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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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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29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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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党内监督的重大制度创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学习贯彻落实《条例》是纪检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和工作要求,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要求部署上来,进一步强化巡视利剑作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保障。

一、《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纪检机关要充分用好巡视这把反腐利剑

纪检工作与巡视工作都是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中心来开展,虽分工不同,但目标一致。纪检机关要带头贯彻实施好《条例》,努力实现“三个无缝对接”。

一是与全面从严治党无缝对接。新形势下党面临最突出的问题是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滋生蔓延。开展巡视就是要及时发现和解决这些突出问题,把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凸显出来。纪检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要积极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切实解决党的领导弱化、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要完善监督机制,提升监督效果,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的形成。

二是与纪律建设无缝对接。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必须有坚强的制度保证,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巡视工作与纪检工作一致强调要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党的性质、宗旨决定了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检机关必须把执法和执纪贯通起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着力发现和查处违反“六大纪律”等方面的问题。要用党的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做到有规在先、抓早抓小。

三是与巡视工作无缝对接。纪检机关必须坚定不移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真正把纪检工作聚焦到主线主业主责上来,对巡视发现的腐败、作风、纪律、选人用人问题要零容忍,有违纪苗头的马上就管,触犯纪律的及时处理,构成违法的迅速移交司法机关,使纪检工作与巡视工作同频共振、同向发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二、纪检工作与巡视工作要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强大合力

巡视全覆盖,查处跟进也要全覆盖。纪检机关要落实好《条例》相关规定,支持配合好巡视工作,具体做到“三个增强”。

一是增强巡视前情况通报的针对性和准确性。省委巡视组巡视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时,各单位的纪检机关或省纪委派驻机构都要详细向巡视组介绍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巡视各地区、各单位时,省纪委纪检监察室、信访室要认真向各巡视组组长、副组长通报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有关情况,特别是执行“六大纪律”、“四个着力”方面的情况,重点提供涉及领导干部的重要问题线索,以及需要重点关注的有关反映。要建立健全巡视前通报情况的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各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室、信访室等部门与巡视机构衔接、沟通、提供情况等方面的具体要求,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履职责任,避免因敷衍应付、提供情况不全不准、重点不突出而影响巡视工作。

二是增强巡视中协调配合的主动性和及时性。对每一轮巡视,纪检机关都要积极提供人力支持,选派政治性强、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巡视工作,增强巡视组发现问题的专业力量;对巡视组核实疑难复杂问题需要的支持、领导干部是否违纪的认定把握等问题,要及时提供相关政策、法纪咨询服务;对巡视组提出需要相关部门协助核实了解有关问题的,要立即商请相关部门协助配合;对巡视组移交的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要及时处置,必要时提前介入开展初核。

三是增强巡视后问题线索查办的快速性和联动性。2014年以来,省纪委有52%的省管干部问题线索来自于中央和省委巡视组,查处省管干部41名,占省纪委自办省管干部案件的60%,形成了有力震慑。随着目前我省巡视节奏的提速,巡视组向纪检机关移交的问题线索密度和数量成倍增加,纪检机关办案任务空前繁重。为此,要采取超常措施,进一步充实办案力量,坚持把调查处理巡视问题线索放在优先位置,作为专项任务抓推进抓落实,加强分类处置,做细分析研判工作,按照“五种方式”提出处置意见,保证在3个月内向巡视办反馈办理进展情况,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办理、各负其责,对基层纪检部门办理巡视问题线索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并定期检查抽查,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上下联动、全省一盘棋的工作局面。

三、加大巡视成果运用力度,充分履行纪检机关职能,有效发挥巡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

巡视工作根本目的是“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其成效最终要体现在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上。“发现问题”是巡视组的责任,而“形成震慑”则是各级纪检机关的责任。对发现的问题线索不认真查处,就形成不了震慑作用。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认真处置、严肃查办,才能形成不敢腐的强大震慑。纪检机关要高度重视巡视成果运用,加强“四个跟进”。

一是在加强教育上跟进。对巡视发现的带有共性的突出问题,要提前向未巡视地区、单位打招呼,提出整改要求,促其即知即改。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巡视发现的典型案例进行剖析,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强化问题意识,对巡视移交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工作,促使党员干部及时警醒、悬崖勒马,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和初始阶段,让不收敛不收手的收敛收手,让心存侥幸的知耻知止,逐步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少数,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二是在加强监督上跟进。要加强对巡视移交的被巡视党组织在履行“两个责任”方面存在问题的监督检查,对履责不力的领导干部及时约谈,督促他们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落实好省委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实施办法和党委(党组)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意见。对被巡视地区、单位存在的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要督促其尽快整改落实。尤其要督促被巡视党组织举一反三,改革体制机制,扎紧制度笼子,推进标本兼治。

三是在加强执纪上跟进。要严查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的案件。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盛9月1日在全省抓住重要节点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扭住“四风”不放,突出抓住党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的顶风违纪问题,让不以为然、我行我素、依然故我的人付出代价,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四是在加强问责上跟进。对巡视发现的典型案件,要坚持“一案双查”“一问三责”,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为确保《条例》执行落实到位,《条例》也确定了追责情形,强化了问责条款。对有关部门和单位违反规定不支持配合巡视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巡视工作人员不遵守巡视纪律的,对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干扰、对抗巡视监督和无正当理由拒不纠正存在问题或不按要求整改的,要严肃追责,坚决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提升巡视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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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207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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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经验和规律的总结,把巡视工作提升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地位,体现了党中央依法治党、依规治党的魄力和决心,是依规管党治党的重要体现。通过学习《条例》,深刻体会到,《条例》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注重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明确地告诉我们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纪法贯通。《条例》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巡视,是保证巡视工作健康发展的需要,是提高巡视工作有效性的重要举措,是对巡视成果取得共同认知的重要前提。在依法依规开展巡视方面,我认为应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坚持依法依规巡视,就要坚持准确的工作定位。

从《条例》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上看,巡视组主要是发现问题,不越俎代庖行使执纪审查和国家司法权力的职能,而是“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视党组织提出处理建议”。因此,我们在巡视工作中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工作,该由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处理的及时交由其办理。《条例》对巡视与纪律检查和政法机关协调机制做出了明确规定,“经巡视领导小组批准,巡视组可以将被巡视党组织管理的干部涉嫌违法违纪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律检查机关或者政法机关处理”。这些规定就明确要求,我们的巡视主要任务是发现问题线索,并为线索提供有力的具体支撑,而不是具体查办案件,否则动作过大,就会出现越权行为,处理不当,还容易惊动嫌疑人,甚至失去有力证据,给后期纪检部门查办案件和政法部门办案带来被动。

我认为,在发现问题线索与具体办案的关系上,我们巡视工作是同一产品的上游车间,而上游车间不应去干下游车间的事情。

第二,坚持依法依规巡视,就要在“真、准、实 ”上下功夫。巡视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巡视工作也是工作标准要求很高、备受关注、难度较大的重要工作,要坚持在实践中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要按照《条例》的规定,努力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效。要认真做好巡视准备,带着问题去巡视,不打无准备、无把握之仗。要努力突出工作重点,更加聚焦“一个中心”、紧扣“六大纪律”、深化“四个着力”、盯住“三个重点”去发现问题线索,当前尤其是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要广泛听取意见,加强有效论证,防止和克服以偏概全、雾里看花和水中望月的现象,运用发散思维方式,把握关口节点,拓宽发现问题的视野,提升问题线索的真实性、可查性。要提高谈话实效,注意从有利于发现问题的角度选准谈话对象,避免或减少无目的、无实效的谈话,并在谈话中练就听的功夫,及时抓住有利于发现线索的“弦外之音”。要注意加强综合研判,坚持按精品要求做事,既高度重视不放过每一个有用的具体问题线索,也不简单化地“攒鸡毛凑掸子”,坚持努力使所完成的工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不留后遗症。要认真加强工作的总结和反思,通过一个个工作案例的反思来不断增加政治智慧和能力提升。

第三,坚持依法依规巡视,就要严格遵规守纪。《条例》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规范巡视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尺度开展巡视,对于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对巡视人员的要求,除加强巡视队伍自身建设,严守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外,还进一步要求依据党内法规、政策和程序进行巡视,严格按照《条例》授权的范围、权限、方式开展监督,严禁超越职权处理问题,确保巡视工作始终在健康规范的轨道上发展。《条例》在规范程序方面,针对巡视的准备、了解、汇报、反馈、移交、整改等环节,规定了12个方面的内容,对每个环节和步骤的内容、要求都进行了制度固化,要求做到环环相扣、相互制约。这些巡视程序的严谨完备,将会使法规制度的力量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得到充分释放。因此,巡视中要严格按照12个程序规定办事,严格按照授权的范围、权限、方式开展监督,不偷工减料,不参杂使假,不随意变通,并努力把握好每个程序的重要节点,自觉成为巡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执行者。

第四,坚持依法依规巡视,就要和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共同担负起政治责任。《条例》明确规定巡视组依靠被巡视党组织开展巡视,不干预巡视地区(单位)的正常工作。从巡视工作实践看,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对巡视进驻开展工作都高度重视,当做一件大事来配合,这是我们开展巡视工作的有利条件。要充分依靠党组开展巡视工作,和党组共同承担好这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当然,巡视与被巡视本身也是一对矛盾,但也有许多能够合作配合的共同点,在工作中要积极与被巡视党组织的主要领导和纪检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努力扩大和形成更多的共同点,互相明确阶段性任务,主动帮助解决被巡视单位自身不太好解决的难点问题,使被巡视单位感到能够借巡视之力打开工作局面,使巡视工作得到被巡视单位的认可。工作中通过积极沟通,努力减少分歧,更多地形成一致意见,这有利于取得对整改问题的共同认知,增强整改的主动性和收到好的效果。在和被巡视单位党组织共同工作的过程中,也要坚持合作配合中的独立自主,那就是突出巡视工作特色,按巡视工作规律办事,坚持党性原则,在协调配合中认真履职尽责,努力坚持高质量地完成巡视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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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6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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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条例》重在立规,《准则》重在立德,立规惩恶,立德向善,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相结合,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下一步关键是要从“学、思、践、悟”四个方面落到实处。

学习到位。要避免《条例》和《准则》流于“形式”,避免“一阵风”现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为准则,加强干部队伍的教育和培训,要求广大干部队伍在学习法规、学习文本的基础上,领会其中的深意。

要思考到位。“学而不思则罔”,要将现阶段工作实际与两大法规“对表”,找出自身的差距和不足,迎头赶上。以学习为契机,唤醒广大干部队伍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树立党的权威,将党章、党规、党纪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

要践行到位。“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范和条例。党员干部要将《条例》《准则》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行动中检验自己,从而保持整个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要感悟到位。在“学习、思考、践行”中形成共识,要知道党内法规不是“橡皮泥”,也不是“稻草人”,而是带电的“高压线”,谁越线谁倒霉。干部们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准则》《条例》办事,在工作中思考,在工作中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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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5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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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成果的制度化,贯穿着党章思维和党章精神。

一、唤醒党章意识。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体现了自律与他律互补、高标准与守底线兼顾,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比如,党章在第一章“党员”中,就对党员提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等要求,具体到《准则》中,就是“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党章规定党员要“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具体到《条例》中,就是“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纪律处分条款。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首先要深刻领会党章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加强道德修养,增强党性观念。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必须与学习党章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正面引导、重在立德,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用严明的纪律尊崇党章、捍卫党章。

二、学习全面覆盖。邓小平同志曾经反复强调,我们党要团结和组织起来,一靠理想,二靠纪律。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通过“学、思、践、悟”,确保全市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中心组学习率100%、党员知晓率100%,确保广大党员干部保持纯洁性和先进性。特别是泉州民营经济发达,非公党员占全市党员总数的1/10,许多党员流动性大,党章党纪意识有所弱化,甚至有的忘记了党员身份。因此,必须重视抓好非公党建(园区党建)工作,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与时俱进拓展“互联网+党建”模式,以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为新载体,经常性开展组织生活,把党章党规党纪刻印在每一位党员的心坎上、脑海里。

三、坚持一体遵守。《准则》和《条例》既面向全体党员,又突出“关键少数”,要把遵守《准则》和《条例》作为立身之本,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一是向标杆看齐。向焦裕禄、谷文昌等先进党员学习,传承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以身作则、树立典范。二是守住行为底线。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以《条例》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在思想政治上、工作作风上、廉洁自律上筑起牢固的防线。突出遵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对党忠诚、表里如一,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三是深刻汲取教训。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都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从根本上说都是党章意识淡薄。必须对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中的反面典型,深入查找在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真正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

四、强化主体责任。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把学习贯彻党章、《准则》和《条例》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抓手,按照省委尤权书记“五个抓”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党委(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既挂帅又出征”,不仅要在遵守和执行纪律上走前头、作表率,还要做好纪律建设的领导者和推动者,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决不搞“法不责众”、“下不为例”,努力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同时,支持纪委(纪检组)把贯彻《准则》《条例》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遵循,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不能姑息,真正让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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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条例学习体会

全文共 26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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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两项条规的颁发,具有重大意义。

1、是“强化版”。 新颁发的《准则》和《条例》,是从顶层制度设计方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化版”。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关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表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仅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3085起,处理7174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646人。今年1至9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数据来看,高压之下,查处问题数仍高达23515件、处理人数31693人、党纪政纪处分人数20478人,且9月份的相关数据较之8月均有增长。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一些新的实践成果也还没有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扎牢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强化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新颁发的《准则》和《条例》适逢其时。

2、是党章魂。“木有本而枝茂,水有源而流长”。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循的根本行为规范,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全面梳理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是党章灵魂的具体化。

十八大召开后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就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认真学习党章 严格遵守党章》,指出“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

在今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再次指出,“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

党章的重要性毋庸赘言。从查办的腐败案件、巡视发现的问题、严重违纪违法者的自我忏悔来看,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归根结底是没把党章当回事。曾因入党兴奋的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抛弃了党性原则;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无视党章,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这些党员干部,正是把党章党规党纪丢到一边,走上严重违纪的道路。

此次《准则》和《条例》的修订,正是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党章的权威立起来,将党章关于纪律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

修订后的《准则》既向全体党员发出道德宣示,体现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又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出比普通党员更高的要求。

如,党章在第一章“党员”中,就对党员提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贡献”等要求。

遵循党章要求,《准则》在第2部分围绕党员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提出“四条规范”,明确要求党员必须“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等。

又比如,党章规定党员要“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这次在修订《条例》时,在“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中就专门增加了“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等纪律处分条款。

现实中,一些有着十几二十年党龄的老党员,包括一些党委书记,对党章“只闻其名”的不在少数,有的人直到问责的板子打到身上,才终于读了一遍党章。

修订后的《条例》,既要求全体党员用这把纪律的“新尺子”来规范自己的言行,更要求他们去重温并深刻领会打造这把“尺子”背后的“总度量”——党章,唤醒全党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

3、是指路灯。《准则》坚持正面倡导,以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这个“德”为基础,强调自律,重在立德,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线”,

提供了标杆和戒尺,如同指路灯,为我们指明方向。

德之不修,行之不远。只有认清航向、不碰暗礁,才能行稳致远。特别是官德,是社会道德水平的风向标,定盘星。拯救社会道德文化,匡正全社会的道德生态,扭转官德失范是关键。遵守纪律,德是基础。规章制度、纪律规矩再严明,也要靠有德之人来执行和落实。“失德”是违纪的序曲。从近年来各地通报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例看,“落马”的党员领导干部几乎无一例外是从“失德”开始的。从“红毯铺道”到“锒铛入狱”,辽宁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便是“失德”的典型。这位先后获得长江韬奋奖、中国新闻奖、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的优秀领导干部,却从失去良知和道德开始,踩踏纪律“雷区”、触犯纪律“红线”。

4、是警示笛。没有规矩,德亦难行。纪律惩治腐恶,是道德的坚强后盾和保障。只有通过立规加强他律,让党员干部心存敬畏、行有底线,才能让“德”真正立起来。新修订的《条例》开列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负面清单,“重在立规”, 好比警示笛,提醒党员领导干部避开危险,不要跨越 “地雷区”,自觉坚守在 “安全区”。

5、是“紧箍咒”。政治纪律17种行为,组织纪律17种行为,廉洁纪律25种行为,群众纪律8种行为,工作纪律13种行为,生活纪律4种行为,共84种行为,可以看作是摆在党员干部面前84个“紧箍咒”,提醒党员干部时时刻刻规范自己的行为,一旦越轨,就会感到头上有个“紧箍咒”,头痛难忍。这84个“紧箍咒”,涵盖了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新增了增加了“妄议中央”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纪条款。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也有了“紧箍咒”。这表明,中央正在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净化政治空气,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6、是“爱心屋”。常言道:严是爱,宽是害。一个个“紧箍咒”,对领导干部和党员来说,是约束,更是一种关爱。《准则》、《条例》正是“爱心屋”。纵观以往落马的贪官,无论是周永康、徐才厚,还是周本顺,都有对他们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影子,也有纪律不彰、执纪不严的原因。越是严格的纪律规范越是对干部的负责,也越能体现对干部的关爱。

曾有一个被处极刑的贪官,在临刑前埋怨纪委没有早查处他,说如果早查也不至于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条例》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党员干部,最大程度地使党员干部少违纪、不违纪。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准则》、《条例》,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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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干部学习条例和准则心得体会

全文共 20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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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一部待写的书,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写法。

有的人,一生都在为自己的金钱、地位、权力和名利忙碌着,奔波着。他不择手段,处心积虑煞费苦心千方百斗甚至是丧心病狂地寻找各种各样的机会,利用各种各样的途径,巧施各种各样的阴谋,玩弄各种各样的伎俩去搜刮民脂民膏,追逐高官厚禄,永元止境,永不满足。整日沉浸在纸醉金迷、花天酒地之中,甚至死时都要有珠宝玉钻陪葬。

翻开此人这本人生的书,满纸都是一个发臭的“贪”字。结果是千秋骂名,遗臭万年。

有的人,一生都在为他人的生存、温饱、富足和幸福谋划着,奉献着。他不计个人得失,默默无闻兢兢业业废寝忘食甚至是呕心沥血地探索各种各样的途径,付出各种各样的艰辛,采取各种各样的措施,坚持各种各样的努力去构建国富民安,甘当人民公仆,永不怠滞 ,从不停歇。一生忙碌在城乡街巷和黎民百姓之中,甚至逝去的时候连骨灰都要抛洒在山川江河中。

翻开此人这本书,字里行间都是一个耀眼的“廉”字。结果,他名重千和,万古流芳。

我们敬重钦佩仰慕歌颂和学习效仿追随和怀念后者,他们永远是我们的榜样、楷模和心中的丰碑!

每个人,都有自己人生的追求目标,而每个人追求的标准又大不相同。

希持勒的人生追求目标是当一名将军,而阿Q的追求目标则是在临死时画一个又圆又圆的圈而已---当将军也好,画圆圈也罢,但终归要有一个做人的准则--那就是清正廉洁,一身正气。要一切为人,淡泊名利,摒弃得失。要心系于民,

谋事于民,服务于民,取信于民没,廉政于民。要记住一位哲人说的话:“民心似海,滥取一滴,就起狂澜;权唐如山,错施一寸,既无威信;奢靡之始,危亡之渐。”更应记住:c“民心如海,滴水江聚成汪洋;民利如山 ,寸土积累成巍峨。”

防微杠渐倡廉风,就是要求我们的干部尤其是司法干部,要时刻把握自己,管好自己。管好自己,安全无虞;放纵自己,危险在即。要金钱面不动念,权利面前不伸手;要正确处理得与失的关系,摆正得与失的心态。

得之,不要大喜,不可贪得无厌;失去,切勿大悲,不可失去精神。别人

得之,不攀比,不眼红,不妒忌。借别人之得,找差距,析方向,化动力。

别人之失,不旁观,不讽刺,不消极。借别人之失,吸教训,振精神,创未来。

当别人腰缠万贯,住上了豪华别墅;喝茅台,抽中华,品普洱,吞山珍海味;挽着娇艳女郎散步,开着豪华私车上班时,你应当感到自已无能和白来世上活一回吗?

当你亲眼看着那些能力并不比你强,学历并不比你高,资历并不比你深,品行并不比你端的人一个个被扶正、提拔、重用时,而你的工作再努力也总是原地踏步,你应当感到自己苦大仇深吗?不!让我肯定地说一声“不”!此时,我们更应该扪心自问:我们的言行,我们做品质

可否对得起党和人民,可否称得起廉政;有没有背离百姓,有没有愧对苍生?

记住吧;“花繁柳密处拨得开,方贝品质;风狂雨骤时立得住,才是脚跟。”要让“长空落霞犹壮美,霞光依然照后人”的任长霞精神永远激励我们的品格,让孔繁森卖血养孤儿的行为永远撞击我们的心灵。金山银山都是一后面的零,只有廉洁自律才是零前面的一。

满腔正气洁自身 ,就是要求我们的干部尤其是司法干部,要学会踏踏实实地做事,堂堂正正地做人。要正直无畏,不畏权贵。要奉行体恤百姓,惩恶扬善,维护法的尊严,伸张人间正义。用我们的言论、行动去安抚弱者,维护真、善、美,鞭挞假、恶、丑。让我们懂得:当展翅的雄鹰搏击天宇时,它便拥有了天的广阔无垠,当跃起的骐骥奔驰旷野时,它便拥有了地的辽远无际;当戏波的锦鳞遨游江海时,它便拥有了海的浩瀚无边,当正直的人们为人公仆时,他便拥有了人的尊严无限。

正身自行,众邪自息。我们每个人都要担起上钟天地之正气,下负百姓之重望 。要真正树起浩然正气,就要求我们必须具备优良的品格,最珍贵的品格就是正直,正直是一种风骨,如高山劲松,寒冬腊梅。

马克*吐温的正直造就了一位世界短篇小说巨匠,林肯的正直造就了一位平民总统,周恩来的正直造就了一位举世称赞的伟人。同样,也因为正直,我们看到了在庐山上敢“横刀立马”的彭大元帅;也因为正直,我们看到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文天祥;也因为正直,我们看到了“精忠报国”的岳武穆;也是因为正直,我们看到了“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尽欢颜”的诗圣杜甫;也是因为正直,我们看到了“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诗仙李白;也是因为正直,我们看到了“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知乐而乐”的范仲淹;也是因为正直 ,我们看到了“难得糊涂”的郑燮郑板桥 ---正是正直的品格,使得这些人名垂青史,流芳万古 。

而我们的今人呢?虽不应图名求利,追求流芳百世,但总不该使之遗臭万年吧?!总该做些对人民大众有益的事,学一学先人们的无私精神,借一点他们的浩然正气,净化一下我们的心灵,完美一下我们的品格,规范一下我们的行为,塑造一下我们的形象。不求永垂不朽,应求正义在心。

让文明,从我们这里开始,力量,从我们这里凝聚;魅力,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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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1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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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要以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这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各种各样的冲击面前,党员领导干部始终要坚定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信仰,坚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定对改革开放的信心,坚定对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信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站稳立场,明辨是非,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战胜困难,经受考验,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

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是一个长期的党性锻炼过程。领导干部要把模范实践“三个代表”,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作为自己的终生课题,坚持学习不止、实践不止、改造不止。要把保持先进性贯穿于自己的全部生活和工作之中,在任何时候、任何环境、任何条件下,都能始终如一。自觉向先进人物看齐,不断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绝不能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更不能与落后分子为伍。要领风气之先,成为全社会的表率。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身体力行先进性的要求,以模范和行动影响带动周围的党员和群众,体现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就要按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具体落实以下几点:

一、政治理论上要保持清醒坚定。这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首要条件,其核心就是要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解决好信、知、行的问题。其一是信。就是要坚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我们一切工作的行动指南;坚信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其二是知。从哲学上讲,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知它,同样,感知到的东西能够进一步加深其理解。我们要在思想理论上真正弄清为什么中国只能走社会主义道路,而不能走资本主义道路或倒回封建社会。无论当今世界风云怎样变化,我们必须立足国情,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其三是行。行,就是要带头实践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带头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建设好党的组织、塑造好自己形象,要自觉高举旗帜、维护核心,积极拥护和支持改革。

二、思想道德上要加强修养。思想道德是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是对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反映,是文化建设的基础和核心,决定着社会文化的性质和前进方向。共产党员思想道德修养的过程,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自己、提高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必须切实解决好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懂得为谁当官,为谁服务,怎样用权的基本道理。否则,就不可能科学地对待人生,就会在各种错误思潮的冲击下丧失崇高的人生追求,难以分辨真善美和假恶丑的界限,难以抵御形形色色腐朽思想的侵蚀。

三、业务能力上要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就是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素养和本事。在革命战争年代,对一个统兵者的要求是智勇双全,如果有勇无谋必然要吃败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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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领导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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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日前,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制度创新,充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人敢于担当的鲜明品格,也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重要保障。

“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这是中央政治局对问责条例的定位。早在2009年6月,中办国办就印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此次将“暂行规定”升格为“条例”,不仅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也表明党内问责制度更趋成型、更加规范。它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一起,构成了以党章为遵循、以责任为导向的制度体系。

“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我们党一向高度重视责任追究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又在实践中创造出许多新经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会议提出,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机制。从彻查山西塌方式腐败,到严肃问责湖南衡阳破坏选举案、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再到彻查十八大前辽宁省委、省人大换届选举问题,问责工作的持续深入,表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也为制度创新积累了重要经验。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处于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将实践创新固化为制度。问责条例既是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具体化,也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理念、新思路。条例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明确了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下一步要让问责条例真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必须在实际工作中突出政治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少数;体现党纪特色,做到务实管用。“动员千次不如问责一次”。紧紧聚焦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释放有责必问、有问必严的强烈信号,才能唤醒全党的担当意识,把从严治党的政治承诺转化为具体的制度和行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我们党长期执政、领导一切,责任重于泰山。高悬从严治党的利剑,让全体党员尤其是440万基层党组织、80万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做到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担责、为党尽责,我们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就能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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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准则和条例学习心得

全文共 17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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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已于近期颁布。新修订的两项法规,主旨更加鲜明,内容更加科学,指向更加清晰,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精神,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纪律保证,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一、新修订的内容与原内容的重要区别

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解决了纪法不分的问题。原《准则》和《条例》的内容与法律法规混同现象严重,导致管党治党不以纪律为尺子,而是以法律为依据,造成“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尴尬局面。修订后的两项法规紧扣“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删除了与国家法律法规重复的内容,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二是解决了条例准则交叉的问题。原《准则》中的“8个禁止”“52个不准”,体现出正面倡导不足,禁止性条款过多,没有体现自律的要求,与党纪处分条例有重复,“廉洁”主题不突出。修订后的《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将有关“负面清单”内容移入同步修订的《条例》,并借鉴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表述,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的廉洁自律规范。三是解决了全面的问题。新《准则》把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制约范围,实现了规范对象的全覆盖、无例外;新《条例》也明确“六大纪律”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和底线,并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制度化,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内容收入条例,上升为纪律规范,使违纪行为的处置一个不漏。四是解决了从严的问题。新《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不再限于廉洁从政,而是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新《条例》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在对行为的标准设置上,尺度高于法律,在对行为的后果处理上,尺度重于法律,既固化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的实践导向,也强化了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治理理念。

二、深刻理解两项法规的重大意义

一是体现了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要求。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治必依据法规。新的《准则》和《条例》就是围绕加强党的领导这个根本,依靠理想信念宗旨的引领,依靠严明纪律作保障,把党章中关于对党员的纪律要求和廉洁自律要求具体化,形成明确而严格的标准,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标杆和戒尺,使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是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首先为党纪“减负”,剔除了与现行法律有重复的内容,在法律底线之前为党员划定了一条纪律底线,使纪律先于法律做出反应;同时,更为党纪“加码”,将各类纪律事项整合成6大纪律,突出政治纪律,把没有成文制度规定的政治规矩纳入到处分条例里面去。通过开列负面清单,让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三是体现了守纪律、讲规矩的要求。新的《准则》和《条例》相互配套,一高一低、一正一反,既包括党纪硬约束,也包括中华民族历史传统中的“规矩”,是全体党员干部的行动指南和行为准则。全体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只有恪守两项法规,把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

四是体现了治标与治本的要求。修订出台的两项法规是中央从制度层面探索解决“不能腐”、“不想腐”问题的有力实践。新《条例》突出问题导向,坚持纪严于法,进一步扎牢了党规党纪的制度笼子,努力解决好“不能腐”的问题,新《准则》立根固本,树立高尚精神追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努力解决好“不想腐”的问题。

三、认真履行新的条例内容

一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要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使《准则》和《条例》真正入脑入心。在执行两项法规过程中,我要发挥表率作用,敢于负责、敢于较真,同一切违反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在实际工作中要把纪律挺在前面,监督检查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要以《准则》和《条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言行,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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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

全文共 10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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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之后的又一次党内制度创新,是深入推进从严管党治党的有力举措,是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强保障。可以说,《问责条例》是对党内法规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是一次较真碰硬的制度探索,让管党治党的责任更严更实。

突出主体责任。《纪律处分条例》所适用的对象是全体党员,而《问责条例》条例则侧重于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问责处罚,“落实责任”是《问责条例》的关键。各级党组织肩负着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而党员领导干部则是推进管党治党的“关键少数”,抓严抓实主体责任和“关键少数”,等于就切中了管党治党责任的“大动脉”,唯有二者相配合、齐使劲,才能真正管好党治好党。《问责条例》无疑是把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规矩挺在了前面,勾勒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底线”。同时,把责任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zd等党的工作部门,一举打破“单兵作战”的陈旧思维,有利于形成管党治党的强大合力。

突出担当精神。“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把管党治党责任担当起来”,是《问责条例》的核心。构建权力与责任相适应的问责机制,是制度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内在要求。要唤醒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就必找准责任边界,形成管党治党的“负面清单”,让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清楚知道“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最终形成责任倒逼机制。

“严肃问责”是《问责条例》的重要内容。《问责条例》对于问责的范围作出了明确划定,主要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开展问责,对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和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既要追求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首次从党的制度层面规定,严肃追究三方责任。对于强化“两个责任”机制来说,无疑是一次制度上的巩固和完善,对于领导而言,更是责任的倒逼和担当精神的落实。

突出凝心聚力。“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是《问责条例》的导向。只要各级领导干部牢记使命、忠诚担当,就没有过不去的坎。强化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必须较真碰硬、传导压力。领导干部要履职尽责,党员要身体力行,只有心往一处想,才能劲往一处使,只有“步调一致”,才能确保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巩固和加强党的团结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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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31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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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把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凝练为6个字:忠诚干净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紧紧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权力与义务、责任与担当对应统一起来,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党中央制定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重要的制度笼子。执行好问责条例,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重大政治意义。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强化责任担当。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的领导,体现在党自身就是理想信念宗旨的坚定性;体现在治国理政就是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性、科学性、实践性。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关乎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必须不折不扣、坚定不移,决不能有丝毫的含糊和动摇。中央巡视省区市、中央部委和中央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发现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以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的错误方式应对。有的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更有甚者索性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变成标语和口号、不贯彻不落实,有的贯彻执行不力,有的在贯彻中走样。群众听到党中央为民务实的政策无不为之高兴,但由于有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尽责,致使党的好政策得不到落实,人民群众就没有获得感。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仅要听表态、更要见行动,看是否把中央精神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紧密联系起来,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见诸行动、落到实处。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以强有力的问责督促责任落实,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问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应有之义和重要保证。透过现象看本质,当前之所以产生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归其根本在于一些党的领导干部没有正确认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把两者分离开来,甚至只想要权力、不愿担责任。一些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失去原则性和战斗性,好人主义盛行,搞一团和气、不愿得罪人,基本不开展批评,即便批评也是抽象空洞的,包装了再包装,致使批评失去了锋芒,成为无的放矢。对共产党人来说,没有离开责任的权力,党和人民赋予权力时,更是压上了责任,就要有与之相匹配的责任担当。我们党95年的历史证明,担当精神是共产党人的魂,是脊梁精神。革命战争年代,担当就是为民族独立和解放抛头颅洒热血,前赴后继,在所不辞;在今天,担当就是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对党和人民负责、为党和人民担责。立足当前,制定问责条例就是要释放强烈政治信号: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强化政治责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管党治党不严,损害党的形象,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妨碍党的政治纲领和执政使命的实现,就要追究其在党的事业和党的建设中的领导责任。现行党内法规中有100多部包含问责内容,但是对事故事件的党政问责规定多,对党的建设缺失、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力的问责规定少。问责条例把党章规定细化具体化,对现行党内法规中的问责内容进行梳理、提炼、归纳、总结,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概括问责事项,明确提出与党的领导对应的政治责任,目的是使领导干部警醒起来,履好职尽好责,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

突出主体责任,聚焦“关键少数”。领导本身就包含着管理和监督,分工负责就要有问责。条例把问责的责任压给各级党组织,既包括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也包括组织、宣传等党的工作部门,体现了细化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实践证明,哪个地区或部门有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勇于负责的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党的领导就坚强有力,就能联系实际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到实处。问责条例突出问责重点,规定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体现了权力与责任对等,为各级党组织强化问责提供基本遵循。

突出党规特色,唤醒党的意识。问责条例是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借鉴了制定廉洁自律准则的好经验,高度凝练、简便易行;实现纪法分开,运用党言党语,突出党内规则特色,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创造了多种责任追究的方式方法。问责条例总结历史和实践经验,对现行各类规定中10多种问责方式进行整合规范,规定对党组织问责采取检查、通报、改组等方式;对党的领导干部问责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方式。无论是日常的批评提醒,还是给予纪律处分,都体现着党组织的政治坚定性,检验着把握政策的水平,最终目的是让党的领导干部受到警示,增强担当精神,肩负起管党治党责任,自觉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下去。

制定规则既是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新实践的开启。制度创新的过程就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要把握现阶段的形势、任务和挑战,找准正确方向,抓住主要矛盾,使实践探索与制定规则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制定问责条例的方向,就是重点解决不担当、乱担当问题,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传导下去。任何一项制度都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不能把亟待破解的难题淹没在大量制度条文中,也不能把重要的政治信号变成学术研讨,导致制度迟迟出不了台、贻误了时机。要重视制度建设,但也要避免落入“制度陷阱”。制度只有与具体实践相结合,不断与时俱进,其所蕴含的力量才能充分释放。问责条例兼顾必要和可行,做不到的宁可不写,写上的就要管用,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可执行性。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关键在人。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担当精神看齐,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党章党规党纪是面向全党的,上至中央、下至基层,各级党组织都必须贯彻执行。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联系实际、从自身做起,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手电筒对着自己照,不能只对着下级说事。一个案例胜过一打纲领,实践中勇于担当是第一位的。要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敢于较真碰硬,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不能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给党和人民事业造成损害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仍然突出的,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对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群众反映强烈的,都要严肃问责,一级抓一级,增强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纪委要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是党章规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主要任务之一。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把党章赋予纪委的职责概括为监督执纪问责,这六个字是纪委职责所在、使命所然,失职失责更要严肃问责。对纪检机关监督责任缺失、“探头”作用没有发挥,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去问责而不问责的;对纪检干部严重违纪、造成恶劣影响的,就要问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的责。要制定有效管用、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责任追究情况要定期报告,典型问题要公开曝光,让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中央纪委和省级纪委每年都要盘点问责情况,决不能将制度束之高阁。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这昭示着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只有进行时。要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真正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为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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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5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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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颁布施行后,市公安局党组高度重视,迅速在全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学习贯彻活动。

党组带头学。7月27日下午,副市长、公安局长何俊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问责条例》。会上,政委马挟超领学了《问责条例》全文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全体局党组成员针对《问责条例》明确6种问责情形、实行终身问责进行了交流发言。

统筹结合学。市局下发专题通知,要求全局各单位认真开展学习贯彻《问责条例》活动,要与“两学一做”和履职尽责“回头看”统筹结合。学习活动中,局纪检组对各单位学习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督办,督促各单位设立学习专栏,民警落实学习笔记。

集中系统学。7月28日晚,局党组邀请市委党校副校长戴晓东同志专题讲授《中国共产党章程》,并对《问责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局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在主会场参加学习,各二级单位干警在分会场收看了讲座。

纪检强化学。局纪检组紧密结合公安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认真研读《问责条例》和精神实质,努力做到真学、真懂、会用、善用,为监督执纪问责打好基础。同时把运用好《问责条例》与“四种形态”紧密结合,从容易出现问题的领域、环节入手,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紧抓“关键少数”,坚持“一案双查”,让失责必追、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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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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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习过程中,我感触最深的便是“担当”二字。担当,其释义指承担;担负(任务、责任等)。明代唐顺之在《与俞总兵虚江书》中有这样一句:“若夫为国家出气力,担当大任,有虚江辈在,山人可以安枕矣。”其中提到的“担当”正是承担并负责任之意。担当是一种勇于接受的态度,更是一种敢于负责的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坚持原则。近年来,敢于担当已然成为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的明确要求。我认为“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是条例的核心,用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让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明晰“什么不能做”、“什么必须做”、“什么正确做”,形成责任的倒逼机制,促进担当精神的落实。

1.民主党派成员要积极履行参政党职能,善于担当

我国的政党制度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是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身为民主促进会的一员,要厘清自己的职责所在,有所作为,善于担当。一要立足岗位,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学习。学习中国共产党和民进中央重要会议精神,运用理论指导实践,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做到学以致用,做好本职工作,履职尽责。二要强化服务意识,善于参谋。收集民意民声,撰写社情民意信息反映民意民情是民主党派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的一个重要形式,是民主党派政党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民主党派发挥政党职能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民主党派因其参政党的定位,又与社会各界有着广泛的联系,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社会热点、群众呼声,在反映社情民意方面有着自己独特的优势。民主党派成员应善于担当,将反映社情民意作为参政党职责,强化服务意识,收集群众需要反映的、领导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开展有深度的分析,提出切实可行、富于预见性的意见建议,通过社情民意信息和提案的形式,为党委、政府正确决策、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积极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2.统计工作者要严守求真务实的道德底线,敢于担当

2011年,时任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曾提出统计系统的核心价值观是: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人民。要不断增强统计系统的核心价值观,统一统计干部队伍意志,凝聚全系统力量。统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包括:忠诚统计,乐于奉献;实事求是,不出假数;依法统计,严守秘密;公正透明,服务社会。统计工作者要严守求真务实的道德底线,坚持诚信统计。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才能客观地反映社会经济运行状况,为党政领导决策提供优质服务。以我从事的居民收支调查专业为例,在调查的设计、采集、审核、分析和发布等环节都应做到“实”,只要有一个环节没有秉承“求真务实”,没有遵循“实事求是”,都会影响到统计调查的数据质量,导致社会经济运行状况无法得到如实反映。作为一名居民收支调查专业人员,要严守“四个不得”的风险极限:即不得随意更改调查对象的原始数据,不得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代填代报数据,不得随意虚拟调查对象,不得把考核数据、经济发展目标作为评估的参考依据。统计工作者要始终秉承实事求是、诚信统计的职业道德,在调查取数时,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真实反映统计调查对象的情况,求真务实,认真把好数据质量关,降低调查误差;在编码、录入过程中,加强审核,采取自查和交叉互查等形式,降低编码和录入过程中产生的再生性误差。统计工作者要敢于担当,在坚持实事求是开展统计调查的同时,坚决抵制统计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随意更改调查对象原始数据、随意代填代报数据等现象,依法严肃查处统计上弄虚作假等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3.科室负责人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勇于担当

作为一名业务工作者,同时也是科室负责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抓好个人廉政建设。一是正确行使权力。强化服务意识,树立责任理念,正确处理科室内部、科室间的关系,严格要求自己,不做有违廉政纪律的事。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学会向一切歪风邪气说不。在履行岗位职责时,始终站在从对事业高度负责的角度上去谋事、做事,依法依规依程序办理,公开公平公正地处理事务。二是做廉洁自律的带头人。作为科室负责人,时刻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勇于担当,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从点滴小事做起,明确肩负的责任,履职尽责,满腔热忱地干事创业。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坚持求真务实,反对弄虚作假。心中有责,真正把自己摆进责任中去,做到将责任入脑入心,有责任,敢担当,身体力行去践行,做一名合格的统计工作者和科室领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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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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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监督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永葆党的肌体健康的生命之源。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强化新形势下的党内监督作出顶层设计,为加强和规范党内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笔者认为全会关于党内监督方面的条例修订适逢其时,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强有力的保障。

守纪律、讲规矩是对每一个共产党员最起码的要求,也是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就确立并一直遵循的基本组织原则。我们党高度重视党内法规建设,1990年7月31日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程序暂行条例》第一次正式使用“党内法规”名称,目的是为了通过规范党内法规的制定、审查、备案和清理,实现党内政治生活的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从而促进从严治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以党内法规的形式予以固化,本次全会提出了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要“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这“四个做到”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这“三个监督”,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更是对从严治党提供了更完善、更规范、更细化的制度保障。

全会指出,党内监督要贯彻民主集中制,依规依纪进行,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同级监督即内部监督,是指依靠本级组织的要素,监督权力运行,降低廉政风险,提升廉政绩效的监督体制。中纪委机关报曾刊文指出,有些干部习惯和稀泥,应付上级糊弄下级。笔者认为,同级群众最大的优势在于熟悉同级各方面的事务,只有同级监督与上级监督相结合,才能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矛盾。同时,同级之间发现了错误不但可以及时提醒,这也是一面“正衣镜”,能起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作用。

我们常说,率先垂范方能上行下效,全会提出“新形势下必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笔者认为,着重强调高级领导干部这一点非常必要,如果看不住领导干部的权力,领导干部不能在从严治党上做出榜样,就谈不上以上率下。全会强调,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领导层组成人员必须以身作则,这正表明一个浅显而深刻的道理: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以身作则才能树立一面旗帜,展现一种作风,凝聚一种力量,引领一种风尚,坚持不忘初心、继续前进,才能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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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230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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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我们深刻在感受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八千两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

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今年,按照局和院的统一的安排,我们认真学习和阅读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法规、书籍,通过阅读、学习,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要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大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的基础上修订实施的,科学总结了我们党长期以来特别是《试行条例》试行7年来的实践经验,认真贯彻了党的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科学论断。

《条例》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时代性,更具有科学性,标志着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维护党的章程,纯洁党的组织,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教育党员遵纪守法,保证我们党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将起到重要作用。

二、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拒腐防变意识

加强《条例》和政治理论学习,是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基础和前提;是提高纪检监察业务水平、优化知识结构、提升能力素质的具体表现。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三、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的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干部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四、要自觉接受监督,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坚持为生产一线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纪检监察干部。

学习《条例》,关键在于正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精神实质,重点在于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观念,自觉做到遵守党的纪律不动摇,执行党的纪律不走样,时刻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和约束自己,规范我们的一言一行。

在学习上要用正确的理论武装我们的头脑,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在工作上要兢兢业业,积极向上,不求名利,坚持一切为人民谋利益的思想;在生活上要甘为清贫,自觉拼弃贪图享受、唯金钱至上论,自觉抵制腐败歪风邪气。

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学习先锋模范典型事迹,自觉维护党的良好形象和威信,自觉遵守党纪法规,绝不能把自己混为普通老百姓。

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

要从严自律,管住自己,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

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

要自觉增强党性观念,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开拓创新,认真学习党纪、条规,认真贯彻落实党在新时期的系列路线、政策和方针,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为党的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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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党章准则条例查摆问题

全文共 18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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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观《准则》和《条例》,有五个方面鲜明特点。把握这些特点,有助于深入领会六中全会精神,有助于把《准则》和《条例》更好地贯彻执行到位。

特点一:以党章为根本依据

《准则》在序言部分就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条例》第一条就明确“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无论是《准则》还是《条例》,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以党章为根本依据。

【解读】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的位阶仅次于党章,是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的基本规定。条例次之,是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的全面规定。

《准则》和《条例》突出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着力把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要求具体化,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出台的重要文件和党内法规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系统化,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特点二:坚持问题导向

《准则》在序言部分用近200字的篇幅对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体现了强烈的问题导向和危机意识。《条例》立足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

【解读】文件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立规明矩。不回避矛盾和问题,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

两个文件聚焦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推动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和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

特点三:继承和创新有机统一

新形势下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既要继承和发扬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基本规范,又要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与时俱进,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解读】两个文件既深入总结了我们党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继承和发扬了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制度规定和优良传统,又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进行了集纳,并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明确措施,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顺应了新形势新任务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要求。

特别是《准则》重申了1980年准则的主要原则和规定。新老准则相互联系、一脉相承,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政治生活必须遵循的。

特点四:体现约束与激励相结合

“不准”“不能”“禁止”……《准则》和《条例》中,对 的行为规范划定了“底线”“红线”,尺度更严、标准更高。这是约束也是激励,约束与激励辩证统一。

【解读】《准则》规定,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这对于那些坚持原则、敢讲真话的 来说,就是保护和鼓励;《准则》中既提出对 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明确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这些举措为充分调动党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特点五:抓住“关键少数”突出高级干部

《准则》在序言部分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准则》最后还提出要制定高级干部贯彻落实本准则的实施意见。《条例》也对中央层面提出了专门要求,还专门就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

【解读】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而抓好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关键。只有把这部分人抓好了,才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始终盯住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处理。不掩盖问题、护短遮丑,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更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特殊重要性,树立和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以对党的绝对忠诚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营造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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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准则和条例查找突出问题

全文共 5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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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教育,今日,湖南省疾控中心启动学习月活动计划,要求党员看齐《准则》找差距,对照《条例》查问题,积极推动两部党内法规在疾控系统党员干部心中落地生根。

2015年10月,中央颁布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对两项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作出部署。省疾控中心党委班子成员围绕“四个自觉”,剖析查找了廉洁从政、秉公用权、公仆意识、为民情怀、修身齐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围绕“四个坚持”和“四个廉洁”,党员干部们就当代疾控工作者怎样树立理想信念、保持优良作风、弘扬美德家风等方面展开讨论,在“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对比中认真思考。

为了教育广大党员时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省疾控中心党委通过邀请党校教授为全体党员专题辅导、开展知识竞赛、抄写《党章》《条例》《准则》。

接下来,省疾控中心各支部将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凡是出差在外不能参加生活会的党员,必须提交书面报告并在回来后逐一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开门见山、直奔主题,不谈成绩、只谈问题,对照《准则》《条例》认真查摆自身问题,剖析原因深刻、到位,党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个人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任务书、时间表,严格限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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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内容心得体会

全文共 11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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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更好的贯彻执行新的《准则》和《条例》,作为一名党员,一名组工干部,我不仅要逐条逐项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把个人成长进步融入党的事业发展,无论在任何岗位上,都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作出表率,还要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生活上做到零侵蚀,对工作做到零懈怠,对群众做到零距离,最大限度保障群众利益不受侵害。要做到这些,我觉得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准侧》和《条例》的学习,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此次新出台的两个党内法规与以往相比,改动幅度较大,纪律要求更严,是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有效经验的理论总结。要使之真正成为每个党员的行为准则,这就需要我们不断加大学习力度,使《准则》和《条例》能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可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党员干部辅导班、领导干部辅导大讲堂、先锋微远平台等载体,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必修科目,并组织开展学习心得大讨论,营造出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每名党员都能知条例、懂条例、守条例,真正在思想上做到零污染.

二是增强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生活上做到零侵蚀.执行《准则》和《条例》,决不能只是墙上挂挂、嘴上说说,而是要实实在在的落实到具体生活中。党员干部必须强化守土有责、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谨慎心态,以高度的责任感正确对待职位和权力,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常掂量自己肩负的使命之重大,常思量自己工作岗位的来之不易,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生活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兢兢业业,做到任何时候都不亏心、不自愧,生活上真正做到零侵蚀.

三是切实真抓敢管,工作上做到零懈怠.真正落实和执行《准则》、《条例》,做到严格对照,认真反思,对违反《准则》和《条例》的行为要拿出顶真碰硬的勇气和锐气,敢于开罚单、唱黑脸,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党员干部划出一条纪律高压线。同时,对执行不力、监督不严的党组织,要实行倒查问责机制,倒逼各级党组织真抓真

管、严抓严管,在工作上真正做到零懈怠.

四是着力抓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在服务群众上做到零距离.以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为契机,继续抓好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我们两新党工委要定期深入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社区(村)、屯开展 面对面沟通交流,将党建工作与党内交心谈心、党员与群众的日常走访相结合,让党组织与党员、与普通员工面对面沟通思想,从交谈中发现问题,通过拉家常的方式传递党的声音,介绍党的政策,于润物细无声中做好党建工作,增强了党组织在非公企业、社会组织中的凝聚力和号召力,真正在服务群众上做到零距离.

以上这些,是我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准侧》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一些体会,也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当之处,不到之处,敬请领导和同志们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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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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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的实施,让我们在开展去极端化工作中有法可依、执法有据。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开展好《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去极端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

一、加强组织领导,广泛教育发动群众紧密联系实际探索实行“三级四长”宣传教育机制(即:县级、乡级、村级;县长、乡长、局长、村长),不断强化组织领导。一是发挥县一级示范带头作用。党员领导干部组成县级八大宣讲团(即:党员领导干部宣讲团、宗教界宣讲团、百姓宣讲团、个体工商户宣讲团、教育系统宣讲团、法学工作者宣讲团、妇女宣讲团、行业宣讲团),深入机关、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开展宣讲。二是发挥乡一级统筹推动作用。各乡镇组织退休干部、政策水平过硬的领导干部,成立政策法规解读小组,为群众送学上门。对所管辖村(组)的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实施“一对一”帮难解困,确保各村问题不累积、重点问题不发酵。对确定的重点人员,组成帮教小组定期开展访谈教育,确保思想不反复、问题不反弹。三是发挥村一级融情互动作用。组建“草根宣讲队”,运用“包谷馕”、 “拉条子”式语言进行宣讲,使群众听得懂、愿意听。各级住村工作组开展“三五句话”、“三五分钟”小宣讲,使教育成为常态。各村“四老”人员开办“农家讲堂”,通过“一次谈心、一份倡议、一盘抓饭、一场歌舞”使青年人有所触动、受到教育。

二、紧盯重难点问题,解除群众思想困惑把解决群众思想困惑作为教育发动群众的关键环节来抓。重点抓好对党员干部、宗教人士、学校师生及各族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培养现代意识,倡导移风易俗把开展“去极端化” 大宣讲与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结合起来,在着力解决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突出问题的同时,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各族群众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民意识,大力倡导移风易俗。一是以感恩之心深化国家意识。反复深入地讲党的恩情、讲惠民政策、讲身边变化,不断强化各族群众爱国感恩意识。二是以警示教育强化法律意识。开展以案说法宣讲活动,让群众在法不容情的震撼中接受法律知识。三是以文化活动倡导移风易俗。在对口援疆省市的支持下,依托文化阵地,广泛开展系列文化活动,“年年有主题,季度有活动,月月有演出,节庆有专场”,积极传播现代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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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发言稿精选

全文共 36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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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准则》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基础性法规,践行《廉政准则》,是当前加强反腐倡廉建设、推动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项重要任务。《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的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它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的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一系列重大问题。近几年,违反《廉政准则》被《纪律处分条例》处理的干部比比皆是,如:XX县原县委副书记、县长XX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企业改制、新厂建设、干部提拔、进编进人、龙头企业评选、下拨救灾资金等履职过程中,先后75次收受53人的贿赂,折合人民币近80万元;原大理市市长XX,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收受巨额贿赂;原XX市委副书记、市长XX任XX市市长三年,家族敛财规模高达XX亿。特别是十八大以来,违反《廉政准则》受到《党纪处分条例》处分的党员领导干部更是枚不胜举。

作为监督执纪的纪检监察机关,更应该把《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下面,就《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学习谈两点认识和体会。

一是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第一,讲党性是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加强党性修养,要始终做到;一是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二是坚定政治立场,始终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三是坚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把为人民谋利益作为最根本的目的。四是坚持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始终保持同群众的血肉联系。五是坚持组织原则,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民主与集中、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关系,防止个人专断和各自为政,反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断提高领导决策水平,维护班子的团结统一。

第二,重品行是领导干部的做人之道。重品行,首先就是要老实做人、做老实人。具体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要淡泊明志。应多工作少埋怨,多奉献少攀比,特别是遇到利益调整、职务升迁等关键时刻,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平衡好自己的心理:在作出贡献时,要克服自满心理;走上重要岗位时, 要克服骄傲心理;生活消费时,要克服虚荣心理;面对灯红酒绿时,要克服行乐心理;面临退休时,要克服补偿心理。始终保持一颗平常心,一颗健康心,一颗公仆心。

二要律己醒脑。领导干部要保持清醒头脑,算好人生“六笔账”,就是要算好“政治账”、算好“经济账”、算好“名誉账”、算好“家庭账”、算好“亲情账”、算好“自由账”。要以人为本,不要以人民币为本。要防止滥用权力。要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坚持人民利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

三要生活严谨。要过好社交关。要近君子、远小人,多跟人民群众交朋友,多跟正直的人交朋友,决不能交那种趋炎附势、投机钻营的朋友,决不能交那种打着自己旗号、谋取私利的朋友,决不能交那种品行低劣、搞歪门邪道的朋友;一定要自觉执行好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管好配偶、子女的各项规定。要过好生活作风关。要牢记身份,注重形象,躬身做官,挺腰做人,俯首干事,努力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第三,作表率是领导干部的执政之要。要严格要求自己,要求别人遵守的自己先遵守,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别人提倡的自己先提倡,要求别人不干的自己先不干,时时处处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好表率。

一要作学以致用的表率。各级领导干部要树立强烈的学习意识,把学习当成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境界、一种终身追求、一种成长途径。要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使认认真真学习成为不断增强政治上坚定、理论上清醒的过程;要全面学习做好本职工作必需的知识,要把研究和解决重大现实问题作为学习的根本出发点,使认认真真学习成为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工作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的过程。

二要作解放思想的表率。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表率。要在深化对世情、国情、县情、党情的科学认识中解放思想,在认清目标、明确任务中解放思想,在对比先进、查找差距中解放思想,在解放思想中真抓实干,在转变观念中破解难题,在更新思路中转变发展方式,真正把解放思想体现在具体工作中,落实到解决问题上来。要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推动党员干部在思想观念上实现新解放,在各项工作上实现新突破,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三要作求真务实的表率。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坚持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少用声音指挥,多用身影和行动指挥,用脚印和实效抓好上级要求部署的落实。要扑下身子,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多做联系群众、化解矛盾、解决难题的工作,干好每一天,干好每一月,干好每一年,干好每一件事,涓涓细流,汇成江海,件件事实,合成大事,让老百姓从身边的变化中感受到各级干部在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有“不到长城非好汉”的韧劲和意志,敢想、敢干、敢闯、敢试、敢冒、敢于负责,不被困难所吓倒,不因非议而动摇,对看准的事情要“咬定青山不放松”,一抓到底,抓出实效。

四要作廉洁自律的表率。要端正从政思想,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要严守党纪国法,自觉做到秉公用权、不以权谋私,依法用权、不假公济私,廉洁用权、不贪污腐败;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要把事业看重一点,把得失看轻一点,把名利看淡一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干干净净干事。

自觉接受监督是领导干部政治上成熟的主要标志之一。如果没有接受管理监督的意识,自我放纵,拒绝监督,就难免走偏方向,陷入迷途。领导干部光明磊落,就应该不怕监督;领导干部想减少失误,就应该欢迎监督;领导干部想提高决策水平,就应该渴求监督。能否正确对待监督,是党员领导干部胸怀广狭、能力强弱、情操高低的分水岭,是检验党性的试金石。越是在政治上成熟的领导干部,越能正确对待监督,越是欢迎监督。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树立“严是爱,松是害,真正监督是关爱”的观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接受群众监督的模范。

二是要切实抓好《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落实。

一是抓实教育。育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学习、培训教育制度。把贪权贪财贪色,道德防线产生裂痕、坍塌、崩溃之领导干部作为反面警示教材,广泛宣传官德失守危害性。以贯彻落实八项规定为重点,对干部作风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在干部提升、晋级等重要关键时期,开展廉政谈话,早打“预防针”,筑好“防御线”,增强抵御诱惑“免疫力”。对作风方面错误或苗头性问题及时规范,由组织进行诫勉谈话,提出要求,并记录在案,同时确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二是抓全制度。提高制度建设科学化水平,增强制度针对性、操作性。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对公务接待、操办喜宴等出台具体量化规定,明确要求。强化和完善工程建设、房地产业、土地批租、金融、司法等领域和干部人事、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财政资金运行等权力行使关键环节及掌管人、财、物关键岗位制度建设。

三是抓长监督。建立健全巡察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县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巡察,使在惩处上抓早抓小起到惩前毖后效果。进一步发挥组织、群众、媒体等监督力量,用“探灯”查找苗头性问题。加强党内民主建设,实行党委重大决策向党代会报告和向党外群众代表通报制度,提高“三重一大”透明度。利用人大机关法律监督、政协机关民主监督,增强各职能部门间相互监督,体现党内监督,提高公民监督意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构建全党全民共同参与、互相监督综合监督网络。

四是抓早惩治。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做到抓大不放小,“老虎”、“苍蝇”一起打,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创新办案工作理念,坚持抓早抓小,克服单纯追求查办大案要案片面政绩观,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拍拍肩膀、扯扯袖子,发现小毛病马上治,防止“苍蝇”坐大养成“老虎”,防止小案养成大案;坚持快查快结,发现问题“露头就打”,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查处效率,不断扩大查处覆盖面,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增强全党全社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信心。

五是抓好队伍。整合优化内设机构,研究新增1个纪检监察室、1个案件监督管理室和1个党总支,研究合并党风室、法纪室,成立党风政风监督室。进一步规范和落实镇(街道)纪(工)委书记、重点派驻纪检组和公检法司等单位纪检组长分工。完善学习制度,提升机关干部素质。对机关审批事项、财务管理等制度进行梳理修订,严明各项纪律,强化制度管理,坚决防止不想监督、不敢监督;坚决防止在监督执纪中瞻前顾后,不担当、不作为;坚决防范和查处在问题线索清理、处置和查办案件过程中,耍特权、简单粗暴;坚决防止搞逼供信,造冤案错案;坚决防止不守规矩、擅做取舍、选择性办案,甚至胆大妄为,违反审查纪律,跑风漏气,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行为,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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