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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励志短篇小说推荐

全文共 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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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学会自己成长就多看励志小说,励志小说告诉我们不断地去自己成长,励志小说让我们更接近梦想。以下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励志短篇小说,希望大家喜欢!

励志短篇小说(一)

去过庙的人都知道,一进庙门,首先是弥陀佛,笑脸迎客,而在他的北面,则是黑口黑脸的韦陀。但相传在很久以前,他们并不在同一个庙里,而是分别掌管不同的庙。

弥乐佛热情快乐,所以来的人非常多,但他什么都不在乎,丢三拉四,没有好好的管理账务,所以依然入不敷出。而韦陀虽然管账是一把好手,但成天阴着个脸,太过严肃,搞得人越来越少,最后香火断绝。

佛祖在查香火的时候发现了这个问题,就将他们俩放在同一个庙里,由弥乐佛负责公关,笑迎八方客,于是香火大旺。而韦陀铁面无私,锱珠必较,则让他负责财务,严格把关。在两人的分工合作中,庙里一派欣欣向荣景象。

【小故事大道理】:其实在用人大师的眼里,没有废人,正如武功高手,不需名贵宝剑,摘花飞叶即可伤人,关键看如何运用。

励志短篇小说(二)

有个鲁国人擅长编草鞋,他妻子擅长织白绢。他想迁到越国去。友人对他说:“你到越国去,一定会贫穷的。”“为什么?”“草鞋,是用来穿着走路的,但越国人习惯于赤足走路;白绢,是用来做帽子的,但越国人习惯于披头散发。凭着你的长处,到用不到你的地方去,这样,要使自己不贫穷,难道可能吗?”

【50字励志故事感悟】:一个人要发挥其专长,就必须适合社会环境需要。如果脱离社会环境的需要,其专长也就失去了价值。因此,我们要根据社会得需要,决定自己的行动,更好去发挥自己的专长。

励志短篇小说(三)

一天动物园管理员发现袋鼠从笼子里跑出来了,于是开会讨论,一致认为是笼子的高度过低。所以他们决定将笼子的高度由原来的10米加高到20米。结果第二天他们发现袋鼠还是跑到外面来,所以他们又决定再将高度加高到30米。

没想到隔天居然又看到袋鼠全跑到外面,于是管理员们大为紧张,决定一不做二不休,将笼子的高度加高到100米。

一天长颈鹿和几只袋鼠们在闲聊,“你们看,这些人会不会再继续加高你们的笼子?长颈鹿问。“很难说。袋鼠说∶“如果他们再继续忘记关门的话!

【哲理小故事感悟】:事有“本末、“轻重、“缓急,关门是本,加高笼子是末,舍本而逐末,当然就不得要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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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者为王小说第二章

全文共 17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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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我所能回忆起来,所谓的情窦是如何一步步发作,最后成为一颗完整的压迫动脉神经的晚期肿瘤——大学时沉迷王小波的情书集如同患了脚癣,带来奇痒难耐的四年,高中时是日剧告诉了我真命天子并非一个形容词,他们甚至比楼下那个对着面粉打喷嚏的早点小贩离我更近。再早点儿,对了,那年全城都在观看《泰坦尼克号》,罗丝和杰克,是的,他们躲在那辆冒着热气的轿车里像两个正在发酵的馒头,依然单纯的我,不敢正视不敢声张——只留在心里细细回味那枚映在玻璃上的汗手印罢了。

那么最早最早的时候,作为划开整个混沌世界的第一板斧,是我揣着从幼儿园毕业的学识在河边桥下撞见有对情侣正在热吻途中。我恍惚记得自己身边还有个小伙伴,于是我们就像两只聒噪亢奋又大惊小怪的鸭子,不时交换一个越王“够贱”的微笑。

没准儿就是打从那会儿开始,既然人人都有一段“阳光灿烂的日子”,在那鸟语花香的地方,我们获得充分的启蒙和开化,就如同夏雨扮演的马小军躲在床下偷窥米兰的细脚。

我怀念那段无忧无虑杂草丛生的时光,因为目前围绕在我身边的气氛是,老妈翻两页报纸便蹦出一句,“夏雨和袁泉也结婚啦”。此话一说,我必须揣着几个橘子偷偷躲开她的视线,比如去厕所避避风头。想当年她多么反感夏雨那脸猢狲长相,但眼下却沿用那套比宪法还要铁的戒律,但凡结婚的都是清白好人无罪释放;只要单身的便都是社会败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坐在马桶盖上慢条斯理地剥着橘子皮,又花了数分钟盯着墙上一条貌似鼻毛的残留物,在推算时间足够了之后站起身回到客厅,电视里播放起了杨千嬅派发囍字传单的消息。

“我念初一那会儿,放学后和邻居小孩玩过家家,就是那种找条小熊维尼的毛巾系在腰上扮演希茜公主,然后幻想‘啊——谁也暗暗地爱着我,谁也暗暗地爱着我,谁甘愿为了我守身如玉抛弃江山’”,章聿回忆她的童年,而她脸上那沉醉的表情绝非源于小熊维尼或希茜公主,“直到有天傍晚,我们不小心翻到邻居她父母藏在衣柜角落里的几本‘特型小说’。”

“特型小说……”我当然明白他们是“月黑风高夜,希茜公主独自走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突然伸来一只熊爪将她拖到巷子角落”之类亚美蝶的故事,“后来呢?”

“没什么后来呀。我俩吓个半sǐ,扔回去后还哇哇乱叫了半天。唉,那时候才多小嘛,天真烂漫。”章聿莞尔一笑。虽然现在她尺和谐度全开,所有成勹和谐人网站都应该把她作为吉祥物对待。我和她每次的聊天聚会都会在生和谐理卫生的教室中道别。打开她的开心网主页页面,前几条转帖分别是两和谐性和谐经典和杜和谐蕾和谐斯广告。

她漫不经心地在柜台前试着一双打折皮鞋,“咱们小时候又谈不上网络时代信息社会,多半还是靠一些纯朴的民间手抄本开窍的吧……但现在想想,文笔够烂的,女主角除了叫唤什么台词也没有。”

我沉默片刻,努力回忆话题起初是从“王小波文学研讨”开始的,我还颇为感慨地对章背诵他的名言,例如那句“我见过最有力量的,是逝去的少年之爱”,怀念大四时是怎样奉为经典地做了几个月的签名档。

在章两脚分别踩着一灰一红两款皮鞋照镜子时,我的手机响了。

“为什么不回短信?”老妈的声音满怀怨气。

“忙,没听见,我正在外面呢。说什么?”

“让你这个周末早点儿回来吃饭,要来客人,我一个插队落户时的朋友,还有她家人。所以,你穿得端正点儿,最好下班后先回家换身衣服,我记得你上回那件白色大衣挺好看的。”她语气里故作镇定,好像真的是站在时尚立场上对我进行关心,但我当即便识破了,所谓的朋友的家人,必然是个与我年纪相仿的儿子。等饭菜上齐,就开始双方擂台上的真人博弈,“你儿子在哪儿工作”“你女儿打哪里毕业”“我儿子最擅长琴棋书画”“我女儿最擅长吃喝嫖赌”……总之,我会看到如同黄道婆一样精通纺织的母亲,把我当成棉线似的往死里搓和。

“怎么?又要接和谐客?”章聿将两双皮鞋统统否决掉之后回到我身边。

“唔,嗯。”

“就当增长见识,对了,我跟你说上次去南京,我妈原来是拖我去相亲的么?”

“没啊。”

“哦,说是当地一个颇有家底的小开,还留过洋什么的,搞得我甚至心生几分向往。结果你知道么,在那次饭局上,我就坐在他旁边,冷眼看他啃了三十分钟的一只鸭屁股。我不知道他在留洋期间到底遭遇过什么,但他最后撅着嘴死命吮吸的时候我差点儿吼出来,‘你放过它吧!它只是一只鸭屁股啊!’吃完那顿饭回家,我三天没勇气上厕所,一解裤带就感觉阴风阵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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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彩的金项链_小说作文

全文共 25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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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川因考试考的不好,放学后垂头丧气的经过小河边,突然看见草丛里有条五光十色的金项链

乔川弯下腰,用两个指头轻轻地把项链夹起来。他发现项链下面还有一张小纸条,纸条上写着:您可以留着玩,玩腻了的时候,请寄到本市683号信箱。

奇怪,原来不是遗失的!乔川觉得这项链挺不错的,便把它挂在了脖子上。

他决定先玩一阵子,等玩腻了,再把它寄回683号信箱。

回家以后,乔川的那股子高兴劲儿很快就一扫而光了。今天的回家作业还是因式分解!他不知不觉又想起了早上让他当众出丑的那道数学题,但当他做乘法乔川高兴了,不过,他又感到有些莫名其妙。他清楚地记得,在老师讲因式分解的时候,他始终在看小人书,几乎一句都没听进去。难道自己突然变成了天才?他又试着回忆了几道自己过去做不出来的题目--有数学的,也有语文和其他科目的,结果都一帆风顺地解决了。他兴奋了!他激动了!他终于确信自己在刹那间变聪明了。

乔川刚吃完晚饭就去做作业了。夏日的天气异常闷热,乔川敞开了胸怀,那条金项链露了出来。乔川心想,男孩子胸前挂条项链,要是让妹妹看见,准得取笑我了。于是,他摘下项链,放进了抽屉里。

他满怀信心地掏出书和本子做家庭作业,可他万万没想到,刚刚获得的灵感,竟像突然被风吹走了似的。作业,他还是不会做。乔川对自己又失去了信心,像往常一样,他把书本往旁边一推,又玩了起来。他拉开抽屉,摆弄起那条项链来。

他把它放在手上仔细地端详,最后又挂在了胸前。奇迹马上又发生了。他刚才不会做的那道题的详细解法,又像放电影似地浮现在他的脑海里。乔川赶紧拿起课本去看其他题目,那些题目竟然也都迎刃而解了。这时,乔川警觉起来,他怀疑问题就出在那条金项链上,于是他把它摘下来试试,果然他又失去了灵感。乔川终于认定这条项链是件宝贝,它能帮助自己解答各种难题。妙极了,乔川今后再也不怕作业、提问和考试了!他甚至可以去参加全市的数学竞赛。

乔川从此更加放心大胆地玩耍,上课不注意听讲。不过,不管他听讲不听讲,他的作业总能按时完成,而且绝对正确。

老师感到奇怪,同学们感到奇怪,甚至乔川的爸爸妈妈也感到奇怪了。可是事实就是事实,乔川什么作业都会,不由得大家不信乔川是一个天才!

其中考试快到了。三天前乔川就扬言他门门功课都要得满分。然而事情常常会节外生枝,就在考试的这一天偏偏出了意外:乔川早晨起来后,小心翼翼地从桌子上拿起项链,谁知由于紧张,项链竟从手指缝里滑了下去,不偏不倚刚巧掉在地板缝里。

这下子乔川可傻了,额头上顿时冒出了冷汗急的象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他想撬地板,可地板一时撬不开。时间不等人,考试的时间就快到了他快急哭了。就这样,他终于没戴项链就走进了考场据乔川自己估计,两科考试成绩加在一起也不会超过20分!

回家以后,乔川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匆匆忙忙地撬地板。费了九牛二虎之力,乔川终于把项链找了出来。

考试成绩公布了,不出所料,乔川两科的总成绩才13分。

乔川解释说,那天他头疼,因此难以应付考试。不论如何,乔川以后的作业仍然是全优,大家还是相信了他的解释。可是乔川从此却更怕考试,一听到考试,他就发怵,虽然明知道有项链保驾,可还是心惊肉跳。

时隔不久,全市举行初中数学竞赛,同学们一致推选乔川参加。乔川不想去,可是无法推辞,又一想,反正有项链这件法宝,便勉强应承下来了。

竞赛这天,乔川特意检查了三遍项链的情况,当他确信万无一失时,终于大着胆子跨进了考常因为是全市的数学竞赛,所以考场内气氛有些紧张。乔川坐在那里,心“扑腾扑腾”地跳了起来。“怕什么,废物!”他暗暗骂了自己几句,但却无济于事。

试卷发下来了。他一看试题,顿时浑身冒汗--哪有这么巧的事,在基础试题里,头两道正是其中考试时考过的题目!乔川猛然间全身麻木,脑子里一片空白。

金项链,那百试百灵的法宝,不知为什么竟然失灵了,就像存心要出乔川的丑一样!乔川的心像要蹦出来,豆大的汗珠从额头、面颊上一颗接一颗地落在桌子上。

他的脸色由红变白,终于“扑通”一下晕倒在桌子上……乔川影响了集体的成绩,

他的一张白卷使学校的比赛成绩名落孙山,为此,他必须承受同学们的抱怨和白眼,他第一次受到良心的谴责,也第一次陷入了痛苦的漩涡之中。他在夕阳的余辉中默默地走到了江边,来到那次他拾到金色项链的地方。他默默地取下了项链,心里骂道:你这个骗人的东西!我不能再让你骗我,也不允许你去骗别人!他最后看了一眼项链,然后狠狠地一扬手,那项链在空中划了个闪亮的弧形,轻轻地落进了滚滚的江水。

乔川觉得像卸下了一个沉重的包袱,脚步不由得轻松起来。他甚至一边走着,一边哼起了歌,“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天才来自勤奋”不错,乔川好像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立刻回去读书。

半年过去了,乔川终于以自己的努力上进,改善了在同学中的印象。他的成绩提高了,自信心也增强了。又一次全市的数学竞赛,他取的了好成绩,同学们非常敬佩他。

这一天,去国外考察的舅舅回来了。他看了乔川的成绩单心里很高兴。他拍拍乔川的肩头说:“我原想送你一条金项链的,可是现在没必要了。”乔川一惊,不由得说:“什么?你想送我那件害人的东西!”“怎么,你戴过金项链?“这回轮到舅舅吃惊了。”是的。““在江边?”“不错。“乔川点点头。

”这么说是我外甥上了当了!“舅舅狡黠地挤了一下眼睛。

”是你故意放在那里的?“乔川生气地问。

”不,应该说是我们电子研究所。其实它是一部很好的中学生电子辞典。它储存了中学课程的全部信息,而且通过脑电波的触发就会工作,就会把你要查阅的资料通过电磁波再反馈到你的大脑皮层……““可它为什么有时候会失灵?”

“是在考试的时候?“舅舅故意盯住乔川发红的面孔,”这就是我们要试验的项目:一般来说,学生在考试的时候,难免心情会紧张,表现为心跳加快、皮肤出汗等现象。这时,项链的触点就会自动关闭。利用这个特点,使偷懒而又想投机取巧的孩子上一两回当,他们也许就会幡然悔悟。这便是我们的设想,一种事先不能告诉被试验者的设想。““你!”乔川气得说不出话来,他感到蒙受了屈辱,于是他反击道,”不过,我已经把它扔到江里了!“舅舅却笑了,”太可惜了!但不管怎么说,这恰恰证明我们的试验是成功的!也帮你取的了成绩。

黄昏,我和叔叔散步在海滩上,我不禁大声喊到;天才来自勤奋,没有经过劳动的成果不会长久的。只有经过努力的成果才会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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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娜回忆录全文阅读小说序言

全文共 10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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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来为大家叙述一个我的亲身经历。我叫曼娜,忆起往事,觉得非常有趣。我的经历大概和每个少女是一样的,希望各位读者能够从我的经历中得到些乐趣。那已是十几年以前的事了,而每当想起少女时代的这段往事,我至今都还能回味到幸福的刹那,甚至对我的少女时代产生无限留恋之心,使得我体内翻卷起一股热潮,掀起人性本能的冲动,浑身发热,血流加快。初恋时的心情我不说恐怕我们每个朋友也会知道的。那是多么的浪漫,又是多么的大胆,多么的活泼。女孩子平时是那样的斯文羞涩,她们心中的想法是没人能知道的。可一但开始恋爱,接触异性,她们就会开始不顾一切地去追寻男女之间的乐趣。甚至往往比对方还要主动百倍,平时的正经和矜持也只不过是时机的把握罢了。

我的青春随着无情的岁月已渐渐消失了,年龄一天一天的大了起来,我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两个双胞女儿,大女儿叫爱华,小女儿叫爱云。当我在怀孕期间,我丈夫病重逝去了。我生下了这两个孩子,苦熬岁月,两年后经朋友介绍又重新结了婚。虽然我现在的生活很幸福,但我现在的丈夫和我的两个爱女也时常有让我难以启齿的事情发生,使我感到一股说不出的滋味。不提这些了,还是谈我个人的事情吧。

我经常回忆那少女时代的生活,以此来丰富我的内心生活。回忆是甜蜜的,每当这时我都会感到有一股暖流袭击着我全身的每根神经,尤其是我们女人那神秘之处,使我更加怀念我少女时代的初恋生活。人生如梦,转眼百年啊。

年轻的朋友,珍惜自己的青春吧!让那甜蜜的初恋生活更加有趣,更加充实吧!切莫辜负这如梦似幻的浪漫年华,别让这人生最灿烂最短暂的一瞬,在不经意中虚度流逝!祝你们实现自己的美丽的青春梦。我的青春随着无情的岁月已渐渐消失了,年龄一天一天的大了起来,我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了,两个双胞女儿,大女儿叫爱华,小女儿叫爱云。当我在怀孕期间,我丈夫病重逝去了。我生下了这两个孩子,苦熬岁月,两年后经朋友介绍又重新结了婚。虽然我现在的生活很幸福,但我现在的丈夫和我的两个爱女也时常有让我难以启齿的事情发生,使我感到一股说不出的滋味。不提这些了,还是谈我个人的事情吧。

我经常回忆那少女时代的生活,以此来丰富我的内心生活。回忆是甜蜜的,每当这时我都会感到有一股暖流袭击着我全身的每根神经,尤其是我们女人那神秘之处,使我更加怀念我少女时代的初恋生活。人生如梦,转眼百年啊。

年轻的朋友,珍惜自己的青春吧!让那甜蜜的初恋生活更加有趣,更加充实吧!切莫辜负这如梦似幻的浪漫年华,别让这人生最灿烂最短暂的一瞬,在不经意中虚度流逝!祝你们实现自己的美丽的青春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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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妃升职记小说经典语录

全文共 11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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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情很淡定,内心很蛋疼……

哦,我忘了,我现在已经没有蛋了,再也不会蛋疼了。。

2.太子妃乃是天下最不好做的行当:

第一:升职前景不好,这太子妃、皇后、太后一步步升上去,简直是难于上青天啊!你见过有几个太子妃能一直熬到太后的

第二:劳动没有保障,且不说三险一金没有,还随时可能辞退你,而且还不允许你再就业!

第三:工作性质危险,随时都有死亡的危险,若是太子称不了帝吧,你得跟着一起倒霉,太子称了帝吧,你还得小心自己一个人倒霉。。

第四:还要兼职性工作者,虽然劳动强度不会很大,但是,这服务对象……唉!

3.我很想告诉她,小姑娘,你还太年轻,还不懂不管做什么职业,讨好老板都是必修的课程,如果你把老板的小蜜都搞掉了,你离下岗也不远了。。

4. 他张了张嘴,轻轻地吐出一个字来。。“滚!”。

哈!太子果然是太子,说什么都是这么言简意赅!

我低头瞅了瞅自己的衣服,又想了想自己这个刚刚小产过的肉身,“滚”这个动作难度实在是太大了些,于是用商量的语气问太子道:“咱能不能换个方式?我怕我滚不远。”

5.太子依旧握着小拳头在一边站着,嘴唇抿得紧紧地,那眼神仍黏在江氏的身上,都快拉出丝来了。唉,同为男人,我理解你!谁让这他妈是别人老婆呢!。

6.兄弟,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牛粪上的那一朵!。

7.等换洗的时候才发现里面的衣服早已经是血染的风采了。突然想起电视上那些广告片来,薄薄一片,日夜无忧,运动哈皮两不误!

8.其实,我是在考虑“太子妃”这个职业的职业规划,如何能从太子妃一路稳升到太后的宝座,最好还要做个年轻小寡妇,学一学吕后、武后等前辈,搞个垂帘听政之类的,然后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呀!好诱人的前景。。

9.看看这欲说还休的眼,再看看那此地无银的胸,我终于深深地叹了口气:绿篱啊绿篱,到底是你们女人是傻子还是把咱们男人都当成瞎子?

10.可等我掏啊,掏啊,掏了半天也没能掏出物件来,我脑子里有根弦突然嘣地响了一下,只一刹那,冷汗唰地一下子就下来了。。

然后,酒劲全无……。

11. 眼角余光扫过去,那人还侧头盯着我看。。

脑中瞬时闪过几个对策:。

一、淡定帝:抽几张草纸,转身蹲下去,做大解状,我不信他还能趴地上瞅我有没有小jj。

二、冷漠帝:系好裤带转身就走,我掏不掏出来物件、掏出来什么物件来与你何干?

三、抽风帝:同情地看着他,问:还没解决呢?这是尿频尿急尿不净吧?有没有试过前列X?

茅厕君在看我,我在看墙……。

12.你让我如何说得出口?尿意毕竟不同酒意,攒不得啊!

13.感情与理智在我脑中激烈地斗争着,最终,我还是用“韩信尚仍受□之辱”说服了自己,然后在众位□美眉的注视之中,闭上眼,一咬牙,上前给了齐晟一个紧紧的兄弟抱。

我真无耻,我真贪生怕死,我真没尿性,我真……。

14.又不放心地问绿篱:“我今是穿定了红了,太子不会穿一身绿来配我吧?”

15.可见,皇家的繁殖能力真是强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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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魔兽》电影剖析

全文共 35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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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兽电影终于要上映啦!但是官方并没有选取大家耳熟能详的几个片段作为剧情,而是从头开始,讲述第一次兽人战争时期的故事。怕自己看不懂,怎么办?没关系!读完这篇文章,这些都不是问题!

▲邓肯 琼斯,英国摇滚巨星大卫?鲍依的儿子,曾执导过《月球》与《源代码》,均收获了不错的评价

只是这样就苦了不少观众——别说是那些压根没玩过游戏的人,哪怕是老一辈的Wower,对《魔兽争霸1》时候的剧情可能都一知半解——兽人到底是从哪来的?为什么他们的皮肤一会是绿的一会是棕色的?他们为什么要攻击人类?别担心,看完这篇文章,这些问题就将迎刃而解。

在《魔兽》的世界观里,创世主的角色是由一群叫做泰坦的高等生物担任的。他们负责在宇宙中播撒生命、维持秩序,就好像是万物的守护神一样。人类的故乡艾泽拉斯以及兽人的故乡德拉诺,实际上都是泰坦的造物。

但上帝也会有当烦的那一天。被誉为“万神殿最强战士”的泰坦萨格拉斯,在长年累月的监视和对抗黑暗势力的过程中,逐渐对泰坦创造完美宇宙的计划感到怀疑。他认为,由于宇宙本身存在着无法弥合的瑕疵,所以绝对秩序的状态是不可能实现的。这位堕落的泰坦决定召集一支军队,通过消灭所有生命的方式,清除他们之前所犯下的“过错”。

这支军队由充满邪能的恶魔构成,他们被称为“燃烧军团”。在军团摧枯拉朽一般的攻势下,许多世界都被夷为平地。但萨格拉斯并不满足眼下的阵仗,他盯上了一个叫做阿古斯的星球,上面居住着一群与魔法有着天然联系的原生高等种族艾瑞达。他以无尽的力量与权势引诱艾瑞达的三个领袖走向黑暗,其中阿克蒙德和基尔加丹响应了他的号召,而先知维纶则警觉地带领部分族人逃离了燃烧军团的魔爪。他们乘坐飞船,并最终藏匿在了兽人的母星德拉诺上。已经变身为恶魔的基尔加丹对维纶的行为感到怒不可遏,发誓一定要找到这些背叛者,将他们一网打尽。

▲如果你玩过《炉石传说》,相信你不会对牧师的经典职业橙先知维纶感到陌生

兽人的堕落与德拉诺的灭亡

兽人是德拉诺星球上的原生种族,他们面相狰狞,力大无穷,以氏族部落的方式聚居着。他们的科技水平不高,信奉着可以操纵元素的萨满教。兽人虽然算不上什么和善的种族,但和《指环王》等魔幻小说里的设定不同,他们也并非邪恶的化身。

▲《魔兽世界》里的兽人形象

当维纶和他的族人降落在德拉诺上之后,他们改名为德莱尼(意思是被流放之人),并建立起临时的首都沙塔斯。他们和兽人有意保持着距离,两者井水不犯河水,这样相安无事的状态一直持续了许多年,直到基尔加丹追查到了维纶的下落。

由于不想打草惊蛇,基尔加丹想出了一个借刀杀人之计。他化作先祖之魂,给兽人中最具名望的萨满耐奥祖“托梦”,告诉他德莱尼实际上是一个潜在的威胁,如果不消灭他们,兽人就会迎来灭亡。耐奥祖对基尔加丹制造的幻象信以为真,于是联合兽人的各个部族,游说他们一起去攻打这些远道而来的外星人。

▲电影中的耐奥祖正在召唤闪电

部落里有两个兽人对耐奥祖的看法提出了质疑,他们分别是霜狼氏族的酋长杜隆坦,和黑石氏族的奥格瑞姆?毁灭之锤。两人年幼时曾被德莱尼人所救,并有幸参观过他们的首都沙塔斯城。德莱尼的睿智和包容让他们觉得耐奥祖的话一定有失偏颇。

▲电影中的杜隆坦,他是少数尚存良知的兽人之一

但是对于信奉萨满教的兽人来说,一切都要以先祖之魂马首是瞻。很快,能征善战的兽人军队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德莱尼打得溃不成军。然而随着兽人的节节胜利,耐奥祖却越发觉得事有蹊跷。他再也没有见过那天给予他警告的“先祖之魂”,而他试着去沟通元素的时候,也发现它们已经因为兽人伤天害理的行为而不再响应他的召唤。耐奥祖这才意识到,自己可能被欺骗了。

就在耐奥祖迟疑之际,他的徒弟古尔丹站了出来。野心勃勃的他直接宣誓效忠燃烧军团,并向基尔加丹透露耐奥祖即将“叛变革命”的消息。基尔加丹让他饮下恶魔之血,赋予了他无尽的知识与能量,让他替代耐奥祖成为燃烧军团新的代理人。但他因为这份邪恶的“馈赠”,皮肤变成了可怕的绿色,相貌也变得更加丑陋不堪。他成为了历史上的第一名术士,使用着黑暗魔法,还能召唤恶魔为自己服务。

▲电影中的古尔丹由吴彦祖饰演……没错,这个大帅哥演的是整个《魔兽》里最丑的角色

古尔丹的出现可以说为那些遭到元素抛弃而惶惶不可终日的萨满亮起了一盏指路明灯,他们纷纷丢弃自己的信仰,转而去研究术士的黑暗魔法。尽管杜隆坦已经意识到这背后的阴谋,但还是无力阻止自己的族人日渐堕落。

为了更好地奴役兽人,古尔丹还引诱他们像自己一样饮下恶魔之血——喝过血的兽人变得更加强壮,但也变得更加狂暴和好斗。他们的皮肤被邪能从棕色污染成了病态的绿色,而眼睛则变得血红。他们看似获得了梦寐以求的力量,实际上却完全成为了燃烧军团的奴仆。只有少量的兽人没有被古尔丹的妖言蛊惑,其中就包括杜隆坦和毁灭之锤。

▲饮下恶魔之血的兽人虽然变得强壮无比,但却彻底变成了燃烧军团的奴仆

尽管这个邪恶的术士早就把杜隆坦等人视作眼中钉,但想要赢得这场战争,还是需要倚靠他们的力量。在恶魔之血的加持下,狂暴的兽人军队很快就攻破了沙塔斯城,并对城中的德莱尼施展了各种惨无人道的暴行。其中半兽人伽罗娜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生的,而身为刺客的她也会在《魔兽》电影中起到关键作用。

▲伽罗娜是兽人与德莱尼的混血,她曾被古尔丹的暗影议会洗脑,前去刺杀莱恩国王

最终,在基尔加丹的授意下,兽人部落成功杀死了绝大多数的德莱尼人。而让古尔丹万万没想到的是,因为邪能的影响,德拉诺的土地开始腐烂、退化。兽人的粮食变得越来越少,因为饥荒和疾病而死去的兽人,甚至比战死沙场的数量还要多。眼看兽人就要活活饿死在这个日渐衰亡的星球上,古尔丹开始慌了。

萨格拉斯的潜伏计划

咱们把目光暂时从德拉诺上移开,重新说回堕落的泰坦萨格拉斯。前文提到过,他统领的燃烧军团,轻松征服了一个又一个世界,但却也遇到了怎么也拔不掉的钉子户——那就是艾泽拉斯。

一万年前,萨格拉斯曾经想通过传送门直接降临到这颗星球上,但是却被暗夜精灵等种族联手挫败了。传送门爆炸所产生的能量,直接让艾泽拉斯分裂成了四块独立的大陆。

▲《魔兽世界》玩家都很熟悉的世界地图,就是在那个时候形成的

经过一万年的休养生息,萨格拉斯以削弱自身力量为代价,终于来到了艾泽拉斯北部的诺森德大陆上,结果正巧碰见了前来调查的最强人类法师艾格文。萨格拉斯心生一计,在和她过招之后故意卖了个破绽,佯装输掉,实际上则潜伏在了艾格文的体内,伺机而动。

▲萨格拉斯大战艾格文

不久,艾格文勾引了一个男性法师,并生下了被称为“最后的守护者”的麦迪文。萨格拉斯趁机潜入了年轻的麦迪文体内,并随着他年龄与法力的增长,越来越多地在意识上占据上风。

▲麦迪文是一位强大的法师,但他的身体里寄宿着堕落的泰坦萨格拉斯

暴风城的国王莱恩?乌瑞恩和大将军安度因?洛萨察觉到了童年好友麦迪文的异样,便委托达拉然派出一个叫做卡德加的年轻法师去当他的学徒,刺探他的秘密。卡德加惊讶地发现麦迪文的性格非常的反复,正常的时候就像一个睿智的贤者,把他的平生所学倾囊相授;但偶尔他就好像变了个人似的,蛮不讲理,暴躁易怒。这实际上就是萨格拉斯掌控麦迪文心智的体现。

▲卡德加是麦迪文唯一的学徒,这个年轻人也会在日后成长为举足轻重的重要人物

最终,被这个邪恶泰坦所支配的麦迪文,主动与远在德拉诺的古尔丹取得了意识上的联系。他告诉这位术士,艾泽拉斯大陆上充满着无尽的水与食物,只需要一个简单的传送门,并打败那些不堪一击的人类,就能掌管这片富饶的土地——萨格拉斯的如意算盘打得噼啪响:燃烧军团干不了的事,我就交给兽人去完成。

因为生存危机而焦头烂额的古尔丹就好像看到了救命稻草。于是,在麦迪文的帮助下,德拉诺的兽人建立起了黑暗之门,打开了前往艾泽拉斯的通道。这两个原本平行的世界,就这样被联系在了一起。

▲《魔兽世界》里的黑暗之门

机敏的卡德加其实早已察觉到导师的异样,并向暴风城做了禀报。怎奈他们还是晚了一步,成群的兽人已经通过黑暗之门涌了出来。

当人类面对着这些被恶魔之血腐化的强大敌人,究竟该何去何从?而杜隆坦等少数尚存良知的兽人,能否挫败古尔丹的计划,解救自己的族人于水火?

第一次兽人战争,开始了。

结语

其实从先期影评来看,《魔兽》好像并没有达到粉丝们所期待的高度:人物关系梳理不清、剧情繁杂、节奏紊乱……好像游戏改编电影的每一个缺点,它都占了一份。

但我想,大家并不会太关心这些。或许对于我们来说,《魔兽》已经不再是一部电影,而是一种情怀。我们看到的不是兽人与人类的历史,而是关于我们自己的记忆。

“为了部落!”“为了联盟!”中国的电影院似乎一直以矜持著称,但我希望能在观看《魔兽》的时候,听到这样的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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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处特工皇妃小说人物介绍

全文共 2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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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处特工皇妃》是潇湘冬儿的又一部力作。yuwenm小编整理了11处特工皇妃小说人物介绍,欢迎欣赏与借鉴。

楚乔:小说女主人公。

----作者的话:楚乔就是一粒种子,最先播撒在这些帝国权贵年轻派的心中。这是一个信念和坚持的故事,注定了,谁最能坚持,谁拥有和阿楚一样的信念,谁必能和她一同走到最后。她就是这个世界的一盏灯,所有人面对她的这些思想的时候,都会有一瞬间的恍惚,从一晒,到震撼,再到一点点的接受。她是一汪潜移默化的溪水,静悄悄的流淌,在西蒙大地的上层社会,将这些先进的念头灌输在年轻一辈的头脑之中,她可以说是打开了一扇门,新鲜的风呼啦啦的吹进来,吹散了沉闷空气,也吹动了奴隶制千百年来的铁血统治。

诸葛玥:是大夏国几大世家之一诸葛家的四少爷,从小并不得宠,但顽强上进,性格从少年的冷酷逐渐历练到了冷峻和凌厉,成长后的他开始掌控四方,忠诚爱国,有着杰出的军事、治国才能。一直在楚乔背后默默地支持她、爱护她。最终为了楚乔放弃了做大夏国统一者的机会,而带着楚乔到了青海生活。

----作者的话:世事总是不能如人所愿,这个文到底要如何走向,如何深入人心,如何真正的打动别人,也许最重要的一环,就是看诸葛怎样的发展。越写诸葛,我自己就会陷得越深。前期的他还是像一个别扭的孩子,但是他终将长成一个值得信赖的男人,一个拥有力量,拥有争取的能力,拥有无双魅力的男人。形容诸葛,也许只有孤勇和真诚两词,他身上有这本书中难得一见的血性,一切都是为了自己的心,所以才能有今天的一切。我们心疼他,也爱他,等待着他从泥淖里爬出来的那一天。我重新看了一遍当初所有关于燕子的章节,于是我心疼,我理解他目前所做的一切。我也认真的看了诸葛的那些章节,于是我渐渐发现,在我不经意间,这个孩子竟然已经长得这么高了,高大到让我无法忽视他。故事越来越不受我的控制了,像是一列火车一样奔跑了出去,我坐在上面,记录的沿途的风景,却终究不是开火车的人。他们渐渐丰满,渐渐长大,要面临未来的风雨了,我有些不忍心,却还是要继续记录下去。

燕洵:燕北王之子,从小入京为世子,目睹了父亲及家人被大夏皇上害死的场面,立誓要报仇。忍辱负重终成年,在大婚典礼上反叛成功,辗转征战数年,建立燕国登基为王,之后壮大势力反攻大夏,占领了大夏国的领地,成为了这片大陆新的帝王,但为此他失去了他一生挚爱的女子楚乔。他的信仰是变得强大,成为至尊者,才有可能让得那些给他屈辱和仇恨的人永世不得翻身,所以他的特点是不择手段,一路前行,最终要站在大陆的最高峰,而在君王大业面前,牺牲自己的亲人、爱人、老师、朋友、盟友也在所不惜。

----作者的话:这个时代,注定不是神佛们传道的时代,当上苍已经背弃看了他们的时候,莫不如将灵魂出卖给魔鬼,换来傲世的力量,来将一切黑暗的势力破除。从今以后,燕洵可能再也不是我们记忆中那个笑容明亮,单纯善良的少年了,从血泊里爬起,从地狱里爬出,一步一个血印,这个孩子,将会承载着无以伦比的戾气长大。当他强大的足够拿起刀剑的时候,一切都注定要在他的面前瑟瑟发抖。九幽一战,毁灭了燕洵,却也成就了他。燕洵这个人,是我写书这么久以来,写的最累的一个人物。前后的反差,像是天堑一样将这个人的未来禁锢在手中。曾经有人质疑我为什么不给燕洵幸福,我当时说,是为了书更好看,大家当时认为我是有私心的。直到今日,我还是只能说,这样写,是为了更真实。就如乌先生所说,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事比爱情更重要,是值得你付出一生去努力的。燕洵的感情,死在了九幽台上,阿楚是他的最后一块软肋,但是在某些问题上,他却不得不放弃她。都是固执的人,有内心在坚守的东西,于是谁也不肯退后一步,终究渐行渐远,分道扬镳。

李策:唐国的太子后登基为皇,表面放荡不羁,实则头脑精明。自认为爱楚乔不如诸葛玥而不横刀夺爱,用另外的方式支持楚乔。

----作者的话:对于李策很喜欢,给他的章节我潜意识下的增加了一章又一章,这个人物总算从那个纨绔子弟的形象中脱离出来站立起来了。这个男人,无论是对待感情,还是对待军国大事,都有其自己独特的一套行事方式,我总是恶俗的喜欢这种复杂的人物,喜欢这类口不对心的男人。

纳兰红叶:怀宋的长公主,实则为怀宋的当家人,为了怀宋的未来苦心经营,而与燕洵联姻做了燕洵的皇后,一直未向燕洵暴露她"玄墨"的身份,即燕洵好兄弟的身份,直到终点。

赵彻:大夏皇朝七皇子,定海神针。将家国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给与后代子孙,一个重生的机会。

----作者的话:赵彻是活在我梦想中的男人,如果说诸葛的疯狂是一种守护,燕洵的狠辣是一种征伐,那么赵彻就是两者皆有。他拿得起,放得下,心胸宽阔,有容人之量。这样的男人,是一只真正的利剑,可以收在鞘里,也可以千里挥砍。没人可以说赵彻的一生是失败的,最起码,在他的有生之年,北地万里之地臣服在他的脚下。纵然被家国数次抛弃,他还是在危难来临之际,将家国护在自己的羽翼之下,给与后代子孙,一个重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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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蓝鸽子

全文共 14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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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的一个夜晚,宁静的城墙外,雨静静地下着……

若感觉自己的肩膀被拍了一下。转过头去,是柠。

柠是一个长得很漂亮的女孩,身上总是挂着她爸爸送给她的海豚金表。像一个呆在天堂的女孩。可是若呢,她什么都没有,她身体不好,经常生病,脸色总是很苍白。可是,看见柠的第一眼,若就喜欢上了柠,虽然若也是一个女孩,但是若总感觉柠是她离不开的一个人。

“若,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呢?”“你看,夜晚的天空多么美啊!”若像一个调皮的小孩子般指着那颗闪亮的星星。若很喜欢夜晚,夜晚的时候她就特别高兴。“若,时间不早了你也应该休息了。”“不。或许我能看见这样的夜晚的日子不多了呢?”“唉。若,别诅咒自己。你看你不是活得很好吗?”每当这个时候,若就会拉起柠的手,看着她,说:“谢谢你。”可是今天却不同了,若没有说谢谢你。只是带着柠到了城墙外不远处的一处草坪上。

“柠,你看!天上有什么?”若兴奋地指着天空。可是,天上并没有什么,空空的,只有一些星星在发光。“有什么?”“你……没看见吗?唉!我知道你们都看不见,可是在我的梦里,我总是能看见天空上有一只只的蓝鸽子飞过,很美很美……刚才我的眼前出现了幻觉,我真的看见了一只蓝鸽子。也许这就是人死之前的预兆吧……”若的眼睛里有了一些晶莹的东西。“不会的,若,我们不会分开的!”

一天下午,若和柠去装饰店闲逛。“啊,柠,你看!一只蓝鸽子!”柠看见了,那只晶莹的用琉璃做的蓝鸽子,放在玻璃架上。若看着那只鸽子,静静地看着。可是若没有钱买下这只蓝鸽子,柠也没法。若悄悄地走出了商店。柠看了看标价:214元。“老板,可以少点吗?”“哦,那可不行。你看这鸽子做地多好。再说2、14是情人节,送给你的……”老板还没说完,柠跑了出去。若说:“柠,你没必要。我知道214元对我们来说都不是个小数目……”柠轻轻擦去若的眼泪,说:“没事的。我们是好朋友嘛。”

就在那天过后的一个星期,若突然住进了医院,那么突然。柠去了医院,直接问了医生,若是什么病。医生说,小朋友,你可不能告诉她哦。你看吧。医生把诊断书给了她。若清晰地看见了,若是癌,而且是晚期。柠趴在特护病房的窗口,静静地看着脸色苍白的若,若已经不成人样了,身体周围插满了管子。若啊若,你为什么不告诉我呢?这天,柠又一次路过了那家店,再次看见了那只蓝鸽子。她回到家,对妈妈说她想要214元钱。

“要那么多钱做什么!”妈妈的反应很激烈,态度也很坚决。柠在心中说,若,我一定会帮你买到蓝鸽子的。

第二天,柠出门时,把海豚金表取了下来,直接去了金店。她要卖掉它。递给服务员那沉重的金表时,她的心理很复杂,可是她还是给了。卖了300块。可以买蓝鸽子了。她来到装饰店,买到了那个蓝鸽子,坐上车直奔医院。“若,若,你知道吗?蓝鸽子我买到了!”她在心里对若说。

若的病床前全是人,有若的妈妈,爸爸,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若的妈妈哭得像个泪人……“你是来找若的吗?”一个叔叔对我说。“对,我是若的同学。”“那,你快去吧,若就快……”我飞奔过去,拉住若冰凉的手。“若,你看,蓝鸽子,我给你买到了!若,你要挺去!”若只是断断续续地说:“柠,谢谢你,蓝鸽子真漂亮啊。我死了一定要让它做陪葬,好吗,妈妈?”若的妈妈在旁边一个劲地点头,不停地擦着眼泪。“柠,再见了,爸爸妈妈,再见了!”若说完,带着微笑闭上了眼睛。手里还是紧紧地抱着蓝鸽子。

几天后,若下葬了。她手里有一只美丽的蓝鸽子。这天夜晚,我来到那块草地,这天空依然是那么美丽。“啊,若,你就像一只蓝鸽子。对吗?若,我看见了,天空中真的有好多的蓝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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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

全文共 4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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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谋杀年华》是2011年8月1日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蔡骏。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以供参考。

寂静无声的特需病房,盛世华虚弱地闭上眼睛,可能再度昏睡了过去。没有人再敢说话吵醒他,大家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好,气氛异常沉闷而尴尬。

即便涵养一流的盛太太,也无法坐下去了,她低头走出病房,大概是想一个人独处。

这个年过五旬美丽优雅的女人,终于露出衰老的疲态,独自走出医院电梯,走出略显清冷的大楼,来到雪花飞舞的夜空下。

远处的高架桥灯光闪耀,马路对面的餐厅生意正好,街边有年轻男女们走过,还有叫卖十块钱一束玫瑰的小女孩。

盛太太在雪地里走了几步,回头看着身后的足迹,也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身影——那个女人比她年轻二十多岁,悄悄跟在她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眼睛。

“小麦,你怎么下来了?”

她皱起眉头后退了一小步,田小麦却往前靠近她一小步。

两个女人面对着面,小麦在风雪中用力深呼吸着,近到彼此能感觉对方呵出的热气。

她嗅到死神的气味。

终于,田小麦对自己点了点头,确认了所有的判断。

“伯母,我已经知道了——是谁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谁?”

盛太太的这声“谁”问得异常平静,似乎她也猜了出来。

“就在我面前。”

小麦说完这句话,发现盛太太的目光颤抖了一下:“我?”

“是。”

“小麦,请你别开这种玩笑!”

盛太太的表情异常严肃,这时盛赞也来到雪地中,他狂怒地大吼道:“小麦,你发疯了?你是不是和我家有仇?”

田小麦已把盛赞当做空气了,继续说:“伯母,您把自己隐藏得非常好,只是有一点您没办法隐藏干净——那就是您身上的气味!”

“香水?”

“是。”小麦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当我坐在你们车里,坐在您的身边,闻着普罗旺斯的薰衣草香水,却想起十年前——是我最早发现了慕容老师的尸体,我闻到她丝巾上也有相似的气味。”

“这又能说明什么?”

“虽然相隔十年,但只要我恢复了记忆,就不可能遗忘那气味。发现慕容老师的清晨,是我最深刻的记忆。十年后,钱灵死去的那天,我再次从绕着她脖子的丝巾上,问到了同样特别的气味。虽然,这时我已闻到过您身上的香水,却完全没意识到竟是丝巾上的气味。那天,跟你们全家去度假村的路上,您向我展示了心爱的香水,告诉我那是各种珍贵香料混杂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这隐藏触动了我的记忆。当时,我才会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许忽略了这本书的副书名: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盛太太镇定自若,眼神没有任何变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别,而且也确实用了十几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气味。”

“没错,就是这种气味,独一无二,永不磨灭!这种气味的记忆,将永远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脑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您肯定在作案前,仔细清除过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个人长年累月的使用同一种香水,这种气味会渗透到皮肤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彻底清除干净!而您因为习惯这种气味,所以并不会感觉到这一点。”

这句话则让盛太太哑口无言。但她摇了摇头:“这证明不了什么。”

雪粒积满小麦的头发,又慢慢融化下来。她从容不迫地说:“香水碰上丝巾这种东西,最容易保留气味,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当凶手站在慕容老师和钱灵背后,用丝巾将她们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丝巾,就是头发和衣服,一定会剧烈摩擦到凶手的头发,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气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乌黑的长发,轻描淡写地回答:“嗯,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师死后的那个清晨,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我仍然闻到丝巾上残留的香水。是的,那两条杀人的丝巾,它们在说话,说您就是凶手!”

秋收是通过眼睛辨认出了第一个凶手,小麦却是通过鼻子抓到了第二个凶手。

“胡说!”这回轮到盛赞跳出来,“你知道要把一个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吗?像我妈妈这样年纪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到呢?”

“对不起,你知道Esfahan丝巾的柔韧性有多好吗?这种天然蚕丝制成的顶级丝巾就是最佳的绞杀工具!何况,上个周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还说过,您年轻时候是知识青年,在西北农村插队落户,经常像男人一样下地干活,胳膊变得极有力量。您现在身材保持得这么好,无疑是常年坚持锻炼的结果,我相信您的臂力绝不会小!再加上一条合适的丝巾,足够在对方毫无防备之下,杀死一个女人!”

“够了!”盛太太摇摇头说:“小麦,你说来说去还是气味!气味——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就算让我出庭作证,也无法证明我的嗅觉是正确的。其实,我也无法通过气味来确定伯母就是凶手。当我把您身上的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与慕容老师跟钱灵遇害时丝巾里的气味联系起来,我仍然不敢怀疑到您——在我的眼里,伯母您是那么高贵美丽,怎么可能是一个谋杀犯?而且,您也丝毫没有杀人动机。难道是报复钱灵甩掉了您的儿子?难道是当年慕容老师教过您儿子语文就起了杀机?实在想不到一个合理的杀人理由!但刚才我病房,您的丈夫坦白了与慕容老师和钱灵的私情后,您的杀人动机终于完全地符合逻辑了。盛先生在为自己澄清的时候,我悄悄注意到了伯母您——你们的眼神有交流,他知道您就是凶手,只是不愿当场说出来罢了。”

一粒雪落到盛太太的眼里,她的嘴唇有些发紫:“眼神?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不过,伯母,您有像盛先生一样的不在现场证明吗?”

“没有。”

“还是不要绕圈子了吧!”小麦说了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警方已证实过了,他们提取到了1995年,2000年,2010年三桩命案的凶手指纹,只要与伯母您的指纹对比一下,就能证明您是不是清白的了!”

说到这里,盛太太的脸色已经变了,她满脸苍白地注视着小麦的眼睛,直到低下头来。

“好吧,我承认!”

这句淡淡地回答,让盛赞跳了起来:“不!妈妈!不是这样的!”

盛太太严厉地对儿子说:“你别插嘴!”

灯光下呼啸的雪风,并未模糊小麦的视线,她似乎看到了慕容老师和钱灵,看到她们挣扎在丝巾的绞索内。

“谢谢!”小麦柔声说。

“其实,1995年,我已发现丈夫不忠的秘密。只是,我一直深爱这个男人,我不希望因为别的女人,而与我的丈夫分开,再让我的儿子受到伤害。我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丈夫处理好他的问题,后来,我听说那个女人被杀死了,我知道肯定是我的丈夫所为。凶器就是条紫色丝巾,我不会告发他,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只要他继续好好过日子。”

盛赞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妈妈,这都是真的?”

“是。”盛太太抚摸儿子苍白的脸,“2000年,我发现你爸爸无法克服男人的弱点,勾搭上了那个姓慕容的女老师。我像从前一样,等待他处理好自己的问题,但一直等不到他真正的行为。我决定代替他完成——那个大于的夜晚,我悄悄等在南明路的公交车站附近,我看到那个女人也系着紫色丝巾,还有个少年陪伴在身边。等到那少年离开,车站那儿只剩下女老师一个人。趁着四下无人的雨夜,我无声无息地来到她背后,抓住丝巾用尽全力把她勒死。我担心尸体在车站很快会被发现,就拖到附近的废弃工厂。”

田小麦的目光变得犀利与冷酷:“可惜,大于并未洗去丝巾沾染的你的气味。”

“钱灵也是被我杀死的!半年前,我发现了我的丈夫和她的私情。他已经五十五岁了,却还像年轻时一样。我给了他改正错误的机会,但他同样迟迟没有动手,只能由我亲自出马了。那晚,我趁着他去北京出差,凌晨三点来到钱灵的住所。钱灵给过他一把钥匙,但他平时不用,一直锁在他的保险箱里。我的丈夫并不知道,我早就破解了他的保险箱密码。保险箱里的钥匙自然落到了我手里。没想到她那么晚还没睡觉,人正好在卫生间里。我看到桌上有条紫色丝巾——与之前我看到你系得那条一模一样,再次看到这条丝巾,它就像对我施了咒一样,让我想起了杀人的老办法,那一刻,这也是让你给我最解恨的办法。我躲在房间的角落,等到钱灵毫无防备地出来,就用丝巾从背后缠住她的脖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勒死!我到底是老了啊。”

“你再次留下了香水的气味。”

“我已经非常小心了,提前两天没用香水,特意换上一套新衣服,却还是留下了气味。”盛太太真是不动声色,到现在连一丝后悔的表情都没有,“杀死钱灵以后,我拿走了她的手机,为销毁她与我丈夫交往的证据。我看过她手机里的短信——但我不知道你是第一个发现慕容老师尸体的人。直到今晚,我也从没想到你竟然接触过那两条杀人的丝巾,更没想到你会把丝巾上残留的气味牢牢记住!即便我对你的丝巾心怀芥蒂,却对你的鼻子毫无防备。”

小麦拼命压抑剧烈的心跳,以免对方发现自己的激动:“所以,你毫不介意让我了解你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阴差阳错地被我发现了杀人丝巾里气味的秘密!”

“对,我完全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只是觉得我可以控制住局势,我不会惧怕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姑娘。最重要的是,我想既然盛赞这么喜欢你,还是不要出面公开反对你们,以免他恨我一辈子。”

盛太太说罢看了看儿子,盛赞追悔莫及地喊道:“妈妈,我想从前爸爸说的没错——不要去警察的女儿做媳妇!这女人太可怕了!”

田小麦异常失望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这种家族的智商和情商总是一代不如一代,他连他父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如。从前对盛赞的一往情深,恐怕只是所以女人们共有的帅哥痴迷症吧。

她从新看着盛太太的眼睛,提出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想过要做我的婆婆?”

“其实——”盛太太苦笑着摇头,“小麦,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谢谢,伯母,您终于说出真心话。”

“当你第一次系着那条紫色丝巾,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有了不详的第六感,我对你所有的殷勤和喜欢都是假装出来的——我已经假装了那么多年了,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装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丈夫和儿子。我发现这两个我最爱的男人,竟然那么喜欢你,迷恋你到不能自拔的地步,说实话我的心底非常嫉妒。”

田小麦庆幸自己还能活到今晚:“对,嫉妒心已经让你杀死了两个女人,说不定以后我会成为第三个。”

“没错,你是在我的计划里——下个月的某一天,你还没有成为我的儿媳妇,大家会发现你神秘地死了,脖子上依然缠着那条紫色丝巾。这完全是你咎由自取,谁让你有那条丝巾?人们会联想到钱灵的死,认为是你们以前的关系惹上的麻烦。当然,也有人会怀疑盛赞,因为他与你们两个死去的女人都谈过恋爱,但我肯定会给他安排好不在现场的证明,但绝不会有人怀疑到我——只要你死了的话!”

盛太太平静地说完这些冷酷的话,仰头对着飞雪的夜空冷笑起来。

听着这不寒而栗的笑声,就连盛赞也头皮发麻地抓住她说:“妈妈!你没有杀过任何人!全是你自己幻想出来的,我要带你去接受精神鉴定!”

田小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一动不动地站在雪中,她刚让自己躲过了一场劫难——要不是靠着记忆力惊人的鼻子,下个月她就会像许碧真,慕容老师,钱灵一样,被紫色丝巾无情地杀死,化作又一具美丽的尸体。

忽然,看着盛太太微笑的双眼,小麦感到一阵深深的恶心,有什么要从胃里翻腾出来。

转头看着外面的世界,路边广告牌上不断闪过“merrychristmas”,还有赶着麋鹿的圣诞老人。

盛太太伸手接住几片雪花,看着雪花融化在手掌心。

“小麦,我会去见警察的。”

说罢,盛太太沿着来时的足迹,穿过医院大楼门口的那片积雪。

盛赞也低头跟在母亲身边,耿耿于怀地回头看了要买一眼。

田小麦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痴痴地看着他们母子的背影,渐渐隐没在医院大楼里,警官老王正在等待他们。

一粒冰冷的雪落到唇上。

她从包里小心地取出一张纸条,灯光照亮一行潦草的字——

我心里难受你

这行来自十年前的字,被埋入“坟墓”迟到了十年的字,渐渐被雪水打湿化开,就像一封出土的古代书信,一遇到空气就迅速化为乌有。六个平淡无常的简体汉字,也像六只蝴蝶张开翅膀飞舞起来。直到中间那两个字完全消失在雪夜深处。

没有了中间的“里”和“难”,只剩下“我心受你”。

我心受你

田小麦看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十八岁那年的夏天。一个少年对自己写下的誓言——

我爱你

迟到了十年,还算不算晚呢?

又一滴眼泪,热热的眼泪,融化了纸上的雪粒,也融化了中间剩下的“心”和“受”。

终于,她高高地扬起头,穿过茫茫无边的黑夜,穿过平安夜的风雪,看着医院的第十八层楼,想象某扇窗户里是手术室,想象那个男人已安全苏醒。

他睁开眼睛,回到了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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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亮背后小说结局

全文共 15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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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看着我,难以置信地看着我。

然后他转身,我看着他开门。

我突然想喊住他,我怕他出了这道门,真的就与我从此老死不想往来。

我想冲过去抱住他的腰,把他留下。

我控制着自己,我死死握着拳头,指甲掐得手心生痛。

可是——

周突然转过身,他看着我,眼里有很深的悲哀,我看见他眼里隐隐的泪光——

离开我,他也是伤心的吧。

可能他真的对我动过情。

“歆蕤,对不起——”他轻轻的说,声音有些抖,有点哽。

我的心一下软了——

“我能抱抱你吗?最后一次?”他的嗓子有些暗哑,眼里也有朦胧的雾气。

我看见他下巴上青色的、淡淡的胡须,他曾经笑着告诉我:这个叫下午三点钟影子。

他一天没有吃东西吧!

我恨自己这个时候还忍不住关心他。

我明显感到自己底气不足。

“我能抱抱你吗?”他的声音温柔的象天籁。

终于,我忍不住点点头。

他走过来,看着我,我也看着他,我想把他的样子印进脑海中,永远不要淡忘……

然后他一把将我抱进怀里,死死的、牢牢的、紧紧的、抱得我喘不过气来,他似乎想把我嵌进怀中,与他融为一体。

我闻着他身上我无比熟悉的味道,我曾经迷恋不已,现在也爱不释手的味道。

然后他把我的下巴抬起来,用唇、温柔的吻去我脸上的泪水,一点一点,慢慢的吻。

我的心沉迷在他的吻里,不由自主闭上眼睛。

眼泪不断涌出,他也不断地吻去,然后他柔软的唇印上我的眼帘,轻轻的吸去我的泪。

我抽泣着……

他的唇落在我的唇上,我有些心虚、摊在他怀里不敢动,我怕一动,就泄露了自己太过强烈的感情。

他慢慢吻我,温柔的撬开我的唇,深深的吻我……

然后我整个人都轻飘飘的,所有的思绪都乱了、思维也停止了。

我体会到什么叫兵败如山倒……

我应该在最后一个拥抱后,让他离开。可是我没有。我始终抗拒不了他,我终于还是输了,输得一败涂地。

黑暗中、我们纠缠在一起,喘息、流汗、抵死缠绵……如同两只最原始的兽。

我们彼此需要,渴望最深的接触、饥渴得如同需要空气、阳光和水般迫切。

在周的牵引下,我颤栗着体会到生命里第一次高潮……

一切结束。

我躺在黑暗中、躺在周的怀里,满足地喘息……

他轻轻抚着我的背、一下一下拍我,让我平静下来。

然后他对我说:“歆蕤,我想我是爱上你了!”

我喜极而泣……

陈淑桦还在吟唱“我这样爱你到底对不对……我宁愿流泪也不愿意后悔……”只是已经没了幽怨、没有犹豫、多了一份坚定。

躺在周温暖的怀里——

我想我也宁愿流泪不愿意后悔吧!

房间里冷气很足,周小心的帮我把被子盖好,我们在音乐轻轻的流淌中入睡。

朦胧中,我听见周说:“你永远不要离开我!”

我意识如游丝,只用鼻子哼了一声,又睡着了。

太幸福了,幸福到所有思维都停止,只想酣睡。

早上一觉醒来,太阳光透过浅蓝色的窗帘照进来,暖暖的,天空有着暧昧的晴朗。

心情出奇的好。

咦?周已经不在身边。

我看着空荡荡的床,心里涌上一阵失落,连带心也变得空荡荡的。

他竟等不到我醒就离开了……

我在床上躺着胡思乱想了一会儿,然后跳下床,赤脚走到客厅,端起一杯冷水喝下去……

心也冰冰的!

突然有人从背后将我环住,把我抱起来,我一惊,手里的水倾数倒出,撒到地毯上……

一张脸凑猛然凑到我的面前。

是周!

他没有走!

穿戴整齐的周神清气爽地看着我,一脸坏坏的笑,为吓着我而得意洋洋……

我开心起来,刚才跌到谷地的心,突然又飘了起来。

我偷偷摸了摸心脏,大喜大悲心脏可会承受不了?

“放我下来,救救我的地毯,很名贵呢!”我望着那一小片水渍,心疼不已。

周没有理睬我,用一个吻堵住我的唇。

“我还没刷牙呢!”我转过脸抗议。

可是周根本不等我把话说完,继续吻我,直到吻得我意乱情迷起来。

然后他笑着看着我,眼睛亮晶晶的,很黑、很诱人。

我也禁不住笑起来。

“放我下来吧,你不累啊?”我想表现一下自己的体贴,其实是想找毛巾来把地毯上的水渍弄干。

周根本不理会我,霸道地抱起我,将我抱进了厨房——

我一下呆住了,餐做桌上有雪白的豆浆、圆润的小龙包子、金黄的煎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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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翻译官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10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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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杨幂、黄轩、高伟光、周奇奇主演的电视剧《亲爱的翻译官》,以下是“小说翻译官结局是什么”希望能够帮助的到您!

亲爱的翻译官小说结局是什么

电视剧《亲爱的翻译官》是一部职场爱情电视剧,讲述的是法语系女硕士乔菲,从小就想当一名翻译官。再一次偶然的机会上,她邂逅了翻译天才程家阳,而乔菲为了躲避前男友高家明,在误打误撞的情况下和程家阳结下了梁子。但是在一次翻译面试上,考官证实程家阳,于是两个人带着误会开始了一场较量。

最终乔菲通过不懈努力,得到了程家阳的肯定;而两人在历经种种波折后, 也终于确认了对彼此的感情。正当乔菲事业、爱情都如沐春风时,一场变故突袭而至,高家明也在此时再次介入乔菲的情感生活。种种现实和猜忌令乔菲与程家阳矛盾丛生,最终不得不分手。

乔菲此后远走他乡进修法语,程家阳亦接受事业上的新挑战。两人各自历经成长,面临生死考验后,最终涅磐重生。乔菲终愿直面自己的感情,追求更高的职业理 想;程家阳也找到了真正的自己 。但在最后程家阳不仅爱情事业上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可惜在一次出差到非洲时遭到绑架,最终客死异乡,而乔菲伤心过度差点崩溃,但为了忘记程家阳死去的噩耗而远走他乡。

男主帮女主要到去法国留学的机会,女主就走了,男主也试着接受那个女主播(那是男主不知道主播干的事)和她交往,女主在法国也遇到了一个男孩,是那个欧德的弟弟,但没有交往吧。男主到法国办事,想见女主,女主去了,结果遇见了那个女主播,又走了,骗男主说有事没去,在火车站遇到那个男孩,男孩为救女主和其他人而死,菲很愧疚,后来就回国,和男主一个单位。

在《翻译官》小说中,乔菲和程家阳说了一段话:“我们两个,曾经有过一个小孩子,还是在我没有出国之前,我在大学念书的时候,没有跟你商量,我 自做主张的把他拿掉了。手术的时候,出了点意外,家阳,我可能没有机会再有小孩子了。”不过最后结局程家阳收养了一个黑男孩,叫卡赞。

在原著中,乔菲去了法国后,男主角程家阳腿受了一枪。他打电话给乔菲,说回来后就结婚,因为乔菲不能生育,程家阳还领养了一个当地的小男孩,小男孩的名字叫卡赞,是青草的意思,和女主角名字的意思一样。一向坚强的女主角感动的哭了,觉得很幸福。

大家看了上面的剧情介绍之后,是不是对电视剧《亲爱的翻译官》大结局是什么有一定的了解了吧,小编认为这部电视剧的结局一定是有喜有忧,最后两个人可以在一起就已经是喜大于忧了,至于编剧在改编这个翻译官的小说中,乔菲会不会怀孕了,又有没有堕胎,那就只能去看这个剧情的发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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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爱写小说的女儿作文

全文共 8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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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女儿最大的爱好就是写小说,远胜于其他。也许有人会问,你女儿多大?十二岁,一个古灵精怪、天真幼稚的小姑娘,很有才情,唱歌五音俱全、余音绕梁,画画天赋与生俱来、惟妙惟肖,写小说想象力丰富、情节跌宕起伏。从小没有请专业老师指点过,没有束缚,自由发展,爱好广泛。有遗传基因的缘故(当然是她妈妈),有从小博览群书的原因,当然天资聪慧自然少不了!也许是性格不合吧,女儿整天与我作对,除了我给她买好吃的时候和读她的小说以外,唯有那时我俩相处的才足够融洽。从去年开始,女儿开始迷恋写小说了,开始是漫画小说,后来是历险记,据说又要写言情小说,被我和她妈严词拒绝,小小年纪懂什么叫爱情?还好,女儿比较听话,言情小说还没等创意就宣告破产。

昨晚,在她的软磨硬泡、威逼利诱之下,我耐着性子开始拜读她的新作《世界尽头》,好响亮的名字,给你充分的遐想空间。虽然只有前四章,却是六张A4纸反正面写的,密密麻麻忽大忽小的文字,看着就让人望而生畏,还得声情并茂的朗读,太有难度了,任务十分艰巨。照比之前几次的应付了事,这次从开始我就很认真的读,这是一个由两只浣熊、一只小鸡和一头羊驼组成的团队,从开始相识、相知到精诚合作一起丛林冒险的故事,感觉有点老套,但是没有真正读过的不会感受到其中的美妙。因为故事确实构思奇特、文笔精巧细腻,有明确的主题思想,能力远超我想象。期间嗓子有点受不了,想放弃,可是看到女儿期盼的眼神,想到每天放学后伏案而写、乐此不疲的身影,我决定坚持下去,声音反而更加有力和富有感情,而且对她小说的后续部分表现的极为渴望,期待早日问世,女儿很满意我的表现,带着满足的笑容上网去了。

一首好歌如果没有人聆听,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女儿这么一个个人爱好,多么需要有读者呀,给她精神上的满足和鼓励,据说班上有数位同学粉丝静待佳作呢。作为父母应该是她的第一个读者和最忠实的粉丝,媳妇似乎也有同感,以前一到读女儿小说的环节就是我冲锋在前,以后不会了,怀念那些被逼无奈的日子!终于有个伴了!

[酷爱写小说的女儿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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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小说一起走过的日子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1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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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一天天临近,莘莘学子也日渐忙碌起来,往照妖镜前一站,居然发现两根银晃晃的头发在显眼位置耀武扬威,小小年纪白了头,室友调侃道:“用脑过度,都是小说惹的祸!”我回敬了她一个白眼,“才不,与小说一起走过的日子,回味无穷,妙不可言。”

初遇,一见倾心

小学五年级的某一天,班上某个腐女带来了一本当红小说,全班女生都沸腾起来了。那本小说犹如一只落入饥饿已久的羊群中的小绵羊,几乎被每个女生翻了个遍。在我的哀求与攻略下,那本书终于辗转到了我的手中。迫不及待地翻阅,畅游小说中的美妙境界,只因看书速度堪比蜗牛,差点被踢出“书馆”。千恩万谢中,才让那本书在我手里多逗留了一个星期。捧读我的第一本小说,曲折的情节如磁铁般吸引着我,精彩的语句如魔法师填充了我的词库空白。

相依,如胶似漆

随着阅读量的增大,我的眼镜也换了好几个。乍一看,身穿超大号蓝色校服,挺斯文的一妹子;细看,却是巴掌大的小脸上架着一副黑紫色眼睛,脸儿几乎都到眼睛后边去了。阅读课看得兴正浓,神龙不见首尾的班主任到了旁边,“小语,别靠那么近,别人以为你要吃了那本书”。

历时两年,我已从“菜鸟级”跃升为“骨灰级”了,家中藏书弥漫着强烈的小说意味。沦为小说狂,出门疯玩的时间少了,渐渐地与那些爱玩的女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得到了家长老师们的点赞,而我躲进小说里,管他春与冬。鲁滨逊荒岛上与野兽的角逐、林黛玉悲戚的葬花吟、简爱捍卫自尊的心灵对白、巴黎圣母院敲钟人卡西莫多绞刑架下的壮举……结成了一张硕大无比的网,我在网中翻腾、惊喜、哭泣,小说中的人物与我连根同契,呼吸者他们的呼吸,我陶醉了……

分离,无可奈何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由于沉迷小说,我的成绩直线下降,有好几门功课亮起了红灯,我被勒令禁止出入书房,并与老妈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协议。那段时间,我只好与心爱的小说忍痛分离,埋头钻进了题山卷海中。

作业做得倦怠了,多想让小说给自己吹来一股清新的风。每每有这念头,却被老妈的火眼金睛洞察,只能作罢。心里怄了一些气,心想,我定要你们“刮目相待”。潜心修学,挑灯苦读,终于一雪前耻,期末考试成绩“大跃进”,老妈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重逢,度我成佛

解除了禁令,假期里我又可以与心爱的小说朝夕相处了,重逢的喜悦让我心花怒放。

小说看多了,自己不自觉地融入了其中。阅尽人间冷暖,也学会了珍惜拥有;领悟圣贤哲理,也抚平了自己毛躁激进的性子。现在的我,已褪去了小说狂的称号,学会理性而成熟地面对小说了,并深深地爱上了写作。闲暇之余,静静地在窗前写着,任由思绪变成一行行灵动而富有生命力的文字,恋上笔尖流转的快感,不也是一种任性么?文科成绩提高了,思辨能力强了,小说不再是爸妈眼中的“洪水猛兽”,而成了我的良师益友。

经典伴我同行,阅读点亮心灯!与小说一起走过的日子,虽有过囧途,但更多的是惬意与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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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3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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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年,是快乐的,是幸福的,无拘无束,不管人世险恶纷争,也不必管社会的黑暗腐败……而高尔基的《童年》则是一个完全相反的例子,没有孩子的天真,活泼。只有每天数不尽的工作,受尽外祖父的苛待,却从来没有抱怨过一句话,让我干概万千。《童年》主人翁是阿廖杀七岁在父亲去世后《童年》读后感,随母亲住在外祖父家度过岁月。期间,他的到外祖母的疼爱、呵护,受到外祖母所讲童话的熏陶,同时也亲眼目睹两个舅舅为郑家地产争吵以及在中所表现出来的自私自利。这种现实生活所存在的善与恶、爱与恨在他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阿廖沙是在这种可怕的家庭背景下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我看了,《童年》这本书觉得自己的童年比高尔基幸福许多。有那么好的环境读书,有父母的疼爱,有那么好的老师教育。所以我们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童年。好好学习,不怕困难做一个有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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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为小说体裁的日记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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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一头平头,一双小小的眼睛下面有一个扁扁的鼻子。要提到他,真是让我感到哭笑不得。这不,他背着书包来上学了。

上课的时候,我突然闻到一股异味。正准备搜索“360°”,没想到只搜索了“90°”就发现了“军情”:“妈呀”,一条长长的鼻涕从同桌里流出来,还差那么一点点,就要流过嘴里了。我看

着看着,差点呕吐了。我说:“上学的时候,你怎么不带纸呢?”他摸了上衣又摸裤子,两手一摊:“对不起,我忘了带了。”我小心地从口袋里拿出妈妈为我准备的餐巾纸放在他手里。说老实话,这

纸很精致,我都舍不得用呢。过了几分钟,我转头看时,他的居然把我给他的纸折成了小飞机,鼻子上还是老样子,我生气了。由于是在上课,所以我把火埋在肚子里,不敢发泄。终于下课了,我正准

备发火,同桌他说:“你有纸吗?”我的天哪!他到底在玩什么把戏呢?我回答说:“没有。”一句简单的话使他傻笑起来,我无可奈何地又一次“送”给他纸。

又有一次,在画画课上,教师叫我们自己随便画。画着画着,他说他的橡皮没有带来,让我借给他用一用。我犹豫不决。想起有一回:我找他借橡皮

,我把橡皮刚碰到纸上,他就说:“哎呀,

用这么多,下次不借给你了。”这次,我到底借不借给他呢?看着他那可爱的脸蛋,心又软了,谁让我们是同桌呢?俗话说:“不是冤家不聚头”。等到下课我收拾东西让他还我橡皮,我呆住了:刚才

还是火柴盒大小的橡皮经他一折腾,现在和一截小拇指相差无几了。顿时,我哭笑不得。

就是他,每次考试在全年级都名列前矛。就是他,被全校通报“批评”,因为他把捡到的2000元钱还给了失主。就是他,身上脏兮兮的,因为老爱去疏通臭水沟。就是他……

瞧,这就是我的同桌。他妈妈望子成龙,取了个名字叫汪成龙。你们说,他能成龙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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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

全文共 24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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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阅读小说《活着》读书笔记6 Read the novel "Living" reading notes 6

《活着》这本书,余华写得平静,没有刻意渲染,我看得也平静,应对书中老人的一生经历,心里并没有波涛翻滚,这是那个社会中再平常可是的生命。

少年去游荡。老人叫福贵,年轻时嫖赌败家,仗着几代家业,不听长辈教诲,辜负对他百般忍让,如故跟着他的妻子,最终赌光了几代人的积蓄,所有的风光如海市蜃楼般轰然倒塌,从富家少爷到下层百姓,如同一个晴天霹雳,将这个把灵魂都置于嫖赌中的少爷劈醒,才开始珍惜身边的亲人,打算重新开始。

中年想掘藏。命运似乎因为福贵犯的错而要刻意惩罚他,破产后接连着丧父,为母抓药是被抓去当壮丁,九死一生回了家,母亲早已亡故,女儿凤霞也因一次生病成为聋哑人。之后人民公社成立了,家里所有的东西都归了人民公社。妻子在这期间得了软骨病,并且日渐严重。福贵一家祸不单行,儿子有庆死于采血事故,为救县长夫人被一个无情的医生夺去生命。女儿凤霞死于生产,只留下了儿子苦根,四年后,女婿二喜死于工地事故,就剩富贵和外孙相依为命了。死神连这仅有的幸福都不肯给福贵,又夺去了苦根的生命。

老年做和尚。福贵亲手埋葬了所有至亲至爱的人,老来却是无牵无挂,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他似乎看透了一切,也不去抱怨,也不去哀悔。路是自我一步一步走过来的,不管是对是错。他说:“这就是命。”他唱响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用一句自嘲归结了自我的一生。

福贵的一生就像一叶小船,游荡在社会这个海洋里,小船的力量又如何反抗海洋呢?福贵仅有受着命运的摆布,唯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抓住一切“稻草”不放手,忍者,活着,就像小船仅有随着波涛时起时伏,唯一能做的是不让自我陷下去一样。

福贵的一生是平常的,却有一种力量让人在合上书后为他感叹。是他强忍着亲人生老病死的天灾,社会灰暗的人祸的力量,一种“忍”的力量;是他无论多苦多难,仍然磕磕碰碰地往前走,跌跌撞撞地活着的力量,一种生命的力量。

我常抱怨生活过于乏味,读初三的时候,日日夜夜想着盼着毕业,以为过了中考这一关就能够松一口气了,只要熬过初三,接下来就是简便愉悦的日子了,好不容易盼着初中毕业了,可这却是高中的起点,还来不及畅快的舒口气,又得咬紧牙,开始高中的马拉松了。我曾问自我,这么苦是为了什么?却总也找不到结果。福贵的一生似乎让我有些明白。这就是生活。

耕牛活着,就得拖起耕犁,忍受风吹日晒,一步一步往前迈;骆驼活着,就得踏上沙漠的征途,忍受风沙和饥渴,一步一步向前走;人活着,就得忍受现实,现实不尽人意,你若无力改变,就必须得受着。福贵被拉去当壮丁时,想着远方的那个家,死里逃生活着回来了,我们在不尽人意的生活中也要牢记着心中的信念,为着信念忍着,看淡物喜几悲,忍住现实的坎坷,活着,好好活着。

身为一个刚步入高中的学生,我经历的磨难是少之又少,与大人比,与福贵比,与生活在那个年代的人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初中坚韧是为了中考,那么高中坚韧便是为了高考。我们应当少抱怨,脚踏实地的前进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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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经典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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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以生动的故事情节和真实的人物形象受到人们广泛喜爱。假期里,我就读了这本书。

文学家金圣叹曾说过:“《水浒传》所叙,叙一百零八人,人有其性情,人有其气质,人有其形状,人有其声口。”是啊,梁山一百单八将都有自己的个性:“智多星”吴用神机妙算,“霹雳火”秦明有勇有谋,“花和尚”鲁智深洒脱豪爽,“黑旋风”李逵鲁莽急躁……但不管怎样,他们都有一个共性——忠义双全。

忠,就是对上忠心不二,对友尽心竭力。“忠义”,有“忠”必有“义”。这个“义”字包涵很多:讲义气、大义凛然、正义、见义勇为……梁山一百零八个好汉,为兄弟赴汤蹈火,两肋插刀,为了这个“义”字,兄弟今生两家姓,来生一个妈。“打虎将”李忠、“小霸王”周通统领的桃花山寨将面临被官军歼灭的危险,他们向“花和尚”鲁智深的二龙山寨求援。而鲁智深与周通、李忠二人曾有一段恩怨,可鲁智深没有想到这些,一接到求援信号,二话不说率兵救援桃花寨。“黑旋风”李逵对宋江忠心耿耿,但他一听到假宋江调戏妇女,盛怒之下赶到梁山泊忠义堂,大骂宋公明,还砍了那杆“替天行道”的杏黄旗,这是一种正义的表现。鲁智深听到金翠莲被镇关西霸占,他一怒之下三拳打死了镇关西,这是真正的见义勇为。

可是这个忠义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多少忠义的革命战士为祖国牺牲了生命:董存瑞舍身炸碉堡,黄继光用胸膛堵住了敌人的枪眼……他们对祖国忠心耿耿,大义凛然,这是对“忠义”二字的诠释。

《水浒传》是一本好书,它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它深刻地反映出哪里有欺压哪里就会有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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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滨孙漂流记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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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遭遇意外鲁滨逊被卷到孤岛上,过起了一个人孤单的生活。在岛上,学会了他以前学不会的东西。他学会了乐观豁达,他学会了勇敢创造,他学会了坚持不懈,他学会了战胜自我,他学会了实现人生的价值,他也学

会了一样珍贵的东西——信念。鲁滨逊在严酷的现实生活面前,没有放弃活下去的希望,他战胜种种困难,顽强生存下来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我。我想到自己人生的道路上,还有许许多多的困难、挫折等着我们解决,只有

学会像鲁滨逊那样不畏艰险、勇敢面对一切难题,拥有必胜的信念才能达到我们自己的人生目标。

虽然像《鲁滨逊漂流记》故事中的主人翁那样的遭遇和经历是极少见的到,但是在这个高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我们的生活、工作中总会遇到些看似难以解决的问题和压力,要学鲁滨逊那样具备挖掘自我潜能的能力,面

对险境坚持自我的生存本领,是啊,信念是多么重要!我要学习这种顽强的信念。有了它,任何挫折,都会低下头来的!

信念,这是对我们每一个人都很重要的,信念是我们实际生活和工作的必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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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2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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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平凡世界》。

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作者在近十年问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划了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平凡人的一生,更要有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有执着的追求和渴望,战胜困难,摆脱束缚,让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何的体会生活中间的亲情、友情、爱情,学会生活,懂得珍惜,对于我们这一代人,也是一种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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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全文共 2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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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是灰的,房子的墙壁是白的,满眼的生机都逃掉了。我低着头行走,看着满街的雨水无声流着,滑过我赤脚穿的拖板鞋,淌过整条大街。哈哈,真是个孩子的样子。我卷着裤腿在街上玩水,想起半个月前读过的那本儿童文学《草房子》。

最先使我想起的是纸月。她是整本书中最灵动的一

我感觉:她从不会去打扰人,也不会让人感觉到被打扰。如一

其次闪出的形象是秃鹤。他依然光着头。头发对他似乎很吝啬,从不轻易的长出一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这样的词是不适合他来用的,因为在雨天他都不可以和雨伞划为一

于是,他由一

这个在现实中挣扎的形象让我看到了离开集体后的尴尬和被集体肯定并接纳时的欢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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