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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鞋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1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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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作家郑媛90年代所写的一部言情小说,故事内容曲折回环,引人入胜,风靡台湾和大陆。下面是小说的内容简介,快来看看吧。

玻璃鞋.上》

主角:利曜南 纪欣桐 利曜南生为朱氏金控王国的母系继承人, 却敌不过一名凭空冒出来的嫡系“女”继承者。 他绝不容多年苦心孤诣,将已掌控过半的金控王国, 如此轻而易举,拱手让与一名弱女子! 在谜底未揭晓前,他将以追求者的面貌, 诱惑还不知情的“她”,成为他的掌中之物…… 平凡如她,当真爱来临,纪欣桐第一个反应是怯步。 利曜南是天之骄子,是众人眼中的明星, 他们是生活在两个不同世界的两种人。 但当自己的身世逐步被揭露,夺走原属于他的光芒, 她逐渐看到他扭曲的内心-- 该怎么做才能让他明白,只要是他想要的,她愿意全都给他……

《玻璃鞋.中》

主角:利曜南 朱欣桐 为了不让自己沦为企业联姻的棋子, 欣桐从祖父家出走,转而寻求“家人”的协助。 岂料回到纪家的她,非但得不到亲情温暖, 反而被母亲赶出家门! 茫然无助的欣桐,徘徊在利曜南的公寓前…… 她抱着最后一丝希望—— 期待寡情的他,能够对自己伸出援手…… 可利曜南非但冷眼旁观,甚至要求她,别再来干扰他的生活! 残酷的现实,让欣桐只能选择回到祖父身边, 接受别人替她安排的婚姻。 但就在此时,原已认命的欣桐竟然发现,她的生命里, 闯进了另一个“不速之客”……

《玻璃鞋.下》

主角:利曜南 朱欣桐 因为利曜南一句话,欣桐情奔香港, 这真心切意的付出,百味杂陈,却不一定会得到幸福。 欣桐返台后,利曜南变本加厉的自私与冷酷, 终于令这变色的感情,失去爱的可能。 于是欣桐明白了,她以为存在的爱情,实际上根本不曾发生过。 这男人也许永远不会懂得…… 这柔情的深邃。 最终,值得怎样的付出,这心痛的故事…… 才能走到终曲?

《玻璃鞋.四.不可能的邂逅》

主角:利曜南 谭智珍 传说中,失乐园的男主人冷酷深沉, 他曾亲手害死了自己的妻子—— 新加坡豪绅谭家嗣,为了百亿美金的工程标案, 命令贴身助理谭智珍,飘洋渡海到台湾,务必顺利夺标! 接获这项任务的智珍,为达成使命,不得不与金控集团周旋。 然而,惊险的商场丛林,却远不及这座谜样宅院来得有趣—— 她误入失乐园,听到关于这座深深庭院的传说, 并进一步探知,失乐园的男主人, 竟然是……

《玻璃鞋.五.以爱为名》

主角:利曜南 谭智珍 神秘的智珍,与欣桐之间到底有什么样不为人知的关系? 抑或者,智珍有没有可能就是欣桐本人? 利曜南精心设计的饭局,已经迫使谭家嗣揭开面具, 并揭露了智珍真实的身分—— 关键人吴春英,她又会口出何种惊人之语? 利曜南的“希望”能否成真?

《玻璃鞋.六.深蓝的永恒》

主角:利曜南 朱欣桐 遥望着站在如此远又如此近的距离外,那抹纤细柔弱的身影, 利曜南忽然间明白,他的灵魂并不存在自己的躯壳里。 他所有的知觉,早已经被封锁在这个小女人柔弱的身体里, 因为她的泪水而心痛,因为她的微笑而欢愉…… 一个男人还能再怎样爱一个女人? 为她忍住难以承受的不忍,为她放弃只想拥有的她…… 只要她能幸福,他可以行尸走肉,孤独活在没有她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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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好时光小说阅读_第二章

全文共 27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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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回无情女偏遇有情郎妒火烧张敖起恶念

等到骆英和陈菲菲从医院检查完了,二人再回到学校已经是晚上了。二人也再也没有了什么好心情,各自道别回到了自己的寝室。

此时的302寝内,八大金刚的六大,正聚在一起,中间只见一人中等身材,长的颇为书生气的一位同学正拿着一柄长型尖刀型物体吐沫横飞。其余五人只听得是如醉如痴。不消说,胡扯的正是程远。

“同学们请看,这就是我军56式的军用刺刀,是我通过在炮兵学院的朋友好不容易才搞到的!”

说着,把那刺刀举到众人眼前,之间这刺刀刀柄是黑的,刀身银灰色,更象是一个什么大零件,不是很有军刀的感觉。

“哎,这是不是《中南海保镖》里面的那个东西啊?”陈智强在一旁问道。

“没错!正是它!此刀用合金钢锻压打造而成,钢材的硬度在60HRC以上。刀身呈棱型,三面血槽。整刀经过热处理,硬度极高,可穿透普通的防刺服。刀身热处理时加有毒素,一旦刺破人体皮肤则伤口很难愈合。刀身经过去光处理,呈灰白色,不反光……由于其杀伤力太大,过于不人道,在我军新式的装备中已经取消……”正说着,见骆英推门走了进来,举起军刺指着他问道:

“嘿,这么晚才回来,吃完了饭和陈菲菲去哪儿玩去了?”旁边人生怕被刺刀扫到,纷纷躲开。

“别提了,玩儿什么玩儿!?……去校医院了!……”骆英拉长着苦瓜脸,无奈的说道。

“哦……哦?!”大家先是一愣继而轰的一声围了过来。虚寒问暖。

须知,这东北栋梁大学的校医院,总体上属于村级别的水平,比如几个同学分别是头疼,拉肚,发烧,眩晕等等,一同来到校医院就诊,出去的时候会惊呼:

“怎么都是一种药……两片儿!?”

反正就是很糟糕就是了。但是有一科,确是例外,那就是妇科。可说乃是栋大校医院的金字招牌。有传说是经验太过丰富的缘故,不知真假。

曾经有同学远在十几站远外繁华商业街漫步之时,在街头某角落中看见过栋大校医院妇科的广告,什么几十年数万例临床经验的老军医,超级随做随走无痛人流技术,什么激光准分子伽马金丝大环刀……可以说是威震八方,四夷来朝。想必一定也为栋大校园产业发展作出过独特而不可抹杀的贡献。

有诗为证,程远曾经赋诗赞美栋梁大学校医院妇科,在诗中,他深情的吟道:

“来前百步紧,出后一身松……”

并大力建议校医院以此为标志性广告语,可惜校方并未采纳。

等到大家听完了骆英的陈述,故事里面显然没有大家所期待的成分,但是,毕竟有些传奇般的轮子的内容,于是大家七嘴八舌,东拉西扯,说个不休。

大家聊得可以说是群情激昂,但众人中只有张敖一个人静在一旁,目光呆看起来精神恍惚。这张敖是来自东北一个比较大的城市,平时言语也并不太多,但最近几天更是平静了。程远注意到了,觉得很是奇怪。在旁边很小声的问陈至强道:

“他这是跟谁啊?”

“你还不知道吗?”陈至强道,“当然是和林莎了。可能要结束了。”

“啊?……不会吧?!我记得三天前不还在咱寝室起腻呢么?怎么这就要完了?莫非……?”程远小心的问,同时眉毛飞了飞。

“知道你还问!林莎莎我还不了解?……别看张敖成天小心翼翼伺候着,整个一个二十四孝再现……那也是根本罩不住地!”

“……消息确定么?”沈卓还有一丝疑虑。

“这个……我见过,林莎和那个人两人在车里……也不太确定,也许是人家心脏病犯了,在做人工呼吸也说不定。毕竟年纪也不小了……”大家和程远混得久了,不免都沾染上一点儿不说人话的毛病。

“所得死耐!”程远点了点头,蹦出了一句日语。

“贱人一个,没啥好可惜的。”陈至强愤愤道。看见程远脸上似笑非笑,问“怎么?你不觉得?”

“我记得有个人说过,所谓的贱人,就是‘随便让别人上,就是不让我上’,所以听见男生评价女生‘贱人’,就总觉得……哈哈……”

9.剩者为王小说第八章

陈至强听到这里,楞了半天,几乎有点儿要发怒,想了想拍了一下大腿道:“程远就是程远,说话就是这么透彻!仔细一想,好象还真是那么回事!实不相瞒,我从前还真的打过她的主意,不过没搞定……”

“林莎太现实了,你养不起是不是?”沈卓问道。

“经济实力不行啊!吃了两天的比萨饼我就要破产了……”陈志强摇摇头,“她也太……”

“你别这么说,女生现实一点儿是对的……”程远也摇头,继续道:“从进化角度来讲,女人要怀胎十月,通常也要抚养后代,所以她们要选择最有利的环境和基因来保证后代的成活,同时也就保证了自己的基因的延续……而男人,因为不用怀胎,所以任务就是尽可能的广泛传播自己的基因以保持自己的基因延续……哎呀呀,说起来你和林莎还真是人类进化过程的样板工程啊!……”

“……”陈志强张着嘴巴楞着,似乎有点想发火,但又似乎不应该,他确实听不出来程远是不是在夸他。

第二天,是星期天。10点钟的时候,寝室的电话响了。

“哈漏,你谁啊?”程远接的电话,熟练的使用着昌格力士打招呼。

“哦,陈菲菲啊,是不是找骆英啊?他在洗脸呢?……什么?风筝?哦哦,我已经做好了,恩设计的非常先进漂亮的。哦,你是说我们两个寝室再搞一次联谊啊,大家都

出去玩儿?恩,今天天气确实不错……”

男寝的302和女寝的403两个寝室早在一年前就在骆英和陈菲菲的努力下结了所谓的“友好寝室”,经常在一起举办一些活动。比如搓个麻将上个网什么的。其实

用陈志强的话说,“这种东西就是为了搞对象方便”,林莎和张敖成了一对儿,算是成果吧。

上次两个寝室的同学一起出去上网,回来的时候,唐丽偶然看见了运动场上有人在放风筝,就提议下一起来出来放风筝玩儿,大家欣然同意。本来的想法是,谁喜欢的话,去卖一个大家来玩也就完了,没想到当时骆英随便的说了句“要不我们自己做个风筝吧?”引起了非常复杂的后果。

当时只见程远眼睛一亮,道:“这个任务我来完成好了。”大家也没在意,都表示同意。

结果自打那天起,程远就整天抱着书本出入于图书馆和自习室,说是研究如何设计风筝。大家很是奇怪,弄个风筝你报这么多书干嘛?大家有次好奇,看了看他那一大堆

书的名称,结果吓倒。

那些书包括:《空气动力学》,《现代战斗机设计》,《隐形技术的气动外形实现》等等。

“他……他TMD要干啥啊?”当时大家都是这个感觉。

结果经过了全面的预研,在一个星期后,风-416项目正式立项,于是整个寝室就成了程远的木匠作坊,整天就看他在那里又锯又粘,最后终于知道出了一个模型,怎么看也不象个风筝……又过了几天,他居然搞来了电扇,蚊香,电脑显示器的外包装大纸壳盒子等等,说是要进行“风洞试验”结果把整个寝室弄的乌烟瘴气,蚊子确实都被熏跑了,因为人都快受不了了。后来陈志强老乡来他们寝室的,进门就道:“你们寝室怎么墙这么黄啊?……”

就在几天前,终于全部完工了,程远顺利的制造了俩个风筝。他兴奋的象大家介绍:“我的风-416飞机采用了现在空气动力界最先进的气动理念设计而成,总体上采用的是鸭式启动布局,前略翼式机翼,双垂直尾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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怦然心动小说经典台词

全文共 2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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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he higher I got, the more amazed I was by the view.

我爬得越高,越为眼前的风景所惊叹。

2、Some days the sunsets would be purple and pink. And some days they were a blazing orange setting fire to the clouds on the horizon. It was during one of those sunsets that my fathers idea of the whole being greater than the sum of its parts moved from my head to my heart.

有时落日泛起紫红的余晖,有时散发出橘红色的火光燃起天边的晚霞。在这绚烂的日落景象中,我慢慢领悟了父亲所说的整体胜于局部总和的道理。

3、Sometimes a little discomfort in the beginning can save a whole lot of pain down the road.

有时起初的隐忍可以避免一路的疼痛。

4、I never been embarrassed by where I ve lived before, I also never really thought about money, I knew we werent rich, but I didnt feel like we were missing anything.

我从没有因为住在哪里而自卑,也没有太多地想过贫穷,我知道我们不富裕,但我感觉我没有错过任何东西。

5、When she walked out of the door, I thought back to the first time I saw her. How could anybody, ever, have wanted to run away from Juli Baker.

她走出门时,我仿佛回到了初见她的那一刻,怎么有人想要躲着朱莉?贝克呢?

6、Some of us get dipped in flat, some in satin, some in gloss. But every once in a while you find someone whos iridescent, and when you do, nothing will ever compare.

有些人沦为平庸浅薄,玉其外,而败絮其中。可不经意间,有一天你会遇到一个彩虹般绚丽的人,从此以后,其他人就不过是匆匆浮云。

7、A painting is more than the sum of its parts. A cow by itself is just a cow. A meadow by itself is just grass, flowers. And the sun peeking through the trees is just a beam of light. But you put them all together and it can be magic.

一幅画不是众多物件简单拼凑而成的。牛只是一头牛,草地也只有青草和鲜花,而穿过树枝的阳光也仅仅只是一束光,但如果将它们放到一起,就会产生魔一般的魅力。

8、The first day I met Bryce Loski, I flipped. It was those eyes, something in those dazzling eyes.

见到布莱斯·罗斯基的第一天,我心动了。他的双眸有种魔力让我如痴如醉。

9、The next thing I know, hes holding my hand and looking right into my eyes. My heart stopped. Was this it? Would this be my first kiss?

接下来,我所知道的就是,他紧紧握住我的手,与我深情对视。我的心跳停止了。就要来了吗?我的初吻就要来了吗?

10、Sherry Stalls was nothing but a whiny, gossipy, backstabbing flirt. All hair and no substance. And there she was holding hands with Bryce. My Bryce. The one who was walking around with my first kiss.

雪利·斯道尔斯是个絮絮叨叨、阴险毒辣的长舌妇,头发长见识短。可她竟然牵起了布莱斯的手。那可是我的布莱斯!带着我的初吻到处招摇的布莱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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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懿传小说阅读第4章_步步为艰

全文共 6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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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清晨起来,青樱匆匆梳洗完毕,便去富察氏宫中伺候。为了起居便于主持丧仪诸事,富察琅华便一直住在就近的偏殿。

青樱去时天色才放亮,茹心打了帘子迎了青樱进去,笑道:“小主来得好早。主子娘娘才起来呢。”

青樱谦和笑道:“我是该早些伺候主子娘娘起身的。”

里头帘子掀起,伺候洗漱的宫女捧着桎巾鱼贯而出。青樱知道富察氏洗漱已毕,该伺候梳妆了。

茹心朝里轻声道:“主子,青福晋来了。”

只闻得温婉一声:“请进来吧。”

两边侍女双手掀帘,半曲腰身,低眉颔首迎了青樱进去。青樱不觉暗赞,即便是国丧,富察氏这里的规矩也是丝毫不错。

青樱进去时,富察氏正端坐在镜前,由专门的梳头嬷嬷伺候着梳好了发髻。富察氏与皇帝年龄相当,自是端然生姿的华年。简单单一方青玉无缀饰的扁方,显得她格外清淡宜人,如一枝迎风的白木兰,素虽素,却庄静宜人。

青樱请了安,富察氏笑着回头,“起来吧。难得你来得早。”

青樱起身谢过,富察氏指着镜台上一盒盒打开的饰盒,道:“丧中不宜珠饰过多,但太清简了也叫人笑话。你向来眼力好,也来替我选选。”

青樱笑,“主子娘娘什么好东西没见过,不过是考考妾身眼力罢了。”

富察氏微笑不语。青樱拣了一枚点翠银凤含珠的步摇比了比,道:“今日是举哀的最后一日,明日就是正式的登基大典。主子娘娘虽是素装,也得戴些亮眼的首饰。这步摇凤带翠羽,凤凰的眼珠子也是蓝宝珠子,再配上几朵蓝宝的珍珠花儿,最端雅不过,也还素净。”

富察氏向梳头嬷嬷笑道:“还不按青福晋说的做。”

青樱退开一步守着,只在旁伺候着递东西。富察氏看在眼里,也不言语。待到梳妆完毕,才慢慢笑说:“好好的侧福晋,倒为我做起这些微末功夫,可委屈你了。”

青樱忙道:“妾身不敢。”

富察氏对着镜子照了又照,笑道:“你配的珠饰,真真是挑不出错处来。若凡事为人处世,都能无可挑剔,那也算是福慧双修的人了。”富察氏闭目片刻,正色道,“你这个人,终究是委屈了。”

青樱不知富察氏所指,慌忙跪下道:“妾身愚钝,不明娘娘所指,还请娘娘指教。”

富察氏看了她两眼,慢慢说:“你怎么嫁进王府成了侧福晋的,你自己清楚。”

青樱跪在地上,终究不知该如何说起,只好低头不敢做声。

富察氏看她一味低头,慢慢露出笑意,道:“你我姐妹一场,我才这样问你。你这个人,终究是成也萧何,最怕败也萧何。也难怪高氏要处处抢你的风头。”

青樱勉强微笑,“妾身与高姐姐一同伺候皇上,说不上谁抢了谁的风头。妾身若有不如人的,高姐姐合该指教。”

富察氏淡淡笑一声,“指教?从前在王府里,她敢指教你吗?如今时移世易,你又该如何自处呢?”

青樱闻言,不觉冷汗涔涔,轻声道:“主子娘娘……”

富察氏凝视她片刻,又复了往日端雅贤惠的神色,柔声道:“好了。我不过提醒你一句罢了,事情也未必坏到如此地步。”富察氏略略自矜,“到底我也是皇后,皇上的结发嫡妻,若是你安分守己,我也不容高氏再欺负了你去。”

青樱听得如此,只得谢恩,“多谢主子娘娘。主子娘娘一向对我和姐姐一视同仁,我能倚仗的,也只有主子娘娘了。”

富察氏的目光悠悠在她手腕上一荡,看青樱洁白的皓腕上除了一串翡翠珠缠丝赤金莲花镯外,别无其他饰物,不由得暗暗颔首:“你手腕上这串镯子,还是皇上为皇子的时候安南国进贡的珍品,一共只有一对。当时先帝赐给了咱们府里。我想着你和高氏是平起平坐的,便一人一个给了你们。既是让你们彼此间存了亲好之心,也是要你们明白,同为侧福晋,应当不分彼此,不要凡事计较。如今你倒还肯天天戴着。”

这一只镯子,原是安南国极稀罕的贡品。安南本出好翡翠,但如这一对的,真真是罕见。一串碧绿翡翠珠颗颗一样大小,通透温润不说,更难得的是竟然均匀得没有半点杂色,碧幽幽得恍若一汪流动的绿水。若拿到阳光下照着,便会出现一纹一纹水波似的莹白光痕,如同孔雀翎羽一般。因这翡翠珠碧色沉沉,所以特配了赤金缠丝花叶护着珠子周身,每颗翡翠珠的两端各用薄薄的莲花状金箔裹住,更是一分匠心独运。

当年还是四皇子的皇帝得到这对镯子,也是欣喜异常,虽宠爱两位新婚的侧福晋,但还是送给了嫡福晋富察氏。富察氏体念皇帝的心意,收下不过几天,便转赠给了青樱和晞月。

青樱低首,抚着镯子一脸安分随和,“主子娘娘说的是。真是感念娘娘这份心意,所以如娘娘当年嘱咐,时时戴着时时警醒。”

富察氏柔和道:“你是个懂事的。我看高氏也天天戴着,却也未必记得这层意思了。”她顿一顿,“唉,昨夜高氏僭越,我不是不知,只是从今以后你也只得让着她了。”青樱心想着海兰昨夜所言,正要说话,却听富察氏道,“你来之前皇上已经有了口谕,为高氏抬旗,抬的可是镶黄旗,又赐姓高佳氏。大清开国近百年,能得皇上亲口抬旗,获此殊荣的,只有高氏一人,且只有正黄和镶黄两旗是天子亲信,这里面的分量,你可掂量清楚了吧。”

青樱心中悸动,想要说话,却只惊异得口舌麻木,一字也说不出来,只得喏喏含笑。

富察氏回转头在首饰匣里闲闲挑出一双玲珑蓝宝坠耳环,口中道:“从前府中,你的地位自然比高氏矜贵,如今看来,她竟是要跟你比肩了。唉……你先跪安吧。”

青樱慢慢走出富察氏殿中,只觉得口干舌燥,仿佛从未如此烦恼过。连当初……当初被三阿哥弘时回绝羞辱,也不曾如此。

她脑中想到“弘时”两字,只觉厌烦,用力摆了摆头,扶了惢心的手慢慢出去。

炎夏暑期退散,偶尔一两阵风来,也隐隐有了清凉之气。前头隐约有人说笑着过来,青樱皱了皱眉,正要说话,却见高晞月与金玉妍亲亲热热过来。见了青樱,金玉妍倒还是如常退开半步,屈膝行礼,高晞月却只笑吟吟望着青樱,“妹妹好早啊。”

青樱自知情势不同往日,先与高晞月见了个平礼,方含笑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主子娘娘梳洗完毕,进去正好呢。”

晞月点点头,笑道:“入宫这几日,妹妹都还住得惯吗?”

青樱道:“劳姐姐费心,一切都好。”

晞月颔首,“住得惯就好。我生怕妹妹睡惯了王府的热炕头,不习惯紫禁城高床大枕,半夜醒来孤零零一个,冷不丁吓一跳呢。”

青樱眉心微微一蹙,面上倒还笑着,“高姐姐惯会说笑。皇上为先帝守孝,这些日都在养心殿住着,难不成姐姐还有皇上做伴吗?”

晞月居高临下瞥她一眼。“妹妹千伶百俐,以后可算棋逢敌手了。景仁宫的乌拉那拉皇后,大约会和妹妹一样有空,一同闲话家常呢。”她见青樱神色微微尴尬,走近一步低声道,“夹在皇太后和乌拉那拉皇后之间,妹妹与其有空争宠,不如想想该如何自处是好。”

高晞月向玉妍招了招手,亲热道:“杵在那儿做什么?还不跟我进去!”

玉妍答了声“是”,瞟了青樱一眼,得意地挽上晞月的手,亲亲热热进去了。

有风贴着面刮过。京中九月的风,原来有如此风沙隐隐的凉意,会吹迷了人的眼睛。

惢心待她们进去,扶住青樱的手慢慢往前走,低声愤愤道:“月福晋不过是和您一样的人,受了您的礼也不还礼,她……”

青樱淡淡道:“这样的日子,以后多着呢。我若连这点气都受不住,就白和她相处这几年了。”缓一口气,“何况,她到底年长我几岁,我敬她几分,听她教诲,也是应当的。只要她不过分也就是了。”

惢心欲言又止,青樱看她一眼,“你想说什么?”

惢心低眉顺眼,“小主这样说,也是知道晞月福晋那个人,不是我们让着,她就能不过分的。”

青樱眉毛一挑,沉声道:“知道的事一定要说出来么。讷于言敏于行是你的好处,怎么和阿箬一样心直口快了?”

惢心垂首不语,只伸出手来,“奴婢知错。小主,该去先帝灵前行礼了。”

这一日灵前哭丧,晞月理所当然跪在青樱之前。富察氏一句言语都没有,反而待高氏比寻常更客气。殿中人最擅见风使舵,一时间也改了昨日惊诧之情,待晞月更为恭敬。

过了辰时三刻,太妃们一一入殿,与新帝的嫔妃们分列左右两侧,戚戚举哀。殿中人虽多,然而一眼而去,皆是素服银器,白霜霜的一片哀色。仿佛再有魂灵的一个人,也成了那素色中单薄的一点。不过半个时辰,太后扶着福姑姑的手也过来了。因着连日举哀,太后的神色并太好。太后是先帝的熹贵妃,一向深得宠爱,养尊处优,于保养功夫上也十分尽心,望之如三十许人。如今因着心境哀伤,为着先帝过身伤心得数日水米未进,整个人顿时枯槁了许多。仿佛那红颜盛时,一朝就花叶零丁了。

琅华见太后进殿,忙领着众人行礼如仪。太后微微颔首,“行了。都是为先帝尽心尽孝的时候,也不必那么多规矩了。”

琅华忙应了“是”,起身搀住太后。青樱一向与琅华入宫觐见最多,便也踏出了一步想去扶住太后。哪知晞月往她手肘一撞,一步上前扶住了太后另一只手,婉声道:“太后连日来疲倦了,未免哀思伤身,也应当注意凤体。”

太后颔首,拍拍晞月手背,“你有心了。”

待得太后走近了,青樱才敢抬头看她。从前入宫相见,太后尚且是得宠的贵妃,虽有年轻的宁嫔与谦嫔后来居上,到底也陪伴先帝多年的可心人,总是脂光水腻的精致妆容,不见丝毫放松。如今细细打量去,到底岁月无情,伴着忧伤无声无息地爬过她的皮肤,在她眉梢眼角碾上了细细的痕迹。太后脂粉轻薄的容颜憔悴暗淡,仿佛再好的丝缎,经久了时光,亦染上了轻黄的岁月痕迹,不复光洁平滑。

因着先帝去世,太后的装扮也素淡了许多。服丧的白袍底下露着银底缎子绣白色竹叶的素服,最清淡哀戚的颜色,袖口落着精致绵密的玄色并深青二色丝线捻了银线错丝绣的缠枝佛手花。散缀于缺月形发髻上的玉钿色泽光华,越发衬得一把青丝里藏不住的白发如刺眼的蓬草,一丝丝扎着人的眼睛。

青樱心下恻然,随着太后与琅华跪在灵前,凄凄然哀哭不已。

哭灵的日子虽然乏倦,但真当自己是树在灵前的一支烛台,或是被金丝细绳扎进了饿素白帷幔,时光倒也过得快了许多。

到了午膳时分,因着绿筠诞育三阿哥未久,太后特意准了她回去照看。绿筠感激万分,立刻去了。便由着琅华、晞月和青樱到偏殿侍奉太后用午膳。

太后的午膳本是要回寿康宫中用的。本朝的规矩,新帝不能与先帝嫔妃同居东西六宫。所以先帝过世,匆忙将六宫中一众遗妃都挪去了寿康宫中安置。太后也暂居在寿康宫正殿,并未搬去本应由太后独居的慈宁宫中。而这一日,本是为先帝举哀的最后一日,太后不愿车辇劳动,情愿多些时候为先帝尽哀,便嘱咐了御膳房将午膳挪在了偏殿。

琅华本打算着趁着中午用膳去看看二阿哥,但太后在此,本着孝道,她也尽心侍奉,一丝不错。一时间膳食上来,琅华添饭,晞月布菜,青樱舀汤,伺候的人虽多,但一丝咳嗽声也不闻,静得如无人一般。

太后见琅华服侍在侧,不觉问:“二阿哥还年幼,怎么你不回宫照拂,还要留在这里伺候哀家?”

琅华端然一笑,“太后有所不知,臣妾为了能尽心照拂好后宫诸事,按着祖宗规矩,已经将二阿哥送去阿哥所由嬷嬷照拂了。”

太后微微一惊,似是意外,“怎么?你不自己先照拂他两天,也不怕他住不惯阿哥所?”

琅华眉目恬静,仿佛安然承受,“本朝的家法,一旦生下阿哥公主,若有旨意,低位的嫔妃所出交给高位的嫔妃抚养;若无旨意,则一律交由阿哥所的嬷嬷们照管,以免母子过于情深,既不能安心伺候皇上,也误了再诞育皇嗣的机会。臣妾不敢不以身作则,所以二阿哥和大阿哥都送去了。”

太后凝神片刻,缓声道:“那是难为你了。如此说来,苏氏的三阿哥也不宜留在身边教养了。福珈,吩咐下去,命格格苏氏尽快将三阿哥挪去阿哥所,也好让她专心伺候皇帝。”

福姑姑答应了一声,吩咐下去,又转回太后身边伺候。

太后用膳的规矩,一向是先饮一碗汤。青樱见桌上有一道火腿鲜笋汤,雪白笋片配着鲜红火腿,汤汁金灿,引得人颇有胃口,便用盛了如意头银勺舀了一勺在碗中,又夹了笋片递到太后身前放下。

太后喝了一口,微微颔首,“论到汤饮,没有比上好的金华火腿配了笋片更吊鲜味的了。这汤鲜是鲜,笋片也做得嫩。只是鲜味都在前头了,后头的菜再好,总也觉得食之无味了。”

伺候太后的福姑姑是经年的老嬷嬷了,忙笑道:“太后一向是喜欢这个汤的,但连日来为先帝哀思伤神,本就茶饭无味,如今鲜味一过嘴,后面怕更吃不下了。”

青樱吓了一跳,忙跪下道:“臣妾只惦记着太后素日喜欢,竟未察觉太后当下的胃口,实在是臣妾的过失了。”

晞月看青樱如此,忍不住冷笑一声,只作壁上观。

琅华亦道:“光是汤也罢了。笋片虽鲜嫩,但多食伤胃,于太后是不相宜的。”

太后摆摆手,倦怠道:“算了。你也是一分孝心,是哀家自己没胃口罢了。”太后瞟一眼桌上的膳食,懒懒道,“叫人撤下去吧。哀家看了也没胃口。”

晞月无声冷笑,徐徐道:“妹妹好一分孝心,太后这些日子饮食清减,好容易用些午膳,才喝一口汤就被妹妹败了胃口。今日下午还有好几个时辰的哀仪,妹妹是打算让太后饿着身子熬在那儿吗?”

青樱咬了咬唇,磕了头道:“还请太后恕罪,臣妾一时有失,不想连累了太后凤体。太后要责罚臣妾无怨无悔,但请太后保养身体,多进一些吧。”

太后神思懒懒,并不欲进食。琅华见状,忙舀了一碗熬得极稠的粥来,拿银匙舀了轻轻吹着,递到太后手中,“太后再没胃口,也请为了先帝着想,进一碗粥吧。”

太后扬眸看了一眼,又懒懒闭上眼睛,厌道:“哀家没有胃口。”

福姑姑微微蹙眉,轻声道:“主子娘娘,太后这几日胃口不好,顶多进些熬得极薄的粥水,这么厚稠的粥,太后实在是没胃口吃。”

琅华并不气馁,笑吟吟道:“这种熬粥的米是御田里新进的,粒粒饱满晶莹剔透,吃上去口感微甜,柔软却有嚼劲,最适宜熬得稠稠的,却入口即化。皇上这几日伤心先帝驾崩,又忙着前朝的事情,也是没有胃口。儿臣嘱咐了御膳房做这样的粥,皇上倒能吃几口。”

太后这才点点头,“你是皇帝的结发妻子,是该多多关心皇帝,免他操劳。”她顿一顿,“罢了,皇帝都在努力加餐饭,哀家再伤心,也得用一点了。就尝尝吧。”

琅华喜不自禁,看太后吃了两口,倒还落胃,便也放心些。晞月殷勤布菜,尽拣些清淡小菜,倒也看着太后将小半碗粥都喝了。

琅华方才露了几丝笑意,柔声道:“青樱妹妹的汤是鲜,配着淡粥小菜也能入口了,若是后面的菜还是浓鲜,那才真伤了胃口呢。”

太后回味片刻,“你们有心了。只是哀家喝着,这粥里有股淡淡的姜味,吃下去倒是暖胃,稍稍舒服些。”

琅华意料之外,实在不知,忙看了身后侍候的御膳房太监一眼,便问:“是什么缘故?”

太监打了个千儿,躬身答道:“娘娘的嘱咐是用御田新进的米做粥,但皇上从前儿夜里便有些胃寒。青樱小主知道了,特意吩咐奴才们加了少许嫩姜在粥里,可以温胃暖气。皇上用了一直觉得不错,所以今儿给太后进的粥也是如法炮制。”

太后轻叹一声,“我的儿!这才是用心用足了。”她看了青樱一眼,吩咐道,“在外头跪着,在哀家这里也跪着,也不怕伤了膝盖皇帝心疼,起来吧。”

青樱这才敢谢恩起身。太后扶了扶鬓边的银累丝珍珠凤钗,道:“哀家还想喝点汤,你选一碗给哀家吧。”

青樱不敢再轻举妄动,仔细斟酌了,才选了一碗“紫参雪鸡汤”舀了给太后。太后才看了一眼,眼圈便有些红了,“怎么选了这个汤?”

青樱谨慎道:“紫参提气,雪鸡补身,适宜太后凤体。而且先帝在时,臣妾侍奉先帝与太后用膳,便听先帝嘱咐过此汤适宜太后饮用。如今请太后再饮,只当是请太后顾念先帝苦心,善自保养。”

太后凝神片刻,拈过绢子拭泪道:“先帝在时,是最喜欢这道汤的,总说能提神补气,也常嘱咐哀家喝。如今看着,只是触景伤情罢了。何况先帝才走,这满桌的膳食,多半是荤腥,哀家哪里能入口?罢了吧。”

这几句话虽不是拒绝用膳,但却比方才更严重,青樱只觉得耳后根一阵比一阵烫,烧得头皮发痛,且御膳的汤饮,为怕凉了,都是拿紫铜吊子暖在那儿的。青樱捧着一碗滚烫的汤在手里,起先还觉得指尖又热又痛,如虫咬一般,渐渐失了知觉,捧着汤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十分尴尬。

晞月见机,忙殷勤夹了一筷子龙须菜在太后碗里,“这龙须菜还算清口,太后尝一尝,也是吃点素食,略尽对先帝的心吧。”

太后勉强吃了一口,拉过琅华与晞月的手叹道:“哀家也是看在你们的心罢了。其实一饮一食能有多大的讲究?无非是审时度势,别自作聪明罢了!”她瞟了青樱一眼,“好了,还端着那汤做什么?譬如那粥,皇帝适合添些姜,哀家却未必适合。用心是好,但别总拿着对旁人那一套来对如今的人,明白了吗?”

青樱本不知自己错在何处,但听得这句话,才知了原因所在,直如五雷轰顶一般,软软跪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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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墨渊番外

全文共 85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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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主要讲述了上古神话里的前世今生,青丘帝姬白浅和九重天太子夜华的三生爱恨、三世纠葛的故事。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皓德君六万三千零八十二年秋,鬼族之乱毕,父神嫡子墨渊君偕座下十七弟子司音双双归隐,杳无所踪。……”

我轻轻合上浅浅留在炎华洞中的天族史书,闭目苦笑。我虽一向晓得晋文上神府中养的幕仲都十分的有趣,却不想他们竟开明博大至斯,真是有趣得紧啊,有趣得紧。

事实若真如这史书所载,那也不错,是吗?

可是浅浅,我们终究错过了七万年。

那场战役从开始到结束,整九九八十一日。

九九八十一日,烽火连天,硝烟弥漫。

最后一战,两军排在若水两岸,千百里长空乌云汹涌翻腾。为十七挨的那三道天雷,终究不是个玩笑,我虽一直装作若无其事,但已然快要支持不住。但我以为到此为止,事情已基本无甚悬念,要么鬼族递降书,要么等着灭族。却不想擎苍半路上祭出了东皇钟。东皇既出,万劫成灰,诸天灭噬。一等一的神器,一等一的戾器。

擎苍笑道:“只要我还是鬼族的王,便万万是不能降的,天地也该变上一变了,此遭有八荒众神同我做个伴,我也不冤。”

我那时已是勉力支撑。纵然东皇钟是我造的神器,我亦已无法驾驭。如此,要抑住东皇钟的怒气,只有在它尚未完全开启之时,寻个强大的元神生祭。

东皇钟瞬时在擎苍手中化成若干倍大的身形,上界的红莲染成熊熊的业火。

十七说,她尚记得我倒提轩辕剑全力扑过去抱住东皇钟的情景。钟身四周爆出血色一般艳红的光,穿过我的身体。愈来愈盛的红光中,我突然转过头来,轻轻掀动唇角。

擅长唇语的小七与其他师兄弟说,师父临终之时,只留了两个字,他说,等我。

所有人,包括十七都以为我那句话是对他们十七个师兄弟说的,他们不知道,这两个字,只为十七。我说,等我,十七,等我。这是我第一次对十七表白,也是最后一次。在我后来沉睡的那七万年间,我无数次向上天祈求,只要能让我醒来,让我再见一见十七微笑的脸庞,听她再喊我一声师父,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一切代价。造化弄人,七万年后,我在炎华洞中醒来,看到十七摆在洞中装着新鲜野花的瓶子,亦如七万年前她在我卧室里摆放的那样,我以为,一切都没有变,却不晓得,一切都变了。我真的如愿醒来,却惟独失去了十七。

九万八千四百二十六年前,昆仑虚,初春。

我正在书房研习佛法,守山的仙鹤突然来报,说是东海之滨的折颜上神特来拜访。我将将整理下长袍,来到大厅,心想那老不死的凤凰每次一来准是有事相求,这次可又不知道带来什么麻烦?刚刚坐稳,折颜已然来到堂前,手上还拉了个眉清目秀的少年。

我并不开口,以手支颐,靠在扶椅上,面上表情淡淡,心里却将折颜这老东西骂了万儿八千遍,果然又被我猜中了。折颜涎着一张老脸,笑着同我打招呼:“墨渊,七千年别来无恙。”我不去答理折颜,眼光转向他带来的少年,啊,不,应当说是少女才对。这孩子现下正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将我望着,表情显然大受打击。我微觉有趣,这四海八荒的一众女神仙,见着我的脸,露出这么一副表情的,她还是第一人。折颜不顾我的冷淡神色,继续碎碎念道:“这个孩子没爹没娘,我见着他时正被丢在一条山沟里,奄奄地趴着,只剩了一口气,一身的皮毛也没个正形,洗拣洗拣才看得出来是个白狐狸崽子。”唔,九尾白狐么?与折颜交好的九尾白狐也就白止帝君一家了,前些年闲来无事,听座下的一众不长进的弟子嚼舌根,说是白止帝君家里新添了老五,说起这老五,我那一干不长进的徒儿往往口沫横飞,神色向往。说这白家老五是个漂亮的小姑娘,酷似其母,比其母还要美上三分。现下掐指一算,这小姑娘该有五万岁了吧,再看看堂下那女扮男装的小狐狸,面上神色已由震惊转为悲愤,我心中已然明白了七八分。果然,只听折颜接下来续道:“我养他养了五万年,但近来他出落得越发亭亭了,我家里的那位便有些喝醋。我将他送来你这里委实逼不得已,这孩子因受了很多苦,我便一直宠着他些,性子不好,也劳你多花些心思。”我不答话,心里却在偷笑,呵呵,开始说到正题了吗?要我收她为徒?我昆仑虚的规矩折颜一向是知道的,收徒不限出身,不限来历,却只一条,不收女子。现下折颜自己带了这小姑娘来交给我,怕我不允,又使个术法,将其变作男儿身,虽知我定能识破,但好歹也算全了我的面子,我与折颜从小一起长大,于情于理,这个人情也该做给他。我前半生为这张招惹桃花的脸吃了不少苦头,所以害怕收上来的女徒弟为我这张皮相所误,无心向道,徒惹麻烦,而我一向是个怕麻烦的主儿,所以才定下了这个在别人看来十分怪异,在我自己看来却十分合情合理的规矩。堂下这丫头显然并没被我这张脸迷惑,看起来好像对我的长相还大失所望,我心里觉得十分有趣,也就顺道做了这个人情给折颜。

我和白家老五送折颜下山,折颜特特将其拉到一边嘱咐了几句,就让我带她回了昆仑虚。微风吹过,桃花花瓣片片飞舞,我看了一眼身旁的小姑娘,突然觉得被一阵粉色的云霞晃了眼。我摇摇头,把这莫名其妙兴起的思绪甩到脑后,对小姑娘正色道,“在你之前,已有十六位师兄,你今后要跟他们好好相处,好好修行,万不可再如以前那般顽劣,明白吗?”小姑娘耷拉着头应了,想得很不甘愿。我抚了抚前额,带她上了山。

因了折颜的嘱托,我便对这最小的十七弟子多照拂些。却不想,我这额外的照拂竟然让十七载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大跟头。

那一晚我正要睡下,老大突然来敲我房门,因老大一向是个稳重的孩子,没有大事发生绝不至于在这个时辰惊扰我,我心中预感不妙,果然,老大进门的第一句话是:“师父,我们到处都没找到十七,我们怀疑,他莫不是惹了瑶光上神座下的仙婢,被捉走了……”我只觉脑袋嗡的一声,老大接下来说了什么,便再也没心思听下去,披了外袍就往瑶光的府邸杀去。

瑶光开始并不承认,但我晓得晚一刻救出小十七,她便多一分危险,故而也没心思和瑶光啰嗦,提着轩辕剑杀上了瑶光囚人的水牢。见到十七时,她已只剩了半条命,术法再也不能维持男儿身,我一把将她从水里捞起,用外袍一裹将她抱在怀里,冷嗖嗖与脸色苍白的瑶光道:“二月十七,苍梧之巅,这笔帐我们好好清算。”

那时的瑶光已经看出我怀中的十七是女儿身,凄然道:“我的确想与你较量一场,却不是这样的情景,也不是因为旁的女子来和你打这一仗。”那时候,我心心念念的都是小十七的安危,心情烦恶异常,对瑶光更是恼恨已极,所以并没有顾及她的感受,现在想想,十分后悔。其实一切都是因我而起,这本是我与瑶光之间的纠葛,与十七无关,若非因为我,十七也不会被牵扯进来,而瑶光也只不过是一时糊涂,如果我那时不是气昏了头,瑶光本不必死,而我,十七和夜华也不必纠缠于这段三角情劫,我和十七,也许不该是这样的结局。十七一回昆仑虚便晕过去了,睡梦里还直抱着我的手嚷难受,怎么也扒拉不下来,看十七沉睡在我怀里的样子,真跟个小娃娃没区别我心里荡过一丝异样的柔软,拍十七的背安慰“不怕了,不怕了,有师父护着你。”

二月十七,苍梧之巅,我轻易打败瑶光,她惨白着一张脸看着我:“墨渊,你果然这般绝情?我们认识十万年,我爱了你整整九万年,你始终不肯回头看我一眼,难道我终究敌不过那只你才认识几月有余的小狐狸?”瑶光轻易拆穿连我自己也不想面对的感情,我觉得无趣,不再看她一眼,收起轩辕剑,向山下走去。身后却传来瑶光歇斯底里的尖叫:“墨渊,我恨你,我要你欠我,我要你一生一世都亏欠我,你亏欠我的,我要你们两个人来还。”我猛然回头,瑶光已从苍梧之巅跳了下去。这苍梧之巅和九重天上的诛仙台相似,诛神仙的修为,神仙修为散尽,究竟会怎样,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因我从来未曾经历过。经过了后来魂飞魄散的一劫,我大抵明白,神仙修为散尽后会重新开始,但没有重大过错的神仙仍然生做仙胎,只是会忘记前尘。其实记忆这东西很奇妙,你若深深的爱过一个人,你或许会不记得和他/她之间曾发生的一切,但是那爱意依然清晰,会在你们重遇的一瞬间,回到你的脑海。同样,恨也如此。我终究没能救了瑶光,她因我而死,所以后来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我也甘愿承受,只是浅浅和夜华……我随手拂过水镜,跳过这一段,进入了对下一段往事的回忆。

经过了被绑架这件事,小十七不止没有变得沉稳,反而被一众干师兄带得越发不上进。课上我讲学,她觉得没意思,常与志趣相投的十五丢纸条传小话,以此寻乐子。但毕竟道行浅学艺不精,十回里头有九回都要被我逮住。我一向是个懒得推陈出新的人,责罚人的法子也万古长青,一被逮住,势必是要他们当着众师兄的面背一段冗长的、枯燥的佛理。可怜十七连我指定的那些佛理的边边角角是什么都不晓得,更遑论当场诵出来。看到她踌躇复踌躇,期期艾艾的样子,我心里觉得十分受用,有一种折磨徒弟以后的快感。唔,想我那一众弟子总被人骂腹黑,多半是从我这师父这儿学来的。看到十七抓耳挠腮的样子,我每次心里觉得好笑,面上还要做出一副为人师表的严肃神态,装作不经意的将小十六子阑提起来,当着她的面流畅背出那段佛理,子阑永远不会令我失望,等闲还能略略将诵的段子解一解。于是乎,凡是有识之士,都立刻能一眼瞧出来十七这个不长进的弟子,诚然的确是个不长进的弟子。

有一次,我在后山的桃林打坐,脚下感觉地上的土凸起了一个包包,便使个术法将土下埋的东西拉了上来,放在眼下一看,竟然是一封誓言书,内容大抵是一辈子也不要和子阑这样的聪明人交好,十五和十七还在上面双双按了手印。看着这封书,脑海中闪现小十七义愤填膺的模样,我竟然觉得非常有趣,嘴边不自觉地擎起一抹连自己都未察觉的笑容。

万事万物皆有定数,我种下那样的因,就注定要面对那样的果。可我还什么都来不及,瑶光的诅咒已经慢慢启动。

七万年前某一日,前鬼君擎苍出外游猎,看上了小九令羽,便连带着将和令羽一起的十七抓进了大紫明宫。想起小九和十七平日里的劣迹,我本不想太快理他们,只当让他们栽个跟头,得个教训。可我毕竟放心不下他们,所以为这两人算了一卦,竟然算出十七飞升上仙的天劫,也就是这几日。无奈,只好放下手中的一切杂事,先去搭救他们要紧。见到令羽时,他又一次撞了柱子自杀未遂,我抚额长叹,怎么就收了这么个不长进的弟子。我对自己说,我是个公平的师父,对所有弟子都一视同仁。可当我见到十七时,明显感到自己松了一口气。为了掩饰自己的失态,我放下令羽来将十七抱了一抱,紧紧扣住她的腰,半晌才放开,淡淡道:“不错,令羽瘦了一圈,小十七你倒是胖了一圈,算来也不见得是我们吃亏。”十七讪讪地笑,捧了捧瓜子递到我他面前:“师父,您吃瓜子。”

我想着要快些出去,怕晚了来不及挡住十七的天劫,便不免大意,遭了暗算,所幸我们还能全身而退。奔回昆仑虚后,我将令羽托给小四照看,匆匆领十七去了丹药房,一个劈手将十七敲昏,锁在炼丹炉里。替十七挡了天劫,我已将近晕倒,为了不让十七看到我的模样,我只得去闭关修行。

记得我刚刚苏醒,就听到十七跪在我闭关的洞前一把鼻涕一把泪,哭得很伤心,巴巴地念:“师父,你是不是伤得很重?你这个伤势还修养不修养得好?徒弟实在是个混账,成天带累你。你万万不能落下病根,你若是有个万一,徒弟只有把自己炖了给你做补汤吃。”

我被十七逗得莞尔,一笑又牵动了伤口,我想我要快点出关才行,至少也要先让十七安心。

再见十七时,她已在昆仑墟的酒窖里大醉三日。我从八卦的子阑那里听说了十七和离镜的一段伤情。我背靠酒缸,将十七揽在怀里,我想,那离镜一双眼睛生得甚明亮,可惜眼光却不佳。他爱十七的样貌,却终究不能接受断袖情,所以当玄女出现,便和她跑了。他不知道十七原来是女儿身,也不知道玄女的样貌乃是按照十七幻化,他不知道他曾经拥有想要的一切,所以轻易放手,他也不知道,他已然失去了他想要的所有。看十七为离镜伤心欲绝,我亦心如刀割,那时,我终于明白,我是爱上十七,我最小的徒弟。我也清楚,十七她却只当我是师长那样尊敬,爱戴。那时我想,不急,我们还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即使再有成千上万年,我也等得。我有信心十七总有一天会爱上我,无关年龄,无关师徒身份。在那以前,我要想真正的师长,兄长那样关怀她,呵护她,可是计划中漫长的等待,竟然变成了死别。

出关后,我接了玄冥上神法会的帖子。名为讲道,实则为了带十七散心。北荒七七四十九日,是我一生当中最快乐的日子,也是我仅有的与十七单独相处的日子。

法道会结束。我带十七在北荒又逗留三日,才拾掇拾掇回昆仑虚。

便听说鬼族二王子娶妻的消息。婚礼大肆操办,鬼族连贺了九日。

离镜大婚第三月过后,擎苍大约终于将养好了伤势。立时发兵叛乱。

虽说我昆仑虚本身并无理亏,但此事毕竟因我们而起,我又是天族不败的战神,于情于理,我都应该领兵出战。接着,便是七万年的沉睡,醒来后,发现天地暗换。

那一日,我睁开眼睛,第一眼便瞧见十七养在瓶子里的野花。我偏头瞧那野花,想象七万年过去,十七变成了什么模样?她是否听懂了我魂飞魄散前留下的那两个字?她是否,还在等着我?还是……我心中忐忑与欣喜交战,十七已经跌跌撞撞地闯了进来。我回头,看着十七和七万年前没有一丝差异的模样,露出一丝七万年间未曾有过的微笑,“小十七?唔,果然是小十七。过来让师父看看,这些年,你长进得如何了。”

十七掐了把手颈子,颤微微扑过来,抖着嗓子喊了声师父,千回百转的,又伤感又欢喜。这个情景,我已经在心中演练了千万回,如今,终于变成现实。

我一把接过十七,道:“怎么一副要哭出来的模样,唔,这身裙子不错。”我想,我接下来就要对十七表白,可演练了那么久,我依然需要酝酿一下情绪,所以我故意挑拣了另外一件大事来说,“我睡的这些年,你可曾见过一个孩子,长得同我差不多的?”折颜呵呵了两声,眼风里瞟了十七一眼,道:“确然有这么一个人,你这小徒弟还同他挺相熟。” 我望了十七一眼,十七脸皮红了一红。我万万也没有想到,十七接下来的话,让我的表白再也没有机会说出口。十七她说的是“师父说的这个人,嘿嘿,大约正是徒弟的未婚夫,嘿嘿,他们天族这一代的太子,嘿嘿嘿嘿……” 我浮茶水的手顿了一顿,低头润了口嗓子遮掩住我眼底的落寞,半晌,不动声色道:“这个选娘子的眼光,唔。”抬头道:“你那未婚夫叫什么?何时出生的?”我的那一声“唔”,所有人都以为我是在调侃十七,可是我本来要说的却是“这个选娘子的眼光,两兄弟竟然一模一样。”

十七老实报了关于夜华的事,我淡淡然喝了口茶,故作平淡道:“小十七,我同胞的亲弟弟,就这么给你拐了。”

我挑拣着跟他们讲了我与夜华的身世,却惟独跳过了父神临终时对我说的最后那一段话“你和他,好比娑罗双花,一荣一枯,你的出生意味着他的沉睡。你的命,是他的沉睡换来的,将来有机会,你一定要救醒他,这是你欠他的。可你要做好准备,他的重生,也会是你一切不幸的开始。”我想,父神的周易推演之术一直强过我,他大约早就推算到了今天这个结果。那时我还想,我的一切,都是弟弟给的,只要他要,我可以将一切都还给他。那时,我还没有认识十七,我不知道,弟弟他要的,偏偏只有我牺牲性命也不想放弃的十七。

回到昆仑虚的第三日,仲尹上山来找我。那天,他在堂下,挑了一双桃花眼,道:“许久不见上神,上神精神依旧。仲尹此番来昆仑虚,只因昨夜姐姐与我托梦,让我捎句话给上神,我姐姐,”他笑了笑,道:“她说她一个人,孤寂得很。”仲尹他是瑶光的弟弟,这几日,我已通过水镜了解了不少十七在这七万年间发生的事情。那个素锦,看到她第一眼的时候,我就知道,她是瑶光的转世,她看着当时还是素素的十七时那怨毒的眼神,就和当年跳下苍梧之巅的瑶光一模一样。瑶光她,一定是将夜华当成了我,即使过了将近十万年,即使当时的十七变了模样,她依然恨我们,只是她对我的恨,却全部报复在了十七和夜华的身上,我闭上眼,心想,这就是命吧。夜华承了我对十七的爱,同时,也承了瑶光对我的恨,只是夹在中间的十七,太过无辜,既然她依然忘记前尘,我想,我也不会让她想起她做素素时发生的一切。至少现在,她和夜华,过得很好。他们俩是我这一生最为重要的两个人,只要他们幸福,就好。

是夜,十七敲开我的房门。我正坐在一张古琴跟前沉思,十七立在门口愣了愣。我从古琴上抬头,淡淡笑道:“站在门口做甚,进来罢。”十七半晌无语,我右手搭在琴弦上,随意拨了拨,道:“你这个时时走神的毛病真是数万年如一日。” 十七摸着鼻子笑了笑,这是她惯有的小动作,真是一点儿都没变,只是……十七凑到我近旁,拿捏出亲切开解的口气:“师父,人死不能复生,那仲尹大约也是挂念亲姊,你却别放在心上。”

他微怔了怔,低头复随意拨弄了三两下琴弦,才淡淡道:“你今夜过来,只是为的这桩事?”十七点了点头。我在心中笑得无奈,十七,你终究不知道,这是几万年以来,我心里住过的,只有一个你,不过,这样也好。我抬头瞧着十七:“你对他,可是真心?”那时,我尚存着一丝卑微的念头,我希望十七她爱上夜华不过是和素锦一样,因了夜华像极了我的那一张脸。可是十七的回答,却彻底绝了我的念想。她说的是,“真心。十二万分的真心。”我望着窗外茫茫夜色,没有回头,只淡淡道:“夜深了,你回房歇着罢。”

我终于明白,七万年的错过,让一生都错过。我睡得太早,醒的太迟。

后来,若水之滨一战,夜华身死。十七她守着东皇钟,起了一道任何人都无法靠近的仙障,整整七日。我想,那时我是真正明白了十七她对夜华的情意,深刻到了何等样的程度。我下定决心,要救醒夜华,哪怕是……

首先,我要断了十七的所有期望,以防止我的计划不成功,给她带来又一次的伤害。所以我先去检视了夜华的尸体,对十七说,“置一副棺木,让夜华他走得好些吧。”然而十七她并没有将夜华安葬的念头,我迫不得已,找来了夜华的父母,告诉了他们十七与夜华的那一段前尘往事。乐胥她果真没有叫我失望,硬是从十七那儿夺回了夜华的尸身。接下来的一切,皆是按照我所预想的一切在发展,天族将夜华葬在了无妄海,那是个疗伤的圣地,最重要的是,那地方,一向没什么人去,我实施我的计划,也会方便一些。

三年,我估摸着夜华身上的外伤应该好得差不多了,便来到无妄海,唤出了他的棺木。打开棺木,看到那张和我如出一辙的脸,我笑着对他说,“弟弟,知道吗,你真的很幸福,可以得到十七毫无保留的爱恋。”我拿出了早已炼好的神丹,这这神丹中包含了夜华他当年为了救我而折耗的五万年修为和父神一半的修为。当年父神死后,我就代替他继续将夜华的元神养在我自己的身体中,后来魂飞魄散,我也是靠着这些修为保存了最后一丝原始的意识,才能够慢慢修补破碎的魂片。我很清楚,练了这颗神丹,我就失去了所有的保护,过不了多久,便会消失,这次是真的消失,从身体到灵魂,可是,这一次,我心甘情愿。夜华他慢慢睁开眼睛,并没有意外,只是定定看着我,“墨渊,你何苦如此?”是啊,我何苦如此呢,只是十七她爱的人是你,只要她幸福,就算消失又何妨?况且,这对于我来说,也是一种解脱。我想,夜华他,都懂的。我对夜华说,我只求你,答应我三件事“第一,让她幸福,一辈子。”夜华点了点头,我苦笑,我知道,即使我不说,夜华他也会对十七很好很好。“第二,消去她这三年来关于我的所有记忆,让她以为,我终究没有醒过来,尸体也在某一日随风消逝,不知所踪。”这其实很简单,三年来,十七她心心念念全是夜华,并没有多少时间想到过我,只需折颜的一碗小剂量的忘忧酒,她就会按照我们想的那样调整记忆,重新醒来。比较棘手的是,改变这三年来所有人关于我的记忆,以防止这一切终有拆穿的一天。好在夜华他,是天族的太子,这一切,由他来办并不甚困难。他只要把史书中关于我的那一段维持三年前的模样就可以。一个凡人说过,谎言说一千遍便成了真实。史书是天族至高无上的唯一真相,只要它坚持,所有人将在不久之后忘记墨渊上神曾经复活,即使是当时见过我的那些小仙,也只会当作是自己的一场幻觉。而那些不会被史书记载影响的人,他们如此疼爱十七,会懂得只有保密才是对她最好的。我是心甘情愿救夜华,心甘情愿牺牲自己,我不想要十七对我心存愧疚,这,是我自己的选择。“第三,我想最后见十七一面,你去青丘等他吧。”夜华没有说话,只是腾了云彩,径自往青丘的方向去了。

我找到十七时,她正踩着云头在天上兜圈子,我在一旁望着她,想要将她的样貌记在脑海里,尽管片刻过后,我在这个世上,将什么都不会留下。十七脚下一滑,眼看就要摔下云头,我赶忙上前扶住她,“你怎的这般不小心,驾个云也能跌下去?”这样的你,我怎么放心丢下?十七她却转过身紧紧扣住我的手腕子,急切道:“夜华呢?师父,夜华呢?”我皱了皱眉,道:“先把眼泪擦了,我正要找你说这桩事。”我将早先准备好的一番说辞说给十七十七浅浅听,她丝毫没有怀疑,那时的她,心已经被夜华死而复生的消息填的满满的,又怎么会能够分析的出我那一番漏洞百出的谎言?我的傻十七啊,真是多亏了你这一根筋的大脑了,你,一定要幸福啊。我感到自己渐渐要支持不住,赶忙说,“小十七,夜华回来了,他刚落地便奔去青丘找你,你也快回去吧。”十七她毅然掉头去了,我在她背后轻轻呼唤,“浅浅……”她似乎有了感应,顿了顿,却始终没有回头,所以她不知道在她转身的那一瞬,我的身体慢慢碎成千片万片,散在风中……“浅浅,其实,我一直有一个心愿,就是如夜华一样,唤你一声,浅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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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青春不迷茫》小说结局

全文共 13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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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青春不迷茫是刘同的小说,讲述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故事。

《谁的青春不迷茫》是30岁的刘同回看自己北漂十年的成长岁月。如同大多数人一样,作者刘同一样有着不知所谓的过去,一样黑暗迷茫撞破头的青春期,几场没有结果的恋爱。他说觉得孤独就对了,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我曾谈过一段恋爱,分手理由是因为我不够有钱。后来我拼命赚钱,却再也没有遇见过那个人。我曾被同事排挤,因为我不懂规矩。后来我懂了规矩,但再也不会用这个理由去刁难新同事。我一直和父母抗争,因为他们一直觉得我不那么好。后来我过得越来越好,我才知道他们只是怕我一个人过得不好。这些年,我一直在试着了解:了解这个世界,了解更完整的自己,于是他把自己写了下来,写进了书中,于是创作出了青年励志小说《谁的青春不迷茫》。

·内容简介:

在《谁的青春不迷茫》中,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给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小说中作者以第一人称的方式述说自己对过去十年的感悟和认知,从大学到如今工作的这十年作者所经历的事和人,用自己的人生经历来劝解大家青春的迷茫人人都有,希望读者能够从作者身上找出答案,看清自己,走出迷茫的青春。《谁的青春不迷茫》没有华丽的语言,有的只是作者的个人经历和感悟。文章始终以第一人称述说现在,以当代人为背景亲情吐露的思想。作者刘同带领读者一起正视自己的过去,迷茫一直都在,人们需把握好现在,直面未来。

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给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如果做不到让你深省思考,那就努力让你会心一笑。150万字北漂纪录,跨度十年自我对话,十年成长见证者何炅温暖共鸣,感动分享。希望在整个阅读过程中,你们能善意地笑看那些不知所谓的过去,一样黑暗迷茫撞破头的青春,几场没有结果的恋爱,以及他努力呈现出的本真。

经过这些年,你会发现:每一次低头,都是对自己的肯定。我们不是变得现实,而是更能接受现实。我们都一样,正处于期盼未来,挣脱过去,奋斗当下的过程。会狼狈,却更有潇洒,但更多的是不怕。不怕动荡,不怕转机,不怕突然,不怕变化。谁的青春不迷茫,其实我们都一样。一样的青春,一样的迷茫,还好,我们还在路上。

“在大同的世界中,做小不同的自己”。刘同,光线传媒资讯事业部副总裁,因《职来职往》节目被大家所熟知,成为青年人的励志偶像和追求的奋斗目标,拥有几百万的微博粉丝,他的励志语录每一条都被疯狂转发。这是一本送给所有年轻人的心灵指南,是送给所有同龄人的成长礼物。30岁的刘同回看自己北漂十年的成长岁月,对这十年过往经历的总结,感悟及思考,在时间和空间交错中,用文字搭建一个立体世界,书写属于他的青春。去看一看他走过的路,发生过的故事以及相逢的人。然后发现,我们每个人就是这样成长的,青春不是一个年纪,而是一种状态,你觉得孤独就对了,你觉得热泪盈眶就对了,你觉得迷茫就对了,谁的青春不迷茫?

小说结局

奋斗小青年刘同十年逆袭人生,给都市中焦躁不安困惑迷茫的年轻人。一个人,十年光阴;一座城,瞬息万变,如果做不到让你深省思考,那就努力让你会心一笑。150万字北漂纪录,跨度十年自我对话,十年成长见证者何炅温暖共鸣,感动分享。希望在整个阅读过程中,你们能善意地笑看那些不知所谓的过去,一样黑暗迷茫撞破头的青春,几场没有结果的恋爱,以及他努力呈现出的本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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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春》小说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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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青春》是由辛夷坞所写的。该剧讲述了少女郑微在经历了两个爱人相继离她而去后,面对他们的归来与呵护,重新作出更成熟选择的故事。

电视剧《致青春》正在热播,剧中情节引网友热烈的讨论。据悉,《致青春》是根据辛夷坞同名小说改编,由杨玏、陈瑶、张丹峰、马可等领衔主演,讲述 了少女郑微和林静、陈孝正三人之间的感情故事。剧版《致青春》将会是电影版的延伸,那么剧版《致青春》结局郑微和谁在一起了呢?郑微和林静在一起了?还是选择 陈孝正?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来介绍一下吧!

在剧版《致青春》里,陈瑶饰演的郑微人称“玉面小飞龙”。郑微重感情,与陈孝正、林静和许开阳之间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纠葛。

自喻为“玉面小飞龙”的郑微,怀着对邻家哥哥林静的爱意考入大学。当她联系林静的时候,却发现林静不告而别,匆匆出国留学。生性豁达的她与同宿舍女生之间 结下了深厚的友谊,并开始享受着大学时代的快乐生活,直到她意外爱上了学长陈孝正。而刻板敏感自尊的陈孝正却在毕业之际又选择了出国留学。

几年后,林静和陈孝正先后归来再次走进郑微的生活。小说里郑微最后和林静在一起了,生了个孩子,剧版《致青春》应该和原著小说一样,不过剧中陈孝正的戏份 或多一些。但也仅仅只是在校园时期的时候戏份比较多,到了后面出国回来后相对林静的戏份就会略微的减少。

小说中林静郑微结婚描述

这一天的林静醒得很早,虽然早起一直是他的习惯,可是他知道,今天和以往,甚至是和今后的任何一个日子相比,都将是特别的,因为,21年前就说过长大后一定要嫁给他的那个女孩,终于要在这一天成为他的妻子。

其实严格说起来,早在半年多年,林静和郑微已经是法律上的夫妻,可林静骨子里毕竟还是个传统的中国男人,在他的观念里,只有经过了这一场仪式,她才真正名至实归地成为他生命中的另一半,他的虚位以待的人生才算是终于圆满。

婚礼在G市举办,他们俩都不是地道的本地人,晚上宴请的大多是双方的同事和朋友,南昌那边的一些至亲好友也特意赶了过来。按照林静的意思,等到两人都有时间的时候,再回到南昌邀请没有参加这边婚礼的亲戚和朋友吃顿饭,也算两头都有了交待。

许多人告诉他们,按照旧的习俗,婚礼的前一天,新郎和新娘是不可以见面的,林静虽然觉得这没有什么道理,但是他们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厮守,分开一夜又 有什么关系。所以从前天开始,郑微已经跟她的父母住进了婚宴所在的酒店。将近两天没有见到郑微,想起她披上白纱的模样,一向从容的林静也觉得时间委实过得 太慢。

从早上8点半开始,他的手机就没有安静过,有打电话过来真心贺喜的,更多的是借此机会拍马拉关系,总之你方唱罢我登场,饶是今天的林静心情大好,也烦不胜烦。

伴郎韩述是林静的旧同事,前两年交换提拔的时候调到另一个城区的人民检察院任职,也是公检法系统的后起之秀,他见林静为电话所扰,关机又恐有失礼貌,索性拿过新郎倌的手机,所有的电话一律由他代接打发,林静这才耳根清净。

前往酒店接新娘的途中,韩述才把手机交还给林静。林静信手翻看把收件箱塞得满满的短信,看到了一个颇为陌生的电话号码,那个号码发来的信息只有短短的两句话――

“恭喜你如愿以偿。”

他看着那寥寥几个字好几秒,然后笑了笑,将这条信息连带这个号码的所有通话记录从手机里彻底删除,抬起头来的时候,酒店的停车场已在眼前。

林静参加过许多场婚礼,也听过不少新郎倌抱得美人归之前所经受的“磨难”,当时只觉得滑稽,轮到自己担当主角的时候,才知道真正如热锅上的蚂蚁。

隔着1918号房薄薄的一扇门,他甚至已经听到郑微咯咯的笑声,红包也不知道塞进了多少个,那扇门却始终千唤不开。最让他头疼的是她那个叫朱小北的 伴娘,真正刀枪不入,软硬不吃,伙同新娘子一起极尽搞怪之能事,就连以临阵不乱著称的林检察长也硬生生地被这甜蜜的折磨“磨”出了一头的汗水。即将步入婚 姻殿堂的伴郎心有戚戚然,“这那里是什么女博士,活脱脱一个女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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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的选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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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撷新去陈,根据时代需要选材。短篇小说的题材是没有什么限制的,凡是人类涉 足的领域、产生的事件,都可以经过选择作为作品的题材。但是,从美学价值和社会意义来 考虑,我们就必须撷新去陈,尽量选择我们这个时代、这个社会所需要的题材来写。

(二)以小见大,根据体裁特点选材。短篇小说这种体裁的形式特点,要求作者不能象 写长篇小说那样写人生的纵·

·图册

剖面,而必须写人生的横断面,就象是横着锯断一棵树,察看年 轮可以知道树龄一样,短篇小说虽写人生中的一角、一段,也就可以窥见整个人生。鲁迅、 茅盾、巴金等作家为了在短篇小说中反映他们所处的时代,在写作短篇小说时,都是选取主 人公人生道路上的某一段作为题材的。因此,有经验的小说家在谈创作经验时就指出,创作 短篇小说必须善于"截取"、"选择"。如王蒙在《谈短篇小说的创作技巧》中就说过,短篇 小说构思的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从广阔的、浩如烟海的生活事件里,选定你要下手的部位。 它可能是一个精彩的故事,它可能是一个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的人物,它可能是一个美好的 画面,它也可能是深深埋在你的心底的一点回忆,一点情绪,一点印象,而且你自己还一时 说不清楚。这个过程叫作从大到小,从面到点,你必须选择这样一个小,否则,你就无 从构思无从下笔,就会不知道自己写什么。"

(三)扬长避短,根据自己生活选材。一般来说,作者应该写自己熟悉的题材,因为这 些题材是在自己的生活中积累的大量素材的基础上提炼出来的,写起来容易驾驭,而且能写 得生动、深刻。当代小说家中的佼佼者大多是从写自己生活经历中的人和事开始走上小说创 作道路的。 选材是短篇小说写作中的第一个重要的环节。选材的目的在于从大量的素材中选取可以 写入小说中的题材--生活中有典型意义的片断。要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必须具有从纷纭的 生活现象中"捕捉"题材的能力。这种"捕捉"生活中有典型意义的片断的能力,对于小说 创作极为重要。茅盾在他的《短篇小说选集后记》中指出:"在横的方面,如果对于社会生 活的各样环节茫然无知;在纵的方面如果对于社会生活的发展方向看不清,那么,你就很少 可能在繁复的社会现象中,恰好地选取了最有代表性、即具有深刻的思想的一事一物,作为 短篇小说的题材。"所以,短篇小说在选材时,不能只着眼于事件的故事性和吸引力,而要 着眼于把生活的侧面、片断放到整个时代的背景上去考察,要把握住社会的"纵"的和"横" 的两个方面,善于从平凡的日常生活现象中捕捉住不平凡的东西,从而由时代和社会的一角 反映出时代和社会的全貌,使读者从生活海洋中的一朵浪花看出奔腾澎湃的大海。

对于短篇小说题材的"开掘"--主题的提炼同样要十分重视。"几乎在所有的情况下, 作家心中首先想到的总是小说的主题,或者说思想内容。他构思小说的情节是为了表达这一 主题,创造人物也是围绕着这一主题。好的小说总是有一个好的主题的。"([英]《小说家的 技巧》) 衡量一篇小说的美学价值,重要的并不是看题材本身,而是看作者对于题材所开掘的思想的 深度--主题提炼的程度。所谓开掘,就是要深入发掘生活素材所内涵的本质意义的东西; 作者对生活素材的本质意义开掘得越深入,主题思想就越深刻,作品的教育作用也就越大, 美学价值也就更高。所以说,一篇没有好的主题的小说,是无法登上大雅之堂的。 李师东在《一个新的文学层面的诞生》中评论九十年代的新生代作家时指出:"八十年代的 文学,是以对表现疆域的拓展的掘进、对表现手段的探索和实验为其显著特征的。与前几茬 作家相伴随的是冲突和对抗、张扬和摒弃、试验和沿袭、超前和滞后、创新和守成、反拨和 建立等源远流长的话题。直至今天,我们仍然能在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中感受到来自不同思 想观念、文化背景的冲撞和对举。""在九十年代新的时空下,这一茬更为年轻的青年作家得 以走上文坛,正在于他们明显疏离了前几茬作家习惯关心的话题,而与社会的新的变化和进 展保持了同步相向的趋势……把个人的情绪与时代的生活面貌和精神处境勾连在一起,谋求 与九十年代社会的契合,体现中国社会新的进展,这正是他们的努力。以一种消解的姿态, 达到对文学的整合,以反先锋的方式,回归到朴素的情感姿态,以个人化的方式,进入到文 学创作之中,这正是这个新生代作家群的文学用心。"(中国华侨出版社1996年出版的"新 生代小说系列"总序) 应该指出:小说写作中对材料的分析与科学研究中对材料的分析是根本不同的两回事。

"一个文学作家应当走的创作过程的道路,是和社会科学家研究过程的道路相反的。""社 会科学家所取以为研究的资料者,是那些错综的自然的现象,文学作家的却是造成那些现象 的活生生的人。社会科学家把那些现象比较分析,达到了结论;文学作家却是从那些活生生 的人身上,--从他们相互的关系上,看明了某种现象,用艺术手段来说明它,如果作 家有的是正确的眼光,深入的眼光,则他虽不作结论而结论自在其中了。"(《茅盾论创作》 第466页)因此,小说作者的分析工作是与自己对人物、事件的观察、感受,对生活的体 验、理解结合在一起的,这种分析是理性的,但是它是融化在形象思维中的。

许多小说作者的创作实践告诉我们,有的作品的主题是在人物之前产生的,而有的主题 是在有了人物之后才确定的。例如茅盾创作《春蚕》,是先有了主题,"其次便是处理人物, 构造故事。"(《我怎样写〈春蚕〉》)而王蒙说他的许多短篇小说并不是先有了主题然后再去 写的。他说:"《夜的眼》是什么先行呢?是感觉先行,感受先行,是对城市夜景的感受先行。 这里头有我个人的感觉,但又不全都是。……《夜的眼》就是写一个长期在农村、在边远地 区的人对大城市、对我们生活的感受。……这个感受饮食着深思对我们生活的深思,这个深 思还没有做出明确的结论,但是它充满了深思。"王蒙又说:"《夜的眼》还有一个主题,这 也是我在最近才明确的,就是写了我们生活中的转机。……所谓转机,充满了艰难,充 满着历史的负担,但又开始有了新的东西,大有希望。《夜的眼》里既有负担,又有希望; 既有伤痕,又有跨越伤痕向前进的努力;既有思索,又有感受;既有想不清的地方,又有相 当清楚的地方。我觉得《夜的眼》里包含的东西是比较多的。"(《漫话小说创作》)

总之,我们对小说的材料必须深入开掘,对主题必须刻苦提炼。而在构思时、写作中, 是不能将主题提炼、人物刻划割裂开来的。可以是主题先行,也可以是人物先行,还可以是 感受先行。而且,主题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几个,即写成多主题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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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岛上书店》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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岛上书店的那一句,没有人是一座孤岛,每一本书就是一个世界。吸引了我去阅读。那么它的内容是什么呢,快来看看简介吧。

《岛上书店》是2015年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出版图书,作者(美)加布瑞埃拉·泽文。

这是一本关于全世界所有书的书,写给全世界所有真正爱书的人。

《岛上书店》是一本现象级全球畅销书。2014年4月1日,《岛上书店》精装版在美国上市,立刻以一路破纪录的姿态,成为了2014年的全球出版界黑马。短短一年内风行畅销美、英、德、意大等30国,创下了出版史上全球化最快的畅销纪录。

内容简介:

岛上书店是间维多利亚风格的小屋,门廊上挂着褪色的招牌,上面写着: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A.J.费克里,人近中年,在一座与世隔绝的小岛上,经营一家书店。

[命运从未眷顾过他,爱妻去世,书店危机,就连唯一值钱的宝贝也遭窃。他的人生陷入僵局,他的内心沦为荒岛。

就在此时,一个神秘的婴儿出现在书店中,意外地拯救了陷于孤独绝境中的A.J.,成为了连接他和小姨子伊斯梅、警长兰比亚斯、出版社女业务员阿米莉娅之间的纽带,为他的生活带来了转机。

小岛上的几个生命紧紧相依,走出了人生的困境,而所有对书和生活的热爱都周而复始,愈加汹涌。

这本书的笔风浅浅淡淡,却让人那样喜欢,想象那孤独的爱丽丝小岛上有个安静的,惨淡经营的书店,老板是一个孤僻的男人,他的名字叫A.J,这个男人生活毫无乐趣,每天靠吃各种速冻食品、读书度日,完全活在由书构建的世界里。看到他的第一次故意醉酒,我甚至都想不出他的一辈子该怎样过下去了,感觉生活似乎没有出路,充满绝望和冰冷!

可是一切的故事,才刚刚开始,一个意外而至的生命成了他生活的转机,那个可爱的坐在书架中间的小小女孩,用她的童稚和咿咿呀呀温暖了这个坚硬的男人。他以为这只是一个短暂的相逢,他怎么可能去养大一个小孩子,可是小姑娘就那么亲近的爱上了他和他的书店,令他无法舍弃,最后他选择了留下小姑娘玛雅,因为这个可爱的小姑娘,书店变成了小岛上那些妈妈们喜欢去的地方,妈妈们不相信一个单身男人可以照顾好可怜的小女孩,她们把照顾玛雅当成了一项事业,尽可能的多去书店,这样,书店里的人慢慢的多了起来,而A.J为了玛雅开始在书店购进他不喜欢的适合小孩子阅读的各种绘本,同时为了拉近和妈妈们的距离,开始购进她们喜欢的书,并从她们那儿获得养儿育女的经验。不知不觉间,A.J从过去那个孤僻的男人变成了一个可以让人接近的男人,心肠也慢慢地变软了。

所有读书的人内心都有一种渴望,渴望遇到同样爱书的人,因为每一次的阅读都是灵魂的一次奇妙旅行,而这种奇妙的感受渴望与他人的分享,只有分享才能让那种美好的感觉持续发酵,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成为分享的对象,需要同样爱书的人,需要知音,但寻找知音的过程却是漫长和无望的,我们只能等待遇见,却完全没有方向。阿米莉亚作为出版社的销售代表,是一个并不美丽却勤奋又执着的姑娘,她熟悉出版社的每一本书,虽然第一次来到岛上的推销并不顺利,那个不近人情的书店老板A.J给阿米莉亚留下了很坏的印象,可是这个姑娘四年不懈的坚持却最终成全了他们彼此的寻找,那就是共同对书的爱好。虽然在爱的追逐中,还有那么多的困难,但是从读到A.J发现自己对阿米莉亚的爱的时候,我就是怀着一种愉悦的心情在阅读了,我坚信因为阅读而产生的爱情一定是珍贵而默契的,犹如茫茫人群中寻寻觅觅好不容易发现的那一抹亮色,内心的惊喜无以名状,而这种惊喜也一定是彼此的。我坚信当A.J发现自己的情感时,阿米莉亚也必然是有感觉的,所以,小岛的孤立、冬天的封闭、辗转的重逢,这些都不足以障碍他们的爱情,多好,从此有一人可以如你爱书一般爱你、爱书,可以分享,可以陪伴。

“玛雅知道她的妈妈把她留在小岛书店,但是也许每个小孩在某个岁数都会遇到这种事。有些孩子被留在鞋店,有些被留在玩具店,还有些被留在三明治店。你的整个人生都取决于你被留在什么店里。她可不想生活在三明治店。”这个可爱的姑娘并没有因为妈妈的离去而伤悲,反而成了书店所有转变的契机。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一直在想象一个摇摇晃晃徜徉在书海中的小小姑娘,“她的手滑过杂志,把放书签的旋转货架转了一下。早上好,书签!早上好,书本!早上好,书店!”小姑娘的每天都是这样开始,闻书的味道、研究画、研究书,最后以爱书为标准来评价身边的每一个人。我喜欢玛雅,喜欢玛雅成长的环境,喜欢玛雅有一个爱书的爸爸引导她的阅读和成长。还在不断的想象,这样的养育,是不是我也可以试试?哈哈--

这是一本令人温暖的小说,而且恰恰发生在我最喜欢的地方--书店,那个书店坐落在爱丽丝小岛上,这个岛上的居民几乎彼此都认识,只有旅游旺季的时候,才会来很多游客,天啊!这简直就是我可以想象出来的最美好的世外桃源了,有书读,有很多如同亲人般的邻居,大家守望相助,处处可见熟悉的面孔、暖心的问候。

我相信玛雅是上天看到 A.J生活的无望时,送来拯救他的那个美丽的小天使,还有那个聪明能干的姑娘阿米莉亚一定也是老天爷送给他的礼物,他们让A.J学会了爱,学会了柔软,爱是一切力量的源泉,因为内心的爱,A.J把书店变成了岛上居民温暖的聚集地,而每一次的读书会也成了大家相聚的节日,共同的阅读,成为了人与人交流沟通的捷径,小岛上连警察也变成了读书人。我始终相信爱读书的人内心世界一定是美好的,因为他们在乎精神的纯净,所以,我同样可以了见那个冬天会断了渡船的小岛,定是美好的令人沉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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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小说写作技巧

全文共 8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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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托尔斯泰认为:“小小说是训练作家最好的学校。”微型小说又名小小说,超短篇小说,一分钟小说。过去它作为短篇小说的一个品种而存在, 后来的发展使它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样式,其性质被界定为“介于边缘短篇小说和散文之 间的一种边缘性的现代新兴文学体裁”。下面是小编为你带来的微型小说写作技巧,欢迎阅读。

微型小说在写作上追求的目标是四个字:微、新、密、奇。

微。指的是篇幅微小,不超过一千五百个字。因此,构思和行文时必须注意字句的 凝炼,不允许作品中有赘词冗句。如马克•吐温的《丈夫支出帐本中的一页》。全文只有七行字,却具有长篇小说的全部情节。

新。指的是立意新颖,风格清新。星新一写作一分钟小说,就极力追求“新”。他写道: “有些评论家把我的小说与美国的超短篇小说(Short-Short)混为一谈,这是不妥当的。 我是受了美国超短篇小说的影响。但是没有完全依靠,而是发挥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和技巧。 我的小说强调一个‘新’字,给读者以新题材、新知识,甚至让他们感到惊讶!”(星新一《一分钟小说选》)为此,他常常借助于童话、寓言、科幻、推理等手法,通过非现实的题材或 现实题材的非现实笔法,反映他在现实生活中的独特的感觉,表现清新的主题,如他的《保 修》。 当然,微型小说的立意和其它形式的小说作品一样,有时并不是一眼能看出的,有时主题并 非一个,是多元化的,这都是可以的。例如美国著名科幻作家弗里蒂克•布朗写的一篇被称 为世界上最短的科学幻想小说:“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忽然响起了敲门声……”就写得十分别致而耐人寻味。

密。指的是结构严密。微型小说的作者在结构上,应力求时间、场所、人物都尽可 能地压缩、集中,使作品结构简练、精巧,如同微雕工艺品那样。因此,特别要在选材、剪裁和布局上下功夫。

奇。指的是结尾要新奇巧妙,出人意料。微型小说的特点多半在于一个“奇”字。 中外作家的许多优秀作品就常在结尾处使人拍案叫绝。如邵宝健的《永远的门》的结尾就出人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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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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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爱上了一本动物小说——《图腾》,它以有趣的写作手法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书里有北京知青陈阵,热情好客的蒙古族人民,还有令人敬畏的老猎人,更有那称王称霸的草原狼,勇敢机智。

这本书是作者姜戎30年的心血,他细致地描绘了俩个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蒙古额仑大草原,在一次掏狼崽的任务中收养了一只小狼,通过他们与小狼的朝夕共处,产生生死之情。

狼生性凶狠毒辣,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用其超常的智慧才能捕食猎物。其中“狼与老兔决斗”这一片段当我胆颤惊心。小狼看到又肥又大的老兔,先亮出狼牙,使其畏惧三分,接着伸出前爪,试探动静。老兔也不甘弱抬起强有力的后腿像重炮一般,猛地一击,差点踢瞎小狼的左眼。小狼立刻退后三步,绕着老兔转圈试探几回,终于发现它的弱点,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老兔的面前,张开强有力的双爪,抓住兔头,使劲一拉,发现那对巨炮并没有伤害它,再用更大的力气往身边扯,等老兔气力用尽,无力挣扎时,用锋利的牙齿无比精准地咬住老兔的气管,直至于死亡,最后张开血盆大口,把老兔咀嚼的只剩下几颗牙齿。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只有强者才能存活。

大草原上的狼追求自由独立,拥有不屈不挠的高贵灵魂。小狼拒绝被人类用铁链牵着走,每次主人要牵它时,总会遭到他的极力反抗,露出狼牙,好像在告诉人们,我要自由,要想用铁链拴着我走,就给你颜色看看。即使人们强制套上铁链,它会一动不动趴着,哪怕脖子上已经勒出一条血痕,也可忍受死亡绞索的疼痛,仍然不放弃尊严。这是它们与宁愿被牵的动物最大的区别。

狼也除人类以外天下第一兵家,对近战、野战、奔袭站、游击战和运动战都了如指掌,很早就发现低音比高音传递更远……

狼的力量、机敏、纪律性等于或大于人类,这是狼称霸草原的原因。

读完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以前以为它们是残暴的侩子手,其实无论食与杀,都不是它们的目的,而是为了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独立和尊严。作为人类也一样,要活的自由,活的独立,才能在社会上获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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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长镜头结局

全文共 10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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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镜头》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小说。以下是小说长镜头结局,欢迎阅读。

T市“The-Queen”婚纱店是万嘉帆工作室最美好的衍生物。

辛辰坐在大厅里,随手翻阅着茶几上的杂志。万嘉帆端着两杯茶过来,往辛辰面前一放。

“又是茶?”辛辰蹙了蹙眉。

“你胃不好,这茶有有护胃的功效。”万嘉帆坐下来,轻轻的端起茶杯,抿了一口。

辛辰的眉心蹙的更加的紧。这语气,分明与凌亦瑾如出一辙。

“谁和你说的这些话?”

“亦瑾啊,她嘱咐我,别让你喝咖啡。”

辛辰抬手揉了揉眉心,又好气又好笑。戒烟戒酒这下连咖啡都该要戒了。这个凌亦瑾……他真是拿她没有办法!

“她这是关心你的身体。”万嘉帆叹了口气“要是婳婳有亦瑾一半心细就好了。”

辛辰端起茶杯,挑了挑眉。万嘉帆接着说“我倒不是嫌她不关心我,我只是心疼她,对自己的身体也没个紧张样!”

辛辰笑起来,万嘉帆显然还是对机场上童婳婳健步如飞的样子心有余悸的。亦瑾的确比婳婳让人省心的多。

“婚礼准备的怎么样了?”

“还算按部就班的在进行。就是T市的教堂少,有点紧俏。我们算是仓促的,教堂的问题暂时还没解决。”

“T市的奥列格大教堂……”谀

“说起奥列格大教堂我就来气,明明空余着,但是所有者Sampson是个怪脾气,非说预定也要看缘分!”

辛辰点点头,Sampson的脾气怪在英国那会儿就是出来名的。要预定他的地方,起码要和他有一定的交情,像嘉帆这样贸贸然上门,他定是不会同意的。

“我已经帮你和Sampson说过了,他同意把教堂租借给你,for-free!”

“真的吗?”万嘉帆有点兴奋的站起来,“你还认识Sampson?”

“我们在英国的时候有过一段交情。”

“可我昨天晚上给他打电话的时候他还义正言辞的拒绝了我。”

“我也是上飞机前刚刚和他说定的。”

辛辰想起Sampson那带着英伦腔调的中文就觉得好笑。他对辛辰要订教堂的事情显得异常兴奋,隔着手机就在那边欢呼,他说“Ron,你居然要结婚了?”辛辰笑着说不是自己,他顿时显得有点沮丧。但还是很爽快的答应租借,还说看在辛辰的面子上,免费租借!

“真是太谢谢你了。”

辛辰摇摇头,抿了口茶。淡淡的道“就当是我和亦瑾的见面礼!”

亦瑾这会儿正在二楼看着一件一件的婚纱发呆。这些洁白神圣的嫁衣,足以倾尽每一个待嫁女子所有的期盼。

婳婳的手拂过一件大红色的旗袍。立领包肩,金线绣着凤凰的花样,脖颈间纽扣一颗一颗斜至胸前……美而风韵十足。

“可惜了。我这身子穿不了这么好看的旗袍。”她低头望了望自己微微凸出的小腹,其实并不明显,但是对于完美主义的婳婳,应该不会容许这样的不完美。

“婚纱一样好看。”亦瑾走过去扶住她的肩膀,轻轻的推了推她“还不快去试试,我迫不及待的想看了。”

婳婳笑着点点头。

不过几分钟的光景,童婳婳由工作人员陪同走出试衣间,亦瑾愣在原地,忘了说话。半晌,她才指着设计别致的婚纱颤抖的说“这是……”

“The-Only!”

唯一的。

童婳婳是万嘉帆的唯一!

婚礼那天是个大晴天。

亦瑾在房间,穿上了米白色的抹胸礼服。她刚往试衣间前一站,拢了拢腰间的束这大花。就听见有人推门而入。

镜子里随即出现辛辰的身影。不似新郎的正式,他今天穿着黑色的休闲西装,稳重大气。

他的手伸过来,从后面环住亦瑾。他的下巴轻放在亦瑾的肩膀上,附在她耳边低喃。

“别这么美,会抢了新娘的风头。”

亦瑾笑着回身,替他拢了拢领结“那辛总这么帅,又该怎么办?”

辛辰不说话,慢慢的俯下身,吻了吻她的锁骨。

亦瑾觉得浑身酥软起来,像是一股电流从他的薄唇流向她的全身,她伸手攀住他的脖子。

辛辰顺势把她拢进怀里,深深的吻住她微启的唇瓣……

奥列格大教堂外站满了围观的记者和群众,保安和工作人员在现场维持着秩序。亦瑾一脚跨出车门,踩着柔软的红地毯上,心也跟着要融化了一样。辛辰微微抬了抬自己的臂弯,示意她把手放进去。她挽住他的胳膊,一步一步的走向礼堂。

青铜华盖,问天穹窿。只一眼就无法忽略着大教堂的宏伟,似乎连呼吸都变得神圣起来。

观礼的人很多,不少是娱乐圈分量十足的大腕,万嘉帆在圈内的地位也是非同一般的。屋外成群的记者大概也可以说明了这一点。

婚礼进行曲一点一点的在礼堂内回响。身着白纱的童婳婳挽着她父亲的手款款而来。白纱轻扬,蕾丝纷飞。厚重的婚纱裙摆随着

她走路的频率缓慢的一上一下……

万嘉帆一袭白色的西装,微笑的望着迎面走来的美丽新娘。

掌声雷动,经久不息。

亦瑾看着嘉帆微微鞠躬,从岳父的手中牵过婳婳的手,顿时泪湿眼角。

辛辰的手伸过来轻轻地圈住她的肩膀,耳边是无论贫穷与富贵的誓言和新郎新娘深情哽咽的“我愿意”!

亦瑾转头看着辛辰,他扬起嘴角把她拥的更紧。

教堂的前面有个巨大的白色凉棚,红毯铺至每一个角落,两边分列着酒席。

鲜花,气球,彩带……处处都是欢乐的气息。

婳婳已经换下了繁复的婚纱,改穿较为轻便的礼服。亦瑾随着新娘和众伴娘入场,辛辰坐在一群男人中间分外的惹眼,他朝她竖了竖大拇指又扬了扬手里的香槟。

扔新娘捧花,这个环节是新人结束婚礼前最重要的仪式之一。婳婳转头笑着挥了挥手里的捧花,身边的女子个个都蠢蠢欲动起来。亦瑾其实并不想凑这个热闹,今天一天高跟鞋磨得她后跟隐隐作痛,她连站都快站不稳了,哪来的精力去抢捧花?

“来咯!”

婳婳大喊一声。

阳光下的捧花异常夺目,像是一束有弧线的光。

亦瑾仰起头望着那个方向,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步,张开双手,捧花竟然稳稳地落尽她的怀里。

婳婳转过身来大笑着鼓掌。在场的嘉宾都站起来随着新娘鼓掌,有人在欢呼,有人在吹口哨。那声音大的惊起了不远处广场上的一群白鸽。

亦瑾觉得心里的热浪一层一层往外涌。她回过头去寻找辛辰的身影。他淡然的站在人群里,嘴角轻扬,目光炯炯。

他用嘴型郑重的向她念出三个字。

“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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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辰把车停在主宅门口,整座大宅灯火通明的。似乎从未有过这样温馨的一刻,原来有人等待的感觉,是这样的满足。

他站在门口,还未推门,就听见屋内传来阵阵轻笑声,好像并不是一个人。

门一推开,就看见Eudora盘腿坐在沙发上,听见有人进门的声音,她回过头,嘴角轻扬起来“Ron!你回来啦!”

辛辰点点头。走过去,将大衣往沙发上一扔,揉了揉她散乱的金发。

“今天怎么过来了?”

“家齐有事去日本了,我不想待在家里,老爹一逮着我就给我讲大道理。”

辛辰望着Eudora微皱的鼻尖,笑起来。龙老爹总是下意识的想把中国的传统思想灌输给他这个洋媳妇,若是家齐在,到还可以帮忙挡一挡,他不在家,也难怪Eudora一见老爹就想跑。

凌亦瑾从厨房出来,隔热手套套在她的手上有点臃肿,她正端着一锅子的汤,热气腾腾的往上冒。

“吃饭了。”她扭头看着辛辰和Eudora。

心瞬间就像被什么东西塞满了,辛辰先站起来,他走过去轻吻她的额头。

亦瑾推了推他的肩膀,往Eudora那边望过去。

“干什么呢?Eudora在呢。”

“亦瑾姐姐,我什么都没有看见!”Eudora伸手佯装遮住了眼睛。

“别装了,过来吃饭。”辛辰笑着揭穿她,松开了圈着亦瑾的手,往桌边走去。

三个人安静的吃饭,辛辰分别往她们的碗里夹了个鸡腿。Eudora笑着看了看亦瑾,把自己的鸡腿也放在了她的碗里“亦瑾姐姐你多吃点,看你瘦的。”

兄妹俩都把目光放在亦瑾身上,辛辰点点头,夹起一块红烧肉又要往亦瑾的碗里放,亦瑾挪了挪碗,瞪他一眼,三个人都忍不住笑起来。

Eudora吵着一定要自己洗碗,亦瑾也没和她抢,饭后就自己窝在沙发里看电视,搞笑的综艺节目,Eudora看剩的,她也懒得换台。辛辰半倚在沙发上,手里端着一杯亦瑾刚泡好的茶。

“我把公司的事情安排好了,过两天就陪你回家过年。”辛辰忽然开口。

电视机中时不时传出一阵阵爆笑声,但是辛辰的话还是稳稳的落进亦瑾的耳朵里。她转头看着他。

“怎么这么看着我?”辛辰笑着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旁“我早就该去见见你父母。”

“我妈会把你吃了。”亦瑾一脸严肃的看着辛辰。

“不会,都说丈母娘疼女婿。”辛辰自信满满,一脸的笃定“我长得这么帅,她一定是越看越喜欢。”

亦瑾咯咯咯的笑起来,这个男人,脸皮厚起来还真是刀剑不穿。

“走之前得和你妈妈打个招呼。”

辛辰点点头,现在盛玉兰慢慢恢复过来,一天见不到他就惦念的慌。家齐说,过些天他就要把盛玉兰接回家,让她可以和Eudora作伴,还特地给她留了个向阳的房间。辛辰当时就拍拍家齐的肩膀,说“我这个儿子的地位在妈妈心中刚刚转正,怕是就要被你这个未来女婿抢去了风头。”

家齐玩笑着讨饶“大哥别一吃醋就不肯把妹妹嫁给我。”

当然不会。他的妹妹,又怎么可以错过像龙家齐这样的好男人。

Eudora洗完碗,拥着抱枕对着电视机傻笑。亦瑾其实不爱看这样的节目,她就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Eudora的笑脸。即使经历了世事,她笑起来的时候,还是像个孩子,纯洁美好。

Eudora像是感应到亦瑾淡淡的目光,也扭过头开看着她。眼里还不停的涌出笑意。悌

“亦瑾姐姐,你再看着我我不好意思啦!”她把头往抱枕上凑了凑,想站起来坐到亦瑾的身边。

辛辰在楼上洗澡,他的外套随手放在沙发的靠背上,Eudora一动,就勾带起了他的外套。一个钱包掉出来,落在厚厚的地毯上,没发出后一点的声响。

Eudora忽然露出神秘兮兮的笑容。谀

“你知道我哥哥钱包里的秘密吗?”

亦瑾摇摇头,这个有些陈旧的钱包落入她的眼里,她不知道,这里面会有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悌

Eudora伸手在唇边比了个嘘的手势,不动声色的打开钱包,不出意外,一张照片落入眼中。她定定的看着,忽然没了声响。

亦瑾把脑袋凑过去,Eudora的眼眶已经开始发红。

是Eudora的照片,方方正正,正好撑满了那个格子。

“在干什么?”辛辰的声音从后面传过来。他像是逮着小偷的警察一般,又往前走了两步。“看到什么宝贝了吗?”谀

“苏誉哥……明明说……怎么会……”Eudora语无伦次,只是不知道是因为太激动还是被当场抓住后的紧张。

辛辰看了看还一脸茫然的凌亦瑾,接过Eudora手中的钱包,从表面的那张照片后面又抽出一张来,在亦瑾的眼前晃了晃。

“你们是在找这个吗?”

“这不是……”亦瑾指着照片一时语塞。她高中时的样子赫然在眼前,竟是那么的青涩。“哎……”

她伸手想去抢,辛辰轻轻的躲过,将它收在手心里。

辛辰坐在沙发上,圈住亦瑾的肩膀。他的身上还带着刚刚洗完澡的清爽味道。Eudora在笑,重新坐回沙发上扭头看电视,只是不知道是不是真的在看电视。

辛辰重新细细的打量着照片上的女孩子,这些年,他一直把她的照片带在身边。

“拍过吧。”辛辰忽然说,他抬头看着亦瑾,亦瑾也在看着他“别人会以为我有恋童癖的。”

是啊,念了这么久爱了这么久也被打趣了这么久,苏誉那张漏风的嘴……

心里有一层一层的热浪涌出来。也顾不得Eudora在身边,亦瑾紧紧的抓住辛辰的手,那修长温暖的手,她一辈子都不会再放开。

Eudora终于没忍住,转过头看着坐在沙发上的一对璧人。她伸手就把钱包里自己的照片取出来。

“不用放我的照片,放亦瑾姐姐的就好。”

“你不吃醋?”亦瑾笑着问。

“当然不,我只要龙家齐的钱包里有我就好。”她扬了扬手里的照片“明天他一回来我就要把这个塞进去,什么都爱看哥哥的样,这个怎么不学?”

辛辰和亦瑾对视一眼,都宠溺的笑起来。

他们不贪心,都只希望,收到的爱刚刚好,就好。

辛辰的黑色宾利停在家门口的时候,黎玉梅正在睡午觉,听到楼下的声响,她脑袋往窗口一探,看到亦瑾和一个男人站在楼下,正在往后备箱里取东西。

男人微微的仰了仰头,棱角分明的脸落在她的眼里,很眼熟。

这不是相亲那日来搅局的男人么?

呵,凌亦瑾总算肯把人带回来了。

黎玉梅也来不及换拖鞋就匆匆的往楼下赶。

辛辰正站在院子里,四下的打量着这老房子。不,也算不上老,只是陈旧些,说不上为什么,只这屋子却透出浓浓的人情味。这大概就是她和嘉帆一起长大的地方。听亦瑾说起过,黎爸黎妈是重情之人,所以一直舍不得搬走。市区再好的房子,也割舍不了心中这份浓浓的情感。

亦瑾回身去车子上取包,身旁的辛辰忽然站直了身子,她一扭头,就看到妈妈站在门口。

“伯母你好,又见面了。”

“我记得你,辛辰是吧?”

妈妈往前走了几步,根本就没把目光放在亦瑾的身上,满目笑意的看着辛辰。亦瑾却觉得背后汗涔涔的,有种瞬间被遗弃的感觉。

“是的伯母,上次失礼了。”辛辰微扬着嘴角,把手里的一些营养品递过去。

“有心了。”黎玉梅伸手接过了东西。顺带的拍了拍辛辰的肩膀,眼里的笑意更深了。“走,进屋,外面冷得紧。”

“妈。”亦瑾忍不住开口,这从头到尾的,老妈根本舍不得分一点目光给她。也不问问辛辰和她的关系,拉着人家就要往屋里带,这该是有多喜欢啊。

辛辰笑着冲亦瑾眨了眨眼,一脸的得意。

“妈!”亦瑾又唤一声。

“听到了听到了。”黎玉梅回头看了一眼亦瑾,脸上的笑容深邃“你个丫头,总算干了件让我舒心的事情。”

亦瑾笑,伸手勾住辛辰的手臂。

辛辰轻轻的低下脑袋,凑在她的耳边低声的说“看吧,我就说我人见人爱。”

黎玉梅在客厅里转来转去,忽然就没有了方寸。亦瑾在旁边看的百感交集,她真的真的让他们等太久了。

“小辰,爱吃什么,都告诉我,晚上都给你做。”

黎玉梅披上外套,将围巾一圈一圈的绕在脖子上,她看着辛辰,满是宠溺。辛辰只觉得心头暖暖的。他似乎从不曾,被这样的在意过。

“伯母,你随意就好,不需要顾忌我。”

“妈,他不挑食,我爱吃的他都爱。”

亦瑾话音一落,黎玉梅就白了她一眼,脸上的宠溺却越来越深。“这孩子都不害臊。”

“真的。”亦瑾叫。

“真的。”辛辰附和。

亦瑾不知道辛辰爱吃什么,每回做菜都是按自己的喜好来。他哪一回不是吃的津津有味的。

“好好!”黎玉梅笑,她已经走到门口了,还不忘扭头回来“小辰,以后你可不能这样惯着她!”

辛辰笑而不语。

亦瑾朝妈妈皱了皱鼻子,心里却是满满的。

凌振华在A大任教几十年了,年前学校希望他给一个研究生班的学生们补课,他就延迟了自己的假期。

亦瑾和辛辰走在A大的小径上,她的手放在他的手心里,暖暖的。校园里很安静,他们一步一步走的很慢,谁也没说话。

他们错过了一段大学时光,幸运的是,此刻,他们还可以这样携手而行。

刚刚辛辰忽然提议要来接爸爸凌振华下班的时候,亦瑾想也没想就同意了。爸爸,看到辛辰一定也会很惊喜,也许那欣喜还会甚于妈妈,他不常表露自己的情绪,但为这件事,他已经找亦瑾长谈过好几次了。

亦瑾和辛辰从后门悄悄的溜进去,找了个靠门的位置坐下,没人发现他们。凌振华站在讲台上,眼神淡淡的扫过,像是看到他们了又像是没看到。

两人坐定,辛辰压低声调“我们没有书,会不会被老师发现?”

亦瑾白他一眼“辛总,您太入戏了吧。”

辛辰笑起来,揉了揉亦瑾的头发。

凌振华讲的激情澎湃,亦瑾却有点昏昏欲睡了,辛辰倒是一瞬不瞬的听得极其认真。她总算知道了为什么当初他的成绩那么好而自己却总是不上不下的。

“最后排的那位男同学,请你告诉我这题的答案。”

爸爸的声音似乎近了点,身旁的辛辰淡定的站起来。亦瑾睁开了眼睛,惊觉的坐直了身子。

他们蹭课,被发现了吗?

教室里忽然变得有些嘈杂,很多人都在小声的议论着,女生的声音尤为多。

“这个男的不是我们班的吧?”

“怎么这么好看?”

亦瑾伸手扯了下辛辰的袖子,他低头对她挑挑眉。大声的朝凌振华报出一个答案。亦瑾看着爸爸脸上有短暂的惊喜,但是掩饰的很快。

那些入耳的声音更响了点,不少人纷纷回头看过来。

辛辰还站着,身形挺拔,周身散发着不同寻常的气场。他目光坦荡荡的与凌振华对视着。

“请坐吧。”凌振华先移开了目光,扬嘴笑了笑“很好!”

辛辰坐下来,亦瑾长长的舒了口气。“你怎么知道?”

“认真听了就知道,你睡觉自然就不知道。”

亦瑾瘪瘪嘴“听这么认真干什么,我们本来就是来打酱油的。”

辛辰笑着把头凑过来“未来岳父的课,你说该不该认真听?”

“看来老爸老妈的心都要向着你去了。”

“还吃我的醋?”辛辰看着亦瑾,抚了抚她的耳廓“我的心是你的还不够?”

两堂课很快就过去。凌振华与往常一样慢条斯理的收拾着自己的东西。教室里的人越来越少,门口的那对男女还静静的坐着,像是在等他。

他终于忍不住再次将目光投向女儿身边那个器宇不凡的年轻人,心里自然是猜到了他的身份,喜悦按捺不住。

“最后排的那个小伙子,你是我未来女婿吗?”

教室里还有零星几个人,听到教授忽然发话,都好奇的停下了手里的动作。最后排那个好看的男子扬着嘴角,答道“等待伯父鉴定!”

两个男人都笑起来,把目光移向那个笑靥如花的女子身上。

幸福不过如此简单!

亦瑾在二楼给辛辰收拾房间。

爸爸从书房里踱出来,换上了家居的灰色毛衣背心和长裤,看起来书卷气息很浓。

她回头,唤一声“爸爸”

凌振华点头应答,脸上的笑意深邃。从今天见到辛辰之后,他脸上的笑意似乎一点都没有减退过。

看的出来,他对辛辰很满意。刚才回来的路上,他占据着副驾驶的位置,和辛辰聊了一路的金融市场局势。问答之间,辛辰始终有自己独特的观点又礼貌的不显得自我。爸爸越聊越带劲,辛辰又要开车又要和他交流,亦瑾好几次在后面提醒都阻不断爸爸高涨的热情。

辛辰也好几次从后视镜像亦瑾使眼色,示意她没有关系的。

是没关系的,他总是能把一切都处理的很好。

“还特地整理房间干什么?你房里的床不就是按双人的标准买的?”凌振华忍不住出声,连声音都带着笑意。

“爸爸!”亦瑾蹙起了眉头,又好气又好笑的看着爸爸。这都哪跟哪啊,喜欢辛辰也不带这样的吧。

“哈哈哈……”凌振华笑起来,声音很洪亮,笑得亦瑾的心也变得澄澈清明起来,“玩笑,玩笑。”

他走到亦瑾身后,看她细心的把床上毯子的褶子用手抚平。女儿脸上露出的柔和的神情,他也不曾看到过这样的女儿,明明认真的在做事,眉目里却还是透出丝丝的笑意。这大概是从心底流露出来的幸福。

“和辛辰认识很久了吗?”

“嗯。”亦瑾点头。“我们是高中同学。”

“你们早恋?”爸爸佯装皱了皱眉。

“没有,我们没有。”亦瑾否认的极快,心里却细想着,他们这样怎么算都不是早恋吧。

“我猜也不会。”凌振华边说边颔首。“这小伙子看着就不错。”

亦瑾笑,这才见了第一面,就都夸着他的好了。日后指不定怎么疼辛辰呢。

她整理好床铺,站直身子松了松脖颈,回身挽住爸爸的手臂。

“爸爸,吃饭去吧。”

凌振华扭头看了看贴在自己手臂上的女儿,有些亲昵有些撒娇,忽然感慨万千。

“小瑾。”凌振华拍了拍女儿的手背,“你妈和我只希望你幸福,现在有个辛辰,我们总算可以放心了。”

“爸爸。”亦瑾忽然鼻子发酸,千言万语哽在心头。却又不知道怎么开口。长大之后,能给父母最好的爱,似乎就是让他们看到,身边有个可以相伴终老的人。

“好了,吃饭。”凌振华马上转移了话题,今天的气氛太好,他无意破坏。

楼下厨房一派兵荒马乱。妈妈黎玉梅似乎准备了太多的菜色,反倒自己忙不过来了。

辛辰正站在妈妈身后,端盘子送碗的。两个人配合的倒算默契,时不时就听见妈妈尖着嗓子喊“小辰,快把盘子递给我。”

“小辰,快把火关小一点。”

……

爸爸笑意渐深,扭头看着亦瑾“看来我打杂这活有人接手了。”

“您倒是想的美。”亦瑾仰头看着爸爸,皱了皱鼻子。

“哟,女儿胳膊肘就向着外拐了。”

“爸爸!”

“好好,不取笑你,还不快去给辛辰找个围裙,那金贵的衣服哟,可别让油水给溅了……”

亦瑾边跨楼梯边往客厅里张望。辛辰正陪着爸爸妈妈看电视,三个人有说有笑的。

她别过头,嘴角忍不住扬起来。折腾了一天,她只觉得腰酸背痛的,她急需一个热水澡。下意识的回头去看一眼辛辰,他还是精神饱满的样子,像是一点都不觉得累,真是神了……

这个澡一泡差不多就泡了一个小时,亦瑾伸手扯下了头上的毛巾,这才看见自己床上的那个男人。

辛辰手脚舒展平躺着,听到有声响把头仰起来。“再不出来,我就要睡着了。”

亦瑾笑,走过去盘坐在他的身旁,伸手轻轻的捏着他的肩膀。

“今天累坏了吧?”

“嗯。”辛辰毫不掩饰的点点头。他伸手抓住了放在自己肩膀上的手“但是我从没有一天像今天这样的快乐。”

亦瑾有些动容,她忍不住低下头,俯身吻了吻他的额头。

她的头发还是半湿的,蹭在辛辰的脸上凉凉的。

“别诱惑我了。”辛辰发出一声闷哼,沉沉的说“我好累!”

亦瑾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辛辰却忽然一下坐起来,倒是真的把亦瑾吓了一跳。

“你干什么?”亦瑾略微警惕的看着他。

“什么干什么?你说我要干什么?”辛辰笑,他的头越靠越近,直到呼吸相交缠之时,亦瑾红了半张脸,他才轻轻的说“我只是想帮你把头发吹干。”

亦瑾瞪着他。

“我没有干点什么,你失望了?”

辛辰笑,转身去取吹风机。

“你不正经。”

“究竟是谁想歪了?”

……好吧。

他的手指温柔的穿过她的发,一缕一缕的将它理顺。指尖的热气和鼻尖的香气一起氤氲而开,空气香甜香甜的。他很耐心,耐心的像是在完成一件什么了不起的大事。

这大概就是他一直期许的平淡幸福。

他这般小心翼翼的对待,像是在守护珍宝。就当亦瑾觉得自己快要睡着了,他的吻忽然就密密麻麻的落下来。

“好事做完了,接下来该干点坏事了。”

“你……”

亦瑾的话消弭在他的吻里。

“我今晚睡这里好不好?”

亦瑾想摇头,他根本就没有给她机会,像个霸道的君主。

“小辰……小辰……”屋外适时的响起妈妈的声音。

辛辰和亦瑾皆是一愣,辛辰无奈的看了看亦瑾,起身去开门。

“伯母。”

“小辰啊,天气这么冷,我给你再加床被子,你是喜欢这个花色的?还是这个啊?”妈妈扬了扬手里两个图案繁复的被套,问的很认真。

辛辰有点哭笑不得,她要问他的,竟是这么……重要的事情!

“这个。”辛辰随意指了一个。

“好。”妈妈笑着把另一个收起来。又拉着辛辰的手“我怕你晚上睡不好,还特地给你热了牛奶,快跟我下去喝。”

辛辰回头看了一眼凌亦瑾,亦瑾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这未来丈母娘,也太热情了点,看他能得瑟多久!

亦瑾一晚上睡得极其的踏实。这是一种强烈的安全感,由心底而生。

她从床上坐起来,随意披了外套洗漱完毕就往客房那里走去。不知道辛辰有没有睡着,有没有睡好,她记得他说过自己不择床。

房门虚掩着,她一推就开了。床上是叠的整整齐齐的被子,辛辰不在。家里似乎一个人都没有……

她正犹疑着,屋外传来了脚步声和爸爸爽朗的笑声。门应声而开,爸爸妈妈和辛辰的脸出现在视线里,皆是笑意吟吟的。亦瑾下意识的低头,发现辛辰的手里拎着大大小小的塑料袋。

他们三个竟撇下了她去逛菜市场了?

“哟,小瑾醒了啊?”爸爸在笑。

“你们怎么不叫我?”她撇了撇嘴。

“小辰说让你睡着。”妈妈接过辛辰手里的菜,往厨房走去“你个丫头,看看人家多体贴。”

亦瑾下意识的去看辛辰,辛辰竟移开了目光,他早已敛起了笑意,脸上表情淡淡的。

他似乎在生气?

“伯父,我去楼上换件衣服。”他说罢,就越过亦瑾,往二楼走去。

亦瑾挑了挑眉,确定了他在生气,还是在生她的气。

“妈妈,辛辰怎么了?”亦瑾没跟着上楼,转身进了厨房。

“什么怎么了?”

“他怪怪的……”却又说不上哪里出了问题。

“噢!刚刚在路上遇到小磊了。”妈妈笑起来,“你爸爸那个口无遮拦的,说那是以前和你相亲的。”

所以,辛辰生气了?这个傻瓜!

亦瑾忍着笑意推开辛辰的房门,他正在解自己衬衫的扣子。听见她推门,他连头都没转。

亦瑾轻轻的走到他身后,紧紧的从后面拥住他,他的身子一僵。

“小气鬼。”

环在他腰间的手被重重的握住,他慢慢转过身来,伸手扶住她的肩膀,拧着眉,没好气的问“凌亦瑾,你究竟和多少人相过亲?”

他这个样子,像极了吃醋的小孩子。

“两个。”亦瑾笑,忍不住还嘴。“相亲怎么了?你还有过女朋友呢!”

“你……”辛辰忽然哑口无言,也跟着笑起来,这个鬼灵精。

亦瑾挣脱肩膀上的禁锢,往前一倾又紧紧的抱住他,她低喃,“不管和多少人相过亲,我只爱过一个人。”

是的,漫长的时光里,过去,现在,未来,她会只爱那个叫辛辰的男人。

辛辰忽然叹了口气,他的语气缓慢悠长“你是我的,永远是我的。”

“我是你的,永远是你的。”亦瑾重复。

他将她拥的越来越紧,像是要把她揉进自己的骨血里。他带笑的声音忽然从头顶传下来“凌亦瑾,你当然是我的。刚刚在菜市场,伯父伯母逢人就说,我是他们的女婿,看你还怎么跑?”

“啊?!”

“怎么?还不乐意了?”辛辰松开她,看着她。

亦瑾望着他深色的眸子,郑重其事的点头“乐意。”

他满足的笑着,重新将她拥进怀里。

“我也是你的,永远是你的。”

大年三十那天,几个舅舅一家都悉数到场。微微自己开车过来的,说黎希瑞还有事情,要晚点过来。说是晚点晚点,那可是晚的不止一点点,辛辰急得想直接开车去找他了。

黎希瑞的后备箱里放着一个巨大的纸盒子,还神神秘秘的不让人打开。

辛辰自然是成了那晚的主角,外婆拉着辛辰欢喜的都不肯撒手,几个舅舅也是三句话不离辛辰不离海丰集团,就连笑笑也不忘凑热闹,非要吵着让他抱。

亦瑾看着他穿梭在自己的亲人之间,他的眉宇带着笑意,举手投足之间自然又礼貌。

饭桌上,三舅舅还不忘当初和亦瑾玩笑的那句“考酒品。”

辛辰一杯一杯的下肚,好在脸上并没有醉意。

二舅倒是帮着辛辰“老三,你可不能这样,现在就这么灌了,那婚礼上还得怎么灌啊?”

所有人都在笑。

辛辰忽然站起来,脸上的神色严肃有认真。

亦瑾看着他,他也低头看了一眼亦瑾,扬起一抹温暖的笑。

像是意识到辛辰将要说什么,所有人都噤了声。

“今天,趁着伯父伯母和各位长辈都在,我想,请大家见证这一刻。”

辛辰忽然转了身,黎希瑞将辛辰准备好的东西一一交给他。

所有都屏着息,亦瑾攥紧了自己的拳头,手心里密密麻麻的都是汗。眼里只有辛辰明晃晃的笑意。

他怀抱这一束泰迪公仔,中间最大的公仔手执着玫瑰。他将手心里的钻戒往亦瑾面前一递,顺势单膝跪了下去。

“凌亦瑾,请你嫁给我!”

亦瑾紧紧地盯着辛辰,他的脸越来越模糊,她伸手一抹,才惊觉眼泪早已掉了下来。

记忆里那张温暖的笑脸,反反复复,终于和眼前的笑脸重叠在一起。

他正望着她,期待又忐忑。

她点了点头,又点了点头,一直点着头……

“得了,别点头了,脖子都要断了。”黎希瑞打趣她。

所有人都笑起来。

“我愿意!”亦瑾俯身吻了吻辛辰。

他笑了,站起来将她拥进怀里。她感受到,他乱了节奏的心跳……

大家都鼓起掌来,她靠在辛辰的怀里,看到妈妈早已泪流满面却还是带着笑。

屋外忽然想起了鞭炮和礼花绽放的声音。亦瑾一回头,看见黎凯正俯身将最大的那个礼花点燃。

“嘭”的一声,满世界的星星都亮了……她看到夜幕中出现她和辛辰的名字,中间是紧紧相连的心……

亦瑾惊讶的看着辛辰,辛辰低头轻吻住她的额头。

“你不知道,为这一刻,我准备了多久。”

在一片惊呼声和欢笑声中,她听到自己和辛辰同时开口。

“我爱你!”

“我爱你!”

不管永远有多远!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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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面胶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51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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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鹃觉得日子无比美好,呼吸都特别轻松。现在,她在家里悠哉游哉,抱着孩子想上哪上哪。宝宝已经习惯了一睁眼就看见妈妈的微笑,常腻在丽鹃的怀里拱。丽鹃的心都要化了,特别喜欢孩子依赖的表情,还有一张眼就露出的惊喜,看都看不够。丽鹃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里,开始沿袭玉喜以前的习惯,就这么不撒手地抱着晃着,就愿意宠着孩子,让孩子高兴。她终于明白了玉喜还有婆婆当时的心,对这样一个可人儿,再怎么溺爱都不过分。

亚平的妈出奇地沉默。大部分时间一个人蜷缩在厨房里或躲在卧室里不出来。很多时候一个人默默发呆。她已经意识到这个家的现实。她的儿子根本不做主,而她只是在这个家借住。很多时候她如果正在厨房干活儿,不巧丽鹃抱着孩子进门,她会吓得一哆嗦,赶紧低着头躲出去。而亚平无论找多少个机会跟他妈套近乎,他妈都报复性地死不开口。基本上,亚平妈在家说话的机会为零。

亚平妈的乐趣就在看孙子。有时候趴在门边偷偷往卧室里瞅,或贴在墙边听里面丽鹃逗孩子,心里向往,难得露出笑容。

丽鹃知道婆婆趴门口偷看孙子。这一向婆婆默不作声,她又觉得过意不去。内心里其实蛮希望婆婆能够走进来,抱抱自己的儿子。可嘴里就是放不出软话:“要看就进来看,别在门口偷偷摸摸的。”婆婆一听这话,立马转身就走。

转眼三个月产假到期,丽鹃要上班了。丽鹃这一走,整个家包括孩子就丢给亚平的妈。丽鹃想借这个机会跟亚平妈和解,一是为了孩子,二也是为了这个家。

上班前的头夜,丽鹃走进婆婆房间,看婆婆靠在床上警惕地看着自己。

她坐在亚平妈床头,拉着亚平妈的手说:“妈,我明天要上班了,今天晚上还有明天早上,我把奶泵好放在冰箱里,孩子和这个家就全靠你了。谢谢啊!”亚平妈不作声,轻轻点点头。

丽鹃心想,我要对婆婆好点,毕竟她是亚平的妈,是孩子的奶奶。

丽鹃上班一个礼拜,就觉得不对劲。

孩子回来并不饿,塞xx头也不怎么馋。按说孩子越长越快,每天四小瓶奶不至于撑得他不想喝新鲜的。硬往他嘴里塞,他要么使劲咬着玩磨牙床,咬到丽鹃皮破,要么含着就睡着了,并不吸。网上找资料,去问医生,问所有的同事,都说不正常,却找不到答案。

这天丽鹃长了个心眼,掐着孩子中午喂奶的时间回去,一进门,婆婆正把瓶子里泵好的母奶往水池倒,看见从天而降的丽鹃,吓得浑身一哆嗦。手赶紧藏背后。

灶台上,放着一瓶丽鹃从没在家里见过的婴幼儿奶粉,开着盖子。

丽鹃怒火中烧,恨不得冲过去扇那老娘们儿一巴掌,再将她从阳台扔出去。她掏出手机,直接拨到亚平办公室:“李亚平!你现在马上回家!打车回来!半个小时内你要是不回来,你就见不到你娘了!”

亚平妈赶紧伸手拿奶粉,被丽鹃一把抓住:“干吗?想销毁罪证啊!太迟了!你就是喂不熟的白眼狼!我还妄想跟你同一屋檐下生活,对你好!我真是猪油蒙心!你就是时刻准备咬农夫一口的蛇!你老实等你儿子回来,然后你给我滚蛋!”丽鹃两只手捉住婆婆,让她动弹不得,任凭她苦苦哀求:“丽鹃,你听我说!我不是那意思,我不是那意思!”也任凭楼上儿子饥饿的哭声哭破天。

亚平一进门,就见老婆气得扭曲的脸和母亲吓得惨白的面色。

“怎么回事?你先放开我娘!你吓着她了!”亚平赶紧挤在中间,一手抱着娘护起来。

“好!既然你在这了,我也不怕她销毁罪证。我说我儿子怎么不吃我奶了,我说我儿子怎么不饿了。你看你妈,你那亲爱的妈做的好事!她把我泵的奶全部倒掉,喂宝宝吃奶粉。她安什么心?嗯?叫孩子跟她亲是吧?叫孩子不认我是吧!这可是她的亲孙子!她自私到心里永远只有自己!为了达到霸占这个家的目的,连个吃奶的孩子都要利用上!李亚平,你自己决定,今天有她没我,有我没她!”

亚平反感地拉住丽鹃:“就为这事啊!我当什么大不了的。你别没事瞎咋呼好不好?你能不能不拿你的小人心度人啊?你听我妈说什么!”

亚平妈擦着眼泪,去拉丽鹃的手,被丽鹃甩开:“丽鹃啊!我是琢磨,你每天上班这么忙,还要泵奶喂孩子,越往后孩子越大,肯定不够吃。迟早得戒。每天听你回来说奶涨得疼,我和亚平都心疼的慌,想试试看,掺一点牛奶,以后慢慢加,等宝宝完全适应了,干脆就断了。省得你难受。再说,现在的婴儿奶粉,营养跟母奶差不多,有的比母奶营养都全,好多妈妈没奶全靠牛奶喂,都长得壮壮实实的。我绝对没有别的坏心,这孩子是我孙子,但最终是你孩子,我是不能和你比的,你尽管放心。”

“我妈这事在你刚上班就跟我说了。你又说奶疼,宝宝白天在家又饿得直叫,我们俩没办法才商量的这主意。就怕你疑心,才瞒着不告诉你。我们果然没看错你,小鸡肚肠一个。这个家,除了你在搅和,没谁想拆散。你自己想去吧!想清楚了,给我妈道个歉。”亚平声音里甚是不满。

丽鹃呆在那里,不说一句话。从内心里,怎么她都觉得不舒服,怎么都觉得别扭,可面子上,她就是说不出一句!内心里惟一感觉是:又被这老巫婆算计了一把!回回她都走在头里。

丽鹃想了半天,说:“我的孩子,我做主。在半岁之前,他只吃母奶。医生都这么说。我供不上那是我的事情,供得上就得让孩子吃。从明天起,我白天多带几个奶瓶,存起来,晚上带回来。以后不许再喂奶粉。”

现实的残酷性在于,你能和大人对抗,不能和孩子对抗。

宝宝在丽鹃上班一个月后,拒绝吃母奶了。丽鹃知道其中必定有因,可就是说不出个名堂来。现在的奶粉造得,真是具有商业侵略性。也许味道香些,有时候丽鹃甚至怀疑里面放了,总之,丽鹃的母奶在美国奶粉面前,彻底失去市场,在xx头上抹糖也好,抹巧克力也好,甚至贴上海底总动员的大头贴,都不能动摇儿子崇洋媚外的决心。丽鹃的xx头成了儿子的玩具,光摸不吃。日子久了,丽鹃的奶慢慢就回去了。丽鹃得以挟儿子以令诸侯的优势一去不复返。

丽鹃的内心失落又惶恐。儿子跟奶奶在白天玩得精疲力竭,每天丽鹃回来的时候,儿子都在酣睡中,有心去亲亲儿子,奶奶在一旁柔声阻止:“孩子都睡了,别弄醒了。”

丽鹃认定这是老鬼的阴谋,特地把孩子弄得时钟颠倒,跟自己没有交流。心生恨想:难怪那么多妇女辞职在家做全职母亲,原来全是为了对付婆婆!不然,得了工作,失去儿子,损失惨重。

儿子在半岁的时候,就会喊人了:“奶!”这个奶当然可以理解成是要喝奶的奶,这是丽鹃的诠释。但无论儿子的言下之意是什么,亚平妈总答得特别自豪加爽快,声音脆生生的,眼下的余光还不无挑衅地得意地看着丽鹃。至少丽鹃是这样解读的。

丽鹃绝不能让这个在自己身体里每根血管、每条神经都紧密联系了整整10个月,又经过惨烈的分娩痛苦而得来的儿子眼睁睁被另一个在她眼里毫不相干的老女人抢了去,并坐享其成。她抓住每一丝可以与儿子交流的机会,每一分钟都握着儿子的手给他灌输:“妈妈。”

起先的一个月里,儿子没有一点反应。这个妈妈的发音,对他而言,还不如电视机里鞠萍姐姐召唤小朋友,然后音乐声起来得亲切。每当丽鹃紧紧握住婴儿的小手,目带期盼地反复重复‘妈’的时候,儿子都冷漠地将头转到一边,不理不睬。逼急了便一撅小嘴‘卟卟’吹泡泡以表达不耐烦,甚至蔑视。

越是不理睬,丽鹃越是急躁,晃着儿子的小脑袋,掰过儿子转开的脸,用手指捏住孩子的嘴角,硬是希望孩子吐出一个妈字来。

否则,丽鹃的江山,半壁就没了。

孩子慢慢真的有反应了。

孩子先是仔细捕捉丽鹃的‘妈’字,再仔细回想,似曾相识又略有不同,非常急切地蹬着小腿儿期待着下话。可是,到‘妈妈’就没了。

终于,有一天,9个月的儿子憋不住了,在丽鹃不断地重复‘妈’这个字的时候,儿子非常清晰地吐出一个“坏!”

丽鹃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这是宝贝儿子在会喊奶奶,会喊爸爸后能清晰吐出的第三个音节。这个音节是四拼不循环发音,拼音如huai,包含了一个声母,一个韵母和一个复韵母,发音的整个过程要先撅起嘴唇变成个小喇叭再迅速放开,咧出个笑模样才能发出来。这个音节的难度,相当于10个奶奶连发和5个奶奶加爸爸的连发。而且这个发音还需要智力和逻辑判断,必须跟在“妈妈”的后面。

丽鹃不相信自己儿子有这么高超的语言技巧,再次试探。摒着呼吸,捏着嗓子,试图将妈妈发音成咩咩,甚至截然不同的音调,第一次期待儿子根本没有反应,甚至像以前那样反感。

“妈妈~~~~~~”丽鹃如此小心翼翼,小心到甚至希望自己的发音只保留一个唇形。

“坏~~~~~~”儿子哈哈大笑着答。

“妈妈~~~~~~”丽鹃再试。

“坏~!”

丽鹃在一分钟之内,经过不下10次的试验之后,用尖利得可以刺破云霄直达天庭的尖叫大喊:“李亚平!!!!!!!!!!!!!!!!!!!!!!!!!!!!!!"

亚平几乎是连滚带爬地冲下来的,而亚平妈也慌慌张张用围裙擦着手从厨房奔过来:“怎么了怎么了?孩子摔着了?怎么这么不当心呢?没听见哭啊!

丽鹃等一家人等全部聚集在身边,冷笑一声,冲着宝宝喊:“妈妈。”

宝宝笑眯眯地以为妈妈在跟自己做游戏,迅速接一句:“坏!~”

全家一片寂静……

亚平反应机敏,他在沉寂了近一分钟之后,笑着弯下身来,拨弄着孩子的胖脸蛋说:“宝宝坏!宝宝是个大臭臭,宝宝拉在爸爸的脖子上,宝宝最最坏!”

宝宝毫不领情,干脆利落地反击:“妈妈坏!”

这是宝宝发出的第一个三音节,完整的句子,有主语有谓语,有人称代词有形容词,还带有阶级情感的语气。

丽鹃哈哈哈哈仰天冷笑,笑到眼泪出来:“我在家养了头野狼,不仅要吃掉我,还要吃掉我的儿子!”

丽鹃直勾勾看着亚平说:“李亚平!这个家,我想只能有一个女主人。那就是我!”丽鹃咬牙切齿,眼睛里发出如困兽般的莹莹绿光,如果眼睛可以吃人,丽鹃已经把慌张的亚平给一口吞进肚子里去了。“我的意思是,你没任何选择余地,我留下,这个老女人滚蛋!或者我留下,你们两个滚蛋!我的话已经非常清楚了。你明天早上告诉我你的决定,这个家究竟走几个人。”

亚平面带尴尬地说:“至于吗?就为个毛孩子一句话。他懂什么呀!你这发的是什么无名火?别老挤兑我妈。动不动就想撵我妈走。我妈整天介带孩子做饭收拾家,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离了我妈,孩子谁带呀!再说了,我妈现在能去哪儿啊!老家的房子卖了,我爸也不在了。你消消气呀!”

亚平妈在一旁,面色土灰,浑身颤抖,一句话也不说,凄苦的眼神里带着绝望的哀伤,求情地,告饶地,哆嗦地收紧身躯委顿在丽鹃眼前,顿时比平时矮了5寸。

丽鹃说:“我一点不计较我儿子说什么。他就是个留声机。他就是个传话筒。教什么学什么。学者无心,教者有意。我得庆幸我儿子学得快,学得好,在我还来得及改正以前。他要是贵人迟开口,到三岁才说话,一切就来不及了。你妈在我这里吃我的住我的,说是替我带孩子帮忙,心里指不定怎么恨我呢,你恨就恨吧!还要教唆我儿子恨我,我看她是空心笋子流黄水,坏透了!今天我不谈了。明天早上我起来的时候,希望家里少一个或两个人。让我清静清静。我的话完毕,不想再多重复一句。”转身上楼。

亚平看着一切无可挽留,目露凶光,追着丽鹃喊:“要走你走,这个家,还有我妈,还有我儿子,还有我,都得留下,你给我滚出去!”

丽鹃掉回头走到亚平面前:“给你脸不要脸?那好,咱们法庭见。看谁赢。跟我斗?你脑子里有柏油!你也不想想,你儿子还是个吃奶的小家伙,法庭会判给你?这个家,你才出几个钱?法庭会判给你,让我们母子露天?你姐姐的借据还在我手里,我连利息一块儿讨回。我不但要讨回,我还得住着这房子,要你付按揭,付抚养费,让你的儿子姓另一个男人的姓,叫另一个男人父亲,我还要告诉他,他爹和他奶奶,都不是好东西,一窝子狼!狼心狗肺!就像他奶奶当年教他说他妈坏一样,我把你妈灌输给你儿子的一切,我加十倍还给她!李亚平,你跟我斗!你还嫩点儿!”

李亚平冲过去把丽鹃一把扑倒在地,拿拳头使劲砸下去,直击丽鹃的太阳穴。

丽鹃闷闷地发出一声哀号。

亚平的第一拳带着气愤却还略有犹豫。亚平的母亲在一旁,咬牙切齿地喊:“使劲打!打死她!打不死她不松手!这个烂货!捶死她!”亚平放开压抑在胸中许久的怨气,放开力气,像建筑工人砸石头一样放拳打下去,一拳又一拳。

亚平的儿子突然间从胸腔中发出哀号。似乎预感到了不幸。急促而哀伤的哭声并没有阻止他父亲殴打母亲的拳头,尽管他哭得一声赛一声地急。

奶奶抱起孩子,边抖边捂住孩子的嘴,口中解气地喊:“打!打!打死这个女人!就是这个害了我们一家!打!”

不晓得过了多久,疯狂的李亚平突然还魂,惊恐地住手。

丽鹃七窍流血,浑身瘫软,像面袋一样没有筋骨。

李亚平和他妈妈眼珠都要掉出来地对望良久,没有一个人敢去触碰倒地的丽鹃。

足有一个世纪的等待,丽鹃没有一丝反应。

李亚平开始抱住丽鹃猛晃,丽鹃却直直往地下滑。

“你!你!你起来!你你你!别装死啊!你你!你醒醒!你醒醒!醒!我跟你离婚,这个家都给你,儿子给你,钱给你,什么都给你,你听见没有?我跟你离婚!”

李亚平彻底崩溃,瘫软在地上失声痛哭。

亚平妈抱着孩子浑身一软,坐在地上不起,怀里的孩子哭不停。

丽鹃,没有心跳,没有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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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小说赵刚结局

全文共 10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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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是新派作家退伍军人都梁的处女作,开创全新概念战争小说之先河,那么大家知道亮剑中赵刚结局?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的亮剑小说赵刚结局,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赵刚是李云龙的生死之交,曾任八路军386旅独立团政委。解放后授少将衔,在北京在中央军委政治处工作。坚决抵制左倾错误路线。文革时期,由于不肯参与迫害罗瑞卿将军被免职并遭到迫害。最后自杀明志,1978年平反。

赵刚是都梁小说《亮剑》的主角,一二·九运动领导人,燕京大学毕业,386旅独立团政委,后任华野(华东野战军)十一纵纵队副政委,与冯楠在北京成婚,任总参某部政委,1955年授少将军衔,在文革中受到迫害与冯楠自杀,将四个子女交由李云龙抚养。赵刚是一个理想主义者,但由于当年抗日战争的严酷,使他变得现实,但他还愿为理想献身。前半段他说过如果自由和尊严受到挑战,他会选择反抗或死亡。而他在文化大革命时毅然赴死,履行了那句话。

内容简介:

《亮剑》的主人公李云龙是一个重诺轻生、铁骨柔肠、豪气干云、肝胆照人,一生都在血与火中搏斗的名将。他的人生信条是——明知是死,也要宝剑出鞘,这叫亮剑;即使牺牲,也只有用前胸去迎接子弹,而不是用后背。他告诉他的孩子:“军人流血不流泪,要有和敌人拼命的勇气,面对强敌,连眉毛都不许皱一下,军人的荣誉感比生命都重要。”该作以主人公李云龙的经历为主线,从他任八路军某独立团团长率部在晋西北英勇抗击日寇开始,直到他在文革中被迫自杀为止,讲述他富有传奇色彩的一生,同时也再现了中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到建国后、“文革”时期的动荡历史。

创作背景:

都梁写小说纯粹属于偶然。爱看小说的都梁和朋友一起聊天,闲谈中谈到了文学。刻薄的他把目光所及的小说数落个遍。朋友激他,你说人家不行,你写本出来看看。为了践诺,都梁拼掉八个月的业余时间,《亮剑》完成,由朋友介绍给了解放军文艺出版社资深编辑董保存。

据都梁介绍,李云龙源于王近山将军。王近山将军,生于1915年,湖北省黄安县人。1930年参加红军。抗日战争时期,曾先后在八路军129师、太岳军区、陕甘宁留守兵团等部队任职。解放战争时期,任晋冀鲁豫军区第六纵队副司令员、中原野战军第六纵队司令员、第二野战军第三兵团副司令员兼一二军军长和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某军区副司令员等重要职务。1955年被授予中将军衔。抗日战争时期,时任八路军129师386旅772团副团长的王近山曾负伤住院,同时入院的还有八路军385旅769团团长陈锡联。小说中李云龙在医院所结识的田雨,其生活原型即该医院的女护士韩灿岩。王近山喜欢韩灿岩,在陈锡联的撮合下,两人喜结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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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豆之夏为题目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3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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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鹰醒来后,对“魔豆”感激万分,并道明一切。老鹰说的全都是谎话,其实它是为了捉兔子,拨皮毛去炫耀,没想到,狡兔三窟,它不仅没捉到兔子还赔了一条腿。

“魔豆”就用魔法也把老鹰的腿医好了。老鹰看着这根不一样的棒子竟是一根魔杖,就此,它心中生出了贪念。

深夜,正当大家甜蜜在梦乡之中时,老鹰微微睁开了眼睛,环顾了一下四周,然后悄无声息的起身,蹑手蹑脚的走向“魔豆”身边,小心翼翼的观察着他,老鹰紧紧地叼住魔杖,慢慢的从魔豆手中移出。“魔豆”感到不妙,便从睡梦中突然醒来,老鹰顺势张开翅膀飞向空中,“魔豆”用自己够长的藤条敏捷的拴住老鹰的脚爪,皱着眉头冲老鹰喊:“你为什么要偷魔杖?”“因为你太笨了!”老鹰奸笑着说。仙人掌球与其它朋友们被它们的争吵声吵醒了,眼前的一幕震撼了它们,“魔豆”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大家。

[魔豆之夏为题目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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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那把伞下为题的高中小说作文

全文共 2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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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童时,那把伞下。

望着蒙蒙的雨气,潮湿的微风抚过他的脸颊,带给他丝丝凉意。他忙将脸紧紧地贴上母亲的怀,侧边传来温暖的、轻轻的耳语:“世界很大很大,等你长大了,就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每个地方下雨的样子都不一样哦。”

少年时,那把伞下。

依旧是那一肩宽的空间,映在眼中的雨,淅淅沥沥,雨气弥漫在远处的空气中,如雾一般将远处的光景半遮半掩起来。远方对他来说,永远是个谜,可望而不可即。那时远方的世界,对他来讲,就是渴望。耳边又传来亲切的声音:“咱们这里太小,你一定要好好努力,走出这里到外面的世界去。”再次听到“世界”二字,他的心便被风夹带着飞向了远方,看到远处的山,他便嗅到了山后面的野花传来的芬芳;看到了远处的海,他便已被万里之外热带岛屿吹来的海浪熏红了脸颊。

“世界有多大,需要多少自己的脚印,才能到达海陆相接的彼岸。世界有多宽,需要自己多长的梦,才能触碰到天空尽头的朵朵浮云?”他这样想着。少年的爱幻想,让他想要离开那把伞下,奔向如谜般的前方,任雨水打在他稚嫩的脸上,去感受那外面世界如雾般的云情雨意。

长大后,漫天的滂沱大雨,那把伞,却已不在头顶的天空。

他如愿地离开了家乡,离开了母亲,去了外面的世界,然而他未曾想过,多年之后,母亲的那句话却是对的。这座城市的雨季,天幕总是如被墨汁染上了不可褪去的颜色般,单调着,沉重着。雨滴也是那般沉沉地落在他奔跑时顶在头上的黑色大衣上。多年来,每当听到那曾经害怕、渴望、熟悉,如今又令他心头炽热的字眼时,他的心早已不再如儿时那般描绘它的神奇和美丽。现在,年轻气盛的他,仿佛世界再大,也装不下他的豪情壮志。凭着曾经优异的成绩,毕业后,他进了一家很好的上市公司;凭着如鲜红在血液中永不消退般的激情与干劲,他成了分公司的总经理;凭着勇气和灵活的头脑,他终于有了自己的上市公司。与母亲通话告诉她这个消息后,他整整哭了一宿。后来他娶了一位温柔美丽的姑娘,住着普通人一辈子也买不起的房子,开着只在杂志中大放光彩的车子。

现在,世界的每个地方,他真的触手可及。于是,一旁看着他的人,都以为人生的宽度和高度,莫过于此。可正是壮年、壮志凌云的他,却觉得眼前的迷雾,才刚被拨开,世界才刚刚清晰,身后举着伞的身影,仍在不远处矗立。他的世界,才刚刚开始前进的脚步。

怀着“世界不会只有一个盖茨”的凌云之志,他安顿好了母亲和妻子,在儿子出生后的第二年,他放下一切去了美国。在美国的日子风调雨顺,与公司谈生意的都是大客户,每当往国内的家中打电话时,他都激动不已。在美国的第三年,他的公司成功达到市值以上,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了,那一天的夜晚,他彻夜未眠,他的世界,仿佛快要被他尽收眼底。也就是这一年,他的母亲被查出脑瘤晚期。妻子将他母亲送上救护车那天,他在开会,谈着一桩利润很大的生意。他压掉了妻子的电话,好像,他永远地推开了那把伞。终于,在三天后的一个下午,他利用空闲时间,回拨了那个打了一百多次的未接来电。

“怎么了?这几天我太忙了,你干吗打这么多电话!”他有些怒火。

“我有重要的事,你要听么?”妻子平淡地答道。

“快说快说,要是太长时间的话,我等下打给你再说!”

“妈病了……”

“妈病了?去医院了没?医生怎么说的,你要好好照顾妈!”他的声音略有变化。

“妈是……脑瘤晚期。”

“妈是什么?!”

“脑瘤晚期,你回来吧。”

“……”电话挂了,“滴滴”声那么的空明、响亮。他放下电话,好像失去了什么。

“李总!”

“李总……”

“李总!”

“什么事?”他回过神来,他的秘书正站在面前,若有所思地看着地上。

“李总,股市……崩了。”

“什么股,我们的?”他无力地问。

“是……整个美国的。欧洲的,也要崩了。”

“你先处理一下,我要回趟国,你代理……”他什么都没听进去,拿起了大衣,走了出去。三天后,那座大城市的街道上,出租车里,几十个小时没有合眼的他,将头倚在后座上。

“昨日,金融危机的海啸席卷了整个美国,东海岸也在凌晨时被卷入其中,这是有史以来世界最严重的金融危机……”

收音机在不断地播放着新闻,窗外下起了大雨。雨越下越大,遮住了窗外的一切。他睁开眼,无神地望着外面的世界,不远的地方,似乎站站着一个举着伞的人,一闪而过。车子驶进了市医院的大门。他下了车,没有打开伞,挪着步子走向住院部的大门。天空中的乌云,此刻正压在他的头顶,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压得他抬不起脚来。大雨中,他跪在了地上,头低了下来,脸上,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那便是他的世界,崩溃的样子。

就这般过了很久很久,他似乎觉得雨停了,但还是有雨打在积水上的声音,至少,没有雨再刺进他已经万念俱灰的心脏了。于是听到了那再熟悉不过、深深印在他岁月里的但又那么苍老的声音:“孩子,累了吧,回家吧……”抬头望去,母亲正打着一把伞怜惜地看着自己,妻子站在母亲旁边替母亲打着伞,望着自己沉默不语。

曾几何时,那把伞下,蒙蒙雨气中,那个男孩紧紧地贴着母亲的怀,时光荏苒,改变的,只是现在贴在母亲怀中的,是一个重新与世界相逢的男人……

“妈,我回家了。”

不久以后,公司在他的整顿下,迁回了中国,并很快走出了破产的边缘。三年后,他的母亲握着他的手闭上了眼睛,她告诉他不许哭。人生便是如此,生下他,是她一生最大的幸福。

母亲的葬礼上,天空飘起了小雨,他撑了一把伞,伞下,已及他腰间的儿子紧握他的手,默默地望着前方。雨丝轻轻落在黑色的石碑上,抚摸着那些宁静的文字:

“曾经,那把伞下是你的整个世界,时光荏苒,雨在岁月里不停地飘落,在那一肩膀宽的距离里,我们相信,世界再大,也不过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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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说穷人谈文学作品续写

全文共 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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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听过人教版小学语文第十一册的《穷人》一课,其中有一个续写练习,学生在课堂上进行了练习,写出来的内容虽然很有想象力,可也不一定符合当时的社会情况,这与学生生活的时代离那个时代的距离太远有关,另外,不同的人写同一篇内容多多少少不会有脱节现象,人与人的思维总是不同的,就如《红楼梦》前八十回是曹雪芹所作,可谓精华,后四十回乃高鄂续写,虽成就了一整部完整的作品,可总给人一点遗憾之感。

这让我想起自己在教学《穷人》一课时,由于有课后练习的限制,因此也让学生作了此续写,可写出来的效果不尽然,有的学生在作文中竟然写到这些孩子全都长大成人,而且后来发了财成了大老板,接父母去城里享福,虽然表面看起来学生很有想象力,可他们完全是按照现在的生活境遇在写,学生经历的生活毕竟只是生活的这个社会,从很多学生的习作来看,他们的心固然是善良的,可当时的俄国社会根本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穷人穷困潦倒,本来一家人的生活已经过得很勉强,可如今多了两个小孩,怎么可能过得下去呢,就算大人们更辛苦,更节俭,自己少吃,那就更可能出现连大人也给累垮了,那就会失去生活支柱,孩子就更难抚养,可能一部分孩子能活下去,但其中一部分却也可能根本活不下去。这与当时托尔斯泰的主旨是一样的,其实写到结尾他已经根本无法想象下去了,让读者来深思这个问题,到底他们能否好好的平安的生活下去,这样就能显示文学作品的意犹未尽,如果都续写了,就失去了作品本身要体现的主旨,甚至改变作品的主旨,削弱作品的表现力,那就反而是画蛇添足了。

同时,我们可以纵观文学史,有哪一部续写作品是成为经典的,就算是本作家的续写也不一定能成为优秀作品,如果不排除通俗文学的话,那金庸的《神雕侠侣》算是一部比较成功的续写作品,而《简爱》的续写作品看者亦少,也决没有《简爱》知名。因此,我觉得对于一些经典大家的作品我们没有必要进行续写的作文练习,口头说说练练想象能力还是有必要的。而对于其它的一些非经典作品,比如贴近小学生生活的内容,我们倒是不妨让学生动动笔,动动脑,让他们的想象力得以很好的发挥,那样,我们就不必为多此一举的弊端而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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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8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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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间听人说起这本书,一直没有忘记这个奇特的书名。如今,我真正得到了它——这本《追风筝的人》。

哈扎拉族人,一个经历了被羞辱、被践踏,在蹂躏中顽强抵抗的民族。阿米尔是阿富汗的富家少爷。而哈桑,仅仅是阿米尔家的仆人,在后来的战争中被随意残害的哈扎拉族人。两个人身份截然不同。哈桑,至始至终对阿米尔——他的少爷怀着至高无上的敬意。即使在那场风筝比赛后。即使他知道自己的阿米尔少爷,眼睁睁地看着他被侮辱,看着他就像任人宰割的羔羊,没有反抗的能力。而他,却跑了。即使哈桑知道,知道阿米尔背叛了他。却毫无怨言。他具有令人敬佩的宽容、忠心。哈桑敬爱他的阿米尔少爷。不只是敬爱,是一种无私的爱,可以用一切去为他付出,却从不求回报的人。

像绿叶,从来都只是在背后默默衬托着鲜花的光辉,像野草,在风中坚韧不拔,傲然挺立。哈桑,始终在坚持,始终在等待阿米尔,等待着自己在出生时说出的第一个名字的主人。可惜,终归他们并没有相逢。哈桑走了,离开了,被残忍的组织轻松地用地雷炸死了。一个生命就这样消失了。

往事永远不会被埋没。我看到,一个人犯下可怕的错误,他可能用一生来弥补。有些事错过了,就再也不会来了。阿米尔就是背叛过后,重新踏上寻找本质的路的人。哈桑走了,不会再回来。阿米尔即使用他的性命,也要把哈桑的儿子带出战场。带到自己的身边。这是给自己内心的救赎吧,我想。错过的就过了,再一次的情形,就不会再放弃了。

当一个人犯下了让自己不可原谅的错误,背叛了对自己全心全意的人,他的心里好像就留下了一道刀口。当再一次的情景,相似的人再次出现,人就开始赎罪。他们对不起自己的心灵,想让自己的灵魂得到救赎。即使这很困难,但或许他们会用一生去弥补自己曾经的过错。

错过的,犯下的错,都是过去的了,而现在,曾经背叛过最重要的人的他们,也许只能用那种方法,抹掉自己曾经的过错。用对他人、对对于被自己背叛的人来说是无比重要的人的无私奉献,来弥补,弥补往事割下的伤口。即使赌上性命,也在所不惜。因为自己的灵魂,已经得到了救赎,那一道伤口,也即将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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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8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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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最深的地方在何处?能回答这个问题的人只有两个:尼摩船长和我。

——题记

世界最深的地方?也许你我都知道——马里亚纳海沟。在万米的海水之下,在数亿千米的太空之中,人类在向前冲去,遨游着更绚烂的世界,万千奥秘在向探索者挥手。我们在向下掘进,访问着更深的地方,勾勒着更美的篇章。

19世纪中,叶海洋学术界被几次奇怪的现象轰动,船只的屡次毁坏,更引起阿尤纳斯教授等一行人员的关注。在多个国家的强烈要求下,美国政府派出战舰“林肯号”对这只可怕的海洋动物进行抓捕。不幸的是他与其仆人和鱼叉手尼德兰坠入海中,却奇异地进入他苦心抓捕的怪物——潜水船“鹦鹉螺号”中。从此尼摩船长开启一番惊心动魄的海底之旅,去印度洋拯救术珠人,经地中海船长赠重金,过太平洋探访大西洲,穿南极凿冰自救……在系列的游览研究之后……教授又伺机潜逃返回大陆。

海,一望无际的紫蓝,有多少宝藏有待探索,有多少资源有待开发。从南极千里冰屋皑皑白雪到热带大洋中央,人类孜孜不倦地解读着大自然的神奇,翘首启盼着西边明亮的星光。在茫茫苍天里,人类一步步地走向未知的未来。

这不禁让我重拾起那段艰难的时光,中世纪“地心说”的阴霾笼罩了许多进步的思想,教皇的屠刀也在昏暗中虎视眈眈,世界却似乎并不缺乏勇者,哥白尼“日心说”无疑是当头一棒,唤醒着勇者的心房,布鲁诺的支持给予了世界新生的力量。火刑场上,义不容辞,雄雄的火焰可以略稍掩挡教会的无知,却挡不住真理的伟大,“未来是理解我的!会作出公正的裁判!”布鲁诺的呐喊穿梭在宇宙间,传出新的光芒。与众不同的信念,与众不同的梦想,引领着新一代的人民推翻愚昧,迎来正义的怀抱。未来会记住跋涉的勇者,会记住他们燃烧时发出的煌煌之光。

困难难不倒我们的梦想,封锁不住前进的方向,我们扬帆起航,奔向梦的远方。人类触摸着未知的搏动,梳理着曾经的脉络,在更深的地方,我们怀揣着更远的梦想,水下的蛟龙遨游在海洋,玉兔行走在它的故乡。我们继续前行,探索属于我们的晴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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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教育》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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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什么?在这个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爱的教育》给了我们答案。

《爱的教育》采用日记的形式,讲述一个叫安利柯的男孩的成长故事,纪录了他在家庭、学校、社会的见闻,字里行间洋溢着对祖国、父母、朋友的真挚的爱。

爱是这本书的主旨,爱如空气,将我们包围,正因为它无影无形而总被我们忽略。父母的爱,老师的爱,同学的爱,无时无刻不在我们身边。书中父母对“我”无微不至的关怀,老师无私伟大的教诲,生病时同学的关心陪伴……让我们感动不已。

书中的一个个小小的故事,不仅是书中人物受到熏陶,同样我被其中所体现的强烈情感而震撼。

在现代教育中,不管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爱的教育”都应该是其核心,是其基础。有了“爱的教育”,我们才会用一种纯真的眼光去看待这个社会,才会以感恩的心态面对这个复杂社会中的一切。受过“爱的教育”的人,才是健康的,完整的,合格的人,由这样的人组成的社会才是和谐的社会。

相信读过《爱的教育》的人都会被书中所描绘的社会所吸引,我想,这应该是《爱的教育》的魅力之所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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