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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我们看海去作文

全文共 6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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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这是小说《城南旧事》中《我们看海去》那个章节里的一首小诗。与主人公小英子一样,我也特别喜欢这首诗。

《我们看海去》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小英子因为捡球,发现了躲在荒园里的神秘人,并与他成为了朋友。神秘人为了供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英子觉得他很善良,但又分不清他是好人还是坏人。后来警察抓走了这个人,英子非常难过。我也很难过,那个小偷并不想偷东西,是被生活所迫,是为了可以让弟弟读书才去偷东西的。我想现在也有很多人,也是因为生活所迫才去做一些自己并不喜欢的事吧。

《城南旧事》中还写了其它几个故事:疯女人秀贞一直在找自己的孩子;聪明的小英子促成兰姨娘和徳先叔成为夫妻;英子的保姆宋妈一直在英子家做工,却失去了自己的两个孩子。这些人的遭遇总是让我心疼不已。就像书里说的那样,“小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她从来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我也是在小英子的世界里进进出出,看着生活在那时候社会底层人们的悲欢离合。我也很喜欢小英子,她纯洁、善良、富有爱心和正义感。

《城南旧事》虽然短,但是非常感人。那首《我们看海去》总在我的耳边回响:“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

[小说我们看海去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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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魂_小说作文

全文共 122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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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城县城位于锡脚下,隽水、秀水河汇合处之内侧,城墙高一丈五、上宽六尺可走马车、是用长三尺、高一尺的条石与大青砖砌成,牢固得象一个堡垒。由于地处复杂,兵荒马乱,土匪出没无常,打家劫舍,于1575年开始修筑城墙,经过几任知县的扩建修葺,到今天已是坚不可摧。城内一条主街宽五丈、南北走向,出南门过秀水河,北出隽水河。主街中段向东二十多丈路,有一座关帝庙,建于1832年秋、占地一亩,在周围低矮的平房中间,大有鹤立鸡群之势。大门对联“扬鞭慷慨莅中原妖氛除时寰宇靖握刀忠精拯苍天百姓此刻无啼痕”大揩字龙飞凤舞,出自哪位高手、无从考究。但油柒大多己经剥落,部分字迹已经难以辩认。正堂安放一座身着战袍、手握大刀的红面关公泥塑像,但已布满蜘蛛网,关公爷安祥的脸上一边红一边黑,不知是悲还是怒,手握的只是一根木棒。堂屋里的雕梁画栋、已经非常陈旧粘满灰尘。但仍可看出昔日的辉煌,香火旺盛,景象繁荣。庙祝熬不过饥寒、也不知什么时候圈铺盖回家了,硕大的堂屋显得格外清冷空荡。在这灾重及兵荒马乱的年代,寒冷、饥饿及死亡时时都在威胁着人们,也难怪鲜有人光顾这里了。

关帝庙西厢房有一些简单的行李,两条长橙上放一块旧门板,上面放了一床单薄的旧棉絮,靠窗户,有一个小灶,还有刀、板等做糕点的一些简单工具,旁边有一个箩筐,从箩筐里经常传出窸窣的响声,给这庙里带来一丝丝生气。箩筐里坐着一个瘦弱的小男孩,箩筐底垫些稻草,上盖半床旧棉絮。在这寒冷的天气,箩筐里既是他的活动场所,又是他的床铺。小男孩他叫山璞、今年不到三岁,父亲天不亮就出城去卖糕点或给别人干活,到现在还没回来,他已经快一天未吃饭了,在他那苍白消瘦的脸上,充满倦容,单薄的身子不住地直打颤,但他眉宇里充满睿智和刚毅,这个本该亨受家庭的温馨和父母的关爱年龄,但却遍尝人间苍伤,承受人间生存极限的压力和考验,和父亲一起承担家里的种种不幸。

小山璞的父亲姓黎名长庚、今年四十二岁,由于生活的负荷太重,背已驼、看上去象已经六十多岁的老人了。父亲为了还债,总是想多卖点糕点或给别人打短工,希望多赚点钱,今天城门提前关闭,父亲回城已经是不可能了。小山璞也只好在这寒冷和饥饿中,度过这一天一夜。这三个月来、类似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偶尔也有人来给关帝爷上香、放些供品,开始小山璞不敢伸手,这些点点心都成了耗子的美食,后来小山璞经不住饥饿和点心诱惑,也搬来小板櫈、爬上案桌饱餐一顿,但这种情况一月难得几次。

三个月前、父亲黎长庚带小山璞离家外出打短工、卖糕点。挑担箩筐,一头坐着小山璞、一边是作糕点的简单工具和一些糕点。这些糕点每一块可是掐着手指算了又算,指望卖了它们用来还债的,即使饿得头发昏,小山璞也不曾向父亲要一块来品偿。父子俩风里来雨里去,餐风宿露,走村串户畈卖糕点或帮人干活。由于小山璞体弱感受了风寒,出现咳嗽、发烧,吃了几付中药也不见好,自从发现关帝庙无人看管,为避风寒且暂时安顿下来,小山璞的病也慢慢好起来,但本来十分单薄身体也就更加虚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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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凶网_小说作文

全文共 17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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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伯,这是什么地方。”王六爬到窗口问停在外面的老头。

“我也不知道,我在这片大海飘流了很多年了,但从来都没见过陆地,每天都是大雾弥天,从来都没有消散过。”老头无奈地叹了口气。

望着外面厚厚的漫天大雾,象盖了一层灰衣似的世界,王六只觉得毛骨悚然,他望了望朦胧一片的大雾天空问“天空从来都没有睛朗过。”

“从来都没有,只有无边无际的大雾和海面,你是我见到的第一个人,也是我见到的第一间在大海中飘流的房子。”

“你是什么时候来到这里的。”

老头费劲地想了很久,他闭上双眼皱起了眉头“好象是很久以前的事,有很多人,很乱,好象发生了很严重的灾难,不过我实在想不起我是怎样来到这个可怕的大雾水世界,也想不起以前到底发生过什么事。”

“不,你说的语言跟我们一样,这证明一件事,我们来自同一个世界,我们不是无缘无故来到这里的,有些混蛋把我们送到了这里,我不知道它们是什么,但既然我们可以来,也就是说我们也可以回去,只要我们找到途径。”王六依然坚信自己可以走出去。

“我看我们还是先离开这里,看看有没有其他出路。”林七提议。

“不,这样我们就会中计,就会永远迷失在这片大雾水世界,”王六拉了拉大伯道“大伯,你进来吧。”

“可呆在这里也没有,难道我们再砸一次电脑就可以回去。”林七不满地发泄。

“不,我相信暗号就在这房间,只要它还在,我们就一定可以回去。”王六指了指房间道。

“奇怪,这房间我好象见过。”老头从窗口爬进来后望了一下四周道。

王六走到变成了墙壁的房门前端详起来,他摸了摸墙壁道“也许这就是暗号。”

“开什么玩笑,它已经变成了墙壁,白痴。”林七诅咒了起来。

“只要我们相信,它就是门。”王六闭上双眼把头低下就是一冲,“啊”一声惨叫,他的头被撞得鲜血淋漓,皮开肉绽。

“我都说过没用,你又不相信。”林七哈哈大笑了起来。

眼冒金星的王六抬头一看,那扇门的地方依然是一片固定的墙壁,没有任何变化。

“不知为什么,这房间我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老头蹒跚着在房间踱来踱去。

“见鬼,”王六用手紧紧捂着头部叫了起来,他喘了喘气再将事情从头到尾想了一遍,他突然好象想到了什么,他站了起来道“我明白了,那些暗号可能是一连串有顺序的,是一个连着一个的。”

“你不是撞歪了脑吧!”林七拍了拍王六的头道“面对现实吧,我们已经回不去了。”

“我刚才错了,也许砸电脑就是第一个暗号。”王六回到林七的房间举起铁锤对着电脑就是一砸,“澎”一声巨响,天哪,四周的墙壁天花马上全结上了一层白色的冰霜,周围一下子冷了下来,林七和老头向窗外一看,天哪,漫天大雾全消失了,整个海面全结成了冰,变成了一片一望无际的大冰原,就好象一面光滑无边的镜子在深蓝色的睛空下无边无际地铺开,一直铺到地平线上。

“很冷,太冷了。”老头叫了起来“我的船不见了。”他发现窗外的那条帆船不见了。

“刚才在砸电脑前我们曾经觉得很冷,林七,你还记得吗?其实那时我们已经掉到了另外一个空间,只是我们没有在意,“王六露出了胜利的表情“我们解开了第一个暗号,跟着就是第二个。”

“那第二个暗号在什么地方。”林七问。

“就是那扇门,我一进来时就发现你的房间特别冷,所以这扇门就是第二个暗号,它就是这个地狱世界同我们那个世界的链接点,这就是为什么我一进入你的房间就发现你的墙壁全结上了一层白霜的原因,当时我们已经到了另外一个世界,跟着我们砸电脑,只是让我们进入了这个地狱世界的第二层,如果我们没有及时发现,弄不好还会掉进第三层,到时想出来就会难上加难。”

“这么说现在只要我们穿过这堵墙,我们就可以回去。”林七开始兴奋起来。

“是的,傻小子,老人优先。”王六向那个神情呆板的老头作了个请的手势。

“你叫我穿过那堵墙。”老头有些不高兴“年轻人,想自杀也不用这么无聊,你以为我会这么蠢当你的试验品。”

“那我只好爬头了。”王六闭上双眼,伸出双手向变成墙壁的大门处伸去,天哪,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他的手竟然穿过了墙壁,伸了进去“现在我们回到了第一层的地狱世界,所以它的暗号重新灵验了,快跟着我。”一讲完,王六竟直穿过了墙壁钻了出去。

林七和老头见状也跟着闭上了双眼穿过去,奇迹,他们竟然穿过了厚厚的墙壁,当他们穿越成功后都大叫了起来“成功了,成功了。”

“还有暗号。”王六沮丧的声音传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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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的复仇_小说作文

全文共 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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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仇在南美洲有个亚马逊河,河水清凌凌的,河畔鸟语花香,这有着无数的动物在此定居。因此,这个热带雨林成了当地猎人的致富场所。

一天,一个猎人来到森林。忽然,他看到一只公狼在一个洞口徘徊,他猜想那洞中一定有小狼。于是,他举起猎枪,瞄准公狼。“砰”的一枪公狼倒在了血泊之中。随后,他便走入洞中,发现洞中有5只小浪。他想:母狼一会儿就回来了,此地不能久留,便抱着5只小狼,扛着公狼走了。

猎人刚走,母狼便回来了。她发现自己的孩子和丈夫都不见了便急忙跑出洞去。发现猎人坐着小木船向下游划去,心中充满了复仇的意念。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猎人再度来到森林,希望像上次那样满载而归。但这次可没那么幸运了--他迷路了。到了晚上,他仍然没有找到回家的路。他只好倚靠在一棵树上过夜。这时,周围不知什么地方响起了“呜、呜”的狼叫声。在这空旷寂静的山谷中,是那么的阴森可怕,使猎人感到无比恐惧。他紧紧地握着手中的枪,想使自己更加安全。最后,他还是睡着了。

第二天,猎人发现自己安然无恙,但猎枪却不见了。没有了猎枪,自己的人身安全就时刻受到威胁。他突然看到了那只狼仇恨的眼睛,猎人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发疯似的向前跑去。他那急促的跑步声、大口大口的喘气声,更助长了在他身后的狼的威风。

他跑到亚马逊河边,希望能找到自己的小木船。但是,他找遍了自已所能看到的河面,仍然没有找到。猎人彻底绝望了。这时,他转过身来,发现自己已经被6只狼包围了。在那6只狼的中间是那只失去丈夫和孩子的母狼。“哈哈哈哈…”猎人一阵狂笑,向着苍天喊道:“上帝啊,我真是自作自受啊!”…

那只母狼仍然动不动地站在原地。在它凶恶的目光中分明闪烁着晶莹的泪花,它想起了丈夫和孩子… 指导老师:乔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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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天_小说作文

全文共 10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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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热烈祝贺千凌同学荣获全国物理竞赛一等奖!大家鼓掌啊!”班主任秦老师一脸笑容的对大家说。

台下立刻响起雷鸣般的掌声。千凌红着脸坐在座位上,把头埋了下去,腼腆地笑着。这种场面她是经历多了,尤其上初中以来,小至学校,大至全国,各种各样的奖她是拿遍了。她一直是秦老师的得意门生,所以这些日子来他脸上特有光。

“铃——”下课了。老师刚刚走出教室。教室立刻炸开了锅,大家唧唧喳喳的热烈讨论着王菲究竟比谢霆锋大几岁,还有的在教室里追逐嬉戏。千凌一向是不参与她们,只是静静的看着她们,静静的看着。阳光洒在她的身上,美。

千凌就是这样的女孩,忧郁,沉静。

“天上的神仙?你们都睡了吗?我知道现在这么晚了,打扰你们是不对的,但有一个问题使我真的很苦恼。我们为什么要做孩子啊?我是真的很不想做孩子。因为,做孩子好累好累啊。要写一大堆的作业,我得拼命去写才不会挨骂,虽然现在已经12点了;做孩子要时刻都听大人的话,即使在他们错了的情况下;做孩子要学乖,很乖很乖才可以,不然没有人会喜欢你。真的好累,神仙,我可以不做孩子了吗?”

————摘自千凌日记

千凌在日记里写的总是很幼稚,因为她本来就很单纯。

* * * * * * * * *

(3)

“距离中考还有43天”几个红色的大字醒目的映入眼帘,秦老师自己掏钱请人在教室后面粘了这几个大字,希望它对同学是一种激励。而千凌觉得它是那样刺眼,坐在位置上,感到背后凉风袭来,直钻入到领口里去了,她不由得打了个寒战。

说实话,千凌是很担心中考的,甚至是——恐惧。她害怕自己万一失误,她害怕看到母亲那泪水纵横的脸,她害怕看到老师失望的身影,她害怕看到同学们眼中露出的疑惑……她害怕。

千凌内心很空虚,她真的很寂寞,因为她没有朋友,更没有知心的朋友。因为在别人眼中,她是那样的优秀,那样的孤傲和美丽,那样的高高在上,骄傲的像一只孔雀。所以,千凌一肚子的心里话只有全都向日记倾诉,她有写日记的习惯,而且真的是日日记,都很长,写的密密麻麻。她的日记都带锁,她不是不信任母亲,而是她害怕母亲知道,她面对的,又是无声的流泪。

“喜欢蓝色,真的好喜欢,因为它是天空的颜色,鸟儿喜欢这种颜色,我也喜欢。我爱它,爱它的澄澈,爱它的空灵,爱它的纯洁,爱它的清爽。天空——对我来说真的只是遥远而美丽的梦。它是那么神秘,我好想拥抱它,而我却不能,因为我没有鸟儿那自由的翅膀,我不能飞。”

————摘自千凌日记

天空——每个人都想投入它的怀抱,然而我们永远不是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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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秧歌》小说剧情介绍

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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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昆嵛山到战场泊,从地雷战到许世友抗战……整部《大秧歌》电视剧涵盖了烟台这片热土上几乎所有经典的抗战故事,可谓是一部盛大的胶东抗战史诗。“题材扩充过程中,我们被各种抗战故事所包围,这也是这部作品今天得以面世的重要基础。”夏仁胜回忆说,郭靖宇导演对内容扩充的一大要求就是———讲故事。为此,市委宣传部多位负责人多次专程赶往北京,逮住郭靖宇就讲故事;还有一些已退居二线的老领导一次次补充抗战素材;海阳当地文化馆原馆长于春华亲自带着剧组到基层搜集故事;村里老人将剧组人员引到热炕头讲起他们所知晓的那段历史……

夏仁胜说,整部电视剧剧本形成过程中,他们搜集到的胶东抗战故事不下100个,无论是相关部门负责人还是已退居二线的老领导或者是村头抽烟的老兵,他们都成了小说素材的提供者,都是整部抗战史诗的书写者。

正是这来自生活、来自基层的素材积累,让《大秧歌》保持了朴实与真挚,也多了几分厚重。“有人问我《大秧歌》与其他抗战剧最大的区别在哪里,我想就是我们融入了更多真真切切的胶东故事,加入了老百姓活生生的生活,也夹杂着丰富的恩怨情仇。”在抗战剧层出不穷的当下,夏仁胜始终保持理性,他告诉记者———《大秧歌》来自生活、来自基层、来自胶东抗战历史,并最大限度地反映了胶东红色文化,所以它最大的特点就是“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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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在面包树的女人小说改编电视剧结局

全文共 13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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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正在热播电视剧《长在面包上的女人》男女主角程韵、林方文由黄宗泽、唐嫣主演,该剧开播以后很多看过小说的网友好奇电视剧的结局会不会和小说一样。该剧现正在热播,剧情人设基本延续了小说,但是在细节方面应该会有一些改编。《面包树上的女人》大结局是什么,程韵和林方文在一起了吗也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到底结局如何呢?

《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改编自张小娴新小说作品,该剧讲述了女主角程韵以及她的两个好朋友宋迪之、沈光蕙在情感路上经历的坎坷和难忘的故事。三个单纯的女孩面对物质的考验,做出了不同的选择,各自为了寻找属于自己的爱情而努力。特别是唐嫣饰演的女主角程韵遇到了男主角林方文以后,开始了人生一系列的转变,最终两人在经历了各种坎坷以后重新走在了一起,但是彼此已经不是当年认识的那个单纯的年轻人了。

《面包树上的女人》电视剧结局应该会延续小说结局,那么小说结局是什么呢?在小说终结篇《流浪的面包树》当中,讲述了程韵和林方文的最终结局,林方文在一个小岛上过着属于自己的安静的生活。程韵以为林方文死了,所以在林方文出事情以后就和韩星宇分手了。韩星宇是程韵在林方文以后又遇见的一个人。还有葛米尔生病去世了,而程韵最后和谁在一起呢?这部分说的很模糊,好像是和暗恋她的房东在一起了,房东是谁?据说是她的一个小学同学。最后,程韵得知林放没有死的消息,但是两个人已经是错过了,不仅程韵有了自己的新生活,林放也有了自己的家庭,所以结局还是很虐心的。

《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是一个充满思考的小说,爱情在物质、家庭面前往往显得很脆弱,而女主角程韵作为一位对爱情充满幻想的浪漫女孩,她最想得到的爱情是单纯的没有任何杂质的。但是遇到了林方文以后,注定了她的爱情路上不会平坦。《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男主角林方文是一个内敛忧郁的作词人,他虽然喜欢程韵但是两人之间的各种误会让他逐渐失去了安全感,程韵可以给他温暖和快乐,但是却给不了她要的安全感,从小失去家庭温暖的林方文最需要的就是一份稳固、坚定的安全感,而浪漫的程韵扎起很多时候不会让他有这种感觉。所以两个人注定会分开。

《长在面包树上的女人》之所以受欢迎,是因为它的故事情节真实曲折,男女主角感情复杂虐心,但是又摆脱了一般烂俗的偶像剧的结局设定,灰姑娘、白马王子的常见情节在这里没有,取而代之的是对于爱情与现实的一种思考,它非常的贴近现实,也很容易让观众产生共鸣。淡雅、疼痛、流离是张小娴小说的一大特点,这部剧也不例外。虽然最后男女主角程韵和林方文没有幸福的走在一起,但是它留给大家的思考远远比大圆满结局要深刻的多。

电视剧《面包树上的女人》的大结局预测应该会延续小说结局,算是一个悲伤的结局,是一个彼此错过的故事。那么小说结局是什么呢?在小说终结篇《流浪的面包树》当中,讲述了程韵和林方文的最终结局,林方文在一个小岛上过着属于自己的安静的生活。程韵以为林方文死了,所以在林方文出事情以后就和韩星宇分手了。韩星宇是程韵在林方文以后又遇见的一个人。而程韵最后和谁在一起呢?这部分说的很模糊,好像是和暗恋她的房东在一起了,房东是谁?据说是她的一个小学同学。最后,程韵得知林放没有死的消息,但是两个人已经是错过了,不仅程韵有了自己的新生活,林放也有了自己的家庭,所以结局还是很虐心的,虽然说爱是成全,但是最终还是错过了彼此,是一个忧伤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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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长篇小说的写作技巧

全文共 56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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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小说是依托网络基础平台,由网络作家发表的小说。它是随着网络的快速发展而出现的一种新兴小说类型。小编收集了网络长篇小说的写作技巧,欢迎阅读。

一、要强化写作的难度

当代小说普遍越写越轻、越写越粗糙,很多小说都是作家闭门造车的结果:从经验层面上说,没有生机勃勃的细节和场景;从精神层面上说,没有自身的体验和心灵的说服力——苍白和虚假,几乎成了当代小说写作的通病。消费潮流在过度地消耗小说,小说写作已经失去难度。没有难度的写作,不过是一种平庸的复制——无论是经验的自我重复,还是精神的变相克隆,都意味着对写作的创造精神的放弃。重申写作的难度(艺术的难度和心灵的难度),就意味着作家必须对艺术世界有独特的发现,对人性世界有崭新的认识,因为小说写作的使命并不仅仅是讲一个故事,它还需要完成一种故事精神,还需要书写广大的世道人心,从而为当下的生存境遇作证。然而,就当下的长篇写作的现状而言,叙事上的探索几乎已经停止,写作似乎演变成了一种经验的较量。一些能对经验进行精细摹写的作品大行其道,但很少人会去追问:在这些经验的下面,作家对世界、对人心究竟有多少新的发现?比如,毕飞宇的写作才华是显著的,他的《玉米》就以精细著称,获誉良多,大概是受了外界的鼓舞,毕飞宇近年的写作,包括他新出版的长篇小说《平原》,都往《玉米》的路子上用力,可在我看来,他之前的《青衣》,无论是对存在的发现还是对人心的洞察,都远在《玉米》之上——毕飞宇如果选择的是沿着《青衣》的写作路子往下走,他的成就我想会大得多,因为《青衣》是真正对人性的书写有创见的小说;而如何获得写作创见,许多时候,就是一个作家所面临的最大的写作难度。长篇小说尤其如此。它的核心品质,任何时候都应该是复杂和丰富,而不是一些作家所说的简单和直接;一旦取消长篇小说在精神书写上的复杂性和在人性展开上的丰富性,也就取消了它在写作上的难度,这样,长篇小说的泛滥也就不足为奇了。

二、要扩展经验的边界

尽管本雅明在二十世纪上半叶就预言经验已经“贫乏”和“贬值”,并对故事表现出了强烈的不信任,但随着消费主义的迅猛崛起,经验和故事在小说写作中的地位依然牢不可破。只是,在这些盛行的挂着个人标签的经验丛林中,许多的“个人经验”,都带着公共价值的烙印,它并没有脱离某些思想总体性的支配。正因为如此,今天的长篇小说才会呈现出那么多相类似的经验类型——无非是身体的或肉欲的,官场的或商场的,野史或者传奇;不仅经验投合了市场的趣味,就连经验推进的方式都大同小异。相反,二十世纪中国那些沉痛的现实却少有人正面触及。胡适在《建设的文学革命论》一文中说:“近人的小说材料,只有三种:一种是官场,一种是妓女,一种是不官而官,非妓而妓的中等社会,(留学生女学生之可作小说材料者,亦附此类。)除此之外,别无材料。”

今天的小说材料,又何尝不是翻来覆去地用这三种?

“除此之外,别无材料”之困境,在当下的长篇小说界,反而有越发严重的趋势。当作家那点有限的个人记忆、个人秘史被腾空之后,写作将何以为继?当“作小说的人的报酬也丰富起来了”、作家的生活日益优越之后,他和自己身外那更广阔的现实如何再建立起亲密、内在的关系?或许因为看到了这一危机,我才特别推崇像莫言的《檀香刑》和贾平凹的《秦腔》这样的长篇:莫言处理的是他没有经历过的历史事件,贾平凹所写的是他已经远离多年的乡土生活,但都写得逼真而惊心动魄——他们对自己的叙事对象,显然是下了苦功去研究的。这样的写作确实大大扩展了当代小说经验的边界。所以,我认同格非所说的话:“中国作家在经过了许多年‘怎么写’的训练之后,应重新考虑‘写什么’这一问题。”——怎么写固然重要,但写什么也同样考验作家面对世界发言的能力。世界不能沉默,人必须站出来说话,这是我对长篇小说写作的一个迫切期待。

三、要有叙事的说服力

小说有了好的材料、新的经验之后,还要找到一种好的叙事方式来表达它。

关于叙事,许多中国作家都是受了训练的,他们在大的方面很有想法,但在叙事推进的细节上,却往往因为漏洞太多而缺乏说服力。有些是语言的情境不合,有些是情节的逻辑不对,有些是人物性格前后断裂———这些看起来微不足道的疏忽,往往会瓦解整部长篇小说的真实根基。王安忆在《大家》二○○五年第六期发表《小说的当下处境》一文,里面专门谈到了小说中的“生计”问题,也就是小说中的人物是靠什么生活的?她认为,作家必须谨慎地回答这个问题。“如果你不能把你的生计问题合理地向我解释清楚,你的所有的精神的追求,无论是落后的也好,现代的也好,都不能说服我,我无法相信你告诉我的。”这话说得真好。小说一旦写得叫人“无法相信你告诉我的”,这个小说肯定就失败了。今天的作家们,有多少人真正在意那些微小的细节对读者的说服力?

我读过一个著名作家的长篇小说,他里面为了表现一个绝望的诗人如何想同文坛决裂,就说,他把每天收到的各种杂志报纸拆都不拆就扔到厕所的马桶里放水冲掉——现实中能找到那种可以把成堆的杂志都冲掉的马桶吗?我还读过一个更著名的作家的长篇小说,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期的故事,里面写到:“他知道自己在厕所里偷看到的五个屁股,有四个是不值钱的跳楼甩卖价,可是林红的屁股不得了,那是价值连城的超五星级的屁股。”“他不再供应免费的午餐”等等。——“跳楼甩卖价”、“超五星级”、“免费的午餐”这样一些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才出现的词,将它用在六十年代的现实语境里、用在主人公的自叙(“他知道”)里,语言上的粗糙自不待言,叙事上的说服力也随之土崩瓦解。这样明显的叙事漏洞,我还可以在今天的长篇小说写作中找出许多。必须看到,小说的真实是在叙事中一点点地建立起来的,忽视细节,滥用词语,都会导致叙事说服力的丧失;没有说服力,就无法唤起读者对小说的基本信任——无“信”,就无“立”;立不起来的小说,绝不会是好小说。这让我想起瞿世英在《小说的研究》中所说的:“小说怎样才有好材料呢?最要紧的是一个‘信’字。”“材料不可靠,布局不会好的。”秘鲁作家巴尔加斯"略萨在《给青年小说家的信》一书中,也举《堂吉诃德》和《变形记》等小说为例子,指出作家在讲述的内容和讲述的方式上的统一,才使得这些作品“被赋予了一种不可抗拒的说服力”。这些都是写作的金玉良言。摹写现实的小说假若在材料(情节和语言)上无“信”,在叙事上

四、要有“文章”的从容

当下的长篇小说大多数都写得太紧张了,叙事缺乏耐心,写人记事也不放松,过分强调故事和冲突,反而失了写作的平常心;小说虽然写得好看,但没有味道。特别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之后,中国作家越来越受西方语言哲学和形式主义美学的影响,写作的技术日益成熟,可写作所要通达的人心世界却越来越荒凉——小说如果只是故事的奴隶,而不能有效地解释人心世界的秘密,小说存在的价值也就变得非常可疑了。近读王蒙新出版的长篇小说《尴尬风流》,感触很多。它里面的三百多个小故事,都是些闲散的生活笔记,这些闲心、闲笔,使《尴尬风流》看起来不像长篇小说,而更像是一篇篇“文章”。我以为,这种“文章”传统的恢复,恰恰是得了中国小说的神髓的。中国小说的叙事精神,从来不是只跟着情节走的,它在制造故事的同时,往往也把小说叙事当作“文章”来经营。比如,《水浒传》第二十五回,写潘金莲毒死武大郎,这么凶险、狠毒的场面,可作者仍然不忘来一句“看官听说”:“原来但凡世上妇人哭,有三样哭:有泪有声谓之哭;有泪无声谓之泣;无泪有声谓之号。当下那妇人干号了半夜。”——这就是写“文章”时才有的闲笔,这就是一个小说家的从容。中国古典小说中常常穿插诗词歌赋,甚至故意将故事情节停下来,大写一个人的穿着或者一桌酒菜的丰盛,其实就是为了缓解小说本身的紧张,使小说因为具有了“文章”的味道,而变得从容、沉着——这是中国小说独特的叙事艺术,在今天,它差不多就要失传了;而《尴尬风流》的出现,再次提醒我们,中国当代小说的困境之一,就在于许多作家把小说写得太像小说了。为了满足读者的阅读期待,作家在小说中不断地加快叙事节奏,编造曲折情节,几十万字的小说写下来,没有一处是体现作者的闲心和闲笔的,也毫无“文章”该有的那种从容、潇洒的风采,这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缺憾。

五、要对世界存一颗赤子之心

刘半农说,小说家最大的本领有二,“第一是根据真理立言,自造一理想世界。……第二是各就所见的世界,为绘一维妙维肖之小影。”(《诗与小说精神上之革新》)我想,联系“理想世界”和“所见的世界……之小影”之间的绳索,就是作家的“心”。“心”是一部小说的魂灵。张横渠说“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由此引申,最好的文学,也该是找“心”的文学、寻“命”的文学,在作品中建立起了人心世界的丰富维度的文学。这方面,《红楼梦》是最杰出的范本。曹雪芹写林黛玉“泪尽而亡”,突出的正是她的心死。在第四十九回,黛玉对宝玉说,“近来我只觉心酸,眼泪恰像比旧年少了些的,心里只管酸痛,眼泪恰不多。”———以眼泪“少了”来写一个人的伤心,这是何等深刻、体贴、动情的笔触。所以,脂砚斋指出,曹雪芹在写林黛玉“泪尽而亡”的同时,他自己也是“泪尽而逝”。这点可在脂砚斋对“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这句的批语上看出:“能解者方有辛酸之泪,哭成此书。壬午除夕,书未成,芹为泪尽而逝。余尝哭芹,泪亦待尽。”没有一颗对世界、对人类的赤子之心,又何来“泪尽”、“泪亦待尽”这样的旷世悲伤?王国维赞李后主的词“不失其赤子之心”,叶嘉莹评李后主的词“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说他一语直指宇宙之心,这些都和脂砚斋评《红楼梦》有异曲同工之妙。可是,当代小说能让作者弹泪、让读者摸到作者的赤子之心的又有几部?从新闻里找材料,从影碟里找灵感,从流行里找元素,这几乎成了当代小说写作界的一大景观。写作正在失去基本的诚实,作家之“心”正在死亡;虚构成了和“心”无关的编造,写作就越来越像是一种精神的作假。基于此,长篇小说写作的理想出路,极为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恢复“心”之尊严,使写作再次深入到人心世界,重铸真实、感人的力量。金代元好问有两句诗说:“心画心声总失真,文章宁复见为人?”意思是一个人写的文章若不是发自内心的真话,又怎么好意思拿出来见人?

这话用在小说写作上也合适。尽管小说所写的多为虚构,但它内部的精神潜流,却需扎根于那颗真实、温润的“赤子之心”——如果说,短篇小说的写作还能靠技巧取胜,那么,长篇小说的写作所考验的就完全是一个作家的心灵质量了。

当然,关于长篇小说写作,所要重申和强调的,远比我上述所论的要多得多。

但所谓的常识,其实就是基本的事物,是写作所要遵循的最低限度的原则。难度、说服力和赤子之心,是长篇小说写作不可或缺的精神品质;扩展经验的边界,重获“文章”的从容,也是长篇小说写作应该正视的问题。

从这里出发,长篇小说才有可能获得新的写作尊严和精神气度。而对于那些无视这些写作常识的人,我愿意借略萨在《给青年小说家的信》一书末尾所说的话来劝告他:“请忘掉一下子就动手写长篇小说的念头。”

在情节紧张的时候,要采用短小精悍的句子,句子中要采用短词,少用结束语,要写得突如其来。当你做到这些的时候,紧张气氛就可以油然而生了。与此相比,在气氛比较沉闷的情节中,到处笼罩着寂静和安宁,此时就要使用较长的句子,较长的词语,较长的段落,以及更多的结束语。这样做就会自然缓和紧张气氛。当你在构思小说时,就要确立写实的态度。只在通过观察、思考你才能准确地描绘出一幅幅场景,使人物具有可信性。他们以固有的视觉、听觉、嗅觉、触觉和味觉进行着他们的日常工作。好了,正如我前面说的,味觉是最难写进小说中的,但是五种中有了四种也不算坏。

应用这五种感觉,利用句子结构来创造或缓慢或紧张的气氛,这样你写出来的小说读者就不能丢下了,因为它们是那样真实可信。

抓住兴奋点:

对小说家而言,能始终抓住那极具魔力的兴奋感就是最大的奖励。——菲立兹?;惠特尼

在作家的一生中,有许多令人兴奋的时刻。如果这些时刻是在经历了被拒绝和失望之后,那么将更加令人喜悦。我永远不会忘记那些时刻,第一次听到编辑对我鼓励的话语,第一次见到自己的文字被印刷出来,或者第一本自己的小说握在手中时的狂喜。我坚信,对任何一位小说家而言,真正的“兴奋之巅”是无处不在的。而且,它还会不断地涌现,因为我们学会了如何去激发它。我是指当一部新的小说在构想时,脑海中所出现的第一缕闪光时的奇妙时刻。在一个新故事(或小说)的最初构思中不断闪现时,作者会有一种眩目的感觉,我们通常会觉得这将是自己所写的最好的作品。

这种奇妙的感受可能常在片刻间出现,我会带着此种感受度过几天或几个星期。这些思想中的闪光聚集着如此多的奇异光彩,好像由于某种魔力而不断地闪烁着。

于是,我把它们写下来。我总是很高兴地写出一个又一个故事的开头,但是偶尔才完成一个完整的故事。我写出来的东西永远不如我梦想中的完美,我太心急了,当我发现自己仅仅是给故事开了个头,必须把它们进行下去的时候,我便失去了兴趣。魔力消失了,于是我又不断地放弃那些故事。

我羡慕那种能够沿着最初的构想,并把它发展成小说的作家。但是我却无法一蹴而就,所以我必须在动笔之前,明确写作的方向。我找到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保护那些最初的闪光点,并使之继续闪亮或者再现。我发现自己在写到30页左右时,如果仍能保持初始的兴奋状态,我的兴趣就会被高度调动起来,直到完成作品。

最初的兴奋能持续多久是因书而异的。我先花些时间在笔记本上设计人物,搜集情节中的零碎片段,明确我的写作方向,或者草草记下脑海中曾涌现过的东西,直到我必须动笔的那一刻到来。那一刻总是在我还没完全设计好时就来临了,我从不拒绝那股推动力,至少我可以先为我的故事开个头。为了奖赏自己,我通常会先写上几页,这对写作的连续性是有益的,它能随时帮我回到人物和情节的构想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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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经典穿越小说推荐

全文共 16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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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步步惊心》

“不再看天上太阳透过云彩的光,不再找约定了的天堂,不再叹你说过的人间世事无常,借不到的三寸日光......”那年大街小巷唱着《三寸日光》,《步步惊心》那一抹复杂而又教人悲伤的情感纠葛深入人心。《步步惊心》讲述女主张晓因车祸穿越到康熙年间,身陷九子夺嫡纠葛,动情在八爷四爷间,看透所有人命运却无法掌握自己结局的她身心俱疲,爱恨嗔痴之间,生命如一阵清风,掠过每个人的夜空,留下永世难忘的回忆。

2.《宫锁心玉》

“我用尽一生一世来将你供养,只期盼你停住流转的目光......”貌似这首《爱的供养》江湖传唱率更高一些,当年晴川妹子从天而降到了花魁选举的舞台上,一举拿下了冠军阴差阳错进入皇宫,结识众阿哥并周旋于八爷、四爷之间,各种扑朔迷离戏份上演,真假晴川让人想起当年真假美猴王的戏码,面对四阿哥苦苦痴缠晴川做出了怎样的选择,一幕幕构成了戏剧的激烈矛盾,而这部剧也深得大家喜爱。

3.《梦回大清》

梦回大清,浮生萦云。故宫里的一次迷路,竟然像命运的圈套,九子夺嫡再次上演,命运的安排何去何从。热情如火的十三爷,深沉内敛的四爷,身为天地一粟,抉择不能由己,一次又一次无奈上演,还能不能保持本心静待佳缘,这部清穿鼻祖够经典够细腻。

4.《独步天下》

四百年轮回换来一场美女之旅想来也挺值哒,女摄影师古墓探险,意外跨越四百年时空灵魂依附在女真第一美女东哥身上,这个“一女亡四国”成为努尔哈赤生命中“七大恨”之一的奇女子到底遭遇了怎样起伏转折的故事。这场穿越堪称浪漫经典,现代灵魂与神秘女性的奇妙结合,会创造出怎样的奇闻异事?

5.《唐朝穿越指南》

如果说《步步惊心》是少女情怀的浪漫架空作品,那么《唐朝穿越指南》真是一部穿越教材,这部风趣的作品是作者森林鹿被错误百出的历史向作品刺激,一怒之下奋书急笔的杰作。如果你一觉想来,发现自己穿越到了唐朝,不要惊慌,拿一本《唐朝穿越指南》悉心学习,唐朝语言酷潮打扮样样学起来,说不定过些时日,你就已经像土生土长的唐朝人一样如鱼得水呢,真是一部唐朝乐活宝典啊。

6.《庆余年》

撇开甜腻腻悲戚戚的穿越不谈,我们来谈江湖的快意恩仇式穿越。《庆余年》展现的就是这样一个跌宕起伏的故事,主人公范闲因一次经历穿越到完全不同的世界,成为伯爵府私生子一枚,自此展开修行功诀踏足官场继承商团的人生旅程,三代风云人物起起落落明暗交叠,庆国几十年起伏画卷在眼前铺展,看别人的快意恩仇,过自己的人生。

7.《回到明朝当王爷》

穿越回去谈恋爱可以,穿越回去升官发财照样可以呀。《回到明朝当王爷》中乌龙九世善人郑少鹏阴差阳错间回到了大明正德年间——那个多姿多彩的时代,京师八虎邪恶,四大才子风流,东厂西厂锦衣卫之争,国家与个人的命运交缠纠葛,浑浑噩噩周旋在这形形色色人物间,历史会不会因他的出现而改写呢?

8.《不负如来不负卿》

世间哪来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女主作为实验小白鼠一只,几次三番进入时空穿越机,终于伴随着冥冥中命运的牵绊,遇到了千古高僧鸠摩罗什,千年岁月横亘,乱世纷争满目,赤子之心一心向佛,爱恋悄然而生,要怎样才能两全。佛与法,情与爱,怎样才能不负如来不负卿。

9.《斗罗大陆》

跳崖明志绝处逢生不一定是挂树上了,也有可能是穿越了!这不,《斗罗大陆》唐门外三弟子唐三,偷学内门绝学为唐门不容,跳崖明志却来到了另一个世界——斗罗大陆。这是个神奇的世界,充满了武魂和魂师。一个人一旦有了梦想,那么修炼就能让他拥有添翼洪荒之力,而唐三带着振兴唐门的梦想,在斗罗大陆踏上魂师修炼之路。道阻且长,看绝世暗器坠落斗罗,唐三武魂觉醒,重铸唐门辉煌。

10.《醉玲珑》

玲珑九转,风云变幻,帝王驾崩,皇族混乱,一个相隔千万年的现代女子卷入纷争纠缠。女主凤卿尘与七皇子携手向前,踏遍一路铁血烽烟,指点江山登上人生巅峰。人生如梦,只要你笑。长相相似,到底是巧合还是命运安排。周旋于个皇子之间,浪漫之余难免心累,故事将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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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装者小说大结局

全文共 26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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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苏州

一处古朴的庄园里,一行黑衣人正在悄悄地翻找着什么。

“什么人在里面?”不小心弄出的动静还是惊醒了值夜的老管家,老管家一声惊呼,急忙叫来了保安。

一番搜寻,没有发现什么,但是室内凌乱的摆设还是昭示着有人动过他们。

“你们带着几个人看住这里,别让别人再进来,一切等到先生回来再说。”一个老管家低声交待着,没有选择报警。

“是。”训练有素的保安点头答应,整齐划一的守候在房间的周围。

暗中

“成哥,咱们还要不要继续。”一个人悄悄地问着。

“不能,楚家的保安可是退役的特种兵,你们是有多大的能耐!”被唤作成哥人也是一脸焦躁,这要是没有完成上面交代下来的任务,不知他们是什么后果。

“但是......”那人自然也想到了这一层,还要再问。

“闭嘴,我知道,先撤......”成哥压低声音,向其余的几人挥手示意。

一袭人摸索着退出了楚家大宅。

“什么?没找到?”蒙面的女子凌厉的嗓音吓得几人心惊胆颤,如若不是有把柄在她手上,说什么他们也不会给她卖命的!

“我告诉你们,钱一分你们也别想拿!”女子砸了桌上的玻璃杯,应声的一个巨响,吓得几人差点倒地。

“小姐消气,你也知道楚家不是一般的人家,你再给我们些日子,我们一定把那个日记本给您拿出来,您看成吗?”成哥一脸狗腿的凑到那女子面前,小心的给她顺着气。

那女子冷静下来,也自然想到了此事急不得,楚家是什么人,不是一般人轻易进得去出得来的。

“给你们一个月的时间,否则,后果自负!”她阴冷的说到,声音如同暗狱的修罗,鬼魅的令人毛骨悚然。

“是是是,当然当然!”几人连忙附和,不敢有丝毫的迟疑。

几人离开后,那女子拿起电话,播出一串数字。

上海

“叔叔,事情有些难办,我们还需要些日子。”

“我知道,这事急不得。”那边是一个中年男子,带着一丝慵懒与不屑。

“叔叔,您放心,我会把东西带回来的。”

“曼曼啊,不着急。”

那中年男子把电话扔到床头,看着报纸上漫天飞舞的照片,勾出一个阴冷的微笑,“文忠国,我等着你身败名裂的那一天,到时候文家欠我们的,自然是要还回来的!”

意大利,米兰

“父亲,您找我?”安逸有些疲惫的推开书房的门,看着依然硬挺的老父亲,不明所以,他刚刚参加完楚钰嫣的婚礼,从丹麦回来,就被他父亲叫到了书房里。

“阿逸,你回来了。”安念南转身看向自己最引以为傲的小儿子。

“嗯。”安逸神色淡然,也是,谁愿意看着自己爱着的女人嫁作他人妇。

安念南有些心疼,他经历过这种痛苦,这种义无反顾的单恋,最是磨人,奈何情爱之事,不是简单就能解开的心结。

“阿逸,有些事情,你该学会放手。”他说着自己也无法信服的话,否则他怎么会给自己的名字改成安念南呢!

安逸苦笑一下,没有接话。

安念南也不再劝,多说无益,有些事情,自己想不通,又何必再说。

“你看看这个,这是你不在这两天,董事会拿出的提案。”安念南递给安逸一份文件。

“《关于中国市场的报告》?”安逸有些诧异的看着自己的父亲,他有两个哥哥在上面,而父亲把这么重要的事交给自己,他有些受宠若惊,毕竟他还是这么年轻,他怕自己不足以支撑起亚洲的市场。

“安逸,你大哥在你这么大的时候已经只身闯美国了,你有什么不敢的!”安念南很清楚自己小儿子的心性,一方面是有着纨绔子弟的顽劣,但是另一方面有着和他大哥同样的魄力和开拓能力,这也是他为什么把这么重要的事情交还给他的原因,安氏家族在意大利不过几十年光景,如今正是进军亚洲最好的时机。

“是!”安逸明白自己的责任重大,他二哥不喜从商,对惟利是图的商人嗤之以鼻,他选择了做最淳朴的医生,加入无国界医生组织现如今正在非洲,所以家族的重担自然交到了他和他大哥的手中。

“阿逸,爸爸相信你!”安念南看着这个最像自己年轻时的儿子,郑重的说到。

从书放出来,安逸没有马上回房间,而是踱步在月光下,看着院落中的紫葡萄藤,零落着的枝条,飞虫曼舞于林间,静谧安好。

“阿逸!”带有磁性的声音在安逸背后响起。

“大哥。”安逸淡然的转身,看着走来的安然。

“我还记得有一年楚钰嫣和你在这片葡萄藤下,那时楚钰嫣大概也就十八岁吧!”安然回忆着。

“是啊,转眼间,她已经到了嫁人的年纪了。”安逸叹了一口气,疏解着心中的苦闷。

“阿逸,她不适合你,即便她很好,但是你们真的不合适。”安然看着自己最小的弟弟,扶正他的肩膀,身高差不多的两人几乎平视。

安逸疑惑的看着他。

“阿逸,她的身世太苦,她需要的不是单纯的恋人或者爱人,她的男人,既是爱人亦是父兄,那种生命带来的厚重,不是你能拥有的,你感觉不到她的苦痛。”安然平静的分析着。

安逸定定的看着他,不知该说些什么。

“阿逸,人要向前看,如果你因为错过月亮而哭泣,那么你也将错过群星。”

中国上海

军区大院,本应该安静的沉睡着人此时却站立在书房的书桌前,黑暗的楼房里,唯有这一间小屋透着光亮,看着有些清冷。

老人站在一幅珍藏已久的画卷面前,黯然伤神,年老的双眼中,竟渗出几滴浊泪。

苍老的双手以前所未有的轻柔抚摸着眼前画卷上的人,拂过她的眉眼,耳鬓,腰身......

“你说,这些事情,到底对不对......”

这章算是给第二卷开个头,交代一下几个家族的恩怨情仇。

安逸这个人物不是凭空出现的,请注意他父亲的名字“安念南”,提醒一下,楚钰嫣的母亲叫楚南。

开头的时候说到的曼曼,自然是罗曼,提一下醒,请看“第二十四章(上)——印证同心临绮阁,影传笑吻粲兰房。”的最后一句话,安家和罗家也是有些瓜葛的,不过罗曼家的纠葛主要还是和文家楚家的,而安家的纠缠主要是安逸父亲安念南和楚南。

至于文家和楚家也是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的,我在“第五章桃花落, 闲池阁, 山盟虽在, 锦书难托。”交代了一个开始,也就是楚钰嫣的身世问题。

总的来说,有些饶人,在这里总结一下:

文家和楚家的纠葛在祖辈,也就是楚钰嫣的爷爷(文忠国)和外婆(李香兰)(感情纠问题)。

罗家和文家的纠葛是罗曼的叔叔(罗杰)和文家的文忠国(楚钰嫣的爷爷,利益和政党),还有罗曼叔叔的父亲(罗勇),也就是罗曼的爷爷(罗勇)和文家楚家的祖辈(感情问题)。

安家可以基本上置身事外,因为安念南是一个君子,属于痴痴地守候的哪种人,不介入几大家族的矛盾,但是会帮助楚钰嫣。

至于之前提到过的明楼的父母,和罗曼的叔叔是有关系的,但是不是感情的关系,只是利益纠葛,所以明楼也可以置身事外。

很乱,希望我写的时候不会把自己写乱了。

文家是军政世家,那么势必会牵扯到政党之争,也就是,罗家和文家的根本冲突所在,再参杂着罗勇与文忠国和李香兰之间个人的恩怨问题,就更显得复杂了。

好像前面明楼的二叔明德说过明家世代不得参政参军,这件事情与他们都没有关系,就是简单的不希望子孙后辈参与政事,我没有想把明家也掺乎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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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妖记小说结局

全文共 62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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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妖记》情节紧凑、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恐怖小说。接下来小编搜集了宅妖记小说结局,欢迎查看。

“呃……”许知乎目瞪口呆的睁大眼睛,突然觉得三观又要去充费了。

“咦……”赤姐儿和木柳、云帆、白素贞抱成一团,完全不知道这时候该做出什么表情来。

“唔……”牛魔王、吕奉后、燕赤霞一起抬头望天,心道我们这时候是应该满脸抽搐呢满脸抽搐呢还是满脸抽搐呢。

“这……”白眉真人、金光圣母、天河真君已经彻底石化了,旁边的苏妲己和石矶娘娘更是惊得连飘柔洗发水和小酥饼都掉了。

寂静,很奇怪的寂静,然后整整半个时辰的寂静之后,那仍然还陷在坑中的主上,终于满脸呆滞的喃喃自语道:“所以,所以说,那些天外邪魔,已经,已经……”

可怜的家伙,世界观和人生观都被彻底摧毁了吧!

许知乎很同情的叹了口气,看着失魂落魄满脸抽搐的主上,突然觉得这家伙好可怜,想想看,苦心积虑忍辱负重谋划了数百年之久,又经历了各种挫折和磨难,眼看着就要走上人生巅峰了,结果还没来得及享受那种成就感,突然发现……

“所以说,所以说?”诡异的寂静中,可怜的主上还在那里难以置信的颤抖着。

“没错,魔域已经变了,或者更准确的说,他们的文明进化了。”许知乎都不忍心说出真相了,但是该说的还是得说出来,“当年的那些天外邪魔,就像是原始人,然后经过了漫长的岁月,如今他们已经发展到了……呃,不知道怎么说,总之,他们进化了,而且进化得很奇怪。”

“文明?进化?”主上很茫然的瞪大眼睛,就连旁边的白眉真人他们都转头望来。

“没错,他们已经不是以前那些只懂得杀戮根本无法沟通的邪魔了。”许知乎满脸古怪的摸摸下巴,“不过想想也是,几万年过去了,没理由还是原来那样一成不变吧,会从原始文明发展到现在文明也是很正常的。”

“但,但是……”赤姐儿跟许知乎相处的时间最长,倒是勉强理解了一点,可是又觉得不可思议,“我们昆吾也经历了几万年啊,为什么都没什么变化?”

“那是因为,我们昆吾还在重建之中。”许知乎一本正经的看着周围,“再说了,很多变化都只是潜移默化的,也许现在没有察觉到,但是有一天回头看,突然就会发现原来世界已经变成这样了啊。”

“呃,也对哦。”牛魔王在旁边若有所思的挠挠头,“说起这个,我有个远房表亲在海外,最近他飞剑传书跟我说,他发现茶壶的水煮开以后,从茶壶里冒出的蒸汽,好像蕴藏着很神奇的力量,所以打算问我借点资金来研究……”

“咳咳咳!”许知乎直接呛到了,“老牛,你那个亲戚的名字叫瓦特?”

“不啊!”牛魔王很认真的摇摇头,“他也姓牛,因为说话总是一顿一顿的,所以大家都叫他……”

不用说了,就在这一瞬间,茫然中的主上终于怒吼一声,满口喷血的昏了过去,直到彻底陷入昏迷的那一刻,他狰狞面容的眼角仍然有热泪缓缓流淌,可怜的家伙,希望他将来能够学好普通话,顺便好好研究一下文明进化的知识。

好吧,这估计是昆吾有史以来最憋屈的大反派了!

一大群人满脸古怪的面面相觑,又看看天穹中那正在逐渐消散的巨大门扉,再看看仍然浓烟升腾弥漫的昆仑山脉,突然觉得,呃,突然觉得,觉得……

尴尬,好尴尬,日了狗的尴尬,尴尬症快要犯了的尴尬!

“要不然,我们就这样散了?”一片诡异的寂静中,许知乎终于忍不住挠挠头,小心翼翼的举手提议,“呃,我只是说说,主要看你们的想法,实在不行咱们办个篝火晚会,把能请的人都请来,庆祝昆吾顺利度过……”

“啊!”话音未落,赤姐儿突然惊呼一声,满脸苍白的靠在悬崖上。

“怎么了?怎么了?”许知乎吃了一惊,第一反应就是又有强敌来犯。

“肚子,肚子……好疼!”赤姐儿紧紧抓着衣角,满头冷汗的微微轻颤着。

“什么?”石矶娘娘的反应极快,直接抢上来搭着赤姐儿的手腕,仅仅几秒钟后突然轻呼一声,“啊!赤赤,你马上就要生了,来人啊,快点准备个干净的房间……”

“我擦!”许知乎整个人都晕了,“等等?现在就生?这才几个月,肚子都没怎么鼓起来,不是说要怀胎十月的吗?”

“谁跟你说要怀胎十月了?”石矶娘娘满脸古怪的抱起赤姐儿,“怀胎十月的是人族,你老婆是……少啰嗦,房间在哪,热水在哪,全都闪开,本宫今天要亲自接生,喂喂喂,还愣着干什么?”

哦哦哦,哦哦哦,目瞪口呆的众人总算反应过来,散开的散开,警戒的警戒,找热水的找热水,白眉真人还亲自动手,转眼间就用法术硬生生造了一间宫殿出来,然后一大群昆吾最强大的存在就这样杀气腾腾的往宫殿外一站,摆出了谁敢靠近就轰杀了谁的可怕气势。

讲真,这估计是史上最高级别的接生过程了!

一片混乱中,许知乎满脑子晕乎乎的站在原地,先是整整愣了半刻钟,又看着那座宫殿大门发了一会儿呆,突然就反应过来,赶紧朝着宫殿里跑:“我擦!所以说,所以说我就要当……啊啊啊,赤赤,坚持住,深呼吸,有我在,有我在呢!”

暗淡的夜幕渐渐明亮,不知何时,一轮温暖的红日正从远山后缓缓升起,笼罩在金色晨光中的昆仑山脉上,一阵微凉的清风拂过,带来了奇奇怪怪的讨论声音——

“下注!下注!你们猜,知乎和赤赤的孩子是男是女,不对,是胎生还是卵生?”

“呃,比起这个来,我倒更关心孩子长得像赤赤还是像知乎,像赤赤的话绝对很漂亮,可要是像知乎的话……咦,苏娘娘,您在干嘛?”

“哦哦哦,没什么,我正在给知乎家的孩子找见面礼来着,嗯嗯嗯,我记得我以前曾经从女娲娘娘那里得到两件法宝,好像就放在……啊,找到了,这块红布叫做混天绫,还有这个叫做乾坤圈!”

“唔,这么说起来,本尊这里还有一件名为风火轮的法宝……”

“很好,你们还有什么,全都拿出来当礼物啊!”

尾声——吕奉后的一封信

亲爱的蝉儿: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某家离开轩辕墓也有两个月了,不知道你那里怎么样,某家这里一切都好,就是很想你很想你,特别是看到那些混蛋秀恩爱的时候……

昆仑山的事情,用老许那家伙的话来说,虽然最后尴尬得节操三观全都碎了,不过总算是顺利解决了,蜀山和昆仑的那些家伙,好像正按照老许的提议,打算召开什么修真界联合代表大会,把整个昆仑正邪两派的大能都召集过来……嗯,某家很期待他们当场打起来的壮观景象!

说到昆仑,你还记得我们见过的那六只蜘蛛精小萝莉吗,她们居然是昆仑金光圣母娘娘的女儿,最近这段时间以来,因为六只小萝莉不愿意跟姐姐分开,金光圣母娘娘居然直接搬到东明山来住,而且还从老许那高价买了一大堆零食,每天哄着紫紫她们增进感情。

还有一件事,老许这家伙最近当爸爸了,那天在昆吾山上,赤姐儿突然觉得肚子疼,然后就在石矶娘娘他们一群大能的严密保护中,产下了一个很漂亮的小姑娘,啊啊啊,真的好可爱,粉雕玉琢大眼睛眨啊眨,就连吐丝的样子也很有趣,就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每次只要哇的哭起来,就会满口喷出三昧真火,最近盘丝洞已经被烧了好几次了。

提到盘丝洞,某家最近在这里住得还算不错,牛魔王那家伙虽然色眯眯的,不过喝起酒来倒是很干脆,听说他最近看上了什么女儿国附近的蝎子精,整天吵着要老许帮他去提亲,但是老许好像不是很赞同,还经常跟他说什么“老牛你知道铁扇公主吗”之类的奇怪话。

当然,最让人同情的还是老燕,作为东疆十万妖山失恋二人组之一,他最近的日子简直是很刺激啊,听说祝大小姐已经在东明山买了个很大的山洞,连家具带装饰全都搞定了,就等着哪天从草丛里跳出来,把哪个不识趣的家伙打晕拖进去洞房了……

对了,除此之外,某家还认识了好多新朋友,感觉都很不错啊!

比如说,最近琢磨着要开什么兰若大超市的木柳、计划着把电影院开到昆仑的敖樱殿下、还有那条最近不当奶妈改行当保姆的傻蛇……呃,偷偷的跟你说,石矶娘娘和苏娘娘最近有点母爱过剩,昨天某家经过她们旁边的时候,听到她们在很严肃的讨论怎么生孩子,没错,是她们两个来生孩子……

嗯嗯嗯,以上,就是某家最近在东明山的日常见闻,亲爱的蝉儿,你要好好照顾自己,某家这几天就抓紧时间回去,陪着你一起等孩子出生……那么,先不说了,老许家的小姑凉又哭着喷火了,我刚看到老许顶着两个黑眼圈跑过去,不是要是去热牛奶就是要去哄孩子睡觉,深表同情!

想你一百遍,再一百遍,再一百遍——想你的布布!

尾声——五年后

做为一个有理想有前途的山贼,宁采臣一直觉得,打劫才是发家致富的正确方式!

所以,虽然曾经怀抱着成为书生的理想,虽然已经是大冬天,但他还是带着一大群穷凶极恶的手下,冲进了这座看起来很不错的山峰,打算把这里变成自己的山寨,然后以此为据点再向四周发展,强抢民女绑架大小姐从此走上人生巅峰……

“可是老大,我听说,这里附近有妖怪出没的传闻?”和他的豪言壮志不同,跟在旁边的几个山贼头目却有点战战兢兢,忍不住望着远处那烟雾弥漫的温泉,“呃,听说,听说闯进这座山的人,没有几个能再出来,还有人说,他们在山里看到了一个会说话的锅……”

“胡说八道!这世界上哪有什么会说话的锅!”宁采臣对属下的胆小怕事表达了极度不满,“劳资当年也是读过几年书的好吗,正所谓子不语怪力乱神,我就不信了,我们这么多人在这里,有哪个妖怪敢对我们……”

好吧,还没说完,前面的灌木丛中突然就传来了奇怪轰鸣声!

“妖怪!”大吃一惊,一群山贼几乎是下意识的抱成一团,就连号称什么都不怕的宁采臣,也顿时嗖的一声躲到属下后面去了,“不,不要乱,妖怪,妖怪有什么可怕……呃?”

几秒钟后,等他们看到灌木丛里冲出来的那个奇怪东西以后,突然就愕然无语了。

事实上,那并不是什么青面獠牙的妖怪,而是一只看起来很奇怪的坐骑,没有腿却长着奇怪的轮子,前面一只独眼闪耀着光芒,时不时还会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

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在这奇怪坐骑上,居然还坐着一个粉雕玉琢的五岁小姑娘,婴儿肥的粉嫩小脸颊,扎着两条摇摇晃晃的马尾辫,笑起来连大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淡红色的漂亮锦绣裙裳前面,还挂着一块看起来像是纯金打造的圈圈,随着道路崎岖轻轻摇晃着。

“玉佩!”出于职业的本能,宁采臣第一眼就看到这块看起来很值钱的纯金圈子,所以仅仅几秒钟后,他就立刻杀气腾腾的抽出妖刀,用那种很熟悉的打劫姿态跳了出来——

“打劫!那个小妞!把值钱的东西都交出来!”

很显然,看到这么多凶恶的家伙出来,那个粉嫩的小姑娘顿时就惊呆了,咬着手指整整呆了半刻钟,她才终于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睛,又很期待的舔了舔小嘴唇——

“那个,那个,打劫……打劫好吃吗?”

寂静,古怪的寂静,宁采臣傻乎乎的举着刀,还保持着穷凶极恶的姿势,后面的一群山贼齐齐目瞪口呆,很无语的张大嘴,突然觉得……呃,这傻乎乎的小萝莉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偏偏这个时候,漂亮小姑娘还举起小手,认真的追问了一句:“嗯嗯嗯,比爹爹给的薯片还好吃吗?”

“呃……”可怜的宁采臣还在那里发呆呢,只是几秒种后,等他看到那个纯金的圈子以后,突然就精神大振,恶狠狠的咆哮一声,“蠢货,你们这些蠢货,还愣着干什么,全都给我上,把这小妞带回去!”

哦哦哦,一大群山贼总算反应过来,赶紧就杀气腾腾的冲上去,问题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伸出手,那个还在认真思考打劫好不好吃的漂亮小姑娘,却终于有点迷迷糊糊的反应过来,所以仅仅咬着手指愣了几秒种后,她直接就——

“哇!”明亮的大眼睛里泪光闪闪,被吓到的漂亮小姑凉直接放声大哭,“小阿姨,小阿姨,快来,救宝宝……”

“给劳资闭嘴!”宁采臣吃了一惊,却又立刻杀气腾腾的猛冲上去,“你叫啊,你叫破喉咙也没有用,别说是什么小阿姨……咦,为什么是小阿姨?”

好吧,还没别等他想明白为什么不是爸爸妈妈而是小阿姨,远处的山林中,突然就传来了草木剧烈摇晃的咔嚓声,仿佛有什么庞然大物正沿着山林高速冲过来!

“不……”宁采臣顿时毛骨悚然,第一反应就是带着山贼们逃走,只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转过身——

轰!

纷飞的草浪中,六只色泽各异的巨大蜘蛛腾空而起,在空中划过完美的曲线,却又在正午的阳光下迎风一晃,直接化为六个姿容明媚的俏丽少女,一模一样的打扮,一模一样的相貌,一模一样的神态,只有蛛丝裙裳分别是橙黄绿青蓝紫六种颜色……

“妖……妖……”宁采臣和一群山贼惊骇的抱成一团,结结巴巴的连话都说不出来。

“少啰嗦!”带头的紫裙少女不知从哪摸出一包薯片,一边心满意足的嚼着,一边杀气腾腾的威胁,“那个谁……咔擦……居然敢欺负我们家宝宝……咔嚓……过路费封口费惊吓费精神损失费什么的,全都交……喂喂喂,混蛋,我们还没说完呢!”

还说个鬼啊!

一群山贼惊到头发笔直竖立,宁采臣第一个带头,突然就怪叫一声,连滚带爬的转身就跑:“救命!救命!妖怪!有妖怪!有妖怪吃人了!”

“咦?我们吃的不是薯片吗?”六个明媚少女很迷惑的面面相觑。

不要在意这些细节了,一大群山贼这时候都已经逃出几百丈远,宁采臣看着后面那六个正慢条斯理追上来的蜘蛛精少女,忍不住泪流满面:“呜呜呜,没天理啊没天理啊,劳资只是想打劫点饭钱啊,为什么刚出门就撞上这么多……呃?”

轰!

还没来得及说完,高空中金光闪耀,就看到一千条金光龙舟呼啸而来,上面的可爱少女们长得一模一样,很整齐的催动龙舟俯冲而来。

紧接着,前方的山林中又是一声轰鸣巨响,然后就看到一只足有两三层楼高的巨大古怪坐骑,就这样摇摇晃晃的从林中冲出来,而且还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急速转眼,烟尘沸腾的急停在原地。

砰然一声,伴随着巨大坐骑的肚子突然打开,一个圆滚滚的电饭锅呼啸冲出,后面还跟着两个看起来很古怪的少女,一个额头镶嵌着银白色的苹果纹路,一个满脸严肃还举着青铜大盾:“我擦!哪个混蛋欺负我们家宝宝,站出来,本锅保证不蒸了他!”

目瞪口呆啊,宁财神和一群山贼已经快要崩溃了,问题是还没等他们来得及再度转身逃跑,就看到另一边的山林里也是轰鸣巨响,然后就有一大群杀气腾腾的妖魔鬼怪冲了出来——

带头的野猪精举着大斧满脸凶猛,后面的漂亮女鬼们一边讨论什么剧情一边呼啸飞过来,眯着眼睛不停画圈圈的白裙御姐好像看不清路,一头就撞上了旁边的大树,还有位宫装美人儿提着长裙满脸欢喜,隔着很远就眉开眼笑道:“咦,有人来了吗,太好了,最近兰若店的生意有点不景气啊!”

泪流满面啊,这一次,宁采臣和一群山贼真的泪流满面了:“呜呜呜,所以说,我们这是运气有多好,才会出门打劫就撞见这么多妖怪,还是这么多蛇精病的妖怪?”

事实证明,他们的运气还真是很不错!

下一刻,就看到半空中蛛丝呼啸而过,一位美貌到没朋友的红裙美人儿从天而降,左手平底锅右手酱油拌饭,想了想不对又从裙摆下抽出两柄大砍刀:“混蛋!哪个不开眼的,敢欺负我家宝宝?”

什么都别说了,刚刚还在眼泪汪汪的漂亮小姑娘,立刻就嗷呜一声扑了过去,抓着红裙美人儿的裙角就开始哭诉:“呜呜呜,娘,他们抢我……抢我的棒棒糖,抢了一百个!”

“我没有……”可怜的宁采臣拼命翻白眼,心道我要抢棒棒糖干嘛,还一百个。

问题是,解释无用啊,刹那间,一大群妖怪早就已经从四面八方围上来,杀气腾腾穷凶极恶,还有只不知道从哪跑出来的牛妖,气喘吁吁的边跑边大呼小叫:“啊啊啊,等一下,等一下,娘娘说她最近LOL需要有人扮野怪,所以说……”

救命!救命啊救命!

一大群山贼热泪盈眶的无语望天,已经崩溃的宁采臣靠在一棵大树上,浑身颤抖泣不成声:“救命,救命啊,谁能告诉我,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这里吗?”一个笑眯眯的声音,突然从后面传来。

正午的金色阳光下,从松林中悠闲走出的黑发男人,就这样很愉快的张开双臂,看着漂亮小姑娘欢呼着冲进自己的怀里,来了个很熟悉的八爪鱼缠绕,然后……

然后,迎着宁采臣和山贼们的惊愕目光,他满脸古怪的摸摸下巴,并且就像往常那样,开始了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唔,我要说我这里是东明山盘丝洞兼兰若店总店兼蜀山舰派度假村兼东海龙宫3dmax影院兼轩辕墓演唱会门票预订部……嗯嗯嗯,你们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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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小说霓凰结局

全文共 40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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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小说中霓凰是大梁南境奇才女帅,林殊青梅竹马的未婚妻。下面是小编想跟大家分享的琅琊榜小说霓凰结局,欢迎大家浏览。

琅琊榜小说霓凰结局

与为其解水战危局的前赤焰军大将聂铎相守。

霓凰的角色经历:

十三年前 云南王穆深携女进京,认识林殊,太皇太后见他们两小无猜,便做主为他们订下了亲事。

十二年前 林燮大将军卷入一场逆案,父子俱亡,因儿女亲家之故,受到牵累。梁皇对此藩王穆深有了疑虑之心。

十年前 大梁南边的强敌楚国兴兵,云南王穆深战死,霓凰临危受命,全军缟素迎敌,血战楚骑于青冥关,歼敌三万。此役后,朝廷颁下旨意,命霓凰郡主代幼弟镇守南方,南境全军皆归于其麾下。郡主指天盟誓,幼弟一日不能承担云南王重责,是以一介女流之身,执掌南境十万边防铁骑的奇才统帅。

两年前

遇到过一次几乎已无力挽回的危局。郡主的麾下,善野战,善攻防,确是威猛之师,但却有一个至弱之处,那便是水战,正在为难关头,聂铎奉少帅林殊之命协助郡主,自荐最擅水战,请求入营供职,经过半月筹谋,他亲上战阵,一举破敌。相处中两人互生情愫。

聂铎突然不辞而别,只留下一封简函给郡主,上面写着‘盟内见召,奉命返程’的话。郡主气恼他这般绝决而去,撕了书函,令人不许追赶。

文中第一年(二十七岁)适逢郡主幼弟成年,入京袭爵,朝廷有意公开为郡主择婿,事先征求她的意见。大家都以为依郡主高傲的性情,不大会接受这种公开挑选的方式,谁料她只略加了几个附加条件之后,便应允了。

请求梅长苏为其排列选婿文试的求婚者座次

认出梅长苏便是林殊。

文中第二年 四月十日的清晨启程离开金陵,皇帝派内阁中书亲送于城门以示恩宠

文中第三年 与聂铎成亲,随同聂铎叩别林氏宗祠,一起去了东境驻守海防。

霓凰一角的情节概述

【少女情怀】自小便入金陵,以其云南藩王之嫡女的身份与帝都贵胄均有往来,其中与林殊、景琰最是熟稔。为人单纯跳脱,与风头无两的天才少年林殊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二人曾于上元佳节之夜于林府悬灯屋檐下,灯映桃花面;常常于河边一起骑马练剑,素性不耐烦的林殊却能悉心教导一整天;还一起整蛊靖王萧景琰,以其性格固执不知变通,遂与林殊共同起了绰号叫“水牛”,后来此外号传开,宫中之人亦熟知此事(静妃曾说:那个孩子啊,从小就喜欢喝水,一头水牛)。

太皇太后,亦是林殊与诸皇子的太奶奶,对林殊倍加宠爱,做主将霓凰郡主许配与林殊,只待少年及冠、少女及笄。

【一夕惊变】后来赤焰一案,林殊尸骨无存,林氏满门于一夜之间成了逆贼。云南穆府虽因皇家赐婚没有牵连,但后勤补给上诸多掣肘,以致后来南楚突然发兵,其父云南王穆深一战不胜、二战阵亡,留下年幼的儿子无力负荷,迫使长女穆霓凰以女子之身披甲上阵,竟力挫南楚,保得南境平安。由此她一战成名,霓凰被封一品军侯,执掌云南十万边防铁骑。

七八年后,南楚再度兴兵,以连舟铁索战法(以铁索连舟,巨舰为营),直逼南境腹地。霓凰郡主手下铁骑虽骁勇善战,然不通水战,于青冥江水战被打得节节败退,青冥关几乎不保。正当此时,林殊派遣原自己手下副将卫峥,前往南境助郡主破敌。大胜之后,卫峥返回廊州的途中,霓凰因看出其易容改装,故遣府中精锐追踪,却于江左境内踪迹全断,由此霓凰推断出此人受江左盟指派。

【情深】两年后麒麟才子梅长苏进京,因太皇太后无意唤其“小殊”,同时梅长苏于跟前情难自已握紧霓凰之手,霓凰动了疑心,并藉此与之结交。后梅长苏因霓凰郡主招亲之事进入朝堂众人的视线,凭借智取百里奇和过人的文采,受到梁帝的注意,但因昭仁宫之事更增霓凰的疑心。

经明里暗里的调查问询,包括经赤焰帅府的试探,梅长苏于穆府梅园情不自禁的举措,以及黎崇的玉蝉使霓凰几乎可以断定,梅长苏即是林殊。长亭外,霓凰的步步试探,平素心思机敏、巧舌如簧的梅长苏却无招架之力,不是隐瞒不住,而是根本不再隐瞒。当霓凰探查不到林殊的胎记时,她不甘的眼神对上梅长苏心碎的神情,两人十二年的隐忍都到达了极限——她扑进了林殊的怀抱,而他没有再拒绝,而是抬起了手给她以完整的拥抱。那个让他魂牵梦萦的女孩,终于回来了。

大年初一,林殊过府拜年,霓凰以万福礼还礼,使自己的弟弟穆青暗暗好笑。正月十五,霓凰微服造访苏宅,恰见林殊望着花灯出神,不禁嫣然一笑。

正月底,私炮坊惊天一爆,梅长苏于现场被靖王误会参与此事。正当此时,在他身旁的霓凰立时火冒三丈,当即反唇相讥,直至靖王低头认错。

开春后,梅长苏修缮园林完工,邀夏春等人前来苏宅作客,冒险检验密道。霓凰与蒙挚惊出一身冷汗,二人去而复返,梅长苏拜托两人帮忙隐瞒身份,霓凰深体林殊的呕心沥血,应允并承诺“不让你受丝毫委屈”。

四月,南楚和亲使团进京,为防南楚妄动,梁帝命霓凰回云南,同时却让穆青留在金陵为人质。穆霓凰临行前造访苏宅,将祖传的黄岗玉牌交给林殊,方便他京中谋事。林殊慨然答允照顾穆青,而穆霓凰只求他一切平安。一颗冰凉的心,也只有在苏宅、在林殊的怀中,才能得到些许温暖。

年前,太皇太后薨逝,霓凰闻讯赶回京城,当夜悄然来到苏宅,见到坚持守孝的林殊。出于对这位慈蔼的长辈的孝道,也是替林殊哥哥代行孝礼,霓凰自请前往卫山为太皇太后守灵。

次年春,皇室依制前往九安山举行春猎仪典,却遭意欲谋反的誉王率庆历军围困。霓凰郡主接到靖王的信使得知此事,因林殊也在九安山忧心如焚,当即率一千守灵卫士狂飙突进,于万军中击杀叛军都督徐安谟,迅速平定叛乱。

自九安山回京后,霓凰便一直留于京城协助林殊。于聂锋解毒的前一日,霓凰终于从蔺晨口中得知林殊哥哥所遭遇的一切,那一刻她心如刀割;当林殊安慰她尚有十年,霓凰只说了一句——“够了”。直到金殿呈冤的那一日,霓凰以林殊遗孀的身份请求重审旧案,林殊为之动容。历时一月,赤焰之案终于审结。

【缘浅】林殊了无牵挂,打算离京携霓凰游历江湖,恬淡地度过自己最后的时日。不料晴天霹雳,四境邻国同时发难,霓凰为稳定后方决意赶回云南主持大局。而林殊,选择了北境——他终究是林殊,哪怕倾尽余生也不容国土一寸沦丧。当他声嘶力竭地向蔺晨催要冰续丹时,霓凰悄悄进了苏宅,一字一句都给听去了。她的心再一次碎了,因为这一回她知道,他是注定回不来了。她含着泪问他要个说法,却一个字也说不出,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她趁他进宫去骗景琰的时候,将自己想说的尽数告诉飞流——那个被林殊哥哥看作弟弟的孩子——并请他代替自己好好保护他。

城门口,两人心知肚明,这应当是此生最后的诀别了。霓凰没有多说,既然此生注定不能相守,那便放手让他去。最后的遗言,是宫羽送来的,信封上只有六个字——“吾妹霓凰亲启”,是林殊那锋芒毕露的字迹,笔端诉尽还没来得及说出口的儿女情长。

【尾声】(虚构)自收到林殊绝笔,穆霓凰一连三日闭门不出。其弟云南王穆青忧心如焚,第四日竟翻窗探望。谁也不知姐弟俩说了什么,穆王府中人只知云南王出来时竟也是哭红了眼。五日后,穆霓凰带穆青、宫羽星夜进京;次日早朝,霓凰当廷上奏,自请戍守北境,举朝哗然。穆霓凰语声淡淡,只一句解释:”先夫死国,遗孀理当承其遗志。“一旁的穆青附道:“穆青已承袭王爵,南境安危当一力承担,不敢再累长姐与姐夫再分离。”太子萧景琰当廷准其所请,不想一时哽咽失声;人人皆知,云南王所说的“姐夫”和郡主所说的“先夫”所指即是林殊,也无怪一向冷硬的太子殿下一时失态。众臣皆是感慨,唯言阙眼光一闪即转黯然,眼角一滴清泪悄然滴落。

当晚穆霓凰携宫羽再度走进苏宅,遇见微服出宫的太子殿下和静贵妃,四人话别一宿未眠,聊的话题却只有一人。第二日穆霓凰与宫羽离京,自苏宅出发没有惊动任何人。行至城郊凉亭却见有四人前来相送——言侯父子、莅阳长公主母子。年近花甲的言阙只问了一句:“长苏者,藏殊也;江左梅郎面具之后,是否藏着赤焰少帅?”此话一出,一旁的萧景睿及莅阳长公主皆惊——他们二人是因言豫津带老父手书请来送行,不想竟又是一则晴天霹雳的消息。霓凰并未惊讶,只噙着泪微微颔首;林殊早在绝笔中告知,言叔父可能早已知情,不必隐瞒。莅阳长公主泪流满面,萧景睿更是懊恼得像个孩子一般涕泗横流,反反复复只一句“我一直错怪的竟是林殊哥哥。” 言阙仰天喃喃道:“燮兄,得子如此,你可以瞑目了!”

长亭一别,两骑作四骑,萧言两公子自此消失于帝都。三月后,新军成军,主帅蒙挚自帝都赶来,携新皇圣旨赐名长林,蒙挚为主帅、穆霓凰任副帅并奉旨组建“羽烈营”,卫铮、甄平等赤焰旧部皆云集其中。同日,蔺晨带来飞流,“长苏遗命,让飞流如护自己一般护卫郡主。”飞流用力点了点头:“苏哥哥,穆姐姐,都好。”一语未毕,众人皆已泪光盈盈。”长苏你何其狠心啊!“说完飘然出帐。

十年后,北燕大渝联兵十万再度突袭,蒙挚率长林军与之对垒三月,一日夜间穆霓凰亲率三千羽烈营骠骑突然大举进攻,一夜之间歼敌近两万,联军一溃千里,蒙挚倾十五万大军围困八万残军于梅岭,一把大火焚尽两国最后的精锐,玄布、拓跋昊、金雕柴明等燕渝名将皆阵亡,燕渝君臣绝望长叹“赤焰重生,赤羽复兴,天下何安!”。旬日,聂锋夫妇奉旨率十万援军赶赴前线,半年攻破渝都幽州,尽收大渝国土。北燕割地三百里乞和,得以苟延残喘。

一年后,蒙挚因战伤复发回金陵休养,穆霓凰接替主帅之职,提拔萧言等一干青年将领,扩军至二十五万,并命卫铮统领羽烈营。又三年,言豫津用计诱使北燕毁约兴兵,聂锋以六十岁高龄自请为先锋大将,在卫铮歼灭敌军后旋即挥师兵临蓟城,城下再灭援军七万。岁末,穆霓凰领军进驻蓟城;正月,梁帝亲赴北境,接受北燕君臣举国投降。自此中原一统、天下大定。穆霓凰以不世之功,破例封为“镇国长公主”,”长林“、“羽烈”经两次灭国大战,自此名垂青史。

贞祁四十八年冬,长林军主帅穆霓凰病逝于长林帅帐,享年75岁。死讯传开,全军缟素,北地百姓哭声延绵数百里。老皇萧景琰亲临北境致祭,并遵其遗嘱将遗体火化,骨灰洒遍梅岭群山。宫羽为其整理遗物,发见宗主绝笔被郡主贴身保存四十六年。封皮背后留有穆霓凰笔迹——北定中原之志已偿,霓凰不负兄长所托,死无憾也!

一段过往,两行清泪。叹情深缘浅,至此无怨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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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小说第二部结局

全文共 9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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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乐颂2》将由原班人马倾力打造,刘涛、蒋欣、杨紫、王子文和乔欣将继续演绎22楼五美,而在第二季中也加入了新的角色,那么她们的感情归属到底是怎样呢?下面小编来给你们好好剧透一下:

小说中,五美的大姐安迪(刘涛饰演)是一位白富美,在经历跟三个男人(谭宗明、奇点、包奕凡)的感情纠结后,终于找到自己的归属,那就是小包总——包奕凡!

两人未婚先孕,因为安迪的家族有精神病基因,所以遭到了包妈妈的反对,但又因包爸爸在外风流,急于跟包妈妈离婚,借用安迪之手气死了包妈妈,安迪和小包总在经历一波折的考验后,最终走到了一起!

再来就是家庭负债累累的樊胜美,在上一季中,外表光鲜亮丽的樊美眉终于撕下了装扮,她生活在一个贫困的家庭,父亲卧病在床,母亲重男轻女,哥哥不争气且在外欠一身债,好在暗恋她许多年的王柏川愿意跟她一起承担。

但在第二季中,王妈妈知道樊家的情况后,就用王柏川的手机约樊胜美出来,要她离开王柏川,两人在经历一番波折又复合,准备买房结婚时,樊胜美遭到哥哥起诉,上法庭打官司,王柏川为了避免房子被樊哥抢去,就没有在房产证上加樊胜美的名字,导致两人彻底分手。而樊胜美最后跟帮她打官司的律师好上了!

而杨紫饰演的傻白甜邱莹莹,她的结局就比较幸福美满,是22楼五美中最早结婚的一个。

杨紫

她在接下来的剧情中,被曲筱绡无意说出不是处女,而她的男友应勤恰恰有处女情结,于是跟小蚯蚓分手,并很快和别人订婚!但未婚妻太过霸道,先后把应勤和邱莹莹打伤住院,这时应勤才知道心中所爱,克服处女情结,大胆跟邱莹莹求婚,两人走进幸福的婚姻殿堂!

在上一季中,早就找到感情归属的就是曲妖精(王子文饰演),她对王凯饰演的赵医生可谓是一见钟情,用上了死缠烂打的招数才把赵医生这个唐憎收入怀中,而在接下来的剧情中,曲家遭遇破产,曲筱绡没了财富的支柱,不能再任性,一贯骄傲惯的她也自卑的觉得配不上赵医生,可最终还是在一起了。

而乖乖女关雎尔(乔欣)在对赵医生一见钟情后,就想方设法的拆撒赵医生和曲筱绡,可以说是性格大转变,但她也遇到了自己真命天子——摇滚男孩谢童(小说中是谢滨,警察)

两人很快就在一起了,但是谢童又不好的童年,为人阴沉,前女友曾为他自杀,而曲筱绡在知道关关和谢童在一起后,就找人调查了他,但被谢童侦查出来,误认调查他的是安迪,而曲筱绡却把事情赖到关关头上,说是她指使的,导致两人分手!五美中也只有关关的感情没得到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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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择天记黑龙的结局

全文共 1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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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择天记》是2014年5月28日起连载于创世中文网的东方玄幻类小说,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小说择天记黑龙结局,希望对你有帮助,仅供参考。

择天记黑龙结局

是一只玄霜巨龙,女性,因为与王之策打赌被坑,而常年被锁废井下,为救病情发作的陈长生,而将自己的真龙之血过继给陈长生,帮陈长生续命。也因此两人之间会有一些心灵感应。小黑龙受陈长生照顾,大鱼大肉少不了,后来为陈长生所救,与教宗结誓守护陈长生,逃出废井幻化成黑衣玲珑女子,和陈长生一道离开周朝。

择天记徐有容结局

煮石大会之时,陈长生聚星失败,徐有容不顾一切的替陈长生挡下致命一击。在陈长生奄奄一息时,用自身真凤血脉注入陈长生体内,把他从生死线上拉了下来。她和陈长生血水相融,彼此相爱,彼此信任,多次救陈长生于危难中,被世人称为“天作之合”,陈长生承认她是自己唯一的妻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带她归隐草原。

择天记落落结局

剧中,落落爱上自己的师傅却没有结果,而亲生母亲的无情以及死亡,也让她无法忍受这样的命运。于是在得知自己心爱的男人陈长生遭遇危险,然后甘愿用自己的性命,来换取陈长生继续活下去。最后,白落衡为了救陈长生,牺牲了自己。

择天记黑袍结局

黑袍是魔族军师,烛阴巫,是一个人类,魔族人称之黑袍大人。没有人知道这名魔族军师姓什么,长什么模样,是哪里人,有怎样的过往,才会让他选择背叛人类,投身魔族。但其足智多谋,算无遗策,为杀死苏离和布周园之局,谋划刺杀落落失败,派出强者强夺周园钥匙失败,现身于雪老城主导魔族强者杀死苏离,因陈长生而失败。

择天记秋山君结局

秋山君与古力娜扎饰演的徐有容,是其青梅竹马的师兄。由于对于徐有容的情感之深,被黑袍其为情痴,曾莫名失踪了5年之久。在这期间化名为罗布,在与人族前线与魔族交战,救了长生和南客。大部分网友觉得秋山君最后会死。

择天记唐三十六结局

唐三十六和陈长生是生死相托的兄弟,而陈长生是有着拯救苍生的责任,作为有义气的唐三十六肯定是当仁不让的力挺陈长生,他们一起去大战魔教,历经生死终于把魔族给赶尽杀绝,就是不知道唐三十六最后是成为一个话唠侠客,还是家族中的放荡族长了。

择天记莫雨结局

当时天书陵之变不与其他王爷一齐杀人放火,于是携人只为找到莫雨,后在京三年,默默陪伴。所以与陈长生看似暧昧的她,结果却选择嫁给一个爱自己的人。而长生则是选择了与徐有容在一起,其实从小说结局来看,这个结局还是非常完美的。至于剧集版如何,还待播出。

择天记轩辕破结局

有网友预测,轩辕破最后应该不会死。轩辕破是妖族难得的高手,如果轩辕破都死了,那妖族真的太弱了。也有网友预测轩辕破最后可能会入圣,性格憨厚耿直的轩辕破应该会有一个好结局吧。

择天记天海圣后结局

天海圣后也拥有作为母亲和女人温情慈祥的一面,只是很少表露,是个复杂的铁娘子。据悉,最后天海圣后死了,临死前和自己的亲生儿子余人相认了。

择天记余人结局

作为陈长生的师兄,从小就特别爱护陈长生,并且陈长生也是余人的唯一弱点。当年天海圣后为了逆天改命夺取陈氏江山,祭天发誓,孤苦终生,子嗣全亡,只有当年流逝的小婴儿余人还在世,据说,余人在举世反天后之后登上了皇位。

择天记计道人结局

计道人是前任国教学院院长,是天下最厉害的几个人当中有他。对于长生的经脉断裂,在我看来是他有意为之,就像老梅说的一样,有一天他会对他们所做安排产生怨恨。像计道人这种角色,最后一定会引火烧身。

择天记教宗寅行道结局

小说中,圣后为替陈长生逆天改命,最后和教宗、商行舟还有陈氏皇族余党大战。最终圣后统治天下,教宗也许久没有出现了,网友推测教宗死了。电视剧里教宗会如何诠释,等教宗出现的那一集吧。

择天记南客结局

剧中南客率领魔族第二十三魔将、二十四魔将和她的双翼、抚琴老者进入周园刺杀人类未来的希望,被陈长生万剑打败。魔君被杀后为治病与陈长生合作,二次觉醒神魂带长生逃走却因此变为痴呆,现与长生同行,已被陈长生带到离山,托付给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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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丁香山庄小说作文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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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嘻嘻,先介绍一下炎傲影的具体资料,大家不会介意吧”)

炎傲影

十三岁

长相特酷、特帅,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帅哥~

喜欢骑马,射箭,武术(人家虽然才十三岁,可在武学上却颇有造诣。)

“爹,那个叫炎傲影的为什么会突然来我们家啊?肯定没什么好事。”暮卿用一副甜死人不偿命的嗓子向上官青尧(暮卿的爸爸)撒娇。其实她本来不喜欢向别人撒娇的,可听这里的丫鬟说,上官暮卿以前就是可爱又有点野蛮,还时不时会向老爷、夫人和少爷撒点娇。暮卿也是怕别人起疑心,才会慢慢试着去变得可爱一点。“咳咳,卿儿,你又扯我的胡子,会痛的。那个,你也还有两年就要举行成年礼了,到时候,我们会为你挑选夫婿。傲影人又细心,家世又好,所以......”“所以我要在这段时间跟他好好相处。”暮卿还没等上官青尧说完,就接上话了,“真是的,这可是在古装剧中最最经典的对白经典的对白,可不可以换点新鲜的。”暮卿心里暗自想着。

一遍又一遍的想着那个人。“她好美,美得那么纯,那么真。清澈的眼睛里天真的不含一丝杂质......”她的身影反复的出现在炎傲影的脑海中,令他心神不定。“不行!怎么可以?我怎么可以让一个女子搅乱我?可,她并不是一般的女子啊。她身上没有普通女子的媚,仅这一点,就足以让我对她动心啊。

“哥哥,我们去逛街吧。听说最近来了个耍杂技的,还很不错呢。娘也好久没吃桂香阁的点心了,我们去给她卖点儿,好尽孝道啊。”暮卿一边摇着上官剑渊的胳膊一边撒娇。在府中的这些日子,有爹疼娘爱,暮卿也变的超可爱的。

[紫丁香山庄小说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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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优秀小说读后感作文

全文共 6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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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是精灵》是一部感人的奇幻小说,我百看不厌。

这本书讲述了,原本和睦的陈淼淼一家现在突然要分裂了?爸爸要跟妈妈离婚。原来,陈淼淼在妈妈的杯子里不小心加了一点黄酒。她喝下后,身体一点点变蓝,竟然变成了一个精灵,难道这就是爸爸和妈妈离婚的原因?陈淼淼很爱妈妈,不管妈妈是什么。妈妈拥有非凡的魔法,她会带着自己飞来飞去,还会变出许多新奇的东西。爸爸和妈妈还是要离婚,这怎么办?心慌意乱的陈淼淼连忙找来单亲家庭的同学李雨辰,她们想出了各种各样阻止爸爸妈妈离婚的方法:假装生病、离家出走、送花……可都不管用。一天晚上,陈淼淼偶然发现了爸爸和妈妈离婚的真正原因,它居然是妈妈会喝青蛙血补充能量!妈妈没办法,她买齐了陈淼淼18岁之前的所有衣服,还嘱咐李雨辰照顾好陈淼淼……等一切事情都做周到时,才完成了她们最后的心愿——带她们飞。之后,陈淼淼和爸爸、李雨辰就这样一点一点看着妈妈在空地中变为空气,消失在皎洁的月光中。她走了,回到了自己的故乡……

人是有感情的,世界万物都是有感情的。陈淼淼的妈妈虽然是精灵,但她爱陈淼淼,爱陈淼淼的爸爸,她也有亲情,她也有自己的伟大。这本书还告诉我们:之所以一定要珍惜眼前的生活,是因为每个孩子都不想成为单亲家庭的孩子。

我与陈淼淼相比,是何等的幸福。我有一个和睦的家,有一个时刻关心我的妈妈。我应该用感恩的心对待家人:扫一次地,洗一次碗,帮他们捶一次背,用一次优异的成绩回报他们。我还有一个愿望:我的妈妈是一个美丽的精灵,拥有非凡的魔法,她不会喝动物的血来补充能量,会永远陪伴在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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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演义经典小说个人读后感

全文共 10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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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是我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描写了东汉末年魏、蜀、吴三个国家的兴衰史,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了黄巾之乱、董卓之乱、群雄割据、三分天下和天下归晋这五部分。读完《三国演义》,真是受益非浅!

《三国演义》是一本充满智慧的书。书中人物诸葛亮是智慧的代表,火烧新野、草船借箭、智取汉中、七擒孟获、智退司马懿无不体现了诸葛亮的机智才华。即使死后也能用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但智者千虑,终有一失,忘记刘备临终嘱咐,错用纸上谈兵的马谡而失去了街亭,致使多年伐魏无果,未能完成刘备的遗愿,带着对蜀国无尽的牵挂病死于五丈原。

也许,诸葛亮再多活十年,隆中理想就能实现。我们现在要努力学习,多学知识,争取象诸葛亮一样足智多谋,但也要注意劳逸结合,养成积极锻炼身体的好习惯,为将来实现理想奠定基础。

《三国演义》是一本企业家创业之书。刘备有很大抱负,找到张飞原始资助,又与气度不凡、武功盖世的关羽桃园三结义,拉起几百人队伍开工了,干了几年,业内小有名气,属中小企业,但不懂包装升级,仍原地打转。于是董事长刘备亲自出马,三顾茅庐,请杰出CEO诸葛亮出山,诸葛亮在隆中就将企业升级蓝图计划完备,没干几年,就打败诸多竞争对手,商标“蜀国”上市了,占市场份额30%。但传到富二代“刘禅”手上,只知吃喝玩乐,不思进取,几十年先辈创下的基业没几年就给玩没了。

而曹操堪称创业大师级人物,他既是董事长,又是CEO,集中了优秀企业家必备的优点。优点一:会抓住机遇、投机炒作。刺杀董卓,胆略过人,随后揭竿而起,“曹家”有名了;优点二:重视品牌的建设。挟天子而令诸侯,实现了品牌的跨越式升级,成了垄断国企,中小企业已无法与他竞争。优点三:知人善用、用人之长,爱惜人才。曹操有许诸、典韦、张辽、徐晃、曹仁等千员猛将,谋士无数,在魏国发展的过程中从来不缺乏人才。即使这样,在竞争对手关羽走投无路时仍收留并待为上宾,赵云单骑入百万军中救幼主时曹操不忍用箭伤之。在打败袁绍后将手下通敌竹简全部销毁,将心比心,很有情商,气度如虹。优点四:善于总结成败原因,拿得起、放得下。经历过火烧赤壁等无数次失败仍谈笑风生,总结得失,鼓舞士气。不过,曹操疑心重,杀了名医华佗,而害了自己。

读完《三国演义》这部名著,我感到它里面蕴含着许多做人、做事的道理,我现在只能理解一点点,等长大了,一定会理解得更多。

阅读能够学到课本中学不到的知识,我渐渐喜欢上了阅读,今后就让良好的阅读习惯陪伴着我们茁壮成长。这是我在暑假里阅读《三国演义》后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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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经典长篇小说读后感

全文共 6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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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是我最爱的书之一。它讲述了一百零八位好汉从被逼上梁山落草为寇,到宋江招安,南征北战死伤无计,最后被__人所害被毒酒赐死,剩下的也隐居了。

其中我最喜欢的好汉是,宋江和林冲。宋江一门心思的正直为国,他为人友善,大气不拘小节。不计较李奎好赌,还借给他钱。虽说他有些唐僧一样的一根筋,但正直的心让我很佩服。林冲,是一个勇敢正直的人,他一而再再而三的选择去伏法律,但看到世道的黑暗之后他不再相信朝廷了。

我觉得笑的好汉,一定是李逵了。他大大咧咧,做事不顾后果,但他重情重义。他到处闯祸,他做事不计后果不考虑的习惯造成了他一次又一次的惹事,救宋江时别人都说,别伤人把官兵就好,但李逵一股脑往前杀。但他重情重义为兄弟不顾一切的义气让我佩服。他的毛病也带来了后果。他在带老母亲回梁山时因为走小路,再去找水喝时老母亲因为瞎了所以被老虎吃了。李逵是万分后悔把老虎一窝全杀了。

这本书最为人知的一个片段也就是武松打虎了。武松在景阳冈打虎,三碗不过岗。这都是大家熟悉的词语。武松是一个勇敢,面对困难无所畏惧的人。面对老虎很快站定,冷静应对。

这本书的转折点,就是招安。自从宋江招安之后,这支队伍的性质发生了改变,从正义的反贼成了朝廷的正规军。但兄弟们也在一次一次的战争中死去。我一开始不理解为什么这么做,但了解宋江之后,我觉得这对于宋江来说这可能是一种固执的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但宋江一味相信正道。但他这种信念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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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9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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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三国演义》一书,使我受益匪浅。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是我国古代历一部重要的文学名著。《三国演义》刻划了近200个人物形象,其中最为成功的有诸葛亮、曹操、关羽、刘备等人。《三国演义》以三国时期魏、蜀、吴三个统治集团相互斗争为主要描写内容。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其中有庸主献帝刘禅,气量狭隘的周瑜,忠厚的鲁肃,勇猛的张飞,重义的关羽,纳贤的刘备等等,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

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后来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但一得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后来加上“赤兔马”,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

国家的统治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应该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

再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_雄。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后来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还有赵子龙长坂坡单骑救主,巧用苦肉计黄盖受罚、三江口周瑜纵火等等...

《三国演义》中的人物各具其态,有长有短。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很值得我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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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演义》小说读后感600字

全文共 10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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茫茫夜空,有多少流星划过;花开花落,英雄们的回响似乎仍未停息。回顾历史,那滚滚东逝的江水又把我带到了那个英雄辈出的年代。

这是大战前夕的夜晚。茫茫大江,风平浪静;月上东山,皎如白日;江水东去,如横素练;万樯林立,如箭在弦。再东视柴桑,西观夏口,南望樊山,北觑乌林,江天空阔,怎不令人灵感生发。想到顷刻之间,挥手即可扫平江南,一统华夏,这叫伫立江头的那个久有雄心大志的曹操如何不激情万分?于是横槊,于是赋诗,这个浪漫的英雄高唱着人生几何,全然忘却了身后的大战,已然成为了一个诗人。

每每读到这儿,我总会联想到“斗酒诗百篇”的“诗仙李白”,而曹操,不仅有李白飘逸的性格,更令我欣赏的是他那高傲的心,即便是大战前夕,依旧拿得起,放的下,想哭就哭,想笑就笑,以至后来历经劫难之时,仍就仰天长笑。如此境界,真不愧他豪迈的一生。

自桃园结义到温酒斩华雄,再到三英战吕布,关羽在一场场战争中成为了一代名将。然而,此时此刻,被擒的关羽站在土山上,面对无法挽回的败局,面对兄弟之情、君臣之义、托付之责——他追求并恪守的信条,他提出了“只降汉帝,不降曹操”的一个不似降者之约,却似胜者之规的惊人约定。这就是关羽,一个从皮到骨都充斥着“义”的壮士,一个在他投降时从内心到外貌都不像降者,在他失败时从内心到外貌都不像败者的人。他不拘泥于权利,更不为地位王权所吸引,他一生所追求的不过是“忠义”二字而已。知关羽者曹操,未与关羽相处,曹操仅知其武艺,当与关羽相处之后,才深知关羽的忠义之心!对于关羽,后人的崇拜,历代君王的加冕,虽说动机不一,但标准却是一致的,取其忠心义胆,“英风突兀山河壮,正义凭陵日月高。”

在这英雄辈出的年代,他们只不过是其中之一二。大智慧如诸葛亮、一身是胆的赵子龙、仁义的刘备、羽扇纶巾的周瑜、老当益壮的黄忠,乃至二袁、刘表、孙坚等辈,都在乱世中寻找出一片自己的天空,演绎出一段段不朽的传奇。

这就是《三国演义》,一部最成功的战争英雄史诗,它给予了英雄们一个的舞台,在那里上演着他们的《英雄交响曲》和〈命运交响曲〉。直至今日,虽然浪花淘尽英雄,他们都已不复存在,但他们产生的影响却远未停止。“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不知引发了多少未捷英雄的热泪,“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又让多少企盼天遂人愿的人长歌永叹,“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也不知蕴涵了后人对英雄们多少的景仰与遗憾?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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