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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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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湖南卫视这一期的《新闻大求真》,通过让小学生们实地防火演练告诉我们如何逃离火灾,我看了以后受益匪浅。

防火演练分别在北京、湖南、长沙三个地方进行。北京的同学演练的是在公共场所如何逃离火灾,同学们实地在电影院和地铁中演练如何逃生自救。通过观看演练,我懂得了:如果在电影院里发现烟雾,要尽快报警,还要及时通知旁边的人逃跑,在逃跑时,应将湿毛巾折叠4—5次,捂住口鼻,匍匐前进,防止被烟雾熏到导致窒息;如果在地铁里发生火灾,要立刻按下紧急刹车按钮,让司机打开地铁前后两侧的紧急逃生门,与群众及时逃脱。如果火势小,便用地铁上的灭火器灭掉火即可。在地铁上逃生时,不能从上地铁的左右两侧门逃跑,因为那样可能会摔伤或触电。

湖南的同学演练山火逃生,虽然山地火灾离我们很远,但我们还是要以防万一,在万不得已时让自己摆脱危险。从这次演练中我学到了:山林是火灾的“司令部”,我们不要在山中烧纸、烤食物、放鞭炮、乱扔烟头等一些与生成火灾有关的事情;如果在山中遇到火灾,千万不要往火灾处跑,也不要跑向树林或深沟里,应立刻逃往开阔地带,在确保自身安全下打山地火警电话12119;不要自己救火,以免自身受伤。

长沙的同学演练了预防电器火灾。电器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稍有不当就会引发事故,甚至会产生人员伤亡,造成极大的财产损失。我很想了解一下怎么预防电器火灾,于是更加认真地观看起来。我从中学到了:在电器使用中,我们有时会因为粗心而导致很多电器使用失误,比如吹风机忘了关、有水的杯子放在电器中间、一个插座上插满了插头、电热毯重叠、电器使用超过期限等问题,这些我们应该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特别是家中无人时,一定要切断所有电源,不要因为一个小小的失误引发一个很大的事故。

通过看《新闻大求真》,我更加懂得了生活中怎样预防火灾,怎样让自己在紧急关头中侥幸逃生。在遇到火灾时,千万不要惊慌,惊慌就是死亡的“助手”,要急中生智,静下心来想想怎么安全逃生。

水火无情,我们要珍惜每一次演练,演练就是紧急中的一个盾牌,保护我们的生命。安全无小事,我要注重安全、学习安全、理解安全、运用好安全,珍惜生命,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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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最新时事新闻:北京冬奥会拟2024年春节期间举办

全文共 7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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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在瑞士洛桑国际奥委会总部顾拜旦厅,北京冬奥申委主席、北京市市长王安顺(左)向国际奥委会申办城市关系处主任巴雷特递交《申办报告》。当日上午,北京2022年冬奥会申办委员会代表团走进位于瑞士洛桑的国际奥委会总部,按时提交了《申办报告》。

申办报告:北京冬奥会拟2022年春节期间举办

北京冬奥申委12日正式公布了2022年冬奥会《申办报告》,在这份提交给国际奥委会的重要文件中,若申办成功,北京2022年冬奥会的举办时间拟安排在2022年的春节期间举办,开闭幕式将在北京的国家体育场“鸟巢”举行。

在公布的《申办报告》中,若申办成功,北京2022年冬奥会计划于2022年2月4日(星期五)开幕,2月20日(星期日)闭幕;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计划于3月4日(星期五)开幕,3月13日(星期日)闭幕。

2022年的农历大年初一是2月1日。

选在这个时间段是因为这段时间是最有利于冬季运动的时间段。气温、湿度、风速等条件均能够达到冬奥会雪上、冰上比赛的要求;此时正值中国学校寒假期间,更有利于青少年观看、参与比赛以及参加赛会的志愿活动;这个时间段位于中国传统节日春节期间,丰盛的中国传统美食和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传统将为参与者提供十分特别的难忘体验。

北京2022年冬奥会开闭幕式都将在“鸟巢”举行。这里曾是北京2008奥运会的开闭幕式场馆,可以容纳9万余名观众。开幕式将从极具代表性的“长城”和“春节”等元素中汲取灵感。恰逢冬奥百年纪念,北京2022将以“长城”和“春节”为创意元素,为东西方文化交流融合架起桥梁,充分诠释“纯洁的冰雪,激情的约会”愿景。闭幕式将给所有参与者留下永恒的记忆,用快乐、美丽、想象力十足的形式揭开奥林匹克运动新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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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闻写作指导:时事评论怎么写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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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是针对现实生活中的重要问题直接发表意见、阐述观点、表明态度的体裁。与其他言论一样,由论点、论据、论证三个要素组成,具有政策性、针对性、准确性。立意新颖,论述精当,文采斐然。

1、展开话题:说说你对这件事的观点。

2、分析这件事对社会、对人们、对自然等的影响 。

3、提出建议或希望。

(1)按评论对象的内容分类:有政治评论、军事评论、经济评论、社会评论、文教评论、国际评论。

(2)按评论的解说型评论性质功用分类,有论、鼓舞型评论、批评型评论、论战型评论等。

(3)按评论写作论述的角度分类,有立论性评论、驳论性评论、阐述性评论、解释性评论、提示性评论。

(4)按评论的形式分类,有社论、编辑文章、评论、评论员文章、短评、思想评论、专栏评论、新闻述评、论文、漫谈、专论、杂感等

时事评论的写作:

第一,要注重针对性。需要文明回答的主要思想,解决的实际问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通过具体的科学的分析,实事求是地给予说明、回答和指导

第二,论点要新鲜。就一篇评论而言,论点是观点。是灵魂。论点不新鲜,或者和报纸上或网络上发表过的相雷同,读者看了开头就兴味索然,不想看下去了。

第三,论据要有典型性,具有说服力。评论的论据,就是用来阐明论点的事实和有关材料。论据,既是论点的依据,又是评论判断和推理的基础,因此,精心挑选作为论据的事实,至关重要。

第四,说理要有深度。写评论,要在说理上下功夫。一篇评论,说理有无深度,往往关系到它的成败。

此外,评论写作还要注意写得平易近人,力避老话套话,力求有点文采,使评论写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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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全文共 14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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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相关:中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及说明内容全文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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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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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小小的细节都可能造成危险,所以我们得十分的小心。

今天,我看了湖南卫视6点至6点半的《新闻大求真》,里面告诉了我们许多安全防范知识。使我印象的是根据上海滩的踩踏事件来做的游戏,让我知道了在踩踏事件中的自我保护动作,保护胸部,使呼吸正常,双手交叉放在胸前,下蹲一点使整个人重心稳定不摔倒。摔倒了也有办法保护自己,动作要领是双手抱头,整个人成曲线状。

《新闻大求真》里还讲了关于理时不仔细不注意导致的事故。这是一个三年级鲁贝贝同学的奇遇记,鲁贝贝在上学的路上,同学为了让他能上学不迟到,来了个跑步比赛,却被自己的爸爸开车撞飞了。

鲁贝贝知道交通事故教训后,十分遵守交通规则,常常用口哨提醒大家。有一次,他不小心把口哨吞下去。

取出口哨后,鲁贝贝去外公家做客。他们做炸鸡翅,外公不在时,鲁贝贝把冰冻鸡翅放进油锅中,被炸成了花脸。

最后个故事是鲁贝贝和弟弟豆豆玩捉谜藏,贝贝找不到弟弟就在二楼的栏杆上看,一不小心就摔了下去,昏迷不醒。

从鲁贝贝的四件事情中,我知道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远离热烫的东西,以免烫伤;不能在高处伸出头眺望,得十分小心,不名有生命危险。

在日常生活中,妈妈经常叮嘱我“食不言,寝不语”,特别是吃带有刺和骨头的食物时,不能讲话,否则也会造成危险。

从《新闻大求真》中我获得了许多关于自我保护和注意安全的事项,让我知道自我保护处处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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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看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4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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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向老师布置了一篇特别的作业-六时至六时三十分收看湖南卫视的《新闻大求真》。

这个节目让我明白:踩踏事故的原因有许多种。第一,随意丢弃杂物;第二,在人群中突然蹲下;第三,在人群中逆行。

后来工作人员放置一块透明板作为分界线,一诺会用力顶住玻璃板,看看5个小朋友能不能将玻璃推动。第一次5个小朋友一个接一个推压玻璃,压力达到127公斤。第二次5个小朋友同时推压玻璃,压力达到627公斤。这让我觉得如果是在学校发生踩踏事故,可能是5个小朋友的千万倍,那后果就不堪设想。

片中介绍了怎样在踩踏事故发生时保护自己:将双手交叉抱在胸前,保护自己的胸腔不被挤压,维持正常呼吸。一旦在人流中摔倒了,一定要保持侧卧双手抱头,蜷缩膝盖至胸前。

接着讲述了一位小学生-鲁贝贝的奇遇记。事例告诉我们:儿童过马路应走斑马线;应注意绿灯行红灯停;司机不应在行驶时超速或注意力不集中;儿童乘坐车辆时应系好安全带;不能随便将物品放入口中;不能将冷冻食品放入锅中油炸,容易烫伤;不能将身体伸出窗外…

危险时时刻刻都可能发生,所以一定要记住怎样来防止危险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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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写作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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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定义

什么是新闻?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意识形态,就有不同的回答。

在美国,麦尔文•曼切尔著的《新闻报道与写作》一书,引述了过去和现在新闻学家对新闻的一些解释。例如:

达纳在1869年至1897年主管过《纽约太阳报》,他说,新闻是“社会上大多数人感兴趣,而且在此以前从未对它注意过的那些事情。”

达纳的一个编辑提出了一个经典性的新闻概念:“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注:这是达纳1882年办《纽约太阳报》时,他属下的采访主任约翰•b•博加特对一个青年记者说的。)

另外一个新闻的典型概念是斯坦利•瓦利克尔提出来的。他是本世纪三十年代初期《纽约先驱论坛报》的采编主任。他说,新闻是建立在三个“w”的基础上:“妇女(women)、金钱(wampun)和坏事(wrongdoing)”。

其实,以上表述并非科学意义的下定义,但他们的观点却集中地代表了西方新闻学的基本立场,即一切反常的、有刺激性的、人们好奇的事才是新闻。这种观点当然有其深厚的人文背景及经济基础,虽然他们对新闻定义的认识已侧重在“读者兴趣”上,但其实质仍不能脱离“利润”的操纵。

在中国,“新闻”这个词最早出现在《新唐书》。《新唐书》记载:初唐神龙年间(公无705年前后),有一个叫孙处玄的文人曾说过:“恨天下无书以广新闻”。孙处玄曾投书当时执政的大臣恒彦范,评论时政得失,未被采纳,他就挂冠而去,可见他是个很关心时事政治的人。这样的人对没有书刊传播新闻(当时印刷术尚未应用于书籍)表示不满,是理所当然的事。孙处玄这句议论竟被载入《新唐书》,说明尽管唐代还未完全具备传播新闻的条件,但人们已意识到需要报道这类新闻的传播工具。“新闻”一词在这里是指“最近消息”。

《现代汉语词典》释“新闻”为:①报纸或广播电台等报道的国内外消息:新闻广播/采访新闻。②指社会上最近发生的新事情。

《辞海》对新闻的解释是:①报社、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机构对当前政治事件或社会事件所作的报道。要求迅速、及时,真实,言简意明,以事实说话。形式有消息、通讯、特写、记者通信、调查报告、新闻图片、电视新闻等。②指被人当作谈助的新奇事情。如《红楼梦》第一回:“众人当作一件新闻传说。”

1943年9月陆定一提出:“新闻就是新近发生的事实的报道。”

1981年8月中宣部在京召开全国18大城某地的报纸工作座谈会,其会议纪要对新闻定义作了新的诠释:

“新闻反映新发生的、重要的、有意义的、能引起广泛兴趣的事实,具有迅速、明了、简短的特点,是一种最有效的宣传形式。”

定语修饰的限制显然是考虑了“读者兴趣”,同时也顾及到了“社会效果”,这些是对陆定一定义的有效补充,然而其偏颇也是显而易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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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闻大求真直播地址

全文共 1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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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为了普及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知识,增强孩子安全教育意识,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栏目近期推出了中小学安全教育的相关节目。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直播地址,欢迎阅读。

新闻大求真直播地址:http://www.hlyy.cc/zxtv/hnws.html

第2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专题节目内容(湖南卫视)

为丰富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内容和形式,利用电视媒介扩大安全教育日正能量,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委托湖南卫视拍摄制作了第2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特别节目。节目内容为北京、长沙等地中小学生就火灾逃生进行竞技比赛,现场演示预防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知识。节目生动有趣,寓教于乐,适合广大中小学生收看。

小学生安全问题一直受到各方面广泛关注,包括交通安全、防火安全在内的安全问题已经得到了普遍重视。这就是我们为大家提供的第2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专题节目,希望能够引起家长、学校对学生安全的重视!

2016年湖南卫视安全教育节目播出通知

为进一步提升中小学校安全教育水平和中小学生安全素养,进一步减少安全事故起数和非正常死亡学生人数,更好地保障中小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现就做好2016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好安全教育日活动。2016年3月28日是第21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各地教育部门要立足本地实际,针对安全事故规律特点,指导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开展一次专门安全教育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把安全教育日拓展为“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实现安全教育常态化。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安全教育日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制订活动方案,提供经费保障,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取得实效。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请于4月1日前报我司。我司将于3月28日18:00-18:30在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栏目播出安全教育日专题节目,请组织中小学生届时收看。

二、不断深化日常安全教育。各地教育部门要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把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之中,贯穿于学校教育各个环节,结合各种教育日、纪念日等,推动安全教育实现制度化。要充分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时间,定期开设安全教育课,努力实现安全教育“有课时、有教材、有师资、有培训、有教研、有评价”,推动安全教育实现课程化。要突出安全教育重点,加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对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伤害等方面教育,让安全知识入脑入心。

三、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各地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安全教育平台,努力提高安全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积极参加我司委托中国教育学会开展的安全教育实验区试点工作,扩大实验区覆盖范围,提高安全教育信息化水平。要继续积极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公益活动(网址:www.ciwong.com,联系人:杨阳,联系电话:13724290490),不断扩大竞赛覆盖面,增加竞赛参与人数。要认真贯彻《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落实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应急疏散演练的要求,做好演练准备工作,坚决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烟雾中毒等安全事故。要组织教师积极参与2016年度中小学“安全教育精品课程”征集展示活动。

四、推动落实监护人安全责任。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密切家校联系,定期召开专题家长会,开展教师家访活动,告知家长认真落实监护人职责,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看护责任,使安全意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确保孩子离校后有人管。对于留守儿童,学校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爱护,采取适当的方式与家长取得联系,督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职责。溺水仍是导致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要继续做好预防溺水《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附件)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保管工作,上报溺亡情况时必须附溺亡学生家长签字的该信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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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评论的写作要求

全文共 17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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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易让人听到不利于自己的一面,因此评论的话语容易产生对方的逆反心理。小编收集了新闻评论的写作要求,欢迎阅读。

一、中国人普遍缺乏职业精神

先说说弥漫于中国社会的职业精神缺乏:社会总体上流行着一种浮躁和功利,干什么不像什么,缺乏对本行业职业伦理和行业规范的尊重。

2010年11月央视记者芮成钢在领导人峰会上的表现,让舆论就记者的职业精神进行了一场讨论。在这场峰会上,当美国总统奥巴马让韩国记者提问题时,央视记者芮成钢争抢话筒,使自己成为全球媒体的焦点。人们都把目光聚集到抢话筒这件事上,而很少有人知道他到底问了奥巴马什么问题,两者间的交流也因此不欢而散。

这样的表现遭到了许多同行和公众的批评。记者的角色,在“记者”这个名字中已经作了非常好的定位:记录事实和真相的人你是一个忠实的记录者,而不是表演者,不是评论者,不是代表者,不是演说者。

也许是受到那些“出位者”成名的刺激,如今不少记者都爱在新闻事件中争抢出位,以成为新闻主角、比新闻本身更热为荣。这实际上是记者的失职,记者只是新闻事件冷静的旁观者和忠实的记录者,职责是记录你看到的真相,并引起公众对事实的关注,从而以报道推动社会的进步。公众没关注你的报道,而把眼光集中到你个人身上,你报道的事件未成为新闻,而你借此成了“名记”,这其实是记者的失败。新闻报道人,变成新闻当事人,这不是记者可炫耀的谈资,而是职业上的败笔。令人忧虑的是,新闻界浮躁之风盛行,以非报道的方式成为“名记”的人越来越多。

每个职业都有该职业的核心伦理,对一个从业者的评价应基于在这种核心伦理上的表现。比如,我对新闻发言人的理解是,评价一个新闻发言人职业贡献的唯一标准就是,你发布过多少有价值的新闻信息,在满足公众知情权上有过怎样的表现。对新闻发言人最有力的批评莫过于:你在任期间,并没有发表过多少有价值的言论,并没有在沟通政府与民众中有什么作为,并没有发布过什么大新闻。你成为名人,是你个人的大成功,却是你职业上的大失败。你最大的失败在于,作为一个新闻发言人,一次次却成为新闻当事人。

记得某年央视再次邀请奥运冠军刘翔上春晚献歌时,一再收到唱歌邀请的刘翔看来真生气了,他说了一句很硬的话:我已决定不再当众唱歌,因为我想告诉大家,我是一名运动员,不想做一名歌手。他和教练都表示,作为嘉宾在春节联欢晚会上露面是没问题的,但如果一定要唱歌,那么他们将放弃这次机会,至于演小品就更不可能了,刘翔只想以一名运动员的身份让大家记住他。

这种职业精神是很值得尊重的,我们已经看到过太多不务正业的运动员,作为一个运动员,整天跟商业圈混在一起,又跟娱乐圈纠缠不清,反串许多角色。刘翔说“我是一个运动员”是让人尊敬的,可惜的是,他在“当不当政协委员”这个问题上,没有勇气向“逼”他当政协委员的人宣示这种职业精神,于是每年缺席政协会议都会成为众矢之的。

许多官员没有作为一个公务员“服务公益”的职业精神,而是把官员当作经商那样干:为当官投入了多少资本,就要成百倍地捞回来。他们的职业信条不是为公众做了多少事,而是为自己和子女捞了多少钱。

许多商人没有作为一个商人“谋财但起码不能害命”的职业精神,他们以害命的方式去谋财,把经商当作杀人那么干:为了多赚钱,不惜往宝宝奶粉里加三聚氰胺,往火腿上加敌敌畏,用工业酒精造假酒,给孩子打过期疫苗。

许多大学校长不把校长身份当作教育家,而是当作领导,身上毫无教育家的气质和育人者的儒雅,而是充满官僚的傲慢和商人的市侩。还有,医生没有了医生样,而成了高价药品推销者;专家失去了知识分子的尊严,像演员那样以出位的言论赢得掌声;教授不好好教书育人,到处走穴赚出场费;官员到高校当兼职教授,公务员到煤矿入股当商人

社会秩序依赖于社会分工的有序,而社会分工又依赖于每个行业的人按照这个行业的职业规范去扮演自己的角色,有序地各司其职。当下这个社会最大的问题,正在于职业精神的失落。

评论人,以守卫一个社会的价值底线和捍卫常识为己任,以在时事中传播、传承价值来推动社会的进步,不仅要致力于提起社会人对各自职业精神的尊重,本身更要尊崇评论共同体的职业精神,这样才能使评论忠实地履行其社会功能,并以这种职业精神为其他行业的人树立典范。

四、应警惕的一些时评病

八、国内时评版的几种风格

简单介绍一下国内几家有代表性的评论版的风格。

九、时评家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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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作文100字精选

全文共 6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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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作文是什么,怎么写好新闻作文,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解答。

范文:

新闻作文100字:1991年:蒙娜丽莎的皱眉

英国《独立报》报道称,一个艺术小组在清洗名画《蒙娜丽莎》时发现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在将画上的蒙尘去掉之后,这位以“神秘的微笑”风靡世界的女子竟然皱着眉头。

新闻作文100字:1992年:分割比利时

在这一年的愚人节,《伦敦时报》用大版篇幅报道了比利时将被一分为二的消息。该报道称,比利时北部说荷兰语的部分将并入荷兰,南部讲-法语的部分则被并入法国。这篇报道说得煞有介事,还附上了详细的分割地图,竟然愚弄了当时英国的外交部部长,他还表示准备接受电视采访,讨论这一“重要问题”。

新闻作文100字:1993年:男女分用电话

以严肃、理性著称于世的德国人也在愚人节开起了玩笑。德国的一家地方报纸称,当地正准备引进一种新的电话系统,男人和女人将使用不同的电话,原因是“女人占用电话的时间太长”。

新闻作文100字:1994年:不准“酒后上网”

著名的电脑杂志《PCComputing》发表了一篇文章称,美国国会将通过一项法案,将酒后上网和酒后驾驶一样视为“非法”,另外,在网上谈论“性”这一话题也被定为“非法行为”。

新闻作文100字:1995年:英国女王冒出亲叔叔

英国《独立报》报道,有一位当年69岁的威尔士农夫是英女王伊丽莎白二世的祖父、乔治五世的私生子。这一报道以“女王的王位受到威胁”为名,将这位农夫的身世形容得有板有眼,还称这位王位的合法继承人已经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夺回本应属于自己的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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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运动会新闻作文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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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中央财经大学2012年田径运动会在沙河校区的田径场上隆重举行。在本次运动会中,商学院的同学们团结奋进,勇敢拼搏,展现了商学院学生的良好的精神风貌和高涨的运动热情。

为了在运动会开幕式上展现商学院的风采,商学院体育部积极组织12级的46名同学进行方阵训练,商学院的团总支书记张碘老师和12级的铺导员于海莹老师也很关心商院方阵的训练情况。在老师和同学们的共同努力下,20号的开幕式上,商学院方阵的成员身着统一的服装,迈着整齐的步伐,带着昂扬的气势通过主席台前;他们在主席台前拼成的“中财龙马”的字样,表达了商院学生对中财的热爱。他们个个精神饱满,朝气蓬勃,展现了商院人的风貌。

对于本次运动会,商院健儿们踊跃报名,积极参与,共有50名运动员参加了比赛。赛前,运动员们刻苦训练,为比赛做准备。比赛时,他们奋勇争先,顽强拼搏,取得了优秀的成绩,为商院赢得了荣誉。他们在比赛中表现出的不甘落后、积极进取、团结协作的运动精神显示了商院健儿们优秀的运动品质。

运动会期间,运动员井然有序地参与比赛离不开商学院后勤人员的努力工作。他们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只为商院在运动会上有出色的表现。商学院团学体育部的工作人员及时通知运动员们参加比赛,协助运动员去检录、进场。信息部的成员奔波在田径场上,捕捉运动员们精彩的比赛瞬间。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在记录运动员们比赛过程的同时,还收集、整理各班的加油稿,报送到主席台,为商学院的运动员们加油助威。商院的同学们也很关心比赛,不能进入田径场,他们就在场外观看比赛,为运动员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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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件写作技巧

全文共 3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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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异于新闻,新闻稿是鼓励新闻记者在该题材上撰写的稿件。小编整理了新闻稿件写作技巧,欢迎阅读。

一、培养新闻触角和新闻敏感,善于发现新闻线索,是写好第一篇新闻稿的意思准备

同是大学生记者,共同生活在同一个环境里,也都到实践中去了,到学生中去了,为什么有的记者能写出漂亮的新闻作品,而有的记者仍然发现不了新闻线索,或者说发现不了有意义的新闻线索呢?为什么有的学生记者通讯员总是埋怨没有什么东西可写,而一再要求编辑老师为他们提供采访的话题,说到底这就是一个新闻敏感的问题。

什么叫新闻敏感或新闻触角呢?简言之,它就是新闻工作者识别新闻的敏锐能力。一个具有新闻价值的事情,别人不能看出它是新闻,而你却一下就能识别它是新闻,这就是新闻敏感。没有一定的新闻触角和新闻敏感,就很难写出一篇像样的新闻稿。美国新闻学家卡斯柏.约斯特在《新闻学原理》一书中的一段话,形象的阐述了新闻敏感对于记者的重要性。他说:“一个不善于辨别色彩的人,不能成为一个画家;一个不懂得和谐的人,不能成为一个音乐家;一个没有‘新闻敏感’的人,也不能成为一个新闻记者。”(1)培养新闻触角和新闻敏感,善于发现新闻线索,就能够当事情还在“风起于清萍之末”时,就敏感地察觉到它,并预见它的去向,从而比较得心应手地写出一篇新闻稿。

当然,新闻敏感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记者在采访实践中不断培养训练获得的。在大学生记者群中,不乏这样的人,他们刚开始成为一名学生记者,通讯员的时候,由于都是刚刚从中学来到大学,不用说缺乏新闻触角和新闻敏感,就是基本的新闻知识也不具备。但是,他们经过一段时间的新闻工作实践,刻苦学习,勤奋笔耕,终于成为了一名有一定新闻敏感和写作能力的校园记者。

二、积累新闻素材,选好新闻题材,找准新闻角度,是写好第一篇新闻稿的前提。

人民艺术家老舍曾经对初学写作的年轻人说过:“先收集材料,越多越好。”周立波也认为“材料少了不好办。”有个外国记者说:“你要有作为吗?*8小时写稿不行,要做24小时的记者。”这些都说明积累素材对写作的重要意义。作为一个初学写作的大学生记者,更应该重视积累新闻素材。新闻素材是进入记者视野并被记者所意识,所采摘的生活现象,即从社会生活摄取而来的、尚未通过提炼和加工的原始材料。没有新闻材料的积累过程,就谈不上新闻写作的问题,作为记者,要积累新闻素材,必须重视自己的“笔记本”。法国作家果戈里便有一个近五百页的笔记本,他总爱把自己每时每刻看到的、听到的传闻趣事、警句谚语随时记到这个笔记本上。他说:“一个作家。应该象画家一样,身上经常带着铅笔和纸张。一位画家如果虚度了一天,没有画成一张画稿,那很不好。一个作家如果虚度了一天。没有记下一条思想,一个特点,也很不好。”每一个大学生记者,要写好一篇新闻稿,就必须养成随得随记的习惯,把在校园内看到的一切与师生相关、有可能产生新闻的素材积累起来。一个校报记者在几年的采访过程中积累起来的“笔记本”,将成为他从事新闻写作和研究工作的“万宝囊”。

角度,是新闻写作向自然科学借用来的一个概念。报道的角度,是记者认识被报道对象的思想方法及对被报道对象各“侧面”把握水平的综合反映的结果。它在一定程度上能说明记者处理采访的素材、挖掘材料的新闻价值的流程。大量散漫在笔记本上和记忆中的材料,如何进入新闻的既成轨道中呢?找出它之所以构成为新闻的特殊由头,就为记者进入材料的世界打开了一个突破口,开启了一扇大门;同时,找出最便于读者接受的角度,实质上是对材料的归纳和梳理,并对读者认识、接受事实起到了一个“导读”的作用。

要写好一篇新闻稿,可以注重这样几个角度:

第二、特色角度,有些节日的庆祝活动每年都大同小异,但我们如果找准了该年活动的特色内容进行报道,就能写出有价值的新闻。

分享或讨论以及反映相关话题,请到论坛讨论

第三、读者角度,要注意研究同全校师生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竟紧密相连、普遍关心的问题,选择发生在师生学习、生活中的“小事”,以小见大,才能增强新闻的吸引力。作为一个大学生记者,只要经常深入到同学们的教室、寝室、图书馆、运动场,注意观察他们的学习和生活状况,了解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从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从他们最关心、最想知道的内容入手,才能写出有意义的新闻。

第四、时间和空间角度。有些新闻事实,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空间其重要的程度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有的事实发生在去年算不了新闻,但发生在今年却要算新 闻了;有的事实发生在A学院算不了新闻而发生在B学院却又算新闻了;有的事件和话题,在一定时期内迫切需要解决,对实际工作能起推动作用;有的问题在一定时期内成为师生关注的焦点。

三、掌握新闻写作的一般技巧,提炼新闻主题,是写好第一篇新闻稿的关键

大学生记者要写好一篇新闻稿件,就必须掌握各种新闻体裁写作的一般技巧。如果是学写第一篇新闻稿,至少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基本掌握标题的制作技巧。标题是文章的眼睛,一篇新闻稿若有一条新颖别致的标题,就能象磁石那样牢牢地吸引编辑和读者的注意力。

第二、学会写导语。导语是消息的开头,是消息中最有价值的部分。国外新闻界有人称导语是“抓心的手”这就是极言导语吸引作用的。没有好的导语,就算不上成功的新闻稿。

第三、基本熟悉各种新闻体裁的写法和结构。不熟悉各种新闻体裁的基本写法,就无法比较得心应手地进行新闻写作。而谋篇布局的好坏在一定程度上决定新闻稿件在受众和编辑眼中的“身价”

第四、理解和掌握新闻写作的基本方法——用事实说话。摆事实,用事实说话,这是新闻独特魅力所在,也是新闻事业不可代替的价值所在。初学新闻的大学生记者往往用自己的主观评价和臆断代替大量的重要的新闻事实,使写出的新闻或空洞无物,或言不及义

而孕育新闻主题,则是提高新闻稿价值的应有之义。新闻主题是一篇报道的主旨,我们写任何东西,都要有一个明确的目的,到底要表现什么、反映什么,若是心中无数,势必信笔涂鸦,不知所云。如果要反映记者对生活现象和社会问题的基本态度和看法,使写出的新闻报道吸引人、鼓舞人、引导人、就必须注重提炼新闻主题。清代的袁枚对“主题思想”的问题讲的精彩。他把漂亮的句子比做一大堆铜钱,古代的铜钱外圆内方,可以用绳子穿起来,一串铜钱叫“一贯”,袁枚认为,文章的主题就好比是穿钱的绳子,要是没有一个明确的主题思想来统帅你的文字,那你写的东西就像撒满一地的铜钱,不能派上用场。如获得1986年全国高校校报好消息一等奖的《小郎和日本姑娘喜结良缘》(3),如果作者只是轻描淡写地描述去婚姻本身,而不是站在“为中日友谊写下了新篇章”、日本姑娘向往中国、追求自我存在价值的高度,就不会使这篇消息给人以启迪和教育,也就成不了一篇好消息。

新闻主题是整篇报道的灵魂,它隐藏于新闻素材之中,一旦我们把它发掘出来,它就会统领全篇,成为整篇报道的中心内容。我们要站在时代和社会的高度,坚持实事求是、不落俗套、贴近生活、读者至上等原则,运用追根究底法、对比联系法、见微知著法等方法,提炼和深化新闻主题。

四、虚心请教,大胆投稿是写好第一篇新闻稿的必要过程

请教的时间,可以贯穿到新闻采访写作的全过程。如何培养新闻敏感,寻找新闻线索可以请教;如何拟订采访提纲、选好新闻题材、提炼和表现新闻主题可以请教;如何使写出来的新闻更加符合新闻写作的要求,更加精彩,更应该虚心向学长、师长请教。

一篇新闻概写好后,还得大胆投稿。有的初学新闻的学生记者,或者认为自己的作品羞于出手,即使写好了,也不敢或不愿寄出去,或者总是过分要求稿子的质量,一而在,再而三的修改,结果错过了报道的时机。其实,由于校园存在范围小、易于捕捉、头绪少等特点,如果不抢时间积极投稿,就会让别人抢得先机,即使你写得再好,也只能算作又一次练笔了。

当然,大胆投稿不是盲目投稿。如果没有任何目的,打的是无准备之仗,再好的稿子也可能石沉大海。因此,作为一个大学生记者,一定要认真研究传播媒介,研究它的版式结构、专栏设置、报道风格、出版(或播出)周期甚至编辑部的人员构成、编辑姓名及联系电话等。是邮寄的,还要弄清楚通讯地址,保证所投稿件万无一失地寄到编辑部。这样一来,就可以在写稿之前,针对传播媒介的特点,引导自己的创作思路和方法,对写作内容和形式作出必要的限制;在新闻稿写好之后也能够有的放矢地投递到报纸等媒体的相应版面、专栏及编辑手中,从而大大增强新闻稿见报几率(或播出几率)。

总之,作为初学新闻的大学生记者,如何写好第一篇新闻稿是十分关键的,也不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大学生记者只有勇于实践,大胆尝试,深入采访,勤奋笔耕,不断提高新闻采访写作的技巧,才能写出更多更好的新闻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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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大求真溺水观后感500字

全文共 67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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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孩子都喜欢去游泳,可是在暑假,缺少安全防范意识,不少儿童因此丧失了生命。据调查,中国平均每天有近15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失去生命。夏天是酷热的,它的酷热牵引着多少人去沟渠、去江河湖海中游泳、嬉戏。正是因为这一个个不规范的“游泳池”夺走了一个又一个含苞待放的生命,使一个又一个的原本幸福的家庭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这是多么令人心痛的事啊!溺水——成了一个恐怖的字眼,让人心惊胆寒,让人心情悲愤,但却无济于事。

在这,我想提醒各位:

一、从我做起,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远离溺水隐患,不参与各类危险的校外活动;

二、不私自或结伴到水池、河塘、水库、蓄水池等危险地带嬉戏、玩耍;

三、一定要在有家人陪伴的前提下,到安全的、正规的游泳池游泳,并要做好相应的准备活动,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四、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和游泳;不在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示标语的水域处下水戏水,不在公园尤其是靠河处逗留玩耍;

五、当发现有人落水时,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救,同时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物抛给溺水者,再将其拖至岸边。

水是生命之源,它有温柔的一面,滋养着人类和万物;但也有刚烈的一面,有时竟然吞噬了人的生命。

珍爱生命,作为我们小学生,不到深水的地方去,不在水中游玩太久,学会一些基本的游泳技术和溺水后的自救措施。作为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强勘察,对危险河段要采取防患措施,绝不能容忍一些开发商,只管挖沙石挣钱,却不顾他人安危的做法。在这里,我要提醒那些人,热爱生命吧,生命如时间,一转眼就没了,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生命,珍惜时间,热爱生活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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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大求真溺水观后感

全文共 6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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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暑假,很多孩子都喜欢去游泳,可是缺少安全防范意识,不少儿童因此丧失了生命。据调查,中国平均每天有近150名儿童因意外伤害而失去生命。夏天是酷热的,它的酷热牵引着多少人去沟渠、去江河湖海中游泳、嬉戏?正是因为这一个个不规范的“游泳池”夺走了一个又一个含苞待放的生命,使一个又一个的原本幸福的家庭承受着巨大的痛苦,这是多么令人心痛的事啊!溺水――成了一个恐怖的字眼,让人心惊胆寒,让人心情悲愤,但却无济于事。

在这我想提醒各位:

一、从我做起,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远离溺水隐患,不参与各类危险的校外活动;

二、不私自或结伴到水池、河塘、水库、蓄水池等危险地带嬉戏、玩耍;

三、一定要在有家人陪伴的前提下,到安全的、正规的游泳池游泳。并要做好相应的准备活动,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四、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玩耍和游泳;不在设有“禁止游泳”或“水深危险”等警示标语的水域处下水戏水,不在公园尤其是靠河处逗留玩耍;

五、当发现有人落水时,不能冒然下水营救,应立即大声呼救,同时将救生圈、竹竿、木板等物抛给溺水者,再将其拖至岸边。

水是生命之源。它有温柔的一面,滋养着人类和万物;但也有刚烈的一面,有时竟然吞噬了人的生命。

珍爱生命,作为我们中小学生,不到深水的地方去,不在水中游玩太久……学会一些基本的游泳技术和溺水后的自救措施。作为各级地方政府,应加强勘察,对危险河段要采取防患措施,绝不能容忍一些开发商,只管挖沙石挣钱,却不顾他人安危的做法。在这里,我要提醒那些人,热爱生命吧,生命如时间,一转眼就没了,所以我们应该珍惜生命,珍惜时间,热爱生活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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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格式

全文共 44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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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标题(对内为我校举行(召开、举办)+ 活动的主题;对外九十六中举行(召开、举办)+ 活动的主题)

引文:一般是引出新闻的一个铺垫,可以简要说一下。如要写一个关于学校召开运动会的,就可以先写强学生身健体的重要,从而引出运动会。可以不写引文,但写了会更好。

正文:新闻的中心部分,一定要写,而且尽量要写得生动一些。结构一般呈“倒金字塔型”,即先陈述事件结果,点明重点,后逐渐展开陈述。陈述的内容包括事件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这里活动的主要目的要详细说明,最好放在正文开头或者结尾。比如写一个开学典礼,可以这样写:某年某月,在何地、举行了开学典礼,参加的主要人物是哪些,此次开学典礼的主要目的等。

结尾:可有可无,最好写一下,主要是写新闻事件的意义。比如写召开运动会,结尾可以简要说明一下召开运动会的意义所在。

新闻稿件格式要求:标题2号宋体,加粗;正文小四宋体,行间距1.5倍;署名时在文章右下角,字体要求用五号宋体。大型活动配图片6-8张,一般活动4—6张,图片大小为长、宽小于等600像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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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新闻带给我的思索作文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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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活取熊胆?”午后,我端着热茶,躺在落地窗前的沙发上,享受着惬意的阳光带给我的片刻的慵懒。突然,电视上一则关于活取熊胆的新闻让我大惊失色!我揉揉眼睛,看起了具体报道。

河南的一家动物园里,愚昧的人们为了暴利正在摄取熊胆。一只黑熊正被囚禁在一个狭小的笼子里,它无辜的眼神让人不忍直视,它不知道厄运将要降临到它的头上。一只尖而锋利的针管瞬间无情地刺进它的体内,暗黄色的液体随后被抽出,贪婪的牟利者兴奋得满面红光,他们立刻将熊胆贩卖给制造商,制成各种保健品高额兜售,换取的是大把大把的现钞,供他们纵情享受、挥霍。

而那无辜的熊呢?被活取的痛苦是无法想像的,我看到当针管刺进身体的一刹那,黑熊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它的双爪不由自主地抓住了笼杆,它试图用另一种痛来抑制这种钻心的痛。但,它失败了,针管越扎越深,胆汁越来越多,贪婪的目光丝毫没有顾及黑熊的痛苦,黑熊抓得越来越紧,熊掌上的肉已深深嵌入笼杆,无法拔出。我分明看见黑熊的眼睛里满是泪水,却再没光泽,而是愈发晦涩,透出一股绝望。

虽然,恶毒的牟利者已落入法网,锒铛入狱,但,黑熊的伤又有谁来买单?它的那双眼睛始终在我的眼前浮现,让我有一种钻心的痛!

曾几何时,我们嘴上念着要善待动物,却无视动物园里饲养员的忠告,给关在笼子里的动物们乱喂食、乱砸动物;餐桌上,将国家级保护动物烹饪成美味佳肴,大快朵颐,美其名曰“养生之道”……殊不知,这样的一种种陋习对动物来说是何等的不尊重,但却从未引起我们的正视。对动物来说,真的不仅仅是身体的伤,更是心灵的痛,换取的只是满足一些恶俗之辈空虚的“快乐”!

封建社会,孙中山因要破除女子缠足这一陋习而立志当上总统!今天,三寸金莲早已不再,太多的陋习已经消失,我们体验着新社会的美好!但愿,“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的氛围也能被黑熊享受,被大自然中的动物们享受,这样,我们的身边一定又会多出许多温暖的故事!

正视陋习,从我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我希望黑熊的眼睛不再灰暗,我希望动物们依旧萌态十足,快乐地沐浴在明媚的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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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单车新闻短评作文

全文共 5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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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时互联网单车发展最为迅猛的时期,企业怀着便利广大人民出行为目的向社会中投放大量的互联网单车,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共享经济。但却只是表象,在此同时也引发了许多问题和冲突。

从2016年单车用户有1886.4万人到2017年5000万人,越来越多的人享受到了单车带来的便利,但越来越多的单车出现了乱停、乱放以及使用者把共享单车私自变为“私享单车”的情况。有人说这是由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当所致,也有人说这是个人道德素养不高造成的。我个人认为后者的原因占的比例大一些。

对于政府,应适当参与进解决问题的行动中。例如:可以采取划特殊线的形式规定单车的停放区域;或标告示牌注明停车区域。鉴于最近有关于单车交通事故的现象发生,政府还应注重单车使用者的人身保险和单车质量。

而对于单车的使用者,应努力提高自己的道德素养,遵守法律规定和制度,注意不要占用车道,不乱停乱放,不私自改装等事项。

总的来说,也是从更深层次来讲,共享单车的背后即为共享经济,而共享经济实质上是素质经济,道德经济。要规范个人的行为。相关部门也需要完善单车的安全保障,这样互联网单车才能真正发挥作用和价值,便捷我们的生活,共享我们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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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特写作文400字

全文共 4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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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之上,即是桂冠

——张悦女子800米夺魁记

“砰”随着一声枪响,“女子800m”的比赛拉开了帷幕。

她瘦瘦的,小小的,在那么多的比赛选手中,甚至有些不起眼,让人想不到的是,她那小小的身体里,蕴含着那么大的能量。

她开始起跑了。第一圈时,所有人都不相上下。但到了第二圈,有的人逐渐放慢了脚步,而她依旧在坚持着,用着第一圈的速度跑着。场外的同学们为她加油,她的步伐似乎坚定了,她的体力似乎更加充沛了,迈出去的每一步都是那么的有精神。

最后一圈,也是这场比赛最为关键的一圈,她的速度比之前更快了,似一支离弦的箭?不不不,更似一只的猎豹,正以光速,朝她的猎物奔去,而她的猎物——那顶绚烂夺目的桂冠,与她近在咫尺。一个,两个,三个……为她加油助威的人群,目睹着她将一个个对手甩之于后,也目睹着,她不遗余力地朝着那顶桂冠奔去。

“哇,她赢了!”她以三分零二秒的好成绩,摘夺了那顶桂冠。

随之而来的,是同学们的拥簇与欢呼。这是胜利之后的喜悦,是坚持之后的喜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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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新闻

全文共 6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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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谁去参加长跑?800米。”

“我。”刘洋宏应声回答。

班主任笑了笑,说:“好……现在,是1500米报名……我把那些素质好、爱长跑的同学全部报上去……当然成绩嘛……要你们给我一个实实在在的回答。”

这是2019年校运会前,初一10班班主任伍清华老师组织班上同学报名的情景。

听了班主任的话,班上立刻炸开了锅,然而只有刘洋宏与众不同,他淡定的坐在那里,仿佛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好事的同学看到了报名表里,1500米跑也有刘洋宏的名字。这真是太好了,班里长跑最好的同学就是他了,他报名了可以稳定军心。

不久,就到了运动会,1500米比赛开始了,发令枪一响,十多位同学一起跑了起来。王意诚跟着刘洋宏——陪跑。之前班主任说长跑时,每个运动员旁边要有一个同学去陪跑,主要任务有二:一是运动员太累了、如果要倒下时,可以搀扶搀扶他,二是可以帮他记记圈数,以便提醒运动员,为运动员鼓励助威。

已经跑了两圈,刘洋宏不紧不慢地跑着,但只是第六名,第一名已超过了大约100米了,班上同学暗暗为他着急了,怎么回事他落下这么多了呢?难不成是因为跑不动?不可能呀,他跑马拉松都不知道跑过多少次了!事情果然在同学们的意料之中——

跑完第三圈后,同学们发现最前面的几个人都越来越慢,仿佛没有力气、没有吃饭一样,这时刘洋宏大步流星地追了上去,第五名,第四名,第三名,第二名,他离第一名只差十多米了……但那个第一名也不是吃素的,他还是比刘洋宏快了两秒,夺得第一名。不过,同学们还是为他感到自豪,因为他最后一圈能连续赶超四个同学,实属不易——因为他昨天还跑了800米,脚还歪了一下呢。

刘洋宏,真是了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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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观后感

全文共 6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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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小学生的安全问题,让大家都手无足措,《新闻大求真》,让我们开拓了视野,增长了见识。这期的《新闻大求真》,通过一些小游戏和一位小学生的真实经历让我们更加的了解了安全的重要性。

首先,主持人为了先让同学们了解踩踏事故的危险性,先和小朋友们做了一个快乐的游戏,游戏规则,在5名小朋友和大力士一诺之间放一块玻璃板,第一次,他们是一个一个慢慢地走过去推的,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玻璃板纹丝不动;第二次,他们在同一时间冲跑着过去一起推,奇迹发生了,因为冲击力很大,所以,大力士支撑不住了。记力器显示,五个小朋友,竟然有着6百多公斤的力。

这就是踩踏事故的造成,大家在人多拥挤的地方,有时会弯腰,有时会突然逆行,这都是很危险的事情。

后来,我们看到了一个名字叫鲁贝贝的小朋友的奇遇记,他在上学路上的时候,因为没有看好红绿灯,因而被汽车撞倒,后来,他自觉当起了绿灯侠,准备了一个小哨子,不料,小勺子却被卡在了喉咙里,造成卡喉事故。

周末,妈妈带鲁贝贝和弟弟鲁豆豆来到了外公家,外公很高兴,准备给他们做炸鸡翅,就在外公去拿佐料的时候,鲁贝贝把冷冻过的鸡翅放在了油锅了,不幸却被油烫伤。最后,他又和弟弟玩捉迷藏,结果,不小心从二楼摔下。

这都是生活中的一些真实事情,不要小瞧它们,一旦不遵守安全,那么,危险就会降临。

现在,全世界平均每天会有二千二百七十多个孩子会因为安全事故离开人世,多么惊人的数字啊!危险无处不在,我们一定要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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