……”

“放风时间到了,布莱克!”肥胖的警察拉开了男孩房间的铁门。他从睡梦中惊醒,迅速穿好衣服。“终究是进了监狱。”他在心中叹了一口气。16岁,因为贩毒,非法持枪被判10年。只因为在子弹横飞的贫民窟,他实在不知道要怎样才能不会饿死。他走出小屋,漫无目的的踱步。“砰,砰……”监狱中是在突兀的拍球声将他从思绪中拽了出来。他抬头,看到那个篮球架。“圣经,篮球架……”他想了起来,于是跑了过去。

“小子,要加入吗?”场地上的一群彪形大汉冲着他坏笑。他点了点头。布莱克当然不怕他们,从两岁起,他的生活中除了漫天飞舞的子弹,就剩下篮球了。他灵活地在这肌肉丛林中穿梭,当着这些壮汉的面投进了一个又一个球。几局下来,壮汉们面面相觑。“布莱克,有你的访客。”突然监狱的大喇叭响了起来。他放下了球,壮汉们也像解脱了一样。

布莱克好奇地走了出来,来到门口。隔着玻璃,一位和蔼的中年男子就坐在对面。“你是…..”布莱克问道。“刚才路过监狱,透过护栏看到了你在打球。”男人微笑。“别放弃,继续打球。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喂,你到底是……”不等他回过神来,男人便走了,只留下一脸茫然的布莱克。“别放弃,继续打球。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布莱克的脑中一直重复着这句话。

于是,每天的放风时间,布莱克总会跑到球场。而那个男人也总会按时前来观看。渐渐地,布莱克开始靠打球来赢甜甜圈,每天坐在冰冷的石凳上仔细研究一个个技术动作,趴在地上做俯卧撑,直到地上已经形成了一个人形的汗印。监狱生活也变得充实了许多。每天晚上,他依旧看着月光照耀下的篮球架。“恩,这是上帝指给我的路……”

一年过去了。一天,布莱克依旧在球场上。在与这群壮汉的对抗中,他变得强壮了许多,已经可以满天飞扣了。日复一日的历练,让他现在持球不出五步,就可以轻松晃开对手。“砰!”又一个扣篮引起了一片喝彩。但是他却不是那么兴奋,因为那个男人没有来。

“布莱克,监狱长找你。”伴着更大的惊疑,他快步跑了过去。推开监狱长的房门,监狱长一脸微笑:“孩子,你被保释了!”布莱克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还有自己的眼睛:那个中年男人就站在他身旁。“是他,A篮球高校的的校长,出的1万保释金。”

……

后来布莱克成功毕业,加入了一个很不错的篮球联盟,并混的小有名气。当被问到自己是如何成功的。他始终只有一句话:“我只是听了校长的一句话,更重要的是,我只是看到了,窗外的那个篮球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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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耐看的小说推荐

全文共 2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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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经典小说是比真的面貌还要有神气、有活力、有生气的别具艺术生命的一种文体,经典小说积淀着丰厚的文学艺术内涵,是中外经典文学中一份宝贵的遗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经典耐看的小说推荐,欢迎大家参考!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一】《黑道风云二十年》

事先声明本人对于泛黑的书一般都不是很喜欢,不过二狗的这本《风云二十年》确实是真真实实的呈现了一个我们平常所接触不到的社会,不是接触不到,其实他们也就在我们身边,只不过我们没有去触碰而已。谁知道呢,说不定某天你就被某XX会给XXOO了。

扯远了,本书讲的是同生活在我们社会中灰色地带的魑魅魍魉,其实说是魑魅魍魉,他们也只不过是生活在平凡社会的一些平凡人而已,他们也有家庭的无奈和痛苦,同样也有对生活迷惘和憧憬。

就我个人觉得所谓中国黑X会,那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黑X会,黑相对所谓的白也只不过是它比它多了一层神秘的外衣,手法基本相同。

在现今的社会许多我们看不见的龌蹉都在不停的发生,但并不意味着它的不存在。没有真正意义上纯以黑为生的人,就算你站在了这个领域上是最顶端者,他也只不过是社会混口饱饭的人,他今日不知明日事。说不得那天自己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本书从各个层面描写了形形色色的黑道中人。文字朴实老练,但也就平淡描述,没有突出每个故事的特点。所以,很好,但不是最好,之所以给出两颗半星还是因为对龙珠启迪比较大的。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二】《盗墓笔记》

小编是此书脑残粉,所以我打了这么多星,因为我已陷入深坑出不来了。

《盗墓笔记》是南派三叔所著的盗墓题材小说,小说的主要内容是:一群盗墓贼挖到了一部战国帛书的残篇,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他们几乎全部身亡。50年后,其中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在先人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纠集了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他们在占墓中遇到了一系列诡异事件。

《盗墓笔记》系列是南派三叔的代表作,其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南派三叔也凭此作名满天下,跻身中国超级畅销书作家行列。

经典指数 ★★★☆ 【经典小说推荐三】《紫川》

紫川是一本优秀的网络奇幻小说,作者老猪。《紫川》用幽默诙谐的语言,细腻动人的笔触,向读者描绘了一个独特奇妙的世界。将一群不同性格的人物,一个个展现在读者面前。谱写了一曲既壮烈,又凄婉的悲歌。

阴谋与爱情。背叛与忠诚。懦弱与勇气。亵渎与尊严。

虽死无悔的兄弟,望断肝肠的恋人,扑朔迷离的身世,力挽狂澜的绝境……

一次次生离死别,一幕幕弯刀见血,一代代绝世名将,一处处惨烈沙场……

天纵之才的紫川秀,忠贞不二的斯特林,重义冷血的帝林,风华绝代的流风霜,婉娈可爱的紫川宁,老谋深算的紫川参星,雄才伟略的魔神皇,气度雍容的云浅雪,擎天一柱的哥应星,公忠勇毅的林枫,武功盖世的左加明王……

一个个如流星般璀璨的名字,将你带入《紫川》这个史诗般波澜壮阔的时空

不读紫川,会少很多乐趣和意义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四】《搜神记》 《蛮荒记》

无论线索,情节,转折,人物刻画都被分析的头头是道。

雨师妾和拓拔野,蚩尤和晏紫苏的感情,有时甚至能让人落泪。

有些碉堡的时刻甚至让人忍不住叫出声来。

传说中的神话人物尽数登场,不仅有英雄游侠、妖女灵兽、奇门异术,作品对亲情、友情、爱情及恢宏的战斗场面的描述亦丝毫不逊于古今之大家 。

文笔在网络小说中也实数顶尖。

可惜,野狐公子后来没出第三部,太遗憾了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五】《亵渎》

网络小说史上里程碑式的存在,在网络小说日益浮躁和商业化的时代,《亵渎》可谓是一个异数,无论是情节设计、语言风格、世界观构架、讲故事的方法、埋伏笔的深度,都达到了极高的境界。

故事一气呵成,精彩至极,当时我是连续几个通宵追着看完的,欲罢不能,我觉得亵渎绝对是当年网络玄幻的颠峰之作!当然你要是站在专家教授们的角度看问题,或者是硬要拿比较冷僻的国外玄幻和它比的话,他就是一快餐而已,但此书在龙珠的心目中绝对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上剩大作,没有看过的书友,可以闲时翻阅。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六】《诛仙》

若不是情到深处难自禁,又怎会柔肠百转冷如霜

这部小说见证了中国网络小说的一个巅峰。无数人为奉为经典中的经典,书是好书,就是不想过多评价,如果不是一个烂尾的结局的话,这本经典之作,在撸主的心目中位置应该还能更高。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七】《龙枪编年史》

从某种意义来讲《龙枪系列》不算是网文,只不过龙珠是从网络接触到这本玄幻大作,其实这本经典大作也是今年才开始追,确实很好看啊。

它真实的刻画了每一个主角的内心世界。里面没有完美的英雄。这一群人只是拥有不凡能力的普通人,他们不是天生下来就拥有神力的海克力士,更不是刀枪不入的战神阿基里斯 。他们会自私,会害怕,就像每个生活在我们周围的平凡人一样。这里的英雄不过是努力试着寻求自己内心安定的流浪者。在龙枪的世界中,我们可以看见所谓的善良与正义并不是绝对的。善良有可能是懦弱,有可能是逃避的,邪恶有可能是温情的,有可能是人性的,这本玄幻大作一一诠释了人之常情的善与恶。

鉴于还没有看完这本大作,龙珠就已经惊为天人了,在本人的心目中龙枪系列是本年度我看过最好看的书没有之一,所以给的评分是四星半。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八】《阿里布达年代》

男女交合,是为王道;女女淫媾,是为圣道;男男搞基,是为邪道;至于现在的你……就是所谓的惨无人道!

罗森的书,森然大气,包罗万象,风趣搞笑,绝对值得一看。很多人奉《风姿》为罗森经典之最,但龙珠始终觉得这本《阿里布达年代》才是本人心目中的至经典,最大的看点是对魔法世界丰富的想象,情节跌宕起伏,读者难以猜测,引人入胜,小说中到处充满了幽默和搞笑,能让读者在轻松中消遣无聊的时光。小说的男主角是一个愤世嫉俗的年轻人,他智慧,叛逆,高傲,但外表上卑鄙、蔑视一切,可这一切都无法掩饰其内心深处的纯真和善良。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九】 《英雄志》

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志。

这本书也可以算为一本巅峰的武侠,鲜明的人物形象,跌宕的剧情,以及读后的回味和思考,会深深的烙在读者的脑海。也有些黑色幽默,不乏人性的思考,或者写本作品的作者就是冲着向武侠经典致敬而写就的这本网络经典文学。在龙珠的心目中本书值得大家深入去细细的品味。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十】《悟空传》

这是一本老书了,今何在的这本经典至今我还记忆犹新,那时二十出头第一次接触此等可以称之为诡异的文字,随着深入的阅读给龙珠的内心带来了非常巨大的震撼和反思,它的很多经典台词到如今还记忆犹新,仿似昨日。“若天压我,劈开那天,若地拘我,踏碎那地,我等生来自由身,谁敢高高在上。”

虽然只是短短的十万字,可是比那些什么西红柿、土豆、神机、烽火之流的动则几百万字都内涵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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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头匠小说结局

全文共 6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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剃头匠是湘西鬼王所写的一本非常好看的小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网络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剃头匠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你理解错了我的意思,所谓蚀心可不是将你的心脏腐蚀或吞食,它的功效是抹掉你的良心。用好听点的话来说就是让你性格变的强硬,明白了?”

没想到世界上居然还能有这样的植物,我略一沉吟道:“你应该服食过蚀心草对吗?”

旺达嘉措道:“我曾经尝试着进去过,不过洞内的蜥蜴实在太多,所以只能抢到一两棵蚀心草,服用后也不敢确定是否真能达到蒙骗神兽的程度,所以至今不敢贸然入洞。”

难怪旺达嘉措给人的感觉总有些阴郁,估计是服用了蚀心草的缘故,或许是看出了我内心犹豫,他道:“这点你必须要想明白,蚀心草的作用就是改变一个人的性格。或许原本你是个充满正义感的人,但吃了它后你心中的正义感就会不复存在,当然也不是说你就会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坏人,只是从性格而言你会更加工于心计,为了达成目的原本嗤之以鼻的手段也会毫不犹豫的使用,但我认为这点在当今社会也未必就是缺点,说不定对你反而有好处。”

这句话说的我心里一动,如果积极点看待这件事,那基本就是一个“不成熟的人转变为成熟之人的过程”。我所接触的这些人大多心怀鬼胎。常以乐观之心对待并不是最好的选择,或许我是该转变一下自己的性格,毕竟当英雄是需要机遇的,纵使有这个胆量,有这个抱负但未必能成英雄,可是如果能做一个性格强硬、行为果断的人也比我眼下这种哪头不靠的个性要好得多,至少将来在和别人交手时就不会吃亏了。想到这儿我道:“没问题,只要能见到小串子,我愿意尝试蚀心草。”

随着出洞的蜥蜴越来越多,洞口排的满满当当。腐臭味顿时大作,中人欲呕,旺达嘉措道:“蜥蜴属于冷血动物,夜晚时分气温本来就低所以这些动物的行动异常缓慢,这是我们唯一的机会,但是切记一点无论如何千万不要……”他话音未落廖叔站起身也不知道他施了何种法术,只见他左手一扬,空气中一阵烟雾缭绕之后出现了四条体型巨大扁平的百足虫。

这虫子身体宽大,人能稳稳的站在上面,而且当虫子从高处往下攀爬时身体还能扭动成“l”形,兜着我们不至于落于地下,细长的虫子从地上爬过时没有半点响动,这些蜥蜴根本没有知觉到我们已经从它们身边穿过了,所以我们很轻易的就钻进了山洞里。

所谓的地狱入口内部温暖潮湿,那种气味的简直比我进过最脏的厕所还要难闻,旺达嘉措似乎早已习惯。一路当先快速而入。

洞内黑的伸手不见五指,他随即掏出一个通体发出温润黄光的夜明珠照亮了一小片区域,只见这是一处天然形成的山洞,没有任何异常,只是地面上满是亮晶晶的蜥蜴粘液,臭味应该是来自于此。贞狂女划。

顺着山洞倾斜往下的土路,我们毫无阻碍的一直深入到洞内深处,果然在一片开阔地带生长着一片类似于灌木丛的黑色枝叶的植物,我压低嗓门道:“这就是蚀心草了?”

旺达嘉措点点头道:“没错。”说罢连拔了数十株枝叶最大最茂盛的草丛,接着转身向来路退去,因为洞内区域较大,夜明珠只能照到极小的一片,所以我连神兽的皮毛都未见到。

返回石台上,旺达嘉措从怀里掏出蚀心草堆在地下道:“稍等。”接着反身朝身后的山峰爬去,一会儿功夫便消失在绵延的山峰中,再回来时手上拿着一个砂锅,放下揭开盖子里面并没有水,旺达嘉措道:“这东西可不能用水来煮,得用人血。”

我道:“那得出多少血。”

旺达嘉措举起自己的右手腕,用匕首指着动脉道:“咱们至少得流出身上一小半的血你能行吗?”

我道:“你成我就成。”

旺达嘉措毫不犹豫在动脉上划了一道,只见鲜血如流水般淌入砂锅里,足足流了小半砂锅的鲜血,血液才凝固住,旺达嘉措面部发白,嘴唇发乌,浑身都有些颤抖道:“该你了。”

都到这份上当然不能壮怂,我接过刀也将自己动脉划开,眼看着体内鲜血如喷泉一般淌出,我只觉得头脑一阵阵发晕,此时的一分钟对我而言简直比一年的时间都长,不过没过多一会儿旺达嘉措就将我的血给止住了道:“你今天已经淌了不少血,还是悠着点吧。”说罢用碎石头搭了个炉灶,将拣来的干树枝放入其中点燃,并将蚀心草放入锅中烧煮。

用大火烧开后旺达嘉措降火熄灭用炉内的残火闷烧,热气升腾而出只觉得气味十分古怪,是那种略带甜味的青涩气味,直到傍晚时分,集中在洞口的蜥蜴都缓缓爬回洞中,他才打开沙锅盖子,只见红色的血液已经变成了浓黑色,和墨汁差不多,而血腥气丝毫不闻,只有植物的青涩气味,也不算难闻。

旺达嘉措道:“你可得想好了,半碗蚀心草下肚,明天起你就不在是你了。”

“其实能变的更加成熟也是好事儿,说实话我比较向往那样的自己,眼下还是有些不太成熟。”

“好,既然你确定自己所需要的东西,那就让我们明天以全新的状态再见面吧。”说完这句话旺达嘉措忽然浮现出一脸古怪的笑容,接着将砂锅血液煮成的汤汁喝了一般下去,我也毫不犹豫将剩下的液体和残渣一股脑的喝下肚子。

过了没一会儿我忽然觉得肚腹中一股热气开始像头部移动,接着整个人都有种酒喝多了后醉醺醺之感,再然后则是头晕目眩,天昏地转,稀里糊涂便失去了知觉。

当我再次醒来也不知是多久之后,只见身边那三位闭目盘坐在地下,头上、身上、脸上满是灰尘。

难道我这一觉睡了很长时间?想到这儿我用力吸了口气,只觉得神清气爽。

说也奇怪,这次当我再睁开眼之后对于这三人的依赖感几乎降为零,如果是在服用蚀心草汁之前如果我睁眼见到这一状况,那么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唤醒廖叔,接着询问他此地的情况,但是现在我压根就没想到要唤醒他,反而觉得他在我身边就是个累赘,想到这儿我起身上了虫子的身体,稳稳下到平地之后又朝山洞而去,这次再看到山洞里密密麻麻的大蜥蜴我心里根本没有丝毫慌张,心情平静的我自己都觉得不正常,看来蚀心草对于人确实有改头换面的效果,真不愧是神物。

一路走到山洞深处我忽然觉得一切看在眼里似乎十分眼熟,本来我觉得或许只是自己的幻觉,然而冥冥中似乎有一股力量控制着我将我带到一处看似灰扑扑的石头前,我从百宝囊中取出了一道神符贴在石头上,只听喀喇一声轻响,眼前一块巨大的石头开始缓缓移动,接着一道巨型山洞出现在我面前。

此刻的我心如止水,稳稳的走进了山洞中。

山洞内部到处闪烁着诡异的绿光,如果这是动物的眼睛,那么意味着我肯定掉入了一处猛兽的巢穴中,不过随即这些绿光便片片漂浮不停,看样子不可能是动物的眼珠子了,我暗中送了口气。

我所站立的位置是洞里的中央地带,而距离我身前不远出竖立着一个巨大的白玉雕刻的水池,池中是一个长着翅膀的人,有点像是西方神话中的天使,不过随着年代的久远,“天使”身上长满了了苔藓和泥灰,而水池中除了泥土似乎还有蝙蝠的粪便。

而水池两边各有一条青石板铺成的道路,每一条路的尽头都竖立着约一人高的洞口,然而我毫不犹豫的便进了其中一处山洞,洞中几乎没有了温度,我进入后便觉得寒气扑面袭来,简直比三九腊月天还冷,很快我的眉毛、头发上都结满了冰碴子,但我的身体却丝毫不觉得寒冷。

也不知走了多久,忽然我隐隐约约发现洞口的尽头处闪过一丝火光,这让我精神大振,加快步伐赶了过去,离洞口越近火光看的越加清晰,穿过洞口我眼前是一处并不算大的空间,里面长着一颗巨大老树的根部,而在这树根之上一动不动的坐着一个浑身白衣,满头白发的人,他正面对着我,脸色也是苍白至极,不过他双目紧闭,否则我和他正好能看个对眼。

我心里依然是静如止水,绕过只是悄悄的绕过这棵老树继续往下而去。

随后的通道足有几公里长,穿过之后猛然眼睛一亮,我进入了一处巨大的空间。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许多骸骨,这里不知道死了多少人,满地都是白森森的人骨头,有的呈碎裂状,惨不忍睹。至于其余的就只有用神妙来形容了。此处的宽广,之前山洞内的空间和此地相比只能算是一个小碗了,巨大的空间内使用和铁牛山“古堡”完全一样的材质构建的四周墙壁和地面,非常光滑,但是人走在上面却并不会打滑。

巨大的空间内除了白骨还有一个形状奇特的池塘,里面全是闪闪的水银,池塘周围竖立着六根巨大乌黑的柱子,每根柱子都雕刻着一条金光闪闪的金龙。而柱子和池塘前面则是一个三面阶梯巨大的塔台,塔台正中竖立着一座巨大的隐隐发着青光的石碑,上面用奇怪的字体写着两个巨大无比的字。

整个空间虽然巨大,但顶上满是自然晶体透出诡秘的白光,所以一切都看得清清楚楚。

在这个空间巨大的地方,所有人都深感自己的渺小。而石碑上的字居然是——龙墓。

饶是我的心理素质有了翻天覆地的提高,此时也被震惊的激灵一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我居然被我自己带到了龙墓里。

忽然我脑子冒出了一段话,当下不由自主的说出道:“此事有关国运,决不可等闲视之,若蛮夷之地真有祥物,朕甘冒天谴而诛之。”我脑子里怎么会突然冒出这么一句话来?想到这儿我的心脏简直跳到了极限。

这时我又想到旺达嘉措曾经对我说过当遇到不甚明了之事可以问狼牙,我虽然知道这是极为不靠谱的说法,但人到我这份上还能怎办?只有尝试一切可以尝试的手段了。

想到这儿我用抖成一团的手摘下脖子上挂着的狼牙,然而当我取出来后一眼就看呆了。

狼牙不知道什么时候居然被换成了一块玉佩,而圆形玉佩上三处重新连接的细缝看的清清楚楚。

当三块玉佩重新连为一体就可以唤醒沉睡中的飞天将军。廖叔的话我记得清清楚楚。

与此同时只听一阵沉闷的吼叫声,只见洞穴深处一头身体巨大的野兽缓缓走了出来,这是一只虬寅,和我在海上见到的那只相比唯一不同的地方就是它有九个脑袋,这是九头一尾的开明神兽,只见它缓缓走到我身边曲腿跪下就像小串子那样在我腿边不停挨擦,和我的神态亲昵到了极点。

与此同时又是一阵响亮的尖叫声传来,这声音隐隐有裂金碎石之调,只见一道黑影从山洞高处一跃而下,鼠妖稳稳的站在我面前,还是那副模样,但是神态似乎多了一丝恭谨,不过和之前相比它足足多出来六条尾巴,我的鼠妖居然是一头九尾的陆吾神兽。

我在度过了最初内心的慌乱之后,情绪上渐渐镇定了下来,虽然这些天我一直觉得廖叔和我在一起是有他的目的的,但打死我也想不到居然会是这样一个结果,但无论如何我也想不到自己居然会是……

我又让自己冷静下来,不要过于高估了自己,因为一直以来我从没有表现过高于常人的能力,怎么就会成了“他”呢?

只见鼠妖……不对,它是有“本名”的,从今天起我不应该再以鼠妖称呼它,这个看似萌哒哒的老鼠名叫陆吾。

它一溜烟上了开明的脊背,随后两头神兽转身朝深处走去,陆吾转身对我发出尖利的叫声,我当然明白它的意思,立刻跟了过去,随着它两经过水银池子时我清楚的看到了自己的倒影,确实还是我杨川的模样,于是我心情又平复了几分。

只见两头神兽将我带到了一块凸起的石峰前,鼠妖纵身而上,爬在巨石上,随即它竖起指头,轰然一声指尖上燃起熊熊大火,鼠妖手指虚空一点,只见烈火在它指尖喷涌而出,石洞顶部顿时腾起一股直线般的火焰,有了火光通过洞顶的石英,池子里的水银的反射黑黝黝的龙墓里光线顿时明亮起来。

而我也看清了石壁上刻着的一幅幅图画,从上到下仔细看来我终于明白了一切。

壁画中记载的就是汉武帝派出飞天将军执行刺龙任务,而随后这批惊天动地的刺客们却最终发现所谓的“龙”其根本就是一种叫荆棘鬼蟒的东西。

而荆棘鬼蟒对我而言并不特殊,在东沙群岛我见过这种生物,只是因为它身体长角所以被误解为这是神龙降世,而这种生物在飞天将军的手中自然是毫无抵抗力,所以一场“刺龙保卫名誉”的战斗就成了一场闹剧。

刚想到这儿就听廖叔的声音传来道:“李将军,您既然已经觉醒,这里的事情自然无需我们交代了。”

说罢只见洞口处火把山洞,廖叔和三名仙风道骨的道门中人齐齐走了进来,见到他我心里是想喊他廖叔的,可是话到嘴边只是微微展开左边嘴角冷笑了一声道:“你们为何要唤醒我?”

“非是我们有意打搅,只是将军没七百年一个轮回之期,这是道家仙术中明明白白记载的,我们只是助将军恢复记忆罢了。”

或许是因为没有喝下孟婆汤,曾经的记忆瞬间在我脑海中复苏了,一桩桩延续千年的绝密往事就像电影一般在我面前缓缓而过,我是如何被汉武帝秘密选为刺龙的人选,蛊师与道士是如何各显神通将种种神奇的能量传入我的体内,而在我找到荆棘鬼蟒准备杀死它时却在鬼蟒身边见到了开明、陆吾两头神兽。

楼兰国王所说的“龙”其实根本不具备丝毫神奇性,而一条蛇最终能长成荆棘鬼蟒正是因为另外两头神兽暗中操控的结果。

我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无论是谁,你身后总有一股无形的力量操控着你,无论你的能力有多强,你有多牛逼,但你永远都是被控制的那个。

而随后经过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我最终收付了两头神兽,成为了操控它们的力量。

正是因为这场大战,我体内积蓄的力量被彻底唤醒,在那一刻我忽然觉得皇帝在我面前不过就是一个肉眼凡胎之人,我凭什么要收他的操控,于是我找了三名心腹,让他们选择了一片栖息之地,以此保证自己的肉身不灭,我的灵魂可以永存天地,每七百年便可以转世一次,然而灵魂所控并非自身,所以我的记忆需要人惊醒,而每当惊醒我之后,作为报酬我就会将自己掌握的技能交给这些凡人一些。

所以每到这个时候就是玄门中人你死我活争斗的开始,因为谁都想在我面前邀这份功劳,以此获得最大的利益。

我冷冷笑道:“其实你们早就知道这个世界上并没有龙对吗?”

廖叔道:“龙生于穷山恶水,葬于天地之间,又何来龙墓,出自于人手自然不是真的。”

“所以飞天将军根本就不应该存于世,是你们这些人为了获得利益,蛊惑皇帝,以玄门之法造了一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出来,并以此骗取了大量的珍宝财富,可是你们想过我的感受没有?”我强忍着内心的愤怒与悲伤道。

“李……”仔细想了想后廖叔又改口道:“串子,人人都想长生不老,难得你有这样的机会难道还不满足?”

我冷冷道:“人之所以求寿,是因为你们不懂意志消亡的好处,这一世的悲伤常人最多只需要承受一辈子,而我却永远无法从中脱身而出,这种永世不忘的痛苦对于人而言有何意义?”

“可是你也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这也是常人不可及的。”廖叔道。

“再美好的事物,体会的时间过于长久只会变的索然无趣,更何况我只是你们争夺利益的砝码,我被你们利用了上千年,难道你们还要继续下去吗?别忘了我可是人,是人总是会觉醒的,从今天起我与你们再无任何干系,任何一门一派都别想从我这儿得到任何资源,这就是我报复你们的终极手段。”说到这儿我忍不住得意的笑了。

看着四人惊慌失措的表情我内心的满足感瞬间爆发到了极致,我已经被他们愚弄了上千年,即便是再蠢总有觉醒之日,而今天就是我的觉醒之期。

想到这儿我朝虬寅和鼠妖望去,只见它两目不转睛的盯着我。

动物永远比人忠诚,所以在我永生的千年之中,只有它们才是真正死心塌地不求回报跟着我的兄弟,想到这儿我毫不犹豫带着它两朝山洞深处走去。

“串子,你要去哪儿?”廖叔的声音隐隐传来。

我的脚步停住了,想了想我道:“叔,当你把我看成一颗的同时,你不过也是别人手里的一颗,所以这个世界上没有真正的属于你的权利,放手吧,否则你辛辛苦苦赚来的一切会在眨眼间烟消云散的,到那个时候悔之晚矣。”说罢我不顾四人的苦苦哀求继续朝山洞深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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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琅琊榜小说最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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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渝兴兵十万越境突袭,衮州失守!”

“尚阳军大败,合州、旭州失守,汉州被围,泣血求援!”

“东海水师侵扰临海诸州,掠夺人口民财,地方难以控制一事态,请求驰援!”

“北燕铁骑五万,已破阴山口,直入河套,逼近潭州,告急!”

“夜秦叛乱,地方督抚被杀,请朝廷派兵速剿!”

一整叠告急文书小山似的压在萧景琰的案头,还有不少的战报正在传送的路上,一封封地宣告着事态的恶化。三个邻国几乎在同一个时间段发动攻击,境内又有叛乱,就算是放在大梁鼎盛时期发生,这也是极大的危机,更何况此时的大梁早已在走下坡路,尤其是当年祁王试图改良而未果之后,政务腐坏军备废驰的情况越来越严重,近一年来萧景琰虽大力整饬,略有好转,但数十年的积弱,又岂能在朝夕之间治好。如今面对虎狼之师,若无抵抗良策,拼死以御,只怕真的会国土残缺,江山飘摇,让百姓遭受痛失家国之灾。

“殿下,除了各地安防必须留存的驻军以外,可调动的兵力已经统计出来了,共计十七万,其中行十万,驻防军七万。另外南境和西境……”

“南境和西境军都不能动,一来劳师远调,磨损战力。远水也救不了近火,二来大楚和西厉也不是只会看热闹的。必须保持威慑。”萧景琰一把从兵部尚书李林的手中拿来奏折,飞快地看着这些兵力地分布情况,“行不用说了,这七万驻防军的装备如何?”

“还可以,大约有两万人甲胄不全。但兵部还有库存,很快就能配好。”

“钱粮方面呢?”

“危急时刻,臣会尽力筹措,”沈追立即接言道,“臣已想了几个妥当的募资法子,只要殿下同意,臣会负责实施。”

“不必细说了,照准。你加紧办吧。”萧景琰握紧手里地折报,喃喃地又重复了一遍。“十七万……诸位军侯觉得如何?”

他这句话,显然是针对座下被召来议事的几个高位武臣问地。这些人面面相觑一阵,一时都难以发言。最后还是衡国公嗫嚅着开口道:“殿下,臣等还是主和……先派员前去商谈为好……”

“主和?”萧景琰冷笑了数声。“一般来说。都是文臣主和,武将主战。怎么咱们大梁是反的,战火都快烧过江了,却是文臣们主战,列位军侯主和?”

“殿下,柳大人沈大人他们的意见当然也是为国为民,只不过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不是臣等怯战,可这只有十七万,要应对大渝、东海、北燕、夜秦……兵力实在不足啊……”

萧景琰面如寒铁,目光如冰针般扎向这位老军侯的脸:“兵力倒未必不足,要看怎么算法了。”

衡国公被噎得脸一红,忙起身道:“老臣愚昧,请殿下指教。“

“大渝、东海、北燕和夜秦几乎是同时兴兵,看起来似乎风烟四起,但我们非要同时把他们平息掉吗?凡事要先分个缓急,也要看发展下去将会出现的态势和后果。东海水师侵扰海境,毕竟登陆地兵力有限,入不了腹地,驻军本来可以应付,只是地方官安嬉日久,不习水战而已,所以朝廷不须派兵,只要指派擅长水战的将领前去统筹战事即可。沿海各州驻军兵将大都已在当地安家,这是保自己的家园,比起异地征派过去的军队而言,他们反而要更尽力一些。”萧景琰直视着殿下诸臣,语调十分冷静,“再说夜秦,地处西陲,兵力薄弱,在当地作乱而已,最远也打不过朝阳岭,不过是疥癣之患。可先分调邻近诸州的兵力控制事态,等腾出手来,再好好收拾。”

被萧景琰这样一说,整个议事厅内慌乱的情绪顿时稳定了不少。中书令柳澄拈须道:“殿下分析的极是。真正危及大梁江山的,只有十万大渝军与五万北燕铁骑,算起兵力来,我们倒也不必太心虚。”

“可是兵力并不单单是个数字那么简单,”萧景琰刀锋般的目光缓缓拖过殿下诸武臣地脸,“同样的兵,不同的人来带,战力就不一样。现在缺地不是兵,校尉以下的军官建制也很齐全,我们缺地只是大将,是主帅。诸位军侯,大梁已经进入战时,正是各位为国分忧,建立军功地时候,不知哪位卿家有意请缨?或者有所举荐也行。”

他这句话一问,殿下的武臣们差不多全身都绷紧了,尽皆低头不语。大梁这十多年来,战事主要集中在邻大楚地南境和邻西厉的西境,其它地方起的狼烟,多由靖王时代的萧景琰前去征讨。今天坐在这里的高阶武臣中大多数已经久不经战事了,更何况有些还是世袭的,地位虽高,其实没什么用,素日里也就是贪渎克扣一下军饷,等哪里出了饥民、盗匪占山的事情,再由朝廷指派挂个指挥之职去捞军功,差事全靠中层军官去办,获利者却是他们。所以认真说起来,在萧景琰这样征战出身的人眼中,他们甚至算不上是真正的军方,要指望他们去打仗,那还不如让士兵们自杀快一点。但这些人在京城的人脉关系却极广,也都是世家的背景,若无适当的机会和理由,还真的不能轻易触动。

“怎么不说话?”萧景琰语声如冰,“衡国公。你说。”“老……老臣已经年迈,只怕难当重任,还请殿下……”

“那淮翼侯呢?”

“臣……臣……臣……臣也年迈。只要有臣可以做的事情,臣万死不辞。可是这领兵迎敌,臣……心有余而力不足……”

“淮翼侯,正准备跟你说呢,”沈追在一旁插言道,“你地玉龙草场不是养着七百多匹马吗?听说那可都是按战马标准驯养的。上次春猎时你自己还说,王公亲贵世家子弟都来你的马场买马……”

“哎呀,”淮翼侯反应还算快,立即拍着脑门儿道,“沈大人不提醒我还忘了,今天早时我还跟管家说呢,让他快把草场里地所有良马检查一遍,朝廷一定用得着啊!”

萧景琰冷着脸,就象没听见他说的话一样。不过视线总算已经离开了他,移向其他人。很快,这些或“老迈”或“病弱”地武臣们都纷纷绞动起脑筋来。争先恐后地想要说明自己家里也有哪些“朝廷用得着”的东西……

“这些下来跟沈追说吧,”萧景琰毫不容情地截断了他们的话。“如今当务之急还是尽快驰援北部。阻止大渝和北燕继续南下,收复失地。负责北境的尚阳军新败。齐督帅阵亡,军心不稳,这十七万的援军北上,需要一场速胜来稳住大局。所以本宫决定……”

他话还没说,议事厅里已经唬倒了一片,沈追接连冲前几步,大叫道:“请殿下三思!如今国势危殆,陛下又……又御体不安,正是需要殿下坐镇京师地时候,万万不可亲出啊!”

十来位重臣也纷纷跪下劝止,连几个武臣都顺着场面,连连说“不可不可”,萧景琰叹息一声道:“诸卿之意,我自然明白可是皮之不附,毛将蔫附?大梁的生死存亡,岂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话虽如此,但谁都不敢说他此时出征会引发什么样的朝局变数,心腹重臣们急得直冒火星,偏偏朝廷现在能派出去打仗的人确实没有几个,更何况如今的局面不是小阵仗,不是临时提升几个中层军官就压得住场面的,而是大梁十多年来最大的一次危机,一时半会儿要找出可以替代萧景琰的人,那可真是不容易。

“对了殿下,”绞尽脑汁后,蔡荃突然灵光一现,“已复职的几位赤焰旧将正堪重用啊,虽说……刚刚平反就派上战场有些……呃……不过国家危急,他们也是责无旁贷……”

赤焰旧将所代表地是祁王时代的兵制和用将方针,要搁在平时,高阶武臣们一定会想方设法阻碍这些人地位的提升,可现在是战时,狼烟逼近,危在旦夕,只要有人肯到前方血战,他们当然是大力赞成支持地。

听到这个提议,萧景琰沉吟了一下。国家情势如此,赤焰旧将们当然不可能置身事外,这个他早就想过。可是细细分析下来,也只有聂锋可以独当一面,偏偏他的嗓音有问题,指挥起来难免不方便。而其他人细想起来,为大将足矣,但还不太胜任主帅地职责。

想到此处,萧景琰地目光不由地移向了大厅的东角。那里树了一面挡屏,屏上悬挂着一幅详细地北境地图,一个修长的身影正站在图前,负手仰面,凝神细思,看神态仿佛一点儿也没有被这边的吵闹所影响。

“苏先生,您也来劝劝殿下吧。”沈追觉得近来太子的态度转变,好象又特别宠爱这位麒麟才子似的,未及多想,已经开口道,“京里没有主持大局的人,人心会浮动的!”

梅长苏被他一喊,这才转过头来,有些茫然地问道:“沈大人说什么?”“殿下说他要亲征!”

梅长苏立即一皱眉,抬头看了萧景琰一眼,虽未说话,但反对之意甚浓。

萧景琰知道现在时间确实紧迫,军事上的事留着殿上这些人也没什么好商量的,当下命他们各自去忙手头的事。等大家都退出之后,他才起身走向梅长苏,道:“看你的意思,似乎对于将帅的人选,已经有了大概的想法?”

“是。”

“别跟我说你要去。就是我去也不会让你去地。”

“那我们就先说说别的,”梅长苏也没强争,“这场战事必须动用赤焰旧将。这一点殿下没有异议吧?不是我自夸,虽然带的不是熟悉地兵。但赤焰人的声名摆在哪里,首先就不需要担心属下兵将是否心服地问题。”“这是当然。对赤焰旧将而言,立威这个过程并不难,大家心里都是敬服的。”萧景琰赞同道,“再说沉冤方雪就临危受命。只会令人感佩。若派了其他人去,怕只怕将士们的第一个念头就是又要卖命为大老爷们挣功劳了……”

“我粗排了一下,东海让聂铎去是最合适不过的,你尽可放心;夜秦没什么好商量的,暂且不说。北燕拓跋昊率地五万铁骑一路狂飙,后备却有问题,不象是做足了功夫,有多大企图的样子,目的很可能只是为了取得胜果之后。跟我们谈判,得到金银财帛,或者要回四十年前割让给我们的三州之地。拓跋昊是支持他们七皇子的。北燕尚武,他这一战若能得回失地。七皇子的声名必然高涨。就算不能,多得些财物也好。他心里有所欲。却患所失,根本经不起几个败仗,所以对付他,一定要挫其锐气,等他发现得不偿失时,自然会退兵。要论以刚胜刚,以快打快,聂大哥的疾风之名可不是浪得的。虽然他现在说话旁人听不大懂,不过冬姐已经听得十分顺畅了,他们夫妇同去,再配些好的校尉偏将,拓跋昊绝对讨不了好。”

“没错,我也是这么想地,兵分两路,聂锋带七万人迎击北燕,大渝那边就是我……”

“景琰,”梅长苏按住他的手臂,轻轻摇着头,“你听我说,先听我说说好不好?”

“好,你说吧。”萧景琰一挑眉,“我看你能说出多大一朵花来。”

“首先,你不能去。这么大的场战事,除了前线厮杀以外,后方地补给调度支援更加重要。不是我信不过皇帝陛下,而是根本就不能信他。我敢肯定,你一旦轻出,后果不堪设想,这一点,你千万不要心存侥幸。”

“这个我何尝不知,可是……”

“既然你不能去,那我们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就是谁合适去,”梅长苏快速地截断了他地话,“站在下阶军官和士兵地立场上来看,他们需要什么样的主帅呢?那一定得是一个真心实意想低御外侮,有声望,有能力,可以令他们甘愿受其驱策地人。除了不能调动的霓凰和西境军的章大将军以外,我只想到了一个人。”

“谁?”

“蒙挚。”

萧景琰眉头一皱,立时就要反对,被梅长苏抬起一只手制止住了,“蒙大哥以前在军中时,就以作战勇猛著称,颇有几件传奇轶事,名声很高,他又是我们大梁的第一高手,在士兵的心中,自然有如天神一般,派他去,场面一定是压得住的。”

“可是一个人善不善战,跟适不适合当主帅,这是两码事吧?”萧景琰瞪了他一眼,“你明明知道的,蒙挚确是一员猛将不假,但要担当主帅之职,他还……”

“我知道,上位者在任命主帅时所要考虑的,当然和士兵们所想的不完全一样。身为主帅,首要职责是统筹全局,排兵布阵,这些的确不是蒙大哥所长,需要设法弥补……”

他说到这里,萧景琰突然明白了过来,“哦,你是不是想跟我说,只要在蒙挚身边放上一个懂得统筹全局、排兵布阵的人就行了?这个人是不是就是你啊?”

梅长苏向他露出一个淡淡的笑容,轻声道:“景琰,你先别急着否决,我也不是凭一时意气提出这个要求的。想当年的聂真叔叔,不也是不谙武力、身体孱弱吗?他常年在前线,除了最后谁也没逃过的那一次,他何曾遇到过危险?这次你让我去,自然和他一样,有蒙大哥和卫峥在,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

“可这次援军的声势,怎么能和当年赤焰军比?战场上的艰难危凶你我都知道。我不是担心你应付不了战局,实际上那个是我最不担心的部分,可是小殊。打仗行军,那是要体力地!”

“我要是对自己的身体没有信心。就不会向你要求出征了。你想想,我明知蒙大哥并非帅才,却劝你任命他,如果正在交战的关键时刻,我自己突然病个人事不知地。那岂不是害了蒙大哥,更对不起前线的将士和大梁地百姓吗?”梅长苏凝视着好友的脸,言辞恳切,“景琰,你相信我,我最先考虑的就是自己的身体状况,这一点不成问题。当前的局势如此危殆,也由不得我冒险任性啊!”

萧景琰抿紧了嘴唇,找不出话来反驳他。但心里终究是悬着地,不肯点头,索性便板起了脸。不开口。

梅长苏并没有进一步劝说,反而慢慢步至窗前。看着庭外有些萧疏的深秋景致。眉宇之间神情悠远,仿佛正在回溯时光的逆影。遥想过去的峥嵘与青春。

“北境,是我最熟悉的战场,大渝,是我最熟悉的对手。”良久后,梅长苏缓缓回头,薄薄的笑意中充满了如霜的傲气,“也许因为骨子里还是一个军人,即使是在这漫漫十三年的雪冤路上,我也随时关注着大渝军方地动向,没有丝毫的放松。说句不怕你恼的话,就算是你,也未必比我更有致胜地把握,更遑论他人。择适者而用,是君主的首责,而你我之间,不过私情而已。景琰,大梁地生死存亡,难道不比我一人安危更加重要?”

梅长苏刚才并没有留心听大殿这边地争论,但他说的这最后一句话,却与萧景琰试图说服群臣地那句话一模一样,令这位背负着江山重责的监国太子不由心头一紧。

如果面前站着的是林殊,一切自然顺理成章,没有人会想要阻止林殊上战场的,他是天生的战神,他是不败的少年将军,他是赤焰的传奇、大梁的骄傲,他是最可信任的朋友,最可依赖的主将……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再坚韧的心志和强悍的头脑也抵不过病体的消磨,只要一想起他病发晕迷的那一夜,萧景琰的心便会揪成一团,不管怎么说,梅长苏终究不再是林殊了……

“我听卫峥说,你有一个蒙古大夫吧?”沉思半晌后,萧景琰想到了一个拒绝的借口,“我要见见他,如果他说你可以去,我就同意……”

听到这个要求,梅长苏的眸中突然快速闪过了一抹复杂的神情,不过瞬间之后就消失了,再仔细看时,表情已被控制得相当完美。

“好吧,我回去跟蔺晨说说。”梅长苏微微欠身,“筹措出征,殿下还有一大堆事要办,我先告退了。”

萧景琰被他自若的神态弄得心里略略发慌,总觉得有些什么掌控之外的事情在肆无忌惮地蔓延,可细细察时,却又茫然无痕。

不过这股异样的情绪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前方急报很快又一波接一波地涌了进来,瞬间便占据了他的全部思绪。一系列的兵力调动、人事任免、银粮筹措、战略整合,各部大臣们轮番的议禀奏报,忙得这位监国太子几乎脚不沾地,甚至没有注意到梅长苏是什么时候悄悄退出的。

比起紧张忙碌的东宫,苏宅显得要安静宁和得多。不过战争的阴霾已经弥漫了整个京师,苏宅也不可能例外,当梅长苏进门落轿之后,大家虽极力平抑着,但投向他的目光还是不免有些躁动不安。

“请蔺公子来。”梅长苏简略地吩咐黎纲后,径直便回到了自己的卧房。片刻后,蔺晨独自一人进来,脸上仍是带着笑,站在屋子中央,等着梅长苏跟他说话。可是等了好一阵子,梅长苏却一直在出神,他只好自己先开口道:“我刚刚出去了一趟,你有几个小朋友正在募兵处报名从军呢。看来这世家子弟也分两种,一种如同蠕虫般醉生梦死毫无用处,另一种若加以磨砺,却可以比普通人更容易成为国之中坚……”

“国难当头,岂有男儿不从军的?”梅长苏语调平静地道。“蔺晨,我也要去。”

“去哪里?”

“战场。”

“别开玩笑了,”蔺晨的脸色冷了下来。“现在已经是冬天,战场在北方,你勉强要去。又能撑几天?”三个月。”

他答的如此快捷,令蔺晨不禁眉睫一跳。唇色略略有些转白。

“聂铎带来了两株冰续草,”梅长苏的目光宁和地落在他地脸上,低声道,“此草不能久存,你一定已经将它制成了冰续丹。是吧?”

“你怎么知道的。”

“这里是苏宅,我知道有什么奇怪?”

蔺晨背转身去,深吸了两口气道:“你知道也没用,我不会给你的。”

“你地心情,我很明白。”梅长苏凝望着他的背影,静静地道,“如果按原计划,我们一起去赏游山水,舒散心胸。那么以你地医术,也许我还可以再悠悠闲闲地拖上半年……一年……或者更久……”

“不是也许,是可以。我知道自己可以!”蔺晨霍然回头,眸色激烈。“长苏。旧案已经昭雪,你加给自己的重担已经可以卸下。这时候多考虑一下你自己不过分吧?世上有这么多的事,一桩桩一件件永不停息,根本不是你一个人能解决完的!你为什么总是在最不该放弃的时候放弃?”

“这不是放弃,而是选择,”梅长苏直视着他地双眼,容色雪白,唇边却带着笑意,“人总是贪心的,以前只要能洗雪旧案,还亡者清名,我就会满足,可是现在,我却想做的更多,我想要复返战场,再次回到北境,我想要在最后的时间里,尽可能地复活赤焰军的灵魂。蔺晨,当了整整十三年的梅长苏,却能在最后选择林殊的结局,这于我而言,难道不是幸事?”

“谁认识林殊?”蔺晨闭了闭眼睛,以此平息自己的情绪,“我万辛万苦想让他活下去的那个朋友,不是林殊……你自己也曾经说过,林殊早就死了,为了让一个死人复活三个月,你要终结掉自己吗?”

“林殊虽死,属于林殊地责任不能死。但有一丝林氏风骨存世,便不容大梁北境有失,不容江山残破,百姓流离。蔺晨,很对不起,我答应了你,却又要食言……可我真的需要这三个月。就公义而言,北境烽火正炽,朝中无将可派,我身为林氏后人,岂能坐视不理,苟延性命于山水之间?从私心来讲,虽然有你,但我终究已是去日无多,如能重披战甲,再驰沙场,也算此生了无遗憾,所得之处,只怕远远胜过了所失……”梅长苏用火热的手掌,紧紧握住了蔺晨地手臂,双眸灿亮如星,“冰续草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奇药,上天让聂铎找到它,便是许我这最后三个月,可以暂离病体,重温往日豪情。蔺晨,我们不言大义,不说家国百姓,单就我这点心愿,也请你成全。”

蔺晨怔怔地看着他,轻声问道:“那三个月以后呢?”

“整个战局我已经仔细推演过了,敌军将领地情况我也有所掌握,三个月之内,我一定能平此狼烟,重筑北境防线。对于军方地整饬,景琰本就已经开始筹划,此战之后,我相信大梁的战力会渐渐恢复到鼎盛时期。”

“我是说你,”蔺晨眸色深深,面容十分沉郁,“三个月以后,你呢?这冰续丹一服下去,虽然能以药效激发体力,却也是毫无挽回余地地绝命毒药,三月之期一到,就是大罗神仙,也难多留你一日。”

“我知道。”梅长苏淡淡地点头,“人生在世,终究一死。蔺晨,我已经准备好了。”

蔺晨牙根紧咬,一把扯开自己的衣襟,从内袋处抓出一个小瓶,动作十分粗暴地丢给了梅长苏,冷冷道:“放弃也罢,选择也好,都是你自己的决定,我没什么资格否决,随便你……”说着转身,一脚踹开房门,大步向外就走。

“你去哪里?”

“外头的募兵处大概还没关吧,我去报名,”蔺晨只是略停了停脚步,头也不回地道,“我答应过要陪你到最后一日。你虽食言,我却不能失信,等有了军职。请梅大人召我去当个亲兵吧。”

梅长苏心头一热,冰凉的小瓶握在手中。突然开始发烫。守在院子里的其他人虽然不知道冰续丹的存在,也不知道两人谈话地细节,但从蔺晨走时所说的这句话,大约也能推测出梅长苏已经决定出征北境。几个侍卫都是热血小伙,黎纲和甄平更是旧时军士。他们一方面都想要上疆场卫国杀敌,另一方面又怕梅长苏经受不起征战艰苦,矛盾重重之下,都呆呆地站在院中,不知该作何反应才好。

在一片僵硬的气氛中,宫羽抱琴而出,廊下独抚。纤指拨捻之间,洗尽柔婉,铿锵铮铮。一派少年意气,金戈铁马,琴音烈烈至最**时。突有人拍栏而歌:

“想那日束发从军,想那日霜角辕门。想那日挟剑惊风。想那日横槊凌云……流光一瞬,离愁一身。望云山,当时壁垒,蔓草斜曛……”

歌声中,梅长苏起身推窗,注目天宇,眉间战意豪情,已如利剑之锋,烁烁激荡。

越一日,内阁颁旨,令聂锋率军七万,迎战北燕铁骑,蒙挚率军十万,抗击大渝雄兵,择日誓师受印。在同一道旨意中,那位在帝都赫赫有名地白衣客卿梅长苏,也被破格任命为持符监军,手握太子玉牌,随蒙挚出征。临出兵的前一天,梁帝大概是被近来地危局所惊,突发中风,瘫痪在床,四肢皆难举起,口不能言。萧景琰率宗室重臣及援军将领们榻前请安,并告以出征之事。当众人逐一近前行礼时,梅长苏突然俯在梁帝的耳边,不知说了些什么,早已全身瘫麻的老皇竟然立时睁大了眼睛,口角流涎,费力地向他抬起一只手来。“父皇放心,苏先生是国士之才,不仅通晓朝政谋断,更擅征战杀伐。此次有蒙卿与他,乱势可定,从此我大梁北境,自可重得安固。”站在一旁的萧景琰字字清晰地说着,眸中似有凛冽之气。

梁帝的手终于颓然落下,歪斜地嘴唇颤抖着,发出呜呜之声。曾经的无上威权,如今只剩下虚泛的礼节,当亲贵重臣们紧随着萧景琰离开之后,他也只听得见自己粗重的呼吸声,在这幽寒冷硬、不再被人关注的深宫中回荡。

第二天,两路援兵的高级将领们便拜别了帝阙,束甲出征。如同当年默默看着梅长苏入京时一样,金陵帝都的巍峨城门,此刻也默默地看着他离去。到来时素颜白衣,机诡满腹,离去时遥望狼烟,跃马扬鞭。两年的翻云覆雨,似已换了江山,唯一不变的是一颗赤子之心,永生不死。

初冬地风吹过梅长苏乌黑的鬃角,将他身后的玉色披风卷得烈烈作响。乌骓骏马,银衣薄甲,胸中畅快淋漓地感觉还是那么熟悉,如同印在骨髓中一般,拔之不去。

放眼十万男儿,奔腾如虎,环顾爱将挚友,倾心相持。当年梅岭寒雪中所失去的那个世界,似乎又隐隐回到了面前。烟尘滚滚中,梅长苏地唇边露出了一抹飞扬明亮地笑容,不再回眸帝京,而是拨转马头,催动已是四蹄如飞的坐骑,毅然决然地奔向了他所选择地未来,也是他所选择的结局。

尾声

大梁元佑六年冬末,北燕三战不利,退回本国,大渝折兵六万,上表纳币请和,失守各州光复,赦令安抚百姓。蒙挚所部与尚阳军败部合并,重新整编,改名为长林军,驻守北境防线。在这次战事中,许多年轻的军官脱颖而出,成为可以大力栽培的后备人才。萧景琰、言豫津也皆获军功,只是前者因身世之故,辞赏未受。

对于百姓、朝臣和皇室而言,这是一场完整的胜局,强虏已退,边防稳固,朝堂上政务军务的改良快速推进着,各州府曾被摧毁的家园也在慢慢重建。大多数欢欣鼓舞的人们在一片庆贺的气氛中,似乎已经忽略了那些应该哀悼的损失。

但萧景琰没有忘记,他在东宫的一间素室中夙夜不眠地抄写本次战事中那些亡者的名字,从最低阶的士兵开始抄起,笔笔认真。可是每每写到最后一个名字时,他却总会丢下笔伏案大哭,悲恸难以自抑,连已怀有身孕的太子妃,都无法从旁劝止。元佑七年夏,聂铎从东海归来述职。但他与霓凰的婚事,萧景琰总是不肯答应,直到有一天,宫羽带来了梅长苏所写的一封信,他才默默首肯。婚后霓凰将南境军交给了已日趋成熟的穆青,随同聂铎叩别林氏宗祠,一起去了东境驻守海防。

元佑七年秋,太子妃产下一名男婴。三日后,梁帝驾崩。守满一月孝期,萧景琰正式登基,奉生母静贵妃为太后,立太子妃柳氏为。

庭生果然被萧景琰收为义子,指派名师宿儒,悉心教导。由于他生性聪颖,性情刚强中不失乖巧,萧景琰对他十分宠爱,故而他虽无亲王之份,却也时常可以出入宫禁,去向太后和请安。

长寿的高湛依然挂着六宫都总管的头衔,只是现在太后已恩准他养老,可以在宫中自在度日,不须再受人使役。高湛十分喜欢那个玉雪可爱的小皇子,常去宫中看他,每次庭生抱小皇子在室外玩耍时,他都要坚持守在旁边。

“高公公,你要不要抱抱他?”看着这满头白发的老者眼巴巴在旁边守护的样子,庭生有时会这样笑着问他,但每次高湛都躬着身子摇头,颤巍巍地说:“这是天下将来的主子,老奴不敢抱……”

对于他的回答,庭生似乎只当清风过耳,并不在意,仍旧满面欢笑地,引逗着小皇子呀呀学语。

“看他们兄弟俩,感情可真是好,”旁边的奶娘一边笑微微地说着,一边注意天色,“不过也该抱进去了。天这么阴,高公公,你觉不觉得……好象起风了?”

“不,不是起风了,而是在这宫墙之内……风从来就没停过……”眯着昏花的双眼,历事三朝的老太监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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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爱写小说的女儿作文

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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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女儿最大的爱好就是写小说,远胜于其他。也许有人会问,你女儿多大?十二岁,一个古灵精怪、天真幼稚的小姑娘,很有才情,唱歌五音俱全、余音绕梁,画画天赋与生俱来、惟妙惟肖,写小说想象力丰富、情节跌宕起伏。从小没有请专业老师指点过,没有束缚,自由发展,爱好广泛。有遗传基因的缘故(当然是她妈妈),有从小博览群书的原因,当然天资聪慧自然少不了!也许是性格不合吧,女儿整天与我作对,除了我给她买好吃的时候和读她的小说以外,唯有那时我俩相处的才足够融洽。从去年开始,女儿开始迷恋写小说了,开始是漫画小说,后来是历险记,据说又要写言情小说,被我和她妈严词拒绝,小小年纪懂什么叫爱情?还好,女儿比较听话,言情小说还没等创意就宣告破产。

昨晚,在她的软磨硬泡、威逼利诱之下,我耐着性子开始拜读她的新作《世界尽头》,好响亮的名字,给你充分的遐想空间。虽然只有前四章,却是六张A4纸反正面写的,密密麻麻忽大忽小的文字,看着就让人望而生畏,还得声情并茂的朗读,太有难度了,任务十分艰巨。照比之前几次的应付了事,这次从开始我就很认真的读,这是一个由两只浣熊、一只小鸡和一头羊驼组成的团队,从开始相识、相知到精诚合作一起丛林冒险的故事,感觉有点老套,但是没有真正读过的不会感受到其中的美妙。因为故事确实构思奇特、文笔精巧细腻,有明确的主题思想,能力远超我想象。期间嗓子有点受不了,想放弃,可是看到女儿期盼的眼神,想到每天放学后伏案而写、乐此不疲的身影,我决定坚持下去,声音反而更加有力和富有感情,而且对她小说的后续部分表现的极为渴望,期待早日问世,女儿很满意我的表现,带着满足的笑容上网去了。

一首好歌如果没有人聆听,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女儿这么一个个人爱好,多么需要有读者呀,给她精神上的满足和鼓励,据说班上有数位同学粉丝静待佳作呢。作为父母应该是她的第一个读者和最忠实的粉丝,媳妇似乎也有同感,以前一到读女儿小说的环节就是我冲锋在前,以后不会了,怀念那些被逼无奈的日子!终于有个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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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热爱生命》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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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人说过:“人的生命似洪水奔流,不遇着岛屿和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可是,当我们的生命遇到困难或者危险的时候,我们又该何做何为呢?

鲁迅说:“即使艰难,也还要做,愈艰难,就愈要做。”也有人说:“困难——是一种愚蠢而怯懦的东西,它惯于对着惊恐的眼睛卖弄它的威力,而只要听见刚健的脚步声就像老鼠似的悄悄向后缩去。”不错!困难就是怯懦的,美国的一位淘金者正是利用他前进的脚步声,战胜了怯懦的困难,最后到达了目的地。

那位淘金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一书中的主人公,书中说:他已经多日没有进食了,胃饥饿得没有了知觉,腿已经被石头划得像两团烂肉,血流不止,身上的保暖用品都用来包裹腿了,他仍然坚持往前走,正在他身体极度虚弱时,又遭遇了一只病狼,病狼尾随着他,舔食他的血迹,并伺机将他咬死,而他也期待咬死病狼来挽救自己的生命,就这样,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身躯相互搏击,最后淘金者咬断了狼的喉管,靠自己的意志,喝了像铅液一样的狼血后睡着了。果然,俗话说的没错,“好运不会在人家等待的地方自然而来,而是经过弯弯曲曲的道路和难以想象的困难降临的。”就在这时,一艘考察队的船发现了他,并救了他,最后他到达了目的地。

看到这篇文章,我的心情百感交集,仿佛那位淘金者就在我的眼前,看着他为了活着狼狈不堪的样子,我非常难过。想到他喝狼血,又觉得他很残忍,可是反过来想,如果他不喝狼血,狼就一定会吃掉他,因为他们都想活下来。看到故事最后,我的脑海里剩下的全是对那位淘金者的敬佩之情。如果面对饥饿,他没有坚持到底的意志;如果面对全身的伤痛,他屈服了困难;如果面对危险,他对生命没有热爱。或许,他的生命早已消失在那片荒野上。这种在重重困难下永不低头,坚持到底,决不放弃生命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敬佩吗?

在我们身边,困难无处不在。学习上遇到难题,假如我们没有挑战的勇气,只想着听老师讲答案,久而久之,我们得到的只有依赖的思想和滑滑梯似的成绩。生活中,有的人为一点小感冒,小擦伤就不去上学,上班。我楼上有个同学就是这样,他经常一点小咳嗽就要请假。有一次,他妈妈有事要出去,让我上去陪生病的他,结果我发现一个多小时他只咳了一两声,并且玩得不亦乐乎。今天看了书中淘金者的故事,再想想楼上的同学,原来,在困难面前每个人的表现,差别竟然如此之大啊!

无论学习中还是生活上,困难我们避免不了。可是我们不能让困难,在我们面前卖弄它的威力,我们应该学习淘金者的精神,用坚强的毅力去战胜它。听外婆说:我们几十年前的中国,还是个贫困的国家,那时没有电,没有煤气,只能靠煤油灯照明,穿补丁衣服裤子也是最常见的,更没有现在的大鱼大肉吃,外婆祖上的好几个亲人都是因为饥饿而失去了生命,如今,我们的大中国能有如此繁荣,我想这与中国人民克服困难的意志和决心是分不开的。

之前,听同学说好书是一口泉水,口渴的人需要它,老师说好书是一块面包,饥饿的人需要它,今天,我想说《热爱生命》这本书它是一场春雨,我们的思想需要它!是它让我们明白了“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道理。

同学们,我们一起战胜困难吧!别让怯懦的困难卖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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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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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尤其是曲折离奇的情节和唐僧师徒稀奇古怪的经历让我印象深刻。

《西游记》是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作者吴承恩。主要讲述唐僧和三个徒弟千辛万苦地降妖伏魔、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的故事。这本书以天马行空的绮丽想象向人们展示了师徒四人在茫茫的西行取经路上所遭遇的种种艰难险阻,并将这些千难万险幻化为险象环生的各种灾难,一场场与妖魔鬼怪之间斗智斗力的较量,令人大开眼界、叹为观止。书中的人物形象个性鲜明,各具特色,有诚实善良、一心向佛的唐僧,聪明机警、善恶分明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爱耍小聪明的猪八戒,踏实可靠、寡言少语的沙僧。小说情节精彩纷呈,高潮迭起。特别是孙悟空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三借芭蕉扇等,既是家喻户晓的经典,也是我爱不释手的故事。

唐僧师徒经历了种种磨难,但他们没有丝毫退缩。他们坚韧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对我触动很大。以前我虽然有当科学家的远大理想,但是不能吃苦耐劳,做事经常拖拖拉拉、半途而废,一味贪图享受,吃好吃的,玩好玩的。在未来的岁月里,我一定改掉做事虎头蛇尾的错误做法,努力发扬坚韧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进取精神,做好每一件事,朝着自己既定的目标一往无前地奋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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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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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成长路上,《西游记》始终陪伴着我,不论是电视剧还是动画片,虽然看了一遍又一遍,但是仍不过瘾。当看到唐僧师徒四人历尽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时,不禁对唐僧的执着、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猪八戒的幽默和沙和尚的任劳任怨感悟颇深。但感动的还是唐僧对徒弟的谆谆教诲。如今再次细细品味这家喻户晓的名着,不变的是故事情节,变的是我的感触。

小时候看《西游记》总会有个疑问:孙悟空一个筋斗就可以翻十万八千里,那为什么不直接带着唐僧坐筋斗云去取经呢?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迎刃而解了,这只是在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没有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获得的东西,一切事物都要靠自己的努力争取。“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就像这句歌词所说的,想要成功不能只依赖捷径,成功的秘诀就是踏踏实实地沿着脚下的路走下去,不管路的两旁是荆棘还是鲜花,不管路的上方是艳阳还是阴云。

孙悟空求学七年才学到真本领。七年间,他只跟着师傅和师兄念着自己不喜欢的经文,但他从未说过放弃,因为他知道总有一天师傅会将真本领传授给他,他所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

这也告诉我们做事不能急于求成,取得成功的快慢不在于我们消耗的时间,而在于我们为获得成功所受的磨练。一个真正想取得成功的人是不会在意自己为这个目标耗费了多少时光和精力,他们在意的只有自己是否为这个目标真的在拼搏。他们知道:接受的磨练越多,获得的经验也就越多,离成功的大门也就越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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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西游记》长篇小说读后感悟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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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寒假开始阅读西游记》,《西游记》是中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终于到西天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里塑造了许多生动的人物形象,有人、有神仙、有妖怪,我真佩服作者丰富的想象力。其中唐僧师徒四人的形象尤其鲜明。这四个人物外貌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唐僧是一个诚心向佛、非常善良的人,不愿伤害任何一个人,所以经常上了会骗人的妖怪的当;孙悟空,是最重要的角色,他忠诚勇敢、本领高超,在取经之路斩妖除魔,立下了大功。他对自己的师傅、师弟非常忠诚,虽然有很多次唐僧因为过于善良,不但没有认清妖怪,还念紧箍咒让孙悟空无法降妖。但是孙悟空始终记着唐僧救了他,观音菩萨让他帮助唐僧,所以对唐僧不怨不恨,尽自己的力量帮助唐僧;猪八戒则是个最有趣的角色,长得很丑还贪吃好色,经常怕苦怕累,但他很善良,在降魔的时候也很勇敢,在最困难的时候也没丢下唐僧;沙僧,正直无私、任劳任怨,是非分明,在三打白骨精的时候,没有因为美色而被吸引,而保值清醒的头脑,坚持帮助孙悟空,他的本事没有孙悟空高,但他的忠诚不比任何人差。

这师徒四个人性格截然不同,能力相差很大,但是他们会合作、互相信任、取长补短,所以克服了一个有一个困难。这让我们想到了,一个能力再强的人,他也需要别人的帮助;一个能力再弱的人,只要他愿意,他也能发挥自己的特长,起到关键的作用,所以能力不在大小,而在他是否可以得到发挥。

《西游记》这本书讲了唐僧师徒经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着、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其实唐僧师徒的取经之路就像我们的生活,有喜有忧,肯定会有很多困难,只要我们能够坚持不懈,不怕困难,那就能像唐僧师徒一样最后走向成功。学习唐僧的善良,学习孙悟空的忠诚,学习猪八戒的乐天,学习沙僧的正直,不畏惧任何的困难,那成功还会远吗?

书中充满幻想的故事情节: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智斗二郎神等,虽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但作者笔下那精彩的打斗场面却能让我身临其境。

我想,我们在生活中,也应像他们这样团结,因为只有团结才能取得成功。如果不团结,就会成一盘散沙终究会被瓦解。如遇困难,我们应该像孙悟空坚持不懈。就算被指指点点我们也应该像沙僧不卑不亢,要坚持自己,来证明是谁在说谎。

读了《西游记》后,我深有感触。它不像有些书那样枯燥无味,西游记中斩妖除魔的情节让我着实喜欢。《西游记》这本书真好看,我喜欢看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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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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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缝太宽,还是时间太瘦,那一千多个日夜就这样毫无知觉地从指缝间溜走。曾经抱怨,曾经感慨,可如今只剩满腔留恋。我现在能做的便是以一段拙劣的文字来祭奠我那段流逝的岁月。这些文字虽不美,但必最真。

宿舍那些趣事

说话的时候,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就是步枪和机关枪的区别。这话在女生宿舍得到了充分体现。每天中午的茶话会,深夜的晚间大会都会按时举行。话题涉及之广,讨论之群情激昂,足以令你目瞪口呆。上刻国家最新公布的利民政策,下到明星八卦绯闻,还会从明星八卦牵扯到某位同学的七大姑八大婶,甚至连食堂哪个窗口的大姐打的饭多点都要论上一论、评上一评。后来,走读后,每当闲暇时刻,我总常常想起那些在宿舍大谈天南地北、胡编乱扯、打打闹闹的日子。我想,那便是青春的模样。

班级那些记忆

在翻越了重重书山,踏过了层层试卷,跨过了片片题海后,我们的高中生涯即将落幕。可心中满是酸涩,因为怎忘?怎忘在4×100米终点线上我们落下的泪水,怎忘大家埋头迎战高考,挥洒汗水的场景,怎忘阿兵那些经典的中英文发音,怎忘你们……

心中那点别情

曾经,总想逃离这座“城”,可现在心口涌动的感觉叫不舍。原来,在不知不觉中,这座城已承载了我们那么多的记忆。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不会败落。”故而,我坚信,经过时光的打磨,记忆会愈发清晰。逝去岁月,会化作美好回忆永留心房。在这个夏天,在2016年的这个夏天,我们即将离开这生活三年的“城”。可,我们说好了,不去哭泣,不说再见,因为我们后会有期!

其实,再华丽的词藻到此也会略显苍白无力,因这三年的点点滴滴已无法完全用言语表达。经历过,你才懂。

三年围城,至此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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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小说800字读后感

全文共 1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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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看了《简爱》思绪万千,激—情澎湃,我总会被里面的每一个情节,每一句话深深打动,曾和张哥说过,张哥说:“可能简爱里有我的影子,我才如此热衷,很多时候我们都是因为书里面有我们自己的影子而热衷于那本书。”如:他爱《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红与黑》中的于连。我冥想,果真有我的影子吗?也许有一点点,可是自己和简比起来,终是没她优秀,也没她理智和坚强的。好几次想写《简爱》读后感的,只恐自己才疏学浅,道不尽其中的韵味,只能记其一二,留作纪念。

《简爱》是夏洛蒂。勃朗特以充满激—情的笔法,塑造了简爱这样一个谦谨、坚强而有独立精神的形象。简爱幼年父母双亡,寄人篱下,饱受欺凌;后来又进了孤儿院受尽折磨。她贫穷矮小,貌不惊人,但她凭着一颗坚强高尚的心灵,自尊自立。她与罗切斯特的爱真诚炽热,又坚决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最后历经种种磨难,终于获得真诚珍贵的爱情。

看过的爱情小说很多,也总痴情与别人的故事,但唯独《简爱》让我百看不厌,爱不释手,每次翻开总会激—情满满,思绪万千。简爱勇敢、独立、坚强、外表朴素却心思绵密,机智、敏锐,每一个眼神都具有穿透力、洞察人的内心。貌似平静,但内心深处有着十分绚烂而甜蜜的幻想,有着火样的热情与如水的柔情。

简爱一直以来都是我的偶像,当我身处逆境时,深受挫折时,我总会想起她,想起那个简爱:他告诉我无论经历什么,无论遇到了什么,都不要放弃自己,不要对生活失去希望,即使在痛苦中也要努力,努力让自己向上,认真地生活。

印象中有一段是这样的:罗切斯特装成一个巫婆,对简爱说:“你冷,你不舒服,且很蠢,你冷是因为你孤孤单单一个人,你不舒服是因为多少甜蜜以及美好的东西都与你无缘,你蠢是因为你明知道有一份幸福在等着你你却不愿向他靠近一步”罗切斯特用心细致地观察发现了简爱当时的处境和简爱的所思,所想。罗切斯特也是让我很喜欢的男主人公,若没有他对简爱细致,用心地爱,也成全不了他们那么刻骨铭心的爱。

当简爱想到阻隔在她和她主人之间那条很深,很宽的鸿沟——财富,地位,世俗时,她的眼泪再也不听她的意志,夺眶而出,当罗切斯特说:“有时候我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尤其像你现在在我身边时。仿佛我左肋下的哪个地方有一根弦与你那小身躯里同样的地方一根同样的弦打成了结,纠缠得紧紧的,解也解不开,一旦我们分开,我真怕这两根纠缠着的弦套被绷断,那时候我会紧张不安,我的心会痛得流血。而你呢——你会把我抛在一边,忘得干干净净吧?”后来简爱反驳说:我一定得离开,你以为我会留下来,成为你眼中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吗?你以为我是一架机器——一架冷漠无感情的机器吗?你以为我能受得了别人把我仅有的一片面包从我口里夺走,把仅有的一滴救命之水从我杯里泼掉吗?你以为,因为我贫穷、卑微、矮孝不美,我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了吗?——你错了,我也有和你一样的灵魂,和你一样的一颗心!如果上帝曾给我一点儿美丽、丰富财产,我也会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现在是用我的心灵和你的心灵对话,站在上帝面前,我们是平等的。我被深深震撼:简的感情是多么丰富而又理智。当我们深爱一个人时,很多时候,为了怕失去,我们委屈自己,不敢说出心里的话,甚至忍受自己在他眼中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简爱不能忍受,在我的感情世界里我也不允许自己忍受别人不在乎我,假如不在乎,我宁愿自己像简爱样,即使心里痛苦,绝望也要逼自己离开。纵使我不美丽,贫穷,卑微,但我也是有自尊的,我也渴望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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