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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时事评论作文指导

全文共 15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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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中有很多值得思考的问题,“一千个读者眼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而我只想要看到你心里的哈姆雷特,这就要求对一些新闻事件能提出自己独立的看法,而考试作文正是给你提供了一方思辩的舞台,来展现你在写作方面的特长。而这样的“眼前事”,也更容易引起阅卷老师的共鸣,因而得到高分。

想要写好这类文章,就要睁大眼睛,竖起耳朵,多看多听。然后把你的信息反馈到作文中,用孩子的语言去纺织现实世界的熙熙攘攘。

【名人言论】

①没有谁比从未遇到过不幸的人更加不幸,因为他从未有机会检验自己的能力。 --------塞涅卡

②极度的痛苦才是精神的最后解放者,惟有此种痛苦,才强迫我们大彻大悟。 --------尼采

③薄柳之姿,望秋而落;松柏之质,经霜犹茂。 -------顾贞观

④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忧郁,也不要愤慨!不顺心的时候暂且容忍: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就会到来。 --------俄·普希金

⑤让珊瑚远离惊涛骇浪的侵蚀吗?那无疑是将它们的美丽葬送。一张小红脸体味辛苦所留下来的东西!苦难地过去就是甘美的到来。 --------歌德

⑥不幸,是一所最好的大学。 ----------别林斯基

⑦痛苦能够毁灭人,受苦的人也能把痛苦毁灭。创造就需苦难,苦难是上帝的礼物。卓越的人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与艰难的遭遇里百折不挠。

⑧要使一个人显示他的本质,叫他承担一种责任是最有效的办法。 ——毛姆

⑨世界上有许多事情必须做,但你不一定喜欢做,这就是责任的涵义。——马克思

⑩救救孩子——鲁迅

【经典素材】:

充满活力的岁月

在东方古老的大地上有一颗闪亮的明珠,这是巨龙,正在腾飞;它是骏马,正在奔腾;它是雄鹰,正在高飞;它是腊梅,正在吐蕊。它就是我的家乡--上海,一艘正在张帆远航的船。

海派文化--你我共享

众所周知,上海是中国的文化中心之一,它有着海纳百川的宽广胸怀,它吸收着一切文化,它是东西方文化的交融点,在这里你可以足不出户尽知天下奇闻,在上海各个学校都有网站,大家可以在同一网站上交流学习。同时上海也有许多国际性的文化活动,如上海国际电影节、上海旅游节、上海茶文化节等一系列享誉国内外的众多节日,让世界了解了正在阔步向前的中国,一个充满活力的上海。

经济中心--无可比拟

上海是全国进步、发展最快的城市,它的金融地位在国内无可比拟。去年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为13.5%,比全国的人均年增长率高出四个百分点,这怎能不让人惊叹呢!在上海还有着许多高科技园区,如张江高科技园区、外高桥保税区等一系列众人皆知的园区,上海的浦东更是以惊人的速度引领着全国金融的走向。这不禁让人惊叹:上海是祖国的骄傲,上海是祖国的自豪。

高楼大厦--你追我赶

从前24层的和平饭店被称为上海的大哥大,现在东方明珠电视塔在亚洲已傲立群芳,这不可不谓一个质的飞跃,上海现在平均每四天就有一幢高楼拔地而起,这种速度还真不逊于刘翔在奥运会上夺冠的速度呢!上海还要建造世界第一高楼--世贸大厦,来欢迎2010上海世博会的召开,你方唱罢我登场,上海的高楼正在你追我赶,勇攀第一,这也不正是上海城市精神的写照吗?

体育赛事--通攀高峰

都说上海是雅典奥运会上闪光的城市。想想的确如此,开闭幕式的旗手都是咱上海人,能不骄傲吗?可是这完全源于上海优良的体育传统。在上海有那么多的国际赛事,什么F1啦,V8啦,今年还有网球大师杯赛,这么多的国际赛事,怎一个火字了得!上海市体委说:“要办,我们就得办最好的。”前不久的世乒赛不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吗?

上海的变化真是快,它蒸蒸日上,充满活力;它勤勤恳恳,创造奇迹;它不紧不慢,书写辉煌;它有条不紊,开创历史;它勇攀高峰,大步向前。上海真可谓是一个充满生机与挑战的地方,现在正是它最有活力的时刻,抓住机遇,让我们一起前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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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高考作文热点时事素材:我们要善抓机遇

全文共 171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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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要想获得成功,一方面离不开自身的努力,另一方面也需要我们通过自己的智慧去抓住身边的每一次机会,只有将努力与机会结合起来才能创造出更大的力量。

【论点】我们要善抓机遇

【相关论据】

1、善抓机遇的盖茨:“即使将我剥光衣服一文不名地丢到沙漠里,只要有一个商队经过,我也可以很快变成亿万富翁。”比尔·盖茨少年时就很欣赏老洛克菲勒的这句名言,每次读罢都拍案叫绝:“只要有机会我也一定要成为亿万富翁。”盖茨机会的来临是在他19岁从哈佛大学一年级辍学那一年,我们相信那时盖茨肯定发现了那个远比哈佛的金字招牌更有价值的秘密,所以盖茨成了盖茨,我们依旧“微软”。由此我们进一步相信,照此下去我们下一代也不可能成为盖茨了,因为他们关注的是商业的本质,而我们却停留在商学院的招牌上。

2、普通农村妇女的机遇:河北邢台有一位普通农村妇女,他叫刘玉芬。20世纪70年代末,他看准了党的农村富民政策给她带来的机遇,先是搞起家庭副业,养猪、养鸡、缚笤帚,一年成为“万元户”。1986年她又办起工业,办高碳石墨厂、造纸厂、糠醛厂等26家企业,组成了“邢东春蕾集团”,年产值达2。4亿元。利税达1800万元,主要产品销往美、日、德、马来西亚等国。一个普通农妇,成为远近闻名的企业家,荣获“全国十大女杰”称号。她富了不忘回报社会,这几年她共拿出200多万元修公路、修学校、建医院、收养孤儿等。

3、与诺贝尔奖失之交臂:1965年,中国在世界上首次人工合成牛胰岛素。首次人工合成有生命活力的结晶蛋白质,使人类在认识生命的奥秘的道路上又迈进了一步。70年代起开始有人提名牛胰岛素研制者得诺贝尔医学奖。可是,胰岛素的合成涉及的单位和人较多,国内为上报的名单争论得相当厉害。最后,达成了一个令人啼笑皆非的一致意见:“要上一块上,要不都别上。”结果报给诺贝尔评奖机构的名单达14人之多。诺贝尔的评奖原则是只奖给作出主要贡献的一二个人,最多不超过三人,这样,就使我们最终痛失了一次获奖机会。当机遇光临的时候,由于名利的纷争而放走了它,实在让人扼腕痛惜。

4、周朝老人失机遇:王充在《论衡》中记述:周朝有位老人,一生追求做官,可是一生都没有做成。他埋怨没有机遇,命运对他不公。他在路上向行人哭诉说:“我年轻时,攻礼乐教化,刚刚具备做官的本领,君王却喜欢任用年长的人。好容易等到这位‘好用老’的君王死了,新君又喜欢有武术的人。于是我转而学武,武术刚学成,喜欢武术的君王又死了,新君王却喜欢任用年纪轻的人。可是,我这时已经老了。”人不能坐等机遇的垂爱,也不能让机遇去左右,人应该有自己的目标并为之奋斗,当机遇来临时,才可以大显身手。那周朝老人之哀叹是不足怜悯的。

5、孟浩然错失良机:孟浩然四十多岁时才到京师游历,他曾在太学作诗,满座宾客都感慨佩服,无人能及。一次,大诗人王维邀请他到内署,忽报唐玄宗到了。这是一个很好的显示自己才华的时机,但孟浩然却惊慌地躲到床底下。王维实话实话,玄宗大喜道:“我听说过这个人,但从来没有见过,他为什么要害怕得躲起来呢?”急忙叫孟浩然来见。这原本是能让他平步青云的大好时机,但他又没好好把握。当皇帝问他的诗时,他朗诵的又是怨天尤人之诗,到了“不才明主弃”一句,唐玄宗很不高兴地说:“你自己不想做官,我何尝抛弃过你,为什么要诬蔑我呢?”于是孟浩然被放还,一生未受重用。(见《新唐书·孟浩然传》)

【名言警句】

1、时来易失,趁机在速。(房玄龄)

2、贤人观时,而不观于时。(《战国策》)

3、来而不可失者时也,蹈而不可失者机也。(苏轼)

4、生命很快就要逝去,一个机会不会出现两次。(罗曼·罗兰)

5、要注意留神任何有利的瞬间,机会到了,莫失之交臂!(歌德)

【知识拓展】

认识名人——孟浩然

孟浩然(689-740),男,汉族,唐代诗人。本名孟名浩,襄州襄阳(今湖北襄阳)人,世称“孟襄阳”。浩然少好节义,喜济人患难,工于诗。年四十游京师,唐玄宗诏咏其诗,至“不才明主弃”之语,玄宗谓:“卿自不求职,朕未尝弃卿,奈何诬我?”因放还。未仕,后隐居鹿门山,著诗二百余首。因他未曾入仕,又被称为“孟山人”。以写水田园诗为主,与另一位山水田园诗人王维合称为“王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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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高考时事政治热点: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全文

全文共 53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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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

(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

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4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党的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

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

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央政治局的工作。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国内改革发展任务极为繁重,中央政治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战略定力,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各项工作,注重从思想上、制度上谋划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问题。中央政治局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宏观调控思路和方式,积极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基本完成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定不移反对****,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各方面工作取得新成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打开新局面。

全会高度评价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认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会提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

全会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

全会提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要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增强法律法规的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完善立法体制,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对立法工作中重大问题决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权的人大主导立法工作的体制机制,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健全立法机关主导、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全会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全会提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保护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动实行审判权和执行权相分离的体制改革试点,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推进严格司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加强****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完善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的法律制度,加强对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绝不允许法外开恩,绝不允许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全会提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畅通群众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法律渠道。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建设,畅通立法、执法、司法部门干部和人才相互之间以及与其他部门具备条件的干部和人才交流渠道,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完善法律职业准入制度,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立法工作者、法官、检察官制度,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完善职业保障体系。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广大律师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构建社会律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等优势互补、结构合理的律师队伍。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形成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培养造就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

全会强调,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过程。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健全党领导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完善保证党确定依法治国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工作机制和程序,加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完善党委依法决策机制。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党组织要领导和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完善党内法规制定体制机制,形成配套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运用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促进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发挥基层党组织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紧紧围绕党在新形势下的强军目标,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推进祖国和平统一,依法保护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权益。加强涉外法律工作,运用法律手段维护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我国公民、法人在海外及外国公民、法人在我国的正当权益。

全会分析了当前形势和任务,强调全党同志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审时度势、居安思危,既要有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推进改革发展的战略定力,又要敏锐把握国内外环境的变化,以钉钉子精神,继续做好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工作,继续做好改善和保障民生特别是帮扶困难群众工作,继续做好作风整改工作,继续做好从严治党工作,继续做好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为明年开局打好基础。

全会按照党章规定,决定递补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马建堂、王作安、毛万春为中央委员会委员。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李东生、蒋洁敏、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杨金山严重违纪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作出的给予李东生、蒋洁敏、杨金山、王永春、李春城、万庆良开除党籍的处分。

全会号召,全党同志和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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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份时事政治新闻国内部分

全文共 48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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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12月31日23时35分,上海市黄浦区外滩在群众自发进行的迎新年活动中发生拥挤踩踏事件,截至1月1日22时,已造成36人死亡,49人受伤。踩踏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上海市全力以赴救治伤员,做好各项善后工作,抓紧调查事件原因,深刻汲取教训。春节、元宵节将至,不少地方都有一些群众聚集娱乐活动,各地一定要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精心组织安排,确保安全措施到位,坚决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2.日前,中国石油长庆油田新闻发言人张凤奎在长庆油田生产指挥中心宣布,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长庆油田2014年生产油气当量已经突破5545万吨。据介绍,这是该油田于2013年实现年产油气当量5000万吨以后,再次实现大幅度增产,并一举站上了5500万吨的高度。长庆油田也是目前国内产量最大的油田。

3.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五院自主研制的电推进系统1月2日取得重要成果:电推进系统在试验中已突破6000小时,开关机3000次,具备确保该卫星在轨可靠运行15年的能力。这意味着我国的电推进系统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将全面迈入工程应用阶段,满足我国通信卫星系列平台、高轨遥感平台、低轨星座以及深空探测器的发展需求。

4.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战略部署。2014年,国务院及其各部门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日前,中国政府网微博推出“网友最关心的国务院2014年十大政策”评选投票。1月3日投票结果正式揭晓,梳理了这十大政策的亮点:1 简政放权扩大改革成效;2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3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4 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 加强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6 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7 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8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9 推进价格改革;10 发展慈善事业。

5.首家线上线下结合的消费金融公司——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近日获银监会批准筹备,这也是首家引入保险公司投资的消费金融公司。

6.国家铁路局日前批准发布铁道行业标准《城际铁路设计规范》,自2015年3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第一部城际铁路建设的行业标准。

7.中国—拉美和加勒比国家共同体论坛首届部长级会议1月8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隆重开幕。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开幕式并发表题为《共同谱写中拉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新篇章》的重要讲话。习近平强调,中拉论坛首届部长级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双方整体合作由构想变为现实,向世界发出中拉深化合作、携手发展的积极信号,并对促进南南合作和世界繁荣进步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中方愿同拉美和加勒比国家一道,以中拉论坛首届部长级会议为新起点,推动中拉关系在更高水平上实现新发展。

8.2015年全国各类粮食企业粮食收购量首次突破7000亿斤,总量达7298亿斤,同比增加409亿斤。其中,最低收购价和政策性临时收储粮食2478亿斤,同比增加814亿斤。各地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通过提价托市、增加收购、优质优价、整晒提等、产后减损等措施,促进种粮农民增收550亿元。

9.中共中央、国务院1月9日上午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习近平首先向获得2014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高级科学顾问于敏颁发奖励证书,并同他热情握手,表示祝贺。李克强讲话指出,我国现代化建设正处于关键时期,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要保持中高速增长、向中高端水平迈进,必须依靠创新支撑。国家繁荣发展的新动能,就蕴涵于万众创新的伟力之中。

10.国家统计局发布的12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和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数据显示,CPI环比上涨0.3%,同比上涨1.5%;PPI环比下降0.6%,同比下降3.3%。2014年全年CPI大约在2%左右,没有超出物价调控预期目标,但通缩的压力仍然存在。

11.日前,中央印发了《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试点工作将在2017年底完成。这一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土地制度改革、关系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的重大制度改革,受到了各界广泛的关注。

12.1月11日,南通中远船务设计建造的“希望7号”圆筒型海洋生活平台出海试航。“希望7号”是世界首座半潜式圆筒型海洋生活平台,其独特的圆筒型设计理念具有技术先进、安全稳定和作业可靠等优势。

13.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月12日上午在京主持召开座谈会,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进行座谈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县级政权所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尤其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起着重要作用。焦裕禄同志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了一个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县委书记的光辉形象。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14.1月12日,在浙江秦山核电站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2号机组主控室,操纵员在监测核电机组运行状况。当日,秦山核电厂扩建项目方家山核电工程2号机组成功并网发电。至此,秦山核电基地现有9台机组全部投产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654.6万千瓦,年发电量约500亿千瓦时,成为目前中国核电机组数量最多、堆型最丰富、装机最大的核电基地。

15.1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自2015年1月13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2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16.2014年中国汽车销量2349.19万辆,较上年同期的2198万辆增长6.9%,连续六年蝉联全球第一。其中,新能源车销售74763辆,同比增3.2倍。

17.习近平1月13日上午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18.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于2015年1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纪委委员125人,列席365人。全会强调,2015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19.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4年10月1日起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改革;同时决定,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再次提高全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这一系列决定,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统筹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养老保险制度的又一重大举措。

20.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1月14日发表2015年度施政报告,宣布自1月15日起暂停“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21.在我国核工业创建60周年之际,习近平指出,核工业是高科技战略产业,是国家安全重要基石。要坚持安全发展、创新发展,坚持和平利用核能,全面提升核工业的核心竞争力,续写我国核工业新的辉煌篇章。

22.2015年我国将首次统一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同时,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上调,迎来“十一连增”。

23.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1月16日全天召开会议,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做好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要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这是一条根本的政治规矩。

24.在1月15日—16日召开的2015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表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2015年资本市场改革的头等大事。

25.1月17日,朱立伦当选中国国民党主席。当晚,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向中国国民党主席朱立伦发出贺电。

26.1月17日消息,国内首个高速公路跨城际快充网络——京沪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全线贯通。京沪高速全程1262公里,国家电网公司在沿线建成50座快充站,每座快充站先期建设2台充电机、4个充电桩,支持所有符合中国标准的电动汽车充电。

27.近9个月来牛气冲天的沪深股市1月19日出现深幅调整。在大盘蓝筹股集体跳水的拖累下,上证综指大跌逾260点,跌幅达7.7%,是2008年6月以来的单日最大跌幅。

28.国家统计局1月20日发布了2014年国民经济的主要统计数据,据初步核算,全年国内生产总值突破60万亿,达到63646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7.4%。

29.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城镇新增就业1322万人。我国不仅超额完成了2014年初确定的全年新增就业1000万人的目标,还超过上一年城镇新增就业1310万人的数量,创出新世纪以来的最高值。

30.1月2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67元,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0%,全国居民收入基尼系数为0.469,实现六连降。

31.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当地时间1月21日下午在达沃斯出席与世界经济论坛国际工商理事会代表对话会,李克强表示,中国正全面深化改革。中国经济发展的最大动力来自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改革开放。2015年,中国将继续推动重点领域改革,首要任务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我们将继续构建开放型体制,探索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

32.中共中央政治局1月23日下午就辩证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进行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强调,辩证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我们党要团结带领人民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不断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智慧的滋养,更加自觉地坚持和运用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增强辩证思维、战略思维能力,努力提高解决我国改革发展基本问题的本领。

33.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取消车辆第一批拍卖程序于1月25日正式启动。第一批拍卖公车数量共计303辆,由3家拍卖公司负责拍卖,3家拍卖公司分别于1月25日、26日及2月1日举行专场拍卖会。

34.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统计,2014年京沪高铁运送旅客超过1亿人次,日均发送旅客超过29万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27%,日均高铁列车运行超过250列,运营3年首次实现盈利。

35.1月29日,中国铁路总公司通报,2014年,我国铁路新线投产规模创历史最高纪录,铁路营业里程突破11.2万公里。高速铁路营业里程超过1.6万公里,稳居世界第一。

36.财政部1月30日公布了2014年全国财政收支情况:2014年全国一般公共财政收入140350亿元,比上年增加11140亿元,增长8.6%。

37.日内瓦消息: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1月29日公布的《全球投资趋势报告》称,2014年中国吸引外国投资达1280亿美元,成为全球外国投资第一大目的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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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关于小年的时事新闻:小年儿的各种习俗及英语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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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有“官三民四船五”的传统,官家的小年是腊月二十三,百姓家是腊月二十四,水上人家则是腊月二十五。我们北方地区的习俗是腊月二十三过小年,小年这一天是中国整个农历春节庆祝活动的开始和伏笔。

由于外国人不过小年,所以在英文中确实没有小年的准确词汇或释义,多数都是中国人来进行定义和描述的短语或翻译,孰优孰劣还需要您来分析了。

1.【xiǎo nián】

这就是音译了,看来这应该是最准确的翻译了,汉语拼音,哈哈。

2.【off year】

这一解释出于《汉英大辞典》,off year是目前使用最普遍的翻译,但是这个翻译却并不贴切,因为off year在英文解释中表示“非大选年”的意思,被中国人转义为“小年”,同时off year在英文中还指果树、竹子的歉收年,所以off year的译法与我们中国小年的祭灶习俗等活动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

3.【a lunar year (in which the last month has 29 days)】

这一解释出于《上海译文汉英大辞典》,意思指农历腊月是小建的年份,也就是说,农历腊月只有29天,没有年三十的年份。同时《外研社汉英双语现代汉语词典》中也有类似解释。

在《汉英词典》中出现的对于小年的解释:festival on the 23rd or 24th of the 12th month of the lunar year, when sacrifices are made to the kitchen god 意思是节日,腊月二十三或二十四日,旧俗这天祭灶

小年习俗的英语翻译:

4.小年的风俗 Off-year customs

小年除了祭灶仪式外,前前后后还有许多风俗。如扫尘、贴对联、剪窗花、洗浴婚嫁等。可以说“小年”是“大年”春节的序曲,在民间人们把这段时间称之为“迎春日”。

1)扫尘 Sweeping the Dust

为了迎接灶王爷,人们清除灶灰、扫墙,俗称“扫尘”。按民间的说法:“尘”与“陈”谐音,扫尘有“除陈布新”的含义,其用意是要把一切“穷运”、“晦气”统统扫地出门。这一习俗寄托着人们破旧立新的愿望和辞旧迎新的祈求。因此,到处洋溢着欢欢喜喜搞卫生、干干净净迎新春的气氛。

2)灶王爷 The Kitchen God

小年前夕,大街小巷的杂货铺、百货摊都代卖“灶王爷”像。这种木版水印的神像,大多来自“版画之乡”——天津杨柳青。那和蔼、肃穆、善静的灶王爷盛装端坐,给人以一家之主的感觉。人们都要“请”回来一帧新的灶王爷像(不能说“买”),来代替陈旧不堪的灶王爷像。

3)写对联 Write couplets

家家户户都开始写对联。神灵前的对联特别讲究,多为敬仰和祈福之言。佛龛神像的两侧要贴上一副对联,上联写“上天言好事”,下联写“下界保平安”或“回宫降吉祥”,横幅是“一家之主”。因为紧靠春节春联也一并写成。民间讲究有神必贴,每门必贴。内容丰富,妙语联珠。

4)剪窗花 Paper-cut for window

所有准备工作中,剪贴窗花是最盛行的民俗活动。内容有各种动物、植物等,如喜鹊登梅,燕穿桃柳,孔雀戏牡丹 ,狮子滚绣球 ,二龙戏珠,莲年有鱼,鸳鸯戏水等。

5)洗浴理发 Bath and Haircut

大人、小孩都要洗浴理发。民间有“有钱没钱,剃头过年”的说法。

6)举办婚事 Marriage held

过了二十三,民间认为诸神上了天,百无禁忌。娶媳妇不用择日子,称为赶乱婚。直至年底,举行结婚典礼的特别多。

经过小年的扫尘,处处焕然一新。新贴的春联,抬头见喜。活灵活现的门神,保佑着平安。精美的窗花、五彩的年画和花团锦簇的灯笼,无不显示着小年之后,人们喜气洋洋开始迎接除夕过大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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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时事新闻:立法法全文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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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3月15日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20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关于修改立法法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立法法根据该决定作出了相应修改,并重新公布。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这次修改立法法,对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好地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这次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完善立法体制,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制定行政法规的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对司法解释的规范和监督等。其中,对立法体制的规定作了如下修改: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对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权限进行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2000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5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二节 规章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立法活动,健全国家立法制度,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制定、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法。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条 立法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从国家整体利益出发,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第五条 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坚持立法公开,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第六条 立法应当从实际出发,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学合理地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

法律规范应当明确、具体,具有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第二章 法律

第一节 立法权限

第七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

第八条 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征用;

(八)民事基本制度;

(九)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

(十)诉讼和仲裁制度;

(十一)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尚未制定法律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中的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是有关犯罪和刑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司法制度等事项除外。

第十条 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应当遵循的原则等。

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但是授权决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有关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定。

第十一条 授权立法事项,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及时制定法律。法律制定后,相应立法事项的授权终止。

第十二条 被授权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授权决定行使被授予的权力。

被授权机关不得将被授予的权力转授给其他机关。

第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改革发展的需要,决定就行政管理等领域的特定事项授权在一定期限内在部分地方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法律的部分规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立法程序

第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列入会议议程。

第十五条 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十六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先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经常务委员会会议依照本法第二章第三节规定的有关程序审议后,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常务委员会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或者由提案人向大会全体会议作说明。

常务委员会依照前款规定审议法律案,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意见,并将有关情况予以反馈;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立法调研,可以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决定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将法律草案发给代表。

第十八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大会全体会议听取提案人的说明后,由各代表团进行审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各代表团审议法律案时,根据代表团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十九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意见,并印发会议。

第二十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第二十一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必要时,主席团常务主席可以召开各代表团团长会议,就法律案中的重大问题听取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也可以就法律案中的重大的专门性问题,召集代表团推选的有关代表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向主席团报告。

第二十二条 列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主席团同意,并向大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二十三条 法律案在审议中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的,经主席团提出,由大会全体会议决定,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作出决定,并将决定情况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报告;也可以授权常务委员会根据代表的意见进一步审议,提出修改方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审议决定。

第二十四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各代表团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五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

第二十六条 委员长会议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报告,再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如果委员长会议认为法律案有重大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可以建议提案人修改完善后再向常务委员会提出。

第二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十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或者先交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提出是否列入会议议程的意见,再决定是否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不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会议报告或者向提案人说明。

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时候,可以邀请提案人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二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律草案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列席会议。

第二十九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初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二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汇报,由分组会议进一步审议。

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三次审议法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法律委员会关于法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由分组会议对法律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常务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根据需要,可以召开联组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对法律草案中的主要问题进行讨论。

第三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各方面意见比较一致的,可以经两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表决;调整事项较为单一或者部分修改的法律案,各方面的意见比较一致的,也可以经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即交付表决。

第三十一条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提案人应当派人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常务委员会分组会议审议法律案时,根据小组的要求,有关机关、组织应当派人介绍情况。

第三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可以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三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修改情况的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和法律草案修改稿,对重要的不同意见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对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审议意见没有采纳的,应当向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反馈。

法律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邀请有关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列席会议,发表意见。

第三十四条 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应当召开全体会议审议,根据需要,可以要求有关机关、组织派有关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三十五条 专门委员会之间对法律草案的重要问题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报告。

第三十六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法律案有关问题专业性较强,需要进行可行性评价的,应当召开论证会,听取有关专家、部门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等方面的意见。论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需要进行听证的,应当召开听证会,听取有关基层和群体代表、部门、人民团体、专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听证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将法律草案发送相关领域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有关部门、组织和专家征求意见。

第三十七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律草案及其起草、修改的说明等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委员长会议决定不公布的除外。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十日。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当向社会通报。

第三十八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收集整理分组审议的意见和各方面提出的意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分送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并根据需要,印发常务委员会会议。

第三十九条 拟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的法律案,在法律委员会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法律草案中主要制度规范的可行性、法律出台时机、法律实施的社会效果和可能出现的问题等进行评估。评估情况由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第四十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交付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应当说明理由,经委员长会议同意,并向常务委员会报告,对该法律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四十一条 法律草案修改稿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前,委员长会议根据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情况,可以决定将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单独表决。

单独表决的条款经常务委员会会议表决后,委员长会议根据单独表决的情况,可以决定将法律草案表决稿交付表决,也可以决定暂不付表决,交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一步审议。

第四十二条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法律案,因各方面对制定该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等重大问题存在较大意见分歧搁置审议满两年的,或者因暂不付表决经过两年没有再次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审议的,由委员长会议向常务委员会报告,该法律案终止审议。

第四十三条 对多部法律中涉及同类事项的个别条款进行修改,一并提出法律案的,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可以合并表决,也可以分别表决。

第四十四条 常务委员会通过的法律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四节 法律解释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要求。

第四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研究拟订法律解释草案,由委员长会议决定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

第四十八条 法律解释草案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由法律委员会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审议、修改,提出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

第四十九条 法律解释草案表决稿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节 其他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第五十二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等形式,加强对立法工作的统筹安排。编制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立法项目,提高立法的及时性、针对性和系统性。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由委员长会议通过并向社会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负责编制立法规划和拟订年度立法计划,并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督促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落实。

第五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提前参与有关方面的法律草案起草工作;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法律草案,可以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组织起草。

专业性较强的法律草案,可以吸收相关领域的专家参与起草工作,或者委托有关专家、教学科研单位、社会组织起草。

第五十四条 提出法律案,应当同时提出法律草案文本及其说明,并提供必要的参阅资料。修改法律的,还应当提交修改前后的对照文本。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制定或者修改法律的必要性、可行性和主要内容,以及起草过程中对重大分歧意见的协调处理情况。

第五十五条 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的法律案,在列入会议议程前,提案人有权撤回。

第五十六条 交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的法律案,如果提案人认为必须制定该法律,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由主席团、委员长会议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程;其中,未获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法律案,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决定。

第五十七条 法律应当明确规定施行日期。

第五十八条 签署公布法律的主席令载明该法律的制定机关、通过和施行日期。

法律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十九条 法律的修改和废止程序,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法律被修改的,应当公布新的法律文本。

法律被废止的,除由其他法律规定废止该法律的以外,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第六十条 法律草案与其他法律相关规定不一致的,提案人应当予以说明并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应当同时提出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议案。

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法律案时,认为需要修改或者废止其他法律相关规定的,应当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十一条 法律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分编、章、节、条、款、项、目。

编、章、节、条的序号用中文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的序号用中文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的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法律标题的题注应当载明制定机关、通过日期。经过修改的法律,应当依次载明修改机关、修改日期。

第六十二条 法律规定明确要求有关国家机关对专门事项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应当自法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作出规定,法律对配套的具体规定制定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国家机关未能在期限内作出配套的具体规定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说明情况。

第六十三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组织对有关法律或者法律中有关规定进行立法后评估。评估情况应当向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六十四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有关具体问题的法律询问进行研究予以答复,并报常务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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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行政法规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的规定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事项;

(二)宪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的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的事项。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事项,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决定先制定的行政法规,经过实践检验,制定法律的条件成熟时,国务院应当及时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

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总体工作部署拟订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报国务院审批。国务院年度立法计划中的法律项目应当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相衔接。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及时跟踪了解国务院各部门落实立法计划的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

国务院有关部门认为需要制定行政法规的,应当向国务院报请立项。

第六十七条 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国务院法制机构具体负责起草,重要行政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法制机构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行政法规草案应当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国务院决定不公布的除外。

第六十八条 行政法规起草工作完成后,起草单位应当将草案及其说明、各方面对草案主要问题的不同意见和其他有关资料送国务院法制机构进行审查。

国务院法制机构应当向国务院提出审查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审查报告应当对草案主要问题作出说明。

第六十九条 行政法规的决定程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十条 行政法规由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

有关国防建设的行政法规,可以由国务院总理、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同签署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令公布。

第七十一条 行政法规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上刊登的行政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章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

第一节 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第七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

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须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报请批准的地方性法规,应当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不抵触的,应当在四个月内予以批准。

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对报请批准的设区的市的地方性法规进行审查时,发现其同本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的规章相抵触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综合考虑本省、自治区所辖的设区的市的人口数量、地域面积、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等因素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行使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具体步骤和时间,依照前款规定确定。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已经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涉及本条第二款规定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第七十三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具体规定的事项;

(二)属于地方性事务需要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

除本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国家尚未制定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地方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性法规。在国家制定的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生效后,地方性法规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相抵触的规定无效,制定机关应当及时予以修改或者废止。

设区的市、自治州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性法规,限于本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制定地方性法规,对上位法已经明确规定的内容,一般不作重复性规定。

第七十四条 经济特区所在地的省、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决定,制定法规,在经济特区范围内实施。

第七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但不得违背法律或者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不得对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专门就民族自治地方所作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

第七十六条 规定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应当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第七十七条 地方性法规案、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案的提出、审议和表决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参照本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三节、第五节的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规定。

地方性法规草案由负责统一审议的机构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

第七十八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大会主席团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经批准后,分别由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

第七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和中国人大网、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网站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二节 规章

第八十条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规章。

部门规章规定的事项应当属于执行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事项。没有法律或者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的依据,部门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本部门的权力或者减少本部门的法定职责。

第八十一条 涉及两个以上国务院部门职权范围的事项,应当提请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联合制定规章。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可以就下列事项作出规定:

(一)为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需要制定规章的事项;

(二)属于本行政区域的具体行政管理事项。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制定地方政府规章,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已经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涉及上述事项范围以外的,继续有效。

除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已经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外,其他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开始制定规章的时间,与本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的本市、自治州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时间同步。

应当制定地方性法规但条件尚不成熟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可以先制定地方政府规章。规章实施满两年需要继续实施规章所规定的行政措施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第八十三条 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参照本法第三章的规定,由国务院规定。

第八十四条 部门规章应当经部务会议或者委员会会议决定。

地方政府规章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或者全体会议决定。

第八十五条 部门规章由部门首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地方政府规章由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或者自治州州长签署命令予以公布。

第八十六条 部门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全国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地方政府规章签署公布后,及时在本级人民政府公报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以及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发行的报纸上刊载。

在国务院公报或者部门公报和地方人民政府公报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八十七条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第八十八条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九条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第九十条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自治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第九十四条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六条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机关依照本法第九十七条规定的权限予以改变或者撤销:

(一)超越权限的;

(二)下位法违反上位法规定的;

(三)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经裁决应当改变或者撤销一方的规定的;

(四)规章的规定被认为不适当,应当予以改变或者撤销的;

(五)违背法定程序的。

第九十七条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

(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不适当的法律,有权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同宪法和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有权撤销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有权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违背宪法和本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三)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不适当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它的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和批准的不适当的地方性法规;

(五)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撤销本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六)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下一级人民政府制定的不适当的规章;

(七)授权机关有权撤销被授权机关制定的超越授权范围或者违背授权目的的法规,必要时可以撤销授权。

第九十八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第九十九条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要求,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分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进行审查的建议,由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进行研究,必要时,送有关的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提出意见。

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第一百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在审查、研究中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的,可以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研究意见;也可以由法律委员会与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召开联合审查会议,要求制定机关到会说明情况,再向制定机关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研究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和有关的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反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根据前款规定,向制定机关提出审查意见、研究意见,制定机关按照所提意见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进行修改或者废止的,审查终止。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经审查、研究认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同宪法或者法律相抵触而制定机关不予修改的,应当向委员长会议提出予以撤销的议案、建议,由委员长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第一百零一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要求,将审查、研究情况向提出审查建议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反馈,并可以向社会公开。

第一百零二条 其他接受备案的机关对报送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审查程序,按照维护法制统一的原则,由接受备案的机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一百零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

中央军事委员会各总部、军兵种、军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可以根据法律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军事法规、决定、命令,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军事规章。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在武装力量内部实施。

军事法规、军事规章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照本法规定的原则规定。

第一百零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遇有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情况的,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法律解释的要求或者提出制定、修改有关法律的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外的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不得作出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本法自2000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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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新时事新闻:全球视野下的中国经济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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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闭幕后一周,22日开幕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15年年会上,来自19个国家和地区的近400位境外官员、权威专家、跨国公司巨头与300多位中方代表齐聚北京,聚焦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

全球视野下,换挡减速的中国经济是否会失去“引擎”地位?中国未来增长的新动力何在?中国改革能否取得实质性新进展?全世界在聆听北京的答案。

“新常态要有新思路、新作为。”面对海外对中国经济的诸多质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在开幕式上的演讲,向全世界展示了新常态下的中国经济社会开创发展新局面的坚定决心。

1.中国信心:“世界引擎”失去动力了吗?

2014年,中国经济增速是7.4%。2015年,中国提出的增长目标是7%左右。20多年来的最低增速,引发世界关注。

“不必惊慌。”——这几乎是记者就中国增速放缓采访境外嘉宾时,大家给出的一致回答。

“尽管增速比过去低,但在全世界仍是很好的增速。”亚洲开发银行行长中尾武彦说,新常态下,中国的经济发展应该更看重质量而非数量。“中国对投资和出口的依赖程度有所下降,消费服务成为最大的增长引擎,正是变化所在。”

已参加过15届中国发展高层论坛的美国耶鲁大学高级研究员史蒂芬·罗奇,将中国经济的新常态视为“下一个中国”。中国的增长将更多依赖服务和消费,但这一过程必然伴随增长率的下降。

世界银行常务副行长英卓华表示:“新常态带来的将是一幅新的画面。”中国今明两年7%左右的经济增长预期指明了新常态的方向。一方面中国还需要稳定发展以创造足够的就业;另一方面,这一增速足以为实现新常态目标所需要的改革提供动力和保障条件。

中国即便是7%左右的经济增速,也依然是世界第一大发动机。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名誉院长林毅夫说,目前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占全世界13%左右,如果中国维持7%的增长,每年对世界增长的贡献就将近1个百分点。

“我们知道,全世界的经济增长率无非就是在3%到4%之间,也就是说中国今年跟未来一段时间每年对世界增长的贡献率应该在25%到30%之间,中国仍然将是世界经济增长的最主要引擎。”林毅夫说。

“如果说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中国经济增长在全球一枝独秀成为世界经济的稳定器,那么新常态下中国将扮演更重要的稳定器角色。”出席论坛的清华大学教授胡鞍钢说。

在胡鞍钢看来,新常态下的中国正从一个吸引外资大国向输出资本国家转变,双向增长格局意味着中国已进入一个与世界更深度互动的时代。

2.中国机遇:“双引擎”能否撑起中国经济明天?

“我们的企业‘出生’在北美,三年前将全球总部迁至香港,而目前最重要的增长市场在内地。”作为一名欧洲人,东风英菲尼迪汽车总经理戴雷说,中国领导人坚定推进改革、致力于营造创新环境,让人有理由相信中国乃至亚太的发展潜力。

这代表了论坛上中外经济界人士的一种普遍看法: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发展固然面临挑战,但也带来了难得的机遇。经济体量更大,为各国提供的发展机遇只会更多,不会减少。

机遇首先来自于中国所处的发展阶段。当前中国经济仍与发达国家有着较大差距,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同步发展支撑着一定的增长速度、蕴含着巨大的市场需求。

中国政府已经明确,将着力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从而保持中高速增长和迈向中高端水平“双目标”。

“新常态并不意味着传统增长引擎失去动力,旧的经济增长点经过转型仍能发挥作用。”法国巴黎银行首席中国经济学家陈兴动评价说。

目前中国公共设施水平仅为西欧国家的38%、北美国家的23%;公共服务甚至比部分和中国处于相同发展阶段的经济体低10%。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部门的一项研究,到2020年中国城市人口将增加2.5亿至3亿,到2025年世界最大的600个城市中将有200个在中国。

这些数据说明中国基础设施等领域仍存发展短板。经合组织秘书长古利亚说,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增长会越来越多地依赖于广阔的国内需求、更高效的投资以及不断上升的劳动生产率。“这意味着我们要实现城镇化的新常态。”

机遇同时源自中国政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本届论坛上“互联网+”、数据产业、智能技术、能源革命、“中国制造2025”等成为讨论热点,中外企业家们都密切关注着中国空前活跃的创业氛围和充满创新机会的大市场。

“去年中国消费者网上消费已经达到4400亿美元,而且这个市场在5年之内会达到1万亿美元的规模。”过去几年中国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让瑞银集团首席执行官安思杰惊叹不已。

在新常态的背景下,新的发展引擎也正在呈现,包括创新、绿色经济和国际化。

麦肯锡公司董事长鲍达民说,2015年中国将启动“一带一路”等新战略,不仅为中国,也将给世界带来更好的互联互通、创造就业机会,带来福利和增长,将极大地推动地区和全球贸易的发展。

3.中国改革:能否淌过“深水区”的暗流?

史蒂芬·罗奇说,现在就庆祝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可能为时过早,因为转型将充满挑战和困难。

英卓华对此深表认同。“新常态下,中国发展最大的风险就是用过去传统的方式刺激经济。”英卓华说,中国经济的结构性问题无疑是发展的“拦路虎”,如果没有深化改革,没有让经济结构的调整做得更好,将会面临非常艰难的时期,不能取得可持续和稳健的经济增长。

“对中国来说,面临的并不是要不要打这个‘拦路虎’,而是怎么打虎的问题。”英卓华说。

在经济学家吴敬琏看来,虽然经过了20多年的努力,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最大阻力来自体制性障碍。“只有通过改革,才能消除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性障碍。”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在中国政府的新一年改革清单中,简政放权、投融资体制、价格改革、财税体制、金融改革、国企国资改革等都将是改革重点。

“中国在改革中要重视通过法治、监管、税收改革等多种措施,提高营商环境,增强企业家对中国经济的信心。”普华永道全球总裁戴瑞礼说。

史蒂芬·罗奇认为,行政审批或者是行政价格管制的解除,是非常有必要的,不光是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管制应该考虑削减,金融市场上存款利率管制也应考虑解除。但这些改革措施仅仅是改革的起步而不是改革的尾声。

推进改革,中国政府信心坚定。“我们将全面深化改革,最大限度激发全社会创业创新创造的新活力。”张高丽副总理在论坛上说,众人拾柴火焰高。新常态下,中国将紧紧围绕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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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最新时事新闻:李光耀关于中国的8个政治预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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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凌晨,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病逝,享年91岁。作为领导新加坡52年的“国父”,他被一些人称为“政坛巫师”,以赞誉其独到的政治眼光。撒切尔夫人就曾说:“我观察这个人几十年,他的预言从来就没有错过”。

李光耀生前与中国五代领导人均有交往。自1976年首次访问中国至今的39年间,李光耀共访华33次,从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到习近平都有会晤。据媒体整理,对于中国的发展,李光耀曾经数次做出“预言”。其中的一些已被验证,另外一些则静待时光。

预言1:习近平“应该属于曼德拉级别的人物”

2007年11月访华时同习近平的首度会面,给李光耀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习近平的大气让我印象深刻。他视野广阔,看待问题深刻透彻,但又丝毫不炫耀才识。他给人的感觉很庄重。这是我对他的第一印象。我进一步想到他曾经受的磨难与考验,1969年到陕西插队,一步步往上奋斗,从未有过牢骚或怨言。我想,他应该属于纳尔逊·曼德拉级别的人物。”

预言2:日本正在慢慢“走向平庸”

李光耀早在1996年就预测中国经济将超越日本,而中国并没有让他等到2030年。日本2010年名义GDP比中国少4044亿美元,中国正式成为第二大经济体。

预言3:“战后出生日本人若掌权,日本或自行发展军力”

“在日本战后出生的一代人于15至20年后掌权时,日本中断与美国盟约而自行发展军力的可能性不能被排除。”时至今日,似乎李光耀的预言正在应验中。安倍将推动行使集体自卫权相关法律在今年例行国会上获得通过,是日本脱离和平宪法的第一步,日本右翼政客们也希望摆脱美国的束缚。

预言4:“阿穆尔河湾地区将重新住满中国人”

俄罗斯并没有有效地让乌拉尔以东地区的经济和人口增长,在远东闲置了大量的土地。李光耀认为俄如果不在远东地区采取措施,该地区将成为中国的“原材料附庸”。目前至少有20万中国人生活在俄罗斯的远东地区,未来将有更多。

预言5:“中国在西太平洋的对抗终将占上风”

李光耀称中美两国争夺亚太地区主导权的竞争已经开始。中国将把美国赶出12海里的领海乃至200海里的专属经济区。届时,中国将成为区域大国,必要时也会展现力量。

预言6:“中美并不是美苏的零和游戏关系”

很多人认为,美国重返亚洲,是要防堵中国。可是李光耀认为,中国不是苏联,因为中国过去苦了这么多个世纪,志在国家的利益,而不是改变世界。

预言7:“印度会成为军事大国,但经济不会繁荣”

2005年,李光耀曾认为印度在未来将超越中国,但是4年后他明确对记者说:“我收回之前对印度的乐观判断。”他批评印度“尚空谈,少实干”。基础建设落后、语言不统一及种姓制度,也都制约了印度的能量。

预言8:“两岸统一只是时间上的问题”

当被问到“台湾调查显示,支持独立比要统一的人更多”,李光耀直言这毫无意义:台湾是中国的核心利益,对美国则不是。“(假如台海出现战事)即使中国在第一战打输了,也会返回来打第二轮、第三轮、第四轮,不断地打,直到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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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时事要闻评论:新时期“焦裕禄”6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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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人民大会堂,同中央党校第一期县委书记研修班学员座谈交流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做县委书记就要做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这被媒体称为“四有”标准

那么,啥是“四有”,焦裕禄式的县委书记还有啥具体标准?人民网记者对央视新闻联播等报道进行梳理,发现习近平在座谈时的讲话透露了至少6条具体准绳。

标准1:执行民主集中制

要守住底线,还要当好“班长”

习近平说,县委书记是领导班子的一班之长,要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把“班长”当成家长。从按程序决策、不搞个人专权,到善于增进团结、集中智慧,要做到,总揽不包揽、分工不分家、放手不撒手。习近平同时提醒,讲团结不是搞一团和气,讲和谐不是要“和稀泥”。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委书记许明在接受采访时认为,习总书记对县区委书记寄予厚望,也提出了非常明确的要求,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要守住这些底线。

标准2:心中有党、对党忠诚

“衡量一个县委书记当得怎么样主要看这一条”

座谈会上,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委书记林健东说,县委书记一定要做政治坚定的明白人、绿色发展的铺路石、体察民情的大脚掌、地方团队的领头雁、作风建设的打铁匠。

习近平对他总结出的这几句表示肯定,并提出“四有”标准。其中,关于心中有党、对党忠诚,习近平总书记作了着重阐释。“衡量一个县委书记当得怎么样可以讲很多条,但主要看这一条。”他说。

标准3:党看干部就是看肩膀

“不能干一年、两年、三年还是涛声依旧”

吉林省伊通县委书记孙立荣发言说,做县委书记责任大、任务重、压力大。习近平回应说,的确是这样,越是责任重大的岗位,遇到的压力肯定会越大,这就叫有担当。党看干部就是看肩膀,看能不能负重,能不能“超负荷”。

芝麻官、千钧担。“党把干部放在这样一个岗位上是信任,是重托,要意气风发、满腔热情干好。”习近平说,“不能干一年、两年、三年还是涛声依旧,全县发展面貌没有变化,每年都是重复昨天的故事。”

风趣的话语引来大家的笑声。

标准4:党性修养

县委书记道德失守比工作失误杀伤力还大

在谈到县委书记的党性修养的重要性时,习近平指出,“衡量一个县委书记当得怎么样,有改革发展稳定繁重工作的考验,有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问题的考验,有形形色色错误思潮的考验,有权力、金钱、美色的考验,各种诱惑、算计都是冲着你来的,各种讨好、捧杀都是对着你去的,往往会成为围猎的对象。”“在这样的环境下,如果没有对党的忠诚作为政治上的定海神针,就很可能在各种考验面前败下阵来。”习近平对大家说,作为县里的权力人物和公众人物,要注意道德操守,并提醒他们,道德上失足有时比某些工作失误杀伤力还要大。

“关于心中有党,习总书记说得非常透,非常有道理,不是生搬硬套,也不是说教。”习近平的话引起了很多学员的深思,江西省瑞金市委书记许锐在座谈会后表示。

标准5:管好身边人

一个是自己不贪、不占,再有一个就是要约束身边人

座谈会上,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委书记黄水木介绍了中央党校的学习和生活情况,他表示,感到中央党校的校风活跃严谨,保障到位,管理很严格。习近平中途插话问道:“没出去吃饭的吧?”会场响起了一阵笑声。

听取完发言后,习近平表示,要加强对身边亲属和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要求他们守徳、守纪、守法。“一个是自己不贪、不占,再有一个就是要约束身边人。害我们这些为官者的不在少数,有的被老婆拉下水,有的被孩子拉下水,有的被身边的秘书、七大姑八大姨拉下水。”

“总书记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能够让所有的县委书记体会他的良苦用心,能够把各自县内的工作做好。我理解,他做这些事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体现对整个党和国家的一种强烈的责任感。”黄水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标准6:

心中有民

为民造福

“如果贫困地区面貌改变不大,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是说不出口的。”

“河道的治理完成没有?”、“学校的建设怎么样了?”、“还有多少群众住在窑洞里?”

陕西省富平县委书记郭志英在发言中谈到民生工作时,引起习近平的格外关注,他接连追问了几个具体问题。

“当好县委书记,必须做到心中有民。”习近平语重心长地说,县委书记是直接面对基层群众的领导干部,必须心系群众、为民造福。

早在浙江省工作时,习近平就提出一个尖锐问题:不能让“平均收入”掩盖住“不平均”现象。座谈会上,习近平特别提到了扶贫问题。他说,现在离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还有5年时间,按照国际标准我们的贫困人口还有不少。扶贫工作必须只争朝夕,决不能让贫困地区掉队。到2020年,如果贫困地区面貌改变不大,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是说不出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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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巴林苏丹三国与伊朗断交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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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外交大臣朱拜尔3日宣布,沙特与伊朗断绝外交关系,并责令驻沙特伊朗外交人员48小时内离境。

沙特司法机关2日处决了47名犯有恐怖主义罪行的囚犯,其中包括知名什叶派教士奈米尔,引发伊朗国内什叶派民众强烈抗议。2日晚,伊朗示威者冲击沙特驻伊朗大使馆,打砸使馆门窗并纵火焚烧使馆部分楼体。

朱拜尔在3日晚的记者会上说,伊朗政府不仅不为沙特驻伊朗使领馆安全采取保护措施,反而为冲击、打砸和焚烧沙特使领馆的伊朗示威者提供方便。为此,沙特宣布与伊朗断绝外交关系。

朱拜尔还指责伊朗长期以来在沙特等阿拉伯国家支持和培训恐怖分子,以达到破坏这些国家安全的目的。他表示,沙特将采取一切手段回击伊朗的威胁。

沙特外交部发言人乌萨马·纳克里说,沙特驻伊朗的47名外交人员及其家人已经在阿联酋的帮助下,平安回国。他感谢阿联酋提供帮助,尽管“伊朗当局方面设置障碍”。

沙特宣布与伊朗断绝外交关系后,沙特盟友巴林和阿联酋4日先后做出表态,宣布与伊朗断交或外交关系降级。

巴林外交部4日发布声明说,伊朗“长期干涉巴林及其他阿拉伯国家内政”,“破坏国际公约致使沙特阿拉伯驻伊朗使领馆遭到破坏”。为此,巴林内阁会议决定,断绝巴林与伊朗外交关系。

自2011年以来,占巴林人口多数的什叶派民众多次举行针对逊尼派王室统治的抗议活动。巴林政府一直指责伊朗在背后煽动和支持巴林动乱,伊朗对此予以否认。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政府4日决定,将阿联酋与伊朗外交级别由大使级降至代办级。阿联酋外交部发表声明说,采取这一不寻常的步骤是因为“伊朗一直在干涉海湾和阿拉伯国家内政”。

此外,苏丹外交部也发表声明,宣布与伊朗断交。

因他翻脸

奈米尔是谁

被沙特处决的知名什叶派教士奈米尔1959年出生于沙特东部什叶派聚居区盖提夫省的阿瓦米亚市。他的“名气”,源自他针对沙特政权的批评,以及要求给予什叶派少数群体更多的权利。奈米尔曾称如果沙特什叶派权利得不到尊重,建议东部省独立。

因支持2011年发生在盖提夫的示威活动,奈米尔2012年被捕。沙特内政部称他试图“逃跑并反抗安全部队”。随后,奈米尔被控“煽动叛乱”,以及“寻求外部介入”,还被认为支持此前发生在巴林的示威活动。2014年,沙特首都利雅得一家刑事法院判处他死刑,并于今年1月2日执行。

沙特总人口约为3000万,逊尼派约占85%,什叶派约占15%。沙特国内什叶派民众认为“被政府边缘化”,对政府颇有微词。不过,沙特政府否认歧视什叶派民众,并指责伊朗在背后煽风点火。

伊朗反应

指责沙特通过制造冲突掩盖内部矛盾

就沙特宣布断交,伊朗副外长阿米尔-阿卜杜拉希安率先做出回应。他经由伊朗国家电视台说,沙特无法通过断绝与伊朗的关系来“掩盖”其处决一名什叶派宗教人士的“大错误”。

伊朗总统鲁哈尼同样谴责沙特的处决行为,但认为冲击沙特使领馆的做法“完全不合理”,说那是“极端分子”所为,敦促指控肇事者。

德黑兰警察局局长说,已逮捕一些“不法分子”。伊朗一名检察官说,大约40人遭拘押。

伊朗外交部发言人安萨里4日说,沙特宣布与伊朗断绝外交关系是巨大的错误,此举只会进一步激化矛盾。

安萨里指责沙特通过制造冲突来掩盖其内部矛盾。他表示,只要沙特当局继续制造冲突,两国关系不可能恢复。伊朗政府已经极力控制民众的愤怒,并将根据国际公约要求保护在伊朗的外国外交使团安全。

伊朗第一副总统贾汉吉里表示,沙特与伊朗断交,受伤害的只会是沙特自己,伊朗不会有任何损失,建议沙特停止进一步的破坏行动。

中方表态

对事件可能激化地区矛盾感到担忧

对于近日沙特与伊朗两国交恶,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4日表示,中方高度关注事态发展,对有关事件可能激化地区矛盾感到担忧。

“我们希望有关各方在反恐问题上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华春莹在当日的例行记者会上说,“我们也主张外交人员和机构的安全及尊严应得到保障。”

华春莹表示,希望有关方面保持冷静和克制,通过对话和协商妥善解决分歧,共同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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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热点时事论据:高考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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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高考加分政策以1978年为界分为两个阶段。1978年前主要实行“优先录取”政策,1978年后则主要实行“加分录取”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长生加分政策,主要为了弥补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参加高考的学生拥有体育、文艺等方面的专长,又经过了专业部门的测试,在考试成绩之外给予一定的加分,是在目前应试教育体制下,鼓励学生注重全面素质提高的一项措施。 由于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引起社会的议论。

加分形式

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档”、“增加10分投档”和“优先录取”3种加分形式。

增加20分

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有下面几类: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和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全国运动会、全国中学生运动会、世界中学生体育比赛选拔赛获前六名以及参加上述比赛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考生均须经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统一认定。

增加10分

考生包括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及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

优先录取

退出

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以及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还对退役军人的加分投档作了明确规定: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投档。

高考新政

2010年4月26日,经媒体调查,教育部的加分规定只有14种,全国各省、市、自治区却有近两百种的加分规定,而有些省市自定的加分规定有违国家政策。

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将开始适用这项新的加分政策,他们参加高考的年份正好是2014年。而2010年(含)以前已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仍可适用调整前的相关政策。

2011年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协等五部门联合发文规范和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这一消息。

自2013年9月中下旬以来,全国各省份招生考试部门就开始陆续发布2014年高考相关信息。

截至2014年5月,31个省份均已正式出台高考新政。其中,各地加分大瘦身最引人关注。《法制晚报》记者盘点2014年新调整的31省份高考加分照顾政策发现,此轮大规模调整主要集中在体育、奥赛等缩减项目及降低分值。多地奥赛获奖者剔出保送行列,甚至加分名单。与往年相比,此次调整涉及奥数、科技类、体育项目、少数民族等传统加分领域,不少省份既减项又缩水分值。

例如四川高考加分项目大瘦身,和2013年相比共删除29个加分项目,另外还有17个项目缩减了加分分值。

而北京市此前公布的高考加分调整方案也提出,在2014年高考中,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有所减少,由原本的15项缩减到10项。而少数民族考生由增加1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5分投档。市优秀学生干部由增加20分投档调整为增加10分投档。

按照规定,2014年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等8项,各省还可根据本地情况,增加一般不超过2个强身健体项目。内蒙古甚至提出更加严苛的方案,即2014年开始,对高水平运动员、高考体育加分者需要统一实施全区体育测试,不合格则不予加分。

统计发现,虽然竞赛、体育接连缩水,但有13个省份的高考加分项目中,提到了思想品德及见义勇为。其中,10地提出见义勇为者加10分奖励,而北京、浙江、四川三省份奖励加20分,山东省甚至在自选项目里仅保留了“见义勇为”这一项加分。

应用事例

北京

例如,北京市规定,今后本市认定的高考持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测试项目,将被限定为15项。它们分别为:足球、篮球、排球、棒球、垒球、手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田径、游泳、武术、跆拳道、健美操、定向越野。此政策的最大变化在于,航海模型、航空航天模型、汽车模型、无线电测向、业余电台(简称“三模两电”)和棋牌类项目的体育特长生认定资格将被逐步取消。

上海

上海市则规定文艺特长生加分分值减少,一些竞赛项目加分分值也由20分减为10分。

在2008年的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加分表“文艺特长生”一栏中,获得全国及上海市文艺竞赛个人一等奖或前三名(需赛前经市教委认定加分项目)和获得上海市学生艺术团(重点团)优秀团员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原来可以加20分;2014年降到了10分。上海市学生艺术团(一般团)优秀团员的加分也从2008年的10分降到了2014年的5分。

重庆

例如,重庆市2009年的高考加分政策就明确规定,继续保留获市级优秀学生称号和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得市人民政府及以上表彰奖励者加20分的政策,取消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分规定。

而奥赛等加分“重要武器”的力量将逐渐被削弱,例如重庆方面就规定从2009年起,高中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加分政策不变,但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调整为报考在渝高校加20分。从2011年起,省赛区一等奖获得者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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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秋季最新环保时事论据:巴黎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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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巴黎协定》是2015年12月12日在巴黎气候变化大会上通过、2016年4月22日在纽约签署的气候变化协定。以下是小编带来的相关时事论据。希望对你有帮助。

外交部发言人耿爽10月10日在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愿与各方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继续加强合作,推动《巴黎协定》的有效实施,推进协定后续谈判,推动全球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问:据报道,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近日发表声明说,《巴黎协定》将于11月4日正式生效。美国总统奥巴马发表讲话称,协定生效是历史性时刻,这将是全球应对气变进程的转折点。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答:《巴黎协定》通过不到一年即将生效,是历史上批约生效最快的国际条约之一。《巴黎协定》的生效是全球气候治理多边进程的新起点,将引领全球进入绿色低碳发展的新阶段。同时,《巴黎协定》的达成和生效是国际社会合作应对全球挑战的典范,也为其他领域全球治理提供了重要借鉴。

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采取切实行动应对气候变化,积极参与国际气候治理,为推动达成《巴黎协定》和协定早日生效作出了积极贡献。前不久习近平主席与奥巴马总统一道向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交存了参加《巴黎协定》的批准书,为协定提前生效奠定了重要基础。

中方愿与各方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继续加强合作,推动《巴黎协定》的有效实施,推进协定后续谈判,推动全球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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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热点谁会残忍的把76岁村支书双腿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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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晚深度即时记者从西安市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宣传部和当地警方获悉,辖区高桥街办曹家庄村老支书刘凤旗,今年76岁,已经有41年党龄。老人的女儿刘女士告诉记者,10日下午老人和另一名村民被叫到街道办商谈征地补偿相关事宜。谈完之后,老人骑车走出街道办约两公里,在半道上被一辆白色汽车上下来的两男子推翻在地,之后遭到两人疯狂殴打。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显示,刘凤旗在殴打过程中致双腿骨折。(法制晚报3月13日)

显而易见这又是一起与拆迁征地补偿相关的恶劣暴力事件,这么些年来,类似暴力案件层出不穷,几乎已经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一般而言,如果没有出现被打死人的严重后果,都很难被媒体新闻关注。而西安这起暴力事件中,被打断双腿的竟然是76岁的老人,为什么有人要打断一位仅仅是村民与政府之间传递征地补贴信息的老人双腿?老村支书到底碍了谁的大事、挡了谁的利益?这恐怕是一个既简单但又令公众愤怒而无奈的现实。

76岁的老村支书在这起围绕征地补贴与政府的谈判中到底起什么作用呢?我们不妨来看看谈判的另一方怎么说:事发后,街道办事处通过民政部门先行垫付了3万元治疗费,“当天街道办将老支书和另一个村民请到街道办,向对方讲解征地补偿政策,没想到老人在回家路上被打。老人是村民和政府之间的桥梁,他了解清楚之后,向村民解释更令人信服。”

“老人是村民和政府之间的桥梁,他了解清楚之后,向村民解释更令人信服”,也就是说老人只不过是在政府与村民之间了解和传递有关征地补贴的信息。不过既然如此,老人身为村支书,到底在征收土地的补贴谈判中有没有决策的权力与作用,这似乎才更重要,与此同时,还要看老支书在征地补贴谈判中,主要是倾向于哪一方的利益;从过去屡屡发生的农村征地补偿暴力案件中不能看出,村干部在其中直到的作用,要么是站在村民利益一边成为开发商以及背后政府纵容下暴力的对象与牺牲品,要么是站在政府与开发商一边,为个人谋取最大利益。这样的情况就不难分析谁才会是痛恨村支书甚至恨到要打断其双腿。

问题是此新闻中恰恰忽略了征地双方在事件上给76岁老村起的作用详细定位,只是街道办一方强调说“老人是村民和政府之间的桥梁,他了解清楚之后,向村民解释更令人信服”,如果仅仅只是一个政府与村民之间传递信息的信使式人物,谁又会愚蠢到要把暴力施加到这样一个并没有实质作用的老人身上呢?显然这起暴力案件从现有新闻报导的内容中,看不出真正的内幕,记者和当地街道办似乎在故意隐藏或忽略什么。

目前当地警方是通过官微公开悬赏万元征集破案线索,很多网友们却认为这个案件并不复杂,看看谁是获利最大者,谁就一定是幕后黑手,这似乎是多年来从各种拆迁征地暴力事件中得出的经验判断,大多数情况下,无非是由开发商在地方政府纵容下,组织黑社会袭击处于弱势地位的被拆迁征地对象,然后再装模作样的进行破案,最终几乎永远是开发商与政府获得他们想要的最大利益。所以只要搞清楚了村支书得罪的是哪方利益,嫌疑对象或背后的黑手就可以方向性锁定;而就象网友们普遍猜测的、更大的可能直接行使暴力的就是一向无恶不作的开发商,他们既代表了自己的利益,也代表了地方政府的利益,所以才在几乎所有的拆迁征地中处于强势地位,这恰恰也是暴力拆迁层出不穷的根本原因。道理很简单,村民没有必要将一个76岁老村支局双腿打断,他们只需要更换一个谈判代表就能解决问题。

所以到底是谁在路上打断了76岁老村支书的双腿,警方或许心知肚明,大家都在装糊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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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时事素材:盘点2024年11月人身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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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人身安全事件盘点中,儿童安全意外伤害事故依然是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与上月比较是居高不下,学生校园安全意外事故呈上升趋势,希望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和教育。其中学生安全事件中,女大学生“裸条”借贷一事闹得沸沸扬扬,通过借贷宝,有女大学生被要求“裸持”(以手持身份证的裸照为抵押)进行借款,逾期无法还款将被威胁公布裸照给家人朋友,且借款周利息高达30%。政府应依法打击各种违法校园贷,同时鼓励和引导正规金融机构基于商业逻辑,开发新的针对大学生群体的金融产品,替代各种违规校园贷。监管和引导双管齐下,从根本上解决校园贷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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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时事论据素材:铭记抗战精神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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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5年9月2日,参加对日作战的同盟国代表接受日本投降签字仪式在停泊于日本东京湾的美军军舰“密苏里”号上举行。日本代表在无条件投降书上签字,中、美、英、苏等9国代表相继签字。至此,中国抗日战争胜利结束,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也落下帷幕。1945年9月3日,中国国民政府下令举国庆祝,放假1天,悬旗3天。同时也是中华民族近代史上第一个值得扬眉吐气的一天,也是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取得最后胜利的日子。一般人曾以8月15日为抗日战争胜利日。但日本实行投降,系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签字于投降条约以后。故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应改定为9月3日。中国在这一天,曾举办过多次大型庆祝活动。民主党派“九三学社”就是为了纪念这个日子而命名的。

2015年9月3日,在北京天安门地区举行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大阅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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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时事论据素材:难民潮席卷欧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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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日,一张叙利亚3岁小难民遇难的照片,成为难民危机爆发以来“最揪心的画面”。在希腊科斯岛有两艘船翻沉,造成12人死亡,其中包括艾伦,以及他5岁的哥哥加利普和他们的母亲雷恩。3岁的艾伦的遗体被海水冲上土耳其沙滩,他小小的身子俯趴在沙滩上,好好地穿着上衣短裤和鞋子,仿佛昨天还在沙滩上追逐嬉戏,如今却已变得冰冷,任谁看了这一幅照片都会怆然泪下。这也引发了人们的深思和高度关注,难民潮缘何而来?应该怎样解决?

媒体评论:

人民日报海外版9月7日消息,当前,欧洲正遭遇二战以来最大难民潮。据联合国难民署统计,今年前8个月已有30多万难民和非法移民横渡地中海进入欧洲,途中意外死亡的难民人数超过2600人,尤其9月3日叙利亚3岁男童伏尸土耳其海滩的照片,令整个世界清晰地感受到这一人道主义灾难的悲惨和无助。

这些难民大多来自战乱频仍的利比亚、叙利亚等西亚北非国家。利比亚曾是非洲人均收入最高的国家,民众享受免费医疗、免费教育乃至免费住房等令人羡慕的福利。叙利亚尽管石油出口有限,但在阿拉伯复兴党统治下,政局稳定,社会安宁,文明开化,民众幸福指数很高。

是什么原因导致这些国家的无辜民众,几乎在一夜间从天堂坠入地狱?

直观上看,就是在2011年“阿拉伯之春”中“国破家亡”。利比亚在卡扎菲政权被推翻后,迅速陷入四分五裂局面,经济一落千丈,民众流离失所;叙利亚陷入内战,国家千疮百孔,近半数人口流离失所,400万人流亡国外。一旦国家陷入动荡,个人再能干,也只能沦为难民。

进一步看,这种悲剧性结局的产生,部分原因是这些国家的少数所谓“民主派”,矢志颠覆原本稳定的威权统治;主要原因则是美欧借机进行“政权更替”。

以叙利亚危机为例,表面是叙政府与反对派的博弈,实则自始至终受到外部势力操纵和干扰。早在西亚北非剧变前,美国就开始秘密资助叙利亚反对派,设立“叙利亚小组”或“叙利亚工作组”,用以同叙利亚反对派联系,并派驻叙大使加强对叙利亚反政府民众的“指导”。

事实证明,美欧这种霸权主义外交政策可怕而愚蠢,它在给西亚北非国家带来巨大灾难的同时,也使欧美自食其果。

当年欧洲主导发动利比亚战争,非但未能获得切实好处,反而因利比亚动荡而失去一大能源供应来源,并引来大量北非难民;美欧在叙利亚策动政权颠覆,使“伊斯兰国”等极端组织乘机坐大,对美欧威胁越来越大,欧洲国家更是深陷叙难民问题困扰之中。

俄罗斯总统普京9月4日称,难民潮是欧洲国家在西亚北非错误政策的“必然结果”。可以说,这是欧洲国家外交政策“对美国亦步亦趋”的恶果。值得深思的是,美欧国家一贯将“民主政体”视为普世价值,并在世界上到处推销。

为何美欧民主政体选出来的本国领导人,却越来越鼠目寸光,其对外政策是如此短视?不客气地说,这恰恰是西式民主的特定产物。在金钱至上和民粹主义双重交织的政治氛围中,不可能推选出目光远大、代表历史潮流的政治家。

难民潮警示美欧国家,应反思自己的对外政策,学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则应充分理解“稳定压倒一切”的深刻含义,深刻认识“只有国家强大,个人才能幸福”的基本道理。

(作者田文林为本报特约评论员、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副研究员,原文标题《美欧当反思难民潮根源》,其言论谨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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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时事论据素材:成龙怒斥某演员耍大牌不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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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关于小鲜肉拍戏不敬业的问题在网络上引发轩然大波,现在的娱乐圈基本是小鲜肉刷屏,但是众多小鲜肉的演技却一再受到质疑,关于各种小鲜肉拍戏不敬业的消息也接连传出引发不少人的关注。

在电影界成龙的绝对的大哥,出道多年来成龙对电影一直坚持,这么大年纪的人了打戏经常亲身上阵,还有很多危险镜头,关于成龙的各种负面消息也有,但对于拍电影的敬业却是毋庸置疑的。

近日,成龙在接受采访时提到某演员不敬业,并没有提到名字,但成龙表示希望他能知道自己在讲他能有改进,很生气的透露“一来他们就当他们自己是大牌,拍两个镜头所有人说你辛苦了,你什么辛苦啊,一点都不辛苦。”怒斥某演员打戏都拍完了才来装装样子,成龙更是在镜头前放狠话“看你几时完!”

成龙怒斥某演员:你来只是喘喘气?

【成龙斥演员耍大牌】改编自红色经典《铁道游击队》的成龙新片《铁道飞虎》昨日实现票房逆袭,尽管被调侃为新的“抗日神剧”仍然在大盘整体走低的情况下单日破亿。

一向敢说话的成龙,又给影片的热度加了一把火,不指名抨击圈内演员不敬业问题。

“敬业的人我一定会提他的名字”

因近几个月以来,娱乐圈小鲜肉用替身、以读数字代替背台词等不敬业行为受到广泛批评。当成龙再度提起这个话题的时候,一大批娱乐圈的新人们纷纷躺枪。采访中,成龙说:“因为我在这个电影(行业)太多年,看过太多不敬业的人了。敬业的人我一定会提他的名字,不敬业的人我会讲,但我不会提他的名字。但是我也希望他们看见,知道我在讲他,他要改进。真的,因为我们的成功,不是你成功,是所有工作人员——摄影师、灯光师,成家班武术指导、爆破组……令到你成名。一来他们就当他们自己是大牌,拍两个镜头所有人就说‘你辛苦了’,你什么辛苦啊?一点都不辛苦!八千多人前呼后拥的,来化个妆来到现场,打的动作拍完了,你来只是喘喘气,我好累啊,喘多两下好不好?好,收工了。大家辛苦了,辛苦。真的受不了!我真的想把这个名字讲出来。我看不惯这些人,真的看不惯这些人。送他五个字:看你几时完!”

其实除了成家班的成员,成龙的影片中一直不乏当红小生,包括谢霆锋、吴彦祖、王力宏等在内,都在出道刚红时在成龙影片中有过极为吃重的戏份。

因成龙此次接受采访为不指名吐槽,近期在他影片中出现的几位年轻演员则纷纷躺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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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时事论据素材:交“有用”的人不如读“无用”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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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磊

“无用”的书会把我们带回遥远的年代,让人重温我们民族骨子里共有的淳朴,让我们以儒者的宁静面对芜杂的世界,以平和的心境去迎接突如其来的风雨

前些年,我结识了一位实业家,和他成为朋友的原因是,他同时是一位藏书10万册的藏书家。我经常在他的一排排书架前一待就是半天。这朋友其实没有多少时间看书,但他有一天告诉我,他知道这些书在这里,就好像知道有那么多智者在身边,心里就踏实多了。他时常回乡下老屋住住,也是为了去陪陪那些书。朋友的话让我思忖良久,在这个什么都讲实用的时代,与书为邻,实为幸事。

从小到大,我们总是被谆谆教导读有用的书,有时候我看看《史记》或其他典籍,也会被人善意地提醒,不要把时间花在这些无用的书上。于是书就被人们分成了有用的和无用的两种。有用的书就如同日常饮食,饿的时候需要它,解决的亦是眼前问题。而所谓无用的书,它的用处不在当下,却能培元固本,是可以让一个人从根本上好起来的东西。

有位作家讲过一个故事:在秘鲁的一座小城,那里的警察脾气暴躁,市民意见很大,市长想了一个办法,给警察每人放三天假,要求他们在这三天里读三部文学作品。后来,警察们的脾气有了改观,市民们的怨气也小了很多。无法考证这个故事是否真实,警察们又读了什么书,但我想,这个故事大概就是告诉大家,书,尤其是“无用”的书,可以让人先安静下来,然后哪怕只获得一点点熏陶或唤起心底一点点善意,人与人的态度就起了一点点变化。这样的阅读,或许就是阅读的“无用之用”。

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夜读”栏目推荐过一篇文章,题目是《你读什么书,决定了你是什么人》。的确,我们的经史典籍解释和规定了我们从哪里来,并且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如果不知道这些,只读实用的书,就只能成为一个有实用价值的机器,人生还谈什么灵魂和境界呢。正如《颜氏家训》“勉学篇”里所说的,“若能常保数百卷书,千载终不为小人也。”我们现在开始重提“斯文”,也知道“斯文在兹”的意思,这本书告诉了我们怎样做才是一个有家教的斯文的人。

时下,不少人每天都在朋友圈里寻找“有用”的人,或者寻找一切机会结交有权有势的所谓有用的人。若真的读了那些“无用”的书,就可以用一种更加平和的心态,面对这样一个纷繁的世界。打开《诗经》,“杨柳依依、雨雪霏霏”的意象会让许多渐渐远去的日子又回到眼前;翻开《围炉夜话》,很容易读到这样几句:“习读书之业,便当知读书之乐;存为善之心,不必邀为善之名。”就是这样一些无用的书,把我们带回遥远的年代,重温我们民族骨子里共有的淳朴,让我们以儒者的宁静面对芜杂的世界,以平和的心境去迎接突来的风雨。

交十个所谓有用的人,不如读一本所谓无用的书,因为那十个人只会让人知道什么是功利,而一本无用的书教给我们的往往正是与功利无关的崇高,这才是立身之本。母亲常常对我说一句话,“我没用了,什么都帮不到你们。”可是母亲就是一本书,就跟藏书家朋友说的那样,知道她在那儿,儿子心里就会踏踏实实。对于我们来说,生命中最重要的不是什么有用的人有用的书,而是母亲倚在老屋门框上送我们的目光,还有父亲转身回屋那弯曲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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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关于追求美貌的热点时事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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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都上班的熊宁平时非常爱美,在美容上没少花钱。2015年7月8日,熊宁在路上走着,莎蔓莉莎的销售人员上前来介绍可以免费看赵雅芝剪彩的开业活动,抱着去看一看明星的心态,熊宁跟着销售人员来到了位于航空路的莎蔓莉莎美容会所,并体验贵人经典美容项目,在三四个工作人员的游说下,熊宁花2000元办理了一张做48次贵人经典项目的充值卡。“我曾想过去做光子嫩肤,但考虑到有风险,吃药打针也都有毒副作用,”熊宁说,她在莎蔓莉莎办了美容卡做SPAF时,向技师谈到脸上一直有红血丝的烦恼。技师告诉她,会所针对皮肤单薄缺少弹性引进了骨胶原项目,不用手术、打针吃药就可以轻松让肌肤有弹性,年轻好几岁,没有有任何副作用和风险。

爱美心切的熊宁,在技师的推荐下,一年时间前后花费了3万多元购买了多个美容项目。2016年10月28日,熊宁做完骨胶原美容项目之后,当天晚上回到家中,皮肤开始发红,肿胀、爆皮,过了几天,皮肤甚至开始流黄水。

熊宁说,她10月29日一早便赶到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皮肤科检查,“医生诊断说,病因是化妆品导致的过敏性皮炎。医生让我抽了血,出来的化验单上面,数据显示不是饮食或者天气造成的过敏,而是化妆品导致的。”

熊宁说,由于那段时间在莎蔓莉莎做面部保养,所以她所有的护肤品也都用的是莎蔓莉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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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素材之乒乓天才:刘诗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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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刘诗雯13岁时,就在中国女乒一队的队内循环赛一鸣惊人,拿到第一名,将王楠、张怡宁、郭跃、郭焱等名将甩在身后,还获得“小邓亚萍”的称号。下面是yuwenmi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写作素材,欢迎阅读与借鉴,谢谢!

刘诗雯,1991年4月12日出生于辽宁抚顺,中国女子乒乓球队运动员,现就读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

1998年,刘诗雯进入广州伟伦体校,正式开始自己的乒球生涯。2004年2月,进入国家二队;7月,取得乒乓球亚洲少年赛团体冠军和女双冠军。2007年,获得全锦赛冠军。2009年至2013年,获广州女乒世界杯、黄石女乒世界杯和神户女乒世界杯三届单打冠军。2013年,刘诗雯与张超获第十二届全运会混双决赛银牌;9月,成为世界排名中女单第一。2014年10月,获得仁川亚运会乒乓球女单冠军。2016年3月,获得第53届世乒赛女团冠军;8月17日,刘诗雯和队友(李晓霞、丁宁)获里约奥运会乒乓球女团决赛冠军,实现奥运会三连冠。2017年2月17日,刘诗雯当选中国女子乒乓球队副队长。2017年乒乓球亚锦赛帮助中国队获得女团冠军。

刘诗雯给自己加油

这是刘诗雯的第一枚奥运会金牌,她为之奋斗了两个奥运周期。从2010年兵败莫斯科到无缘伦敦奥运会;从里约奥运周期两次世锦赛单打决赛失利到无缘奥运单人参赛资格,这枚金牌圆了刘诗雯的梦,但似乎并不足够。

刘诗雯13岁时,就在中国女乒一队的队内循环赛一鸣惊人,拿到第一名,将王楠、张怡宁、郭跃、郭焱等名将甩在身后,还获得“小邓亚萍”的称号。可直到2009年,她才凭借世锦赛第三名,逐渐进入主力阵容。

2010年莫斯科世锦赛团体决赛,刘诗雯输给新加坡的冯天薇、王越古,从此“心理素质不行”成为难以摘掉的帽子。2011年世锦赛她又输给以往几乎没输过的队友丁宁,无缘决赛,因此只能以替补身份去伦敦奥运会,角色就是陪练,连奥运村都进不去。

里约奥运会周期,刘诗雯发狠训练、比赛,不但长期坐稳世界第一的位置,巴黎和苏州世乒赛都闯入决赛,还获得世界杯单打冠军;在仁川亚运会女团决赛和今年的吉隆坡世锦赛女团决赛上,都用表现证明了自己。

除了训练,每天看录像、抓技术动作都要四五个小时。进军里约,成为刘诗雯唯一的梦想。

可是,奥运会预选赛打头阵的刘诗雯意外不敌香港选手,最终李晓霞和丁宁获得奥运女单资格。里约奥运会只能参加团体赛,刘诗雯虽然在进步,但在“小枣”心里,这不是六年奋斗的最好结果。

刘诗雯没有沉浸在沮丧中,很快调适心情重新出发。在里约,她一直以学习的态度观察对手和队友。“这次奥运,我一直在场边认真地看霞姐和丁宁的单打比赛,她们的比赛很感染我。其实团体比赛开始前,我还是有点紧张,毕竟是第一次参加奥运会,感谢她们给我保驾护航。”回忆过去一周,她有点感慨:“虽然艰辛,但很享受,很幸福。”

征战奥运单打比赛,是刘诗雯未实现的愿望。她赛后委婉地表达自己的向往:“这个奥运周期,霞姐一直是我们的顶梁柱,最难的场次和角色都由她来承担。下个周期开始,我的位置和身份也许都会发生变化,希望霞姐的责任心能够激发到我。接下去的四年太漫长了,我还需要付出更多更多。”

她明确表示不会放弃:“不管能不能打到东京奥运会,只要打一天,就要全力以赴地热爱乒乓球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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