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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耳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10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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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雪漫著《左耳》讲述关于青春成长的故事。生动地塑造了李珥、吧啦、张漾、许弋等一批性格迥异的年轻人的形象,并用极富张力的文字完美展现了当下青年人成长时期的疼痛和美好。

小耳朵——这是一个性倔强中带有对“爱情”执着的女孩。请让我们记住,这个美好的女孩在17的年华中带给我们的感动。十气岁的小耳朵有着对爱情的憧憬和向往,并且有着这个年龄对爱情的羞涩和勇敢.她对友情的坚贞,对朋友的爱护,让人佩服,她身上有着与我们大多数人的思想是一样的。小耳朵温柔坚毅,一直是听话的乖孩子,个性里却有着执着和爱的倔强。其实小耳朵是这部悲剧里最幸福的人了吧,有吧啦的友谊,尤他的关怀,许弋的回眸,以及张漾的挚爱。小耳朵的幸福来之不易,但是小耳朵这么一个即使伤痕累累却仍尽力追求自己幸福的纯真而坚强勇敢的女孩,谁又忍心看着她不幸福呢?

吧啦是最让人心痛的孩子。这个如烟花般的女孩,带着不羁的灵魂绽放于暗夜,却悄无声息地静止,白色的衣裙浸着血色,开出大朵大朵的悲伤。她的生命如此短暂,甚至来不及跟世界好好道别。吧啦是不幸的,当她以为自己终于可以触碰到幸福的时候,却不知下一刻的她被远处车辆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但吧啦又是幸运的,她对感情是那么认真,爱上了帅气的张漾,不惜为他去欺骗许弋,结识了乖乖女小耳朵,对生命中唯一的好朋友心怀感激。

而张漾,一开始接近吧啦和她恋爱只是想气气“好学生”许弋而已,但吧啦的死让他深深愧疚。后来,父亲告诉了他“母亲改嫁”的真相……张漾的心里终于没有了仇恨。爱上小耳朵,爱上那个单纯的女孩。不惜一切,要让小耳朵幸福。当他终于放下仇恨,为亲人冲向火海的那刻,我们知道,张漾是真正的长大了,他是真正拥有了重新幸福的权利。我们很高兴,在经历了那么多事情之后,这个干净俊朗的男孩子终于蜕变成一个真正的男子汉了!

许弋,这个干净纯白的男孩子,为了爱一点点变坏,疯狂地弄伤自己,再慢慢品尝疼痛和寂寞。最后用双手断送了一生的幸福。他是最让人难过的了吧,好傻的孩子啊。其实,许弋一直都没有变坏。他只是一直没学会如何去爱。对于这个男生,我们总是不懂得如何责备。请记得,他为了爱情奋不顾身的模样,请记得这个纯白的男孩子,美好得如同被放逐人间的天使。

喜欢《左耳》中的这样一句话“一次失败不算什么,一次错误的选择也不算什么错误,你要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人在关心着你,希望你快乐。”请你相信,总有人会在自己受伤时在自己的身边陪着自己。

最后的最后,故事的结局没有结束。灿烂的花季雨季,细细品读饶雪漫的《左耳》,带我的不仅仅是对友情的重新认识,更多留下的是那份对青春的重新审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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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忆月脑袋里闪过一个字:是。林忆月对赵玉萍说:“我同意。”于是,林忆月很高兴的和赵玉萍换了银水晶的碎片。林忆月将银水晶的碎片给叶儿看,叶儿说:“这些碎片都要放进一个盒子里,不能让庞浩然偷偷地拿走。林忆月回到家,正要拿走本是装宝石的盒子,她的妈妈黄明丽叫住了她:“月月,拿宝石盒子干吗?”“不,不干吗。”“是吗?拿这个盒子不行,我还要装宝石呢?算了,我黄明丽也不是那种人,明天给你个大一点的珍珠盒子。”“谢谢妈妈。”第二天,林忆月拿了个珍珠盒子到学校。叶儿说:“要给这个盒子一点保护。”说着就从头上摘了个卡子卡在盒子上,然后把碎片放进去,盖上盒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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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小说结局篇

全文共 9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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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农历年来得特别早,圣诞还没过去多久,转眼就是春节。

自然是要回Y市过年。Y市离A城不远,平时开车只要三个多钟头,过年路上拥挤,以琛和默笙早上出发,到Y市竟然已经是下午一点多了。

察觉到身边的人安静了很久,以琛不由转过头,她从昨天就开始瞎紧张,怎么到了Y市反而好了?

默笙正怔怔的望着车窗外,连以琛长时间停留在她身上的视线都没有感觉到。

以琛眸中闪过莫名的情绪,顿了下突然开口叫她:“默笙。”

“呃……”默笙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回头问他:“什么?”

“你会不会打麻将?”

打麻将?默笙怀疑自己听错了。

“阿姨最喜欢打麻将,你要是不会,她大概会很扫兴。”以琛云淡风轻的口气,却刻意把话说得严重。

默笙一愣,刚刚在脑子里盘旋不去的思绪都飞走了,只剩“麻将”两个字在转。“怎么办?我不太会。”默笙懊恼极了,“你为什么不早点说,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现在准备也来得及。”以琛嘴角扬起浅浅的笑,停车。

“默笙,我们到了。”

这样热闹的新年她有多久没过了?

窗外漫天的飞雪,爆竹声不停的传来,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吃着年夜饭,听老人唠唠叨叨。

“你们两个孩子越大越不孝顺,一个交了男朋友也不告诉妈,一个干脆连结婚都不说……”

以玫朝以琛做个鬼脸:“妈,你都说了一下午了。”

“难得孩子回来,你就让他们好好吃顿饭,不要一直啰嗦个不停。”何爸说。

“我看是你厌烦我吧……”何妈转而说起何爸来,怕老婆怕了一辈子的何爸立刻苦了一张脸。

那头张续听不懂方言,一直吵着要以玫翻译,以玫嫌烦,一个大男人居然开始耍赖。

默笙笑着听着,习惯了在国外冷冷清清的过年,在这样的温暖气氛里,竟然有不敢开口的感觉。

饭后何妈果然组织一家人打麻将。以琛早就躲进书房,以玫则主动要求洗碗,于是只有不敢反抗的何爸,默笙和准女婿上台。

何妈是打了几十年的老手,功力深厚,何爸做了几十年的陪练自然也不弱,以玫的男友从商,算计乃天性。只可怜了默笙在国外待了那幺多年,对国粹一知半解,临时上阵,输得一塌糊涂。

以琛从书房出来简直不敢相信:“一个钟头不到,你居然能输成这样?”

默笙羞愧极了,讷讷地说:“运气不好……”

以琛拍拍她的肩膀叫她站起来:“我来。”

这才叫势均力敌,默笙在一旁看着越看越有意思,到了一点还不肯去睡觉。以琛赶了两次没用,最后干脆脸一板,默笙只好去睡觉了。

夜里默笙睡得迷迷糊糊,听到开门声,扭开台灯:“完了吗?赢了还是输了?”

以琛掀开被子躺进去,一脸疲倦:“阿姨一个人输。”

默笙瞪他:“你们三个大男人怎么好意思的!”

“何氏家训,赌场无父子。而且阿姨不输光了是不肯歇的。”以琛拉她入怀,“快睡,累死了,都怪你不争气。”

默笙立刻惭愧得不得了,平时他工作就忙得要死,回家过年还要受这种折磨,真是可怜。于是乖乖地靠在他怀里睡觉,不再吵他。

半晌,却感到他温热的唇在她颈后游移,默笙微喘:“你不是很累吗?”

“唔!”以琛的声音模模糊糊的,“我还可以更累一点。”

年初一早上七点多默笙就醒了,坐起来穿衣服,又被以琛拖进了被子。

“这么早起来干什么?”以琛困倦地说。

“做早饭……你松手啦。”默笙使劲掰他扣在她腰上的大手,以琛却连手指都没动一下,默笙懊恼地放弃,“以琛!”

“再陪我睡一会儿。”

真是!默笙咕哝。“以琛,你今天有点怪。”

以琛身躯一僵,沉默几秒,声音有点不自然:“哪里怪?”

“简直像小孩子一样。”默笙抱怨。

以琛手指微微放松:“别闹,睡觉。”

外面好像没人走动的声音,默笙妥协了,反正她也挣不开他:“那我再睡一会。”

可是……这样的睡姿很不舒服哎!

闭上眼睛不到一分钟,默笙又开始不安分,想把以琛横在她脑袋下的手臂推开。

怎么一个女孩子睡觉会皮成这样?以琛睁开眼睛:“你能不能不要动来动去?”

默笙愁眉苦脸的,想睡枕头,枕头比较软比较舒服。

“……以琛,这样睡你的手臂会很酸的。”

她还真会“替他着想”,放她自己睡觉的结果大概是两个人一起感冒,还是把她抓好睡得安心些。以琛干脆当做没听到,闭上眼睛自己睡自己的。

默笙瞪了他半天,还是没辙,又睡不着觉,眼睛在房间里转了一圈,最后还是停在眼前的俊颜上。

以琛……真的很好看哎。

悄悄的亲他一下,默笙终于有点睡意了,脑子里朦胧地想着待会还是要早点起来……

结果等她再睁开眼睛的时候居然已经十点多了,以琛不在床上。默笙赶紧起来,穿好衣服走出房间,以琛和何爸正在客厅里下棋。

默笙不太好意思地叫了声“叔叔”,何爸笑眯眯地朝她点头。

默笙走到以琛旁边,小声地埋怨他:“你怎么不叫我?”

“嗯、嗯。”以琛手执棋子,心思都在棋盘上,落子后才抬头说,“去厨房帮下阿姨。”

“哦。”默笙探头看厨房,就何妈一个人忙来忙去的,“好。”

何妈看到默笙进来也是笑眯眯的:“小笙起来了?晚上睡得习惯吗?”

默笙连忙点头,她大概是最晚起床的了,还会不习惯?“阿姨,这个我来弄。”取过何妈手中的菜刀,细细地切起肉丝。

何妈拿起一旁的青菜洗,一边和默笙聊起天来,东一句西一句地扯些家常,说了几句话突然“哎呀”了一声,想起一个早该问的问题:“看我糊涂的,小笙,亲家公亲家母也在本市吧?什么时候大家吃个饭见见面。”

默笙一愣,差点切到手指,咬下唇,该不该说呢?抬头看见何妈和蔼善良的笑脸,默笙实在不想欺骗,还是决定说实话。

“我爸爸……”

“默笙。”

欲出的话被打断,以琛出现在厨房门口,脸色有点苍白,下颚绷得紧紧的。

“这孩子!突然冒出来吓人啊。”何妈拍拍胸。

以琛表情缓和了些,眼神却没有丝毫放松:“默笙,我的外套你放哪里了?我找不到。”

“……哦。”默笙怔了怔,洗手去房间。

外套就在床边的架子上挂着,很显眼的地方,一进房间就能看见。默笙在架子前怔怔地站着,心中翻转的不知道是什么滋味。

以琛从她身后取下外套。

“不要胡思乱想。我只是不希望他们对你有什么想法。”他低叹着说:“默笙,你要对我有信心一点。”

话语中若有似无的苦涩让默笙一阵酸楚,她又多想了。

“以琛……”

“我宁愿你马虎糊涂一点,别想那么多。”

默笙仰望着他。“可是那样你又会嫌我麻烦。”

“你总算还有自知之明。”以琛揉揉她的头发,“是很麻烦。”

可是不会心疼。

“出去吃饭,阿姨应该做好饭了。”

吃饭的时候何妈又问起默笙的父母,默笙只说父亲已故,母亲在国外。何妈叹息了两声就没多问,一心想着说服大家饭后打三圈,有益身心。可惜大家都不捧场,何爸要睡午觉,以玫要带张续去Y市的著名景点玩,何妈也只好悻悻然作罢了。

以琛昨晚没睡到什么觉,下午用来补眠。默笙早上起得晚,了无睡意,便在他睡觉的时候翻他以前的东西玩。

一张旧的考卷也能让默笙津津有味地研究半天,看看他那时候的字怎么样,看看他会错什么题。还有以琛以前的作文本,默笙一篇一篇作文看下去。以琛议论文写得极好,基本上都在九十分左右,默笙想想自己那时候议论文每次都只有六十多,不禁嫉妒不已。幸好他抒情文写得不怎么样,找回一点安慰。

以琛醒来的时候就看到默笙坐在木地板上翻他以前的杂物,咳了一声提醒她。“何太太,你在侵犯我的个人隐私。”

“以琛,你醒了?”默笙抬起头,眸子亮亮的,兴致盎然,“还有什么好玩的?”

她还真的看上瘾了。以琛失笑,拉她起来:“别坐地板上。”

弯腰翻了翻地上散乱的东西,“阿姨怎么还把这些东西收着。”

“这张照片你几岁?”默笙递了张旧照片给他。照片上的以琛尚年少,清俊挺拔,穿着Y市一中的校服,捧着奖杯。

“大概是高一参加全国物理竞赛。”

“物理?你不是学法律吗?”

“嗯,不过高中是读理科。”

“早知道你在一中,我也去一中念了。”默笙说着无限懊悔,“我本来可以去念的,后来想想离家太远了,早上我肯定爬不起来。”

“幸好你懒。”以琛的语气绝对是庆幸,“让我有个清净的高中。”

默笙凶凶地瞪了他一眼。“还有照片吗?”

以琛从上面的柜子拿出相册:“不多,我们家的人都不爱拍照。”

相册是很老式的那种,看得出有些年代了。翻开首页是一张婴儿照,上面写着——“以琛一百天”。

照片上的婴儿白白嫩嫩,眉间微蹙,非常有气魄。默笙愣愣地看了半天,不可思议地说:“以琛,原来你生下来就这么严肃。”

“婴儿哪有什么表情。”以琛蹙眉。

“有啊!”默笙争辩说,“我爸爸说我小时候一看到相机就笑眯眯的。”

后面大部分是合照,年轻的女子手里抱着孩子,依偎在年轻的丈夫身边,幸福地对着镜头。即使那时候照相技术拙劣,仍然把女子的秀妍无暇和男子的高大英俊展现得淋漓尽致。以琛外貌上则像父亲多一些。

默笙没再出声,沉默地翻完仅有的一本相册,抬头默默地看着以琛。

“我没事。”以琛抽走她手里的相册,“那么久了,再多的情绪也淡了。”

默笙仔细看着他的眼睛,半晌才放心。“我们去看看他们好不好?”

“等到清明节。”以琛轻抚她小狗啃过似的头发,“等你头发长整齐,不然真成了丑媳妇了。”

春假并不长,默笙大部分时间被何妈拉在麻将桌上小赌怡情,可惜几天密集培训下来没见一点长进,还是看了台上的牌就忘了自己手里有什么,看着自己的牌就不知道别人打了什么。

以琛只有摇头叹息,不知道要羞愧自己的老婆天资了了,还是庆幸她将来起码不会在麻将桌上败家。

明天就要回A城,这晚默笙辗转难眠,以琛在她第三次翻身的时候把她定在自己的怀里。

“在想什么?”

“以琛。”黑暗中默笙静了一会,低声说,“我有没有和你说过我妈妈?”

以琛把手放在她背上,沉沉的:“没有。”

“爸爸和妈妈很奇怪……”停顿回忆了一下,默笙说下去,“小时候就感觉妈妈似乎不喜欢我,好像是因为爸爸的缘故,可是也没想太多。后来爸爸事发,我在美国,妈妈和我断了联系,爸爸的老同学才告诉我,妈妈和爸爸在事发前一个月就离婚了,爸爸会在监狱里自杀,其实是因为妈妈也被牵扯在里面,他不想连累她,所以才一死承担了所有的罪名。”

现在虽然已经没有初闻时的不可置信,默笙的声音仍然很压抑:“我虽然知道他们之间有问题,可是从来没想到严重到这个地步。”

感觉到她身躯微颤,以琛揽紧她:“过去了就别想了。”他口才虽好,对安慰人却不在行,只是轻轻地拍着她,倒像在哄骗小宝宝。

默笙想像一下以琛哄小孩的样子,忍不住笑出来,沉重一下子卸掉许多。“我没有难过了,只是刚刚想到,我现在已经很开心了,她还是一个人过年,不知道怎么样。”

以琛望着天花板,黑夜中他的眼神淡漠,语气却像夜色一样的柔和:“你要是不放心,明天早上去看看。”

“嗯。”默笙有点困了,靠在他胸前,声音倦倦地说,“起码告诉她一声,我很好。”

次日早晨以琛和默笙告别了依依不舍的何爸何妈踏上归途,以玫和张续上班时间比他们早,已经在前天就走了。

离开Y市之前他们去了趟清河新村,不过这次好像又扑了个空,默笙敲了好几分钟的门都没人来应。

“要不要等一会?”

默笙摇了摇头说:“算了,我们走吧。”

老式楼房的楼梯狭窄深长,下楼的时候默笙很有经验地说:“这种楼梯要走慢点,不然会在拐弯那撞到人。”

以琛看了她一眼。“你撞了几次?”

“……”默笙讷讷,“还好吧,没几次。”

那就是很多次了,走路不看人也是她的毛病之一。以琛伸手扳过她的脸颊,左看右看,轻吁一口气:“还好没有撞歪。”

默笙朝他做了个鬼脸。

坐在车上默笙回望旧楼,心中有些淡淡的怅然。这次仍然没见到她,她和母亲虽然是母女,可能缘分还是太浅了。

车快开出小区门口,默笙随意地看向车窗外,却在一瞥之下连忙叫道:“以琛停车。”

以琛踩下刹车,性能优良的轿车在最短的时间里停住,默笙打开车门向后追去。以琛没有下车,从观后镜里看到她在几十米远处追上了一个身形清瘦的中年妇女。

心里忽然就生出一股烦躁,他下意识地伸进衣袋摸烟,却摸了个空,这才想起自己最近打算把本来就不大的烟瘾完全戒掉,根本没放烟在身上。闭目叹气靠向椅背,打开车内的音箱,轻柔的音乐轻泻而出,安抚人心。

同一首钢琴曲听到不知道第几遍时,耳边响起敲窗的声音,以琛睁眼看到默笙,摇下车窗。

“我刚刚和妈妈说我结婚了,你们要不要打个照面?”默笙问他。

以琛沉默地颔首。

远处默笙的母亲裴方梅远远地看着女儿和一个高大挺拔的年轻人向她走来,她视力不佳,尚看不清楚他的长相,却隐隐感觉到他气质出众,小笙看来眼光不错。

只是……裴方梅皱起眉头,刚刚小笙说,他叫何以琛?

何以琛,这个名字为什么总给她一股熟悉感?

转眼人已经到眼前,裴方梅看清他的样子,果然是一表人才。

默笙给他们互相介绍。

“我妈妈。”

“他就是我说的何以琛。”

“您好。”以琛淡淡地问候了一声。

裴方梅深思的目光停留在他身上,不对劲的感觉越来越浓。她颇矜持地笑了下说:“你就是何以琛?小笙眼光不错。”

“嗯。”默笙有丝尴尬。

他们都不说话,默笙也没什么好说。想问的都是禁忌不敢问,问候的话就那么几句说完就没有了。

“以琛,你带名片了吗?”默笙想起来问。

以琛点头说:“车上有,我去拿。”

在以琛拿来的名片反面匆匆写上自己的手机号码,默笙递给母亲,“这是我的联系方式,你要找我可以打这个电话。”

裴方梅接过,看了一眼说:“既然你们急着要走,我就不留你们了。”

“嗯。”默笙应了一声,迟疑了下说:“那我们走了。”

匆匆告别母亲坐回车上,默笙神色顿时比刚刚自然了许多。“能这样就很好了。”毕竟已经阔别八年,这样有些客气的见面反而让她感到轻松。

以琛一时没注意她说什么,他想起裴方梅方才那个深思打量的眼神,心中疑虑丛生——她是不是回想起了什么?

默笙看他久久不开车,不知在凝神思考什么,忍不住推了推他的手。“以琛司机,回到地球没有?”

晶亮的眼睛笑眯眯的看着他,以琛疑虑未消,又开始头痛,怎么最近越来越觉得某个人某些曾经令他头痛不已的个性在死灰复燃?

难道真的是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事实证明古人的话很有道理而他的预感也很正确。

二十七岁赵默笙当然比十八九岁的时候要懂事得多,可是某些以琛曾经很熟悉的小毛病显然并没有随着年龄的增长而离开,比如说讲道理讲不过他就耍无赖,比如说越来越喜欢粘他,比如说把不喜欢吃的菜都挑给他,比如说……

好吧,何律师暗暗承认,他其实很享受。而且,把她这些小脾气养回来,也真的很不容易。

喜宴定在一个半月后,以琛打算在喜宴结束后休息一段时间,所以这段日子忙着把手中的工作能结的结掉,能扔给别人的扔给别人,“法律时间”的特邀嘉宾主持是早已经推掉的了。至于喜宴的准备工作,拟名单、定酒店等等,烦人的事情基本上都由以琛一手包办了,相比之下默笙实在轻松得有些过分。

其实这些事情都可以交给专门的婚礼公司打理,不过以琛显然更喜欢自己亲手来做。

当然,默笙也有头痛的事,她找不到伴娘。

以玫不行,人家一过年就飞快地领了结婚证。

小红更加不行,默笙已经被她以诸如“隐瞒善良纯洁的人民群众真实的婚姻情况”之类的理由敲了好几顿大餐,跟她提了一次,小红惨叫:“不行,再当伴娘我就永远嫁不出去了!”

惊恐的表情让默笙觉得自己实在是罪孽深重。

还有萧筱,她从以琛那得到消息后曾打电话给默笙,语气比上次见面要和缓许多,还说自己要当媒人。

总之,都不当伴娘。

最后的人选有些意外。

这天晚上以琛在卧室看一些比较费神的资料,明令默笙不许出声吵他。

默笙趴在床上写请帖,名单是以琛早拟好的,她只要工整地抄上去就好。不过这个字是什么字啊?以琛写得这么草。

默笙拎着纸横着竖着看了半天。

不认识。

咬咬笔头,要不要问以琛?抬头看看他聚精会神的样子……

他好像说过不准吵他……

算了,还是不要问了,先跳过好了。

默笙当然不是这么听话的人,以前在大学的时候最拿手的就是阳奉阴违。不过那时候的以琛最多摆个臭脸,然后训个两句。现在结婚了就不同了,以琛某些“惩罚”方式简直是百无禁忌,说实话,默笙真是怕了他。

默笙想着有点脸红,这样的以琛她以前是怎么也想像不出来的。

可是好闷……抄着抄着默笙还是忍不住了,拿了一张白纸,刷刷刷写字。

——“以琛,你害我和同事不和。”

写好递给他。

这不算说话吵他吧。

以琛本来不打算理她,抬眉扫到了纸条上的字,好像比较严重,提笔在下面写了句——“怎么?”

——“陶忆静啊,你知道吧,她现在知道我和你以前就认识了,她很生气,以为我故意瞒她呢,可是我们那时候那个样子我怎么说嘛。”

以琛揉了揉眉心,在小纸条上写——“很严重?”

“嗯,很严重,我和她找了个机会仔细解释了下,还请她做伴娘,她答应了^^不过她说她不送红包了:(”后面画了个很可怜的哭脸。

果然很严重。

以琛把小纸条扔在垃圾桶,把她拉起来:“我看你是太无聊了。”

她陷在他怀里,被他扣住了腰,笑嘻嘻地想爬起来,手撑在他胸膛上,沐浴后的清香盈满他鼻间……

以琛有刹那间的沉迷。

这一切都是他的渴求,从今以后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放手。

喜宴前几天,事务所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那天以琛刚从检察院回来,美婷看到他立刻说:“何律师,有位女士已经等你很久了。”

以琛顺着她的指的方向看去。来客看到他已经站起来,举止优雅地向他点头致意,正是默笙的母亲裴方梅。

“请慢用。”美婷把茶放在裴方梅面前的茶几上。

“谢谢。”裴方梅微微欠身。作为前市长夫人,她无疑是得体大方的。

美婷轻轻带上门,办公室立刻陷入一种异样的安静中。

裴方梅打量着坐在办公桌后沉默的年轻人,首先开口说:“上次我们匆匆见过一面,你应该还记得我是谁。”

“当然。”以琛淡淡地回答,“赵夫人。”

冷淡的称呼让裴方梅心中的怀疑更多了几分,她表情愈发温和地说:“你也不用太见外了,既然你已经和小笙结婚,那么称呼我一声岳母也是应该的。”

以琛微微一笑,未置一语。

裴方梅微笑着说:“你若一时不习惯,也可称我裴女士。”

“裴女士。”这次以琛从善如流,“我很好奇你的来意是什么。”

裴方梅轻啜一口茶,神态安然:“上次短短几句话,小笙便对你颇多赞美,我现在不过是过来看看,多了解一下,何律师不用草木皆兵。”

“默笙若听到你这么关心她,应该会非常高兴。”

裴方梅望着这个眼神犀利的晚辈,亲切地笑着说:“你在为小笙委屈?”

以琛面无表情:“默笙从来没觉得委屈,我何必多此一举。”

“的确。”裴方梅轻蹙眉头,叹息着说:“小笙从小到大,我从未尽到母亲的责任,一方面是忙于事业,另一方面我和她父亲感情并不是很好,难免疏忽了她。幸好这孩子没有那么敏感,总算是健健康康长大。”

她停了下,似乎颇有感慨,接着又说:“其实我现在有意弥补,只是不知还有没有机会。”

面对她的一番恳切言词以琛无动于衷:“裴女士若想表达母爱,何必舍近求远,我想你去找默笙更直接一些。”

裴方梅仔细打量着他的神色:“你似乎对我颇有敌意?”

“大概是你的错觉。”

冷场。

裴方梅再次端起茶杯,轻吹茶叶,半晌说:“不知道何律师父母从事什么职业,有机会的话,不如约出来双方正式见个面。”

“这大概不太可能,我父母早已亡故。”以琛淡然地说。

“哦?那我十分抱歉。”裴方梅语气歉然,眼中却没有流露出一点惊讶,仿佛早已经知道。她沉吟了一下问:“他们是因病去世?”

一股厌倦的情绪在此时袭上以琛心头。

其实说到现在,裴方梅的来意是什么以琛已经十分清楚。她多半已经认出他是谁,却不知道他对当年的事是否清楚,所以迂回曲折地刺探他。以琛当然可以假作不知,然而现在他却突然厌烦这样没完没了的兜圈子。

“裴女士。”他语调平平地说,“何必绕这么大圈子,何不直接问我,我知不知道我父亲的死与赵市长有关。”

此言一出,裴方梅温和慈祥的面具瞬间脱落,她霍的站起来,色厉内荏地说:“你果然清楚!你和小笙结婚是什么目的?为了报复我们?”

“我想我没必要告诉你我为什么结婚。”面对她的质问,以琛冷冷地说:“另外,我也没那么多耐心去编织这么长一个报复。”

裴方梅狐疑地审视他的表情,良久道:“我不相信你。”

以琛毫不客气地说:“你信任与否对我无关紧要。”

裴方梅噎住,怔了一会说:“小笙知道这件事吗?”

“她不适合知道这些,也永远不会知道。”以琛淡淡地说。早就决定,就算他们最后没有在一起,他也不会把这些事情告诉她。这些东西,他一个人来背负足够。

“其实当年那件事总归是意外,谁也没料到最后会这样。”裴方梅语气软了下来。毕竟最后弄出了人命,所以当年裴方梅对何家印象深刻。十几年后默笙一说起何以琛这个名字,裴方梅就觉得似曾相识,看到他的长相后更加怀疑,不安之下一番调查,果然他就是当年何家那个十岁的儿子。但是她却不知道当时年幼的他是否知道那段往事,所以才有了今天这一番刺探。

她说话底气如此不足,以琛已经不屑辩驳。起身打开窗户,外面清新的空气一下子涌了进来,从十楼的窗户向外看去,天高云淡,视野空旷,以琛烦闷稍减。

父亲死时以琛不过十岁,年幼的他虽然聪明,却不足以了解成人世界的复杂。只记得有一天放学回来,早上还好好的父亲浑身是血地躺在医院,已经没有了呼吸,紧接着本来就孱弱的母亲病故,他顿时成了无父无母的孤儿。幸好父亲的邻居兼战友收养了他,所有的缘由也是长大后他才渐渐清楚。

以琛的父亲在八十年代末向银行贷款投资房产,然而楼房造到一半时,银行由于信贷政策的改变,要提早收回款项。彼时的赵清源正是Y市的银行行长,地方的银行行长有权批示是否要提前收回贷款,何父多方活动,赵清源终于同意给他续期,然而转眼这笔款子却没了下文,何父活动的经费打了水漂,造了一半的楼顿时变成了烂尾楼。这时建筑队和材料商上门要债,何父在躲避中不慎从未造好的楼上摔了下去,当场死亡。

而那时只吃不吐的赵行长后来却平步青云,一直官至市长。他虽然没有直接导致以琛父亲死亡,但无疑是一连串悲剧的源头,阿姨经常看着电视里讲话的赵清源对他说:“以琛啊,等着,坏人会有坏报的。”

以琛无法忘记当得知默笙竟然是赵清源的女儿时自己万般复杂的心情,荒谬、愤怒、可笑,无数汹涌的负面情绪在看到默笙时再也控制不住地朝她发泄出来。也许这其中还夹杂着对自己的自厌,因为就算那个时候,他竟然还是不想分手。

那些一时激烈的话自己说出来也觉得心痛如绞,默笙呢?

而且自己几乎……是立刻后悔了吧。

以琛眉间微拢,往事不堪回首。那时候他还年少,再少年老成也只有二十岁,尚不懂得怎么控制隐藏自己的情绪,现在的他再也不会重蹈覆辙。

主人身上散发着明显的逐客信息。裴方梅发现自己来这里完全是错了,如果他无意报复,她的出现只是多此一举,若他真的要报复,如今的她又能阻止什么?

可是毕竟不甘心就这么无功而返,她放低声音柔和地说:“我希望你能给我个承诺,我虽然和小笙不亲,可毕竟还是她的母亲。”

良久没有回音。

裴方梅素来心高气傲,为默笙低头至此已是极限,这时站起来说:“既然这样,那我走了。”

她起身走向门口,手快握上门把时,却听到那个一直咄咄逼人的年轻人平淡如水的陈述。

“他们给我十年,我要默笙一辈子。”声音中充斥着一种说不出的疲惫,他顿了顿说,“我屈从于现实的温暖。”

裴方梅先是怔住,然后才明白这就是她要的承诺,她回过头。那个站在落地窗前的年轻人笼罩在一层淡金色的阳光下,只给了她一个萧索的侧影。裴方梅来不及说什么,耳边又听到他淡淡的请求。

“默笙爱胡思乱想,这些事情,请不要让她察觉。”

办公室内已经恢复了平静,以琛却一时无法投入工作。看看时间也差不多快下班,索性合上卷宗留待明天处理。

衣袋里的手机滴滴响起来,是短信的铃声。

肯定是默笙。

打开手机果然是她。

——“以琛,今天我发奖金,请你吃饭,马上就到你楼下。”

以琛微微一笑,某人得意洋洋的样子好像就在眼前。正准备回给她,电话响起来,等他接完电话,手机里的短信又多了两条。

——“不回我,你不会不在吧……”

——“可怜的手机,以琛又把你扔在哪啦?”

这么没耐心。

以琛不禁摇头,他一个电话也不过接了十几分钟而已,快速地回给她——“不用上来了,在楼下等我。”

以琛站在窗前,等着默笙出现在他视线中。

好像以玫曾经问过他为什么能这么耐心地等下去。

其实等待与时间无关,它是一种习惯,它自由生长,而他无法抑制。

默笙已经背着相机晃啊晃的出现在他视野中,她站在对面的树荫下,低头按着手机。

一会儿就有新的短消息出现在以琛的手机上。

——“以琛,我到了,快点下来,老规矩哦,我数到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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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的小女孩恐怖_小说作文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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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女孩一个人在家哭,屋子里、楼道里,到处都响应着那个小女孩的哭泣的声音,她渐渐停止了哭泣,开始讲已经发生过在她身上的故事:

有一天下午,在立交桥下出现了一个小女孩的身影。

小女孩快乐地唱着歌,一只手扶着她的帽檐,小女孩不小心松开了手,一阵风刮过,她的帽子被吹掉了。

小女孩去拾她的帽子,正在这时,旁边来了一辆车,把她撞倒了,小女孩再站起来,已浑身是血了。于是,她立刻又倒下了,再也站不起来了。

后来,她每个下午都会出现在那座立交桥下,每辆车看见她都会因为停下来而造成车祸,每次有一个人升上天堂时,小女孩就会爬上那辆车,一边与司机的尸体握手,一边说:“谢谢你。”

这一天,小女孩的身影又出现了,有一个好心的同学看见她的手指往下滴着血,就赶快把她送往医院。

但是,每次把她送到医院的人总会遭受厄运。

有一次,她对所有的同学说:“我家可大了,星期天你们都来我家吧!”

同学们都答应了,而且,也按照要请赴了约。

可是,每次到她家去的同学也会无缘无故的失踪。

每个到她家去找自己的孩子的父母,也总会失望的会到自己的家中另想办法、无能为力……

小女孩说完这些话,又开始啜泣起来,还小声的说:“请你到我家里来吧!我家可大了……我一定不会使你走得很痛苦的,我会非常非常地感谢你的!我会好好地招待你!”

然后,小女孩的哭声又开始响应在房子里、楼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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靓女孩日记_小说作文

全文共 8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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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小雪她……转学了?”我似乎遇见了一个霹雳,腿一软,接下来发生了什么,我也记不清了,只知道当时心里特别的难过,我强忍着,我使自己的眼泪落下来,我知道,她的不辞而别,一定有她的原因.那个上午,我都无精打采,像三魂掉了五魄似的,一点精神也没有,老师问我是不是病了,我也没多说什么,只是说有点头晕.接下来的大半天,我稍微有点好转,因为在我进教室后,同学递给我一封信,说不知到是谁给你的,上面只有你的名字 ……我也没多想,慢慢地将信封拆开,里面的信纸……好熟悉,这……这难道不是我以前和小雪一起在‘枫’里买的吗?这时,我明白了,这信 …… 这信是小雪写给我的,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信纸,只见上面写着:

“安雅,对不起,我的不辞而别,请你谅解,由于爸爸突然被调动,所以来不及跟你打招呼就走了,请原谅.这一别,不知道何时才能相见,你会想你的搭档-----我吗?但愿能吧!

我不想说别的,只愿你能永远快乐,成绩提高,你放心,我一定还会回来的你挑战的!最后,请别为我的离开而哭泣!

小雪

我手里拽着信,跑到了那个曾经目睹过我第一次哭泣的荷花池边,再一次伤心地痛哭起来,“世界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是如此地短暂吗?为什么会有离别?我不能找到答案,因为根本没人知道.这个世界的东西果真都是这样的吗?我不相信,我觉得自己好像存在于一个不真实的世界里,好像有种被现实生活抛弃的感觉,这种感觉好痛苦,好难过,好可怕.这一切的一切如果是不真实的,而是虚幻飘渺的,那会怎样?不!我不能这样想,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我就不会遇见她,这样,我们就不会成为好朋友,就不会有这么多难忘的回忆,毕竟,我们曾经都付出过,都收获过,何况,天底下没有不散的宴席,人有悲欢离合嘛!想到这里,我擦干眼泪,对水中的自己会心一笑.我会快乐,人与人之间无时无刻不会成为朋友,也无时无刻不有些小纠纷,所以,我要快乐,快乐地对待每一天,快乐地对待每件事,因为我是“快乐天使”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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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左耳》的好句子集锦

全文共 7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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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爱对了是爱情,爱错了是青春。

2.我还是相信

星星会说话

石头会开花

穿过夏天的木栅栏和冬天的风雪之后

你终会抵达

-因为爱着,就算痛到极致,我们不会老去。

3.我们都想要牵了手就能结婚的爱情,却活在一个上了床也没有结果的年代。 对一个男人来说,最无能为力的事儿就是“在最没有物质能力的年纪,碰见了最想照顾一生的姑娘。”对一个女生来说,最遗憾的莫过于“在最好的年纪遇到了等不起的人。

4.烟花照亮了整座城市,照亮我自以为不可一世却一直懵懂无知的十九岁。

5.男人只是车票,不停走路就需要不停换车票,这样才能看到远方的风景。

6.我的内心是自由流淌的溪水,汩汩向前永远不停。

7.我常常在思索我们的青春,它真是一个奇形怪状的玩意儿,短短的身子偏偏拖了一个长长的尾巴,像翅膀一样招摇着,久久不肯离去。

8.我没有勇气折断我的翅膀,却也飞不到任何地方。

9.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愿意摆出一副和“灾难”随时对抗的姿态,起码让自己看起来不是那么软弱。

10.最痛苦的是,消失了的东西,它就永远的不见了,永远都不会再回来,却偏还要留下一根细而尖的针,一直插在你心头,一直拔不去,它想让你疼,你就得疼。

11.在外的伤痛总能痊愈,而我,从此是个带有内伤的人,一生一世,残疾地活着,该如何是好。

12.烟花照亮了整座城市,照亮我自以为不可一世却一直懵懂无知的十九岁。

13.这个世界欺骗了我,我必须给予还击,我不会放掉任何一丁点属于我的幸福,哪怕付出的代价是从此陷入地狱,我也在所不惜。

14.一盏灯还亮着,但一首歌已经唱完了,一场戏还没散场,但一份爱已经走到了尽头!

15.没有人可以告诉我们永远它到底有多远,不知道从哪天开始我们不再相信天长地久的诺言,岁月将遗忘刻进我们的手掌,眼睛望不到,流水滴不穿,过去过不去,明天不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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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阅读第1章

全文共 12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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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我们保中女子中学的排球队一行八人,由教练老文康率领,到泰国集训。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面包树,树高三十多公尺,会开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状象一颗圆形的钮扣,它会渐渐长大,最后长成像人头一样的大小,外表粗糙,里面塞满了像生面包一样的果肉。将这种果实烤来吃,味道跟烤面包非常相似。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八六年,我读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队的,我们被球队那套红白间条制服迷死了!而且五十岁的老文康教练在学校非常有势力,他喜欢挑选样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队。当时能够成为排球队队员,是一份荣誉。

跟我们同时加入球队的,有韦丽丽、乐姬、宋小绵、叶青荷和刘欣平。韦丽丽是一个例外--她长得不漂亮,健硕黝黑,头发干硬浓密卷曲,活脱脱象一块茶饼。中二那年她已经身高五尺七寸,后来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两条腿,粗壮得象两只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员,老文康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

乐姬是校花。她的确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裤,那两条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许因此,她对人很冷漠。

我叫程韵。

在保中七年,我们没有见过什么好男人。连最需要体力的排球队教练,都已经五十岁,其他男教师,更是不堪入目。

朱迪之比我早熟。她喜欢学校泳池新来的救生员邓初发,他有八块腹肌和一身古铜色皮肤,二十岁,听说从南丫岛出来。

为了亲近他,迪之天天放学后都拉着我陪她去游泳。

为了吸引邓初发的注意力,迪之买了一件非常暴露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会让人看到乳沟--如果主人胸部丰满的话。可惜,读中二的迪之,才十四岁,还未发育,穿上那件泳衣后,我只看到她胸前的一排肋骨。那个时候,我们几个女孩都是平胸的,除了韦丽丽。她发育得早,身高五尺七寸,曲线也比较突出,她又不戴胸围,打球的时候,一双乳房晃动得很厉害。我猜想她不大喜欢自己的乳房,所以常常驼背。我和迪之、光蕙、小绵、青荷、欣平私底下讨论过一次,我们不希望乳房太大,那会妨碍我们打球。

到了冬天,学校泳池暂时关闭,邓初发放寒假。我不用再陪迪之在乍暖还寒的十月底游泳,暗暗叫好。迪之虽然有点失落,却很快复原。少女的暗恋,可以是很漫长的。

那个寒假,发生了一件大事。宋小绵在上英文课时,第一次月经来了。她把浅蓝色的校服弄得一片血红,尴尬得大哭起来。她们说,她第一次就来这么多,有点不正常。第一次通常只来很少量。这件事很快传开,小绵尴尬得两天没有上课。

「我希望我的月经不要那么快来。每个月有几天都要在两腿间夹着一块东西,很麻烦!」我说。

「听说月经来了,就开始发育。」迪之倒是渴望这一天,一旦发育,她便名正言顺恋爱。

终於,来了!

迪之在上历史课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第一次月事来了,乍惊还喜地告诉我。当天正是星期三,放学后要到排球队练习,迪之到总务处借了卫生巾,又大又厚,非常不自在。我暗里庆幸自己的麻烦还没有到。怎知道在更衣室沐浴时,我的第一次月事也来了。

「程韵来月经啦!」迪之在更衣室高呼。我难堪死了!迪之常说,我们是在同一天成为女人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我们曾经误会对方,也能够和好如初。

我和迪之住在同一条街,父母都不大理我们。月事第一次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买生平第一包卫生巾。那时是一九八一年,超级市场不及现在普遍,买卫生巾要到药房。药房里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很大方地叫出卫生巾的牌子,但我鼓不起勇气向一个男人要卫生巾,迪之也是。那天晚上,我们在药房附近徘徊了两个多小时,药房差不多要关门了,我们才硬着头皮进去买卫生巾。由于「飘然」卫生巾的电视广告卖得最多,我们选了「飘然」。后来,又轮到沈光蕙。到暑假前,青荷、欣平、乐姬都有月事。这时,韦丽丽才告诉我们:

「我小学六年级已来了!」

我们目瞪口呆,小学六年级就来?真是难以想象!

听说现在的女孩子,六年级来月经并不稀奇。有些女孩十二岁已经有性生活。我们十四岁才有月经的这一代,也许因此比她们保守,仍执迷于与爱并存的性。

后来,我和迪之都有勇气自己去买卫生巾。许多许多年后,迪之还可以叫男朋友去替她买卫生巾。但,我不会。我看不起肯替我买卫生巾的男人。

朱迪之说得对,女孩子的第一次月事来了,身体便开始发育。每次练习结束后,我们躲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讨论大家的发育情况。

「我将来一定是平胸的,我妈妈也是平胸的。」小绵有点无奈。

「我喜欢平胸!平胸有性格,穿衣服好看。」青荷说。

青荷是富家女,住在跑马地,父亲是建筑商。她的家有两层高,单单是那个平台,也比我们的体育馆大。她是家中幺女,两个姐姐在美国读书,父母最疼她。我们参观过她的衣柜,衣服多得不得了,全是连卡佛的(是一九八一年的连卡佛!)。如果拥有这几个衣柜的衣服,我也愿意平胸。

「平胸有什么好?」沈光蕙揶揄她。

光蕙对青荷一直有点妒忌。青荷家里的女佣每天中午由司机驾着酒红色的平治送午饭来给她,我和迪之时常老实不客气要吃青荷的午餐,只有光蕙从来不吃。

刘欣平家里也有女佣,但气派就不及青荷了。欣平的母亲余惠珠是学校的中文老师,父亲是政府医院的医生,家住天后庙道。

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虽然是好同学,却有很大的距离。光蕙不喜欢青荷,也许是她对这种距离,比我敏感。数年前,有一个男人追她,人不错,她就是不喜欢。后来我才知道,他住在屯门。对她来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最低限度,也要嫁入跑马地!

宋小绵长得比较瘦小,八百多度近视,除了打排球时显得非常勇猛,其余时间都很斯文。

她父母在西营盆经营一间云吞面店。

小绵的父母都很沉默,尤其她母亲,是个很干净骨子的女人。她很会为儿女安排生活和朋友。我看得出她最喜欢小绵跟青荷和欣平来往,她很想把自己的女儿推向上层社会。

韦丽丽住在铜锣湾,我上过她的家多次。一次,她母亲刚好回来,我简直不相信那是她的母亲。韦丽丽的母亲长得年轻漂亮,衣着摩登,她有一头浓密的曲发,丽丽的头发也是遗传自她,但丽丽的象一块茶饼,她却象芭比娃娃。她和丽丽同样拥有高佻身段,笑容灿烂迷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丽丽的父亲。怎么说呢?她的家,当时是连一点男人的痕迹都没有的。没有父母亲合照,没有全家福,没有男人拖鞋。浴室里,也没有属于男人的东西。

夏天来了,泳池开放,邓初发也回来了。朱迪之再次穿起那件性感的泳衣,已不是露出一排肋骨,而是露出深陷的乳沟。

我不明白迪之为什么会看上邓初发,他不过泳术很出色而已,而且据说是两届渡海泳冠鍕。

「他的蝶式游得很好。」迪之说。

「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式游得好?」我惊叹。

「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需太复杂呢?」迪之说。

「我认为爱情应该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我说。

「程韵,你将来要爱上什么男人?」迪之问我。

「我不知道,总之不是一个只是蝶泳游得好的男人,也不是去参加渡海泳,跟垃圾和粪便一起游泳的傻瓜。」

「我知道邓初发打算参加下个月举行的渡海泳。」迪之说,「我准备跟他一起参加,这是一个接近他的好机会。」

「二十五公尺你都力有不逮,还说渡海泳?」

「我已经决定了!我们一起参加。」

「我才不要!要渡海,我不会坐渡海小轮吗?」

「那我自己去!」

朱迪之果然说服邓初发带她去参加渡海泳。

比赛在浅水湾举行,真的有许多傻瓜参加,迪之跟在邓初发后面,不时向我们招手,还借故拉着邓初发的手。

比赛开始,邓初发首先带出,迪之努力地前进,我们高声为她打气。想不到迪之为了一个男人,可以置生死于度外。海里的人太多,大家又戴着同一款式的泳帽,很快便不见了迪之的踪影。海里突然有人呼救,救生艇上的救生员立即跳下水救起一个女子,好象是迪之。

被救起来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给一只大水母炸伤了整个臀部!她被救生员送上岸时,伏在担架上,痛苦地哭叫。

邓初发仍在海里,迪之被送去医院,医生替她涂了药膏,说没有大碍。她要伏在病床上跟我们说话。

「你这次真的是为爱情牺牲!」我说。

「邓初发不见得也喜欢你,我看你别再一厢情愿了。」光蕙劝她。

「我的屁股会不会有疤痕?」她忧心。

「邓初发不会介意吧?」我揶揄她。

「朱迪之,你没事吧!」邓初发捧着奖杯冲入病房,他看来很着急。

「我伤得很重。」迪之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想到她演技精湛。

「我来背你。」邓初发把奖杯交给迪之。

「你拿了冠鍕?」迪之问他。

邓初发点头:「送给你。」

迪之伏在邓初发背上,温柔地说:「谢谢你!」

迪之和邓初发就这样相恋,二十一岁的邓初发,原来也是初恋,恋爱在保中女中,是一项禁忌。训导主任王燕是一个脸上长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岁还未嫁,她对中学生谈恋爱,深恶痛绝。每天放学时间,她会站在学校大门监视,不准男孩子来接女生放学。

如果她知道邓初发和保中的女生谈恋爱,一定毫不犹豫立即把他辞退,并肯定会在早会时向全校公告这件事,痛心疾首,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们,恋爱是洪水猛兽。再以她个人为例,她就是一直放弃许多恋爱机会,才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一直怀疑,这些机会是否确曾出现。

这件事也不能让教练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细心挑选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队。她们样貌娟好,成绩中上,玉洁冰清,如果有一个队员,十四岁开始谈恋爱,且跟学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员恋爱,他肯定会大发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

我一直也觉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种气质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任由摆布,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当然,我也不象保中学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听话,老文康曾说:「程韵,我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工作适合你!」

后来,我才知道,是恋爱。

邓初发把迪之霸占了,从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只剩下我和光蕙两个人,一个海滩或一个泳池,才有一个救生员,她一个人便等于一个海滩。

我不是看不起邓初发,只是我常常觉得,一个男人,选择去做救生员,是否比较懒惰呢?

「他不过暂时做救生员。」迪之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香港游泳代表队,参加奥运。」

「参加奥运?他廿一岁,是不是老了一点?」我说。

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邓初发,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我只是觉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欢他。

多个月后的一天,迪之兴高采烈跑来告诉我:「邓初发不做救生员了!」

邓初发有一个朋友在湾仔经营一间体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里帮忙。

「好呀!以后买球鞋有半价。」我说。

暑假后,邓初发离开保中。我们买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价优待。星期日不用上课,迪之会到店里帮忙,俨然是老板娘。

那时,我以为她会一直跟邓初发在一起,他们看来很幸福。后来,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个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标,也许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中五和预科的那一批球员,相继因为升学离开,老文康决定集中训练我们。当然,我们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谓训练,不会十分严格,他自己都五十三岁,才没有那么多精力训练我们。集中训练的意思,是学期结束前,在我们当中挑选两位正、副队长。

能当上保中女排队长,自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我们这批人之中,以韦丽丽的球技最好,但韦丽丽肯定不会被选为队长,因为她长得不漂亮。

剩下来的,只有我、迪之、光蕙、青荷、乐姬。乐姬的技术,在这两年间进步了很多,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们都担心她会当选。她是那种一旦让她做了皇后,她便会排除异己的人。最想当选的,是光蕙,她时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证明自己,尤其向叶青荷证明。

那一年,中国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鍕,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热。我们都各有偶像,韦丽丽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晓兰,她是最漂亮的一个。那时,我已经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中五这个学期开始后的第一次排球队练习,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决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队长。迪之、小绵、青荷、欣平、丽丽都热烈鼓掌,我注意到乐姬眼里充满妒意。她就是那种女孩子,以为她这么漂亮,不应该失去任何东西。

老文康选光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这个人比较有组织能力,比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欢光蕙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并非很漂亮,却是娴淑的小家碧玉,脸蛋圆嘟嘟,腰肢也浑圆,象个听话的小媳妇。

老文康的小儿子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他常常想找个小媳妇。我们常常这样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欢老文康,她最崇拜他。

至于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听话。老文康选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

会考到了,我们应付得很轻松,还可以每星期回去练习一次排球。

放榜那天,成绩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个a ,我也有四个a。老文康请我们吃了一顿潮州菜作奖励,那时,我觉得他很疼我们。直至中七,我才发现他并非我想象那样。

预科第二年上学期的一个下午,我本来约好光蕙一起去找老文康商谈订造新球衣的事,临时不见了光蕙,我唯有先去找老文康。敲门敲了很久也没有人应门,我以为他不在,掉头走了一段路,回头竟看见光蕙从他的房间走出来。光蕙和我在走廊上看见对方,她没有跟我说话,从另一边离开。我把这件事告诉迪之。

「你是说教练他--不会吧!他都五十五岁了!而且,他那么正直。」迪之说。

「我也这样想,也许光蕙有心事要向老文康倾诉吧!她一向崇拜他。」我说。

这件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光蕙也若无其事地跟我们一起玩。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相约在湾仔一间清吧喝咖啡,光蕙也来了。

「老文康喜欢我。」光蕙告诉我们。

「我知道!他很疼你。」我说。

「不!不是这样。他……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不是男女之情那么世俗,是爱情,是一种升华了的爱情,他爱我,我也爱他。」光蕙甜蜜地说。

我和迪之都吓呆了。

「你跟老文康搞师生恋?」我有点难以置信。

「可以这样说。」光蕙说。

「但,但老文康已经五十五岁,你……你才十九岁,也比你大三十六年!他可以当你的爷爷!」迪之说。

「年龄不是问题。」光蕙说。

「你怎知道他爱你?」我说。

光蕙说:「你们要发誓不告诉别人,他吻了我。那天,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我不久便要离开保中了,他想吻我一下,我点头,我以为他会吻我的额头,但他吻我的嘴唇,接着,他吻我的胸部。」

「什么?你和他做这种事?」迪之吃惊地望着光蕙。

「什么这种事,我们没有做过什么。」光蕙说。

「还说没有什么?你们接吻!」我说。

「你们接着又怎样?」迪之问她。

「他脱去我的校服,抱着我很久。」光蕙说。

我真的很吃惊,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女之情并不涉及肉体。

「迪之,我想问你,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一个女人才会吻她的。」光蕙问迪之。

「应该是的。但,光蕙,你和老文康是不正常的。我真是不敢相信,他会跟你做这种事,你是他的学生呀!他最小的儿子年纪也比你大。」

光蕙说:「迪之,爱不是这样的,我不计较他的年龄和背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象父亲和女儿,他吻我,也是象父亲吻女儿。」

「父亲怎会吻女儿的胸部!」迪之说。

「所以我和他的爱情,象父女,也象男女。」

「怪不得那天我看见你从他的房间走出来。」我说。

「你们要发誓,不告诉任何一个人。」光蕙说。

当时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迪之会比我清楚,她和邓初发一起五年了,光蕙把事情说出来,是想听听迪之的看法。

那一夜,我们喝咖啡直到凌晨,光蕙比蜜糖还要甜,她觉得自己正在开始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

当老文康再次在我们面前,义正辞严,痛心疾首地批评如今的学生不懂得尊师重道,我有点鄙视他,由他来说「尊师重道」?

我和迪之的看法一致,老文康和光蕙之间,绝对不是什么父女之爱,师生之恋,而是男女之情。

一天,我和迪之一起下课,迪之对我说:「我问过邓初发,他说一个男人吻一个女孩子的胸部,绝对不会没有企图。」

「什么?你把事情告诉邓初发?你答应过光蕙不告诉任何人的。」

「怕什么!邓初发又不是外人,况且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那你该告诉光蕙,别再跟老文康继续下去。」

「程韵,你到底懂不懂?一个女人决定要爱一个男人的话,谁也没法拦住她!」迪之说。

「这就是爱情?」我说。

「直到目前为止,我比你了解爱情。」

是的,那时的我,凭什么跟迪之争论爱情呢?她有五年恋爱经验,而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爱情,我只有幻想,而且因为看小说看得多,以为爱情都是玉洁冰清的。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直到目前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着说。她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争辩。

这却令我狐疑:「什么男女之间的事?你跟邓初发……」

迪之尴尬地回答我:「没什么,别乱猜!」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我在当时也告诉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她和老文康的爱情,超脱、浪漫而痛苦。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迪之跟邓初发是一双令人艳羡的小情侣,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应付a-level 。a-level结束以后,我们便可能各散东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为这个缘故,她向大家提议举行最后一次集训。

青荷、丽丽、小绵、欣平都赞成,连一向漠不关心的乐姬也同意。

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妻子来了。

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

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妻子是最聪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诱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

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操,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 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象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股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骚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光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光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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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懿传小说大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1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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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懿传》改编自流潋紫所著的同名小说,热播剧《甄嬛传》续篇,该剧由姚晓峰导演,流潋紫编剧,揭秘乾隆废后乌拉那拉氏离奇的一生。

电视剧《如懿传》将于2016年播出,本剧共80集。

主营销语:

揭开乾隆废后乌拉那拉氏传奇的一生!

流潋紫再造古典完美主义巅峰!

一部后宫女人的生存史诗,

一个由帝王恩宠所牵系的权谋旋涡,

宫墙深深,壁影朱红,娇媚颦笑间,是什么在如汐暗涌……

卖点分析:

1.后宫第一人流潋紫最新力作。其代表作《后宫·甄嬛传》累积销量超过150万册。《后宫·如懿传》前五册上市后得到读者热烈追捧。流潋紫已经是后宫小说无可超越的品牌。

2.对史实记录的乾隆第二任皇后最终命运的全新解读。对于已经知道最终命运的如懿,她人生的最后时光到底经历了如何风雨,读者们从《如懿传》上市之初就开始期待。流潋紫在大结局中对如懿的命运进行了全新安排,正如她所说:我无法改变她的命运,只想更丰富她的人生。

3.对乾隆皇帝内心情感的新诠释。作为乾隆的第二任皇后,如懿的命运与乾隆皇帝息息相关,有别于正史,流潋紫在《后宫·如懿传》中对二人的情感世界有了独到见解,给读者呈现出一副另类后宫生活图,引领后宫小说新风潮。

4.电视剧《甄嬛传》从2011首播至今,已无数次在各大卫视轮番重播,还登陆美国主流电视台。《甄嬛传》已成为中国电视史上最经典的电视剧之一,这也另《如懿传》电视剧期待值爆棚!

5.目前,《如懿传》电视剧剧本已经完成,由新丽传媒重点打造,年内即可开机拍摄,演员组成绝对是国内大牌。周边产品如《甄嬛传》游戏及越剧等也已上线,电影、电视剧及周边产品的宣传为《后宫·如懿传.大结局》的上市铺垫了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

6.《后宫·如懿传》延续了《后宫·甄嬛传》的正剧范儿,对宫廷细节处处考究,精雕细琢。时间和人物设定上与热播电视剧《后宫·甄嬛传》无缝衔接,观众对甄嬛以及宜修后人的关注,可在《后宫·如懿传》中得到延续。

内容介绍:

这偌大的紫禁城,金瓦红墙围起了四方的天。

琅嬅、晞月、玉妍、海兰、绿筠、婉茵、蕊姬、意欢、嬿婉、香见……如流水价的女人,一生最好的年岁,便在这长街上迂回,谁理会她们各自心事凋落。

有个乌拉那拉氏的女子,一路颠沛走来,得到后位,得到荣光,以为年少渴盼的真心相许,已然得到,却是镜花水月,明明成空,却懵然不知。

那帝王家专属的明艳色泽刺痛了双眼,才知绫罗衣衫是勇气,贴肉予以温度,撑住她灰败的内心,予以表面的光鲜,日复一日,行走下去。

她的爱,她曾经一往情深执念不肯放低的爱,都给了谁呢?

是那个眉目清澈的少年,永远在她的记忆深处,轻轻唤她一声,青樱。

那是一生里最好的年岁,丢不开,舍不得,忘不掉,却再也回不去了。

如懿,如懿,来生,你可愿得一世平凡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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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的写作技巧

全文共 26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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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篇幅在万言左右的小说会被划归短篇小说。短篇小说在现代甚为流行。所有小说基础,其发展初期并无长短之分,随时代而区分。小编收集了短篇小说的写作技巧,欢迎阅读。

一、立意和材料

观察显示有新颖独到的眼光——这是天才作者必不可少也是最为宝贵的特征。

艺术家看待事物或事件能够独具慧眼,直接取决于他认识生活的深度,以及他的胆识和勇气。

通过表面的临摹来表现事物,就是一个冷漠而怯懦的人也做的到,可是要表示出自己对事物的态度,表现自己的面貌,自己的灵魂,这就必须有胆量了。

作家应该热心于所描写的事物,要情动于中,全神贯注。创造者的**,排除了自然主义的摹写;它能使人产生勇气,能帮助人明确地表现出立意。无论你怎样貌似慷慨激昂,无论你怎样堆砌文学手法,以此自欺欺人,但总能看得出来这材料是在艺术家心灵里改造加工过了的呢,还是心不在焉的工匠仿造出来的。一篇小说也好,一幅画也好,你总可以区分开,哪个是真正的、注进心血的艺术品,哪个是从现实,从生活表层拓印下来的毫无生气的图像。

自然主义无动于衷的描摹,最好的情况下也只能重复众所周知的东西。

事物一通过艺术家的感受,就仿佛获得了新的质,变得丰富而深刻了。不仅如此,事物的某些方面也只有同艺术家的心灵交融时才会显现出来。

一个有才华的作者,会在作品的一切方面都留下自己个性的鲜明印记,从主题的选择直到最小的细节。

二、人物肖像、性格

人物越能清晰地表现主题思想,主题思想越多地体现为人物,这样的作品艺术性就越强。

了解人,并把他塑造为短篇小说中的人物——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课题,解决它远不是对你周围那些活生生的人作一种简单的、自然主义的“临摹”所能奏效的。

作家的任务是要从人物的面貌中去掉那些妨碍表现主题思想的细部,并以有助于更充分、更鲜明地表现主题思想的特征和细部来充实人物形象。

许多人之所以乐意认为自己是文学作品中的原型,是因为完美的艺术形象能鲜明地显示典型的特征,即许多人所共有的特征。

如果作家是根据主题思想,而不是根据活生生的人来设计自己的主人公形象,那么,这个形象将是公式化的,没有生气的。

人的性格是由环境造成的,如果作家硬要去编造主人公的性格,那么他注定是要失败的。

我们许多短篇小说,糟就糟在小说的主要人物只具有对大范围的社会集团有代表性的特点——这样一来,人物就变成了没有生命力的公式化形象,正如恩格斯所说:“个性……消融到原则里去了”;要么就只具有偶然的、个别的特点——这样一来,主人公就变得索然无味,失去了思想的深度。

三、细节

不滥用艺术手段是艺术的普遍法则之一。

一个作家的作品中是否有真正的、质量上乘的细节,常常能帮助我判断他的才华和成熟的程度。

四、布局

在短篇小说中一切都是显而易见的,小说越短,其和谐的美与不协调的丑就表露得越明显。

经验表明,与长篇小说和中篇小说相比,短篇小说的成败优劣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它的完整性。

我的大部分短篇小说的创作,开始时都是心灵受到了某种莫名的推动,当时头脑中还远未形成一个明晰的主题思想。我之所以要写,几乎总是出于一种要更加深刻地认识生活现象并将激动我的思想、想法在头脑中确定下来的愿望。

为了接近真理,需要对生活现象进行长时间的比较和紧张思索,如果从某些短篇小说中看不出这一点,那么这些短篇小说就很难说是成功的。在对文稿作最后的润色加工时,纯技巧性东西往往会取代直感而越来越占主导地位,这时切忌为迎合主题思想的需要去修改小说,把引起创作冲动的原始感情中那极为珍贵的馨香和清新的美毁掉。当你已经疲惫厌倦,恨不得早点脱稿,读给你朋友听,急着把打字稿送交给出版社的时候,尤其要注意。那么,文学作品达到和谐一致最基本的标志是什么?

短篇小说的完整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铺垫的部分的叙述是否充分,是否令人信服有感染力。

叙述某人的叫喊与叫喊本身给人的印象是完全不同的。

作者只有努力去揭示各现象之间的隐秘的联系,对事件不是人云亦云,采取那种流行的看法,而是深化并赋予新意,才能使铺垫部分得到开拓并显得新鲜生动。

铺垫若只是为了证实一些人人皆知的道理,那就完全失去了他的作用,这样的铺垫会显得空洞和拖沓。

作者要有明确的思想立场。假如作者对事件的思想倾向不明确,就会导致短篇小说的整个铺垫部分缺乏明晰的中心思想。

五、语言

修改小说不应由外而内(从语言),有内而外(从生活体验、思索、感情)。

如果作家对所写事物淡漠无情,那么他的作品必将满是程序化的句子,用滥了的比喻和隐喻。

如果你要告诉人们一件新鲜的有特别感受的事,那么你一定会对陈腐之词不屑一顾,讨厌随手可得的老一套句式,而去深入挖掘祖国语言,你必有办法神奇地使用烂了的词语重新焕发清楚活力。

一个看来十分清楚明白的句子,在上下文中为什么却显得那么不协调?你反复修改,斟酌推敲,调动词的位置。一切似乎都已完美无缺:思想明确,恰当的修饰语能把读者引向作者的思路,可就是有什么地方不甚自然。于是你又着手删掉那些尚欠妥帖的词语,或者把句子拉长,或者寻找更为合适的同义手段。

这是怎么回事?你感到不满的是什么?

你力求表达你所体验的情感,而写出来的句子却不能一下子与你心中回荡的旋律相吻合。你十次二十次地修改初看起来你所需要的音调,使它的音调正好与作品的旋律合拍入扣。

无论写什么,动笔之前首先应找到音响。

句子的语调模糊不清,在一定的旋律结构中出现不必要的语调或各种语调都适用,在我看来,这常是作家尚未完全把握所描写的事物,理解、感受不深,从而不能鲜明地确定自己对它的态度而造成的结果。

我们越深入现象的本质,头脑里形成的思想越准确、鲜明,我们的句子听起来就越分明清楚。

一般说,对话比描写写得好,因为青年作家在写对话时用的是活的口语,富有准确的语调,而在描写时,他常常落入毫无新意的书面词语的窠臼。如果青年作家更坚决地采用活的口语去描写人物外形、情感、景色、环境等等,那将大有裨益,因为活的句子与许多磨平棱角的结构不同,可以说是全局都有鲜明响亮的语调。生活实际只有经过艺术家在意识中、在心灵中的加工,才能获得丰富的思想感情,这些思想感情准确地,不是矫揉造作地反映于作品中,才能打动读者的心。

词是抽象物,但作家写出来的每句话背后,却有生活中的现象,对现象的判断、感情,这三者往往结为一体。一个极普通的词,它在巧妙的上下文中会变得分量很重、鲜明突出、富有内容,它仿佛浸透着作家的个性,从而获得既切情又切景的太悲剧的细微色彩。有这样的情况:为使淡漠的死气沉沉的文字获得生命,作者人为地强使自己感到激奋,其结果常常是矫揉造作的旋律。读者通常一下就能感到这一点而一笑了之,但对作者说,不自然的旋律是有害而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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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有人陪你颠沛流离小说经典句子

全文共 29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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颠沛流离》这几个字,总是让人有些莫名的共鸣,有青葱岁月里的独自闯荡,有而立之年时的劳苦奔波,或许是大概经历的越多才会有更多的伤感。下面是愿有人陪你颠沛流离小说经典句子,快来围观吧。

1) 大概曾经的自己和回忆总要依附在某些东西上,从而导致这些东西对于你而言意义非凡.

2) 我不知道什么样的人生是最可怕的,但是我知道当你有一天回头看,发现你曾经所说的一切曾经信誓旦旦的一切变成说说而已的时候,一定不会好受到哪里去.

3) 看着别人的努力羡慕一下然后转身回去过自己的生活的你,又凭什么去过自己想要的人生?

4) 有些人努力只是为了变成普通人,有些人努力只是为了给自己交代,有些人努力只是为了有所选择,而大多数的努力是改变不了世界的,但至少可以不让自己被世界改变,至少不那么快就缴械投降.

5) 也许我们始终都是小人物,但这并不妨碍我们选择用什么样的方式活下去.

6) 无论过成什么样,都要自己承担得起

7) 我怀疑你挂在嘴边的是不是逃避现实的借口,我开始怀疑你是不是在一遍遍的逃避和自我安慰中变得揣揣不安.

8) 岁出头的时候,请把自己摆在岁出头的位置上.你没有理由也没有能力拥有一个岁的人拥有的阅历和财富,你除了手头的青春,一无所有,但就是你手头这为数不多的东西,能决定你是什么样的人.

9) 一个别人给你的能量总有一天会消失,只有自己给自己的安全感最可靠,只有行动才会给你带来;二是永远要记得,不管你是什么样的德行,你都是你父母的安全感.

10) 唯有行动,才能解除你所有的不安.

11) 你知道,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们终会因我们的努力或堕落变得丰富或苍白.

12) 只是这件事情让我觉得充实,让我觉得没有浪费时间,那边足够了.

13) 所有人还坚持向前走着,只是因为他想要向前走着,只是因为他还不愿意向世界投降.也许没有人跟你完全一样,也没有人可以时时刻刻地陪在你身边.

14) 生活总会留点儿什么给它包有信心的人的.

15) 我觉得看书看电影是一个沉淀的过程,能让你更平和地面对一些事情,也许你刚读完后觉得并没什么用,但是坚持下去你就会发现大有不同,那些你读过的书感悟的心情会变成你的一部分,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成你的信念,让你能以你自己特有的节奏生活下去.

16) 我们之所以会觉得焦虑,无非是因为现在的自己和想像中的自己,很有距离.

17) 因为他怕来不及.因为我们怕来不及,特别当我们曾经的朋友都已经走得很远的时候.

18) 一本书买着不看也不过是印着字的纸而已,于是有一天你发现,堆积的东西已经看不完了.

19) 拖延和等待,是世界上最容易压垮一个人斗志的东西.

20) 不要因为今天的一点点不顺心,就随便把今天输掉.

21) 别人永远不会知道你有多好,就像他们不知道你有多糟糕,反之亦然.

22) 没有在深夜痛哭过的人,不足以谈人生.现在我想用我的方式把这句话复述一遍:没有先认识到自己的软弱的人,不足以谈坚强.这种坚强与故作坚强不同,它扎根于大地,不会被风一吹就倒.

23) 这个世界上,从来没有所谓的突然.如果不是我每天熬夜,我想你们也不会知道我是谁. — 卢思浩

24)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野心,一定有,但相应地,不是每个人都能意识到实现自己的野心需要付出什么.

25) 所谓的未来,只剩下现在.

26) 记忆会骗人,所以我才会借助文字借助音乐.

27) 我们想要依靠自己却发现自己靠不住,我们想要做自己却还没发现自己是谁,我们安慰自己还小,却又明白我们已经无法活在象牙塔里——那是比你小很多的人的权力.而如今,你愿意也好不愿意也罢,你都被时间推了出来.

28) 真实的世界,狡猾透了.所以你得和之前的那个自己告别,拒绝也好拖延也罢,你都要学会和那个自己告别.

29) 每个人都在等着给自己的这一章节结尾,却没明白写故事的人,始终是他们自己.

30) 如果你想要改变一些,那么每天的开始都等于新的一年.等待的价值,就是让自己变成值得被等待的人;等待的同时,你总得向前走.

31) 如今又是一年,世界依然不会末日,它勃勃生机却又奄奄一息,而我们终究活着.追逐梦想就像走钢丝,你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会掉下去,你必须非常努力,才能保持平衡.

32) 你不知道前面有什么等着你,可你必须往前走.即使迷茫,时间依旧拖着你.所以我不在意前面到底是什么等着我,我更在意身边是谁陪着我,而我比过去前进了多少,不悲观也不乐观,如果前面平坦就大步向前走,如果是堵墙那就把它砸出口来,

33) 世上所有任性的性格,都是留给那些展现决心的人的.

34) 捂住你的耳朵,专注于面前的事,不要受干扰,不要想结果.

35) 列下计划而没有实施的你,只是一个伪理想主义者而已.

36) 其实不受干扰特别简单,关掉你的手机,选择一首你喜欢的歌,深吸一口气,把自己投身到要做的事情里.

37) 然后在本该未来的那个时间点,你突然被“没时间”打败了,所说的未来还是变成了说说而已,所有的借口不过是你给拖延和懒惰找的理由.

38) 她说:“其实你就是属于我的人生,度过一个很苦逼很奋斗的青春,然后突然发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如果我那时候没那么过,或许我也不会知道我想要什么.”

39) 你生活在另一种生活里——不上不下的生活.

40) 内心的丰富,那是你一次次跌倒所累积的面对未来的资本.

41) 一条路,如果能够坚持走下去,你有何愁不会丰富多彩?

42) 谁都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但只有行动才能决定下一秒你的未来.

43) 你是一辈子只能在这里,而我是选择回到这里.

44) 你爬得高走得远,不是为了被世界看到,而是看到整个世界.看得多了,也就知道怎么选择了;走得远了,也就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了.漂泊的意义,大致就是为了有所选择.

45) 了解自己这件事,比什么都重要.

46) 我的漂泊我们努力,就是因为我们想去看看世界,就是因为我们想要了解自己

47) 我们会接受苦逼,是因为我们的野心

48) 每个人的生活便都是这样的过程,不尽相同又多少相似,我们都在漂泊的时候犹豫过,我们都为了一些而放弃了另一些.而正因为我们放弃的这些东西,才让我们明白现在拥有的有多可贵.

49) 走上去,去你想去的地方;爬上去,去你想要的高处.看得远了,也就平和了;看得多了,也就知道如何远了.

50) 有些友情是不会被时间打败的妖孽,但即便如此我们都不再像从前一样能时刻陪伴时常联系.

51) 最好的支持,不是多么狂热,而是把喜欢的品质保留下来,让别人知道,支持他们的人,是一群努力的人.

52) 世上所有任性的资格,都是留给那些展现出决心的人的。

53) 友情大概是一种不需要常常惦记,但想要说话的时候可以随时开始的人际关系。

54) 不需要时常联系,但聊起天来感觉时间就像没有流走。

55) 不需要陪伴在身边,但有困难时可以第一时间到你身边。

56) 我不知道什么样的人生是最可怕的,但是我知道当你有一天回头看,发现你曾经所说的一切曾经信誓旦旦的一切变成说说而已,一定不会好受到哪去。

57) 世界已经太吵,你需要听听自己。

58) 到了分岔口,你就该学会分道扬镳。

59) 不要因为今天的一点点不顺心,就随便把今天输掉。

60) 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没关系,但一定要牢记自己不想要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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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小说排行榜6、张爱玲:《金锁记》

全文共 2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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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锁记》写于1943年,小说描写了一个小商人家庭出身的女子曹七巧的心灵变迁历程。七巧做过残疾人的妻子,欲爱而不能爱,几乎像疯子一样在姜家过了30年。在财欲与情欲的压迫下,她的性格终于被扭曲,行为变得乖戾,不但破坏儿子的婚姻,致使儿媳被折磨而死,还拆散女儿的爱情。

"30年来她戴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角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毫无疑问,《金锁记》是张女士截至目前为止的最完美之作,颇有《狂人日记》中某些故事的风味,至少也该列为我们文坛最美的收获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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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经典穿越小说推荐

全文共 1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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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步步惊心》

“不再看天上太阳透过云彩的光,不再找约定了的天堂,不再叹你说过的人间世事无常,借不到的三寸日光......”那年大街小巷唱着《三寸日光》,《步步惊心》那一抹复杂而又教人悲伤的情感纠葛深入人心。《步步惊心》讲述女主张晓因车祸穿越到康熙年间,身陷九子夺嫡纠葛,动情在八爷四爷间,看透所有人命运却无法掌握自己结局的她身心俱疲,爱恨嗔痴之间,生命如一阵清风,掠过每个人的夜空,留下永世难忘的回忆。

2.《宫锁心玉》

“我用尽一生一世来将你供养,只期盼你停住流转的目光......”貌似这首《爱的供养》江湖传唱率更高一些,当年晴川妹子从天而降到了花魁选举的舞台上,一举拿下了冠军阴差阳错进入皇宫,结识众阿哥并周旋于八爷、四爷之间,各种扑朔迷离戏份上演,真假晴川让人想起当年真假美猴王的戏码,面对四阿哥苦苦痴缠晴川做出了怎样的选择,一幕幕构成了戏剧的激烈矛盾,而这部剧也深得大家喜爱。

3.《梦回大清》

梦回大清,浮生萦云。故宫里的一次迷路,竟然像命运的圈套,九子夺嫡再次上演,命运的安排何去何从。热情如火的十三爷,深沉内敛的四爷,身为天地一粟,抉择不能由己,一次又一次无奈上演,还能不能保持本心静待佳缘,这部清穿鼻祖够经典够细腻。

4.《独步天下》

四百年轮回换来一场美女之旅想来也挺值哒,女摄影师古墓探险,意外跨越四百年时空灵魂依附在女真第一美女东哥身上,这个“一女亡四国”成为努尔哈赤生命中“七大恨”之一的奇女子到底遭遇了怎样起伏转折的故事。这场穿越堪称浪漫经典,现代灵魂与神秘女性的奇妙结合,会创造出怎样的奇闻异事?

5.《唐朝穿越指南》

如果说《步步惊心》是少女情怀的浪漫架空作品,那么《唐朝穿越指南》真是一部穿越教材,这部风趣的作品是作者森林鹿被错误百出的历史向作品刺激,一怒之下奋书急笔的杰作。如果你一觉想来,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唐朝,不要惊慌,拿一本《唐朝穿越指南》悉心学习,唐朝语言酷潮打扮样样学起来,说不定过些时日,你就已经像土生土长的唐朝人一样如鱼得水呢,真是一部唐朝乐活宝典啊。

6.《庆余年》

撇开甜腻腻悲戚戚的穿越不谈,我们来谈江湖的快意恩仇式穿越。《庆余年》展现的就是这样一个跌宕起伏的故事,主人公范闲因一次经历穿越到完全不同的世界,成为伯爵府私生子一枚,自此展开修行功诀踏足官场继承商团的人生旅程,三代风云人物起起落落明暗交叠,庆国几十年起伏画卷在眼前铺展,看别人的快意恩仇,过自己的人生。

7.《回到明朝当王爷》

穿越回去谈恋爱可以,穿越回去升官发财照样可以呀。《回到明朝当王爷》中乌龙九世善人郑少鹏阴差阳错间回到了大明正德年间——那个多姿多彩的时代,京师八虎邪恶,四大才子风流,东厂西厂锦衣卫之争,国家与个人的命运交缠纠葛,浑浑噩噩周旋在这形形色色人物间,历史会不会因他的出现而改写呢?

8.《不负如来不负卿》

世间哪来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女主作为实验小白鼠一只,几次三番进入时空穿越机,终于伴随着冥冥中命运的牵绊,遇到了千古高僧鸠摩罗什,千年岁月横亘,乱世纷争满目,赤子之心一心向佛,爱恋悄然而生,要怎样才能两全。佛与法,情与爱,怎样才能不负如来不负卿。

9.《斗罗大陆》

跳崖明志绝处逢生不一定是挂树上了,也有可能是穿越了!这不,《斗罗大陆》唐门外三弟子唐三,偷学内门绝学为唐门不容,跳崖明志却来到了另一个世界——斗罗大陆。这是个神奇的世界,充满了武魂和魂师。一个人一旦有了梦想,那么修炼就能让他拥有添翼洪荒之力,而唐三带着振兴唐门的梦想,在斗罗大陆踏上魂师修炼之路。道阻且长,看绝世暗器坠落斗罗,唐三武魂觉醒,重铸唐门辉煌。

10.《醉玲珑》

玲珑九转,风云变幻,帝王驾崩,皇族混乱,一个相隔千万年的现代女子卷入纷争纠缠。女主凤卿尘与七皇子携手向前,踏遍一路铁血烽烟,指点江山登上人生巅峰。人生如梦,只要你笑。长相相似,到底是巧合还是命运安排。周旋于个皇子之间,浪漫之余难免心累,故事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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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官场小说排行榜

全文共 19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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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官场小说作为一个独特的小说分类,因其讽刺现实,揭露种种黑暗面的特性,很多优秀作品都受到限制不再出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十大官场小说排行榜,欢迎大家参考!

1、国画 王跃文

《国画》以主人公“朱怀镜”的宦海沉浮为线索,经过对荆都市官场一幅幅台前幕后世相图的传神描写,生动描写了一批生存于权利中心或边缘地带的人物形象,对官场丑恶及糜烂的滋生缘由作了人性和机制等多方面的探究和提醒。

2、人民的名义 周梅森

《人民的名义》一书讲述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侦查处处长侯亮平临危受命,调任地方检察院审查某贪腐案件,与腐bai分子进行殊死较量的故事,艺术再现了新时代、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反腐征程的惊心动魄,深情讴歌了反腐斗士的坚定信仰和无畏勇气,并最终揭示出党的领导干部应如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这一宏大的政治主题。

3、省委书记 陆天明

本书是第一部全面表现我国当代高层政治生活和高层政治人物的长篇小说。作家以史家的气魄、恢宏的气势、悬念迭出的笔法,在雄浑厚重的底色上,大胆地进入“省委书记”这一鲜为知的领域,成功地塑造了以省委书记贡开宸为代表的三代省委书记形象,生动细腻地描绘了他们面对信念、事业、良心、家庭、情感、挫折和失误所表现出的激情和英雄主义悲壮。

4、抉择 张平

中阳纺织集团公司工人闹事,捅出了公司领导层的腐bai问题后,市长李高成开始秘密调查。结果发现,他的老部下、老上级以及他的妻子都与这案子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怎么办?何去何从?在老百姓与亲朋戚友之间,他必须作出抉择。他最终选择了人民,而人民也选择了他。作品以直面现实人生的胆识和勇气,对腐bai分子进行了无情的鞭挞,对社会上存在的花钱买官、拉帮结派搞圈子等腐bai行为进行了大无畏的揭露和抨击,从而真实地再现了主人公李高成痛苦的灵魂搏斗与抉择,扣人心弦。

5、铁腕省长 唐朝

矿难”频发,省长引咎辞职,山海省成了“火山口”。煤老板隐瞒“矿难”,焚烧遇难矿工尸体,副市长充当“保护伞”,代省长姜军拍案而起。山海省煤矿改革遭遇了史无前例的困难:欺上瞒下、巧取豪夺;煤老板诬告、举报、网闹、大字报;姜军提出的产业整合之路,前有地雷阵、后有万丈深渊、左有明枪暗箭、右有牛鬼蛇神;“铁腕省长”凄然泪下,他的改革之路能成功吗?拭目以待!

6、侯卫东官场笔记 小桥老树

304位各级别官员,84起官场风波,66个党政部门,23次微妙的调动与升迁,交织进1个普通公务员的命运——侯卫东的这本笔记,将带您深深潜入中国公务员系统庞大、复杂而精彩的内部世界,从村、镇、县、市一直到省,随着主人公侯卫东的10年升迁之路,逐层剥开茫茫官场的现状与秘密。

7、驻京办主任 王晓方

驻京办在现代政府强调法治,公开,透明的视野里,显得突兀刺眼而又格格不入,小说通过对东州市政府驻京办主任丁能通的深入刻画,层层揭开驻京办的神秘面纱,塑造了一批以市委副书记李为民为代表具有高尚政治品格和政治智慧的政治家形象。小说讲述了市长肖鸿林,常务副市长贾朝轩从改革精英蜕变为腐bai分子的罪恶过程,生动刻画了深处政治漩涡的丁能通及诡谲圆滑又精明干练的人物性格。小说以驻京办这个鲜为人知的政治平台,用现实主义手法,生动叙述了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在改革过程中的艺术形象,新颖独特,鲜活灵动,好似一部灵魂的交响乐,给读者留下无尽的思索和艺术震撼!

8、绝对权力 周梅森

本书以当代改革生活为背景,通过镜州市一场惊心动魄的反腐大案,塑造了以省纪委副书记刘重天、镜州市委书记齐全盛、副市长周善本为代表的一批优秀共产党的形象,揭示了党的领导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这一宏大主题,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和强烈的情感冲击力。作品正气凛然,奋发向上!

9、二号首长 黄晓阳

传媒王子唐小舟,在报社受到总编辑的无情打压,在家里,老婆谷瑞丹红杏出墙。自认为可以和美女记者徐雅宫发展一场轰轰烈烈的暧昧情事,却被委婉拒绝。 正当人生处于低谷时,省委办公厅一纸调令,调他担任新任省委书记赵德良的秘书,命运曲线迅速触底反弹,总编辑的谄媚,谷瑞丹的温驯,徐雅宫的柔情,接踵而至。一幅全景式官场画卷,在他的生命中展现,而他以特殊的视角,发现官场之上,每一件小事,都闪射着政治智慧的光芒。

10、梅次故事 王跃文

《梅次故事》讲述朱怀镜调任荆都市梅次地委副书记,开始了新的仕途生涯和人生故事。社会转型期的梅次,充满着生机和躁动,前所未闻的人与事、情与理,无不对身居高位的朱怀镜发生着影响和冲击,考验着他的人格和官品,砥砺着他的操守和才干。毕竟这是一个创造志士能人和滋生崭新理想的时代,朱怀镜历经复杂人事的折冲和情感的短暂迷惑,面对触目惊心的腐bai事件终于坚守了自我;获得地委书记一职后,更在为官与做事,才干与抱负相融洽的正途上,开辟出事业和生命的曙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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凰权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6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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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了老皇帝的是宁弈,要杀宁弈皇帝的先是凤知微,当然这是局,她的目的并不在此。我认为你说的是再后面的的黑衣人吧?那应该是顾小呆,应该是要宁弈去找凤知微,因为在此之前宁弈问凤知微怎样才能再一起,凤知微的意思是要赎罪才能在一起。这又要说到为什么要赎罪?因为凤知微不停脚步要复国的原因是她娘火凤将军是遗言,有此遗言是因为她根本就不知道凤晧其实是她亲儿子,如果知道了就不会拿他的命布一个这样的局。所以在凤知微知道山上根本就没有所以的秋明缨孩子的骨灰时,才会这么激动。只不过是血浮屠宗主当年的一个欺骗。 由此我们再联想回来,如果没有这个欺骗,就不会坚定了秋明缨的复国决心,就不会逼知微立誓,也不会有后来的与宁弈公争天下,更不会有因此带来的百姓伤亡以及他们爱或不爱的那些人的死去。 因此凤知微认为自己也许是罪人,如果她还和宁弈在一起享福,就良心不安。所以他们没在一起。 当宁弈问凤知微如何赎罪时,她好像是回答死亡。所以在前面女帝和宁弈(主要是他叫什么帝我忘了,也许是你说的凤翔帝?)最后一场对决中她好像是掉下城墙死掉了。 后来顾小呆来刺杀宁弈,就是你问的杀宁弈的人,他只不过是给宁弈一个“死亡”的机会而已,凤知微“死”了,宁弈也“死”了,他们都赎了自己的罪,所以他们才在一起,也就是在番外中。 当然你也应该看出来了凤知微是没有死的,大结局最后的一幕在他们又相遇了。 ps:这里是吐槽,这样的男女主角在一起比那些玛丽苏文的各种狗血要好上几万倍啊,老大的文的布局不是盖的,仔细看应该能找到各种主线复线的。好了,我答完了,打字打到手软。由于我是看实体书的,不知道和网络的有没有什么差别,就这样了。老大威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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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关于小说

全文共 5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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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阅读的越来越普及,相信,用手机看小说的人肯定是越来越多了起来。

有更多读者市场,自然也就催生了更多人想当作者的梦想。

尤其是如今这个渐渐都至少九年义务教育的时代,文盲渐渐地少了,会读书写字对年轻人来说跟吃饭喝水一般存在于日常生活中了。

所以,越来越多的小说出现在电子网上,越来越多的人也想自己写写自己心里的故事,而且作者也越发的趋于年轻化,低龄化。

可小说一多,我们明显地能感觉到,手中电子小说,类型题材似乎不外乎那么几类。甚至有的网站还曝出了抄袭的新闻。

我看的小说其实真的不多,从小到大,我迷的是电视,可以说,这个不良嗜好对我的学生生涯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如今的我看着电视剧,有时情节才出来一部分,我竟也能猜准它下面想演什么情节了。

而如今越来越多的小说已经被搬上了电视银幕,可我却突然发现,我想看小说的原文了。

我忽然觉得,很多字里行间的东西,真的是只能用文字来意会,而不能用银幕真实地言传,不管那男主角再高大帅气,女主角再倾国倾城,演技再炉火纯青,似乎也并不能全部把文字中的意境百分之百地呈现。

随着网络小说的大量出现,看惯了千篇一律地你情我爱的调调,我翻开了《围城》,翻开了《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却发现好多的经典自己不曾留意,突然觉得,比起昙花一现的口水网文,我想我要多花些驻足在这些经过历史岁月淘炼过的经典小说上。

我想,多读书,总归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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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小说观后感

全文共 10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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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蛋疼的结局,让人看了心里堵的慌的结局,为什么要离婚呢,不是好不容易才走到了今天的吗?互相在一起包容对方,不是很好吗?所以重点来了,包容!他们2人都没有包容对方的心,经典小说观后感。你在乎我的CNM,我还在乎你的阿MAY呢。既然大家穿上衣服后就不能坦诚相见,那就分手吧,说再多的我爱你,都不及一句我只在乎你。

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情人眼里是容不下沙子的,何况他们的沙子太多了。放不下过去就走不到未来,所以离婚是必然的。

有人喜欢说,谁都没有错,只怪命运太作弄。其实我想说,心态不对,方法不对,就是错了。比如二子之前的表现,给梁丽霞留下的恶劣的印象,完全是一种不在乎这段爱情的表现,深入人心了在想改变,就难了;再说梁丽霞,二子只是你青春期的一个朦胧的对象,进入五光十色的大城市后,二子的形象还能接受吗?能接受就不会有德仔这样的苍蝇介入了。

爱情不是占有对方的第一次,也不是在一起很开心就完了,也不是甜言蜜语的互相说我爱你,而是包容对方的一切,包括对方的缺点和不堪回首的过去,等到两人都白发苍苍的时候,还能手牵手,观后感《经典小说观后感》。

完了,这就是我对他们所谓的爱情的看法。没有结婚的人或许不会懂,但是真正等到你进入围城,发现对方不是你想象的那么完美的时候,你才会明白二子和梁丽霞为什么要离婚。

说实话,看完全书确实对女主人公梁丽霞感到很纠结。大家都说她好,说她爱的深沉,确实如此,但她又不是不了解二子,一再的隐瞒和欺骗会有好结果吗?二子这人很直接,可以说有点“楞”,不世故,对于梁的所谓移情别恋进行反击无可厚非,因为他始终是不知道真相的,何况梁始终在他耳边吹风,为什么最后知道的总是他?都说梁受伤很重,那二子呢?没有一件事是不令他心碎的。按照书上的结果,梁签了字,自此两人劳燕分飞,梁的“自作聪明”葬送了自己的爱情,梁的做法有点不择手段了,她的这些安排有颇有些急功近利……

梁真是个纠结的人物啊,她对德子的献身让我想起了《天龙八部》中的刀白凤,同样是为了自己爱的人,为了报复(这真的是报复么?还是自暴自弃?!)爱的人而献身他人,或许她们的献身都与爱无关,却把自己的爱情葬送了……多么直接的悲剧啊……

梁始终给人一种反差很大的感觉,莫非是双子座?既然爱二子,一心要他学好是不错的,但却容不下儿子的臭毛病,而正是二子的“流氓气质”(替她撑腰)才使年幼的梁埋下爱情的种子;她与二子的误会因她一手造成,却要用失身的方式作为报复,先前的她可是对贞洁看的高于一切!

这毕竟是文学作品,当真不得,呵呵,纠结啊。

他的让老看了这小说让老子以后怎么相信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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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那把伞下为题的高中小说作文

全文共 22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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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童时,那把伞下。

望着蒙蒙的雨气,潮湿的微风抚过他的脸颊,带给他丝丝凉意。他忙将脸紧紧地贴上母亲的怀,侧边传来温暖的、轻轻的耳语:“世界很大很大,等你长大了,就到外面的世界去看看,每个地方下雨的样子都不一样哦。”

少年时,那把伞下。

依旧是那一肩宽的空间,映在眼中的雨,淅淅沥沥,雨气弥漫在远处的空气中,如雾一般将远处的光景半遮半掩起来。远方对他来说,永远是个谜,可望而不可即。那时远方的世界,对他来讲,就是渴望。耳边又传来亲切的声音:“咱们这里太小,你一定要好好努力,走出这里到外面的世界去。”再次听到“世界”二字,他的心便被风夹带着飞向了远方,看到远处的山,他便嗅到了山后面的野花传来的芬芳;看到了远处的海,他便已被万里之外热带岛屿吹来的海浪熏红了脸颊。

“世界有多大,需要多少自己的脚印,才能到达海陆相接的彼岸。世界有多宽,需要自己多长的梦,才能触碰到天空尽头的朵朵浮云?”他这样想着。少年的爱幻想,让他想要离开那把伞下,奔向如谜般的前方,任雨水打在他稚嫩的脸上,去感受那外面世界如雾般的云情雨意。

长大后,漫天的滂沱大雨,那把伞,却已不在头顶的天空。

他如愿地离开了家乡,离开了母亲,去了外面的世界,然而他未曾想过,多年之后,母亲的那句话却是对的。这座城市的雨季,天幕总是如被墨汁染上了不可褪去的颜色般,单调着,沉重着。雨滴也是那般沉沉地落在他奔跑时顶在头上的黑色大衣上。多年来,每当听到那曾经害怕、渴望、熟悉,如今又令他心头炽热的字眼时,他的心早已不再如儿时那般描绘它的神奇和美丽。现在,年轻气盛的他,仿佛世界再大,也装不下他的豪情壮志。凭着曾经优异的成绩,毕业后,他进了一家很好的上市公司;凭着如鲜红在血液中永不消退般的激情与干劲,他成了分公司的总经理;凭着勇气和灵活的头脑,他终于有了自己的上市公司。与母亲通话告诉她这个消息后,他整整哭了一宿。后来他娶了一位温柔美丽的姑娘,住着普通人一辈子也买不起的房子,开着只在杂志中大放光彩的车子。

现在,世界的每个地方,他真的触手可及。于是,一旁看着他的人,都以为人生的宽度和高度,莫过于此。可正是壮年、壮志凌云的他,却觉得眼前的迷雾,才刚被拨开,世界才刚刚清晰,身后举着伞的身影,仍在不远处矗立。他的世界,才刚刚开始前进的脚步。

怀着“世界不会只有一个盖茨”的凌云之志,他安顿好了母亲和妻子,在儿子出生后的第二年,他放下一切去了美国。在美国的日子风调雨顺,与公司谈生意的都是大客户,每当往国内的家中打电话时,他都激动不已。在美国的第三年,他的公司成功达到市值以上,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了,那一天的夜晚,他彻夜未眠,他的世界,仿佛快要被他尽收眼底。也就是这一年,他的母亲被查出脑瘤晚期。妻子将他母亲送上救护车那天,他在开会,谈着一桩利润很大的生意。他压掉了妻子的电话,好像,他永远地推开了那把伞。终于,在三天后的一个下午,他利用空闲时间,回拨了那个打了一百多次的未接来电。

“怎么了?这几天我太忙了,你干吗打这么多电话!”他有些怒火。

“我有重要的事,你要听么?”妻子平淡地答道。

“快说快说,要是太长时间的话,我等下打给你再说!”

“妈病了……”

“妈病了?去医院了没?医生怎么说的,你要好好照顾妈!”他的声音略有变化。

“妈是……脑瘤晚期。”

“妈是什么?!”

“脑瘤晚期,你回来吧。”

“……”电话挂了,“滴滴”声那么的空明、响亮。他放下电话,好像失去了什么。

“李总!”

“李总……”

“李总!”

“什么事?”他回过神来,他的秘书正站在面前,若有所思地看着地上。

“李总,股市……崩了。”

“什么股,我们的?”他无力地问。

“是……整个美国的。欧洲的,也要崩了。”

“你先处理一下,我要回趟国,你代理……”他什么都没听进去,拿起了大衣,走了出去。三天后,那座大城市的街道上,出租车里,几十个小时没有合眼的他,将头倚在后座上。

“昨日,金融危机的海啸席卷了整个美国,东海岸也在凌晨时被卷入其中,这是有史以来世界最严重的金融危机……”

收音机在不断地播放着新闻,窗外下起了大雨。雨越下越大,遮住了窗外的一切。他睁开眼,无神地望着外面的世界,不远的地方,似乎站站着一个举着伞的人,一闪而过。车子驶进了市医院的大门。他下了车,没有打开伞,挪着步子走向住院部的大门。天空中的乌云,此刻正压在他的头顶,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压得他抬不起脚来。大雨中,他跪在了地上,头低了下来,脸上,分不清是泪水还是雨水,那便是他的世界,崩溃的样子。

就这般过了很久很久,他似乎觉得雨停了,但还是有雨打在积水上的声音,至少,没有雨再刺进他已经万念俱灰的心脏了。于是听到了那再熟悉不过、深深印在他岁月里的但又那么苍老的声音:“孩子,累了吧,回家吧……”抬头望去,母亲正打着一把伞怜惜地看着自己,妻子站在母亲旁边替母亲打着伞,望着自己沉默不语。

曾几何时,那把伞下,蒙蒙雨气中,那个男孩紧紧地贴着母亲的怀,时光荏苒,改变的,只是现在贴在母亲怀中的,是一个重新与世界相逢的男人……

“妈,我回家了。”

不久以后,公司在他的整顿下,迁回了中国,并很快走出了破产的边缘。三年后,他的母亲握着他的手闭上了眼睛,她告诉他不许哭。人生便是如此,生下他,是她一生最大的幸福。

母亲的葬礼上,天空飘起了小雨,他撑了一把伞,伞下,已及他腰间的儿子紧握他的手,默默地望着前方。雨丝轻轻落在黑色的石碑上,抚摸着那些宁静的文字:

“曾经,那把伞下是你的整个世界,时光荏苒,雨在岁月里不停地飘落,在那一肩膀宽的距离里,我们相信,世界再大,也不过如此。”

[以那把伞下为题的高中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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芈月传小说全文阅读及介绍

全文共 6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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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325年秋,朔风飒飒,威武的槐树也抵不住秋风的扫荡,叶落纷纷,铺陈出一地的金黄。

此时,在风中站着两个人,一个是秦惠文王嬴驷,另一个是秦相国张仪。

两人望着宫墙外的一棵老槐树发呆。

嬴驷的脸有点儿发白,这使得他脸上的棱角越发分明,阳光透过树叶,映射在他的脸上,斑驳的光线让这张年轻的脸布满了沧桑。他伸出手摸了摸颌下的胡须,淡淡地道:“你看这些落叶,满地皆是,遍目所及,尽是金黄,像不像现在的秦国?”

张仪愣了一下,他看了眼这位怀揣雄心大志的秦王,此时他的神色比任何时候都显得严肃,整张脸竟冷得像冰。张仪暗暗地打了个寒颤,一时不敢置言,只是两片薄薄的嘴唇一撇,从鼻孔里发出“哼”的一声,算是应和。

“五国攻秦,公孙衍着实厉害!”嬴驷发出一声冷笑后又道:“这满地的落叶,便如五国的甲士,把我大秦围得水泄不通啊。”

秦国自秦孝公和商鞅变法之后,励精图治,奋发图强,他们对内奖励耕种,以法治国,对外和楚联姻,与齐、韩、赵等国联盟,内修外治,国力日强,到了秦惠文王,已摘掉了“弱秦”的耻辱帽子,一跃成为列国之中的“强秦”。

特别是惠文王任公孙衍为秦国大良造之后,公孙衍率军伐魏,斩首魏军八万,迫使魏国割地求和,一举夺回了秦厉共公时被魏占据的河西之地,洗刷了百年之辱。

河西是秦国走向中原的重要门户,此门一开,秦国便有可能入主中原。然也正因如此,引起了各国的警惕。正值列国对秦虎视眈眈之时,张仪入秦,因其与公孙衍政见不合,将公孙衍排挤出秦。

公孙衍退出秦国后,回到了他的母国魏国任大将军,遂联合韩、赵、燕、中山等四国相王,欲借五国之力,攻击秦国,使秦国一下子成了众矢之的。

张仪迎着风缩了缩脖子,他似乎还有些不习惯这突来的寒流。嬴驷瞄了他一眼,这位大秦的相国由于早年游走列国,饱经风霜,虽道只是而立之年,看上去却比同龄人老了几岁,若非穿了锦衣华服,却是活脱脱一个农夫。此时缩着脖子,两手拢在袖里,那形象越发不堪。嬴驷“嘿”地笑了一声,“相国不说话,是怕了吗?”

张仪搓了搓手,讪笑道:“怕倒也未必。适才臣想了想,公孙衍的合纵之策并非牢不可破。”

嬴驷“哦”的一声,转头望着张仪道:“倒是说来听听。”

“联合诸弱国以抗强国,是为合纵,公孙衍四处奔走,联合了韩、赵、燕、中山四国,势头凶猛,表面上看来确实吓人。”张仪微微一哂,“实际上这五国之间,各怀鬼胎,即便是有了盟约,也不过是一盘散沙而已。”

嬴驷饶有兴趣地问道:“如此说来,相国已有妙计!”

张仪自信地点了点头,然后伸出四根手指头,说道:“四个字,联齐盟楚。而且只需王上再入一次洞房,此危机便可解矣!”

嬴驷闻言,越发有兴趣了,笑道:“往下说。”

张仪道:“此大乱之世,虽道是诸国并列,然唯以秦、楚、齐为最强,只要我们与楚、齐联盟,五国相王,何足惧也。”

“此计大妙!”嬴驷笑道:“秦楚早有联姻之先例,若能成此好事,可解当下之危。唔…都说楚女腰细,如风中之柳,妙是妙也,不知相国有几分把握?”

“王上只管养好身子,做新郎便是!”

翌日,张仪离秦,他这一走,走出了大秦帝国一个新的时代,引出了一位奇女子。

楚国都郢。

是日晌午,演武堂内宾客满堂,堂下的人有的跷着二郎腿,在太阳底下悠闲地喝着茶,有的则围在演武台周围,大声疾呼。

演武台上正有两人在比武,台中央的照壁之下放着一桌子的金银,敢情是比武的赌资。

战国时期,各国尚武,因此朝野上下,无不以习武为荣,民间似这种比武之事,更是随处可见,有的时候官家的一些公子哥儿也要到这种地方来一试身手,出些风头,以便将来去军中任要职。

是时,台上便有一位公子哥儿,据说还是令尹的一个什么亲戚,一身拳脚功夫十分了得,不到三五十招,就把对手打下了台。

台下买了那公子哥儿胜的人高声欢呼,兴奋得不得了。那公子哥儿听得底下阵阵欢呼,也是十分兴奋,趾高气扬地在台上走了几圈,向下面大喊:“还有谁敢上来!”

台下顿时鸦雀无声,大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谁也不敢上去。

正值此时,突然有人喝了一声,走上台去。

那人体形魁梧,一脸的虬髯,上得台时,两眼一瞪,喝了声:“来吧!”便冲将上去,抡拳便打。那公子哥儿见对方若铁塔一般,一时心虚,被打得迭连后退。

这个大汉名叫魏冉,也就是后来名震战国的穰侯,在秦国称雄四十余年。不过此时他还是个小混混儿,与同母异父的姐姐芈氏相依为命。他天生神力,那手臂仿如铁制的一般,舞将起来,呼呼生风,不出十招,就把公子哥儿一脚踢下了台。

公子哥儿觉得受了奇耻大辱,起身后,一边大声咒骂,一边又上得台去。魏冉冷笑道:“还没被我揍够不成?”

“知道我是谁吗?”

“却是不知!”魏冉道:“我只知来此地把人揍倒了便能挣银子!”台下人一阵哄笑。公子哥儿气怒已极,脸上青一阵红一阵,恶狠狠地道:“我叫昭雄,乃当今令尹大人昭阳的侄子。”

魏冉“呵”的一声,笑道:“好大的来头!你可是说你是令尹大人的亲戚,我便揍你不得?我且与你说,我到这里是来挣银子的,只认银子不认人,如今你被我揍倒了,那些银子便是我的了。”说话间,便走到桌前,要去拿银子。昭雄右腿一扬,“啪”的一声踢在桌子上,金银哗啦了一地。魏冉勃然大怒,喝道:“你究竟要如何?”

昭雄道:“想在这里挣银子可没那么容易。”话落间,抡拳又打。魏冉此时也被激怒了,“打坏了你,可怨不得人!”他的力气异于常人,昭雄根本不是他的敌手,但昭雄好面子,几次被打翻在地,依然强撑起来再战,最后让魏冉一记重拳,打得飞出台外,一命呜呼。

人命关天,非同小可,在场人等都着了慌。魏冉虽说生性好武,可毕竟从未打死过人,见那昭雄吐着血沫子死了,也不由得慌了神,拾了台上的银子就想跑,却被众人堵在了里面,脱不了身。不出多久,令尹府的人赶到,魏冉被一群带刀的甲士带走了。

楚都郊外,云梦泽。

所谓云梦泽,实际上是楚地洞庭湖一带由水洼变成的沼泽地。由于这一带依山带水,适宜耕种,便居住了不少人。

是日,一群姑娘正在山上采茶,突听见山下有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跑过来,边跑边大声叫道:“出人命啦,魏冉让人抓了…”

山上的采茶姑娘均是闻言色变,当中有一位姑娘,十八九岁的样子,听了这一声喊,花容失色,扔下茶篓子,飞一般地往山下跑。

少年跑到那姑娘近前,气急败坏地说:“芈姐姐,坏了,坏了,魏哥让人抓走了!”

原来这少年每天跟在魏冉屁股后面厮混,魏冉在演武堂比武时,他就在台下观斗,魏冉被人带走后,他便跑来向芈氏报信。

芈氏听了演武堂之事后,惊叫了一声,“这死小子活腻了不成,如何就把人给打死了?”说话间便风风火火地赶去令尹府。

少年问道:“你要去做什么?”

芈氏边走边道:“去要人!”

少年知道令尹是楚国最高的官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连楚怀王也要给他几分面子,魏冉落在他的手里,无疑是凶多吉少,倘若芈氏再赶去胡闹,不过多搭一条命进去而已。想到这一层,少年急得直跺脚,“魏哥杀人了,杀的是令尹的侄儿,你拿什么去要人?”

芈氏道:“若要不回我弟,我也不回了!”

令尹府外,芈氏刚到大门口,那边正好有一辆马车停下,从车里下来一个三十岁上下的中年人,他皮肤黝黑,一脸的风尘之色,倒有几分像是刚赶集回来的农夫。不过看其穿着打扮,以及所乘的马车,异于寻常百姓,该是个什么地方的官儿。

芈氏见他走上台阶去与看门人说话,心想要是叫他一耽搁,说不定我弟的命就没了。她忙冲了上去大呼道:“这位兄弟,见令尹大人须讲个先来后到,你停车之时,我已先到此处,劳烦你等一下,让我先见了。”

那中年人上上下下打量了她一番,见其穿了身杏黄色衣衫,且是民间布坊所出的最普通的粗布料,显然是一个民女,便说:“我有军国大事在身,烦请姑娘先等一等吧。”芈氏一听,顿时就急了,说道:“国家的事就是大事,老百姓的生死便不是大事了吗?”

在战国时期,社会风气奔放自由,人与人之间虽有官民之分,却是没有森严的等级之别,这中年人被她一番抢白后,也不生气,只是笑道:“原来姑娘也有大事,那一同去见如何?”

芈氏虽寄居乡野,实是望族之后,生来七窍玲珑,眼珠子滴溜溜一转,便生出一计,心想我要是硬闯进去,未必能见到令尹,与他一同去反倒便捷了。当下微微一笑,说道:“我见你也是个斯文人,便不与你争吵,请!”

中年人道了个谢,向看门人报了名讳,叫其前去通禀。芈氏待门童进去后,把那中年人拉过一边,笑道:“原来你叫张仪,是秦国来的使者!”

“不错。”

“咱们在此相识,可算是有缘?”

张仪游走列国,凭的就是智谋和一张利嘴,他一听这姑娘口风,就知她有事相求,眼下五国围秦,他身负邦交重任,自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微哂道:“姑娘可是有求于张仪?张仪千里迢迢而来,饱经风霜,国事在身,姑娘的事还是自行解决吧。”

“你这人好没善心。”芈氏瞪了双大大的眼睛道:“当真见死不救吗?”

张仪讶然:“何人要死了?”

“我!你要是不帮我,我便一头撞死在这里,临死之前,用血在这墙上写下大大的四个字,张仪害我!”见张仪一脸惊恐,芈氏收起了激昂之色,却是突然咯咯一笑,“不瞒你说,那令尹蛮横霸道,抓了我弟,一会儿你只需带我进去,但要他们还了我弟,我马上就走,绝不会连累于你。”

张仪一来不明究竟,以为不过是小事一桩,二来实在是逃不脱纠缠,心想当是做了件好事罢了,就答应了下来。及至门童回禀,带着芈氏进了令尹府。

楚令尹昭阳是个清癯的老者,虽道形色消瘦,双目却炯炯有神,眼珠子转动间满是狡黠之光,见了张仪便要上去打招呼,芈氏怕他们一说开了便是没完没了的军国大事,抢身上去,挡在了两人之间,大声道:“两位且莫谈国事,把我的事先解决了再谈!”

昭阳不知此女是什么身份,看了张仪一眼,问道:“她是何人?”

芈氏哼的一声,“你可是有个叫昭雄的侄子?”

昭阳脸色一沉,说道:“正是!”

“你侄儿在比武时被我弟魏冉打败了,却依然胡搅蛮缠,不依不饶,结果我弟失手,不慎将其打死。虽说打死了人确实下手重了些,但事情须讲个因果,若不是你侄儿纠缠在先,自然也不会出了人命。”芈氏理直气壮地说了一通之后,把手指向张仪,继道:“他就是来为我主持公道的,你要打也好,要罚也罢,总之不能将我弟杀了抵命,不然的话,于理不公!”

张仪听完,脸色顿时就变了,他号称以一张利嘴称雄于天下,周旋于列国之间,今天倒好,话没说上一句,就摊上了人命官司。刚想要开口说话,就听见昭阳一声暴喝:“好你个泼妇啊,人都让你杀了,倒还像你占了理儿,我若是说个是非,讨个公论,却是于情不合了?”

昭阳越说越气,指着张仪说道:“还有你,你到楚国是来挑梁子的吗?”

“我…”张仪正要辩解,陡听芈氏也是一声暴喝,“我告诉你啊老头,其一,是你侄儿蛮缠在先,我弟才将其一拳打死了;其二,比武约斗,伤也罢,亡也罢,在所难免,总之,让我弟抵命,有失公允。”

昭阳虽官至令尹,但并不是个能言善辩之人,气恼之下要把张仪和芈氏两人都轰出去。

张仪忙道:“大人息怒啊,这事与张仪没什么干系,张仪是来联姻的!你要是不由分说,把我也轰了出去,可真就坏了大事了!”

昭阳虽在气头上,但仔细一想,张仪刚刚入楚,就算与芈氏一道来,也未必便是帮凶,若是就此将他赶了出去,与楚国无益。心念电转,让家丁把张仪留下,架了芈氏出去。

芈氏闹了半天,徒劳无功,眼看着就要被拖出府去,救弟无望,急中生智,就着张仪的话头接着说道:“既然是来联姻的,把我拖出去,就不怕坏了大事吗?”

昭阳怒斥道:“楚秦联姻,与你何干?”

“如何与我无干?他要联姻的人正是我!”芈氏指着张仪,信口便道:“来此之前,我们就已说好,我也答应了嫁去秦国,不然我如何会与他同道而来?”

张仪一听这话,脸色煞白,想他张仪纵横列国,无往不利,今天算是遇上克星了,她这信口一说,言之凿凿,他即便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

二、张仪论时局,楚廷斗群臣

昭阳把一张老脸憋得通红,紧蹙着一对白眉,伸出干瘦的食指颤抖地指着张仪,抖了两下嘴,被气得硬是没说出话来。他觉得此事岂止是自己受了奇耻大辱,连楚国也一同受辱了。侄儿被杀,张仪上门问罪,是没把他令尹放在眼里;明知那疯丫头是凶手之姐姐,张仪却还暗中与之联姻,莫说他这个令尹不知此事,连楚王也一并儿蒙在鼓里,这是没把楚国放在眼里。故昭阳认定,张仪此行名为邦交,实为宣战。

昭阳跺脚低吼道:“秦国虽强,但楚国也非欺软怕硬之辈,你要宣战,何须这般辱我!来人啊,把他们给我轰出去!”

张仪和芈氏两人被一帮家丁轰出了令尹府,这样的事情在张仪的邦交史上实属首次。然叫人赶也好骂也罢,都是小事,他游走列国,阅尽人事,不会将这放在心上,眼下让他操心的是,五国围秦,倘若楚国也从中插一脚,六国大军挥师函谷关,秦国就真的危在旦夕了。

想到此处,张仪恨不得将那芈氏生吞活剥了。可是沉下心来仔细一想,那昭阳并非心胸豁达之人,事到如今,就算再进去辩解,也可能会越描越黑,无济于事。思忖间,看了旁边的芈氏两眼,心想此女野蛮泼辣,与大家闺秀截然不同,我王见惯了文弱温柔的女人,对那些名门闺秀未必会放在眼里,说不得此等野性十足的丫头反而会勾起其一时的涉猎之心,若果然如此的话,也算是歪打正着了。

张仪想到此处,暗地里把牙一咬,下了个决心,索性将错就错,把这疯丫头接去秦国,反正人并非这丫头所杀,昭阳还能不依不饶不成?眼下最关键的是去说通楚王,只要楚王那里不追究,此事便算是成功了。

思忖间,看了芈氏一眼,若有所思。芈氏情知闯了大祸,而且适才听昭阳的语气,似真有开战的意思,此时见张仪那眼神怪怪的,不由得缩了缩身子道:“你想怎样?”

张仪沉着脸问道:“你真想去秦国?”

芈氏一听这话,便知张仪不会拿她泄愤,心里的底气也就上来了,说道:“只要能救出我弟,何去何从,悉听尊便。”

“你须知道,适才你闯下了弥天大祸,倘若两国真的开战,便会有成千上万的将士战死沙场,无数的百姓流离失所,那样的场面你可愿看到?”张仪的这番话,把芈氏吓得花容失色,那双大眼睛里竟似有泪光在闪烁。张仪见状暗笑,又道:“要想止息两国之兵戈,救出你弟,须依我一件事,不然的话,莫说救不出你弟,便是你也会成为千古罪人!”

芈氏忙不迭地点头,殷切地看着张仪往下说。

张仪望了眼令尹府,说道:“等会儿你就跪在令尹府外,负荆请罪,若非令尹大人放了你弟,不然你就别起来。”

芈氏愕然道:“若是他不放了我弟,难不成我要永远跪在他家门前?”

张仪道:“我这便去见楚王,只要说通了楚王,可教你弟无忧也。”

“可有把握?”芈氏紧张地问道。

张仪不置可否,说道:“你只管去跪在令尹府外,把昭阳阻在府内,不叫他出门便是。”

事实上张仪也没有把握,对他来说,与楚联姻本是小事一桩,轻而易举之事,可如今与人命官司纠缠在一起,而且死的还是令尹的侄子,万一楚怀王与令尹一个鼻孔出气,非要让魏冉抵命,那么秦楚联姻之事也就泡汤了。

芈氏无奈,在一家客栈讨要了两根柴枝,插于后背,便走到令尹府前跪了下来。一时迎来路人围观,芈氏却道:“非我有罪,乃因家弟与令尹大人的侄儿赌斗,家弟不慎失手,打死了他家侄儿,奈何令尹大人要杀家弟抵罪,这才在门前负荆谢罪。”如此一来,众人七嘴八舌地说将开来,围观之众越来越多。

楚王宫内,两班文武赫然在列,楚怀王端坐王位之上,待张仪参拜之后,也没见他有什么动作,只不冷不热地说了句免礼,便没了任何话语,整个楚廷也是鸦雀无声,氛围显得有些怪异。

这是张仪首次面见楚王,却是并不陌生。作为杰出的纵横家,对列国的那些主要人物他是了然于胸的,楚怀王的形象与他之前想象的相差无几,肥头大耳,白白胖胖,若非穿着国君的衣服,走到大街上,十有九人会认为这是位唯利是图的富商,一个贪字分明写在脸上。因此,即便是面对此时这种怪异的氛围,张仪也并不为意,提了一口气大声道:“张仪此行,乃为秦楚两国联姻而来,不知楚王看了国书后,意下如何?”

“呵!”楚王怪笑一声,阴阳怪气地道:“联姻吗?你是来挑衅的吧?”

“此话差矣!”张仪一听这语气,便知昭阳虽没到,却已然有人将令尹府发生之事告知楚王,当下淡淡一笑道:“敢问楚王,若为挑衅,秦国可会派一国之相来做此事?若为宣战,一纸战书足矣,何须千里迢迢赶来杀人?”

楚王“嘿”的一声,虽没接话,但语气显然少了些许敌意。张仪亢声道:“大王该知眼下公孙衍挑唆五国,合围秦国之事吧?”

“知道又如何?”楚怀王不由然接了话头。

“这便是了。秦国不傻,张仪自问也并非毫无头脑之辈,在五国围秦之际,张仪千里赶来,挑衅楚国,与秦何益?恐是再痴傻之人也断然做不出此等荒唐之事。”张仪两手一拱道:“张仪此行,诚心与楚结盟,天地可鉴!”

“哈哈…”楚怀王陡然仰天长笑,直笑得泪水都出来了。

张仪眉头一沉,问道:“大王因何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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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长篇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悟

全文共 5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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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这书名实在是起得太好了,有一种洗尽铅华,尘埃落定的感觉,是一个有着丰富的人生经历的人,在经受了各种苦难的折磨之后,回头再望来时路的时候,所表现出的一种宽容。想当初选择读这本书,也是被这书名所吸引。

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不得不一次次地停下来,慨叹书名的妙处,同时也不停地问自己,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伟大?什么是生活?

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才是生活。戏台上的情节是浓缩的,天上一天,人间一年,所以才有那么紧凑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琐碎的矛盾纠葛,你牵着我,我绊着你,剪不断,理还乱,欲说还休,这才是生活。大起大落,大喜大悲,铭心的爱,刻骨的恨,当然存在,但普通人遇到的概率又有多大呢?

属于饮食男女的,不过是些筋头马脑,说来无聊,但却缠绕。有喜怒哀乐,有爱恨情仇,有凌云壮志,也有颓唐消沉,这才是活生生的人,这才是生活。百折不挠,愈挫愈勇,山崩地裂不皱眉,那是神话中的英雄;现实中,纵然是强者,也难免苦痛,难免挣扎,难免有“弯”的时候,但弯而不折,生活需要的就是一个“韧”字。

所有的少年时代,总有年轻气盛、目空一切的一面。心中有着太多愿望要实现,对自己的人生有着太多的期许。少年心思尽管肤浅,尽管狂妄,但毕竟有豪情。而现在,《平凡的世界》让我从空中回到了地面,知道了脚踏实地,知道了平凡中的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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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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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萧红的《呼兰河传》,我感触很深。它以萧红小时候的角度来写,写出了呼兰河的风土人情。这本书的语言看似平淡,其实隐藏了人世间的心酸苦涩,细嚼起来无不浸在其中。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团圆媳妇的婆婆。她愚笨无知,竟认为婆婆打媳妇是应该的。因为小团圆媳妇不怕羞,太大方,长得又高,吃饭吃三碗,她就要教训小团圆媳妇。她把小团圆媳妇打伤了,打病了,就请来跳大神的跳跳大神,赔了五十吊钱给云游真人医一医,直到把媳妇折磨而死为止。

这让我想到弟弟出生前发生的事。在弟弟出生前几天,奶奶在老家请了个算命先生,说是正月初六初七是个大吉日,这个吉时生的孩子会又聪明又勇敢。奶奶信以为真,还特地上庙里祭拜了一番。初五晚上,妈妈突然感到肚子很疼,很胀,爸爸正准备送妈妈去医院,奶奶连忙劝住,说等到明天再上医院,那个日子吉利,生出来的孩子聪明。可是过了大约一个小时,妈妈肚子里的羊水破了,吓得爸爸连忙叫救护车送妈妈去医院。手术过后,医生告诉我们,幸亏来得及时,不然妈妈肚子里的羊水流光了,那弟弟可就危险了。

奶奶希望弟弟能健康聪明又活泼,可是却没有考虑实际情况,一味地相信算命先生的话,就像书中小团圆媳妇的婆婆,直到媳妇被活活折磨死了,也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她的无知让人觉得可怜又可恨。

《呼兰河传》这本书,虽然反映了当时社会崇尚迷信的风气,斥责当时人们冷漠的生活态度。但它又是一本难得的散文叙事大作,像一首叙事诗,讲述着作者在童年难以忘怀的往事。

《呼兰河传》不仅是一首诗,还是一首悲喜交加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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