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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与历史

全文共 19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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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的历史一般有两种意义:一是作为过去发生的事件,这些过去的事件会影响到社会的发展,影响到人类的行为和思想;另一种是作为书写的历史,是历史学们家将今天可以收集到的关于过去的材料组织起来,用自己的理解来诠释历史。文学与历史同属于人文科学,他们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历史不仅可以成为文学的创作背景和书写主题,而且一个作家和他的历史观往往影响他的创作风格。

昆德拉在对待历史的问题上,不仅仅是追忆,而且带着反思,他希望在历史的反思中寻求人类得以传承的精神和力量。历史是个人的,也是社会的。昆德拉的小说,对历史的遗忘成了人类今天存在的一个必然的现实。昆德拉认为,遗忘是对自己的一种否定,无论是个人还是一个民族,不能正视历史就不能正视现在。对历史的态度一定程度上体现个人或民族对于当下的态度。昆德拉对捷克的历史遭受到的动荡和遗忘命运深感忧虑。移民的经历,捷克民族的多难历史让昆德拉将目光聚集到遗忘和记忆的斗争、回归和认同的渴望之中。他后期的小说《笑忘录》《无知》《不朽》《慢》《身份》等作品,都是在围绕遗忘与记忆这条线索展开叙述并进行思索的。

在《笑忘录》这部小说中,一开始就点明了作家的创作主题,米雷克说:人与政治的斗争,就是记忆与遗忘的斗争。”米雷克向以前的情人要回年轻时写下的情书,把他们扔到垃圾箱去,是为改写自己青春期的冲动和愚蠢,企图让他的过去和现在稳重成熟的形象相一致,“米雷克重写历史,就像所有政党一样,像所有的民族一样,像整个人类一样,大家都重写历史。人们高喊着要创造美好的未来,这不是真情所在。未来只是一个谁都不感兴趣的无关紧要的虚空。过去才是生机盎然的,它的面孔让人愤怒、惹人恼火、给人伤害,以致我们要毁掉它或重新描绘它。人们只是为了能够改变过去,才要成为未来的主人。人们之所以明争暗斗,是为了能进入照相冲洗室,到那里去整修照片,去修改传记和历史。”米雷克努力遗忘,而塔米娜却努力找回记忆,拒绝,拒绝遗忘。塔米娜跟着丈夫逃离了捷克,来到法国后丈夫去世,她一个人在法国过着孤单的流亡生活。她要找回记录她和丈夫以前生活的记事本,“她之所以要她的记事本,是因为它在笔记本中已经构建了一个由主要事件组成的脆弱架构,她想为这架构砌上边墙,让它成为她可以住进去的房子。倘若摇摇晃晃的建筑像搭建不稳的帐篷一样倒塌,塔米娜就只剩下了现在,这个无形的点,这一缓慢地向死亡进发的虚无。”对塔米娜而言,只要抓住与过去的联系,她才能拥有对未来的肯定;否则,未来和过去一样,将成为不确定的虚无。昆德拉通过米雷克和塔米娜的行为指出,人类遗忘的本性,由于遗忘带来了时间意义的丧失,世界变成虚无的存在。

政治的遗忘是有目的的集体性强制性遗忘。在《笑忘录》中,昆德拉指出:“阿连德被暗杀很快掩盖了俄国人对波西米亚的入侵,孟加拉国的血腥屠杀又让人忘记了阿连德,西奈沙漠战争的喧嚣又掩盖了孟加拉的呻吟,柬埔寨的生灵涂炭又让人忘记了西奈,就这样继续,就这样反复,继续反复,反复继续,直到一切都被所有人完全遗忘。”遗忘是一个普遍的存在,个人的历史,民族的历史,社会的历史,都经受着遗忘。昆德拉因为政治上的原因,漂泊在外,渴望回归,却深感回归的不可能。《无知》中的伊莱娜寄居法国二十年后,最终踏上了故土布拉格,当她面对故乡的人时,她却找不到回家的感觉,她的精神还在流亡者。法国不是她的故乡,而布拉格也已经不是她想象的样子,她的存在只是在漂泊的过程中才最真实。

昆德拉在《小说的艺术》中提出小说的历史性问题,他将具有历史性的小说分为两类:“审视人类存在的历史维度的小说”和“小说化历史编纂的小说”。昆德拉认为后者是“用小说语言传译一种非小说认识的庸俗化小说。”他褒扬的是前者的小说史观。在昆德拉的小说中,历史既是作为人物存在境遇的背景,同时历史本身也是一种存在。他努力从被历史遗忘的事件中找寻历史的存在。如何将历史融入小说,昆德拉说了四个原则:“首先:所有的历史背景都是以最大限度的简约来处理。我对待历史的态度,就像是一位美工用几件清洁上必不可少的物件来布置一个抽象的舞台。第二个原则:在历史背景中,我只采用那些为我的人物营造出一个能够显示出他们的存在处境的背景;第三个原则:历史记录写的是社会的历史,而非人的历史。所以我的小说讲的那些历史事件经常是被历史记录所遗忘了的;但最深入的是第四个原则:不光历史背景必须为一个小说人物创造出新的存在处境,而且历史本身必须作为存在处境来理解,来分析。”昆德拉认为小说书写的历史不是社会学、政治学意义上的,而是作为一种文化人类学的经验。小说家抓住被历史学家忽略的历史事件,从中发现人类所处的某种存在境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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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大队长_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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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关于主人公和学校的介绍

1.秦泽浩

在六朝古都南京,有几百所小学。每一所都是鸟语花香、景色迷人。白下区的五老村小学卫生尤其好,每天天才蒙蒙亮,就有学生在打扫卫生了。怪不得被评为“十佳卫生院校”呢!

瞧!这才开学第一天,那五(2)班的孩子们已经在认真地打扫卫生了。他们一边打扫卫生,一边有说有笑,亲密无间地谈论着自己喜欢的话题。在这群孩子中,有一个双眼皮、皮肤白的小男孩,他没有参加讨论,而是不声不响地扫着地。他就是秦泽浩。

他为什么不加入同学们的讨论呢?说来话长。

在他进入了这个小学以后,除了家那儿的好朋友葛亮以外,就没有什么朋友。其实他的成绩还不错,但是因为他比较文静,所以男孩子们都不愿意和他玩,所以他在学校没有朋友。

有一次,擦黑板时,一不小心把黑板擦弄在了别人身上,那个人就破口骂起来。后来骂一过瘾,又打起来,秦泽浩打不过他,一会儿就青脸肿。从此,一些男孩子都喜欢欺负秦泽浩。

又有一次,他在语言上说了一个经常欺负他的同学,那个同学气得七窍冒烟,说“你欺骂我?看我不打死你。”于是,两个人打了起来。秦泽浩实在忍不住了,拼命和那个同学打了起来。其他同学一起帮那个同学加油:“加油!!打他,打他!”两个人打地你死我活。虽然秦泽浩拼命打,但是还不是那个同学的对手,终于被他打倒了,这时,秦泽浩的妈妈正好来了,知道了后,马上告诉了老师,才制止了这场战斗。这个同学叫李胤,从此成了秦泽浩的死对头。

秦泽浩气呼呼地想:我一定要当一位统治者,来治一治这些欺软怕硬的家伙。

2.葛亮

葛亮是秦泽浩唯一的朋友,比秦泽浩小两岁。他们是怎样成朋支的呢?

秦泽浩有一次放学回家,走着走着,忽然听见“哎哟、哎哟……”的声音,他随声走去,原来,是一个大同学在欺负葛亮。虽说是大同学,其实只是一个比葛亮大一岁的同学,秦泽浩还要小一岁。秦泽浩平时在学校被欺负,所以最看不惯大同学欺负小同学了。而且秦泽浩一看比自己小一岁,于是就冲上前去,大胆地说:“不许欺负小孩。”那个同学站起来冷冷地说“我比他大,就……”“要是他比你大呢!”秦泽浩回了他一句。“那 ……”那个同学刚想说,一看班级比自己自己高,吓了一大跳。再一看秦泽浩的表情,马上跑了。看见那个同学跑了,秦泽浩松了一口气,其实他也怕极了。扶起葛亮,送他回家,从此两人成了好朋友。

秦泽浩有时会教葛亮一些知识,葛亮听了非常有兴趣,对秦泽浩了解这么多知识感到佩服。所以葛亮很听秦泽浩地话,干什么都帮秦泽浩讲话。有一次秦泽浩和葛亮买书,不小心秦泽浩撞了一个大同学。大同学说了起来:“你敢撞我,你算老几?”没等秦泽浩开口,葛亮先说:“他是我老大。”大同学想笑,可他住了,“那你是算老几呢?”“我算老二。”大同学“哧”笑了出来,让他们走了。

葛亮自己爱玩。有一次作业写了,告诉秦泽浩,希望秦泽浩帮助自己写。秦泽浩却教育了他一番。从此葛亮不再爱玩了,而先写作业了。

葛亮的理想是当一位科学家。所以爱看科学历史之类的书。他常去秦泽浩那儿借书。所以,他和秦泽浩的关系非常密切,亲如兄弟。

3.唐老师

秦泽浩在学校中,从一年级到现在五年级刚开始,班主任一直没有变,是唐元唐老师。唐老师挺年轻,才28岁。

唐老师并不是很喜欢秦泽浩。虽然秦泽浩成绩很好,常常受到别的老师的称赞,但是因为他太文静,唐老师有一点看不起他。

三年级有一次,唐老师说:“这节课活动。要下楼玩地人玩,不想玩的人看书。“说着,把图书图书抱上了讲话台。男孩子们听了老师的话,高兴地手足蹈,蹦带跳地下了楼。有一部分女生坐在教室里,只有秦泽浩一个男孩坐在教室里。唐老师略带讽刺地说:”秦泽浩真是个大姑娘。”从此,秦泽浩的外号也多了起来。什么“大姑娘”、“小姑娘”、“小女孩”秦泽浩只能默地望看窗外,因为在学校中没有任何人理解他,更不用说唐老师。

虽然唐老师瞧不起他,但对他的安全非常关心。四年级有一次,上体育课,李胤故意推了他一下,没想到他身子单薄,摔了个左手扭伤。唐老师知道后下令李胤不许再上体育课,虽然这只是气话,但包含了唐老师的一片心啊!

唐老师对学生要求不很严,作业布置得并不很多,她希望孩子可以自由掌握时间。所以秦泽浩并不觉得唐老师不好,只是和大家差不多欺软怕硬。

唐老师对学生们非常地关心。有一次,班上的刘超从二楼摔到一楼,唐老立该用自己的钱打的送她去了医院。以后还经常去看望刘超。

唐老师就是这样一位和蔼可亲的老师。你说她坏,她不坏,你说她好,她也有不好的地方,这就是秦泽浩一年级到现在的班主任唐老师。

4.陈珊珊

秦泽浩在学校没有什么男孩子玩,他只好勉强和女孩子玩。他经常和陈珊珊一起玩。陈珊珊一年级开始就是秦泽浩的同桌。她的长得很不错,除皮肤有一点黑以外,可以称为漂亮了。

陈珊珊的皮肤正好和秦泽浩相反。秦泽浩的皮肤非常白,从幼儿园就一直白。所以他又有一个外号叫“小白皮”。陈珊珊皮肤有一点黑,她妈妈皮肤很白,所以陈珊珊皮肤为什么黑,谁也不知道。

陈珊珊觉得秦泽浩没有什么朋友,很可怜。所以经常和秦泽浩玩,请秦泽浩去她家玩,

陈珊珊成绩不是特别好,属于中上等,她从一年级到现在成绩一直是中上等妈妈既没有退步,也没有进步。

陈珊珊有一个表沈雪莉,和陈珊珊在同班,家也在同一个院子里,她们每天一块上学放学,一块定作业,所以沈雪莉是陈珊珊最好的女同学。

陈珊珊的胆子也比较小,所以秦泽浩每次被人欺负时,陈珊珊想,但总不敢出来说话。有一次,秦泽浩被人欺负,陈珊珊不住了,上前大叫到:“他没有错,你干什么打他?”“干什么?干革命!你和他有什么关系,干什么帮他说话?”那人气势地反问。女孩子们也一起指责陈珊珊,丢她们女生的脸,陈珊珊只好帮秦泽浩扶进教室里。

这就是秦泽浩的同桌陈珊珊,一个心地善意良的女孩子。

5.封世雄

秦泽浩从三年级开始,就中午在学校吃饭。在学校吃饭的同桌,是一个高个子的男生。他也是双眼皮,名叫封世雄。

封世雄喜欢打篮球,在学校里、区里的运动会上,他都为班级、学校争得了荣誉。因此唐老师非常喜欢他。

封世雄学习中等,语文不错,90分以上是保证的;数学也还可以,总在85分以上:只有英语不太好,在七十几分打转。

封世雄这个人非常怪,他从不欺负秦泽浩这样体育不行的人,而向厉害的人“挑战”。 因此,秦泽浩从不和他吵架。所以大家都说他勇敢。

6.杨成

杨成是一个学习中上的学生,他体育打架方面也不怎么行,所以也不喜欢跟人闹,跟人打。杨成的愿望是在学习上超过秦泽浩,他与秦泽浩在学习上竞争着。

杨成的朋友也少,只有一个——屈敬明。屈敬明学习不好,杨成多次帮助他,久而久之,两人便成了朋友。

杨成个人不高,比秦泽浩矮,所以体育不行。但是他不喜欢体育,而喜欢学习。

这就是秦泽浩同学——杨成。

7.学校与班级

秦泽浩所在小学叫五老村小学,是市里的重点小学,卫生特别好。

五老村小学自己秦泽浩进来之后,以获得了14块奖章,像“省模范学校”、“中国红旗大队”……怪不得环境这么美呢!

五老村小学的操场很多,早操场,晨会场,篮球场和足球场,同学们活动起来都非常方便。教学楼从天空看像一把钥匙,表示一把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

小学之中共有二十四个班级,每年级四个,个个都团结向上,互帮互助。秦泽浩刚进入五(2)班,他的班级,可以说是全校最好的了。所以秦泽浩虽然没有什么朋友,但是却因为在这样一个班级感到荣幸。

五老村小学的绿化搞得非常好,花坛、花辅、草坪样样具全。连假山都有,所以五老村小学的学生们都一样高高兴兴,快快乐乐。

五(2)班这个大集体中,大家都团结向上。学习最好的是秦泽浩,然后任艺……都在学习上竞中拿过奖,学习差的李胤、张建磊……同学们都在帮助他们。

所以,五(2)班的成绩在年级中领先,几乎每次考试五(2)班都非排第一,其它班也不嫉妒,只是敬佩。

五(2)班在全校不仅学习很好,体育也不错,每次校运动或其它比赛,五(2)班也都名列前茅。

第二章

篮球比赛

1.打篮球的体育课

这是开学的第一天,全校满是欢声笑语。大家都在谈论着暑中的事情。

秦泽浩升入了五年级,他正在和同学们打扫卫生呢!

“我暑假终于学会了游泳。你干什么了?”“我踢足球。”“你呢?”同学们都在高兴地谈笑着,只有秦泽浩一个人扫着地。他仍然没有朋友。

“叮”上课铃响了。同学们陆续走进都教室,新学期的课开始了。

眨眼的功夫,到了最后一节课。这节课,就是秦泽浩最头疼的体育课。

秦泽浩比较瘦,所以体育不太好。一年级开始就不行。他在家也经常练习,可是一直没有长进。他每次体育成绩,有时能勉强及格,有时就不及格。所以秦泽浩不喜欢上体育。他不愿意让别人看他的笑话。

“秦泽浩,假如跑步的话,我就是慢一点让你跑快。”陈珊珊小声地说。秦泽浩只是应了一声,因为他沉得这节课不是跑步。

果然不是跑步。“这节课我们打篮球。”体育黄老师说。于是黄老师分了几小组打篮球。由于没有人愿总意要秦泽浩,所以他只好当裁判。

秦泽浩自己不以为然,因为这已不是第一次了。他环望四周,几乎每个上体育课的班都在打篮球。

原因是这样的:为了使同学们全面发展,五老村小学决定在9月28日举行一场篮球比赛。怪不得全校每个班在紧张激的练习篮球呢!

五(2)班男生分三个组,封世雄、刘超和段宜东。大家练习起来。

秦泽浩望着他们,陷入了沉思。

2.秦泽浩立志

秦泽浩陷入了沉思。“我上学以四年了。一直到现在,我还没有朋友,所以同学喜欢欺负我。不让我当大队长,不让我参加他们的活动。我应该怎样做呢?”

“汤包,出界了。”一句讽刺的话打断了他的思路。是啊,在班级中又有谁叫他不会叫外号呢?

时间一分一分过去了,放学了。秦泽浩仍然思考着这个问题。“唐老师也看不起我,什么活动都不让我参加,我难道一点儿好处没有吗?”

秦泽浩正想着,忽然一辆汽车迎面开过来,秦泽浩马上往旁边一闪。“小赤佬,找死啊!”秦泽浩本想回他一句,可是正在想事情,就算了。

回到家,秦泽浩又想以前被欺负的经过,一分耻辱的感觉油然而生。

秦泽浩想:“我从现在开始,一定要争当大队长。”

第二天上课,秦泽浩积极举手发言,下课帮老师擦黑板。但这些事情都没有引起老师的注意。

看怎样能让老师注意呢?中午吃饭前,他坐在二(3)班中想。忽然他眼睛一亮,发现正在打篮球的封世雄。他马上向篮球场跑去。他决定学打篮球。

“封世雄,我想求你帮我一件事,行吗?”“什么事?”“教我打篮球。”秦泽浩又说。“什么?”封世雄惊地是有原因的。秦泽浩从来都没有向人求要帮助体育。有一次陈珊珊教他,他还不高兴呢。这次怎么……

“请你教我打篮球。”秦泽浩冷静地重复着。

封世雄想了想,说:“好吧。”

3.勤学苦练

于是,封世雄便与秦泽浩练习起来。封世雄站在离篮框米处,投进了一个篮球。然后对秦泽浩说:“你要先学会投篮。把球举到头上2分米处,脚张开约60厘米,再投。”秦泽浩便做了起来。没有进。“投时臂要向后弯曲,然后用力投。但是放轻松一点。”封世雄说。

封世雄和秦泽浩练习了整整一个中午。秦泽浩想:“封世雄从不欺负人。现在又把自己会的篮球知识努力教我。向他这样的人,全班怕没有第二个了。

第二天中午,两人继续练,练得满头大汗,封世雄回来后喝了一大杯水。秦泽浩为了成功,还在思考着刚才的投球。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了。一次练习,封世雄投球时回头看秦泽浩的投球,一不小心,摔了下来,膝盖破了。秦泽浩马上把他送入医疗室上药。第二天封世雄又来教了,秦泽浩劝他休息,他却回绝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练球的难度加大,秦泽浩白天放学了还在练。晚上回了家有时自己也练。

摔破了,摔一点碘洒,继续练,摔起倒了,抓爬起来仍然练。秦泽浩从没有吃过这种苦,好几次想不练了,但是每次都有一个信念——当上大队长。所以又鼓起信心,继续练。

封世雄和秦泽浩在练球中建立了真挚的友谊。

4.激动的一刻

时间过得很快,9月28日眼看就要来临了。全校同学的训练更加激烈了,秦泽浩和封世雄也同样在紧张的训练着。

9月28日当天,比赛开始了。秦泽浩由于只是初学者,只许参加一场比赛,经封世雄的推荐,让他参加最后一场比赛。

比赛开始了,运动员进行的间乐拉开了比赛的序幕。全校舍学生穿着整齐的运动服走进了晨会场。“比赛现在开始了。”校长激动地说出这名话。于是,开始了比赛。一、二年级不参赛。三(1)班和3(2)班对了,然后的和三(3)班这样下去。

一场又一场激战过去了。马上就要到五(2)班了。大家跃跃欲试,准备着比赛。

五(1)班和五(2)班的比赛开始了。这是五(2)班的第一次比赛。大家奋斗作战,努力投篮,终于以5:3了五(1)班。

然后,大家又一次一次作战,奇迹是五(2)班和六(3)班是剩下的班级这最后一场比赛。开始了,大家屏息凝视,紧张地注视着这一场比赛 。六(3)班进了球,又一再教育球。五(2)班封世雄进了一球,六(3)班又进了一球。五(2)班连进了3球。断断续续的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

秦泽浩也在抢球。可是抢到了球也只传给封世雄或其它人,从不敢自己投球。六(3)班来进了一球。现在只有两分钟了,而分却是4:4平。

忽然,一只球落实了秦泽浩的手里。他一看,原来是封节雄让他投篮。秦泽浩立刻拍球走了,还有半分钟了,比赛的命运就是在秦泽浩手里了。在比赛的最后一秒,球进了!校长宣布获奖名单。五(2)班的欢呼声盖过了校长的声间。秦泽浩无比激动,因为这里他第一次为班级事争得了荣誉。

第三章 班级里的怪事

1.怪事

五老村小学不仅环境非常好,教学质量也非常好。为了保持这个荣誉,五老村小学对学生要求非常严格。作业也比较多。特别是五、六年级,小学对他们抓地特别紧。买了一大参考书,什么《AB卷》、《ABC练习》、《精讲精练》、《练习册》、《秘诀》……多的不得了。

秦泽浩每天虽然八点前就能写完。但是还是很多。语文还好,一个小进就够了,数学至少要一个半小时,全做的是参考书上的。所以老师改起来只要看看答案就行了。

有一天,秦泽浩吃过午饭,上楼一看,橡皮不见了。秦泽浩小时候就容易丢东西,很多是一不心掉在地上了,被别人走了。有一次,秦泽浩的尺子掉在地上,他正准备捡,李胤突然看见了,马上过去,把它捡过起来。秦泽浩说:“给我。”“给你干什么?这是我的。”“明明是我的。”“上面又没写你的名字!”“那也没……”李胤马上写上自己的名字,秦泽浩虽然气,但也没办法,只好给了他。

所以秦泽浩经常丢东西,这次丢了像皮,也没有在意,只好又买了一块。

可是过了几天,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班里的人不断丢了东西。一会儿是尺子,一会儿是铅笔,几乎全班每人都丢了东西。但是由于大家都不想让别人知道,所以都以为只有自己丢了东西,别人没丢。

又过了几天。数学老师布置了《同步》上面的作业。让同学当家庭作业,秋荍因为觉得班里太吵,所以准备回家再写。秋荍家住的离学校非常远。每天都是坐汽车回家。四点半学校就放学了,她一般到六点半才能到家。今天她到速度较快,六点一刻就到家了。所以心情特别好。嘴里哼着小曲拿出了作业,可是找了一遍没找到《同步》,于是她又找,还是没有找到;她继续找,找了二十几遍,也没找到。她干脆把书包倒过来找,嘴里小曲渐渐微弱。她找了整整半个小时,也没找到。她打电话给同桌刘杰,问他有没有看见自己的《同步》,刘杰说没有,她又打电话给前后左右的人,都说没有看到。她又找了一遍没有,只好明天问同学借了补做。

与此同时……邹雯正准备写语文作业,可是找来找去也没有找到练习册。她又跑到学校,请门卫开了门,到教室里查了一遍,还是没有练习册。只好回家了。

与此同时……陈欢拿出英语本,写英语作业,但是同样没有找到。同样打了电话,去了学校,同样没有找到。只好明天再说。

第二天,她们把事情告诉了唐老师,唐老师在全班说了,问有没有人看见看见她的书。大家把桌子里,书包里都找遍了,可是还没有找到。

更奇怪的事情发生了!

全班的人接连不断的丢东西,数学书,《英试集》……大家在全班查了很长的时间,可是还没有找到。

真是太奇怪了。

2.密查

真是一件太怪的事!全班竟然连续不断地丢了东西。

秦泽浩看在眼里,急在心上。他自己也丢了不少东西。他想如果这样下去,同学的学习一定有影响。不行,一定要查!

秦泽浩开始查。他没什么朋友,所以下课也不玩,可以多留心一些事。经过一个星期的调查后发现,他觉得东西都是下课丢的,也可以看出一般不太可能是其它班的人,总不能说在下课的时候突然闯入,拿了东西就跑吧。所以一定是五(2)班六十五个人当中的人做的。

秦泽浩经过询问,又发现一般都是自己不注意的时候,忽然不见的。这又再一次肯定是班上的人做的,而且一般来说是一个人做的。

秦泽浩中午吃饭,菜是荷包蛋和炒青菜。秦泽浩非常爱吃炒青菜。他从小就和别人不一样。大多的人都喜欢吃像鱼呀,肉呀之类的荤菜。可是秦泽浩恰恰相反,他喜欢吃蔬菜。反而厌恶荤菜。

秦泽浩正在排队盛菜,忽然看见花园那里有一个熟悉的身影。他马上丢下饭盒,向花园奔去。秦泽浩仔细一看,原来是张建磊。他在干什么?过了一会儿,张建磊拿着铁锹,走上楼去。奇怪,他拿铁锹干什么?

秦泽浩回了班,盛了饭,三下五除二地吃饭,马上走了,封世雄问他:“不喝你最喜欢的鸭血汤啦!”

还没等他说完,秦泽浩就跑得无影无踪了。

秦泽浩跑到五(2)班的教室,发现张建磊在教室里。都已经中午了,他不回家一个人在教室干什么?秦泽浩偷偷躲在门后边。

只见张建磊漫不经心地写作业。一会儿咬咬笔盖,一会儿拍拍桌子,一会儿还回头张望一下。忽然,张建磊停住了笔,站起来,四下打量了一番,看见没有人,于是从同桌高琰的书包里全速拿出语文书,自己用了起来。

秦泽浩惊讶地望着他,难他是全班的偷书贼?不,或者他是借高琰的书用而已。有那么几秒,秦泽浩在叫思考,忽然,秦泽浩想起了吃饭前的事,他马上飞奔花园。

今天的天气非常好,阳光照在花园上显现出彩色的光,真是美丽极了。秦泽浩没有注意到这美好地天气,他走向张建磊中午用铁锹的地方。

“会不会这下面有东西呢?”秦泽浩边想边开始用手创土。中午的天气非常地热,豆大的汗珠从秦泽浩的脸上落了下来。

秦泽浩发现的有什么东西,他吹掉土层,拿出来一看,竟是全班丢失的东西。这下真相大白了,可以毫无疑问地肯定:书是他偷的。

正好封世雄从旁边走了过来,“帮我拿一下。”秦泽浩说着放了书就跑到洗手间去了。

封世雄没有注意秦泽浩放下了书,竟压地他一屁股坐在地上。封世雄才注意到书,连忙站起来拾好书。秦泽浩洗手回来了,“下次小心点。”“对不起。”秦泽浩说了一句,向楼上跑去。

3.第一次的表扬

秦泽浩拿着书,想“张建磊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只是为了捉弄人吗?还是有别的原因呢?”想着想着,他已跑到了五(2)班的门口。

秦泽浩把书背在身后,走进去问张建磊:“你为什么要偷别人东西?”

“我没……”

“物证在此。”还没等他说完,秦泽浩就从背后拿出书说道。

张建磊的脸色一下子红了起来,嘴巴大大地,好像要说:“啊”没说出来。“为什么要这么做?”秦泽浩又开口。

“因为……”

“什么?”

“因为我的成绩不如别人,这样……”

“想这样降低别人的成绩。对吗?”秦泽浩说。张建磊闭上嘴,只点了一下头。

“可你知道这样做正当吗?”张建磊含含糊湖地说了几个字,听起来是知道。

“那你为什么还要这样做呢?”

“因为……”

“张建磊,你应该知道这样不好。你不行我和同学都可以帮助你,因为成绩是可以提高的。而一个人思想不好,那就无可求药品了。”

“嗯……”

“那你把书还给同学,默默地改掉自己的毛病。我就不告诉老师了。”张建磊一时间说不出话了,他万万没有想到秦泽浩会原谅他。

“谢谢。”张建磊连忙把书放回了主人的书包。

秦泽浩和张建磊和谈话,被封世雄听到了,秦泽浩走了以后,他就觉得不对劲,秦泽浩怎么今天这么奇怪?他又想到他刚刚拿好像是同学们丢失的书时,马列上追上秦泽浩,听到了这声场谈话。于是他向办公室跑去。

1998年9月29日,是秦泽浩有史以来最高兴的日子了。

那天下午唐老师走进教室对全班同学说:“明天是中庆节。我们昨天蓝球比赛得了第一名,多亏了秦泽浩最后的一球,我们祝贺他。”全班响起了掌声。

“另外,班里丢失书本的事终于结束了。这是因为秦泽浩教育使他改掉了毛病,秦泽浩的作法比告诉老师要好地多。”

全班又一次响起了掌声。“为了表扬他,我让他任这排长。”

听了这话,秦泽浩无比激动,因为这是他第一次被选为班干部,又因为他实现了他的愿望。

第四章

迷宫事件

1.启发

国庆假日过后,学校里又恢复了原样。假日结束的第一天,数学就测验了一张卷子。和原来差不多,第一外仍然是秦泽浩,100+10。但他也不以为然,因为这是家便饭了。任艺得了100分。陈珊珊考了96分,正好第十名,所以很高兴,一会儿蹦,一会儿跳,秦泽浩在旁边说:“你有完没完?”他居然鲈头不对马嘴地回答:“你要不要吃肯德基?”封世雄考了二十名,全班六十五个人,所以二十名也算好了。

考试之后,大家的心情总算放下来,准备星期五下午的队会课搞一场有意义的活动,活动的名字叫—快乐大杂会。

内容有许多,有“百科知识”、“走迷宫”、“猜数字”……大家花了很长的时间,精心准备了许多精彩的内容。

星期五下午,活动开始了,第一个内容是百科知识赛。“世界上有哪七大洲?”秦泽浩马上举手回答。秦泽浩对世界、国家地理了解地非常清楚,什么四大洋,三大平原……他都能在很短时间内容背完,而且一个不错。秦泽浩从小就喜欢地理知识,这是他课外爱好之一。他为什么喜欢,其实没什么,只是有兴趣。

所以他积极发言。主持人正好点到他。他站起来用一只流利的普通话背了出来。他从小就学普通话,妈妈、爸爸也讲普通话,所以他的普通话讲得比任何一个人都要流利。

“美洲、北美洲、大洋洲、非洲、欧洲、亚洲、南极洲。”

“很好,请坐。加7分。第二个问题:中国四大盆地?”

陈珊珊举了手。“四川盆地、准噶尔盆地、柴达木盆地、嗯……塔里木盆地。”

“对的,请坐。”大家又去回答其它问题,秦泽浩一看陈珊珊,陈珊珊脸红地像熟透了的平果。

“吓死我了!”陈珊珊上气不接下气的说。

“下面一个游戏是走迷宫。”主持人说。

于是,他们把一张迷宫图挂在黑板上,请了杨成上来走。杨成走了半天,还是没有走出迷宫。一会儿是两条路相通,一会儿是死路,后来主持人请了同桌任艺和杨成一起走,终于走了出去。

放学了,陈珊珊马上背起书包,向家奔去。

陈珊珊回到家,没有写作业,而是从笔记本上裁了一张纸,自己画起迷宫来。她一口气画了十五张迷宫,每张的路径、转折点都不同。上面还写了字:“超级迷宫”、“疯狂厅”、“努力吧”……每张还加上四个字:陈珊珊作。好像他是一个有名的创作家。

终于把迷宫画好了,她把迷宫小心翼翼地放进书包,才开始认真地写作业。

2.“比赛”

第二天,陈珊珊把迷宫把拿给班同学们看。大家马上聚集起来,轮流走迷宫。封世雄走了一会儿,走到死胡同,写着两个字:笨蛋!在他身后的杨成嘲笑他:“哈哈,笨蛋。”

封世雄一听气了,说:“你才是笨蛋。”“不,不。你不……”“对。”“你不应不是。”“你……”两个人越吵越凶,差点打起来,还好要去走迷宫,两个人才暂时收兵了。

陈珊珊的座位边上人围多,几乎全班同学都围了过来。有走迷宫的,有看热闹的,任艺一个人没有参加游戏,而是坐在座位上写着什么。上课了,她还在写,唐老师忽然发现了她,但是因为任艺是文艺委员,所以不想让她丢脸,就提了个问题,说:“任艺,这个问题你回答。”任艺认真地写着她地东西,没有听见,还在写,旁边的杨成说:“你回答。”任艺这才站起来,但是她没听见问题,所以答不出来。心里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脸上的汗珠一滴滴地往下落。

唐老师看到这里知道她没叫见问题,就挥手示意让她坐下,又请别人回答。

下课了,任艺又写了一会儿,然后突然挥出自己制作的十几张迷宫给大家看。这时大家才恍然大悟似的,都开始做了起来。整个一天差不多大家都沉浸在做迷宫之中。

第三天,大家把迷宫带来给同学们看。人做地各不相同。

杨成做了一张较大的迷宫,上面地道,分道……让人眼花。上还写了几个字:世界一等迷宫。

赵昕做的虽然没有杨成大,但比刘杰的清楚,上面写的字比刘杰的还高一等:世界特等迷宫。

沈雪莉也不甘示弱。她画了一张大迷宫,上面分上、下。名字也别开生面:月球开发迷宫1号。大家看了都非常惊讶,有上下两集的迷宫谁玩过?而且还在月球上。

陈珊珊看到别人的迷宫比自己好,也非常生气。想了一个中午,终于想好了。第二天带来了一张迷宫。同学们看见了都叫了一声。她的迷宫大高级了,线条是彩色的,上面开始之前还有锻炼房,结束时还可以参加动物园游玩。迷宫又很大,里面还分了四关。这下她的迷宫可把其他人的全甩在后面啦!

封世雄看了以后,又做了一个更好的迷宫从家里带来。迷宫是三维立体的,有一和二层楼,上面写着:宇宙第一大迷宫。这下他的迷宫真可称地上宇宙第一了。

3.植树

几天后……

唐老师中午来布置作业,开讲台抽屉时一不小心把讲台前那张桌子弄倒了。她马上走去扶,扶桌子时,从里面掉出了一本书,唐老师拣起来,正准备放回桌子里,忽然看见上面四个字:迷宫手册。唐老师很好奇,便打开看,里面全是彩色的迷宫,有大的,有高的,有矮的……唐老师看了几张,又翻了翻,合起来向办公室走去。

下午,唐老师举行了一次默生词的活动,让全班比赛默词,结果出乎同学们的意料、却和唐老师预料的一样,只有两个人全对。

第二节课,唐老师一走进教室,就说:“全班比赛默写太差了。我想和你们的迷宫有关点关系吧!”大家你看我,我看你,不知道是谁告诉老师的。“今天中午我在进的抽屉里发现一本《迷宫手册》。我想不只他一个人有吧?”大家点了点头,心里却忐忑不安。

停了停,老师说:“我知道你们喜欢做迷宫,但应该把迷宫和学习分开。但是你们,竟然……”唐老师很生气,但止住气,说:“杨成把渔翁听成了迷宫,任艺把芋头听成了宇宙,其它差得就不用说了,但你们好学生为什么也玩呢?全班除了秦泽浩全对外,其他的人不是错80个就是错90个,简直昏头了。”

唐老师越说越气。“你们可以假期再做。不,做了这个一点用也没有,所以你们不应该做。”

忽然,秦泽浩站起来,说:“唐老师,我讲名话行吗?”

“好吧。”唐老师没心思批评,再说她自己也可以休息一下。

“我认为,我们可以使做迷宫变地有意义。但不是在纸上画,我们用树当墙,下学期我们去植树,植成迷宫,也好满足大家的心愿,又可以保护环境。”

秦泽浩刚说完,下面同学们就响起了一阵掌声,都好赞同。唐老师听了,也非常满意,说:“好,我向大家承诺,下学期3月12日,大家和我一起去郊外植树。”

下面同学们欢呼声更响了。于是大家精心画了一张自己最喜爱的迷宫,因为迷宫太大,不可能一个人一张,只好全班植一张迷宫,大家又用了一节课把同学们的迷宫综合设计,终于做出了一张全班公认的迷宫。

唐老师把迷宫给班长赵昕,然后再三叮嘱:“千万别丢了、千万别丢了!”

就这样迷宫事件终于结束了。

第五章

献给祖国母亲的歌

1.消息

秦泽浩的爱好和大多男孩子们不同。男孩子们喜欢体育运动,如打蓝球,打排球,踢足球,跑步等,可秦泽浩不喜欢体育运动,他喜欢百科知识,还比较喜欢唱歌。秦泽浩生来嗓子就好,声音很细,很多人听声音把他误认为女孩。有一次,他打传呼,用了128台的人工呼叫,那人竟然说:“汤小姐家的电话号是……”秦泽浩听了又好气又好笑。

秦泽浩的歌声其实很不错。特别唱《让我们荡起双浆》或《歌唱二人放牛郎》唱得尤其好,音东郭老师经常夸他,说他是男生之中歌唱最好的。弄的好几次秦泽浩都很不好意思。

但是,由于唐老师的阻碍,秦泽浩没有发表的机会。

开学以来,学校里面的举行了一次蓝球比赛。音乐老师三番五次向校长提出搞唱歌比赛,但都没有得到同意。

国庆节之后,10月5日校里接到一个区里的通知:在10月20日之前举办一次艺术的比赛,日期定好后告诉区里,比赛时有人检查。

校长马上召开大会。搞什么活动,什么活动才能让区里最满意?四(3)班的卫老师说:“搞绘画比赛吧,用美术课练习一下就行了。”

马上有人否定:“比赛浪费时间,比完了再给上面看,更浪费时间,不行。”

就这样有人提建议,马上有人否定,会议开了整整一个下午,也没有定出个什么。

校长晚上回家想了整整一个晚上,第二天终于做出了决定:“搞唱歌晚会,既节省时间,当场看,又非有艺术。

于是,校里忙了起来。什么时间搞?什么行式?几个节目?问题一大堆。为了把活动搞得更好,学校决定10月19日晚上搞,有月亮再加上五六色的灯光一定很好看。

开始,大家准备每个班大合唱。后来又考虑到大家不好练,心又不齐,而且这样也没有特色。大家想了很长时间决定每个年级分开弄。

一、二年级合在一起大合唱《太阳红》。三年级每个班准备一个舞蹈加独唱,歌曲分别是《卖报歌》、《海欧》、《白云,蓝天》和《童年》。四年级每个班大合唱《热爱地球妈妈》、《我们的田野》、《下雨真好》和《白船》。六年级因为升学问题一起合唱《希望与你同行》。

重点就是五五年级上,校长决定音乐老师在每个班选男、女各一名唱。歌曲分别是《翅膀》、《让我们荡起双浆》、《七子之歌》和《音乐之声》。

校长叮嘱大家抓紧排练。

2.排练

于是,全校排练起来。所有的音乐课全部停上,用来练歌。

五(2)班唱《让我们荡起双浆》这首歌。虽然比不上国际的《音乐之声》,但也是全国最著名的一首儿童歌曲。所以,音乐郭老师对五(2)班抓得非常紧。

首先是选人,不仅要嗓子好,还要配合好。所以郭老师让全班一个人一个人轮流唱第一段。男女各选了几名嗓子好的,再互相配合。配合就难了,不是多一点,就是少一点,不是声音一个高一个低,就是互相不一致。

杨成和任艺,杨成第一段唱完了,由于任艺唱第二段高了,第三段合唱一高一低,听起来像在玩“蹦蹦乐”。郭老师叫杨成把声音升高点,叫任艺把音放低点,结果两个人倒过起来了,任艺低了,杨成高了。郭老师又教他们,最后都五音不全了。

经过一节课的精心挑选,音乐老师选了秦泽浩和陈珊珊,他们俩和国际第一标准音高差不多。

选完人,就要开始排练了。时间很短,只有10天,所以一定要抓紧。

秦泽浩和陈珊珊几乎除了主课之外都要去音乐教室练歌。郭老师教6个班,有两个班是六年级,因为大合唱,所以由于班主任去排练。其它四个班,郭老师轮流教,其它时间就是自己练。

郭老师来教秦泽浩和陈珊珊。先叫听他们唱了一遍。

“让我们荡起双浆,小船儿推开波浪……”

听完了歌,郭老师说:“你配合地还可以,但也有不足的地方。”然后郭老师教他们应该怎么唱。

唐老师却非常反对他们俩唱。“不能换陈珊珊,也一定要换秦泽浩。”唐老师三番五次地向郭老师要求,因为在唐老师眼里,秦泽浩是一个除了学习好以外没有其他好处的学生,又因为秦泽浩内向,没有什么朋友,所以唐老师更不喜欢他,但是因为郭老师推存和全班同学的证实,唐老师只好让走步了。

秦泽浩和陈珊珊练地非常辛苦。每天要在学校练四节课,放学以后,还要练。所以他们俩互相去自己家里一起写作业,一起练习。有时练地太晚了,两个人一起睡。

他们俩有时嗓子都练哑了,但是还继续练,最多喝口水马上练。有一次实在不后行了,两个人一个人吃一棵“金嗓子”。休息一下又练了起来。

他们一心想为班级为学校争光。

3.晚会

时间一天一天地过去了。10月19日来临了。

下午,上完一节课,马上放学,要求五点半再到学校。秦泽浩和陈珊珊都要求擦红,秦泽浩家里没有,只好去陈珊珊家借。秦泽浩和陈珊珊化完妆,换完衣服,秦泽浩妈妈主动拿钱请他们俩吃了一顿肯德基,就去了学校,因为演员五点要到。

秦泽浩和陈珊珊一路议论着晚会的事情。

“你猜晚会的主持人是谁?”陈珊珊问。

“不知道。”秦泽浩说。

“我们的节目会排在第几?”秦泽浩问。

“可能第10名吧。”陈珊珊说。

转眼间他俩来到了学校,他们发现学校一下子变了样。

右边草坪和最右边的跑道中间挂着一张绿色的大幕布。幕布正面的跑道是退场路,带布前面的草坪是表演台。表演台的左边是调音控制室,表演台的右上方,一个大屏幕矗立在那里。

突然,控制台的宋老师气喘吁吁地跑来。“校长请他们俩当主持人。”宋老师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那我们的节目……”

“到时候换主持。”

于是,秦泽浩和陈珊珊珊马上换了主持服,背起台词来。7点整,晚会开始了。

秦泽浩和陈珊珊走上主持台。“今年,我国成立已四十九年了。”秦泽浩说。

“四十九年前,毛泽东在天安门的城楼上宣布了中国成立。”陈珊珊说。

“毛泽东非常伟大。”

“所以现在有歌贡赞扬这位传大的领袖。”

两个人齐声说:“请听一二年级的合唱《太阳红》。”

第一个节目开始了。秦泽浩和陈珊珊下台议论着。

一个又一个节目过去了,都很精彩。

四(四)班合唱小白船 。上台以后,第一段唱得有声有色,大家听得也很认真,可是后来第二排中间的将横一不小心掉了下去。为了节目他只好一个人趴在下面,退场再和大家一起退场,总不能现在突然站起来个人吧,仔细的人发现少了一个人,但是数来数去还是少了人就以为自己刚才数错了。

第十一个是五(2)班的节目,秦泽浩和陈珊珊马上换了衣服,去唱歌。唱了五分钟,下面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八点半,晚会终于降下幕了这次晚会,获得了区特等奖,所以大家都非常高兴。校园里一连几天都是欢声笑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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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火续集一_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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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知卡门特非等闲之辈,乃一代豪杰,有管(仲)乐(毅)之才,很难对付,第一仗在芜湖交战,当使者交战书给我时,我大喜,令军队四日内到达芜湖,三日休整准备好,随时与卡门特决战。谁知,第一仗,卡门特只派了区区10万人背水列阵,我令海军切断其水上逃跑路线,以绝对优势的兵力包围,围而不打,这时的敌军意志已松懈,我下令进攻,结果敌军全军覆没。

卡门特的副官说:“将军啊,我们已经折了十万兵马了,您赶紧想想办法吧!”卡门特说:“区区十万兵马,而获得敌方各方面的情况,值!”

卡门特差人下战书说:“三日后在如东交战。”我在桐本、靖海、岔河、河口、五总、三余部署了300个军团,在临江、海门部署了200个军团,在川腰港、黄海部署了海军,在南通、白蒲、通州、四甲建机场,投入4000万架飞机,留200个军团作为预备队,100个军团为机动部队,还有200个军团驻扎于丁店、兵房、海洋,各部不得进攻,相互照应,积极防守。

我说:“现在我任命一下各部指挥,第一路在桐本、靖海、岔河、河口、五总、三余设防,由朱正云、步朗蒂指挥;第二路在临江、海门设防,由邹升、奥古斯汀指挥;第三路在川腰港、黄海海域设防,由郑忠银、罗蒙罗夫、邓恢、刘亚、彭海东指挥,第四路在南通、白蒲、通州、四甲设防并建机场,由和坤、张力量、徐春纯指挥;第五路200个军团的预备队由黄江河、陈实指挥;第六路100个军团的机动部队由陈刚、姚俊指挥;第七路在丁店、兵房、海洋设防,由董祥德、陈乔东、张毅、杨君指挥。”

我又说:“河口、岔河、桐本应互为犄角,相互照应,五总、三余、通州互为犄角,相互照应,兵房、丁店、海洋互为犄角,相互照应,南通、四甲、海门等地飞机分别从北、东、南展开骚扰性轰炸,机动部队与预备队合编成第1反侵略军由黄江河、陈实、陈刚、姚骏、陈勇海、沈保兴、杭宏秋指挥,调到五总,加强防御力量,各位要齐心协心,共同防守,以防守为进攻,敌军必败之。”

敌卡门特在丁埝、白蒲、南通、海门、海安、李堡、新东部署了400万人,由卡门特亲自指挥,在临江、启东、寅阳、向阳部署了300万人,由克里斯托将军指挥,在丁店、兵房、桐本部署了200万人,由科波菲尔、克伦威尔、杜威、迪克等人指挥,而如东之敌不过区区九十万人。

我一看敌人正进行内外合反包围,令没有和敌争夺城市的部队一天半之内消灭如东之敌,让白蒲等我军坚守七天,为我军赢得开赴和休整时间,部队分散成原有军团,让守白蒲、南通、海门的特种兵军团、步兵军团、空降军团、正义军团、狙击手军团、手枪军团,由章志庆、徐贵、冯强、徐高诚指挥,抽出50个军团,绕到敌后,两面夹击,吃掉敌部分兵力,再从侧冀迂回包抄过去,占磨头、郭园、平湖、通海、临江,一点一点的吃掉敌军,在攻如东时,由原七路军与混编第1反侵略军攻打,其他各部兵马已日夜兼程调回白蒲、南通、海门,在攻打如东时,我军牺牲了董祥德、陈乔东等一大批优秀的指战员。我知道后悲痛万分,发哀电道:“七路军和反侵略军虽然牺牲很大,但也沉重地打击了敌军嚣张。”

一拿下如东,全盘就活了。我命令白蒲、南通、海门和各部一些人马继续坚守,让各部的其他空运、海运到平湖、西来,我在时局紧张时反想起一句毛泽东的诗:“截断乌山云雨,高峡出平湖。”我说:“抽出的400个军团兵分四路,于二日内拿下丁埝。”这次战役的总指挥是我,一路从磨头、郭园进攻,再进攻时再变成两路,由章勇、李亚泞、刘东文、卜松、强建军指挥,章勇、李亚泞为两路总正副指挥,刘东文、卜松、强建军指挥磨头一路,刘峰,史京存、张宏志、路克维、顾杰兴指挥一路,从如皋进攻,由汤其兵、周豪伟、张春金、黄纯、陈扣虎、周晓健指挥,黄纯任指挥,陈扣虎、汤其兵任副指挥。一路从曲塘进攻丁埝,由潘建、张向东、王明晓、徐明春、张珠广、楼刚、马利、高建指挥,潘建任指挥,张向西、张珠广、马利任副指挥,一路先攻李堡,后从李堡进攻,因为李堡落入敌手对我军非常不利。由朱杰学、周波、张健、夏天宇、徐义宏、钟诚、陈标、蒋宽明、余建军等九人,夏天宇任指挥,徐义宏任副指挥。我随攻李堡的一路去了,我直接下令让夏天宇强攻李堡,再攻富安,接着攻新东,然后回头攻海安,敌军守这四座城的有200万军队,然而,我军只有100万军队,且久攻不下,因为卡门特也知此四城的重要,调了200万部队,并派了心腹大将11人组成超豪华的庞大指挥团,这11人都不是从各部兵马中抽出来的骨干,且不说抽出来,如果没有才华,能调来与我亲率的军队抗衡吗?这11人卡门特是这样任命的:“法斯特任总指挥,费尔顿、弗格森任副总指挥,芬恩任新东指挥,福特任新东副指挥,高尔斯沃西任富安指挥,加登任富安副指挥,盖撕勒任李堡指挥,戈德史密斯任李堡副指挥,费雷德里克任海安指挥,哈利法克斯任海安副指挥。”这时,白蒲、南通、海门告急,我果断下令,白蒲等军队迅速进攻李堡,拆除飞机场,一切飞机、人员迅速进攻李堡,由夏天宇将军全权指挥。夏天宇将军请示:“该怎么打?”我说:“‘围魏求赵’、‘围点打援’,双管齐下。命令30万人的敢死队,编为敢死军团,和各已拆散的军团,一齐攻打卡门特部,攻打部队有30个步兵军团,10个炮兵军团,10个空降军团,20个特种兵军团,5个导弹军团,5个摩托军团,10个手枪军团,10个狙击手军团,5个导弹军团和5个核武器军团,共计130军团,外加一个敢死军团,全军上下共60000万人,由常秋年将军指挥。”

在攻李堡时,忽然,潘建指挥发电报报告说:“我部张向西因惧怕敌人,在一次战役中投降。”

我火冒三丈说:“这个张向西,我捉住你,要把你碎尸万段,五马分尸。”

我命令:“潘建指挥一定要活捉张向西,捉到重重有赏。”

我又让报务员把这个消息发送给各部。

话说那张向西投敌叛变,卡门特便亲自接见了张向西,问张向西我军粮草是否充足,士气是否旺盛,装备是否先进,但这个张向西不但把卡门特问的全回答了,还吹嘘胡说什么我指挥不好,三个月之内肯定结束战斗。卡门特见其是个夸夸其谈的家伙,但知道了我军的情况,仍封他为天助将军,授二星上将,统帅9个军团(实际只统帅18个旅,约2个军),且战斗力很差,张向西却不知情,连连谢恩,并愿为先锋前去解救李堡。卡门特暗暗窃笑,又授他为三星上将,让他再带一个军团(实际只有9个旅,约1个军),就这样,一个集团军的兵力打着“天助将军张向西”的旗号向李堡进发。

我知道后说:“我们‘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正要找他,不料,他却找上门来了,还带了一个集团军的兵力,我好怕噢!”我带着强硬的口吻说:“张向西的3个军兵分三路,从丁埝、岔河、桐本扑来,三路军队齐头并进,为我军创造了好的机会。”说着,我拿起指挥棒指着地图说:“特种兵军团的10个军团从左侧翼和右侧翼迂回包抄,步兵军团的40个军团,切断敌人的退路,20个手枪军团穿插于敌三路间的空缝中,最后活捉张向西。”

这时,丁埝来电说:“军团总长,丁埝攻下来了,下一步行动请指示。”

我发电报:“通令嘉奖,在丁埝休整五日后,随后增援常秋年。”

这时,卡门特也慌张了,虽然知道这是我的“围魏救赵”之计,但还是害怕被俘虏城池攻破,令各部回援卡门特的中军,我说:“让常秋年将军,趁敌军回援时,占领敌原来的城池,并派一支部队拖住敌人,为攻破城池赢得时间,拖不住的话,就在半路伏击敌军,吃掉敌军一些部队。”富安、李堡方面我也派部队占领敌城池,拖住敌军,消灭敌一些部队,现在卡门特手里只有一座城,就他的老窝如东,各部捷报,像雪花一样飞到我的手里。

张向西的3个军在得到卡门特“特许”后,没有回援,而是马不停蹄进攻我军部,我下令特种兵军团和步兵军团,活捉张向西,并由我亲自指挥这两支部队。

张向西其实不会打仗,我怎么会让他当副指挥的呢?因为张向西曾是华侨后代,家有百万钱财,国家为了让这些华侨为国贡献,就让我把他安排好的差使。我让他当副指挥,他反而投敌叛变,成了敌军的天助将军。

我把所有将领都封了名号将军,我封章勇为天胜将军,李亚泞为地胜将军,刘东文为人胜将军,卜松为吓天将军,强建军为吓地将军,刘峰为胜战将军,史京存为驾护将军,潘建冠军候,因此头衔为唐代名将霍去病头衔,我希望其像霍去病一样勇敢,夏天宇为驽人将军,黄纯为胜师将军……

我让潘建指挥特种兵军团的10个军团,40个步兵军团让夏天宇指挥,20个手枪军团让张毅指挥,我说:“你们三位一定要打出气势、打出我军的英勇来。”

我口授计策,并把炮兵军团的10个军团也调来,我军以排山倒海之势,其雄壮无人可及,我加封潘建为四星上将,夏天宇为四星上将,张毅为四星上将。在士兵押着一群俘虏时,也押来了一个人,原来此人就是投降派张向西。

我背对着他说:“我不想见他。”手一挥,张向西就被五马分尸了。我说:“把尸块贴上这个投降派的名字,扔到卡门特营前。这些俘虏全部押解到卡门特营前枪毙,诱敌士兵激怒。然后,加以消灭。”

我派了潘建与张毅两位将军率特种兵军团、空降军团、步兵军团、坦克军团,共计400个军团,埋伏于两旁的草丛中,待部署好,派一个军枪毙这些俘虏,诱敌军离营寨有30公里后,依托有利地形,聚歼敌军。

潘、张两位将军果然很能干,潘建将军派了王小驰将军率50个军团在左侧冀,赵卫东将军率50个军团为右侧冀,张毅将军率100个军团为中军,潘建将军率200个军团,紧随张毅将军之后,冲杀敌军,一切布置好后,潘建将军派了一个集团军手持大刀,一声声“啊!”引来敌军士兵观看,士兵们派了个代表见卡门特,代表说:“将军,敌杀我兄弟无数,看见他们惨死的情况,我们痛不得把他们碎尸万段,我们恳请将军发兵,我们自当前赴后继的砍杀敌军。”

卡门特深知我的“抛砖引玉”之计,但士兵情绪高涨,难以控制,发了一下狠,说:“命法斯特、费尔顿、弗格森、芬恩、福特、高尔斯沃西、加登7人,每人率20个军团,互相照应。”企图利用士兵的复仇心理和毫无理智的疯狂,加上豪华的智囊团,聚歼潘建部。

我得到情报,卡门特派了140个军团,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再加上已毫无理智,发报说:“潘将军请速退至敌营寨100公里处,在那里安营扎寨,闭门不出,无论敌骂阵或挑战,一律不准应战,违令者,斩!斩!斩!切记。”

潘建将军马上开了个“士兵动员会”,讲了战与不战的利害关系,说服了士兵,决定三日后再走。

不料,敌军气势汹汹的追来,我忙令潘建、张毅闭门不出,在营寨里开个后门,等到夜晚悄悄的走,就这样一连二十天就疏散了,敌士兵的火,敌士兵的气也没了一大半。但卡门特仍下令进攻,劫营寨,想让士兵一看见我军就又有了仇恨,此时的卡门特也没有了理智,只剩下强攻了,这时的我军早已兵精粮足,士气高涨,只等敌军一到,就如虎狼一样扑向敌军。

俗话说;“君不正,则臣投外国。”此时的7位将军已知道卡门特早晚也会被消灭,正在密谋向我军投诚。此时,有一个叫汉密尔顿的中将听到后,大惊失色,“啊!”了一声,7位将军听到有动静,就连忙出来看,身手敏捷的汉密尔顿跳到了7位将军商议投诚的别墅顶上,7位将军见没有什么,就又回到了屋里。

汉密尔顿揭开一片瓦,看见各位将军围着一副军用地图,又再揭开了一片瓦想看仔细一点,于是又揭了一块瓦,最后一共揭了十块瓦,由于瓦放在脚后面,脚一打滑,重重的摔在下面。7位将军感觉不对头,就又出来看看,正好看见有个人影,汉密尔顿见大事不妙,赶紧溜之大吉。被轻功好的加登将军,一个跟头就飞到汉密尔顿前面,汉密尔顿赶紧也用轻功逃跑,芬恩、福特两位将军也来追汉密尔斯,其他4位将军,喊来哨兵,让哨兵多喊些人来,汉密尔顿一会儿跳房顶上,一会跳房顶下,很快就到了一条大河边,汉密尔顿纵身一跃,跳进了河里,加登、芬恩、福特三位将军也跳进了水中,恰好有四艘冲锋艇停在河心,汉密尔顿赶紧驾冲锋艇逃跑,三位将军也一人驾一艘冲锋艇追,这时汉密尔顿的艇触礁了,他赶紧弃艇开溜,三位将军也弃艇用轻功追。这时三位将军派来的兵驾着冲锋艇挡住汉密尔顿,汉密尔顿如同看见了救星,一掌把士兵打落水中,再次驾艇逃跑,这时三位将军分头堵截,其他四位将军派的直升机也来了,跳下一个团,堵住汉密尔顿,汉密尔顿跳至他们头上,上了直升机,与驾驶员搏斗起来,终因汉密尔顿较厉害,跌落水中。三位将军忙用防水对讲机,告诉这边情况,请求海陆空协助。于是空中出动了B117隐形轰炸营和“旋风”战斗机营,陆地出动了四个旅,海军出动了40艘核潜艇,60艘冲锋艇,在空中遭包围的汉密尔顿,跳伞到海中,夺了两艘冲锋艇,把行速加到90码的最高码,追兵也加到了90码,狡猾的汉密尔顿将一艘冲锋艇减至10码,自己跳到另一艘冲锋艇上,结果10艘冲锋艇撞翻,死亡6人。三位将军让空中投弹,海中放鱼雷,身手敏捷的汉密尔顿终于在有惊无险的追捕中逃到卡门特营中。

汉密尔顿气喘嘘嘘的说:“将……将……将军,加登……登……等七人准备……备……叛变。”

卡门特以为他在说笑,说:“汉密尔顿,这可是我与重要将领之间的事,你可不要挑唆,否则军法处置。”

于是,卡门特将汉密尔顿软禁起来。三位将军见汉密尔顿告密成功,决定马上起义。于是,立刻回头。

不料,却被卡门特看见了,说:“三位将军夜临我营寨,想干什么?还带了这么多部队?”

还是芬恩圆滑地说:“我们刚才发现敌一个侦察连,想聚歼敌军,所以点起了这么多兵马。”

卡门特已猜到他们想投诚了,但不敢杀害,因为他们手里还有140个军团,自己还剩2500个军团,说:“真的吗?”

三位将军都说:“真的。”

卡门特“欲盖弥彰”,想了个好办法,既不使三位将军对自己怀疑他们起疑心,就问哨兵,哨兵说:“我是刚来换班的,我值班时什么动静也没有。”哨兵倒好,两头不得罪。本来卡门特想牺牲一个哨兵换140个军团,谁知哨兵在这方面更是棋高一着。

于是,卡门特便让三位将军走了。三位将军走后,卡门特放出汉密尔斯,封他为二星上将,凌驾于七位之上,于三日后上任。

汉密尔斯献计说:“元帅,倘若我们今日放他们就如纵虎归山,要知道:‘纵虎容易,捉虎难啊!’,不如假意升他们为军工部长、副部长等一些文职官衔,实际削弱他们的兵权。”

驾着冲锋艇的三位将军也觉得再不起义,卡门特就会加害他们,决定于七日后起义。不料,三位将军回到他们的指挥部,才和其他将军说了捉那个人时,卡门特的电报就来了,“让七位将军统计本部人马,由汉密尔斯上将指挥,提升你们为政治部部长、副部长、教育部部长、副部长、农业部部长、副部长和文工部部长,于三日后上任,不得延误。”

法斯特将军说:“这个卡门特,名义上升职,实际是在夺我们的兵权。”

芬恩将军说:“我们要早点起义,否则兵权被他们夺走,我们七个性命也难保了。”

不料,狠毒的汉密尔斯,派了亲信,拍下了策划起义的照片。卡门特恕气冲冲地说:“我好生栽培他们,他们反而背叛我,汉密尔斯我授于你为三星上将,率1680个军团,兵分三路,攻打叛军。现在你就率兵士赶往,加以剿灭。”

于是,卡门特派了拉铁摩尔、麦克阿瑟、麦卡伦姆、斯蒂芬森、洛克菲勒、斯威夫特、史密斯、斯特朗、史迪威协助他管理三路大军。派穆尔、摩根、莫里斯、特德、坦尼森、普森、桑代克、瓦格斯、维克托、维奥列、托德、特纳等12人在汉密尔斯手下做谋士。

汉密尔斯原是个只指挥过10个军团的小中将,现在却在指挥1680个军团,属于大兵团作战,是原来指挥过兵力的168倍,汉密尔斯这次可风光够了,原来他的上级,全变成了他的谋士。也许是个机遇吧!

机遇让他听到了七位将军投诚的消息,机遇让卡门特相信了他,机遇让他当上了比我指挥军团还多的军团指挥,真是机会无处不在啊!

汉密尔斯派了拉铁摩尔,麦克阿瑟、麦卡伦姆为助理指挥,其他人均为谋士。

法斯特将军通电起义。我连忙让空降军团、摩托军团、步兵军团、特种兵军团等反应快、灵活性强的部队为救应军团,兵分三路,抗击敌军,让法斯特将军率他的部队迅速撤离。救应军团应采取“运动战”、“游击战”等战术,利用我军反应快、灵活、机动性强的特点,“扬长避短”。

法斯特将军坚决要求率部参战,我只好让他率部与敌交锋,我把法斯特将军的部队调到战线以北,在北面兵分三路,我决定来个“十面埋伏”,消灭敌精锐部队,我让炮兵军团、导弹军团、核武器军团在东面以核导弹、原子弹、氢弹、重炮攻击,海军在东北面的海上巡逻,并发射“长矛”式巡航导弹和陶式“龙刀”巡洋导弹扼制美国的“战斧”巡航导弹,给汉密尔斯增加危险。空军在南面集结,用“麦行”轰炸机、“B3”隐形轰炸机和“大鹰”战斗机轰炸,炸指挥部、兵营、兵工厂、水厂、电厂、桥梁、铁路、公路、机场、码头、港口、车站、地铁等13个由我亲自拟定的轰炸目标。坦克军团在西北、西南结集,只要遇到敌军,都要横冲直撞,增加的重机枪军团布署在东南,以防敌军逃窜,救应军团布署在西面,进攻时为西面中军,两翼为坦克军团,可攻可守,全盘皆在我的掌握之中。

汉密尔斯慌了,刚才还耀武扬威的来剿灭“叛军”,谁知剿出我的主力部队,想给卡门特发报,但又不敢,于是,请来3位助理指挥和18位谋士,汉密尔斯开门见山地说:“各位都知道,我军陷入敌重重包围之中,各位食党国之俸禄,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我军的存亡就在大家的手里了,大家各抒已见,有何良策御敌。”

拉铁摩尔说:“将军,可派一支人马骚扰敌军,使敌内部进攻出现漏洞,我军可再派一支人马守住此道,供我大军突围,出去后,可采用反包围战术,消灭敌军。”

莫里斯说:“助理指挥拉铁摩尔将军,此言差矣!将军此计乃当年敌八路军、新四军突围之法,依我看不可用此好。将军可以想一想,我们用敌军的方法打敌军,不正中敌军下怀吗?”

史密斯说:“两位将军说的都有道理,依我看,我们不必理睬敌军的包围,继续向北进攻,追剿法斯特的叛军,我们不就咸鱼翻身了吗?”

斯特朗说:“史密斯将军的意见不可采纳,叛军已投降敌军,就是说已经和敌军融为一体了,我们就这样追剿叛军,敌人会善罢甘休吗?敌人会无动于衷吗?敌人会放过我们吗?”

拉铁摩尔说:“你们只会争论,谁也拿不出个主意,我看还是按我说的突围吧!”

一直没坑声的瓦格斯出声,说:“将军,可将我们的人马化装成叛军的人马,通过敌占区,再来打北面的顽军,张越军团总长一定以为叛军内部不和,派高官来调解,我们可瞅准机会,在大庭广众之下杀了调解的人。俗话说‘两国相争,不斩来使’,张越必定大怒,下令剿灭顽军,各部防线都有松动,我们可派精兵埋伏于半道,消灭敌军一部分力量,然后敌军的气愤全转到叛军身上,他们必定以一当十,杀向叛军,叛军兵士也会恨敌军不守诺言,也以一当十的抵抗,我们坐山观虎斗,待敌消灭叛军后,必定疲惫不堪,而我军他们打时已休整好,士气必然高涨,将军可派精兵袭击,自己率大军进攻,这样可获全胜,此乃《三十六计》中的‘隔岸观火’,若敌仍负隅顽抗,那只有孤掌难鸣了。”

莫里斯说:“瓦格斯将军,你这样做,可要对全军将士的生命负责,要知道《三十六计》与《孙子兵法》在中国是妇孺皆知的啊!你怕张越不识破你的计策啊!连我国率‘钢军’的名将之花阿里奥·加将军还被他打败了呢!你这点小计策怎能瞒过他呢?依我看可用‘骄兵之计’,每天我们减少锅灶,让敌军误以为是我军逃兵太多,战斗力很弱,而进攻我们,我们在依托有利地形,歼灭敌军。”

瓦格斯说:“莫里斯将军,你要对您说的每一句话负责,‘隔岸观火’是妇孺皆知,难道孙宾与庞娟的马陵之战不妇孺皆知?精通历史的张越不知道这个典故吗?”(因为开学,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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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7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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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那些事》,近两年来一部非常走红的网络小说,作者以明朝历史为背景,用诙谐幽默的语言娓娓叙述。读这套书,就像在听一个人讲故事,故事很精彩,让人感觉就像书中所说那样——原来历史如此精彩。

这本书讲了两百多年的明朝历史,以明朝皇帝为主线,辅以各朝代的名人,讲了宫廷斗争、朝政纷争等这些历史学家向来重视的东西。读这套书,相信很多人并不是本着用它来研究明朝历史的用意,而是觉得它是本好小说,让人读着欲罢不能的小说,看到动情处可以为之感叹流量,看到幽默处能捧腹大笑。

书中基本以人物为主,一套书下来,描述了大明王朝众多的出名人物,由于作者本着名人要突出名人中的名人,坏人要突出坏人中的极品坏人,因此大多数人物都是我们耳熟能详的。既是人物为主,给我感触良多的也是那些名人,书中叙述的这些名人中,最令我敬佩的有三个人:于谦、王守仁、海瑞。

于谦,土木堡之变后撑起明朝一片天空的领袖。他给我最大的感触便是正直,浩气冲天。从他身上,可以看到中国儒家文化中的精华,救民救国与危难之中,敢于承担责任,以民族国家利益为首。就像范仲淹所说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我喜欢称这样的人为英雄,因为他们所做的,他们身上所散发的光辉,值得令人敬仰。

曾经看到过一篇评论,说于谦是民族英雄,于土木堡之变中挽救明王朝,但此后身上的封建忠君思想过于落后,此评连带岳飞、文天祥,一起批判了“封建忠君思想”。中国文字向来是欲扬先抑或欲抑先扬,后一句往往分量更重。这篇评论,更多的是批判。但我觉得这番评论实在是欠妥,颇有迎合当权者的意味。这样的民族英雄,处在他们的时代,做出这些大事的时候恐怕想的更多的是华夏民族所建立的国家。也只有他们,才能被称之为英雄,只有他们,才不辱没千百年来读过书的华夏儿女的精神。

第一次知道于谦是小时候读到他的诗《石灰吟》:“千锤百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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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斑羚飞渡》读后感

全文共 5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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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完《斑羚飞渡》合上书,斑羚那奋力一跳,仍清晰地印在脑海里。

一群斑羚,为狩猎队所追杀,逃到悬崖边。当“斑羚们发现自己陷入了进退维谷的绝境”时,显得多么惊慌、无助,它们“胡乱蹿跳”,一只老斑羚竟想奋力“跳过 六米宽的山涧”,结果“像颗流星似的笔直坠落下去”。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完全出乎我们的意料。斑羚群凭借娴熟的跳跃技巧,以牺牲老斑羚的生命为代价,成功地 完成了山涧上的飞渡,赢得了种群的生存机会。老斑羚心甘情愿地用生命为下一代搭起一条生存的道路。最后伤心崖上,只剩下那只临危不乱的领导者和一道见证过 死亡的彩虹。

在斑羚集体遇难时,为了让部分的斑羚存活,斑羚群以一半的牺牲,挽救了另一半的生命。老斑羚及一些成年的大斑羚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成为一块工具般的跳 板。牺牲的斑羚们那样地“从容”,接受“生命的援助”的斑羚也没有表现出特别的感激,只是“兴奋地咩叫一声,钻到磐石后面不见了”。没有什么要特别感激 的,因为这些获救者有一天也会站到老年斑羚那一拨,去为另一群年轻斑羚做“桥墩”。

在情况危急的时候,动物可以不惜生命的成为别人的逃生工具,而没有丝毫的畏惧,也没有要试图逃生,这种精神是人类所没有的。斑羚的举动让我明白了付出,人只有懂得付出,懂得爱,才算一个完整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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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评价

全文共 12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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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自骄自傲自恋性格孤僻的男主擅长探案分析的高智商博士如何被温柔似水的女主吸引进而快速拆吞入腹故事!

丁大的文风和男女主的设定一直都非常受读者喜欢,而此篇的男主不得不说,如此傲娇自信头脑严谨的楠竹实在要让人流口水啊,相遇伊始的神秘和古怪,一个临时的翻译,一个不爱与外人相处的孤僻,可是她却会在看到那孤零零的鱼竿的时候为他钓满一桶的鱼,那时她还不知道他有多喜爱吃鱼,直到后来深爱一个人的时候,才会发现自己已经关注了对方如此之久啊!

日间相处合案件并进,渐渐地喜欢上这个睿智冷静头脑清晰又孤傲的人,可是这样一个智商180,情商却低得近乎无的家伙,竟然在和她不小心亲吻之后说出

“放心吧,我不会告诉你未来男朋友听的。”

这样的他,自己有把握吗?她不敢赌,所以只能静静陪着他,以自己的能力再加上刻苦学习去更接近他一些些。当他为了让自己成为他的助手而说出

“她是我的人!”

这样的话时,心中的纠结和不安被勇气取代,所以她决定再多主动一步,就那一步,如果他有天回头看,她是否就在他身边呢?

当然作者没有让我们失望,更没有让女主等太久,一点外界的刺激和点拨,男主立马情商从负数一直往上攀升,居然还要比女主情商更高啊!怪不得男主那么自信和自傲啊,他有这个资本,因为他可以骄傲的说

“虽然我没有经验,但资质和领悟力超群”

于是拆吞入腹,占为己有,完全无视女主想法(喂!幸亏人家早芳心暗许啊!)

很喜欢男主直白的情话,很喜欢他在投入公事之余想起今天还没吻女主然后就来个深深的长吻,很喜欢他未经人事却愿意为此去多学习并且还弄了大堆的花样,许多的浪漫化成一场美好的除夜,很喜欢他眼中永远只有她,对她感情真挚热烈,毫无保留,对她骄傲自大,对她公私分明,对她牵肠挂肚,对她忠诚专一,这真是一个让人无比流口水的好男人啊!!

当然女主也是相当与之匹配的人,聪慧愿意为自己爱人去学习,从开始不习惯看尸体到后来的勇敢,陪他一起思考,一起寻找凶手,心有灵犀的猜测,就是这样一个女子慢慢融化了他阴冷的心,直至终老。

没有误会,没有摩擦,更不会吵架,可是他们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彼此之间的默契浑然天成,一个眼神,一句未完的话,他可以理解,她能够准确无误接下去。

果然,再困难的案件,也无法阻碍他们的感情更深!

当她在外人面前对他的一切傲娇的行为表示体贴,为他的沉默或者间断的话语做解释时,他又那么自信地想

非常好。她对他的爱越来越热烈了啊

o(╯□╰)o楠竹你真的好傲娇好傲娇啊有木有!

当她陷入危险时,一直没有放弃爱他的心,一直相信他一定会来救自己,无论受到什么折磨,无论她的意志近乎崩溃,可是她的内心依旧坚守着她的信念,那是她想要活下去的理由

如果她真的死了……

薄靳言就只剩一个人。

他那样的人,就只剩下一个,会怎么度过余生?他不会忘记她,他不会对任何人再提及她。他还会像曾经那样孤独,没有人占据他的人生,也没有人陪伴他一生。

她怎么可以让这样的事发生?

她最爱的男人,她唯一的爱人,他们怎么可以失去彼此啊!

最后一章除了表现楠竹的智慧和算无遗漏,也表现了女主的坚韧和睿智,再也没有人比你们更适合在一起了,他们就是彼此心灵最终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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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文学小说

全文共 1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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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散文、小说、戏曲都取得了重要成就。其中小说在清朝取得了空前的发展。中国小说形成六大门类。三国演义为高峰的将士派小说,以红楼梦为代表的人情派小说,以西游记为高峰的神话派小说,以水浒为高峰的农民起义派小说,以三侠五义为高峰的狭义派小说,以儒林外史为高峰的讽刺派小说。其中,清朝就占了三部。主要是因为清朝经济的发展,带动了文学的发展。今天中公教育专家将为大家介绍清朝的几部著名小说。

第一部是红楼梦,原名是《石头记》,曹雪芹著,是古代四大名著之一。仅保存了80回,后40回为高鹗续。它是清朝小说的巅峰,不只是一部描述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已经超越了言情小说的范围,更是一部对君主专制社会末期四大家族的兴衰史的概述。

例题1:在中国四大古典文学名著中,唯一出自清代的小说是( )

A.《红楼梦》 B.《三国演义》 C.《水浒传》 D.《西游记》

中公解析:这道题就考察了清朝文学小说内容,这题很简单,答案选择A。

例题2.鲁迅先生评论一部小说:单是命意,就因读者的眼光而有种种,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这部小说是( )

A.《儒林外史》 B.《老残游记》 C.《红楼梦》 D.《金瓶梅》

中公解析:显而易见,这道题的答案应该是C,红楼梦。

第二部是《儒林外史》,清朝时期的小说家吴敬梓创作的章回体长篇小说。全书共五十六回,约四十万字,是中国文学史上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的章回体唱片讽刺小说,也标志着讽刺小说的出现。

第三部是《三侠五义》,是清朝时期武侠小说的巅峰,作者是清代的石玉昆。这是古代长篇狭义公案小说经典之作,堪称中国武侠小说的开山鼻祖,是狭义派小说的代表之作。

清朝除了以上三部著名小说,还有晚清四大谴责小说,也标志着中国小说进入了又一个繁荣时期。鲁迅认为晚清四大谴责小说是中国清末四部谴责小说的合称。即李伯元的《官场现形记》、吴沃尧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刘鹗的《老残游记》、曾朴的《孽海花》。

例3:下列关于文史知识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及笄”是指女子十五岁

B.乡试第一名称为“会元”

C.“五经”指《诗经》、《尚书》、《礼记》、《易经》和《春秋》

D.晚清四大谴责小说包括《官场现形记》、《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老残游记》和《孽海花》

中公解析:这道题的答案应是B。乡试的第一名不是会元,而是解元,会员是会试的第一名。

清朝比较著名的小说,最后还有一个聊斋志异,又名《鬼狐传》,是清代小说家蒲松龄创作的,全书共有短篇小说491篇,堪称古典文言短篇小说之巅峰。

例4:下列作品与评价对应不正确的是( )

A.《桃花扇》---借离合之情,写兴旺之感

B.《石头记》---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C.《儒林外史》---一部儒林,终之以琴,滔滔天下,谁是知音

D.《聊斋志异》---使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

中公解析:这道题的答案是D。“使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是鲁迅先生对《西游记》的评价,全文表述是“故虽述变幻恍惚之事,亦每杂解颐之言,使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而玩世不恭之意寓焉”,而对《聊斋志异》的评价是以郭沫若的最有名,是“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所以不正确的是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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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说的选材

全文共 26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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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撷新去陈,根据时代需要选材。短篇小说的题材是没有什么限制的,凡是人类涉 足的领域、产生的事件,都可以经过选择作为作品的题材。但是,从美学价值和社会意义来 考虑,我们就必须撷新去陈,尽量选择我们这个时代、这个社会所需要的题材来写。

(二)以小见大,根据体裁特点选材。短篇小说这种体裁的形式特点,要求作者不能象 写长篇小说那样写人生的纵·

·图册

剖面,而必须写人生的横断面,就象是横着锯断一棵树,察看年 轮可以知道树龄一样,短篇小说虽写人生中的一角、一段,也就可以窥见整个人生。鲁迅、 茅盾、巴金等作家为了在短篇小说中反映他们所处的时代,在写作短篇小说时,都是选取主 人公人生道路上的某一段作为题材的。因此,有经验的小说家在谈创作经验时就指出,创作 短篇小说必须善于"截取"、"选择"。如王蒙在《谈短篇小说的创作技巧》中就说过,短篇 小说构思的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从广阔的、浩如烟海的生活事件里,选定你要下手的部位。 它可能是一个精彩的故事,它可能是一个给人留下了深刻印象的人物,它可能是一个美好的 画面,它也可能是深深埋在你的心底的一点回忆,一点情绪,一点印象,而且你自己还一时 说不清楚。这个过程叫作从大到小,从面到点,你必须选择这样一个小,否则,你就无 从构思无从下笔,就会不知道自己写什么。"

(三)扬长避短,根据自己生活选材。一般来说,作者应该写自己熟悉的题材,因为这 些题材是在自己的生活中积累的大量素材的基础上提炼出来的,写起来容易驾驭,而且能写 得生动、深刻。当代小说家中的佼佼者大多是从写自己生活经历中的人和事开始走上小说创 作道路的。 选材是短篇小说写作中的第一个重要的环节。选材的目的在于从大量的素材中选取可以 写入小说中的题材--生活中有典型意义的片断。要达到这个目的,我们必须具有从纷纭的 生活现象中"捕捉"题材的能力。这种"捕捉"生活中有典型意义的片断的能力,对于小说 创作极为重要。茅盾在他的《短篇小说选集后记》中指出:"在横的方面,如果对于社会生 活的各样环节茫然无知;在纵的方面如果对于社会生活的发展方向看不清,那么,你就很少 可能在繁复的社会现象中,恰好地选取了最有代表性、即具有深刻的思想的一事一物,作为 短篇小说的题材。"所以,短篇小说在选材时,不能只着眼于事件的故事性和吸引力,而要 着眼于把生活的侧面、片断放到整个时代的背景上去考察,要把握住社会的"纵"的和"横" 的两个方面,善于从平凡的日常生活现象中捕捉住不平凡的东西,从而由时代和社会的一角 反映出时代和社会的全貌,使读者从生活海洋中的一朵浪花看出奔腾澎湃的大海。

对于短篇小说题材的"开掘"--主题的提炼同样要十分重视。"几乎在所有的情况下, 作家心中首先想到的总是小说的主题,或者说思想内容。他构思小说的情节是为了表达这一 主题,创造人物也是围绕着这一主题。好的小说总是有一个好的主题的。"([英]《小说家的 技巧》) 衡量一篇小说的美学价值,重要的并不是看题材本身,而是看作者对于题材所开掘的思想的 深度--主题提炼的程度。所谓开掘,就是要深入发掘生活素材所内涵的本质意义的东西; 作者对生活素材的本质意义开掘得越深入,主题思想就越深刻,作品的教育作用也就越大, 美学价值也就更高。所以说,一篇没有好的主题的小说,是无法登上大雅之堂的。 李师东在《一个新的文学层面的诞生》中评论九十年代的新生代作家时指出:"八十年代的 文学,是以对表现疆域的拓展的掘进、对表现手段的探索和实验为其显著特征的。与前几茬 作家相伴随的是冲突和对抗、张扬和摒弃、试验和沿袭、超前和滞后、创新和守成、反拨和 建立等源远流长的话题。直至今天,我们仍然能在文学创作和文学批评中感受到来自不同思 想观念、文化背景的冲撞和对举。""在九十年代新的时空下,这一茬更为年轻的青年作家得 以走上文坛,正在于他们明显疏离了前几茬作家习惯关心的话题,而与社会的新的变化和进 展保持了同步相向的趋势……把个人的情绪与时代的生活面貌和精神处境勾连在一起,谋求 与九十年代社会的契合,体现中国社会新的进展,这正是他们的努力。以一种消解的姿态, 达到对文学的整合,以反先锋的方式,回归到朴素的情感姿态,以个人化的方式,进入到文 学创作之中,这正是这个新生代作家群的文学用心。"(中国华侨出版社1996年出版的"新 生代小说系列"总序) 应该指出:小说写作中对材料的分析与科学研究中对材料的分析是根本不同的两回事。

"一个文学作家应当走的创作过程的道路,是和社会科学家研究过程的道路相反的。""社 会科学家所取以为研究的资料者,是那些错综的自然的现象,文学作家的却是造成那些现象 的活生生的人。社会科学家把那些现象比较分析,达到了结论;文学作家却是从那些活生生 的人身上,--从他们相互的关系上,看明了某种现象,用艺术手段来说明它,如果作 家有的是正确的眼光,深入的眼光,则他虽不作结论而结论自在其中了。"(《茅盾论创作》 第466页)因此,小说作者的分析工作是与自己对人物、事件的观察、感受,对生活的体 验、理解结合在一起的,这种分析是理性的,但是它是融化在形象思维中的。

许多小说作者的创作实践告诉我们,有的作品的主题是在人物之前产生的,而有的主题 是在有了人物之后才确定的。例如茅盾创作《春蚕》,是先有了主题,"其次便是处理人物, 构造故事。"(《我怎样写〈春蚕〉》)而王蒙说他的许多短篇小说并不是先有了主题然后再去 写的。他说:"《夜的眼》是什么先行呢?是感觉先行,感受先行,是对城市夜景的感受先行。 这里头有我个人的感觉,但又不全都是。……《夜的眼》就是写一个长期在农村、在边远地 区的人对大城市、对我们生活的感受。……这个感受饮食着深思对我们生活的深思,这个深 思还没有做出明确的结论,但是它充满了深思。"王蒙又说:"《夜的眼》还有一个主题,这 也是我在最近才明确的,就是写了我们生活中的转机。……所谓转机,充满了艰难,充 满着历史的负担,但又开始有了新的东西,大有希望。《夜的眼》里既有负担,又有希望; 既有伤痕,又有跨越伤痕向前进的努力;既有思索,又有感受;既有想不清的地方,又有相 当清楚的地方。我觉得《夜的眼》里包含的东西是比较多的。"(《漫话小说创作》)

总之,我们对小说的材料必须深入开掘,对主题必须刻苦提炼。而在构思时、写作中, 是不能将主题提炼、人物刻划割裂开来的。可以是主题先行,也可以是人物先行,还可以是 感受先行。而且,主题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几个,即写成多主题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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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天后》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6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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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天后》以女权社会为主体世界观设定,女人当权执政,生孩子是男人的分内事。正式开播前,片方接连公布的预告片花吸引了众多观众的热烈讨论,作为古装爱情玄幻轻喜剧,在董意穿越之初,现代人与古代人语言及思维的不同引发的笑话,众主角之间的感情发展也是一大看点。

21世纪的奋发努力好姑娘董意勇敢地追逐梦想,一腔热血却在冰冷残酷的现实中日益消磨,勤勤恳恳的她混迹于剧组多年仍是一个打杂的小剧务,所幸她也慢慢学会在平凡日子中寻找乐趣——比如像一个小迷妹一样默默花痴自己的男神。

然而生活总是在不经意间改变轨迹,在一次与导演的争执中,董意不小心落水,醒来后意外发现自己穿越到一个架空的王朝,更神奇的是,这还是一个“女权至上”的国度,而自己则是“天后”,这个国家的帝王般的存在。

董意本来是一名演员,因为有一次和导演吵架,逃跑的时候掉进河里,史书记载凡是坠入天河的人,醒来后必性情大变,朝纲必大乱,天河之灵,天花所在,一月一开,阴阳交会,灵魂交换。

董意是通过灵魂交换变成天后的,但是灵魂交换,实属异象,所以会有所时限,书上记载天花三十日开放一次,不过也随性,一旦开放,穿越极现,花一旦不开,魂飞魄散。

在知道自己真正身份之后的天后是离开这个女权的世界,还是回到自己的时代,时间已经不多,天后最后应该是借助天花的力量回到现代。

掉河穿越灵魂互换之后的天后虽然有后宫30个男宠,但是最爱的还是被囚禁与冷宫中的天爵,两人一起在女儿国后宫谱写一段传世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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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至未至小说郭敬明读后感

全文共 1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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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在每个长大的孩子心里,大概都是明媚、干净、透着傻气的吧。

前些年,随着小时代的大火,小四似乎在脑残粉和口水骂中也越来越成功了,我怀着对他最简单的喜爱尝试看了小时代,但也只好将这本书和电影归到最无营养作品中去,我心中的小四不是这样的,那是我整个青春的回忆。

夏至未至》这本书算上这次大概看了至少三遍了,每次看完都惊叹于淡的如水一样的故事情节竟然可以如此细腻、流畅,就如夏天还没到来前的温热,缓缓拂过心头,留下一个个破碎的片段在生活的角落被想起。这本书最厉害的一点,就是书中的一切都可以在自己的青春中找到影子,而整本书的节奏就如我们那些年在初中高中度过的时光,漫长而肆意。

书中的男孩是沉默细腻的小司,是开朗真诚的之昂,都是穿着白衬衣,骑着单车听着音乐,肩线笔挺的少年。立夏坐在公车上,看着窗外的少年,绿灯亮起,阵风吹过,在香樟扑簌簌的颤动中踩着单车离开。这样的画面,美好的让人落泪。

也许多年后,小司已经红遍大江南北,已经有无数的女孩和我一样喜欢他,但小司永远是我心中的祭司,那个只属于我的祭司。我不在乎他现在的光鲜,在我心中他就是那个安静拿着画笔,描绘出一片安宁世界的祭司。

突然明白了初中时为什么全班半数的女生都喜欢那个男生。那个放学的午后,校门口的梧桐树下,你就坐在那里等着妈妈,做着作业。阳光下的你白的刺眼,瘦削的身骨在衬衣下有好看的轮廓,还有骨节分明的手指和娟秀的字迹。这样的你就是那个时候我心中的天使。毕业后渐渐没有了联系,如今的你已经长成成熟的大人模样,下巴上也有微微的胡渣,说话也带着流里流气。然而这些都和我无关了,我心中的你只存在于那三年的初中时光,那些年轻的可以任意挥霍的时光。其实也许都无关乎爱情,只关乎青春。

立夏最终还是离开了小司,尽管结婚生子过着最普通的日子,但那样为一个人奋不顾身的爱恋不会再有了。那样如飞蛾扑火般的爱恋,也许只会属于青春的年纪,因为那时的我们还不知道失去,还不懂得害怕,更不会自我保护。那样的爱恋,一生也就只会有一次吧。所以我总是怕失去身边的你,怕因为一些不可抗拒无法捉摸的原因而失去你,因为我知道让我这样爱着的人,这辈子大概只有这一次。曾经那样的痛彻心扉,也许以后都不会轻易在心中泛起涟漪了。所以相见太早,相遇太晚都是错,一定要在还可以热烈地爱的年纪抓住幸福。

“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一直守护着他的天使,这个天使如果觉得你的生活太过悲哀,你的心情太过难过,那么他就会化身成为你身边的某一个人……陪你度过一小段快乐时光,然后他再不动声色的离开。”

长大就注定是一个越来越孤单的过程,曾经手拉手去厕所的闺蜜,如今一年也不会见几面,大家天各一方过着自己的生活。但谢谢你们,谢谢你们给过我的那些美好,才有了今天的我,尽管这一切已经与你们无关。

夏至未至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地位,就如同怀念逝去的青春,我死死守着那些美好的回忆,就像我紧紧握着这本书一遍一遍阅读。如今郭敬明已经是成功的商人、导演,但再也没有什么作品能达到曾经的高度了,甚至被商业化的体无完肤。这本书大概最不适合影视化吧,我也最不愿意看到它拍成电影,因为那样一定会失去它最本质的精髓,一定是浮夸而聒噪的。我唏嘘小四带给我的感动大概只能停留在夏至未至了,就如同唏嘘我的生活也越来越功利、世俗和无趣。这一切都是注定的悲剧么,就如同那个毫无征兆、急急忙忙扑向死亡的夏天。曾经的美好,只能用来怀念、祭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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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短篇小说代表作《菊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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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候作家的世界里你会找到另一个自己,菊花是菊花吗?你自己呢?下面是美国短篇小说代表作《菊花》,欢迎阅读。

斯坦贝克

萨利纳斯峡谷笼罩在浓厚的、灰色绒布般的冬雾之中,地上与天空下与世界完全隔绝了。浓雾像扣在周围山巅上的锅盖,把偌大一个山谷变成严丝合缝的一只铁锅。谷底那片辽阔平坦的土地已用多铧犁深耕过了,被犁头切断的一块块黑色泥土闪烁着金属般的光泽。萨利纳斯河这边的山坡上有个农场,残存着庄稼茬的黄色田垅仿佛浴在薄薄的、冷冷的阳光中;但在这十二月份,阳光是射不到山谷底部的。沿岸有一排茂密的柳树,焦黄的柳叶像一片火焰。

冬天是寂寞的季节、等待的季节,空气寒冷但不凛冽。一阵微风从西南方袭来,农民们希望也许不久会下场好雨,但目前有雾时是不会下雨的。

河这边,亨利·艾伦的农场上已经没什么活可干了。喂牲口的草已全部割完并贮藏起来。果园里的地面已经犁出条条深沟,为的是万一下场雨,果树可以多接点雨水。山坡顶上,牛群身上的皮毛已变得蓬松松的了。

爱丽莎·艾伦正在山坡上的花园里干活。她低头看见丈夫亨利在院子另一头和两位衣帽整齐的男人谈话。他们三人站在拖拉机库房前,每人都把一只脚登在那辆福特森牌小拖拉机的车帮上。他们一边谈一边抽烟,一边端详那辆拖拉机。

爱丽莎瞧了他们一会,又接着干自己的活。她三十五岁,脸上的肌肉痩削而结实,眼球像清水一般明澈。她穿一身在花园干活时穿的服装,因此身材显得臃肿粗壮。她头戴一顶男人戴的黑帽,帽檐儿低低地挡着眼睛,脚穿一双粗笨的厚底鞋。一条肥大的灯心绒围裙几乎把里面那件印有图案的衣裙全部遮盖了,围裙上的四只大口袋分别装着干活时需用的剪铁丝的剪刀,铲泥用的铁铲,扒土用的扒子,各类种籽和一把刀。为了保护双手,她干活时总戴着一副厚实的皮手套。

她这时正用一把锋利的短头剪刀剪掉去年残留的菊茎。她每隔一会就朝站在拖拉机库房前的三个男人看上一眼。她那成熟、秀丽的面庞不时现出一种急切的神情,甚至她使用剪刀时的动作也似乎过于急切、过于用力。与她那充沛的精力相比,菊茎显得太纤弱、太不堪一击了。

她用手套背面拂开遮住眼睛的一缕头发,脏手套在她面颊上留下一道泥污。一幢整洁的白色农舍耸立在她身后,高及窗口的红色绣球花成排地环绕着房子四周。看得出这是一所被打扫得一尘不染的小房子,因为所有的玻璃窗都擦得光亮夺目,连铺在前门台阶上的草垫都是干干净净的。

爱丽莎又朝拖拉机库房瞥一眼,两位陌生人正步入他们那辆福特牌小轿车。她取下一只手套,强壮有力的手指插进菊根四周的嫩绿苗丛,捋开每片菊叶,仔细察看密密麻麻的菊苗:没有蚜虫,没有土鳖,没有蜗牛或蛾子。她那感觉敏锐的手指一向能在这类虫蛾繁殖之前,就把它们通通消灭掉。

她丈夫的声音吓她一跳,他已经轻轻地走到她身旁了。花园周围有一道防止牛、狗、鸡进入的铁丝网,他这时正靠着那铁丝网,身子向前探着。

“又干这个了,”他说,“看来你已经为明年准备好一批壮实的新苗了。”

爱丽莎站直了腰,把手套戴好。“不错,这批菊苗明年会长得挺壮实。”她的语调和脸色显示心中颇为沾沾自喜。

“你的确有点本事,”亨利说,“今年秋天你那些黄菊花的直径足足有十英寸。但愿你能在果园里培育出那么大的苹果来。”她目光锐利地望着他。“也许我能,我确实有一套本事。我母亲也有,她能让一切插在地上的东西都成活。她说种花的人必须有一双会侍弄花草的手。”

“种花确实得那样,”他说。

“亨利,刚才跟你说话的是两个什么人?”

“咳,对了,我就是来告诉你这件事的。他们是西方肉品公司的,我已经把三岁的小公牛卖给他们三十头,成交的价钱和我要的没差多少。”

“那太好了,”她说,“你运气不错。”

“所以我想,”他继续说,“今天星期六,咱们下午到萨利纳斯去庆祝一下,吃吃馆子,看场电影怎么样?”

“好,”她重复道,“呵,那当然好。”

亨利用开玩笑的语气说:“萨利纳斯今晚有拳击比赛,咱们去看拳赛怎么样?”

“呵,不,”她急忙说,“不,我可不愿意看拳赛。”

“我在开玩笑,爱丽莎,咱们就只看场电影。现在两点钟,我要带斯卡蒂上山去把牛赶下来,这大概需要两小时,咱们五点左右进城。在克米诺斯饭店吃晚饭,你愿意不?”

“当然愿意,我喜欢在饭馆吃饭。”

“那好吧,我现在去备马了。”

她说:“看来,我移栽几株菊苗完全来得及。”

她听见丈夫在牲畜棚前呼喊斯卡蒂。不一会她看见那两个男人骑着马爬上淡黄色的山坡寻找牛群去了。

花园里有一片准备移植菊苗用的四方形沙土花床。她用小铁铲把沙土翻了几翻之后,把土拍平、打实。为移植那些新分出的苗苗她在沙土上已挖出十条平行的沟。然后她回到菊丛那儿,把脆嫩的菊苗挖出来,用剪刀剪去茎上的叶子,整整齐齐地摆成一堆。

从公路那边传来马蹄声和车轮的轧轧声。在沿河那排葱郁的柳树和杨树下蜿蜒着一条乡间土路,爱丽莎抬头一看,从那条路上正走来一辆怪样的车,驾着两匹怪样的牲口。那是一辆破旧的四轮弹簧马车,像草原上的篷车那样车上有个圆顶的帆布篷,车前驾着一匹栗色老马和一匹灰白花的小毛驴,两片门帘当中坐着一个长着络腮胡子的高大男人,他正在驾御着这两匹慢吞吞向前移动的牲口。篷车下面,一条又瘦又长的杂种狗稳步走在两只后轮当中。帆布篷上用黑油漆写着两排七歪八扭的字:“修补铁锅、铁盘;磨刀、剪、刈草机。”“修补”和“磨”这三个字写得特别粗大,每一笔的末端都滴下细细一条油漆。

爱丽莎蹲在地上瞧着这辆怪里怪气的、快散架的篷车驶过去。但是它并没驶过去,它拐个弯,朝她家门前那条农场小路驶来了。歪扭着的旧车轮发出叽叽嘎嘎声,那条又瘦又长的狗突然从车底下窜出跑到车前面。农场上两只牧羊狗朝它奔去,三只狗一下子都站住脚,直挺挺的尾巴颤动着,腿绷得硬硬地,它们缓缓地、严肃地站成一圈,很斯文地彼此闻着对方。当篷车驶到爱丽莎前面停下时,那只瘦长的狗由于寡不敌众,垂下尾巴,竖起颈上的毛,呲着牙,躲到篷车下面去了。

坐在篷车上的人高声说道:“这只狗受惊时一向打不过别的狗。”

爱丽莎笑起来。“我看它是害怕了。它经常受惊吗?”

那男人被她的笑声所感染,也开怀地笑起来。“有时隔好几个星期才遇到别的狗呢,”他说。他僵硬地爬过车轮,站在地上。车前的马和驴像枯萎的花枝那样低垂着头。

爱丽莎发觉他是个非常高大的男人,虽然头发和胡须花白了,但毫无老态。他穿一身皱巴巴的、满是油迹的黑色旧衣裤。他笑声一止,笑容立即从脸上消失。他的眼珠是深色的,目光流露着赶车人或水手才有的那种郁郁寡欢的神情。他放在铁丝网上的双手长着老茧,满布着黑色的裂纹。他摘下头上那顶走了形的帽子。

“我这次没走那条经常走的老路,”他说,“太太,走这条土路能过河抄近走到洛杉矶公路吗?”

爱丽萨站起来,把沉重的剪刀塞进围裙口袋。“对,能。但是这条路弯弯曲曲,而且还得涉过那条河。据我看,你这两头牲口过不了那条河。”

他有点粗暴地答道:“这两头牲口的劲头有多足,你是想象不到的。”

“当它们受惊的时候?”她问道。

他暂短地一笑。“对,当他们受惊的时候。”

“你听我说,”爱丽莎说,“我看你最好回萨利纳斯去,从那儿上公路要省时间得多。”

他用一只粗壮的手指把铁丝拨弄出铮铮声。“我不着急,太太。我每年都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走个来回,从不赶路。来六个月,去六个月,为的是来回都能赶上好天气。”

爱丽莎把手套摘下塞进放剪刀的围裙口袋里。她用手摸了摸帽口,想把散乱的头发塞进帽檐儿里去。“这种生活听起来怪有意思的,”她说。

他的身子伏在铁丝围墙上,向前探着,对她说:“看见我篷车上的字了吧?我是补锅磨刀的,您有什么要修补或是要磨的东西没有?”

“噢,没有,”她急忙说,“我什么都没有。”她回绝时目光冷冰冰的。

“最难磨的东西是剪刀,”他接着说,“很多人磨剪刀时反把剪刀磨坏了。可是我知道怎么磨,我有一种特殊工具,专利权属于我。这东西不大,可它确实有磨剪刀的诀窍。”

“我没剪刀可磨,我的剪刀都挺快。”

“那好吧,拿只锅来也行,”他诚恳地说,“锅底凹凸不平或是有个窟窿,我都能修补得跟新锅一样。你用不着去买新的了,可以省你不少钱。”

“我什么都没有,”她简短地说,“我已经告诉你了,我没有这类的活让你干。”

他脸上出现夸张的失望表情,声音中带有祈求的语调:“我今天一天没找到活干,今晚多半吃不上晚饭了,这全因为我没走原路。从西雅图到圣地亚哥,公路两边的住户都认得我,都把刀剪留着等我去磨。他们知道我的好手艺能让他们省钱。”

“对不起,”她急躁地说,“我没东西让你磨。”

他的目光离开她的面孔落在地上,四处张望,最后看见她刚修整过的花床。“这是些什么花,太太?”

急躁的、冰冷的神情立时从她脸上消溶了。“呵,这都是菊花,花朵特别大,有白的和黄的。我每年都培育菊花,花朵比附近谁家种的都大。”

“是长茎的吗?花儿像刚喷出的一团团彩色烟雾似的?”他问道。

“对,不错!你这样形容菊花真是妙极了!”

“菊花的气味好像有点难闻,除非闻惯了。”他说。

“是种辣乎乎的味,”她反驳道,“一点不难闻。”

他赶紧改变语气:“对,我就喜欢那种气味。”

“今年秋天我那些菊花的朵儿足有十英寸。”她说。

那男人越发朝前探着身子。“你听我说。我认识一位住在公路那边的太太,她有个特好的花园,什么花都有,就缺菊花。上回我给她修补一只铜盆,(铜盆最难补,可是我补得不坏,)她对我说:‘要是你在路上看到良种菊花,一定想法子替我讨些种籽来。’她就是这么对我说的。”

爱丽莎的目光变得活跃而急切。“看来她不太会养菊。用种籽培育固然也可以,但是用这些菊苗移植就便当多了。”

“呵,”他说,“那么我跟你要几棵带给她,大概不成吧?”

“当然成啦,”爱丽莎高声说,“我可以用湿土把菊苗包好让你带走。只要勤浇水,这些苗苗就能在花盆里生出根来,然后她可以把它们移到花园里去。”

“她肯定非常想要这种菊苗。你说这是良种菊?”

“这种菊美极了,”她说,“呵,美极了。”她目光中闪着异彩。她摘下走了形的帽子,把头一摇,散开一头漂亮的乌发。“我把菊苗栽在花盆里吧,便于你带着上路。你跟我来。”

那人走进栅栏门,爱丽莎兴奋地跑过两旁种着绣球花的小路,跑到房后。她回来时带着一只红色大花盆。她在花床边的土地上跪下,手套也忘了戴,直接用手指挖出一些沙土,把土捧进新花盆里,然后捏起她刚才掘出的一小撮菊苗。强有力的手指把菊苗栽进沙土里,指关节把菊苗周围的松土捣结实。那个男人高高地站在她面前。“我要吿诉你怎么移植,”她说,“你记住了好去告诉那位太太。”

“好,我尽量记住。”

“你看,用不了一个月这些苗苗就会生出根,到那时她就得把它们全移出来,每棵间隔一尺,栽在这样的好土里。你看见吗?”她抓起一把黑土给他看。“菊苗会长得很快,很高。你千万别忘记告诉她,到七月份必须把茎剪下来,只留离地面八寸来高的部分就够了。”

“在开花前把茎剪掉吗?”他问道。

“对,在开花前。”由于内心急切,她脸色变得十分严肃。“剪过之后还会再长高的。到九月底枝上就开始长花骨朵了。”

她突然停住,仿佛不知所措。然后犹犹豫豫地说:“最难侍弄的是花骨朵。我不知道怎么对你讲才能让你明白。”她用锐利的目光直视他的眼睛,像是在听别人说话那样,嘴唇微微张开着。“我要尽量说清楚,”她说,“你听说过有人有一种专会侍弄花草的手吗?”

“好像没听说过,太太。”

“我也只能告诉你这种感觉而已。每当你掐掉不想要的花骨朵时,好像有一股力量直通你的指尖,你瞧着自己的手指掐去花骨朵,它们好像知道该掐掉哪些,你感觉它们知道。它们不停地掐呀掐,决掐不错。手指头好像和花秧连在一起,你明白吗?你的手指和花秧连在一起了,一直连到胳膊。手指知道该掐什么,决掐不错,你能感到它们知道。当你有这种感觉的时候,你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好了,决不会出错的。你能明白吗?你能懂吗?”

她跪在地上抬头望着他,由于激动乳房高高挺起。

那男人眯着两眼,有意识地转过头去。“也许我懂,”他说,“有时候在半夜里,我在篷车上……”

爱丽莎打断他的话,用沙哑的声音说:“我没经历过那种生活,但是我能明白你的意思。在漆黑的夜里——呵!星星射出锐利的光芒,周围静静的。呵,突然你越飞越高,好像每顆尖尖的星都射进你的身体。热热地,烫烫地——但很舒服。”

她跪在那儿,一只手伸向他的双腿和油污的黑裤,迟疑的手指几乎触到裤面时,手突然落下。她这时像只乞怜的狗,蜷缩在地面上。

他说:“你说的这些是挺好,不过,若是你吃不上晚饭,就不会觉得好了。”

于是她站起身,面带愧色但站得笔直。她朝他递过花盆,轻轻地放到他怀里。“给你这个。把它放到篷车座位上去吧,你赶车时可以照看。我去给你找点活干。”

她在后院破罐头推里扒出两只变了形的平底铝锅,拿回交给他。“给你。也许你能把它们修好。”

他的态度立刻变得非常在行。“我能把它们修得跟新的一样!”他在篷车后面架起一座小铁砧,从油污的工具箱里找出一只锤。爱丽莎从栅门走出,看着他把锅底凹凸不平的地方敲平。他两唇紧闭,显出很自信、很有把握的样子。当他敲打难以敲平的凹处时,上牙咬着下嘴唇。

“你就在篷车里睡吗?”爱丽莎问道。

“就在篷车里,太太。不论阴晴都淋不着雨。”

“睡在篷车里一定很有意思,”她说,“一定很有趣。但愿女人也能这样。”

“这种生活对女人可不合适。”

她上唇略略抬高,露出上牙。“你怎么知道?你怎么肯定?”她说。

“我不知道,太太,”他说,“我当然不知道。给你这锅,修好了。你不用再买新的了。”

“多少钱?”

“噢,五角就够了。我要的价不大,可活干得不错,所以沿公路到处都有我的老主顾。”

爱丽莎从屋里拿来五角硬币放在他手心上。“说不定有一天,有个人会跟你抢生意。我会磨剪刀,也会敲平锅底,我可以让你相信这些事女人也能作。”

他把木锤放回油污的工具箱里,把铁砧塞进车篷。“对女人来说,这种生活太冷清,也太吓人了。车底下整夜都有野兽爬来爬去。”他用一只手扶着那匹驴的白色臀部爬过车辕,在座位上坐稳后提起缰绳。“谢谢您了,太太。”他说,“我想还是您刚才的话对,我应该往回走,走那条萨利纳斯公路。”

“不用谢,”她高声说,“要是路上耽搁太久,别忘了在沙土上烧点水。”

“沙土,太太?……什么沙土?噢,是了,你是说花盆里的土。当然我会浇水的。”他用舌头打出咯咯声,两匹牲口把头舒舒服服地倚在脖套里,那只杂种狗又跑到两只后轮中间。篷车掉过头,缓缓地驶过栅门前的小路,顺着河,朝原路驶去了。

爱丽莎站在铁丝网前注视着慢慢离去的篷车。她的腰板挺得笔直,头朝后仰着,双目半闭着,因此面前的景象只朦朦胧胧地映入她的眼帘。她的唇动了几下,无声地说:“再见——再见!”接着她低语道:“那边真亮,那儿有发光的东西。”低语声把她自己吓了一跳。她甩了甩头,使自己清醒过来,然后朝四周看看是否有人听见。只有两只狗在听,它们从睡梦中醒来抬头看她,然后伸了伸脖子又重新入睡了。爱丽莎转过身,急匆匆跑进房子。

在厨房里,她伸出手臂摸了摸火炉后面的水罐,罐里装满了做午饭时烧热了的水。在澡房里她把脏衣服脱掉扔在屋角。她用一小块浮石用力擦洗小腿、大腿、腰、胸和胳膊,直把全身皮肉擦得发痛,变红为止。身体擦干后,她站在卧室中一面大镜子前仔细端详自己的身体。她缩进腹部,挺起前胸,转过身,回头瞅着自己的背影。

过一会她开始慢慢地穿衣服。她穿上全新的内衣裤,最好的长袜,那件最合身、最漂亮的衣裙。她仔细地梳好头发,画了眉,涂了口红。

她在梳装时听见亨利和他的助手赶小公牛进牛圈的吆喝声和牛蹄的嘈杂声。当她听见前门砰地一下关上时,她坐稳了等亨利到来。

前廊响起他的脚步声。他一进门就高喊:“爱丽莎,你在哪?”“在我屋里穿衣服、我还没收拾好。你去洗澡吧,有热水。你得快点,已经晚了。”

她听见他在澡盆里的泼水声后,就把他的一身黑色西装放在床上,旁边再放上一件衬衣,一双袜子和一条领带。她把一双刷得乌亮的皮鞋放在床边的地板上,然后走到前廊,端端正正地、笔直地坐下来,朝河边大路那个方向望过去。在那里,树叶受了霜的一排柳树仍呈黄色,因此在灰濛濛的大雾中,那排柳树像是一缕淡薄的阳光。在这阴霾的傍晚,这是山谷里唯一的色彩。她一动不动地坐着,连眼皮都难得眨一眨。

亨利把身后的门砰地一下关上,走来了,他一边走一边把领带塞进背心里。爱丽莎身子挺直,脸绷得很紧。亨利一下子站住,盯着她看。“嘿——嘿,爱丽莎,你真漂亮!”

“漂亮?你认为我漂亮?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亨利吞吞吐吐地说:“我不知道。我的意思是看上去你变了,变得身强力壮而且非常快活。”

“我身强力壮?对,身强力壮。可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他给弄糊涂了。“你在扮演什么角色吗?”他无可奈何地说,“这真像在演戏。你好像力气大得足以活活弄死一只牛!快活得足以一口气吞下一只牛。”

严峻的脸色突然消失了。“亨利,别说这种话了,你不知道自己说的是什么。我的确身强力壮,”她自豪地说,“以前我从没发觉自己这么身强力壮。”

亨利低下头朝拖拉机库房看了一会儿。当他再次看她时,目光已恢复正常。“我现在去把车开出来,我发动车的时候你去穿大衣。”

爱丽莎走进房后,听见他把车开到栅门前,发动机在空转。她慢吞吞地戴上帽子,拉拉这儿,按按那儿。但当亨利把发动机关上时,她立刻穿好大衣走出房来。

这辆双人敞篷小汽车颠簸在沿河边的泥土路面上,宿鸟被惊起,野兔钻进树丛,两只鹭鸶扑打着翅膀飞过那排柳树,一头扎进河中央去了。

爱丽莎看见路前方的远处有一个小黑点,她知道那是什么。

汽车驶近那黑点时,她会尽力不去看它的,但眼睛不一定能服从意志。她难过地暗自想道:“他很可能已经把菊苗扔在路旁了,连花盆一块扔掉费不了多大事。但是他不会扔掉花盆,”她心想,“他一定舍不得扔掉花盆,所以他不能把菊苗扔在路旁。”

汽车转个弯,她看见篷车就在前面了。为了汽车走过时不看那篷车和牲口,她把整个身子扭过去,转向她的丈夫。

刹那间,汽车驶过去了,一切都结束了,她没有回头。

为了压过汽车发动机的声音她高声说:“今晚能吃顿好饭真是太好了。”

“你现在语气又变了,”亨利抱怨道。他一只手从方向盘上挪开,拍拍她的膝头。“我应该多带你进城吃吃饭,这对咱们俩都有好处。在农场上住久了咱俩都变得太压抑、太沉闷了。”

“亨利,”她问道,“晚饭喝点酒成吗?”

“当然成。嘿!喝点酒当然好!”

她沉默一会之后说:“拳击比赛时,双方都打得很重吗?”

“有时候打出点伤,但不经常。你问这个干什么?”

“我从小说上看到他们如何打破对方的鼻子,血流到胸脯上,手套浸透了血,变得又厚又重。”

他转过头瞅她。“你怎么啦,爱丽莎?我不知道你看这种小说。”他把车停一下,向右驶过萨利纳斯河上的一座桥。

“看拳击比赛的观众里有女人吗?”

“呵,当然,有些女人也去看。你怎么啦,爱丽莎?你也想去?你不见得喜欢看拳击吧?不过如果你真想看,我可以带你去。”她软弱无力地靠在座位上。“呵,不,不,我不想去,确实不想去。”她把脸从他那边转开。“今晚喝点酒就行了,就足够了。”她把大衣领子竖起来,为的是不让他看见她在像老妇人那样——虚弱地哀哀哭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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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罪小说结局——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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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J市看守所里,方木踏踏实实地睡了几天好觉。闲暇的时候,方木就坐在铁床上,透过墙上的小窗,静静地看着白云流转,日月更替。偶尔会想起那些人,那些事。心情平静了许多。

几天后,公安机关在孙普的家里发现了大量物证,证实孙普是系列杀人案的凶手,孟凡哲的冤情得以洗清。同时认定方木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案件撤销。邓伟的证词起了关键作用。

方木唯一遗憾的,就是没能参加乔老师的追悼会。

邓伟来接方木出看守所。那是一个大晴天。方木走出看守所大门时,太阳刚好照在头顶。沐浴在正午的阳光下,方木忍不住像其他人那样美美地伸了个懒腰。

在车上,邓伟一言不发地帮助方木清理个人物品,包括那支钢笔。方木把钢笔拿在手里反复端详了好久,最后小心翼翼地揣进怀里。邓伟看着他,忽然问道:“你是故意那么做的对吗?”他指指那支钢笔,“那只是支普通的钢笔。”方木没有回答他,他知道邓伟作证的时候没有提钢笔的事情。邓伟没有再问,沉默着发动了汽车。

开到校门口的时候,邓伟在身上摸索了一阵子:“我把这个给你要回来了。”他把手伸过来,掌心里平躺着那把军刀。方木默默地看了它几秒钟,伸手抓了过来。

“我走了。”他低声说了一句,就跳下汽车。走了几步,邓伟在身后叫住他,问道:“你记不记得我曾经建议你做个警察?”方木看着他,点点头。邓伟注视着他,几秒钟后,他仿佛下了很大决心似的说:“我收回我的话。”

方木看着吉普车消失在远处,笑了笑,转身走进了校门。

今天是期末考试的最后一天。考完试的学生已经陆续回家了。方木路过一片空地的时候,他看见杨芹正拉着步履蹒跚的金巧慢慢地走,方木躲在树后看了很久,笑了。

回到304寝室,方木收拾好东西,准备申请搬到别的宿舍楼。行李一收拾好,拉开门,走廊里站着很多人,杜宇也在。

杜宇走过来,默默地看了方木几秒钟,说:“你要离开这里?”方木点点头,不想多说,侧身绕过杜宇。

杜宇在身后大声说:“你答应过找到凶手时第一个告诉我!”方木苦笑着摇摇头,转身就走。

杜宇在后面叫道:“你想就这么一走了之?”方木忍不住想问:“你还想怎么样?”一转过身,却看见杜宇,笑了。

“如果再出现一个孙普,我们怎么办?”杜宇拍拍身边的邹团结,邹团结冲方木做了个鬼脸,招呼身边的几个同学钻进了304寝室。

杜宇微笑着看着方木:“留下来吧。”他慢慢走向方木,身边是忙碌着把方木的行李搬进313寝室的同学们。杜宇忽然一拳砸向方木的肩窝:“还有一个好消息。我上午接到刘建军的电话,他恢复得很好,很快能回来。”

两个月后。

今年的冬天结束得很早。方木回到了母校师大校园里,走在波光粼粼的静湖边。嗅着空气中好闻的花粉味道,方木感觉心情像今天的天气一样。门口的大喇叭正放着一首熟悉的歌:《海阔天空》。

“风雨里追赶,雾里分不清影踪,天空海阔你与我,可会变……”

方木在湖边坐下,从口袋里掏出军刀,细细地端详着它。墨绿色的刀柄,底端曾被烧化的地方已经被摩挲得光滑锃亮。它静静地躺在方木的手里,似乎已经忘了它在另两个人手里的时候,是多么的凶相毕现。

刀,始终是刀。为什么要让它承载这么多东西呢?方木轻轻地笑了笑,懂得承载的,只是我们自己而已。

方木站起身,掂掂手里的军刀,忽然一扬手。军刀在阳光下划出一道闪亮的弧线,扑通一声落入湖水中。湖水激起小小的涟漪,可是很快,又平静如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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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说陆犯焉识的结局

全文共 108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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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陆犯焉识》是严歌苓创作的长篇小说,后由张艺谋导演改编成电影《归来》。在该书中,严歌苓将知识分子的命运置放在20世纪中国历史和政治变迁这个大背景上,写出了一曲政治与历史夹缝中的人生悲歌。以下是小编整理关于小说陆犯焉识的结局,以供参考。

我祖母去世后,我的小嬢孃丹珏跟我祖父说,不如把陆家三楼上那间屋跟她自己的小单元合并,换成一套大些的公寓,把父亲接到她自己身边,这样方便她照顾父亲,也方便父亲照顾她。她马上就调皮捣蛋地戳穿自己,一面乜斜着眼睛朝父亲笑。

丹珏只有在这样笑的时候,才给焉识看到少年丹珏的影子。他的心头肉的影子。丹珏不容易,独挡好几面,又是教书,又是领导,又要做科普杂志的作者和编委,还要研究高端科目。

这样调换房子总是以吃亏为先决条件的。拿两套房换到的一套房在淮海路上,二楼是一间大屋,有三十平米,隔成了两间不小的屋子,还有一间十平米的小屋,在一、二楼之间。这套房子的厨房比较宽敞,可以兼作餐厅。大屋对着三八妇女商店,从陽台上能看到人行道上的人流稠浊得流不动。

空间大了,丹珏才能把男友带到家里来。男友叫刘亮,比丹珏小五岁,是个漂亮男人。丹珏告诉父亲,这么多年来,无数人给她介绍老少光棍或老少鳏夫,而电工刘亮是她真心想嫁的男人。丹珏喜欢漂亮男人,这是跟婉喻一样的弱点。刘亮和他老婆孩子一直住在他的父母家,老婆三年前在一次跟婆婆打嘴仗之后,发了心脏病。因此应该说刘亮丧妻后一直没有自己的房子。刘亮的三个孩子倒不让人操心,一个中学生两个小学生都是七十分的中流水平。上海男人都勤快能干,刘亮是上海男人里的上海男人。即便丹珏忙工作不回家,刘亮也会来替她照顾焉识。刘亮会自己做钥匙,所以做了一把钥匙给他自己用,每次不用打招呼,不用按门铃,直接用钥匙打开门,把预先做好的两饭盒菜一饭盒饭摆在未来的岳父面前。丹珏当着父亲的面就会摸摸刘亮的脸,或撸撸刘亮的头发,甜蜜蜜地说:“阿拉刘亮胸无大志。”刘亮也会甜蜜蜜地笑笑,那笑容的意思是:没错,我就是胸无大志。

胸无大志的人才会幸福,所以丹珏是想从刘亮那里沾点幸福的光。丹珏有时还要加一句:“一个家里都是胸有大志的人谁吃得消?”刘亮更加受到了夸奖,心满意足地看看未来的岳父,意思是:家里有丹珏这样一个胸有大志的人就够受了!

刘亮和丹珏在决定结婚之后,常常把三个孩子带来。每当孩子要来之前,丹珏就会通知父亲搞卫生。其实自从焉识搬过来和丹珏住,丹珏这里是非常卫生的,他拿出监狱里的大扫除精神,住到哪里把哪里扫除得如同外宾参观前的号子,有时他也会在马桶边挂一个装着樟脑丸的小布袋。刘亮的孩子造访之前,丹珏会到菜市场买一把鲜花,插在恩娘留下的一个水晶花瓶里,搁在红木高几上。丹珏在孩子们面前是温 柔慈爱的,烟也不大抽,仰天大笑也收起来了。她几乎是讨好这三个孩子的。她希望中外童话故事里所有的坏晚娘形象都能经过她的苦心和努力被纠正过来。三个孩子倒是规矩孩子,不问不答,有问必答,喜欢做大人的帮手,并且个个漂亮干净,有一种智力平平的人常有的随和与健康心态。

即便这样,在刘亮一家离开后,丹珏也会很知己地告诉父亲:“总算走了!吃力死了!”

在婉喻去世的一年里,焉识和丹珏之间变得非常默契和亲密。他们是通过婉喻亲密起来的。是通过回忆叙述婉喻,跟对方谈得无比投机的。也是通过爱婉喻,他们重新爱起对方来。父亲和女儿记忆里,都藏有婉喻的故事,而那些故事对于对方是全新的。就在刘亮离去后的那些深夜里,丹珏会突然说:“可惜爸爸你不能陪我到老。我老起来总得有人陪吧?”她这是要父亲原谅她跟刘亮的结合,以及刘亮一家对于陆家的殖民。随着刘亮三个孩子的常来常往,刘家的祖父祖母也出现了。那是一对走到哪里吵到哪里的老夫妻,随时吵随时好,好了之后就会就地摆开扑克牌相互赌烟卷或小馄饨。他们跟邻居们马上就熟,远比丹珏和焉识要熟。也是这老两口推广宣传了陆焉识:“我们亲家公会六国外国话哦!八国联军再来他一个人可以跟他们喊话!……人家二十几岁就当教授了!……”他们并不知道他们未来的亲家公当了二十多年无期徒刑犯,在监狱的绰号叫老几。

弄堂里的阿婆阿太们由于刘亮姆妈的推广宣传而对焉识投来爱慕眼光,马屁哄哄地叫他“陆教授”。她们当然也不知道,陆教授在家是个洗衣匠,儿子媳妇一个礼拜送一大包皮衣服来让他洗和熨烫。她们也不会知道,陆教授也是儿子女儿家的邮差,帮他们寄邮件,取邮件,有时候还帮着誊抄文件。她们更不知道,陆教授是儿子女儿家的大力士,搬家具抬煤饼都是他的活儿。陆教授还会腌咸菜,腌火腿,做腐乳,从他回到上海,儿子和女儿家的此类食品都是由他包皮圆,对此阿婆阿太们就更加一无所知,她们眼里的陆教授“文雅来!洋派来!多少有派头!”

刘亮姆妈推广的成效越来越大。焉识在弄堂里过往,阿太阿婆们常常拎着孙子的耳朵到焉识面前:“跟陆教授学,人家十八岁就考上奖学金出国留学了!”

“十、十九岁。”焉识总是笑眯眯地纠正她们。

阿婆阿太们背地里说:“陆教授有点吊子轮子(上海话:结巴嘴)。”

但是肯定会有一位对焉识了解深一点的阿婆或阿太站出来,为焉识雪耻:“人家讲起英文、法文来一点也不吊子轮子!”

阿太阿婆们真的把自己的外孙和孙子交 给了焉识做学生,学英语、法语、德语。那些孩子们的父母们都是在学校里只教毛主席语录和诗词的时候上的学,后来在江 西、云南、淮北插队落户回来,连毛主席语录给他们打下的那点语文基础都丢了。他们在心里常对孩子们说:你什么人都可以做,就是别做你爹娘这样的人。于是他们拿出自己站柜台、做车工铆工焊工的工资,付给焉识,作为他们孩子学外语的学费。焉识的十平米小屋就此成了教室。

由于刘亮父母的热情,子烨和爱月反而经常来妹妹家做客。子烨加上爱月,凑起来打一桌牌或一桌麻将,其乐融融,输了牌的人就到楼下馄饨摊子上买小馄饨回来请客。在焉识的小屋听起来,楼上充满世俗的温 暖和欢乐。

这天一个学生对陆教授解释的一个英文词汇提出了疑问,说字典上不是那么解释的。那个词是“Laziness”,学生指着汉英字典上的解释:“不劳而获的人的特性。比如地主,资本家……”下面紧接着的一个词是“lazybones”,其中一条解释为:“比如,地主周扒皮污蔑长工为lazybones……”

焉识把那本崭新的字典“唰”的一下扔了出去。然后他指着砸在地板上的字典对那个学生说:“不准用它,它要误人子弟的。”

学生们说学校的英文老师都用这个字典。

焉识告诉他们:“那些老师就是被这种乱七八糟的概念误了的子弟!现在他们会什么?会的就是误人子弟!”

不久另一个学生碰到另一个词“Revolution”。焉识看到字典上拿毛主席语录来定义:“……是,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烈行动。”

“革命怎么就不能文质彬彬呢?绣花也可以革命啊!”焉识跟学生们吵架一样,一手叉着腰,一手指着那本字典。这本字典跟上回那个学生的一模一样,也是一样地崭新。他想起来了,出版这本字典的出版社就是聘请他当主编的那家,并且让他编的就是这本字典。看来把这份荣誉谦让给他的美国老学弟够奸猾的,预见到在编此类字典时会碰上这样的定义争端。

他说:“革命就非要暴力?”

当时的三个学生都说,这是毛主席说的呀。

“毛主席又不是英文专家!”焉识说。

这个岁数的孩子对毛主席是隔代认识,隔代感情,所以陆教授这么吼叫他们也无所谓。但他儿子冯子烨吓坏了。子烨那天正好来做客,跟爱月拎着老大房的腐乳排骨准备参加刘亮父母举办的家宴。他们上楼到妹妹丹珏的房间必然要经过焉识的小屋,正好碰上焉识在跟小学生发大教授脾气,说毛主席不是专家。夫妻俩立刻对了个恐惧的眼神,都侧耳偏脸地站在那扇虚掩的门边 。两人越听越恐惧,这个前无期徒刑犯的父亲居然说:“要学英文,就按英国人美国人的学法来,英国美国没有毛主席!”

那天的家宴子烨和爱月都没有吃好。等到刘亮和三个孩子以及刘家老两口告辞之后,子烨来到父亲的小屋,一进门就说:“时候又要到了。”

焉识不明白儿子的“时候”指的是什么时候。

“把你捉去的时候又要到了。”儿子说。他并不恼怒,口气里有一种先哲的沉稳。“要我们陪你倒霉的时候又要到了。”

焉识还是不明白儿子在指什么。儿子便告诉父亲,偷听 的幸亏是他,要是刘亮的父母,人家肯定不敢娶冯丹珏做儿媳,任凭冯丹珏是多了不起的冯教授、冯主任、冯编委。

父亲便问儿子究竟偷听 到什么了。

“你疯了?!怎么敢说那么反动的话?!毛主席是可以随便评头论足的吗?英国美国没有毛主席,什么意思?英国美国没有毛主席,所以发达,赚钞票容易,上海人现在都想去,人家听起来不就是这个意思吗?!”

焉识否认他那句话有那么深广的意义,不过是就事论事。

“中国就没有就事论事的事情!目不识丁的掏粪的人,都晓得一句话不在表面上说什么,要看字面之下说的是什么。连烟纸店营业员都晓得看报纸要看词下之意,弦外之音,看几行字就晓得中央又把谁弄下去了,又要把谁弄上来了。我以为你劳改几十年,起码长了这点学问,现在看看,你是白白劳改了!”

子烨这样大声地“子教三娘”,把丹珏和学锋惊动了,都从楼上跑下来。

“你疯了?!这样跟你爹说话,淮海路上的人都听见了!”丹珏说。

“他才是真的发疯了,跟小孩子胡说八道,说毛主席不是英文专家……”子烨说。

“本来毛主席就不是英文专家嘛。”学锋说。不过学锋只敢用英文说这句话。

学锋的父亲没有听懂这句英文,所以没有像惯常那样请她闭嘴。子烨跟丹珏重复焉识对孩子们说的话,并且加上自己对那些话的潜台词的注释。丹珏陰沉沉地听着,既不赞同哥哥,也不袒护父亲。

“你讲这种话的时候,最好结巴一点!一个句子结巴几次,看看苗头,该不该把这句话讲完,也好给你自己留点余地。”子烨接着对父亲说。“你呢?讲得流利得要命!想打断你都打断不了!平时你为什么常常口吃呢?搞不清你什么时候是真,什么时候是假!”

焉识看着儿子。他一点也不怪罪子烨。几十年前他陆焉识以流利的口舌为自己辩护,申斥政府随便给他加刑,并让政府的代表人在加刑后的宣判书上签名,确保以后不得再次加刑。就是这样逻辑而雄辩的口舌招致了他的死刑。死刑导致婉喻东典西当地为他求情,终于求到无期,而无期却招致了子烨的致命失恋――咪咪的离去在他心上留了个永远填不上的大洞。无期还招致了丹珏的女光棍命运,人到中年,还得沾刘亮胸无大志的光享点民间幸福。

焉识说子烨说的都是道理,他不过是一时光火,忘乎所以了。自此之后,一定会吃一堑长一智。

第二天是星期天,上午下午都有两批学生来上课。焉识打扫了房间,拖了地板,洗完浴缸里泡的衣服和床 单,在桌上放了一本旧货店买来的民国三十年商务印书馆出的英汉大字典,然后坐在窗子前面,等着学生们的到来。他虽然严厉,这些九岁十岁的学生们还是买他账的。这些孩子跟子烨那一辈人不一样,心目中的英雄偶像变换过了,像陆老教授这样二十岁考上博士奖学金出国留学、会四种外语的人比较接近他们的偶像标准。

焉识看看表,过了开课时间已经半小时。学生们全都逃课了。等到十一点钟,第二批学生也该来了,但也都没有来。此刻他听见二楼的房间里传来电视机声响:丹珏起来了。礼拜天上午冯丹珏是专门用来睡懒觉的,谁都不可以打搅她,连刘亮都不敢打搅。刘亮会在午饭前出现,总是非常周到地先来敲焉识的门,问未来的老泰山一声安好,扯两句闲篇,再上楼到丹珏房里去。因为刘亮的周到,焉识就要搜肠刮肚地跟他闲扯。“黄鱼又涨价了。”“真、真的呀?”“今天卖野味的那家商店来了胸肉!”“那、那倒是稀有的!”……

焉识决定避开今天的闲扯。这样的闲扯似乎使他结巴加重,有时候两个肩胛骨都会酸疼难耐。紧张是心理现象,但严重了就会转化为生理现象。现在焉识的紧张只剩下生理现象了,因为他心理没有觉得紧张,只是他的结巴舌头和肩胛骨告诉他,他在紧张。自从婉喻去世后,他的失眠越来越彻底,脱衣 上床 闭眼只是尊重人类这个习 性而已。也是为了对他自己有个交代:睡不睡是态度问题,能否睡得着是水平问题。

他走到弄堂里,一个阿婆问他:“陆教授好点了?”

他不明白她的意思。一般不明白的事情微微一笑总是没错的。

阿婆接着说:“你儿子昨晚上说你身体不好,以后外文课不能教了。”

焉识愣住了。但他不能当着外人戳穿自己儿子,不能让别家人看到自家人闹不和,就又来了个微微一笑。

紧接着他就想到了一个问题:每个孩子交 的五元钱学费,不就被他贪污了吗?他一生中污点是有的,但这种污点从不曾沾染。

“明、明后天,病、病好点就上课。”他说。那些五块钱学费让他的老脸没处搁。

“你儿子都替你把学费退给我们了呀!说你从此以后不会再教了呀!”

焉识想,子烨容易吗?为了父亲的政治安全,大大地破费了呢!真是一片苦心。他对阿婆又是微微一笑,表示遗憾或表示“以后再说”。反正碰到任何解决不了的问题都是“以后再说”。国家、社会、家庭,“以后再说”解决了很多解决不了的问题。比如他陆焉识的彻底平反,恢复名誉,他听到的都是笑眯眯的“以后再说”。他做了二十多年的牢,究竟是谁的错,也是“以后再说”。丹珏跟刘亮要结婚,孩子们从郊区学校转市区学校的问题,也是“以后再说”。丹珏一共那么两间房,刘亮的大儿子已经十四岁,怎么个住法,只能过起日子“以后再说”。有天焉识问丹珏,什么时候把他做无期徒刑犯的事告诉刘亮,丹珏眉头一皱,说:“以后再说吧。”很可能这就是焉识见了刘亮紧张的原因。那段无期徒刑就像埋在这家里的地雷,总有一天会被踏响。

没有了学生,焉识干家务之外的所有时间都可以用来誊写他用记忆带出大荒草漠的书稿。也就是这个时候,他的视力退化了。诊断似是而非:神经性失明。好在这种失明是慢性的,他将一点点地从光明走入黑暗。进入彻底的黑暗也许需要两年,但如果他能很俭省地用眼的话,也许他还有五六年的视力。

焉识对医生笑笑说:“没关系,看起来是我先死,然后再失明。”

是学锋陪他去看眼科医生的。大学毕业后学锋被分配到一家文学杂志社当编辑,不用按时上下班,笼络好几个作者就行。并且,读那些知名作者的作品大长了她的志气,大增了她自己当作者的信心。她把这个抱负憋在心里,根本不跟父母说。父母催她以哥哥为榜样,出国读硕士、博士,她就用“以后再说”打发他们。

看了眼科医生出来,学锋很久不说话。她为祖父操心他的书稿。

“怎么不响呢?”祖父注意到了沉默许久的孙女。

“我来帮你抄稿子吧。”学锋说。

她没有想到自己会突然来这么一句。

祖父也没有想到孙女对他怀有这么多同情,对他的书稿如此心重。

“这些稿子肯定不会在你们的杂志上发表的。”祖父说。

“我晓得。”孙女说。

“那你说,我写它们做什么?”

“写给我的呀。”

“还有呢?”

祖父和孙女的年龄差距很大,导致他拿那种跟幼儿园小朋友的方式跟她讲话。

“是写给恩奶的。”

焉识笑了。小朋友真是善解人意啊。

从这天起,学锋每天都来帮祖父抄写书稿。祖父背诵他储存在记忆中的文字,学锋把它们如实写到纸上,标点都不改动。“感叹号。……等一下,还是句号吧,句号更好。”祖父会这样说。

时不时地,学锋会为祖父的叙述流下眼泪。也有一些时候,学锋被故事逗得咯咯直乐。

就在祖孙俩忙着誊写稿子的同时,二楼的大房里日新月异,搬进了新买的双人床 ,又搬进一套刘亮自制的“罗马尼亚式”家具。丹珏已经开始稀疏的卷发被染得乌黑,牙齿却被洗得煞白。冯主任也好,冯教授也好,最终还是做了刘太太。三个孩子中两个小的已经住过来了,暂时跟刘亮挤在丹珏隔壁的十五平方里。这天刘亮在晚饭前问丹珏说:“子烨不是说过,还是请爹爹跟他们去住吗?”他停止称呼焉识为“伯父”,改口为“爹爹”了。

丹珏眉头皱起说:“以后再说吧。”

刘亮还想说什么,但没有说出口。丹珏用眼光制止他了:当着老头的面,就谈重新安置他的问题,太穷凶极恶了吧?

这是丹珏和刘亮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的头天晚上。领了结婚证,他们要去到桂林度蜜月,这样可以躲过请客送礼闹洞房那一关。丹珏虽然分享了一些刘亮一家的通俗幸福,但闹洞房她还是玩命抵制。刘亮的父母当晚来了,带了几饭盒菜和两位表亲。焉识照本宣科地做了一个佛跳墙,子烨买了两个菜一瓶酒,这样就凑成了一个盛大家宴。学锋是最后一个赴宴者,看看八仙桌接纳不了她,便和刘家的三个孩子以及祖父一起到厨房另开一桌。丹珏问了子烨几次,钱爱月怎么还不来,子烨回答得含含糊糊。

“到底出了什么事?”丹珏把哥哥拉到厨房门口小声问道。

“没啥事。”

“要离婚啊?”丹珏笑嘻嘻的。她知道只要这样一激,哥哥的实话就会脱口而出。

“瞎讲!今天我不想带她来!”

“为什么?”

“我就是……我碰到咪咪了。”

丹珏不说话了。这个哥哥浑身老茧就是心上那一小块地方没长茧,为咪咪保持着鲜嫩滴血。丹珏很了解哥哥。她哥哥太爱咪咪了,那样多的爱就是给一百个女人也受用不完。跟咪咪的偶遇,往他心里的创面上撒了一大把咸盐加辣椒。咪咪的不变样不走形让他自惭形秽。咪咪迎面走来,旁边一个年轻姑娘一定是她的女儿。但咪咪更加漂亮动人。见了咪咪之后,他无法马上跟爱月相处,所以今天他要做一晚上独身者。子烨悲哀地跟丹珏感叹,自己走样走到什么程度了?连咪咪都认不得他了。而他愿意这样变吗?他变成这样不能怪他。要怪就怪他们这位父亲。

丹珏对他使眼色,叫他捏着点喉咙,父亲和刘亮的孩子都在厨房里吃饭。

“这有什么?我又不是背着他讲这样的话!我当面不知道讲了多少次!”子烨说。

丹珏不再理他,回到客厅招呼刘亮家的长辈去了。子烨稍微等了一下,想等情绪好转再进去,但他马上发现一个人站在两个门之间情绪越来越坏,也就跟着丹珏走进去。刘亮见子烨进来,一杯白酒“砰”地顿在他面前的桌面上。刘亮一喝起白酒就喝出工人阶级的本色来了,喝得豪放挥洒,吵吵闹闹,每喝一杯酒都跟对手斤斤计较:“你的不满!不算!……我干了,你没干!……你赖皮!喝半杯漏半杯!”

喝到大家都大度,都自顾自敞开来喝了,刘亮突然说:“子烨,你上次说要把我老泰山接过去住的,是吧?”

这时候丹珏恰好离席,到厨房去看看父亲和孩子们吃得如何。

刘家姆妈和阿爸都停下筷子,一声不吱,满嘴的菜原地搁置。

“怎么了?”子烨说。

“没怎么。就是丹珏不相信你答应过要请老太爷到你们家住。我跟她说,是你主动说的。”

“我是主动说的。”

“所以你跟你妹妹讲讲清楚。我没有赶老太爷的意思哦。”

刘家二老嘴里的菜还是原封不动地搁置在牙齿和牙齿或者上膛和舌头之间。

子烨的脸由红而紫,而黑。假如此刻是学锋兄妹在场,看见黑了脸的父亲一定撒腿就跑。这是父亲在打哑雷,紧接着拳头或斥骂就会如暴雨一样下来。子烨碍着两个七十岁的老人在场,也顾及到明天是妹妹的喜日――她活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嫁人,第一次摘掉老小姐的帽子,所以他忍了。又喝了两口闷酒,子烨还是子烨,还击开始了,只不过变个方式。

“我妹妹跟老太爷的感情好得很,我带老太爷走她是舍不得的。”他一张脸笑得稀里糊涂。

“你们家比我们家大呀!我们这么多孩子,老大都十四了,不能总跟两个妹妹住一间房间!”刘亮说。

丹珏刚刚从厨房进来。她是听到了他们刚才的话才赶过来的。她早就知道在刘亮眼里她的住房条件给她的脸减去了几根皱纹,但她没有料到,在刘亮看来房子比自己漂亮那么多。她喜欢刘亮,但憎恶刘亮的市侩内心。她但愿在以后的日子里,那份喜欢能战胜憎恶。

“小囡囡,你是不舍得老太爷住到我家去的。”子烨说。

子烨这种替人说话的腔调让刘亮火了。

刘亮说:“住到你们家,也省得你们把脏床 单脏衣服拎来拎去,不嫌重吗?”

“刘亮!”丹珏小声但厉声地呵斥。

子烨到底是陆家骨血,在这种场合还是要体面的。他对妹妹笑笑,表示刘亮不会得罪他,他和她几十年的患难兄妹,什么都有数,什么也离间不了。

子烨说:“我倒是想请老太爷帮忙照管一下家务。但是我们那个居委会不喜欢我们家老太爷。”

刘亮姆妈问:“为什么?”

子烨说:“整天盯着老太爷,连小孩子都汇报他。”

刘亮阿爸问:“为什么呢?”

子烨说:“有一次老太爷跟几个学生说,光学雷锋是学不到真学问的。居委会就到处调查老太爷的背景。你们都知道那些居委会神通有多广大。”

刘亮母亲说:“对呀,居委会是一级组织嘛,就像当年妇救会!”她自己就是这个组织的成员。

刘亮问:“居委会调查出什么来了?”

子烨说:“那你们最好去问她们。反正她们调查过后就不喜欢我们老太爷了。”

刘家的几个人一声不吭。

子烨说:“我们陆家原来是有房产的。我们老爷子为了我母亲把那套房产要回来一部分,调换到这里。所以千万不要搞错,冯丹珏这套房里有一部分是老爷子自己带来的陆家祖产。”

这句话说完,子烨就跟上完一节大课似的,大而化之地跟屋里所有人挥挥手,走了。楼梯上马上就是一串醉酒的脚步,轻轻重重地远去。

等到刘亮和丹珏结束了五天的蜜月,从桂林回到上海,刘亮的三个孩子也就成了丹珏的三个孩子,所以乘着一辆三轮货车搬着所有衣服被褥到了丹珏家。

这期间焉识和学锋关在小屋里,誊写回忆录和书信集。

焉识在大荒草漠上盲写那些稿子时,润色已经基本完成,所以他口述起来特别酣畅淋漓,就像话剧演员朗诵背得滚瓜烂熟的台词。三部书稿的整个誊写工作进行到1986年的7月中旬圆满收尾,一共才用了七个月时间。学锋从杂志社偷运回来十几本稿纸,现在那些细小的空格里填满了字迹,摞在桌上有两尺多高。当天晚上学锋给阿爷和自己来了个庆功会,买了一袋进口巧克力和人头马威士忌。学锋举杯时说:“阿爷,祝这两本书早日出版。”

阿爷问她有这可能没有。

“当然可能!”学锋说。“迟早。这个世纪不行,下个世纪一定能出版。”

阿爷那双视力正在减弱的眼睛转向一大摞稿纸。他不属于下个世纪。

“阿爷侬不相信?”

“我相信。就是等起来很讨厌,对吧?”

学锋想,阿爷等够了。等待某件事发生是难熬的,耗人的,等待把祖母婉喻也关在一个牢里。对于好事坏事的等待都是牢,都会剥夺你的自由 。

这时楼梯上传来三个孩子的脚步声。他们到外面乘凉回来了。刚来时三个孩子跟父亲亲密抱团 ,后来就只是他们三人亲密抱团 了。焉识心情好,打开门对孩子们说:“来,给你们好东西吃!”

三个孩子却不进来,一声不响地站在楼梯上。焉识便以他的大手抓了一大把巧克力,走出门,把巧克力放到男孩的两只手上,要他给两个妹妹公平分配去。

学锋告辞的时候是晚上九点。她走到弄堂里,见刘亮的三个孩子在紧张地交 谈。

“你们没看见他的手?看上去老龌龊!”大妹妹说。

学锋想,老阿爷的手因为高原日晒和几十年生冻疮确实很脏相的。这点不怪孩子们。

“你们知道吗?就是因为他是老罪犯!老罪犯都有一双大脏手!”哥哥说。

“我们不要吃他的糖!”小妹妹口不由心地说。

显然刘亮的父母已经去了子烨家邻里的居委会,搞清了他们亲家公的底细,并跟三个孩子交 了底。孩子们认为不管囚犯老爷爷是什么囚犯,让他们联想到的总是鬼魅陰暗,从这样一只鬼魅陰暗的手上接过的巧克力难免鬼魅。

学锋走过去,一脸的质问:“你们在瞎讲什么?”

三个孩子都看着她,脸上没有表情。背着他们的长辈,他们跟这个毫无血缘关系的“表姐”就做起完全的陌生人来了。两个妹妹都去看哥哥,让哥哥为她们当家。哥哥到底圆滑一些,过了一会儿便腼腆地笑了,话题马上切换。他跟学锋说了一声:“阿姐走啦?”两个妹妹跟着说了声“阿姐再会!”他们知道学锋是老阿爷的人,正如他们的继母丹珏也是老阿爷的人,说老阿爷坏话被学锋听到等于被丹珏听到。哥哥知道他们兄妹是父亲拖来的三个拖油瓶,在继母的领地切不可真实地做孩子,要做父亲的耳目爪牙,处处察言观色,见风使舵,使冯家天下顺利转换为刘家天下。他们甚至已经看出,尽管他们的继母顶戴这头衔那荣誉,人情处世上是个“没用场的人”。

我想这就是我太祖母冯仪芳说的“没用场”。一般此类“没用场的人”都有一身本事,误以为本事可以让他们凌驾于人,让人们有求于他们的本事,在榨取他们本事的同时,至少可以容他们清高,容他们独立自由 地过完一生。但是他们从来不懂,他们的本事孤立起来很少派得上用场,本事被榨干也没人会饶过他们,不知如何自身已陷入一堆卑琐,已经参与了勾结和纷争,失去了他们最看重的独立自由 。

我的太祖母冯仪芳说陆焉识“没用场”,正因为此。

学锋看见三个孩子回到楼里去了。她远没有想到刘亮的大儿子比她想的要圆滑得多。不止是圆滑,他已经看懂了他们这个新家庭的政治:架空冯丹珏是完成刘家当家的一个重要步骤。也许他不是有心看到这种政治的;家庭矛盾中幸存的孩子都非常早熟,养出一种畸形直觉,他那样做是直觉使然。

他领着两个妹妹上楼之后,把那些巧克力放在继外公陆焉识的门口。

让我来想象一下我祖父看到这些被退还回来的巧克力的感觉。他不相信世界上有不喜欢巧克力的孩子。孩子对他的嫌弃使他在打开的门口站了很久。楼梯上的灯泡本来瓦数就低,又蒙上了厚厚的尘垢,照在七八块包皮着锡箔纸的半圆形巧克力上,在他视力衰退的视野中晦暗地闪光。假如它们没有那一点光泽的话,他就一脚踏上去了。踏上去可能会摔倒。孩子们并没有把这种危险考虑到,他这样猜想着。他弯下腰,脊椎骨和膝盖又噼里啪啦地炸着小鞭炮,替刘亮搬运家具都没有这样响。他把捡起的巧克力放在桌上,发现它们还是软的,带着潮湿的温 暖,形状也变了,孩子们手心上的不舍都留在上面。

这个时候我父母和刘家老少成了死敌,我祖父在两条阵线之间。两条阵线不是争夺他而是推脱他。倒不完全为了房子居住,双方都怕老阿爷那不太漂亮的政治面貌经不住邻居的横看斜瞅。

1990年初春,一个年轻汉子找到我家来,说是要找陆焉识老师。年轻汉子有两个紫红的颧骨,跟老阿爷刚回到上海时的一样。我母亲打电话过去,告诉老阿爷有个姓邓 的人找过他,留了一个在上海的地址。老阿爷按照那个招待所的地址找到了姓邓 的汉子,两人在外面吃了饭。晚上阿爷来到我家,跟父母谈了一会,主要是让他们想开些,别为了陆家房产跟刘家老少计较。我父亲马上说:“我才不会跟你一样没用场!我一定要跟他们搞搞清楚的!”

陆焉识站起身,不再跟儿子理论。陆家到了子烨,总算出了个有用场的人。陆焉识在她孙女我的陪同下下了楼,走到弄堂里他说:“今天来的那个人是邓 指的小儿子,叫邓 三钢。我教他学英文,后来他考上了西北大学。这次他来上海出差。”

我说我已经猜到他是谁了。

阿爷说:“小三子现在又调回劳改农场里去了。做宣传科长呢。他爸爸生前最大的愿望就是让这个小儿子离开那里,离开得越远越好。他上大学的时候,找的爱人还是农场出去的。最近两人都调回农场了。小三子告诉我,他不会跟城里机关的人打交 道。他只能像他爸爸那样生活才舒服。”

那个大草漠上来的邓 三钢离开上海一个礼拜之后,我祖父陆焉识失踪了。

头天晚上,他的小女儿丹珏和丈夫刘亮吵了一架。为什么吵,谁也不清楚。一般来说,丹珏在做出一步退让时总会抗争一下,吵两句,但刘亮明白她最终自会听话。也许陆焉识是听见了这段争吵走开的,也许他早就蓄谋走开。清晨丹珏从房里出来上马桶间,发现父亲的房门开着,就走进去。一封信留在桌上,是给我的。信非常简单,告诉我他走了,要我转告我父母和丹珏嬢孃,他怕告辞太麻烦,所以没有告辞。以后万一在美国的丹琼嬢孃问到他,替他解释一句。随便怎样解释都行。我猜想是邓 指的小儿子给了他启发,让他意识到,草地大得随处都是自由 。

他把他的衣服带走了,还带走了我祖母冯婉喻的骨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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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小说一起走过的日子作文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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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一天天临近,莘莘学子也日渐忙碌起来,往照妖镜前一站,居然发现两根银晃晃的头发在显眼位置耀武扬威,小小年纪白了头,室友调侃道:“用脑过度,都是小说惹的祸!”我回敬了她一个白眼,“才不,与小说一起走过的日子,回味无穷,妙不可言。”

初遇,一见倾心

小学五年级的某一天,班上某个腐女带来了一本当红小说,全班女生都沸腾起来了。那本小说犹如一只落入饥饿已久的羊群中的小绵羊,几乎被每个女生翻了个遍。在我的哀求与攻略下,那本书终于辗转到了我的手中。迫不及待地翻阅,畅游小说中的美妙境界,只因看书速度堪比蜗牛,差点被踢出“书馆”。千恩万谢中,才让那本书在我手里多逗留了一个星期。捧读我的第一本小说,曲折的情节如磁铁般吸引着我,精彩的语句如魔法师填充了我的词库空白。

相依,如胶似漆

随着阅读量的增大,我的眼镜也换了好几个。乍一看,身穿超大号蓝色校服,挺斯文的一妹子;细看,却是巴掌大的小脸上架着一副黑紫色眼睛,脸儿几乎都到眼睛后边去了。阅读课看得兴正浓,神龙不见首尾的班主任到了旁边,“小语,别靠那么近,别人以为你要吃了那本书”。

历时两年,我已从“菜鸟级”跃升为“骨灰级”了,家中藏书弥漫着强烈的小说意味。沦为小说狂,出门疯玩的时间少了,渐渐地与那些爱玩的女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得到了家长老师们的点赞,而我躲进小说里,管他春与冬。鲁滨逊荒岛上与野兽的角逐、林黛玉悲戚的葬花吟、简爱捍卫自尊的心灵对白、巴黎圣母院敲钟人卡西莫多绞刑架下的壮举……结成了一张硕大无比的网,我在网中翻腾、惊喜、哭泣,小说中的人物与我连根同契,呼吸者他们的呼吸,我陶醉了……

分离,无可奈何

好花不常开,好景不常在。由于沉迷小说,我的成绩直线下降,有好几门功课亮起了红灯,我被勒令禁止出入书房,并与老妈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协议。那段时间,我只好与心爱的小说忍痛分离,埋头钻进了题山卷海中。

作业做得倦怠了,多想让小说给自己吹来一股清新的风。每每有这念头,却被老妈的火眼金睛洞察,只能作罢。心里怄了一些气,心想,我定要你们“刮目相待”。潜心修学,挑灯苦读,终于一雪前耻,期末考试成绩“大跃进”,老妈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重逢,度我成佛

解除了禁令,假期里我又可以与心爱的小说朝夕相处了,重逢的喜悦让我心花怒放。

小说看多了,自己不自觉地融入了其中。阅尽人间冷暖,也学会了珍惜拥有;领悟圣贤哲理,也抚平了自己毛躁激进的性子。现在的我,已褪去了小说狂的称号,学会理性而成熟地面对小说了,并深深地爱上了写作。闲暇之余,静静地在窗前写着,任由思绪变成一行行灵动而富有生命力的文字,恋上笔尖流转的快感,不也是一种任性么?文科成绩提高了,思辨能力强了,小说不再是爸妈眼中的“洪水猛兽”,而成了我的良师益友。

经典伴我同行,阅读点亮心灯!与小说一起走过的日子,虽有过囧途,但更多的是惬意与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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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童年》读后感

全文共 7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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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西姆。高尔基的《童年》举世闻名。在一个很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它。情绪也随着书上一行行黑色的宋体字忽起忽落……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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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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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上书本的那一刹那,似乎福贵就在我眼前,他坐在田埂上,佝偻着背,瘦骨嶙峋的身子比田边的残叶还要更单薄一些,满是泥土的裤脚被卷了起来,一长一短,两只脚踩在地上。老牛福贵回过头来“咩咩”地叫了一声,眼睛里闪露着悲凉的亮光。

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用“悲惨”二字来简单概括福贵的一生也算贴切,他一如既往地存在在这个世界上,用稀松平常的语气讲述着他鲜为人知的一生。人活着不就是希望风光时有人羡慕,成功时有人有人分享,落魄时有人扶持,失败时有人安慰吗?每个人活着都有或大或小、或远或近的目标,有奋不顾身甚至倾尽所有想要追求的理想,若只是单纯的喂饱自己,在这个世上安安静静地活着,别说日新月异的社会不会允许,就是自己也会因受不住太多的诱惑而去拼搏、去努力、去得到、去充实地活着。

世界变化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过了以光年来计算的光速了,身在动荡的四、五十年代是福贵无法选择的时代背景,解放战争、人民公社、还有包产到户,细数大大小小的各种革命,富贵总是归在“受害人”的那一类,或许正是这数不清的苦难,让他仍能用知足常乐的心态去看待自己的一生和细心感受在夹缝中生存的幸福。

《活着》最触动我的并不是福贵崎岖不平的生命轨迹,而是福贵本身,他是《活着》的灵魂,他已经成为一种意志,一种信念,让我觉得自己所认为的苦难的悲惨的经历,原来都是芝麻绿豆大的事,让我发现自己竟然活成了如此一副软弱的皮囊。熟不知生命常有缺憾,成长总有遗憾,福贵像一剂清醒剂,注射在血管里,融化在血液里,级或者每一根毛细血管,让我学会用另一种心态去看待生活。

世人总说“人生不如意之事”,可是我想真正常足了那百分之八十的苦事憾事的人是极少的。世上的人,无论身在何处,都在于周围的世界接触周旋,明争暗斗,都有自己的挣扎,当你开始抱怨社会越来越不近人情,世界越来越冷漠之时你有没有想过其实是自己承受挫折的能力越来越差了呢?你贪于安逸,贪欲享乐,才会在受到一点伤害时觉得世界不公,活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活得离主流越来越远。

活着容易,活成自己喜欢的样子,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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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小说学生读后感

全文共 8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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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读懂一本书,首先要了解作者以及他的生活时代背景,余华通过他独特的写作方式创作了《活着》这篇小说,它主要讲述了富贵一生悲欢,详细体现了富贵一生的起落剩衰。年少的富贵是富家公子,有着村里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就是因为这样满足与幸福的生活,富贵开始变得焦躁不安了。

这篇小说富贵把自己的一生生活缩成了一个故事,年少的他在自身生活习惯的影响下,烟花柳巷像无形的磁场,一步步的陷进其中。当他让青楼女子背着穿梭在大街上时,他不顾一切,包括他妻子的父亲。但他从未想过此刻的逍遥只是昙花一现。人总是在自由中忘乎所以,放浪形骸,当一切浮华都成为过去时,繁华也就悄然无息了,富贵不知道自己正在给自己挖陷阱,而这一陷再也没出来过。

俗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他这一生虽然很可怜,但都是他自己一手酿成的。赌城上的输赢就像梦一般若真若幻,他不知道自己正在输掉自己的一生。叹息之余我感叹人生换位的易,富贵不再是富少了。其实人表面的平静是虚伪的,人内心的惊涛骇浪才是真实的,富贵父亲的死恰恰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

人一旦霉运当头时屋漏偏逢连阴雨,父亲的死悲气氛还未退却,又增加了一份妻离之痛,紧接着家珍的父亲锣鼓张声夺走了自己的女儿,同时带走了未出生的孩子。这充分体现了男人一旦倾家荡产后就少了拥有时的霸气,他亲眼看着妻子的离去,整个世界都奔溃了,只好自己一人默默种着人家给的五亩地养活着一家人。人往往在活的自在的时候不安分的活,而在难以活下去的时候又要竭力的活下去,所以他得靠自己生存,学会了耕地,学会了自己做饭等,从他母亲的过世,女儿的离开,妻子过世以及最后儿子的过世,妻离子散正是真实的写照。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讲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坚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每个人的生活都不一样,自己的生活别人不会懂,别人的生活自己也不用刻意去懂,但我们一定要把握好自己的人生,切不能犯下不可回转的大错,但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要勇敢坚强的活下去,不要惧怕死亡,上帝给我们关上一个窗户的同时就会打开另一个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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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呼兰河传》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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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萧红的《呼兰河传》,我感触很深。它以萧红小时候的角度来写,写出了呼兰河的风土人情。这本书的语言看似平淡,其实隐藏了人世间的心酸苦涩,细嚼起来无不浸在其中。

让我印象最深的是小团圆媳妇的婆婆。她愚笨无知,竟认为婆婆打媳妇是应该的。因为小团圆媳妇不怕羞,太大方,长得又高,吃饭吃三碗,她就要教训小团圆媳妇。她把小团圆媳妇打伤了,打病了,就请来跳大神的跳跳大神,赔了五十吊钱给云游真人医一医,直到把媳妇折磨而死为止。

这让我想到弟弟出生前发生的事。在弟弟出生前几天,奶奶在老家请了个算命先生,说是正月初六初七是个大吉日,这个吉时生的孩子会又聪明又勇敢。奶奶信以为真,还特地上庙里祭拜了一番。初五晚上,妈妈突然感到肚子很疼,很胀,爸爸正准备送妈妈去医院,奶奶连忙劝住,说等到明天再上医院,那个日子吉利,生出来的孩子聪明。可是过了大约一个小时,妈妈肚子里的羊水破了,吓得爸爸连忙叫救护车送妈妈去医院。手术过后,医生告诉我们,幸亏来得及时,不然妈妈肚子里的羊水流光了,那弟弟可就危险了。

奶奶希望弟弟能健康聪明又活泼,可是却没有考虑实际情况,一味地相信算命先生的话,就像书中小团圆媳妇的婆婆,直到媳妇被活活折磨死了,也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她的无知让人觉得可怜又可恨。

《呼兰河传》这本书,虽然反映了当时社会崇尚迷信的风气,斥责当时人们冷漠的生活态度。但它又是一本难得的散文叙事大作,像一首叙事诗,讲述着作者在童年难以忘怀的往事。

《呼兰河传》不仅是一首诗,还是一首悲喜交加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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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6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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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通过描写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国的争霸之事,体现了天下大势久分必合,合久必分的真理。

《三国演义》成功地塑造了许多个性鲜明的人物。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同的性格,作者刻画得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可以说关羽是义的诠释。

那么,诸葛亮就是智的化身。虽然他没有成功扭转三国归晋的结局,但他成功改变了三国。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系着成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相信成功一定会不远的。当我们羡慕地看着别人成功时,往往忽略了他在成功的道路上付出的艰辛。

其实没有最后的胜者,也没有失败者。司马炎不是,曹操也不是,刘备孙权也不是失败者。他们都在自己的舞台上,绽放出他们最绚丽的光彩。

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耳边仿佛又传来了这句富有哲理的话,使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让我们用心去读《三国》,品《三国》,道《三国》,用心去感受三国的史诗,感受它的悲壮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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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零一夜》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2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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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近读了一本书——《一千零一夜》,这本书使我一生受用。《一千零一夜》这本书讲了很久以前有一个国王,他每天都让他的丞相给他找一个美女,第二天就把她给杀了因此当地的人都把女儿送到外到地去,直到有一天他再也找不到女孩了这时候他的女儿看出了爸爸的心事说:

“爸爸让我去吧,我会战胜困难的。”爸爸一开始不同意,可在女儿的一再要求下父亲勉强同意了。就这样那个女孩给国王讲了一晚的故事,可第二天女孩总说:“国王我有一些忘了让我回去想一下。”国王每天就这样放了他。过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就被这个女孩感动了,不再做以前的错事了。

读了《一千零一夜》让我明白了:知识和智慧可以战胜一切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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