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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妮宝贝的七月与安生小说结局

全文共 2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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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安生》围绕都市中两女一男展开。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因命运的安排,爱上了同一个男人,这注定将成为一场悲剧,这是一段是属于两个女孩的成长记录史,价值观的不同造成了两人生命方式的大相径庭。“七月”与“安生”,一个生性平和,一个遭遇流放。如同人性格的两面,所以尽管互相见证彼此的最初,却依然要做长时间的告别,以致最后永别。

小说

七月与安生从小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女孩,七月温柔漂亮、文静乖巧,走到哪里都受欢迎,而安生性格阴郁冷僻、桀骜不驯,除了七月没有人愿意和她来往。两个表象看上去极端相反的、带有符号化特质的女孩,其实恰好就是彼此的投射,她们是对方的映射,显现出自己另外一面所隐含的被压抑的天性。

对安生的描述来源于七月男友家明的判断,典型的“安妮宝贝”句式:“安生是个不漂亮的女孩。但是她像一颗散发诡异浓郁芳香的植物。会开出让人恐惧的迷离花朵。”安生天生具有一种奇异的吸引力,在故事中她通篇都是较为强势、鲜明,更具有力量的那一个,虽然这种性格让她此后颠沛流离。

七月和安生在十三岁相识,也是完全处于被动之中:“突然一个女孩转过脸来对七月说,我们去操场转转吧。女孩的微笑很快乐。七月莫名其妙地就跟着她跑了。”

电影:

开篇在此参照小说,体现了那句:“她和安生之间,她是一次被选择的结果,只是她心甘情愿。”两个女孩的性格等设定也忠于原作。

十三岁到十六岁七月与安生形影不离,安生总去七月家里蹭饭,两人一起泡澡、一起去看内衣。有些男孩子气的安生总是要七月脱衣服看胸,正在懵懂发育期的女孩有她们的小困惑,但总体相亲相爱两小无猜。随后两人的成长由于家明的出现而变得迅猛。

小说:

家明和七月第一次相遇是在文学社第一次会议上,这个被形容为“七月十六岁以前包括以后看到过的,最英俊的男人”有一个十分青春片的出场方式——在黑板上写字,然后回过头来看女主,笑容温和。

电影:

变成七月告诉安生自己在文学社遇到家明,不展现文学社的场景,反而拍了安生去七月学校找家明警告他:“有个女生看上你了,最好给我老实点。”

七月主动在图书馆里亲吻家明,也是书中没有的情节。

在《山楂树之恋》里以纯情形象示人的周冬雨,演起安生来倒也是不含糊。大大咧咧、没心没肺、抽烟喝酒泡吧一样不落。

小说:

书中曾经衍化出另外一个象征七月与安生不同命运的意象,就是三人在登山探险旧庙时,家明给七月与安生买的不同玉镯。安生的白镯子与七月的绿镯子刚碰到一起就碎成两半,掉了下来,为安生的死亡埋下伏笔。

电影:

这一场戏只展现了家明与安生之间感情进阶升级,玉镯这一线索被完全抹去。因为小说与电影在后半篇幅,特别是结局有很大不同,电影改写了小说里两个女孩的宿命。

小说:

在安生发现自己对家明的感情已经非常明晰之后,她选择离开去闯荡,从海南到广州到上海一路北上漂泊,不断给七月写信,地址总在变化中。

电影:

也以两人的离别为重头戏,快速闪现安生在不同地方的艰辛经历,以及七月平淡安详的生活,形成鲜明对比。

小说:

随后家明去西安做项目,七月一直等他回家结婚,家明迟迟未归,七月发现他与安生在一起。两个女孩在离别之后本就走上了不同道路,疏远而隔绝,至此闺蜜终于开撕——“七月凝固了全身的力量,重重地打了安生一个耳光。”

电影:

没有沿用“打耳光”的套路,改成七月用花洒把安生浇得全身湿透,向安生示威,宣示家明的主权,种种寄生在罅隙中的情绪猛然翻覆上涌。七月爆发,两人大吵一架。

女生之间的感情复杂不合逻辑、相爱相杀最能形容透彻,外人的确难以体会。她们只有彼此,但又相互嫉妒、相互忌惮,相互恨。羡慕对方却不能成为对方,更无法再像小时一样共有一个外界无法打破,只有彼此相融的乌托邦。

小说:

七月随后等了家明一个月,家明回归,两人结婚。安生出国,再次写信是告知七月怀了家明的孩子,自己孤身一人。七月让安生回家并照顾她,随后安生不幸难产死亡,七月与家明一直照顾安生的孩子,出版安生小说《七月与安生》。

电影:

这里导演则开始酝酿、铺垫并最终呈现连续反转的剧情。导演似乎着意要延展故事的长度,为深入体现两个女孩之间最本质的关系——借用作者本人的描述,她们是“一个人心中的两个自我。是自我的对抗与和解。”

影像的改编也都以此为出发点,不知是否不满足于小说中两人被安排的宿命,导演柔化了悲剧和冲突,在尽可能致敬原著的基础上,加了一版理想化的解读,突出两个女孩性格中的隐性特质,上演命运置换。

对于读过原作的人而言,听到影片上映,像突然撞见旧识,已经多年不见没什么话好聊,虽然共有一些少年往事,可想起来倒是很为青涩时代尴尬。不过文字里有熟悉的故事,影像之间或许能看到一些过去的影子,这么想着,也就一边故作不屑一边又心情复杂地去看了影片。

原本虚幻无实体的角色在演员表演的一刹那开始有了具象形态,但其实很难真正对号入座。可能对于大部分书迷来说,七月与安生早已脱离“角色”的概念,而是抽象地成为一段代表着迷惘、激烈冲突、不断探索寻找自我与意义的经历,是茫然冲撞、不知所措的心境。

人在不同时期有不同的困惑与思考,故事之所以能够被广泛阅读,大概也折射出群体一段时期的内在状态。

《七月与安生》从表象上来看有太多让人眼花缭乱的元素,看起来过于亲密的闺蜜、狗血的三角恋,极端的情境在现实里可以说并不存在。然而它既不是基耶斯洛夫斯基梦幻迷离、充满神秘感的《双生花》,也与日式温柔淡雅的《花与爱丽丝》有明显差别。

尽管有诸多争议,但抽离花里胡哨的外壳,故事实际上只是在讲述一个人内在的两股力量,它们对立、共生,矛盾而此消彼长。形式笨拙、或许不堪回首,但戏剧化的浮夸里还有想要真诚探讨的事物,尽力向拥有深度的远方前行。好在尖锐的矛盾过后,我们最终都度过了那段不明所以的成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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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何以笙箫默》观后感

全文共 2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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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中唱到“不懂爱恨情愁颠倒的我们,都以为相爱就像风云的善变,相信爱一天抵过永远,在这一刹那冻结了时间……心碎了才懂”。也许现代的人,对于爱情,是由渴望,到沉默,再到淡漠。那时岂与现时同?现代的观念和古时自是有很多的差距。譬如泡沫爱情,譬如闪婚试婚,譬如一夜风流,爱情是什么样的,婚姻又是什么样的,怕是大家以为容易解答,实际上却懵懵懂懂的课题吧?

想起张爱玲的“现时安稳,岁月静好”,其实有着颇多的无奈,就这样吧,还能怎样,我屈从于现时的温暖……想起三毛与荷西的爱情,那么自由的一个人,却始终不能忘怀带给她温暖的人,于是梦里痴缠,生死不绝……读过一篇小说,很美的名字,《何以笙箫默》,平淡而深厚的爱情,那么漫长的等待,终于换来幸福,以琛说“他们给了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于是,放下怨恨,只是为了倦极时得到的温暖,现时的幸福。

故事里总是有坏女子因为不得所爱而纠缠不休,恼羞成怒,横加阻挠的情节,有时候想想,总是觉得可气而可笑。不是你的,即使抢来又能怎样,依旧不是你的,人的心实际是最自由的,越是阻挠,越有冲破的勇气。如果不得,不如放弃,何况真正的爱,需要的不是约束和捆绑,而是给所爱的人幸福,然后,虽然不得,可是能坦然的面对、放下,只有这样,才能有未来。过去的事情属于记忆,未来才是弥足珍贵的,如果不能忘怀,至少要把过去与未来放在不同的盒子里,否则,陷于过往,只会连身边的幸福都被遗忘,之后,再一次的追悔莫及……所以,哪怕放下很难,也一定要放下。

至于婚姻,以琛开玩笑说,是男女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达成的长期的契约关系。确实,婚姻意味着不仅是爱情,更多的还有责任。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只有爱情是不够的,婚姻实际上是由爱情的天堂到现实的生活的转变,钱先生说婚姻像围城,确实不假,在这样的围城里,很多事情,需要彼此的信任,彼此的帮助。否则,可能真的是进去的人想出来的结局吧?

总之,爱情与婚姻这个话题,还会是永不褪色的一道风景,只教人生死相许……

最初,看到一个书友对它的评价,其中有这样一句“缘分是一群忙碌的蝴蝶,却永远飞不过沧海。蝴蝶飞不过沧海,却原来是沧海那边没了等待。”因这一句话,我注意到这个美丽的名字——《何以笙箫默》。

作者在后记中有这样两段话:

世上美丽的情诗有很多很多,但是最幸福的一定是这一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何以笙箫默》想表达的,就是这么一种幸福。

刚开始并不能完全体会“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含义,却也为着“生死契阔”而动容。渐渐地成长,更加喜欢这两句诗了。在爱的世界里,轰轰烈烈固然绚烂夺目,但能够一生相守,宁静安定,也是一种难求。越是成长越是能够认清世间百态,越是觉得相恋容易相知难,相知容易相守难,甚至有时会怀疑这世界上是否存在海枯石烂,是否存在爱情。到最后,“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原来,幸福莫过于此。

以琛和默笙的故事,现实中何止千万。相恋,误会,分离,若求圆满则结局是经历沧桑的两人相视而笑,相伴以后的生命,若是遗憾则结局会是各自悔恨、怨愤,难得的是他们各自那份对爱的坚持。就像应晖在回默笙的邮件中写的“不是每个人都似何以琛能守得漫长寂寞”。是的,寂寞。往往,世事变迁不会让感情转移得那般迅速,而寂寞却是爱情的强敌,可以让人在通往幸福的路上迷失方向,甚至离开原有的轨道,最后,幸运者也许可以找到另一种幸福,而不幸者也许就从此与幸福无缘,然而,幸或不幸,在过程中总会有人受伤。伤害与被伤,都会有眼泪相伴。记得以前收到过这样的信息:不要因为寂寞而爱错人,更不要因为爱错人而寂寞一生。缘分是本书,翻得不经意会错过,读得太认真会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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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书的开篇,隐隐有些担心,怕面对的是一种人生的遗憾。因而,翻看了一段结尾的文字,轻松的话语,想来,经历过风雨之后,以琛和默笙即使不能“与子偕老”也可以谈笑风生了吧。现实中有太多悲欢离合,有太多遗憾,总希望作品中能有一个圆满的,让人可以暂离现实中的悲伤和苦难,也是一种心怀希望吧。

【那时候他老是要让她等。

有一次她等久了朝他发脾气。“我都数到九百九十九了,你才来!下次要是让我数到一千我就再也不理你!”

结果又一次,他被系里临时抓去开会,冗长的会议终于完了后他跑去,她居然还在,

这次她等得脾气都没有了,只是委委屈屈地看着他说:“以琛,我都数了好几个九百九十九了。”

而这七年来,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其实,数到一千真的好容易,只是要让心跨过那“一千”两个字,好难好难……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 】

原来,有一种伤,痊愈的只能是表面……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

我屈服于现实的温暖。】

现实的爱情,现实的温暖,不再要生命如此孤寂,这就是唯一所求……

【喜欢了就喜欢了】

喜欢真的好简单,没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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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凶网_小说作文

全文共 1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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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都有很多人在网上漫游,有些人走得很远很远,他们在世界的每一角落漫游,但有些人则走到更远,他们去到了另外一个世界,一个漆黑邪恶的恐怖世界,一个他们不应该去的世界。

张五,王六,林七都是不折不扣的网迷,他们每天都在疯狂地上网,日夜不停,他们到过世界每一个国家的网站,并且到处写下张五到此一游,王六到此一游,林七到此一游的字句。

这天,王六因为天天上网无心上班被公司炒掉了,他非但不伤心,还兴高采烈地逃离公司一头钻进了电脑城,他想找些新的软件赶赶时髦,他又疯狂地电脑城逛了起来,不知逛了多长时间,突然间,他发现在四楼走廊的尽头多了个新的档口,不过奇怪的是,这个档口不开灯,里面一片漆黑。

王六走到档口的门前向里一看,里面全是堆得乱七八糟的各种木箱,地下还撒满了很多破旧的零件,一片阴沉沉。

王六觉得很恶心,他刚想离去,突然间,一只手拍到了他的肩上,“干什么?”王六吓了一跳猛得一下跳开。

“对不起,先生,我以为你想买东西。”一阵又尖又细的怪声传出,一个尖脸蛇眼的瘦老头穿着黑衣出现在王六的面前。

“阿伯,人吓人会吓死人,你看看你,面无血色,还穿一件这样的衣服,发出这么难听的声音,你以为这里开僵尸派对。”王六非常不满这个老头。

“对不起,对不起,这个档口是我开的,我想我可以找些东西给你赔偿一下”老头死气沉沉的双眼呆呆地望着王六。

望着老头那双象死人一样的眼珠,王六只觉得一阵毛骨悚然,但他一想到可以得到赔偿也不管这么多“当然要赔,你知不知道刚才那一拍我死了多少脑细胞,你有什么好东西快拿出来。”

“跟我进来。”老头打开了档口里面的电灯,他开始在里面的木箱翻了起来。王六走上前一看,木箱里面全是生了锈的各种电脑配件,没一样好东西。

“有没有搞错,你买这种垃圾也学人开档口,我看你不如去开废品收购站卖烂铜烂铁算了。”王六对这些东西一点兴趣也没有。

“小子,你难道没听说过破屋藏金吗?”老头神秘地笑了笑,从木箱底部抽出了一张用黑色皮套装住的光碟。

“这是什么东西?”王六问。

“一些你从来都没见过的网站,带你进入前所未有的境界。”老头笑了笑道。

“有这么神奇,我才不信。”王六不屑一顾地笑了起来“在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网站我都到过,你太低估我了。”

“这些网站同一般的网站不同,如果不通过这张光碟,你是无法看到这些网站的。”

“有这么神奇,好,今天老子就试试你的这张垃圾光碟。”王六看到这里没什么好东西也不想浪费太多的时间便接过光碟走了。

张五正在电脑屏幕上的聊天室用甜言密语泡妞,突然间,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响起,张五不高兴地拍了拍桌子骂了骂“真扫兴。”

门一开,他发现是老朋友王六,“有什么事?”张五显得很不耐妨。

“刚刚买了张新碟,想来这里试试。”王六撒了个谎,这是他的风格,他每买一张新碟,都会先拿去朋友家试试,以防中电脑病毒,已经有七个他的朋友电脑先后中招。

“我的电脑坏了,没办法。”张五面不改色地欺骗王六。

“这不是一般的光碟,是专门上超四级的外国色情网站,”王六煞有介事地告诉张五。

“什么?”张五马上兴奋了起来,他眼珠一转,便马上改口“刚刚我已修好了,我们进去试试。”

光碟“滋”一声被光驱吞了进去,电脑开始解读了,张五的眼睛张得大大的。

屏幕上出现了一连串从没见过的数字网号,张五点了点其中的一个数字网址,在“的的”声中,电脑开始上网了。

突然间,电脑屏幕全黑了,一阵怪异的声音传来,叫声非常凄厉,令人毛骨悚然,两个古怪的图案出现了,一幢阴森森的古怪金属建筑物和一条阴森森地金属隧道荧光屏左右两则弹出,它们在巨大的雪花中若隐若现。

“点一点那条隧道。”王六建议。

谁知张五偏偏点了点那幢金属建筑物,跟着屏幕上出现了一扇古怪的镶满各种恐怖怪物花纹的金属门。

张五再点了点这扇金属门,不过奇怪的是这扇金属门并没有打开。张五又点了十几次,可是金属门依然一动也不动地出现在屏幕上,唯一不同的是那些雪花越来越少了,那扇门越来越清晰了,不过这两个网虫并没有注意到这个怪异的情况。

“你中招了,王六,这是一张废碟。”张五哈哈大笑起来,他想退出,于是按了一下ESC键,不过奇怪的是屏幕上竟然毫无变化,张五跟着又试了很多方法,但全都没有,那画面竟然纹丝不动地出现屏幕上。

“见鬼,又中病毒了,都是你这狗东西,”张五有些火了,他只好关上总掣,谁知那画面依然纹丝不动地出现在屏幕上。

“把你这张臭碟拿走。”张五从光驱中取出那张怪碟扔给王六,他又试了试关上电源,可更奇怪的是画面竟然继续纹丝不动地出现在屏幕上。

“这不可能,我已经切断了电源,它怎么还会出现。”张五脸上露出了古怪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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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一回的人_小说作文

全文共 1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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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儿居住的是两人共处的集体宿舍。同宿舍的女生莹也是自杀,只不过方法不同,她是开煤气自杀。据说这样脸上会保持一种天然的红晕,是一种美丽的死法,果然没错。莹是忍受不了高考落榜的重创凭一时意气了却花季生命。而她三等公民的身份是凭着得天独厚的外貌和令陈可儿可望不可及的经济达标证得来的。莹算不上千金小姐,但也有一笔不小的储蓄资金。她老爸老妈既不是商界摸爬滚打炒股票搞金融的人士,也不是行政事业有权有势的官,却有一笔让莹眼花缭乱的存折。真不知道他们是从哪儿弄到那么一批不会自己生出来也不会自己长出来的金钱。莹每每想到那是一笔来源不正当的肮脏东西,就脸红心跳做贼般地难熬。也许是源自不同方面的互补与“嫁接”,可儿与莹一见如故。

第二天,她们相约探访邻居。隔壁是一位50岁左右的美国男子。自报姓名,男子声称自己叫“欧·亨利”。可儿不以为然,认为是那个自高自大的家伙口出狂言。那男子又说自己生于1862年,死于1910年。这是可儿最熟悉不过的两个年份,于是一个烂熟于心的名字跳入脑海,脱口而出:“您是不是威廉……”没等可儿说完,男子接过话茬:“西德尼·波特。”真的是他!欧·亨利——上世纪美国著名的短篇小说大师兼陈可儿最崇拜的偶像。可儿欣喜若狂,没想到竟在这个地方,这个时刻遇见最崇拜的欧.亨利,真是三生有幸!

想到大师竟然落魄到与她们这些无名小卒同甘共苦,不免伤心失望。不难看出欧.亨利手中的两张达标证书肯定是“知识”和“地位”。而“地位”也不过是与“知识”接壤,凭借小说家的声望才挤进这寒酸的房舍。谁料,欧.亨利不以为然,一笑置之:“我这是前世修来的福,感谢我没拿到‘经济’和‘外貌’的合格证。”不料,莹听后脸一阵阵绯红,委屈的泪水眶眶里转。不知内情的欧.亨利一时不知如何是好,连声道歉“Sorry,I’msorry.Idon’tknow……”“Itdoesn’tmatterthistime.Butnexttime……”三个死了一回的人正在哄然大笑。一个青年推门而入。

一瞧,莹由衷地震惊!这可是她做梦都崇拜的摇滚歌手。前不久,莹听说他车祸死亡的噩耗,嚎啕大哭,为此还绝食一天以示哀悼。想不到真是想不到万万想不到做梦也想不到会在这儿碰见她的“黑马王子”。顺水推舟以友好邻邦的名义讨要了101个亲笔签名。要是还能回到人间,莹多么希望向她的死党着实炫耀一番。莹好象看到她们嫉妒得眼睛变红眼,嘴巴变兔唇。正沉浸在甜蜜的喜悦中,莹愕然:自己已经是死了一回的人。

话说,在三级公民宿舍区居住了一个礼拜。陈可儿潜藏了许久的脑震荡后遗症突发性的“爆炸”了。每次发作头痛欲裂,眼冒金星,一阵天昏地暗便不醒人事……

这天,一场战争爆发了。传闻希特勒兽性大发发动政变,点燃了战争的导火索。房外惊天动地的哭声、喊声、枪声震耳欲聋,不知什么地方正兴致勃勃地发射着镭射光束炮,高楼大厦闪起橙红色火光,在光与热中燃烧,各等级公民化作火球飞向空中。房内,可儿一阵肝胆惧烈的头痛令她生不如死。莹正扶着她从后门逃出。谁知,一个穷凶极恶的士兵追了上来,恶狠狠地举起了罪恶的枪。可儿救友心切加之扰人的头痛已令她下了再死一次的决心。她挺身而出勇敢地挡在了前面,只见一道红蓝色擂射光束射向可儿单薄的身体。可儿想这次死定了,可转念一想死了一回的人还有生命?但她却真实地感受到了疼痛,并亲眼所见一洼粘乎乎的红色液体正从伤口喷涌而出。她冲着莹大叫:“快走。”望着莹远去的背影她欣慰地笑了……

当她再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躺在医院里,问护士:“这是哪儿?”“二层天堂。”可儿百思不得其解。直到此时她才明白天堂有十八层。十八层天堂才是她心目中真正的天堂,有着琼楼玉宇,飞着爱的天使……陈可儿必须“死”十八回。上帝啊!一度的伤痕累累令可儿多么希望一死了之,来次真正的死亡,来到真正的十八层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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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前传

全文共 3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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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我很有些嗜睡。

奈奈说:“大概是因为怀了孕。所以分外渴睡些。娘娘不必担心。”

奈奈是照顾我的婢女。也是整个洗梧宫唯一肯对我笑。唤我“娘娘”的仙子。其他仙子们大多看不起我。因为夜华并没有封给我什么名分。也因为。我没有仙籍。只是个凡人。

奈奈似乎推开了窗。有风拂进来。窗外传来谁的脚步声。奈奈的声音有些惊喜:“娘娘。是太子殿下来看您了呢。”

我从锦被里爬起来。靠着床栏。脑子有些不清不楚。虽然刚刚才醒。但仍然犯困。

被褥陷下去了一点。我想。是夜华坐到了我的身边。

我模模糊糊地问他:“今晚。星星亮得好么?”

他顿了好一会儿才回答:“素素。现在是白天。”

习惯性地想要去揉眼睛。碰到缚眼的白绫时才突然想起来。眼睛已经没有了。再怎么揉。还是辨不清时辰。还是什么都看不见。

夜华沉默了一会儿。道:“我会和你成亲。我会是你的眼睛。”

素素。我会是你的眼睛。

我本能地将他一把推开。那一夜的噩梦再次向我恶狠狠袭来。我恐惧得浑身都要发抖。

夜华来拉我的手:“素素。你怎么了?”

我颤抖着牙齿撒谎:“突。突然有点犯困。你去忙你的吧。我想要睡一会儿。”

从前万分依恋的怀抱万分依恋的人。如今已变得让人不能忍受。我只是好奇。他既然那么喜欢那个女子。当初又为什么要答应我那个荒唐的要求。

当初当初。真是悔不当初。

夜华离开了。奈奈将门轻轻叩上。我重重躺倒在床榻上。脑子里纷乱如云。一会儿是东荒的俊疾山。一会儿是夜华的脸。一会儿。是血淋淋的匕首。和我那双被剜下的眼睛。很疼啊。我痛得想哭。却哭不出来。

我想。等生下这个孩子。我就要回俊疾山。从哪里开始。就应该在哪里结束。

又发了很久的呆。奈奈蹑手蹑脚推门进来。轻轻唤我:“娘娘。娘娘。您醒着吗?”

我压着嗓子咳嗽了声:“什么事?”

奈奈顿住步子:“素锦天妃遣婢女送了帖子过来。邀您一同品茶。”

我烦闷地掀起被子遮住脸:“就说我已经歇下了。”

我不知道素锦近来为什么频频向我示好。或许是因为得了我的眼睛。害我成了瞎子。所以多少有些内疚?可明明是她。是她让夜华剜掉了我的眼睛。

我已经不再是三年前那个初来乍到、局促不安却又可笑地想要讨所有人欢心的小姑娘了。

大概是下午的时候。奈奈将我摇醒。说是日光正好斜照到院子里。让我去晒晒太阳。

她搬了把摇椅。要将我搀过去。我推了她的服侍。自己尝试扶着桌子墙根一步一步挪出去。这些都是必须的。不然。等以后回到俊疾山。我要怎样一个人生活下去?

晒了一会儿太阳。又有些昏昏欲睡。恍惚中。似乎还做了个梦。梦中。又回到了三年前俊疾山上初见夜华的时候。他手持冷剑。一身是血地倒在我的茅草屋跟前。我手忙脚乱把他拖进屋。上药止血。瞠目结舌地看他的伤口自行愈合。

并不是我救了他。他却非要报答。我两手一摊:“你不如以身相许。”这便就成了亲。有了腹中的孩子。

我自记事开始。便一个人住在俊疾山上。身边只有鸟兽虫鱼。所以也没有名字。他叫我素素。说从此以后。这便是我的名字。我偷偷开心了好几天。

后来。他带我来到这九重天上。我才知道自己的夫君原来竟是天君的孙子。

那时。他还尚未曾被立为太子。

可在这九重天上。没有人承认他是我的夫君。他也从未与天君提过。他在东荒娶了个凡人做夫人。

那一夜。我去夜华的寝殿送羹汤。寝殿四周无人把守。素锦天妃的声音凄凄切切传出来:“你娶一个凡人。不过是报复我背叛你嫁给了天君。是不是?可我有什么办法。我有什么办法。四海八荒的女子。谁能抵挡得了天君的恩宠?呵。告诉我。夜华。你爱的仍然是我。对不对。你叫她素素。不过是因为。不过是因为我的名字里嵌了个素字。对不对?”

那和现实吻合得一丝不差的梦境到此嘎然而止。我却已惊出了一生冷汗。仔细地 了会儿高高 的肚子。怀胎已三年。我想。大概近期就要临盆。

入夜之后。奈奈久久不曾过来服侍我歇下。我现在还没有办法一个人打水洗漱。只好开口催她。奈奈过来帮我掖了掖盖在腿上的花毯。回答:“娘娘。再等等吧。也许殿下今夜要过来也未可知呢?”

我哑然失笑。那件事发生之后。夜华便再不曾过来歇息。我知道。今后也不会了。

那时候。在东荒的俊疾山上。若夜华告诉我他已经有了心尖尖上的人。我是不会让他娶我的。

那时候。我还没有爱上他。我只是一个人很寂寞。

可他什么也没说。他娶了我。还将我带上了这九重天。

我天生擅长□。所以他和素锦天妃的种种纠葛我都可以当作不知道。

我想。不管怎样。他娶的是我。我们是对着东荒大泽拜了天地发了誓言的。我还有了他的孩子。我这么爱他。总有一天他会被我感动。

而他。也确实逐渐地对我温柔了。

我甚至庆幸地以为。他即便不爱我。是不是。也有点喜欢我了呢?

爱这种东西。有时候。会让人变得非常卑微。

可那件事情发生了。于是我一梦醒来。代价是失去双眼。失去光明。

那一天。素锦天妃邀我去瑶池赏花。我以为是女眷们的小宴。便傻乎乎地接了帖子。到了瑶池。才知道只有我们两个人。

屏退了宫娥。她拉着我一路行到了诛仙台。

她站在诛仙台上凉凉地对我笑:“你知道么?天君要将夜华封做太子。将我赐给夜华做夫人。”

我从来弄不懂他们这些神仙们的规矩和把戏。只感觉胸腹间一股血气上涌。不知道是愤怒。还是迷茫。

她依然矜持地笑:“我和夜华情投意合。这九重天上本就不是一个凡人该待的地方。生下孩子。你就从这诛仙台上跳下去。回你该回的地方吧。”

我不知道跳下诛仙台是不是真的可以回到俊疾山。那时候我从没有想过离开。我愣愣地问她:“是夜华让我回去的么?我是他的妻子。理所应当。要跟着他的。”

现在想来。那一番话。也真是自取其辱。

可那时候我一直侥幸地以为。夜华至少是有一点喜欢我的。只要他有那么一点点喜欢我。那我也是要待在他的身边的。

素锦有些好笑地叹气。突然抓住我的手。带着我向诛仙台边缘倒去。

我以为她要将我推下诛仙台。可翻下高台的却是她。我还没有反应过来。身旁已经掠过一个黑色的影子。跟着翻了下去。

夜华抱着素锦站在我面前。冷冷地看着我。那一双黑色的眼睛里。酝酿了滔天的怒火。

素锦在她怀里气息微弱地开口:“别怪素素。想来她也不是故意推我的。就是听了。听了天君要将我赐给你的消息。有些冲动。”

难以置信。我明明。明明什么也没有做。

“不是我。不是我。我没有推她。夜华。你信我。你信我……”我一遍又一遍试图向他解释。惊惶地。毫无章法地。像个跳梁小丑。

他手一挥。低叱道:“够了。我只相信我所看到的。”

他不愿听我解释。他不相信我。他抱着素锦。眉间焦灼。匆匆忙忙迈下诛仙台。

那一夜。他神色晦暗地站在我的面前:“素锦的眼睛被诛仙台下的刀兵之气灼伤。素素。因果轮回。欠了别人的债。是一定要还的。素素。别害怕。我会和你成亲。从今以后。我会是你的眼睛。”

之前。他从未提过要在这九重天上同我成亲。心中一时冰凉冰凉。愤怒和恐惧一起涌上来。

我想。此前。我从未如此的失态。我抓住他的手歇斯底里:“你为什么要我的眼睛。是她自己跳下去的。是她自己跳下去的。与我半点干系都没有。你为什么不信我?”

他目光沉痛。继而冷笑:“诛仙台下戾气缭绕。她自己跳下去?不想活了?素素。你真是变得越来越不可理喻。”

在这九重天上。他是我的唯一。我一直想着。想着等孩子生下来之后。要和他牵着孩子的手。看十里云海翻腾。万丈金芒流霞。他不知道光明对于我。有多么重要的意义。

我被剜去了双眼。奈奈照顾了我三天。三天之后。素锦站在了我的面前。她说:“你这双眼睛。我用着甚好。”

我大彻大悟。

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

你有没有恨过一个人。

其实那本是他们二人之间的爱恨情仇。我不过一个路人。模模糊糊被牵扯近来。是命中的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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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作短篇小说呢?

全文共 50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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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充分准备,打好基础写作短篇小说与写作中、长篇小说一样,在写作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首先,在执笔 写小说之前,必须具有一定的思想修养和生活积累。其次,读过较多的文艺作品,喜爱文学 创作,有一定的文艺修养和文艺理论的基础常识。茅盾在《创作的准备》开头就指出:"世 界文学史上的巨人们留遗给我们的不朽的著作,以及他们毕生的文学事业的经历,就是这题 目--创作的准备的最完美的解答。理论家们从这些文学巨人们的业迹研究分析解释, 写了很多论文,数十万言一厚册,也就是给这题目作注脚。"再次,在写作小说之前,从事 过表达方法的基本练习,并从事过一般散文尤其是速写的写作练习。"一个初学写作者最好 多做些基本练习,不要急于写通常所谓小说,不要急于成篇。所谓基本练习,现在通行的速 写这一体,是可以用的。不过我觉得现今通行的速写还嫌太注重了形式上的完整,俨 然已是成篇的东西,而不是练习的草样了。作为初学写作者的基本练习的速写,不妨只有半 个面孔,或者一双手,一对眼。这应当是学习者观察中恍有所得时勾下来的草样,是将来的 精制品所必需的原料。许多草样斗合起来,融和起来,提炼起来,然后是成篇的小说。"(《茅 盾论创作》第358页)所以,我们要学习写作小说,必须从思想、生活、技巧各个方面下 苦功,打下坚实的基础。当然,对这个问题的认识不能绝对化。这并不是说,我们要等思想、 生活、技巧三关都完全过好之后再进行创作。不少青年作者的经验说明,初学写作者就是要 勇于创作实践,写是最好的基本训练。不要怕失败,失败是成功之母。小说创作和其它文体 的写作一样,没有什么捷径,小说的技巧只有自己从多次实践中逐步摸索出来。别人的技巧, 只能作借鉴,创作还是要靠自己。

二、认识生活,熟悉人物 创作需要生活,对生活不熟悉,不理解,就无法反映和表现生活。社会生活是文学艺术 的源泉,人是社会诸关系的总和,只有熟悉、理解社会生活,才能熟悉、理解各类人物。不 熟悉、不理解各类人物,就无法进行以塑造人物形象为中心的小说写作。茅盾在谈他怎样开 始小说创作时说:"我是真实地去生活、经验了动乱中国的最复杂的人生的一幕,终于得了 幻灭的悲哀,人生的矛盾,在消沉的心情下,孤寂的生活中,而尚受生活执着的支配,想要 以我的生命力的余烬从别方面在这迷乱灰色的人生内发一星微光,于是我开始创作了。我不 是为的要做小说,然后去经验人生。"他还说;"好管闲事是我们做小说的人最要紧的事,你 要去听,要去问。"(《创作的准备》)因此,一个小说作者应像阿·托尔斯泰说的那样:"他 溶化在生活洪流之中,溶化在集体之中;他是一个参加者。"

小说写作需要的生活不是指日常生活、饮食男女之类,能成为小说素材的"生活",至少应该有三个条件:

1.具有较鲜明、生动的形象;

2.具有独特性;

3.具有一定的思想 内涵。因此,当作者在观察生活的时候,无论对人物、对故事、对环境,都应从上述三点出 发,勇敢地扬弃那些琐屑的、纷纷扰扰的"流水帐",抓住真正有用的写作素材,渗透作者 的思想、感情,使生活素材逐渐变成自己的东西。 三、严格选材,深入开掘 1931年,沙汀和艾芜写信给鲁迅,请教短篇小说的题材问题。鲁迅回信说:"只要 所写的是可以成为艺术品的东西,那就无论他所描写的是什么事情,所使用的是什么材料, 对于现代以及将来一定是有贡献的意义的?quot;"两位是可以各就自己现在能写的题材,动手来 写的。不过选材要严,开掘要深,不可将一点琐屑的没有意思的事故,便填成一篇,以创作 丰富自乐。" 高尔基也说过:"在短篇小说中,正如在机器上一样,不应该有一个多余的螺丝钉,尤 其是不应该有多余的零件。" 这就告诉我们,写作短篇小说必须严格选择题材,深入开掘。那末,短篇小说怎样进行题材的选择和主题的开掘呢?

短篇小说的选材要做到:

(一)撷新去陈,根据时代需要选材。短篇小说的题材是没有什么限制的,凡是人类涉 足的领域、产生的事件,都可以经过选择作为作品的题材。但是,从美学价值和社会意义来 考虑,我们就必须撷新去陈,尽量选择我们这个时代、这个社会所需要的题材来写。

(二)以小见大,根据体裁特点选材。短篇小说这种体裁的形式特点,要求作者不能象 写长篇小说那样写人生的纵剖面,而必须写人生的横断面,就象是横着锯断一棵树,察看年 轮可以知道树龄一样,短篇小说虽写人生中的一角、一段,也就可以窥见整个人生。鲁迅、 茅盾、巴金等作家为了在短篇小说中反映他们所处的时代,在写作短篇小说时,都是选取主 人公人生道路上的某一段作为题材的。因此,有经验的小说家在谈创作经验时就指出,创作 短篇小说必须善于"截取"、"选择"。如王蒙在《谈短篇小说的创作技巧》中就说过,短篇 小说构思的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从广阔的、浩如烟海的生活事件里,选定你要下手的部位。 它可能是一个精彩的故事,它可能是一个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的人物,它可能是一个美好的 画面,它也可能是深深埋在你的心底的一点回忆,一点情绪,一点印象,而且你自己还一时 说不清楚。这个过程叫作从大到小,从面到点,你必须选择这样一个小,否则,你就无 从构思无从下笔,就会不知道自己写什么。"

(三)扬长避短,根据自己生活选材。一般来说,作者应该写自己熟悉的题材,因为这 些题材是在自己的生活中积累的大量素材的基础上提炼出来的,写起来容易驾驭,而且能写 得生动、深刻。当代小说家中的佼佼者大多是从写自己生活经历中的人和事开始走上小说创 作道路的。 选材是短篇小说写作中的第一个重要的环节。选材的目的在于从大量的素材中选取可以 写入小说中的题材--生活中有典型意义的片断。要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必须具有从纷纭的 生活现象中"捕捉"题材的能力。这种"捕捉"生活中有典型意义的片断的能力,对于小说 创作极为重要。茅盾在他的《短篇小说选集后记》中指出:"在横的方面,如果对于社会生 活的各样环节茫然无知;在纵的方面如果对于社会生活的发展方向看不清,那么,你就很少 可能在繁复的社会现象中,恰好地选取了最有代表性、即具有深刻的思想的一事一物,作为 短篇小说的题材。"所以,短篇小说在选材时,不能只着眼于事件的故事性和吸引力,而要 着眼于把生活的侧面、片断放到整个时代的背景上去考察,要把握住社会的"纵"的和"横" 的两个方面,善于从平凡的日常生活现象中捕捉住不平凡的东西,从而由时代和社会的一角 反映出时代和社会的全貌,使读者从生活海洋中的一朵浪花看出奔腾澎湃的大海。

对于短篇小说题材的"开掘"--主题的提炼同样要十分重视。"几乎在所有的情况下, 作家心中首先想到的总是小说的主题,或者说思想内容。他构思小说的情节是为了表达这一 主题,创造人物也是围绕着这一主题。好的小说总是有一个好的主题的。"([英]《小说家的 技巧》) 衡量一篇小说的美学价值,重要的并不是看题材本身,而是看作者对于题材所开掘的思想的 深度--主题提炼的程度。所谓开掘,就是要深入发掘生活素材所内涵的本质意义的东西; 作者对生活素材的本质意义开掘得越深入,主题思想就越深刻,作品的教育作用也就越大, 美学价值也就更高。所以说,一篇没有好的主题的小说,是无法登上大雅之堂的。 李师东在《一个新的文学层面的诞生》中评论九十年代的新生代作家时指出:"八十年代的 文学,是以对表现疆域的拓展的掘进、对表现手段的探索和实验为其显著特征的。与前几茬 作家相伴随的是冲突和对抗、张扬和摒弃、试验和沿袭、超前和滞后、创新和守成、反拨和 建立等源远流长的话题。直至今天,我们仍然能在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中感受到来自不同思 想观念、文化背景的冲撞和对举。""在九十年代新的时空下,这一茬更为年轻的青年作家得 以走上文坛,正在于他们明显疏离了前几茬作家习惯关心的话题,而与社会的新的变化和进 展保持了同步相向的趋势……把个人的情绪与时代的生活面貌和精神处境勾连在一起,谋求 与九十年代社会的契合,体现中国社会新的进展,这正是他们的努力。以一种消解的姿态, 达到对文学的整合,以反先锋的方式,回归到朴素的情感姿态,以个人化的方式,进入到文 学创作之中,这正是这个新生代作家群的文学用心。"(中国华侨出版社1996年出版的"新 生代小说系列"总序) 应该指出:小说写作中对材料的分析与科学研究中对材料的分析是根本不同的两回事。

"一个文学作家应当走的创作过程的道路,是和社会科学家研究过程的道路相反的。""社 会科学家所取以为研究的资料者,是那些错综的自然的现象,文学作家的却是造成那些现象 的活生生的人。社会科学家把那些现象比较分析,达到了结论;文学作家却是从那些活生生 的人身上,--从他们相互的关系上,看明了某种现象,用艺术手段来说明它,如果作 家有的是正确的眼光,深入的眼光,则他虽不作结论而结论自在其中了。"(《茅盾论创作》 第466页)因此,小说作者的分析工作是与自己对人物、事件的观察、感受,对生活的体 验、理解结合在一起的,这种分析是理性的,但是它是融化在形象思维中的。

许多小说作者的创作实践告诉我们,有的作品的主题是在人物之前产生的,而有的主题 是在有了人物之后才确定的。例如茅盾创作《春蚕》,是先有了主题,"其次便是处理人物, 构造故事。"(《我怎样写〈春蚕〉》)而王蒙说他的许多短篇小说并不是先有了主题然后再去 写的。他说:"《夜的眼》是什么先行呢?是感觉先行,感受先行,是对城市夜景的感受先行。 这里头有我个人的感觉,但又不全都是。……《夜的眼》就是写一个长期在农村、在边远地 区的人对大城市、对我们生活的感受。……这个感受饮食着深思对我们生活的深思,这个深 思还没有做出明确的结论,但是它充满了深思。"王蒙又说:"《夜的眼》还有一个主题,这 也是我在最近才明确的,就是写了我们生活中的转机。……所谓转机,充满了艰难,充 满着历史的负担,但又开始有了新的东西,大有希望。《夜的眼》里既有负担,又有希望; 既有伤痕,又有跨越伤痕向前进的努力;既有思索,又有感受;既有想不清的地方,又有相 当清楚的地方。我觉得《夜的眼》里包含的东西是比较多的。"(《漫话小说创作》)

总之,我们对小说的材料必须深入开掘,对主题必须刻苦提炼。而在构思时、写作中, 是不能将主题提炼、人物刻划割裂开来的。可以是主题先行,也可以是人物先行,还可以是 感受先行。而且,主题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几个,即写成多主题的小说。

四、刻划人物,塑造典型

人物的刻划和典型的塑造,是小说写作中最重要的工作。茅盾指出:"典型性格的刻划, 永远是艺术创造的中心问题。"

怎样才能写出典型的人物形象呢?我们当然要充分运用叙述、描写、议论和抒情等等表 达方法,采用比喻、象征、夸张、拟人……等等修辞手段,使人物生动、形象,活灵活现, 栩栩如生。但是,仅仅这样还是很不够的,小说写作与一般记叙文写作的一个重要的不同之 处,就在于小说要进行艺术概括,运用虚构、想象的典型化方法刻划人物性格,从而创造出 具有个性的又体现时代精神、社会牲特征的典型形象。为此,就"必须使现象典型化。应该 把微小而有代表性的事物写成巨大的和典型的事物--这就是文学的任务。"(高尔基《和青 年作家们的谈话》)

典型化的基本规律就是个性和共性的高度统一,使"每个人都是典型,但同时又是一定 的单个人"。这就要求我们努力实现恩格斯提出的要求:"现实主义的意思是,除了细节的真 实外,还要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

所谓典型环境,一般指一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即现实环境,其实,它"更应该包括特定 的种族环境、地域环境、历史文化环境等各种稳态的以及动态的大环境要素。一个具有永恒 意义的艺术典型,正是诸种直接的现实环境以及全部的民族、历史、文化等深度环境和综合 环境所共同培育而成的。"(郝雨《在典型创造上用力》,1997年10月14日《文艺报》) 所谓典型性格,指的是人物必须是充分的共性和鲜明的个性的高度的统一体。人物的共性要 从人物的个性中体现出来。"人们常说,近年来的小说创作故事情节的枝干上并没有结了多 少人物之果,即是指作品重在把握围绕事件所交织起来的复杂的社会现实,但缺少栩栩 如生、呼之欲出的人物形象。这恐怕就与缺少有深度的、富于个性魅力的性格刻划有关。因 此只有在深刻把握现实关系的同时,深刻地把握人物内在灵魂,使身份与性格有机 结合而不能偏废其一,才能达到现实主义创作所要求的典型化高度。"(任玖珊《现实主义话 题再热评论界》,1997年10月14日《文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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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结局原文——

全文共 23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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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迪之、光蕙一同出席小绵女儿的弥月宴,小绵胖了很多,已经无法令人联想起当年排球队里窈窕的小姑娘了。没想到久违的叶青荷和刘欣平都回来了。

青荷在意大利定居,她的职业相当冷门,是名画修补专家,去年嫁给一位画家。只有青荷这种从来不用为生活忧愁的女子,才有资格爱才子。

欣平在英国嫁给一名脑科专家,在那里落地生根,去年还生下女儿。

“时间过得真快,我们现在这副样子,不可能再打排球了。”欣平慨叹,“我真羡慕你们,还是自由自在。”

我和迪之、光蕙是有苦自己知。

“乐姬来了!”青荷说:“她越来越漂亮。”

(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你那位驾法拉利跑车的男朋友呢?”迪之揶揄她。

“你说哪一个?”乐姬得意洋洋问迪之。

“把你赶下车的那一个。你有很多男朋友把你赶下车吗?”迪之笑着问她。

乐姬的脸色登时沉下来,她大概知道那天晚上是谁把名贵香槟从高空倒在她身上了。

徐起飞独个儿来了,我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好,两个人尴尴尬尬地笑起来。

“最近还要常常到北京吗?”他问我。

“这一年都在香港。”

开席了,我和徐起飞分开坐,他跟同桌的同事谈笑风生,也许他已复原过来。(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散席后,青荷提议我们几个老同学找个地方喝茶聚旧,我上前跟徐起飞告别。

“你有时间去喝杯咖啡吗?”他问我。

青荷和欣平她们在等我,我有些犹豫。

“如果你没空,算了罢。”徐起飞很失望。

“不,我可以。”

我不想徐起飞失望,告诉青荷我稍后到。

我和徐起飞在一间餐厅喝咖啡。

“我还以为你恨我。”我跟他说。

“我说过不会恨你的,但人总需要一段时间去复原。”(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他低头喝着咖啡,是那么温柔、那么坚强,我突然明白我为什么不爱他,因为他不需要我,他不会因为爱情而堕落,但林方文会的。

离开餐厅,我们在中环走了一段路,经过一间画廊,我赫然发现那幅大嘴巴费安娜画的画,主角是林方文。他只有一只眼睛,没有一张完整的脸,没有嘴巴、鼻子或耳朵,只有费安娜、我和林方文知道画中的少年是林方文。

画廊老板是一对年轻的外籍夫妇。

“你们从哪儿得到这张画?”我问店主夫妇。

他们告诉我,是从一间结束营业的画廊买回来的。

“画画的人,你们认识吗?”(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费安娜?我们认识,她离开香港很久了。”

“你想买这张画?”徐起飞问我。

“我买不起的。”

“这张画似乎不大受欢迎,一直无人问津。”男主人说。

“我看不出这张画有什么特别。”徐起飞说,“是一个人吗?”

“我们走吧。”我离开画廊。(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我曾经为那张画伤心,费安娜也曾珍之重之,她终于留下画走了,除我以外,也许世上再没有一个女人牵挂他。

徐起飞把我送到咖啡室外。

“谢谢你。”我跟他说。

他微笑。

“这个除夕你会怎样度过?”他问我。

“还不知道,你呢?”

“我会在医院当值,毕竟这一天是我们的分手纪念日。”

我目送他离去,感觉突然很陌生。

咖啡室里,青荷、欣平、迪之、光蕙在等我。

“还以为你不来呢?”青荷说。

“怎么会呢?你们在谈什么?”(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爱情啦,婚姻啦,还有孩子。”欣平说。

我悲哀地笑了。不久之前,我们还在谈论初潮、发育、胸脯的大小,乳罩和排球,现在竟然谈到婚姻和孩子,人生本来就很残酷。

九二年平安夜,我买了一株圣诞树,放在阳台上,把它布置得七彩缤纷。我和迪之、光蕙提早吃火鸡迎接圣诞。那个除夕,迪之要陪公司旗下歌手到美加登台,光蕙男朋友的太太外游,光蕙可以跟他度除夕。

“你可以找林方文。”迪之说。(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我没打算找林方文,我害怕跟他重聚,此后我便要花双倍力量去爱他。他总是耗尽一个女人的能量。

十二月三十日晚,林方文拨电话给我。

“这个除夕你有没有约会?”他问我。

我不知道该说实话还是说谎,犹疑了一阵。

“明天一起吃晚饭好不好?”

我沉重地呼吸。

“怎么样?”

(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好吧。”

“九时正,我在兰桂坊意大利餐厅等你。”

我放下电话,心仍然在跳,再回去一次便是再冒一次险。

除夕晚上,我穿上一袭新裙子,化好了妆,准备出门,突然又不想去,我若再一次看到他的脸,一定逃不了。

我喝了一点酒,脱掉鞋子,躺在床上,想起过去的日子,我觉得自己真是没用,竟无法拒绝一个曾经背叛我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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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台不停播放欢乐的歌曲。女唱片骑师絮絮说着爱情,我感到一阵晕眩,听到她说:“这一首歌,是林方文填词的,他想送给一位女孩子,他曾经答应每年除夕送她一首歌,这首歌的歌名是:《你会否相信》:

“那初遇,清澄如水,但你的睫影,那样馥郁,你是否谅解,我曾盛满灯油,却因妒恨的磨蚀,一点点流失。这重逢,浓烈似酒,而你的泪光,那样清纯,你会否相信,在那生生死死梦梦醒醒的夜里,我再不会放下你走了。”

生生死死梦梦醒醒的夜里,是不是指除夕?(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我看看腕表,原来已经十二时十分,林方文会不会还在那里等我?我疯狂地思念他,连忙穿上鞋子,赶去兰桂坊。

我打开门,他正站在门外。

“你为什么不来?”他问我。

“我不想见你。”我咬着牙说,“对着你,我会输的。”

“新年快乐。”他从口袋里拿出一只用白纸摺成的飞机给我。

“是什么意思?”我倔强地问他。

(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结局)

“我不擅于向你求情。”他说。

“我做得最好也最失败的事情便是爱你。”我说。

“你做得很好。”

我走到阳台上,不知道是否应该回到他身边。

“我们来玩一个游戏好不好?”我问他。

他望着我。

“我把飞机从这里扔出去,如果在我视线范围之内,它一直没有下坠,我们可以再尝试一起。”

“不要--”

他说不要的时候,我已经把飞机扔向空中,飞机一直向前冲。

林方文拥着我,把我的脸转向屋里,不让我看着飞机。

“放手。”我说。

“我爱你。”他终于肯说。

我流着泪微笑。

“不要看那飞机。”他求我。

我知道他摺的飞机能飞到很远很远才下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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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零开始的异世界生活小说

全文共 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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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从零开始的异世界生活》是长月达平著作,大冢真一郎负责插画的轻小说作品

剧情简介:

走出便利商店要回家的高中生‧菜月昴突然被召唤到异世界。这莫非就是很流行的异世界召唤?可是眼前没有召唤者就算了,还遭遇强盗迅速面临性命危机。这时,一名神秘银发美少女和猫精灵拯救了一筹莫展的他。以报恩为名义,昴自告奋勇要帮助少女找东西。

然而,好不容易才掌握到线索,昴和少女却被不明人士攻击而殒命──本来应该是这样,但回过神来,昴却发现自己置身在第一次被召唤到这个异世界时的所在位置。“死亡回归”──无力的少年得到的唯一能力,是死后时间会倒转回到一开始。

跨越无数绝望,从死亡的命运中拯救少女。“即使你忘记了,我也不会忘记你。”

男主在书中的定位不是运筹帷幄的策士,也不是横扫千军的战士,而更接近于诈骗师和道化师的形象。没有任何力量的他在让人绝望的处境之下只能采取坑蒙拐骗的办法来扭转形势。有些人说这书像明日边缘,但是明日边缘的阿汤哥是一名不折不扣的战士,即使战况令人绝望,他也有挽回局面的力量,他的故事更像是人肉攻略是怎么炼成的。而此书中的男主没有力量,只有“一定要拯救你”的决心,有决心就能保护一切吗?第三章前半部分很好地展示了有决心却没有力量会是什么结果,结果就是男主被打趴下了。

而后半部分的白鲸讨伐队却是这么说的:如果你心有余而力不足,那我们就化作你的利刃。男主的失败几乎都是败在自己妄图以一己之力力挽狂澜,而他并没有这种力量。只有当他依靠别人之时,他所得到的情报和行动才能真正的改变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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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莲》小说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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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莲》确是一部意味深长的小说,它是窗含西岭千秋雪。小说的结构很有意味,只有三章,但占绝大比重的前两章却是序言,是悲剧。不厌其烦地讲述李雪莲试图昭雪之路。而最后一章才是正文,不但不长,连前两章的主人公都已经消失,剩下的是一个人人都在无限度地消费的社会,一个欲望至上的“世外桃源”。最令人哑然失笑的是小说的第三章中也有上访的情节,其人却是曾经因李雪莲案而失去县长官职的史为民,他不为民作主,回家卖肉。他上访的目的不是为了昭雪,而是因为春运高峰期间在北京买不到回乡的车票,急中生智,想让自己被当作上访者遣返回家,他的目的顺利达成,押他返乡的协警还要回去论功请赏。

这就是荒谬。当下生活的荒谬,人类存在本质的荒谬。这让人想起鲁迅先生的《铸剑》,眉间尺与宴之敖复仇的意义最终被那些看客消解。《我不是潘金莲》有过之而无不及,李雪莲上访的意义不但被老史和众人消解,甚至嘲弄,在这里,意义无存。所以,第三章的题目是《正文:玩呢》。

令人悲哀的是,李雪莲始终对社会有一种信任,尤其是对代表正义、权利的公共体系。然而,这个体系杀死了她。这就是她的命运?但真正让李雪莲走投无路的并不是公共体系的非正义,而是世情社会。在中国社会,有冤一定要找官方来评理,如果无处申冤,中国人总是会求其次,这就是求亲人、社会的接纳。如果亲人、社会认为他有冤,认为他是可以信任的,那么,他就会把这种冤情留在民间,他也会生活下去。但是,李雪莲的后路也断了。

首先是最亲的人秦玉河背叛了她。最要命的是,秦玉河说李雪莲是潘金莲。这个污辱是致命的。于是,原来的亲人成了她世间最大的仇人。她的一辈子就是为这个人和这个仇以及她所信奉的理而活着。其次是她的弟弟和孩子,这些亲人们让她一次一次失望。惟有儿子能让她有些温暖,然而却也沦为官员们的帮凶,这让她彻底绝望。还有情人。赵大头曾经促成李雪莲告状成功。20年后,当李雪莲再次要告状时,赵大头又出现了。这一次,他们情投意合,并且李雪莲为他献了身。然而,当李雪莲无意中听到赵大头在向官员报告如何欺骗她的过程时,她觉得自己真成了潘金莲,精神世界彻底坍塌。最后是至交,表弟乐小义。她走投无路之时找到乐小义。乐小义对她也是倾囊相助。但李雪莲却在乐小义这里落网了。这一笔在小说里写得较为隐秘,是不是乐小义也出卖了李雪莲,不是,又应该是。一个无形的网织得越来越密,把所有的人都织了进去,只把她一个人挤到了场外。她竟然成了整个社会的对立面,只有在假身份证上才能为自己“昭雪”(赵雪)。李雪莲没有什么信仰——偶然间去了一趟庙里,也不是真信菩萨。她的信在世情中,在亲人间。这最后的精神依靠一旦丧失,她便无路可走。

小说中最精彩的一笔是,在人之外加了一头牛。当李雪莲被世人排挤得只剩下孤零零一个人时,她发现可以依靠的是一头陪了她21年的牛。唯一能证明“我不是潘金莲”的就是那头牛了。但是,牛临死前也不让她再告状了。牛死后,她再也没有说话的人了。

李雪莲只能在盛开着桃花的山坡上走向死亡。而山坡上又上演了一出戏:当她正在上吊自杀时,她的双腿,早已被一人抱住。原来桃林的主人来了,不让她在这片林子里死,而是指指对面的山坡说:“你要真想死,也帮我做件好事,去对面山坡上,那也是桃林,花也都开着,那是老曹承包的,他跟我是对头。”连路人都没有一点儿善心,甚至还怀着害人之心。

一切皆是荒谬。生活的荒谬性迫使人们通过自杀来逃避它,李雪莲也不例外,例外的是,她找不到一块自杀的地方。

刘震云几乎是笑着虚构这个故事的,幽默处处可见,但是,在幽默的语词外,底子是悲凉。当我看完这部小说时,我不禁想问,在作者的心里,难道就没有什么正义的容身之地?难道世界真的如此荒凉,如此荒谬?难道人心真的都如此,信任没有了,牺牲没有了,心亡而道毁了?

我想不是,因为真正一场悲剧里,满满当当都是一种正义。萨义德说,知识分子的代表是在行动本身……知道如何善用语言,知道何时以语言介入,是知识分子行动的两个必要特色。刘震云显然是朝着这个方向的,在李雪莲的身上,显然充溢着作者的同情、悲哀和希望,自然也充溢着一种对人心的信任和期待。这使人不仅想起堂吉诃德。难道,李雪莲不是与风车大战的英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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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耐看的小说推荐

全文共 2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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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经典小说是比真的面貌还要有神气、有活力、有生气的别具艺术生命的一种文体,经典小说积淀着丰厚的文学艺术内涵,是中外经典文学中一份宝贵的遗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经典耐看的小说推荐,欢迎大家参考!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一】《黑道风云二十年》

事先声明本人对于泛黑的书一般都不是很喜欢,不过二狗的这本《风云二十年》确实是真真实实的呈现了一个我们平常所接触不到的社会,不是接触不到,其实他们也就在我们身边,只不过我们没有去触碰而已。谁知道呢,说不定某天你就被某XX会给XXOO了。

扯远了,本书讲的是同生活在我们社会中灰色地带的魑魅魍魉,其实说是魑魅魍魉,他们也只不过是生活在平凡社会的一些平凡人而已,他们也有家庭的无奈和痛苦,同样也有对生活迷惘和憧憬。

就我个人觉得所谓中国黑X会,那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黑X会,黑相对所谓的白也只不过是它比它多了一层神秘的外衣,手法基本相同。

在现今的社会许多我们看不见的龌蹉都在不停的发生,但并不意味着它的不存在。没有真正意义上纯以黑为生的人,就算你站在了这个领域上是最顶端者,他也只不过是社会混口饱饭的人,他今日不知明日事。说不得那天自己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本书从各个层面描写了形形色色的黑道中人。文字朴实老练,但也就平淡描述,没有突出每个故事的特点。所以,很好,但不是最好,之所以给出两颗半星还是因为对龙珠启迪比较大的。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二】《盗墓笔记》

小编是此书脑残粉,所以我打了这么多星,因为我已陷入深坑出不来了。

《盗墓笔记》是南派三叔所著的盗墓题材小说,小说的主要内容是:一群盗墓贼挖到了一部战国帛书的残篇,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他们几乎全部身亡。50年后,其中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在先人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纠集了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他们在占墓中遇到了一系列诡异事件。

《盗墓笔记》系列是南派三叔的代表作,其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南派三叔也凭此作名满天下,跻身中国超级畅销书作家行列。

经典指数 ★★★☆ 【经典小说推荐三】《紫川》

紫川是一本优秀的网络奇幻小说,作者老猪。《紫川》用幽默诙谐的语言,细腻动人的笔触,向读者描绘了一个独特奇妙的世界。将一群不同性格的人物,一个个展现在读者面前。谱写了一曲既壮烈,又凄婉的悲歌。

阴谋与爱情。背叛与忠诚。懦弱与勇气。亵渎与尊严。

虽死无悔的兄弟,望断肝肠的恋人,扑朔迷离的身世,力挽狂澜的绝境……

一次次生离死别,一幕幕弯刀见血,一代代绝世名将,一处处惨烈沙场……

天纵之才的紫川秀,忠贞不二的斯特林,重义冷血的帝林,风华绝代的流风霜,婉娈可爱的紫川宁,老谋深算的紫川参星,雄才伟略的魔神皇,气度雍容的云浅雪,擎天一柱的哥应星,公忠勇毅的林枫,武功盖世的左加明王……

一个个如流星般璀璨的名字,将你带入《紫川》这个史诗般波澜壮阔的时空

不读紫川,会少很多乐趣和意义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四】《搜神记》 《蛮荒记》

无论线索,情节,转折,人物刻画都被分析的头头是道。

雨师妾和拓拔野,蚩尤和晏紫苏的感情,有时甚至能让人落泪。

有些碉堡的时刻甚至让人忍不住叫出声来。

传说中的神话人物尽数登场,不仅有英雄游侠、妖女灵兽、奇门异术,作品对亲情、友情、爱情及恢宏的战斗场面的描述亦丝毫不逊于古今之大家 。

文笔在网络小说中也实数顶尖。

可惜,野狐公子后来没出第三部,太遗憾了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五】《亵渎》

网络小说史上里程碑式的存在,在网络小说日益浮躁和商业化的时代,《亵渎》可谓是一个异数,无论是情节设计、语言风格、世界观构架、讲故事的方法、埋伏笔的深度,都达到了极高的境界。

故事一气呵成,精彩至极,当时我是连续几个通宵追着看完的,欲罢不能,我觉得亵渎绝对是当年网络玄幻的颠峰之作!当然你要是站在专家教授们的角度看问题,或者是硬要拿比较冷僻的国外玄幻和它比的话,他就是一快餐而已,但此书在龙珠的心目中绝对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上剩大作,没有看过的书友,可以闲时翻阅。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六】《诛仙》

若不是情到深处难自禁,又怎会柔肠百转冷如霜

这部小说见证了中国网络小说的一个巅峰。无数人为奉为经典中的经典,书是好书,就是不想过多评价,如果不是一个烂尾的结局的话,这本经典之作,在撸主的心目中位置应该还能更高。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七】《龙枪编年史》

从某种意义来讲《龙枪系列》不算是网文,只不过龙珠是从网络接触到这本玄幻大作,其实这本经典大作也是今年才开始追,确实很好看啊。

它真实的刻画了每一个主角的内心世界。里面没有完美的英雄。这一群人只是拥有不凡能力的普通人,他们不是天生下来就拥有神力的海克力士,更不是刀枪不入的战神阿基里斯 。他们会自私,会害怕,就像每个生活在我们周围的平凡人一样。这里的英雄不过是努力试着寻求自己内心安定的流浪者。在龙枪的世界中,我们可以看见所谓的善良与正义并不是绝对的。善良有可能是懦弱,有可能是逃避的,邪恶有可能是温情的,有可能是人性的,这本玄幻大作一一诠释了人之常情的善与恶。

鉴于还没有看完这本大作,龙珠就已经惊为天人了,在本人的心目中龙枪系列是本年度我看过最好看的书没有之一,所以给的评分是四星半。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八】《阿里布达年代》

男女交合,是为王道;女女淫媾,是为圣道;男男搞基,是为邪道;至于现在的你……就是所谓的惨无人道!

罗森的书,森然大气,包罗万象,风趣搞笑,绝对值得一看。很多人奉《风姿》为罗森经典之最,但龙珠始终觉得这本《阿里布达年代》才是本人心目中的至经典,最大的看点是对魔法世界丰富的想象,情节跌宕起伏,读者难以猜测,引人入胜,小说中到处充满了幽默和搞笑,能让读者在轻松中消遣无聊的时光。小说的男主角是一个愤世嫉俗的年轻人,他智慧,叛逆,高傲,但外表上卑鄙、蔑视一切,可这一切都无法掩饰其内心深处的纯真和善良。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九】 《英雄志》

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志。

这本书也可以算为一本巅峰的武侠,鲜明的人物形象,跌宕的剧情,以及读后的回味和思考,会深深的烙在读者的脑海。也有些黑色幽默,不乏人性的思考,或者写本作品的作者就是冲着向武侠经典致敬而写就的这本网络经典文学。在龙珠的心目中本书值得大家深入去细细的品味。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十】《悟空传》

这是一本老书了,今何在的这本经典至今我还记忆犹新,那时二十出头第一次接触此等可以称之为诡异的文字,随着深入的阅读给龙珠的内心带来了非常巨大的震撼和反思,它的很多经典台词到如今还记忆犹新,仿似昨日。“若天压我,劈开那天,若地拘我,踏碎那地,我等生来自由身,谁敢高高在上。”

虽然只是短短的十万字,可是比那些什么西红柿、土豆、神机、烽火之流的动则几百万字都内涵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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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如水浒原创小说

全文共 29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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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爱水浒的青年宋迎强,如着了魔一般,原著看了无数遍,各版的电视剧集集在脑中被过滤似的也不知过了多少遍。一心向往那份肝胆相照的兄弟情谊,又佩服那种除暴安良,替天行道的侠义风范。只可惜自己生不逢时,现如今是个法治社会,容不得打打杀杀。他若要一意孤行,岂不触犯了法律,那样的话一定要蹲号子的得不偿失。既然当下现实里行不通,只得把自己当成一个业余的演员,自己在家中来演绎了。为了各路英雄好汉形象更为*真些,竟然不惜花去半个全部家底,买来各个的戏服,兵器来。今日演个武二郎,明日装个林冲,甚至说梦话也唱起了好汉歌。

话说这天忙的好似乏累,宋迎强未吃上晚饭,便早早倒头睡去。也不知何时,从昏昏迷糊中醒来,却发现自己不是在家中,而是再一小船仓之中。他甚为蒙圈,心想道“尼玛!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自己也如小说中所述穿越了么?”想完,连忙起身走到仓外。哇!只见远山近水,微波映光,自己完全置身一湖泊之中。再望湖中倒影中的自己,俨然不是现代之人了。头上束发插一簪子,全身裹一落地古装。曾是睡时的落魄*丝,今为醒后的不凡公子。更为蒙圈的惊呼道“尼玛!这是真的穿越了,不过还算不错,自己也会爱上如今的形象了。”正在沾沾自喜端详水中的自己间,却听见不远处有对话传来。一男声道“高太尉!宋江那个傻*!异想天开的还想朝廷来招安,岂不看看自己是什么身份?不过是个匪头。这次大人有幸脱离匪窝,实在是大人福大命大,当今圣上之幸事,大宋之幸事!”另一男哈哈大笑说道“那是!不过这次还多亏宋江他鬼迷心窍,我才有幸保全此身。既然他如此的招安心切,那我何不顺水推舟卖他个人情。求皇上先准了他,以后再把他玩在鼓掌之中。岂不甚好!”说完两人大笑起来。这时,宋迎强顺声望去,只见一小船在不远处驶过。上面站有三人,一个划桨的船夫,两个乘船人,其中一个官员打扮。宋迎强心道“尼玛!另个人称那个人为高太尉,从他们言语间又提到了宋江。莫非这是水浒中宋江放走高俅那一桥段。尼玛!我最恨的就是这一桥段,既然我穿越到水浒中来了,高俅那厮又叫我碰到,那有放过之理。哼哼!水浒要被改写了。”看着两船离得有一定距离,自己又不是轻功高手。便心生一计,用个激将法,于是,大声喝道“高逑老儿!尼玛的,平时你为非作歹,恶贯满盈。天下英雄共诛之!还不束手就擒,省得我动手!”那边三人闻声齐转头望来,却见只不过是弱不禁风的白面书生,心里都未觉的惧怕。高俅身边那人更是叫嚷道“哪来的无名小辈!竟敢如此对大人不恭,船家快驶驶过去,让我杀了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狂妄之徒!”此时,高俅虽说心有余悸。适才刚脱险境,又碰这么一人口嚷着要捉了自己。但见他长得文文弱弱,底气也就渐足了起来。在他的默许下,船就渐渐驶向宋迎强。

在两船即将相接之际,宋迎强纵身一跃,就落到了高俅几人船上。只怪那人在主子面前太过逞能,不由分说就挥拳相向。而他却不知宋迎强曾是武大高手,擒拿格斗无所不精。对付如此泛泛之辈,不过是手到擒来的事。只见他微微侧闪,便轻松躲了对方的攻击。而后顺势抓其手臂,往后猛拉。那人便如前扑的蛤蟆一般,一头就扎进了湖里。呼喊着救命,扑通了未几下,就大口喝饱了水溺水身亡了。紧接着,宋迎强对着未设防高俅就是一脚,不偏不倚正好命中其命根之处。痛得他捂裆倒地惨叫连连。这时,远处有人急声喊道“切勿伤了高太蔚!”来者何人?宋迎强早就猜个八九不离十一定是宋江那厮。他却对之浑然不理,又是狠狠地补了一脚下去,那敬爱的高太蔚也太不经踹,两脚就命休矣。宋江率众好汉乘船行至跟前,看倒高俅死状甚为凄惨,无比惋惜的涕零道“我终究还是晚了一步啊!”接着又狠狠对宋迎强说道“是你误了我梁山的招安大计,我要把你送至官府,以表梁山众好汉的清白。来人!快给我拿下这个无名之辈!”说完,同船的众好汉却面面相觑,竟没有一个出手的意思。宋江见状大为恼怒,斥责道“众兄弟是几个意思,只要拿下眼前这厮,梁山招安大计就有望了。”众人听后,极力劝阻道“既然高俅已死,我们何不共谋大计。投靠这狗朝廷,不如反他一反。与其苟且于世,何不轰轰烈烈直捣他东京城去。既然这位兄弟如此生猛,想必也是一位光明磊落的汉子。就让他入伙我梁山吧!”听到此,宋迎强认为时机已经成熟,便向前拱手道“既然哥哥们高抬宋某,宋某请愿加入。请受小弟一拜。”说着,即欲下跪,却被众好汉拦住。这时,宋江看到如此情景,却失了一个大哥大的风范,肚量小的竟然吐血身亡。

毫无征兆的发生,众好汉悲恸欲绝,把宋江尸首运回梁山,好好安葬。不久后,大家齐聚梁山大堂之上。俗话说“群龙不可无首”,何况英雄云集的梁山。急需选出一德高望重之人,来领导群雄。王冲力举说道“莫要讲究伦资伦历,只要功大过保全梁山的未来,皆可胜任之。我看新加入的宋兄弟,出手便杀了高俅那厮,此举可谓功不可没。做得梁山头把交椅理所应当。”说完,接着又有几个好汉迎合几句。虽然大家都明白,王冲说出此话多少有些私情在里面,但皆是硬道理,所以,众人听后皆如琢米小鸡一般,头是狂点起来。起初宋迎强还谦逊推辞道“宋某何德何能,不过是一个无名小辈。众英雄中可胜任者大有人在!”王冲劝阻道“宋兄弟莫要再推辞了,你来胜任实属众望所归!”接着大家学着又轮番劝说了起来。宋迎强见面上的工作做得差不多了,就装出一副勉为其难的样子答应了下来。其实,他心里早已了翻了天,只是表里不一罢了。

接下来高俅已死,朝廷势必发兵来讨,眼下当务之急,是做好防御工作。宋迎强极速召开军事会议,来商讨如何应对。为了更好的招才纳贤,宋迎强规定无论头领士卒皆可踊跃献策。反正梁山荣辱成败,皆靠大家齐心协力了。至于宋迎强本人也等闲之辈,他也制定出了自己的一套防御方案。他把整体防御措施归纳成了“两防一拼”。先是利用梁山四面环水,等敌船大军来范行驶适当之处,用火击之。为了达到预期效果,宋迎强特意下令定做大弓大箭,如此射程较远。其次加固寨子围墙,设置高平台,上面堆积满几十斤的大石头。最后就是釜底抽薪之计,众英雄莫要再吝啬自家本领,尽其所授操练士兵,以最短的时间达到最大的预期效果。只有丰富了自己武艺,才能在厮杀中求胜。幸得一切措施准备完善后,朝廷大军才浩浩嚷嚷而来。

攻打梁山之帅,本有轻视梁山之意。说他们不过是一群占山盘踞的贼寇,大军的威风凛凛也能吓破他们的胆,到时不攻自破,必会乖乖来降。于是,他下令停驻船队派人前去喊话。喊道“若是尔等有投诚之意,速速打开寨门,出来受降。大将军可网开一面,保全尔等性命!”此时,全体梁山义士早已磨拳擦掌,岂能容忍如此肆意挑唆。在宋迎强看着敌船距离正是恰当之时,说了一句“天助我也”之后,一声令下火箭如淋雨一般,直朝敌之船队纷纷而去。顿时,各个大船都起了大火,瞬间已溃不成军,惨叫连连。但敌军主帅,似久经过沙场,见到此种情景却慌而不乱。拔出配剑来往上一扬,大喊道“怕死者,逃跑者,后退者,定斩不饶。都向前冲!”虽然少数英勇者随跟其后,但也扭转不了战局。此时,梁山义士早已势如破竹般冲出寨门,把上了岸敌军杀得片甲不留。殊不知后方敌军援军又来,众义士就火速退回寨里,紧锁上寨门,登上高台。原来的弓箭手继续猛放火箭,余众们准备第二道防线,猛砸攀爬围墙的敌军。虽有很多能闯过火攻,但大多数都毙命于大石头之下。几经攻克不下,对方此时援军也被打的七散八乱。看准时机后,宋迎强一声令下,梁山义士再次出寨拼命厮杀。朝廷军的援军再无到来,梁山众义士可谓大获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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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狼牙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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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是军旅作家刘猛的小说,作品以真实的笔触刻画了立体的中国军人形象,以中国第一支陆军特种部队的创建及成长作为背景,刻画了立体的军人家庭情况。以下是小编跟大家分享小说狼牙结局,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小说《狼牙》的结局:

刘晓飞到医院看望妻子何小雨。刘晓飞让何小雨安心养伤,告诉她小雪会说话了,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妈妈”。何小雨感动得流泪了。刘晓飞为妻子唱她最喜欢的那首歌《闪亮的日子》。

内容简介

新锐军旅小说家刘猛的长篇小说《狼牙[1]  》以中国第一支陆军特种部队的创建及成长作为背景,描写了从海湾战争之后至今的漫长历史事件,揭开了特种部队神秘的面纱,小说成功塑造了何志军、耿辉等特种部队指挥官的形象,塑造了张雷、林锐、刘晓飞等一批特种部队战士,同时也刻画了方子君、何小雨、徐捷等一批军中之花的风采,人物棱角分明,情节扣人心弦,是军事文学少见的精品,被评论家誉为把军事类小说带入可读性时代的经典作品,同时也是最可以接近年轻人的军事小说。

关于军旅生活的文学作品本身不是特别丰富,已有的作品往往都从宏大的历史叙事角度和社会进程去展现重大的事件和重要的主题理念,缺少对现实生活的感悟和对人性的探讨,而且,即便是寥寥的军事文学作品中,特种部队的题材也从未有人涉及过,因此,这部小说就愈加显得神秘而充满诱惑。小说中个性鲜明的特种官兵们军旅生涯的变迁,就是《狼牙》的一根主线,三代军人与军营的命运纠葛让小说产生了若干条副线,而其中几对年青人的感情纠葛则成了这部小说一大动人之处。

墨绿的油彩、冷竣的双眼、幽灵般的身影、他们是魔鬼的化身,他们的出现意味着死亡!他们是来自地狱的人!军旅作家刘猛在作品《狼牙》中以真实的笔触刻画了立体的中国军人形象,刻画了立体的军人家庭情况,让读者在作者娟娟溪流的文字中感受着那种激情燃烧的岁月。

作者简介

书名:狼牙[2]  又名:狼牙部队[3]   作者:刘猛

网络ID——“爱喝咖啡的熊 ”。1977年1月19日生于河北省邯郸市。

2003年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获学士学位。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的军区前线文工团电视部导演. 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导演系戏剧影视导演专业,是我国当代知名作家,对军旅题材和国家安全题材的文艺作品始终保持着浓厚的创作兴趣。

主要作品有小说《狼牙》、《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冰是睡着的水》等。

其代表作《狼牙》被评论家何镇邦称为文学中的“钙”。

出版社:大众文艺出版社

装帧设计:陈燃 方子豪

作者作品

《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是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诞生于非典时期的网络。小说以惊人速度风靡网站,被读者誉为“中国第一部真正具有国际意义的军旅小说”,该作品是刘猛在大四时完成的。

《狼牙》则是以中国第一支陆战队的创建及成长作为背景,描写了从南疆保卫战之后至今的漫长过程,揭开了中国特种部队的神秘面纱。

《冰是睡着的水》是国内第一部展现国安特工神秘生活的长篇小说,真实再现了国安特工的生活原生态,得到了专家的一致肯定和赞誉,成为2005年文学市场又一震撼人心的亮点。 小说以环环相扣的叙述,紧凑而流畅的笔触,描写了国安特工的故事。小说以国安烈士的后代王斌为主线,描写了王斌由一个普通青少年,在一种信仰和血脉的召唤下逐渐成长为国安特工的故事,期间,青梅竹马的少女韩晓琳惨遭T军特工蹂躏并被洗了脑成为敌特工,于是,一幕人间悲剧在两个深深相爱的年青人间拉开了序幕。

《刺客》是刘猛2006年最新力作。全景展示狙击手神秘生活。国际经济论坛将在滨海市举行年度会议,国际ABC集团总裁何世昌亲率一批集团高层人士前来参加会议。然后,就在何世昌下榻宾馆不久便神秘地失踪了。而另一个神秘的人物恰在这时出现在了滨海市公安局的视野里。

滨海市城西阳光公寓内一孕妇死于枪击,追查线索直指公安特警——狙击手韩光。韩光拒不承认,逃亡天涯。滨海晚报记者纪慧为获得第一手资料亲察现场,竟遭绑架,在逃亡过程中偶遇韩光。韩光为洗涤罪名带纪慧潜入滨海市,找到了他在部队时的教官严林,而严林却在韩光的饮水杯中投下了白色粉末……

刘猛这部新作情节迭荡起伏,扣人心弦,种种意想不到的答案出人意料,是多年来国内少见的一部公安题材的长篇力作。

《如临大敌》2007年出版,写的是《刺客》主人公

韩光,蔡晓春,严林等人在部队时的一景一幕。可理解为《刺客》前传。全景展现了中国狙击手神勇的铁血文学。

《危机四伏》2007 我不是在伪装成你,我就是——你。

一把温暖菜刀——混迹于黑白逆境,他是一个复杂的角色,他是一个战争的恶魔,他混迹于黑白逆境当中,他的内心同时隐藏着天命和魔鬼的化身,却一直逆来顺受。

战斗——让他进入另外一个人的内心世界,拼命掩盖一切伪装出来的假象。

他要释放内心的魔鬼。因为他——别无选择。

《特警力量》2007(未完)

《刺客》已拍摄完成,改名为《狙击生死线》,共24集。主演:傅程鹏、孙逊

《特战先锋》刘猛的第2部电视剧。刘猛担任导演、编剧。

《冰是睡着的水》2010年2月3日顺利杀青,导演黄文利

《我是特种兵》原名《子弹上膛》,由刘猛自己的小说《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改编。2010年3月开拍,已于6月5日杀青。2011年1月14日CCTV1黄金时段作为开春大戏首播。导演刘猛自己的从军经历始终贯穿着此作品,可将这部作品看作“刘猛的自恋版自传”。

小说《狼牙》(电影狼牙非刘猛小说改编)

狼牙誓言 狼牙特种大队跟其他特种大队一样,但是狼牙大队有一个非常神秘的组织,{026后勤仓库}是一个高端装备游击队,他们战无不胜,敌人叫他们狼牙,

......此后狼牙大队的所有人都以这个自勉.没有加入的人就以它为荣,

我们的名字叫狼牙,因为我们准,因为我们狠,因为我们不怕死,因为我们敢去死,

如果需要,我将为国捐躯,如果必要,最后一颗子弹留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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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夜啼小说结局

全文共 29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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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焉安顿好周紫衣,出门来终于能喘上一口吸,像是同昨日的彻底作别,肩上重压的担子亦减轻不少。闲来到书房与春山吩咐公事,问起太子,“东宫那位,这一个月出了多少趟门?最远到何处?”

春山弯下腰答话,“禀义父,太子本月共去了三回,都是在南山行猎。”

“倒是不远…………”他皱眉,略略思量才说,“我记得早年间太子与景彦自汤泉山私自外出,去追一队蒙古细作?”

春山道:“可不是么,都出了关,险些就要杀到元军腹地。就为这个,国公府三少爷还挨了好一顿打。如今想起来,就跟在昨儿似的,人啊事啊都清清楚楚的。”

春山的话未说完,陆焉嘴角便突然间荡开了讳莫难测的笑,似感慨似肯定,低喃道:“太子生来好战,恐怕是耐不住了…………恨不能领军亲自杀出关外…………”

春山低头看脚尖,眼观鼻鼻观心,不敢多话。

“呵…………也是该他还债的时候了…………”话是冷的,冰渣子一样戳人心,把春山冻得一个激灵,脊梁骨发寒。本以为这一日问话就此揭过,谁知他换了面孔,带着一颗慈悲心与春山讲私事。

“你跟着我也该有十年了吧。”

春山愣了愣神,不知其为何意,只得照实说:“回义父,快十年了,只还差着月份。”

“想过再进一步没有?不必多想,今日既问出口便使要与你敞开说,听你一句真心话,往后我也好尽早安排。”他微微蹙起眉头,曲直轻敲桌面,等待春山深思熟虑之后的答案。

这世上除了景辞,他倒也是从没想过要正正经经对谁好,今日一眨眼来两回,自己先没能稳住,飘飘然要升仙做菩萨。

春山咬牙顶着压力,心底里明白这是给他个机会选路走,他这辈子从出生到净身入宫从没能做过自己的主,这一回也想着能过过好日子,思来想去,心一横,最终说:“小的没什么本事,都靠义父一路提拔才有今日,义父去哪儿小的就去哪儿,横竖跟着您,总不会错。”这孩子眼泪浅,分明已经是人人巴结的春山公公了,到陆焉跟前说的两句窝心话,还是照旧要哭,眼泪婆娑的不像个有官职有品级的大老爷。

“哭什么哭!”陆焉没那份耐性哄人,当即压低了声音吼他,吓得春山一瞬间收住泪,抽噎的气憋在胸口不敢出,到最后憋成个嗝儿打出来,绵长悠缓。

陆焉扶额,无奈道:“遇事就只知道哭,罢了罢了,留下你来恐怕也是给人当靶子,撑不过半个月就得去阎王爷那报到。跟着吧…………”

“那…………义父要去哪儿啊?难不成还有比京城更好的地方?不见得呀。”

“这也是你能问的?闭紧嘴,敢多说半个字,当即割了舌头喂狗!”陆焉抬眼,冷森森眼神能杀得死人。春山被吓破了胆哆哆嗦嗦说不完一句好话,陆焉摆摆手,“下去吧,也不知撞了什么邪,当初竟挑了你这么个没用的东西。”

春山跌跌撞撞走到门口,按说就该有多远滚多远了,谁知他不怕死,还敢来触霉头,扒着门探出个头来,小心翼翼打听,“义父…………那咱能把半夏姐姐带上嘛?”

“滚——”拿了笔管就砸,春山脑袋上挨了那么一下,赶紧灰溜溜跑开。

陆焉仍在犹豫,这一步棋是进是退,是坚守是放弃,都是折磨人的谜题,让人辗转反侧日难安。

但这厢他问过了春山,内堂中景辞也正巧拉着半夏说话,其实都是一个样,他以为自己不说,景辞便都蒙在鼓里,但她心里头敞亮,明白这京城是非之地再不能久留,她与他迟早要走,分别不过是江南与南洋之选。

从前守在一处的还有白苏桂心与忍冬,大家伙自小伴着一块长大,说起话来也热热闹闹,如今只剩半夏一个,可怜还丢了一只手,她自己仍是笑笑闹闹的性子,看起来似乎没变,但景辞心里知道,大劫大难过后,人生就此翻篇,不要说失去左手的半夏,就是她自己,也已经与往日不同了。

景辞手里拨弄着一只未完工的朱红剑穗,轻声细语地与半夏交心,先是闲聊一段生活琐事,渐渐就由她往正题上引,“不知是不是有了孩子的缘故,这段日子总是喜欢回忆小时候的事情,想来想去,还是没长大的时候最快活,那个时候吵吵闹闹的,大家伙都在…………倒不像现在,也□□静了些…………”

“您就甭瞎琢磨了,养好胎是正事儿,等小主子一落地,您还怕安静呀?只怕是吵得没个能消停的时候!”

景辞低头看了看还没外凸的肚子,长长吐出一口气来说:“还早着呢…………”

半夏道:“日子过起来就快了,一眨眼功夫,小主子就成了大人,奴婢呢…………也就老掉牙咯…………”

景辞道:“那时候你不也该是子孙满堂颐养天年了?”

半夏低头继续手上的活计,好半天才闷声咕哝一句,“奴婢不敢,奴婢这辈子都不嫁人了,就守着郡主,噢,错了,是夫人。”

“胡说!”景辞放下剑穗,专心同她说话,“你还能真的一辈子不嫁人不成?”

半夏一副破罐子破摔的赖皮样儿,小声嘀咕,“就奴婢现在这样子,哪还能想着嫁人呢,横竖就跟着郡主,您上哪儿奴婢上哪儿,可别想着甩开了奴婢一个人逍遥快活去。”

“我看你说话是越发的没大没小了,没了白苏在,你得意了不是…………”话说出口才知伤透,两个人对视一眼,又纷纷沉默下来,等自鸣钟滴答滴答数上许久,才听景辞长长叹一口气,缓缓说,“我也是,说话口没遮拦的。”

半夏道:“奴婢跟春山那小子打听过,派出去的人都好几拨了,还是没消息。”

景辞道:“有时候,没消息就是好消息。”

“郡主放心,白苏姐姐那样聪明伶俐的人,到了哪儿都能活得好。”半夏这姑娘虽然傻得厉害,但骨子里透着一股韧劲,认定了的人和事一辈子不改,莫名让人钦佩。

“终究是我对不住她,也对不住你…………”

半夏听了这话,反倒别扭起来,低着头不敢向前看,呐呐道:“郡主这是说的什么话,奴婢伺候郡主,本就是应当,哪来的这些话,听得人怪不好意思的。”

“我终究是亏欠你,如今这样光景,也不知该如何补偿才好。看陆焉…………我约莫着,不多久就要离京,届时又是漂泊无依的日子,你不若挑一处地方,我先安顿好了你再启程。”

她原想着尽其所能地照顾半夏,不成想话一出口,这姑娘扑通一声跪下,眼泪也涌出来落了满脸,哭着求她,“郡主千万别丢下奴婢,奴婢不怕吃苦,只怕一个人孤孤单单在这世上,再也没有个可亲的人………………”

景辞无奈,起身扶她起来,“傻姑娘,这是做什么…………唉…………我只怕你受苦,更怕牵连了你,我这就算是死,也不能安心…………”

“郡主这是怎么了?好好的怎么提这个,这可不吉利,呸呸呸,奴婢替您吐了它。”

门外,陆焉不知站了多久,等到屋内哭声渐渐停了,他才装作个平常模样推门进来。半夏见了他,还是跟老鼠见了猫似的害怕,行了礼便逃出去,一句话没说成。

他看着景辞微红的眼睛,叹一声将她抱起来放在膝头,过许久才说:“小满,你…………可曾想过要报仇?”

景辞静静看着他,不明所以。他握紧了她的手,呼吸着她颈间浅淡柔和的香,沉沉问:“你想杀了孙氏毁了国公府吗?你点头,她便活不过今夜。”

她想了许久,最终的答案全然出乎意料,或许甚至她自己也不能理解。“复仇仅仅是生者的*,我如今只想好好活着,更不愿意你的手因我而染血。”

他无言,她却说:“但我不想你因我而有任何顾忌,你让我等我便等,我等你,凤卿。”

“好姑娘…………”他一遍遍吻着她细致的眉眼,大约无法放过他生命力唯一一束光。

景辞说:“我不怕…………”

而他只剩叹息,“我怕…………”

那一夜,无风又无月,提督府突然间生起火光,景辞在迷糊间被人带上马车,趁着夜色出承安门一路南下,她靠在他怀里,前路茫茫却再没有什么比这一刻更安定,轻声问:“咱们这是去哪儿?”

他亲吻她眉心,拍着她的背说:“睡吧,醒来就是山南海北世外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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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世邪神小说结局

全文共 5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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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间的行走,善恶中的杀戮,血与骨的王座,只有强者,才能登顶!地球上的方恒穿越到了一个血脉稀薄的少年身上,得逆天血脉,悟武学真谛,战大陆强者,在大陆上翻云覆雨,只手遮天!“战斗吧,只有战斗,才能变的更强!”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绝世邪神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看到左一指来了,全场的人此刻也都是脸色一变,与此同时,嗖嗖的破空声响起,只见方恒背后的众生宫当中也飞出了无数的身影了。

这些身影,正是众圣宫主等人,他们只是一出来,就紧紧地的站在了方恒的身边。

看到这一幕,左一指也是笑了,再次道,“方恒,看来你收拢人心的手段不错,在我降临的情况下,他们都出来主动站在你的身边。”

“这话说得不对。”

看着左一指,方恒也是淡淡一笑,“这不是我收拢人心,而是彼此的信任,危难时刻,我从来没有抛弃过他们,那现在这时候,他们又怎么会抛弃我?”

这话一出,方恒身边的人都是纷纷点头,显然都非常认可,

“信任么?嗯,的确是。”

看见方恒身边之人的神情,左一指也是一笑点头,“不过信任也好,不信任也罢,接下来的事情,他们终究是无法插手的,或者说,谁都无法插手,因为之后的事情,是我们两人的事情。”

“确实。”

方恒也是点头,下一刻就身影一闪,直接站在了虚空中,左一指的面前。

“你准备好了么?”

看着方恒来了,左一指也是笑道。

“实话实说,没有,我对新的武道,一点头绪都没有。”

方恒也是笑了笑,“不过就算我说没有,想必你也不会给我时间了。”

“呵呵,不是我不给你时间,而是我给你的时间已经很久了。”

左一指笑道,“从你来到这个世界的一瞬,我就看到了你,然后我一直在看着你,一直到现在。”

“你已经等了那么久,为什么不多等一会儿?”

突然间,一道声音响起,却是龙神壮着胆子说话了。

“因为我在他身上看不到什么上升空间了。”

左一指笑着道,“之前我能等,那是我能看到他的潜力,现在我不想再等,是因为此刻的他什么都已经强到了极点,他的潜力,此刻就是完全释放出来了,那我再等,又能等到什么?”

这话一出,龙神也是说不出话来,左一指继续笑着对方恒道,“当然了,你的确是我见过的最强至武,这一点我必须承认,如果我没有这么多武天域灵脉之力加持的话,那我可能还不是你的对手。”

“但世界上没有如果。”

方恒点头,“你就是拥有武天域九成的灵脉力量,就算你之前给了他们这群废物一部分,但你还拥有八成的武天域灵脉之力,这是压制我的。”

“是的,所以,你可还有什么想说?”

左一指淡笑道,“看在你是自我站在巅峰后第一个能如此靠近我的人的份上,你有什么心愿,我可以帮你满足。”

“我没什么心愿,我现在想的只是接下来的战斗。”

方恒淡淡道,“你刚刚说,我的一切都到了极点,极,则生变,我需要变化,我需要压力,或许,你就是我的压力,我若死在了你的手里,那就死了,技不如人,没什么好说,可我若是在你的手里没死,那或许,死亡的极限,会让我明白新的武道是什么。”

“是么?好,这个关头你都能这么想,那我也没什么好说,接下来,开始吧。”

左一指眉毛一挑,下一刻就身体一动,直接在虚空中向着方恒走去,方恒见到左一指的动作,也是迈步向前,在虚空中走向了左一指!

两人的身影越来越靠近,看着这一幕的无数人也都是眼神收缩,当两人的身影即将撞在一起的时候,突然,两人同时出了一拳一掌!

砰砰!

沉闷的撞击声传出,天地间没有什么异变,有的,只是两人身体的晃动!

只是就算有的只有两人身体的晃动,四周观看着的人,也都是身体震颤,眼神惊骇!

他们都能感觉到,这两人身体晃动之间所颠倒的力量,其中任何一点,都足以打破武天域一方天地!只是现在两人的力量却都没有外泄,完全高度凝聚!

就这一手他们就知道,方恒和左一指的武道,已经不再局限于能量和招式之间了,神通,兵器,阵法,这些也都是无用。

这两人,一举一动,就已经是武道!

砰砰砰!

就在众人惊骇的时候,一连串的对撞声也开始传出,肉眼可见,方恒和左一指的身躯接连碰撞了数十下,拳掌相碰,手臂相碰,之后两人身体猛然分开!

分开之后,方恒气息有了些不稳,呼吸有了些絮乱,左一指的呼吸却是依旧如常。

“再来。”

对于自己和左一指的状态,方恒察觉的非常清楚,只是方恒没有选择退缩,依旧向前。

“好。”

左一指此刻也是直接点头,向着方恒走了过去,很快,两人的身体再次碰撞在了一起,拳掌交击。

只是这一次在交击之中,方恒的身体就已经出现了无数的裂痕了,鲜血没有从裂痕中流出,只是裂痕中的那深深的血色,却是让所有人的眼神都变化起来。

砰的一声传出,方恒的身体再次和左一指分开了,这一次,方恒气息彻底乱了,脸色也变得苍白。

龙神等人看到方恒的状态,都是眼神中露出了血红之色,身体一动就想冲过来,只是这时的方恒却是回头,笑着对龙神等人摆了摆手。

“这是我的道路,也是我的选择,师尊,还有诸位兄弟,朋友,你们就都不要插手了。”

话语吐出,龙神等人也都是身体一震,有心想要说什么,只是最终,他们就紧紧地闭上了嘴巴,什么都没说。

他们知道,这时候的他们,说什么都没有用,方恒,就是这样的武者,他要做的事情,谁都拦不住。

“接下来你就要死了。”

左一指这时候也是淡淡道,“最后问你一句,有什么想要我帮你做的?”

“来战。”

听到这话,方恒直接就吐出了两个字。

“好。”

左一指点头,下一刻,他的身体就猛然一动,直接冲向了方恒,方恒此刻也是身体猛然一震,直接冲向了左一指!

这一刻,天地间无数的人目光都看向了这两个人,他们知道,不管这一场战斗的胜负如何,这一战,都将永远留在他们的心里,永远成为武天域的传说!

轰!

爆炸声传出,肉眼可见,当方恒和左一指对撞的瞬间,方恒身上的血肉,就全都炸开了!

筋骨,散了,脏腑,没了,甚至魂魄,都已经四分五裂!

只有一点青光,漂浮于空中。

所有人看到这一幕都是呆住了!

身体都爆炸了,血肉脏腑都粉碎了,那已经是死定了!

方恒!这个如彗星一般崛起的神话天才,在横扫了武天域所有至武之后,最终,还是死在了左一指的手里!

如此结果,太过震撼人心!

龙神等人此刻的身体都是剧烈颤抖起来,眼神中流出了愧疚不甘的泪水!

“虽然你没有要求我做什么,不过,我还是要为你做一些什么的。”

左一指这时候看着那一点灵光,之后对着武天域的众人道,“从今天起,武天域,维持现状,和方恒有关的人,不管是朋友,师尊,弟子,十万年之内,谁都不能动,谁动谁死。”

话语吐出,武天域的众人也都是身体一震,下一刻就同时低头道,“是。”

“嗯。”左一指也是点点头,之后看向了那一点青色光华,“我想,你应该安心了。”

这话一出,无数的人也都是看向了那一点青色光华,只是那一点青色的光华,还是不动。

此刻的方恒,已经陷入了一片混沌之中。

冥冥中,他能听见左一指的声音,只是这声音很快就模糊了。

“一切…都消失了么……”

“原来…这就是死亡的感觉……”

意识渐渐模糊,方恒知道,自己即将永远的沉睡。

只是就在他即将昏睡的刹那,嗖的一道光华,突然在他模糊的意识中出现。

这一道光华,有他在前世生活的点点滴滴,很细致,也很温暖。

之后又是一道光华飞出,这一道光华,多彩多姿,其中是方恒来到了这个世界后所经历的一切!

这一切的经历中,生死险境,阴谋诡计,爱恨情仇,无所不包,无所不蕴。

最终这一切,直接变为了一个人影,方恒的人影。

方恒的人影,此刻正看着方恒自己的一点灵光。

“什么是武?”

“心既是武。”

面对自己的提问,方恒的一点灵光回答,“心道,即武道。”

“心可有尽头?”

提问再次吐出,方恒的一点灵光顿了顿,之后道,“心,当然没有尽头,因为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

“嗯,心即是武,心也没有尽头,那么为何,武道就有了尽头?”

光影方恒再次发问。

这一下,方恒的一点灵光也愣住了。

“是啊,心即是武,心无尽头,那么武道为何有尽头?心无尽,武也应该无尽!不过如何扩展我的心?”

方恒的一点灵光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就在这一瞬,又是一道光华在无边的黑暗中出现。

这一道光华,是一个小世界的样子,这个小世界,有着自己的文明和武道。

嗖!

又是一道光华飞出,这又是一个小世界的样子出现,这其中,武道和文明都变了,只是依旧充满着自己的特色。

在之后,嗖嗖的光华接连出现,无数的小世界景象出现在了方恒一点灵光面前,一瞬间,方恒就见识到了诸天万界的武道和文化,这些武道和文化多姿多彩,却始终没有交流。

他们都被世界的界限困住了。

看着这一幕,方恒的一点灵光突然震了一下。

“原来如此!我的心,之前只注意到了自己,注意到了武天域和左一指,实际上,这是错误的!诸天万界,才是真正的众生世界!我方恒之所以能在建立万界交易所之后平步青云,一路所向披靡,凭的,就是我心挂念万界众生!我要打通世界隔阂,让万界众生交流!只有交流,才能进步,也只有交流,才能开辟出新的武学之道!”

嗡嗡嗡!

随着方恒的领悟,一连串的震动声也从方恒的这一点灵光中出现,顿时,外界观察着这一幕的所有人也都是身体一震,看向了方恒的一点灵光!

左一指也是眼神一缩,下一刻他的目光就蓦然看向了四周的虚空了!

喀拉拉!

无数的空间撕裂声开始响起,刹那间,上万条空间通道开始出现,一股股的七彩力量从这些空间通道中形成,飞快的向着方恒的那一点灵光汇聚了过去。

“这是…诸天万界的世界灵脉之力!”

“我的天!发生了什么!为何诸天万界都会主动把世界之力给他!”

一道道惊呼声传出,左一指此刻的脸色也是变了,眼神飞快的闪烁起来。

就在同时,嗡嗡的震动声再次传出,肉眼可见,在这些诸天万界的灵脉之力下,方恒的那一点灵光,开始飞快的涌动起来,很快,就在此形成了方恒的灵魂虚影。

就在方恒的灵魂虚影形成的同时,根骨,开始出现,血肉,开始凝聚,在之后,毛发生长,最终,方恒的身影,再次出现在了天地之间!

呼!

一股清风随着方恒身影的凝聚成形,向着外面吹拂,只是刹那,就让无数感觉到的武者都心中升起了一股暖洋洋的感觉。

似乎这一刻,方恒已经变为了某种不可名状的存在一般,难以形容,却又无所不在。

“你找到了新的道路了?”

看着方恒,这时候的左一指也是眼神认真道。

“临死一刻,灵光乍现,找到了。”

方恒也是淡淡一笑,下一刻就抬起了手掌,“不过我想我说,你是很难理解的,所以接下来,我直接做给你看。”

嗖!

话语说完,方恒的身影就是一闪,直接到了左一指的面前,抬手就是一掌拍出!

左一指看到方恒的手掌也是抬起了手掌,直接和方恒碰撞在了一起。

轰!

爆炸声传出,只是一瞬,左一指的身体就震动起来了,同时体表的血肉也开始纷纷撕裂!

“什么!”

见到这一幕,无数的人都惊呆了,他们真的不能理解,怎么之前被左一指打成碎片的方恒,眨眼间就拥有了这么强大的力量!

直到方恒身上的气息散发出来之后,这些惊呆的人身体才都是震颤起来。

在方恒的气息中,他们看到了诸天万界的众生武道,看到了众生被武道限制的烦恼。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感受到方恒的气息和力量,浑身是血的左一指也是突地笑了。

“我拿了武天域的灵脉力量,你拿的却是诸天万界的灵脉力量,虽然武天域是万界中心,但是诸天万界的众生,才是推动武道发展的根本,我拿了武天域的灵脉力量后,可以看穿过去,现在,未来,但是我却看不到近在眼前的万界众生,从来没有为万界众生考虑过,而你却看到了。”

“是的。”

方恒淡淡一笑,“心有多大,世界有多大,武道就有多长,而心是无尽的,心无尽,武道如何会有穷尽?只是你的心被束缚住了而已,临死一刻,我看到了诸天万界的众生,我看到了众生创造出武道,却无法交流,那一刻我就知道,我要做什么,我要打通诸天万界的所有壁障,让所有武者的武道都能够汇聚到一起,让所有人的智慧,都能产生碰撞。”

“好,你做的很对。”

左一指点点头,“败给你,我不冤,我现在就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你这一招叫什么?”

“归一。”

方恒淡淡一笑,“诸天万界,归为一界,诸天武道,汇聚一起。”

“好,佩服。”

左一指笑着道,“真是想看看以后的武道,会进展到何等程度啊……”

哗啦啦!

话语还没说完,左一指的身体,就直接化为了满天飞舞的青光,最终只剩下一点灵光也在慢慢暗淡。

“你想见识以后的武道,我给你机会,毕竟说到底,我能领悟这一点,也有你的帮助,那么我也帮你一把,去投胎吧。”

说了一句,之后方恒手指一探,顿时这左一指的最后灵光就进入了那万界通道的一个通道之内,消失无踪。

这一刻,高空之中,只剩下了方恒一个人。

无数的强者,也都是崇拜的看着方恒,他们知道,从今以后,方恒,将会是整个武道中,真正的第一!

“哈哈,方恒,接下来如何!”

龙神此刻大笑一声,所有人也都是看向了方恒了。

“接下来,自然是开辟万界通道,让万界众生汇聚交流。”

方恒这时候也是一笑,“不过这件事情,做起来还是需要大家一起的努力,毕竟文化的不同,会导致冲突,甚至会有新的仇恨诞生,但是我想,只要我们齐心协力,这些问题,不会再是问题。”

“愿为方掌门效死!”

听到方恒的话,无数高手都是异口同声的大吼,听到了这话,方恒也是一笑,目光看向了万界通道。

在他的眼中,划过了无数的光华,似乎蕴含了无穷的未来!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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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陪你到世界的终结的内容

全文共 5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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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

安颜洛从小就是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家长眼中的乖乖女,同学眼中的乖女孩。待在自己的象牙塔中快乐、幸福的生活着。每天按照父母给她的计划,学钢琴、学书法、学绘画、学舞蹈,忙得不可开交。但她总是用微笑来面对,根据她的一句至理名言“笑一笑,没有什么事情过不了的。”她有一个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叫沐雪颜。雪颜喜欢写文章,从小便因写文练得一手好字。她喜欢把感情寄托在文字上,按部就班的上学,没有像安颜洛那样。不过,安颜洛和沐雪颜都是性格比较内向的人,所以就很容易玩到一起。

“雪颜,我们要一直当好朋友哦!”

“洛儿,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雪颜,姐姐说过,好吃的东西要和好朋友一起分享的。所以,我所有的好吃的,都要留一份给你呢!”

“洛儿,这次钢琴考级,你一定可以过的,加油!我就是你强有力的后盾。”

“雪颜,我活得好累,每天都要学这学那的,真的好累。我都不想干了。洛儿,你要听你爸爸妈妈的话,你爸爸妈妈都是为了你好,再说,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在你身边陪着你,安慰你,为你加油的!

。”

安颜洛每当和沐雪颜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她最快乐的时候因为面对沐雪颜,她总能活出真正的自己。一个爱撒娇、爱耍小脾气、爱吵、爱闹的小女孩。安颜洛心里一直在想,除了爸爸、妈妈、姐姐外,沐雪颜就是她最重要的人。我以后要和雪颜一起去旅行,一起工作,一起找男朋友……..绝不和她分开。沐雪颜从遇到安颜洛的那一刻起,就在心里说,我要陪着洛儿到世界终结。ps:雪颜,这一篇是我边吃包子边喝水写完的。呼呼!

Chapter.2

还记得那年初见沐雪颜。

安颜洛四岁,刚上幼儿园大班,沐雪颜六岁,也在。“大家好,我是安颜洛,喜欢弹钢琴,以后请大家多多指教。”安颜洛带着自信而勇敢的笑容说。这是安妈妈教安颜洛说了六七遍的台词。当到沐雪颜时,“大家好,我是沐雪颜。我喜欢灿烂而阳光的笑容,希望以后与大家共同进步。”沐雪颜自信而坚定的说。随即,全班的自我介绍便结束了,因为沐雪颜是最后一个。当安颜洛看到沐雪颜的那一刻,她似乎便觉得世界上有了可以让她敞开心扉的人,不在于亲情,而是友情。安颜洛是幼儿园大班年龄最小的孩子,而且学东西特别快,每次的比赛、考试总是第一。因此被幼儿园的老师称之为神童。其实,安颜洛很认真的在学,只是别人不知道而已。沐雪颜是第二,她s们两个人总是一起学习。她和安颜洛自从那次自我介绍后,便与对方因为一个苹果而结为朋友.她们两个自此之后,每天都黏在一起,陪伴着对方走过了幼儿园生涯。

Chapter.3

还记得那曾经的小学——樱川小学。这座小学,是安颜洛和沐雪颜快乐的小窝。每年春天,学校里的樱花树都开了,洛儿和雪颜总会手牵着手一起去学校后山坡的树林里观赏樱花。这里是樱花树最多的地方,洛儿和雪颜总会跑到树林的最深处,躺在草地上,一起看着天空,享受樱花瓣并着阳光飘落在脸颊上的感觉。“雪颜,等我们工作后,再回到这里看樱花,好不好?”安颜洛突然灵光一闪说。“嗯,好呀!我们以后自己在这里再种一棵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樱花树。”沐雪颜开心的说。“雪颜,我们再在樱花树下埋两个许愿瓶吧!让它承载着我们的愿望,好吗?”安颜洛带着撒娇的语气。“洛儿,我答应你哦!”雪颜温柔的抚摸着洛儿的头。沐雪颜那时心里想的愿望就是能一直陪伴着安颜洛。安颜落的愿望就是可以和沐雪颜在一起。她们两个人的愿望就是这样的纯朴而又简单,不在利益,不在权,只在友情。在买许愿瓶的时候,她们都不许对方看,因为这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安颜洛总是感觉沐雪颜的笑容能够温暖她的心。

时间就这样在她们日益增长的感情中过去了。一天,安颜洛被她们班级里的一个男生欺负了。主要事件就是安颜洛在收作业的时候,那个男生和洛儿玩,结果就用翻盖手机屏在洛儿的脸颊上打了三下,安颜洛当时就直接被气哭了。因为从小到大,除了安妈妈以外,还没人打过安颜洛的脸颊呢。安颜洛当时很生气,把那个男生狠狠踢了一脚完全不在意自己的形象究竟如何。安颜洛是她们班的小淑女,出了名的脾气好。但第一次被人气的发飙。安颜洛的心中因为这件事而心里堵得难受,气得哭了好一会儿才好。沐雪颜那天因为生病而请假,否则依沐雪颜对安颜洛的疼爱,肯定会把那个男生狠狠骂一顿。雪颜后来知道这件事后,就一直骂安颜洛。“洛儿,你怎么那么笨呢。被人欺负了,你知不知道,我会很担心的,以后我教你练散打,以后要是再有人欺负你,你就给他双倍的奖励。”沐雪颜是出身于散打世家的,她们一家人散打都很厉害,她还得过全国青少年散打冠军呢。对于沐雪颜的关心,安颜洛觉得心里暖暖的。从小,安颜洛就被家人灌输,这个世界上你只能靠自己,靠别人是靠不住的。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解决的思想。安颜洛一直就是这样生活的,没想到沐雪颜会这样疼爱自己,把自己当作手心里的宝。沐雪颜从这件事后,就在心里暗暗发誓,她要保护安颜洛一生,不让她受伤害。

Chapter.4

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看夜风吹过窗台,你能否,感受我的爱。等到老去的一天,你是否还在我身边,看那些誓、谎言,随往事慢慢飘散。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容颜,可是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终来了忧患,可只有你一生我都陪在你身边。——前言

还记得我们一起买入初中。

安颜洛以全县第一的好成绩进入子衿中学,沐雪颜也以第二名的成绩进入。他们两个总是形影不离。无论是考试或比赛,她们两个总是第一、第二。别人都称她们为“洛雪二人组”。安颜洛很开心,一直有这么一个人陪着她,让她的世界不再孤单,可以与她一同前行,沐雪颜一直很努力的追上安颜洛,与安颜洛同在。一天,沐雪颜和安颜洛一同去送沐雪颜的哥哥---沐凌风去当兵。因为沐雪颜的关系,沐凌风从小便认识安颜洛。所以安颜洛也称呼沐凌风——凌风哥哥。凌风很疼爱洛儿的,每次洛儿跑到雪颜家,凌风总会带着安颜洛和沐雪颜出去玩。渐渐的,安颜洛对沐凌风有了依赖感,总会黏着沐凌风。“凌风哥哥,你到部队之后要写信给我哦。”安颜洛不舍的说。“嗯,洛儿

,我会的,你也是一样哦。”沐凌风带着淡淡的微笑。“哥哥,你在部队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不要让我们担心。”,沐雪颜的眼里闪着泪花。“嗯。你们也一样。”沐凌风说完便踏上了远去的列车。那车,随即便开动了。沐雪颜和安颜洛在车开动的那一刻,都暗自流泪。坐在车里的沐凌风也流泪了。他心里想着“爸爸、妈妈、雪颜、洛儿,你们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等我三年后退役回来,再来与你们团圆。洛儿,等我。”沐凌风其实喜欢洛儿已经九年了,从洛儿来他家找雪颜的那一天就是,他从一开始的心疼到现在的喜欢,这种情愫在他的心里已经扎根很久。他只是一直没说,因为他要等洛儿长大,等洛儿成年之后,现在的洛儿13岁,他17岁。等他三年后回来,在部队历练成为一个可以保护洛儿的男生。沐凌风走后,安颜洛一连几天都愁眉不展的,似乎感觉心里好像有一个缺口,在沐凌风走后久留了下来。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三月,你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紫堇,穿过木棉,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

Chapter.5

距离沐凌风离开已经两年时间。安颜洛和沐雪颜也在读高二了,她们两个人的关系还是那样的好。高二文理分科,沐雪颜选了文科,因为她喜欢古典文学。安颜洛选了理科,她比较懒,文科要背的东西太多。与安颜洛分开后的沐雪颜,每次都是文科第一,安颜洛是理科第一。沐雪颜每天放学后都会等安颜洛一起回家,即使有时候的理科老师拖堂,她也会等。只是她瞒了安颜洛一件事情,就是沐凌风,每次寄给安颜洛的信,她都没给安颜洛,而是直接放在箱子里。安颜洛一直写信给沐凌风,跟他讲自己的心情,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虽然现在是信息时代,可以上网聊,但安颜洛一直喜欢这种写信的方式,所以就一直写信联系。终于有一天,沐凌风给安颜洛打电话,安颜洛问他为什么不回信给自己,沐凌风说他每一封都有回,不过寄到家里了。安颜洛当时就明白了,原来是沐雪颜把信没给她。她跑到沐雪颜家里质问。“雪颜,你为什么不把凌风哥哥写给我的信给我,为什么?我讨厌你。”安颜洛生气的说。“洛儿,那些信被我、被我放在箱子里了。”沐雪颜支支吾吾的。“雪颜,你为什么不给我?为什么?为什么要放在箱子里?”安颜洛用质问的语气。“洛儿,因为我哥哥喜欢你,你还小,我不想让你太早就碰到爱情,这个东西很伤人的,我担心你会受伤,所以就没给你。”沐雪颜心疼的语气。安颜洛却在此刻沉默了,心里想凌风哥哥竟然喜欢她,这不可能吧?他不应该只把她当做妹妹一样疼爱吗?怎么会?怎么会呢?安颜洛同时也在想,她对沐凌风到底是什么感觉?是对哥哥的喜欢?还是对异性的喜欢?她想了好久也没明白。突然,听到一阵声音,好像是沐雪颜在叫她,“洛儿,洛儿,你没事吧!我是沐雪颜,你没事吧?”沐雪颜看着陷入沉思的安颜洛,焦急的问。“嗯,雪颜,我没事,只是太惊讶了!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安颜洛的眼眸中散发出天真的感觉。“嗯,可以,问吧。”沐雪颜感觉有点奇怪。“雪颜,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就是那个对一个男生的喜欢是怎样的?”安颜洛好奇地问。“洛儿,喜欢一个人就是一直想和他在一起,当回忆起你们两个在一起的画面时,你会很开心的,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印在你的记忆中之中。”沐雪颜微笑着说。“雪颜,你可不可以把那些信给我?”安颜洛甜甜的笑容似乎让这个世界都变暖了。“嗯,我去取箱子。”沐雪颜在床底下取出了箱子递给安颜洛。安颜洛便抱着箱子回家了。

Chapter.6

当他回到家后,她把自己一个人锁在屋子里,坐在床上,一封一封的阅读沐凌风给她的信,看着看着,泪水布满了她的脸颊。

“洛儿,你每天都要好好吃饭,好好休息。不能再挑食了,那样对身体不好。也不许忙起来就忘记吃饭哦!”

“洛儿,凌风哥哥好想你,我今天学了格斗呢,以后一定会保护你的。”

“洛儿,我今天吃的是回锅肉哦,待遇好吧!你今天吃的是什么呢?不会又是土豆、胡萝卜吧?嘿嘿。”

“洛儿,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一百封信,不知道你有没有长高一点、吃胖一点?凌风哥哥每天的生活都是千篇一律的,不过我今天当班长了。”

“洛儿,凌风哥哥知道你喜欢旅游,等我回来后,每到假期就陪你去旅游。好不好?”

当安颜洛看完这些信后,她的心中悸动不安,似乎已经停止。她知道凌风哥哥是真的喜欢她。她也明白了自己对沐凌风的感觉,就是对异性的那种喜欢。安颜洛想起这些年沐凌风对她的关心、爱护,心里甜滋滋的。她还记得八岁那年,她从早上到学校后就一直发高烧,沐雪颜请假把她带回了她家。因为那两天安妈妈出差去了,不在家。等到中午沐凌风放学回家后,听沐雪颜说她生病了,在沐雪颜的房间里,他急忙跑去,看到安颜洛昏睡的脸颊,心里很心疼。连忙问沐雪颜,她吃药了没?沐雪颜说吃药了。沐凌风的心就放下一大半,他打电话向老师请了半天假,然后就端了一盆热水,拿了一条毛巾来,把毛巾放在水里浸泡,然后拧干,敷在她的额头。就这样,来来回回。当她醒来时,沐凌风已经累的趴在床边睡着了。她想下床找点水喝,可是却把沐凌风惊醒了。沐凌风醒来就摸摸她的额头,说“幸好,烧退了。洛儿,你好点没?”她说:“凌风哥哥,谢谢你照顾我,我已经好多了。”他从此便更加依赖沐凌风。

一缕暖阳斜射进窗户,安颜洛也从回忆中醒来。她决定要和沐凌风在一起,她要去打电话告诉沐凌风——她喜欢他。安颜洛是一个说做什么事就会立刻去做的人,当即便打电话,当电话接通的那一刻,他突然很紧张,脸瞬间也变得红红的。“喂,凌风哥哥,我、我、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她的语气结结巴巴的。“洛儿,我喜欢你好久了呢!”沐凌风开心的说。“那我们在一起,,你当我男朋友,好不好?”他一个问句出来,沐凌风沉默了,在这一刻,似乎连针尖落在地上的声音都那样清晰。“你现在才15岁,等你成年后,我们再在一起吧!好吗?”沐凌风压住自己心中的迫切,用平和的语气说。沐凌风是想等洛儿长大,现在的洛儿还小。他害怕在一起会影响洛儿的学习。“凌风哥哥,那好吧!”你的用意我懂,所以咯,你在我18岁生日前要紧紧抓住我的心,不要被别的男生追走哦。嘻嘻。”安颜洛调皮的说。“嗯,我知道,我会努力的。”沐凌风微

笑着。“那,凌风哥哥,午安咯!”安颜洛随即便挂断了电话。现在的安颜洛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对于安颜洛来说,这似乎就是童话的开始,她的王子出现了。

Chapter.7

转瞬已到了大学,沐雪颜和安颜洛不出意料的在一所大学。安颜洛在这所大学认识了两个新的朋友。一个是唐亚轩,一个是陈晓落。她们四个人是一个宿舍的,同时也是死党。沐雪颜是武术冠军,安颜洛琴棋书画样样皆通,唐亚轩是恋爱专家,陈晓落弹得一手好琵琶,四人各有千秋。

据唐亚轩说,她从初中到大学都不知道有多少男朋友了,所以她们一有感情问题就找唐亚轩。每次总会得到解决。雪颜的白马王子也出现了,是尹木槿。听说雪颜和尹木槿是寒假才在一起的,因为她去旅游了,所以对具体的过程不了解。雪颜是先告诉他开头,然后直接说结局。凌风哥哥已经回来了,我们也在一起了。陈晓落是安颜洛的知音人,她们用钢琴和琵琶作了一曲初遇,纪念她们的友情。(ps;这篇小说就这样写完了,累的呀。现在是晚上:22:03,奋斗了四天。各位亲们,看完别忘给个评论。洛儿在此先谢过各位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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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长篇小说《草房子》有感作文45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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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发生在一个叫油麻地小学的故事。里面的人物特别多,有:油麻地的老师,蒋一轮、温幼菊、桑乔、白雀,他们和学生就像与朋友一样相处;油麻地小学的学生,桑桑、纸月、细马、杜小康,他们开朗、活泼;还有秦大奶奶、邱二爷、邱儿妈等,他们虽然是农民,但很善良、朴实。

我被“艾地”这一章的秦大奶奶的事迹感人的流泪了。起初为了建造油麻地小学,政府要求秦大奶奶搬家,秦大奶奶死活也不肯离开她住了多年的地方,搬走后还天天来骚扰油麻地小学,所以别人都叫她“疯子”。但后来秦大奶奶为了救一名油麻地小学的学生,差点丢了性命。最后秦大奶奶因为救一只“油麻地小学的南瓜”,奋不顾身地跳下水去,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我是多么钦佩秦大奶奶的精神,在现在道德一次一次经受不住考验的社会氛围下,这难道不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吗?

文中的陆鹤是一个秃子,所以他整天戴着帽子。桑桑便打起了歪主意,他让他的同桌把陆鹤的帽子摘下来在教室里到处扔,把帽子在教室里到处传,最后帽子到了阿恕手中,桑桑又让阿恕放在高高的土窝上,使得陆鹤够不着,急得哭了起来。这件事让我深刻领会到:不能去嘲笑、戏弄他人的不足之处,应当尊重他人。

草房子这本书里的人物和故事描写得很好,重点扣人心弦,动作神态描写得淋漓尽致,让人读起来回味无穷,使我终身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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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悟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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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平凡世界》中,路遥以史诗般的笔触描述了在中国社会历史变迁的大背景下,黄土地上普通人的悲欢离合,读书笔记:《平凡的世界》读后感。作品问世即好评如潮,并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重新回想这部书所概括的时光,依然会发现从1978-1985年以来的岁月是那么令人神往。生活在那时的人们以劫后余生的喜悦憧憬未来,用感恩看待刚刚过去的恶梦…简单、纯粹,一切都笼上了理想的光环。没有咖啡馆没有浪漫的海滩风景,在那小小的西北黄原城里,在那无名花草盛开的小土坡上,依然能成长出传奇般的爱情。这爱情曾让十几年前的一代人为之动容。然而,在寒假里,我翻阅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时,一次又一次地被感动,读后感《读书笔记:《平凡的世界》读后感》。终于,我发现,它的一些感情已在不知不觉中潜入了我的心灵深处。

孙少平,一个普通的农家子弟,之前的理想也不过是想跳出农村,去寻找一个新的世界,用当时的话来讲,便是做个城里人。关于城乡这种区别,如今的人看来可能有些可笑,但在那年那月,却是很难迈过的门槛。尽管不算伟大,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轻视孙少平的理想。凡是能够坚定不移地追求自己理想的人,总是叫人尊敬的。更何况,在寻找的过程中,已不仅仅是对理想简单追求。确切地讲,他寻找的是一个真正的生活,寻找的是一个平凡人心中更高尚的灵魂。原来一个平凡的人也可以达到一种令人仰望的高度。

孙少安,一个也曾经是像他弟弟一样有很多梦想的人。但在艰难的生活中,他终于选择了扎根土地。他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对生活的执着和热情,并终于也得到了灵魂的满足。两兄弟,两种不同的人生,却是同一精神。

田小霞的出现,给了少平的生活更加丰富的内容。关于她的章节,我都会一遍又一遍的通读因为有他出现的时候,总会让人觉得生活充满了阳光,有了她,我们的少平就算生活再苦也还是幸福的。而她的牺牲,却把那缕阳光多走了,少平的悲痛与彷徨让我再次潸然泪下,田小霞是少平的一个梦,破碎但深情、酣畅却桎跛的梦。她的牺牲,让我认识到这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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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经典小说读后感模板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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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两个月的时间里,我读了一本让人记忆犹深的红楼梦,他是清代文学家——曹雪芹的代表作品。

这个本书主要讲的是:在清朝康熙年间有一个贾府,里面有一个贾宝玉、薛宝钗和林黛玉,他们三个人发生的故事。

读了红楼梦后,我对贾宝玉这个人物极其不喜欢,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他明明是个大男人,骨子里却像女人一样柔弱,遇上一点儿悲痛事,就立刻哭了起来,有时候还哭得厉害,眼泪如破堤的洪水一样"哗哗哗"地往下流;其二,贾宝玉不喜欢读仕途经济的书,说这些事情俗气,那他整天和女人混在一齐,想的、做的、写的都是女孩的事,难道这就不俗了吗?我认为,男儿志在四方,应当出去打天下,不应当老呆在家里吃吃玩玩,和女孩子在一齐取乐,这有失男性的尊严。

可是话又说回来,根据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的原则,我觉得贾宝玉还是有不少优点的。首先他为人处事十分和善,他作为皇亲国戚又是贾府最得宠的少爷,他没有架子,经常和丫头和下人混在一齐,同情他们,即使他们做错了事情,也只是轻描淡写地说几句,从不会责骂他们,这说明他有人与人之前平等的思想观念。其次,贾定玉是一个性情中人,当紫鹃开玩笑告诉他林黛玉明年要回老家去时,他立刻就发呆生病了,这说明贾宝玉同情很专一。

可是,我还是想说说这个林黛玉,她可爱哭了,跟贾宝玉一样,每次都因为一点小事就哭鼻子,真是爱哭鬼。可是他也有好处,他琴棋书画样样样样都精通。却在贾宝玉成亲的夜晚,凄凉地死去。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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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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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指缝太宽,还是时间太瘦,那一千多个日夜就这样毫无知觉地从指缝间溜走。曾经抱怨,曾经感慨,可如今只剩满腔留恋。我现在能做的便是以一段拙劣的文字来祭奠我那段流逝的岁月。这些文字虽不美,但必最真。

宿舍那些趣事

说话的时候,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就是步枪和机关枪的区别。这话在女生宿舍得到了充分体现。每天中午的茶话会,深夜的晚间大会都会按时举行。话题涉及之广,讨论之群情激昂,足以令你目瞪口呆。上刻国家最新公布的利民政策,下到明星八卦绯闻,还会从明星八卦牵扯到某位同学的七大姑八大婶,甚至连食堂哪个窗口的大姐打的饭多点都要论上一论、评上一评。后来,走读后,每当闲暇时刻,我总常常想起那些在宿舍大谈天南地北、胡编乱扯、打打闹闹的日子。我想,那便是青春的模样。

班级那些记忆

在翻越了重重书山,踏过了层层试卷,跨过了片片题海后,我们的高中生涯即将落幕。可心中满是酸涩,因为怎忘?怎忘在4×100米终点线上我们落下的泪水,怎忘大家埋头迎战高考,挥洒汗水的场景,怎忘阿兵那些经典的中英文发音,怎忘你们……

心中那点别情

曾经,总想逃离这座“城”,可现在心口涌动的感觉叫不舍。原来,在不知不觉中,这座城已承载了我们那么多的记忆。席慕容说:“记忆是无花的蔷薇,永远不会败落。”故而,我坚信,经过时光的打磨,记忆会愈发清晰。逝去岁月,会化作美好回忆永留心房。在这个夏天,在2016年的这个夏天,我们即将离开这生活三年的“城”。可,我们说好了,不去哭泣,不说再见,因为我们后会有期!

其实,再华丽的词藻到此也会略显苍白无力,因这三年的点点滴滴已无法完全用言语表达。经历过,你才懂。

三年围城,至此剧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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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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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爱的人间,我在爱的人间成长……”每当唱起这首歌,我眼前便会出现一部书,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的《爱的教育》,通过一个小学生日记的形式,讲述了许多小故事,从中,使人感受人类是多么需要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呀!而这种关心、理解,都离不开一个是核心的东西——爱!因为有爱,我将这本书看了一遍又一遍,每一次都给我的心灵带来新的震撼!

在《爱的教育》中,我最喜欢看的、最难忘的是《医院天使》了。这个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叫齐启禄的小男孩,由于他的爸爸到英国去做工,前几天刚回意大利,可是在下船后,突然生病了,因此住院了,在医院里,他写信他的妻子,妻子收到信后,也想去看望她的丈夫,可是她的一个儿子生病了,还要扶养一个小女孩,她只好让齐启禄去,可是到了医院,他却忙照顾别的陌生人,在这位病人幸福地去世之后,他这才回到了亲爱的爸爸身边。这个故事铭刻在我的头脑里,再也忘不了。它让我想起了我的爸爸。爸爸独自一人在外工作,妈妈留在家中专心陪伴教育我,每当他生病、难过的时候,便会从远方打来电话,而我就会安慰他,让他重新变得快乐起来,我和齐启禄生活的时代不同,环境不同,但我们身上都有着相同的一个字,那就是“爱”。

该爱的还有很多很多,我们不仅要学会爱自己,爱家人,爱朋友,更要学会爱集体,爱社会,大爱无限。让爱走进我们的心灵。我相信只要拥有一颗爱之心,世界将会更加绚烂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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