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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局小说结局

全文共 9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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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局》,作者是矫健老先生,也是祁同伟最真实的写照,一个穷人,只能用自己的生命去拼搏,才有希望胜天半子吧。如下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天局小说结局,希望对大家有所作用。

大家在收看电视剧《人民的名义》的时候有没有注意到在第26集中公安局局长赵东来用小说《天局》中的主人公来形容祁同伟。在小说《天局》中主人公是一个不甘心自己的命运被别人掌控的一个凡人,一直在用自己的生命为棋子和神仙下棋,最后他也赢了神仙。

祁同伟最先换的就是《天局》中的这篇文章。

下面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人民的名义天局小说结局。

侯亮平将这本小说送给赵东来,重点做了标注,“胜天半子”。

书里的主人公以自己为棋子,跟神仙下棋,以生命为代价,胜了神仙半子。

祁同伟就觉得自己就像是书中的主人公一样,一定会胜出的,自己的命运最后一定能够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祁同伟为了自己的前程不得已的情况下向比自己大了10岁的女人求爱,他的婚姻大事就这样被他送出去了,其实这根本不是别人在操控他的命运,根本就是他自己做出的选择,怪不了别人。

许多网友百思不得其解《天局》是到底在说明什么?我们细细来看,在祁同伟的内心,他敬佩混沌与天斗的精神和魄力,而从农村出身的他一直渴望权贵,然而,向梁璐求婚使他的尊严死掉了,做人的理想和信念也泯灭了,于是他把这种扭曲的“偶像崇拜”植入到自己人生观众:人想要得到自己想要的,就要敢冒险。他想要得到的,只有权和钱,但权和钱,真能换来他的尊严吗?

人一旦丧失了人性,什么事都敢干、都会干,而且再也没有回头路了。随着剧情的逐步深入,迷雾渐渐散去,祁同伟内心的黑暗与扭曲慢慢浮出水面,他利用手中的权利,以为自己是土皇帝,xx结、利益输送、xx、以公谋私,高育良也一再问他:是哪根弦搭错了?

我想,祁同伟在神仙xx泥潭中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生活得其乐无比,他拥有了高小琴的爱情,拥有了山水集团的股份分红,拥有了厅长职务,然而,他贪婪的欲望继续在黑暗中生长,他不满足、不知足,是贪婪的欲望一步一步将自己退到了万劫不复的境地。

祁同伟并不是混沌,也不可能胜天半子,哪怕是以子为棋、牺牲自我。反而,祁同伟的牺牲是xx的必然结果,也是党和人民必须会看到的结果,xx分子,必须得除!胜天半子?!只是痴人说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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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游新记_小说作文

全文共 4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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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悟空和唐僧、猪八戒、沙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要到印度了。

师傅唐僧说:“悟空,快要到印度了,我们不会讲印度的语言,怎么办呀?”

猪八戒说:“既然不会说印度的话,那就散伙算了。”

孙悟空说:“你这呆子,一天到晚只想着散伙,小心我用板子打你。”

孙悟空又对唐僧说:“师傅,我有步步高语言复读机,可以教我们学会印度的语言。”

孙悟空有几盒音乐磁带和很多国家的语言磁带。他拿出步步高复读机,一不小心把音乐磁带放进了复读机,一按开始键,只听:GO GO GO,OU LE OU LE OU LE,GO GO GO,OU LE OU LE OU LE……

唐僧说:“悟空,你这是什么印度话呀?”

孙悟空忙说:“师傅,对不起,我放错磁带了。”

一会儿,孙悟空把印度语的磁带放到复读机里,师徒四人就开始学起印度语来……

学着学着,猪八戒把他的掌上电脑拿出来,想看看他的股票涨了没有。猪八戒一看,股票不仅每涨反倒跌了10元钱,他气得坐在地上大哭起来。

唐僧说:“怎么哭了?”

猪八戒说:“我的股票跌了!”

师傅说:“你不好好去取经,倒炒起什么股来了,真是岂有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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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侵者_小说作文

全文共 45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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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星在遥远的太空中燃烧,尽管能量巨大但光线到达这里已是非常微弱。近地面不时有遒劲的大风吹过,掀起漫天黑色的尘土。周围的温度很低,由于地表没有液态水所以不会看到类似地球上白雪皑皑银装素裹的景象,有的只是裸露的黑色岩石和岩浆冷却后凝固不前的痕迹。远处矗立起金字塔般雄伟高大的建筑群,无数攒动的身影在其基部四周忙忙碌碌。

这是一颗被地球人命名为“45号”的行星。我骑着“跳鼠3号”——一种轻型跳跃机动车,来到3532区例行巡逻。帽盔前的电脑视屏被我调试到了最佳状态。那支威力无比的激光火箭筒此刻也神采奕奕地插在“跳鼠3号”后备箱的武器套筒里招摇过市。

“总部,警员47950例行巡逻,一切正常,完毕。”我一边扫视周围一边漫不经心地向行星开发总部报告。

“收到。注意警戒。”耳机里传来值班电脑瓮声瓮气的声音。

我选择一处突起的高地操纵“跳鼠3号”站上去,在那里我可以一览无余地俯瞰到地面上来来往往焊接支点的架铺管道的自然人以及合成人,他们穿着有着统一编号的臃肿的太空防护服,顶着肆虐的沙尘在一刻不停地忙碌,稍有懈怠场地四周负责监视的电子眼便会迅速告知我他的编号,我会在电脑视屏上通过搜索光标将他从茫茫人海中找出来,并予以惩戒:神经震荡枪的波束会让他体会到骨断筋错的巨大痛苦滋味,并且绝对不愿意再来第二次。所有的人都在这样的高压管制下埋头劳作,因而整个工作场地虽人头攒动却秩序井然。

正如你所看到的这样,45号行星是一颗放逐罪犯的监狱星球。目前这里关押着数十万自然人和两万多合成人,他们因违反《星际航行法》有关条款被遣送至此接受惩罚。我所管辖的3532区有近万名罪犯担负着铺筑能量管道的任务。他们中许多科学狂人和星际冒险家。撇开所犯的罪行不谈,他们倒是为人类的“星际大航行时代”做出过许多不容小觑的贡献。但正是他们的狂妄自大、为所欲为将他们的青春年华乃至余生都葬送在这颗凄凉无情的异星上了。从此,人类开发深层宇宙的进程将不再受这些随意穿梭太空的海盗船的骚扰。

我抬头望了望灰蒙蒙的天空,远远近近的星星镶嵌天幕发出点点光亮,就像地球上美丽的夏日星空,只不过那儿的星星都眨着眼睛,调皮可爱,不会如眼前所见的冷冰冰的凝视。真想念地球啊!直到今天闭上眼睛那颗美丽的蓝色星球仍在我的心中旋转不停。我突然想起了什么,忙从衣袋里取出一本全息像片册。这是我随身携带的宝贝,无论走到哪里我都带着它,那一张张近在咫尺的全息像片寄托了我对童年的无限怀念和对地球母亲深深的爱。

第一张像片打开了。一幢五寸高的别墅凸立在像片基座上,楼房四周花团锦簇、蜂飞蝶舞,一派生机盎然。一个卷头发的男孩拉着一个扎小辫的女孩子的手正笑嘻嘻地站在草坪上,他们的脸蛋红扑扑的,陶醉在这迷人的春光里。我望着小女孩天真稚气的笑脸,鼻子一酸差点落下泪来。

丽娅,你还好吗?哥哥对不起你,不该在你大学尚未毕业之时参加星际开发警队离开地球,留下你独自一人去面对人世的艰辛。像所有的体外试管婴儿一样,我们没有父母,可我们并不孤独,你我就是对方唯一的亲人啊。我又怎么舍得与你天各一方,遥遥相望呢?但我是星际警察,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地球是我们的母亲,我们却不能永远生活在襁褓里。飞向太空,开发外星球实现星际移民是我们辉煌的历史使命。难道我们不值得尽全力为人类美好的未来做出贡献吗?请相信你的哥哥还是一如既往地爱你。和你在地球上一起度过的那些日子是他一生中最大的财富。虽然现在你我不能相见,但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念你,我相信终有一天我们会带着开发星际新航线的好消息回到地球与你相聚的。到那时我们兄妹再也不会分离,要永远快乐地生活下去。好吗?

我喃喃自语,小心翼翼地一页页翻下去,眼前不断闪现出童年的丽娅幸福的模样。有骑在我肩膀上放风筝的兴奋,有穿花裙子捉蝴蝶的顽皮,有初次学开航天车的惊悸……

合上像册,思念的浪潮汹涌澎湃,令我一时心乱如麻,不能自己,甚至忘了自己正在执行的巡逻任务。

“47950,快回答。”耳机中不断重复的话语将我重新拉回到现实里。

“我是47950,请讲。”我立刻全神贯注。

“行星时间10分钟前一不明飞行物逃避我雷达监测进入45号行星轨道,环绕两周后溅落3532区西南端。请火速赶往溅落点探明飞行物体的来历。完毕。”

“明白。”我打开“跳鼠3号”操纵台上的电脑,输入指令启动无人监控系统,同时高压电网开始工作。我风驰电掣向出事点奔去,一路上飞沙走石,尘埃弥漫。披风在我身后不断被卷起抛向半空,猎猎作响。

进入未开发地带,岩石突兀林立,险峻峥嵘。我不得不加大跳跃高度,“跳鼠3号”喘着粗气不时地跃入空中复又下落,跨越险峰峻石高速前进。

当电脑视屏发出接近溅落点的信号时,我已经在停留空中的一瞬间看清了那架倒卧在地的体态玲珑的银白色飞行器。很显然它的右侧起落支架发生了故障,此刻它伸出左侧支架像只斜趴着的大甲虫无力地呻吟。

距离它不到百米时我停下了“跳鼠3号”。这才发现这个足有25米高的大家伙并非想象中的势单力薄,它银光闪闪的铠甲里面很可能暗藏某种杀机。起码出于职业习惯我是这么考虑的。我握着激光手枪仔细打量了它的全貌,却没有发现武器系统。这的确让人费解,一般情况这类强行侵入45号行星轨道的都是些丧心病狂的企图劫狱的亡命徒,他们开着武装到牙齿的战机公开与警察对抗,但无一例外都以他们的可耻失败而告终。眼前的飞行器看上去不像是战机倒更像是误入此地的冒失鬼。

我对自己丰富的想象力感到好笑,随后打开热源探测器对其内部进行全面测定。结果液晶屏上的数字显示是零,这表明引擎早已熄火,里面的人不是死亡就是已离开飞行器。我似乎有种不祥的预感,立即蹲下身观察飞行器的下面,令我震惊的是火箭推进器喷口以下的土层与周围土层的温差是零!按照喷口以下的土层被加热后又降温至地表温度的时间推算,这架飞行器至少在这儿待了一个行星小时而非总部所说的“10分钟前”。

我站起身来,突然意识到一个巨大的危险就潜伏在这里。我悄悄地打开激光手枪能量总阀,宣布自己进入临战状态。

“放下武器。”一声威喝从身后传来。我猛回头,一位长发披肩的姑娘端着K-2激光短枪站在我面前,她冷艳的脸上闪动着一双仇恨的眼睛。

我不禁睁大了眼睛,仔细看了看她的面容。天!……天啦!她竟是丽娅!我日夜思念的妹妹丽娅!

“丽娅,你怎样会在这儿?”我惊讶极了,一时间分不清东西南北。

趁我愣神的工夫,丽娅飞起一脚踢掉我手里的枪,像不认识我似地大声说:“别动!站在原地别动!”

“你怎么了?丽娅,我是你哥哥戈亚呀!你不认识我了?”我顾不上拾枪,着急地冲她喊。

“少套近乎。谁是你妹妹?我是来摧毁这个人间地狱的。”

“别开玩笑了,丽娅。哥哥知道你从小就调皮,爱搞恶作剧,可也不能这么玩呀。对了,你是怎么找到这里的?要知道警队的行踪并不允许公开……”

“闭上你的嘴!我费了好大劲才搞到这颗臭名昭著的地狱星球的信息,我躲过了雷达的监测,没想到又被侦察卫星盯上了。没办法,我只好略施小计改动了它的记忆库,让侦察报告延迟一个小时发送给你们这些傻瓜。现在该明白了吧?”丽娅的嘴角掠过一丝冷笑,“我已经在行星开发总部附近安装了核爆装置,再过30分钟这颗该死的星球就灰飞烟灭不复存在了。哼!”

“什么?你要炸掉45号行星?”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为什么要那么做?人类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才将这颗蛮荒星球开发成星际新航线补给站。你为什么要与人类为敌?这些年我不在你身边,你到底怎么了?”

“我恨你们!你们抓走了我的男朋友乔伊,他只不过无意中获取了你们开发星际新航线的资料就被你们以窃密罪判处终身监禁。这不公平!他是优秀的电脑专家,你们杀害了一个可以改变宇宙命运的天才!”丽娅的眼里溢满了泪水,但依旧充满敌意。

“你找到他了?”我问。

“乔伊死了。两年前死于一场宇宙病毒。”丽娅说到这里眼里的光黯淡了下去,看得出她很爱他。

“那你为什么还要这样做?即使这颗星球灭亡了,你的乔伊也不会回到你身边。你明白吗?”

“不,是你们害死他的!是这颗星球害死他的!我要毁灭一切。我要告诉乔伊只有我才能帮他。”丽娅突然变得歇斯底里,她双手持枪举过头顶扣动了板机,一束白细的激光击中了飞行器伸出的一排支架。那巨大的躯壳终于失去了最后的支撑物,发出绝望的哀鸣,摇摇欲坠。我见状上前一步夺下丽娅手中的枪,拉着她的手往外撤,没跑几步,那家伙便一声巨响轰然倒地。我和丽娅被气浪掀出去重重地摔在地上,我挣扎着爬起来发现丽娅昏了过去。她手腕上的计时器正飞快地变幻着数字,我心里一惊,猛然想起这是核爆炸前的倒计时!

我顾不上查看丽娅的伤势迅速打开帽盔里的通话器向总部报告了这个危险情况。

总部闻讯如临大敌,所有的警察紧急出动,使用一切手段寻找那颗核弹。同时加强警戒,严防犯人暴狱。

时间在一分一秒地流逝。没有结果,没有结果……我的额头沁出了细密的汗珠。丽娅已经醒了,失去武器的她坐在地上一声不吭,视死如归。

“快告诉我埋藏的方位!”我终于愤怒地咆哮起来,“这个星球上有数十万生命,你没有权利杀死他们!我知道你不愿意认我这个哥哥,我不怪你。当年我是太狠心了,可你不能这么报复我,这些人有罪但罪不该死,他们也有同胞兄妹,你忍心看到他们的亲人为他们哭泣吗?我们都是有血有肉有情感的地球人,你明不明白?”

“有血有肉有情感的地球人?”丽娅机械地重复了一句,一脸的枉然。

“对,地球人。看看你天真无邪的童年吧!”我将全息像片册扔给她。

丽娅迟疑了一下,接过去认真地翻看,脸上的表情渐次变化。最后她泪流满面地问我:“你是我失散多年的哥哥戈亚?”

我摘下帽盔,露出我的黑头发和酷肖她的脸庞。

“哥哥。”丽娅接着说,“核装置位于行星坐标197,9124。”

五分钟后那个危险的家伙被找到,又过了三分钟它被拆弹专家大卸八块彻底失去了作用。我得知消息后长长地舒了一口气,不禁又看了一眼丽娅手腕上的计时器,数字停在了最后一分钟。

一切都结束了。我走到丽娅跟前把激光枪还给她:“丽娅,你恨哥哥吗?”

“我恨你、我恨你!”丽娅捶打着我的肩膀哭了,“我做梦都想再见到哥哥,你为什么丢下我?”

我仰起头,利用星球的引力止住泪水。

突然丽娅伸手尽全力将我推倒一边,迅速抽出K-2激光短枪。我甚至来不及多想什么,就摔倒在地上。倒地的刹那,我看见一束粗大的激光轻而易举地穿透了丽娅的胸口。

丽娅惨叫一声,全身电光闪耀,噼啪作响。我惊呆了,坐在地上不知所措,尽管如此我还是清醒地意识到如果不是丽娅及时将我推倒,我肯定也被击中了。我的目光投向远处,大批的警察围了上来。纷乱嘈杂的人群中我看到有人扛着令我熟悉的威力无比的激光火箭筒。

“对不起,我骗了你。我不是……真正的丽娅。一年前,丽娅死于一场太空事故。我是借用丽娅的肉体组装的合成人。丽娅生前最大的愿望就是找到哥哥。她无法接受亲人一个一个地离开,所以变得疯狂。请你原谅她吧……虽然我不是真正的地球人,但我深深地理解人类的这种亲情之爱有多么大的力量。请相信丽娅是永远爱你的。永别了,哥哥……”她抬起头痛苦地挤出这最后的几句话,霹雳火光中停止了挣扎,那支K-2从她的手中坠落……

警察们平端武器小心谨慎地凑上前来,我已泪眼朦胧。隐约中听到指挥官在大声地抑制不住自豪地说:“入侵者已被消灭,入侵者已被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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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作文:雷锋

全文共 10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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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雷锋同志学习:憎爱分明的阶级立场,言行一致的革命精神,公而忘私的共产主义风格,奋不顾身的无产阶级斗志”。 这是周恩来为雷锋所题的词。在他的一身中为人名做了无数的好事。

雷锋,1940年12月18日 ,出生在湖南省望城县安庆乡(现雷锋乡)简家塘一户贫苦农民家里。

1947年秋父母、兄弟相继悲惨死去,只有7岁的雷锋就这样成了一孤儿。 雷锋的妈妈死后,本家六叔奶奶收养了他。可是六叔 奶奶家也很穷,租种地主几亩田,每到秋后交了租谷,只剩 下几箩筐瘪壳谷、家里常常吃了上餐没下餐。生活十分困难。

1949年8月,雷锋家乡解放。安庆乡人民政府成立。雷锋担任过儿童团大队长。 于1957年2月8日 他又光荣加入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同时被评为县委机关工作模范。

1958年 10月至1960年1月 在鞍钢一年零二个多月时间里,3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5次被评为红旗手,18次被评为标兵,荣获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称号。

1960年1月7日 当晚,接兵参谋戴明章通过长途电话向工兵团团长吴海山请示,雷锋虽无政审表,可是个优秀青年,能否先带到部队。经同意,在登车出发前8小时,雷锋终于穿上新军装。从此以后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960年8月 他参加上寺水库抢险救灾,带病连续奋战7天7夜,表现突出,团党委为雷锋记三等功一次。

1960年8月当他得知辽阳地区遭受百年不遇的大水灾时,又将平时节约下来的 200元钱分别支援抚顺市望花区人民公社和辽阳水灾区,受到部队表彰。团党委决定树立雷锋为“节约标兵”。

1960年11月9日雷锋被批准为中国共产党党员。曾参加沩水工程、团山湖农场和鞍钢的建设,多次被评为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者。

1960年11月23日 沈阳军区工程兵党委作出授予雷锋“模范共青团员”称号决定。

1961年5月

雷锋作为全团惟一候选人,被选为辽宁省抚顺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961年5月14日 雷锋被提升为副班长。 8月 雷锋被提为运输连四班班长。 1962年1月27日 雷锋又被批准晋为中士军衔。

1962年8月15日 上午10时,在指挥倒车时,被刮倒的一根晒衣服的木杆打在头部负重伤。但在望花区西部医院抢救无效,于12时5分不幸牺牲。年仅只有22岁。

是啊!雷锋精神是永恒的,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磨蚀他在人生最后一篇日记上写道:“毛主席教导我们:‘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这是千真万确的真理”,“今后,我要更加珍爱人民和尊敬人民,永远做群众的小学生,做人民的勤务员”。让我们一起把握雷锋精神的实质——做一个好人,多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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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恒的旋律小说作文

全文共 5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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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那---一位身具音乐天赋的女孩,因父早逝,由舅舅领养. 高灿---出身钢琴世家,从小受父母管教,练得一手好琴.

尼.澳寺---高灿的外国好友,喜欢林那,不惜与好友决裂.

萧萧---林那好友.春季来临,百花盛开,千紫万红.竟相开放."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瞧远处那舞动着身躯的"模特儿,各个妩媚多姿,真诱人!再看近处五彩缤纷的小花,白得似锦,粉得像霞,令人眼花缭乱."东度钢琴学院也迎来了开学的第一天.瞧,初来乍到的新生,个个睁大眼睛好奇地看着,像一个刚见世面的小孩."萧萧,慢点,离上课还早着呢!林那用优美动听的嗓音喊道."你还挺悠闲得吗?你今天不是要代表新生致词吗?我先走了."可恶,你别走!等等我.那望着萧远去的背影,嘟着红通通的小脸,撅着樱桃小嘴,气呼呼地低着头,路也不看地向前走."哎哟,是谁呀?那被撞在怀里,抬起头."小姐,谁叫你走路不长眼睛,低着头.是不是要我跟你交往呀?一个帅气的男生板着脸孔,冷冰冰地说着,以为她是故意的."你以为你是谁呀?不过就有一张脸孔吗?有大脑,没才能!哼!那甩下话,气着走开了.那个男生目送着她的背影,哑然了......"刚才那个男生真恶心!呀,我快赶不上了.说着,那迅速地奔向学校......(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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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种爱情小说番外

全文共 4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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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每一次一样,我又来到了这里,邹月跳楼的地方,我呆呆的站在屋顶,看着那个小月消失的地方。那一幕出现在眼前:“邹月望望楼下,又望望我,怨恨地说:“他说他永远也不会抛弃你,邹雨,今天我要让你心甘情愿抛弃他。我从你身边跳到他面前去,这样,你们就永远都不能在一起了。”说完,她就那样的跳了下去,不,不要,小月不要,我大声的哭,大声的喊,不要,不要。

我从梦中惊醒,泪流满面,虽然那件事情已经过去一年多了,但每天晚上这样的梦都会出现在我的眼前,让我永无止尽的回忆着那一幕,这是惩罚吗,小月对我的惩罚,对爱上不该爱的人的惩罚。

我服用大剂量的安眠药,希望可以在睡眠中得到片刻的休息,但是,我越来越发现,即使再多的药,对于我来说也是徒劳的。也许我一生都无法忘记那一幕。

从香港回来已经半年了,在这半年中我用大量的工作来麻痹自己,让自己从大脑到身体没有一刻是休息的,这样我就不会想起那一幕。江心遥用手抚摸着他的头发,说了“Ken,I love you。” 而他也回头说了“I love you, too。”

是的,我的英文一直都不好,但是该死的,我居然可以轻易的就认出了那个口型。真的不知道,聪明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还是一件应该难过的事情。他说他也爱她。这不是很好吗,他们相爱,幸福的生活在城堡里,不食人间烟火。标准的王子与公主的爱情结局。可是,为什么我的心会这么痛呢,在我以为我已经麻木了的时候。

本来就不好的睡眠现在更难了,夜晚对于我来说已经成为一种折磨,用再多的药,睡着后,小月、林启正、江心遥,一个又一个画面,在我的面前不停的转换,每每我都在大声的哭叫中惊醒,然后,一坐到天明。

“邹雨,你最近的工作太多了,不要给自己那么大的压力。”

“高展旗,我没有事情,多做些工作,多赚点钱,我又不像你老婆,有人养。”

“你从香港回来后,就比以前更拼命的工作,是不是在香港发生什么事情了。”

“高大律师,你的想像力未免也太丰富了,香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如果你认为一定要发生些什么的话,那我只能告诉你,就是我受了强大的刺激。”

“什么刺激?”

“就是没钱呀。对于自己喜欢的东西,不能直接拿下,还要考虑这个月的生活费的问题。所以,我要多多的赚钱,买自己喜欢的东西呀。”

“邹雨,不要这样,太辛苦。

说完就转身走了。是的,辛苦,又怎会不辛苦呢,我现在渡过的每一天对我来说都是辛苦的。

今天与往常的每一天没有什么不同,可是,今天又与往常的每一天不同。为什么呢?今天我在电视中无意间看见了一篇关于xc的报道,看见了五颜六色的经幡,看见了许许多多磕长身头的人,而最触动我的是那句“守望的眼睛和灵魂”。是呀,我的灵魂在哪里呢?在我爱上林启正的时候就不知去向了。

我象一个突然间发现了生命信仰的信徒一样,向往着那片土地,好像有一个声音在不断的召唤着我,“去吧,去吧,到了那里就解脱了。”我象着了魔一样,匆匆的在事务所请了假,还记得和郑主任请假时他吃惊的表情,他问我要请多久,我说不知道。真的不知道,也许很快,也许永远都不回来了,就留在那里,涤荡我罪恶的灵魂。

我没有留下任何可以联络到我的方式,收拾了简单的行囊,没有告诉任何人我的去向,只是说出去散散心。包括我的弟弟,邹天。我不想让关心我的人担心,一切的事情就让我一个人来承担吧。

我就这样一路人象着xc的方向进发了,我选择了最古老的方式去xc,徒步加火车。我象一个真正的苦行僧一样,通过身体的苦行,锻炼心灵的轻灵。我每到一处,都会到当地的邮局给弟弟寄一张明信片,告诉他我很好。

我的行囊中唯一表示我过往的就是我的律师证,当初带上它的理由已经不记得了,但很庆幸我带着它。在沿途,会偶尔碰到一些可怜人,提供了一些帮助。很高兴,我还可以帮助别人。

经过几个月的行走,我终于来到了我的目的地-xc。这里有着林林总总的寺庙,预示着宗教对于这片土地上生存的人们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寺庙总是像天上的星星一样散落在城市、村庄、山谷、草原………。

我像一个虔诚的信徒一样,虔诚的跪拜一座又一座的寺庙,一尊又一尊菩萨。在拉萨的大昭寺,我被那些虔诚的朝拜者深深的感动,那些磕长身头的朝拜者,将大昭寺前的石板磨得光滑如镜,很多朝拜者是从很远的地方一路磕长头过来的。这是怎样的信仰呀。

最后,我在达普寺住了下来。达普寺,在拉萨市墨竹工卡县境内,位于县驻地东北的章达乡、吉曲河以东,背倚夏斯山,面临帕朗山,海拔3850米。达普寺始建于12世纪,由大修行者聂麦的贤弟子仁钦宁布所建,后来热译师的弟子枳务贡布又在那里修行时,为教化众生修建了一座化身红塔,逐渐成为格鲁派的著名寺院。但这些都不是吸引我留在这里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这里的主持-络绒登巴,藏语的意思是“智慧佛陀”的意思。

这是一个睿智的老者,炎炎烈日将他的皮肤晒的黝黑,虽然上了年纪,一双眼睛还是时刻闪烁着智慧的光芒,慈祥的面容,彷若洞知一切。这里是一个象人间仙境一样的地方,宁静而悠远。

时间在指尖匆匆流过,我在达普寺已经居住了很长的一段时间,好像整个身心得到了解脱般,小月和林启正没有再出现在我的梦里,而我也很久没有做梦了。每天听着僧侣的念经声,真的是晨钟暮鼓。

络绒登巴禅师给我将了这样一个故事:

从前有一位禅师非常喜爱兰花,在寺院中栽种了许多美丽的兰花,在讲经说法之余,总是悉心照料这些兰花,大家都说,兰花好像是禅师的生命。可是一天禅师外出,一个弟子受禅师委托,为兰花浇水,但是不慎将花架打翻,所有的兰花都坏了。弟子很害怕,决定等禅师回来受罚。

但禅师回来后,并没有生气,反而安慰弟子,“我之所以喜爱兰花,为的是要用香花供佛,并且为了美化禅院,并不是想生气才种的。”

络绒登巴讲到这里就没有再讲下去,留下尾音让我自行参透。这个故事我考虑了很久,络绒登巴到底要告诉我什么呢?在每日的经声中我参悟,一日,当我看见五彩的经幡时,终于了悟了络绒登巴的含义。

络绒登巴要告诉我,世间的事物变化无常,我们不必要执著于心爱的事物而无法割舍,毕竟,我们喜爱一种事物的初衷,并不是因为失去它时要伤心。人生中的许多事情既已失去,不妨就让它失去吧。是呀,何必执著。唯有放下,才能解脱。

我请络绒登巴为邹月坐了一场法事,无论是对她,还是对我,我都希望小月可以解脱,不再恨我,而最主要的是我希望她可以在另一方乐土上快乐的生活。络绒登巴是一个很好的长者,总是若有若无的开导着我。

法事后我将小月的骨灰连同一棵小树种在了寺院附近的土地上,希望小月可以在这里脱离仇恨,获得新生。我每天都去和她说话,告诉她我每天的生活,每天的想法。我经常想如果我可以早些告诉她我真实的想法,也许最后,她就不会选择这样的路,这样的方式来告诉我,她有多恨。

我几乎断绝了与外界所有的联系,我想留在这里,真的想留在这里。因为我找到了我心灵的净土。

我有了一个美丽的名字-益西拉姆,她的藏语意思是“智慧仙女”,是当地居民给我起的名字。因为我帮助了当地的居民才仁多让,帮助她与她的丈夫离婚。我用我的智慧、我的知识以及我的律师证得到了当地居民的爱戴。她们给我起了这个美丽的名字。这里没有邹月的姐姐,没有林启正的爱人,只有一个普通的汉女,有着美丽藏语名字的我。

“拉姆姐姐,你又去看你妹妹呀。”

“是呀,增吉,我想我妹妹希望每天可以看见我。”

这个可爱的孩子是当地居民的孩子,就是我帮助的那家的,她现在和我很好,每天都可以看见她,她也会经常和我说说话,虽然她的普通话真的是很糟,但那并不重要。

“拉姆,这个上面登的是寻找你的吧?”

我回头,仰望,是络绒登巴,阳光从他的身后照耀过来,彷若天神。他的手中握着一份报纸,那是我拒绝的东西,此刻正摆在我的面前。我接过报纸一看,淡笑了出来,真亏他们想的出来,报纸上有一张见方的照片,照片上的人好像前生一样,那是一张生活照。旁边附着简短的一句话,“久未联络,甚忧”。

许多事情不是逃避就可以当做从未发生。一个简短的电话,让我知道了一件重要的事情,我已经了无牵挂的决定留在这里。

“拉姆姐姐,这个小树代表谁呀。”

“增吉,这个是姐姐曾经爱的人,现在和小月姐姐在同一个地方,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呢?”我看着那棵新近栽种的小树。

是的,那棵树代表的是林启正,高展旗在电话中告诉我,林启正与他父亲、后母、以及大哥、大嫂,江心遥在一次集体出游的时候,遇到了空难,无一生还。林家的全部家产留给了他的三弟,一个清淡的人。之所以说他清淡,是因为他与自己的大哥、二哥完全不同,从不涉足商业,是一个简单的自由画家,得到了这么多的家产居然给拍卖了。曾经的林氏集团,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了。真是一个拿的起放得下得人,懂得生活得真正意义。

而我,高展旗以为我会崩溃,左辉以为我会崩溃,邹天以为我会想小月一样,我以为我会……。但是,我没有。记得我第一次将我想留在寺里的想法告诉络绒登巴时,络绒登巴看着我的眼睛告诉我,“红尘中有你牵挂的人,你放不下。而这里也不是你的避难所,只有你自己真正的放下了,才可以。到了那个时候,你在那里都是一样的。”现在,是不是就算了无牵挂了呢?

络绒登巴还是不同意我要真正的留在这里,还是和上一次同样的话语,我好迷茫,但是,我相信,这个睿智的老人一定有他独到的见解。但是为了表示我的决心,我穿上了女尼的褐红色的袍子,将头发剪的短短的。我要和我的前生说再见,再见了我爱的人,爱我的人。

“拉姆姐姐,最近我们寺里来了一个漂亮的哥哥,就住在后面,你见过吗?”增吉幼稚而甜美的声音在我的身后响起。

“漂亮的哥哥”,多有趣的形容词呀,也只有纯洁天真的孩童会用这样的词语。“漂亮”,让我想起了林启正,他是我见过最帅的男人,他说对了,“爱过我的女人,不会再爱上其它人”他做到了。

“增吉,姐姐见过的最漂亮的人现在就躺在这里。”我头也未回的说。

“我以为我是你见过最漂亮的哥哥呢?”一个沙哑的声音在我的身后响起,那个仿佛永远不可能出现的声音,我呆呆的蹲在原地,在心里告诉自己,是幻听,因为太想念的缘故。

一个影子出现在地上,高高的影子,影子的主人应该是一个很高的人吧。他蹲在了我的身边,我们一起看着面前的两个绿油油的小树。

我象慢镜头一样,慢慢的转过头,看见了,我曾经说“五官太俊美的男人没有回味的余地”,但是不可否认,即使看上去很疲惫,并不影响他俊美的外表,眼神疲惫,但并不冰冷,不冷漠,仿佛带着快乐。

我抬起手抚摸上他的头发,这是我从香港回来后就一直想做的事情。也许是神听见了我的祈祷,满足了我的愿望。我从头发抚摸到脸,手的触感是温暖的,林启正,是你吗,我喃喃的说,仿若自言自语。

是我,林启正,我来找你,然后永远不分开。

“邹雨,我终于找到你了,我快找遍整个中国了,你每一个发明信片的地址我都去找过了,最后所有的信息指向了这里-xc。但毕竟xc是这样的大,我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找到你,这是不是皇天不负苦心人呢。”

我看着眼前这个快乐的男人,又转头看看我面前的小树,好像一切发生的太突然了,让我无法反应。

“邹雨,那个小树不会是我吧。”

“嗯,是的,另一棵是小月”

“也对,那个林启正已经在空难中死去了,就象邹月一样,我们已经用我们的痛苦赎罪了,现在站在你面前的是“扎西多吉”,络绒登巴给我起的新名字。知道是什么意思吗?

“吉祥金刚”我喃喃的回复。

“对,我聪明的益西拉姆”。

虽然短短的几句,我已经可以了解到林启正所经历了一些事情,我不想问他,为什么他没有死,我不想问他,他之前的努力就这样轻易的放弃了吗,我不想问他,他真的决定了吗。历劫生死,我好像看见天使挥舞着美丽的翅膀飞走了,谢谢你,让他回到了我的身边。落日的余晖照映在相互依偎的两个人身上,宁静而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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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长篇小说的写作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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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是依托网络基础平台,由网络作家发表的小说。它是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兴小说类型。小编收集了网络长篇小说的写作技巧,欢迎阅读。

一、要强化写作的难度

当代小说普遍越写越轻、越写越粗糙,很多小说都是作家闭门造车的结果:从经验层面上说,没有生机勃勃的细节和场景;从精神层面上说,没有自身的体验和心灵的说服力——苍白和虚假,几乎成了当代小说写作的通病。消费潮流在过度地消耗小说,小说写作已经失去难度。没有难度的写作,不过是一种平庸的复制——无论是经验的自我重复,还是精神的变相克隆,都意味着对写作的创造精神的放弃。重申写作的难度(艺术的难度和心灵的难度),就意味着作家必须对艺术世界有独特的发现,对人性世界有崭新的认识,因为小说写作的使命并不仅仅是讲一个故事,它还需要完成一种故事精神,还需要书写广大的世道人心,从而为当下的生存境遇作证。然而,就当下的长篇写作的现状而言,叙事上的探索几乎已经停止,写作似乎演变成了一种经验的较量。一些能对经验进行精细摹写的作品大行其道,但很少人会去追问:在这些经验的下面,作家对世界、对人心究竟有多少新的发现?比如,毕飞宇的写作才华是显著的,他的《玉米》就以精细著称,获誉良多,大概是受了外界的鼓舞,毕飞宇近年的写作,包括他新出版的长篇小说《平原》,都往《玉米》的路子上用力,可在我看来,他之前的《青衣》,无论是对存在的发现还是对人心的洞察,都远在《玉米》之上——毕飞宇如果选择的是沿着《青衣》的写作路子往下走,他的成就我想会大得多,因为《青衣》是真正对人性的书写有创见的小说;而如何获得写作创见,许多时候,就是一个作家所面临的最大的写作难度。长篇小说尤其如此。它的核心品质,任何时候都应该是复杂和丰富,而不是一些作家所说的简单和直接;一旦取消长篇小说在精神书写上的复杂性和在人性展开上的丰富性,也就取消了它在写作上的难度,这样,长篇小说的泛滥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要扩展经验的边界

尽管本雅明在二十世纪上半叶就预言经验已经“贫乏”和“贬值”,并对故事表现出了强烈的不信任,但随着消费主义的迅猛崛起,经验和故事在小说写作中的地位依然牢不可破。只是,在这些盛行的挂着个人标签的经验丛林中,许多的“个人经验”,都带着公共价值的烙印,它并没有脱离某些思想总体性的支配。正因为如此,今天的长篇小说才会呈现出那么多相类似的经验类型——无非是身体的或肉欲的,官场的或商场的,野史或者传奇;不仅经验投合了市场的趣味,就连经验推进的方式都大同小异。相反,二十世纪中国那些沉痛的现实却少有人正面触及。胡适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一文中说:“近人的小说材料,只有三种:一种是官场,一种是妓女,一种是不官而官,非妓而妓的中等社会,(留学生女学生之可作小说材料者,亦附此类。)除此之外,别无材料。”

今天的小说材料,又何尝不是翻来覆去地用这三种?

“除此之外,别无材料”之困境,在当下的长篇小说界,反而有越发严重的趋势。当作家那点有限的个人记忆、个人秘史被腾空之后,写作将何以为继?当“作小说的人的报酬也丰富起来了”、作家的生活日益优越之后,他和自己身外那更广阔的现实如何再建立起亲密、内在的关系?或许因为看到了这一危机,我才特别推崇像莫言的《檀香刑》和贾平凹的《秦腔》这样的长篇:莫言处理的是他没有经历过的历史事件,贾平凹所写的是他已经远离多年的乡土生活,但都写得逼真而惊心动魄——他们对自己的叙事对象,显然是下了苦功去研究的。这样的写作确实大大扩展了当代小说经验的边界。所以,我认同格非所说的话:“中国作家在经过了许多年‘怎么写’的训练之后,应重新考虑‘写什么’这一问题。”——怎么写固然重要,但写什么也同样考验作家面对世界发言的能力。世界不能沉默,人必须站出来说话,这是我对长篇小说写作的一个迫切期待。

三、要有叙事的说服力

小说有了好的材料、新的经验之后,还要找到一种好的叙事方式来表达它。

关于叙事,许多中国作家都是受了训练的,他们在大的方面很有想法,但在叙事推进的细节上,却往往因为漏洞太多而缺乏说服力。有些是语言的情境不合,有些是情节的逻辑不对,有些是人物性格前后断裂———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疏忽,往往会瓦解整部长篇小说的真实根基。王安忆在《大家》二○○五年第六期发表《小说的当下处境》一文,里面专门谈到了小说中的“生计”问题,也就是小说中的人物是靠什么生活的?她认为,作家必须谨慎地回答这个问题。“如果你不能把你的生计问题合理地向我解释清楚,你的所有的精神的追求,无论是落后的也好,现代的也好,都不能说服我,我无法相信你告诉我的。”这话说得真好。小说一旦写得叫人“无法相信你告诉我的”,这个小说肯定就失败了。今天的作家们,有多少人真正在意那些微小的细节对读者的说服力?

我读过一个著名作家的长篇小说,他里面为了表现一个绝望的诗人如何想同文坛决裂,就说,他把每天收到的各种杂志报纸拆都不拆就扔到厕所的马桶里放水冲掉——现实中能找到那种可以把成堆的杂志都冲掉的马桶吗?我还读过一个更著名的作家的长篇小说,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期的故事,里面写到:“他知道自己在厕所里偷看到的五个屁股,有四个是不值钱的跳楼甩卖价,可是林红的屁股不得了,那是价值连城的超五星级的屁股。”“他不再供应免费的午餐”等等。——“跳楼甩卖价”、“超五星级”、“免费的午餐”这样一些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才出现的词,将它用在六十年代的现实语境里、用在主人公的自叙(“他知道”)里,语言上的粗糙自不待言,叙事上的说服力也随之土崩瓦解。这样明显的叙事漏洞,我还可以在今天的长篇小说写作中找出许多。必须看到,小说的真实是在叙事中一点点地建立起来的,忽视细节,滥用词语,都会导致叙事说服力的丧失;没有说服力,就无法唤起读者对小说的基本信任——无“信”,就无“立”;立不起来的小说,绝不会是好小说。这让我想起瞿世英在《小说的研究》中所说的:“小说怎样才有好材料呢?最要紧的是一个‘信’字。”“材料不可靠,布局不会好的。”秘鲁作家巴尔加斯"略萨在《给青年小说家的信》一书中,也举《堂吉诃德》和《变形记》等小说为例子,指出作家在讲述的内容和讲述的方式上的统一,才使得这些作品“被赋予了一种不可抗拒的说服力”。这些都是写作的金玉良言。摹写现实的小说假若在材料(情节和语言)上无“信”,在叙事上

四、要有“文章”的从容

当下的长篇小说大多数都写得太紧张了,叙事缺乏耐心,写人记事也不放松,过分强调故事和冲突,反而失了写作的平常心;小说虽然写得好看,但没有味道。特别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之后,中国作家越来越受西方语言哲学和形式主义美学的影响,写作的技术日益成熟,可写作所要通达的人心世界却越来越荒凉——小说如果只是故事的奴隶,而不能有效地解释人心世界的秘密,小说存在的价值也就变得非常可疑了。近读王蒙新出版的长篇小说《尴尬风流》,感触很多。它里面的三百多个小故事,都是些闲散的生活笔记,这些闲心、闲笔,使《尴尬风流》看起来不像长篇小说,而更像是一篇篇“文章”。我以为,这种“文章”传统的恢复,恰恰是得了中国小说的神髓的。中国小说的叙事精神,从来不是只跟着情节走的,它在制造故事的同时,往往也把小说叙事当作“文章”来经营。比如,《水浒传》第二十五回,写潘金莲毒死武大郎,这么凶险、狠毒的场面,可作者仍然不忘来一句“看官听说”:“原来但凡世上妇人哭,有三样哭:有泪有声谓之哭;有泪无声谓之泣;无泪有声谓之号。当下那妇人干号了半夜。”——这就是写“文章”时才有的闲笔,这就是一个小说家的从容。中国古典小说中常常穿插诗词歌赋,甚至故意将故事情节停下来,大写一个人的穿着或者一桌酒菜的丰盛,其实就是为了缓解小说本身的紧张,使小说因为具有了“文章”的味道,而变得从容、沉着——这是中国小说独特的叙事艺术,在今天,它差不多就要失传了;而《尴尬风流》的出现,再次提醒我们,中国当代小说的困境之一,就在于许多作家把小说写得太像小说了。为了满足读者的阅读期待,作家在小说中不断地加快叙事节奏,编造曲折情节,几十万字的小说写下来,没有一处是体现作者的闲心和闲笔的,也毫无“文章”该有的那种从容、潇洒的风采,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缺憾。

五、要对世界存一颗赤子之心

刘半农说,小说家最大的本领有二,“第一是根据真理立言,自造一理想世界。……第二是各就所见的世界,为绘一维妙维肖之小影。”(《诗与小说精神上之革新》)我想,联系“理想世界”和“所见的世界……之小影”之间的绳索,就是作家的“心”。“心”是一部小说的魂灵。张横渠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由此引申,最好的文学,也该是找“心”的文学、寻“命”的文学,在作品中建立起了人心世界的丰富维度的文学。这方面,《红楼梦》是最杰出的范本。曹雪芹写林黛玉“泪尽而亡”,突出的正是她的心死。在第四十九回,黛玉对宝玉说,“近来我只觉心酸,眼泪恰像比旧年少了些的,心里只管酸痛,眼泪恰不多。”———以眼泪“少了”来写一个人的伤心,这是何等深刻、体贴、动情的笔触。所以,脂砚斋指出,曹雪芹在写林黛玉“泪尽而亡”的同时,他自己也是“泪尽而逝”。这点可在脂砚斋对“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这句的批语上看出:“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没有一颗对世界、对人类的赤子之心,又何来“泪尽”、“泪亦待尽”这样的旷世悲伤?王国维赞李后主的词“不失其赤子之心”,叶嘉莹评李后主的词“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说他一语直指宇宙之心,这些都和脂砚斋评《红楼梦》有异曲同工之妙。可是,当代小说能让作者弹泪、让读者摸到作者的赤子之心的又有几部?从新闻里找材料,从影碟里找灵感,从流行里找元素,这几乎成了当代小说写作界的一大景观。写作正在失去基本的诚实,作家之“心”正在死亡;虚构成了和“心”无关的编造,写作就越来越像是一种精神的作假。基于此,长篇小说写作的理想出路,极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恢复“心”之尊严,使写作再次深入到人心世界,重铸真实、感人的力量。金代元好问有两句诗说:“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意思是一个人写的文章若不是发自内心的真话,又怎么好意思拿出来见人?

这话用在小说写作上也合适。尽管小说所写的多为虚构,但它内部的精神潜流,却需扎根于那颗真实、温润的“赤子之心”——如果说,短篇小说的写作还能靠技巧取胜,那么,长篇小说的写作所考验的就完全是一个作家的心灵质量了。

当然,关于长篇小说写作,所要重申和强调的,远比我上述所论的要多得多。

但所谓的常识,其实就是基本的事物,是写作所要遵循的最低限度的原则。难度、说服力和赤子之心,是长篇小说写作不可或缺的精神品质;扩展经验的边界,重获“文章”的从容,也是长篇小说写作应该正视的问题。

从这里出发,长篇小说才有可能获得新的写作尊严和精神气度。而对于那些无视这些写作常识的人,我愿意借略萨在《给青年小说家的信》一书末尾所说的话来劝告他:“请忘掉一下子就动手写长篇小说的念头。”

在情节紧张的时候,要采用短小精悍的句子,句子中要采用短词,少用结束语,要写得突如其来。当你做到这些的时候,紧张气氛就可以油然而生了。与此相比,在气氛比较沉闷的情节中,到处笼罩着寂静和安宁,此时就要使用较长的句子,较长的词语,较长的段落,以及更多的结束语。这样做就会自然缓和紧张气氛。当你在构思小说时,就要确立写实的态度。只在通过观察、思考你才能准确地描绘出一幅幅场景,使人物具有可信性。他们以固有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和味觉进行着他们的日常工作。好了,正如我前面说的,味觉是最难写进小说中的,但是五种中有了四种也不算坏。

应用这五种感觉,利用句子结构来创造或缓慢或紧张的气氛,这样你写出来的小说读者就不能丢下了,因为它们是那样真实可信。

抓住兴奋点:

对小说家而言,能始终抓住那极具魔力的兴奋感就是最大的奖励。——菲立兹?;惠特尼

在作家的一生中,有许多令人兴奋的时刻。如果这些时刻是在经历了被拒绝和失望之后,那么将更加令人喜悦。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些时刻,第一次听到编辑对我鼓励的话语,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文字被印刷出来,或者第一本自己的小说握在手中时的狂喜。我坚信,对任何一位小说家而言,真正的“兴奋之巅”是无处不在的。而且,它还会不断地涌现,因为我们学会了如何去激发它。我是指当一部新的小说在构想时,脑海中所出现的第一缕闪光时的奇妙时刻。在一个新故事(或小说)的最初构思中不断闪现时,作者会有一种眩目的感觉,我们通常会觉得这将是自己所写的最好的作品。

这种奇妙的感受可能常在片刻间出现,我会带着此种感受度过几天或几个星期。这些思想中的闪光聚集着如此多的奇异光彩,好像由于某种魔力而不断地闪烁着。

于是,我把它们写下来。我总是很高兴地写出一个又一个故事的开头,但是偶尔才完成一个完整的故事。我写出来的东西永远不如我梦想中的完美,我太心急了,当我发现自己仅仅是给故事开了个头,必须把它们进行下去的时候,我便失去了兴趣。魔力消失了,于是我又不断地放弃那些故事。

我羡慕那种能够沿着最初的构想,并把它发展成小说的作家。但是我却无法一蹴而就,所以我必须在动笔之前,明确写作的方向。我找到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保护那些最初的闪光点,并使之继续闪亮或者再现。我发现自己在写到30页左右时,如果仍能保持初始的兴奋状态,我的兴趣就会被高度调动起来,直到完成作品。

最初的兴奋能持续多久是因书而异的。我先花些时间在笔记本上设计人物,搜集情节中的零碎片段,明确我的写作方向,或者草草记下脑海中曾涌现过的东西,直到我必须动笔的那一刻到来。那一刻总是在我还没完全设计好时就来临了,我从不拒绝那股推动力,至少我可以先为我的故事开个头。为了奖赏自己,我通常会先写上几页,这对写作的连续性是有益的,它能随时帮我回到人物和情节的构想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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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版《步步惊心》小说

全文共 11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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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那个象四爷的男子步出展厅,我的泪再也抑不住,“四爷,我是若曦啊,四爷,别走”我哭喊着直想跑出去,但脚却动也动不了,我的心中焦急又无助,只能立在原地,任泪水恣意奔涌,嘴里一遍一遍的喊着“四爷,我是若曦啊,四爷,别走……”

“若曦,醒醒,若曦,我在这儿,若曦……”我好象听到耳边四爷在叫我。

迟疑的睁开眼,朦胧的泪光后我似是看到四爷的焦急担忧的眸子。“四爷,真好,四爷……”我喃喃呓语着又闭上眼睛,心想着,幻觉也罢,只要能让我再看到他,再听到他温柔的呼唤,我就永远在这幻觉里不要醒来,我不要再醒来独自活在那个没有他的世界里,或宅这许多年的日子已经让我彻底的变成了马尔泰.若曦,无论是心还是身,张晓早已在那场车祸中死去,既然现在马尔泰若曦死了,那么也就是我已死去,就让我-马尔泰.若曦随风散去吧,什么都不要,只留着我永远的四爷在心里,想着,我不自觉的嘴角溢出一丝笑,泪水却也默默流下。只觉得一切都已放下了,身心俱轻松,象一缕轻烟,向着蓝天白云飘去,带着一丝不舍,飘去……

“若曦,若曦,算我求你,醒醒,不要吓我,若曦……”我又听到四爷呼唤,带着焦急却仍满是温柔,还有一丝无助……

“对不起,四爷,我伤你至深,只求你不要恨我,忘了我,好好活着……”我呓语着,不奢望他能听到,只是说给自己的心听,心中的内疚与不舍一圈一圈向外扩去,又象是一根一根无形绳索一圈一圈将我捆牢,捆得我透不过气来却无心挣脱,只觉得心被什么揪得疼,却无意摆脱。蓝天白云已不见,四周只是冰冷的夜,是了,没有四爷的日子,纵是飞在蓝天白云下却也体会不到自由的快乐,只是无边的孤独,“为什么,我们彼此相爱,却硬要彼此伤害”,我喃喃问着自己,“我不想伤人,可我关心的人却俱因我而伤,我想好好爱他,却伤他至深”,罢了,没有四爷的日子,我是再也看不到快乐,不如闭上眼,让心底的爱恋陪我,中间不会再隔那许多人和事,只一心一意陪着我的四爷,永生永世……

心里有四爷陪着,我的心静了,静得不起一丝涟漪,睁睁眼,四周虽依旧是冰冷的夜,可我却能看到四爷温柔的眸子,心底是暖的,“这就够了,此生足矣”,我轻叹口气,满足的沉沉睡去,只希望这一次睡到天荒地老,不要醒来……

唉,还是要醒来,我无奈的叹口气,轻扯一下嘴角,只觉得有些好笑,怎么死去的灵魂还会觉得口渴,“水,水...”我一边喃喃自语,一边在黑夜中四顾寻找。

感觉一股温暖的力量温柔的托起我,一缕清甜缓缓流入唇齿之间,“朝饮木兰之凝露”我满足的笑笑,死去也好,黑夜里也能饮到...。

又一次醒来,感觉夜已没那么黑,但还是灰蒙蒙的,目光寻找着,想找那抹温柔,没有,“唉”还是不要醒来,没有四爷,不要醒来,闭上眼,可以用我的心感觉到他,不要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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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渡人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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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摆渡人读后感

作者从少男少女的角度洞悉人性的温情,通过男女主人公的所见所感,细腻道出所有人对亲情、友情和爱情终极幸福的向往。巧妙、惊人的情节交错,让这部小说别具一格,值得瞩目。

好久没有读到能让我感动的书了,就是在不经意的一瞬间,被迪伦在发现自己真实的状态之后,心微微颤了一下。

每次惊险刺激的生死逃亡的背后,也都是有温情,有坚韧,有希望的。很少人能时时感觉到,身边的一切有多不堪一击。当生命都逝去之后,生前的一切酸甜苦辣就都没有任何意义了。当然这不是因为我对生命悲观,相反的,某种程度上来说,读这本书对我来说是一次灵魂超脱。

虽然故事的主角是少年少女,全书的基调是奇遇、魔幻,但我想说的是,我很担心它会因为体例和故事背景被真正适合它的更多读者忽视。初看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没想到自己会那么快读完它,看到“如果生命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这句话,会不自觉想象这是一个让人唏嘘不已,感天动地的故事,所以一开始还是带着些顾虑和好奇的。

崔斯坦为了超度魂灵,随时准备变成那些亡灵在最后一次许愿中想要得到的陪伴者的样子。但为了爱情,他可以把这件事情变成永恒。大部分人的生活都是流于平淡、庸俗的,但是往往惊喜和转机也因为庸俗、平淡而倍加可贵。读完这本书我不禁想到,爱是不应该被被动对待的,追寻幸福的最诱人之处就是追寻的过程。

因为它应该是不经意间的火花,是看不见的幸福终点。迪伦看似到了生命终点也没找到的东西,竟然就在她离开人世的一瞬间出现了。虽然这是作者很巧妙的夸张描写手法,但是其中的含义却是跃然纸上的。

如果每个人都认为等待就会得到幸福,安静走路转角就会遇上爱,那么也就不可能有轰轰烈烈和刻骨铭心了,所有的爱都只是为了爱而爱了,那多可悲。

合上书本后脑海中仍有不时闪现的各种人物。有魅力的文字是有灵魂的,但也是朴实、深刻的,它能让一个故事变成能赋予想象力以生命的载体,能让人无论经历多少起伏,看到多少冷暖,都能在喧嚣落幕、曲终人散时心中浮现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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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工皇妃楚乔传小说结局

全文共 9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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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的制度必然被摧枯拉朽的毁去,让新的大厦在灰烬中得到重生。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特工皇妃楚乔小说,希望对你有帮助。

【小说原文结局

蔷薇的香气消散在夜风里,什么声音都没有了,她站在高高的城墙上,目光穿越层层森冷的兵甲,停驻在那个人的身上。岁月的洪流从她的耳边一忽而去,发出呜呜的声响,像是旷野里的飓风,呼啸着,如同山巅的雄鹰。

漆黑的战旗在燕洵的头顶迎风招展,漆黑的夜如同一团浓墨,苍穹低压,星月无光,成千上万的火把猎猎燃烧,恍在脸上,好似被蒙上一层血光。燕洵站在黄金打造的战车之上,手挽金弓,一身墨色战袍,双眉如剑,斜飞入鬓,微微扬起头,眼眸修长,静静的注视着那个记忆中熟悉的身影。

整个战场上一片死寂,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唯有那一声声战鼓,如同大地的心脏,一下一下的,敲打在人的脊梁上,让血脉中的血液,也一丝丝的沸腾起来。

时间就那么凝固了,他们默默的看着对方,视线交错,在半空中凝结一处。

终于,潮水般的大军冲上去,一场生死一战,终于展开。

刹那间,骑兵齐刷刷的亮出了弓箭,嗖嗖的尖锐风声中,箭排空,如雨点般倾斜在士兵们的头顶。无数人冲上去了,战役在最初就显示出了可怕的残忍,令人脊背发凉。

惨叫声、哀嚎声、命令声混成一片。

战马狂拽,滚石如雷,战刀雪亮,乌云遮住冷月,连天地都为这一场残酷的战役闭上了眼睛。

经过了一日一夜的拼杀,东边城门突然打开,苦战了一夜的秀丽军趁着燕北军调换军阵的时机策马奔出城来。一路冲至铁线河江畔,此地道路狭窄,不堪大军冲击,燕北军不得不弃马冲过去,可是等他们追赶至河边的时候,却见秀丽军的士兵们撑起羊皮筏子,竟从这河流最喘急之处横渡大江。

“大人小心!”

“陛下小心!”

几乎同时,燕洵和楚乔各自端起弓弩,箭矢穿破虚空,向着对方而去,叮叮两声同时响起,箭矢并没有射空,引来了周围亲卫兵的一阵惊呼。

大江之上,楚乔站在筏子上,远远的望着燕洵。

她知道,这一站只是做个样子,燕洵不可能真的阻拦她。

燕洵和靖安王妃是盟友,不得不替她把守邯水,可是一旦靖安王妃真的攻进唐京,让靖安王的后代登上皇位,那么他的后路就必会为人所断,是以这一仗他不能赢,但是也不能输的难看。

他还需要自己来拖住这场卞唐内战,来为他留下唐户关的门户。

一排排火把蔓延在江面上,黎明前的黑暗仿若是狰狞的魔鬼,将嗜人的利爪插入人的双眼,天地间都是血红的,风呼呼的吹过,扬起漫天的火苗。

燕洵骑坐在马背上,战马不安的刨着蹄子,他的背脊仍旧挺拔,浑身上下充满了帝王的威仪,像是黑暗世界的天神。他的目光锐利而悠远,越过宽阔的江面,停驻对面那个纵然瘦弱却永远坚强的身影上。夜风吹来,扬起她鬓角的头发,染血的铠甲在火光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辉,她骑在战马上,隔着滔滔江水、熊熊烈火,默默的望着他。

那一刻,燕洵回忆的冰面突然裂开了一条缝,他甚至能够听到细微的声响,一些凌乱的画面,就那么咔嚓咔嚓的,从汹涌的水里冒出头来。

多久之前?太久了,好像上辈子的事,久到他几乎记不清了。

也是这样的夜晚,也是这样厮杀之后的死寂,也是同样的一双眼睛,隔着脉脉江水,静静的望着她。真煌城的大火在施虐着,无止尽的喊杀声畅快的回荡在荒原上,年轻的他们各自决绝的回头,向着自己的方向,去做自己觉得对的事情。

也许吧,在很久很久以前,一切就已经注定,他们如两颗南北背驰的流星,纵然曾因为诸多原因有过短暂的交错,终究还是要走上分离的道路,沿着各自的轨道而行,越走越远。

楚乔持刀站在河堤上,亲眼看着最后一支军队度过邯水,浩瀚的江面如同天坠,将他们隔绝在东西两侧,千万个生命和灵魂沉入大江之中,天地为熔炉,万物为薪碳,火上燃烧着的,是无数黎民的鲜血和希望,还有他们截然相反的信念。她望着燕洵,一时间千百个念头尽皆归于尘土,十万铁甲军消泯于视线之中,只剩下那个一身黑袍的男子孤傲的站在天地之间,眼神诺狼,好似很多年前他从九幽台上一步一个血印的爬起来,纵然身后没有一个人,却有着足以毁灭天地的肃杀。

“大人!”

平安一身狼藉,眼眶通红的跑上来,扬起头说:“这一战,我们死了六千多名弟兄。”

楚乔低下头去,只见年轻人的脸上还有未干的血迹,多年来生活在和平环境的孩子已经长大了,经历了这鲜血的洗礼,他的眼睛已经不再纯洁了。

“平安,任何目的的达成,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秀丽军的将军坐在马背上,默默的看着点着火把的长龙,过来许久,才声音低沉的说:“真正的和平,始终要通过战争来获得。”

平安似懂非懂的皱起眉,喃喃道:“真正的和平?”

“是的,我看不到,也许你也看不到,但是,终究有人会看到的。”

楚乔扬起头来,最后向着邯水的那一侧望去,大火已经逐渐熄灭,河面上滚动着层层的青烟,在极远处的东方地平线下,隐隐有一丝金色的辉光,那个人穿着一身墨色战甲,身后的披风在夜风中猎猎的飘着,尽管看不清眉目,可是她却可以清晰的想象出他的表情和轮廓,一如很多年前的那个午后,他坐在马上向他射出一箭,就此,他救了她一命,她陪了他十年。

她伸手握住自己的右臂,那里,有一只玄铁打造的护臂,即便是弩箭也不能射穿。

那是赵嵩送给她的礼物,共有一对,她分了一只给他。

她毅然转过头去,没入滚滚大军之中,扬鞭策马,再也不向来路看上一眼。

邯水以西,燕洵调转马头,部下的将领跑上前来问道:“陛下,不追吗?”

燕洵一言不发,径直越过他的身边,走了好远才淡淡说道:“退兵。”

大军潮水般而去,地平线下旭日初升,一道霞光静静的播撒在大地上。那背驰而去的两路大军,终究渐行渐远。

空旷的大帐中,一身铠甲的将军跪在地上,他已经这样跪在这里很久了,太阳渐渐的落下去,黑夜莅临,大帐内漆黑一片,唯有那张镶嵌这东珠的金黄貂皮上有着微弱的光亮,隐约的照亮那个人的轮廓,如同一座山峰。

那个人一直没有说话,从铁线河归来之后,他就一直坐在那里,好似忘却了周遭的一切。帐外的青草轻轻的摇曳着,在夜风中招展着希望的味道,五月的卞唐已经是盛夏,夜里有清脆悦耳的蝉鸣,荒原上的草长得有半个人多高,不知名的虫子游曳在半空中,翅膀上有微弱的磷光,星星点点的闪亮着。

大帐里太静,身穿铠甲的将军不敢动,连大气都不敢喘,甚至不敢去点灯。他并不是燕北军最初的元老,更不是燕皇的旧部,实际上当初跟随燕皇起兵的旧部已经不剩下几个了,如今军中的这批人,都是一刀一枪拼回来的。陛下虽然阴郁难测,但是赏罚分明,且极重军功,只要你敢杀敢打,就不怕没有出头的机会。

将军姓穆,祖上也是书香门第,虽然到他这一代没落了,可是也是识文断字,略通兵法。靠着这点见识,他一步步的高升,短短几年间,就已经成为了燕北军中首屈一指的将领。

和其他人不同,将军觉得陛下并非是传闻中的那样暴戾。是的,他曾经杀了自己的老师,杀了自己的妹妹,杀了辅助他多年的大同会一群人,可是那又怎么样?也许身在其中的人会觉得陛下忘恩负义,会骂陛下狼子野心,可是他们这些普通人却看得清楚,大同会不通军事不懂政务,内部盘根错节,彼此争权夺利,内斗派系极其严重,他们占据燕北多少年却毫无建树,北有犬戎侵扰,东有大夏管制,他们无力保护燕北臣民,却硬是要在朝政上指手画脚。对于这样的人,如果陛下不以雷霆手段震慑打压,只会在燕北大地上再次扶植出一个派系混乱的大同政权。

成大事者,杀几个人算什么?

自古以来的权势之争,哪一次不是血流成河了?

一个成功的帝王和普通人的差别就是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是顾全大局,还是顾念私情?

所以,对于曾经的那位秀丽将军,穆将军实在没什么好感,按照他的想法就是,女人,实在难以成就大业。

“穆闻,”低沉的嗓音突然响起,大帐内空旷,尾音隐约还带着一丝回声。穆闻闻言,连忙直起身子,就听上面的人继续说道:“传信给程远,让他分兵松原渡口,严密把守,秀丽军既然这么想进去,那就让他们进去,靖安王的军队还等在里面呢。”

“是。”

“另外,告诉他不要攻打赵(十四,字打不出来),全力进攻赵彻,务必要捣毁赵彻的粮草,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

“是。”

穆将军连忙答道:“属下这就派人到白芷关传信。”

燕洵摇了摇头,黑暗中也看不清他的面容:“不必了,明早再去就行,不着急。”

穆闻微微一愣,军情如火,怎会不着急?不过燕洵这样说,他也不敢反驳,只是静静的跪在那里,不敢说话。

“来,陪我喝一杯。”

燕洵微弓着腰,低头倒酒,微弱的珠光下显得有几分颓废的落拓。穆受宠若惊,连忙起身小步的走上前去,接过酒杯,也不敢坐。

燕洵随手指着一旁的座位,说道:“坐吧,别杵在那。”

穆小心翼翼的坐下,一饮而尽道:“多谢陛下赐酒。”

燕洵也仰头饮下去,穆连忙为他倒酒,听他淡笑道:“好久没人陪我喝酒了,以前是环境所迫,不能饮酒,如今环境好了,能陪我喝酒的人却都不在了。”

穆手挽轻轻一颤,他是个聪明人,从昨夜燕洵下令停止追杀秀丽军起,他就觉得有些不对,此刻听了燕洵的话,他越发觉得自己听了不该听的话了。

“来。”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洵似乎已经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吱声了。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又至剩下自己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洵似乎已经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吱声了。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又至剩下自己了。

燕洵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起酒杯在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间,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尽,不一会儿,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洵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闻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问他军妓营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心神巨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洵,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是不知好歹了。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大帐内又安静下来,静的能听到极远处军人们轻轻哼唱的燕北长调,就那么悠扬的回荡在夜空之中,带着凄冷的味道,一圈圈的环绕着。黑暗中的男人睁开眼睛,那双漆黑的眸子清醒如水,哪里还有一丝一毫的醉意。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燕询很随意的说了一声,竟然还拿酒杯在穆阆的酒杯上轻轻的撞击了一下,醇红色的酒浆倾洒在手指上,他也不以为意,拳头大的酒樽容量很大,他却总是一饮而下,不一会,一壶酒就已经被喝了大半了。

燕询今晚的话很多,似乎比以往一个月的话还要多,他问穆阆军队的伙食,问他家里有几口人,父母是否还健在,身子好不好,有几个孩子,可曾读书,娶了几房妻子,甚至还笑着问他军妓营里的妓女漂不漂亮。

穆阆心神剧震,以前没有机会见燕询,知道的一切都是听来的,如今见他这样平易近人,他越发觉得自己当初的选择没有错,至于那个胆敢背叛陛下投靠卞唐的女人,就更不知好歹了。

这样一聊就到了深夜,更鼓响了三声,燕询似乎有些醉了,半靠在坐塌上,懒散的说些闲话,渐渐的就不知声了。穆阆以为他睡着了,拿起一旁的锦被为他盖上,就小心的退出大帐。

又只剩下自己了。

四周都是空旷而冰冷的,没有一个人,外面的风呼呼的吹着,明明是醇暖的,可是吹进帐里,不知为何,却透着几丝清冷。他一个人躺在宽阔的软塌上,锦被华裘,玉枕珠帐,香炉里的团香一层层的盘旋上扬,清淡怡人的香气飘满帐内,吸进鼻腔,有着令人安神的效用。

可是,这样华丽的高床软塌,这样静谧的暖春良夜,却终究只有他一人。就好像很多年前的那个晚上一样,她被人带走,乘坐着巨舟,一路南下,他站在北朔关城楼上,眺望着那条白练,莽原堆雪,江山似铁,她终究脱离了他的掌控,离他而去。

其实早在很小的时候,他就已经预料饿日后的局面。

她从来都是正义而善良的,不管处在何等危局和困境之中,哪怕满身伤痛,也从不会放弃对未来的期待和希望。开始的时候,还是他在不停的鼓励她,可是渐渐的,就变成她在支持着他,她为他描绘他们的未来,她告诉他她的理想和抱负,她对他所她的政见和希望,不管遇到何等危难,她总是能坚强的找到解决的办法,教他刀法箭技,教他军法政略,乌道崖名义上是他的老师,可是他从她那里学到的,却远比别处要多的多。

她是他的良师益友,是他的亲人依靠,更是他这辈子,唯一爱过的女人。

可是,越是如此,他越觉得不安,越发担忧害怕。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突然意识到也许终有一日他们会分道扬镳,终有一日她会离自己而去。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也许是在她同情奴隶的时候,也许是在她和赵嵩关系日益密切的时候,也许是在她为他讲解未来社会的安定繁荣的时候,也许更早一点,他记不清了。他只是隐隐的知道,也许在未来的某一日,他终究会让她失望,他终究会伤害她,他终究会打碎那一份珍贵的信任和依赖。

于是,他想方设法的排挤她,想让她脱离军政,不想让她看到自己满手的血腥,不想让她看到自己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狰狞和残忍。

他并非是折断白鹰翅膀的猎人,而是一只注定要行走在暗夜里的夜枭,当漫长的永夜过去之后,天地开始有了黑白之分,他就开始害怕了。

黑暗里响起一阵低沉的笑声,他的眼神带着淡淡的迷醉,他突然记起小时候,没有安全感的少年一遍遍的询问:

“你会永远和我在一起吗?”

女孩子笑容灿烂,仰着头问他:“你会欺负我吗?”

女孩子笑容灿烂,仰着头问他:“你会欺负我吗?”

你会欺负我吗?你会欺负我吗?你会吗?

闭上眼睛,那清脆的声响突然响起,燕询解开右臂的环扣,银色的玄铁护臂脱落下来,掉在地上,微弱的珠光照在上面,有着琉璃般的光华。

那是赵嵩送给她的,共有一对,她分了一只给他,一带,就是十几年了。

“当我决定启程的时候,我就知道,你这一生注定不可能属于我。你是为光明而生的,而我却有太多血腥的理想,所以我想要你臣服于我,听命于我,一生追随于我,可惜,我最终仍旧失败了。

他于黑暗中无声的笑。

任何目的的达到,都是要付出代价的,而他,已然付出了。

“没有人希望一生平庸,问题是,当一个机会摆在你面前的时候,你是不是真的敢要。”

黑暗中,男人的声音低沉沙哑,像是经历了几世轮回的老者,他躺在金黄的裘皮卧榻上,醇美的酒浆泼洒桌案,发出醉人的香气,他锦袍华服,于黑暗中无声的裂开嘴角,笑容像是一个单纯的孩子。

“诸葛玥,你敢不敢要?”

“我做不到。”

诸葛玥看着面前的男人,目光坚韧,语调沉静的沉声说道。

诸葛穆青满头花白,鹤发鸡皮,只是短短的几年,就已经耗费了这个老人的所有青春,他如同一潭死寂的水,再也没有半点生机,只是带着最后的疯狂,双目血红的盯着他的儿子。

“赵彻已经兵败,赵汤也坚持不了多久,现在整个大夏境内,只有你一个人能扭转局面。只要我诸葛家现在离弃赵玚,他定然兵败崩溃,到时候你振臂一呼,天下云集响应,到时候你就是大夏第一人,十年之后,我诸葛氏就能击溃燕北,登上九鼎至尊!”

诸葛穆青双眼通红,如同一只发狂的野兽,直直的盯着他的儿子,双手抓住诸葛玥的肩膀,大声叫道:“玥儿,大夏的前程和命数,我诸葛氏的未来,全在你的一念之间!”

诸葛玥静静的看着他的父亲,久久的没有说话。

父亲老了,再也不是当初那个高瞻远瞩虎视风行的家族领袖了,他变得虚荣,变得愚蠢,变得疯狂。

这一生,他似乎从未与父亲如何亲近。从极小的时候起,他就失去了母亲,年幼的日子里,他独自一人行走在偌大的诸葛大宅里,安静的好像树的影子。直到他渐渐长大,渐渐依靠自己的努力在同辈兄弟中出类拔萃,才让这个拥有太多女人太多儿子的父亲多看几眼。

可是后来,他跌倒了,受伤了,九死一生的活下来,家族却毫不容情的将他遗弃了。

直到他再次掌权,为家族从新带来荣耀,可是他们还是选择了他的兄长,预至他于死地。这就是他的家族,他的亲人。

然而,他却还是无法彻底的怨恨他们。

正如魏舒烨所说,即便有多么的厌恶和排斥,他们终究是门阀子弟,自小享受着门阀带来的一切荣耀,同样的,他们也需要背负门阀的责任。

他终究是他的父亲,是生养他,教导他,为他的成绩开心过,为他的进步高兴过的父亲。尽管他曾经绝情狠辣,却仍旧给了他安宁富裕的童年,在他还小的无法保护自己的时候,他站在身前,保护着他,保护着整个家族。

“父亲,我做不到。”

诸葛玥退后一步,对他的父亲低下头,深深的施了一礼。

“人的手只有这么大,握不住所有的东西。”

烛火噼啪作响,火光照在他的脸上,有着淡金色的辉光,他平静的望着老父,静静的说:“感激父亲的养育之恩,但是这件事,我做不到。”

“大夏没了我,还有其他将领,父亲没了我,还有其他儿子,而星儿若是没了我,就没有了希望。”

他再次弯腰,对着生他养他放弃他杀害他的父亲,目光沉静,面色平和。

“父亲,您保重。”

诸葛玥转身而去,烛火照在他的背影上,显得那般挺拔和坚韧。诸葛穆青呆呆的望着自己的儿子,目光有若死灰,嘴唇半张着,双手仍旧保持着抓他肩膀的姿势。

这一刻他突然意识到,也许从今天开始,他就要永远失去这个儿子了。

失去这个被他看好,被他寄予厚望,却一再辜负他的期待,被他鞭打,被他抛弃,被他逐出家门,被他派人暗杀的儿子了。

岁月的年轮在这对父子之间流淌而过,风从帐外吹来,扬起他花白的头发,吹过他佝偻的背脊,他突然间就那么老去了,只能徒劳的伸着手,却拉不回那无情逝去的光阴。

诸葛玥一步一步走的很慢,他知道,当他转过身之后,他就再也回不去了。出了这扇门,一切都将陷入血肉白骨与烈火之中,骨肉离散,挚爱分离,家破人亡,霸业倾覆,但是他还要义无反顾的走下去。他要让这个天下所有的鲜血来告诉她,他在乎的,究竟是什么?

不是王图霸业,不是名留青史,不是登上那绝顶之巅孤家寡人的俯视苍生。

他要的,只是她活着,在他看得到的地方,好好的活着。

因为有想要守护的东西,所以一再的告诉自己要强大起来,可是如果想要守护的东西都不在了,那么他所做的一切,还有什么意义?

他这一生,绝不做令自己后悔之事。

大帐的帘子被撩开,他的脚踏在被月光笼罩的军营里,冷风吹在脸上,让他突然间有着前所未有的清醒。

天下可以丢弃了再夺,军队可以溃散了重组,而人死,却无法复生。

赵彻临行前的话再一次回荡在耳边:“认清你自己真正想要的,为自己活一次。”

他的朋友,在被兄弟出卖之后,腹背受敌,一路溃败,却仍旧在这样的状况下万里迢迢的来见他这一面,为的,只是说这样一句无关大局的话。

营外的军队已经集结完毕,所有人都已经整装待发,诸葛玥深吸一口气,大步上前,翻身跃上马背。

“出发!”

百草飞扬,马蹄声声,向着遥远的古老卞唐,迅速而去。

万里江山、赫赫皇权,一切尽在眼前。

他不是不敢,而是不愿。

北地最后的关卡,即便已是五月,这里仍旧被茫茫大雪所覆盖,凄厉的北风一忽一忽的刮着,吹在人的脸上,好似冷冽的刀子。

“走吧。”

赵彻对着魏舒烨微微一笑,即便是在这样的窘境之中,仍旧充满了自信的光辉。

魏舒烨形容消瘦,他抬头看着仍旧信心满满的赵彻,不由得一阵疑惑。

燕询发疯的来劫掠粮草,以人海战术疯狂的消耗兵力。赵场因为在抗击燕北一战上没有太大的兵力消耗,反而在这个时候被猪油蒙了心的来攻击赵彻的后军,并阻断诸葛玥的粮道,致使赵彻陷入危局,兵力大损,丢掉了中部十三个行省。

等到他们筹集了兵力准备反扑的时候,已经陷入四面楚歌之境,再也无力回天。

那一天,赵彻站在残亘废墟上沉默许久,百战的皇子将军颓然的放下了战刀,回过头对他说:“我们输了。”

那一天,所有跟随在他身后的将领都哭了,就连他,这个向来高高在上的门阀少主,也流下了愤恨的泪水。

不是没有胜利的机会,不是没有光复的实力,他们一路拼杀,在一片颓废低迷的国土上转战,他们拥有随时随地地慷慨赴死的决心和勇气。

可是他们还是败了。

不是败在对敌的战场上,而是败在同室朝歌的暗算里。

他们遭遇了史上最最强大的敌人,却也同样面对着百年来最最衰落的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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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工皇妃楚乔传小说楚乔人物简介

全文共 7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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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工皇妃楚乔传故事主人公楚乔以及冬儿其他几部作品中的女主唐小诗、李猫儿共同构成冬儿的国家特工部系列小说之四朵金花。

人物经历:

楚乔生前为特工部军情11处的特工005,因被诬陷关进特工监狱,逃狱成功后为排除特工部的炸弹保下特工部而英勇牺牲,死后穿越到了大夏皇朝的一名8岁女奴身上,因助燕世子燕洵逃亡而与之将命运捆绑在皇宫中八年,助其增长实力一举反叛大夏王朝回到燕北领地。小说前半部分说的是楚乔和燕洵一路相伴相随,楚乔助燕洵实现梦想,燕洵一直爱着护着楚乔。

但到后来,由于楚乔心性善良,与君王风格的燕洵两人越走越远,最终楚乔离开了燕洵,和一直爱护她的诸葛玥在一起,两人最终成了名动大陆的秀丽王和青海王,开创了繁荣盛世。

旧的制度必然被摧枯拉朽的毁去,让新的大夏在灰烬中得到重生!

人物性格介绍:

楚乔就是一粒种子,最先播撒在这些帝国权贵年轻派的心中。这是一个信念和坚持的故事,注定了,谁最能坚持,谁拥有和阿楚一样的信念,谁必能和她一同走到最后。她就是这个世界的一盏灯,所有人面对她的这些思想的时候,都会有一瞬间的恍惚,从一晒,到震撼,再到一点点的接受。她是一汪潜移默化的溪水,静悄悄的流淌,在西蒙大地的上层社会,将这些先进的念头灌输在年轻一辈的头脑之中,她可以说是打开了一扇门,新鲜的风呼啦啦的吹进来,吹散了沉闷空气,也吹动了奴隶制千百年来的铁血统治。

楚乔有过这么多的经历,让我甚至感到她的脆弱,这种气质不适合她,却仿佛不是她能左右的。心底的善良不忍,即使是铁血军人,也轮番尝到人间的苦涩温暖,我只是诧异,她居然是不愿“欠人情”的,如果不“欠”下“人情”岂不是辜负人家的好意,对别人的喜欢和表示,撇清关系只怕是最伤人的吧

楚乔的性子太刚强,但是在不经意之处 你会偷偷的喜欢上她 她的信念 令人折服 她的爱情 令人久仰 同时也令人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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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励志小说NO4.《唤醒心中的巨人》

全文共 8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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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安东尼·罗宾斯

【阅读推荐】  推荐指数:★★★★★

哈佛商学院的学生更应了解“潜能学”,安东尼·罗宾的著作应是学生励志必修课外的一门必修课。

——哈佛商学院院长 麦克阿瑟

安东尼是人类潜能级别最高的导师,他的学识值得世人永远学习。

——《纽约时报》

他拥有非凡的天赋,善于给人以启迪。

——前美国总统 克林顿

醒来吧!控制你的生活! 安东尼·罗宾斯是世界顶级激励大师。你将在本书中与这位大师共享那独到而又强大的课程,用来唤醒你心中蛰伏的巨人。他是公认的控制心理变化的专家,在本书中,他提供了一个基础的循序渐进的课程,使你通过富于灵感和乐趣的轶事、例子和一步步扎实的策略,组成一个控制情绪和财政困难并获得巨人般灿烂生活的程序,用来帮助你发现你的真实目的,并控制你的生活,激发你控制命运的能力。

安东尼·罗宾斯在本书中,提供了一个基础的循序渐进的课程,使你通过富于灵感和乐趣的轶事、例子和一步步扎实的策略,组成一个控制情绪和财政困难并获得巨人般灿烂生活的程序,用来帮助你发现你的真实目的,并控制你的生活,激发你控制命运的能力。

【内容简介】  励志指数:★★★★★

唤醒心中的巨人》作者认为,我们每个人的体内都潜藏着这种“炸药”——你内心无穷的创造力。数个世纪以来,其威力让那些善用它的人步入成功,也使那些企图滥用它的人走向毁灭。当你挖掘并利用体内的TNT时,一定要小心翼翼,为潜意识里的第一次爆炸做好准备,用它轰走你的错误思想,打开一条改变你、完善你整个生命历程的崭新通道!用它来移除你停滞不前、恐惧、疑虑、担忧、紧张、灰心、憎恨、贪婪、偏见的高山。不过提醒你,当你靠近它、捧起它时,一定要拿好,并且只能用它去干好事。

世上之所以有成功与失败之分,关键在于,前者能发现并善用自己的这种内在威力,而后者未能发现或善加利用。但愿《唤醒心中的巨人》能让每位读者重新认识自己的力量,发挥出那些潜藏的天资。

TNT!一种危险的烈性炸药,一个骇人听闻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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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志小说排名Top4、《我不是马加爵》

全文共 9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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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中国式成长(原名我不是马加爵)

主要内容:诅咒的出生,不安的生长,误入歧途的青春不归路,人生理想的破灭与重生。

励志小说排名Top5、《夏华秋叶》

作者:芷麟

简介:当代都市小说,也有人将之定位为青春励志小说。这是一本写给所有服装从业者的书,也是一本写给所有年轻奋斗者的书。以服装经济为题材,以一群有志青年的创业奋斗为主线索,展开了在服装行业里正在发生和即将发生的一系列亦实亦虚的故事,这是一个由一系列平凡细节有机组合起来却显得不再平凡的故事,让人们看到的是动人心魄的产业巨变,沧桑悲壮的人生缩影。

励志小说排名Top6、《青春留痕》

作者:云泉2008

简介:《青春留痕》是一本诗集,收录的是云泉2008近年来发表在海南文苑、红袖飘香等文学网站上的100首自由体诗歌,主要分为思念烟云、心灵星光和感怀晨曦三大章节。虽然文字并非尽如人意,但感情真挚,是内心世界真实的表白……

献给所有在青春年华时失去美好东西的人们……

励志小说排名Top7、《让青春留痕》

作者:李筱风

简介:这是一个被遗弃的都市,欲望、贪婪、权利、仇恨、自私、演绎着这座城市的悲欢离合。

李筱风、颜晓雨、苏霄阳、慕雪、叶妍、叶哲、他们本是同学毕业后各自奔向他乡,宿命的纠缠使得他们再次相遇,因为这次的相聚他们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他们怀揣着对事业的渴望,凭着不服输的精神、不屈的意志、踏上了创业的旅途。

六个人在旅途中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上演了一幕幕浪漫而动人的爱情,他们接受了种种困难的洗礼终于达到了事业的巅峰,演绎了事业传奇的神话……

励志小说排名Top8、《与未来同行》

作者:李开复

励志小说排名Top9、《冰凌花开》

作者:袁存泉

简介:历时三载半,用嘴叼笔、用略有部分功能和知觉的胳膊带动小指骨节笨拙地敲击键盘,写出了四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冰凌花开》。这位全身瘫痪的农村青年,用自己的自强不息,在荒草与钢筋水泥间立起了一面生命的旗。正如他在书中坚定地写道:“肉的翅膀折断了,还有心的翅膀,只要你想飞。”

励志小说排名Top10、《一路狂奔》

作者:流青云

简介:没背景,没金钱,没学历,甚至连老爹都没有!

当兵喂猪,军校开除,还被派到鸟不拉屎的地方当哨兵!

自己爱的嫁人了,爱自己的也嫁人了,这绝对是要逆天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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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有乔木小说网络结局

全文共 163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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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里,舒雅望在房上网,舒妈推门,端着一杯热牛奶进来,舒雅望结果牛奶对着母亲微笑:“谢谢妈。”

舒妈坐到她旁边的床上,静静的瞅着她,舒雅望喝了一口牛奶,转头问:“看着我干吗?”

“我看我闺女不行吗?”

舒雅望笑:“你看你看。好看吗?”

舒妈笑,抬手摸了摸舒雅望的头发:“好看,我闺女能不好看吗。”

舒雅望摇着头笑,也就只有在母亲眼里,她才是最好看的。

舒妈问:“你真要跟夏木结婚?跟他去美国?”

“嗯,真的。”

舒妈沉默了一会儿:“你真心想跟他去吗?”

“嗯,真心。”

舒妈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你这孩子从小就这样,做了决定就不会改了,只是这婚姻大事你要想清楚啊,夏木那孩子现在是喜欢你,可他比你小六岁,等他到你这个岁数了,你就老了,万一到时候他变心了……”

“妈,”舒雅望好笑地打断她,“在这点上你一点儿也不用担心,夏木不是这样的人。”

“好吧,不说这个,那他现在大学也没上,什么也没有,你得等他多久他才能养家啊?在说去了美国你也没工作,他也没工作,你们两个用一分钱还得找他家里要,这日子你过得了吗?”

“妈,你到底怎么了?为什么要说这样的话?”舒雅望皱眉,“你不喜欢夏木?”

舒妈抱怨地哼了哼:“我怎么敢不喜欢,自从他来了之后,我敢说他一句不好,你和你爸都能把我吃了……”

“妈!”舒雅望无奈地再次打断她。

“反正你爸欠他们家一条命,你又欠他们家一份情,你要拿自己去换我也阻止不了你,妈就是舍不得姓唐的那孩子。那孩子多好,对你一心一意啊,妈一直想把他当我们家的女婿,妈知道你心里也还惦记着他……”

“妈,你别再说唐小天了。”舒雅望扭过头,不想再听。

舒妈叹了一口气:“你看你,妈说两句都不让说,要是以后在大院里遇上了,你怎么办?转身就跑?”

“不会遇上的,他现在在云南,根本不可能回来,等到他回来了,我早就已经到美国了。”舒雅望低下头,双手轻轻握起,轻声道:“我和他的缘分早就到头了。”

“雅望啊,你真的想好了?”舒妈握住她的手,还是不赞成女儿的决定,在她心里,只有唐小天才能给女儿幸福,她希望女儿能嫁一个会照顾她、体贴她、让她依靠的好丈夫,而夏木字她眼里,只是一个需要女儿照顾的孩子。

舒雅望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抬头,笑着望着母亲:“妈,我想好了,这个决定我反复考虑了六年了,不会错的,夏木表面上虽然很冷漠,但他真的是个很温柔的人,他真的很好,真的很爱我,我一定会幸福的。”

“妈妈说不过你,你自己觉得好就好吧。”舒妈摇摇头,站起身来走了出去,“早点睡,别玩太晚。”

“知道了。”舒雅望点头答应,静默了一会而,捧起桌上已经冷掉的牛奶一口一口地喝着,电脑屏幕微弱的光芒照亮她的脸颊,她的嘴角微微上翘,带着淡淡的笑容,有些僵硬,有些固执。

有些话不能说得太满,舒雅望说她和唐小天不会再见面,可事实上,第二天她一出家门就遇见了他,就在离家不远的十字路口。舒雅望愣住了,完全没有反应,只是呆呆地看着他,唐小天穿着一身笔挺的07式新款军装,修长挺拔,丰神俊朗,轻易就能让人意乱神迷。

唐小天也没想到会遇见她,他紧紧地看着她,目光近似贪婪,他有多久没见过她了?

很久很久,久到自己都不愿意去计算……

唐小天情不自禁地上前一步,伸手握住她的手,舒雅望清醒过来,微微用力将手挣开,不着痕迹的退后一步。

唐小天有些尴尬地收回手,舒雅望低下头懊恼地咬了咬嘴唇,将手插进大衣口袋,抬头,带着有些僵硬的微笑问:“你怎么这个时间回来了?”

唐小天望着她说:“部队里有些事要回来办。”

舒雅望点点头:“哦。”

“你呢?”唐小天看着她问,“你怎么回来了?”

“我陪夏木回来的。”

“哦,这样啊。”

舒雅望望着地面,没有说话,唐小天也不知道说些什么,两人就这样相对无语地站着。

明明那么想见面的两人,可见面了却连对方的脸都不敢看。

“啊,对了,张靖宇约我明天见面,你要不要一起来?”唐小天用有些期待的眼神看着她,“靖宇他说……很想你。”

舒雅望的手在大衣口袋里紧紧握住:“不了,我明天就要回W市了,公司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

“那,今天也可以,我打电话和他说。”唐小天说着就要给张靖宇打电话,舒雅望抬手拉住他,无奈地抬起头,悲哀地看着唐小天,“小天,算了吧。”

“为什么算了?”唐小天也悲哀地看着她,“为什么你要和我算了?”

舒雅望低下头,快速地说:“我要和夏木去美国,然后和他结婚。”

舒雅望说这些话的时候一直低着头,不管过了多久,她都没办法面对唐小天,没办法看着他受伤害,可最可笑的是,每次伤害他的人,都是她自己!

唐小天半天没说话,过了好一会儿,他依然盯着他:“你决定了?”

“嗯。”舒雅望紧紧地盯着地面,无法抬头看他。

“挺好的,去美国对夏木来说,是个好决定。”唐小天的眼睛有些红,他勉强笑着点点头,“我还有些事,先走了。”

“嗯。”

唐小天低着头,从她身边走过,她听见他轻声说:“再见,雅望。”

舒雅望死死地看着前方,眼泪就这样刷地掉下来:“再见,小天。”

在擦身而过的瞬间,他们好像都想起,十八岁那年夏天,在这个路口,那空中飞舞的红花,那年少时的承诺……

女孩说:“我会等你回来。”

男孩说:“我一定会回来。”

可到最后……

一个等了,却等得太早;

一个回来了,却回来得太晚。

怪只怪那缘分太浅,未满千年。

舒雅望要着嘴唇,低着头往前走,前方忽然出现一双运动鞋,她抬起脸,泪水将视线模糊,她眨了一下眼,泪珠滑落,然后看清了眼前的人。

“夏木……”

夏木看着她,嘴唇动了动,想说什么,终究还是忍了回去,一个大步走上前去,抓起舒雅望,用衣袖粗鲁地将她脸上的眼泪擦掉,然后一把抓起她的手说:“回W市。”

舒雅望懊恼地皱眉,偷偷地看着他的脸色,想道歉,却又不知道从何道歉起,只能任他拉着快步往前走。

夏木冷着脸拉着舒雅望往前走,转弯的时候,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只见唐小天站在原地,一脸悲伤地看着他们。他们的目光相遇,唐小天的目光里有着恳求,他希望他能好好对她,夏木却躲开他的视线,他讨厌他,不管是从前,还是现在,一直讨厌,永远讨厌!

因为他爱的人,是那么地爱他,即使将她牢牢的牵在手里,他还是觉得,那么地不安,他很怕,她会甩开他的手,跑回他的身边,所以,他只能紧紧的拉着她离开这里。

唐小天望着他们转过弯道,再也见不着踪影,苦笑着低下头,转身慢慢的走着,掏出口袋里的手机,拨了个号码,接通后,他笑着说:“靖宇,出来喝酒吧。”

电话那头的男人很爽快地答应了:“好,老地方见。”

唐小天走到车库取车,还是那辆父亲退休之后给他的老式越野车。他打开车门坐了进去,发动车子,漠然地望着前方,熟悉的道路不断地后退,唐小天开着开着,停了下来,愣了半晌,忽然伏在方向盘上号啕大哭。

他知道他是男子汉,他不可以这样哭,他知道他是军人,他不可以这样哭,可是,她要走了,她真的要走了,离开家,离开军区大院,离开S市,离开中国,走得远远的,远到他再也见不到她,再也见不到了……

见过唐小天的当天晚上,夏木就拉着舒雅望去了W市,一路上夏木都沉着一张俊脸。舒雅望有些慌,却不知道说什么,一直到下了飞机,夏木的脸色才稍减缓和。

到达W市的时候已经半夜十二点了,舒雅望提起精神,笑着将夏木拉回到自己住的地方。门一打开,舒雅望愣住了,屋子里很凌乱,沙发上到处丢着女生换下来的衣服,泡沫地板上满是从超市买回来的零食,茶几上放着没吃完的饭菜和没洗的碗筷。

舒雅望叹了一口气,摇头道:“竹子这家伙,我一不在就把房间弄成这样。”

夏木没说什么,只是抬脚向房间里走去。舒雅望连忙拉住他,怎么能让夏木待在这么脏乱的环境呢,她转身从厨房里搬出凳子,用抹布将上面的灰尘抹去,然后拉着他坐下,温和地笑道:“你先坐这儿,我收拾一下。”

夏木拉住她,低着头,沉默良久之后,抬起头望向她,轻声问:“你一定要这样小心翼翼地照顾我吗?”

“呃?”

“雅望,我已经长大了。”夏木将她的手紧紧的握在手心,紧盯着她的眼睛,用低沉悦耳的声音说,“我不想,再当那个被你捧在手心呵护的男孩。”

舒雅望愣住,她没想那么多,她只是想让他在最干净最舒适的环境里,她不想他有一点点不适的感觉。这样做,会让他不高兴吗?

舒雅望不知道说什么,只能无措的看着他。夏木站起身来,将她拉过来,安在椅子上,让她坐下,然后转身开始收拾房间。沾满油迹的碗筷被他抬手端到厨房水池里;餐桌上的白色垃圾饭盒被他丢进垃圾筐里。舒雅望有好几次想站起来去帮他,可都被他默默的瞪了回去。

她又急又好笑的看着他在房间里来回打扫着,当他向竹子那一堆堆脏衣服“进攻”的时候,舒雅望再也忍不住的站起来,一把拉住他:“夏木。”

夏木转身看她。

舒雅望微笑着说:“你别收拾了。你说让我别小心翼翼地照顾你,你也一样啊。收拾房间这种事,本来就应该女生来做的。”

夏木摇头,语气还是像往日一般平淡:“没有什么应该,你在我身边,什么都不需要做。”

舒雅望微愣,低头笑了一下,她不知道说什么好,只是心中忍不住感觉甜蜜,那种往外冒的甜蜜让她连心都颤抖了,她知道,这并不是什么甜言蜜语,因为夏木不会说甜言蜜语。正因为这样,这句话,才更让她感动和心动。

舒雅望感动得说不出话来,只能上前一步,紧紧的抱住他,很用力的拥抱着他,想将自己的心情传达给他,想告诉他,夏木啊,她也是,她也舍不得他做任何事,舍不得他有一点点不开心。

夏木抬手,也紧紧的抱住她,将俊美的脸庞埋在她的肩膀上,问着她熟悉的发香。

他们相拥了很久,从站着拥抱,到最后站累了,他抱着她坐在黑色的皮沙发上。两人静静的相拥,他修长的手指轻轻得绕着她的发丝,她温顺的靠在他的怀里,听着他的心跳。

他眷恋她的味道,她的温度,舍不得放手。

她迷恋他的怀抱,他的温柔,舍不得离开。

他们偶尔会交谈,她会轻声的问:“夏木,你还记得学校后面那片桃花林吗?”

夏木会说:“记得。”

她说:“你知道吗?你站在桃花中间的样子特别好看。”

夏木问:“你喜欢?”

她轻声说:“嗯,喜欢。”

当她说喜欢的时候,他的嘴角又轻轻地抿了起来,深邃漂亮的眼睛里满是闪闪的亮光,与平日的淡漠很不相同。

两人都睁着眼睛,望着窗外。窗外是明亮的星空,月色很美,很迷人。

第二天清晨,当舒雅望睁开眼睛的时候,竹子正凑在她面前,那戴着眼镜的眼睛里,慢慢的都是贼贼的笑意,舒雅望伸手打开她的脸,嘟嚷道:“干吗笑得那么贱?”

竹子望着上方挑眉,舒雅望转头一看,发现自己枕在夏木的腿上睡着了,夏木是倚着沙发睡的,他的眼里一片清明,看样子已经醒了很久了。

舒雅望坐起来,看着夏木笑:“醒了?”

“嗯。”

舒雅望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也不知为什么,好像经过昨天晚上,有什么地方不一样了,似乎他们彼此贴近了很多。

“夏木,你还记得我不?”竹子笑着问。

夏木点头:“袁老师。”

竹子眯着眼睛笑,好像被夏木记得是天大的喜事一样:“哈哈,不愧是我的学生,记性这么好。”

“你别臭美了。”舒雅望指着凌乱的屋子道,“你把房间搞这么乱,还不赶快给我收拾。”

“我本来是想收拾来着,不过现在又不想收拾了。”竹子无赖地笑道,“为了让你们俩能更甜蜜地共度二人世界,我决定搬出去住。”

竹子双手合十,发出清脆的响声,点头笑道:“当然,为了感谢我,你们得替我收拾屋子。”

舒雅望摇头:“你想得美,要走可以,先把房间收拾干净。”

竹子耍无赖:“那我不走了。”

“随便,我无所谓。”

就在两个女人吵吵闹闹的时候,夏木已经起身,开始收拾房间了。

竹子哈哈大笑道:“哇,夏木等不及赶我走呢。”

夏木的动作微微一顿,脸上淡漠的表情未变,只是有些僵硬,他闷了一会儿,想解释什么,犹豫了一下,又没说。

竹子指着夏木笑:“看,默认了。”

舒雅望拍了竹子一下:“你别欺负夏木不喜欢说话。”

“看,心疼了。哇哈哈哈哈!”

“行了啦,房间我来收拾,你快走吧。”

“哦,雅望也等不及我走了。”

舒雅望举拳:“忍耐是有限度的!”

竹子哈哈大笑地跑进房间,拿了几样东西,又哈哈大笑的走出来,走之前还对着舒雅望贱贱地眨了两下眼。

那像阵风一样的家伙走了以后,房间里变得有些安静,舒雅望顺了一下长发,想接过夏木手上的扫把,可被夏木躲过了:“我来扫。”

舒雅望见他这么固执,也就不和他争了,笑着说:“那你好好打扫,我去做早饭给你吃,好不好?”

夏木望着她点头。

舒雅望揉揉眼睛,很欢快地走进厨房,打开冰箱,看了看里面的食物,除了成堆的泡面之外,还有一些米、鸡蛋、杂菜和牛肉罐头,以及火腿肠。

舒雅望想好做什么之后,就将米舀出来,洗干净,再兑上水,放在电饭锅里煮,然后拿了几个鸡蛋开始煎起荷包蛋来。就在她忙来忙去的时候,客厅里的夏木已经停下了动作,他的目光随着她的动作打转,如墨的眼珠里倒映出她的样子,她低头的样子,她被油烟呛着轻轻咳嗽的样子,她翻动锅铲的样子……

晨光轻轻地洒进这温暖的小屋,厨房里的舒雅望正为早饭而忙碌着,而夏木,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走到厨房门边,靠着门墙,静静地看着她,嘴角轻轻扬起的弧度,透露着他那淡淡的幸福。

舒雅望有些奇怪地转身问:“你站在这儿看我干什么?”

夏木没说话,她伸手推了他一下:“你别站这儿,身上都有油烟味了。”

他没动,还是沉默地望着她。

舒雅望无奈地笑了,笑容里带着温柔,带着宠溺,她轻声问:“饿了?马上就能吃了。”

说完,她转身想走,他却一把拉住她,然后,闭上眼睛,在她嘴角落下一个轻柔的吻。

她满脸通红地愣住,一直到锅里的糊味将她唤醒。她慌忙转身,拿起锅铲,手忙脚乱地将已经糊了的鸡蛋装进盘子里,一边装还一边忍不住偷看他,当看见他微微抿起的嘴角时,她也忍不住眯起眼睛,轻轻的笑了。

夏木要就读的美国学校那边还有些手续没有办好,所以暂时还不能过去。舒雅望想,既然这样,那她就把自己手头上的工作做完再辞职也不晚。

因为夏木没有地方住,舒雅望也舍不得夏木离开,于是,两人便别别扭扭地生活在一起了。夏木每天接送舒雅望上班,暂别时两人都是依依不舍的眼神,偶尔回头相望一眼,然后满足地微笑。下班后回到家,就是两个人的温暖空间,他们时常依偎在沙发上,捧着杯子,开着电视,闲闲的聊着天。舒雅望经常下厨,每次都会煮满满一大桌菜,一脸笑容地看着夏木一口一口地全部吃下去。

每天晚上舒雅望都会给夏木晚安吻,每天早上吗都会温柔地叫醒赖床的舒雅望,然后开始平静的一天。

她经常会坐在书房的大转椅上,满面笑容地和他说着她的设计,公园的湖边种一排柳树,还要建一个漂亮的八角亭;公园的中心要铺上翠绿的草坪;游乐场建在公园的南边;北边要建一个华丽的喷泉广场,喷泉不远处的花圃里要建一个鸽笼,在里面要养很多很多的白鸽,当人们走过去的时候,白鸽会飞起来,会有天使一般的羽毛从天空飘落……

舒雅望每次说着她的设计时,眼睛总是亮亮的,那时的她像极了当初那个可爱的女孩。

有一次,舒雅望坐在大转椅上,一脸开心地问:“夏木,你喜欢什么花?”

夏木放下手中的书,想了想道:“桃花。”

“桃花?”舒雅望皱着眉,有些苦恼地说,“可这是杏花公园耶!”

夏木不忍看她失望,浅浅的笑着:“杏花我也喜欢。”

舒雅望看着电脑屏幕想了一会儿,眼睛一亮,似乎有了主意,她开心的亲吻着夏木的脸颊,一脸神秘地说:“等公园建好了,你一定要去看哦!”

“好。”

舒雅望笑:“一定会让你大吃一惊的!”

夏木看着她灵动的双眼,满面的笑容,心里满满的爱意忽然就这么爆发了,俯下身去,吻住了她柔软的嘴唇。她大吃一惊,有些僵硬的站着,睫毛一颤一颤的,嘴唇瞬间变得滚烫,脸一直红到耳根。夏木的眼睛里染上一丝笑意,闭上眼睛,缓缓地加深了这个吻。

过了一会儿,他才离开她的嘴唇,舒雅望垂着眼睛,有些不好意思看他,她的眼角带着一丝醉人的羞涩,夏木的嘴唇轻轻抿起,他抱紧她,用好听的声音在她耳边说:“到时,一起去看吧。”

舒雅望红着脸,轻轻点头。

夏木抿着嘴唇,浅浅的笑着,将她又拥紧了些。

两人无声的拥抱着,谁也没有先动。舒雅望睁着眼睛,安静的靠在夏木怀里,双手轻轻的抱着他,她垂下眼,忽然出声:“夏木……”

夏木轻声应她:“嗯?”

舒雅望张张嘴巴,她好想问他,夏木,你幸福吗?和我在一起,觉得幸福吗?

可最后,她咬了咬嘴唇,还是没问,轻笑着说:“我就想叫叫你的名字。”

夏木又简短地应了她:“嗯。”

舒雅望失声笑了,夏木还是这样,一点儿也没改变,总是嗯,嗯,嗯的,不喜欢多说一个字。

可就是这样一个淡漠冰冷的少年,让她无时无刻不希望,他能得到幸福。

生活就这样平静的过下去,平静的生活,简单而恬淡,夏木有时候觉得,就这样过一辈子的话,那就是幸福了吧。

可有一天,夏木在帮舒雅望找忘记带到单位的资料时,从书房的抽屉翻出了一个纸箱子。箱子的外表有些破旧,夏木也没多想,打开箱子一看,是慢慢一箱子的信。那些信连一封都不曾打开过,他随便翻看了一下,同样的信封,同样的笔迹,同一个人。夏木盖上箱子,有些狼狈的别转过头,心沉沉的下坠。

他想把箱子放回去,却又忍不住拿起一封,看着上面的字。这字迹他很熟悉,记得以前,舒雅望每天早上第一件事就是下楼看信箱,信箱里总是有她的信在等她,她总是一脸笑容地拿出来,捧着信蹦蹦跳跳地上楼,回到房间,将信看上好几遍才舍得放手。那时,她也有一个箱子,漂亮的粉红色箱子,她将他的每一封信,细心地编上号码,小心地放入箱子。

她没事的时候总喜欢将箱子里的信全部拿出来,一封一封的数着,一遍一遍的数着,而他,总是站在门外,沉默的看着她数,那时的她,真的离他好远,她脸上的笑容,眼里的神采,心里的情意,总是透过那些信,飞向很远很远的地方,飞向那个叫唐小天的男子。

夏木坐了下来,将箱子里的信全部拿出,一封一封的数着,那些信杂乱无章地散落在桌上,就如他现在的心情。

就在这时,竹子正好回到家中,书房的门没有关,她笔直地走过去,看见夏木,很亲热的笑着:“夏木,你在家啊?”

竹子走近,看见夏木手里的箱子,忽然吃惊道:“啊!这些信……”

夏木将信放下,转头问:“怎么?”

竹子嘟着嘴巴,抓着头奇怪的说:“这信你没来之前,雅望叫我帮忙扔掉的啊,奇怪,我明明扔到楼下的垃圾车里了啊,怎么又跑回来了啊?”

夏木的身子猛然一顿,眼睛忽然微微地湿润起来,呆滞地望着她。

“你在数啊?不用数了,1089封,雅望几乎天天都数,光数又不看,真是奇怪的人……”竹子低头拨弄了下桌子上的信,忽然感觉有些不对,抬眼就看见了那样的夏木,像是掉入了绝望的深渊,那浓浓的忧伤,像是快要哭了。竹子不知所措地退后一步,小心翼翼地问:“夏木,你怎么了?”

夏木没理她,竹子有些心虚地看着他,自己好像说错了什么……

“没事的话,我先走了。”她硬着头皮回到房间里,拿了自己的东西,慌张地逃离。

舒雅望在公司等了夏木半天,还是不见夏木过来,有些不安地给他打电话,可他居然连电话也没接。舒雅望很担心他是不是出了事,急忙和公司请了假,跑回家去。

打开房门,看见夏木好好地坐在书房里,这才放下心来,皱着眉问:“你怎么了?人也不去,电话也不接,想急死我啊?”

夏木低着头没说话,舒雅望奇怪地走上前去:“夏木?”

当她看见书桌上的那些信时,连忙跑过去想将信收起来,她慌张的解释:“那个,这些是……这些是……这些是我准备丢掉的。”

“丢掉了,再偷偷地去捡回来?”

舒雅望停下动作,咬着嘴唇,笑着装傻:“你在说什么啊……”

夏木难过地说:“你还是爱唐小天,舒雅望还是爱唐小天啊。”

舒雅望使劲的看着他说:“不……不是。我,我喜欢……你。”

“你在说谎!”夏木望进她的眼里,一字一句满是伤痛,“你爱他,你永远都爱他,你只爱他!我知道,不爱唐小天的舒雅望,就不是舒雅望了。”

“夏木!”舒雅望大声叫他的名字,眼泪落下来,她上前一步,紧紧的握住夏木的手说:“夏木,我喜欢你,真心喜欢你,我想和你一起生活,想给你幸福我真心这么想的。”

“那么雅望,你的幸福呢?”夏木看着她,轻轻的问:“我可以给你幸福吗?”

“可以!”舒雅望固执地望着他,“你可以。”

夏木没说话,紧紧地皱着眉头,一脸难过。

“夏木……”舒雅望急了,按着他的双臂,看着他说,“够了,已经够了,我们都吃了苦头,所以让我们在一起,嗯?这些日子不是很好吗?我们难道不是很幸福吗?你为什么要这样呢?你为什么不相信我?我真心想和你在一起!你为什么不相信我呢?”

舒雅望难过地哭了出来,夏木走上前去,轻轻抱住了舒雅望,眼神渐渐暗下:“别哭,不要哭。雅望,别哭,知道了,我们在一起,我们在一起。”

舒雅望紧紧地回抱住他,在他怀里使劲的哭着:“对不起,对不起,你别生我的气,我一定会丢掉的,这次真的会把它们丢掉。”

夏木没说话,他知道,她能狠下心来丢掉这箱信,可她真的能丢掉心里的那个人吗?

她真的能吗?

这样勉强和自己在一起,她真的会幸福吗?

第二天,没有人唤醒沉睡中的舒雅望,夏木还是离开了,就连舒雅望脖子上的接吻鱼项链也不见了。舒雅望慌张地寻找他,只看见桌子上放着一封信,信上写着:放爱自由——夏木。

舒雅望拿着信纸不停地说:“为什么要走?为什么不相信我?为什么?”

舒雅望拿着信纸颓然地跌坐在地上,这次她没有哭。

她不哭了,再也不哭了,因为那个对她说,你一哭,我就想杀人的男孩已经离开她了。

竹子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舒雅望,沉默的坐在客厅的角落里,无声无息到她从她面前走过都没注意到她,等她从房间拿完东西出来的时候才看见她。竹子吓了一跳,拍拍胸口道:“你干吗呢?坐在那儿和鬼一样,想吓死人啊?”眼神四处瞟了一圈,疑惑地问:“夏木呢?”

舒雅望沉默半晌,然后说:“他走了。”

“走了?为什么?”

“他说放我自由。”舒雅望闭上眼,痛苦地将双手插进头发中,紧紧握住,“自由?什么才是自由?我根本不需要他放我自由。”

竹子叹了口气,走过去,蹲在她身边很认真的望着她问:“雅望啊,你是因为内疚,是因为想补偿夏木,所以才和他在一起的吗?”

“我……”

“不要着急否认,你好好想想,你是真心爱夏木吗?比爱唐小天还爱吗?”

舒雅望使劲地闭了下眼睛,死死地皱着眉头。

“雅望,如果你不够爱他,那就放他走吧,其实,你也应该放他自由。”竹子看着舒雅望。舒雅望茫然地看着她,长发顺着脸颊散乱的垂下来。

“难道你不认为,夏木他应该得到一份真诚而完整的爱吗?”

“对,他应该得到。”舒雅望的眼泪一滴一滴的掉下来,“他本来就应该得到光明的前程,梦一般的爱情,温暖的家庭,他的人生应该是最美好的……”

“雅望……”

“我知道我应该放他走,可是……”雅望低下头,喃喃地道,“可是,我爱他呀,为什么你们都不相信?”

“我真的爱他呀。我真的想和他在一起。想每天早上一睁眼就能看到他,想每天晚上都能和他说晚安,想给他一个温暖的家,我想让他幸福……我爱夏木!真的爱他……”

她怎么可能不爱他呢?从她看见他拿着枪站在血泊中的时候,从他打开救护车将自己救出来的时候,从他告诉她可以打掉那个孩子的时候,她的心,早就一点一滴地被他的爱渗透了,蚕食了,吞并了,她早就在不知道什么时候爱上他了。

对,她是内疚,她怎么可能不内疚?她毁掉了他六年光阴。

对,她是想补偿他,可她有千万种办法可以补偿他,可她却选择和他在一起。如果不是因为爱他,她绝对不会这么做的,因为她也知道,骄傲的夏木,是不会接受这种愧疚一般的爱。

她是忘不掉唐小天,唐小天对她来说是生命力重要的人,她真的忘不掉,可是那种爱他的感觉,她已经渐渐忘记了,也许再过一段时间,她就可以完全忘记他,坦然地面对他了。

是她不好,是她表达得不够清楚,是她做了让他误会的事,她真是活该。

“那你去找他!和他说清楚。”

“他不相信,他不相信我。”

“那你就说到他相信为止,雅望,你不是说要给他幸福吗?那就去啊!”

舒雅望抬起头来:“对!我要去找他,要和他说清楚,再也不会让他偷偷地跑掉了,不管他去哪儿,我都要跟着他。”

“加油!支持你。”竹子握拳,给她加油打气。

舒雅望给郑叔叔打了个电话,求他告诉她夏木的下落,郑叔叔一开始不愿意说,舒雅望求了半天,郑叔叔才告诉她,夏木现在住在W市的一家五星级宾馆里,将搭乘明天早上十点的飞机去美国。

舒雅望挂了电话,穿上外套,冲出门去!

她想清楚了。

这次,她不会再犹豫,

她会紧紧牵住他的手,

她会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地对他说“我爱你”,一直说到他相信为止。

第十七章:这一生,你不来,我不老

有的时候,一旦错过便是一生,

再次遇见,可有来生?

晚上,霓虹灯在城市中闪烁着,空气微凉。夏木漠然地站在天桥上喝着啤酒,看着车流从天桥下穿过。他喜欢这样,在夜晚的霓虹灯下,一个人安静地站在街头看着马路上的车水马龙,这样会让他觉得很平静,平静到就像时间也停止了一样。

他抬手,喝了一口啤酒,微微地有些苦涩。

离开她才一个小时,他已经开始后悔了……

清晨的时候,他看着她的睡脸,他真的不想走,一步也不想离开,他在她床头站了一个多小时,他想着,她要是醒了,他就不走了。

他转身离开的时候,多么希望她能睁开眼睛叫住他,留下他。

原来,自己是个这么不干脆的男人。

夏木苦笑了一下,又喝了一口啤酒,皱起眉头想,是他太贪心了,记得小时候,他只要能留在她身边就好,只要能每天看见她就好。

可现在呢?他不停地想要更多,温柔的笑容,甜蜜的亲吻,这些都不能满足他了,他想要她的心,她的灵魂,想要她完完全全地属于自己。

明明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却还是去强求。

夏木垂下眼睛,喝完易拉罐里的最后一口酒,将瓶子捏得哗哗作响。他直起身子,走下天桥,将空瓶扔进垃圾桶里,双手插在口袋里,垂着头往前走着。

夜风吹散了他的酒意,他很清醒,可他不愿意这样清醒。前方不远处的一个高档酒吧的彩灯吸引住了他,他没有多想,转身走了进去。酒吧里的灯光很暧昧,三三两两的男男女女围着桌子,坐在沙发上轻声耳语,夏木挑了一个角落坐下,点了几罐啤酒,沉默地坐在哪儿。

离他不远处的一张桌子坐着五个人,两男三女,一个女人正对着夏木坐着,他一来女人就着迷地盯着他的脸看,她身边的男伴不满地推了她一下,“看什么呢?”

女人说:“那个男人好俊俏。”

“哪个?”男人不爽地顺着她的目光看去,然后又不爽地收回视线,“哼,不就是一个小白脸吗?”

女人着迷地说:“他要是小白脸,我愿意倾家荡产去他!”

坐在她侧面的男人好笑地转头看去,好奇是什么样的男人,能只一眼就将女人迷到愿意为他倾家荡产。

可当他看清楚时,他的笑容忽然僵住,低下头来,无框眼镜的玻璃片反射着白光,让人看不清他的眼神。他握紧双拳站起身来,沉着脸,全身散发着恐怖阴冷的气息,单手插入裤袋,拿出手机,最后转头瞥了一眼酒吧里的夏木,然后缓缓消失在黑暗之中。

夏木喝完几瓶啤酒,又在酒吧里坐了一会儿,当酒吧的摇滚乐响起来的时候,他皱着眉头走出酒吧。

出了门,已经深夜十二点多了,喧嚣的城市已经安静下来,马路上也没有行人。夏木走了几步,忽然感到猛地一阵冷风从身后向他袭来,他伸手去挡,“咔”一声,是铁棍敲在骨头上的声音,夏木感觉到一阵钻心的剧痛。

还没等夏木反应过来,又是一阵银色的闪光,夏木抱着手臂,侧身躲过,他猛地向后退了两步,看清了前面的情况,四个高大的男人拿着铁棍将他包围在中间,一步一步地向他逼近。不远处的角落里,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手里的烟正慢慢地燃烧着,他踩着优雅的步子走来,嘴角扬着邪恶的笑容:“夏木啊,今天我们要好好算算旧帐。”

夏木站在包围圈中冷冷地看他:“曲蔚然,你还没死。”

曲蔚然摇摇手指:“你不死,我怎么可能会死?”

夏木对他的伤害他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他想报仇想地快疯了!他当初如何废了他,他现在就要如何回报他!

曲蔚然冷笑着将他手里的烟蒂丢在地上,用脚踩灭,狰狞地命令道:“给我废了他。”

拿着铁棍的男人们听到命令,一窝蜂地向夏木袭去,一瞬间,夏木被铁棍打中好几下,鲜血从他的嘴里流出,疼痛使他闷哼出声。一根铁棍狠狠地打在他胸口上,他喷出一口血水来,接着又是一棍下来,猛地击中他的头部,他眼前一花,被打得半跪下来,流淌着的鲜血流过眼睛,世界变成一片血红色,他睁着眼睛,看着远处的曲蔚然,他正冷笑着看着他,那眼神,像是在享受一般:“慢慢享受吧,夏木,从明天开始,你也是个废人了。”

又是一棍打来,夏木吐出一口血,忽然他猛地伸出手,硬是抢过一根铁棍,站起身来,从四人包围圈中打出一个缺口,向曲蔚然冲过去!

他的身后跟着三个拿铁棍的男人,他们的铁棍不时地打在夏木单薄的脊背上,一个男人眼看追不上他,便将手里的铁棍对着夏木猛丢过去,铁棍正好砸在夏木头上,夏木脚下踉跄着向前冲了两步,鲜血一瞬间流满他的半边脸颊,可是他却没有停下来,他像一只被逼到绝境的野兽,挥舞着利爪,凶猛地向曲蔚然扑去。曲蔚然有些慌张,君子面具再也戴不住了,他慌张地向后退。夏木的铁棒向他挥过来,他转身就跑,可刚跑出两步,一道刺眼的光线射过来,刺耳的刹车声加上沉重的撞击声,曲蔚然只觉得自己的身子飞了出去……

夏木停下脚步,冷冷地看着。他身后的四个人见到这种场面,慌忙扔掉了手中的铁棍,仓皇而逃。

夏木的额头不停地冒出鲜血,他拿着铁棍,冷冷地看着躺在地上睁着眼睛费力喘气的男人,这是第二次,第二次他看着濒死的他。

可就如第一次一样,他不后悔,一点儿也不。

曲蔚然也看着夏木,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这是他第二次要死在他手上。他记得第一次的时候,那天他在主持一个会议,会议的内容已经记不清了,他浅笑着藐视着那些极力讨好他的人,是的,藐视。当父亲的第一个儿子没死的时候,那些人到底有谁正眼看过他?当他们帮着正室的大公子欺辱他的时候,也许没有想到,有一天,他能坐上继承人这个位子吧?

他微微地扬起嘴角,愉快微笑。会议室里的人都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出。就在他刁难一个公司元老时,会议室的大门被推开了,一个一脸杀气的男孩冲了进来,他一眼就认出了他,因为他有一张让人很难忘记的脸庞。

那男孩的眼神很凶,像是要扑上来,准备将他撕成碎片一样!

可他不怕,甚至有些得意。他喜欢这样,喜欢别人极度憎恨他。男孩向他冲过来,他甚至准备开口调侃他:怎么,你真的想杀了我?

他甚至想,他要是想动手,那就给他打两拳好了,应该不会痛,也不会痒。

可没想到的是,那男孩并没有给他开口的机会,抬手就拿出一把,黑洞洞的枪口对着他。他那时的眼神和现在的一样,那像野兽一般的眼神,阴冷的,残忍的,想置他于死地的眼神。

当子弹穿过他的身体的时候,他并不觉得有多疼,只是没想到,没想到,他真的会毫不犹豫地开枪。

当年,他没死在他手上,却没想,今天还是……

忽然他笑了,笑得很苦,他说:“看来……我命中……注定……要……要死在……你……手上……呵呵呵呵呵呵……”

曲蔚然笑着笑着,缓缓地闭上眼睛,其实,他不怕死,他只怕死了以后,连一个为他流眼泪的人都没有。

听说,人将死的时候,眼前会闪现这一生最快乐的时光。

可为什么,当他闭上眼睛,却什么也看不见……

为什么?他什么也看不见?

站的笔直的夏木冷冷地看着他,看着他闭上眼睛,看着他再无声息,看着看着,他转过身,一步一步地向前走着。手中的铁棍慢慢松开,掉在地上。额头的鲜血不停地流着,他蹒跚的往前迈步,他忽然很想见她,想回到她身边,他要回到她身边,回去,他离不开她。

他的脚步踉跄了一下,猛地跌坐在地上,他的嘴里不时的呕出大量鲜血,他俊秀的脸上已经满是鲜血;他的手脚微微地抽搐着,挣扎着要爬起来,却又无力地倒下;他清冷空洞的眼睛睁得很大很大,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渐渐的,他不动了,他的眼神涣散,瞳孔开始放大,他像是一只濒死的鱼,嘴巴一张一合的,混合着血液,呢喃着:“雅望,雅望……雅望。”

他的声音渐渐弱了下来,他的眼睛轻轻合上……

眼前,像是电影里的黑白镜头一样,一幕一幕地放着。

那熟悉的军区大院,那二十分钟的上学路,那灿烂的艳阳天,那三层楼的别墅,那次初见,那一个深爱的人。

他觉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那年夏天,那次初见,他扶着古木栏杆,顺着楼梯向下走,她听到响声,抬起头来,望向他,扬起嘴角,柔柔微笑,清雅淡丽。

于是,他也笑了,缓缓地牵动嘴角,轻轻地望着她,笑了。

她说:“你好,我叫舒雅望,你可以叫我雅望姐姐。”

那是她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可他从未叫过她姐姐,从未……

深夜,

安静的城市里,

昏黄的灯光下,

鲜血遍地,触目惊心。

离事发地不远处的五星酒店里,一个清秀的女子满眼坚定地站在大厅里等待着,等他回来,等他站到她面前,然后紧紧地抱住他,告诉他:“夏木,我爱你,很爱你,没有假装,没有勉强,就是爱你。”

她想,当他听到这些话的时候,一定会笑吧,那珍贵又温柔的笑容,她会再一次看见吧。

那大厅的门开了又关,关了又开,陌生的面孔从她眼前来来往往地走过,她等得急了,就走到酒店外面张望。两辆救护车从她面前开过,警笛声鸣得她心乱,她皱了皱眉头,莫名地心慌。

二十二岁那年的记忆像是压抑不住似的往脑子里冒,她全身止不住得微微颤抖,她用力地呼吸了几下,告诉自己不要乱想,没事的,没事的。

她坐立不安地在酒店门口来回踱步,紧紧地望着远方的马路,她等了很久很久,直到遥远的天际漫出淡淡的灰白,她终于等到了,那是一通电话,是个陌生的号码,她看着震动着的手机,不知道为什么,她不敢去接,可最后,她还是接了,电话里的声音是冰冷的,说出来的话,是可怕的。

“你好,这里是W市人民医院,你的朋友夏木,于今夜凌晨一点送入我院救治,因脑部被硬物击打多次,抢救无效,于凌晨四点十六分确认死亡。”(我打字的时候又哭了)

舒雅望拿着电话,呆呆地听着,完全没有反应,只是一直维持着拿电话的姿势。她不哭,也不闹,她没听见,她什么也没听见,她只是等得太累了,所以她做梦了,梦到一个神经病给她打电话,说夏木死了。

夏木怎么可能死呢?

她有多少话要和他说呀,她有多少情要和他诉呀,她要给他全天下第一的幸福,要给他天下第二的幸福,要给他一切的一切,倾尽全力,像他爱她一样爱他……

“舒小姐请你现在来一趟医院,有些手续……”

舒雅望慌忙地挂了电话,取下电池,她不要听,她不相信!

她慌张地跑回家里,紧紧地关上房门,拒绝接听任何电话,不理睬任何人的敲门声,她不想听到任何人在她面前说起夏木!

竹子摇着她的肩膀让她冷静,让她面对,让她想哭就哭。

她拒绝,她尖叫着将她赶出去,她不要听,她不要冷静不要坚强不要哭!夏木没死!

没死没死没死没死!

可,即使她不相信,即使她不想听,事实就是事实,夏木死了,真的死了,他躺在冰冷的太平间里,满身伤痕。

两天后,舒爸将躲在W市出租屋里的舒雅望拉出来,让她去送夏木一程。舒雅望尖叫着,抗拒着,她不要去,她才不要去,哪儿都不要去,她就待在家里,就待在他们曾经幸福依偎着的地方,只要她在这儿,他就一定会回来。

她不相信夏木死了,绝不!他只是生她气了,他走了,去美国了,他还会回来的,因为她在这儿,所以他一定会回来的,他爱她,他离不开她。

就像她离不开他一样。

舒爸一巴掌打在她脸上,老泪纵横地吼:“你不去看看那孩子!你让他怎么闭眼啊。”

舒雅望捂着脸颊,跪坐在地上,愣愣地坐着,面无表情,她咬着嘴唇,微微颤抖着,眼泪像是开了闸的洪水,拼命地涌出来,然后她再也压抑不住,跪在地上号啕大哭起来。

舒雅望被爸爸扶着,来到市医院的太平间,她在那里再次看见了夏木。

舒雅望流着泪,踉跄地走过去,轻轻弯下腰来,仔细地看着他。那一生罕有笑容的孩子,在死后,嘴角居然带着一抹漂亮的笑容,他像是睡着了,做着一个美丽的梦,梦里有他经历过的最快乐的事,梦里有他最爱的人,他流连在那儿,不愿醒来。

抬手,轻轻地抚着他脸上的伤痕,抚摩着他嘴角的笑容,她看着他,说不出话来,眼泪一滴一滴地落下。她看见他脖子上的亲吻鱼项链,终于再也忍不住哭出了声音,她哆嗦地伸出手,将他脖子上的接吻鱼项链摘了下来,取下一只小鱼,牢牢地握在手心,将项链再次给他戴好,眼泪急速地往下掉着。

她握着手中的鱼儿说:“夏木,我会戴着它,一直戴着它,戴着它到老,戴着它进坟墓,戴着它到下辈子。”

“你也要戴着它,一直戴着它,戴到下辈子。”

“下辈子我们一定会遇到的。”

“那时候,我一定会等你。”

“那时候,你不来我不老。”

“那时候,你一定不要把我丢掉。”

她拉起他的手,轻轻地钩上他的小拇指,望着他,哭着说:“约定了,约定了哦。”

冰冷的太平间里,女子紧紧地钩着已经没有温度的手指,轻声哭泣着,悲伤像是没有尽头一般笼罩着她。

两天后,夏木的葬礼在S市举行,那天天很蓝,云很淡,天气出奇的好。

那天,来的人并不多,夏木的亲友本就不多。

那天,所有的人,都低着头,沉沉地哭泣着。

那天,舒雅望一个人在墓碑前站了很久,直到所有人都离开,直到老天终于开眼了,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舒雅望站在雨中,望着墓碑上的男子,静静出神。过了好久,她才发现有人站在她身后为她撑起了伞,她愣愣地转头看去,只见唐小天站在她边上,静静地陪她站着。

舒雅望转头,问:“你也来了?”

唐小天看着夏木的墓碑,眼睛微微地红了:“我来送送他。”

舒雅望点点头:“夏木会高兴的,他以前不喜欢你,是因为我喜欢你,现在我爱的人是他了,他应该不会讨厌你的。”

唐小天苦笑一下,蹲下身来,将手里的鲜花放在夏木面前,雨滴打在透明的包装纸上,发出沉闷的响声,他望着夏木说:“你小子终于成功地抢走雅望了,这下开心了吧?”

照片里俊美的男子,眼神是一惯的淡漠,唐小天看着他,忽然低头道:“对不起,夏木。”

“一直想和你说,对不起。”一切都是他的错,要不是他认识了曲蔚然,夏木也不会死,雅望也不会吃那么多苦,就连曲蔚然,他也不会死。

舒雅望望着他的背影,抬手在他的肩膀轻轻拍了一下,想说什么,最终又没有说出口。

过了一会儿,天色渐渐暗下来,唐小天站起身来问:“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舒雅望低着头说:“我会去美国照顾夏爷爷。”

唐小天问:“去多久?”

“不知道。”舒雅望摇头,抬头笑着问,“你不会等我吧?”

“我不会等你,因为我知道,你永远也不会回来了。”他太了解她,她的心已经完全从他这儿离开了,永远也不会再回到他身边。

“嗯。”

唐小天揉了揉舒雅望的头顶:“雅望,好好的,要坚强。”

“放心吧。”雅望点头,“我会的。”

“那。”唐小天停顿了一下继续道:“我先走了。”

“嗯。”

唐小天将雨伞递给舒雅望,她接过伞,他转身,快步地从墓地离开,这次,他没有回头,她也没有。

时间一晃,又是五年,舒雅望从国际机场走出来,郑叔叔亲切地为她打开黑色的轿车车门,舒雅望坐了进去。

郑叔叔扬声问:“雅望,老司令身体还好吧?”

“嗯。爷爷身体硬朗得很。”

“哦,那就好。”郑叔叔放心地笑笑。郑叔叔又问了好多问题,舒雅望都一一回答了,郑叔叔又说了很多军区大院里的事,一件一件,一桩一桩地说着。

舒雅望靠着车椅静静地听着,阳光照在她脖子上的接吻鱼项链上,很是耀眼。

一直沉默的舒雅望忽然说:“郑叔叔,开车去W市的杏花公园吧。”

她忽然很想去自己设计的公园看看,那时他答应她,会带她一起去看的,可惜他没机会看了,而自己,也一直没去过。

五月了,正是桃花盛开的季节,舒雅望下了车,走进公园,看着满园的桃花开得正热闹。

她忽然轻轻地笑了,脑子里忽然想起多年前她和他的对话……

她问:“你喜欢什么花?”

他说:“桃花。”

“呃……可这是杏花公园。”记得当时自己很苦恼,要怎么在杏花公园里种满桃花呢?后来,为了给他一个惊喜,让他开心,她还是想尽办法,将公园设计成了桃花公园。

舒雅望漫步在公园里,公园很漂亮,像天堂一样,桃花杏花交错地开着,不时有风吹过,花瓣落了满地。她走过喷泉广场,广场上的孩子们追逐着白鸽笑得很灿烂,一个十几岁的女孩牵着一个七八岁的漂亮小男孩,从她身边跑过。她忍不住回头望向他们,美丽的白鸽飞起来,天使一般的羽毛从天空飘落,女孩的裙角飞扬,笑容灿烂。她停下来,抬手接住空中飘落的羽毛,坏心眼地在小男孩的脖子上挠着,小男孩捂着脖子,生气地瞪她,她笑呵呵地继续挠他,小男孩抬手还击,女孩转身就跑,两人在广场中央追逐着,单纯明亮的笑声传得很高很远。

舒雅望出神地望着他们,忽然想起她和夏木刚认识的时候,也是这样,她总欺负他,而他气鼓鼓地扑上来咬她,那时的他,真是可爱极了。

舒雅望转过头来,默默苦笑一下。

如果能守着童年的幸福,一天一天地慢慢长大,那该有多好啊。

公园里到处开着桃花,姹紫嫣红色彩斑斓,她沿着湖边慢慢地走着,远远地看见一座精致的八角亭,她走了过去,抬起头。

果不其然,那亭子的牌匾上写着:夏有乔木,雅望天堂。

舒雅望看着这牌匾久久不能言语,她的心紧紧地抽痛了一下。为什么?为什么他不能来看一眼,她为他设计的天堂?为什么他不能陪她来看一眼……只要一眼,他就能明白,她真的爱她,好爱好爱他,就像她自己说的,真心地想和他在一起。

为什么他不能来看一眼呢?

这美丽的天堂,没有他,又如何能称之为天堂?

“雅望。”

绚丽的桃花丛中,好像传来夏木清冷的声音。舒雅望猛地转头看去,像是看见了他站在桃花丛中望着她轻轻地抿起嘴角,就像从前那般。

舒雅望的鼻子微酸,眼泪唰地一下滑落。

郑叔叔紧张地上前问:“雅望,你怎么了?”

舒雅望咬咬嘴唇,轻声道:“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很想他。”

如果当年她能早些看清楚,如果当年他愿意相信她,如果当年他没有离开……

可,终究没有如果……

有时候,一旦错过便是一生。

再次遇见,可有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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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死亡车站为题的小说作文

全文共 1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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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叫做爸爸的男人一场车祸,使小枫失去了爸爸。

小枫每晚做梦,都梦见爸爸倒在血泊中,伸出残缺的手,用微弱的声音呼喊:“小枫,小枫!”小枫一惊,醒了,他没有哭,眼里却燃烧着痛苦和不幸。

但面对墙上爸爸的遗照,小枫的泪水如断了线的珠子,“啪啪”落在地上。一颗颗破碎的泪珠,就是小枫破碎的一场场梦啊!

小枫今年十四岁了,妈妈说要送他一个小惊喜。小枫的妈妈是个富翁,儿子想要什么,就给什么。从十岁就失去爸爸的小枫,妈妈知道儿子一直生活在阴影中,所以他知道小枫想要什么。

放学了,妈妈没有来接小枫。一路上,小枫踩着掉落的树叶。耳边,是爸爸的呢喃:“小枫,小枫!”四年年了,小枫无时无刻不在想爸爸。忘了妈妈说的惊喜,带给他的,到底是什么?

回到家,小枫发现不对劲,地上摆满了巧克力、mp3、电脑……这些都是小枫最想要的当西。小枫知道,东西的尽头,一定是一张充满着青春活力、美丽的脸庞。

可是,小枫错了。他扔下书包,小枫离家出走了!晓峰不敢相信,华贵东西的尽头,竟然是穿着白色婚纱的妈妈和一张酷似爸爸的脸!可那个人不是爸爸,那个人穿着黑色西装,冷冰冰的说:“以后我就是你的爸爸了,小枫。”小枫想起那一刻妈妈娇羞的笑容就难受。小枫不管妈妈的呼唤,越跑越远,妈妈追不上,脸色苍白的回去了。

泪眼中,小枫看见了一片湖,湖中,爸爸在向他挥手。小枫走进了湖中,水淹到了脖子。突然,他的双脚陷在了一个坑里,重心不稳,“啪!“小枫胡乱的挥着双手,溅起水花,双脚乱蹬着,小枫溺水了!

小枫眼中的爸爸消失了,他的呼吸越来越困难,他的眼中一片黑暗。

”蒋东,找到小枫了吗?”小枫的妈妈春英着急地对着新爸爸问。“没有。”蒋东脸色苍白,“可能,可能……”

“可能什么?”春英大喊,“小枫要是出了什么事,你也别想活!”

蒋东痛苦的闭上了眼,“溺水!”这次,不等春英回答,蒋东便向门外跑去……

蒋东游遍了晓峰可能取得湖泊,终于发现了小枫。容不得多想,蒋东拼命朝小枫的方向游去,拉住他的一只手臂,连拖带拉,把小枫就上了岸……

小枫行了,望着眼前这个熟悉的陌生人,想叫一声爸爸,却叫了一声:“叔叔!谢谢你!”

小枫考大学了,他考上了,考上了清华!!!!

送小枫去车站时,春英没去,她说不忍心去看离别的车站。

小枫在车上对蒋东说:“叔叔,我想吃个苹果。”“好,我去买,为了儿子!”小枫愣了一下,他用的是“儿子”。

小枫的头痛了一下,想起这前面有苹果卖。爸爸那天带他来车站看看,也是要买苹果,然后……

后面的记忆被小枫吞了回去他下了火车,到记忆的岔路口,他看见蒋东一步步艰难地走着,才想起,他老了。

仿佛时光倒流,蒋东被一辆车撞倒,倒在了地上。小枫大叫了一声:“爸!”江东伸出手:“儿……儿……”爸爸还没来得及叫出那最后一声,就永远地闭上了眼睛。小枫扑上去,抱着爸爸(准确来说是继父)痛哭。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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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我们看海去作文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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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这是小说《城南旧事》中《我们看海去》那个章节里的一首小诗。与主人公小英子一样,我也特别喜欢这首诗。

《我们看海去》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小英子因为捡球,发现了躲在荒园里的神秘人,并与他成为了朋友。神秘人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后来警察抓走了这个人,英子非常难过。我也很难过,那个小偷并不想偷东西,是被生活所迫,是为了可以让弟弟读书才去偷东西的。我想现在也有很多人,也是因为生活所迫才去做一些自己并不喜欢的事吧。

《城南旧事》中还写了其它几个故事:疯女人秀贞一直在找自己的孩子;聪明的小英子促成兰姨娘和徳先叔成为夫妻;英子的保姆宋妈一直在英子家做工,却失去了自己的两个孩子。这些人的遭遇总是让我心疼不已。就像书里说的那样,“小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她从来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我也是在小英子的世界里进进出出,看着生活在那时候社会底层人们的悲欢离合。我也很喜欢小英子,她纯洁、善良、富有爱心和正义感。

《城南旧事》虽然短,但是非常感人。那首《我们看海去》总在我的耳边回响:“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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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小说水浒传读书笔记

全文共 8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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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读名著。有人问我为什么,每次我都严肃地回答:“著名的小说不仅能增加我们的知识和见解,还能教会我们如何处理生活中的一些事情,让我们变得更好。”

我最喜欢的小说是《水浒传》。这部小说讲述了梁山英雄从起义到繁荣,再到最终失败的故事。这部小说还描绘了水泊800英里长的凉山,那里的英雄们生活在一个理想的社会里,“四面八方共享一个共同的领土和不同的姓氏”虽然外表语言从北到南、从西到东各不相同,但语气是真诚的,忠诚和信念没有什么区别。出于这个原因,美国作家赛珍珠把书名翻译成《四海之内皆兄弟》。

小说还生动地描绘了宋江、吴用和林冲。我最喜欢的情节是“智取生日”。因为这个情节的内容非常精彩,晁盖等人瞒过了他们的生日,每个人都表现出了他们的风采和特长,使得这篇文章很有魅力。

在阅读过程中,我发现《水浒传》有一个非常特殊的结构。作者采用先分后合的链式结构。前44遍先讲述一个英雄的故事,然后《百川与海》逐渐发展到水泊的梁山大聚义。第七十次之后,作者写道,他们向政府屈服,最终失败了。这使得这部小说联系紧密,线索清晰。

我喜欢《靖阳港吴淞打虎》的情节和章节。为了回家与哥哥团聚,宋武途经泾阳港。喝酒后,他坚持要翻过这座山。餐馆无法阻止他。”来到景阳岗,宋武看到标语牌上有一个印章,知道里面有老虎,又怕回头被餐馆嘲笑,只好硬着头皮一步一步上了永子。回望这一天的颜色,“渐渐倒下”的描述不仅指出了老虎出来觅食的时间,也显示了人们恐惧和焦虑的心态。它也渲染了恐怖和悲伤的气氛,让人在阅读时感到毛骨悚然。如此精彩的细节描述只有通过精读才能实现。

我也喜欢书中人物鲜明的个性特征,如鲁·和他在的同事jy嫉恶如仇,侠义无畏,脾气火爆,而鲁·则粗犷温和,豁达通情达理。另一个例子是林冲和宋武,他们都在小说中被描绘得非常详细。他们都擅长武术,都有勇气和足智多谋。

我喜欢《水浒传》。这让我受益匪浅。它的存在促进了我的成长,增加了我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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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演义小说学生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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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这部书的人物形象性格显露无遗、活灵活现,也说明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性格好坏都不能隐埋,所以我们要改掉缺点,每件事做的更好“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这首词写的是就是三国时期的事情。

三国演义主要讲了五个时段:黄巾起义、董卓掌权、群雄争割、三分天下、三国归晋。黄巾起义始于巨鹿人张角,因为看不惯朝败,因此发动黄巾起义。而刘、关、张就此桃园结义,为朝廷效力。不久就灭了黄巾军。刘备的力也一天天强起来。皇后的哥哥何进因为误信他人召了早有造反意思的董卓进京。结果何进被十常侍杀后,董卓就掌权了。曹操曾想杀害董卓,但不成功。董卓为拉拢人心,封袁绍为勃海太守,出让了赤兔驹给吕布。逼得诸侯联军抗董,虽败军了,但最后也给吕布所杀。张飞、关羽、刘备三顾茅庐后,请出隐居山林诸葛孔明。诸葛亮提出了联吴抗曹等计划,使刘备的大业扎下了结实的基础。经过官渡之战、赤壁之战,曹操灭了袁绍、吕布,吴、蜀也打退了曹操。曹操、刘备、孙权各据一方,曹操占据强大的北方,刘备占据西蜀、荆州等,孙权占据江东。从而崛起吴、魏、蜀,三分天下。最后,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等逐渐去世。蜀、吴都归降魏主司马炎,三国一统归西晋。这本书刻画了许多栩栩如生的人物: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威风凛凛的关羽,冲动鲁莽的张飞,昏庸无能的刘禅,谨慎多疑的曹操。

其中我最喜欢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因为他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为刘备出谋划策,建功立业,使他独据一方,不愧为“卧龙”。可惜与诸葛亮平等的“凤雏”庞统不幸遇难落凤坡。

《三国演义》里的《三顾茅庐》最令我记忆深刻。在这个故事中,我学会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只要想学做一件事,就不要怕遇到挫折,要三顾茅庐,只要用你的真诚打动对方,就一定能行。还有一个故事:在刘备起兵七十万水陆并进攻吴为关羽报仇时,张飞冲动鞭打两个部将,在晚上两个怀恨在心的部将因一怒之下杀死了酒醉未醒的张飞,一代虎将死于非命。也告诫了我不要鲁莽行事,意气用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这是我读三国演义后的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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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小说读后感习作

全文共 6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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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的,是一个对我来说陌生的世界:茫茫的黄土高错纵横,贫穷的村落,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是一代代的农民——衣不遮体、食不果腹。

我为现在的生活而感到庆幸,同时又不禁扪心自问:究竟什么是平凡?什么是“平凡的世界”?

我想,对于书中的这些人来说--平凡便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直至化为黄土。书中的人生像演戏一样,是浓缩的。各种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紧凑在一起,在生活中,也是有这样刻骨铭心的经历,我想纵然是强者,也难免会于此——在绝望中痛苦,在痛苦中挣扎。

也正所谓“人生如戏”,这一路中也难免遇上“九九八十一难”,但不同的人也会有别样的反应--有人会与其坚强的斗争,高呼着“我命由我不由天”的口号,也会有人屈服于命运,坚持着知难而退的原则,书中的孙家兄弟便是坚强地面对苦难并与其作斗争,誓必要在这出戏上唱一出慷慨淋漓的战歌。

孙家的孙少安和孙少平也是我喜欢的角色,尽管家庭贫困,迫使成绩突出的二人都未能完成学业,早早的去承担了家庭的重任,但他们也没有气馁:哥哥办起了砖场,经历了大起大落才让家人过上了富裕的日子,还让全村人走上了致富之路。弟弟也经历波折,从农民到教师,再到朝不保夕的揽工汉,又到煤矿成了名矿工,再来又当上了班长。孙家兄弟两个的的确经历了阴晴圆缺,才有了如此的生活,令人唏嘘不已。

在这平凡的世界中,有多少执着的平凡人的一生有着这平凡的生活,又有着这样平凡的感情。我们不应该也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境,经历人生的磨砺,做个强大的人吗?佛置身于那个时代,体验着那个时代的风风雨雨。看后让人很受启发,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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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2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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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明叫《一千零一夜》。

这本书主要讲了五个故事,分别是:国王山努亚和宰相的女儿桑鲁卓、阿拉丁和神灯、航海家辛巴达、补鞋匠迈尔鲁夫、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故事的主要人物有:桑路卓、渔夫、阿里巴巴、辛巴达、阿拉丁。

这几个人物带来了丰富的知识,有桑璐卓的勇敢、渔夫的智慧、阿拉巴巴的善良、辛巴达的冒险精神和阿拉丁的灵活,虽然每个故事都有坏人但是有了这几个人的还是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如果没有这几个人,那故事的结局让人不敢想象!他们是故事中的大英雄!读完了这本书,可以吸收知识的精华。因此,我学会了学业是延续人一生的事业和学到老,才能活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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