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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写作中如何从环境描写过渡到叙事

全文共 21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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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创作中,以环境描写引入故事是一种非常常见的方式,这种开头的好处就是,从一开始就将故事发生的环境做了一个简略的描述,让读者明白这个故事是发生在一个什么样的环境里。

环境的基调决定了一篇小说的故事格调,在明快的自然环境中发生的故事阳光积极,在阴暗环境中发生的故事灰暗冷峻。“一切景语皆情语”,这是我们在学习诗歌时一句很核心的话,用在小说中也是一样的道理,此外还有广为流传的几种情景关系:借景抒情、情景交融、寓情于景等等写作手法。

所谓的景便是自然环境的描写,而小说里,自然是逃不开对自然环境的描写。以下,大致可以从五个角度来描写自然环境。

眼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

耳(风在吼、马在叫,黄河在咆哮)

鼻(泥土的芬芳、一阵花香扑鼻而来)

身(xxx感到一股浓浓的寒意/暖意)

心(xxx看着....的景象,心生.../感到...)

而什么时候该穿插环境描写呢?也大致可以从几个方向。

需要衬托情节的时候。(杀人一般是月黑风高的晚上)

需要体现真实感的时候。(两个人说话谈恋爱啥的都要写点周围环境吧)

场景切换的时候。(这个是必须的啊,不然读者怎么知道换场景了)

与情节有关的时候。(打仗得写点地势地形吧)

总之要直观形象,抓关键点去写,服务情节。

除了自然环境,就是社会环境了。社会环境包括

1.硬社会环境

比如建筑、场所、陈设,人物、动植物等,这些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不抽象的东西。

2.软社会环境

比如人物的外貌、服饰、语言、行为、风俗习惯等。

在进行环境描写的时候尽量不要忽略...

接下来就是如何从环境描写过渡叙事中了,具体操作方法大致有两个角度.

1. 宏观环境引入故事

宏观,就是在一个整体上来看待一件事物,宏观环境,就是张开眼睛看到的所有事物,具有笼统和不确定性。宏观环境描写引入故事的过程,就是一个由静而动的过程,环境的静影响叙述的动,也就是基调。

所以作者在创作之前,一定要确定这个故事的基调,长篇叙事更具有复杂性,但一开始选定引入故事的自然环境往往会决定读者跟进的兴趣,所以要选择一个合适的场景,下面举例:

若一开始以战争开场,环境确定为攻城拉锯战:守城一方的视角从城墙之外拉开,由远及近,自然环境的基调突出一种山雨欲来的压抑感。视角先从远处的山脉开始,云色、山景、平原状况→然后是敌军营地→突出的攻城器械→敌军大营→军士将领军士→护城河(战斗痕迹)→己方人物→交流(议事,战术规划)。

云色山景和敌营的一切表象都用来突出战争环境和战前的压抑气氛,战斗痕迹加强守城战争的严峻形势,己方人物介绍用以说明战争情况,交流用于说明战争规划。

攻城一方视角则只有城墙和护城河,视野有限,则以城墙建制→敌方动作→交战痕迹→己方人物→交流的方式开篇。城墙建制突出攻城战的难易度(顺便也可以交代交战背景),交战痕迹突出战争的情况,己方人物交代出战争的规模,交流则是说明战争策略。

用这两种方式,故事引入顺利,不落痕迹。但是在使用这种方式的时候要注意,不能同时从双方的角度来观察战场,这样上帝视角会非常明显,读者一眼看出这是作者的刻意安排,而且在同时讲述多个人物时很容易发生混乱,这一点要切记,也是大多数新手最容易犯的错误。作者的规划的时候需要兼顾双方,但叙事的时候只能从一方出发。

选择主角所在的一方作为视角切入点,才是明智的做法。

2.微观环境的切入

微观,是一个区别于宏观的概念,即是说观察的对象是细小的事物,是宏大事物的一部分,以镜头语言为例,宏观使用广角镜头,而微观则使用微距镜头,让一件小事物充斥视野,然后慢慢的拉开,到达全体,这种手法的好处是不必要有太多的描写就可以很容易的引入人物和故事,一开始就创造出激烈的冲突环境。

微观环境引入始终是一个动的过程,它包含特写→广角→特写→叙事的过程。镜头的顺序是斧头斩入城门→城墙两侧→全局→人物,整个过程中,环境中的所有事物都是在变化的。

依然以攻城拉锯战为例子:双方开始交战。

防守一方:城墙上的士兵视角为箭矢飞过→攻城器械到达→同伴状况→敌军登城→交战→城墙状况→自身状况。这个叙事顺序,以个人视角开头又以个人视角结尾,始终都在动。箭矢状况表明对方的远程攻击里,同伴状况和敌军登城表明战斗情况,交战侧写心里状态,城墙状况表明双方实力,再回到自身则是剧情延续。

进攻一方:进攻的士兵视角过河→敌方箭矢和石块攻击→攻城器械情况→战友情况→交战→城墙状况→自身情况。从这个节奏,可以看出微距镜头对双方来说区别其实并不大。

以围观环境为切入点的叙事强调作者的逻辑和场景掌控能力,需要在人物活动的过程中顺便讲述故事背景和事件原因,镜头的调度在其中会起到很重要的作用。作者通过调度,可以在寥寥数语间便讲完背景,直接进入剧烈冲突的剧情。

这种方法是引入故事最简便的手段,但也是最难写好的。新手在写作的时候往往会集中在人物行动上而忽略故事背景的叙述,写出来之后读者往往只觉得开头精彩,但因为设定不明,往往后继无力,很难吸引读者。练习的方法是写短篇,学习三言两语讲述清楚故事冲突的技巧。

总体来说,这两种引入方式,宏观更容易,作者有充裕的条件来布局故事的发展,但是冲突性会被宏观环境讲述冲淡,要求作者具备较强的语言功底,了解环境对剧情的影射功能,在环境描写中就为故事定下基调。

微观较困难,要求作者懂得截取适当的环境和人物,将冲突在人物行动中很快讲述出来,运用这种开篇,作者的掌控力一定要强,懂得调控和攫取最关键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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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新记_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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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悟空和唐僧、猪八戒、沙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要到印度了。

师傅唐僧说:“悟空,快要到印度了,我们不会讲印度的语言,怎么办呀?”

猪八戒说:“既然不会说印度的话,那就散伙算了。”

孙悟空说:“你这呆子,一天到晚只想着散伙,小心我用板子打你。”

孙悟空又对唐僧说:“师傅,我有步步高语言复读机,可以教我们学会印度的语言。”

孙悟空有几盒音乐磁带和很多国家的语言磁带。他拿出步步高复读机,一不小心把音乐磁带放进了复读机,一按开始键,只听:GO GO GO,OU LE OU LE OU LE,GO GO GO,OU LE OU LE OU LE……

唐僧说:“悟空,你这是什么印度话呀?”

孙悟空忙说:“师傅,对不起,我放错磁带了。”

一会儿,孙悟空把印度语的磁带放到复读机里,师徒四人就开始学起印度语来……

学着学着,猪八戒把他的掌上电脑拿出来,想看看他的股票涨了没有。猪八戒一看,股票不仅每涨反倒跌了10元钱,他气得坐在地上大哭起来。

唐僧说:“怎么哭了?”

猪八戒说:“我的股票跌了!”

师傅说:“你不好好去取经,倒炒起什么股来了,真是岂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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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魂_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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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三十过后,初一的晚上吴兰香临盆了,肚子痛了一晚上。第二早晨六时许,生下一男婴,这孩子白里透红,头脸周正,鼻直口方,眼睛微微闭着,似笑非笑的煞是逗人喜爱。爷爷抱着小孙子一看、真是乐开了怀。突然想起地仙的话,猛然醒悟了,“地仙说过的,我家必有拜相封候的贵人出现,莫不是要应验在这孩子身上”。黎伯年抱着孙儿对夫人说:“这孩子脸面周正,额宽耳大口方,白里透红是个褔像,就象中的一块璞玉,好好调教今后必成大器,就取名;山璞吧!”并叮嘱长庚夫妇:“这孩子要好尚哺养,今后我们黎家的出头之日、光宗耀袓或许就指望他了”。满月后借了几担谷卖了,高高兴兴操办了几桌洒席。

小山璞的父亲是一位十分勤劳、忠厚的庄稼人,从袓业中分一亩水田,另租种二亩,勉强可维持生计。佃田可不那么容易,当时的规则:“地六佃四,农具耕牛、种子、肥料由佃户自筹,水旱灾害,由水田采纳”。碰到风调雨顺的好年头,到下半年稀饭可煮得粘稠些,苕丝也可掺放得少些,到年关每人还可做一至二件土布衣。要是遇上旱涝虫灾,很多的农民只好卖儿卖女,卖田卖地。官宦、豪绅趁灾重民饥,大量兼并土地,“富者田连阡陌,贫者地无寸土”。通城的土地大多数都在“十大户”手里,岁收稻谷都在万石左右。朱门洒肉臭,路有冻死骨是其真实写照。

小山璞的母亲是一个非常贤慧能干的女人,摘桑养蚕、纺纱织布样样理手,拿到县城去卖,买回一些盐、火柴等日常生活用品。虽然识字不多,但受其爷爷、一位清未老秀才的影响,会讲很多美好动人的故亊,英勇不屈、凌強扶弱、扙义疏财的英雄,比如岳飞、关公、林则徐等等,还有水浒好汉令他神往,月中嫦娥、张家十呀等传说故亊常常令他着迷。长大要作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在他细小的心灵打下了深深的烙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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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与公主_小说作文

全文共 42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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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西元1900年,一个美丽的小公主出生了,她大大的眼睛,高高的鼻梁,可爱的连天都变

的更加蔚蓝,在白天,太阳为她隐去了耀眼的烈光,在黑夜,星星为她带来了明亮的夜空,她成

了这个王国希望的象征。

23年时光烟云而过,可爱的公主长大了,她居然拥有了连西玛拉雅山都隐不去的美丽,实

在太美了,她让见过她的男人无不为她痴狂,见过她的女人无不自信全失,也许正因为这样邻国

的三位王子都慕名前来求婚,这其中一位是来自汉阳国的白马王子,高大潇洒,风度翩翩,一位

是来自武昌国的黑马王子,魁梧富有,大方异常,一位是来自桥口的青蛙王子,矮小清贫,善良

诚实。

黑马王子坐着飞机来了,所以这天中午他最先到达王国,并且在下飞机后直接乘坐劳斯莱丝

来到王宫,毫不停留,立即架起了麦克风,请当红情歌天王****张新哲,(这可是王子高薪聘用

以色列特工打探到是公主最喜欢的歌星)希望通过他高唱的情歌来表达他对公主的爱意,张新哲

王宫开个唱,这在当时立马引起轰动,王宫外不用多时就已是人山人海,在王子的一翻自我介绍

后,王子寻爱演唱会开始了,第一首(爱就一个字),,,就在快唱完时,,公主的水晶窗上的云丝

帘微微一闪,但没人留意,可在第二首(我好想)结束后,云丝帘已打开了一条边,露出半张伊

面,王子高挥了一下手,以示自己的存在,在第三首歌(等你)唱起时,王子终于也走到了前台,

用他那沙哑的歌喉,一起跟唱起来,由于,事先已在练歌房---空中补给,修炼数月,水平还算勉

强可以,居然也迎来了掌声,在这时的水晶窗台前已露出了那张--世人渴望一见的脸,公主,公

主,快看公主,不知是哪个痴男发出尖叫。人们的注意力,立刻全部落在了王宫三楼,那个不足

2平方米的窗口上,此时的王子可顾不了太多形象立马扔了手中的话筒,举起了德国进口的高倍

望远镜,看到了自己心中梦寐以求的公主,虽然,随着窗帘瞬间的关上,王子只看到了公主大概

的一个轮廓,但这一眼已深深的占据了王子那富有的心灵,让他许久仰看已关闭的窗帘,…。。不

知又是哪个怨女,一句,人都进去了还看什么,呀,的一句怒吼,王子终于回过了神来,走到台

前,捡起了地上的话筒,对着公主的方向,说了一句话,:公主从现在开始我心里只有你,我所

有的财富对我都已不重要,为了你我可以将他们全放弃,人们此刻也许是被被王子的深情所打动

了,一下,二下,三下,啪啪啪,不住鼓起了掌,比刚才听歌时还要热烈。//////////在久久不可停

息的掌声中,王宫的大门开了,一个大臣前来代表公主收下了王子送来的打捞至泰坦尼克号上的

海洋之心。并要求王子三日后再来,王子满意的坐着劳斯莱丝去了香格里拉。他今夜又可以狂欢

去了,随后聚集人群也随之散去。

旁晚时分,王宫前的广场又恢复平静。但是,此时有一个人没走,他就是坐火车赶来的白马

王子,他来时,不会有人注意到他,他在忐忑不安中欣赏演唱会,只希望他早点结束,隆隆而狗

之后,他终于忍看完黑马王子扎心的表演,他很有些失望,天呀, 我这几个月歌算白练了。再

怎么也不可能比的上原唱吧?再看看礼物 *一束9999朵的玫瑰*估计也是拿不出手了的。哎,回

去吧。还是回去吧,但是他也看到了公主。公主那美丽的身影已印入他的心里,完全不能忘记,

为了自己一生的幸福,他使出了绝招,立刻叫人将玫瑰在地上拼出了一个大大的心型并在边缘点

起红蜡,再在正对着窗口的喷水池里放起了由自己主演的新版F4,可能因为在选其他F3时,特

意的安排吧,他非常自信可以以次更加展示自己的英姿,就在一切就绪后,他冒险爬上了公主的

窗台,并且在爬行中高唱着张新哲的(用一个字代替)这首公主喜欢的歌,终于到达了,他鼓起

勇气敲响了公主的窗户。里面的公主在欣赏歌声中,突然听到窗上的异动,非常害怕,就叫侍女

去看看动静,可当卤莽的侍女急匆匆打开窗户时,却将王子失手推到了水池中,只听到,扑通一

声,她吓坏了。尖叫起来,这一切,使公主也很惊讶,立刻来到窗前观望,当她的美目刚看到窗

下时,他惊呆了。9999朵玫瑰排出的心型,在夕阳照耀下,真是好美,好美,也许这是每个女

孩都希望着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浪漫故事,我们的公主也不可例外,扑通。扑通。扑通。扑通。我们美

丽公主的心第一次象这样急剧跳动,也就在无意间她看到了水幕电影中那个潇洒男生精彩表演

后,不自觉朝水中望去,看到了那个虽是落汤鸡,但是却更现风采的剧中男主角---我们的白马王

子,公主的脸刷一下不知觉的红了,望着水中的哪个人嫣然一笑,谁说不信唐伯虎三笑定姻缘,

我看就这一笑,就使我们那水中的王子整个人痴住了,只是会站在水中傻笑,忘记了怎么爬起来。

从此心中可能再也容不下其他女人了,再后来,王子被公主邀到王宫,洗了一个澡,换了一身衣

服后,向公主说明了自己的来意,在被侍女告之,公主很喜欢她的礼物,并要求他三天后一定再

来时,公主回一直等着他时,王子兴奋了,也早已忘记了自己所在,高声三呼,我爱你公主,我

爱你公主,我爱你公主,后被前来的侍卫架出了王宫,只好打的到亚酒休息去了,我想这一夜估

计他会彻夜不眠。

夜已深了,公主也已经入睡,可是我们的青蛙王子呢?哪去了,这人真是的?只好找找了,

终于我们在长途汽车站,找到了我们的青蛙王子。他现在可正因为违规拐带榴莲,而被拘留呢。

可怜的王子。哎,但是,还好他看上去比较老实,就在晚上11:00他被放了出来,现在想想去

王宫可能是晚了,就去找招待所,可是谁叫他带着榴莲呢,就硬是没有一家让他住,也没有一辆

的士,肯带他走,但我们的王子是个有毅力的人,为了能在明天一早见到公主,他步行3小时后

来到了王宫。就在公主窗台下坐好,以求这天可以快速亮起,也许是太辛苦了。他在不知不觉中

睡着了。

今天,又是一个明媚的早晨,当公主打开窗,想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时,一股久违的恶臭迎风

而来,公主抢到窗前,看到了我们那还在入睡的青蛙王子,由于露气照白了他本不华丽的衣服,

使他显得更破旧,在加上从他身上不时发出臭气,简直活象一个加入丐帮的乞丐。可是就在公主

还没有完全打量完我们的王子时,她发现了榴莲,对了是榴莲,她叫到,这可是我们美丽的公主

最喜欢吃的东西,但由于它的不好运输,公主好久好久都未吃了。现在终于见到了,太好了。所

以来不及多想,立马转身要侍女赶快去买下楼下这人的榴莲。可也就在这时,我们的青蛙王子刚

好被叫声惊醒,望向窗台,终于见到了在梦中如同仙子般的公主的背影。也不知是否是明媚的阳

光还是别的什么,王子心中暖流一股股升起,连这几天被长途车颠簸的辛劳此时也一扫而空。接

着在他对侍女的苦苦哀求下,他被带进了王宫,并马上向其说明了来意,在公主留下了礼物后,

得到要他过两天再来答复后,坐了一辆王宫广场对面小巷的麻木,去了离王宫不远深巷中的潜江

招待所住房,并且在浴池里就进入了梦乡。至于,得到榴莲的公主如何关房偷吃,由于可能大损

我们公主那光辉的形象,在此就不表了。

过了两天,相约的时间到了,一大清早。我们的三位王子就一起来了,而且还多了一个古灵

精怪的女人随着,她可是我们白马王子的表妹---不露小姐,她此次来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想破坏

公主选他的表哥,原因,当然只有一个,就是她自己深爱着表哥白马王子,也许,女人的第六感

吧,她害怕心爱的人将被别的女人夺走,那样她会疯狂的,所以她对自己的表哥提出了唯一的一

个要求就是要他带自己一起去,并且作好了一切准备,可我们那被爱情昏了头的王子居然答应了

她,真浑。

在简单的欢迎仪式后,在王宫的会客厅,公主接见了我们的三位王子,三位王子也都是第一

次如此近距离接触公主,但他们的表现可大不相同,白马,洋洋得意,完全是一副胜利者的形象,

黑马,自鸣得意,心中盘算着事态发展的方向,只有我们的青蛙王子,立在原地,口里直流哈喇

子的直看着公主,哎,第一次见美女嘛。也不可太怪他,但是,却给公主却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

还好在以后的德才体美劳的比试中他都超过了其他两位,不然我想就是世上只剩他一个男的,公

主估计也不会考虑他了。

可是陪衬始终都还是陪衬,在各位王子都一样表现的还算出色时,特别是在公主已对白马王

子心动的条件下,最后的结果,当然还是白马王子胜出了,哎!谁说只有英雄爱美女,我们的美

女还不是只爱美男。也许真该为天下丑男鸣不平,谁叫这是他们的命苦,也许到此结束还算是个

圆满的结局吧。但是我们可不要忘了不露小姐存在,也就在王子转身准备抱起公主接吻时,哇,

哎哟,一包药粉从王子身后的不露小姐手中,撒到了公主的脸上,完了,天呀!!!!美丽的公主

完了,脸上立马出现了无数绿疙瘩,奇丑无比,随着,公主不住的呻吟,人们惊奇的尖叫,不露

小姐在含笑告诉大家这是一种只有与唯一只爱着自己的男人换血后才可以医治,而那男人却会比

现在的公主更丑的毒药后割腕自杀了,只留下三位痴心的王子,迷茫的只会呆立当场,也就在此

时,天突然黑了,乌云密布,地也突然白了,狂风暴起。这一切好似都是老天在为此发出自己最

强烈的抗议,现在,刚才那还在一沉浸片欢乐声中的整个王国沉寂了,谁都在为不意间失去了公

主的美丽发出忧伤,王国也从此丧失了希望。

我们的白马王子哭了,他伏在公主身旁久久低头,不敢正视公主的那张丑脸,那是愧疚,还

是心伤,别人都无从知道,也就在他鼓起勇气,看了曾经美丽的公主最后一面后,掉头跑掉了,

消失在乌云笼罩的天边,从此以后在没有人知道他去了哪里,但人们始终幻想着他是去寻觅良药

去了。一定会回来救公主的,因为只有他才和公主是天生的一对呀。

黑马王子,此时愤怒了,转过身,手指天际,在怒吼中宣布只要有人能救好公主,他立刻就

给与他一亿元,他一直会等着这个人的出现,然后,还是坐着它的好车回到香格里拉去了,在住

了三天却没有得到任何回应后的一个夜晚,匆匆离开了这个使伤心的城市,如同他来时一样迅速,

此后,人们都在议论,他可能是去美国请神医去了,毕竟他很有钱,他也是是公主一个很不错的

选择。

此刻 ,老天也给了我们青蛙王子一个机会,可以如此亲近的抱起了地上无比痛苦的公主 ,

将她送到了她自己的闺房后,转身,他也离去了。

时间也不知过了多久,突然有一天,公主恢复了她的美丽又一次出现在了水晶窗前,而且具

有比以前更加美丽的容貌,人们又一次惊呆立满了王宫的广场,只是,在我们公主现在的脸上已

没有了往日的那份天真无暇,眼神中也只是充满了失落和忧伤。但是,我们的王国却因此又一次

恢复了生机。

也就在人们议论着,到底是黑还是白医好了美丽公主的同时,在潜江招待所门前多了一个喜

欢在公主窗前徘徊的麻木,由于,这里没人知他叫什么,而他那充满了大小发绿疙瘩的脸太丑了,

所以人们给了他一个绰号(蛤蟆王子),

也许这故事好象还没有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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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灵者_小说作文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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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瑟里那小小的身影在月色下徘徊,他想:爸爸的目的是什么呢?他怎么变的这么厉害?

因为原来那位慈爱、善良、体贴家人的好父亲早已在格瑟里幼小的心灵中消失了。

他决定在墓地里度过这一夜。突然,一个可怕的想法占据了格瑟里的整个头脑:那个人好像不是父亲呀!他翻来覆去睡不着觉,恐怖、阴森的声音不断涌入他的耳际,仿佛整个世界都好可怕,格瑟里想起了妈妈。妈妈看见他兄弟两人不回来,还不急死呀!妈妈那深深的皱纹又呈现在他的眼前,好像又看见了母亲那绽开的笑容,仿佛一朵朴实的野菊花……

格瑟里正想着,一道银光把他照住,啊!是弟弟!他是那么俊俏、可爱;他生了一对雪白的翅膀,头上有个金黄色的光圈,水汪汪的大眼睛,好美!但他忽然意识到,弟弟死了,成天使了!那……一定是“爸爸”害死的!他是魔鬼的化身,他欺骗了自己,也欺骗了弟弟那纯真的感情!

弟弟那年刚5岁,格瑟里7岁。

2年后,格瑟里长大了,9岁了。他似乎淡忘了那可怕的夜晚,弟弟死的那一晚……

又是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客厅里依旧在“嘎吱、嘎吱”的响。

格瑟里的房间死气沉沉,他并没有入睡,只觉得很不安。

这时,门开了。

露出一张充满邪恶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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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冰冰和鲁皮皮的故事之比赛三_小说作文

全文共 7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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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冬 ……丁冬……”一阵清脆的门铃声吵醒了鲁皮皮,原来是爸爸妈妈和鲁冰冰从外面回来了,鲁皮皮心想:多美的一个梦啊!鲁冰冰拍了拍哥哥的头说:“哥,找到故事比赛的内容了吗?”鲁皮皮眼珠一转,说:“找到了!” 到底是什么呢?告诉大家吧,就是他自己做的美梦讲给大家听。

比赛将近,故事比赛的日子渐渐来临了。终于等到这一天了,气氛十分紧张。

选手们也后台准备着。有些选手干脆带来了一个镜子,自己对着镜子再练练,所谓“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嘛。有些选手见到了许多竞争对手,不屑一顾的瞟了一眼,好象自己现在就是冠军了似的。鲁皮皮坐在一边,想着把自己的梦再改得精彩一点。鲁冰冰心怦怦直跳,心里只有几丝多余的担心:万一我失败了怎么办?老师会怪我吗?

……“下面有请天才小学五年级的鲁冰冰同学为我们大家讲她为我们带来的故事。”鲁冰冰看了哥哥一眼,鲁皮皮向妹妹做了一个胜利的手势,然后说:“必胜!”鲁冰冰转身走向了舞台的中心……在台上,鲁冰冰听到了自己的心跳声,也许由于紧张的缘故,平时口齿伶俐的她,说话时声音有点颤抖。终于,故事接近了结尾“……王子和公主经过了种种磨难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走到台后,“吁——,总算完了! ”轮到鲁皮皮上场了,鲁冰冰说了句:“哥,加油!”

鲁皮皮一副轻松自在的样子,叽里呱啦的讲着,他仿佛不是在比赛,而是在讲一个美丽的故事,他的表情丰富多采,一会高兴,一会皱眉,身体也十分协调,时而蹲下,时而站起。时台下的观众也仿佛身临其境,故事讲完了,观众还一犹未尽呢!场下顿时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许久才平息下来。

终于,激动人心的时刻到了,宣布成绩了,主持人看了鲁皮皮一眼。总之,鲁皮皮回家时,怀里抱着一个大奖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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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小说的写作艺术

全文共 53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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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小说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商品经济,城市节奏、科学技术等)而兴起的一种新的小说类型,又称千字小说、小小说、超短篇小说等,以其篇幅短小、构思新颖、立意深远而为读者所喜爱。

特点:

1.篇幅短小:小小说的篇幅短小,字数只有几百字到一千多字,往往通过撷取生活中的一个镜头、一个场景、甚至是一个瞬间,反映人物在某件事或某个场景中的片断行动,勾勒出人物的精神面貌,揭示出某个道理。它所反映的往往不是人物的精神全貌,只是特定环境中的人物性格的某个侧面。

2.情节简单:情节冲突是小说的基本要素之一,情节简单并不意味没有情节冲突,只是小小说的篇幅特点决定了它不可能有太复杂的情节,作者往往选取富有典型特征的瞬间或镜头来表现人物特点。有很多时候,作者将读者能够想象到的情节都尽量省略了,从而造成令人回味的效果。

3.人物集中:小小说中的主要人物通常只有一两人,次要人物很少,人物间的关系也不复杂。通过人物间的语言、动作、心理等冲突展开故事情节。有很多创作者在小说创作中有贪大求全的毛病,表现之一为时间跨度长,例如总想在小小说中表现主人公传奇性的一生,结果落得“一地鸡毛”,没有一处片断耐人咀嚼。表现之二为涉及人物多,乱哄哄你方唱罢我登场,喧宾夺主,而主人公却不知到哪儿快活去了。

4.以小见大:篇幅的短小、情节的简单并不意味着其内容的苍白和思想的浅薄,应该做到篇幅的短小与内容的博大、意旨的深远的完美的统一。一篇优秀的小小说往往包含了作者对生活的哲理性的思考,对人生意义和价值的探索。

5.出奇制胜:意外奇笔式的结局,要随情节的发展层层深入地诱使读者产生错误预测;要让读者既觉得“出人意外”,又“入人意中”,否则就不能调动思维和想象。

二、微型小说的选材

因微型小说特点的原因,所以在选材上,微型小说的选材要精练并新颖。通常来说,我们要尽量选择自己所熟悉的题材,摹写自己所熟知的生活。这里所说的“熟知”有两层含义:一是自己亲身经历过、有过深刻感受的生活;二是自己借助其它方式间接了解的生活,如借助影视作品、报刊杂志、网络聊天等方式感知生活。进行小小说创作要尽量避免进入陌生的领域,如山盟海誓的情感纠葛、变幻莫测的政坛风云、生死一线的江湖传奇等。

(一)写现实生活——摹写生活,刺恶扬善

1.校园生活:校园生活是我们熟悉的内容,但所谓“熟地无风景”,太熟悉反而觉得平淡,无材料可抓,无话可写。真的如此吗?非也。平静的海面下往往涌动着湍急的暗流,再宁静的校园也会有故事发生。或许,一场小小的争论,一次不大的风波,一支短暂的插曲,都可以触动我们的写作灵感,演绎成为我们笔下生动的画面。

豆角月亮

娟子上学前,最喜欢戴着眼镜,笑眯眯地看老师。她总是托着下巴想自己将来的老师,会不会是这样?想啊!忽然自己就坐进了教室,一个戴眼镜的老师对着自己笑,娟子也笑了,忽然一切又不见了,娟子揉揉眼,哦!原来是个梦。

又一年的夏天,娟子扎着羊角辫,背着小书包上学了。娟子发现讲台上的老师戴着眼镜笑眯眯的,娟子好高兴啊!她好喜欢这位李老师,李老师笑起来像妈妈,声音好听极了。李老师也喜欢活泼、可爱又聪明的孩子。

一天,李老师讲《月亮》这一课,她轻轻念着:“弯弯的月亮小小小的船,我在小小的船里坐......”念完后,李老师问:“同学们,你们说弯弯的月亮像什么呀?”

“像小船。”“对!这位同学说得对极了!”

“像镰刀。”“弯弯的月亮最像镰刀了。丽丽说得真好。娟子,弯弯的月亮像什么呀?”

“老师!弯弯的月亮像外婆院里结的豆角。”娟子认真地说。

“哄!”教室里响起了笑声。李老气得脸发白。“娟子,不许说月亮像豆角,听见了吗?”娟子低下头,她好委屈,她明明看见弯弯的月亮像豆角,为什么老师会生气还不许说?她好不服气:弯月亮就是像豆角,就像!就像!

二十后,娟子也成为一名老师,她总忘不了那豆角月亮。她讲《月亮》那一课时,也问道:“同学们,弯弯的月亮像什么呀?”有的说像镰刀,有的说像小船,有一位叫李佳的小女孩怯生生地说像豆角。娟子好啊!娟子说:“李佳同学说得正确,弯弯的月亮是很像豆角的。同学们!弯弯的月亮像什么?答案是丰富多采的。不能只拘泥地说别人说过的,要说出自己的想法,新的想法。”

又二十年过去了,娟子老师仍不改初衷,仍教育着孩子们“豆角月亮”,她不断地鼓励孩子说自己的话,说别人没说过的话。有一天,娟子老师收到一封信,信是一位叫李佳的作家写来的。信里写着:娟子老师,我是您的学生,谢谢您没有扼杀一个孩子的创造力和想像力,谢谢您的“豆角月亮”。

2.家庭生活:家庭生活是小说创作的永恒题材。父辈与子女的沟通障碍,上辈与下辈的情感交流,传统与时尚的格格不入,还有父辈的情感危机对子女的身心影响??凡此种种,我们又怎能无动于衷?怎能不想将它们现诸笔端?

红太阳绿太阳

画一个圆,然后再在周围画上许多射线,这就是太阳,旭旭是学画的。旭旭每个周末都要到离家很远的老师家去学画。两年来,每周都是如此,爸爸骑一辆自行车把旭旭放在后座上,旭旭的脸就靠在爸爸的后背上,他觉得很温暖。他最幸福的时光往往就是在爸爸每个周末载他到老师家去的那条小路上,记得有一次冬天,天气冷得厉害,爸爸依旧把旭旭放在车后载着旭旭到老师家去。

一路上,旭旭冷得发抖,拼命地叫着嚷着喊冷,可爸爸从头到尾没有说一句话。旭旭很奇怪爸爸为什么没有责怪他没有用,也没有安慰他,而是一句话也不说。

旭旭一直都想问爸爸关于这个问题,可是已经没有机会了。因为旭旭的爸爸妈妈离婚了,明天爸爸就要带着小保姆也就是现在的未婚妻离开这个家了。旭旭很难过,一个劲地在画纸上画着太阳,绿太阳,因为妈妈说太阳是绿色的,虽然小云阿姨也就是他的“后妈”说太阳是红色的,但是旭旭讨厌小云阿姨。他认为妈妈说的才是对的。画着画着,抬头看看日历,发现今天是礼拜六,也就是旭旭学画的日子,看来今天是去不了了,旭旭闷闷的想。

不知不觉爸爸走到旭旭身边,对他说:“旭,今天是你学画的日子吧,爸爸送你去吧?”旭旭心里想,哼,难道他想对我做最后一次的感情施舍吗,我才不稀罕呢!但是旭旭又是多么渴望和爸爸再走一次那条小路啊。“施舍就施舍吧,我接受了。”旭旭心里想着也就随爸爸出了门。

路上,月光照着两个人,投射出两个长长的影子,仿佛四个不认识的灵魂。爸爸开口问道:“你恨爸爸吗?”

“……”一阵沉默。

“我知道你恨我,但是……你还记得吗,去年冬天我送你去学画的路上,你冷,闹得厉害,可我一句话也没说。你知道为什么吗?”爸爸问,旭旭猛地一抬头,他当然想知道。

“我当时什么也没有说,我知道你冷,但爸爸也冷,我也是人,也有喜怒哀乐,我不开心的时候向谁说呢?你妈妈,她不会听,她只关心她的麻将,她的穿着……而我,和她根本无法沟通……我现在已经找到了能够和我分担一切的人了,我知道爸爸怎么对不起你,可是……”

第二天早上起来,爸爸已经走了,旭旭看着窗外刚刚升起的太阳,仿佛明白了什么。他走到桌前,把红笔拿了出来,慢慢的把绿太阳改成了红太阳,红太阳,真好看,就象旭旭脸上的笑容。

3.社会生活:选择我们熟悉的社会生活,避免露出马脚。

4.动物人生:转换小说主人公的角色,从动物的角度出发,以动物的眼光看社会、看人生。视角的转换往往能造成一种新奇的效果,对事物往往也能有全新的诠释,并给人带来耳目一新的感觉。

《因为俺是俺大亲生的》

俺是一只驴,今年十八岁。俺大说俺已经是成年驴了,俺为此兴奋的两宿没睡好觉,俺终于可以独立了。

回想俺成长的经历,俺真是不寒而栗呀!俺还有个同胞的兄弟,名字叫马驴。听起来真他妈别扭。可是名副其实,他长得的确马不像马,驴不像驴,很对不起观众。本来长得丑并不是他的错,这俺可以理解,但他却经常在大庭广众之下抛头露面,出来吓人,这让俺无法忍受!偏偏俺大,不知哪根神经出问题了,从小到大都袒护着他。

小时候,一有拉磨的活,俺大就让我冲锋在前,俺拉着磨转呀转呀,累得死去活来,活来死去,刚想休息一会儿,俺大却在后面伸着蹄子,红着眼睛说:“你小子敢偷懒,老子踹死你,快拉,要不中午一根草也别想吃!”你说说,有他那样当大的吗?啊?

可俺那兄弟呢?却在一旁闲站着,嘴里叼着几根草,幸灾乐祸地看着我。俺大却一脸笑意地向嘴里哼着小曲的他问着“冷不冷?热不热?渴不渴?饿不饿?”之类的问题!唉,羡煞旁驴呀!

到了该上学的年龄了,俺含着泪水向俺大说:“大,我要上学!”俺大沉默着拉着磨盘,一圈,两圈……

最后,俺大指着家里仅有的一捆稻草说:“孩子呀,家里只能供养一个驴娃念书呀!让你兄弟上吧,你再等等!”俺看出了俺大很为难,于是俺不哭了,俺牙一咬:等!俺就拉着磨,看着俺兄弟背着书包进进出出的过日子。一直等到今天。俺都十八岁了,却连扁担长的“一”字都不认识!唉,苦命的俺啊!俺打心眼里恨俺大!

今天,俺去找俺表叔——临村的一匹中年马拉家常,俺告诉俺表叔,俺要走了,要永远离开俺大!因为俺成年了,不想再受这鸟气了!

马表叔看着俺,很久才说:“娃儿呀,别恨你大呀!其实你兄弟并不是你大亲生的!你兄弟是一头骡子,难道你没看出来?他是你二叔和你马表姑的孩子呀!你大为了对得起你早逝的二叔,宁愿苦了你——他的亲娃儿呀!”

这话犹如晴天霹雳,震醒了我!原来我的童年因为俺与俺大血缘关系才变的非常痛苦!原来俺上不成学正因为俺大是亲大呀!

“大——”俺哭着向家奔跑。

(二)写历史传奇——“故”事新编,借古讽今:扩写、改写。

1.扩写:撷取历史故事的一个片断,紧扣历史人物的性格特征,丰富片断的内容,翔实地摹写出人物在紧要关头的心理、情态,借以表达出作者的写作意图。选择这类题材进行写作,一定要注意在熟知原著的基础上进行,尽量忠实于原著,否则,就会让读者误以为作者的文史知识有所欠缺。

例如:如高考优秀作文《赤兔之死》,其题材即选自《三国演义》第七十七回《玉泉山关公显圣洛阳城曹操感神》:“关公既殁,坐下赤兔马被马忠所获,献与孙权。孙权即赐马忠骑坐。其马数日不食草料而死。”作者尽情驱遣想像,将一匹马的传奇演绎得淋漓尽致。

2.改写:对名著或历史中的题材进行加工、改写,是近几年高考作文或平时作文中见得比较多的一种方式。相对于扩写来说,改写要显得轻松些,一般来说只要人物性格和原著基本吻合就行了,而故事情节则不必受到过多的束缚,完全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要求去设置。

(三)写虚拟世界——畅想未来,催人警醒——现实的延伸。

第二节 微型小说的写作

一、微型小说的结构

常见的有两种:切片式结构和串珠式结构

1.切片式结构:主要是指从纷繁的社会生活中切取一个小片段,精心构筑,使情节集中紧凑,折射出某一方面的社会问题或生活的某一本质。比如教材中的《婶婶的养子》。

2.串珠式结构:主要是指从时间跨度稍长的生活中,选取若干片段,想串珠子一样串联成篇,简要地展示人物的生活历程或事件的发展过程,比如说小说《祖》。

而汪曾祺的《陈小手》是这两种结构的结合。

二、微型小说的“凤头豹尾”

三、微型小说讲求环境描写的“淡抹”和“浓染”。

四、微型小说的创作方法

1.巧合法

《炮手》

一百多年前的一个冬日,法国军队向侵入巴黎郊外的德国军队发动进攻。 将军用望远镜仔细地瞭望着河对岸的小村。

“喂,炮手!”将军没有回头,高声叫道。

“是,将军!”一个脸色苍白的士兵应道。

“你看到那座桥了吗?”

“看得很清楚,将军。”

“看到左边的农舍了吗?就在丛林后面,那座红瓦白墙的房子。”

士兵的脸色煞白:“我看到了,将军。”

“这是德军的一个阵地,伙计,给他一炮!”

炮手的脸色更加煞白了。这时裹着大衣的副官们在凛冽的寒风中打颤,可炮手的前额却滚下了大粒的汗珠。他服从了命令,仔细的瞄准目标,开了一炮。

硝烟过后,军官们纷纷拿起望远镜。

“干得好,伙计!这座农舍看起来不太结实,它全垮了!”

将军连声喝彩,回头微笑着看看炮手。

可是他吃了一惊:炮手的脸颊上流下了两行热泪。

“你怎么啦,炮手?”将军不解地问。

“请原谅,将军。”炮手低沉地说,“那是我家的房子。在这个世界上,它是我家仅有的一点财产。”

2.误会法

《钱包》

他从饭店打完工,在回家的路上忽然被一个小个子亚洲人撞了一下,他警觉地一摸裤兜,发现钱包没了。

他立即用英语大叫:“Wallet, Wallet!”(钱包,钱包)。那撞他的人不但没有停,反而加快脚步跑开了。

他奋起直追,且边跑边用英语喊:“赶快站下,把钱包拿出来。”那撞他的前几天,上级宣布了一项任职决定,任命我担任XX协会的副秘书长(副科级)。这是上级对我的信任。顺此敬告父母。

此致

敬礼! 儿 宝林上X月X日

宝林吾儿:

X月X日来信收悉,全家都非常高兴。家中一切均好,你在外不必远念。 如今你大小是个“官”了,要以身作则,体恤部下,切切不可当了“官”忘记了以实干为本的工作。

祝安!父母字X月X日

父母亲大人:

X月X日家书收悉,家书抵万金。儿反复默读,一股亲情通暖全身。 父母大人要孩儿以身作则,体恤部下,儿定当谨记,但是,只要我将单位情况说明,父母便会觉得这担心是多余的了。

我单位有名誉会长8人,会长3人,执行会长1人,副会长7人,执行副会长3人,秘书长3人(以上排名不分先后),副秘书长1人(即我),下面再无兵矣。事忙不赘。 祝全家安好。

儿 宝林上

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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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公主病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9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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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公主病》是由搜狐视频出品,戚薇担任监制的萌爱偶像网络剧。由泰星Mike、张予曦、杜妍、陈子胤、陈敬宣等联袂主演。 该剧讲述了拥有公主病的千金小姐林星辰在苦追富二代的过程中屡屡受挫的故事。

内容简介

故事开始于一所超级白金学院--四叶艺术学院。它是为国家顶级艺术学院输送人才而建立的,毕业生会进入圣马丁,帕森斯茉莉亚等著名大学。艺术是有钱人的游戏,四叶艺术学院里自然充满着名流财阀的子女,在这群高贵的帅哥美女中,有一天,来了一个如小白花般善良天真的草根女,而不出所料的,这朵小白花从入校门的第一天起便遭到校园恶势力的欺凌。

Mike在剧中对公主病女主进行了一系列甜蜜的诊治,冰山天才作曲家的人设简直就是少女漫画啊!颜值自然没得说,一头蓬松的棕色短发饱满有型,刘海向上抓起把他的脸型衬托得更加精致。再配上飞行员反光墨镜和皮衣,整个人都帅炸了。

第1集

公主林星辰从小锦衣玉食,被众人围绕自带光环,但却被下了诅咒每一个她喜欢的人都不会喜欢她。晚上,林星辰来到酒会会面郑楚曜,两人浪漫相遇,四手联弹,曲子结束,真正的郑楚曜出现了,林星辰因为认错人尴尬到极点。林星辰和郑楚曜在晚会上聊天,这让郑楚曜想起了小时候那个任性的林星辰,瞬间开始讨厌眼前这个美丽的公主。

第2集

一早,郑楚曜奉父亲的命令将林星辰接到四叶学院,郑楚曜虽然心中对林星辰充满好感,但是嘴上死不承认,并且还是以冷淡的态度对待林星辰。在学院门口遇到江念雨和于姎姎,一些列冲突之后,只剩林星辰无奈的站在原地。最后是周维出现,带林星辰熟悉学院。林星辰甩开周维,决定去BL界的圣地:四叶学院后山温泉,进行“猎艳”。

第3集

四叶学校的校长,是林星辰从小就爱慕的男神郑孟曦,他找到林星辰,告诉她,如果她一直是数学只能考到7分的状态,不到一个月就会被淘汰开除掉,所以郑孟曦帮林星辰安排了家教,帮助林星辰学习。林星辰在对郑孟曦发花痴的状态中,就答应了家教的安排。林星辰在学校连续两次作弄江念雨之后,回到家,发现郑孟曦给她找的家教就是江念雨时,差点就当场崩溃。

第4集

故事开始于一所超级白金学院--四叶艺术学院。艺术是有钱人的游戏,四叶艺术学院里自然充满着名流财阀的子女,在这群高贵的帅哥美女中,有一天,来了一个如小白花般善良天真的草根女,而不出所料的,这朵小白花从入校门的第一天起便遭到校园恶势力的欺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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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同名经典小说改编《三少爷的剑》观后感

全文共 16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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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导演尔冬升拉来老大导演尔冬升拉来老友徐克打造的这部《三少爷的剑》无疑是引人瞩目的年度武侠片,看完之后小有惊奇,尔冬升这回“老夫聊发少年狂”,虽然他本人40年前主演过楚原导演版《三少爷的剑》,但这回拍摄新版完全没有任何历史负担,完全是依着年轻人的喜好打造了一部视觉效果独特的武侠片。

1、《三少爷的剑》改编古龙同名经典小说,尔冬升此次拍摄的新版采取了“情感向”的剧情定位,这无疑是出于迎合当下年轻观众审美喜好的考量,毕竟当代年轻人对于古龙小说已经不如他们的父辈那样熟悉了,对于传统武侠片也并没有什么深厚的情结,而将影片的主要角色,置于一个情感矛盾冲突之中,产生复杂的情感纠葛,从而在某种程度对原著复杂的剧情加以简化,也就让年轻观众更容易理解主要角色的性格和行为了。

​2、“特效武侠”无疑也是本片吸引年轻观众的杀手锏,因为爱看特效几乎是年轻观众的共识了嘛!《三少爷的剑》中的电脑特效更是无处不在,除了打斗动作用特效打造得更加炫酷刺激之外,整个打斗戏的场景和氛围也用了大量的电脑特效加以渲染,从而打造出一个视效强劲、独具一格的武侠世界。

3、而且,这回尔冬升请来了长于拍摄3D武侠片的老友徐克来助阵,更是让整部影片的3D效果有格外突出的表现。许多场景都用3D特效营造出层次丰富、宏大壮观的景深效果,打斗场面更是有不少飞向观众的出屏画面,从而营造出格外刺激的立体效果。

4、由于同样展现的是一个“斗剑”的江湖,所以本片的动作设计让人感觉跟徐克的《龙门飞甲》比较相似,既有快节奏展现剑招凌厉狠辣的劲酷画面,也有慢动作展现剑招飘逸潇洒的唯美画面,还有不少相当带感的功架POSE,许多细节都可以看出尔冬升试图打造一个风味浓郁的武侠世界的细腻用心。

5、在大量电脑特效的渲染之下,整部影片的画风也显得格外独特,这一点相信大家看预告片的时候已经能够感受到了。一方面是服装道具方面格外的精致细腻、典雅唯美,一方面是场景环境方面格外的恢宏大气、浓墨重彩,结果就产生了这种超乎现实的浪漫唯美的画风。

6、武侠片的首要元素自然是武侠,但影片也融入了不少喜剧元素,来消解过于严肃古板的传统武侠片氛围,例如那个“收剑人”就是个典型的丑角,某些情节和角色甚至有出乎意料的爆笑效果,这显然也是在满足当下年轻观众普遍喜欢看喜剧的观影需求。而且目前网上也出现不少本片主演的爆笑表情包,所以本片也可以看做一部“表情包武侠片”吧!

7、尔冬升没有用一线大明星担纲主演,而是选择了林更新、何润东、江一燕、蒋梦婕这些年轻人,也是想让这些年轻主演能跟年轻观众产生更多共鸣吧!此外,尔冬升上一部大获好评的电影《我是路人甲》中的主演,也继续出现在本片红客串小角色,更让人看到尔冬升提携年轻人的温暖之心。

8、看到影片中林更新、何润东的形象,也有些明白了尔冬升为何选这俩人来演谢晓峰和燕十三,因为两人在青年演员中身形都属于比较壮硕高大那类的,跟其他演员站在一起颇有鹤立鸡群之感,从身材上看就很有大侠范儿。所扮演的角色也比较适合各自擅长的戏路,林更新的善良、纯真的气质,跟影片给谢晓峰安排的被迫参与江湖杀戮、一心退隐江湖平淡度日的角色定位十分吻合。而何润东近几年也在努力转变戏路,扮演过不少粗犷野性的硬汉形象,扮演片中这个一生为自己正名而疯狂的剑客燕十三也比较适合。

9、让江一燕来演慕容秋荻无疑算是一个稳妥选择。因为江一燕此前已经有不少古装武侠片的拍摄经历,再加上她比较擅长情感戏路,所以比较适合扮演片中这个既极端痴情温柔、又极端疯狂冷酷的慕容秋荻。而在新版《红楼梦》中扮演林黛玉的蒋梦婕在本片中扮演妓女娃娃,也是希望用她的漂亮面孔演出风尘职业和清纯内心之间的反差,而蒋梦婕对角色把握也还算不错,至少没有让人失望。

10、《三少爷的剑》结尾在谢家山庄上演的大战,虽然谢家众人对决天尊手下的开场打戏设计得动作和氛围俱佳,但随后谢晓峰和燕十三神兵天降拯救谢家、决战天尊的高潮打戏有些不太给力,因为谢晓峰和燕十三实在太强,天尊那边根本没有对等的高手嘛!所以影片最后还要专门安排一场谢晓峰和燕十三的对决来弥补观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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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小说每一章的内容简介

全文共 15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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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驼祥子是老舍的作品,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底层人民对于生活的挣扎。yuwenmi小编整理了骆驼祥子小说每一章的内容简介,欢迎欣赏与借鉴。

第一章:祥子生长在乡间,失去了父母和几亩薄田,十八岁时进城来拉车。经过不懈的艰苦努力,他买到了自己的一辆新车,成了北平城一流的洋车夫。

第二章:祥子买上新车才半年,北平街上就流传爆发战争的消息,一天祥子怀着侥幸心理贪图高车费往清华拉客人,结果被军阀队伍抓去当差,车也被抢走。

第三章:祥子连夜带了逃兵丢下的三匹骆驼逃命,天亮的时候来到一个村庄,他把三匹骆驼卖给一位养骆驼的老人,得到三十五元钱。

第四章:祥子病倒在海甸一家小店里,迷迷糊糊地过了三天。这三天里,他与三匹骆驼的关系由梦话或胡话中被人家听了去,从此他便有了“骆驼祥子”的绰号。他强打精神,回到人和车厂。人和车厂老板刘四爷,有个女儿叫虎妞。祥子将卖骆驼所得除掉路上花费剩余的三十元寄存在刘四爷那里,希望继续积攒,再买一辆属于自己的车。

第五章:祥子仍然省吃俭用,但他的思想和为人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他在杨家拉上“包月”只四天就被折磨得不得不辞掉了。

第六章:离开杨家回到人和车厂,虎妞请祥子喝酒。酒后,在迷迷糊糊中祥子被虎妞骗上了床。事后,祥子心里万分矛盾,对虎妞既愤恨又想念,同时还夹杂着害怕。

第七章:祥子到曹家拉包月,曹先生一家对他很好,很尊重他。一天夜里,祥子拉曹先生回家,不小心撞到石头上,他和曹先生都摔伤了,祥子很难受,但曹先生丝毫也没有责备他。

第八章:同在曹家帮佣的高妈劝祥子把钱拿去放高利贷或者存进银行来生利息,祥子都不敢;高妈劝祥子起会,他也不敢。年关将到,祥子打算买点礼物去探望刘四爷并要回寄存在那里的钱,这时虎妞却找上门来。

第九章:虎妞把祥子寄存在刘四爷那儿的钱拿来还他,并跟他说她怀孕了,要求他娶她。她还为祥子设计了一条讨好刘四爷骗取刘四爷同意他们婚事的计策。祥子心乱如麻,借酒浇愁。

第十章:祥子在小茶馆里等曹先生,一个五十多岁的老车夫因为又冷又饿晕倒在茶馆门口,祥子买来十个包子请老车夫和他的孙子小马儿吃。老车夫的遭遇给祥子以沉重的打击,他发现即使有了一辆属于自己的车,到老来也是很可怕的。

第十一章:祥子拉曹先生回家的途中发现被人跟踪了,曹先生让他改走左先生家,然后要他到曹家报信。他才回到曹家,就被孙侦探抓住了,孙侦探威逼利诱,最后祥子把闷葫芦罐里的所有积蓄都给了孙侦探来“保命”。

第十二章:祥子逃离曹家,走投无路。重新回到曹家,遇着高妈。高妈要祥子留下来看家,自己去左家投靠曹先生。祥子担心在曹家不安全,就翻墙到隔壁的王家找车夫老程。在老程的屋里辗转反侧一夜未眠。曹先生是个进步正直的知识分子。他的学生阮明整天忙于社会活动,功课不及格,却要求曹先生让他及格,曹先生没有答应,阮明便到党部诬告曹先生是“乱党”。

第十三章:天亮了,祥子无处可去,只好又回到人和车厂。见他回来,虎妞很高兴。刘四爷正准备庆寿,就叫祥子帮忙。虎妞偷偷给祥子两块钱,让他去买一份寿桃,还要他勤快一点给四爷好印象。

第十四章:刘四爷庆寿那天,吃早饭时,车夫们把对刘四爷的不满都发泄到祥子身上,祥子气得差点和他们打起来。看到祝寿的人携妻带子,刘四爷感到自己的孤单,心情变得很郁闷。他看到虎妞对祥子的亲热劲儿,火上心头。当着众人的面,父女俩吵得不可开交,虎妞索性公开了她和祥子的关系。刘四爷把祥子也臭骂了一顿。

第十五章:虎妞让冯先生把祥子带到天顺煤厂去,她在毛家湾一个大杂院里租到两间小北房,准备了结婚的一切物事,定了喜日,给钱让祥子去买了新衣,他们俩就这样结合了。新婚之夜,祥子才知道原来虎妞的怀孕是假,是专为骗他的。祥子气愤难当,第二天,他真想一走了之,可是走到哪里去呢?最后,他还是回到了虎妞那里。他希望虎妞拿钱给他买车,而虎妞却不要他继续拉车,她让他去向刘四爷陪罪,希望重新回到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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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小说排行榜10、钱钟书:《围城》

全文共 18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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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简介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被誉为“新儒林外史”。第一版于1947年由上海晨光出版公司出版。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围城故事发生于十九世纪二十年代到四十年代。

主角方鸿渐是个从中国南方乡绅家庭走出的青年人,迫于家庭压力与同乡周家女子订亲。但在其上大学期间,周氏患病早亡。准岳父周先生被方所写的唁电感动,资助他出国求学。方鸿渐在欧洲游学期间,不理学业。为了给家人一个交待,方于毕业前购买了虚构的“克莱登大学”的博士学位证书,并随海外学成的学生回国。

在船上与留学生鲍小姐相识并热恋,但被鲍小姐欺骗感情。同时也遇见了大学同学苏文纨。到达上海后,在已故未婚妻父亲周先生开办的银行任职。此时,方获得了同学苏文纨的青睐,又与苏的表妹唐晓芙一见钟情,整日周旋于苏、唐二人之间,期间并结识了追求苏文纨的赵辛楣。

方最终与苏、唐二人感情终结,苏嫁与诗人曹元朗,而赵也明白方并非其情敌,从此与方惺惺相惜。方鸿渐逐渐与周家不和。抗战开始,方家逃难至上海的租界。在赵辛楣的引荐下,与赵辛楣、孙柔嘉、顾尔谦、李梅亭几人同赴位于内地的三闾大学任教。

由于方鸿渐性格等方面的弱点,陷入了复杂的人际纠纷当中。后与孙柔嘉订婚,并离开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在赵辛楣的帮助下,方鸿渐在一家报馆任职,与孙柔嘉结婚。婚后,方鸿渐夫妇与方家、孙柔嘉姑母家的矛盾暴露并激化。方鸿渐辞职并与孙柔嘉吵翻,逐渐失去了生活的希望。

(2)内容解析

《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长篇小说,于1944年动笔,1946年完成,1947年由晨光出版公司印行。这是作者在困顿之中“锱铢积累”而成的,小说“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没有明确的故事线索,只是一些由作者琐碎的见识和经历”拼凑”成的琐碎的情节。

《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

“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钟书本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认识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不再堕入虚无。

就一般而言,情节琐碎的书必然要有绝佳的言语表达才能成为一本成功的作品。钱钟书的《围城》果真是把语言运用到了登峰造极的境界。因此,读《围城》不能像读一般小说那样只注重情节而忽视语言了,如果那样的话(忽略其言语),《围城》也就失去了其存在的意义。

钱钟书并不是要简单地演绎这个比喻,他还要下一转语,不时地消除“围城”的象征。小说问世之后,颇受欢迎,不到两年就出了三版。《围城》里面的精言妙语是这部小说的最成功之处,也是最值得赏析的地方。解放后,一度绝版30年,1980年再次重印,在青年中激起了强烈反响。

(3)内容影响

李洪岩的一篇文章写道,钱先生作品的结尾,几乎全都归结为一无所有,即虚无。他举例说,《围城》的结尾是老钟打鸣,“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上帝的梦》则是上帝伸着懒腰,对着死气沉沉的落日、生意已尽的世界,长长地打着厌倦的呵欠,张大了嘴,好像要一口吞却那无穷无尽,难消遣的光阴。

《猫》的结尾是无限地向自己展开的永远走不完(即无结果)的人生路途。《灵感》的结尾是“猜不出”。《纪念》的结尾是偷情与无知。等等。而那篇未完成的《百合心》,依李氏所说,其寓意也就是《红楼梦》中“好了歌”所唱的,人忙碌一生,追求这,追求那,最后不过是可悲的一场空而已。

“围城”也好,“鸟笼”也罢,由于小说情节主要是围绕着主人公的婚姻与职业而展开的,所以,一种说法就认为钱钟书用这样一个比喻性的书名,是想说明人类婚姻与职业的盲目性,一个有力的证据就是整篇小说都贯穿着主要人物方鸿渐与几位女性的分分合合。

也许我们该认为《围城》的主题是复杂而多样的。钱钟书所要揭示的,并不仅限于婚姻和职业,更不一定是以抗战为主题。因此有人说这部小说是要揭示人的生存状态,揭示人性的盲目与混乱。人在这样一种进进出出的生存状态中,失去了目的性,就像是无头苍蝇,最终在忙忙叨叨、糊里糊涂里结束了生命。显然,这是一种带有存在主义哲学的味道的解说,并且多少是有点大而化之的解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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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耐看的小说推荐

全文共 2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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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经典小说是比真的面貌还要有神气、有活力、有生气的别具艺术生命的一种文体,经典小说积淀着丰厚的文学艺术内涵,是中外经典文学中一份宝贵的遗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经典耐看的小说推荐,欢迎大家参考!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一】《黑道风云二十年》

事先声明本人对于泛黑的书一般都不是很喜欢,不过二狗的这本《风云二十年》确实是真真实实的呈现了一个我们平常所接触不到的社会,不是接触不到,其实他们也就在我们身边,只不过我们没有去触碰而已。谁知道呢,说不定某天你就被某XX会给XXOO了。

扯远了,本书讲的是同生活在我们社会中灰色地带的魑魅魍魉,其实说是魑魅魍魉,他们也只不过是生活在平凡社会的一些平凡人而已,他们也有家庭的无奈和痛苦,同样也有对生活迷惘和憧憬。

就我个人觉得所谓中国黑X会,那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黑X会,黑相对所谓的白也只不过是它比它多了一层神秘的外衣,手法基本相同。

在现今的社会许多我们看不见的龌蹉都在不停的发生,但并不意味着它的不存在。没有真正意义上纯以黑为生的人,就算你站在了这个领域上是最顶端者,他也只不过是社会混口饱饭的人,他今日不知明日事。说不得那天自己就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本书从各个层面描写了形形色色的黑道中人。文字朴实老练,但也就平淡描述,没有突出每个故事的特点。所以,很好,但不是最好,之所以给出两颗半星还是因为对龙珠启迪比较大的。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二】《盗墓笔记》

小编是此书脑残粉,所以我打了这么多星,因为我已陷入深坑出不来了。

《盗墓笔记》是南派三叔所著的盗墓题材小说,小说的主要内容是:一群盗墓贼挖到了一部战国帛书的残篇,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他们几乎全部身亡。50年后,其中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在先人笔记中发现了这个秘密,他纠集了一批经验丰富的盗墓高手前去寻宝,他们在占墓中遇到了一系列诡异事件。

《盗墓笔记》系列是南派三叔的代表作,其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南派三叔也凭此作名满天下,跻身中国超级畅销书作家行列。

经典指数 ★★★☆ 【经典小说推荐三】《紫川》

紫川是一本优秀的网络奇幻小说,作者老猪。《紫川》用幽默诙谐的语言,细腻动人的笔触,向读者描绘了一个独特奇妙的世界。将一群不同性格的人物,一个个展现在读者面前。谱写了一曲既壮烈,又凄婉的悲歌。

阴谋与爱情。背叛与忠诚。懦弱与勇气。亵渎与尊严。

虽死无悔的兄弟,望断肝肠的恋人,扑朔迷离的身世,力挽狂澜的绝境……

一次次生离死别,一幕幕弯刀见血,一代代绝世名将,一处处惨烈沙场……

天纵之才的紫川秀,忠贞不二的斯特林,重义冷血的帝林,风华绝代的流风霜,婉娈可爱的紫川宁,老谋深算的紫川参星,雄才伟略的魔神皇,气度雍容的云浅雪,擎天一柱的哥应星,公忠勇毅的林枫,武功盖世的左加明王……

一个个如流星般璀璨的名字,将你带入《紫川》这个史诗般波澜壮阔的时空

不读紫川,会少很多乐趣和意义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四】《搜神记》 《蛮荒记》

无论线索,情节,转折,人物刻画都被分析的头头是道。

雨师妾和拓拔野,蚩尤和晏紫苏的感情,有时甚至能让人落泪。

有些碉堡的时刻甚至让人忍不住叫出声来。

传说中的神话人物尽数登场,不仅有英雄游侠、妖女灵兽、奇门异术,作品对亲情、友情、爱情及恢宏的战斗场面的描述亦丝毫不逊于古今之大家 。

文笔在网络小说中也实数顶尖。

可惜,野狐公子后来没出第三部,太遗憾了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五】《亵渎》

网络小说史上里程碑式的存在,在网络小说日益浮躁和商业化的时代,《亵渎》可谓是一个异数,无论是情节设计、语言风格、世界观构架、讲故事的方法、埋伏笔的深度,都达到了极高的境界。

故事一气呵成,精彩至极,当时我是连续几个通宵追着看完的,欲罢不能,我觉得亵渎绝对是当年网络玄幻的颠峰之作!当然你要是站在专家教授们的角度看问题,或者是硬要拿比较冷僻的国外玄幻和它比的话,他就是一快餐而已,但此书在龙珠的心目中绝对是一部不可多得的上剩大作,没有看过的书友,可以闲时翻阅。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六】《诛仙》

若不是情到深处难自禁,又怎会柔肠百转冷如霜

这部小说见证了中国网络小说的一个巅峰。无数人为奉为经典中的经典,书是好书,就是不想过多评价,如果不是一个烂尾的结局的话,这本经典之作,在撸主的心目中位置应该还能更高。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七】《龙枪编年史》

从某种意义来讲《龙枪系列》不算是网文,只不过龙珠是从网络接触到这本玄幻大作,其实这本经典大作也是今年才开始追,确实很好看啊。

它真实的刻画了每一个主角的内心世界。里面没有完美的英雄。这一群人只是拥有不凡能力的普通人,他们不是天生下来就拥有神力的海克力士,更不是刀枪不入的战神阿基里斯 。他们会自私,会害怕,就像每个生活在我们周围的平凡人一样。这里的英雄不过是努力试着寻求自己内心安定的流浪者。在龙枪的世界中,我们可以看见所谓的善良与正义并不是绝对的。善良有可能是懦弱,有可能是逃避的,邪恶有可能是温情的,有可能是人性的,这本玄幻大作一一诠释了人之常情的善与恶。

鉴于还没有看完这本大作,龙珠就已经惊为天人了,在本人的心目中龙枪系列是本年度我看过最好看的书没有之一,所以给的评分是四星半。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八】《阿里布达年代》

男女交合,是为王道;女女淫媾,是为圣道;男男搞基,是为邪道;至于现在的你……就是所谓的惨无人道!

罗森的书,森然大气,包罗万象,风趣搞笑,绝对值得一看。很多人奉《风姿》为罗森经典之最,但龙珠始终觉得这本《阿里布达年代》才是本人心目中的至经典,最大的看点是对魔法世界丰富的想象,情节跌宕起伏,读者难以猜测,引人入胜,小说中到处充满了幽默和搞笑,能让读者在轻松中消遣无聊的时光。小说的男主角是一个愤世嫉俗的年轻人,他智慧,叛逆,高傲,但外表上卑鄙、蔑视一切,可这一切都无法掩饰其内心深处的纯真和善良。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九】 《英雄志》

金庸封笔古龙逝,江湖唯有英雄志。

这本书也可以算为一本巅峰的武侠,鲜明的人物形象,跌宕的剧情,以及读后的回味和思考,会深深的烙在读者的脑海。也有些黑色幽默,不乏人性的思考,或者写本作品的作者就是冲着向武侠经典致敬而写就的这本网络经典文学。在龙珠的心目中本书值得大家深入去细细的品味。

经典指数 ★★★★【经典小说推荐十】《悟空传》

这是一本老书了,今何在的这本经典至今我还记忆犹新,那时二十出头第一次接触此等可以称之为诡异的文字,随着深入的阅读给龙珠的内心带来了非常巨大的震撼和反思,它的很多经典台词到如今还记忆犹新,仿似昨日。“若天压我,劈开那天,若地拘我,踏碎那地,我等生来自由身,谁敢高高在上。”

虽然只是短短的十万字,可是比那些什么西红柿、土豆、神机、烽火之流的动则几百万字都内涵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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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玄奘的小说

全文共 1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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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玄奘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人物,人们根据他取经的历史,创造了《西游记》,下面关于玄奘的原创短篇小说,欢迎阅读!

唐玄奘骑着马走在队伍的最前方,他的身边有一只河妖,一只猪妖,一只猴妖。老实说,他恨透了观音菩萨的安排。

玄奘一只手紧紧握住了缰绳,另一只手轻轻拍了拍龙马的头。听的一声贯彻云霄的马嘶声,玄奘才确定它只是一匹马,而不是鹰愁涧那头吞马的妖龙。

“悟空”玄奘战战兢兢地说“为师饿了,你拿着唐王的紫金钵盂去化些斋来。”玄奘的脸抬的高高的,生怕孙悟空看出自己的慌乱。

孙悟空从耳朵里掏出一枚针来,迎风幌幌,碗来粗细。猛跳起来,孙悟空一棒子朝地面打去,大地顿时裂开了一条七尺宽的沟壑。沟壑迅速朝唐僧袭来,到了龙马脚下,却被一股力量硬生生截了下来。

出手的可能是八戒,可能是沙和尚,还可能是白龙马,当然自然也有可能是孙悟空自己,但是却没可能是唐僧,因为他没这种手段。

孙悟空的眼睛眨也没眨,一棒子挑起包袱,架着筋斗云消失在天边。

唐僧始终装作一副什么也没听到的样子,听到筋斗云呼啸的声音,他的一颗心总算放了下来。

再前方有一片密林。

“师傅,前面妖气很重”猪八戒一心一意吓唬着唐僧,“要不我们坐下等着大师兄回来再走吧”

玄奘的脸绷的紧紧的,一脸怒气的望着猪八戒。那眼睛瞪的似铜铃般大小,好像猪八戒欠了他很多很多钱似得。

“猪……无能啊,亏你还是八百里云栈洞吃人不吐骨头的猪大王。有妖你不去打,怎么,做了我的徒弟,就变缩头乌龟啦”唐玄奘喝道。

猪八戒耷拉着他那一双蒲扇般的耳朵,走在队伍的前头。

“我说沙和尚”唐僧趾高气扬地说,“不要老在我面前拨弄你脖子上的佛珠,是提醒我你是只河妖嘛。骷髅头变成了佛珠的样子不还是骷髅头嘛”

沙和尚恶狠狠地瞪着唐僧,握着月牙铲的手松了又紧,紧了又松,最后无奈的摇了摇头。

“站住”一头狼妖拦住了玄奘一行人。

“施主,你快些去吧。慢一些,我大徒弟回来看见了你,你一定会没命的”唐僧好意劝着。猪八戒停下来一句话也没说。头靠在九齿钉耙上,一脸冷笑地望着面前的狼妖。沙僧半眯着眼睛。

狼妖楞住了,他有些错愕地看了看玄奘队伍,心里打着冷颤。

住了住神,狼妖抡起千斤重的大刀呼喊着像玄奘砍去。

沙僧好像没有要动手的样子,猪无能好像也不想动手。

玄奘开始有些后悔之前对他们的态度了。

刀口近在眼前了,唐僧赶忙念起了‘般若蜜多心经’。

“轰”一声巨响过后,唐僧安然无恙地跨坐在马上。眼前狼妖变成了一摊血泥。

“秃驴,我又救了你一命。哈哈,这下又立功了,观音总不会拿我怎样了吧,哈哈”孙悟空高举着棒子,像举着胜利者的王冠。

“阿弥陀佛”唐僧深深地舒了一口气,“都告诉你了,还敢送死,这也怪不得贫僧了。悟空,这次的事我一定像观音菩萨汇报,记你头功”

“多谢师傅”孙悟空扛着棒子走在了队伍前方。猪八戒退了下来。

唐僧的脸挤出一丝丝笑容,端正了身体,坐在马上,吃着猴子带回来的口粮。

妖怪怎么总是喜欢在猴子不在自己身边的时候出来呢?唐僧一直想不通。按照概率学来说,这事不能这么凑巧吧。

夜幕降临,明月高悬。

一只猪,一只猴,一个粗阔的和尚围在篝火旁。唐僧倚着一棵大树,好像睡着了的样子。

“你们说,秃驴的身体哪部分好吃呢?”孙悟空发话。

“当然是手了”猪八戒说,“你见过师傅做什么苦差事嘛,他的那双手,金贵的很,自然口感不错”

“我老沙最喜欢吃人脑,从天灵盖破开开始吃,那味道……”说着,沙悟净咂了咂舌,眼睛看向玄奘的位置。

风扯着火焰,呼呼作响。唐僧的呼吸随着徒儿门的话渐渐变重了起来。月光下,仨个妖怪相视而笑。

第二天,鸡未鸣时,唐僧师徒就又出发了。

前方就是狮驼岭了,孙悟空暗自谋划着。走着走着,他突然一挠头,从后脑勺拔出三根猴毛,趁唐僧不注意,一口气吹去。

猴毛顺着疾风迅速向狮驼岭飘去,顷刻之间化作三个相貌狰狞,面色各异的妖怪。

“师傅,前面有妖气”孙悟空驾起筋斗云往狮驼岭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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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短篇小说代表作《菊花》

全文共 76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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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作家的世界里你会找到另一个自己,菊花是菊花吗?你自己呢?下面是美国短篇小说代表作《菊花》,欢迎阅读。

斯坦贝克

萨利纳斯峡谷笼罩在浓厚的、灰色绒布般的冬雾之中,地上与天空下与世界完全隔绝了。浓雾像扣在周围山巅上的锅盖,把偌大一个山谷变成严丝合缝的一只铁锅。谷底那片辽阔平坦的土地已用多铧犁深耕过了,被犁头切断的一块块黑色泥土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萨利纳斯河这边的山坡上有个农场,残存着庄稼茬的黄色田垅仿佛浴在薄薄的、冷冷的阳光中;但在这十二月份,阳光是射不到山谷底部的。沿岸有一排茂密的柳树,焦黄的柳叶像一片火焰。

冬天是寂寞的季节、等待的季节,空气寒冷但不凛冽。一阵微风从西南方袭来,农民们希望也许不久会下场好雨,但目前有雾时是不会下雨的。

河这边,亨利·艾伦的农场上已经没什么活可干了。喂牲口的草已全部割完并贮藏起来。果园里的地面已经犁出条条深沟,为的是万一下场雨,果树可以多接点雨水。山坡顶上,牛群身上的皮毛已变得蓬松松的了。

爱丽莎·艾伦正在山坡上的花园里干活。她低头看见丈夫亨利在院子另一头和两位衣帽整齐的男人谈话。他们三人站在拖拉机库房前,每人都把一只脚登在那辆福特森牌小拖拉机的车帮上。他们一边谈一边抽烟,一边端详那辆拖拉机。

爱丽莎瞧了他们一会,又接着干自己的活。她三十五岁,脸上的肌肉痩削而结实,眼球像清水一般明澈。她穿一身在花园干活时穿的服装,因此身材显得臃肿粗壮。她头戴一顶男人戴的黑帽,帽檐儿低低地挡着眼睛,脚穿一双粗笨的厚底鞋。一条肥大的灯心绒围裙几乎把里面那件印有图案的衣裙全部遮盖了,围裙上的四只大口袋分别装着干活时需用的剪铁丝的剪刀,铲泥用的铁铲,扒土用的扒子,各类种籽和一把刀。为了保护双手,她干活时总戴着一副厚实的皮手套。

她这时正用一把锋利的短头剪刀剪掉去年残留的菊茎。她每隔一会就朝站在拖拉机库房前的三个男人看上一眼。她那成熟、秀丽的面庞不时现出一种急切的神情,甚至她使用剪刀时的动作也似乎过于急切、过于用力。与她那充沛的精力相比,菊茎显得太纤弱、太不堪一击了。

她用手套背面拂开遮住眼睛的一缕头发,脏手套在她面颊上留下一道泥污。一幢整洁的白色农舍耸立在她身后,高及窗口的红色绣球花成排地环绕着房子四周。看得出这是一所被打扫得一尘不染的小房子,因为所有的玻璃窗都擦得光亮夺目,连铺在前门台阶上的草垫都是干干净净的。

爱丽莎又朝拖拉机库房瞥一眼,两位陌生人正步入他们那辆福特牌小轿车。她取下一只手套,强壮有力的手指插进菊根四周的嫩绿苗丛,捋开每片菊叶,仔细察看密密麻麻的菊苗:没有蚜虫,没有土鳖,没有蜗牛或蛾子。她那感觉敏锐的手指一向能在这类虫蛾繁殖之前,就把它们通通消灭掉。

她丈夫的声音吓她一跳,他已经轻轻地走到她身旁了。花园周围有一道防止牛、狗、鸡进入的铁丝网,他这时正靠着那铁丝网,身子向前探着。

“又干这个了,”他说,“看来你已经为明年准备好一批壮实的新苗了。”

爱丽莎站直了腰,把手套戴好。“不错,这批菊苗明年会长得挺壮实。”她的语调和脸色显示心中颇为沾沾自喜。

“你的确有点本事,”亨利说,“今年秋天你那些黄菊花的直径足足有十英寸。但愿你能在果园里培育出那么大的苹果来。”她目光锐利地望着他。“也许我能,我确实有一套本事。我母亲也有,她能让一切插在地上的东西都成活。她说种花的人必须有一双会侍弄花草的手。”

“种花确实得那样,”他说。

“亨利,刚才跟你说话的是两个什么人?”

“咳,对了,我就是来告诉你这件事的。他们是西方肉品公司的,我已经把三岁的小公牛卖给他们三十头,成交的价钱和我要的没差多少。”

“那太好了,”她说,“你运气不错。”

“所以我想,”他继续说,“今天星期六,咱们下午到萨利纳斯去庆祝一下,吃吃馆子,看场电影怎么样?”

“好,”她重复道,“呵,那当然好。”

亨利用开玩笑的语气说:“萨利纳斯今晚有拳击比赛,咱们去看拳赛怎么样?”

“呵,不,”她急忙说,“不,我可不愿意看拳赛。”

“我在开玩笑,爱丽莎,咱们就只看场电影。现在两点钟,我要带斯卡蒂上山去把牛赶下来,这大概需要两小时,咱们五点左右进城。在克米诺斯饭店吃晚饭,你愿意不?”

“当然愿意,我喜欢在饭馆吃饭。”

“那好吧,我现在去备马了。”

她说:“看来,我移栽几株菊苗完全来得及。”

她听见丈夫在牲畜棚前呼喊斯卡蒂。不一会她看见那两个男人骑着马爬上淡黄色的山坡寻找牛群去了。

花园里有一片准备移植菊苗用的四方形沙土花床。她用小铁铲把沙土翻了几翻之后,把土拍平、打实。为移植那些新分出的苗苗她在沙土上已挖出十条平行的沟。然后她回到菊丛那儿,把脆嫩的菊苗挖出来,用剪刀剪去茎上的叶子,整整齐齐地摆成一堆。

从公路那边传来马蹄声和车轮的轧轧声。在沿河那排葱郁的柳树和杨树下蜿蜒着一条乡间土路,爱丽莎抬头一看,从那条路上正走来一辆怪样的车,驾着两匹怪样的牲口。那是一辆破旧的四轮弹簧马车,像草原上的篷车那样车上有个圆顶的帆布篷,车前驾着一匹栗色老马和一匹灰白花的小毛驴,两片门帘当中坐着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高大男人,他正在驾御着这两匹慢吞吞向前移动的牲口。篷车下面,一条又瘦又长的杂种狗稳步走在两只后轮当中。帆布篷上用黑油漆写着两排七歪八扭的字:“修补铁锅、铁盘;磨刀、剪、刈草机。”“修补”和“磨”这三个字写得特别粗大,每一笔的末端都滴下细细一条油漆。

爱丽莎蹲在地上瞧着这辆怪里怪气的、快散架的篷车驶过去。但是它并没驶过去,它拐个弯,朝她家门前那条农场小路驶来了。歪扭着的旧车轮发出叽叽嘎嘎声,那条又瘦又长的狗突然从车底下窜出跑到车前面。农场上两只牧羊狗朝它奔去,三只狗一下子都站住脚,直挺挺的尾巴颤动着,腿绷得硬硬地,它们缓缓地、严肃地站成一圈,很斯文地彼此闻着对方。当篷车驶到爱丽莎前面停下时,那只瘦长的狗由于寡不敌众,垂下尾巴,竖起颈上的毛,呲着牙,躲到篷车下面去了。

坐在篷车上的人高声说道:“这只狗受惊时一向打不过别的狗。”

爱丽莎笑起来。“我看它是害怕了。它经常受惊吗?”

那男人被她的笑声所感染,也开怀地笑起来。“有时隔好几个星期才遇到别的狗呢,”他说。他僵硬地爬过车轮,站在地上。车前的马和驴像枯萎的花枝那样低垂着头。

爱丽莎发觉他是个非常高大的男人,虽然头发和胡须花白了,但毫无老态。他穿一身皱巴巴的、满是油迹的黑色旧衣裤。他笑声一止,笑容立即从脸上消失。他的眼珠是深色的,目光流露着赶车人或水手才有的那种郁郁寡欢的神情。他放在铁丝网上的双手长着老茧,满布着黑色的裂纹。他摘下头上那顶走了形的帽子。

“我这次没走那条经常走的老路,”他说,“太太,走这条土路能过河抄近走到洛杉矶公路吗?”

爱丽萨站起来,把沉重的剪刀塞进围裙口袋。“对,能。但是这条路弯弯曲曲,而且还得涉过那条河。据我看,你这两头牲口过不了那条河。”

他有点粗暴地答道:“这两头牲口的劲头有多足,你是想象不到的。”

“当它们受惊的时候?”她问道。

他暂短地一笑。“对,当他们受惊的时候。”

“你听我说,”爱丽莎说,“我看你最好回萨利纳斯去,从那儿上公路要省时间得多。”

他用一只粗壮的手指把铁丝拨弄出铮铮声。“我不着急,太太。我每年都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走个来回,从不赶路。来六个月,去六个月,为的是来回都能赶上好天气。”

爱丽莎把手套摘下塞进放剪刀的围裙口袋里。她用手摸了摸帽口,想把散乱的头发塞进帽檐儿里去。“这种生活听起来怪有意思的,”她说。

他的身子伏在铁丝围墙上,向前探着,对她说:“看见我篷车上的字了吧?我是补锅磨刀的,您有什么要修补或是要磨的东西没有?”

“噢,没有,”她急忙说,“我什么都没有。”她回绝时目光冷冰冰的。

“最难磨的东西是剪刀,”他接着说,“很多人磨剪刀时反把剪刀磨坏了。可是我知道怎么磨,我有一种特殊工具,专利权属于我。这东西不大,可它确实有磨剪刀的诀窍。”

“我没剪刀可磨,我的剪刀都挺快。”

“那好吧,拿只锅来也行,”他诚恳地说,“锅底凹凸不平或是有个窟窿,我都能修补得跟新锅一样。你用不着去买新的了,可以省你不少钱。”

“我什么都没有,”她简短地说,“我已经告诉你了,我没有这类的活让你干。”

他脸上出现夸张的失望表情,声音中带有祈求的语调:“我今天一天没找到活干,今晚多半吃不上晚饭了,这全因为我没走原路。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公路两边的住户都认得我,都把刀剪留着等我去磨。他们知道我的好手艺能让他们省钱。”

“对不起,”她急躁地说,“我没东西让你磨。”

他的目光离开她的面孔落在地上,四处张望,最后看见她刚修整过的花床。“这是些什么花,太太?”

急躁的、冰冷的神情立时从她脸上消溶了。“呵,这都是菊花,花朵特别大,有白的和黄的。我每年都培育菊花,花朵比附近谁家种的都大。”

“是长茎的吗?花儿像刚喷出的一团团彩色烟雾似的?”他问道。

“对,不错!你这样形容菊花真是妙极了!”

“菊花的气味好像有点难闻,除非闻惯了。”他说。

“是种辣乎乎的味,”她反驳道,“一点不难闻。”

他赶紧改变语气:“对,我就喜欢那种气味。”

“今年秋天我那些菊花的朵儿足有十英寸。”她说。

那男人越发朝前探着身子。“你听我说。我认识一位住在公路那边的太太,她有个特好的花园,什么花都有,就缺菊花。上回我给她修补一只铜盆,(铜盆最难补,可是我补得不坏,)她对我说:‘要是你在路上看到良种菊花,一定想法子替我讨些种籽来。’她就是这么对我说的。”

爱丽莎的目光变得活跃而急切。“看来她不太会养菊。用种籽培育固然也可以,但是用这些菊苗移植就便当多了。”

“呵,”他说,“那么我跟你要几棵带给她,大概不成吧?”

“当然成啦,”爱丽莎高声说,“我可以用湿土把菊苗包好让你带走。只要勤浇水,这些苗苗就能在花盆里生出根来,然后她可以把它们移到花园里去。”

“她肯定非常想要这种菊苗。你说这是良种菊?”

“这种菊美极了,”她说,“呵,美极了。”她目光中闪着异彩。她摘下走了形的帽子,把头一摇,散开一头漂亮的乌发。“我把菊苗栽在花盆里吧,便于你带着上路。你跟我来。”

那人走进栅栏门,爱丽莎兴奋地跑过两旁种着绣球花的小路,跑到房后。她回来时带着一只红色大花盆。她在花床边的土地上跪下,手套也忘了戴,直接用手指挖出一些沙土,把土捧进新花盆里,然后捏起她刚才掘出的一小撮菊苗。强有力的手指把菊苗栽进沙土里,指关节把菊苗周围的松土捣结实。那个男人高高地站在她面前。“我要吿诉你怎么移植,”她说,“你记住了好去告诉那位太太。”

“好,我尽量记住。”

“你看,用不了一个月这些苗苗就会生出根,到那时她就得把它们全移出来,每棵间隔一尺,栽在这样的好土里。你看见吗?”她抓起一把黑土给他看。“菊苗会长得很快,很高。你千万别忘记告诉她,到七月份必须把茎剪下来,只留离地面八寸来高的部分就够了。”

“在开花前把茎剪掉吗?”他问道。

“对,在开花前。”由于内心急切,她脸色变得十分严肃。“剪过之后还会再长高的。到九月底枝上就开始长花骨朵了。”

她突然停住,仿佛不知所措。然后犹犹豫豫地说:“最难侍弄的是花骨朵。我不知道怎么对你讲才能让你明白。”她用锐利的目光直视他的眼睛,像是在听别人说话那样,嘴唇微微张开着。“我要尽量说清楚,”她说,“你听说过有人有一种专会侍弄花草的手吗?”

“好像没听说过,太太。”

“我也只能告诉你这种感觉而已。每当你掐掉不想要的花骨朵时,好像有一股力量直通你的指尖,你瞧着自己的手指掐去花骨朵,它们好像知道该掐掉哪些,你感觉它们知道。它们不停地掐呀掐,决掐不错。手指头好像和花秧连在一起,你明白吗?你的手指和花秧连在一起了,一直连到胳膊。手指知道该掐什么,决掐不错,你能感到它们知道。当你有这种感觉的时候,你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好了,决不会出错的。你能明白吗?你能懂吗?”

她跪在地上抬头望着他,由于激动乳房高高挺起。

那男人眯着两眼,有意识地转过头去。“也许我懂,”他说,“有时候在半夜里,我在篷车上……”

爱丽莎打断他的话,用沙哑的声音说:“我没经历过那种生活,但是我能明白你的意思。在漆黑的夜里——呵!星星射出锐利的光芒,周围静静的。呵,突然你越飞越高,好像每顆尖尖的星都射进你的身体。热热地,烫烫地——但很舒服。”

她跪在那儿,一只手伸向他的双腿和油污的黑裤,迟疑的手指几乎触到裤面时,手突然落下。她这时像只乞怜的狗,蜷缩在地面上。

他说:“你说的这些是挺好,不过,若是你吃不上晚饭,就不会觉得好了。”

于是她站起身,面带愧色但站得笔直。她朝他递过花盆,轻轻地放到他怀里。“给你这个。把它放到篷车座位上去吧,你赶车时可以照看。我去给你找点活干。”

她在后院破罐头推里扒出两只变了形的平底铝锅,拿回交给他。“给你。也许你能把它们修好。”

他的态度立刻变得非常在行。“我能把它们修得跟新的一样!”他在篷车后面架起一座小铁砧,从油污的工具箱里找出一只锤。爱丽莎从栅门走出,看着他把锅底凹凸不平的地方敲平。他两唇紧闭,显出很自信、很有把握的样子。当他敲打难以敲平的凹处时,上牙咬着下嘴唇。

“你就在篷车里睡吗?”爱丽莎问道。

“就在篷车里,太太。不论阴晴都淋不着雨。”

“睡在篷车里一定很有意思,”她说,“一定很有趣。但愿女人也能这样。”

“这种生活对女人可不合适。”

她上唇略略抬高,露出上牙。“你怎么知道?你怎么肯定?”她说。

“我不知道,太太,”他说,“我当然不知道。给你这锅,修好了。你不用再买新的了。”

“多少钱?”

“噢,五角就够了。我要的价不大,可活干得不错,所以沿公路到处都有我的老主顾。”

爱丽莎从屋里拿来五角硬币放在他手心上。“说不定有一天,有个人会跟你抢生意。我会磨剪刀,也会敲平锅底,我可以让你相信这些事女人也能作。”

他把木锤放回油污的工具箱里,把铁砧塞进车篷。“对女人来说,这种生活太冷清,也太吓人了。车底下整夜都有野兽爬来爬去。”他用一只手扶着那匹驴的白色臀部爬过车辕,在座位上坐稳后提起缰绳。“谢谢您了,太太。”他说,“我想还是您刚才的话对,我应该往回走,走那条萨利纳斯公路。”

“不用谢,”她高声说,“要是路上耽搁太久,别忘了在沙土上烧点水。”

“沙土,太太?……什么沙土?噢,是了,你是说花盆里的土。当然我会浇水的。”他用舌头打出咯咯声,两匹牲口把头舒舒服服地倚在脖套里,那只杂种狗又跑到两只后轮中间。篷车掉过头,缓缓地驶过栅门前的小路,顺着河,朝原路驶去了。

爱丽莎站在铁丝网前注视着慢慢离去的篷车。她的腰板挺得笔直,头朝后仰着,双目半闭着,因此面前的景象只朦朦胧胧地映入她的眼帘。她的唇动了几下,无声地说:“再见——再见!”接着她低语道:“那边真亮,那儿有发光的东西。”低语声把她自己吓了一跳。她甩了甩头,使自己清醒过来,然后朝四周看看是否有人听见。只有两只狗在听,它们从睡梦中醒来抬头看她,然后伸了伸脖子又重新入睡了。爱丽莎转过身,急匆匆跑进房子。

在厨房里,她伸出手臂摸了摸火炉后面的水罐,罐里装满了做午饭时烧热了的水。在澡房里她把脏衣服脱掉扔在屋角。她用一小块浮石用力擦洗小腿、大腿、腰、胸和胳膊,直把全身皮肉擦得发痛,变红为止。身体擦干后,她站在卧室中一面大镜子前仔细端详自己的身体。她缩进腹部,挺起前胸,转过身,回头瞅着自己的背影。

过一会她开始慢慢地穿衣服。她穿上全新的内衣裤,最好的长袜,那件最合身、最漂亮的衣裙。她仔细地梳好头发,画了眉,涂了口红。

她在梳装时听见亨利和他的助手赶小公牛进牛圈的吆喝声和牛蹄的嘈杂声。当她听见前门砰地一下关上时,她坐稳了等亨利到来。

前廊响起他的脚步声。他一进门就高喊:“爱丽莎,你在哪?”“在我屋里穿衣服、我还没收拾好。你去洗澡吧,有热水。你得快点,已经晚了。”

她听见他在澡盆里的泼水声后,就把他的一身黑色西装放在床上,旁边再放上一件衬衣,一双袜子和一条领带。她把一双刷得乌亮的皮鞋放在床边的地板上,然后走到前廊,端端正正地、笔直地坐下来,朝河边大路那个方向望过去。在那里,树叶受了霜的一排柳树仍呈黄色,因此在灰濛濛的大雾中,那排柳树像是一缕淡薄的阳光。在这阴霾的傍晚,这是山谷里唯一的色彩。她一动不动地坐着,连眼皮都难得眨一眨。

亨利把身后的门砰地一下关上,走来了,他一边走一边把领带塞进背心里。爱丽莎身子挺直,脸绷得很紧。亨利一下子站住,盯着她看。“嘿——嘿,爱丽莎,你真漂亮!”

“漂亮?你认为我漂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亨利吞吞吐吐地说:“我不知道。我的意思是看上去你变了,变得身强力壮而且非常快活。”

“我身强力壮?对,身强力壮。可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给弄糊涂了。“你在扮演什么角色吗?”他无可奈何地说,“这真像在演戏。你好像力气大得足以活活弄死一只牛!快活得足以一口气吞下一只牛。”

严峻的脸色突然消失了。“亨利,别说这种话了,你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我的确身强力壮,”她自豪地说,“以前我从没发觉自己这么身强力壮。”

亨利低下头朝拖拉机库房看了一会儿。当他再次看她时,目光已恢复正常。“我现在去把车开出来,我发动车的时候你去穿大衣。”

爱丽莎走进房后,听见他把车开到栅门前,发动机在空转。她慢吞吞地戴上帽子,拉拉这儿,按按那儿。但当亨利把发动机关上时,她立刻穿好大衣走出房来。

这辆双人敞篷小汽车颠簸在沿河边的泥土路面上,宿鸟被惊起,野兔钻进树丛,两只鹭鸶扑打着翅膀飞过那排柳树,一头扎进河中央去了。

爱丽莎看见路前方的远处有一个小黑点,她知道那是什么。

汽车驶近那黑点时,她会尽力不去看它的,但眼睛不一定能服从意志。她难过地暗自想道:“他很可能已经把菊苗扔在路旁了,连花盆一块扔掉费不了多大事。但是他不会扔掉花盆,”她心想,“他一定舍不得扔掉花盆,所以他不能把菊苗扔在路旁。”

汽车转个弯,她看见篷车就在前面了。为了汽车走过时不看那篷车和牲口,她把整个身子扭过去,转向她的丈夫。

刹那间,汽车驶过去了,一切都结束了,她没有回头。

为了压过汽车发动机的声音她高声说:“今晚能吃顿好饭真是太好了。”

“你现在语气又变了,”亨利抱怨道。他一只手从方向盘上挪开,拍拍她的膝头。“我应该多带你进城吃吃饭,这对咱们俩都有好处。在农场上住久了咱俩都变得太压抑、太沉闷了。”

“亨利,”她问道,“晚饭喝点酒成吗?”

“当然成。嘿!喝点酒当然好!”

她沉默一会之后说:“拳击比赛时,双方都打得很重吗?”

“有时候打出点伤,但不经常。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从小说上看到他们如何打破对方的鼻子,血流到胸脯上,手套浸透了血,变得又厚又重。”

他转过头瞅她。“你怎么啦,爱丽莎?我不知道你看这种小说。”他把车停一下,向右驶过萨利纳斯河上的一座桥。

“看拳击比赛的观众里有女人吗?”

“呵,当然,有些女人也去看。你怎么啦,爱丽莎?你也想去?你不见得喜欢看拳击吧?不过如果你真想看,我可以带你去。”她软弱无力地靠在座位上。“呵,不,不,我不想去,确实不想去。”她把脸从他那边转开。“今晚喝点酒就行了,就足够了。”她把大衣领子竖起来,为的是不让他看见她在像老妇人那样——虚弱地哀哀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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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结局

全文共 14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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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后的一天夜里有快马飞驰入宫,说齐晟狩猎时被惊了马,坠马身亡。我身子一僵,全然失去了控制,只心中还留着一丝清明,暗道这果真是特么一份惊喜!

太子早已大了,又帮着齐晟处理朝事多年,咋闻噩耗虽然悲恸却没惊慌,带着兄弟们照章守法地处理了齐晟的后事,然后便登基为帝了。

我也便跟着挪了挪地方,终于成了太后。

守了二十年,我终于能坐上太后那个位子了,可为什么心中没有丝毫喜悦,却只想放声大哭?

偏生又哭不出来,只觉的胸口堵得难受。

我就开解自己,我与齐晟好歹也一起过了二十年,就是养个猫啊狗的,这么长日子也处处感情来了,更何况是个活生生的人,心里难受是自然的,

待缓过这个劲来,自然一切都会好起来。

好歹成太后了,皇帝是自己的亲儿子,上面也没有正经的婆婆,只要不卖国夺权,估计是没人敢管我的。

我就想着,等身体好了就搬出这皇宫去,找个山清水秀的地方盖个大园子,把各样的没人养一些,每日里光看着都赏心悦目。

又想着自己现在年纪也不算大,正是徐娘半老的时候,就算是为了避免内分泌不调,也得偷着养几个面首才好。不过这事得隐秘着点,怎么也得给皇帝儿子留个面子。

……

关于未来生活,我想得很多,想得也挺好,只可惜身子却是极不争气,怎么也爬不起来。

玮元公主齐葳已进宫陪我多日,见我整日里吃了睡睡了吃的,像是没骨头一般躺在床上不肯起身,便干脆叫全了兄弟姐妹,齐齐跪在我床前,苦求道:母后,求您节哀吧,您这个样子,就是父皇在天之灵知道了,也会伤心的啊”

齐晟的在天之灵?他有个屁的在天之灵,这都死了两个多月了,早不知道跑哪里投胎去了。

可看着这几个孩子都跪在地上哭求,我也是心疼,说道:“你们都回去吧,我这就好了,放心吧。”

齐灏是皇帝,心思最多一些,立刻就接道:母后一天不肯延医问药,儿臣们就不起来。”

我没法子,只得向他们妥协了,叫他们给我请了太医来,然后该干嘛干嘛去。

太医很快就来了,跪在地上诊了会脉,头上却是滚下豆粒大的汗珠来。

我奇怪了,问道:“难不成还是绝症?”

太医身子抖的更厉害了,伏在地上结巴道:不不不是。“

我奇道:“那你抖什么?”

太医又继续结巴道:“太后娘娘这是是是……喜脉。”

我怔了一怔,闭目停了片刻之后,才低声说道:“你先推下去吧,这事谁也不要说,皇帝也不行。”

太医重重地磕了个头,退下去。

我躺在床上,只觉得心中口中都是一片苦涩。齐晟倒是走的干净利索,却是给我留下个遗腹子,这事叫我怎么和儿子女儿们说?

第二天,赵王进宫来探病,看我还歪在床上,对着我挤鼻子弄眼的,笑的不怀好意,说道:“皇嫂这病臣弟知道怎么治。”

我听了就纳闷了,问他:怎么治?

赵王冲着门口拍了拍手,就见门外走进一人来,身形高大,戴着兜帽,看不清容貌。

赵王冲我嘿嘿一笑,说道:这人定能治好皇嫂的病,臣弟先告退了。说完竟绕过门口那人,走了,顺手连殿门都替我关上了。

我听赵王那话里话外的意思,是给我这个新出炉的太后送面首来了?这青天白日的,他也太大胆了吧?也不怕齐晟气的从皇陵里爬出来?

门口男人伸手摘下了兜帽,缓缓抬起头来,露出硬朗深邃的五官。他冲我咧嘴一乐,低声问道:“芃芃,你总算成了太后,可是如愿了?”

我猛地坐起身来,惊愕地看着他,说不出话来。

他又笑着问我:“这可算是个惊喜?”

我愣愣地坐了许久,直到眼前的事物都看得模糊起来,这才回过神来,点头道:惊喜,真是惊喜。

他却笑得越发灿烂起来。

我又说道:齐晟,来而不往非礼也,我也送你一个惊喜,好不好?“

齐晟很是意外地挑了挑眉,问:“什么惊喜”

我也冲他咧嘴笑了笑,答道:“太后……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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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作文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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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请赐给我一件宝物吧!”我早晨嘴里叫着。“傻瓜,起床了!”妈妈叫醒了我。

我揉揉小眼睛,这时,我感到手里像有什么东西,伸开手掌一看,天啊!我的手里握着一瓶水,上面公公整整地写着“时间水!”我高兴得一蹦三尺高。

我穿好衣服,发现还有使用说明书,书上说:“只要把水一洒,在10秒内说变新或变旧都可以的。”于是我悄悄走到电脑旁,洒了一滴水后,马上说“变新”,电脑闪了一道金光,立刻变成了才买时那样新。我又来一厕所,那里可真臭,闻到就想吐,我捂住鼻子,洒了一滴后,又是一道金光,把厕所变成新的了,味也消散了。我又把花盆、钢笔、乒乓球、乒乓拍变得崭新华美。我心想,要把金鱼变成新的那该多好啊!我试着洒了一滴,金鱼马上变成才买时的那样,我高兴极了。

第二天,我把时间水带到学校来,看到我破旧不堪的文具盒,便把文具盒也变成了新的,过了一会,我心里突然冒出一个坏念头,把时间水洒到同桌余桌玲的凳子上,并把它变旧,因为这凳子本来就快烂了,如果再旧,一坐不怕烂了吗,上课时,我洒了一点说“变旧”。“轰隆”余桌玲掉了下去,全班同学马上发出震天动地的在笑声,老师把凳子换了后,大笑仍没停止。我准备还整她一次,于是,我把瓶子一摇“没水了”!我大叫。余桌玲看看我,又转到另一边。

我又小声说到:“神,求你再给我一瓶时间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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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繁花相送小说目录节选

全文共 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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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 我还没准备好

第一章 旧日痕迹

第二章 另一种妥协

第三章 那些年少轻狂

第四章 只要不曾拥有

第五章 共有的回忆

第六章 保留的任性

第七章 第一个吻

第八章 过去的只是时间

第九章 年少时的天真

第十章 那年夏天

第十一章 遗失的细节

第十二章 谁能率性而为

第十三章 我要的答案

第十四章 时间是我的宗教

第十五章 当你渡过恶水

第十六章 往事不必再提

第十七章 心的缺口

第十八章 前尘旧梦已逝

第十九章 加深的陷溺

第二十章 下一刻来临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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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小说着了迷作文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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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对足球,篮球,电脑,等等着了迷。但是最近,我却对小说着了迷。

可能以前因为年龄小的缘故,我总是对一些故事书,短篇文学感兴趣。但是自从我到书店里买了这一本书以后,从此,我就对小说着了迷。 以前,我只知道小说都是一本本厚厚的书,里面的文字多得数不清。我一点也不敢兴趣。只喜欢看一些字少画多的漫画。可自从同学们都说小说好看以后,我也去买了一本一种长篇小说来看。一开始,故事的情节就象连环锁一样,紧紧的扣在一起的。从不会说看了一节又断开一节的。我越看越入迷。它一直把故事连着写,使我睡觉时都舍不得放不下书来。实在到了要睡的时候,放下书后,我就会幻想着接下来的情节会是怎样怎样,会不会出乎我的意料呢?我一直幻想着,直到入睡。有时就连做梦也会想着呢!想起自己以前对小说的评价,那真是大错特错了。自从看了小说后,我对小说的重新评价是:精彩极了!故事的情节一个扣着一个,越看越使人入迷,越看越吸引人。而到我看了小说后我才发现,看一些故事书,字少画多的书是那么的乏味。而且我也知道看小说的好处了。看小说可以教你怎样写作文,还可以教你怎样写不离题怎样把作文写得像连环锁那样,内容不会断开一节一节的。现在,我看了不少小说了,如中国的名著,和不少外国名著了。看了那么多的小说,我的作文水平也渐渐提高了。

啊!小说!我对你越来越着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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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9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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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非那书中醉人的清香浅浅地在心头涌动,我又怎会了然那种对时间的追逐,对生命的救赎?

薄薄的纸页浸透着的是伤痛,字里行间缠绵着的是无悔,绾在心间难舍难分的寸寸情思,卡勒德?胡赛尼的一本《追风筝的人》写尽了幽伤,诉尽了衷肠,那般的温润,又那般的悲凉。

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哈桑——那个兔唇的哈桑,那个追风筝的人,他追逐的风筝,是亮起的一盏心灯,一盏忠诚的心灯。他追逐它,不放手,不停息,紧紧握住,受尽伤痛,只因那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哈桑能给阿米尔的,是一次又次无怨无悔地付出。在一场风筝比赛后,发生了一件悲惨不堪的事。在受到侮辱的瞬间,哈桑那炽热的目光无限留恋地停留在阿米尔身上,那目光如此深情,如此决绝。哈桑的风筝,断了线的风筝,轻盈的羽翅在长风中划过一道凌厉而优雅的弧线,仿佛割裂了风响,在空中留下虚无的痕迹。断了线的风筝,是断了线的友谊,割裂了心,留下难以愈合的伤。

多年以后,每每想起哈桑那深情的目光,都令阿米尔痛苦不已。离开阿富汗多年的他决定回归故乡,为儿时对哈桑的背叛做出救赎。这是一个轮回,阿米尔又回来了,为了自己曾经的过错,为了哈桑那一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为你,千千万万遍。”那一句“千万遍”究竟是多么痛的领悟,千万遍,是夸父追日的那段行程,一语仿佛道尽了人世间的深沉荒凉,只为一人付出所有,斩尽了所有藕断丝连间的难舍;千万遍,无论是做得遍体鳞伤终无果,还是从头便了然不必前往心碎,都无法抹去烙在心上的那千万遍无奈的苦楚。似海情深,手起刀落便戛然而止,命运就是这样捉摸不透,连一句最简单的交代都没有。

久居深巷的太爷爷走后,留下了孤独的太奶奶。在幽静的街道旁,太奶奶不甘落寞,便重拾旧业——画画。于是,那些搁浅在心底的语言,那些还来不及兑现的承诺,那些还来不及交付的真心,自拿起画笔的一刻,便被时光掷向再也回不去的地方,只是潜心画着。太奶奶一次次拿起毛笔,在宣纸上挥毫一幅幅浓情水墨画,画的只有太爷爷。她的画,经常会因为手抖而模糊不清,但她并没有放弃。“为你,千千万万遍”,我仿佛能够洞见时光送去的一张张水墨画,她单身影只独自愁,只身一人在孤灯闪烁的漫漫长夜中无声地画着千万幅相同的的画,沓杂着踩过浓得化不开的情意。

“为你,千千万万遍”,时时回荡在耳畔,萦绕在心间,久久不曾离去,亲爱的你,听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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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5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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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籍、读文章,我们总能长见识。这几天,我一口气看完《神秘岛》,深深地被书中的精彩故事给迷住了!这个故事讲述的是在美国南北战争中五个北方人:史密斯、纳布、潘克洛夫、史佩莱、赫伯特,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坐着一个热气球,逃离了俘虏营,结果天公不作美,热气球降落在一座荒岛上。这个岛上什么东西也没有,但大家都没有绝望,也没有丧失生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而是团结互助,运用大家的智慧以及辛勤的劳动,从赤手空拳、一无所有到制造出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建立了幸福圆满的生活。每当在他们最危难的时刻,总有一个神秘人物在援助他们,尽管疑点重重,最后终于揭开真相,原来这个人就是在他们到达之前就已经住在岛上一个岩洞里的尼摩船长。最后在一次火山爆发中,这几个人都险些丧命,直到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所指挥的“邓肯号”经过那里时,才把他们搭救了,最后回到了美国……

坚持不懈就是胜利,虽然我们可能面临重重挑战和失败,但是只要坚持到最后,就一定能成功。比如说我有一次去参加比赛,第一次预赛只得了170分,我心灰意冷,队友安慰我:不要放弃,继续来!第二次比得好也能拿第一。我鼓足干劲,马上开始修改相关程序,结果后来总评成绩得了第二名。

我们干什么事都要有恒心,要持之以恒,坚持到底就是胜利!所以我们做事要坚持下去,不能半途而废,如果本来可以成功的却因自己的不坚持而变成了失败,那是多么可惜的一件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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