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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

全文共 48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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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谋杀年华》是2011年8月1日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图书,作者是蔡骏。以下是小编整理小说谋杀似水年华结局,以供参考。

寂静无声的特需病房,盛世华虚弱地闭上眼睛,可能再度昏睡了过去。没有人再敢说话吵醒他,大家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什么好,气氛异常沉闷而尴尬。

即便涵养一流的盛太太,也无法坐下去了,她低头走出病房,大概是想一个人独处。

这个年过五旬美丽优雅的女人,终于露出衰老的疲态,独自走出医院电梯,走出略显清冷的大楼,来到雪花飞舞的夜空下。

远处的高架桥灯光闪耀,马路对面的餐厅生意正好,街边有年轻男女们走过,还有叫卖十块钱一束玫瑰的小女孩。

盛太太在雪地里走了几步,回头看着身后的足迹,也看到了另一个女人的身影——那个女人比她年轻二十多岁,悄悄跟在她身后,面无表情地看着她的眼睛。

“小麦,你怎么下来了?”

她皱起眉头后退了一小步,田小麦却往前靠近她一小步。

两个女人面对着面,小麦在风雪中用力深呼吸着,近到彼此能感觉对方呵出的热气。

她嗅到死神的气味。

终于,田小麦对自己点了点头,确认了所有的判断。

“伯母,我已经知道了——是谁杀死了慕容老师和钱灵!”

“谁?”

盛太太的这声“谁”问得异常平静,似乎她也猜了出来。

“就在我面前。”

小麦说完这句话,发现盛太太的目光颤抖了一下:“我?”

“是。”

“小麦,请你别开这种玩笑!”

盛太太的表情异常严肃,这时盛赞也来到雪地中,他狂怒地大吼道:“小麦,你发疯了?你是不是和我家有仇?”

田小麦已把盛赞当做空气了,继续说:“伯母,您把自己隐藏得非常好,只是有一点您没办法隐藏干净——那就是您身上的气味!”

“香水?”

“是。”小麦再次深深吸了一口气。“当我坐在你们车里,坐在您的身边,闻着普罗旺斯的薰衣草香水,却想起十年前——是我最早发现了慕容老师的尸体,我闻到她丝巾上也有相似的气味。”

“这又能说明什么?”

“虽然相隔十年,但只要我恢复了记忆,就不可能遗忘那气味。发现慕容老师的清晨,是我最深刻的记忆。十年后,钱灵死去的那天,我再次从绕着她脖子的丝巾上,问到了同样特别的气味。虽然,这时我已闻到过您身上的香水,却完全没意识到竟是丝巾上的气味。那天,跟你们全家去度假村的路上,您向我展示了心爱的香水,告诉我那是各种珍贵香料混杂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这隐藏触动了我的记忆。当时,我才会想起聚斯金德的《香水》——您也许忽略了这本书的副书名: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盛太太镇定自若,眼神没有任何变化:“是的,我身上的香水很特别,而且也确实用了十几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气味。”

“没错,就是这种气味,独一无二,永不磨灭!这种气味的记忆,将永远藏在人的鼻子和大脑里——伯母,您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您肯定在作案前,仔细清除过身上的香水味。然而,如果一个人长年累月的使用同一种香水,这种气味会渗透到皮肤里。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彻底清除干净!而您因为习惯这种气味,所以并不会感觉到这一点。”

这句话则让盛太太哑口无言。但她摇了摇头:“这证明不了什么。”

雪粒积满小麦的头发,又慢慢融化下来。她从容不迫地说:“香水碰上丝巾这种东西,最容易保留气味,哪怕只有一点点味道。当凶手站在慕容老师和钱灵背后,用丝巾将她们勒死,被害人脖子上的丝巾,就是头发和衣服,一定会剧烈摩擦到凶手的头发,脖子和胸口,又是女人身上保留香水气味最多的地方!”

盛太太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乌黑的长发,轻描淡写地回答:“嗯,好像有点道理。”

“就像十年前,慕容老师死后的那个清晨,经过一夜雨水的冲刷,我仍然闻到丝巾上残留的香水。是的,那两条杀人的丝巾,它们在说话,说您就是凶手!”

秋收是通过眼睛辨认出了第一个凶手,小麦却是通过鼻子抓到了第二个凶手。

“胡说!”这回轮到盛赞跳出来,“你知道要把一个人掐死,需要多大的臂力吗?像我妈妈这样年纪的女人,怎么可能做到呢?”

“对不起,你知道Esfahan丝巾的柔韧性有多好吗?这种天然蚕丝制成的顶级丝巾就是最佳的绞杀工具!何况,上个周末在度假村,盛太太您还说过,您年轻时候是知识青年,在西北农村插队落户,经常像男人一样下地干活,胳膊变得极有力量。您现在身材保持得这么好,无疑是常年坚持锻炼的结果,我相信您的臂力绝不会小!再加上一条合适的丝巾,足够在对方毫无防备之下,杀死一个女人!”

“够了!”盛太太摇摇头说:“小麦,你说来说去还是气味!气味——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就算让我出庭作证,也无法证明我的嗅觉是正确的。其实,我也无法通过气味来确定伯母就是凶手。当我把您身上的普罗旺斯薰衣草香水,与慕容老师跟钱灵遇害时丝巾里的气味联系起来,我仍然不敢怀疑到您——在我的眼里,伯母您是那么高贵美丽,怎么可能是一个谋杀犯?而且,您也丝毫没有杀人动机。难道是报复钱灵甩掉了您的儿子?难道是当年慕容老师教过您儿子语文就起了杀机?实在想不到一个合理的杀人理由!但刚才我病房,您的丈夫坦白了与慕容老师和钱灵的私情后,您的杀人动机终于完全地符合逻辑了。盛先生在为自己澄清的时候,我悄悄注意到了伯母您——你们的眼神有交流,他知道您就是凶手,只是不愿当场说出来罢了。”

一粒雪落到盛太太的眼里,她的嘴唇有些发紫:“眼神?算是证据吗?”

“当然不算!不过,伯母,您有像盛先生一样的不在现场证明吗?”

“没有。”

“还是不要绕圈子了吧!”小麦说了一个最简单的方法,“警方已证实过了,他们提取到了1995年,2000年,2010年三桩命案的凶手指纹,只要与伯母您的指纹对比一下,就能证明您是不是清白的了!”

说到这里,盛太太的脸色已经变了,她满脸苍白地注视着小麦的眼睛,直到低下头来。

“好吧,我承认!”

这句淡淡地回答,让盛赞跳了起来:“不!妈妈!不是这样的!”

盛太太严厉地对儿子说:“你别插嘴!”

灯光下呼啸的雪风,并未模糊小麦的视线,她似乎看到了慕容老师和钱灵,看到她们挣扎在丝巾的绞索内。

“谢谢!”小麦柔声说。

“其实,1995年,我已发现丈夫不忠的秘密。只是,我一直深爱这个男人,我不希望因为别的女人,而与我的丈夫分开,再让我的儿子受到伤害。我只是在等待,等待我的丈夫处理好他的问题,后来,我听说那个女人被杀死了,我知道肯定是我的丈夫所为。凶器就是条紫色丝巾,我不会告发他,我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只要他继续好好过日子。”

盛赞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妈妈,这都是真的?”

“是。”盛太太抚摸儿子苍白的脸,“2000年,我发现你爸爸无法克服男人的弱点,勾搭上了那个姓慕容的女老师。我像从前一样,等待他处理好自己的问题,但一直等不到他真正的行为。我决定代替他完成——那个大于的夜晚,我悄悄等在南明路的公交车站附近,我看到那个女人也系着紫色丝巾,还有个少年陪伴在身边。等到那少年离开,车站那儿只剩下女老师一个人。趁着四下无人的雨夜,我无声无息地来到她背后,抓住丝巾用尽全力把她勒死。我担心尸体在车站很快会被发现,就拖到附近的废弃工厂。”

田小麦的目光变得犀利与冷酷:“可惜,大于并未洗去丝巾沾染的你的气味。”

“钱灵也是被我杀死的!半年前,我发现了我的丈夫和她的私情。他已经五十五岁了,却还像年轻时一样。我给了他改正错误的机会,但他同样迟迟没有动手,只能由我亲自出马了。那晚,我趁着他去北京出差,凌晨三点来到钱灵的住所。钱灵给过他一把钥匙,但他平时不用,一直锁在他的保险箱里。我的丈夫并不知道,我早就破解了他的保险箱密码。保险箱里的钥匙自然落到了我手里。没想到她那么晚还没睡觉,人正好在卫生间里。我看到桌上有条紫色丝巾——与之前我看到你系得那条一模一样,再次看到这条丝巾,它就像对我施了咒一样,让我想起了杀人的老办法,那一刻,这也是让你给我最解恨的办法。我躲在房间的角落,等到钱灵毫无防备地出来,就用丝巾从背后缠住她的脖子,好不容易才把她勒死!我到底是老了啊。”

“你再次留下了香水的气味。”

“我已经非常小心了,提前两天没用香水,特意换上一套新衣服,却还是留下了气味。”盛太太真是不动声色,到现在连一丝后悔的表情都没有,“杀死钱灵以后,我拿走了她的手机,为销毁她与我丈夫交往的证据。我看过她手机里的短信——但我不知道你是第一个发现慕容老师尸体的人。直到今晚,我也从没想到你竟然接触过那两条杀人的丝巾,更没想到你会把丝巾上残留的气味牢牢记住!即便我对你的丝巾心怀芥蒂,却对你的鼻子毫无防备。”

小麦拼命压抑剧烈的心跳,以免对方发现自己的激动:“所以,你毫不介意让我了解你的普罗旺斯格拉斯城的薰衣草香水!却阴差阳错地被我发现了杀人丝巾里气味的秘密!”

“对,我完全没有想到过这一点!我只是觉得我可以控制住局势,我不会惧怕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年轻姑娘。最重要的是,我想既然盛赞这么喜欢你,还是不要出面公开反对你们,以免他恨我一辈子。”

盛太太说罢看了看儿子,盛赞追悔莫及地喊道:“妈妈,我想从前爸爸说的没错——不要去警察的女儿做媳妇!这女人太可怕了!”

田小麦异常失望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这种家族的智商和情商总是一代不如一代,他连他父亲的十分之一都不如。从前对盛赞的一往情深,恐怕只是所以女人们共有的帅哥痴迷症吧。

她从新看着盛太太的眼睛,提出最后一个问题:“你,真的想过要做我的婆婆?”

“其实——”盛太太苦笑着摇头,“小麦,我从来没有喜欢过你。”

“谢谢,伯母,您终于说出真心话。”

“当你第一次系着那条紫色丝巾,突然出现在我面前,我就有了不详的第六感,我对你所有的殷勤和喜欢都是假装出来的——我已经假装了那么多年了,没有什么是不可以装的!一切,都是为了我的丈夫和儿子。我发现这两个我最爱的男人,竟然那么喜欢你,迷恋你到不能自拔的地步,说实话我的心底非常嫉妒。”

田小麦庆幸自己还能活到今晚:“对,嫉妒心已经让你杀死了两个女人,说不定以后我会成为第三个。”

“没错,你是在我的计划里——下个月的某一天,你还没有成为我的儿媳妇,大家会发现你神秘地死了,脖子上依然缠着那条紫色丝巾。这完全是你咎由自取,谁让你有那条丝巾?人们会联想到钱灵的死,认为是你们以前的关系惹上的麻烦。当然,也有人会怀疑盛赞,因为他与你们两个死去的女人都谈过恋爱,但我肯定会给他安排好不在现场的证明,但绝不会有人怀疑到我——只要你死了的话!”

盛太太平静地说完这些冷酷的话,仰头对着飞雪的夜空冷笑起来。

听着这不寒而栗的笑声,就连盛赞也头皮发麻地抓住她说:“妈妈!你没有杀过任何人!全是你自己幻想出来的,我要带你去接受精神鉴定!”

田小麦的表情却没有丝毫变化,一动不动地站在雪中,她刚让自己躲过了一场劫难——要不是靠着记忆力惊人的鼻子,下个月她就会像许碧真,慕容老师,钱灵一样,被紫色丝巾无情地杀死,化作又一具美丽的尸体。

忽然,看着盛太太微笑的双眼,小麦感到一阵深深的恶心,有什么要从胃里翻腾出来。

转头看着外面的世界,路边广告牌上不断闪过“merrychristmas”,还有赶着麋鹿的圣诞老人。

盛太太伸手接住几片雪花,看着雪花融化在手掌心。

“小麦,我会去见警察的。”

说罢,盛太太沿着来时的足迹,穿过医院大楼门口的那片积雪。

盛赞也低头跟在母亲身边,耿耿于怀地回头看了要买一眼。

田小麦依然一动不动地站在雪地里,痴痴地看着他们母子的背影,渐渐隐没在医院大楼里,警官老王正在等待他们。

一粒冰冷的雪落到唇上。

她从包里小心地取出一张纸条,灯光照亮一行潦草的字——

我心里难受你

这行来自十年前的字,被埋入“坟墓”迟到了十年的字,渐渐被雪水打湿化开,就像一封出土的古代书信,一遇到空气就迅速化为乌有。六个平淡无常的简体汉字,也像六只蝴蝶张开翅膀飞舞起来。直到中间那两个字完全消失在雪夜深处。

没有了中间的“里”和“难”,只剩下“我心受你”。

我心受你

田小麦看懂了这句话的意思,合起来就是十八岁那年的夏天。一个少年对自己写下的誓言——

我爱你

迟到了十年,还算不算晚呢?

又一滴眼泪,热热的眼泪,融化了纸上的雪粒,也融化了中间剩下的“心”和“受”。

终于,她高高地扬起头,穿过茫茫无边的黑夜,穿过平安夜的风雪,看着医院的第十八层楼,想象某扇窗户里是手术室,想象那个男人已安全苏醒。

他睁开眼睛,回到了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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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凶网_小说作文

全文共 23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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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七和老头张开双眼一看,天哪,他们并没有回到地球世界,他们在一条漆黑一片的金属隧道中,这条金属隧道仿佛已经荒废了很久,镶满花纹的金属壁锈迹斑斑,还有大片大片剥落而下的生锈铁片撒在地上,隧道非常长,一直伸到望不到尽头的黑暗深处。

“这好象就是电脑屏幕上出现的那条隧道。”王六想了起来。

“见鬼,这是什么地方。”林七叫了起来“为什么我们还是回不了去。”

“没有理由,这不合情理,我已经解开了所有暗号,为什么还是回不去。”跟着老头和林七在隧道里转来转去王六绞尽脑汁地边想边走。

这是一个巨大的隧道迷宫,到处都是岔口,转着转着,连他们也开始乱了起来。

“慢”那老头好象想起了什么“我好象到过这个地方。”

“是吗?”王六开始激动起来“那你再想想你是怎么来到这里的,也许那就是暗号。”

“让我想想。”老头闭上双眼奋力想了起来“我曾经在这地方徘徊了很长时间,是的,我想起来了,我曾经在这里呆了很长时间。”老头开始兴奋起来。

“我只想知道你是怎样来到这里的。”王六不耐妨了。

“这里有个地方很有趣,我想起来了。”老头并没有理会王六的质问,他拉着王六和林七道“跟我来。”

老头熟练地带着他们在复杂的迷宫中左拐右转,眨眼间他们来到了一个巨大的金属广场,这是一个足足有十个足球场那么大的广场,头顶上有一片巨大的穹状玻璃罩,深邃无边的星空在玻璃罩外静静张开,一幢黑黝黝的巨大金属建筑物在广场中心巍然矗立。

“我好象就是从那里走出来的。”老头的眼神越来越兴奋,他拉着王六的手叫了起来。

他们象疯了似的向那幢金属建筑物奔去,那幢金属建筑物有一个巨大的狼口门,他们顺着从金属阶梯爬进了这扇巨大的狼口门,里面是一个四面都有椭圆形窗口的大厅,淡淡的星光从窗外扫入,静静地洒在一个放在地下的电话躯壳上。

“我想起来了,我就是拿着电话来到这个金属世界的,我想起来了。”老头兴奋地跳起了迪士高,他跟着又突然停了下来望着林七问“你是谁?”

“我是林七,你想干什么?”林七莫名其妙。

“你不是林七,我才是林七。”老头突然转身给了林七一拳,“啊”一声惨叫,林七被击倒在地。

“你疯了吗?”王六连忙冲上去拉住想扑上去的老头。

“他是假货,我才是真的林七,你难道忘了吗?”老头盯着王六大声喝道“我那个早上就是因为给你一个电话来到了这里。我已经在这个可怕的世界呆了三百年,你明白吗?就是因为这假货。”

“哈哈哈”林七发出了象女人一样的声音,他的脸开始迅速变形了,变成了一只全身发蓝,长满斑点的怪物,它是一只头上长着两只弯角可怕的羊头,三只红眼恶狠狠地盯着王六和真林七老头狂笑起来,他带了电似的声音在阴森森的大厅上萦绕“到现在才发现,可惜太晚了,本能我想养肥你们再吃掉,但看来我只能将就一下把你们生吃了,哈哈哈。”

“我不知道你是什么,不过我知道你一定有弱点。”王六充满信心地站在那只张牙舞爪的蓝色怪物面前“不然你根本不用变成林七来迷惑我们。”

“我只是觉得好玩,你知道吗?在我的这个世界里,事情是可以不停地重复,一次又一次,我要把你们生吞,然后变成人形大便拉出来,接着你们又重新变成人,跟着再生吞,再变成大便拉出来,哈哈哈,现在我不想玩了,我要你们永永远远被我不停地吃下去,然后不停地变成大便拉出来,哈哈哈。”羊头蓝怪伸出长着红指甲的利爪杀气腾腾地飘过来。

“你要变成我的朋友来戏弄我是因为你怕我的一样东西,刚才的那两个暗号已经证明了这件事,你害怕我们的思维力量,因为我们可以用思维操控你们。”王六盯着蓝色羊头怪道“变成一头绵羊。”他集中他的所有思维对准蓝色羊头怪发射。

“啊”羊头怪发出尖厉的叫声,它抱着头狂叫起来,它的全身冒出了很多巨大的血泡,这只怪物象疯了似的在地上打滚,“澎”一声,怪物的皮全炸开了,它的内脏迅速扭曲着变成了一只只会咩咩叫的绵羊。

变成绵羊的怪物见势不妙咩叫着跑了出去。

“原来那电话就是最后的暗号。”王六此时才可梦初醒。

“这么说我只要再打一次电话就可以回到地球。”已经变成老头的林七眼泪哗啦啦地流了下来。

“相信我,回去后你不会变成老头的,只要你坚信就会实现。”王六拉着林七的手鼓励。

“人间一日,地狱千年,我现在才明白了,生命最重要的不是你可以活多久,而是你活得开不开心。”林七抹光了自己眼中的眼泪拿起了电话,两个人的手紧紧握住了一起,“让冒充我们的两个怪物变成绵羊。”他们一齐发了个誓,接着林七重新按起了打去王六的电话。

“铃铃铃”王六被电话声吵醒了,他发现又回到自己的房间,他正躺在床上睡觉,他爬起来一接,是林七打来的。

“王六,你有没有看电视,全城都淹了,不知为什么,张五的那幢大楼不停地向外泻水,你看到他吗?”

“什么,”王六连忙朝窗外一看,天哪,外面已经变成了一片汪洋大海,一幢幢大楼变成了在水中的一座座孤塔,一条条船正在水面上穿梭往来,将一个个从窗口爬出的人救起。

“已经很多人跑上了山了,你还不走。”

“见鬼,到底发生了什么事。”王六不解地问。

“据电台报道,在张五的大楼,出现了一个巨大的洞口,大量的水从那里涌出,真不知张五那里发生了什么事。”

“奇怪,我好象记得有些东西跟张五有关,不过我再也想不起来了。”王六费尽脑汁想了想,不过他什么也想不起来。

“有一件事告诉你你也不相信,有两只绵羊在大厅出现,我想今晚我们可以吃羊肉火锅了,我在山上等你。”

“绵羊,”王六好象记起了什么,他好象记得在梦中,在一个很遥远的地方他在一个电话前发了一个誓,让两个冒充他们的恶魔变成两只绵羊,至于梦中其他的事,他没有办法再想起来。

“好,今晚我们一齐吃羊肉火锅,山上见。”王六放下电话,阳光从窗外淡淡地射入,水面上泛起粼粼金碎,一条船驶到了他的窗前,一位慈祥的老伯驶到了窗前问“快走吧,年轻人,大家都上山了。”

快艇载着王六和一大帮居民向远方在汪洋大水中出现的象孤岛一样的大山驶去,人类进入了新的洪荒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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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龙游记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12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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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快上课了。”大龙是一个中国小男孩,一头蓝发是天生的,他十分聪明。他生在一个很好家庭里,爸爸是大学里的教授,妈妈是公司的经理。不过,父母两希望大龙能成才,所以从小就给大龙学这个学那个,所以大龙从小几乎就没有玩的时间。现在大龙已经6年级了,他开始厌烦父母给他创造的生活,他希望有自己的时间,跟别的小朋友一样在一起玩。现在大龙为了,不去上辅导班而从窗户逃走了……

“大龙!怎么还没来啊!快迟到了。”妈妈竭力的叫的。“我上去看看。”爸爸大步走上楼,打开房门扫视了一遍,看见了打开的窗户一切都明白了,大喊:“孩子他妈你来看,大龙从窗户跑了。”

“大龙你来拉。”此时大龙正高高兴兴的跟朋友玩这呢。“太好了,我有自己玩的时间了,你帮我出的主意真好。”“没什么。”另一的朋友插话:“大龙你这样做不好把,那你晚上回去怎么办啊!”大龙兴奋的说:“管它呢。先玩在说。”

夜黑了,一身大汗的大龙回家了,到了家门口,突然想起今天是跑出来的,回家怎么办啊?只好呆呆的站在家门口,不敢进去。突然大龙从呆傻中清醒过来,鼓起勇气走进了家,一到家就看见爸爸妈妈坐在沙发上,大龙一句话也不说向自己的房间走去。妈妈用沉重的语气说:“大龙啊!今天去哪了啊!也不说一下。”突然加重语气说:“怎么连课都不是了啊!还学别人跳窗,玩了一身大汗回来。你原来可没这样过。坐下说清楚。”爸爸说:“你别用在公司命令人的口气对孩子说,大龙你先去洗澡,洗完在来说。”晚上大龙被父母骂了一顿后,就一直在想要是我可以自己生活,没有爸爸妈妈那该多好啊。

从那之后,父母把家里装上了防盗网,把大龙关在家里,大龙怎么也出不去,老师也请到了家里来。(那时是暑假)一天晚上,大龙同样在想着,我该怎么办呢?我真讨厌这样,要是我能够自由自在那该多好,或者没有爸爸妈妈。突然传来一个恐怖的声音:“你真想没有爸爸妈妈吗?”这声音把大龙吓了一大跳,当大龙回说:“你是谁。”就在也没有声音了。

大龙整天带着厌烦和恐惧的心理生活着,从那次被吓后大龙整天提心吊胆,睡觉也是用被子蒙着头。他极顶烦透了这种生活,他觉的他每天都被囚禁,一点自由都没有,就像个犯人,对他父母也是讨厌之极想早点离开他们。

又是一个晚上,大龙的心在最坏的时候,因为早上父母又臭骂他一顿。他又在想的,怎样可以离开这种生活,而且这次想的十分离谱。那个恐怖的声音又传来了:“你真的想离开你的父母吗?”大龙惊恐的说:“你……你是谁!”这次不像上次那样,这次那声音有回答他。“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回答我的问题。”大龙这次放大了胆子,大声说:“我想不想关你什么事,我想又怎么样,不想又怎么样。”“我可以帮助你。”那声音回答说。大龙高兴的说:“真的!”“真的,你快说把。”大龙兴奋的大喊:“我想!——我想!我当然想。你能怎么帮助我快说。”“好你要做好心里准备啊!我明天晚上在来找你。你要准备好一个运动背包,在带些吃的就可以了,记的吃的越多越好!”“好!”大龙爽快的答应了。早上大龙准备好了一切,终于到了晚上大龙十分兴奋的等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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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灵_小说作文

全文共 1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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幽灵原来一直以为,只有在橡木箱子里他才能酣睡。可是,现在事实却表明,

他根本不对。在秘密通道中那潮湿的石板地面上,他也可以睡得很香——小幽灵在

睡醒时差点儿想不起他是怎么来到这儿的。

这次,他没能听见午夜的钟声敲响,因为没有声音从上面的世界传到这下面来;

可是,他深信这时是午夜十二点。他觉得自己像往常一样睡足睡好了,就像午夜钟

声敲第十二下时他在箱子里醒来时一样。

在这下面他见不到的东西是蜘蛛网和灰尘。

“没有什么东西使得我鼻子里发痒,这太糟糕了!”他想,“如果我在醒来之

后不能打个喷嚏,我就会觉得浑身不舒服。”

像昨天他决定的那样,小幽灵想穿过井筒回到古堡去。他刚要打开铁门,忽然

又冒出一个新想法:

“假如我沿着秘密通道走到另一头去,会怎么样呢?我很想弄清楚它通到哪儿。”

小幽灵因他的新计划而变得很兴奋。他把钥匙串夹在胳臂底下,·开始沿着秘

密通道往前走。因为在黑暗中他的眼睛像猫眼一样锐利,所以这并不困难。他沿着

地下通道越走越远——最后,来到了一个通道分岔的地方。

小幽灵愣住了,停了一会儿。

“我该往右还是往左呢?”他思忖着,“真难办!看来,最好还是数钥匙:”

右……左……右……左……右……左……“

钥匙最后确定是往右走。那好吧!小幽灵毫不迟疑地拐进了右边的通道。这里

很潮湿。又湿又冷。不时有老鼠从他面前的路上穿过。他们在黑暗中闪电般地出现,

又问电般地消失。他们不让小幽灵来得及向他们打听这条秘密通道究竟通往何处。

“它总会在什么地方终止。”小幽灵心想。

不久,小幽灵又来到了一个岔路口。为了简便起见,他这次径直往左拐。接着,

通道越来越频繁地分岔。小幽灵明白了,他这是进入了一个岔路密布的地下通道网。

整个猫头鹰岩及其周围地区都被掏空了。

“开凿这些地下通道要花费多少气力呀!”小幽灵心想,“我可不羡慕那些在

岩石中开凿掘进的人。这想必是一种非常辛苦的累活儿!”

地下通道在某些地方因为年久失修快要坍塌了。然后,小幽灵又翻越了一个个

瓦砾堆和碎石堆。有一次,他来到了一道结实的铁栅栏旁边,铁栅栏的左右两边都

嵌入岩石里,堵住了通道。铁栅栏是打不开的,但是,那又怎么样呢?小幽灵可以

在需要时把身体缩得很细小。从这道栅栏的铁条之间钻过去,对于小幽灵是轻而易

举的事。

他又走了几米之后,通道就到了尽头。他头顶上是一个狭窄的、竖直的岩洞,

洞顶上有一扇上了锁的铁门。

“这将通到哪儿呢?”小幽灵思忖。

他没有多想,摇了摇手中那个有十三把钥匙的钥匙串。

这时,铁门开了,啪咯一声向上掀起。从外面照射进来的是——耀眼的日光!

“啊哟!”小幽灵想,‘外面不是半夜?“

他把头伸出洞外,四下张望。

他看到的第一样东西是两只紧贴着他的鼻子的锃亮的黑皮靴。穿皮靴的那个人

穿着一件缀有闪闪发光的铜纽扣的蓝色外衣,戴着长长的白手套,头上戴的帽子也

是白的。

小幽灵不知道这个戴白帽子的人是交通警察一而那个交通警察也不可能料到,

在小城里这个交通最繁忙的十字路口的中央,这个有一双白眼睛的黑影子会从地底

下突然探出头来,而且竞然是个小幽灵!他还以为是个管道清理工呢。

“您说,您是不是疯了?”他叫道,两手叉腰,“您这是怎么回事,竟在这儿

掀起盖子,阻碍交通?!请您马上回到您那个洞里去——但是要尽快!”

在十字路口停车的汽车司机都无法解释警察为什么让他们在这儿等候。有些司

机不耐烦了,开始鸣喇叭。但是,小幽灵困这个警察责骂了他而非常恼火。‘

他开始鼓气,直到他的头像一个雨水桶那么大。那么粗。然后,他撅起嘴,让

气流冲出来,发出好像气球撒气那样的哄哄声。

“咝——”小幽灵把交通警察头上的白帽子吹跑了。

那个可怜人吓得险些晕过去。他瞪大了眼睛站在那儿,脸色惨白。

“这回你看到了吧!”小幽灵说着,咯咯地笑了。他心满意足地退回到地下通

道,啪喀!盖子在他的头顶关上了。

那个交通警察过了好一阵子才从惊恐中清醒过来。至少过了五分钟,他才又举

起胳臂,让那些停在十字路口上不停地鸣喇叭的汽车继续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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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简介

全文共 9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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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是唐七编著的小说。“三生三世”系列的第一部,首版2009年由沈阳出版社发行。

该书讲述了青丘帝姬白浅和九重天太子夜华的三生爱恨,三世纠葛。一个宁愿醉卧十里桃林忘尽前尘,一个情深不渝三生三世枯等成灰。累世情缘,谁捡起,谁抛下,谁忘前尘,谁总牵挂。忆当时年华,谁点相思,谁种桃花 。

内容简介

网络版

远古众神凋零,现今只存了龙族、凤族、九尾白狐。这唯一的一个女儿长得颇好,却是个炮灰命。活到十四万岁,共遇得五朵桃花。

一朵碍于异族不能通婚,那思慕尚处于萌芽期,便被该桃花的爹娘终结了。

一朵误以为她是个男儿身,纠结于这段断袖情,待出现个跟她长得相似的女子,立刻便跟着人跑了。

一朵是他爹娘亲自做主给她定的亲,待到他们家走一趟,却看上了她的婢女,两人私奔了。

一朵在心底里暗恋她暗恋了万儿八千年不敢表白,待鼓起勇气来表白时,她前未婚夫的爹娘为了补偿她,又与她重新结了一门亲。

前头四朵桃花有三朵都是烂桃花,唯一算得上好的一朵,却又是个才打骨苞儿的。

这五朵桃花中的最后一朵,是她命中注定的夫君,九重天上的太子夜华。恩怨纠葛如浮云过,她遗憾没在最好的年华里遇上他。

2009第一版

“你若敢死,我立刻便去找折颜要药水,把你忘得干干净净”

他的身子一颤,半晌,扯出一个笑来,他说:“那样也好。”

他在这世上,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是,那样也好。

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你有没有恨过一个人?

这世间再没一个凡尘女子素素,九重天上的太子夜华,不过是白浅上神做的一场梦,带着无尽苦楚和微微桃花色。

2012修订版

美梦终究会醒,支离破碎后,她端起了孟婆汤,永远忘记这一段尘缘。

三百年后,东海龙宫中,她与他不期而遇,再生再世,再次面对这个负心人时,她淡然如风,却不知他为何用冰冷的手一次次摩挲过她的双眼。

三生三世,她和他,是否注定背负一段纠缠的姻缘?

三生三世,她和他,是否终能互许一个生生世世的承诺?

桃花灼灼,枝叶蓁蓁,妖娆伤眼。

记忆可以封存,可惜有时也会背叛,忘得了前世情缘,忘不了桃林十里,亦忘不了十里桃林中玄衣的少年。

这一世,东海水晶宫,他们不期而遇。

不是每个人都能看透这三生三世的爱恨交织,只要你还在,只要我还爱,那么,这世间,刀山火海,毫不畏惧。有些爱,藏在嘴边,挂在心尖。浮生若梦,情如流水,爱似桃花。[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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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长篇小说的写作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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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是依托网络基础平台,由网络作家发表的小说。它是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兴小说类型。小编收集了网络长篇小说的写作技巧,欢迎阅读。

一、要强化写作的难度

当代小说普遍越写越轻、越写越粗糙,很多小说都是作家闭门造车的结果:从经验层面上说,没有生机勃勃的细节和场景;从精神层面上说,没有自身的体验和心灵的说服力——苍白和虚假,几乎成了当代小说写作的通病。消费潮流在过度地消耗小说,小说写作已经失去难度。没有难度的写作,不过是一种平庸的复制——无论是经验的自我重复,还是精神的变相克隆,都意味着对写作的创造精神的放弃。重申写作的难度(艺术的难度和心灵的难度),就意味着作家必须对艺术世界有独特的发现,对人性世界有崭新的认识,因为小说写作的使命并不仅仅是讲一个故事,它还需要完成一种故事精神,还需要书写广大的世道人心,从而为当下的生存境遇作证。然而,就当下的长篇写作的现状而言,叙事上的探索几乎已经停止,写作似乎演变成了一种经验的较量。一些能对经验进行精细摹写的作品大行其道,但很少人会去追问:在这些经验的下面,作家对世界、对人心究竟有多少新的发现?比如,毕飞宇的写作才华是显著的,他的《玉米》就以精细著称,获誉良多,大概是受了外界的鼓舞,毕飞宇近年的写作,包括他新出版的长篇小说《平原》,都往《玉米》的路子上用力,可在我看来,他之前的《青衣》,无论是对存在的发现还是对人心的洞察,都远在《玉米》之上——毕飞宇如果选择的是沿着《青衣》的写作路子往下走,他的成就我想会大得多,因为《青衣》是真正对人性的书写有创见的小说;而如何获得写作创见,许多时候,就是一个作家所面临的最大的写作难度。长篇小说尤其如此。它的核心品质,任何时候都应该是复杂和丰富,而不是一些作家所说的简单和直接;一旦取消长篇小说在精神书写上的复杂性和在人性展开上的丰富性,也就取消了它在写作上的难度,这样,长篇小说的泛滥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要扩展经验的边界

尽管本雅明在二十世纪上半叶就预言经验已经“贫乏”和“贬值”,并对故事表现出了强烈的不信任,但随着消费主义的迅猛崛起,经验和故事在小说写作中的地位依然牢不可破。只是,在这些盛行的挂着个人标签的经验丛林中,许多的“个人经验”,都带着公共价值的烙印,它并没有脱离某些思想总体性的支配。正因为如此,今天的长篇小说才会呈现出那么多相类似的经验类型——无非是身体的或肉欲的,官场的或商场的,野史或者传奇;不仅经验投合了市场的趣味,就连经验推进的方式都大同小异。相反,二十世纪中国那些沉痛的现实却少有人正面触及。胡适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一文中说:“近人的小说材料,只有三种:一种是官场,一种是妓女,一种是不官而官,非妓而妓的中等社会,(留学生女学生之可作小说材料者,亦附此类。)除此之外,别无材料。”

今天的小说材料,又何尝不是翻来覆去地用这三种?

“除此之外,别无材料”之困境,在当下的长篇小说界,反而有越发严重的趋势。当作家那点有限的个人记忆、个人秘史被腾空之后,写作将何以为继?当“作小说的人的报酬也丰富起来了”、作家的生活日益优越之后,他和自己身外那更广阔的现实如何再建立起亲密、内在的关系?或许因为看到了这一危机,我才特别推崇像莫言的《檀香刑》和贾平凹的《秦腔》这样的长篇:莫言处理的是他没有经历过的历史事件,贾平凹所写的是他已经远离多年的乡土生活,但都写得逼真而惊心动魄——他们对自己的叙事对象,显然是下了苦功去研究的。这样的写作确实大大扩展了当代小说经验的边界。所以,我认同格非所说的话:“中国作家在经过了许多年‘怎么写’的训练之后,应重新考虑‘写什么’这一问题。”——怎么写固然重要,但写什么也同样考验作家面对世界发言的能力。世界不能沉默,人必须站出来说话,这是我对长篇小说写作的一个迫切期待。

三、要有叙事的说服力

小说有了好的材料、新的经验之后,还要找到一种好的叙事方式来表达它。

关于叙事,许多中国作家都是受了训练的,他们在大的方面很有想法,但在叙事推进的细节上,却往往因为漏洞太多而缺乏说服力。有些是语言的情境不合,有些是情节的逻辑不对,有些是人物性格前后断裂———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疏忽,往往会瓦解整部长篇小说的真实根基。王安忆在《大家》二○○五年第六期发表《小说的当下处境》一文,里面专门谈到了小说中的“生计”问题,也就是小说中的人物是靠什么生活的?她认为,作家必须谨慎地回答这个问题。“如果你不能把你的生计问题合理地向我解释清楚,你的所有的精神的追求,无论是落后的也好,现代的也好,都不能说服我,我无法相信你告诉我的。”这话说得真好。小说一旦写得叫人“无法相信你告诉我的”,这个小说肯定就失败了。今天的作家们,有多少人真正在意那些微小的细节对读者的说服力?

我读过一个著名作家的长篇小说,他里面为了表现一个绝望的诗人如何想同文坛决裂,就说,他把每天收到的各种杂志报纸拆都不拆就扔到厕所的马桶里放水冲掉——现实中能找到那种可以把成堆的杂志都冲掉的马桶吗?我还读过一个更著名的作家的长篇小说,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期的故事,里面写到:“他知道自己在厕所里偷看到的五个屁股,有四个是不值钱的跳楼甩卖价,可是林红的屁股不得了,那是价值连城的超五星级的屁股。”“他不再供应免费的午餐”等等。——“跳楼甩卖价”、“超五星级”、“免费的午餐”这样一些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才出现的词,将它用在六十年代的现实语境里、用在主人公的自叙(“他知道”)里,语言上的粗糙自不待言,叙事上的说服力也随之土崩瓦解。这样明显的叙事漏洞,我还可以在今天的长篇小说写作中找出许多。必须看到,小说的真实是在叙事中一点点地建立起来的,忽视细节,滥用词语,都会导致叙事说服力的丧失;没有说服力,就无法唤起读者对小说的基本信任——无“信”,就无“立”;立不起来的小说,绝不会是好小说。这让我想起瞿世英在《小说的研究》中所说的:“小说怎样才有好材料呢?最要紧的是一个‘信’字。”“材料不可靠,布局不会好的。”秘鲁作家巴尔加斯"略萨在《给青年小说家的信》一书中,也举《堂吉诃德》和《变形记》等小说为例子,指出作家在讲述的内容和讲述的方式上的统一,才使得这些作品“被赋予了一种不可抗拒的说服力”。这些都是写作的金玉良言。摹写现实的小说假若在材料(情节和语言)上无“信”,在叙事上

四、要有“文章”的从容

当下的长篇小说大多数都写得太紧张了,叙事缺乏耐心,写人记事也不放松,过分强调故事和冲突,反而失了写作的平常心;小说虽然写得好看,但没有味道。特别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之后,中国作家越来越受西方语言哲学和形式主义美学的影响,写作的技术日益成熟,可写作所要通达的人心世界却越来越荒凉——小说如果只是故事的奴隶,而不能有效地解释人心世界的秘密,小说存在的价值也就变得非常可疑了。近读王蒙新出版的长篇小说《尴尬风流》,感触很多。它里面的三百多个小故事,都是些闲散的生活笔记,这些闲心、闲笔,使《尴尬风流》看起来不像长篇小说,而更像是一篇篇“文章”。我以为,这种“文章”传统的恢复,恰恰是得了中国小说的神髓的。中国小说的叙事精神,从来不是只跟着情节走的,它在制造故事的同时,往往也把小说叙事当作“文章”来经营。比如,《水浒传》第二十五回,写潘金莲毒死武大郎,这么凶险、狠毒的场面,可作者仍然不忘来一句“看官听说”:“原来但凡世上妇人哭,有三样哭:有泪有声谓之哭;有泪无声谓之泣;无泪有声谓之号。当下那妇人干号了半夜。”——这就是写“文章”时才有的闲笔,这就是一个小说家的从容。中国古典小说中常常穿插诗词歌赋,甚至故意将故事情节停下来,大写一个人的穿着或者一桌酒菜的丰盛,其实就是为了缓解小说本身的紧张,使小说因为具有了“文章”的味道,而变得从容、沉着——这是中国小说独特的叙事艺术,在今天,它差不多就要失传了;而《尴尬风流》的出现,再次提醒我们,中国当代小说的困境之一,就在于许多作家把小说写得太像小说了。为了满足读者的阅读期待,作家在小说中不断地加快叙事节奏,编造曲折情节,几十万字的小说写下来,没有一处是体现作者的闲心和闲笔的,也毫无“文章”该有的那种从容、潇洒的风采,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缺憾。

五、要对世界存一颗赤子之心

刘半农说,小说家最大的本领有二,“第一是根据真理立言,自造一理想世界。……第二是各就所见的世界,为绘一维妙维肖之小影。”(《诗与小说精神上之革新》)我想,联系“理想世界”和“所见的世界……之小影”之间的绳索,就是作家的“心”。“心”是一部小说的魂灵。张横渠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由此引申,最好的文学,也该是找“心”的文学、寻“命”的文学,在作品中建立起了人心世界的丰富维度的文学。这方面,《红楼梦》是最杰出的范本。曹雪芹写林黛玉“泪尽而亡”,突出的正是她的心死。在第四十九回,黛玉对宝玉说,“近来我只觉心酸,眼泪恰像比旧年少了些的,心里只管酸痛,眼泪恰不多。”———以眼泪“少了”来写一个人的伤心,这是何等深刻、体贴、动情的笔触。所以,脂砚斋指出,曹雪芹在写林黛玉“泪尽而亡”的同时,他自己也是“泪尽而逝”。这点可在脂砚斋对“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这句的批语上看出:“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没有一颗对世界、对人类的赤子之心,又何来“泪尽”、“泪亦待尽”这样的旷世悲伤?王国维赞李后主的词“不失其赤子之心”,叶嘉莹评李后主的词“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说他一语直指宇宙之心,这些都和脂砚斋评《红楼梦》有异曲同工之妙。可是,当代小说能让作者弹泪、让读者摸到作者的赤子之心的又有几部?从新闻里找材料,从影碟里找灵感,从流行里找元素,这几乎成了当代小说写作界的一大景观。写作正在失去基本的诚实,作家之“心”正在死亡;虚构成了和“心”无关的编造,写作就越来越像是一种精神的作假。基于此,长篇小说写作的理想出路,极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恢复“心”之尊严,使写作再次深入到人心世界,重铸真实、感人的力量。金代元好问有两句诗说:“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意思是一个人写的文章若不是发自内心的真话,又怎么好意思拿出来见人?

这话用在小说写作上也合适。尽管小说所写的多为虚构,但它内部的精神潜流,却需扎根于那颗真实、温润的“赤子之心”——如果说,短篇小说的写作还能靠技巧取胜,那么,长篇小说的写作所考验的就完全是一个作家的心灵质量了。

当然,关于长篇小说写作,所要重申和强调的,远比我上述所论的要多得多。

但所谓的常识,其实就是基本的事物,是写作所要遵循的最低限度的原则。难度、说服力和赤子之心,是长篇小说写作不可或缺的精神品质;扩展经验的边界,重获“文章”的从容,也是长篇小说写作应该正视的问题。

从这里出发,长篇小说才有可能获得新的写作尊严和精神气度。而对于那些无视这些写作常识的人,我愿意借略萨在《给青年小说家的信》一书末尾所说的话来劝告他:“请忘掉一下子就动手写长篇小说的念头。”

在情节紧张的时候,要采用短小精悍的句子,句子中要采用短词,少用结束语,要写得突如其来。当你做到这些的时候,紧张气氛就可以油然而生了。与此相比,在气氛比较沉闷的情节中,到处笼罩着寂静和安宁,此时就要使用较长的句子,较长的词语,较长的段落,以及更多的结束语。这样做就会自然缓和紧张气氛。当你在构思小说时,就要确立写实的态度。只在通过观察、思考你才能准确地描绘出一幅幅场景,使人物具有可信性。他们以固有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和味觉进行着他们的日常工作。好了,正如我前面说的,味觉是最难写进小说中的,但是五种中有了四种也不算坏。

应用这五种感觉,利用句子结构来创造或缓慢或紧张的气氛,这样你写出来的小说读者就不能丢下了,因为它们是那样真实可信。

抓住兴奋点:

对小说家而言,能始终抓住那极具魔力的兴奋感就是最大的奖励。——菲立兹?;惠特尼

在作家的一生中,有许多令人兴奋的时刻。如果这些时刻是在经历了被拒绝和失望之后,那么将更加令人喜悦。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些时刻,第一次听到编辑对我鼓励的话语,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文字被印刷出来,或者第一本自己的小说握在手中时的狂喜。我坚信,对任何一位小说家而言,真正的“兴奋之巅”是无处不在的。而且,它还会不断地涌现,因为我们学会了如何去激发它。我是指当一部新的小说在构想时,脑海中所出现的第一缕闪光时的奇妙时刻。在一个新故事(或小说)的最初构思中不断闪现时,作者会有一种眩目的感觉,我们通常会觉得这将是自己所写的最好的作品。

这种奇妙的感受可能常在片刻间出现,我会带着此种感受度过几天或几个星期。这些思想中的闪光聚集着如此多的奇异光彩,好像由于某种魔力而不断地闪烁着。

于是,我把它们写下来。我总是很高兴地写出一个又一个故事的开头,但是偶尔才完成一个完整的故事。我写出来的东西永远不如我梦想中的完美,我太心急了,当我发现自己仅仅是给故事开了个头,必须把它们进行下去的时候,我便失去了兴趣。魔力消失了,于是我又不断地放弃那些故事。

我羡慕那种能够沿着最初的构想,并把它发展成小说的作家。但是我却无法一蹴而就,所以我必须在动笔之前,明确写作的方向。我找到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保护那些最初的闪光点,并使之继续闪亮或者再现。我发现自己在写到30页左右时,如果仍能保持初始的兴奋状态,我的兴趣就会被高度调动起来,直到完成作品。

最初的兴奋能持续多久是因书而异的。我先花些时间在笔记本上设计人物,搜集情节中的零碎片段,明确我的写作方向,或者草草记下脑海中曾涌现过的东西,直到我必须动笔的那一刻到来。那一刻总是在我还没完全设计好时就来临了,我从不拒绝那股推动力,至少我可以先为我的故事开个头。为了奖赏自己,我通常会先写上几页,这对写作的连续性是有益的,它能随时帮我回到人物和情节的构想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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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摆渡人读后感

全文共 10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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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接近尾声,夜已经很深了,结局就在最后一页,我却并不好奇。因为, 对于迪伦和崔斯坦而言, 不论这场成长的私奔成功与否,都是值得的。

虽然是本奇幻小说,但读着总能让人想起发生在近前的一些小事,总也忍不住泪珠滚落。

*恶魔

迪伦往返荒原两次,无数次与恶魔交手,神奇的作者用不同的笔触描绘出形形色色的恶魔形象,每一次席卷而来的都凶恶有加,但各有不同,仅仅是这些文字的精心处理也能让读者津津有味。

“我死了吗?”迪伦问道。很平静。

能够好好生活的时候,世界总是一片冷漠,同学排挤,家庭破碎,孤单又弱小,没有那么多的兴趣和留恋才会真的能够平静下来吧!但是奔向新世界一样要跋山涉水、战天斗地。从尖利呼啸、嗜血的恶魔掌中逃生,以坚强的意志力和信仰才能在另一个世界里等待期待的人出现。其实,死过去也没有那么简单。那个世界里没有几个兴风作浪的妖孽?

另有一说,恶魔再强大,强不过心魔。荒原上的路途正是我们内心灵魂的影射,天气的变化,也是我们心情的反照。心宽自然天地宽,修行是生生死死都存在的课题。

*留恋

《我不是天使》故事中,美丽的女子虽有亲人却把遗产赠与一面之缘的陌生人。听来不可思议,其实是亲人都不需要她的赠予。死后尚如此寂寞,活着时是多冷清啊!

我们能够和父母热火朝天地吵架拌嘴,和伴侣大动干戈维系婚姻,和朋友因为联络多少而烦忧·····每天不知所终地在矛盾中穿行,被各种关系牵绊负累的时候,又是多少人羡慕的热气腾腾的生活呢。

那些因为委屈留下的眼泪,因为气恼而揉成一团的眉毛,因为嘲笑而抽动的内心,因为紧张而痉挛的小腿,都是行将就木时无比留恋的点滴。

因为留恋能生发出许多勇敢,但也许是怯懦。

于是迪伦在回到极乐世界之后能够有毅然决然的决心穿越满是荆棘和恶魔的荒原寻找崔斯坦。然而崔斯坦却因为不愿失去而驻足不前。

怯懦也好勇敢也罢,只有在乎了,觉得重要时才会去权衡。

*值得

我不会失去她!我不会失去她!

她是个值得保护、值得关怀的灵魂。他愿意为这个灵魂献出自己身体的一部分。

真正的死亡是魂飞魄散,的确吓人。但是待在这个地方有什么意义呢?她还是像面对荒原之前那样形单影只、落落寡欢。不值得为这样的等待付出一生的时间。

生活有太多的规律可循,也有太多不知由谁制定的规则必须遵守。久而久之,我们就害怕逃脱,害怕因为一时的坚持和冲动而毁去平平庸庸波澜不惊的生活。但是,那些所谓的条条框框其实就是拴在老虎脖子上一根脆弱的锁链。果敢地冲破了,就获得了自由。

平淡生活是令人向往,但是我们千辛万苦过桥喝汤挤破头为人,不就是来寻找不一样、体现各自价值的么?

所以,为各自的一个信仰,做出选择。前进或是等待。

相信,有一天会在遥望的路口看到你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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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红尘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5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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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木舟最新二十万字长篇小说《一粒红尘》由中国文联出版社出版。下面是相关的作文范文,欢迎欣赏与借鉴。

内容简介

有的时候生活能成全一段爱情,有的时候生活能逼疯一段爱情。书籍封面有的时候青春能成就我们的理想,有的时候青春只是黑暗的坟墓,理想至此剧终。从此人生漫长,得到的尚未得到,失去的就此失去。

叶昭觉与简晨烨的感情始自高中,也有过青葱纯白的曾经,只是那些美好一旦遭遇张牙舞爪的生活就变得如此不堪一击。随着闺密邵清羽的情感变故、泼辣女生乔楚的疯狂追逐让她们的青春变成了一个旋涡,吞噬了所有人的悲喜……

第一章

原来一个人到了最伤心最绝望的时候,是不会顾忌尊严这回事的。

第二章

他是如此美好,我只有在看见他的时候,才会相信苦难的人生中还有美好。

第三章

你以为不会离散的那些,终究还是离散了,你以为能够紧握在手中的那些,原来只是过眼云烟。

第四章

那些隔在我们之间似有若无的东西是什么,那些把我们从原先密不可分的关系变得如此小心翼翼而生分的力量来自哪里,我们的未来与当初的设想会严丝合缝还是天差地别?

第五章

她手中紧握着一把荆棘,每当我稍稍想要松懈一下的时候,便会对准我贫瘠的背部狠狠地抽下去,每一次,从不迟疑。

第六章

我曾经对这段感情有多笃定,而今对人生就有多灰心。

第七章

我像一粒小小的尘埃,飘浮于浩瀚的宇宙,我生在水里,我长在树上,我从来没有这么自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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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励志小说NO9.《平凡的世界》

全文共 8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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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路遥

【阅读推荐】  推荐指数:★★★★★

平凡的世界》是中国著名作家路遥创作的一部百万字的长篇励志巨著;这是一部全景式地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的长篇小说;全书共三部;作者在中国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中期近十年间的广阔背景上,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纷繁地交织在一起,深刻地展示了普通人在大时代历史进程中所走过的艰难曲折的道路;读来令人荡气回肠,不忍释卷;被誉为“茅盾文学奖皇冠上的明珠,激励千万青年的不朽经典”。

掩卷深思,心中浮浮沉沉,颇有感叹世事沧桑 ,人海茫茫之情,正象路遥在后记中写道“希望将自己的心灵与人世间无数的心灵沟通。”

近几年长篇小说中表现农民生活和农村题材的不少,确实也涌现出一些力作,如陈忠实的《白鹿原》、赵德发的《缱倦与绝决》,这些作品的背景确也波澜壮阔,纵横数十年。但我认为,若从对时代脉搏的把握和对重大历史事件的小处着笔来看,《平凡的世界》显得更加大气。

《平凡的世界》是一部现实主义励志小说,也是小说化的家族史;作家高度浓缩了中国西北农村的历史变迁过程,作品达到了思想性与艺术性的高度统一,特别是主人公面对困境艰苦奋斗的精神,对今天的大学生朋友仍有启迪。

【故事梗概】  励志指数:★★★★★

《平凡的世界》时间跨度从1975年到1985年,全景式地反映了中国近10年间城乡社会生活的巨大历史性变迁;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以整个社会的变迁、思想的转型为背景,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画了社会各阶层普通人们的形象,成功地塑造了孙少安和孙少平这些为生活默默承受着人生苦难的人们,在这里人性的自尊、自强与自信,人生的苦难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纷繁地交织,读来令人荡气回肠,不忍释卷。

而书中最引人感动的,还是孙氏兄弟不甘为命运的玩偶,在沉重的生活中发掘自己被禁锢的价值,自强不息的命运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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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小说排行榜

全文共 10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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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小说是网络小说最热门题材的一种。其基本要点是,主人公由于某种原因从其原本生活的年代离开、穿越时空,到了另一个时代,在这个时空展开了一系列的活动,情情爱爱多为主线。下面小编为你推荐10部超经典的穿越小说,有兴趣的读者一起来看看吧。

经典穿越小说推荐1:《梦回大清》

简介:热情如火的十三阿哥、深沉内敛的四阿哥、命运多舛的小姐妹、威严的康熙皇帝……无数在史书中读过人物,带着各自的喜怒哀乐,纷至沓来……一个生活在21世纪的女孩子,故宫里的一次迷路,竟穿越时空回到了清朝,并身不由己地进入危机四伏的皇宫内院...

经典穿越小说推荐2:《云中歌》

简介:精明不羁的王爷刘贺、韬光养晦的皇孙刘询,在刘弗陵的幕后安排下,那万人景仰的位置终于有了新的主人。朝堂上风云迭起,皇位之争更是如箭在弦。一个崭新的时代正在徐徐展开,然而这万丈光芒之下,一个巨大的阴谋才刚真正浮出水面。

经典穿越小说推荐3:《大漠谣》

简介:西汉武帝时期,小狼女玉瑾被西域匈奴单于账下的一汉人救起,跟随他学习读书武艺,并与单于的五子们一起长大。匈奴一场政变,小玉被迫来到长安,路上先后遇到温文尔雅的孟九和英姿勃发的霍去病,一场爱情故事拉开帷幕。

经典穿越小说推荐4:《兰陵缭乱》

简介:天真明媚的绝色女子,风华绝代的世家公子。生存于南北乱世,挣扎于禽兽王朝,上演着曼妙离奇、清绝感人的家仇、国恨、爱情、亲情、友情的一幕慕。

经典穿越小说推荐5:《穿越时空之后宫育儿》

简介:大内后宫,三大贵妃之一的李娘娘因难产香消玉殒。此时,现代世界少女李沁沁因为一罐饮料,穿越到了李娘娘身上。未婚的李沁沁,一穿越竟然成了生产过的贵妃,不得不代替李娘娘养育起刚出生的小公主。然而,一个尊贵的后宫贵妃,赶走奶妈,亲自给小公主喂奶,还煞有其事地写育儿日记,在各宫娘娘们看来,这简直是自甘。更悲惨的是,李娘娘还是个不得皇上恩宠的贵妃……

经典穿越小说推荐6:《瑶华》

简介:没闹清楚就回去了,不但回到了康熙年间,还从现代的“灰姑娘”摇身一变成了得宠的王府格格。面对围绕自己的形形色色的阿哥们,我的口号就是:看准历史方向,牢牢巴结未来的皇帝四阿哥,混吃骗喝,说不定哪天又迷迷糊糊地“咻”一声回到现代呢。

但自从嫁给了八阿哥,周围的气氛好象变了很多。洞房夜窗外雪地里那双幽暗的双眸似乎预示着某种不祥。一年年过去,八阿哥的爱似真似假,该怎样逃脱命运的安排?四阿哥会不会对我们动手?冥冥中,谁在操纵着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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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想症患者小说

全文共 31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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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妄想症是人的一种执念,执念过甚就会变成病症。下面是妄想症患者小说,欢迎阅读!

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个四十岁的老男人叫杰克,人们都说他有妄想症。

杰克感到痛苦和孤独,因为人们都不理解他。他确实有和小鸟一样在天空中飞过,深夜和月亮踩着软绵绵的白云一起跳过舞。

花儿每天都在对他微笑,向他问候早安。

蚂蚁也曾乘着落叶随风一起和他共进晚餐,这是多么美妙的一个夜晚。

可是人们不相信,都说他不只有妄想症,还疯了,于是杰克被强制的关在了精神病院里。

杰克等啊等,最后终于在一个雷电交加的雨夜逃走了。

磅礴的大雨,可怕的雷声,让杰克慌不择路的一直奔跑。

他跑啊跑啊,跑啊跑啊,突然跌倒在了一棵枯树下。

“哦,天啊!太可怕了!太可怕了!”杰克哆哆嗦嗦的爬了起来。

雨水和雷声敲击着他的身体和灵魂。

杰克全身都湿透了,又累又饿,他不知道接下来该去往哪里了。

就在这个时候,杰克看见了一只狗向他走来。

“你好,请问你知道哪里有人家么?”杰克问。

那只狗不理他,继续往前走。

杰克追上去,挡在了它的前面。

“请你告诉我,我现在又累又饿,全身都湿透了,需要一个躲雨的地方。”杰克哑着嗓子请求它。

那只狗斜着眼睛看了一眼杰克,说:“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杰克。”杰克回答。

“你跟我来吧,我叫贝贝,前面就是我家主人的农场了。”说完贝贝不管杰克有没有跟上,自己就先走了。

杰克在后面远远的跟着贝贝,果然不到一会儿,就看到了一个农场。

杰克敲门:“有人吗?请问有人吗?”

门开了,是一个少女。

“哦,天哪,快请进。”少女说。

“谢谢。”

杰克进了屋,少女把他带到了壁炉前并且给了他毛巾。

“我叫朱莉,你叫什么名字?”朱莉问。

“杰克,我叫杰克,不过通常人们都叫我疯子杰克。”杰克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朱莉端来了一盘吃的,是面包和奶酪。

“给你,一定饿了吧,这么大雨,你怎么一个人在外面?”朱莉把盘子递给杰克。

杰克接过盘子说:“我刚从精神病院逃出来,不知道怎么的,跑到了这里,幸好有你家的贝贝好心给我带路。”

说完指了指在壁炉另一边烘干毛发的贝贝。

“这么说,你真的是精神病人?”朱莉问。

杰克边吃边耸了耸肩,说“你觉得呢?”

朱莉摇了摇头。

“对了,家里就你吗?”杰克问朱莉。

朱莉说:“现在是的。”

“嗯?发生了什么事?”杰克疑惑。

朱莉说:“在不久前,我爸爸失踪了,农场现在就只剩下我了,不过,再过不久,连农场也要倒闭了。”

朱莉皱紧了眉头。

“你爸爸叫什么名字?这里又怎么会倒闭呢?”杰克问。

“我爸爸叫格里,前不久爸爸说要去山里找找看有没有新的草地,结果到现在都没有回来。农场因为长期没有青草供应,奶牛们都快要卖完了。”

“那你没找过么?”杰克说。

“找了啊,找了好几天,就是找不到啊!”

说着朱莉就伤心的哭了起来。

杰克搁下盘子,走到了朱莉身旁,说:“不要伤心了,有什么需要帮忙的你尽管告诉我。”

朱莉擦干了眼泪说:“那你能帮我找回爸爸么?农场需要我,我走不开。”

“你爸爸是在哪里失踪的?”杰克问。

朱莉走到一扇开着的窗户前,指了指“就是那里。”

借着外面的闪电,杰克看见了一片黑色的森林。

“等明天天亮雨停了,我就去帮你找,以此来报答你的收留之恩。”杰克说。

朱莉感激的点了点头。

“我可以带着贝贝么?”杰克问朱莉。

这时候贝贝开口了:“我才不要去呢,你这个肮脏的人类,谁知道你安的是什么心。”

说完又自顾自的趴着休息了。

朱莉走到贝贝的身旁,说:“贝贝,求你了,帮帮我吧!”

说着竟抱着贝贝哭了起来。

贝贝转过头来伸出舌头舔了舔朱莉的眼泪,说:“好吧,为了我的小主人,我就暂且相信你一次,要是路上敢耍花招,看我不咬死你。”

说完还恶狠狠的对着杰克龇牙。

第二天,雨停了。

朱莉准备了一大包吃的让杰克带上。

“求你,一定,一定要带回我的爸爸!”朱莉拉着杰克的手臂,眼睛里面充满了未落下的泪水。

杰克点了点头,说:“放心吧,我一定会的。”

一人一狗就这样在朱莉的注视下,走进了森林里。

杰克和贝贝一直走啊走,忽然在森林里的一棵树下捡到了一只褐色的皮鞋。

贝贝用鼻子嗅了嗅,说:“这上面有我家主人的气味,应该是他掉的。”

杰克四下看了看,没有发现任何人的脚印。

“奇怪,怎么会没有脚印呢?”杰克疑惑。

贝贝也在四处嗅了嗅,没有再发现任何气味。

“再往里面走走吧,没准能找到另一只鞋子。”贝贝说着就先走到了前面。

杰克跟上。

不知道又走了多久,杰克带的粮食都吃得差不多了。

杰克有些疲惫的坐到了一堆掉落下地的枯叶上面,大口的喘气,说:“你家主人不会是遇难了吧?我们都找了这么久,也没见到第二只鞋子。”

贝贝继续四处搜寻,没搭理杰克。

杰克有些无聊的四下张望,就在这时,他听到了一个声音。

杰克大叫:“贝贝,贝贝!你有没有听到什么?”

贝贝也竖起了耳朵,然后朝着声源走去。

杰克紧跟在它的后面。

一人一狗最后停在了一个大洞旁边。

声音就是从那里面传出来的。

“喂——”杰克朝着下面大喊了一声。

黑色深不见底的大洞下面,隔了一会儿终于传出来了另一个声音。

“救命,救救我,上面的人!”

“你是谁啊!”杰克再喊。

“我叫格里!”格里说。

“哦,天哪!”杰克简直不敢相信。

贝贝在一旁急的团团转。

“我是杰克,是你女儿让我来找你的,你先告诉我,要怎么才能将你救上来。”杰克对着洞里的格里说。

“用绳子或一根长一点的藤条把我拉上去就行了。”格里说。

杰克翻了一下包裹,正好有一节绳子,往下面放了放,不够,又接了一根藤条上去,这才把格里拉了上来。

不过,看这样子,明显不是朱莉的父亲格里。

“你,你,你明明就是一只青蛙啊!”杰克和贝贝大惊失色。

对,不错,而且还是一只三只腿的青蛙。

格里无奈的摇了摇头,说:“我就是格里,朱莉的父亲,不过我这样子,是被女巫害的。”

“什么女巫?”杰克问。

格里边回忆边说:“那天我走着走着就迷路了,最后不小心闯进了一座房子,本来想问路的,却不知道那是个被‘诅咒’的房子,然后就被一个穿着黑色斗篷的女巫施了魔法,把我变成了一只瘸腿的青蛙,并且把我扔到了这个黑色的洞里。”

“那个女巫你还记得住在哪里吗?”杰克问。

格里想了想,说:“记得。”

“走,我们去找那个女巫,让她给你解开魔法。”杰克说。

格里一惊,说:“我们打不过她的,她会魔法啊。”

“这......”杰克迟疑了。

这个时候一直没说话的贝贝开口了:“主人,我知道这个森林的另一边还住着一个女巫,我们可以去请求她帮忙。”

然后一人一狗加上一只瘸腿的青蛙,往森林的另一边出发了。

不久后,杰克找到了这个女巫,她是穿着白色的斗篷的。

“您好,我叫杰克,我们是来请求您帮忙的。”

杰克说着就指了指格里。

“你是遇到了穿着黑色斗篷的邪恶女巫了吧?”善良的女巫问格里。

格里点了点头,说:“请您一定要救救我,我还有女儿在等着我回家打理我的农场。”

善良的女巫说:“邪恶女巫的魔法我解除不了。”

“啊?为什么?那该怎么办啊?”格里大急。

善良的女巫想了想说:“你们可以到月亮山上去找月亮仙子,她可以帮你们。”

“我们怎么去啊?月亮山在哪里啊?”杰克问。

善良的女巫说:“我马上用魔法把你们传送过去。”

说着,大家就原地消失了。

月亮山上。

“事情的经过大概就是这样。”善良的女巫向月亮仙子简单的讲述了一下格里的事情。

月亮仙子叹了口气,说:“没想到邪恶的女巫又开始做坏事了,这一次,绝对不能再放过她了。”

善良的女巫点了点头。

“格里,你带我去她的住所,我马上把你恢复成人的样子。”

说着月亮仙子就手挥了一下,格里瞬间就变了回来。

于是格里带着大家找到了那个邪恶的女巫,最后月亮仙子为了惩罚邪恶的女巫,就把她也变成了三只腿的青蛙。

......

朱莉和他的父亲终于团聚了,并且农场也找到了新的草地,贝贝留在了月亮山上,因为它本来就是月亮山上的一个小仙宠。

但是,杰克呢?

后来人们在那棵枯树下找到了杰克的尸体,原来一切都是杰克在弥留之际做的一个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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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妃还朝小说结局是什么

全文共 27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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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妃还朝》作家鸭圣婆“所著的一部其他类型小说。下面,小编为大家分享宦妃还朝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只可惜……

那最后的一夜……

还是来了……

那一夜,齐国狂风大作,漫天的飞雪好似一道道催命符刮得众人的心肝都不禁猛颤。

而……自从苏绯色有孕以来,这一年,玉璇玑除了日常不可推迟的早朝和批阅奏折以外,其余所有的时间都会抽出来陪苏绯色,这么守在她和孩子的身旁,寸步不离,可……那一天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天……明明是苏绯色临盆的关键时刻,玉璇玑却睡着了……

他昏睡在一个鲜少有人会路过的杂院,睡得还十分的沉,所以……整个皇宫的宫人都出动了,却仍是没有找到他。

也是……谁能想到那个高高在的皇帝竟然会昏睡在这种无人问津的杂院?

谁能想到那个平时都会守着苏绯色寸步不离的玉璇玑,在苏绯色最关键的时刻竟然会昏睡过去?

谁又能想到……那个武功极高,几乎百毒不侵的玉璇玑竟然会被小小的药给药倒呢?

谁都没有想到,所以……等玉璇玑自己醒来,狂奔至苏绯色寝宫的时候,寝宫里已经传来了一声孩子响亮的啼哭……

苏绯色……她分娩了,她……为他生下了一个“好”字……

至于她自己……

窗外的风刮得越发的狂,吹得寝宫的雕窗呼啦啦直响,玉璇玑缓步走入帷幔,那摇曳的烛火将他的身影照得既纤长又孤寂,也……把躺在床刚刚分娩完的那名女子照得苍白至极,好似……随时有可能会变成透明,消失一般……

“绯色……是一男一女……我看过了,他们都很健康……男的像我,女的像你……”玉璇玑拉了张凳子坐到苏绯色的床边,拉起她冰凉的手,硬扯出一抹浅笑说道。

没有任何回应……

房间里除了风声和门外传来的宫女哭泣声,没有一点回应他的声音……

床的女子双眼紧闭,睡得十分安详,没错,那是真正的安详,是再也不会被打扰,再也没有爱恨的安详,哪怕她心底有千万种不舍,如今……也只能放下,好好休息了……

“绯色,你要快点醒过来,然后养好身子,两个孩子……还等着你给他们喂奶呢……”

“你可不能偷懒,把这两个才出生的奶孩子交给我啊,我……我这双手可是杀人的手,我又是一个大男人,你要我怎么办……”

“绯色,你这手怎么那么冰,是不是屋子里的炉子烤的不够热?那我让人加碳……来人啊,加碳,加好多好多的碳,绯色她冷,她的身子太冷了,她才刚刚分娩完,正是虚弱的时候,你们怎么能让她待在这么冷的屋子里呢?”

“对了,绯色,你之前不是说喜欢江南的天气吗?烟雨蒙蒙却又不至于寒冷?等你出了月子,我们去好吗?带着两个孩子,不不不,不带他们,把他们丢给舅舅,我们自己去玩……我们说好的,要等孩子长大,然后把江山丢给他们,一起去游山玩水,闲云野鹤的,我们……”

话未说完,玉璇玑终是泣不成声,他这一生鲜少有落泪的时候,更鲜少有软弱的时候,可如今……他明知道苏绯色已经不在了,却仍是不敢承认,他像一个懦夫,明知骗不过,却仍是笨拙的欺骗着自己,告诉自己没有的,苏绯色并没有死,她只是……

她只是睡着了而已……

可不管怎么样,他们到底还是蒙受了苏绯色太多太多的恩惠,也亏欠苏绯色太多太多了,所以……如今,举国下,不论百姓不论官员,不论男女,不论老少,他们唯一的共同心愿是……苏绯色和她腹的孩子可以安好……

“皇节哀……”李熯站在一旁,眼眶早发红,玉璇玑倒好,早被苏绯色下了药,迷昏在了杂院里,可他不同……他是亲眼见证了苏绯色的离开,亲眼……看着他此生最爱的人这么死去,亲眼……看着他活下去的唯一希望这么消弭,所以……他的痛,不玉璇玑少多少。

可尽管痛,他仍是谨记着苏绯色死前的交代,咬着牙接了下去:“皇,皇后娘娘是生产的时候气竭而死的,她死前曾经托微臣转告您,让您不要觉得内疚,也不要觉得难过,当……当皇后娘娘是去了很远很远的地方游离,至于小皇子和小公主……他们一出生没有了娘亲,已经十分可怜了,还请皇对他们多费些心思,一定要把她的那份爱意也传达了,叫他们知道……算她不能陪着他们长大,但……她对他们的爱永远不变,也会永远的祝福他们平平安安的……”

“这是她的目的吗?”不等李熯把话说完,玉璇玑已经轻抿了抿唇,缓缓开口了……

“这……”目的?什么目的?李熯只觉得莫名心惊,一时间,竟然连回答都忘记了。

所幸的是,他没有回答,玉璇玑也没有继续追问,而是苦笑着摇了摇头:“你先出去照顾小皇子和小公主吧,朕……还有些话想和绯色说……”

“是……”玉璇玑已经因为被苏绯色迷昏,而没有机会见到苏绯色死前最后一面了,如今……他又怎么能打扰他们独处的最后机会呢?

所以李熯应下以后,便快步退了出去。

只等李熯离开,玉璇玑眼底的泪水这才又抑制不住的滑了出来,又低低重复了一遍刚刚的那句话:“苏绯色,这……是你的目的吗?用这两个孩子,让我可以活下去,在你……离开我以后……”

苏绯色和李熯都以为他不知道,都以为他被蒙在了鼓里,都以为……

可实际,他什么都知道,什么都清楚,苏绯色和李熯坦白一切,让李熯留下来帮她的那一天……他在一旁偷听,所以……他听到了所有的事情,也清楚……苏绯色之所以可以活到现在,是因为她在雪国公主给她选择的时候选择了用自己的性命来换他的性命……

也是说,他之所以可以从死里复活,完全是因为苏绯色把自己的一魂一魄给了雪国公主,雪国公主重生以后,便以自己幻化成了雪桑花来救他,至于苏绯色被抽离了一魂一魄以后为什么还能活到现在……

是苏绯色在选择的时候祈求雪国公主将自己的力量给她,让她可以留在他的身边,为他生下一个孩子,以此作为他今后活下去的念想,以免……她走了以后,他便会选择步他后尘……

雪国公主最后的力量虽然不能让苏绯色同样复活,却也的确维持了苏绯色多活了这一年,只是……这一年里,苏绯色体内雪国公主的力量逐渐消失……苏绯色的五感和生命力也因为失去了雪国公主力量的支持逐渐消失…….

到最后……

不错,他这一年来,都在装傻。

他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假装要与苏绯色到天荒地老,假装……却又故意用花香,用燕窝,用亲吻,用各种方式来试探苏绯色究竟丧失到了什么地步……

最后……连苏绯色给他下药,他都假装什么不知道的了招……

他曾经说过,只要是她的选择,只要是她想要的,只要能让她开心……不管是什么,他都愿意去做。

尽管这一年来的每一天他都心如刀割,尽管他每一次和苏绯色提起以后,提起未来,他都抑制不住的想要落泪,尽管……他午夜梦回都会惊醒,生怕苏绯色突然离开,尽管……这一切的一切他都只能自己承受,无法与他人言说,但……

他从不后悔!

“绯色,你放心吧,你的心意……我已经收到了……我答应你,我会好好活下去,我会好好治理齐国,也会好好将这两个孩子带大,会让他们知道你有多爱他们的……”玉璇玑看着苏绯色那安然静好的眉眼,唇角突然勾起了一抹淡淡的笑容,连声音都温柔了许多:“小东西,你要乖乖等我,无论来生你在何处,我都会去找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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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鉴赏拥你入怀

全文共 10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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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上中巴,车内已无位置,后排大妈将她小孙女的座位让给了我。出于感激,出于对小姑娘的喜爱,也出于安全,因为大妈的位置正对路口,我将小姑娘坐在了自己的大腿上。

“你享福了。”奶奶对孙女儿说。

“不,是我享福了。她能坐在我的腿上,是我的福气。”真的,小孩对你没有隔阂,那真是你的福气。

“几岁了?”

“三岁。”小姑娘一边说,一边回头伸出手指示意,还伴以甜甜的微笑。面对小姑娘的微笑,我也报以微微一笑。

为了交流,我将小姑娘侧转身子。这小姑娘,不仅文静,对我更是有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亲密,她好像我的孩子,似乎她的身上流淌着我的血液,她清澈的眼眸中,满含着对我的依恋。为此,我母性的温情,骤然唤醒,我似乎又回到了遥远的过去。多少年前,我的孩子也一样地躺在我怀里,一样的无邪的眼睛,也一样的亲密。断裂了那么多年的亲情,今天,在一个陌生的孩子身上,再次续接。

下午,这是个容易让瞌睡虫找上门来的时间,车的颠簸,又成了摇篮曲,小孩很容易睡觉。以往每次带孩子坐车,孩子总会在车上美美地睡一觉。这小姑娘也不例外,似乎不那么精神,她的奶奶说,下午还没睡过觉呢。

“好,那就睡一觉。”我将小姑娘揽在我怀里,拉紧孩子的衣服,以防感冒,“把眼睛闭起来,好吗?”

车距本来就不长,半小时的时间,而现在也已过去了十分钟左右,我得赶紧让孩子进入睡眠状态,可孩子似乎不是那么容易入睡的。或许,我不是她的亲人,我的心跳,我的体温,对她没有催眠作用。

甜甜的笑脸,似睡非睡的眼睛,就这么文静地躺在我怀里,我努力地让她靠近我的身体,不让她受冷。我更是努力地让自己靠近她,汲取她的体温,以温暖我疲惫的心灵。

小姑娘终于美美地睡着了,而我,搂着孩子,沉浸在久违的幸福中……

这一刻,多希望时间能停止不行,然而,时间不可能为我而停止;多希望这是没有终点的行程,然而,终点站,马上就到,而且,已经近在眼前;多希望,孩子的奶奶,能允许我带孩子回家,给我多一点的时间,让我跟孩子相处,但谁能相信一个陌生的女人?谁能允许自己的孩子被一个萍水相逢的人带走?

终点站,终于到了,尽管我有一万个的不愿意,可我不得不把孩子交还给人家,终归不是我的孩子,我有什么权利一直拥有呢?

“谢谢,辛苦了。”奶奶对我说,孩子也张开了她的睡眼,醒了。

“不辛苦。”我望着孩子,笑了笑,孩子还没苏醒呢。

奶奶抱着孩子,在路边等车。风,吹在脸上,有点冷,但奶奶的心,肯定比我温暖。

谢谢你,孩子,让我重新做了回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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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随风而来的玛丽阿姨》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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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丽阿姨是一个十分神秘而又神通广大心地善良的人,一次偶然的机会,有一阵风,把玛丽阿姨吹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来到了班克斯家,为班克斯的孩子创造奇迹。

在那个地方,玛丽阿姨成了一位保姆,照顾着四个孩子。这四个孩子是:简、迈可尔和一对双胞胎。这一段时间里,简和迈克尔快乐极了。玛丽阿姨带着他们去了许多奇妙的地方,也是简和迈克尔,从来没去过的地方,从来没见到过的事情。这时候的简和迈克尔也长了不少知识,也懂事了很多。玛丽阿姨有时候,令简和迈克尔感到十分惊奇,比如:玛丽阿姨居然能听懂一只小狗说话。玛丽阿姨的表哥居然是一条眼镜蛇。

玛丽阿姨虽然好生气,但简和迈克尔已经习惯了。他们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玛丽阿姨带简和迈克尔去的地方,在我们现实中,只有在梦里才能出现。

我们虽然不能向玛丽阿姨一样,到天空中贴金光闪闪的星星;到画里去漫游;到动物园里去给玛丽阿姨过生日;到全世界去游玩;但我们,有自己的快乐,每当我读到玛丽阿姨、简还有迈克尔去奇的地方时,我仿佛也去了那里。当他们到天空中贴星星时,我仿佛也在深蓝色的天空中贴金光闪闪的星星;当他们去画里漫游时,我仿佛也在欣赏画中美丽的景色;当他们到动物园里给玛丽阿姨过生日时,我仿佛也在那里庆祝玛丽阿姨的生日;当他们去漫游全世界时,我仿佛也跟着他们去漫游全世界。

玛丽阿姨虽然不在我们生活的现实中,但她给我们的快乐是生存在我们的现实中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快乐,玛丽阿姨送给大家的快乐非常多,她给孩子们不停的创造只有在梦里才能出现的奇迹。她给了简和迈克尔非常多的快乐和笑声。使他们见到自己意想不到的事。

只有快乐,才能使这个美丽的世界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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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同桌为小说体裁的日记

全文共 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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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入初中后,我又了新的同桌。我的同桌他是个“小男人”,

身高只有六十来厘米,如果坐在同学们一样的凳子上课,几乎只露出半个头。因此在开学后,他父亲为他做了一根特殊的凳子,他才可以正 常上课,不至于影响学习。

刚开学时,老师让我与他坐在一起,虽然我嘴上不说,心里总不是滋味,好像身边有一个“怪物”一样,每当与同学们的眼光碰到一起,总是自卑地把目光移向别处,害怕她们刺伤我那可怜的自尊心。

经过半个多学期的相处,我渐渐地改变了对他的看法,觉得他很勇敢,很坚强。

每次上课,他总是探着脑袋,双手勾在桌子上,努力地做着课堂笔记,尽管他写每一个字是那么的不方便,但他从来不因为自己是残疾人而放弃努力,因为他从来就没有把自己当作有残疾的人。

每当学生排队出操或去食堂就餐,他总是抬头挺胸地走在排头。说实话他走路的姿势不什么雅观,左晃右晃地像个黑企鹅,别班同行的同学总会瞟来另样的目光,但他总是很泰然地走在前面,尽量迈开

他的大步,他不想同学们因为他而行动迟缓。我就是欣赏他那雄赳赳的气概。

没错,他是一个先天性残疾人,但那并不是他的错,对于这样的疾病缠身,他的内心充满了悲苦。当同学在体检时,从医生嘴里报出来的身高,这都是他向往。当他的身高被人脱口而出时,他痛苦地低

下了头,皱起了眉,那会泛着泪光凝视着体检报告中那令人无奈的文字。

一天,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在四川地震中失去了双腿的舞蹈老师,她凭着自己的意志和信念活了下来,继续在舞蹈的生涯中磨练她的情感,在电视的银屏上展现了只属于她自己的那段优美的舞蹈。整

个舞蹈展现出了残疾人心中的憧憬,心中的坚强,心中的渴望,心中那不为人知的艰辛泪花。这使我无比的震撼:残疾人比健全人更加的伟大,更加的坚强,生命力更顽固。残疾人的心是脆弱的,只有

得到健全人的尊重和理解,他们才会更加的有自信,更加的快乐,才会对未来更加在、充满希望。

我曾暗暗地想过:我要和这位残疾同学一直同桌下去,要尽我自己的力量去帮助他,让他和班里的同学一样,享受着阳光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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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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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里,我读了《呼兰河传》这本书,这是一本“回忆式”长篇小说。作者萧红用她那独特的文采描绘了呼兰河那个她小时候曾生活过的一个平凡、灰暗的小镇。

“一篇叙事诗,一幅多彩的风土画,一串凄婉的歌谣。”——著名作家茅盾曾这样评价《呼兰河传》。

《呼兰河传》一共有七章和一个尾声,第一章主要讲东北小城呼兰河的卑琐平凡的实际生活,第一节引出呼兰河以后,主要写东二道街上的大泥坑;第二节主要写卖豆芽的女疯子;第三节写染缸房里的故事;第四节第五节主要写扎彩铺;第六节主要写小胡同卖麻花的;第七节主要写卖卖豆腐的;第八节介绍火烧云;第九节总写呼兰河的一年四季。第二章写了关于呼兰河人们的精神上的活动,有什么“跳大神”,鬼节放河灯,台子戏,庙会,跳秧歌等。第三章写了祖父与祖母。第四章主要描述了我家的荒凉。第五章写了小团圆媳妇之死,第六章写了有二伯的故事,第七章主要写磨房里“冯歪嘴子”一家的故事。尾声讲述了故事的结局。

通过萧红细腻而详细地描述,我看到了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地方,陌生的年代的人们的生活状况。第一章中关于泥坑的描写用了大量的篇幅,看到了人们的自私与麻木,而所有的死猪肉都要说是泥坑里淹死的,又反映了当时们的自欺欺人的心理,而之所以那样又是因为当时经济落后的无奈之举。而其中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小团圆媳妇之死,来的时候活蹦乱跳,没过上几天安稳日子,就走上了黄泉路了,她才十四岁,却早已成为人家的妻子,可她原本应该是个天真活泼孩子呀!而造成这一切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她那个恶婆婆。幸好我们生活在新中国。那时的整个社会严重的重男轻女的思想,使多少小女孩失去了亲人的爱,本该像我们现在的上学年龄的却不能上学,在家里做这做那,还要饱受摧残。想想那时的小女孩真是太可怜了。而我们现在吃的好,穿的好,父母都把我们当宝贝,享受着科学文化的教育。

总的来说,呼兰河当时的人们的经济是很落后的,精神是愚昧的,人心是迷茫的,尤其是迷信害了很多人。而我认为呼兰河也许就是当时整个中国农村的缩影。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落后时期的种种生活,也庆幸自己生活在当今高速发展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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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7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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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因懒惰、或因拖沓成性,总之借口总是容易找的,时至今日,终于断断续续的读完了《呼兰河传》。诚然,为人物、为国家、为公司立碑立传者比比皆是,而为地方、甚至一个偏远小城立传者罕有。萧红以散漫、随意而又诗化的语言勾勒出了一副多彩的风土画卷,那是一个平静、寂寥而又美丽的小城,一群平实、健忘、鲜活的平头百姓过着清贫而满足、亘古不变,周而复始的原生态生活。一个时代、一座小城、一群人仿佛是中国大地在那个时代,甚至更久远时间中的一个缩影,一个写真。可以说,《呼兰河传》是一个多棱镜,不同人读它,不同的感悟。

虽为南方人,不尽可能理解“不过了,买一块豆腐吃去!”的妙处,读着它,却一股脑儿的勾起儿时的回忆,儿时的一幕幕以蒙太奇般的手法呈现在我的脑海,记忆弥漫,尤为温暖,那燃着火烧云的傍晚,袅袅炊烟,那看戏的热闹,那甜腻腻的叫卖声,那也傍桑阴学种瓜的稚气,串串童年符号永久的融进了故乡的云,故乡的水,开始怀旧、开始恋乡,我已老矣?但很享受这份温情,这份美妙。

遭遇苦难而悲剧的团圆媳妇儿、有些阿Q而忠诚的有二伯、勇敢坚韧的冯外嘴子……一个个鲜活、立体的人物,仿佛就在我们的身边,艺术源于生活,不需要多余的装潢和深奥的道理,接地气,这就最容易引起共鸣与同感,而现实的生活,又有多少类似角色?

《呼兰河传》描写的诸多人与事是中国文化和历史沉淀的缩影,甭提那个大水泡子意义和经典的吃瘟猪肉的演绎,就拿“好冷的天,地皮冻裂了,吞了我的馒头”,类似的“精彩”一直在生活中不断的上演,而大家帮忙抬出陷入水泡子里的马,多半是为了热闹,充分彰显了我们民族特性和中国文化的强大生命力,历久弥坚,又是多少文学评论家、社会学家不断深究、分析的课题,我们难道不也应该常反省吗?

《呼兰河传》承载了太多的东西,懒惰如我的读者,懒于探究,而是随躺随卧,随翻随看,时任思绪飞扬,无限遐想,或悲或喜,信马由缰,无拘无束,享受读之乐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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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800字

全文共 1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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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述了一个叫做呼兰河的县城,人们都过着卑琐平凡的生活,但也有不少盛举。有庙会,跳大神,放河灯,台子戏等。偶尔也会有一些虽然平常但又吸引人的事。各个季节,呼兰河这的居民行为可不同。春天一到,农民就重新拾起粗糙的草帽下地播种;夏天一来,调皮的孩子们就带上网去捉小虫;秋天一来打招呼,粉房的人们就上山拾豆子做黏糕;冬天一到,人们都缩在屋子烤着火暖暖身子。不管怎么说,呼兰河这儿的人都过着不大奢侈的生活,不舍得花钱是穷人家的一种习惯。大街小巷上的小摊,也常常吸引着大人小孩,有钱的就买下,没有钱的,只好用手摸摸,用眼睛看看了。这儿没有什么新奇的玩意儿,孩子经常玩得唯独只有不倒翁但也乐在其中。这儿晚饭吃过后的黄昏没有什么事情干,不累的人抬起头往西边望望,看着变化多端的火烧云,;困了的,则晚饭吃过后就睡着了。卖豆腐的则是黄昏的报时器,每次都是四五点来,一秒不差,每当人们听到“卖豆腐喽。”时,就知道已经是黄昏了。当然,豆腐也是吃饭时对人们的一种吸引,每当卖豆腐的人来,人们总会打开门看一看,这时能有一盘豆腐拌大酱已经是对呼兰河的人们一种富裕人家的表现了。

读完了这篇文章,文中“我”和“我”的祖父令我刻骨铭心,先从“我”说起吧。文中的“我”有着一颗善良的心,遇见别家的人有困难,不管是认识还是陌生,都会伸出援手,“拉”他/她一把。“我”也总爱帮别人而“顶嘴”,打破砂锅问到底。这是什么?那个什么意思?“我”总爱提出自己不明白的问题。文中的“我”也很好学,每天半夜,总会醒来和祖父念一念古诗,念完了一首还不肯睡;每天凌晨,也要缠着祖父念诗才肯起床,但情况和半夜一样,一直纠结。“我”爱学,善良,有义气的表现,给了我极大的鼓励。该说一说祖父了。文中的祖父沉着而庄严,在家里有着威严的象征。他疼爱自己的孙女,希望她能够早日成才,因此在五岁时就教会了“我”许多的古诗。每当他的孙女想去凑热闹并询问祖父时,他总是劝告她不要去了。这点我可以看出祖父不仅有着高的地位,还关心家人。有难同当的祖父令我深受感动。文中两个令我刻骨铭心的角色,是我深受启发。由此,从这篇记录文当中,令我联系到了自己的生活。想到了同样威严的外公和家人。文中祖父疼爱孙女的表现使我回忆起了以前的生活。从前我看到一个小女孩整天只有一个爷爷陪着。有一次,她看到了一些男孩在翻矮墙,她的好奇心促使她去试试,每次当她去凑不必要的热闹时,外公总会拉住她。文中“我”爱帮别人出头,出气的表现也令我想到了学校中相似的事。

一个男同学和一个低年级女同学在争论,争吵,一个个子比较高的女同学看到了,连忙上去帮助女同学,一番“争夺”后,终于“扳回局势”,男同学灰溜溜的离开了。其实文中许多事情,都来自我们的身边,只要细心去发现,很快就会找到与文中人物相似之处。奢侈这些都是不必要,不要抱怨自己的命运和生活,但乐却往往在这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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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6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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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秋、霓虹灯亮的夜晚,终于读完了这部让我爱不释手的小说平凡的世界》,闭上眼睛,我在回想书中的一切,同时我更在想,路遥为什么非要这样结尾?

我痛恨这样的结尾,为什么没有让少平再找到一个和他般配的那个她?一直在心里问为什么?可是我何尝不知道,无人可以取代他心底的、最爱的晓霞!我甚至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他们的感情!平凡的世界,你为什么让他们遇见了,而不能平凡的让他们过一生呢??作为读者,每每想到晓霞被洪水冲走,都会伤心不已,作为她的最爱少平,我们怎能体会他的痛,那种痛痛过山崩、痛过地裂。

我痛恨这样的结尾,为什么要让少安的爱人得了癌症,为什么不能让她在他们事业成功、家庭美满的条件下,好好享受这世界给她带来的幸福。我们的少安,失去了秀莲,他要砖厂有什么用?他要事业成功有什么用?没有了最爱的人,这一切要了有什么用?他和谁再去分享喜悦,谁再当他的军师,谁再帮他排忧解难,谁再和他共度未来。他再怎么度过这以后的生活!

平凡的世界,你对少安和少平兄弟俩,太不公平,他们两人身上都太多的正能量,两个不同寻常的人,有太多要让我们学习的地方,他们不骄傲、坚强、一直努力的奋斗着。最重要的是,他们都有一颗善良的心,可以不顾一切的帮助村里的人,可以为了救别人来牺牲自己。可是,就是这样两个兄弟,在这平凡的世界里,却没有让他们平平凡凡的度过。

希望所有的读者,在我们的心里,能够有另外的一个结尾,希望他们在以后的世界里,可以平平凡凡的度过,不要再去打扰他们。同时,我们也要感慨,他们经历了那么多挫折都能走过来,而我们遇到一点点不顺利,又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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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岛》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4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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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法国作家凡尔纳写了这本书。影响了后代很多人。我读了以后,有了很多感慨。

这本书大意是:有5个人乘热气球逃亡,结果因路上遇到大风暴,不幸被卷到了一个荒岛上。他们5个人中有机智的记者、知识渊博的工程师、忠诚的仆人、勇敢的水手、英姿少年哈伯。他们还挽救了一个罪犯艾尔通。他们一起制造美食、玻璃、住所。最后,火山爆发,千钧一发之际,罗伯特船长(一个好心的人)救了他们。

我认为这本书让我明白4个道理。

一、齐心协力:不管是蚂蚁共搬食物,还是十根筷子的故事都告诉我们团结都是力量,这力量胜于铁,这力量胜于钢。

二、不能自私:据我认为懒惰、自私、不善学是人生中的三大可怕之点。你自私,各顾各。各顾各。没有老黄牛那有口上粮?六人无一自私,才使他们顽强生活下去!

三、勤奋:没有春天播种,就没夏天杀虫,也没秋天收获。若无六人勤奋建设家园,就没有他们生存的条件。

四、六人中有一个叫史密斯的工程师,博览群书,知识渊博。他不好好学习,就没人产羊毛,制作蜡烛。

读完这本书,对照我自己:我要好好学习、团结友爱、舍己为人,报效祖国!《神秘岛》这本书真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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