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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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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净沙秋思马致远扩写

全文共 36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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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一贫如洗的穷书生,我已好久没回家了,我算算……哦!一共是六年零五个月四周零七天三个小时十二分零五十五秒没回家了。这匹弱不禁风的瘦马,我与它相依为命已整整五年,它一直跟着我过着贫困潦倒的生活。如果说我是竹杆,那它就是一跟柴。

我骑在它身上,似乎感到它体力不支,于是下马来和它一起走。在这秋风萧瑟的时节,缠着枯藤的老树上必定会栖息着几只拉长声音“唱歌”的乌鸦。地上一曲清溪,溪上架着小桥,不远便是数户幽静的茅屋。我知道古道是苍凉寂寥的,西风是萧瑟悲凉的,瘦马是疲惫无力的,但我还是牵着瘦马,迎着西风,漫步在古道山个走向天涯异域,我看着漫长的前路,发现太阳即将落山,于是我又在天涯奔波漂泊。

忽见一家人团团圆圆的坐在家里吃晚饭。立即想到年过半百的老母亲有可能正在家门口眺望远方,等待我归来。我想到这里,跳上马,一路飞奔,赶回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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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父逐日扩写300字

全文共 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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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的阳光笼罩着大地,世间的一切都洋溢着一种幸福,连空气也是甜的。

地球上的庄稼尽情地吸收着太阳的光辉,鱼儿在空气中嘻戏,鸟儿在枝头上欢歌,世间的万物都是那么的美好。

渐渐地,天空像一盏乏了油的灯,红光渐渐地减弱,我把眼睛守定西天看了一会儿,看见那红光一跳一跳地沉了下去,非常细微,但也非常迅速不可挽救。

顿时,四周沉寂了下来,鸟儿停止了歌唱,鱼儿不再跳跃,世间的万物都失去了以往的活力。

“把它留住吧!,就让它永远照亮世界,让世界永远生机勃勃。”一个念头在我心中响起。

次日下午,太阳往山脚跑去,阳光一点一点淡弱,我赶忙扔下锄头,迈开箭步,向太阳奔去,

我越过了茂盛的树林,穿过了辽阔的沙漠,穿过了汪洋的大海。

眼看太阳离我越来越近,而我却越来越疲劳。我咬了咬牙,奋力一跳,双手碰到了太阳。可太阳那炙热的表层,让我双手一疼,放开了太阳。

顿时,我两腿颤抖,脸色发白,口干舌燥,手指发紫,呼吸急促,心跳加快,心胸闷热,大汗淋漓,头晕眼花。

我用尽了全身的力气,连滚带爬,来到了黄河旁边,想也来不及想,张开大口,尽情的吮吸着黄河甜美的河水。水一会儿就没了。我还是觉得不够解渴,,赶忙跑到了渭水旁边,狂饮着渭水的喝水。渭水还是那样的不禁喝,我只好跑道大泽去。

大泽可真远,在我的东方,而太阳正在往西方跑去。我只好放弃太阳,先去大泽旁。

我往大泽飞奔,只见那红光一点一点的消弱,天空一点一点的暗下,而我却无能为力。

我倒下了,为了让更多和我一样有远大志向的人,敢于挑战权威的人,敢于实现梦想的人,不再和我一样,渴死在路上。

于是,我的手杖,化作了一片桃林,一片茂盛翠绿的桃林,祈福人类,永远和平安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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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平乐村居扩写作文

全文共 3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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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位老夫妇所住的茅屋虽然低小,但屋前溪水淙淙,四周长满青草,环境十分优美,夫妻俩闲来无事,一边喝酒,一边以吴地的方言谈论着家常。这时,太阳已经在当空高照。

大儿子十分勤快,再溪边的田间地头种豆除草。望着刚发芽的苗儿,甩了一把汗,高兴地说:“今年一定是个大丰收!”二儿子正坐在大柏树下编织着鸡笼呢!他一边编织一边想:等到鸡笼编织完后,小公鸡便可以住进来,这家可是既安全又舒适的呢!小儿子顽皮地趴在溪边剥莲蓬吃,还自己念叨着:“人间的佳肴,我给爹娘和哥哥们带个去!”瞧,他正忙得不亦乐乎呢!

太阳已经偏西,诗人辛弃疾路过此地看到了这样一幅景美人乐的画,挥笔写下了:“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 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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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与盾的故事扩写

全文共 2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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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楚国有一个人带着矛和盾来到了集贸大街那里卖什么的都有,卖兵器的有很多,他生怕自己的卖不出去顿时心生一计:我若将我的矛吹成全世界最好的矛,把盾吹成最好的盾。去不卖得更快而且价格会很高!他便依计行事,叫道:“瞧一瞧!看一看了!卖天下的两大神器了!我的矛可是锋利无比,什么东西都能穿透!又说我的盾非常坚硬,什么东西都穿不透!”

一会人们将信将疑时,一个人走了过来说:“用您的矛刺你的盾会怎么样呢?”他站在原地愣了一下从头红到脚:“额……………………”便一溜烟的跑了。

有一位老人说:“不要将事情说的那么绝对!不然的话到最后你会很难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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夸父逐日扩写

全文共 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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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村落横尸遍野,空气像一张被太阳烤焦的遗书.火烈的阳光馈赠给人们的是死亡.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部落里的人一个个死去.身为部落的首领,他却无力挽救这些人们.当他看见一个将要死去的人靠在枯树边时,当他看见妇女因奶水不足而咬破手指,把鲜血喂给孩子喝时,当他看见那一具具凄惨的尸体时.他的心就像被一把把利刃用力割着,然后支离,破碎...... 他紧攥着拳头,看着清晰的血管.里面流淌着的是腥红色的液体!是血!它流淌着.他没有死!作为部落的首领.他必须拯救人们!他用舌头舔了舔干裂的嘴唇,拄着他那根从不离手的精致桃木手杖,走到长老面前.这个已经年过花甲的老人做在已经破旧不堪的草棚里,痛苦地呻吟着.

”长老啊!您......还挺得住吧?”夸父的眼中闪烁着.

”首......领,”他伸出满是褶皱的粗糙双手”我快不行......不行了......”

夸父望着他暗淡无光的瞳仁,心中像是被千万把匕首用力扎着。”我决定了!我要去找太阳说个清楚,我要让他知道,他到底害死了多少人!”

长老已经没有任何力气说话了,从他的眼神中释放出来的是无比的担忧.

喝完这碗珍贵的水后,他又望了一眼那横尸遍野的村落,就踏上了追赶太阳的道路.

他日夜不停地追赶,也不知道跑了多少路,流下的汗都化作雨,滋润了大地. 他终于跑不动了,嗵地跪了下来,山都在晃动.他的脚已经磨出了许多水疱,他抬起头望了望依旧像个火球似的太阳,回忆起当时对长许诺的话:”我决定了!我要去找太阳说个清楚,我要让他知道,他到底害死了多少人!”他紧攥着拳头,血管清晰可见.他那颗在胸腔里的心剧烈地跳动着.他吃力地爬起来,跑到黄河跟渭河的交界处,一口气喝干了所有的水,但是这还是无法满足他巨大的,疲惫而又干渴的躯体.他实在是太渴了.他舔着干裂的嘴唇朝北边的大湖跑去.疲惫,干渴,燥 热......他再也无法忍受这无情的折磨,在即将倒下的时刻,他用尽最后残留的一点力气抛出手杖,手杖顿时化做一片桃林.而他.他那颗被肌肉和骨骼包裹住的心脏已经停止跳动,那血管中的腥红色血液也似乎冻结似地停止流动.

太阳依旧火烈地晒着,而那一片桃林却是一片生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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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写郑人买履400字

全文共 5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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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郑国有个傻头傻脑的人,人们都叫他郑无。有一天,郑无吃完了饭,想出去溜达溜达。他走了几步,发现鞋破了一个大洞,脚趾也露了出来,郑无想,“这多不体面啊,让人看见了,多丢脸啊!那就买一双新鞋吧!”于是,郑找了一根草绳,他脚翘起腿,把绳子拉直靠在脚上面,多余的地方用剪刀剪掉。然后站了起来,两手插腰立刻大笑起来,说:“哈哈!看我多聪明啊!知道量尺寸,晕样买鞋的时候就不会被骗了,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呀!哈哈……”于是他高高兴兴地去集市了。因为走得太匆忙忘记带尺寸了。

扼无到了集市后,看到那是有许多人买鞋的商家。他挑中了一家做鞋工艺最精致也是最便宜的一家鞋店。于是,他大步流星地走了进去,说:“老板!给我拿一双鞋。”老板看一下郑无的脚,马上就知道乱子无该穿多少码的鞋。二是,立刻给了郑一双很好的鞋地,笑咪咪的对郑无说:“试试这双吧,”郑无想,我拿出尺寸比一比不就行了吗!“咦,我的尺寸呢?”郑无东找找西找找,可就是找不到。晕时他突然想起来,尺寸原来还在家里,他赶忙飞奔回家拿,可是,等他回来时,集市已散了,买鞋的人也走了,郑无一屁股坐在路边,埋怨自己跑得太慢。

路边人问他:“你给谁买鞋呀?”“人我自己买鞋呀!”郑无回答说。路边人问:“那你为什么不用自己的脚试一试呢?”郑无回答说:“我宁愿相信尺寸,也不会相信自己的脚。”边上的人都大声笑起来,骂他是个傻子,郑无觉得很晃好意思,从边上溜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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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诗《游山西村》扩写

全文共 6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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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陆游离开了家,骑着他那心爱的小毛驴,带着新买的草帽,背着小包袱,准备去旅游。

他一边走一边欣赏着这美丽的春天景色。他走过一座又一座山,经过一条又一条河,正在陶醉在这美丽的森林里时,却发现前面没有有路可以往前行了。他只好满怀失望地,准备倒头回去时,却惊奇地发现,在右边的一条小径上,柳色葱郁,鲜花明媚,哦,原来那儿是一个村庄。

陆游远远地看见了村庄,继续前行。到了村口,发现路旁立了个石碑,便从毛驴上跳了下来,看看碑上的“山――西――村”。他心想,咦,好像我的好朋友杨万里不就是住在这里吗?我来打听一下,去看望看望他。于是他便走进村子,看见了一个老大爷,便很有礼貌地问:“您好!请问你知道杨万里的家在哪里吗?”老大爷微笑着说:“当然知道啊!”“那您能带我去找他吗?”老大爷说:“当然可以啦。”老大爷很热情地把陆游领到杨万里的家。然后,就离开了。

陆游敲了敲门,杨万里打开了门,一看,啊,是陆游站在门口,便流动地说:“怎么是你!我已经有几年没有看到你了。真想你呀!”两个人使劲地握了握手,杨万里便请陆游进屋,俩人愉快地聊着家常,不知不觉就到了中午,杨万里连忙请陆游在这儿吃饭。

菜肴摆了一大桌,刚准备吃,杨万里突然想起了腊月时,自己酿造的美酒还没有喝过呢。连忙把洒坛抱了出来,他们一人倒了一大碗酒,边喝酒边吃肉,又一边谈心作诗,不亦乐乎。

他们没完没了地谈心,酒也喝了几大碗,大渐渐黑了,陆游转身告辞,杨万里一再地挽留。陆游说:“谢谢你的好意,我下次再来。”“那好,一路顺风欢迎你常来。”杨万里有些不舍:“再见了!”陆游背上包袱,带上草帽,牵着毛驴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山西村,继续去游山玩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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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王好细腰》扩写

全文共 16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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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久很久以前,大约是两千多年前,此时在位的国王把国家治理得异常繁荣,可谓是兵强马壮。在那个兵荒马乱的时期,这个国家比其它国家,更是强大,尽管其它的大国对他虎视眈眈,可又不敢轻举妄动。这个国家就是楚国。

后来,这位伟大的国君看上了一位美丽动人的女子,并与她有了自己的孩子,这个孩子自打呱呱落地那是起,被国君百般疼爱,可这个孩子有一个特点弱,腰细。所以大家都称他为小细

这个弱不禁风的男孩在八岁那年还被五岁的弟弟欺负,这时他发誓一定要出人头地,让弟弟得到惩罚。

最后这个男孩子果然成了一国之君,但此时他却糟到了众人的排斥,因为这个小名为“小细”的人太弱了,简直飞吹都快倒的样子,因此他想了一个办法,说自己是菩萨的转世,自己是神仙,有灵气的,并自称为楚灵王。众人竟相信了这样的鬼话,可楚灵王还是觉得不自在,八岁那年被弟弟期负的事涌上心头。他顿时火昌三丈,这使他失去了人应该有的理智,想了一个禽兽不如的办法。

这日早朝之时,楚灵王当众向朝中的文武大臣下了命令:“把一日三餐皆减为一餐,每日晨起整装之时,先屏住呼吸,束紧腰带,扶墙而起!若有人不从,格东无论,严惩不殆!”众人大吃一惊,纷纷表现出自己的不满,而楚灵王对些不屑一顾,怒吼道:“不!你是想违抗我?”一位老臣站了出来,义正严词的说道:“陛下,臣等认为,这事可关系重大,并非我等违抗。若依陛下所言,朝中文开大臣定会弱不禁风,怎样治理好国家,掌管好朝政呢?那赵秦等国攻击我国,我国又该如何抵抗呢?陛下,三思而后行哪!”

楚灵王扬起眉毛,反问:“那照你的意思,是不是弱不禁风者便无法掌管朝政?”

老臣语塞了,他知道现在自己只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说实话,一个是不顾国家安危,说谎话,而这两个选择,一个是死路一条,但是会得到英雄,廉洁,爱国,敬业的赞扬,选另一个就是眼睁睁地看见自己的国家走近衰亡,自己最后成为别人国家的奴隶。留下一条性命。老丰收多年来的经验让他准确的判断出自己应该选择的回答,面对楚灵王那双正怒目而视的双眼以即应愤怒而变得狰狞的脸,他平静,从容,勇敢地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陛下,不是我针对陛下,弱不禁风怎么带兵出征,振兴国威!怎么商量计策,智退干什么军!所以我等认为陛下的命令有点有妥,先皇一定不会赞同的,陛下!”

众臣子惊讶万分,这个老臣的勇气与精神使大臣们愕然了,这种大义凛然,宁死不屈,宁可玉碎不可戊全的气节使朝内的所有人震撼。

楚灵王驳然大怒,面对面前这个镇定自若的老臣有点惊慌失措,他想:“我全部登基还没有多久,就有人违抗我的命令,这们下去那还得了,得杀鸡敬猴,灭灭臣员们的势气,把自个儿的威信建立起来。可这个老臣是父皇的爱臣,这样作不知能行不?可是那个老臣竟说弱不禁风的人不能掌管朝政,不正是接指出我不倜任这个皇帝吗?好!我就做给你们看!”

老臣知道情况不妙,但为了国家的存亡,豁出去了。楚灵王装出假惺惺的,亲切的语气说:“我再给你一次机会,从还是不从?”老臣想都没想:“陛下,我认为还是得三思而后行呀!您杀了我,可那也不能阻挡我对国家的忠诚!陛下,您年轻、气盛,得学会谨慎呀!”楚灵王的心,猛的一惊。老臣竟一针见血,一语道破了楚灵王的伪善面目,还教育起一国之君来。“反了!反了!!给我拖出去斩了!斩了!!!!”楚灵王怒火焚烧,变得十分可怕,下面的臣子们都胆战心惊,仿佛面前的国君不是人,而更是始前巨兽。楚灵王应老臣的平静而感到怒火,一个臣子竟毫无畏惧的站在正在发汇的国王之下,令人不得不钦佩。而楚灵王发现自己竟没使老臣恐慌而变得接近疯狂。

当老臣听见国王那变态般的语言之时,他绝望了。又眼失望而又无助的注视着国君。这个国君的前程完了,这个国家终究不会是他的。而老臣做了最后的努力。尽管无继无是,但他死得光荣。他看着国君,国君也看着他;他等待着国王,希望国王能忏悔,国王也等待着他,希望他能跪下悔过。可是谁都没有做什么,说什么。老臣最后还是死了。

正如老臣所想,一年之后全朝文武官员弱不禁风,国家屡屡失败,楚灵王被赶下皇位,气死了。但也是死不足惜,不足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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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从军征扩写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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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这破旧又熟悉的小屋门口,开始了我漫长的回忆。思绪又回到六十五年前的小院里。

“哥哥,”妹妹睁着她那大大的眼睛看着我,“你去当兵多久才能回来?你答应过我,回来给我一把小刀,帮我削一个哨子呢。”“这个可不好说,幸运的话过上几年就回来了,如果真上战场了,说不定就回不来了。”“那可不行,你回来,我等你!”“一言为定!”“好,一言为定!”

我踏着黎明的光亮,走出了家门。屋里传来妈妈轻声的啜泣和妹妹均匀的鼾声。爸爸说:“孩子,保重!”我点点头,头也不回地走了。泪,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六十五年,整整六十五年啊!喊杀声、鼓声,至今还回荡在我的耳旁;血、同伴的尸体,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中。杀!只有杀出去,才会有生的希望,才能亲手把小刀交到妹妹手里。每一次两军交锋,我便是这样挺过。

在停战时,也常常想起家。妹妹不知道在干什么?妈妈的病是否能好些?爸爸还在一字一句地教妹妹读“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妹妹还坐在村口的大石头上,等着我。。。那时,我就希望月亮能是一面镜子,映照着家乡的模样。

一年,又是一年。。。。。

终于,白发苍苍的我终于可以回家了。我走在回家的路上,虽已年老,却哼着小曲“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推开家门,映入眼帘的让我惊讶,“有人吗?”我问道。没有声音。蜘蛛网结在门框上,灰尘落满了屋子。窗户千疮百孔。瓦罐的碎片遍地。我用力推开一个房间的门,不料用劲过大,房门倒在了地上。一股灰尘味扑面而来。我净了一个凳子上的尘土,坐了下来,这是我的家吗?我想号啕大哭,却哭不出声,泪瞬间落了下来。抬起头,饱经沧桑的房屋早已成了动物们的空巢。苍天,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出了门,我望见一片坟冢,有乡亲们的。也有我的亲人,也许,他们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在眺望村口,等我回家。

忽然,一阵歌声打断了我的思绪,抬头一看,是一支送葬队伍,“苍天茫,大地荒。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在。。。。。。”歌声缓缓飘在空中,惊动了一只乌鸦,它扑扑翅膀,飞到远处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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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写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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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下,天淡淡的,冷冷的。在曲折的小道上,我和友人相对而站,谁也不愿多说一句话,仿佛空气此时也停止了流动。友人即将离京而去,彼此之间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远处海鸟深沉的鸣叫,惊醒了我和友人。夕阳染红了如血的天空,遥望五津渡口,只见一片烟雾弥漫。我先开了腔故作轻松地说道:“要说这离别的心情嘛,咱们都一样,谁不是背井离乡,出来做官呢!其实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男子汉志在四方,在哪都一样!”友人听了轻轻地抬起头,皱着眉头欲言又止,两只手死死地抓紧包袱。顷刻间,我看到友人那憔悴的脸上写满了惆怅和不舍,带着泪痕的脸上,眼睛里流露出一种凄别的感伤。仿佛在说:“我真的不舍和你分开。”我读懂了他的心,微微一笑抓紧友人的手,随口轻吟了一句:“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听了这句话,友人点点头,微微地笑了笑,笑中带着些丝丝的苦意,眼眶里有忍不住的泪珠。

望着眼前“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的友人,我强装笑脸说道:“哎,咱们大男人可不能像小女人那样,在分手时沾湿手巾啊!”友人听后,如释重负般深呼一口气,动了动喉咙将泪珠咽下。深情的说道:“我走了,保重!”“你也保重!”我们互相报以微笑,那微笑,美丽而又安详。四只手紧紧地扣在一起,暖暖的,重重的。

猛地,友人抽出与我紧握的手抓起包袱,一步一回头恋恋不舍地走向远方,我在心里默默地说着:“朋友,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勇敢的往前走吧,我会用微笑永远陪伴你!

远处,传来海鸟的鸣叫,夹带着几分欢悦,此时的夕阳染红了天空,暖暖的,甜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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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北固山下扩写

全文共 4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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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将要来临,江面安静得出奇,除我的船舶外,天空上一只飞鸟也没有。

放眼望去,两岸是青山,我被锁在一汪碧绿之中。云,在我的头顶上飘来又飘去,仿佛一伸手就能触摸到那柔软的白云,那么近,又那么远。正如我的思乡愁绪,身在离家很远的地方,可心里却时时想着家乡,念着亲人,那么远,又那么近!

我坐在船舶上,轻轻地顺着绿水行进。我站在船头,凝望着江面——不知,家乡的亲人可好?我何时才能回到我魂牵梦绕的故乡?我本不应该在这儿的,是吗?快要过年了,家家户户都在与家人团聚,也许,只有我,只有我会在这个本该回家的日子与家背道而驰吧?

岸边的桃花早已悄悄开放,垂柳也抽出了新条,小草偷偷地从泥土里钻出来,嫩嫩的,绿绿的……春意早已闯入江南

排着“人”字行的大雁略过江面,向北方飞去。我朝着大雁呼喊:“北归的大雁呐,到洛阳时,记得帮我捎一封家书!”

静下心来,提笔一挥,写下了:

次北固山下

客路青山外,行舟绿水前。

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

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

乡书何处达?归雁洛阳边。

我把诗歌高举天空,一直大雁飞下来,衔起家书,飞向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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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梦令》扩写作文

全文共 3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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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蓝的天空上,有着一群白鹭在天空上自由飞翔,使天空上多了一副美景,再加上它那 美妙的音奏,使天空上多了一段动听的声音。

碧蓝的河边,有着一丛丛小草,美丽的荷花从水里自由的奔放,也欣慰的露出了笑容,莲叶上滚动着晶莹水珠,叶子长出冰面很高,活像一把把小雨伞。河里的鱼像在捉迷藏,你藏在这儿,我藏在那儿,东奔西跑,玩的很开心。作者看到这般情景,便饮上一口酒,深深的被这美景给陶醉了。天黑了,作者沉静在中,不知道回家。一直玩到日落渐渐退了回去。这时,作者恍然大悟,才知道天气已晚了,作者急急忙忙的划着船,米进了藕花的深处。周围尤其安静,只因作者急忙回家,才惊得一滩水鸟飞起来了。

作者无法忘记她中期生活的情趣,心境,便饮下了一首,>;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只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偶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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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羊补牢寓言故事扩写

全文共 4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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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时候,有个少年,家里养了许多羊。他一天中最快乐的时刻便是将草料放进羊圈,听着羊儿咩咩欢叫的声音,看着羊儿开心吃草的样子。一天傍晚,他砍柴归来,看见羊圈破了个窟窿。因为又累又饿,他没怎么在意这事,回屋子吃了些食物,便躺在床上睡着了。

第二天,天刚蒙蒙亮,他就捧起鲜嫩的草叶朝羊圈走去。哎呀!羊圈破的窟窿似乎比昨日更大了些,他三步并作两步跑进羊圈数了数,羊少了好几只。

羊呢?他自言自语地说。这时,一位老邻居走过来对他说:一定是夜晚,大灰狼从坏了的羊圈里钻进去把你的羊叼走了。你家的羊不见了,但现在修补羊圈还不算晚。少年心中十分懊悔,心想:如果昨晚把羊圈修补好,羊也就不会跑掉。但是,正如老邻居所说,虽然少了几只羊,再补羊圈也还来得及。

于是,少年赶紧从屋里拿来工具,敲敲打打,一会功夫,羊圈修补得结实牢固了。从那以后,他还是每天快乐出门快乐而归,家里的羊再也没少过。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当错误发生的时候,如果及时改正和补救,还不算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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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人买履扩写

全文共 6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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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有一个郑国人,将要出门远行,但就是缺了一双好鞋。“听说今儿的集市上有许多卖鞋的,我得瞧瞧去。”

这个人刚要出门,可转念一想:“不对,这鞋有大有小,谁知道哪一双合脚呢?我还是先把尺码量好再说吧!”他立即翻箱倒柜,找出了早已积满了灰的皮尺。郑国人在凳子上坐定,拉着尺子先量了量左脚――6寸多;可他仍不放心,又量了量右脚――与左脚一般大。“嘿,还是我聪明,要是空手去,到了集市上也挑不出一双合脚的鞋,但有了这尺码??嘿嘿??”他随手将量好的尺码放在了椅子上,坐下来暗自高兴,还直夸自己聪明。“哎呀,得出门了!” 他一打精神,甩着大袖子出了门。可尺码却忘带了。

到了集市,他直奔卖鞋子的铺子。这挑挑,那拣拣,终于选出了一双美观而耐穿的鞋。他付了钱, 把鞋揣在怀里,刚走出没多远,他大呼:“不好!尺码呢?”他急忙把买好的鞋退给卖鞋的人。卖鞋的人觉得很奇怪,问:“这鞋不是挺好吗?为什么不买呢?”郑国人就把事情的前前后后都说了一通,末了,还长叹一声:“唉,没了尺码,这鞋一定不合适!掌柜的,这鞋先还给你,我回去取尺码,一会儿就回来,你等着??”郑国人气喘吁吁地跑回家,拿了尺码,又急忙往回跑。

等他再回到集市时,集市已经散了。郑国人气呀,恨呀,但这有什么用呢?他一下子瘫坐在地上。一个过路人得知原委,便问他:“你为何不用自己的脚试鞋呢?”“因为尺码才是最准的呀??”这个郑国人的一番“定义”使围观的人哭笑不得。后来,人们便把他做为墨守成规的人的典型,也就有了《郑人买履》这则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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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园不值扩写作文500字

全文共 5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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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春光明媚的早晨,诗人叶绍翁想:今天天气这么好,何不趁着这大好时光去朋友家的花园游玩呢?于是,他便向朋友走去。一路上,他看到了一团团、一簇簇的鲜花,美不胜收、目不暇接。小草也从石缝里探出了小脑蛋。一阵风吹过,柳树姑娘的“头发”随风飘荡,还发出“沙、沙、沙 ”的响声呢!小燕子也在半空中“叽叽喳喳”地叫着,飞来飞去。真是春光怡人啊!

诗人一边走,一边欣赏美丽的春景。不知不觉,来到了朋友家,诗人看到朋友门前台阶上的青青苔藓,非常爱惜,他轻轻地走过台阶,生怕木头鞋下的横梁踏坏了绿色的苔藓。他轻轻地上前敲着柴门,可是半天都没有人来开门,他觉得很扫兴,心想:唉,真不巧,朋友不在家。他正准备转身回家时,无意中发现一枝杏花伸出了墙外,红艳艳的一片,真漂亮!诗人顿时心情舒畅多了,心想:虽然我没有看到园子里的景色,但我从这美丽的杏花知道了满园的春色是关不住的,那园子里面肯定是春花似海,充满勃勃生机了。诗人仿佛看到了园子里百花齐放,红的像火,黄的似金,白的如雪。它们争奇斗艳,好像在开“时装舞会”。小草在迎风摆动,好像在为它们加油,碧绿的柳枝也在一旁伴舞。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蜜蜂提着篮子“嗡嗡”地忙着采蜜……此时此刻,诗人心驰神往,陶醉在美丽的春景中,不禁诗兴大发,随口吟诵道:“应怜屐齿印苍苔,小扣柴扉久不开。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红杏出墙来。”

于是,这首《游园不值》一直从古代流传到了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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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写《亡羊补牢》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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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个放羊人,养了许多羊。他在每天早晨准备放羊的时候,都要数一数羊有没有少——这是他多年养成的一个习惯。不过他数了这么多年,从来没有发现过羊少了一只。

这天早晨,他来到羊圈前,照例开始数羊。刚数了几只,就发现羊群有不对劲的地方——这些羊全部缩在角落里,一动不动地呆在那儿,好像很害怕的样子。他数了一遍,发现羊少了一只。但他不相信,心想:“我养了这么久的羊,羊从来没有丢过,今天怎么会少了一只呢?莫非,是我的算术出了问题?还是我昨晚没睡好,眼花了?不行,我得再数一遍。”于是,他又数了一遍,发现羊还是少了一只。他拍了拍脑袋,揉了揉眼睛,想:“我今天到底怎么了?脑袋出了问题?不行不行,我还得数一遍。”当他第三遍数完时,他不得不相信“羊少了一只”这个事实了。

“这羊是怎么逃出去的?”放羊人自言自语地说,“莫非羊圈破了个窟窿,那只羊从窟窿里跑走了?不行,我得看看去。”他绕着羊圈转了一圈,果然发现了一个窟窿。“原来这就是让羊丢失的罪魁祸首呀!”他想。可他转念一想:“不对呀,我的羊向来非常听话,不会自己逃跑的呀!难道是狼把那只羊叼走了?如果是狼,那么附近肯定会留下狼脚印,我现在就去找证据去。”果然,没找多久,他就在附近找到了他那只羊的羊毛、狼毛、狼脚印和血迹等证据。他看到这些后,大发雷霆,火冒三丈,气愤地说:“这只可恶的狼,竟然把我的羊给叼走了,要是让我见到它,我一定把它碎石万段!”

街坊听到了他的咒骂声,过来劝他说:“你别在这发火了,你就算在这骂上一天一夜,那只羊也不会回来的。你还不如先把羊圈补上,这样别的羊就不会丢失了。”

“羊已经丢了,还修羊圈干什么?现在我当务之急是去放羊。”放羊人不耐烦地说。

“如果你不听我的劝告,狼还会来叼走你的羊的,一直把你的羊叼完为止……”街坊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放羊人打断了:“你别说你那些‘歪理’了,那些方法对我一点用也没有,都是些浪费时间的‘傻办法’。”说完,他挥着羊鞭,领着羊儿到山上吃草去了。

第二天早上,他又来到羊圈旁,清点了一下羊的只数,发现羊又少了一只,他又数了第二遍、第三遍,都得到了同第一遍一样的结果。最后他只得再次相信“羊又丢了一只”这个事实。

“难道又是狼把我的羊给叼走了?不行,我得再去找找线索去。”放羊人自言自语地说。

果不其然,没过多久,他又找到了和昨天发现的一样的狼脚印与狼毛。看到这些后,他怒气冲天,狠狠地骂道:“这只该死的狼,要是它再来叼我的羊,我一定要翻了它的窝,扒了它的皮,吃了它的肉,扯下它的尾巴做枕头,挖出它的眼珠去喂狗。”

街坊听到了他的咒骂声,走过来心平气和地对他说:“你还是听我的话吧。这样骂骂,是不能把丢失的羊补回来的。你现在要做的就是赶快补上那个窟窿,保护好剩余的羊,使自己不会有更大的损失。”

放羊人听了,忙握住他的手,对他说:“实在是太谢谢你了,要是没有你的劝告,我的羊一定会被狼给叼光的,我现在就去修羊圈。”

说完,放羊人拿来了几块木板,几个钉子和一把锤子,开始叮叮咚咚地修起来。经过两个小时的努力,他终于把羊圈修好了。

从此,他的羊再也没有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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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札挂剑扩写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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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徐国的大殿里,徐国君臣正在准备迎接吴国使臣季子的到来,苍老的徐王斜坐在宝座上,满意地看着这一切。“主公,晋国的使臣快到殿外了,现在我们请太子去迎接?”一个大臣恭恭敬敬地说,殿后走出一个年轻人,一袭白衣让他显得庄重肃然,这便是太子了。他轻轻向徐王一躬,便走出了殿外。

迎着朝阳,御道上走来一位风尘仆仆的中年人,比起太子,他的气质与稳重都比太子成熟许多,他的步子不紧不慢,更能显出他的沉稳。最引人注目是他腰间佩戴的那把宝剑,虽然没有拿下刀鞘,但是仅仅从那厚重的水牛皮刀鞘,与制作精湛的剑柄中就可以知道这定是好剑,太子正在遐想,那使臣已走到殿前,行过礼之后,便与太子携手进入殿里。

经过一番简单的寒暄,宴会就开始了。太子注意到徐王总是看季子的那把宝剑,他暗想道:“父王很是喜爱宝剑,如今看到这样好的宝剑,定要细细地欣赏一番才过瘾呢”,这时,徐王开口了:“季子啊!你佩戴的那口宝剑定不错啊,能让本王欣赏欣赏?”

“当然可以!”季子很爽朗地答应了。

季子说着将那口宝剑递给徐王。徐王端着剑,细细的把玩着,不停地赞赏道:“真是一把难得的好剑!”,他轻轻地将剑鞘褪去,摆在案上,用手轻轻拂过剑身,又紧紧地握住剑柄,眼睛全在这把剑上,似乎忘记周围还有别人,欣赏这样一口好剑想必是一件十分惬意的事。他又轻轻弹了一下剑身,便发出一声清脆的“嗡嗡”回声,又好像小石子投入水潭的脆响,十分悦耳,当徐王把剑装入剑鞘时,还发出低沉的声响。

“好剑!好剑!天下极品!”徐王赞叹不绝,恋恋不舍地把剑还给了季子。

季子走后,太子还时常听到父王盛赞那把剑。

不料,几个月后,徐王突然病危,太医也束手无策,徐王很快撒手人寰了,太子顺理成章地继承了王位,成为新居。

不久后,季子结束了任务,返回前来辞别徐国君臣。当他得知徐王已经去世了,太子继位了,便十分遗憾地叹息了一声,新君见了,便立刻对他说:“季子先生,您不用担忧,即使先王去世了,但是我们仍会遵守两国之间的盟约。”

“是”季子说道:“我也十分相信您不会毁约的。不过,我只是非常感伤,当时没把这把宝剑献给徐王。”

见新君没有说话,他忧伤地说道:“哎!在上次的宴会上,可以看出先君是真正的识剑之人,我也想把这把剑献给徐王,但因佩剑出使是一种礼仪,只好待我归来,想把剑献给徐王。但如今先君离世,真是可惜啊”,说罢,他快速地摘下宝剑,递给新王:“很痛心没把剑献给先君,只能交给您了。”

新君连忙摆手说:“不!您也是爱剑之人,还是您留着吧‘君子不夺他人之爱’,况且先王没有命令,本王也不敢轻易接受这把好剑。”

季子也没再说什么,把剑又佩戴好,对新王施了一礼,走出殿外,新君看着季子离去的背影,还有他佩戴的那把宝剑,不禁有些神伤。

过了一会,只见几个小吏紧步跑来,报告说:“报告大王,季子先生刚才把宝剑挂在了先王墓旁的树枝上。”

听到这个消息后,新君“腾”地站起,大声道:“季子先生,他现在在何处?快带我去见他”,等他们匆匆赶到墓地,不见季子的身影,只有那把宝剑,迎着微风,映着夕阳,在轻轻地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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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子吟扩写7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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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个白雪皑皑的夜晚,四周一片死寂,只听见雪“簌簌”往下落的声音,凛冽的北风叩击着门窗,好像随时都能推开门板,到屋内肆虐。

房间里,微弱的煤油灯还亮着,火苗在透过门缝进来的风中,颤颤巍巍地坚持着。一位老人家手里拿着一件已经缝得差不多的棉袄仔细检查,看到哪里针脚不够密的就再加工加工。旁边的小床上正躺着“熟睡”的孟郊,他知道母亲此时正在为自己缝制衣衫,但是他却不敢起床让母亲去歇息,他怕自己会让母亲更加伤心。因为明天他就要离开家到外面游学去了,这一去可能好几年都回不了家,正因如此,母亲才会连夜赶制棉袄。突然,母亲不小心把针扎到了手指上,豆大的血珠立刻迸了出来,母亲不以为意,只是随意擦了擦就不再管了。

呼啸的北风仿佛没有感受到老人家离别的哀伤,它用力地吹开窗户,煤油灯开始剧烈的“跳舞”,母亲伸手挡住火焰,转身关上了窗,然后往床边走来,她伸手帮孟郊掖了掖被子,然后回到原来的位置坐好,继续缝制棉袄。

孟郊再次睁开眼睛,泪水滚落到发鬓然后消失不见,他发现,母亲真的老了,皱纹不知何时悄悄爬上了她的额头、眼角,乌黑的发丝中几缕白发分外刺眼,眼睛也因为经常熬夜变得模糊……想起母亲这些年来的辛苦,为了让自己可以安心读书,母亲包办了家里所有的活计,白天到地里干活,晚上回来还要帮别人洗衣服赚钱,从来都没有好好休息过。

终于,母亲把衣服缝好了,她把衣服叠得整整齐齐,放在孟郊的床边,然后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转身出去了。孟郊知道,其实母亲是舍不得自己去的,但是为了儿子能够成才,她不能不放手。母亲的爱犹如春天里的阳光,只有充沛的阳光,小草才能茁壮成长,但阳光的这份恩情,小草却不知该如何报答。孟郊觉得自己正是在母爱的阳光中成长的小草,母亲对自己恩深似海,自己只有好好努力,不辜负母亲的期望,才算是对母亲最好的报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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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湖春行扩写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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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面清澈的湖中,隔着一座山,它孤独地守望着西湖。雨后,雾气缭绕,给这座山蒙上了一道神秘的面纱。水面十分平静,不起一丝波澜。一位穿着普通的老人,在一座桥上看着西湖。这湖清澈、明亮,像一面镜子。老人凝视着这片湖,西湖仿佛也在凝视他。

在这万物复苏的春天,总有几只考虑长远的黄莺,早早离开自己住了一个冬天的“故居”,寻找下一所适合自己居住的“屋子”。可是,往往有更早的鸟儿先找到了最舒适的树木,其他鸟儿只得望而却步。而树上的鸟儿却骄傲地望着飞来飞去的鸟,仿佛在展示自己早起的成果。

花儿们万紫千红,相互争艳,十分夺人眼球。老人回到了自己的马上,继续向前走,嘴里还喃喃着:“真是个美妙的季节啊!”小草也才刚刚钻出头来,马儿从上边走过,在润湿的土地中留下了浅浅的脚印。马儿突然停了下来,湖中倒映着它的身影,马儿看着湖中的自己,仿佛自己是模特一样,怎么也看不够。老人马上就要回家了,杨柳被风一吹,摇动起柳枝来,仿佛在对老人告别。

老人慢慢地从白堤离开,走之前回头又看了一眼,仿佛这美景他怎么也看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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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照片扩写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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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房间里,摆放着一张来之不易的照片,那也是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看,照片上的女孩笑得多灿烂,多甜蜜。

说起这张照片,还得从三年前说起。

那天,我们的古筝老师说:“六月份要举行一次第三届华人青少年艺术节,我们要去参加古筝比赛。你们愿意参加吗?”我们都争先恐后得地报了名。老师告诉我们可以独奏也可以齐奏。我和三个好朋友商量决定要齐奏《山丹丹开花红艳艳》这首曲子。从那以后,我们几个朋友开始了勤学苦练。一遍,两遍,三遍……我们天天就这么一丝不苟地练习。

比赛的日子一天一天靠近,我们的排练也越来越紧张了。比赛前一天,我们几个又商量好了比赛时要把握的节奏,力度,还上网查了好多有关这首曲子在弹奏时要注意什么,也听了很多遍名家在弹奏这首曲子,汲取了他们弹奏时的优点,力求使我们的弹奏更出色。

比赛终于开始了。“第六组,《山丹丹开花红艳艳》,齐奏。”主持人报上了我们的节目。我的心砰砰砰地跳起来,十分紧张,生怕在弹奏时弹错了哪个音。我们走上台,向观众鞠了一个弓,我们互相望了望对方,相互点点头,坐在古筝前,开始弹起来。我们弹得很好,节奏和力度也把握得不错。当我们弹完整首曲子时,台下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我抬起头清楚地看见评委们都连声赞叹,连我们自己也非常满意。

到了颁奖仪式,我的心再次砰砰跳起来。我忐忑不安地想:不知我们能不能得奖?不过,凭我自己的感觉,应该能得奖。“金奖,第六组,《山丹丹开花红艳艳》。”我们四人立刻冲上台去,脸上都荡漾着成功的喜悦。我们紧紧地拥抱在一起,欢呼声,掌声,一直在我的耳边回响。那种感觉,就像走进仙境一样美好。

就在这时,“咔嚓”一声,妈妈为我们拍下了这张我最喜欢的一张照片。照片上的女孩笑得多灿烂,多甜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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