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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作文专题栏目,提供与小说相关内容的作文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小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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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的青春励志小说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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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人喜欢看小说,经典的青春小说有哪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经典的青春励志小说,希望对你有帮助!

青春励志小说

1、《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2、《岁月如歌》

3、《爱在哈佛》

4、《我不是马加爵》

5、《夏华秋叶》

6、《与未来同行》

7、《篮球之神》

8、《终极目标》

9、《冰凌花开》

10、《一路狂奔》

11、《大长今》

12、《卓娅和舒拉的故事》

13、《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14、《草样年华》

15、《沙漏》

16、《左耳》

17、《甜酸》

18、《刺鸟》

19、《为自己奋斗》

20、《唐骏日记》

21、《平凡的世界》

22、《羚羊为什么奔跑》

23、《我和成功有个约会》

24、《一分钟巨人》

25、《成长中必须知道的20个故事》

青春励志小说精选

《伟大的励志书》奥里森·斯韦特·马登

《富兰克林自传》本杰明·富兰克林(美国1706——1790)

《自己拯救自己》

《致加西亚的信》阿尔伯特·哈伯德

《巴比伦富翁的秘密》乔治·塞缪尔·克拉森

《思考致富》拿破仑·希尔

《人人都能成功》克里蒙特·史东——“积极致富学大师”

《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奥格·曼狄诺

《与你在巅峰相会》

《谁动了我的奶酪?》斯宾塞·约翰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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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专题作文

好心有好报_小说作文

全文共 5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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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在一个蚂蚁洞前,有一只叫白白的蚂蚁正在散步。突然,一只虫子爬过来。那只虫子很饿了,饿得快要死了。它请求着说:“白白给我一点东西吃好吗?”你们一定会以为白白不会答应的,因为虫子死了,白白就可以吃虫子了。但万万没有想到,白白跑进自己的房间,拿出他一年的食物,都给了虫子吃。虫子两三下就把东西都吃了,肚子有点饱了,可以自己找吃的了。虫子对蚂蚁说:“你真好,我一定会报答你的。”说完,它给了白白一个口哨,又对它说:“只要了。

白白拿了这个口哨,东瞧瞧,西看看,左摸摸,右擦擦的,觉得很好玩,就坐下来玩起来了。这时,一个人走过来,一把抓起白白就开始玩起来了,白白受不了了,就吹了一下口哨。奇怪了,白白原本看上去都觉得陌生的东西,它居然会用了,你说奇怪不奇怪。这时,虫子,一口咬住那个人的脚指头不放,那个人痛的要命,把手一松,白白就掉下来了。虫子松开嘴,跑过去,把白白接住了,那个人也跑了。虫子带着白白又去玩了。

它们正玩得开心时,一只虫子想袭击白白,白白已经被那只虫子给抓住了,刚才救过白白的那只虫子很气愤,大喊一声:“快放下那只蚂蚁,要不然我有你的好看。”那只虫子赶紧放下白白,拔腿就跑。原来,前面救过白白的那只虫子是虫子中的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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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女孩_小说作文

全文共 10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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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是5:09分,其他女生还睡的很香,她们昨天复习到很晚。太累了。其实今天7点起床都可以的,但我怎么莫名其妙的就这么早起来了。还有2小时零51分就要开始考试了,我的心挺空虚的,总是有一种慌慌的感觉,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啊。起身穿好衣服,又躺在床上,又开始听阿杜的歌……

我仿佛什么都没听到,就这样过了2个小时……无力的抬起眼皮,看到宿舍的其他女生都陆续去了考场,我也不想就这样继续听下去了,于是我也懒洋洋地起身了。

考场里虽然静静的,但是我可以看到每个人的心都在不安的跳动,可以感觉到浓浓压抑和紧张。我已经调整好了心态,在走进考场的一刹那,我就对自己一遍一遍的说:“只许胜,不许败!只许胜,不许败……”

“叮……”铃声响了,监考老师拿着厚厚的卷子,走了进来,大家的目光立刻集中在老师手中的卷子上,我也知道大家都在祈祷题目可以简单点。卷子发下来了,我迅速的浏览了一遍,哦,呵呵,题目还是一如既往的简单。想到这些,心里又轻松了些。

很快,教室里只有钢笔写字的沙沙声了。我认真的做着题,我比任何时候都认真,因为我比任何人都清楚我是多么需要这份胜利。

30分钟过去了…… 我已做完了卷子的大半面,并没有太让我废神的题。我的速度一直这样快。

1个半小时过去了……最后一道题了,是思考题,有附加分的,我一定要拿到分。这道题挺难的,我咬着笔杆费力的思索着,寻找着思路……忽然灵光一闪,找到思路了!……在稿纸上检验了一遍又一遍,才自信的誊在卷子上。

我是班里最先答完卷子的。我把卷子翻来覆去一遍一遍的检查着,验算着,我不允许我有任何的失误,决不允许……

“叮……”铃声再次响了,监考老师收了卷子,走了出去…… “相信自己!相信自己!”我再次一遍遍的对自己这样说。

就这样考了3天,我越来越觉的自己考的很好。看到欣雨从第一天考试起就无精打采的,我认为她一直都状况不好,一定考的不好!这个对手应该也被我摆平了!既然如此,我的心情应该是非常高兴的,但是我的心总是沉沉的,快乐不起来,但决不是因为害怕自己考的不好。总之我也说不清楚……

考试成绩还要1周才出来,我开始埋怨怎么老师的效率那么低了,这在以前可是从来没有过的。

在等待成绩的这几天,我几乎确定了我依然是全级第一名,而欣雨她肯定是第二,她终究是败给我啦~现在才发现天空是多么蔚蓝,河水是多么清澈,鸟儿的叫声是多么动听!但是心灵深处总有一丝抹不掉的失落,一丝惆怅……不知道原因。

明天就可以得知成绩了,期待。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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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_小说作文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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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界中,电闪雷鸣,风雨冰霜,没有野性,没有坚忍品格的生命难以生存。这是自然的一种规律,它不讲任何私情,适者生存,这不仅是一种进化论,更是自然生命无法回避的生存问题。

——题记

洁白的云彩从山岗隐去,阳光躲进了云层,天空随即阴沉了下来。

下雨了。

云雾中生成的水滴千丝万丝随着风雨交加的气候环境,企图给自然界带来些生气,我身在其中,却闻到一股蠢蠢欲动的气息,一股从地心深处散发出的泥土气息,有点清香,有点醉人,深入内心。

眨眼间,云雾散开,透过树叶间的小细缝,逐渐能看到一个个圆圆的亮点,直至清晰到极限,在物理学上这一现象,被称做为光沿直线传播的现象。至于那些圆点呢,都是太阳成的像,无数个,数不清,我这才意识到太阳已经上岗了。

空气湿漉漉的,但阳光的丝丝柔和却一度让我怀疑,刚才到底有没有淋过雨。

感觉就像梦幻一般,好象身处在另一个世界,很奇妙,像是一位飘飘欲仙的世外高人,但冲着我喉咙吹的风,强有劲的把那个在梦游的自己一手撕碎,模糊,一会儿,便感觉到全身凉凉的,风无情的冷酷的吹拂脸颊,身体抖得不敢再抬头看哪怕一眼那被当作幌子的太阳,不觉得太虚伪了吗?

大雨过后的寒冷,的确使人感到几分畏惧,我所能感觉到,地表在不断降温,小河在悄悄结冰,空气在逐渐变冷,骨头开始硬化……不,不,只要有一丝生的可能,我就不能放弃,决不能,放弃。

我不敢再怠慢一点点,因为也许,也许会在你睡觉之时,窗外开始下冰霜,或者是洁白的,没有温度的雪花,想想吧,这更可怕,生命,本来就有不堪一击的脆弱……

在这种形势下,生的机率实在是太小太小了!

但自然界的平衡器决不会向任何一方倾斜,只有靠自己去寻求生的未知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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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爱情小说番外

全文共 4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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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每一次一样,我又来到了这里,邹月跳楼的地方,我呆呆的站在屋顶,看着那个小月消失的地方。那一幕出现在眼前:“邹月望望楼下,又望望我,怨恨地说:“他说他永远也不会抛弃你,邹雨,今天我要让你心甘情愿抛弃他。我从你身边跳到他面前去,这样,你们就永远都不能在一起了。”说完,她就那样的跳了下去,不,不要,小月不要,我大声的哭,大声的喊,不要,不要。

我从梦中惊醒,泪流满面,虽然那件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多了,但每天晚上这样的梦都会出现在我的眼前,让我永无止尽的回忆着那一幕,这是惩罚吗,小月对我的惩罚,对爱上不该爱的人的惩罚。

我服用大剂量的安眠药,希望可以在睡眠中得到片刻的休息,但是,我越来越发现,即使再多的药,对于我来说也是徒劳的。也许我一生都无法忘记那一幕。

从香港回来已经半年了,在这半年中我用大量的工作来麻痹自己,让自己从大脑到身体没有一刻是休息的,这样我就不会想起那一幕。江心遥用手抚摸着他的头发,说了“Ken,I love you。” 而他也回头说了“I love you, too。”

是的,我的英文一直都不好,但是该死的,我居然可以轻易的就认出了那个口型。真的不知道,聪明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还是一件应该难过的事情。他说他也爱她。这不是很好吗,他们相爱,幸福的生活在城堡里,不食人间烟火。标准的王子与公主的爱情结局。可是,为什么我的心会这么痛呢,在我以为我已经麻木了的时候。

本来就不好的睡眠现在更难了,夜晚对于我来说已经成为一种折磨,用再多的药,睡着后,小月、林启正、江心遥,一个又一个画面,在我的面前不停的转换,每每我都在大声的哭叫中惊醒,然后,一坐到天明。

“邹雨,你最近的工作太多了,不要给自己那么大的压力。”

“高展旗,我没有事情,多做些工作,多赚点钱,我又不像你老婆,有人养。”

“你从香港回来后,就比以前更拼命的工作,是不是在香港发生什么事情了。”

“高大律师,你的想像力未免也太丰富了,香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如果你认为一定要发生些什么的话,那我只能告诉你,就是我受了强大的刺激。”

“什么刺激?”

“就是没钱呀。对于自己喜欢的东西,不能直接拿下,还要考虑这个月的生活费的问题。所以,我要多多的赚钱,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呀。”

“邹雨,不要这样,太辛苦。

说完就转身走了。是的,辛苦,又怎会不辛苦呢,我现在渡过的每一天对我来说都是辛苦的。

今天与往常的每一天没有什么不同,可是,今天又与往常的每一天不同。为什么呢?今天我在电视中无意间看见了一篇关于xc的报道,看见了五颜六色的经幡,看见了许许多多磕长身头的人,而最触动我的是那句“守望的眼睛和灵魂”。是呀,我的灵魂在哪里呢?在我爱上林启正的时候就不知去向了。

我象一个突然间发现了生命信仰的信徒一样,向往着那片土地,好像有一个声音在不断的召唤着我,“去吧,去吧,到了那里就解脱了。”我象着了魔一样,匆匆的在事务所请了假,还记得和郑主任请假时他吃惊的表情,他问我要请多久,我说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也许很快,也许永远都不回来了,就留在那里,涤荡我罪恶的灵魂。

我没有留下任何可以联络到我的方式,收拾了简单的行囊,没有告诉任何人我的去向,只是说出去散散心。包括我的弟弟,邹天。我不想让关心我的人担心,一切的事情就让我一个人来承担吧。

我就这样一路人象着xc的方向进发了,我选择了最古老的方式去xc,徒步加火车。我象一个真正的苦行僧一样,通过身体的苦行,锻炼心灵的轻灵。我每到一处,都会到当地的邮局给弟弟寄一张明信片,告诉他我很好。

我的行囊中唯一表示我过往的就是我的律师证,当初带上它的理由已经不记得了,但很庆幸我带着它。在沿途,会偶尔碰到一些可怜人,提供了一些帮助。很高兴,我还可以帮助别人。

经过几个月的行走,我终于来到了我的目的地-xc。这里有着林林总总的寺庙,预示着宗教对于这片土地上生存的人们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寺庙总是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散落在城市、村庄、山谷、草原………。

我像一个虔诚的信徒一样,虔诚的跪拜一座又一座的寺庙,一尊又一尊菩萨。在拉萨的大昭寺,我被那些虔诚的朝拜者深深的感动,那些磕长身头的朝拜者,将大昭寺前的石板磨得光滑如镜,很多朝拜者是从很远的地方一路磕长头过来的。这是怎样的信仰呀。

最后,我在达普寺住了下来。达普寺,在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境内,位于县驻地东北的章达乡、吉曲河以东,背倚夏斯山,面临帕朗山,海拔3850米。达普寺始建于12世纪,由大修行者聂麦的贤弟子仁钦宁布所建,后来热译师的弟子枳务贡布又在那里修行时,为教化众生修建了一座化身红塔,逐渐成为格鲁派的著名寺院。但这些都不是吸引我留在这里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这里的主持-络绒登巴,藏语的意思是“智慧佛陀”的意思。

这是一个睿智的老者,炎炎烈日将他的皮肤晒的黝黑,虽然上了年纪,一双眼睛还是时刻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慈祥的面容,彷若洞知一切。这里是一个象人间仙境一样的地方,宁静而悠远。

时间在指尖匆匆流过,我在达普寺已经居住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好像整个身心得到了解脱般,小月和林启正没有再出现在我的梦里,而我也很久没有做梦了。每天听着僧侣的念经声,真的是晨钟暮鼓。

络绒登巴禅师给我将了这样一个故事:

从前有一位禅师非常喜爱兰花,在寺院中栽种了许多美丽的兰花,在讲经说法之余,总是悉心照料这些兰花,大家都说,兰花好像是禅师的生命。可是一天禅师外出,一个弟子受禅师委托,为兰花浇水,但是不慎将花架打翻,所有的兰花都坏了。弟子很害怕,决定等禅师回来受罚。

但禅师回来后,并没有生气,反而安慰弟子,“我之所以喜爱兰花,为的是要用香花供佛,并且为了美化禅院,并不是想生气才种的。”

络绒登巴讲到这里就没有再讲下去,留下尾音让我自行参透。这个故事我考虑了很久,络绒登巴到底要告诉我什么呢?在每日的经声中我参悟,一日,当我看见五彩的经幡时,终于了悟了络绒登巴的含义。

络绒登巴要告诉我,世间的事物变化无常,我们不必要执著于心爱的事物而无法割舍,毕竟,我们喜爱一种事物的初衷,并不是因为失去它时要伤心。人生中的许多事情既已失去,不妨就让它失去吧。是呀,何必执著。唯有放下,才能解脱。

我请络绒登巴为邹月坐了一场法事,无论是对她,还是对我,我都希望小月可以解脱,不再恨我,而最主要的是我希望她可以在另一方乐土上快乐的生活。络绒登巴是一个很好的长者,总是若有若无的开导着我。

法事后我将小月的骨灰连同一棵小树种在了寺院附近的土地上,希望小月可以在这里脱离仇恨,获得新生。我每天都去和她说话,告诉她我每天的生活,每天的想法。我经常想如果我可以早些告诉她我真实的想法,也许最后,她就不会选择这样的路,这样的方式来告诉我,她有多恨。

我几乎断绝了与外界所有的联系,我想留在这里,真的想留在这里。因为我找到了我心灵的净土。

我有了一个美丽的名字-益西拉姆,她的藏语意思是“智慧仙女”,是当地居民给我起的名字。因为我帮助了当地的居民才仁多让,帮助她与她的丈夫离婚。我用我的智慧、我的知识以及我的律师证得到了当地居民的爱戴。她们给我起了这个美丽的名字。这里没有邹月的姐姐,没有林启正的爱人,只有一个普通的汉女,有着美丽藏语名字的我。

“拉姆姐姐,你又去看你妹妹呀。”

“是呀,增吉,我想我妹妹希望每天可以看见我。”

这个可爱的孩子是当地居民的孩子,就是我帮助的那家的,她现在和我很好,每天都可以看见她,她也会经常和我说说话,虽然她的普通话真的是很糟,但那并不重要。

“拉姆,这个上面登的是寻找你的吧?”

我回头,仰望,是络绒登巴,阳光从他的身后照耀过来,彷若天神。他的手中握着一份报纸,那是我拒绝的东西,此刻正摆在我的面前。我接过报纸一看,淡笑了出来,真亏他们想的出来,报纸上有一张见方的照片,照片上的人好像前生一样,那是一张生活照。旁边附着简短的一句话,“久未联络,甚忧”。

许多事情不是逃避就可以当做从未发生。一个简短的电话,让我知道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我已经了无牵挂的决定留在这里。

“拉姆姐姐,这个小树代表谁呀。”

“增吉,这个是姐姐曾经爱的人,现在和小月姐姐在同一个地方,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呢?”我看着那棵新近栽种的小树。

是的,那棵树代表的是林启正,高展旗在电话中告诉我,林启正与他父亲、后母、以及大哥、大嫂,江心遥在一次集体出游的时候,遇到了空难,无一生还。林家的全部家产留给了他的三弟,一个清淡的人。之所以说他清淡,是因为他与自己的大哥、二哥完全不同,从不涉足商业,是一个简单的自由画家,得到了这么多的家产居然给拍卖了。曾经的林氏集团,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了。真是一个拿的起放得下得人,懂得生活得真正意义。

而我,高展旗以为我会崩溃,左辉以为我会崩溃,邹天以为我会想小月一样,我以为我会……。但是,我没有。记得我第一次将我想留在寺里的想法告诉络绒登巴时,络绒登巴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红尘中有你牵挂的人,你放不下。而这里也不是你的避难所,只有你自己真正的放下了,才可以。到了那个时候,你在那里都是一样的。”现在,是不是就算了无牵挂了呢?

络绒登巴还是不同意我要真正的留在这里,还是和上一次同样的话语,我好迷茫,但是,我相信,这个睿智的老人一定有他独到的见解。但是为了表示我的决心,我穿上了女尼的褐红色的袍子,将头发剪的短短的。我要和我的前生说再见,再见了我爱的人,爱我的人。

“拉姆姐姐,最近我们寺里来了一个漂亮的哥哥,就住在后面,你见过吗?”增吉幼稚而甜美的声音在我的身后响起。

“漂亮的哥哥”,多有趣的形容词呀,也只有纯洁天真的孩童会用这样的词语。“漂亮”,让我想起了林启正,他是我见过最帅的男人,他说对了,“爱过我的女人,不会再爱上其它人”他做到了。

“增吉,姐姐见过的最漂亮的人现在就躺在这里。”我头也未回的说。

“我以为我是你见过最漂亮的哥哥呢?”一个沙哑的声音在我的身后响起,那个仿佛永远不可能出现的声音,我呆呆的蹲在原地,在心里告诉自己,是幻听,因为太想念的缘故。

一个影子出现在地上,高高的影子,影子的主人应该是一个很高的人吧。他蹲在了我的身边,我们一起看着面前的两个绿油油的小树。

我象慢镜头一样,慢慢的转过头,看见了,我曾经说“五官太俊美的男人没有回味的余地”,但是不可否认,即使看上去很疲惫,并不影响他俊美的外表,眼神疲惫,但并不冰冷,不冷漠,仿佛带着快乐。

我抬起手抚摸上他的头发,这是我从香港回来后就一直想做的事情。也许是神听见了我的祈祷,满足了我的愿望。我从头发抚摸到脸,手的触感是温暖的,林启正,是你吗,我喃喃的说,仿若自言自语。

是我,林启正,我来找你,然后永远不分开。

“邹雨,我终于找到你了,我快找遍整个中国了,你每一个发明信片的地址我都去找过了,最后所有的信息指向了这里-xc。但毕竟xc是这样的大,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找到你,这是不是皇天不负苦心人呢。”

我看着眼前这个快乐的男人,又转头看看我面前的小树,好像一切发生的太突然了,让我无法反应。

“邹雨,那个小树不会是我吧。”

“嗯,是的,另一棵是小月”

“也对,那个林启正已经在空难中死去了,就象邹月一样,我们已经用我们的痛苦赎罪了,现在站在你面前的是“扎西多吉”,络绒登巴给我起的新名字。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吉祥金刚”我喃喃的回复。

“对,我聪明的益西拉姆”。

虽然短短的几句,我已经可以了解到林启正所经历了一些事情,我不想问他,为什么他没有死,我不想问他,他之前的努力就这样轻易的放弃了吗,我不想问他,他真的决定了吗。历劫生死,我好像看见天使挥舞着美丽的翅膀飞走了,谢谢你,让他回到了我的身边。落日的余晖照映在相互依偎的两个人身上,宁静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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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结局

全文共 4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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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背景是在抗日战争时期的重庆,因为我是重庆人,所以看着这些我熟悉的地方在作者的笔下有了别样的风采,真的是感慨万千啊。

“三千年江州城,八百年重庆府。这里长江滚滚,嘉陵悠悠......”看到这里,真的为自己出生在这个城市而自豪。

最近去坐了过江索道,在天上看了看嘉陵江再看看两岸的建筑,我怎么就这么爱这座城市呢。

小说的剧情没有太大的波澜,就这样淡淡的,讲述了两个男人的故事,却意外的让我动容。看到陆文灏选择与宋邵延共同登上那架飞机,去走一条可能丧命的路线时,我才真正明白为何文章开头会写,“我害怕的是离别,不是死亡......”不过还好,他们最后不仅没有死亡,也没有分离。

看民国背景的文,一般都只写到了抗战胜利。就想到之前喜欢的一个作者所说的,我心目中的HE并不是他们在一起白头偕老,这种看着自己一天天衰老而渐渐力不从心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残忍,所以我宁愿让他们在英年时逝去。当时我看到她说这句话,其实挺想抽她的,而我追的她写的那篇文自然也就是这种结局,更坑的还是只死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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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莲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3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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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一句顶一万句》一样,故事都是写一个戴了绿帽子的人想杀人,其实不过是想在人群中找到能说上话的人,不同的是,这本书中是一个戴绿帽子的女人,从杀人到折腾人,不过是想在人群中纠正一句话。

这个顶了潘金莲冤名的妇女经历了一场荒唐的离婚案后,要证明之前的离婚是假的,更要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走上告状路。结果从镇里告到县里、市里,甚至申冤到北京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但没能把假的说成假的,还把法院庭长、院长、县长乃至市长一举拖下马;以至每到“两会”时她所在的省市县都要上演围追堵截的一幕,竟持续二十年。

刘震云用一个看似荒诞的故事讲述真切的生活常理。他的写作立场使他成为当代文坛少有的可以与时代、人民和国家对话的现实主义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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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中的人物设定

全文共 1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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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设定,实际上,就是为了更好的塑造故事中的角色,而对故事里面的人物做一些规划。概念的东西,咱就不讲了,就说说在网络小说里,该如何去做。

一部小说,有着丰富的剧情、场景、戏剧冲突和思想等等。很多人创作的时候,是从一丝的灵感而来,这些灵感有可能是上面的任何一种。但这些都不是一个小说创作的开端。小说写作,实际上是从人物设定开始。

这一点,很多男性作者尤其是非科班出身的作者,并不知道。面对长达数百万字的男性超长篇小说,从小说读者转化来的作者,很容易从故事入手,觉得先定故事主线,然后写就成了。人物,在写着的过程中,不停地添加就成了。这样,导致的结果就是,常常写了个开头,心中那点创作激情消失后,就发现无以为继。写不下去了。

因为,各个网站的编辑一般会找作者要大纲

这种行为,进一步强化了,小说写作是从故事主线开始的这个错误观点。

为什么说人设是小说写作的开端呢?因为,剧情的转折和戏剧冲突、场景的转换、时间的更替,都是跟着人物走的。

说白了,人物是你所有要写的元素的综合载体。故事发展主线,跟主要人物的目的是一致的。戏剧冲突,跟人物的性格和言行是关联的

以上,我已经基本上提到了人物设定的几个关键点。

怎么来做人设?我认为,一个人物需要包含三个关键性的点:目的(欲望)、特点和身份。

①一个人的目的,或者说欲望,强化后,可以转变为整部小说的主线。比如,玄幻小说里,常见的,一个三流家族的废材渴望成为整个大陆的绝世强者。比如,言情小说里,一个宅女幻想回到清朝坐拥江山美男。这里的两个角色都有自己的目的(欲望),这个目的,我上面说了,强化后,细化后,就有可能成为一个故事的主线。每个人想一想,你写的主角,他的目的(欲望)是什么?

②一个人的特点(个性),一个人要有长处,比如,小明是班上成绩最好的学生,全校第一。那么,成绩好就是他的特点;他留给别人的初印象:成绩好的学生。同样,上面那个玄幻的例子里。那个人物的特点是什么?废材!也就是说,这个三流家族里,其他人都很平凡和普通,但比他要好很多。

在设置人物的时候,一定要给这个人物找到一个特点。

很多玄幻小说,为什么喜欢一开头就写主角是穿越的?

就是这个道理:在这个世界上,他是独一无二的,这就是他区别于其他人的地方。穿越者身份和废材的身份,这种设定是最简单最直接的区别于别人的地方;比较难的是个性独特。

言情小说里,经常将男主设置为冷酷的、霸道的男人。

这实际上比外在设定要难一些,是从性格上来设定的。不过,冷酷和霸道相对于人的性格而言,还是太浅白了。当然,现在也被玩坏了。

③一个人的身份。这个是经常为忽视的。实际上,非常重要。写不好的,就会变成小白文,严重的,就彻底失败了。

身份,是人物与故事里的环境相融合的关键点。还拿上面的玄幻的那个来举例:

一个三流家族的废材渴望成为大陆的绝世强者。他的特点是废材,他的身份,是一个三流家族的子弟。

分析:这个身份,决定了,这个异世大陆的阶层结构——以家族等级的模式来构建的、也许等级是以武力来构建的。其他的人物(配角、路人),就要遵循这样的设定。

而且,这样的身份设定,就会延伸出各种各样的配角和他的关系。

1、跟他关系很好的,另一个三流家族的子弟

2、跟他关系很差的,另一个三流家族的子弟

3、跟他关系暧昧的,另一个二流家族的女儿

……等等

人设里,涉及到的其他的细节,我觉得根据每个作者的写作需要,都是可以完善和补充的。比如,主角多少岁啊,穿什么衣服啊,喜欢青楼还是窑子啊,参加高考还是科举啊。这就看每个人怎么写了。

最基础的而言,我觉得人设最重要的就是三个:目的(欲望)、特点(个性)、身份(决定故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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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模的秘密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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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模在我们心中,都是高高在上的,那么,他们有什么样的秘密呢?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超模的秘密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辛卯年阳历七月二十六日。

黄历上注,宜文定、纳彩、出行、入宅、开市、嫁娶。

中上卦、大吉日。

六点,尚品公寓。

为了第二天出行方便,睡在一起的林岚、COCO和曾雪被程菲从被窝里喊起来,还在迷糊,就被七八个人一起拽进浴室,一顿倒腾。

两个小时后。

林岚一身洁白的婚纱站在私人机场,曾雪和COCO亦是。

“小岚你好美。”曾雪看着林岚,发自肺腑的感叹。

林岚伸手摸了摸曾雪的白纱,“你也是,这三套婚纱各有各的特点,像是为我们量身定做一般。”

看完曾雪的,林岚对着穿上婚纱有些不习惯却美的同样出众的COCO感叹。

“我怎么觉得都是我的功劳?”程菲负责她们三个今天的妆容和造型,听到林岚的话,甚是自恋的指指自己。

三人笑,还真是。

如今的程菲已经名声大噪,能力自然没人敢小觑。

“走吧,大家都在等你们。”见唬弄过去,程菲暗暗松了口气,催促三人上飞机。

一个小时的飞行,到达云岛刚好九点整。

才下机,一阵海风袭来,带着淡淡的咸味,让人在盛夏感受到一股透心凉,舒服的紧。

“好爽!”曾雪兴奋的大喊一声,就看到不远处三个穿着西装礼服大长腿的男人朝着她们如男模一般缓缓走来,下意识的揉揉眼,“小岚、COCO你们快看。”

“这是什么路线?”林岚也一脸懵逼。

COCO望过去,“妈的还抱着玫瑰,真骚包。”

“好帅!”曾雪花痴。

一旁的程菲也下意识的吞吞唾沫,她也好想爆粗,太TM帅了,可是每一个是她的。

“你们这是干什么?”三人终于走近,曾雪傻傻的问。

哪知道她才问完,三个男人各自站在彼此的另一半面前,单漆下跪,同时开口。

“岚岚,嫁给我!”

“COCO,嫁给我!”

“小雪儿,嫁给我!”

吼!

三个女人感觉自己要疯了,曾雪更是嘴巴微张,不可思议的看看林岚再看看COCO,最后看向地上的沈泓,“你……你……这是干什么?”

“你只要回答我YES或NO。”沈泓眼神熠熠发光的看着穿着婚纱的曾雪,美的让他好想立刻抱在怀里。

李旭也看着COCO,“雨柔,我可以这样叫你吗?”

“恩,你干嘛学他们?酸不酸?”COCO别扭的问。

“那你喜欢吗?”李旭不善表达,可不代表不会表达。

COCO咬牙,点了点头,李旭再也忍不住起身一把将人抱住。

“我还没答应呢。”COCO脸蛋发红的问,再一次感受到了心跳加速的感觉。

“你点头了。”李旭看着纯良,实则最腹黑。

见此一旁的沈泓笑的更邪魅,对着曾雪坏坏的说,“你要不说YES,我也强上了。”

“你……那我选……”曾雪故意顿了顿,紧张的沈泓握紧玫瑰,“YES!”

“耶!”沈泓崩起,兴奋的耶了一声将曾雪抱进了怀里。

这下现场就剩下阎军令还单膝跪着。

不知何时周围站满了人,阎家爷爷奶奶、阎父阎母,连霍国邦和苏慕白都在一旁围观,还有沈家、李家以及曾雪的亲人们。

阎如雪抱着小狮子,雷子和萧振岳在那儿边嘲笑边拍照,身边各自站着梁爽和云碧。

云岛天空碧蓝,海风凉爽,大家齐齐看着最后一对。

“老婆,我也是要面子的。”阎军令看着双手抱胸的林岚,笑的迷人。

“你忘了我的生日?”

“记得,七月一号。”

“你忘了我们的结婚纪念日。”

“记得,七月三号。”

“嗯哼?”记得却不给她表示。

“为了给你更大的惊喜。”阎军令一脸真诚,其他人起哄。

林岚傲娇的仰头,伸出纤细的手指,“那我就勉为其难答应你吧。”

“谢谢小包子。”

“不许叫这名。”林岚拒绝。

阎军令却一把将玫瑰塞进林岚怀里,自己将人打横抱起,看向其他两人,挑衅的说,“谁先抱着媳妇冲到终点,谁今晚用云岛最大的床,如何?”

“成交。”沈泓和李旭同时回答。

雷子上前,“我吹哨。”

“OK!”

“准备好了?开始!”雷子说完吹了声口哨,三对恋人箭一般冲了出去。

林岚抱进阎军令的脖子,就见男人不到十米就慢了下来,悠悠的看着前面抱着COCO和曾雪奔跑的两人。

“你不比了?”林岚搂着怀里的人,笑的揶揄。

“又不能用,我要最大的床做什么?”阎军令耸肩,突然眼底闪过一抹坏,“如果你愿意为我服务的话,我倒是不介意努力一把!”

“你想要什么服务?”林岚挑眉。

阎军令低头吻住林岚的唇,然后将舌尖探了进去,抽出来暧昧的问,“就这样。”

“你……还能更无耻一点吗?”林岚觉得自己也越来越污了,否则怎么会秒懂。

“能,只要你想。”

听完阎军令这句,林岚捂脸。

远处,沈泓和李旭比的如火如荼,而这两人慢悠悠的走着,却似有热风吹过,让林岚全身都烧的慌。

后面其他人跟在他们身后,萧振岳吐槽阎军令老奸巨猾,然后忍不住侧头看一旁的女人,“你准备什么时候嫁给我?”

“等你做好准备再说。”云碧瞟了眼萧振岳回答。

“我随时都在准备着。”萧振岳笑的愉悦。

一旁作为萧振岳学长兼朋友的贾子桓,一手牵着妻子顾若,一手对着学弟做了个鼓励的姿势,“小岳岳加油!”

“我靠,谁给我起的?”萧振岳听到小岳岳,顿时一身鸡皮疙瘩。

贾子桓坏笑,一旁的顾若也没忍住,云碧则笑得更肆意,笑完顺手牵起顾若身旁的狗娃和小企鹅,“狗娃、小企鹅,阿姨带你们去拎花篮,好不好?”

“好。”小企鹅看着漂亮阿姨,乖巧的伸手。

贾家大公子狗娃则嫌弃的跟上,嘴里嘟哝,“是个人都能拐走你,上次被拐去英国还不够吗?”

小企鹅委屈,“有哥哥,哥哥保护我。”

一众笑,阎军令忍不住低头看着怀里的人,“你肚子里的是女儿就好了。”

“最好是个女儿。”霍国邦不知道什么时候走近他们,怀里居然还抱着小狮子。

阎军令不满,“抱着我儿子还想要我女儿?做梦。”

“你抱的也是我女儿。”霍国邦幽幽的回。

林岚捂脸,这两人不会又怼起来吧?

好在很快就到了婚礼现场。

沈泓和李旭正扶着花篮大喘气,看到后面优哉游哉的阎军令,同时靠了一声,大BOSS果然心是黑的。

阎军令耸肩,放下林岚,优雅的牵着爱人进入婚礼现场。

花团锦簇,整个婚礼被布置的美轮美奂,林岚下意识的侧头,就发现身旁的男人也在看她,强烈的幸福感油然而生。

音乐起。

三对新人踏着红毯缓缓进入,而身后则跟着六对花童,亦是可爱至极。

“汪汪汪……”

旺财头上绑着小红花,也来到了现场。这一叫,让原本美轮美奂的婚礼,多了一份童趣,更加的温馨。

“好幸福!”梁爽的看的感动。

“我可以给你更好的。”雷子在她耳旁低语。

梁爽难得没有怼雷子。

几家长辈看着这画面,也忍不住泪目,尤其是阎家老太太,总算是盼着两个孩子走近礼堂了。

真好。

牧师庄严的声音响起,三对恋人一起发下誓言。

“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对于我而言,你是我的整个世界,愿和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林岚侧头看向阎军令,下一刻男人低头将她深深吻住。

沈泓也迫不及待的将曾雪揽入怀中。

只有李旭还保持着绅士,“雨柔,从今天开始你就是我的合法妻子,我可以亲吻你了吗?”

“嗯。”COCO难得娇羞。

“汪汪汪……”旺财应景叫了几声。

花童小企鹅好奇的看着三个抱在一起的大人,“哥哥,他们在干什么呢?”

“小孩子不要瞎问。”

“你不也是小孩子嘛?”

“闭嘴。”

大家们听到这对话直笑。

一旁的小狮子似乎感应到周围的喜悦,也伸着小胳膊小腿,非常兴奋。

婚礼继续,而生活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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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乔传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1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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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由赵丽颖、林更新和窦骁等人主演的电视剧《楚乔传,该剧改编自小说《11处特工皇妃》,下面小编将为大家介绍楚乔传小说各人物结局。欢迎大家阅读。

楚乔传目前正在热播当中,楚乔传讲述的是西魏年间乱世混战,大批平民在战乱中沦为奴隶,命如草芥。奴籍少女楚乔(赵丽颖饰)被送入人猎场供贵族娱乐射杀,幸得西凉世子燕洵暗中相救,随后她被带进权倾朝野的门阀宇文家。在楚乔传当中,楚乔为了救自己的姐姐,甘愿为大姐受罚,姐妹之情非常的令人感动,那么楚乔传大结局是什么呢?楚乔传大结局中楚乔和谁在一起了呢?

楚乔传小说大结局:宇文玥与楚乔生下二子一女(老大:诸葛云舟、老二:珍珠、老三:诸葛云晔),最终青海独立,宇文玥为白元帝,他登位后,废除后宫妃嫔制度,摒弃后位,独设一妻,秀丽王楚乔为青海国母,参与国政,一生辅佐青海王。

《楚乔传》楚乔结局

赵丽颖饰演的楚乔奴籍少女,为自己信仰为之奋斗最开始是和燕洵在一起的,但是燕洵后来为了权利可以出卖自己的一切,最后楚乔伤心投入到了宇文玥的怀抱,结局就是二人放弃了权利的斗争,隐居生活在一起了。

《楚乔传》宇文玥结局

宇文玥是大夏国几大世家之一宇文家的四少爷,从小并不得宠,但顽强上进,性格从少年的冷酷逐渐历练到了冷峻和凌厉,成长后的他开始掌控四方,忠诚爱国,有着杰出的军事、治国才能。一直在楚乔背后默默地支持她、爱护她。看似淡泊,才智多谋,全世界都知道他爱楚乔。

《楚乔传》燕洵结局

燕洵结局并没有死,燕洵从小入京为世子,目睹了父亲及家人被大夏皇上害死的场面,立誓要报仇。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牺牲自己的亲人、爱人、老师、朋友、盟友也在所不惜。燕洵当初如果听了楚乔的话,他们两个仍然在一起,燕洵还是可以当上皇帝的,天下和楚乔可以兼得。最后大结局燕洵反复问自己是不是后悔了,其实他真的后悔了,最后燕洵和楚乔分道扬镳。

《楚乔传》元淳结局

元淳是一个心肠狠毒的人。剧中的元淳是大夏公主,初期性格率真可爱,喜欢燕洵,但在遭遇心上人逃婚、叛国以及被燕北军侮辱后,性格转变为阴险腹黑,一心只想报仇。元淳从单纯善良的高贵公主,到经历家国骤变、际遇颠沛后的冷冽尖刃,命运轮转令人惋惜扼腕。

《楚乔传》萧策结局

唐国太子后登基为皇,表面放荡不羁实则头脑精明,默默守护楚乔。萧策中了他母妃和妃子的几刀,就要这样的离世!所以最后萧策应该是死了,还是被自己的母亲杀死。

《楚乔传》萧玉结局

萧玉是一个悲剧人物,燕洵是萧玉深爱的男人,但是为了守护自己心爱的男人,吃尽了苦头,但是令人心疼的是,燕洵的心里一直装着另外一个女人,那就是我们的女主角楚乔,我们都知道楚乔是由实力派的演员赵丽颖饰演的,但是可悲的是,楚乔的心里却没有燕洵,这样就陷入了无尽的死循环。

楚乔亲眼看到自己的哥哥和姐姐死于非命,决心要救下自己的妹妹。也正因为如此而得到了由林更新饰演的贵族宇文玥赏识,接受训练成为了一名女特工,同时也和燕洵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但是最后由于燕洵开始痴迷于权利并且变得残酷冷血,楚乔楚乔在绝望中与燕洵分道扬镳,最后与宇文玥一起,为了解放奴隶和天下的和平两人并肩作战瓦解了燕洵的计划。

赵丽颖饰演的楚乔最开始是和燕洵在一起的,但是燕洵后来为了权利可以出卖自己的一切,最后楚乔伤心投入到了宇文玥的怀抱,结局就是二人放弃了权利的斗争,隐居生活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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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天记小说落落的结局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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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天记》曾经是很火的连载小说,现在也被改变成了电视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择天记小说落落的结局,希望大家喜欢。

择天记落落结局如何

在剧中落落是一个妖族公主,她开朗乐观,为人善良大方。因为经脉异常,最终被长生指点,被陈长生所救,所以落落拜了陈长生为师父,在与陈长生的相处时,落落总是故而撒娇卖萌抱大腿,让陈长生很是拿她没办法,可是随着与陈长生长期的相处,落落发现了自己喜欢上了师父陈长生,虽然陈长生的心中只有徐有容,但落落还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陪伴在陈长生的身边,帮助陈长生完成逆天改命。

择天记落落结局和谁在一起

在小说中落落的结局并不是很好,在小说中落落因为自己母亲的去世,而心情很失落,为了救自己心爱之人陈长生,所以她选择牺牲自己,为陈长生续命。但《择天记》的小说和电视剧在情节上有很大的改变,所以电视剧落落的结局和小说的结局将会不一样,据悉,在电视剧中落落最终和轩辕破在一起了,不知这样的结局对于落落来说是不是最好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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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诗改写小说500字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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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子勤劳勇敢、坚韧质朴、不贪功名,替父征战、离家保国的巾帼英雄。大家知道这个女子是谁吗?这个女子就是鼎鼎大名的花将军——花木兰

织布机的声音唧唧又唧唧地响着,我对着门在织布,忽然间听不到了织布机的声音了。只听到自己的声声叹息,我在想什么,我在思念什么,我什么都没有想,也没有思念什么。昨天晚上我看到了军中的文告,原来是皇上大规模的征兵,征兵的名册上有很多卷,可是卷卷都有父亲的名字,我对这件事感到很为难,父亲又没有儿子,我又没有长胸(所以认不出是女的)。想了很久,还是愿意为此去买马鞍,从这一刻起我替父亲征战。

于是我就来到东边的集市,去挑选比较买一匹骏马来,又到西边的集市买马鞍和垫子,又到南边的集市买马嚼子和缰绳,又到北边的集市去买长鞭。早晨我告别了父母,离开了家乡,晚上就到达了黄河边,宿营下来了。听不到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有黄河流水的声响。早晨我告别黄河,离开了。晚上到达黑山边,听不到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有听见燕山的胡马嘶叫声。

经过我的努力,不到万里,奔赴战场,像飞一样地跨过一道道的关,越过一座座的山。北方的寒气,传送着打更的声音。清冷的月光照着我的铠甲。经历了许多年,许多战争,我们的将军和有的壮士都战死沙场了,换来我们的胜利。我们归来拜见皇上,只见皇上坐在高高的明堂上。皇上给我记了很大的功劳,赏赐很多的财物,皇上还问我想要什么,我不愿意做尚书郎,希望骑上千里马,送我快点回到故乡。

年事已高的父母听到我要回来,都互相搀扶着到城外迎接我;姐姐听到我要回来,就对着门梳洗打扮;弟弟听到我要回来,磨刀霍霍杀猪宰羊。推开我东屋的闺门,坐在我西屋的床上,脱掉我作战时的战袍,穿上我原来的衣裳,对着镜子细心地梳妆打扮起来,还贴着装饰物,梳理完毕。我就去看我那同伍的士兵,同伍的士兵对我感很惊讶:“我们同行作战这么多年,都不知道你是个姑娘”。

木兰代父征战的故事,便传为佳话。从此,花木兰也成为了人们心中的英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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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象作文清风明月小说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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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已深。

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漫步在清凉如水的月光下,脑海中不觉浮现出稼轩的词。

公子,老爷和赵大人正在谈事,老爷请您过去,好像事情和您有关。管家匆匆赶来。

我跟着管家来到客房。赵大人见了我十分欣喜,连忙对我爹说:您先别急着否认,听听公子的意见再说。

什么事?我问道。赵大人满面春风地对我说道:我有事相托你父亲帮忙。当然,我会重重答谢。

这和我有什么关系?我不快地问。赵大人满脸的堆笑让我十分不爽。听说公子今年要参加科举吧,本人正好是主考官。他笑得更欢了。

我沉下脸:如果您是为此事而来,那我看您还是不要白费心机了。我不会答应,父亲更不会答应。

你不想当状元,自然有人排着队想当。赵大人留下这句话,怒气冲冲得拂袖而去。

谦儿,你做的没错。父亲说完,便出了房门。我也出门,抬头仰望一轮明月。

我坐在考场上,心情波澜不惊。三岁识千字,五岁可作诗,被人们称为才子的我并不是浪得虚名。

可是,当我看见司马将军的儿子司马南也在奋笔疾书时,立刻感到有些蹊跷。谁不知道他是京城里出了名的纨绔子弟。连论语都不会背的小子竟然下笔如有神,不免让人心生疑惑。

我的耳边忽然浮现出赵大人临走前留下的那句话,你不想当状元,自然有人排着队想当。

[想象作文 清风明月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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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小说介绍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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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梦》是我国古代四大名着之一,属章回体长篇小说,成书于1784年(清乾隆帝四十九年)。高考梦觉主人序本正式题为《红楼梦》,它的原名《石头记》、《情僧录》、《风月宝鉴》、《金陵十二钗》等。是我国古代最伟大的长篇小说,也是世界文学经典巨着之一。作者曹雪芹。现通行的续作是由高鹗续全的一百二十回《红楼梦》。书中以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为背景,以贾宝玉、林黛玉爱情悲剧为主线,着重描写荣、宁两府由盛到衰的过程。全面地描写封建社会末世的人性世态及种种无法调和的矛盾。

《红楼梦》在流传初期是通过名为《石头记》的手抄本形式流传。现流传至的手抄本仅有八十回(根据有些学者的研究,流传下来的手抄本实为79回,今存手抄本的第80回仅仅只是79回后半节,被后人割裂,以凑足八十回的整数;也有部分学者认为今79、80二回本均为续作混入)。自乾隆年间始,各种关于《红楼梦》的续作纷纷出笼。据有关学者统计,《红楼梦》的续书种类高达百余种,如《后红楼梦》,《红楼后梦》,《续红楼梦》,《红楼复梦》,《红楼梦补》,《增补红楼》,《鬼红楼》,《红楼梦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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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鉴赏:大漠宿愿

全文共 23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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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域,大漠

寒风,细沙。

狼群,怒吼。

漫天的黄沙宛如零星杂碎的回忆,即使不去拾起,也不过散落满地,可再想回忆,面对这一望无垠的大漠,却不知是哪一抹悲伤的美丽。

我,西域大漠中无忧无虑的小女子,我不向往皇城,亦不向往九阙深宫的尔虞我诈,机关算尽,回想起娘亲的遭遇,我想,我永远也不要留在那深宫中心墙深锁!我只喜欢和狼兄驰骋沙漠,与它迎月怒吼,这样欢喜的日子,过了十六年……

夜,沉寂了呼啸的风声,显得格外安静。

篝火旁,火星四溅。

狼兄慵懒地赖在我的大腿上,锐利的眼睛眯成一条缝,它酣睡了,而我,却无法入睡,撑着下巴发呆,无力地思索着,渐渐地,仿佛一曲歌谣萦绕在耳旁,宛如阳春白雪,天籁之音,真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啊!不知何时,睡去了……晨曦。我起了个大早,狼兄正乖乖地犬坐在身旁,那双圆溜溜的小眼睛眨巴眨巴地望着我,弄的我有些“害羞”,毕竟狼兄是这大漠中最年轻且最帅气的新一代狼王!火红的烈日徐徐升起,一抹抹赤光将天空涂抹的格外出彩,好像鲜血,火红地快要溢出来,不禁让我想起九年前西域的匈奴大屠杀,尸首遍地,一片狼藉,我的爹爹也因在这场浩劫,永远的留在天国,他说,他对不住我娘亲,知道她沉睡,也没有给她一个名分……这一桩桩,一件件的事情接踵而来,令我不知所措。狼兄见我触景生情,起身乖巧地舔舔我的脸蛋,蜷缩在我怀中,眼看日子一天天过去,狼兄快到我的腰间了。

回忆起当年那场屠杀,幼小的狼兄背着我,踉跄地逃到狼群中,它为了我的安危,也曾经与狼群残杀过,搏斗过,虽然每次都是胜利收尾,却次次伤痕累累。忽然,“嗖——”一声一支涂满毒液的木箭从我身旁迅疾地飞过。还没来得及眨眼,另一支箭又从我身后滑过。以我多年从战的经验来看,是剧毒,进入人体后很容易引起发炎,伤口感染坏死甚至破伤风等并发症。伤者大部分是死于伤口感染。我从袖口中迅速抽出长鞭,卷住迎面而来的几支毒箭,狼兄会意得跑到我跟前,愤怒地吼叫着。果然不出我所料,不一会儿,清脆有力的马蹄声隐隐传来,隐约看到了几名沙盗,这种区区小事,简直就是手到擒来,我拿着鞭子冲上前去,一鞭卷住马蹄,用力一抽,两匹马,一下子失去重心,倒了下来,沙盗见此情景,跳下马,从身后抽出大刀,发了疯似的乱抽,我连忙抽出自制的毒液飞镖,精准地朝他们心脏的位置飞去,“嗖”、“嗖——”,沙盗们逐个倒下好啊,我拍掌叫好,各个击破,狼兄也迅速回到我身边,我抚摸着他的毛茸茸的头,我把鞭子立马收回袖中。

正当我们以为战争胜利之时,老天再次捉弄了我们,忽然,后面的小沙丘中冲来一群沙盗,个个样子凶神恶煞,,只见沙盗头儿从背后抽出大刀,发了疯似的往狼兄的方向砍来,像是饿了几十年的饿狼,狼兄见状,向我使了个眼色,往我的反方向奔去,它要保全我的性命,它明知道我们再无战斗力了,却依然往鬼门关的方向冲去。突然,,我停止了战斗的思绪,它再如何,也不会是几十个沙盗的对手啊!狼兄见我停了下来,往我的方向怒吼了几声,我顿时醒悟了过来,含着泪水,往营地的方向跑去,当我再次回头的时候,只是一望无际的大漠,只有沙漠在不停地嘲笑我,讽刺我,可我已经精疲力竭了,眼见前方便是营地,我管不了三七二十一,用尽最后的力气,跑回了营地。眼前一片模糊,几点零星的篝火在我眼前划过,若隐若现,我开始怀疑自己是否到达了营地,耳旁不停地回响着狼兄的吼声,我无力地前行着,不知前方究竟是否该走下去,狼兄的安危令我彻底绝望,最后,到达营地最后的十米前,我倒下了,像是到达了一个无忧无虑的仙境,和狼兄驰骋大漠……

不知不觉,我醒了。睁开惺忪的睡眼,我在一张简陋的床上,我想不通自己为什么会在这儿,这时,一位将军端着一碗热汤走了过来,我忙问:“将军,我这是怎么了?”将军笑了笑说:“你昨天累到在营地前,要不是将士看到了你,你恐怕已经被狼群叼去做午餐了!!”“谢谢。”“这没什么,不过……”“不过什么?”“狼兄它……”我眉头紧锁,急忙问道:“狼兄怎么了?你快说啊!!”“昨晚,一位将士说他看到一头与狼兄相仿的狼被几个沙盗逼得跳下悬崖。”“不可能,这不可能的,你们一定看错了!!”“玉儿,算了吧,可能狼兄……”“别说了!!!”我匆匆跳下床,赤着脚丫奔跑在大漠中,我跑到了那位将士所说的悬崖,这悬崖这么低,怎么可能会摔死?莫非狼兄没死?一丝希冀有重回我的心头,我盘腿坐在悬崖前,我要等到狼兄回来,我一定要等到你!!

日薄西山,红霞将这个天空染红得快要滴血,像是我的心在滴血,伤得太深,太深,狼兄是我心中无法弥补的部分,它在我心中的位置甚至比我的生命还要宝贵,狼兄,你还在吗?你究竟在哪里?月朗星稀,明月挂在高空中,点亮了整个苍穹,我饿了,但是失去狼兄的痛楚使我彻底忘却了所有的问题,我站了起来,四处走了走,这一望无垠的大漠,就像无底洞一样将势单力薄的我吞噬,我找不到方向……我拿起了玉笛吹着,尽管吹得不怎么样,也算自娱自乐吧,狼兄最识得我这笛声了,你会回来吗?正当我想要回营地吃些东西时,突然,远方的陡崖上闪过一道黑影,接着,一声熟悉的吼叫再次萦绕在我的耳旁,会是狼兄吗?我激动万分,朝那个方向叫了几声:“狼兄,是你吗?你在哪里?”不一会了,只见三头狼朝我这儿飞奔过来,五十米,二十米,是狼兄,和它的妻儿,我高兴得说不出话来,立马狂奔过去,狼兄一个劲地扑到我身上,太久了,我们分别太久了,那种日子可算上是度日如年了!!我检查了狼兄的身子,并无大碍,只是腿上有一道刀痕,应该是沙盗搏击时留下的,已经恢复得差不过了。我已经无力前行,眼前一暗,只隐隐听见狼兄的吼叫声……

往后,我和狼兄又回到大漠中逍遥去了,胡杨林的叶子落了一次又一次,这不是梦,这是真的。狼兄,我只愿看到你的好,我只愿与你共度三生烟火,你是我生命中最美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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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动物寓言故事作文_[第四单元]寓言故事与科幻小说1000字

全文共 8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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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寓言故事【篇一】

从前,有一只小白兔。它跟别的动物没什么区别,也有一双乌黑的大眼睛。可是有一次发生了一件事情,使得小白兔乌黑的大眼睛变成了红色。

有一天,小白兔蹦蹦跳跳地去公园玩,当它走到半路时,看见有一群小动物围在一个角落里七嘴八舌地议论着。小白兔觉得很奇怪,就小心翼翼地走到它们的后面,竖起那一对长长的耳朵认真地听了一会,原来小动物们正在嘲笑自己的那条毛茸茸的短尾巴。

猴子笑嘻嘻地说:“小白兔的那条短尾巴都不能像我一样在树上荡秋千。”

松鼠有接着说:“对呀,对呀,也没有我的尾巴软,我可以当被子,它连当个枕头也不行,哈哈哈。”

听着大家伙的议论,可把小白兔给气坏了。它忍无可忍了,全身的毛发都竖得笔直,眼睛瞪得圆溜溜的,张开三瓣嘴气呼呼的大声到:“你们有完没完啊,我的尾巴短又怎么样,我不需要你们来管我。”动物们见小白兔在后面,拔腿就跑。过了两三分钟,小白兔的眼睛突然变红了,原来小白兔刚才生气,把眼睛里的红细胞给气炸了。所以眼睛才变成红色了。

因为生气导致小白兔的眼睛变成了红色,所以大家在生气时要想一想,要学会静心、要懂得分析,可千万别学小白兔哦!

编动物寓言故事【篇二】

在一个原始森林里,一条巨蟒和一头豹子同时盯上了一只羚羊。豹子看着巨蟒,巨蟒看着豹子,各自打着“算盘”。

豹子想:如果我要吃到羚羊,必须首先消灭巨蟒。

巨蟒想:如果我要吃到羚羊,必须首先消灭豹子。

于是几乎在同一时刻,豹子扑向了巨蟒,巨蟒扑向了豹子。

豹子咬着巨蟒的脖颈想:如果不下力气咬,我就会被巨蟒缠死。

巨蟒缠着豹子的身子想:如果不下力气缠,我就会被豹子咬死。

于是双方都死命地用着力气。

最后,羚羊安详地踱着步子走了,而豹子与巨蟒却双双倒地。

猎人看了这一场争斗甚是感慨,说:“如果两者同时扑向猎物,而不是扑向对方,然后平分食物,两者都不会死;如果两者同时走开,一起放弃猎物,两者都不会死;如果两者中一方走开,一方扑向猎物,两者都不会死;如果两者在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时互相松开,两者也都不会死。它们的悲哀就在于把本该具备的谦让转化成了你死我活的争斗。”

生活中的悲哀也常常由此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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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上瘾怎么办作文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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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小说,这似乎也已经上瘾了!我初中毕业以后因为意外开始一直都看小说,即使是高中三年,高考之前,我都一直在看小说!

说实话,我曾经多次想过放弃,但是就是怎么也放弃不了,小说使得我多次受到家长批评,这么多年以来我一直没有受过几次批评!

哎,读小说可以,上瘾时会害人不浅!

所以现在一切已经成为过去了,我也有了几个关于如何戒小说的经验!

有时候,我们看小说是从手机,或者其他方面,所以我们可以下决心把东西交给父母,让他们毁了,这或许父母是赞同其观点!学校里的时候,你要坚决告诉自己,所有时间都不能在这里看小说!

如果这样也没有用,你还是在家中闲暇之余会迷恋上了小说,这时你就要告诉父母,让他们监督管理,每一天都看着你,这是一个笨办法,但是一个月不去看小说,自己的心理上就会不去想,所以这一切就可以开始逐步戒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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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写作模板

全文共 5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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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是生活的本色。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对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直到读了这本书《平凡的世界》,才恍然大悟。

这是一部伟大的巨著,为我们解说了平凡和苦难,阐释了生活的意义。书中为我们描述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一个黄土地上的世界。这里生活着一群世世代代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普通人,他们演绎着一幕幕生老病死、悲欢离合、贫穷与富裕、苦难与拼搏、世事变更的戏剧。在这本书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

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孙少平。这是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有强大的精神力量,有巨大的勇气。从学生时代的“非洲人”到成年时代的“揽工汉”,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然而在痛苦与磨砺中,他形成了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

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平凡人的一生,有着平凡的感动,有着对执着的追求和渴望,我们应该像孙少平那样,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智、寻找坚强、战胜自我,找一个坚强的理由让人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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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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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书本的那一刹那,似乎福贵就在我眼前,他坐在田埂上,佝偻着背,瘦骨嶙峋的身子比田边的残叶还要更单薄一些,满是泥土的裤脚被卷了起来,一长一短,两只脚踩在地上。老牛福贵回过头来“咩咩”地叫了一声,眼睛里闪露着悲凉的亮光。

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用“悲惨”二字来简单概括福贵的一生也算贴切,他一如既往地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用稀松平常的语气讲述着他鲜为人知的一生。人活着不就是希望风光时有人羡慕,成功时有人有人分享,落魄时有人扶持,失败时有人安慰吗?每个人活着都有或大或小、或远或近的目标,有奋不顾身甚至倾尽所有想要追求的理想,若只是单纯的喂饱自己,在这个世上安安静静地活着,别说日新月异的社会不会允许,就是自己也会因受不住太多的诱惑而去拼搏、去努力、去得到、去充实地活着。

世界变化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以光年来计算的光速了,身在动荡的四、五十年代是福贵无法选择的时代背景,解放战争、人民公社、还有包产到户,细数大大小小的各种革命,富贵总是归在“受害人”的那一类,或许正是这数不清的苦难,让他仍能用知足常乐的心态去看待自己的一生和细心感受在夹缝中生存的幸福。

《活着》最触动我的并不是福贵崎岖不平的生命轨迹,而是福贵本身,他是《活着》的灵魂,他已经成为一种意志,一种信念,让我觉得自己所认为的苦难的悲惨的经历,原来都是芝麻绿豆大的事,让我发现自己竟然活成了如此一副软弱的皮囊。熟不知生命常有缺憾,成长总有遗憾,福贵像一剂清醒剂,注射在血管里,融化在血液里,级或者每一根毛细血管,让我学会用另一种心态去看待生活。

世人总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可是我想真正常足了那百分之八十的苦事憾事的人是极少的。世上的人,无论身在何处,都在于周围的世界接触周旋,明争暗斗,都有自己的挣扎,当你开始抱怨社会越来越不近人情,世界越来越冷漠之时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是自己承受挫折的能力越来越差了呢?你贪于安逸,贪欲享乐,才会在受到一点伤害时觉得世界不公,活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活得离主流越来越远。

活着容易,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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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草房子》读后感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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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轩的这篇著作——《草房子》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桑桑、纸月、秃鹤、细马、白雀、白三、桑乔、杜小康、秦大婆婆……种种人物让我在捧腹大笑和泪流满面之余懂得了许多道理。

令我最感动的就是桑桑,他倔强、调皮、可爱、快乐、难过的面孔是无人能取代的!在第九章里,桑桑得了鼠疮,桑乔不停地带着他去县城里的大医院看病,可是医治的结果和村庄小医院的结果一样。为了治桑桑的病,桑乔给他扎针、吃药,甚至给桑桑扎火针!但桑桑还是坚持背着纸月送他的书包去上学,去温幼菊的“药寮”……终于有一天,一个城里的郎中告诉桑乔和桑桑:有一个高手可以治好桑桑的病。于是,桑乔准备带他去试一试。高手开出的药是奇苦无比的,但是他耳畔响起温幼菊的无词歌,此刻,他把喝药却看成了一件悲壮而又优美的事情了……就要升上初中,桑桑的小学六年生活已经模糊……杜小康,全油麻地最“土豪”的,就是他家了——全油麻地就他家一辆自行车!杜小康爸爸为了赚大钱,买了一群鸭子。说服了杜小康,不让他上学,和小康一起乘上小木船,一起赶鸭子。经过暴风骤雨的折磨,回到油麻地的杜小康,已经是个大男孩了。有了自己的打算,人也瘦了,血也流了,回来的他,不一样了。

秦大婆婆真是让我惊讶!每天在油麻地小学转悠,为小姑娘梳小辫、染指甲……却只因为油麻地小学的一只南瓜而身亡,最后,在举行葬礼的.时候,剪下了一撮桑桑的头发和婆婆共同陪伴。要知道,就数桑桑和婆婆最亲了!读到这我不禁潸然泪下……“美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再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是永不衰老的,那就是美。”没错,希望我们永远不要从童年走出来,珍惜这金色的童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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