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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

小说作文专题栏目,提供与小说相关内容的作文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小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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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作文我喜欢写小说

全文共 3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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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小年纪却迷恋上了写小说。嘿!你们可别小瞧了我,我可是我们班的“写作达人”呢!可是,就是我喜欢写小说这一爱好,却遭到了很多人的非议。

我被那些非议我的人冷眼过、嘲笑过、甚至讽刺过。你们知道一个还没上六年级的小女生被这样评价是多么大的伤害啊,这些人给我的心灵上抹上了一条不可抹擦掉的伤痕。

自从我看过“阳光姐姐小说派《我们班就是一个江湖》”评价了这篇小说后,她的一些话让我印象很深刻:至于你们写小说的目的是什么呢?我认为只有一点——为了快乐!所以你们写小说,完全不必去迷信权威的看法,你们可以完全听从自己心灵的呼唤,大胆的构思,自由的表达,只要是发自内心的文字,都是很有价值的!

我完全同意“阳光姐姐”的这一看法,我们想写小说,是我们的自由,大人们凭什么干涉我们的自由。“小孩和小孩,不带大人玩儿”大人们口口声声说为我们好,假如你们真的为我们好,请你们站在我们的角度上想一想,好吗?

[小学作文我喜欢写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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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专题作文

绿宝石的毁灭_小说作文

全文共 8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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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蹈蒂是一个爱读书的女生。星期五下午一放学,她又泡在图书馆里了。

她正在一个个书架间寻寻觅觅,忽然一本书吸引了她的注意力:书名叫《绿宝石毁灭》。书的封皮上画了一个绿发少女,神情哀伤,跪坐在一片绿绿的草地上,她的背后是一片美丽的大森林,草地旁边有一条潺潺的溪流。温蹈蒂毫不犹豫地把这本书借走了。

回到家里,温蹈蒂读着这本书。故事很简单,讲的是在一个美丽的大森林里住着一个女孩,她是大森林的女儿。在这片大森林附近有一个城市,它的环境糟糕透了,人们每天都得戴着防毒面罩······

奇怪的是,到这里之后,后面的书页都是空白的,只有最后一页有内容:

“绿宝石般的大森林就这样被毁灭了,森林的女儿也消失了。而对于城市里的人们来说,他们只是得到了更加糟糕的环境和更加恶劣的空气。”

这些文字显然不能满足温蹈蒂的好奇心。她迫切地想要知道森林、少女是怎样消失的,也想知道“他们只是得到了更加糟糕的环境和更加恶劣的空气”是什么意思。她的名字的谐音“问到底”就暗示了她的性格:打破沙锅问到底。

第二天,温蹈蒂把这件事告诉了她的好友郝荠心。郝荠心的回答很简单:

“到图书馆问一问吧。”

放学后,两个女生来到了图书馆。

“阿姨,我从这里借的《绿宝石的毁灭》有几页是空白的。”温蹈蒂说着,把书递给了图书管理员。

女管理员接过书,查了一下一本小册子。她把书还给了温蹈蒂,温和地说:“小姑娘,这不是我们图书馆的书。”

“不会吧,我明明是在这里借的呀!”温蹈蒂很吃惊。

“小姑娘,我们的藏书记录册里没有记录这本书,”管理员解释说,“如果印刷有问题,可以把书寄到印刷这本书的印刷厂,让他们给你换一本新书。”

温蹈蒂和郝荠心重新审视了一下这本书,她们差点尖叫起来。这本书上没有写明印刷厂,连作者和出版社都没写。

“是吗,那我就不知道了。”女管理员耸了耸肩。

温蹈蒂和郝荠心作出了决定:一定要揭开这本书的秘密。因为,她们俩一个是“问到底”,一个是“好奇心”嘛。(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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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短的科幻小说续写

全文共 6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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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上最后一个人独自在房间里,这时,忽然想起了敲门声。他大吃一惊,一头雾水,心想:怎么可能?地球上不是只有我一个人了吗?哪来的敲门声呢?不可能呀!难道……难道……是外星人?他悄悄地走到门旁,蹲下身子,躲在那里静静地观察。

敲门声继续传来,“咚咚咚”,响亮而沉重,带着一丝诡异。地球上最后一个人联想起他曾经读过的一本书——《八十天环游地球》,主人公菲利亚·福格那无所畏惧,勇敢加强,不惧怕任务艰难险阻……于是心中顿时充满了坚强的信念,刚才的那些畏惧和害怕消失了很多。

他继续蹲守在门边,外面的敲门声还在继续。没有丝毫停歇的意思。地球上最后一个人这是恍然回悟起自己就是一个科学家,可以研究一切来历不明的事物,那么还有什么可怕的呢!于是他大胆的推开大门,看见了门外站着一个外星人:四只小腿又细又短,眼睛长大额头上,而且只有一只,全身长满体毛……咦!怎么突然之间消失了?还不待他看清楚,外星人眨眼间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地球上最后一个人没有多想,立刻返回实验室,小心地放入一种实验药水。天空霎时变得乌云大作、闪电雷鸣交加,天就像要塌下来似的,大雨却始终没有下来。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将近五个小时的时候,突然一声轰炸,一团绿色的烟雾腾空而起,紧接着大门就被这团烟雾砰地一声撞开,随之升上天空消失不见了。

他走出大门,门口站着一只短耳、小鼻,吐着长长舌头的,有着四条又细又长小腿的狗。这只小狗正是在这个地球上唯一留下与他作伴的动物。科学家牵起小狗的前脚,他们一起开始了重建地球的伟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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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左耳的名言佳句

全文共 1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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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其实一直是个善良的好姑娘。

2、被人惦记是幸福的。

3、时光只会老去,但时光从不会欺骗我们。对爱情的忠实让我的心如热血沸腾。

4、我忽然想起了房顶上放烟花的那个夜晚,我愿意相信点亮夜空的每一抹小小的烟火都未曾熄灭,它们最终升上天空,化作今夜的星辰。只是那些放烟火的人,早已散落于茫茫人海,不知去向何方。

5、我看到不远处,烟火已经照亮了整座城市,每颗星星都发出太阳一样神奇的光茫,而我期待已久的幸福,我知道它终于轰然来临。

6、谁也不是谁的救世主,谁也拯救不了谁。渴望,沉睡。

7、我们的爱情,染上了尘埃,等待一场风暴的洗礼。

8、亲爱的,当我已经渐渐习惯没有你。我曾经愚蠢地认为,我就可以忘了你了……

9、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这个世界,谁敢说谁是谁的救世主呢?

10、烟花照亮了整座城市,照亮我自以为不可一世却一直懵懂无知的十九岁。

11、我常常在思索我们的青春,它真是一个奇形怪状的玩艺儿,短短的身子偏偏拖了一个长长的尾巴,像翅膀一样地招摇着,久久不肯离去。

12、小百合,我一直记得爱过你Ill always remember that Ive loved U

13、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改变能改变的,接受不能改变的。

14、男生的誓言往往像甜而脆的薄饼,进入嘴里就会慢慢地融化,可是它又会迅速地潜伏进入你的体内,占领你的心。

15、在甜蜜而脆弱的爱情里,我们都这样不断地在“练习”,“练习”失去,“练习”承受,“练习”思念,在重重复复高高低低的预热中,走向我们最终的早已既定的结局。

16、谁是谁的救世主呢?谁也不是,在错位的情感里,我们只能各自为各自的那份痛楚买单,痛到极至,也不能埋怨旁人一分。

17、清楚我与他永远是两个世界的人,隔海相望,今生无缘,唯有放手,方可永恒。

18、在薄且脆的生命面前,一切繁华皆是过往烟云。

19、跟着你,在哪里,做什么,都好。

20、很久后我想起来,那是许弋留在我记忆中的最后一个印象,我的白衣少年,我的纯美初恋,我的青春时代,就这样一起定格,然后斑驳,脱落,原谅,遗忘。

21、等待,我知道我会等待。

22、我一定要幸福,哪怕幸福是场表演我也会尽力演好每一场戏。时间是最好的布景,而我将是他生命中最炫的主角,谁也无可替代。

23、我还是相信,星星会说话,石头会开花,穿过夏天的木栅栏和冬天的风雪之后,你终会抵达。

23、一个人在戏里戏外肯定是不一样的,这一点不可怕,最可怕的是,你分不清楚自己到底是在戏里,还是戏外。

24、有时候觉得,时间过得真他妈得快,那时的我们肯定想不到,今天的我们是这个样的,你说对不对?

25、小耳朵,每个人的命运从生下来那天就注定了,你是一个好姑娘,就只能做一辈子的好姑娘,你明白不明白?

26、因为吧啦是我的朋友!她是我的好朋友,我不准你这么说她!绝不允许!

27、呵呵,别人的东西才是好的。

28、我是一个坏女生,我想,从生下来的那天起,就是这样的。

29、机会是人创造的。

30、我们都回不去了。

31、甜言蜜语,说给左耳听 sweet words,is ready for the left ear.

32、一次失败不算什么,一次错误的选择也不算什么错误,你要相信,在这个世界上,总是有人在关心着你,希望你快乐。

33、谁是谁的救世主呢?趁早洗洗睡吧。

34、男人只是车票,不停走路就需要不停换车票,这样才能看到远方的风景。我的内心是自由流淌的溪水,汩汩向前永远不停。

35、如果他是火,那我就是那只不计后果的愚蠢的飞蛾。

36、这个世界欺骗了我,我必须给予还击,我不会放掉任何一丁点儿属于我的幸福,哪怕付出的代价是从此坠入地狱,我也在所不惜。

37、有些事,有些人,是不是如果你真的想忘记它就一定会忘记?

38、上帝作证,我是真的想忘记,但上帝也肯定知道,我没法去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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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小说前传

全文共 30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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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我很有些嗜睡。

奈奈说:“大概是因为怀了孕。所以分外渴睡些。娘娘不必担心。”

奈奈是照顾我的婢女。也是整个洗梧宫唯一肯对我笑。唤我“娘娘”的仙子。其他仙子们大多看不起我。因为夜华并没有封给我什么名分。也因为。我没有仙籍。只是个凡人。

奈奈似乎推开了窗。有风拂进来。窗外传来谁的脚步声。奈奈的声音有些惊喜:“娘娘。是太子殿下来看您了呢。”

我从锦被里爬起来。靠着床栏。脑子有些不清不楚。虽然刚刚才醒。但仍然犯困。

被褥陷下去了一点。我想。是夜华坐到了我的身边。

我模模糊糊地问他:“今晚。星星亮得好么?”

他顿了好一会儿才回答:“素素。现在是白天。”

习惯性地想要去揉眼睛。碰到缚眼的白绫时才突然想起来。眼睛已经没有了。再怎么揉。还是辨不清时辰。还是什么都看不见。

夜华沉默了一会儿。道:“我会和你成亲。我会是你的眼睛。”

素素。我会是你的眼睛。

我本能地将他一把推开。那一夜的噩梦再次向我恶狠狠袭来。我恐惧得浑身都要发抖。

夜华来拉我的手:“素素。你怎么了?”

我颤抖着牙齿撒谎:“突。突然有点犯困。你去忙你的吧。我想要睡一会儿。”

从前万分依恋的怀抱万分依恋的人。如今已变得让人不能忍受。我只是好奇。他既然那么喜欢那个女子。当初又为什么要答应我那个荒唐的要求。

当初当初。真是悔不当初。

夜华离开了。奈奈将门轻轻叩上。我重重躺倒在床榻上。脑子里纷乱如云。一会儿是东荒的俊疾山。一会儿是夜华的脸。一会儿。是血淋淋的匕首。和我那双被剜下的眼睛。很疼啊。我痛得想哭。却哭不出来。

我想。等生下这个孩子。我就要回俊疾山。从哪里开始。就应该在哪里结束。

又发了很久的呆。奈奈蹑手蹑脚推门进来。轻轻唤我:“娘娘。娘娘。您醒着吗?”

我压着嗓子咳嗽了声:“什么事?”

奈奈顿住步子:“素锦天妃遣婢女送了帖子过来。邀您一同品茶。”

我烦闷地掀起被子遮住脸:“就说我已经歇下了。”

我不知道素锦近来为什么频频向我示好。或许是因为得了我的眼睛。害我成了瞎子。所以多少有些内疚?可明明是她。是她让夜华剜掉了我的眼睛。

我已经不再是三年前那个初来乍到、局促不安却又可笑地想要讨所有人欢心的小姑娘了。

大概是下午的时候。奈奈将我摇醒。说是日光正好斜照到院子里。让我去晒晒太阳。

她搬了把摇椅。要将我搀过去。我推了她的服侍。自己尝试扶着桌子墙根一步一步挪出去。这些都是必须的。不然。等以后回到俊疾山。我要怎样一个人生活下去?

晒了一会儿太阳。又有些昏昏欲睡。恍惚中。似乎还做了个梦。梦中。又回到了三年前俊疾山上初见夜华的时候。他手持冷剑。一身是血地倒在我的茅草屋跟前。我手忙脚乱把他拖进屋。上药止血。瞠目结舌地看他的伤口自行愈合。

并不是我救了他。他却非要报答。我两手一摊:“你不如以身相许。”这便就成了亲。有了腹中的孩子。

我自记事开始。便一个人住在俊疾山上。身边只有鸟兽虫鱼。所以也没有名字。他叫我素素。说从此以后。这便是我的名字。我偷偷开心了好几天。

后来。他带我来到这九重天上。我才知道自己的夫君原来竟是天君的孙子。

那时。他还尚未曾被立为太子。

可在这九重天上。没有人承认他是我的夫君。他也从未与天君提过。他在东荒娶了个凡人做夫人。

那一夜。我去夜华的寝殿送羹汤。寝殿四周无人把守。素锦天妃的声音凄凄切切传出来:“你娶一个凡人。不过是报复我背叛你嫁给了天君。是不是?可我有什么办法。我有什么办法。四海八荒的女子。谁能抵挡得了天君的恩宠?呵。告诉我。夜华。你爱的仍然是我。对不对。你叫她素素。不过是因为。不过是因为我的名字里嵌了个素字。对不对?”

那和现实吻合得一丝不差的梦境到此嘎然而止。我却已惊出了一生冷汗。仔细地 了会儿高高 的肚子。怀胎已三年。我想。大概近期就要临盆。

入夜之后。奈奈久久不曾过来服侍我歇下。我现在还没有办法一个人打水洗漱。只好开口催她。奈奈过来帮我掖了掖盖在腿上的花毯。回答:“娘娘。再等等吧。也许殿下今夜要过来也未可知呢?”

我哑然失笑。那件事发生之后。夜华便再不曾过来歇息。我知道。今后也不会了。

那时候。在东荒的俊疾山上。若夜华告诉我他已经有了心尖尖上的人。我是不会让他娶我的。

那时候。我还没有爱上他。我只是一个人很寂寞。

可他什么也没说。他娶了我。还将我带上了这九重天。

我天生擅长□。所以他和素锦天妃的种种纠葛我都可以当作不知道。

我想。不管怎样。他娶的是我。我们是对着东荒大泽拜了天地发了誓言的。我还有了他的孩子。我这么爱他。总有一天他会被我感动。

而他。也确实逐渐地对我温柔了。

我甚至庆幸地以为。他即便不爱我。是不是。也有点喜欢我了呢?

爱这种东西。有时候。会让人变得非常卑微。

可那件事情发生了。于是我一梦醒来。代价是失去双眼。失去光明。

那一天。素锦天妃邀我去瑶池赏花。我以为是女眷们的小宴。便傻乎乎地接了帖子。到了瑶池。才知道只有我们两个人。

屏退了宫娥。她拉着我一路行到了诛仙台。

她站在诛仙台上凉凉地对我笑:“你知道么?天君要将夜华封做太子。将我赐给夜华做夫人。”

我从来弄不懂他们这些神仙们的规矩和把戏。只感觉胸腹间一股血气上涌。不知道是愤怒。还是迷茫。

她依然矜持地笑:“我和夜华情投意合。这九重天上本就不是一个凡人该待的地方。生下孩子。你就从这诛仙台上跳下去。回你该回的地方吧。”

我不知道跳下诛仙台是不是真的可以回到俊疾山。那时候我从没有想过离开。我愣愣地问她:“是夜华让我回去的么?我是他的妻子。理所应当。要跟着他的。”

现在想来。那一番话。也真是自取其辱。

可那时候我一直侥幸地以为。夜华至少是有一点喜欢我的。只要他有那么一点点喜欢我。那我也是要待在他的身边的。

素锦有些好笑地叹气。突然抓住我的手。带着我向诛仙台边缘倒去。

我以为她要将我推下诛仙台。可翻下高台的却是她。我还没有反应过来。身旁已经掠过一个黑色的影子。跟着翻了下去。

夜华抱着素锦站在我面前。冷冷地看着我。那一双黑色的眼睛里。酝酿了滔天的怒火。

素锦在她怀里气息微弱地开口:“别怪素素。想来她也不是故意推我的。就是听了。听了天君要将我赐给你的消息。有些冲动。”

难以置信。我明明。明明什么也没有做。

“不是我。不是我。我没有推她。夜华。你信我。你信我……”我一遍又一遍试图向他解释。惊惶地。毫无章法地。像个跳梁小丑。

他手一挥。低叱道:“够了。我只相信我所看到的。”

他不愿听我解释。他不相信我。他抱着素锦。眉间焦灼。匆匆忙忙迈下诛仙台。

那一夜。他神色晦暗地站在我的面前:“素锦的眼睛被诛仙台下的刀兵之气灼伤。素素。因果轮回。欠了别人的债。是一定要还的。素素。别害怕。我会和你成亲。从今以后。我会是你的眼睛。”

之前。他从未提过要在这九重天上同我成亲。心中一时冰凉冰凉。愤怒和恐惧一起涌上来。

我想。此前。我从未如此的失态。我抓住他的手歇斯底里:“你为什么要我的眼睛。是她自己跳下去的。是她自己跳下去的。与我半点干系都没有。你为什么不信我?”

他目光沉痛。继而冷笑:“诛仙台下戾气缭绕。她自己跳下去?不想活了?素素。你真是变得越来越不可理喻。”

在这九重天上。他是我的唯一。我一直想着。想着等孩子生下来之后。要和他牵着孩子的手。看十里云海翻腾。万丈金芒流霞。他不知道光明对于我。有多么重要的意义。

我被剜去了双眼。奈奈照顾了我三天。三天之后。素锦站在了我的面前。她说:“你这双眼睛。我用着甚好。”

我大彻大悟。

你有没有爱过一个人。

你有没有恨过一个人。

其实那本是他们二人之间的爱恨情仇。我不过一个路人。模模糊糊被牵扯近来。是命中的劫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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怦然心动小说经典台词

全文共 20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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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he higher I got, the more amazed I was by the view.

我爬得越高,越为眼前的风景所惊叹。

2、Some days the sunsets would be purple and pink. And some days they were a blazing orange setting fire to the clouds on the horizon. It was during one of those sunsets that my fathers idea of the whole being greater than the sum of its parts moved from my head to my heart.

有时落日泛起紫红的余晖,有时散发出橘红色的火光燃起天边的晚霞。在这绚烂的日落景象中,我慢慢领悟了父亲所说的整体胜于局部总和的道理。

3、Sometimes a little discomfort in the beginning can save a whole lot of pain down the road.

有时起初的隐忍可以避免一路的疼痛。

4、I never been embarrassed by where I ve lived before, I also never really thought about money, I knew we werent rich, but I didnt feel like we were missing anything.

我从没有因为住在哪里而自卑,也没有太多地想过贫穷,我知道我们不富裕,但我感觉我没有错过任何东西。

5、When she walked out of the door, I thought back to the first time I saw her. How could anybody, ever, have wanted to run away from Juli Baker.

她走出门时,我仿佛回到了初见她的那一刻,怎么有人想要躲着朱莉?贝克呢?

6、Some of us get dipped in flat, some in satin, some in gloss. But every once in a while you find someone whos iridescent, and when you do, nothing will ever compare.

有些人沦为平庸浅薄,玉其外,而败絮其中。可不经意间,有一天你会遇到一个彩虹般绚丽的人,从此以后,其他人就不过是匆匆浮云。

7、A painting is more than the sum of its parts. A cow by itself is just a cow. A meadow by itself is just grass, flowers. And the sun peeking through the trees is just a beam of light. But you put them all together and it can be magic.

一幅画不是众多物件简单拼凑而成的。牛只是一头牛,草地也只有青草和鲜花,而穿过树枝的阳光也仅仅只是一束光,但如果将它们放到一起,就会产生魔一般的魅力。

8、The first day I met Bryce Loski, I flipped. It was those eyes, something in those dazzling eyes.

见到布莱斯·罗斯基的第一天,我心动了。他的双眸有种魔力让我如痴如醉。

9、The next thing I know, hes holding my hand and looking right into my eyes. My heart stopped. Was this it? Would this be my first kiss?

接下来,我所知道的就是,他紧紧握住我的手,与我深情对视。我的心跳停止了。就要来了吗?我的初吻就要来了吗?

10、Sherry Stalls was nothing but a whiny, gossipy, backstabbing flirt. All hair and no substance. And there she was holding hands with Bryce. My Bryce. The one who was walking around with my first kiss.

雪利·斯道尔斯是个絮絮叨叨、阴险毒辣的长舌妇,头发长见识短。可她竟然牵起了布莱斯的手。那可是我的布莱斯!带着我的初吻到处招摇的布莱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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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妃升职记小说_第5章

全文共 29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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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夕那天,皇帝在大明宫中已是办过了百官参加的国宴,今日延春阁的晚宴算是宫中的家宴。

延春阁外,齐晟停下了步子,转回身向我缓缓伸出了手,我见他这次只伸了一只手出来,估计不是更衣之意,又思量了一下突然反应过来,这是要在人前和我秀恩爱,执手进去了!

我强压□上的鸡皮疙瘩,把手伸过去搭在了齐晟手上。

门口的内侍伸长了脖子扯着嗓子喊着:“太子殿下、太子妃娘娘到——”

齐晟执了我的手,带着我缓缓步入延春阁大殿。

皇帝和皇后、太后等大boss们还未到,来的都是些什么王爷王妃、公主驸马之类的,还有些郡王啊、郡主之类的远房亲戚,可即便这样,大殿里还是聚了不少的人,可见,皇家的繁殖能力真是强劲啊!

那齐晟领了我进去,殿中诸人都起身向我们行礼,我一面随着齐晟做做样子,一面细看这殿中各色的美人,还有美人们脸上神色各异的表情。赵王妃江氏依旧是一身白色素裙,俏生生地立于赵王身侧。

我不由得感叹:果然是若想俏一身孝,若想美露大腿啊!

江氏的目光在我身上打了个转便闪开了,只落到了旁边齐晟的身上。

我转头,齐晟那火辣辣的目光果然也正在盯着江氏。兄弟,作为男人,虽然我很理解你,也想支持你,但是,你能不能也顾及一下你那兄弟赵王的面子呢?这终归是他的老婆啊!就是给人戴绿帽子也没这么明目张胆地戴的吧?

赵王显然也是发现了自己老婆和自己兄弟的眼神交流太热烈,于是在看了看齐晟之后,突然向我看了过来。

兄弟,你的眼神,我懂。可是,那是你老婆不是我的啊,不该我管啊!什么?管我身边的齐晟?他又没泡我老婆,我为什么要管?

于是,我淡定地和赵王对视着。

这情景很怪异,齐晟和江氏热烈地盯着彼此,而我和赵王淡定地彼此盯着……

直到旁边突然有个声音响起:“三哥、五哥,父皇和母后就要来了,咱们出去迎着吧。”

我闻声转头看过去,只见一翩翩佳公子含笑立在一旁,突觉有些面熟,再仔细一看,终于有点淡定不下去了。

茅厕君啊茅厕君,只愿那日茅厕中灯光昏暗,你又醉眼昏花,未能看清我那模样……

心里正念叨着,茅厕君就往我这里看了过来,依旧是淡定地叫道:“三嫂。”

说完又微微转头叫了江氏一声五嫂。

我见他神情毫无异样,这颗心才往下放了放,还来不及庆幸茅厕君果然眼神不太好,又听得茅厕君温文尔雅地说道:“三嫂,你那日要的三六曲我已着人寻到了,改日就给三嫂送过去。”

我闻言不由一怔,三六曲?哪里来得三六曲?看看茅厕君那淡定的眼神,突然明白过来,三六一十八啊!他给我说的是十八摸啊!

哈! 这小子不只是淡定帝!更是腹黑啊!

只可惜小爷也不是吃素的,我面上顿显喜色,装模作样地冲茅厕君谢道:“那可多谢九弟了。”

茅厕君客气道:“三嫂客气了。”

我两人在这里你谢我辞地客气,旁边那几位却是听糊涂了。齐晟碍着面子,冷着脸不肯相问,赵王却问茅厕君道:“九弟说的什么曲?”

茅厕君脸上总算露出些笑意来,又看了我一眼,这才答道:“哦,是几首民间俚曲,三嫂无意间听到了,要我帮忙寻一下。”

茅厕君说得一本正经,我却听得颇是无语,想想他说得倒也不算全错,十八摸可不就是民间俚曲嘛!

齐晟本在一旁一直没说话,这会儿却冷眼瞥了瞥我。

旁边那一直沉静哀婉的江氏这时也突然开了口,轻声问茅厕君道:“不知是些什么曲,九弟可否也给我一份?”

此言一出,我又差点不淡定了,“给不得”三个字立刻脱口喊出两个来,幸得嘴皮子利索把最后一个字给截下了,忙又把面皮子扯淡定了,看着茅厕君问道:“给不——给得呢?”

茅厕君面上的笑容更甚,答道:“自然是给得,改日我让人多誊一份,给五嫂也送过去。”

江氏冲着茅厕君点头柔柔地笑笑,我内心突然就不纯洁起来,看着江氏那嫩白地小脸,想这若是也唱起十八摸来会是个何滋味呢?

许是我想得太过于出神,看向江氏的目光温度一时便没控制好,江氏扫了我一眼,赶紧侧头避开了视线,伸手轻轻扯住了赵王的衣袖。

赵王忙安抚地冲她笑笑,伸出手去握住了她那小手。

这下可了不得喽!齐晟的脸色立刻便又冷了三分,我被他那强大的气场震得头痛,暗忖这齐晟也忒沉不住气了,你说你一太子,至于为了个女人在大庭广众之下如此失态吗?不就是个女人嘛,等你熬成了皇帝,莫说个女人,这天底下凡是母的都是你的!

唉,太子还是太年轻啊。我们得允许年轻人犯错误,犯错误不可怕,只要改回来就还是好同志嘛。本着治病救人的崇高目标,我终于咬着牙向齐晟伸出手去,也抓住了他那袖子,用自己听着都恶心的腔调温柔地说道:“殿下,该去迎父皇、母后了。”

幸好这齐晟还没抽到痴呆,没当着这一殿皇子皇孙的面把我那手甩开,只是说道:“好。”说完终不再看江氏一眼,首先率先转身向殿外走去。

他这一走,我那手自然就落了个空,只得收回来若无其事地整整袖口,跟在齐晟身后往外走。无意间向旁边瞥了瞥,正好瞥见茅厕君正似笑非笑地看着我,我怔了一怔,心中顿时明了。

你……你……你不会是想泡我吧?-_-|||

我还是有些不确定,不禁又多看了茅厕君两眼,果然,这表情太熟悉了,想当初我可是对着镜子练了无数遍的,广大妇女同胞们都喜欢的——似笑非笑啊!

泡女之必杀绝技——似笑非笑:像笑又不笑。这一面部动作难度极高,尺度极难把握。动作大了吧就笑开了,那叫傻笑;动作过小吧,那叫面部肌肉痉挛。综上所述,所以练成绝技者极少,更是有不少人走火入魔而成了皮笑肉不笑的典范。

但是,很显然,茅厕君这似笑非笑练得是很到家了。

只可惜啊,你用错对象了,还没听说太子妃有跳槽成功的呢,你有那么大的庙能盛下我这尊佛吗?还是都省省吧!

于是,我视茅厕君于无物,淡定地转过头去,跟在齐晟身后去迎接皇帝皇后等人。待刚走到殿门处,内侍的声音也恰如其分地响起,皇帝和皇后一边一个扶了太后,后面跟了一大群穿得花花绿绿的嫔妃,从外面缓步而来。

齐晟一撩袍角率先跪迎了下去,后面一殿的人也都呼啦啦地跪了下去。太后看到如此多的皇家子弟显然高兴,忙叫大伙起身。

我这才跟着众人站起身来,刚站起身来就听那太后叫我过去。我已是见过了这太后几面,知这老太太虽看着慈祥,却是个很是精明厉害的人,听她现在又叫我,忙提着小心地凑过去。

老太太执了我的手,温声问道:“身子可大好了?”

我做鹌鹑状,轻轻地点了点头,答道:“好了,多谢皇祖母惦念。”

老太太笑了笑,伸手又拿过旁边齐晟的手来覆在我的手上,笑道:“夫妻两个就应该相亲相爱,以后可不得再松手了。”

我听得心里跟长了毛一样,可又不能把齐晟那手甩开,只得低着头装害羞样。

老太太又笑了笑,伸手用力拍了拍我和齐晟的手,终于放过了我们,走到正位上坐好。我长松了一口气,回到座位上赶紧抓起绿篱的手正正反反都握了一遍,这才把刚才长毛般的感觉压了下去。

皇家的晚宴,无非也就是吃吃喝喝,唱唱跳跳。吃,我不敢放开了吃;喝,那就更别提,同一个错误只犯一次就足够了;唱吧,听不太懂曲调;跳吧,穿的又太多捂得太严,一点风光也看不到,于是乎,我也就只剩下了打量这一殿千娇百媚的美人打发时间。

美人尚未看完,身边突有人轻轻扯了扯我的袖子,我转头,见原本坐着齐晟的位置上已经换上了一个小美人,看年岁不过才十五六,正是活泼可爱的年纪,正笑嘻嘻地扯着我的衣袖,叫道:“嫂嫂。”

唉,如果她若叫的是“哥哥”两字该有多好,我忍不住叹了口气。绿篱这时恰恰不在身旁,我也不知道眼前这小美人是哪个,不过听她既然叫张氏嫂嫂,估计是个什么公主之类的了。

小美人又扯了扯我袖子,把嘴凑到我耳边央求道:“好嫂嫂,我在这里待得闷了,你陪我出去看花灯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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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酥油内容简介

全文共 15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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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的主人叫“梅朵”,她生在城市却向往草原,她肩负着父亲的梦想,去竭尽全力的救助孤儿和弱势群体。在麦麦草原上“捡”孤儿,就好像在夜空中数星星,一颗、两颗、三颗,因为天空的深邃,人眼往往会疲惫得失去方向。生存在与外隔绝的草原上,怀揣着艰难的梦想,自高山之巅铺展开来的路径,悠长、崎岖、一望无际。“梅朵”在绝境处一点点燃起希望,融化冰雪,解困梦想。

作为读者,起初我很难去接受藏地信徒们的生活方式,一时间我觉得他们笨拙、单一和不可理喻。梅朵入了草原,从藏族人民的生活起居到接人待物,情景入目,让这个汗地女子变得“僵硬”,惊诧不已。潮湿的牲口棚用来住人,干燥舒适的地方留给牲畜;毡房内苍蝇舞动着翅膀自由飞舞,主人和客人都不会伤害它们的生命;一妻多夫的婚姻实属多见,妻子与丈夫们之间和睦相处,分工明确等等,陌生的环境、语言不通、生活习惯差别较大,让梅朵有些措手不及,但这些看上去难以理解的习俗都能通过时间慢慢克服和习惯。最让人难以理解的是,藏族人对佛教的信奉,对教育的漠视,对新生事物的抗拒好像巨石一样,压得梅朵呼吸困难。

“月光”伴随着草原上冉冉升起的红日出现在梅朵身旁,这个土生土长的藏地男子与梅朵一起青砖红瓦搭学校、找孤儿、寻爱情。麦麦草原孤儿学校建成了,孤儿阿嘎和苏拉成为这个学校第一批学员,孩子们自由的在院落中欢笑,可是这笑声的背后是梅朵和月光用奋不顾身的努力换回的,经历过受伤、雪崩、迷路的他们,滋生出的情感倍加珍贵。月光曾经说过,“你会慢慢喜欢上酥油的甜和香”。一场赛马集会过后,第二批学生入校,看着一个个被遗弃的孤儿,梅朵老师心中泛起了“莲花”,去了解他们、帮助他们、温暖他们,梅朵掏空了自己的杂念,认认真真的去体会他们背后的故事。高原的天空总是湛蓝纯洁,就好像这些心无杂念的孩子一样,是他们日复一日的诵经才净化了这世间的万事万物。

经历了艰难却很难换回充满希望的明天,帮助别人是世间最难的事情。黑夜经过总会有白昼,这黑黑白白的交错,酥油的光便成了指引心灵的方向。草原上不断有人死亡,在我看来恐怖至极的天葬,却是藏地神圣之举。雪从喜马拉雅山上飘来,草原的冬天来了,道路被白雪阻断、粮食匮乏、寒冷一点点的侵袭碉楼,屋中的炉火发出微弱的光,孩子们口中执着的诵经,祈祷大雪停止。在白茫茫的世界里,学校恍若一粒沙子,站在屋顶眺望白玛雪山,好像整个冬季都厮混在天上的云雾里,大雪过后,学校的温暖没能抵御过严寒,孤儿学校被大雪压垮,同时也将梅朵和月光送往下一段征程。

学校垮了,孩子们散了,泪流满面的梅朵在月光怀着肆意哭泣。月光,比起花言巧语的男子,笨拙得很,但是他对梅朵的感情却纯真的好像神灵的眼睛。梅朵的思想虽与藏地融合,但身体很难适应高原反映,不断的吐血,被迫暂时离开,去城市中治病、找重建学校的经济来源,离别之时,月光宽广的胸怀包容了梅朵全部心思,双手传递出的力度,好像雪山那么镇定、光亮,让人着迷。

看不见方向的努力和没有结果的爱情一样,都让人身心俱疲,读着书,心中时而有暖流荡漾,时而又寒气入骨。梅朵没有信守她们的约定,一次意外车祸,让她误过了与月光的姻缘,再上麦麦草原,月光已成为活佛的人,皈依了。再次相逢,梅朵痛彻心扉的哭泣和月光双手合十的淡然显得陌生,我不禁感慨,造化弄人。

后来,山路修通了、学校重建了、孩子们成人了、雪也融化了......原来,曾经我心中暗生揣测才是见不得光亮的杂念。我想,西藏一定是最接近天堂的地方,那里春天芬芳、夏天清香、秋天忧伤、冬天慈祥。突然,眼前浮现满脸皱纹慈祥的老阿妈,氆氇重叠,松石镶嵌,口中的经文与转经筒一同旋转,擦身而过,你能闻见青稞酒和酥油茶淡淡的芳香,厚重而踏实,而深藏在内心的护身符一直闪闪发光,它会保佑心存善念的人们永世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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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蜗牛有爱情小说结局

全文共 6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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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家丁墨所著都市言情小说,讲述了讲诉高冷刑警队长季白在与警界新人许诩的合作中,逐渐产生好感,遗憾的是这个天才少女在情感上有如“蜗牛”一样慢半拍的故事

如果蜗牛有爱情小说结局:真的是大圆满啊,小说番外篇还描述季白与许诩生孩子的情节。

如果蜗牛有爱情简介:

女主许诩(王子文饰)和男主季白(王凯饰)是看似关系冷淡的师徒,却是生死相依的战友,更是相互钦慕的爱人。季白是深沉冷酷的资深神探,许诩是一位犯罪心理研究的天才新人。两人在联手破获一桩大案之后,季白对这个单纯睿智的爱徒心生爱慕,奈何无论他如何明追暗夺,这个如“蜗牛”般迟钝的女孩,就是收不到爱的信号。在二人“谈情说案”之际,也是一段极致甜蜜、却也极致艰险的追凶之旅。

播出信息

2016年5月16日,《如果蜗牛有爱情》剧组首次曝光第一批剧照。在这次曝光的剧照中,质感、颜值、甜蜜度成为三大吸睛亮点。由于剧情背景和警察身份,王凯和王子文的神态动作自然而然地带上了些许职业特征,清新雅致的配色突出了剧集质感。从剧照可以看出,王凯在黑暗中沉思时目光炯炯,缉拿犯人时眼神带有杀气,整体造型十分贴合一个经验丰富的神探的精神气;王子文白皙的肌肤和娇小的身材本就与嘘嘘(许诩)的人设非常相似,剧照中呆萌温吞的神态更是分外可爱,两人同框时的“最萌身高差”甜蜜十足、富有萌感。2016年5月24日上午,《如果蜗牛有爱情》剧组在昆明首次开放媒体探班,下午15:00举办发布会,王凯、王子文作为主演亮相发布会,并在发布会上曝光首款片花。

结语:这么好的结局,不虐不分开不死人,真的是太圆满了,好久没有这样的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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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已无陈金芳》小说内容简介

全文共 12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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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一枫的中篇小说世间已无陈金芳》写了一个 乡下女孩在城市跌宕起伏的人生,塑造了一个具有时 代特征的典型人物。石一枫戏谑地讲述陈金芳的暴富 ,却并没有因此糟践这个人物。相反,他指出了这个 人物的可怜之处。陈金芳“只是想活得有点儿人样” ,这是一个很浅显的生存哲学,或许也是*大众化的 生存哲学。但这个社会不断变着花样提供“人样”的 标准,陈金芳就是被社会的标准不断地推搡着止不住 步,她不清楚自己该是什么“人样”,终于失去了自 我。

挺喜欢石一枫这样淡然但又有味的小说。尤其这篇《世间已无陈金芳》,说淡,是指他并没有浓抹重彩地大开大阖地去写陈金芳的命运变化,也没有把自己的情感过于明显地随意涂抹;虽然是第一人称,却也幽幽写来,情淡却深。说有味,是说他在反复写一个人的命运一个人的人生格局,里面的曲折坎坷悲剧落幕,值得让人细细品味。

这篇小说算不上写底层人物,我想,对于陈金芳,更多可以定位是一个上进的、对未来有着追求的女孩。从最初举家因为姐夫在京城某大院的食堂工作的缘故,得以来到京城,读书,生活。和许多乡下的孩子因为京城有亲戚而得以进京城看看玩玩一样,她对京城充满了向往。尽管,在和”我“一起读书时,来自大院的、班上的调皮小伙伴们带着对乡下人的歧视而有无数次的嘲弄甚至羞辱调戏,她都坚强地面对。而”我“少年时代的粗浅的琴声也成为了她被大家所排斥时心里的慰藉。她慢慢习惯了京城的生活,可是一家人却要回到乡下去,她执拗地不愿意离开,一遍遍质问家人”你们把我领到北京,为什么又让我走?为什么又让我走?“即使家人用暴力暴打她,她也不愿离开,付出惨痛的代价,终于留在了北京。

可是,北京并不是处处热情的地方。乡下女孩陈金芳留在了北京,也留下了一系列问题:她需要解决生活问题,她需要住的地方需要一个归宿。这些最基本的生存问题,做为一个女孩子,唯一依靠的就是自己,甚至自己的身体。于是她跟上了小混混,一点点打拼,努力地把自己在生活、物质甚至行为上都向着京城人转变。她和豁子之间的算不上爱情的聚合,完成了她对金钱的初步积累。此后,她凭借自己社会经历和打下的人脉,先后涉足股市、艺术圈,并把自己改名于陈予倩以图彻底摒弃过去的自己。但最终,当她把所有的钱都投入风投以期在政策不完善的地方大赚一把时,却风向突变,最终一无所有,而以非法集资罪身入牢笼。”我“看着她被抬上警车,她最后说:我只是想活得有点人样。

活得有点人样,这是每一个世人的终极追求吧。可是,究竟如何才算得上活得象个人样?就如那句歌词所唱,我感觉自己像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却怎么也飞不高。努力地向上,努力地活着,活出个人样。可是却飞不高,一生都只能卑微地活着,这该是人生最大的困惑,也是最大的悲剧吧。

人生是一场拼博。可是当拼博走入困局,何处才是回头的岸?陈金芳走进了囹圄,世间已无陈金芳,恨她的人也好,怜悯她的人也罢,谁能懂得一个弱女人拼博背后的悲哀。斯人已走,悲情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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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小说天地

全文共 8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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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小说天地

《西游记》这部经典的文学名着,已经在中国乃至世界上家喻户晓了。我想不少文学家已经发表过这部名着的言论了,所以我不想对这部名着的内容发表自己的观点,只想对其中的人物谈谈自己的想法。

在其中,我最欣赏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猪八戒的情感真切,沙僧的任劳任怨,唐僧的善良待人。猪八戒是他们四师徒之中最让读者讨厌的,可是我对他却不这样认为,他结合了大家的优点,虽然他不够孙悟空那么勇敢机智,但是他也会不停地运用一些自己的思维,在困难面前为大家出主意;虽然他没有沙僧的任劳任怨,但是他在一路上仍然会帮助大家提东西;虽然他没有唐僧的优柔寡断与善良,但是他也会动真情。

在生活中,像猪八戒特点的这种人好像是比较普遍的,但是也可以说是最少见的。为什么这么说呢?证据如下:

(一)在新世纪的现代生活中,人们凡事都提倡“爱的教育,无论对于小孩,年轻人还是成年人。小孩喜欢这样的老师(当然外表除外),因为这种老师比较和蔼,并且对外面的世界还是比较了解的(因为他以前是天蓬元帅,当然了解世事啦),交给大家很多课外知识,从他平时的言语中可以发现他是个比较幽默的人,那么就可以带给大家很多欢乐。学生都是比较喜欢这样的老师,不是吗?

(二)除了小孩以外,现代年轻人更喜欢这种人,他们总是动不动就说爱情,像猪八戒这种人就再合适不过了。猪八戒这种人对爱情有责任感,并且会用真心去爱别人,他不像孙悟空那么寡情薄意。他的真情能感动别人,所以更能取得别人的信赖。俗话说,想要别人爱你,首先就要学会去爱别人。猪八戒已经学会了怎样去爱人,所以他能获得他人的爱。

(三)成年人也就包括年轻人、老人和中年人。他们同样需要猪八戒这种人做家人或朋友,有责任心的人总是能取得别人的青睐与喜欢的。但是生活中真的有那么多有责任心的人吗?答案没有人会清楚。我想会比较少见吧,现代人总是希望别人对自己负责,却没有想过自己是否应该成为一个有责任心的人。

猪八戒也许是个幽默、有责任心且值得信赖的人吧。这是我对他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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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人民的名义读后感

全文共 9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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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名义》在对女性群体的刻画上引起了争议。无论是形同陌路的市委书记夫人欧阳菁,还是看似相濡以沫的省委政法委书记夫人吴慧芬,甚至是反派的女企业家高小琴,都不过是男性社会和高度集中权力下的附属品和牺牲品,作家也是依托并放大了现实中的男权因素,转而移植并塑造了这类女性群像。你很难说这样的设定是对女性的歧视还是对女性天生弱势的放大,但出现在小说中的女性,几乎没有一个是拥有正常幸福生活的——

陆亦可是个大龄剩女,把青春献给了反腐事业;高小琴、高小凤姐妹成为权力与财富的交易品;欧阳菁是女强人,但却失去了为人妻的柔弱;吴慧芬带着面具违心地维护着高官夫人的特权地位。

从小说中的情感副线上讲,周梅森似乎掐断了侯亮平与陆亦可之间可能存在的情感纠缠,让一名形象高大全的检察官与剩女检察官,在没有发生任何暧昧的交集下,完美出色地完成反腐大计。

小说中唯一一段最露骨的描写也让人看起来有些不安:

“高小琴含泪点头,跳起来,一把搂住他,疯狂地亲吻他,亲得他也躁动起来。那天,他们大白日里在铺着新地毯的楼梯上疯狂地干了一回,干得大汗淋漓,如痴如梦,干出了人生中一场难得的高潮……”

这样的文笔画风与整部作品明显违和,其文学性也明显低劣得超出读者预期。文学中关于情爱的这种描写,恰恰是对一位作家的文学素养与笔力功夫的严峻考验。好的作家一定是情爱描写的高手,像贾平凹的《废都》、陈忠实的《白鹿原》、劳伦斯的《查泰莱夫人的情人》、渡边淳一的《失乐园》,就是同为通俗小说的《廊桥遗梦》,其描写的水平也显然高于此。

人们喜欢《人民的名义》,与其说是喜欢这部文学作品,不如说是喜欢其展现的高度现实感。周梅森没有把官场写得过于黑暗,尽管他也写出了官员贪污受贿、养情人等众多周知的秘密,但更多的还是立足于反腐和良好政治生态的建立。

真实的官场其实就是一个丛林社会,既有像李达康、沙瑞金一样的政绩圣人,也有祁同伟、丁义珍这样的鬼魅屑小,更有高育良一样道貌岸然的岳不群之流。正是这种具备高度复杂性的官场,才会引起更多人的好奇心,进而成就了周梅森和他的《人民的名义》。

但是,阅尽官场智斗之后,这部小说依然算不上是官场文学的巅峰之作,它留给人们的最大印象依然还是尺度,尺度,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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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如懿传的结局

全文共 3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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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后宫·如懿传》是2012年中国华侨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流潋紫。《后宫如懿传》全书共六册,主要讲述了《后宫·甄嬛传》的后续故事:乾隆即位,乾隆后宫嫔妃青樱(乌拉那拉·如懿)、高佳·晞月、富察·琅嬅、金玉妍以及魏嬿婉之间的明争暗斗  。2016年该小说被改编为电视剧,8月份开机拍摄  。2017年7月12日,《2017猫片 胡润原创文学IP价值榜》发布,《后宫·如懿传》位列78位

夜风沉缓地吹拂,空气中绵密的花香软软地缠上身来,与酒意一撞,皇帝更觉得心中沉突,整个人醺醺欲睡去。

总管太监李玉的步子迈得又快又稳,一壁轻声督促着抬轿的小太监们,“稳着点儿,别摔着了皇上。”

皇帝朦胧中扶着头,含糊地问:“到哪儿了?”

李玉含笑答道:“皇上,到西六宫的长街了。”

皇帝轻轻“哦”了一声,“是西六宫。李玉,朕仿佛有点儿醉了。”

李玉忙恭谨道:“皇上安心,您一早翻了惇贵人的牌子。奴才已经去通传了,这个时候惇贵人已经备下了醒酒的汤药在承干宫等着您了呢!”

皇帝“唔”了一声,缓缓道:“停下!”

李玉满心托异,却不敢多言,忙着甩手中拂尘,示意抬轿的太监们放落了桥辇。李玉凑上前,“皇上,这儿离承干宫还有一段路,还是让奴才们抬着您走吧。”

皇帝伸出手,李玉忙伸手扶住,皇帝道:“朕觉得酒劲儿上来了。李玉,你扶着朕走一会儿。”

李玉忙躬身道的声“是”,悄悄儿朝后脸一扬。后头跟着的四个小太监会意,变隔了十步之遥,轻悄跟在二人后头。李玉稳稳扶助皇帝的手臂缓缓往前。

皇帝不说话,李玉更不敢说话,也知道皇帝想去哪里,只好默然跟着。月色澄明如清波,温柔浮溢四周,连长街两侧的朱红高墙,也失了往日的沉严肃穆,显出几分娇柔。

皇帝抬头望着月亮,似乎是自言自语:“今儿的月亮真好。”

李玉忙笑:“皇帝是天子,今儿是您的万寿生辰,当然连月亮也要来助兴,格外高亮些。”

皇帝微微一笑:“是啊,今儿是朕的生辰,再过两天就是八月十五中秋,人月团圆,都是好日子。”

李玉见皇帝凝神望月,嘴角仍带着笑意,不知怎的,心里一突,便有些不自在起来,于是赶紧劝道:“皇上,时辰不早,您今儿高兴多喝了点酒,仔细被风扑着,伤了龙体。”

皇帝摇摇头:“酒酣耳热,朕不会凉着。”

李玉悄悄看了皇帝一眼,奓着胆子劝道:“皇上,颖妃娘娘在养心殿等着您哪!”

皇帝冷淡道:“让她等着。”

李玉暗暗吶罕,颖妃巴林氏蒙古贵女,入宫数载,颇得皇帝恩幸。便连皇贵妃魏氏所生的女儿七公主,也交由她扶养。尤其是乌拉那拉皇后过世之后,寻常嫔妃难得见皇帝一面,这位颖妃却常能陪皇帝说话,宠遇可见一斑。而今日皇帝这样抛弃下她不顾,却是从来未有之事。

李玉见皇帝信步往前,环视周遭一眼,忽地想起一事,心中没来由地一慌,脚下都有些踉跄了。

皇帝漫不经心地道:“叫跟着的人都退下,朕见了心烦。”

李玉不敢怠慢,忙回头扬了扬拂尘,四个小太监便躬身后退下去。

李玉上前扶住皇帝的手,皇帝慢悠悠走着,兀自说:“今儿是朕的生辰,朕真高兴。”

李玉忙接口:“高兴高兴。”

皇帝含着笑意,“朕有那么多阿哥、公主,一个个活泼泼的,又聪明又伶俐。”

李玉道:“更难得的是阿哥和公主们都有孝心,尤其是几位阿哥,特别出息。十一阿哥文采风流,写得一本好书法,今日为皇上献上《百寿图》,可真是十一阿哥的一片孝心;就是十五阿哥,虽然年纪小,可当真是志气,能把皇上的御诗一字不差地背下来,啧啧…真是能干。”

皇帝微瞇了眼,“那不是十五阿哥能干,是他的额娘太能干。”

魏氏身为贵皇妃,位同副后,主理六宫,又子女双全,若不是得了这心悸病身子虚弱很多,只怕也有封后的指望了。

李玉眼珠一转,只装作不懂,笑吟吟道:“可不是,皇上的万寿节都是皇贵妃撑着身子一首操持,不可谓不能干。”

皇帝轻嗤一声,带了几分嘲讽之意,“是啊。朕有那么多嫔妃,个个貌美如花,聪明能干。”

李玉不知皇帝何意,只赔笑说:“皇上的嫔妃们不仅貌美贤慧,而且今日万寿节都为皇上进歌献舞,当真才貌双全。”

皇帝闭上双眼,“可不是?个个都顺从着朕,体贴着朕。只有颖妃还直爽些。”

皇帝晃一晃头,脚步有些不稳,李玉急道:“皇上,皇上您当心着。”

皇帝摆了摆手,“顺从体贴自然是好,可朕怕啊,怕这顺从体贴下面是说不吃口的腌臜心思,污秽手段。朕想一想,就觉得恶心。”

李玉忙笑道:“皇上多虑了,后宫的小主们怎么会是这样的呢?哪怕真有一两个心术不正的,皇上圣明,也一早处置了。”

皇帝低头看着自己的影子,“所以,朕喜欢年轻的女人,心眼儿干净,清透,都说什么自然会说。哪怕有点儿小心思,也藏不住。”

李玉忙忙点头,“皇上说得是。”

皇帝缓步走着,李玉赔笑道:“皇上,再往前就是翊坤宫,旁边的宫里庆妃娘娘和诚贵人都在,再不然,还有几位贵人常在,也都住着。皇上要不要去坐一坐…”

皇帝瞥了他一眼,淡淡道:“李玉,你跟了朕几十年,如今倒越发会当差了。”

李玉膝盖一软,连忙跪下,“皇上恕罪,皇上恕罪。”

皇帝轻哼一声,也不理会,径自向前去。李玉跪也不是,站也不是,眼见皇帝越走越远,他咬了咬牙,奢着胆子小跑着跟了上去。

四下里的甬道太过熟悉,连每一块引他向重华宫的青石板上的花纹,他都烂熟于心。皇帝怔忡地走着,越走越快。等到“翊坤宫”三个金漆大字清晰地出现在眼前的时候,皇帝才猛然剎住了脚步。酒意沉突涌上脑门,皇帝只觉得心口一阵一阵激烈地跳着,脚步却凝在了那里。

恍惚还是帝后情睦的岁月,如懿初为皇后。过了那么长的时光,越过了那么多人,她终于走到和自己并肩的地方,成为自己的妻子,而非面容鲜妍而模糊的妾室中的一个。这是他许她的。在自己还是阿哥的时候,他太知道自己虽为帝裔,却出身寒微,连亲生父亲都隐隐看不起自己,对他避而不见。所以他有了熹贵妃这位养母,所以他拼命孝顺这位他带来荣耀家世的养母。他费尽心力用功读书,只为争得属于自己的荣耀。

那个时候,他有出身名门贵族的嫡福晋富察氏,也有了大学士之女、温柔婉妹的高氏。那修高贵而美里的女子,那些深受家中宠爱的女子,他在欢好之后只觉得疏离。她们跟自己的心,到底是不一样的。只有如懿,那时她还叫青樱,是被自己的哥哥瞧不上,才被熹贵妃要来送给他做棋子的女人。连熹贵妃都说:“你可以不宠爱她,却一定要娶了她,善待她。”不错,青樱是可以作为她和三哥弘时争夺地位的一步好棋的。青樱,她也有显赫的出身,她是先帝乌拉那拉皇后的侄女。这重身分,却在后来的日子,成了她的最大的尴尬。

因着先帝乌拉那拉皇后的晚年凄凉,因为乌拉那拉皇后败在当今太后手中,所以青樱入宫后的日子,很不好过。她被冷落了些年,直到那时,他才真正爱上青樱。因为那样的青樱,伴随他多年,深知彼此心性,又真正和自己一样,是富贵锦绣林中心底却依然孤寒之人。

所以他加倍地给予她荣耀,给予她皇后之位。

曾经,也有过琴瑟相谐。而最美好的最初的时光,都停留在了翊坤宫的岁月。

那时,她与他是多么年轻。人生还有无数明灿的可能,他们都真诚地相信,可以一起走到岁月苍老的那一日。

皇帝伸出手,爱惜地抚摸在翊坤宫的大门上。

触手扬起的轻灰令皇帝忍不住咳嗽。他仔细看去,才发觉门上红漆斑驳,连铜钉都长出了暗绿的铜锈。墙头恣意生长的野草,檐角细密的蛛网,都是那样陌生而寥落。

曾经恩深情重的翊坤宫,曾经住着天下之母的翊坤宫,竟也破败如此了么?

其实,也不过这些日子而已。

可以宫廷的冷落,他最清楚不过了。万人之上的他,坐拥天下的他,何尝不也是在年幼时受尽白眼,若不是乳母庇护,又有了熹贵妃的抚育,他何曾能有今日?

所以,他太清楚如懿的骄傲,太清楚该如何挫磨她的骄傲。

哪怕是皇后,也要屈膝在皇帝之下,俯首恭谨。

可是如懿,她有那样锐利的眼神。恰如她断发那一日,如此决绝而凄厉。

万事,终于不可再回转。

皇帝静静地伫立在门前,良久,只是默然。

月亮渐渐西斜,连月光也被夜露染上几分清寒之意。

李玉跪在皇帝身后不远处,连膝盖都麻得没有感觉了,只依稀觉得冷汗流了一层又一层,仿佛永远也流不完一样。

他是不该看见的,就好像,皇帝也不该过来这里。

翊坤宫,应该是皇帝最厌弃的地方;翊坤宫里的人,应该是皇帝最厌弃的人。可是偏偏,在这样普天同庆的万寿节里,在即将花好月圆的中秋夜前,皇帝却在翊坤宫的门前,迟迟徘徊,不愿离去。

也不知过了多久,夜露浸染了云鬓,李玉才觉得有些凉意。他犹豫了半日,终于咬着牙膝行到皇帝跟前。李玉拼命磕了两个头,方敢极低声地说话:“皇上,已经二更了。”

皇帝只是默默不动,仿佛整个人都定在了那里。

李玉眼见皇帝的袍角已被露水浸湿,心中更是惊惧,立刻俯首在地,“皇上,宫中人多口杂,万一…快中秋了,您要伤了龙体,太后和皇贵妃问起来,奴才胆当不起。”

他不敢再说下去,只是叩首不已。

片刻,皇地叹了口气。那叹息极轻微,像一阵轻风贴着墙根卷过,连李玉自己都疑心是否听错了。皇帝轻声呢喃:“人月两团员?呵,团圆?”

李玉吓得不敢抬头,终于听轻皇帝说了两个字,“回去。”他顿了顿,“将翊坤宫拾出来,给惇贵人住吧。”

他挣扎着站起来,也不顾膝头酸痛,忙扶着皇帝的手去了。

墙头的野草清幽幽地晃着,好像只有风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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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择天记大结局

全文共 19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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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择天记大结局是什么呢?下面随小编一起看看小说择天记大结局吧~

择天记陈长生结局

陈长生在煮石大会强行聚星失败,内疾爆发,由徐有容送回京都,却发现被计道人作为诛杀天海的诱饵。因阴差阳错,天海圣后于天书陵顶行逆天之事,为其逆天改命。陈长生结局应该没有死。

择天记徐有容结局

煮石大会之时,陈长生聚星失败,徐有容不顾一切的替陈长生挡下致命一击。在陈长生奄奄一息时,用自身真凤血脉注入陈长生体内,把他从生死线上拉了下来。她和陈长生血水相融,彼此相爱,彼此信任,多次救陈长生于危难中,被世人称为“天作之合”,陈长生承认她是自己唯一的妻子,最大的愿望就是带她归隐草原。

择天记落落结局

剧中,落落爱上自己的师傅却没有结果,而亲生母亲的无情以及死亡,也让她无法忍受这样的命运。于是在得知自己心爱的男人陈长生遭遇危险,然后甘愿用自己的性命,来换取陈长生继续活下去。最后,白落衡为了救陈长生,牺牲了自己。

择天记黑袍结局

黑袍是魔族军师,烛阴巫,是一个人类,魔族人称之黑袍大人。没有人知道这名魔族军师姓什么,长什么模样,是哪里人,有怎样的过往,才会让他选择背叛人类,投身魔族。但其足智多谋,算无遗策,为杀死苏离和布周园之局,谋划刺杀落落失败,派出强者强夺周园钥匙失败,现身于雪老城主导魔族强者杀死苏离,因陈长生而失败。

择天记秋山君结局

秋山君与古力娜扎饰演的徐有容,是其青梅竹马的师兄。由于对于徐有容的情感之深,被黑袍其为情痴,曾莫名失踪了5年之久。在这期间化名为罗布,在与人族前线与魔族交战,救了长生和南客。大部分网友觉得秋山君最后会死。

择天记唐三十六结局

唐三十六和陈长生是生死相托的兄弟,而陈长生是有着拯救苍生的责任,作为有义气的唐三十六肯定是当仁不让的力挺陈长生,他们一起去大战魔教,历经生死终于把魔族给赶尽杀绝,就是不知道唐三十六最后是成为一个话唠侠客,还是家族中的放荡族长了。

择天记莫雨结局

当时天书陵之变不与其他王爷一齐杀人放火,于是携人只为找到莫雨,后在京三年,默默陪伴。所以与陈长生看似暧昧的她,结果却选择嫁给一个爱自己的人。而长生则是选择了与徐有容在一起,其实从小说结局来看,这个结局还是非常完美的。至于剧集版如何,还待播出。

择天记轩辕破结局

有网友预测,轩辕破最后应该不会死。轩辕破是妖族难得的高手,如果轩辕破都死了,那妖族真的太弱了。也有网友预测轩辕破最后可能会入圣,性格憨厚耿直的轩辕破应该会有一个好结局吧。

择天记小黑龙结局

是一只玄霜巨龙,女性,因为与王之策打赌被坑,而常年被锁废井下,为救病情发作的陈长生,而将自己的真龙之血过继给陈长生,帮陈长生续命。也因此两人之间会有一些心灵感应。小黑龙受陈长生照顾,大鱼大肉少不了,后来为陈长生所救,与教宗结誓守护陈长生,逃出废井幻化成黑衣玲珑女子,和陈长生一道离开周朝。

择天记天海圣后结局

天海圣后也拥有作为母亲和女人温情慈祥的一面,只是很少表露,是个复杂的铁娘子。据悉,最后天海圣后死了,临死前和自己的亲生儿子余人相认了。

择天记余人结局

作为陈长生的师兄,从小就特别爱护陈长生,并且陈长生也是余人的唯一弱点。当年天海圣后为了逆天改命夺取陈氏江山,祭天发誓,孤苦终生,子嗣全亡,只有当年流逝的小婴儿余人还在世,据说,余人在举世反天后之后登上了皇位。

择天记计道人结局

计道人是前任国教学院院长,是天下最厉害的几个人当中有他。对于长生的经脉断裂,在我看来是他有意为之,就像老梅说的一样,有一天他会对他们所做安排产生怨恨。像计道人这种角色,最后一定会引火烧身。

择天记教宗寅行道结局

小说中,圣后为替陈长生逆天改命,最后和教宗、商行舟还有陈氏皇族余党大战。最终圣后统治天下,教宗也许久没有出现了,网友推测教宗死了。电视剧里教宗会如何诠释,等教宗出现的那一集吧。

择天记南客结局

剧中南客率领魔族第二十三魔将、二十四魔将和她的双翼、抚琴老者进入周园刺杀人类未来的希望,被陈长生万剑打败。魔君被杀后为治病与陈长生合作,二次觉醒神魂带长生逃走却因此变为痴呆,现与长生同行,已被陈长生带到离山,托付给七间。

择天记原著小说结局

开元之处,有神石散落大陆,相传观神石碑文可得知天机,至此神石成为人间圣物。少年孤儿陈长生身世神秘,在襁褓中被师父计道人所救,收为弟子,十数年里传授道藏三千卷。然而长生体质异常,无法修行,命数不过二十岁。为治病,长生独自下山来到神都,欲夺大朝试头名,获得参悟碑文的机会。因缘际会与自身努力,陈长生抵挡住了各方势力的打压和修行的关隘,实力一日千里。也结识了少年天才唐三十六、公主落落等挚友。在朋友的帮助下,长生在“强手如林”的大朝试上拔得头筹。经过层层考验,长生发现自救之法,却也明白自己的存在乃是黑暗势力做的一个局。面对生命和大义的抉择,长生毫不犹豫选择了后者,与一群少年英雄伙伴并肩与黑暗势力展开了殊死斗争,成功阻止了战争,同时也收获了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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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榜小说结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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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电视剧大结局居然收到了观众“再拍一百集”的要求,这大概也是前所未有的。很久没有一部电视剧让我没按快进了,最近的一部剧是三年前的《甄嬛传》,这一次是《琅琊榜》,一部快进了就会脱节、就会跟不上节奏的剧。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琅琊榜小说结局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甄嬛传》之后终于再见一部有剧情、有逻辑、有集体演技、女主角终于不傻白甜不玛丽苏、没有出现“第八集吻戏”定律的古装剧,真是可喜可贺。

《琅琊榜》在播出之初并未引起多大关注,收视也一直低走,然而随着剧情的深入,《琅琊榜》的优势渐显——张弛有度的剧情,心思缜密的逻辑,精美细致的服装道具,丰满的人物角色设置,以及碾压玛丽苏杰克苏xx苏的集体走心演技,尤其是在同期其他电视剧的比较之下,《琅琊榜》在内容后半段集中发力,成为近期最具好评的国产剧。

《琅琊榜》矫正了国民的审美

“那些只能在课本上感受到的‘长亭外,古道边’送别的场景居然在电视里看到了。”

看《云中歌》的时候再一次被国内最具争议性的编剧于麻麻的色彩学亮瞎了眼睛:叶子必须绿得发亮,花儿必须永远娇艳欲滴,女主角特写下的胭脂、眼影、唇妆必须呈现出令男主角想“一亲芳泽”的光芒来......比起2014年五颜六色、令人眼花缭乱的新《神雕侠侣》和2013年《笑傲江湖》里著名的奇禽珍鸟装过之而无不及。

这几年被于正的拼凑型色彩学不可避免地降低了审美标准后,我终于得以在水墨画风格的《琅琊榜》里找回了自己基本的审美能力。《琅琊榜》在美术设计上严格地遵守了“一切设计均为剧情服务”的原则,坚决杜绝某些工作人员的个人爱好创作(于正在履行电视剧编剧职责的同时,还兼美术指导、服装设计、主题曲写作等多项工种),使得该剧在整体色调上与剧情内容保持高度的一致。

在这个以男人戏为主的电视剧中,我们见不到以出位妆容和服装造型而过分显目的女主角、女配角,所出现人物所着衣衫一面与电视剧整体风格保持一致,一面又与人物身份、人物个性相得益彰。

譬如女主角霓凰郡主、譬如宫中嫔妃所穿戴的衣服首饰大部分都呈冷色调,与剧中出现的宫苑、住处、走廊、郊外等场景地、背景色毫无色彩冲突感。剧中的主角配角大多妆容干净、素雅,不见深厚的粉底,没有五颜六色的眼影,就连几位主要女演员的唇妆都以淡色为主,不显突兀。

主角的妆容、服饰在色彩上虽不十分显眼,但其实十分讲究,十分经得起特写,特写之处,主角衣服上的纹理、图案、绣工等细节往往被显现出来,可见其质感。据《琅琊榜》的服装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坦言:“这是我合作过的在服装方面投入最大的剧组。”,可见该剧的诚意。

《琅琊榜》的台词会让你的耳朵怀孕

“只要一听靖王说话,我的耳朵就会怀孕。”有追剧观众如是说。据《琅琊榜》原著粉丝评价,剧版《琅琊榜》很大程度上遵循了原著内容,尤其是原著台词的保留,譬如:

“遥映人间冰雪样,暗香幽浮曲临江,遍识天下英雄路,俯首江左有梅郎。”

“麒麟才子,得之可得天下。”

“慧极必伤,情深不寿。”

“这宫内的风从未止。”

《琅琊榜》的很多台词乍看之下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细细读起来听起来之时却有一种无以名状的优雅感。《还珠格格》《情深深雨蒙蒙》“你侬我侬”的琼瑶时代已经过去很久了,天雷阵阵的新偶像剧里男女主角说出来的话总能让人起一身鸡皮疙瘩,于正剧的“霸道总裁杰克苏式”肉麻情话仍然让我无法适应。

《琅琊榜》的台词却无端升起了一种赏心悦目感,“江左梅郎”“我选你”居然在社交网络兴起了和当时《甄嬛传》“就是矫情”一样的效果,朋友圈中“琅琊榜”毒的人多不胜数,每个人穿越至南北朝,在那里“之乎者也若”“为什么我没有一个梅长苏”。

一部敢让女主角消失20集的古装正剧

《琅琊榜》在视觉听觉上给人享受之外,在感觉上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舒服感,这种舒服感归功于很多方面,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包括导演、编剧、演员在内的主创人员的集体成全。与大部分电视剧不同的是,《琅琊榜》是一部少有的以男人戏为主打的电视剧。

不管是金庸的武侠古装,琼瑶的清宫古装,又或者是这些年大行其道的韩剧和日渐衰落的台湾偶像剧,均是以男女之间的爱恨纠葛为故事主线,很少有像《琅琊榜》有着“家仇国恨”大视野的又不是正剧的电视剧。

至少,没有一部剧会让女主角消失二十集,但《琅琊榜》做到了。很是怀疑,由刘涛饰演的女一号霓凰郡主绝对是山影用来糊弄总局的,绝对了为了掩盖《琅琊榜》卖腐的“罪名”,这个“名义上的女主角”居然二十集没有上线,更重要的是,观众居然还觉得毫无违和感。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因为剧情实在是太好看了,因为演员们演技实在是太赞了,随便一个路人甲都浑身是戏,因此大家没有过分关注“女主角到底什么时候出现”这件事。

继《甄嬛传》之后又一部少见的集体演技爆发之作

毫不夸张地说,《琅琊榜》是继《甄嬛传》后又一部少见的集体演技之作,又或者有人直接说它是男版的《甄嬛传》。

《甄嬛传》走红让女主孙俪的演艺事业再攀高峰,曾经红极一时的TVB花旦蔡少芬翻红,在电视圈混迹多年的蒋欣一夜走红,斓曦、陶昕然、蓝盈莹、唐艺昕、毛晓彤等新人演员集体崭露头角。

《琅琊榜》则成全了一大批男演员,第一男主角胡歌演技和人气再上一层楼,靖王的扮演者王凯成为女粉丝们争先恐后为其“生猴子”的新晋男神,从《伪装者》穿越过来的明楼大哥靳东和老师刘奕君人气继续上涨,黄维德、陈龙、高鑫等一批许久不见的老演员重回观众视野,飞流的扮演者吴磊以其呆萌、忠主、一根筋、惜字如金的个性形象人气直逼男一男二。

女演员方面,刘涛(霓凰)、刘敏涛(静妃)、王鸥(般若)、周奇奇(宫羽)、张龄心(夏冬)、张棪琰(长公主)、杨雨婷(越贵妃)、皇后等女主女配均不以颜值抢戏,而是以演技碾压众生。

这部既具庙堂之高又有江湖之远的独树一帜的古装正剧,成功地向我们演示了一部网络文学作品是怎样拍成高大上之作的实验过程,《琅琊榜》之后,国产剧或将迎来新的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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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的写作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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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剧情是有节奏感的,它就像一首钢琴曲,它的旋律有轻、重、急、缓,曲子在缓和、温顺的时候,或激情、高昂的时候,都要经过深思熟虑的设计才可以完成。小说的写作技巧有哪些?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小说的写作技巧,欢迎大家阅读。

一、人物个性的刻画

1、人物表现的要素有:

a、独有的表情 b、习惯的动作 c、常用的对白 d、思想

y、意念和欲望 f、弱点和缺陷 g、角色的好恶习性

2、这些要素的运用:

以上要素都可以当作创作的工具,这些工具一定要善于运用,你可以将这些设定条列出来,然后有表现的部分做出记号,比较重要的个性部分,应该要不断重复的表现出来,以加深读者对角色的印象。

二、配角的运用和衬托

1、所有的配角,都是为衬托主角而设定出来的。

配角的类型:正面——导师型、爱慕型、协助型

不确定——神秘型、竞争型、丑角型

负面——陷害型

2、 协助型:时常和主角形影不离地出现,有难同当,有富同享的必备角色。

导师型:给予主角正确知识和观念的辅助角色爱慕型:主角心仪的对象,通常也会是(男)女主角,对主角心境影响很大,是影响整个剧情变化的重要角色。

神秘型:对主角会有明显的正面或负面影响,绝不会自己报上名来,通常他都会被神格化。

竞争型:实力一定不主角先占优势,但本身会对主角的隐藏实力感到兴奋或畏惧,不会阻碍主角的进步,反而会促进主角的成长,成为足以和自己竞争的对手。

陷害型:通常为了得到主角拥有的某样东西,或者是本身看主角不顺眼等不同理由,经常和主角作对,也是剧情中不可或缺的角色。

丑角型:常常会扯人后腿,作出很白痴、荒唐的事,为搞笑而声的角色。

3、 每个角色都有他必要的功能,就象在线游戏一样。

在你的剧情中必须不断地制造平衡,再将平衡打破,因此角色之间的互动也就相应的重要,正面的力量太强时,就表示危机感不足;负面的力量太强时,就表示主角的地位要崩溃。在这样的堆栈下不断地制造出高潮。

三、桥段的发挥和设定

1、对比法桥段:在主角的定位上,安排另一个桥段,与主角的设定做嫉妒的反差对比,这样的方式,容易让读者有一个度量的标准,更能突现出主角的不同。

如:一个走投无路的败家子遇到一贫如洗,但对未来充满希望的主角,两者产生极大的反差,更能衬托主角,塑造他的形象。

2、堆栈法桥段:把桥段的布局事先安排到一个高度,再将主角叠到这个高度上,自然主角就不费吹灰之力到达最高的位置。

如:一个传说中的剑客,,剑术相当精湛,没有任何人是他的敌手,一些挑战他的都在三招内被斩毙。但是离奇的是,在对上一个不起眼的中年流浪汉时被一击打败了,而当众人崇拜他时出现了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流浪汉称他为师傅。这样的范例说明了少年可能是更厉害的角色,背后或许有很多的想象空间,看是我们已经将这少年的能力和地位等级,运用其他人的力量拉到了一个非凡的高点。

3、陷阱法桥段:运用桥段将主角慢慢逼向绝境,让读者一直为主角的危机而担心,再进行一个大的转变,使主角的位置正反颠倒,产生极大的落差,以突主角的能力。原则是,设定持续低潮的桥段,让转变过程迅速成为高潮,使主角能力加倍地突显。

比如:原本一直处在被欺负困境的主角,到最后才让读者知道,原来是主角一直在“大智若愚”,使得后期敌对方突然处在了下风。

四、善用伏笔

伏笔是作者为了表现某段重要的剧情,在先前便设了相关的桥段或提示,到故事进行了一个程度后,再将这个桥段或提示呼应出来的手法。

伏笔就象是一个隐藏的炸弹,它让剧情产生更多的变化,它的表现方式可能只有出现一次的画面,也可能是一段不经意的桥段,甚至有可能是一句对白;伏笔的埋设,不要和伏笔的呼应脱离太久,这样,读者的记忆可能会消失,而失去了伏笔的意义;伏笔的描述也可以是连续性的,在一个个段落中埋下伏笔的一个片段,最后在全部组合起来,这样方式的可以让伏笔体现的时间不断向后延伸。

1、伏笔离不开主题这是一个不变的原则,故事的重点只有一个,所有的因素都要因这样的原则而产生,伏笔的内容不要和主题无关,否则不但达不到效果,也有可能削弱了故事的力量。

2、不要使用过多的伏笔过多不同的伏笔,反而会让读者搞不清楚状况,失去了伏笔的意义,除非是有连贯性的伏笔,做连续性的埋设;过度的买弄伏笔,也会让故事的主题变的模糊不清。

3、成为转化的力量与高潮的爆发点伏笔的设计,目的是出乎读者的意料之外,这样的设计,也是剧情中转变的一种方式。伏笔的揭晓和呼应,时间点相当重要,这也牵涉到剧情的节奏问题,如果我们能善用伏笔,并在高潮点爆发,这是最好的表现方式。

4、记得收尾对伏笔的埋设,我们一定要相当的清楚,否则会变得虎头蛇尾,到最后突然小时了却没有清楚交代;前头埋伏了几个复辟,到最后就一定要相互呼应几个伏笔,如果我们的剧情太过复杂,建议最好能做笔记,再在编剧过程中不断地提醒自己,以免剧情结束后有所遗漏。

五、剧情的节奏

1、过山车原理我们说平淡的戏,可能提不起读者的兴趣,但是都是高潮的戏也会让读者过度紧张,变得麻痹;假设剧情的高低,就像一条起伏的曲线,我们可以分析出一个原则,就是高低起伏越大的剧情,达到的效果就越惊人,就像是游乐园的过山车一样,高低落差越大的段落,乘客尖叫的声音也就越凄惨,刺激的过程越高。我们可以称这样的原理叫做过山车原理。

2、剧情的拍子但是这里我们还要补充的是节奏。

如果高低起伏是坐标上的Y轴,那么X轴的部分可以说是拍子;音乐中一个小节可以是一拍,二分之一拍,也可以快到八分之一拍;节奏的快慢,相对的影响到人的情绪起伏,慢的拍子,给人平稳的情绪,而越快的拍子,则给人紧张的情绪,这样的原理也适用在剧情的结构上。

这里,大家应该注意到了,为什么说艺术是相同的原理,这个节奏同样的也可以体现在美术作品、书法、颜色及符号上等,都是同样的原理。

3、运用快慢的搭配来控制读者的情绪

a、平稳剧情搭配慢节奏 b、冲击剧情搭配快节奏

六、吊读者的胃口

很多新人编的故事常犯的错误,就是直肠子一路通到底,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很多不错的点子,还没有酝酿的过程,就直接演出来了。上面已经说了很多的激发,目的是在增加我们可以表演的手法,将我们想表达的重点,酝酿到最佳时机再爆发出来。明白地说,小说就像作家与读者的斗智,当我们安排的剧情,在一开始就已经被读者知道结局的话,读者还有想看下去的欲望吗?

1、让读者上钩

其实作者就是故事的主宰,你就是神,可以决定剧中任何角色的命运;同样的,你也可以决定你最精彩的点子,要在什么时候出现,只要是读者最想知道的答案,你就肯定不能太早让读者知道,但是每个过程却透露出一点点片段的信息,让读者急着想知道,又不能知道,然后便慢慢地被你的剧情牵着走。

2、最佳时机谜底揭晓

而让读者知道解答的时机,就像是在钓鱼一样,拉杆的时间点一定要准确,当鱼上钩时,太早拉了,诱饵还没有进到鱼嘴,鱼会跑掉;太晚拉了,诱饵已经被吃了,鱼也会跑。太早将答案说出,读者对你的需求还没形成,效果会打折扣;而太晚将答案说出来,读者失去耐心也会跑了。收放之间一定要掌握好,如果没有信心的话,不妨多让几个好友看看,给予一些意见,作为你修正的参考。

七、掌握主题

小说最重要原则应该就是掌握主题。当我们在进行创作时,无论有什么再好的点子,都应该以不偏离主题为最高原则。

觉得什么好就加入什么,没有想法就不断地假如其他的想法,这样的编剧方式是不正确的。我看到不少的小说都偏离的主题,常常是因为有了突发灵感,或许是没有好的想法,编不下去,就加入很多与主题不相干的进去,违背了主题。

1、如何不偏题

如果是能够加分的灵感,那是求之不得,一定要加进去,如果没有任何可以结合的可能,那么,就请将这个想法储存起来,说不定可以作为下一部作品的创意,。如果真的想不出点子,建议你回到原点,看看你先前的设定,只要之前的工作都做足了,一定可以从中找到一个方向的,你也可以在看看已经完成的剧情,是否有什么地方是忘了交代,或者可以延伸的;以读者的角度,反复地在你的作品中观察找寻可以接续的方向,也是一种方法;再不然,你就搁下笔,离开你的作品,做些其他的事情,让自己放松一下,因为可能你已经钻进牛角里无法自拔。

2、多线架构的使用原则

有时我们也会使用难度较高的多线架构,这样的编剧手法需要比较熟练的经验,对于大长篇的剧情,多线构架也变得必要,因为出现的人物越来越多,要交代的故事也不会仅限于一个故事,多线架构的注意重点大致如下:a、前后呼应:故事的主构架是固定的,在剧情当中会出现分支的剧情,但是记住,分支剧情最后必须在归于主题上,,否则会变成无法收尾。

b、主次分明:就是主题在分支架构出现后,逐渐被分支架构取代,分支架构变成主架构,这就是主题产生偏移,也是我们最当心的忌讳。因此,我们必须分清架构的主从系,才不至于编到最后反客为主。

C、懂得割爱:志气那也提过,有时候我们回有太多的点子,巴不得全部都挤到一部作品上。其实,当我们的剧情已经相当扎实的时候,就不要再画蛇添足,这会让读者产生麻痹,或者边得难以阅读。太复杂的剧情,通常也不太容易被大众接受,毕竟,小说是一种大众化的商品,我们要符合的对象也是一般的读者,因此,有时候割爱是必须的,保留一些好的创意,做瑕疵长做的题材。

八、制造高潮

平淡的剧情未尝不是一种表现的形式,如果你能将故事说的很平淡,却有撼动人心,那你的功力可就非比寻常了;平淡的手法其实也暗藏高潮,只是埋藏的很好不被看到罢了,对于创作的新人来说,高潮起伏的剧情会远比平淡的剧情容易处理多了,我们要先学会如何制造高潮,待经验丰富之后,再慢慢学者如何将高潮暗藏在剧情中。

读者在阅读你的作品时,总是在期待着你制造的高潮,你精心的规划,漫长的经营,为的就是将剧情中最精彩的部分,深刻地表现出来,感动读者的心,让读者为你哭为你笑。但如果没有表现好,这个作品其实就算失败了。

1、集中所有力量为了高潮:当剧情顺利的进展了,我们就要集中所有的注意力,制造出剧情中的高潮,我们应当集中所有的技巧,在关键的高潮点爆发出来,这样的剧情才会深入人心。

所谓的技巧,如:时间的流动、节奏、吊胃口、创意、主线、人物、场景、伏笔等

2、多不如好:剧情中的高潮不要放在架构上无关紧要的地方,其实也等同于不要偏离主线,等同于前面所有经营的方向不要偏离主题,这样的效果才能扎扎实实地呈现出来。

3、出人意外:另外,高潮的表现方式,希望哪个不要太过公式化,以往见过的各种表现方式是可以供作参考,但是最好我们能在多用点心思去变化,虚则实之,实则虚之,在与读者的斗智过程中,尽量能出乎众人的意料之外,才会让读者惊叹,总之,多想一点,就会有所不同。

4、持续的高潮:持续性的高潮是否是一种忌讳呢?我们希望与众不同,就必须要脱离框架,有时,忌讳的使用也是非常手段,能够达到非常的效果,如果我们在前期积蓄的能量是足以发挥到第二甚至第三次的高潮,那么,我们使用持续的高潮又未尝不可。

但是使用连续高潮时,须注意对读者的刺激性会产生麻痹,因此,该收的时候就要收,适可而止。

九、人性是故事的心脏

这里以漫画为题材来讲述这个道理。

有不少画技超高的作品,却不是最热门的作品,而有些热门的作品画技却相当平庸,道理其实简单,画面只是吸引读者第一印象的要素。就像是我们在街上见到一个帅哥一样,通常会不自觉地看上一眼,只能说是喜欢,但是要真正爱上他,甚至一生一世,那你就会考虑他的内在了。如果他像个木头人虚有其表,可能放在你身边一星期你都会觉得碍眼。因此,除了吸引读者的第一眼之外,如何留住读者完整地看完你的作品而不觉得厌倦,就是决胜的关键了,想想看那些连载数十册的漫画巨着,是如何留住读者的心长达十年以上的光阴而不变,更是为之而疯狂地追捧。

(写到这里,我突然想到前几年,就是漫画作品《棋魂》很红的那段时期,中国的围棋协会,不知道叫什么来这,忘名了,只知道他在中国的围棋界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在他新出的围棋小说中却大量地抄袭《棋魂》这部作品,结果使他在上海签名会时被大量的《棋魂》迷臭骂,更是有人流着泪当着他的面撕掉他的小说。这是何等的痛心啊!中国的名人尽抄袭了日本的作品,作为《棋魂》迷的读者(包括大部分的漫画迷),是无法忍受的!结果他的网站论坛被骂的帖子超过 10000页,每天骂人的帖子接近1000页的数字增长。想想看,当是一部漫画作品就有那么多人的拥戴,这需何等的魅力。我想问问看,中国有几部的小说能达到这种效果?还有部《海贼王》的漫画,我看连载起码有个12年以上,拥护、支持它,为它而疯狂的漫迷有多少啊!他的销售书册有好几次位居日本漫画榜首,为什么?说白了,就因为是它可以让人大笑,也可以让人大哭的动漫作品,人物个性鲜明,故事发展令人匪夷所思,紧紧扣住“人性”来描述的作品。)

答案其实很简单,就是人性!我们必须给予剧中的角色有独特的性格,运用这些强烈的角色,将人性完整的表达出来。我们必须能控制读者的情绪,引发读者的人性,让读者该哭时狂哭,该笑时狂笑,这也就是戏剧的独特魅力。

因此设计选题时,人物也是担任相当重要的部分,有些好的题材,其实也是在人设前就已经成功了。记住设定选材时,也将人物与人性的表达重点预设进去。任何作品吸引读者目光的地方不是单纯的画技、华丽的语句,而是动人的故事,而动人的故事往往是由人性表现出来的。

十、同中求异

很多的经典题材或是成功的作品都是值得吸收参考的,世界上没有被创作出来的题材似乎已经很少了,对于我们的创作来说,经常会发现一个很多的创意题材,可能在很久以前已经有人做过了,或不久之后市面上出现雷同的题材,令你十分惋惜,这种撞车的情形是常常发生的。试想,当你的作品被忍耐怀疑有抄袭嫌疑的时候,你是不是会觉得无辜呢?

我们如何在信息和创意不断爆炸的年代中找到自己的定位,或者是在已经成功的题材中发现新的课题。即便是再经典的题材,因为时空的转换,和创作者成长环境的不同,也有机会出现不同的表达方式和新的内涵,因此,找出成功作品的骨架、精神及精彩的要素,加入自己新的想法及个人的特色重新包装,不难找出好的作品方向。

十一、格局的创意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过电影的一些影视分析,大家都说张艺某的片子都是大格局,能做到像张艺某一样大格局的人为数不多的。

1、点型创意:这类型的创意,通常只用于一个小细节上,不适合做太长的延伸,在创作上是属于点缀的作用。

点型创意是一个独立的创意类型,她可以单独的存在,也可以任意地置入到剧情中需要的部分。

类似一句有趣的对白,或是一个搞笑的动作,这样的创意也能转换成为角色的口头禅或习惯动作。

在一个好的剧本里面,点型的创意是随时存在的,因为他就像一张完美的家具的装饰一样,让读者随时随刻都体会到作者的用心。

这样的创意是不具备延伸性的,我们在发想的阶段,如果是长篇的故事,则必须将这样的创意记录下来,无需放进故事骨架当中,因为发想阶段,筛选出重点是相当重要的,必须时割舍这样的创意也没有关系。

2、关键型创意:这类型的创意是属于剧情中重要桥段或转折点上的关键,他会影响到故事的延伸发展和呼应前头的伏笔,这样的创意也有可能形成一个短篇的故事关键型创意的特点就是他只为了某个单一的目的所产生的点子,不同于典型的创意,他的框架足以发挥到一个简单完整的故事。

关键型创意在长篇的故事当中,可以是一个段落的重要环节,数个关键型创意,便足以架构出一个长篇的故事。

发想时的重点,在于出人意料的情节转变,目的在于短时间内压缩读者的情绪,或引读者的注目。

长篇故事开场时的关键创意更是重要,因为读者在前几回的反应,决定了你这篇作品的后续生命,如果没有在一开始就运用关键型创意吸引住读者,后续的故事再精彩都可能徒劳无功。

3、架构型创意:也就是足以支撑个长篇故事或单元性故事的主要架构创意,这样的架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故事骨架,而故事骨架的好坏取决于构架型创意是否够力。

关于创意,除了及时捕捉突如其来的灵感之外,平时的积累也是很内重要的,拥有了一定的积累,对日后的创作会非常有帮助。

当以上所提到的创意灵感充分集合之后,才能构思出有趣深动的故事情节。

十二、发想创意的方法

1、市场分析法:观察目前市场上流行的素材,若是现有的素材大多已开发,则可运用两种以上的流行素材结合成为新的创作题材,这类的手法常常出现在偶像剧的创作上。小说也一样,奇幻的故事可以结合武侠,都市的故事可以结合奇幻等等!

首先,我们必须先关注流行的信息,针对你有兴趣的题材,开始收集相关的资料,做基本的功课,最好也能到相关的场所实际体验,并与相关的人物进行访谈,会让创作的内容更贴近现实,当然,若是该题材是你亲身的经历将会更好,因为很多细节的部分描写更为主动。

2、趋势发想法:未来的世界一直是科学家们努力研究的方向,以往这样的想象都仅能从想象力丰富的脑袋中挖掘出来,庆幸的是现在这些对未来的预测我们也能在各类媒体中轻易地得知,而且也极可能的被实现,因此,除了以现在有的环境当作创意发想的方向之外,我们也可以多注意未来的趋势方向,越遥远的未来,想象的空间也就越大。

3、逆向思维法:一般人的思考模式会依寻自我或前人的经验甚至书本上的资料作为依据,而这样的方向也往往让创意受到了局限,尚若问题和答案在同一个圆圈的两个点上,而两个点又极为相近,如果依照经验,必须要绕完一圈才能获得答案,那么反过来走,可能答案就近在眼前了。

另外,与常人的思考逻辑完全相同,也就等同于没有新鲜感,没有刺激性。如果违反常人的思考方式,你可能就会轻易地找到的全新创意。

4、欲望满足法:其实许多创作都在满足人们对现实环境的不满足。人会有很多欲望,但是这些欲望大部分人一生都很难达成,小到希望能知道明天考试的答案,希望哪个同桌讨厌的小胖不要再欺负我:希望有一个超级帅哥或美女当你的异性朋友,等等。

现实生活达不到的事,人们希望能由幻想来满足自己。

十三、最后要注意的

永远觉得不足,在创作中不断地修正。

作为一个创作者,应该有求新求变的精神,因为读者不断地成长,市面上的作品也会不断地推陈出新,如果没有挑战的心态,作品便会变的陈旧,而渐渐脱离市场,你也会慢慢也退居幕后。

记住保留一种心态,就是永远觉得不足,也只有不足才会想要进步,也才会不断地吸收成长,你认为的高有多高,宇宙的尽头到得了吗?人类永远是渺小的,学习永远都不会结束。而在创作中,也不要自满,随时检视自己的作品是否还有更好的可能,因为作品面对的是各式各样挑剔的读者。特别是新的写手,很容易会被一些花言巧语的评语捧得天花乱坠,不能自我,还真以为自己写得很好了。我们面对的评语无论好坏,都必须朝不断创新、不断学习、不断超越自我的方向努力,这也应该是创作者的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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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原版小说的阅读技巧与策略

全文共 1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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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原版小说阅读技巧策略说实话,在原版小说的阅读方面,我不是高手,虽然有很多恩师淳淳教导,自己也买了借了很多原版小说,在我印象中,没有一本好好读完的,唯一的一本大16开的600多pages的原版教材,到是花了3个月的时间啃完了.

近来由于2外的需要,本人再次向原版小说进军.我把自己的一些3角猫的阅读技巧与策略祥述如下,希望各位高人指点在下…

1. why to read original edition novel

要想真正提高外语水平,阅读原版小说是必经之路,正如不是每个人都能成为外语高手一样,

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有毅力读完N本原版小说的.(我特佩服门卫,能够把一本都上N遍,如果我有这种毅力的话,早就成为高手了…)

2. fundamental conditions

语法:系统准确的掌握语法. 基本上,如果是E,高中毕业以后这一点都达到了

词汇: 熟练词汇>2.5k, 认知词汇>5k

工具书:一本C-E,

一本E-E,或者用文曲星代替,但我偏好字典----词汇认知学指出,词汇的记忆效果与词汇的检索时间正相关(我现在读法文,由3本D, F-C,F-E,F-F)

3. 选材,仁者见仁,就我个人而言, 我偏好当代中篇作品(我现在选了一本Marcel Pagnol 写于1957年的, 280pages)

4. 前期工作: 查找百科全书或相应的工具书,了解到作者的生平,作品,世人的评价.

5. 阅读中的词汇学习: 每天阅读6 pages(6X225=1350字),在阅读过程中碰到new words先做标记,读完后再查D, 把生词记载在本子上,并及时背诵(我现在最怕的就是这一点,会不会半途而废???)

6. how to read

我准备默读, 这是我的习惯,朗读太费劲了,泛读也没有意义,介于精泛之间

7. read what

我主要研究其词汇搭配.词汇的用法是语言中最难的,比如,法语中最简单的一个介词à,用法不计其数,在大型D上有好几页,

为什么同样的词汇在名家手下就生龙活虎,到了我的手下就一潭死水呢?我认为这应该是读原版小说的最根本目的.

记得AS以前告诫我,要多学词法,少背词汇, 可惜一直没有好好的实行, 现在,我就以法语作为实验品吧…再次谢谢AS!!!

我准备把注意力集中在介词,连词,动词上面,因为名词和形容词的用法太简单了,不知这样是否OK?

8. how to digest

每读完一章写一篇读后感,相当于开卷考试,经常并及时背诵本子上的new words

9. 结语

方法人人都有,上面只是我个人的对策,真诚的希望大家对阅读原版小说提出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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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小说着了迷优秀作文

全文共 5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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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对足球,篮球,电脑,等等着了迷。但最近,我却对小说着了迷。

可能以前因为年龄小的缘故,我总是对一些故事书,短篇文学感兴趣。但自从我到书店里买了《幻城》这一本书以后,从此,我就对小说着了迷。

以前,我只知道小说都是一本本厚厚的书,里面的文字多得数不清。我一点也不敢兴趣。只喜欢看一些字少画多的漫画。可自从同学们都说小说好看以后,我也去买了一本>--一种长篇小说来看。一开始,故事的情节就象连环锁一样,紧紧的扣在一起的。从不会说看了一节又断开一节的。我越看越入迷。它一直把故事连着写,使我睡觉时都舍不得放不下书来。实在到了要睡的时候,放下书后,我就会幻想着接下来的情节会是怎样怎样,会不会出乎我的意料呢?我一直幻想着,直到入睡。有时就连做梦也会想着呢!想起自己以前对小说的评价,那真是大错特错了。自从看了小说后,我对小说的重新评价是:精彩极了!故事的情节一个扣着一个,越看越使人入迷,越看越吸引人。而到我看了小说后我才发现,看一些故事书,字少画多的书是那么的乏味。而且我也知道看小说的好处了。看小说可以教你怎样写作文,还可以教你怎样写不离题怎样把作文写得像连环锁那样,内容不会断开一节一节的。

现在,我看了不少小说了,如中国的名着>,和不少外国名着了。看了那么多的小说,我的作文水平也渐渐提高了。

啊!小说!我对你越来越着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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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还不清的债的寓言故事作文_[第四单元]寓言故事与科幻小说600字

全文共 5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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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个富翁,年纪大了,他知道自己将不久于人世。

他回顾一生,想想有什么未了之事,忽然想到在保险柜里,还有很多亲戚朋友的借据。这些钱已经借出多年,那些亲友依然贫困。

为让子孙避免日后的困扰,富翁决定在临终前,自己处理这批债务。

他约集了所有欠债的亲友,自己倚在床边的靠背上,床前摆着取暖的炭炉,炉火烧得正旺。

富翁手拿大叠借据,对欠债的亲友说:“我自知时日不多,也知道你们没有能力偿还欠我的钱。为了避免困扰,今天,你们只要真心说一句感激的话,我就把借据当面烧掉,从此两不相欠。”

从欠债最少的开始,第一个人说:“来世我愿做您的仆人,为您打扫庭院。”

富翁将那个人的借据放在炭炉里烧了。

接着,有人说:“来世我将变鸡变狗,为您日夜守候。”

富翁微笑着将那人的借据烧了。

还有人说:“来世我将做牛做马,为您耕田拉车。”

富翁含笑,把一张借据烧了。

又有人说:“来世我愿做您的儿孙,永远孝顺您。”

富翁开怀大笑,烧了借据。

他们一一说出内心感激的话,富翁也感到满意。到了最后,只剩下一个欠债最多的人,他诚惶诚恐地上前说:“来世,我一定要做您的爸爸。”

富翁听了非常生气,反问他:“你为什么不感谢我,反而骂我呢?”

“老爷,您有所不知,这世间一切的债都有还清之日,只有儿女的债是永远还不清的呀。”

富翁笑了,烧掉最后一张借据,在床上安然而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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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

全文共 19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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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我会幻想自己来自未来,这样当我面对未来的突然变化时,就能从容应对,面对陈年往事也会更加慷慨。可我终究是个平庸的人,如寻常人一样过着繁杂琐碎的生活,计较着时间的细枝末节。

既然无法预知未来,有些人开始依赖回忆。一些回忆很美好,有些回忆很心酸,有些让人成长,有些让人平庸,有些已泛黄发旧,有些却仿佛就发生在昨天。有些故事,也就如此展开。

我并不是一个世界主义者,所以当《追风筝的的人》这个故事在我面前一点一点展开时,我并没有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春暖花开过的阿富汗,更想不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我禁不住感叹:少年时代的友谊是那么天真、纯洁、纯真,没有丝毫的渣滓。他们总是并肩而行,一起玩耍、一起歌唱、一起战胜困难、一起彼此欣赏……我能闻到他们友谊的温馨和芳香,看到他们友谊的火花和光芒。深深感动,友谊这般美好!

哈桑是那么坚定地相信着阿米尔,永远毫无保留地奉献着自己的一切。“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哈桑心底的声音是永恒的誓言。可阿米尔却因懦弱深深地伤害了最爱他的哈桑。二十多年来,哈桑坚定地眼神不断地煎熬着阿米尔的内心。这样的悲剧是当时黑暗社会的折射,是社会的缩影。

追风筝的人》讲述了12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与他父亲仆人哈桑之间的友情故事。阿米尔是主人,哈桑是仆人,一个是普什图,一个是哈扎拉,一个是逊尼派,一个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无法理解的标签分割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好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弟。他们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这,是千千万万人的悲哀。

从书中折射出的,还有我们曾有过的心绪:危机关头的懦弱无助,亲人临危时的慌乱无措,应当承担责任时的自私推诿,以及时常涌上心头的自责、自卑和赎罪的冲动……这样地感情是没有任何虚伪做作的,这是一个人在面临情况时不及思索的真实反映,是一个人在夜深人静时的最自私的扪心自问。胡塞尼的笔犹如一把尖利刻刀,将人性的真实刻画得近乎残酷,却毫不哗众取宠。

小说的结尾和开头重叠在了一起:广漠的天空,雪花飘落,空气寒冷而清冽,追风筝的孩子欢笑着奔跑。这一幕在不同地域、不同的两代人之间上演。可重复之间,画面已从孩童天真的视线转入世事变迁的悲哀。

也许故事的结局并不完美,也许有些苦涩和酸楚。可人生就是这样:犯错,错过,再用一生来挽回。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颗不断追逐的风筝,为了让风筝飞得更高、更稳,我们努力拼搏、不畏艰险,勇于挑战自我,超越自我,所有的一切,都只为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

#596759小说《追风筝的人》读书笔记6 #596759 ""Read Notes 6

我们是否徘徊在对身边的人的纠结之中呢?是否对身边的朋友尽心尽力呢?一本《追风筝的人》令我思绪万千。

十二岁的阿富汗富家少爷阿米尔从小与仆人的儿子哈桑情同手足。在冬天的一次风筝比赛中,阿米尔如愿得冠。哈桑尽力为阿米尔追回风筝,却受到阿塞夫的迫害。看到一切的阿米尔却未挺身而出,事后充满内疚,最终逼走哈桑。自己也随父亲逃往美国。成年后的阿米尔得知哈桑是自己同父异母的兄弟。于是,阿米尔踏上了为自己和父亲赎罪的道路:找回哈桑的儿子——索拉博。

懦弱的阿米尔、重情义的哈桑、严肃的父亲以及平易近人的拉辛汗,小说中的人物形象深刻地印在了我的脑海中。

小说中的阿米尔渴望得到父亲的重视与喜爱,父亲却似乎更关注哈桑。使阿米尔对哈桑充满了若有若无的嫉妒,却忽视了哈桑对自己无条件的忠诚。现实中的我们是否也是如此呢?

记得有一次,烈日当头,妈妈从外面卖回一个大西瓜,洗净,切开。端到我眼前,叫我多吃一点,然而心情烦躁的我把西瓜一把推开,说道:“我不要吃,你要吃你吃好了。”妈妈的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朝我轻轻的一笑,仿佛是做错了事的孩子。扪心自问,我们究竟忽视了多少人的爱,伤了多少人的心?我们竟容不得一点爱的唠叨。

“为你千千万万遍”。这句话,哈桑对阿米尔说过,法里德对阿米尔说过,阿米尔对索拉博说过,这不是玩笑,而是郑重的承诺,朋友与朋友之间,人与人之间不需要物质,需要的是互相的信任。

对身边的人,我们应该改擦亮眼睛。有的人,或许没有真诚待你,我们就需要立即改正令人不快的缺点;有的人无时无刻的关心着我们,却没有写在脸上,我们应以同样的真诚去回报他们。

每一个人的一生,都在不停的追着风筝,追到了,只为让身后的人开心,快乐!人生短暂,容不得一点马虎。

生活,需要朋友的支持与鼓励,更需要无私的付出。我们不能昧着良心背叛朋友,因为一旦错过了,那将会是一生的遗憾。我们都是追风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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