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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作文专题栏目,提供与小说相关内容的作文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小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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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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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职场励志小说2:《女人办公室潜伏心理学》

全文共 4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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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读理由:

一部让女人少奋斗10年的职场生存哲学

一部可以改变女人职场命运的书

与其不停地跳槽,换工作、换老板、换同事、换客户,不如换种方式和他们相处。

办公室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群体,活学职场潜伏智慧,妙用职场职业潜规则,掌控他人心理,你将无往不胜,事半功倍。 真是的职场生存经验 真正的职场成功秘诀 秘而不宣的职场心得 精炼独到的职场智慧

内容简介:《女人办公室潜伏心理学》内容简介:察言观色是一种本领。面对带“钩”的“蚯蚓”,不要总是怀着如何不被钩到,又能吞食诱饵的侥幸。那样,危险和自己就只有一步之遥了。当你实在忍受不住要爆发时,就想一下成本收益率,自己得罪这个人会有什么后果,而又能有什么好处。

站在上司的立场想问题,站在自己的立场做事情。

职场不是走秀场,而是斗兽场,比的不是谁更厉害,而是谁能生存下去,能活得久。

不管上司对你说什么,不管同事或者其他人说什么,你只有保持独立思考的能力,才能不被别人的理想俘虏。

在真实与谎言之间,孰是孰非,全看你的动机与目的,才能与善恶相提并论,如同谎言有时却是善意情感魄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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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专题作文

《梦幻仙境》_1000字童话小说

全文共 10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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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梦幻小农民

那天天气很好,风和日丽。艾维丝正在训练水神。令她异常高兴的是宠物水神竟然升级到了12级,快要进化了。没过多久,玫丽尔来了,她面带笑容,笑眯眯地说:“艾维丝妹妹,今天我教你一个赚仙币的好方法——种农作物!”“真的?我只知道家门前有一个空中菜园和一块已经开垦的土地,不知道怎么才能种出来。”艾维丝有些颓丧。“这简单,我们去农家市场的潘多拉农场去看看吧!”

她们来到了潘多拉农场,去给潘多拉·艾拇·拉卡亚·洛吉丝·因比达可尔叔叔帮了一个小时的工作,获得了一个潘多拉果。随后又来到了高级商店,艾维丝买了两颗价值500仙币的飞飞灯笼花种子,付了1000仙币交给店长艾维丝,然后拉着玫丽尔的手很高兴地离开了。

回到了水晶小屋后,艾维丝连忙把一颗飞飞灯笼花的种子播到地里,另一颗放在背包里,没过多久,种子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即将成熟。    不久,飞飞灯笼花收获了。艾维丝得到了三株灯笼花。在玫丽尔提示下,艾维丝立刻前往跳蚤市场,把灯笼花卖给了一位叫拉尔克的商人,获得2000仙币。这样,艾维丝的口袋里就有3800仙币了。

过了几天,又通过种植农作物,艾维丝已经有7500仙币了。这真是一个赚仙币的好方法!

水仙女生病

经过长期训练,艾维丝的水神已经升级到18级了。成功进化成水仙女。看到别人有那么多宠物,艾维丝心动了,也想捕捉一只。

在玫丽尔的提示下,艾维丝从22个快乐果中拿出5给水仙女吃,让它快点升级。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水仙女很快升级到22级。等级不算低了。于是,她和玫丽尔来到了步行街,走进“咕噜咕噜卡德捕捉球”店,买了一颗价值100仙币的普通捕捉球。随后前往宠物园的宠物小镇。在宠物小镇中转了一圈后,艾维丝的目光对准了一只羽系宠物拉古哈娜。拉古哈娜是一种性情温顺的宠物,最早来源于月灵古塔。这个地方位于梦幻仙境的东南部,在鲜花岛附近,是一个神秘的地方。    于是,艾维丝指挥水仙女和野生等级为6~18级的拉古哈娜对战。并使出绝招——海啸。可就在那一瞬间,拉古哈娜竟然快速进化成终极形态拉尔亚丝,本领高超,等级为98~231级。水仙女怎么可能是它的对手呢?拉尔亚丝使出流星拳,拳拳致命,波拉拉来不及躲闪,一下子被撞翻在地上。

玫丽尔大呼:“快送去梦幻小径的宠物医院!”随即抱起水仙女向东北方向跑去。

来到宠物医院后,艾维丝把它交给了萌儿·维尔丝·艾丽雅·灵亚这位护士。后来,还买了PLP药水、VI稳定药水、XA防复发药水各一瓶,共用去2000仙币,艾维丝的多多卡还剩下5400仙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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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笙箫默小说介绍

全文共 6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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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时代的赵默笙,对C大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死缠烂打”地倒追,与众不同的方式吸引了以琛的目光,一段纯纯的校园爱情悄悄滋生。然而,以琛寄养家庭的妹妹以玫,鼓起勇气向默笙宣战。当默笙去找以琛证实,没想到竟然得到以琛冷酷的回应。误以为以琛和以玫在一起的默笙,落寞地服从父亲的安排,前往美国深造。七年后,成为摄影师的默笙回来了,再次遇到那个无法忘却的男人。这对分手七年的爱人,横在他们中间的,有默笙因生活所迫在美国已结婚的事实,有痴情前夫应晖,更有多年前两家父亲的恩怨,但这些并没有让这对分手的恋人继续错过,反而在各种误会及现实考验中更加了解了这些年来彼此爱的心绪。

何以琛

C大法学院大才子,英俊不凡,高大挺拔,眼神冷漠,自信沉着。七年,是他停不下的等待,却已经给了他另一种命运。“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我不愿意将就。”以琛在等待的七年中一直坚守自己的心,何以玫等不过他,其他人也进入不了他的心,他站在“显眼的地方”只为默笙能够找到。他称默笙为“my sunshine”,即使在知道她的父亲间接害死了自己的父亲,那样的爱也不曾改变过

赵默笙

傻傻却很天真,小女生却很爽朗,甚至有些没心没肺,对以琛一见钟情后就勇起直追,她像一缕阳光毫无预兆地照进了以琛的心里,也开始了一生的爱恋与纠缠。因为抚养一个可怜的孩子,在美国与soso的CEO应晖名义上结发。7年后回国,又与何以琛结婚,幸福美满,并与何以琛有了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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喧闹的街角,洁净的花店小说

全文共 1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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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店中最抢眼的是那一片玫瑰,在玫瑰的身旁,花店的一隅,是一束百合花。一天之中,无数的玫瑰被送入花店,又被买走。玫瑰骄傲,为自己的美丽,为自己所象征的爱情骄傲。人们爱玫瑰,像向往爱情一样向往玫瑰。于是,玫瑰很幸福,很快乐,在花店中欢唱,快乐的谈天说地,讲述每一个爱情故事。当然这一切只有花听的到。

自然,也包括那一束百合花。百合没有玫瑰的抢眼,百合只是群花中极普通的一朵,她普通,但是她素雅,清香,她不张扬只是独自等待欣赏。偶然,也会有人在花束中加上一两支百合,她会把别的花衬托得更加艳丽。

可是,百合不快乐,不是因为自己的不出众,只是因为心事重重。百合不是玫瑰,可是百合也要爱情。百合向往美丽的爱情,百合向往美丽的玫瑰。她丝毫不嫉妒玫瑰的优秀,而且欣赏。她不介意自己受到的冷落,只为玫瑰受到的青睐而由衷的欣慰。人人爱爱情,人人爱玫瑰。花也一样。不只百合爱玫瑰,太多的花花草草像满天星,一样爱玫瑰,这一切,玫瑰当然知道。

玫瑰身上有刺。百合以为虽然他们近在咫尺,可他对于她却遥不可及。她在他面前自惭形秽,她甚至忘记了自己的素雅,清香,只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于是,她开始认为自己根本不配和玫瑰扎在同一个花束中,甚至不配听玫瑰的高谈阔论。然而,玫瑰怎会不去在意那安安静静,素丽大方的百合呢?玫瑰以为百合对他的不理不睬,是因为百合孤芳自赏,是因为百合清高。

百合和玫瑰都错了,不过上天还是给了他们机会。一天,花店中来了一个男孩,他说,我要12朵玫瑰,11朵百合。他说,他爱女孩,所以送她玫瑰;女孩爱百合,所以送她百合。很快,玫瑰百合合被并排摆在了桌上。他们终于有了在一起的机会,他们之间的默契使他们心照不宣。玫瑰百合合也都明白,他们会被扎在一个花束中,会继续在一起。却在这时,花店的门开了,男孩看见女孩,先是吃了一惊,后温柔的说,你怎么来了,我这就来。女孩看到了桌上的百合,笑了笑抱歉地说,对不起,百合我不要了。随即,转过身看着男孩说:因为你,我只爱玫瑰。

百合黯然。玫瑰无语。

男孩和女孩抱着一束玫瑰离去。

几天后,女孩又来花店。12朵玫瑰,11朵百合。女孩的表情黯然神伤,看着那排在桌上的玫瑰百合花,几度潸然泪下。门开了,男孩进来。不要玫瑰。男孩斩钉截铁,我对你的爱已不在,我不会再要你的玫瑰。女孩不语,转身出门。男孩拿起百合,追上女孩。我爱过你,谢谢你。只言片语,转身离去。

百合依然安静的在花店里。玫瑰亦然过着自己的生活。偶然,之间也有些言语,只是不见了之前话语中的那丝甜意。分别的日子使回忆变得有温度。回忆占据了百合的一切。百合不想为了玫瑰心力交瘁,她还要美丽给玫瑰看。她还要告诉玫瑰,她一直在。

偶然一天,店主抱回了一捧高贵的花,郁金香。店主环顾了所有已插满了花的瓶瓶罐罐,将公主般的郁金香插入了玫瑰的怀抱。那一束紫色的郁金香,那一抹摇曳的紫色,在百合的面前,消散不去。郁金香占据了花店中所有的美丽和高贵,也占据了玫瑰心中的一切。

男孩牵着另一位女孩又来到花店。男孩问,我送你百合好吗?女孩任性的吵闹,只为她爱的是郁金香。一捧郁金香和一捧玫瑰,女孩满意地走了。

百合再也无力支持,百合才知道,何谓泪如雨下。

百合泪如雨下,窗外夏雨瓢泼。

花店里,一个稚嫩的声音在雨水的嘈杂声中响起。花店的姐姐,我要那朵带露水的百合花。然而未等那朵哭泣的百合花送到小女孩手中,她便枯萎了。只为那一朵正怀抱着郁金香高谈阔论的玫瑰。

旁边的音像店,歌声透过雨水朦朦胧胧的传入花店:

……看着她走向你,那幅画面多美丽,就算我会哭泣,也是因为欢喜;

地球上两个人,能相遇不容易,做不成你的情人,我仍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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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沉默的鲨鱼小说作文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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鲨鱼,换句话说就是不听任何人使唤的手枪!但在远方的海里有着一条不吃海鱼的鲨鱼……

这条鲨鱼刚生下来不久,却见海里的群群小海鱼躲它,避开它,它忍受不住这样的寂寞,它不想只和鲨鱼玩耍,它想接触那些很小的海鱼。终于,它忍不住问了它的妈妈,它妈妈告诉它:“每条鲨鱼都要靠海里的其他鱼当食物。”小鲨鱼真没想到,原来事实就是它吃了那些海鱼,它很伤心,它有着感情,听到自己所吃的是自己所想的朋友的肉,它好恨自己,它恨自己为什么是条鲨鱼,为什么要靠别人的肉来维持生活,于是,它暗暗下决心,自己喝水吃海藻也要生活过来。它不管妈妈的劝告,离开了妈妈。

后来它游到了海的最深处,天天吃着海藻,天天寻找着能与自己成为朋友的小海鱼,但是每一条海鱼都逃避它,偶尔看到几条鲨鱼,都见它们在吃着海鱼的身躯,它克制着自己,尽管海鱼的血味有多么的吸引它,它还是克制住了。

在外奔波了一个多月,终于有一天饿死了,它多么想告诉所有的鱼,它已经改变了自己。但一句话都没解释完就这样憔悴死去……

我只是想告诉大家,青菜萝卜各有所好,自己原本是什么就坚持做什么,千万不要特意去改变自己,搞不好还会断送一生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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芈月传小说最新章节:莒姬死

全文共 22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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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壮汉顿时大怒:“放肆!你这妇人胆敢出言不逊,我便先砍下你的一只手来,看看你还敢不敢这样嘴硬!”说着就要朝芈月一剑砍去。

女萝不想他骂着自己,却要对芈月下手,惊叫一声推开嬴稷,便扑到芈月面前,替她挡了一剑,顿时倒在血泊之中。

芈月本拟慢慢套问对方,再击中对方心理薄弱之处,不料事发突然,变生肘腋间,女萝已经倒在自己面前,不由得惊叫一声:“女萝……”抱着浑身是血的女萝,失声痛哭。

女萝在芈月怀中艰难地抬起头来,只吃力地说得一句:“夫人,小心,这个人一定是……”便一口鲜血狂喷而出,显见这一剑已经深深伤及她的内腑。

芈月含泪点头:“我知道,我知道。”

嬴稷“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你杀了女萝姑姑,你杀人了!”

众人顿时议论纷纷,围观着的人都不由得向当中聚拢来。

那壮汉本拟砍去芈月的一只手,不想却砍伤了女萝,也有些意外和惊恐,想到背后之人的嘱咐,还是壮了壮胆,指着芈月喝道:“哼,不过是伤了个奴婢,别以为这样我就会放过你。你若是怕了,就跪下来给大爷磕三个响头,我砍你一只手就算了。”

芈月缓缓地放下女萝,站起身来,眼中已经怒火熊熊:“怕?我是怕了,我怕的是天下的士人都要杀了你,你一条性命怎么够偿还?”

那壮汉见她如此,竟也有些恐慌:“你、你胡说什么,你想恐吓大爷不成?”

芈月冷冷地道:“你虽然满身酒气,却面露凶气眼神游移,分明是借酒装疯。你穿新衣,着破鞋,面有菜色却喝酒吃肉,分明是暴得财富,为人驱使,是也不是?”

那人听了这话,不禁倒退两步,瞧着自己手中的剑,再看眼前妇人空手弱质,不禁又壮起了胆,喝道:“你这贱人,胡说八道,看来真是不见棺材不掉泪了。”

芈月声音越发激昂,指着他斥道:“你虽然佩剑革囊,窃取士人的装束,却不配称为士人。士人朝食市井,暮登朝堂,可以凭着一席话、一把剑而得到君王的信任与倚重,凭的是文才武艺,也凭的是士人们共同以性命维护的节操品性。张仪片言可惊天下,是士人的才能;豫让吞炭而刺智伯,是士人的品行。”说着,面向众人,将手往酒肆方向一挥,指向那人道:“而今我面前的这个人,为贪图一些钱财酒肉,就贱卖士人的品格,听从奴仆之流的指使,盗用士人的名义来做替人行凶的事情。各位,我知道你们流落西市,期待的是有朝一日可以登庙堂,指点天下。可如今这个人,把士人的节操给贱卖了,这样的人,你们能容许他在光天化日之下继续行凶,败坏士人的声誉吗?”

那酒肆本是策士游侠们素日的聚集之地,这乱世人命如同草芥,他们日日瞧得多了,本不以为意,多半漠然旁观,可是听了芈月这一番话,却不禁激起了同仇敌忾之心。

当下就有一人叫出那壮汉的名字来:“冥恶,你敢败坏我们士人的名声,今日便是我们的公敌!”

那冥恶闻言大惊,不想面前这妇人片言之间,就将自己置于绝境,不禁面露凶光,举剑朝着芈月砍去:“你这贱妇,我先杀了你……”

他本得了嘱咐,要断芈月一臂,教她成为残疾,生不如死。此时头一剑伤了女萝,再见情势顿转,也顾不得许多,直朝芈月劈来。

芈月早有防备,顺手抄起酒肆门口的木板格挡了一下,便见酒肆之内一人站出来,叫道:“冥恶,你还敢行凶!各位,我们都是心怀天下的男儿,如何看着恶人欺负妇孺而置之不理?”

女萝用尽全力,挣扎着支起身子,厉声叫道:“诸位若记得秦质子冬日送米炭之恩,何以对秦质子与其母遇险而袖手旁观?”

她这一叫,顿时有人认出她来,叫道:“正是这位娘子在冬日送我们米炭。诸位,果然是秦质子与其母,我们不可不救。”

顿时众人蜂拥而出,那冥恶见势不妙,一伸手抓住嬴稷,将剑架在他的脖子上,叫道:“谁敢过来,我便杀了他!”

芈月大惊,叫道:“住手!”

众人已经纷纷拔剑冲出,却被这变故所惊,见芈月一叫,当下虽然不再逼近,却是分散开来,将冥恶去路也一并堵住。

嬴稷虽被制住,却是丝毫不惧,叫道:“我是秦国质子,你若敢伤了我,秦燕两国都不会放过你的,你就死定了。”

冥恶刚才已经有些心虚手软,抓住了嬴稷,这才稍稍安心,见嬴稷这般说,心中大怒,狞笑道:“小子,你还是先想想你自己是不是死定了吧。”

芈月摆手,示意众人不要靠近,对冥恶道:“你放了我儿,今日便放你离开。若伤了我儿,莫说秦燕两国,今日就休想离开西市。”

“对,”游士中便有一人叫道,“你若不放了秦公子,今日就休想离开此地。”

芈月细看,这人却是那日所见过的冷向,听这声音,方才也是他在人群中及时振臂一呼,煽动众人,当下朝他微微颔首,转而对冥恶道:“你放开我儿,我放你走,也不追究你受人雇用所图谋之事,也不追究你伤我婢女之事。你若伤了我儿,今日便不能生离此地。”

冥恶已心中生怯,口中却仍不认输,道:“哼,我才不相信你呢,若要我放过他,便让这小子先陪我离开市集吧。”

芈月眉头挑起:“你想以我儿为质?”

冥恶道:“正是。”

芈月冷冷地道:“我不信你。”

冥恶大怒:“你敢!”

芈月道:“你若离开市集,再杀伤我儿,我何处寻你?”

冥恶威胁道:“那我便杀了这小子。”

芈月冷冷地道:“那你便死定了。”

她虽然口中强势,冷汗却已湿透重衣。嬴稷在这恶人手中,她如何不急不惊不惧?可这恶人摆明了是欺软怕硬之辈,她若是软弱下去,他便要挟持嬴稷离开。谁知道他在离开之时,会不会再起恶念,伤害嬴稷?只有立刻逼得他放了嬴稷,才能够保得嬴稷安全。

越是这般轻贱他人性命的人,越是将自己的性命看得极重。她只能赌人性,赌他这等贪财无行的卑贱之人,不会宁可丢了自己性命,也要伤害嬴稷。

冥恶额头已经见汗,手中也是汗津津的,险些捏不住剑柄。芈月见他的脸色,正想再以利诱,忽然听得不知何处一声暴喝:“冥恶,你还不弃剑!”

那冥恶手一颤,剑身一抖,忽然间,剑光一闪,鲜血飞溅,一人惨呼一声,扑通倒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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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写作忌讳

全文共 8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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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忌讳:无论文笔多么优美,都不要让描写使你的叙述陷入中止。

小说的作者必须牢记这点:不要过分描述任何事情,无论它是特顿山脉,是夕阳,还是怀基基海滩上的斑马。否则,你叙述的力度就要受到影响,你也将使读者的注意力出现危险的空白。请记住爱勒莫。雷纳德的金玉良言:“我总是力图去掉那些读者会跳过去的内容。”读者的确愿意跳过那些无效内容。

第二大忌讳:不要浪费过多的时间来描写并非重要的环境。

小说家大卫。罗吉曾宣称:“一部好的小说中的描写绝不仅仅是描写。大多数背景描写的危险在于一连串的漂亮的陈述句和叙述的中断将读者推向昏昏欲睡的境地。”请牢记罗吉的格言,将它打在纸条上贴到计算机或打字机前:“一部好的小说中的描写绝不仅仅是描写。”

第三点忌讳是:不要在一个无关紧要的事情上浪费读者的注意力。这是初学者最容易犯的错误。

第四点忌讳是:不要概括,要具体。

关于写作忌讳概括化,没有人比俄国伟大作家契河夫说得更好。他在一封信中,告诫一位作家朋友避免概括化和平常化:“我认为,对于自然的真正描写应该相当简略并与主题存在相关性。应该避免落人俗套的描写,比如,‘落日沐浴在黑色海洋的浪花之中,绦紫色的金光一泻而下’等等。在描写自然时,要抓住细节,而且要达到这样一种程度,即使闭上双眼,也仍能看到你所描写的场景。

因此,当你坐下来写作的时候,请记住,不是“一杯饮料”而是“一杯马丁尼”;不是“一只狗”而是“一只长卷毛狗”;不是“一束花”而是“一束玫瑰”;不是“一个滑雪者”而是“一位含苞欲放的年轻少女”;不是“一顶帽子”而是“一只高顶回角帽”;不是“一只猫”而是“一只阿比西尼亚猫”;不是“一支枪”而是“一支0。44口径的新式自动手枪”,不是“一幅画”而是一幅“马奈的‘奥林匹亚’”。

将描写四忌与契河夫的金玉良言合二为一,我们就得到了一条所有好的作者在描写时都应该遵循的一条规则:要具体!

你要能准确地描绘出一幅幅场景,使人物真实可信,他们在自己国有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和味觉中进行着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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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小说排行榜

全文共 1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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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小说是网络小说最热门题材的一种。其基本要点是,主人公由于某种原因从其原本生活的年代离开、穿越时空,到了另一个时代,在这个时空展开了一系列的活动,情情爱爱多为主线。下面小编为你推荐10部超经典的穿越小说,有兴趣的读者一起来看看吧。

经典穿越小说推荐1:《梦回大清》

简介:热情如火的十三阿哥、深沉内敛的四阿哥、命运多舛的小姐妹、威严的康熙皇帝……无数在史书中读过人物,带着各自的喜怒哀乐,纷至沓来……一个生活在21世纪的女孩子,故宫里的一次迷路,竟穿越时空回到了清朝,并身不由己地进入危机四伏的皇宫内院...

经典穿越小说推荐2:《云中歌》

简介:精明不羁的王爷刘贺、韬光养晦的皇孙刘询,在刘弗陵的幕后安排下,那万人景仰的位置终于有了新的主人。朝堂上风云迭起,皇位之争更是如箭在弦。一个崭新的时代正在徐徐展开,然而这万丈光芒之下,一个巨大的阴谋才刚真正浮出水面。

经典穿越小说推荐3:《大漠谣》

简介:西汉武帝时期,小狼女玉瑾被西域匈奴单于账下的一汉人救起,跟随他学习读书武艺,并与单于的五子们一起长大。匈奴一场政变,小玉被迫来到长安,路上先后遇到温文尔雅的孟九和英姿勃发的霍去病,一场爱情故事拉开帷幕。

经典穿越小说推荐4:《兰陵缭乱》

简介:天真明媚的绝色女子,风华绝代的世家公子。生存于南北乱世,挣扎于禽兽王朝,上演着曼妙离奇、清绝感人的家仇、国恨、爱情、亲情、友情的一幕慕。

经典穿越小说推荐5:《穿越时空之后宫育儿》

简介:大内后宫,三大贵妃之一的李娘娘因难产香消玉殒。此时,现代世界少女李沁沁因为一罐饮料,穿越到了李娘娘身上。未婚的李沁沁,一穿越竟然成了生产过的贵妃,不得不代替李娘娘养育起刚出生的小公主。然而,一个尊贵的后宫贵妃,赶走奶妈,亲自给小公主喂奶,还煞有其事地写育儿日记,在各宫娘娘们看来,这简直是自甘。更悲惨的是,李娘娘还是个不得皇上恩宠的贵妃……

经典穿越小说推荐6:《瑶华》

简介:没闹清楚就回去了,不但回到了康熙年间,还从现代的“灰姑娘”摇身一变成了得宠的王府格格。面对围绕自己的形形色色的阿哥们,我的口号就是:看准历史方向,牢牢巴结未来的皇帝四阿哥,混吃骗喝,说不定哪天又迷迷糊糊地“咻”一声回到现代呢。

但自从嫁给了八阿哥,周围的气氛好象变了很多。洞房夜窗外雪地里那双幽暗的双眸似乎预示着某种不祥。一年年过去,八阿哥的爱似真似假,该怎样逃脱命运的安排?四阿哥会不会对我们动手?冥冥中,谁在操纵着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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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写作中如何从环境描写过渡到叙事

全文共 2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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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创作中,以环境描写引入故事是一种非常常见的方式,这种开头的好处就是,从一开始就将故事发生的环境做了一个简略的描述,让读者明白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里。

环境的基调决定了一篇小说的故事格调,在明快的自然环境中发生的故事阳光积极,在阴暗环境中发生的故事灰暗冷峻。“一切景语皆情语”,这是我们在学习诗歌时一句很核心的话,用在小说中也是一样的道理,此外还有广为流传的几种情景关系:借景抒情、情景交融、寓情于景等等写作手法。

所谓的景便是自然环境的描写,而小说里,自然是逃不开对自然环境的描写。以下,大致可以从五个角度来描写自然环境。

眼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耳(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

鼻(泥土的芬芳、一阵花香扑鼻而来)

身(xxx感到一股浓浓的寒意/暖意)

心(xxx看着....的景象,心生.../感到...)

而什么时候该穿插环境描写呢?也大致可以从几个方向。

需要衬托情节的时候。(杀人一般是月黑风高的晚上)

需要体现真实感的时候。(两个人说话谈恋爱啥的都要写点周围环境吧)

场景切换的时候。(这个是必须的啊,不然读者怎么知道换场景了)

与情节有关的时候。(打仗得写点地势地形吧)

总之要直观形象,抓关键点去写,服务情节。

除了自然环境,就是社会环境了。社会环境包括

1.硬社会环境

比如建筑、场所、陈设,人物、动植物等,这些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不抽象的东西。

2.软社会环境

比如人物的外貌、服饰、语言、行为、风俗习惯等。

在进行环境描写的时候尽量不要忽略...

接下来就是如何从环境描写过渡叙事中了,具体操作方法大致有两个角度.

1. 宏观环境引入故事

宏观,就是在一个整体上来看待一件事物,宏观环境,就是张开眼睛看到的所有事物,具有笼统和不确定性。宏观环境描写引入故事的过程,就是一个由静而动的过程,环境的静影响叙述的动,也就是基调。

所以作者在创作之前,一定要确定这个故事的基调,长篇叙事更具有复杂性,但一开始选定引入故事的自然环境往往会决定读者跟进的兴趣,所以要选择一个合适的场景,下面举例:

若一开始以战争开场,环境确定为攻城拉锯战:守城一方的视角从城墙之外拉开,由远及近,自然环境的基调突出一种山雨欲来的压抑感。视角先从远处的山脉开始,云色、山景、平原状况→然后是敌军营地→突出的攻城器械→敌军大营→军士将领军士→护城河(战斗痕迹)→己方人物→交流(议事,战术规划)。

云色山景和敌营的一切表象都用来突出战争环境和战前的压抑气氛,战斗痕迹加强守城战争的严峻形势,己方人物介绍用以说明战争情况,交流用于说明战争规划。

攻城一方视角则只有城墙和护城河,视野有限,则以城墙建制→敌方动作→交战痕迹→己方人物→交流的方式开篇。城墙建制突出攻城战的难易度(顺便也可以交代交战背景),交战痕迹突出战争的情况,己方人物交代出战争的规模,交流则是说明战争策略。

用这两种方式,故事引入顺利,不落痕迹。但是在使用这种方式的时候要注意,不能同时从双方的角度来观察战场,这样上帝视角会非常明显,读者一眼看出这是作者的刻意安排,而且在同时讲述多个人物时很容易发生混乱,这一点要切记,也是大多数新手最容易犯的错误。作者的规划的时候需要兼顾双方,但叙事的时候只能从一方出发。

选择主角所在的一方作为视角切入点,才是明智的做法。

2.微观环境的切入

微观,是一个区别于宏观的概念,即是说观察的对象是细小的事物,是宏大事物的一部分,以镜头语言为例,宏观使用广角镜头,而微观则使用微距镜头,让一件小事物充斥视野,然后慢慢的拉开,到达全体,这种手法的好处是不必要有太多的描写就可以很容易的引入人物和故事,一开始就创造出激烈的冲突环境。

微观环境引入始终是一个动的过程,它包含特写→广角→特写→叙事的过程。镜头的顺序是斧头斩入城门→城墙两侧→全局→人物,整个过程中,环境中的所有事物都是在变化的。

依然以攻城拉锯战为例子:双方开始交战。

防守一方:城墙上的士兵视角为箭矢飞过→攻城器械到达→同伴状况→敌军登城→交战→城墙状况→自身状况。这个叙事顺序,以个人视角开头又以个人视角结尾,始终都在动。箭矢状况表明对方的远程攻击里,同伴状况和敌军登城表明战斗情况,交战侧写心里状态,城墙状况表明双方实力,再回到自身则是剧情延续。

进攻一方:进攻的士兵视角过河→敌方箭矢和石块攻击→攻城器械情况→战友情况→交战→城墙状况→自身情况。从这个节奏,可以看出微距镜头对双方来说区别其实并不大。

以围观环境为切入点的叙事强调作者的逻辑和场景掌控能力,需要在人物活动的过程中顺便讲述故事背景和事件原因,镜头的调度在其中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作者通过调度,可以在寥寥数语间便讲完背景,直接进入剧烈冲突的剧情。

这种方法是引入故事最简便的手段,但也是最难写好的。新手在写作的时候往往会集中在人物行动上而忽略故事背景的叙述,写出来之后读者往往只觉得开头精彩,但因为设定不明,往往后继无力,很难吸引读者。练习的方法是写短篇,学习三言两语讲述清楚故事冲突的技巧。

总体来说,这两种引入方式,宏观更容易,作者有充裕的条件来布局故事的发展,但是冲突性会被宏观环境讲述冲淡,要求作者具备较强的语言功底,了解环境对剧情的影射功能,在环境描写中就为故事定下基调。

微观较困难,要求作者懂得截取适当的环境和人物,将冲突在人物行动中很快讲述出来,运用这种开篇,作者的掌控力一定要强,懂得调控和攫取最关键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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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默的羔羊小说结局

全文共 19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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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沉默羔羊》是2013年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小说,作者是托马斯·哈里斯。该小说讲述了主人公史达琳从上司那儿接受了缉拿性变态杀人犯“野牛比尔”的任务。为了了解案犯的心理,她向邪恶的天才莱克特医生寻找线索,与这个残忍的杀人犯展开殊死捕斗的故事。以下是小编整理沉默的羔羊小说结局,以供参考。

在马库斯饭店,一名客房服务员手推车子从走廊厚厚的地毯上走过。

来到91号套房的门口时,他停了下来,弯着戴手套的手指在房门上轻轻叩动。他侧过头听了听,里面传出来音乐声——是巴赫的《二部和三部创意曲》,由格轮-古尔德演奏钢琴。他再次叩门以便里面的人能听到。

“进来。”

那位鼻子上缠着绷带的先生身穿晨衣,正伏在桌上写着什么。

“东西放在窗子边。酒拿过来我看看好吗?”

服务员把酒拿了过来。这位先生将它拿到台灯下面就着光看了看,又将酒瓶的瓶颈子在脸颊上碰了碰。

“打开来,但留那儿先不要放冰块。”他说着就在帐单的底部很大方地开出了一笔小费。“我现在还不想喝。”

他不想叫服务员将酒递给他喝——他发现那人的手表带的味道实在难闻。

莱克特医生的心情极好。他这一周过得很不错。新的形象就要成功地出现了,脸上几个小小的色点一褪干净,他立即就可以取下绷带,摆好姿势来拍护照照片。

实际的工作他都是自己在做——往鼻子里注射少剂量的硅酮。硅酮凝胶这东西并非要凭医生的处方才能购得,但皮下注射液和局部ma醉药奴佛卡因却是的。为了克服这一困难,他上医院附近一家生意很忙的药店,从人家柜台上偷了一张处方就走。他用打字员用的改正液将合法正规医生那鸡爬似的字涂掉,然后对那张空白的处方单子进行翻拍。他开出的第一张处方,内容是他偷来的那张上的,他又拿回去还给了那家药店,因此人们发现并没有少什么东西。

他精细的五官上出来的那种粗汉似的效果并不让人满意,而且他也知道,一不小心那硅酮还会移动,不过这事儿等他到了里约热内卢就没问题了。

当莱克特医生刚开始被他的嗜好所吸引的时候——那还是早在他第一次被捕以前——他就已经为自己有朝一日可能要亡命国外作了准备。在萨斯奎哈纳河岸的一个度假村的墙壁里,他放了钱和另一个人的身份证件,包括一本护照以及他为拍护照照片用过的一些化妆辅助用品。护照到如今是已经到期了,不过很快就可以重新更换。

因为他更愿意在胸前挂着块大大的旅游徽章夹在一群人中间通过海关,他已经报名参加了一个名字听起来很吓人的“壮游南美”的观光团,该观光团可以带他远至里约热内卢。

他没忘提醒自己以已故劳埃德-威曼之名开出一张支票付了饭店的帐,余下来五天的数额,他就让支票进银行从里边慢慢地走,他没有将美国捷运公司的信用卡送人电脑。

今天晚上他正在赶拖下来没有写的几封信,这些信他得通过轮敦一家转邮服务机构寄到收信人手上。

首先,他给巴尼寄了一笔慷慨的小费并短笺一封,感谢他在精神病院时给予他的诸多关照。

其次,他给在受着联邦政府保护的弗雷德里克-奇尔顿医生写了一封短信,信中暗示近期内他将去拜访奇尔顿医生。拜访之后,他写道,医院要给病人喂些什么,明智的做法是将指令刺到奇尔顿的额头上,这样也省却了文书的工作。

最后,他给自己倒上一杯巴达德蒙特拉谢白葡萄美酒,然后给克拉丽丝-史达琳写道:

嗨,克拉丽丝,羔羊停止尖叫了吗?

你还欠我一条消息呢,你知道,而我想要的就是那消息。

在国内版的《时代》周刊或任何一个月的第一期《国际先驱论坛报》上登则广告都很好。最好在《中国邮报》上也刊登一下。

如果你的回答既肯定又否定,我是不会感到惊讶的。羔羊目前是不会再尖叫了。但是,克拉丽丝,你是以那地牢的种种标准来衡量自己的,可衡量自己不能太苛刻了;要获得神圣的宁静,你得一次又一次地去争取。因为鞭策你前进的是困苦,看到困苦,困苦就不会有尽头,永远也不会有尽头。

我不打算拜访你,克拉丽丝,有你在,这个世界更精彩。务必同样善意地待我。

莱克特医生用钢笔碰了碰他的嘴唇。他看看外面的夜空,笑了。

我现在有窗户了。

猎户星座此时己出现在地平线上,它的附近是木星,二千年之前再不会有比这更灿烂的时刻。(我不打算告诉你现在是几点,那星有多高。)但我希望你也能看到它。我们的一些星球是并没有什么两样的。

克拉丽丝。

汉尼巴尔-莱克特

在遥远的东部,在切萨皮克湾海岸,猎户星座高悬在明洁的夜空,星座下面是一座很大的老房子,其中有一间房间的炉火已经封好准备过夜,火光却因为烟囱之上风的吹拂还在轻轻摇曳,在一张大床上是不少条被子,而被子上被子下又是好几条大狗。被子下面另外还有几处隆起,那可能是也可能不是诺伯尔-皮尔切,四周这光线叫人无法确定,但是,枕头上那张在炉火光映照下如玫瑰花一般的脸,却无疑是克拉丽丝-史达琳,她睡得很沉,很甜,因为羔羊已经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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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小说的结局

全文共 7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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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是网络原创文学作家常书欣所著的都市类小说,连载于创世中文网,小说已完结。下面就是小编整理的余罪小说的结局,一起来看一下吧。

余罪:代理刑侦总队队长职务,有史以来最年轻,此为权;坐拥几百万存款,此为钱;跟大胸姐结婚,有个女老总,还跟一海龟女警搞暧昧,此为妞;身世谜底大揭开,父母均为富商,此为出身(当然余处长根本不甩);粮油兄弟必要时可以化身地下势力,是余处长手中的私人部队,此为势;隐形富豪跟余处长谈笑风生,一帮同学唯其马首是瞻,特勤部队视其为生死弟兄,伤残警察得到余处长关心,此为圈儿…总之,本文就是披着警皮的yy文,余处长妥妥人生大淫家。不过我要说,像这样的yy文,再给我来一打!

鼠标:分局政委,猥琐界一哥,跟细妹子结婚,在家中基本没任何地位,yy达人,装逼巨星。其实到了后半段余罪开始无趣,标哥才是亮点。

解冰、安嘉璐:高富帅二队队长,查案中被车祸失去右腿,对安嘉璐一往情深;校花女中装逼一号选手,跟余罪暧昧过一段,高富帅车祸后醒悟,两人结婚去警校教书。母亲被抓,比较惨。

周文娟:女政委(感谢评论提醒,应该是女指导员),抓捕过程中追着疑犯跑出两公里,中枪情况下手持板儿砖硬把悍匪拍到怀疑人生。

汉奸:别人当特勤出生入死,汉奸哥当特勤灯红酒绿,后离开警察队伍,跟俏姐结婚。

牲口:健身达人,硬派愣头青代言人,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后期口头禅是:别墨迹,赶紧平事儿,钱我出!

狗熊:片区刑警队长,以当警界打手为人生终极目标,破案方式就一个字:干!由于总是跟着余处长干老破大案,又由于余处长等人实在不足为外人道也的事儿太多,所以狗熊哥成为真·性价比之王。

许平秋:本书第一腹黑天王,余处长大部分时间其实不过是其打手,扳倒老同学,干到副厅长兼省会局长,江湖一片乱麻麻之际功成身退。

马鹏:马哥千古!纯爷们,特勤形象代言人,活着的目标就是为了光荣地死,最后达成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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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小说读书笔记300字

全文共 3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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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一部以描写古代农民起义为题材的长篇小说。它形象地描绘了农民起义从发生,发展直至失败的全过程,深刻揭示了起义的社会根源,满腔热情地歌颂了起义英雄的反抗斗争和他们的社会理想,也具体揭示了起义失败的内在历史原因。

该书在塑造人物形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艺术经验。都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小说的故事性很强,达到了极高的水平,这可能是受到说书话本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小说随处可见引人入胜的情节。如智取生辰纲,风雪上神庙,景阳岗打虎等。《水浒传》还写了不少战争的场面,再现了起义军的战略战术,体现了辩证法思想,如三打祝家庄等。

《水浒传》的影响巨大广泛,几百年来,其具有反抗意识,乐观精神和理想化的英雄一直为人民所乐道,鼓舞着被压迫者的反抗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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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议论文

全文共 2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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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认为我读过的书少,不比有些人才富五车,可侃侃而谈。今日就我个人观点谈谈对当下流行的网络小说和经典名着的利弊谈谈自己的看法。我想这篇文章主要是给对网络小说有一定了解和兴趣的人看的。且限于自身局限性,说得不好之处望见谅。

首先我要说明我是看武侠小说启蒙的,所以侠肝义胆、万丈豪情是我性格内里的基调,加上家族成员也多是直爽简单的性格,所以我自小就认为人之本性应是淳朴善良、爱憎分明的。但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网络小说却刷新了我的观念。且说我是零八或零九年时开始在网上阅读小说的,一开始是在贴吧,后来也加入了阅读起点网站小说的大流。一开始人们的言论与思想还是较为纯真的,加上自己年幼,单单就觉得看小说其实是一件很开心很有用的事,可以练习眼力和文笔,多好呀!但是现在我却对网络小说有些避之不及了。现下流行的网络小说大概有玄幻、修真、灵异、言情,灵异方面我且不谈,而玄幻和修真也差不多是一个打怪升级谈恋爱收小弟最后君临天下的路子,归位一类谈。言情在市面上的书籍大多是青春少女看的情仇纠葛,不过我在晋江网上看的大多是十分理智的言情小说。为了叙述方便,我将起点网上的热血小说归为一类,称“起点文”,晋江言情(含耽美)小说,称为“晋江文”。

起点文多是男性阅读的,因为它满含豪情壮志、热血滚烫、逆天逆命、万里征战、开天辟地,间含无数美女投怀送抱、结交各式各样的兄弟朋友,背景宏大场面绚烂,实在是人一生最极致的享受啊!而晋江文多是女性写就,她们并不全是柔柔弱弱只会写谈情说爱的女子,不少作者理性且谨慎,也并非不看过起点文,但是却对起点文中的弊病譬如千篇一律的男主必定与许多女性搞暧昧、总是有逆天般的运气、天材地宝功法绝学奇境灵师,都是主角的。主角永远是对的,主角小分队是团结一心的,而敌人是无理的可恶的、内部相互倾扎的……表示很不屑。故她们的作品较起点文较为清寡平淡,言辞之间十分理智,绝对的正义与邪恶是不存在的,也不大会让主角过分自大。

当然晋江的女性心思纤细间也各有不同,导致作品风格、思想内容都是不一而同的,有些在情怨描写之间过于夸张以致矫情肉麻,心底一番纠葛读来让人寒意悄生、不解其意。有一些作者的心机自然是很深沉的,尔虞我诈、利益之争、亲情友情爱情等的背叛,也不知是不是继承了鲁迅的衣钵,可又不免将人的思想与情感黑暗化了,其实现实中哪里有必要想这么多呢!轻松搞笑的文章是有的,但是有时在我看来又多无可嚼之处,要么流于浅薄、要么太过欢脱、若是恰到好处的滋味也尚可一观,但是何必总是看这些东西呢。最后讲一讲市面上的言情小说,我是不爱看的,因为总觉得文字之间充斥着泛滥的情感,就像季羡林先生讲的:“情感多于需要。”不仅无缘无故的“别有忧愁暗恨生”,一些文章简直就是腻歪,若我捧着这些个玻璃心,不说出门半天就得折回家抱头闷哭一场,面对我老妈她也会一巴掌扇过来,吃好喝好让人服侍好,你还嫌个啥?

要觅一篇结构布局巧妙、人生道理丰富且积极健康、文笔优美的网络小说可难如捞针了,尤其是在近些年来网络飞速发展的阶段。我发现现在网上常常因为各种观点一片错杂,相互对立而产生冲突的遍地都是,然后口诛笔伐,骂人毫不忌口,缺乏理性与文明,偏激冲动到处都是,人心躁动的风气在网络中迅速蔓延,而后越来越多的纷杂就此产生。张目之间暴戾乖张、批判一切、愤世嫉俗的气息和粗俗言辞溢满眼眶,令人蹙眉无语,内心起伏不平。越来越多的小说因为作者心境浮躁而言辞跳跃,人类正常的情感不得很好的体现在作品中,而往往这样的作品文笔也不会太优美香馨,因而这种文章也即所谓“糟粕”了,读来害多益少,全不可观。因为网络小说大多是“快餐式阅读”,所以若是看多了,即使当作消遣也会因为太多的情仇恩怨一下压在心头而使人心头难净。

起点小说热血却有时带有膨胀的优越和叛逆精神,晋江文理智平淡却在文笔、气势、场面上略差一筹(不是全部,有很多大大文笔高超),其中各有其优缺点,一个读来爽快让人斗志昂扬,一个更含现实与智慧,一个有时会剑走偏锋,一个有时会压抑心灵。取其中庸之道,即应读经典文学了。经典是前人的巅峰之作,是贴合现实、在现实的基础上衍生的作品,其中自有常人最真最纯的情感,不会无缘无故驳斥一切,也不会无缘无故生出莫名其妙的腻歪情感,有的是人的骨气、人的勇气、人的追求美好的斗争精神和对无理取闹的社会现象的批判。古今中外,无论是开拓者的一路高歌或是隐者的淡然洒脱都让人赞颂,是因为他们都在追求心中的美好,而不是悲观失意,随波逐流。经典名着中有一股伟大的气韵,为人输送信心和动力,鼓励我们更加勇敢地面对人生、活出自己的精彩。无论是朝日辉生、清风淡酒,还是鸟儿展翅长空、花朵浸透血泪而盛放,都是美好的事物,美好的人生。

品读名着,犹如掬一捧清泉、啜一口香茶、饮一杯醇酒,万语过心中,不着丝痕,犹春风化雨滋长你的灵魂、你的学识、你的智慧、你的情操。虽是平淡,却比之“精神的粮食”——刺激大脑神经却令你茫然无所获的作品好上太多。故虽然网络小说对于我有一种奇怪的吸引力,现在我却要决心与它划好界限了,做些高雅的事,譬如寻一方净土排开他念诵读名着、做笔记摘抄、练字唱歌,若能学琴更是人生妙事……回归本质的生活,享受分秒间的深邃悠远,当是人生一大境地。

生活好比珠贝,历尽颠簸打磨、喧扰嘈杂才能孕育一颗光华动人的珍珠,洗尽铅华方能映射最美的情感。

诸位如果领会了我的意图,就把这篇唠唠叨叨的文章忘了吧,前去追寻属于你自己的人生和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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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花开微型小说作文

全文共 1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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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从窗户懒洋洋的透着进来,如同在床上懒洋洋的吴桐一样。在家的感觉就是好,没有没完没了的作业,没有没完没了的考试,没有扰人的喧哗,有的只是这岁月静好。

吴桐在被窝里做了一下最后的挣扎,终于懒洋洋的伸了一下腰板,眯着一双俏眼看着从窗帘的细缝中照射进来的阳光,院子中那棵和她一起长大的梧桐树的影子在白色的墙壁上隐隐约约。

吴桐用一只胳膊支撑着身体,一头如海藻般的长发随着她的这个动作在床上懒懒散开。吴桐斜着脑袋,呆呆的看着墙壁上那随微风轻轻摇晃的影子,一个小男孩浮现在她的脑海,他正拿着一颗梧桐树的幼苗对她微笑,不觉间嘴角轻轻上扬。

“死丫头,怎么还不起来,”楼下传来一阵吼声,接着楼梯处又传来一阵“咚咚”声响。

吴桐抿嘴一笑,老妈又“杀气腾腾”地来啦。还是先起为妙。登时不管三七二十一,以最快的速度穿好衣服,叠好被子。随手拉开窗帘,屋内便笼罩着一层淡淡的紫色。这时老妈已来到门口。

吴桐抓了几下头发,好理顺一些。抢先一步打开房门,对老妈来了一个灿烂的微笑,“妈,早上好呀!”

吴母在吴桐的额头轻轻戳了一下,“死丫头,还不赶快洗洗吃饭。”

睡了这么一大清早,再看着桌子上丰盛的早餐,吴桐的肚子开始咕咕叫了。吴父吴母看了都摇了摇头,同时都拿了一个鸡蛋放在吴桐面前。

“唉,这孩子,以后要嫁人了,还是这孩子般,”吴母看着狼吞虎咽的吴桐,一脸慈爱的说。

“妈,我永远都是你的孩子,我会永远陪在你身边,嘻嘻……”吴桐一边说着,一边将一个剥好的鸡蛋放在吴母碗里。

一家人正其乐融融的吃着早餐,只听见外面“喀嚓”一声,一辆自行车停在家门前。

吴桐走到门口一看,是个男孩走了过来。唔!不应该叫男孩啦,四年前他是个男孩,可现在,他已经是个玉树临风的青年了。他穿着一件修身墨绿色的线衫,卡其色的休闲裤,明亮的眸子里仿若储了一池秋水般深邃。清晨的阳光从梧桐的枝缝间软软地洒在他身上,他的四周便仿佛被晕染了一层淡紫色的光晕,似梦似幻。吴桐轻轻揉了揉眼睛,这个动作却让不远处的那个青年的嘴角轻轻上扬。

青年轻咳了一声,顿了顿道:“吴桐,我特意来看你,都不接待一下老同学吗?”

吴桐这才惊醒过来,扯了扯身上那白色毛茸茸的兔子服。这衣服是吴桐在街上无意之中看到的,当即便决定买下来,说是很适合她这种懒洋洋的性格,当时吴母就很无力了她的看了她一眼。话说回来,吴桐平时能说会道的,这时却没来由的来了句:“你就这样子,那该多好。”

那青年微微一笑,轻轻拍了一下吴桐的头说道:“我一直在这里,傻丫头。”

也不等吴桐去应答什么,那青年自行来到厅中,和吴父吴母一一问好。

清澈的溪水潺潺流过,流进田间,流进湖泊,不时有几只白鹭从头顶飞过,隐没在无边无际的田野里。露珠晶莹剔透的露珠在路旁的草丛上轻轻荡漾,微风中漂浮着淡淡的青草气息,这是吴桐最爱的风景。而此时,她却低着头,眼观鼻,鼻观心,一路上沉默不言。那青年也是看着远方,似有千言万语,但却什么也没说。

“楚泽,这次你什么时候走呀,”吴桐抬起头,嘟着小嘴向旁边的那个青年问道,明眸流转,顾盼生姿。

楚泽轻轻转过头,看着那娇嫩的脸庞说:“这次呀,不知道哩,你假期结束就要回学校吧,大学里的生活还习惯吗?”

吴桐心想自己的行踪被他知晓得一清二楚,而他现在在哪里自己都不知道,这太不公平了,于是又问道:“楚泽,你现在在哪个学校?”

楚泽这次不再看她了,遥遥向远去看了一会,才悠悠说道:“和你在同一个城市。”

[梧桐微型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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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说穷人谈文学作品续写

全文共 8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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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听过人教版小学语文第十一册的《穷人》一课,其中有一个续写练习,学生在课堂上进行了练习,写出来的内容虽然很有想象力,可也不一定符合当时的社会情况,这与学生生活的时代离那个时代的距离太远有关,另外,不同的人写同一篇内容多多少少不会有脱节现象,人与人的思维总是不同的,就如《红楼梦》前八十回是曹雪芹所作,可谓精华,后四十回乃高鄂续写,虽成就了一整部完整的作品,可总给人一点遗憾之感。

这让我想起自己在教学《穷人》一课时,由于有课后练习的限制,因此也让学生作了此续写,可写出来的效果不尽然,有的学生在作文中竟然写到这些孩子全都长大成人,而且后来发了财成了大老板,接父母去城里享福,虽然表面看起来学生很有想象力,可他们完全是按照现在的生活境遇在写,学生经历的生活毕竟只是生活的这个社会,从很多学生的习作来看,他们的心固然是善良的,可当时的俄国社会根本不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穷人穷困潦倒,本来一家人的生活已经过得很勉强,可如今多了两个小孩,怎么可能过得下去呢,就算大人们更辛苦,更节俭,自己少吃,那就更可能出现连大人也给累垮了,那就会失去生活支柱,孩子就更难抚养,可能一部分孩子能活下去,但其中一部分却也可能根本活不下去。这与当时托尔斯泰的主旨是一样的,其实写到结尾他已经根本无法想象下去了,让读者来深思这个问题,到底他们能否好好的平安的生活下去,这样就能显示文学作品的意犹未尽,如果都续写了,就失去了作品本身要体现的主旨,甚至改变作品的主旨,削弱作品的表现力,那就反而是画蛇添足了。

同时,我们可以纵观文学史,有哪一部续写作品是成为经典的,就算是本作家的续写也不一定能成为优秀作品,如果不排除通俗文学的话,那金庸的《神雕侠侣》算是一部比较成功的续写作品,而《简爱》的续写作品看者亦少,也决没有《简爱》知名。因此,我觉得对于一些经典大家的作品我们没有必要进行续写的作文练习,口头说说练练想象能力还是有必要的。而对于其它的一些非经典作品,比如贴近小学生生活的内容,我们倒是不妨让学生动动笔,动动脑,让他们的想象力得以很好的发挥,那样,我们就不必为多此一举的弊端而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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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热爱生命》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13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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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人说过:“人的生命似洪水奔流,不遇着岛屿和暗礁,难以激起美丽的浪花。”可是,当我们的生命遇到困难或者危险的时候,我们又该何做何为呢?

鲁迅说:“即使艰难,也还要做,愈艰难,就愈要做。”也有人说:“困难——是一种愚蠢而怯懦的东西,它惯于对着惊恐的眼睛卖弄它的威力,而只要听见刚健的脚步声就像老鼠似的悄悄向后缩去。”不错!困难就是怯懦的,美国的一位淘金者正是利用他前进的脚步声,战胜了怯懦的困难,最后到达了目的地。

那位淘金者,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热爱生命》一书中的主人公,书中说:他已经多日没有进食了,胃饥饿得没有了知觉,腿已经被石头划得像两团烂肉,血流不止,身上的保暖用品都用来包裹腿了,他仍然坚持往前走,正在他身体极度虚弱时,又遭遇了一只病狼,病狼尾随着他,舔食他的血迹,并伺机将他咬死,而他也期待咬死病狼来挽救自己的生命,就这样,一个爬行的病人,一只跛行的病狼,在荒野中拖着垂死的身躯相互搏击,最后淘金者咬断了狼的喉管,靠自己的意志,喝了像铅液一样的狼血后睡着了。果然,俗话说的没错,“好运不会在人家等待的地方自然而来,而是经过弯弯曲曲的道路和难以想象的困难降临的。”就在这时,一艘考察队的船发现了他,并救了他,最后他到达了目的地。

看到这篇文章,我的心情百感交集,仿佛那位淘金者就在我的眼前,看着他为了活着狼狈不堪的样子,我非常难过。想到他喝狼血,又觉得他很残忍,可是反过来想,如果他不喝狼血,狼就一定会吃掉他,因为他们都想活下来。看到故事最后,我的脑海里剩下的全是对那位淘金者的敬佩之情。如果面对饥饿,他没有坚持到底的意志;如果面对全身的伤痛,他屈服了困难;如果面对危险,他对生命没有热爱。或许,他的生命早已消失在那片荒野上。这种在重重困难下永不低头,坚持到底,决不放弃生命的精神,难道不值得我们敬佩吗?

在我们身边,困难无处不在。学习上遇到难题,假如我们没有挑战的勇气,只想着听老师讲答案,久而久之,我们得到的只有依赖的思想和滑滑梯似的成绩。生活中,有的人为一点小感冒,小擦伤就不去上学,上班。我楼上有个同学就是这样,他经常一点小咳嗽就要请假。有一次,他妈妈有事要出去,让我上去陪生病的他,结果我发现一个多小时他只咳了一两声,并且玩得不亦乐乎。今天看了书中淘金者的故事,再想想楼上的同学,原来,在困难面前每个人的表现,差别竟然如此之大啊!

无论学习中还是生活上,困难我们避免不了。可是我们不能让困难,在我们面前卖弄它的威力,我们应该学习淘金者的精神,用坚强的毅力去战胜它。听外婆说:我们几十年前的中国,还是个贫困的国家,那时没有电,没有煤气,只能靠煤油灯照明,穿补丁衣服裤子也是最常见的,更没有现在的大鱼大肉吃,外婆祖上的好几个亲人都是因为饥饿而失去了生命,如今,我们的大中国能有如此繁荣,我想这与中国人民克服困难的意志和决心是分不开的。

之前,听同学说好书是一口泉水,口渴的人需要它,老师说好书是一块面包,饥饿的人需要它,今天,我想说《热爱生命》这本书它是一场春雨,我们的思想需要它!是它让我们明白了“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道理。

同学们,我们一起战胜困难吧!别让怯懦的困难卖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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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小说控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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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爱的事情就是看小说,在这其中最享受的过程就是在字里行间漫游嬉戏,我最常去的地方,就是书房和图书馆……由此可见,我是一个“小说”控。

一个星期天的早上,爸爸妈妈有事出门了,临走时跟我说早餐在微波炉里,到时候自己端出来吃。我嘴里“噢”着,手上却捧着一本书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看到精彩处,仿佛自己就是书里的主人公,一会去巴黎,一会去墨西哥,一会去土耳其,到世界各地去游玩,经历数不胜数的稀奇古怪的事情。忽然,我听到开门声响,抬头一看,只见妈妈的表情十分生气,好似大海在咆哮,让人心里十分紧张。噢,原来我看书忘了吃饭了,妈妈无奈地叹了口气,说:“唉,你这个“书呆子”,看书也不能忘了吃饭呀!”

记得还有一次,在一个炎热的夏天,我正在聚精会神地看书,正在外面晾衣服的妈妈突然惊叫一声,并且直喊:“疼死我了!”我立即跑过去一看,只见妈妈的胳膊肿了一个大红包,原来妈妈被蜜蜂蜇了,疼得直流眼泪,并自言自语地说:“怎么办?好疼呀!”我突然想到在一本读过的书上说被蜜蜂蛰后,肥皂可以止痛,我立刻拉妈妈去卫生间,用肥皂往妈妈的伤口上抹,不一会妈妈便说;“我不疼了,你真是个聪明的好孩子!”我听了,心里美滋滋的,心想:“多亏我看了许多书,它让我了解了许多生活中的小常识,帮助妈妈解除疼痛。

这就是我,一个名副其实的“小说”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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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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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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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记经典小说读后感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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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刚上五年级的时候,读了《西游记》。它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

《西游记》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从西天取得真经归来的故事。书中的故事和情节让我感慨万千。

书中的主人公孙悟空为了保护师傅,在一次次的劫难面前,勇敢机智。悟空这种勇敢的精神让我佩服,也很值得我学习。这让我想到自己曾经经历的一件事。那是我上二年级的时候,班里的女生都喜欢跳大绳,她们把两根绳子系在一起当大绳,我因为被大绳勒到过脖子,所以,班里就我自己不敢跳大绳。这一天,老师说要跳大绳,我心里忐忑不安,不一会儿,就轮到我了,当时我的心里像是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手心里面都是汗。旁边的女同学看出我的紧张,鼓励我说:“没事,不用怕,很简单的。”我心里好像有两个小人在打架,跳吧,我真不敢,怕自己再一次被勒到;不跳吧,又显得自己太懦弱。

不行,想到悟空在取经的路上遇到那么多妖魔鬼怪还是勇敢斗争,自己这么一点点困难就放弃么?我鼓起勇气,咬紧牙关,开始加速奔跑,勇敢的往前一跳……呀!太不可思议了,我竟然突破自己,跳了过来!我终于战胜了自己,战胜了胆小和懦弱。班长跑过来笑着说;“你可真厉害呀!”她也为我竖起大拇指。

是啊,这本书是我的好朋友,它教会了我要勇敢去面对自己生活中的困难和挫折。我爱书,更爱《西游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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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西游记读后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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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读完了《西游记》原著,深有感触,实令人叹服吴承恩的想象力与文学底蕴。记得以前小时候不懂文言文,就已经对《西游记》有了初步的了解,现在读完原著,对此书更是感受颇深。无疑,《西游记》是一部极其成功的小说,其至今仍为人津津乐道,渊源流传。而其中最成功的部分,便是对人物的刻画与描写了,之所以成为举足轻重的文化瑰宝,这部分当然不可或缺,我在此便浅谈一下对此书的见解。

全文应分为三部分,哪三部分,曰:“第一部分为一至七回,写孙悟空出世直到大闹天宫,第二部分为八至十二回,写如来说法,观音访僧,魏征斩龙,唐僧身世及交代取经原因,第三部分包括第十三至第一百回,写悟空皈依佛门,与猪八戒,沙僧共同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一路斩妖除魔,最终修成正果的故事。第一部分大闹天宫几乎是全书最精彩的部分,是历来久演不衰,白看不厌的戏剧。塑造了一个神通广大,武艺高强,不惧强权,敢于斗争的故事,也因此成为了很多人心目中的英雄。第二部分写悟空皈依佛门,思想上有很大转变,由曾经的桀骜不驯变成了如今的样子,此部分表现了较多的封建宗教迷信思想。第三部分写师徒四人共同西天取经的故事,历经九九百十一难,终成正果,其中着重表现孙悟空的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形象,这部分也是全书中最令人津津乐道的话题。

在其中,也是充分表现了每个人的性格特点,下面便一一道来:唐僧乃金蝉子转世,因轻慢佛法转世成为唐僧,他念念不离善心,可谓“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总体说是一个一心向善,意志坚定的好人。可有些时候却的确令人不敢恭维。有时唐僧昏庸糊涂,总会听从猪八戒的撺掇而对孙悟空念紧箍咒,他对妖怪仁慈,可却对悟空冷酷无情,真是令人难解,虽然他仁义忠厚,但不明是非,一味向善,懦弱无能,胆小如鼠,口头禅可谓是:“悟空救我!”虽然是取经路途中的支柱,可他的缺点着实不少,因此光芒也几乎被孙悟空的神通掩盖。

要说《西游记》中刻画最令人喜爱的人物,真非孙悟空莫属了!孙悟空不仅武艺高强,神通广大,还意志坚定,具有反叛精神,蔑视神权,见了玉皇大帝从不下跪,有时还直称玉皇大帝为“玉帝老儿”,称太白金星为“老官儿”,连三界中法力大的如来佛祖他也不放在眼里,竟骂他是“妖精的外甥”。真可谓是“勇敢顽强,意志坚定,侠肝义胆,重情重义。”猪八戒历来就是为人所不齿的人物,他原来是天篷元帅,因调戏嫦娥而被玉帝贬下凡间,他性格粗鲁憨直,取经信念不坚定,动不动便要分行李走人,他还常被孙悟空戏弄,常为此怀恨在心,总要在唐僧面前“参他一本”,而唐僧的不分好歹,人妖难辨更是助纣为虐。

他还昏庸自私,总用自己狭隘的胸襟去揣度别人的胸怀,而且贪恋女色,真可谓集众多骂名集一身。但他也并非无比小人,他狡黠而不__诈,贪小利而不忘大义,轻视利益,充满乐观精神。沙僧寡言少语,是卷帘大将临凡,西天取经路上,他与猪八戒负责行李马匹,同时也帮孙悟空斩妖擒怪,最后修成正果,成为金身罗汉,他是队伍中不折不扣的坚定分子,只一心要取经,每次八戒要散伙,他都会去制止,他还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只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不刻意争功,当妖怪来袭,他明知自己本领不高,但依旧挺身而出,他还是最了解唐僧的人。

取经队伍中,最重要的就是人际关系,这个调和任务无人去做,而沙僧却做到了,他在默默的调节人际,为取经做出了重要贡献。《西游记》的描写从天上到地下,从龙宫到地府,都有着超凡的本领,表现了丰富的艺术想象力,尤其是人物的性格特征,使《西游记》成了我国不可多得的文化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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