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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17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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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当代著名作家莫言的作品。

《红高粱》主要通过"我的奶奶"戴凤莲以及"我的爷爷"余占鳌两个人之间的故事,讲述发生在山东的生命赞歌。在充满野性的红高粱地里,我的爷爷和我的奶奶在红高粱地里进行了野合。《红高粱》主线是"爷爷"余占敖率领的武装压击日军,辅线是"爷爷"余占鳌和"我奶奶"戴凤莲之间的爱情故事。故事发生的主要地点是高密东北乡。小说里的主要人物有的是自发的造反势力,有的是混乱和无纪律的地方首领。他们没有救国家和人民群众的主动意识。他们反抗的原因来源于为自身的生存而抗争。整部小说中没有着墨太多的正面形象,"我爷爷"这个人物形象的塑造既是"土匪"又是"抗日英雄"的双重身份,土匪的野性和英雄的血气使人物更加丰满和真实,还原了真实的历史一幕。

在小说中,莫言竭尽全力的对几乎所有的战争场面都进行了精心的雕刻,无论战争场面的大小,甚至人与野狗在吞噬尸体时的较量也用了极多的笔触,展现了一幅幅尸横遍野、血肉横飞的血淋淋的画面。在这些血肉交汇之中,莫言描绘了一片红如鲜血的红高粱,整个世界都是血红的。莫言正是以这种狂欢式的语言、天马行空式的笔触,塑造了一个在伦理道德边缘的红高粱世界,一种土匪式英雄,他们做尽坏事但也报效国家,他们缱绻相爱、英勇搏杀,充满着又离经叛道又拥有无限生气的时代气息。

《红高粱》是一部表现高密人民在抗日战争中的顽强生命力和充满血性与民族精神的经典之作。

内容介绍:

《红高粱》通过"我"的叙述,描写了抗日战争期间,"我"的祖先在高密东北乡轰轰烈烈、英勇悲壮的人生故事。故事的主线是"我"的爷爷和奶奶,故事发生的主要地点是高密东北乡。

"我"的爷爷叫余占鳌,奶奶叫戴凤莲,至于高密东北乡这个地方作者对其做过如下的描述:"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同时最圣洁最龌龊,也是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以及最能喝酒和最能爱的地方,这就是高密东北乡。"我"奶奶戴凤莲,做大姑娘时因为有一双难得的小脚和姣好的面容,被拥有高粱酒作坊的财主单廷秀看重,曾外祖父为了钱财小利不惜将刚满十六岁的戴凤莲嫁给了单廷秀得麻风病的独生儿子单扁郎。奶奶曾盼着嫁给一个识文解字、眉清目秀、知冷知热的好丈夫......当奶奶恐怖地看到单扁郎那张开花绽彩的麻风病人的面容,她感红高粱到恐怖,生不如死。奶奶在出嫁前就准备了一把锋利的剪刀,无论是为单扁郎准备的,还是为她自己准备的,都充分地表现了奶奶捍卫自己的婚姻、追求爱情自由的精神。"我奶奶"是抗日英雄,她不仅仅要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奔赴抗战前线,而且最终献身于抗日战争中。当奶奶为潜伏在河堤坝的游击队员们送大饼,不幸遭遇敌人的袭击,中弹身亡,完成了人格的升华。

我爷爷余占鳌在开篇一出场就表现出了土匪头子兼抗日英雄的双重身份。余占鳌不愿意受制于任何一方势力,对于各种政治势力及地方势力的拉拢,他一概拒绝。当卑鄙狡猾的国民党冷队长来 收拢他时,他断然拒绝;打过伏击战后,共产党胶高大队长想要与之联合,他也坚决地拒绝了。他不愿意受制于任何人,这不是敌对,而是他独立人格的体现。在迎亲的路上,面对突然跳出的"吃拤饼"的劫匪,同行的轿夫们停住了,呆呆地看着劈腿横在路当中的劫路人,都把身上的铜钱掏出来仍到劫匪脚边。当劫匪催逼戴凤莲向高粱深处走时,余占鳌被"我奶奶"盯着的眼神所触动。他冒着生命危险与劫匪展开了搏斗,最终打死了劫匪,保障了戴凤莲的人身安全。余占鳌的亲叔余大牙,当时任军需股长,他嗜酒如命,贪财好色。一日醉酒后,余大牙糟蹋了村里的第一号美女--曹玲子。

余占鳌没有念及余大牙是其亲叔,依军纪处决了他。在大义灭亲后,余占鳌为叔叔披麻戴孝,以报答他的养育之恩。在国共纷争的大背景下,看到日寇疯狂屠杀百姓,余占鳌奋起反抗。他自发地组织了一支抗日队伍并带来他们去胶平公路伏击日寇的汽车队。他带领着一支七零八落的小队伍,却实实在在地伏击了日寇的汽车队。余占鳌从一个地道的土匪成为抗日英雄。

余占鳌领导的农民队伍,没有经过先进革命思想的洗礼,也没有明确的奋斗目标。他们抗日,是因为看到了日军对中国人民的疯狂屠杀,看到了罗汉大爷的惨死等生发出一种复仇心理,也是为了生存自由的一种强烈的生命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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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女孩_小说作文

全文共 7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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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我旁边开心的哼着歌曲,麻利的收拾着书包。同学们都在用友好的目光打量着她。

她终于收拾完了,微笑着向我伸出一只白皙的手,说:“嗨,谢秋琳,很高兴和你做同桌!”哼,高兴?我冷笑一声,没有理她。她那美丽的手就在空中悬着,她很尴尬。不过,她确实能言会道,很快就给自己找了台阶下。“恩,呵呵,没关系,以后多多指教啊~”我依旧置之不理。她又和那些女同学们一起唧唧喳喳开了,很快就和大家打成了一片,她真的很善于交际。我用眼睛的余光看着她们在一起玩耍、嬉戏,心立刻一阵绞痛。

上了一段时间的课,我立刻感到了身旁这个女孩所爆发的威力。她真的很优秀,优秀的令人不能不嫉妒。上帝在创造她的时候一定心情很好,要不怎么会把所有的优点都集中在她的身上呢?她才高八斗、貌美如花、家材万贯……

她才刚来了不到一个月,就先后参加了英语演讲比赛、乐器大赛和数学竞赛,并纷纷获奖,令所有的老师同学都对她刮目相看。我唯一可以自豪的就是我的学习成绩一直稳局全班乃至全级第一,我也参加了数学竞赛,她和我都得了满分,令我们的数学老师满面春风。虽然都同是第一,可同学们只围绕着她,只向她祝贺,我心里很不平衡,虽然我知道我很丑,同学们却从不给我起码的尊重。第一次期中考试我也以0.5分之差屈居第二,7年以来的第一次第二。我不能让我不恨她,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恨她,我承认,我心胸不宽阔,我也没她那么开朗。我开始一发不可收拾的恨她,处处都和她争,我发誓要争回我的第一名。

又一个夜晚,花好月圆,今天学校不上晚自习,也没有作业。同寝室的女生们都在听音乐,疯吃零食,好不热闹。而我,却一个人,躲在床上,听阿杜的歌。我酷爱阿杜的歌,爱他歌中透出的忧伤,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忧郁的人,一个孤独的人。我闭上眼睛,让自己陶醉在幽幽的哀愁之中……

突然,门开了,我把耳机拿下来,听到了轻轻的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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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_小说作文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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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好羡慕鸟儿,它们可以在蔚蓝的天空中自由的飞翔。曾经,我也好妒忌鸟儿,为什么它们这么幸运,可以做鸟,可以拥有蓝天,而我,却……——千凌

窗外,雨下着,雨丝如线,美极了,千凌抬头出神的看着。许久,合上酸涩的眼睛,轻轻的按摩着,她真的很累很累,她在这张写字台前不知坐了几个小时了,习题像小山一样堆着。

千凌,一个初三女孩子,上帝真的很偏爱她,她很完美,学习好,人缘好,身材好,长相好……总之,她真的是上天的宠儿,几乎把所有的优点都集于她一人。她是父母的宝贝,老师的乖乖女,同学们羡慕崇拜的对象。然而,这些优点给她带来的都是快乐吗?不是的,父母给她买了成堆的习题,她成天就坐在写字台前,写啊,写啊的。她没有出去旅游过,甚至连当下风靡一时的《魔卡少女樱》都没有看过,更不用说《第一次亲密接触》、《三重门》了,她不知道S.H.E.谁,也没听说过几米。

这样的孩子,真的幸运吗?

千凌承认自己真的好累,她在所有人的面前努力扮着乖乖女的形象,被所有人的压力压的快喘不过气来。她也是个少女,也想穿着时髦前卫的服装,走在大街上,争取百分之百的回头率;她也是个少年,也想像同龄人一样秀出自己的个性,也想偶尔叛逆一下;她也是个“书女”,也想揣着不吃早饭节省下了零用钱,到大书店逛很久,在心满意足的把自己心爱的书捧走……梦,这些都只是梦,遥远而美丽梦。她顶着“天才”的帽子,有时候,她想,她倒宁愿做一个快乐的傻子,也不愿做一个忧郁的天才。

“千凌啊,下雨了,小心着凉了。把窗户关上。”说着母亲拉上了窗户,千凌正看的出神,突然,蓝天不见了,雨丝不见了,只有忧郁的深蓝色窗户在沉默着。

“凌儿,发什么呆啊。作业做的怎么样了。”母亲带着不满的口气说道。

“哦,还没呢,快.....快了。”千凌的思绪又回到这间牢笼般的屋子里。

“来,喝点水吧。”母亲又端来了一杯冒着热气的水放在写字台上。 千凌对母亲笑笑,看了看那水杯,觉得自己的话语和一切在着氤氲的水蒸气前是多么苍白无力。母亲转身出去了,轻轻锁上了房门。

“唉——”千凌长叹一口气,无奈地继续写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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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_小说作文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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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子是一个初三的女孩,谁都知道,这个时候的女孩最容易胡思乱想!虽然晴子的学习很好,而且在班上也没有什么“绯文”,但是她的内心还是有一种隐隐的躁动感!

哎!晴子对着面前的一堆作业发愁、叹气!可是,她又有什么办法呢?“来,晴子,喝牛奶吧!”这是妈妈的声音。“在想什么呢?是不是喜欢上哪个男孩子了?我跟你说,这个时候……”“好了,妈妈,我知道了,你出去吧!”

妈妈轻轻锁上了门,哎!又是一次叹气,在多少个无眠的夜晚,晴子不知道像这样叹了多少次气。晴子拿出她们班的军训照片,一个一个欣赏。

“阿呆?不行不行!他太傻了……”

她就这样一个一个自言自语下去,突然,她的目光停在了阿木的身上。

晴子陷入了回忆:那是一个雪花分飞的夜晚,晴子和小枫走在绿林大道上。“晴子,虽然你很可爱,也很漂亮,但是,为了我们以后的前途,我们……分手吧!!”

“什么?”“我们……”“好了,不要再说了,你走吧!”此后,晴子的妈妈就为晴子转了学。晴子到了新的学校,拼命的学习,其中也有不少人追求过她,但是,她一想起那次痛苦的回忆就勇敢的拒绝了,不久,真的成为了全年级第一。她的妈妈很高兴,但是还是希望她再能用功一点,可是,晴子忍不住了。

突然,她发现了两年来都没有发现的一个长的酷似小枫的男孩——阿木。从此以后,她就开始特别的注意他了,但是谁也没有注意到她的转变。

有一天放学了,晴子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听着music,无所事事。这时,一个清脆的男声喊住了她,晴子一回头,原来是 ……

(因为时间的原因,暂时只能写这么多了,希望你们能继续支持我哦!不过我觉得一个美丽的爱情故事写得实在是太差了,希望你们能谅解,初道者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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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爱情小说番外

全文共 4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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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每一次一样,我又来到了这里,邹月跳楼的地方,我呆呆的站在屋顶,看着那个小月消失的地方。那一幕出现在眼前:“邹月望望楼下,又望望我,怨恨地说:“他说他永远也不会抛弃你,邹雨,今天我要让你心甘情愿抛弃他。我从你身边跳到他面前去,这样,你们就永远都不能在一起了。”说完,她就那样的跳了下去,不,不要,小月不要,我大声的哭,大声的喊,不要,不要。

我从梦中惊醒,泪流满面,虽然那件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多了,但每天晚上这样的梦都会出现在我的眼前,让我永无止尽的回忆着那一幕,这是惩罚吗,小月对我的惩罚,对爱上不该爱的人的惩罚。

我服用大剂量的安眠药,希望可以在睡眠中得到片刻的休息,但是,我越来越发现,即使再多的药,对于我来说也是徒劳的。也许我一生都无法忘记那一幕。

从香港回来已经半年了,在这半年中我用大量的工作来麻痹自己,让自己从大脑到身体没有一刻是休息的,这样我就不会想起那一幕。江心遥用手抚摸着他的头发,说了“Ken,I love you。” 而他也回头说了“I love you, too。”

是的,我的英文一直都不好,但是该死的,我居然可以轻易的就认出了那个口型。真的不知道,聪明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还是一件应该难过的事情。他说他也爱她。这不是很好吗,他们相爱,幸福的生活在城堡里,不食人间烟火。标准的王子与公主的爱情结局。可是,为什么我的心会这么痛呢,在我以为我已经麻木了的时候。

本来就不好的睡眠现在更难了,夜晚对于我来说已经成为一种折磨,用再多的药,睡着后,小月、林启正、江心遥,一个又一个画面,在我的面前不停的转换,每每我都在大声的哭叫中惊醒,然后,一坐到天明。

“邹雨,你最近的工作太多了,不要给自己那么大的压力。”

“高展旗,我没有事情,多做些工作,多赚点钱,我又不像你老婆,有人养。”

“你从香港回来后,就比以前更拼命的工作,是不是在香港发生什么事情了。”

“高大律师,你的想像力未免也太丰富了,香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如果你认为一定要发生些什么的话,那我只能告诉你,就是我受了强大的刺激。”

“什么刺激?”

“就是没钱呀。对于自己喜欢的东西,不能直接拿下,还要考虑这个月的生活费的问题。所以,我要多多的赚钱,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呀。”

“邹雨,不要这样,太辛苦。

说完就转身走了。是的,辛苦,又怎会不辛苦呢,我现在渡过的每一天对我来说都是辛苦的。

今天与往常的每一天没有什么不同,可是,今天又与往常的每一天不同。为什么呢?今天我在电视中无意间看见了一篇关于xc的报道,看见了五颜六色的经幡,看见了许许多多磕长身头的人,而最触动我的是那句“守望的眼睛和灵魂”。是呀,我的灵魂在哪里呢?在我爱上林启正的时候就不知去向了。

我象一个突然间发现了生命信仰的信徒一样,向往着那片土地,好像有一个声音在不断的召唤着我,“去吧,去吧,到了那里就解脱了。”我象着了魔一样,匆匆的在事务所请了假,还记得和郑主任请假时他吃惊的表情,他问我要请多久,我说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也许很快,也许永远都不回来了,就留在那里,涤荡我罪恶的灵魂。

我没有留下任何可以联络到我的方式,收拾了简单的行囊,没有告诉任何人我的去向,只是说出去散散心。包括我的弟弟,邹天。我不想让关心我的人担心,一切的事情就让我一个人来承担吧。

我就这样一路人象着xc的方向进发了,我选择了最古老的方式去xc,徒步加火车。我象一个真正的苦行僧一样,通过身体的苦行,锻炼心灵的轻灵。我每到一处,都会到当地的邮局给弟弟寄一张明信片,告诉他我很好。

我的行囊中唯一表示我过往的就是我的律师证,当初带上它的理由已经不记得了,但很庆幸我带着它。在沿途,会偶尔碰到一些可怜人,提供了一些帮助。很高兴,我还可以帮助别人。

经过几个月的行走,我终于来到了我的目的地-xc。这里有着林林总总的寺庙,预示着宗教对于这片土地上生存的人们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寺庙总是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散落在城市、村庄、山谷、草原………。

我像一个虔诚的信徒一样,虔诚的跪拜一座又一座的寺庙,一尊又一尊菩萨。在拉萨的大昭寺,我被那些虔诚的朝拜者深深的感动,那些磕长身头的朝拜者,将大昭寺前的石板磨得光滑如镜,很多朝拜者是从很远的地方一路磕长头过来的。这是怎样的信仰呀。

最后,我在达普寺住了下来。达普寺,在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境内,位于县驻地东北的章达乡、吉曲河以东,背倚夏斯山,面临帕朗山,海拔3850米。达普寺始建于12世纪,由大修行者聂麦的贤弟子仁钦宁布所建,后来热译师的弟子枳务贡布又在那里修行时,为教化众生修建了一座化身红塔,逐渐成为格鲁派的著名寺院。但这些都不是吸引我留在这里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这里的主持-络绒登巴,藏语的意思是“智慧佛陀”的意思。

这是一个睿智的老者,炎炎烈日将他的皮肤晒的黝黑,虽然上了年纪,一双眼睛还是时刻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慈祥的面容,彷若洞知一切。这里是一个象人间仙境一样的地方,宁静而悠远。

时间在指尖匆匆流过,我在达普寺已经居住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好像整个身心得到了解脱般,小月和林启正没有再出现在我的梦里,而我也很久没有做梦了。每天听着僧侣的念经声,真的是晨钟暮鼓。

络绒登巴禅师给我将了这样一个故事:

从前有一位禅师非常喜爱兰花,在寺院中栽种了许多美丽的兰花,在讲经说法之余,总是悉心照料这些兰花,大家都说,兰花好像是禅师的生命。可是一天禅师外出,一个弟子受禅师委托,为兰花浇水,但是不慎将花架打翻,所有的兰花都坏了。弟子很害怕,决定等禅师回来受罚。

但禅师回来后,并没有生气,反而安慰弟子,“我之所以喜爱兰花,为的是要用香花供佛,并且为了美化禅院,并不是想生气才种的。”

络绒登巴讲到这里就没有再讲下去,留下尾音让我自行参透。这个故事我考虑了很久,络绒登巴到底要告诉我什么呢?在每日的经声中我参悟,一日,当我看见五彩的经幡时,终于了悟了络绒登巴的含义。

络绒登巴要告诉我,世间的事物变化无常,我们不必要执著于心爱的事物而无法割舍,毕竟,我们喜爱一种事物的初衷,并不是因为失去它时要伤心。人生中的许多事情既已失去,不妨就让它失去吧。是呀,何必执著。唯有放下,才能解脱。

我请络绒登巴为邹月坐了一场法事,无论是对她,还是对我,我都希望小月可以解脱,不再恨我,而最主要的是我希望她可以在另一方乐土上快乐的生活。络绒登巴是一个很好的长者,总是若有若无的开导着我。

法事后我将小月的骨灰连同一棵小树种在了寺院附近的土地上,希望小月可以在这里脱离仇恨,获得新生。我每天都去和她说话,告诉她我每天的生活,每天的想法。我经常想如果我可以早些告诉她我真实的想法,也许最后,她就不会选择这样的路,这样的方式来告诉我,她有多恨。

我几乎断绝了与外界所有的联系,我想留在这里,真的想留在这里。因为我找到了我心灵的净土。

我有了一个美丽的名字-益西拉姆,她的藏语意思是“智慧仙女”,是当地居民给我起的名字。因为我帮助了当地的居民才仁多让,帮助她与她的丈夫离婚。我用我的智慧、我的知识以及我的律师证得到了当地居民的爱戴。她们给我起了这个美丽的名字。这里没有邹月的姐姐,没有林启正的爱人,只有一个普通的汉女,有着美丽藏语名字的我。

“拉姆姐姐,你又去看你妹妹呀。”

“是呀,增吉,我想我妹妹希望每天可以看见我。”

这个可爱的孩子是当地居民的孩子,就是我帮助的那家的,她现在和我很好,每天都可以看见她,她也会经常和我说说话,虽然她的普通话真的是很糟,但那并不重要。

“拉姆,这个上面登的是寻找你的吧?”

我回头,仰望,是络绒登巴,阳光从他的身后照耀过来,彷若天神。他的手中握着一份报纸,那是我拒绝的东西,此刻正摆在我的面前。我接过报纸一看,淡笑了出来,真亏他们想的出来,报纸上有一张见方的照片,照片上的人好像前生一样,那是一张生活照。旁边附着简短的一句话,“久未联络,甚忧”。

许多事情不是逃避就可以当做从未发生。一个简短的电话,让我知道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我已经了无牵挂的决定留在这里。

“拉姆姐姐,这个小树代表谁呀。”

“增吉,这个是姐姐曾经爱的人,现在和小月姐姐在同一个地方,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呢?”我看着那棵新近栽种的小树。

是的,那棵树代表的是林启正,高展旗在电话中告诉我,林启正与他父亲、后母、以及大哥、大嫂,江心遥在一次集体出游的时候,遇到了空难,无一生还。林家的全部家产留给了他的三弟,一个清淡的人。之所以说他清淡,是因为他与自己的大哥、二哥完全不同,从不涉足商业,是一个简单的自由画家,得到了这么多的家产居然给拍卖了。曾经的林氏集团,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了。真是一个拿的起放得下得人,懂得生活得真正意义。

而我,高展旗以为我会崩溃,左辉以为我会崩溃,邹天以为我会想小月一样,我以为我会……。但是,我没有。记得我第一次将我想留在寺里的想法告诉络绒登巴时,络绒登巴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红尘中有你牵挂的人,你放不下。而这里也不是你的避难所,只有你自己真正的放下了,才可以。到了那个时候,你在那里都是一样的。”现在,是不是就算了无牵挂了呢?

络绒登巴还是不同意我要真正的留在这里,还是和上一次同样的话语,我好迷茫,但是,我相信,这个睿智的老人一定有他独到的见解。但是为了表示我的决心,我穿上了女尼的褐红色的袍子,将头发剪的短短的。我要和我的前生说再见,再见了我爱的人,爱我的人。

“拉姆姐姐,最近我们寺里来了一个漂亮的哥哥,就住在后面,你见过吗?”增吉幼稚而甜美的声音在我的身后响起。

“漂亮的哥哥”,多有趣的形容词呀,也只有纯洁天真的孩童会用这样的词语。“漂亮”,让我想起了林启正,他是我见过最帅的男人,他说对了,“爱过我的女人,不会再爱上其它人”他做到了。

“增吉,姐姐见过的最漂亮的人现在就躺在这里。”我头也未回的说。

“我以为我是你见过最漂亮的哥哥呢?”一个沙哑的声音在我的身后响起,那个仿佛永远不可能出现的声音,我呆呆的蹲在原地,在心里告诉自己,是幻听,因为太想念的缘故。

一个影子出现在地上,高高的影子,影子的主人应该是一个很高的人吧。他蹲在了我的身边,我们一起看着面前的两个绿油油的小树。

我象慢镜头一样,慢慢的转过头,看见了,我曾经说“五官太俊美的男人没有回味的余地”,但是不可否认,即使看上去很疲惫,并不影响他俊美的外表,眼神疲惫,但并不冰冷,不冷漠,仿佛带着快乐。

我抬起手抚摸上他的头发,这是我从香港回来后就一直想做的事情。也许是神听见了我的祈祷,满足了我的愿望。我从头发抚摸到脸,手的触感是温暖的,林启正,是你吗,我喃喃的说,仿若自言自语。

是我,林启正,我来找你,然后永远不分开。

“邹雨,我终于找到你了,我快找遍整个中国了,你每一个发明信片的地址我都去找过了,最后所有的信息指向了这里-xc。但毕竟xc是这样的大,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找到你,这是不是皇天不负苦心人呢。”

我看着眼前这个快乐的男人,又转头看看我面前的小树,好像一切发生的太突然了,让我无法反应。

“邹雨,那个小树不会是我吧。”

“嗯,是的,另一棵是小月”

“也对,那个林启正已经在空难中死去了,就象邹月一样,我们已经用我们的痛苦赎罪了,现在站在你面前的是“扎西多吉”,络绒登巴给我起的新名字。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吉祥金刚”我喃喃的回复。

“对,我聪明的益西拉姆”。

虽然短短的几句,我已经可以了解到林启正所经历了一些事情,我不想问他,为什么他没有死,我不想问他,他之前的努力就这样轻易的放弃了吗,我不想问他,他真的决定了吗。历劫生死,我好像看见天使挥舞着美丽的翅膀飞走了,谢谢你,让他回到了我的身边。落日的余晖照映在相互依偎的两个人身上,宁静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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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世界》小说人物简介

全文共 14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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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世界》为起点文学网白金写手辰东的第五部东方玄幻小说,也是辰东结婚后的第一部作品。为《遮天》前传。一粒尘可填海,一根草斩尽日月星辰,弹指间天翻地覆。群雄并起,万族林立,诸圣争霸,乱天动地;问苍茫大地,谁主沉浮?!!!一个少年从大荒中走出,一切从这里开始。

石昊:本书主角,绰号小不点,为石氏古国皇亲家族,曾有天生至尊骨,但在寄养在石毅家中时被石毅及其母合谋夺取,嫁接在石毅之身,导致重病衰弱,被父母寄养在石村,喝百兽奶长大,逐渐成长起来。

石云峰:石村老族长,曾经走出过大荒,带回了一些骨文。

石林虎:石村狩猎队伍头领,族长继承人。

石飞蛟:石村壮年高手之一。

石猛:绰号二猛,石村少年之一。

石中侯:绰号皮猴,石村少年之一。

石蛟:石村少年之一。

石大壮:石村少年之一。

石守山:石中侯之父。

石福:石村壮年男子之一。

狈风:狈村少年,善射。杀死杀伤石村多人,被石昊打残后为石猛之父杀死。

石林:石村壮年男子,在狻猊遗体争夺中被彪咬死。

石云:石村壮年男子,在狻猊遗体争夺中被彪咬死。

狈里青:狈村族长,狈风的祖父。

截击石村人马失败后为石飞蛟所杀。

狈山:狈村狩猎队伍头领,截击石村人马失败后为石昊所杀。

雷明远:雷侯幼子,死于雷族灭族。

紫山昆:紫山侯幼子,死于紫山族灭族。

蛟鹏:罗浮大泽少年高手,死于罗浮大泽灭族。

雷云坤:雷侯四子,死于雷族灭族。

紫山寿:紫山侯之族叔,带队进入苍莽山脉,觊觎石村狻猊宝骨,被柳神切去一只手掌。死于紫山族灭族。

蛟苍:罗浮大泽壮年男子,带队进入苍莽山脉,觊觎石村狻猊宝骨,被柳神切去一条手臂。死于罗浮大泽灭族

巴图:金狼部落壮年男子,带队进入苍莽山脉,觊觎石村狻猊宝骨,被柳神切去一条手臂。死于金狼部落灭族。

石毅:石昊族兄,天生重瞳,天性沉稳狠毒。修成麒麟步、混沌天地、补天术、上苍劫光(偷取石昊的至尊骨所得)。与石昊对决,战死。

石子陵:石昊之父,在同代中排行十一。因进入百族战场寻父将石昊寄养在石毅家中,导致石昊受害。

阿蛮:石毅家中婢女,曾对石昊有照顾之情,天资聪颖,后被石昊祖父石中天带走。

石渊:石毅曾祖父,石家宗老,在同代中排行第五。因石毅之事与石子陵对战,被击败。

石笠:石家宗老,在同代中排行第九,偏袒石毅一脉。后在石中天与武王对决时被误杀。

夏幽雨:补天阁女性弟子。石清风:石昊在石族第二祖地之替身,后被石昊救出,送进补天阁。

雨蒙:雨族直系子弟,受命除掉石子陵的后裔,被石昊设计陷害而死。

虎子:石村少年之一,石林虎之子。虎妞:石林虎之女。

火云仙:数万年前进入虚神界的试炼者,御火之术强横。

妖月:千年前进入虚神界的试炼者,生命力强大。彩鸾:和石昊同时进入虚神界的少女。

卓云:补天阁长老,在补天阁遭劫时战死。

熊飞:补天阁长老,在补天阁遭劫时战死。

萧天:补天阁招生第二战场试炼者。

雨枫:补天阁精英,出自雨族,能于雨中引九天雷电之力。在补天阁遭劫时趁火打劫倒戈一击。

雨琳:雨枫之妹。周宇豪:补天阁弟子,排挤石清风。陶冶:补天阁元老。

彦心:补天阁弟子,女性,挑战石昊被击败。飘雪:补天阁弟子,女性,挑战石昊被击败。

楚夏:火国楚家精英,与石昊一同进入百断山。

火灵儿:火国公主,为本作女主之一。

沐风:灵族族人,于百断山欲收石昊为仆,被石昊所杀。

雨紫陌:雨族双杰之一,女性,修习“一世画卷”之术。

雨昆、雨文成:雨族族人,在百断山追杀石昊。后与石昊战斗时解开封印,死于百断山小世界规则之力下。

雨文天:雨族族老,在百断山追杀石昊,被鱼龙咬断双腿,而后被石昊击杀。

慕炎:补天阁雷道老祖,绝技为十星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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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9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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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这篇小说我不想用太多的赞美之词来表达对此作品和作者的敬意,大学里我是学工科的,在此只想说,如果在大学里面我读了三体三部曲,也许我会积极地面对学科内知识——材料科学。

小说的大体内容是对当人类联系外星文明后,该文明与人类文明相应的对策和各自的发展趋势。首先先是“元接触”,经过发展,最终这个接触在全球公开并将酿成巨祸。借助于新颖的科幻题材,作者试图在本书中让读者同时对政治,宗教,以及人性善恶展开思考。

下面在回顾剧情的同时,我要写我的想法。

故事的开头是发生在“红太阳的时代”,(“太阳”一词在小说中出现很多,也代表着不同的寓意。)在那个时代背景下,物理系学生叶文洁亲眼看到了父亲,作为一名德高望重的物理学家,被“小将”们活活打死的情景,感受着最后的理性被野蛮践踏时的痛苦而苟且活着,在那个时候她迫不得已地对人性开始思考,并且看到人类毁坏自然时,开始怀疑人性和邪恶究竟能不能是可以划等号的。本来境遇很糟糕的她,因为写过一篇论文,后来被破格调到所谓国家的“太空研究中心”——红岸基地,在满足了某些人政治利益的同时,并且偶然发现了可能能与外星文明联系的方法。当她在按发射按钮的那一刻,我的想法是:她是无知的,对这种交流的后果无知,对星际间的交流准则的无知,但她绝对不是迷茫的,因为绝望,这个在全书里一直挥之不去的词眼充斥着她的内心,进而导致她对她所做所为毫无责任感,也许当她后来看到“孩子们开始上学,有的孩子还特地找她请教物理学问题”时也许感到过一丝悔意,(因为小说中说她怀疑自己是不是真正按了按钮,是不是真正收到了对方的信息。)但后来遇上伊文思,这个“人类仇视者”,和看到当年参加打死她父亲的人以“同样是受害者”的心态而不思悔改时,我相信即使之前有,也没了。正因为她的做法,地球的位置暴露无疑,三体星人决定侵略地球,并且四百年后会来到地球。后来在《三体》二中她提出了宇宙文明最基本的原则,我相信在那个时候她才有悔意,说明她对这个问题说明进行了思考。

下面在说说三体文明,小说没有对三体人的外貌进行直接的描写,而是用一种很新颖的手段—电子游戏来对三体文明发展历程进行阐述,第一遍读的时候我对“游戏”部分读的很快,但第二遍时恰恰这个部分最吸引我,与其说是介绍三体文明,不如是说在用人类思想家和科学家的学术来回顾人类科学发展历程。最终得出的结论是“三体文明”的生存环境及糟糕,经过反复的文明覆灭,但三体人经过“脱水”和特殊的繁殖方式使文明得以延续,并且拥有了极高的科技水平,人类在他们眼中就是“虫子”,在接到地球的讯息后,而迫于自身的生存需要,大举组织舰队侵略地球,并利用“智子”锁死了人类科技发展。

在科幻方面让我记着最深的有两点:第一个为了不发声响地获取关于外星人的情报,地球作战部决定用“纳米材料”丝对行进中的船进行切割和纳米材料在太空中的应用。第二个是锁死人类科技的“质子”制造过程,展现了三体人对维度的掌握技术,这些东西涉及到物理学前沿,我真正理解的东西不多,但作者描写的过程只能用四个字“波澜壮阔”来形容。

在之后谈谈我对作者关于政治的看法,这部小说只是个开头,但让我留意的地方有两点,第一点是三体元帅在讲这个文明能生存的原因是曾说道:“我们以前有过民主的时代,有过开明的时代,这它们面对灾难的时候,却不堪一击。第二点是叶文洁的理想“消灭暴政”以及她给外星文明的消息。这两点无疑是彻底矛盾的,对小说人物来讲是没法理解的,因为“人本”和“集体”这个东西孰对孰错到目前仍然是难下定论的,在一部中没有阐释很多,但在后面作者会对这个问题阐述淋漓尽致。

最后对于宗教,倒不如说是信仰,小说中让我感到震撼一句话是“愿佛祖保佑我主早日脱离苦海”,佛祖是宗教象征,现实中可能难以认同其存在,但这里面的“我主”可是存在的,即小说中的三体文明。同样都是信仰,一个存在一个不存在,不禁让我想到:其实每个人活着都有信仰,比如信仰上帝,信仰佛祖,信仰真善,信仰美好,信仰金钱,信仰权力..你难道可以说那个信仰我说的这世界上没有?我们的字典里面的“信仰”后面往往加个伟人的主义,所以对于我们来说可能是个极好的词,但我如果信仰邪教是不是也可以说是一种信仰?以前听过老罗说过他学点心理学后他明白了“自控型”和“他控型”,他控型的人需要宗教支撑,他说他那种人不需要。所以别把信仰和宗教搞混了,这两个词不能说同义,也不能说没有一点联系。

这部小说的总体感觉是篇幅简短,但内容精悍。从一个简单信息,进而引出一个文明,宇宙奥秘的一角慢慢地掀开,这只是宏伟的三体小说的一个简简单单的开头而已,其实整个这部小说都应该只算个前言,在三体2和三体3中,会有更加动人心魄的情节,作者会更加从人性角度去深刻地去评判去反思,并且主角也将会变化,毕竟四百年浩瀚的历史,需要不同的传奇人物来书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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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神秘岛读后感

全文共 3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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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一个伟大的人民艺术家,一个让后人敬佩的文学巨匠,一座永恒的丰碑.他的一生创作了许多经典作品,但其中最著名的要算《骆驼祥子》。

《骆驼祥子》这部小说以二十年代末期的北京市民生活为背景,车夫祥子的坎坷生活便是主要情节。

小说深刻揭露了旧中国的黑暗。祥子是位车夫,正直善良,他希望有一辆自己的车。于是他省吃俭用,三年后终于如愿以偿。但抗战时,祥子被抓去打杂,他的车也被夺走了。千辛万苦逃出来,回到厂子,但厂主刘四爷的女儿虎妞看上了他,使了千方百计让祥子娶自己。祥子上了当。不久虎妞难产死了。

从此,祥子堕落了,他憎恨任何人,染上了恶习。小说,真实展现了黑暗社会,特务等他们的丑恶面目,如果不是他们,祥子会堕落吗?会沦为社会垃圾吗?

这就是祥子的可悲人生的现实,残酷与无可奈何。对于主人公—祥子,我替他无奈与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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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5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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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亲爱朋友,都已离开家园,离开尘世到那天上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为何哭泣,如今我不应忧伤,为何叹息,朋友不能重相见?为何悲痛,亲人去世已多年。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幸福伴侣,如今东飘西散,怀中爱儿,早已离我去远方,他们已到我所渴望的乐园。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我来了,我来了,我已年老背又弯,我听见他们轻声把我呼唤。

——《老黑奴》

读着《活着》,像是在细细地品一杯苦茶水,淡红褐色的茶水,飘着淡淡的清香;读着《活着》,像是沿着一条历经沧桑蜿蜒曲曲的河流,两旁长满了爬满历史痕迹的老树,但河流两旁到处是新叶般的希望。

偶然听到《老黑奴》时,余华被老黑奴一生的苦难打动了,于是写下了《活着》。

福贵——《活着》的主人公。他本来有一个殷实的家底,“我爹和我,是远近闻名的阔老爷和阔少爷”,他的妻子——家珍是“城里米行老板的女儿,她也是有钱人家出生的。有钱人嫁给有钱人,就是把钱堆起来,钱在钱上面哗哗地流”。他的孩子,懂事的凤霞,天真活泼。如果他老老实实的话,可以当地主,会享一段时间的福,至少可以少受一段苦,可是他年轻的时候偏偏是个“二流子”,吃喝嫖赌样样来,输光了家底不说,还活生生气死了自己的爹。

还好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女儿凤霞一直在身边,连被岳父强硬地接走的老婆也带着儿子有庆回来了。家全了,他也醒悟了,开始了艰苦但是崭新的生活。可是好景不长,遇上了一大堆想也没有想到的事。解放战争时期,他被抓了壮丁,离家两年,女儿因为生病变得又聋又哑。接着母亲去了。眼看日子过的还行,可是苦难还不消停。一双儿女都“死在生孩子上,一个是别人生孩子,一个是自己生孩子”:儿子有庆为了救县长夫人,献血献死了;凤霞生孩子难产,留下孩子自己去了。妻子家珍还是去了。留下了他和他的偏头女婿二喜和外孙苦根。苦根,正如他的名字一样,是一个苦命:母亲生他时去了,父亲不久又被两片水泥板给压死了。不管怎样,生活还是要继续,福贵带着外孙生活。生活一段时间,苦根被豆活活撑死了……

活着,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只有在经过世事的磕磕盼盼,才能真正静下来生活,福贵和“老黑奴”一样,经历了太多的苦难,最后平静的对待生活。“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福贵明白了,不管怎样还是要活下去,他甚至有点自鸣得意:他还活着,好好地活着,和他的老牛一起活着。两个老了的福贵,积满了阳光和泥土的满脸的皱纹里,写着生活的沧桑;“他们时常流出混浊的眼泪,这倒不是因为他们时常悲伤,他们在高兴时甚至是在什么事都没有的平静时刻,也会泪流而出,然后举起和乡间泥路一样粗糙的手指,擦去眼泪,如同弹去身上的稻草。” 最后两个福贵在黄昏里一起走回了家。

小说飘着一股沁香的泥土味,小说中的农民愚昧,但是没有坏心眼。“傍晚他们将提上的井水泼在地上,压住蒸腾的尘土,夕阳的光芒在树梢上照射下来,拿一把他们递过来的扇子,尝尝他们和盐一样咸的咸菜,看看几个年轻女人,和男人们说着话。”生活在平淡中进行,平淡中满是说不出的韵味。活着,便是这样。

最不能忍受的“真实”,是真真实实感受到的痛苦。现实中的人往往太过于“重视”自己的痛苦,抓住自己的痛苦:遭遇挫折,失去亲人,生活压力……有的人不断放大自己的痛苦,甚至走上极端。我们何不像“福贵”一样接受生活?

作者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作者用内心进行写作,将活着的不易活脱脱的向读着展现出来。活着,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我们不会像福贵那样承受那么多的苦难,但是我们应该有老福贵对生活的淡然,恬然。活着,就要不断承受苦难,乐观地看待一切:一生苦难,但是只要平静、快乐就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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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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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之间也有爱,而且不像我们想象中那么单薄,而是很强烈,很浓厚的。

甚至比人类之间的爱,还要强烈!这几天,我一直在读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鸟奴》,让我感受到了动物之间的那份浓厚、强烈、令人意想不到的那份真正的爱!这本书主要讲了:鹩哥为了让自己的儿女平平安安活下去,所以和蛇雕生活在一起。为了赢得活下去的权利,给蛇雕白白当努力,想借助蛇雕的伟兴吓吓蛇,让儿女成功的活下去,可最后几个儿女却一个个走向了死亡的世界里面生活。

在我看来,我认为鹩哥不因该为蛇雕白白的当努力,其实就是为了让儿女不受到蛇的危害,能成功地生存。可鹩哥凭自己的能力,能保护到它的家人,但一定要有信心,只要有信心,你一定能成功!从侧面的角度来讲,鹩哥每天给蛇雕打扫卫生做奴力,这都是为了谁呢?还不是希望儿女快快乐乐、幸福的活下去。再鹩哥认为,只要为了让儿女成功存活下来,不管做什么,不管受什么苦它都愿意,但只有这一个要求。

动物之间的爱如此伟大,只要让儿女存活,它可以放下自己的尊严,可以不管任何事情,只要让自己的儿女存活下来。这一种亲情,让人难以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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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中考热点素材:J.K.罗琳小说遭退稿

全文共 7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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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作者J.K.罗琳竟然被退稿了,这怎么可能?可是的的确确发生了!下面就由小编为你们带来2017中考热点素材:J.K.罗琳小说遭退稿,欢迎阅读。

以《哈利波特》小说红遍全球的英国作家J.K.罗琳竟然也会被退稿, J.K.罗琳3月25日在推特发布了一则讯息,内容表示她以笔名罗伯特·盖布瑞斯写的首本小说《杜鹃的呼唤》(The Cuckoos Calling),在找寻出版社出书时并不顺利,甚至还有建议叫她重新上写作课,此消息一出令网友相当震惊。

J.K.罗琳虽然公布了出版社回绝她的信,但她强调这讯息不是为了要复仇,而是希望藉此鼓励其他想要创作的人。来自Constable & Robinson出版社的拒绝信内容写道,“出版这本书(指杜鹃的呼唤)不会有销路。”更建议“这位作家”参加写作课,藉此得到对小说的建设性批评。

世界级畅销作家面对不留情面的拒绝信,却以正面态度将自身经历分享给大众,果然引起网友的好评和感激。也让一般有志从事小说创作的人明白,即便是如J.K.罗琳也还是会有出版社请她到“其他对她有帮助的书店”,或者叫出版经验丰富的她去看书商《买书人指南》杂志。

《哈利·波特》是英国作家J·K·罗琳(J. K. Rowling)于1997~2007年所著的魔幻文学系列小说,共7卷。该系列小说被翻译成73种语言,所有版本的总销售量超过4.5亿本(截至2015年),名列世界上最畅销小说系列。

精彩时评

真是难以想象,写出了世界上最畅销小说的J·K·罗琳在用别人不知道的笔名投稿时也会遭遇退稿,并被建议去上写作课。我想这并不能说明出版社有眼无珠或是怎样,而是,当我们刨除名声、地位、成绩等一切要素,直面文学本身,谁也不能说自己的作品就是最好的。写作既是一件应当长期坚持并将触角深入现实生活的事情,也是一门有迹可循,需要掌握技巧的学问。

适用话题

真与假;名声;眼光;挫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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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改编的电影《朗读者》观后感

全文共 27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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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朗读者》,泪水仍旧不停的从眼角涌出,一次又一次的情绪起伏已经让我无暇去思考这部影片带给我们的思考究竟是什么……剩下的只有感动,无法言喻的感动。

真正的爱情是什么?是男女之间裸露的肉体和疯狂的性爱吗?如果这么想那大概是因为没有经历过一段真正刻骨铭心的爱情。当一个女人完全占据你的内心世界,让你放弃与同学的聚会、变卖心爱的邮票、不顾及周围人的眼光并对她一次又一次妥协道歉时,她的年龄、身份、文化程度在你眼中早已不再重要!《朗读者》正是为我们诠释着这样一段超越世俗界限,渗入血液跟随生命流淌、却不会跟随生命消失的爱情。一个十五岁的少年和一个比他大二十一岁的女人之间的爱情,少妇孤身一人,少年初长成人,他们的结合看似刹那间的激情迸发,但从此却烙入他们心底,转变为一段不需见面、不需语言、却牵伴一生的真爱。

在影片开始的五十分钟里,一直用各种直白的镜头来展现Hanna与Michael之间的交往,因为裸露的身体几乎贯穿了他们的每一次见面,这不禁让人疑问导演在设计时是否刻意营造这种效果,多少有点哗众取宠之嫌。但看到后面,我明白了,刻意为之不假,哗众取宠似乎就有点太低估史蒂芬·戴得利了,而这些镜头语言正是他向观众提出了我在前面提到的问题——真正的爱情是什么?前面的水乳交融与后面的天各一方,哪个才更能表现真正的爱情?显然,令观众潸然泪下的是后者。

“保密是西方文学的重要部分,你可以说角色的所有想法在小说中都被人们所持的特定信息所否定,这是有很多原因的,也许是因为固执,也许是因为高尚,他们决定不去揭露。”这是在影片进行到20分钟时,老师在课堂上对学生们讲解的内容,这一内容也成为了解构影片后半段的关键。在经历了一个夏天的美妙相处后,Hanna离开了Michael,再一次见到Hanna已经是7年之后的审判法庭,低身聆听证人指控Hanna曾经的所作所为;踏进集中营,回想Hanna曾经犯下的“滔天的罪行”;在Hanna推开面前的纸笔时,意识到Hanna是“文盲”的事实;曾经让自己魂牵梦绕的女人,原来竟然是这样一个“死要面子,满手鲜血”的人,到底应该怎么面对?Michael的第一反应是用法律——这个在法律专业老师和同学口中“狭隘”的工具来解决该问题,他告诉了自己的老师并试图以此为Hanna上诉;因此,他来到了监狱前,他想见她,想劝服她,但是当Michael即将来到Hanna面前的那一刻他选择了放弃,有些人说那是因为他不愿面对Hanna,但是从前面 “保密原则”的那段课文能够看出,导演想表达的是Michael选择了尊重,还有什么比尊重更能体现对那个人的爱呢?而第三步,Michael来到了女同学的宿舍并与她做爱,但是面对着妙龄少女,回想着Hanna的种种行为,令Michael最割舍不下的仍是Hanna曾经的那份温存,在Hanna被宣判的那一刻,眼泪夺眶而出,Michael对Hanna感情的展现在这时才真正迸发。当爱人的面纱逐层被揭开,露出最原始的面目时,Michael的意识却从理性一步步走向感性直至最难滴落的“男人泪”,在一刻人类最原始的感情战胜了一切世俗伦理偏见,留下的只有内心最真实的情感。很佩服导演这种渐进式的展现方式,并在片中设下重重伏笔,让观众去揣摩其中意味。

在接下来的21年里,通过一些生活细节和人物之间简短的对话我们可以看出,Michael不太爱与人交流,几乎没有人能明白他的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甚至连女儿也看不懂自己的父亲。与妻子离婚,Michael的心灵再一次获得自由,他要继续自己的使命,他要为Hanna继续朗读,也许只有在朗读中他才能够找到自我,能够找到自己曾经试图割舍却割舍不下的爱人。接到录音带的Hanna也终于鼓起勇气学习单词,去告别她认为可耻的“文盲”,爱情在此时终于让被“文盲”的枷锁套了几十年、懦弱了几十年的Hanna有了追寻重生的勇气,而爱情已经不再是爱情,它升华成了支撑Hanna继续活下去的信念。

当Hanna即将出狱,Michael前来探望的时候,他们再次见面,21年,无情的岁月已将Hanna变成了两鬓斑白、体态臃肿的老妇人,看着对面那个用朗读声陪伴自己走过半生,带领自己冲破内心阴暗的枷锁,给予自己生存希望的爱人,Hanna突然意识到一切将会结束,当她离开监狱的那一刻,Michael为她的朗读将会结束,而在她内心深处支撑她继续下去的信念也将结束,这意味着Hanna的生命也将随之消逝……

Michael希望知道她这些年究竟思考了什么?也许他希望这些年他的朗读可以使一个人的灵魂得到净化,同时也净化这段牵挂一生的爱情,也许这正是他执著一生所要追寻的答案。当这段爱情早已穿越了年龄、阶层、文化阶层的偏见时,穿越不了的确是那可怕的战争,Michael唯一介怀的确是战争中Hanna的那段经历。然而,这一切是Hanna的错吗?因为文盲她放弃了西门子的升职考试,而成为纳粹集中营的看守,在集中营里,她只是履行着作为一名看守应尽的职责,而因为战胜结束,因为纳粹失败,因为那个集中营中还有幸存者,因为Hanna不识字,因为Hanna不愿意承认自己是文盲,所以她就理所当然的成为了千夫所指的对象?因为这场大家都不愿意看到战争,它们之间的那穿越一切世俗障碍的爱情出现了鸿沟,还有什么比战争更为可怕?Mather小姐不会因为Hanna是文盲的事实和Hanna留给她的那点微不足道的钱而原谅她,正如她说的那样集中营不是疗养院,别问我们在那里学习到了什么?那里不是用来学习的。在战争中没有赢家,所有的人都是受害者,Hanna不会因为她完成了自己的看守职责而被人认可,她的后半生都在监牢中度过;Mather小姐不会因为指控了战犯而成为胜利者,作为战争的亲历者她遭受了常人无法想象的黑暗;Michael也不会因为在战争后出生而免于不幸,战争的余震将他与爱人分开,让他去承受这份无法触及的爱情带他的煎熬。这份无比坚定的爱情就这样成为这场战争的牺牲品。偷罐子的人,他获得的罐子里面的东西没有任何价值,罐子甚至比里面的东西更加珍贵,这个价值应该如何去衡量呢?战争带给人们的伤害和价值又应该如何去衡量呢?我想正如Hanna所说的,战争已经结束,逝者已经远去,我们更多要做的应该是寻求属于自己的生命价值。也许是阅读,也许是答案,也是仅仅只是爱……

Ps:对影片最后的结尾,只是个人观点,相信还有很多可以挖掘的东西,这只是初看时的一些感受,我还打算再多看几次这部电影,也许还会有很多不同的感受和理解。其实每年都很喜欢年初的这段时光,因为总会有很多申奥的好片出炉,而今年,《The Reader》在我心中留下的烙印最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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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小说排行榜10、钱钟书:《围城》

全文共 1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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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简介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被誉为“新儒林外史”。第一版于1947年由上海晨光出版公司出版。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故事发生于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到四十年代。

主角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方鸿渐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

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到达上海后,在已故未婚妻父亲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期间并结识了追求苏文纨的赵辛楣。

方最终与苏、唐二人感情终结,苏嫁与诗人曹元朗,而赵也明白方并非其情敌,从此与方惺惺相惜。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梅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

由于方鸿渐性格等方面的弱点,陷入了复杂的人际纠纷当中。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2)内容解析

《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长篇小说,于1944年动笔,1946年完成,1947年由晨光出版公司印行。这是作者在困顿之中“锱铢积累”而成的,小说“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索,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见识和经历”拼凑”成的琐碎的情节。

《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

“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钟书本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认识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不再堕入虚无。

就一般而言,情节琐碎的书必然要有绝佳的言语表达才能成为一本成功的作品。钱钟书的《围城》果真是把语言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因此,读《围城》不能像读一般小说那样只注重情节而忽视语言了,如果那样的话(忽略其言语),《围城》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

钱钟书并不是要简单地演绎这个比喻,他还要下一转语,不时地消除“围城”的象征。小说问世之后,颇受欢迎,不到两年就出了三版。《围城》里面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也是最值得赏析的地方。解放后,一度绝版30年,1980年再次重印,在青年中激起了强烈反响。

(3)内容影响

李洪岩的一篇文章写道,钱先生作品的结尾,几乎全都归结为一无所有,即虚无。他举例说,《围城》的结尾是老钟打鸣,“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上帝的梦》则是上帝伸着懒腰,对着死气沉沉的落日、生意已尽的世界,长长地打着厌倦的呵欠,张大了嘴,好像要一口吞却那无穷无尽,难消遣的光阴。

《猫》的结尾是无限地向自己展开的永远走不完(即无结果)的人生路途。《灵感》的结尾是“猜不出”。《纪念》的结尾是偷情与无知。等等。而那篇未完成的《百合心》,依李氏所说,其寓意也就是《红楼梦》中“好了歌”所唱的,人忙碌一生,追求这,追求那,最后不过是可悲的一场空而已。

“围城”也好,“鸟笼”也罢,由于小说情节主要是围绕着主人公的婚姻与职业而展开的,所以,一种说法就认为钱钟书用这样一个比喻性的书名,是想说明人类婚姻与职业的盲目性,一个有力的证据就是整篇小说都贯穿着主要人物方鸿渐与几位女性的分分合合。

也许我们该认为《围城》的主题是复杂而多样的。钱钟书所要揭示的,并不仅限于婚姻和职业,更不一定是以抗战为主题。因此有人说这部小说是要揭示人的生存状态,揭示人性的盲目与混乱。人在这样一种进进出出的生存状态中,失去了目的性,就像是无头苍蝇,最终在忙忙叨叨、糊里糊涂里结束了生命。显然,这是一种带有存在主义哲学的味道的解说,并且多少是有点大而化之的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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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励志短篇小说

全文共 12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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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男生总是单手插兜,站在教室的窗边时,金灿灿的阳光总会洒满脸庞,偶尔耸耸肩,一副什么也不在乎的表情。

像所有十六七岁的女孩子一样,在看见他的一刹那,她便不由自主地心动了。

后来她打听到,他喜欢收藏邮票,于是买了好多,各种样式的都有,常常放在手中仔细地摩挲,幻想着有一天这枚自己接触过的邮票能被他触碰。但也只是想想而已,她迟迟没敢送出去,站在他身边已经是一种奢侈了,她不敢追寻更多。当月考成绩出来的时候,他的名字出现在全校前几名的位置——她觉得自己离他又远了一大截。

于是她开始拼命地学,正如所有青春里的痴情人一样,在室友呼吸均匀的时候,自己却猫在被窝里,打着手电如同小偷一般地做令人头昏脑涨的物理题。学累了,就想一想他。困了,就骂自己。委屈了,就自己一个人抽泣一会儿。

那一天她学到了凌晨,总觉得他在叫自己的名字,虽然知道是幻觉,却还是蹑手蹑脚地起来,看着窗外发呆,看着太阳慢慢出来,她第一次知道等待的滋味多么煎熬,就像耗尽了整个生命。

她也开始研究邮票,其实以前从来不知道原来邮票有那么深厚的历史,竟然有那么多讲究,脸贴着屏幕不敢有一丝怠慢,这就是他喜欢的东西啊。久而久之,室友都开始避开她,因为她睡得越来越晚,越来越孤僻,不是捧着物理题就是盯着手机屏幕,要么就是在班级里偷偷摸摸而又害羞地用眼神追逐某一个人。前两样室友不一定能看明白,但是最后一种举动,是人都看得出来,是因为那个帅哥。

某一日,她正要上厕所,在操场上走着,却突然被人拖进厕所与墙壁之间的夹角里。面前站着学校的女老大,她一把拽起她的辫子,然后暴怒地甩到地上:“你什么意思?”

“我……怎么了?”她被无来由的质问吓了一跳,眼泪马上奔涌而出。

“你怎么了?你整天盯着他看,你什么意思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点儿小心思,你课桌里有他最喜欢的邮票!是不是他给的?”她摇着头说不是,却印证了她喜欢他,于是对面的人抡起一拳便开始打。

她蜷在角落里,是那么无助,只能任凭身上的疼痛蔓延到心里。最后自己鼻青脸肿地回到宿舍,也没有人敢关心,因为关心她就是和那个女生过不去。她一头栽倒在小床上,痛哭起来。

从那以后,她没有停止喜欢他,只是比以往更加谨慎了。那些邮票被那个女老大给扔了,不过自己可以再买——即使她不会送出去。

自己就是那么卑微,连送出邮票的勇气都没有,毕竟他那么完美啊。他几乎不用努力就可以为班级争光,可是自己即使废寝忘食地学,也只能保持班级中游的成绩;他笑起来永远那么好看,可是自己的脸上布满雀斑;他举手投足都那么酷,可是自己笨拙得像一个傻子;他永远是班级里的焦点,可是自己那么默默无闻。

直到毕业,她也没有把邮票送出去,剩下的只是一场又一场盛大的臆想而已。床下慢慢积攒了四大盒邮票,不知道该何去何从。只是有的时候,活累了,便会拿出来看一看,好像那个少年还在自己身边。

那些年华,无论是什么样子,无论有多少瑕疵与遗憾,都会被人铭记。因为在那个年纪遇见令自己心动的人,并且竭尽全力地、默默地爱过了,便是一个普通人的最美的经历。

而她面对转瞬即逝的岁月,只能叹一口气:对不起,青春,我曾那么怯弱而平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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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城小说姚玉慧结局

全文共 28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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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城》是梁晓声著的一部经典长篇小说。《雪城》曾被改编成电视连续剧热映。她,独身穿入另外的时空,却像凤凰浴火重生,给了她一种无比充实的生活,善良,帮助她一路走来,带给别人希望,于是,便在这个异世界,留下了一个见证的地方――雪城。《雪城》以电视连续剧的形式通过大众媒体,走向了千家万户,尤其是刘欢激情演唱的主题歌更是传遍大江南北,使梁晓声的声誉达到了顶峰。这是一部纯粹的知青小说。相对于叶辛的《蹉跎岁月》的心酸,哭泣,呐喊,血泪,以及阵痛的控诉,梁晓声则赋予了更多的悲壮,更多的英雄意味。它带有宏观,总括的叙述,并延伸了人物命运的思考,相对于他其他的作品及其他的知青小说,它更放眼于现实的观照,将个人命运与时代的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有位作家说过:“文艺到了最高境界,对人生世相必有深广的观照与彻底的了解”.是的,每一部作品,都是作家将人生呈现于读者面前,给人以智慧,给人以力量,给人以思考。文章第一句“等待”便有了大气的感觉。都说梁晓声的语言是具有巴尔扎克意味的,此话一言不假。顺着这条思路,作家以倒述的方式穿插其中。主人公姚玉慧,徐淑芳等知青对于爱情,对于人生的思考,以及他们返城后面临的道路选择,及横亘在他们面前时代错位造成的鸿沟。许多人在这理想与现实之间不能坚持,失去方向,最终沦为社会的无助者。曾经的激情与理想主义在现实中灰飞烟灭,徒剩下悲壮。“沦落在庸常现实生活的理想主义者,他或他们若不能被锤锻成坚韧的现实主义者,那么他或他们将会以表面上看起来傲视生活的形式被生活所抛弃。”至今看来,这句话依然充满着理性的声音。只有自己去适应社会,才能被社会所接纳,才能创造出自己的价值。 主人公姚玉慧生长在一个高干家庭,19岁时去北大荒当知青。入党,提干,当教导员,这是她走过的知青之路。家庭的原因及个人的经历,她的性格有些自恋,并羞耻于谈恋爱。这使我想起了《禁欲时期的爱情》。她总是以教导者的身份来要求别人,压抑自己的情感。与营长的激情使她背上了沉重的心灵十字架。回到城里后对于角色的转变一时不能适应,父母给她安排的道路她难以听从,最终徘徊在命运的十字路口。她内心的苦楚只有她一个人品味,无从向别人提及,也无法提及。她于未来是惶惑的。 而另一主人公徐淑芳,在北大荒里成就了她坚韧的品格。在命运面前没有低下自己的头。于两个男人之间的情感纠葛,使她成熟。没有外在的依靠,她在无法预知的命运里前行。最终成为一名实业家。

作品鉴赏

《雪城》以壮阔动人的画面,表现了一代返城知青虽失落而没有幻灭的历程,虽历难而未曾衰朽的青春,他们在新的环境里的奋争与寻觅。

从社会着眼

小说写返城兵团战士,主要有两方面的笔墨:一是从社会着眼,写“伤痕”,表现“文革”浩劫的余波,突出时代的悲剧。作品以“十年浩劫”结束不久,二十万知青离开北大荒,一夜之间大返城的躁动时期为背景,生动地表现了“上山下乡”悲剧虽已过去,但历史遗留在生活里的悲剧,却不可能一夜之间自行结束。

雪落无声的寂然城市,陡然间变得不安起来。下自邻里千家,上至市府官员,都卷入了命运交迭、心灵冲撞的情感漩涡。衣食住行、职业出路、生活位置、存在与希望,一时间成了人人关心、户户忧虑的大问题。不可能期冀有一支回天之手,翻掌之间,即可把一切安排停当。这批返城知青曾经过长期泣血流汗的艰苦奋斗,而今不但没有见到自己所期待的业绩,相反,连他们自身的位置和价值也淡化若无,他们已没有当年的虔诚和狂热,又不具备足以在社会上立足的资本。他们像虚幻飘渺的幽灵,回荡盘桓在熟悉而又陌生的土地上。这是历史酿造的一杯苦酒,也是他们生存选择的前提。《雪城》就以业已结束的悲剧的追忆为前导,展开正在上演的悲剧的描述,既暗示着两者的内在联系,同时,也暗示了后者是前者的延伸和发展。

时代的背景上

二是在时代的背景上,表现知青们在为生计奔波的逆境中的人情美和人性美。作品凝重深沉地开掘了一代青年走出历史性的灾难之后,心灵中保留着的美好因素,着力于灵魂拯救、温暖、沟通和理解的描绘,并赋予人物以强烈的英雄气概和人格力量。他们相濡以沫、相嘘以实的互助精神,他们百折不挠、顽强进取的生活态度,他们为了维护自己纯洁的信念和纯真的爱情不惜付出巨大的牺牲,他们所特有的斗争方式,他们嘲弄邪恶的目光,这一切中,都蕴藏着热烈和真诚,令人心热、令人崇敬。可以看出,集体高于个人,道德先于需要的群体意识和伦理原则深入他们的魂髓,成为他们一切行动的准则,造就了他们不可淹没的英雄气概。

为“金嗓子”刘大文举办的街头演唱会,荡气回肠、慑人心魄。这些为了各自的衣食住行的最低生存需要而奔波的人,身上竟迸发出如此感人的光辉。从小说的悲剧意识的审美特征看,作品中的悲剧冲突是在善与恶的对立、善与善的矛盾、恶与恶的碰撞中,交织成一个多样性的有机统一的艺术整体的。正因为如此,即使调动多种判断手段,也难以概括出哪一个或者哪一类人物,是善或者恶的纯粹代表。善与恶、崇高与卑下、正义与邪恶、高洁与平庸、理智与迷狂奇妙而矛盾地灌注在每一个人物身上,在不同情境中,显现出相去甚远,甚至截然对立的形态。

作品中悲怆与欢乐两种情绪的迸发,也没有哪一种情绪上升到主导地位,或下降到从属的位置。两种情绪相互交替,相互渗透,相互包容,贯穿首尾。

在表现这些相互交织着的矛盾关系的多层次和立体化构成中,在悲怆和欢乐两种情绪的文汇点上,展示人、历史和国家最终要摆脱两难选择,从沉沦走向澄明,体现了对人类可臻完美的坚定信念,从而使作品的悲剧的审美价值达到了一个新的境界。小说以史家的笔墨,在几组人物的感情纠葛中,多层次地描绘当代青年群像,教导员姚玉慧的性格与情感是在“感情与道德”、“现实与未来”交结点上展现的。她是一个,在兵团是一个“有路线觉悟”的优秀代表,下乡后很快被提拔为教导员。她处处约束自己,显示自己的政治风度。返城后,虽然家中富裕,不愁吃穿,然而却为长期待业而苦闷,痛苦地感到青春的失去,她更看不起家人的庸俗,痛恨不正之风,大胆地揭露母亲搞的假考试招工把戏。在她的深层意识中,苦闷、迷惘与热烈的向往相抗争,传统的习惯与无视传统的力量相抗争,忠诚与虚假相抗争,最终她将从旧的习惯势力羁绊中解脱出来,走向新的生活。其他人物,如徐淑芳、郭立强、姚守义、刘大文、严晓东等也都刻画得各具特点。

结构特点

在结构上,小说运用了过去与现在、历史与现实反复交迭辉映的方法,别具匠心地安排了一种“板块组合”,故事看去似乎分散,但题旨贯通。七十万字的小说,自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如,返城知青高洁的道德风貌和集体主义精神,与他们在现实中的软弱无力,曾一再形成鲜明的对照,作品对于前者的推崇和强化,对于同代人的无保留的肯定,使作品在历史与道德的评判中有失偏颇,进而影响到作品的生活内涵。又如,小说在反映特定历史时期的北部生活方面开辟了新的领域,但一些不无偏颇的议论,存在着大于或脱离形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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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安郁先生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5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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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备婚礼,绝对比想象中要复杂很多。尤其明家的婚礼,对于明腾来说,不仅仅只是一场婚礼,亦是他人生新的起点。

早上六点刚过,秦澜下楼时就看到沙发里有人。她倒了杯咖啡端过去,明腾面前放着很厚的一摞纸,被他随手勾画。

“这么早起来?”秦澜端着咖啡杯坐下。

明腾把最后那张纸写好,转而推到她的面前,“妈,您帮我看看,还缺什么东西?”

他递来的纸页少说也有十几张,秦澜一张张仔细看过,笑着点点头,“应该没有问题。”

顿了下,她笑眯眯开口,“锦安说,他今天让人把他和南南结婚时准备物品的清单送一份过来,到时候你再确认一下。”

“那就好。”明腾松口气。

“要不要咖啡?”

“谢谢妈。”

秦澜递给明腾一杯咖啡,声音低下来,“小腾,你用不着太紧张。”

明腾抿口咖啡,有些无奈的甩甩头,“我真的有些紧张了,而且这么多年以来,我很久都没这么紧张过了!”

“呵。”

秦澜淡淡一笑,语气温和,“耐耐是个单纯又可爱的女孩子,以后有她在你身边,我和你爸爸都会很放心。”

明家只有明腾一个独生子,自从当年夏夏的事情后,这些年明腾都没有再打算结婚。身为父母,到底放不下儿女的终身幸福,幸好最后的结局转向好的方面。

明腾笑了笑,眼神渐渐温柔下来,“当年夏夏和孩子的离开,曾经让怨怼所有。可是今天遇见路耐,我才明白,原来所有的失去,都是为了下一次的拥有。”

听到他的话,秦澜欣慰的点头,“小腾,我们祝福你。”

“谢谢。”

距离婚期将近,路家上下也是忙忙碌碌。嫁女儿同娶媳妇,那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心情。路太太每天都在为女儿的嫁妆操心,每天也都在偷偷抹眼泪。

有几次被路耐发现,但她也不敢说破,生怕惹来母亲更多的伤心。

市中心百货公司三楼,路承西手里捏着购物清单,正在一样样买,然后一样样勾掉。

江姜站在他身旁,帮他参谋。他们身后还跟着两名助理,把买下来的东西随时搬走。

“江姜,你说餐具买什么颜色好?”路承西是个大男人,对这些东西没有研究。只不过母亲交待他的事情,他必须要完成。

江姜目光扫过货架摆放的样品,最后指向一套白色骨瓷鎏金的餐具,“这个吧,样式简单大方,适合各种场合。”

路承西满意的点点头,吩咐店员,“就要这套。”

“好的,路少。”

店员转身去拿餐具,路承西想了想,又把店员喊住,“这套餐具要两套一样的。”

“是。”

店员兴奋的走远,江姜不解的走到他身边,问道:“为什么要买两套?”

路承西耸耸肩,表情有此怅然,“路耐在家里没有做过家务,她做事慌慌张张,以后要是洗个碗,还不得经常打碎,买两套都不够她摔的。”

闻言,江姜顿时挽起唇。

“这丫头在家任性惯了,以后嫁过去,也不知道明家的人会不会嫌弃她?”

“承西。”江姜上前一步,轻轻挽住路承西的胳膊,道:“其实你是个外冷内热的男人,哪怕你嘴上总对路耐凶巴巴的,但你心里真的很疼她。”

路承西干笑了声,“我是希望这丫头赶紧嫁出去,等她走了家里安静了,我们就可以结婚了。”

“……”

江姜脸颊微微飘红,被他说的心跳加速。

不多时候,助理们拎着大包小包继续往车上装东西。路承西在银台刷卡结账,江姜站在楼梯口前等他。

“宁沉,我的冰淇淋呢?”

前方有道清脆的女声飘来,江姜觉得耳熟,下意识抬起脸看过去,果然见到一张熟悉的脸庞。

一家婴儿用品店铺门前,穿着白色长裙的女子,长发垂肩,五官精致,正在不高兴的打电话。

她虽然侧着脸,但立体漂亮的五官,依旧吸引人的眼球。

江姜眨了眨眼,显然意外会在这里遇见她。

须臾,有位由远及近的男人,步伐稳健。不过男人明显有些着急,三步并作两步朝这边过来。

“巧克力的吗?”宁沉手里托着个甜筒冰淇淋,笑着走到爱妻身边。

宁璇撇撇嘴,拿过冰淇淋后,迫不及待伸出舌头舔了口,“哇,好吃!”

说话间,她掌心落在挺起的腹部,笑的一脸满足。

宁家少奶妈怀有身孕,还是一胎两宝,这可是湖城前段时间的一大喜讯。

不过宁璇整个人并不胖,只有腹部凸起,四肢依旧纤细。

“少吃点。”宁沉皱眉,却见面前的人没有停下的意思。他没有办法,只好低头同她一起吃。

他担心妻子吃太多冷的东西,吃坏肚子。

“唔。”

宁璇举着手里的甜筒往后躲闪,轻斥道:“你好讨厌,抢我们的冰淇淋。”

闻言,宁沉勾起唇,“是吗?那我还可以再讨厌一些。”

话落,宁璇的嘴角便被身前的男人吻住。

江姜咻的收回目光,脸颊一下子热起来。

“结好帐了。”路承西走过来,见到江姜目光直勾勾往前方看。

“怎么了?”他顺着江姜的目光看过去,恰好也见到前方那两个人。

“她就是宁璇吧。”江姜轻声开口。

路承西点头,“是她。”

“她本人比电视上看到的还要漂亮。”

路承西眼神一动,并没回答。

冰淇淋终究还是被身边的男人抢走,宁璇气的撅起嘴,下巴往脚下轻点,“我的鞋带松了。”

宁沉知道她因为冰淇淋不高兴,可她现在是孕妇,是全家人保护的对象,所以他不敢有片刻的松懈。

“没关系,我来。”

说话间,宁沉便弯下腰,蹲在宁璇面前,动作轻柔的帮她把松开的鞋带整理好。

周围人来人往,不时有人看过来,并且指指点点。但宁沉丝毫不受影响,依旧专心致志的低头,为妻子把鞋带挤好。

原本皱眉的宁璇,看到丈夫温柔细致的动作,红润的唇瓣逐渐上扬。她伸手抓住宁沉的五指,与他手指交扣,“好了,我们回家吧。”

宁沉有力的手臂圈住妻子的腰,薄唇贴在她的耳边,笑道:“以后每周末,我都偷偷带你出来吃冰淇淋好不好?”

“真的?”宁璇立刻星星眼。

宁沉拥着爱妻,眼角眉梢都透着暖意,“真的。”

“老公,你最好了。”

“这是我们四个人的秘密,不许说出去。”

“好的好的,我肯定不说。”

前方的两人相拥走远,江姜望着他们远去的背影,不自觉跟着弯起唇。他们之间流露出来的幸福,足以感染到身边的任何人。

“电梯来了,我们走吧。”路承西牵过江姜的手,带她走进电梯。

开车回去的路上,江姜一直都没说话。路承西几次偷瞄她的脸色,整个人变的紧张。

不久,车子停在别墅门前。江姜解开安全带,却被身边的男人一把抱过去。

“承西,你……”江姜大惊失色。

“你先听我说。”路承西按住江姜的嘴巴,打算在她质问前主动开口,“我以前确实追求过宁璇,但她没有答应,她不喜欢我!”

深吸口气,路承西鼓足勇气重新说道:“我是喜欢过宁璇,不过那种喜欢,和我对你的喜欢不一样。”

江姜眨了眨眼,“怎么不一样?”

“唔。”

路承西挠挠头,俊逸的脸庞一片愁容,“这个怎么形容呢?反正就是不一样的喜欢,你和她完全是不一样的性格,她比较现代,而你……”

“而我怎么样?”江姜故意问他,“我很古板?无趣?老土?!”

说到后面,路承西发现不对劲,脸色都白了,“不是!当然不是!”

“江姜,我不是这个意思,你不要误会。”

“你生气了吗?”

“我我我,我真的不喜欢她了!”

噗——

江姜终于忍不住,噗嗤一下笑出来。难得见到路承西如此紧张无措的样子啊!

“江姜,你……”

路承西脑袋有点懵,却见到面前的人忽然俯下脸,然后红唇落在他的脸颊,亲了一下。

“放心吧,我相信你。”江姜柔软的唇,扫过路承西的脸颊。她挽起唇,笑容温柔。

路承西怔了怔,回过神后抬手扣住江姜的后脑勺,瞬间回吻住她!

吃过晚饭,路承西按照清单把这几天买回家的东西都整理好,确认没有漏掉什么才安心。

这几天忙着准备路耐的婚事,他基本都是跑前跑后,今晚终于能松口气。

晚秋的夜晚有些寒气,路承西坐在门前的台阶上,看着远处的星星发呆。

“二哥。”

身后有人靠近,他抬起脸,见到路耐笑眯眯跑过来,“你怎么买了那么多东西?而且很多都是双份的?”

“哼。”

路承西咂咂嘴,调侃道:“虽说明家钱多,但你也是有哥哥的人,我不能让我妹妹被人说。”

路耐眼眶一下子变的湿润。她抬手挽住路承西的胳膊,声音哽咽道:“二哥,再过几天我就要走了。以后这个家里,再也没人和你吵架了。”

眼前不自觉出现路耐出嫁的画面,路承西心头一紧,性感的喉结轻滚起来,“豆豆,你给我记住,你是路承西的妹妹,没有人可以欺负你,知道吗?”

“我知道啊,”路耐眼眶红红的看着他,“反正我有二哥,闯祸也有你收拾烂摊子。”

汗!

路承西伸手捏了捏她的鼻子,“以后你归明腾负责了,再惹祸的话,找你老公去收拾!”

“二哥。”路耐皱皱眉,坐在他身边撒娇。

今晚月光皎洁,路耐想起什么后,不禁对身边的男人叮嘱,“婚礼那天,你要让江姜姐来抢花球哦。”

“抢花球做什么?”

“结婚啊,”路耐朝他眨眼,道:“看在我乖乖给你腾地方的份上,你也要努力点,争取早点把江姜姐娶回来哦!”

闻言,路承西薄唇缓缓勾起。

早上八点多,路承西开车来到江家。别墅大门打开,江姜穿件白色长裙,款款而来。

“对不起,我耽误了点时间。”

直勾勾望着走来的女子,路承西甚至忘记回答。今天的江姜将长发编成花辫,化了淡妆,那副黑色眼镜竟然没有出现。

没有戴上眼镜的江姜,彻底令路承西看傻了眼,“江姜,你的眼镜?”

“我带了隐形。”江姜抬头问他,“怎么?这样不好看吗?那我再去换上。”

“不要!”

路承西一把握住她的手,“这样很好看。”

顿了下,他又笑着补充,“我喜欢你这样。”

江姜羞涩的垂下脸,被他带上车。

轰动湖城的明家婚礼,如期举行。上午十点,湖城酒店的顶层宴会厅被包场,正在进行婚礼仪式。

穿着黑色小西装的花童九宝,兴高采烈跟在新娘的身后,有模有样的撒着花瓣。

“明爸爸,你的新娘好漂亮。”九宝踮起脚尖,仰头看着明腾说道:“以后九宝长大了,也要娶一个漂亮的新娘。”

“哈哈哈!”

孩子的话,逗笑大家。

明腾挽起唇,伸手摸了摸九宝的脑袋。

典礼马上开始,郁锦安上前抱起儿子,心想这小子倒是学的快。

明腾上前一步,怀着激动的心情,缓缓牵过他的新娘。

此时,他眼前闪过无数的画面。慢慢的,那些记忆都在他心底与此刻的幸福,融为一体。

婚礼仪式持续一个多小时,欢声、笑语、祝福,以及泪水,组成这场完美的仪式。

婚礼以后,照例有抛花球的仪式。江姜走到人群中,下意识转身看向不远处的路承西。

他手里端着酒杯,正在朝她微笑。

有关路耐的意思,路承西已然如实转达给江姜。她此时站在人群中,看着路耐举起的花球,心情有种说不出的激动。

“我要丢了哦!”

随着新娘一声令下,大家只见花球被高高抛起,然后从最高点极速落下。

“哇!”

人群一片吵杂,很多人都想抢到花球。江姜只觉得有什么东西飞过来,她本能伸手接住,果然是花球。

看到江姜抱住花球,路耐才满意的弯起唇。嗯哼,好歹她也是有两下子的!

婚宴酒席热热闹闹的进行着,路耐换好衣服,偷偷把明腾拽进更衣室。

“老公,我们什么时候可以回家?”

明腾喝了不少酒,这会儿有些头晕。他看眼怀里的妻子,笑着低头在她嘴角亲了亲,“这么快就想洞房花烛?”

“对啊对啊。”路耐毫不避讳的点头,倒是让明腾怔住。

她鼓起腮帮子,踮起脚尖说道:“我前几天去妇产医院检查过,医生说这几天都属于我的受孕期,尤其是今天晚上哦。”

说话间,路耐故意朝他眨眨眼。

明腾只觉得,一阵血气上涌,“你说的什么意思?”

“哎呀,你好笨。”

路耐伸手掐了他脸一下,道:“我是说,我们要把握时机。三年抱俩,可是我的愿望……”

她的话还没说完,明腾便已抓住她的手腕,把她拖出酒店。

“老公,我们去哪里?”

“回家生孩子。”

“……”

路耐差点笑出声,这也太速度了吧,好歹也要交代一句吧。

司机很快把车开回别墅,家里其他人还在酒店没有回来。明腾抱着妻子,一路回到楼上卧室。

“老公,那个……”

事到临头时,路耐突然有点害怕。呜呜呜,都说第一次会很痛!

“三年抱俩?”明腾俯下身,盯着身下的人。

“呃……”

路耐笑眯眯回答,“比喻,这就是我的一种比喻哈!”

“这个可以有。”

“……啊?”

卧室的灯一下子黑掉,路耐所有的话语,都淹没在明腾的热情中。

不过路耐年纪小,又是第一次,明腾不敢太过分。日子还长着呢,他不能给她留下心理阴影。

明腾深邃的眼眸轻眯起来。上次九宝说生日礼物想要个小弟弟,只可惜今年怕是来不及了。但如果他好好努力的话,明年这个愿望,一定可以实现!

酒店宴会厅内,大家发现新郎新娘都不见了。幸好明家还有别的人陪酒,要不然非要闹出笑话来不可!

酒宴结束后,路承西开车送江姜回去。他双手握着方向盘,犹豫片刻后才开口,“我妈已经给我们,选好了结婚的日子。”

“哦。”江姜应了声。

平静幽暗的夜色中,身边的人与他的气息那么相近。

路承西心口一热,不知怎么的就脱口问道:“江姜,你愿意嫁给我吗?”

话一出口,他便有些后悔。求婚这种事,他早已计划周翔,应该有个极为浪漫的环境,他手捧鲜花和戒指才能开口。

等待良久,身边的人并没回应。

路承西心中微有失望,但也是他思虑不周,不能责怪江姜。他刚要抬手,却感觉五指被人攥紧。

“古人说,三思而后行。”

江姜笑着看向他,一双黑眸熠熠生辉,“我已经四思五思六思,答案都是一样的,那就说明,我没有冲动。”

路承西心跳逐渐加快,“江姜,你愿意嫁给我吗?”

他又问了一遍。

“我愿意。”

江姜握住他的手,两人相对的视线中,印着彼此甜蜜的笑容。她是幸运的,于这万千人中,她喜欢的那个人,恰好也喜欢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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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旧时光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5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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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旧时光》是青春文学作家八月长安所作的青春小说。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你好旧时光小说大结局,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你好,旧时光》的结局:

周周和林扬在一起了。

其他:辛美香最后出现是她家的小店关门,温淼去了新加坡没上高三,在那里遇到海葵,番外有提到。余周周的同父异母弟弟最后释然了,决定不再活在自己和妈妈造成的周周的阴影下。凌翔茜和蒋川在一起了。

小说简介:

由八月长安著作,一部盛大的记忆共鸣曲,写给每个女孩的“成长之书”,带你重回“最美的时光”,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2009年12月由新世界出版社初版。

第一本属于八零九零后的记忆之书,那些长大的时光,满是无法替代的美好。网络原名《玛丽苏病例报告》,“玛丽苏”是一种“自以为是主角”的病,我们都是患者。感染无须惊慌,它只宣告成长的开始。这是一个小女孩的成长故事,这或许也是你的故事。她是女侠、雅典娜、月野兔、花仙子、希瑞、白娘子……她以为所有人都爱她,世界等着她拯救。却没想到,这世界无人可以拯救,她所能做的,只是长大。彼得潘终于走完了小时候,彼时的少年站在成长的尽头,回首过去,一路崎岖竟已遍地繁花盛开。

作品前言

2012版后记·神社的玛丽安

写下这个题目的时候,我想到的是2008年12月31日的深夜,我裹着一件白色的毛线外套,从早稻田的留学生公寓溜出去,沿着门前的小路一直走到街角的小小地藏庙。

日本的习俗是在新一年的1月1日合家去神社祭拜祈福,我一个人在异乡,也不打算排长队去凑热闹。儿时物质精神都很匮乏,那一点点期待都被积攒到节日的那一天释放,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早已经对这一类的庆典失去兴趣和新鲜感。

不过我依然记得初高中时还会在每个新年前夕的夜里,点亮台灯为新一年的自己写一封信。

“亲爱的新一年的我,展信安。”

信里总结上一年的经验教训,给未来的自己提提建议,说不定可以总结出来一二三四的阶段性计划……合上日记本的那一刻,心中满足得仿若新一年真的会不一样似的。

人是需要仪式感的。仪式感让人活得庄重。

说真的,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我的日记本中“未来计划”甚至还包括考上哈佛这种话——也只有过去这么多年,我才敢笑嘻嘻地将当年那个小小的自己的雄心壮志公布出来。

计划这种东西,只有既相信自己也相信命运善待的人才有心力去制定。

所以渐渐被我放弃的“一二三四”,究竟是因为我不再相信自己,还是不相信命运会善待我?

异国他乡并不浓厚的新年气氛却让我忽然有了兴致,虽然并不清楚应该去哪里。可能是觉得自己即使不再给2009年什么特别期许,也至少应该尊重这个马上就从身边溜走的2008年。

或许只是想要站到街上,看着自己经历过的几百个日夜在灯红酒绿的街上聚首,然后一齐从东京的车水马龙中倏忽不见。

就在这时候忽然下起了雪。

我抬起头去看泛红的夜空。下雪最迷人的地方在于,当我努力仰起头向上看的时候,总是会不由自主地想要追寻他们最开始出现的踪迹——然而我的眼睛追不到它从天而降的漫漫前路,所能捕捉到的,只是它靠近我那一瞬间的无中生有。

无中生有,在路灯下给我的眼睛变了一个戏法,一刹那落了满身。

我一直都记得那一秒钟。人生中有那么多一秒钟,像落了满身的雪,都被我们在前行中抖落,也许就幸存那么一片,化成了水滴,落在心上。

我记得自己抬起头寻找雪花踪迹的瞬间。甚至我听见心底里有个声音说,你会记得这个瞬间,不为什么,总之你会记得。

可惜东京的雪总是下不大,再唯美的意境,一旦想到我那个美利坚室友说的“好像上帝在挠头皮”就会煞风景地笑出声。我就沿着小路走走停停,从一片橙色的路灯光圈走进另一片橙色的路灯光圈。流浪猫偶尔会跳上人家的院墙,跟我走一段,然后又悄然隐没于夜色中。

就这样走到了街角的小地藏庙。

这种小小的地藏庙在日本四处可见,木头搭建的神龛,里面供奉着一个缠绕着红布条的石雕地藏,当然那块勉强能看出人形的石头很难让我相信他们真的雕刻过。

我从来没有去了解过日本本地的神话传说和这些地藏庙的供奉规矩,我一直是个很典型的中国人——对于神明宁可信其有,但是似乎又没有那么相信。

虔诚皆因有所求。

不过,留学期间,每每路过这里时我还是常常会驻足停留,幻想一下,这个小地藏眼中的这片管辖守护之地在一千年之中曾经发生过怎样的变迁,是不是几百年前也有一个赶路的少女停下来,坐在神龛边的树荫下歇歇脚?她当年歇脚的大树,不知怎么就拔地而起一片方方正正的高楼。

街角的地藏庙处在小路和主干道的交叉口上。我呆站了一会儿也不知道应该做什么,倒开始心虚自己一直鬼祟地站在这里,看起来会不会很像图谋不轨的浪荡少年。

突然背后响起很温柔的声音。我回过头,一个经过主干道的上班族打扮的女孩子主动问候了我,指指地藏庙,问我是不是外国人,是不是想要写“绘马”—— 她说着就走向神龛前面的一排架子,上面已经用红色丝带系满了许愿的木牌。

许愿。多少年没有做过的事情了。

我在她指点之下买了这样一张十五厘米见方的小木牌,一面用来写字,另一面则画着和风海浪。

她笑着对我说新年快乐,然后消失在了十字路口。

留下我一个人对着木牌发呆。

巴掌大的地方,要写什么?

我跑去看架子上其他人写好的卡片,发现日本人的愿望和我们国人的愿望也没什么太大不同——希望临产妻子母子平安,祈求大学联考能够升入东京大学,马上要毕业了请神明赐我好工作……

大多都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实现的事情。写在卡片上,既是祈祷,也是自我勉励。

这样的许愿,只是想要告诉神明:我相信我自己,我只希望当我足够努力的时候,你可以让命运善待我。

那么我自己呢?

什么事情是我自己真心希冀、可以足够努力、却不知道命运是否能够善待我的呢?

这三点里面,我最不确定的反而是前面两点。

我想要什么,我又是不是真的渴望到了愿意为之付出所有的地步?

命运善待我的时候,我是不是会足够坦然?

2008年12月31日时,我21岁。

我出生在北方,在北京读书,跑到东京去做交换生。我在很好的学校读书,我未来可能成为一个金融或会计从业者,做个上班族,在没有上一辈原始积累的情况下靠着自己闯入成年人的世界之中,为未来的自己勉强挣得房子和大城市户口,有一块不大的立足之地,生儿育女,留下很多遗憾的同时,也欣慰自己没有错过任何一步“正常的人生路”。

这样,有朝一日,我即使没办法成为什么大富大贵的人物,也至少能让我父母在和别人攀谈的时候,骄傲于自己女儿在人生指标check list(清单)上的主要选项上都打好了对勾。

“别人们”用世俗的眼光早早就划好了人生考卷的复习范围,我们就在这个题库内努力地答题,总归要及格才算是对得起父母。

这样一想,那么我的眼前就摆着太多可以写的东西。父母康健、朋友平安、功课进步、找到好工作、嫁个高帅富、赚大钱发横财、周游世界……

表面上我的欲望实在太普通真挚了,和所有人都一样,面面俱到寸土不让,膨胀拥挤到“绘马”完全装不下,恨不得标注“见背面”才好。

可是拿着笔的那一刻,我知道这些都不是我想要的。

我忽然想起了玛丽安。

玛丽安不是一个人。它甚至不是一个具体的指代,但是在我的心里,这三个字却比一切都清晰。

玛丽安是一个咒语。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我们学校有一个很不负责任的保健课老师,她懒得讲课,有时候就会糊弄我们这群学生,搬把椅子坐到讲台前跟我们胡扯些她昨天看过的电视剧、电影剧情,哄得班里的同学们如痴如醉。

可我觉得她的故事讲得逊毙了。

直到有一天她终于把她那裹脚布一样的电视剧讲完了,没话可说,忽然问有没有同学看过有趣的电影或者故事,到讲台前给大家讲一讲?

我鼓起勇气举了手。

可我没有讲任何我看过的电影电视剧。我张口就胡编了一个通体雪白的会预告死亡的鸟儿与一个患了心梗的老知青的故事。

那个时候我十一岁,老知青这三个字还是我外公教给我的,而外公就是因为心梗去世的。我甚至不知道知青到底指的是哪一群人。

那个故事把大家听呆了。我在讲每一句的时候,都不知道下一句会是什么,然而这个行为本身,让我痴迷至今。

这个世界最迷人的是人本身。人身上永远有故事。

怎样的人都会有故事。

我是那个讲故事的人,我却不知道自己将会讲出一个怎样的故事。我在精彩别人之前,先精彩到了自己。

当台下的同学们齐刷刷地用着迷的眼神看着我的时候,我觉得我是这个世界的王。

然后这个世界的王走下讲台,回到现实中,重新成为一个不快乐的小孩。表面顺从而乖巧,内在早熟又乖张,抗拒自我的生存环境,却又没有能力逃离,甚至连逃跑的念头都不甚清晰。

讲故事这件事情发生的那天晚上我和爸爸妈妈一同去某个饭局。饭桌上大人们继续吹牛说闲话,说不过了就把各自的孩子们再拉出来一较长短。饭店里的电视机一直在放《狮子王》的第三部,我看得入了迷。

彭彭和丁满一直在寻找他们乌托邦一样的乐园,他们叫它“哈库那玛塔塔”(斯瓦西里语,寓意是无忧无虑的乐土)。我看着一只野猪和一只猫鼬在电视上寻找他们的“哈库那玛塔塔”,圆桌边一群喝多了的大人在吹牛吵闹、道人长短、攀比财富,狭隘的眼界和价值观是我脚下的土地,长出一片遮蔽天空的树荫,所有人都坐在这片树荫下乘凉嬉戏,一点也不想看一看远方。

那一刻,我忽然觉得,自己也一定要有这样一个咒语。

在邻居叽叽喳喳念叨谁谁家的姑娘嫁到了局长家买了宝马车“可算有个好着落”的时候,在亲戚们说人生最大的成功就是赚得多嫁得好守着一方山头做山大王的时候……我一定要记得在心里不停地念这个咒语。它会是我的结界。

我知道这些有钱有房有车的标准未必不是幸福,那也是某些人的某种好人生。但是我害怕久而久之,耳濡目染,这些备受推崇的别人的“好人生”,会成为我潜意识的范本。我的翅膀还没长成,我飞不了;但真正令人恐惧的是,当我的翅膀长成,我却忘了自己要起飞。

所以我需要一个咒语,一个不需要很复杂,更不需要别人理解,但是只要不停地念着,就不会弄丢了自己的咒语。

我不记得自己为什么会选择玛丽安这三个字。我想这并不重要。即使过了很久之后,这三个字开始不再被我成长后的审美观所喜爱,它也始终刻在我的脑海里。

余周周心里有一个从未离开的小女侠。而玛丽安,则是我内心想要成为的人。一开始只是一个模糊的影子,后来开始有血有肉,随着我的成长,这三个字所代表的内涵愈加丰富。

玛丽安是一个讲故事的小姑娘。

玛丽安是远方,是自由,是无限的惊喜,是从来不会被框定的未来。

我其实非常羞于向别人描述这个我根本描述不清楚、却非常轻易就能让你们误读的“玛丽安”,回头看我上面刚刚写下的那几行字,我发现,我对玛丽安这个概念的叙述完全跑偏了。

但是没有办法,我尽力了。

她本来就不是为了让别人理解而准备的。她是为了让我自己能够理解我自己。

我人生中大大小小的快乐和悲伤,坚持与放弃,每一次抉择,我都会在心里默念这三个字。

她是我印在心上的标签。

所以请你让我成为玛丽安。

我想要成为玛丽安。

……

我站在雪中面对着木牌,从讲台前和酒桌边,从十一岁的课堂上穿越回来,种种措辞和情绪在脑海中碰撞,可是笔尖却毫不犹豫地写下了这句话。

“亲爱的神明:我会成为玛丽安。”

我会成为玛丽安。

我不求你帮我。我只希望,当我剥离了一层一层包裹着的欲望,你能看到我真正的野心。你是一个小小的地藏菩萨,你一直坐在这里,看见过高楼拔地而起,看见过大厦倒塌倾颓,阅读过无数人的许愿卡,看他们头顶形形色色的渴望在街上来来往往,看他们相聚又分离,得到或失去。

你见证过太多,我希望你见证我。

2008年的12月31日就这样过去了。

2009年的12月,《你好,旧时光》首次出版。

2009年12月到2012年,它经历了几次加印、再版,也让我经历了官司风波。

而如果你看得够仔细,你会发现,2008年12月31日,那个抬头去看雪花的瞬间,也在2011年被我从记忆里小心地拿出来,放在了《你好,旧时光》的番外篇《蓝水》里面。

2012年,它再次以崭新的面目出现在你们面前。

我从来不知道一本书会这样改变我的人生,但又觉得一切是顺理成章的。我的小小玛丽安已经等了我许多年。这许多年中,我曾经被别人的光环晃瞎了眼,妄图去成为一个踩着十厘米高跟鞋背着笔记本电脑今天法兰克福明天纽约证交所的精英女性,却发现自己实在不是这块料;也曾经因为成人世界的丑恶面目与赤裸裸的不公平气闷得嚎啕大哭恨不得自己的亲爹是李刚……我做过许多荒唐的事情,走过的弯路纠结成一圈又一圈。

但是不管怎么走,玛丽安都在路的尽头等我。

过程比结果重要——世界上可以有无数人对这句话提出反对,运动员、高考生、谈判代表、以及和死神赛跑的主治医师——然而作为一个作者,我对这句话的热爱超乎你的想象。

做错事,走错路,爱错人……“错”对我来说都是不存在的。

对一个讲故事的人来说,生命的过程就是结果。

我曾是那样一个循规蹈矩的人,做一切事情都要留足后路,所以才去学自己并不喜欢的经管,因为好找工作,所以才没有在少年时期破釜沉舟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因为“没保障”。

我就这样成为了一个“对得很乏味”的人。

对玛丽安来说,这才是“错得太离谱”。

上一次再版的时候,我写过一篇后记,那篇后记可以说是送给所有患过幻想症的朋友们的。

但是这一次,请允许我自私地将这篇散乱的后记送给我自己。

我知道作为一个小说作者,我并不算天赋异禀,而且也没有足够努力。但是我知道,我已经做到了第一步。

因为《你好,旧时光》,我有机会重新成为了一个讲故事的人。我热情地去生活、去了解人、去听故事。我从来没有这样地自由和爱自己,因为我正在做一件让我快乐的事情。

我重新站上了小学四年级的那个讲台。

当然,我的野心不止这一点点。

可我相信世界这么大,我的野心再大,它也一定装得下。

八月长安

2012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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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小说作文魔女

全文共 11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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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后面发生的一切告诉了我,不知不觉,你已经在我心中占据了一个重要的位置。我开始喜欢那个和大家一起谈笑,为你解围,和你亲切地交换点心!原来友谊是多么令人快乐,令人兴奋,幸福到快要窒息的事情!

平易近人一段时间,我周围有很多朋友,也许那些是真实的谢玄子原来的朋友,但我最好的朋友就是你——我亲爱的同桌。友谊真是一种奇怪的东西,不过它暖暖的,很温馨。冷冰冰的感觉会使人麻木,比日光更短的感觉才觉得温暖甜蜜!我不想自己的日子是暗沉的灰色,我也试图为它涂抹上绚丽的色彩。所以,做我的朋友好吗?我们一起走过花季,雨季。

沉青葡敬上林筱陌的泪水悄悄地打湿了信纸,心说:傻瓜,你的变化,我很高兴……不对,我才是傻瓜,欺负那个天真的女孩的傻瓜……千阴是沉青葡,谢玄子也是沉青葡,搞什么嘛!从千阴到谢玄子,从谢玄子到沉青葡,一起走过的,或酸或甜的感觉永远都不会忘记!谢谢,小傻瓜。不,傻瓜应该是我这个邪恶的家伙

过往的幸福亦心酸化成两行热泪,温暖了心中最阴暗的角落。女孩子的友情易碎,但更易修复,一封信就能冲净过往的仇恨,难道不是吗?果真是小孩子气泛滥啊!

清晨,悦耳的鸟鸣声穿透了阳光,传到正准备进行早餐的城堡里。冥王和妻子,沉冥影,沉吟,沉青葡,林筱陌,易小紫一同坐在餐桌旁准备就餐。

洋洋洒洒的阳光,穿过薄如轻纱的窗帘,铺洒到一面纯琉璃加工成的墙,使整间屋子显得金碧辉煌,高贵典雅。但是经常见到这么富贵堂皇的屋子,就会觉得太过张扬,俗不可耐了吧!还是充满紫檀香的屋子更吸引人!林筱陌在心里这么想着。一抬头便与沉青葡目光相对,她的脸颊是梦幻的蔷薇色,眼神中流露着娇羞,林筱陌也急速低下了头,长刘海遮住了那双会说话的眼睛。青葡,那件事,对不起了。

“青葡,你发烧好了吗?”沉吟问道。

“嗯。”林筱陌也微微抬头看看她,觉得自己脸颊有些微微泛红。

冥王与妻子也关切地问怎么会发烧,还好被沉冥影的理由——不小心从家里到城堡的路上淋了点雨给堵了回去。接着,看到他们眉头舒展后,冥影提出要和林筱陌一起到她所在的城市。周围的人很惊讶,沉吟惊讶地像掉了下巴一样:“不可以。”“小吟。”冥王严厉地看着他,妻子也随之叹了一口气。

“哥哥,为什么?”林筱陌问道。他不是腹黑之王吗?单凭这几天自己的观察,确认了冥王是腹黑之王,她马上否认了这个想法。她无论如何都会回去的,这是一定的。可是他为什么要走呢?作为亲哥哥可以随时去看她呀!

他轻呵道,低下头,引人注目的便是那几支艳丽的朱雀羽毛:“我想一直陪在筱陌身边。”林筱陌肩膀微微一震。

沉吟坐不住了,大吼道,眼神中流露出不舍与酸涩:“哥,你怎么能这样呢?想抛弃你老弟不管吗?林筱陌,哼。”

目光中的杀气渐渐向林筱陌逼来,什么嘛?是你无聊到没有吸引力好不好,和我有什么错。林筱陌心里想到,但并没有说出来。

[初中小说作文魔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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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习作

全文共 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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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合上《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的最后一页,闭上双眼,回想钢铁的炼就过程,主人公保尔.柯察金意志磨炼的旅程又在我眼前浮现,依然令人感慨。

这本书主要讲了少年保尔的成长过程。保尔从一个只会打架骂人的野孩子变成了一位勇敢、正直的红军战士,为了解放事业贡献出了他的一切。后来他双目失明、双腿瘫痪,全身只有右手能受大脑控制,但他忍着伤痛挺了过来。

想想那保尔在战场上是何等威武,为了革命事业献出了自己的一切,他是多么的伟大,而我们和他一比又是多么的渺小。

我们还小,不用在那腥风血雨中努力奋斗,可我们需要好好学习,上课认真听,把作业做好,听老师、父母的话,和同学互帮互助,不在困难面前低头。面对困难要多想办法来解决困难,并在困难中锻炼坚强的意志和不向困难低头的精神还有承受挫折的力量。面对难题要多动脑思考,多想一些解题方法,不能知难而退,要知难而进,让自己的脑子越来越灵活。

让保尔的精神永远激励着我们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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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悟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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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霓虹灯亮的夜晚,终于读完了这部让我爱不释手的小说平凡世界》,闭上眼睛,我在回想书中的一切,同时我更在想,路遥为什么非要这样结尾?

我痛恨这样的结尾,为什么没有让少平再找到一个和他般配的那个她?一直在心里问为什么?可是我何尝不知道,无人可以取代他心底的、最爱的晓霞!我甚至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他们的感情!平凡的世界,你为什么让他们遇见了,而不能平凡的让他们过一生呢??作为读者,每每想到晓霞被洪水冲走,都会伤心不已,作为她的最爱少平,我们怎能体会他的痛,那种痛痛过山崩、痛过地裂。

我痛恨这样的结尾,为什么要让少安的爱人得了癌症,为什么不能让她在他们事业成功、家庭美满的条件下,好好享受这世界给她带来的幸福。我们的少安,失去了秀莲,他要砖厂有什么用?他要事业成功有什么用?没有了最爱的人,这一切要了有什么用?他和谁再去分享喜悦,谁再当他的军师,谁再帮他排忧解难,谁再和他共度未来。他再怎么度过这以后的生活!

平凡的世界,你对少安和少平兄弟俩,太不公平,他们两人身上都太多的正能量,两个不同寻常的人,有太多要让我们学习的地方,他们不骄傲、坚强、一直努力的奋斗着。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可以不顾一切的帮助村里的人,可以为了救别人来牺牲自己。可是,就是这样两个兄弟,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却没有让他们平平凡凡的度过。

希望所有的读者,在我们的心里,能够有另外的一个结尾,希望他们在以后的世界里,可以平平凡凡的度过,不要再去打扰他们。同时,我们也要感慨,他们经历了那么多挫折都能走过来,而我们遇到一点点不顺利,又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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