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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的写作技巧

全文共 2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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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篇幅在万言左右的小说会被划归短篇小说。短篇小说在现代甚为流行。所有小说基础,其发展初期并无长短之分,随时代而区分。小编收集了短篇小说的写作技巧,欢迎阅读。

一、立意和材料

观察显示有新颖独到的眼光——这是天才作者必不可少也是最为宝贵的特征。

艺术家看待事物或事件能够独具慧眼,直接取决于他认识生活的深度,以及他的胆识和勇气。

通过表面的临摹来表现事物,就是一个冷漠而怯懦的人也做的到,可是要表示出自己对事物的态度,表现自己的面貌,自己的灵魂,这就必须有胆量了。

作家应该热心于所描写的事物,要情动于中,全神贯注。创造者的**,排除了自然主义的摹写;它能使人产生勇气,能帮助人明确地表现出立意。无论你怎样貌似慷慨激昂,无论你怎样堆砌文学手法,以此自欺欺人,但总能看得出来这材料是在艺术家心灵里改造加工过了的呢,还是心不在焉的工匠仿造出来的。一篇小说也好,一幅画也好,你总可以区分开,哪个是真正的、注进心血的艺术品,哪个是从现实,从生活表层拓印下来的毫无生气的图像。

自然主义无动于衷的描摹,最好的情况下也只能重复众所周知的东西。

事物一通过艺术家的感受,就仿佛获得了新的质,变得丰富而深刻了。不仅如此,事物的某些方面也只有同艺术家的心灵交融时才会显现出来。

一个有才华的作者,会在作品的一切方面都留下自己个性的鲜明印记,从主题的选择直到最小的细节。

二、人物肖像、性格

人物越能清晰地表现主题思想,主题思想越多地体现为人物,这样的作品艺术性就越强。

了解人,并把他塑造为短篇小说中的人物——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课题,解决它远不是对你周围那些活生生的人作一种简单的、自然主义的“临摹”所能奏效的。

作家的任务是要从人物的面貌中去掉那些妨碍表现主题思想的细部,并以有助于更充分、更鲜明地表现主题思想的特征和细部来充实人物形象。

许多人之所以乐意认为自己是文学作品中的原型,是因为完美的艺术形象能鲜明地显示典型的特征,即许多人所共有的特征。

如果作家是根据主题思想,而不是根据活生生的人来设计自己的主人公形象,那么,这个形象将是公式化的,没有生气的。

人的性格是由环境造成的,如果作家硬要去编造主人公的性格,那么他注定是要失败的。

我们许多短篇小说,糟就糟在小说的主要人物只具有对大范围的社会集团有代表性的特点——这样一来,人物就变成了没有生命力的公式化形象,正如恩格斯所说:“个性……消融到原则里去了”;要么就只具有偶然的、个别的特点——这样一来,主人公就变得索然无味,失去了思想的深度。

三、细节

不滥用艺术手段是艺术的普遍法则之一。

一个作家的作品中是否有真正的、质量上乘的细节,常常能帮助我判断他的才华和成熟的程度。

四、布局

在短篇小说中一切都是显而易见的,小说越短,其和谐的美与不协调的丑就表露得越明显。

经验表明,与长篇小说和中篇小说相比,短篇小说的成败优劣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完整性。

我的大部分短篇小说的创作,开始时都是心灵受到了某种莫名的推动,当时头脑中还远未形成一个明晰的主题思想。我之所以要写,几乎总是出于一种要更加深刻地认识生活现象并将激动我的思想、想法在头脑中确定下来的愿望。

为了接近真理,需要对生活现象进行长时间的比较和紧张思索,如果从某些短篇小说中看不出这一点,那么这些短篇小说就很难说是成功的。在对文稿作最后的润色加工时,纯技巧性东西往往会取代直感而越来越占主导地位,这时切忌为迎合主题思想的需要去修改小说,把引起创作冲动的原始感情中那极为珍贵的馨香和清新的美毁掉。当你已经疲惫厌倦,恨不得早点脱稿,读给你朋友听,急着把打字稿送交给出版社的时候,尤其要注意。那么,文学作品达到和谐一致最基本的标志是什么?

短篇小说的完整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铺垫的部分的叙述是否充分,是否令人信服有感染力。

叙述某人的叫喊与叫喊本身给人的印象是完全不同的。

作者只有努力去揭示各现象之间的隐秘的联系,对事件不是人云亦云,采取那种流行的看法,而是深化并赋予新意,才能使铺垫部分得到开拓并显得新鲜生动。

铺垫若只是为了证实一些人人皆知的道理,那就完全失去了他的作用,这样的铺垫会显得空洞和拖沓。

作者要有明确的思想立场。假如作者对事件的思想倾向不明确,就会导致短篇小说的整个铺垫部分缺乏明晰的中心思想。

五、语言

修改小说不应由外而内(从语言),有内而外(从生活体验、思索、感情)。

如果作家对所写事物淡漠无情,那么他的作品必将满是程序化的句子,用滥了的比喻和隐喻。

如果你要告诉人们一件新鲜的有特别感受的事,那么你一定会对陈腐之词不屑一顾,讨厌随手可得的老一套句式,而去深入挖掘祖国语言,你必有办法神奇地使用烂了的词语重新焕发清楚活力。

一个看来十分清楚明白的句子,在上下文中为什么却显得那么不协调?你反复修改,斟酌推敲,调动词的位置。一切似乎都已完美无缺:思想明确,恰当的修饰语能把读者引向作者的思路,可就是有什么地方不甚自然。于是你又着手删掉那些尚欠妥帖的词语,或者把句子拉长,或者寻找更为合适的同义手段。

这是怎么回事?你感到不满的是什么?

你力求表达你所体验的情感,而写出来的句子却不能一下子与你心中回荡的旋律相吻合。你十次二十次地修改初看起来你所需要的音调,使它的音调正好与作品的旋律合拍入扣。

无论写什么,动笔之前首先应找到音响。

句子的语调模糊不清,在一定的旋律结构中出现不必要的语调或各种语调都适用,在我看来,这常是作家尚未完全把握所描写的事物,理解、感受不深,从而不能鲜明地确定自己对它的态度而造成的结果。

我们越深入现象的本质,头脑里形成的思想越准确、鲜明,我们的句子听起来就越分明清楚。

一般说,对话比描写写得好,因为青年作家在写对话时用的是活的口语,富有准确的语调,而在描写时,他常常落入毫无新意的书面词语的窠臼。如果青年作家更坚决地采用活的口语去描写人物外形、情感、景色、环境等等,那将大有裨益,因为活的句子与许多磨平棱角的结构不同,可以说是全局都有鲜明响亮的语调。生活实际只有经过艺术家在意识中、在心灵中的加工,才能获得丰富的思想感情,这些思想感情准确地,不是矫揉造作地反映于作品中,才能打动读者的心。

词是抽象物,但作家写出来的每句话背后,却有生活中的现象,对现象的判断、感情,这三者往往结为一体。一个极普通的词,它在巧妙的上下文中会变得分量很重、鲜明突出、富有内容,它仿佛浸透着作家的个性,从而获得既切情又切景的太悲剧的细微色彩。有这样的情况:为使淡漠的死气沉沉的文字获得生命,作者人为地强使自己感到激奋,其结果常常是矫揉造作的旋律。读者通常一下就能感到这一点而一笑了之,但对作者说,不自然的旋律是有害而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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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专题作文

人教版高中第五册第二单元编写寓言故事或科幻小说作文:胡杨的梦

全文共 7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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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记:?尺蠖之行,以屈求伸,正所谓一时的隐忍不等于永远的退让,一时的卑微不等于永远的低下。顽强坚毅者会选择隐忍,因为他们坚信:欲飞者翼伏,欲奋者足局。

这是一片戈壁滩。

茫茫沙海,干燥如渴,寂寞无声。除了仙人掌、骆驼刺之外,再没有什幺高大的植物了。

这是一片没有生命的戈壁滩。但是,只有风知道,在一块岩石的下面还藏着两粒弱小的杨树种子,那是几年前它不小心从遥远的、葱郁的北国带来的。

现在,它们正经受命运的煎熬。滚烫的烈日、滚烫的沙粒、滚烫的岩石……

但是,它们却愈发变得坚强,它们努力使自己的种皮在变厚,变硬,努力使胚芽鞘变得坚固。

它们在等待。

终于有一天,难得的机遇来到了——一股风从西伯利亚到内陆去,路进此地。

它好心地劝它们说:“流落异乡的朋友,我带你们回家吧!”

它们突然心潮滚滚,汹涌澎湃。

家,一个多幺美好的字眼!那里大地肥沃,绿树成阴,短笛悠扬,时常甘霖普降,滋润万物生灵!

假如回家,它们也会融入这一切,发芽生根,成为秀美的杨树,享受微风细雨,鸟鸣蝉唱……

风不耐烦地催促:“快走吧,不要呆在这鬼地方了!”

它们依然心潮滚滚,汹涌澎湃。

几年前,怀着一颗好奇心,它们随风来到此地。风北去之后,它们留了下来。

这儿,环境恶劣残酷,没有崇高的生命。但它们相约,改变世界!让荒无人烟变得鸟语花香,变得生机勃勃。

于是,它们在幻想未来中静静地等待着,等待奇迹。

假如离开,所有的梦想都会粉碎而破!

风,下了最后的通牒:“走?抑或留下?”

它们彼此对视了一下,心领神会,一切都明朗了:留下!

终于,一场罕见的大雨降临了,激活了它们的生命之梦。它们吸取着,伸展着……

若干年后,在一片戈壁滩上奇迹般地出现了一群挺拔不屈、高大威武的胡杨。没有人知道,它们的祖先叫“杨树”,是它们自己经过心灵的痛苦选择,才成为“胡杨”!没有人知道,它们心中还有一个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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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纠纷_小说作文

全文共 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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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了,我却难以入睡。窗外黑糊糊的,却有一盏灯猛然亮起。那是宋婆婆房里的。那一丝光明在黑暗中显得格外耀眼。

宋婆婆的儿媳妇是个泼辣十足的女人,近来对狠。宋婆婆的儿子是个二愣子,又是个十足的“妻管炎”,看着老婆天天对老娘摔盘子,发火,却无计可施。街坊邻居越劝,媳妇就越嚣张。这不,今天她竟拿好宋婆婆的东西要她“滚蛋”。二愣子劝不住,媳妇便索性拽着宋婆婆出了屋子。

宋婆婆无助地坐在地上,哭喊着。人群越加越厚。

那媳妇愈加张狂,指着婆婆开始骂街:“你这个只知道吃了拉,拉了睡的死鬼,硬赖这干嘛,你别要我动粗,你这老不死的……”骂得简直不堪入耳,而且句句纯属虚伪,人家宋婆婆对家人已经够尽心的了,她一揽家务,照看两个孩子,却招来儿媳妇如此的虐待,哎。

一位叔叔看不下去了,便拉过二愣子,大声呵斥:“你就这么由着你老婆闹,你老娘咋办!”

二愣子一听,急了,望望哭得死去活来的母亲,又瞄瞄凶神恶刹的老婆,他鼓足勇气,冲老婆大嗥:“你撒什么泼,给我滚回去!”那媳妇见二愣子也冲她来了,更加疯,二愣子狠狠得给了她一巴掌。把在场的人们看得是目瞪口呆!爽也!

又扶起宋婆婆,往屋里走去。只见那媳妇发疯似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离婚,我要离婚!”

这场纠纷过了好久才算平静下来。

可第二天,二愣子家又有人要走,这回却不是宋婆婆,而是那个可恶的媳妇。

哎,“恶人”走了。对宋婆婆来说可能是好事,但对那些孩子说……哎……可怜呀!

我问了问宋婆婆的孙子:“你妈走了,你难过不?”

那孩子的回答出乎大家的意料之外:“不难过,她走了,就没有人欺负我的奶奶了,也没人砸盘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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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缘_小说作文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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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假了,我怀着对暑假无限的憧景,来到了外婆家渡假。

外婆家在农村,青山绿水的,美极了!

偷偷地,我拉着静谊来到河边。今天人不多。我和静谊都是旱鸭子,可却耐不住游泳的诱惑,拿着泳圈下水了。也就只敢在浅水的地方扑腾。虽是如此,但也已心满意足了。根本不知道危险潜在身边。

正玩得起劲时,我突然在一个旋涡里打了一个卷,随后我便向下游深处漂去。我吓坏了。这种情形对一个不会游泳的人来说,没有人会坐怀不乱的。我惊慌失措:“救……救……救命……”静谊也没了折,只是慌乱得拍水。

满以为自己是死定了。这时似乎一股动力出现,推动我向浅处游去。我极力想看看救星是何许人也,我看见一个男孩憨憨的冲我笑笑。

我上了岸,端祥起这个男孩来。他个子很高,黝黑的肌肤,帅气的脸上有一种这个年龄不该有的忧愁。

“英雄救美咯!哈哈哈哈……”又传来一阵嬉笑。是对面的一帮男孩。我有些愤怒:“你们说什么!一群野人!”那几个人根本没把我放在眼里,冲我们扮着鬼脸,其中有个叫杨军的人,特别不友好。

那个男孩让我别和他们一般见识。我问道:“我以前没见过你,你不是这里的吧?”他说:“我是来奶奶这渡假的。他们很不友好……”

“别担心,我不怕他们,我帮你!”这时我倒像一个大侠。

“我怕倒不怕,只是不想惹麻烦而已啦。”

“哦,忘问你,尊姓大名?”

“我叫吕杰,你呢?”

“她叫琪琪,也可以叫雨薇。”是静谊,大概是我冷落了她,她有些不高兴。

“不防碍你们游泳,我走了,琪琪,再见!”他摆了个很酷的Pose。

我回过神:“静谊,怎么?不高兴?生我气了?吃醋了?”

“大小姐,我怎么敢,你跟那位大帅哥挺谈得来嘛。我怎么会吃我朋友的BF的醋呢?”

我急了:“谁说我喜欢他,哦,对了,我连谢谢都忘说了。”

静谊:“要不要我告诉你他的基本资料?”

“你爱说不说!”我虽口里这么说,心里却巴不得她快说出来。

从静谊口中,我得知:

吕杰是城里男孩,跟母亲来乡下渡假。由于得罪了村里的几个小流氓,就处处受欺负,其实他根本打的过那几个人,只是他不愿惹事。以及他的出生年月、性格特点等。

我竟有种不知名的欣喜,难道我喜欢上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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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去的遗憾中_小说作文

全文共 1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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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搬走了!”

我们四个又如平常一样,坐在花园的石凳上。准备开始又一次唇舌之战。

“我……”大饼先开口了,我们都发现了,她今天晚上一反常态,一直都是阴沉着脸,都没有了往日的活力,怪怪的。我有种不祥的预感。

“拜托,大姐,别卖关子了!”我忍不住了。

“我……要搬家了。”大饼终于说了出来。

“搬家?搬去哪里啊?”阿鸡抢在我前面问了。

“竹青小区。我发誓这真的不是我的意思,是我妈啦。”

……

沉默,没有人说话,没有人知道应该说什么。

果真,过了3个礼拜左右,大饼果真就随着父母搬去了竹青小区,虽然她还和我们在一起念书,但是放学就和我们不是一辆车了。这下“四人帮”真的变“三人帮”了。说实话,我们少了大饼,真的少了很多欢笑,怪想她的。我们四个也变的不怎么爱一起出去玩了,真的说不出理由。

我明显的感的我们的友谊并不像以前那样坚不可摧了。第一个走的,是大饼,下一个,又会是谁?

●初中生活VS第二个退出的人

还好,我们的友谊一直维持到了小学毕业。我们学校小学和初中是在一起的。等到初中开学那一天,我满怀信心的跨入那幢我梦中的大楼。可是,很不巧,我们三个在同一个班级,而萝卜则被分到了另一个班。不详的预感又涌上心头。

哇。才发现被分到我们班的全部都是“精英”,天呐!我疯了,在这样的班级我会怎样啊!萝卜所在的班级我很向往,真的很喜欢。严格的老师,我喜欢;而我们班的数学老师是梁老师,一个很幽默的人,班主任老师还好。多才多艺的同学,我喜欢;我们班那帮“精英”我真是不知说什么好,看人家班同学,跑步快的,歌喉亮的,舞姿美的,画画棒的……天,一下把我们就比下去了,最喜欢的还是那个班的班长,我们原来也在一个班,他在同学中特别有威信,当然也很帅啊(嘻),年级三大帅哥可全在他们班!羡慕啊!

第一次期中考试的成绩出来后,我更是喜欢(2)班了,首先,我要说,前三名中我们班有两个,这听上去还可以,第一是(2)班的班长,第二是我们班的班长,第三嘛,啧啧,就是我啦。可是第二要比第一整整差二十多分!而第四只和我差一分。还有后十名中我们班有……八个,其中后五名被我们班包了。我们班的平均分除了语文其他都比(2)班低。真是……没面子啊。

我们三个都有同感,于是常常跟萝卜诉苦。那时我们关系还可以。

后来,我的朋友潇儿拿来一张照片,那是四年级吧,哈哈,我们一起照的照片,上面有萝卜穿裙子的照片(要知道,萝卜可是从来不穿裙子的,那时是迫不得已,因为老师逼着每个人都要参加),哈哈,真是好好笑。于是老牛和阿鸡便拿着它去逗萝卜,我也去凑了凑热闹。萝卜出来一见这张照片,脸立刻拉了下来,饭也没吃就回教室做作业去了。任我们怎么叫也不出来。我们惹祸了……

果然,后来萝卜见了我们根本不看一眼,还故意和其他的女生有说有笑。

再后来萝卜只和我还有潇儿和好了。

在QQ上萝卜告诉我,她烦了,她退出这场游戏了,老牛代替了大饼,潇儿代替了她自己。

我茫然了,那么,下一个,真的会轮到……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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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长的滑梯小说作文

全文共 5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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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狗、小猫还有小狐狸站在山坡上往下望。“嘿,那个长长的东西是什么?”小猫伸长了脖子说。原来,天地之间竖着一个又宽又长的梯子。

他们开始往上爬。小狐狸一边爬一边说:“我头晕了。”

这时,一架喷气式飞机从他们脚下擦过。声音大极了,梯子像地震似的抖动起来。小猫说:“抓紧点!”小狗解释说:“这是超音速飞机的尖叫声。”突然,一片乌云从远处涌了过来。“这片乌云的样子好吓人。”小狗说。才说完,一道闪电就从他们的头上划过。小狐狸惊叫一声,从梯子上摔了下来。亏得小狗拉了小狐狸一把,要不然小狐狸就没命了。小狐狸说:“小狗,谢谢你。”天黑了,小猫指了指一朵云,说:“我们就在那朵云上休息吧。”后来,他们就在云上睡了一晚。天亮了,他们又开始爬,爬呀爬,他们终于爬到了梯子的最顶上。他们往下看了看,哈哈,原来,是一座天底下最高最长的超大滑梯啊!!他们开始往下滑。小狗叫道:“出发!”滑呀滑,一个彩色的热气球从身边飘了过去。“好漂亮啊!”小猫赞叹道。

滑呀滑一群水鸟从身边飞了过去,飞向蓝蓝的大海了。滑呀滑,他们从田野上滑过,他们看到田野里有金黄色的麦子,红红的番茄,又大又甜的西瓜等许多蔬菜。长长的滑梯从美丽的彩虹中穿越过去,从厚厚的云中飞越过去,不知滑了多久,他们三个才滑到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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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爱上爱情4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5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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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天色阴沉,狂风卷着乌云在天际掠过。风吹过树梢,一阵沙沙作响之后,又有几片树叶落了下来。

今天下午没有选修的课,应该可以轻松一下了。丛容蜷缩在她的椅子上——幸亏MAGCIE送给了她这块绣着漂亮花纹的厚座垫作为圣诞礼物,不然这冷得像冰一样的椅子叫人连坐都不敢坐的。面前的电脑打开着,却因为有一段时间没去碰它,已经开始自动屏幕保护。

这是一间4人合住的学生公寓。寝室里的格局和别的大学稍稍有些不同——所有的床铺都是上铺,床下留出来的空间足可以放一张书桌、—把椅子、一个大箱子和一个书架。这也就等于是隔成了一个小房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密空间——丛容已经在这里住了两年了。

两年的时间对每个人都会有所改变,丛容也不例外:她变得成熟开朗,也自信了。更主要的是,她学会了把握住自己想要的东西。想想中学生那会儿的自己,老是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做师长的好学生,从来不敢坦白地表达自己心中的愿望。也许,每个人在自己的生命中总会有那么一段青涩的时期吧。在这个时期里,会觉得自己是那么无能,又如此害羞,心中纵有太多的想法,却从不敢去实现——只是不断地挣扎、反复、自闭。

丛容自嘲地笑了:也许,当时周围所有的人都不会料到“优等生”丛荣的内心,也如同一只丑小鸭吧。——除了,除了叶峰。叶峰的名字一涌上心头,丛容就觉得自己的心忽然像是被人塞进了无数的海绵一样,柔软而又充实。可才一会儿,又忽然像是被人掏空了,变得空落落的。

“怎么,又在想情郎啦!”一个促狭的声音从靠近门那边的上铺传来,打破了一屋的寂静。

那是朱丽叶,和丛容一起被称为法语系系花的女孩,与她同住一间公寓。

“你醒啦?”丛容并不回头。朱丽叶昨天,不,应该说是今天早上三点才回来,要不是丛容给她开窗,把床单放下去让她爬上来,她不但要冻一个晚上,若被发现了说不定还会换个记过处分。

“再不起来,前胸就要贴到后背了。本来是想就当减肥来着,可是又想想要是该减的地方不减,不该减的地方倒下去了,那多不划算呀。”

丛容笑了,她回头看着朱丽叶从床上手脚灵活地爬下来。朱丽叶天生丽质、明眸皓齿,惟有一处美中不足,她自己也知道,所以常常抢在别人面前先喊起自己“太平公主”来。

“Linda和小兰又去图书馆啦?”她问的是另外两个室友,她们两个素有“读书狂人”的外号,在教室和图书馆呆的时间远比寝室多。

“她们去参加学习小组了。你昨天怎么那么晚才回来,要是被舍监发现就惨了。”

“还不是那个埃塞俄比亚语系的白痴,死缠着不让我走。最近我一直都在想一个问题,我们学校是不是什么人读什么专业?”朱丽叶边说边拿着放在桌上的小镜子走到窗边来,仔细而又怜爱地照着自己镜中的容颜。

“还好我午饭吃得早。”丛容笑着说。

朱丽叶送给了丛容一个大大的卫生球:“什么意思?否则饭就吃不下了是不是?”她注意到了丛容桌上的电脑,“又收过信了?”

丛容的笑容渐渐消失,点了点头。

“还是没有他的MAIL?”

丛容再度点了点头,心中一片茫然。

“哼,我说吧,男人就是靠不住。”朱丽叶翘起了鼻子,“早叫你不要一棵树上吊死。怎么样,要不要我从我的后备役里边挑一两个不错的给你?”

虽然取名叫朱丽叶,但是此朱丽叶绝对不是那个为情而死的痴情女子。她号称自己有一打男朋友(还没算上后备役),每天和不同的男生去电影院、图书馆、阶梯教室,每两周轮换一次,周日休息一天。

想想朱丽叶后备役里那些尼日利亚语、阿拉伯语系的男生,丛容不由一阵哆嗦:“算了吧。”

“我也算是仁至义尽啦,”朱丽叶放下镜子,“你就继续收你的信吧! ”

她刚要转身,却看见了窗外的什么人,近视眼的她眯着眼看清楚后,脸色沉了下来:“顺便告诉你一声,你的老朋友来了。”

丛容一愣,老朋友?再看看朱丽叶阴沉得像要杀人似的脸色,顿时明白了——一定是她来了。

朱丽丽走在这所名牌外国语学院的林荫道上,心中充满了景仰——名校就是名校,你看看这些男生,个个气宇轩昂,风度翩翩,不是帅哥,就是酷弟,真叫人哈拉子如黄河之水天上来那样流之不尽啊!

再想想自己那个破学校,打从进校门第一天起,朱丽丽就想逃出来。

至今还记得那天的情景:原指望进了大学,生活就会充满浪漫,充满自由,充满帅哥哥,可是一整天在学校里逛了又逛,所见的男生却个个都是“衰哥哥”,不是发育不良就是四眼田鸡,就连COOKIE这样的后备小帅哥都不见一个。好不容易碰上了一个背影看上去高大威猛,叫人忍不住想“犯罪”的男生,正面却直让朱丽丽想“自卫”——他竟然长了一脸的青春痘。更可悲的是,这个青春痘居然还被当选为朱丽丽她们班的班长,丽丽决定从此叫他——沸腾的赤豆汤。

当天晚上,朱丽丽就在丛容的怀中大哭了一场——哭自己告别了南华高中的美男时期,哭自己该出手时没出手,当年就是抓住了COOKIE这个小弟弟也好啊,却在叶峰和楚天歌这两大帅哥中犹豫不定,彷徨左右,结果一个帅哥都没捞上不说,还浪费了大好的青春——真是人生的一大悲剧啊!

就在丽丽眼泪鼻涕一大把、丛容手足无措不知如何安慰的时候,“悲极生乐”的是朱丽叶进来了——应该说是四五个足够让丽丽“惊为天人”的男生进入到这间女生宿舍来了。他们一人拎着一个大箱子,争先恐后地在学生公寓里那惟一还空着的单元忙碌着:擦桌子、放椅子、铺床、叠被、打水、整理……不到十分钟,便“大功告成”了。直到这时,朱丽叶方才施施然走进来,一边还在磕着瓜子。

丛容和朱丽丽看得目瞪口呆,不过看的东西不一样啦.丛容是被男生们的速度和朱丽叶的号召力所惊呆,而朱丽丽则已经开始为这几个帅哥流起了口水。

“你好!我叫朱丽丽。”朱丽丽一个箭步窜上前去,向朱丽叶伸出手去。虽然话是同面前的女孩说的,眼睛却瞥向了旁边的帅哥们。

朱丽叶也不得不伸出手同她握了一下:“你好,我是朱丽叶。”

“哇,我们的名字就差一个字耶,真是有缘!”丽丽恨不得给她一个大拥抱,“我是你室友的老朋友,以后也就是你的老朋友了。你能不能先给我介绍一下你的朋友们?”

一阵发呆之后,朱丽叶这才明白朱丽丽的话,勉为其难地向她介绍起来:“我和他们也是刚刚在校园里才认识的,好像这位叫阿发、这位叫阿贵……”

才介绍完,瞬息之间,朱丽叶和丛容这两位“老朋友”就被朱丽丽抛到脑后了,她的矛头直指那几位帅哥,睡沫横飞:“你们好,我是你们朋友的老朋友,以后也就是你们的老朋友了……”直到人家落荒而逃。

从此,朱丽丽把有“帅哥军团”的朱丽叶看作是认识美男子的跳板;而朱丽叶则视朱丽丽为洪水猛兽,每次看到必逃之夭夭,天知道她逃得有多辛苦,也难怪她会有想杀人的冲动了。

“朱丽叶呢?”

“吃饭去了。”

“怎么每次来她不是吃就是拉的,老是碰不上。”

“我怎么知道?”

丛容一边回答,心中一边暗暗好笑。刚刚朱丽叶出逃的时候,连隐形眼镜都来不及戴,以至于才出门就撞了墙。

“唉!”朱丽丽长长地叹了口气,“本来还想让她多介绍几个帅哥给我的,看来今天又白跑啦!”

“原来你来都不是为了看我,是找男朋友的!”丛容道。

丽丽舒舒服服地占据了丛容的位子:“当然是找你为主啦!我是特地来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你可是最先知道的哦!”

“又出什么事啦?”

“据可靠消息说,MAGGIE现在在同仁大学混得很不好耶——”话才说到一半,丽丽的注意力却转移了,“你这里有没有吃的?”

丛容一惊:“MAGGIE混得怎么不好了?”

丽丽找出一包方便面,把干面条往嘴望塞去:“你想,她明明应该进艺术系的,却进了建筑系——她哪懂什么建筑呀,当然功课就不好啦。偏偏建筑系的人功课都好得要死,而且个个都是最看重分数的势利眼,麦云洁就吃不开了。要我说呀,那种地方,你去最合适了,她去干什么呀?”

“真的假的呀,你从哪儿听来的?”丛容还是有些不相信。

“阿盖那儿。他成天在同大寻找漂亮MM,有一天,听到有两个建筑系男生在议论MAGGIE,说她光有一副好外表,其实脑袋空空,还说她绣花枕头一包草。气得阿盖当场就想冲上去揍那两人一顿——当然他没敢啦,人家都是校篮球队的——啊呀,忘了问他,那两人帅不帅了。起码身材一定很好,篮球队的嘛……”朱丽丽说着说着就忘了自己原先的话题了。

丛容想起了圣诞节前的聚会——在所有的人中间,MAGGIE仍然是最亮丽、最引人注目的那一个。在她的睑上看不出丝毫的不如意、不开心。那天,她也是笑容最多的人之一。难道,MAGGIE,你也学会了把烦恼藏在心中?

“叮”的一声,把丛容和朱丽丽的心思都拉了回来。原来是丛容的电脑每过一小时自动收一次MAIL——又有新MAIL过来了。

丛容连忙收信,全是些广告的垃圾邮件。失望再次笼罩在丛容的心头。

朱丽丽凑着头一起看邮件,看着丛容把垃圾E-mail一封封删掉。虽然明知没有丛容想要的邮件,却仍忍不住问道:“叶峰还是没有消息?”

“没有。”丛容回答着,尽量让声音中少一些苦涩。

“那你呢?”

“我还是每天给他写一封信。通过邮局寄信我也试过了,但是那些信都退回来了,都说查无此人。”丛容删掉了最后一封邮件。

“叶峰到底怎么了?都半年了,怎么一点音讯也没有?难不成……”朱丽丽忽然大惊小怪地想到了什么,“难不成,他被曰本女人给拐走了?日本女人就连中学生都会搞援助交际,说不定看到叶峰那么酷就想办法来个中日友好援助,就把我们大帅哥给援助跑啦!”

丛容不作声,默默地关上电脑。

“唉,”朱丽丽想起来就悲从心中起,“当初的两大帅哥都飞走啦。

天歌去了英国,叶峰也不知所踪,害得我只能求着朱丽叶给我介绍几个勉强看得过去的男生看看。”

丛容仍是不说话,背对着丽丽。

朱丽丽凑到丛容跟前:“喂,你说——”

话还没说完,她看到了丛容的表情,便把下面的话吞了回去。

眼泪慢慢地从丛容的眼睛中滑下,无声地滴落在电脑键盘上。一颗又一颗,晶莹而易碎。

“丛容,你别哭呀!”朱丽丽着急了,“叶峰一定会有消息的,你别急呀!”

“可是,可是我真的很担心!”丛容再也忍不住了,已经有了那么多天的思念、那么多天的盼望和那么多天的失望,再加上焦虑、担心以及胡思乱想,若再不倾诉一番,她真的要崩溃了,“叶峰为什么那么突然地不给我回信了呢?本来他都是每天都有MAIL给我的,可现在那么多天过去了,电话、MAIL、信件通通都没有。他会不会出了什么事?”

朱丽丽连忙猛力地拍击丛容的背,拍得丛容咳嗽不止:“怎么会呢?你想到哪儿去了?我刚才说援助交际什么的是乱说的,你可千万别当真啊!”

咳出声来了,泪水也止住了。丛容一把扯过纸巾擦了擦脸:“我知道。但是,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我知道啦,”朱丽丽一声尖叫,大脸盘朝向了丛容的电脑,“——在网上登寻人启事呀,就这么写:现找一特级酷哥,身高一米八,长相绝对酷,若有线索,必有重赏。如何?”

“这……有用吗?”丛容疑惑着。

“死马当活马医呗!”朱丽丽摇着椅子,“总比你这么干等着好吧。”

忽然,她停下了摇摆,仔细地倾听着什么。

丛容也听到了,寝室的门正轻轻地吱呀着被推开——有人小心翼翼地探头进来。

“呀!朱丽叶!”朱丽丽兴奋地跳起来,“我可等到你了!”

朱丽叶吓得一个转身就想往回跑,却因为深度近视眼,再次撞到了墙上。踉跄之间,被朱丽丽以迅雷不及掩且的速度逮了个正着。可怜花容月貌经过了两度撞击,已经鼻青脸肿,却还摆脱不了朱丽丽的“追杀”。

正所谓两“朱”相争,必有一伤。朱丽叶也认命了:“好,今天你要认识几个?”

“你有几个?我通吃!”朱丽丽狮子大开口。

看着门边的这一场闹剧,丛容又是好气又是好笑。站起身,她来到了窗边。

窗外,下午的风渐渐吹开了阴沉的云,有一些阳光透过云层射过来,虽是淡淡的,却仍透出一股暖意。即使在冬天,只要有阳光,人的心里也会暖洋洋的吧。

尽管耳边传来的是两朱的吵闹声,丛容却仍不由自主地回想起了送叶峰到机场的那一天——那天,有着就像现在这样淡淡的,时隐时现的阳光。从容清楚地记得自己当时的心情,如同阳光时不时地照射到身上一样,一会儿温暖,一会儿却又有些凉意。

她摸了摸胸前的项链,这是叶峰的,却已经在丛容身上戴了两年。

那天,在机场大厅中,叶峰摘下了从不离身的项链,套在了丛容的脖子上:“这是我妈妈送给我的,我希望你能戴着它,它会让你想着我。”

那天,也是丛容和叶峰第一次手牵着手走在一起。

手和手的接触也许这并不是第一次。一起过马路时、一起郊游爬山时,他们都曾经拉着手互相照应。丛容印象最深的是那一次:“OPEN”乐队参加又一次音乐比赛,赛前走台彩排的时候,叶峰忽然冲着台下的丛容微微一笑,就对她伸过手来。丛容茫然地伸出了手,叶峰猛地一拉,她就像踏上云端一样踏上了舞台。站在叶峰的身边,站在灯光下,刹那间,世界仿佛忽然消失了,只剩下她和叶峰,在舞台追光灯的照射下,他俩在彼此的眼中找到了自己。直到叶峰放开手,丛容这才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已经过快,以至于双膝都有些发软。但是,这些都是电光火石的瞬间,应该算不上真正的牵手。

离别的那天,叶峰再度拉起了丛容的手,就再没有放开,直到飞机即将起飞。牵着手的感觉是那么的默契,那么的温暖,似乎这两只手生来就是连在一起的,当它们渐渐,渐渐分开的时候,丛容真的有种生生被割断的不舍。

这,就是喜欢了吗?

“等我。”叶峰说。他从来不是话多的人,就算面对着别离。

而丛容却始终记着这两个字,仿佛这就是承诺。只是——

叶峰,你会回来吗?在日本究竟发生了什么,让你如此的无声无息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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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情缘之云中歌小说阅读

全文共 1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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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歌》是中国言情作家桐华所写的一本小说,是《大汉情缘》系列小说的第二部,三部小说的背景及人物有贯通和串联,但是彼此又是独立的故事。《云中歌》承接了上部作品《大漠谣》的故事背景,讲述西汉时期,霍去病与金玉的女儿霍云歌与汉昭帝刘弗陵和才子孟珏的爱情故事。

该书共分为三册,首版于2007年在作家出版社出版;2014年该书由于正工作室改编拍摄为《大汉情缘之云中歌》。

《第一部》

西汉时期,八岁的汉昭帝刘弗陵被追逼到万里荒漠,走投无路之际,一个骑着天山雪驼的绿衫女孩云歌凭空降临,将其带出荒漠。冷漠似冰的刘弗陵最终被精灵可爱的云歌打动,互赠礼物后相约十年后的长安相会。

十年后,云歌带着儿时的诺言来到长安寻找刘弗陵,无奈此时的刘哥哥不仅不记得儿时的大漠诺言,而且身边还多了个贤惠美丽的女子许平君。伤心的云歌正欲返回西漠,却遇上了难缠的绝世美男孟珏,云歌以为幸福的生活从此开始,谁知又卷入了一场宫廷王位之争。

《第二部》

牢狱中的奄奄一息的云歌终于被辨认出身份,与皇帝刘弗陵劫后重逢。因为无法立刻接受自己当年认错人,后来移情公子孟珏的事实,更不知如何面对真正的“陵哥哥”,遂与刘弗陵定下一年之约。宫中的时光渐渐愈合了云歌心中的创伤,与刘弗陵日渐熟稔起来。在撮合刘弗陵与皇后上官小妹未果之后,云歌终于接受了刘弗陵的感情,两人决定日后离开皇宫,比翼双飞。孰料就在等待刘弗陵安排“后事”的过程中,云歌无意发现刘弗陵流连上官小妹处,遂伤心欲绝而归去。路遇公子孟珏,谈话中心生疑惑,拨马回宫后发现隐情--刘弗陵已得不治之症。云歌誓与刘弗陵不会再分离,多方寻医为其治病,甚至为此许嫁他人。刘弗陵病情反复,刘弗陵选中的两人:荒唐王爷刘贺和卫公子之孙刘询之间的暗自斗争已呈白热化趋势,手握大权的霍光又蠢蠢欲动。当山雨欲来的时刻,云歌选择和刘弗陵把握住当下的快乐和幸福。

《第三部》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生幸福;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场心伤;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世无奈;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段折磨。

云歌与刘弗陵终结成夫妻,彼此情投意合,感情和睦,在刘弗陵的悉心安排下,上官小妹的协助下,历经与霍光的明争暗斗,皇位最终交接给流落民间的皇孙刘询,刘询成了这一场皇位之争的最大获益者,而刘贺则是这场皇位之争的最大受害者,红衣为了救他,身受重伤而亡,刘贺到最后才明白“同心结”的寓意,孟珏此时也明白了云歌心中的同心结所指。刘询登基后,看似是一个好的开始,其实一切的阴谋才真正开始从海面下浮出,云歌面对一个接一个残酷的真相,命垂一线,许平君身亡。纷纭往事俱过,当刘询打开封藏在树洞里,年少时大家许下的心愿时,不过淡淡几滴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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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红岩》读后感

全文共 42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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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岩》是一部40多万字的长篇小说,1961年12月由中国青年出版社第一次出版。这部小说是在真人真事基础上加工创作的。小说的两位作者都亲自经历过狱中的斗争生活。40年代末期,中国革命已进入转折时期,胜利即将来临,但重庆却处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国民党特务大肆搜捕中共地下党员,疯狂破坏地下党组织和工人运动,企图逆历史潮流行事。在渣滓洞的“中美合作所”,在白公馆集中营,被捕的共产党员和其它革命者,忍受着惨绝人寰的肉体折磨,同敌人展开了英勇的斗争。虽然他们绝大部分都牺牲了,但他们用自己的青春、热血与生命,凝聚起了一座光芒四射的丰碑——红岩精神。《红岩》这部小说生活的真实原型,成功地塑造了许云峰、江姐、成岗、刘思扬等一系列光芒四射的共产党员的崇高形象。用一个个真实、生动、感人的故事,展示了革命先辈可歌可泣的丰功伟绩以及他们高尚的品德和情操。《红岩》在写作艺术上,善于运用典型情节揭示人物的性格特征,将压抑沉闷的狱中生活写得迭宕起伏,扣人心弦。深刻的思想内容和成功的艺术表现,使《红岩》成为当代文学中反映我党地下斗争的壮丽史诗。是一部革命现实主义的文学力作。

《红岩》这本书读了有几次了。我第一次读这本书记得是在我上小学五年级的那个初夏,文革开始了。在周围一片停课闹革命的喧嚣声中,我静心在家找书读,在几乎所有书本都被打成大毒草的当时,为了找到被父母封存的这本书,我光脚攀爬上了阁楼,不小心踩断了瓷制衣挂钩,付出了脚后跟被划出小嘴巴一样大口子的代价。草草地自我包扎一下就如饥似渴地一下子通读了一遍,我怀着十分崇敬而又激动的心情反复通读了其中的重点章节。江姐、许云峰等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经历、不同性格的共产党员和革命者,经过作者的精心刻画,都活灵活现地以各自的形貌出现在我面前。《红岩》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共产主义,认识了什么人称得上共产党员,什么叫理想、信念。如果说我后来之所以能够成为共产党员,《红岩》这本书是我的第一本启蒙教材。最近,特别是在十一长假里,有闲静下心来又重读《红岩》这本书,获得了更深刻的理解和收获。想拿出来,在这里与大家交流和分享:

江姐是作者着力刻画的一个主要人物,她对党忠贞,对敌斗争顽强不屈,江姐被捕后,特务们想从这位重要的共产党员口中套出有关地下党的重要机密,他们把粗长的竹签钉入了江姐的指甲缝间,那严刑逼供的情景,时时展现在我的脑海中:“……‘十指连心,考虑一下吧!说不说?’没有回答。铁锤高高举起。墙壁上映出沉重的黑色阴影。‘钉!’人们仿佛看见绳子紧紧绑着她的双手,一根根竹签对准她的指尖,血水飞溅……”,敌人对江姐进行的一次又一次的这样的严刑逼供,没有让她屈服,却更坚定了她对革命的信念。在就义前,她从容地与战友们一一告别,亲吻“监狱之花”,梳理好头发,换上整洁的蓝旗袍,平整好衣服的皱痕,而后从容走向刑场。庄严地实践了自己的无比高尚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如果需要为共产主义的理想而牺牲,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也可以做到脸不变色、心不跳。也是她留给我们的绝句。

许云峰是作者着力刻画的另一个主要人物形象。他沉着机智、视死如归的精神令人震撼: 1949年11月26日下午,解放的隆隆炮声由远至近了,解放军先头部队的两个营已经到达重庆近郊南温泉,距离歌乐山只有几十公里。阳光即将照进白公馆集中营。

此时,特务头子徐鹏飞出现在关押许云峰的地窖门口, 阴暗潮湿的地窖深处,堆着一堆霉烂的稻草,一个半倚半坐的衰弱的人,正侧身靠着墙角一动也不动。 徐鹏飞上前两步,不慌不忙地拿下手巾,用十分平和的声音招呼道:

“我特地来告诉许先生一件好消息。”

徐鹏飞笑了笑:“事实完全如许先生过去预料的那样发展。国民党已经逃不脱毁灭的命运。但是”,徐鹏飞用十分平和的声音,又缓缓说道:“还有一点小消息,我也不想隐瞒。”徐鹏飞再次露出奸笑,端详着许云峰满怀信心的脸。“你们的胜利就在眼前,可是看不见自己的胜利,这是多么令人遗憾的事!我不知道此时此地,许先生到了末日,是什么心情?”

许云峰挺身坐直了身子,沉重的脚镣碰在岩石上,铛啷地响了。看惯黑暗的目光,在昏黄电灯下看清了徐鹏飞恶毒的笑脸。久不说话的嘴巴无动于衷地笑了笑。“这点,我完全可以奉告。我从一个普通的工人,受尽旧社会的折磨、迫害,终于选择了革命的道路,变成使反动派害怕的人,回忆走过的道路,我感到自豪。我已看见了无产阶级在中国的胜利,我感到满足。风卷残云般的革命浪潮,证明我个人的理想和全国人民的要求完全相同,我感到无穷的力量。人生自古谁无死?可是一个人的生命和无产阶级永葆青春的革命事业联系在一起,那是无上的光荣!这就是我此时此地的心情。”

许云峰不屑再讲下去。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他神色自若地蹒跚地移动脚步,拖着锈蚀的铁镣,不再回顾鹄立两旁的特务,径自跨向石阶,向敞开的地窖铁门走去。他站在高高的石阶上,忽然回过头来,面对跟随在后的特务匪徒,朗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

“同志们,听吧! 像春雷爆炸的,是人民解放军的炮声!人民解放了,人民胜利了,我们——没有玷污党的荣誉, 我们死而无愧!” 在这样的呐喊中,300多位烈士倒在国民党政权在溃败前夕实行疯狂的大屠杀中,但是却给我们留下了伟大的红岩精神。邓颖超同志在1985年重回重庆时,激动地写道:“红岩精神,永放光芒。”1991年4月,江泽民总书记视察重庆时,特地参观了红岩村纪念馆,题下“发扬红岩精神,沿着老一辈革命家开创的道路奋勇前进”的词句。1996年的红岩图片展览,在全国引起空前轰动,参观者络绎不绝。人们无不为红岩精神所吸引,所感动,所激励,所振奋。

什么是红岩精神呢?我个人的感悟:主要有两点:1、红岩精神是中华民族昂奋达观、坚忍不拔、弃旧图新、勇于奉献精神的升华。2、红岩精神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伟大民族气节的集中体现,是对人生最大的理性认识。在渣滓洞、白公馆监狱这个特殊的战场上,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的伟大斗争精神和高尚的气节,是红岩精神中最珍贵最主要的内容。烈火中永生是红岩精神最突出的本质,人只有献身社会,才能找出那短暂而丰富的生命意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的生动教材。

在我们大力发展经济,向高度物质文明社会迈进的今天,如何弘扬红岩精神呢?我个人的感悟有以下五条:

一、弘扬红岩精神,最根本的就是要坚定理想信念。抗战时期的国统区,政治环境十分险恶,但无论条件多么艰险,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都矢志不渝地坚持共产主义的崇高信念,无所畏惧地为远大理想而英勇斗争。英烈们面对金钱地位的引诱不动心,面对严酷的刑罚不屈服,面对死亡做到了脸不变色心不跳。这是为什么?正是因为在他们心中有一种对共产主义无比坚定的信仰——人活着就是要为人民谋利益,为社会作贡献,并在这个过程中充分体现自身的价值。今天,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在建设凉城和谐社区进程中,无论是发展顺利的时候,还是遇到困难和挫折的时候,同样都要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

二、弘扬红岩精神,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与党在革命时期培育形成的其它革命精神一样,红岩精神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性质、宗旨的鲜活展现,具有理论上的先进性;是中国共产党用马列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实践过程中,共产党人的崇高政治追求与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有机融合的结晶,具有鲜明的实践性;是中国共产党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生动体现。弘扬红岩精神,就要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真正做到一身正气、一尘不染,以共产党人的高风亮节和人格力量影响和带动群众。要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做一名深受社区居民群众欢迎的党员干部。

三、弘扬红岩精神,就是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节操。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在敌人的监牢里,在恐怖的环境中,忍受着酷刑折磨,始终保持着共产党人的操守,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表现出了对党忠贞不二的情操,为我们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共产党员本色树立了光辉的榜样。弘扬红岩精神,就是要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高尚节操,知荣辱、讲正气、树新风,自省、自警、自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到“出淤泥而不染”,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生活方式的侵蚀,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

四、弘扬红岩精神,就是要切实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红岩精神的实质是共产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体现了中国共产党精神风范中最基本、最本质的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讲,它和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一样,已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华民族敢于斗争、敢于胜利的不竭力量源泉。白公馆的墙上镌刻着解放前夕狱中共产党员向党组织的最后寄语:重视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经济、恋爱和生活作风问题,严格进行整党整风等。可见革命先烈在最后时刻也没有忘记党的作风建设。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必须遵从先烈的嘱托,切实加强执政党的作风建设,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应该自觉遵循胡锦涛同志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各项要求。既要加强学习,苦练内功,进一步提高领导能力,又要注重成效,狠抓落实,进一步确保政令畅通;既要勤政为民,求真务实,进一步密切党群干部关系,又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进一步维护社会公平公正;既要顾全大局,维护团结,进一步营造干事创业环境,又要洁身自好,谨言慎行,进一步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性。要自觉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置于法制的约束之下,知荣明辱,文明礼貌,做文明人、办文明事、说文明话,绝不能庸俗无畏、霸气十足,真正树立起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用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的好转。要学习老一辈革命家的敬业奉献精神,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不断改造主观世界,努力成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守纪律的好党员、好干部。

五、弘扬红岩精神,就是要永葆党的先进性。党的先进性必须由全党同志共同保持,通过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红岩精神既是中国共产党政治品质的集中体现,又是共产党人崇高人格的具体体现。从个人的人生意义上讲,共产党人和革命志士以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为终身追求和奋斗目标,从而超越了自我,在实践党的宗旨中实现了人生价值;从党的先进性建设角度讲,又为我们后来者高扬起了一面精神的旗帜,那就是——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向烈士们学习,在工作中,鼓足干劲,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为社会做出最大的贡献,不辜负先烈们为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所付出的一切。像他们那样做共产党人!做他们那样的共产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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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帝王业》子澹人物性格分析

全文共 9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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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为之心疼的却是子澹,温润如他的君子,生在盛世,会是风华无双的墨客;生于乱世的帝王之家,却注定悲剧!贵为皇子,却半点不由己,昔日那无双的小儿女,在他们那懵懂的爱情里,没有等来他们期盼已久的良缘,却已各自天涯,一个嫁为人妇,一个痴痴苦等!在这无法抗挣的无奈里,一个得遇真正良人移了情,一个暗自伤情中失了意!

一别多年已生华发的他于宫中再遇她,她无不是当年那个在他怀里调皮撒娇的小阿妩,一声“王妃”叫得何其落寞!纵有千言,又与谁倾诉!

摇光殿里,萧的发难:剿灭其兄子律,还有谁比子澹这个皇子更合适呢?早已残破的皇族,子澹怎会不明白自己只是性命拿捏在别人手中的棋子!却仍然无声的抗拒!直到~~直到他心心念念的阿妩举杯逼迫,让他的面孔在瞬间褪尽血色!骤然仰头,杯倾酒尽!饮尽的不是酒,而是对阿妩的失望!

得胜还朝,对于其他将士是荣耀,于子澹的却只是惨忍,因为他得到的只有自己那同父异母兄弟的血与尸体!那一夜,他与阿妩酒后的拥吻,却再也吻不回从前!

他无心帝位,却只能无奈成为一个傀儡!当终于知晓,自己的枕边人不过是阿妩亲自己为他挑选的细作时,恨让他第一次反抗,拼着那一死的决心,举弓与萧相对时,曾经那心爱的女子却与他的敌人站在了一起,为了那个男人,她握剑要挟他!那一刻,聚于胸中不多的勇气轰然崩塌!焚尽了最后的希望,徒留灰烬!

在那一场胡谋反的冤案里,既使他早已知道他们站在了对立面,他仍然相信他的阿妩不会逼他进绝境!子澹愿用自己的命去换回皇后与那未出世的孩子,不是因为对皇后的爱,而是这寒冷的世界里他已无所眷恋!当那一件皇后的血衣置于他眼前时,身平第一次他打了阿妩一耳光!为着阿妩的冷血与无情,更为了心中那已死去的纯真的爱人!

阿妩的默许下,那刚出世的孩子被杀了!挂着满满素白的乾元殿里,那是子澹对无缘多看人世一眼的小皇子的致哀!阿妩问“如有来生,你还愿记得我吗?”“若有来生,我愿从未识得你”带着曾经的爱与现在的恨,他绝然的饮下那杯由阿妩亲手奉上的毒酒!

(当他终于知晓,阿妩那所有的绝情,只不过是想保他平安时,为着将他偷运出宫时,他流下了两行清泪!多年后,那个始终深藏于他心底的女子死去的噩耗传于他耳际时,他的颤抖里,到底是爱多一点,还是恨多一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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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励志小说2:《全景式创业商战小说:狼战》——冀勇庆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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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子强是国内最大电信设备公司太阳的常务副总裁,由于性格等方面原因,他与太阳总裁华正奇不和,于是从太阳出来创立了业务相同的哈勃公司。哈勃发展很快,吸引了大批的太阳员工前来投奔,并得到了风险投资的帮助,对太阳公司构成了很大的威胁。为了对付哈勃公司,太阳成立了专门的打哈工作是,不惜一切代价从电信运营商和企业网两个市场对哈勃进行全面封杀。周子强喜欢上了美女魏吟荷,却没有机会向她表白,没想到新来的CFO陆岩松叶爱上了同一个女孩,两人无论是在工作习惯,还是在感情上都发生了严重的冲突。站稳脚跟的哈勃准备去美国上市,志得意满之际,公司的重要资料却意外泄露,由此遭到太阳重重一击,上市基本无望,在对电信运营商大订单的争夺中也最终落败。周子强与风险投资人的关系彻底破裂被赶出了公司,哈伯最终也被太阳收购,作为交换条件,周子强被迫回到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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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励志小说2:《猫猫的白领生活》系列

全文共 4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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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猫的白领生活》讲述了女主人公周冰依靠运气进入T.Y.电气公司后,凭小聪明得逞一时,但随着在职场生涯中不断的成熟,周冰开始改变做事方式,其中围绕一份地铁电气招标的超级大单的争夺,周冰也陷入了与两位男主人公裴如健和方振眉的感情漩涡中,如何在职场中将事业与感情都做出正确的抉择,逐渐成为周冰头疼不已的事情。猫猫的外企经历对于职场读者非常的实用,因为现实中的外企职场充满了钻营和人际关系处理上的风险。而职场上的优雅猫女同样需要生活和爱情,但是纠结在虚实难辨的职场中,作为一位典型的职场猫女,能否勇敢的伸出自己的爪子,以及何时才能顺利捕捉到成功的机会,似乎只能是一场角斗。猫猫说职场中永远都是男人在做主导,能够抢夺他们的机会,那种胜利的快感足够告慰很多还没有伸出爪子的女同胞们,当然,猫猫很现实,虽然她认为这是被迫的,不过她也说过“我从来不会背叛自己的判断力,当然,这其中也包括我的爱情。”各个行业里面都有不少关于职场法则的小故事,本书花了很大的笔墨来刻画白领女性的心理,是与其他职场类书不同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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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

全文共 4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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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谋杀年华》是2011年8月1日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蔡骏。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以供参考。

寂静无声的特需病房,盛世华虚弱地闭上眼睛,可能再度昏睡了过去。没有人再敢说话吵醒他,大家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好,气氛异常沉闷而尴尬。

即便涵养一流的盛太太,也无法坐下去了,她低头走出病房,大概是想一个人独处。

这个年过五旬美丽优雅的女人,终于露出衰老的疲态,独自走出医院电梯,走出略显清冷的大楼,来到雪花飞舞的夜空下。

远处的高架桥灯光闪耀,马路对面的餐厅生意正好,街边有年轻男女们走过,还有叫卖十块钱一束玫瑰的小女孩。

盛太太在雪地里走了几步,回头看着身后的足迹,也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身影——那个女人比她年轻二十多岁,悄悄跟在她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眼睛。

“小麦,你怎么下来了?”

她皱起眉头后退了一小步,田小麦却往前靠近她一小步。

两个女人面对着面,小麦在风雪中用力深呼吸着,近到彼此能感觉对方呵出的热气。

她嗅到死神的气味。

终于,田小麦对自己点了点头,确认了所有的判断。

“伯母,我已经知道了——是谁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谁?”

盛太太的这声“谁”问得异常平静,似乎她也猜了出来。

“就在我面前。”

小麦说完这句话,发现盛太太的目光颤抖了一下:“我?”

“是。”

“小麦,请你别开这种玩笑!”

盛太太的表情异常严肃,这时盛赞也来到雪地中,他狂怒地大吼道:“小麦,你发疯了?你是不是和我家有仇?”

田小麦已把盛赞当做空气了,继续说:“伯母,您把自己隐藏得非常好,只是有一点您没办法隐藏干净——那就是您身上的气味!”

“香水?”

“是。”小麦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当我坐在你们车里,坐在您的身边,闻着普罗旺斯的薰衣草香水,却想起十年前——是我最早发现了慕容老师的尸体,我闻到她丝巾上也有相似的气味。”

“这又能说明什么?”

“虽然相隔十年,但只要我恢复了记忆,就不可能遗忘那气味。发现慕容老师的清晨,是我最深刻的记忆。十年后,钱灵死去的那天,我再次从绕着她脖子的丝巾上,问到了同样特别的气味。虽然,这时我已闻到过您身上的香水,却完全没意识到竟是丝巾上的气味。那天,跟你们全家去度假村的路上,您向我展示了心爱的香水,告诉我那是各种珍贵香料混杂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这隐藏触动了我的记忆。当时,我才会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许忽略了这本书的副书名: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盛太太镇定自若,眼神没有任何变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别,而且也确实用了十几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气味。”

“没错,就是这种气味,独一无二,永不磨灭!这种气味的记忆,将永远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脑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您肯定在作案前,仔细清除过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个人长年累月的使用同一种香水,这种气味会渗透到皮肤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彻底清除干净!而您因为习惯这种气味,所以并不会感觉到这一点。”

这句话则让盛太太哑口无言。但她摇了摇头:“这证明不了什么。”

雪粒积满小麦的头发,又慢慢融化下来。她从容不迫地说:“香水碰上丝巾这种东西,最容易保留气味,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当凶手站在慕容老师和钱灵背后,用丝巾将她们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丝巾,就是头发和衣服,一定会剧烈摩擦到凶手的头发,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气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乌黑的长发,轻描淡写地回答:“嗯,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师死后的那个清晨,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我仍然闻到丝巾上残留的香水。是的,那两条杀人的丝巾,它们在说话,说您就是凶手!”

秋收是通过眼睛辨认出了第一个凶手,小麦却是通过鼻子抓到了第二个凶手。

“胡说!”这回轮到盛赞跳出来,“你知道要把一个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吗?像我妈妈这样年纪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到呢?”

“对不起,你知道Esfahan丝巾的柔韧性有多好吗?这种天然蚕丝制成的顶级丝巾就是最佳的绞杀工具!何况,上个周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还说过,您年轻时候是知识青年,在西北农村插队落户,经常像男人一样下地干活,胳膊变得极有力量。您现在身材保持得这么好,无疑是常年坚持锻炼的结果,我相信您的臂力绝不会小!再加上一条合适的丝巾,足够在对方毫无防备之下,杀死一个女人!”

“够了!”盛太太摇摇头说:“小麦,你说来说去还是气味!气味——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就算让我出庭作证,也无法证明我的嗅觉是正确的。其实,我也无法通过气味来确定伯母就是凶手。当我把您身上的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与慕容老师跟钱灵遇害时丝巾里的气味联系起来,我仍然不敢怀疑到您——在我的眼里,伯母您是那么高贵美丽,怎么可能是一个谋杀犯?而且,您也丝毫没有杀人动机。难道是报复钱灵甩掉了您的儿子?难道是当年慕容老师教过您儿子语文就起了杀机?实在想不到一个合理的杀人理由!但刚才我病房,您的丈夫坦白了与慕容老师和钱灵的私情后,您的杀人动机终于完全地符合逻辑了。盛先生在为自己澄清的时候,我悄悄注意到了伯母您——你们的眼神有交流,他知道您就是凶手,只是不愿当场说出来罢了。”

一粒雪落到盛太太的眼里,她的嘴唇有些发紫:“眼神?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不过,伯母,您有像盛先生一样的不在现场证明吗?”

“没有。”

“还是不要绕圈子了吧!”小麦说了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警方已证实过了,他们提取到了1995年,2000年,2010年三桩命案的凶手指纹,只要与伯母您的指纹对比一下,就能证明您是不是清白的了!”

说到这里,盛太太的脸色已经变了,她满脸苍白地注视着小麦的眼睛,直到低下头来。

“好吧,我承认!”

这句淡淡地回答,让盛赞跳了起来:“不!妈妈!不是这样的!”

盛太太严厉地对儿子说:“你别插嘴!”

灯光下呼啸的雪风,并未模糊小麦的视线,她似乎看到了慕容老师和钱灵,看到她们挣扎在丝巾的绞索内。

“谢谢!”小麦柔声说。

“其实,1995年,我已发现丈夫不忠的秘密。只是,我一直深爱这个男人,我不希望因为别的女人,而与我的丈夫分开,再让我的儿子受到伤害。我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丈夫处理好他的问题,后来,我听说那个女人被杀死了,我知道肯定是我的丈夫所为。凶器就是条紫色丝巾,我不会告发他,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只要他继续好好过日子。”

盛赞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妈妈,这都是真的?”

“是。”盛太太抚摸儿子苍白的脸,“2000年,我发现你爸爸无法克服男人的弱点,勾搭上了那个姓慕容的女老师。我像从前一样,等待他处理好自己的问题,但一直等不到他真正的行为。我决定代替他完成——那个大于的夜晚,我悄悄等在南明路的公交车站附近,我看到那个女人也系着紫色丝巾,还有个少年陪伴在身边。等到那少年离开,车站那儿只剩下女老师一个人。趁着四下无人的雨夜,我无声无息地来到她背后,抓住丝巾用尽全力把她勒死。我担心尸体在车站很快会被发现,就拖到附近的废弃工厂。”

田小麦的目光变得犀利与冷酷:“可惜,大于并未洗去丝巾沾染的你的气味。”

“钱灵也是被我杀死的!半年前,我发现了我的丈夫和她的私情。他已经五十五岁了,却还像年轻时一样。我给了他改正错误的机会,但他同样迟迟没有动手,只能由我亲自出马了。那晚,我趁着他去北京出差,凌晨三点来到钱灵的住所。钱灵给过他一把钥匙,但他平时不用,一直锁在他的保险箱里。我的丈夫并不知道,我早就破解了他的保险箱密码。保险箱里的钥匙自然落到了我手里。没想到她那么晚还没睡觉,人正好在卫生间里。我看到桌上有条紫色丝巾——与之前我看到你系得那条一模一样,再次看到这条丝巾,它就像对我施了咒一样,让我想起了杀人的老办法,那一刻,这也是让你给我最解恨的办法。我躲在房间的角落,等到钱灵毫无防备地出来,就用丝巾从背后缠住她的脖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勒死!我到底是老了啊。”

“你再次留下了香水的气味。”

“我已经非常小心了,提前两天没用香水,特意换上一套新衣服,却还是留下了气味。”盛太太真是不动声色,到现在连一丝后悔的表情都没有,“杀死钱灵以后,我拿走了她的手机,为销毁她与我丈夫交往的证据。我看过她手机里的短信——但我不知道你是第一个发现慕容老师尸体的人。直到今晚,我也从没想到你竟然接触过那两条杀人的丝巾,更没想到你会把丝巾上残留的气味牢牢记住!即便我对你的丝巾心怀芥蒂,却对你的鼻子毫无防备。”

小麦拼命压抑剧烈的心跳,以免对方发现自己的激动:“所以,你毫不介意让我了解你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阴差阳错地被我发现了杀人丝巾里气味的秘密!”

“对,我完全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只是觉得我可以控制住局势,我不会惧怕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姑娘。最重要的是,我想既然盛赞这么喜欢你,还是不要出面公开反对你们,以免他恨我一辈子。”

盛太太说罢看了看儿子,盛赞追悔莫及地喊道:“妈妈,我想从前爸爸说的没错——不要去警察的女儿做媳妇!这女人太可怕了!”

田小麦异常失望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这种家族的智商和情商总是一代不如一代,他连他父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如。从前对盛赞的一往情深,恐怕只是所以女人们共有的帅哥痴迷症吧。

她从新看着盛太太的眼睛,提出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想过要做我的婆婆?”

“其实——”盛太太苦笑着摇头,“小麦,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谢谢,伯母,您终于说出真心话。”

“当你第一次系着那条紫色丝巾,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有了不详的第六感,我对你所有的殷勤和喜欢都是假装出来的——我已经假装了那么多年了,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装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丈夫和儿子。我发现这两个我最爱的男人,竟然那么喜欢你,迷恋你到不能自拔的地步,说实话我的心底非常嫉妒。”

田小麦庆幸自己还能活到今晚:“对,嫉妒心已经让你杀死了两个女人,说不定以后我会成为第三个。”

“没错,你是在我的计划里——下个月的某一天,你还没有成为我的儿媳妇,大家会发现你神秘地死了,脖子上依然缠着那条紫色丝巾。这完全是你咎由自取,谁让你有那条丝巾?人们会联想到钱灵的死,认为是你们以前的关系惹上的麻烦。当然,也有人会怀疑盛赞,因为他与你们两个死去的女人都谈过恋爱,但我肯定会给他安排好不在现场的证明,但绝不会有人怀疑到我——只要你死了的话!”

盛太太平静地说完这些冷酷的话,仰头对着飞雪的夜空冷笑起来。

听着这不寒而栗的笑声,就连盛赞也头皮发麻地抓住她说:“妈妈!你没有杀过任何人!全是你自己幻想出来的,我要带你去接受精神鉴定!”

田小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一动不动地站在雪中,她刚让自己躲过了一场劫难——要不是靠着记忆力惊人的鼻子,下个月她就会像许碧真,慕容老师,钱灵一样,被紫色丝巾无情地杀死,化作又一具美丽的尸体。

忽然,看着盛太太微笑的双眼,小麦感到一阵深深的恶心,有什么要从胃里翻腾出来。

转头看着外面的世界,路边广告牌上不断闪过“merrychristmas”,还有赶着麋鹿的圣诞老人。

盛太太伸手接住几片雪花,看着雪花融化在手掌心。

“小麦,我会去见警察的。”

说罢,盛太太沿着来时的足迹,穿过医院大楼门口的那片积雪。

盛赞也低头跟在母亲身边,耿耿于怀地回头看了要买一眼。

田小麦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痴痴地看着他们母子的背影,渐渐隐没在医院大楼里,警官老王正在等待他们。

一粒冰冷的雪落到唇上。

她从包里小心地取出一张纸条,灯光照亮一行潦草的字——

我心里难受你

这行来自十年前的字,被埋入“坟墓”迟到了十年的字,渐渐被雪水打湿化开,就像一封出土的古代书信,一遇到空气就迅速化为乌有。六个平淡无常的简体汉字,也像六只蝴蝶张开翅膀飞舞起来。直到中间那两个字完全消失在雪夜深处。

没有了中间的“里”和“难”,只剩下“我心受你”。

我心受你

田小麦看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十八岁那年的夏天。一个少年对自己写下的誓言——

我爱你

迟到了十年,还算不算晚呢?

又一滴眼泪,热热的眼泪,融化了纸上的雪粒,也融化了中间剩下的“心”和“受”。

终于,她高高地扬起头,穿过茫茫无边的黑夜,穿过平安夜的风雪,看着医院的第十八层楼,想象某扇窗户里是手术室,想象那个男人已安全苏醒。

他睁开眼睛,回到了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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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哥哥小说结局

全文共 163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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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Divor”大赛的失利对金家来说是个不小的打击,但是金家人很快就从最初的低迷中恢复过来,纷纷投入到对损失的应急补救中,这点是让人不得不佩服的地方。

大家都在忙着,金家又恢复了原先的平静与忙碌。金樽对我如常,仍旧一样的细心体贴,让我错觉,仿佛一切都不曾发生。然而我深深知道,在平静的表象背后,一切都发生了质的改变。

因为“Divor”大赛后一系列问题的困扰,金翔天无暇分身,暂且将公布我身份的事搁置不提。我也并不在意,只是按时上下学,比平时更加本份乖巧。

我知道金榔一双冷利的眼睛在时时注视着我,他是个厉害的人,虽然外人常常被他纨绔的外表所蒙蔽,即使身边的我,也曾经被他那张玩世不恭,顽劣多变的脸迷惑。但当他的眼睛冷酷如鹰时,所有的迷惑就都会自动消失,在那样的眸光里,我觉得自己变成了猎物,而他,是那种绝对不会允许自己的猎物脱离他视线范围的猎人。

但他的强势也势必会成为他的最大盲点,因为他自身的强大,他往往会低估他的猎物。

林子仍尽心职守地履行着主人交给他的任务,只要我从金家出去,他是一刻都不离的。但是,我这些天的柔顺乖巧,让金榔和林子都放松了警惕,金家大门口,守夜的福伯也在开始睡安稳觉了。

我准备要提前离开了,因为自从那晚后,感觉不管是再次面对金榔还是金樽,对我都是一种莫大的折磨。

金樽的温柔平和,对我来说不再是从前的如沐春风,而变成一种另类的惩罚;金榔的阴阳怪气,似一把隐形的挠钩在轻轻抓着我的心,让我恨不能立时逃开。

没什么可带走的,唯有几年来我的“百宝箱”里积攒下来的“宝贝”让我舍不下。

这些宝贝皆是这些年收到的小礼物和一些有记念价值的小物件。最宝贝的是那几个玲珑剔透的五香琉琉瓶,还有阿香送的防宝石发卡,榼送的帕子……这些,我都用绢布细细地包起来,准备到时一齐带走。

这些天,总没见榼,我去“紫”看了他。

晓曼在店子里忙碌,她已经休学过来帮榼,她自己的打算是要在“紫”实习两年,因为在榼这个优秀的设计师身边,她觉得反而会学到更多东西。之后,她计划要去报考服装设计学院,在她的眼里,榼一直是她的路标。

很赞同晓曼的选择,她是个很有主见的女孩子,何况“紫”也少不得她的细心与周全。而且,我感觉榼无论在哪方面都越来越依赖晓曼。

晓曼见到我,很开心地和我聊了几句,就向里间努嘴。我轻悄悄走进里间,见榼坐在桌子旁,手里握着笔,垂头聚精会神的画着什么。

他的神情是那样专注,仿佛整颗心思都倾注在设计稿里,外间的一切他都听不到了。

这竟然是我第一次看到榼工作时的样子,那是个很美很另个人感动和神往的画面。

“Divor”大赛的设计稿风波,榼的设计被“易宝”光明正大的占为己有,这次事件中,最有权利愤怒的人是榼,最应该知道事情经纬的人也应该是榼。

金樽的平静,或许是一切都在他眼睛里。金榔的愤怒,却是该有的态度。只有榼什么都不知道,可他从赛后就表现出的淡泊安祥则最让我刮目相看。

但他又不是消极的,他在做着最有效的补救措施---设计出比大赛更棒的稿子,而不是一未的沉于从前的得失!

榼真的成长了,也表现出如天使般的纯净特质。

我不想打扰他,想悄悄退出去,可是脚不小心碰在椅子上。榼听到响声后抬起头来,脸上立刻漫上毫无掩饰的惊喜,“楣楣?你来看我了”

说着,他已经走过来,紧紧抓住了我的手,眼睛上上下下地打量我,仿佛几百年没见了一样。

心里不禁叹一声,瞪住他,“怎么了,我脸上有东西吗?”我摸摸脸。

“没有”他摇头,西湖水一样的眼睛里笼着濛濛雾气,“只是你又长高了些”他拉我到桌前,拿起桌上的图纸要我看,“你瞧,这是我设计的第二辆车,我肯定它一定比第一辆更受欢迎”他偏过头来看了我一眼,“楣楣,放心吧,这次‘蓝天’不会输了,所有的损失我都会让它补回来的”

我看着那张图纸,虽然还未完工,但已经初具模型,依旧秉承了榼独到和细腻的设计手法,却比第一张更加时尚完美。半晌,我抬起头,认真地看着面前俊美无俦的一张脸,“榼,谢谢你”

榼愣了一下,尔后一笑,“还说我说傻话,你说的可不是傻话?”他唇角的笑纹慢慢平复,柔和的目光静静倾在我的脸上,“不要伤心,答应我。蓝天不会再输了,我会保护它,也会保护你,答应我一定要好好儿的,一定要快快乐乐的,只要让我能看到这样的你就好”

我仰脸看着他,他的面颊如同月光一样美丽皎洁,他的内心像天使一样纯净美好。他的要求很小很小,可是就连这样的要求我都没有能力满足……

两颗硕大的泪珠顺着脸颊静静淌下来,对不起,榼,对不起……

榼的眼中闪过慌乱,他抓住我的肩,“怎么了,楣楣,我说错话了?”

我摇摇头,对他笑笑,“没有”,却又有两颗泪滑下眼角。

榼低着头,花瓣一样的唇紧抿,西湖水一样的眼睛里有着心疼。他伸出修长纤细的手指,一点一点替我抹去脸上的泪。

我再也撑不住,伸手紧紧的抱住了他。榼慢慢抬起双臂,揽住我的肩膀。轻声说,“今天是怎么了?”

我将脸埋在他的胸前,“一会儿,就一会儿”这或许是我最后一次拥抱他了。

这时晓曼走进来,“楣楣,怎么了,是不是榼又欺负你?”

我松开手,这已经足够了。我冲晓曼一笑,“榼才不会,再说,哥哥欺负我,也有嫂子替我作主呢”

晓曼啐了一口,红了脸。我转过身,“榼,我该走了,你不要太费心,时常想着要回去”

榼的脸上有些失落,但还是点点头。我转身走了出去,晓曼跟出来送。

上车前我对晓曼说,“要好好照顾榼”

“放心吧,每次都是这句”晓曼嗔道。

我笑了一下,向晓曼挥挥手。

看了榼之后,我去了学校,书包里已经装上了我所有的“宝贝”,要去哪儿呢,我心里并没有底,茫茫世界,我并不知道哪里是我的容身地。

第二节课后,林星星忙忙火火地跑过来,将一张报纸放在我眼前。

“楣楣,不得了了,这件事你知不知道?”

我拿起报纸来看。报纸上用大片的版块报道了“蓝天”在美国分公司“寰天”毒品的事,“寰天”是“蓝天”名下的分公司,由远在美国的乔镇天打理,负责一部分汽车配件的制造加工,其产品的主供渠道即是国内的“蓝天”公司。

这次报道称“寰天”出口“蓝天”的汽车配件中被发现毒品,报中写道,“这次事件让一向以正面形象示人的‘蓝天’集团被怀疑以汽车制造为幌子,实则是贩卖毒品与地下洗钱的黑色窝点”

我一下子懵了,待反应过来,抓起书包就往家里跑。

人都在厅里,路平蓝见我跑进来冷冷地说道,“我们‘蓝天’一向清清白白,此次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遭人暗算,而且与上一次Divor大赛设计图泄漏断不了干系,肯定是一人所为,所以不得不怀疑这件事与易宝有关,易宝向来是蓝天的竞争对手,却时常不及蓝天,自从悔婚事件后,易长风更是视蓝天为眼中钉,肉中刺,再加上蓝天内部有人接应,他们得手的机率非常大,况且这个内贼我已经查出来……”说着,路平蓝眼光淡淡扫在站在大厅门口的我身上。

我心里“噔”的一声,又迅速平静下来。她知道了也好,当场说出来也罢,我也就再不欠金家什么了。

这时,金翔天招手叫我坐过去,我坐在他身边,他拍拍我的肩,“楣儿,这一阵是多事之秋,干爹总没顾上你,倒叫你担心,你不要怪干爹才好”

我摇摇头,担心地问“干爹,这次的事要不要紧?”

只听得一声长叹。我的心也揪了起来,知道这次的事一定关系重大,搞不好会毁掉蓝天。

再看金榔和金樽,脸色也都好不到哪去,特别是金樽,平时只见他的淡然宁静,而此时他的眉心竟也轻轻攒了起来。我的心愈加沉重。

这时,榼走来坐在我身边,轻声说,“楣楣,不要担心,哥哥们一定会有办法的”

我点点头。心里却一片怆然,榼的鸿鹄之志,榼的抱负之言犹在耳边,可此时都化作青烟。蓝天已然被人们说成贩毒基地,榼的设计的再好也成徒然。可他却还来安慰我。

他可知我是一个最不值得安慰的人,是我盗了他的图纸给易子抱。

路平蓝道,“现在镇天已经被警方拘留,少不得我要去一趟美国了,机票已经定好,明日早晨就动身”

金榔说,“妈,还是我和哥去处理吧”

路平蓝叹一声说,“不必了,蓝天这里也要你们坐阵,还是我亲自去一趟,况且……炙儿的事还一直瞒着他,这种事瞒得了一时,瞒不了一刻,还是我亲自告诉他比较好”说完,路平蓝挖了我一眼。

金榔闻听此言脸上就有些不自在,也不自主地向我看过来。我偏着头,只和榼说话,装作没瞧见。

路平蓝站起来说道,“我去美国这几日,蓝天这里就交给你们了,不要再出一点差错。青天白日的,事情一定会查个水落石出,还蓝天一个清白”然后她转了头,两束眼光似有若无地看住我,“还有,等我回来,再揪出那个内鬼来与她算帐不迟!我累了,就先进去”说完,她径直走了。

我低了头,只听金榔冷哼了一声,说道,“哥,真有内鬼这一说?”

金樽淡淡地答,“妈只是臆测罢了”

金榔听了,又冷哼一声,也拔脚上楼去了。

第二天,路平蓝飞去美国。从机场回来,我直接去了学校。这已经是和易子抱约定的第八天,但金家突发这种状况,我又怎能安心走呢?

没想到路平蓝刚一走,情况却变得更糟糕。不知从哪里传出的谣言,称金家推出的一款重要的中档车型发动机存在严重缺陷,而蓝天只是一味隐瞒而不实行召回,至使一些消费者生命安全遭受严重危险,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各种不断翻新的不利消息如雨后春笋般登上各种报纸的重要版面,再加上前一段,传出的蓝天参与贩毒和洗黑钱的负面报道,顿时在消费者群中引起大哗。

蓝天股票一路狂跌,各种车型积压于仓库,工厂停产,蓝天大厦门口围堵满要求赔偿损失和原价退货的消费者。

除我之外,金家所有人都已是焦头烂额,忙的团团转。

我觉得自己成了多余的人,除了看着他们焦急,我什么忙也帮不上,而且,另我愧疚的是,我还曾是其中的破坏者之一。

悄悄从金樽的门口退回自己的房间,怔怔地坐在床上。

夜色已深,金樽房中的灯仍是彻夜的亮着。他坐在书桌的电脑前,一家家联系着可以贷款的银行,蓝天的资金已经出现缺口,再也无法维持正常运转。只是蓝天的风光不再,人多势利,又有哪家银行肯向风雨飘摇中的蓝天伸出援手呢?

我听到他的叹息,修长的手指轻轻地掐住眉心。他的眼睛疲惫地闭紧,只几秒钟,就又张开来,拿起桌上的手机,一支一支地打起电话。

他的声音平和从容,听不出一丝该有的惶急和低声下气,只是那的确是有求于人的事情啊,一向尊贵风雅的金家大公子何曾有过这种时候?他紧蹙的眉心和轻扣在桌上的食指分明泄漏了那一点在被蹂躏着的高傲。

内心的焦灼和思虑让一向细心的他竟没发现我走进去,看着他疲惫不堪却仍在支撑的样子,感觉心是疼的。

我紧紧地皱眉,漫不经心地轻晃着手中的链锁。

突然,门“砰”地一声被撞开,一个人摇摇晃晃走进来,靠在门角,慢慢随墙跌落在地。

他侧着脸,凌乱的黑发飞扬起桀傲的弧度,半边脸紧紧贴着冰冷的墙面,灯光剪出他俊美无忌的侧影,那双黑眸紧闭着,只看见乌黑的眼睫犹若颤抖的蝶翅,振振却飞不起。

“金榔?……”迎面扑来的酒气让我止了脚步。我凝了眉,还是走近了,俯下身,想把他拉起来,“金榔,起来,你走错房间了”

刚拉起的身子,又蓦地沉下去,我叫了一声,差点扑在他身上。那双眼睛忽地睁开来,如暗夜里开启的一道门,鬼魅而危险。

一双大手伸过来,狠狠在掐住我的颈子,手上的青筋凸起来,十指越来越紧。

我无法呼吸,嘶哑的咳嗽从张开的口中逸出来,眼睛睁的很大,头沉沉的一片空白。

我想叫,可喉头又痛又紧,根本发不出声音。我慢慢沉溺在面前眼瞳中那片黑暗的海里,越来越深,无法自拨。

感觉自己像轻烟一样凫凫飞起来,慢慢的就要散去。突然颈子上的篏制消失了,那一片轻烟又缓缓收拢来,流入我的身体里。

我四肢无力地伏在地上,手抓住颈子狼狈地咳嗽着。

金榔的头凑过来,手鹰一般紧紧抓住我一边的肩膀。“我说过不能再有第二次,你是在故意挑战我的极限吗?”

我抬起头来,难受地说,“你醉了,回你自己房间去”

“回答我!”他使劲摇着我,我觉得本来脆弱的脖子就要被他摇断了。

“你醉了,请你走开!”我大喊一声。

手停下来,乌黑的眼睛瞪住我,突然呵呵一笑,立时又凶恶万状,“该走开的是你……你走,滚出金家,不然我不保证你会不会死在我手里!”他推开我,站起身,趔趄了一下,摇晃着走了出去。

我默然地仰躺在地板上,大口大口地喘息着。

是啊,或许真的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

拉开窗帘,空气中还弥漫着淡淡烟色。将一封信放在桌上,那是给金翔天的,里面装的是妈妈的信。妈妈在信中曾说,那是一封永远不能发出去的信,也是一封他永远都看不到的信,可是这封信将籍由我传递到金翔天手中。

我背起书包,轻轻的走出了房间。

脚步很轻,只怕在这静寂的清晨扰了谁的清梦。心思缠绵,该离开的时候才发现心中的留恋竟是那般浓重。

回过头,眼光留连地落在一张张门扉上,一圈又一圈。最终,我咬咬唇,毅然转身下楼。

“我的姐姐,大清早的要去哪儿?”突兀的声音在空荡荡的厅里响起来。

我唬了一跳,心突突跳起来。转过身,才发现身后站着一个人。

此人斜倚在栏杆上,手里端着一杯黄澄澄的果汁,两颗碧绿的眼珠讽刺地盯着我。

我走过去,拽住她的胳膊将她拉出大厅。她甩开我,“做什么,鬼鬼祟祟的,不怕我嚷起来,到时候你可就麻烦了”她似笑非笑地斜着我说道。

我一笑,笃定地说,“你不会嚷”

“你就知道?”她懒懒地啜了口果汁。

“你不是早盼着我走吗,最好是消失的无影无踪”

“是呀,现在我哥哥也没了,你也做不成我嫂子了,你留在这里只会抢我的东西,有你在一天,我乔琪永远是个小配角”

“我从没想过要跟你争过什么,那是你自以为是,以后就更不会了”我转过身要走。

“站住”乔琪叫道,“你说的话我从来就不相信,说什么以后就更不会了……哼,你现在明明是在跟我抢,你知道我喜欢易子抱的,现在你就去找他对不对?”

“你喜欢的人还真多啊”我忍不住讽刺道。

“随你怎么说,金家三兄弟是我先认识的,我看不惯他们对你比对我好,所以我就要把他们抢过来,易子抱才是我真正喜欢的型,只是他眼里只有一个你!现在还要说我不会嚷起来吗?”

“你嚷了,又对你有什么好处,一切还是老样子,易子抱也不会多看你一眼。你想想,既然我已经决定要走,又何苦要从一只笼子里出来跳进另一只?”

“你真的不是去找易子抱……?”

“我和他只是普通朋友……我走了,你今后要自重”我转身向门口走,丢下乔琪一个人愣怔在原地。

出了门,没走几步,便看到一辆很眼熟的跑车。待疑惑地走近了,易子抱探头向我招手,“小姐,上车吧”

“你怎么在这儿?”我抓住书包带子问。

“等你啊,这已经是第十三天了,前三天我就已经等在这里”说着他打了个大大的哈欠,我这才发现他的眼睛虽然仍然很亮却因睡眠不足而有些微微浮肿。

心里突然不来由的恼起来,我脱口而出,“笨蛋,哪个叫你等,我有说要跟你走吗”说着,我越过他往前走。

易子抱从车上跳下来,跑上前揪住我。“喂,你有没有良心?我自己犯贱,巴巴在门外等了三天,就是等你骂我一声笨蛋就完了?”

我挣开他,赌气说,“我哪里有良心,我的良心早被狗吃了”

易子抱却笑了,声音也软下来,“干嘛这么作贱自己?你不坐我的车,那要去哪儿,别瞪我,我关心一下还不行吗?”

我径自往前走,说道,“我自己都不知道,又怎么样回答你!”

易子抱跟上来,也不拦我说道,“就怕你这样,才等你呢,你先去我的别墅住两天,就当是免费旅馆,我知道你身上没钱,又往哪儿找这样的便宜?等你过两天想上哪儿了,拔起脚就走也不迟,到时候我肯定不拦着”

“天下之大,哪里有我的立锥之地,除了金家,我孤家寡人一个,无牵无挂的,又说什么去哪儿不去哪儿,我只是走到哪儿算哪儿罢”

“这样我才不放心”易子抱拉住我的手,“楣楣,求你……留下来……”他的眼光那样恳切的望过来。

一向养尊处优的少爷,收容一个无家可归的孤女,却还要说出一个“求”字来,怎么不叫人心软呢?

路平蓝的话又浮上耳边,“……出现这种情况一定是遭人暗算,而且与上一次Divor大赛设计图泄漏断不了干系,肯定是一人所为,所以不得不怀疑这件事与易宝有关……”

我何不趁这个机会问问他。想到此,我下了决心,“走吧,先上车,正好我有话要问你”

易子抱的眼睛又飞扬起来,跑回去开车。

“易子抱,蓝天这次出事与你有关吗?”车子已经开出去很远,我才问。

“你是希望我说有还是没有?”易子抱扭了下脸,瞳仁里闪过认真。

我沉默了,心里有种不好的预感。

隔了一会儿,易子抱开口说,“我说过为了你我会不择手段,欺负你的人就是和易家作对,上一次你差点送了命,这笔帐我是不会轻易就撂开的”

“易子抱,不……会……真的是你吧?”我害怕又不确定地问。

车子剧烈地摇晃了一下,又猛地向前冲去,惊魂甫定的时候只听易子抱嚷道,“你还在心软,你忘了她怎么恶毒地想害死你?金家欠易家的,也更欠你的,这是他们应得的”

“真的是你……”

“我不会允许任何人伤害你……现在蓝天的股票已变成一堆废纸,今早,易家已经开始大量收购蓝天股份,过不了多久,蓝天就会更名换姓”

“不要”我尖叫一声,抓住易子抱的胳膊,“你快叫他们停止!”

车子如醉汉一样在公路上摇晃,一声尖锐的刹车声,车子停在了路中间,易子抱剪住我的双手,“楣楣,你醒一醒吧”

我仰起脸来,目光紧紧地看住他,“求求你……快让他们停下来……”

易子抱被我的表情吓住了,那双明亮的眼睛暗淡下来,闪过浓重的无奈和悲哀,他的手慢慢松开,掏出手机。

手机恰在此时响起来,他看了我一眼,按下了接听键。

半晌,他的手慢慢垂下来,手机“叭”一声从他手中滑落在车子里,他木然地转过脸,声音是轻颤的,“楣楣,已经晚了……”

蓝天不再属于金家!它凝着金樽的心血,金榔的奋斗,金榼的希望……可是现在蓝天已经不再属于他们……

原来我还是爱蓝天的,虽然我做过对不起它的事,那时我只是冲动的想给路平蓝一个教训,我知道那个“教训”对于蓝天来说还足以抵抗……可是怎么会变成现在这样?

我打开车门,跳下车,一个人往前走去。

易子抱追上来,抓住我,他的眼睛里有着恐惧,“楣楣,你去哪儿?”

“别管我”我捊他的手。

他一把抱起我,扔回车里,一言不发地打火开车。

“停车!”我疯子一样地尖叫,他只是不理。我伸手去抓他的胳膊,易子抱不闪也不躲,任红色的跑车蛇一样在公路上扭曲。

他嚷道,“一起死吧,和你死在一起也好”

前面闪过一辆车,“砰”的一巨声,我紧紧地闭起眼睛。

我以为自己死了,可是睁开眼时,却发现自己和易子抱还好好的。只是离我们车子不远,两辆车歪在了地上,车身变形,冒着炝人的烟雾。

我和易子抱对看了一眼,都打开车门跑下去。

现场惨不忍睹,易子抱捂起我的眼睛,他自己打电话报警。我怔怔的站在原地,脸色苍白,我不敢相信,那辆被撞损的出租车里司机旁边坐着的满脸血污的女人竟然是路平蓝。

上天真的很会开玩笑,它安排的事情往往出乎我们意料。

医生走出抢求室说道,“谁是病人家属?去看看病人还有什么要留下的吧”

走进病房,路平蓝慢慢张开眼睛,看到我,她虚弱的脸扭曲了一下,“是你?……真是报应啊……”

“干……妈,你还要什么话要说?”我站在她床前问。

她眼皮缓缓一翻,竟射出两道凌利的光,又迅速暗淡下去,虚弱却格外咬牙切齿的声音从她唇里吐出来,“我……恨你!”

我怔了。

“我恨你们母女……你母亲梅舞抢走了我最心爱的男人的心……他的心里只有她一个人,再也容不下别人……我恨,我不甘心……我伪造了医院的化验单……那个笨女人竟然信了……她离开了翔天,也把他的心带走了……让我没想到的是八年后他们会再次相遇,重温旧梦……他们把我置于何地?……我暗暗告诉了我的表弟镇天,我知道他早被那个狐狸精迷得失了魂魄……而你,就是那个晚上制造出来的小杂种,你的父亲会是哪个?……呵……梅舞死后,我以为自己终于熬到了头……却没想到你却出现在我们金家,搅了我们的平静……我的梦魇还没有结束……看见你我就想到那个狐狸精……可是你不仅长得像她,也同样一身狐魅气……我看着我的儿子们一个个往井里跳,开始我以为他们只是玩玩,可没想到他们竟都动了真心……我……决不允许!咳…咳……为了阻止你攀上易家的高枝,也为了儿子们,我让你跟乔炙订婚,乔炙如果是你亲哥哥,这样你就会痛苦一辈子……梅舞就是死了也不会得到安宁……”

“好了,我不想再听……”我激动地打断她,易子抱走过来,从背后抱住我。

路平蓝笑起来,但看上去比哭还难看,“你以为我赢了?所有人都以为我赢了,可是谁又知道我输给了梅舞,她带走了他的心,留给我的只是一具躯壳,我守着一具空空的躯壳过了几十年……这难道不是老天对我的惩罚?可是它却还嫌不够,还要我最后死在她女儿的手里……呵呵呵……”

尖利的笑声回荡在病房里,听起来让人有点毛骨悚然。路平蓝一张脸扭曲的可怕,那张扭曲的脸慢慢青灰和僵硬……笑声突然戛然而止,路平蓝的眼睛依旧大睁着,却空洞如鬼,空气里一片瘆人的寂静。

我惊吓地扭过脸,易子抱紧紧抱住我,将我带出病房。我浑身发着抖,任由易子抱轻轻拍着我的脊背。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路平蓝虽然做了许多极端的事,但即将离开之前,她都一件一件承担下来,也对得起她的出身了。

而对一个死前都还心心念念对着我说恨我的女人,我还要怎么样呢?

以前在心里累积起来的对路平蓝莫明其妙的恨意都在刹那间消散了,虽然她伤害过母亲,但她自己也承受了他人不能想像的煎熬,我无法再恨她,毕竟她也只是个因爱而走上歧路的可怜女人。

只是我错怪了干爹,而路平蓝虽不是我杀,却因我而死,我还如何再去面对金家父子?

“那辆车上的女孩子怎么样了?”我脱开易子抱,轻声问。

“……因失血过多,已经……”易子抱担忧地看我。

我身体摇晃了一下,稳住身体就慢慢扭身向楼外走。

“楣楣!”

“别跟着我,你嫌我身上的罪孽还不够多吗?”我扭脸对易子抱说。

“一切都是我的错,上天要惩罚就惩罚我,跟你无关”

“可是我无法原谅自己”话一出口,我看到易子抱脸色变得苍白。我接着说,“易子抱,求你三件事,你知道我的脾气,从不轻易求人,所以你一定要答应我”

易子抱痛苦地看着我。

“第一,求你放我走,我好累好累,我要去一个没人认识我的地方,也许还可以放下心里的罪过,重新开始生活,不然,留下来,我也会痛苦一辈子。第二,我知道你有办法,让我的名字从这个世界消失。一起车祸也好自杀也罢,要让所有认识我的人都以为金楣这个人已经不存在了。金楣已经死了,以后的我会是另一个人。第三,照顾乔琪,她是我妹妹,虽然我们之间根本没有过姐妹之谊,可毕竟她是我唯一的妹妹……答应我?”

易子抱颓然站立着,用一双失去光彩、痛苦无奈的眼睛看着我。

“没的选择,你只能答应我……”我轻声说道。

两颗泪从易子抱的眼角滑落下来,即使含满泪水,也无法让那双眼睛再度燃亮。

他的唇轻轻颤抖着,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我忍着痛,转身走出了医院的大门。

犹豫了再三,我还是拿起了公用亭的电话。

“晓曼,是我……先不要说话,听我说好不好?我知道金家现在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不知道能不能闯过去,你一定要好好照顾榼,我怕接下来,他会承受不起……一切拜托你了……原谅我不告而别,我有不得已是苦衷,今后,也许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一个叫金楣的人……等我安顿下来,或许会联络你,我知道你会替我保秘,对不对?”

“楣楣……楣楣……”

我咔嗒挂掉了电话。

第二天报纸上登出来“昨日市内发生一起恶性车祸,车祸双方均已死亡,然而另人诡异的是,死亡的双方却同为一家人,一方为蓝天集团总裁金翔天的太太路平蓝,一方为其收养的孤儿金楣……”

一年后

已经离开金家一年有余,我摒绝了外界所有的消息,报纸、电视、收音机都一概离得远远的,只怕看到或听到一个“金”字,便扰乱了我所有努力维持的平静。

从舞厅里走出来,那是家叫作“丽都”的三流小舞厅,从前母亲曾在这里工作过,只是这么多年,人事变迁,这个舞厅却一点都没有改变。

从街上买了些熟食,慢慢向租屋走去。

前边有一个老妇刚收完居住区的垃圾,摇摇地将满满的垃圾车推起来,蹒跚的脚步,褴褛的衣衫,不免让人心中有一股悲凉的感叹。

一阵风刮过来,车上的纸片随风乱舞。其中一张报纸“啪”地沾在我的胸前,我漫不经心地取起来,眼睛不经意的瞟下去。

人就像木头一样愣在了街心。

那张残缺的报纸上有两幅照片:两对新人,新郎都身着剪裁合身的手工西装,英俊挺拔;两位新娘皆披着雪白的婚纱,娇羞可人。

下边几行黑字:好事多磨,历尽波折后,金、易两家终于在人们期许的目光中正式联姻,完成金童玉女的最终飞跃。正可谓喜上加喜,双喜临门。不仅金家大公子与易家大小姐联姻,巧中之巧的是易家二公子与金家表小姐也会在同时间举行婚礼。金易两家的此次双联姻,成为社交界的奇谈。两对新人的婚礼在圣玛大教堂举行,真是繁华盛大,客至如流……彼时,蓝天与易宝也正式合并,定名为‘天宝’集团,由金大公子金樽出任总裁,易二公子易子抱任副总裁……金二公子也将在参加完婚礼后远付美国攻读工商硕士……”

纸片从手中飞落,手里的食物也“嗒”地掉落在地上。

我知道他不会看着金家衰败下去,哪怕代价是赔上他一生的幸福……照片上的他俊雅如常,只是那波澜不兴的脸上依旧看不出任何情绪……

金榔,他终于肯走了么,去实现他的抱负……

而易子抱似乎就站在我眼前,挑着眉问我,“三件事我都做到了,而且是彻彻底底的,这下你满意了吗,你满意了吗?”

我点点头苦笑起来,满意了,我很满意……

走进房门,同室的佳佳探出头来,“艳艳,怎么这才回来?呀,你怎么空手就回来了,你不是说今天不要我做饭,要请我吃小炒吗?……怎么了,你?”

“对不起,下次吧”我疲惫地说完,转身走进卧室。佳佳跟过来,坐在床上看着我,“怎么了嘛,是不是又挨老板骂了?喛,你猜我今天看到什么?一则寻人启示,金家你知道吧,他们的四小姐丢了,满世界找呢,不知那四小姐长什么样子,也许和咱们谁有几分相像,冒充进去,咱们也可以享享那种福分了……唉,只是不知道长什么样……艳艳,你说那四小姐那样锦衣玉食的日子不过,为什么要跑出来呢?”见我只愣愣的不说话,佳佳接着说,“不过也难怪,大户人家里真有些诡异呢,前一阵子我听说金家出了起车祸,相撞的正是金家太太和那位四小姐,都当场死了呢,谁知道过了一阵儿,这则寻人启事又登出来,可知那起车祸不是真事。不过,还有人说那金家三少爷长得花一样美,手又巧,又有本事,小小年纪就自己开了店,但却有一日好好的死在了自己的店里……兄弟死了,他的哥哥们还忙着办自己的婚礼,可知人情淡薄,是真是假咱们外人是不知道的,但可知那样的家外表看着好看,内里也不知怎么样呢,难怪那个四小姐要逃出来……想想,还是守自己本份的好,只不过偶尔会作作春梦罢……”

我扭脸掐住佳佳的手腕,“佳佳,你刚才说什么?”

佳佳喊了一声,忙捊开我的手,“怎么了,你脸色这么难看?”

“你说金家三少爷怎么了?”

“死了……”

我嚯地站起来,疯了一样往外跑。

身后传来佳佳的叫唤,“艳艳,去哪儿?”

公用电话亭里,我双手颤抖地拨着电话。

一年了,许多事都改变了。我握着电话,祈祷着听电话的人一定要是晓曼。

“喂……?”熟悉的声音。

“晓曼,是我”我的声音抵制不住地颤动着。

“你是谁?”声音很冷。

“我是梅艳艳……不,我是楣楣……”

咖啡馆里,我握着咖啡杯的手不停地打着颤,神经质的张开又合拢,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对面的晓曼。

晓曼冷淡淡的,一脸从前根本在她脸上找不到的木然。从坐下来后,她就一直沉默着。

我端起咖啡,半天也没喝到口里,只听到牙齿嗑在杯沿上发出的“嗑嗑”声。

晓曼拾起眼,叹了口气,“是真的”

“啊,什么?”我惊的一跳。

“榼走了,他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啪”杯子碎在地上。我双手捂住嘴,热辣辣的泪从指缝里一直滑到手腕上。泪汹涌而下,我紧紧捂住嘴,但压抑破碎的抽泣声仍清晰地逸出来。

晓曼起初只是木然地看着我,而后她眼睛里慢慢闪过轻痛,她站起身走过来,轻轻抱住我的头。

我倚在晓曼怀里,再也抑制不住,呜呜地哭起来。晓曼的手轻轻抚在我的背上,声音柔软夹着痛楚,“对不起,我不该怪你的……是我自己不好,是我太自私,是我太想拥有他了,我看到他听到车祸的消息后,表现的很坚强,我以为……等那段时间过去,他就好了……可是那只是他故意表现出来的,其实他的心已经跟你去了……我早该告诉他你并没死的……我早该知道他没有你,是不能活的……都是我不好,是我害了他……”

咖啡馆里两个女人抱成了一团,任泪水横流,淹没思念。

今天是我的第一场独舞,老板说,他早已看出我有着跳舞的天分,这一年来,他一直在锻炼我,而今天,珍珠就要发光了。

他还说,况且今天那位特殊的客人指定要我来独舞。

听到这话,我抬头看了看二楼正对舞台的那个包间,只见纱帘低垂,隐隐透着些灯光。那些纱帘都是用特殊材料制成,是包厢专用的,就为了包厢的客人不用掀帘也能清清楚楚看到外间,而外面的人除了隐约的灯光外是看不到里边的。

对老板口中那位特殊的客人我一直以来都是神往和好奇的。我并不知道他的年龄、身份,甚至长相。只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有我伴舞的节目,他都会来光顾。每次都会在二楼正对舞台的同一个包间。节目完了,他会差人送下精巧的小礼物来,但从来不赠钱物。这点也是值得我敬佩的,知道他并不是俗人且又如此细心,懂得怎样不会伤害他人的自尊。听老板说,那个包间已经被他包下来,任何人不得进入的。而每一次,我上节目时,也都会不自觉地抬头看向二楼的那抹纱帘,看到里面浮动的隐隐灯光时,我心里就安定下来,我知道,他来了。

我也不知道,他一来为什么会给我一种安定的感觉。好奇心很重时,也曾经忍不住问过老板他的底细。而老板只是遮遮掩掩不肯说,我也无法。但从平日老板提起他那种恭谨的口气中,我猜知他的身份并不普通。

后来,时间长了,那份好奇心也淡下去,而每每二楼那间包厢灯光的明暗,则成了一种强烈的心里暗示。偶尔,跳舞时,包厢里的灯仍未点亮,老板便会过来跟我说,他差人来告诉我,有事不能来了。这时,心里就会有些不自在起来。

将乌发盘起,点缀上粒粒珍珠,描眉,点唇,揽镜而照,淡眉星眸,自是别样风情。

穿着一身洁白的鱼尾纱裙,我走上舞台,鱼鳞般的罗纹弧圈一层层拖曳下去,站在舞台中央,光圈打下来,感觉自己像一尾刚刚出海的人鱼。

歌声轻轻响起来,我举头看了一眼二楼的包厢,开始忘情地轻舞。

你是我的天使-----

尘世中谁会笑你痴/谁知道你是我的天使/你纤细的背影勾勒着心事/转过身/让我看到的却是你纯美的样子/

金粉红尘烙下水仙花的影子/西湖含烟倒映着你美丽手指/初见的吻种下永久的情思/竹马青梅只是童话里的暗示/

你说要保护我/不让我伤心/却放开手/从此让我的记忆也残缺/飞往天堂/你只为完成相守的夙愿/丢下我/一个人孤单/负载这一世的沉怨/

你是我的天使/不属于尘世的天使/你是我的天使/我一个人的天使……

仿佛看到榼从淡淡烟雾中向我走来,仍如水仙花般的美丽,他向我轻轻的一笑,转身又消失在雾蔼之中……

我伸出手去,却抓不住他飘飞的白色衣袂,我奋力追赶,却再找不到他的影子……

榼……榼……我跪倒在舞台上,台下的掌声如潮水一样涌来,却朦胧的有些不真实。

突然感觉一阵压迫,一个身影罩在我身上,肩上一暖,一件考究的西装褂裹住了我。

我抬起头,对上一双深而黑的眸子,那样定定的看住我。那完美的唇角依旧是那倔强的弧度。

他紧紧握住我的肩,扶我站起来,伸出手来轻柔地擦拭我潮湿的面颊。我们的眼睛一刻都不曾离开对方,我心里轻颤着,感觉做梦一般。他不是已经去了美国……自己都不知道这句话竟然从我嘴里说出来。

他笑笑,笑容里多了自信,“原来还认识我,真好……”

听了这话,仿佛一声巨响在脑中划开,我醒过来,转身跑向后台,身后脚步急响,他已经跟过来。

他抓住我,“休想跑,这一次你别想在我手上逃开了”

我挣扎,“放开!”我们俩果然是不能说话的。

“别拧了,跟我回去吧”他从背后抱住我,双手缚住我的手腕,声音压的柔了。

我一凛,僵硬地顶回去,“我不会跟你走的”

他没恼却轻轻笑起来,“果真?”

“我说过的话……”

这时帘子一摔,跑堂的“小倌”走进来,

“梅小姐,这是二楼包厢的先生留下的”

我接过那只精致的盒子,打开来,以为不过是每次都会有的小玩艺儿,低眸看时,盒子里躺着的却是一只晶莹翠绿的兔形玉佩,串着红色的丝绳。

手指一颤,取出来托在手心儿。

“哥……”原来是他……

“是哥告诉我你在这儿,我从不相信你会死,因为即使是死也会是我们两个死在一起。我不断地在各大报纸上登出寻人启示,去美国后每个月都会回来一次打听你的下落,却一无所获,谁知哥早知道你的消息了……”

我举步往外走,金榔拉住我,“他已经走了”

我默然地垂头看玉。金榔轻声说道,“该放下了,哥已经结婚了……你对他的并不是爱,只是种迷恋,哥和是你截然相反的一类人,你不曾有的,哥有,所以你总仰看他,却不知你们并不合适,当你得到他的时,也是放开的时候,哥是深知道这个道理的。而我们是同一类人,都是很自私的,做什么事想到的先是自己。看到对方就像看到自己的影子,心生厌恶却又对对方无法抗拒,所以总在不停地争吵,因为我们害怕一停下来,就会发现我们是彼此相吸的,都是那样热烈地爱着对方……”

“胡说”我怒斥。

金榔一笑,挑眉,“为什么反应这么强烈?”

他脾气倒是温和了不少,“你走吧,我是不会回去的”

“爸爸病了,他一直想见你……”金榔低低地说。

这一句话触动了我内心最柔软的一角,我沉默了,好半天才说道,“难道你们不恨我?”

“你留下的信我们都看了,妈做了许多错事,你就原谅她吧,而且她已经付出代价了……”

“她是因我而死的……”

“不,只是上天弄人,不要怪自己”

“榼也是因为我才走的……”我低下头去。

金榔抓住我的手,放在胸前,我的手触到一块硬硬的东西,我抬起头来,发现榼一直戴着的鬼脸贝壳挂在他的颈上。

看到我疑惑的目光,金榔说道,“不要伤心,榼本来就不该属于这个尘世,他太纯净也太美好,就像天使,连上天也要妒忌,要把他召唤回去。这个鬼脸贝壳第一眼看到就觉得像你,想要过来,榼却宝贝的紧,连碰都不要我碰,现在他走了,我很自私的把它留下来,没有随他去,只是我要代替他接着守护你,我想榼一定也明白我的心吧……回去吧……?”

我的心激烈的交战着,我摇摇头,即使所有人都已原谅我,我又怎么能轻易原谅自己?

“难道你不爱我吗?”金榔抓着我的手,深深地问,“回答我!”

我瞪着他,看他的瞳仁因为期待而慢慢收缩。

“是爱,对吧?不然这是什么?”金榔伸手揪出我颈子上戴着的香玉玫瑰,眼睛闪烁着,“你一直没有摘,说明你心里一直有我。连哥送你的羊形玉佩都取代不了它”

我扭过脸,不知道怎么答。为什么没摘,只是懒得摘吧……

“你看这是什么?”

我扭过脸,看到金榔手中拿着一只剔透的半颗心型的水晶杯,杯子里置着殷红的半瓣梅花型的芳香蜡,水晶杯缘上是黑色的篆字:思郎还在青山外。

我疑惑地看着他。那是万圣节舞会我准备的小礼物,没想到会到了他手中。

记得去礼品店时,一眼便看中了那两只芳香杯,店里一脸慈祥的老婆婆对我说,“这个半颗心型的芳香杯本是一对,拼在一起就是一颗完整的心,可是每人只能买走半只,因为这种芳香杯有个传说,当你遇到拿着另外半颗心型杯的他(她)时,就遇到了你命定的情侣”听了老婆婆的话,只觉得那个传说浪漫有趣却并没经心,因为毕竟是给舞会买的小礼物,到谁的手里并没有定数。

老婆婆取了那只镌着“思郎还在青山外”的芳香杯帮我包好,而留下了那只镌有“一点梅香一片心”的杯子。

没想到舞会结束后,我得到的礼物恰恰是那另外半只,当时不免轻问,难道那个传说是真的,就是不知我的那半只杯子在谁的手里?

金榔缓缓解开了我的疑惑,“我看到你进了店子,你出来后我才进去,老婆婆对我说,遇到持着相同芳香杯的人便是此生命定的情侣,她告诉我你已经买走其中一只。我叫老婆婆把另外一只帮我包起来。舞会那天我刻意安排小白做专司礼物的小丑,因为我想得到你手中的芳香杯,我想做你命定的情侣……”他的眼睛深深地看过来。

原来是这样……

“这只是你刻意制造的,是算不得数的”我急急地转过身,避开他的目光。

“你爱我吗?”身后的金榔缓缓地问,“回答我,你若说不,我立刻离开”

“爱我吗?”他的话紧紧逼过来。

我扭着手,额上开始冒出细汗,想开口,却怎么也张不开嘴。

“爱吗?”

“我……”我迟疑着,终于横了横心,“不爱”

好半天,身后也不见动静。我蓦地扭过身,只看到布帘在轻舞。

他走了……,他怎么这样就走了……?我的心升上莫名的失落。

掀开帘子,追出去,舞厅里客人散去,已是人去楼空。我呆呆立了会儿,怅惘地登上二楼。

揭开包厢的纱帘,屋里仍亮着灯,摸摸他曾坐过的沙发,喝过的茶,凉凉的已没了一丝温度,看来他早就走了。

我抬起手腕,纱袖退到肘部,露出左腕上拴着的红丝绳,红绳上坠着盈绿的羊型玉坠。

轻轻取下来,和那枚兔形玉坠一起收进盒子里。今后,恐怕它们也只能是看看了。

回到租屋,佳佳迎出来,看她有此异样,我跑进卧室一看,卧室里我的东西全部一件不剩,连梳妆台上我最宝贝的半心型芳香杯也不见了踪影。

佳佳吞吞吐吐的说,“闯进来几个人和一个很体面又英俊的男子,男子叫他们搬你的东西,还说,小心着,碰破了一点找他们是问。而他自己则捡着你那些精细的东西装走了”佳佳看着我难看的脸色,又说,“他还让我转告你,明天中午十二点,他就在不远的丽都大桥上等你,还说……等到十二点,你要不去,他就从桥上跳下去”

“无赖!”我气的坐在床上骂道。

佳佳凑过来,“艳艳,那个男孩子是谁?长得真俊,好像又很有钱的样子……”

我扭头瞪过去。佳佳撇撇嘴躲了出去。

第二天,我和佳佳都休息。我把所有的表都停了,可偏偏倚地窗子口的时候看到天上明灿灿的一轮太阳,就恨不能把它也摘下来。

太阳慢慢靠近中天,热力自窗子散进屋子里。我的心开始跳的越来越急,坐也不是,站也不是,在屋里焦燥地转了几圈。

佳佳就说话了,“要想去就去,谁用绳子拴着你?这样子还不是苦了自己?连带我都跟着你烦……”

“谁想要去?!”我冲着她嚷回去。

“好,好,算我多嘴,你一点也不想去好不好。呀,已经快十二点半了,他不会真跳下去吧,桥下的水很深呢……”

佳佳的话还没说完,我就转身冲了出去。

丽都大桥桥栏杆的牙子里,站着一个高高大大的男孩子,背对我,面向着桥下的河水。

我急急地跑上去,他转身,抬腕看了看表,笑道,“正好十二点,你很准时呢”

他的笑容很刺目,我的脸一下子红了。这个佳佳,竟然骗我……

“我只是过来告诉你,不要耍什么把戏了,我不会跟你回去”

“你还没学会诚实”他的眼睛热辣辣地看着我。

我扭脸,“已经说完了,我要走了”

“慢着”金榔叫道,“你再往回迈一步,我就跳下去,得不到你的爱,不如死了干净”

又在胡说,难道我不了解他吗,他是不会真跳下去的……我转身往回走。

刚走出一步,只听身后“咚”的一声,我转回身,四下望望,都不见金榔的身影。

难道他……

“金榔,金榔!”我扒住栏杆向下看,金榔站的位置,桥下河水里有一个小小的漩涡。

我的心一下子寒了,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是不要他死。

不行,我一定要找到他,我七手八脚地攀上桥栏,闭上眼,纵身往桥下一跃。

跳下去以后,我才想起来:我不会游泳……

晕晕的被人拖上岸,脸上一阵拍痛,我睁开眼,看到湿漉漉的自己正被落汤鸡一样的金榔抱在怀里,此时,他正俯在我身上,一眨不眨盯住我看,黑漆漆的眼睛像光彩耀耀的黑玉。

我握住金榔的脸,“金榔…金榔……你没有死?”

“傻瓜”金榔轻捏我的鼻子,黑眸里一片温柔,“下次再这样就该打了,不会游泳还跳下来,想找死吗?”

“还不都是你”我挣扎地想坐起来,金榔一把将我扑倒,鼻子几乎抵上我的鼻尖,眼睛黝黝的泛着奇异的光彩。

“你……你干什么?”

他不说话,坏坏一笑,唇低俯了下来。

我用手推着他的胸,捶他的后背,只是他都不为所动,双手轻轻托着我的头,柔软的唇辗转缠绵。

他何曾这样温柔?我慢慢放弃了挣扎,手缓缓抬起来插入他的黑发中,已经濡湿的发却依旧绸密不驯,掌心有着粗砺的触感,熟悉而亲切,一如他生病时一样。

已经两次,我的心都被那种就要失去他的恐惧所震撼。只有在感觉快要失去的时候,我才能触摸到自己的内心,我才知道这个从初见时就和我一直唱着反调的男孩,原来他在我的心里,只是埋得太深,就容易忽略。

一年的离别,不是不想念,只是思念最深的那个人是谁?

午夜梦回,不自觉地抚上那朵温润的香水玫瑰,让自己的心砰然乱跳的那个名字是谁?

那朵香水玫瑰有太多的理由也有太多的机会摘下来,只是懒吗?

我不想承认也害怕承认的那个名字是谁?

或许真如金榔所说,我们是同一类人,都是很自私的,看到对方就像看到自己,心生厌恶却又对对方无法抗拒。表面上总是不停地争吵,是为了怕对方看到自己的内心,我们都害怕暴露自己的弱点,因为清楚对方一旦抓住就会毫不留情的反击。害怕伤害,所以假意相对,假假相逢却总有一真,然而这种假象却很容易蒙蔽人的内心……

我摩挲着手中绸密的黑发,在他吻的间隙里轻轻唤了声金榔。

金榔感应到我的改变,缠绵细腻的吻开始变得热烈狂肆,如同一场强烈的热带风暴,席卷走所有的理智。

这才是金榔,一个鲜活的男人。

我回应着他,层层剥开自己心的屏障。

他是夏日的风暴,我才知道,只要我回应了一分,就能得到整个太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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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那年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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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时我们一边老师面前唱“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一边在伙伴面前唱“我去轰学校,从来不迟到,一拉线,我就跑,小学校轰的一声炸没了”;

初中时我们一边学人体生理卫生,一边看《古惑仔》研究《满清十大酷刑》;

高中时我们一边传着纸条看着漫画,一边练习东西海三城模拟做四中黄岗试题。

大学时我们一边狂热世界杯读《哈利·波特》同居翘课,一边学邓论马哲毛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我们一边被人注目着,一边被人鄙视着。

我们一边教人宠溺着,一边任人声讨着。

我们让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默默保护着,和男朋友女朋友同学发小网友偷偷长大着。

我们——80年以后生人,被叫做80后,大多数人别称独生子女。

我们度过了没有电脑和综艺的童年,正经历着没有战争和饥饿的成年。

就这样不知不觉的,当新时代偶像比我们年纪还小,当博格坎普挂靴小贝去了美国大联盟,当我们开始挣钱养家还房贷车贷,当周围同龄人已经有人结婚生子甚至有人结了又离,当一个哥们跟我说初恋那女生如何如何,遥想起当年怎样怎样,我才发现原来我们已然长大,也有了所谓的曾经,也有了故事可讲。

每个人都有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故事,每个故事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

我们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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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语文小说知识点大全

全文共 10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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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说三要素

1、人物2、情节3、环境(自然环境/社会环境。)

A、开端:交代背景,铺垫下文。B、发展:刻画人物,反映性格。C、高潮:表现冲突,揭示主题。D、结局:深化主题,留下思考。

情节的总的作用:使小说变得丰富、生动、曲折,可以强化人物性格、深化主题和增强艺术感染力。

二、表达方式:记叙、描写、说明、抒情、议论。

A、叙述:对人物经历和事物发展变化所作的交待、陈述。

作用:可以把描写的各个方面联成一体,推动故事情节的发展,加深读者对人物、事件的理解。在议论文中,作为事实论据,用来证明论点。

例1:他走了。例2:我们爬上了山。

B、描写: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对人物、事件和环境所作的具体的描绘与刻画。

作用:能实现文学形象的具体性生动性和可感性。

例1:他是一个高而瘦的老人,须发都花白了,还戴着大眼镜。

例2、我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只见探照灯的光带,透过飘飞的雪片,直向天空射去。

C、抒情:作者在作品中抒发由某种媒介触发起来的主观感受和思想感情,以强化某些景象的色彩,或突出人物性格的一种表现手法。

作用:表达作者强烈的某种主观感情。起到渲染环境气氛,强调人物性格品质,突出文章中心的作用。引起读者的共鸣,使文章更有感染力。

1、直接抒情(往往直抒胸臆,情感浓烈):

例1:《最后一课》中:啊,那些坏家伙,他们贴在镇公所布告牌上的,原来就是这么一回事!我的最后一堂法语课!

例2:哦,北大,北大,你委于我心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例3:祖国啊,母亲!我爱你,中国!

2、间接抒情(借景抒情:通过景物描写,抒发感情。)

例1:莫泊桑的《我的叔叔于勒》:我们上了轮船,离开钱桥,在一片平静的好似绿色大理石桌面的海上驶向远处。表现人物欢快兴奋的心情:在我们面前,天边远处仿佛有一片紫色的阴影从海里钻出来。表现人物失望、沮丧的心情。

D、议论:作者直接在作品中对人物、事件表明自己的态度、情感和评价。

作用:1、在记叙性文体中,议论有两种方式:先叙后议和先议后叙。前者见解独到,令人深思,具有启发性;后者可使读者很快进入对将要叙述的事物的思考,引起读者对下文的注意。2、议论在散文中会对形象的特征或意义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3、议论在议论文中主要是阐述观点。

E、说明:是对事物与事理进行的解释和介绍。作用:使读者清楚明白地了解被说明的事物和特点。例1:这张桌子是方的。

三、分析人物形象

1、分析人物的各种描写,准确把握人物的思想情感以至性格。

2、抓住人物之间的矛盾冲突(和谐相处),分析人物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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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胖子李先生的小说内容

全文共 28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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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胖子李,正如名字一样。或许全世界只有我觉得他不是胖,而是可爱吧! 胖嘟嘟的脸,小眼睛。本来就不怎么高挑的鼻梁上驾着一副眼镜,圆鼓鼓的肚子。因此我每次都俏皮地摸摸他的肚子,嘟囔道:“宝宝乖,不可以踢爸爸的噢,妈妈我会生气的。” 他总是笑着说我:“你个小坏蛋。” 然后我撅着嘴,头抬得老高并且不理人。等着他来认错,哄我。

有人说,爱情里必须有一个人卑微。那么在这段感情里,卑微的永远都是他。

胖子李先生可能真的是太胖了,腿太粗,所以走路老慢了,并且走一会儿就累。如果我更加调皮地爬到他的背上,那么他更是走不了几步,就得哄着我下来。每次都还没尽情尽兴地享受靠人力离开地球表面,就得回到地球。我心里是很不开心的,但也不在意,因为爱。可能胖子们性格都很好,所以他从来没跟我发过火,生过气,吵过架。永远都是我欺负他,这个,我妈可以作证。因为我妈见我用力气拍打他的肉肉,就凶我。我严重地怀疑,我到底是不是我妈亲生的。

胖子李先生和我同年同月,虽生不逢时不在同一天,但同一个星座的我们唱着同样的歌,喜欢同样的事物。或许就是因为这样,我们无话不谈一起走了那些年。

刚认识胖子李的时候,他高三最后一学期。那是2010年的五月,他就要高考了。我在5月31日那天发给他一封邮件,问他:“既然你没有女朋友,我也没有男朋友,那我们在一起吧。”结果那封邮件半天才回我,言简意赅两字:“好啊”。 后来他告诉我,当时看到邮件受宠若惊无法言表,激动了很久。他觉得幸福来的太突然,因此迟迟没回。告诉我这些的时候,他笑得好开心。

高考结束后,为了能够让他来北京,跟我在同一个城市,我旁敲侧击地问他填的志愿。最终他按照父亲的意思,跟我开始了两点一线的异地恋。大一报名那天,他说父亲陪他去的。我在教室里准备上课,心情低落得那两节理论没听懂。北京的夏天真的很热,或许他那边也很热,但,我的心在那个时刻是凉的。

后来还是选择在一起,胖子李先生对我很好,那种好就像我爸妈对我的爱一样。没有拒绝,决定跨过重重阻碍也要在一起。只要有时间就来北京,目的是为了看我。我们在夏日的街头深情相拥,一起踏过下雪的北京,一起细数飘零的落叶,一起看春暖花开。

我开始心疼了,心疼他每个月把生活费省下了买高铁票,省下来专门来北京看我。还要在每个节日给我惊喜,各种礼物。后来怕我没钱花,直接往我卡里汇钱。学生党都很穷,我们都不富裕。这只能说明一点,他爱我。

胖子李有个习惯,一天至少会打三个电话给我。早上一个,叮嘱记得吃早饭。中午一个,嘱咐要按时吃午饭。晚上一个,叮嘱要吃晚饭。睡觉前偶尔也会打一个,嘱咐作息时间要规律。那时我的手机,全天必须都得用电充着。生怕他找不到我而担心,我更担心他联系不到我的担心。

交往了两年,2012年夏天,他再次来北京,我直接带他见了我父母。那天,所有我喜欢和不喜欢的亲朋好友都在。他紧张到不行,生怕表现得不好让我家人对他初次的印象大打折扣。一顿饭吃完,我送走了他。回到家里的时候,亲戚都劝我说:“这么胖的一个人,以后会是麻烦的,老了之后全身毛病,你得照顾一辈子,知道么?” 我倔强地说:“可以减肥的嘛;” 他们又说:“如果那么好减肥,他还会这么胖么?”我斩钉截铁地回答:“我就喜欢他。” 因此所有人都没有说什么,还好我爸妈是比较通情达理的人。

那个夏天,我们一起从北京去了江苏徐州他家,去见了他所有的亲戚朋友。李爸爸和干爸专门开车带我们一起去连云港看海,那是我第一次去海边。一路上李妈妈和李爸爸各种主动的关心,让我觉得自己真的融入了这个家,以后会很愉快地跟他们相处在一起。李爸爸说,如果结婚的话,不管是在北京生活,还是在徐州生活都可以。我给你们买房,这个不用操心。

那年冬天,因为四川老家爷爷身体状况不好,我们全家从北京回了四川老家。

临走前,在北京见了一面。

我说:“咱们结婚吧。”

他说:“再等一等吧,我还有一年毕业。”

我:“如果我等不了呢?”

他:“再坚持一年好吗?”

于是我和我爸妈还有弟弟回四川了,我们已经整整五年没有回去了。为了爷爷的身体和病情,我爸妈在家做生意,我弟弟在老家上学。

2013年我回了北京,回去只是想跟这个城市严肃地告别。然后和闺蜜从北京飞到了深圳,从北漂转变到南游。胖子李还是跟我联系,只是不频繁了,都是因为我倔强。我觉得你既然爱我,就给我结婚证那张纸。不给那张纸就是不爱,或者爱得不够。

僵持了一年,他开始实习了,我们真真正正地分手了。

然后我开始了到处旅行。有钱就买机票,没钱就买火车票,总之要不停地出去走走。明知道“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去哪都是流浪”。

2014年我又回到了北京,在一家国际幼儿园上班。我开始后悔懊恼自己的倔强,决绝地分手。很犯贱地去联系胖子李的时候,才发现电话已停机,QQ已无权访问,微信已不是好友,新浪微博已无关注。再次去添加好友的时候,一个如我从前的样子的女生骂我了,叫我不要再打扰。

2014年的冬天,我决定回家了。离开北京,走之前加了无数次微信。终于在我臭不要脸地坚持下,他同意了。只是跟我说:“我们过去了,我不可能再接受你了。” 于是,微信又删了。 我知道,我们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离开北京那天,我拉着行李箱从北京西站走了。站在西站正门口拍了张照片,发了个说说:“对于我生活了六年的城市——北京 来讲。那里不过是有:和一个不知道还能否会重逢的人,有一段回不去的曾经。有遗失的美好和一起走过的青春。”

然后头也不回地进站检票离开了。

2015年,人间四月天,我去了西藏。我以为去了之后,我会好过,我会净化心灵。其实,这跟去哪都没有关系。

现在,我们终于形同陌路。

2.

直到4月24号从西安回来,我才明白,最包容我的人,最疼爱我的人,永远只有他。现在的我,脾气好了,性格好了,但身边好多人还是无法忍受。以前的我无理取闹,胡搅蛮缠,斤斤计较,暴脾气,他一一接受,从不抱怨。至少那四年,他没有在我面前给我脸色看,更没有大声说过话。

以前,我喜欢艾弗森,他喜欢麦迪。我们因为彼此喜欢的球星不一样而争吵,我太强势,我喜欢的东西,非要我在意的人也喜欢,不喜欢就不行。

现在,我想找个如你一般的人,却再也找不到了。再也没有关心我每天有没有按时吃饭,按点睡觉。没有人每天打电话骚扰,没人在生理周期告诉我不能喝茶,不能喝咖啡,不能吃冰凉的东西......总之,我现在过得好不好,已无人在意了。

我们17岁相识,在人生最美的年纪,开始最美的初恋,进行着最美的爱情。18岁那年夏天吻过他的脸,我以为就会永远。19岁时,北京寒冷的冬天让我觉得并不孤单。20岁的雨季,爱情也可以很唯美。21岁,打给我最后一个电话说生日快乐。22岁我没有你的礼物和祝福。我今年23岁,我想结婚了,可,孤身一人。

我一个人想陌生的城市,陌生的街道,陌生的人群,独自徘徊,独自伤感。你在哪里?你现在是不是拥抱着一个如从前的我一样的姑娘在怀里窃窃私语?你们是不是就要结婚了?还是......你和我一样,过尽千帆,仍然一个人?

sorry,非常抱歉,我只是突然很想你。

3.曾经有个朋友问我:“如果你在某一天遇到李胖子,你会跟他说什么?”

我微笑着回答:“hey,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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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花开微型小说作文

全文共 1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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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从窗户懒洋洋的透着进来,如同在床上懒洋洋的吴桐一样。在家的感觉就是好,没有没完没了的作业,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没有扰人的喧哗,有的只是这岁月静好。

吴桐在被窝里做了一下最后的挣扎,终于懒洋洋的伸了一下腰板,眯着一双俏眼看着从窗帘的细缝中照射进来的阳光,院子中那棵和她一起长大的梧桐树的影子在白色的墙壁上隐隐约约。

吴桐用一只胳膊支撑着身体,一头如海藻般的长发随着她的这个动作在床上懒懒散开。吴桐斜着脑袋,呆呆的看着墙壁上那随微风轻轻摇晃的影子,一个小男孩浮现在她的脑海,他正拿着一颗梧桐树的幼苗对她微笑,不觉间嘴角轻轻上扬。

“死丫头,怎么还不起来,”楼下传来一阵吼声,接着楼梯处又传来一阵“咚咚”声响。

吴桐抿嘴一笑,老妈又“杀气腾腾”地来啦。还是先起为妙。登时不管三七二十一,以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叠好被子。随手拉开窗帘,屋内便笼罩着一层淡淡的紫色。这时老妈已来到门口。

吴桐抓了几下头发,好理顺一些。抢先一步打开房门,对老妈来了一个灿烂的微笑,“妈,早上好呀!”

吴母在吴桐的额头轻轻戳了一下,“死丫头,还不赶快洗洗吃饭。”

睡了这么一大清早,再看着桌子上丰盛的早餐,吴桐的肚子开始咕咕叫了。吴父吴母看了都摇了摇头,同时都拿了一个鸡蛋放在吴桐面前。

“唉,这孩子,以后要嫁人了,还是这孩子般,”吴母看着狼吞虎咽的吴桐,一脸慈爱的说。

“妈,我永远都是你的孩子,我会永远陪在你身边,嘻嘻……”吴桐一边说着,一边将一个剥好的鸡蛋放在吴母碗里。

一家人正其乐融融的吃着早餐,只听见外面“喀嚓”一声,一辆自行车停在家门前。

吴桐走到门口一看,是个男孩走了过来。唔!不应该叫男孩啦,四年前他是个男孩,可现在,他已经是个玉树临风的青年了。他穿着一件修身墨绿色的线衫,卡其色的休闲裤,明亮的眸子里仿若储了一池秋水般深邃。清晨的阳光从梧桐的枝缝间软软地洒在他身上,他的四周便仿佛被晕染了一层淡紫色的光晕,似梦似幻。吴桐轻轻揉了揉眼睛,这个动作却让不远处的那个青年的嘴角轻轻上扬。

青年轻咳了一声,顿了顿道:“吴桐,我特意来看你,都不接待一下老同学吗?”

吴桐这才惊醒过来,扯了扯身上那白色毛茸茸的兔子服。这衣服是吴桐在街上无意之中看到的,当即便决定买下来,说是很适合她这种懒洋洋的性格,当时吴母就很无力了她的看了她一眼。话说回来,吴桐平时能说会道的,这时却没来由的来了句:“你就这样子,那该多好。”

那青年微微一笑,轻轻拍了一下吴桐的头说道:“我一直在这里,傻丫头。”

也不等吴桐去应答什么,那青年自行来到厅中,和吴父吴母一一问好。

清澈的溪水潺潺流过,流进田间,流进湖泊,不时有几只白鹭从头顶飞过,隐没在无边无际的田野里。露珠晶莹剔透的露珠在路旁的草丛上轻轻荡漾,微风中漂浮着淡淡的青草气息,这是吴桐最爱的风景。而此时,她却低着头,眼观鼻,鼻观心,一路上沉默不言。那青年也是看着远方,似有千言万语,但却什么也没说。

“楚泽,这次你什么时候走呀,”吴桐抬起头,嘟着小嘴向旁边的那个青年问道,明眸流转,顾盼生姿。

楚泽轻轻转过头,看着那娇嫩的脸庞说:“这次呀,不知道哩,你假期结束就要回学校吧,大学里的生活还习惯吗?”

吴桐心想自己的行踪被他知晓得一清二楚,而他现在在哪里自己都不知道,这太不公平了,于是又问道:“楚泽,你现在在哪个学校?”

楚泽这次不再看她了,遥遥向远去看了一会,才悠悠说道:“和你在同一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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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克尔的传说的儿童小说介绍

全文共 60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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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过哈德逊河的人都会记得卡茨基尔山。它是巨大的阿巴拉契亚山脉的一个分支。它巍峨地耸立在哈德逊河的西边,傲然地俯视着周围的山村。季节的交替,气候的变幻——事实上,一天里的每一个时辰——都会使山峦的颜色发生奇妙的变化。远近的家庭主妇们把这种变化看作最完美的晴雨表。

在持续晴朗的日子里,山峦呈蔚蓝色和紫红色。晚上,它们的线条鲜明地呈现在清澈的天空。但是,有时周围虽万里无云,可它们的顶峰上却聚积着浓浓的灰色雾霭,在落日的最后余晖里闪耀着,好像那天使头上的光轮。

在这个神仙般世界的山岗下,过路人会看到淡淡的炊烟从一个村庄袅袅上升。村庄的木板屋顶在树丛里时隐时现。山岗上的蔚蓝色到了这里变成一片郁郁葱葱的翠绿。这是一个古老的山村。它是这个省份初建的日子里,荷兰殖民者聚居的地方。那时秉公执法的彼得·斯图夫桑特——愿他安息!——才执政不久。村里现有的几幢最早殖民者居住过的房屋依然保持着原状,但是看来也不会维持太久了。房屋是用黄颜色的荷兰砖砌成的,有花格窗,正面有个三角形的凸出部分,屋顶上立着风标。

就在这个山村里,在这样的一所房屋里,在很多年以前——那时这个国家还是英国的一个省份——住着一个淳朴,性格随和,叫做吕伯·凡·温克尔的人。他的先人,赫赫有名的凡·温克尔在彼得·斯图夫桑特的英勇时代里,曾经跟随那地方官围攻克里斯钦堡垒。可是,吕伯身上却很少具有他祖先的尚武精神。我说过吕伯是一个淳朴,性格随和的人。除此以外,他还是一个好邻居,一个怕老婆的,顺从的丈夫。说真的,正是因为他怕老婆,他的性格十分温顺,他深深为大家喜欢。因为只要一个男子在家里受到泼妇严格管柬,他在外边必然是恭恭敬敬,和蔼谦卑的。对他们来说,妻子的训斥胜过世界上所有劝人忍耐和受苦的布道文。因此,有一个凶悍的妻子可以说是一种福分。如果这话当真,那未,吕伯·凡·温克尔是福上添福了。

不必说,全山村的妇女都十分宠爱他。晚间,妇女们唠家常,谈起吕伯的家庭争吵时,像可爱的女性们惯常做的那样,总是袒护吕伯,说凡·温克尔太太的不是。只要他一露面,村上的孩子们就高兴地向他欢呼。他和孩子们一起玩耍,给他们做玩具,教他们放风筝,玩弹子游戏,跟他们讲关于鬼魂,女巫和印第安人的长篇故事。不管什么时候,只要他在村子里一出现,一群孩子总是包围着他,有的吊在他的衣服下襟上,有的爬在他的背上。他们肆无忌惮地戏弄他。村子里的狗没有一条会朝他狂吠。

吕伯性格中的最大缺点是他对一切能挣钱的劳动表示极大的厌恶。这并不是由于他缺乏长性,或者由于他不勤劳。他可以拿着一根像鞑靼的长枪那样又长又重的钓竿,在又湿又潮的石头上坐上一整天,一声也不吭,而鱼连钓杆上的鱼饵也不碰一碰。为了打几只鸽子或者几只松鼠,他会在肩上扛着一支鸟枪,步履艰难地穿过树林,蹚过沼泽,攀登高山,翻越峻岭。只要人们有求于他,他决不会拒绝帮助别人,即便是最最粗笨的活他也乐于去做。

村子里只要有任何欢乐的场面,例如剥玉米皮,砌石头墙,他总是抢在头里。

村里的妇女常常差遣他,让他为她们跑腿,或者替她们做她们的丈夫不屑做的琐事。总之,吕伯总是乐于为别人效劳,却从来不为自己做什么事情。若要他干自己的家务活和庄稼地里的农活,他就办不到。

事实上,他声称他的庄稼地已经无可救药。它是全村最坏的一块地。不管他愿不愿意,他那庄稼地里什么都搞糟了。而且情况还会继续恶化下去。

篱笆一处一处倒塌。母牛不是走失,就是走到白莱地里去。他地里的野草比任何地方的野草长得都快。每当他要到屋外去干些活时,天公却偏偏下起雨来。在他管理下,他父亲传下的庄稼地一亩一亩地缩小,直到最后,只剩下一小块种了玉米和土豆的地,还是村里管理得最糟糕的。

他的孩子也是衣衫褴褛,像是没有父母照管似的。他的儿子和他同名,也叫吕伯,相貌长得跟父亲一模一样,儿子看来也继承了父亲喜欢穿破烂衣服的习惯。他总是像一匹小驹那样,紧跟在母亲的身后。他穿着吕伯扔掉的一条宽腿马裤,一只手费力地提着裤子,样子像是雨天提着拖裙走路的妇女。

可是,吕伯·凡·温克尔是人间最快乐的人之一。他傻里傻气,生性贪图安逸,随遇而安,有白面包时吃白面包,有黑面包时吃黑面包,只要不费脑筋,不花心思,他什么都可以凑合。他宁可只有一分钱而挨饿,不愿为挣一镑钱而工作。如果由着他自己的性格,他会高高兴兴地浪荡下去;但是他的妻子没完没了地训斥他游手好闲,无所事事,说他正在把全家带上绝路。

早晨,中午,晚上,妻子的舌头唠唠叨叨地没完没了。只要吕伯一开口,或者一干活,总会招来妻子破口大骂。吕伯只有一个办法来对付妻子的训斥,而且,由于他经常施用这种伎俩,它已经变成了他的习惯。他耸耸肩,摇摇头,眼睛朝上,不吭一声。可是,这种做法常常惹起妻子发动一场新的咒骂,因此,他不得不鸣金收兵,朝屋外逃窜——这是怕老婆的丈夫的唯一出路。

吕伯在家里的唯一追随者是他的狗沃尔夫。沃尔夫也像主人一样地惧怕主妇。因为凡·温克尔太太把他们俩看成一对好吃懒做的伙伴。她总是恶狠狠地看沃尔夫,认为沃尔夫是使主人常常走上歧途的罪魁祸首。说真的,就一条忠贞的狗的品性来说,沃尔夫在树林中拾回猎物时,可以说是骁勇无双的。

结婚的岁月一年年过去,吕伯·凡·温克尔的日子一年年变得更糟。雌老虎般的老婆那火爆性子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有所减退;她的舌头却由于经常使用而变得越发刻薄。有一阵子,吕伯被逼出家门后,常常和村上的一伙消磨闲日子的家伙们厮混在一起。他们经常坐在一家酒店门前的长凳上,酒店门前挂着英王乔治三世陛下的肖像,上面是乔治那张红通通的脸。这帮家伙整个夏天就懒洋洋地坐在一棵大树的树荫下,没精打采地闲扯村里的流言蜚语,或者讲那些永远讲不完的,令人昏昏欲睡的故事。但是,有时他们偶然从过路的人那里获得一张旧报纸,就会煞有介事地议论起天下大事来。

政治家们值得花钱听听他们的这种讨论。瞧!他们是如此聚精会神地听村上的教师戴立克·凡·布曼尔一字一字地念报纸。戴立克矮小机灵,学问丰富。

他决不会被字典中任何一个大字所吓倒!瞧!他们是如此貌似圣贤地讨论着几个月前发生的天下事!

这一伙人的观点完全被尼古拉斯·凡窦尔所左右。他是村里的元老,又是酒店的主人。他从早到晚坐在酒店门口,随着太阳移动,不时挪动地方,使自己永远坐在阴凉处。因此村上的人可以根据他的位置,像观察日昼一样。精确地说出一天的时辰。不错,他终日不开口,只是一股劲儿地抽烟斗。他的追随者们(因为每一位大人物都有追随他的人)十分了解他,知道怎样判断他的观点。如果所念的或所叙述的内容使他不高兴时,人们可以看到他猛力地吸烟斗,然后愤怒地,急促地,接连不断地一口口喷烟。如果他高兴,他就慢吞吞地,安详地吸烟,吐出淡淡的,平和的烟雾。有时,他从嘴里取出烟斗,让芬香的烟雾在他的鼻子上统绕,庄严地点点头,表示他的赞许。

即使在这样的堡垒里,不幸的吕伯最终也抵挡不住老婆的袭击。雌老虎突然从天而降,打破人们的宁静。她破口大骂,斥责这帮家伙是坏人,连德高望重的尼古拉斯·凡窦尔也难逃河东狮吼。他被指摘怂恿她的丈夫好吃懒做。

可怜的吕伯最后被逼到几乎绝望的地步。他躲避农田劳动和妻子斥责的唯一出路是拿把鸟枪,到树林里去漫步。有时他坐在树根旁,和沃尔夫分享行囊里的东西,他把沃尔夫看成是患难兄弟。

“可怜的沃尔夫,”他会说,“你的主妇让你过猪狗的日子。但是,孩子,别在乎。只要我活一天,你决不会缺乏朋友。”

沃尔夫摇摇尾巴,依依不舍地看着主人的脸。如果狗懂得怜悯,我真的相信它是在全心全意地回报主人的恩情。

在秋天的一个美好日子里,吕伯在走了长长一段路后,爬到了卡茨基尔山的最高处。他一路打松鼠,这是他最喜爱的运动。宁静的四周不时响彻着他的枪声。到了快近黄昏的时候,他又困又饿,倒在一个长满绿草的土墩上,绿草一直延伸到悬崖的边缘。从树隙缝间他可以看到山脚下延绵好几里的浓密的树林。在远处,他看到了壮丽的哈德逊河静悄悄地流淌着,有时河中闪映着彩云的倒影,有时片片风帆慢悠悠地移动着。风帆好像是睡在哈德逊河母亲洁白光滑的胸膛上,逐渐地消失在蔚蓝色的山峦间。

在山崖的另一边,他看到深深的峡谷。那里怪石嶙峋,峡谷脚下满堆着悬崖峭壁上掉下来的石块。这是阳光照不到的地方。吕伯若有所思地在土墩上躺了一会儿。夜幕渐渐降落,山峦黑而长的影子投射在整个山谷上。吕伯知道如果他回到山村,天一定已经黑了。他一想到凡·温克尔太太气汹汹的样子,禁不住深深叹了口气。

当他将要下山的时候,他听到远处有个声音叫道:

“吕伯·凡·温克尔!吕伯·凡·温克尔!”

他环视周围,只见到一只孤单单的乌鸦飞过山岗。他想他一定是走了神,又开始下山。突然他又听见同样的叫声划破了宁静的夜空。

“吕伯·凡·温克尔!吕伯·凡·温克尔!”

这时沃尔夫身上的毛突然耸立,它低沉地叫了一声,爬到主人身边,恐惧地看着峡谷。吕伯也模模糊糊地感到惧怕。他朝着同一方向看。他看到一个奇怪的身影缓慢地往山上爬,身上背着沉甸甸的东西。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见到人使他大为吃惊。但是他想也许是邻村的人需要他帮助,因此他匆匆忙忙地走下山去。

等到他走近的时候,陌生人的奇怪外貌使他更加惊讶。陌主人是个身材矮小,但是长得十分结实的老人,一头蓬乱的头发,灰白的胡子。他穿着古老的荷兰服装——一件布外套紧紧地绷在腰部——下身穿着好几条裤子,最外边的一条裤子硕大无比,两侧有着成排的扣子,膝盖部分隆起了一块。他肩上扛着一只圆圆的酒桶,看来里面盛满了酒;他向吕伯招手,要吕伯帮助他。吕伯见到素不相识的人,带有几分羞赧和猜疑,但是他像往常一样,还是很快地同意了助他一臂之力。他们两人轮流着扛酒桶,沿着沟壑往上爬。

这条沟壑显然是山间干涸了的河床。他们爬山时,吕伯听到一阵阵轰隆隆的响声,像是远处的打雷声。声音似乎是从一个深谷里,或者不如说是从高耸的山石罅隙里传来。他们沿着崎岖的山路朝传来声音的方向走会,吕伯以为刚才的声响是山里常有的片刻即逝的雷雨声。通过沟壑,他们来到一个山谷。

山谷呈古罗马时代的圆形剧场形状。周围是垂直的峭壁。峭壁的边缘上长满低悬下来的大树。它们茂密的枝叶盖住了天空。因此你只能偶尔瞥见蓝色的天空和夜晚明朗空中的浮云。吕伯和他的同伴默默地走着,一声不吭,因为虽然吕伯对于扛着酒桶到荒山中的举动十分疑惑不解,但是由于在这个陌生人的身上有着一种奇怪而又神秘莫测的东西令吕伯产生了一种敬畏的心情,所以他不敢和他随便闲谈。

他们走进了圆形剧场似的谷地,又有奇怪的事出现在眼前。在剧场中心的平地上有一些相貌奇特的人在玩九柱戏。他们穿着奇怪的外国服装。有人穿着短上衣,有人穿着无袖短外套,大多数人像吕伯的同路人那样穿着肥大的裤子。他们的脸也长得十分特别。有一个人留着一把大胡子,一个宽大的脸,一对小眯眼。另一个人的脸上好像只长着一个大鼻子,头上戴着一顶白色的锥形帽,帽子上插着一根细小的公鸡尾羽。他们每个人都留着各种形状,各种颜色的胡子。当中有一个人看来是首领,他是一个矮胖老绅士,有一张饱经风霜的脸。他穿着一件绑紧的紧身上衣,腰间束着一根宽宽的皮带,插着一把短刀,高顶帽子上飘着一根羽毛,脚上穿着红袜子和高跟鞋,鞋子上面装饰着玫瑰花。这些人使吕伯想起了挂在村里牧师多米尼·凡·夏伊克客厅里的一幅古老的弗兰德画上的人物肖像。那幅画是殖民地建立时从荷兰带来的。

吕伯感到惊奇的是这些人虽然在娱乐,但是他们保持着庄严肃穆和神秘的静默。他们是他从未见到过的一伙最忧郁的游戏者。没有任何声音打破周围的寂静,只有滚球发出的隆隆声。它们滚动时,声音就像打雷一样。

当吕伯和他的同路人走近他们时,他们突然停止了游戏。他们的眼睛一动也不动,像塑像似地凝视着吕伯。他们的眼睛以及奇怪的、毫无光彩的面部表情使吕伯胆战心惊,双脚哆嗦不停。此刻,他的同路人把酒桶中的酒注入大酒壶,并且招手要吕伯把酒端给在场的人。吕伯战战兢兢地照着去做。

这些奇怪的人咕咚咕咚把酒一饮而尽,仍然不作一声。然后又回去玩九柱戏。

吕伯的畏惧心情逐渐减退。在没有人注意到他的时候,他甚至敢于大胆地饮起酒来。他发现那酒有股上好荷兰酒的味道。他天生就是一个酒鬼,禁不住一喝再喝。他接二连三地从大酒壶中取酒,很快就支持不住了,感到天旋地转,脑袋慢慢搭拉下来,呼呼地入睡了。

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还在他遇见那个古怪老人的土墩上。他揉了揉眼——这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明朗早晨。小鸟在树丛里跳跃着,啁啾着;在清爽的山风中,老鹰正在高空飞翔。

“怎么搞的,”吕伯想着,“我可别是整个夜晚都睡在这里了。”

他回想他人睡前发生的事——那个扛着酒桶的奇怪的人——山谷——山间人迹罕至的隐居地——玩着九柱戏的悲哀的小老人——大酒壶。“啊!大酒壶!那个邪恶的酒壶!”吕伯说道,“我找个什么借口向凡·温克尔太太解释呢?”

他寻找他的那支鸟枪。但是他在自己身边看到的是一支古老的燧发枪,枪筒子长满了铁锈,枪机已经成了碎片,枪托给虫蛀了。他现在怀疑山里那些庄重的游戏者跟他开了个玩笑,用酒灌醉了他,把他的枪偷走了。沃尔夫也不见了;它也许捉松鼠或者松鸡去了。他吹起口哨,大声叫沃尔夫回来,但是毫无结果。山上回响着他的哨声和叫声,但是没有沃尔夫的踪影。

他决定再到昨夜那些游戏者集会的地方去;如果他遇见他们中间任何一个人,他要问他们要回他的狗和枪。当他站起身来的时候,他感到四肢僵硬,不像往常那样灵活。

“睡在山上究竟不合适,”吕伯想,“如果这趟玩耍使我犯上风湿病而卧床不起,凡·温克尔太太可不会饶我哩。”

他费力地往山谷下走,后来又找到了前一天晚上和那个同路人所经过的沟壑。但是,出乎意外的是,现在沟壑中正咆哮着从山上冲下来的急流。奔腾的水从一块岩石跳跃到另一块岩石,峡谷底下发出隆隆的轰鸣声。他设法沿着沟壑往上攀登,艰难地穿越过树丛,不时被野生的缭绕在树木间的蔓藤绊倒。

最后,他来到昨晚的峡谷。但是,那里岩石挡住了去路。昨夜峭壁由公民的。说真的,吕伯不是个政治家。国家和帝国的变化对他不产生丝毫影响;但是他曾经长期在一种专制统治下呻吟过——受老婆的管辖。现在这一统治结束了——他总算出了头,摆脱了婚姻的枷锁,可以自由地进进出出,再也不必害怕凡·温克尔太太的压制了。当人们提到他太太的名字时,他总是摇摇头,耸耸肩膀,抬起眼睛——这可以解释成他听天由命,或者是他为已得到的解放而表示高兴。

他总是对每个到杜立德先生饭店来的陌生人讲他的故事。首先人们注意到,他每次讲故事,总要更改一些情节——毫无疑问,这是由于他刚刚睡醒。

最后故事就成了我以上所说的样子。村里的男女老幼都背得出这个故事。有些人总是怀疑故事的真实性,他们说吕伯是疯了。但是荷兰居民中的老人几乎异口同声他说故事是真正发生的事。即使到了今天,他们在夏天下午听到卡茨基尔山上的打雷声,他们总是会说亨特里克和他的水手们又在玩九柱戏了。山村附近怕老婆的丈夫们感到日子难以度过时,总是希望能尝尝使吕伯·凡·温克尔昏昏入睡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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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巴黎圣母院中的精彩段落

全文共 18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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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雨果曾在《巴黎圣母院》的序言里说,数年前,他在参观她时,在一座尖顶钟楼的阴暗角落里,发现墙上手刻的字:ANARKH。这几个大写的希腊字母,历经岁月侵蚀,黑黝黝的,深深嵌进石头,这些难以描状的符号,尤其所蕴藏的宿命和悲惨的意义,深深震撼了他的心灵。

2、千百年来,塞纳河从她身边静静迤然而过,不舍昼夜,洗涤历史的烟尘;而她亦额头布满沧桑,阅尽了世事风云变幻,不动声色。

3、那时候圣母院前有露天的咖啡馆,他在那儿喝工夫咖啡,口味浓重,一直坐到夕阳落尽,看晚霞的色彩在圣母院白色的石墙上均匀涂抹。我想象着当年的雨果,究竟是怀着一种怎样的看不见的心境,日夜徘徊在圣母院前墙巨大的阴影下面,听着钟楼传来的悠悠钟声,轻轻抚摩那一块快被岁月雕刻上命运的石头,钟楼上神秘的文字情不自禁地跳入脑海,他心里缓缓升起一股崇高而痛楚的情愫,开始构思一个波澜壮阔的故事。

4、他左思右想,这苦难的灵魂是谁,非把这罪恶的烙印,或者说这灾难的烙印留在这古老教堂的额头上不可,否则就不肯离开尘世。参观完以后,那面墙壁经过了粉刷和刮磨,刻在圣母院阴暗钟楼上的神秘字迹也就随之泯灭了,如今已荡然无存,其催人泪下所概括的那段不为人知的命运,也烟消云散了。在墙上写下字的人,连同字,都从人间消失了。

5、对于很多没去过巴黎的人,她更多时候是一本书名和一个痛苦的故事。她的名字和雨果紧紧相连,这位19世纪法国伟大的诗人、小说家、文学评论家和政论家,诗歌的革新者、浪漫派戏剧的创建者,凭借自己的智慧和心血,为一块块毫无生气的、冰冷的石头注入了血液和灵魂,成就了她的丰腴和美妙。()他们仿佛一对恋人。

6、暮春的天气,泛着些慵懒,尤其在这样的夜晚,灯火凄迷,你和一盏灯都不说话,选择沉默——这样的氛围或多或少让人有点恹恹欲睡的感觉。如果此时耳畔突然响起了钟声,沉郁而浑厚的,一丝不苟地剥开夜色,来叩问你的灵魂,你又会想到些什么?我在黑夜里想象,用颤抖的手指拨开重重迷雾,穿过浓重的夜色,抵达十五世纪的巴黎。矗立在我眼前的是座巨大的哥特式建筑,高高的塔楼刺进苍穹。匍匐在巨人的脚下,我不过是一只卑微的蚂蚁。她就是举世闻名的巴黎圣母院,一首庞大的宏伟的石头的交响乐。

7、那些石头至今一定还记得,当时他深沉而悲悯的叹息,炽热的手指仿佛一团燃烧的火焰,感知到他痛苦地摸索人性的心脏的历程。

8、格雷沃广场上,美丽善良的吉普赛流浪姑娘爱斯梅拉达翩翩起舞,身后跟着漂亮聪明的加里;撞钟人卡西莫多丑陋畸形的身躯在钟楼上来回跳荡,发出怪兽一般的咆哮;神父阴郁的影子幽灵一样,厚重溽湿,借着黑色的外衣,在钟楼顶层的院墙内闪烁不止。

9、在这远离尘世,接近天堂的钟楼塔顶,是属于卡西莫多的崇高而圣洁的世界,也是孤独而绝望的世界。那天,他从这里放眼望出去,巴黎密密麻麻的房子被大街小巷切割得七零八落。阴凉的晓风吹过来,似乎连钟楼都在瑟瑟发抖。

10、巴黎圣母院的顶部是两坐钟楼,南钟楼的巨钟重十三吨。卡西莫多曾经是这儿的钟乐奏鸣家。那些钟是唯一能深入到这个聋子和独眼人灵魂深处的一丝光亮。他爱它们,他跟它们说话,了解它们,享受他独一无二的快乐。他让这神秘的教堂流动一种特殊的生气。

11、原来是在人群与焰火之间一个宽阔的空地上,有个少女在跳舞。

这位少女究竟是人,还是仙女,或是天使,格兰古瓦尽管是怀疑派的哲人,是讽刺派的诗人,一上来也拿不准,因为那令人眼花缭乱的景象使他心醉神迷了。

她身材不高,可苗条的身段挺拔,显得修长,所以他仿佛觉得她个儿很高。她肤色棕褐,但可以猜想到,白天里看上去,大概像安达卢西亚姑娘和罗马姑娘那样有着美丽的金色光泽。她那纤秀的小脚,也是安达卢西亚人的样子,穿在优雅的鞋子里整个显得贴紧而又自如。她在一张随便垫在她脚下的旧波斯地毯上翩翩舞着,旋转着,涡旋着;每次一旋转,她那张容光焕发的脸蛋儿从您面前闪过,那双乌亮的大眼睛就向您投过来闪电般的目光。

她周围的人个个目光定定的,嘴巴张得大大的。果然不假,她就这样飞舞着,两只滚圆净洁的手臂高举过头上,把一只巴斯克手鼓敲得嗡嗡作响;只见她的头部纤细,柔弱,转动起来如胡蜂似那样敏捷;身着金色胸衣,平整无褶,袍子色彩斑烂,蓬松鼓胀;双肩裸露,裙子不时掀开,露出一对优美的细腿;秀发乌黑,目光似焰;总之,这真是一个巧夺天工的尤物。

“真的,这是一个精灵 ,一个山林仙女,一个女神,梅纳路斯山的一个酒神女祭司 。”格兰古瓦心里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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