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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作文专题栏目,提供与小说相关内容的作文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小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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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本大学生必看小说

全文共 2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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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应该用知识充实自己,那传说中的大学生必看的10本小说都有哪些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大学生10本必看小说,一起来看看。

大学生必看小说:青春泪流满面

作者:上官潇潇

"大学校园里面真的有这么黑暗吗?",年级比较小的网友会问我这样的问题,很怀疑,很恐慌的样子,告诉我感觉没有希望。而那些工作了的朋友,或者说年级比较高的朋友,会告诉我,"这就是真实的大学生活。",很怀念,很忧郁的样子。看到这些,我就在想,到底是什么东西让我们在短短几年中仿佛脱胎换骨,恍若隔世?

是生活本身,还是我们自己?什么东西才是我们的追求?爱情?友谊?出人头地?......

大学生必看小说:理工大风流往事

作者: zt

幽默搞笑的无厘头语言,飙风突进的少年心气。让你感受激情四射的真实的大学生活。

本书借用三国的人物,巧用他们之间的关系,再用纪实手法加上搞笑的无厘头风格,作者演绎了一种激情四射的大学生活。小说中的颓废、叛逆、反抗以及真挚的友情、难忘的爱情,无不充满着真实的元素。

大学生必看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

作者:郭敬明

出版社:春风文艺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3-11-01

内容简介:这是郭敬明的第二部小说,这部小说一改《幻城》的奇幻风格,从天上回到人间,小说以北京、上海等大都市为背景,讲述了几个年青人的爱情故事,情节曲折,语言幽默生动。

郭敬明就是这样,不断地进行新的尝试,颠覆他在人们心目中留下的旧模样。在《梦里花落知多少》里,他会逗你发笑,但还不忘恰到好处地玩点儿“深沉”,让你的心里弥漫起忧伤。笑中带泪,泪中带笑,郭敬明在《梦里花落知多少》揭示的,也是生活的实质。

大学生必看小说: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

作者:何员外

在这本书里我能闻到初恋的清馨,听到誓言的无奈,看到真爱的奇迹……

我想,之所以大家都喜欢这篇小说,最大的原因来自于它与我午一样,都在“大学文化”里。看着它就好像在回忆昨天发生在自已身边的事情一样亲切……

毕业了,恋并没有失;何员外离开了上海理工,我们的大学不在继续。读《毕业那天我们一起失恋》,其实在读我们自已,读我们一路放歌的大学时光……

在被他的诙谐语言所打动投入到角色的时候,我会不禁笑出声来,但之后我却感到一丝丝伤感……

何员外写到大学恋爱部分,更给人一种似曾相识的唯美感觉,很美妙,很微妙,那是很多大学里的朋友都幻想和追求过的……

看下来,你会发现,你停不住,会一直想往下看,不是关注故事的结局,而是被召回到那早已远去的校园的那片草坪,晒着太阳,听一个特别空的人在你耳边东家长西家短,然后觉得生命还是单纯点好……

大学生必看小说:没人疼

作者:温文稳问

这是一群理工大学里的文科生,总觉得母校对他们像继母…… 王小旗暗恋李蓝“暗”到一定程度,虽曾柳暗花明,终于暗无天日;赵赤峰才高八斗,忽然有天怀疑自己得了性病;华哥离开学校远走俄罗斯,娶个金发老婆名叫“裂巴”;刘学在一场赌局中把自己输给了女朋友,老大却不爱美人爱江山;众位老师千奇百怪,有的在课堂上给学生针灸,有的要求给自己写悼词……毕业后曲终人散,兄弟们又聚到一起,陪王小旗千里之外的女友和她的男友操办了一次婚礼……

大学生必看小说:我不是聪明女生

作者:董晓磊

在韩国,我国网络小说的美少女作者董晓磊的《我不是聪明女生》被称作是最接近韩国生活、最幽默、最唯美的网络小说,这也是目前唯一在国内还没出版便被韩国引进的网络小说,在韩国一经发行,便龙卷风般席卷整个韩国图书市场,发行量在短短两周内迅速突破300万册,稳据韩国图书排行榜首。此次我国网络小说在韩国出版还是首次,小说《我不是聪明女生》一经登陆韩国,便令韩国炫酷新生代为之疯狂,据不完统计,每两个韩国炫酷新生代中就有一个看过《我不是聪明女生》,在韩国,炫酷一族没有听说过《我不是聪明女生》,被看作“另类”。

《我不是聪明女生》已是网络人气最旺的小说被中、韩各网站疯狂转帖,两地网站点击率总合超过6000万。封面绘制更是由日本动漫大师藤原熏及我国动漫高手刘亚平、刘馨两地强强联手为小说量身绘制。小说更是在韩国产生 “哈唐族”新名词,引发中国留学潮,大批韩国学生涌向东北学习汉语。

大学生必看小说:那一季的青春飞扬

作者:旧梦如欢

公元1999年--历史书上描写重大事件都是这么开头的--一个历史性的时刻:我18岁,长大了。

超级幽默,超级伤感.

大学生必看小说:第一次亲密接触

作者:痞子蔡

部小说被认为是中文网络文学的一座里程碑,它使作者痞子蔡一炮走红,也使网络文学开始为人关注。书中痞子蔡悼亡似地诉说了一个凄迷的爱情故事,美丽的女孩最后死于绝症,她的名字很浪漫,叫轻舞飞

“如果我有一千万,我就能买一栋房子。

我有一千万吗?没有。

所以我仍然没有房子。

如果我有翅膀,我就能飞。

我有翅膀吗?没有。

所以我也没办法飞。

如果把整个太平洋的水倒出,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

整个太平洋的水全部倒得出吗?不行。

所以我并不爱你。”

大学生必看小说:草样年华(1,2)

作者:孙睿

出版社:远方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4-01-01

本书是一部描写大学生活的长篇爱情小说,以邱飞和周舟的爱情生活为主线,塑造了大学生邱飞、杨阳等个性鲜明的人物,在学校里,他们都是所谓不务正业的“坏”学生,无心学习,整天琢磨着逃避考试、偷窥女生宿舍、谈恋爱、玩乐队、喝酒、打架等等,为读者展开了一幅活灵活现的大学生活众生相。但他们实际上又是充满理想和热情的青春少年,他们渴望找到灵魂的出口,热爱文学和音乐,内心充满了善良和对未来的期待,只是与大学校园死板、程序化的环境格格不入,这才导致了他们的愤世嫉俗,以微弱的“坏”来与周围的环境相抗争。直到最后才猛然惊醒,为自己青春的面目全非和支离破碎而备觉荒凉,在此情可待成追忆时,才知道爱情和生活的可贵。

大学生必看小说:那小子真帅

作者:可爱淘

出版社:世界知识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4-01-01

内容简介:最炫最酷的韩国网络小说《那小子真帅》一经发行,

几十万读者迅速被韩国的“帅小子综合症”成倍数传染,炫酷一族无一幸免地被"帅小子情结"狂风骤雨般地“清洗”。

《那小子真帅》给人一种日本漫画式的感觉,讲述了一个家里有钱,长相一流“四大天王”之首的男孩子和一个虽然平凡,却活泼向上、充满朝气的女孩子之间的爱情故事。

作者巧妙地运用了一切学生耳熟能详的道具,如发短信、手机联络、改校服裙子、去卡拉OK唱歌等,营造出贴近生活的爆笑气氛。根据小说改编的电影更是由偶像小生宋承宪、当红女星郑多彬担纲,人气直线飙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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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教版高中第五册第二单元编写寓言故事或科幻小说作文:假如记忆

全文共 6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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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好的记忆,是人生命中美丽的弧线。它们一根根的交织在一起,正因为这些弧线的交织,才形成了各种各样、使人长存脑海的回忆。记忆,有时像一幅美丽的画卷,令你我感到心旷神怡。记忆,有时又像一条蠕动的虫子,吞噬着你我的心灵。

托着腮,幻想着,假如记忆可以移植——

假如记忆可以移植,我想把每个同学父母的记忆移植到同学的记忆中。用父母儿时的艰辛来激励我们这一群叛逆的孩子努力学习。让父母记忆中的那一颗颗汗水,化作一场雨,浇灌着我们只顾吃喝玩乐的活跃的脑细胞。用父母那一滴滴晶莹的泪珠,敲打着我们自私的心灵。让父母对我们爱的记忆,来激励我们奋勇向前……

假如记忆可以移植,我想把小孩那纯真无暇的记忆移植到我的记忆中,尽情享受那没有痛苦,没有郁闷,没有纠结的快乐生活的记忆……假如记忆可以移植,我想把那道“残阳”给亲人留下的悲痛记忆移植到我的记忆中,让我独自一人去承受痛苦。我相信:坚强的心灵可以抵挡一切。我想看到的:只不过是家人能够开心快乐地度过每一天。

假如记忆可以移植,我想把诗人的记忆移植到我的记忆中:领略那“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的庐山瀑布。攀登泰山极顶,感受那“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壮阔。欣赏那“奔流到海不复回”的黄河。享受江南那“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的秀丽景色。感受苏轼那“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的超俗与豁达……

假如记忆可以移植,那该有多好……

叮铃铃——

叮铃铃——

铃声把我从幻想中拉了回来,仰望着天空,自己的记忆好想被刷新了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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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者为王小说第六章

全文共 38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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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年,我听到最多的两句话便是“你要求太高了”和“你别要求太高了”,包括七十九岁的姥姥,都能张口就来一句“小曦啊,是不是你要求太高了呀”。我看着她那已经连续九年吃苹果得先打成泥的牙齿:

“我要求怎么高啦?”

“这个我不清楚……不过,肯定是因为你要求太高。”

假期里大家族的聚会,饭店里订了两桌,一年里也许只在此刻碰面,犹如彗星接近地球却远不及它美好的交际活动。许多亲戚我连该如何称呼都不知晓,依靠对方的样貌来判断是伯伯还是叔叔。可即便如此,最后免不了,亲戚们接力着血脉中那一线微薄的使命感,将我放置在话题中心,传达一个主题思想。

“别挑啦。”

三姑姑六婆婆凑齐了花色,轮番打着牌,语气好像一块湿抹布那样反复打着我的脸:

“年纪不小了,再挑下去真麻烦了。”

“要求那么高,最后受罪的是自己啊。”

“你妈妈等着抱孙子呢。她多着急。”

我溜出一眼逮住老妈,她那完全是支撑起来的笑容,勉强得像一把坏雨伞。

局面很热闹,而饭店的水准很高,如果发飙摔碎几只碗,最后还得自己掏腰包赔偿,所以我只能改天拉着章聿在阳台上对着明月狼嚎“我要求高个屁啊?!”“高你娘亲啊?!”“高你舅母啊?!”“高你三叔啊?!”但这两句话是所有剩女必定逃不掉的宿命,岳飞背上是“精忠报国”,剩女背上就是“我要求高”,诸葛亮泪洒《出师表》,剩女泪洒“要求高”,荆轲刺秦王,剩女要求高,郑和下西洋,剩女要求高,林则徐销烟,剩女要求高,改革开放好,剩女要求高。

“这个世界到底还有没有逻辑?!讲不讲天理?我怎么就要求高了?我不过希望对方和我条件旗鼓相当而已!合着我找个三等残废,然后小学毕业在马路牙子上修自行车胎的才叫要求不高了?!”我气得可以靠自己的双腿跳到小区水池里的荷叶上去,“敢情我拼命考上大学,在公司加班加到能靠老茧增高两公分,就是为了将来被人指责‘要求高’?有些人自己不知道好好修炼,提高水准,反而把赶超他们的女生都贬为‘要求高’?”

没错,“满腔悲愤”也不足以形容我的气结。眼看自己被无端端放大,好像一座坟头突然被插上了登山队的旗帜,围观群众纷纷发出“好高啊,好高啊”的欢呼——我体内的怨恨经年累月,足够发动一辆汽车开出十公里,余下的还可以煮熟两锅芋头汤。

章聿不知是第几杯酒了,她的手指半截凉又半截发烫,“很多人死命地赖在平均工资水平线下,有空咒骂却没空好好靠自己的本事赚钱。怎么?难道我们的收入都是彩票中来的、烧香烧来的?而眼下他们似乎终于逮到了发泄和攻击的机会——‘你们不是拽么能干么?那你们就剩着吧!’这么一想,我倒也坦然了:宁可开私车背名牌地继续孤家寡人,也不会委屈自己嫁给几年只舍得买水果罐头的猥琐男们!”

我和章聿默契点头,又干掉几斤顶级的糯米糍荔枝,在那个宁死不屈的夜晚,流着鼻血拈花微笑。

或许这个世界上,把自己训练得太能干也是一种损失。就好比老妈曾经连我报名学习游泳都持反对意见,“小姑娘要学那么多做什么?”许多年后我在游泳池里看见许多男性借“教授”之名把两手乘机托在女伴的双峰之间,欢声笑语,水波荡漾,而我不得不跟随一群平均年龄五十八岁的大叔大婶继续下一个来回,老妈的先见之明终于显现。

章聿同样,她在读书时代便是体育标兵,据说当年光靠体育加分,她即使在高考考场上吃热干面也照样能被名校录取。可进入大学没多久,眼看周围一个个弱不禁风样的女友都被人用玫瑰花和吉他接走,而章聿只能在这幅浪漫画面中,继续扔铁饼和推铅球。“那时我常常想,我前世的恋人到底得有多蠢多二,导致今生转世成一个铅球?”

“眼下不是有男友吗?”我猛然回想起来,至少半个月前,章聿已经走出了单身一族才对。

“什么?谁?哦,你说那个,之前就结束啦——”章聿将头发拢到胸前又妩媚地一甩,“你怎么想得到,一个胸肌硬到可以拿来打乒乓的人,他的爱好居然是‘十字绣’——我真的很怕再过几天发现他的上臂有只喜羊羊的刺青。”

和章聿在一起后,我常常能发现世界如此缤纷多彩。例如她曾经收到追求者送的生日礼物是一只传说中的迷你兔,但不出一个月它就长到了十五斤,庞大到总让人错觉角落里还有张单人沙发。这份爱的口粮要放到旧社会,足够救济一家子五口人撑过半个月。

“可就这样,让我老妈知道了,她一如既往怪我太苛刻。‘说明他内心很细腻体贴啊’。”章聿一个劲儿摇头,“那还有什么话好说?”

“是啊,没什么好说。”

“要求放低点儿。”

“我要求怎么高了?”

“别挑啦。”

“我为什么不能挑?”

“年纪也不小了。”

“关你屁事。”

连我自己也觉得这是一种抬杠式的争吵,像冲镜子挥舞爪子的小猫,永远也等不到胜负分明的那一天。可还是,时不时地,时不时地,当某种再熟悉不过的语气,用看似劝慰,实则瓦解你、攻击你的力道,它们上前握住你的手掌,仿佛那些肤浅的温度便能掩盖住内心龌龊的意图:

我只想告诉他们我刚刚上完大号还没洗手。

从汪岚的办公室里突然传出的哭声让我背上国庆阅兵般站直了一片鸡皮疙瘩。我探出脑袋,却是汪岚安慰着别人走出门。女孩用手托着脸,两侧头发严实地垂落下来,但哭声无法掩盖,仅仅是指缝中交代的情绪也足够激动了。而她一个强硬的甩肩将汪岚拒绝在容许的范围外,汪岚用颇为尴尬的眼神和我对视一眼。

“怎么了?……”我和她一同目送女孩远去的身影,对方急切逃跑的脚步像颗从坡顶掉落的杏果,“那是小米吧?”

“去吃饭么?”汪岚抬手看看时间,“正好午休到了。”

“好。”

第一股冷空气带来的降温,让马路上积起浅浅的落叶,汪岚一张脸被吹得像捧淡水,她边走边对我说:

“派她去印尼常驻三年。”

“去印尼三年……”我鹦鹉般重复一遍,在关键字上下了重音。毕竟连保洁阿姨也知道,什么地方迎接你的是芝士和香槟,什么地方迎接你的是地震和海啸,“小米结婚了么?”

“还没,她刚刚和男友谈及婚嫁,分开的话会很辛苦……”汪岚交握着双手搓一搓,表情里的一丝无奈如同现形了一般在她手指上缠绕起来。

“那是挺麻烦。”我想起类似的日剧或电影,这年头,唯一能够战胜“远距离”这件事的应该只有洲际导弹,“你说她会答应吗?”

“只能说服她答应。”汪岚却朝我摇着头。

“也是,辞职的话代价太大了,如果在印尼挺过三年,回来后必定被晋升吧。男朋友这种,大不了再找一个。自己的前途不能放弃。”我说的每句话都是真心的,可汪岚忽然停下看着我,我的脸上划过不知是北风还是其他的细微撕扯感,“怎么了?”我问。

“想起那年你来面试时的事了。记得么?”

“……哦……”我当然记得。

六年前,二十四岁,简历投到第二家便有了回音,经过两轮笔试后,最终回的面试安排在周一。同时等候在厅外的三个人里,有个男生从最初便坐在我旁边,眼下我还能大致回忆他的模样,而在当时,我以为他像匹刚刚蹚过水的漂亮的烈马,那层濡湿的忧郁感便来自他在聊天过程里对我流露出家境的艰难。他说自己的父亲很早去世了,母亲是靠摆早点摊把他拉扯大的,“所以一直等到我读小学前,我都以为全世界的人早餐都吃葱油饼诶,还是那种四周烤成焦黑色的饼,其实只是我妈技术不好吧,难怪她的生意一直好不起来……所以,如果能领到第一份工资,会先给我妈买个烤箱吧——不过烤箱能做葱油饼这种东西吗?应该不行吧?”他看着我笑,像一层结在牛奶上的膜,所以我当时就晕头转向了吧?我像个被刺破包装的果冻一样,开始允许自己的不可收拾,我就是揣着满怀的不可收拾的柔情,被喊进面试室的时候,前十五秒都在扭捏着自己的手指,并在汪岚从桌子那头又一次喊出我的名字时,简直毫无悔改地说“我想放弃这个机会”,我沉浸在把自己美好的寓意恩惠给竞争者的悲情中。

“那个时候才二十四岁嘛。喝一瓶啤酒就会吐,被超市大妈插队还会哭呢。”我冲汪岚抬抬眉毛。

“我可是吓了一跳。”那时汪岚见我说不出理由,她好心将我的面试又往后推了一天,让我回去再考虑一下,“还以为你家里出了什么事。毕竟我当时很看中你的简历,如果放弃是很可惜的。”

“嗯……”我在家将这份天真的情感炙烤了两天后终于冷静了下来,却仍旧坚持自己那时的冲动是唯美的,仿佛橱窗中的灯光,我即便是枚再普通不过的石子,沐浴着它便会发亮,“所以你说……小米会为了男友而辞职?”

“可能吧,爱情和面包,不是所有人都像我们一样选择面包的。”汪岚拉着我在桌子旁坐定。

“面包多好吃啊,口味丰富还有营养。”我开始无趣地和她打岔,接着被口袋里的手机喊到一旁。“喂,哦,章聿?怎么?嗯?汶绣路?新建的国际展览中心附近吧。你还真去?不怕受刺激?……行了够了。”挂了电话,接过汪岚递来的视线,我叹口气,“朋友要去参加个婚礼。她也一样,单身很久了,所以问她怕不怕受刺激,你猜她怎么答的?”

“什么?”

章聿一定是边收拾自己耀眼的妆容边对我抱以不屑的吧,她长长的睫毛傲气地翘着,对我说:“怎么会怕?我最近都听《金刚经》开车上路。小宇宙淡定得像用妇炎洁洗过。”

但婚宴这事对我来说还是有些杀伤力过大——便秘的话吃些香蕉酸奶就行,何必动用耗子药呢?况且很多时候我受到的间接伤害也有不可小觑的力量。常常每次一开房门,我的毛囊便会准确收到空气中弥漫的悲剧因子,随后摆放在桌面上的两盒喜庆巧克力便挑明了真相:父母刚刚从一场婚宴中返回。我看着那几颗巧克力,就跟看樟脑丸没什么区别。

而老妈显然不像章聿那样受到《金刚经》或《大悲咒》的指点,她脑海中依然回荡着《结婚进行曲》,让她食不下咽。

“许叔叔的女儿比你还小六岁呢,怎么那么早就结婚了呢?”

“你管人家几岁结。”

“他们原来是高中同学诶。高中时候就好上了。”

“是啊,我读高中时你说要是早恋你就拿扫帚打断我的腿。”那把扫帚现在还尚方宝剑似的挂在厕所,为我的剩女之路保驾护航。

“哦,难不成你现在都怪到我头上了?”她转念想起来,“对了,你和那个会计师之后还碰过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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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作文:薄荷的未了花季

全文共 3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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渺言喜欢唱歌。有时唱他自己写的歌,忧伤而明媚,疼痛而温暖。

我只是想说喜欢你/只是这一句/你总是喜欢仰望天际/扬起一脸的稚气/轻轻含着笑意/微微伸出手指/刹那间/波光流溢/我只是看着看着就喜欢/你说你说我们要一直在一起/一直一直/不离不弃。

渺言的嗓音明透而清亮,一字一珠。华丽仿佛梦境。

我们几乎每天都去花店看看,观望每朵玫瑰从孩子变成娇艳的女子,从花苞中破茧而出,瞬间妩媚的模样。

那朵荆棘遍身的玫瑰长得很慢。柔柔弱弱。

我和玫渐渐熟识。她的美丽如同蝴蝶般倾泻出所有。她告诉我渺言在学校的事,而渺言是不对我说这些的。

玫总是张扬地笑着,坚强而谨慎。

渺言是学校里的白马王子。英俊,温柔,冷静,分毫不差。

我从玫那里买了一袋薄荷的种子,看它小心翼翼地绽出了单纯无邪的绿,一抹就抹到天的尽头。我抚摸它的柔韧的叶瓣,手指上遍沾满了花粉,散着洁净的香气,阵阵清朗的意味。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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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青春我们正好》的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2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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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婷,从小到大因为出众的外貌被封为校花,身边总是不乏各种男生的追求,全校的男生几乎有一半都在暗恋明恋着刘婷。刘婷是美术生,一直在坚持学画画,梦想着考入理想中的美术院校,成为一名出色的服装设计师。刘婷自始至终也没有放弃过自己的梦想,并且一直在为此坚持着。

肖小军,非常典型的叛逆少年,同学眼中的小霸王,老师眼中的坏孩子。肖小军对无数男生心中的女神校花刘婷,一见钟情,并且展开了猛烈的追求攻势,两人在彼此的接触中慢慢的走到了一起。

郭海兵,剧中男二,同时也是肖小军昔日的好哥们,兄弟俩爱上了同一个女人,郭海兵一直都对刘婷一直穷追不舍。为了刘婷,可以一改往日的小混混面貌,发奋刻苦,努力学习只为了博得女神刘婷的青睐。只可惜的是,刘婷自始至终心思都没有在郭海兵的身上,哪怕最后嫁给了郭海兵,心里还是惦念着肖小军。

韩露,整部剧中最悲情的一个人物角色,同时也是女主刘婷的好闺蜜,无话不说的好朋友。性格不同于刘婷的温柔大方,韩露直率洒脱,敢爱敢恨,一直深爱着肖小军。为了得到肖小军最后与好姐妹刘婷也撕破了脸。

令学生家长都头疼的叛逆学生肖小军对学校里公认的学霸校花刘婷一见钟情。肖小军身上洋溢着青春狂野的气息,勇敢无所畏惧,成功地吸引了乖乖女刘婷的注意力,两人最终展开了一场火辣辣的热恋。

同时肖小军的好哥们郭海兵也爱上了刘婷,两人在发现对方爱上的都是同一个女人之后,两人之间的兄弟情义开始产生了缝隙,再后来的一次矛盾中,两人最终爆发了起来,为了刘婷大打出手,两人从此分道扬镳。

而刘婷的好姐妹韩露呢,一直钟情于肖小军,毫不掩饰对肖小军的爱意。甚至于在发现肖小军爱的是自己的好姐妹刘婷的时候,为了努力追求属于自己的幸福,还强求刘婷退出这场错乱的三角关系。是个敢爱敢恨,为了得到肖小军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刘婷和肖小军这对两情相悦的苦命鸳鸯最终因为家里上一辈的恩怨被硬生生的拆散了,两人带着对彼此的牵挂在毕业以后各奔东西。再次相遇,两人的身份地位,已经截然不同,有了很大的悬殊。

肖小军没有身份没有背景,想要在社会上混出来个人样,从给人当司机开始做起,两个人多年以后的初次邂逅,就是在肖小军如此窘迫的情况下,肖小军深知以自己现在的经济实力和地位根本配不上刘婷,不能给刘婷物质上的保障和依靠,肖小军虽然内心还深爱的刘婷,但是肖小军还是违心的拒绝了刘婷的主动示爱。

直到肖小军终于凭借自己的努力一步步往上爬,混成了自己理想中的样子,肖小军想要找回刘婷的时候,刘婷已经成为郭海兵的妻子了。郭海兵在婚后完全变了一个人,因为一直介意自己的妻子心里还有别的男人,变的暴戾,患得患失,对刘婷的态度忽冷忽热,甚至于还对刘婷动用家暴。刘婷最后忍无可忍,两人最终还是离婚了。

肖小军和郭海兵两人之间的关系也变得更加恶劣,两人为了刘婷拳打脚踢。郭海兵因为得不到刘婷的心,变得丧心病狂,想尽一切办法要毁掉肖小军和刘婷,变的麻木不仁,成了彻头彻尾的反面角色了。

郭海兵为了自己心中的邪念,最终还是把自己给毁了。而肖小军和刘婷两个人之间再没有牵绊,两人最终确定了彼此的爱意,最后结局走到了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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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沈石溪动物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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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没看过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书,我可能到现在还不知道,以动物生活作为题材的书会这么感人,生动又有趣。

我第一次拿到沈石溪的书时,我以为会枯燥无味,可当我翻开第一页时,我就改变了想法。因为我看到了动物也同样有情有义,无论是凶残的狼,还是狡猾的狐狸,包括令人厌恶的乌鸦。我看到了母崖羊为保护幼崽不惜牺牲生命,与豹子同归于尽的生动场面;我听到了黄毛母狼失去公狼后悲痛欲绝的吼叫;我仿佛目睹了两只雄鹰成为朋友,共同捕猎的情形。在这本书中,哪一只动物都不自私,做的事都有这其中的道理。所有的动物都仿佛有了人的思想,也有了人的品德,仿佛都知道什么是友谊,什么是真爱。一件件一桩桩的小事在沈石溪的笔下生动起来,有了更深一层的含义。沈石溪用自己亲身经历的事写出了动物间的真情。

有一个故事是《沈石溪动物传奇》里的——再狐狸理骗一次。这个故事中告诉我们了一个道理。读了这个故事,我不禁流下了眼泪,这血染的父爱是多么伟大!我没要好好尊敬父母。

看完书后,我被书中所有的动物感动了,有些动物并不像我们许多人理解的那样阴险,狡诈。所有的动物都一样,都在为我们赖以生存的大自然创造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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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工皇妃楚乔传小说结局

全文共 9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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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的制度必然被摧枯拉朽的毁去,让新的大厦在灰烬中得到重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特工皇妃楚乔小说,希望对你有帮助。

【小说原文结局

蔷薇的香气消散在夜风里,什么声音都没有了,她站在高高的城墙上,目光穿越层层森冷的兵甲,停驻在那个人的身上。岁月的洪流从她的耳边一忽而去,发出呜呜的声响,像是旷野里的飓风,呼啸着,如同山巅的雄鹰。

漆黑的战旗在燕洵的头顶迎风招展,漆黑的夜如同一团浓墨,苍穹低压,星月无光,成千上万的火把猎猎燃烧,恍在脸上,好似被蒙上一层血光。燕洵站在黄金打造的战车之上,手挽金弓,一身墨色战袍,双眉如剑,斜飞入鬓,微微扬起头,眼眸修长,静静的注视着那个记忆中熟悉的身影。

整个战场上一片死寂,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唯有那一声声战鼓,如同大地的心脏,一下一下的,敲打在人的脊梁上,让血脉中的血液,也一丝丝的沸腾起来。

时间就那么凝固了,他们默默的看着对方,视线交错,在半空中凝结一处。

终于,潮水般的大军冲上去,一场生死一战,终于展开。

刹那间,骑兵齐刷刷的亮出了弓箭,嗖嗖的尖锐风声中,箭排空,如雨点般倾斜在士兵们的头顶。无数人冲上去了,战役在最初就显示出了可怕的残忍,令人脊背发凉。

惨叫声、哀嚎声、命令声混成一片。

战马狂拽,滚石如雷,战刀雪亮,乌云遮住冷月,连天地都为这一场残酷的战役闭上了眼睛。

经过了一日一夜的拼杀,东边城门突然打开,苦战了一夜的秀丽军趁着燕北军调换军阵的时机策马奔出城来。一路冲至铁线河江畔,此地道路狭窄,不堪大军冲击,燕北军不得不弃马冲过去,可是等他们追赶至河边的时候,却见秀丽军的士兵们撑起羊皮筏子,竟从这河流最喘急之处横渡大江。

“大人小心!”

“陛下小心!”

几乎同时,燕洵和楚乔各自端起弓弩,箭矢穿破虚空,向着对方而去,叮叮两声同时响起,箭矢并没有射空,引来了周围亲卫兵的一阵惊呼。

大江之上,楚乔站在筏子上,远远的望着燕洵。

她知道,这一站只是做个样子,燕洵不可能真的阻拦她。

燕洵和靖安王妃是盟友,不得不替她把守邯水,可是一旦靖安王妃真的攻进唐京,让靖安王的后代登上皇位,那么他的后路就必会为人所断,是以这一仗他不能赢,但是也不能输的难看。

他还需要自己来拖住这场卞唐内战,来为他留下唐户关的门户。

一排排火把蔓延在江面上,黎明前的黑暗仿若是狰狞的魔鬼,将嗜人的利爪插入人的双眼,天地间都是血红的,风呼呼的吹过,扬起漫天的火苗。

燕洵骑坐在马背上,战马不安的刨着蹄子,他的背脊仍旧挺拔,浑身上下充满了帝王的威仪,像是黑暗世界的天神。他的目光锐利而悠远,越过宽阔的江面,停驻对面那个纵然瘦弱却永远坚强的身影上。夜风吹来,扬起她鬓角的头发,染血的铠甲在火光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辉,她骑在战马上,隔着滔滔江水、熊熊烈火,默默的望着他。

那一刻,燕洵回忆的冰面突然裂开了一条缝,他甚至能够听到细微的声响,一些凌乱的画面,就那么咔嚓咔嚓的,从汹涌的水里冒出头来。

多久之前?太久了,好像上辈子的事,久到他几乎记不清了。

也是这样的夜晚,也是这样厮杀之后的死寂,也是同样的一双眼睛,隔着脉脉江水,静静的望着她。真煌城的大火在施虐着,无止尽的喊杀声畅快的回荡在荒原上,年轻的他们各自决绝的回头,向着自己的方向,去做自己觉得对的事情。

也许吧,在很久很久以前,一切就已经注定,他们如两颗南北背驰的流星,纵然曾因为诸多原因有过短暂的交错,终究还是要走上分离的道路,沿着各自的轨道而行,越走越远。

楚乔持刀站在河堤上,亲眼看着最后一支军队度过邯水,浩瀚的江面如同天坠,将他们隔绝在东西两侧,千万个生命和灵魂沉入大江之中,天地为熔炉,万物为薪碳,火上燃烧着的,是无数黎民的鲜血和希望,还有他们截然相反的信念。她望着燕洵,一时间千百个念头尽皆归于尘土,十万铁甲军消泯于视线之中,只剩下那个一身黑袍的男子孤傲的站在天地之间,眼神诺狼,好似很多年前他从九幽台上一步一个血印的爬起来,纵然身后没有一个人,却有着足以毁灭天地的肃杀。

“大人!”

平安一身狼藉,眼眶通红的跑上来,扬起头说:“这一战,我们死了六千多名弟兄。”

楚乔低下头去,只见年轻人的脸上还有未干的血迹,多年来生活在和平环境的孩子已经长大了,经历了这鲜血的洗礼,他的眼睛已经不再纯洁了。

“平安,任何目的的达成,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秀丽军的将军坐在马背上,默默的看着点着火把的长龙,过来许久,才声音低沉的说:“真正的和平,始终要通过战争来获得。”

平安似懂非懂的皱起眉,喃喃道:“真正的和平?”

“是的,我看不到,也许你也看不到,但是,终究有人会看到的。”

楚乔扬起头来,最后向着邯水的那一侧望去,大火已经逐渐熄灭,河面上滚动着层层的青烟,在极远处的东方地平线下,隐隐有一丝金色的辉光,那个人穿着一身墨色战甲,身后的披风在夜风中猎猎的飘着,尽管看不清眉目,可是她却可以清晰的想象出他的表情和轮廓,一如很多年前的那个午后,他坐在马上向他射出一箭,就此,他救了她一命,她陪了他十年。

她伸手握住自己的右臂,那里,有一只玄铁打造的护臂,即便是弩箭也不能射穿。

那是赵嵩送给她的礼物,共有一对,她分了一只给他。

她毅然转过头去,没入滚滚大军之中,扬鞭策马,再也不向来路看上一眼。

邯水以西,燕洵调转马头,部下的将领跑上前来问道:“陛下,不追吗?”

燕洵一言不发,径直越过他的身边,走了好远才淡淡说道:“退兵。”

大军潮水般而去,地平线下旭日初升,一道霞光静静的播撒在大地上。那背驰而去的两路大军,终究渐行渐远。

空旷的大帐中,一身铠甲的将军跪在地上,他已经这样跪在这里很久了,太阳渐渐的落下去,黑夜莅临,大帐内漆黑一片,唯有那张镶嵌这东珠的金黄貂皮上有着微弱的光亮,隐约的照亮那个人的轮廓,如同一座山峰。

那个人一直没有说话,从铁线河归来之后,他就一直坐在那里,好似忘却了周遭的一切。帐外的青草轻轻的摇曳着,在夜风中招展着希望的味道,五月的卞唐已经是盛夏,夜里有清脆悦耳的蝉鸣,荒原上的草长得有半个人多高,不知名的虫子游曳在半空中,翅膀上有微弱的磷光,星星点点的闪亮着。

大帐里太静,身穿铠甲的将军不敢动,连大气都不敢喘,甚至不敢去点灯。他并不是燕北军最初的元老,更不是燕皇的旧部,实际上当初跟随燕皇起兵的旧部已经不剩下几个了,如今军中的这批人,都是一刀一枪拼回来的。陛下虽然阴郁难测,但是赏罚分明,且极重军功,只要你敢杀敢打,就不怕没有出头的机会。

将军姓穆,祖上也是书香门第,虽然到他这一代没落了,可是也是识文断字,略通兵法。靠着这点见识,他一步步的高升,短短几年间,就已经成为了燕北军中首屈一指的将领。

和其他人不同,将军觉得陛下并非是传闻中的那样暴戾。是的,他曾经杀了自己的老师,杀了自己的妹妹,杀了辅助他多年的大同会一群人,可是那又怎么样?也许身在其中的人会觉得陛下忘恩负义,会骂陛下狼子野心,可是他们这些普通人却看得清楚,大同会不通军事不懂政务,内部盘根错节,彼此争权夺利,内斗派系极其严重,他们占据燕北多少年却毫无建树,北有犬戎侵扰,东有大夏管制,他们无力保护燕北臣民,却硬是要在朝政上指手画脚。对于这样的人,如果陛下不以雷霆手段震慑打压,只会在燕北大地上再次扶植出一个派系混乱的大同政权。

成大事者,杀几个人算什么?

自古以来的权势之争,哪一次不是血流成河了?

一个成功的帝王和普通人的差别就是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是顾全大局,还是顾念私情?

所以,对于曾经的那位秀丽将军,穆将军实在没什么好感,按照他的想法就是,女人,实在难以成就大业。

“穆闻,”低沉的嗓音突然响起,大帐内空旷,尾音隐约还带着一丝回声。穆闻闻言,连忙直起身子,就听上面的人继续说道:“传信给程远,让他分兵松原渡口,严密把守,秀丽军既然这么想进去,那就让他们进去,靖安王的军队还等在里面呢。”

“是。”

“另外,告诉他不要攻打赵(十四,字打不出来),全力进攻赵彻,务必要捣毁赵彻的粮草,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

“是。”

穆将军连忙答道:“属下这就派人到白芷关传信。”

燕洵摇了摇头,黑暗中也看不清他的面容:“不必了,明早再去就行,不着急。”

穆闻微微一愣,军情如火,怎会不着急?不过燕洵这样说,他也不敢反驳,只是静静的跪在那里,不敢说话。

“来,陪我喝一杯。”

燕洵微弓着腰,低头倒酒,微弱的珠光下显得有几分颓废的落拓。穆受宠若惊,连忙起身小步的走上前去,接过酒杯,也不敢坐。

燕洵随手指着一旁的座位,说道:“坐吧,别杵在那。”

穆小心翼翼的坐下,一饮而尽道:“多谢陛下赐酒。”

燕洵也仰头饮下去,穆连忙为他倒酒,听他淡笑道:“好久没人陪我喝酒了,以前是环境所迫,不能饮酒,如今环境好了,能陪我喝酒的人却都不在了。”

穆手挽轻轻一颤,他是个聪明人,从昨夜燕洵下令停止追杀秀丽军起,他就觉得有些不对,此刻听了燕洵的话,他越发觉得自己听了不该听的话了。

“来。”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洵似乎已经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吱声了。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又至剩下自己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洵似乎已经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吱声了。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又至剩下自己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又只剩下自己了。

四周都是空旷而冰冷的,没有一个人,外面的风呼呼的吹着,明明是醇暖的,可是吹进帐里,不知为何,却透着几丝清冷。他一个人躺在宽阔的软塌上,锦被华裘,玉枕珠帐,香炉里的团香一层层的盘旋上扬,清淡怡人的香气飘满帐内,吸进鼻腔,有着令人安神的效用。

可是,这样华丽的高床软塌,这样静谧的暖春良夜,却终究只有他一人。就好像很多年前的那个晚上一样,她被人带走,乘坐着巨舟,一路南下,他站在北朔关城楼上,眺望着那条白练,莽原堆雪,江山似铁,她终究脱离了他的掌控,离他而去。

其实早在很小的时候,他就已经预料饿日后的局面。

她从来都是正义而善良的,不管处在何等危局和困境之中,哪怕满身伤痛,也从不会放弃对未来的期待和希望。开始的时候,还是他在不停的鼓励她,可是渐渐的,就变成她在支持着他,她为他描绘他们的未来,她告诉他她的理想和抱负,她对他所她的政见和希望,不管遇到何等危难,她总是能坚强的找到解决的办法,教他刀法箭技,教他军法政略,乌道崖名义上是他的老师,可是他从她那里学到的,却远比别处要多的多。

她是他的良师益友,是他的亲人依靠,更是他这辈子,唯一爱过的女人。

可是,越是如此,他越觉得不安,越发担忧害怕。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突然意识到也许终有一日他们会分道扬镳,终有一日她会离自己而去。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也许是在她同情奴隶的时候,也许是在她和赵嵩关系日益密切的时候,也许是在她为他讲解未来社会的安定繁荣的时候,也许更早一点,他记不清了。他只是隐隐的知道,也许在未来的某一日,他终究会让她失望,他终究会伤害她,他终究会打碎那一份珍贵的信任和依赖。

于是,他想方设法的排挤她,想让她脱离军政,不想让她看到自己满手的血腥,不想让她看到自己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狰狞和残忍。

他并非是折断白鹰翅膀的猎人,而是一只注定要行走在暗夜里的夜枭,当漫长的永夜过去之后,天地开始有了黑白之分,他就开始害怕了。

黑暗里响起一阵低沉的笑声,他的眼神带着淡淡的迷醉,他突然记起小时候,没有安全感的少年一遍遍的询问: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吗?”

女孩子笑容灿烂,仰着头问他:“你会欺负我吗?”

女孩子笑容灿烂,仰着头问他:“你会欺负我吗?”

你会欺负我吗?你会欺负我吗?你会吗?

闭上眼睛,那清脆的声响突然响起,燕询解开右臂的环扣,银色的玄铁护臂脱落下来,掉在地上,微弱的珠光照在上面,有着琉璃般的光华。

那是赵嵩送给她的,共有一对,她分了一只给他,一带,就是十几年了。

“当我决定启程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这一生注定不可能属于我。你是为光明而生的,而我却有太多血腥的理想,所以我想要你臣服于我,听命于我,一生追随于我,可惜,我最终仍旧失败了。

他于黑暗中无声的笑。

任何目的的达到,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他,已然付出了。

“没有人希望一生平庸,问题是,当一个机会摆在你面前的时候,你是不是真的敢要。”

黑暗中,男人的声音低沉沙哑,像是经历了几世轮回的老者,他躺在金黄的裘皮卧榻上,醇美的酒浆泼洒桌案,发出醉人的香气,他锦袍华服,于黑暗中无声的裂开嘴角,笑容像是一个单纯的孩子。

“诸葛玥,你敢不敢要?”

“我做不到。”

诸葛玥看着面前的男人,目光坚韧,语调沉静的沉声说道。

诸葛穆青满头花白,鹤发鸡皮,只是短短的几年,就已经耗费了这个老人的所有青春,他如同一潭死寂的水,再也没有半点生机,只是带着最后的疯狂,双目血红的盯着他的儿子。

“赵彻已经兵败,赵汤也坚持不了多久,现在整个大夏境内,只有你一个人能扭转局面。只要我诸葛家现在离弃赵玚,他定然兵败崩溃,到时候你振臂一呼,天下云集响应,到时候你就是大夏第一人,十年之后,我诸葛氏就能击溃燕北,登上九鼎至尊!”

诸葛穆青双眼通红,如同一只发狂的野兽,直直的盯着他的儿子,双手抓住诸葛玥的肩膀,大声叫道:“玥儿,大夏的前程和命数,我诸葛氏的未来,全在你的一念之间!”

诸葛玥静静的看着他的父亲,久久的没有说话。

父亲老了,再也不是当初那个高瞻远瞩虎视风行的家族领袖了,他变得虚荣,变得愚蠢,变得疯狂。

这一生,他似乎从未与父亲如何亲近。从极小的时候起,他就失去了母亲,年幼的日子里,他独自一人行走在偌大的诸葛大宅里,安静的好像树的影子。直到他渐渐长大,渐渐依靠自己的努力在同辈兄弟中出类拔萃,才让这个拥有太多女人太多儿子的父亲多看几眼。

可是后来,他跌倒了,受伤了,九死一生的活下来,家族却毫不容情的将他遗弃了。

直到他再次掌权,为家族从新带来荣耀,可是他们还是选择了他的兄长,预至他于死地。这就是他的家族,他的亲人。

然而,他却还是无法彻底的怨恨他们。

正如魏舒烨所说,即便有多么的厌恶和排斥,他们终究是门阀子弟,自小享受着门阀带来的一切荣耀,同样的,他们也需要背负门阀的责任。

他终究是他的父亲,是生养他,教导他,为他的成绩开心过,为他的进步高兴过的父亲。尽管他曾经绝情狠辣,却仍旧给了他安宁富裕的童年,在他还小的无法保护自己的时候,他站在身前,保护着他,保护着整个家族。

“父亲,我做不到。”

诸葛玥退后一步,对他的父亲低下头,深深的施了一礼。

“人的手只有这么大,握不住所有的东西。”

烛火噼啪作响,火光照在他的脸上,有着淡金色的辉光,他平静的望着老父,静静的说:“感激父亲的养育之恩,但是这件事,我做不到。”

“大夏没了我,还有其他将领,父亲没了我,还有其他儿子,而星儿若是没了我,就没有了希望。”

他再次弯腰,对着生他养他放弃他杀害他的父亲,目光沉静,面色平和。

“父亲,您保重。”

诸葛玥转身而去,烛火照在他的背影上,显得那般挺拔和坚韧。诸葛穆青呆呆的望着自己的儿子,目光有若死灰,嘴唇半张着,双手仍旧保持着抓他肩膀的姿势。

这一刻他突然意识到,也许从今天开始,他就要永远失去这个儿子了。

失去这个被他看好,被他寄予厚望,却一再辜负他的期待,被他鞭打,被他抛弃,被他逐出家门,被他派人暗杀的儿子了。

岁月的年轮在这对父子之间流淌而过,风从帐外吹来,扬起他花白的头发,吹过他佝偻的背脊,他突然间就那么老去了,只能徒劳的伸着手,却拉不回那无情逝去的光阴。

诸葛玥一步一步走的很慢,他知道,当他转过身之后,他就再也回不去了。出了这扇门,一切都将陷入血肉白骨与烈火之中,骨肉离散,挚爱分离,家破人亡,霸业倾覆,但是他还要义无反顾的走下去。他要让这个天下所有的鲜血来告诉她,他在乎的,究竟是什么?

不是王图霸业,不是名留青史,不是登上那绝顶之巅孤家寡人的俯视苍生。

他要的,只是她活着,在他看得到的地方,好好的活着。

因为有想要守护的东西,所以一再的告诉自己要强大起来,可是如果想要守护的东西都不在了,那么他所做的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他这一生,绝不做令自己后悔之事。

大帐的帘子被撩开,他的脚踏在被月光笼罩的军营里,冷风吹在脸上,让他突然间有着前所未有的清醒。

天下可以丢弃了再夺,军队可以溃散了重组,而人死,却无法复生。

赵彻临行前的话再一次回荡在耳边:“认清你自己真正想要的,为自己活一次。”

他的朋友,在被兄弟出卖之后,腹背受敌,一路溃败,却仍旧在这样的状况下万里迢迢的来见他这一面,为的,只是说这样一句无关大局的话。

营外的军队已经集结完毕,所有人都已经整装待发,诸葛玥深吸一口气,大步上前,翻身跃上马背。

“出发!”

百草飞扬,马蹄声声,向着遥远的古老卞唐,迅速而去。

万里江山、赫赫皇权,一切尽在眼前。

他不是不敢,而是不愿。

北地最后的关卡,即便已是五月,这里仍旧被茫茫大雪所覆盖,凄厉的北风一忽一忽的刮着,吹在人的脸上,好似冷冽的刀子。

“走吧。”

赵彻对着魏舒烨微微一笑,即便是在这样的窘境之中,仍旧充满了自信的光辉。

魏舒烨形容消瘦,他抬头看着仍旧信心满满的赵彻,不由得一阵疑惑。

燕询发疯的来劫掠粮草,以人海战术疯狂的消耗兵力。赵场因为在抗击燕北一战上没有太大的兵力消耗,反而在这个时候被猪油蒙了心的来攻击赵彻的后军,并阻断诸葛玥的粮道,致使赵彻陷入危局,兵力大损,丢掉了中部十三个行省。

等到他们筹集了兵力准备反扑的时候,已经陷入四面楚歌之境,再也无力回天。

那一天,赵彻站在残亘废墟上沉默许久,百战的皇子将军颓然的放下了战刀,回过头对他说:“我们输了。”

那一天,所有跟随在他身后的将领都哭了,就连他,这个向来高高在上的门阀少主,也流下了愤恨的泪水。

不是没有胜利的机会,不是没有光复的实力,他们一路拼杀,在一片颓废低迷的国土上转战,他们拥有随时随地地慷慨赴死的决心和勇气。

可是他们还是败了。

不是败在对敌的战场上,而是败在同室朝歌的暗算里。

他们遭遇了史上最最强大的敌人,却也同样面对着百年来最最衰落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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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乔传》小说书评

全文共 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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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本因为喜欢男主而想看第二遍的书

一开始就喜欢诸葛玥,因为这段:

诸葛玥疑惑的抬起头来,皱着眉向朱成看来:“星儿刚刚八岁,什么姑娘不姑娘的?”

然后看到星儿和燕询入狱,我就想,完了完了,男主大概是燕询,结果星儿果真在燕询身边十年。

这十年变故那么多,诸葛玥却依旧喜欢着星儿,眼泪掉下来。。

她在船上,她的流星冲着她嘶鸣,诸葛玥打马追上。。

终于让诸葛玥占一次便宜是星儿扮成那个女人去侍奉他,在浴池那里,诸葛玥被她伤了。终究只是个便宜。

然后是在庙宇里面,她一个人上山,然后有人过来,我又以为是燕询,一点都不想看了,结果来人是诸葛玥,然后我才想,这般有缘,况且燕询也变了,难不成。。。。就去看最后一页,发现她怀了诸葛玥的孩子。

这就是本书最大的亮点了吧,虐男主千万遍,跟虐男二似的。

然后才满心欢喜的回来接着看,正好看到诸葛玥掉下冰湖,那里星儿说她这一辈子,好似被丝线缠住的木偶,大概就是说她一直在燕询身边,做的不是自己吧,所以她挣脱了丝线,紧随诸葛玥而去。

诸葛玥说燕询,你何其幸运,你不懂珍惜。

他对星儿的感情,真是让人羡慕。

然后是心疼李策,心疼赵嵩。

对燕询却是没什么好感,从他离开大夏那一天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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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图腾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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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爱上了一本动物小说——《图腾》,它以有趣的写作手法和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书里有北京知青陈阵,热情好客的蒙古族人民,还有令人敬畏的老猎人,更有那称王称霸的草原狼,勇敢机智。

这本书是作者姜戎30年的心血,他细致地描绘了俩个北京知青—陈阵和杨克来到蒙古额仑大草原,在一次掏狼崽的任务中收养了一只小狼,通过他们与小狼的朝夕共处,产生生死之情。

狼生性凶狠毒辣,为了生存,不惜一切代价用其超常的智慧才能捕食猎物。其中“狼与老兔决斗”这一片段当我胆颤惊心。小狼看到又肥又大的老兔,先亮出狼牙,使其畏惧三分,接着伸出前爪,试探动静。老兔也不甘弱抬起强有力的后腿像重炮一般,猛地一击,差点踢瞎小狼的左眼。小狼立刻退后三步,绕着老兔转圈试探几回,终于发现它的弱点,用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到老兔的面前,张开强有力的双爪,抓住兔头,使劲一拉,发现那对巨炮并没有伤害它,再用更大的力气往身边扯,等老兔气力用尽,无力挣扎时,用锋利的牙齿无比精准地咬住老兔的气管,直至于死亡,最后张开血盆大口,把老兔咀嚼的只剩下几颗牙齿。在适者生存的大自然里,只有强者才能存活。

大草原上的狼追求自由独立,拥有不屈不挠的高贵灵魂。小狼拒绝被人类用铁链牵着走,每次主人要牵它时,总会遭到他的极力反抗,露出狼牙,好像在告诉人们,我要自由,要想用铁链拴着我走,就给你颜色看看。即使人们强制套上铁链,它会一动不动趴着,哪怕脖子上已经勒出一条血痕,也可忍受死亡绞索的疼痛,仍然不放弃尊严。这是它们与宁愿被牵的动物最大的区别。

狼也除人类以外天下第一兵家,对近战、野战、奔袭站、游击战和运动战都了如指掌,很早就发现低音比高音传递更远……

狼的力量、机敏、纪律性等于或大于人类,这是狼称霸草原的原因。

读完这本书,改变了我对狼的看法,以前以为它们是残暴的侩子手,其实无论食与杀,都不是它们的目的,而是为了心中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由、独立和尊严。作为人类也一样,要活的自由,活的独立,才能在社会上获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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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科幻小说

全文共 33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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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永远是开阔视野的一类书籍,科幻和奇幻给了我们一笔丰富的知识。下面是小编分享的经典科幻小说推荐,一起来看一下吧。

1.《编码宝典》 尼尔斯蒂芬森

这部由尼尔斯蒂芬森创作于1999年的作品讲述了一则二战期间的密码破译人员和1997年的极客之间错综复杂、环环相扣的故事。

“这本书不仅很长,内容也非常丰富。它有近1000页,而且是大开本。这书一定有五十万字,”游朝凯(Charles Yu,美籍华裔作家)说道。

2.《沙丘》 弗兰克赫伯特

这部经典作品的是发生在一颗沙漠星球上的故事,还讲述了香料 Melange 所具有的力量。

很难相信人们从没真的读过这本书――但是 Pat Cadigan(Synners、Dervish is Digital 等书的作者)说她相信很多人“可能认为要不从电影里要不从 Syfy 频道的迷你剧里已经了解《沙丘》是怎么回事了。”另外,很多人大概“看过”《沙丘》,读过前传和后传,但是从来没有真的阅读过原版。“不是件容易事,”Cadigan说,因为它既深厚又复杂。但如果你只读过这部杰作的外延或改编作品,你都不算真的了解沙丘是怎么回事。这是一次“必须通过阅读才能完全领略的全沉浸式的体验”。

3.《万有引力之虹》 托马斯品钦

后现代主义经典之作,故事背景设置在二战结束之际,其事件主要围绕德国V2火箭计划展开。

这一个有点奇怪。我们为这篇文章联系过许多作者,因为《万有引力之虹》是一本大家都假装读过的书――然而他们都承认他们自己也没有真正读过。

“我不相信有人真的读完过《万有引力之虹》。托马斯品钦用了几十年的时间等待读者们为结尾处漂亮的螺旋式设计捧腹,而现在他开始想不明白了。我自己就读过五次开头。”Paul Cornell(漫画Saucer Country还有即将出版的小说London Falling的作者)说道。

所以像他这样厉害的类型作者都失败了的情况下,为什么你还应该读《万有引力之虹》呢?有人说起码这书的某些部分他们可以感到相当充实地读下去。Pat Murphy(The City, Not Long After和The Wild Girls的作者)提供了一些理由:“这是一部可以与詹姆斯乔伊斯(的作品)媲美的科幻小说,曾经是普利策奖的有力竞争者,它纠缠不清而复杂万分,既出格又晦涩又离题(transgressive and regressive and digressive)。1974年它一出版,随后就获得了国家图书奖,而又是Irwin Corey教授出面代品钦领奖。”另外将超常的性和V2火箭相结合,这也让Pat Murphy喜欢:“我爱自己对这本书的感觉,以及它于世界的精神性(psyche)中制造混乱的潜力。”也许有天她会读完――或者也许她将坚持自己对这本书的想象。

4.《基地》 艾萨克阿西莫夫

这部经典的主题是哈里谢顿以及一个伟大星际帝国的衰亡。

Cornell大胆地说:“在这个混沌理论已将心理史学毁灭殆尽、而小说作品都建立在那个大观点之上的年代,《基地》变成了那种讨论的远比读过的多的经典作品。”尽管阿西莫夫的机器人故事“也许会永远保持科幻入门必读的地位。”Cadigan还是激情洋溢地提醒人们应该真正阅读一下《基地》而不是只讨论它:人们“应该读,因为它是阿西莫夫(的作品),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呢,它是将数学应用到科幻中的最天才的范例。”

5.《大魔法师》 苏珊娜克拉克

一部异质历史,讲述了早已消失的魔法回到了19世纪的英格兰的故事。

这是一部每个人都在谈,但很多人都懒得读的作品,因为它“又大又厚”,John Shirley说(他最近的作品是两本选集A Song Called Youth和Everything is Broken)。但这绝对物有所值,他接着说:“这部吸引人的、想象丰富的、伟大的奇幻作品有点像舌头和什么歪曲的东西同时贴在颊上的感觉。这也是奇幻界里出产过的最好的散文作品。然而其实它本身并不很在意奇幻这个标签,除了某种程度上是绝对富有深意的。而且还全然明白存在的荒诞性。也许有点像James Branch Cabell。”

6.《1984》 乔治奥威尔

给了我们“新话”和“老大哥”的反乌托邦经典。

“我觉得很多人都假装他们已经读过了奥威尔的《1984》然而实际上没有。它是如此风行于世的一个文化符号,以至于一旦有人提及它大家总会假定自己知道别人在说什么,”Christopher Moore(Lamb、Fluke和The Stupidest Angel的作者)说道。

他又接着说:在这样一种我们对信息自由和隐私做出种种假定的文化之中,我认为,《1984》的重要性比起以往更加突出。它很好读,而且在它直接而确切的文本中能感到一种真实的人性。自从它出版以来,很多反乌托邦题材的书和电影都以它为灵感来源,所以我觉得你阅读它的时候一定会觉得似曾相似。”

7.《最后和最先的人》 《造星者》 奥拉夫斯塔普雷顿

1930年代创作的两本预言性的作品,探索了深远的星空和遥远的未来。

Rudy Rucker(最近的作品是Jim and theFlims以及一本自传Nested Scrolls)评价说,这是两部谈论的远比读的要多的奠基性的科幻经典。情况就是,每人的书架角落里都有一本翻烂的斯塔普雷顿平装书,他们可能钻研过但却没有一本一本读过。“由专业哲学家写就的奇妙的、预言性的科幻作品,萌发了后来作品的所有想法的种子都包含在这两本书里了,”Rucker说。

8.《漫长的明天》 雷布拉凯特

这部1955年的小说故事发生在一场核战争之后,其作者是《帝国反击战》的编剧之一。

“我不明白为什么没人把它列入伟大美国科幻小说之列――大概是因为那些说自己读过这书的人都根本没有读过,”Nicola Griffith(Ammonite和Stay and Always的作者)说。“开篇的三分之一读起来好像美国神话版的《英王钦定本圣经》:坚定、韵律优美、不容妥协。”

Griffith又说:这本是一部“教育小说”(Bildungsroman),却因为布拉凯特的巨大野心,她选择了核毁灭的废墟地球作为故事背景。她的目标是不会低于以人物为中心的最好的严肃科幻小说。在1950年代,这本书一定把它的读者们像袜子一样从里朝外翻了个个。假如我发现年轻的卡尔萨根受了这本书的关键影响,我不会感到惊讶,因为萨根主义的种子:进行太空开发的国家将特别罕见,因为在逃脱本行星重力之前他们就会朝向毁灭发展――不够完美;布拉凯特是她所处时代的造物,继承了核威慑时代所有文化上的问题――然而也是此类型里一步惊人的跨越。

9.《达尔格伦》 塞缪尔德拉尼

这部不能绕过的小说讲述了一座隔绝而奇怪的美国城市Bellona的故事。

“这是我们的《芬尼根的守灵》。我也没有读过,”Nick Mamatas用想象中的科幻迷的口吻说道。(Mamatas最近的作品是The Damned Highway: Fear and Loathing in Arkham)

“《达尔格伦》保持着纪念性的成就,”Jeff VanderMeer(Finch的作者,The Weird的编辑之一)说道。像《万有引力之虹》一样,这部小书需要读者做大量的功课,“而阅读的时候我们好像不会在意做功课,”VanderMeer说。《达尔格伦》“显示了巨大野心、情感、智慧以及技术能力的组合,”而且它站在了最高峰,远远超过“这个领域内的传统认知”。

10.《无尽的玩笑》 大卫福斯特华莱士

一本相当长的、写满脚注的书,讲述了Incadenza一家的故事,还有一部有着致命吸引力的电影,还有网球。

Mamatas提议将这本书列入这个单子,因为人们总是谈论它,把它放在书架上,用它巨大的书脊告诉别人他们有多聪明。但很多人大概看了看那些脚注然后就放弃了。真的是很丢人――《无尽的玩笑》是一本才华横溢而内容丰富的书,而且也非常好玩。它的脚注都非常好玩,而且对故事的阐述是不可或缺的。另外,《无尽的玩笑》读起来很像一本厉害的侦探小说,因为在书的一开始你就会目睹Hal Incandenza的悲惨命运,而不得不在之后的阅读中弄明白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

[经典科幻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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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蓝鸽子

全文共 1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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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的一个夜晚,宁静的城墙外,雨静静地下着……

若感觉自己的肩膀被拍了一下。转过头去,是柠。

柠是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身上总是挂着她爸爸送给她的海豚金表。像一个呆在天堂的女孩。可是若呢,她什么都没有,她身体不好,经常生病,脸色总是很苍白。可是,看见柠的第一眼,若就喜欢上了柠,虽然若也是一个女孩,但是若总感觉柠是她离不开的一个人。

“若,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呢?”“你看,夜晚的天空多么美啊!”若像一个调皮的小孩子般指着那颗闪亮的星星。若很喜欢夜晚,夜晚的时候她就特别高兴。“若,时间不早了你也应该休息了。”“不。或许我能看见这样的夜晚的日子不多了呢?”“唉。若,别诅咒自己。你看你不是活得很好吗?”每当这个时候,若就会拉起柠的手,看着她,说:“谢谢你。”可是今天却不同了,若没有说谢谢你。只是带着柠到了城墙外不远处的一处草坪上。

“柠,你看!天上有什么?”若兴奋地指着天空。可是,天上并没有什么,空空的,只有一些星星在发光。“有什么?”“你……没看见吗?唉!我知道你们都看不见,可是在我的梦里,我总是能看见天空上有一只只的蓝鸽子飞过,很美很美……刚才我的眼前出现了幻觉,我真的看见了一只蓝鸽子。也许这就是人死之前的预兆吧……”若的眼睛里有了一些晶莹的东西。“不会的,若,我们不会分开的!”

一天下午,若和柠去装饰店闲逛。“啊,柠,你看!一只蓝鸽子!”柠看见了,那只晶莹的用琉璃做的蓝鸽子,放在玻璃架上。若看着那只鸽子,静静地看着。可是若没有钱买下这只蓝鸽子,柠也没法。若悄悄地走出了商店。柠看了看标价:214元。“老板,可以少点吗?”“哦,那可不行。你看这鸽子做地多好。再说2、14是情人节,送给你的……”老板还没说完,柠跑了出去。若说:“柠,你没必要。我知道214元对我们来说都不是个小数目……”柠轻轻擦去若的眼泪,说:“没事的。我们是好朋友嘛。”

就在那天过后的一个星期,若突然住进了医院,那么突然。柠去了医院,直接问了医生,若是什么病。医生说,小朋友,你可不能告诉她哦。你看吧。医生把诊断书给了她。若清晰地看见了,若是癌,而且是晚期。柠趴在特护病房的窗口,静静地看着脸色苍白的若,若已经不成人样了,身体周围插满了管子。若啊若,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这天,柠又一次路过了那家店,再次看见了那只蓝鸽子。她回到家,对妈妈说她想要214元钱。

“要那么多钱做什么!”妈妈的反应很激烈,态度也很坚决。柠在心中说,若,我一定会帮你买到蓝鸽子的。

第二天,柠出门时,把海豚金表取了下来,直接去了金店。她要卖掉它。递给服务员那沉重的金表时,她的心理很复杂,可是她还是给了。卖了300块。可以买蓝鸽子了。她来到装饰店,买到了那个蓝鸽子,坐上车直奔医院。“若,若,你知道吗?蓝鸽子我买到了!”她在心里对若说。

若的病床前全是人,有若的妈妈,爸爸,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若的妈妈哭得像个泪人……“你是来找若的吗?”一个叔叔对我说。“对,我是若的同学。”“那,你快去吧,若就快……”我飞奔过去,拉住若冰凉的手。“若,你看,蓝鸽子,我给你买到了!若,你要挺去!”若只是断断续续地说:“柠,谢谢你,蓝鸽子真漂亮啊。我死了一定要让它做陪葬,好吗,妈妈?”若的妈妈在旁边一个劲地点头,不停地擦着眼泪。“柠,再见了,爸爸妈妈,再见了!”若说完,带着微笑闭上了眼睛。手里还是紧紧地抱着蓝鸽子。

几天后,若下葬了。她手里有一只美丽的蓝鸽子。这天夜晚,我来到那块草地,这天空依然是那么美丽。“啊,若,你就像一只蓝鸽子。对吗?若,我看见了,天空中真的有好多的蓝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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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穿越小说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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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是用来娱乐大众的,而搞笑小说则是最让人放松心情的小说,如果搞笑小说再加上穿越的模板,那会更加的吸引读者的目光。下面就随小编一起去看看好看的搞笑穿越小说排行榜,诙谐幽默的欢喜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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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就将坏蛋作为人生目标的她,因为一时心软做了一件好事,救了负心的前男友,却害她死于非命,黄泉路上不小心错乱时空,她摇身一变成了丞相的女儿,然而被皇帝赐婚,结果无情王爷并不待见她,在她面前表演活chun宫,好!他敢表演,她就敢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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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笑穿越小说排行榜TOP3:《史上第一混搭》

人家穿越,我还是只能被穿越。人家泡妞,我还是只能被妞……在我的龙门客栈里,我接待了老槐树精、女鬼、神兽混血儿、冒牌茅山道士等人,发生了一连串让人忍俊不禁的故事。本书恶搞气氛浓重,修真、穿越、都市、爱情一个也不能少。所以名之以“史上第一混搭”。

搞笑穿越小说排行榜TOP2:《无敌特警横扫三国》

他,是穿越到三国的一名大学生, 为了生存,不得不面对无数的战争, 这个时代里,人心的黑暗,令人无法防范。 结义兄弟情,是否会迎来背叛, 抱得美人归是否红颜祸水祸国殃民。 在乱世洗礼中他变的越发坚强, 收猛将,揽谋士,割据城池, 他既是一位穿越者,又是一方霸主。 看赵磊在不断的成长中一统天下。

搞笑穿越小说排行榜TOP1:《我是潘金莲》

都是假的!都是胡说!女孩儿紧盯着电视屏幕上正在播放的《水浒》,现在正放到潘金莲给五大郎下毒……不过是一部电视剧罢了,再说你又怎么知道这些都是胡说呢?从古到今潘金莲都是一个毒妇……胡说…胡说…女孩儿突然暴怒起来,她冲到巨大的电视机旁边用一只手轻松的提起来,然后用力摔在地上…我就是知道!事情根本不是这样!…因为…我是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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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诛仙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1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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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小说诛仙被翻拍成电视剧之后非常火爆,那小说诛仙的结局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你准备的小说诛仙结局是什么,希望对你有帮助!

白云悠悠,飘荡在群山之上,轻风吹送,说不出的悠闲适意。 在曾经是狐岐山的地方,按个巨大深渊此刻已经没有了刺眼的血色光影,不过从深渊的深处,仍然不时传来一丝热气,隐隐有岩浆奔流的声音。 在深渊之前,一个男人的身影孤单单地坐着,他双眼紧闭,看着却是瞎了。

容颜苍老,人形枯槁,不时低声地说着些什么,许久之后,慢慢的倒了下去,躺在地面之上。 粗糙的地面传来了一股坚实的感觉,他的嘴角边慢慢露出了一丝笑意,口中轻轻叫了一声: “瑶儿……” 这声音飘荡了出去,没有任何回答,他轻轻喘息了一阵,慢慢的,停止了呼吸。 又过了好久,从远处走来了一个身影,是一个黑纱蒙面的女子,身影窈窕,正是失踪许久的幽姬,她看到深渊旁边竟有个颓然倒地的身影,身子一震,立刻掠了过去,只是终究回天无力。 扶着那个男人的身体,她的眼眶微微有些发红,黑纱背后,传来她低低哽咽的微泣声。

就在这时,突然在她身后的深渊之中,那深沉的黑暗里,却回响起一个清脆的铃铛声音,幽姬身子大震,似乎不能相信自己的耳朵,猛转过身子向深渊望去,却除了深深的黑暗之外,什么都看不到。 铃声清脆,悠扬飘荡,从深渊中回响而出,融入了山风之中…… 青云山下,河阳城外,一行人缓缓沿着荒野古道而行。 满面笑容的小环忽地回过头来,笑颜如花,对身后的人问道: “瓶儿姐姐,你说的是当真么,今后你真的放下一切,就跟着我们一起浪迹天涯?” 一身鹅黄衣裳、娇媚无限神情焕发的金瓶儿嫣然一笑,伸手搂住小环的肩膀,笑道:“那是当然,这人间太多艰险,臭男人数不胜数,日夜在你身边的就有两个,我若不看着你,可实在是不放心呢!” 小环嘻嘻而笑,两人并肩走去,身后却传来一阵抱怨之声,怒道:“什么臭男人,老夫天性善良,世人皆知,是吧,野狗?” 野狗道人从喋喋不休的周一仙身旁走过,呵呵一笑,也不答话,却是加快脚步向着前头那两个窈窕的身影追去。

周一仙“呸呸呸”了几声,摇头叹道:“世风日下,世风日下啊……” 说着,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回头远远眺望而去,那远方巍峨高耸的青云山脉,直插入云,气势雄伟,他的嘴角慢慢露出一丝笑容,眼中闪过淡淡的一道睿智光芒。 “爷爷,快走拉!”背后,传来远处小环的呼喊声。 周一仙呵呵一笑,转过身来,手边“仙人指路”的竹竿一摆,大声笑道: “来啦,来啦,就知道你们没有老夫这个主心骨,就是走不了吧,哈……呃,喂,你们几个家伙,倒是走得慢点啊,也不看看老头子腿脚慢不利索,喂……” 时光悠悠,不知一转眼又是多少光阴流逝。 陆雪琪接任了小竹峰首座之位,这一日驭剑出行前往大竹峰,看望已经与大竹峰首座宋大仁成亲的师姐文敏。 两师姐妹多日不见,见面自然便是好一番亲热话说,从早间一直聊到中午。 陆雪琪才起身告辞,宋打仁与文敏一起送了出来,三人站在守静堂外。

陆雪琪环顾四周,对着文敏笑道:“这里好像很是清静,正合师姐你的性子。” 文敏微笑点头,宋大仁也笑了起来,道: “其实本来大竹峰上也是颇为热闹的,只是这段日子几位弟子都出去修行,没有人气自然也就安静了。还有啊,原先我们这里还有一头大黄的,是我师父从小养大的大狗,谁知这几日居然也不见了踪影,连狗吠声也听不见了,真是奇了怪了。” 文敏白了他一眼,道:“多半也是嫌弃你喂它的东西太过难吃,这才跑了。 宋大仁哈哈一笑,也不在意。陆雪琪看着他们夫妻恩爱,心中也颇为安慰,当下说笑两句。便告辞离开了大竹峰。 她白衣飘飘,驭剑而行,这一日忽然心中有所烦闷,不想立刻回到小竹峰上。 或许是刚才师姐恩爱的情景令她心境触动,一时间竟有种不能自己的感觉,不知不觉之中,她却是下了青云山,来到了那座曾经魂牵梦系的草庙村废墟之外。 芳草萋萋,清风阵阵,仿佛一切都没有改变。 她默然站立许久,轻轻叹了口气,清丽容颜之上,仿佛添了几许忧愁。

迈动脚步,她缓缓而行,信步向着废墟深处走去。 残恒断壁,分立两旁,在青草轻风中,静静地站立着,她悄然前行,目光远离,向着周围默默看着,眼中柔情无限。 突然,她身子一震,不可置信一般的停下脚步,只见前方废墟深处。 竟是新立了一座简陋木屋,屋上歪歪竖立一个烟囱,还正在向外飘着轻烟。 屋子外边,着一片绿色的衣角碎片,在悠悠吹来的轻风里,发出清脆的声音。 一阵诱人的香气,从那木屋之中飘了出来。 “汪汪汪,汪汪汪!” “吱吱吱吱,吱吱吱吱……” 一阵奇怪的叫声,猛然从那木屋之中响起,随后只见黄影一闪,却是从屋中窜出一条老大的黄狗来,满脸堆欢,撒开四脚就跑; 在狗背上居然还骑着一只灰毛猴子,面上少见的居然有三只眼睛,手中抓着一只香喷喷的肉骨头,另一半紧紧抓住黄狗脖子,口中乱叫,大概是催促着黄狗快跑吧! 紧接着,从屋中跑出一个男子,粗衣麻裤,面上好像苦笑一般,大声喊道:“死狗,死猴子,你们又来偷肉骨头吃啊……”

忽地,他怔住了,眼中倒映着出陆雪琪站在前方的身影。两个人就这般站着不动,彼此凝望着。 多少岁月,人间情愁,忽忽都在这深深一眼之中,然后,他们同时笑了起来。 一阵轻风吹过,屋檐下的铃铛迎风而响,绿色的衣角轻轻飘起,仿佛也带着几分笑意;清脆的铃声,随着风儿飘然而上,回荡在天地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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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格列佛游记》有感作文

全文共 9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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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佛游记》的作者是英国著名的讽刺文学家斯威夫特,同样,《格列佛游记》也是一部十分杰出的讽刺小说,它通过格列佛在利立浦特、布罗卜丁奈格、勒皮他和慧骃国的种种奇遇,反映了18世纪前半期英国社会的一些矛盾,揭露批判了英国统治阶级的腐化和罪恶,以及英国资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疯狂掠夺和残酷剥削。

书中描绘的慧骃国的旅行使我最印象深刻。1710年格列佛泛舟北美,巧访了荒岛上的慧因国,结识了具有仁慈、诚实和友谊美德的慧因。在慧因国的语言中没有“撒谎”和“欺骗”这样的字眼,人们更不理解它的含义。他们不懂什么叫“怀疑”、什么是“不信任”,在他们的国度里一切都是真实的、透明的。这个国家的统治者是富有理性,公正而诚实的马,供马驱使的耶胡却是一群丑陋龌龊、贪婪、残酷好斗的畜类。耶胡好吃懒做,贪得无厌,特别喜欢在田间寻找一种发亮的石头。为了争夺石头,它们就会搏斗起来,甚至发动大规模的战争。它们喜欢吮吸一种草根,吃多了以后就相互搂抱、厮打,丑态百出。它们也有自己的头目,头目还有宠臣。这些宠臣被主子抛弃以后会受到全族类的耻辱。耶胡的种种特性,揭露了当时的社会罪恶者诸如贪财好斗、酗酒荒淫,这些都集中在耶胡的身上。斯威夫特所创造的耶胡无非是对当时英国的社会政治生活和恶劣风尚的集中讽刺。

格列佛在慧因国里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他完全融入这个社会,以致于与暗喻人类的耶胡交往时形成强烈的反差,因为他们总是以怀疑的眼光看待他的诚实,使他感到失落,对人类产生了极度的厌恶。

《格列佛游记》不但具有深刻的思想内容,而且具有比较完美的术形式。斯威夫特的艺术技巧有许多地方是值得我借鉴的,首先,斯威夫特利用虚构的情节和幻想手法刻画了当时英国的现实,同时他也是根据当时英国的现实才创造出一个丰富多彩的、童话般的幻想世界,斯威夫特的幻想和现实是和谐统一的,格列佛在小人国、大人国、飞岛、马国的遭遇各不相同,但都安排得合情合理,毫无破绽。他每到一个幻想国度都受到不同的待遇,绘声绘色,使作品具有艺术的真实感,这种真实感具有巨大的感染力,让我深刻的感受到了强烈的讽刺。

《格列佛游记》以其杰出的讽刺而垂名于世界文学史,深刻的揭露了社会的丑恶现象和矛盾关系,指出其本质,在这个假期中,让我深刻的的记住了这个有着强烈正义感的人。

[读小说《格列佛游记》有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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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三九年级下册语文第二单元作文800字:走进小说的天地

全文共 9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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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美国的单亲家庭,初三九年级下册语文第二单元作文:走进小说天地800字。家里只有一位母亲和四个孩子。母亲玛莉非常关心自己的四个儿女,因为这是她唯一的希望。大儿子杰克已经14岁了,正在上初中,二妹安妮12岁,在读小学。也许是家庭的缘故,杰克和安妮非常厌恶对方,甚至产生了某种意义上的嫉妒。为了一个布娃娃,他们会争到撕破为止。

再过一个星期就是圣诞节了。为了让一家人快快乐乐的迎接圣子耶酥的降临,母亲想了一个好办法。这天晚上,妈妈召来了四个孩子说:“圣子就要降临了,你们希望他降到我们家吗?孩子们异口同声地说:“想。“如果想,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开始做一个摇床,你们必须每天都给家里的其他人做好事,这样你们就会得到一根稻草,铺在摇床里,等到圣诞来临,摇床里的稻草如果够柔软的话,圣子耶酥一定会降临的。

第二天杰克做好了摇床,妈妈准备好了稻草。晚上,妈妈写了五张纸条,上面写的是家里五个人的名字,谁抓到纸上的名字,第二天就得为他做好事,妈妈先抓,看后切切地笑了,由于小弟罗伯太小,不认识字,妈妈看了他的字条偷偷地对他的耳朵说出了纸上的人名。杰克翻开纸条过后,没有任何表示,默默地走开了。

一切都变了!早上,妈妈准备起来做早饭,但早饭已经整整齐齐地放在桌子上了;杰克的书包坏了,准备去告诉妈妈,谁知已被人缝好;安妮晚上睡觉时准备找睡衣,已经有人替她放好了;三妹珍妮的一道数学题目不会做,回来后已经被人给写好了;小弟罗伯起床过后就去刷牙,转身床铺已经被人整理得干干净净了。所有的变化只是因为一根稻草。

明天就是圣诞节了。摇床里的稻草已经堆得像小山了。妈妈鼓励孩子们说:“你们要坚持,等到圣子看到以后一定会到我们家的。中午,杰克没有吃饭,他跑出去了,妈妈发现后,就去找他,他躲在草垛后哭泣,说:“妈妈,为什么每次纸上的名字都是安妮,每次在她睡前我都为她准备好睡衣,早上我都会为她叠好被子,布娃娃我都让给她玩,妈妈我已经受够了!母亲默默地对杰克说:“杰克,如果你觉得委屈,妈妈不强求你,最后一天,你可以放弃!然后就悄悄地走了。终于到了晚上,妈妈在静等一个人的到来,终于他来了,悄悄地放下了一根稻草走开拉。

最后一根稻草是杰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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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平凡的世界》读书笔记1500字

全文共 1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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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一书很早就听过了,刚开始听同学说看这本书他流泪了,我很好奇这究竟是一本什么类型的书,但那时确实没时间也没机会去看这些书。现在到了大学,一朋友又跟我提起《平凡的世界》,同样他也说他看得哭了。好奇心再一次袭击了我,终于我还是把电子档的下了下来。

就这样我也开始了看《平凡的世界》,刚开始我也并不觉得这书有那么的动人,一度想不看了,但还是忍不住好奇继续了下去。当看到孙少安应害怕给不了润叶幸福而拒绝了她爱的召唤,我的心有一种说不出的不快。也许是我还不懂得世俗吧!我觉得既然真心相爱,那为什么还要去考虑那么多的外界因素,既然爱了,那为什么不能爱得彻底一点,润叶又没要求他什么,而他却畏畏缩缩的。虽然自己找到了一个称心如意的姑娘,却也成就了润叶暂时的不行。

个人感觉这种形象与他那在村民眼里的孙少安很有点不相符,我不知道路遥先生为什么这么写,或许这只是简单的为了和下文进行对比吧。

转眼孙少安都已经高中毕业,在村中当起了老师,但就是这种生活也没持续多久,要么老老实实当农民,要么跟着哥哥孙少安一起弄砖厂,好像对孙少平来说眼前似乎只有这两条路可以选着,这显然都不是少平想要的生活。

青春的梦想和追求却激励着少平要到外面去“闯荡世界”,他从漂泊的揽工汉成为正式的建筑工人,最后又获得了当煤矿工人的好机遇,他的女友晓霞从师专毕业后到省报当了记者,他们相约两年后再相会。虽然在此之间,少平也有过些许的彷徨与不安,女朋友太优秀,家庭也挺好,这些都是他感到不安的地方,但是晓霞的坚定让少平也坚信这份爱是值得拥有与珍惜的。事情貌似在这里已经比较地完美了,但作者却不甘心就这样结束这部小说

情节发生了意想不到的转变,特大洪水发生了,做省报记者的晓霞阴差阳错的得到了这个消息,责任驱使她一定要到灾区去,然而就是这场天灾断送了她那如花般正在开放生命,却连个尸首都没找到。他们爱的如此的坚定,却抵不过命运的安排。这可能就是读者为之掉眼泪的地方了吧,我也不例外,哭了。看到这里我一直有种感觉,觉得晓霞并没有离开这个世界,只是没被人们发现而已,又或者失忆什么的,总希望结尾会有一个晓霞出现的情景。然而让我失望了,结局并没向我的想象中的发展,却朝着另一个悲剧驶去。孙少安的妻子秀莲被诊断为肺癌……这个我真的不能理解作者为什么这么安排。简直就是一部悲惨世界。

对于晓霞的死我觉得是偶然也是必然。如果她还活着,那么情节还会这么继续下去吗?少平与晓霞会共结连理吗?会执子之手,与子成老吗?难道他们一定就会顶住世俗压力吗?毕竟两个人的家庭差距太大。

作者笔法高超的在最甜蜜的地方让两个人分开,给读者留下了深刻印象,同时也留下了太多的想象。然而我却非常不解为什么作者要让秀英突然离去,难道前面他孙少安负了润叶就一定要他用这来作为补偿吗?如果这是这样,那这个惩罚为买你也太过沉重。

总得来说这是一部不错的小说,以悲伤为基调行文,穿插着一些令人欣慰的情节,用几个不同的爱情故事,不同人对爱情的不同态度一些人放弃屈从,一些人却勇敢的坚持了,把生活的苦难、残酷和卑微描写的是十分精准,把年轻人的贫穷、窘迫以及善良、坚持写得如此无辜、纯洁甚至可爱,这些路遥在这部小说中都做的近乎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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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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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读懂一本书,首先要了解作者以及他的生活时代背景,余华通过他独特的写作方式创作了《活着》这篇小说,它主要讲述了富贵一生悲欢,详细体现了富贵一生的起落剩衰。年少的富贵是富家公子,有着村里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就是因为这样满足与幸福的生活,富贵开始变得焦躁不安了。

这篇小说富贵把自己的一生生活缩成了一个故事,年少的他在自身生活习惯的影响下,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一步步的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但他从未想过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人总是在自由中忘乎所以,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然无息了,富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而这一陷再也没出来过。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这一生虽然很可怜,但都是他自己一手酿成的。赌城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他不知道自己正在输掉自己的一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富贵不再是富少了。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的,富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霉运当头时屋漏偏逢连阴雨,父亲的死悲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紧接着家珍的父亲锣鼓张声夺走了自己的女儿,同时带走了未出生的孩子。这充分体现了男人一旦倾家荡产后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他亲眼看着妻子的离去,整个世界都奔溃了,只好自己一人默默种着人家给的五亩地养活着一家人。人往往在活的自在的时候不安分的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的活下去,所以他得靠自己生存,学会了耕地,学会了自己做饭等,从他母亲的过世,女儿的离开,妻子过世以及最后儿子的过世,妻离子散正是真实的写照。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坚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每个人的生活都不一样,自己的生活别人不会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用刻意去懂,但我们一定要把握好自己的人生,切不能犯下不可回转的大错,但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坚强的活下去,不要惧怕死亡,上帝给我们关上一个窗户的同时就会打开另一个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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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3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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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寒假里看了一本书叫《一千零一夜》。这本书是世界名著,里面有许多故事,教会了我许多道理。其中,我喜欢的一个故事是《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故事里的阿里巴巴给我上了一堂课:不要很贪婪,像阿里巴巴的哥哥一样,最后只会死在强盗的手里。

另外,我还喜欢《黑蛇》这个故事。故事里说有个王子叫查克,有一个恶魔控制了他,恶魔说什么,王子就做什么。有一天恶魔亲了他的肩膀,过了一会儿,王子的肩膀上长出了两条黑蛇,然后大家都没办法治好他,最后他被勇士们关进了山谷里,饥饿的黑蛇就把他吃得干干净净。这个故事告诉我不能被一些花言巧语所骗,要有自己的主见。这本书里还有好多经典的童话故事。比如说:《大鱼》、《魔井》等等。

书是我们的好朋友,给我们知识,给我们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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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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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读了一本书,是由儒勒·凡尔纳写的《神秘岛》,让我感悟深刻。

书中讲的是有五人因战乱被困美国南军城中,机缘巧合之下,五人乘热气球逃了出来,不幸遭遇大风暴,他们被吹到一个小岛上,开始了他们的岛上生活。最后他们终于获救,结束了长达几年的小岛生活。

我意犹未尽地合上书,书中五人虽流落孤岛,却把生活过得有滋有味。从工程师有了一粒小麦,造出了枪,箭等一系列东西,我就知道,他们会活下去。虽然有海盗的袭击,有火山的爆发,但在他们的团结奋进之下,一切都挺过去了。

我十分惊讶工程师的智慧,水手的勇气和尼摩船长的暗中保护,我知道了团结的力量之大。

多少场风雨打不动五人的信念,多少次磨难磨不灭他们活下去的决心!他们征服了这个岛,让这个荒无人烟的炼狱,成了天堂。

工程师播种下麦粒,种下希望;水手打猎归来,带来信心;众人打败海盗,赢得成功!我肃然起敬,在一切困难面前,唯有团结方可战胜,一人力虽小,但众人之力可倾海之波涛,挡夏之骄阳。

《神秘岛》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什么叫团结,懂得什么叫逆境中找希望,狭路中找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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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草房子》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4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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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草房子》,就像品尝完一杯香茗,那份自然的清香萦绕在心头,久久挥之不去。《草房子》是现代作家曹文轩写的,书中主要介绍了桑桑和几个主人公在油麻地里的快乐生活。

《草房子》的主人公桑桑,是个勇敢、可爱、顽皮、善良,有正义感的孩子。他做了许多可笑的事,比如:把蚊帐拆了做渔网,夏天穿着冬天的棉袄去上学,唱乱七八糟的歌…但他也十分勇敢。有一次知不知道什么原因,纸月经常迟到,桑桑找了一个借口想去看看究竟,他一大早就来到纸月上学要走的路上等纸月,发现原来是板仓小学的三个坏孩子每天都欺负纸月,所以纸月才会迟到。桑桑教训了他们一顿,学校也对他们进行了处理,以后再也没人敢欺负纸月了。桑桑和纸月之间那种毫无瑕疵的纯情,让人感动。

书中还有许多精彩的部分,如不幸少年与厄运相拼时的悲怆与优雅,垂暮老人在最后的一瞬间所闪耀的人格光彩,在体验死亡中对生命的深切而优美的领悟,大人们之间扑朔迷离又充满诗情画意的情感纠葛…当桑桑知道自己脖子上的肿块无法治愈的时候,他并没有退缩,而是勇敢面对,他的这种对生命的热爱让我赞叹。

你还想看精彩的片段吗?还有许多是我没讲的,想看就一起来看《草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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