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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作文专题栏目,提供与小说相关内容的作文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小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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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小说天地

全文共 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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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金《家》读后感

我想这书最适合青春的人去读,十八九岁,刚入世事,见的不多,有活力有激情,这书最能激起这样的人的兴趣。他们或许会像觉慧一样反抗旧的东西,去追寻理想和新生事物。

而我现在读来确实已经对觉慧有了自己的判断,我有时不能完全赞同觉慧。我有时很同情觉新,甚至觉得觉新的做法并没有什么异常。而对觉民,更是觉得他成熟、冷静,对世事有自己的判断,又能够忍耐自己所厌烦的东西,有能够追求自己喜欢的东西,这样才是正确的。人或许只有积极抵抗与消极抵抗相结合,才能活得更好,最后觉民不是活得了幸福,并在家中长期生活下去?或许这样的结局更适合普通人。

但我想作者并不是我以上一段的意思,他希望年轻人能够奋起反抗,去接受新思想,用自己的力量去改变这个世界。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我觉得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就是一个人的三方面。每个人都是同样的矛盾体,而对于任何事情的做法,都有着三种不同的计划,恰是三兄弟身上所体现出的性格与行事方式。看书时,会觉得有时自己是觉慧,想要反抗,却困难重重,又对社会抱怨多多,有时是觉新,虽名“觉新”,却很“守旧”,逆来顺受,接受着命运的安排,有时又觉得自己是觉民,可以对他人有着强烈的同情,可是试着用语言抚慰每一个人心灵的伤。

我想我或许是被书本毒害太深的一个人,终究不能如觉慧一样。

再来说说这本书。

这本书很难说是悲剧还是喜剧。因为瑞珏、梅、鸣凤、爷爷的死、大家庭的没落,不得不说是悲剧。而最后觉慧去上海追寻新思想,觉民得到幸福,这又给此书留下了希望。但不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这都是一部厚重的书。

此书的语言很简练,却又很深刻。作者在书中有大量评论的话,并将这些话与叙述将结合,这是些具有普遍意义的经过提炼的话,将这种深刻有理的话语寓于具体事情之中,更显出其深刻见解。正如有一段是即将睡觉,便将人的性格与世事和睡觉联系起来,有一段是将花园里的湖,便说这个家就像湖一样,表面平静而内里波涛汹涌。

而总体来说,语言叙述性很强,并有张有简,很流畅,点到为止。详略恰到好处。

我想这部书从整体上来说是值得一读的,你会看见厌烦的有趣的上一辈人,看见积极反抗的下一辈人,还会看见在社会之中漂浮着的这一辈人。你会看见这个社会,或许还会看见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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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魂_小说作文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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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自从小璞的爷爷奶奶相续去世后,再加去年的蝗虫灾害,家景每况日下,母亲吴兰香由于操劳过度柒上了痨病,整天咳嗽低烧,借钱吃了几十胋中药,也不见有好转,也就不顾别人的劝说,拒绝服药了,但仍内外忙碌,身体逐渐消瘦,偶尔还出现咯血,就在去年十一月份撒手离开了大家。临死前抱着两个孩子,眼里充满无奈,充满对孩子们的怜惜,充满对人间的瞻念。反复叮嘱长庚:一定要把孩子拉扯大,要设法让他们多识几个字。吴兰香就这样带着滿眼的泪水,匆匆离开了人世间。

“妈妈!妈妈!你不能不管我们,你走了我们可怎么办……”兄弟俩抱着妈妈不放手、痛哭流泪,哪生离死别、撕心扯肺的哭喊声,让旁人直流泪。长庚却完全痴呆了,一整天两眼发直、直流泪,不吃不渴也不说话。乡亲们一起邦忙掩埋了吴兰香。

黎长庚去年为了安葬两位老人,今天是吴兰香去世,加上治病所欠的药费,新旧债己达四十石谷了,再加佃租,这对一位老实的庄稼人来说,可算是一个天文数字了。如果再要算上息滚息、利滚利,后果不可设想,过不了多久,只怕连自已的袓业水田搭上了,也还不夠。从此后他更加沉默了,整天就知干活,同时又操起了袓上传下的做糕点手艺,一刻也不让自已闲着。山耀也被父亲违心送给了二位多年未生育的夫妇,这对夫妇家况算过得去,黎长庚想这也许是给山耀他找条生路,总比都在一起饿死冻死好。小山璞也非常懂事,经常和父亲一起在外,饱一餐、饿一顿,甚至饿上一天也是常亊,但他从不在父亲面前喊一声饿,病了也不吭一声,和父亲一起承受人间的辛酸苦辣、悲欢离合。小山璞就象高山岩缝里的小松,任凭旱涝、风吹雨打,熬霜斗雪,顽強地和大自然抗争,非常艰难地生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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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鹅之歌_小说作文

全文共 19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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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去世以后那个春天,梅冽开始把头发留长。到这一年牧草再度变黄的的时候,她的头发已经可以遮盖住肩膀了。这样一来,背上的两只小肉翅就不再那么显眼。虽然巴音布鲁克草原上牧民都知道,这个女孩子生下来就是个带翅膀的怪物,梅冽自己也明白。但是有了长发遮掩,她就会觉得,自己看起来和草原上别的女孩子完全没有什么两样。

她坐在阑朵家的帐篷前晒太阳,神情呆滞的喝着人家招待她的羊奶。头人的外孙女阑朵,是个身段婀娜的牧羊女,正在用一种温柔的声音吆喝着她的羊群。雪白的羊群,在秋色的原野上缓缓移动,仿佛天上的云彩。天边外,又一群天鹅起飞了,飞往遥远的南国,水草丰盛的地方去过冬。巴音布鲁克是天鹅的故乡。

小时候,梅冽被母亲抱着去看草原深处的天鹅湖。当她发现这些雪白优雅的生灵,有着和自己一模一样的翅膀时,发出一声惊喜的尖叫。阳光下,天鹅们举起半透明的翅膀,仿佛碧绿的天池里,盛开了一朵朵巨大的欢笑着的白莲花。

巴音布鲁克的牧民中流传着这样一种说法:梅冽是天鹅的孩子。十九年前,她衣衫褴褛的母亲茹商,从天山那一边爬到巴音部的营地上,昏死在头人的帐前。头人的女儿洛绮丝和女婿,正在给他们的大女儿阑朵办满月酒。洛绮丝看见茹商的襁褓,顿时动了同情之心。纯白光洁的棉布裹着一个毛茸茸的婴孩,脸蛋皱巴巴的。大家诧异地发现,孩子长了一双翅膀。

茹商很美。巴音部头人的女儿洛绮丝是草原上的第一美女,是牧民们歌谣里的百灵鸟儿。可她还不及茹商一半美丽。茹商是透明而幽静的,不像大风烈日下长大的牧女。巴音布鲁克的牧民们仰慕天鹅。他们相信,茹商一定是因为美丽,而被天鹅神爱上,于是生下了梅冽这样的孩子。可是为什么他们母女会流落到草原上呢?神祗的事情,还是不要随便议论的好。

自从见过天鹅,梅冽小小的心里种下了一个愿望。有朝一日,她的翅膀也长成天鹅这样就好了。可是随着年岁一天天长大,梅冽变成了大姑娘,却并没有什么灵异在她身上出现。一对肉乎乎的翅膀一点都没长,枝在肩上,巴掌大小,不可能像天鹅一样带她飞,像是多余的,穿衣服都不方便。而且,梅冽也不曾如头人和他们牧民期待的那样,长成茹商一样,特别美丽,或者特别聪明。她和巴音部的其他女孩子们混在一处,放羊,骑马,玩闹,掉进人堆里就不见了。人们在失望之余,也就忘却了梅冽的神秘身份,只记得她长了一对难看的翅膀。梅冽自己也觉得,这翅膀还不如不要的好。

春天的时候茹商去世了。她死的很安静。梅冽跟阑朵放羊回来,看见她倒在帐篷里,面露微笑。梅冽哭完以后,在洛绮丝的指点下给茹商换上衣服。她第一次看见母亲的背脊,光滑而洁白的,竟然有两道深深的血痕,画出一个大大的八字。梅冽吓了一跳。

他们把茹商送到天山顶,听蔺古喇嘛唱完歌曲,然后离开,听任茹商的尸体在草原的风中化为齑粉。这时天空中响起来一道惊雷,暴雨下来了。层层的雨帘隔绝了草原高山的一切景象。天山顶上,风卷如龙。梅冽仰起脸,看见淡蓝色的闪电,如天神的羽翼一般,在青色的天空中铺展开来,绚烂无比。那一刻,她头一次意识到,母亲应该有很多的秘密告诉她的女儿,然而她什么也没有说。一切都太晚了。

秋天到来的时候,阑朵就要出嫁。头人已经很老了。他为自己唯一的外孙女儿定了一门好亲事,要嫁到遥远的葱岭那边。盘陀国的年轻国王,年轻英武,名声远播到天山下的草原。头人决定趁着这个丰收的秋天,就要把喜事办了。这些日子巴音部上上下下,都在为小格格的出嫁忙成一团。

阑朵的母亲洛琦丝一边为自己的女儿打点嫁妆,一边望着梅冽悄悄皱眉。这个女孩子已经十九岁了。草原上的女孩子如她一般大小的,有的早已做了母亲。然而梅冽一点动静也没有。茹商是个奇怪的女人,在世时没有想过要替女儿操心。如今洛琦丝担负起照料梅冽的任务,她觉得纵然别人不管,她也要赶快为这个女孩子打算打算了。

梅冽不是不知道这一点。她慢慢地喝着羊奶,看着阑朵把羊群赶到明亮的开都河边,阑朵姿态婀娜,像每一个幸福的女孩子那样,通体闪发着柔柔的香气。梅冽想,连阑朵这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好朋友,也要走了。

自从母亲死后,她开始思考一些问题。这些问题都是没有答案的,也不可以跟任何人询问。有些东西,开始在她的身体里慢慢觉醒,仿佛一丝丝微光闪烁。——但那究竟是什么。她重新意识到,自己是与众不同的,她没有那些女孩子身上柔和的馨香,却有一对含义不明的翅膀。那些微光独属她一人——就好像是埋藏了某种愿望,她也说不清楚的什么愿望。与生俱来的不同,她究竟是喜欢还是不喜欢这样呢?

“梅冽,”晚间在饭桌上,洛绮丝一边撕了一条烤羊肉放在她碗里,一边说:“你也跟着阑朵一起到盘陀国去吧。喜欢的话,就在那里住一阵子再回来。”

洛绮丝的想法是,梅冽在巴音部长大,大家都知道她的特别。熟悉的地方不会带来什么变化。如果到远方去,也许会遇见什么机缘呢?

阑朵笑嘻嘻的望着她。

梅冽点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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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琅琊榜》经典台词集锦

全文共 11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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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遥映人间冰雪样,暗香幽浮曲临江,遍识天下英雄路,俯首江左有梅郎。

2.琅琊阁的锦囊之中,到底写了什么?麒麟才子,得之可得天下。

3.既然我活了下来,就不会白白地活着。——梅长苏

4.听闻他们两个到廊州去了,他们去争一个什么麒麟才子,据说得之便得天下。

5.卓鼎风日夜兼程,刚将此锦囊送到微臣家中,琅琊榜首,江左梅郎。

6.他本人不会丝毫武功,却能令众多高手听从于他,靠的不是无双的智计,又是什么呢?

7.廊州方向来的,江湖中人,一定是他,若是得不到此人必须立即铲除。

8.那么先生是想选太子,还是选誉王呢?梅长苏:我想选你,靖王殿下。

9.麒麟择主怎能盲目,你若满意,今日之约就此达成,如何?

10.你就真的甘心看这宝座落在他们二人手上,若是能凭我一己之力,就将一个大家都意想不到的人送上宝座,岂不显得我更有手段?——梅长苏

11.靖王天性不善权谋,又厌倦权位之争,夺嫡是何等凶险之事,以他这样的性格,怎么敌得过心狠手辣、实力雄厚的太子和誉王呢?

12.这些痛苦和罪孽,靖王承受不了,就让我来背负,那些阴暗、沾满鲜血的事,就让我来做。——胡歌(梅长苏)

13.下雪了,最适合杀人了。——梅长苏

14.郡主:你到底是谁?不知为何,总觉得与先生并未初见,有种无来由的信任感。

梅长苏:与郡主只是几面之缘,可如何就那么相信苏某的为人,在这乱象丛生的京城里,还是不要轻易相信他人为好。

15.我与郡主乃君子之交,并非有所企图。

16.我已经开始参与夺嫡了,我要得到这个至尊之位,为了所有的人。——靖王

17.不用顾念我,成也好、败也罢,只要你我母子生死共担,又有何惧?

18.后宫的那些手腕你一定要当心。——梅长苏

19.身为女子一旦没了清白,只会是茫然无措,受人摆布而已。

20.想要对付他们,一定要比他们更狠。该利用的还是要利用,稍有不慎,我们的大业就会万劫不复。——梅长苏

21.为了一个庆国公而失了皇上的圣心,孰轻孰重,殿下可曾想过?殿下此时宜舍弃庆国公,支持靖王。

22.朝廷自有朝廷的法度,如果心中只有自己的私利,这绝非是朝廷和官场应有的风气。——靖王

23.靖王被封了亲王,那代表太子快被废了,殿下多年来的夙愿即将达成,难道不应该恭喜吗?

24.只有诚心没有手腕是万万不够的。——梅长苏

25.明知是陷阱,是虎狼之穴,可是仍然要去,利弊得失如此明显,却仍然要去抢,如此愚蠢,却又如此有胆魄的人,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了。

26.朝堂之中哪有什么正岐之分,胜者,自然为正。

27.无论侯爷如何挣扎,今天晚上发生的一切,都是你咎由自取,这最终的果,只能你自己吞下。

28.人只有活着才有权利说话,为父这是大义灭亲。

29.这明明有一颗痣,我记得这里有一颗痣,林殊哥哥到底是怎样残忍的事,能够抹掉一个人身上所有的痕迹,让你变得让面目全非?——郡主(刘涛)

30.谋大事者,需懂得割舍。——梅长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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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品格单恋小说剧情

全文共 2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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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末,搜狐视频首部自制韩剧《高品格单恋》将播出第三、四集。崔世勋(丁一宇饰)对柳伊铃(陈世妍饰)一见倾心,发动手下想方设法要将柳伊铃收入旗下。崔世勋甚至不惜亲自上山寻找柳伊铃。但却不幸在山中迷路,最后被柳伊铃所救。

《高品格单恋》由搜狐视频与韩国金钟学影视制片公司共同研发制作。11月14日开播,上线首日收获710万播放量,线上数据超过金秀贤主演的大热韩剧《制片人》、暑假档自制大剧《无心法师》的24小时播放量,人气持续暴涨。

霸道总裁少女心,儒学村花秒入侵,更多精彩剧情,请关注每周六周日更新的《高品格单恋》。搜狐视频黄金会员还能提前看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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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1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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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打开书橱,想找一本好书却不知从何处下手。瞥见一抹浓绿,随手抽出。“围城”两字赫然偶然,打开书橱,想找一本好书却不知从何处下手。瞥见一抹浓绿,随手抽出。“围城”两字赫然显露在眼前。封面没有别的装饰,只有“围城”“钱钟书著”的字样。忽的想起前些日子学的课文《老王》。《老王》的作者杨绛是钱钟书的妻子。老师也提起过这本书。在好奇心的驱使下,翻看起来。

说实话,我看不太明白,更不能完全理解作者的想法。以至于只能一点一点慢慢的推敲,使得我现在还没有看完这本书。但是不得不说这是一部非常好的作品。这本书是作者钱钟书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故事背景是作者生活的年代。或许正因为此故事情节才显得更真实,人物才更生动。

主人公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方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到达上海后,在准岳父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但最终与此二人感情破裂,并由此结识了苏的同学赵辛楣。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老师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 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很多人喜欢《围城》,或是因为它记叙的贴近大多数人的心理,许多感受都触动到了那曾经历的心里状态吧!杨绛在《记钱钟书与》中说道:“钟书把方鸿渐作为故事的中心,常从他的眼里看事,从他的心里感受。不经意的读者会对他由了解而同情,由同情而关切,甚至把自己和他合为一体。”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无论婚姻,事业都在一个围城中。外面的人想进去,里面的人却想出来。每个人都陷在一座围城中,被生活,婚姻,事业磨砺,打击和束缚。文中的方鸿渐本就懦弱,没有与命运抵抗的勇气,任由命运摆布。最后终逃不过悲凉的结局。

围城总是存在的吧!学校,家庭……背负着老师,父母甚至爷爷奶奶的期待。有时身心俱疲,想要冲出围城。可当真正冲出的时候才发现不过是进入另一座围城罢了。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成功与失败,学习与娱乐都是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种元素,一种色彩当它们存在时,生活才会感到满足,才会变成彩色的。所以也就不会想到要逃离围城,也会感到幸福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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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微微一笑很倾城》人物简介

全文共 1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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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一笑很倾城》是2009年首次由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网络小说,作者是顾漫。小说讲述了男女主人公在游戏里相遇,现实中相知,最后相恋的故事。

肖奈(一笑奈何):A大校草级人物兼风云人物、计算机系大四学生、计算机系篮球队队员,致一的总经理,是全方面的天才,入校三年多领队在ACM等国际编程大赛中为学校夺得诸多荣誉,还擅长古筝、围棋和扫雷,全能选手,还曾作为游泳选手代表学校夺得金牌。(大神呐!)家境优越,父母为A校历史系和考古系的教授。很自恋,但从来都不表现出来。说话点到为止。别人说他很清俊,室友了解他其实是超级阴险的腹黑男。他初中时与人合伙开网吧,大学时自己在外组建了一个名为“致一科技”的公司,并与风腾公司联合开发《梦游江湖2》。抱着熟悉前身游戏的想法再度进入玩起来,职业为琴师,是其服务器PK榜排行第一,财富榜第一以及多项榜第一的玩家,纯属大神级人物,又因夫妻PK赛与刚刚“离婚”的芦苇微微(贝微微)结婚(其实早已注意到了她),最后现实中和芦苇微微(贝微微)相爱。

贝微微(芦苇微微):A大校花级人物,容貌明艳倾城,身材火辣,睿智又开朗,是A大计算机系大二系花、购物的砍价高手,校园美女榜第二,最喜欢玩的游戏是《梦游江湖》,职业为红衣女侠(一、喜欢其技能;二、着装看起来很强悍;三、衣着不暴露),是服务器“帝都风云”PK榜排行第六的玩家,为做任务嫁给了“老公”真水无香(后其成为小雨妖妖现实中的男友)。与真水无香在游戏中“离婚”后,在真水无香与小雨妖妖的婚礼上被误认为抢亲后无奈下摆摊买药,被一笑奈何(肖奈)求婚(原因是为了夫妻PK赛),因此陷入“网恋”,最后在现实生活中与一笑奈何(肖奈)走到一起。

真水无香:芦苇微微的“前夫”,以貌取人。与芦苇微微“离婚”后又“娶”了小雨妖妖,并与其发展到现实中。后在现实中见到微微,当知道微微为A大计算机系系花后,看到微微真人明艳动人后,对微微心动。被肖奈大神的“我是一笑奈何”六字秒杀。

小雨妖妖:在游戏公司举办了一次玩家真人秀评选活动获得了冠军,被誉为“本服第一美女”。(实际上不如微微美丽,本人现实没有照片好看)但是操作差劲,跑位垃圾,为人虚荣做作,却在网游中极受吹捧,拥有一个小雨家族,已知成员有小雨青青,小雨霏霏,小雨绵绵,后来和真水无香在一起了。

小雨青青:性格十分惹人厌的操作差劲的女玩家,和小雨妖妖是好朋友,曾在玩家见面会时侮辱微微,并口出脏言,妄图让肖奈和微微分手,但最后却反被倒打一耙。在帮派中向男玩家发嗲撒娇,并促使蝶梦和战天下闹矛盾后离婚,雷神妮妮等人非常讨厌她。

于半珊(愚公爬山):肖奈的室友、计算机系篮球队队员、致一科技员工,是一位方脸壮汉,因小时有过成语阴影,所以总乱用成语(有些还不是成语),总体是个很可爱的人物。

丘永侯(猴子酒):肖奈的室友、计算机系篮球队队员。读完研究生后也到了致一科技工作。

郝眉(莫扎他):因为在峨眉山投胎,其娘觉得是个女生,所以出生前名字就取好为郝眉。因为名字谐音“好美”,还是小白脸,故绰号美人师兄、美眉师兄。肖奈的室友、计算机系篮球队队员、致一科技员工、在程序部三大神手之一。(江湖人称眉哥)在新年番外《肖宝贝.....们》中已名“花”有主。“主”即莫扎他口中“人妖中的妖人”在某游戏里与KO先生结婚,得新绰号“美眉哥”。

KO:顶尖的黑客,但在比试中还是输给了肖奈。与郝眉有一段孽缘(在另一款游戏中和莫扎他结婚,但之后被误认为是女性,二人又离婚了)。郝眉在聚会中无意中说出这一段故事之后,一直沉默不语的KO发言了。后来二人成了一对。在番外篇中提到,KO会做各种小点心,并因为郝眉称呼他为“叔叔”的事情对郝眉再次进行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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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人物描写技巧

全文共 2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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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人物与作者自我之间是一种既矛盾又统一的关系。小编收集了小说人物描写技巧,欢迎阅读。

第一种,以生活中的某一个原型为主,加以概括、想象和虚构,从而创造出典型人物。 例如,鲁迅的《狂人日记》中的狂人,原型是他的一个表兄弟。鲁迅结合平时对黑暗社会的 多方见闻,改造了这个疯人形象的内容,赋予人物以深刻的社会意义,从而塑造出了狂人这 个艺术典型。

第二种,在广泛地集中、概括众多人物的基础上塑造出典型人物。这就是鲁迅说的"杂 取种种人,合成一个"的方法。巴尔扎克在谈人物塑造时指出:"为了塑造一个美丽的形象, 就取这个模特儿的手,取另一个模特儿的脚,取这个的胸,取那个的骨。艺术家的使命就是 把生命灌注到所塑造的人体里去把描给变成现实。如果他只是想去临摹一个现实的女人,那 么他的作品就不能引起人们的兴趣,读者干脆就会把这未加修饰的真实扔到一边去。"

鲁迅笔下的人物大多是这样的。他说:"所写的事迹,大抵有一点见过或听到过的缘由, 但决不全用这一事实,只是采取一端,加以改造,或生发开去,到足以几乎完全发表我的意 思为止。人物的模特儿也一样,没有专用过一个人,往往嘴在浙江,脸在北京,衣服在山西, 是一个拼凑起来的角色。"(《我怎么做起小说来》)

有许多优秀的短篇小说作品,其中的人物都是指不出生活原型的。这种作品中的典型人 物形象的塑造,可以说比用某一原型塑造人物形象更为困难,然而,一个真正的小说作者是 必须掌握这种塑造典型人物形象的方法的。 以上两种塑造人物的典型化方法,有时可以在一个作品中同时运用,即可以用一种方法塑造 某一人物形象,而用另一种方法塑造另外的人物形象。

刻划小说人物注意

(一)小说中的人物和真实人物不同。他是作者虚构的,而这种虚构的人物来自小说作 者的心灵之中,是融有作者的血肉、灵魂、性格、气质的"臆造"的人物。小说中的人物生 活在小说的国度里,这个国度是一个叙述者与创造者合而为一的世界。英国小说家福斯特在 《小说面面观》中指出:小说人物在人生中的五项主要活动--出生、饮食、睡眠、爱情和 死亡等方面,都有不同于真实人物的特点。只要他了解他们透彻入理,只要他们是他的创作 物,他就有权要怎么写就怎么写。这就说明:小说人物由于是作者展开想象、通过虚构创造 的,因此他不同于生活中的真实人物。学习小说写作,不能不首先明白这个问题。

(二)小说人物与作者自我之间是一种既矛盾又统一的关系。莫泊桑在《谈小说创作》中告 诉我们:作者写的不管是什么人物,"我们所表现的终究是我们自己","我们要使人物各各 不同,就只有改变他们的年龄、性别、社会地位和我们自我的生活情况,这自我是 大自然用不可越逾的器官限制所形成的。""要使读者在我们用来隐藏自我的各种面具下 不能把这自我辨认出来,这才是巧妙的手法。"

同时,莫泊桑又指出:我们作者"如果对人物进行了充分的观察,我们就难免相当准确地确 定他们的性格,以便能预见他们在各种不同情况下的行动方式,如果我们能够说:一个具 有这样性格的人,在这样的情况下会做出这样的事,但决不能由此得出这样的结论:我们 能够一个个地确定人物自己的非我们所有的思想中的一切最隐蔽的活动,那些与我们不同的 本能所产生的一切神秘的希求,他那器官、神经、血液、肌肤和与我们特殊的体质所决定的 暧昧的冲动。"这就是说:作者根据自己的艺术构思塑造着人物,但人物却对作者保持着相 对的独立性;作者三番五次地进行艺术构思,修改自己的人物性格,要人物活起来站起来, 是典型又是个性;人物性格一旦形成,一旦活起来站起来,他就要顽强地按照他的社会地位、 生活环境、思想性格、个人气质来思考,说话,做事,行动,抒发内心情绪。这时候,他常 常要跟他的作者发生争执,提醒作者应该怎样描写他。在这样的情况下,作者的笔就只好顺 着人物自身的行动进行写作。当然,这种情况是只有在进行认真、深刻的艺术构思后才会出 现,草率从事是写不出真正的小说人物的。

(三)小说人物的个性特征需要通过真实的细节描写体现出来。在小说写作中,细节描 写对人物的个性化具有头等重要的意义。真实的典型的细节首先是行动方面的,也可以是语 言方面的,或者是心理活动方面的,以及其它方面的。作家刘真从创作中体会到:"作品中 的细节,就象活人身上的细胞,是艺术作品的灵魂,所谓作品的高度,深度,是由它的细部 来决定的。""一个细节很难构成一篇小说,可它常常是一篇小说的引线或基础。"(《首先要 攻下的难关》)

学习小说写作,一定要下功夫寻找这样的细节--看似无所谓却有重要意义的细节。因 为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正是由许多适当而具有力的典型细节来完成的。唯有把许多有典 型意义的细节有机地贯串起来,组织起来,才能达到从典型环境中描写典型性格的目的。

另外,有的作者还常常通过写人物小传分析人物性格。这种人物小传对作者掌握人物性 格有一定帮助,初学者也可在习作小说时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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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小说《人民的名义》读后感

全文共 41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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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官场文学的作品里,论文学性,周梅森的作品不如阎真的《沧浪之水》和王跃文的《苍黄》;论真实性,周作也不如沈阳慕马大案亲历者王晓方(马向东的秘书)创作的《驻京办主任》,后者揭示的权力任性与嚣张程度令人瞠目;论尺度,周的作品更不如近年来火爆网络的《二号首长》、《侯卫东官场笔记》等。

但周梅森的神奇之处就在于,他创作的作品能够同时赢得庙堂与江湖的首肯,也就是说,在政治性与艺术性的结合上,周梅森总能拿捏住最合适的分寸。

于是,周梅森和《人民的名义》得以互相成全。

《人民的名义》实际上刻画了四类官场群像:反腐群体,腐败高官,改革派官员,懒政派官员。对这四类群体的勾勒,作者依托的都是十八大以来落马的贪官真实案例,单就贪腐事实和情节而言,并没有太多新鲜之处。但就是这样的一部作品,为什么仍被称作“史上尺度最大”呢?

沉重的反腐

侯亮平、陈海、季昌明是反腐斗士,实际上代表着十八大以来反腐败的主力军。在这个群体里,侯亮平与陈海是具有崇高理想主义的职业检察官,容不得一点点腐败的阴影。他们的无私无畏与有腐必反的决心,总会受到现实的掣肘,但他们努力去证明,不是所有的黑暗都没有光明。

开篇侯亮平与陈海两地协同作战,抓捕贪官,但陈海就遭遇了中国式的汇报与会议的拖沓与低效,抓捕一个副市长需要向省委书记汇报,而围绕这个腐败市长,各方力量开始不动声色的角力。就好比一个练少林拳的年轻后生,在善使太极的老家伙面前,徒有干着急的份儿,只好放任奸滑的副市长从监控的眼皮底下逃到海外。

陈海更是付出了反腐沉重的代价,当他濒临真相核心的时候,貌似意外的一场车祸,让他闭上了嘴巴,成为了植物人。即使是侯亮平,在推进反腐深入的时候,也遭遇了敌人疯狂的反扑。对方不惜动用各种手段,伪造证据,给他也安上一个腐败的莫须有罪名,妄想让他知难而退。

在反腐群体的内部,有人坚定反腐,有人在利用反腐搞权力寻租。京州市纪委书记张树立则是现实中纪检腐败官员在文学作品里的投射。中纪委的纪录片《永远在路上》,就揭示了现实中的类似内鬼。

无论是艺术还是现实,腐败与反腐败永远都处在权力天平的两端,一直进行着残酷的较量。作家的尺度就在于真实展示出这种残酷。

为人民币服务

共产党人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但对腐败分子而言,是为人民币服务。这样的观感和悲观论调早就存在于民间,但在文学作品和影视剧里赤裸裸地公开展示,这也算是尺度大开。

李达康是典型的改革派官员,但为了推进工作几乎不近人情,身为市委书记,一把手的霸道与权力的任性无人能比。这种官员在现实中凤毛麟角,也是颇多争议。对地方百姓而言,有这样的一个开拓型官员实为地方之福,至少他敢干事、能干事,也能干成事。对他身边人而言,这样的官员了无生趣,极度自私,十分爱惜自己的羽毛,倒是极度清廉,但却失去了人性最可爱之处。

周梅森起初将腐败的嫌疑故意引向李达康,然后却宕开一笔,重点写李达康的开拓、改革与工作敬业,甚至身为老省委书记的秘书,李达康还是在老领导儿子破坏环保的开发项目上,拒绝签字批准。这样的官员只有工作作风问题,却没有腐败行为,即使他的妻子有污点,李达康也急于撇清关系。作者对李达康的命运和性格设定,无非想寄托一下对改革派官员的良好愿景:希望他们远离腐败,积极作为,造福百姓。

作品里有一句话很有意思,昔日同僚易学习评价李达康没有生活情调,原因是连扑克牌也不打。看到这里,不会打扑克牌的无风君(ID:nowindnowave2)表示严重躺枪!

与李达康的进取相比,还有一类懒政者令人痛恨。这类官员就是京州光明区的区长孙连城。因为升迁无望,或者说是不敢担当,早早地丧失掉基本的人性与党性,麻木不仁,即使面对上级李达康的强势命令,也无动于衷。这类官员在现实中委实不少。一地一省如果摊上一个这样的懒政官员,可以说是贻误发展。现实中曾有某省的省委书记上任近十年来毫无建树,坐视一个沿海大省的发展脚步迟滞不前,几乎没有大的改观。目前,全国各地纷纷出台为干事创业者撑腰的若干规定,让实干者得实惠,无非是想免除官员干事创业的后顾之忧。尸位素餐的官员,与贪官相比,某种程度上的危害,更甚于后者。

在李达康与孙连城之间,难能可贵的官员代表是易学习。哪怕天下乌鸦一般黑,他是拼命证明自己是不黑的那一个。易学习早年干县委书记时,领导李达康,在一次修路的激进行为中,易学习主动承担了责任,替李达康顶雷,多年来辗转多个平级岗位,进步缓慢。但他看淡进退得失,一心为民,苦干实干,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但因为他们没有政治上的后台和盟友,也没有利益输送的关系链,他们无法正常地进入仕途的上升通道。这样的案例,在现实中也总能对号入座。

周梅森早年有一部作品发表后,竟然遭到了当地40多个厅局级干部联名起诉,认为其在影射诽谤他们。据说,这次《人民的名义》选择拍摄外景地时,江苏某县级市领导先是盛情相邀取景,结果拍摄过程中,领导一看剧本,发现里面的很多故事该县也有现实版本,吓得中止了拍摄。现实主义的文学作品就是这么具有黑色幽默。

突破副国级

很多人感慨《人民的名义》尺度之大,无非还是痛感文学作品终于严重地接了一把地气。

长期以来,文学作品中的反面人物形象,都有着一些规矩不能突破,而那些叫好又叫座的作品,则勇敢地实现了这些突破。如《苍天在上》突破了一号反面角色不能写到副省级的禁区;《大雪无痕》演绎了好官如何变坏,突破了省委主要领导不能变坏的禁区;从级别上讲,以前的反腐剧总是写到省部级。但这一次,《人民的名义》将尺度大胆地突破到了副国级。至于现实中影射的到底是谁,你懂的。

在尺度的突破上,周梅森巧妙地展示了作家的套路。作品中副国级领导叫赵立春,是个“赵家人”,是前省委书记,还有个坑爹的赵公子,在H省也扶植了一批“秘书帮”嫡系。而另一派“政法系”官员,以高育良、祁同伟为代表,也背靠着这位老领导,上演贪腐大戏。

尽管周梅森没有采用现实中的所谓“石油帮”、“秘书党”等拉帮结伙的派系,但大老虎的指向却已经相当明显了。

除了剑指大老虎的尺度大开,周梅森还罕见地提到一把手的监督问题。作品中有两个细节,一个是省委书记沙瑞金视察被法院查封的大风服装厂车间时,省委书记用自己的权力强行撕掉了大门上的法院封条,即使是法院枉法裁决,但在权力面前,依法行政还是个笑话;另一个细节是易学习被省委书记调任京州市纪委书记,负责监督老搭档李达康,但就算有他这样的勤勉奉公的纪检干部,也难以监督李达康这样的一把手。

周梅森感叹,“这种一把手不是孤立存在的,是体制的必然产物,他们位高权重,长期以来习惯了权力的任性……中国的政治就是一把手政治嘛,你不向一把手靠拢,不经常出现在一把手的视线里,进而把一把手变成你的政治资源,你就不可能出现在一级组织的考察范围里”。

这是实话,实话的尺度总是很大!

《人民的名义》引起刷屏的热度,要得益于电视剧首集里侯勇的精彩出演。这是一个依托国家能源局落马官员魏鹏远真实案例改编的角色,侯勇饰演国家某部委处长赵德汉,这位赵处长穷苦人家出身,自称是农民的儿子,穷怕了,贪污的大把金钱不敢花,垒成墙,存放在别墅豪宅里。

平常这位处长也居住在一个旧居民楼里,每日骑着自行车上下班,生活相当朴素,给自己的母亲也不过每月寄给300元生活费。面对反贪人员,侯勇扮演的处长表现得异常镇定,“两面人”的特性展现得酣畅淋漓。在看第一集的时候,相信有不少朋友感情是站在赵处长这一边的:如此正义凛然、两袖清风、浓眉大眼的人,怎么就会叛变革命呢?

围绕着这个情节,2.3亿元的现金墙,花式点钞,烧坏点钞机等现实中真实的细节桥段,很是吸引人眼球。剧中,陆毅扮演的侯亮平,在老戏骨侯勇面前显得稚嫩多了,但他的台词还是挺经典:“中国农民怎么会有你这么个坏儿子?”小官巨贪被深深地烙下了寒门阴影。

周梅森还不算完,他又刻画了最大的一个大反派——公安厅长祁同伟。这位厅长更是穷苦出身,一度也是缉毒英雄。但其人性里却有着卑劣的成份:想摆脱事业的低谷,不惜违心地向大自己10岁的高官女儿求婚;身居高位之后,伙同各类权势人物构筑秘密商业帝国,与情妇勾结侵吞大风厂股权;同伙即将落马,更是动用自己手中权力助其逃脱;为挽回败局,置同学朋友情谊于不顾,将自己的同学陈海、侯亮平几乎置之死地……

在出身上,陈海是老检察院副检察长的儿子,侯亮平的出身不详,但可以排除农民出身。昔日“政法三杰”在贪腐的利益诱惑面前,命运选择了不同的走向,乃至相互之间拔刀相向。

周梅森未能免俗的是,他在小说中刻画的这些反派角色,把贪污的原因也归结到穷苦出身。他在小说中写道:他们的贫苦出身,使得他们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暴富机遇,因而也就变得百倍疯狂、千倍贪婪!

尽管现实里确实存在着“寒门出贪官”的现象,但作为一个作家,透视这里面的深层次原因恐怕还不能简单粗暴地归结为出身论。即使在小说里,那衔着金镶玉出生的赵公子,其贪婪程度也并不低于祁同伟之流。更甚之处还在于,权贵之家由于先天性地拥有着优势政治资源,利用体制的特点,对寒门子弟的渗透、拉拢更是无所不用其极。“赵家一个权贵子弟把党和政府的威信,老百姓的期待,全搞没了!”如果说贫穷是表象,那深层次的体制上原因也更值得作家深思与挖掘。

纵观《人民的名义》这部文学作品,其完全是情节取胜和尺度取胜。而所有的情节都没有超越现实,所有的尺度在现实面前也不过是“限制级”。而在文学的想象力、深度与批判性上,作家还是保守了些,来源于现实的东西太多,而高于现实的内容太少。

先锋派作家余华的近作《第七天》也是来源于现实事例,抨击的也有官僚腐化、官民对立、暴力拆迁等现实黑暗面,但采取的叙述手法是荒诞现实主义;周梅森则是写实派,直笔的尺度更大。但两人异曲同工,都应了那句话:现实永远比小说荒诞,因为现实永无逻辑可言。

就在此文写作时,聊城辱母杀人案(嫌疑人于欢的献身:法律上他只是一个儿子)爆发一周之后的最新进展是,聊城市对事发时出警的公安干警进行立案调查,认为其“在警情处置过程中存在处警不力、对现场处置严重失责等失职行为”。辱母杀人案这样的故事,饶是再有想象力的小说作家,也无法编排出这样的情节。

所以,无风君(ID:nowindnowave2)用小说中尺度最大的一句话作为此文的结尾:“这么多年过去,我们党终于醒过来了,现在收拾世道人心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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匆匆那年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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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时我们一边老师面前唱“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一边在伙伴面前唱“我去轰学校,从来不迟到,一拉线,我就跑,小学校轰的一声炸没了”;

初中时我们一边学人体生理卫生,一边看《古惑仔》研究《满清十大酷刑》;

高中时我们一边传着纸条看着漫画,一边练习东西海三城模拟做四中黄岗试题。

大学时我们一边狂热世界杯读《哈利·波特》同居翘课,一边学邓论马哲毛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我们一边被人注目着,一边被人鄙视着。

我们一边教人宠溺着,一边任人声讨着。

我们让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默默保护着,和男朋友女朋友同学发小网友偷偷长大着。

我们——80年以后生人,被叫做80后,大多数人别称独生子女。

我们度过了没有电脑和综艺的童年,正经历着没有战争和饥饿的成年。

就这样不知不觉的,当新时代偶像比我们年纪还小,当博格坎普挂靴小贝去了美国大联盟,当我们开始挣钱养家还房贷车贷,当周围同龄人已经有人结婚生子甚至有人结了又离,当一个哥们跟我说初恋那女生如何如何,遥想起当年怎样怎样,我才发现原来我们已然长大,也有了所谓的曾经,也有了故事可讲。

每个人都有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故事,每个故事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美。

我们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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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少年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7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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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少年》以女主角谢乔的视角描绘了她与秦川的青梅竹马的爱情故事,穿插了其他少年人物跌宕的情感与起伏的人生经历。可以说《曾少年》延续了她原本所长,书中包含了青梅竹马的爱恋、漫长的初恋、学生时代的别离与重逢等青春元素。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曾少年》小说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曾少年》小说结局是什么?

人与人之间,就是一次遇见和一次别离。

有些人,遇见和别离只有一刹那。有些人,遇见和别离却有一生那么长。

谢乔和秦川的相遇似乎太早。

还没出生,他们就开始了隔着肚皮的战斗。两个人的记忆纠缠在一起,让人分不清,哪些是他的,哪些是她的。

那一年,他们玩“三个字”的追跑游戏,眼看要被他抓住,慌乱之中,她偏偏喊出:“我爱你!”

那一年,槐树沙沙作响,她迫切地望着他,他停了几秒,淡淡地说:“是最重要的朋友。”

那一年,她身边有另一个他,他身边有另一个她。他们明明在一个世界里,却又像隔着一个平行宇宙。

那一年,他说,要是30岁还没人娶你,我就娶你。他们小心翼翼地陪伴、等待,不敢走得太近,又不愿走得太远。

他们把头深深地埋在经年累月堆积的叫作友情的沙子里。

好像,那份感情,只要不说出来,就并不存在。

然而,时间会慢慢老去,爱情也会发出属于它自己的声音。

作者简介

九夜茴:80后青春小说代表作家,《私》小说系列杂志主编。

处女作《匆匆那年》一经出版立刻成为当年图书市场的奇迹,连续8年霸占各大畅销书榜,多次再版,全国累计发行量逾200万套。2014年,随着《匆匆那年》同名网络剧、电影及歌曲的热播,“匆匆那年”已然成为青春的代名词。其后出版了《花开半夏》《初恋爱》,每一部作品均引发千万读者的热议。

迄今为止,其所有作品均改编影视,由岩井俊二、黄磊、李少红、张一白等国内外多位实力导演倾力打造,九夜茴亲自担纲三部电影首席编剧,打造最美青春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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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陪你到世界的终结的内容

全文共 5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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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

安颜洛从小就是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家长眼中的乖乖女,同学眼中的乖女孩。待在自己的象牙塔中快乐、幸福的生活着。每天按照父母给她的计划,学钢琴、学书法、学绘画、学舞蹈,忙得不可开交。但她总是用微笑来面对,根据她的一句至理名言“笑一笑,没有什么事情过不了的。”她有一个一起长大的好朋友,叫沐雪颜。雪颜喜欢写文章,从小便因写文练得一手好字。她喜欢把感情寄托在文字上,按部就班的上学,没有像安颜洛那样。不过,安颜洛和沐雪颜都是性格比较内向的人,所以就很容易玩到一起。

“雪颜,我们要一直当好朋友哦!”

“洛儿,我会一直陪着你的。”

“雪颜,姐姐说过,好吃的东西要和好朋友一起分享的。所以,我所有的好吃的,都要留一份给你呢!”

“洛儿,这次钢琴考级,你一定可以过的,加油!我就是你强有力的后盾。”

“雪颜,我活得好累,每天都要学这学那的,真的好累。我都不想干了。洛儿,你要听你爸爸妈妈的话,你爸爸妈妈都是为了你好,再说,无论发生什么事,我都会在你身边陪着你,安慰你,为你加油的!

。”

安颜洛每当和沐雪颜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她最快乐的时候因为面对沐雪颜,她总能活出真正的自己。一个爱撒娇、爱耍小脾气、爱吵、爱闹的小女孩。安颜洛心里一直在想,除了爸爸、妈妈、姐姐外,沐雪颜就是她最重要的人。我以后要和雪颜一起去旅行,一起工作,一起找男朋友……..绝不和她分开。沐雪颜从遇到安颜洛的那一刻起,就在心里说,我要陪着洛儿到世界终结。ps:雪颜,这一篇是我边吃包子边喝水写完的。呼呼!

Chapter.2

还记得那年初见沐雪颜。

安颜洛四岁,刚上幼儿园大班,沐雪颜六岁,也在。“大家好,我是安颜洛,喜欢弹钢琴,以后请大家多多指教。”安颜洛带着自信而勇敢的笑容说。这是安妈妈教安颜洛说了六七遍的台词。当到沐雪颜时,“大家好,我是沐雪颜。我喜欢灿烂而阳光的笑容,希望以后与大家共同进步。”沐雪颜自信而坚定的说。随即,全班的自我介绍便结束了,因为沐雪颜是最后一个。当安颜洛看到沐雪颜的那一刻,她似乎便觉得世界上有了可以让她敞开心扉的人,不在于亲情,而是友情。安颜洛是幼儿园大班年龄最小的孩子,而且学东西特别快,每次的比赛、考试总是第一。因此被幼儿园的老师称之为神童。其实,安颜洛很认真的在学,只是别人不知道而已。沐雪颜是第二,她s们两个人总是一起学习。她和安颜洛自从那次自我介绍后,便与对方因为一个苹果而结为朋友.她们两个自此之后,每天都黏在一起,陪伴着对方走过了幼儿园生涯。

Chapter.3

还记得那曾经的小学——樱川小学。这座小学,是安颜洛和沐雪颜快乐的小窝。每年春天,学校里的樱花树都开了,洛儿和雪颜总会手牵着手一起去学校后山坡的树林里观赏樱花。这里是樱花树最多的地方,洛儿和雪颜总会跑到树林的最深处,躺在草地上,一起看着天空,享受樱花瓣并着阳光飘落在脸颊上的感觉。“雪颜,等我们工作后,再回到这里看樱花,好不好?”安颜洛突然灵光一闪说。“嗯,好呀!我们以后自己在这里再种一棵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樱花树。”沐雪颜开心的说。“雪颜,我们再在樱花树下埋两个许愿瓶吧!让它承载着我们的愿望,好吗?”安颜洛带着撒娇的语气。“洛儿,我答应你哦!”雪颜温柔的抚摸着洛儿的头。沐雪颜那时心里想的愿望就是能一直陪伴着安颜洛。安颜落的愿望就是可以和沐雪颜在一起。她们两个人的愿望就是这样的纯朴而又简单,不在利益,不在权,只在友情。在买许愿瓶的时候,她们都不许对方看,因为这是一个不能说的秘密。安颜洛总是感觉沐雪颜的笑容能够温暖她的心。

时间就这样在她们日益增长的感情中过去了。一天,安颜洛被她们班级里的一个男生欺负了。主要事件就是安颜洛在收作业的时候,那个男生和洛儿玩,结果就用翻盖手机屏在洛儿的脸颊上打了三下,安颜洛当时就直接被气哭了。因为从小到大,除了安妈妈以外,还没人打过安颜洛的脸颊呢。安颜洛当时很生气,把那个男生狠狠踢了一脚完全不在意自己的形象究竟如何。安颜洛是她们班的小淑女,出了名的脾气好。但第一次被人气的发飙。安颜洛的心中因为这件事而心里堵得难受,气得哭了好一会儿才好。沐雪颜那天因为生病而请假,否则依沐雪颜对安颜洛的疼爱,肯定会把那个男生狠狠骂一顿。雪颜后来知道这件事后,就一直骂安颜洛。“洛儿,你怎么那么笨呢。被人欺负了,你知不知道,我会很担心的,以后我教你练散打,以后要是再有人欺负你,你就给他双倍的奖励。”沐雪颜是出身于散打世家的,她们一家人散打都很厉害,她还得过全国青少年散打冠军呢。对于沐雪颜的关心,安颜洛觉得心里暖暖的。从小,安颜洛就被家人灌输,这个世界上你只能靠自己,靠别人是靠不住的。所有的事情都要自己解决的思想。安颜洛一直就是这样生活的,没想到沐雪颜会这样疼爱自己,把自己当作手心里的宝。沐雪颜从这件事后,就在心里暗暗发誓,她要保护安颜洛一生,不让她受伤害。

Chapter.4

因为梦见你离开,我从哭泣中醒来,看夜风吹过窗台,你能否,感受我的爱。等到老去的一天,你是否还在我身边,看那些誓、谎言,随往事慢慢飘散。多少人曾爱慕你年轻时容颜,可是谁愿承受岁月无情的变迁。多少人曾在你生命终来了忧患,可只有你一生我都陪在你身边。——前言

还记得我们一起买入初中。

安颜洛以全县第一的好成绩进入子衿中学,沐雪颜也以第二名的成绩进入。他们两个总是形影不离。无论是考试或比赛,她们两个总是第一、第二。别人都称她们为“洛雪二人组”。安颜洛很开心,一直有这么一个人陪着她,让她的世界不再孤单,可以与她一同前行,沐雪颜一直很努力的追上安颜洛,与安颜洛同在。一天,沐雪颜和安颜洛一同去送沐雪颜的哥哥---沐凌风去当兵。因为沐雪颜的关系,沐凌风从小便认识安颜洛。所以安颜洛也称呼沐凌风——凌风哥哥。凌风很疼爱洛儿的,每次洛儿跑到雪颜家,凌风总会带着安颜洛和沐雪颜出去玩。渐渐的,安颜洛对沐凌风有了依赖感,总会黏着沐凌风。“凌风哥哥,你到部队之后要写信给我哦。”安颜洛不舍的说。“嗯,洛儿

,我会的,你也是一样哦。”沐凌风带着淡淡的微笑。“哥哥,你在部队一定要照顾好自己,不要让我们担心。”,沐雪颜的眼里闪着泪花。“嗯。你们也一样。”沐凌风说完便踏上了远去的列车。那车,随即便开动了。沐雪颜和安颜洛在车开动的那一刻,都暗自流泪。坐在车里的沐凌风也流泪了。他心里想着“爸爸、妈妈、雪颜、洛儿,你们一定要照顾好自己。等我三年后退役回来,再来与你们团圆。洛儿,等我。”沐凌风其实喜欢洛儿已经九年了,从洛儿来他家找雪颜的那一天就是,他从一开始的心疼到现在的喜欢,这种情愫在他的心里已经扎根很久。他只是一直没说,因为他要等洛儿长大,等洛儿成年之后,现在的洛儿13岁,他17岁。等他三年后回来,在部队历练成为一个可以保护洛儿的男生。沐凌风走后,安颜洛一连几天都愁眉不展的,似乎感觉心里好像有一个缺口,在沐凌风走后久留了下来。在这个忧伤而明媚的三月,你从我单薄的青春里打马而过。穿过紫堇,穿过木棉,穿过时隐时现的悲喜和无常。

Chapter.5

距离沐凌风离开已经两年时间。安颜洛和沐雪颜也在读高二了,她们两个人的关系还是那样的好。高二文理分科,沐雪颜选了文科,因为她喜欢古典文学。安颜洛选了理科,她比较懒,文科要背的东西太多。与安颜洛分开后的沐雪颜,每次都是文科第一,安颜洛是理科第一。沐雪颜每天放学后都会等安颜洛一起回家,即使有时候的理科老师拖堂,她也会等。只是她瞒了安颜洛一件事情,就是沐凌风,每次寄给安颜洛的信,她都没给安颜洛,而是直接放在箱子里。安颜洛一直写信给沐凌风,跟他讲自己的心情,最近发生的一些事情。虽然现在是信息时代,可以上网聊,但安颜洛一直喜欢这种写信的方式,所以就一直写信联系。终于有一天,沐凌风给安颜洛打电话,安颜洛问他为什么不回信给自己,沐凌风说他每一封都有回,不过寄到家里了。安颜洛当时就明白了,原来是沐雪颜把信没给她。她跑到沐雪颜家里质问。“雪颜,你为什么不把凌风哥哥写给我的信给我,为什么?我讨厌你。”安颜洛生气的说。“洛儿,那些信被我、被我放在箱子里了。”沐雪颜支支吾吾的。“雪颜,你为什么不给我?为什么?为什么要放在箱子里?”安颜洛用质问的语气。“洛儿,因为我哥哥喜欢你,你还小,我不想让你太早就碰到爱情,这个东西很伤人的,我担心你会受伤,所以就没给你。”沐雪颜心疼的语气。安颜洛却在此刻沉默了,心里想凌风哥哥竟然喜欢她,这不可能吧?他不应该只把她当做妹妹一样疼爱吗?怎么会?怎么会呢?安颜洛同时也在想,她对沐凌风到底是什么感觉?是对哥哥的喜欢?还是对异性的喜欢?她想了好久也没明白。突然,听到一阵声音,好像是沐雪颜在叫她,“洛儿,洛儿,你没事吧!我是沐雪颜,你没事吧?”沐雪颜看着陷入沉思的安颜洛,焦急的问。“嗯,雪颜,我没事,只是太惊讶了!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安颜洛的眼眸中散发出天真的感觉。“嗯,可以,问吧。”沐雪颜感觉有点奇怪。“雪颜,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就是那个对一个男生的喜欢是怎样的?”安颜洛好奇地问。“洛儿,喜欢一个人就是一直想和他在一起,当回忆起你们两个在一起的画面时,你会很开心的,他的一举一动都会印在你的记忆中之中。”沐雪颜微笑着说。“雪颜,你可不可以把那些信给我?”安颜洛甜甜的笑容似乎让这个世界都变暖了。“嗯,我去取箱子。”沐雪颜在床底下取出了箱子递给安颜洛。安颜洛便抱着箱子回家了。

Chapter.6

当他回到家后,她把自己一个人锁在屋子里,坐在床上,一封一封的阅读沐凌风给她的信,看着看着,泪水布满了她的脸颊。

“洛儿,你每天都要好好吃饭,好好休息。不能再挑食了,那样对身体不好。也不许忙起来就忘记吃饭哦!”

“洛儿,凌风哥哥好想你,我今天学了格斗呢,以后一定会保护你的。”

“洛儿,我今天吃的是回锅肉哦,待遇好吧!你今天吃的是什么呢?不会又是土豆、胡萝卜吧?嘿嘿。”

“洛儿,这是我写给你的第一百封信,不知道你有没有长高一点、吃胖一点?凌风哥哥每天的生活都是千篇一律的,不过我今天当班长了。”

“洛儿,凌风哥哥知道你喜欢旅游,等我回来后,每到假期就陪你去旅游。好不好?”

当安颜洛看完这些信后,她的心中悸动不安,似乎已经停止。她知道凌风哥哥是真的喜欢她。她也明白了自己对沐凌风的感觉,就是对异性的那种喜欢。安颜洛想起这些年沐凌风对她的关心、爱护,心里甜滋滋的。她还记得八岁那年,她从早上到学校后就一直发高烧,沐雪颜请假把她带回了她家。因为那两天安妈妈出差去了,不在家。等到中午沐凌风放学回家后,听沐雪颜说她生病了,在沐雪颜的房间里,他急忙跑去,看到安颜洛昏睡的脸颊,心里很心疼。连忙问沐雪颜,她吃药了没?沐雪颜说吃药了。沐凌风的心就放下一大半,他打电话向老师请了半天假,然后就端了一盆热水,拿了一条毛巾来,把毛巾放在水里浸泡,然后拧干,敷在她的额头。就这样,来来回回。当她醒来时,沐凌风已经累的趴在床边睡着了。她想下床找点水喝,可是却把沐凌风惊醒了。沐凌风醒来就摸摸她的额头,说“幸好,烧退了。洛儿,你好点没?”她说:“凌风哥哥,谢谢你照顾我,我已经好多了。”他从此便更加依赖沐凌风。

一缕暖阳斜射进窗户,安颜洛也从回忆中醒来。她决定要和沐凌风在一起,她要去打电话告诉沐凌风——她喜欢他。安颜洛是一个说做什么事就会立刻去做的人,当即便打电话,当电话接通的那一刻,他突然很紧张,脸瞬间也变得红红的。“喂,凌风哥哥,我、我、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她的语气结结巴巴的。“洛儿,我喜欢你好久了呢!”沐凌风开心的说。“那我们在一起,,你当我男朋友,好不好?”他一个问句出来,沐凌风沉默了,在这一刻,似乎连针尖落在地上的声音都那样清晰。“你现在才15岁,等你成年后,我们再在一起吧!好吗?”沐凌风压住自己心中的迫切,用平和的语气说。沐凌风是想等洛儿长大,现在的洛儿还小。他害怕在一起会影响洛儿的学习。“凌风哥哥,那好吧!”你的用意我懂,所以咯,你在我18岁生日前要紧紧抓住我的心,不要被别的男生追走哦。嘻嘻。”安颜洛调皮的说。“嗯,我知道,我会努力的。”沐凌风微

笑着。“那,凌风哥哥,午安咯!”安颜洛随即便挂断了电话。现在的安颜洛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对于安颜洛来说,这似乎就是童话的开始,她的王子出现了。

Chapter.7

转瞬已到了大学,沐雪颜和安颜洛不出意料的在一所大学。安颜洛在这所大学认识了两个新的朋友。一个是唐亚轩,一个是陈晓落。她们四个人是一个宿舍的,同时也是死党。沐雪颜是武术冠军,安颜洛琴棋书画样样皆通,唐亚轩是恋爱专家,陈晓落弹得一手好琵琶,四人各有千秋。

据唐亚轩说,她从初中到大学都不知道有多少男朋友了,所以她们一有感情问题就找唐亚轩。每次总会得到解决。雪颜的白马王子也出现了,是尹木槿。听说雪颜和尹木槿是寒假才在一起的,因为她去旅游了,所以对具体的过程不了解。雪颜是先告诉他开头,然后直接说结局。凌风哥哥已经回来了,我们也在一起了。陈晓落是安颜洛的知音人,她们用钢琴和琵琶作了一曲初遇,纪念她们的友情。(ps;这篇小说就这样写完了,累的呀。现在是晚上:22:03,奋斗了四天。各位亲们,看完别忘给个评论。洛儿在此先谢过各位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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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小说作文

全文共 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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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动物小说是完美无缺的。动物小说作者沈石溪已出版作品五百多万字,他的动物小说系列生动详细地介绍了动物的生活习性,比如《斑羚飞渡》中,斑羚被猎人包围,年轻力壮的斑羚借助老斑羚的力量飞到另一块悬崖上,最终化险为夷。斑羚顾全大局,牺牲小我,才使斑羚群免遭灭绝。再比如《红飘带狮王》讲述了狮子如何从低等狮子成为令人敬畏的狮王,它能登上狮王的宝座,是因为它有坚强的意志,遇到困难积极面对,不畏惧不退缩,成为笑到最后的赢家。

我眼中的动物小说是具有吸引力的。每当到书店,我都直奔沈石溪的动物小说专区,缠着爸爸给我买,我成了书店的常客,新到的小说,我都会先睹为快,家中的藏书有五分之二是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系列。因为我喜欢读书,尤其是动物小说,所以我的写作水平也是芝麻开花——节节高。我的文章多次发表在《博兴报》、《快乐日记》、《快乐作文与阅读》和《作文网》上,这也更坚定了我多读书的信念。

这就是我眼中的动物小说。

指导老师:李红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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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眼中的动物小说是真实的。作者沈石溪为了观察小老虎的生长发育,曾深入虎穴;为了观察母狼在生小狼时,没有公狼捕食和陪伴的情况下该怎么办,他曾披着狼皮进入狼穴;为了观察小熊,他曾冒着生命危险进入熊洞,……这就是沈石溪能把动物小说写得真实细致的原因。

读好书,好读书,我们才能增长才干。“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行万里路非常困难,但是读万卷书却相对容易,只有破万卷,才能下笔如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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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魄时你会爱我为题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3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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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魄时,你会

年轻时,我很激情,有过一段说似很浪漫的初恋。

第一次恋爱嘛,所以即使有过浪漫美好,但有时让我想起来也会让我有种心痛。心痛不为别的,只因为那时可惜了我的年龄,八九点钟的太阳那么耀眼,却无知的的与心痛有了关系。

所以我认为:不是每个人都值得你去爱,更不是每个爱人都值得去嫁。一生里我们会遇到许多人,有些人适合谈浪漫的恋爱,有些人却能相伴一生。区别很简单,适合恋爱的会让你开心,适合结婚的会让你放心。如果我们谈恋爱谈到伤心,那就找个放心的人结婚吧。有些时候,我们需要的不是执着,而是回眸一笑的洒脱。因为开心是一阵子,放心才是一辈子……

很放心的走在大街上,只因为咱已经成熟,经常的回头率我已经对此无动于衷,虽说本人很喜欢帅哥,但对于帅哥我的感觉是,不是所有你喜欢的帅哥你都会拥为己有,所以我时刻把握自己的分寸,即使我很喜欢美酒,有时酒后无德,我也会谨记不属于咱的帅哥即使偶有暧昧,咱也不会勾引,因为咱的名字是一辈子的。

家有家规,国有国法,一路走来,不为别的咱就是贫民百姓咱不会犯贱的去想入非非的去傍什么高官也不会为金钱失去自己的人格,咱时刻会为自己的身份自豪。咱适当的去咱家后山挖挖野菜,采采野花,去偶尔的偷偷棒子还是可以的,大错误咱不犯小错误咱不断,判不了刑损失不了名誉的事即使偶尔犯犯那也没关系,咱是平民百姓咱自由嘛,就是这个道理。

很久以前的感情,就如陈年的谷糠有些乏味了,所以我会把今天紧紧的抱在怀里。

大胆的发表自己的言论,特别喜欢很自豪的喜欢自己的为人处世或者觉得自己有时特自豪,只因为咱真的很不错,不错的自以为很可以的容貌,不错自以为很给力的工作,不错自以为的感情的自由。更不错的是自己就是喜欢帅哥,喜欢喝铁观音茶,更喜欢和合得来的朋友一起美酒挥洒。

所有所有这些也许真应了我的老妈在世说的一句话:“我的姑娘可没有白活,喜欢什么就是什么!好的都让她占了。”如老爸说过的另外一句话:“嗯,咱姑娘命好,五毒俱全。”

好一个五毒俱全,这种词在另外意义上讲属于贬义而在老爸嘴里却成了褒义只因为,咱真的很幸福,幸福的十全十美。不怪我在外人同事朋友的眼里也是如此呢。

不是吗?早晨刚一出门看见邻居大妈就一口一声的喊我:“哪都好的小美人,去哪?路滑注意安全。”刚走出胡同,开水果摊的小王夫妇几乎异口同声的很远就叫我:“美女,早。”更可爱的是我的以前在一起工作的一个比我小不少的小九零后看见我直接就喊我“铁观音姐姐。”

生活就应该这样自由自在,即使很累、即使很沧桑、或许很坎坷,咱也应该微笑的走下去,何况咱目前状况还尚可以呢。

嗯,生活也许就是这样,有喜悦有悲伤也有别离,何况咱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更何况咱有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很容易喜新厌旧,话说回来谁有好东西不用,谁有新衣服不穿,何况它属于咱。

很喜欢很自私的活着。所以我的一生注定属于一个很崇尚自由的人,自由的不受任何约束的活着,自由的我行我素,自由的结交三教九流……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正如我在我的微博上写的那样:喜欢是一种心情,是一种共鸣,所以,我可以任意去喜欢也同样喜欢我的人!爱是一种感受,是一份责任,所以我肯定也是必须的只能爱一个人!喜欢不分性别老少爱也同样如此。宇宙之大无外乎男女两种,活得潇洒那就多多喜欢喜欢你的人。活的苦逼;那就犯贱的装清高去讲究什么门当户对爱。我是贫民我自由!

自由的走自己的路,不为世俗污染。严肃的对待自己的一切过往感情,做到宁缺毋滥。

很喜欢一种田园生活,一种没被污染的农家院的生活,就如老妈在世时的葡萄架、大枣树、还有那樱桃树,满院子的鲜花……

那种生活,能让我真的很激情的自食其力的活着,即使我有一天变得很贫困,即使有一天我已经衰老没有了力气,我也能在自己的园子里去摘吃自己的劳动成果,因为我知道自己动手才能丰衣足食。

它就如我们每个人的感情,每个人的家庭,没有施舍的感情才是完美的,你情我愿的爱才是我所期待的,因为这种爱即使有时会被社会的现实的残酷弄得很贫困,但只要努力,但只要我们始终在心中有份信念,那火焰山也是会让爱冲灭的。

嗯,患难之中见真情,落魄时,你会爱我?!

作者时间美人的文集

一见倾心,相约一生

爱,在一瞬间擦出火花,初次的遇见,满脸的通红见证心动的时刻,尤为钟情;爱,在心与心交汇之间喷发,阳光在那颗绽放最美的光芒,尤为温暖;爱,在眼神对视中闪现,千寻、万寻,终于拥有,尤为喜欢;电影般的情节却真实的存在,一见倾心。从此,相约一生。

相遇,不需要语言,只是那一天的某种感觉认定所有,或许曾经梦见,或许前世约定,或许,冥冥之中总会出现。直到四目相视,才认定,彼此之间就是寻找了多年的那个人,于是,明亮的眼眸中,满是心动的缠绵。那一刻,时光禁止,万物禁止,时间被定格,久久的相望只是一种不敢相信的惊奇,随即心动万分。那一刻,突然感觉这个世界只有你,只有我,外界的一切已经不复存在,彼此的一个微笑打破沉静。

(一)那一次初遇,情相约

浪漫七夕节的相遇,如彩蝶双双飞般美妙,只是彼此双眸的凝视,便深深陶醉,随即爱的花朵在彼此中绽放,散发出最迷人的芳香,仅仅是轻轻一嗅便蠢蠢欲动,原来,爱就在这一瞬间,便可以相约一生。

初次遇见之前的畅谈许久,便影响良好,洪厚的嗓音,礼貌的轻声问候,相同事物看法的理解,就是对彼此最美好的初步影响,没想到我们会有那么多话题可以聊,也没有想到从聊天之中就对彼此产生好感,不知不觉竟聊的忘记了时间,恍然间才知道已经很晚。

第二天,如约见面,浪漫七夕节似乎是上天特意安排,一位卖花姑娘的叫卖,一朵鲜艳的玫瑰花迷人心脾,那就是我们的定情物。电影院里正在放着《小时代》,似乎也在告诉着我们总有一个人将会永远和自己在一起,那个人就在身边,就会在不知不觉中出现。那个时候的我总是会偷偷的看着他,也发现,他也在看我,会将薯片喂到我的嘴里,心每时每刻都未曾平静,那一刻才真正明白心动的感觉,也深深懂得,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总有一个适合自己的人在某个地方等待着彼此,给彼此最踏实的肩膀。

第三次的相约,一起走在夏日的夜晚,弯弯的月牙悬挂上空,群星闪烁共同闪现出最明亮的光,夏虫依然奏着最曼妙的天籁之音,我们来不及欣赏这美丽的夜景,却不知觉得有股暖流冲进彼此的心田,然间,才发现,我们的手已经紧紧的牵在一起。害羞的微笑,心中懂得,我们就是彼此一直都在找的那个人,一直都在期待的心动,那些个曾经只是在为我们的相遇做一个充分的准备,只是没想到,会有这么快,感觉就像一场梦,但是,它真正的存在着,而且会永久存在。

喜欢在你的怀中,那样的温暖,那样的踏实,那个时候就希望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深情的拥吻,分分秒秒情缠绵。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那一天,七夕浪漫相约,似乎是命中注定我们相遇,相爱,深情相约一生一世相爱,携手走到生命的尽头!

(二)情缠绵,与日俱增

每一秒,都希望能够和对方在一起,即使是炎热的天气让人大汗淋漓,也喜欢在彼此的怀里停留到永远。每一秒,都希望能够和对方一起走过,即使是很晚,很晚,也不想放开彼此的手。每一秒,都看着彼此的背影,久久的望着,眼神从来未曾离开。

生日,希望和你共同度过,有你在我身边,幸福会永久围绕,然而天空并不作美,竟然下起倾盆大雨,我坐立不安,很想拨通电话,又怕雷雨交加打湿衣裳,你打来告诉我,不要着急,你就在路上,会如约赶来。那一刻,才知道,我早已不能没有你,终于,大雨中见到了你,雨中的你,全身湿透,但依然最帅。那天我们一起吹蜡烛,一起品尝生日蛋糕,我在那一天许下,我要和你一生一世在一起,永不分开。

已经开始习惯,被你疼爱,你会包容着我的小脾气,喜欢着我的傻气。我也喜欢你说我傻气,在我心里这是最甜蜜的话语,因为我知道,无论如何都会有你在我身边。

一场相思一场雨,一份痴心一份情,一纸誓言一纸诚,一段浪漫一段梦,一丝甜蜜一丝醉,一抹柔情一抹重,一朝牵手一朝定。我们会越爱越深,永远在一起。

(三)远方,彼此想念,永恒不变

总是拨通电话,缠绵许久,我们的相爱总会让别人投来羡慕的目光,那一刻,幸福升腾;总是视频聊天,好想就陪伴彼此在身边,聊到很晚也不想睡去,关心着彼此,替对方照顾好自己,我们的心都在牵挂着彼此;总是想念,连梦里都是彼此的身影,每一天都归心似箭,每一天都仰望夜空,许下,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在远方,总是气自己,生病了,我却不能陪在你身边,你会对我说:"只是点小感冒,没什么。"但你的每一声咳嗽,都会让我心碎;在远方,你总是和我在电话里、QQ里、微信里缠绵许久,很晚的时候,我们还在诉说着爱意;在远方,总是喜欢望向窗外,想象着同一片天空下,我们都在想念着彼此,悄悄的告诉彼此,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终有一天,我们会天天在一起。

原来,爱就在那一瞬间便是永恒,我想,未来会在柴米油盐酱醋茶里升温,每一天都会有些小惊喜;原来,一见钟情,会这么幸福,相信我们会一生一世在一起,永远不分开。

[落魄时你会爱我为题的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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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优秀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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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狼性》这本书后,知道了狼的信条:强者生存,卧薪尝胆,不惧失败,讲究策略,众狼一心,鼓励个性,狼亦钟情,善于交流,充满好奇。我想这个信条就决定了狼的品质,这也是狼族延绵生存了一百多万年的原因了。

那么,狼究竟有什么品质呢?

我认为野是狼品质的最精髓最简短的概括。具体的表现是狼个性的自由,独立,桀骜不驯,敏锐快捷,坚韧,果断,不屈不挠等。然而这丝毫不妨碍他们的团体作战能力。他们凭借敏锐的嗅觉,发起勇往直前的攻击,遭遇失败不屈不挠的态度,协同对敌的精神,这就是他们之所以成为强者的原因。他们呈现的品质如此的迥异于其它动物,却与人类的品质如此相似。外加上它们是肉食动物。这也就成为了人类批评,敬畏,喜欢的狼原因了。就因为人类与狼作为强者,品性如此的接近,使我更能清楚地看到自身的不足,我缺乏狼的独立,坚韧,不屈不挠。除此之外,我认为狼有谦恭的态度,不管对手多么弱,它也要对对手做一个详细的观察了解。对手多么的强它也凛然不惧,不示弱。狼对自身了解是多么的准确,既不妄自菲薄,也不才大志疏。对自身在狼群的地位的多么的满意,积极的奉献。这些都是我缺乏要学习的。

然而,最重要的我认为狼的智慧更加值得我学习。狼的智慧:强的心态,坚韧不拔,专注目标,不畏挑战,勇于冒险,团结合作,发现机会,善于观察和沟通,从失败中学习,好奇好学。学习这些智慧足以使任何一个组织或个人变的强大。试问我们自身有狼面对困难时的坚韧,锁定猎物的专注,明知对方强大仍勇于进攻意志吗?我们有狼紧跟并详细观察猎物,不断地发现机会,向队员发送信息,策划攻击策略和路线团体合作精神吗?我们有狼从失败中学习,对新鲜事物好奇好学的态度吗?我想这些我都没有,这也是我更加要学习实践的方向。通过这方面的加强我想八月份完成开户数八个,有效户四个的目标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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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老人与海读书笔记六百字

全文共 15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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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必须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述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我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下。之后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下,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那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就应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十分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明白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在读到大鱼的血腥味被一群鲨鱼嗅到了,争相游来抢食,老人的左手正好在抽筋,他只能使用右手,用木棒、捕到的剑鱼的嘴等一切能够用来攻击的武器自卫,并最终赶走了这群鲨鱼。但大鱼的肉已经被吃了一大半,而老人还风趣地批评自我的左手“该工作的时候却在休息”的时候,我也被老人乐观的精神所折服。在生活中,有些损失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就应以乐观的态度来对待,不能斤斤计较。

最后,小说以一个少年看到老渔夫在度量足有十八英尺长的大马林鱼,再次描述了这条鱼的巨大,说明老渔夫所克服的困难之大,非比寻常。

小说歌颂了老渔夫不畏艰险努力奋斗的精神,我们也就应像他那样,不能满足于现状,就应用心向上,做任何事都要坚持不懈,遇到困难要迎难而上,决不能半途而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获得更大的成功和胜利。

#794140小说老人与海读书笔记六百字6 #794140 Novel Elderly and Hai Reading 600 words 6

在这个学期中,我读了海明威的《老人与海》,内容十分精彩,令我爱益匪浅。

这个故事主要讲的是:有一个圣地亚歌的老渔夫,连续八十四天没捕到鱼了,被同行看成失败者。可是他仍然坚持不懈,结果捕到了一条比自已船还大的马林鱼,在归程中还受到了鲨鱼的袭击,但他仍然斗志昂扬,在大海中与鲨鱼展开了一场顽强的搏斗,历经了重重艰难险阻,虽然老人捕的鱼在途中仅剩下一条鱼骨和一身的伤,但丝豪没有减退老人的坚强意志,还是得到了人们的赞赏。

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触:我们平时会遇到一些或大或小的困难,但我们要勇敢地克服他们,就像《老人与海》中的老人一样,失败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永远放弃,那老人归来时,那一个鱼骨架虽在别人眼中是失败品,但在自已心中是最美的战利品!一生永远不会忘记,我们要多多向老人学习,面对挫折,勇敢对抗,坚持克服困难。

看,爱迪生小时候被人认为是傻子,但长大之后,总共有三千多项发明,这些发明改变了所有人的生活,他就像一个最伟大的魔术师,把电送到我们身边各个角落,让全世界变得灯火通明,让远隔千里的人们听到彼此的声音,对于他而言,科学发明之路永远没有尽头。

所以,我们只有克服困难,才有好结果,记住,人生像一面镜子,你对“他”笑,“他”就笑,你对他“哭”,“他”就哭!这本书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不是为了失败而生,人可以失败,但绝不能在意志和精神上被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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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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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6 Read the novel "Living" reading notes 6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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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9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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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活着》的时候,落日酡红的脸蛋恰好沾上了地平线,那一片黄土便愈发迷蒙,让我仿佛看到了福贵与牛。福贵蹲靠在光秃秃的树干下,一杆烟袋冒着丝缕白烟,老牛许是倦了,耷拉着脑袋,不知在思索还是睡着了。阳光扫过略有雾气的黄土地,将镂刻的剪影慢慢投射过来,印在了我的心上。

福贵的爹是掉下粪缸死的,或许还要更早。在福贵败光了家产后,福贵的爹便已经没有了奔头,生的念头没有了,人也就算死了,不管他是否还是如常吃饭、睡觉、蹲粪缸,行尸走肉与死有什么分别呢?这让我想起了春生。春生的死又何尝不是如此呢?到底他们是没有看透,有什么能比活着更美好呢?老子曰: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龙二设下赌局骗光了福贵的家产,可下场呢?龙二死前说了一句:福贵,我是替你去死啊。是福是祸,当真难以定论。

福贵的娘是病死的,家珍也是病死的。要说唯一的不同,就是福贵的娘临死没能见上福贵一面吧。生老病死,谁又能左右呢?她们最欣慰的,可能也就是福贵娘死前一遍遍重复的话:福贵是不会去赌钱的。是的,经历了浮沉,钱财再多又能怎样呢?

家珍应该说是福贵的福星了。婚礼上他们常说:你是否愿意无论是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都毫无保留的爱他,对他忠诚?家珍从来没有接到这样的提问,却成为了“我愿意”这三个字忠实的践行者。家珍的心栓在整个家上,拴住有庆和凤霞的身上,直到有庆和凤霞全都走了,她也便跟着去了。

有庆死于抽血过多,凤霞死于生孩子。有庆这个善良的孩子,却死于他的善良,让人唏嘘不已;凤霞为了一个生命的诞生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让人愈发感受到生命的可贵。读后感·两个人都死于医院,这让福贵对医院产生了深深的恐惧。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也暗暗锻磨了福贵的生存意志。

二喜放不下的或许只剩苦根了。凤霞死后,他所有的生存意念都放在了儿子身上。可造化弄人,他还是死了。临死前那把胸膛都喊破的苦根,像极了另一个版本的《呐喊》,只不过这个呐喊的主题是活着。

苦根也死了,整个家庭唯一的香火死于穷苦。因为穷苦,他连豆子都很少吃,结果一次性吃了很多豆子,撑死了。所有的亲人都死去了,只剩下孤零零的福贵。

不,还有一头同样年迈的老牛。

夕阳渐渐沉下了地平线,福贵起身,牵着老黄牛渐渐走远。我不敢猛然合上书本,怕把最后一抹生命夹死。扉页的“活着”二字愈来愈显眼,我却突然想起了《红楼梦》,想起了那句: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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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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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按照老师的要求,妈妈在百忙中抽空带我去新华书店买了一本“百年百部中国儿童文学经典书系;”之一《草房子》。

这本书写得真好啊!作者曹文轩为我们塑造一个名叫桑桑的少年形象。他的身上,集中了一种矛盾的性格特质,他有天真得深刻,幼稚的成熟,善良的诡计以及纯朴的聪明,这些性格特质,在作者的近乎自描一演得自然描写下,栩栩如生。我完全被桑桑的生活故事迷住了。桑桑爬上最高的一最高的一座草房子,看到了他的学校是多么的美丽,迷人他在草房子里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和伙伴们长大后,过上了幸福的,美好的生活……

我读了《草房子》之后,深深的感受到:我为我是一个东莞人,我为我是建设小学的一名学生而感到骄傲与自豪!因为我们东莞人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和聪明的才智,以“敢为天下先”的胆识,大胆的改革开放创办“三来一补”企业,搞活了经济,家家户户都过上了幸福的好日子。就那我家来说吧,拆了旧房子,建新房子,住进了环境优美的小区;每逢放假爸爸妈妈都带我和弟弟四处旅游,饱览各地风光,增长了不少知识。

我能在建设小学上学,感到非常荣幸!整个校园造型很优美,环境很清新,设施很齐全,难怪她能够荣获“广东省一级学校”。更重要的是学校的老师个个都对学生非常关心,非常爱护,非常耐心的教育我们,使我们懂得做人的道理。

我们一天天地长大,我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美好!因为我们的父母为我们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们的老师为我们传授了开扩美好未来的过硬本另。只要我们树立远大的理想,团结一致,不团的努力奋斗,我们的明天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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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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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草房子》,就像品尝完一杯香茗,那份自然的清香萦绕在心头,久久挥之不去。《草房子》是现代作家曹文轩写的,书中主要介绍了桑桑和几个主人公在油麻地里的快乐生活。

《草房子》的主人公桑桑,是个勇敢、可爱、顽皮、善良,有正义感的孩子。他做了许多可笑的事,比如:把蚊帐拆了做渔网,夏天穿着冬天的棉袄去上学,唱乱七八糟的歌…但他也十分勇敢。有一次知不知道什么原因,纸月经常迟到,桑桑找了一个借口想去看看究竟,他一大早就来到纸月上学要走的路上等纸月,发现原来是板仓小学的三个坏孩子每天都欺负纸月,所以纸月才会迟到。桑桑教训了他们一顿,学校也对他们进行了处理,以后再也没人敢欺负纸月了。桑桑和纸月之间那种毫无瑕疵的纯情,让人感动。

书中还有许多精彩的部分,如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的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当桑桑知道自己脖子上的肿块无法治愈的时候,他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面对,他的这种对生命的热爱让我赞叹。

你还想看精彩的片段吗?还有许多是我没讲的,想看就一起来看《草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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