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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作文专题栏目,提供与小说相关内容的作文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小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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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零开始的异世界生活小说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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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零开始的异世界生活》是长月达平著作,大冢真一郎负责插画的轻小说作品

剧情简介:

走出便利商店要回家的高中生‧菜月昴突然被召唤到异世界。这莫非就是很流行的异世界召唤?可是眼前没有召唤者就算了,还遭遇强盗迅速面临性命危机。这时,一名神秘银发美少女和猫精灵拯救了一筹莫展的他。以报恩为名义,昴自告奋勇要帮助少女找东西。

然而,好不容易才掌握到线索,昴和少女却被不明人士攻击而殒命──本来应该是这样,但回过神来,昴却发现自己置身在第一次被召唤到这个异世界时的所在位置。“死亡回归”──无力的少年得到的唯一能力,是死后时间会倒转回到一开始。

跨越无数绝望,从死亡的命运中拯救少女。“即使你忘记了,我也不会忘记你。”

男主在书中的定位不是运筹帷幄的策士,也不是横扫千军的战士,而更接近于诈骗师和道化师的形象。没有任何力量的他在让人绝望的处境之下只能采取坑蒙拐骗的办法来扭转形势。有些人说这书像明日边缘,但是明日边缘的阿汤哥是一名不折不扣的战士,即使战况令人绝望,他也有挽回局面的力量,他的故事更像是人肉攻略是怎么炼成的。而此书中的男主没有力量,只有“一定要拯救你”的决心,有决心就能保护一切吗?第三章前半部分很好地展示了有决心却没有力量会是什么结果,结果就是男主被打趴下了。

而后半部分的白鲸讨伐队却是这么说的:如果你心有余而力不足,那我们就化作你的利刃。男主的失败几乎都是败在自己妄图以一己之力力挽狂澜,而他并没有这种力量。只有当他依靠别人之时,他所得到的情报和行动才能真正的改变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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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专题作文

《锦绣缘》——小说概要

全文共 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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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与左震相遇了,左震爱上了锦绣,然而锦绣却认为自己喜欢英少,想接近英少。为了帮助锦绣达成心愿,左震把锦绣送去百乐门当舞女,教她喝酒,教她跳舞,教她人情世故,终于成功地教她当上了舞女,也终于让她如愿地待在心上人身边。那么,荣锦绣最后跟谁在一起 英少还是左震?

锦绣开始以为自己喜欢英少,拼命想接近英少,然而,当锦绣成了百乐门最红的舞女,并且能够随时陪在英少身边时,锦绣发现自己慢慢喜欢上了左震,对于英少,锦绣只是想报答而已。左震向锦绣求婚但之后,左震手下人利用骗局绑架了锦绣,在背叛的手下人挑拨下,拼出性命救了锦绣之后,左震以为锦绣最喜欢的还是英少,产生了误会导致左震想放手,而锦绣才真正明白自己爱的人其实是左震。锦绣怎么样都挽回不了又发现怀孕了。

锦绣就离开上海了,后来左震被英东他们刺激了才明白自己那么爱锦绣,一年后找到了锦绣还有他们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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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鱼复仇记_小说作文

全文共 7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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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招——暴炎术——唉?你怎么没事?”嘉望着陪她练习魔法的萦,“萦,我怎么练了999遍都不成功,你练习了1遍就成功了呀?”

“那是因为你的心不诚!”萦翻白眼,把魔杖递给嘉,“嘉,好好练!明天转来的那个人,你可要好好对付他!”

嘉叹口气,把魔杖揣进口袋:“萦,你说他真的是恶魔吗?你会不会听错?万一……”

“万一什么?我是谁?怎么可能听错呢?”哎,我说你明天千万别心软!如果不行,自会有人来帮你!” “有人帮我?那我练习魔法干吗啊?”嘉做个鬼脸,继续练习——“暴炎术——怎么又不成功?!萦你不是说很好练吗?”

……

嘉是一名重点初中的学生,长的很漂亮可爱,爱穿牛仔服,性格大方随和,深得别人的喜爱。自从好友萦告诉她班里将会转来一个可以把全学校人的命都夺走的恶魔,善良的嘉就决定跟着萦练习魔法,来保卫学校。

第二天,班里真的转来一个人,很帅气,说话也很幽默,嘉第一眼看到他,简直怀疑自己喜……天哪,太可怕了,她强迫自己不去想这些,但是眼前老是浮现出那张英俊的脸庞……嘉不知道,她也被那位转来的、叫做翔的男生盯上了。翔也在暗暗地喜欢着嘉。天色很晚了,嘉走上学校附近的海滩,在那慢慢踱步,准备着与翔的战争。虽然,她不可否认地喜欢翔,但是翔毕竟是个恶魔,自己总不能喜欢恶魔吧?月光照在她的脸上,很柔媚也很坚强。

“嘉!”一个令她难以忘怀的声音,充满了阳光——翔!

“你怎么在这?”嘉感到很意外,瞪大了眼睛。

“我?随便转转。”听他不自然的语气,就知道根本不是“随便”转转了。

“你到底来这干吗?”嘉有些不愿意了。

“嘉……我知道你是想跟我决斗的对吧?那就来吧!”翔猛然一抬头,发现嘉的表情很无辜。

“我?”这回轮到嘉不自然了,“怎么会?”她被人说穿了心事,怀疑极了。这就更奠定了她的想法——他是一个恶魔,我不能喜欢他!

“不要装了,萦告诉我了。决斗吧——暴炎术!”

嘉和翔到底谁胜谁败,胜利的奖杯花落谁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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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小说推荐

全文共 9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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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是加拿大作家扬·马特尔的第二部小说

作品讲述了印度少年Pi 和一只孟加拉虎理查德·帕克一人一兽在太平洋上漂流了227天后获得新生的奇特的冒险故事。这部小说一出版就引起了轰动,震惊文坛,也获得了无数的奖项,畅销全球。此著作还被好莱坞华人导演李安改编成同名电影,于2012年9月28日在纽约电影节全球首映,于2012年11月22日在中国正式上映,票房大卖,深受人们喜爱。

《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无疑是一个扣人心弦、引人入胜的生存历险故事。

小说的主人公Pi (读作“派”)是一名印度男孩,他的父亲开了一家动物园。Pi 从小生活在人与动物的环境中,所以他对人性与信仰有自己独特的一套看法。十六岁那年,他跟随家人和动物们一起移民加拿大,在途中,日本货轮不幸失事,他的家人全部遇难,最后只剩下Pi 与一只名叫理查德·帕克的孟加拉虎在救生艇上。Pi 为了求得生存,首先想到的是如何杀死孟加拉虎的六个方法,包括淹死、毒死、噎死、烧死、电死等等。然而经过深思熟虑后,他意识到这六个计策都派不上用场,唯一的办法就是让理查德·帕克活着,保证他的食物和饮水,并驯服它。少年Pi 拿出了钓竿,取出了海水淡化器,开始了与孟加拉虎一起互相提防又互相依存的海上漂流生活。一人一虎历经了227天的海上漂流后,最终上岸获得重生。

《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是一个关乎人性,关乎兽性,关乎信仰,关于希望,关于成长,关于生命的故事。历磨难而成长,因信念而不凡。在经过与虎一起海上漂流谋生的历险后,少年Pi 从一个天真男孩演变成了一个成熟的男人。这个故事的意蕴深厚,引人思考。在扬·马特尔生动的笔下,小说情节巧妙契合,跌宕起伏,高潮不断,不断给读者以惊喜和快感,引人入胜。《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对于信仰、生存,乃至人与动物、人与人、人与世界的关系都展露无遗,引发读者深思。

《少年派的奇幻漂流》出版后即畅销全球七百万册,获得英国布克奖、德国国家图书大奖等6项国际大奖,也获得了美国总统奥巴马、著名华人导演李安等名人的喜爱。作家周国平说:“我们需要这个故事,当然不是为了掩饰我们的兽性,更是为了对我们的人性怀有信心。” 主人公的名字Pi 读“派”,就是圆周率π,一个无限小数,永远没有尽头,却真实地存在着,引发人们无限的联想……

《少年派的奇幻漂流》是一个不容错过的好故事,所以,请不要错过这个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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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医明妃传原著小说

全文共 11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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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医·明妃传》是根据历史人物事件改编的古装传奇励志剧。该剧由李国立执导,刘诗诗、霍建华、黄轩、李呈媛、袁文康、金晨等主演。

该剧讲述了明代著名女医谭允贤凭借对医学的痴迷和热爱,克服重重困难,开创并建立女医制度,最终成为一代女国医的经历。

该剧将于2016年2月13日登陆东方卫视、江苏卫视。

剧情简介:

大明国体昌盛却礼教严苛,女子地位低下,不得从医,隐疾难治。谭家为医学世家,祖上几代均为御医,因被奸人所陷害而遭遇灭顶之灾,从此留下祖训,后世不得行医。但聪慧的谭允贤从小耳濡目染,偷偷随祖母学习中医知识,不仅悬壶济世、妙手仁心,得到了普通百姓的赞扬和支持,更渐起救天下女子之心。由此,允贤不仅在学医道路上面临重重的困难和阻碍,更要面对封建礼教和世俗观念的冲击。但允贤凭借着对于医学事业的痴迷和热爱,克服重重困难,不仅在医学上广收博采、兼收并蓄、自成一派,更突破严苛的礼教束缚,开创并建立了女医制度,从救人身体到救人灵魂,再由救人到救国,传播弘扬了祖国医学文化,最终成为了一代女国医,名扬天下。

创作背景

该剧取材自历史人物。历史上的谭允贤出生于医学世家,祖父曾任南京刑部郎中,是当地的名医,祖母对医药也十分精通,秉承家学的她十来岁时即攻读各种医学典籍,是历史上少有的女医家,还留下了《女医杂言》 一书传于世。但是,历史上的谭允贤并没有留下与当朝皇帝的交往纪录,剧中的情感线属于虚构。

该剧编剧张巍表示,自己想写中医的故事很多年,想过很多种可能性,包括把背景设在汉代、民国,但都没有合适的背景可以承载。这样的女性其实非常不凡,应该有艺术作品对其进行挖掘、戏剧加工。此外,该剧虽然有不少宫廷戏份,但张巍强调该剧是古装职场剧而非宫斗剧,相对现代来说,在古代要做一名职场女性阻碍太多太难。

服装造型

剧组在道具美术服装造型上,参考史书,力求还原明代生活之美 。如在服装上力求将大明服饰的明朗线条和华美表现出来,包括立领、宽衣大袖紧袖口、大褶裙装和金属领扣等细节。剧中龙袍、官服、素服等皆有不少的手工刺绣,盔甲也是独特设计纯金属打造。

服装设计师针对不同年龄段为主角们量身打造新衣,新做的服装已超过三百套,其中后冠是参照历史上钱皇后的画像造型复原所制。刘诗诗从少女、宫女,到战场上行医等,剧中服饰多达三十套。而霍建华和黄轩每人也都在二十套造型以上。

霍建华觉得盔甲的造型太过霸气,白面造型驾驭不了,所以亲自提出粘胡子的造型,展现熟男魅力。

拍摄过程

该剧于2014年3月25日在浙江横店影视基地开机 ,2014年7月6日在杭州杀青。

由于该剧讲述明朝女医谭允贤大半生的传奇故事,于是刘诗诗、霍建华和黄轩等主演都要挑战大幅度年龄跨度的演出。

该剧的战争戏份不仅全部在大草原实景拍摄,千军万马的大场面也没有运用CGI技术,而是调动了近千名的群众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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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甘正传》小说英语读后感

全文共 34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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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rrest gump is a very obedient child, he have to remember these words, he said, stupid people have stupid people. When Jenny told him to run, he stumbled to his feet and ran away the first pair of magic shoes in his memory, also discovered his first potential: run. He has been running, the first run, and later he ran to the football team, and then ran into the university, ran got a degree. In the Vietnam war battlefield, he is still remember Jenny, ran back to his own soul, and ran back to honor and friendship.

You have to admit that, in fact, the success of a lot of things has its accidental factors, it will not because of your deliberate and closer to the finish line, but will when you inadvertently, for your efforts to one of the most appropriate praise of the reward. His loyalty, so he was alone in the Vietnam war out of danger, he still ran back to the jungle to find his comrades. He and trustworthy, he promised his comrades to buy a shrimp boat, but his comrades died, but he was incredible in the eyes of him reach his wishes, also won the huge wealth for themselves. His perseverance, so he will be a run for three years after Jenny left, across the whole of the United States, has been kept, he told you that he just wanted to run, he ran measurement of life, it doesnt need a peaceful freedom or any grandiose things for reason. He is friendly, after his lieutenant save lives, lt has been losing his legs to oneself cant die in the battlefield to drag out an ignoble existence still with deformed body and shame, and anger, because lt is such a person: he saw honor above all else, he cant stand, is forrest gump with friendly back his confidence in life, he found that, even without legs, life can still be alive.

Forrest gump is not great ideal, he also has a lot of lost, he had little friends, he was always laughed at by a wise man, he loved mother and Jenny has left him... But to him and because of that and sinking, love continues, he also have their own children, a clever little forrest gump, his life continues, he is not clever, but he always know how to make life full of hope. So he also won the honor, wealth and love, these ordinary people may never have it all.

The film why so popular? Although gumps IQ is only 75, but on him, we see the loyal, honest, persistent, friendly these in human nature most yi yi is unripe brightness, outstanding valuable quality, see the persistence of life, to the life of hope, of faith in the firm. Ordinary life, no ordinary life.

When we grow old, looking back from, if you can for yesterdays all regret, then you already have a very successful life.

阿甘是个非常听话的孩子,这些话他都记住了,他说,笨人有笨人的作为。当珍妮叫他快跑的时候,他跌跌撞撞地跑了起来,跑散了他记忆中第一双神奇的鞋子,也发掘出了他的第一项潜质:跑。他一直在跑,开始是逃跑,后来他跑进了橄榄球队,再后来跑进了大学,跑得了学位。在越战战场上,他仍是牢记珍妮的话,跑回了自己的性命,也跑回荣誉和友情。

你不得不承认,其实很多事情的成功是有其偶然因素的,它并不会因你的处心积虑而更接近终点,却会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的努力以一个最恰当的褒赏。他忠诚,所以在越战中他独自脱离了危险的时候,他仍然跑回丛林中去找他的战友。他守信,他答应了战友要共买一艘捕虾船,但战友死了,他却在旁人不可思议的眼神中为他实现了遗愿,也为自己赢得了巨大的财富。他执着,所以他会在珍妮离开后一跑三年,穿越了整个美国,一直不停,他告诉你,他只是想跑,他用跑步丈量人生,这不需要以和平自由或任何冠冕堂皇的东西为理由。他友善,在他救回中尉的性命后,失去了双腿的中尉一直对自己不能战死在战场上却仍以残废之躯苟且偷生而羞愧,而恼怒,因为中尉是这样一种人:他视荣誉高于一切,他不能忍受平凡,是阿甘用友善唤回他对生命的信心,使他发现,即使没有双腿,人生依然可以充满生机。

阿甘并没有远大的理想,他失去的也有很多,他很少有朋友,他总是被聪明人嘲笑,他最爱的母亲和珍妮先后离开了他......但对他并因为如此而沉没,爱还在延续,他还有自己的孩子,一个聪明的小阿甘,他的人生还在继续,他不聪明,但他永远知道如何让生命充满希望。所以他也就赢得了荣誉,财富和爱,这些常人可能永远不能兼得的东西。

这部电影为什么如此深受喜爱?虽然阿甘的智商只有75,但在他身上,我们看到了忠诚,守信,执着,友善这些人性中最为熠熠生辉,优秀可贵的品质,看到了对生命的执着,对生活的希望,对信念的坚定.平凡的生命,不平凡的人生.

当我们年华老去,回首来路,如果你可以对昨天的一切无悔,那么你已经拥有了非常成功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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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舟的《所有路的尽头》小说简介

全文共 4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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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路的尽头》是刘晓东系列的终篇。

他是中年男人、知识分子、教授、画家

他是自我诊断的抑郁症患者

他酗酒

他有罪、以几乎令人心碎的憔悴自救救人

他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刘晓东

弋舟的小说这一两年有种从里往外的成熟,感觉就像一片认真种的庄稼历冬历夏到了季节,字里行间有一种金黄饱满的成色。如果说中篇小说相当于音乐里的萨克斯,用来形容弋舟这篇小说恰当不过,全篇因着追寻一个人的死因吹出了一曲明暗有度、隐喻丛生、低徊百转的历史挽歌

——《十月》卷首语

只要稍加留意,就不难发现,从代际的意义上说,近些年来,70后一代作家的小说创作已然在文坛格局中占有着越来越重要的份额。而弋舟,正是其中极有代表性的一位。我们注意到,在他的中篇小说《所有路的尽头》(载《十月》杂志2014年第2期)中,曾经出现过这样一句谈论绘画的叙事话语:“这位画家的画风我很喜欢,作品中极端的技巧主义倾向彰显了画家卓越的感受力”。对应于弋舟的小说创作,这句话多少带有一点夫子自道的意味。细察弋舟的小说创作,那样一种特别专注于完美艺术技巧追求的“技巧主义倾向”,其实是一目了然的事情。这一点,同样突出地表现在《所有路的尽头》中。虽然篇幅不算太大,但弋舟却精心地为自己的小说设定了一种别出心裁的询唤艺术结构。

所谓“询唤结构”,就是指作家抓住一个关键性的情节,不断地探求追问事件的真相。追问的过程本身,也正是小说文本的展开过程。小说一如既往地采用了弋舟惯用的第一人称叙述方式,一开始就给出了邢志平忽然跳楼身亡这一悬疑性事件。邢志平何许人也?邢志平乃叙述者“我”(即刘晓东)的校友,一位熟悉的陌生人。

何谓“熟悉的陌生人”?所谓熟悉,是指邢志平曾经和“我”在一起有过两次共度生日的经历。而所谓陌生,则是指尽管有过两次共度生日的经历,但实际上“我”却对邢志平的情况没有什么了解。唯其陌生,所以,在意外地获知邢志平的死讯后,“我”方才执意要搞清楚他究竟为什么要自杀。

那么,作为当下时代看似相当成功的富有者,邢志平到底为什么要跳楼自杀呢?为了找到问题的答案,“我”先后接触了老褚、尚可、丁瞳以及尹彧等几位与死者有过不同程度交往的人。正是在与这些人物堪称抽丝剥茧的沟通交谈过程中,邢志平自杀的原因慢慢地浮出了水面。老褚一方面把邢志平界定为“弱阳性男人”(“‘弱阳性男人?’我重复了一遍这个称谓,眼前浮现出邢志平的样子。的确,记忆中这个毛发柔软、脸色白净的男人,实在是,太弱阳性了”),另一方面也向我披露了邢志平居然身患乳腺癌的惊人事实。那么,乳腺癌会是邢志平的自杀原因吗?他的情人尚可的说法否认了这种可能性的存在:“不是,对于肉体的疾病,他从来没有觉得是难以克服的。他这个人内心的负荷实在是太多了,转嫁在肉体上,曾经弄坏过他的肺,弄漏过他的胃,最后居然向他的乳房下了手。但这些都不足以彻底击垮他。实际上,他对身体疾患的态度反倒是乐观的,在医院里,他还积极去帮助经济困难的病友。”只有在与他前妻丁瞳的交谈过程中,潜藏在邢志平自杀背后的时代原因,才开始进入了“我”的视野之中:“一个人躲在自己巨大的豪宅里,宛如又回到了大学时代,臆想着丁瞳,臆想着尹彧,忧伤地抚慰着自己。”“他一天天地苍白,日复一日地走向腐烂和霉变,像个谨慎的吸血鬼。他被自己彻底地戕害了。”“他终究解放不了他自己,他这个无辜而软弱的人,这个‘弱阳性’的人,这个多余的人,替一个时代背负着谴责。”一个什么样的时代呢?自然只能是八十年代。这一点,在曾经的诗人尹彧出场后,更是得到了强有力的证实。作为心目中的精神偶像,尹彧在邢志平的心目中一直“代表着一个时代和一种价值观”。但一种无法被否认的客观事实却是,八十年代的文化英雄尹彧,早已经彻底垮掉了:“眼前的男人,体格依然硕大无朋,但说老实话,更像是一个被气吹起来的草包。从前的一切,都消失了,精,气,神。”就这样,导致邢志平自杀的原因渐次被揭示出来:“那么,这是促使邢志平去死的根本原因吗?我想不是。邢志平是敏感至极的人,他不会很晚才发现这个事实。也许,他知道尹彧的归来,也许,那本诗集,他知道出自谁手。他就是这样在默默地忍受。也许,当知晓了这些不堪的事实后,这个失去了乳房,失去了财产,失去了老婆,失去了儿子的富人,只是开始瑟瑟发抖。”最后压垮邢志平的那根稻草,是自己的精神偶像——诗人尹彧在新时期中国诗歌史上的缺位:“因为他的世界破碎了,变得空空如也,就像他被剜除了的胸口。因为偶像与禁忌都已坍塌。”

至此,我们自然也就看明白了,通过对于一位时代富人邢志平自杀死因丝丝入扣的追问探寻,借助于一种询唤结构的巧妙设定,弋舟把自己的笔触从一个微小的切口,极其深入地探入到了时代精神的深处。说到底,揭示一个人的死亡原因只是表象,弋舟更大的艺术野心,显然是要借此而在一种强烈对比的意义层面上最终写出他自己关于八十年代的真切历史记忆。与八十年代形成鲜明对照的,自然是当下这个阴霾遍布物欲横流的庸常时代。“天已经黑下来了,空气滞重,有股沉甸甸的分量。

遁入夜色,我有种挤进什么里面去的感觉。”“‘你没问题吧?外面儿现在的空气你得花双倍的力气才能挤回去。’她朝窗外看了看,‘像是有群看不见的胖子横在路上。’”“雨停了,但空气像是混了沙子的水泥,更加沉甸甸的。”这些文字,当然是在写实,在以写实的方式真切再现当下时代阴霾遍布的气候状况。但在一种象征隐喻的层面上(请一定不能忽略弋舟关于“尹彧”的特别命名方式。真难为他居然能够想出这样一个富有深意的诗人名字来。一方面,诗歌离不开隐喻,另一方面,作家的这部小说中也处处都是隐喻式的表达),弋舟所书写表达的,其实是当下这样一个精神横遭截杀的物质化时代境况。有了当下时代这样一个参照系,八十年代那样一种鲜明的理想主义气质,自然也就得到了强有力的凸显:“你知道,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是属于青年的。那个年代,一个诗人所享有的优待无与伦比。”只有在那个一个理想主义旗帜高高飘扬的精神时代,如同尹彧这样的诗人方才能够被公众追捧,方才能够成为标志性的人物。某种意义上,从理想主义的八十年代行走至物欲横流的当下时代,无异于从天堂坠落到了地狱。邢志平最根本的的精神痛苦,实质上正是肇源于此。尽管在世俗眼光里,他是一个相当成功的书商,一个富人,但真正支撑着他的精神支柱,却是八十年代理想主义的余晖。邢志平可以忍受种种不堪的现实,但却实在无法承受精神偶像坍塌的残酷事实。他最后的纵情一跃,正是内心彻底绝望的必然结果。在这个角度上,邢志平完全可以被理解为八十年代的祭物。也正因此,在遗体告别仪式上,面对着邢志平的遗像,“我”才会生出这样一种强烈的感觉来:“上面的那个年轻人,穿着白衬衫,扣子一直系到最上面的一颗。

这就是一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所有学生的概括,羞涩,单纯,你还可以说眼睛里‘闪耀着理想主义的光芒’。”在那个特定的情境中,邢志平显然成为了八十年代的一种化身。所以,“我”也才会有“我想我是在向照片上的那个八十年代致哀与告别”这样一种情绪的生成。同样不容忽视的,还有作品中一再出现过的“八九级”这个说法。假若邢志平的遗像可以被看作是八十年代理想主义的一种象征,那么,“八九级”的隐喻意味显然就值得格外注意。“八九级”,毫无疑问必须被看作是一个虽然内涵丰富但却消逝已久的思想精神象征物。虽然只不过是二十多年的时间跨度,但理想主义的八十年代却已然变成了一个供人凭吊的精神遗物,细细想来,端的是斗转星移沧海桑田,直令人感叹不已。

敏感的读者大概已经发现,弋舟的《所有路的尽头》实际上潜藏着双重的两条故事线索。从时间层面看,一方面是借助于“我”的口吻讲述着的当下这个阴霾时代的故事,另一方面则是借助于老褚、尚可、丁瞳、尹彧等人讲述出的八十年代的故事。从人物层面看,一方面是邢志平、丁瞳、尹彧与尚可他们的故事,另一方面却是叙述者“我”也即刘晓东的故事。需要强调的是,刘晓东的故事,同样与理想主义的八十年代存在着无法剥离的紧密关联。同样作为“八九级”的学生,“我们同一年从大学毕业,而那一年夏天,我却只能流离失所,孤身一人逃难般地潜入了遥远的云贵高原。”正是在云贵高原,那个当时还没有成为旅游胜地的束河,那个“我”把它叫做“绍坞”的地方,收留并庇护了“我这样一个逃亡者”。而“我”之所以要逃亡?乃是因为对于一场重要历史事件的深度介入。“大学毕业的那个夏天,我在这里遇到了我的纳西族妻子。

当时的我犹如丧家之犬。她和她的族人接纳了我。我们结婚了,一度过着平静的生活。其后时风骤变,我无法再忍受这‘被人揪一把鸡鸡’的生活,我想离开,非但想离开高原,我还想走得更远。千辛万苦,我终于登上了飞越太平洋的航班。在飞机上,我感到了恐惧。我想反悔,宁愿回到‘被人揪一把鸡鸡’的日子里去。但我终究还是没有回头。”“是真的没有回头。此后我去过欧洲,去过非洲,最后停留在了太平洋西南部的那个岛国。在那里,我取得了国籍,隐瞒了曾经的婚姻,娶妻生子。”正因为有过这样一种非同寻常的人生经历,所以,“我”才会总是被一种莫名的罪感深深缠绕:“人们觉得这是一个艺术家的怪癖。不是的,这是阴暗,是罪。”非常明显,“我”之所以会对邢志平产生强烈的认同感,与“我”们同属于有着共同历史记忆的一代人密切相关。惟其如此,“我”方才要执拗地搞明白邢志平的死因究竟何在。因为,通过询唤艺术结构的设定澄清邢志平的过程,实际上也正是“我”试图澄清自我生命真相进而追问生命存在本相的一个过程。从根本上说,对于邢志平、尹彧或者“我”来说,内心深处都有着一种无论如何都挥之不去的八十年代情结。或许正因为如此,弋舟才会写到:“我想象他们的婚姻。想象他们每次做完爱,彼此的心中都会来上一句:尹彧在哪里?这句话,更像是对于一个暌违了的年代的盘问。他们是在喊自己的魂。这可能会成为一个规律,类似生理步骤,像前戏,高潮,平台期一样。而这,都是一个时代对于他们的馈赠。那是理想主义彻底终结后的余波。”此“尹彧”一方面固然是尹彧,但另一方面却肯定更是“隐喻”。是的,只能是“隐喻”。除了象征隐喻的方式之外,我实在想象不出弋舟还能够用什么样的方式来真切祭悼那个理想主义的八十年代,来为消逝已久的八十年代招魂。

不能不注意到,在与“我”的对话过程中,丁瞳曾经突出强调过自身一种精神撕裂感的存在:“‘我并不排斥金钱,甚至,我还有着极度的物欲。’她像是在自言自语,‘我想过得体面,但我无法说服自己,让自己忘掉,我曾经是一位诗人的情人。我的确很分裂,很不幸,邢志平只能成为我这种分裂迁怒的对象。”实际上,何止是丁瞳呢?小说中的其他几位主要人物,邢志平、尹彧、“我”、尚可,甚至于也还包括小酒店的老板与老板娘这两位“有故事的人”,某种意义上也都处于一种精神被撕裂的状态之中。也正因此,当尹彧说自己一生注定失败的时候,“我觉得我一瞬间垮掉了。这种滋味我很久没有过了。所以我也不能确定。我只是喉头被什么狠狠地哽住。没有这种假设。

这一生,我注定失败。这几乎是对一代人的宣判和指认。”邢志平走了,“而我,还欠着一个巨大的交代。这不是双重国籍这样的事,没人追究,你就可以当自己的良民。我时刻面临着审判。我跟神父告解过,但没用。我很羡慕那些异国的酒鬼们,他们只消把内心的脏水泼给他们的神就万事大吉。我却不行。我并没有得到赦免,我还没有权利去死。”在这里,“我”那种无法摆脱的罪感绝不单单是刘晓东个人的事情,而是整整一代人的共同宿命。无论如何,能够借助于对于一个自杀者死因的追问询唤,写出整整一代人共同的历史宿命,写出一代人无法忘怀的历史记忆,正是弋舟这部《所有路的尽头》最根本的思想艺术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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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帝王业》各人物简介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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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角:阿妩(王儇)

男主角:萧綦

配角:子澹 胡瑶 王夙 采薇 宋怀恩 阿越

阿妩、胡瑶、采薇,三个同样坚守爱情的女子,却有着全然不同的结局。 阿妩与萧綦,一往情深,彼此以命相托,奈何情深缘浅,终究无缘执手走向生命的尽头。 胡瑶与子澹,虽非两心相许,却也是举案齐眉,相濡以沫。他们不是彼此最初的选择,却是彼此最终的归宿。 采薇与王夙,峰回路转,最终可共晨昏与朝暮,可守着心爱的人走尽悠悠岁月,却只能相守而不相亲。 阿妩将爱融入了生命。 胡瑶将爱留在了身边。 采薇将爱放在了心底。 三个女子的不同爱情结局,谁又更幸运些?谁又更不幸些? 这原是一个逐鹿天下、篡位夺权的故事,我却独为情字动容。 爱情在这个男人的世界里,在种种残酷的争斗中,不是点缀,不是陪衬,而有着别样夺目的生命与魅力。

萧綦对阿妩说过最感人的话:

从今往后,你是我的王妃,是与我共赴此生的女人,我不许你懦弱!

你在我眼里本什么都不是,你只是我的女人!

我所生子女,必为王儇所出,即便永无子嗣,终此一生,亦不另娶。以血为誓,天地同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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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极宗师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40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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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极宗师》是由风消逝编著的一部玄幻类网络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武极宗师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永恒虚空。

一袭白衣的方成,右指缓缓落下,面带微笑。

他俯瞰下方的至尊神们,便如同居高临下的生死审判,主宰一切轮回,自然也包括所谓的神明。

哗。

至尊神极限的盖世汤凰,彻底消散干净,仿佛从未降临到这永恒虚空一样,空空如野,青冥旷阔。

“太弱。”

方成摇摇头。

其实他自己也没想到……规则掌控者的本质如此之强。单纯计算力量程度,他远远不如这些至尊神,可原始规则掌控者的生命本质,赋予他无敌之资。

简而言之。

他这一指,非是湮灭躯体的力量,也不是泯灭灵魂的杀伐,而是在生命本源的层面进行打击,不可闪避,不能抵挡。

扛得住,活。

扛不住,即死。

但若要扛住生命打击,至少也得具有掌控者的本质。

……

遥远区域。

世界规则掌控者、厘庞,正待破碎的残念,倏然凝聚,化作定格的朦胧脸庞……然后他开启燃烧狂笑,脑袋仿佛被巨锤砸击。

烧的他心甘情愿,无怨无悔。

砸的他自愧弗如,震撼赞叹。

“哈哈哈!”

“方成啊方成,枉吾一直平等对待、高看于你……可到了最后,吾终究是小觑了你!哈哈哈哈哈哈!”厘庞伫立永恒虚空,朦胧身影剧烈逸散,显然已经坚持不了多久:“好好好!吾这一死亡……死的开开心心,亡的幸福美妙!”

“方成!”

“方成啊啊啊!”

厘庞低语呢喃,仿若虚弱生命的最终光彩,彻底燃烧,见证这一传辉煌的序幕!

……

另一侧。

一十七座至尊神亲眼目睹了这等场面,至尊神念开始狂颤,紧跟着是崩溃欲绝的唯一想法。

这哪里是蝼蚁?

站在它们面前,分明是一位规则掌控者!

任何一位规则掌控者,尽是屹立于原始世界最前沿,最高最强!非法则源祖不能杀之,原始世界动荡亦不能令其动容,苍穹乾坤崩塌也难以让其失色!

“这,这是何等的……”

蟒蛇至尊神的舌信,不断吞吐,活生生摩擦出了电光火石的时间扭曲区域!

它惶恐,也崩溃!

谁能想到自己面对的不是一个幸运的蝼蚁生命,而是高高在的规则掌控者!怪不得世界权力正在转移给这位白衣青年……因为他与厘庞冕下,皆是掌控者!

“呵呵。”

蟒蛇至尊神自嘲一笑,望向方成:“您是什么规则?”

其余十六座至尊神也浑身一颤,颤颤巍巍地看向方成,内心充满了惊骇欲绝与崩溃不安,仅能安静如一雕塑,等待着这位神秘白衣青年的回答。

它们等的不是规则答案,而是方成之音。

以至尊神的思维智慧,足可轻易察觉蕴涵在声音内的态度……通过这一点,它们即可知晓自己能否存活。

至于方成掌控的什么规则?

这与它们有什么关系?反正不管是什么规则,尽皆不是它们有资格抵挡一二的规则!哪怕最基础的旋转规则、光芒规则,也能瞬间灭尽它们这些至尊神。

只见。

方成脸庞凛冽,似笑非笑。

他双眸内敛如凡,威势含蓄如尘,仅是望着苍茫的虚空边际,一言不发。

“唉。”

“你们该路了。”

他轻吟一声,浑身巍峨如山如渊,右掌食指轻点虚空,相继点出一十七次手指,便是点杀一十七座来自原始世界的至尊神!

此乃生命打击。

好高维能量对低维能量的瓦解,甚至更为干脆利落,更加直截了当。

原始十七击,变幻莫测,降临世间……似乎铿锵煌烈的刀芒,似乎磅礴恢弘的韵律,似乎凝结实质的宣判,既是最初始、最开端的断绝之力,也是最本源、最本质的终结之能!

……

“不!”

蟒蛇至尊神腾空而起,并非冲向方成,而是企图撕裂永恒虚空逃离这一生死绝境。

可惜。

它的至尊神神体驻留虚空当,化作一尊弥漫终结的雕塑,最终一点点崩塌成了一缕缕黑烟,彻底留在永恒虚空。

……

“吾是至尊神!至尊——”

羽翼至尊神疯狂低吼,扇动十三对遮蔽天穹的庞然羽翼,欲要向后暴退,远离方成。

可叹。

它的十三对邪恶羽翼,即便蕴涵着恐怖的亿万冥世,也尽数灭殆坍塌。这一坍塌趋势,瞬间延绵至神体、渗透至神念,最终打击在它的生命之,让它生命凋零,让它至尊坠落。

……

一座座至尊神,或是痛哭逃离,或是狼狈惶恐,但仅能眼睁睁目睹自己的生命陨落,不可存活,不能再活。

这是摧枯拉朽的战争。

此乃永恒不落的画面。

而这一画面的见证者,仅有三个生命:残念厘庞,人族无许贤以及人族永恒祇邰泽湛。

……

许湛殿内。

噗通。

许贤瘫倒在地,浑身下满是涔涔冷汗,根本不能抑制住自己的激烈情绪。

先前他以为永恒虚空终将灭亡,谁也逃不了,甚至打算立刻整理食材,给邰泽湛做出最后一道美食,共同享受最后的晚餐,哪怕是死亡毙命,也心甘情愿。

可他料不到。

他的第七真传弟子、方成,强成这样……强的无边,强的无敌。

“嗤嗤。”

许贤手臂直哆嗦,擦拭额头。

他不是畏惧恐慌,也不是狂喜新生,而是欣喜于自己可以继续陪伴邰泽湛,一直走下去,永远永远。

“贤,贤……好了,一切都过去了。”

邰泽湛走向许贤,美眸闪烁泪花,心生感动,细腻手掌轻柔擦拭着许贤的涔涔冷汗。

诚然。

方成的强,让邰泽湛动容震撼。

可她不清楚那片区域的情况,只有等级差距的认知,因为震撼情绪也只是一点点。真正让她落泪感动的是许贤。

刚刚她亲眼目睹了许贤的慌张急躁。

生死灭绝危机之前,许贤首先想到的是扑向那些食材,誓死也要完成对她的承诺,这让她感动,也让她心疼。

也许。

她该原谅他。

反正谁没年轻过,谁都有选择错误之时,谁都要经历一些过错,一生哪能全数圆满无暇。

只要日后美满,便是完美世界。

“嘿……今年我还欠你一顿美食。”许贤深吸了口气,轻轻搂住邰泽湛,渐渐加紧,渐渐用力,生怕这一刻乃是镜花水月的虚假。

“不。”

邰泽湛捂住许贤嘴巴,抿嘴道:“以后我做。”

这时。

林暖暖略有尴尬。

她只是天体修为,远远望不到战况结果,但根据许贤与邰泽湛的神态举止,也瞬间明悟了然。

“我知道……”

林暖暖得意洋洋地眯着眼睛,美眸眯成月牙,内心也充满甜蜜:“我老公才是最强……恩,不论哪方面,都是最强。”

倏然间。

林暖暖眨巴一下美眸,暗暗思忖:“虽然老公曾言明,他有能力让我得以永生,晋级界主。但,但不朽乃是四维层级,再强的珍异宝也难以让我晋级不朽。”

“这,这样的话……”

“我自己似乎承不住的啊!修行世界因为修为差距过大,所导致生活不幸福的例子,太多太多。”林暖暖皱着秀眉:“要不……还是把暗翼思辰给收了?”

“嗯。”

“不过老公那么强,收一个思辰也不管用吧?算了,先不想这些事情,反正以后还有那么那么久的时光。”

……

隆。

厘庞抬步。

隆隆。

厘庞一步一顿,艰难地走到方成面前。

他的朦胧身影已是模糊不清,难以看清真正面貌,无数逸散的光点正在弥漫周遭,扰乱了他的威严尊容。

“方成。”

厘庞耗尽一切力量,勉强吐出两个字。

一袭白衣的方成,回首看向厘庞,连忙试图凝聚他的残念,抑制消散的过程。可世哪有无所不能的生命,任是原始规则掌控者,也难以拯救终将消逝的残念。

“厘庞。”

方成露出坚定无疑的微笑,口宣承诺,仿佛也宣判着空间法则源祖银笃尼西崖的终结:“你放心……我方成发誓,定当打碎那高高在的至高至强,必当掀翻那不可一世的空间源祖席位!”

好!

好啊!

哈哈哈哈哈哈哈!!

厘庞凝视着方成,再也发不出任何言语,残念甚至已经成了洒落虚空的齑粉,难以成型……但他的目光,却蕴含着无与伦的喜悦以及热泪盈眶的感激。

他知道……

方成必能诛杀银笃尼西崖,让那些所谓的法祖源祖们,也尝一尝恐惧的滋味,也体验一番陨落的终结。

下一刻。

身化朦胧光点的厘庞,隐涵微笑,歇斯底里地燃烧这丝残存无穷时光的执念,耗尽思维、意识、灵魂、念想……最终发出了一道悠悠轻叹:“谢……谢谢你,吾颇感荣幸,生命的最终时刻可以成为这一幕的见证者。”

言罢。

光点消散,厘庞消逝。

方成慨叹一声,心默念:“厘庞,我可不是故意隐瞒……其实我并非混沌规则掌控者,而是凌驾之、超出规则范畴的原始规则掌控者。”

“但你放心。”

“法则源祖怎么了?至高至强也总有终结的那一刻!银笃尼西崖必死无疑!”

方成目光凛冽,抬首望向虚空天穹顶端。

虽然厘庞的执念已经消逝,但世界权力的转移不会因此加快,距离世界权力彻底归为己身,还有半年。

“半年。”

方成露出微笑,默默念道:“半年后,我也不离开永恒虚空。这里有守护一生的美好,亦是最重要的东西……银笃尼西崖,请你尽情肆意地享受生命的最后时光。”

“你的源祖席位、你的法则生命,已经步入倒计时!”

“待我原始规则演化完毕,敢叫原始世界替换苍天!”

倏尔之后。

方成右掌一扫,扫清周围余波,随即踏出一步,横渡了无穷无尽的遥远距离,回返许湛殿空。

永恒虚空衍生通道,为其避让。

旷阔通道横亘延绵,昭告主宰。

虽然方成仍非主宰,但世界权力配合原始规则,即使天涯海角也能一步踏遍,哪怕九垓八埏也可瞬间抵达

“老公!”

林暖暖扬了扬手。

许贤与邰泽湛则是手牵着手,抬头看向方成,嘴角挂着幸福满足的喜悦。

……

半年后。

永恒虚空的某一区域,方成与林暖暖,以及暗翼思辰、李茗茗、亲传弟子林雅雨,缓缓飞驰虚空……在他们前方,有一片浩渺辽阔、万彩缤纷的疆域。

“老公,还没到?”

林暖暖问道。

方成没好气道:“暖暖,你以为推动寰田疆域很轻松?这可是数百万宇宙星空的集合体,想要无伤移动到空涅恒域,很累的。”

“哦?”

林暖暖美眸一转,嘻嘻笑道:“原来老公也有喊累的时候?”

“暖暖姐,那平时都是你自己喊累嘛?我哥他竟然只顾着自己舒服啊,这可不行,那你未免太累了。”李茗茗在一旁插话,暗翼思辰与林雅雨脸蛋泛着酡红,颇感羞涩。

方成无语,摇了摇头。

正当这时。

永恒虚空蓦然一颤……一股玄妙幽深的波动,自虚空苍穹顶端开启,瞬间遍布虚空,弥满世界里外,彻底宣告世界权力的转移!

自此以后。

这方世界之主,便是方成。

“哈哈!”

方成仰首长笑,本是推动疆域挪动的右掌,忽然收回,随即化作滔滔焘焘、灏灏皓皓的世界巨掌,一把摄取整片寰田疆域,轻轻横渡无穷距离,搁置在空涅恒域的边缘!

一收一摄一撂,瞬间挪移寰田疆域!

世界之主之威,玄妙绝伦浩瀚莫测!

“咦?”

林暖暖眨巴两下美眸,诧异道:“寰田疆域呢?”

方成嘿然一乐:“已经扔到空涅恒域了。”

???

众女尽皆目瞪口呆……林暖暖是震撼老公的粗暴强猛,李茗茗是愕然哥哥的强悍伟能,暗翼思辰是不敢想象这等画面,林雅雨是感慨师尊的不可思议。

“好了!”

方成牵着林暖暖的左手,瞬间挪移离开:“暖暖……现在该你喊累了。”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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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原版小说阅读技巧与策略

全文共 3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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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在原版小说阅读方面,我不是高手,虽然有很多恩师淳淳教导,自己也买了借了很多原版小说,在我印象中,没有一本好好读完的,唯一的一本大16开的600多pages的原版教材,到是花了3个月的时间啃完了.

近来由于2外的需要,本人再次向原版小说进军.我把自己的一些3角猫的阅读技巧策略祥述如下,希望各位高人指点在下…

1. why to read original edition novel

要想真正提高外语水平,阅读原版小说是必经之路,正如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外语高手一样,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有毅力读完N本原版小说的.(我特佩服门卫,能够把一本都上N遍,如果我有这种毅力的话,早就成为高手了…)

2. fundamental conditions

语法:系统准确的掌握语法. 基本上,如果是E,高中毕业以后这一点都达到了

词汇: 熟练词汇>2.5k, 认知词汇>5k

工具书:一本C-E,

一本E-E,或者用文曲星代替,但我偏好字典----词汇认知学指出,词汇的记忆效果与词汇的检索时间正相关(我现在读法文,由3本D, F-C,F-E,F-F)

3. 选材,仁者见仁,就我个人而言, 我偏好当代中篇作品(我现在选了一本Marcel Pagnol 写于1957年的, 280pages)

4. 前期工作:

查找百科全书或相应的工具书,了解到作者的生平,作品,世人的评价.

5. 阅读中的词汇学习:

每天阅读6 pages(6X225=1350字),在阅读过程中碰到new words先做标记,读完后再查D, 把生词记载在本子上,并及时背诵(我现在最怕的就是这一点,会不会半途而废???)

6. how to read

我准备默读, 这是我的习惯,朗读太费尽了,泛读也没有意义,介于精泛之间

7. read what

我主要研究其词汇搭配.词汇的用法是语言中最难的,比如,法语中最简单的一个介词à,用法不计其数,在大型D上有好几页,为什么同样的词汇在名家手下就生龙活虎,到了我的手下就一潭死水呢?我认为这应该是读原版小说的最根本目的.

记得AS以前告诫我,要多学词法,少背词汇, 可惜一直没有好好的实行, 现在,我就以法语作为实验品吧…再次谢谢AS!!!

我准备把注意力集中在届词,练词,动词上面,因为名词和形容词的用法太简单了,不知这样是否OK?

8. how to digest

每读完一章写一篇读后感,相当于开卷考试,经常并及时背诵本子上的new words

9. 结语

方法人人都有,上面只是我个人的对策,真诚的希望大家对阅读原版小说提出意见和建议.

向更高英语水平迈进之阅读篇

阅读也是让我操心最多的技能之一。

一开始,词汇量不够,读起文章来总是磕磕碰碰。关键词不懂,凭你猜功再怎么好也白搭!好么,我就背单词,再阅读起来就好多了。记得最痛苦的经历是外教让我们读尼采的The Birth of Tragedy。好家伙,晦涩难懂的美学文章,又是英文,什么酒神啊,太阳神啊,很多同学都看不下去,我是硬着头皮,心里想着 “面包会有的,房子会有的,¥¥会有的···”(什么和什么啊?!)查着字典啃了下来。读后的感觉啊,象是脑子里叫人灌了稀饭,玄而又玄,稀里糊涂的(说全是水么,不对,还有米;说全是米么,哪来这么多的水?!)反正是似懂非懂的,这才明白阅读的“难”!一般的文章,在词汇量达到1万时,已经是轻而易“读”了。

阅读没有什么诀窍,就是先过单词关,再涉猎广泛的材料,不要一味地读自己喜欢的东西,你不妨也去读读尼采的文章(最好是睡不着觉时读,呵呵)。

强烈推荐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英国文化选本》和《美国文化选本》(杨自伍主编),有不少大家的作品,我打算全背下来(不知是不是痴人说梦),其中的议论很经典(写作时抄它几句,呵呵)。为了准备考研和专八的阅读,我做了一个月的GRE阅读理解,那本书上说1.3分钟一道题,那就做喽,错误率总很高。可是时间长了,错误就少了,很高兴速度有了保证,每次都能按时finish(比如,不论篇幅大小,共有20道阅读问题,就是20Ⅹ1.3=26分钟!)有种要飞的感觉。因此,速度的提高是强化出来的,不逼自己,别想速度能上一个台阶。当然,要保证质量。平时有空就读读英语,看看英文,临考时就能省下可观的时间用于理解。要是考试时还在研究这个定语从句,那个独立主格的,速度能快么!

想起当初考研时必须100分钟出头做完80道阅读问题就后怕,大部分比八级的题还难,现在叫我再做肯定不行了,这说明了一个道理,就是英语真的要天天看,不看会生疏的。很多东西要是读了不理解,是对“英语”还不够熟,让你多看几遍就能做对,是不是?问问自己花在“读”的时间有多少。我曾经花了不知多少个“3小时”读枯燥的文学评论(是英文的哦!)你呢?

揭密英语阅读策略

阅读能力是英语考试中重点考查的英语语言运用能力。以中、高考英语试题为例,阅读理解题在试题中所占的比重最大,同时听力、完形填空、书面表达、单项填空等题型的答题效果也直接或间接地依赖于阅读能力。如完形填空,也叫缺词阅读,如果学生不能读懂短文的大意,就无法正确地填上所缺的单词。因此,提高英语阅读能力在英语学习中常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尽管中学英语教学历来重视培养学生的阅读能力,但由于传统的英语课堂教学过多地承担了词汇、语法等语言基础知识的教学任务,英语教师常把大量的时间、精力用于知识点的传授、复习、掌握和操练上,专门的阅读训练,尤其是以语篇能力、思维能力和阅读技巧为核心的阅读能力训练不足,导致学生的阅读能力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提高。其外在的表现是,学生参加英语考试时经常在阅读理解和完形填空等题中失分过多。

从提高英语阅读能力的途径看,学生的阅读训练与学习主要有两类:一类以开阔视野、欣赏鉴析为主;另一类是以阅读策略为主要目的的专项训练。仅从应试的角度看,与前者相比,后者更能够使学生在较短的学习时间内大幅度提高英语阅读能力,从而在英语测试中取得理想的成绩。阅读策略的内容主要包括阅读技巧、语篇能力和思维能力。从全国各地中高考英语试题的设计去分析,涉及阅读技巧和语篇能力方面的考点主要有:理解主旨大意与细节、根据上下文线索猜测生词词义、识别具体事实和抽象概念、把握全篇的结构与逻辑关系、理解文章的字面意思与深层含义、理解图表信息等。这方面的训练必须通过学生独立自主的阅读和有针对性的解题实践,才能使他们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阅读理解能力。

随着近年来中高考英语试题难度和阅读量的不断增加,思维能力的局限越来越成为阻碍学生提高英语考试成绩的一大障碍。如近年来完形填空题的考核已经不再以语法知识为主,而是重点考查学生对文章意思的理解,即所要填写的词只能从一定的语境中找出。这就要求学生学会根据上下文的逻辑关系进行仔细的分析与判断。而阅读理解题更是越来越多地检测学生对文章的隐含意义、逻辑结构等的理解和对主旨大意的概括,例如推断作者的写作态度和意图、猜测生词的词义、确立文章的主题等,这些问题的答案多数隐藏在文章的脉络之中,学生通常无法直接从字面意思中获得,必须开动脑筋、激活思维。因此,要想在英语考试中取得高分,学生必须学会灵活运用分析、综合、归纳、判断、推理等思维方法。

由国际阅读协会资深专家Diane和James教授合著,华东师范大学英语课程与教学论专业吕良环副教授编注的《成功英语阅读策略》丛书,汇聚了中外英语教学专家多年的研究成果,为广大中学生提供了一条提高英语阅读能力和英语考试成绩的捷径。该套丛书正是通过对阅读能力的核心--阅读策略的逐一揭示,让你感到,英语阅读原来并不神秘,提高英语阅读能力的时机是那么近在咫尺。读完丛书,你将发现英语阅读的技巧原来是如此丰富,你将懂得如何巧妙地运用自己的思维去分析作者隐含在英语文字中的思想,你也将领悟从语篇的角度去把握文章的脉络是多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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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现状和未来

全文共 1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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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说艺术的前景,很多理论家持有一种悲观的态度,他们认为小说的道路已经穷尽,今天小说的发展已经不能再现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的繁荣了。小说的形式真的穷尽了吗?小说的命运到了终结的时候了吗?

昆德拉对于当前小说中存在的问题深感忧虑。他认为今天小说的创作背离了小说的精神,背离了小说自身的历史,“因为,今天绝大部分的小说创作都是在小说史之外的作品:忏悔小说、报道小说、付账小说、自传小说、秘闻小说、揭内幕小说、政治课小说、末日丈夫小说、末日父亲小说、末日母亲小说、破贞操小说、分娩小说,没完没了的各类小说,一直到时间的尽头,它们讲不出什么新东西,没有任何美学抱负,没有小说形式和我们对人的理解带来任何改变,它们彼此相像,完全是那种早上拿来可以一读,晚上拿来可一扔的货。”小说逐渐地失去了对人的存在的探索精神,而是在专制单一的世界中被大量地复制,为了迎合大众和制度的需要。现代社会的特点是把历史缩减了,历史缩减为若干事件,个人的生活又被缩减为简单的社会职能。连小说的艺术也遭受厄运。昆德拉在《小说的艺术》中说:“小说也受到了简化了的蛀虫的攻击。蛀虫不光简化了世界的意义,而且还简化了作品的意义。小说(正如一切文化)越来越落入各种媒体手中。作为地球历史一体化爪牙的媒体扩大并明晰了简化的过程;它们在全世界传播同样的可以被最多的人,被所有人,被全人类接受的简化物与俗套。而且不同的喉舌显示出不同的政治利益也不无关系。”昆德拉认为,大众传媒所代表的精神是时代精神,这种精神是与小说的精神背道而驰的。小说要保持它自己的精神才能不被时代精神所遮掩和掩盖。对此,昆德拉很担忧―― “假如小说真的应该消失,那并非是因为它已精疲力竭,而是因为它处于一个不再属于它的世界之中。”现实性的时代精神把过去推出了历史之外,把时间缩减为当前的分秒,如果把小说放入这种没有历史的体系中,隔断历史的延续性的话,小说真的要走向尽头了。所以,小说要继续存在的话,继续前行的话,就必须和时代精神进行对抗。

因此,“假如它(小说)还想继续去发现尚未发现的,假如作为小说,它还想‘进步’,那它只能逆着世界的进步而上。”

与此同时,昆德拉对小说也是抱有希望的,因为小说艺术还有很多尚可开发的可能性。昆德拉从小说的历史传统中看到了小说存在的四点可贵精神,即“四个召唤”:一是游戏的召唤――劳伦斯?斯特恩《感伤的旅行》和德尼?狄德罗《宿命论者雅克和他的主人》,这两部小说用游戏的笔调让小说脱离了逼真的现实主义背景,使小说进入游戏的虚构中;二是梦的召唤――卡夫卡讲梦和真实混合在一起,创造了极为无诗意世界的极为诗意的形象,世界是人在其中毫无不自由和个性的空间,而卡夫卡并没有改变这个世界的本质和它的非诗意特点,但却以他巨大的诗人的奇想,改造和重新塑造了这个世界。卡夫卡把一种具有深刻的反诗特点的材料,极端官僚社会的材料,改变成小说的伟大的诗;把一个极为平庸的故事,一个无法得到被承诺的职位的人的故事改造成神话、史诗,和从未见过的美。昆德拉从卡夫卡的小说中看到了小说的爆发的一种美丽,它告诉人小说如在梦中一样,它是使想象爆发的地方,小说可以从看上去不可逆转的对逼真的要求下解放出来。三是思想的召唤――穆齐尔和布洛赫的小说让思想性在小说中放射光芒,他们将哲学和小说融合在一起,为了在叙事的基础上动用所有理性和非理性,叙述的沉思的,可以揭示人的存在的手段,使小说成为精神的最高综合。四是时间的召唤――阿拉贡和孚恩特斯把历史的不同时间放入一个空间里,超越个人记忆中意识流般的时间意识,而是把历史的共时性凝聚在一起,扩大小说的表现空间。

如此看来,小说似乎永远不会消失,或者说被抛弃。除非,哪天人不会做梦了,或者不会做游戏了,或者没有了思想,或者忘却了时间和历史。这怎么可能呢?如果真有这么一天,人还是人吗?

也就是说,只要人类存在,只要人还是人,小说就不会死去,小说精神就会继续延伸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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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议论文中英互译

全文共 9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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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ur class have had a discussion about web novels.

Some of my classmates consider that we can read web novels which are very interesting and can also open our views and improve our writing skills.

However, others do not agree. They think we shouldn’t do that, because there are too many web novels on the internet, reading too much on the web is not good for eyesight. What’s worse, it’s easy to get the habit of reading web novels that will affect not only our study but also our health.

As for me, I don’t want to spend my limited time on web novels now, if I want, I will do that in summer holiday, and try to achieve balance between physical exercise and reading to protect my eyesight well.

我们班讨论过网络小说

我的一些同学认为,我们可以阅读一些非常有趣的网络小说,也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提高我们的写作技巧。

然而,其他人却不同意。他们认为我们不应该这样做,因为网上有太多的网络小说,在网络上阅读太多不利于视力。更糟糕的是,我们很容易就会有阅读网络小说的习惯,这不仅会影响我们的学习,也会影响我们的健康。

对我来说,我现在不想把有限的时间花在网络小说上,如果我想的话,我会在暑假里做这个,并且努力在体育锻炼和阅读之间达到平衡,以保护我的视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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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小说本上,满是回忆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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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堆成山的本子,但我钟爱其中几个,因为它们是我写过小说的本子。

我的第一个小说本,是在四年级时诞生的。那时天马行空的想象无处使,便尽数记录在了它的纸张上。现在将其翻开再读,无处不洋溢着孩子的童真与幻想,却有时还是会被小时候无厘头的想法弄得脸一红,几乎不想承认这是自己亲手写下的笔迹。

六年级时,我有了第二个小说本。不同于原来那个粉红色的作文本,这个蓝色的单行本上开始承载我心中小小的梦想。我计划着写一个长篇小说,计划着当一个作家。我的小说开始有了思考,有了稚嫩的文风,并得到了同学们的喜爱,收获了小小的成就感。再看那文字,仿佛看见了从前为了梦想认真付出的小小的身影,这是我深刻思考的起源,小说本不仅记录我的思想成长史,还记录着我离梦想的距离。现在还不够近,离梦还远。我还在奔跑。

到了初中,我依旧捧着新的小说本,用笔轻戳着小手,看着窗外纷纷的杏叶飘落,脑中构思着属于自己的故事。这个本子的笔迹从一笔一画的稚嫩,逐渐变成略显成熟的半连笔。它不再记录长篇小说,而是记录短篇。磨砂的封皮曾划痛过我,但我不肯换。

“语文有个基金会,可以投稿,据说最好的五篇文章有机会让全年级人读到!”我的一个热爱写小说的同学拉着我说。“咱们投稿吧,就投小说!”

我点了点头,翻开本子要找合适的。但是我僵住了——没有一篇令我满意。我开始泄气,埋怨自己以前写的都是些什么东西。小说本静静地躺在桌上,等待着我的决定。它的扉页被风微微吹起,我看到了初一时一板一眼的字:“就算我不够好,我也会变得更好,让别人能认识我。”

这是梦想之路的一个标杆,让别人读到我的作品,是我不能失去的机会,但我几乎就要动摇了呢。我摇了摇头,温习了一遍初一的年轻气盛,也要开始构思了。翻开崭新的一页,钢笔在小说本上缓缓留下沾了梦的墨水。微风拂过,它的纸张在喃喃低语,似乎庆幸保住了我的梦。

文章受到了夸赞,也收到了改进意见。我抱着小说本,看着手机上不同的评论,微微地笑着,沉浸在自己的幸福中。小说本磨砂的封皮,是一股亲切的暖流,涤荡在心间。它给予了我一切,却不图回报。

再次翻看小说本,是我的思想成长史,是我一次次越来越深刻的思考,是我追梦路上的足迹和路标,是我满载幸福的回忆录。

那小说本上,满是回忆。有了它,我才能在梦想的道路上肆意奔跑,放声歌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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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写作模板

全文共 5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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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平凡的人都有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这个寒假,我开始读路遥的《平凡的世界》。

路遥的这部小说是围绕着孙玉厚一家展开的。这个家里,年龄最小的是兰香,她从小就十分懂事。上小学时,别人家的孩子穿的是一件件新衣服,而兰香穿的是破破的旧衣服。虽然如此,她却从不向家人要新衣服。因为她知道,这个家实在是太穷了。每当家里有一些好吃的,她也总是找借口躲得远远地,她要把好吃的留给年迈的奶奶。

兰香不仅懂事,而且十分勤劳。当她还只是一个七八岁的孩子时,每天放学回到家,她就会提起她的小篮子,到山坡上拾柴火。她年龄小,拾的少,但每天拾得柴火也够妈妈烧两锅哩。兰香还是个聪明好学的孩子。小时候,她的爸爸和哥哥们围在一起算账,她在旁边看,一口就说出了答案。课堂上,兰香的数学老师写了一黑板的数学题,刚写完,兰香就站起来说:“这道题等于零。”

兰香只是书中的一个人物,还有许许多多的让我十分感动的人物。有吃着黑馍配雨水菜汤却仍然坚持学习的孙少平,有十三岁就扛起家庭重任的任劳任怨的孙少安,还有润叶、金波、田晓霞……他们青春的勇气给了我非常大的触动,我们拥有如此美好的生活环境,又怎能不好好珍惜,好好学习呢?

我是一个平凡的小学生,我要通过自己不断的努力,在平凡的世界中不断知难而进,努力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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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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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夏天我读了《水浒传》这本书让我念念不忘,我读得非常认真但还是半懂不懂。但是有一个人物的故事让我心旷神疑,他就是鲁知深。

鲁知深是梁山泊第十三位好汉,十员步军头领第一名。鲁知深原名鲁达,是老经略相公府帐前提辖,人称鲁提辖。名字听上去有点鲁莽但是他是一个粗中有细的人啊!

有一次他从五台山智真长老推荐到大相国寺,大相国寺智清长老和其它方丈都觉得鲁知深是个鲁莽的军汉,不能留在寺中。就让他去看管酸枣门外的`一片菜园。这个菜园常有破落户泼皮来偷菜。鲁智深上班第一天,这二三十个偷菜的破落户头领过街老鼠张三和青草蛇李四决定给他一个下马威,借参拜机会把他掀到粪窖里去。鲁智深不知是计,听说他们是街坊就叫他们到屋里来泼皮不肯起来。因为鲁智深以前是提辖在心里猜肯定是要暗算他,走上前去这时两个头领一个抢左脚一个抢右脚。鲁智深不等他们沾身飞起右腿把李四踢下粪窖,张三恰好要走结果左脚早已把张三也踢了进粪窖里了。

还有一次林冲被刺配沧州路上两个监押决定在野猪林里结果了他一棍刚举起来,一条铁禅杖飞过来把棍给打飞了,那人就是鲁智深。他为什么能及时的出现呢?因为自从那日林冲买刀后吃了官司但无法营救,听得林冲断配沧州便到开封府前。正看见酒保请两个公人说话,心疑这路上会害林冲所以鲁智深一路上跟着暗中保护。

鲁智深真是三大五粗,武艺高强,力大无比,性格豪爽。这样性格突出的人物时时出现在我的脑海里。这就是洒家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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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经典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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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是我最爱的书之一。它讲述了一百零八位好汉从被逼上梁山落草为寇,到宋江招安,南征北战死伤无计,最后被__人所害被毒酒赐死,剩下的也隐居了。

其中我最喜欢的好汉是,宋江和林冲。宋江一门心思的正直为国,他为人友善,大气不拘小节。不计较李奎好赌,还借给他钱。虽说他有些唐僧一样的一根筋,但正直的心让我很佩服。林冲,是一个勇敢正直的人,他一而再再而三的选择去伏法律,但看到世道的黑暗之后他不再相信朝廷了。

我觉得笑的好汉,一定是李逵了。他大大咧咧,做事不顾后果,但他重情重义。他到处闯祸,他做事不计后果不考虑的习惯造成了他一次又一次的惹事,救宋江时别人都说,别伤人把官兵就好,但李逵一股脑往前杀。但他重情重义为兄弟不顾一切的义气让我佩服。他的毛病也带来了后果。他在带老母亲回梁山时因为走小路,再去找水喝时老母亲因为瞎了所以被老虎吃了。李逵是万分后悔把老虎一窝全杀了。

这本书最为人知的一个片段也就是武松打虎了。武松在景阳冈打虎,三碗不过岗。这都是大家熟悉的词语。武松是一个勇敢,面对困难无所畏惧的人。面对老虎很快站定,冷静应对。

这本书的转折点,就是招安。自从宋江招安之后,这支队伍的性质发生了改变,从正义的反贼成了朝廷的正规军。但兄弟们也在一次一次的战争中死去。我一开始不理解为什么这么做,但了解宋江之后,我觉得这对于宋江来说这可能是一种固执的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但宋江一味相信正道。但他这种信念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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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长篇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1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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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到《水浒传》第六回‘花和尚倒拔垂杨柳豹子头误入白虎堂’中的林冲误入白虎堂被抓时,我不禁有些为林冲心痛。林冲的遭遇应是让人怜惜的、同情的,可也是让人气愤的,气他的一直抱有幻想,愤他的一味忍让、不知进退。想第一回的教头王进是何等聪明,心知惹高俅不起,在高俅手下再干下去必会遭其暗算;与其坐以待毙,不如三十六计走为上,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身为王进同事的林冲对王进的事不可能不知道。

可悲的是,林冲看不穿,只是一味地忍气吞声、自欺欺人。第一次,高俅养子高衙内意欲调戏林冲的妻子,被林冲抓住,林冲看在高俅面上,饶了高衙内一次,已过宽容。自那时起,林冲就应该防备高衙内等人再起歹心,可他没有,只是一厢情愿地认为这次没发生什么事,高衙内便再不会来打他妻子的主意了。可天不遂人愿,林冲的忍让换来的不是天下太平,而是再一次的算计。

第二次,高衙内利用陆谦将林冲的妻子骗到了陆谦的家中意图强__时,林冲又再次及时赶来,书中写到“林冲见说,······跑到陆虞候家;抢到胡梯上,却关着楼门。只听得娘子叫道:”清平世界,如何把我良人子关在这里!“又听得高衙内道:”娘子,可怜见救俺!便是铁石人,也告得回转!“林冲立在胡梯上,叫道:”大嫂!开门!“那妇人听得是丈夫声音,只顾来开门。······林冲上得楼上,寻不见高衙内,问娘子道:”不曾被这厮点污了?“娘子道:”不曾。“······林冲拿了一把解腕尖刀,径奔到樊楼前去寻陆虞候,也不见了;却回来他门前等了一晚,不见回家,林冲自归。”

可是这次书中对林冲表现的描写却是让人沉思玩味的,首先,林冲赶往陆谦家之前,已知妻子已被高衙内骗到了陆谦家,危险非常。在赶到陆谦家后不是施展自己的功夫把门踹开,去抓住高衙内痛打一顿,而是老老实实地等在门外,喊自己的妻子来开门,这是为什么?之前那个焦急赶往陆谦家的林冲怎么突然这么冷静了?往坏处想,假使此时林冲妻子正被高衙内抓住强__,无法来开门时,林冲是否会一直等下去?其次,林冲上得楼来找高衙内,高衙内只是刚刚爬墙逃走,以一个正常男人的思维必然会是追上这个流氓无赖痛打一顿,而且以林冲的武功来说的话,追上高衙内不是一件难事,可他并没有要去追高衙内的意思,只是象征性地问妻子“是否被玷污”,表示了一下关心。

这又是为什么?难道说:他追不追高衙内的底线就是高衙内是否玷污了他的妻子吗?再次,他得知陆谦也参与了此事后,便把愤怒迁移到了陆谦身上,欲杀陆谦而后快。让人明白了,原来林冲也是很愤怒的、也是敢杀人的,可是他对高衙内的恨是否应该比对陆谦更深一些吧!他为什么没有想过去杀高衙内解恨呢?我想他应该不是没有想过,他不是不想,恐怕多半是不敢,因为他心里在怕!至于怕什么,我想大家应该会有自己的见解和认识。

事情已经闹到了这样的田地,再想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已经不可能了。摆在林冲面前的选择也已经不多了:要么惹不起躲得起,辞去教头职务,离开东京这个是非之地;要么报了仇躲灾避祸,远走他乡;要么老老实实将自己妻子拱手送人,自己继续龟缩着过日子。这几条路路冲都没有选,仍旧是一味地抱着幻想,认为事情过去就过去了,我这个受害者不再追究也就算了,你们只要不再找我麻烦,大家就这样相安无事的过下去吧!

“树欲静而风不止”啊!他已经成为那些人欲望横行的绊脚石,不除掉你林冲,他们是不会罢休的,况且那些人的势力是如此之强。林冲的悲惨命运在林冲第二次救回妻子时已经注定,本来还有改变的可能,可是林冲一直在自己的幻想中自欺欺人,不愿去选择面对罢了。可叹啊,好汉林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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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传体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4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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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读了《童年》这本书,作者是苏联伟大的文学家高尔基的作品。书中主要讲得是阿辽什卡(简称阿廖沙)童年的生活,是一段童年时光的真情演绎,一部激励读者的励志佳作。

阿辽什卡小时候由于父亲去世,只好跟着母亲到外公家去生活,一到外公家,他母亲就走了。外公很粗暴,管教也很严厉,阿辽什卡常常受到外公的打骂,可阿辽什卡并没有怪外公,只要外公打骂亲人,阿辽什卡就用恶作剧来报复外公,报复完又被外公惩罚。

阿辽什卡的母亲生了个小弟弟,继父对阿辽什卡的母亲经常打骂,有一次被阿辽什卡看到了,他就想杀死继父再自杀。却被母亲一把推开,只划破了裤子,然后跑了。阿辽什卡的母亲因为饥饿、疾病,最后死了,阿辽什卡流浪街头,和穷孩子捡一些能卖钱的垃圾。

虽然阿辽什卡在一个穷苦的家庭,经历很多事。幼年父亲早早过世,母亲被继父打骂,自己也经常被外公打骂……等等各种生活的挫折和不公平的待遇,他勇敢的面对这些事,用平和的心态,坚强的战胜了这些挫折,体现出他坚忍不拔的品质和对生活的热爱,他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面临挫折时,也要像他一样,成为坚强、勇敢和乐观的面对挫折。

智慧和坚强是唯一支撑我们生活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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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荆棘鸟》读后感

全文共 17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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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题记

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以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但总有人乐此不疲,像是菲奥娜,像是梅格安,像是每一个你。

日薄西山,夕阳沉金。他像梦幻中的人,飘然而来,这是梅格安和拉尔夫第一次见面。梅说:“我在十岁的时候就开始爱他了。”我想,爱这一个令人痛苦而快乐的词,它串联着人与人,它也分离着人与人。它让普罗众生痴迷追寻,至死不渝。直至像荆棘鸟一样觅得那唯一的荆棘树。无论以何种方式,无论以哪种身份,无论是因为什么。

我们也总是这样,总是被一些盲目的自我认知蒙蔽了自己的心,让理智或克制的绳索狠狠勒住自己的感情,直至失去,直至离开,我们才放松痛哭。被勒住的感情才倾泻而下,却毫无用处。像孩子丢失了玩具,像是探险者丢失了珍宝,像是游子失去慈母时悔恨没有在母亲塌前尽孝,像是万物失去最后的太阳。一切都追悔莫及,一切都徒劳无功。那为什么不抓紧时间的绳索,用力的去感受爱呢?为什么不表现出自己的感情呢?相信我,拥有时流露出一份小小的爱也比失去后不止的泪水有价值得多。哪怕像火焰一样燃烧,只剩下灰烬。

拉尔夫终究忘不了梅吉,梅吉也忘不了拉尔夫。虽然是他亲手将梅吉推向卢克那个“骗子”,他总是关心着梅吉,却又从不为她停留。虽然他以1300万镑将梅吉“卖了”背叛了她。可他们依然深深地爱着,纠缠着,痛苦着。令人也随之痛心,像荆棘扎进心脏,痛楚蔓延在每一条神经。

我认为他们是禁忌之爱,亦是真心相爱,无论如何他们的相爱是迟早的。梅,这样一位热爱孩子的女性终于拥有了拉尔夫的孩子——戴恩。她为了他愿不顾一切,几近狂热。“希腊人说,众神认为不可理喻的爱着某种东西是一种有违常理的事,当有人这样爱的时候,众神就会嫉妒起来,而且会在这爱的对象开出怒放的花朵时,将它摧折。”安妮又说:“爱得太深是亵渎神明的。”这真是讽刺,爱本身有什么错呢?它是纯洁的真挚的,又怎么能亵渎神明呢?再说那“至高无上”的神明,难道不是统治者为了禁锢人们的思想而创造出来的吗?我相信,真正的神明是普爱他的孩子的,是不愿意他的生灵受苦的。是封建的信义教条,是世俗的眼光,是权力和利益,是他和她无法改变的时代背景阻碍了他们。可笑可悲,戴恩成长为一位极具神性的教士,因救人溺死。在仅26岁的玫瑰年华悄然而逝。这是一种报复吗?梅吉向拉尔夫隐瞒了戴恩,上帝又把梅吉从他那偷走的,又拿了回去。正如尼采所说:“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可是当理由被永远地剥夺了,我不知道梅吉该如何忍受呢。

“追求幸福,免不了要触摸痛苦。”——霍尔特。但这幸福实在是太短暂,要让人用余生来偿还,仍记得在梅吉仍是少女时,她曾在一场大火后从水箱架下面的树丛背后找到唯一一朵半开的浅粉玫瑰。是啊,少女的她像一朵半开的玫瑰。但他们之间的爱情,却只是玫瑰的灰烬。这是一场飞蛾扑火的爱,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都从中触摸到了最美好的情感,都给他们带来幸福,哪怕是转瞬即逝的。

荆鸟情深,长荆锥心,心血灌为花。或许每个人都有这样的举措,宁化为荆棘鸟,把长长的荆刺扎进心脏,唱出唯一一次也是最凄美的歌声,只为那唯一的荆棘树。而这荆棘树可以是珍宝,权力,智慧,每个人追求的东西。总有一些事物令我们奋不顾身,纵然万劫不复。又像那灰暗岁月中的逐梦少年,又像是为了幸福生活而苦读寒窗的学子。都为了自己的理想和欲望付出代价。在这艰苦的泥泞之路,我们却又是清醒的。一如书中所说,“当我们把荆刺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钉子扎进胸膛。”诚如译者曾胡所说。荆棘鸟“令人掩卷且悲不能抑,感不能竭。”是当之无愧,被誉为澳大利亚的《飘》。

我想拉尔夫早就应该明白了,当他感受到梅吉那双仰望他的银灰色眼睛,像熔融的宝石,闪烁着柔和纯洁的光芒时,他们就已经深爱彼此了。

曾经的荒芜土地,长出了新芽,绽出了鲜花。烈火纵燃之地也恢复了原样,一片祥和。我们曾痛下决心,永勿忘的回忆依然愈合了。尽管他们的爱情是玫瑰的灰烬,我依然记得拉尔夫把梅吉赠予的玫瑰,夹在那本亡父遗留给他的圣经里。于是那朵半开的浅粉玫瑰变成永恒,补了他们缺失的爱情。

叹荆棘之惋伤,哀荆鸟之骊歌,颂绝世之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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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8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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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们师生共读曹文轩写的《草房子》这本书,我已经把第一章读完了。里面的故事生动有趣,讲的是桑桑在油麻地小学难忘的小学生活。有时我被故事里好玩,逗人的内容笑得开怀不已,有时也会为他们打抱不平。

在一片金色的草房子里,有一个油麻地小学,这个学校的校长桑乔有一个聪明淘气的儿子桑桑。有一次他竟然把自家的锅砸了卖钱,用卖的钱来买鸽子,他还把自己家的碗柜改成了鸽子的家挂在墙上。还有一次当桑桑看到别人在河里一网就捉到了许许多多的大鱼大虾,他非常的羡慕打鱼的人,可是桑桑家没有渔网,于是他把妈妈的蚊帐撕了下来做成了一张鱼网来网鱼,捕捞到很多鱼……但是这事让妈妈知道了、调皮的他除了挨打,就是妈妈惩罚他,把桑桑的蚊帐拿了下来,结果桑桑晚上睡觉时被蚊子咬了一身的红包。

我还认识了桑桑的同班同学陆鹤,因为他是一个秃头,大家都叫他“秃鹤”,经常受到同学们的嘲笑和玩弄,在一次广播体操中,他用了特殊的方法报复了学校,使他们的学校没能得到第一名,大家都不搭理他了。然而在一次的演出比赛中,有一个秃头连长选不来演员担任,他一心想做一个好演员,经过他的认真艰苦的排练,最后为学校争得了第一,大家都喜欢他了,陆鹤激动得哭了。

读完《草房子》第一章后,我有许许多多的感受。桑桑是一个很调皮,聪明淘气的男孩,但是桑桑把锅砸了换钱买鸽子和把把妈妈的蚊帐做鱼网,这样破坏家里的东西是不对的,所以我们可不能向桑桑一样的调皮的过了头。陆鹤天生就是一个秃头,心里就很难过很自卑了。他的同学不但没有同情陆鹤,还给他起了个外号叫做“秃鹤”而且经常作弄他。使陆鹤更加的难过,同学们这样做太不应该了。经历了一些事情后最后大家不嘲笑陆鹤了,知错就改、和睦相处的在一起学习。

在生活中,有很多人的生下来身体上就有缺陷,我们不能嘲笑他们,应该给予他更多的体谅、关心和帮助,因为我们生活在同一个温馨的大家庭里面,要想对亲人一样互相帮助、互相关心。我们只有常常帮助别人,我们才能快乐、开心地度过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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