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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小说方鸿渐人物解析

全文共 3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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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决定人生的态度,态度决定生活的风格。而人生的态度和风格会直接影响生活的效果。所谓“命运”就是对生活效果的总结和概括。所以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指出:“人的性格就是他的命运”。所以说,方鸿渐人生悲剧的根源就在于他的性格,他的悲剧性格就是他悲剧命运的直接根源。《围城》一个重要的思想主题就是揭示方鸿渐

的性格与他悲剧命运的因果关系。从而给读者一定的人生启迪。下面将从四个方面对方鸿渐的主要性格特点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消极被动,逃避退却的处世态度

心理学家指出,人格由三种常规力量构成,即智慧力量、道德力量、意志力量。智慧力量属于思维意识范畴,是人格的表征力量;道德力量属于人的行为规范的范畴,是人格的外在力量;意志力量属于心理、性格范畴,是人格的内在力量。智慧力量是实现人生价值的媒介;道德力量规定人的价值取向;意志力量是实现人生价值目标的支撑点。由此可见,意志对于人的事业成功往往比智慧更重要,意志是取得成功的根本保障。

方鸿渐是个智商很高的人,他玩起聪明的花招丝毫不亚于他的对手们。例如他拿鲍小姐的未婚夫出气,灵机一动巧舌如簧地提出“信基督教的人不能做医生”的歪理邪说。为了讨好唐小姐他看侃侃而谈,大讲“女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这段即兴的“口才表演”表现出他的惊人的思辩能力。这些事情足以说明他完全具有应付世事人生的足够机巧和智谋,完全有能力与他的对手进行各种较量。只可惜他只有思想没有胆量,只有智慧没有意志,是个智商很高却办事无力;口才雄健而心理脆弱的“泥娃娃”。所以他在生活中总处于被动局面,毫无对抗能力。

方鸿渐自从留学归来,在短短一年时间里经历了“从外地到上海——

从上海到三闾大学——从三闾大学再到上海——再从上海去外地”,这个封闭的人生轨迹。他每一次更换环境都不是自己主动做出的积极选择,而是因为陷入了困境,求得暂时的解脱。著名诗人里尔克说得好:“有何胜利可言?挺住就意味着一切!”。从某种意义上说,人生的态度比事实更重要,意志和勇气就意味着成功。“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就是对那些敢于坚持,从不退缩的人的最好赏赐。比如,韩学愈玩弄诡计妄图制造他与刘东方之间的矛盾。方鸿渐冒险使用“恶人先告状”的手段以“先声夺人”的气势成功的避免了他与刘东方之间的矛盾。假如他不采取这一大胆的冒险行动,就只能坐以待毙。可惜方鸿渐实在缺乏斗争精神,极少采取斗争手段,所以他总是不加抵抗的遭受打击和屈辱地承受失败。

二)软弱无能、优柔寡断的本性 丘吉尔说得好:“当危险逼近时,绝对不能回头逃避,否则危险将会被增。相反的,立即果断地面对危险,则危险将会减半。”所以世界是由那些强者主宰的,弱者永远都是被驱使,受欺凌和遭受失败的悲剧人物。方鸿渐就是一个缺乏斗争精神,无力把握自己命运的特别怯懦的典型人物。恰恰是他的这种懦弱性格使他成为处处受欺、事事不成,屡屡退却的失败者。

《围城》中有一个非常精彩的情节,方鸿渐受到唐小姐的斥责之后,痛苦地站在雨里,绝望地承受苦雨的冲刷,然而就在唐小姐叫人请他回来的时候,他却像狗抖毛似的把雨抖掉,走开了。这个

戏剧性的情节似乎是命运在捉弄他,表面上看有点阴差阳错的偶然性,但是这个偶然现象背后却存在着必然性。假如方鸿渐有那么一股韧劲儿和恒心,他就不会轻易放弃对唐小姐的追求,也绝不会以几秒钟之差错失良机。然而软弱、自卑、轻易放弃的本性是他缺乏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任性和毅力。失败是对韧性和意志的最后考验,它或者把一个人的生命击得粉碎,或者使他更加坚固。如果你是一个强者,失败只会唤醒你的雄心,让你变得更强大。假如你是一个弱者,一次小小的失败也可能让你从此一蹶不振。与唐小姐关系破裂之后,他一下子陷入了绝望境地。一边无奈的忍受着痛苦的折磨,一边却在“心理偷偷希望”意外的就碰见唐小姐。他只会在幻境中想象着与她言归于好,可就是没有勇气在现实中切实行动,把破裂的关系“起死回生”。与丝毫没有因为失恋而变得失意、悲观、消沉,而是乐观、积极地面对人生,抱着“开发民智”和“精神动员”的远大理想去三闾大学教书的赵辛楣相比,方鸿渐实在没有男子汉的刚强与大度。

(三)盲目懵懂,虚无主义的人生态度

方鸿渐的消极颓废,皆出于他的所谓“不过尔尔”的“围城”心理。书中对他的这种思想和心理作过描述。即在方鸿渐看来,理想的实现与心理期待往往有一段距离,因此,人生追求多为虚枉,为此付出许多代价大可不必。这正是作者通过方鸿渐这个艺术形象所揭示的“围城”心理。所谓“围城”心理就是“这山望着那山高,到了那山也矮了”,这样一种人类普遍的心理状态。这种心理有一

定的积极意义,用它来遏制人们无尽的贪欲倒很可取。但是,人们只有对未来充满希冀才有生活的动力,只有不满足于现状,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才能不断前进。如果因为目标的实现不能完全称心如意,就对生活、对人生失去信心,放弃一切追求和理想。那么这种“看破红尘”的“围城”心理就是十分有害的虚无主义的人生态度。可以说方鸿渐的懒惰、软弱、逃避、退却、盲目、被动的人生态度皆出于这种“围城”心理。正是这种消极颓废的“围城”心理使他成了一个没有追求,没有理想的“空心人”。

(四)不知人、不自知、缺乏自省意识

方鸿渐不但软弱无能,一味地逃避退却,而且有时还自作聪明,自以为是,盲目轻信,缺乏自知之明和自我反省意识。他们本是研究哲学的留学生,哲学是探索宇宙之奥妙和社会的规律的学问;又是培养人的观察、思维能力以及探究真理洞察世事人生的学问。方鸿渐虽然时而能发表一些颇富哲学意味的高谈阔论,但是在为人处世方面完全没有哲学家的慎思明辨。他往往既无洞悉他人的睿智又无自省、自知的理性。

世间万物人最复杂,人心最为难测,真正做到“知人”是很不容易的。如果不能全面的,联系的,辩证的观点去观察分析,不能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就可能一叶障目以偏盖全。如果盲目轻信就会受骗上当。例如,方鸿渐在回国的船上与鲍小姐发生了“肉体恋爱”,他满以为鲍小姐是真的喜欢他,没想到是被她耍了还自作多情。后来他之所以迷恋唐小姐和陷入孙小姐的爱情陷阱,无非是觉得他们

单纯、幼稚、天真、烂漫、小鸟依人,自以为能够驾驭对方。订婚以后孙小姐立刻露出了真面目,令他大感意外。她对唐小姐的迷恋更是建立在对唐小姐的一知半解,甚至完全“误读”的基础之上。唐小姐表面上显得十分天真、率直、活泼可爱,实际上她过人的机敏和辩才绝不在方鸿渐之下;她的坚强的意志,叛逆的性格和不可违逆的我行我素的个性比孙小姐有过之而无不及。她怒斥方鸿渐时显露出来的专制、任性,对爱情绝对化和对男人绝对占有的苛刻要求更令男人望而生畏。

知人不易,自知更难。曾子说:“吾日三省吾身”;孔子云:“内省不久,夫何忧何惧?”,可见认识自己,解剖自己,正视自身的缺陷和战胜自己的弱点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只有善于此道的人才是真正的智者。方鸿渐作为一个具有较高学历的知识分子,却愚顽懵懂得不可思议。他在短短一段人生经历中一次次遭到失败,又一次次重蹈覆辙,却从来没有进行过认真的自我反思,理性的自我剖析和自我批判,实在是个愚顽麻木之人。

正如上文提到的,意识力是一个人性格特征中的核心力量,丧失了意志就失去了生命的支撑点。然而方鸿渐的人格发展很不健全,他最缺乏的就是勇气、意志和毅力。可以说他的所有性格弱点都由此滋生而来。一个人如果失去了人生的支撑点,就必然坍塌下去,因此方鸿渐的懦弱性格就是他的人生悲剧的真正根源。方鸿渐的人生悲剧也蕴涵着深刻而丰富的人生启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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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好句摘抄

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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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去想,肤浅的快乐其实很容易。

——你也知道痛吗,痛是午夜梦回后抓不住她轻颦浅笑的巨大空洞。

——赵默笙,我是疯了才会让你这样践踏。

——给我一个理由,告诉我,你爱我。

——从现在开始,就算我们一辈子相互折磨我都不会放过你。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承认吧,何以琛,你嫉妒得发狂。

——向来缘浅,奈何情深。

——默笙,我很清醒,清醒地看着自己,沉沦。

——而这七年,他又多少次数到九百九十九? 不是没想过放弃,只是始终没办法数到一千。

——如果那里天气晴朗,那你就留在那里。

如果那里风雨凄凉,那你就赶快回来。

——我从来没有招惹你,你为什么要来招惹我?既然招惹了,为什么半途而废?

——昔日的甜蜜已遥不可及,现实的悲哀却寸步不离。

——经过那么多年,我还是输给了你,一败涂地。

——既然我找不到你,只好站在显眼的地方让你找到了。

——你转身的一瞬,我萧条的一生。

——都市夜晚的五光十色斑驳地映在他身上,愈加显得他一身寂寥。

“你以后会明白,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他说,“我不愿意将就。” (番外 何以玫篇)

——那时候的我还不明白,有一种平静,叫做死水微澜。(番外 何以玫篇)

——平静是因为已经有所决定。

决定了要等下去。(番外 何以玫篇)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痊愈,如我。

有些人的伤口是在时间中慢慢溃烂,如他。

原来这些年,他痊愈的只是外表,有一种伤,它深入骨髓,在人看不见的地方肆虐。(番外 何以玫篇)

——我却忽然觉得长长的时间好像只是我回头的一瞬。

沧海桑田。

变的只是我渐老的心,变的只是以琛越来越坚硬的外壳。

而她好像一点没变。

只在彼端无忧无虑地笑。(番外 何以玫篇)

——突然觉得自己就好像这不知名的花。

一人花开,一人花落。这些年从头到尾,无人问询。(番外 何以玫篇)

——你是我的sunshine,是我想拒绝也拒绝不了的阳光。

——追求梦想是每个人的权利,但是这跟证明真爱与否并没有关系。如果要用时间证明爱,那要浪费多少时间。

——何照

阳光照耀

My sunshine (7周年纪念版 番外)

——这是一个和多年前一样阳光很好的午后,林荫大道上漂浮着草木清香,格子路上映着一家三口长长短短的身影......

这样好的天气,适合出门,适合偷拍,适合与你,携手同行。(7周年纪念版 番外)

——既然琴瑟起,何以笙箫默。

——我考虑过了,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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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世纪拍卖会_小说作文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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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晚上,我睡得正香,忽然觉得一股神奇的力量将我轻轻托起,然后,在一种虚渺的感觉中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城市。

咦!这是什么地方?到处灰蒙蒙的,不知是白昼还是黑夜。走了很长一段时间,很难遇到一个人,偶而碰到一个人,也都是头戴面罩,显得很奇怪。在尘土飞扬的街头,我漫无目的地走着,指引我的只是远处那模糊不清的一丝灯光。

不知走了多长时间,我来到了一个高大的建筑物前面,走近一看,“世纪博物馆”,再仔细一听,从里面传出一阵阵叫买声,我奇怪地走进去,只见里面人头攒动,再向里看,只见一个人正举着木棰在叫价。“难道是一场拍卖会?”我很纳闷。一会儿,只听前面那个人举起一片绿色的树叶,大声地说:“绿叶,起价100万!”“不会吧,一片树叶值这么多钱?有人买吗?”我继续看下去。我没想到,为了这一片绿叶,在场的人是频频举牌,不断的叫出让我吃惊的价格。最后,这片树叶竟以一千万的高价被一位老人买走。

“真是太不可思议了。”我不禁自言自语道。“接下来拍卖的是一瓶天然水,起价150万。”只见台上的那个人举起一只装满清水,只有眼药水瓶那么大的玻璃瓶。顿时,台下的人争先恐后地举牌,有的出200万元,有的出250万元……在激烈的竞争之下,这一小瓶清水卖到了350万元的天价。我真的不敢相信自自己的耳朵,地球上不是有那么多的水吗?怎么在这儿,一瓶水竟会卖这么贵呢?紧接着,还拍买了一棵青草、一粒花子……,这些都是以惊人的价格卖出的。我再也听不下去了,于是,就向旁边的人打听是怎么回事,这一打听才知道,原来,我已经来到了三十世纪,在上一个世纪,人们不注意保护环境,乱砍树木,污染河流,许多地方已经变成了沙漠,沙尘暴在这里几乎是天天发生,已经是司思空见惯了。现在,人们所见到的小草、树木等都是人造的,水也是合成的,就连空气也是到处弥漫着沙子。因此,这些过去遗留下来的树叶等就被以高价一抢而空了……

听了这番话,我惊呆了,他所说的上一个世纪不就是我所生活的二十世纪吗?难道我们子孙后代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生活的吗?难道我们留给后代的是这样的生活方式吗……

“叮铃铃……”一阵清脆的闹钟声把我惊醒,原来我是在做梦。我这才松了一口气,但我不禁又担心起来,如果我们人类再不注意保护环境,随意浪费资源,难道这不是必然的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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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姑娘传说_小说作文

全文共 4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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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灰姑娘,全家都很讨厌她,天上的神知道后,就叫一个新人去帮助她。

那个魔法师因为是新的,所以各行都不是很好,就连飞都飞不好,——不小心虽说是进了房子,可是把墙撞了两个人影,法师马上把墙变好,又说了好多声“对不起”。灰姑娘指了指皇宫说:“那里。”法师明白了,就变出了一件很漂亮的衣服,可太大了。法师又变了一件,而是男装。法师变了又变,最后也没成功,没办法还得灰姑娘自己出马,她拿了那第一件衣服剪了又剪,终于成了一件女童装,法师又变了鞋,这次可能运气变对了。她一路走到了皇宫,大家正在跳舞,王子把油倒在了地上,别人全都摔倒了,就只有灰姑娘在那边滑油,王子也想玩于,就上了征。一上,就摔了个四脚朝天,灰姑娘把王子扶起来。就这样王子喜欢上了灰姑娘,跳着跳着,法师的力量也快没了,奇迹来了,灰姑娘正好最爱看的电视开始放了,灰姑娘马上往外跑,王子追了出去。一不小心灰姑娘的脚带散了,她把鞋子脱下后一扔就跑了。

第二天,兵一路找合适脚的小女孩,当灰姑娘合适时兵马上拿起铁把灰姑娘销好带走了,因为昨晚把鞋到后面时鞋子打到了王子头上,变成了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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芈月传小说结局抢先看

全文共 1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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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根据蒋胜男同名小说《芈月传》(初稿题为《大秦宣太后》)改编,小说讲述了秦昭王母亲芈八子的传奇一生。据兵马俑上的残存“芈月”和阿房宫筒瓦上秦惠文王妃子“芈月”的合体陶文而来,人们推测芈八子名叫芈月。芈八子是楚王的女儿,为楚王的妾所生。芈八子也称宣太后,相传芈八子城府极深,雄才大略,在秦国把持朝政、呼风唤雨近40年。中国历史上,太后这个称谓始见于她,太后专权亦自她而始,实为千古太后第一人。导演郑晓龙,主演孙俪、黄轩、张博,讲述东周战国时期一个王族女人传奇的一生。

电视剧根据小说改编,讲述了秦宣太后的传奇一生。芈月(芈:读mǐ )的名字据兵马俑上的残字”芈月“和阿房宫筒瓦上秦惠文王妃子“芈月”的合体陶文而来。宣太后芈月的一生波澜壮阔、纵情恣意,在至高处把持朝政、呼风唤雨,太后专权自她而始,太后称谓亦始见于她,诚为千古太后第一人。

芈月原是秦惠文王的妃子,称芈八子(秦国后宫分八级:皇后、夫人、美人、良人、八子、七子、长使、少使),品级不高。秦惠文王一死,秦惠文后的儿子即位,称秦武王,芈月的儿子嬴稷被送往燕国当人质。秦武王意外身亡后,芈月成功翻盘,让儿子嬴稷继位为秦昭襄王,自己一跃成为太后,将秦惠文后等人的敌对势力剿杀殆尽,独揽大权,临朝称制,又杀伐决断、攘外安邦,以铁腕手段维护政权稳定,为秦国扩张了大片土地。她拥有异父长弟魏冉、义渠王(后被芈月诱杀)等众多情人,风流韵事和光辉政绩一同被载入史册。

战国时期,芈月是楚威王最宠爱的小公主,但在楚威王死后生活一落千丈,母亲向氏被楚威后逐出宫,芈月和弟弟芈戎在宫中躲过了一次次灾难和危机。芈月与楚公子黄歇青梅竹马,真心相爱,但最后还是被楚威后作为嫡公主芈姝的媵侍远嫁秦国。芈姝当上了秦国的王后,芈月成为宠妃。原本的姐妹之情在芈月生下儿子嬴稷以后与姐姐渐渐分裂,芈姝处处防范打压芈月,而芈月因其对政治的敏感和天份得到嬴驷的欣赏。诸子争位,嬴驷抱憾而亡。芈月和儿子被发配到遥远的燕国。不料芈姝之子秦武王嬴荡举鼎而亡,秦国陷入内乱。芈月毅然下嫁义渠王,借义渠王之力回到秦国,平定了秦国内乱。儿子嬴稷登基为王,史称秦昭襄王。芈月当上了史上第一个太后,史称宣太后。为了自己死后的安宁,71岁高龄的芈月下令将整个大秦的军队带到地下为自己陪葬,即秦兵马俑。

惠文王死后,秦王后的儿子 - 太子嬴荡即位。秦王妃芈八子的儿子嬴稷被送往燕国为质。

秦武王在东周与大力士比赛举重,比赛时意外受伤,不幸身亡。由于这起事故,秦王谥号曰“武”,后人称秦武王。嬴荡无子,秦王室只好选择秦武王的兄弟即位,芈八子抓住时机,与惠文王后争夺新君人选。

惠文后决意立自己的另一个儿子嬴壮为秦王,芈八子决意立自己的次子嬴市为秦王,经过一番斗争,芈八子派系获胜。

然而此时赵国崛起,赵武灵王从国家利益考虑,准备迎立在燕国为质的公子稷(即芈八子的长子)为秦王,赵武灵王集结数十万兵马与秦赵边境,威胁秦国采用自己的方案。经过一番斗争,在双方的博弈下,赵武灵王获胜,嬴稷战胜同父同母的亲弟弟嬴市,被推举为秦王,即后来的秦昭王。但不论是嬴稷还是嬴市,都是芈八子的儿子。所以芈八子也就一跃成为太后。

太后专权自芈八子开始

位子稳固后,她开始将敌对势力惠文后派系的人屠杀殆尽,独揽大权,临朝称制,杀伐决断,攘外安邦,以铁血手腕维护家国政权稳定。为了不让赵国得到好处,宣太后把儿子的权力架空,权力夺过来,自己管理国家。她是楚国人,为了控制朝政,她把娘家的亲戚一个个提拔,任命异父同母弟·秦王嬴稷的舅舅·楚国人魏冉为相国。史书记载,她竟以太后之尊饲喂义渠王,与他发生性关系,还生下两子,骗取北方大国义渠国国王的信任,后被芈月诱杀于甘泉宫,趁机发兵攻灭义渠。在她掌权的36年里,秦的国土大面积扩张。

宣太后的结局

她开创了中国封建王朝外戚干政之先河。在她临朝称制的近四十年里,秦国由宣太后的异父同母弟弟魏冉、同父异母弟弟芈戎(芈:读mǐ )以及她另外的两个儿子公子悝、公子巿主政。当时的各国把这四个人称为四贵。四贵的专权极大限制了秦昭襄王的权力,魏国人范雎逃亡至秦国后,向秦王点出了天下人只知秦国有太后和四贵,不知有秦王的局面。客卿范雎向秦昭王建议收回五人的权力,以免造成赵国李兑那样弑君篡国的祸乱,于是秦昭襄王废宣太后,将穰侯魏冉、华阳君芈戎、高陵君嬴悝、泾阳君嬴巿等四贵驱逐出秦国。

兵马俑最初是为宣太后而建

芈八子去世后,葬于骊山。

央视2009年的某纪录片提出一个新的史学观点:兵马俑不单单属于秦始皇,也属于秦宣太后,也就是芈月。她是秦始皇的高祖母。据史载,宣太后芈月执掌秦国41年,将秦国从战国七雄变成唯一的强秦,为秦始皇统一天下奠定基础,太后称谓始见于她,太后专权亦自她而始。芈月还拥有异父长弟魏冉、义渠王等情人,风流韵事一同被载入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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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来了请闭眼小说经典语录

全文共 18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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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为你现在需要我”

2、“世上没有完美的犯罪,只有未被发现的线索”

3、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而我不愿将就!

4、我把他从孤独的世界,带回繁华温暖的都市。他却牵引着我,从平凡平静的 生活,走向刺激又肆意的人生。

5、请一定不要孤单,薄靳言。不要独自一人,每天好好过下去。因为我就在这里,靳言,在你眼里,在你心里,在你的生命里。我们永远不会分离。

6、我的人生曾经寂寥。我曾经身处茫茫人海,却宁愿孑然一身。直至遇见你。温柔的你,无与伦比的美好的你。言语无法表达。如果一定要概括,那就是——我爱你,以我全部的智慧和生命。——薄靳言

7、我曾经爱过一个女人,她如同天使般完美。

8、她承载了我对爱情的所有梦想,她记录了我所有的热情和忠贞。

9、失去她,我的人生注定无法再圆满完美。但我又怎么可能奢望,上天赐给我第二个这样的女人?

10、我会如她期望般,幸福的生活一生;如她期望般,尽我所能帮助更多的人。这就是对她曾经赋予我的爱情的最好回报。

11、求婚时,他说:“言语无法表达。如果一定要概括,那就是——我爱你,以我全部的智慧和生命。”

12、说谎的人会尽量圆谎,讲真话的人,才不会顾及那么多。

13、我把他从孤独的世界,带回繁华温暖的都市。

他却牵引着我,从平凡平静的生活,走向刺激又肆意的人生。

14、我也很开心。因为你这么开心。

15、我不得不感谢命运,让我们相遇。......否则你今天嫁的,就是这些平庸的男人。噢!这种事想想都令我无法忍受。

16、小孩, 你认为我会害怕这些简单的硫磺木炭粉硝酸钾混合物?事实上,我曾经练习拆除过相当于这个一百倍分量的炸弹。

17、我是多么骄傲和幸运,今生能够拥有你,你让我这么爱你。

18、如果我讽刺人,从来都是因为智商的差距,而不是倚仗专业优势。刑警与我的工作性质根本不同,我为什么要讽刺他们不懂犯罪心理?

19、“傅子遇说你知书达理,会与我互补。噢,他也有蒙对的时候。”

20、亲爱的助手小姐,我告诉过你——只抓最穷凶极恶的犯人。人贩子?多么不入流的东西!连环杀手才是我的菜。

21、子遇:答应我,你一定要开开心心的活下去,就像以前一样。人生的长短,并不是衡量幸福与否的标尺。我们不能白头到老,但这并不代表我们的爱不会永恒。你是那样善良而正直,你的人生还很长,你还可以帮助很多很多人。祝你幸福,子遇。

22、如果我回不来,替我照顾简瑶。如果她也回不来。别担心,那一定是跟我在一起。

23、呵……那是必然的。他的爱情,值得所有男人羡艳。

他微微一笑,抬起头:“谢谢。”

欧阳霖也笑。这时薄靳言的目光却又滑向了沉默吃饭的安岩。

安岩完全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事,静默了一瞬,客观开口:“Top15%-30%。的确很不错。”

薄靳言这些天跟他也熟了,闻言只淡淡一笑:“果然是没谈过恋爱的菜鸟。”

安岩:“什么意思?”

薄靳言从来就没耐心教导后进生,只在心中无声嘲笑。

多么幼稚的男人啊!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

爱情里还要什么比较排名?她就是他唯一的Top 1.

24、如果每个想要见我的人,都能如愿,那我现在已经死了。

累死了。

25、给我这个干什么?集齐十张奖励一条鱼吗?

26、有我在,你要防备什么?

27、如果是感触强烈的事,人在讲完整个经过后,习惯性都会有一个尾声——这是人的情感需求。感触越深,尾声会越富有情感。但是,说谎者没有尾声,因为他以为说完事件经过,就算完结了。

28、我欣赏你的眼光,鄙视你的效率,这不矛盾。

29噢,不好意思,我对点燃一堆难闻的固体、制造出一堆更难闻气体和奇怪图案的活动没兴趣。

我的人生曾经寂寥。我曾经身处茫茫人海,却宁愿孑然一身。 直至遇见你。 温柔的你,无与伦比的美好的你。

30、查凶杀案不看尸体,等于走到真相前却把眼睛闭上。

31、有的时候,杀人对他们来说,只是寻求一个出口。

32、众所周知,犯罪心理是门艺术,计算机是门技术。你把这两者相提并论?

33、我需要加什么油?我一直稳定的高水平发挥。

34、我对你承诺过的事,无论大小。

35、在抓捕疑犯的紧要关头,抽空去亲吻自己的姐姐——你是觉得,我今天没带智力和道德出门吗?

36、我会让凶手悔恨万分,挑在我的时间杀人。

37、那不是她希望看到的我。但是我只能把她推到绝望的谷底,才能赢回她的一线生机。

38、他当然是要向我宣战——除了我,谁能抓住他?

‘他’只是跟你打个招呼——这是他唯一能对你做的事。

39、噢,太棒了,那这条路上其他人会彻底堵成罐头。

40、我只抓最穷凶极恶的犯人,只有我能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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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有乔木雅望天堂小说经典语录

全文共 27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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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有乔木,雅望天堂》,是作家籽月写的小说主要讲述了舒雅望和夏木、曲蔚然、唐小天、夏彤五人的爱恨交织。

1.这是一个爱的疯狂,追的执着,恨的竭斯底里,毁的彻底的故事。

——籽月

2.我所有的热情,所有的爱甚至生命,都在这场爱情中消耗殆……

——《夏有乔木,雅望天堂Ⅲ》

3.单单,是我毁了这般美好的你。

也许,我能为你做的唯一一件事,自始至终都是离开你,以及不给你任何希望。

4.我明白,不爱舒雅望的唐小天,就不再是唐小天。

可是,不爱唐小天的单单,也就不再是单单了。

我就这样看着你,我等你,我愿意。

5.这一生,只做一个梦。

这梦里,只有你。

这梦中人,永远永远都不要醒。

6.唐小天,你准备好了吗?

这样疯狂的恨意,会拉着你一起下地狱,你再也不能住在天堂,看你最爱的她。

7.或许,我会好好活下去,活在没有你的世界里。

或许,我会消失,就在明天的晨光里。

8.所谓的爱,就是赋予了一个人名正言顺的伤害另一个人的权利。 ----夏彤

9.雅望,我从不担心,你会走去更远的地方,看见更美的风景或是遇上更好的人,因为那是属于你的幸福,只要能让我知道你很好,那我也会很好。 -----------唐小天

10.她捏着手中的鱼儿说:“夏木,我会戴着它,一直戴着它,戴着它到老,戴着它进坟墓,戴着它到下辈子。

“你也要戴着它,一直戴着它,带到下辈子。

“下辈子我们一定会遇到的。

“那时候,我一定会等你。

“那时候,你不来我不老。

“那时候,你一定不要把我丢掉。

她拉起他的手,轻轻地钩上他的小拇指,望着他,哭着说:“约定了,约定了哦。”

冰冷的太平间里,女子紧紧地钩着已经没有温度的手指,轻声哭泣着,悲伤像是没有尽头一般笼罩着她。

11.我终于明白,

所有的悲欢都只是我一个人的灰烬。。。。。

12.一切都无法重来,一切都已成为曾经。所有的美好往事,只能如小小的沙砾般被时间的流沙掩埋。

13.小天,有人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我想我们的缘分未满千年.....

---------雅望

14.现在你回来了,可是,我等的已经不是你。

----------雅望

15.有的时候,一旦错过便是一生,再次遇见,可有来生?

16.舒雅望以为,他和唐小天会一辈子在一起,从出生到死亡,一分也不多,一秒也不少。

17.当时,你还说过一句话,说希望我也能成为你的骄傲。

我一直记得这句话。

那么,雅望,现在的我,有没有成为你的骄傲?

--------------夏木

18.年少时的他们在星空下许下诺言,一个说愿意等,一个说一定回来。

19.我用十年的时间去忘记一个人,结果只令她的轮廓在我的脑海中更加鲜活。

------------唐小天

作品鉴赏

《夏木Ⅰ》

这本书语言很朴实,可是就在这朴实的文字后面我看到了一个荡气回肠的故事。这个故事亲切的就像发生在我自己身边一样。作者构架故事的能力非常好,是我见过为的青年作家里为数不多的很有潜力的一位新人。

——《晨报周刊》著名书评人袁复生

人生,是不是真的要纠缠才能算得是真实活过?爱情,是不是一定要唇边带泪才会刻骨铭心? 泪水不自觉华丽丽的落下,暗笑自己太痴!合书,闭眼冥想。何时?何地?何方?都不在重要!

——《影迷》《星月刊》执行主编高瑞沣

从来没有任何一个美丽的少年,能够象这本书里的夏木一样给予我那么深刻的痛楚与悲伤。我连夜看完的这个故事,立马决定在《花火》上轮番连载,五年了,还从来没有哪一部小说能像当年“凉生”一样感动我,可是“夏木”办到了。

——前花火主编小狮

书里蔓延着细致绵长的深情,不同《深海》般凛冽,读懂它,即是从另一个角度读懂爱情。

——独木舟

不是所有人的生命里都会出现一个叫夏木的男孩,但是如果你遇到,你一定一定会用一辈子的时间记住他。所有的悲痛和伤,凝结成幸福的回忆,让你永不能忘。

——张芸欣

《夏木Ⅱ》

夏木会让我心疼,那么曲蔚然会使我心碎。

那是一种你眼睁睁看着一种美好,变成破碎的无能为力,你明明知道他这样不好,可是你却就是找不到能阻止他不继续的理由,因为那些他的过往,他的遭遇,让他有足够的理由憎恨这个世界,我想着就是所谓的世界在没有了光,而他再也没有了那颗能跳动的心。就像浮萍,就像流云,就像断了线的风筝,他再也找不到回去的路,和那个深爱的人。

——邻居家的猫(责编)

很久以前看过第一部,当我看到有第二部时果断地买了。兴致勃勃地看完了。看的过程中哭了好几次,没想到曲蔚然这么可怜。之前看第一部时对曲蔚然的印象非常的差,但是看完第二部后我立马改变了我的想法。太感动了。他对夏彤的爱太深沉,所以当夏彤死掉后,他看到与夏彤长得很像的舒雅望时,才会缠着雅望。可惜雅望喜欢的是夏木。。这只能是悲剧。

——读者夏殇凌评《夏木Ⅱ》

心疼夏彤,比心疼夏木还要心疼她。我不知道,她为什么会爱得那么卑微。曲蔚然也是个可怜的人,亲生父亲不认他,母亲为了养父而一再的让他忍受,养父却是个有精神病的人,时刻担心他的病会不会发作,可他从小就在这样的生活中成长,一心想要报复的他遇见了夏彤,爱上了她,却在想为她放弃所有的时候却被他父亲的妻子让人开车撞死,才导致了后来的丧心病狂…

——读者十里春风不评《夏木Ⅱ》

《夏木Ⅲ》

我觉得不会有人会比她更努力,凌晨两点爬起来写稿子,清晨六点再趴床上睡会,七点就又起床上班。之所以这么认真,这么投入,所以才有了夏木,有了唐小天,有了曲蔚然,有了这么多让人心疼落泪的少年。她就是籽月,她能写出独一无二的故事,带给我们无法忘却的青春。

——邻居家的猫(责编)

都都说“夏木”里面,每一个少年都会是主角。这一次是让人等待了五年的唐小天。

可是我却毫无理由的喜欢上了单单这个孩子,找小天帮忙绑架自己哥哥的她,在芝加哥勇敢地救助了唐小天的她,在火车上挨着冻却一心一意想赶紧回去给小天哥哥煮饭的她,那个能够掐着雅望的脖子,对她说,“这个世界上没有人会比唐小天更爱你”的她,那个轰轰烈烈宣告全世界她的爱情的她,那个在所有的爱破碎之后悄无声息离开的她,那个在暗夜里独自舔舐伤口,白天却对所有人都说I AM OK 的她!

让我心疼不已。

夏木的守护是至死不渝的,而单单的守护是掏空了她这一生所有的爱,所有的热情,所有的生命。

这一场爱,谁的人生能够承受?

籽月总是把爱情写得这样抵死纠缠,写得这样残忍不堪。这样的付之一炬,全盘托出,最后却全部坍塌。爱坍塌了,信仰坍塌了,生命坍塌了。太过于沉重,所以才会留在我们心上那么久,那么久。

我不知道最后单单会去了哪里,未来是不是还有人能救她,把她从绝望的那滩死水里拉出来,不知道她还不会在夜里流泪,但是我希望,我们每一个女孩,都不要成为单单,不要遇见只能爱着雅望的唐小天,不要经历这样一场最终无能无力的爱而不得。

有些爱,真的是没有办法的。

就像唐小天只能爱舒雅望。

就像单单只能爱唐小天。

作者说这个故事就这样结束了,可是我多希望她永远都不结束,希望不要让单单只活在绝望里,希望小天不要活在没有爱的世界里。

——读者 小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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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体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6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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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这部奇书很多次了,一直没有真正去阅读,某日听了一个关于中国为什么没有科幻电影的讲座,其中提到《三体》在国内科幻小说界的地位,也提到该书的精彩之处,但演讲者认为该书还是不适合拍成电影,因为其故事铺垫太长,人物众多,剧情复杂,短短两个小时之内很难把故事讲清楚。这么一说我到来了兴趣了,下决心拜读一下这部神作。

想到哪就说哪儿吧,先说我最敏感的一个词(和我所学专业有关)——思想钢印,听上去就充满硬度的一个词,在《三体》第二部,这个词是面壁者(面壁者是人类发现三体危机时,通过分析三体世界生物不会欺骗、不会伪装和演示的特性,为了逃脱三体世界的监控,以寻求能够战胜三体的途径所挑选的人,面壁者拥有很多自由,有强大的调配资源的能力,但不需要向外界解释,以表象欺骗三体世界,真实意图是战胜三体。)希恩斯发明的,更确切的说,这是一项技术,一项企图控制人类思维的技术。作为面壁者的希恩斯,假装要为人类打上对于未来与三体世界的战争充满信心的思想钢印,造就一支拥有必胜信念的太空军,当时的情况来看,人类对于未来的星际战争缺乏信心,敌人太强大了。看到这儿时我不禁微微一笑,这不就是我们思想政治教育专业要干的活么?尤其在战争年代,这个职业绝对是必要的。

当希恩斯在联合国大会上提出思想钢印的想法时,曾遭到大家的反对,是希恩斯是这样反驳的:“怎么一提到思想控制,大家都这样敏感?其实就是在现代社会,思想控制不是一直在发生吗,从商业广告到好莱坞文化,都在控制着思想”,在希恩斯对于人类危机的迫切性的分析下,联合国同意了他的思想钢印计划,只不过对这项计划的实施范围和过程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然而当希恩斯关于思想钢印的惊天大秘密被破壁者(破壁者是来自三体世界的专门破除和揭穿面壁者计划的人)揭穿之后, 人们才发现所谓的信心都是假象,希恩斯本人是一个十足的逃亡注意者,他对未来根本就缺乏信心,所以他给人们打上的思想钢印看上去是使其获得信心,实质则相反,只是这种失败主义的逃亡情绪不会立马表现出来。

“思想钢印”的巧妙设计,让我对于文学作品的好感大大加深了,这正是哲学本身所缺乏的。无数的理论无数的论证,通过故事性的叙述竟然表现的如此淋漓尽致,而且给人很多空间,更加巧妙的在于,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可以表达任何一种观点,因为人物的丰满,这些观点也会显得真实。希恩斯对现实中的思想控制那一段,何尝不是文化工业批判理论的表达,纯粹的理论本身有深度,而这样文学化的表达有厚度,这种厚度来自于一种可理解或者可想象的情景。这是文学创作的优势,亦是其薄弱之处。理论更多需要读者自己去挖掘,而不会明显的呈现,深者见之深,浅者视之浅。虽然刘慈欣在人物刻画也语言优美程度上确实不那么出色,但科幻小说的性质本身对这二者就没有太高的要求。

作者在这里所描述的思想钢印必然有很深的哲学意味,首先涉及的肯定是自由问题。对于联合国大会上其他学者的质疑,是对由于思想自由的捍卫,希恩斯给出现代思想控制的例子,但并没有说服大家,真正触动每一个人神经的,是生命受到的威胁,也就是生与死的问题。大家心里基本上达成了这样的共识:生命是第一位的,只要能生存下来,思想不自由点也就算了。所以这里根本上还是生存问题,其实三体第二部通篇都在讲生存问题,为了生存,很多原则都可以暂时放弃,只遵循一条生存原则。

然而讽刺的是,冒着思想控制的危险而进行的思想钢印,输入人脑的不是必胜的信心,却是根据希恩斯——这个思想钢印的创造者——的主观意愿来制定的。多么巧妙的包装,掩盖住了他真实的内心世界。这又契合了文化工业批判理论中对文化工业的一个重要描述——虚伪性。所有的表现都是在为你服务,为你着想,但事实上背后却藏污纳垢,不知有多少欺世瞒众的目的。就像现在的大众文化,美国好莱坞,全都是国家意志的表达,全都是美国人拯救世界的张扬,剧情再离奇最终都不免俗套。

更可怕的是,即便明眼人拆穿了文化工业的虚伪性,总有人会站出来说:这一切都是为了你好。好一个为了你好,如此一来,所有欺骗和虚伪都可以打折这个旗号大行其道,因为我的出发点是好的,我的目的是善的,可笑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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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原文对李策死亡的描写

全文共 2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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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阳光从大畅的门口照进来,明晃晃的亮,刺得人眼前一片花白,四周那样乱,有人在惊呼,有人在尖叫,有人仓皇奔出去富太医,侍卫们冲上前去,雪亮的刀子闪烁着银色的芒,在地上画下一道道白亮的光影。她站在原地,眼睛仿佛不能承受这样明媚的光影,热热地痒。太阳像是用坚冰所造,照在身上寒澈澈的冷,仿佛被浸入冷水,寒气从指尖冒起,一丝丝的袭上她的手脚、腰身、渐渐覆盖上胸口,心口怦怦跳得厉害,一突一突地仿佛要从腔子里跳出来,喉间又酸又涩,连呼吸都变得不再顺畅。

太后一身衣衫已被鲜血染红,苍白的脸上攀起两丝病态的疯狂,她的眼睛明亮且狰狞,被人制住之后也不挣扎,只是用充满恨意的声音冷冷的说道:你们都是畜生,都该死,我杀了他,现在再杀了你,我要为我的丈夫和儿子报仇。

那一刻,楚乔看到了他的眼睛。

生平第一次,她觉得她透过了他的眼睛看到了他的心,不像是以往的轻挑,不像是以往的深邃,不像是以往的波澜不惊难以揣州。那一刮,她清晰的透过那双幽潭看到了其中的喜怒哀乐,看到了压抑低沉的脉脉暗涌,看到了如塞外雪原般的皑皑苍凉。

他就那样躺在那里,伤口处的血像是漱教的泉水,将他淡青色的衣衫染红。他静静的望着他的母亲,眼底没有震惊,没有仇恨,只有刻骨的疲倦排山例海的席卷而来,将他俊朗的容颜完全淹没。

窗外有呼呼的风吹过,晃动着簿薄的窗纸。地上的鲜血蜿蜒的流动,密密麻麻的人影冲上前去,为他止血为他医治,殿外再次响起了宫人们惊慌失措的声音,一切就像是一场无声的哑剧,楚乔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听不到,只是呆呆的注视着他的眼睛……

一丝哽噎的哭声突然自一名满头花白的老太医的口中溢出,飘渺的帷帐之后,女子的身影像是一行青烟,骤然倒下,隔着浓浓的帐幕,她的双眼浑浊不清,只能看到依稀中那一只摇曳的红烛。

醒来的时候,四下里一片死寂,她恍惚间还以为自已是在做梦,然而看到梅香惊喜的脸,她的心却突突的疼起来,鞋子也没穿,掀开被子就跳下床去……

李策,我来看你了。他的睫毛微微动了动,然后睁开,目光幽幽的聚过来,静静的看着她,目光那么宁静,似乎隐隐的包含了那么多那么多,他艰难的伸出手,对她招了招,淡淡的笑,轻声说,乔乔。

楚乔的眼泪夺眶而出,缓缓抓住他的手,只是几天的时间,他竟然就瘦成了这样,指骨嶙峋。她的喉间含着浓烈的酸楚,哽噎的发不出声音,眼泪扑朔朔的滚下。

他的眉心微微蹙起,伸出手指,轻轻拭过她冰冷的脸颊,微笑着说:别哭啊,都怪我。她的眼泪一行行的落下,指尖带着冷冷的凄凉:我答应过会一直陪着你的,我不该出去。

特工王妃楚乔传萧策怎么死的小说第175章李策被他妈杀死

特工王妃楚乔传萧策的结局

李策突然一笑,他平躺在床上,看着床顶繁复的花纹,上面绣着万寿无疆的黄金小篆,密密麻麻的爬满了整座龙床。他的声音淡定且平静,没有一标怨愤,静静的说:怎么能怪你,那是我母后。

他突然剧烈的喘息起来,声音脆弱且无力,楚乔惊得就要找太医,却被他牢牢的抓住,手腕上的力量那么大,几乎无法想象这是一个重伤的人。

谁,谁能想到呢。是啊,谁能想到呢……

夜里的风穿过房檐,吹过檐角的镇兽内部打通的耳朵,发出呜呜的声响。极远处,是宫里的女人们压低声音的呜咽声,极细小的飘过来。

原本想要亲自送你出嫁的,现在,恐怕不行了。

不会的。楚乔突然固执的说道,声音那般大,回荡在空荡荡的大殿上,像是一圈圈飘曳的叶子,她使劲的握住他的手,似乎在同什么人争抢一样你不会有事的

李策看着她,突然虚弱一笑,那一笑突然好似一只锥子一样扎入了楚乔的心,她是那样的惊慌,眼泪蔓延过脸颊,流进嘴里,苦涩难忍。

李策,别走,别走好不好她轻晃他的手臂,像是一个孤单的孩子:你不在了,我怎么办我出了事,谁来帮我我没地方住,谁让我白吃白喝

李策眼睛里闪过一丝古怪的笑意,他故作生气的嘟囔:原来我就是一个冤大头。

多少年了,过去的岁月像是一汪清泉,一殍拜的滚过寂寞冷寂的空气之中,她无力的看着他,心痛得如同刀子在剜。他的声音淡如湖水,静静的说道我已经派人去通知诸葛四,会,会有人送你去见他,你,就好好跟他去吧。

楚乔咬住下唇,他仍日断断续续的说:以后,别再逞强,别再使小孩性子。

夜色如同太清池的水,那样的凉,他的眉心紧锁,像是被风惊动的火苗,双眼是看不清的波光,牢牢的凝视着她。突然,他说道:乔乔,扶我起来。

楚乔一惊,连忙摇头,可是话还没说出来,就看到他固执的眼神,那么坚定。地的心一痛,小心的将他扶起来,坐在窗前的藤椅上。他穿上了外套,鲜红的颜色,上绣妆花龙纹,横的经,纵的纬,张扬里透着颓废的凄凉,好似他们最初的那次相遇一样。

乔乔,我头发乱了。楚乔嗯了一声,拿起白王梳子,打散他的头发,梳齿浅浅的滑过发间,苍白的手拢过他的鬓角,一丝,又一丝,似乎走过了他们那么多年的相识,她的手渐渐颤抖了,他却好似不知,始终没有回过头来。梳好了头,他侧过脸来,笑吟吟的对她说:精神吗?

楚乔强颜欢笑的点头:帅呆了。李策眉头一皱,问道,夸我吗

见楚乔点头,他才开心的笑起来,像是当初一样。

李策楚乔强忍住心里的悲凉,轻声的同:你还有什么心愿吗?

心愿……李策皱着眉,若有所思,许久才轻笑道没有了。

他的呼吸突然有些仓促,对着她,遥遥的伸出手来,轻声说道:乔乔,让我抱抱你。

窗外的风突然大起来,吹开微敞的小窗,月亮在空荡荡的大殿上洒下一地的苍白,照的四下里都是皑皑的雪亮口风从远远的太清池吹来,带来了清荷的风,楚乔的喉咙仿佛是被人咬住了,狰狞的疼痛。她跪在地上,半伏在他的怀里,眼泪一丝丝的滑下,蕴湿他的衣衫。

头顶的呼吸一点点消逝,像是清风吹去脉脉的樱花,再无一点声息。月光斜斜的照在他们的身上,依稀间,似乎又是很多年前的那一场年少轻狂,邪魅的男子红衣墨发,从天而降,在她的耳后吐气笑言:还不停下吗?

岁月如同一场大梦,繁牟卸去,剩下的只足一片浓重的苍白……

巨大的悲泣同时响彻九霄,阖宫上下,到处都是悲伤的哭喊,绵长的丧钟穿透了夜间的雾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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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评小说楚乔传诸葛玥

全文共 14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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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的寒鸦突然怪叫一声,惊碎了这宁静的夜,李策的笑像是一朵罂粟,有着梦魇般的魔力。

“如果,我杀了赵嵩,你会如何?”

一丝酸楚缓缓从心底升起,楚乔看着他,静静不语。

”那如果,我杀了燕询呢?”

窗子突然吱的一声,被风吹开一道键隙,冷风顺着缝隙吹进来,扫在楚乔的脸颊上,丝丝的冷。

“如果,我杀了诸葛玥呢?”

男人一字一顿的缓缓说道,声音那么低,像是一汪深沉的水。

轻松的气氛登时消失不见,楚乔双手冰凉,沉默的坐在那里。三年的时光转瞬逝去,那些曾经坚定如钢铁般的信念,终究还是离她远去,她还记得当时的回答,她说她必会以命相搏,穷尽一生,灭了卞唐,然后让他猪狗不如的活着。

一颗心,突然间就那么冷那么冷了。

”我会死。”

李策眉梢轻轻一扬,就见楚乔抬起头来,唇角的苦笑看起来凄凉如宿外的月色。

“我没有能力报仇了,只能随他而去。” ”

同样的,开篇时就算告诉我男主是诸葛四,我也肯定不信的。冷漠,孤僻,邪佞,狠辣,血海深仇,少许暧昧。多么合适的男二啊,那个时代燕洵风头正当其盛,诸葛四被我深深地欣赏着,也惋惜着。真没想过人家并不是个炮灰命。

诸葛四开始估计也就是看着楚乔小姑娘冰雪聪明可爱,提拔到身边做了大丫头。及至后来情根深重,怕是万万没有想到的。我一直在思考,到底是从什么时候算是他爱上楚乔了呢?

开始,只是好奇与欣赏吧,或许有浅浅的喜欢。那时的楚乔不过是个七八岁的孩子,若说爱情,未免夸张。到了那个血腥洒遍帝都的夜晚,让他看见了楚乔对燕洵的舍命相护。那时,是浓浓的不甘心吧。凭什么我欣赏的人,不单弃我而去,还为了一个前路凶险的人拼上自己的性命。幽禁的年岁里,他不动声色暗施援手,明里暗里多次解围。潜意识里,还是自己府上的那个小丫头,自己怎么处置没关系,但哪里容得了他人插手。暗中救下楚乔仅剩的家人,金銮殿上挺身回护,燕洵不能,不敢做的事情,他可以。赞赏着楚乔顽强的生命力,想看看她究竟能走多远,走到什么程度。于是,一路目光追随,心中挂牵。于是,终于心动。

眉山皇陵里的那个拥抱,坞彭城里那次误打误撞的暧昧,那一路上互相扶持并肩战斗的默契和相携,唐京城里她从赵淳儿手中救出来的那次流泪,夕照山下的那次重逢,贤阳灯会上灯火阑珊的那次回眸,千丈湖下那一声声的“活下去”。细细数来,他们竟也一起经历过这么多。诸葛玥曾经问过楚乔,什么时候突然不再恨他了。毕竟楚乔来个这个世界的第一天,就目睹了这个世界的亲人被他残酷地处死。楚乔开始生存的目标和意义,就是让他们付出代价。可是一路走来,谁亏欠了谁,谁辜负了谁,混着鲜血与时光,模糊得无法看清。

楚乔在这个重生的世界上最大的愿望,就是建立这里人们所相信着的,天下大同的社会。她将这个希望寄托在燕洵身上,当长久的信念分崩离析的时候,一向勇敢无畏地她崩溃了。可这也是一个契机,让她有机会去面对一直被强行压制,不肯面对的情愫。她何尝不知道诸葛四的心意?只是不能回应。他们俩人的立场,从幼时起,一直都是极端的敌对,之后她辅佐燕洵,与诸葛玥所效忠的帝国傲然相抗。诸葛玥几次救她于生死。她只能涩涩地说一句,谢谢你。等到了一切风轻云淡,她不过是一家小小客栈的老板时,他终于可以将她的手握在掌心。多年的艰辛困苦,仿佛都只为了这一刻。

一切因你而值得。

其实这俩人很像很像,对身边人都是嘴硬心软,孩子气得很。别人一点点的好,总要涌泉相报。大权在握,富贵傍身,却有挥挥衣袖,孑然一身又何妨的气魄。或许是到底背负得没有那么多。战火纷飞,哀鸿遍野,她陪在他身旁,硬是杀出一条生路,形成四国鼎立的稳固格局。

灰姑娘的后妈真的勇敢了一点,带着灰姑娘私奔了。

我喜欢这个童话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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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经典励志小说3、“豹走天涯”系列

全文共 3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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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包括《梦想启程》《巅峰见证》《极限挑战》)金飞豹着,云南人民出版社

登山是一项极具冒险精神而且危险性相当高的运动,风险是这项活动的重要组成要素,没有危险,登山就不能与其他众多娱乐活动区分开来。挑战生死的奥秘和纵览难得一见的瑰美景色也总是吸引着热爱自然的人们,能站在世界最高峰珠穆朗玛峰上,更是所有登山者的梦想。于是作者来到了哈巴雪山,来到了这座实践的学校,来到了这个探险家的摇篮,在这里进行最基本的学习,并从这里获得了勇气和力量十大经典励志小说十大经典励志小说。从哈巴雪山(5396米)到慕士塔格峰(7546米)再到卓奥友峰(8201米),最后,作者终于自豪地站到了世界巅峰——珠穆朗玛峰上(8844米)。本书是作者攀登几大山峰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图文并茂,具有很强的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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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励志短篇小说

全文共 1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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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做公益是件门槛很高的事情,不仅要有足够多的金钱和时间,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如果有人告诉你动动手指,不花一分钱就能做公益,不仅利人而且利己,你是不是会产生做公益的冲动呢?有这样的一个90后大学生,创办了一种全新的公益平台,让天下没有难做的公益成为可能,他就是米公益的创始人王子。

王子毕业于中山大学管理学院,虽是人们眼中的高富帅,他却不热衷啃老享受,而是想着做一些对社会有意义的事情。在上大学期间,他和同学就经常参加一些志愿活动,而有件事情触动了他想创新公益的想法。

有一年,他跟随广州志愿服务队到敬老院送温暖,他们陪老人们说笑聊天,喂老人吃水果点心,老人都非常开心。期间,一个老爷爷调侃地说,“像你们这样经常来的人不多,很多人献爱心是带着任务来的,本心里不是心甘情愿的。有些人送来用的东西,送完就走了,也不管你会用不会用,也不管坏了咋办,连个回访也没有。”

老爷爷有些不顺耳的话给了王子的灵魂很大的触动。反思社会上,确实很多献爱心送温暖都流于形式,使好事变成让人尴尬的事。可如何才能让大家心甘情愿做公益,又乐在其中呢?

2012年底,即将大学毕业的王子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同学莫子皓,因为当时两人皆因成绩优异分别被保送北大和清华研究生,正好无事可做。两个充满激情的年轻人一拍即合,决心做人人都能参与的公益。

他们拿出了自己的10万元奖学金,组建了开发团队,利用对互联网熟悉的优势,推出了一款健康有趣的米公益App,手机用户只要动动手指,然后按照提示扭扭脖子、伸展四肢、给家人打电话、做运动、学知识,就能获得虚拟“米币”从而兑换物资,再指定捐赠给某个公益活动。既向人们在细微处传递了健康生活的理念,也轻松地点燃了普通人的公益梦想。

起初,王子周围的同学对他们的做法嗤之以鼻,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事。然而,事情确实不是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前期,为了解公益的需求,他们走访了多家民间公益组织,虽然整天累得精疲力竭,但他们累并快乐着。他们了解了更多需要捐助者的切实需求,如有的公益组织需要玩具,有的需要衣物,有的需要一些知识的培训,有的需要工作岗位等等,这对他们设计对口捐助,提高公益的效率奠定了基础。

米公益的平台搭好后,接下来要找到捐赠企业。王子缺少和企业打交道的经验,于是在微博上艾特了数家企业的领导,只有少数几家回复他,大多企业都不肯和这个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去冒险。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有北京的几家公司和他们达成了合作,令王子欣喜若狂。企业捐赠了物品,王子可以根据企业的特征为其找到不同的公益渠道,并在米公益的所有平台上给予宣传,比企业纯拿出钱来做广告,更能让人接受,效果反而好的多。

为了宣传米公益,他们建了官网、微博、微信,他们从微博上传了公益项目视频进行宣传,并给一些大V们发私信请求给予推广,却遭到网友投诉,原因是散布不实信息,有打公益的名行骗的嫌疑,结果账号被封杀多次。在微信上宣传,网友还在质疑,他们的物资是否真的捐出去了,会不会被他们变卖私吞?

由于人们对米公益的认知不足,加上这个年代诚信缺失,他们的一腔热情遭到了质疑。做好事怎么就这么难呢?这个问题经常困扰着王子。尽管如此,现实中的艰难却挡不住公益带给他们的满足感,正如王子所说:“快乐有两种:自己快乐,让别人快乐。从米公益里,这两种快乐我都能感受到。”

自从2013年7月17日,米公益正式上线,与他们合作的公益组织和企业越来越多,其中包括当当网、京东商城等。如今,米公益已经成功策划了多次线上公益活动,10万“米农”在不同的公益项目中献出爱心,有为盲童录制有声读物公益项目募捐,有为自闭症儿童送玩具,为西藏学生捐赠毛衣等等。而更多的网友不仅线上“买米送米”,还热心线下公益活动。他们在不断地传播着正能量,这令王子非常自豪和开心,真实感受到:做公益真的没那么难。

王子曾在一次演讲中说:“在公众眼里,90后是享乐、脆弱、自私又叛逆的,我想让大家知道90后也有责任,也有担当,因为经过磨励的青春更饱满,有担当的青春更精彩!”

同样是青春年华,怎么度过是个人的自由,而只有那些担当的青春才更厚重、更有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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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64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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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是中国作家莫言创作的长篇小说。《红高粱》以抗日战争及20世纪30、40年代高密东北乡的民间生活为背景,故事中塑造的一系列的抗日英雄却都是正义和邪恶的化身。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说红高粱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最后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九儿为了救下他们,引开鬼子,最后于鬼子同归于尽。

余占鳌部队经过几场战斗,死伤惨重,余让俊杰带着剩下的弟兄先撤,自己掩护大家。眼看日军日益逼近,兄弟们都表示要和余占鳌共存亡。众人和鬼子浴血奋战,做好了同归于尽的准备。

朱豪三前来增援,从战火中救出了余占鳌等人。他让俊杰带着占鳌先行撤退,用自己的部队拖住敌人。在弹尽之际,朱豪三让小颜带人先撤,自己则拉响了身上的炸药,和夫人孙大脚一起英勇牺牲。

撤退的路上,九儿紧抱受伤昏厥的占鳌,盼他赶紧醒来。鬼子准备追捕余占鳌彻底把其消灭。得到消息后,俊杰带着余占鳌和众人向西山根据地撤退。临走前,九儿把当年的草编戒指还给了俊杰,希望他能一直守在余占鳌身边,带他走正道。

俊杰、九儿带着重伤的占鳌和剩下的兄弟在高粱地里穿梭,鬼子一路追赶,很快包围了他们。九儿亲吻并嘱咐了豆官以后,悄悄离开了队伍。

高粱地里,九儿用凄美的歌声引开了鬼子,把他们引到一片堆放着三十里红的地方,她摔破酒坛,把酒都倒在了高粱地上。鬼子包围了九儿,朝她开枪,在倒下之前,九儿把火柴扔进了酒中,和鬼子同归于尽。

一、作者与创作

莫言,原名管谟业,1955年生于山东高密县河崖镇平安村,1960年五岁时在家乡上小学,1966年11岁小学毕业后因家庭成分是富农又因得罪了一个农民代表,莫言被剥夺了继续上学的权利只能回家务农。在农村劳动多年。1976年历经波折加入解放军。1981年开始创作生涯,主要写乡土题材,其成名作为《红高粱家族》,以内容新颖奇妙,风格大胆泼辣,叙事独到丰满,感情激烈昂扬震动文坛;1997年长篇小说《丰乳肥臀》获中国有史以来奖金额最高的“大家文学奖”;随后的长篇小说《檀香刑》却惹来不少争议。有《莫言文集》五卷。

莫言1985年在解放军艺术学院学习期间,发表了《透明的红萝卜》,受到好评。次年,中篇小说《红高粱》的发表,产生很大反响。随后,他又写了与《红高粱》在故事背景、人物等有连续关系的几个中篇,它们后来结集为《红高粱家族》。这些小说,主要以对小说中的故乡高密的记忆为背景展开。《红高粱》系列,以及发表于1995年的长篇《丰乳肥臀》,是作者对于民族的骁勇血性的那种理想状态的寻找。显然,他也要如福克纳那样,不断叙述他所建造的“高密东北乡”的故事。这些图景,来源于他童年的记忆,在那片土地上的见闻,以及他的丰沛的感觉和想像。他把笔伸向“历史”,在这片充满野性活力的生活场景上,叙述先人在过去年代的生活,他们(“我爷爷”“我奶奶”)生命的奔放热烈和无所拘束的传奇性经历。另一些小说,写当代的乡村生活,农民的情感、生存状态,人的本性所受到的压抑和扭曲。如《透明的红萝卜》《金发婴儿》《枯河》。这两部分作品似乎构成一种对比,而暗含着对生活于其中的后代的怯懦、孱弱的批判。

莫言的小说,表现了富于感性化的风格。他的写作,对当代小说过分的观念结构所形成的文体模式,是一次冲击。他采用一种不受控制的、重视感觉的叙述态度。在描述中,心理的跳跃、流动、联想,大量的感官意象奔涌而来,而创造一个复杂的、色彩斑斓的感觉世界。这种强烈的感性体验的写作方式,与对于带有原始野性生命力的向往有关。不过,有的小说也会由于对感觉过分倚重,表现出控制不够、刻意追求暧昧意象的倾向。

(选自北京大学中文系洪子诚教授《中国当代文学史》,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二、生命的颂歌

德国哲学家叔本华把文学的对象视为生命意志的理念。《红高粱》就是通过“我奶奶”戴凤莲和“我爷爷”余占鳌的故事,以时空错乱的顺序,借用意识流的表现方法,叙述了昔日发生在山东某乡村的一曲生命的颂歌。

在小说中“我奶奶”“我爷爷”,他们浑身上下焕发着旺盛的生命力:“奶奶”年轻美丽,“走起路来双臂挥舞,身腰拨动,好似风中招飐的杨柳”。洋溢着生命活力,甚至有些放纵与风流。她16岁出嫁,渴望幸福美满的婚姻,“渴望躺在一个伟岸的男子怀抱里缓解消除孤寂”,谁知贪财的父亲把她嫁给了一个麻疯病人单扁郎,因为单家富甲一方,生命刚刚结出花蕾,就面临凋零。这时“爷爷”出场了,“奶奶”的美丽“唤醒了他心中伟大的创造新生活的灵感”,他劫走了三日后回娘家的“奶奶”,俩人以原始炽烈的生命热情,在红高粱地里翻云覆雨,共享生命的欢乐与灿烂,共播生命的种子。一切不复存在,只有赤裸的生命在疯狂,甚至可以说是放纵本能与情欲。“爷爷”杀了单家父子,终于和“奶奶”生活在一起,从此“奶奶”像鲜花一样饱满地开放了。日本人来了,他们的生命又和抗战联系在一起。管家刘罗汉大爷为保护“奶奶”和她家的财产被日本人剥皮杀害,“奶奶”端出纪念刘罗汉大爷的血酒,让已经成为民间武装(或曰土匪)司令的“爷爷”(余司令)喝下,去打日本人。战争是悲壮然而热烈的,“爷爷”带着儿子豆官(“我父亲”),扛着炮,在日本兵的枪林弹雨中英勇厮杀。“奶奶”最终牺牲在战场上,临终前她仰望天空,为自己这样激情地走过一生而感谢上苍。在小说中“奶奶”“爷爷”完全不似以往的革命战争小说中的英雄形象,为了理想信念,为了国家民族去战斗去献身,而是在生命力的驱动下,去生活、恋爱、繁殖、杀人、越货、抗日、牺牲。他们为解放生命而活,又为生命解放而死,无“是”无“非”(在抗日这一民族大义上不含糊),敢做敢为,他们可以说是生命意识层面上的“英雄”。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前献词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激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肖子孙,我愿扒出我的被酱油腌透了的心,切碎,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尚飨!”他是为已经丧失原始、粗犷的生命活力,沉浸在功利中卑微地苟活着的人们而羞愧吧!

莫言小说有着丰富的主题内涵。在他的作品中,既有对传统价值观的质疑与反叛,对封建伦理观念深刻的剖析,也有对由于社会环境改变而导致的人性缺失和种族退化的感叹,对城市文明的批判……而其中最重要的则是对生命意识的弘扬。20世纪80年代中期,作者受美国南方派作家威廉·福克纳的影响,开始将注意力转向自己的故乡,着力营造“高密东北乡”这个艺术世界。他从主观体验出发,用自己的想像激活历史,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中创造出有声有色的生活图景。在《红高粱家族》《老枪》《秋水》等作品中,作者有意塑造了“我”爷爷奶奶这一辈人物,刻画了余占鳌、戴凤莲、罗汉大爷等形象。这些人物是高密东北乡日月孕育的精华;男的剽悍勇猛,女的风流俊俏;他们嗜杀成性又视死如归,杀人越货又精忠报国;他们是自然生命的化身,体现了一种强悍的生命本能。他们敢恨敢爱,敢于直面生死荣辱;爱起来在高粱地里狂热野合,受到压抑时则啸聚山林,扯旗造反。这是一群朴野人性的代表,在他们对传统伦理观念的反叛中,人类的生命原欲得到了最为酣畅淋漓的宣泄与抒发。小说中,祖父母辈人物和他们充满生机的生活,构成了最有光彩的一部分,而父母一辈和“我”的同代人则显得麻木萎缩,他们被沉重的生活压弯了脊梁,生活之火几乎熄灭;他们善良勤劳又愚昧胆小,瞻前顾后,畏首畏尾,只能在庸碌的生活中苟且度日。作者在几代人的对比中,鲜明地表现了对生命之力的崇敬、赞美和对种族退化的深深忧虑。

(选自华中师大中文系王庆生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三、民间的战争视角

《红高粱》的创新,首先表现在内容上,它以民间的角度,审视抗日战争。在小说中,重点描写的不是带有革命理想的英雄人物,而是生活在民间的普通大众:农民、工匠、土匪、地方武装,也有共产党人(其中的任副官可以说具有某种正统的英雄意味)。他们生活在自己的土地上,或痛快淋漓快意恩仇,或苟且猥琐蝼蚁偷生,突然来了日本鬼子,于是不由自主地卷入抗战的时代洪流中,英勇着、战斗着、献身着,呈现一种原生态的悲壮和豪迈。

莫言的中篇小说《红高粱》是站在民间立场上讲述的一个抗日故事。这种民间立场首先体现在作品的情节框架和人物形象这两个方面。对于抗战故事的描写在中国当代文学中并不少见,但《红高粱》与以往革命历史战争小说的不同就在于,它以虚拟家族回忆的形式把全部笔墨都用来描写由土匪司令余占鳌组织的民间武装,以及发生在高密东北乡这个乡野世界中的各种野性故事。这部小说的情节是由两条故事线索交织而成的:主干写民间武装伏击日本汽车队的起因和过程,后者由余占鳌与戴凤莲在抗战前的爱情故事串起。余占鳌在戴凤莲出嫁时做轿夫,一路上试图与她调情,并率众杀了一个想劫花轿的土匪,随后他在戴凤莲回门时埋伏在路边,把她劫进高粱地里野合,两个人由此开始了激情迷荡的欢爱,接下来余占鳌杀死戴凤莲的麻疯病人丈夫,正式做了土匪,也正式地成为她的情人。我们不难看出在这条故事线索中,始终被突显出来的是一种生机勃勃的民间激情,它包容了对性爱与暴力的迷醉,以狂野不羁的野性生命力为其根本。这显然逾越了政治意识形态的限制,对民间世界给予一种直接的观照与自由的表达。前一条抗日的故事线索,从戴凤莲家的长工罗汉大爷被日本人命令残酷剥皮而死开始,到余占鳌愤而拉起土匪队伍在胶平公路边上伏击日本汽车队,于是发动了一场全部由土匪和村民参加的民间战争。整个战斗过程体现出一种民间自发的为生存而奋起反抗的暴力欲望,这在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历史战争所具有的政治色彩,将其还原成了一种自然主义式的生存斗争。概括地说,《红高粱》在情节构成上是依照了民间自身的主题模式,尽管它讲述的是抗日战争的故事,但其中所突现出来的主要都是民间世界中强悍生动的暴力与性爱内容。与此相关的是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上,也除去了传统意识形态二元对立式的正反人物概念,比如把作为“我爷爷”出场的余占鳌写成身兼土匪头子和抗日英雄的两重身份,并在他的性格中极力渲染出了一种粗野、狂暴而富有原始正义感和生命激情的民间色彩。20世纪50—70年代现代历史小说中也出现过类似的草莽人物,但必须要在他身边再树立一个负载政治道德标准的正统英雄人物,以此传达意识形态所规定的思想内容。但在《红高粱》中,余占鳌是惟一被突出的主要英雄,他的草莽缺点和英雄气概都未经任何政治标准加以评判或校正,而是以其性格的真实还原出了民间的本色。这些特点也同样体现在对于“我奶奶”戴凤莲和罗汉大爷等人物的刻画中。比如“我奶奶”具有的那种温热、丰腴、泼辣、果断的女性的美,罗汉大爷的忠诚、坚韧、不屈不挠的农民秉性以及“我父亲”小豆官的莽撞冲动的脾气,都有一种民间的放纵和生气充盈其中。由于叙述者把这些人物都作为自己的家族长辈来写,就又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以前革命历史故事中少有的任性与平易之感。这就使得这部小说在人物形象塑造和情感亲合方面,都非常鲜明地表达出了一种真正向民间价值尺度认同的倾向。正是建立在民间崇尚生命力与自由状态的价值取向上,作者描写“我爷爷”的杀人越货,写“我爷爷”和“我奶奶”的野地欢爱,以及其他人物种种粗野不驯的个性与行为,才能那样自然地创造出一种强劲与质朴的美。

《红高粱》在现代历史战争题材的创作中开辟出一个鲜活生动的民间世界,在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这部小说讲述的其实并非是历史战争,而是作家在民间话语空间里的某种寄托。叙述者在小说开头有一段充满激情的感叹,极力赞美他的故乡,赞美他的那些豪气盖天的先辈,并称先辈的所作所为和他们的英勇悲壮“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这种感叹贯穿在整部小说中,而且愈加变得浓烈感人,其中所体现出来的无疑是一种作家把民间作为理想的生存状态。民间是自由自在无法无天的所在,民间是生机盎然热情奔放的状态,民间是辉煌壮阔温柔淳厚的精神,这些都是人所憧憬的自由自在的魅力之源。叙述者以这样一种民间的理想状态来对比现实生活,却发现这种状态只是过去时态的存在,高密东北乡的英雄剧全都上演在已经逝去的时间中,这不能不令他感到遗憾,不能不令他屡屡发出文明进步隐含种性退化的感慨。这里显然引入了一种与政治意识形态及知识分子传统都全然无关的历史评判尺度:站在民间的立场上来看历史发展与社会现实境况,便暴露出某种生气流散与自由状态受到限制的趋向。而在《红高粱》中,这种遗憾与感慨反过来又强化了对曾经存在过的民间自在状态的理想化与赞美,从而使其呈现出了更为灿烂夺目的迷人色彩。

(选自复旦大学中文系陈思和教授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教程》,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四、文化模式

文化模式对小说的叙事影响是巨大的。小说不仅蕴含人类的原始文化积淀,作者对历史、社会、道德的认识和评介等诸多文化意识也包容其中,有时表露得非常鲜明。《红高粱》就代表了当代作家某种鲜明的文化倾向,有别于传统的革命战争小说。这样的文化意识,反映在内容和形式上,使小说既作为先行者取得某种创作上的突破,并引来诸多的模仿者,也带来种种是非的争论。

祖宗一词在中国文化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作为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崇拜祖宗的活动在中国非常普及、盛行:纵向上,从夏殷周三代到清代,祭祖仪式一直延续着,宗庙与社稷合一也一直没有实质性变化;横向上,皇家与民间普通的百姓家每年都要举行庄严的祭祖仪式,祖宗崇拜观念根深蒂固。与此相关,在我们这个农业大国里,几千年来,农村的天然基本单位是自然村庄。它们往往是由世代聚居的某个宗族或几个宗族的联合体组成,而家族普遍对记载祖先事迹与血缘谱系的家谱、族谱很重视……诸如此类的社会事实有力地支持了祖宗观念的世代相传。

另一方面,由祖宗崇拜、祭祖仪式培育的祖宗观念已渗透到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中,广泛地表现在中国人生活的许多方面。比如,“炎黄子孙”的说法简直成了“中国人”的代名词,其实这是由祖宗观念无意识地生发出的一句口头禅。可以说,祖宗在中国人的心目中,象征着家族的存在、血缘的联系,因而意味着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骂人时,咒他的祖宗是最狠毒的;在刑罚中,刨祖坟是最厉害的;而在荣誉中,没有什么能比光宗耀祖更能令人自豪的了。祖宗又标志着家族的权威。以祖宗为起点,可以依次确定家族成员的辈份关系,限定每个人的权利与义务。祖宗又是一种精神理想的化身,很容易染上崇高色彩,因而祖宗又常常与英雄为伍。在一个文化相对封闭的环境里,祖宗的经验、观念意味着后代的惟一精神起点,因而祖宗精神似乎具有永恒的价值。“言必称三代”“言必称尧舜”,现实的挫折、困惑会使人们去祈求祖宗指点迷津。儒学非常成功地将祖宗崇拜的原始文化精神融会到了自己的学科思想中。这一点就连明代到中国的西方传教士利马窦都感觉到了,他“认识到古老的敬祖思想是儒家哲学体系的一大支柱”。见Spence(史景迁)《文化类同与文化利用》,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18页。

实际上,古老的敬祖行为、敬祖思想是中华民族的一种“种族记忆”和“文化──审美心理”原型,在夏殷周三代形成后,经过儒学的肯定、发扬,家族社会的保护,已深深地潜藏于中国人的意识与潜意识中,在他们的价值观念、心理中积淀为一种情结,时常若隐若现地以种种方式流露出来。

情结(complex)是一种必然而又强烈的情感倾向。有个人的情结,“当我们说一个人有某种情结时,我们的意思是说,他的心灵为某种东西强烈地占据了,以至于他几乎不能去思考其他任何事”。见《荣格心理学纲要》第29页。更有民族的特定文化模式的情结。个人情结往往与后者联结着,甚至被它主宰着。文学的祖宗情结原型无疑与祭祖仪式、《诗经》中祭祖诗的仪式冲动有渊源关系。它是子孙后代对家族祖先的崇拜、怀念。这种情结有一种常见的宣泄方式,那就是满怀崇敬的心情,以子孙的口吻讲述祖先的英雄行为,或将祖先英雄化、美化;在与祖先的对比中,子孙的自我惭愧感往往激发起他们摹仿祖先的欲念,或者萌发出寻根心态。而在文化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文化的某些转型时期,子孙的祖宗情结则往往表现得很复杂:钦慕、反思、批判、困惑、迷惘,或者兼而有之。

新时期的文化转型特征非常明显。由反思文革、改革开放带来的种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情况等待着人们去识别、判断、选择,比如,选择异质文化的哪些成分与中国传统文化对话、融合就令人困惑、烦恼。这个时代问题直接引发了80年代的文化寻根思潮,随即,沉寂于我们民族集体无意识深渊的祖宗情结在一些作家的脑海中趋于活跃。由于文化环境相对开放,作家们的文化参照、心态、动机就比较复杂,相应,他们在审美情感上对祖宗就有了多种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价值选择与心理企求,比如,莫言的《红高粱》(《人民文学》1986年第3期及莫言多种小说集)、方方的《祖父在父亲心中》(《上海文学》1990年第4期)、韩少功的《爸爸爸》(《人民文学》1985年第6期及韩少功多种小说集)都是比较明显地运用了祖宗情结原型,同时又有不同价值趋向的小说。这里以原型批评方法为依据,从叙事结构的角度,对这三篇小说作一些分析。

有必要先对名词“小说的叙事结构”作一点解释。小说的叙事结构受作者审美感情的制约,取决于叙述人与小说形象体系的关系,表现为从小说立意出发对叙事角度、态度的选择以及对小说形象体系的总体安排等等,贯穿于小说叙事过程的始终。它是决定小说叙事方式与主题的一个主要因素。

莫言的小说《红高粱》因为同名电影获得的巨大成功而早已为人熟知。小说以“我”,即孙子的口吻叙述爷爷、奶奶的故事,而且还以小男孩──“我父亲”的视角描绘所感受到的一切。《红高粱》不同于传统小说,它的情节十分简单,写一天凌晨,“我父亲”跟“我爷爷”去参加“我爷爷”他们组织的一场简单的伏击战──在如火如荼的红高粱地里伏击日寇的汽车。中间穿插了一系列的事件,如“我爷爷”余占鳌杀死单家父子,与“我奶奶”结合;在红高粱地里,罗汉大爷活活地被剐等等,最后详写了伏击战的场面。

已有的不少评论、赏析大多注意到了《红高粱》的故事并不新鲜,新鲜的是小说的童年视角与作者独特奇异的感觉。也有人就事论事地指出过莫言小说,包括《红高粱》的“祖宗崇拜”现象。本篇则认为,《红高粱》的叙事结构在当代中国小说中十分独特,但从原型的角度来说,用子孙“我”的口吻带着崇拜的心态来追忆爷爷、奶奶们的英雄业绩,却并不让人感到陌生。这种“祖宗──子孙”的小说叙事结构,其实就是《诗经》中祭祖诗“祖宗──子孙”话语方式的翻版。因此可以说,《红高粱》是作者怀着祭祀祖宗的仪式心态写出的,是我们民族一种古老的“种族记忆”的复活。当然,这种复活充满了时代气息。

莫言式的追忆激情充沛。他为祖先设置了两个背景:一是充盈着原始生命冲动的爱情,二是严酷的为争取自由而进行的战争。在子孙“我”的讲述中,祖宗“我爷爷”“我奶奶”们笼罩着迷人的光环,他们身上充溢着原始活力,追求自由自在的生活。为了实现生命的自由,爷爷们剽悍勇敢、匪气十足、杀人越货、敢作敢为,他们敢于与比自己强大的日本鬼子血战,是因为鬼子妨碍了他们的自由生活,剥夺了他们的生存权利。他们的爱情更多地发自本能。为了女人,“我爷爷”宰了单家父子和土匪花脖子;“我奶奶”则毫无三从四德、畏畏缩缩的气息,她和爷爷高粱地里的野合为高密东北乡丰富多彩的历史“抹上了一道酥红”。总之,他们勇往直前、风流快活,与妨碍其自由的一切人和事争斗,至死不悔。

就这个小说本身来说,作者借助叙述人,孙子“我”的童年视角以及新奇独特的感觉,主要表达的是“我”对“我爷爷”“我奶奶”原始的、浪漫的生命活力的崇拜与赞颂。莫言对这种祖宗精神的发掘当然是有他现实用意的。1985年掀起的文化寻根思潮,既然叫嚷着要寻根,就必然带有一种对祖宗文化精神的追忆、回顾、反思。这正好深深吻合了莫言当时的心态:“我赞成寻‘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根,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寻法,每个人都有自己对根的理解。我是在寻根过程中扎根。我的‘红高粱’是扎根文学。”(莫言《十年一觉高粱梦》,《中篇小说选刊》1986年第3期)显然,《红高粱》中张扬的祖宗精神就是莫言所找到的祖宗之根。在小说“祖宗──子孙”对应叙事结构中,“我”的叙述愈是汪洋恣肆,“我”的激情愈是澎湃、感觉愈是新奇,读者,即广义上的子孙受到的心理震荡就越大,就越会受“我爷爷”“我奶奶”们的感染,汲取祖先的闪光精神以滋补子孙之元气的效果就愈好。很明显,作者在小说的立意上有潜在的、对当代文化的不满与批判,也有对我辈子孙的训谕,但叙事结构又决定了这篇小说的审美情感有极为传统的地方。《红高粱》仅仅是后来莫言的长篇小说《红高粱家族》(解放军文艺出版社1987年版)中的一个章节。在这个长篇中,作者借助“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把《红高粱》中的潜在情感表达了出来,小说叙述人,孙子“我”代表着都市文化。“我逃离家乡十年”,便被“机智的上流社会”传染上“虚情假意”,“肉体”也被“肮脏的都市生活臭水浸泡得每个毛孔都散发着扑鼻恶臭”。“我”是“我爷爷”“我奶奶”的不孝子孙,“种的退化”的产物,因此,“我”企盼家族英雄祖先的亡灵指点迷津,在追忆反省中清洗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不惜一切努力”去寻找一株仅剩的“纯种红高粱”。这隐喻了作者重塑民族精神的强烈愿望,但“祖宗──子孙”的叙事结构却使小说自然地把祖宗与子孙两相对比,这时,崇拜祖先的仪式情感便引发了作者鄙视子孙的心理。总的说来,《红高粱》所崇尚的爷爷、奶奶精神带有很多的本能冲动成分。他们倾心追求的、“我”为之迷醉的浪漫自由固然叫人感到痛快,但倘若以此来训导子孙,嘲弄现代文化,则是明显地沉溺于一种美学谬误中了。

(选自徐志强《宗祖的梦寻──原形批评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五、故事怎样讲

叙述,是小说的重要因素:首先,故事是由谁来说,讲述者不同,它的视角和口吻会不一样。叙述的角度可以分为“全知全觉”(作者像上帝一样,什么都知道)和“有限视角”(作者完全依赖人物的眼睛来看小说中的世界);其次,用怎样的叙述人称,是“第一人称”(我)还是“第三人称”(他)来叙述。前者给人真实亲切感,后者比较自由,不受束缚地出入人物和情节中。《红高粱》的作者是一个讲故事的高手,还煞有介事地称自己“曾经跑回高密老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好像自己在真实客观地叙述一部家史,为了掩人耳目,还冷不丁地搬出所谓“县志”。这一点和《红旗谱》不同,《红旗谱》是根据真实史实所创作的,源于事实高于事实,作者也并不回避自己创作的意图;而《红高粱》的作者虚构故事,却要披上一件“事实”的外衣,好像一个客观的叙述者,告诉读者这是报道而不是创作。这也可以说是《红高粱》对革命战争小说从内容到形式的创新。

《红高粱》讲故事的手法巧妙、多样,可以说引人入胜。它并不是单一向度的。“我”是故事的讲述人,但是主要的视角却是“父亲”的,第一人称的讲述时时滑到第三人称(父亲)的叙述中。视角与人称的变换,使故事时近时远,摇曳生姿,在时间跨越中,使小说的结构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仅如此,像奶奶临终前的大段意识幻觉,在以“我”为叙述人的结构中,更是有违常规,作者却挥洒而就,一点儿也没有生硬与拼凑之嫌。

莫言小说最有特点的是他的叙事方式。在《红高粱家族》中,作者形式上是将叙述视角定位在第一人称“我”的位置上,以“我”的口吻叙述祖父母余占鳌、戴凤莲和父亲豆官的抗战经历,但在叙述中,叙事人又突破了第一人称的限制,栩栩如生地讲述了解放后出生的“我”根本无法亲历的故事。作者实际上是将叙述岔入了父亲豆官的视角,或者干脆甩开第一人称视野,在第三人称全知叙述中展开叙述。这种特殊的叙述方式,一方面使整个作品看上去是“我”在叙述自己家族的故事,给人很强的真实感和亲切感;另一方面又获得了第三人称全知叙述那种视野的开阔性。

(选自王庆生主编《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这是从小说叙事方面所做的分析,从接受美学与文本阅读的角度,体会《红高粱》的艺术特点,你也许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

传统的小说制作都有一定的路数。其中一条就是对某些固定主题和模式的重复。因而,在对小说的分类中,人们往往用爱情小说、战争小说、武侠小说、黑幕小说等专用术语来确定小说的性质。这种情形意味着小说创作总是在重复过去同类性质小说的模式,并由此花样翻新,讲述着本质相似内容不同的故事,从深层意义上说,创作就是一种变相的复制。《红高粱》的本文设计也是从复制开始的。这部小说的基本情节是“我爷爷余占鳌带着他的人马去打日本鬼子”。这个故事模式已为所有的中国读者熟知,因为多少年来,人们不止一次地看到类似的小说和电影。在写法上,《红高粱》似乎也试图遵循传统的创作原则。首先,传统小说创作原则强调故事性,讲究悬念设计。莫言则在小说一开头就写道:“1939年古历八月初九,我父亲这个土匪种14岁多一点。他跟着后来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的队伍去胶平公路伏击日本人的汽车队。”14岁的小孩、传奇英雄、伏击汽车队,这简洁的概括性交代,已足以引起读者对战斗故事的兴趣,并同时可能推想出少年英雄的出色表现,英雄司令的出奇制胜等等动人的情节。其次,传统小说强调真实。一是通过叙述状态的真实感来抹去小说本身固有的“回忆性”所带来的不真实感,二是通过加强细部真实造成一种可感的如在目前的阅读效果。《红高粱》在这两方面都做得相当出色。首先,它将事实上迟于小说的故事用一种正在进行的语态表现出来,并让“我父亲”以亲历者的姿态去目击它,感受它。由此也将过时的故事转化为读者感觉中的现时情景。其次,细部真实被高度重视。细节几乎成了表达的主要内容。“父亲紧紧扯住余司令的衣角,双腿快速挪动。”类似的细节是《红高粱》细节描写的基本情态。这种对人物近距离的观察无疑也增强了小说的现实感。

但是,当读者进一步阅读时,便会发现“复制”故事仅仅是一个圈套,一种手段。讲一个有头有尾的战斗故事并不是小说的叙事目的。因而,在告诉读者“故事”的时候,小说便由复制走向改写,这种改写大大偏离了读者事先的预测,也大大背离了以往同类小说的叙事规则,由此也将读者引入一种陌生的语言情景中。

这种改写首先表现为在复制故事的同时淡化了故事。传统的小说复制也需要必要的“改写”,但改写本身只是某些因素的增删,并没有改变传统小说一贯要求的情节的完整性与故事的曲折性。突出情节与故事依然是小说写作的任务。但《红高粱》的改写是真正的改写。故事情节随着阅读的进展而逐渐失去了吸引力。这主要是因为人物事件不断脱离故事的中心即打日本的活动而走向独立。叙述人在展开情节时,并未一心一意地围绕打日本人的事件进行叙述,相反,他一方面借行军过程演述了家族故事,让“我奶奶”“我爷爷”“我父亲”纷纷出场,向读者公布家族历史中的英雄故事和风流故事,又通过“我父亲”的视角引进各种故事和人物,怕死的王文义,善良隐忍的罗汉大爷,任副官和余大牙关于女人的冲突以及其他血腥的和豪迈的故事,都以穿插的形式不断出现,从而有效地阻挡了读者对情节实际进展情况的关注。于是,情节意味淡化了。情节仅仅是人物与故事表现的场所或线索。在人物与情节似连实断的关系中,读者只能更多地将视线转向人物,转向红高粱地里的风情。阅读活动不再仅仅是对故事结局的探究,而更多地表现为对人物精神的辨认。

改写也使景物从对故事情节因果链条的依附关系中解脱出来,变成独立的意象符号。传统小说中,景物描写总属于从属地位,或是烘托气氛,或是象征某种精神,都要服务于情节发展和人物塑造,因而它在小说中表现为局部性的点缀,读者无法在阅读中形成对景物的整体感。《红高粱》显然以景物见长,但是红高粱、血海及墨水河边的神秘气氛不仅构成一种背景,而且也构成了影响和左右叙事走向的基本力量。红高粱与血海无处不在,既出现于叙述人的视野中,也出现在人物的视野乃至人物的感觉中。情节的因果连续不仅没有得到景物的有力支持,反而被不断出现的红高粱和血海所淹没。由此引发的是另一些人物,另一种故事,在这种情形下,不再是景物服从人物与故事,而是故事、人物离开了打鬼子的主线服从了景物的调遣。于是,读者自然会放弃旧有的阅读习惯,把对景物的关注作为理解本文的钥匙。

改写的另一种结果是时间感的消失。在传统小说中,时间顺序一直是组织情节发展的因素,情节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都与时间顺序成正比。读者不仅能凭经验判断出故事发生的时间,而且也能对事件发生演变的顺序一目了然。《红高粱》也似乎强调时间给读者的真实感。开篇关于故事发生的时间的介绍,其精确性足以使读者回想起当年的社会背景。但是,战斗进程的时间顺序不久就被打断。这主要是由于对各种故事和人物的引进以及景物对情节的遮掩。而这一切都是借助回忆与想像实现的。但回忆与想像并不是在单一的时间维度上进行,相反却混淆了两种时间视点。在本文中大多数的景物与场面都通过“父亲”的视角被显示出来,而父亲的感觉在读者的经验里属于过去了的进行时,应属于伪装过的历史时间。但同时,作为叙事人“我”站在当今的视点上注视前辈的行为及其生活过的高粱地,前辈感觉到的一切以及他们身外的世界又都在“我”的视野中展开,当“我”与父辈一同注视同一事件同一景物时,历史时间与现实时间的距离消失了。距离感的消失导致了非时间化,读者在经历了时间的困扰后,最终会放弃对时间的留意,一如注视红高粱一样去注视其中的家族故事和血与火的故事。于是,人物与自然一起背离了时间,变成了超越于时间之外的审美对象。

(选自中国人民大学中文系金元浦、杨茂义教授《读者:文学的上帝──接受美学与文本解读》,载《文学新思维》下卷,江苏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六、感觉与语言

莫言的小说,重感觉,重语言。感觉是自由奔放的,语言也是自由奔放的,二者互为表里,有什么样的感觉,就用什么样的语言表现出来,反过来,有什么样的语言,就能把什么样的感觉描写出来。《红高粱》中红得不能再红的色彩,不断冲击读者的感觉,这种冲击更多的是通过语言,运用象征、比喻、夸张、反复甚至是灌输地传达给读者的。

在艺术上,莫言特别擅长感觉描写。传统小说总是从主题出发设置人物与情节,感觉描写仅仅是一个辅助成分,而莫言则把感觉描写放到最突出位置。他总是丢开故事与人物的叙述,抓住一切机会切入感觉描写,把读者直接领进各种“场景”中,去分辨暮色中飘逸在大片黄麻地上的淡紫色的雾气,倾听“高粱的茎叶在雾中滋滋乱叫,雾中缓慢地流淌着在这块低洼平原上穿行的墨水河明亮的喧哗”,陶醉于“从路两边高粱地里飘来的幽淡的薄荷气息和成熟高粱苦涩微甘的气味”。传统小说总是让读者通过主题、情节和人物去认识生活,莫言则让读者直接“进入现场”,让他们从一株红高粱、一簇野花,从一张忧郁的面孔上去感知生活,他力图用精美的感觉描写拼接出一幅生动活泼的乡村生活画卷。在传统现实主义作品中也有一些感觉描写,但这些感觉大多经过由粗到精、由朦胧到明晰的提炼,作家对生活的感觉也同理性认识融合在一起,很难留住生活的原色原味。莫言小说提供的感觉更多来自他童年和少年时代的记忆,它是作家用童年的目光观察自然的结果,主体与对象之间很少有阻隔,对象外部的感性特征直接印入作家的心灵,在记忆的暗箱中留下了十分鲜明的印象。当然莫言小说中的感觉描写并不是对已往感觉记忆的一种单纯的唤醒,而是以这些感觉记忆为基础,在添加了艺术想像以后的审美创造,它们大都不是写实的,而是在主体的介入后出现了某种变形。

……

莫言也有良好的语言感觉。这种语言感觉与他的艺术感觉互为表里:对生活的艺术感觉构成了他表达的内里面,而较好的语言驾驭能力又使作者对生活的感觉得到更多的表现。语汇的丰富与语句的富有变化,是莫言小说语言的一个重要特点。他的小说以现代书面语为主,但也大量使用了口语、方言俚语、文言词汇、城市流行语以及某些社会科学的专业术语。为了提高语言的表现力,他有时利用语境的整合作用变通地使用某些词汇,如“走到我面前时,它又瞥着我,用那双遥远的狗眼”(《透明的红萝卜》);有时通过句子成分的换位构成一种超常搭配,如“小王八蛋油黑大门紧闭,几枝腊梅开得火旺,从墙头上鲜红欲滴地探出头来”(《红高粱家族》);有时改造成语,如“雨点大如铜钱,疏可跑马”(《秋千架》);有的将文言句式与欧化句式、短句与长句杂糅在一起;有时又大量使用色彩词语来创造气氛,强化表达效果。作者写景状物,很少用干巴巴的粗线条作简笔勾勒,往往像后期印象派绘画那样用厚重的色彩来涂抹画面,他特别喜欢使用红色作为作品的主色调。那“洸洋如血海般的红高粱”,被乡亲们的鲜血洇红了的大地与河水以及暮色中血红的夕阳,既构成故事的某种背景,又创造了一个热烈与充满躁动的整体氛围。

(选自王庆生《中国当代文学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七、风景的意义

风景,作为小说的重要因素,不仅仅是交代人物活动的自然环境,还能孕育人的气质,培养人的精神,从而揭示出人物性格形成的原因;同时,风景描写还能营造氛围,烘托气氛,既用来感染读者,也用来感染作品中的人物。 “红高粱”的世界作为独特的风景,兼具了以上的种种作用。无边无际的高粱地,红如血海,为人物提供男欢女爱、杀人放火、英勇抗敌的活动天地,也激发人物去爱、去恨、去生、去死,尽最大可能张扬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人物设计对情节线索和善恶意识的偏离导致了阅读活动的非道德化,那么景物对情节线索的背离和对人物活动的包容则将阅读活动引向对红高粱世界的诗情领悟和纯审美体验。因为,情节小说总是因其过多强调真实性宣扬善恶观使读者极易将情节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将小说当成认识和评判生活的窗口,这使本文与日常语境保持着一种互为解释的权力,本文向日常生活开放,本文与生活之间的互文性成了读者阅读的动力。《红高粱》则将人物裹挟于景物中,使其离开情节的因果联系,由此也隔断了本文对日常生活开放的渠道,使景物与人物在封闭的格局中相互依存、互为解释。景物与人物之间的互文性使读者必须在阅读中寻找到景物与人物之间的同一性,这样,对具体情景与行为的注视必然隐含着对一种贯穿于景物与人物之中的抽象情绪的体验,景与人在一种形而上的境界中得到了整合。可是,景物人格化,人格景物化,景物成了具有象征意义的喻体。纯粹的审美体验也由此产生了。

引起上述审美反应的景物主要是贯通全文的红高粱和血海。在整个阅读过程中,读者都无法抗拒红高粱与血海的吸引力。它们都以红色的色彩刺激着人们的感官,但更重要的是,它们在本文中宽广的覆盖能力使读者不得不将它们作为阅读与理解的重要窗口。

红高粱给予读者更多的是有关生命的内容。它引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因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移出背景”,二是“暴露真相”。

“移出背景”是《红高粱》对现实日常语境的反叛。日常生活总是以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政治关系和经济关系以及历史文化为背景的,景物在日常生活中无法构成背景。但《红高粱》中,一望无际的红高粱正是人物活动的空间,也是人物活动的背景。人们就在这里厮杀、在这里调情、在这里喝高粱酒打日本鬼子。这种背景因为没有外显的人文色彩会使读者感到新奇,并且暂时忘记了世俗生活中的种种规则,忘记人与人之间的你争我斗,甚至忘记被人们在现实中称做善与美的东西。当读者领略到其中豪侠的和风流的故事后,还会将这个背景看成是理想的乐园。拉开了与世俗生活的距离。因为这里没有现实生活中的道德监督,也没有世俗生活中的烦恼忧愁,它给人的是一个可以自由舒展自我的环境。厌恶现实约束的读者还会将它当做精神自由的家园。而它所产生的恰恰是精神世界的浪漫主义和审美主义。

“暴露真相”也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功能,它使读者的阅读经验不断得到修改。在日常语境,自然风景是一种屏障,发生在类似红高粱一类的青纱帐里的事件都会被联想为神秘的或不道德的,因而,风景具有一种掩饰性。但是,《红高粱》把掩饰改变为暴露,这不是因为其要展示什么阴暗面,而是因为它直言不讳地将红高粱地里发生的一切展示给了读者。家族历史都被毫无保留地暴露出来,爷爷杀人越货,奶奶一生风流,都与红高粱的背景一起向读者开放。杀人与偷情不是劣迹而是被当做引人自豪的历史呈示出来。因而,自然景物不再起屏障作用,却担当起“同谋”的角色: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红高粱成了洸洋的血海,红高粱高密辉煌,红高粱凄婉可人,红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激荡着一朵朵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的悲壮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这种叙述语态将人的行为与红高粱放在同一情感评价中,极易使读者放弃阅读类似作品时打探隐私的那种神秘心态,以平等的姿态去看红高粱,去观察人物的种种故事。景物与人物之间的那种等级感也随之消失。于是,暴露真相实际上成了呈现事实,人与红高粱连在一起,共同构成风景,成了展示人们渴望的那种自由舒展的人类生态景观。

鲜艳的红色由此也成了读者感受人和自然的情绪象征。红色以其强烈的刺激力量使读者接受了色彩自身对生命的暗示。纯自然的色彩失去了自然性,红色会使读者想起流动的热血,火一样强悍的性格,本能的勃发与性的释放。这一切,又无不使人想到本能的力量。于是,色彩的感染总是伴着读者将红色与本能的表现连接在一起。本能与自然一样被看成是生命最真实的表现,读者由此也会陷入这样的迷乱状态:不知用红高粱在说明人,还是人去说明红高粱,这种迷乱将使读者将红高粱与人合而为一,都成为生命的基本内容。舒展摆动的红高粱是生命自然表现的象征,生命的表现则是红高粱世界的重要注解,于是,生命成了天然的浪漫:奶奶神魂出会,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流个不停。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烈。在这里,自然与情欲相互交融,生命的激荡与红高粱四面八方的生长声构成了生命的交响曲,情欲在蓬蓬勃勃的野地里变得更加庄严,红高粱则在情欲的野性爆发中变成了生命的见证与象征。这种叙述方式正是《红高粱》景物描绘的基本特点。而读者对上述情感的领会也恰恰来自红高粱与充满野性的生命意志的双重刺激。那些渴望回归到“原始状态”的读者,或许会从中得到一种满足。

如果说红高粱给读者的印象是对生命的张扬,那么血海所解释的就是死亡。按照常识,读者最初会把血海理解为一种残酷和血腥,会产生一种类似于鬼气森森的恐怖。但在阅读过程中,本文对血海的展示可能消除读者内心的恐惧感,将对死的畏惧变为对死亡的欣赏。这种欣赏态度当然是读者将血海与红高粱世界中的生命状态联系起来的结果。最初,叙述人把血腥味描绘为“腥甜”确实令读者陌生,但当人们将它看做是红高粱世界的一部分时,血所指称的死亡就变得优美了。在本文中,主要的流血死亡者是罗汉大爷和“我奶奶”,此处还有不知名的被日本鬼子杀死的乡亲。罗汉大爷和“我奶奶”的死改变了读者关于死亡的理解。这主要因为他们在死亡面前的表现引起了读者对血性人生的崇敬。罗汉大爷一生都在克制当中,但他用死亡改写了一生,因为死亡使他的血性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表现:罗汉大爷把一口痰吐到孙五的脸上:“操你宗,剥吧!”

孙五操着刀,从罗汉大爷头顶上外翻着的伤口剥起,一刀刀细细素素地发响。他们剥得非常仔细。罗汉大爷的头皮褪下,露出了青紫的眼珠。叙述人对这活生生的剥人皮场面不动声色的描绘,确实令读者震颤,但同时,这个残酷的场面和罗汉大爷刚烈的态度所造成的反差,使冷酷的血色在读者心中化为圣洁。血海由此成了生命血性的又一次证明。

“我奶奶”在送拤饼的路上中弹身亡。她的死可以被看成是人生的光荣句点。因为“奶奶”是经历了对生命流程的幸福体验之后而死的。她一生中以极本色的方式生活,她没有因为道德而扭曲自己的人性。因而在她临死的时刻,所想到的不是对死的恐惧,而是对生的幸福感:“天哪!天……天赐我情人,天赐我儿子;天赐我财富,天赐我三十年红高粱般充实的生活!”

最后一丝与人世间的联系即将挣断,所有的忧虑、痛苦、紧张、沮丧都落在高粱地里……奶奶心满意足……这种死亡的抒情性给奶奶的死抹上了辉煌,同时也使读者的惋惜之情消失,进而将死亡看成是自然生命的延续和总结。于是,由罗汉大叔的血和我奶奶的血所构成的血海,与红高粱、与人交织在一起,在读者心中形成对红高粱世界的全部感受:痛痛快快地活,痛痛快快地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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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世邪神小说结局

全文共 51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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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间的行走,善恶中的杀戮,血与骨的王座,只有强者,才能登顶!地球上的方恒穿越到了一个血脉稀薄的少年身上,得逆天血脉,悟武学真谛,战大陆强者,在大陆上翻云覆雨,只手遮天!“战斗吧,只有战斗,才能变的更强!”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绝世邪神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看到左一指来了,全场的人此刻也都是脸色一变,与此同时,嗖嗖的破空声响起,只见方恒背后的众生宫当中也飞出了无数的身影了。

这些身影,正是众圣宫主等人,他们只是一出来,就紧紧地的站在了方恒的身边。

看到这一幕,左一指也是笑了,再次道,“方恒,看来你收拢人心的手段不错,在我降临的情况下,他们都出来主动站在你的身边。”

“这话说得不对。”

看着左一指,方恒也是淡淡一笑,“这不是我收拢人心,而是彼此的信任,危难时刻,我从来没有抛弃过他们,那现在这时候,他们又怎么会抛弃我?”

这话一出,方恒身边的人都是纷纷点头,显然都非常认可,

“信任么?嗯,的确是。”

看见方恒身边之人的神情,左一指也是一笑点头,“不过信任也好,不信任也罢,接下来的事情,他们终究是无法插手的,或者说,谁都无法插手,因为之后的事情,是我们两人的事情。”

“确实。”

方恒也是点头,下一刻就身影一闪,直接站在了虚空中,左一指的面前。

“你准备好了么?”

看着方恒来了,左一指也是笑道。

“实话实说,没有,我对新的武道,一点头绪都没有。”

方恒也是笑了笑,“不过就算我说没有,想必你也不会给我时间了。”

“呵呵,不是我不给你时间,而是我给你的时间已经很久了。”

左一指笑道,“从你来到这个世界的一瞬,我就看到了你,然后我一直在看着你,一直到现在。”

“你已经等了那么久,为什么不多等一会儿?”

突然间,一道声音响起,却是龙神壮着胆子说话了。

“因为我在他身上看不到什么上升空间了。”

左一指笑着道,“之前我能等,那是我能看到他的潜力,现在我不想再等,是因为此刻的他什么都已经强到了极点,他的潜力,此刻就是完全释放出来了,那我再等,又能等到什么?”

这话一出,龙神也是说不出话来,左一指继续笑着对方恒道,“当然了,你的确是我见过的最强至武,这一点我必须承认,如果我没有这么多武天域灵脉之力加持的话,那我可能还不是你的对手。”

“但世界上没有如果。”

方恒点头,“你就是拥有武天域九成的灵脉力量,就算你之前给了他们这群废物一部分,但你还拥有八成的武天域灵脉之力,这是压制我的。”

“是的,所以,你可还有什么想说?”

左一指淡笑道,“看在你是自我站在巅峰后第一个能如此靠近我的人的份上,你有什么心愿,我可以帮你满足。”

“我没什么心愿,我现在想的只是接下来的战斗。”

方恒淡淡道,“你刚刚说,我的一切都到了极点,极,则生变,我需要变化,我需要压力,或许,你就是我的压力,我若死在了你的手里,那就死了,技不如人,没什么好说,可我若是在你的手里没死,那或许,死亡的极限,会让我明白新的武道是什么。”

“是么?好,这个关头你都能这么想,那我也没什么好说,接下来,开始吧。”

左一指眉毛一挑,下一刻就身体一动,直接在虚空中向着方恒走去,方恒见到左一指的动作,也是迈步向前,在虚空中走向了左一指!

两人的身影越来越靠近,看着这一幕的无数人也都是眼神收缩,当两人的身影即将撞在一起的时候,突然,两人同时出了一拳一掌!

砰砰!

沉闷的撞击声传出,天地间没有什么异变,有的,只是两人身体的晃动!

只是就算有的只有两人身体的晃动,四周观看着的人,也都是身体震颤,眼神惊骇!

他们都能感觉到,这两人身体晃动之间所颠倒的力量,其中任何一点,都足以打破武天域一方天地!只是现在两人的力量却都没有外泄,完全高度凝聚!

就这一手他们就知道,方恒和左一指的武道,已经不再局限于能量和招式之间了,神通,兵器,阵法,这些也都是无用。

这两人,一举一动,就已经是武道!

砰砰砰!

就在众人惊骇的时候,一连串的对撞声也开始传出,肉眼可见,方恒和左一指的身躯接连碰撞了数十下,拳掌相碰,手臂相碰,之后两人身体猛然分开!

分开之后,方恒气息有了些不稳,呼吸有了些絮乱,左一指的呼吸却是依旧如常。

“再来。”

对于自己和左一指的状态,方恒察觉的非常清楚,只是方恒没有选择退缩,依旧向前。

“好。”

左一指此刻也是直接点头,向着方恒走了过去,很快,两人的身体再次碰撞在了一起,拳掌交击。

只是这一次在交击之中,方恒的身体就已经出现了无数的裂痕了,鲜血没有从裂痕中流出,只是裂痕中的那深深的血色,却是让所有人的眼神都变化起来。

砰的一声传出,方恒的身体再次和左一指分开了,这一次,方恒气息彻底乱了,脸色也变得苍白。

龙神等人看到方恒的状态,都是眼神中露出了血红之色,身体一动就想冲过来,只是这时的方恒却是回头,笑着对龙神等人摆了摆手。

“这是我的道路,也是我的选择,师尊,还有诸位兄弟,朋友,你们就都不要插手了。”

话语吐出,龙神等人也都是身体一震,有心想要说什么,只是最终,他们就紧紧地闭上了嘴巴,什么都没说。

他们知道,这时候的他们,说什么都没有用,方恒,就是这样的武者,他要做的事情,谁都拦不住。

“接下来你就要死了。”

左一指这时候也是淡淡道,“最后问你一句,有什么想要我帮你做的?”

“来战。”

听到这话,方恒直接就吐出了两个字。

“好。”

左一指点头,下一刻,他的身体就猛然一动,直接冲向了方恒,方恒此刻也是身体猛然一震,直接冲向了左一指!

这一刻,天地间无数的人目光都看向了这两个人,他们知道,不管这一场战斗的胜负如何,这一战,都将永远留在他们的心里,永远成为武天域的传说!

轰!

爆炸声传出,肉眼可见,当方恒和左一指对撞的瞬间,方恒身上的血肉,就全都炸开了!

筋骨,散了,脏腑,没了,甚至魂魄,都已经四分五裂!

只有一点青光,漂浮于空中。

所有人看到这一幕都是呆住了!

身体都爆炸了,血肉脏腑都粉碎了,那已经是死定了!

方恒!这个如彗星一般崛起的神话天才,在横扫了武天域所有至武之后,最终,还是死在了左一指的手里!

如此结果,太过震撼人心!

龙神等人此刻的身体都是剧烈颤抖起来,眼神中流出了愧疚不甘的泪水!

“虽然你没有要求我做什么,不过,我还是要为你做一些什么的。”

左一指这时候看着那一点灵光,之后对着武天域的众人道,“从今天起,武天域,维持现状,和方恒有关的人,不管是朋友,师尊,弟子,十万年之内,谁都不能动,谁动谁死。”

话语吐出,武天域的众人也都是身体一震,下一刻就同时低头道,“是。”

“嗯。”左一指也是点点头,之后看向了那一点青色光华,“我想,你应该安心了。”

这话一出,无数的人也都是看向了那一点青色光华,只是那一点青色的光华,还是不动。

此刻的方恒,已经陷入了一片混沌之中。

冥冥中,他能听见左一指的声音,只是这声音很快就模糊了。

“一切…都消失了么……”

“原来…这就是死亡的感觉……”

意识渐渐模糊,方恒知道,自己即将永远的沉睡。

只是就在他即将昏睡的刹那,嗖的一道光华,突然在他模糊的意识中出现。

这一道光华,有他在前世生活的点点滴滴,很细致,也很温暖。

之后又是一道光华飞出,这一道光华,多彩多姿,其中是方恒来到了这个世界后所经历的一切!

这一切的经历中,生死险境,阴谋诡计,爱恨情仇,无所不包,无所不蕴。

最终这一切,直接变为了一个人影,方恒的人影。

方恒的人影,此刻正看着方恒自己的一点灵光。

“什么是武?”

“心既是武。”

面对自己的提问,方恒的一点灵光回答,“心道,即武道。”

“心可有尽头?”

提问再次吐出,方恒的一点灵光顿了顿,之后道,“心,当然没有尽头,因为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

“嗯,心即是武,心也没有尽头,那么为何,武道就有了尽头?”

光影方恒再次发问。

这一下,方恒的一点灵光也愣住了。

“是啊,心即是武,心无尽头,那么武道为何有尽头?心无尽,武也应该无尽!不过如何扩展我的心?”

方恒的一点灵光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就在这一瞬,又是一道光华在无边的黑暗中出现。

这一道光华,是一个小世界的样子,这个小世界,有着自己的文明和武道。

嗖!

又是一道光华飞出,这又是一个小世界的样子出现,这其中,武道和文明都变了,只是依旧充满着自己的特色。

在之后,嗖嗖的光华接连出现,无数的小世界景象出现在了方恒一点灵光面前,一瞬间,方恒就见识到了诸天万界的武道和文化,这些武道和文化多姿多彩,却始终没有交流。

他们都被世界的界限困住了。

看着这一幕,方恒的一点灵光突然震了一下。

“原来如此!我的心,之前只注意到了自己,注意到了武天域和左一指,实际上,这是错误的!诸天万界,才是真正的众生世界!我方恒之所以能在建立万界交易所之后平步青云,一路所向披靡,凭的,就是我心挂念万界众生!我要打通世界隔阂,让万界众生交流!只有交流,才能进步,也只有交流,才能开辟出新的武学之道!”

嗡嗡嗡!

随着方恒的领悟,一连串的震动声也从方恒的这一点灵光中出现,顿时,外界观察着这一幕的所有人也都是身体一震,看向了方恒的一点灵光!

左一指也是眼神一缩,下一刻他的目光就蓦然看向了四周的虚空了!

喀拉拉!

无数的空间撕裂声开始响起,刹那间,上万条空间通道开始出现,一股股的七彩力量从这些空间通道中形成,飞快的向着方恒的那一点灵光汇聚了过去。

“这是…诸天万界的世界灵脉之力!”

“我的天!发生了什么!为何诸天万界都会主动把世界之力给他!”

一道道惊呼声传出,左一指此刻的脸色也是变了,眼神飞快的闪烁起来。

就在同时,嗡嗡的震动声再次传出,肉眼可见,在这些诸天万界的灵脉之力下,方恒的那一点灵光,开始飞快的涌动起来,很快,就在此形成了方恒的灵魂虚影。

就在方恒的灵魂虚影形成的同时,根骨,开始出现,血肉,开始凝聚,在之后,毛发生长,最终,方恒的身影,再次出现在了天地之间!

呼!

一股清风随着方恒身影的凝聚成形,向着外面吹拂,只是刹那,就让无数感觉到的武者都心中升起了一股暖洋洋的感觉。

似乎这一刻,方恒已经变为了某种不可名状的存在一般,难以形容,却又无所不在。

“你找到了新的道路了?”

看着方恒,这时候的左一指也是眼神认真道。

“临死一刻,灵光乍现,找到了。”

方恒也是淡淡一笑,下一刻就抬起了手掌,“不过我想我说,你是很难理解的,所以接下来,我直接做给你看。”

嗖!

话语说完,方恒的身影就是一闪,直接到了左一指的面前,抬手就是一掌拍出!

左一指看到方恒的手掌也是抬起了手掌,直接和方恒碰撞在了一起。

轰!

爆炸声传出,只是一瞬,左一指的身体就震动起来了,同时体表的血肉也开始纷纷撕裂!

“什么!”

见到这一幕,无数的人都惊呆了,他们真的不能理解,怎么之前被左一指打成碎片的方恒,眨眼间就拥有了这么强大的力量!

直到方恒身上的气息散发出来之后,这些惊呆的人身体才都是震颤起来。

在方恒的气息中,他们看到了诸天万界的众生武道,看到了众生被武道限制的烦恼。

“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感受到方恒的气息和力量,浑身是血的左一指也是突地笑了。

“我拿了武天域的灵脉力量,你拿的却是诸天万界的灵脉力量,虽然武天域是万界中心,但是诸天万界的众生,才是推动武道发展的根本,我拿了武天域的灵脉力量后,可以看穿过去,现在,未来,但是我却看不到近在眼前的万界众生,从来没有为万界众生考虑过,而你却看到了。”

“是的。”

方恒淡淡一笑,“心有多大,世界有多大,武道就有多长,而心是无尽的,心无尽,武道如何会有穷尽?只是你的心被束缚住了而已,临死一刻,我看到了诸天万界的众生,我看到了众生创造出武道,却无法交流,那一刻我就知道,我要做什么,我要打通诸天万界的所有壁障,让所有武者的武道都能够汇聚到一起,让所有人的智慧,都能产生碰撞。”

“好,你做的很对。”

左一指点点头,“败给你,我不冤,我现在就还有最后一个问题,你这一招叫什么?”

“归一。”

方恒淡淡一笑,“诸天万界,归为一界,诸天武道,汇聚一起。”

“好,佩服。”

左一指笑着道,“真是想看看以后的武道,会进展到何等程度啊……”

哗啦啦!

话语还没说完,左一指的身体,就直接化为了满天飞舞的青光,最终只剩下一点灵光也在慢慢暗淡。

“你想见识以后的武道,我给你机会,毕竟说到底,我能领悟这一点,也有你的帮助,那么我也帮你一把,去投胎吧。”

说了一句,之后方恒手指一探,顿时这左一指的最后灵光就进入了那万界通道的一个通道之内,消失无踪。

这一刻,高空之中,只剩下了方恒一个人。

无数的强者,也都是崇拜的看着方恒,他们知道,从今以后,方恒,将会是整个武道中,真正的第一!

“哈哈,方恒,接下来如何!”

龙神此刻大笑一声,所有人也都是看向了方恒了。

“接下来,自然是开辟万界通道,让万界众生汇聚交流。”

方恒这时候也是一笑,“不过这件事情,做起来还是需要大家一起的努力,毕竟文化的不同,会导致冲突,甚至会有新的仇恨诞生,但是我想,只要我们齐心协力,这些问题,不会再是问题。”

“愿为方掌门效死!”

听到方恒的话,无数高手都是异口同声的大吼,听到了这话,方恒也是一笑,目光看向了万界通道。

在他的眼中,划过了无数的光华,似乎蕴含了无穷的未来!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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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鉴赏:大漠宿愿

全文共 2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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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大漠

寒风,细沙。

狼群,怒吼。

漫天的黄沙宛如零星杂碎的回忆,即使不去拾起,也不过散落满地,可再想回忆,面对这一望无垠的大漠,却不知是哪一抹悲伤的美丽。

我,西域大漠中无忧无虑的小女子,我不向往皇城,亦不向往九阙深宫的尔虞我诈,机关算尽,回想起娘亲的遭遇,我想,我永远也不要留在那深宫中心墙深锁!我只喜欢和狼兄驰骋沙漠,与它迎月怒吼,这样欢喜的日子,过了十六年……

夜,沉寂了呼啸的风声,显得格外安静。

篝火旁,火星四溅。

狼兄慵懒地赖在我的大腿上,锐利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它酣睡了,而我,却无法入睡,撑着下巴发呆,无力地思索着,渐渐地,仿佛一曲歌谣萦绕在耳旁,宛如阳春白雪,天籁之音,真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啊!不知何时,睡去了……晨曦。我起了个大早,狼兄正乖乖地犬坐在身旁,那双圆溜溜的小眼睛眨巴眨巴地望着我,弄的我有些“害羞”,毕竟狼兄是这大漠中最年轻且最帅气的新一代狼王!火红的烈日徐徐升起,一抹抹赤光将天空涂抹的格外出彩,好像鲜血,火红地快要溢出来,不禁让我想起九年前西域的匈奴大屠杀,尸首遍地,一片狼藉,我的爹爹也因在这场浩劫,永远的留在天国,他说,他对不住我娘亲,知道她沉睡,也没有给她一个名分……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接踵而来,令我不知所措。狼兄见我触景生情,起身乖巧地舔舔我的脸蛋,蜷缩在我怀中,眼看日子一天天过去,狼兄快到我的腰间了。

回忆起当年那场屠杀,幼小的狼兄背着我,踉跄地逃到狼群中,它为了我的安危,也曾经与狼群残杀过,搏斗过,虽然每次都是胜利收尾,却次次伤痕累累。忽然,“嗖——”一声一支涂满毒液的木箭从我身旁迅疾地飞过。还没来得及眨眼,另一支箭又从我身后滑过。以我多年从战的经验来看,是剧毒,进入人体后很容易引起发炎,伤口感染坏死甚至破伤风等并发症。伤者大部分是死于伤口感染。我从袖口中迅速抽出长鞭,卷住迎面而来的几支毒箭,狼兄会意得跑到我跟前,愤怒地吼叫着。果然不出我所料,不一会儿,清脆有力的马蹄声隐隐传来,隐约看到了几名沙盗,这种区区小事,简直就是手到擒来,我拿着鞭子冲上前去,一鞭卷住马蹄,用力一抽,两匹马,一下子失去重心,倒了下来,沙盗见此情景,跳下马,从身后抽出大刀,发了疯似的乱抽,我连忙抽出自制的毒液飞镖,精准地朝他们心脏的位置飞去,“嗖”、“嗖——”,沙盗们逐个倒下好啊,我拍掌叫好,各个击破,狼兄也迅速回到我身边,我抚摸着他的毛茸茸的头,我把鞭子立马收回袖中。

正当我们以为战争胜利之时,老天再次捉弄了我们,忽然,后面的小沙丘中冲来一群沙盗,个个样子凶神恶煞,,只见沙盗头儿从背后抽出大刀,发了疯似的往狼兄的方向砍来,像是饿了几十年的饿狼,狼兄见状,向我使了个眼色,往我的反方向奔去,它要保全我的性命,它明知道我们再无战斗力了,却依然往鬼门关的方向冲去。突然,,我停止了战斗的思绪,它再如何,也不会是几十个沙盗的对手啊!狼兄见我停了下来,往我的方向怒吼了几声,我顿时醒悟了过来,含着泪水,往营地的方向跑去,当我再次回头的时候,只是一望无际的大漠,只有沙漠在不停地嘲笑我,讽刺我,可我已经精疲力竭了,眼见前方便是营地,我管不了三七二十一,用尽最后的力气,跑回了营地。眼前一片模糊,几点零星的篝火在我眼前划过,若隐若现,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到达了营地,耳旁不停地回响着狼兄的吼声,我无力地前行着,不知前方究竟是否该走下去,狼兄的安危令我彻底绝望,最后,到达营地最后的十米前,我倒下了,像是到达了一个无忧无虑的仙境,和狼兄驰骋大漠……

不知不觉,我醒了。睁开惺忪的睡眼,我在一张简陋的床上,我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在这儿,这时,一位将军端着一碗热汤走了过来,我忙问:“将军,我这是怎么了?”将军笑了笑说:“你昨天累到在营地前,要不是将士看到了你,你恐怕已经被狼群叼去做午餐了!!”“谢谢。”“这没什么,不过……”“不过什么?”“狼兄它……”我眉头紧锁,急忙问道:“狼兄怎么了?你快说啊!!”“昨晚,一位将士说他看到一头与狼兄相仿的狼被几个沙盗逼得跳下悬崖。”“不可能,这不可能的,你们一定看错了!!”“玉儿,算了吧,可能狼兄……”“别说了!!!”我匆匆跳下床,赤着脚丫奔跑在大漠中,我跑到了那位将士所说的悬崖,这悬崖这么低,怎么可能会摔死?莫非狼兄没死?一丝希冀有重回我的心头,我盘腿坐在悬崖前,我要等到狼兄回来,我一定要等到你!!

日薄西山,红霞将这个天空染红得快要滴血,像是我的心在滴血,伤得太深,太深,狼兄是我心中无法弥补的部分,它在我心中的位置甚至比我的生命还要宝贵,狼兄,你还在吗?你究竟在哪里?月朗星稀,明月挂在高空中,点亮了整个苍穹,我饿了,但是失去狼兄的痛楚使我彻底忘却了所有的问题,我站了起来,四处走了走,这一望无垠的大漠,就像无底洞一样将势单力薄的我吞噬,我找不到方向……我拿起了玉笛吹着,尽管吹得不怎么样,也算自娱自乐吧,狼兄最识得我这笛声了,你会回来吗?正当我想要回营地吃些东西时,突然,远方的陡崖上闪过一道黑影,接着,一声熟悉的吼叫再次萦绕在我的耳旁,会是狼兄吗?我激动万分,朝那个方向叫了几声:“狼兄,是你吗?你在哪里?”不一会了,只见三头狼朝我这儿飞奔过来,五十米,二十米,是狼兄,和它的妻儿,我高兴得说不出话来,立马狂奔过去,狼兄一个劲地扑到我身上,太久了,我们分别太久了,那种日子可算上是度日如年了!!我检查了狼兄的身子,并无大碍,只是腿上有一道刀痕,应该是沙盗搏击时留下的,已经恢复得差不过了。我已经无力前行,眼前一暗,只隐隐听见狼兄的吼叫声……

往后,我和狼兄又回到大漠中逍遥去了,胡杨林的叶子落了一次又一次,这不是梦,这是真的。狼兄,我只愿看到你的好,我只愿与你共度三生烟火,你是我生命中最美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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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特点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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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文学体裁四分法中的一大样式。它是通过塑造人物、叙述故事、描写环境来反映生活、表达思想的一种文学体裁。

小说

大体上讲小说的语言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叙述为特色,另一类以描写为特色。这两类并没有伯仲之分。以叙述为特色的小说,追求整篇作品的味道,以描写为特色的小说,追求形象的鲜明性。以叙述为特色的小说可以叫情节小说,以描写为特色的小说叫细节小说。以叙述为特色的小说读起来舒畅,它以语感为先导,吸引读者进入它的艺术世界,这种语感贯穿于作品的始终,处处可以感到这种语感的存在,它往往给读者的第一感觉就是好读、畅快。以描写为特色的小说,它往往以一个接着一个的细节抓读者,它给读者的感觉就是形象,就是一个又一个鲜明具体的细节,作品就是以细节与细节的内在联系,吸引读者不断地看下去,这里不说读下去;以叙述为特色的小说可以说读下去,不说看下去。以描写为特色的小说,它的语言可能很简练,如果读的话可能有点涩,但描写的细节很抓人,不得不看下去,它就像看画面艺术一样,只是画面,只是形象,这画面、这形象很吸引人。如《红楼梦》就是以描写为特色的小说,《三国演义》则是以叙述为特色的小说。

小说的语言和散文的语言,虽然都是散文化的语言,但它们是不同的。小说是客观性的语言,作者有什么思想感情,作者并不站出来说,而是让人物、让情节代作者说;而散文则是主观性的语言,作者不站出来说,还不行,作者可以直抒胸意。

当然,不能这么绝对化,但大体上确实是这样。有些激情澎湃的小说,作者近乎站出来说话了,因为作品的激情是那么得强,使得情感和态度已明明白白的表露了。就像一个人脸上的表情,什么都透出来,就缺开口了。但是,这还是客观性的语言,因为作者并没有说出口。

总结:与其他文学样式相比,小说的容量较大,它可以细致地展现人物性格和人物命运,可以表现错综复杂的矛盾冲突,同时还可以描述人物所处的社会生活环境。小说的优势是可以提供整体的、广阔的社会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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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围城》读后感心得体会

全文共 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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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钟书是《围城》这部书的作者,是一名学者、小说家。江苏无锡人,字默存,号槐聚。《围城》是他所著的一本长篇小说,如果说它是爱情小说或者是知识分子的心理小说,那么就不值一提了。

《围城》是在上海沦陷时,耗时两年时间完成的,其中还有他的妻子杨绛先生帮助对原文进行注释。《围城》这部书的内容尽管读起来好像真有其事,实有其人,但实际上只是一部虚构小说。

就像90版《围城》电视剧的封面上所写到的“困在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站在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事业也罢,人生的欲望却大都如此”。

这部书以主人公方鸿渐的视角去讲述这座城市的故事。故事发生在1920到1940年间,方鸿渐是个乡绅家庭的青年,他的未婚妻周氏提前病逝。方鸿渐在欧洲留学时收到来信,后来没过多久就回国了,他在回国的船上遇到了鲍小姐,并爱上了她,结果却被鲍小姐的感情所欺骗了,后来方鸿渐遇到了大学同学苏文纨,故事便由此开始。

纵观整本书,有人认为作者笔下的方鸿渐其实就是钱钟书本人。因为方鸿渐的经历与作者的经历相似度很高,例如他们都是无锡人,他们都有着欧洲的留学经历等等。但帮助钱钟书先生撰写注释的杨绛却认为方鸿渐的原型不是作者本人,他是一个合成的虚拟人物。

《围城》这本书中的角色不是按照特色人物作为原型来写的,而是为读者展现了当时的社会状况,可以说文中的人物分别指代了一类人。作者可以根据亲身经历,以及其他人的经历去构造小说中的主人公的形象。这些赋予主人公的经历都是为了使这个角色达到作者心目中的“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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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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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以来我偏爱看一些死去的人写的东西,我觉得这些书或散问或笔记至少经过时间的筛选,到此刻都能存在就是一个证据。所以较少看现代的,在一个比较偶然的机会下有幸阅读了《平凡世界》后,虽谈不上荡气回肠,却令我呆呆地思考了半天。平凡的世界,是的,我们的人生可能很平凡,我们的世界也可能很平凡,不平凡,不简单的,是人,是我们自我。

路遥用深厚的基础,描绘了多个人物的性格,不失客观地书写了那个时代,和那个时代下各种小人物闪烁的人性光芒,我无心去理会别的,使我震撼的,是孙家两兄弟,和他们的恋人,农村与城市双重撞击下的各种美德。

无疑少安与少平如果在同样的环境下,读一样多年的书,他们的各方面几乎是惊人的相似的。可是命不由人,少安13岁就开始了当时看来永无止境的苦力活,而少平在大哥的帮忙下读完高中,就是因为读完高中!他们的人生观在几乎相同的时候又几乎完全不相同!少平追求的是一种梦想,他与钱财无关,与前途无关,只是一种完美的梦想,只是不甘心一辈子与土地依伴的心理,这是我的理解,因为我自我正处在这样的挣扎。路遥写得如此深刻,写得如此真实,身为80后,不看《平凡的世界》,实在是一种遗憾。这句话可能有广告的嫌疑,呵呵。

少安是一种比较老成的性格,这是由于他身为兄长的一种天性。当了老大,血液里总有一种照顾小弟小妹们的情感,我家族的大伯当年也是如此,少安!就象我父亲的义弟,我的叔叔,他们这类人,勤勤恳恳,不怕苦吃,只为了家里的人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至于自我,无所谓。他们能够说是自私的,因为他们只为了家人,亲人。他们却是伟大的,因为他们的精神境界在这个年代已经很难寻找。少安应对感情时的退缩,胆怯,能够说是理智的选择,虽说贫富悬殊已不是问题,可是要看你悬殊到如何的境界。我不能够想象润叶能够象秀莲一样下地干火,烧砖,磨满手老茧,整天灰头土脸,少安如果与润叶结婚,幸福的期限不会超过一年。

这本书里的人物形象无数,辉煌的人物性格也是缤纷至极,让人恨不得一个一个地读到骨子里去。强烈推荐。异常是少安与少平,或许能让我们懂得,人,为什么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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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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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书——《一千零一夜》,这本书使我一生受用。《一千零一夜》这本书讲了很久以前有一个国王,他每天都让他的丞相给他找一个美女,第二天就把她给杀了因此当地的人都把女儿送到外到地去,直到有一天他再也找不到女孩了这时候他的女儿看出了爸爸的心事说:

“爸爸让我去吧,我会战胜困难的。”爸爸一开始不同意,可在女儿的一再要求下父亲勉强同意了。就这样那个女孩给国王讲了一晚的故事,可第二天女孩总说:“国王我有一些忘了让我回去想一下。”国王每天就这样放了他。过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就被这个女孩感动了,不再做以前的错事了。

读了《一千零一夜》让我明白了:知识和智慧可以战胜一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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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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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这本书,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第一章里的他们乘热气球,要逃离南方军队,回到自己的国家。于是他们偷偷组成了一个团队,然后也偷偷乘上南方军队制造的热气球,但是他们很不幸,在过程中,遇上了大风暴,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把他们的热气球给弄破了,然后他们不惜一切代价把热气球上的所有东西统统都扔了,因为这样,热气球才上升了两千英里,但是因为还是在下降,所以他们不得不做了一个既大胆又勇敢的决定,全队人抓住网索,把吊篮给扔下去,然后着路在下面那个荒岛上,之后开始了一段新的旅程。

在读过《神秘岛》之后,我决定要像他们那样在那样高的空中,勇敢地去任何决定,哪怕只有一丝希望也要勇于去尝试,要迎难而上,迎刃而解。

以前的我,一碰到难题都是知难而退。有一次跑步,我听说要跑四百米,吓的腿都发软了,可是我想到在《神秘岛》里的人们,是怎样克服困难的,之后我就学他们一样,坚持跑完了这个四百米。还有一次,我在上海的游乐园准备玩过山车,我的心情和书中的主角全然不同,她的心情是兴奋,迫不及待地想长一双翅膀飞到过山车上去。然而,我的心情是被吓得魂飞魄散,恨不得把过山车和轨道全折了。但是,最后我像《神秘岛》的人们一样鼓励自己,勇敢地乘坐了极地过山车。《神秘岛》让我变得更勇往直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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