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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作文专题栏目,提供与小说相关内容的作文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小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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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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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精彩悬疑小说

全文共 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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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悬疑小说也是比较有名的,可观性强,细节值得推敲。小编整理了欧美精彩悬疑小说,欢迎欣赏与借鉴。

《福尔摩斯探案》 柯南道尔

这个就不多说了,但福尔摩斯的故事版本众多,库管给同学们推荐群众出版社的版本,翻译流畅,逻辑严谨,但封面设计让人无力吐槽……

希腊棺材之谜 埃勒里奎因

离世的古董商留下了巨额遗产,谁是那个幸运的继承人?没有人知道真相。只能找到死者的遗嘱一探究竟。这时人们才发现,刚刚还出现在众人眼前的遗嘱,突然间不见了踪影!

睿智的埃勒里奎因指出,遗嘱只可能被藏到了一个地方——那位古董商长眠的希腊棺材里。然而,他只说对了一半。希腊棺材缓缓开启,里面却不仅仅放着古董商的尸体和遗嘱……

达芬奇密码 丹布朗

《达芬奇密码》无需多言,大热之后成了经典之作,特别是对宗教和符号学、密码学有兴趣同学,一定要强力推荐。其实推荐丹布朗其他作品的同学也有很多,高票的还有《骗局》、《数字城堡》。

《罗杰疑案》阿加莎·克里斯蒂

一个星期五的晚上,罗杰被“我”和他的管家帕克发现死在他的书房中。因为“我”对罗杰比较了解以及“我”的不在现场的证明,“我”成了波洛的助手。随着案件的剥茧抽丝,嫌疑人的逐渐排除,最后结局出人意料。

《无人生还》阿加莎·克里斯蒂

八个素不相识的人受邀来到海岛黑人岛上。他们抵达后,接待他们的却只是管家特夫妇俩。用晚餐的时候,餐厅里的留声机忽然响起,指控他们宾客以及管家夫妇这十人都曾犯有谋杀罪。众人正在惶恐之际,来宾之一忽然死亡,噩梦由此开始了。

推荐阿婆的同学真的是超多,另一本高票推理小说是《东方快车谋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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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宁静的宇宙_小说作文

全文共 7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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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2947年,我人族与神、兽三大族已成为全宇宙3大霸主。然而,为了能够统治全宇宙,我三大族展开了激烈的战争!

这又是一次毁灭性的战斗。

我人族凭借着智慧的大脑,正准备着对攻击强大、然而守卫虚弱的兽族进行攻击。

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首先,我军动用了基地探测器,探明了敌方防卫最为虚弱的一面,紧接着便派出7名原子兵,动用隐身装置,潜入敌方基地。不料,其中4名原子兵居被敌方反隐形侦察兵所发现,立即被其消灭。不过其余3名队员,成功潜入目的地。成功释放出3枚具有威力极强的原子弹,将其重要基地与以炸毁。随后,我方又将守侯已久的10万大舰,56.8万机器大兵与那强大的80万宇宙坦克同时发动强大的攻击。此时,兽族将36万地对赤与以反击。眨眼功夫,我30万机器大兵已毁于一旦。顿时,我军将5万大舰与地对赤进行对战。在43小时后,我方军舰取得胜利,然而,可恶的兽族尽将可怕的自暴鸟释放出来,36万大舰便与自暴鸟同时毁灭,我军损失惨重。为了继而攻占敌方,我总基地又派出地对空与地对地,增员前方战斗。强大的兽族最终,未能阻止我军前进的步伐,终于,在2个月的战斗后,被我军消灭,占领兽族星球。

可…………………………

一声轰隆隆的巨响,我前方炮台与防空炮已被神族铁甲虫以远程优势消灭。紧接着,敌方又调动钻子兵,与小型飞船进行这疯狂的战斗。可是,敌军万完没想到,我军早也将起占领的兽族基地大量发展,动用调虎离山之计。此时,我军主力部队已攻入神族总部,神族花形炮台也以被我方统统消灭。正所谓远水救不了近火,虽然神族将我人族基地毁灭,但其主基地以被我军占领,切断其后方资源,很快,其剩余部队也被我军所消灭。

在公元2997年,我人族在宇宙正式宣布,成为全宇宙霸主,所有宇宙生物必须服从我人族命令,我人族乃是至高无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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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治愈小说摆渡人读后感

全文共 16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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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三月,于报纸的某个角落得知《摆渡人》这本书,前往书店匆匆买来,翻开那一刻,感觉有点独特,有点悬疑,有点浪漫,随着情节的展开,平静的心开始经历了害怕,紧张,缠绵,坚定。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父母离异性格内向的小女孩迪伦独自一人坐火车去见自己的父亲,火车在通过一个隧道时失事,迪伦醒来时以为自己是这场事故的唯一幸存者,其实她是唯一的遇难者。走出隧道口和小男孩相遇的是迪伦的灵魂,小男崔斯坦就是她灵魂的摆渡者,将刚刚去世迪伦的灵魂从荒原摆渡到另一个世界。在跨越荒原的日子里,崔斯坦一直保护迪伦,两人相依为命,产生了爱情。当迪伦跨越荒原成功摆渡到另一个世界时,因留恋小崔斯坦而找到了回到荒原的办法,二人一起从荒原逆行回到了人间,达到了圆满,结局让读者回味无穷。

没读这本书之前,我常常想,是不是每个人的存在都是因为我们被需要着?正如书中写道“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迪伦走出火车残骸第一眼见到的是她灵魂摆渡人——崔斯坦。他自然而然地带领着她,保护着她,穿越茫茫荒原,战胜了狡黠的恶魔,护送她的灵魂到达应该去的地方。不同于以往任何一个被摆渡的灵魂,在知道自己已经死亡的事实后,迪伦没有颓废和消沉,而是淡定地接受了死亡的事实。崔斯坦用不变的承诺,勇往直前的行动,摆渡了迪伦的灵魂,陪她抵达幸福的彼岸。她在崔斯坦的引领下,与如影随形的恶魔们勇敢抗争,从最开始的依靠,信赖,慢慢变成了纯洁的爱恋。正如封页所设计的一样,在乌烟瘴气的荒原,有一束光在那里熠熠生辉,那一束光预示着的应该是一种顺理成章的完美爱恋。

我们不知道人死后是什么样子的,难道真的有灵魂这一说吗?记得有位专家说过:“这世界有太多永远解不开的秘密。比如,人死了到底有没有灵魂,到底有没有另一个世界的存在,这没有人能亲自实践过后再回头告诉世人答案。”我一直有像那位老者一样对死亡保持好奇心,亦或相信还有另一个世界的存在。灵魂到哪里去了呢?作者克莱儿·麦克福尔想象出了这样一个虚幻的空间,制造了路上的艰难。人死后,在你灵魂和肉体脱离的那一刻,在人间的边缘你的摆渡人会在那里等着你,带你走向安全屋,走过荒原,穿越黑海,战胜恶魔鬼怪,到达另一个你想去的世界。百折屈挠的经历以及另一个世界安逸生活告诉读者:其实,死亡并不可怕,人死了会有灵魂摆渡者的引领和保护,只是离开了一个现实宇宙能看见的世界到达另一个世界而已。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在荒原,崔斯坦是迪伦的摆渡人,他引领着迪伦经历了最初知道自己死亡时的疑惑不安,到接受现实,适应现实,他完成了他摆渡灵魂的“工作”;遇到了迪伦后,崔斯坦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这份“工作”,从最初的投入到逐渐的冷漠,到刻意的回避情感,再由顽强的迪伦用爱来点燃他逐渐坚硬的心房,摆渡人温婉而自然地进行了转换,迪伦此时又成为了崔斯坦的摆渡人,她伸出手指,“扣”起他的手,开始坚定不移的指引崔斯坦来尝试着进入到她的世界,回归人间。这足以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是自己心灵的摆渡人,都有自己心像所投射出来的荒原,或风景清丽,或障烟重重,有悬崖峭壁的起伏,有深不可测的黑水。正如现实生活中,善恶都由自己摆渡,你选择做什么性质的人,行动和意念的支配都由你。消极的情绪,萎靡的状态,自私,凶恶,冲动,没自信等等负面的标签你可以往身上贴,最后形成一个糟糕的人这也是你自己造成的。我们有权摆渡自己的心灵,完美自信,积极向上,友善,宽容,慈爱。其实做到这些并不难,关键看你对生活的态度,你想要将自己的心灵摆渡到哪个河岸,你执念于什么,你将得到什么。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轻轻合上这本书,忍不住眼角湿润,很久很久都没有被自己所感动了。原来,读懂了《摆渡人》我们也就读懂了自己。我们所信奉的,所心仪的,所选择的,就是需要我们自己不论任何艰难险阻,都要去实现的,因为,我们自己就是我们的摆渡人!只有心怀希望,努力生活,才会面朝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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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小说方鸿渐人物解析

全文共 4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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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鸿渐是个其有复杂性格的人,他上复杂的思想性格情感生活.一方面他在 追求纯真的朴实的爱,讨厌爱情生活中的世俗气.一方面他胆小怯弱.他的矛盾状态中为爱情几经追求,失爱.再追求爱.最后成为情场上的失败者.方鸿渐复杂的思想性格其次表现在家庭生活上.

一方面,他希望过真诚愉快自由的家庭生活,

一方面,他又软弱无能,摆脱不开旧家庭和社会生活的压力.

致使刚成立的小家庭陷于破裂的危机.方鸿渐的思想复杂的思想性格其次表现在事业生活上.在事业上,方鸿渐虽然有一定的主义感,对生活中的坏现象有着不平的愤怒,也进行挣扎,但有时抱有幻想,常常屈于环境的压迫总是处于尴尬的境地.在他身上有着封建次序的绝望.也有着古老生活和传统观念的影响.有着20世纪资本主义文明的熏陶,也有着对西洋文化的鄙夷.他当然说不上是英雄.但也不是个坏人

他身上有些善良正直的品行和民族灵魂.但那样的社会不仅造成了他的矛盾思想性格也注定了他不会有焕发光彩的生活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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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理小说《嫌疑人x的献身》读后感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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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有时候是一个很沉重的话题,当我们用审慎的目光去剖析它时,它完全丧失了恋爱时的灵动。

爱情从来都是自私的,再大度的人都可能因为爱情而斤斤计较;爱情有时还是盲目的,再理智的人都可能因为爱情而迷失心智;爱情有时候甚至是罪恶的源头……其实,爱情本身并不赋有这么多“性格”,是不同的人赋于了爱情不同的生命。而石神的孤僻性格,导致他容易走极端,最终走向自我与集体毁灭。

当一切罪恶的根源追溯到爱情时,人们往往不能完全用理智去思考问题的本身,会忽略很多问题的本真。当大家都围绕着所谓最纯洁的爱情与高水平斗智时,可能思想仅仅停留在作者虚构的故事情节中……本书作者揭示出来的社会现象到底是什么?当你带着这个疑问去看这本书时,也许会有不同的收获。

之前看说过,很多作品除了本身的故事情节外,还可能包含有更深层次的思想。那么,东野的《嫌疑人的X身份》到底想揭示什么,或者也可以设问为本书在作者无意识状态下揭示了什么?

在我读本书的第一天我就妄下结论的说:“我觉得其揭露的人性弱点在于:人们总是因为恶人作恶而感到厌恶,漠视其受到的伤害甚至失去生命的事实;人们总是因为弱者受到欺凌而产生同情心,淡化其伤害施害者甚至剥夺他人生命的事实。”

直到今夜看完全本,我发现之前的感悟竟然如此贴切。不过,仍然少了些许精髓。

大家不用翻书,试着回忆一下本书第一章的情节,也许你会发现一开始我们就掉入了作者设定的人物形象设计中。当读完全本后,静下心来想一想,作者刻画的坏人富坚并不是最恶毒的人,充其量也只是个无赖。相反,作者刻画出来的好人石神却恰恰是最恶毒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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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处特工皇妃小说人物介绍

全文共 2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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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处特工皇妃》是潇湘冬儿的又一部力作。yuwenm小编整理了11处特工皇妃小说人物介绍,欢迎欣赏与借鉴。

楚乔:小说女主人公。

----作者的话:楚乔就是一粒种子,最先播撒在这些帝国权贵年轻派的心中。这是一个信念和坚持的故事,注定了,谁最能坚持,谁拥有和阿楚一样的信念,谁必能和她一同走到最后。她就是这个世界的一盏灯,所有人面对她的这些思想的时候,都会有一瞬间的恍惚,从一晒,到震撼,再到一点点的接受。她是一汪潜移默化的溪水,静悄悄的流淌,在西蒙大地的上层社会,将这些先进的念头灌输在年轻一辈的头脑之中,她可以说是打开了一扇门,新鲜的风呼啦啦的吹进来,吹散了沉闷空气,也吹动了奴隶制千百年来的铁血统治。

诸葛玥:是大夏国几大世家之一诸葛家的四少爷,从小并不得宠,但顽强上进,性格从少年的冷酷逐渐历练到了冷峻和凌厉,成长后的他开始掌控四方,忠诚爱国,有着杰出的军事、治国才能。一直在楚乔背后默默地支持她、爱护她。最终为了楚乔放弃了做大夏国统一者的机会,而带着楚乔到了青海生活。

----作者的话:世事总是不能如人所愿,这个文到底要如何走向,如何深入人心,如何真正的打动别人,也许最重要的一环,就是看诸葛怎样的发展。越写诸葛,我自己就会陷得越深。前期的他还是像一个别扭的孩子,但是他终将长成一个值得信赖的男人,一个拥有力量,拥有争取的能力,拥有无双魅力的男人。形容诸葛,也许只有孤勇和真诚两词,他身上有这本书中难得一见的血性,一切都是为了自己的心,所以才能有今天的一切。我们心疼他,也爱他,等待着他从泥淖里爬出来的那一天。我重新看了一遍当初所有关于燕子的章节,于是我心疼,我理解他目前所做的一切。我也认真的看了诸葛的那些章节,于是我渐渐发现,在我不经意间,这个孩子竟然已经长得这么高了,高大到让我无法忽视他。故事越来越不受我的控制了,像是一列火车一样奔跑了出去,我坐在上面,记录的沿途的风景,却终究不是开火车的人。他们渐渐丰满,渐渐长大,要面临未来的风雨了,我有些不忍心,却还是要继续记录下去。

燕洵:燕北王之子,从小入京为世子,目睹了父亲及家人被大夏皇上害死的场面,立誓要报仇。忍辱负重终成年,在大婚典礼上反叛成功,辗转征战数年,建立燕国登基为王,之后壮大势力反攻大夏,占领了大夏国的领地,成为了这片大陆新的帝王,但为此他失去了他一生挚爱的女子楚乔。他的信仰是变得强大,成为至尊者,才有可能让得那些给他屈辱和仇恨的人永世不得翻身,所以他的特点是不择手段,一路前行,最终要站在大陆的最高峰,而在君王大业面前,牺牲自己的亲人、爱人、老师、朋友、盟友也在所不惜。

----作者的话:这个时代,注定不是神佛们传道的时代,当上苍已经背弃看了他们的时候,莫不如将灵魂出卖给魔鬼,换来傲世的力量,来将一切黑暗的势力破除。从今以后,燕洵可能再也不是我们记忆中那个笑容明亮,单纯善良的少年了,从血泊里爬起,从地狱里爬出,一步一个血印,这个孩子,将会承载着无以伦比的戾气长大。当他强大的足够拿起刀剑的时候,一切都注定要在他的面前瑟瑟发抖。九幽一战,毁灭了燕洵,却也成就了他。燕洵这个人,是我写书这么久以来,写的最累的一个人物。前后的反差,像是天堑一样将这个人的未来禁锢在手中。曾经有人质疑我为什么不给燕洵幸福,我当时说,是为了书更好看,大家当时认为我是有私心的。直到今日,我还是只能说,这样写,是为了更真实。就如乌先生所说,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事比爱情更重要,是值得你付出一生去努力的。燕洵的感情,死在了九幽台上,阿楚是他的最后一块软肋,但是在某些问题上,他却不得不放弃她。都是固执的人,有内心在坚守的东西,于是谁也不肯退后一步,终究渐行渐远,分道扬镳。

李策:唐国的太子后登基为皇,表面放荡不羁,实则头脑精明。自认为爱楚乔不如诸葛玥而不横刀夺爱,用另外的方式支持楚乔。

----作者的话:对于李策很喜欢,给他的章节我潜意识下的增加了一章又一章,这个人物总算从那个纨绔子弟的形象中脱离出来站立起来了。这个男人,无论是对待感情,还是对待军国大事,都有其自己独特的一套行事方式,我总是恶俗的喜欢这种复杂的人物,喜欢这类口不对心的男人。

纳兰红叶:怀宋的长公主,实则为怀宋的当家人,为了怀宋的未来苦心经营,而与燕洵联姻做了燕洵的皇后,一直未向燕洵暴露她"玄墨"的身份,即燕洵好兄弟的身份,直到终点。

赵彻:大夏皇朝七皇子,定海神针。将家国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给与后代子孙,一个重生的机会。

----作者的话:赵彻是活在我梦想中的男人,如果说诸葛的疯狂是一种守护,燕洵的狠辣是一种征伐,那么赵彻就是两者皆有。他拿得起,放得下,心胸宽阔,有容人之量。这样的男人,是一只真正的利剑,可以收在鞘里,也可以千里挥砍。没人可以说赵彻的一生是失败的,最起码,在他的有生之年,北地万里之地臣服在他的脚下。纵然被家国数次抛弃,他还是在危难来临之际,将家国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给与后代子孙,一个重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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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工皇妃楚乔传小说结局

全文共 9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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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的制度必然被摧枯拉朽的毁去,让新的大厦在灰烬中得到重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特工皇妃楚乔小说,希望对你有帮助。

【小说原文结局

蔷薇的香气消散在夜风里,什么声音都没有了,她站在高高的城墙上,目光穿越层层森冷的兵甲,停驻在那个人的身上。岁月的洪流从她的耳边一忽而去,发出呜呜的声响,像是旷野里的飓风,呼啸着,如同山巅的雄鹰。

漆黑的战旗在燕洵的头顶迎风招展,漆黑的夜如同一团浓墨,苍穹低压,星月无光,成千上万的火把猎猎燃烧,恍在脸上,好似被蒙上一层血光。燕洵站在黄金打造的战车之上,手挽金弓,一身墨色战袍,双眉如剑,斜飞入鬓,微微扬起头,眼眸修长,静静的注视着那个记忆中熟悉的身影。

整个战场上一片死寂,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唯有那一声声战鼓,如同大地的心脏,一下一下的,敲打在人的脊梁上,让血脉中的血液,也一丝丝的沸腾起来。

时间就那么凝固了,他们默默的看着对方,视线交错,在半空中凝结一处。

终于,潮水般的大军冲上去,一场生死一战,终于展开。

刹那间,骑兵齐刷刷的亮出了弓箭,嗖嗖的尖锐风声中,箭排空,如雨点般倾斜在士兵们的头顶。无数人冲上去了,战役在最初就显示出了可怕的残忍,令人脊背发凉。

惨叫声、哀嚎声、命令声混成一片。

战马狂拽,滚石如雷,战刀雪亮,乌云遮住冷月,连天地都为这一场残酷的战役闭上了眼睛。

经过了一日一夜的拼杀,东边城门突然打开,苦战了一夜的秀丽军趁着燕北军调换军阵的时机策马奔出城来。一路冲至铁线河江畔,此地道路狭窄,不堪大军冲击,燕北军不得不弃马冲过去,可是等他们追赶至河边的时候,却见秀丽军的士兵们撑起羊皮筏子,竟从这河流最喘急之处横渡大江。

“大人小心!”

“陛下小心!”

几乎同时,燕洵和楚乔各自端起弓弩,箭矢穿破虚空,向着对方而去,叮叮两声同时响起,箭矢并没有射空,引来了周围亲卫兵的一阵惊呼。

大江之上,楚乔站在筏子上,远远的望着燕洵。

她知道,这一站只是做个样子,燕洵不可能真的阻拦她。

燕洵和靖安王妃是盟友,不得不替她把守邯水,可是一旦靖安王妃真的攻进唐京,让靖安王的后代登上皇位,那么他的后路就必会为人所断,是以这一仗他不能赢,但是也不能输的难看。

他还需要自己来拖住这场卞唐内战,来为他留下唐户关的门户。

一排排火把蔓延在江面上,黎明前的黑暗仿若是狰狞的魔鬼,将嗜人的利爪插入人的双眼,天地间都是血红的,风呼呼的吹过,扬起漫天的火苗。

燕洵骑坐在马背上,战马不安的刨着蹄子,他的背脊仍旧挺拔,浑身上下充满了帝王的威仪,像是黑暗世界的天神。他的目光锐利而悠远,越过宽阔的江面,停驻对面那个纵然瘦弱却永远坚强的身影上。夜风吹来,扬起她鬓角的头发,染血的铠甲在火光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辉,她骑在战马上,隔着滔滔江水、熊熊烈火,默默的望着他。

那一刻,燕洵回忆的冰面突然裂开了一条缝,他甚至能够听到细微的声响,一些凌乱的画面,就那么咔嚓咔嚓的,从汹涌的水里冒出头来。

多久之前?太久了,好像上辈子的事,久到他几乎记不清了。

也是这样的夜晚,也是这样厮杀之后的死寂,也是同样的一双眼睛,隔着脉脉江水,静静的望着她。真煌城的大火在施虐着,无止尽的喊杀声畅快的回荡在荒原上,年轻的他们各自决绝的回头,向着自己的方向,去做自己觉得对的事情。

也许吧,在很久很久以前,一切就已经注定,他们如两颗南北背驰的流星,纵然曾因为诸多原因有过短暂的交错,终究还是要走上分离的道路,沿着各自的轨道而行,越走越远。

楚乔持刀站在河堤上,亲眼看着最后一支军队度过邯水,浩瀚的江面如同天坠,将他们隔绝在东西两侧,千万个生命和灵魂沉入大江之中,天地为熔炉,万物为薪碳,火上燃烧着的,是无数黎民的鲜血和希望,还有他们截然相反的信念。她望着燕洵,一时间千百个念头尽皆归于尘土,十万铁甲军消泯于视线之中,只剩下那个一身黑袍的男子孤傲的站在天地之间,眼神诺狼,好似很多年前他从九幽台上一步一个血印的爬起来,纵然身后没有一个人,却有着足以毁灭天地的肃杀。

“大人!”

平安一身狼藉,眼眶通红的跑上来,扬起头说:“这一战,我们死了六千多名弟兄。”

楚乔低下头去,只见年轻人的脸上还有未干的血迹,多年来生活在和平环境的孩子已经长大了,经历了这鲜血的洗礼,他的眼睛已经不再纯洁了。

“平安,任何目的的达成,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秀丽军的将军坐在马背上,默默的看着点着火把的长龙,过来许久,才声音低沉的说:“真正的和平,始终要通过战争来获得。”

平安似懂非懂的皱起眉,喃喃道:“真正的和平?”

“是的,我看不到,也许你也看不到,但是,终究有人会看到的。”

楚乔扬起头来,最后向着邯水的那一侧望去,大火已经逐渐熄灭,河面上滚动着层层的青烟,在极远处的东方地平线下,隐隐有一丝金色的辉光,那个人穿着一身墨色战甲,身后的披风在夜风中猎猎的飘着,尽管看不清眉目,可是她却可以清晰的想象出他的表情和轮廓,一如很多年前的那个午后,他坐在马上向他射出一箭,就此,他救了她一命,她陪了他十年。

她伸手握住自己的右臂,那里,有一只玄铁打造的护臂,即便是弩箭也不能射穿。

那是赵嵩送给她的礼物,共有一对,她分了一只给他。

她毅然转过头去,没入滚滚大军之中,扬鞭策马,再也不向来路看上一眼。

邯水以西,燕洵调转马头,部下的将领跑上前来问道:“陛下,不追吗?”

燕洵一言不发,径直越过他的身边,走了好远才淡淡说道:“退兵。”

大军潮水般而去,地平线下旭日初升,一道霞光静静的播撒在大地上。那背驰而去的两路大军,终究渐行渐远。

空旷的大帐中,一身铠甲的将军跪在地上,他已经这样跪在这里很久了,太阳渐渐的落下去,黑夜莅临,大帐内漆黑一片,唯有那张镶嵌这东珠的金黄貂皮上有着微弱的光亮,隐约的照亮那个人的轮廓,如同一座山峰。

那个人一直没有说话,从铁线河归来之后,他就一直坐在那里,好似忘却了周遭的一切。帐外的青草轻轻的摇曳着,在夜风中招展着希望的味道,五月的卞唐已经是盛夏,夜里有清脆悦耳的蝉鸣,荒原上的草长得有半个人多高,不知名的虫子游曳在半空中,翅膀上有微弱的磷光,星星点点的闪亮着。

大帐里太静,身穿铠甲的将军不敢动,连大气都不敢喘,甚至不敢去点灯。他并不是燕北军最初的元老,更不是燕皇的旧部,实际上当初跟随燕皇起兵的旧部已经不剩下几个了,如今军中的这批人,都是一刀一枪拼回来的。陛下虽然阴郁难测,但是赏罚分明,且极重军功,只要你敢杀敢打,就不怕没有出头的机会。

将军姓穆,祖上也是书香门第,虽然到他这一代没落了,可是也是识文断字,略通兵法。靠着这点见识,他一步步的高升,短短几年间,就已经成为了燕北军中首屈一指的将领。

和其他人不同,将军觉得陛下并非是传闻中的那样暴戾。是的,他曾经杀了自己的老师,杀了自己的妹妹,杀了辅助他多年的大同会一群人,可是那又怎么样?也许身在其中的人会觉得陛下忘恩负义,会骂陛下狼子野心,可是他们这些普通人却看得清楚,大同会不通军事不懂政务,内部盘根错节,彼此争权夺利,内斗派系极其严重,他们占据燕北多少年却毫无建树,北有犬戎侵扰,东有大夏管制,他们无力保护燕北臣民,却硬是要在朝政上指手画脚。对于这样的人,如果陛下不以雷霆手段震慑打压,只会在燕北大地上再次扶植出一个派系混乱的大同政权。

成大事者,杀几个人算什么?

自古以来的权势之争,哪一次不是血流成河了?

一个成功的帝王和普通人的差别就是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是顾全大局,还是顾念私情?

所以,对于曾经的那位秀丽将军,穆将军实在没什么好感,按照他的想法就是,女人,实在难以成就大业。

“穆闻,”低沉的嗓音突然响起,大帐内空旷,尾音隐约还带着一丝回声。穆闻闻言,连忙直起身子,就听上面的人继续说道:“传信给程远,让他分兵松原渡口,严密把守,秀丽军既然这么想进去,那就让他们进去,靖安王的军队还等在里面呢。”

“是。”

“另外,告诉他不要攻打赵(十四,字打不出来),全力进攻赵彻,务必要捣毁赵彻的粮草,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

“是。”

穆将军连忙答道:“属下这就派人到白芷关传信。”

燕洵摇了摇头,黑暗中也看不清他的面容:“不必了,明早再去就行,不着急。”

穆闻微微一愣,军情如火,怎会不着急?不过燕洵这样说,他也不敢反驳,只是静静的跪在那里,不敢说话。

“来,陪我喝一杯。”

燕洵微弓着腰,低头倒酒,微弱的珠光下显得有几分颓废的落拓。穆受宠若惊,连忙起身小步的走上前去,接过酒杯,也不敢坐。

燕洵随手指着一旁的座位,说道:“坐吧,别杵在那。”

穆小心翼翼的坐下,一饮而尽道:“多谢陛下赐酒。”

燕洵也仰头饮下去,穆连忙为他倒酒,听他淡笑道:“好久没人陪我喝酒了,以前是环境所迫,不能饮酒,如今环境好了,能陪我喝酒的人却都不在了。”

穆手挽轻轻一颤,他是个聪明人,从昨夜燕洵下令停止追杀秀丽军起,他就觉得有些不对,此刻听了燕洵的话,他越发觉得自己听了不该听的话了。

“来。”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洵似乎已经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吱声了。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又至剩下自己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洵似乎已经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吱声了。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又至剩下自己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又只剩下自己了。

四周都是空旷而冰冷的,没有一个人,外面的风呼呼的吹着,明明是醇暖的,可是吹进帐里,不知为何,却透着几丝清冷。他一个人躺在宽阔的软塌上,锦被华裘,玉枕珠帐,香炉里的团香一层层的盘旋上扬,清淡怡人的香气飘满帐内,吸进鼻腔,有着令人安神的效用。

可是,这样华丽的高床软塌,这样静谧的暖春良夜,却终究只有他一人。就好像很多年前的那个晚上一样,她被人带走,乘坐着巨舟,一路南下,他站在北朔关城楼上,眺望着那条白练,莽原堆雪,江山似铁,她终究脱离了他的掌控,离他而去。

其实早在很小的时候,他就已经预料饿日后的局面。

她从来都是正义而善良的,不管处在何等危局和困境之中,哪怕满身伤痛,也从不会放弃对未来的期待和希望。开始的时候,还是他在不停的鼓励她,可是渐渐的,就变成她在支持着他,她为他描绘他们的未来,她告诉他她的理想和抱负,她对他所她的政见和希望,不管遇到何等危难,她总是能坚强的找到解决的办法,教他刀法箭技,教他军法政略,乌道崖名义上是他的老师,可是他从她那里学到的,却远比别处要多的多。

她是他的良师益友,是他的亲人依靠,更是他这辈子,唯一爱过的女人。

可是,越是如此,他越觉得不安,越发担忧害怕。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突然意识到也许终有一日他们会分道扬镳,终有一日她会离自己而去。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也许是在她同情奴隶的时候,也许是在她和赵嵩关系日益密切的时候,也许是在她为他讲解未来社会的安定繁荣的时候,也许更早一点,他记不清了。他只是隐隐的知道,也许在未来的某一日,他终究会让她失望,他终究会伤害她,他终究会打碎那一份珍贵的信任和依赖。

于是,他想方设法的排挤她,想让她脱离军政,不想让她看到自己满手的血腥,不想让她看到自己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狰狞和残忍。

他并非是折断白鹰翅膀的猎人,而是一只注定要行走在暗夜里的夜枭,当漫长的永夜过去之后,天地开始有了黑白之分,他就开始害怕了。

黑暗里响起一阵低沉的笑声,他的眼神带着淡淡的迷醉,他突然记起小时候,没有安全感的少年一遍遍的询问: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吗?”

女孩子笑容灿烂,仰着头问他:“你会欺负我吗?”

女孩子笑容灿烂,仰着头问他:“你会欺负我吗?”

你会欺负我吗?你会欺负我吗?你会吗?

闭上眼睛,那清脆的声响突然响起,燕询解开右臂的环扣,银色的玄铁护臂脱落下来,掉在地上,微弱的珠光照在上面,有着琉璃般的光华。

那是赵嵩送给她的,共有一对,她分了一只给他,一带,就是十几年了。

“当我决定启程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这一生注定不可能属于我。你是为光明而生的,而我却有太多血腥的理想,所以我想要你臣服于我,听命于我,一生追随于我,可惜,我最终仍旧失败了。

他于黑暗中无声的笑。

任何目的的达到,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他,已然付出了。

“没有人希望一生平庸,问题是,当一个机会摆在你面前的时候,你是不是真的敢要。”

黑暗中,男人的声音低沉沙哑,像是经历了几世轮回的老者,他躺在金黄的裘皮卧榻上,醇美的酒浆泼洒桌案,发出醉人的香气,他锦袍华服,于黑暗中无声的裂开嘴角,笑容像是一个单纯的孩子。

“诸葛玥,你敢不敢要?”

“我做不到。”

诸葛玥看着面前的男人,目光坚韧,语调沉静的沉声说道。

诸葛穆青满头花白,鹤发鸡皮,只是短短的几年,就已经耗费了这个老人的所有青春,他如同一潭死寂的水,再也没有半点生机,只是带着最后的疯狂,双目血红的盯着他的儿子。

“赵彻已经兵败,赵汤也坚持不了多久,现在整个大夏境内,只有你一个人能扭转局面。只要我诸葛家现在离弃赵玚,他定然兵败崩溃,到时候你振臂一呼,天下云集响应,到时候你就是大夏第一人,十年之后,我诸葛氏就能击溃燕北,登上九鼎至尊!”

诸葛穆青双眼通红,如同一只发狂的野兽,直直的盯着他的儿子,双手抓住诸葛玥的肩膀,大声叫道:“玥儿,大夏的前程和命数,我诸葛氏的未来,全在你的一念之间!”

诸葛玥静静的看着他的父亲,久久的没有说话。

父亲老了,再也不是当初那个高瞻远瞩虎视风行的家族领袖了,他变得虚荣,变得愚蠢,变得疯狂。

这一生,他似乎从未与父亲如何亲近。从极小的时候起,他就失去了母亲,年幼的日子里,他独自一人行走在偌大的诸葛大宅里,安静的好像树的影子。直到他渐渐长大,渐渐依靠自己的努力在同辈兄弟中出类拔萃,才让这个拥有太多女人太多儿子的父亲多看几眼。

可是后来,他跌倒了,受伤了,九死一生的活下来,家族却毫不容情的将他遗弃了。

直到他再次掌权,为家族从新带来荣耀,可是他们还是选择了他的兄长,预至他于死地。这就是他的家族,他的亲人。

然而,他却还是无法彻底的怨恨他们。

正如魏舒烨所说,即便有多么的厌恶和排斥,他们终究是门阀子弟,自小享受着门阀带来的一切荣耀,同样的,他们也需要背负门阀的责任。

他终究是他的父亲,是生养他,教导他,为他的成绩开心过,为他的进步高兴过的父亲。尽管他曾经绝情狠辣,却仍旧给了他安宁富裕的童年,在他还小的无法保护自己的时候,他站在身前,保护着他,保护着整个家族。

“父亲,我做不到。”

诸葛玥退后一步,对他的父亲低下头,深深的施了一礼。

“人的手只有这么大,握不住所有的东西。”

烛火噼啪作响,火光照在他的脸上,有着淡金色的辉光,他平静的望着老父,静静的说:“感激父亲的养育之恩,但是这件事,我做不到。”

“大夏没了我,还有其他将领,父亲没了我,还有其他儿子,而星儿若是没了我,就没有了希望。”

他再次弯腰,对着生他养他放弃他杀害他的父亲,目光沉静,面色平和。

“父亲,您保重。”

诸葛玥转身而去,烛火照在他的背影上,显得那般挺拔和坚韧。诸葛穆青呆呆的望着自己的儿子,目光有若死灰,嘴唇半张着,双手仍旧保持着抓他肩膀的姿势。

这一刻他突然意识到,也许从今天开始,他就要永远失去这个儿子了。

失去这个被他看好,被他寄予厚望,却一再辜负他的期待,被他鞭打,被他抛弃,被他逐出家门,被他派人暗杀的儿子了。

岁月的年轮在这对父子之间流淌而过,风从帐外吹来,扬起他花白的头发,吹过他佝偻的背脊,他突然间就那么老去了,只能徒劳的伸着手,却拉不回那无情逝去的光阴。

诸葛玥一步一步走的很慢,他知道,当他转过身之后,他就再也回不去了。出了这扇门,一切都将陷入血肉白骨与烈火之中,骨肉离散,挚爱分离,家破人亡,霸业倾覆,但是他还要义无反顾的走下去。他要让这个天下所有的鲜血来告诉她,他在乎的,究竟是什么?

不是王图霸业,不是名留青史,不是登上那绝顶之巅孤家寡人的俯视苍生。

他要的,只是她活着,在他看得到的地方,好好的活着。

因为有想要守护的东西,所以一再的告诉自己要强大起来,可是如果想要守护的东西都不在了,那么他所做的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他这一生,绝不做令自己后悔之事。

大帐的帘子被撩开,他的脚踏在被月光笼罩的军营里,冷风吹在脸上,让他突然间有着前所未有的清醒。

天下可以丢弃了再夺,军队可以溃散了重组,而人死,却无法复生。

赵彻临行前的话再一次回荡在耳边:“认清你自己真正想要的,为自己活一次。”

他的朋友,在被兄弟出卖之后,腹背受敌,一路溃败,却仍旧在这样的状况下万里迢迢的来见他这一面,为的,只是说这样一句无关大局的话。

营外的军队已经集结完毕,所有人都已经整装待发,诸葛玥深吸一口气,大步上前,翻身跃上马背。

“出发!”

百草飞扬,马蹄声声,向着遥远的古老卞唐,迅速而去。

万里江山、赫赫皇权,一切尽在眼前。

他不是不敢,而是不愿。

北地最后的关卡,即便已是五月,这里仍旧被茫茫大雪所覆盖,凄厉的北风一忽一忽的刮着,吹在人的脸上,好似冷冽的刀子。

“走吧。”

赵彻对着魏舒烨微微一笑,即便是在这样的窘境之中,仍旧充满了自信的光辉。

魏舒烨形容消瘦,他抬头看着仍旧信心满满的赵彻,不由得一阵疑惑。

燕询发疯的来劫掠粮草,以人海战术疯狂的消耗兵力。赵场因为在抗击燕北一战上没有太大的兵力消耗,反而在这个时候被猪油蒙了心的来攻击赵彻的后军,并阻断诸葛玥的粮道,致使赵彻陷入危局,兵力大损,丢掉了中部十三个行省。

等到他们筹集了兵力准备反扑的时候,已经陷入四面楚歌之境,再也无力回天。

那一天,赵彻站在残亘废墟上沉默许久,百战的皇子将军颓然的放下了战刀,回过头对他说:“我们输了。”

那一天,所有跟随在他身后的将领都哭了,就连他,这个向来高高在上的门阀少主,也流下了愤恨的泪水。

不是没有胜利的机会,不是没有光复的实力,他们一路拼杀,在一片颓废低迷的国土上转战,他们拥有随时随地地慷慨赴死的决心和勇气。

可是他们还是败了。

不是败在对敌的战场上,而是败在同室朝歌的暗算里。

他们遭遇了史上最最强大的敌人,却也同样面对着百年来最最衰落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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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悚小说让她一炮而红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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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红娘子而言,刚开始做自由撰稿人的那一年相当辛苦,一篇千字的稿件可能要改十来次。她回忆起当初给《女报》写的一篇两性杂文,1800字的文章改到最后仅剩两句保留。

“那时特别苦,我给自己下了死命令,并制定非常严格的训练方法,比如每天必须写3000字,看1本书1本杂志,还得做笔记,我想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做大量的积累,在阅读的过程中不断选出钟爱的美文进行写作比较,往往同一个故事写出几个版本。”她用“高考”来形容那一年。

2005年,“红娘子”对自己已有比较明晰的定位,即商业作者。她需要完成为自己写作到适应别人写作。当她自感笔力纯熟之际,她又回到了写作的起点——网络。重归网络,“红娘子”选择惊悚题材。谈到为何选择这种类型,“红娘子”表示,“写恐怖小说是因为我是一个苗族女子,苗族的文化本来就是巫文化,我从小在这个环境里长大,很容易捕捉到恐怖的灵感。所有的恐怖故事都要发生在都市里,但又要缘于一个很古老的文化。”

“红娘子”说她的恐怖小说最开始源自古老苗寨的一则关于染布的风俗,灵感如泉涌的她在天涯网站的“莲蓬鬼话”开始了连载之路,“红娘子”的大名一炮而红。半年后,她出版了第一本恐怖小说《红缎》。

说起这部小说还有一个故事,据“红娘子”介绍,当时这本小说叫《血缎惊瞳》,出版时被编辑改成《红缎》,红娘子的朋友开玩笑说,有红,就写个七色吧。于是,她就按“赤橙黄绿青蓝紫”七色,写成七个独立的恐怖故事,每一个故事都有一个主题:《红缎》描述嫉妒的可怕,《绿门》代表着一种救赎,《橙子》书写友情,《青丝》以仇恨状描写当伤痕不能消失将带来怎样的绝望等等。这系列中半数已经出版。

“红娘子”的恐怖小说有强烈的个人风格,走的是情感与恐怖相结合的道理,故事多半是她儿时听到的鬼怪故事,但是核心是忠诚、孝顺、善良之美德。“其实我的胆子很小”,这位擅长写惊悚小说的女作家的这番话可能让很多读者大跌眼镜,“恐怖小说是一个很讲究氛围的文种,它要求作者有很独特的角度去捕捉生活中的恐惧点,这也是我感觉很困难的地方。”“红娘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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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业小说萧綦的人物解析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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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萧綦之所以震撼到我,不仅仅是他如天神般的存在,战场上的所向披靡固然让人钦佩,正如他所言,若他还只是小小的卒一,郡主岂会下嫁?但古往今来良将数不胜数,唯独他,拥有真实的人性,他宠爱王妃,却用行动说“你只是我的女人,可以骄傲,但不可以骄纵”。他会吃醋,会说出孩子般的气话“他怎么敢比我先认识你十几年!”。他也心细如发,在小别之际带她“微服出游”在三妻四妾才算正常的时代立志终身不纳妾,以至举国皆知,更是在位登九五废除三宫六院,对于他,世人评判是什么呢?其人善诡断,性猜忍,厉行酷严,豺枭之心,昭昭若揭。

如此一代枭雄,他需要的便不止是一个贤妻良母,红袖添香,而是亦妻亦友并肩作战的伙伴,正如王儇自己所说,正因为他是萧綦,才会大胆冒险,将我置于这风口浪尖,也正因为我是王儇,他才敢放手将这一局交到我手里!这是何等豪气干云!早些时候她一手掌管内务,将大内掌握,而他,立于朝堂之上,掌控百官。论情分恩义,是夫妻,是爱侣,而在这皇图霸业的路上,他们是并肩作战的知己,太平时她在深闺为他研墨添香变乱时,她为他披荆斩棘。说实话,我是嫉妒她的,但细细一想,也只有这样的奇女子才佩得上他!只有这说的出“我的丈夫也不许旁人沾染一根手指”的悍妒之妇!若非如此,又怎能在杀机重重的宫中游刃有余的处理各种是非难题,从而帮助萧綦登上帝位?

倘若易位而处,若我是王儇,只怕一生纵使不在妻妾斗争中纠结,也在宫廷内乱里惴惴不安,难以为良人分担烦忧,助其一臂之力了。所以,我只是一个看客,只能是一个看客,看他们在困难前的默契,洗尽铅华后的情义……当日刚看完,一时冲动,竟留下这只言片语,词不达意。实在有些钦羡寐大的才情与天赋,在大气磅礴之余有条不紊,儿女情长之际决策果断,但又在情在理。只能说,从无小说能如此打动我心,是空前,但愿不是绝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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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王业小说萧綦的人物解析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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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綦萧綦,我就如此地叫了很多遍,萧綦是我最爱的男主,不同于其他男主的或幼稚或残酷或冷血无情,萧綦是一个明君,是一个冷淡却温柔,成熟偶尔也会有些小孩子气(当然只是对阿妩),他顾全大局,他乘势破城,他成就霸业,他君临天下,他自是年少,韶华倾负,他有大志,他爱阿妩,他专一而深情,我记得阿妩说过一句话,她说:“我要看着你成就霸业,君临天下。”不知道为什么我对这句话特别有感触,这句话是整本小说最令我感动的,我不知道是阿妩的真心坚决还是萧綦的试探忧心。

阿妩生于阀门,巾帼不让须眉,着实让人佩服,她爱萧綦所以她毅然地站在萧綦的那一边,她不在乎别人说她残忍无情,她每走一步都为他们着想,可是这只有萧綦明白,所以萧綦是唯一一个配得起王儇的男人,后来他们终于一起站在权力与天下之巅,他们彼此托付深情却不溺于情,虽历经风霜却不忘于情。萧綦萧綦, 起自寒微行伍,戎马铁血壮志踌躇;王儇王儇,不逊须眉,披荆斩棘,染尽猩红,凤仪天下。这原是一个逐鹿天下,

篡位夺权 的故事,我却独为情字动容。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野有蔓草,逢春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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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帝王业》各人物简介

全文共 4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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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主角:阿妩(王儇)

男主角:萧綦

配角:子澹 胡瑶 王夙 采薇 宋怀恩 阿越

阿妩、胡瑶、采薇,三个同样坚守爱情的女子,却有着全然不同的结局。 阿妩与萧綦,一往情深,彼此以命相托,奈何情深缘浅,终究无缘执手走向生命的尽头。 胡瑶与子澹,虽非两心相许,却也是举案齐眉,相濡以沫。他们不是彼此最初的选择,却是彼此最终的归宿。 采薇与王夙,峰回路转,最终可共晨昏与朝暮,可守着心爱的人走尽悠悠岁月,却只能相守而不相亲。 阿妩将爱融入了生命。 胡瑶将爱留在了身边。 采薇将爱放在了心底。 三个女子的不同爱情结局,谁又更幸运些?谁又更不幸些? 这原是一个逐鹿天下、篡位夺权的故事,我却独为情字动容。 爱情在这个男人的世界里,在种种残酷的争斗中,不是点缀,不是陪衬,而有着别样夺目的生命与魅力。

萧綦对阿妩说过最感人的话:

从今往后,你是我的王妃,是与我共赴此生的女人,我不许你懦弱!

你在我眼里本什么都不是,你只是我的女人!

我所生子女,必为王儇所出,即便永无子嗣,终此一生,亦不另娶。以血为誓,天地同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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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北京,北京》秋水

全文共 5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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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水小说里的主人公,是土生土长的北京人。他在本硕连读8年的大学生涯中,结识了爱人小红和一群好兄弟,毕业后几经坎坷,对年少无知的青春时代产生了无尽怀念与感悟。

秋水是北京一所著名医科大学的学生,从与两个女人的关系中获得了关于成长的秘密。秋水在学校有一个女友,但他又认识了一个年龄比他大的女人柳青,在帮助她堕胎的过程中对她产生了感情……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青年人物,赵英男曾经的恋人,小红最终的伴侣,曾是医科大学的学生,最后是成功的商人与作家

秋水喜爱文学创作,却因为父亲的意愿而进了北京某医科大学学专业学习。

所以,在校期间,秋水一边学习专业,一边也不忘默默坚持着自己喜爱的创作。

军训期间,秋水认识了同班的小红、小白、赵英男等人,还与其中的赵英男渐渐发展成了恋人的关系。

可是,四年后,当秋水成了实习妇科医生后,仍然在坚持自己文学创作的梦时,无论是父亲或是赵英男却都只希望他能够一心一意为了成为一名优秀的医生而不断的给秋水压力。

甚至,为了让秋水能够完全投入在成为优秀医生的过程里,赵英男还试图干扰秋水的文学创作。这让秋水一度陷入了迷茫、困顿、矛盾和痛苦挣扎中……

最终,秋水和赵英男终因为人生理念不同、理想无法达到共解而走到了终点,分道扬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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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励志小说NO7.《把梦留住》

全文共 12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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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南木十口

【阅读推荐】  推荐指数:★★★★★

可能这本励志书对于一些读者有点陌生。这是中国第一部西部志愿者励志支教纪实,作者作为在校大学生,2006年来到被联合国称为“地球上最不适宜人类生存的地区”——宁夏西海固地区参加为期一年的志愿者支教工作。旨在告诉大家一个他所见到所体会过的西部,告诉大家在黄土高原上一群为自己理想苦苦追索的孩子们的故事,告诉大家在中国大西北腹地每天所发生的平静而又悲壮的故事。该书中,一切皆为真人实事。相信看过这部支教纪实都会那朴实的语言为之动容落泪。走向成熟的第一步,是珍惜现在,珍爱身边的人。

【内容简介】  励志指数:★★★★★

2005年8月,叶楠和其他8名队友一起奔赴宁夏自治区西海固地区海原县,开始了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叶楠被分配到海原县西安乡中学。这是一所座落在黄土高原上的乡级初级中学,不仅学校教学条件较为落后,生活条件也和厦门有天壤之别,这里年降水量不足300毫米,年蒸发量却高达2000毫米。全校700多名师生的用水全部依赖拖拉机从外地的拉来的一点水,毗邻沙漠的地理环境让沙尘沙暴天成为家常便饭,冬季零下二三十度的天气下叶楠和学生们一起忍受没有暖气等取暖设备的严寒冻伤,夏天大家一起适应着一个多月不能洗一次澡的干燥生活,拉肚子和流鼻血成了叶楠每周的必修课,身体开裂的皮肤和粗糙难咽的食物也让叶楠感受到了西部的沉重,生病的时候在乡下缺医少药,更多的是需要自己的意志力去忍耐坚持。

在克服许许多多诸如此类的困难的同时,叶楠担任了西安乡中学的许多工作,包括政教处助理,团委辅导员和两个年段的生物和体育老师,并在晚自习时间担任文科所有学科辅导老师。繁重的学校工作也给了叶楠施展自己所学所长的舞台,发挥其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学科所学,帮助西安中学制定了许多规章制度,协助校长将学校管理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叶楠参与校园建设规划,和当地师生一起投身于宁夏“普九”攻坚战。其开辟了许多第二课堂的文艺活动,把许多新颖的知识和理念融入课堂之中,并在海原县其他学校作了许多专题讲座。叶楠带领和培训西安中学代表队夺得了海原县法律知识竞赛第二名。作为一名青年教师,叶楠不仅很快在课堂上为学生们所接受,而且在课外和他们成为了知心朋友,其要求住在学生宿舍隔壁,每天晚上坚持为学生解疑答惑和谈心沟通。一年的支教工作,帮助西安乡中学产生了巨大的变化。

叶楠和队友利用每周周末的时间深入学生家庭家访,叶楠们的足迹遍布了西安乡大大小小几乎所有的自然村,西部的村落分布分散,许多地方需要徒步行走近十个小时才能到达,而且没有经验的支教队员们常常要遭遇迷路和沙暴的考验,白天和晚上高达40度的温差也让他们几乎瞬间冻僵。但是深入学生家庭家访是义不容辞的责任,通过切身走访许多贫困孩子的家庭,理解了他们所担负的不能承受之重:有的孩子从小痛失父母孤苦伶仃,有的家庭全年仅数百元,有的孩子还生活在原始的窑洞,有的孩子一周全部伙食仅是5个干粮馍……那种让人痛彻心肺的生存压力不仅让叶楠忍不住流泪,也坚定了叶楠必须做好西部支教工作的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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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经典励志小说2、《朝着太阳走:曙光缔造者李进巅的风雨人生》

全文共 3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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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安阳着,作家出版社

长篇报告文学。主人公李进巅由工人做到市委宣传部长,又仕途折戟,做回了工人。改革开放大潮中,他激流勇进,一手缔造了曙光集团,成为全国汽车车桥界的龙头老大。

作者张安阳在《朝着太阳走》中,不仅描述了李进巅在创办曙光之前的风雨人生路,写他在“文革”中被推到市委宣传部部长位子上后又摔倒谷底的遭遇,写他走出市委大院后艰难的处境,而且更加详尽生动地描述了曙光诞生后伴着改革开放的步伐风雨兼程的岁月。诸如,挂靠康华公司险些被卖掉的经历;曙光上市,发行“曙光股票”的曲折经历;在国家机械工业部部长何光远做“红娘”,曙光准备加入一汽的经历以及被迫“重组三城”的传奇;曙光“蛇吞象”式地兼并老牌国企黄海汽车集团的艰难经历;在美国打官司斗倒假洋鬼子美国柏利莱副总裁王勇的充满传奇和悲壮色彩的经历,等等,既是曙光由小变大、由弱变强的传奇经历,也是李进巅风雨人生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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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夜追凶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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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彬以帮助朋友的名义,亲手杀死黄山。关宏峰将宠物鱼老虎做成菜吃下腹,不久他被警方逮捕。高亚楠平安产子,她劝关宏宇和哥哥携手背负一切。关宏峰回忆灭门案经过,他在晕倒后被人留在命案现场,而他又利用指纹栽赃关宏宇杀人。警车经过地下隧道时,关宏峰因黑暗恐惧症发作短暂逃离警车。拘留室中,周巡回忆被关宏峰改变的人生,他感叹十五年没能交下这个朋友。戴手铐的人对周巡露出诡异的微笑,他究竟是关宏宇还是关宏峰,真相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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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托尔斯泰传的读书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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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土生土长的俄国人,一个渴求快乐,期盼和平的俄国人,一个生在了不属于他的年代,却让这个时代深深打上托尔斯泰烙印的俄国人。他的一生本就是个绽放光芒的太阳,不落的太阳。

孩提时代的托尔斯泰,不懂得失去母亲的痛楚,身为贵族后裔的他,跟体会不到生活的艰辛。然而,厄运却接二连三的降临在他的身上,9岁的小托尔斯泰又失去了深爱他的父亲。也许是命运促使他选择了一条不寻常的道路,他并没有像其他的贵族子弟一样,乖乖的接收那属于贵族的良好教育,去继承他的父母给他的爵位。他选择了去接收那些来自西方的智慧——启蒙思想。

贵族间的阿谀的寒暄让托尔斯泰早早的对这个社会感到了厌恶,克里木战争更是让年轻的托尔斯泰看到了贵族的腐化和农奴制的落后。

于是,他脱下了那些繁琐的贵族装束,拿起属于他的笔杆,开始了他的战斗。

《童年》《少年》《青年》三部曲写出了托尔斯泰从童年到青年的感悟,诉说了他对这个弱肉强食的年代的不满。他发出了疑问,为什么我们不能享受我们的童年,却要承担沙皇强加于我们的痛苦?他不明白,却在渐渐明白。

终于,岁月让他明白了一切,原来我们本就不属于自己,而是这个农奴时代的附属品。他开始鞭笞这个人吃人的世界,数千个真实场景构成的战争与和平将他推上了文学史的巅峰,他拿着自己的武器,他的笔来呵斥腐败的封建制度,来歌颂勇敢的而国人民。直到在安静的乡村生活中结束了他的英雄似的一生。

有些人一辈子也成不了英雄,有些人却一生下来就注定要成为英雄。

我想托尔斯泰就是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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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表现的主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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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主题有什么意义呢?主题包含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客观意义,二是主观意义。

客观意义指小说题材,描述的人物、事物或者问题。主观意义指作者通过作品传达出的思想感情和观念。比如说,《林教头风雪山神庙》,客观意义就是表现了林冲被黑暗势力逼上梁山的人生遭遇,主观意义就是对封建政治现实的揭露和鞭挞,从而揭示一个生活规律“”。同学们这样就可以把握小说主题的书写格式了。

那小说的主题格式如何书写?

这篇小说通过对……叙述,塑造了一个……形象,揭示了(揭露了)……主旨。

如:《祝福》通过描写祥林嫂悲剧的一生,塑造了一个善良、勤劳和顽强却被旧社会吞噬的劳动妇女形象,表现作者对受压迫妇女的同情,对封建思想封建礼教的无情揭露。

再比如,2014浙江卷《走眼》,

高考题这样问:结合赵老板这一人物形象分析作品主旨。(6分)

我们可以这样作答:小说塑造了一个阅历丰富,洞悉人心,为人仗义,精通业务的商人形象,揭示了经商与做人一样,都应该诚信、宽厚、与人为善的主旨。

应根据题意要求分两步解答。先是分析人物形象,再是概括作品主旨。

如果高考题这样问:结合小说的情节分析作品主旨。那你先是分析故事情节,再是概括作品主旨。

如何把握小说的主题呢?

① 要认真通读作品,仔细分析作者在作品中表达的思想感情和观念。这时可以结合作者的生平、创作动机和写作的时代背景来分析主题,即知人论世。

②通过小说中的人物、情节、环境三要素来把握主题。

认真把握人物的性格特征,以及人物的性格特征所折射出来的社会历史内涵。

认真把握故事情节,探寻其中的时代气息、社会发展、思想意识和生命形态。

认真把握自然环境、心理环境和社会环境,也为我们把握主题提供必要的信息。环境为主题提供舞台和基调。

③从小说的标题入手,有的小说标题除了表面意思外,还有比喻义、象征义或双关义,隐含着小说的主题。

④根据作者对人物描写的语言的感情色彩分析主题。

⑤从揭示主题的句子来把握作品的主题。

⑥从小说的精巧构思中把握作品的主题。

小说主题的常见题型有什么?

①用自己的话概括作品的主题(或小说到底告诉了我们什么);

②读了这篇小说后,你明白了什么道理(本文对你有何启迪?谈谈你的一点体会);

③请结合你的阅读体验,探究这篇小说的可能有的多种主题。

小说主题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一般是通过人物形象或故事揭示人生哲理、社会问题、价值观念等。

①以小说主要人物的性格特点、道德风貌、品格等揭示人性中的真善美和假恶丑。

②用故事的形式针砭时弊,将现实生活中的丑恶形象用故事的形式加以揭露和鞭挞。

③通过寓言,寄寓人生哲理 。

④虚构生活经历,反映人物生存状态和心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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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说你的心疼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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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小萱一度无视着涂小川的殷勤,却在和寒程在一起的时候会想念起他,涂小川是莫小萱心里的不安,既贪恋他给的温柔又担忧最后的结局会令他无法接受。

清晨的风微凉,莫小萱从褡裢坡地铁站出来却没有看到涂小川,莫小萱打给他电话,一连打出去的三个电话都没有被接通。涂小川一向扮演着莫小萱呼来唤去的角色,如今明明约好的时间地点,他却无声息地爽了约。

莫小萱的心里腾然生起一团火气,她皱着眉头望了一眼无人的小巷,决绝地转过身准备返回地铁站里去。

在莫小萱刚要落脚到地铁里的电梯上时,她的心忽然一下子又柔软了起来,涂小川又不是寒程,而自己也不该那么岢刻的要求他,对他生气,就是在意,在意了就是爱了,莫小萱不想这样子。

地铁口附近停着一辆五菱宏光的厢式货车,莫小萱好奇地打量着车头的大红色标志,她脑子里想着或许寒程需要一辆这样的车,想着想着她就不自禁地用手触摸起了这辆车。

莫小萱认真地琢磨着该要如何拥有这样的一部车,在她不经意的回眸一瞥里出现了涂小川和停在他身旁的一辆单车。

“你来了?”莫小萱原以为会说出的“我生气了!”在看到涂小川一脸的清澈后温柔了许多。

涂小川眯着眼睛温暖地笑了笑,点头说:“恩,过来吧!”

“哦,不过我生气了!”莫小萱噘着好看的樱桃小嘴勉强地侧身坐上了单车。

涂小川用柔软的声音安抚着她,“乖乖,是我不好,刚才在骑车,没接你电话,不要生气了好不好?”

莫小萱轻描淡写地“哦”了一声,扣上了外套上的帽子。

涂小川骑着单车不时回头看她,他说怕她掉下去,莫小萱只好听话地半抱起了他的腰。

莫小萱一向以高傲的姿态站在涂小川和他招来的群众演员面前,她总是保持着僵硬的安静低头沉默。只有在她和涂小川独处的时候,她的天真才会在滔滔不绝的话语里放逐。

《老梁故事会》的节目录制,差不多是在下午六点半左右结束的。在八个小时的录制和休息里,涂小川与莫小萱双手一直紧紧的十指相扣。录制现场的灯光光线温柔,莫小萱心血来潮地与涂小川拍了几张甜蜜的合影。

莫小萱从来没有深究过她与涂小川的关系,对他的撒娇不是爱,对他的殷勤也不排斥。

节目散场后,莫小萱跳上涂小川的单车,她很自然地抱住了他的腰,她欢快地坐在单车上与身旁形形色色的名牌汽车擦身而过。

街头昏黄的路灯打在莫小萱脸上,傍晚的风微微有些凉意,她撩开了贴在脸上的几缕头发,把脸贴在涂小川的后背上,微微抱紧了他的腰。

经过涂小川所住的小区时,他先带她去菜市场买了些蔬菜,看着他挑选竹笋的认真模样,莫小萱心里突然暖暖的。

涂小川的脸上整整一天都洋溢着幸福的微笑,他双脚盘坐在塑胶地板上认真地切着豆腐,时不时抬头看一眼不够认真盯着电脑屏幕的莫小萱。

呛人的油烟味很快就弥漫了整个小屋,涂小川用筷子轻轻搅动着锅里的竹笋,抬头便看到双脚踩在被子上的莫小萱。她踮着脚尖,伸手够着墙头的小窗户,试图把它打开。

涂小川看着她那滑稽的模样,便把门打来了一条缝隙,他说,“乖乖,帮我打点儿水好么?”

莫小萱随口便答应了,她跳下了床头,接过涂小川递过来的水壶,趿拉上他的大号男士拖鞋便向水房走去。

莫小萱故意在水房多待了一会儿,屋子里的油烟味确实让她窒息,还好他的小小吩咐让她有了不会尴尬的理由逃离。

等莫小萱回到小屋的时候,房间里的油烟味已经散去了好多,墙头的窗户被打开了。莫小萱把盛满的水壶放到桌子上,顺手给他要了一块豆腐干吃。

涂小川花费了整整两个多小时,做好了一桌美味的晚餐。莫小萱却用了十几分钟吃完,说要回家。

涂小川不说话了,他起身走到床边,平躺在了床上,用双臂抱着头一动不动,这是他表现不乐意的姿态。

莫小萱走过去,眼神迷离地看着他,声音软软地撒着娇说:“好川川啦,送我到地铁口好吗?”

涂小川看了她一眼,一把把她拉进了怀里。莫小萱趔趄着倒在他的身上,被他用力地抱住了。他用极度狂野的热烈亲吻着她的耳背,骚动的灼热迎面扑至而来,高涨了她的体温。心猿意马的欲望在她挣脱的缝隙里蠢蠢欲动,却又在衣服间隔的层次里迟疑地按捺了下去。她半躲半迎合着他的亲吻,贪婪地沉迷在一个男人的激情里。

寒程打来的电话唐突地响起在厮缠情绵的两人耳畔,莫小萱迷糊的意识突然被惊扰,那首《触碰纯白》的来电铃声是她为寒程的私人订制,单色凌的靡靡之音清晰在她的耳际。

“我的电话!”莫小萱蓦然大喊了一声,一下子从涂小川怀里挣脱出来,仓皇地抓起桌子上手机就往门口走去。

“恩恩,我在地铁上,十分钟到草房,嗯嗯,好的好的!”莫小萱也不回避涂小川,挂了电话后,就对他解释说是舅舅打来的,让她回去。

莫小萱曾告诉过涂小川她在通州舅妈家住,对此他从来都不怀疑,只是听到她说要回去了,他便不大高兴了。他一脸意犹未尽的不悦,像刚刚一样平躺在床上一动不动。

“川川,我真的要回去了!你不用送我了,我自己走了啊!”莫小萱一边着急地穿着鞋,一边抬头张望着涂小川。

直到莫小萱离开,涂小川都没有再说一句话。

莫小萱刚从小区的地下室出来,就晕头转向了,她边走边向路人打听褡裢坡地铁站怎么走?好不容易跌跌撞撞逛出了小巷找到了还算有印象的一条公路,半路却遇上了骑着单车的涂小川。

莫小萱几乎连想都没想,一下子跳上了他的单车,她望了一眼身后,气喘吁吁地说,“你快点儿啊,306快要来了!”

涂小川一脸不悦,加快的速度却并没有在站牌旁停下。他嗔怒道:“你就这么着急离开我?抱紧一点儿,下一站下!”

“哦”莫小萱弱弱地答应了一声,对他的心疼悄然泛滥心底。

莫小萱第一次心甘情愿地抱紧了涂小川的腰,她侧着头靠在他单薄的脊背上,任凉凉的风夹着毛毛雨丝落在她的脸上,她轻声呢喃道:“川川,我怕自己会有一天爱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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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大海微小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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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岁的塔瓦埃是个普普通通的波利尼西亚渔民。他的家正对着一条通向帕皮提港的水道。虽然家中陈设简单,但房间很大,足够塔瓦埃一家人舒舒服服地住在里面。

自从妻子去世后,塔瓦埃独自一人担起了照顾7个孩子的重任。2002年3月15号是个星期五,塔瓦埃决定出趟海。趁着家里其他人还在熟睡中,塔瓦埃就起身了。他穿上一件T恤衫和一条短裤,又在外面套了件长袖衬衫,以便胳膊不致被白天海上强烈的阳光灼伤。收拾停当,塔瓦埃喝了杯咖啡,什么也没吃就出了门。

在浮桥的尽头,他的“TEHA2”静静地在那里等着他。这是条刚刚跑了一年的新船,尽管还有贷款要还,可塔瓦埃还是非常喜欢它。上了船,塔瓦埃将内侧发动机打着,让船慢慢预热。没过多一会儿,塔瓦埃便将船驶出水道进入帕皮提港。黎明时分,他已经到达了自己的“狩猎场”。

这天,他并没有像往常一样到塔西提岛东部海域去,渔民的直觉引导他将船开到了莫雷阿岛的西部海域。5个小时后,塔瓦埃已经捕到了7条大大的鬼头刀鱼,他对自己一上午的收获非常满意。他打算从莫雷阿岛的北面返回帕皮提港,这样还能赶上下午4点钟的鱼市。

正在盘算着,他忽然听出发动机的声音有些异常,机器运转似乎不太稳定,但塔瓦埃没有太注意。当把最后一条鱼清洗干净后,他准备返航了。可是发动机转速表的指针指向3800转后突然左右摆动了几下。塔瓦埃觉得不太对劲,他慢慢地将发动机转至空挡,可发动机发出一阵僻啪声后竟熄了火,再也没有任何声响。

塔瓦埃冷静地掀开发动机的机罩,一股白烟呼地冒了出来。从没上过学的塔瓦埃除了懂得检查油量是否充足外,对机械知识一窍不通,他决定等发动机稍微凉一凉再说。他直起身子朝岸边的方向望去:他估计自己离莫雷阿岛最多不到15英里,因为就连岸边的椰子树也可以数得清清楚楚。待到发动机的温度降下来后,塔瓦埃又试着转动点火开关的钥匙。这次,起动装置虽然发动了,但发动机依然悄无声息。

塔瓦埃扭头向四周张望,海面上此时没有一条船。不过,他并不担心,偶尔在海上抛锚对渔民来说并不是什么可怕的事情。况且岛屿周围的海域总是有许多船只来往,总会有人发现他的。他试着用船上的无线电设备发出了求救信息,但却没有回音。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塔瓦埃发现自己离莫雷阿岛越来越远:岸边的椰子树已经看不清楚了,他估计自己此时离岛大概有20英里。塔瓦埃在心中暗自将船里的物品逐一过了一遍:13瓶1.5升装的水、一截棍子面包、一盒馅饼,再加上白天钓的鱼。此外,还有以前准备的求救用的烟火。

夜幕慢慢降临,塔瓦埃一边在心中暗暗祷告,一边将所有耗电设备的电源切断。经验丰富的塔瓦埃知道,尽管可能很快就会有人发现他,但他必须为用于求救的无线电设备贮存电力,以防万一。天完全黑了下来,塔瓦埃向空中发射了一枚烟火求救。在等着有人能发现他的同时,塔瓦埃喝了几口水,他忽然想起,早上出门时,他将储藏鱼的冷藏柜里装满了冰,实在不行,还可以将冰融化了当水喝。尽管如此,他还是决定严格控制饮水量。这晚,塔瓦埃早早地躺下了。他裹上一件防水衣,又把一块塑料布盖在腿上,然后蜷缩在船头的一个角落里抵御夜间寒冷的海风。这一夜,塔瓦埃睡得很不踏实,他总害怕错过营救他的人。

第二天太阳还没跃出地平线,塔瓦埃就醒了。

他猛地一下子站起身来向周围望去,但让他大吃一惊的是,莫雷阿岛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不知道自己漂流了多远,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他现在距离海岸绝对超出了60英里,这个距离已经超出了他的无线电求救设备的频率范围,而且,即使他再放出烟火,岛上的人也看不到了。此时的塔瓦埃只能寄希望于救援飞机能发现他,一整天,他都瞪大了眼睛望着天空。但一天下来,还是没有人来救他。

晚上,塔瓦埃安慰着自己,强忍着又在海上度过了难熬的一夜……

不知不觉中,塔瓦埃已经在海上漂流了一个星期。他知道自己不能坐以待毙,开始为长期漂流作准备。他拿起一根烟火,在外面包装的塑料纸上画下了一道记号,用这种方法记录自己在海上漂流的天数。他还开始考虑是不是要把捕来的鱼晒干以供食用。12天后,塔瓦埃意识到自己的处境越来越糟,他想自己的船说不定已经漂出有1000多英里了。还没来得及晒干的鱼渐渐呈现出一种奇怪的颜色,还散发着一股怪味儿。尽管给自己规定了严格的饮水量,但从陆地上带来的淡水早已经喝完了,就连趁海上下雨时收集的雨水也喝得差不多了。淡水成了一大问题。为了解决淡水问题,并保证自己的体力,塔瓦埃重新开始捕鱼。他决定吃一条捕一条。他将捕到的鱼剖开,把含脂肪最多的肝脏切成小块;再把含水分最多的紧贴鱼骨的鱼肉剔下,用肉裹着鱼肝一起吃下。这样,塔瓦埃的饮水量可以减少一半。每天,他都在烟火的外壳上画一道线,他已经在海上漂流了60天!

所幸的是,他的健康状况还不错……然而最糟的情况还是来了,一场罕见的暴风雨持续了一个星期,塔瓦埃一个星期没有吃东西也没能合一下眼。更糟的是,筋疲力尽的他发现自己的淡水已经全部喝光,在暴风雨过后的两周里,.塔瓦埃没有一点淡水可喝。塔瓦埃在海上已经漂流了3个月。原先一头飘逸的长发现在就像混凝土做的头盔一样罩在头上。

塔瓦埃决定将头发剪短。在医药箱里找剪力的时候,他意外地发现了一面镜子。这是他在海上漂流了80天后,第一次照镜子。

镜子里的那个人让他感到害怕,他简直不敢相信那是自己,一头黑发已经全部变白,整个人也开始浮肿起来。但坚信自己能够活着回家和亲人团聚的信念一直支撑着他。

一天,塔瓦埃发现在他右边隐隐约约有几座“环礁”。他的船正顺流朝着“环礁”的方向漂去。距离越近,塔瓦埃越觉得那好像不是环礁,倒更像岛屿上起伏的山脉。他目不转睛地盯着还看不太清楚的轮廓,在心中竭力告诉自己那确实是座小岛,而不是幻觉。

第108天时,一座岛屿呈现在塔瓦埃的眼前,终于看到了陆地!他在心中暗暗庆幸自己竟能坚持下来。他决定当船顺流靠近岛边的暗礁时,不惜任何代价也要登上暗礁,再从那里登上陆地。

要知道,就算是一个完全健康的人,要想安全越过暗礁也是非常困难的,更何况他已经精疲力竭!洋流渐渐地把塔瓦埃和他的船送向暗礁方向,这里距离海滩只有几百米。塔瓦埃打定主意,准备第二天试试自己的运气。头天晚上,塔瓦埃缩在救生衣里沉沉地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拍击礁石的海浪声就把他叫醒了,现在他发现自己离礁石只有十几米远了。正如他头天晚上预料的那样,他的船很快被礁石撞得打了个横。塔瓦埃勉强站在船边,仔细观察着海浪的进退。当一个大浪从后面打过来时,在海浪和礁石的共同作用下,船头一下子改变了方向,直直地朝着礁石的方向冲去,塔瓦埃瞅准时机,顺势将船舵向礁石,整条船一下子冲上了礁石,停在那儿,第一步成功了!

接着还要游过从暗礁到达海滩的300多米距离。塔瓦埃靠在鱼叉上歇息片刻,便卸下冷藏柜的门,准备用做冲浪板。尽管浑身冷得发抖,塔瓦埃还是伏在冷藏柜的柜门上跳进水中,朝岸边划去。在用尽了最后一丝力量的时候,塔瓦埃终于登上了陆地,至此,他已经在海上漂流了118天。

不远处,一群游客正在野餐,塔瓦埃瞒姗地走向那群游客。看到满身污垢的塔瓦埃,游客们吓了一跳。

塔瓦埃用波利尼西亚语问道:“这是什么地方?”

带队的女导游听懂了他的问话,便走到他身旁问道:“你从哪里来?”

“塔西提岛,我在海上漂流了近4个月。”

听了他的话,女导游和游客们都惊讶地睁大了眼睛,要知道塔瓦埃登陆的这座岛屿属于摩克群岛的一部分,距离塔西提有1000多英里!

后来,塔瓦埃被送入当地一家医院接受治疗,在海上漂流的118天里,他靠生鱼和雨水为生,体重减轻了21公斤,但凭着和家人团聚的信念,他坚强地活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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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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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捧《草房子》,我被书中那愉快的学校生活所深深吸引。那蓝天、白云、梧桐的枯叶,还有那一片朝夕相处的金色的草房子……这一切都令我向往。

《草房子》主要讲述了男孩桑桑在油麻地小学的六年生活,那六年小学生活让他终身难忘。这六年小学生活见证了他们之间的友谊,有悲、有喜、有泪。在书中有聪明的纸月、淘气的桑桑,还有那为了救油麻地里的南瓜而牺牲自己的秦大奶奶……而这些人中,我最欣赏的还是秃鹤。

秃鹤应该叫陆鹤,但因为他是一个十足的小秃子,油麻地的孩子就都叫他为秃鹤。在桑桑的记忆里,秃鹤在读三年级之前,似乎一直不在意他的秃头。秃鹤一直生活得很快活,有人叫他秃鹤,他会很高兴地答应的,仿佛他本来就叫秃鹤,而不叫陆鹤。

但是,秃鹤读三年级时,偶然地,好像是在一个早晨,他对自己的秃头在意起来了。秃鹤的头现在碰不得了,谁碰,他就跟谁急眼,就跟谁玩命。人再喊他秃鹤,他就不再答应了,并且,谁也不能再用东西换得一摸。

因为他的秃头,同学们都会忍不住用手蘸一下去摸一把;因为他的秃头,蒋一轮不让他参加会操;因为他的秃头,他总是带着帽子上学;也因为他的秃头,他都想逃学;因为他的秃头,他还和校长和老师闹别扭。因为这个秃头,原来开朗、活泼的秃鹤不见了,他变得自卑了。

可是,自卑并没有一直笼罩着秃鹤,当《屠桥》缺少秃子——伪军连长的演员时,秃鹤自告奋勇给蒋一轮写信争取了这一个角色。为了演好这个戏。他用出人意料的速度,就将所有台词背得滚瓜烂熟。他排练得很认真、很努力,他演得一丝不苟,甚至把这个角色给演活了。这个秃头“成就”了秃鹤成为“世界上最英俊的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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