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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红尘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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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木舟最新二十万字长篇小说《一粒红尘》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下面是相关的作文范文,欢迎欣赏与借鉴。

内容简介

有的时候生活能成全一段爱情,有的时候生活能逼疯一段爱情。书籍封面有的时候青春能成就我们的理想,有的时候青春只是黑暗的坟墓,理想至此剧终。从此人生漫长,得到的尚未得到,失去的就此失去。

叶昭觉与简晨烨的感情始自高中,也有过青葱纯白的曾经,只是那些美好一旦遭遇张牙舞爪的生活就变得如此不堪一击。随着闺密邵清羽的情感变故、泼辣女生乔楚的疯狂追逐让她们的青春变成了一个旋涡,吞噬了所有人的悲喜……

第一章

原来一个人到了最伤心最绝望的时候,是不会顾忌尊严这回事的。

第二章

他是如此美好,我只有在看见他的时候,才会相信苦难的人生中还有美好。

第三章

你以为不会离散的那些,终究还是离散了,你以为能够紧握在手中的那些,原来只是过眼云烟。

第四章

那些隔在我们之间似有若无的东西是什么,那些把我们从原先密不可分的关系变得如此小心翼翼而生分的力量来自哪里,我们的未来与当初的设想会严丝合缝还是天差地别?

第五章

她手中紧握着一把荆棘,每当我稍稍想要松懈一下的时候,便会对准我贫瘠的背部狠狠地抽下去,每一次,从不迟疑。

第六章

我曾经对这段感情有多笃定,而今对人生就有多灰心。

第七章

我像一粒小小的尘埃,飘浮于浩瀚的宇宙,我生在水里,我长在树上,我从来没有这么自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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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巷_小说作文

全文共 9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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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条很古老的小巷。破烂不堪的墙耸立在两边,墙是由灰黑色的砖砌成的,糊上了一层黄土,黄土层都已裂开了,土块也随着年轮逐渐掉光。灰尘铺在那上面墙上,构成了一层厚厚的尘脂。墙头上还不时冷不防地冒出几株小草。小巷很灰暗,厚厚的墙将阳光挡在外面。炎热的天气,一走进小巷便感到阵阵的凉爽。盛夏,幽静的小巷热闹起来了。小巷里没有路灯,极少有人从小巷走过。阴风吹过,小巷越显得破旧、凄凉。

我喜欢这条小巷,喜欢在傍晚时分(不上学时)漫步小巷,让烦恼随着风飘走。让风吹起发梢,轻拂脸庞,一丝丝的清凉。

星期天,明媚的阳光,多好的天气啊!但毕竟是冬天,天气还是冷得冻人。我悠悠地走在小巷里。一丝冷风吹过,我打了一个寒战颤:好冷啊!风过耳,杂夹着一个柔柔的声音,那个每天都能听到的琴声,柔柔的,那么悦耳……

小巷里住着一户人家。那是一位老奶奶和一个小女孩。女孩长得倒挺漂亮,可惜是个哑巴。门常关着,只有楼上的那个小窗户开着,蓝色的纱窗布吊在窗两边。,一盆淡白的水仙摆在窗前。从小巷走过,抬头总能看见那个小女孩坐在窗前弹琴,悦耳的琴声飞窗而出。

这个琴声总是那么准时。在傍晚时分响起,轻轻的,缓缓的,像小桥流水,轻快的节奏,但似乎隐藏着那么一股莫名的忧伤。

又一次,我走在小巷里。低头行进。时间不容许我在此多逗留——我必须晚自修。我迈着轻快的步子,像过路行人一样匆匆而过。我不再留意窗内那张充满稚气的脸孔,不再留意那琴声,也淡忘了以往漫步小巷的清闲……

夕阳西下,我又从小巷经过。我发现琴声没有响起。我抬头望了望那空荡荡的窗户,紧闭的窗户显得那么落寞。寒风吹过,枯黄的树叶在空中悠悠的打着旋,就如那一头长如瀑布的头发上飘动的蝴蝶结。

又几次,我从小巷走过。那悦耳的琴声都不再依旧没有响起。习惯了,已懒得再抬头。时间的冲刷,冲掉了以往琴声的韵味。久而久之,我淡忘了琴声,淡忘了小巷,淡忘了那弹琴的漂亮小女孩,已不再忆起那飞舞的蓝色蝴蝶结。

现在,我不再从小巷走过——那条小巷已被封死了——它太破旧了。就在小巷即将要封的前几天,那个小女孩就搬走了。无声无息,犹如人间蒸发了一样。

小巷深处,再没有深深的落寞,再没有那悦耳的琴声。“那个小女孩现在究竟在哪呢?”我有时会在心里默默的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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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情缘之云中歌小说阅读

全文共 11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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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中歌》是中国言情作家桐华所写的一本小说,是《大汉情缘》系列小说的第二部,三部小说的背景及人物有贯通和串联,但是彼此又是独立的故事。《云中歌》承接了上部作品《大漠谣》的故事背景,讲述西汉时期,霍去病与金玉的女儿霍云歌与汉昭帝刘弗陵和才子孟珏的爱情故事。

该书共分为三册,首版于2007年在作家出版社出版;2014年该书由于正工作室改编拍摄为《大汉情缘之云中歌》。

《第一部》

西汉时期,八岁的汉昭帝刘弗陵被追逼到万里荒漠,走投无路之际,一个骑着天山雪驼的绿衫女孩云歌凭空降临,将其带出荒漠。冷漠似冰的刘弗陵最终被精灵可爱的云歌打动,互赠礼物后相约十年后的长安相会。

十年后,云歌带着儿时的诺言来到长安寻找刘弗陵,无奈此时的刘哥哥不仅不记得儿时的大漠诺言,而且身边还多了个贤惠美丽的女子许平君。伤心的云歌正欲返回西漠,却遇上了难缠的绝世美男孟珏,云歌以为幸福的生活从此开始,谁知又卷入了一场宫廷王位之争。

《第二部》

牢狱中的奄奄一息的云歌终于被辨认出身份,与皇帝刘弗陵劫后重逢。因为无法立刻接受自己当年认错人,后来移情公子孟珏的事实,更不知如何面对真正的“陵哥哥”,遂与刘弗陵定下一年之约。宫中的时光渐渐愈合了云歌心中的创伤,与刘弗陵日渐熟稔起来。在撮合刘弗陵与皇后上官小妹未果之后,云歌终于接受了刘弗陵的感情,两人决定日后离开皇宫,比翼双飞。孰料就在等待刘弗陵安排“后事”的过程中,云歌无意发现刘弗陵流连上官小妹处,遂伤心欲绝而归去。路遇公子孟珏,谈话中心生疑惑,拨马回宫后发现隐情--刘弗陵已得不治之症。云歌誓与刘弗陵不会再分离,多方寻医为其治病,甚至为此许嫁他人。刘弗陵病情反复,刘弗陵选中的两人:荒唐王爷刘贺和卫公子之孙刘询之间的暗自斗争已呈白热化趋势,手握大权的霍光又蠢蠢欲动。当山雨欲来的时刻,云歌选择和刘弗陵把握住当下的快乐和幸福。

《第三部》

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生幸福;在对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场心伤;在错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是一世无奈;在错的时间,遇见错的人,是一段折磨。

云歌与刘弗陵终结成夫妻,彼此情投意合,感情和睦,在刘弗陵的悉心安排下,上官小妹的协助下,历经与霍光的明争暗斗,皇位最终交接给流落民间的皇孙刘询,刘询成了这一场皇位之争的最大获益者,而刘贺则是这场皇位之争的最大受害者,红衣为了救他,身受重伤而亡,刘贺到最后才明白“同心结”的寓意,孟珏此时也明白了云歌心中的同心结所指。刘询登基后,看似是一个好的开始,其实一切的阴谋才真正开始从海面下浮出,云歌面对一个接一个残酷的真相,命垂一线,许平君身亡。纷纭往事俱过,当刘询打开封藏在树洞里,年少时大家许下的心愿时,不过淡淡几滴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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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千骨小说全文阅读1水鬼拦路

全文共 2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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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没有星子更没有月亮漆黑得像一个大洞让人有些颠倒分不清上下似乎一失脚就要坠进去。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一个莫约十二三岁的小孩孤零零一个人在路上急的走着。右手握着一小串佛珠碎碎的念左手提着个油皮灯笼。

与其说她是走不如说是在跑因为那些东西一直在后面跟着她只是因为佛珠的原因不敢太靠近。周围漆黑一片只看得见灯笼荧荧鬼火一般在半空中飘移着。四野寂静得有些诡异连流声虫鸣声都听不见。

马上就要到村子里了进了村就好了小孩不断提醒自己苍白着脸冷汗直往下掉。腾出右手把身上披的八只黑狗皮拼制成的披风裹得更严实一点妄图不让自己的气味更多的散出去。

可是走到村头的小石拱桥上小孩还是傻那里了。一个打着纸伞的女人站在桥上正对着她伞面上绣的是红得耀眼的桃白色的衣裙上也是。伞打得很低看不见脸。明明是炎热酷闷得没有一点风可是那裙袂却激荡的上下翻飞着。

小孩吓得停在那里双腿直打颤完了遇上鬼拦路了。

“南无阿弥陀佛……”她继续低声念着侧过身子想从桥另一边过低下头装作没看见她。却现她眨眼间又站在了她的面前。精致的白色绣花鞋上沾满了泥脚边是一滩的水还有各种绿色的水藻和贝壳。这时她才看清那裙摆上的哪是桃花分明是溅染的鲜血。

突然手中灯笼本应该温柔的黄光开始诡异的从青色变成红色好像也被血染过了一样。空气里满是刺鼻的河里的膻气与血的腥臭。

“南无阿弥陀佛……”硬着头皮把佛珠举到前面那女鬼退了两步小孩又前进两步那女鬼又退两步。快到桥头时却听一阵令人毛骨悚然的笑声响起。

咣的一下面前的女鬼散裂了开来肢体断作无数截仿佛被硬生生砍碎一样一地都是血和蛆虫。

小孩吓得差点扔了手中的佛珠还有灯笼就往回跑两条腿抖个不行。

却见有个圆圆的东西骨碌碌的从伞下滚了出来滚缠着黑色的长竟然是那个女人的头。小孩浑身上下如被冰冻半点都动不了了。一个声音不停的在心底喊快跑快跑可就是移不动一点步子。

那头皮球一般s型的左右乱串撞到桥栏又反弹回来一会儿就蹭到了小孩的脚边吓得她差点没整个瘫软的坐在地上。

静止了片刻小孩瞪着脚边那个突然不动的头心都快从喉咙里跳出来。却见突然那个头一下翻转过来小孩这才看到她的脸脸上黑乎乎的两个大洞眼睛竟然被硬生生抠去。一只不知道到哪里去了另一只由一些血管、神经和组织牵连着半挂在脸上晃来晃去白惨惨的眼珠还飞快的转着向上直瞪着她。嘴唇似是被河里的鱼都咬烂了残缺不全得瑟瑟哆嗦似是要向她说些什么却只出风吹木头门一样嘎嘎的响声。

小孩忍住呕吐的冲动跨过那个头就往前跑顾不得正踩在一地的残肢上。突然间腿被抓住是一只半截的右手手指在水里泡涨了腐烂而白手臂肉端处可以看见森森的白骨。

惊恐当中现那个脑袋又飞快的像自己弹了过来张开大嘴就咬到了自己的右腿小腿上剧痛之中更加伴随的是刺骨的阴冷瞬间传遍了四肢百骸。

小孩挥舞着佛珠向那头上打去然后听见一阵仿佛生肉放在烧红铁板上的嘶嘶响声好一半天那个头才松口脱落。小孩拔腿就跑却突然听见什么破裂的声音脚底下什么东西硌着自己。抬起来一看竟然是那女鬼的另一只眼球不小心被自己踩爆了正流出滚滚的脓水和蛆虫。

小孩一边干呕一边飞也似的逃下桥现那只手竟然还抓在自己腿上而那个脑袋还在桥上蹦呀蹦呀上下牙齿互相敲打着叫着“手手手……”声音又凄惨又恐怖只是下不了桥无法追来。惨死在水上的人灵魂只能永远困在那里。

小孩使劲把那残臂从腿上扯了下来用力的抛回桥上。然后转身不要命的往前跑。脸上早吓得半点血色都没有了。

村子里的人此时都睡了安静得连声鸡鸣狗叫都听不到。小孩在一家药店前疯狂敲门整村人却仿佛都在睡梦中死去一样没有半点反应没有一家灯亮。小孩拼着命的敲了好半天里面才有了一点动静。

“谁啊……”

“张大夫张大夫我是小骨!快救救我爹他快死了!”叫小骨的孩子心急如焚的大声叫道。

“哦哦小骨啊你别急等我穿好衣服收拾好马上马上……”

不一会儿一个半白头的老男人提着药箱出来了和她一块匆匆往回赶去。

“你怎么晚上一个人出来了啊!没遇上什么吧?”

“刚刚在桥上有……没办法爹突然病得很重……”小骨拉住张大夫的衣服躲在他身后一瘸一拐的走着身子依然不停的抖。慢慢的走近小桥时偷偷探出头来却现刚刚那一地的残尸还有自己踩碎的眼球全都不见了。好像什么都没生过一样。

她的八字太轻阴气太重天煞孤星百年难遇。出生时即伴随着母亲的难产而死满城异香明明盛春时景却瞬间百花凋残于是取名叫花千骨。

父亲是个屡次落第的秀才因为命硬倒也一直抚养她到如今。但是因为花千骨体质太易招惹鬼怪给村里惹下不少麻烦只好单独领她住在村郊小河边随意搭建的木屋里。

花秀才请了游方的高僧来给花千骨驱鬼改命格和尚也只是摇头给了花千骨一串随身携带多年的佛珠还有让用八只黑狗的皮做披风掩住花千骨身上普通人闻不见只有鬼怪能闻到的异香。并嘱咐太阳落山后便不要让她出门这才安然活到了十二岁。

张大夫怜惜她小小年纪就受如此多的惊恐和磨难。一向对他父女俩多加照顾。他是医生手上握过太多人的命宿沾染过太多人的生死身上阳气和煞气都比较重一般小鬼不敢来招惹。牵着花千骨的手回到他们住的地方一路倒也没遇上什么麻烦。

只是花秀才病得很厉害和花千骨长期生活在一起总是难免有各种的邪气缠身不到四十的年纪却苍老衰弱的像五六十。张大夫一个劲的摇头叹息怕是熬不过今晚了。

花千骨跑进跑出的烧水煎药给花秀才抹身擦汗。不敢让自己闲下来心里隐约知道所以一直担惊受怕。这是她世上唯一一个亲人了。

花秀才终于还是没能挨到天亮弥留之际担心的仍是自己死后花千骨一个人该怎么办。张大夫安慰他说会收养照顾千骨花秀才却一不想牵连他二也怕他保护不了千骨多久。于是交代花千骨等他死后去传说中的茅山拜师学艺。等学有所成就再不怕妖魔缠身了。

花千骨握着父亲逐渐冰凉的手心里凄芜荒凉一片连父亲都走了自己孤孤单单一个人留在这世上又有什么意义?努力的逼迫自己不要哭不要哭从小到大父亲唯一对她严厉的时候就是不准她哭。她知道一是因为她一流泪必定天有异相二是知道自己不能一直陪着她逼着她努力的学会独立和坚强。

张大夫帮她把腿上的伤处理了一下挤出黑的浓血洒上些许香灰又涂了点药膏包扎好。只是一点尸毒倒也并不严重。

第二天张大夫和村里几个热心人帮着她把丧事简单的办了。张大夫认为她年纪还太小不能一个人便外出去闯荡希望先收养她最起码先把腿上的伤养好。她却下定决心立马启程听从父命上茅山去学道。张大夫拗不过她只好帮她把家里值钱的东西都变卖了然后又资助了她些许银两。

第二日晚花千骨裹着狗皮披风听着屋外的大风还有鬼哭狼嚎在空荡荡的木屋中光光的床板上睁着双眼躺了一整夜。脑中蓄满了悲伤和对未来路途的迷惘。翌日大清早便告别村里人向着茅山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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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语录

全文共 3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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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2、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3、喜欢我,该千方百计查出我的电话,那是一个男人爱慕一个女人的表现。后来我当然知道,他不是那类男人,他要女人付出。

4、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5、所有为爱而做的事,都不是坏事。

6、男人如果要走,又怎能留得住呢?

7、纯情的女人是天使,放荡的女人是魔鬼,魔鬼总是比较好玩的。

8、并非每一个女人都要得到最好的爱情,她们明白代价。只有我这种女人,才会为了虚无飘渺的爱情浪掷青春,到头来一无所有。

9、明知留不住的,不如潇潇洒洒地放手。我觉得我的心好象有一道疤痕,早已结成厚茧,现在即使再被伤害一次,也不象从前那么痛了。

10、我的不治之症是爱着一个不能给我半点安全感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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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懿传小说阅读第6章_景仁宫

全文共 6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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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年九月己亥,上即位于太和殿,以明年为乾隆元年。

——《清史稿高宗本纪》

寿康宫里静悄悄的。太妃们哭了许多日也尽累了,所有的昔年情意恩宠,随着泪水,也都殆尽了。余下的日子,也是活在富贵影里,然后那是数得清的富贵,望不尽的深宫离离,寂寞孤清。

前朝嫔妃们所住的寿康宫,安静得如同活死人墓一般。哪怕是才十几二十岁的先帝遗妃们,也被尘埃覆没了,再没有了一丝活气。

落在偌大的紫禁城内廷外西路的寿康宫,是不同于鲜活的东西六宫的,那是另一重天地,也是住着皇帝的女人们,也是帐帷流苏溢彩,阑干金粉红漆,宫闱里也垂着密密织就的云锦,提到手中沉甸甸绵密密的,照样是上贡的最好锦缎,最最吉祥如意的图案。但那锦缎不是欢喜天地,人月两圆,不是满心期许,空闱等待,而是断了的指望,死了的念想,枯萎尽了的时光,连最顾影自怜的凄清月光,都不稀罕透入半分。

福姑姑端了一盘剥好的柚子进来。才打了帘子进来,便觉得寿康宫内阴暗狭小,不比往日宫内的高大敞亮,连幽幽的檀香在袅袅散开,也觉得这里幽闭,未等散尽就消失了。加上先帝新丧,里头的布置也暗沉沉的只有七八成新,心下便忍不住发酸。她见太后盘腿坐在榻上,碰了一卷书出神,少不得忍了气闷,换了一脸笑容道:“福建进贡的柚子,酸甜凉润,又能去燥火,太后吃着正好。”

太后淡淡笑道:“难为你了,费这么大力气剥了,哀家又吃不上几口。”

福姑姑笑道:“能吃几口也算是这柚子的福气了。”

太后捏了捏手臂,福姑姑会意,立刻上前替她捶着肩膀,轻声道:“今日皇上在太和殿登基,您在大典上陪着,也是累了一天了。不如早点安置,好好歇息。”

太后摸了摸自己的脸颊,“也是,一下子就成了太后了。皇帝登基,哀家的心思也定了。今日看着皇帝似模似样,大典上一丝不错,哀家真是欣慰。只是倒也不觉得困,想是日短夜长,这长夜漫漫的,有的睡呢。”

福姑姑见她如此神色,打量着狭小的正殿,欲言又止,“太后能安心就好,这些日子是委屈了。”

“委屈?”太后取了一片柚子拈在手中,“这片柚子若是被随意扔了出去,那才叫委屈,现在你拿了斗彩蝶纹盘装着它,已经有了安身的地方,怎么还叫委屈?”

福姑姑垂着脸站着,虽是一脸恭顺,却也未免染上了担忧之色,“太后,这柚子原该装在太后所用的斗彩凤纹盘里的,现在将就在这里,一切未能顾全,只能暂时用太妃们用的蝶纹盘将就,可不是委屈了?”

太后将柚子含在嘴里,慢慢吃了,方凝眸道:“福珈,哀家问你,这里是什么地方?”

福姑姑脸上忧色更重,更兼了几分愤愤不平之色,“这儿是寿康宫,太妃太嫔们居住的地方。正经您该住的慈宁宫,又轩亮又富丽,胜过这儿百倍。”

太后脸上一丝笑纹也没有,“是了。太妃太嫔们住的地方,用的是自然是太妃们该用的东西。”

福姑姑听到这一句,不觉抬高了声音,“太后!”太后轻轻“唔”一声,微微抬了抬眼皮,目光清和如平静无澜的古井,“什么?”

福姑姑浑身一凛,恰巧见鎏金蟠花烛台上的烛火被风带得扑了一扑,忙伸手护住,又取了小银剪子剪下一段焦黑蜷曲的烛芯,方才敢回话:“奴婢失言了,太后恕罪。”

太后平静地睁眸,伸手抚着紫檀小桌上暗绿金线绣的团花纹桌锦,淡淡道:“你跟了哀家多年,自然没有什么失言不失言的地方。只是哀家问你,历来后宫的女人熬到太后这个位子的,是凭着什么福气?”

福姑姑低缓了声音,沉吟着小心道:“这福气,不是诞育了新帝,就是先帝的皇后。”

太后的轻叹幽深而低回,如帘外西风,默然穿过暮气渐深的宫阙重重,“福珈,哀家并不是皇帝的亲生额娘,也从未被先帝册封为皇后。哀家所有的福气,不过是有幸抚育了皇帝而已。哀家这个被册封的太后,名不正言不顺,皇帝要不把哀家放在心上,哀家也是没有办法。”

福姑姑眉心一沉,正色道:“先帝在时,就宣称皇上是太后娘娘您亲生的,皇上不认您,难道还要回热河行宫找出宫女李金桂的骨骸奉为太后吗?也不怕天下人诟病?何况先帝虽有皇后,但后来那几年形同虚设,六宫之事全由太后打理。您殚精竭虑,扶着他登上九五至尊的位子,这个太后您若是名不正言不顺,还能有谁?”

太后徐徐抚着手上白银嵌翡翠粒团寿护甲,“这些话就是名正言顺了。可是皇帝心里是不是这么想,是不是念着哀家的抚育之恩,那就难说了。”

福姑姑问:“内务府也来请了好几回了,说慈宁宫已经收拾好了,请您挪宫。可您的意思……”

太后微微一笑,“挪宫总是要挪的,可是得皇帝自己想着,不能哀家嘴里说出来。所以皇帝一日不来请哀家挪宫到慈宁宫。只是内务府请,哀家也懒得动。”

福姑姑皱了皱眉,踌躇道:“先帝驾崩,皇上刚登基,外头的事千头万绪,皇上已经两日没来请安了。哪怕是来了,皇上要不提,难道咱们就僵在这儿?”

太后伸手用护甲挑了挑烛台上垂下的猩红烛泪,“皇帝宫里头的人虽不多,但从潜邸里一个个熬上来的,哪一个不是人精儿似的。总有一个聪明伶俐的,比别人警醒的,知道怎么去做了。哀家没有亲生儿子当皇帝,没有正室的身份,若是再连皇帝的孝心尊重、后宫的权柄一并没有了,那才是什么都没有了。”

新帝登基,青樱也是极欢喜。初到潜邸为新妇的日子,她是有些抱屈的,因为毕竟不是先帝最爱的儿子。然而她却也感激,感激她的夫君拉她出了是非之地。相处的时日久了,她也渐渐发现,她的夫君虽然谨慎小心,但却极有抱负与才华,更具耐心。一点一点地熬着,如冒尖的春笋,渐渐为先帝所注意,渐渐得到先帝的器重。他的努力不是白费的,终于有了今朝的喜悦荣光。那,也是她的喜悦荣光。

晚膳时青樱情不自禁地嘱咐了厨房多做了两道皇帝喜爱的小菜,虽然明知这样的夜里,皇帝是一定不会在后宫用膳的,前朝有着一场接一场的大宴,那是皇帝的欢欣,万民的欢腾。可是她看着那些他素日所喜欢的菜肴,也是欢喜的,好像她的心意陪着他一般,总是在一块儿。

用膳过后也是无事。皇帝的心思都在前朝,还顾不上后宫,顾不上尚无名分的她们。她的欢喜时光,也是寂寞。青樱只能遐想着,想着皇帝在前朝的意气风发,居万人之上。他有抱负,有激情,有对着这片山河热切的向往。她想得出他嘴角淡而隐的笑容底下是有怎样的雄心万丈。

这样痴想着,殿门被轻巧推开,阿箬瘦削的身子闪进来,轻灵得唯见青绿色的裙裾如荷叶轻卷。她在青樱耳边低语几句,青樱神色冷了又冷,强自镇定道:“谁告诉你的?”

阿箬的声音压得极低,语不传六耳,“老主子身边还有一个宫女叫绣儿的,是老主子带进宫的心腹。她偷偷跑来告诉奴婢,说老主子不大好,一定要见您一面。”她见青樱神色沉重如欲雨的天气,急忙劝道,“奴婢多嘴劝小主一句,不去也罢。”

青樱转着手指上的珐琅猫眼晶护甲,那猫眼晶上莹白的流光一漾,像是犹豫不定的一份心思。青樱迟疑着问:“怎么?”

阿箬蹙眉道:“老主子是太后的心腹大患。若是让太后知道,哪怕不是太后,是宫里任何一个人知道,对小主都是弥天大祸,在劫不复。何况老主子对小主您实在算不得好。”她沉吟又沉吟,还是说,“小主自重。”

青樱这位姑母,待青樱实在是算不上好。但,是她给了自己家族的荣华安逸,是她阴差阳错引了自己嫁了今日的郎君。青樱有成千上万个理由不去见她,但是最后,她还是迟疑着起身了。

夜路漫漫,她是第一次走在紫禁城夜色茫茫的长街里。阿箬在前头提着灯,青樱披着一身深莲青镶金丝洒梅花朵儿的斗篷,暗沉沉的颜色本不易让人发现。要真发现了,也不过以为她是看别的嫔妃罢了。

东一长街的尽头,过了景仁门,往石影壁内一转,就是景仁宫。角门边早有宫女候着,见她来了也只是一声不问,开了角门由她进去。阿箬自然是被留在外头了。青樱走进阔朗的院中,看着满壁熟悉的龙凤和玺彩画,眼中不由得一热。

这个地方,是曾经来熟了的。可是如今再来,备感凄凉。住在这儿的曾经最尊贵的女子早已了失了恩宠失了权势,如同阶下囚一般。她有万千个不踏进这里的理由,却还是来了。

因为她们的身上,流着一样的血。

她迟疑片刻,踏着满地月色悄然走进。身后有在地上啄食米粒的鸽子,像是跳跃着的白色幽灵,只顾着贪吃,并不在意她的到来。甚至,连一丝扑棱也没有。或者,比起殿中的人,它们才更像这景仁宫的主人。

青樱推开沉重的雕花红漆大门,宫室里立刻散发出一股久未修葺打扫的尘土气息,呛得她掩住了口鼻。

殿中并没有点过多的烛火,积了油灰的烛台上几个蜡烛头狼狈地燃着,火头摇摇欲坠,好像随时都会灭去。借着一缕清淡月光照进,她辨认片刻,才认出那个坐在凤座上的身影,似足了她的姑母。

她轻声唤道:“姑母。”

那人缓缓站起身来,如一阵阴影逼到她跟前,森森道:“原来你还肯来?”

青樱沉沉点头,“割开肉,掰开骨,我和姑母流着的血都是乌拉那拉氏的。”

那人笑了笑,声音如同夜枭一般嘶哑低沉,“好。不管从前怎么样,有你这句话,我叫你来是对的。”

青樱被她的笑声激起一身战栗,她仔细打量着眼前人,心下密匝匝地刺进无数的酸楚与感慨,低声道:“姑母,您见老了。这些年,叫您受苦了。”

可不是老了?当年乌拉那拉氏虽不算一等一的貌美,也是端然生华的六宫之主。

乌拉那拉氏干脆地笑了一声,冷道:“我虽老了,你还年轻,这才是最要紧的。”

青樱犹豫片刻,还是道:“姑母,今日登基的,是弘历。太后的养子。”

乌拉那拉氏仰天笑了片刻,笑得眼角都沁出泪来。“恭喜啊恭喜,你也算如愿以偿,修得善果了。”她脸上忽然一冷,面色有些凄厉的狰狞,“谁登基谁做皇帝,谁做太后谁做阶下囚,都不必你来说了。今日钮祜禄氏来见过我,她告诉我,新帝会追封我的姐姐,先帝前头的福晋为孝敬皇后,我一生所做的德行,都会记在她身上。钮祜禄氏是成全了先帝的心愿,我姐姐死了,只当她是活着。而我呢,而我呢,不入史册,不附太庙,来日以无名无姓的先帝嫔妃的身份下葬。无声无息,我就成了后宫里一介尘烟,风吹过就散了,半点不留下痕迹。好啊好,好狠毒的钮祜禄氏!这样的狠毒,青樱,你可要好好学着!”

青樱惊得背心寒毛阵阵竖起,整个人定在原地,只觉得冷汗涔涔而下,如细小的虫子慢悠悠爬过,所过之处,又是一阵惊寒。

乌拉那拉氏轻蔑地瞟她一眼,“这般无用,我是白费了心思叫你来了。看来还是如从前一般,心浮气躁,不成大器。”

青樱回过神来,勉强镇定着道:“成不成大器,我能有今日,是姑母的功劳。”

乌拉那拉氏看了青樱一眼,徐徐道:“功劳?当年三阿哥弘时一时糊涂,不肯娶你为福晋,让你受辱,你心中自然不忿。我要你暂忍屈辱,先居格格之位侍奉在侧,以图后算,你也以为受辱,不肯屈就。”

青樱默默片刻,沉声道:“虽然都是妾室,但三阿哥无意于我,只钟情先帝的瑛贵人,才招来弥天大祸。未曾嫁给三阿哥,是我的运气。嫁给四阿哥,我也从未后悔。”

乌拉那拉氏眼皮也不抬,“可是嫁个弘历为侧福晋,你就心满意足了吗?到底,侧福晋也好,格格也好,都只是妾室而已。”

青樱想起弘历,只觉万般郁结都松散开来,只余如蜜清甜。“皇上对我颇为钟爱,三阿哥只视我如无物。情分轻重,青樱自然懂得分辨。”

乌拉那拉氏笑了笑,语气酸涩。“身在帝王家,谈论情分,岂不可笑?”她见青樱只是不以为然的样子,不觉叹了口气,“你这个年纪,自然是不能明白的。也好,不明白总有不明白的好处,自以为安乐,何尝不也是一种安乐呢。只是青樱……从今日起,你可再不是王府的侧福晋了,皇宫深苑,又岂是区区一个王府可比?”

青樱想起这几日境遇,不觉也有些蹙眉。乌拉那拉氏打量她神色,淡淡道:“怎么?才进宫,名分尚未定,就波澜顿生了?”

青樱望着乌拉那拉氏,屏息敛神,郑重下拜,“青樱愚昧,还请姑母赐教。”

乌拉那拉氏冷笑,“难得,我这个败军之将,一个为先帝所厌弃至死的弃妇,还有人来请我赐教。”

青樱俯身,“姑母虽然无子无宠,但皇后之位多年不倒。若非因为太后,今日凤座之上或许是您。哪怕您今日困坐深宫,也一定有青樱百般难以企及之处。”

乌拉那拉氏别过头,“当年你姻缘不谐,成为宫中笑柄,难免不记恨我?如今你又是钮祜禄氏的儿媳妇,我又何必要教你?”

青樱沉吟片刻,诚恳望着乌拉那拉氏,“因为姑母与我,都是乌拉那拉氏的女儿。”

乌拉那拉氏望着窗外,深黑的天色下,唯见她黯然面容。乌拉那拉氏声音微哑,“如今,我不是大清的国母,不是先帝的皇后,更不是谁的额娘。我剩下的唯一身份,只是乌拉那拉氏的女儿。”她停一停,沉声说,“当年孝恭仁太后告诉我,乌拉那拉氏的女儿是一定要正位中宫的,如今我一样把这句话告诉你。你,敢不敢?”

心头的惊动乍然崛起,她被惊得后退几步,不免生了几分怯意,低低道:“青樱不敢妄求皇后之位,只求皇上恩爱长久,做个宠妃即可。”

乌拉那拉氏唇角扬起讥笑,“宠妃?除了拥有宠爱,还有什么?宠妃最大的优势不过是得宠,一个女人,得宠过后失宠,只会生不如死。”乌拉那拉氏冷冷扫她两眼,“咱们乌拉那拉氏怎么会有你这样目光短浅之人?”

青樱满脸都觉得烧了起来,讪讪地垂着手立着,不敢说话。

乌拉那拉氏道:“等你红颜迟暮,机心耗尽,你还能凭什么去争宠?姑母问你,宠爱是面子,权势是里子,你要哪一个?”

宠爱与权势,是开在心尖上最惊艳的花,哪一朵,都能艳了浮生,惊了人世。青樱思忖片刻,暗暗下了决心,“青樱贪心,自然希望两者皆得。但若不能,自然是里子最最要紧。”

乌拉那拉氏颔首,“这话还有点出息。人云宫门深似海,立足艰难。何况你又是我的侄女儿,要在后宫立足,只怕更是难上加难。”

青樱被说中心事,愈加低头。片刻,她抬起头来,大声道:“虽然难,但青樱没有退路,只能向前。”

乌拉那拉氏眼中精光一闪,终于露出几分欣慰的神色,缓缓伸出手扶起青樱,“要在后宫立足,恩宠、皇子,固然不可少。但是青樱,你要隐忍,更要狠心。斩草除根,不留后患。干净利落,不留把柄。你要爬得高,不是只高一点点。你高一点点,人人都会妒忌你谋害你;可是当你比别人胜出更多,筹谋更远,那么除了屈服和景仰,她们更会畏惧,不敢再害你。”

青樱有些懵懂,乌拉那拉氏看她一眼,并不理会,继续道:“后宫之中,人人都想有所得,不愿有所失。可是青樱,你要明白,当一个人什么都可以舍弃之时,才是她真正无所畏惧之时。”乌拉那拉氏颇为欷歔,“我的错失,就是太过于在乎后位,在乎先帝的情分,才会落得如此地步。”

青樱若有所悟,“姑母所言是无欲则刚?”

乌拉那拉氏略略点头,冷然道:“我所能教你的,只有这些了。败军之将的残言片语,你觉得有用就听,无用过耳即忘就是。时候不早,你走吧,惹人注目的话,明朝或许就是死期了。”

青樱起身告退,“青樱先走,将来若是方便,还会再来探望姑母。”

乌拉那拉氏漠然道:“不必了,再见也是彼此麻烦。”

青樱无言,“太后没有说如何处置姑母。姑母安心避居一些时日再说吧。”

乌拉那拉氏扬起下颌,骄傲道:“我是堂堂大清门走进的皇后,难道还要听她处置?还是你自己自求多福吧。”

青樱默默拜别,只身出去。快到殿门口时,乌拉那拉氏忽然唤了一声,“青樱。”那声音似乎有些凄厉,青樱心中一颤,立刻转过头去,乌拉那拉氏凄然欲落泪,“乌拉那拉氏已经出了一个弃妇,再不能出第二个弃妇了!你……”

那是一个女人一生的泣血之言啊!

青樱忍着泪,无比郑重,“青樱明白。”

乌拉那拉氏旋即如常般淡然,慢慢走上凤座,端坐其上,静静道:“你要永远记得,你是乌拉那拉氏的女儿。”

青樱鼻中一酸,只觉无限慨然。宝座之上的乌拉那拉氏早已年华枯衰,却依然风姿端华,不减国母风采。青樱情不自禁拜身下去,叩首三次,转头离去。

阿箬候在长街深处,本是焦急得如猫儿挠心一般,见青樱出来,才松了一口气,“小主,你终于出来了。”

青樱忙问:“没人瞧见吧?”

阿箬点头,“没人。”她急急拿披风兜住青樱,扶住青樱的手往前走。

两人急急忙忙走着,也不知道走了多远,才觉得提着的一颗心稍稍放了下来。阿箬才敢问:“老主子突然要见小主,到底是什么事?”

夜风幽幽,吹起飞扬的斗篷,恍若一只凄惶寻着枝头可以栖落的蝶。青樱缓住脚步,远远望见深冷天际寒星微芒,只觉无尽凄然,低低说:“这……恐怕是我和姑母的最后一面了。”

阿箬大惊,“老主子她……”

青樱含泪道:“姑母的性子怎肯屈居人下,又是折辱自己的人。宁肯玉碎,也绝不瓦全。”

她望着长街幽狭的墨色天空,极目远望,前朝的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犹自热闹非凡,五颜六色的烟花绚烂飞起在紫禁城无边无尽的黑沉夜空里,整个夜空几乎被照得亮如白昼,连一轮明月亦黯然失色。不知哪来的一只寒鸦,怕是被绚丽的烟火受了惊,拍着乌沉沉的翅膀,呀呀地飞远了。

青樱忍不住落泪,俯下身体,朝着景仁宫方向深深拜倒。阿箬被她的举动吓了一跳,赶紧搀住她,“小主,地上的砖凉,您小心身子。”青樱扶住她的手霍然起身,再不回顾。

阿箬悄悄看青樱,只见她神色清冷如霜,脸上再无一点泪痕。天际烟花绚烂缤纷的光彩照过重重赤红宫墙,千回百转照映在她脸上,愈显得她肤色如雪,沉静如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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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墨渊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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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主要讲述了上古神话里的前世今生,青丘帝姬白浅和九重天太子夜华的三生爱恨、三世纠葛的故事。下面是yjbys作文网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皓德君六万三千零八十二年秋,鬼族之乱毕,父神嫡子墨渊君偕座下十七弟子司音双双归隐,杳无所踪。……”

我轻轻合上浅浅留在炎华洞中的天族史书,闭目苦笑。我虽一向晓得晋文上神府中养的幕仲都十分的有趣,却不想他们竟开明博大至斯,真是有趣得紧啊,有趣得紧。

事实若真如这史书所载,那也不错,是吗?

可是浅浅,我们终究错过了七万年。

那场战役从开始到结束,整九九八十一日。

九九八十一日,烽火连天,硝烟弥漫。

最后一战,两军排在若水两岸,千百里长空乌云汹涌翻腾。为十七挨的那三道天雷,终究不是个玩笑,我虽一直装作若无其事,但已然快要支持不住。但我以为到此为止,事情已基本无甚悬念,要么鬼族递降书,要么等着灭族。却不想擎苍半路上祭出了东皇钟。东皇既出,万劫成灰,诸天灭噬。一等一的神器,一等一的戾器。

擎苍笑道:“只要我还是鬼族的王,便万万是不能降的,天地也该变上一变了,此遭有八荒众神同我做个伴,我也不冤。”

我那时已是勉力支撑。纵然东皇钟是我造的神器,我亦已无法驾驭。如此,要抑住东皇钟的怒气,只有在它尚未完全开启之时,寻个强大的元神生祭。

东皇钟瞬时在擎苍手中化成若干倍大的身形,上界的红莲染成熊熊的业火。

十七说,她尚记得我倒提轩辕剑全力扑过去抱住东皇钟的情景。钟身四周爆出血色一般艳红的光,穿过我的身体。愈来愈盛的红光中,我突然转过头来,轻轻掀动唇角。

擅长唇语的小七与其他师兄弟说,师父临终之时,只留了两个字,他说,等我。

所有人,包括十七都以为我那句话是对他们十七个师兄弟说的,他们不知道,这两个字,只为十七。我说,等我,十七,等我。这是我第一次对十七表白,也是最后一次。在我后来沉睡的那七万年间,我无数次向上天祈求,只要能让我醒来,让我再见一见十七微笑的脸庞,听她再喊我一声师父,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一切代价。造化弄人,七万年后,我在炎华洞中醒来,看到十七摆在洞中装着新鲜野花的瓶子,亦如七万年前她在我卧室里摆放的那样,我以为,一切都没有变,却不晓得,一切都变了。我真的如愿醒来,却惟独失去了十七。

九万八千四百二十六年前,昆仑虚,初春。

我正在书房研习佛法,守山的仙鹤突然来报,说是东海之滨的折颜上神特来拜访。我将将整理下长袍,来到大厅,心想那老不死的凤凰每次一来准是有事相求,这次可又不知道带来什么麻烦?刚刚坐稳,折颜已然来到堂前,手上还拉了个眉清目秀的少年。

我并不开口,以手支颐,靠在扶椅上,面上表情淡淡,心里却将折颜这老东西骂了万儿八千遍,果然又被我猜中了。折颜涎着一张老脸,笑着同我打招呼:“墨渊,七千年别来无恙。”我不去答理折颜,眼光转向他带来的少年,啊,不,应当说是少女才对。这孩子现下正睁着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将我望着,表情显然大受打击。我微觉有趣,这四海八荒的一众女神仙,见着我的脸,露出这么一副表情的,她还是第一人。折颜不顾我的冷淡神色,继续碎碎念道:“这个孩子没爹没娘,我见着他时正被丢在一条山沟里,奄奄地趴着,只剩了一口气,一身的皮毛也没个正形,洗拣洗拣才看得出来是个白狐狸崽子。”唔,九尾白狐么?与折颜交好的九尾白狐也就白止帝君一家了,前些年闲来无事,听座下的一众不长进的弟子嚼舌根,说是白止帝君家里新添了老五,说起这老五,我那一干不长进的徒儿往往口沫横飞,神色向往。说这白家老五是个漂亮的小姑娘,酷似其母,比其母还要美上三分。现下掐指一算,这小姑娘该有五万岁了吧,再看看堂下那女扮男装的小狐狸,面上神色已由震惊转为悲愤,我心中已然明白了七八分。果然,只听折颜接下来续道:“我养他养了五万年,但近来他出落得越发亭亭了,我家里的那位便有些喝醋。我将他送来你这里委实逼不得已,这孩子因受了很多苦,我便一直宠着他些,性子不好,也劳你多花些心思。”我不答话,心里却在偷笑,呵呵,开始说到正题了吗?要我收她为徒?我昆仑虚的规矩折颜一向是知道的,收徒不限出身,不限来历,却只一条,不收女子。现下折颜自己带了这小姑娘来交给我,怕我不允,又使个术法,将其变作男儿身,虽知我定能识破,但好歹也算全了我的面子,我与折颜从小一起长大,于情于理,这个人情也该做给他。我前半生为这张招惹桃花的脸吃了不少苦头,所以害怕收上来的女徒弟为我这张皮相所误,无心向道,徒惹麻烦,而我一向是个怕麻烦的主儿,所以才定下了这个在别人看来十分怪异,在我自己看来却十分合情合理的规矩。堂下这丫头显然并没被我这张脸迷惑,看起来好像对我的长相还大失所望,我心里觉得十分有趣,也就顺道做了这个人情给折颜。

我和白家老五送折颜下山,折颜特特将其拉到一边嘱咐了几句,就让我带她回了昆仑虚。微风吹过,桃花花瓣片片飞舞,我看了一眼身旁的小姑娘,突然觉得被一阵粉色的云霞晃了眼。我摇摇头,把这莫名其妙兴起的思绪甩到脑后,对小姑娘正色道,“在你之前,已有十六位师兄,你今后要跟他们好好相处,好好修行,万不可再如以前那般顽劣,明白吗?”小姑娘耷拉着头应了,想得很不甘愿。我抚了抚前额,带她上了山。

因了折颜的嘱托,我便对这最小的十七弟子多照拂些。却不想,我这额外的照拂竟然让十七载了人生中的第一个大跟头。

那一晚我正要睡下,老大突然来敲我房门,因老大一向是个稳重的孩子,没有大事发生绝不至于在这个时辰惊扰我,我心中预感不妙,果然,老大进门的第一句话是:“师父,我们到处都没找到十七,我们怀疑,他莫不是惹了瑶光上神座下的仙婢,被捉走了……”我只觉脑袋嗡的一声,老大接下来说了什么,便再也没心思听下去,披了外袍就往瑶光的府邸杀去。

瑶光开始并不承认,但我晓得晚一刻救出小十七,她便多一分危险,故而也没心思和瑶光啰嗦,提着轩辕剑杀上了瑶光囚人的水牢。见到十七时,她已只剩了半条命,术法再也不能维持男儿身,我一把将她从水里捞起,用外袍一裹将她抱在怀里,冷嗖嗖与脸色苍白的瑶光道:“二月十七,苍梧之巅,这笔帐我们好好清算。”

那时的瑶光已经看出我怀中的十七是女儿身,凄然道:“我的确想与你较量一场,却不是这样的情景,也不是因为旁的女子来和你打这一仗。”那时候,我心心念念的都是小十七的安危,心情烦恶异常,对瑶光更是恼恨已极,所以并没有顾及她的感受,现在想想,十分后悔。其实一切都是因我而起,这本是我与瑶光之间的纠葛,与十七无关,若非因为我,十七也不会被牵扯进来,而瑶光也只不过是一时糊涂,如果我那时不是气昏了头,瑶光本不必死,而我,十七和夜华也不必纠缠于这段三角情劫,我和十七,也许不该是这样的结局。十七一回昆仑虚便晕过去了,睡梦里还直抱着我的手嚷难受,怎么也扒拉不下来,看十七沉睡在我怀里的样子,真跟个小娃娃没区别我心里荡过一丝异样的柔软,拍十七的背安慰“不怕了,不怕了,有师父护着你。”

二月十七,苍梧之巅,我轻易打败瑶光,她惨白着一张脸看着我:“墨渊,你果然这般绝情?我们认识十万年,我爱了你整整九万年,你始终不肯回头看我一眼,难道我终究敌不过那只你才认识几月有余的小狐狸?”瑶光轻易拆穿连我自己也不想面对的感情,我觉得无趣,不再看她一眼,收起轩辕剑,向山下走去。身后却传来瑶光歇斯底里的尖叫:“墨渊,我恨你,我要你欠我,我要你一生一世都亏欠我,你亏欠我的,我要你们两个人来还。”我猛然回头,瑶光已从苍梧之巅跳了下去。这苍梧之巅和九重天上的诛仙台相似,诛神仙的修为,神仙修为散尽,究竟会怎样,当时的我并不知道,因我从来未曾经历过。经过了后来魂飞魄散的一劫,我大抵明白,神仙修为散尽后会重新开始,但没有重大过错的神仙仍然生做仙胎,只是会忘记前尘。其实记忆这东西很奇妙,你若深深的爱过一个人,你或许会不记得和他/她之间曾发生的一切,但是那爱意依然清晰,会在你们重遇的一瞬间,回到你的脑海。同样,恨也如此。我终究没能救了瑶光,她因我而死,所以后来发生在我身上的一切,我也甘愿承受,只是浅浅和夜华……我随手拂过水镜,跳过这一段,进入了对下一段往事的回忆。

经过了被绑架这件事,小十七不止没有变得沉稳,反而被一众干师兄带得越发不上进。课上我讲学,她觉得没意思,常与志趣相投的十五丢纸条传小话,以此寻乐子。但毕竟道行浅学艺不精,十回里头有九回都要被我逮住。我一向是个懒得推陈出新的人,责罚人的法子也万古长青,一被逮住,势必是要他们当着众师兄的面背一段冗长的、枯燥的佛理。可怜十七连我指定的那些佛理的边边角角是什么都不晓得,更遑论当场诵出来。看到她踌躇复踌躇,期期艾艾的样子,我心里觉得十分受用,有一种折磨徒弟以后的快感。唔,想我那一众弟子总被人骂腹黑,多半是从我这师父这儿学来的。看到十七抓耳挠腮的样子,我每次心里觉得好笑,面上还要做出一副为人师表的严肃神态,装作不经意的将小十六子阑提起来,当着她的面流畅背出那段佛理,子阑永远不会令我失望,等闲还能略略将诵的段子解一解。于是乎,凡是有识之士,都立刻能一眼瞧出来十七这个不长进的弟子,诚然的确是个不长进的弟子。

有一次,我在后山的桃林打坐,脚下感觉地上的土凸起了一个包包,便使个术法将土下埋的东西拉了上来,放在眼下一看,竟然是一封誓言书,内容大抵是一辈子也不要和子阑这样的聪明人交好,十五和十七还在上面双双按了手印。看着这封书,脑海中闪现小十七义愤填膺的模样,我竟然觉得非常有趣,嘴边不自觉地擎起一抹连自己都未察觉的笑容。

万事万物皆有定数,我种下那样的因,就注定要面对那样的果。可我还什么都来不及,瑶光的诅咒已经慢慢启动。

七万年前某一日,前鬼君擎苍出外游猎,看上了小九令羽,便连带着将和令羽一起的十七抓进了大紫明宫。想起小九和十七平日里的劣迹,我本不想太快理他们,只当让他们栽个跟头,得个教训。可我毕竟放心不下他们,所以为这两人算了一卦,竟然算出十七飞升上仙的天劫,也就是这几日。无奈,只好放下手中的一切杂事,先去搭救他们要紧。见到令羽时,他又一次撞了柱子自杀未遂,我抚额长叹,怎么就收了这么个不长进的弟子。我对自己说,我是个公平的师父,对所有弟子都一视同仁。可当我见到十七时,明显感到自己松了一口气。为了掩饰自己的失态,我放下令羽来将十七抱了一抱,紧紧扣住她的腰,半晌才放开,淡淡道:“不错,令羽瘦了一圈,小十七你倒是胖了一圈,算来也不见得是我们吃亏。”十七讪讪地笑,捧了捧瓜子递到我他面前:“师父,您吃瓜子。”

我想着要快些出去,怕晚了来不及挡住十七的天劫,便不免大意,遭了暗算,所幸我们还能全身而退。奔回昆仑虚后,我将令羽托给小四照看,匆匆领十七去了丹药房,一个劈手将十七敲昏,锁在炼丹炉里。替十七挡了天劫,我已将近晕倒,为了不让十七看到我的模样,我只得去闭关修行。

记得我刚刚苏醒,就听到十七跪在我闭关的洞前一把鼻涕一把泪,哭得很伤心,巴巴地念:“师父,你是不是伤得很重?你这个伤势还修养不修养得好?徒弟实在是个混账,成天带累你。你万万不能落下病根,你若是有个万一,徒弟只有把自己炖了给你做补汤吃。”

我被十七逗得莞尔,一笑又牵动了伤口,我想我要快点出关才行,至少也要先让十七安心。

再见十七时,她已在昆仑墟的酒窖里大醉三日。我从八卦的子阑那里听说了十七和离镜的一段伤情。我背靠酒缸,将十七揽在怀里,我想,那离镜一双眼睛生得甚明亮,可惜眼光却不佳。他爱十七的样貌,却终究不能接受断袖情,所以当玄女出现,便和她跑了。他不知道十七原来是女儿身,也不知道玄女的样貌乃是按照十七幻化,他不知道他曾经拥有想要的一切,所以轻易放手,他也不知道,他已然失去了他想要的所有。看十七为离镜伤心欲绝,我亦心如刀割,那时,我终于明白,我是爱上十七,我最小的徒弟。我也清楚,十七她却只当我是师长那样尊敬,爱戴。那时我想,不急,我们还有大把大把的时间,即使再有成千上万年,我也等得。我有信心十七总有一天会爱上我,无关年龄,无关师徒身份。在那以前,我要想真正的师长,兄长那样关怀她,呵护她,可是计划中漫长的等待,竟然变成了死别。

出关后,我接了玄冥上神法会的帖子。名为讲道,实则为了带十七散心。北荒七七四十九日,是我一生当中最快乐的日子,也是我仅有的与十七单独相处的日子。

法道会结束。我带十七在北荒又逗留三日,才拾掇拾掇回昆仑虚。

便听说鬼族二王子娶妻的消息。婚礼大肆操办,鬼族连贺了九日。

离镜大婚第三月过后,擎苍大约终于将养好了伤势。立时发兵叛乱。

虽说我昆仑虚本身并无理亏,但此事毕竟因我们而起,我又是天族不败的战神,于情于理,我都应该领兵出战。接着,便是七万年的沉睡,醒来后,发现天地暗换。

那一日,我睁开眼睛,第一眼便瞧见十七养在瓶子里的野花。我偏头瞧那野花,想象七万年过去,十七变成了什么模样?她是否听懂了我魂飞魄散前留下的那两个字?她是否,还在等着我?还是……我心中忐忑与欣喜交战,十七已经跌跌撞撞地闯了进来。我回头,看着十七和七万年前没有一丝差异的模样,露出一丝七万年间未曾有过的微笑,“小十七?唔,果然是小十七。过来让师父看看,这些年,你长进得如何了。”

十七掐了把手颈子,颤微微扑过来,抖着嗓子喊了声师父,千回百转的,又伤感又欢喜。这个情景,我已经在心中演练了千万回,如今,终于变成现实。

我一把接过十七,道:“怎么一副要哭出来的模样,唔,这身裙子不错。”我想,我接下来就要对十七表白,可演练了那么久,我依然需要酝酿一下情绪,所以我故意挑拣了另外一件大事来说,“我睡的这些年,你可曾见过一个孩子,长得同我差不多的?”折颜呵呵了两声,眼风里瞟了十七一眼,道:“确然有这么一个人,你这小徒弟还同他挺相熟。” 我望了十七一眼,十七脸皮红了一红。我万万也没有想到,十七接下来的话,让我的表白再也没有机会说出口。十七她说的是“师父说的这个人,嘿嘿,大约正是徒弟的未婚夫,嘿嘿,他们天族这一代的太子,嘿嘿嘿嘿……” 我浮茶水的手顿了一顿,低头润了口嗓子遮掩住我眼底的落寞,半晌,不动声色道:“这个选娘子的眼光,唔。”抬头道:“你那未婚夫叫什么?何时出生的?”我的那一声“唔”,所有人都以为我是在调侃十七,可是我本来要说的却是“这个选娘子的眼光,两兄弟竟然一模一样。”

十七老实报了关于夜华的事,我淡淡然喝了口茶,故作平淡道:“小十七,我同胞的亲弟弟,就这么给你拐了。”

我挑拣着跟他们讲了我与夜华的身世,却惟独跳过了父神临终时对我说的最后那一段话“你和他,好比娑罗双花,一荣一枯,你的出生意味着他的沉睡。你的命,是他的沉睡换来的,将来有机会,你一定要救醒他,这是你欠他的。可你要做好准备,他的重生,也会是你一切不幸的开始。”我想,父神的周易推演之术一直强过我,他大约早就推算到了今天这个结果。那时我还想,我的一切,都是弟弟给的,只要他要,我可以将一切都还给他。那时,我还没有认识十七,我不知道,弟弟他要的,偏偏只有我牺牲性命也不想放弃的十七。

回到昆仑虚的第三日,仲尹上山来找我。那天,他在堂下,挑了一双桃花眼,道:“许久不见上神,上神精神依旧。仲尹此番来昆仑虚,只因昨夜姐姐与我托梦,让我捎句话给上神,我姐姐,”他笑了笑,道:“她说她一个人,孤寂得很。”仲尹他是瑶光的弟弟,这几日,我已通过水镜了解了不少十七在这七万年间发生的事情。那个素锦,看到她第一眼的时候,我就知道,她是瑶光的转世,她看着当时还是素素的十七时那怨毒的眼神,就和当年跳下苍梧之巅的瑶光一模一样。瑶光她,一定是将夜华当成了我,即使过了将近十万年,即使当时的十七变了模样,她依然恨我们,只是她对我的恨,却全部报复在了十七和夜华的身上,我闭上眼,心想,这就是命吧。夜华承了我对十七的爱,同时,也承了瑶光对我的恨,只是夹在中间的十七,太过无辜,既然她依然忘记前尘,我想,我也不会让她想起她做素素时发生的一切。至少现在,她和夜华,过得很好。他们俩是我这一生最为重要的两个人,只要他们幸福,就好。

是夜,十七敲开我的房门。我正坐在一张古琴跟前沉思,十七立在门口愣了愣。我从古琴上抬头,淡淡笑道:“站在门口做甚,进来罢。”十七半晌无语,我右手搭在琴弦上,随意拨了拨,道:“你这个时时走神的毛病真是数万年如一日。” 十七摸着鼻子笑了笑,这是她惯有的小动作,真是一点儿都没变,只是……十七凑到我近旁,拿捏出亲切开解的口气:“师父,人死不能复生,那仲尹大约也是挂念亲姊,你却别放在心上。”

他微怔了怔,低头复随意拨弄了三两下琴弦,才淡淡道:“你今夜过来,只是为的这桩事?”十七点了点头。我在心中笑得无奈,十七,你终究不知道,这是几万年以来,我心里住过的,只有一个你,不过,这样也好。我抬头瞧着十七:“你对他,可是真心?”那时,我尚存着一丝卑微的念头,我希望十七她爱上夜华不过是和素锦一样,因了夜华像极了我的那一张脸。可是十七的回答,却彻底绝了我的念想。她说的是,“真心。十二万分的真心。”我望着窗外茫茫夜色,没有回头,只淡淡道:“夜深了,你回房歇着罢。”

我终于明白,七万年的错过,让一生都错过。我睡得太早,醒的太迟。

后来,若水之滨一战,夜华身死。十七她守着东皇钟,起了一道任何人都无法靠近的仙障,整整七日。我想,那时我是真正明白了十七她对夜华的情意,深刻到了何等样的程度。我下定决心,要救醒夜华,哪怕是……

首先,我要断了十七的所有期望,以防止我的计划不成功,给她带来又一次的伤害。所以我先去检视了夜华的尸体,对十七说,“置一副棺木,让夜华他走得好些吧。”然而十七她并没有将夜华安葬的念头,我迫不得已,找来了夜华的父母,告诉了他们十七与夜华的那一段前尘往事。乐胥她果真没有叫我失望,硬是从十七那儿夺回了夜华的尸身。接下来的一切,皆是按照我所预想的一切在发展,天族将夜华葬在了无妄海,那是个疗伤的圣地,最重要的是,那地方,一向没什么人去,我实施我的计划,也会方便一些。

三年,我估摸着夜华身上的外伤应该好得差不多了,便来到无妄海,唤出了他的棺木。打开棺木,看到那张和我如出一辙的脸,我笑着对他说,“弟弟,知道吗,你真的很幸福,可以得到十七毫无保留的爱恋。”我拿出了早已炼好的神丹,这这神丹中包含了夜华他当年为了救我而折耗的五万年修为和父神一半的修为。当年父神死后,我就代替他继续将夜华的元神养在我自己的身体中,后来魂飞魄散,我也是靠着这些修为保存了最后一丝原始的意识,才能够慢慢修补破碎的魂片。我很清楚,练了这颗神丹,我就失去了所有的保护,过不了多久,便会消失,这次是真的消失,从身体到灵魂,可是,这一次,我心甘情愿。夜华他慢慢睁开眼睛,并没有意外,只是定定看着我,“墨渊,你何苦如此?”是啊,我何苦如此呢,只是十七她爱的人是你,只要她幸福,就算消失又何妨?况且,这对于我来说,也是一种解脱。我想,夜华他,都懂的。我对夜华说,我只求你,答应我三件事“第一,让她幸福,一辈子。”夜华点了点头,我苦笑,我知道,即使我不说,夜华他也会对十七很好很好。“第二,消去她这三年来关于我的所有记忆,让她以为,我终究没有醒过来,尸体也在某一日随风消逝,不知所踪。”这其实很简单,三年来,十七她心心念念全是夜华,并没有多少时间想到过我,只需折颜的一碗小剂量的忘忧酒,她就会按照我们想的那样调整记忆,重新醒来。比较棘手的是,改变这三年来所有人关于我的记忆,以防止这一切终有拆穿的一天。好在夜华他,是天族的太子,这一切,由他来办并不甚困难。他只要把史书中关于我的那一段维持三年前的模样就可以。一个凡人说过,谎言说一千遍便成了真实。史书是天族至高无上的唯一真相,只要它坚持,所有人将在不久之后忘记墨渊上神曾经复活,即使是当时见过我的那些小仙,也只会当作是自己的一场幻觉。而那些不会被史书记载影响的人,他们如此疼爱十七,会懂得只有保密才是对她最好的。我是心甘情愿救夜华,心甘情愿牺牲自己,我不想要十七对我心存愧疚,这,是我自己的选择。“第三,我想最后见十七一面,你去青丘等他吧。”夜华没有说话,只是腾了云彩,径自往青丘的方向去了。

我找到十七时,她正踩着云头在天上兜圈子,我在一旁望着她,想要将她的样貌记在脑海里,尽管片刻过后,我在这个世上,将什么都不会留下。十七脚下一滑,眼看就要摔下云头,我赶忙上前扶住她,“你怎的这般不小心,驾个云也能跌下去?”这样的你,我怎么放心丢下?十七她却转过身紧紧扣住我的手腕子,急切道:“夜华呢?师父,夜华呢?”我皱了皱眉,道:“先把眼泪擦了,我正要找你说这桩事。”我将早先准备好的一番说辞说给十七十七浅浅听,她丝毫没有怀疑,那时的她,心已经被夜华死而复生的消息填的满满的,又怎么会能够分析的出我那一番漏洞百出的谎言?我的傻十七啊,真是多亏了你这一根筋的大脑了,你,一定要幸福啊。我感到自己渐渐要支持不住,赶忙说,“小十七,夜华回来了,他刚落地便奔去青丘找你,你也快回去吧。”十七她毅然掉头去了,我在她背后轻轻呼唤,“浅浅……”她似乎有了感应,顿了顿,却始终没有回头,所以她不知道在她转身的那一瞬,我的身体慢慢碎成千片万片,散在风中……“浅浅,其实,我一直有一个心愿,就是如夜华一样,唤你一声,浅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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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原文结局

全文共 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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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历开始深度追思琅嬅。

苏绿筠犯下大错,未得抬旗,死后未葬入帝陵。

金玉妍得以抬旗,葬帝陵。

如懿断发忤逆,皇帝夺其皇后、皇贵妃、贵妃、妃四份册宝,圈禁。形同废后。

如懿离世,入葬妃陵。永璟无爵。

忻嫔戴湄若失宠,后又接连生女复宠,最后因母体虚弱离世,封忻贵妃。

巴林艳拂、陆璎珞因抚育令妃的儿子得以封颖贵妃、庆恭皇贵妃,

和卓香见入宫从入宫后隆宠不断,由容贵人升至容妃。

遁贵妃、惇妃与令妃争宠,或者为令妃党,

愉妃失子,永琪封亲王,后海兰病殁,追封愉贵妃。

婉妃陈婉茵凭借高龄和资历封为婉贵妃,

令妃逆袭,追封皇后,其子永琰登基,是为嘉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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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夏至末至》书评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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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偶遇郭敬明的《夏至末至

前面大部分是纯粹的高中校园生活

淡淡的,普通平凡的,如同大多数高中学生的经历。

文字很优美,心情很细腻,情节很平常

并不是在贬义作品,恰恰相反,

我很感动这种润物细无声的感觉,

一度以为我觉得这是真实发生过的事情。

可是,后面

狗血啊。。。华丽丽的把它变成了悲剧

并不是我不能接受悲剧,

可是这样的编剧,实在是我无法忍受的

富二代的两位男主,在面对媒体记者的质疑的时候

采取的措施却如同普通老百姓一样的接招

无语,只能以翻白眼表示鄙视

我想问的是:你们是富二代,

你们家的爸妈干嘛去了?你们家的人际关系么?你们的钱呢?

我可不相信,一个富二代因为伤了人被判无期徒刑

我i也不相信去日本学营销硕士毕业的在遇到反击时采取的是动手打人。。

所以,眼泪没有,唾沫有余;同情没有,鄙视不少

总结一下:小说毕竟是小说,不足为信。《夏至末至》还是缺少点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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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经典励志小说7、《重遇未知的自己:爱上生命中的不完美》

全文共 2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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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芬着,湖南文艺出版社

为什么我们越长大,越孤单,越不安,越不快乐?因为我们在追求快乐的过程中,离真实的自己越来越远了!华语首席身心灵畅销书作家,销量过百万的《遇见未知的自己》作者张德芬,集多年潜心研究身心灵成长经验的精华,告诉现代都市人如何找回迷失的自己,找到不快乐的根源,重获最初的快乐。在本书中,张德芬将与我们分享她追求身心灵和谐的人生智慧,帮助我们探索真我的本质,学习如何爱自己,如何为自己的快乐和人生负起全责,如何拥抱生活中的阴影,如何让自己、家人及朋友过得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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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小说排名Top4、《我不是马加爵》

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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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中国式成长(原名我不是马加爵)

主要内容:诅咒的出生,不安的生长,误入歧途的青春不归路,人生理想的破灭与重生。

励志小说排名Top5、《夏华秋叶》

作者:芷麟

简介:当代都市小说,也有人将之定位为青春励志小说。这是一本写给所有服装从业者的书,也是一本写给所有年轻奋斗者的书。以服装经济为题材,以一群有志青年的创业奋斗为主线索,展开了在服装行业里正在发生和即将发生的一系列亦实亦虚的故事,这是一个由一系列平凡细节有机组合起来却显得不再平凡的故事,让人们看到的是动人心魄的产业巨变,沧桑悲壮的人生缩影。

励志小说排名Top6、《青春留痕》

作者:云泉2008

简介:《青春留痕》是一本诗集,收录的是云泉2008近年来发表在海南文苑、红袖飘香等文学网站上的100首自由体诗歌,主要分为思念烟云、心灵星光和感怀晨曦三大章节。虽然文字并非尽如人意,但感情真挚,是内心世界真实的表白……

献给所有在青春年华时失去美好东西的人们……

励志小说排名Top7、《让青春留痕》

作者:李筱风

简介:这是一个被遗弃的都市,欲望、贪婪、权利、仇恨、自私、演绎着这座城市的悲欢离合。

李筱风、颜晓雨、苏霄阳、慕雪、叶妍、叶哲、他们本是同学毕业后各自奔向他乡,宿命的纠缠使得他们再次相遇,因为这次的相聚他们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他们怀揣着对事业的渴望,凭着不服输的精神、不屈的意志、踏上了创业的旅途。

六个人在旅途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上演了一幕幕浪漫而动人的爱情,他们接受了种种困难的洗礼终于达到了事业的巅峰,演绎了事业传奇的神话……

励志小说排名Top8、《与未来同行》

作者:李开复

励志小说排名Top9、《冰凌花开》

作者:袁存泉

简介:历时三载半,用嘴叼笔、用略有部分功能和知觉的胳膊带动小指骨节笨拙地敲击键盘,写出了四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冰凌花开》。这位全身瘫痪的农村青年,用自己的自强不息,在荒草与钢筋水泥间立起了一面生命的旗。正如他在书中坚定地写道:“肉的翅膀折断了,还有心的翅膀,只要你想飞。”

励志小说排名Top10、《一路狂奔》

作者:流青云

简介:没背景,没金钱,没学历,甚至连老爹都没有!

当兵喂猪,军校开除,还被派到鸟不拉屎的地方当哨兵!

自己爱的嫁人了,爱自己的也嫁人了,这绝对是要逆天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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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小说樊胜美结局

全文共 9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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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中的一个悲剧人物当属樊胜美,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欢乐颂小说樊胜美结局,欢迎参考阅读!

《欢乐颂》樊胜美结局:辞去工作当酒店经理, 最后和曹律师在一起,樊胜美希望别人看到光鲜的她,活在自己装出来的世界里。职场打拼十几年学会的生存之道,樊胜美显而易见带感叹号的虚伪。面对关关,安迪说出了她心里想却不敢说的话。她自己也意识到自己的虚伪。最后,当没有底线的家人,把她的光鲜撕碎,她勇敢的选择了真实。

《欢乐颂》小说中的樊胜美和电视剧一样,是一个励志美剧,很多观众在看完前四集剧情以后纷纷表示这个角色和原作品非常的相似。那么《欢乐颂》小说中樊胜美是小三吗?樊胜美喜欢王柏川吗?在电视剧当中最后和谁在一起呢?

《欢乐颂》小说中的樊胜美齐的确当过小三,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她有一段当小三的经历,不过这并不是她原本的意愿,最后她应该还是和王柏川在一起了。樊胜美是一个有些悲剧的角色,不仅是出身有些落魄,而且感情经历也不顺利,但是她自己有些心高气傲,直到最后才发现最喜欢自己的竟然是身边一直默默守护的王柏川。

樊胜美或许在剧中是最可怜的一个,不仅高傲一切,想尽一切办法爬上名流社会寻找高富帅,可是随着时间推移越挑越老,导致最后年龄变大了无人要。可是根据原着中樊胜美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去当别人小三来填补心中不满。

樊胜美,是一个来自贫寒胡同的小公主,一个在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下成长起的女孩,一个费劲心思、养家生活的砺志少女。然而,不知是缘分的使然,还是命运的羁绊,自信坚强的少女始终逃不开贫困的枷锁,因而找到可带她脱离困苦之海的金龟婿便成了她心中唯一的企盼。

然而,历经生活苦难的她逐渐明白唯有自立、自信、自强,方可改变命运,改变人生。而她最终的结局也必将是通过自己的领悟从而实现改变自己人生轨迹的梦想!

《欢乐颂》小说中王柏川是樊胜美的同学,一直暗恋着她。虽然出生于普通的家庭,但是踏实肯干的性格使得他在海市基本站稳了脚跟。没有出众的才华,但是他在面对樊胜美之时,却活脱脱一个为爱勇往直前的男人。

当他知道樊胜美的家庭陷入了窘境,他依旧愿意背负起两个人的人生,两个人的未来。然而,当樊胜美的要求越来越多之时,收入略显拮据的他也显得力不从心。

不过小说版欢乐颂中樊胜美后来明白了唯有自立、自信、自强,方可改变命运,改变人生。于是辞去现在的工作,在酒店做大堂经理,后来她吸引的曹律师的注意,最后和曹律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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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宝贝小说作文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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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我的“宝贝",也是我的一位朋友,更是我开阔眼界和吸收知识的天地。

我离不开书就像花儿离不开阳光,鱼儿离不开水,鸟儿离不开大树一样。

从幼儿园开始,妈妈就给我定了《幼儿画报》,让我提高想象力,多认识一些字。到了小学,我的书就更是多了,通话类,作文类,科技类……

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上街买了一本《爱的教育》,然后走出超市。走着走着,我忍不住从袋子里拿出书来看。当我看到耐利被人捉弄,卡隆保护他时,我不禁想起自己有时捉弄同学有多么的不好。正想着我忽然抬头一看,妈妈呢,啊,妈妈已经转过街角了,我急忙跑过去赶上了妈妈。

还有一次,妈妈叫我去买面粉,我拿了钱准备走时,我看到桌子上有一本《海的女儿》,作者是丹麦安徒生,很有名的童话作家。便拿起书就看,看到那篇《皇帝的新装》时,那皇帝的愚蠢让我捧腹大笑。妈妈却把我一拍,吓了我一跳。“面粉呢?”“啊”我马上跑出去把面粉买回家。

晚上睡觉时我常常靠在床上看书,每次爸爸叫我睡觉,我就装睡,然后等爸爸走了,我又开灯看书。我一边看书一边听外面的响声。可有一次我看书看得太入迷了,爸爸推门进来我才发现,我只好乖乖的关灯睡觉。

读书不仅丰富了我的课余生活,也丰富了我的想象力,使我的作文水平渐渐得到了提高。读《海的女儿》让我仿佛置身于童话的世界。读《中外民间故事》让我了解了国内国外许多古老的传说。我越来越喜欢读书了。

人生就像在沼泽地,只有书才能帮你走出沼泽地,不然你就会愚蠢的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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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小说的命题、对时节、情节精心安排,突出了主题

全文共 8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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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对小说命题,对时节情节精心安排突出了对立的阶级关系,加强了对不合理的旧社会制度的控诉力量,也使小说的悲剧性更加深刻。

这篇课文的题目叫做《祝福》,全文的情节开展也大都在祝福或祝福前后的时节,紧紧环绕着题目。祥林嫂第一次来鲁家是在冬初,而最能表现她勤快的是年底的劳动;她被婆婆劫走是在新年过后不久;祥林嫂被卖改嫁的情况是卫老婆子在新正将尽到鲁家来拜年的时候说的;祥林嫂第二次来鲁家后柳妈恐吓她是在腊月二十以后;“我”回到鲁镇是在送灶之夜,不几天遇到了祥林嫂,在祝福的当天听到了祥林嫂的死耗。这些情节开展的时间是经过作者精心安排的。

在这样构思和安排下,作者又着意在处处点染新年的气象和景物,为小说情节开展勾画背景和渲染气氛。如一开头就写出灰白沉重的晚云,爆竹的钝响和震耳的大音以及幽微的火药香,抓住具有代表性的事物及其特点,简洁地勾画出“旧历的年底毕竟最像年底”的新年气象。下面描述祝福的礼仪和福礼,又描写了年底常有的大雪天气,“天色愈阴暗了,下午竟下起雪来,雪花大的有梅花那么大,满天飞舞,夹着烟霭和忙碌的气色,将鲁镇乱成一团糟。”飞舞的雪花和新年气象融汇在一起了。“冬季日短,又是雪天,夜色早已笼罩了全市镇。人们都在灯下匆忙,但窗外很寂静。雪花落在积得厚厚的雪褥上面,听去似乎瑟瑟有声,使人更加感得沉寂”,忙碌的新年而又是沉寂的雪夜,互相映衬,为下文抒发悲愤的感情渲染了气氛。在柳妈恫吓祥林嫂时,作者也带了一两句,“微雪点点的下来了”“祥林嫂……旋转眼光,自去看雪花”,起了点明时节,并和全文中的写景相呼应相协调的作用。结尾一段,“远处的爆竹声联绵不断,似乎合成一天音响的浓云,夹着团团飞舞的雪花,拥抱了全市镇”,写出祝福时刻繁乱喧闹的景象,扣紧题目,并为最后抒情渲染了气氛。

祝福,过新年,是快乐的日子。然而在旧社会中,只有像鲁四老爷那些地主豪绅才能准备得起丰厚的福礼祭祖祭神,拜求来年幸福,全家欢度新年。而穷苦的劳动人民,像祥林嫂,却在这时被劫、被卖,受辱受惊,以至惨死。这是鲜明的阶级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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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说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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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爱的事情就是看小说,在这其中最享受的过程就是在字里行间漫游嬉戏,我最常去的地方,就是书房和图书馆……由此可见,我是一个“小说”控。

一个星期天的早上,爸爸妈妈有事出门了,临走时跟我说早餐在微波炉里,到时候自己端出来吃。我嘴里“噢”着,手上却捧着一本书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看到精彩处,仿佛自己就是书里的主人公,一会去巴黎,一会去墨西哥,一会去土耳其,到世界各地去游玩,经历数不胜数的稀奇古怪的事情。忽然,我听到开门声响,抬头一看,只见妈妈的表情十分生气,好似大海在咆哮,让人心里十分紧张。噢,原来我看书忘了吃饭了,妈妈无奈地叹了口气,说:“唉,你这个“书呆子”,看书也不能忘了吃饭呀!”

记得还有一次,在一个炎热的夏天,我正在聚精会神地看书,正在外面晾衣服的妈妈突然惊叫一声,并且直喊:“疼死我了!”我立即跑过去一看,只见妈妈的胳膊肿了一个大红包,原来妈妈被蜜蜂蜇了,疼得直流眼泪,并自言自语地说:“怎么办?好疼呀!”我突然想到在一本读过的书上说被蜜蜂蛰后,肥皂可以止痛,我立刻拉妈妈去卫生间,用肥皂往妈妈的伤口上抹,不一会妈妈便说;“我不疼了,你真是个聪明的好孩子!”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心想:“多亏我看了许多书,它让我了解了许多生活中的小常识,帮助妈妈解除疼痛。

这就是我,一个名副其实的“小说”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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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优秀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7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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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狼性》这本书后,知道了狼的信条:强者生存,卧薪尝胆,不惧失败,讲究策略,众狼一心,鼓励个性,狼亦钟情,善于交流,充满好奇。我想这个信条就决定了狼的品质,这也是狼族延绵生存了一百多万年的原因了。

那么,狼究竟有什么品质呢?

我认为野是狼品质的最精髓最简短的概括。具体的表现是狼个性的自由,独立,桀骜不驯,敏锐快捷,坚韧,果断,不屈不挠等。然而这丝毫不妨碍他们的团体作战能力。他们凭借敏锐的嗅觉,发起勇往直前的攻击,遭遇失败不屈不挠的态度,协同对敌的精神,这就是他们之所以成为强者的原因。他们呈现的品质如此的迥异于其它动物,却与人类的品质如此相似。外加上它们是肉食动物。这也就成为了人类批评,敬畏,喜欢的狼原因了。就因为人类与狼作为强者,品性如此的接近,使我更能清楚地看到自身的不足,我缺乏狼的独立,坚韧,不屈不挠。除此之外,我认为狼有谦恭的态度,不管对手多么弱,它也要对对手做一个详细的观察了解。对手多么的强它也凛然不惧,不示弱。狼对自身了解是多么的准确,既不妄自菲薄,也不才大志疏。对自身在狼群的地位的多么的满意,积极的奉献。这些都是我缺乏要学习的。

然而,最重要的我认为狼的智慧更加值得我学习。狼的智慧:强的心态,坚韧不拔,专注目标,不畏挑战,勇于冒险,团结合作,发现机会,善于观察和沟通,从失败中学习,好奇好学。学习这些智慧足以使任何一个组织或个人变的强大。试问我们自身有狼面对困难时的坚韧,锁定猎物的专注,明知对方强大仍勇于进攻意志吗?我们有狼紧跟并详细观察猎物,不断地发现机会,向队员发送信息,策划攻击策略和路线团体合作精神吗?我们有狼从失败中学习,对新鲜事物好奇好学的态度吗?我想这些我都没有,这也是我更加要学习实践的方向。通过这方面的加强我想八月份完成开户数八个,有效户四个的目标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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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小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读后感习作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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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读了《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读后,感受很多,就让我来谈一谈自己的看法吧!

生命在于奋斗!人应该怎样地活着才有意义呢?保尔·柯察金用行动回答了这一个问题。保尔·柯察金在残废后,毫不灰心,还是顽强地学习,努力地工作,并且开始了文学创作。后来双目失明了,这对于已经瘫痪的人来说,那是一个多么沉重的打击呀!可是他却毅然拿起笔来,摸索着,坚持写作,每写一个字,他都需要付出其艰苦的努力。经过顽强、刻苦的努力,他终于成功的写出了一部小说《在暴风雨里的诞生》。读着,读着,保尔·柯察金那坚毅的脸庞,仿佛就在我的眼前。保尔·柯察金这样一个普通的战士,竟有着比钢铁还要坚强的意志,这是什么力量一直在鼓舞着他呢?我读完这本书,在书中我终于明白了,这是那最伟大,最壮丽的共产主义事业在召唤着他创造奇迹,这就是他顽强地与疾病做斗争的动力。

保尔·柯察金,可敬可佩的共产主义战士,您为我们树立了身体残疾但意志却不残的伟大榜样。生命在于奋斗!这句话虽短,但他却又那么的有道理。是啊,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上,挫折是难以避免的,可是只要去奋斗、去拼搏,那么将会为自己的人生增添上辉煌的一页。

而我,是一个健健康康的人智力也不差。虽然,我不能背起钢枪保卫祖国,也不能战斗在烈火熊熊的战场上,但是我可以把我所学到的知识,贡献给人民群众,为祖国的建设做出一份力量。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真好啊!它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让我有了学习的榜样。我还要不断地学习,从这本书中汲取更多营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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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9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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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记叙了东汉末年至西汉之间,以刘备、曹操、孙权为首的三个军事集团,为了独霸天下以至沙场厮杀的战乱时期。其中有许多个性鲜明的英雄人物:独霸一方、窥伺天下的乱世枭雄;解民倒悬、广施仁政的一代义主;横刀立马、勇猛绝伦的威猛大将;运筹帷幄、足智多谋的军师谋士……然而,在这个人才云集的时代里,让我印象最深的,便是那赤胆忠诚的诸葛亮。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是诸葛亮的写照;“受命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从此,他义无反顾地追随刘备;面对东吴的盛邀,他断然拒绝;白帝托孤,他全心全意辅佐刘禅;他“六出祁山”,只是为了兴复汉室;上表《出师表》,表达了他对蜀汉政权的赤胆忠诚。诸葛亮的忠诚深深打动了我,令我敬佩不已。

从古至今,忠诚一直受到人们的敬仰。屈原的投江自尽,以身殉国,是忠诚;荆轲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兮一去不复还”,是忠诚;赵子龙乱军救主,一身胆也,是忠诚;魏征敢于直言,向李世民进谏两百多次,是忠诚;岳飞的“精忠报国”,是忠诚;文天祥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是忠诚……忠诚是一种美德,值得我们去学习它,歌颂它,传扬它!

大家耳熟能详的“两弹”元勋——邓稼先,因为忠诚,他先身士卒;因为忠诚,他不怕牺牲;因为忠诚,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因为忠诚,他把自己宝贵的生命献给了国家!虽然只有平凡的工作,但他却家喻户晓,受到全国人民的敬仰,就是因为忠诚。有了对国家的忠诚,他才用尽一生精力研究‘‘两弹’’,为国家做出了巨大贡献。可见,忠诚对人们成就一番事业,也是十分重要的。

现在的社会,人们的物质享受多了,像金钱、权力、名誉等利益,深深诱惑着人们。有些人为了追求个人利益,从而不择手段达到目的,违背了做人的基本道德,只要有利可图,就将忠诚抛之脑后。这样的人,往往只能享受一时的利益,最终的下场都是身败名裂。

忠诚,自古以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流逝的时光,社会改变,渐渐销蚀了忠诚的光芒。青少年是民族的未来肩负着民族腾飞的的重任,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不能违背忠诚,要使忠诚永放光芒。

忠诚,是青春冲刺的诺言,是生命履行的责任,是安身立业的根本,更是人生路上不可缺少的品质。让我们做一个忠诚的人,一个忠于学业、事业的人,一个忠于社会和国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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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与海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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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这是我发出的声音,而这声音是因为我又得到了一本新书。是什么书呢,接下来我就一一告诉你们。

这本书的名字叫《老人与海》,这是一个关于坚持不懈的故事。一个老人能坚持84天在海上航行,他不但没有退缩,而且还勇往直前,这是怎么回事呢?让我以下面的故事来慢慢告诉你吧。

首先,这个老人是个非洲人,他身边无人陪伴,只有一个孩子在他身边陪伴。然后有一天,老人突然想去海里捕鱼,孩子也想去,可老人在一天晚上就出发了,于是老人那一系列捕鱼活动就开始了。

老人先到海上,在鱼钩上放上鱼儿,又把钩子放到海里,过了一会儿,钓鱼线动了一下,老人赶紧把鱼竿收起来,一条大清花鱼就现身了,突然天空出现一声鸟叫,老人便知道是军舰鸟,由此就可以判断出,小飞鱼就在附近。到了下午,老人的鱼竿忽然动了起来,老人赶紧把鱼竿收了起来,可是因为这条鱼太大,太重了,老人根本收不起来。就这样,老人跟那条大鱼挣扎在海面上,而老人此刻已经非常疲惫。可是因为不肯放过这么一条大鱼,于是老人准备先睡觉等有了力量再把鱼拉起来,而老人在梦境里梦到了他最喜欢的动物——非洲狮子。突然老人的手背拉了一下,差点掉到海里去,原来是那条大鱼把他拉了一下。

可是老人估计那条鱼只要再转三圈就会浮出水面。果然,那条鱼转了三圈,可能累了,于是就浮出水面。老人拿了个鱼叉,猛然的叉下去,那条鱼终于死了,可老人觉得他根本不能把这个庞然大物放在船上带回去。于是心生一计,把鱼绑在了船的左边,借助水面的浮力,使鱼可以浮出来,这样老人就把鱼带回去了。老人得船刚划行了一会,就有一条灰鲭鲨来吃老人捕捉的那条鱼,老人拿起鱼叉用尽全力刺下去,鲨鱼被刺死了,但老人的鱼叉也被那条鲨鱼带走了。老人就把小刀用绳子绑在浆上,老人刚刚制作好新武器,又有两条铲鼻鲨来吃老人的鱼,老人也用同样地办法把鲨鱼杀死了。但是鲨鱼们好像闻到了老人的那条鱼的血衅味陆陆续续的来了,有蓝鲨、大白鲨等鲨鱼赶过来,可老人敢于尝试,最终鲨鱼死地死逃得逃,老人的鱼也被鲨鱼吃个精光。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坚持到底,不能知难而退,坚持就是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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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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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法国作家凡尔纳写了这本书。影响了后代很多人。我读了以后,有了很多感慨。

这本书大意是:有5个人乘热气球逃亡,结果因路上遇到大风暴,不幸被卷到了一个荒岛上。他们5个人中有机智的记者、知识渊博的工程师、忠诚的仆人、勇敢的水手、英姿少年哈伯。他们还挽救了一个罪犯艾尔通。他们一起制造美食、玻璃、住所。最后,火山爆发,千钧一发之际,罗伯特船长(一个好心的人)救了他们。

我认为这本书让我明白4个道理。

一、齐心协力:不管是蚂蚁共搬食物,还是十根筷子的故事都告诉我们团结都是力量,这力量胜于铁,这力量胜于钢。

二、不能自私:据我认为懒惰、自私、不善学是人生中的三大可怕之点。你自私,各顾各。各顾各。没有老黄牛那有口上粮?六人无一自私,才使他们顽强生活下去!

三、勤奋:没有春天播种,就没夏天杀虫,也没秋天收获。若无六人勤奋建设家园,就没有他们生存的条件。

四、六人中有一个叫史密斯的工程师,博览群书,知识渊博。他不好好学习,就没人产羊毛,制作蜡烛。

读完这本书,对照我自己:我要好好学习、团结友爱、舍己为人,报效祖国!《神秘岛》这本书真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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