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27日晚,福建平潭县一居民家发生中毒事件。
念斌被指有重大作案嫌疑,之后案件经历8年,9审,4次死刑,6次延期。
2014年8月22日,福建省高院宣告念斌无罪。
2014年12月25日,念斌正式提交赔偿申请,要求福州中院赔偿1500万。
2015年2月,福州中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支付念斌国家赔偿113万多元,6月决定再支付5.5万余元,12月30日福建省高院维持福州中级法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念斌获赔119万余元。
念斌对赔偿决定不服,将国家赔偿申诉至最高法,要求赔偿金额至少540万,目前案件尚未最终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