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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作文专题栏目,提供与小说相关内容的作文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小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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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推理小说排行榜

全文共 2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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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许多人的爱好,而比较伤脑筋的侦探推理小说更是许多读者的最爱,跟着小说的主角一步步拨开事件的迷雾直指真相,如果真相跟读者想的不一样,那会让读者更加的兴奋。下面就让小编带您去看看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有哪些?揭开迷雾背后的真相!

1、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死亡追踪

一桩普通的人口失踪案背后竟然隐藏着惊人的秘密,情sha?仇杀?还是另有目的。全市颇有影响的企业家离奇失踪,竟引出了一连串不为人知的案中案,每个案件都如寄生在腐烂尸体上的蛆虫,只有切掉腐烂的组织,才能摸清事情真相。爱和恨之间,如何平衡?情和仇之间,怎样化解?这样美丽的脸庞,原来底下的面目如此丑恶。谁想变脸,却不得不变脸,最难消受美人恩,只能如此……

2、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谜案追凶

秦泰是一个书香世家的子弟,从小却喜欢看破案的故事。他的母亲原来是医药世家,外公是一个著名的大夫。他的舅舅继承了他外公的本领,本可以扬名立万,却遇上了一件蹊跷事。这一事故导致秦泰的舅舅不能在行医,只好转行做了仵作。每次秦泰的舅舅来看秦泰,秦泰总是拉着他舅舅,要他将一些案例。长大之后的秦泰,不顾父亲的反对,成为了一个提刑司。专门为犯人重审冤假错案,也为地方上破解凶杀案。

3、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迷局II无人生还

孟冲的世界里有个寂静的罪犯。这是她警察父亲笔记上一个词。它不是一个人,不是一个物,它没有影子,没有语音,根本不是一个实体,它只是一个想法。从小混迹在警局,她见多了各种各样的罪犯,各种各样的理由,各种各样的手法,脑子里渐渐生出了这样一个罪犯,它完美无缺,无比高尚,俯视众人,它是孟冲心里最后障碍外的一个阴影,一直引诱着她。别让欲望支配了你,别让仇恨蒙蔽了你。我真的要写感情戏了,要是还有人看的话,请在留言上写下你好看的配对。

4、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藏戒

六个古老而奇怪的象形文字,一场离奇的死亡案,一串诡异的数字,那个夜晚究竟发生了什么?甲骨文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吗?2012世界末日真的会爆发吗?千百年前,西藏存在着一个古老而神秘的文明,那个文明为什么会在一夜之间突然消失?它与玛雅文明的消失有着惊人的相似,两者之间究竟有什么联系?传说中的古格密藏真的存在吗?

乌尔古力山地下洞穴究竟埋藏着什么?日本关东军为什么要把乌尔古力山定为“东方马其诺”总指挥部?为了揭开谜底,还原真相,主人公们开始了一段神秘之旅!他们攀登迄今为止无人登顶的神山——冈仁波齐,遭遇野狼、喜马拉雅雪人、恐怖冰虫、雪豹……他们又远赴热带丛林,深入玛雅金字塔内部,遭遇巨蟒、神秘部落袭击……历尽艰难险阻,主人公们能揭开笼罩在历史迷雾和死亡密码中的未知秘密吗?

5、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双龙侦探社

两个性格各异的年轻侦探苦心经营着一家破旧的侦探社,但二人拥有超强的推理能力和观察力,他们在破获一个个悬案的同时两人也被卷入了一个黑暗的神秘组织,真正的危险正在逼近,两个活宝能否抽丝剥茧化险为夷……还是被黑暗吞噬……本书情节紧凑,故事悬疑,环环相扣,对白幽默风趣,有些情节让人喷饭......

6、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鹰眼神探

他有一双利眼,他能识破谎言。亲情、爱情、友情的背叛尽在其中!有谁,还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坚守自己心中的那份情感?资深行为分析学、犯罪心理学研究者白奇带你操刀剖析连环杀手扭曲心理!《魔法威龙》,带给你不一样的魔法世界。白奇出品,必属精品。

7、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骨头汤

龙无畏,一名年轻警察。因无意中破译了一幅喷溅血点的临摹怀素古帖,发现了怀素帖中隐藏着的惊天秘密,由此打开了去往香格里拉藏区解开千年圣水谜团的刑侦悬疑探险历程。境外转轮邪教集团一直觊觎这千年圣水,亦寻踪而至。老陈、龙无畏、张茗雅以及老鬼层层破译“八句楚辞”密码的同时,在大香格里拉藏区与转轮邪教五大明王展开了一场生死搏杀。

8、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砂器

这是日本当代著名作家松本清张的长篇小说。被公认为“松本清张三大杰作”之一(其他两部为《零的焦点》与《点与线》)。凌晨四点,京滨-东北线首班电车即将从蒲田站发车,在发车前最后检查时,一具老人尸体在第七车厢轮下被发现。死者被人扼杀,继而遭受钝器击打,容貌尽毁……老人的身份、被杀的原因、凶手的动机……专案组费尽周折却铩羽而归,案件几成悬案。但探员今西和吉村始终不曾放弃,他们从一个个相关之人接二连三的“自然死亡”中,终于寻找出蛛丝马迹,一场纠结着无尽忧伤的人世悲欢徐徐展开……

9、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特别行动组探案录

借调的FBI探员、狙击队的神枪手还有其他几位身怀绝技的探员一起组成了-----特别行动组,专门负责侦办变态杀人案和连环凶杀案。看几人如何在破案中不断成长破茧成蝶。看几人如何处理工作之外的感情生活。菜鸟团队如何成为犯罪终结者,让我们拭目以待!!!

10、好看的十大侦探推理小说:诡域档案

六年前华夏国国家安全部优秀的侦察员、七局的副局长彭刚同志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离奇遇害,当时和他在一起的同志亲眼见到他就象是被人勒住了脖子一般,双手挥舞着,挣扎着,然后滚到了地上,便断了气,任凭战友怎么拉扯、阻止都无济于事,六年后几名侦察员相继失踪,而他们正在调查的案子透着十分的诡异,而且与六年前的案子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为此部领导责成第五局组建了一支名为“诡域”神秘调查组(五局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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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小说的写作基础知识

全文共 26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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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小说又名小小说,超短篇小说,一分钟小说。过去它作为短篇小说的一个品种而存在, 后来的发展使它已成为一种独立的文学样式,其性质被界定为"介于边缘短篇小说和散文之 间的一种边缘性的现代新兴文学体裁"。阿·托尔斯泰认为:"小小说是训练作家最好的学 校。"(《论文学》)

日本作家星新一指出:"很久以前就存在着类似超短篇小说的作品。……但是,超短篇小说 这个名字的正式出现,是源于美国。"多数人推崇美国作家欧·亨利(1862-1910) 是创始人。他的近三百篇作品,情节生动,笔调幽默。其中《麦琪的礼物》脍灸人口。可以 这么说,超短篇小说具有立意新颖、情节严谨、结局新奇三要素。即在1500字以内,要概 括出普通小说应具有的一切。也可以说,微型小说是一种敏感,从一个点、一个画面、一个 对比、一声赞叹、一瞬间之中,捕捉住了小说--一种智慧、一种美、一个耐人寻味的场景, 一种新鲜的思想。

微型小说在写作上追求的目标是四个字:微、新、密、奇。

一、微。指的是篇幅微小,不超过一千五百个字。因此,构思和行文时必须注意字句的 凝炼,不允许作品中有赘词冗句。如马克·吐温的《丈夫支出帐本中的一页》。全文只有七 行字,却具有长篇小说的全部情节。

二、新。指的是立意新颖,风格清新。星新一写作一分钟小说,就极力追求"新"。他写道: "有些评论家把我的小说与美国的超短篇小说(Short-Short)混为一谈,这是不妥当的。 我是受了美国超短篇小说的影响。但是没有完全依靠,而是发挥了自己独特的风格和技巧。 我的小说强调一个新字,给读者以新题材、新知识,甚至让他们感到惊讶!"(星新一《一 分钟小说选》)为此,他常常借助于童话、寓言、科幻、推理等手法,通过非现实的题材或 现实题材的非现实笔法,反映他在现实生活中的独特的感觉,表现清新的主题,如他的《保 修》。 当然,微型小说的立意和其它形式的小说作品一样,有时并不是一眼能看出的,有时主题并 非一个,是多元化的,这都是可以的。例如美国著名科幻作家弗里蒂克·布朗写的一篇被称 为世界上最短的科学幻想小说:"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坐在房间里,这时忽然响起了敲门 声……"就写得十分别致而耐人寻味。

三、密。指的是结构严密。微型小说的作者在结构上,应力求时间、场所、人物都尽可 能地压缩、集中,使作品结构简练、精巧,如同微雕工艺品那样。因此,特别要在选材、剪 裁和布局上下功夫。

四、奇。指的是结尾要新奇巧妙,出人意料。微型小说的特点多半在于一个"奇"字。 中外作家的许多优秀作品就常在结尾处使人拍案叫绝。如邵宝健的《永远的门》的结尾就出 人意料。

对待微型小说的特点及技巧,一要弄通掌握, 争取在理论指导下站在较高起点上进行实践,二要灵活运用,甚至不去联系,让它们在潜意识中随时起到作用。还可以摹仿。照搬形式、技巧, 发扬精华,受到感应,并力求创新,出自己意。上述特点, 特别是"博采众长"中已经具备了微型小说的一些结构要求。以下再列出一种模式,供初学者学习。

模式如下:

【开头】要使人"一见钟情"。方式有三种:

▲造成悬念,引起兴趣。如《那团云雾》,开头就写不知怎的没了游兴,连山顶上也罩上一团云雾。

▲开门见山,进入情节。往往开头就是人物对话。

▲含蓄蕴藉,曲径通幽。往往描写景物, 烘托铺垫并有照应和伏笔。

【中间】结构主要有三种基本类型:

▲曲折生致式。

①单线曲折,一波三折。如王任叔的《河豚子》,写一农民在二三十年代的社会背景中,因穷困而自杀的过程:弄回毒鱼, 却看到孩子们兴高采烈;怕见惨象而出外, 回来后却见妻儿欢笑等待;吃后等死,却因鱼失去毒性,死不成仍要受苦。

②双线交叉,内在联系。一人两事,或两人一事;可以是两条明线,也可一明一暗,互为陪衬。如《小星的暑假日记》, 父亲编造假材料,儿子编写假日记。父亲打骂儿子后, 再要写材料时只好苦笑。

③反复回环,同中见异。如《奇妙的循环不等式》,车上只有一个空位,售票员不让老太太坐,却让"首长"坐。 司机上车后赶开"首长"请经理坐,经理的丈母娘正是老太太。 又如《他们都是瞎子》,写一对青年热恋、结婚、离婚时都看见一对瞎子相搀相扶。

④前后对比,双峰对峙。 如《变化》写一个业余作者先后发表两篇稿件后,单位领导不同的态度。

(5)欲扬先抑,欲抑先扬。前者,"扬"是主体, 却先在"抑"上着笔,突然一转归于"扬"。后者相反。这样,产生了情节发展的意外性,加强了相反相成的艺术效果。

▲重旨复意式。微型小说应以小暗示大,达到意义的升华;要讲象外之旨,言外之意,引起读者想象。主要采用:①象征。 用具体物象寓示概念或另一形象,但只起结构作用, 不是象在诗歌中着力描写的中心形象那样。如《枪口》, 写一官复原职的领导用别人送的枪打下猎物时,得知走后门的"枪口"也对准了他。 ②双关。如《向不通》, 写大学生向不通十年勤恳工作反不如工作差的升得上去,因而"想不通"。③比喻。如《"炮"炸宴席》, 写小孙子在酒宴上放炮仗捣乱, 又在爷爷不满新经理四十来岁年纪轻时放"炮":"你不是十八岁就当县长!爸爸三十出头就当厂长了! "④省略。这是一种具象化的空白。如《落果》, 老门卫退休后门口枣树上果子不熟就被打光,他写信给厂长:"连几十张馋嘴都管不住,还管厂。"接着省略了厂长感奋、整顿厂风的情节, 而写第二年老师傅收到一包红枣。

▲采用其它文体和艺术体裁的特长。

【结尾】结尾宜巧,要"回眸一笑"。主要有三种:

▲画龙点睛,首尾呼应。如《那团云雾》,开头败了游兴,峰顶似乎有团云雾,结尾那团云雾也不见了。

▲戛然而止,含蓄隽永。如二百来字的《书法家》,局长在书法展览会上应邀不过写了两个拿手的好字是"同意", 面对惊叹和要求只好无奈地说?quot;能写好的数这两个字……"这样结尾, 韵味无穷,艺术容量很大。

以上两种结尾方法只能撩起读者短暂的激动,最佳结尾是:

▲出人意外,扣人心弦。即"欧·享利式结尾",其特点是"巧"。整个布局为结尾服务,读者以为情节东向演进, 结果却西向而行,抖包袱,亮底牌。这种结尾, 打破了情节发展惯用的结构手法,给人以新奇感,深化了主题,增加了容量。大家熟知的《麦琪的礼物》就是这样,一对穷困夫妻为在节日时互送礼物而煞费苦心,最后礼物拿出来却没用:一个卖掉金表为妻子买了梳子, 一个剪掉长发为丈夫买了根表链。又如澳大利亚的《窗》,靠窗的病人每天为角落病人描述窗外美景,为苍白的生活增光添彩。 但是角落病人却见死不救,图谋到了靠窗的好位置,抬头望见窗外只是一堵高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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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龙游记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1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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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快上课了。”大龙是一个中国小男孩,一头蓝发是天生的,他十分聪明。他生在一个很好家庭里,爸爸是大学里的教授,妈妈是公司的经理。不过,父母两希望大龙能成才,所以从小就给大龙学这个学那个,所以大龙从小几乎就没有玩的时间。现在大龙已经6年级了,他开始厌烦父母给他创造的生活,他希望有自己的时间,跟别的小朋友一样在一起玩。现在大龙为了,不去上辅导班而从窗户逃走了……

“大龙!怎么还没来啊!快迟到了。”妈妈竭力的叫的。“我上去看看。”爸爸大步走上楼,打开房门扫视了一遍,看见了打开的窗户一切都明白了,大喊:“孩子他妈你来看,大龙从窗户跑了。”

“大龙你来拉。”此时大龙正高高兴兴的跟朋友玩这呢。“太好了,我有自己玩的时间了,你帮我出的主意真好。”“没什么。”另一的朋友插话:“大龙你这样做不好把,那你晚上回去怎么办啊!”大龙兴奋的说:“管它呢。先玩在说。”

夜黑了,一身大汗的大龙回家了,到了家门口,突然想起今天是跑出来的,回家怎么办啊?只好呆呆的站在家门口,不敢进去。突然大龙从呆傻中清醒过来,鼓起勇气走进了家,一到家就看见爸爸妈妈坐在沙发上,大龙一句话也不说向自己的房间走去。妈妈用沉重的语气说:“大龙啊!今天去哪了啊!也不说一下。”突然加重语气说:“怎么连课都不是了啊!还学别人跳窗,玩了一身大汗回来。你原来可没这样过。坐下说清楚。”爸爸说:“你别用在公司命令人的口气对孩子说,大龙你先去洗澡,洗完在来说。”晚上大龙被父母骂了一顿后,就一直在想要是我可以自己生活,没有爸爸妈妈那该多好啊。

从那之后,父母把家里装上了防盗网,把大龙关在家里,大龙怎么也出不去,老师也请到了家里来。(那时是暑假)一天晚上,大龙同样在想着,我该怎么办呢?我真讨厌这样,要是我能够自由自在那该多好,或者没有爸爸妈妈。突然传来一个恐怖的声音:“你真想没有爸爸妈妈吗?”这声音把大龙吓了一大跳,当大龙回说:“你是谁。”就在也没有声音了。

大龙整天带着厌烦和恐惧的心理生活着,从那次被吓后大龙整天提心吊胆,睡觉也是用被子蒙着头。他极顶烦透了这种生活,他觉的他每天都被囚禁,一点自由都没有,就像个犯人,对他父母也是讨厌之极想早点离开他们。

又是一个晚上,大龙的心在最坏的时候,因为早上父母又臭骂他一顿。他又在想的,怎样可以离开这种生活,而且这次想的十分离谱。那个恐怖的声音又传来了:“你真的想离开你的父母吗?”大龙惊恐的说:“你……你是谁!”这次不像上次那样,这次那声音有回答他。“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回答我的问题。”大龙这次放大了胆子,大声说:“我想不想关你什么事,我想又怎么样,不想又怎么样。”“我可以帮助你。”那声音回答说。大龙高兴的说:“真的!”“真的,你快说把。”大龙兴奋的大喊:“我想!——我想!我当然想。你能怎么帮助我快说。”“好你要做好心里准备啊!我明天晚上在来找你。你要准备好一个运动背包,在带些吃的就可以了,记的吃的越多越好!”“好!”大龙爽快的答应了。早上大龙准备好了一切,终于到了晚上大龙十分兴奋的等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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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风筝的人》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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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米尔这个富家少爷所犯下的罪行,不也是一样。在面对自己人性中的怯懦、说谎、虚伪、善嫉、矫情、邪恶、自私、自大时,他选择的是逃避,这是一个懦弱无知少年的错误选择。他也为此付出了一生,来自心灵鞭挞、愧疚、恐惧的沉痛代价。

少年之间的友谊就本是微妙的,因身份地位不同而相互之间小心翼翼的试探。可能,这就像一个巨大的命运轮盘。因为社会地位的差距,阿米对于哈桑有种先天上的优势,因此两人永远不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朋友。阿米便能将性格中的“恶”暴露在哈桑的面前。通过有意无意的欺负,阿米在哈桑身上抒发生活中来自父亲的甚至是来自哈桑的压力。但哈桑又带给了他这么多的快乐和认同,似乎一切都是因为自己不够好。最后,为了得到父亲的认同,他甚至眼看哈桑被人强暴,而仅仅是为了保住他的蓝风筝。他对哈桑感到愧疚,想让哈桑打还他,想让他们就此扯平,可哈桑还是什么都不做,甚至把烂果子抹在自己的脸上,哈桑还是如此深的在包容他,信任他,爱他。他平静的外表下掩藏着一股找不到出口的洪水,愧疚和怕人发现的寝食不安在折磨着他。但他依旧将他的恶发泄到哈桑身上,只因为他是仆人,他是弱势的。尔后,哈桑被他逼走了,他似乎找到了平静。

那一幕发生在追风筝大赛后的一场意外的背叛,是因为胆怯的自私性格,导致一段真切友谊的逝去。在阿米尔成年后,辗转回到饱经战火摧残的阿富汗之后,发现在种族和宗教的自我本位主义下,在政权更迭的动荡下,践踏生命都变得那般的毫不起眼。

在多年以后,有人告诉他,哈桑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是父亲和仆人的妻子通奸生下的不能承认的儿子。这本来还有理可循的事就变得如此荒诞不经。 父亲的隐瞒和有意无意的比较,哈桑和阿米之间不平等的地位,阿米的自卑自怜自伤自傲,哈桑所受的屈辱痛苦,在那个身份地位等级的社会里,还有多多少少这样的故事?可能这就是在社会背景下那个叫做命运的东西。 因为阶级和一段不可告人的秘密成为主仆,因为种族的对立和迫害酝酿了最终的悲剧…… 那个与他如影随形的哈桑,那个愿意为他付出一切代价的哈桑,那个在他耳边说着“为你,千千万万遍”的哈桑,此生却无缘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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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陵王妃小说结局

全文共 9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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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长恭远远看着,相视而笑,情不自禁笑出声来。好可爱的北朝民歌,好可爱的一对情人,有爱恋,不深藏,以口道心,毫无遮掩,简单直截,爽利无比。

心中明白,这就是最简单,亦是最真实的爱吧?有爱人在身边,知道有他在爱着自己,哪怕阿妈反对,我亦不理,我只愿意与他相恋。爱人呀,虽然前路有阻隔,只要我们心意相通,必能与你共赴一生一世的约定!

空旷地原野上,远远传来了美丽的歌,淡淡的质朴的歌声,唱的是相思,歌的是忧愁,但声音里,因为有爱,却传来清亮的愉悦:

“腹中愁不乐,愿作郎马鞭。出入擐郎臂,蹀坐郎膝边。(《折杨柳歌辞》)”

.....

我痴痴地听着,轻轻依偎在长恭的怀里。

前世的记忆,已经在慢慢醒来,常常望着长恭,就会起帝昊,想起,他轻声唤我丫头。

想起他曾经对我说的,灵兮,从前,一直是你在等我,这回,换我等你。

我在丰沮玉门山等着你,等你与我一起,返回昆仑。

长恭并没有前世的记忆,正如昊所说,记得的,白了青丝,不记得,反而欢喜。

所以,我从来不将我的记忆,对他说起。

我只要好好爱他,认真爱他,珍惜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珍惜我们的今生。

在邙山大捷后的第二年,高湛即惮位给太子高纬,这高纬,行事荒诞无稽,较之其父,更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年来,高纬身边多祖珽、陆令萱等嬖幸之臣,北齐朝政紊乱不堪,而长恭、斛律光等一干重臣,却因军功著著,虽韬光养晦,反遭齐主高纬百般忌讳,这,亦是我所日夜悬心的。

记得临来之时,昊曾对我说过,江山将要易主,非人力可挽,若要全身而退,还需乘早。

是该早做打算了,心中,一个主意闪过,或许,归隐山林,才是我与长恭最好的结局

“长恭,我也有一首长歌要唱给你听。”我仰望着他,唇角含笑。

“好,你唱,我听。”他笑望着我,俯首轻吻在我的唇角。

“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唯闻女叹息。问女何所思,问女何所忆?女亦无所思,女亦无所忆……”

黄昏时,我们双双纵马回家,高声放歌,敕勒川,阴山下,天似穹庐,笼盖四野。

广袤的原野上,回荡着我们清亮的歌声,我倚在爱人的怀里,从此,不离不弃!美丽的夕阳将我们相依相伴的身影拉得很长,很长。在这段甜蜜的日子里,时间仿佛不再流逝,我们眸中只有彼此。宽大的衣袖下,双手紧握,十指相连。

***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天亦长,地亦久。

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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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小说阅读第1章

全文共 121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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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六年,我们保中女子中学的排球队一行八人,由教练老文康率领,到泰国集训。我在芭提雅第一次看到面包树,树高三十多公尺,会开出雄花和雌花。雌花的形状象一颗圆形的钮扣,它会渐渐长大,最后长成像人头一样的大小,外表粗糙,里面塞满了像生面包一样的果肉。将这种果实烤来吃,味道跟烤面包非常相似。那个时候,我没有想过,我是一个既想要面包,也想要爱情的女人

八六年,我读中七。我和朱迪之、沈光蕙是在中二那一年加入排球队的,我们被球队那套红白间条制服迷死了!而且五十岁的老文康教练在学校非常有势力,他喜欢挑选样貌娟好的女孩加入排球队。当时能够成为排球队队员,是一份荣誉。

跟我们同时加入球队的,有韦丽丽、乐姬、宋小绵、叶青荷和刘欣平。韦丽丽是一个例外--她长得不漂亮,健硕黝黑,头发干硬浓密卷曲,活脱脱象一块茶饼。中二那年她已经身高五尺七寸,后来更增到五尺十一寸,她那两条腿,粗壮得象两只象拔。她是天生的球员,老文康找不到拒绝她的理由。

乐姬是校花。她的确美得令人目眩,尤其穿起排球裤,那两条粉雕玉琢的美腿,真叫人妒忌!也许因此,她对人很冷漠。

我叫程韵。

在保中七年,我们没有见过什么好男人。连最需要体力的排球队教练,都已经五十岁,其他男教师,更是不堪入目。

朱迪之比我早熟。她喜欢学校泳池新来的救生员邓初发,他有八块腹肌和一身古铜色皮肤,二十岁,听说从南丫岛出来。

为了亲近他,迪之天天放学后都拉着我陪她去游泳。

为了吸引邓初发的注意力,迪之买了一件非常暴露的泳衣。穿上那件泳衣,会让人看到乳沟--如果主人胸部丰满的话。可惜,读中二的迪之,才十四岁,还未发育,穿上那件泳衣后,我只看到她胸前的一排肋骨。那个时候,我们几个女孩都是平胸的,除了韦丽丽。她发育得早,身高五尺七寸,曲线也比较突出,她又不戴胸围,打球的时候,一双乳房晃动得很厉害。我猜想她不大喜欢自己的乳房,所以常常驼背。我和迪之、光蕙、小绵、青荷、欣平私底下讨论过一次,我们不希望乳房太大,那会妨碍我们打球。

到了冬天,学校泳池暂时关闭,邓初发放寒假。我不用再陪迪之在乍暖还寒的十月底游泳,暗暗叫好。迪之虽然有点失落,却很快复原。少女的暗恋,可以是很漫长的。

那个寒假,发生了一件大事。宋小绵在上英文课时,第一次月经来了。她把浅蓝色的校服弄得一片血红,尴尬得大哭起来。她们说,她第一次就来这么多,有点不正常。第一次通常只来很少量。这件事很快传开,小绵尴尬得两天没有上课。

「我希望我的月经不要那么快来。每个月有几天都要在两腿间夹着一块东西,很麻烦!」我说。

「听说月经来了,就开始发育。」迪之倒是渴望这一天,一旦发育,她便名正言顺恋爱。

终於,来了!

迪之在上历史课的时候,发觉自己的第一次月事来了,乍惊还喜地告诉我。当天正是星期三,放学后要到排球队练习,迪之到总务处借了卫生巾,又大又厚,非常不自在。我暗里庆幸自己的麻烦还没有到。怎知道在更衣室沐浴时,我的第一次月事也来了。

「程韵来月经啦!」迪之在更衣室高呼。我难堪死了!迪之常说,我们是在同一天成为女人的。也许因为这个缘故,后来我们曾经误会对方,也能够和好如初。

我和迪之住在同一条街,父母都不大理我们。月事第一次来的晚上,我们一起去买生平第一包卫生巾。那时是一九八一年,超级市场不及现在普遍,买卫生巾要到药房。药房里都是男人,有些女人很大方地叫出卫生巾的牌子,但我鼓不起勇气向一个男人要卫生巾,迪之也是。那天晚上,我们在药房附近徘徊了两个多小时,药房差不多要关门了,我们才硬着头皮进去买卫生巾。由于「飘然」卫生巾的电视广告卖得最多,我们选了「飘然」。后来,又轮到沈光蕙。到暑假前,青荷、欣平、乐姬都有月事。这时,韦丽丽才告诉我们:

「我小学六年级已来了!」

我们目瞪口呆,小学六年级就来?真是难以想象!

听说现在的女孩子,六年级来月经并不稀奇。有些女孩十二岁已经有性生活。我们十四岁才有月经的这一代,也许因此比她们保守,仍执迷于与爱并存的性。

后来,我和迪之都有勇气自己去买卫生巾。许多许多年后,迪之还可以叫男朋友去替她买卫生巾。但,我不会。我看不起肯替我买卫生巾的男人。

朱迪之说得对,女孩子的第一次月事来了,身体便开始发育。每次练习结束后,我们躲在体育馆的更衣室里,讨论大家的发育情况。

「我将来一定是平胸的,我妈妈也是平胸的。」小绵有点无奈。

「我喜欢平胸!平胸有性格,穿衣服好看。」青荷说。

青荷是富家女,住在跑马地,父亲是建筑商。她的家有两层高,单单是那个平台,也比我们的体育馆大。她是家中幺女,两个姐姐在美国读书,父母最疼她。我们参观过她的衣柜,衣服多得不得了,全是连卡佛的(是一九八一年的连卡佛!)。如果拥有这几个衣柜的衣服,我也愿意平胸。

「平胸有什么好?」沈光蕙揶揄她。

光蕙对青荷一直有点妒忌。青荷家里的女佣每天中午由司机驾着酒红色的平治送午饭来给她,我和迪之时常老实不客气要吃青荷的午餐,只有光蕙从来不吃。

刘欣平家里也有女佣,但气派就不及青荷了。欣平的母亲余惠珠是学校的中文老师,父亲是政府医院的医生,家住天后庙道。

那时候,我不知道,我们虽然是好同学,却有很大的距离。光蕙不喜欢青荷,也许是她对这种距离,比我敏感。数年前,有一个男人追她,人不错,她就是不喜欢。后来我才知道,他住在屯门。对她来说,嫁去屯门太不光彩,最低限度,也要嫁入跑马地!

宋小绵长得比较瘦小,八百多度近视,除了打排球时显得非常勇猛,其余时间都很斯文。

她父母在西营盆经营一间云吞面店。

小绵的父母都很沉默,尤其她母亲,是个很干净骨子的女人。她很会为儿女安排生活和朋友。我看得出她最喜欢小绵跟青荷和欣平来往,她很想把自己的女儿推向上层社会。

韦丽丽住在铜锣湾,我上过她的家多次。一次,她母亲刚好回来,我简直不相信那是她的母亲。韦丽丽的母亲长得年轻漂亮,衣着摩登,她有一头浓密的曲发,丽丽的头发也是遗传自她,但丽丽的象一块茶饼,她却象芭比娃娃。她和丽丽同样拥有高佻身段,笑容灿烂迷人。

我从来没有见过丽丽的父亲。怎么说呢?她的家,当时是连一点男人的痕迹都没有的。没有父母亲合照,没有全家福,没有男人拖鞋。浴室里,也没有属于男人的东西。

夏天来了,泳池开放,邓初发也回来了。朱迪之再次穿起那件性感的泳衣,已不是露出一排肋骨,而是露出深陷的乳沟。

我不明白迪之为什么会看上邓初发,他不过泳术很出色而已,而且据说是两届渡海泳冠鍕。

「他的蝶式游得很好。」迪之说。

「喜欢一个男人,就因为他的蝶式游得好?」我惊叹。

「就是这么简单,爱情何需太复杂呢?」迪之说。

「我认为爱情应该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我说。

「程韵,你将来要爱上什么男人?」迪之问我。

「我不知道,总之不是一个只是蝶泳游得好的男人,也不是去参加渡海泳,跟垃圾和粪便一起游泳的傻瓜。」

「我知道邓初发打算参加下个月举行的渡海泳。」迪之说,「我准备跟他一起参加,这是一个接近他的好机会。」

「二十五公尺你都力有不逮,还说渡海泳?」

「我已经决定了!我们一起参加。」

「我才不要!要渡海,我不会坐渡海小轮吗?」

「那我自己去!」

朱迪之果然说服邓初发带她去参加渡海泳。

比赛在浅水湾举行,真的有许多傻瓜参加,迪之跟在邓初发后面,不时向我们招手,还借故拉着邓初发的手。

比赛开始,邓初发首先带出,迪之努力地前进,我们高声为她打气。想不到迪之为了一个男人,可以置生死于度外。海里的人太多,大家又戴着同一款式的泳帽,很快便不见了迪之的踪影。海里突然有人呼救,救生艇上的救生员立即跳下水救起一个女子,好象是迪之。

被救起来的女子真是迪之,她不是遇溺,她是给一只大水母炸伤了整个臀部!她被救生员送上岸时,伏在担架上,痛苦地哭叫。

邓初发仍在海里,迪之被送去医院,医生替她涂了药膏,说没有大碍。她要伏在病床上跟我们说话。

「你这次真的是为爱情牺牲!」我说。

「邓初发不见得也喜欢你,我看你别再一厢情愿了。」光蕙劝她。

「我的屁股会不会有疤痕?」她忧心。

「邓初发不会介意吧?」我揶揄她。

「朱迪之,你没事吧!」邓初发捧着奖杯冲入病房,他看来很着急。

「我伤得很重。」迪之装出一副痛苦的表情,没想到她演技精湛。

「我来背你。」邓初发把奖杯交给迪之。

「你拿了冠鍕?」迪之问他。

邓初发点头:「送给你。」

迪之伏在邓初发背上,温柔地说:「谢谢你!」

迪之和邓初发就这样相恋,二十一岁的邓初发,原来也是初恋,恋爱在保中女中,是一项禁忌。训导主任王燕是一个脸上长胡子的中年女子,三十六岁还未嫁,她对中学生谈恋爱,深恶痛绝。每天放学时间,她会站在学校大门监视,不准男孩子来接女生放学。

如果她知道邓初发和保中的女生谈恋爱,一定毫不犹豫立即把他辞退,并肯定会在早会时向全校公告这件事,痛心疾首,义正辞严地告诉我们,恋爱是洪水猛兽。再以她个人为例,她就是一直放弃许多恋爱机会,才有今天的成就。我们一直怀疑,这些机会是否确曾出现。

这件事也不能让教练老文康知道,他一直细心挑选学校里最出色的女生加入排球队。她们样貌娟好,成绩中上,玉洁冰清,如果有一个队员,十四岁开始谈恋爱,且跟学校泳池的年青救生员恋爱,他肯定会大发雷霆。保中女排,是他的。

我一直也觉得,迪之不象保中女生,她完全不是那种气质的人。保中女生忠心、勤奋、合群、听话、任由摆布,是很好的追随者,决不是领导人。迪之有主见,不甘被摆布,也不肯追随。当然,我也不象保中学生,我不合群,也不肯乖乖听话,老文康曾说:「程韵,我真不知道将来有什么工作适合你!」

后来,我才知道,是恋爱。

邓初发把迪之霸占了,从前是我和迪之、光蕙三人行,如今只剩下我和光蕙两个人,一个海滩或一个泳池,才有一个救生员,她一个人便等于一个海滩。

我不是看不起邓初发,只是我常常觉得,一个男人,选择去做救生员,是否比较懒惰呢?

「他不过暂时做救生员。」迪之说,「他最大的理想是成为香港游泳代表队,参加奥运。」

「参加奥运?他廿一岁,是不是老了一点?」我说。

我不是故意瞧不起邓初发,那时,我也不可能理解,一个男人总会为自己的不济找出许多藉口,我只是觉得,他霸占了我的迪之,所以不喜欢他。

多个月后的一天,迪之兴高采烈跑来告诉我:「邓初发不做救生员了!」

邓初发有一个朋友在湾仔经营一间体育用品公司,找他到店里帮忙。

「好呀!以后买球鞋有半价。」我说。

暑假后,邓初发离开保中。我们买球衣和球鞋,果然也有半价优待。星期日不用上课,迪之会到店里帮忙,俨然是老板娘。

那时,我以为她会一直跟邓初发在一起,他们看来很幸福。后来,我才知道,迪之不是一个想安定的女人,幸福不是她追求的目标,也许当时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中五和预科的那一批球员,相继因为升学离开,老文康决定集中训练我们。当然,我们也知道,老文康的所谓训练,不会十分严格,他自己都五十三岁,才没有那么多精力训练我们。集中训练的意思,是学期结束前,在我们当中挑选两位正、副队长。

能当上保中女排队长,自然成为学校的风云人物。

我们这批人之中,以韦丽丽的球技最好,但韦丽丽肯定不会被选为队长,因为她长得不漂亮。

剩下来的,只有我、迪之、光蕙、青荷、乐姬。乐姬的技术,在这两年间进步了很多,而且她长得这么漂亮,我们都担心她会当选。她是那种一旦让她做了皇后,她便会排除异己的人。最想当选的,是光蕙,她时常希望能用一些事情证明自己,尤其向叶青荷证明。

那一年,中国女排拿了世界杯女排冠鍕,香港掀起一片女排热。我们都各有偶像,韦丽丽的偶像是郎平。我和迪之、光蕙的偶像是周晓兰,她是最漂亮的一个。那时,我已经明白,作为一个女人,你最好很出色,或者很漂亮。

中五这个学期开始后的第一次排球队练习,老文康向大家宣布他已决定由沈光蕙和我出任正、副队长。迪之、小绵、青荷、欣平、丽丽都热烈鼓掌,我注意到乐姬眼里充满妒意。她就是那种女孩子,以为她这么漂亮,不应该失去任何东西。

老文康选光蕙的原因,我很明白。光蕙的球技不是最好,也不是最差。她这个人比较有组织能力,比较理智。但,我猜想最重要的,是老文康喜欢光蕙这种类型的女孩子。她并非很漂亮,却是娴淑的小家碧玉,脸蛋圆嘟嘟,腰肢也浑圆,象个听话的小媳妇。

老文康的小儿子和我们差不多年纪,他常常想找个小媳妇。我们常常这样取笑光蕙。光蕙也喜欢老文康,她最崇拜他。

至于我,我不崇拜老文康,也不听话。老文康选我,是某一程度的修理。

会考到了,我们应付得很轻松,还可以每星期回去练习一次排球。

放榜那天,成绩最好的,是青荷,她拿了七个a ,我也有四个a。老文康请我们吃了一顿潮州菜作奖励,那时,我觉得他很疼我们。直至中七,我才发现他并非我想象那样。

预科第二年上学期的一个下午,我本来约好光蕙一起去找老文康商谈订造新球衣的事,临时不见了光蕙,我唯有先去找老文康。敲门敲了很久也没有人应门,我以为他不在,掉头走了一段路,回头竟看见光蕙从他的房间走出来。光蕙和我在走廊上看见对方,她没有跟我说话,从另一边离开。我把这件事告诉迪之。

「你是说教练他--不会吧!他都五十五岁了!而且,他那么正直。」迪之说。

「我也这样想,也许光蕙有心事要向老文康倾诉吧!她一向崇拜他。」我说。

这件事我并没有放在心上,光蕙也若无其事地跟我们一起玩。一个月后的一天晚上,我们相约在湾仔一间清吧喝咖啡,光蕙也来了。

「老文康喜欢我。」光蕙告诉我们。

「我知道!他很疼你。」我说。

「不!不是这样。他……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但不是男女之情那么世俗,是爱情,是一种升华了的爱情,他爱我,我也爱他。」光蕙甜蜜地说。

我和迪之都吓呆了。

「你跟老文康搞师生恋?」我有点难以置信。

「可以这样说。」光蕙说。

「但,但老文康已经五十五岁,你……你才十九岁,也比你大三十六年!他可以当你的爷爷!」迪之说。

「年龄不是问题。」光蕙说。

「你怎知道他爱你?」我说。

光蕙说:「你们要发誓不告诉别人,他吻了我。那天,在他的办公室里,他说,我不久便要离开保中了,他想吻我一下,我点头,我以为他会吻我的额头,但他吻我的嘴唇,接着,他吻我的胸部。」

「什么?你和他做这种事?」迪之吃惊地望着光蕙。

「什么这种事,我们没有做过什么。」光蕙说。

「还说没有什么?你们接吻!」我说。

「你们接着又怎样?」迪之问她。

「他脱去我的校服,抱着我很久。」光蕙说。

我真的很吃惊,那时的我,天真地以为男女之情并不涉及肉体。

「迪之,我想问你,一个男人是不是喜欢一个女人才会吻她的。」光蕙问迪之。

「应该是的。但,光蕙,你和老文康是不正常的。我真是不敢相信,他会跟你做这种事,你是他的学生呀!他最小的儿子年纪也比你大。」

光蕙说:「迪之,爱不是这样的,我不计较他的年龄和背景,我觉得我和他之间,象父亲和女儿,他吻我,也是象父亲吻女儿。」

「父亲怎会吻女儿的胸部!」迪之说。

「所以我和他的爱情,象父女,也象男女。」

「怪不得那天我看见你从他的房间走出来。」我说。

「你们要发誓,不告诉任何一个人。」光蕙说。

当时的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爱情。迪之会比我清楚,她和邓初发一起五年了,光蕙把事情说出来,是想听听迪之的看法。

那一夜,我们喝咖啡直到凌晨,光蕙比蜜糖还要甜,她觉得自己正在开始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

当老文康再次在我们面前,义正辞严,痛心疾首地批评如今的学生不懂得尊师重道,我有点鄙视他,由他来说「尊师重道」?

我和迪之的看法一致,老文康和光蕙之间,绝对不是什么父女之爱,师生之恋,而是男女之情。

一天,我和迪之一起下课,迪之对我说:「我问过邓初发,他说一个男人吻一个女孩子的胸部,绝对不会没有企图。」

「什么?你把事情告诉邓初发?你答应过光蕙不告诉任何人的。」

「怕什么!邓初发又不是外人,况且他也不会告诉任何人。」

「那你该告诉光蕙,别再跟老文康继续下去。」

「程韵,你到底懂不懂?一个女人决定要爱一个男人的话,谁也没法拦住她!」迪之说。

「这就是爱情?」我说。

「直到目前为止,我比你了解爱情。」

是的,那时的我,凭什么跟迪之争论爱情呢?她有五年恋爱经验,而我,什么都没有。对于爱情,我只有幻想,而且因为看小说看得多,以为爱情都是玉洁冰清的。

「对于男女之间的事,直到目前为止,我也比你清楚。」迪之接着说。她脸上露出一种骄傲的神色,以示我不必跟她争辩。

这却令我狐疑:「什么男女之间的事?你跟邓初发……」

迪之尴尬地回答我:「没什么,别乱猜!」

很惭愧,那时的我,以为男人和女人恋爱,是不会跑到床上去的。我在当时也告诉自己,光蕙的想法也许是对的,她和老文康的爱情,超脱、浪漫而痛苦。一个垂暮之年的男人,爱上一个如花朵盛开的少女,是一个悲伤故事。世上并非只得一种爱情。

迪之跟邓初发是一双令人艳羡的小情侣,而光蕙和老文康的秘密,不为人知,剩下我,可以全心全意应付a-level 。a-level结束以后,我们便可能各散东西。光蕙最不舍得老文康,因为这个缘故,她向大家提议举行最后一次集训。

青荷、丽丽、小绵、欣平都赞成,连一向漠不关心的乐姬也同意。

地点选了邻近的泰国芭提雅,因为旅费比较廉宜,又是热带地方,有点艰苦训练的味道。集训当然不能缺少老文康。除了青荷和欣平已经去过美国迪士尼乐园,我们其他人都是第一次出门,家人都来送机,我又看到丽丽漂亮的母亲。光蕙的家人没有来,我想是她叫他们不要来,她不想他们看到老文康。但,老文康的妻子来了。

老文康的妻子穿了一套朴实的套装,薄施脂粉,可是,站在我们之中,她显得太老了,即使她比老文康年轻,也已经五十开外。那时,我觉得老真是罪恶。现在,我觉得认为老是罪恶,才真是罪恶。

老文康的妻子,外表贤良淑德,可是,我留意到她的目光闪烁不定,她不断打量我们八个女孩子,她花了较多时间留意乐姬,她是最漂亮的。她并没有把光蕙放在眼里。妻子是最聪敏的,她了解她丈夫,了解老男人可能受不住少女的诱惑。但,妻子也是最愚昧的,她错认了目标。

飞机抵达芭提雅,我们住在一间拥有海滩的酒店,开始为期七天的集训。我和迪之同住一间房。

集训的第二天晚上,光蕙拿着一瓶白葡萄酒来到我和迪之的房间。

「我想去老文康的房间找他。」

「你找他有话说吗?」迪之问她。

「我快要离开他了,我要把我最珍贵的东西送给他。」

「你想和他睡?」迪之骇然。

我吓了一跳。

「我不会后悔的,这就是爱情。」光蕙笑着说。

「你跟他睡了又怎样?他已婚,比你大三十六年,他不会跟你结婚的,你别傻。」迪之说。

「我不需要有将来。」光蕙拿起三只酒杯,倒出三杯酒,要我们为她的爱情举杯,真是一件荒谬的事。

「如果是朋友,该让我做我想做的事!」

「好!我跟你干杯!」迪之站起来。

「程韵,你也来!」迪之把我从床上拉起来。

我们三个人举杯,光蕙把酒干了,我还是头一次喝葡萄酒。光蕙放下酒杯,我们不知说什么好,她微笑离开房间。

「我觉得我们好像送光蕙去死。」我跟迪之说。

「我们是成人了,自己喜欢做什么都可以!」

我觉得这件事很荒谬,我从没想过我竟举杯为一个处女饯行。再回来时,她已变成女人。我的心无法平伏,跟迪之把馀下的白葡萄酒干了,昏昏沉沉地入梦。

再次醒来的时候,我看到光蕙睡在我和迪之中间。

「你跟老文康已经--」我问她。

「我们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老文康他不想?」

「我不知道,我们躺在床上,大家都脱了衣服,但什么都没有做过。」光蕙说。

「光蕙,他太老了。」迪之笑得很蛊惑。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光蕙说。

「将来你会明白的,我头很痛,让我睡吧。」迪之闭上眼睛。

那一刻,我觉得老文康是个好人,在最后关头,他不忍夺去一个少女的贞操,光蕙也这样想。

后来,我们都有经验了,才明白老文康那天晚上,是无能为力,并非怜惜她。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男人。光蕙日后不肯承认受骗,是她无法接受自己被这样一个男人骗倒。世上并没有他曾经以为的那种超凡脱俗的爱,因为男人办不到。

在芭堤雅的最后一天,我们大伙儿在海滩吃露天晚餐。我仔细地重新研究老文康。他已经五十五岁了,染过的头发这几天给海水漂得褪色,露出原本花白的颜色。脸上久经日晒,堆满皱纹,腰间挂着两堆多馀的赘肉,脸孔一贯地严肃,可是我已经不怕他了,因为我知道他和光蕙的事。光蕙爱上一个那么老的男人,真是难以想象。而老男人在我们中间,显得很快乐,他要在掉落衰老的黑洞前,抓住一个青春的躯体。

那一夜,我们一起唱歌、跳舞。迪之带来了林正平的新歌,那首《没法忘记你》是讲一对男女分手的,听得最感动的,是光蕙。

我举杯说:「友谊永固。」

在歌声中,我与七年的中学生活分手。

回到香港不久,a-level 放榜,我中文和历史拿了a,报读港大中文系。光蕙的成绩不大理想,只能报读理工,都是给老文康累的。但,迪之的成绩令我很意外,她统统不及格。

「再考一次吧!」我说。

「不!不想再考一次,没意思。」迪之说。

其实如果迪之在那几年没有谈恋爱,她的成绩应该不至于那样差,又是给男人累的。

「恭喜你,程韵,你是大学生。光蕙,你也好,理工很难考入呢。」迪之说。

我和光蕙都不懂说什么好。

乐姬也报了港大。丽丽读师范,她想做体育教师。小绵的成绩也是差强人意,她报读护士课程。欣平去英国升学,青荷的成绩最好,但她们一家人要移民美国。

迪之决定工作,她进入乐音唱片公司当秘书。乐音当时是一间中等规模的公司,歌星不多,但每个人都有知名度,也很有特色。乐音的皇牌正是红透半边天的林正平。我们听他的《没法忘记你》听得如痴如醉。

迪之每天都向我报告,她那天遇上哪一位歌星。对于这份工作,她兴致勃勃,使我稍为安心。某一天,终于让她认识林正平。

「他真人跟上镜一样迷人,还跟我聊天呢,一点架子也没有。」迪之兴奋地告诉我,她好象给林正平迷住了。

「听说他是同性恋的。」我说。

「别人诬蔑他罢了!听公司里的人说,他有一个十年的女朋友,只是对方一直不曝光。」

一个月后,林正平在红勘体育馆开演唱会,迪之替我们拿到前面的座位。演唱会完了,还有本事带我和光蕙到后台跟林正平合照。在林正平的休息室里,我看到一个没有化妆的女人默默替他整理服装,那个大概就是他背后的女人,那个女人毫不起眼,要配林正平,她还差很远。不过漂亮的女子也许无法忍受那种委屈。

一天晚上,我跟迪之吃饭,半途,她的传呼机响起,她覆了电话回来。

「林正平传呼我!」迪之笑得相当甜蜜,林正平竟然在晚上传呼她,证实她是个十分有魅力的女孩子。

「他找你干什么?」

「他说刚刚录完音,问我有没有时间跟他喝杯茶。」

「他找你喝茶?」我觉得事情不简单。

「或者……或者他喜欢我,他女朋友这么丑!」迪之似乎准备接受追求。

「结帐吧,林正平现在来接我。」

我目送迪之坐上林正平的保时捷绝尘而去。她已经离开邓初发很远了。可怜的救生员。

深夜,我接到迪之的电话。

「我们在浅水湾漫步,他还牵着我的手呢!」迪之兴奋地告诉我。

「那邓初发怎么办?」

「我告诉他,我今天晚上跟你一起。程韵,我越来越发觉,一个人一生中不可能只得一段爱情。」

「但邓初发是你的初恋。」

「他是我第一个情人,因此即使我离开他,也不欠他什么,我已经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女人喜欢把自己的贞操当成礼物送给男人。

那一夜,迪之首次向我承认,她和邓初发有肉体关系,而且发生在相恋半年之后。她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因为我没有男朋友,我不会了解。

「你快点找个男朋友,你便会明白,男人爱你,便要跟你做那件事。」

当时的我,突然有一种很滑稽的想法,二十岁的我,仍然是处女,着实有点难堪。

「你喜欢邓初发,还是林正平?」我问她。

「我不知道……」

当她答不知道,她跟邓初发的爱情已成过去。一个救生员,即使后来是一间体育用品公司的小股东,凭什么跟天王巨星林正平较量?迪之的虚荣,我完全明白。一个高高在上的男人,竟然向她展开追求,她注定逃不掉。

一个清晨,迪之告诉我,她跟林正平做了那件事。

「在哪儿?」我问她。

「在他的保时捷上。」

迪之决定跟邓初发分手,不断逃避他。

邓初发天天晚上在迪之家楼下守候,要看看她是不是交上新男朋友,一天晚上,迪之终于忍无可忍向他提出分手,他竟然掴了迪之一巴掌。

「你有还手吗?」我问迪之。

「没有,我要他欠我。他掴了我一巴掌,我对他,连仅馀的感情都没有了。」

两天后一个晚上,邓初发请我吃饭。

我在餐厅见到他的时候,他很沮丧。

「你一定知道迪之的新男朋友是谁?」

「你不要在这个时候逼她。让她冷静一下,也许她会回到你身边。」

「不会了!她不会回来了!我掴了她一巴掌!」邓初发惨笑。

一个有八块腹肌的男人竟然伏在桌上嚎哭起来,爱情把他的尊严夺走。

他掏出一个粉红色的信封给我。

「我写了一封信给迪之,你看看。」邓初发把信递给我。

「我怎好意思看你的情信。」

「不!你看看,如果能感动你,便能感动迪之。」

「迪之比我铁石心肠。」

我开始阅读他的情信。虽然他那么难过,但,但我想笑!他的情信,写得十分差,字体丑得象小学生不在话下,文笔又差劲,共有十三个错字,还想去感动一个女人?我不敢抬头看他,我怕我会忍不住发笑。他该多读点书。

「怎样?」他问我。

我很努力找出一些东西来称赞他:「你的感情很真挚。」

「你可不可以替我写一封,我知道我写得不好。」

第一次有人托我写情信。

「我不能代你写,我不想欺骗迪之。」

邓初发捉着我双手:「我求求你,帮我这一次。」

我觉得他太可怜,答应了他,替他写了一封情信,他自己抄了一次后,送去给迪之。

三天后,我接到迪之的电话,她泣不成声。

「什么事?」我问她。

「我看过邓初发写给我的信,很感动。」

一封赚人热泪的情信,并不能挽回一个女人的心。邓初发却不明白。他以为我替他写一封情信,便能令迪之回心转意。迪之也太糊涂了,她跟一个男人相处五年,竟无法分辨他有没有写那封情信的才情。

邓初发的情信只能换到最后一次见面。邓初发约迪之在铜锣湾那间简陋的马来亚餐厅见面,那是他们初次约会的地方。他期望用旧情留住她,可是他不知道,迪之跟林正平去浅水湾餐厅、雅谷和卡萨布兰卡,两个人吃饭,要数千元。迪之不再喜欢那种马来亚餐厅,人不能走回头路。

「我不能再见他,我见他一次,便更加讨厌他。我宁愿留一点美好回忆。」迪之说。

当然,失败的男人,还有什么魅力?邓初发不该出来献世,如果他躲在暗角,黯然神伤,还能赢得一点同情。

在跟迪之见面后的第二天晚上,邓初发来找我。

「谢谢你替我写情信,虽然没有什么结果,我还是想谢谢你,我决定回去南丫岛。」邓初发说。

伤心的邓初发回到老家去,他履行诺言,没有再骚扰迪之。迪之却对我说:

「我有点挂念他。」

「你不是挂念他,你是可怜他。」

因为女人先抛弃男人,所以,她可以升上上帝的宝座来怜悯他。邓初发正是受不住这种怜悯,所以宁愿躲起来。

「你会爱上他吗?」迪之笑着问我。

我有点愕然,她竟然怀疑我会爱上邓初发。她太自大了,她以为即使她弃如敝屣的男人,都是一个配得起我有馀的男人。而且当时我还没有男孩子追求,而她先有邓初发和天皇巨星林正平。我有点愤怒,想告诉她,即使在五年前,我也不会选择邓初发,何况今天?

「跟你说笑罢了!」迪之看见我有点愠怒,拉着我的手。

当然,我知道她不是说笑,她觉得自己上岸了,很想做一件善事将邓初发推给我,或者将我推给邓初发。我才不会爱上一个连我的好朋友也不要的男人。

光蕙来了,刚好打破我和迪之的困局,我们三个人,很久没有一起吃饭了。

「我们的未来测量师很忙吗?」光蕙在理工读屋宇管理及测量系,迪之有点妒忌光蕙可以考上大专。

「谁说的?我替学生补习呀,今天收到薪水,可以请你们吃饭。」

「不,你和程韵还在念书,这顿饭该由我来请。」迪之说。

「好,我不跟你争,你现在是林正平的女朋友啊,手头阔绰得多了。」光蕙取笑她。「听说邓初发回南丫岛去了。唉,男人都是可怜的动物。我也挂念老文康。」

「邓初发和老文康不同,老文康对你不是真的,毕业后,他没有找过你!」我说。

光蕙的脸色突然变得很难看,我知道我说错了话。迪之伤害了我,我伤害了光蕙。

光蕙对老文康的感情很复杂,她爱他,可是也怀疑他是否欺骗自己。但怀疑他太痛苦了,到不如相信他。

「老文康对我是真是假我自己最清楚。」光蕙咬着牙说。

「那最好。」我说。

「程韵不是这个意思,她关心你。」迪之对光蕙说。

我没有表示同意。向光蕙道歉,我下不了台,我心情也不好。

「老文康寄过一张卡给我。」光蕙说。

「他说什么?」迪之问她。

「问候我,我和他,打从开始,便知道没有结果,我们相差三十六年。」光蕙说。

「林正平也有女朋友,我和他的事,不能让他女朋友知道。」迪之说。

「那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很刺激,也很痛苦。」光蕙对迪之说。

「也许正是由于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使我们相聚的时光更快乐。」迪之告诉光蕙。

她们把我摒出局了!两个情妇在抒发当情妇的感受,好象情妇是世上最伟大也最伤感的身份。

「一个女人,一生之中,无论如何要当一次第三者。」迪之说。

「是的,做过第三者,才会明白,爱一个人,是多么凄凉。我们想要的人,并非常常可以得到。」光蕙说。

「一对一的爱情太单调了。我和邓初发曾经有过快乐时光,我们在床上调笑、接吻,以为理所当然。但,跟林正平一起,即使只是接吻,我也会血脉沸腾,想得到更多。他令我觉得自己象一个女人,一个想偷情的坏女人。」

「你现在的样子很姣!」我揶揄她。

我跟迪之一起乘车回家,电台刚好播放林正平的新歌。

「你留心听听,这首歌很好听!是一位新进填词人写的!」迪之说。

「有几多首歌,我一生能为你唱,从相遇的那一天,那些少年的岁月……

该有雨,洗去错误的足印,该有雪,刷去脸上的模糊……」

林正平唱得很好,不象他以往所唱的那些肤浅的情歌。歌名叫《人间》。

迪之听得很陶醉,好象林正平单单为她一个人而唱。我有点悲伤,莫名其妙地被歌词牵动心灵。我倚在迪之的肩上,她的手放在我的肩膊上。我们竟然在那一夜,被一首歌,感动得说不出话。

「填词人是谁?」我问迪之。

「好象叫林放。」

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我又从电台听到那首歌,无端地伤感。那是一个下着滂沱大雨的早上,雨中的港大并不美丽。我忽然觉得,我并不怎么喜欢那地方。开课一个月,并没有找到一个跟我特别投契的人。读中文系的人,并不活泼。下课后,他们都忙着去替学生补习。我最不能忍受替那些小白痴补习,我没有那份能耐,我会杀死那些补习老师讲解三次他仍不明白的小白痴。我参加过两次女排的练习,那群女孩子都是高傲的波牛,技术不好,却很自信,很排外。我决定不参加。在校园里,我偶然会碰到乐姬,常常有一群男孩子包围着她,听说他们选了她做港大校花。

班上女孩子比男孩子多出六倍。十个男孩子都面目模糊。

上唐诗讨论的时候,第十一个男生闯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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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的泪水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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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考生

深蓝色的天幕点缀着三两点寒星,月亮冰盘似的悬在空中,越发显得清幽。守都军帐外,欣赏着这凄美的月光,我的心境有如嫦娥般孤独。

我——来莺儿——一个曾经轰动洛阳的艺妓。当年,多少王公贵族不惜一掷千金买我一笑;而今却是不堪回首,自己竟然跟随曹操将军颠沛流离,跃马于疆场之上。将军是喜欢我的,我也愿意跟随他。不过在我心中,更多的是敬重,是心疼,是渴望。将军一代枭雄,可紧皱的双眉却让我觉得他像个没有得到渴望之物的小孩。我总是唱一段轻柔的小曲或跳一支艳丽的舞蹈来抚平他的眉头,抚慰我的心疼。

将军终日忙于君国大计,我越来越闲得有时间到帐外看月起月落,赏四季变更,直到我遇见了王图——一个小小的侍卫,我才有了赏景的伴侣,虽然王图的言语丝毫激不起我心中的涟漪。

美丽的日子总是短暂的,王图因为我触犯了军法,将军要处死他。

我挑灯梳妆,走进了主帐。从将军惊讶的目光里,我读到了最后的自己:一袭水绿的薄纱长裙,身无半点脂粉钗环。我跪下说:“将军,莺儿愿代王图一死。”将军的眼神渐渐由冷漠变成了愤怒,他大吼一声:“好!只要你能在七日之内调教出一个可以取代你的歌舞班,我就准你!”主帐一别后,我再也没有见过将军,但天寒时的毛毯、饥饿时的点心、训练时身后的目光,都让我感到将军无处不在。

七天后,我走进主帐领死,清亮的月色照着我的素颜与一身白裙,如同夜中的鬼魅,神情冷漠得连自己都吃惊。月光下两鬓更为斑白的将军问我想不想再见王图一面,我笑道不必,既然是替他而死,也就是情断缘了。我明白,王图根本不是我爱的人,请死或许只是心底深处的一种无奈,一种对将军深爱情谊的守望!

“将军,莺儿辜负了您的厚爱,来世再报!”我猛地冲过去,抽出随将军征南战北的宝剑,一抹——秀发散开,白裙飘扬,裙上浸透了腥红的鲜血。将军缓缓地拥着我渐渐冰冷的身子。这一刻,我似乎读懂了将军的皱眉,我从将军的眼角里分明读到了自己期盼的泪光。是啊,兵荒马乱之中,他怎容得下一个普通女子的情爱呢?”

我幸福地告别这世界。困为我知道,自己是曹操惟一为之流泪的女子。

【简评】一个是为情所困的美女,一个是纵横沙场的将军;一个为爱情颠沛流离而心甘情愿,一个为事业面若冰霜而情沉心底。作者用细腻的笔触将千古英雄展现得淋漓尽致。外貌描写生动传神,心理刻划细腻逼真,较好地展现了人物之间复杂的感情。考场之上,能写出想像如此丰富、情节动人的文章,实在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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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官小说中结局片段

全文共 3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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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敢怠慢,拿着纸笔,接起电话。 对方说了一声“喂”,我就呆住了。 “家阳?” “菲。” 我们都没有再说话,这样在电话的两端沉默好久,我感觉,仿佛几天来脱了壳的灵魂如今又轻飘飘的回到我的身上,好象即将枯死苟延残喘的植物如今体内又有绿色的汁液在温暖的走动。

“你怎么才打电话?家阳,我担心了。”我说,声音开始哽咽。

“有点事,耽误了。”他说,他的声音真好,清水一样。

“什么时候回来啊?你的那两只小龟把我折腾惨了。”

“很快。” 他停了停,“菲,回去之后,我们结婚。”

“你也别想跑。” 他笑,温柔的说:“那之前,你要见一见爸爸妈妈,还有哥哥。” “好,家阳,以后什么都听你的,你快回来吧。”我迫不及待的说。 “菲,我在这里要办一个手续。 虽然没有与你商量,但我想,你会同意。

我收养了一个黑男孩,以后他是我们的孩子,他叫卡赞,名字跟你一样,是青草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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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七月与安生小说简介

全文共 61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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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生,原生家庭破碎冰冷,学业很差,性格桀骜、敏锐、叛逆,被公认为是“不健康的颓废”,而七月,原生家庭温暖幸福,学业优异,性格平和、宁静、宽厚,被公认为是“温良恭俭让的乖乖女”。但两个生活和性情迥异的少女却互相吸引,情深意长。

然而,安生默默爱上了七月的男朋友家明,因为家明温厚、淳朴,“能够让所有的喧嚣都失去声音”,家明虽然喜欢七月的温柔贤惠,却也被安生的特立独行所吸引。因为她俩仿佛是彼此的影子,让他看不分明。

很多时候,不是我们没有是非善恶观,只是爱永远是道难题,失去分寸太容易。一场异地相逢使独居的家明与流浪的安生走在了一起。七月得知真相后,在痛苦中狠狠打了安生一耳光。

然而,即使深深受伤,七月仍然看到安生的孤寂与家明的内疚,于是,因着内心深处的怜悯,她原谅了安生,也原谅了家明。此后,当安生带着身孕走投无路之际,七月主动收留并悉心照顾安生,而安生最后在难产中带着深深的负罪感死去。

七月和家明结婚后则收养了安生的孩子。七月在梦中会经常怀念安生——那个穿着花瓣一样的白裙子,坐在操场大樟树最高处,寂寥地看着远方铁轨流泪的小女孩子。

其实,这种“闺蜜爱上同一个男孩”情感纠葛的叙事模式在一些女作家的小说中并不少见。我个人觉得写得最出彩的,当属徐晓斌的小说《迷幻花园》和李碧华的小说《青蛇》,都以冷峻批判之姿,将友情中的争竞与算计,爱情中的残酷与执迷呈现得淋漓尽致,让人读完后对世间情谊不寒而栗。

但与之相比,安妮宝贝的叙事视角则柔细而温暖,且充满对人物软弱处的悲悯与救赎意识,令我深深感动。多年后,安妮宝贝自己在微博中回忆说:“原著中的七月,不断在承担和接受,她有坚定的灵魂。安生与之相比,漂泊、逃避,是脆弱而透明的灵魂。最后安生死去,她的叛逆不容于世。七月存活,代表一种拯救。这是关于一个人的灵魂中两个面彼此对抗与和解的故事。回头看,那一切是过往。是你与我走过的曾经。

是的,那的确是我走过的曾经。在21岁读小说《七月与安生》,会觉得七月象征家与烟火,而安生象征诗与远方,于我却是两难选择;会在七月身上看到梅兰妮,而在安生身上看到郝思嘉;也会觉得自己时而像走在路上虚无而孤寂的安生,也时而像等在家中笃定而温情的七月,时而是内心里的安生望着七月,时而是内心里的七月望着安生。

也许,在青春时代,每个文艺女生心中,都有一个七月,也有一个安生,她们彼此倾听,彼此对话,彼此对峙,彼此凝视。

七月与安生,互换成了对方?

16年后,人到中年的我终于等到了电影。

电影画风唯美干净,情节也精巧迷离,不过,我个人觉得,电影更接地气,而小说则更飘逸空灵,有一种灵魂深处的哀伤。难怪有人说,原著是少女看青春,电影是成人看青春。

最触动我的却是电影中人物性格的深化,安生不再是小说中那个孤傲冷峻、动荡不安、具有攻击人格的女孩,而七月也不再是小说中那个柔慈怜悯,先人后己、全是圣母情怀的女孩。

或者说,七月和安生的关系不再是小说中家园守望的母亲与异域放逐的女儿的不对称关系,而是懵懂成长过程中一个女孩和另一个女孩之间的对等关系。而这一视角正好呈现出人性更多的复杂面和真实面,也为成长这一主题提供更深度观照与聆听的可能。

综观不少影评,解读还停留在“常规与自由”、“安定与漂泊”、“独身与婚姻”等女性不同生活方式的思辨上。仿佛促成七月和安生之所以从对抗走向和解,是她俩终于互换生活方式成为了对方——因为安生停止漂泊生活后选择结婚嫁人,终于得到踏实平稳的幸福,因为七月放弃安逸环境后选择浪迹天涯,终于得到自由轻灵的幸福。

这种评论过于美化了外在的生活方式本身,而忽略了人内心的突破才是根本——毕竟,每一种生活方式都有其利弊。家与烟火的生活,有其踏实平稳的一面,也有其固步自封的一面,诗与远方的生活,有其自由轻灵的一面,也有其颠沛流离的一面。

一个人的内心若没有通透澄明,即使去了远方,也未必活得海阔天空,即使结了婚有了家,也未必活得气定神闲;同样,人的内心足够宽广丰盈,即使没去过远方,也会在寻常风景中乐山乐水,即使没有结婚没有成家,也会安于一个人的独处时光。

在影片前半段,安生更多被呈现的是漂泊生活中颠沛流离的一面,七月更多被呈现的是稳定生活中固步自封的一面,而在影片后半段,安生更多被呈现的是稳定生活中踏实平稳的一面,七月更多被呈现的是漂泊生活中自由轻灵的的一面,不知是不是导演有意为之,所以,我个人觉得,安生从未变成之前的七月,七月也从未变成之前的安生,她们只是在努力变成未来更好的自己。

七月:自以为义的拆毁与重建

七月曾是那么掏心掏肺的对待安生。

13岁开始,一起洗澡,一起睡觉,一起养小松鼠,一起谈论少女情怀的小秘密。

直到有一天,她在山上看到男友家明试图拉住安生的手。但她故意装出天真浪漫一无所知的表情。因为她笃定家明是自己的。

为了成全七月与家明,安生为了避嫌毅然选择离开。站台上,七月送别火车车窗口渐渐离去的安生。两人都是依依不舍,安生最后哽咽着说:“七月,如果你让我留下,我就留下。”

尽管七月流着泪,但并没有挽留。因为她留意到家明的家传玉坠被安生戴在脖子上。七月知道,安生如果留下,会威胁到自己和家明的“爱情”。她有嫉妒,有恐惧,做不到放手与豁达。

回家后,她意识到一件事:她长大了,不再像少年时代那样掏心掏肺的爱安生。逼视到内心中的自保、设防、虚弱,使得18岁的她又内疚地哭了好久。

然而,再过了几年,23岁,当家明北上告别她而去,安生南下投奔她而来,她不再内疚,甚至在漂泊无定流离失所的安生面前不知不觉显出自己的优越感:是啊,她学历比安生高,职业比安生体面,收入比安生优渥,外表比安生漂亮,原生家庭比安生幸福,生活方式比安生正常……

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当安生大大咧咧地说起流浪时骗吃骗喝的把戏时,七月却觉得很丢脸。她自以为义地鄙夷安生:“你怎么就这么贱?”之后,又含沙射影地讽刺安生:“为什么你每次给我写信,最后一句都时问候家明?”两人第一次争执起来,七月气冲冲回到酒店,安生则默默离开。友情开始出现裂痕。

又过了几年,26岁,七月发现苦苦等待的家明还是选择和安生在一起后,拿着花洒朝着安生怒吼:“你一无所有,没人愿意和你做朋友,除了我!家明才不会喜欢你这种风格!”她所有的苦毒、傲慢、愤怒、阴郁在瞬间爆发,突然令我想起浪子回头故事中大儿子对小儿子的冷嘲热讽………

直到有一天,七月突然醒悟到,爱不是强求,而是放手,放下掌控欲、放下外在看得见的安全感,放下做迎合世人期待值的乖乖女,也许自己内心能够活得更放松。

她本以为的未来就在那个从不曾离开的小镇,做一份稳定但未必要深爱的工作,找一个合适但未必要深爱的男子,结婚生子,直到终老。

但现在,她能够平静地对家明说:“我无法忍受和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过一辈子。”就这样,她辞了工作,也放弃了家明。也许,她并不是那么深的爱着他,只是想证明他爱她,只是想证明自己不会输,只是活在主流价值观的寄望、期许和设定中而已。

其实,摆脱父母的寄望、社会的期许和自身的设定,是很艰难的,但七月愿意走出第一步,她不仅开始学习对爱情不强求,也开始学习对友情不傲慢。离开家乡后,七月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住安生曾经住过的旅馆,她尝试去理解安生,体会安生,也发现站在甲板上时,自己其实也喜欢摇晃和飘荡的感觉。

她慢慢成长为一个勇敢、宽广、谦和、不再患得患失,并真正能给予爱的能力的自己。

安生:在漂泊中给出爱

在好朋友的世界,很多是可以分享的,一起吃饭、一起逛街、一起睡觉、一起读书,但似乎唯有一样事情无法分享,那就是爱上同一个男孩。这似乎是一个很纠结的伦理困境。

安生表面洒脱不羁,桀骜不驯,但内心其实是重情重义的女孩,她并不像很多青春片中喜欢上闺蜜男友的女孩那样,高调标榜:“只要没结婚,大家都是自由人,完全可以公平竞争,优胜劣汰。”

当她发现家明对自己的情愫,也意识到自己对家明的情愫后,立刻采取刻意回避的态度。所以,在影片细节中处处可以看到,安生单独面对家明时,表情总是漫不经心的,语言总是划清界限的,“七月在等你回去呢!”“我最近交了新的男朋友!”安生那种大大咧咧的,潇潇洒洒的,满不在乎的微笑,让人看得心疼。

然而,她必须这样,因为家明是七月先喜欢上的男孩子,她要好好保护七月不受任何人的伤害——包括来自家明的伤害,更包括来自自己的伤害。

于是,她选择了离开小城,离开七月和家明,离开了一份温暖的友情和一份朦胧的爱情。在她看来,放逐自己,成全他们,让友情不至撕裂,让爱情不要萌芽,是最好的选择。

“七月,在家明和你之间,如果非要做选择,我自然会选择你。”

然而,当她重新回来,感受到七月变了,那种居高临下和小心设防的优越感。最后,七月当着众人嘲讽道:“你这些年在外闯荡,都是靠男人骗吃骗喝吗?你就那么贱?”安生彻底受伤了。

友情出现深深的裂痕,安生再次离开了七月。此后,际遇的不顺,加上家明的援助,这一次,她到底没有克制住自己压抑的情感,终究和家明走到了一起。

影片并没有展现她与家明相恋这段时间的心态,有没有对七月的罪疚感——那种第三者插足的挣扎和懊悔,也许会有吧,但更多的可能是她自身长期漂泊状态的软弱与疲倦,无力去成全更高的伦理标准。那时的她,只想有一个陪伴她渡过难关的男子。

终于,影片中最残酷的一幕发生了。七月发现男友和最好朋友在一起后,备受打击,对着安生大吼大叫,歇斯底里。

但即使,这一幕的残酷中依然也看到温情,七月发泄完怒火后,随即又懊恼地蹲下去,抱住安生哭:“安生,我们为什么会这样?”

而安生也抱住了七月,紧紧的,充满泪水的。

爱恨恩怨的交织,演绎得生动而缠绵。

最后,安生建议家明回到七月身旁,而自己,却嫁给了另一个对她很好的男人。在她看来,这是唯一的也是最好的选择,和谁不都是过一辈子?

安生从小缺乏爱,没有家。所以,她渴望爱,也渴望家。就像潘美辰的《我想有个家》所唱的那样。但渴望归渴望,现实归现实,她看得很清醒——

似乎,七月爱她,但七月对她的爱是有保留的,遇到利害关系会放弃的;那一天,当她在列车上对流泪的七月说:“七月,如果你让我留下,我就留下。” 或许她隐约期待听到七月的颔首。但七月只是沉默。

似乎,家明爱她,但家明对她的爱也是软弱的,遇到重大选择究竟是茫然无措没有主见的;那一天,当她在操场上对奔跑的家明说:“你不能一直跑,终于要有停下来的一天。”或许她隐约期待听到家明的承诺,但家明只是沉默。

但她还是选择了原谅人性的软弱,正如她知道自己也曾有软弱一样。原谅之后,是给予,是担当,是付出。

当七月走投无路找到她后,安生给出的是拥抱、接纳、家的温暖,以及少年时代最熟悉的那一句:“七月,躺在我臂弯里吧。”

当七月难产死去后,安生始终没有告诉家明七月死亡的真相,以免加重家明的负疚感。

最后,安生以七月的笔名,把七月写进小说,让七月在小说中自由自在的走着,笑着,海阔天空着……作为自己最独特的怀念。

我和兰:分道扬镳十几年后,彼此饶恕

很多女性观众看完电影,都难免想起自己少女时代某些刻骨铭心的友情。

或许那段友情中没有与闺蜜同时爱上一个男孩的尴尬与痛苦,但一定会有欢笑、眼泪、痛楚、误会、猜疑、争执、饶恕、和解。我也不例外。

我生命中第一个最要好的女友叫兰,我的同班同学。

那时,我大约11岁,就像安生一样,总是从冰冷压抑的家里逃跑出来,到兰温暖自在的家里,一呆就是一天。而兰的父母总是表情宽厚,面带微笑地冲我打招呼,给我们做饭吃,就像影片里七月的父母一样。

我们在小房间里一起看同一本书,一起睡同一张床,一起迷恋大观园中的诗情画意,一起尝试办一份文艺手抄小报,一起谈论将来长大后的梦想。

我对她说:我将来会去很远的远方,会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但不要结婚,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她对我说:不结婚怎么行啊,一个人太孤单了!

“那我们俩在一起过好了。”于是,两人咯咯咯的笑成一团,

有那么多点点滴滴的美好回忆。然而,没想到,突然有一天,我俩发生了争执,起因是我无意中看了她的日记。在缺乏界限感的我看来,两人那么那么要好,什么东西都应该是可以分享的,然而,兰却坚持认为日记是最私密的东西,不可以分享给我。

兰沉下脸来,要求我道歉。我性格勇敢顽强、大大咧咧,但比较粗枝大叶,情感不够细腻。虽然道歉了,但依然觉得她有些小题大做,兰性格敏感细腻,对我这种满不在乎的道歉感到非常愤怒。最后,两个小姑娘,谁都不理谁。

那天是她的生日,结果不欢而散。我走的时候故意发狠地说:“我再也不来你这里了。”她也发狠地说:“不来就不来。你可不要以后又反悔。”

我那脆弱而强大的自尊心受伤,发誓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和兰彻底一刀两断。我还记得离开她家那天的黄昏,独自走在大街上,微微下起了小雨,流着自怜自怨的眼泪,伤感而迷离。那是1994年。

从此,我再也没有踏进她家门半步;从此,两人在学校见到也如同陌路;从此,这一分道扬镳就是14年。

2003年我信了主,常常想起这些年人生路上都对谁有过亏欠,第一个想起的就是兰,特别想和她郑重其事的道歉,并表达对她的牵挂与感激。然而,却不知她现在何处,现况安否?

奇妙的是,主垂听我的祷告,2008年,她突然在我博客上留言,说这么多年,她一直在找我;后来,意外搜索到我写的信仰见证,而其中的一段话深深触动了她,再后来,她也因为上帝的奇妙带领,信了主,受了洗。

我惊喜交加,连忙向她道歉,而她说:“未联系你之前,心中那份未被你知道的深深歉意及或许没有被面对的怯怯恨意始终在心中,多年不散,信主不久,我一次做梦,我们相逢在峡谷,我向你道歉,然后你冷冷拒绝了。我伤心不已,直至醒来。我特别感谢上帝,若不是他的爱给到我安全感,我这生可能都没有办法来跟你联系 ,也无从有被释放的机会。虽然我前半生有惊涛骇浪般的苦难。但回首,我却又看到自己有如此多的幸运……”

少女时代的种种嫌隙在坦诚、道歉与宽恕中灰飞烟灭。炼净的却是在基督里更深的故人情谊。就像七月和安生一样。

我们俩重新成为交流最深的朋友,一如当初。我们回忆各自的原生家庭故事,回忆各自在应试教育中所经历的阴霾,回忆各自这些年不同的人生际遇与心路历程,回忆信仰给自己带来的各层面改变……

不仅回忆过往,也分享当下。她参加黄维仁博士“亲密之旅”的课程后,会不遗余力地推荐我;我有了什么传福音的奇特经历后,也会激情澎湃地告诉她;她在主内书店举办读书会后会把感想发给我;我则把我在深圳的福音朋友介绍和托付给她,她总是愿意花时间和心思在他们身上。更会倾听彼此的软弱与创伤。甚至我难以和丈夫交流的某些话题,梅总是最忠实的倾听者、关心者、代祷者。在温柔谦卑这点上,她远远胜过我。

回首,从2009年到至今又是7年,虽然她在深圳,我在北京,但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好的友情总是在互补和互动中成长……

兰身体一直不太好,记得一次,她发邮件给我:“……我想,我会先于你走。多年来的情绪折磨,已经给我身体留下诸多隐患,也在近年来,逐步呈现。但我内心恐惧之外,更多时候是平静。包括我曾担心不能为父母养老的痛苦,现在也放下了。人生没有什么苦难是不能承受的……”

“我会先于你走”这几个字眼让我重重地震了好久,却久久说不出话来。

前几天,我将小说《七月与安生》大力推荐给她,她看哭了;我又将电影《七月与安生》大力推荐给她,她又看哭了。

情于故人重,迹共少年疏。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

而在你的故事中,谁是七月,谁又是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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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龙同名经典小说改编《三少爷的剑》观后感

全文共 12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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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对林更新的记忆,还沉浸在《快手枪手快枪手》中的“逗逼”小庄的时候,林更新已经在尔冬升的新作《三少爷的剑》中真的就“庄”了起来,他扮演的三少爷谢晓峰,冷静,沉稳,剑术超群,是一个绝版的江湖传说,却在最辉煌的时刻突然销声匿迹,当江湖盛传他的死讯的时候,他却以“不中用的阿吉”的平凡人身份,化身为这个世间最普通的一颗微尘,从风流倜傥的剑侠,到备受欺凌的使唤人,林更新准确抓住了三少爷一张一抑两个截然不同境遇时期的人物世界,奉献了出道以来最深邃内敛的演出。

新版《三少爷的剑》由徐克监制,尔冬升执导。其实在30年前,同样有一部《三少爷的剑》公映,而在当年扮演三少爷的,便是而今的导演尔冬升,三十年的心路旅程,以及对三少爷这个人物的诸多感悟,让新版的《三少爷的剑》更趋于原作者古龙的意志,以及尔冬升导演内心的完美想象,特别是三少爷这个自己曾经扮演过的人物,更是新版《三少爷的剑》的主力担当。因此,谁来扮演三少爷,意义和份量都格外重大。

用尔冬升自己的话说,在横店拍戏间隙偶然“捡来”的林更新,成了新版的三少爷,但,我们又都知道,世间哪有那么简简单单的一“捡”,就委以重任的事情,这看似的“偶然”,是传承,也是履新,机缘而遇的林更新,恰好是最符合尔冬升内心的三少爷的气质,那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优越,和宠辱皆忘的淡定,不动声色中,内心却早已是热潮翻滚,无论是与慕容秋荻的往复虐恋,还是与燕十三惺惺相惜,或者是与娃娃的情愫渐生,都是一个冷面剑客内里的多情呈现,这是一个情绪不溢于言表,却又在不经意间透露心思的人物,看过了林更新诸多的张扬而外向的角色,再看他扮演的三少爷,会感觉那些之于角色的沉淀,都是基于人生的历练,这是一个演员,在日积月累中所积蓄的力量。

相对于金庸的写实风格,古龙的写意并不太容易影像化,故事好写,风骨难描,对于演员而言,同样如此,小说中的角色往往都是台词不多,却意境幽远,更多的需要通过演员的肢体与表情,来传达人物的内心世界,《三少爷的剑》中的三少爷也是如此,大部分时间,都是隐忍而安静,但他的人生,又全是愤懑的力量,这是一个有着巨大悲剧力量的人物,一边是被父亲操控杀人如麻的剑侠,另一边又是被自己滥杀的行径时刻拷问的汉子,两相交织,衍生出木讷隐忍到将所有锋芒隐藏的平凡人“阿吉”,其实这是一个武林高手的涅槃式蜕变,正所谓“大隐隐于朝,小隐隐于市”,三少爷的归隐,有他选择的理由,但也有着“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无奈。相对于诸多的影视作品中的武林人物,三少爷无疑是更加立体和复杂的存在,林更新版的三少爷,完成度很高,让人看到了一个演员在内敛中爆发的力量。

江湖讲究传承,文艺圈也是如此,当三十年前的三少爷和三十年后的三少爷,通过一部《三少爷的剑》,达成了微妙的传承的时候,尔冬升的三少爷情缘,对林更新而言,是压力,更是动力,这其中的传承关系令人动容,无论是在片中,还是于台前幕后,都让我们看到了,两代演员之间的继承发扬,也看到了,导演和演员之间的惺惺相惜,这是两代三少爷穿越时空的对话,这种感觉,是如此的妙不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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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工皇妃楚乔传小说结局

全文共 9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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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的制度必然被摧枯拉朽的毁去,让新的大厦在灰烬中得到重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特工皇妃楚乔小说,希望对你有帮助。

【小说原文结局

蔷薇的香气消散在夜风里,什么声音都没有了,她站在高高的城墙上,目光穿越层层森冷的兵甲,停驻在那个人的身上。岁月的洪流从她的耳边一忽而去,发出呜呜的声响,像是旷野里的飓风,呼啸着,如同山巅的雄鹰。

漆黑的战旗在燕洵的头顶迎风招展,漆黑的夜如同一团浓墨,苍穹低压,星月无光,成千上万的火把猎猎燃烧,恍在脸上,好似被蒙上一层血光。燕洵站在黄金打造的战车之上,手挽金弓,一身墨色战袍,双眉如剑,斜飞入鬓,微微扬起头,眼眸修长,静静的注视着那个记忆中熟悉的身影。

整个战场上一片死寂,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唯有那一声声战鼓,如同大地的心脏,一下一下的,敲打在人的脊梁上,让血脉中的血液,也一丝丝的沸腾起来。

时间就那么凝固了,他们默默的看着对方,视线交错,在半空中凝结一处。

终于,潮水般的大军冲上去,一场生死一战,终于展开。

刹那间,骑兵齐刷刷的亮出了弓箭,嗖嗖的尖锐风声中,箭排空,如雨点般倾斜在士兵们的头顶。无数人冲上去了,战役在最初就显示出了可怕的残忍,令人脊背发凉。

惨叫声、哀嚎声、命令声混成一片。

战马狂拽,滚石如雷,战刀雪亮,乌云遮住冷月,连天地都为这一场残酷的战役闭上了眼睛。

经过了一日一夜的拼杀,东边城门突然打开,苦战了一夜的秀丽军趁着燕北军调换军阵的时机策马奔出城来。一路冲至铁线河江畔,此地道路狭窄,不堪大军冲击,燕北军不得不弃马冲过去,可是等他们追赶至河边的时候,却见秀丽军的士兵们撑起羊皮筏子,竟从这河流最喘急之处横渡大江。

“大人小心!”

“陛下小心!”

几乎同时,燕洵和楚乔各自端起弓弩,箭矢穿破虚空,向着对方而去,叮叮两声同时响起,箭矢并没有射空,引来了周围亲卫兵的一阵惊呼。

大江之上,楚乔站在筏子上,远远的望着燕洵。

她知道,这一站只是做个样子,燕洵不可能真的阻拦她。

燕洵和靖安王妃是盟友,不得不替她把守邯水,可是一旦靖安王妃真的攻进唐京,让靖安王的后代登上皇位,那么他的后路就必会为人所断,是以这一仗他不能赢,但是也不能输的难看。

他还需要自己来拖住这场卞唐内战,来为他留下唐户关的门户。

一排排火把蔓延在江面上,黎明前的黑暗仿若是狰狞的魔鬼,将嗜人的利爪插入人的双眼,天地间都是血红的,风呼呼的吹过,扬起漫天的火苗。

燕洵骑坐在马背上,战马不安的刨着蹄子,他的背脊仍旧挺拔,浑身上下充满了帝王的威仪,像是黑暗世界的天神。他的目光锐利而悠远,越过宽阔的江面,停驻对面那个纵然瘦弱却永远坚强的身影上。夜风吹来,扬起她鬓角的头发,染血的铠甲在火光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辉,她骑在战马上,隔着滔滔江水、熊熊烈火,默默的望着他。

那一刻,燕洵回忆的冰面突然裂开了一条缝,他甚至能够听到细微的声响,一些凌乱的画面,就那么咔嚓咔嚓的,从汹涌的水里冒出头来。

多久之前?太久了,好像上辈子的事,久到他几乎记不清了。

也是这样的夜晚,也是这样厮杀之后的死寂,也是同样的一双眼睛,隔着脉脉江水,静静的望着她。真煌城的大火在施虐着,无止尽的喊杀声畅快的回荡在荒原上,年轻的他们各自决绝的回头,向着自己的方向,去做自己觉得对的事情。

也许吧,在很久很久以前,一切就已经注定,他们如两颗南北背驰的流星,纵然曾因为诸多原因有过短暂的交错,终究还是要走上分离的道路,沿着各自的轨道而行,越走越远。

楚乔持刀站在河堤上,亲眼看着最后一支军队度过邯水,浩瀚的江面如同天坠,将他们隔绝在东西两侧,千万个生命和灵魂沉入大江之中,天地为熔炉,万物为薪碳,火上燃烧着的,是无数黎民的鲜血和希望,还有他们截然相反的信念。她望着燕洵,一时间千百个念头尽皆归于尘土,十万铁甲军消泯于视线之中,只剩下那个一身黑袍的男子孤傲的站在天地之间,眼神诺狼,好似很多年前他从九幽台上一步一个血印的爬起来,纵然身后没有一个人,却有着足以毁灭天地的肃杀。

“大人!”

平安一身狼藉,眼眶通红的跑上来,扬起头说:“这一战,我们死了六千多名弟兄。”

楚乔低下头去,只见年轻人的脸上还有未干的血迹,多年来生活在和平环境的孩子已经长大了,经历了这鲜血的洗礼,他的眼睛已经不再纯洁了。

“平安,任何目的的达成,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秀丽军的将军坐在马背上,默默的看着点着火把的长龙,过来许久,才声音低沉的说:“真正的和平,始终要通过战争来获得。”

平安似懂非懂的皱起眉,喃喃道:“真正的和平?”

“是的,我看不到,也许你也看不到,但是,终究有人会看到的。”

楚乔扬起头来,最后向着邯水的那一侧望去,大火已经逐渐熄灭,河面上滚动着层层的青烟,在极远处的东方地平线下,隐隐有一丝金色的辉光,那个人穿着一身墨色战甲,身后的披风在夜风中猎猎的飘着,尽管看不清眉目,可是她却可以清晰的想象出他的表情和轮廓,一如很多年前的那个午后,他坐在马上向他射出一箭,就此,他救了她一命,她陪了他十年。

她伸手握住自己的右臂,那里,有一只玄铁打造的护臂,即便是弩箭也不能射穿。

那是赵嵩送给她的礼物,共有一对,她分了一只给他。

她毅然转过头去,没入滚滚大军之中,扬鞭策马,再也不向来路看上一眼。

邯水以西,燕洵调转马头,部下的将领跑上前来问道:“陛下,不追吗?”

燕洵一言不发,径直越过他的身边,走了好远才淡淡说道:“退兵。”

大军潮水般而去,地平线下旭日初升,一道霞光静静的播撒在大地上。那背驰而去的两路大军,终究渐行渐远。

空旷的大帐中,一身铠甲的将军跪在地上,他已经这样跪在这里很久了,太阳渐渐的落下去,黑夜莅临,大帐内漆黑一片,唯有那张镶嵌这东珠的金黄貂皮上有着微弱的光亮,隐约的照亮那个人的轮廓,如同一座山峰。

那个人一直没有说话,从铁线河归来之后,他就一直坐在那里,好似忘却了周遭的一切。帐外的青草轻轻的摇曳着,在夜风中招展着希望的味道,五月的卞唐已经是盛夏,夜里有清脆悦耳的蝉鸣,荒原上的草长得有半个人多高,不知名的虫子游曳在半空中,翅膀上有微弱的磷光,星星点点的闪亮着。

大帐里太静,身穿铠甲的将军不敢动,连大气都不敢喘,甚至不敢去点灯。他并不是燕北军最初的元老,更不是燕皇的旧部,实际上当初跟随燕皇起兵的旧部已经不剩下几个了,如今军中的这批人,都是一刀一枪拼回来的。陛下虽然阴郁难测,但是赏罚分明,且极重军功,只要你敢杀敢打,就不怕没有出头的机会。

将军姓穆,祖上也是书香门第,虽然到他这一代没落了,可是也是识文断字,略通兵法。靠着这点见识,他一步步的高升,短短几年间,就已经成为了燕北军中首屈一指的将领。

和其他人不同,将军觉得陛下并非是传闻中的那样暴戾。是的,他曾经杀了自己的老师,杀了自己的妹妹,杀了辅助他多年的大同会一群人,可是那又怎么样?也许身在其中的人会觉得陛下忘恩负义,会骂陛下狼子野心,可是他们这些普通人却看得清楚,大同会不通军事不懂政务,内部盘根错节,彼此争权夺利,内斗派系极其严重,他们占据燕北多少年却毫无建树,北有犬戎侵扰,东有大夏管制,他们无力保护燕北臣民,却硬是要在朝政上指手画脚。对于这样的人,如果陛下不以雷霆手段震慑打压,只会在燕北大地上再次扶植出一个派系混乱的大同政权。

成大事者,杀几个人算什么?

自古以来的权势之争,哪一次不是血流成河了?

一个成功的帝王和普通人的差别就是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是顾全大局,还是顾念私情?

所以,对于曾经的那位秀丽将军,穆将军实在没什么好感,按照他的想法就是,女人,实在难以成就大业。

“穆闻,”低沉的嗓音突然响起,大帐内空旷,尾音隐约还带着一丝回声。穆闻闻言,连忙直起身子,就听上面的人继续说道:“传信给程远,让他分兵松原渡口,严密把守,秀丽军既然这么想进去,那就让他们进去,靖安王的军队还等在里面呢。”

“是。”

“另外,告诉他不要攻打赵(十四,字打不出来),全力进攻赵彻,务必要捣毁赵彻的粮草,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

“是。”

穆将军连忙答道:“属下这就派人到白芷关传信。”

燕洵摇了摇头,黑暗中也看不清他的面容:“不必了,明早再去就行,不着急。”

穆闻微微一愣,军情如火,怎会不着急?不过燕洵这样说,他也不敢反驳,只是静静的跪在那里,不敢说话。

“来,陪我喝一杯。”

燕洵微弓着腰,低头倒酒,微弱的珠光下显得有几分颓废的落拓。穆受宠若惊,连忙起身小步的走上前去,接过酒杯,也不敢坐。

燕洵随手指着一旁的座位,说道:“坐吧,别杵在那。”

穆小心翼翼的坐下,一饮而尽道:“多谢陛下赐酒。”

燕洵也仰头饮下去,穆连忙为他倒酒,听他淡笑道:“好久没人陪我喝酒了,以前是环境所迫,不能饮酒,如今环境好了,能陪我喝酒的人却都不在了。”

穆手挽轻轻一颤,他是个聪明人,从昨夜燕洵下令停止追杀秀丽军起,他就觉得有些不对,此刻听了燕洵的话,他越发觉得自己听了不该听的话了。

“来。”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洵似乎已经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吱声了。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又至剩下自己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洵似乎已经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吱声了。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又至剩下自己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又只剩下自己了。

四周都是空旷而冰冷的,没有一个人,外面的风呼呼的吹着,明明是醇暖的,可是吹进帐里,不知为何,却透着几丝清冷。他一个人躺在宽阔的软塌上,锦被华裘,玉枕珠帐,香炉里的团香一层层的盘旋上扬,清淡怡人的香气飘满帐内,吸进鼻腔,有着令人安神的效用。

可是,这样华丽的高床软塌,这样静谧的暖春良夜,却终究只有他一人。就好像很多年前的那个晚上一样,她被人带走,乘坐着巨舟,一路南下,他站在北朔关城楼上,眺望着那条白练,莽原堆雪,江山似铁,她终究脱离了他的掌控,离他而去。

其实早在很小的时候,他就已经预料饿日后的局面。

她从来都是正义而善良的,不管处在何等危局和困境之中,哪怕满身伤痛,也从不会放弃对未来的期待和希望。开始的时候,还是他在不停的鼓励她,可是渐渐的,就变成她在支持着他,她为他描绘他们的未来,她告诉他她的理想和抱负,她对他所她的政见和希望,不管遇到何等危难,她总是能坚强的找到解决的办法,教他刀法箭技,教他军法政略,乌道崖名义上是他的老师,可是他从她那里学到的,却远比别处要多的多。

她是他的良师益友,是他的亲人依靠,更是他这辈子,唯一爱过的女人。

可是,越是如此,他越觉得不安,越发担忧害怕。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突然意识到也许终有一日他们会分道扬镳,终有一日她会离自己而去。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也许是在她同情奴隶的时候,也许是在她和赵嵩关系日益密切的时候,也许是在她为他讲解未来社会的安定繁荣的时候,也许更早一点,他记不清了。他只是隐隐的知道,也许在未来的某一日,他终究会让她失望,他终究会伤害她,他终究会打碎那一份珍贵的信任和依赖。

于是,他想方设法的排挤她,想让她脱离军政,不想让她看到自己满手的血腥,不想让她看到自己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狰狞和残忍。

他并非是折断白鹰翅膀的猎人,而是一只注定要行走在暗夜里的夜枭,当漫长的永夜过去之后,天地开始有了黑白之分,他就开始害怕了。

黑暗里响起一阵低沉的笑声,他的眼神带着淡淡的迷醉,他突然记起小时候,没有安全感的少年一遍遍的询问: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吗?”

女孩子笑容灿烂,仰着头问他:“你会欺负我吗?”

女孩子笑容灿烂,仰着头问他:“你会欺负我吗?”

你会欺负我吗?你会欺负我吗?你会吗?

闭上眼睛,那清脆的声响突然响起,燕询解开右臂的环扣,银色的玄铁护臂脱落下来,掉在地上,微弱的珠光照在上面,有着琉璃般的光华。

那是赵嵩送给她的,共有一对,她分了一只给他,一带,就是十几年了。

“当我决定启程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这一生注定不可能属于我。你是为光明而生的,而我却有太多血腥的理想,所以我想要你臣服于我,听命于我,一生追随于我,可惜,我最终仍旧失败了。

他于黑暗中无声的笑。

任何目的的达到,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他,已然付出了。

“没有人希望一生平庸,问题是,当一个机会摆在你面前的时候,你是不是真的敢要。”

黑暗中,男人的声音低沉沙哑,像是经历了几世轮回的老者,他躺在金黄的裘皮卧榻上,醇美的酒浆泼洒桌案,发出醉人的香气,他锦袍华服,于黑暗中无声的裂开嘴角,笑容像是一个单纯的孩子。

“诸葛玥,你敢不敢要?”

“我做不到。”

诸葛玥看着面前的男人,目光坚韧,语调沉静的沉声说道。

诸葛穆青满头花白,鹤发鸡皮,只是短短的几年,就已经耗费了这个老人的所有青春,他如同一潭死寂的水,再也没有半点生机,只是带着最后的疯狂,双目血红的盯着他的儿子。

“赵彻已经兵败,赵汤也坚持不了多久,现在整个大夏境内,只有你一个人能扭转局面。只要我诸葛家现在离弃赵玚,他定然兵败崩溃,到时候你振臂一呼,天下云集响应,到时候你就是大夏第一人,十年之后,我诸葛氏就能击溃燕北,登上九鼎至尊!”

诸葛穆青双眼通红,如同一只发狂的野兽,直直的盯着他的儿子,双手抓住诸葛玥的肩膀,大声叫道:“玥儿,大夏的前程和命数,我诸葛氏的未来,全在你的一念之间!”

诸葛玥静静的看着他的父亲,久久的没有说话。

父亲老了,再也不是当初那个高瞻远瞩虎视风行的家族领袖了,他变得虚荣,变得愚蠢,变得疯狂。

这一生,他似乎从未与父亲如何亲近。从极小的时候起,他就失去了母亲,年幼的日子里,他独自一人行走在偌大的诸葛大宅里,安静的好像树的影子。直到他渐渐长大,渐渐依靠自己的努力在同辈兄弟中出类拔萃,才让这个拥有太多女人太多儿子的父亲多看几眼。

可是后来,他跌倒了,受伤了,九死一生的活下来,家族却毫不容情的将他遗弃了。

直到他再次掌权,为家族从新带来荣耀,可是他们还是选择了他的兄长,预至他于死地。这就是他的家族,他的亲人。

然而,他却还是无法彻底的怨恨他们。

正如魏舒烨所说,即便有多么的厌恶和排斥,他们终究是门阀子弟,自小享受着门阀带来的一切荣耀,同样的,他们也需要背负门阀的责任。

他终究是他的父亲,是生养他,教导他,为他的成绩开心过,为他的进步高兴过的父亲。尽管他曾经绝情狠辣,却仍旧给了他安宁富裕的童年,在他还小的无法保护自己的时候,他站在身前,保护着他,保护着整个家族。

“父亲,我做不到。”

诸葛玥退后一步,对他的父亲低下头,深深的施了一礼。

“人的手只有这么大,握不住所有的东西。”

烛火噼啪作响,火光照在他的脸上,有着淡金色的辉光,他平静的望着老父,静静的说:“感激父亲的养育之恩,但是这件事,我做不到。”

“大夏没了我,还有其他将领,父亲没了我,还有其他儿子,而星儿若是没了我,就没有了希望。”

他再次弯腰,对着生他养他放弃他杀害他的父亲,目光沉静,面色平和。

“父亲,您保重。”

诸葛玥转身而去,烛火照在他的背影上,显得那般挺拔和坚韧。诸葛穆青呆呆的望着自己的儿子,目光有若死灰,嘴唇半张着,双手仍旧保持着抓他肩膀的姿势。

这一刻他突然意识到,也许从今天开始,他就要永远失去这个儿子了。

失去这个被他看好,被他寄予厚望,却一再辜负他的期待,被他鞭打,被他抛弃,被他逐出家门,被他派人暗杀的儿子了。

岁月的年轮在这对父子之间流淌而过,风从帐外吹来,扬起他花白的头发,吹过他佝偻的背脊,他突然间就那么老去了,只能徒劳的伸着手,却拉不回那无情逝去的光阴。

诸葛玥一步一步走的很慢,他知道,当他转过身之后,他就再也回不去了。出了这扇门,一切都将陷入血肉白骨与烈火之中,骨肉离散,挚爱分离,家破人亡,霸业倾覆,但是他还要义无反顾的走下去。他要让这个天下所有的鲜血来告诉她,他在乎的,究竟是什么?

不是王图霸业,不是名留青史,不是登上那绝顶之巅孤家寡人的俯视苍生。

他要的,只是她活着,在他看得到的地方,好好的活着。

因为有想要守护的东西,所以一再的告诉自己要强大起来,可是如果想要守护的东西都不在了,那么他所做的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他这一生,绝不做令自己后悔之事。

大帐的帘子被撩开,他的脚踏在被月光笼罩的军营里,冷风吹在脸上,让他突然间有着前所未有的清醒。

天下可以丢弃了再夺,军队可以溃散了重组,而人死,却无法复生。

赵彻临行前的话再一次回荡在耳边:“认清你自己真正想要的,为自己活一次。”

他的朋友,在被兄弟出卖之后,腹背受敌,一路溃败,却仍旧在这样的状况下万里迢迢的来见他这一面,为的,只是说这样一句无关大局的话。

营外的军队已经集结完毕,所有人都已经整装待发,诸葛玥深吸一口气,大步上前,翻身跃上马背。

“出发!”

百草飞扬,马蹄声声,向着遥远的古老卞唐,迅速而去。

万里江山、赫赫皇权,一切尽在眼前。

他不是不敢,而是不愿。

北地最后的关卡,即便已是五月,这里仍旧被茫茫大雪所覆盖,凄厉的北风一忽一忽的刮着,吹在人的脸上,好似冷冽的刀子。

“走吧。”

赵彻对着魏舒烨微微一笑,即便是在这样的窘境之中,仍旧充满了自信的光辉。

魏舒烨形容消瘦,他抬头看着仍旧信心满满的赵彻,不由得一阵疑惑。

燕询发疯的来劫掠粮草,以人海战术疯狂的消耗兵力。赵场因为在抗击燕北一战上没有太大的兵力消耗,反而在这个时候被猪油蒙了心的来攻击赵彻的后军,并阻断诸葛玥的粮道,致使赵彻陷入危局,兵力大损,丢掉了中部十三个行省。

等到他们筹集了兵力准备反扑的时候,已经陷入四面楚歌之境,再也无力回天。

那一天,赵彻站在残亘废墟上沉默许久,百战的皇子将军颓然的放下了战刀,回过头对他说:“我们输了。”

那一天,所有跟随在他身后的将领都哭了,就连他,这个向来高高在上的门阀少主,也流下了愤恨的泪水。

不是没有胜利的机会,不是没有光复的实力,他们一路拼杀,在一片颓废低迷的国土上转战,他们拥有随时随地地慷慨赴死的决心和勇气。

可是他们还是败了。

不是败在对敌的战场上,而是败在同室朝歌的暗算里。

他们遭遇了史上最最强大的敌人,却也同样面对着百年来最最衰落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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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神秘的眼镜

全文共 23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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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日本画家亚马希达是十五年的老朋友了,他很早就隐居在巴黎。

他富有感情,像个大姑娘。他在欧洲长大,信奉天主教。在巴黎他像个花花公子,而不像个画家。他家境富足,可以供他挥霍。他多年不作画,直到四十岁以后才用心作了七八幅画,他的作品相当昂贵。

神秘眼镜他为人和善、感情外露、才华横溢、富于幻想,又大方、忠厚。他常对我讲四十年前在他故国发生的故事,讲得十分生动有趣。不过他自己也不认为这些故事全是真的。我们一见面就成了知交,主要原因是我感到他是个神秘人物,那张朦胧的脸叫人捉摸不定。

闲话少叙,上星期一——我们已有两个多月没见面了——他来电话找我。当天下午,我走进他的画室。

他迎出来说:“很抱歉,我要告诉你一件不愉快的事。你知道我在巴黎无亲无故,你是我最好的朋友,这件事我不愿意随意告诉别人,现在告诉你吧,我快要死了。”

“你快要死了?什么病?你疯了吧?”

他说:“不,我既没有病,也不疯。但我没有几天的活头了,也许只有几个小时的阳寿了。至于怎么个死法,我自己也说不清,心肌梗死、车祸、暗杀都可能。”“你干吗这么想呢,总该有点什么事吧?”

“当然,请你戴上这副眼镜瞧瞧我。”

他打开一个纸盒,取出了一副白金属架夹鼻眼镜。我一戴,不禁惊得说不出话来了。

刚才他还是个精力充沛的壮年人,转眼间就成了弯腰驼背的干巴老头,一点亚马希达的影子也没有了。

我吃惊不小,忙摘下眼镜,我的朋友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一下子年轻了几十岁。他望着我,脸上露出一丝苦笑。

我又试了三次,情况完全一样。

亚马希达说:“看够了,还给我吧!现在我来给你解释一下。”

他坐在沙发上,点上香烟,安详地对我讲了下面的故事。

这事发生在二十年前,我当时在东京上大学。有一天,我在郊区散步,不知什么原因,一家眼镜铺把我吸引住了。我是日本人,但我既不远视,也不近视。眼镜铺里摆有照相器材、放大镜、罗盘和各式各样的眼镜,真可谓琳琅满目、物美价廉。样品摆得很乱,有的上面还有灰尘。我发现有一副眼镜标价一百万日元,这就是你刚才试过的这副。是开玩笑,还是标错了价钱呢?也许在镜子下面还有什么贵重的东西吧。出于好奇我走了进去,店内有一位其貌不扬的老头儿正在看报。我问:

“您那副眼镜能值一百万元?”

他神态自然地说:“我知道现在眼镜不太值钱,可这副眼镜非同一般,是用来测量寿命的,这种镜子不多见呀。这是一副旧的,要是新的,一百万元根本买不到。当然,这需要解释一下。你研究过人的衰老问题吗?衰老就是生命的最后阶段,对不对,也就是死亡的前期。在这个阶段,人的体力非常衰竭。我说这是生命的最后阶段,在这里年纪无关紧要。一个战死沙场的二十来岁的青年只是形式上的青年,实际上已非常衰老了。一个生命只有一个月的婴儿,从第二十八天起就进了衰老期。事实上年轻与年老只是人类的幻觉,对这个道理很少有人相信。一位即将撞死的司机,尽管他只有三十岁,实际已经是老年了。一个明天将被雷电击毙的五十岁的人也是实际上的老人。一周后,将被汽车轧死的小伙子应算是老头,即将跌入大海的飞机第一次试飞就算是老掉牙了。这种衰老是潜在和看不见的,令人难以理解和不可知的。”

老板又告诉我,但总得有人知道这种潜在的衰老,像法师和某些有特殊功能的人。但多数人看不出来,这就需要借助于这种眼镜了。只要戴上他,马上就能了解到真实情况。要是某人快死了,在镜子里就是个老态龙钟的人。

“那么这种眼镜是谁造的呢?是法师,还是魔鬼?”

我是个头脑爱发热的人,花一百万元买一副眼镜简直不可思议。但我感到好奇,好像心里有什么东西在催我赶快把它买下,似乎命运之神在催促我。我说:“要是这副眼镜真像您说的那么神秘,我就把它买下来。但怎么才能证明一下它确实有效呢?到哪儿去找即将死亡的年轻人?”

他安详地说:“先生,您真幸运。请您出门后向右走三十米,那儿有个公园,里面有一位美貌的妙龄女郎,很可怜,因为她染上了白血症。”

我戴上眼镜走出了店门,这里要补充一下,就是不知为什么老板对我这么信任。我走了三十米来到公园。在一条长凳上坐着一位非常漂亮的姑娘,年纪不过十七八岁。我把眼镜往上一推,她一下就变成一个瘦骨嶙峋、满嘴掉牙的老太太。你想,我当时多吃惊呀,就跟你刚才一样。我简直不敢相信,你刚才是不是也有过类似想法?预见人的死期,这只有在寓言故事里才能找到呀!但我还是决定把它买下来。

后来的事只有鬼才知道。我走回眼镜店,可铺子不见了,二十步,三十步,四十步,我往返了好几趟也没有找到那个眼镜店,它好像一下陷进地里去了,这可真叫人纳闷。我在附近一打听,他们都说这里从来也没有什么眼镜铺。他们还好奇地问我:“眼镜铺?我们这是第一次听说。”

我没有办法,只好拿着眼镜回家,因为我们日本人对这类事情已经习以为常。

后来我就戴着这副眼镜去看行人,用肉眼看时,体育场里生机勃勃,一戴上这幅眼镜,运动员们全都变成了满脸皱纹的老人。这个小游戏令人不愉快。后来我对它也腻了,就锁进了保险柜里。但有时我用它对着镜子检查一下自己,一开始是每月一次,后来改为三个月一次,半年一次,一年一次,我对自己蛮有信心,认为自己一定能长寿。可是今天上午,我突然发现自己的末日来临了。我发现我胸部炸开了,我知道求药是无济于事的,反抗也没有用,关在家里不出去也不行。总之,这个命运是无法摆脱了。

“可是,你有什么感觉吗?感到疲倦?劳累?”

“什么不适也没有,要是愿意,我翻跟头都可以,我感到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健康。然而,我知道自己是世界上最老的人了。我们诀别的时刻终于来临了,我要去了,要和你永别了。现在我还不能把这副眼镜送给你,你现在肯定也不会接受。我把它写在遗嘱里,我一定把它留给你。你不必拥抱我,不要流泪,不要悲伤。现在请让我安静一会儿,我还要处理两件事情。”

他把我送到门口,一直等我走进电梯才离去。

我还没有下到楼底,爆炸声从他室内传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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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小说作文

全文共 5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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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小动物情有独钟,见到小巧的动物总是非常喜欢,因此,我家的小金鱼可是倍受我的青睐。

我家的金鱼有三条,两条大一点的,还有一条小不点。大的是一条黑的和一条红的。它们在一起,很像一家字。那条黑金鱼,背上是黑的,肚皮却是橙色的,游起来似闪电一般,看上去就像一位披着斗篷的将军。红金鱼全身通红,尾巴尖上有点黑色,大大的眼睛滴溜溜地转,很像一位漂亮的公主。至于那条小的,是橘红色的。尾巴和鳍的尖上是黑色的。眼圈和嘴巴也是黑色的。很像一只大熊猫。就是小了许多。

它们很能吃,爸爸把鱼虫干撒在水里,水面上全是鱼虫干,本以为它们能吃半天,可不一会儿,它们就把鱼虫干“消灭”了。它们吃起来很有意思,一张嘴,眨眼工夫就吞下去了。动作非常快,并且,吞下去的时候,身子也随着腮的张开往后一退,这可能是反冲吧。吃的时候,它们先看一看四周有没有人,没有才敢上来吃,要是有一点动静。它们就马上退回水第去了,还挺警惕呢!小金鱼吃饱了,瞧,那肚子被撑地更大了。嘴里还高兴地吐着泡泡。

小金鱼也很调皮,它们经常在一起打架,很不和睦的样子,可过不了多久,它们就会和好如初了。这不,前几天,它们又打架了。大红鱼的尾巴被弄去了一大快,小不点的嘴巴也发了白,只有大黑鱼“身强力壮”,丝毫没有损伤。过了几分钟,它们又在一起跳起了“水中舞蹈”。它们可真是三个欢喜冤家。

我家的小金鱼真可爱,我喜欢它们,更要好好保护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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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小说经典好词好句

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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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有史以来唯一一部囊括三大小说排行榜年度总冠军的顶尖杰作!

“这本小说了不起”第1名

“本格推理小说Top 10”第1名

“周刊文艺推理小说Top 10”第1名

一举夺得最高文学大奖直木奖和本格推理小说大奖

他将骗局写到了极致。 ――直木奖评语

百年一遇的数学天才石神,每天都去固定的便当店买午餐,只为看一眼在那里做事的邻居靖子。

与女儿相依为命的靖子,失手杀了上门纠缠勒索的前夫。

为救靖子,石神挺身料理善后,以数学家缜密的逻辑思考设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局,以令人惊骇莫名的诡计诠释了一份无比真挚纯粹的爱情……

有些真相注定是要小心翼翼深埋心底的,因为答案揭晓的那一刻,也是灰飞烟灭的开始。

如果做腻了这个四色问题,接着只要利用墙上的斑点,做解析问题就行了。光是计算墙上所有斑点的坐标,恐怕就得花上不少时间。身体受到束缚根本不算什么,他想。只要有笔和纸,就能做数学题。万一手脚被绑,在脑中做同样的事也就是了。纵使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到,也没人能把手伸到他脑子里。

有时候,一个人只要好好活着,就足以拯救某个人。

你我都不可能摆脱时钟的束缚,彼此都已沦为社会这个时钟的齿轮,一旦少了齿轮,时钟就会出乱子。纵然自己渴望率性而为,周遭也不容许,我们虽然得到了安定,但失去自由也是不争的事实。

这个世上没有无用的齿轮,也只有齿轮本身能决定自己的用途。

如果你过的不幸福,我所做的一切才是徒劳

究竟爱一个人,可以到什么程度?

究竟什么样的邂逅,可以舍命不悔?

逻辑的尽头不是理性和秩序的理想国,而是我用生命奉献的爱情!

对于数学问题,自己想出答案和确认别人的答案是否正确,哪一个更简单,或者困难到何种程度,拟一个别人无法解答的问题和解开那个问题,何者更困难?

有了爱情,原来杀人也可以很简单。什么天才,也可以变得很小白。你孤独,你冷静,你睿智。可是,当你面对着她,你还是傻傻的,奉献出你的一切,只要她能幸福。尘世间最伟大的爱情也不过如此,第一次告白也是最后的诀别,竟是你主动把她的手交到另外一个男人的手里。

逻辑的尽头,不是理性与秩序的理想国,而是我用生命奉献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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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鉴赏《查生》

全文共 2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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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日行云何处去?忘却归来,不道春将暮。百草千花寒食路,香车系在谁家树?

泪眼倚楼频独语,双燕来时,陌上相逢否?撩乱春愁如柳絮,悠悠梦里无寻处。

------蝶恋花

老琴师调弦的时候,燕娘踟躇在座上,不知是唱还是不唱。老琴师终于调好了琴弦,撩拨几下,发出清脆的裂帛声。

燕娘唱的是一曲蝶恋花:

“几日行云何处去?忘却归来,不道春将暮。百草千花寒食路……”

座上听客是一位年逾半百的老先生。燕娘一唱,老先生便情不自禁地附和着曲调唱起来。

在得月楼中,燕娘的唱工是拔首的,因此她已是年近三十的半老徐娘了,却仍能在这得月楼中占有一席之地。

老先生是新进的一名进士老爷。听说考了三十多年的科举,今日才得榜上列名。朝中主事见他年事已高,便只派了个礼部的闲职与他。

老先生来这得月楼,点名要找一位“燕娘”。叶娘是跟着“妈妈”来到东边靠街的这一厢房的。她以为又是一个慕名而来的听客。

老先生一见燕娘,便直摇头,口中念道:“不是,不是……”

“妈妈”一听,忙笑道:“大老爷,这位的确就是我们得月楼里唱曲唱得最好的燕娘,绝对不会唬您!”

老先生一摆手道:“不是,不是。妈妈我说的是三十年前,就是在这得月楼里唱曲最好的那名燕娘!”

‘妈妈’听这老进士竟谈起了三十年前的那些陈年旧人,早已不耐烦了,低沉了脸,含糊其词:“您眼前这位燕娘才是我们得月楼这些年来最红的那位姑娘,不信您就听听```绝对不会让您失望的```”糊弄一番,便扭着腰身带门而去,留下燕娘和老进士尴尬的杵在那里。

少时,燕娘欠身坐下,见老先生还在暗自叹疑,便徐步走到桌前,端起酒壶,盈盈地一抬手臂,给老先生斟了一杯酒,道:“先生,听妾身给您唱一曲吧!”

老先生饮尽了杯中之酒,还是叹气,并不应她。燕娘放下酒壶,回头示意老琴师拉琴。老琴师拨弄了一番,燕娘正唱起半个高调,老琴师的琴弦竟崩松了。燕娘陡然一降,把刚升上去的高音硬生生地止住。

“……

撩乱春愁如柳絮,

悠悠梦里无寻处。

……”

一曲唱完,老先生平静下来,示意燕娘上前来坐。

老琴师便抱着琴退了出去。

“燕娘,你的曲唱得真好!”老先生夸道。

燕娘轻嗔一声“先生过奖了”

老先生摇摇头,“这不是过奖,你可直比得上当年的燕娘了。”

燕娘来到这得月楼多年,却从没听说过这里曾也有过一个唱曲好的燕娘。

“燕娘当年正值二八芳华,是这得月楼里最红的红娘子。”老先生兀自回忆起。“老生当年还是不名一文的穷书生,只能只能在堂上远远地看一眼燕娘风姿,靠在雅阁外侧耳听听燕娘曲声。”

燕娘又斟满一盏酒,双手递给老先生。“那位燕娘一定是很美了?得先生您这么多年还惦记着!”

老先生擎着酒杯,回味其中。“美!的确是美!神曲天籁,翩影惊鸿,简直是消魂断肠啊!我赴京赶考坚持三十多载,都是为了有朝一日能衣锦荣归,堂堂正正地点一次燕娘之名,真真切切听一回燕娘之曲。可是如今物是人非,这得月楼也不是当年之景了。燕娘、燕娘、如今你到底去了哪里呢?”

燕娘见老先生这番光景,竟令她又想起了离去多年毫无音信的查生

初识查生时,燕娘也正值芳龄。那时的燕娘正是得月楼名噪一时的红娘子,倾慕者数以万计,独那画船舫的穷酸书生查生进入了她的芳心。

那年得月楼花船斗妍,燕娘扮的是相国千金崔莺莺。一袭红纱,绫罗珠翠,当真是花容月貌,倾国倾城。

夜里回到楼中,便有人拿了一幅画来,说是赠给燕娘的。燕娘展开画卷一看,正是白日里自己着莺莺装,画船献舞的样子,惟妙惟肖,生动逼真。上题一诗:

“小家含萧碧绿妆,画船工艳计无裳。旦见仙子绛殊色,燕赵歌舞竟退场。”

燕娘要见那赠画之人。

得见,是一清眉小生。燕娘问他:“这可是你画的?”

那布衣小生就是查生,是河中画船舫上的一名小画匠。那日画船斗艳,一见燕娘便对她倾心不已。便自学了西厢里的张君瑞自上门来,献了那一幅自作丹青,表明心迹。

燕娘同这楼里所有的女子一样,毕生的愿望就是能遇上一位真心诚意的官客,脱籍归家,托付终生。但她也深知风月之客多薄幸的道理,逢场戏好唱,真心话难诉。不过她还是选中了查生,以他的痴情,燕娘想,她是可以托付终生与他的。

燕娘有时也会想,如果那一日,她不是扮作崔莺莺,而是其他的谁呢!查生会做张君瑞吗?

燕娘细数了自己的身家,算了算,查生再凑些,便可齐了赎身的钱。但查生夜中来时,打破了燕娘的计划。

查生对燕娘说:“燕娘,你再等等我,我要上京去赴考,高中之日一定回来迎娶你。”

燕娘问他:“若不中呢?”

“我一定会中!”查生说。“若不中,我怎能给你绫罗绸缎、香车宝马、安家乐居。我怎能让你跟着我受这等贫苦生活呢!”

燕娘说:“我不要这些,只要能与你双宿双飞,一生一世,粗茶淡饭又何妨!”

但查生还是上京了。燕娘把准备赎身的银两都把予了他带着上路,并嘱他一路顺风。

查生站在船头,说:“燕娘,等我!”

燕娘一等便等尽了芳华,掐指一算,这已经是第九个年头了。查生一去九年音信全无。

燕娘安慰了一下那位老先生,想问他些什么,开口欲言时却又停了下来。

老先生已微有醉意,他说:“燕娘,你那只蝶恋花唱得好,再给我唱一遍吧!”

燕娘放下手中酒壶,清唱起来:

“几日行云何处去?忘却归来,不道春将暮。百草千花寒食路,香车系在谁家树?

泪眼倚楼频独语,双燕来时,陌上相逢否?撩乱春愁如柳絮,悠悠梦里无寻处。”

老先生已醉倒,梦中仍喃喃地唤着:“燕娘……燕娘&你在哪里……”

燕娘望向窗外,远山近巷,一切依旧。天际飘浮着片片晚霞霓影,将这天地映成一片橙黄。

街上行人渐少。

燕娘倚着窗木,轻轻叹道:“查生,查生,你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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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花夕拾小说读后感作文模板

全文共 7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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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了鲁迅先生所著的散文集《朝夕拾》,读《朝花夕拾》有感700字。《朝花夕拾》指早上的花到晚上才拾取,晚年了作者回忆少年时代,犹如清晨开放的花到傍晚才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使人浮想联翩,回味无穷,我看着,陷入了沉思……

我喜欢在有空时回忆往事,回忆过去的点点滴滴,在迷人和晕眩之中,我仿佛又回到了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一个个生动的画面,一件件永难忘怀的事情,一张张亲切、熟悉的面孔,这一切构成了我整个童年时代的回忆。使我整个放松了下来,将现在的一切烦恼抛之脑后,沉浸与其中。

小时侯,我会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一个小错误而举手指出,否则决不罢休;如今,即使,老师一连几个错别字或小毛病,我除了查字典,翻资料外,就不会有其他动作。

小时候,我会因为捡到一枚硬币而欣喜若狂,并得到父母、老师的表扬;而如今的我,看到地上有一枚硬币,看一眼就过去,对它置之不理。

小时侯,我会因为晚上爸爸妈妈不在身边感到恐惧因此大吵大闹,现在,晚上独自一人躺在床上,在一片漆黑中,没有恐惧,只是想一些琐事。

在这漫长的个年头中,许多记忆已随着岁月的流逝而悄然无声地逝去,唯有那记录着你的所得所失的足迹永远会驻留在记忆中,让人难以忘怀。我真希望不要失去童年的那种快乐,天真……

童年就像一杯浓郁可口的咖啡,品味时很甜美,但甜美中带有一点苦涩;而成长则像一杯芳香四溢的茶,入口也许很苦,那是因为你失去了童稚,失去了那份坚持的勇气,失去了一份心灵依慰,但随后你就能品出这茶的醇美、香甜,让人回味无穷,你在成长道路中学到、懂得了许多。

童年的回忆就像一本令人难忘的日记,不经意一翻会让你感到流连忘返,哭笑不得,但更多的还是欢愉与喜悦。当我们有空时,不妨品品成长这杯茶,翻翻这本“日记”你会发现:自己得到了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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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长篇小说三国演义读后感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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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本书皮金黄的文言文名著静静地躺在桌子上,轻轻翻开,细细品读,书中的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合上书时,我平静的心早已波澜壮阔。没错,它们是《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是一部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的故事。翻开第一页,首先我看到的是“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接着引入正文。作者罗贯中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把忠、仁、义融入书中,深入人心。

忠。他降汉不降曹,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他就是关羽。关羽不但忠,而且是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里描写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自从我读过《关羽刮骨疗毒》之后,关羽的形象在我心中高大了起来,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仁。刘备骨子里透着一股仁的精神,刘备携民过江事件也让他的爱民名声流传。刘备、诸葛亮大败曹军之后,移驻在樊城。曹操为了报仇,分兵八路,追杀而来。诸葛亮料定抵挡不住,劝刘备放弃樊城,渡过汉江。刘备不忍心抛弃百姓,便带着他们一起过江。刘备看见百姓拖儿带女,号泣而行,哭喊:“为我一人而使百姓遭此大难,还有什么脸面活在世上!”说罢就要跳江。幸亏左右急忙抱住,才免于刘备自尽。这件事,我一直记在心中。

读完《三国演义》,我一直在思考一个问题:《三国演义》中的“义”,只是指兄弟之义,国家大义和知遇之义吗?它是否有着更深刻的含义等着我们去体会,发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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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全文共 8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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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以来我偏爱看一些死去的人写的东西,我觉得这些书或散问或笔记至少经过时间的筛选,到此刻都能存在就是一个证据。所以较少看现代的,在一个比较偶然的机会下有幸阅读了《平凡世界》后,虽谈不上荡气回肠,却令我呆呆地思考了半天。平凡的世界,是的,我们的人生可能很平凡,我们的世界也可能很平凡,不平凡,不简单的,是人,是我们自我。

路遥用深厚的基础,描绘了多个人物的性格,不失客观地书写了那个时代,和那个时代下各种小人物闪烁的人性光芒,我无心去理会别的,使我震撼的,是孙家两兄弟,和他们的恋人,农村与城市双重撞击下的各种美德。

无疑少安与少平如果在同样的环境下,读一样多年的书,他们的各方面几乎是惊人的相似的。可是命不由人,少安13岁就开始了当时看来永无止境的苦力活,而少平在大哥的帮忙下读完高中,就是因为读完高中!他们的人生观在几乎相同的时候又几乎完全不相同!少平追求的是一种梦想,他与钱财无关,与前途无关,只是一种完美的梦想,只是不甘心一辈子与土地依伴的心理,这是我的理解,因为我自我正处在这样的挣扎。路遥写得如此深刻,写得如此真实,身为80后,不看《平凡的世界》,实在是一种遗憾。这句话可能有广告的嫌疑,呵呵。

少安是一种比较老成的性格,这是由于他身为兄长的一种天性。当了老大,血液里总有一种照顾小弟小妹们的情感,我家族的大伯当年也是如此,少安!就象我父亲的义弟,我的叔叔,他们这类人,勤勤恳恳,不怕苦吃,只为了家里的人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至于自我,无所谓。他们能够说是自私的,因为他们只为了家人,亲人。他们却是伟大的,因为他们的精神境界在这个年代已经很难寻找。少安应对感情时的退缩,胆怯,能够说是理智的选择,虽说贫富悬殊已不是问题,可是要看你悬殊到如何的境界。我不能够想象润叶能够象秀莲一样下地干火,烧砖,磨满手老茧,整天灰头土脸,少安如果与润叶结婚,幸福的期限不会超过一年。

这本书里的人物形象无数,辉煌的人物性格也是缤纷至极,让人恨不得一个一个地读到骨子里去。强烈推荐。异常是少安与少平,或许能让我们懂得,人,为什么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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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读后感

全文共 79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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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勒·凡尔纳是19世纪法国作家,的科幻小说和冒险小说作家,被誉为“现代科学幻想小说之父”。曾写过《海底两万里》,《地心游记》,《环游世界八十天》,《气球上的五星期》等书籍。《海底两万里》是他的幻想小说三部曲之一,也是他的名篇佳作之首。

《海底两万里》把读者从1866年故事开始的是一件闹得满城风雨的怪事,许多船只在海上发现了海怪,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受邀追逐怪兽,谁知,落入水中,与同伴落到怪兽的脊柱上。原来是一艘巨型潜艇,之后又被尼摩船长收留,开始他们的海底旅行。

作者和读者一起登上“海怪的腹中”。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乘客们”饱揽海洋的奇异景观和各类海底生物与海洋大蜘蛛,大白鲨,鲸鱼群,章鱼搏斗等。儒勒·凡尔纳的一切幻想或是推理都是有现实作为基础的,例如:海底森林,穿越海底隧道,一块沉没的陆地;在未来世界,一切幻想皆成为了现实。在《海底两万里》中,尼摩般长说了一句话:“人类进步得实在是太慢了!”幻想其实便是进步的翅膀。一百多年前的人的幻想在一百多年后成为现实,探索是无止境的呀!

海底的世界非常美妙,我记得《海底两万里》中的“海底森林”那一章,虽然没有真正的树木,但是海里柔软的珊瑚礁让我极为享受,闭上眼睛似乎也能看见那飘动的海底生物。而文章也不失惊险,其中在南极被困冰下的缺氧经历写得最为精彩。潜艇厚达十几米的巨型浮冰下的海底,从无法呼吸到新鲜的氧气,对缺氧症状的描写的栩栩如生,让我都不禁感到难受,直到以人力打开生命之门,开始大口大口地呼吸氧气,也让我由衷感叹:人能活着,比什么都好!

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啊!

无论如何,这次在书中的勇敢者的探险让我深深热爱上了浩瀚的海洋,让我更加明白了我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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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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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零一夜》是世界各国人民熟知的阿拉伯经典文学作品。

看完这本书后,我知道了这本书的由来:相传,古时候有块叫波斯的地方,兴起了一个叫萨桑的国家。国王山鲁亚尔因妻子背叛了他,所以万分仇恨女人。因此,他每日娶一个处女,玩过后,翌日凌晨拉出去杀掉。一天,宰相的女儿大胆入宫,每晚给国王讲一个故事,在天亮时停下来,第二天晚上继续讲。讲了1001个晚上,国王终于打消了杀女人的心思,世界著名的《一千零一夜》也由此诞生。

《一千零一夜》又叫《天方夜谭》,里面有许许多多非常古怪的故事,有《山鲁亚尔和山鲁佐德的故事》、《渔夫和魔鬼的故事》、《渔夫和四色鱼的故事》、《盖迈尔王子和白杜丽公主的故事》等等,这里有幽默的、悲哀的、有趣的、可怕的、悲惨的种种故事。我觉得《一千零一夜》里的故事有好有坏,比如说《青年商人加尼穆和宫女古蒂格鲁卜》就属于坏的,加尼穆和古蒂格鲁卜是靠运气的毅力获得幸福的,但《阿拉丁和神灯的故事》就属于好的,因为阿拉丁靠的是一颗不气馁。勇敢的心来夺得幸福的。

书中还有许多故事,它们也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比如说《商人和魔鬼的故事》让我明白了遇到困难要勤动脑筋,勇于克服。《阿拉丁和神灯的故事》让我明白了做人一定要善良。这本书让我领悟到:做人要诚实,不能占别人的便宜,自己应该努力争取。也明白了遇到问题时不要紧张、害怕,只要努力,任何困难都能解决。我想:我们应该努力让自己的能力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让我们的生命充满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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