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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_小说作文

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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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热烈祝贺千凌同学荣获全国物理竞赛一等奖!大家鼓掌啊!”班主任秦老师一脸笑容的对大家说。

台下立刻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千凌红着脸坐在座位上,把头埋了下去,腼腆地笑着。这种场面她是经历多了,尤其上初中以来,小至学校,大至全国,各种各样的奖她是拿遍了。她一直是秦老师的得意门生,所以这些日子来他脸上特有光。

“铃——”下课了。老师刚刚走出教室。教室立刻炸开了锅,大家唧唧喳喳的热烈讨论着王菲究竟比谢霆锋大几岁,还有的在教室里追逐嬉戏。千凌一向是不参与她们,只是静静的看着她们,静静的看着。阳光洒在她的身上,美。

千凌就是这样的女孩,忧郁,沉静。

“天上的神仙?你们都睡了吗?我知道现在这么晚了,打扰你们是不对的,但有一个问题使我真的很苦恼。我们为什么要做孩子啊?我是真的很不想做孩子。因为,做孩子好累好累啊。要写一大堆的作业,我得拼命去写才不会挨骂,虽然现在已经12点了;做孩子要时刻都听大人的话,即使在他们错了的情况下;做孩子要学乖,很乖很乖才可以,不然没有人会喜欢你。真的好累,神仙,我可以不做孩子了吗?”

————摘自千凌日记

千凌在日记里写的总是很幼稚,因为她本来就很单纯。

* * * * * * * * *

(3)

“距离中考还有43天”几个红色的大字醒目的映入眼帘,秦老师自己掏钱请人在教室后面粘了这几个大字,希望它对同学是一种激励。而千凌觉得它是那样刺眼,坐在位置上,感到背后凉风袭来,直钻入到领口里去了,她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说实话,千凌是很担心中考的,甚至是——恐惧。她害怕自己万一失误,她害怕看到母亲那泪水纵横的脸,她害怕看到老师失望的身影,她害怕看到同学们眼中露出的疑惑……她害怕。

千凌内心很空虚,她真的很寂寞,因为她没有朋友,更没有知心的朋友。因为在别人眼中,她是那样的优秀,那样的孤傲和美丽,那样的高高在上,骄傲的像一只孔雀。所以,千凌一肚子的心里话只有全都向日记倾诉,她有写日记的习惯,而且真的是日日记,都很长,写的密密麻麻。她的日记都带锁,她不是不信任母亲,而是她害怕母亲知道,她面对的,又是无声的流泪。

“喜欢蓝色,真的好喜欢,因为它是天空的颜色,鸟儿喜欢这种颜色,我也喜欢。我爱它,爱它的澄澈,爱它的空灵,爱它的纯洁,爱它的清爽。天空——对我来说真的只是遥远而美丽的梦。它是那么神秘,我好想拥抱它,而我却不能,因为我没有鸟儿那自由的翅膀,我不能飞。”

————摘自千凌日记

天空——每个人都想投入它的怀抱,然而我们永远不是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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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精怪_小说作文

全文共 12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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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整天在坟场做看管工作的李伯来讲,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年青人,你们要知道,我天天要管理、清扫的一座座坟墓,夜夜还要陪它们一齐过夜,如果我不信邪,那可太危险了。”

每当有人看见李伯的房子里贴满各式各样的纸符、挂满一些奇离古怪照妖镜、铜钱串时,问李伯这是怎么回事时?李伯总是这样回答。

李伯的房子,可真吓人,门上贴满四张镇邪驱鬼符,厅内挂着钟馗捉鬼的画像,墙上还挂着关二爷雕像的神台,甚至连厕所里的马桶,都贴着驱鬼纸符。

是不是太夸张了。

所以,从来没人愿和李伯住在一起,李伯独自一人,在这坟场里房子内已住了十多年了,看管里面三千多座坟墓,陪伴他的,只有一头又肥又懒的大白猫,这肥猫,除了吃饭,就是睡觉。

虽然李伯看管这座坟场已有这么多年了,不过,他倒从来没见过鬼,不过,每年一到阴历七月十五这个鬼节时,他都会做一个奇怪的梦,梦见自己站在一个类似小镇的某座房子顶上,在房子下面,有一些奇怪的人影在走来走去,但它们形象都十分朦胧,好象一团雾一样,李伯无法看清它们的模样,有时,他在梦中还会看见一些人影停下来,用一种若有若无,十分飘忽的声音对他说。

“谢谢你,李伯,昨天帮我扫清了门前一堆猫屡。”

“谢谢你,李伯,昨天烧了一百万阴司冥钱给我。”

“谢谢你,李伯,前一段时间烧了一个美女纸人给我做老婆。”

还有很多这样类似讲话,总而言之,都是多谢李伯为他们干好事之类的话。原来,李伯是一个非常负责的坟场看管员,每天早上,他都会替坟场每一座坟墓打扫,把一些坟前杂草除去,扫干净坟前的坟圾,还会定期替一些弄脏的墓碑清洁,而且每到清明节、盂兰节、重阳节,他都会替一些没人拜祭的孤坟烧些纸钱,纸人,送些东西到阴间给这些无主孤魂。

所以,他认为每到农历七月十五之夜做的这些怪梦,是坟场里的鬼魂托梦来感谢,这不由使他更信鬼神。

今年的阴历七月十五又到了,这天上午,李伯又象往常一样,打扫好坟场,下午烧一些纸钱给无主孤坟,不过,在黄昏时,出外买菜归来的李伯发现,在坟场西边尽头紧靠山边一棵古老的大树上,不知从什么地方,飞来了一大群乌鸦,足有百余只多,它们密密麻麻地遍布在树冠上,一动不动地屹立着在树枝上,恶狠狠地盯着坟场。

不知为什么,当李伯看到这群飞来的乌鸦时,感到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怖,他有一种奇怪的直觉,这群乌鸦可不是一般的乌鸦。

到了晚上,不知何,整座坟场下起了一场大暴雨,刹时间,雷电闪耀黑沉沉的夜晚天空,把整座坟场照得时亮时黑。李伯在房子里,通过窗口,望着沐浴在“哗啦啦”大雨下阴森森的坟场,觉得坟场气氛变得很怪很怪,很不对头,他有一种莫名的不祥预感,他感觉到,可能有一场灾难要发生了。

当天晚上,李伯又如往常在晚上十点左右睡着了,可奇怪的是,今次阴历七月十五晚上,他并没有再象以前一样发那些鬼魂影子来感谢他的梦,而是不断奇怪的半夜醒来。

大约凌晨两点左右,李伯突然又醒过来,由于他身体一向不错,自中年以来,他已很少失眠,他觉得有些奇怪。

“哗啦啦”窗外,雨仍下着,但从雨声中听得出,雨似乎没有上半夜那么大。屋内,一切都在黑暗中,在窗外闪电电光下忽明忽暗,李伯又闭上双眼,想重入睡。

就在这时,突然“笃、笃、笃”门外传来一阵敲门声,不知为何,这敲门声又尖又大,在雨声中仍显得十分刺耳。

这几下突如其来的敲门声当场吓得李伯整个人从床上跳起来,心脏“砰、砰”猛跳。

“半夜来敲门,该不是那个混儿子来找我吧。”李伯只得起床来到大门前,一拉开锁,“呼”一声把门打开,向外一看,天啊,奇怪门外除了“哗啦啦”的大雨及溅起无数朵水花的空地面上,什么也没看到,连一个人影也见不到。

“谁敲门。”李伯大声地对着门外下着大雨的空地大声发问,回答他的是一片阴沉沉的雨声。

李伯只得怀着奇怪害怕的心情又关门睡觉了,刚一入睡,“笃、笃、笃”一阵刺耳的敲门声又把他从入睡中打醒过来,在雨声的衬托下显得十分吓人。

李伯连忙戴上一条由泰国旅游带回来,经高僧开过光的四面佛颈链。然后再去开门。

“砰”他再打开门时,奇怪,门外仍然什么也没有,一个人影也见不到,突然,他发觉在门西边一片草丛中,在一道闪电电光下,他看见有一只黑色的乌鸦在大雨沐浴中一动不动的站在草丛里,恶狠狠地盯着他。

“呼”一阵阴风连同雨向李伯脸上吹来,吓得李伯不由自主关上大门,跳回床上,蒙头而睡……

不知不觉,李伯又在这阴历七月十五的深夜中再度进入梦乡了,不过,这次不是以前发的那个站在屋顶上,有许多人影来感谢他的怪梦了,而是一场非常可怕的恶梦。

隐隐约约,朦朦胧胧,先是几个模糊不清往事片断的梦,然后,可怕的凶梦来了,李伯发现自己不知为何,一个人坐在房子里莫名其妙地用剪刀在剪纸人,突然,耳边隐隐约约响起了一阵若有若无的哭声,似乎是三、四个女人男人的哭泣声,十分凄凉阴森。

李伯抬头顺声向外一看,只见窗外升起了一团厚厚的白烟,哭声就是从那里传出来的,这阵尖尖哭声听上去好象有回音一样,仿佛是来自己地狱的惨号,令人不寒而栗。

同时,房子大门自动打开,露出了外面黑暗的夜空,李伯象着了魔一样,不由自主整个人走出门外。

他走到外面定神一看,不由大吃一惊,他发现四周空中竟然飘下着一场雪花雨,而周围地面、坟场、大树、墓地上都铺满了一层白色的冰霜,仿如北方冬雪一样。而那些大树树身全被雪白的冰霜点缀成琼枝玉晶,在黑暗夜空闪烁出奇异的光芒,放眼远望,整座坟场仿佛铺上了一层白色银装似的。而四周黑暗空中,也弥漫着一团淡淡的妖异白雾。

“救—救—我—们。”一阵阵凄凉的惨哭泣声在李伯身后响起,李伯转身一看,不看犹自可,一看不由吃了一惊,天啊,他的房子竟变成了一座巨大的银白色大树,不知为何,树的形象十分模糊,根本看不清其真实轮廓,大树四周弥漫着一团浓浓的白烟,在白烟雾中,隐隐可见树下有三个一动不动,全身雪白象石头一样的人像,这三个人像正望着李伯,那阵阴森的呼唤声正是来自他们。

一阵阴风吹来,李伯不由打了个突,他强忍心中的恐惧,穿过白雾,来到这三个雪白的人像前。

他定神一看,这三个一动不动的雪人像好似石膏像一样,全身雪白仿如石头一样。从这三个石像的脸孔上他一下子便认出,这三个人是坟场西边尽头处三座无主孤坟的死者,因为李伯在清洁坟墓时多次见过这三座孤坟死者在墓碑上照片。其中一个是死于车祸,断了双手,果然有一个白石像是缺了双手。

“李伯,救救我们。”这三个雪白的石膏人像发出了阴森森的声音,它们的脸孔上表情一动也不动,仿佛被冰雪冻结了一样。

“你们……你们是不是……西边三座孤坟的……死者鬼魂?”

“正是,李伯,救救我们,如果你不救我们,将会有一场大灾难降临。”三个冰雪石像讲。

“大灾难,这是怎么回事?”

“李伯,你现在所看到的四周冰雪景色,是我们灵界空间在你们坟场相同地点上不同映像,在阳间空间里,是你看守的坟场,但在灵界空间里,是一座灵人小镇,是坟场里所有亡灵聚居的小镇,我们亡灵都在这阴间小镇上安息,过着平静的生活,等待每年轮回使者的到来,轮回使者每年只来一次,每次只带五个灵魂去转世投胎,可是,今年的盂兰节,轮回使者却没有来,却来了一群邪恶的乌鸦精,它们法力高强,可怕凶残,占领控制了我们这个小镇,还把我们镇上亡灵全部捉到镇中一座巨大的灵塔内。这群乌鸦精是从地狱深层空间来的,只要再过三天,地狱门一开,它们就会把我们镇上所鬼魂拖入到它们控制的最底层地狱中,永远永远做它们的奴隶,永世不得超生,我们将会很惨很惨的。”

“它们还捉了我妹妹,逼我妹妹在阴间卖淫。”另一个雪白女石像道“做鬼也不放过,太残忍了。”

“可是,可是,你们怎么没被捉到塔内,反而变成这般模样?”李伯反问。

“因为我们三个无主孤魂反抗,它们就把我们三个鬼魂变成石魂,石魂就是在灵界中把我们变成石头像,使我们一动不动,快救我们。”三个被乌鸦精变成石像的鬼魂说。

“可是,我怎么帮你们,我又不是什么大法师,又不会降妖伏魔?”

“不,你可以帮我们的,只要你去那些冥品铺买大批纸扎枪支武器和几张破石符,烧给我们就行了这些乌鸦精虽然厉害,但一定敌不过现代化的阴间武器。”三个雪石像停了一会,继续说下去。

“而且,这些乌鸦精每天在黄昏左右才来这里,在阳间正午之时,它们都躲到黑暗的地下,这时,你便可趁机烧那些纸符、纸枪、纸兵器给我们。”

“然后,等它们晚上来时,我们便可打它个措手不及。”这三个石化的鬼魂接着道“记住,明天中午,在坟场西边空地上烧,我们这些鬼魂,能否脱离苦海,可全靠你了。”

“我们可不想一辈子做石头。”一个石魂说。

“好,我试一试看吧!、、”李伯叹了口气,转回身一看,发觉四周在茫茫冰雪中坟场变得模糊起来,竟慢慢变成了一片冰雪大地,在白茫雪地不远处,果然有一座由若干楼宇、房屋组成的小镇,小镇正中,屹立着一座白色的巨塔。

“坟场里的鬼魂都关在塔里,只有三天时间了,李伯。”那三个石头鬼魂在提醒李伯。

“放心吧,我会尽力的。”李伯刚一讲完,突然头顶上传来一阵“格格格”阴森森可怖笑声,听得李伯头冰身冷,几乎昏倒。

李伯不由抬头向上一看,太可怕了,他看见一头足有十余米高的巨大黑乌鸦,从漆黑夜空中直扑下来,它那张令人恶心的长长鸟嘴一张张开,一条布满无数狰狞狂叫骷髅头的白骨舌头,直向李伯卷下来,舌上连结着串串骷髅头狂叫着向李伯全身各处咬来……

李伯尖叫一声,一下子从可怕的恶梦中惊醒过来,全身衣裤都被冷汗湿透,仿佛刚沐浴过一场大雨似的,心脏也“砰、砰”地跳个不停。

还未等惊恐的李伯定下神来,突然,一阵“格格格”地可怕声音又在李伯耳边响起,天啊,那声音就和恶梦中巨鸦笑声一样。

这当场吓得李伯魂飞魄散,不由自主向发出声音方向一看,太可怕了,声音是从左面的窗口发出的,只见窗外,一只全身湿透的黑乌鸦正屹立在向外突出窗边平台上,恶狠狠地盯着李伯。

它发出一声怪叫后,然后,“呼”地一声飞走,消失于大雨的黑夜中,同时,“澎”一声李伯床旁桌上一个荼杯竟莫名其妙地自动炸开,碎片四飞,李伯仿佛听到一个声音在说“别多管闲事,臭老头。”就好象心灵感应一样。

李伯尖叫一声,吓得用被子蒙住全身,不敢起身,刚才发生的一切太可怕,太不可思议了。他心脏狂跳得象要顶破全身一样,阵阵发抖。

一片迷乱,一片迷乱……

不知什么时候,李伯觉得半昏半迷,意识一片模糊,头重又沉,他在半梦半醒中以为自己不能起床了。

“李伯,快开门,快开门。”“笃、笃、笃”一阵阵叫声和敲门声连续不停,终于吵醒了李伯,李伯奋力挣扎了几下,从半梦半醒中挣扎出来,天啊,这声音不正是他的老板,这个坟场的主人冯老伯的声音。

天!同时他发现窗外已阳光普照,已是白天,墙上的钟,已走到十点三十分。

“不好。”李伯拍了自己一下头部,连忙起床冲过去开门,门一开,一个怒气冲冲的高瘦老人冲了进来,这穿着绿色西装的老人正是老板冯伯。

“你有没有搞错,现在都十点半了,你还在睡觉,你平时可不是这样,你应该知道这几天有很多人来拜山的,”冯伯大骂李伯。

“对不起,对不起、、”李伯只能苦笑回答。

“对不起?”冯伯指着门外坟场,声大夹恶地说“你去坟场大门看一看,那门口全是一堆堆鸟屎,又臭又脏,这几天还会有很多人来拜山,让他们见到,我们会被投诉的,你快给我去收拾!”

“是、是……”李伯边说边拿起的扫帚等工具,急急向坟场大门外奔去,天!大铁门的空地上,布满了一堆堆又臭又黑的鸟屎,他不由想到,会不会是昨天那群乌鸦留下的。

一想到这里,他不由全身一阵毛骨悚然,他不由想起昨晚那些见不到敲门人的门声及那场可怕的恶梦。还有梦醒后可怕的经历!

他连忙本能地向西边尽头处那棵大树望去,奇怪,那些昨天黄昏时布满在树上的那群乌鸦已无影无踪,一只也看不见。

天,莫非梦里的石像鬼魂说的可是真的,那些乌鸦只有地黄昏时才出现,正午时躲到地下去了。

一时间,李伯不由不知如何是好,他不知该不该去冥品铺买些纸兵器烧给坟场里的鬼魂,必竟只是一场梦,另外,他对那群乌鸦也有一种莫名的害怕。但未容他细想,冯伯已冲过来,亲自督着李伯干起活来。

由于下午来了很多人拜山,忙得李伯十分辛苦,直到了五点左右,拜山的人才陆续散去,忙了大半天李伯拖着疲惫的身子回自己的房子休息。

他回房时没注意到,在他身后西边尽头那棵古老大树上,一群灰黑色的乌鸦又密密麻麻地在树上出现了。天空上也不知为何布满了低沉沉、黑压压的乌云,一片阴森暗冷。

它们无声无息地屹立着,冷漠地盯着坟场上一座座冰冷的坟墓。

当李伯来到房门前,发觉门半开半掩,显得怪异,李伯记得好象午饭时已关了门的。

未等他想下去,他已一推推开房门,立时“扑”一声,一个又软又重的物体一下子从门上落下,打在李伯头上,吓得李伯尖叫一声,连人带物,一齐跌到地上。

李伯忍痛定神向这打中他头的又软又重的物体一看,天啊,是他养的那头大白猫,不过,现在活猫已变成了血淋淋的死猫,头上有一个大血洞,眼珠突出爆开,简直恐怖骇人之极!

“哈哈哈”屋内响起一阵幸灾乐祸的笑声,一个又肥又矮,样子丑陋,双耳挂满铜环的年青人在大笑着双手拿着一把猎枪出现了,李伯一听其声便已知是他的儿子李大山,他立时明白是怎么回事!这个儿子把猫打死后挂在门上,等他一开门,死猫便掉下来,这小子最喜欢干这种缺德的恶作剧。

太过份了,连自己爸爸都吓!

“你……你……”

“你什么!哈哈哈,老不死!是不是给吓坏了,有没有尿尿啊!哈哈!”李大山狞笑。

“你……你这个反骨仔,幸亏我没有心脏病,不然……已被你……吓、吓……”

“吓死了,是不是,老东西!你说话怎么总是这么没趣,不是死就是生,”李大山笑着接上说。

提起这个儿子,李伯就头痛,这小子从小就胡作非为,十来岁就在马路边放火,偷档口水果,还进学校女厕所非礼女同学。还经常在家附近扮鬼吓昏了几个老太婆,还把邻里一带人养的小动物用自制的火药枪杀死,十三岁入黑社会,到处若事生非,弄得李伯不知赔了多少钱……总而言之,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无赖、混混、滑头仔,这也是李伯从来不和自己儿子住在一齐原因,反正妻子多年前已逝世,自己又给了一笔钱这小子,他不要旧居,来这坟场当看守员。

今天这无赖又把他的猫当了枪靶。

“好不好玩!老家伙!我是不是枪法如神,香港第一神枪手。”李大山指着死猫叫。

“滚!”回答他的是李伯前所未有的怒吼声“快滚,我永远不想再见你,”一讲完,他已冲过去,把李大山连人带枪,推出门外,再狠狠地关上房门,关上门后,他狠狠中用脚跺了几下地,为自己有这样的儿子生气。

“死老头,不识抬举,等我明天叫几个兄弟来砸你坟场”他边骂边转身想走,不觉意中,他看到百余米外西边尽头处,一棵大树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一些黑色的乌鸦。

立时,一个恶毒的念头又在他脑海里升起,打几只乌鸦下来,然后把它们的头切下来。今晚用绳挂起来吊在李伯看守房窗前,哈哈哈,这老东西明早一起床,肯定会被吓环了。

“你们不好运了。”李大山对那棵大树上的乌鸦说“放心,我只不过借你们几个头用用。”边说边已向西边大树走过去。

当他怪笑着来到这大树十来米处时,他发现这群乌鸦见到人来却没有飞走,而是全部静悄无声地一齐盯着李大山,奇怪之极!李大山本能地感觉有点不对头,天黑了下来,晚上已来了,这里弥漫着一股异样的气氛。

不过,好杀小动物的本性战胜了他的直觉,他阴笑着举起手中的猎枪,瞄准了树上的一只静立的乌鸦“不要怪我,是你自己不飞走的!”

正自言间,“呼”一阵又阴又冷的怪风从树上吹了下来,冷得李大山不由自主倒退几步,这阵风似乎在警告他,笨小子,快走开。

可惜这个李大山以为这是傍晚山风,还以为这风是在说,尽情杀吧!多多无区!

“我可是好人,只是偶尔开开枪。”李大山一说完无聊话,立即举起猎枪,一扳开关。

“砰”随着一声清脆的枪声,一只乌鸦当场被击中,垂直从树上落下,“嘭”一声跌至地上。

李大山“哈哈哈”笑了两声,回头又想再打多一只乌鸦,他举枪再一瞄准,天!他不由大吃一惊,树上的那群乌鸦一下子全部消失了,大树竟变得空空无一鸟。天,只不过一下子,还不到一秒,全部乌鸦就不见了,就算这群乌鸦四散而飞,也不可能这么快消失,连飞的声音也没有!

他不由自主地感到一种莫名的恐惧,他走上去,定神向那被打落在地的乌鸦一看。

不看犹自可,一看不由吓得他尖叫一声,转身就跑,这击落在地上那里是什么死乌鸦,而是一个血淋淋的骷髅头。

同时,呼呼呼,几阵怪异的阴风刮来,一下子吹得四周地上树叶、沙石飞舞起来,刹时间飞沙走石,天昏地暗,拦住了想要逃跑的李大山。

“不、不,饶命!”李大山被阵阵飞沙打得睁不开眼,同时,四周响起了一阵“格格格格”的阴森笑声,李大山手中的猎枪,突然“呼”一声,竟不可思议地变成一条巨大、黄绿色相间妖异大蛇,快如闪电一下子卷在了李大山的脖子上。还未等李反应过来,大蛇已狠狠地在李大山的头上咬了一口,然后“呼”一声,大蛇竟变回一只绿头黑乌鸦,哇哇叫着飞上空中,然后又一下子消失了。

李大山发出一声被咬尖叫声,连连后退,双手不由自主掩着头部伤口,他觉得头部剧痛异常,一股恐怖热流如熔岩般从伤口涌入大脑,热、热、热,头痛得可怕之极!

李大山惨叫着滚到地上,象发了疯一样在地上打滚狂叫,吓人之极!在房内,李伯一听到外面响起枪声,马上从窗口向外一看,天啊!他儿子居然向树上那群来历神秘的乌鸦开枪。

“笨蛋!”李伯吓得连忙冲向门外,谁知在开门中一个不小心,被死猫绊倒在是,他爬回起身,狂冲出去。

当他冲到李大山面前时,天啊!只见他儿子疯狂在地上滚来滚去,双手掩着头部,有一个可怕的伤口,一阵阵妖异的白烟,正从伤口里泻出,情景十分恐怖骇人!

“你怎么了,大山。”李伯心痛地大叫“快来人啊,救命!”

可惜此时坟场除了他们已空无一人。

“啊”随着李大山那吓人的惨叫声,他的头竟象被吹气的气球一样,慢慢膨胀起来,并越胀越大,情景简直无比骇人,看得李伯全身汗毛倒竖,倒吸几口冷气。

不够几秒,李大山的头已胀成了一个巨大的汽球,足足比原来的头胀大了三倍有多,眼睛、耳、鼻、口五孔疯狂流血,面目狰狞怪异非常。

然后,“轰”一声,那胀大到不可思议的头终于无法承受而自动炸开,血肉、脑浆、颅骨四处横飞,就好象一个胀至爆炸的汽球一样。

可怜的李大山当场被炸死,无头之躯,在爆炸过后,顺势向后跌倒在地,鲜血如喷泉般从颈部喷出,溅满了被吓呆了的李伯脸上、身上,李伯同时也看到,在旁边那棵古老大树上,又突然布满了乌鸦,它们恶狠狠地在树上盯着李伯,仿佛在警告李伯,看见了吧,这就是与我们作对的下场。

虽然李大山是个坏儿子,但毕竟是李伯亲生儿子,见到儿子如此惨死,李伯无比愤怒,他几乎真想冲上去和它们拼命,不过,理智及时制止了他。

儿子死得如此恐怖、不可思议,李伯几乎已断定是这群乌鸦精干的。

“你们杀了我儿子,我如果不对付你们,我还是人吗?”李伯边想过已转身向坟场门外走去。

当他来到坟场门外马路时,马路上却静悄悄,空无一车。

过了一会儿,一辆摩托车驶了过来,李伯连忙挥手截车。

那驾摩托的夹克新潮青年应声停车“有什么事,老头!”

“我儿子在坟场里死了,请你送我去警察部报案。”

那青年一听死人,立即“刷”地一声驾车丢下李伯,飞奔而去。

没办法了,李伯只得独自一个飞奔狂跑,足足跑了七、八公里,才来到附近一个村屋区。

在村屋东面有一档专卖纸扎冥品的士多店,档主是一个整天讲鬼神的老太婆。

当李伯满头大汗地来到她面前时,她正准备收档,她看见李伯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连忙问“李伯,满头是汗,是不是叫鸡被警察追。”

“不,不,不要开玩笑了。”李伯足足喘了几分钟气,才定下神来“我,我要你卖些冥品给我。”

“要什么,银宝还是阴司纸钱?不过,先声明,少一分钱也不行!”

“我要的是纸坦克、纸枪、纸炮,对,还要十来个纸人士兵。”

“神经病,你以为我是开兵工厂老板。”老太婆边说边骂“我哪有制造这种东西的,我是卖冥品的,不是卖军火的。”

“你可以做的嘛?我不会少给钱你的。”李伯衷求。

正说际,这冥品铺里钻出一个十五、六岁的男青年,他大声问“你是不是看守前面山林那片坟场的李伯?”

“是啊,你怎么知道。”

“奶奶,帮他做吧。”

“你傻了,三仔,我可从未做过纸兵器的。”老太婆反问这青年。

三仔笑了笑“奶奶,真奇怪,我不怕告诉你们吧,我昨晚发了个怪梦,梦见爷爷托梦给我,要我帮一个叫李伯的坟场看管员做纸坦克、纸士兵和破石符,不过,我爷爷说,要收足二千港元,因为我爷爷在阴间输了很多钱,需要用阳间钱来还债。”

“好,我全部给你。”虽然心痛,李伯还是掏出了裤袋里全部钱——两千块钱。

那老太婆立时眉开眼笑,马上接钱“好说、好说,三仔,还不快去做!”

三仔应声进房,那老太婆也跟着进去“你等一会儿吧,李伯,我们会尽全力的。”

于是,李伯便焦急地在这冥品铺档门前等待,他看了看手中的手表,已是夜晚八点半了,今晚黑夜显得越来越阴沉,一幅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感觉。

这老太婆说的等一会儿足足让李伯等了三个多小时,直至将近半夜十二点,那老太婆才托着一个大麻包从房子里出来交给李伯。

“一共做了四部纸坦克,三十把纸长枪,十个纸人士兵,还有一些镇邪符和破石符纸,可以打一场大仗了。”老太婆说。

“谢谢。”李伯正要走,三仔从铺内跑出来,把一瓶酒精交给李伯“也许,你会用得着它。”

李伯接过放入胸衣内,然后扛上麻包,全力向坟场奔去。半个小时后,李伯气喘吁吁回到坟场时,只见坟场大铁门夜空上,聚满了一大片一大片的黑色乌云,铁门门栏顶上,站满了一只只乌鸦,它们一字排开在门顶上,恶狠狠地盯着李伯。

李伯强忍心中的害怕,托着麻包,穿过坟场大铁门,走入坟场内。

“呼呼呼呼”几阵妖异而又猛烈的阴风从四面八方吹来,吹得李伯全身毛骨悚然,几乎跌倒在地。李伯奋力深呼吸几口大气,挣扎着走到坟场西边尽头空地上,然后停下。

他定下神来一看,天啊,不知何时,在他周围,一只只乌鸦正在四面八方的地上、坟上、树上,将他团团包围住,而且全部都恶狠狠地盯着他。

阵阵阴冷的怪风带着沙尘,打在他身上,仿佛在警告他。

李伯冷笑一声,把装满冥品的麻包扔到地上,然后掏出打火机,猛地一打开关,“烘”一声,打火机火焰已燃着麻包,麻包一下子烘烘燃料起来。

“呱、呱”随着几声恶叫,几只乌鸦已凶神恶煞地飞扑过来,要袭击李伯。

同时,“轰隆”一声,夜空中闪起一道耀眼闪电,把整个坟场照得如同白昼。

那几只凶恶的乌鸦刚一飞扑到李伯身旁,立时好象触了电一样,怪叫着飞离开,好象受到了无形打击一样。不敢近李伯的身体。

李伯冷笑一声,他当然明白这几只乌鸦为什么不敢接近他,攻击他,因为他胸颈正挂着那条开过光的四面佛金链,刚才是这链的法力显灵了。

送这链给他的泰国僧人说过,这链会使一般恶鬼、小妖不敢近身。看来,名不虚传啊。

同时,麻包袋的火焰已烘烘燃烧并扩大起来,李伯面无表情望着这夜景中烈火。

突然,“轰隆”随着一响暴烈的雷声,一大片又急又密的暴雨,没头没脑地从黑夜中抽打下来,如蜘网般密集落下,一下子,大雨已把燃起的火焰迅速压下去。

同时,分布在四周地上,坟上的乌鸦发出一阵“格格格格”的阴森笑声。

这笑声听得李伯心底发寒,几乎昏倒,他已感觉到,这场大雨一定是这群乌鸦精干的,目的当然是为了阻止他烧纸武器给那被乌鸦精欺压的坟场鬼魂。

“轰隆”又是一响可怕的雷声,一道弧形的耀眼闪电,从黑夜乌云凌空劈下,化作一条美丽、恐怖的弧状曲线,一下子打在李伯身旁三、四米距离的空地上,立时爆起一团巨大电火花,电火花如无数烟花般向四周溅起后又落下,把周围映个一片通白。

这当场吓得李伯不由尖叫一声,整个人跌落到地上。

他知道,这闪电肯定是乌鸦精在恐吓他。

幸亏他身上挂着条四面佛金像链,不然,刚才那道可怕的闪电肯定是打在他身上,他想不变成焦灰也不行。

雨仍“劈劈啪啪”地下着,麻袋上的火焰已被几乎扑灭,冒起阵阵白烟。

同时,围在李伯四周地上、树上的乌鸦纷纷飞过来,它们全都恶狠狠地盯着李伯,并慢慢在地上一步一步走过来,天啊,它们的眼睛全都在黑夜中闪烁着一团团妖异的红光,仿如无数盏小红灯笼,真是令人恐怖的情景。

李伯望着这从四面八方地上逐步迫近,逐步缩小包围圈的乌鸦群,不由一阵心寒,怎么办?怎么办?难道就这么等死。

突然他的手无意中摸到了胸衣内的那瓶酒精,对,是那个三仔送给自己的,对,还有自己身上的四面佛链。

好,现在派上用场了。

李伯连忙拿起酒精,猛地用力一打开瓶盖,顺势把瓶里的酒精倒泻到已冒着白烟,几乎全部熄灭的麻包上,立时,“烘、烘、烘”已将近熄灭的麻包袋又再死灰复燃,重新燃烧起来,同时,李伯也把胸前挂着的四面佛链也抛入到重燃的麻包袋中,立时,“刷”一声,整个麻包闪起一团金光,并一下子燃成一团迅速变大的火堆,同时,夜空的大雨也莫名其妙地一下子变小起来,并迅速消失。

四面佛金链果然有神力。

李伯望着这烘烘燃烧的麻包袋,不由露出了满意的笑容,红红火焰映红了他的笑容,转回头向四周一看,奇怪,刚才在四面八方包围着他的乌鸦突然一下子全部不见了。四周除了空荡荡的坟碑、大树、草丛,其余的,什么都见不到了。这群乌鸦精好象一下子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李伯心想“也许我烧的纸兵器已经到了阴间,乌鸦精正在和鬼魂打仗吧。”他一边想一边走向坟场大门口,他想去报警,因为儿子毕竟死在这里。

突然,他身后那已烧成一团火堆的麻包袋最后竟“轰”地随着一声巨响,炸成一个巨大高高的火球,直冲向天,形成一个二十多米高的磨姑云形状火球气云,一刹间把整个坟场映成一片火红。

这一下不可思议的巨大爆炸当场震得李伯整个人飞弹起来,连滚带飞,被爆炸力热浪震飞出坟场大门地上。

李伯呻吟着强忍剧痛抬起头一看,只见四周夜空中,无数烧焦纸灰、火星如雨点般冉冉从半空中落下,同时,四周地上,坟上,竟不可思议的铺上了一层白色的冰雪,情景仿如回到了他上次的恶梦中。

“当”一声,只见半空中,那条四面佛金链竟不可思议地在李伯头上方出现并飞落下来,李伯连忙用手接回,挂回胸前。

然后,李伯想爬起身,天啊,他才发现自己站不起来,原来自己右腿在刚才震荡中受了伤,无力站起来。

“哒哒哒”随着一阵摩托车声,远处马路上,一个交通警察正骑着摩托车飞驰而来,他驶到了李伯面前停下,显然,他被刚才爆炸声吸引过来。

坐在地上无法起身的李伯连忙挥手大叫“警察!快来、快来……”

“救你,是不是,老头。”那个警察下了车,一边说,一边走过来,这是一个面无表情的小胡子警察。

“是啊,阿SIR,还有,我儿子在坟场里死了,我也受了伤,麻烦你送我去医院和到差馆报案。”李伯边喘气边说。

“臭老头,刚才是不是你在放炸弹,搞恐怖活动。”小胡子警察冷笑着掏出腰间的手枪,并指着李伯,不知为何,这小胡子声音很尖很阴森。

“不,不,阿SIR,你误会了。”李伯喘着气说,他无意中望了望这个警察在白色冰地上的影子,不看犹自可,一看可吓坏了,在路边的路灯昏暗灯光下,这警察的影子竟是一只巨大的乌鸦形状的影子,而不是人影。

同时,那小胡子警察突然发出一阵“格格格”的阴森笑声,然后说“臭老头,你看看我是谁。”

李伯一听到这种尖尖象乌鸦叫一样的笑声,立时吓得魂飞魄散,这声音不正是和昨晚七月十五那恶梦醒后那在窗外恐吓他的乌鸦的笑声一样。

“卡察”随着一阵可怕的声音,那小胡子警察苍白脸皮迅速裂出几十条裂缝,就好象破裂的陶瓷一样,十分骇人,一团团鲜血,从裂缝中流出。

然后,“扑”一声沉闷巨响,小胡子警察脸皮自动炸裂开,露出里面一个巨大,布满血迹的绿色羽毛的乌鸦头,它那丑陋的头上双眼闪起两团猩红色血光,并恶狠狠地盯着李伯。

他身后的那部摩托车,也刹间变成了一只足有一米半长的巨大蟑螂,它那棕红色令人恶心的翅膀、身躯发着一阵恶臭,头上那两条长长的触须摆动着,也恶狠狠地盯着李伯。

只见这个绿色乌鸦头人身的可怕怪物发出一阵“格格格格”狰狞笑声,道“我就是乌鸦精首领绿头妖王,臭老头,我可不怕你胸上的那条佛链,受死吧,老头。”一讲完,举起那已变成象鹰爪一样布满磷甲的利爪,就要扑上来。

说时迟,那时快,突然,“哒哒哒哒”响起一阵猛烈的枪声,那绿头妖王胸部突然炸起一

排耀眼火花,“啊”那乌鸦精发出一声惨叫,胸部已被打出一个血淋淋的大洞口,血液如洪水般涌出,四处溅射,随着乌鸦精再发出最后一声惨叫,当场倒下,“烘”一声,当它倒地后立时升起一团白烟,白烟过后,李伯定神一看,这鸟头人身精怪已变成了一只倒在血泊中的绿头死乌鸦,已死回原形。

李伯转回头,向发出枪声的地方一看,李伯不由整个人呆住了,开枪的是一个身穿绿色迷彩军服,头戴钢盔,手持一把M—16步枪的士兵,不知为何,这士兵的脸很苍白,五官看上去好象一个平面似的,好象是画上去的,面无表情,看上去全身散发出怪异的气息。

对,李伯突然想了起来,这不正和他买回来的纸扎士兵一模一样,莫非,纸人烧了之后在另一个空间真的可以变成实物。

同时,一部十分漂亮的坦克也驶过来,它和李伯买的纸坦克一模一样,李伯心想,肯定是那麻包里的纸人、纸坦克来救他了。

它们刚才已烧过了,这一定是它们在阴间的形状。

只见那坦克的大炮慢慢降下,瞄准李伯身后的空地,李伯转头一看,原来,坦克瞄准的是那只巨大的蟑螂,即那乌鸦精变成警察时骑的摩托车。

那只巨蟑,见势不妙,转身就跑,说时迟,那时快,坦克的炮口已“轰隆”一声,对着它开了一炮。

一道红光,从坦克炮口闪出,一下子飞过李伯头上方,正正打在那逃跑的巨蟑身上,立即“轰”地一声巨响,那巨蟑当场被炮火击中,炸成一团火光,它在火光中被炸得粉身碎骨,残骸四飞。

“好”李伯也不由大声叫好,他回过头,发现身后坟场已变成一片雪地,在雪地不远处,有一座小镇,一道道火红的弹光,正从镇里射向天空,一只只“哇哇哇”叫着的在天空中飞行的黑影,相继被击落,好象被高射机枪击落的飞机一样,冒着烟跌落到雪地上,这肯定是被纸兵器打下来的乌鸦精。

这纸人士兵和纸坦克也转回头,向这雪地上正在战斗中的小镇驶去,它们显然是要增援在小镇内正和乌鸦精打仗的鬼魂。

“看来,我烧的武器已全部安全抵达阴间,坟场上的鬼魂终于得救了。”李伯一边想,一边终因体力不支昏了过去。不知什么时候,李伯终于从沉睡中醒过来,他发现自己正睡在坟场大门口,温暖的阳光照在地上,告诉他这是一个美丽的早晨。

李伯爬回起身,他发现自己的腿伤竟然已好了,他不由想起昨晚那恶梦般的恐怖经历,他记不起自己昏迷之后的情形,不过,好象发过一个梦,梦见小镇上的鬼魂在庆祝打败了乌鸦精,具体细节,他记不清了。

他走入到坟场里,天空晴朗,万里无云,坟场里的坟墓、草丛,树木在灿烂的阳光下显得生机勃勃,他再走到西边尽头,发现在那古老大树旁,布满了一百多只倒在血泊中死乌鸦,它们呈圆形围着大树,另处,李伯也在大门门口也发现了一只死了的绿头乌鸦和几百只烧焦了的死蟑螂,看来,乌鸦精的确被彻底消灭了。

不过,李伯也同时见到了自己儿子惨不忍睹的尸体。

李伯于是报了案,警察来到了现场,李伯告诉了他们这可怕的经历,很可惜,李伯立即被当成精神病人送进入青山医院,他儿子的死被列为狂人杀人案来处理,但侦了三年也破不了。

三年后李伯出了精神病院,中了三次六合彩,成了亿万富翁,但他很快离开了香港,去了东南亚隐居,没人知道他在那里。

只是有人在传说,李伯中六合彩是因为发梦时有鬼魂托梦帮他,告诉他中奖号码,所以他才发了财,是真,是假,也没有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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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凶网_小说作文

全文共 22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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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六拿回了光碟,心里暗暗庆幸没有拿回家试碟,张五开始惊慌了,他把电话线也拨断了,但那扇金属门继续出现在屏幕上。

“对不起,张五,我现在回去找那个老头。”王六连忙点头哈腰向张五道歉。

“去死吧,你这臭蛋,从来都没有好东西。”张五把王六连推带撞拉出了大门。

王六又回到了电脑城,可他再也找不到那个档口了,那个档口变成了一间厕所,王六在厕所里转来转去,叫来叫去,结果惊动了保安,把他当成神经病赶了出去。

“那该死的老头,”王六在家中忿忿不平地诅咒“用臭碟和厕所来戏弄我,要是让我找到了他,我要在他的头上拉尿。”

这时已是晚上九点多了,他又打开了电脑,准备上网到聊天室胡说八道,突然间,电话铃响了起来。

“王六,你在不在。”电话里传来了张五的声音。

“什么事?”王六问。

“那扇金属门突然打开了,里面很精彩,很多异形、女人、人妖正在疯狂交配,我从来都没看过这么精彩的,你的那张碟还在不在,里面可能还有很多东西,我们这次可以大饱眼福了。”张五兴奋地在电话里喊个不停。

“是吗?”王六眼珠一转,心想好东西还是独占过瘾,于是他又撒谎了“你又不早说,我已经还给了那个该死的老头。”

“你这小子,当我是傻瓜,快把那张铁片拿过来。”还没等张五说完,王六已经把电话断了。

“见鬼?这小气鬼真是一点意思也没有。”张五放下电话,又开始继续观赏里面一大堆狂呼乱叫不停交配的异形和女人。

突然间,里面的画面开始朦胧了起来,象罩上了一层雾似的,“怎么回事?”张五拍了拍电脑,他好象听到了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一阵阵惊天动地的巨响。

张五把头伸到电脑面前晃来晃去,可是那些雾越来越浓,他再也看不到那一大堆疯狂乱交的画面,就在这时,突然间他听到了巨大的水流轰鸣声,还未等他反应过来,“轰”一声巨响,一大片水流呼啸着从屏幕上喷出,把张五腾空射起,“澎”一声,张五重重撞到了天花板,等他掉回地面的时候房间已经变成了一个一米多深的游泳池,他在水面上溅起了一大片浪花,“咕咚,咕咚”他吞了几口水才挣扎着爬了起来,这时水已经过腰了,大片大片的水继续呼啸着从电脑屏幕上喷出,水面正在高速上升,张五知道形势不妙,他想爬向门口把门打开,就在此时突然间几条长满吸盘的绿色触须从水中伸出,猛得一下把张五重新卷进了水里……三分钟后,整个房间都灌满了水。

五分钟后,张五的父亲张大吞回家了,他刚拿出钥匙,却听到了房间里传来惊天动地的巨响“发生什么事,”他猛得一下把门打开,“轰”一声巨响,水好象瀑布一样从房门狂泻而出,把张大吞卷到了走廊的另一边……

王六把那张光碟插进光驱,他又开始上网了,这次他没有选择金属门,他选择了那条长长的隧道,可是那条隧道什么也没有,他按了半天鼠标都毫无反应“见鬼,我可能中计了,一定是张五的诡计,这张碟弄坏了他的电脑,所以他就编造这个故事来引我上钩。”想到这里,王六连忙把光碟取出,关上电脑,不过幸运的是他的电脑并没有出现在张五家发生的那种不但死机还无法关掉的情形。

王六开始觉得疲倦了,他关掉灯便上床睡觉了。

在漆黑一片的房间里,一种奇怪的生物已经无声无息地来到了王六的面前,突然间那台电脑自动打开了,那条隧道在屏幕上静静地出现了,阴森森的荧光笼罩着整个房间,可惜王六现在睡得象头死猪。

在屏幕里面的那条隧道中,一双恶狠狠的双眼出现了,它阴险地盯着王六,还不停地从屏幕中射出种颜色的光线束扫描分析王六的大脑身体。

在这只生物的眼中,世界就象卡通片一样只是一些不同的线条,王六是一个人形的线条,身体内发出一种令人垂涎三尺的虹光,也就是生命之光,这对它来说,是梦寐以求的能量。

一只长着尖厉红指甲的蓝手从电脑中伸了出来,它罩着一层寒气把台上的那张光碟拿出,然后放进了电脑的光驱……

一只蓝色的怪物正在太空中疯狂地追杀王六,在尖叫声中,王六猛得一下醒了过来,他看了看时钟,已经是早上九时了,他的心突突突跳个不停,不知为什么,昨晚他整个晚上都在做恶梦,弄得他现在满身大汗,他爬起来走到厨房喝了几杯白开水才逐渐冷静了下来。

“铃铃铃”电话又响起来了,王六接过电话一听,原来是林七。

“有没有看电视,张五的那个区发生水灾,据说还有很多水源源不断地从张五家的门口窗口疯狂喷出。”

王六打开电视,天哪,他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张五的那段市区变成了一片泽国,就象威尼斯一样,马路大街全变成了河流,一条条抢险的船正在穿梭往来,将大批大批被困的市民运离该区。

“据报道,那些水全都是从一幢大楼流出。”跟着画面上出现了张五住的那幢大楼,从张五住的第五层向下开始,那些水象瀑布一样从大楼四面的窗口狂泻而下,溅起巨大的水雾,在水面上扬起一条艳丽的彩虹。

“张五现在怎么了?”王六问林七。

“失踪了。”林七道。

“这真是怪事,昨天我还到了他家,”王六笑了笑道“现在他可以天天游泳了。”

“对了,王六,昨晚半夜你给我的那个电子邮件到底是什么东西。”

“昨晚我有发电子邮件给你吗?”

“一大堆古灵精怪的网址,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你是从那里得到的。”林七问。

“你搞错了,我昨晚没有发过电子邮件。”王六纠正。

“开什么玩笑,老兄,我不喜欢这样。”

“如果骗你,我不是人。”王六发誓。

“等等,”突然间王六想起了什么“那份邮件你还保留着吗?”

“当然。”

“好,我马上过来,你等等我。”王六挂下电话拿起那张怪光碟向林七的家奔去,他有种不好的预感,那份电子邮件的网址可能就是这张光碟的那些网址,如果是这样就会很严重,他开始觉得那个老头不对劲,弄不好今天张五那个区发生的水灾就是这张碟引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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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缘小说结局

全文共 2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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箫声幽远地响起,仿佛穿过了层层的记忆,从时光的河底,慢慢浮现。一时间,好像又回到那个寂静的夜里,月色如水,雾气迷离,她在水上的亭子里吹箫,他在远远的铁门外倾听。

一个月后,北平。

虽然已经是初春,可是北方的气候,依然是天寒地冻。地上厚厚一层积雪仿佛还没有化,天上又开始零星地飘着雪花,出门的时候,不穿大衣是不行的。

锦绣裹得严严实实走在路上,初到这里的时候,北方的寒冷真的很难习惯;常常觉得自己就快要冻僵了。可是这里的空气清冷而干净,天空高而远,晚上没有那到处闪耀的霓虹招牌,也看不见那密密的弄堂。仿佛——跟上海,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北平的汽车,跟上海的并没什么不同。总有种错觉,就是自己熟悉的那一辆。有时候也觉得自己好笑,不是说,离开上海,就可以忘记一切重新开始?可是记忆非但没有淡去,反而越来越鲜活。

明珠的美丽,英少的不羁,向先生的淡定,石浩的忠厚,唐海的机敏,还有王妈的唠叨……一切就好像发生在昨天。

而她心里深深地、深深地爱着的那个人,更是从来没有一天忘记过。

这两天,北平还在下雪;可是估计在上海,天气已经开始回暖,明珠她们已经开始准备春天的衣裳,而宁园里的那些花,不久也就会开了。

现在想想,真的很庆幸,当时在离开宁园的前一天,匆忙种了花和树,不然都想不起来,自己在那里到底曾经留下过什么。再过几年,等石榴树长高了,看着那绿色葱茏,左震——他可会偶尔想起她?他能不能体会当时她种那几乎可以算是,她唯一曾经为他做过的事情。

“锦绣!你来啦。”有人在前面招呼她,原来茶馆已经到了。

“是,黄老板。”锦绣答应着,快走了几步,赶到茶馆门口,“今天怎么在外头站着?客人很多吗?”

“不多。”黄老板道,“只不过出来透透气,顺便看看你几时过来。这边的客人听你吹曲儿习惯了,经常还问起,那位吹箫的姑娘来不来?”

“怎么会不来,我还等着拿工钱吃饭呢。”锦绣笑了,一边解下厚厚的帽子和围巾,一边进了门。

每天下午,她都在这家茶馆里吹几段曲子,另外还有几个唱弹词儿的,说书的,还有一个弹琵琶的小姑娘,大家都不过是出来找点贴补,钱虽然不多,但维持生计也够了。这间茶馆是这附近最大的一家,前面是楼上楼下,后面有单独的偏厅,平常客人还不少,到了下午,总是七八分满座。锦绣进的是后门,从后门穿过院子,就直接到了偏厅,她先脱了外套,搓了搓冻得冰凉的手指,就拿出了那管紫竹长箫。

试了试音,刚吹了一声,忽然觉得有点不对。

周围怎么这么安静?

这间偏厅,跟外面的大厅只隔着一道帘子,平常坐在这里,外面喝茶的,聊天的,跑堂的伙计吆喝茶水,嘈杂的声音总能听得见;可是今天不同,外面一片静悄悄的。

锦绣不禁站了起来。走到帘子前面,侧耳听了听,真的,一丝说话的声音都没有。这是——怎么回事?

“怎么不吹了?”黄老板正从门外进来,微笑着问。

锦绣疑惑地看看他,“外面怎么这么安静?今天没有人?”

“有人。”黄老板道,“有人包了场。”

包——场?!锦绣呆住了。这种地方,还有人包场?简直从来没有听说过!

“那,我今天就不用吹了吧。”

黄老板拉住她,“这怎么行!人家说了,是特地为了听你吹箫,才包下这场子,不过是图个安静。刚才我还怕你不来,所以特地在外面张望着。”

锦绣忽然心慌起来。

谁会因为要听一段箫,就特地包下整个茶馆?她的箫还没吹到那种地步吧!

慢慢走到那低垂的帘子前面,慢慢掀起来,看见整个空荡荡的大厅。桌子椅子,整整齐齐,可是没有人来坐。只有大厅门口,正进来一个人,淡淡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仿佛镶了一道金色的光环。

那人已经踏进门口,远远看着她;刹那之间,记忆忽然闪回到很久以前,在百乐门的大堂里,隔着衣香鬓影、济济满堂的人群,也曾经有个人,跟她这样两两相望。

这里是哪里?会不会——会不会是做梦啊?

锦绣看着他,一步一步朝自己走过来。忽然想起,曾经有一回,自己被按在地上灌酒,当时他也是这么走过来,水晶灯的华光,照着他雪白的袖口,还有他手上一瓶琥珀色的洋酒。

真的是他。越来越近。

锦绣不禁屏住了呼吸,手里紧紧拽着那扇帘子,怔怔地僵在那里。耳边只听见自己心脏的狂跳声,怦,怦,怦!站在眼前的,就是她日日夜夜,朝思暮想,相思已成灾的那个人吗?

北平跟上海,距离何止是千里之遥,她无声无息地躲着这个角落里,他怎么可能找得到?可是眼前的人,照旧的白色衬衫,黑色大衣,照旧是那么熟悉的脸,熟悉得好像就刻在她心里。

左震。左右的左,震动的震!

他终于站住了,隔着两步远,问:“能不能让我点一支曲子?”

锦绣呆呆看着他,听见自己说:“好。”

“上海有一家叫做狮子林的酒店。很久之前,我曾经路过那里的后园,偶尔听见有人吹箫,曲子很好听,我一直忘不掉。”他慢慢说,“那曲子我不知道名字,也从来没听过,所以到处找不到。后来总算听见有人说,这间茶馆有人会吹这一首,所以我从上海千里迢迢赶了来,请你为我吹一遍。”

锦绣终于举起了手里那管箫。

箫声幽远地响起,仿佛穿过了层层的记忆,从时光的河底,慢慢浮现。一时间,好像又回到那个寂静的夜里,月色如水,雾气迷离,她在水上的亭子里吹箫,他在远远的铁门外倾听。还是那支曲子,婉转悠扬,千折百转,仿佛还带着那丛丁香花的暗香,低低地徘徊。

锦绣吹着吹着,辛酸慢慢袭上鼻梁,眼睛慢慢模糊了。终于箫声有点变了调,再也吹不下去,她放下了箫管。

左震看着她,“你怎么知道,我那天晚上,听见的就是这一首?”

锦绣答:“因为,我在狮子林,只有那一个晚上吹过箫,吹的就只有这一首。”她含着泪微笑,“说来真不敢相信,世界上的事会有那么巧。在上海,我就只吹过一次箫,偏偏就让你听见。我就只跟人打过一次架,偏偏也让你碰见。”

“我也只教一个女人跳过舞,是在百乐门,她叫荣锦绣。”左震也微笑,“她说过,多希望从第一次见到我,就只为我欢喜,只为我跳舞,只为我流泪。”

锦绣的泪水扑簌而下,走到他面前。近在咫尺,触手可及!

接着左震的话,她说了下去:“她还说过,真的很后悔,从来没有好好地听懂你说话,从来没有好好地分担你心事,也从来没有好好地抱紧你……如果时光能倒流,如果一切都能再重来一遍……”

没等她说完,左震蓦然把她拥进了怀里。

紧紧地抱她在胸怀,那深深的颤栗,闪电般将他贯穿!这么多天来,找得天翻地覆,几乎翻遍了整个长江南北,风尘仆仆万里奔波,所有寻觅她的辛酸,都化作了一阵热辣,骤然袭上他的眼眶。

锦绣抱紧他的腰,泪水迅速渗透了他的外套,仿佛是压抑了许久的心酸,终于痛快地一泄而出!终于等到了这一天,终于重回到这个日日夜夜思念的,温暖熟悉的怀抱里。

曾经的深情,清晰如昨日,历历上心头。

从殷宅门口的初遇,望海楼前的躲雨,到百乐门的第一场舞,从狮子林外的听箫,到宁园的酒醉,从七重天上的相望,到烟花下的相许,从芦河口边的决裂,到长三码头的告别……点点滴滴,有心动,有心碎,无尽的甜蜜,无尽的辛酸,还有那无边无际的思念,都在这一刻,化成这紧紧的一抱!

远远的窗外,天空里仿佛又开始飘着雪,但是在这缱绻的天地间,仿佛就连漫天的风雪,也分外的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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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缘》——小说概要

全文共 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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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与左震相遇了,左震爱上了锦绣,然而锦绣却认为自己喜欢英少,想接近英少。为了帮助锦绣达成心愿,左震把锦绣送去百乐门当舞女,教她喝酒,教她跳舞,教她人情世故,终于成功地教她当上了舞女,也终于让她如愿地待在心上人身边。那么,荣锦绣最后跟谁在一起 英少还是左震?

锦绣开始以为自己喜欢英少,拼命想接近英少,然而,当锦绣成了百乐门最红的舞女,并且能够随时陪在英少身边时,锦绣发现自己慢慢喜欢上了左震,对于英少,锦绣只是想报答而已。左震向锦绣求婚但之后,左震手下人利用骗局绑架了锦绣,在背叛的手下人挑拨下,拼出性命救了锦绣之后,左震以为锦绣最喜欢的还是英少,产生了误会导致左震想放手,而锦绣才真正明白自己爱的人其实是左震。锦绣怎么样都挽回不了又发现怀孕了。

锦绣就离开上海了,后来左震被英东他们刺激了才明白自己那么爱锦绣,一年后找到了锦绣还有他们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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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狼图腾读后感

全文共 1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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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读这本书源于我的老师,在一次课外话题中,无意提了这本书,由于好奇心,驱使我买下了这本书,于是,就踏出了我对认识的第一步。

起初,我并不了解狼,只是常从电视或书籍中看到狼常为反面人物出场,就会觉得狼是一个无恶不作,残忍杀害动物的卑鄙种群,“豺狼成性”“狗肺狼心”“杯盘狼籍”等成语都是比喻人或社会像狼一样的邪恶,所以,自古以来,狼在人们心里一直扮演着一个凶恶狡诈的角色,但事实恰恰相反,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受颇深……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竟想不到我穿越了,穿越到了文革时期的内蒙古大草原。湛蓝的天空下,一望无际的油油碧草。成群结队的草原狼、悠闲自得的旱獭。远处白色的蒙古包和那袅袅炊烟构成了一幅美丽洁白的画卷。

远方那个是主人公陈阵吗?我真的在这个山美水美的额仑草原上吗?我真的要去窥视狼群狩猎、见识狼群偷袭羊群、挖狼洞、养狼崽、面临狼灾吗?我和陈阵跟随睿智、崇尚腾格里的毕利格老人和一些见多识广的蒙古人,渐渐地崇拜上了狼图腾。我们在这个与狼共生存的环境里,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智慧、顽强、忍耐、谨慎、有冒险精神的一个似乎有形却无形的灵魂。这灵魂让我们着迷,让我们不停的探索狼的奥妙。

当我们看见老练的狼王带领身经百战的狼群,睿智的狩获大量的猎物时,我们被狼群的超群智慧所吸引,也被狼群种种奇怪的举动所迷惑;当我们看见狼群陷入一个个艰难的窘境,却丝毫不胆怯,反而齐心协力共同解决困难,我们又为狼群非凡的组织能力和智慧而赞叹。狼是一种多么神秘的动物!它那幽幽的眼睛就会告诉我们它们的智慧无人能比,它们的组织能力超于寻常,还有它们无与伦比的军事天赋仿佛与身俱来!它们是团结的,很少各自为战,所有的行动都是在狼王的统一调度下进行。从不产生逆反心理,忠于狼王,因而团结,他们团队合作意识强,所有事情都是有规划,有计划地去做。

它们懂得知己知彼,在每次攻击前都会去了解对手,而不会轻视它,所以狼一生的攻击很少失误;狼,懂得同进同退,虽然通常独自活动,但却是最团结的动物!它们虽然凶残,但是母狼却是母性最强的动物之一。可以为了孩子放弃猎物,可以为了孩子饥肠辘辘,可以为了孩子不惜一切甚至是舍弃生命!为什们成吉思汗带领了一小部分人,却能征服地域西达中亚、东欧的黑海海滨?因为狼,就是因为他们,使得成吉思汗从中获取狼的精华及一身,所以他能成功。其实,在蒙古族人的眼里,狼是毅力、勇敢、智慧、团结等众多品德的化身。而并不是所谓的“残忍种群”。

而真正残忍的却是人类,故事的最后,狼被残忍无情的人类大面积捕杀,原因就是那些不懂生态规律,却自我感觉良好的那些人;原因就是那些所谓值钱的狼皮大衣,人类啊,你们已经被奢侈的生活和肮脏的金钱蒙蔽了双眼!醒醒吧!看看那些动物被扒去皮毛后无助害怕的眼神!摸摸自己身上穿的大衣,是不是那些用生命为你构造出美丽的无辜亡灵!看看自己手上是不是已经有了属于自己同胞的片片血迹!“棕熊”“巴里虎”“斑驴”等等等等这些以血为代价的警钟还不能敲醒属于我们真正的灵魂吗?放下那些残害生灵的斧子吧!请记住,上天能够给与我们的东西,他同样也能收回……

图腾仍在飘扬,狼已成为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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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秧歌小说简介

全文共 14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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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大秧歌》即将上星播出引起关注,因为这不电视剧是《打狗棍》《勇敢的心》原班人马打造的,因为前两部电视剧的收视率都非常不错,特别是《勇敢的心》,既然是四台连播都破2了,所以观众开始对于这样的一个班底非常的期待。同时很多朋友都问《大秧歌》是不是根据小说改编的,《大秧歌》改编自哪本小说?

《大秧歌》电视剧,是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海阳大秧歌”为切入点,讲述上世纪三十年代乞儿海猫回山东海阳寻亲,从而发生的一段夹杂家族恩怨情仇、惊心动魄的抗日热血传奇故事。该剧也延续了郭靖宇的一贯风格,在宏大的历史背景下着眼于民众的抗日。

剧情创作在尊重历史原貌的基础上,并未将目光仅仅局限于胶东人民的抗战,而是将广袤中华大地的历史投射其上,以“小家”折射出“大家”,使各色人物穿梭其中,深入浅出地讲述了胶东地区革命群众积极参与抗日的历史。

“听风过,看云火,壮志如昨;爱担得,恨担得,才算活过。山河破,兴邦国,奋勇抗倭;血流得,命拼得,才算活过。”10月26日晚黄金档,随着一曲热血澎湃《大秧歌序曲》的唱响,电视剧《大秧歌》正式登上江苏卫视和天津卫视荧幕。两句歌词看似简单,却概括了整部剧的故事精髓,也展现了这部64万字长篇小说的恢弘气势。宝剑锋从磨砺出。夏仁胜说,《大秧歌》电视剧的剧本和小说历经六年时间才终于敲响“定音锤”,这中间波折不断、困难重重。2009年,研究海阳大秧歌十余载的夏仁胜产生了最初的创作灵感———从大秧歌入手,结合海阳当地地雷战、许世友抗战等故事,反映当年抗日岁月和抗战精神。在广泛搜集海阳当地抗日故事和典型的基础上,夏仁胜于2011年写成《大秧歌》第一稿。“但当时我们认识到,第一稿的内容只是局限于海阳地区的抗日故事,没有很好地反映整个烟台乃至整个胶东的红色文化。”夏仁胜说,于是自2012年起,一场工程浩大的扩展工作正式开始。

2013年,《大秧歌》剧本新版本形成雏形;2014年3月份之后的5个月时间里,夏仁胜足不出户,在剧本的基础上,完成了64万字的长篇小说,也就是我们今天在各大书店里看到的《大秧歌》一书。经典语录

抗战故事、抗战英雄,多是近年来荧屏上抗战剧的主线,但《大秧歌》一剧却以“大秧歌”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线,创新视角展现胶东深厚的红色文化。“我就是想以大秧歌为底色,描绘胶东抗战史诗般的画卷。”夏仁胜说。

在79集的《大秧歌》剧情中,共将出现六场大秧歌表演,而且每一场表演风格各异,体现出不同的情感与主题。夏仁胜介绍,海阳大秧歌以“唱”为主,通过歌词来展现人物性格和歌唱内容。这六场大秧歌表演出现在结婚、出殡、给日本人表演、出海等不同的场景,配合不同的服饰、唱腔和动作,在剧中起到了“画龙点睛”的重要作用。首首是精品,句句是精髓。整部电视剧中,共将出现22首原创歌曲,为了让每一首歌曲都能达到推动情节发展、展现人物情感的作用,夏仁胜深入海阳村镇,历时两年搜集、整理,终于完成歌曲的歌词部分。“其中最值得一提的,是一场‘皇军要看大秧歌’的戏。”说到这里,夏仁胜特意从手机里找出这首被标注为《乐大夫捉老鳖》的歌曲,歌词中用诙谐、讽刺的语言暗讽了日军的罪恶嘴脸,伴着明快的锣鼓声,给人一种痛快的感觉。

夏仁胜说,他喜欢大秧歌的粗犷和豪放,这与剧中主角人物性格不谋而合,也与胶东抗战军民的精气神吻合;他也喜欢大秧歌扭动时透露出来的欢快感,这反映了胶东人民在抗战时仍然保持着向上、乐观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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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品格单恋小说剧情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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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末,搜狐视频首部自制韩剧《高品格单恋》将播出第三、四集。崔世勋(丁一宇饰)对柳伊铃(陈世妍饰)一见倾心,发动手下想方设法要将柳伊铃收入旗下。崔世勋甚至不惜亲自上山寻找柳伊铃。但却不幸在山中迷路,最后被柳伊铃所救。

《高品格单恋》由搜狐视频与韩国金钟学影视制片公司共同研发制作。11月14日开播,上线首日收获710万播放量,线上数据超过金秀贤主演的大热韩剧《制片人》、暑假档自制大剧《无心法师》的24小时播放量,人气持续暴涨。

霸道总裁少女心,儒学村花秒入侵,更多精彩剧情,请关注每周六周日更新的《高品格单恋》。搜狐视频黄金会员还能提前看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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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青春我们正好》小说剧情介绍

全文共 19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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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青春我们正好》是江苏亿和,猛犸工作室等联合出品的都市青春励志剧,由张思麟担任总导演、祝东宁、周海军共同执导,刘诗诗、郑恺联袂主演。该剧讲述了从1997年至2015年,刘婷和肖小军从高中到社会时期,在理想与现实中迷茫、妥协与抗争的故事。

与以往青春概念的爱情剧不同,《那年青春》更增添了几分现实无奈和生活气息,在甜蜜虐心交织的同时也引人深思。全剧将校园、家庭、都市、社会等话题元素巧妙的进行了交织,通过成长时间轴的跨度推进将青春故事娓娓道来,在讲述青春爱情过往的甜蜜与苦涩时,也多角度的剖析现实生活中的矛与盾,极具现实意义。

剧情介绍

四个出生于80年代的充满朝气的可爱年轻人,肖小军、刘婷、郭海冰、韩露,高中毕业后怀着各自的人生理想进入象牙塔苦读或步入社会拼搏的故事。青年肖小军高中毕业后走上社会,面对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高速发展,事业屡屡碰壁,生活陷入困境,而他的几位好友也都遭遇了失业、离婚等一系列问题。但是,面对人生的挫折,肖小军没有气馁,他与几位昔日好友相互支持,共同走出了困境。最终,肖小军成了商界精英,刘婷成为知名的时装设计师,郭海冰开拓了新的职业领域,而韩露成为了幸福的家庭主妇。这几个少年时代的好朋友在饱尝世间的酸甜苦辣之后,变得更加成熟和睿智,不仅在爱情和事业方面实现了理想目标,而且树立了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叛逆少年”肖小军对“校花”刘婷一见钟情,却因父辈的感情纠葛不得不忍痛分手。毕业后,肖小军下海经商,刘婷则如愿考入美院,两个人隔阂差异越来越大。时过境迁,婚后的刘婷并不幸福,当她发现丈夫郭海兵在欲望的驱使下,为了金钱不择手段迷失自我后,毅然选择了离婚……

多年来默默守护刘婷的肖小军希望重回她的身边,两人能否再续前缘?

那年青春我们正好第1集剧情介绍

2016年,肖小军坐在自己经营的酒吧里,望着刘婷和他的合照,回忆起了自己幼稚莽撞但饱含热情的年少时光。

那是1997年,学校举行仪式,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主任在发表激情洋溢的演讲,吊儿郎当的肖小军和自己的一帮兄弟被班主任罚站,站在教学楼走廊上的他们商量着周末一起去旱冰场玩。

班上的同学告诉肖小军,何老师要他去一趟办公室,满肚子鬼点子的肖小军抓了两把黄豆吞咽了下去。肖小军站在何老师的办公室门口偷偷摸摸地张望,随后赶到的何老师捏着他的耳朵把他拉进了办公室,一不下心,肖小军跌倒在地,当他看到了坐在办公室的刘婷时,感觉惊为天人,对她一见钟情。

同一个高中念书的肖小军和刘婷有着天壤之别,肖小军是一个家庭支离破碎的叛逆少年,父亲锒铛入狱,母亲辛苦挣钱维持两人的生存。身为校花的刘婷不仅长相甜美,气质脱俗,学习成绩还十分优秀。本来,两人是不会有交集的,但是何老师把肖小军叫到了办公室,肖小军的幽默调皮给刘婷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随后,何老师又把肖小军的母亲叫到了学校,何老师的言语刺激到了肖小军,肖母为了阻止肖小军顶撞老师,不惜给了他一耳光。这一切,坐在一旁的刘婷都看在眼里,心地善良的她十分同情肖小军。

何老师带着女儿刘婷去自己的学生郭海兵家里家访,她如此认真负责的背后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郭海兵的父亲是自己丈夫单位的后勤处处长。本来对学习很反感的郭海兵在看到刘婷之后态度有了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刘婷也因此留下来帮他补习数学。

肖小军和郭海兵一起吃饭,两人都谈到自己最近喜欢上了一个姑娘,郭海兵随口提到两人看上的不会是同一个姑娘吧,肖小军表示如果是同一个,他就放弃,因为在他看来,兄弟是一辈子的,女朋友只是一时的。

肖小军让高旗帮他了解刘婷的情况,随后,他来到了刘婷家楼下,让卖花的小妹妹给刘婷送去一朵玫瑰花。他约刘婷周六一起去滑旱冰,矜持的刘婷被肖小军的魔术逗乐了,接受了他的玫瑰花,准备按时赴约,但没想到,一向严厉的母亲躲在后边看到了这一幕。

第二天,刘婷谎称要向同学家写作业,精心打扮后出了家门。郭海兵带着自己的一群好哥们去滑旱冰,没想到在旱冰场遇到了前来找肖小军的刘婷,郭海兵不由分说地拉着刘婷去见自己的好哥们,他对肖小军说这就是自己喜欢的女孩,让同校的肖小军对刘婷多加关照,可肖小军一看到刘婷就傻了眼,面对郭海兵的炫耀,肖小军只能支支吾吾地敷衍。

趁着郭海兵不在,肖小军把刘婷拉到了一边,质问刘婷为何今天跟着郭海兵一起来了,刘婷解释自己也是意外碰到郭海兵的。正当两人争执的时候,刘婷的母亲来到了旱冰场,肖小军看到刘婷的母亲更是大跌眼镜,原来,刘婷的母亲就是整天训斥肖小军的何老师。

何老师训斥刘婷来到了旱冰场这种不三不四的地方,随后,刘婷的母亲又责骂肖小军,她认为肖小军不仅辜负了自己的良苦用心,还拉着自己的女儿学坏,言语十分尖酸刻薄,还侮辱了肖小军的母亲,一旁的刘婷不忍母亲这样奚落肖小军,一直试图打断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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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丽江山》小说简介

全文共 14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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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丽江山》,李歆所著小说,共有青龙卷、白虎卷、玄武卷、朱雀卷四卷,再版多次。一个现代女子突然介入已是定局的历史,一个寻常农夫如何登上帝位,巍巍汉宫内有着怎样的权力与爱情角逐?而千年一见的帝后深情结局又将如何,阴谋、政治、爱情、亲情交织成一部气势磅礴的华丽穿越经典。2013年由林心如工作室改编并投拍为电视剧《秀丽江山之长歌行》,林心如、袁弘等人主演。

《秀丽江山》一部女性华丽穿越的浪漫言情故事,描述了两千多年前王莽改朝称帝时期的历史传奇。一个现代女子突然介入已是定局的历史,直面宿命的安排,她能适应自己的新身份吗?她会如何对待刘秀的感情攻势?她在短暂的余生里会引发何等别样传奇?

汉一统天下。随着四皇子刘阳逐渐长大,皇太子和他之问的争斗也逐渐浮出水面……建武十七年,皇后党和贵人党之间的矛盾激化,阴丽华所生的九皇子刘衡无故夭折,刘秀最终怒而废后。建武十九年,刘秀又废刘疆,立刘阳为太子……中元二年,刘秀去世,阴丽华强忍悲痛,将儿子扶上皇位,并一步步地苦心教导他……

兵荒马乱的年代,一个寻常农夫如何登上帝位?巍巍汉宫内有着怎样的权力与爱情角逐?而千年一见的帝后深情结局又将如何?阴谋、政治、爱情、亲情交织成一部气势磅礴的华丽穿越经典——青龙卷、白虎卷、玄武卷、朱雀卷。作者李歆以厚重的历史功底、行云流水的优美文字为你描绘出秀丽的江山美景和至真至美的历史爱情故事。

江山如比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大学跆拳社高手管丽华在一次观看流星雨时恰遇紫薇横空,穿越到两千多年前的王莽改朝称帝时期。被穿越灵魂附身的汉代富家千金阴丽华个性爽朗,思想睿智,与之前截然不同。推翻新莽、匡复汉室的战争爆发后,汉军与绿林军结盟,在错综复杂的局势中,阴丽华与刘秀并肩作战,她坚韧的个性、过人的胆识与才学渐渐占据了刘秀的心。两人从此开始一段千古流传、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

刘縯遇害,在阴丽华情绪极为低落的时候,刘秀出乎意料地向她求婚。阴丽华冲破一切阻力,与刘秀结为连理,后女扮男装,执著地跟随刘秀去河北任职……刘林等人起兵谋反以后,四处捉拿刘秀,刘秀一行开始逃亡,历经艰辛磨难……迫于时局,刘秀与真定王刘扬联姻,娶其外甥女郭氏为妻。丽华心灰意冷之际却遭绑架。原来更始帝刘玄一直对阴丽华怀有复杂的情愫……赤眉军起兵之后,刘玄被杀,而阴丽华与郭氏的谋面无可避免……

为立阴丽华为后,刘秀使计斩杀了真定王刘扬。郭圣通设套,让丫鬟胭脂怀上了刘秀的孩子。一怒之下,丽华离宫。刘秀无奈,只得封郭圣通为后……四方未平,刘秀却亲征,将丽华接回……阴丽华为刘秀诞下一儿两女,却因多次随军亲征,渐渐引来朝中非议。建武九年,阴丽华遇刺受重伤,阴母和阴丽华的弟弟阴䜣也不幸遇害。就在阴丽华万分悲痛之时,刘秀公然下诏,向天下人说出当今后位乃是丽华所让……

汉一统天下。随着四皇子刘阳逐渐长大,皇太子和他之间的争斗也逐渐浮出水面……建武十七年,皇后党和贵人党之间的矛盾激化,阴丽华所生的九皇子刘衡无故夭折,刘秀最终怒而废后。建武十九年,刘秀又废刘疆,立刘阳为太子……中元二年,刘秀去世,阴丽华强忍悲痛,将儿子扶上皇位,并一步步地苦心教导他……

兵荒马乱的年代。一个寻常农夫如何登上帝位,巍巍汉宫内有着怎样的权力与爱情角逐?而千年一见的帝后深情结局又将如何,阴谋、政治、爱情、亲情交织成一部气势磅礴的华丽穿越经典——青龙卷、白虎卷、玄武卷、朱雀卷。作者李歆以厚重的历史功底、行云流水的优美文字为你描绘出秀丽的江山美景和至真至美的历史爱情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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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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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爱上了一本动物小说——《图腾》,它以有趣的写作手法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书里有北京知青陈阵,热情好客的蒙古族人民,还有令人敬畏的老猎人,更有那称王称霸的草原狼,勇敢机智。

这本书是作者姜戎30年的心血,他细致地描绘了俩个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蒙古额仑大草原,在一次掏狼崽的任务中收养了一只小狼,通过他们与小狼的朝夕共处,产生生死之情。

狼生性凶狠毒辣,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用其超常的智慧才能捕食猎物。其中“狼与老兔决斗”这一片段当我胆颤惊心。小狼看到又肥又大的老兔,先亮出狼牙,使其畏惧三分,接着伸出前爪,试探动静。老兔也不甘弱抬起强有力的后腿像重炮一般,猛地一击,差点踢瞎小狼的左眼。小狼立刻退后三步,绕着老兔转圈试探几回,终于发现它的弱点,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老兔的面前,张开强有力的双爪,抓住兔头,使劲一拉,发现那对巨炮并没有伤害它,再用更大的力气往身边扯,等老兔气力用尽,无力挣扎时,用锋利的牙齿无比精准地咬住老兔的气管,直至于死亡,最后张开血盆大口,把老兔咀嚼的只剩下几颗牙齿。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只有强者才能存活。

大草原上的狼追求自由独立,拥有不屈不挠的高贵灵魂。小狼拒绝被人类用铁链牵着走,每次主人要牵它时,总会遭到他的极力反抗,露出狼牙,好像在告诉人们,我要自由,要想用铁链拴着我走,就给你颜色看看。即使人们强制套上铁链,它会一动不动趴着,哪怕脖子上已经勒出一条血痕,也可忍受死亡绞索的疼痛,仍然不放弃尊严。这是它们与宁愿被牵的动物最大的区别。

狼也除人类以外天下第一兵家,对近战、野战、奔袭站、游击战和运动战都了如指掌,很早就发现低音比高音传递更远……

狼的力量、机敏、纪律性等于或大于人类,这是狼称霸草原的原因。

读完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以前以为它们是残暴的侩子手,其实无论食与杀,都不是它们的目的,而是为了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独立和尊严。作为人类也一样,要活的自由,活的独立,才能在社会上获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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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小说

全文共 3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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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以刻画人物形象为中心,通过完整的故事情节和环境描写来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裁。

小说的三要素是人物、情节和环境。

小说的情节一般包括开端、发展、高潮、结局等四部分,有的还有序幕和尾声。

环境包括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主要交代人物所处的时代背景;自然环境主要交代人物活动的时间、地点、场景,或用以烘托气氛,或表现人物感情,或推动人物情节发展等。

按照不同的标准,小说可分为不同的种类:

按篇幅及容量分为长篇、中篇、短篇、微型小说(小小说)。

按内容分为历史小说、现代小说、科学幻想小说、公案小说、武侠小说、言情小说、传奇小说等。

按写作体制分为章回小说、日记体、书信体、自传体等。

按语言形式分为文言小说和白话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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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职场类小说推荐

全文共 2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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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大部分人总要走进职场,都市职场类小说也因此更加贴近我们的生活,让我们从这类小说中找到很多共鸣。以下就是小编推荐的十部都市职场类小说。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1暖婚之如妻而至

袁雨/已完成/职场/商战

简介:当温软如玉的少公子,遇上杀戮果决的女魔头,他们之间会碰撞出什么样的火花?夏千语,利益场上杀戮果决的女魔头,投资场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唐宁,前途美好的首席翻译官,高贵美好得让人自惭形秽她见他的时候,一脸不屑一个男人长得比女人还好看就算了,拽着好几国语言谈笑风声的样子,实在是欠揍他见她的时候,眼底的厌恶被掩饰得刚刚好一个女人抽烟喝酒赌博玩nu人,真是太过堕落直到那天......月点击:364月票:0 订阅人气:126更新:2017-03-07字数:1813097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2翻译官

缪娟/已完成/职场/励志,唯美,都市,青春,高干,校园

简介:内容简介青葱明媚的校园里,他翩翩优雅阳春白雪,她刻苦优秀开朗出色。夜幕笼罩的倾城中,她笑容妩媚满眼心事,他萎靡不振堕落绝望。穿梭在光与夜中的两个人,以不同的面貌一次又一次相遇。她没有灰姑娘的幸运,不能只是丢下一只水晶鞋,就得到一段美丽的童话。而他是那高高在上的王子,在辗转追寻间几乎扯断了指间的红线。这世上,虽然那么多曲折不幸,但我仍心怀感动。因为我们相遇于此......月点击:365月票:0 订阅人气:92更新:2016-05-27字数:186688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3最佳首席设计师

情非缘浅/已完成/职场/励志

简介:当一个才华横溢倔强无比,并一心想成为设计师的职场菜鸟,遇上冷酷腹黑的大总裁会是什么样的场面?她叫果心蕊,身材样貌一等一,聪明睿智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顶级设计师。他叫枭厉阳,是市黄金单身汉排行榜的首位,英俊潇洒,冷酷多金,并有着征服一切的本事。面对身边无时无刻都会出现的麻烦,还有那一句句的恶语相加,一次次的有意嫁祸,一场场的明争暗斗,她如小草一样,春风吹又......月点击:724月票:0 订阅人气:84更新:2016-07-31字数:540898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4宠婚之女王归来

霁月光风/已完成/职场/励志

简介:本文女强宠文爽文,一对一江城,名震一时的最年轻商业女王锒铛入狱,此消息一出,轰动全城!颜氏集团就此垮台。五年后,她刑满出狱,却一无所有,负债累累。面对重重困境,她该如何卷土重来,重振她的商业王国?精彩片段全城最高楼的顶楼天台上嫁给我!男人笔直地站在护栏旁。如果我不答应呢?女人侧着身子,妩媚一笑。那就陪我一起跳下去。男人说话间,已经抓住了她的手腕,意味很明。如......月点击:624月票:0 订阅人气:82更新:2016-07-14字数:537755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5酒店风云之诱爱成瘾

潇湘人鱼之泪/已完成/职场/商战

简介:职场女强,美男多多,结局专一!她双商过人,他才能一流,彼此彼此!她玩世不恭,他市侩奸佞,半斤八两!他对她,千般宠爱,万般纵容,自以为有情有义,他拥有她,如虎添翼。她对他,三分引诱,七分迷惑,图谋的是权是利,她只当他,是踏脚石。两人是同一家五星级酒店的股东,从误会重重,争权夺利到共御外敌,联手虐渣,终将企业打造成行业标杆。片段一宋海澜从钱夹里掏出两枚小钢镚,弹......月点击:548月票:0 订阅人气:80更新:2016-11-05字数:920692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6首席女CEO

木子微/连载中/职场/商战,白领

简介:男强女强,前期斗客户,中期职场攻防战,后期商战。她从人大裁员中侥幸留下,不知祸福。他从欧美区降至一国总裁,位降权失。她是他的下属,彼此依赖,彼此利用!且看她如何步步筹谋拿下百般刁难的客户,放倒心怀不轨的同事,谱写商界新传奇。且看他如何不动声色精心算计,一步步完成宏图霸业!聪慧如她,机智如他。却都算不透爱情的加减乘除!他说,因为爱你,所以我无法忍受我所爱之人每......月点击:1月票:0 订阅人气:0更新:2016-03-30字数:64276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7枭宠女总

编锋云/已完成/职场/白领

简介:她,出身卑微,本想勇摘无冕桂冠,锄强扶弱,却饱受阴谋算计,屡遭陷害他,豪门少爷,本要继承亿万家产,成就一世,却独爱寒门女子,离乡背井她对他,心有挂念,却因为要求得无冕之称,不得不违背初心,心性大变他对她,情有独钟,却因为需肩负家族使命,曾一度抛弃爱情,悔恨万分。一双人,一世情,今生能否圆满?一枝笔,无冕王,今世能否如愿?精彩片段一记者?无冕之王?呸,我要当自......月点击:23月票:0 订阅人气:0更新:2016-08-19字数:506092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8岛上有晴天

纽扣小姐/连载中/职场/白领

简介:大龄剩女高学历女硕士结构设计师王晴,一夕重遇青梅竹马却中学毕业的小岛表哥,学历的差别,经历的差异,年孤寂的时光,究竟青梅竹马能否抵的过岁月久长?......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9这个夏天很多情

公子小冰/连载中/职场/励志

简介:人人都知道大明星夏多晴是个骄横跋扈的富家千金,十六岁出道一帆风顺畅通无阻全靠多金老爸在背后撑腰。尽管电影电视剧很多,但是收视率一直很低迷,大家都觉得夏多晴只不过是一个有脸有身材有钱的花瓶。一朝败落,父亲破产背上了官司,夏多晴一下子从云端跌落谷底,事业爱情两不顺。为了帮助父亲能够东山再起,她不惜从底层开始打拼,她一定要向所有人证明她夏多晴不是花瓶,而是一个有实......月点击:118月票:0 订阅人气:0更新:2016-09-02字数:37393

都市职场类小说排行榜NO.10职场有染

小店不打烊/已完成/职场/励志

简介:本文女主逐渐变强,暖心文,不喜请绕。项冉偶尔会想,如果不是阴差阳错弄丢那张价值几十万的销售发票而被迫辞职,她会不会一直在公司做着小财务,默默无闻一辈子?为了赚钱,她大胆转行做销售,原本只想尝试,却不曾想,她的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出差陪酒,客户刁难,她差点放弃合同丢失,男友出轨,她近乎绝望而上天却偷偷将她这辈子最大的幸运送到了她身边。第一次接单,他放下身......月点击:9月票:0 订阅人气:0更新:2016-08-07字数:43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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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恋花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31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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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叔叔,你怎么哭了”一声清脆的童声传进顾天骐的耳边。

低着头地顾天骐喉咙一滞,他抬起头,竟然看见安安竟然站在自己的面前

顾天骐摇摇头,目光在安安的身上来回看了好几遍,突然伸出双臂,猛地抱住了安安:一定是然然和顾天骏两个人,牺牲了性命把安安送出来的

“安安,别怕,从今以后,我会代替然然和顾天骏,好好照顾你的”顾天骐收紧了双臂的力量,纤长的睫毛有些湿润。

“你想的倒是挺好我的儿子,凭什么交给你养”沉稳舒缓地声音在顾天骐的头顶上想起,惊得顾天骐又是一愣。

慢慢的抬起头,顾天骐竟然看见满脸烟灰的顾天骏站在自己的面前,而然然,正站在顾天骏的身边,笑意盈盈地看着自己。

顾天骏彻底地僵在原地,他用力的甩甩头,一遍又一遍的告诉自己:自己并不是在做梦

“你,你们”顾天骐伸出那只受了伤的手,指了指顾天骏,又指了指安染,根本不相信眼前发生的事实:周汉卿不是说,然然,还有顾天骏全部都被困在大火里了吗他们两个人,还带着安安,是怎么逃回来的

“天骐,我知道你在惊奇什么”同样满脸烟灰地安染走到顾天骐的面前,笑着说道,“其实,想起刚才的经历,我也觉得自己像是在做梦一样,不过,这件事情真的是让人唏嘘不已。”

原来,在周汉卿离开之后

安染在撕扯铁链无果之后,就要跑出去找东西砸开那把铁锁。

可是顾天骏拦住安染,告诉她时间已经来不及了。

安染进退维谷,只能崩溃的抱着顾天骏大哭。

就在这个时候,一直摆弄铁锁的安安突然扔掉手中的铁丝丝,大喊一声:“妈妈,我把锁给打开了,我们快出去”

刚才还沉浸在生离死别的安染和顾天骏愣了0.01秒钟,立刻扯开了铁链,然后抱着安安,冲出了大火地包围。

在冲出大火的过程中,顾天骏为了保护安染和安安,头发被烧焦了,也受了一些皮外伤,但是没有什么大碍。

后来,救火的消防队就来了,再后来,顾天骐也就来了。

顾天骐听完安染的讲述,不可思议地摇摇头,他看向安安,问道:“安安,你是怎么把那把锁打开地”

“这件事情就说来话长了”安安晃晃自己的小脑袋,一脸的开心加得意,“记得我和妈妈在s城生活地时候,住的房间特别不好,都是用那种老式地大铁锁锁着的,偏偏我妈妈还是一个马大哈,每次都忘了带钥匙”

安安说到这里,口气有些小无奈,他顿了一下,继续说道:“所以,我们经常要麻烦一个修鞋修锁的老爷爷,为我们开锁。”

“所以呢”顾天骐张张嘴,觉得这些事情实在是太神奇了

“所以啊”安染接过安安的话说,“所以,我找那位老大爷开锁的次数多了,也就和那位修鞋修锁地老爷爷熟了,那位老爷爷的儿女都非常忙,我和安安有时候会去看看他。我也不知道安安是什么时候,跟着那个老爷爷学着开锁的”

“还不是害怕妈妈你开不了锁着急,我才让老爷爷教我的”安安一脸的小傲娇,“其实,那个开锁的技能特别好学,老爷爷教了我几次,我就会了呢”

“那是当然”顾天骏摸摸安安的小脑袋,脸上慈爱和骄傲的光芒根本挡不住:他顾天骏的儿子,怎么能是普通孩子比的上的

“”顾天骐瞪大了眼睛,还是觉得有些惊讶,“那安安你是怎么找到那些小铁丝,小钢丝的呢”

“因为那里是废弃工厂啊,随手都能找到的”安安一脸的理所当然。

“我”顾天骐眨眨眼睛,一时间说出话来,安安这个几岁的孩子,竟然救了两个大人的命

但是,仔细想想,这件事情之所以会发生,也是在情理之中的:周汉卿通缉并且死里逃生以后,生活一直过的很清贫,所以他倾尽所有,也只能买来汽油,铁链,还有最便宜的铁锁。

而安安恰好和安染过过苦日子,所以才知道这种最便宜的铁锁的开锁方法

果然,人算不如天算,或许每一段不太重要的经历,都会成为改变人生地转折点。

顾天骐感慨不已,从大起大落地情绪中微微缓过来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还正在跪着,他抓抓自己的头发,觉得有些丢人,立刻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站了起来。

“天骐,你手上的伤是怎么回事”安染细心的看见了顾天骐手腕上的纱布,连忙担心地问道,“是不是周汉卿也去找你了”

“嗯。”顾天骐点点头,将自己受伤的手腕背在了身后,也没打算把刚才发生的事情说出来让安染担心,只是言简意赅地说道,“不过事情已经解决了,我手腕上的伤也没有什么大碍。”

“那就好。”安染放心的点点头。

这时,顾天骏一手抱起安安,一手搂住安染,即使脸上到处都是烟灰,也掩盖不住顾天骏那英俊无比的五官。

伸手揩掉安染额间的灰尘,顾天骏温柔地说道:“安染,你和安安的身体还需要进一步地检查,我们现在去医院吧。”

经历了这么一场生死,顾天骏已经把所有的东西都看淡了,什么家财万贯、富可敌国,他有生死相依的妻子和聪明伶俐的儿子,就已经足够了。

更何况,就他儿子安安地这个智商,再过几年,他就可以把顾氏公司交给安安,自己带着安染环游世界去了

“嗯。”安染对顾天骏点点头,跟着他向前走去,而安安,也乖乖地趴在顾天骏的怀里里,不说话了。

顾天骐站在原地,望着顾天骏和安染的背影,突然觉得自己的心特别地平静:一直以来,都是自己太偏执了。现在,也该放下了。

顾天骐扬着嘴角,在心里轻声地说道:然然,祝你幸福

一个月以后

h城的头版头条全部被顾天骏结婚地消息占满了,各界的社会名流挤破了脑袋,想要参加顾天骏和安染的婚礼。

可是,顾天骏和安染只邀请了一群他们的好朋友,婚礼也变得简单又温馨。

顾天骐最终还是没有参加安染的婚礼,不过,他不是因为安染的缘故,而是一直昏迷地苏珊需要进行手术,所以他亲自陪着去了。

沈楚兮当然也陪着顾天骐和苏珊去了,只是,从那天直到现在,顾天骐再也没有和沈楚兮说过一句话。

林敬泽对于沈楚兮再一次地离开,已经比上次释然很多,毕竟,他也不再喜欢那样的沈楚兮。

邱莹莹的身体彻底好了,最近刚刚出院,就是为了参加安染的婚礼。

只是,高磊对安染和顾天骏结婚的日期有些不满意,一来,是因为邱莹莹刚刚恢复,身体还需要休息,他担心邱莹莹参加婚礼会累到她。

二来是,高磊原本还打算着,他和邱莹莹要比顾天骏和安染早结婚一些,毕竟他是真的打算,生的孩子要比顾天骏和安染的多。

可是现在看来,他和莹莹要多多地努力了

此时,顾氏别墅到处喜气洋洋,大红色的绸缎铺满了整个庄园,安安和美美两个小童已经在房间外面等了好一会儿。

而屋内,安染穿着中式地凤冠霞帔,美得不可方物。

安染坐在床上,周围围着伴娘林晓晓和邱莹莹,就连安染的好朋友李思琪,都特意从国外赶了回来。

林晓晓两个人都是爱闹的性子,不过林晓晓因为害怕顾天骏的原因,一直怂恿邱莹莹要为难一下顾天骏。

邱莹莹仗着自己身体刚刚好,当然义不容辞,她挡在安染的面前,拿着一只大红色的绣花鞋,递到顾天骏的面前:“顾总裁,要不要伺候我安染姐”

“当然”顾天骏英俊地脸上挂着发自内心的笑容,虽然发型因为大火的关系不太完美,但是有了那张惊为天人的脸,也没有人再在意他发型的事情了。

顾天骏的好朋友都来了,厉则天,迟景逸,还有林敬泽,以及张显希和高磊,甚至苏清扬都来了,他们站在顾天骏的身后,心里不由地幸灾乐锅:顾大总裁也有被别人为难的一天。

“那开始吧,如果你伺候不周的话,可是要受罚的”邱莹莹双手掐腰,大着胆子威胁道。

顾天骏微微一笑,他当然会伺候好安染,不仅现在要伺候好,晚上,更是要伺候好,最后,能伺候出来一对双胞胎

温暖宽厚的掌心握住安染小巧白皙的脚,顾天骏一边不动声色地轻挠安染的脚心,一边慢慢地为她穿鞋子。

安染浑身一颤,她羞愤地看了顾天骏一眼,脸红的说不出话来。

这时,已经为安染穿好鞋子的顾天骏抬起头,伸出手握住了安染的脸颊,他用手指轻轻地摩挲着安染的嘴唇,然后慢慢地吻了上去。

“等一下”

就在顾天骏的嘴唇快要碰到安染嘴唇地时候,安染突然惊叫一声,她瞪着顾天骏,吼道:“顾天骏,你的手刚刚给我穿了鞋子,怎么能碰我的嘴唇”

顾天骏一愣,显然没想到这一点。

“哈哈哈”

众人哄笑一堂,邱莹莹跳着说道:“我安染姐不高兴了鞋子重穿重穿”

“对对对,顾总要重穿”众人也跟着符合,“这次要蒙上眼睛穿”

笑声从顾氏别墅里传了出来,一阵微风吹过,好像要把这些快乐,带到很远的地方站推《我的前半生之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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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看小说的我初中作文

全文共 5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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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我。即没有赵云那样威风,也没有张飞那样威武!我最欣赏的就是我那水灵灵的眼睛,好似千里眼。别人在干嘛我一看就知道!

我的爱好很广,有看书、打乒乓球、上网……我最爱看武侠小说,有时看一眼就以为自己是一位武艺高强的盖世英雄,有时以为自己是诸葛亮,文武双全,有时以为自己是曹操,智勇多谋!我也爱打乒乓球,双休日时,我总是叫我的好兄弟梁皓然到家里来打乒乓球,一打就五六个小时,梁皓然都不耐烦了!我也是家里的“开心果”,在妈妈有烦恼时,我一逗她,笑得闹翻天!在爸爸不耐烦时,我一说笑话,把他弄得哈哈大笑!这就是爱看武侠小说的我!我就是我,一个普普通通的我。即没有赵云那样威风,也没有张飞那样威武!我最欣赏的就是我那水灵灵的眼睛,好似千里眼。别人在干嘛我一看就知道!我的爱好很广,有看书、打乒乓球、上网……

我最爱看武侠小说,有时看一眼就以为自己是一位武艺高强的盖世英雄,有时以为自己是诸葛亮,文武双全,有时以为自己是曹操,智勇多谋!我也爱打乒乓球,双休日时,我总是叫我的好兄弟梁皓然到家里来打乒乓球,一打就五六个小时,梁皓然都不耐烦了!我也是家里的“开心果”,在妈妈有烦恼时,我一逗她,笑得闹翻天!在爸爸不耐烦时,我一说笑话,把他弄得哈哈大笑!这就是爱看武侠小说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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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微小小说

全文共 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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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过一个月,春运就开始了。

人们不能忘记长长的列车,和那些来来往往的乘客。从列车的窗户,可以看出乘客们肩扛的行囊。心该落往何处?

她站在窗边,一声汽笛,载入梦的远方。她说,归处是什么,中途是否发生事故,终点在哪里?谁也不能预料下一秒钟会有什么情况发生,孰能无过,孰能无痕?我们生活的方式,能否推翻重来?只是一个人的幻想。

他说,我想进入你的心,驱赶你心里的忧伤,不让你在雾霾里寂寞,愿你做一个永不褪色的人,和我一起衰老。

她说,心是一座寂寞的城,仿佛荒芜得没有人烟。我带着开在心里的花朵,赶往梦的前方,列车的窗外是梦的时光,还有自己的过往。她说,自己生病了,多么想回到妈妈的身旁,多么想依偎在父亲的肩膀上。还有想起和父亲一样的男人在我心中的模样。

他说,我在路上,我的行囊越来越轻,我的身躯却越来越重。因为装着奢侈的幸福和单薄的梦想,步履维艰,挫折越深。明天早晨,我的羽毛是否丰满,像一个王子,奔向远方?

她说,这么晚了,你要走向哪里?你为啥马不停蹄,你为啥不和我一起,回到那魂牵梦绕的故乡?孤独的列车,美丽的列车,穿过隧道,越过海洋,走向平安。凄苦的汽笛,完成了路途的劳顿,故乡的亲人,是否在寒风里矗立,手舞足蹈?

他们在列车里相拥而眠。过道里全是打工者,一种孤独的,伤心的累,释放出列车长途跋涉的希望。

鸡腿,方便面,鸡腿,水果,土鸡蛋……

他们从梦中惊醒,列车已经到达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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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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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霓虹灯亮的夜晚,终于读完了这部让我爱不释手的小说平凡的世界》,闭上眼睛,我在回想书中的一切,同时我更在想,路遥为什么非要这样结尾?

我痛恨这样的结尾,为什么没有让少平再找到一个和他般配的那个她?一直在心里问为什么?可是我何尝不知道,无人可以取代他心底的、最爱的晓霞!我甚至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他们的感情!平凡的世界,你为什么让他们遇见了,而不能平凡的让他们过一生呢??作为读者,每每想到晓霞被洪水冲走,都会伤心不已,作为她的最爱少平,我们怎能体会他的痛,那种痛痛过山崩、痛过地裂。

我痛恨这样的结尾,为什么要让少安的爱人得了癌症,为什么不能让她在他们事业成功、家庭美满的条件下,好好享受这世界给她带来的幸福。我们的少安,失去了秀莲,他要砖厂有什么用?他要事业成功有什么用?没有了最爱的人,这一切要了有什么用?他和谁再去分享喜悦,谁再当他的军师,谁再帮他排忧解难,谁再和他共度未来。他再怎么度过这以后的生活!

平凡的世界,你对少安和少平兄弟俩,太不公平,他们两人身上都太多的正能量,两个不同寻常的人,有太多要让我们学习的地方,他们不骄傲、坚强、一直努力的奋斗着。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可以不顾一切的帮助村里的人,可以为了救别人来牺牲自己。可是,就是这样两个兄弟,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却没有让他们平平凡凡的度过。

希望所有的读者,在我们的心里,能够有另外的一个结尾,希望他们在以后的世界里,可以平平凡凡的度过,不要再去打扰他们。同时,我们也要感慨,他们经历了那么多挫折都能走过来,而我们遇到一点点不顺利,又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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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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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本书皮金黄的文言文名著静静地躺在桌子上,轻轻翻开,细细品读,书中的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合上书时,我平静的心早已波澜壮阔。没错,它们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一部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的故事。翻开第一页,首先我看到的是“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接着引入正文。作者罗贯中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把忠、仁、义融入书中,深入人心。

忠。他降汉不降曹,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他就是关羽。关羽不但忠,而且是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里描写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自从我读过《关羽刮骨疗毒》之后,关羽的形象在我心中高大了起来,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仁。刘备骨子里透着一股仁的精神,刘备携民过江事件也让他的爱民名声流传。刘备、诸葛亮大败曹军之后,移驻在樊城。曹操为了报仇,分兵八路,追杀而来。诸葛亮料定抵挡不住,劝刘备放弃樊城,渡过汉江。刘备不忍心抛弃百姓,便带着他们一起过江。刘备看见百姓拖儿带女,号泣而行,哭喊:“为我一人而使百姓遭此大难,还有什么脸面活在世上!”说罢就要跳江。幸亏左右急忙抱住,才免于刘备自尽。这件事,我一直记在心中。

读完《三国演义》,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三国演义》中的“义”,只是指兄弟之义,国家大义和知遇之义吗?它是否有着更深刻的含义等着我们去体会,发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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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小说读后感反思感悟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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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完了《朝花夕拾》,连串的时间,连串的记忆,真想将鲁迅爷爷的记忆当做我的。整本文集用词语简洁柔和,正是鲁迅爷爷的平易近人的体现。书中的抨击,讽刺,嘲笑,正是鲁迅爷爷对当时社会的反感与不满,表现了一个想让让民族进步,想让社会安定,为孩子着想的鲁迅爷爷。

这本书向我们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图卷,封建的社会制度,社会对人民的囚禁。

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园中淘气天真的小孩子,观菜畦、吃桑葚、听鸣蝉与油蛉和蟋蟀的音乐会,看黄蜂、玩斑蝥、拔何首乌、摘覆盆子。到在书屋读书习字,三言到五言,再到七言。课上偷偷画画,到书屋的小园玩耍。无一不体现出小孩子追求自由,热爱大自然的心态,也表现了社会对孩子们的束缚。

《在阿长与〈山海经〉》,《范爱农》中,这两个人物,给鲁迅先生留下了深刻的回忆。两个由当时社会造就的人物。一个下层的劳动者,善良、真诚、热爱和关心孩子的阿长,她思想、性格上有很多消极、落后的东西,是封建社会思想毒害的结果,表现了当时社会的浑浊、昏暗。正直倔强的爱国者范爱农,对革命前的黑暗社会强烈的不满,追求革命,当时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的遭遇。体现了旧社会人民对束缚的反抗,向往自由、安乐的心。人民从囚禁中走向了反抗。

这两个人物,是当时社会的反照,人们受尽黑暗的压迫,到起来反抗,经历了多少次改革与战争,才有了我们现在安定自在的生活呀!现在,我们可以愉快地生活这,家里有电视电话,有的还有电脑,繁杂的电器设备和自由的生活,我们不用遭受黑暗社会的压迫,不用吃苦,更不用去闹革命。这都是无数革命烈士用自己的先躯换来的,我们应该珍惜眼前的生活。

《朝花夕拾》是鲁迅爷爷对往事的回忆,有趣的童年往事、鲜明的人物形象,一件一件往事,同时也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表现了鲁迅爷爷对艰苦劳动人民的惋惜、同情,也表现了对当时社会的厌恶,告诉我们不要再回去那让人受苦的社会,更表现了对阻遏人民前进、折腾人民、损害孩子、保留封建思想的人的痛恨。让我们了解历史,感谢美好生活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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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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阴暗的天空,波涛起伏的海面,一只小船摇摇晃晃的行驶着,一个老人站在船上,孤独地眺望着远方……

这是我和上书后久久不能忘怀的场景。书名为《老人与海》,是一部寓意深远的古典悲剧式的小说,也一部英雄主义的交响曲。

海明威说:“我试图描写一个真正的老人,一个真正的孩子,真正的大海,一条真正的鱼和许多真正的鲨鱼。然而,如果我能写得足够逼真的话,他们也能代表许多其他的事物。”故事描写的老人圣地亚哥是个倒霉的人,84天没捕到鱼,而别的渔夫都把他看做失败者。但这似乎预示着一场战斗的开始,果然,就在第85天,他真的发现了一条1500磅大马哈鱼,明知对方力量比他强,还是决心战斗到底。他对大鱼说:“我跟你奉陪到底!”,最后终获胜利。在老人辛辛苦苦抓到了鱼之后,考验却并没有结束。鱼因为又大又长,他只好将鱼绑在船的一边。回航时,大鱼的血腥味引来了鲨鱼一次又一次的袭击。于是,他用尽一切个人手段来反击。鱼叉被鲨鱼带走了,他把小刀绑在桨上乱扎。刀子折断了,他用短棍。短棍也丢了,他外用舵把来打。尽管结果鱼肉都被咬去了,但什么也无法摧残他的意志。上天似乎会怜惜过这样一位伟大的老人,他将厄运一次又一次降在老人身上,最终他的顽强意志却并没能得到好的结果,回港时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他是个失败者,但同时他又是个胜利者。

败在没有捕到一条有用的鱼,胜在遇到困难时的坚毅不屈。

老人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给打败的,你可以消灭他,却不能打败他。这句话令我印象深刻且受益,令我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困难,走向美好明天。假如能够从失败中获取有益的经验,发现成功的曙光,把失败看成是同乡成功的必经之路,那才是从失败中获取的最大的收获。

虽然小说是小说,生活是生活,我们不可能像老人去一个苍茫的大海,不服输地和鲨鱼搏斗,但我们可以在摔倒后,珍藏那枚把我们绊倒的石头,然后带着它,负着伤,继续前行,同时等待天空中的云雾拨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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