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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同名经典小说改编《三少爷的剑》观后感

全文共 1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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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对林更新的记忆,还沉浸在《快手枪手快枪手》中的“逗逼”小庄的时候,林更新已经在尔冬升的新作《三少爷的剑》中真的就“庄”了起来,他扮演的三少爷谢晓峰,冷静,沉稳,剑术超群,是一个绝版的江湖传说,却在最辉煌的时刻突然销声匿迹,当江湖盛传他的死讯的时候,他却以“不中用的阿吉”的平凡人身份,化身为这个世间最普通的一颗微尘,从风流倜傥的剑侠,到备受欺凌的使唤人,林更新准确抓住了三少爷一张一抑两个截然不同境遇时期的人物世界,奉献了出道以来最深邃内敛的演出。

新版《三少爷的剑》由徐克监制,尔冬升执导。其实在30年前,同样有一部《三少爷的剑》公映,而在当年扮演三少爷的,便是而今的导演尔冬升,三十年的心路旅程,以及对三少爷这个人物的诸多感悟,让新版的《三少爷的剑》更趋于原作者古龙的意志,以及尔冬升导演内心的完美想象,特别是三少爷这个自己曾经扮演过的人物,更是新版《三少爷的剑》的主力担当。因此,谁来扮演三少爷,意义和份量都格外重大。

用尔冬升自己的话说,在横店拍戏间隙偶然“捡来”的林更新,成了新版的三少爷,但,我们又都知道,世间哪有那么简简单单的一“捡”,就委以重任的事情,这看似的“偶然”,是传承,也是履新,机缘而遇的林更新,恰好是最符合尔冬升内心的三少爷的气质,那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优越,和宠辱皆忘的淡定,不动声色中,内心却早已是热潮翻滚,无论是与慕容秋荻的往复虐恋,还是与燕十三惺惺相惜,或者是与娃娃的情愫渐生,都是一个冷面剑客内里的多情呈现,这是一个情绪不溢于言表,却又在不经意间透露心思的人物,看过了林更新诸多的张扬而外向的角色,再看他扮演的三少爷,会感觉那些之于角色的沉淀,都是基于人生的历练,这是一个演员,在日积月累中所积蓄的力量。

相对于金庸的写实风格,古龙的写意并不太容易影像化,故事好写,风骨难描,对于演员而言,同样如此,小说中的角色往往都是台词不多,却意境幽远,更多的需要通过演员的肢体与表情,来传达人物的内心世界,《三少爷的剑》中的三少爷也是如此,大部分时间,都是隐忍而安静,但他的人生,又全是愤懑的力量,这是一个有着巨大悲剧力量的人物,一边是被父亲操控杀人如麻的剑侠,另一边又是被自己滥杀的行径时刻拷问的汉子,两相交织,衍生出木讷隐忍到将所有锋芒隐藏的平凡人“阿吉”,其实这是一个武林高手的涅槃式蜕变,正所谓“大隐隐于朝,小隐隐于市”,三少爷的归隐,有他选择的理由,但也有着“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无奈。相对于诸多的影视作品中的武林人物,三少爷无疑是更加立体和复杂的存在,林更新版的三少爷,完成度很高,让人看到了一个演员在内敛中爆发的力量。

江湖讲究传承,文艺圈也是如此,当三十年前的三少爷和三十年后的三少爷,通过一部《三少爷的剑》,达成了微妙的传承的时候,尔冬升的三少爷情缘,对林更新而言,是压力,更是动力,这其中的传承关系令人动容,无论是在片中,还是于台前幕后,都让我们看到了,两代演员之间的继承发扬,也看到了,导演和演员之间的惺惺相惜,这是两代三少爷穿越时空的对话,这种感觉,是如此的妙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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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火续集一_小说作文

全文共 7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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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知卡门特非等闲之辈,乃一代豪杰,有管(仲)乐(毅)之才,很难对付,第一仗在芜湖交战,当使者交战书给我时,我大喜,令军队四日内到达芜湖,三日休整准备好,随时与卡门特决战。谁知,第一仗,卡门特只派了区区10万人背水列阵,我令海军切断其水上逃跑路线,以绝对优势的兵力包围,围而不打,这时的敌军意志已松懈,我下令进攻,结果敌军全军覆没。

卡门特的副官说:“将军啊,我们已经折了十万兵马了,您赶紧想想办法吧!”卡门特说:“区区十万兵马,而获得敌方各方面的情况,值!”

卡门特差人下战书说:“三日后在如东交战。”我在桐本、靖海、岔河、河口、五总、三余部署了300个军团,在临江、海门部署了200个军团,在川腰港、黄海部署了海军,在南通、白蒲、通州、四甲建机场,投入4000万架飞机,留200个军团作为预备队,100个军团为机动部队,还有200个军团驻扎于丁店、兵房、海洋,各部不得进攻,相互照应,积极防守。

我说:“现在我任命一下各部指挥,第一路在桐本、靖海、岔河、河口、五总、三余设防,由朱正云、步朗蒂指挥;第二路在临江、海门设防,由邹升、奥古斯汀指挥;第三路在川腰港、黄海海域设防,由郑忠银、罗蒙罗夫、邓恢、刘亚、彭海东指挥,第四路在南通、白蒲、通州、四甲设防并建机场,由和坤、张力量、徐春纯指挥;第五路200个军团的预备队由黄江河、陈实指挥;第六路100个军团的机动部队由陈刚、姚俊指挥;第七路在丁店、兵房、海洋设防,由董祥德、陈乔东、张毅、杨君指挥。”

我又说:“河口、岔河、桐本应互为犄角,相互照应,五总、三余、通州互为犄角,相互照应,兵房、丁店、海洋互为犄角,相互照应,南通、四甲、海门等地飞机分别从北、东、南展开骚扰性轰炸,机动部队与预备队合编成第1反侵略军由黄江河、陈实、陈刚、姚骏、陈勇海、沈保兴、杭宏秋指挥,调到五总,加强防御力量,各位要齐心协心,共同防守,以防守为进攻,敌军必败之。”

敌卡门特在丁埝、白蒲、南通、海门、海安、李堡、新东部署了400万人,由卡门特亲自指挥,在临江、启东、寅阳、向阳部署了300万人,由克里斯托将军指挥,在丁店、兵房、桐本部署了200万人,由科波菲尔、克伦威尔、杜威、迪克等人指挥,而如东之敌不过区区九十万人。

我一看敌人正进行内外合反包围,令没有和敌争夺城市的部队一天半之内消灭如东之敌,让白蒲等我军坚守七天,为我军赢得开赴和休整时间,部队分散成原有军团,让守白蒲、南通、海门的特种兵军团、步兵军团、空降军团、正义军团、狙击手军团、手枪军团,由章志庆、徐贵、冯强、徐高诚指挥,抽出50个军团,绕到敌后,两面夹击,吃掉敌部分兵力,再从侧冀迂回包抄过去,占磨头、郭园、平湖、通海、临江,一点一点的吃掉敌军,在攻如东时,由原七路军与混编第1反侵略军攻打,其他各部兵马已日夜兼程调回白蒲、南通、海门,在攻打如东时,我军牺牲了董祥德、陈乔东等一大批优秀的指战员。我知道后悲痛万分,发哀电道:“七路军和反侵略军虽然牺牲很大,但也沉重地打击了敌军嚣张。”

一拿下如东,全盘就活了。我命令白蒲、南通、海门和各部一些人马继续坚守,让各部的其他空运、海运到平湖、西来,我在时局紧张时反想起一句毛泽东的诗:“截断乌山云雨,高峡出平湖。”我说:“抽出的400个军团兵分四路,于二日内拿下丁埝。”这次战役的总指挥是我,一路从磨头、郭园进攻,再进攻时再变成两路,由章勇、李亚泞、刘东文、卜松、强建军指挥,章勇、李亚泞为两路总正副指挥,刘东文、卜松、强建军指挥磨头一路,刘峰,史京存、张宏志、路克维、顾杰兴指挥一路,从如皋进攻,由汤其兵、周豪伟、张春金、黄纯、陈扣虎、周晓健指挥,黄纯任指挥,陈扣虎、汤其兵任副指挥。一路从曲塘进攻丁埝,由潘建、张向东、王明晓、徐明春、张珠广、楼刚、马利、高建指挥,潘建任指挥,张向西、张珠广、马利任副指挥,一路先攻李堡,后从李堡进攻,因为李堡落入敌手对我军非常不利。由朱杰学、周波、张健、夏天宇、徐义宏、钟诚、陈标、蒋宽明、余建军等九人,夏天宇任指挥,徐义宏任副指挥。我随攻李堡的一路去了,我直接下令让夏天宇强攻李堡,再攻富安,接着攻新东,然后回头攻海安,敌军守这四座城的有200万军队,然而,我军只有100万军队,且久攻不下,因为卡门特也知此四城的重要,调了200万部队,并派了心腹大将11人组成超豪华的庞大指挥团,这11人都不是从各部兵马中抽出来的骨干,且不说抽出来,如果没有才华,能调来与我亲率的军队抗衡吗?这11人卡门特是这样任命的:“法斯特任总指挥,费尔顿、弗格森任副总指挥,芬恩任新东指挥,福特任新东副指挥,高尔斯沃西任富安指挥,加登任富安副指挥,盖撕勒任李堡指挥,戈德史密斯任李堡副指挥,费雷德里克任海安指挥,哈利法克斯任海安副指挥。”这时,白蒲、南通、海门告急,我果断下令,白蒲等军队迅速进攻李堡,拆除飞机场,一切飞机、人员迅速进攻李堡,由夏天宇将军全权指挥。夏天宇将军请示:“该怎么打?”我说:“‘围魏求赵’、‘围点打援’,双管齐下。命令30万人的敢死队,编为敢死军团,和各已拆散的军团,一齐攻打卡门特部,攻打部队有30个步兵军团,10个炮兵军团,10个空降军团,20个特种兵军团,5个导弹军团,5个摩托军团,10个手枪军团,10个狙击手军团,5个导弹军团和5个核武器军团,共计130军团,外加一个敢死军团,全军上下共60000万人,由常秋年将军指挥。”

在攻李堡时,忽然,潘建指挥发电报报告说:“我部张向西因惧怕敌人,在一次战役中投降。”

我火冒三丈说:“这个张向西,我捉住你,要把你碎尸万段,五马分尸。”

我命令:“潘建指挥一定要活捉张向西,捉到重重有赏。”

我又让报务员把这个消息发送给各部。

话说那张向西投敌叛变,卡门特便亲自接见了张向西,问张向西我军粮草是否充足,士气是否旺盛,装备是否先进,但这个张向西不但把卡门特问的全回答了,还吹嘘胡说什么我指挥不好,三个月之内肯定结束战斗。卡门特见其是个夸夸其谈的家伙,但知道了我军的情况,仍封他为天助将军,授二星上将,统帅9个军团(实际只统帅18个旅,约2个军),且战斗力很差,张向西却不知情,连连谢恩,并愿为先锋前去解救李堡。卡门特暗暗窃笑,又授他为三星上将,让他再带一个军团(实际只有9个旅,约1个军),就这样,一个集团军的兵力打着“天助将军张向西”的旗号向李堡进发。

我知道后说:“我们‘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正要找他,不料,他却找上门来了,还带了一个集团军的兵力,我好怕噢!”我带着强硬的口吻说:“张向西的3个军兵分三路,从丁埝、岔河、桐本扑来,三路军队齐头并进,为我军创造了好的机会。”说着,我拿起指挥棒指着地图说:“特种兵军团的10个军团从左侧翼和右侧翼迂回包抄,步兵军团的40个军团,切断敌人的退路,20个手枪军团穿插于敌三路间的空缝中,最后活捉张向西。”

这时,丁埝来电说:“军团总长,丁埝攻下来了,下一步行动请指示。”

我发电报:“通令嘉奖,在丁埝休整五日后,随后增援常秋年。”

这时,卡门特也慌张了,虽然知道这是我的“围魏救赵”之计,但还是害怕被俘虏城池攻破,令各部回援卡门特的中军,我说:“让常秋年将军,趁敌军回援时,占领敌原来的城池,并派一支部队拖住敌人,为攻破城池赢得时间,拖不住的话,就在半路伏击敌军,吃掉敌军一些部队。”富安、李堡方面我也派部队占领敌城池,拖住敌军,消灭敌一些部队,现在卡门特手里只有一座城,就他的老窝如东,各部捷报,像雪花一样飞到我的手里。

张向西的3个军在得到卡门特“特许”后,没有回援,而是马不停蹄进攻我军部,我下令特种兵军团和步兵军团,活捉张向西,并由我亲自指挥这两支部队。

张向西其实不会打仗,我怎么会让他当副指挥的呢?因为张向西曾是华侨后代,家有百万钱财,国家为了让这些华侨为国贡献,就让我把他安排好的差使。我让他当副指挥,他反而投敌叛变,成了敌军的天助将军。

我把所有将领都封了名号将军,我封章勇为天胜将军,李亚泞为地胜将军,刘东文为人胜将军,卜松为吓天将军,强建军为吓地将军,刘峰为胜战将军,史京存为驾护将军,潘建冠军候,因此头衔为唐代名将霍去病头衔,我希望其像霍去病一样勇敢,夏天宇为驽人将军,黄纯为胜师将军……

我让潘建指挥特种兵军团的10个军团,40个步兵军团让夏天宇指挥,20个手枪军团让张毅指挥,我说:“你们三位一定要打出气势、打出我军的英勇来。”

我口授计策,并把炮兵军团的10个军团也调来,我军以排山倒海之势,其雄壮无人可及,我加封潘建为四星上将,夏天宇为四星上将,张毅为四星上将。在士兵押着一群俘虏时,也押来了一个人,原来此人就是投降派张向西。

我背对着他说:“我不想见他。”手一挥,张向西就被五马分尸了。我说:“把尸块贴上这个投降派的名字,扔到卡门特营前。这些俘虏全部押解到卡门特营前枪毙,诱敌士兵激怒。然后,加以消灭。”

我派了潘建与张毅两位将军率特种兵军团、空降军团、步兵军团、坦克军团,共计400个军团,埋伏于两旁的草丛中,待部署好,派一个军枪毙这些俘虏,诱敌军离营寨有30公里后,依托有利地形,聚歼敌军。

潘、张两位将军果然很能干,潘建将军派了王小驰将军率50个军团在左侧冀,赵卫东将军率50个军团为右侧冀,张毅将军率100个军团为中军,潘建将军率200个军团,紧随张毅将军之后,冲杀敌军,一切布置好后,潘建将军派了一个集团军手持大刀,一声声“啊!”引来敌军士兵观看,士兵们派了个代表见卡门特,代表说:“将军,敌杀我兄弟无数,看见他们惨死的情况,我们痛不得把他们碎尸万段,我们恳请将军发兵,我们自当前赴后继的砍杀敌军。”

卡门特深知我的“抛砖引玉”之计,但士兵情绪高涨,难以控制,发了一下狠,说:“命法斯特、费尔顿、弗格森、芬恩、福特、高尔斯沃西、加登7人,每人率20个军团,互相照应。”企图利用士兵的复仇心理和毫无理智的疯狂,加上豪华的智囊团,聚歼潘建部。

我得到情报,卡门特派了140个军团,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再加上已毫无理智,发报说:“潘将军请速退至敌营寨100公里处,在那里安营扎寨,闭门不出,无论敌骂阵或挑战,一律不准应战,违令者,斩!斩!斩!切记。”

潘建将军马上开了个“士兵动员会”,讲了战与不战的利害关系,说服了士兵,决定三日后再走。

不料,敌军气势汹汹的追来,我忙令潘建、张毅闭门不出,在营寨里开个后门,等到夜晚悄悄的走,就这样一连二十天就疏散了,敌士兵的火,敌士兵的气也没了一大半。但卡门特仍下令进攻,劫营寨,想让士兵一看见我军就又有了仇恨,此时的卡门特也没有了理智,只剩下强攻了,这时的我军早已兵精粮足,士气高涨,只等敌军一到,就如虎狼一样扑向敌军。

俗话说;“君不正,则臣投外国。”此时的7位将军已知道卡门特早晚也会被消灭,正在密谋向我军投诚。此时,有一个叫汉密尔顿的中将听到后,大惊失色,“啊!”了一声,7位将军听到有动静,就连忙出来看,身手敏捷的汉密尔顿跳到了7位将军商议投诚的别墅顶上,7位将军见没有什么,就又回到了屋里。

汉密尔顿揭开一片瓦,看见各位将军围着一副军用地图,又再揭开了一片瓦想看仔细一点,于是又揭了一块瓦,最后一共揭了十块瓦,由于瓦放在脚后面,脚一打滑,重重的摔在下面。7位将军感觉不对头,就又出来看看,正好看见有个人影,汉密尔顿见大事不妙,赶紧溜之大吉。被轻功好的加登将军,一个跟头就飞到汉密尔顿前面,汉密尔顿赶紧也用轻功逃跑,芬恩、福特两位将军也来追汉密尔斯,其他4位将军,喊来哨兵,让哨兵多喊些人来,汉密尔顿一会儿跳房顶上,一会跳房顶下,很快就到了一条大河边,汉密尔顿纵身一跃,跳进了河里,加登、芬恩、福特三位将军也跳进了水中,恰好有四艘冲锋艇停在河心,汉密尔顿赶紧驾冲锋艇逃跑,三位将军也一人驾一艘冲锋艇追,这时汉密尔顿的艇触礁了,他赶紧弃艇开溜,三位将军也弃艇用轻功追。这时三位将军派来的兵驾着冲锋艇挡住汉密尔顿,汉密尔顿如同看见了救星,一掌把士兵打落水中,再次驾艇逃跑,这时三位将军分头堵截,其他四位将军派的直升机也来了,跳下一个团,堵住汉密尔顿,汉密尔顿跳至他们头上,上了直升机,与驾驶员搏斗起来,终因汉密尔顿较厉害,跌落水中。三位将军忙用防水对讲机,告诉这边情况,请求海陆空协助。于是空中出动了B117隐形轰炸营和“旋风”战斗机营,陆地出动了四个旅,海军出动了40艘核潜艇,60艘冲锋艇,在空中遭包围的汉密尔顿,跳伞到海中,夺了两艘冲锋艇,把行速加到90码的最高码,追兵也加到了90码,狡猾的汉密尔顿将一艘冲锋艇减至10码,自己跳到另一艘冲锋艇上,结果10艘冲锋艇撞翻,死亡6人。三位将军让空中投弹,海中放鱼雷,身手敏捷的汉密尔顿终于在有惊无险的追捕中逃到卡门特营中。

汉密尔顿气喘嘘嘘的说:“将……将……将军,加登……登……等七人准备……备……叛变。”

卡门特以为他在说笑,说:“汉密尔顿,这可是我与重要将领之间的事,你可不要挑唆,否则军法处置。”

于是,卡门特将汉密尔顿软禁起来。三位将军见汉密尔顿告密成功,决定马上起义。于是,立刻回头。

不料,却被卡门特看见了,说:“三位将军夜临我营寨,想干什么?还带了这么多部队?”

还是芬恩圆滑地说:“我们刚才发现敌一个侦察连,想聚歼敌军,所以点起了这么多兵马。”

卡门特已猜到他们想投诚了,但不敢杀害,因为他们手里还有140个军团,自己还剩2500个军团,说:“真的吗?”

三位将军都说:“真的。”

卡门特“欲盖弥彰”,想了个好办法,既不使三位将军对自己怀疑他们起疑心,就问哨兵,哨兵说:“我是刚来换班的,我值班时什么动静也没有。”哨兵倒好,两头不得罪。本来卡门特想牺牲一个哨兵换140个军团,谁知哨兵在这方面更是棋高一着。

于是,卡门特便让三位将军走了。三位将军走后,卡门特放出汉密尔斯,封他为二星上将,凌驾于七位之上,于三日后上任。

汉密尔斯献计说:“元帅,倘若我们今日放他们就如纵虎归山,要知道:‘纵虎容易,捉虎难啊!’,不如假意升他们为军工部长、副部长等一些文职官衔,实际削弱他们的兵权。”

驾着冲锋艇的三位将军也觉得再不起义,卡门特就会加害他们,决定于七日后起义。不料,三位将军回到他们的指挥部,才和其他将军说了捉那个人时,卡门特的电报就来了,“让七位将军统计本部人马,由汉密尔斯上将指挥,提升你们为政治部部长、副部长、教育部部长、副部长、农业部部长、副部长和文工部部长,于三日后上任,不得延误。”

法斯特将军说:“这个卡门特,名义上升职,实际是在夺我们的兵权。”

芬恩将军说:“我们要早点起义,否则兵权被他们夺走,我们七个性命也难保了。”

不料,狠毒的汉密尔斯,派了亲信,拍下了策划起义的照片。卡门特恕气冲冲地说:“我好生栽培他们,他们反而背叛我,汉密尔斯我授于你为三星上将,率1680个军团,兵分三路,攻打叛军。现在你就率兵士赶往,加以剿灭。”

于是,卡门特派了拉铁摩尔、麦克阿瑟、麦卡伦姆、斯蒂芬森、洛克菲勒、斯威夫特、史密斯、斯特朗、史迪威协助他管理三路大军。派穆尔、摩根、莫里斯、特德、坦尼森、普森、桑代克、瓦格斯、维克托、维奥列、托德、特纳等12人在汉密尔斯手下做谋士。

汉密尔斯原是个只指挥过10个军团的小中将,现在却在指挥1680个军团,属于大兵团作战,是原来指挥过兵力的168倍,汉密尔斯这次可风光够了,原来他的上级,全变成了他的谋士。也许是个机遇吧!

机遇让他听到了七位将军投诚的消息,机遇让卡门特相信了他,机遇让他当上了比我指挥军团还多的军团指挥,真是机会无处不在啊!

汉密尔斯派了拉铁摩尔,麦克阿瑟、麦卡伦姆为助理指挥,其他人均为谋士。

法斯特将军通电起义。我连忙让空降军团、摩托军团、步兵军团、特种兵军团等反应快、灵活性强的部队为救应军团,兵分三路,抗击敌军,让法斯特将军率他的部队迅速撤离。救应军团应采取“运动战”、“游击战”等战术,利用我军反应快、灵活、机动性强的特点,“扬长避短”。

法斯特将军坚决要求率部参战,我只好让他率部与敌交锋,我把法斯特将军的部队调到战线以北,在北面兵分三路,我决定来个“十面埋伏”,消灭敌精锐部队,我让炮兵军团、导弹军团、核武器军团在东面以核导弹、原子弹、氢弹、重炮攻击,海军在东北面的海上巡逻,并发射“长矛”式巡航导弹和陶式“龙刀”巡洋导弹扼制美国的“战斧”巡航导弹,给汉密尔斯增加危险。空军在南面集结,用“麦行”轰炸机、“B3”隐形轰炸机和“大鹰”战斗机轰炸,炸指挥部、兵营、兵工厂、水厂、电厂、桥梁、铁路、公路、机场、码头、港口、车站、地铁等13个由我亲自拟定的轰炸目标。坦克军团在西北、西南结集,只要遇到敌军,都要横冲直撞,增加的重机枪军团布署在东南,以防敌军逃窜,救应军团布署在西面,进攻时为西面中军,两翼为坦克军团,可攻可守,全盘皆在我的掌握之中。

汉密尔斯慌了,刚才还耀武扬威的来剿灭“叛军”,谁知剿出我的主力部队,想给卡门特发报,但又不敢,于是,请来3位助理指挥和18位谋士,汉密尔斯开门见山地说:“各位都知道,我军陷入敌重重包围之中,各位食党国之俸禄,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我军的存亡就在大家的手里了,大家各抒已见,有何良策御敌。”

拉铁摩尔说:“将军,可派一支人马骚扰敌军,使敌内部进攻出现漏洞,我军可再派一支人马守住此道,供我大军突围,出去后,可采用反包围战术,消灭敌军。”

莫里斯说:“助理指挥拉铁摩尔将军,此言差矣!将军此计乃当年敌八路军、新四军突围之法,依我看不可用此好。将军可以想一想,我们用敌军的方法打敌军,不正中敌军下怀吗?”

史密斯说:“两位将军说的都有道理,依我看,我们不必理睬敌军的包围,继续向北进攻,追剿法斯特的叛军,我们不就咸鱼翻身了吗?”

斯特朗说:“史密斯将军的意见不可采纳,叛军已投降敌军,就是说已经和敌军融为一体了,我们就这样追剿叛军,敌人会善罢甘休吗?敌人会无动于衷吗?敌人会放过我们吗?”

拉铁摩尔说:“你们只会争论,谁也拿不出个主意,我看还是按我说的突围吧!”

一直没坑声的瓦格斯出声,说:“将军,可将我们的人马化装成叛军的人马,通过敌占区,再来打北面的顽军,张越军团总长一定以为叛军内部不和,派高官来调解,我们可瞅准机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杀了调解的人。俗话说‘两国相争,不斩来使’,张越必定大怒,下令剿灭顽军,各部防线都有松动,我们可派精兵埋伏于半道,消灭敌军一部分力量,然后敌军的气愤全转到叛军身上,他们必定以一当十,杀向叛军,叛军兵士也会恨敌军不守诺言,也以一当十的抵抗,我们坐山观虎斗,待敌消灭叛军后,必定疲惫不堪,而我军他们打时已休整好,士气必然高涨,将军可派精兵袭击,自己率大军进攻,这样可获全胜,此乃《三十六计》中的‘隔岸观火’,若敌仍负隅顽抗,那只有孤掌难鸣了。”

莫里斯说:“瓦格斯将军,你这样做,可要对全军将士的生命负责,要知道《三十六计》与《孙子兵法》在中国是妇孺皆知的啊!你怕张越不识破你的计策啊!连我国率‘钢军’的名将之花阿里奥·加将军还被他打败了呢!你这点小计策怎能瞒过他呢?依我看可用‘骄兵之计’,每天我们减少锅灶,让敌军误以为是我军逃兵太多,战斗力很弱,而进攻我们,我们在依托有利地形,歼灭敌军。”

瓦格斯说:“莫里斯将军,你要对您说的每一句话负责,‘隔岸观火’是妇孺皆知,难道孙宾与庞娟的马陵之战不妇孺皆知?精通历史的张越不知道这个典故吗?”(因为开学,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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茜卡奇遇记_小说作文

全文共 14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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茜卡奇遇

西卡是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今年12岁,上五年级。西卡的

学习成绩在班里,哦不!是在年级里顶呱呱的。西卡有着一头金

黄色的头发,她还喜欢在那金黄的头发上扎一朵粉红色的蝴蝶结

,可漂亮了!

今天,身为班长、纪律委员、学习委员、大队长等职务的西

卡忙了一天,回家后立即躺在床上睡觉了。睡着睡着,西卡看见

一个小光点,接着又睡着了。

当西卡醒来的时候,她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这时

,一个长着三只眼睛的怪人向她走来。“别过来!你是什么人?

我这是在什么地方?”西卡害怕地躲在墙角,用颤抖的声音说。

“别害怕,我不会伤害你。”这个怪人友好地说,“我叫一洋.约山,你就叫我约山吧。你一定觉得我很怪,没错,我是很怪。

因为我是来自火阳星的外星生物,也就是你们地球人所称的外星人。你现在坐的是我最新研制的太空飞船上。我的国王叫我在地球上找位聪明的人来参观我们的星球,于是我便相中了你。哦,忘了告诉你,我是火阳星AAA级的博士。”说完,还显得很自豪。

飞船正以每分钟1000000 千米的速度飞向火阳星,不一会儿

就到了。

“我的妈妈哟!”这是西卡下飞碟后的第一句话。约山带着西卡来到了一个华丽的城堡里。“国王,地球人带来了。”“哦,那就‘请’她去贵宾房吧。”国王抬起头说。西卡发现国王的脸上也有三只眼睛,其中额头上的那只眼睛特别大、特别圆、特别亮。

西卡一晚上都没睡着觉,她望着天上的星星,想起了自己的妈妈,不禁流下了泪水。“喂!小姑娘,你还有心情在这儿哭,你们的星球都快要被征服了!”“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西卡还没有反应过来。“我路路(火阳星对爸爸的称呼)把你‘请’来,不是让你来度假的,而是来用你做实验的!实验快成功了。等实验成功了,就将这种病毒撒在你们的星球上,你们可就真的完了!”

透着月光,西卡发现对面的这个小男孩跟她差不多高,不过长着三只眼睛。“你是谁?你说你为什么要帮我,为什么要告诉我这些呢?”“我叫一洋·约川。因为…因为……”小男孩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因为我…我喜欢…喜欢你们地球人,有…有两只眼睛,一边一个,很漂亮,所以我要帮你们。”西卡发现,约川的脸红了。

“好,那让我们一起去拯救地球吧!”西卡拉着约川的手说。“好的。”约川的第三只眼睛一转,说道:“明天,我路路会让你去训练“卡拉路”,你好好表现一番,我路路一定会问你想要什么,你就说你想要一瓶‘手指香水’。路路以为你爱美,一定会给你的。等你拿到香水后,我们就坐我的转用飞碟飞向地球,你说好吗?”

“好是好呀,可要‘手指香水’干什么?”西卡不解地问。“这你就不懂了吧,我只要将‘手指香水’里的香水倒掉,再将病毒大解药灌进去不就好了吗?”西卡点了点头说:“好,就这么办。”

第二天,国王带着西卡来到了海滨表演场,一只非常像海狮的生物呈现在西卡的面前,国王说:“西卡,如果你能将这只‘卡拉路’驯服的话,我就赐你一样东西,好吗?”“没问题,尊敬的国王。”因为西卡在地球的海滨表演场训练过海狮,所以轻而易举就将“卡拉路”驯服了。

“很好,很好!我非常欣赏你驯服动物的才华,说吧,你想要什么?”“国王,我只想要一瓶‘手指香水’。”西卡小心谨慎的说。“哈哈…哈哈…女孩子就是爱美,好!我答应你。哈哈…哈哈…约川,拿上来。”“谢谢国王!”西卡高兴大地说。

西卡拿到能够拯救人类的药水后,和约川一起坐飞碟来到了地球上。他们将药水每一千万分之一滴就做成一瓶药水,卖送给了人类。

地球还会被征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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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语录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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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2、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3、喜欢我,该千方百计查出我的电话,那是一个男人爱慕一个女人的表现。后来我当然知道,他不是那类男人,他要女人付出。

4、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5、所有为爱而做的事,都不是坏事。

6、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7、纯情的女人是天使,放荡的女人是魔鬼,魔鬼总是比较好玩的。

8、并非每一个女人都要得到最好的爱情,她们明白代价。只有我这种女人,才会为了虚无飘渺的爱情浪掷青春,到头来一无所有。

9、明知留不住的,不如潇潇洒洒地放手。我觉得我的心好象有一道疤痕,早已结成厚茧,现在即使再被伤害一次,也不象从前那么痛了。

10、我的不治之症是爱着一个不能给我半点安全感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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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丽江山》小说简介

全文共 1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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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丽江山》,李歆所著小说,共有青龙卷、白虎卷、玄武卷、朱雀卷四卷,再版多次。一个现代女子突然介入已是定局的历史,一个寻常农夫如何登上帝位,巍巍汉宫内有着怎样的权力与爱情角逐?而千年一见的帝后深情结局又将如何,阴谋、政治、爱情、亲情交织成一部气势磅礴的华丽穿越经典。2013年由林心如工作室改编并投拍为电视剧《秀丽江山之长歌行》,林心如、袁弘等人主演。

《秀丽江山》一部女性华丽穿越的浪漫言情故事,描述了两千多年前王莽改朝称帝时期的历史传奇。一个现代女子突然介入已是定局的历史,直面宿命的安排,她能适应自己的新身份吗?她会如何对待刘秀的感情攻势?她在短暂的余生里会引发何等别样传奇?

汉一统天下。随着四皇子刘阳逐渐长大,皇太子和他之问的争斗也逐渐浮出水面……建武十七年,皇后党和贵人党之间的矛盾激化,阴丽华所生的九皇子刘衡无故夭折,刘秀最终怒而废后。建武十九年,刘秀又废刘疆,立刘阳为太子……中元二年,刘秀去世,阴丽华强忍悲痛,将儿子扶上皇位,并一步步地苦心教导他……

兵荒马乱的年代,一个寻常农夫如何登上帝位?巍巍汉宫内有着怎样的权力与爱情角逐?而千年一见的帝后深情结局又将如何?阴谋、政治、爱情、亲情交织成一部气势磅礴的华丽穿越经典——青龙卷、白虎卷、玄武卷、朱雀卷。作者李歆以厚重的历史功底、行云流水的优美文字为你描绘出秀丽的江山美景和至真至美的历史爱情故事。

江山如比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大学跆拳社高手管丽华在一次观看流星雨时恰遇紫薇横空,穿越到两千多年前的王莽改朝称帝时期。被穿越灵魂附身的汉代富家千金阴丽华个性爽朗,思想睿智,与之前截然不同。推翻新莽、匡复汉室的战争爆发后,汉军与绿林军结盟,在错综复杂的局势中,阴丽华与刘秀并肩作战,她坚韧的个性、过人的胆识与才学渐渐占据了刘秀的心。两人从此开始一段千古流传、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

刘縯遇害,在阴丽华情绪极为低落的时候,刘秀出乎意料地向她求婚。阴丽华冲破一切阻力,与刘秀结为连理,后女扮男装,执著地跟随刘秀去河北任职……刘林等人起兵谋反以后,四处捉拿刘秀,刘秀一行开始逃亡,历经艰辛磨难……迫于时局,刘秀与真定王刘扬联姻,娶其外甥女郭氏为妻。丽华心灰意冷之际却遭绑架。原来更始帝刘玄一直对阴丽华怀有复杂的情愫……赤眉军起兵之后,刘玄被杀,而阴丽华与郭氏的谋面无可避免……

为立阴丽华为后,刘秀使计斩杀了真定王刘扬。郭圣通设套,让丫鬟胭脂怀上了刘秀的孩子。一怒之下,丽华离宫。刘秀无奈,只得封郭圣通为后……四方未平,刘秀却亲征,将丽华接回……阴丽华为刘秀诞下一儿两女,却因多次随军亲征,渐渐引来朝中非议。建武九年,阴丽华遇刺受重伤,阴母和阴丽华的弟弟阴䜣也不幸遇害。就在阴丽华万分悲痛之时,刘秀公然下诏,向天下人说出当今后位乃是丽华所让……

汉一统天下。随着四皇子刘阳逐渐长大,皇太子和他之间的争斗也逐渐浮出水面……建武十七年,皇后党和贵人党之间的矛盾激化,阴丽华所生的九皇子刘衡无故夭折,刘秀最终怒而废后。建武十九年,刘秀又废刘疆,立刘阳为太子……中元二年,刘秀去世,阴丽华强忍悲痛,将儿子扶上皇位,并一步步地苦心教导他……

兵荒马乱的年代。一个寻常农夫如何登上帝位,巍巍汉宫内有着怎样的权力与爱情角逐?而千年一见的帝后深情结局又将如何,阴谋、政治、爱情、亲情交织成一部气势磅礴的华丽穿越经典——青龙卷、白虎卷、玄武卷、朱雀卷。作者李歆以厚重的历史功底、行云流水的优美文字为你描绘出秀丽的江山美景和至真至美的历史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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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酥油》小说鉴赏

全文共 14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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酥油》是江觉迟,一位普通的安徽安庆女子的自传体小说,2005年她只身来到与现代文明隔绝的原始深山草原藏区,搜救那里因频发的灾害而出现的孤儿、可怜女人的私生子和上不起学的孩子,并在寺庙庇护下教育这些草原上的孩子。《酥油》是她在昏黄的酥油灯下写下60万字的日记改写而成,同时,“酥油”也是草原给她“梅朵”之外的第二个名字。

我们也许可以想象这些年她在高原上所经受的艰辛,但无法想象她一件一件放在内心里的东西。读完这本奇丽的小说(请原谅我们只能用这个词),那些过眼的新奇与震撼,你会发现都不重要,因为有一种东西一直在往你心里钻。

是爱吗?爱心,爱情,感动?

不,是一种让人心灵震荡的纯粹。这个姑娘的纯粹会像她的文字一样感染你,让你进入草原一样的心灵。

可怜的梅朵,或者觉迟,把所有的一切献给草原,然而还是要忏悔,生活,多要一点都是那么吝啬!她因身体跨掉而最终不得不离开她四处寻找来的孩子,她想重建学校不得不闯入城市结果却失掉了草原上那颗爱情的精灵,她无法面对已逝的父亲,父亲那句响当当的话,在她最无能为力的时候,像草原上的草一样,在她心里疯长。

爱是相互支撑的,大爱在心间的律动其实很小,每个人都有,只要愿意去感受,便能感觉得到……江觉迟写草原,写孤儿,写藏区,写善良柔韧小心翼翼的梅朵和她的爱情,还有那独立荒原的可爱青年月光,这一切的一切,最终,她所写的,是她的心。

是的,《酥油》就这样慢慢在作者心中,变成含泪的文字,变成奇丽的原始的藏区景观,变成梅朵和月光圣洁的爱情,变成孩子们的梦想与希望。

“是的,无限巨大的草原,我热爱,迷恋,却是带着莫大无言的盲目,要了解这片土地,用身体一生也不够。用心灵,也许只需要一次皈依,一切都会得到诠释……”

这就是江觉迟和她的《酥油》。

推荐阅读:

《酥油》是作者江觉迟5年藏地生活所记60万字日记改编而成的小说,密不透风、毫发不露的再现了藏区生活的全部,写尽了藏民的原始宿命和信仰轮回,是一部真正的藏地生命之书,骨头里都透着酥油味道的文字草原。

然而,这些还只是她的背景,是给她力量的世界。

它还写尽了人世间最纯净丰厚的爱与勇气,人生的况味、智识与真谛。

在草原上,很小的孩子都知道,路从来都不在脚下,而在脚上。

她千辛万苦找到第一个孩子,喜极而泣,活佛笑着对她说:“草的人生在地下,长出来的都是阳光。”她怕自己不能坚持下去,向多农喇嘛求助,多农喇嘛说:“那些灾难后的孤儿、可怜女人的私生子、上不起学的孩子,你找到他们,他们会带着你走。”

这就是江觉迟,一个很平凡的女子,正如她后来的感叹:“我遇到了一个世界。”

平凡家庭的一妻多夫,土司头人的一夫多妻,一心想要成为藏地画师的可怜孩童,走死在神奇的玛泥墙外的姐姐,被逼迫为偷猎者带路的少年,草原上的天雷地火,泥石流与塌方,还有爱情,那个和她一起在草原上寻找孩子历经生死的野蛮粗砺干净善良的月光……

这就是《酥油》,然而也不是全部。

它还写尽了心灵与信仰的沟通,给了我们一个了解陌生的支点,我们究竟如何与这个世界相处?

一个汉地弱女子的藏地心路,就这样一层一层展开,一颗在酥油里浸泡了5年的不安心灵,讲了一个世界上最生动的故事,无怪乎有人评价它是世上最珍贵的文字,最圣洁的爱与爱情。

《酥油》写得真实、真诚、真挚。是真正称得上纯粹的作品。相信每个人捧在手心里的时候,都能感受到它的重量。

姚晨、潘石屹、麦家、李承鹏、安意如、王小山、胡赳赳等不同领域的人为《酥油》集体发声,发起“人生价值倡议”。

正如潘石屹所说:你的爱和我们的感动构成世界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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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岛上书店》内容简介

全文共 22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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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上书店的那一句,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每一本书就是一个世界。吸引了我去阅读。那么它的内容是什么呢,快来看看简介吧。

《岛上书店》是2015年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图书,作者(美)加布瑞埃拉·泽文。

这是一本关于全世界所有书的书,写给全世界所有真正爱书的人。

《岛上书店》是一本现象级全球畅销书。2014年4月1日,《岛上书店》精装版在美国上市,立刻以一路破纪录的姿态,成为了2014年的全球出版界黑马。短短一年内风行畅销美、英、德、意大等30国,创下了出版史上全球化最快的畅销纪录。

内容简介:

岛上书店是间维多利亚风格的小屋,门廊上挂着褪色的招牌,上面写着: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A.J.费克里,人近中年,在一座与世隔绝的小岛上,经营一家书店。

[命运从未眷顾过他,爱妻去世,书店危机,就连唯一值钱的宝贝也遭窃。他的人生陷入僵局,他的内心沦为荒岛。

就在此时,一个神秘的婴儿出现在书店中,意外地拯救了陷于孤独绝境中的A.J.,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女业务员阿米莉娅之间的纽带,为他的生活带来了转机。

小岛上的几个生命紧紧相依,走出了人生的困境,而所有对书和生活的热爱都周而复始,愈加汹涌。

这本书的笔风浅浅淡淡,却让人那样喜欢,想象那孤独的爱丽丝小岛上有个安静的,惨淡经营的书店,老板是一个孤僻的男人,他的名字叫A.J,这个男人生活毫无乐趣,每天靠吃各种速冻食品、读书度日,完全活在由书构建的世界里。看到他的第一次故意醉酒,我甚至都想不出他的一辈子该怎样过下去了,感觉生活似乎没有出路,充满绝望和冰冷!

可是一切的故事,才刚刚开始,一个意外而至的生命成了他生活的转机,那个可爱的坐在书架中间的小小女孩,用她的童稚和咿咿呀呀温暖了这个坚硬的男人。他以为这只是一个短暂的相逢,他怎么可能去养大一个小孩子,可是小姑娘就那么亲近的爱上了他和他的书店,令他无法舍弃,最后他选择了留下小姑娘玛雅,因为这个可爱的小姑娘,书店变成了小岛上那些妈妈们喜欢去的地方,妈妈们不相信一个单身男人可以照顾好可怜的小女孩,她们把照顾玛雅当成了一项事业,尽可能的多去书店,这样,书店里的人慢慢的多了起来,而A.J为了玛雅开始在书店购进他不喜欢的适合小孩子阅读的各种绘本,同时为了拉近和妈妈们的距离,开始购进她们喜欢的书,并从她们那儿获得养儿育女的经验。不知不觉间,A.J从过去那个孤僻的男人变成了一个可以让人接近的男人,心肠也慢慢地变软了。

所有读书的人内心都有一种渴望,渴望遇到同样爱书的人,因为每一次的阅读都是灵魂的一次奇妙旅行,而这种奇妙的感受渴望与他人的分享,只有分享才能让那种美好的感觉持续发酵,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分享的对象,需要同样爱书的人,需要知音,但寻找知音的过程却是漫长和无望的,我们只能等待遇见,却完全没有方向。阿米莉亚作为出版社的销售代表,是一个并不美丽却勤奋又执着的姑娘,她熟悉出版社的每一本书,虽然第一次来到岛上的推销并不顺利,那个不近人情的书店老板A.J给阿米莉亚留下了很坏的印象,可是这个姑娘四年不懈的坚持却最终成全了他们彼此的寻找,那就是共同对书的爱好。虽然在爱的追逐中,还有那么多的困难,但是从读到A.J发现自己对阿米莉亚的爱的时候,我就是怀着一种愉悦的心情在阅读了,我坚信因为阅读而产生的爱情一定是珍贵而默契的,犹如茫茫人群中寻寻觅觅好不容易发现的那一抹亮色,内心的惊喜无以名状,而这种惊喜也一定是彼此的。我坚信当A.J发现自己的情感时,阿米莉亚也必然是有感觉的,所以,小岛的孤立、冬天的封闭、辗转的重逢,这些都不足以障碍他们的爱情,多好,从此有一人可以如你爱书一般爱你、爱书,可以分享,可以陪伴。

“玛雅知道她的妈妈把她留在小岛书店,但是也许每个小孩在某个岁数都会遇到这种事。有些孩子被留在鞋店,有些被留在玩具店,还有些被留在三明治店。你的整个人生都取决于你被留在什么店里。她可不想生活在三明治店。”这个可爱的姑娘并没有因为妈妈的离去而伤悲,反而成了书店所有转变的契机。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一直在想象一个摇摇晃晃徜徉在书海中的小小姑娘,“她的手滑过杂志,把放书签的旋转货架转了一下。早上好,书签!早上好,书本!早上好,书店!”小姑娘的每天都是这样开始,闻书的味道、研究画、研究书,最后以爱书为标准来评价身边的每一个人。我喜欢玛雅,喜欢玛雅成长的环境,喜欢玛雅有一个爱书的爸爸引导她的阅读和成长。还在不断的想象,这样的养育,是不是我也可以试试?哈哈--

这是一本令人温暖的小说,而且恰恰发生在我最喜欢的地方--书店,那个书店坐落在爱丽丝小岛上,这个岛上的居民几乎彼此都认识,只有旅游旺季的时候,才会来很多游客,天啊!这简直就是我可以想象出来的最美好的世外桃源了,有书读,有很多如同亲人般的邻居,大家守望相助,处处可见熟悉的面孔、暖心的问候。

我相信玛雅是上天看到 A.J生活的无望时,送来拯救他的那个美丽的小天使,还有那个聪明能干的姑娘阿米莉亚一定也是老天爷送给他的礼物,他们让A.J学会了爱,学会了柔软,爱是一切力量的源泉,因为内心的爱,A.J把书店变成了岛上居民温暖的聚集地,而每一次的读书会也成了大家相聚的节日,共同的阅读,成为了人与人交流沟通的捷径,小岛上连警察也变成了读书人。我始终相信爱读书的人内心世界一定是美好的,因为他们在乎精神的纯净,所以,我同样可以了见那个冬天会断了渡船的小岛,定是美好的令人沉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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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短篇小说代表作《菊花》

全文共 7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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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作家的世界里你会找到另一个自己,菊花是菊花吗?你自己呢?下面是美国短篇小说代表作《菊花》,欢迎阅读。

斯坦贝克

萨利纳斯峡谷笼罩在浓厚的、灰色绒布般的冬雾之中,地上与天空下与世界完全隔绝了。浓雾像扣在周围山巅上的锅盖,把偌大一个山谷变成严丝合缝的一只铁锅。谷底那片辽阔平坦的土地已用多铧犁深耕过了,被犁头切断的一块块黑色泥土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萨利纳斯河这边的山坡上有个农场,残存着庄稼茬的黄色田垅仿佛浴在薄薄的、冷冷的阳光中;但在这十二月份,阳光是射不到山谷底部的。沿岸有一排茂密的柳树,焦黄的柳叶像一片火焰。

冬天是寂寞的季节、等待的季节,空气寒冷但不凛冽。一阵微风从西南方袭来,农民们希望也许不久会下场好雨,但目前有雾时是不会下雨的。

河这边,亨利·艾伦的农场上已经没什么活可干了。喂牲口的草已全部割完并贮藏起来。果园里的地面已经犁出条条深沟,为的是万一下场雨,果树可以多接点雨水。山坡顶上,牛群身上的皮毛已变得蓬松松的了。

爱丽莎·艾伦正在山坡上的花园里干活。她低头看见丈夫亨利在院子另一头和两位衣帽整齐的男人谈话。他们三人站在拖拉机库房前,每人都把一只脚登在那辆福特森牌小拖拉机的车帮上。他们一边谈一边抽烟,一边端详那辆拖拉机。

爱丽莎瞧了他们一会,又接着干自己的活。她三十五岁,脸上的肌肉痩削而结实,眼球像清水一般明澈。她穿一身在花园干活时穿的服装,因此身材显得臃肿粗壮。她头戴一顶男人戴的黑帽,帽檐儿低低地挡着眼睛,脚穿一双粗笨的厚底鞋。一条肥大的灯心绒围裙几乎把里面那件印有图案的衣裙全部遮盖了,围裙上的四只大口袋分别装着干活时需用的剪铁丝的剪刀,铲泥用的铁铲,扒土用的扒子,各类种籽和一把刀。为了保护双手,她干活时总戴着一副厚实的皮手套。

她这时正用一把锋利的短头剪刀剪掉去年残留的菊茎。她每隔一会就朝站在拖拉机库房前的三个男人看上一眼。她那成熟、秀丽的面庞不时现出一种急切的神情,甚至她使用剪刀时的动作也似乎过于急切、过于用力。与她那充沛的精力相比,菊茎显得太纤弱、太不堪一击了。

她用手套背面拂开遮住眼睛的一缕头发,脏手套在她面颊上留下一道泥污。一幢整洁的白色农舍耸立在她身后,高及窗口的红色绣球花成排地环绕着房子四周。看得出这是一所被打扫得一尘不染的小房子,因为所有的玻璃窗都擦得光亮夺目,连铺在前门台阶上的草垫都是干干净净的。

爱丽莎又朝拖拉机库房瞥一眼,两位陌生人正步入他们那辆福特牌小轿车。她取下一只手套,强壮有力的手指插进菊根四周的嫩绿苗丛,捋开每片菊叶,仔细察看密密麻麻的菊苗:没有蚜虫,没有土鳖,没有蜗牛或蛾子。她那感觉敏锐的手指一向能在这类虫蛾繁殖之前,就把它们通通消灭掉。

她丈夫的声音吓她一跳,他已经轻轻地走到她身旁了。花园周围有一道防止牛、狗、鸡进入的铁丝网,他这时正靠着那铁丝网,身子向前探着。

“又干这个了,”他说,“看来你已经为明年准备好一批壮实的新苗了。”

爱丽莎站直了腰,把手套戴好。“不错,这批菊苗明年会长得挺壮实。”她的语调和脸色显示心中颇为沾沾自喜。

“你的确有点本事,”亨利说,“今年秋天你那些黄菊花的直径足足有十英寸。但愿你能在果园里培育出那么大的苹果来。”她目光锐利地望着他。“也许我能,我确实有一套本事。我母亲也有,她能让一切插在地上的东西都成活。她说种花的人必须有一双会侍弄花草的手。”

“种花确实得那样,”他说。

“亨利,刚才跟你说话的是两个什么人?”

“咳,对了,我就是来告诉你这件事的。他们是西方肉品公司的,我已经把三岁的小公牛卖给他们三十头,成交的价钱和我要的没差多少。”

“那太好了,”她说,“你运气不错。”

“所以我想,”他继续说,“今天星期六,咱们下午到萨利纳斯去庆祝一下,吃吃馆子,看场电影怎么样?”

“好,”她重复道,“呵,那当然好。”

亨利用开玩笑的语气说:“萨利纳斯今晚有拳击比赛,咱们去看拳赛怎么样?”

“呵,不,”她急忙说,“不,我可不愿意看拳赛。”

“我在开玩笑,爱丽莎,咱们就只看场电影。现在两点钟,我要带斯卡蒂上山去把牛赶下来,这大概需要两小时,咱们五点左右进城。在克米诺斯饭店吃晚饭,你愿意不?”

“当然愿意,我喜欢在饭馆吃饭。”

“那好吧,我现在去备马了。”

她说:“看来,我移栽几株菊苗完全来得及。”

她听见丈夫在牲畜棚前呼喊斯卡蒂。不一会她看见那两个男人骑着马爬上淡黄色的山坡寻找牛群去了。

花园里有一片准备移植菊苗用的四方形沙土花床。她用小铁铲把沙土翻了几翻之后,把土拍平、打实。为移植那些新分出的苗苗她在沙土上已挖出十条平行的沟。然后她回到菊丛那儿,把脆嫩的菊苗挖出来,用剪刀剪去茎上的叶子,整整齐齐地摆成一堆。

从公路那边传来马蹄声和车轮的轧轧声。在沿河那排葱郁的柳树和杨树下蜿蜒着一条乡间土路,爱丽莎抬头一看,从那条路上正走来一辆怪样的车,驾着两匹怪样的牲口。那是一辆破旧的四轮弹簧马车,像草原上的篷车那样车上有个圆顶的帆布篷,车前驾着一匹栗色老马和一匹灰白花的小毛驴,两片门帘当中坐着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高大男人,他正在驾御着这两匹慢吞吞向前移动的牲口。篷车下面,一条又瘦又长的杂种狗稳步走在两只后轮当中。帆布篷上用黑油漆写着两排七歪八扭的字:“修补铁锅、铁盘;磨刀、剪、刈草机。”“修补”和“磨”这三个字写得特别粗大,每一笔的末端都滴下细细一条油漆。

爱丽莎蹲在地上瞧着这辆怪里怪气的、快散架的篷车驶过去。但是它并没驶过去,它拐个弯,朝她家门前那条农场小路驶来了。歪扭着的旧车轮发出叽叽嘎嘎声,那条又瘦又长的狗突然从车底下窜出跑到车前面。农场上两只牧羊狗朝它奔去,三只狗一下子都站住脚,直挺挺的尾巴颤动着,腿绷得硬硬地,它们缓缓地、严肃地站成一圈,很斯文地彼此闻着对方。当篷车驶到爱丽莎前面停下时,那只瘦长的狗由于寡不敌众,垂下尾巴,竖起颈上的毛,呲着牙,躲到篷车下面去了。

坐在篷车上的人高声说道:“这只狗受惊时一向打不过别的狗。”

爱丽莎笑起来。“我看它是害怕了。它经常受惊吗?”

那男人被她的笑声所感染,也开怀地笑起来。“有时隔好几个星期才遇到别的狗呢,”他说。他僵硬地爬过车轮,站在地上。车前的马和驴像枯萎的花枝那样低垂着头。

爱丽莎发觉他是个非常高大的男人,虽然头发和胡须花白了,但毫无老态。他穿一身皱巴巴的、满是油迹的黑色旧衣裤。他笑声一止,笑容立即从脸上消失。他的眼珠是深色的,目光流露着赶车人或水手才有的那种郁郁寡欢的神情。他放在铁丝网上的双手长着老茧,满布着黑色的裂纹。他摘下头上那顶走了形的帽子。

“我这次没走那条经常走的老路,”他说,“太太,走这条土路能过河抄近走到洛杉矶公路吗?”

爱丽萨站起来,把沉重的剪刀塞进围裙口袋。“对,能。但是这条路弯弯曲曲,而且还得涉过那条河。据我看,你这两头牲口过不了那条河。”

他有点粗暴地答道:“这两头牲口的劲头有多足,你是想象不到的。”

“当它们受惊的时候?”她问道。

他暂短地一笑。“对,当他们受惊的时候。”

“你听我说,”爱丽莎说,“我看你最好回萨利纳斯去,从那儿上公路要省时间得多。”

他用一只粗壮的手指把铁丝拨弄出铮铮声。“我不着急,太太。我每年都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走个来回,从不赶路。来六个月,去六个月,为的是来回都能赶上好天气。”

爱丽莎把手套摘下塞进放剪刀的围裙口袋里。她用手摸了摸帽口,想把散乱的头发塞进帽檐儿里去。“这种生活听起来怪有意思的,”她说。

他的身子伏在铁丝围墙上,向前探着,对她说:“看见我篷车上的字了吧?我是补锅磨刀的,您有什么要修补或是要磨的东西没有?”

“噢,没有,”她急忙说,“我什么都没有。”她回绝时目光冷冰冰的。

“最难磨的东西是剪刀,”他接着说,“很多人磨剪刀时反把剪刀磨坏了。可是我知道怎么磨,我有一种特殊工具,专利权属于我。这东西不大,可它确实有磨剪刀的诀窍。”

“我没剪刀可磨,我的剪刀都挺快。”

“那好吧,拿只锅来也行,”他诚恳地说,“锅底凹凸不平或是有个窟窿,我都能修补得跟新锅一样。你用不着去买新的了,可以省你不少钱。”

“我什么都没有,”她简短地说,“我已经告诉你了,我没有这类的活让你干。”

他脸上出现夸张的失望表情,声音中带有祈求的语调:“我今天一天没找到活干,今晚多半吃不上晚饭了,这全因为我没走原路。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公路两边的住户都认得我,都把刀剪留着等我去磨。他们知道我的好手艺能让他们省钱。”

“对不起,”她急躁地说,“我没东西让你磨。”

他的目光离开她的面孔落在地上,四处张望,最后看见她刚修整过的花床。“这是些什么花,太太?”

急躁的、冰冷的神情立时从她脸上消溶了。“呵,这都是菊花,花朵特别大,有白的和黄的。我每年都培育菊花,花朵比附近谁家种的都大。”

“是长茎的吗?花儿像刚喷出的一团团彩色烟雾似的?”他问道。

“对,不错!你这样形容菊花真是妙极了!”

“菊花的气味好像有点难闻,除非闻惯了。”他说。

“是种辣乎乎的味,”她反驳道,“一点不难闻。”

他赶紧改变语气:“对,我就喜欢那种气味。”

“今年秋天我那些菊花的朵儿足有十英寸。”她说。

那男人越发朝前探着身子。“你听我说。我认识一位住在公路那边的太太,她有个特好的花园,什么花都有,就缺菊花。上回我给她修补一只铜盆,(铜盆最难补,可是我补得不坏,)她对我说:‘要是你在路上看到良种菊花,一定想法子替我讨些种籽来。’她就是这么对我说的。”

爱丽莎的目光变得活跃而急切。“看来她不太会养菊。用种籽培育固然也可以,但是用这些菊苗移植就便当多了。”

“呵,”他说,“那么我跟你要几棵带给她,大概不成吧?”

“当然成啦,”爱丽莎高声说,“我可以用湿土把菊苗包好让你带走。只要勤浇水,这些苗苗就能在花盆里生出根来,然后她可以把它们移到花园里去。”

“她肯定非常想要这种菊苗。你说这是良种菊?”

“这种菊美极了,”她说,“呵,美极了。”她目光中闪着异彩。她摘下走了形的帽子,把头一摇,散开一头漂亮的乌发。“我把菊苗栽在花盆里吧,便于你带着上路。你跟我来。”

那人走进栅栏门,爱丽莎兴奋地跑过两旁种着绣球花的小路,跑到房后。她回来时带着一只红色大花盆。她在花床边的土地上跪下,手套也忘了戴,直接用手指挖出一些沙土,把土捧进新花盆里,然后捏起她刚才掘出的一小撮菊苗。强有力的手指把菊苗栽进沙土里,指关节把菊苗周围的松土捣结实。那个男人高高地站在她面前。“我要吿诉你怎么移植,”她说,“你记住了好去告诉那位太太。”

“好,我尽量记住。”

“你看,用不了一个月这些苗苗就会生出根,到那时她就得把它们全移出来,每棵间隔一尺,栽在这样的好土里。你看见吗?”她抓起一把黑土给他看。“菊苗会长得很快,很高。你千万别忘记告诉她,到七月份必须把茎剪下来,只留离地面八寸来高的部分就够了。”

“在开花前把茎剪掉吗?”他问道。

“对,在开花前。”由于内心急切,她脸色变得十分严肃。“剪过之后还会再长高的。到九月底枝上就开始长花骨朵了。”

她突然停住,仿佛不知所措。然后犹犹豫豫地说:“最难侍弄的是花骨朵。我不知道怎么对你讲才能让你明白。”她用锐利的目光直视他的眼睛,像是在听别人说话那样,嘴唇微微张开着。“我要尽量说清楚,”她说,“你听说过有人有一种专会侍弄花草的手吗?”

“好像没听说过,太太。”

“我也只能告诉你这种感觉而已。每当你掐掉不想要的花骨朵时,好像有一股力量直通你的指尖,你瞧着自己的手指掐去花骨朵,它们好像知道该掐掉哪些,你感觉它们知道。它们不停地掐呀掐,决掐不错。手指头好像和花秧连在一起,你明白吗?你的手指和花秧连在一起了,一直连到胳膊。手指知道该掐什么,决掐不错,你能感到它们知道。当你有这种感觉的时候,你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好了,决不会出错的。你能明白吗?你能懂吗?”

她跪在地上抬头望着他,由于激动乳房高高挺起。

那男人眯着两眼,有意识地转过头去。“也许我懂,”他说,“有时候在半夜里,我在篷车上……”

爱丽莎打断他的话,用沙哑的声音说:“我没经历过那种生活,但是我能明白你的意思。在漆黑的夜里——呵!星星射出锐利的光芒,周围静静的。呵,突然你越飞越高,好像每顆尖尖的星都射进你的身体。热热地,烫烫地——但很舒服。”

她跪在那儿,一只手伸向他的双腿和油污的黑裤,迟疑的手指几乎触到裤面时,手突然落下。她这时像只乞怜的狗,蜷缩在地面上。

他说:“你说的这些是挺好,不过,若是你吃不上晚饭,就不会觉得好了。”

于是她站起身,面带愧色但站得笔直。她朝他递过花盆,轻轻地放到他怀里。“给你这个。把它放到篷车座位上去吧,你赶车时可以照看。我去给你找点活干。”

她在后院破罐头推里扒出两只变了形的平底铝锅,拿回交给他。“给你。也许你能把它们修好。”

他的态度立刻变得非常在行。“我能把它们修得跟新的一样!”他在篷车后面架起一座小铁砧,从油污的工具箱里找出一只锤。爱丽莎从栅门走出,看着他把锅底凹凸不平的地方敲平。他两唇紧闭,显出很自信、很有把握的样子。当他敲打难以敲平的凹处时,上牙咬着下嘴唇。

“你就在篷车里睡吗?”爱丽莎问道。

“就在篷车里,太太。不论阴晴都淋不着雨。”

“睡在篷车里一定很有意思,”她说,“一定很有趣。但愿女人也能这样。”

“这种生活对女人可不合适。”

她上唇略略抬高,露出上牙。“你怎么知道?你怎么肯定?”她说。

“我不知道,太太,”他说,“我当然不知道。给你这锅,修好了。你不用再买新的了。”

“多少钱?”

“噢,五角就够了。我要的价不大,可活干得不错,所以沿公路到处都有我的老主顾。”

爱丽莎从屋里拿来五角硬币放在他手心上。“说不定有一天,有个人会跟你抢生意。我会磨剪刀,也会敲平锅底,我可以让你相信这些事女人也能作。”

他把木锤放回油污的工具箱里,把铁砧塞进车篷。“对女人来说,这种生活太冷清,也太吓人了。车底下整夜都有野兽爬来爬去。”他用一只手扶着那匹驴的白色臀部爬过车辕,在座位上坐稳后提起缰绳。“谢谢您了,太太。”他说,“我想还是您刚才的话对,我应该往回走,走那条萨利纳斯公路。”

“不用谢,”她高声说,“要是路上耽搁太久,别忘了在沙土上烧点水。”

“沙土,太太?……什么沙土?噢,是了,你是说花盆里的土。当然我会浇水的。”他用舌头打出咯咯声,两匹牲口把头舒舒服服地倚在脖套里,那只杂种狗又跑到两只后轮中间。篷车掉过头,缓缓地驶过栅门前的小路,顺着河,朝原路驶去了。

爱丽莎站在铁丝网前注视着慢慢离去的篷车。她的腰板挺得笔直,头朝后仰着,双目半闭着,因此面前的景象只朦朦胧胧地映入她的眼帘。她的唇动了几下,无声地说:“再见——再见!”接着她低语道:“那边真亮,那儿有发光的东西。”低语声把她自己吓了一跳。她甩了甩头,使自己清醒过来,然后朝四周看看是否有人听见。只有两只狗在听,它们从睡梦中醒来抬头看她,然后伸了伸脖子又重新入睡了。爱丽莎转过身,急匆匆跑进房子。

在厨房里,她伸出手臂摸了摸火炉后面的水罐,罐里装满了做午饭时烧热了的水。在澡房里她把脏衣服脱掉扔在屋角。她用一小块浮石用力擦洗小腿、大腿、腰、胸和胳膊,直把全身皮肉擦得发痛,变红为止。身体擦干后,她站在卧室中一面大镜子前仔细端详自己的身体。她缩进腹部,挺起前胸,转过身,回头瞅着自己的背影。

过一会她开始慢慢地穿衣服。她穿上全新的内衣裤,最好的长袜,那件最合身、最漂亮的衣裙。她仔细地梳好头发,画了眉,涂了口红。

她在梳装时听见亨利和他的助手赶小公牛进牛圈的吆喝声和牛蹄的嘈杂声。当她听见前门砰地一下关上时,她坐稳了等亨利到来。

前廊响起他的脚步声。他一进门就高喊:“爱丽莎,你在哪?”“在我屋里穿衣服、我还没收拾好。你去洗澡吧,有热水。你得快点,已经晚了。”

她听见他在澡盆里的泼水声后,就把他的一身黑色西装放在床上,旁边再放上一件衬衣,一双袜子和一条领带。她把一双刷得乌亮的皮鞋放在床边的地板上,然后走到前廊,端端正正地、笔直地坐下来,朝河边大路那个方向望过去。在那里,树叶受了霜的一排柳树仍呈黄色,因此在灰濛濛的大雾中,那排柳树像是一缕淡薄的阳光。在这阴霾的傍晚,这是山谷里唯一的色彩。她一动不动地坐着,连眼皮都难得眨一眨。

亨利把身后的门砰地一下关上,走来了,他一边走一边把领带塞进背心里。爱丽莎身子挺直,脸绷得很紧。亨利一下子站住,盯着她看。“嘿——嘿,爱丽莎,你真漂亮!”

“漂亮?你认为我漂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亨利吞吞吐吐地说:“我不知道。我的意思是看上去你变了,变得身强力壮而且非常快活。”

“我身强力壮?对,身强力壮。可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给弄糊涂了。“你在扮演什么角色吗?”他无可奈何地说,“这真像在演戏。你好像力气大得足以活活弄死一只牛!快活得足以一口气吞下一只牛。”

严峻的脸色突然消失了。“亨利,别说这种话了,你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我的确身强力壮,”她自豪地说,“以前我从没发觉自己这么身强力壮。”

亨利低下头朝拖拉机库房看了一会儿。当他再次看她时,目光已恢复正常。“我现在去把车开出来,我发动车的时候你去穿大衣。”

爱丽莎走进房后,听见他把车开到栅门前,发动机在空转。她慢吞吞地戴上帽子,拉拉这儿,按按那儿。但当亨利把发动机关上时,她立刻穿好大衣走出房来。

这辆双人敞篷小汽车颠簸在沿河边的泥土路面上,宿鸟被惊起,野兔钻进树丛,两只鹭鸶扑打着翅膀飞过那排柳树,一头扎进河中央去了。

爱丽莎看见路前方的远处有一个小黑点,她知道那是什么。

汽车驶近那黑点时,她会尽力不去看它的,但眼睛不一定能服从意志。她难过地暗自想道:“他很可能已经把菊苗扔在路旁了,连花盆一块扔掉费不了多大事。但是他不会扔掉花盆,”她心想,“他一定舍不得扔掉花盆,所以他不能把菊苗扔在路旁。”

汽车转个弯,她看见篷车就在前面了。为了汽车走过时不看那篷车和牲口,她把整个身子扭过去,转向她的丈夫。

刹那间,汽车驶过去了,一切都结束了,她没有回头。

为了压过汽车发动机的声音她高声说:“今晚能吃顿好饭真是太好了。”

“你现在语气又变了,”亨利抱怨道。他一只手从方向盘上挪开,拍拍她的膝头。“我应该多带你进城吃吃饭,这对咱们俩都有好处。在农场上住久了咱俩都变得太压抑、太沉闷了。”

“亨利,”她问道,“晚饭喝点酒成吗?”

“当然成。嘿!喝点酒当然好!”

她沉默一会之后说:“拳击比赛时,双方都打得很重吗?”

“有时候打出点伤,但不经常。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从小说上看到他们如何打破对方的鼻子,血流到胸脯上,手套浸透了血,变得又厚又重。”

他转过头瞅她。“你怎么啦,爱丽莎?我不知道你看这种小说。”他把车停一下,向右驶过萨利纳斯河上的一座桥。

“看拳击比赛的观众里有女人吗?”

“呵,当然,有些女人也去看。你怎么啦,爱丽莎?你也想去?你不见得喜欢看拳击吧?不过如果你真想看,我可以带你去。”她软弱无力地靠在座位上。“呵,不,不,我不想去,确实不想去。”她把脸从他那边转开。“今晚喝点酒就行了,就足够了。”她把大衣领子竖起来,为的是不让他看见她在像老妇人那样——虚弱地哀哀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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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超渡的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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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预产期还有十几天的时候,孩子入了盆,李渡的肚子直往下坠,精神倦怠,手脚浮肿,也不吵着要出门了,天天待在家里,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好,没一会儿便要上洗手间。

陈端成看着心疼万分,整日亦步亦趋地跟着,寸步不离,白天给她揉腿,削水果,哄着吃饭,晚上李渡一有动静又马上醒来,给她递水盖被子,陪着上厕所,事事亲力亲为,虽然累得眼睛下面青黑一片,心里却雀跃得很,天天算日子,等着迎接新生命的到来。

终于熬到了预产期,夫妻俩一起去医院做最后一次产检,结果B超显示羊水有点浑浊了,医生建议当天住院,第二天剖腹产。

陈端成当时就愣了,皱眉问道:“一定要做手术么?”医生说:“最好是做手术,不然孩子会缺氧的。”

陈端成脸色发白,在办公室里来回转圈,医生不好催促,公事公办地说:“当然坚持要自己生也……可以。”

李渡坐在一旁,等了一阵,看陈端成迟迟做不了决定,只好自己出手了,沉声道:“住院,明天手术!”

第二天,李渡被安排做第一台手术,周围很安静,没有一点声音,但轻微的耳鸣一直伴随着陈端成,他定定地坐在门口,唯有搭在膝上的手指偶尔轻跳一下。

剖腹产很快,不过半个小时,孩子就被两个护士抱了出来,陈端成赶紧站起来,几步跨过去,看见了那个张嘴大哭的小家伙儿,护士喜气洋洋地说:“快看看,你儿子,七斤六两。”陈端成还没看上两眼,发个楞的功夫,护士就把孩子抱走了。没过一会儿,李渡被推了出来,陈端成快步向前,看见李渡头发散乱,贴在脸上,嘴唇苍白,他忍住眼泪,把她的头发拨开,轻声说道:“老婆,你辛苦了,是个儿子,有七斤六两呢!”

李渡麻药劲儿还没过,眼睛半闭着,说了一声:“知道了。”

李渡被推到病房,躺在床上,伤口闷疼,陈端成在一旁抱着孩子,用痴恋的眼光仔细端详,“我儿子,长得真英俊!”‘

李渡勉强伸头看了一眼,一张小脸皱巴巴的,还没有巴掌大,上面一层灰,可能是抹的爽身粉,肿眼泡,小鼻子小嘴,还好,头发是直的,不知道陈端成从哪里看出来的英俊。

不过自家的孩子自己疼,长什么样李渡也是喜欢的,陈端成更是抱着就不愿撒手,给孩子喂奶,换尿不湿,无师自通,保姆站在一旁都插不上手。

出院后,陈端成固执的要求李渡坐月子,请了一个很有经验的月嫂来看顾,一切从严要求,不沾冷水,不洗头洗澡,猪脚汤,鱼肚汤,鲫鱼汤,轮番上阵,喝得李渡头晕眼花,不过为了孩子能有奶吃,忍了!不能忍受的是为什么不让洗头洗澡啊?这都什么年代了!

“你上次小产我不在身边,你自己不注意,身体就吃了亏,这次无论如何也要补回来!”陈端成在这方面很传统,又很坚持,就是不让她洗头洗澡,“什么都可以顺着你,这个不行!”

李渡每天要问陈端成数遍,“你觉得我身上有味儿不?”陈端成装作认真的上下嗅一通,才肯定地说:“没有,绝对没有,香喷喷的。”然后还要凑过去亲一下,“来,香香嘴巴!”

李渡再三恳求,据理力争,终于在生完孩子的十天后,不太痛快地洗了个澡,因为陈端成在一旁不断催促,李渡连沐浴露都没用,草草地冲了一下,就被他拿浴巾包住,抱到了床上,急急穿上衣服吹头发。

李渡抱怨:“我在国外的时候,人家都是生完当天就洗澡,我这都十天了,你老是催,都没洗干净。”

“外国人净瞎搞!”陈端成替她吹着头发,很是不赞同地说道:“哪有生完孩子不坐月子的?你又不是外国人,你是我老婆,得按中国人的传统来,要不然落下毛病,我也不能代替你受罪,老实些罢。”

李渡刚当上妈妈,笨手笨脚的,想疼爱孩子又不知道怎么个疼法儿,一抱孩子就紧紧搂在怀里,生怕给摔了。每次喂完奶,她自己出一头大汗不说,孩子也皱着眉头不舒服。可人家孩子爸爸抱着就游刃有余,慢悠悠地圈在胳膊上,随便拍几下,孩子没一会儿就睡着了。李渡怎么也学不会,感觉很是挫败,“我真是没用,抱个孩子都抱不好。”

陈端成把孩子接过来抱在怀里轻轻摇晃,说道:“这好比每个人都只有十颗糖,要放在不同的盘子里,这个盘子放多了,那个盘子自然就少了,你在运动和语言上的天赋已经很让人嫉妒了,不用纠结这种小事,这些事,有我呢。”

李渡笑道:“你倒是挺会安慰人的,既然你这么说,那以后你给你儿子喂奶吧。”

“我……”

孩子满月后,正式取名叫湛卢——陈湛卢。

阿卢长得像陈端成,连皱着小眉毛的样子都一模一样,是个活泼漂亮的孩子,高兴时咯咯笑,不高兴的时候也不哭,手边有什么东西就扔什么东西,李渡暗自嘀咕:“阿卢也不知道随了谁,我和你都不是暴躁的人哪。”

陈端成想到年少时的荒唐事,汗颜道:“孩子小么,哪里看得出来品性,长大就好了。

阿卢长到半岁的时候,李渡和陈端成说想找个工作去上班。

她说:“我老待在家里很无聊,想去师范学院联系一下,看能不能去那里当老师,这样的话,上班规律,和孩子待在一起的时间也多。”

陈端成也赞成:“这样行,你应该有自己的天地,要不然浪费了,孩子我多带一点,你去你的。”

陈端成问李渡要不要帮忙,事先找人给师范学院那边说一下,李渡说不用,先自己联系了再说。

其实李渡心里已有八成把握,早在她当导游的时候,师范大学的校长就给她说过几回,让她去那里当老师,这所学校成立时间晚,外语系的法语老师也就堪堪能用,急需李渡这样的人才。

果然去一说,那边就满口应承,考试不过走了个过场,象征性地看了看李渡的相关证件,让她下学期就过来上班,直接从讲师干起。

陈端成让李渡趁着还没上班,去考了个驾照,买车的时候,也没和李渡商量,直接开了个大沃尔沃回来。

“你是让我开去参加阅兵式么?“李渡都快哭了,这黑咕隆咚的一坨,远远望去跟装甲车一样。

“不好看啊?我觉得挺好看的,你个子高,得开大一点的车才像样。”

陈端成也知道这车不太秀气,本来是打算给她买辆卡宴的,可是想想,算了,好不好看不重要,安全才是最重要的。他把车门打开,拍拍方向盘,“稳重大气,低调内敛,多符合你老师的身份,来,试一下!”

“我每天开着装甲车去学校,是够低调的。”李渡无奈地说。

开学前几天,李渡从学校报到出来,来到停车场,摁动手里的钥匙,沃尔沃“嘀嘀”响了两声,她拉开车门,正准备上车,一个男人慢慢走到她跟前,身形高大,挡住了阳光,阴影将她覆盖。

男人低声叫她:“李渡……”

李渡有些惊讶,很久没有看到这个人了。

她叹了口气,说:“你到这里有事么?”

欧修良微低着头,蹙着眉,胸口起伏,似有千言万语,却不知道从何说起。

他说道:“嗯,来这里有点事。”

此时临近中午,停车场很寂静,像一潭死水,不见半分涟漪,可谁又知道表面的平静之下是暗涛在汹涌,在翻滚。

李渡没说话,她在等着欧修良说话,

欧修良喉头滚动,声音暗沉,“你……伤都好了么?”

李渡点头,说:“好了,没什么问题。”

他看着脚下方砖的缝隙,缝隙中有绿色的小草顽强地长出来,尽管只有一点点土,但不妨碍它们的旺盛。

“他…对你好么?”

没等李渡回答,欧修良又自言自语地说:“我知道,自然是好的,连你回来都是包的飞机。”他连忙又解释道:“那天我恰好去机场碰见了。”

李渡微怔,须臾,问他:“你也好吧?听说宋长胜调走了,还好没影响到你。”

“我能受什么影响?有新靠山了呀!”欧修良笑得有些古怪,

李渡不忍他将自己说得那么不堪,说道:“你不要这样说,不管她的家庭是怎样的,你们两个人过得好就行,不必狷介这些事情。”

欧修良默默点头,

他和她的对话就像年久失修的链条,凝涩而粘滞,说一句,停一阵,再说一句,又停一阵,

带着生锈的过往,在这火热的中午。

欧修良喉咙酸堵,语带酸涩:“我听说你遇到车祸,很……担心,只是……工作太忙,不能过来。”

李渡善解人意地笑笑,“没关系的,只是有点骨折,很快就好了。”

欧修良望着她,眼睛像深不见底的宇宙黑洞,能吸卷一切,

他咬着牙,脸上突出棱角,似乎极力在隐忍着什。

李渡轻声说:“我要走了,我儿子还在家呢。”

欧修良抬起两道浓眉,低低地问:“如果……”

李渡缓缓说道:“不会的,修良!”

她一直连名带姓地叫他“欧修良”,此番唤他修良,他心中没有半分欢喜,因为他知道,唤了这声“修良”,他和她,就要擦肩而过,从此路人了。

欧修良得了答案,没有说再见,转身大步离去。

李渡上班后,陈端成基本就很少应酬,但凡他在家,必定是他陪着孩子玩。李渡兼了精读和口语两门课,她本身做事就很认真,这下更是经常备课到深夜,陈端成总是默默地给她递上一杯牛奶,一碟小点心,床头的那盏灯,会一直亮到她上床的时候。

功夫不负有心人,上班不过短短半学期,李渡带的班法语成绩就提高了一大截,经常还有外系的学生过来蹭课。让陈端成恼火的是,居然有一个历史系的男老师声称也想学法语,没事就打电话过来向李渡请教,李渡是个实心眼,没往别的地方想,人家问,她就答,同事么,应该的。

陈端成恨得牙痒痒,找李渡抽风,“你有没有和你同事说你已经结婚了啊?”

李渡并没有隐瞒过自己已经结婚了,有人问起她当然就说,问题是那男老师没问啊,人家只是问法语啊。

“人家又没问我这个,我没事儿说自己家私事干嘛?”李渡一句话就把他给堵住了。

直到有一天,李渡在洗澡,陈端成“迫不得已”帮她接电话。

“李老师吗,我有个问题想请教一下…”巴拉巴拉一大堆,

陈端成等他说完了,才淡淡地说:“李老师洗澡去了,我是她丈夫,请问您贵姓?”

那头磕磕绊绊地说:“我……我免贵姓周。”

“哦,周老师,您着急吗,着急的话我现在就把电话递给她?”

“不,不着急,我回头再打!”周老师坚决地说。

陈端成客气地挂了电话。

后来,没有后来了,那位勤学好问的周老师再也没有打电话来请教问题了。

陈端成决定没事要多去学校走走,虽说李渡他是绝对放心的,可谁的老婆被人惦记都他妈心塞啊!

没过几天,陈端成得了空,早早就下班到学校去,结果李渡不在办公室,同事说她打球去了。

陈端成走到网球场,看见李渡和一个年轻的男人正在挥汗如雨地打球,还和以前一样的灵活矫健,男人打得似乎也不错,俩人旗鼓相当,一来一回地打了半个多小时才结束。

李渡早就看见陈端成了,和男老师打了个招呼就开始收拾东西回家。

上车后,陈端成问:“这人是谁啊”听起来语气很正常,也没什么醋意。

李渡颇为赞赏地回答:“体育系新分来的老师,人年轻,技术好,体力也不错。”

陈端成没再说什么,随便聊着天,到超市去买了东西才回家。

晚上吃完饭,阿卢洗过澡就睡了,李渡躺在床上在看书,陈端成踱到床前,把李渡的书抽走。

李渡皱眉:“干嘛呀,人家正看书呢。”

陈端成不说话,欺身把她压倒在下面,李渡使劲推他,陈端成把她的手按在床头,

他目光阴沉地看着她说道:“年轻?技术好是吧?我就老了,技术也不好啦?”

李渡觉得很可笑,这根本就是无理取闹嘛!

陈端成不理会她的嗤笑,沉沉说道:“今天,你说要几次,什么姿势,我都没问题!”

李渡手被摁住,就用腿踢他,陈端成身上硬邦邦的,也不在乎被她踢几脚,

陈端成一双眸子,黑得像墨,缓缓低下头,亲吻她的脖子,往下,一直往下……做了他心里一直念叨了很久的事。

陈端成使出手段,把李渡翻来覆去地折腾了一晚上,最后她一点力气都没了,他还一边顶,一边问:“你说我老了没有?技术好不好?”

事后,李渡将这次的行为定性成“没有自信的表现”,陈端成冷哼一声:“我是那种没有自信的人吗?”

阿卢开始会走路了,他爸一回来就从李渡怀里挣出来,屁颠屁颠地迎上去,张开双臂喊:“爸,爸!”,陈端成一把抱住他,高高地举起转圈,阿卢高兴得咯咯笑,然后是父子俩一顿乱亲,陈端成满脸都是口水。

李渡可从来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干巴巴地站在门口妒火中烧,随手摔了一条阿卢用过的脏毛巾给陈端成,“你给阿卢灌了什么迷魂汤,我也天天陪他玩呢,怎么不见他对我这么热情?”

陈端成暗笑,李渡所谓的陪着玩,就是一本正经给阿卢说法语,讲道理,教他认字,阿卢对她热情才怪呢!

他一边用毛巾擦掉脸上的口水,一边对李渡讲:“他现在小,觉得爸爸好,你放心,儿子都是和妈亲的,以后长大了保证黏着你,我这个爸爸都要靠边站。”

说是这么说,李渡觉得还是应该多讨好儿子,可陈端成的那些花样她都不会啊。

有一天,陈端成回家,保姆在楼下忙,楼上隐约有李渡的声音,他轻手轻脚地循声上楼,看见李渡和阿卢坐在床上,阿卢“啊啊”地叫着,小屁股一蹦一蹦的,李渡声音低柔,正在说法语,好像是念一首诗,陈端成站在门口,含笑看着母子俩。

李渡抬头看见他,有点不好意思,“你干嘛站门口不出声啊?”

“我听你说法语的声音很迷人,是在念诗给阿卢听么?”

李渡腼腆地笑笑,虽说孩子都生了,可她还是像个少女般羞涩,陈端成喜欢得紧,一到晚上就缠着她:“李老师,来,我们交流交流。”

“念什么诗呢,翻译给我听听。”陈端成说,

李渡慢慢说道:“

我渴望与你一起生活,

我渴望与你耳鬓厮磨,

一辈子与你耳鬓厮磨

一辈子,一辈子,一辈子,

我渴望歌唱当你歌唱时,

我渴望哭泣当你哭泣时

我渴望笑当你笑时,

…………

陈端成听完,眼里漾着笑,说:“你可以对阿卢说,爸爸爱妈妈,妈妈也爱爸爸,这样我和他都能听得懂,其实意思都一样。”

阿卢看见陈端成很兴奋,要抱抱,陈端成把他抱起来,对他说:“妈妈厉害不厉害?法语说得这样的好,还会念诗呢。”

李渡看着面前对她微笑的两个男人,一个清俊优雅,黑发中夹着银丝,一个眼睛亮若晨星,嘴里滴着长长的口水。

她在心里默默地说:“爸爸,你看,我真的生活得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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闯关东小说结局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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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文在森田处偷偷给那文打电话,要把那文和儿子生子接过来。没想到见面那文竟然要刀砍传文,传文幸运地躲过了一劫。

朱家人带着饭菜到前沿阵地慰问东北军,就连怀孕的玉书也来了。文他娘见到了疲惫不堪的鲜儿,传武提议把山河矿炸掉,说什么也不留给人本人。一个战地记者给朱家人照了全家福,独缺传文。

枪炮声越来越近了,玉书临产,家里的女眷都在忙前忙后。

哈尔滨保卫战打响了,传武带领东北军拼死抵抗,二龙山的老四英勇牺牲。

为了挡住关东军的装甲车,传武拿着炸药包只身上阵。一声巨响,火光冲天,装甲车被摧毁了,传武也倒在了血泊中。

玉书的孩子出生了,鲜儿却将传武的尸体抬回了家,刚刚感受到喜悦的朱家人顿时陷入到一片悲痛之中。

传文带着森田和日本兵来到朱家,森田逼着朱开山归顺日本人。关键时刻,鲜儿双枪打死了日本兵。

传文得知传武的死讯后,用传武生前的枪打伤了森田。最后时刻,朱开山用飞镖结束了森田的狗命。

哈尔滨最终还是沦陷了,朱家人带着家当,也带着爱恨情仇又踏上了远去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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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浮图塔结局

全文共 45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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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了梅雨季节,天是昏黄的,空气里有种清而凛冽的气味。站在檐下看,宫楼的翘角飞檐像钝剪子硬绞开的棉布,每一处接近穹隆的地方都是毛糙的,仿佛拢了一团雾,即使大风刮过,也不能吹散那些愁云。

“都办妥了?”皇帝嗓音沙哑,怔怔看着肖铎,“朕答应过她,朕的身旁有她一席之地。如今她走了,朕的心思不会变,她仍旧是朕的皇后……朕没能送她最后一程,不是朕胆小,是不忍。那样如花似玉的人,最后变作一具焦炭……你送了皇后最后一程,她的面目还能不能分辨?”

肖铎略顿了下才摇头,“火势太大,几拨缇骑进去相救都没能找见人,最后发现娘娘凤驾窝在一只木箱里。”他神情痛苦,勉强稳住了嗓音才道,“刑部和都察院的人都到了,因着一把火把角楼烧了个干干净净,他们只能凭借推断。估摸着娘娘是犯了病,把楼里的油蜡都点着了,起火后害怕,跑到木箱里躲着,这么一来非但没有保住性命,木箱一着,反倒更无处藏身了。至于陵寝,请皇上放心,梓宫已经运入地宫,各式配享也都安排妥当了。眼下琉球的战事提上了日程,那样多的部署全等圣裁,皇后仙游已成定局,老佛爷也日夜牵念皇上,请皇上节哀,以国事为重。”

在皇帝眼里什么排第一,什么排第二,这些他都有考量,大手一挥道:“区区弹丸小国,何足惧也?国母新丧,怎不叫朕痛断肝肠?琉球如何打、该出多少兵、用几艘船,全由厂臣指派。朕这里要为皇后设斋醮诵,七七四十九天后皇后就能脱离苦海了。”他说着,似乎是突然冒出的念头,对肖铎道,“皇后生前器重彤云,她虽是你夫人,好歹跟了皇后一场,主子崩逝,没有不尽孝道的道理。着她入西苑,替她主子看守斗灯罢!”

肖铎心下了然,躬身抱拳应了个是,“贱内能替主子尽心,是臣夫妇的福气。臣回头就命人传话,让彤云即刻进西苑听示下。”

皇帝点了点头,见他这么容易打发,心里暗自喜欢。瞧了他一眼,故作高深地清了清嗓子,“朕知道厂臣忠心为社稷,琉球宵小来犯,依着厂臣,谁挂帅出征才最稳妥?”

肖铎道:“大邺周边附属小国众多,若这次不能一举歼灭琉球,一来有损我大邺国威,二来也给那些蠢蠢欲动的属国壮了胆子。都指挥使谈谨几度抗击鞑靼,战功彪炳,由他出征再合适没有。”

皇帝嘬嘴咂唇想了想,“恐怕不成,谈谨是个旱地将才,到了海上转不动舵靶儿,万一晕船,底下兵丁没了首脑怎么料理?”

肖铎向上一觑,紧走两步拱手道:“臣也想过这宗,要的是他运筹帷幄的手段,会不会水、晕不晕船,这些都有法子缓解的,请皇上宽怀。”他歪脖儿思量了下,“臣一向注重船务,水师检阅也都由臣来主持,若是皇上信不及谈谨,臣愿为主分忧,从旁协助谈大人。两兵交战,半刻也耽搁不得,倘或海上遇着了难题,再发陈条回京等内阁拟票拟、等司礼监批红,错过了最佳的时机,说不定就功亏一篑了。臣随军出征,能替主子做主的地方当机立断,对出征的将领来说也是颗定心丸,不知皇上意下如何?”

皇帝犹豫起来,打仗毕竟不是好玩的,他愿意随军,对朝廷来说当然再好没有。可他执掌司礼监,批红上缺了他,偌大的摊子谁来接手?

他抚了抚下巴,新生的胡髭有点扎手,“两头都缺不得厂臣,若能把人一劈为二倒好了。”

肖铎愈发呵下腰去,“臣为朝廷呕心沥血,细较之下还是战事更为要紧。批红上有闫荪琅和杨承嗣,都是办事稳妥的牢靠人,差事交到他们手上,准误不了的。这一仗,料着打下来不过三四个月光景,届时凯旋而归,臣也算实打实地为主子立了一大功。”

皇帝其实是很善解人意的,他知道音楼一死,肖铎便有点自暴自弃了。京城是个伤心地,出去散散有好处,何况他走了,彤云留在西海子,时候长了不还给他,想必他也没什么说法。本来就是赏出去的,家产尚且能抄没呢,何况人!

皇帝应准了,长叹一声道:“朕伤情颇深,好些事都没劲儿操持了,厂臣是中流砥柱,替朕分忧,朕心里有数。攻打大小琉球的一切事宜都由你经办,朕这里一概不过问。”说着阖上了眼皮,“朕要跟国师设坛了,你去吧!”

肖铎要办的事都办到了,心满意足地揖手,却行退出了太素殿。

雨淅淅沥沥地下,小太监打伞上前接应他,他摆了摆手叫退了,自己佯佯在雨中踱步。一河之隔是恢弘的紫禁城,那样大的一座城池,不知束缚了多少人的灵魂。他和音楼是幸运的,水师早就已经待命,稍作整顿便可离开。离开了,这辈子都不回来了,富贵荣华再好,也抵不上她在他身边。

他沉得住气,音楼被云尉接走后他没有再见过她,皇帝不是没脑子的人,他也懂得使心眼。角楼大火没来由,盯着他,也许能发掘出真相来。可是他忘了他是干什么吃的,有人监视,他会察觉不到么?横竖音楼很安全,他心里有底。早就习惯了分离,坚持一两个月,有盼头,日子并不显得难捱。

他照旧回司礼监,一样一样把事情交代下去,都安排妥当了,抬头见彤云到了门上。

她迈进门槛,深深蹲了个安,“督主。”

他点点头,眼神疏离,“都想清楚了?打算留在他身边?”

彤云道是,“我主子有了好归宿,我的一桩心事也了了。现在想想,皇上很可怜,他虽有些昏庸,到底是我男人,我想陪着他,即便他不能在我这里停留多久。”

他垂眼归置手上卷宗,漠然道:“你要明白,如果留在他身边,我就不能把孩子的下落告诉你。”

彤云看了他很久,心里也挣扎,最后还是垮下了肩头,“我都考虑过,也许孩子在另一个地方踏实生活,要比在京城好得多。”

人人有执念,他有,彤云也有。或者她只是想和自己的男人好好生活,他如今有了音楼,那些儿女情长也能够体会了。路是自己选的,她想留下,并没有什么值得诟病。

“既然你做了决定,我就不再多言了。”他低头整了整袖澜道,“记着我的话,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你能安顿好自己,你主子才能后顾无忧。闫荪琅那里我交代下去了,请他代为看顾你,你有什么难处和他商议,他自然帮衬你。记好了,守口如瓶人才能活得长久,就算有一天你做到了皇后,也还是一样道理。”

彤云一凛,欠身道是,“谨遵督主教诲。”

他的手指在楠木雕花的案头慢慢滑过,绵长叹了口气,“我在大邺的故事已经结束了,你的却才开始。宫廷里的路不好走,既然选择了,望你保重。”

彤云挽着画帛目送他到门前,冲口叫了声督主,他回头看,如玉的侧脸,冠上黑缨垂挂在胸前。她抿了抿唇,勉强挤出个笑容,“我主子……就托付给您了。您一定要待她好,她为了和您在一起做了那么多努力,求您珍惜她。”

他颔首,不再多言,登上辇车扬长而去。

谈谨接了朝廷的调令往天津整顿水师,大军开拔近在眼前,一切都就绪了,只要再按捺两天就能见面。他站在廊下,看着檐角的雨线滔滔流下来,转回身过东跨院,甫到垂花门上就看见凭栏而坐的身影。

如果说音楼是他最爱的,那么月白就是他最对不住的。她没有做错什么,只是痴痴爱着肖铎,可是遇见他,他为了让她保持沉默毒哑了她,如今虽颐养在他府上,但是她有多恨他,已经让人不敢想象了。

似乎欠她一个交代,样样周全了,不能单剩下她。他从抄手游廊过去,到她跟前站定,她转回头看他,目光寂静。

“朝廷和外邦打仗,我奉旨监军,不日就要离开京师。这一去,能不能回来还未可知,你何去何从,自己想好了么?”

他看见她眼里的恐慌,霍然站起来,发不出声,颤着手比划,“为什么不回来?”

月白是个可怜人,老家呆不下去出来找爱人,爱人的名头还在,却早已经物是人非。她在他府上,至少可以安身立命。如今他要走,她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了,成了无根的浮萍。

“上战场九死一生。”他蹙起了眉头,“再说你知道的,我不是肖铎,我是肖丞。”

她往后退了两步,背靠抱柱,大颗眼泪簌簌落下来。

他转过头去,眺望远处的天际,灰蒙蒙,遥不可及,隔了一会儿方道:“我替你准备了一笔钱,外头还有个庄子也一并给你,足够你下半辈子衣食无忧了。原本我该杀了你,可你毕竟跟过肖铎,论理我该叫你一声弟妹。我在,尚且能够保你周无虞,我不在,万事只能靠你自己。牢牢捏住钱,不要轻信别人。你还年轻,遇见合适的就嫁了吧,不要再蹉跎了。我们肖家兄弟欠你的情,只有等下辈子再还。”

女人的眼泪,总是无穷无尽泼洒不完,也许是对昨天的悼念,也许是对未来的迷茫,他没法劝解她,站了一阵,默默退出了那个小院。

出门正碰上容奇,平时东厂的人常出没提督府,他也不甚在意,背着手缓步往前院踱,容奇跟在后面,欲言又止了半天,他不瞧也能感觉到,“有话要说?”

容奇支吾了下,“当初是属下给月白姑娘灌的药,她有今天,我也该负起责任来。”

肖铎顿下步子转身看他,“然后呢?”

容奇倒被他问住了,苍黑的脸膛上泛起红晕,憋了口气道:“属下是想……督主走后,属下可以照应月白姑娘。”

他欣然笑起来,赞许地捶了捶他的肩头,以男人对待男人的方式。

次日开拔,皇帝亲自为三军践行,站在城门楼子上一番喊话气吞山河,伴随隆隆的鼓乐之声,颇有几分定国安邦的豪迈气概。

共饮、砸碗、向皇帝辞行,肖铎一身明光铠,和以往的蟒袍玉带不同,显出铮铮的风骨。向上抱拳,在一片“不得完胜,誓不还朝”的高呼声中跨马扬鞭,大军出城,逶迤向东行进,那队伍壮阔,绵延百里不见首尾。

水军从天津码头出发,单是尖底福船便有七八,加上哨船、海沧船、苍山船,大大小小百余艘,组成一个规模可观的舰队,一路赫赫扬扬出塘沽港向渤海湾进发。

长途作战少不得奔袭,行船是日夜不停的。谈谨命人掌灯,在甲板上铺排海域图和肖铎议战。

“海上作战,斗船、斗铳,而不在斗人力。福船高大如城,倭寇的小船还不及咱们船底的吃水高深,火器近距离往上发射,想打中难如登天。”他在图纸上指点,“每艘福船指派十二艘哨船护卫,分散开,呈三面包抄之势。海沧船上配备了千斤佛郎机,要么不中,中则叫倭寇草船粉身碎骨。再者福船船头预先准备好火球,一旦开战从高处投掷下去,除非贼船是铁造的,否则难逃一焚。”

他说得头头是道,谈谨笑道:“有厂公在,谈某就有了主心骨了。就依厂公的部署办,不说用计,即便是船与船相撞,咱们也只赢不输。”

肖铎忙摆手,“咱家没带过兵,不过是从旁辅助,到底如何还得听甫明兄的。古来不懂作战的监军坏了多少事,咱家可不敢当这千古罪人。”

说笑两句,船头激起的海浪混杂进空气迎面扑来,像南方幽深的天井里笔直落下的牛芒细针,恍惚地,避无可避。底下卒子送氅衣来,肖铎和那些野泥脚杆子不同,他是考究人,无一处不显雍容,叫雨一淋都喷嚏连连,万一哪里不留神,在海上作了病可了不得。

谈谨道:“厂公身边还是得配专人伺候才好,寻常将领跟前尚且有副将搭手,何况是您!”

肖铎听了微露出笑意来,瞥了给他系领上金扣的卒子一眼,“咱家脾气怪,用不惯生人。

那卒子一听忙冲他揖手,“回厂公话,小人打小就会伺候人,把这差事交给小人,小人行军打仗不行,溜须拍马叫大人受用不在话下。”

那卒子帽檐压得低,眉眼模糊,唯见一张滟滟的红唇暴露在灯影中。谈谨笑道:“既这么,厂公试上几天也未为不可,若还凑手就留下,我瞧他会抖机灵,敢这么说,办事也定然知进退懂分寸。”

肖铎半天方嗯了声,“谈大人的话都听明白了?伺候得好升官发财,伺候不好扔进海里喂鱼,你可想清楚了?”

那卒子嘿嘿笑,“小人省得,小人必定尽心竭力为厂公效犬马之劳。”

她这套不知是哪里学来的,天生的好演技,装疯卖傻张嘴就来,冒充军中的老油条更是不在话下。肖铎打量她,不觉夷然一笑。天气不好没有明月,却见远近簇簇灯火阑珊——灯火阑珊处有佳人,佳人戴盔帽,着胄甲,落拓不羁,和他并肩而立。

大邺越去越远,早就退散到世界的另一端。那是一座罪城,欢喜亦建立在无数的痛苦和牺牲上。所幸他们已经挣脱了,七级浮屠上开了天窗,跳出来,站在塔顶,伸手就够得到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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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仙气小说结局

全文共 45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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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仙气是作家格子里的阳光的作品。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超级仙气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据说,殇的尸骨埋在妖界、神界、人间交界的一处海滩上……那里是离殇的家乡最近的地方,所谓“越鸟巢南枝,狐死必守丘“大抵如此吧。

那片海滩名叫落潮滩,是妖界最神秘的地方之一,也是一个禁区。数万年来,很少有大神通者涉足其中。

一些半只脚踏入坟墓的妖界老古董说,那里有一座逆天大阵,凡是道行超过一千载的修行者步入那里,都会离奇的消失。”

“有这么牛逼的人物?故事不错。貌似我听过。”

顾仁微微一笑,其中他的一世轮回就在妖界,降落的出生点也就是那个落潮滩。

他们两人已经来到了一座高山之上。

“这不是故事,而是真事。你传过去的地方,就是当年人族神殿和兽族神殿征战的地方。不仅如此,包括这一枚破界符就是殇尊所留之物。”

呼延娇抬头望着天空……

“我相信,他一定回回来的!”

……

“兄弟们,杀上九重天,一统三界……哈哈……“

一个狂羁原始犹如野兽般的声音咆哮道。

“殇尊!殇尊!三界至尊!“

宛若九天响雷般厚重的斯歇底声震动长空,潮水一样的呼喊声久久的回荡在天地间。

忽然,这些声音就像卡在喉管上的鱼刺一样,戛然而止……死寂一样的安静像无尽的黑暗,吞噬了世间所有生命。

“杀。“

一个冰冷沙哑的女子声音像黑暗中划过的一道寒芒,在每个人的心口留下一道触目惊心的伤口。伤口处,寒彻心扉。

“哐啷……!“

整齐到极致的拔刀声形成了一个爆破音,在半空中骤然爆裂……刺鼻的血腥气息宛若滔天巨浪席卷而起,杀意纵横……战,虽未起,但戚戚恶魂呜咽声早已经捷足先登。

一面百米高的巨大黑色旗帜像一座大山一样,屹立在黑压压的魔甲死士正前方,旗帜上刻画着一只巨大的猩红眼睛。这只眼睛紧紧的闭着,远远的望去,就像一个诡异的字符,莫名其妙的散发出无尽的杀戮和悲伤。

三万魔甲死士形如地狱来的魔煞,凌厉的眼神似尖锐的长矛,一个眼神就足可以捅破敌人的滚烫的胸膛。

三万魔甲死士正前方五百米处,宏伟高大的凌霄殿依旧散发出神圣庄严的神威。

只可惜,元突在门口的万余名天界兵将,神色黯淡,东依西扶,丢盔弃甲,狼狈不堪。

黑云翻滚,凛冽的寒风像刀一样刺吹而来,那面百米高的旗帜在寒风中猎猎作响。空气就像被拉紧的弓弦一样,充斥着一种压迫的气息,沉甸甸的压在心头,让人无法喘息。

“喀喇……喀喇……嘭!“

一个犹如巨大兽骨破裂声响,在两军正中央的空间里传出,空气像一抹平静的湖水被春风轻轻掠过,一圈圈波纹随意的扩散开来。

两道影蛇一样黑黄缠绕的光束猛然分开,黑光化成了一个轮廓分明身形高大的黑袍男子,这个男子,衣饰简单朴素,长发飘舞,负手而立,神态自若,举手投足间有着一股颠倒阴阳的磅礴气势。

黄光则化成了一个头戴紫金冠,面若冠玉,身披七彩霓裳手持八部天龙杖的中年男子。九条灵动的小金龙游曳环绕在他的周身,阵阵低沉的龙吟声不绝于耳。

……

“去吧!”

呼延娇把破解符递到顾仁手中,咔嚓一声捏碎了,轻轻一推。

眼前一个黑色的旋窝出现。

顾仁身不由自的被吸进去,四周的色彩不断变幻,一层层紫色的涟漪荡漾。

“轰隆隆……”

“咔嚓!”

天地间一声巨响。

“嗡……”

……

光芒渐渐散去,烟雾弥漫。

一明镜般明亮透彻的湖面上,站着一个人。

他通体如玉,长发如瀑,通体散发出一层层淡淡的紫色光晕,紧闭的双目骤然睁开,两道碗口粗的闪电从眸子里面飞了出去。

“嗷吼……”

闪电化成两条紫色长龙翱翔天地间。

紫色光晕渐渐散去,这个人影渐渐清晰,一缕缕大道法则飞速飘来,环绕周身,凝聚成一件紫色的长袍。

眸子也渐渐清澈。

“十世十轮回十印记,终究还是回来了。”

这男子平静的目光扫过四周,手掌缓缓一抚,前方颜色变幻,光芒闪烁,一条流光溢彩的通道出现。

他迈开脚步朝前走去。

走的很慢,但是迈出的每一步,就像穿过千万年,时间和空间在这一刻变成了河流。

他在逆流而上。

脚下有星辰,星辰碎裂新生。

脚下有一方又一方的世界,每一方世界芸芸众生。

“哗哗哗……”

四周迅速变幻。

他脚步平稳,神色宁静,面如止水,畅翔其中。

“何人!”

“大胆,敢闯神殿!”

两个洪亮的声音在前方出现,紧接着一黑一白两道身影飞速前来。

“呵,果然是你在搞鬼。”

紫袍男子手轻轻一拂,两道身影瞬间禁锢在原地,显化成两个侍卫。

“你……”

“神帝……”

两个男子眼睛瞪得大大的,尽是难以置信之色。

“哗……”

两个男子就像波纹一样荡漾了一下,接着就消失在了空气中,就像从未出现过一样。

通道的色彩变幻越来越快,尽头处终于渐渐清晰了。

那是一道山岳般高大厚重的门,这通道在门里面。

门外面,人影重重,杀喊声滔天,血雾飞溅,残肢断臂就像雨点般在空中飞舞,一颗颗星辰嘭嘭嘭的爆成了碎片,一方又一方的空间再不断毁灭重生。

“哈哈哈……域门打开了!”

一个狂野的女人声音欣喜若狂的喊道。

杀喊声渐渐停息,浑浊的天空也渐渐清晰,悬浮在高空中的无数黑色小点白色小点迅速分开,一左一右。

领队在正前方的是一个身穿九龙长袍的男子和一个身穿黑色长袍的男子。

他们目光闪烁,有些惊慌。

在不远处的半空中,一个由一道道碗口粗的大道法则凝固成的天牢中,一个胖的让人惊恐的女人眼里闪烁着光芒,欣喜若狂。

方才那声音就是这胖女人喊出的。

“哗!”

通道里面的紫袍男子终于到了大门口,缓缓从里面了出来。

只是平静的看了一眼那个男子,缓缓抬起头,看着空中。

“我想,你该出来了。”

那金袍男子和黑袍男子以及两边的众人都有些狐疑,好奇的抬起头。

现场死一般寂静。

……

“哈哈哈,就算你回来了又能怎样?”

高空中一缕缕空间法则凝固在一起,缓缓显化成一个男子的模样,这模样赫然和紫袍男子一模一样。

他一脸冷漠倨傲不屑的盯着紫袍男子。

“奕,你还不知错?”

紫袍男子轻叹了一口气,平静的说道。

“错?我何错之有?凭什么我们都是父神生的,神力相同,神域和三千大小世界归你管?而我只能看守父神的墓地!凭什么!”

这男子眉头一皱,眼里瞬间射出两道黑色闪电,闪电在空中瞬间化成两道黑色的长龙,龙吟不断。

“仁,而今你的两个弟子黑暗和光明为了争夺神帝,都背叛了你,血战亿万载,生灵涂炭。此番恶业皆数落在了你的头上。纵然你经过十世轮回,重生归来,又能如何?哈哈哈……”

这男子忍不住大笑。

“是的,他们的罪业该落在我的头上。父神给予我的神力也所剩无几,但纵然这样你就认为你能胜我?”

紫袍男子嘴角露出几分微笑。

“都这样了,你觉得你有翻盘的机会?看来在蝼蚁的世界里轮回久了,思维也被污染了。仁,不用做无所谓的反抗了,只要你答应把父神的另外一半印记给我,我可以留你一条性命,永世看守神墓。如何?”

那男子眼神里面多了几分阴谋的味道。

“奕,你知道当年为什么父神把神帝之位给了我吗?”

紫袍男子没有急着回答,而是平静的问道。

“老糊涂了呗!仁,你的时间不多了,不要怪我没有提醒你。”

那男子手掌间环绕着一缕缕黑色气流。

“时间不多的是你……奕,也许你再次见到这两个人的时候,你就不会这么想了。”

紫袍男子侧过头看向半空中那个天牢里面的胖女人。

“红莲,还不开启混沌殿!”

“遵神帝令!”

胖女人嘿嘿一笑,轰隆一声巨响,四周天道法则凝聚成的天牢瞬间炸开,于此同时,胖女人也炸开了,炸成了点点光斑。

“哗哗哗……”

天道法则再次凝聚,胖女人也重新凝聚。

“轰隆隆……”

一座巍峨磅礴的巨型宫殿在空中迅速形成,于此同时,一个婀娜多姿的红衣女子也缓缓凝聚成型。

远处的那个男子眼神愈发愈凝重,心里似乎有些不详预兆。

“混沌殿?不是已经放逐到无尽深渊了吗?”

“是已经放逐了,但又被我找回来了!”

紫袍男子淡淡说道。

“嗡……哗……”

随着一层层光芒散去,宫殿彻底凝聚成型,红衣女人也完全凝聚成了一个绝世倾城的美人模样。

“三妹四妹早就魂飞魄散,就算父神重生也不可能救活她们。”

那男子声音有点不自然。

“当年你觊觎神帝,趁着我去虚无境之际使用恶毒的伎俩害死三妹四妹,还骗我说三妹四妹互相残杀导致,你以为我真不知晓?若非父神包庇你,岂能让你苟活至今!父神担心使用神力救活她们,无力阻挡我杀了你,但没想到你这畜生连父神都暗算,夺走了他的神力!”

紫袍男子瞳孔微微收缩,明显愤怒了。

“我用了全部神力和半枚父神印记保住了三妹四妹神魂不散,这十世轮回除了恢复神力,也寻到了三妹四妹的所有灵魂碎片,而今,她们也能彻底复活了。你觉得,以你的神力,能挡住我和三妹四妹的携手之击?”

紫袍男子接着说道,手里两道光束飞出,飞向大殿。

“什么?你……”

那男子脸色骤变,瞬一下冲向大殿,但大殿四周一层层大道法则涟漪荡漾,直接弹开了他。显然,紫袍男子早已布了后手。

“嗡,轰!”

整个大殿荡漾出黑白交加的万缕光芒,大殿的上方,一个个女子画面飞速闪烁。

这些女子有孔怡赏,三七,幽纱,葬影,白灵儿,源木樱子,顾萱,紫嫣,还有精灵女王……

画面不停闪烁。

最后哗一下,化成两道光束没入了大殿,黑白两圈涟漪同时荡漾,两个女子缓缓凝聚而成。

“你……你疯了,居然把父神印记给了三妹四妹,你不知道没有了父神印记的你只要死了,就会彻底消失吗?难怪你这十世轮回,我始终找不到你!”

那男子瞪大眼睛,呢喃自语。

“如果三妹四妹死了,就算我成了神帝,万世不死不灭又能如何?”

紫袍男子嘴角一翘平静说道。

不远处大殿上空,已经凝聚成了人形的女子深情的凝望着紫袍男子。

听到这一句话时,眼角边不经意间泪光泛起。

“不……神帝是我的!我要杀了你们!”

那男子一声咆哮,身上骤然爆发出刺目耀眼的光芒,万千宇宙世界微微跟着战栗。

“万始归初元!”

“万始归初元……”

“万始归初元…………”

三个声音同时喊道,三到光束同时飞出,缠住了那个男子。

光芒璀璨,那男子瞬间被光芒湮灭。

来不及惨叫,身体就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了一个黑色的光点,嘭一下,化成齑粉,飘散开来。

光芒渐渐散去,天空恢复了安静,那男子就这样彻底消失了,仿佛从来就没有出现过。

紫袍男子和那两个女子远远望着,三人的嘴角同时一翘,露出微笑。

“小清,小雪,我从人间找到神殿,历经十世轮回,总算找到你们了。”

紫袍男子的眼睛红红的。

“阿仁,我终于等到你了。”

“姐夫……没想到你真的成功了。”

两个女子说的时候,眼眶里再次汪满泪水。

这三人正是顾仁和夏清韩雪。

……

“好了,该处理这些叛徒了!”

顾仁猛的转过身,阴冷的目光盯着那金袍男子和黑袍男子,以及两边万万千千神兵神将。

“帝神饶命!”

这两个男子以及所有的神兵神将全部跪在地上,全部瑟瑟发抖。

“阿仁,把两个神将囚入无尽炼狱,其它普通兵士就算了吧。”

夏清开口说道。

“姐夫,惩罚他们的事情就由我来吧!”

韩雪急忙说道。

“都多少世轮回了,你这丫头的性子还是这样。”

顾仁和夏清同时笑了。

“我永远是我,纵然万世轮回也是如此,好了,那我先去处理了,你们慢慢恩爱。”

韩雪假装不屑道,低着头几步离去,神色有些黯然。

“阿仁,你打算和小雪永远这样?”

夏清推了下顾仁肩膀。

“还能怎样……”

顾仁一时间不知所措。

“你有后退的余地吗?记得送你紫色风铃那个女子吗?她就是小雪冒着魂灭的代价分出的一缕神识。我没想到,她爱你爱的深到了如此境地。还有,林依依和苏晓,她们都为你付出了太多了。我们都在一起吧。”

夏清叹息了一口气。

“啊!她真是小雪?”

顾仁眼睛瞪的大大的。

“对了依依和苏晓她们在哪里?还有玉颜呢?她们应该都到神殿了吧……”

顾仁急忙问道。

“玉颜继承了兽神帝,依依和苏晓都在那边,我们稍后过去找她们……”

“好!”

“处理好了这里,我们一起回人间吧。”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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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小说林殊结局

全文共 1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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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殊,海宴小说琅琊榜》主人公,全书灵魂人物。琅琊榜首,江左梅郎,天下第一大帮江左盟宗主,前为赤焰军少帅林殊,才华无双,后因梅岭惨案,身中火寒之毒,改名换面,蛰伏江湖。虽缠绵病体,但容颜灵秀,气质清雅,心怀赤子,精通音律,才冠绝伦,蝉居琅琊公子榜榜首。为平多年冤案,他以一介白衣之身,化名苏哲回到金陵帝都,以病弱之躯涉入种种纷争,成为朝堂多方争相招揽的对象,走上了雪冤与复仇之路。

林殊到底有着怎样的身份

林殊有这三重身份,分别是林殊、林殊、苏哲。

林殊:奇兵绝谋,纵横往来有不败威名的少年将军,是金陵帝都最耀眼最明亮的少年。雪夜薄甲,逐敌千里,奇兵绝谋,纵横往来有不败威名的少年将军。

林殊:有“遍识天下英雄路,俯首江左有梅郎”美誉的江左盟宗主。

苏哲:为方便行走江湖,林殊取的化名。帝都之中满腹奇诡,算无遗策的麒麟才子。

林殊,是晋阳长公主与赤焰元帅林燮的独生子,千军万马中罕逢敌手,横槊跃马间强虏灰飞。十七岁时,赤焰军遭陷害全军覆没,林殊在众将士拼死保护下得以生还但身中火寒奇毒。

彻底解毒须经历极为痛苦的削皮挫骨,碎骨拔毒,好处是解毒后容颜与常人无异,舌苔恢复柔软,能正常说话,不过样貌与前大不一样,但最大的坏处是从此多病多伤,时时复发寒疾,不能享常人之寿。

解毒后的林殊改名为梅长苏,并成为江左盟的宗主。赤焰冤案发生十二年后,林殊以一介白衣之身返回帝都,化名苏哲,虽武艺尽失,病骨支离,年寿难永,但他手似波涛,眼如利刃,满腹奇诡,算无遗策。

以白衣秀士之姿翻转众人命运于股掌之间。在他的幕后操控下,帝都形势大变,六部大都换主,原本最有希望继承王位的太子和誉王出局,反而是一直被王室排斥的靖王最终登上帝位;

赤焰案平反后,林殊重上战场,他终究不属于那些阴谋斗争,他为自己做了最后的选择,那就是以林殊的方式结束。林殊为雪洗祁王、父帅、赤焰军的沉冤,深入京畿,搅动风云,选择了彻底除毒,也选择了续写一页重情义、有担当的历史华章。

琅琊榜林殊最后的结局如何

《琅玡榜》电视剧、实体书、网络版小说三版结局大揭秘。网络版的结局比较清楚、简单,表述的是景琰一遍一遍抄写阵亡名单到最后一个时总会大哭不止,表明林殊最后还是死去了。

实体书的结局增加了一些细节,除了景琰抄写阵亡名单,也提到聂铎和霓凰成亲后在去东海驻守前去过琅琊山,有一个人带着飞流出门送他们,他们久久不愿离去,这个细节很多读者都看成是林殊没死的一个暗示。总的来看,实体书的结局为了照顾部分读者不愿接受林殊死的结局写得比较暧昧,给人留下遐想空间。

与常规古装剧中“男主外女主内”的戏码不同,电视剧《琅琊榜》中刘涛饰演的霓凰郡主是位执掌十万边防铁骑、统率南境全军镇守云南边防的奇才女帅。披甲戎装、英姿飒爽的霓凰在情感上,却并不像战场上一般霸道强势,而是一心痴情于青梅竹马、生死未卜的旧时赤焰少帅现在罪名“叛军”的林殊哥哥身上。

霓凰与林殊的情感线没有狗血冲突更多着眼于柔软内心,如果说十二年生“死”相离的煎熬证明了“有一种爱情叫惦念”,那么相见而不得认,相认而需隐忍的“苏凰恋”则是全剧最让人心疼的爱情主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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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小说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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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读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什么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什么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什么钱夫人写的"附录——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Damn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什么关系.

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例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孩子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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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小说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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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一部以描写古代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它形象地描绘了农民起义从发生,发展直至失败的全过程,深刻揭示了起义的社会根源,满腔热情地歌颂了起义英雄的反抗斗争和他们的社会理想,也具体揭示了起义失败的内在历史原因。

该书在塑造人物形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艺术经验。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小说的故事性很强,达到了极高的水平,这可能是受到说书话本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小说随处可见引人入胜的情节。如智取生辰纲,风雪上神庙,景阳岗打虎等。《水浒传》还写了不少战争的场面,再现了起义军的战略战术,体现了辩证法思想,如三打祝家庄等。

《水浒传》的影响巨大广泛,几百年来,其具有反抗意识,乐观精神和理想化的英雄一直为人民所乐道,鼓舞着被压迫者的反抗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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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主题读书笔记

全文共 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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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万岁》是王蒙的一部长篇小说,创作此书时作者只有19岁。

该书是王蒙早期现实主义小说的代表作,小说描写了1952年北京女七中一群高三学生的学习、生活,赞美了她们不断探索的精神、昂扬向上的斗志,如诗似歌的青春热情,同时也探讨了当时学生中普遍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作品主要描写了郑波、杨蔷云等一些学生党员对一些生活困难、思想落后的女学生——如天主教会“仁慈堂”中长大的孤儿呼玛丽、出身资本家家庭的二小姐苏宁、一心想当科学家,对集体和他人缺乏热情的李春等人的热心帮助,使她们最终都能融入到学校这一大家庭中来,共同进步,展现了新中国成立之初,中学生们之间的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和很高的思想觉悟。同时作品中也穿插描写了郑波和杨蔷云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提高学习成绩,以及郑波与田林、杨蔷云与张世群之间的不成熟的、朦胧的爱情故事。

这本书向我展示了一个新的世界,那是一个我不可能去经历的一个世界,一切对于我都是那么新奇。例如书中的那些人的生活方式,周围的环境以及人与人之间的那种关系。从现在的眼光来看,那个时代的人是单纯的,甚至是有点“傻”。也许是因为当今这个社会发展的速度太快,所以人们都忘记了停下自己的心灵去和别人交流,而在19。嫑犇。52年,人与人可以敞开心扉的去交流,就算是两个有误会的人在一起,可以心平气和的互指出对方的不足并且诚恳地做自我检讨,之后两人就会和好如初,共同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现在来看,仿佛一切都会变的复杂。

同时,因为那时是刚建国没多久,大家都抱着远大的理想去为国家而奋斗,但是现在的生活太安逸,以至于使学生们都失去了斗志,每天得过且过。对比那个年代的人来说,我们是应该感到惭愧的,虽然生活条件要比他们好上太多,但是精神世界确是极度贫乏的。从这一点看来,他们要远比我们幸福。

现在我所处的这个年龄,正和书中的他们差不多一样大,在这几十年来祖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我觉得一些内在的东西还是不变比较好,如果我可以像他们一样有理想,有昂扬的斗志,不为身边的琐事计较,我会比现在充实的多。他们的精神值得去学习,去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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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陪你到世界的终结的内容

全文共 5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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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

安颜洛从小就是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家长眼中的乖乖女,同学眼中的乖女孩。待在自己的象牙塔中快乐、幸福的生活着。每天按照父母给她的计划,学钢琴、学书法、学绘画、学舞蹈,忙得不可开交。但她总是用微笑来面对,根据她的一句至理名言“笑一笑,没有什么事情过不了的。”她有一个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叫沐雪颜。雪颜喜欢写文章,从小便因写文练得一手好字。她喜欢把感情寄托在文字上,按部就班的上学,没有像安颜洛那样。不过,安颜洛和沐雪颜都是性格比较内向的人,所以就很容易玩到一起。

“雪颜,我们要一直当好朋友哦!”

“洛儿,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雪颜,姐姐说过,好吃的东西要和好朋友一起分享的。所以,我所有的好吃的,都要留一份给你呢!”

“洛儿,这次钢琴考级,你一定可以过的,加油!我就是你强有力的后盾。”

“雪颜,我活得好累,每天都要学这学那的,真的好累。我都不想干了。洛儿,你要听你爸爸妈妈的话,你爸爸妈妈都是为了你好,再说,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在你身边陪着你,安慰你,为你加油的!

。”

安颜洛每当和沐雪颜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她最快乐的时候因为面对沐雪颜,她总能活出真正的自己。一个爱撒娇、爱耍小脾气、爱吵、爱闹的小女孩。安颜洛心里一直在想,除了爸爸、妈妈、姐姐外,沐雪颜就是她最重要的人。我以后要和雪颜一起去旅行,一起工作,一起找男朋友……..绝不和她分开。沐雪颜从遇到安颜洛的那一刻起,就在心里说,我要陪着洛儿到世界终结。ps:雪颜,这一篇是我边吃包子边喝水写完的。呼呼!

Chapter.2

还记得那年初见沐雪颜。

安颜洛四岁,刚上幼儿园大班,沐雪颜六岁,也在。“大家好,我是安颜洛,喜欢弹钢琴,以后请大家多多指教。”安颜洛带着自信而勇敢的笑容说。这是安妈妈教安颜洛说了六七遍的台词。当到沐雪颜时,“大家好,我是沐雪颜。我喜欢灿烂而阳光的笑容,希望以后与大家共同进步。”沐雪颜自信而坚定的说。随即,全班的自我介绍便结束了,因为沐雪颜是最后一个。当安颜洛看到沐雪颜的那一刻,她似乎便觉得世界上有了可以让她敞开心扉的人,不在于亲情,而是友情。安颜洛是幼儿园大班年龄最小的孩子,而且学东西特别快,每次的比赛、考试总是第一。因此被幼儿园的老师称之为神童。其实,安颜洛很认真的在学,只是别人不知道而已。沐雪颜是第二,她s们两个人总是一起学习。她和安颜洛自从那次自我介绍后,便与对方因为一个苹果而结为朋友.她们两个自此之后,每天都黏在一起,陪伴着对方走过了幼儿园生涯。

Chapter.3

还记得那曾经的小学——樱川小学。这座小学,是安颜洛和沐雪颜快乐的小窝。每年春天,学校里的樱花树都开了,洛儿和雪颜总会手牵着手一起去学校后山坡的树林里观赏樱花。这里是樱花树最多的地方,洛儿和雪颜总会跑到树林的最深处,躺在草地上,一起看着天空,享受樱花瓣并着阳光飘落在脸颊上的感觉。“雪颜,等我们工作后,再回到这里看樱花,好不好?”安颜洛突然灵光一闪说。“嗯,好呀!我们以后自己在这里再种一棵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樱花树。”沐雪颜开心的说。“雪颜,我们再在樱花树下埋两个许愿瓶吧!让它承载着我们的愿望,好吗?”安颜洛带着撒娇的语气。“洛儿,我答应你哦!”雪颜温柔的抚摸着洛儿的头。沐雪颜那时心里想的愿望就是能一直陪伴着安颜洛。安颜落的愿望就是可以和沐雪颜在一起。她们两个人的愿望就是这样的纯朴而又简单,不在利益,不在权,只在友情。在买许愿瓶的时候,她们都不许对方看,因为这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安颜洛总是感觉沐雪颜的笑容能够温暖她的心。

时间就这样在她们日益增长的感情中过去了。一天,安颜洛被她们班级里的一个男生欺负了。主要事件就是安颜洛在收作业的时候,那个男生和洛儿玩,结果就用翻盖手机屏在洛儿的脸颊上打了三下,安颜洛当时就直接被气哭了。因为从小到大,除了安妈妈以外,还没人打过安颜洛的脸颊呢。安颜洛当时很生气,把那个男生狠狠踢了一脚完全不在意自己的形象究竟如何。安颜洛是她们班的小淑女,出了名的脾气好。但第一次被人气的发飙。安颜洛的心中因为这件事而心里堵得难受,气得哭了好一会儿才好。沐雪颜那天因为生病而请假,否则依沐雪颜对安颜洛的疼爱,肯定会把那个男生狠狠骂一顿。雪颜后来知道这件事后,就一直骂安颜洛。“洛儿,你怎么那么笨呢。被人欺负了,你知不知道,我会很担心的,以后我教你练散打,以后要是再有人欺负你,你就给他双倍的奖励。”沐雪颜是出身于散打世家的,她们一家人散打都很厉害,她还得过全国青少年散打冠军呢。对于沐雪颜的关心,安颜洛觉得心里暖暖的。从小,安颜洛就被家人灌输,这个世界上你只能靠自己,靠别人是靠不住的。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解决的思想。安颜洛一直就是这样生活的,没想到沐雪颜会这样疼爱自己,把自己当作手心里的宝。沐雪颜从这件事后,就在心里暗暗发誓,她要保护安颜洛一生,不让她受伤害。

Chapter.4

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看夜风吹过窗台,你能否,感受我的爱。等到老去的一天,你是否还在我身边,看那些誓、谎言,随往事慢慢飘散。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容颜,可是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终来了忧患,可只有你一生我都陪在你身边。——前言

还记得我们一起买入初中。

安颜洛以全县第一的好成绩进入子衿中学,沐雪颜也以第二名的成绩进入。他们两个总是形影不离。无论是考试或比赛,她们两个总是第一、第二。别人都称她们为“洛雪二人组”。安颜洛很开心,一直有这么一个人陪着她,让她的世界不再孤单,可以与她一同前行,沐雪颜一直很努力的追上安颜洛,与安颜洛同在。一天,沐雪颜和安颜洛一同去送沐雪颜的哥哥---沐凌风去当兵。因为沐雪颜的关系,沐凌风从小便认识安颜洛。所以安颜洛也称呼沐凌风——凌风哥哥。凌风很疼爱洛儿的,每次洛儿跑到雪颜家,凌风总会带着安颜洛和沐雪颜出去玩。渐渐的,安颜洛对沐凌风有了依赖感,总会黏着沐凌风。“凌风哥哥,你到部队之后要写信给我哦。”安颜洛不舍的说。“嗯,洛儿

,我会的,你也是一样哦。”沐凌风带着淡淡的微笑。“哥哥,你在部队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不要让我们担心。”,沐雪颜的眼里闪着泪花。“嗯。你们也一样。”沐凌风说完便踏上了远去的列车。那车,随即便开动了。沐雪颜和安颜洛在车开动的那一刻,都暗自流泪。坐在车里的沐凌风也流泪了。他心里想着“爸爸、妈妈、雪颜、洛儿,你们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等我三年后退役回来,再来与你们团圆。洛儿,等我。”沐凌风其实喜欢洛儿已经九年了,从洛儿来他家找雪颜的那一天就是,他从一开始的心疼到现在的喜欢,这种情愫在他的心里已经扎根很久。他只是一直没说,因为他要等洛儿长大,等洛儿成年之后,现在的洛儿13岁,他17岁。等他三年后回来,在部队历练成为一个可以保护洛儿的男生。沐凌风走后,安颜洛一连几天都愁眉不展的,似乎感觉心里好像有一个缺口,在沐凌风走后久留了下来。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三月,你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紫堇,穿过木棉,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

Chapter.5

距离沐凌风离开已经两年时间。安颜洛和沐雪颜也在读高二了,她们两个人的关系还是那样的好。高二文理分科,沐雪颜选了文科,因为她喜欢古典文学。安颜洛选了理科,她比较懒,文科要背的东西太多。与安颜洛分开后的沐雪颜,每次都是文科第一,安颜洛是理科第一。沐雪颜每天放学后都会等安颜洛一起回家,即使有时候的理科老师拖堂,她也会等。只是她瞒了安颜洛一件事情,就是沐凌风,每次寄给安颜洛的信,她都没给安颜洛,而是直接放在箱子里。安颜洛一直写信给沐凌风,跟他讲自己的心情,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虽然现在是信息时代,可以上网聊,但安颜洛一直喜欢这种写信的方式,所以就一直写信联系。终于有一天,沐凌风给安颜洛打电话,安颜洛问他为什么不回信给自己,沐凌风说他每一封都有回,不过寄到家里了。安颜洛当时就明白了,原来是沐雪颜把信没给她。她跑到沐雪颜家里质问。“雪颜,你为什么不把凌风哥哥写给我的信给我,为什么?我讨厌你。”安颜洛生气的说。“洛儿,那些信被我、被我放在箱子里了。”沐雪颜支支吾吾的。“雪颜,你为什么不给我?为什么?为什么要放在箱子里?”安颜洛用质问的语气。“洛儿,因为我哥哥喜欢你,你还小,我不想让你太早就碰到爱情,这个东西很伤人的,我担心你会受伤,所以就没给你。”沐雪颜心疼的语气。安颜洛却在此刻沉默了,心里想凌风哥哥竟然喜欢她,这不可能吧?他不应该只把她当做妹妹一样疼爱吗?怎么会?怎么会呢?安颜洛同时也在想,她对沐凌风到底是什么感觉?是对哥哥的喜欢?还是对异性的喜欢?她想了好久也没明白。突然,听到一阵声音,好像是沐雪颜在叫她,“洛儿,洛儿,你没事吧!我是沐雪颜,你没事吧?”沐雪颜看着陷入沉思的安颜洛,焦急的问。“嗯,雪颜,我没事,只是太惊讶了!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安颜洛的眼眸中散发出天真的感觉。“嗯,可以,问吧。”沐雪颜感觉有点奇怪。“雪颜,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就是那个对一个男生的喜欢是怎样的?”安颜洛好奇地问。“洛儿,喜欢一个人就是一直想和他在一起,当回忆起你们两个在一起的画面时,你会很开心的,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印在你的记忆中之中。”沐雪颜微笑着说。“雪颜,你可不可以把那些信给我?”安颜洛甜甜的笑容似乎让这个世界都变暖了。“嗯,我去取箱子。”沐雪颜在床底下取出了箱子递给安颜洛。安颜洛便抱着箱子回家了。

Chapter.6

当他回到家后,她把自己一个人锁在屋子里,坐在床上,一封一封的阅读沐凌风给她的信,看着看着,泪水布满了她的脸颊。

“洛儿,你每天都要好好吃饭,好好休息。不能再挑食了,那样对身体不好。也不许忙起来就忘记吃饭哦!”

“洛儿,凌风哥哥好想你,我今天学了格斗呢,以后一定会保护你的。”

“洛儿,我今天吃的是回锅肉哦,待遇好吧!你今天吃的是什么呢?不会又是土豆、胡萝卜吧?嘿嘿。”

“洛儿,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一百封信,不知道你有没有长高一点、吃胖一点?凌风哥哥每天的生活都是千篇一律的,不过我今天当班长了。”

“洛儿,凌风哥哥知道你喜欢旅游,等我回来后,每到假期就陪你去旅游。好不好?”

当安颜洛看完这些信后,她的心中悸动不安,似乎已经停止。她知道凌风哥哥是真的喜欢她。她也明白了自己对沐凌风的感觉,就是对异性的那种喜欢。安颜洛想起这些年沐凌风对她的关心、爱护,心里甜滋滋的。她还记得八岁那年,她从早上到学校后就一直发高烧,沐雪颜请假把她带回了她家。因为那两天安妈妈出差去了,不在家。等到中午沐凌风放学回家后,听沐雪颜说她生病了,在沐雪颜的房间里,他急忙跑去,看到安颜洛昏睡的脸颊,心里很心疼。连忙问沐雪颜,她吃药了没?沐雪颜说吃药了。沐凌风的心就放下一大半,他打电话向老师请了半天假,然后就端了一盆热水,拿了一条毛巾来,把毛巾放在水里浸泡,然后拧干,敷在她的额头。就这样,来来回回。当她醒来时,沐凌风已经累的趴在床边睡着了。她想下床找点水喝,可是却把沐凌风惊醒了。沐凌风醒来就摸摸她的额头,说“幸好,烧退了。洛儿,你好点没?”她说:“凌风哥哥,谢谢你照顾我,我已经好多了。”他从此便更加依赖沐凌风。

一缕暖阳斜射进窗户,安颜洛也从回忆中醒来。她决定要和沐凌风在一起,她要去打电话告诉沐凌风——她喜欢他。安颜洛是一个说做什么事就会立刻去做的人,当即便打电话,当电话接通的那一刻,他突然很紧张,脸瞬间也变得红红的。“喂,凌风哥哥,我、我、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她的语气结结巴巴的。“洛儿,我喜欢你好久了呢!”沐凌风开心的说。“那我们在一起,,你当我男朋友,好不好?”他一个问句出来,沐凌风沉默了,在这一刻,似乎连针尖落在地上的声音都那样清晰。“你现在才15岁,等你成年后,我们再在一起吧!好吗?”沐凌风压住自己心中的迫切,用平和的语气说。沐凌风是想等洛儿长大,现在的洛儿还小。他害怕在一起会影响洛儿的学习。“凌风哥哥,那好吧!”你的用意我懂,所以咯,你在我18岁生日前要紧紧抓住我的心,不要被别的男生追走哦。嘻嘻。”安颜洛调皮的说。“嗯,我知道,我会努力的。”沐凌风微

笑着。“那,凌风哥哥,午安咯!”安颜洛随即便挂断了电话。现在的安颜洛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对于安颜洛来说,这似乎就是童话的开始,她的王子出现了。

Chapter.7

转瞬已到了大学,沐雪颜和安颜洛不出意料的在一所大学。安颜洛在这所大学认识了两个新的朋友。一个是唐亚轩,一个是陈晓落。她们四个人是一个宿舍的,同时也是死党。沐雪颜是武术冠军,安颜洛琴棋书画样样皆通,唐亚轩是恋爱专家,陈晓落弹得一手好琵琶,四人各有千秋。

据唐亚轩说,她从初中到大学都不知道有多少男朋友了,所以她们一有感情问题就找唐亚轩。每次总会得到解决。雪颜的白马王子也出现了,是尹木槿。听说雪颜和尹木槿是寒假才在一起的,因为她去旅游了,所以对具体的过程不了解。雪颜是先告诉他开头,然后直接说结局。凌风哥哥已经回来了,我们也在一起了。陈晓落是安颜洛的知音人,她们用钢琴和琵琶作了一曲初遇,纪念她们的友情。(ps;这篇小说就这样写完了,累的呀。现在是晚上:22:03,奋斗了四天。各位亲们,看完别忘给个评论。洛儿在此先谢过各位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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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小说着了迷优秀作文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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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对足球,篮球,电脑,等等着了迷。但最近,我却对小说着了迷。

可能以前因为年龄小的缘故,我总是对一些故事书,短篇文学感兴趣。但自从我到书店里买了《幻城》这一本书以后,从此,我就对小说着了迷。

以前,我只知道小说都是一本本厚厚的书,里面的文字多得数不清。我一点也不敢兴趣。只喜欢看一些字少画多的漫画。可自从同学们都说小说好看以后,我也去买了一本>--一种长篇小说来看。一开始,故事的情节就象连环锁一样,紧紧的扣在一起的。从不会说看了一节又断开一节的。我越看越入迷。它一直把故事连着写,使我睡觉时都舍不得放不下书来。实在到了要睡的时候,放下书后,我就会幻想着接下来的情节会是怎样怎样,会不会出乎我的意料呢?我一直幻想着,直到入睡。有时就连做梦也会想着呢!想起自己以前对小说的评价,那真是大错特错了。自从看了小说后,我对小说的重新评价是:精彩极了!故事的情节一个扣着一个,越看越使人入迷,越看越吸引人。而到我看了小说后我才发现,看一些故事书,字少画多的书是那么的乏味。而且我也知道看小说的好处了。看小说可以教你怎样写作文,还可以教你怎样写不离题怎样把作文写得像连环锁那样,内容不会断开一节一节的。

现在,我看了不少小说了,如中国的名着>,和不少外国名着了。看了那么多的小说,我的作文水平也渐渐提高了。

啊!小说!我对你越来越着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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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为小说体裁的日记

全文共 5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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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冤家”,也许你们会猜那究竟是谁?其实他就是我的同桌——张宁。他长着一双浓眉大眼,矮矮地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大嘴巴,最具特色的就是他的头了,很像一个方块儿,而且黑黑的

。虽说张宁常和我斗嘴,算是我的冤家,可是在他身上还是有许多闪光的地方,请听我细细道来吧!

张宁是个乐于助人的人。记得有一次,我的钢笔没带,他便把钢笔放在我的桌上,小声说:“给你,这支钢笔可是我的宝贝,记得一会用完还我。”虽说刚借就催着还,可是我还是得谢谢他。还有一次

下课的时候,我订正作业,可是忘了带透明胶,问前后座位的同学借,他们都没带。我心急如焚,该怎么办呀?总不能划掉了给老师看呀。我的心一下子像掉进了一个无底洞一样……张宁从教室外面进

来,看见后递给我透明胶,说:“是要用这个吗?给你。”我抬头一看,像抓住了救星一般,原来还是张宁。一次次的帮助,让我看到了他是个乐于助人的人,也使我们成为了朋友。

张宁的特长是跑步。你们可别小看了他哦!他的跑步速度非常快。记得一次在体育课上,老师让我们比赛跑步。张宁和几个男生一起赛跑,刚刚起步有的同学就慢下来了,只见他一直遥遥领先于其他同

学,一溜烟就不见了!

你们瞧,这就是我的同桌冤家,一个活泼开朗的男孩——张宁,你们喜欢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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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长篇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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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水浒传》我对一百零八位英雄好汉不禁佩服。一百零八位好汉英勇大胆,同仇敌忾,劫富济贫,堪称一代英雄。他们一个个英雄有的最后悲惨而死,有的逃避、隐居,我为他们悲惨遭遇而伤感。一个小小的错误决定和小人作梗悲惨而死。

《水浒传》中我最喜欢武松。有勇有谋,为人仗义。虽然粗鲁,但是他是该出鲁的时候出鲁,对恶人不放过对好人自然也不错杀,喜欢帮助别人,为民除害。武松帮人帮到底,做了就敢于承担,不连累他人,做了就不后悔,帮了就帮到底,敢打敢拼,不顾一切。这一切使我十分敬佩。

《水浒传》中的英雄好汉可以称得上重情重义。我们生活中很少人做到“义”这点,都是忘恩负义,当然,也不是说所有人都这样,现实中有些人得到好处就跑,有时候还抢占、欺骗,但故事中一百零八位好汉不同,他们不贪图小便宜,不侵占别人的东西,反而帮老百姓夺回被抢到侵占的东西,他们不轻易骗人、撒谎,可以为别人赴汤蹈火,对兄弟义气,可以牺牲自己的性命换取别人的性命,现在的社会几乎没人能做到以命换命。所以,现在的社会很少人做到重情重义这一点。

《水浒传》中有一个较大的缺点,就是对社会女性的歧视,书中写女性都是以“__妇”、“泼妇”、“母夜叉”、“母大虫”这样的称呼写女性。不过,作为古代文学有名的作品,他有其意义,有着不同估量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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