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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

条例作文专题栏目,提供与条例相关内容的作文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条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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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学习问责条例体会

全文共 11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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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山东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引起强烈反响。广大党员干部表示,一定认真学习领会,把《条例》落到实处,真正肩负起管党治党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山东省纪委监察系统采用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条例》。省纪委研究室副主任张莉莉说,《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有力抓手。各级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一定要带头认真执行《条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地生根。要抓住“关键少数”,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针对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硬起手腕问责,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条例》作为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把党章规定细化具体化,进一步扎紧了问责的制度笼子。“这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也是组织部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有力武器。”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副处长李士帅认为,《条例》的出台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作为一名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条例》有关要求,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以最讲认真的态度、敢于担当的精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

“党委书记是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必须始终绷紧抓党建这根弦,决不能当‘甩手掌柜’。”济南市市中区区委书记朱红方认为,《条例》突出问责重点,规定党组织领导班子在职责范围内负有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和直接主管的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和工作的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体现了权力与责任对等,为各级党组织强化问责提供了基本遵循。济南市天桥区区委书记毕筱奇认为,要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起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条例》学深学透、自觉践行,并制定有效管用、便于操作的实施办法和配套措施。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干部表示,要坚持从自身做起,把自己的职责摆进去,切实肩负起监督执纪问责的使命。滨州市滨城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毕玉海说,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围绕群众反映强烈、侵害群众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聚焦不担当、不负责、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问责。

连日来,广大基层党组织以各种形式认真学习《条例》,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办法。淄博市张店区傅家镇党委书记王志臣说,这几天,他深感学习贯彻落实好《条例》的任务责任重大,因为基层发展中面临诸多难题,迫切需要一个“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党员干部团队。“下一步,我们将依托《条例》对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大胆亮丑’,让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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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违反计生条例的检讨书

全文共 4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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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兴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领导:

因我院对龙桃等12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人流术)违反了《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原因是我院刚刚成立不久,对该条例未能清楚的认识。

在2015年1月份以来,我们认识到此事违反了《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便立即停止了此项工作,对所发生的一切,反映出我院之前对法律不够重视,完全是个法盲,对医院员工也要求不够,故造成了违法行为,为此我们深感愧疚!痛定思痛,根本原因在于我们不知法、不懂法,经过我们深刻的反省自身,使我们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严重性。感谢贵局领导对我院及时的批评指正,故我们决心引以为戒、痛改前非,这绝对是我们医院今后成长道路上一次重要的转折点。 在此,我们真诚的向领导作出深刻的检讨,也向你们表示发自内心的感谢!因此,恳请贵局领导对我们从轻处理,并给我们改过自新的机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严格要求所有职工,深刻反省,一定要用实际行动来证明自己,以加倍的努力来为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检讨单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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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88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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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外发布。中纪委指出,有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严重,目无组织纪律,跟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安排;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处理一些应该由中央和上级组织统一决定的重要问题时,事前不请示、事后不报告,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组织纪律松弛已经成为党的一大忧患。

车辆在路上行驶是要讲纪律的,行人在路上行走是要讲纪律的,学生在课堂上的学习也是要讲纪律的。也就是说,世间万物都要守纪律,这是自然规律的必然。党员干部,是团结带领群众勤劳致富的中坚力量,其行为影响到了自己身边的无数百姓。所以,党员干部必须要把守纪律放在首位。

从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查处了一个又一个涉贪涉腐甚至违法乱纪的官员。被查处的官员们犯错误的花样翻新,有的在单位上搞“一言堂”,听不得不同的声音,有的害怕露富隐瞒个人财产,有的班子不团结搞“窝里斗”等等。其实,他们在执行党规政纪上打折扣,不把遵守党的组织纪律放在首位,犯下无法弥补的错误也就成为了一种必然。

在相关会议上,相关领导一再强调,要懂规矩、守纪律,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做好重大事项的请示报告工作,要杜绝个人主义、自由主义等劣根。虽然大会小会开了一次又一次,但一些领导对此仍然无动于衷,对规矩和纪律不买帐。事实证明,凡是对党规政纪不买帐的,都是走上了违法乱纪不归路的,都受到了党规政纪的严肃处理。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规政纪就是党员干部的规矩,党员干部的所有行为都必须在党规政纪允许的范围内运行,所有党员干部的行为都要受到党规政纪的约束,这是我党站在群众的立场,从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利益的角度提出来的。

当然,不仅是党员干部要懂规矩、守纪律,我们广大人民群众同样要懂规矩、守纪律。比如说司机要遵守道路交通法、教师在遵守教师法、公务员要遵守公务员法,参会的人员要遵守会场的纪律,买卖要遵守买卖的规矩等等。只是说,在懂规矩、守纪律上,党员干部要身先士卒、率先示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这样,群众才会信任你,才会跟随你,各项工作的开展才会越来越顺利,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才会更加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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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新版公积金条例拟放宽提取条件

全文共 19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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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起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报请国务院审议,同时就送审内容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了解,住房公积金历来为所有缴纳者关注。按照住建部的相关说明,随着我国经济环境的变化和房地产市场的迅速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实施中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缴存制度不完善,城市之间资金无法融通,资金提取、使用和保值、增值渠道偏窄,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不高等,迫切需要对现行《条例》进行修改和完善。

中新网房产频道经过梳理发现,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送审稿内容在公积金提取条件、缴存额度计算、保值增值等方面做出了调整,有利于缴存者更方便地使用住房公交,同时利于公积金的管理和监督。同时也在缴存额计算、送审时间等内容上做出了调整。

提取条件拟放宽可用于装修、支付物业费等

新版”公积金管理条例对提取条件进一步放宽。送审稿中首先明确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时规定,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与现有版本提取条件相比,增加了装修自住住房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两项用途,同时在公积金用作房租方面进一步放宽,原有版本对支付房租用途的规定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而可以提取配偶租房公积金则更进一步扩展了公积金的使用范围。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高于工资12%

《条例》在第十八条缴存额计算中提到,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同时对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实行“限高保低”。对于缴存基数的规定则是,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且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同时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原《条例》规定是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分别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来计算双方应该缴存的额度。不过,对缴存比例的规定是:“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本次《条例》内容较原《条例》在缴存额计算上有了新变化,计算方式更为明确清晰。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对准或不准贷款的决定时间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条例》中规定的10日,显示出公积金的申请处理更具效率性。

新增保值增值新规 可购买地方政府债券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对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处理上做出新规定,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按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发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或通过贴息等方式进行融资,融资成本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列支。

同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大额存单;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等高信用等级固定收益类产品。

除了以上变化,《条例》还在规范缴存政策和机构设置、加强风险防范、提高服务水平、健全执法水平等方面做出调整。对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送审稿相关内容的调整,易居研究院 严跃进认为,《条例》扩大了公积金使用的覆盖面,能使跟多人享受公积金政策,为后续公积金扩大缴纳来源提供了便利。同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证券等保值增值处理,可以放大其增值空间,弥补公积金提取和使用额度的不足,体现了政府对后续公积金多渠道获取增值空间的改革思路。

截止今年7月底公积金缴存总额8.31万亿元

据了解,现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的规定为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十余年后再现调整,本次送审稿最终实施后,旧版本将同时废止。

来自住建部的说明称,2002年《条例》的实施,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促进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对于支持职工住房消费、改善居民住房条件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15年7月底,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1.1亿人,缴存总额8.31万亿元,提取总额4.34万亿元,缴存余额3.97万亿元;累计向2300多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75万亿元,贷款余额2.88万亿元。

据悉,本次住建部公积金管理条例送审稿的立法目的即是为了健全城镇住房制度,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支持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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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23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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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是我党关于巡视工作理论和实践探索的最新成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内监督、规范巡视工作、严明党的纪律、改进党的作风的“制度之笼”。做为巡视工作人员,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做好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下巡视工作,就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坚持忠诚、干净、担当,依纪依规开展巡视,切实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效发挥巡视震慑遏制治本作用,让铁规发力、让利器生威。

一、坚持一腔忠诚,当好 “钦差大臣”。天下至德,莫大于忠。对于共产党人,忠诚既是一种品质,也是一种信仰,更是一种红色基因。巡视工作人员是党的“钦差大臣”,对党忠诚是摆在第一位的要求,必须坚定理想信念,始终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一要坚定信念、锤炼党性。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生必修课、作为压舱之石,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富养精神、补钙铸魂,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提升境界,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大是大非和重大原则问题面前要旗帜鲜明、敢于亮剑,关键时刻要靠得住、顶得上、能放心,永远做党的事业忠诚的实践者和捍卫者。二要立足本职、博学笃行。十八大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巡视工作的内容不断革新、领域不断拓展、力度不断加大,迫切需要一支能素质高、本领强、作风硬的巡视工作队伍。对此,巡视工作人员必须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加强学习教育,切实练好履职尽责、干好工作的基本功。要把学习作为一种习惯、一种追求,做到率先学习、持续学习、终身学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全面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不断提高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为开展巡视工作打好基础。三要领会精神、贯彻条例。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巡视条例的自觉性,深刻理解其基本内涵和重要意义,深入领会巡视条例的内容和要求,真正做到弄懂弄准、入脑入心,学深悟透、融会贯通;要依法依规开展巡视工作,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巡视行为,不越位,更不能缺位,真正做到思想上清醒、行动上自觉。

二、坚持一身干净,当好 “八府巡按”。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的力度、强度、密度、深度、创新幅度、覆盖广度、质量效益则更明显加强,巡视成为了名不虚传的“反腐利剑”和“反腐名片”。 对此群众一片叫好,称巡视人员是当今的“八府巡按”,与此同时也对巡视工作寄于了高度关注和殷切期待。作为巡视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干净干事,用权不任性,切实巩固好来之不易的巡视成果,维护好群众心中的良好形象。一方面,要严格按巡视条例用权办事。巡视工作人员手持尚方宝剑,具有相对独特的权力,必须始终明白和牢记巡视条例规定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知晓巡视用权的尺度。要坚持研究问题先学条例、制定决策遵循条例、解决问题依照条例,真正做到在条例之下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要适应形势发展、抓好工作创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巡视用权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巡视内容、方式方法、制度建设与时俱进,不断增强巡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另一方面,要严格遵守巡视工作纪律。巡视人员除了一般公职人员身份外,更代表派出机构即中央或省一级党委。因此,在开展巡视工作期间,巡视工作人员必须对照巡视条例要求,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做到不入“雷区”、不踩“红线”,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尤其要坚决杜绝巡视条例中指出的对应当发现的重要问题没有发现、不如实报告巡视情况、泄露巡视工作秘密、利用巡视工作便利谋取私利等6种行为,坚持有所畏、有所止,心清如水、志坚如钢,自觉做巡视条例的坚守者、维护者、捍卫者。

三、坚持一身担当,当好“千里眼”和“侦察兵”。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巡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发现问题、形成威慑。巡视工作的性质也决定了必然会被一些地方和一些人“厌恶”,越是这种时候,越考验着巡视人员的正义与良心、道德与操守、责任与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工作要尽职尽责、敢于“亮剑”,当好中央的“千里眼”“侦察兵”,找出“老虎”、“苍蝇”,揪出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因此,巡视工作人员必须坚持一身担当、一身正气,不畏权威、敢于碰硬,不断增强对党负责的政治意识、发现问题的责任意识和提出问题的党性意识。要敢于发现问题线索。巡视工作重在发现问题。当前,全国范围内的巡视工作集中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加强作风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等方面,这就需要巡视工作人员必须围绕“四个着力”,瞪大眼睛、拉长耳朵,着力发现问题,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找,初步掌握领导干部尤其是领导班子成员在相关方面的违纪违法事实,为下一步快速移交查处提供准确信息,让某一区域的某些违纪违法行为在较短时间内得到收敛遏制,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展现巡视工作的巨大威慑力。要善于提出意见和建议。巡视的过程也是代表派出机构开展调研的过程,这就需要巡视工作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对一些全局性、普遍性问题包括巡视工作自身问题进行整理,对一些制度性问题进行思考,从而为派出机构制定新政策,为完善改进巡视方法提出意见、提供依据,为巡视区域和单位某些事项整改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不断提高巡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勤于督促问题整改。巡视机构的性质决定了它并不直接查办案件,因此巡视工作人员对于在巡视期间发现的问题该移交的要移交,该要求整改的要提出整改意见,尤其要持之以恒地督导巡视区域和单位对巡视期间移交的案件依法依规快速处理,对巡视后提出的整改意见,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搞好整改,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避免只打雷不下雨,搞形式、走过场,最终达到标本兼治的良好效果,确保巡视成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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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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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新党章心得体会

通过对新党章的学习,对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下面,谈谈自己学习《党章》的一些心得体会。

1、党员是党的细胞,党的先进性是由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的。党员的先进性,又是由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实现的。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使党员队伍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必将有力地促进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作用的充分发挥。

2、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党员必须要牢记党的性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学习党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使自己的素质与先进性要求相适应,行动与先进性要求相合拍,真正把先进性要求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

3、认真学习党员义务,时刻牢记自己作为一名党员所要履行的职责,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4、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积极完成党的任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多做贡献。

5、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自觉抵御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中充分发挥出来,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思想上、行动上的先进性,为建设和谐幸福秀美新万安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我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对照《准则》严格要求,廉洁勤政,转变作风,提升素质,服务群众,推动各项工作。

1、以《准则》为标杆,严于律己。通过认真研读,我觉得《廉政准则》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来说,是一个“安全网”,只要我们排除私心杂念,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政准则》应该心存敬畏,心怀虔诚,认真学习贯彻。要逐条学习,牢记在心;案头常放,警钟常鸣,真正使贯彻《廉政准则》成为一种从

2、以《条例》为底线,防腐据变。党员领导干部要防腐拒变,必须在日常行为中严于律己,守住底线。一要戒贪欲,二要重小节,三要慎用权。

3、以廉建为契机,醒己律人 常怀忧党之心,恪尽兴党之责是我党对每一名党员的基本要求。作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要模范遵守《廉政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以身作则,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4、以思想为动力,勤政为民 我们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在守住廉洁底线的同时,更应该在勤于政事、为人民谋福祉上有所作为,做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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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党章学准则学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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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修改并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通过学习,我充分认识到两项法规的颁布实施,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贯彻落实好这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发展党内民主、严明党的纪律,进一步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就学习两项法规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第一,要认真学习,增强纪律观念。共产党员增强纪律观念,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基本环节,而关键的问题是要正确认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文件精神上来。每一个党员都应懂得,是否遵守党的纪律,是检验党员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志之一。一个没有党的纪律观念,一个不把党的纪律放在眼里的人,不可能是合格的党员,也不可能是合格的领导干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纪律观念在一部分党员、干部中有所淡漠,甚至陷入误区。有的认为,把改革开放与严肃党纪对立起来,认为党的纪律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条条框框”,应当“冲破”,可以“变通”,提出经济要搞活、纪律要“松绑”;有的只要一讲严肃纪律,就被别人说是“左”的表现,是“整人”,等等。这些模糊认识和错误思想,正是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根源所在,也是加强党员纪律修养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予以清除。全镇广大共产党员要做遵守党的纪律的模范,必须从加强纪律观念、树立纪律观念做起,为自觉维护和遵守党的纪律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第二,要从我做起,模范遵守党纪。共产党员要做遵守纪律的模范,仅仅具有觉悟是不够的,更重要的是要身体力行,体现在日常言行中,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全镇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特别是要有“怕”的意识。这里所说的“怕”,不是胆小怕事,而是要求共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对党的纪律、对国家法律法规要从心底里敬畏,并用这种“怕”约束自己,在遇到可能违反党纪政纪的时候,要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由此可见,这种“怕”,不是谨小慎微,而是政治上坚定和成熟的表现。现实生活中,一些党员特别是一些党员领导干部,颇有些“天老大,我老二”的架势,什么党纪、国法、制度等,全不放在眼里,任凭自己的欲望恶性膨胀,最终跌进了深渊,其教训不可谓不深。在改革开放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共产党人时常要面对金钱、名利、美色等种种诱惑,稍有不慎,就有可能成为诱惑的俘虏。因此,我们必须警钟长鸣,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在纪律面前不越雷池半步。只有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党的纪律作为镜子来正视自己,才能防微杜渐,真正成为一个遵守纪律的好党员。

第三,要严格执纪,发挥党纪作用。凡事重视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是我们党的一个优良传统。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同样如此。我们党的纪律有个鲜明的特征,就是它的平等性。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应平等地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和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纪律约束的“个体户”。严格地遵守党的纪律是每一个共产党员的义务,党员领导干部也不例外,谁违反了,就会受到党纪制裁。现实生活中,确有少数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的纪律,要求别人做的,他自己偏偏不做;要求别人不要做的,他自己做得挺来劲儿。这样的行径,对党的纪律建设具有极大的杀伤力。所以,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在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

第四,要敢于斗争,强化主体意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看到,有些党员虽然对党内不良现象心存不满,但缺乏坚持原则和敢于斗争的勇气。有些党员满足于洁身自好,觉得只要自己遵纪守法就行了,别人的行为好坏与己无关;个别党员干部对违纪现象麻木不仁,甚至包着、护着......这些现象,不仅影响了党的纪律的严肃性,而且容易给不正之风以滋生蔓延的机会。如果对违法乱纪的行为不能大声说“不”,那党纪的尊严和权威就无法得到保证。因此,每一个党员都要站在党性立场上对待这个问题,不仅自己要做遵纪守法的模范,而且还要坚决同形形色色的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同时还要敢于和那些支持违法乱纪行为的同志作斗争。作为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和直接责任,对党内同志要敢抓、真抓、真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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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准则条例学习体会

全文共 191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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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从顶层制度设计方面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化版’,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正愈扎愈紧”;“新法规纪法分开、泾渭分明,更能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是科学反腐的重大举措”……近日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全党全社会引发热议。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全面从严治党是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关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关乎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

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实践表明,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一些党组织和党员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一些党内监督法规制度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一些新的实践成果也还没有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扎牢管党治党的制度笼子,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在全党树起来,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新修订的《准则》《条例》正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充分体现了管党治党必须“全面”和“从严”的要求。

“重新修订两项法规,是实现依规依纪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新法规的‘全面’令人印象深刻。”全国党的建设研究会特邀研究员汪洋认为,这首先体现在把全体党员都纳入监督制约范围。

全面从严治党,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作为拥有87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从严治党只是管住“关键少数”还远远不够,用党规党纪管住绝大多数才是重构政治生态的“良方”。规范对象“全覆盖”“无例外”,本身就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绝不允许有特殊党员存在。

为了更好地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新修订的《准则》把普通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制约范围;新修订的《条例》也对原有条款中不少违纪情形只针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情况做出调整,明确“六大纪律”是全体党员的基本遵循和底线。

“规范领域和内容的‘全覆盖’,也体现了两项新修订法规的全面性。”汪洋指出,虽然《准则》的“体量”大幅精简,但紧扣“廉洁自律”,指向性更明确,内涵也更丰富。不仅对全体党员提出正面倡导,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自律规范,也不再局限于“廉洁从政”,而是增加了“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等方面内容。

据中央纪委法规室负责人介绍,《条例》的修改比例基本上达到80%至90%,有的章节几乎全部修改,调整过程中充分吸收了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的开篇之作,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破题之举。仅201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3085起,处理7174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646人。《条例》新增了违规收送礼金、消费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等违纪条款。

领导干部瞒报个人事项、“裸官”等问题是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集中整治的“顽疾”。去年,中央巡视组曾指出广东、福建的“裸官”问题比较突出。此后,全国范围内开展大规模的清理“裸官”行动,在领导干部中产生了很大震慑。新《条例》中明确增加了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取得外国国籍等违纪条款。

……

规范对象和领域的拓展,既是“全面”,也是“从严”,反映出党内法规制度正日益完善。

“新修订的《条例》在‘从严’上下足了功夫,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实现纪法分开。”湖南省法学会廉政法学研究中心主任邓联繁认为,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对行为的标准设置上,尺度高于法律;二是在对行为的后果处理上,尺度重于法律。

“划出纪律底线彰显了‘从严’的尺度,确立高标准同样也对广大党员提出了‘从严’的要求。”网友“清晏”指出,新《准则》不仅将对党员领导干部“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要求固化为制度,对他们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同时也对全体党员发出道德宣示,每一条都考验着党性和担当。

综观新修订的两项法规,“全面”和“从严”要求紧密交织、贯穿始终。对广大党员来说,全部被纳入规范对象,这本身就是一种震慑,意味着制度笼子越收越紧、越往后执纪越严;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说,廉洁自律的内涵越来越丰富、纪律标尺的刻度越来越精密,实际上体现了管党治党的维度越来越全面。

“对纪检干部来说,焕然一新的两项法规为今后我们监督执纪问责提供了有力依据,也有利于持续深入推进正风反腐。”中央纪委驻人民日报社纪检组办公室副主任陈炜告诉记者。

“全面意味着从严,从严也体现了全面,全面和从严往往分不开。”中央纪委法规室负责人指出,全面是扩大范围,从严是彰显态度,目的都是为了实现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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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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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铜鼓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铜办字[2015]40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做出部署,把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工作落到实处,现将落实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认真组织,不走过场

9月23日,我局接到中共铜鼓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文件,一早局主要领导签批意见,要求局分管领导迅速落实,尽快组织学习。根据领导的批示,分管领导逐一落实各项学习前准备工作,一是印制《条例》。迅速印制《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50余份,发放到文化系统每个党员干部;二是确定时间。为学习《条例》不过夜,确定当日下午3点组织学习;三是确定人员。为把《条例》组织学习到位,扩大覆盖面,局机关全体干职集中学,系统各支部组织学,每个党员干部必须参与;四是分工安排。学习会由局主要领导主持,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学习《条例》内容。通过前期精心准备,为下午的学习如期举行提供了保障。

二、认真学习,不走过场

9月23日下午3点学习会准时召开,会议由局长涂光明主持,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分管副局长左望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他对《条例》7章42条内容集中进行逐条学习,并重点学习了《条例》中修订和新增加的内容,还对《条例》的制定背景、重点内容和具体要求进行了解读。

最后局长涂光明指出,《条例》对巡视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范围和内容、工作方式和权限、工作程序、纪律与责任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要求明确、操作性强,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为开展好巡视工作进一步指明了方向。他强调,在下一步工作中,全县文化系统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认真学习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抓好贯彻执行,切实增强监督与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组织系统各支部深入学习贯彻《条例》,使广大党员干部准确把握相关工作要求,确保《条例》得到不折不扣地执行;要根据中共铜鼓县委办公室《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通知》(铜办字[2015]40号)文件精神,抓紧贯彻落实,在做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把《条例》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他最后强调,在学习中要做到四个方面:一是认真研读,领会精神。局党组要带头学习,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学习,营造全员学习的浓厚氛围,准确把握条例内涵。这次学习会后,每个党员干部结合实际,写一份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心得体会;二是坚决贯彻,知行合一。党组成员要自觉接受巡视监督,配合巡视机构开展工作;文化系统干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将条例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三是严明纪律,廉洁行政。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始终把党纪国法这把利剑悬于颅顶,自觉按组织规矩、行政程序、法律规章办事,切实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四是转变作风,提升效能。文化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为契机,深化机关作风建设,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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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学习准则和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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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近日我进行认真的阅读和学习,经过学习我对《准则》和《条例》有了新的认识和思考,现来谈谈本人的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要求每名党员干部把主体责任担在肩上,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真正严起来、管到位,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一、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就要深刻领会重大意义。两项法规对严明党纪、改进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是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两项法规立足时代新特点和党情新变化,以《党章》为根本遵循,集中全党智慧、凝聚思想共识、汲取历史经验,把十八大以来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明纪律规矩,狠抓‘八项规定’落实,强化巡视监督”等理论和实践成果制度化,体现了继承和创新的统一,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二是贯彻了思想建党和制度建党的内在要求。两项法规向全体党员提出了修身克己、为政用权的明确要求,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的行为禁区,丰富和发展了管党治党的思想体系,实现了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的有机结合,是新时期党的建设又一项重大理论和实践突破。三是体现了从严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明确了党规党纪必须严于国家法律,党员言行必须慎于公民言行,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坚决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二、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就要准确把握丰富内涵。两项法规紧扣廉洁自律主题,在遵循党章、以德治党、纪法分开、负面清单等方面,都作出了新提炼和新概括。一是体现了一个根本遵循。《准则》、《条例》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梳理细化了《党章》对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突出了政党特色、党纪特色,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二是树立了一条道德高线。两项法规坚持了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的有机统一。特别是,《准则》作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为广大党员干部确立了思想和道德的高线。三是理清了一份负面清单。《条例》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给出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张负面清单,并把政治纪律列为六大纪律之首,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四是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修订后的《条例》被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明确传递出了治党越抓越紧、执纪越来越严的信号,进一步扎紧扎密了制度的笼子。

三、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就要切实深学细照笃行。只有将学习两项法规与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深入开展专题教育相结合,才能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在深学的基础上,关键在于对镜细照,以知促行。具体就是落实落靠“两个责任”。一方面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体责任是政治责任,是贯彻实施好两项法规的“牛鼻子”。局党组必须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在思想认识、责任担当、方法措施上跟上中央部署。局党组“一把手”都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践行《准则》和《条例》要求,有力推动法规的贯彻落实。同时,应主动领导纪检组开展工作,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督办重要案件,及时解决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局纪检组必须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聚焦主责主业,把落实好这两个党内法规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确保将“两项法规”的贯彻执行落到实处。局党组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切实增强遵守执行两项法规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切实把《准则》和《条例》的每一项要求、每一条规定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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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学习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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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要以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就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这反映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各种各样的冲击面前,党员领导干部始终要坚定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信仰,坚定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坚定对改革开放的信心,坚定对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信赖。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站稳立场,明辨是非,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战胜困难,经受考验,始终走在时代的前列。

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是一个长期的党性锻炼过程。领导干部要把模范实践“三个代表”,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作为自己的终生课题,坚持学习不止、实践不止、改造不止。要把保持先进性贯穿于自己的全部生活和工作之中,在任何时候、任何环境、任何条件下,都能始终如一。自觉向先进人物看齐,不断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绝不能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更不能与落后分子为伍。要领风气之先,成为全社会的表率。每个领导干部都要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情做起,身体力行先进性的要求,以模范和行动影响带动周围的党员和群众,体现共产党人的先进性。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就要按照党员先进性的标准,具体落实以下几点:

一、政治理论上要保持清醒坚定。这是保持党员先进性的首要条件,其核心就是要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解决好信、知、行的问题。其一是信。就是要坚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我们一切工作的行动指南;坚信共产党的正确领导是历史的必然选择。其二是知。从哲学上讲,只有理解了的东西才能更深刻地感知它,同样,感知到的东西能够进一步加深其理解。我们要在思想理论上真正弄清为什么中国只能走社会主义道路,而不能走资本主义道路或倒回封建社会。无论当今世界风云怎样变化,我们必须立足国情,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其三是行。行,就是要带头实践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带头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建设好党的组织、塑造好自己形象,要自觉高举旗帜、维护核心,积极拥护和支持改革。

二、思想道德上要加强修养。思想道德是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是对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反映,是文化建设的基础和核心,决定着社会文化的性质和前进方向。共产党员思想道德修养的过程,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自己、提高自己、完善自己的过程,必须切实解决好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问题。懂得为谁当官,为谁服务,怎样用权的基本道理。否则,就不可能科学地对待人生,就会在各种错误思潮的冲击下丧失崇高的人生追求,难以分辨真善美和假恶丑的界限,难以抵御形形色色腐朽思想的侵蚀。

三、业务能力上要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就是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素养和本事。在革命战争年代,对一个统兵者的要求是智勇双全,如果有勇无谋必然要吃败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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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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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条例》。《条例》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重要的制度遵循,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党的历史使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强化问责工作、落实“两个责任”的改革创新,到固化实践成果、扎紧制度笼子的立规创举……十八大以来,从行动到规则,从以治标为主到标本兼治,见证着世界最大执政党以更加成熟的姿态、更加有力的步伐,奋进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征程上。

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标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

“落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翻开《条例》,问责“利剑”指向一个清晰“靶心”——担当。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条例》时如是强调。

“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担当精神看齐,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的忠诚。”王岐山同志在制定《条例》座谈会上指出。

这些表述,可谓意味深长。

《条例》全文13条1700余字,简洁凝练明确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制定出台《条例》,就是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中央纪委研究室相关同志说。

这是担当使命的重要保障。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是党肩负的历史使命,责任重于泰山。这个担子首先要压给440多万个党组织和80多万有领导责任的“关键少数”。

“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湖南省法学会廉政法学研究中心主任邓联繁说,制定《条例》,就是要用问责推动责任担当,把党的战斗力焕发出来,确保实现党的历史使命。

这是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

十八大以来,全党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利器,积极探索实践,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但同时,问责工作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只想要权力,不愿担责任;奉行好人主义,不敢较真碰硬;问责开展不平衡,地方问责多、部门问责少,追究直接责任多、追究领导责任少,等等。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处在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进一步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这是管党治党的理论创新。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过去都把这个问题混淆了,没有把权力、责任、担当联系起来,甚至只有权力没有担当。制定《条例》,就是要告诫全党,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把权力与责任、义务与担当对应起来,实现从‘官多大权多大’ 到‘官多大责多大’的转变,这是党的建设理论的一次创新,为新形势下管党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浙江省委党校教授陈宏彩说。

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

“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存在差距”“司局级干部竟然写不全、答不全‘五大发展理念’‘四个全面’的内容”“某部门下属单位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基层党组织长期不换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中央巡视组巡视“体检”后反馈的“问题清单”,揭示了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弛。

王岐山同志在制定《条例》座谈会上强调指出:“根本原因在于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

《条例》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方面归纳问责情形。

《条例》字字千钧,却用相当篇幅对6类问责情形进行阐释。“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没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等,分别被列入“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范畴。

“发现问题就要对症下药、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就是治本。”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认为,《条例》提炼归纳问责情形,抓住了现阶段的主要问题,让从严治党严起来实起来,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从严治党丰富实践,不仅对与时俱进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提出了新要求,也为党内法规制度创新奠定了坚实基础。”据中央纪委研究室相关同志介绍,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利器,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做了责任追究。

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条例》时进一步强调,“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

梳理现行党内法规制度,与问责相关的共有119部,其中专门规定12部,包含问责内容的107部。这些法规制度对事件、事故等行政问责规定多,没有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紧扣全面从严治党,没有准确界定责任概念,没有体现权责对等,问责主体不明确、事项过于原则、方式不统一。

“作为基础性党内法规,《条例》对现行问责规定进行整合规范,实现了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中央纪委研究室相关同志说。

比如问责主体和对象,《条例》明确,问责主体为有管理权限的上级党组织,对象则是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关键是一把手。

再如问责方式,《条例》将现有各类规定中的14种问责方式,规范为对党组织的检查、通报、改组3种方式和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4种方式。

“《条例》从制度上明确提出问责要求,补齐责任追究的重要一环,与其他党内法规协调衔接,形成党内法规闭合系统,这是党的制度建设的又一次飞跃。”马怀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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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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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今年1月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工作报告中,明确今年要制定党内问责条例,将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制定问责条例,是继2015年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中央就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又一重要部署。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为防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权力脱缰”加上了一把锁。

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律执行的主体是全体党员,问责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就是要倒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领导干部在用权时多一份敬畏和担当,不能再拿纪律和规矩不当回事,也不能再游离于管党治党责任之外了,切实做到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违反纪律立即处理,严格以纪律为标尺管住全体党员特别是80多万名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将制度执行抓严抓实。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问责条例作为管党治党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只有落地才能见效。如果仅仅停留在有了制度规范,而不去狠抓重抓执行,管党治党的责任依然难以真正归位到位。要狠抓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软皮筋”。各级各地党组织,特别是组织、纪检、宣传、统战、zd等党的工作部门,要克服“老好人”思想,以担当精神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要严字当头、实字打底,抓严管严、抓实抓好,坚持“一碗水端平”,杜绝特殊化和“破窗效应”,尤其是对于那些在执行制度方面失职失责的,要敢于碰硬、敢于亮剑,坚决做到执纪必严、失责必究,让党纪党规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让有责必问成为常态。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无数事实证明,只有通过层层筑牢防线、层层压实责任,将监督管理的网织得越来越密,让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才能最大程度阻止党员干部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避免违规违纪违法的各类悲剧反复上演。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失责就必须被问责。少数地方单位的领导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对于班子成员和下属职工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满足于你好我好大家好,而实际上是你不好,我不好,大家不好。问责条例的审议通过,将从根本上打破这一“僵局”,这也是倒逼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以及腐败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从而倒逼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党内问责由规定升格为条例,层级更高,覆盖更广,权威性也更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器,必将为全面从严治党再加制度砝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只有让问责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地生根,才能真正发挥好重器的重磅作用以及“利器”的利剑作用。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担当精神抓好落实,让问责条例真正发挥治党、管权、治吏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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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学习问责条例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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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国税局利用中心理论小组学习、支部会议、纪检日学习等时机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条例》制定的背景、目的、意义、问责内容,问责方式,处分方式进行了解读,通过学习,党员们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作为党员干部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担当就是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党尽责。

通过学习讨论,把学习《问责条例》与党规党纪结合起来,把自己摆进去,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努力形成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党组要求全体党员干部悟透精神实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法纪观念,筑牢思想防线,把“不逾矩”刻在灵魂深处,以反面典型为引以为戒,真正让好作风内化于信念,外化于行动,每位党员都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求转化为推进工作的实际行动,全局形成了一手抓思想政治工作一手抓税收业务的“双学双创双优”活动高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及党员干部的先锋带头作用,勇挑重担、敢于担当,最大限度地减少营改增给纳税人带来的负担,积极开展党员大走访,党员先锋服务队、党员示范岗争先创优行动,尽力做到党员带头服务征管、服务税收,让纳税人满意,以全面完成营改增申报和税负分析工作作为检验党员工作实绩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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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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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为抓好《条例》的学习贯彻工作,卢氏县公安局按照要求,通过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各单位组织讨论等多种形式认真贯彻学习《条例》内容。

思想重视,提高认识。局党委、纪委高度重视,要求各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认真贯彻学习《条例》文件精神,强化责任意识、担当精神,牢固树立“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观念。

组织得当,多措并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一学两抓三严”活动,采取个人自学、集体授课、座谈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学习谈论,要求各单位将贯彻学习情况整理成工作信息发布在县局内网主页,确保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及民警熟知率达到100%。

明确责任,强化意识。在专题贯彻学习会议上,各单位领导干部积极带头进行查问题、谈体会、作表态,广大民警则积极参与讨论,并表示:一要保持思想的高度重视,始终做到警钟长鸣,严格把好廉政关和政治底线;二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在做好各项工作的同时,坚决杜绝一切吃拿卡要,收受财物等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三要坚持学习,将《条例》与平时的业务学习结合起来,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并将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四要做合格党员,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努力干好本职工作,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好事,为社会作贡献;既要讲大德,也要讲公德、私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五要过必改、错必究,坚持做到经常教育、经常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自觉与不正之风进行正面交锋,对发现的不良行为敢于大胆批评指正。

通过此轮学习,卢氏县公安局广大民警深刻了解了《条例》的相关内容,进一步端正了自己的工作态度,筑牢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和宗旨意识,从而为圆满完成该局下达的各项任务奠定了坚实思想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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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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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和《条例》是大会的具体成果,充分体现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就全面认识大会和《准则》《条例》的深远意义,个人有“六个新”的体会

新起点、新长征:在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的历史节点,在全面深化改革、决胜全面小康的关键时刻,我们党以制定修订《准则》和《条例》为重点,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充分体现了“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走好新的长征路的高度自觉,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对民族命运的使命担当。在新的长征路上,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经受“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就必须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为的就是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着力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新高度、新局面:作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中国共产党正面临着如何保持自身肌体健康问题,在新形势下如何时刻保持初心,不断焕发生机,更是一个富有挑战性的时代命题。我们看到,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思想上的建设”,更是“制度上的探索”,而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不仅是经验总结,更是全面部署。从价值路径上的固本培元,到实践路径上的以上率下,再到制度路径上的立规明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和坐标。开创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也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更加系统地提升到新高度。

新成果,新贡献:《准则》和《条例》全面贯彻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深刻总结党的建设历史经验,直面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聚焦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围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基本遵循,是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结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制度安排,也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和实践的创新发展。外媒报道称,“公报”将从严治党推向中共执政理念的新高度。这一理念不但有益于中国未来发展,也将为世界政治提供新的参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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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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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正式发布。综观《准则》和《条例》,有五个鲜明特点。把握这些特点,有助于深入领会六中全会精神,有助于把《准则》和《条例》更好地贯彻执行到位。

特点一、以党章为根本依据

《准则》在序言部分就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条例》第一条就明确“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无论是《准则》还是《条例》,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以党章为根本依据。

【解读】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的位阶仅次于党章,是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的基本规定。条例次之,是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的全面规定。

《准则》和《条例》突出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着力把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要求具体化,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出台的重要文件和党内法规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系统化,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特点二、坚持问题导向

《准则》在序言部分用近200字的篇幅对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体现了强烈的问题导向和危机意识。《条例》立足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

【解读】文件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立规明矩。不回避矛盾和问题,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

两个文件聚焦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推动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和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

特点三、继承和创新有机统一

新形势下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既要继承和发扬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基本规范,又要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与时俱进,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解读】两个文件既深入总结了我们党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继承和发扬了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制度规定和优良传统,又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进行了集纳,并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明确措施,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顺应了新形势新任务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要求。

特别是《准则》重申了1980年准则的主要原则和规定。新老准则相互联系、一脉相承,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政治生活必须遵循的。

特点四、体现约束与激励相结合

“不准”“不能”“禁止”……《准则》和《条例》中,对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划定了“底线”“红线”,尺度更严、标准更高。这是约束也是激励,约束与激励辩证统一。

【解读】《准则》规定,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这对于那些坚持原则、敢讲真话的党员干部来说,就是保护和鼓励;《准则》中既提出对党员干部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明确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这些举措为充分调动党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特点五、抓住“关键少数” 突出高级干部

《准则》在序言部分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准则》最后还提出要制定高级干部贯彻落实本准则的实施意见。《条例》也对中央层面提出了专门要求,还专门就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

【解读】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而抓好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关键。只有把这部分人抓好了,才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始终盯住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处理。不掩盖问题、护短遮丑,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更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特殊重要性,树立和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以对党的绝对忠诚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营造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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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条例准则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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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前夕,中共中央颁布实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纪律和规矩是党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检验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标尺,对于那些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行为,党组织将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进行查处追责。我所在的刑二庭主要负责职务犯罪案件的审理,而职务犯罪行为必然属于违反党章党纪的行为。因此,学习好、领会好《准则》和《条例》,既是作为党员法官的一项义务,也是做好审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之必需。

为了更深刻理解《条例》的内在精神实质,我将新、旧版本的《条例》分别打印出来,逐条进行对照学习,从中切身感受到新《条例》是新时期对党员要求的升级版,内容全面,具有非常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初步学习,自己有所感悟、有所体会。可以说,《准则》是目标、是方向,应当重在领会其内涵;《条例》是边界、是戒尺,必须逐条掌握其内容,使自己的各项行为举止都在纪律边界内自由运行,做到言有所思,行有所戒。

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要不断强化党性意识,敢于责任担当,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要领会其中深意,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增强贯彻执行党规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也要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对标”,找准不足,立行立改,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将党规党纪时刻铭记在心中,体现在行动上,努力争当一名无愧于共产党员光荣称号的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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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党章准则条例查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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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观《准则》和《条例》,有五个方面鲜明特点。把握这些特点,有助于深入领会六中全会精神,有助于把《准则》和《条例》更好地贯彻执行到位。

特点一:以党章为根本依据

《准则》在序言部分就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条例》第一条就明确“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无论是《准则》还是《条例》,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以党章为根本依据。

【解读】党章是党内根本大法,是规范和制约全党行为的总章程。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的位阶仅次于党章,是对全党政治生活、组织生活和全体党员行为作出的基本规定。条例次之,是对党的某一领域重要关系或者某一方面重要工作作出的全面规定。

《准则》和《条例》突出尊崇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着力把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要求具体化,把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党中央出台的重要文件和党内法规中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党内监督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系统化,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特点二:坚持问题导向

《准则》在序言部分用近200字的篇幅对一个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出现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体现了强烈的问题导向和危机意识。《条例》立足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把强化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

【解读】文件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立规明矩。不回避矛盾和问题,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

两个文件聚焦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围绕理论、思想、制度构建体系,围绕权力、责任、担当设计制度,推动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和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

特点三:继承和创新有机统一

新形势下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既要继承和发扬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基本规范,又要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与时俱进,推动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解读】两个文件既深入总结了我们党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继承和发扬了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制度规定和优良传统,又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生动实践,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进行了集纳,并深入分析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针对当前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了明确措施,形成了新的制度安排,顺应了新形势新任务对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要求。

特别是《准则》重申了1980年准则的主要原则和规定。新老准则相互联系、一脉相承,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内政治生活必须遵循的。

特点四:体现约束与激励相结合

“不准”“不能”“禁止”……《准则》和《条例》中,对 的行为规范划定了“底线”“红线”,尺度更严、标准更高。这是约束也是激励,约束与激励辩证统一。

【解读】《准则》规定,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这对于那些坚持原则、敢讲真话的 来说,就是保护和鼓励;《准则》中既提出对 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又明确要求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

这些举措为充分调动党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努力在全党形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特点五:抓住“关键少数”突出高级干部

《准则》在序言部分强调,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准则》最后还提出要制定高级干部贯彻落实本准则的实施意见。《条例》也对中央层面提出了专门要求,还专门就党的中央组织的监督单设一章。

【解读】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而抓好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关键。只有把这部分人抓好了,才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始终盯住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处理。不掩盖问题、护短遮丑,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更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特殊重要性,树立和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以对党的绝对忠诚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营造良好的党内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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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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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和《条例》作为今年我们基层党员践行“两学一做”的重要内容,按照上级的要求,我认真学习了《准则》和《条例》的相关内容,现将学习心得总结如下:

一是深入学习领会含义。《准则》和《条例》是党在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是党章灵魂的具体化。作为一名社区监委会主任,必须带头学习《准则》和《条例》。通过学习,领会到制定《准则》和《条例》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两项法规一正一反、相互配套,《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倡导、重在立德,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党纪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通过学习,明白了一名党员要做到 “四个必须”,党员要做到 “四个坚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四个自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这些都是平常工作生活中不能触碰的红线。

二是深入思考知行合一。新修订的两部法规是中国共产党向全体党员发出的道德宣示和对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学习后要身体力行,从思想和行动上自觉做到敬畏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要求自己,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遇到可能违犯的时候,有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警惕性,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维护党的纪律,做遵守两部法规的坚定践行者。作为一名基层监委会主任,要把两部法规纳入日常学习规划,并带领社区干部、社区党员一起学,发动两新党员一起学,通过开展专题学习、文化作品征集、廉政知识测试、道德讲堂等活动,提高基层党员对《准则》和《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大家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是实际工作敢于担当,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在实际工作中,关键时刻要做到敢于站出来、敢于运用《准则》和《条例》中学到的内容教育身边的人,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不能因为怕得罪人,就选择做老好人,对违纪行为、腐败现象视而不见,装聋作哑。要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树立正气,倡导社会正能量。始终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监督管理好社区干部,把标准树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为和平桥街道濠阳社区提供风清气正的政治保障作出自己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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