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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的小说结局

全文共 11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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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罪第二季结局预告三下手势是什么意思?余罪3第三季什么时候开拍播出 网络剧《余罪》自播出后,一直备受观众好评,张一山的演技简直逆天了,演技受网友好评,那么在看完《余罪》第二季结局后,很多网友表示看不懂结局余罪三下手势是什么意思,是救安嘉璐了还是去穿警服了?这结局是留下悬念暗示余罪有第三季吗?一起跟小编看看吧!

余罪第二季结尾那个手势的意思应该是以打手势的方法告诉那些警察事情,因为纸条写了只让他一个人去,那就不能和那些警察直接说,所以打手势告诉他们。 余罪第三季还没开拍,官方也为回应是否有第三部,但是张一山微博都确认有第三季。

余罪第三季安嘉璐被谁绑架了 第三季余罪会和林宇婧在一起吗

《余罪》第二季的结尾可以看到,傅国胜被抓了,余罪也从他的口中知道了沈嘉文的真实身份,于是余罪和林宇婧开着快艇,极力抓捕沈嘉文,当他们发现了沈嘉文的船时,林宇婧立马跳上渔船,和毒贩搏斗。在情急之下,沈嘉文拿出了自制的炸弹,想要和余罪谈条件,放了自己,她就放了林宇婧。

最后沈嘉文选择乘坐渔船离开,余罪只好紧追其后,两支船相撞爆炸,沈嘉文却再一次失踪了。在欢迎余罪归队的时候,所有人就等着余罪走过去,这时候有一个人骑着自行车划过,余罪收到了一张纸条和秘密信物,纸条上写着:安嘉璐和我在一起,想救她,自己一个人来。

因此,在第二季的大结局中,安嘉璐被沈嘉文绑架了,她不但没有死,还绑架了安嘉璐来威胁余罪,余罪选择去救安嘉璐,在结尾的时候打了一个手势,意思就是告诉那些警察,他还不能归队。这次的网络剧《余罪》的上线方式不是采用以往的季播模式。

因此,在第二季的大结局中,安嘉璐被沈嘉文绑架了,她不但没有死,还绑架了安嘉璐来威胁余罪,余罪选择去救安嘉璐,在结尾的时候打了一个手势,意思就是告诉那些警察,他还不能归队。这次的网络剧《余罪》的上线方式不是采用以往的季播模式。

余罪小说的结局:余罪和大胸姐在一起 当上警察 走上人生高峰

在小说余罪的第七卷《真实的谎言》中:余罪为了让被审查的林宇婧自由,接了特情任务,扮黑警,收黑钱,当保护伞,敲诈勒索,最终抓出了内鬼,林宇婧自由了,也被余罪感动了,因为他为了就她有了污点,仕途不顺了,而大家看的网剧一二季只是小说前三个章节,后面余罪还会碰到很多红颜知己,不过最后他还是和管的住他的大胸姐结婚了,而电视剧里好多情节是和小说不一样的。

而剧中余罪的女神安嘉路最后还是和解冰结婚了。解冰在出任务时受伤断了一条腿,和安佳璐结婚后一起去了警校当教官培训学员。而徐处退休,余罪有能力但是不服管教,又迫不得已必须用他破案,所以给他了个代理局长的位置,于是余罪成为了史上最年轻的警察局长,娶了大胸姐逆袭变成人生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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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

全文共 17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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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电视剧《芈月传》正在热播,剧中人物结局也引起了观众注意,以下为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简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众所周知,电视剧《芈月传》根据同名小说而改编,主要讲述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位太后芈八子的传奇一生。

以下是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介绍!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芈月:

作为剧中最大的boss,芈月成功当上史上第一太后的背后自然是历经艰辛、费尽周折。

芈月爱过三个男人,春申君黄歇、秦惠文王嬴驷以及义渠王翟骊。

可是,所谓高处不胜寒,芈月没能与他们白头到老走到一起,虽然芈月最后当上了皇太后,但是却也算是孤独了一生。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芈姝:

秦惠文王赢驷死后,这时的芈月芈姝已经反目,芈姝儿子嬴荡得势将芈月母子发配燕国后举鼎而亡,芈月回到秦国平定内乱,芈姝死于宫中。

不过在历史上关于芈姝一人的死法各有其说。

其一:善终而死

据《史记·穰侯列传》记载,惠文后在秦武王未死之前便已去世。

其二:政变被杀

据《史记·秦本纪》记载,秦昭襄王二年(公元前305年),庶长壮和大臣、诸侯、公子作乱,叛乱平息后,叛乱者都被诛杀,而惠文后不得善终。

而据《史记索隐》引纪年记载,秦武王死后,秦国内乱,惠文后与公子雍、公子壮都被杀。

《史记索隐》又载:秦武王死后,惠文后支持公子壮僭立,而在魏冉的支持下秦昭襄王得以继位,而后诛杀公子壮与惠文后。

其三:忧郁而死

《史记索隐》记载:秦武王死后,惠文后想立公子壮为君,到公子壮被诛杀后,而惠文后忧郁而死。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芈茵

芈茵嫁入燕国做了王后,最后在战乱中了为了保全性命又嫁给了年老的郭淮为妾,最终被郭淮所杀,一生凄惨。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南后郑袖

作为楚国的红颜祸水,郑袖的结局下场自然是不得善终,死于非命。

据历史记载,郑袖与屈原有着暧昧的关系,楚怀王因此流放了屈原,而楚怀王昏庸的一生多半以上都和郑袖有着密切的关联。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楚怀王

小说中楚怀王远远要比电视剧中昏庸的多,小说中是写楚王把向氏当成普通宫女调戏,而没有想到向氏是他庶母。

楚威后因此将向氏赶出宫并把向氏强嫁给魏甲,后向氏自杀。

芈月恨透了楚怀王,等秦国强大以后,秦楚会盟,把楚怀王扣下来了,攻破郢都。楚怀王被困在秦国自杀。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楚威后

楚威后的一双儿女芈姝与楚怀王最终都不得善终,楚威后绝望之至,下场凄惨。

女儿芈姝一直与芈月争斗最后失败,而儿子即位后几乎把楚国断送在手里。随着她的一对儿女的消亡,威后老境孤独,国家也走到存亡之秋,最后落得国破家亡的凄惨下场。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黄歇

在小说中,黄歇对芈月的感情从至爱到至恨,两人青马竹马的感情不得善终,令人惋惜。

更虐心的是——

芈月登上太后宝座后,黄歇在秦国为质期间芈月想把他留在身边,但他的心属于楚国,为保楚国,黄歇两次入秦都为人质与初恋情人芈月斗志斗法,甚至不惜对芈月设计陷害。

他对芈月说:你要灭楚,我要保楚。两个站在权力顶端的情人,却因为理念不同,结果至爱成为至敌,情仇爱恨纠结一生,相爱相杀从开始到最后。

黄歇最终被楚怀王所杀,一生钟情于芈月。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秦惠文王赢驷

秦惠文王一生知人善用、慧眼识珠、任贤用能、甄拔人才扩充疆土,是一代铁血君王。喜欢芈月,对芈姝也算是喜欢。

在小说以及历史中,秦王赢驷(秦惠文王)是病死的,也就是现在的过劳死,秦王一生探谙人性,深沉内敛,在历史上是一代明君。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义渠君翟骊

这个有着痞子气质的男人是芈月一生中挚爱之人,义渠君翟骊比秦惠文王更为铁血,对芈月一见钟情。

后来芈月下嫁到义渠,两人的感情是不可置疑的。

可惜芈月的人设天生是小霸星,肩负着一统天下的重要使命,不得不利用义渠君翟骊平定秦国内乱。

芈月宣后后,义渠君翟骊抹脖子而亡,死的壮烈。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玳瑁

芈月得到秦王的宠爱后玳瑁多次对其进行陷害,最终被芈月赐死,自己拔刀剖腹,芈姝因此与芈月正式翻脸开撕。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葵姑

芈月芈戎魏冉成人后,葵姑灯枯油尽,悄然而亡。

芈月传小说各人物结局——魏琰

魏琰内心诡计多端,关键时刻能狠心也能舍弃。可惜魏琰一生为国,却被自己的国家所抛弃,最终死的凄凉悲惨。

其余与芈月作对的秦宫姬妾们的结局大多都死了,助芈月谋权的大臣们大多都升官发财人生得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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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懿传小说阅读第4章_步步为艰

全文共 63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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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清晨起来,青樱匆匆梳洗完毕,便去富察氏宫中伺候。为了起居便于主持丧仪诸事,富察琅华便一直住在就近的偏殿。

青樱去时天色才放亮,茹心打了帘子迎了青樱进去,笑道:“小主来得好早。主子娘娘才起来呢。”

青樱谦和笑道:“我是该早些伺候主子娘娘起身的。”

里头帘子掀起,伺候洗漱的宫女捧着桎巾鱼贯而出。青樱知道富察氏洗漱已毕,该伺候梳妆了。

茹心朝里轻声道:“主子,青福晋来了。”

只闻得温婉一声:“请进来吧。”

两边侍女双手掀帘,半曲腰身,低眉颔首迎了青樱进去。青樱不觉暗赞,即便是国丧,富察氏这里的规矩也是丝毫不错。

青樱进去时,富察氏正端坐在镜前,由专门的梳头嬷嬷伺候着梳好了发髻。富察氏与皇帝年龄相当,自是端然生姿的华年。简单单一方青玉无缀饰的扁方,显得她格外清淡宜人,如一枝迎风的白木兰,素虽素,却庄静宜人。

青樱请了安,富察氏笑着回头,“起来吧。难得你来得早。”

青樱起身谢过,富察氏指着镜台上一盒盒打开的饰盒,道:“丧中不宜珠饰过多,但太清简了也叫人笑话。你向来眼力好,也来替我选选。”

青樱笑,“主子娘娘什么好东西没见过,不过是考考妾身眼力罢了。”

富察氏微笑不语。青樱拣了一枚点翠银凤含珠的步摇比了比,道:“今日是举哀的最后一日,明日就是正式的登基大典。主子娘娘虽是素装,也得戴些亮眼的首饰。这步摇凤带翠羽,凤凰的眼珠子也是蓝宝珠子,再配上几朵蓝宝的珍珠花儿,最端雅不过,也还素净。”

富察氏向梳头嬷嬷笑道:“还不按青福晋说的做。”

青樱退开一步守着,只在旁伺候着递东西。富察氏看在眼里,也不言语。待到梳妆完毕,才慢慢笑说:“好好的侧福晋,倒为我做起这些微末功夫,可委屈你了。”

青樱忙道:“妾身不敢。”

富察氏对着镜子照了又照,笑道:“你配的珠饰,真真是挑不出错处来。若凡事为人处世,都能无可挑剔,那也算是福慧双修的人了。”富察氏闭目片刻,正色道,“你这个人,终究是委屈了。”

青樱不知富察氏所指,慌忙跪下道:“妾身愚钝,不明娘娘所指,还请娘娘指教。”

富察氏看了她两眼,慢慢说:“你怎么嫁进王府成了侧福晋的,你自己清楚。”

青樱跪在地上,终究不知该如何说起,只好低头不敢做声。

富察氏看她一味低头,慢慢露出笑意,道:“你我姐妹一场,我才这样问你。你这个人,终究是成也萧何,最怕败也萧何。也难怪高氏要处处抢你的风头。”

青樱勉强微笑,“妾身与高姐姐一同伺候皇上,说不上谁抢了谁的风头。妾身若有不如人的,高姐姐合该指教。”

富察氏淡淡笑一声,“指教?从前在王府里,她敢指教你吗?如今时移世易,你又该如何自处呢?”

青樱闻言,不觉冷汗涔涔,轻声道:“主子娘娘……”

富察氏凝视她片刻,又复了往日端雅贤惠的神色,柔声道:“好了。我不过提醒你一句罢了,事情也未必坏到如此地步。”富察氏略略自矜,“到底我也是皇后,皇上的结发嫡妻,若是你安分守己,我也不容高氏再欺负了你去。”

青樱听得如此,只得谢恩,“多谢主子娘娘。主子娘娘一向对我和姐姐一视同仁,我能倚仗的,也只有主子娘娘了。”

富察氏的目光悠悠在她手腕上一荡,看青樱洁白的皓腕上除了一串翡翠珠缠丝赤金莲花镯外,别无其他饰物,不由得暗暗颔首:“你手腕上这串镯子,还是皇上为皇子的时候安南国进贡的珍品,一共只有一对。当时先帝赐给了咱们府里。我想着你和高氏是平起平坐的,便一人一个给了你们。既是让你们彼此间存了亲好之心,也是要你们明白,同为侧福晋,应当不分彼此,不要凡事计较。如今你倒还肯天天戴着。”

这一只镯子,原是安南国极稀罕的贡品。安南本出好翡翠,但如这一对的,真真是罕见。一串碧绿翡翠珠颗颗一样大小,通透温润不说,更难得的是竟然均匀得没有半点杂色,碧幽幽得恍若一汪流动的绿水。若拿到阳光下照着,便会出现一纹一纹水波似的莹白光痕,如同孔雀翎羽一般。因这翡翠珠碧色沉沉,所以特配了赤金缠丝花叶护着珠子周身,每颗翡翠珠的两端各用薄薄的莲花状金箔裹住,更是一分匠心独运。

当年还是四皇子的皇帝得到这对镯子,也是欣喜异常,虽宠爱两位新婚的侧福晋,但还是送给了嫡福晋富察氏。富察氏体念皇帝的心意,收下不过几天,便转赠给了青樱和晞月。

青樱低首,抚着镯子一脸安分随和,“主子娘娘说的是。真是感念娘娘这份心意,所以如娘娘当年嘱咐,时时戴着时时警醒。”

富察氏柔和道:“你是个懂事的。我看高氏也天天戴着,却也未必记得这层意思了。”她顿一顿,“唉,昨夜高氏僭越,我不是不知,只是从今以后你也只得让着她了。”青樱心想着海兰昨夜所言,正要说话,却听富察氏道,“你来之前皇上已经有了口谕,为高氏抬旗,抬的可是镶黄旗,又赐姓高佳氏。大清开国近百年,能得皇上亲口抬旗,获此殊荣的,只有高氏一人,且只有正黄和镶黄两旗是天子亲信,这里面的分量,你可掂量清楚了吧。”

青樱心中悸动,想要说话,却只惊异得口舌麻木,一字也说不出来,只得喏喏含笑。

富察氏回转头在首饰匣里闲闲挑出一双玲珑蓝宝坠耳环,口中道:“从前府中,你的地位自然比高氏矜贵,如今看来,她竟是要跟你比肩了。唉……你先跪安吧。”

青樱慢慢走出富察氏殿中,只觉得口干舌燥,仿佛从未如此烦恼过。连当初……当初被三阿哥弘时回绝羞辱,也不曾如此。

她脑中想到“弘时”两字,只觉厌烦,用力摆了摆头,扶了惢心的手慢慢出去。

炎夏暑期退散,偶尔一两阵风来,也隐隐有了清凉之气。前头隐约有人说笑着过来,青樱皱了皱眉,正要说话,却见高晞月与金玉妍亲亲热热过来。见了青樱,金玉妍倒还是如常退开半步,屈膝行礼,高晞月却只笑吟吟望着青樱,“妹妹好早啊。”

青樱自知情势不同往日,先与高晞月见了个平礼,方含笑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主子娘娘梳洗完毕,进去正好呢。”

晞月点点头,笑道:“入宫这几日,妹妹都还住得惯吗?”

青樱道:“劳姐姐费心,一切都好。”

晞月颔首,“住得惯就好。我生怕妹妹睡惯了王府的热炕头,不习惯紫禁城高床大枕,半夜醒来孤零零一个,冷不丁吓一跳呢。”

青樱眉心微微一蹙,面上倒还笑着,“高姐姐惯会说笑。皇上为先帝守孝,这些日都在养心殿住着,难不成姐姐还有皇上做伴吗?”

晞月居高临下瞥她一眼。“妹妹千伶百俐,以后可算棋逢敌手了。景仁宫的乌拉那拉皇后,大约会和妹妹一样有空,一同闲话家常呢。”她见青樱神色微微尴尬,走近一步低声道,“夹在皇太后和乌拉那拉皇后之间,妹妹与其有空争宠,不如想想该如何自处是好。”

高晞月向玉妍招了招手,亲热道:“杵在那儿做什么?还不跟我进去!”

玉妍答了声“是”,瞟了青樱一眼,得意地挽上晞月的手,亲亲热热进去了。

有风贴着面刮过。京中九月的风,原来有如此风沙隐隐的凉意,会吹迷了人的眼睛。

惢心待她们进去,扶住青樱的手慢慢往前走,低声愤愤道:“月福晋不过是和您一样的人,受了您的礼也不还礼,她……”

青樱淡淡道:“这样的日子,以后多着呢。我若连这点气都受不住,就白和她相处这几年了。”缓一口气,“何况,她到底年长我几岁,我敬她几分,听她教诲,也是应当的。只要她不过分也就是了。”

惢心欲言又止,青樱看她一眼,“你想说什么?”

惢心低眉顺眼,“小主这样说,也是知道晞月福晋那个人,不是我们让着,她就能不过分的。”

青樱眉毛一挑,沉声道:“知道的事一定要说出来么。讷于言敏于行是你的好处,怎么和阿箬一样心直口快了?”

惢心垂首不语,只伸出手来,“奴婢知错。小主,该去先帝灵前行礼了。”

这一日灵前哭丧,晞月理所当然跪在青樱之前。富察氏一句言语都没有,反而待高氏比寻常更客气。殿中人最擅见风使舵,一时间也改了昨日惊诧之情,待晞月更为恭敬。

过了辰时三刻,太妃们一一入殿,与新帝的嫔妃们分列左右两侧,戚戚举哀。殿中人虽多,然而一眼而去,皆是素服银器,白霜霜的一片哀色。仿佛再有魂灵的一个人,也成了那素色中单薄的一点。不过半个时辰,太后扶着福姑姑的手也过来了。因着连日举哀,太后的神色并太好。太后是先帝的熹贵妃,一向深得宠爱,养尊处优,于保养功夫上也十分尽心,望之如三十许人。如今因着心境哀伤,为着先帝过身伤心得数日水米未进,整个人顿时枯槁了许多。仿佛那红颜盛时,一朝就花叶零丁了。

琅华见太后进殿,忙领着众人行礼如仪。太后微微颔首,“行了。都是为先帝尽心尽孝的时候,也不必那么多规矩了。”

琅华忙应了“是”,起身搀住太后。青樱一向与琅华入宫觐见最多,便也踏出了一步想去扶住太后。哪知晞月往她手肘一撞,一步上前扶住了太后另一只手,婉声道:“太后连日来疲倦了,未免哀思伤身,也应当注意凤体。”

太后颔首,拍拍晞月手背,“你有心了。”

待得太后走近了,青樱才敢抬头看她。从前入宫相见,太后尚且是得宠的贵妃,虽有年轻的宁嫔与谦嫔后来居上,到底也陪伴先帝多年的可心人,总是脂光水腻的精致妆容,不见丝毫放松。如今细细打量去,到底岁月无情,伴着忧伤无声无息地爬过她的皮肤,在她眉梢眼角碾上了细细的痕迹。太后脂粉轻薄的容颜憔悴暗淡,仿佛再好的丝缎,经久了时光,亦染上了轻黄的岁月痕迹,不复光洁平滑。

因着先帝去世,太后的装扮也素淡了许多。服丧的白袍底下露着银底缎子绣白色竹叶的素服,最清淡哀戚的颜色,袖口落着精致绵密的玄色并深青二色丝线捻了银线错丝绣的缠枝佛手花。散缀于缺月形发髻上的玉钿色泽光华,越发衬得一把青丝里藏不住的白发如刺眼的蓬草,一丝丝扎着人的眼睛。

青樱心下恻然,随着太后与琅华跪在灵前,凄凄然哀哭不已。

哭灵的日子虽然乏倦,但真当自己是树在灵前的一支烛台,或是被金丝细绳扎进了饿素白帷幔,时光倒也过得快了许多。

到了午膳时分,因着绿筠诞育三阿哥未久,太后特意准了她回去照看。绿筠感激万分,立刻去了。便由着琅华、晞月和青樱到偏殿侍奉太后用午膳。

太后的午膳本是要回寿康宫中用的。本朝的规矩,新帝不能与先帝嫔妃同居东西六宫。所以先帝过世,匆忙将六宫中一众遗妃都挪去了寿康宫中安置。太后也暂居在寿康宫正殿,并未搬去本应由太后独居的慈宁宫中。而这一日,本是为先帝举哀的最后一日,太后不愿车辇劳动,情愿多些时候为先帝尽哀,便嘱咐了御膳房将午膳挪在了偏殿。

琅华本打算着趁着中午用膳去看看二阿哥,但太后在此,本着孝道,她也尽心侍奉,一丝不错。一时间膳食上来,琅华添饭,晞月布菜,青樱舀汤,伺候的人虽多,但一丝咳嗽声也不闻,静得如无人一般。

太后见琅华服侍在侧,不觉问:“二阿哥还年幼,怎么你不回宫照拂,还要留在这里伺候哀家?”

琅华端然一笑,“太后有所不知,臣妾为了能尽心照拂好后宫诸事,按着祖宗规矩,已经将二阿哥送去阿哥所由嬷嬷照拂了。”

太后微微一惊,似是意外,“怎么?你不自己先照拂他两天,也不怕他住不惯阿哥所?”

琅华眉目恬静,仿佛安然承受,“本朝的家法,一旦生下阿哥公主,若有旨意,低位的嫔妃所出交给高位的嫔妃抚养;若无旨意,则一律交由阿哥所的嬷嬷们照管,以免母子过于情深,既不能安心伺候皇上,也误了再诞育皇嗣的机会。臣妾不敢不以身作则,所以二阿哥和大阿哥都送去了。”

太后凝神片刻,缓声道:“那是难为你了。如此说来,苏氏的三阿哥也不宜留在身边教养了。福珈,吩咐下去,命格格苏氏尽快将三阿哥挪去阿哥所,也好让她专心伺候皇帝。”

福姑姑答应了一声,吩咐下去,又转回太后身边伺候。

太后用膳的规矩,一向是先饮一碗汤。青樱见桌上有一道火腿鲜笋汤,雪白笋片配着鲜红火腿,汤汁金灿,引得人颇有胃口,便用盛了如意头银勺舀了一勺在碗中,又夹了笋片递到太后身前放下。

太后喝了一口,微微颔首,“论到汤饮,没有比上好的金华火腿配了笋片更吊鲜味的了。这汤鲜是鲜,笋片也做得嫩。只是鲜味都在前头了,后头的菜再好,总也觉得食之无味了。”

伺候太后的福姑姑是经年的老嬷嬷了,忙笑道:“太后一向是喜欢这个汤的,但连日来为先帝哀思伤神,本就茶饭无味,如今鲜味一过嘴,后面怕更吃不下了。”

青樱吓了一跳,忙跪下道:“臣妾只惦记着太后素日喜欢,竟未察觉太后当下的胃口,实在是臣妾的过失了。”

晞月看青樱如此,忍不住冷笑一声,只作壁上观。

琅华亦道:“光是汤也罢了。笋片虽鲜嫩,但多食伤胃,于太后是不相宜的。”

太后摆摆手,倦怠道:“算了。你也是一分孝心,是哀家自己没胃口罢了。”太后瞟一眼桌上的膳食,懒懒道,“叫人撤下去吧。哀家看了也没胃口。”

晞月无声冷笑,徐徐道:“妹妹好一分孝心,太后这些日子饮食清减,好容易用些午膳,才喝一口汤就被妹妹败了胃口。今日下午还有好几个时辰的哀仪,妹妹是打算让太后饿着身子熬在那儿吗?”

青樱咬了咬唇,磕了头道:“还请太后恕罪,臣妾一时有失,不想连累了太后凤体。太后要责罚臣妾无怨无悔,但请太后保养身体,多进一些吧。”

太后神思懒懒,并不欲进食。琅华见状,忙舀了一碗熬得极稠的粥来,拿银匙舀了轻轻吹着,递到太后手中,“太后再没胃口,也请为了先帝着想,进一碗粥吧。”

太后扬眸看了一眼,又懒懒闭上眼睛,厌道:“哀家没有胃口。”

福姑姑微微蹙眉,轻声道:“主子娘娘,太后这几日胃口不好,顶多进些熬得极薄的粥水,这么厚稠的粥,太后实在是没胃口吃。”

琅华并不气馁,笑吟吟道:“这种熬粥的米是御田里新进的,粒粒饱满晶莹剔透,吃上去口感微甜,柔软却有嚼劲,最适宜熬得稠稠的,却入口即化。皇上这几日伤心先帝驾崩,又忙着前朝的事情,也是没有胃口。儿臣嘱咐了御膳房做这样的粥,皇上倒能吃几口。”

太后这才点点头,“你是皇帝的结发妻子,是该多多关心皇帝,免他操劳。”她顿一顿,“罢了,皇帝都在努力加餐饭,哀家再伤心,也得用一点了。就尝尝吧。”

琅华喜不自禁,看太后吃了两口,倒还落胃,便也放心些。晞月殷勤布菜,尽拣些清淡小菜,倒也看着太后将小半碗粥都喝了。

琅华方才露了几丝笑意,柔声道:“青樱妹妹的汤是鲜,配着淡粥小菜也能入口了,若是后面的菜还是浓鲜,那才真伤了胃口呢。”

太后回味片刻,“你们有心了。只是哀家喝着,这粥里有股淡淡的姜味,吃下去倒是暖胃,稍稍舒服些。”

琅华意料之外,实在不知,忙看了身后侍候的御膳房太监一眼,便问:“是什么缘故?”

太监打了个千儿,躬身答道:“娘娘的嘱咐是用御田新进的米做粥,但皇上从前儿夜里便有些胃寒。青樱小主知道了,特意吩咐奴才们加了少许嫩姜在粥里,可以温胃暖气。皇上用了一直觉得不错,所以今儿给太后进的粥也是如法炮制。”

太后轻叹一声,“我的儿!这才是用心用足了。”她看了青樱一眼,吩咐道,“在外头跪着,在哀家这里也跪着,也不怕伤了膝盖皇帝心疼,起来吧。”

青樱这才敢谢恩起身。太后扶了扶鬓边的银累丝珍珠凤钗,道:“哀家还想喝点汤,你选一碗给哀家吧。”

青樱不敢再轻举妄动,仔细斟酌了,才选了一碗“紫参雪鸡汤”舀了给太后。太后才看了一眼,眼圈便有些红了,“怎么选了这个汤?”

青樱谨慎道:“紫参提气,雪鸡补身,适宜太后凤体。而且先帝在时,臣妾侍奉先帝与太后用膳,便听先帝嘱咐过此汤适宜太后饮用。如今请太后再饮,只当是请太后顾念先帝苦心,善自保养。”

太后凝神片刻,拈过绢子拭泪道:“先帝在时,是最喜欢这道汤的,总说能提神补气,也常嘱咐哀家喝。如今看着,只是触景伤情罢了。何况先帝才走,这满桌的膳食,多半是荤腥,哀家哪里能入口?罢了吧。”

这几句话虽不是拒绝用膳,但却比方才更严重,青樱只觉得耳后根一阵比一阵烫,烧得头皮发痛,且御膳的汤饮,为怕凉了,都是拿紫铜吊子暖在那儿的。青樱捧着一碗滚烫的汤在手里,起先还觉得指尖又热又痛,如虫咬一般,渐渐失了知觉,捧着汤进也不是退也不是,十分尴尬。

晞月见机,忙殷勤夹了一筷子龙须菜在太后碗里,“这龙须菜还算清口,太后尝一尝,也是吃点素食,略尽对先帝的心吧。”

太后勉强吃了一口,拉过琅华与晞月的手叹道:“哀家也是看在你们的心罢了。其实一饮一食能有多大的讲究?无非是审时度势,别自作聪明罢了!”她瞟了青樱一眼,“好了,还端着那汤做什么?譬如那粥,皇帝适合添些姜,哀家却未必适合。用心是好,但别总拿着对旁人那一套来对如今的人,明白了吗?”

青樱本不知自己错在何处,但听得这句话,才知了原因所在,直如五雷轰顶一般,软软跪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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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城》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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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的钱钟书写的小说围城》是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1991年4月北京第4次印刷版,定价3.55元。

不知道别人是怎么读围城,反正我是挣扎着读完围城的。用挣扎这个词,似乎对钱老不尊重,但这是真话,钱老喜欢说真话的人。之所以用挣扎来形容,是因为一点吸引力都没有、一点读的欲望都没有。只是为了钱老是名人而读;只是为了围城是名著而读;只是为了跟别人说我看过围城而读。

全书比喻用得太多,无处不在的比喻倒是很形象、很到位、很贴切、也很必要,但多了就读烦了。我也用一个比喻,好象顿顿吃山珍海味,也会腻的。

小说围城深层次的意义我说不上来,单从文字上看,我觉得无愧为最出色的语言教科书,对风景的描写、人物的形容、心理的刻画、家具的解说,均达到珠穆朗玛峰的高度。

不过对鸡毛蒜皮太绘声绘色了;对婆婆妈妈太字字珠玑了;对家长里短太入木三分了;对是是非非太浓墨重彩了。我的素质不高,对此还是有些看不惯。

1947年钱老写这本书,对国人已经有精辟总结。钱老借赵辛楣的嘴:“外国一切好东西到中国没有不走样的,想中国真利害,天下无敌手,外国东西来一件,毁一件。”方鸿渐做名教授梦时明白了一条真理:“得学位是把论文哄过自己的先生;教书是把讲义哄过自己的学生。”方鸿渐对自己的新媳妇孙柔嘉说:“你姑母爱狗胜于爱你;她这样喜欢和狗做伴侣,表示她不配跟人在一起。”

太佩服钱老的眼光了。

我要大声赞美,围城绝对是本好书,值得一看,只是读起来很苦,很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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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楚的《野象小姐》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13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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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楚小说大多面对的是处于城市和乡村之间灰色地带的小镇,他善于书写自己身边那些普通人复杂晦暗的内心世界,在他笔下,小镇的人物、小镇的故事、小镇的生活是如此清晰而婉转。然而,从2013年的《在云落》开始,张楚似乎下决心走出“桃源”,走出小镇,开启更广阔的文学世界,面对更普遍的日常生活。

在短篇小说《野象小姐》中,张楚为我们展示了5个女人不同的人生。安姐、华妃、翠翠和“我”是一个病房的病友,以各自不同的性格和际遇,共同面对着乳腺癌的侵扰。这5个女人“前后脚动的手术,化疗时又安排到一个房间”,“我觉得他们就是那群既让我讨厌又让我无法厌弃的穷亲戚”。翠翠与老公臭脚形影不离,即使病痛折磨,她还是可以随时享受老公的悉心照料;安姐平时沉默寡言,却在儿子探病时将内心压抑已久的孤独、隐忍全部爆发了出来;华妃是《甄嬛传》的铁杆粉丝,她说话刻薄、生性开朗,即使疾病让她失去了头发和乳房,依旧不放弃以精致的装扮展示自己的美丽。而“我”,除了忍受病痛的折磨、女性特征的丧失,更要面对丈夫的谎言和出轨行为。

与这5个女人不同,野象小姐面对的是另外一种人生。野象小姐是医院的清洁工,她身体健硕、丰满,之所以叫她“野象”,是因为她有“两条肥壮的巨腿”、“水缸般的腰身”、“走起路来仿佛一头杂技团的慵懒大象”。为了增加收入,野象不顾医院的明令禁止,在医院内收集空瓶。一天,当她正在垃圾桶边捡空瓶时,正好遇到医院领导检查卫生,因此被开除了。正在跟丈夫闹离婚的“我”因为野象的事向丈夫妥协,希望他利用舅舅的关系,恢复野象在医院的工作。复职后的野象待“我”像是对待“救命恩人”一般,不仅经常给“我”带来各种自己亲自做的大餐,甚至还邀请我“看演出”——正是这次演出,让“我”对野象有了新的认识。原来,野象是带“我”和华妃去迪厅看她所表演的钢管舞。迪厅昏暗迷离灯光下的她与医院里那个肥硕愚蠢的女人判若两人,“她身上裹着件镶嵌着无数金属箔片的黑纱衣,站在那里,仿佛美艳的菲律宾女佣”,她“随着音乐开始扭动她肥硕的臀部”,“绕着明晃晃的钢管风姿绰约地抛媚眼、抖乳房,间或微微抬起她大象般的前腿”。在医院时,野象曾颇为神秘地告诉“我”,自己的灵魂有5斤重,“我”对此不以为然。然而,眼前的野象以及全场观众对她表演的热情让“我”顿时觉得,也许她的灵魂就在这时、在这里,也许此时此刻,她的灵魂真的比别人更重。

之后不久,医院建议“我”回家静养,出院前一天晚上,野象带着自己的儿子请“我”吃牛排,“我”这才得知了野象内心最深处的秘密:作为单身母亲的她独自带大一个只能坐在轮椅上的脑瘫男孩,为了让他过上与其他人一样的幸福生活,野象吃尽各种苦头,却从未有过任何抱怨。“我”也仿佛从她这里获得了力量,对丈夫宁蒙的出轨之事渐渐释怀,过着不好也不坏的日子。小说最后,“我”看到电视广告里一个花枝招展的胖女人扭着东北大秧歌,想起在迪厅看到的跳钢管舞的野象,她们笨拙的体态和相似的笑容,让“我”觉得“那是我漫长、卑微、琐碎的一生中看到过的最动人的笑容”。

小说中的5个女人面对命运不同的挑战,都表现出一种超乎寻常的坚忍和力量,在那段彼此相依为命的日子里,它们用尽全力帮助对方,仿佛那就是拯救自己。对于野象来说,“我”的出手相救让她保住了赖以为生的工作;对于“我”来说,粗笨的野象面对生活重压时的坦然和勇气,不仅让“我”动容,更给“我”带来了无尽的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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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渡人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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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的白天,我开始了看《摆渡人》,我一直觉得一本书,能够在网上和线下获得大家的交口称赞,一定是有他的道理的。

周六一天,加上周日半个上午,我又快快地看完了这本震撼人心的小说

晚上,我也在宁远楼参加了一场读书会,读书会的主题的《成长为更好的自己》,一个女生分享了一本中国精神分析学派的领军人物武志红老师的《为何爱会伤人》,让我看到了从依赖到觉醒到人格成长的路径。女生也结束演讲的时候,讲了一句话,也坚定了要写一篇关于《摆渡人》的读书笔记的想法。

她说:没有谁会一直会为你的人生负责,他们只能陪你走完一程,只是你的摆渡人,真正对你的人生负责的还是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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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写作三个关键点

全文共 3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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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一个故事,有时候作者只需要将叙事结构略作改动,整个故事就充满了悬疑,情节也变得跌宕起伏,精彩纷呈。

作者在叙事过程中,要牢记时刻瞒过读者关键情节,将其跳过不写,让读者自己去猜,让读者按照自己的习惯思维猜下去。

表面上看来,作者写到这里似乎不用再写了,读者早已猜到后面的结果。其实作者早已暗中将跳过去的这段剧情另行设计,完全和读者的惯有思维背驰而行。

之后的情节,由于剧中主要人物的诈计,采用欺骗手段蒙蔽了剧中次要人物。这样一来,作者的瞒天过海,和主要人物的诈计,两者共同作用,相互印证,就会令读者对自己的惯性思维深信不疑。为了印证内心的猜想,读者对作者跳过去的情节自动补脑,发现完全如自己所料。

当读者沾沾自喜之时,忽然发现剧情陡转,自己竟然和剧中人物同样上当,便顿生自己智商略低一筹之感。由此而生出一种需要提升智商的迫切感。

震惊之余,顿生学习补脑的上进之心。愈发的想要沉迷剧情,领略别样的人生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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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小说排行榜5、王小波:《黄金时代》

全文共 3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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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小说黄金时代》获第13届《联合报》文学奖中篇小说大奖,小说在《联合报》副刊连载,并在台湾出版发行。获奖感言《工作·使命·信心》发表于《联合报》。10月5日,《人民日报》海外版第4版报道了《黄金时代》获奖的消息。

王小波,1952年5月13日出生于北京。1968~1970年云南农场知青。1971~1972年山东牟平插队;后担任民办教师。1972~1973年北京牛街教学仪器厂工人。1974~1978年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厂工人。1978~1982年中国人民大学贸易经济系学生。1982~1984年中国人民大学一分校教师。

1984~1988年美国匹兹堡大学东亚研究中心研究生,获硕士学位。1988~1991年北京大学社会学系讲师。1991~1992年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讲师。1992~1997年自由撰稿人。1997年4月11日逝世于北京。终年4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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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小说作文:青蛙的冠军梦

全文共 9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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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是作者对社会生活进行艺术概括,通过叙述人的语言来描绘生活事件,塑造人物形象,展开作品主题,表达作者思想感情,从而艺术地反映和表现社会生活的一种文学体裁。下文是小编整理的动物小说作文:青蛙冠军梦,欢迎阅读参考!

“两年一度的森林运动会就要开幕啦!”喜鹊把这个振奋人心的消息传遍了整个森林。霎时,森林里热闹起来,动物们议论纷纷,猜测谁能夺得冠军;运动员们也在做着最后的准备,其中包括一只准备参加跳高比赛的青蛙。

这是一只具有很大运动天赋的青蛙,他自己也酷爱体育,特别是跳高。从小就不停地蹦跳,使他小小年纪就已是青蛙家族史弹跳最好的青蛙了。10岁那年,他第一次参加森林运动会,身负众望的他竟得了个倒数第一,但他没有灰心,这让他看到了自己与其他动物之间的差距。他把家搬到了陆地上,每天都不断地训练。之后,他又连续参加了三次林运会(森林运动会的简称),虽然都未赢得冠军,但他取得了长远的进步,直到上届林运会,他终于得了个第三名,获得了第一枚奖牌。这次已是他第五次参加林运会了,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夺得冠军。

在林运会的开幕式结束后,跳高比赛终于开始了。参加这一项目的运动员,除了有跳蚤等青蛙的老对手之外,还多了长颈鹿,袋鼠等高大的运动员。结果不言而喻,虽然青蛙跳出了自己的最好成绩,但前三名都被那些身材高大的运动员包揽了,他再次与奖牌无缘。

这次失败使青蛙彻底绝望了,他一跃而起,却不小心掉进了水里。他大喊道:“天啊,我怎么这么倒霉啊!”但更令他吃惊的是,他仿佛背上了千斤重的石头,正一点点地往下沉。青蛙真不敢相信这个事实―他忘记了游泳。

“救命啊!”青蛙喊了起来。

这时,两只鱼游了过来。“瞧,这不是那只想成为跳高冠军的青蛙吗?”

“是啊,他想冠军真的想疯了,连自己的本能―游泳,也忘记了。”

“我们把这可怜的家伙救起来吧。”

青蛙获救后,终于醒悟了,他想:就算我当不成跳高冠军,我也要当一个游泳冠军。他把家搬回了河边,每天不断地练习游泳。

两年之后,青蛙再次站在了林运会的赛场上。他也凭借着自己出色的弹跳力和发达的四肢肌肉,一举夺得游泳冠军,登上了最高领奖台,圆了自己的冠军梦。

评价:这篇动物小说想象丰富,巧妙设置悬念,制造波澜,青蛙一次又一次失败,终于醒悟了:就算我当不成跳高冠军,我也要当一个游泳冠军。两年之后,登上了最高领奖台,圆了自己的冠军梦,故事寓意深刻,引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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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莲小说结局

全文共 4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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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我不是潘金莲》确是一部意味深长的小说,它是窗含西岭千秋雪。下面是小编收集我不是潘金莲小说结局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故事落幕,这个为了自己的名誉奔走了一声的女人,还是没有得到她想要的承诺,没有得到她想要的结果!

《我不是潘金莲》是作家刘震云写的小说,书中的女主人公叫李雪莲,为了生二胎,她经历了一场荒诞的离婚案,被丈夫在大庭广众之下说她不是处女,从此背上了“潘金莲”的恶名。

在书中,李雪莲为了扞卫自己的名誉,几乎用了一辈子的时间。而其实,她只是想改变想纠正别人的一句话,但结果却是越纠正越糊涂。

李雪莲上访了20年,见过大大小小的官员。刘震云通过对这一荒诞事件的描写,深刻地揭露了社会体制的存在的不公。看似荒诞的案件背后,是整个社会的深思。

在小说的最后,李雪莲告到中央,让当时为难过她的所有官员都被撤职。而最后当事人——李雪莲的前夫出车祸死掉,李雪莲奔溃大哭,因为就算他死了,也没有人来洗刷她的冤屈,没有人承认她不是潘金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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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原小说简介

全文共 6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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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鹿原》是陈忠实的代表作。该小说长达近50万字,是陈忠实历时六年艰辛创作完成的。这部长篇小说以陕西关中地区白鹿原上白鹿村为缩影,通过讲述白姓和鹿姓两大家族祖孙三代的恩怨纷争,表现了从清朝末年到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变化。1997年,该小说获得中国第4届茅盾文学奖。该小说也被改编成同名电影、话剧、舞剧、秦腔等多种艺术形式。

《白鹿原》以白嘉轩为叙事核心,白鹿两家矛盾纠葛组织情节,以反映白嘉轩所代表的宗法家族制度及儒家伦理道德在时代变迁与政治运动中的坚守与颓败为叙事线索,讲述了白鹿原村里两大家族白家和鹿家之间的故事。白家人沿袭村子里的族长,主人公白嘉轩一生娶过七个妻子,最后一个陪他终生,并育有三儿一女(白孝文、白孝武、白孝义、白灵)。鹿三是白家的长工,黑娃是他的长子。鹿家以鹿子霖为代表,他有两个儿子(鹿兆鹏、鹿兆海)。小说主要讲述了他们的下一代白孝文、鹿兆海、黑娃这一代人的生活:白家后代中规中矩,黑娃却从小就显现出不安分。长大后,白孝文继任族长,黑娃在外做长工,认识了东家的小老婆田小娥,他将她带回村后,受到村人的排斥。黑娃离开村子后投奔革命军,又成为土匪。在此期间鹿子霖、白孝文等都吸上了xx,将家败光,去异乡谋生。鹿三以儿媳田小娥为耻,最终杀了她,因终日被田小娥死时的情形折磨而死去。白孝文则在外重新振作,终有一番作为,白灵加入了共产党。一个家庭两代子孙,为争夺白鹿原的统治代代争斗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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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诗改写小说500字

全文共 8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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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子勤劳勇敢、坚韧质朴、不贪功名,替父征战、离家保国的巾帼英雄。大家知道这个女子是谁吗?这个女子就是鼎鼎大名的花将军——花木兰

织布机的声音唧唧又唧唧地响着,我对着门在织布,忽然间听不到了织布机的声音了。只听到自己的声声叹息,我在想什么,我在思念什么,我什么都没有想,也没有思念什么。昨天晚上我看到了军中的文告,原来是皇上大规模的征兵,征兵的名册上有很多卷,可是卷卷都有父亲的名字,我对这件事感到很为难,父亲又没有儿子,我又没有长胸(所以认不出是女的)。想了很久,还是愿意为此去买马鞍,从这一刻起我替父亲征战。

于是我就来到东边的集市,去挑选比较买一匹骏马来,又到西边的集市买马鞍和垫子,又到南边的集市买马嚼子和缰绳,又到北边的集市去买长鞭。早晨我告别了父母,离开了家乡,晚上就到达了黄河边,宿营下来了。听不到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有黄河流水的声响。早晨我告别黄河,离开了。晚上到达黑山边,听不到父母呼唤我的声音,只有听见燕山的胡马嘶叫声。

经过我的努力,不到万里,奔赴战场,像飞一样地跨过一道道的关,越过一座座的山。北方的寒气,传送着打更的声音。清冷的月光照着我的铠甲。经历了许多年,许多战争,我们的将军和有的壮士都战死沙场了,换来我们的胜利。我们归来拜见皇上,只见皇上坐在高高的明堂上。皇上给我记了很大的功劳,赏赐很多的财物,皇上还问我想要什么,我不愿意做尚书郎,希望骑上千里马,送我快点回到故乡。

年事已高的父母听到我要回来,都互相搀扶着到城外迎接我;姐姐听到我要回来,就对着门梳洗打扮;弟弟听到我要回来,磨刀霍霍杀猪宰羊。推开我东屋的闺门,坐在我西屋的床上,脱掉我作战时的战袍,穿上我原来的衣裳,对着镜子细心地梳妆打扮起来,还贴着装饰物,梳理完毕。我就去看我那同伍的士兵,同伍的士兵对我感很惊讶:“我们同行作战这么多年,都不知道你是个姑娘”。

木兰代父征战的故事,便传为佳话。从此,花木兰也成为了人们心中的英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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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彩印记初中小说作文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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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就要灭亡,神彩印迹闪现,神选择的人就要觉醒,每个人的印迹都不同,平常我们都发现不了。等到世界灭亡时神彩印迹会降临人间,而那些心术不正的人则会被魔王选择,成为坠落者。所谓坠落,说明是被神抛弃的人,后而被魔王利用用来征服世界。而神印者则会阻止世界灭亡,每个神印者都会有非凡的能力来保护世界,唤醒那些心术不正的人。(大家好,好久不见了呵呵,这次是十分热血的哦)

好大家都有了自己的属性攻击了把?“嗯”十分整齐的回答,这问的人便是星宇,而回答的人便是我们的新人——梦琪他们。(我都说了会把一些人物给删了,所以现在只剩下梦琪,幽影,幽灵,星宇还有徐红)因为星宇把他们这些新人修炼了1个月,所以这些新兵也懂了自己身上背负的使命。“你们准备好了吗?”女神的声音传来,这次的声音十分严肃,没有一丝温柔在里面。“嗯”大家回答道“不要说恩,说是,我们准备好了”女神的声音再次传来。“是我们准备好了”大家回答道“既然这样那是时候让你们去经历下磨难了。”“是”大家再次回答道,到底是什么让以往的众人不一样呢。

“因为他们每个人都看到了自己的亲人死在魔王脚下,他们狠,但是未能为力,他们苦,但他们从来是坚强的。所以这次他们准备与魔族,血战一场。”当然这不肯能让魔族伤筋动骨,但是让他们历练下是正确的。“女神的话有点抽泣。但是有一种无可抗拒的庄严在里面。”之后“圣印联盟”(这是女神给星宇他们团队取的名字)返回了人间。离开是他们脚下的光环一现,红加蓝,绿,紫,犹紫,长虹。四种颜色的光环随着他们的离开也消失无影了。

“啊呜呜”一群的魔族战士超星宇他们这边来了。但是众人还没从失去亲人的痛苦中走出来,竟然毫无反应。“冰火浪涛”吼声传来,打的并不是魔族战士,而是正在痛苦的众人。“你们醒醒把,一直那么悲伤有什么用,不如陪我与这该死的魔族战个痛快。”众人好像被叫醒了一般,恍恍惚惚的眼神变的坚定,变得明亮。“战个痛——”众人齐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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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般的环境为题目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144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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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计算机坏了,材料只好到附近的打印社去打印。

打印社有三个工作人员,我进去的时候,他们正闲着。我将材料递给其中的一位,她接过我的材料,翻了翻,便默默地走到电脑旁,给我打了起来。

由于那份材料内容不多,没多长时间她就打好了。打好材料后,她就叫她们的另一位工作人员来帮我修改。那位工作人员站起来默默地向我这边走来时,我才注意起她,十五六岁的样子,满脸忧郁之色,看不出她这个年龄段应有的活泼青春靓丽。

她坐在我的身旁,与我一同看着电脑屏幕上的字。突然,我发现有错的地方,自己又不是不会电脑,还是自已改方便,想着,我便拿起了鼠标。

“你的眼呢?”声音之突然之大,让我吓了一跳,这话就出自刚才给我打字的工作人员之口,“就呆呆地在那坐着,没有一点眼色,没看见人家要改文件吗?”

原来,自那个小女孩坐到我的身边后,那工作人员的眼就没离开过那小女孩。

那女孩听到她的叫骂后,身子微微颤抖了一下,眼中闪出一丝恐惧,接着,便伸手要从我的手中要过鼠标。

“就知道用鼠标,键盘不能用吗?”声音又出自那工作人员之口。

“耳朵呢?给说过多少遍了?就是不长耳朵。”另一位工作员又向她吼道,也许她们两个是这个店的老板,女孩是学徒。

那女孩低着头默不作声地赶紧把伸向鼠标的手缩了回去,便在键盘上摸索了起来。

看她怪可怜的,我忙说:“不用她改,还是我自己改着方便。”

她们像是没听到我说的话又像在为我解释一样:“她不长记性,给说过多少遍了,总是记不住。就得教训教训她。不然,今后怎么从事这个行业?”

“那你们也不能这样对她?”我说。

“她不成器,不这样对她怎样对她?”另一个没好气地回敬了我一句。

她这句话,窘得我一时也不知说什么好。

上午的材料没有完全打好,下午,我早早地就到了,刚到她们的窗口,我就听到那两个人又在训斥那个女孩了。

“都不知你的脑子是怎么长的?有没有长脑子?”一个说。

“我们都想不明白,你的父母怎么没有把一点好的基因遗传给你呢?哪怕是一点点也行啊,也不至于这样啊。”另一个也在教训她。

……

我推开门进去,她们才停止对女孩的训斥。

“还站着干什么?”一个又对那女孩吼道,“还不去给人家打文件?没有点眼色?!

那女孩低着头默默地来到电脑前坐了下来,好像在想上午的文件放在哪个文件夹了。

“说你没长脑子吧,你真没长脑子。不在那个“其他”文件夹里吗?”

女孩听后默默地打开了那个文件夹。

“那个文件你不打完了吗?怎么还看?”

女孩刚想动,她们的话又来了:“你怎么那么慢?”

……

停也不是,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走也不是,动也不是,静也不是,反正是那女孩的一举一动都让她们不顺眼都能引起他们的厌恶来。她们就坐在女孩的身后,好像她们的工作就是专挑她的毛病的,总不住地用一双鄙夷、厌恶的眼光盯着她。也许她们恨铁不成钢,想让女孩早点学有所成;也许她们以为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才能让她知耻而勇;也许她们以为“打是疼,骂是爱”,只有这样的“骂”才是真爱;也许……也许没有也许,她们就觉得她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中才能有所长进,才能成材。

而那女孩呢?就低着头,一任听从她们的摆布,你说怎么做就怎么做,哪怕是错的。在这里她得不到一点关爱,感受不到一点温暖。我不知她是怎么想的,为什么还在这里折磨着自己,也许她真的没有一点出路,只好寄人篱下;也许在这样冷酷无情的环境中她已习惯;也许她在想,就先忍忍吧,在这样痛苦的环境中学点东西,等自己成材了再说。

成材?——就在这犹如地狱般的环境?地狱般的环境也能培养出天使?在我看来,地狱般的环境只能培养出魔鬼!

[地狱般的环境为题目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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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小说着了迷作文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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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对足球,篮球,电脑,等等着了迷。但是最近,我却对小说着了迷。

可能以前因为年龄小的缘故,我总是对一些故事书,短篇文学感兴趣。但是自从我到书店里买了这一本书以后,从此,我就对小说着了迷。 以前,我只知道小说都是一本本厚厚的书,里面的文字多得数不清。我一点也不敢兴趣。只喜欢看一些字少画多的漫画。可自从同学们都说小说好看以后,我也去买了一本一种长篇小说来看。一开始,故事的情节就象连环锁一样,紧紧的扣在一起的。从不会说看了一节又断开一节的。我越看越入迷。它一直把故事连着写,使我睡觉时都舍不得放不下书来。实在到了要睡的时候,放下书后,我就会幻想着接下来的情节会是怎样怎样,会不会出乎我的意料呢?我一直幻想着,直到入睡。有时就连做梦也会想着呢!想起自己以前对小说的评价,那真是大错特错了。自从看了小说后,我对小说的重新评价是:精彩极了!故事的情节一个扣着一个,越看越使人入迷,越看越吸引人。而到我看了小说后我才发现,看一些故事书,字少画多的书是那么的乏味。而且我也知道看小说的好处了。看小说可以教你怎样写作文,还可以教你怎样写不离题怎样把作文写得像连环锁那样,内容不会断开一节一节的。现在,我看了不少小说了,如中国的名著,和不少外国名著了。看了那么多的小说,我的作文水平也渐渐提高了。

啊!小说!我对你越来越着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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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仙小说大结局详解_作文2500字

全文共 22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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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诛仙》最早连载于幻剑书盟,在台湾由小说频道出版,在大陆由朝华出版社出版,第7册开始转由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下面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资料,欢迎大家阅读!

诛仙小说专题

1.诛仙小说内容简介

2.诛仙小说内容介绍(附结局

3.关于诛仙小说的十大谜团

4.小说《诛仙》的结局是什么?

5.小说《诛仙》的结局

6.诛仙原著小说第二章:迷局

7.诛仙原著小说阅读_序章

8.《诛仙》小说内容简介

9.诛仙原著小说第一章:青云

结局

田不易之死

鬼厉与陆雪琪战后,侥幸逃生,经过短暂的温存,陆雪琪回到小竹峰。鬼厉带回饕餮,鬼王竟如疯狂一般,与鬼厉发生斗法,幽姬呵斥二人愤然而去。鬼厉冷静下来后,前往寒冰室欲见碧瑶,却看见一个模糊的苗条身影。鬼厉将其认为幽姬,诚恳道歉,承诺看在碧瑶面上不与鬼王再起争执。但随后鬼厉发现这个身影似与幽姬不同,正要上前细看时,幽姬来到寒冰室,鬼厉这才明白方才的模糊身影竟是碧瑶魂魄,可此时已消失不见了。

道玄因诛仙反噬入魔,田不易来到祖师祠堂规劝,竟发生大战。苏茹来寻,二人竟双双失踪。水月告诉陆雪琪诛仙的秘密,和万剑一与道玄弑师真相,并让其下山寻找,并杀死道玄。周一仙等人在义庄遇上道玄,与其斗法,被封入棺材。而在另一处,上官策为寻找天火的秘密,追逐巫妖,直到河阳城外的义庄。巫妖为了躲避,钻入棺材,竟发现田不易也在其中,而且,自己也被棺材锁住。上官策施法躲开巫妖的阵法,却被一旁的小白偷袭,为了保命,假装跪下求饶,蓄意全力偷袭并成功逃脱。小白救出周一仙等人,恰

时陆雪琪赶到,救出田不易,巫妖把天火的秘密告诉小白,各自离开。田不易表示自己愿意帮陆雪琪,劝鬼厉回归,为她与鬼厉提亲,陆雪琪欣喜不已。鬼厉在草庙村发现道玄正在收集鬼魂,追至义庄,遇上田不易,三人与道玄斗法。田不易竟被道玄控制,重伤鬼厉,陆雪琪为救鬼厉,杀死田不易,道玄猛然想起弑师往事,从戾气中惊醒,痛苦离去。

田不易临死告知鬼厉,不要怪罪陆雪琪,让鬼厉把自己带回大竹峰,让鬼厉劝告苏茹节哀。鬼厉痛苦万分,又身负重伤,陆雪琪将他们送回大竹峰,并告知鬼厉诛仙的秘密。后苏茹于后山自杀追随田不易而去,水月伤心万分,并告诉文敏让她叫宋大仁来提亲,并表示让陆雪琪去找鬼厉,若日后鬼厉原谅陆雪琪,自己帮陆雪琪担着门规,让陆雪琪与鬼厉成亲。鬼厉离开大竹峰,找到周一仙,被周一仙点拨,随周一仙行走多日。

狐岐山崩塌

鬼厉于天音寺借得乾坤轮回盘欲救碧瑶,不料却被鬼先生和鬼王用于发动四灵(即夔牛,烛龙,黄鸟和饕餮)血阵,导致狐岐山崩塌。山崩之际,鬼厉在石室内未见碧瑶踪影,只于崩塌的巨石下找到一块绿色衣角。鬼厉悲伤下失魂落魄,被小白救出,带往草庙村。鬼厉此时失了心神,只会喃喃呼唤碧瑶名字,在陆雪琪的温柔照顾下仍神智不醒。小白又气又恨,对鬼厉一番痛骂,令鬼厉明白碧瑶已经离开,而碧瑶之逝正是为了让他好好活下去!鬼厉悲痛之下泪流满面,但好在慢慢恢复了神智。之后,雪琪得知鬼王携四灵血阵进攻青云,青云和黎民百姓危在旦夕,忍痛不舍吻别鬼厉,与魔教殊死相斗。鬼厉从昏迷中醒过来后,身心已放开,明白到自己需要做的是什么。

正魔大战

此时,鬼王得到四灵血阵的修罗之力进逼青云;而山后鬼厉受到诛仙剑的召唤,再次来到幻月洞府,历经幻象,破除心魔,明白了那暮雪千山,不是一个人。在那里他见到了入魔之后的道玄。关键时刻,万剑一出现于鬼厉与道玄身前,他点化了道玄,并告诉鬼厉,他是诛仙剑的真正主人。而诛仙剑就是传说中的天书第五卷。鬼厉握起诛仙剑终于明白了一切,最终他发动诛仙剑阵将鬼王击败,拯救了天下苍生。

尾声

时光悠悠,不知一转眼又是多少光阴流逝。 张小凡最后带着碧瑶的绿衣角在他的出生之地草庙村隐居。而有一天,陆雪琪来到草庙村,看到了隐居的张小凡,两人隔远相视一笑。一阵轻风吹过,屋檐下的铃铛迎风而响,绿色的衣角轻轻飘起,仿佛也带着几分笑意;清脆的铃声,随着风儿飘然而上,回荡在天地之间。故事到此也迎来了结局和尾声。

主要人物:

张小凡

男主人公。性格倔强坚定,重情重义,身怀大梵般若功法和噬血珠,因缘际会之下习得天下第一武功天书,是当世唯一一个佛、道、魔三修的人。原为青云门下大竹峰一脉弟子,师从田不易,入门前师承天音寺高僧普智。七脉会武时,与小竹峰陆雪琪初遇,后在山海苑与鬼王之女碧瑶相遇。第一次正魔大战后,身入魔教鬼王宗,成为鬼王宗副宗主"鬼厉",人称"血公子"。历经磨难,于幻月洞府悟透人生后,用诛仙剑击败鬼王,挽救青云。

碧瑶

女主角之一。魔教鬼王宗宗主之女。颜瞬如花,容貌惊人,一身绿衣活泼灵动。在空桑山死灵渊下救下张小凡与他一起误入滴血洞中,见证魔教前辈往事并偶然获得了合欢派至宝合欢铃,绝境之中,与张小凡共生死,向他吐露了自己的身世,并倾心于他,也正因为小凡的出现,也因此化解了碧瑶与其父多年的隔阂羁绊。

后在正魔大战中使用”痴情咒“将一身的魂魄精血散尽挡下了诛仙古剑,舍命救下张小凡,幸因一魂被合欢铃扣下,得以肉身不灭,十年来一直未醒。后来在四灵血阵大功告成引发的狐歧山崩塌时肉身失踪,只留下一角绿色衣裳和合欢铃。

陆雪琪

女主角之一。幼年拜入青云门小竹峰门下,天资极佳,冰雪聪明,深受恩师水月大师宠爱。容颜绝世、清丽脱俗,性格清冷、闲静少言,一袭白衣若雪,手持天琊神剑,犹如九天仙子落入凡尘。在七脉会武时对阵张小凡,因小凡比赛中想起田灵儿而让陆雪琪险胜。

张小凡入魔教后,她夜夜在望月台舞剑思念故人,一舞就是十年。十年后,再相见,正魔殊途,沧海桑田,变不了的是心。焚香谷李洵向雪琪求婚,被雪琪断然拒绝。小说结尾,雪琪遇到在草庙村隐居的小凡,两人相视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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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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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追风筝的人》这篇文章对我来说是一个沉下心来读书的开始,一个深入思考的开始,不得不承认,在之前的很长一段时刻里,我几乎对读书丧失了兴趣。经常是拿起一本书——放下。看起来,我与书无缘了。但总会有一个转折点的。当我看到《追风筝的人》这个书名,引发了我无限的联想。又看到它的封面――黄昏的天空。一层层斑斓云彩中有一片蔚蓝天空,仿佛把人带到更深更广远的世界。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风筝在天空中翩翩起舞。正因一个书名,正因一个梦境,我买下了它。

故事的开始,在阿富汗。说起这个我们的邻国,并不是一个太平世界。我们总会把它与战争、难民、死亡联系在一齐。让我们想起的总会是一张张惊恐的脸,没有简单,更不会有笑容。这不是什么童话故事,也并非喜剧。

似乎一切都是注定的。阿米尔和哈桑,是一对从小一齐长大的主仆,或者说伙伴。阿米尔少爷会说的第一个词是父亲,而哈桑会说的第一个词是阿米尔。那将是他们一生最重要人的名字。阿米尔为了得到父亲全部的爱,不惜陷害哈桑一家;哈桑为了自己的主人,受尽耻辱,最终奉献出生命。

是阿米尔错了吗?他胆小、懦弱、自私,看到哈桑被阿塞夫一群人欺负,却装不知道。但他在逃跑的那一刻,心里是多么复杂。最终他确定“为了赢回父亲,也许哈桑只是务必付出的代价,使我务必宰割的羔羊。他只是个哈扎拉人,不是吗?”事实不是这样的,哈桑还是阿米尔同父异母的亲弟弟。然而这个被父亲一生深埋的秘密揭开时,哈桑已经死在战争的枪下。

是他错了吗?当我们读完这本小说,无不为他的不幸所悲伤,为他的忠诚、纯真、善良所感动。但经历了一系列事情,看到主人对他的态度,哈桑还会认为这一切值得吗?他为什么还要一次次的献身?难道他也认为自己只但是是一个低贱的仆人吗?还是为了朋友阿米尔,他情愿付出一切,我们不得而知。这也许对他来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吗?

但有一点能够确定,无论是阿米尔还是哈桑,都没有错,他们原本都是纯真善良的孩子。正因种族,使他们有了高低贵贱之分,被逼向世界的两极。这个故事震撼了每一个人的心灵,他向我们再一次发出最深的呐喊:我们要和平!我们要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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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写作模板

全文共 5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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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世界》的作者路遥出生于陕西榆林市清涧县的一个贫困的农民家庭,家虽贫却从未放弃过读书,他平凡、朴实,接地气,这也许就是他能写出《平凡的世界》这样看似平凡却又不平凡的作品的原因之一吧。

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人生最精彩的不是实现梦想的瞬间,而是坚持梦想的过程。”这句话用在《平凡的世界》中的孙少平的身上再合适不过了。孙少平出生于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家庭虽然贫困,却抑制不了孙少平对读书的热爱,同时,他也不甘于平凡。

他出城打工,希望能自己闯出一片天地,在打工的时候也不放弃对知识的追求。在工地里,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之时,几乎所有工人都在打呼噜酣眠之时,有一点幽光格外引人注目,那是孙少平,在忍受着背部因干活而留下的斑驳伤痕而带来的疼痛的同时,在呼噜震天,汗臭弥漫的恶劣环境之中勤读不辍,是什么支撑着他做到如此地步呢?是源于他对读书的热爱!

那平凡的外表下藏着的是一个怎样纯净的灵魂啊!

然而命运似乎总是对他不公平,不仅学业事业艰难,爱情道路上的她也是走的坎坎坷坷,不仅年少时的爱恋破灭,长大后与田晓霞的爱情也是聚少离多,甚至最后田晓霞也命丧黄泉……

每当我学习懈怠,甚至想要放弃时,总会想起孙少平的艰苦的求学经历。穷且益坚尚且不坠青云之志!在如此艰苦恶劣的条件下,面临重重阻挠,他尚不放弃读书学习,我又有什么理由放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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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经典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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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探险的故事。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怀着激动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书。

我仿佛与汤姆融为一体,一起经历着千奇百怪的故事。这本书首先讲了跟随他的姨妈生活,是个十足的“捣蛋鬼”,他生性顽皮,所以经常挨打。镇上的“坏孩子”哈克是汤姆的好朋友,一天晚上,他们在墓地无意中撞上了一起凶杀案,他们立血誓绝不泄密。汤姆因为厌倦枯燥的课堂和单调的生活,汤姆与哈克和乔·哈帕去当“海盗”,他们看见村民为他们举行的“葬礼时才感动而归。还有一次野外活动中,汤姆和贝基被困山洞,再次发现杀人凶手——乔。在贝基几乎绝望时,汤姆勇敢鼓励贝基,一直到了村民赶来救援。最后,印第安人乔死在了山洞里,哈克和汤姆也找回了宝藏。

回味《汤姆·索亚历险记》,我觉得汤姆是一个勇敢机智、有正义感、足智多谋的人,虽然汤姆有时调皮,但这不正是体现出了我们孩子的天真烂漫吗?比起现在的儿童生活来,没有了与大自然的亲密接触,汤姆·索亚虽是一个非常淘气的孩子,但他没有让众人感到厌恶,反而结交了很多好朋友。每个人的童年都应该是快乐活泼,淘气捣蛋的。汤姆有时也耍小聪明。一次,波莉姨妈罚汤姆粉刷篱笆墙——这可是汤姆最讨厌干的活。于是,他略施诡计,把很多孩子骗去干活,别人还得为他奉上谢礼,这实在让人忍俊不禁。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汤姆和贝基被困在了山洞里,可汤姆却十分镇定,勇敢地在山洞中等待救援。如果换成别人,我想他一定没有勇气走下去,汤姆这种临危不惧的精神实在是让人佩服!

如果一个人只是死板地读书而不玩耍,那他就不会深刻地领悟到生活中的乐趣。很多人认为调皮会耽误学业,苏格拉底曾经说过:”不玩耍不成人“。我们现在的宝物是遥控汽车、布娃娃、动画片……可是,在我们得到这些东西的同时,我们却失去了汤姆最容易得到的东西——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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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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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的同学都喜欢看《一千零一夜》,我也不例外。喜欢这本书的原因嘛,肯定是为故事里的人物的机智与善良,对吧!

《一千零一夜》讲述了一个国王让丞相给他每天找个美女结婚,然后第二天就把她杀了。因此当地有女儿的人家都吓得纷纷搬走了。丞相为找不到女孩而烦恼,他的大女儿说:“父亲,让我去吧。”虽然丞相不同意,可是大女儿却说:“父亲,放心吧,我有办法救自己。”父亲拗不过女儿只好同意了。大女儿嫁给国王之后,每天给国王讲一点故事然后说:“我得歇一歇了,明天再讲吧!”为了听故事,国王只好一次次的放过她。后来国王发现了自己的错误并且改正,与王后幸福的生活着。

这本书是那么的迷人,它让我明白了:知识和智慧能够战胜一切可怕的事情。我们一定要学好知识,不能偷懒。用知识武装头脑,不但是为了保护好自己,也期待有一天能够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做贡献。智慧的人生才是幸福的人生,不是吗?

我们的历史中有很多有智慧的人,比如说纪晓岚。和他同朝为官的大贪官和珅,虽然有权有势,可是遇到聪明的纪晓岚,总是会矮一截,频频被纪晓岚捉弄。一次,和珅在宰相府内修建一座凉亭,需要一幅亭额,便请纪晓岚题字。纪晓岚爽快答应后,写了两个字“竹苞”人们常以“竹苞松茂”颂扬华屋落成,家族兴旺。”和珅得到这样的题字之后,十分高兴。乾隆到和珅府上,一见到纪晓岚题字就笑着对和珅说:“纪晓岚是在骂你一家个个草包呢。”

智慧的魅力不小吧,好好学习知识,总有一天你也会成为有智慧的人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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