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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作文时事论据素材:六大新闻事件

全文共 11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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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是非常有意义的一年,下面语文迷网整理提供了今年的六大时事,供读者参考。

一、全面深化改革元年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实施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一年之内,行政体制改革、投资体制改革、财税体制改革等经济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司法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等一批重大改革方案稳步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向纵深推进。

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10月20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会还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

三、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引发各界高度关注

2016年5月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经济要适应“新常态”的重要表述,引发各界高度关注。11月9日,习近平在出席2016年亚太经合组织(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时首次明确提出中国经济新常态的3个主要特点:一是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二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第三产业消费需求逐步成为主体,城乡区域差距逐步缩小,居民收入占比上升,发展成果惠及更广大民众;三是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 12月9日至1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四、全军政治工作会议在古田召开

全军政治工作会议10月30日至11月2日在福建省上杭县古田镇召开。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鲜明确立起军队政治工作的时代主题。在古田会议召开85周年之际召开的这次会议,以改革和整风精神研究解决党从思想上政治上建设军队的重大现实问题,被海内外舆论称为“新古田会议”。

五、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正式通水

12月12日,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正式通水。该工程是实现我国水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工程于2003年12月30日开工建设,从丹江口水库调水,沿京广铁路线西侧北上,全程自流,向河南、河北、北京、天津供水,干线全长1432公里,年均调水量95亿立方米,受益人口4.38亿。

六、抗战胜利纪念日和国家公祭日设立

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两个决定,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习近平先后出席这两项纪念活动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在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上强调,只有人人都珍惜和平、维护和平,只有人人都记取战争的惨痛教训,和平才是有希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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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的体裁文学作品的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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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包括多种体裁,大致有以下几种:消息(简讯)、通讯、报告文学等。

消息即是狭义的新闻,它是以简要的文字迅速及时地报道新闻事实的一种最广泛、最经常采用的新闻体裁。消息必须具备上面新闻的五要素,即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故。一则消息只有具备这五个要素,才能让读者对所报道的事情有一个清楚的了解。

因为消息是新闻写作的主要形式,也是大家动笔写稿件的主要形式,也是大家接触最多的形式,由于时间的关系,下面重点只讲一下怎样写好消息稿件的问题。其他文体就不在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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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全文共 1465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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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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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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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47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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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早上七点半我就坐在床前观看湖南台的新闻大求真,今天的新闻大求真有一个新闻那是有关于普洱茶的,还是古董收藏普洱茶。

新闻中报道,有一些片子就在这种十分隐蔽的地下场所进行制造一些假冒伪劣的股东普洱茶。这些骗子使用的是擦鞋膏和猪大肠进行包裹和制造。

用上擦鞋膏是为了让普洱茶的颜色变得深色,看上去好像是古董文物。看上去颜色比平时的普洱要更加深。这些骗子制造好茶叶就去一些古董商场卖。还会做大力的推销。让人信服。卖出来的价钱可真是让人不敢相信,这么一点点茶叶租让要好几万。平时我们在和的普洱茶也不过几百。现在在这些骗子手中竟是如此值钱。

这些普洱茶都不是真正的普洱茶。同时求真记者也证明现在已近没有30多年前后者20多年前的上等普洱茶了。

同时我们也知道真正的普洱茶泡出来颜色较红,同时也有一股淡淡的茶香。像骗子手中买的那种泡起来会有大量的黑色物体悬浮在水面上,这种就不是真正的好普洱茶。

现在我在这里提醒大家千万不要被骗子的招数所迷惑,不要相信那些好几十年前的东西,特别是茶类。

现在我们也知道怎样分辨好茶叶和坏茶叶了。多多观看新闻大求真,让你的双眼得到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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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5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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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6点,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节目播出了中小学生安全教育类节目,观看后我想了很多。

这个节目首先播出了一个游戏,从现场选5名小观众与主持人一诺比拼力气,得出结果是:频率快的推力比频率慢的要大很多。五个小朋友一个一个上去推,推力是127公斤,而如果一起冲过去推,推力是627公斤,这个数字是相当惊人的!从这里我们可以想到:平时上下楼梯千万不要你推我挤,应该有序下楼。特别是在发生踩踏事件时,要用双手抱臂,护住自己的最容易受伤和致命的胸部、头部。陆一鸣主任教给大家一个口诀:“人多拥挤易踩踏,认清出口顺序走,人被推挤先护胸,弯腰提鞋万不可,一旦摔倒莫惊慌,保护头胸蜷身体。”

接下来节目通过鲁贝贝奇遇记给我们讲述了造成青少年儿童意外伤亡案例排名前四位的是:溺水、交通事故、猝死和坠楼坠崖。

看完节目,我心情有些沉重,在看似平常的生活中,其实隐藏着这么多的危险。安全也从我们身边的事做起,如平时过马路要走斑马线、不要随意乱吞异物、在大人不在场的时候要远离开水和热油等。无论在学校、外出还是在家,都要随时随地学会保护自己。我们是祖国的花朵,努力学习文化知识,也要记得学习安全知识、自救知识,安安全全、健健康康、快快乐乐成长才是我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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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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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湖南卫视的《新闻大求真》节目,让我受益匪浅。

电视先介绍了一个游戏,意思是从现场随机抽选5名小观众来做一个游戏,与大力士比拼力气。首先,同学们注意上去推隔在中间的透明板,并且上面还有压力读数。第一次,同学们的压力读数是127千克。接着,主持人让同学们一起冲向大力士推,这次的压力大得惊人,达到了627千克,使大力士主持人都支撑不住了。原来,这个游戏就是模拟身边的一些现象。

接下来,电视又介绍了一个游戏,让主持人们分成两队,红队和蓝队。让他们保护住自己的气球。蓝队的保护气球方法是将双手交叉放在胸前。红队的方法使用双手支撑保护住气球。蓝队的方法是对的,所以,最后蓝队保住了气球。这个游戏也是模拟了上海外滩的踩踏事故。

最后,湖南卫视做出了一个宣传片。以一位叫鲁贝贝为主角同学的一切事故。首先,鲁贝贝和同学在上学路上比赛跑步,闯红灯横穿马路。谁知,被自己的老爸的车撞了。

第二次,鲁贝贝因为想当绿灯侠,在路口吹哨子时,不小心将哨子吞下了肚子,连嘴唇都发紫了。

第三次,鲁贝贝又到了外公家,想让外公炸鸡翅给他和弟弟吃。外公把锅摆好在里面倒入油后,便去拿点东西,并叮嘱鲁贝贝和他弟弟站着别动,可鲁贝贝擅自把冰冻鸡翅扔进油锅里,让油烫伤了自己。

第四次,鲁贝贝又因为和弟弟捉迷藏时,找不到弟弟而掉下楼,惨遭悲剧。

这个节目对我很有启发,受益匪浅,所以,我们要多观看新闻大求真,让你的双眼得到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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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大求真观后感2024

全文共 78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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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晚上六点,我与妈妈坐在电视前收看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这个栏目。

节目才刚开始,一诺哥哥就推着近五吨的大卡车从远处缓慢前进,我一下就看呆了,觉得肯定十分的精彩,就接着往下看。主持人先介绍了一个游戏,意思是从现场随机抽选5名小观众来做一个游戏,与一诺大力士比拼力气。小观众们都说不可能。首先,同学们一个接着一个上去推隔在中间的玻璃板,并且上面还有压力测试仪。第一次,同学们的压力读数是127KG。后来,在主持人的指点下,五位小朋友一起像玻璃板冲去,这次的压力大得惊人,达到了627KG,使大力士一诺哥哥都招架不住了。原来,这个游戏就是模拟身边的一些安全现象。

接下来,电视又介绍了一个游戏,让主持人们分成两队,红队和蓝队。让她们护住自己的气球。蓝队的保护气球方法是将双手交叉放在胸前。红队的方法使用双手支撑保护住气球。刚开始,两队还势均力敌,可是没过多久,红队就有些力不从心了,但蓝队始终保持着。结果,没过一会,只听“彭”的一声,红队的气球破了。最后蓝队保住了气球。这个游戏也是模拟了身边的踩踏事故。

最后,湖南卫视放出了一个宣传片。以鲁贝贝为主角的一切交通事故。首先,鲁贝贝为了追上同学,闯了红灯横穿马路。谁知,一个红灯,汽车向前驶去,车子将鲁贝贝撞倒了。谁知,这是被自己的老爸撞了。

第二次,鲁贝贝因为想当绿灯侠,口里夹这个哨子,鲁贝贝不小心将哨子吞下了肚子。连他自己都开始抱怨起自己的名字——鲁贝贝“鲁背背”这被称为异物卡喉。

第三次,鲁贝贝又到了外公家,想让外公烤鸡翅给他和弟弟吃。不巧的是,鲁贝贝擅自把冷冻鸡翅放入有油的锅中。被油给烫伤了。这被称为热液烫伤

第四次,鲁贝贝和弟弟玩捉迷藏,因为了找不到弟弟,掉下楼,而惨遭悲剧。

原来,生活中处处都有危险,我们应该随时注意,学会保护自己,这次的《新闻大调查》使我受益匪浅。我们要好好保护自己,做一个快乐,健康,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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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材料

全文共 31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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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当地时间13日下午在内比都会见印度总理莫迪。

李克强表示,中印互为重要邻邦。今年5月你就任总理后,我们很快通了电话,谈得很好。前不久,习近平主席成功访问印度,两国关系取得新的发展。中方愿同印方把握好两国关系大方向,让睦邻友好、互利合作始终成为双边关系的主旋律,全面提升务实合作水平,加强在国际地区事务中的沟通协作,造福两国及本地区数十亿人民。李克强邀请莫迪明年早些时候访华。

莫迪表示,印中加强合作不仅造福两国人民,也有利于地区和世界。习近平主席不久前访问印度,取得丰硕成果。李克强总理上任后首访首站选择印度,也是我就任后第一位与我通电话的外国领导人,印方对此表示感谢。我愿尽早访华,与中方共商合作,推动两国关系取得更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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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写新闻稿件技巧

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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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合工作撰写新闻稿件的意义

首先,我认为结合工作撰写新闻稿件,对于大家提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会有较大帮助。平常我们经常说,新闻写作是“七分看问题三分写稿件”。比方说,写今天培训班的稿件,就得先搞明白,为什么要办这个班,是因为存在什么问题要解决什么问题才办这个班。于是,我们就可以这样写了:为了提高各级干部的综合业务素质,石景山区人口计生委办了一期培训班。如果面对每一件事情,大家都能够按照撰写新闻稿件的习惯去想,这件事为什么要做,是因为存在什么样的问题才要做,怎么样做才能达到目的、有效果,这种思维习惯养成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肯定能够增强。

其次,结合工作撰写新闻稿件,能够真实、及时、有效地反映工作成果。不论是一个单位还是一个人,一天到晚都在干工作,确实也做出了很多成绩,这些成绩如果能够通过新闻媒体反映出来,可能会得到很理想的效果。平时,某某报纸或电视报道了某某单位或个人的事迹后,我们就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话:还不如我们做得好呢!这很可能不是一句狐狸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而是真的是他们的工作做得比较被报道的要好,甚至是好很多。因此,在“酒香也怕巷子深”的信息时代里,如何把自己的工作宣传出去,确实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第三,结合工作撰写新闻稿件,能够比较有效地调动工作积极性。平时我们在单位里,早上上班时遇到个人,女的遇到男的,说一句“XXX,你今天看起来好精神啊”、男的看到女的,来一句“啊呀,XXX,你今天又比昨天漂亮了、年轻了”。虽然人还是那个人,脸还是那张脸,而且还只有越来越老的可能。尽管大家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是这种“去年二十今年十八”的赞美,因为符合人心向善的逻辑规律,往往能够让大家都感到心情愉悦。而正面的新闻报道也同样有这样的功效。无论是被报道的人和单位,还是撰写新闻的人,都会有成就感在心头油然而生,无形中就有效调动了大家的工作积极性。有些社会效应大的典型报道,这方面的效应尤其明显。

第四,结合工作撰写新闻稿件,会对个人的成长进步形成直接的影响。从某种意义上说,撰写新闻稿件对作者的综合素质是有一定体现的。我不是说能写新闻稿件的都是比别人能力强的,而是指撰写新闻稿件需要作者有一定的查找问题、分析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方案的能力,具有较为扎实的文字基础,还要有较强的协调能力。我相信,如果我们在座的基层人口计生干部中出现这方面的人才,很可能就会得到重用。也许这也正是我们今天要开办这个培训班的目的之一吧。

从上述的四个方面看,虽然大家工作都很忙,但还是值得在百忙之中抽出一定的时间来撰写新闻稿件的。但是,有人也许会说,我们也不是不想搞报道,只是条件不充分,和专业的新闻记者没法比。但我却不这么认为,专业的新闻记者是有他的优势,比如时间、精力上比较集中,掌握了熟悉的技巧等等,但我们也有我们的优势,这种优势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即两个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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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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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湖南卫视这一期的《新闻大求真》,通过让小学生们实地防火演练告诉我们如何逃离火灾,我看了以后受益匪浅。

防火演练分别在北京、湖南、长沙三个地方进行。北京的同学演练的是在公共场所如何逃离火灾,同学们实地在电影院和地铁中演练如何逃生自救。通过观看演练,我懂得了:如果在电影院里发现烟雾,要尽快报警,还要及时通知旁边的人逃跑,在逃跑时,应将湿毛巾折叠4—5次,捂住口鼻,匍匐前进,防止被烟雾熏到导致窒息;如果在地铁里发生火灾,要立刻按下紧急刹车按钮,让司机打开地铁前后两侧的紧急逃生门,与群众及时逃脱。如果火势小,便用地铁上的灭火器灭掉火即可。在地铁上逃生时,不能从上地铁的左右两侧门逃跑,因为那样可能会摔伤或触电。

湖南的同学演练山火逃生,虽然山地火灾离我们很远,但我们还是要以防万一,在万不得已时让自己摆脱危险。从这次演练中我学到了:山林是火灾的“司令部”,我们不要在山中烧纸、烤食物、放鞭炮、乱扔烟头等一些与生成火灾有关的事情;如果在山中遇到火灾,千万不要往火灾处跑,也不要跑向树林或深沟里,应立刻逃往开阔地带,在确保自身安全下打山地火警电话12119;不要自己救火,以免自身受伤。

长沙的同学演练了预防电器火灾。电器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稍有不当就会引发事故,甚至会产生人员伤亡,造成极大的财产损失。我很想了解一下怎么预防电器火灾,于是更加认真地观看起来。我从中学到了:在电器使用中,我们有时会因为粗心而导致很多电器使用失误,比如吹风机忘了关、有水的杯子放在电器中间、一个插座上插满了插头、电热毯重叠、电器使用超过期限等问题,这些我们应该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及时解决,特别是家中无人时,一定要切断所有电源,不要因为一个小小的失误引发一个很大的事故。

通过看《新闻大求真》,我更加懂得了生活中怎样预防火灾,怎样让自己在紧急关头中侥幸逃生。在遇到火灾时,千万不要惊慌,惊慌就是死亡的“助手”,要急中生智,静下心来想想怎么安全逃生。

水火无情,我们要珍惜每一次演练,演练就是紧急中的一个盾牌,保护我们的生命。安全无小事,我要注重安全、学习安全、理解安全、运用好安全,珍惜生命,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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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118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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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想必家长们都收到了一条关于节目收看的短信。教育部发放通知,号召家长和孩子们一起收看于3月31日播出的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栏目。此事引发了孩子们在微博上的热烈讨论,“《新闻大求真》观后感该如何写”瞬间成了微博上的一大热点话题。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在“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之际,由教育部策划,湖南卫视推出的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为主题的节目,在湖南卫视晚上黄金时段《新闻大求真》栏目中播出,其中涉及“交通事故伤害、异物卡喉、烫伤、高空坠落”等各个方面。

近些年,中小学生安全事故频发:2009年12月,湖南湘乡市育才中学发生踩踏事故,造成8人死亡,26人受伤;2012年11月,长沙育英二小发生意外事故,导致33名学生受伤;2014年9月,云南昆明明通小学发生踩踏事故,造成6人死亡,26人受伤……这些事件背后隐藏的是中小学生安全概念的薄弱,以及中小学对安全教育和宣传的疏忽。这个片子的制作和播出,就是为了让更多的中小学生及家长了解到安全的重要和在意外事件中“求生”的技能。

利用电视、电影等形式,集中优质宣传内容,以教育部或者学校为渠道集中学生进行观看,这种模式是早些年普遍采用的“宣传教育”形式,不少学校已经将其固定为一种统一模式,每个月挑选固定日期,播放优秀的宣传影片或电视,给学生们观看。比如《开学第一课》、《复兴之路》、《雷锋》都是学校经常组织学生观看的电视节目或影视作品。

而今年却出现了一个新的现象:宣传职能由“传统媒体”独家承担,逐渐走向与新媒体共同合作的模式。此次由教育部牵头,集中力量进行的一轮中小学生安全教育,“作业帮”也配合进行了推广,在其“作文”板块中,增加了“安全教育”、“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安全教育观后感”等内容,将安全教育的知识内容进行着重宣传,并让孩子们在了解知识的同时学习“观后感”的写作技巧。

“作业帮”App是目前市面上最受欢迎的一款中小学生解题软件。是百度于去年着力打造的。学生们有了不会的问题,拍照上传或者用语音的形式进行提问,立马就可以返回详细的解题思路和过程,解决了学生们“有问题无处询问”的困难,大大提高了学生们的学习效率。而在去年9月份,“作业帮”也和教育部进行了合作,共同推出了旨在弥合东西部教育鸿沟的“蒲公英计划”。

近些年,新媒体却随着年轻一代的成长渐渐走入主流视野。拿“作业帮”App来说,从新闻中可以看出,去年10月份,“作业帮”用户数就已经达到了1500万,而这些用户绝大部分为“中小学生”,可谓非常“精准”。由此可见,新媒体承担的不仅仅是自身“功能性”的需求,作为一个大的聚合平台,也更应当承担“宣传教化”的社会责任。

相信在此次“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宣传中所表现出的新旧媒体联合,仅仅是一个开始。在一切都互联网化的今天,新媒体,尤其是聚集了大量用户的新媒体,将在社会的方方面面起到越来越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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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写作基础知识:通讯

全文共 26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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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是运用叙述、描写、抒情、议论等多种手法,具体、生动、形象地反映新闻事件或典型人物的一种新闻报道形式。小编收集了新闻写作基础知识:通讯,欢迎阅读。

通讯是以叙述、描写为主要表达方式,将具有新闻价值的人物或事件及时、具体、生动地予 以报道的新闻体裁。

一、通讯特点

通讯作为报刊、电台等媒体最主要的体裁之一,新闻性显然是基本的特征。而新闻性中,真 实、时效、思想性及典型意义构成了它的不同层面。就报道对象言,或是人物、事件,或是 经验、成果、工作情况、社会风貌等,都必须是真实的,不允许虚构或“合理想象”,而且 报道对象应该具有必须的思想性和典型意义。就报道时效言,通讯虽不及消息这般快速敏捷 ,有时为将人物、事件报道细致完整需时较长,但也必须及时,仍须有很强的时效概念。除 去真实、时效的新闻性特征,通讯的主要特点有:

1、生动性。

通讯尤其是人物通讯具有一定的文学色彩。消息在表达上主要 是平面的叙述,语言追求简洁 、明快、准确。通讯则较多借用文学手段,可以描写、抒情、对话,可以用比喻、象征、拟 人等修辞。因此通讯在语言和表达方法上都具有一定的文学性,它在报道真实的人和事的过 程中,善于再现情景,平添许多生动和形象,给人以立体感、现场感。

此外,通讯虽然一般以第三人称叙述为主,但在“见闻”、“采访记”一类的通讯中,也采 用第一人称。不过其中的“我”主要起见证人或采访线索的作用。在效果上第一人称的使用 也增加了一些亲切感。

2、完整性。

通讯须相对完整、具体地报道人物或事物的过程。消息侧重写 事,叙述 简明扼要,一般不展开情节。通讯可写人物也可写事件,其材料比消息丰富、全面,其容量 比消息厚实、充足。它要求详尽、具体地报告事件的经过、演绎人物的命运,充分展开情节 ,甚至描写细节和场面。这些既是生动性的表现,同时也是内容完整性、具体化的要求。

3、评论性。

通讯须运用夹叙夹议的方法对人或事作出直接的评论。消息是 以事实说话,除 述评消息一般不允许作者直接发表议论。通讯则要求在报道人物或事件的同时,表露记者的 感情与倾向。然而通讯的评论不同于议论性文体的论证,它须时时紧扣人物或事件,依傍事 实作适时的、恰到好处评价点拨。因此这是一种通过描写、叙述、抒情等表达手段进行的议 论,它的特点是以情感人,理在情中。

二、通讯种类

1、人物通讯

是以人物的思想、言行、事迹和命运为报道内容的通讯。 人物通讯并非仅仅 是“名人通讯”,报道对象的选择取决于其蕴含的新闻价值,一般来说人物必须具有先进性 或典型性。在取材上可写“全人全貌”,也可截取片断着重写人物的某个侧面或阶段。此两 类一般以人物的“行”为主,而“人物专访”则以写人物的“言”为主。通过记者的专访, 记述人物的谈话,从而揭示其精神世界。

2、事件通讯

是以具典型意义的事件为报道对象的通讯。事件通讯时效 性较强,它围绕中 心事件选材,虽不着力刻划人物,但往往通过典型事件表现一群人或一个集体。所以它通过 较为详尽地展示事件的完整过程,挖掘其意义,揭示其本质,进而反映社会风尚,弘扬时代 精神。 除人物通讯与事件通讯外,另有:“工作通讯”,这是介绍某单位先进事迹,传播其典型经 验和做法,以指导一般的通讯;“概貌通讯”,这是记述某地区、部门、行业、工程的新面 貌、新气象的通讯。报刊上常见的“见闻”、“纪行”、“巡礼”、“散记”均属此类。此 外,还有以写一段片断、一个场景、一场冲突为对象的“新闻故事”、“小通讯”之类,它 们以生动、快捷的形式宣传新人新事新风尚,实为通讯家属中不可忽视的一员。

三、通讯写作

1、关于选材与提炼主题

占有材料对通讯写作来说就是通过扎实细致的采访广泛搜集第一手材料。随后在纷繁的直接 材料中剥离出典型材料、背景材料。这些材料不仅要求真实,而且要有意义,具有典型性、 指导性,同时还要有意味,具有具体、完整、感人的生动性、情节性。在这般基础上根据深 和新的原则提炼主题,通讯才可能呼应社会关注热点,反映时代风尚特点,宣传党的路线方 针,从而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先进的人物激励人,以真实的事件震撼人。然而通讯写的 是真人真事,其主题必须从实际生活中提炼而来,不能随意“拔高”,更不能虚构夸大,它 永远不能违背新闻的真实性原则。

2、关于写人

事因人生,人以事观。人与事虽不可分,但在人物通讯与事件通讯中的确有以人为主和以事 为主之别,为叙述方便故而分之。 写人在文学创作中已积累丰富经验,在“非虚构”的原则下,我们不妨可借用其多种手段, 并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形与神兼备。即不仅要写出人物的行为和事迹,更要展示其精 神世界;第二,言与行统一。人物语言、行为表达、传递出人物的思想,而不同的语气、句 式、词汇及动作表情、神态等是极富个性色彩的内心表露形式。写好了人物的言与行,无疑 是写活了人;第三,画龙必须点睛。如果说言行、事例、情节勾勒出人物的整体形象称为“ 龙” ,那么揭示人物行为意义,指出人物个性特点的评点便是“睛”。“画龙”用的是纪实的叙 述、描写,“点睛”则是超脱的议论或抒情。

3、关于叙事

通讯离不开写事,事件通讯更须完整地叙述事件的起因、人员、场面、结果等,以交待事件 的复杂性和社会影响度。叙事要注意两点:第一,理清主线、丰满细节。一个新闻事件的发 生、发展过程中,有因有果,有人有事,头绪多而关系复杂,作者须理清主线,按事件原貌 将其完整地、动态地、立体地呈现给读者。而为实现这一目标,就须选择典型的细节。一篇 优秀的事件通讯,必然有几个生动感人的细节来充分展示主线,使作品丰满而具现场感。第二,时间为经、时间为纬。通讯须有一定的时间要领因为事件、故事总在于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纺织好时空画面既是一个结构总是也是一个表达方法问题。篇幅不长而情节不太复杂的事件通讯可多运用插叙、补叙、分叙等手段,充分展开矛盾和利用背景材料,使文章有变化起伏。容量大而情节复杂的事件通讯则常常运用时空交叉方式,以时间推进、空间变换等手段来切割事件,构成若干侧面。经过作者精心的组合剪辑将事件完整而利落地报告于世。

显然选材与提炼主题是各类通讯写作中必须面对的,而写人与叙事则因通讯品种不同而有所侧重。但是通讯的写作模式也必然带来约束,因而通讯的散文化写法亦开始为人注目。所谓 的散文化倾向有以下几个特点:(一)生活面更趋广阔,(二)结构不拘一格,(三)技法更多样 化,(四)报道呈系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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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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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城建学院举行了欢乐精彩的运动会

一大早,全院学生来到了运动场,他们有的安排场地,有的整理服装,有的安放运动器材,忙得不亦乐乎,原本寂静的赛场一下子热闹起来。

当学生会主席王子瀚宣布运动比赛正式开始时,整个赛场顿时沸腾起来,尤其是上午举行的田径比赛,同学们的加油助威声此起彼伏,络绎不绝。你看那径赛场上的运动员,一个个如矫兔般飞离起点,像利箭般冲向终点,引得在场的观众兴奋不已。不论选手名次如何,他们都会得到观众的赞美和鼓励。因为在观众的心中,这些运动员都发挥出了不屈不挠。这次运动会诞生了许多第一,为明年的校运动会准备了力量。

下午举行的趣味运动会让人笑声不断,自行车慢骑,选手们的平衡力,掌握度,定力在此一一展现。还有两人三足,更是考验着选手的团结与合作能力,展现了选手的激情与付出。最后的拔河比赛使运动会达到了高潮,拉拉队的欢呼一浪高过一浪。

此次运动会在我院人员的辛苦准备和各个专业的积极参加下取得了圆满成功,这次活动为整个校园增添了色彩,也在无形中增进了各个专业的了解,拉近了个专业间的距离,增厚了同学们的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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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的写作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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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是对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这是目前最被认可的一种新闻定义。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新闻的写作格式,欢迎阅读。

一、标题

标题是新闻的眼睛,一则好的新闻,首先要有一个好的标题。精心制作标题犹如“画龙点睛”,它既要概括新闻的主要内容,又要醒目、新颖、有趣味。这样才能引起读者的注意,增强阅读的兴趣。

新闻的标题有三种形式:

1.多行标题。主要是三行标题,由引题、正题和副题组成。引题也称眉题,它的作用是介绍背景,烘托气氛,引出正题。正题也称主题,它的作用是概括新闻的主要内容或点明新闻的中心思想。副题也称子题,它的作用是介绍与正题有关的情况,补充正题,如点明意义,指出结果等。例如:

44个国家的政府代表团齐聚亚的斯亚贝巴

中非合作论坛第二届部长级会议举行

温家宝和10余位非洲国家领导人出席开幕式

2.双行标题。是由引题、正题或正题、副题组成。正题一般都有实质的内容,因此也称实题;副题和引题一般是对气氛的烘托、意义的阐述,因此又称虚题。双行标题一般是虚实结合、彼此呼应、互为补充的。例如:

枪声骂声传媒声 声声应和 股价汇价石油价 价价波动

萨达姆被捕搅动全球市场

再如:

让造林与造纸牵起手来

――关于加快中国造纸工业发展的思考

3.单行标题。单行标题指只有正题的标题。这种标题要求突出主题,简明、醒目。例如:

让信息技术惠及全人类

新闻标题写作的要求是:

1.准确。即标题要恰如其分、恰到好处地概括出新闻的内容、精神和实质。

2.生动。即在准确的基础上,尽量突出内容和表达方式上的生动活泼,以吸引读者。

3.新颖。“新”是新闻的一个基本要求,不新不足以成为新闻。标题要善于突出新事物、新方向,抓住最具新闻价值的问题。

二、导语

导语,是新闻开头的第一句话或第一个自然段。通常用简明的文字概括介绍新闻的主要内容,揭示新闻的主题,使读者对新闻内容先有一个总的概念。

导语的作用非常重要。新闻是否能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导语写作的成功与否,所以写新闻要把最重要、最新鲜的事实放在导语中。“倒金字塔”结构,是新闻的基本格式。所谓“倒金字塔”,就是以重要性

递减的顺序来安排新闻中的各项事实,即把最重要的事实放在最前边,次重要的事实放在第二位,以此类推。导语,就是这个“倒金字塔”的最上面一层事实。

新闻导语的写法,通常有以下几种:

1.叙述式。这是最常见的方式。它是把新闻中最重要、最新鲜、最有吸引力的事实,高度概括地加以叙述。如:

12月22日,作为2003中国会展经济论坛主要的两场主题研讨活动之一的专家论坛,在人民大会堂新闻发布厅举行。300名来自全国主要会展城市、会展举办单位、会展服务企业以及研究机构的代表,在这里倾听8位业内资深专家的演讲,并与他们进行深入交流。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24日《推动会展企业和城市发展战略准确定位》)

2.描写式。对某一个富有特色的事实和一个有意义的侧面,用简明的语言进行描写,给读者以鲜明的印象。如:

棕黄色颇具古典意味的橡木酒桶,灰白的欧式风情的酒堡,浅绿的充满梦幻色彩的葡萄园--这是河北省昌黎县耿庄村农民耿学刚新建的耿氏酒堡产品标签上的图案。……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23日《酒类行规为一农民改写》)

3.评论式。对报道的事实进行简洁、精辟的评论,以揭示事物的性质和作用,引起读者重视。如:

2003年即将过去,人们在盘点欧盟一年的收成时,有喜悦,但更多的却是惆怅。喜的是欧盟东扩取得了决定性进展,愁的是欧元区的经济一直不见起色。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16日《欧盟 一分喜悦难掩惆怅几许》)

4.结论式。将新闻事实的结论,在开头部分写出来,开门见山,反映事实的意义。如:

辞旧迎新之际,随着勉(县)宁(强)高速公路提前通车,陕西省成为西北第一、西部第二个突破高速公路通车里程1000公里的省份。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23日《陕西千里高速铺坦途》)

5.提问式。用提问的方式引出新闻报道的事实,设置悬念,引起读者的注意和思考。如:

经济大省如何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广东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提出切实做到六个“更加注重”,努力实现全省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24日《广东六个“更加注重” 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6.引语式。引用与新闻有关的诗句、格言等

,以增强导语的生动性。如

“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从草原来到天安门广场,高举金杯把赞歌唱。”一首首曾伴随和影响几代人成长的经典歌曲,今晚在北京音乐厅再度响起,依旧深深地打动了全场观众的心。

(摘自《人民日报》1999年10月7日)

拟写导语,应注意的几点要求:

1.不能与标题重复。导语与标题的作用有些接近,但标题是概括全文的精神实质,而导语是标题的扩展,要用事实说话。

2.为后文留下余地。导语固然是全文的精华,但也不能把话说尽;导语可以包含背景材料,但尽可能简略,留待下文去交待。好的导语能使新闻主体部分很自然地展开,为后面的行文提供方便。

3.各要素的组合原则。新闻中的五个要素――何时、何地、何人、何事、何因或为什么,简称五个“W”。后面再加上一个“H”,即怎样、如何,可理解为结果的意思。五“W”及“H”,每项都有可能进入导语,关键是看哪一项更具有新闻价值。如果新闻人物为社会所熟悉,在该新闻中特别重要,则应以“人”为先导。以此类推。

4.要用事实,忌空泛。新闻要言之有物,导语更应有具体的事实。初学写作者,尤其要注意避免用空洞的语言、抽象的概念和流行的口号写作新闻的导语,要用新鲜的事实来说话。

5.语言要简洁。新闻本身即要求语言简洁,新闻导语更要逐字逐句推敲,做到字字珠玑,一字不可移易。

三、主体

导语之后,就是主体。它是新闻的主干部分,是用充分的、具体的事实材料,对新闻的内容作具体全面的阐述,以体现全文的主题。

新闻的导语已经点明了新闻的主题,主体部分对新闻主题的表述、发挥,实质上就是对导语内容的展开与补充,以使导语中提到的各个事实更加清晰,使五个“W”和一个“H”更加明确。

新闻主体的结构一般有三种:

1.时序结构。就是按照事件发生、发展的先后顺序安排层次。这种结构可以使读者对事件的发生、发展的全过程有一个鲜明、完整的印象。如例文《引滦工程昨日全线试通水》一文,以时间为序,从上午“10时整”写到“晚8时”为止。

2..逻辑结构。就是根据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或逻辑关系,如因果关系、并列关系、主次关系等来组织安排层次。如例文《欧洲央行为何听任欧元升值》一文,以逻辑为序,从美元贬值、欧元升值的原因,写到如何防止该事态继续扩大的方法。

3.时序与逻辑二者兼有的结构。对主体的写作,要

求结构严谨、层次分明;内容充实、紧扣主题;注意剪裁、详略得当;简洁明确、生动活泼等。

四、背景

背景就是新闻事件产生的历史环境、客观条件以及它与周围事物的联系。除简迅以外,一般的新闻都要交待背景。背景的作用是使读者更好、更准确地理解新闻内容,使新闻更充实饱满,生动活泼,主题更加深化。

背景不是单独的组成部分,也无固定位置,所以不能把背景看成是新闻结构的一个独立层次。背景材料可以一次性交待,也可以分散穿插在导语、主体、结尾几个部位,一般出现在导语和主体中。背景材料是新闻的从属部分,因此不宜过多,否则就会喧宾夺主。

常用的背景材料有三种:

1.对比性材料。对人物或事物的正反、今昔进行对比,在比较中突出其重要意义。例如《商办工业异军突起》这篇新闻的导语中写到:“昔日以设施简陋、前店后厂的小作坊形象出现的商办工业,如今年总产值达1200多亿元,其中商办食品工业占全国整个食品工业产值的第一位……”这里“昔日……”就是一条对比性背景材料,如果没有这个背景也就谈不上“异军突起”。

2.说明性材料。即对所报道的事实中有关的历史背景、地理环境、物质基础、社会环境做出介绍与描述。例如一篇报道山东省栖霞县充分利用本地资源,发展多种经营的新闻中这样写到:“栖霞县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共有大小山头岭背3650个,总面积306.7万亩;山滩、水面、村庄占209万亩,发展多种经营的条件是较好的。但是过去片面抓粮食,多种经营停滞不前。县委为领导农民尽快致富,确定在继续抓好粮田生产的同时,向山滩水面进军,发展多种经营。”这段背景材料重在说明栖霞县的地理条件、生产基础及领导的决心,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栖霞县的生产经验。

3.注释性材料。即对新闻报道中涉及的概念、原理及名词、术语进行解释,以帮助读者理解新闻中的有关内容。例如《商洛订单劳务让民工放心》这篇新闻的开头写到:“12月13日,陕西商洛市40名合同制民工从商洛起程,踏上南下打工的旅程。与以往不同的是,这40名民工对往哪里去,干什么,挣多少钱心里早已有了底,因为人力资源公司已经替民工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务合同。民工们称这叫‘订单’劳务。”在这段文字中,注释了什么叫“订单劳务”,方便了读者对新闻内容的正确理解。

五、结尾

结尾又称结语,是新闻的最后一句话或一段话。

结尾的作用或收束全文,深化主题;或说明结果,指明意义;或指出发展趋势、展示未来;也有的言之已尽,没有结尾。

结尾的写法有以下几种:

1.小结式。对所报道的事实或意义作简要概括,以突出重点,加深印象。如:

总之,大众了解货币市场基金还需要一个过程,基金管理公司和监管部门还有很多工作要做,以及货币市场基金本身作用等方面的原因,货币市场基金的出台虽会对我国的居民储蓄产生一定影响,但不会出现“储蓄大搬家”的情况。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12日《担心储蓄搬家 我看大可不必!》)

2.启发式。在讲完主要事实后,用启发的语言给读者留下思考的余地。如:

看着厂区内堆积如山的麦草和滚滚流淌的黑水,人们不禁要问:卫运河何日能变清?

(摘自《人民日报》1999年10月20日《卫运河水何日清》)

3.激励式。用激情的语言,激发读者的热情。如:

百年轮回,沧桑巨变。奔腾的珠江水见证了这120年的岁月,春花秋实的白云山聆听了电信人的笑声。广州电信正以其独有的魅力日趋走向成熟,以更强的实力、更新的面貌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加快建成具有国际综合竞争力的华南现代通信中心,实现几代电信人的梦想!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12日《世纪寻梦》)

4.意义式。指明新闻的重大意义。如:

访问是短暂的,但友谊是长存的。中国有一句古诗:“结交一言重,相期千里至。”这次,温家宝总理的美国之行,促进了中美友好,增进了两国人民的友谊和了解,推动了两国建设性合作关系进一步向前发展。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12日《加强合作 互利双赢》)

5.展望式。在报道完主要事实后,进一步指出事情发展的必然趋势或必然结果。如:

据悉,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已经将上市日程安排在明年初,还有不少保险公司将目标定在国内的A股市场。通过更为透明和规范的动作,中国保险业必将进入更快速的良性发展。

(摘自《经济日报》2003年12月12日《国际风云测试我保险业虚实》)

6.号召式。根据报道的事实提出具有号召性的意见,激励读者为实现某一目标而行动。如:

他(温家宝)说:今天,人类正处在社会急剧大变动的时代,回溯源头,传承命脉,相互学习,开拓创新,是各国弘扬本民族优秀文化的明智选择。我呼吁,让我们共同以智慧和力量去推动人类文明的进步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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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新闻大求真溺水观后感

全文共 5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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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大求真溺水》为我们讲述:我国每年意外伤害而死亡的儿童有近五万名,意外溺水是儿童意外死亡的首要死因。看着因溺水发生惨剧后的死者家人,他们是多么崩溃、无奈,每天都以泪洗面,难过、心痛、自责、后悔充斥着他们的心。他们又是多么可怜,失去了自己所爱的家人。班会还向我们介绍了:自救方法、游泳所要严格遵守的“四不”、发生溺水事件的客观及主观原因、如何预防游泳时所发生的意外、如何救助溺水者、如何开展急救等。班会还推唱了《预防溺水歌》。最后班会以倡议书的形式点明:珍爱生命,预防溺水,这不仅是对自己负责,还是对他人、学校负责,更是对家人负责。我们的一言一语、所作所为,无不牵动着家人的心。

观后我深深地体会到“珍爱生命,预防溺水”这一句话。看到每年因意外伤害而死亡的儿童数量多达五万,我不禁失色,但同时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的主观与客观地离去,这对家人来说是多么大的打击。我们可曾想过,当家人看到我们的尸体时,他们会是怎样的?在我读小学时,我的两位同学分别以客观、主观的溺水死亡离开了我们,他们的父母每天以泪洗面,哭号着。并且他们都是独生子,这又给父母带来了更大的打击。只要我们把“安全”谨记在心,就可以更好地避免这一令人心痛的画面。游泳固然好,但忽略了安全,那就相当与“自杀”。

“安全重于泰山,生命高于一切”。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从你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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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4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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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18点整,我打开电视,观看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通过这档节目后,我深受启发。

荡秋千隐患:在公园、小区里通常都会看到小朋友们喜爱的秋千,可是这些秋千也存在着很大安全隐患。如果把秋千荡出两米以外,就会被秋千甩出去。被秋千甩出去的轻者头破血流,重者导致死亡。在旁边推秋千的人也要小心了,不要靠得太近,以免被秋千撞到。

玩具隐患:小朋友们日常的玩具也是有很多危险的。比如BB弹槍,BB弹槍的威力可大了,它可以打破鸡蛋、电灯炮,甚至还 可以打破眼镜上那层厚厚的镜片。臭屁弹也是很危险的,它可以在封闭的房间里把小白鼠熏晕,如果时间长了还 会致小白鼠死亡。

高楼坠落隐患:经常在电视上报道有小孩从高楼坠落,年龄大约都是七岁以下。平常家里的围栏都大约在一米一左右,一位七岁的小孩也差不多一米一,可发生坠落的都是这些年龄段的呢?缘由在于孩子的好奇心。一个人的重心都在肚脐间,当围栏超过小朋友的肚脐时,他的重心就会不稳,就容易发生坠落事件。

珍爱生命!不仅是为了自己!更是为了亲人!多注意身边的安全隐患,从我做起!新闻大求真!真是一个响当当的好节目!

[2017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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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大求真观后感

全文共 168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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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大求真观后感(一)

今天傍晚,我在湖南卫视观看了一档对中小学生十分有益的节目——《新闻大求真》。

具《新闻大求真》了解到,每年三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一是世界安全教育日。而今年的安全日的主题是——我安全,我健康,我快乐。

本期新闻大求真刚开头的时候,主持人姐姐做了一个游戏,让5位小朋友一个连一个的推大力士一诺哥哥,可是大力士一诺哥哥竟然纹丝不动。而在场专家的由此测量出5位小朋友共推出127KG的力。紧接着,主持人让5位小朋友一起往上冲,此时,大力士一诺哥哥没有顶住5位小朋友的力量,场上的专家测出这次5位小朋友推共产生627KG的力。这是一个人无法承受的力。所以,在踩踏事故中,一群人推的力会让人承受不住,然后摔倒,从而造成了踩踏事故。接着新闻大求真向我们介绍了在踩踏事故中保护自己的窍门以及成功活下来的方法。

之后,新闻大求真向我们介绍了一位同学——鲁贝贝。他上学时与同学追逐打闹,过马路时因闯红灯,被他爸爸开车撞到了,幸亏伤势不严重,并及时送往了医院救治;两个月后,他不闯红灯了,每天拿哨子吹来提醒人们是红灯,可是,这个小调皮,不慎将口哨吞入腹中,被街坊邻居及时送往医院救治;之后,他去外公家,外公在院子里用油锅炸鸡翅。鲁贝贝趁外公不在时,私自将冻鸡翅放入油锅,油瞬间沸腾起来,溅到了鲁贝贝的脸上,被油烫伤脸部,幸亏及时送往医院,不然将毁容;又过了些日子,他与弟弟在玩捉迷藏,这个小淘气在二楼爬栏杆,不慎从二楼坠下,身受重伤。

据可靠消息称,每5起中小学生车祸案中,至少有一起发生死亡。近年来,吞入异物而送进医院抢救人数同比201x年增长了百分之十。不慎从楼上坠下而伤亡人数上千人了。

从上面的事例中我明白了:只有我们生活中不遵守交通规则才会发生车祸,在拥挤时你推我挤会发生踩踏事故。乱吃东西可能会卡住异物。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交通规则,增强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

提高安全意识。才可以快快乐乐的生活下去。

新闻大求真观后感(二)

为了保障我校中学生们的交通安全,以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学校组织观看了有关交通安全的宣传片。

安全,众所周知一个看似简单,而又如此复杂的问题,随着近代社会的发展,各类交通工具的增多和提速,交通安全也成为全社会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由于交通知 识贫乏,安全意识无从提高,中学生安全问题更是令人担忧。1999年全国中小学生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死亡4519人,受伤12045人,给社会造成巨大损 失,也给家庭和个人造成无法愈合的创伤。

老师教导,父母叮咛, 不在机动车道上骑车,在混行道上要靠右边骑行,一字一句的叮咛嘱咐,某些中学生并没有改变在马路上违纪乱行的混乱状态:

有些同学一手扒在车上,不用脚蹬自行车,随车前进。

部分学生骑车横冲直撞,争道强行,甚至骑飞车逞能。多数同学仍在马路左旁骑车,逆向而行,造成诸多不便。

仍有学生骑车时与他人嬉戏,注意力不集中或听随身听,甚至有学生双手离把骑车,没有想到后果,没有想过他人,思想中只有自我,只有现在。这当中随意的一 点,就可能上演一出马路的悲剧。生命是短暂的,人活一世不过区区几十年,难道就让生命在这世上白走一遭?这当然不是我们中学生想要的人生。

通过对此片的认真观看学习,同学们意识到,了解交通法律知识,切实履行条文规定的各种要求,并提高安全仪式在每个同学心中的地位才是让全体同学安全骑车, 避免交通事故的根本。安全得不到保障,就算韦编三绝的读书也只是徒劳。

为了达到以上要求,班中会定时举行一系列宣传“安全骑车”的活动,让全体同学深刻的感受到安全行使的意义所在,了解用血泪写出的“注意安全,珍惜生命”的警句,争取让全体同学养成:

靠马路右边行使,转弯时减速慢行,骑车时思想集中,不飞车穿行,不成群 并肩骑车,不追逐嬉戏,不双手离把,不扒机动车行驶等习惯。

中学生是含苞待放的花蕾,是未来的建设者,更是父母们的依靠,如果成为马路的牺牲者,随之倒下的,还有父母家人,如果他们倒下了,一个家庭如何继续持续! 如何避免,关键在于自己,如果思想观念到位,安全骑车深入心中,和依法深入此惨烈之事!因此,让我们高呼:

交通安全,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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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新闻带给我的思索作文

全文共 8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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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活取熊胆?”午后,我端着热茶,躺在落地窗前的沙发上,享受着惬意的阳光带给我的片刻的慵懒。突然,电视上一则关于活取熊胆的新闻让我大惊失色!我揉揉眼睛,看起了具体报道。

河南的一家动物园里,愚昧的人们为了暴利正在摄取熊胆。一只黑熊正被囚禁在一个狭小的笼子里,它无辜的眼神让人不忍直视,它不知道厄运将要降临到它的头上。一只尖而锋利的针管瞬间无情地刺进它的体内,暗黄色的液体随后被抽出,贪婪的牟利者兴奋得满面红光,他们立刻将熊胆贩卖给制造商,制成各种保健品高额兜售,换取的是大把大把的现钞,供他们纵情享受、挥霍。

而那无辜的熊呢?被活取的痛苦是无法想像的,我看到当针管刺进身体的一刹那,黑熊的眼睛一下子瞪圆了,它的双爪不由自主地抓住了笼杆,它试图用另一种痛来抑制这种钻心的痛。但,它失败了,针管越扎越深,胆汁越来越多,贪婪的目光丝毫没有顾及黑熊的痛苦,黑熊抓得越来越紧,熊掌上的肉已深深嵌入笼杆,无法拔出。我分明看见黑熊的眼睛里满是泪水,却再没光泽,而是愈发晦涩,透出一股绝望。

虽然,恶毒的牟利者已落入法网,锒铛入狱,但,黑熊的伤又有谁来买单?它的那双眼睛始终在我的眼前浮现,让我有一种钻心的痛!

曾几何时,我们嘴上念着要善待动物,却无视动物园里饲养员的忠告,给关在笼子里的动物们乱喂食、乱砸动物;餐桌上,将国家级保护动物烹饪成美味佳肴,大快朵颐,美其名曰“养生之道”……殊不知,这样的一种种陋习对动物来说是何等的不尊重,但却从未引起我们的正视。对动物来说,真的不仅仅是身体的伤,更是心灵的痛,换取的只是满足一些恶俗之辈空虚的“快乐”!

封建社会,孙中山因要破除女子缠足这一陋习而立志当上总统!今天,三寸金莲早已不再,太多的陋习已经消失,我们体验着新社会的美好!但愿,“自由、平等、公正、法制”的氛围也能被黑熊享受,被大自然中的动物们享受,这样,我们的身边一定又会多出许多温暖的故事!

正视陋习,从我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我希望黑熊的眼睛不再灰暗,我希望动物们依旧萌态十足,快乐地沐浴在明媚的阳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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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直播间作文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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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新闻,爆炸性新闻。今天放学后,我们小区发生了一件重大的新闻。

事情是这样的,因为马上要考试了,我一回到家就开始疯狂复习,我在阳台边津津有味,突然听到马路上传来激烈的争吵声,我迫不及待的爬上阳台看热闹,看到一个和我高矮差不多的小男孩被一个大人拽着在一个医疗室里走进走出,我还以为出了什么医疗事故呢!我看到那个小男孩好像是我以前玩的要好的伙伴——陈泽耀,我不太敢相信我的眼睛,我擦了擦眼睛,还真是他!他怎么又闯祸了呢。我赶紧走下楼一探究竟,原来陈泽耀放学后和一个六岁的小孩子在对面超市打游戏,那个孩子骂了他一句,陈泽耀就打了他一巴掌,那个孩子重重的摔在地上,后脑勺摔在地上,磕破了头,鲜红的血流了出来,他的父母来了,见到这一场景十分恼火还不够,就报了案,警察来了就要双方的父母来调解这件恶性事件,结果就是,被告:陈泽耀、原告:六岁小孩,被告要赔偿原告五千元医药费,根据多方报料,他还有很多不良行为,我们不能向他学习。

他的行为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以后而且要尽量减少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做一个遵纪守纪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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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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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某知名盲盒企业发布“年轻人为主的潜力市场”的销售报告,引发网民关注。前不久,中消协也发布消费提示,要求盲盒销售者要合理定价,也奉劝消费者不要盲目购买。那么,在火爆的盲盒消费市场背后究竟是什么呢?

盲盒因为其自身带有的不确定性,在年轻一族中颇受欢迎。网友直言:“自己往往抱有赌徒般的心理,不惜为了一个小小的盲盒而豪掷千金。”而此类人群中,青少年的占比也在逐渐上升。据笔者调查,班级里的许多同学,家中往往有上十个盲盒,累计花费上百元至千元不等。那么是什么使他们开始购买盲盒,并逐渐上瘾的呢?大部分同学的答案不外乎跟风、为了特定盲盒角色而购买几种。不少商家利用此哄抬价格,其背后仍有相当庞大的消费群体,不少是青少年。

青少年的自我控制能力较弱,再加上当今的网络熏陶,导致他们中不少盲目跟风。笔者提醒:购买盲盒或许会带来一定的满足感,但切勿因此走上成瘾的不归路。因为它不仅浪费时间和金钱,更会让思想沉浸于其中无法自拔。所以在此对有盲盒成瘾迹象的同学说一句:“切勿盲目跟风,尝试控制消费欲,相信你会发现其中的利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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