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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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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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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多个场合反复提及的“四个全面”,其中之一便是“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国,已是执政党确定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之一,业已成为整个社会的基本共识。

其实,“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已有些年头。从1997年这一方略正式面世,到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高举法治大旗,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课题,已有10多年时间。在这些年里,世人看到了曲折的法治进步历程。比如,法律精神渐入人心、法治理念日益完善、法律体系更为严密、法治实践突破甚多。诸多成绩,的确是可圈可点。

但是也要看到,中国的法治进步之路并非一条直线,这其中有曲折、有徘徊。尤其是周永康掌管政法系统期间,司法领域还出现了一些黑暗的现象。诸如权大于法、“打黑变成黑打”等现象和问题,深深地阻碍着中国法治的进步进程。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当今天整个社会宣告法治应成为一种信仰之时,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对过去若干年里出现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反思不是刻意去掀开伤疤,而是要痛定思痛,避免同样的问题再犯。

周强院长提及的呼格案,是典型例子。为了所谓的破案率而粗糙办案、野蛮办案,乃至草菅人命的“法治”,岂有半点法律精神可言?一个高举法律大旗的社会,其担负维护公义之责的司法系统中,却屡见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等非人道、非正义的丑恶行为。这样的问题不深刻检讨,中国的法治进程就难上新的台阶。

从反思的角度展开,需要解剖刀更深入地刮骨的,不是一两处地方。法治政府、法治经济、法治社会的建设中,都有不少值得反省之处。

比如,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不解决,依法行政恐怕会流于空谈。这次“两会”上立法法的修订受到欢迎,以及税收法定原则再次得到重视,都证明了民心所向。民众不希望再看到权大于法等荒唐现象一再出现。

在经济领域问题同样凸显。谁都知道,市场经济需要法治护航。缺少了法治保障,市场经济会变形、会扭曲,企业家精神会被抑制,商人的财产权利就会受到伤害,创业、创新的激情会被磨灭。长期如此,中国经济会失去其重要的推动力。

本届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反腐,且成绩卓著。但也要承认,一些官商腐败共同体仍逍遥法外,打“老虎”的使命还任重道远。权贵资本与权力经济的肆虐犹在。这是推进法治经济建设所必须清醒看到的。

在社会领域,社会矛盾、社会问题的解决,同样需要法治思维,张扬法律精神。前几年在拆迁问题上,曾出过很多的案子。归根结底,许多事情没有依法而行,它直接激发了社会矛盾,甚至导致悲剧发生。

全面依法治国,一个起码的要求,是法律要成为国人的一种信念,乃至信仰。在如今这个时代,在理论层面,这或许不是问题,但实践中能否真正践行是另一回事。过去执法中存在很多短板,便是例证。

回到周强的这个报告来看,其发言赢得了社会的共鸣,这是好事。首席大法官在报告中的一些反思,也能给人以启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有很多事要做,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真诚反思。如此,以法治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以全面依法治国推动社会进步,才会更有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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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理念与方式的重大转变

全文共 21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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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而且是全面法治的转变。”谈到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王公义认为,这是我们治国理念和治国方式重大转变。他向记者谈到,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大创造,因为从过去重视以政治手段治理管理社会,到这次以法律手段管理社会是中国社会治理方式的重要转变。同时,他认为,全面依法治国标志着以法治来治理社会取得重要进展,因为中国历史上虽然也讲过依法治国,但是都是人治下的法治,现在讲全面的法治,这是历史的很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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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的10句古代治国名言及解析

全文共 35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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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13日下午就我国历史上的国家治理进行第十八次集体学习。习近平在主持学习时发表了讲话。他在讲话中提到,我国古代主张民惟邦本、政得其民,礼法合治、德主刑辅,为政之要莫先于得人、治国先治吏,为政以德、正己修身,居安思危、改易更化,等等,这些都能给人们以重要启示。

习近平为何会提出这些“名言警句”,这些古代国家治理思想的相关典故是什么,对今天治党治国有什么启示,编辑给您一一解释。

民惟邦本

【释义】百姓是国家的根本。

【出处】《尚书·五子之歌》:皇祖有训,民可近不可下。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引申】民惟邦本,有时也作“民为邦本”,这一思想反映了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相互依存关系。《夏书》的佚文有“后非众无与守邦”的说法。孔子说:“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本”,“心以体全,亦以体伤。君以民存,亦以民亡”(《礼记·缁衣》)。荀子说:“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哀公》)。孟子则说“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民贵君轻”说。《春秋谷梁传》则说“民者,君之本也”。西汉的贾谊具体地指出“国以民为安危,君以民为威侮”(《新书·大政》)。唐太宗李世民则总结出“为君之道,必须先存百姓”(《贞观政要·君道》)的道理。

【启示】2014年9月21日,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他还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一个政党,一个政权,其前途命运最终取决于人心向背。

政得其民

【释义】治理国家要得到人民的认可。

【出处】《孟子·离娄上》:“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

【引申】《管子·牧民》中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孟子·离娄上》说:“桀纣之失天下者,失其民也;失其民者,失其心也。得天下有道:得其民,斯得天下矣。得其民有道:得其心,斯得民矣。”《孟子·尽心上》记载,孟子曰:“仁言不如仁声之入人深也,善政不如善教之得民也。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善政得民财,善教得民心。”

【启示】今年10月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也讲话指出,“知屋漏者在宇下,知政失者在草野。”让群众满意是我们党做好一切工作的价值取向和根本标准,群众意见是一把最好的尺子。

礼法合治

【释义】治理国家要将教化与法律相结合。

【出处】综合

【引申】这是中国古代儒家关于德教与刑政关系的主张。《尚书·康诰》中首次提出了“明德慎罚”的思想。春秋时孔子提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荀子发展了儒家关于德政的思想,提出礼法并施的观点,在战国时即体现为“礼下庶人”、“刑上大夫”。

【启示】习近平今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讲话,就曾引用韩非子“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强调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他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也提及“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

德主刑辅

【释义】治理国家要以德政为主,刑杀为辅。

【出处】综合

【引申】西汉董仲舒在儒家关于礼、法的思想基础上与阴阳学说、“天人感应”的思想相结合,提出了系统的完整的“阳德阴刑”的德主刑辅论,指出“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

【启示】2014年5月4日,习近平考察北京大学,在师生座谈会上发表重要指出,对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共同认可的核心价值观。习近平说,核心价值观,其实就是一种德,既是个人的德,也是一种大德,就是国家的德、社会的德。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如果一个民族、一个国家没有共同的核心价值观,莫衷一是,行无依归,那这个民族、这个国家就无法前进。

为政之要莫先于得人

【释义】治理国家的首要是得到人才。

【出处】《贞观政要》: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人,必难致治。

《资治通鉴》:为治之要,莫先于用人,而知人之道,圣贤所能也。

【引申】这是我国古代关于治国和人才关系的思想。《墨子·尚贤》中说:“尚贤者,政之本也。”明太祖朱元璋说:“构大厦者,必资于众工;治天下者,必赖于群才。” 清代康熙皇帝则直白地说:“政治之道,首重人才。”

【启示】2009年3月30日,时任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出席全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座谈会并发表讲话,指出要形成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选拔机制,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形成合理结构,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2013年6月,习近平在全国组织会议上讲话,强调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

治国先治吏

【释义】治理国家首先要管好官吏。

【出处】综合

【引申】《韩非子·有度》中说: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则民安国治。”《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中记载:“至於吏不容奸,人怀自厉,道不拾遗,强不侵弱,风化肃然也。”

【启示】建国后毛主席说过:“我建议重读一下《资治通鉴》。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之不国。如果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是这样。”习近平在《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文中也说:“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

为政以德

【释义】以道德原则治理国家。

【出处】《论语·为政》: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

《礼记·大学》: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

【引申】“为政以德”与前面提及的政得其民、礼法合治、德主刑辅等共同构成儒家德治论的主张。“正己修身”则是儒家强调从自身修养出发端正言行。《礼记·中庸》中说:“正己而不求於人,则无怨。”《论语·子路》中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唐代魏征在《谏太宗十思疏》中也提到:“惧谗邪,则思正身以黜恶。”

【启示】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引用“不矜细行,终累大德”的古语指出,各级干部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带头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努力营造良好从政环境。习近平要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以向我看齐的姿态听意见、摆问题、管自身、抓督查,发挥示范作用。

正己修身

【释义】端正言行,修养身心。

【出处】《礼记·大学》: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诚其意。

【引申】“正己修身”是儒家关于自我修养的重要思想。《礼记· 中庸》中说:“正己而不求於人,则无怨。”《论语·子路》中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唐代魏征在《谏太宗十思疏》中也提到:“惧谗邪,则思正身以黜恶。”

【启示】2013年3月19日,习近平在接受金砖国家媒体联合采访时说:“干部有了丰富的基层经历,就能更好树立群众观点,知道国情,知道人民需要什么,在实践中不断积累各方面经验和专业知识,增强工作能力和才干。这是做好工作的基本条件。”2013年6月28日至29日,习近平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再次提出“早熟的果子长不大,拔苗助长易夭折”, “年轻干部多‘墩墩苗’没有什么坏处,把基础扎实了,后面的路才能走的更稳更远。”

居安思危

【释义】处在安乐的环境中,要想到可能有的危险。

【出处】《左传·襄公十一年》:“居安思危,思则有备,有备无患,敢以此规。”

【引申】唐代魏征《谏太宗十思疏》中说:“人君当神器之重,居域中之大,不念居安思危,戒奢以俭,斯亦伐根以求木茂,塞源而欲流长也。”

【启示】今年10月8日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说,党的执政地位和领导地位并不是自然而然就能长期保持下去的,不管党、不抓党就有可能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结果不只是党的事业不能成功,还有亡党亡国的危险。他强调,要从严治党,做到“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使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改易更化

【释义】改变革新。

【出处】《汉书·礼乐志》:“为政而不行,甚者必变而更化之,乃可理也。”

【引申】董仲舒在《对贤良策》中说:“汉得天下以来,常欲善治而至今不可善治者,失之于当更化而不更化也。”居安思危,强调忧患意识与长远考虑,而解决问题的方法,就是“改易更化”。

【启示】最新出版的《十八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首次发表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几个问题》一文,其中提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是我们适应新形势、认识新事物、完成新任务的根本思想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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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先治吏

全文共 35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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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治理国家首先要管好官吏。

【出处】综合

【引申】《韩非子·有度》中说:当今之时,能去私曲,就公法者,则民安国治。”《三国志·蜀志·诸葛亮传》中记载:“至於吏不容奸,人怀自厉,道不拾遗,强不侵弱,风化肃然也。”

【启示】建国后毛主席说过:“我建议重读一下《资治通鉴》。治国就是治吏。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之不国。如果一个个都寡廉鲜耻,贪污无度,胡作非为,国家还没有办法治理他们,那么天下一定大乱,老百姓一定要当李自成。国民党是这样,共产党也是这样。”习近平在《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一文中也说:“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要把从严管理干部贯彻落实到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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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关于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22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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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公平正义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一贯主张,也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法者,天下之公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离不开法治的有力保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着眼于依法治国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对以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全方位部署。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中,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法治守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科学立法是引领。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基本政治权利等各项权利不受侵犯,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权利得到落实,才能筑牢人们共享人生出彩机会的坚实平台。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严格执法是关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解决好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等问题,惩治执法腐败现象,才能确保法律公正、有效实施,牢牢树立起法治权威。

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保障。“凡法事者,操持不可以不正”,无论是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还是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更好服务于民,或是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都是为了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全民守法是基础。“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而应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担当起法治建设的责任。同时,也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全民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就有了最可靠的保证。

【篇二】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听取和讨论了习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过学习,我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坚持严守党纪国法,强化自我约束。党员干部应当把党纪国法视如戒律一样,把对法律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作为修身理政的法宝。比如,中央的“八项规定”约束了党员干部内心欲望的膨胀,守住底线、红线、高压线,远离是非之地、是非之事,促进心安、家安、国安。其他党纪国法和“八项规定”一样也是修身理政和凝聚民心的法宝。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把党纪国法置于心中敬畏它,做党纪国法的守护者、先行者,这也是党员对自己内心的崇敬,对自己良知的负责,对自己入党宣誓的忠诚。

二、坚持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社会。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国中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作为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于法律,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三、坚持完善法律体系,克服法律滞后。目前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但部分领域法律滞后的问题依然突出。我们应围绕以人为本的立法价值取向,服务群众的现实需求,增进社会主义公民对法律的亲近感和认同感。完善立法规范,突出立法重点,增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探索立法规律,强化立法调研、立法听证和公开征求意见,提升立法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加快实现立法科学化与民主化,保证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四、坚持弘扬法治精神,释放法律正能量。法治精神是决定一个国家能否依法治理的前提与根基,是法治的灵魂。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源之水。高举法治精神就要加强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行动,避免走进“信访不信法”和“走关系强于走程序”的恶性循环怪圈。要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全民的头脑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法治就会源源不断地释放出法律的正能量。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内涵丰富,作为行政机关,应该通过学习讨论,尽快将大会精神深刻领会把握实质指导实践。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是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思想灯塔和行动指南。在今后工作和学习中,要把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同中央《决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同自己的实际结合起来,力求做到掌握精髓、把握要义,学以致用、知行合一。通过深入领会大会精神,我对我们党和国家的未来更加有信心,更加有期望,更迫切的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祖国的富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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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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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彰显了法治对现代中国的意义和执政党践行法治的决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做出的重大抉择。从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确定依法执政基本方式;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到建设法治政府、完善司法体制,中国发展的进程,也正是法治进步的过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把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比作“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充分说明了两者在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进程中的同等重要的作用。如果说改革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那么法治则是护佑改革活力的定力。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只有沿着法治道路,建设法治国家,才能走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二、依法做好民族工作

新形势下,民族工作必须坚持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切实提高民族事务法治化水平。

一是坚持法治精神引领,妥善解决民族问题,维护民族关系。实践中许多涉及民族关系的问题,有不少是由于不懂法造成的。要引导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以法治精神为依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促进和保障民族团结。

二是旗帜鲜明地用法律维护各民族的平等合法权益。我国已进入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要坚持平等对待、一视同仁,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一方面,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另一方面,对少数民族的特殊需求要予以保障,对于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正常宗教信仰要予以尊重。

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也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需要我们在实践中深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在法治轨道上实现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全面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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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心得体会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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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依法治国心得体会感受感悟 2000字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推进依法治国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推进依法治国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四中全会,

依法治国心得体会感受感悟 2000字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推进依法治国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学习心得体会:推进依法治国

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到四中全会,从全面深化改革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当代中国奋发向前的决心坚定不移,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方略愈加清晰。全面深化改革是必须打好的攻坚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必须解决的大课题,它们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长远发展,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关系广大人民幸福安康。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意味着什么?就意味着法治的地位和作用将更加彰显,法治必须且必行。

虽然我国古代关于法的思想相当丰富,早在2000多年前就有“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的说法,但在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法仅仅是王法、治始终是人治,没有也不可能有法治,特别是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历朝历代,法都是为了维护统治者的利益和他们需要的社会秩序,人民往往为法所役、惧法畏讼。直到晚清搞所谓立宪,颁布的《钦定宪法大纲》仍然规定“皇帝权力神圣不可侵犯”。正如邓小平同志指出的,“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也正因为如此,过去很长一段时间,我们对法制重视不够,我国法制很不完备。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大力加强法治建设。我们制订完善大量法律,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了国家和社会生活有法可依;积极推动法律实施,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合法权益;广泛进行法制教育,持续开展普法工作,提高了全民族法律素养。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党总结新鲜经验、借鉴人类文明成果,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任务,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如今,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法就是规范和秩序,法治代表文明和进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美好幸福生活,必须依靠法治。从轻法到重法、从惧法到信法,这种变化实为不易。

然而,“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可否认,同立法取得巨大成就相比,我们在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还存在明显不足。现实生活中,不懂法、不尊法,以身试法、知法犯法;搞变通、打折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随大溜、存侥幸,视法律为儿戏,藐视、践踏法律等现象和行为皆有之。这不仅影响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而且损害公平正义和人民利益。事实证明,社会越是发展越需要法治,法治不能仅仅停留在观念上,必须落实到行动中。这就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里的“全面”,就是经济社会发展和人们社会生活各方面、各环节,就是一视同仁、一以贯之,决不允许有法外之地和不受法律约束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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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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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新的重要关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听取和讨论了习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通过学习,我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坚持严守党纪国法,强化自我约束。党员干部应当把党纪国法视如戒律一样,把对法律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作为修身理政的法宝。比如,中央的“八项规定”约束了党员干部内心欲望的膨胀,守住底线、红线、高压线,远离是非之地、是非之事,促进心安、家安、国安。其他党纪国法和“八项规定”一样也是修身理政和凝聚民心的法宝。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把党纪国法置于心中敬畏它,做党纪国法的守护者、先行者,这也是党员对自己内心的崇敬,对自己良知的负责,对自己入党宣誓的忠诚。

二、坚持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社会。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国中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作为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于法律,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三、坚持完善法律体系,克服法律滞后。目前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但部分领域法律滞后的问题依然突出。我们应围绕以人为本的立法价值取向,服务群众的现实需求,增进社会主义公民对法律的亲近感和认同感。完善立法规范,突出立法重点,增强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针对性、及时性和系统性。探索立法规律,强化立法调研、立法听证和公开征求意见,提升立法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加快实现立法科学化与民主化,保证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时俱进、不断完善。

四、坚持弘扬法治精神,释放法律正能量。法治精神是决定一个国家能否依法治理的前提与根基,是法治的灵魂。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源之水。高举法治精神就要加强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行动,避免走进“信访不信法”和“走关系强于走程序”的恶性循环怪圈。要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全民的头脑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法治就会源源不断地释放出法律的正能量。

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内涵丰富,作为行政机关,应该通过学习讨论,尽快将大会精神深刻领会把握实质指导实践。习总书记重要讲话是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的思想灯塔和行动指南。在今后工作和学习中,要把学习领会习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同中央《决定》精神结合起来,同学习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同自己的实际结合起来,力求做到掌握精髓、把握要义,学以致用、知行合一。通过深入领会大会精神,我对我们党和国家的未来更加有信心,更加有期望,更迫切的想要通过自己的努力,为祖国的富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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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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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形势新任务下对法治建设作出的新谋划、新部署,是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基础上依法治国的升级版,必定会开启我国法治建设的新局面、谱写新篇章,使我国进入到依靠法治实现治国理政的新常态。

一、昭示着党的执政能力发展到了新阶段,体现了依法执政的新常态。正如党风政风会对社会风气产生重要影响一样,执政党依法执政,将极大促进全社会营造法治环境,为依法治国提供良好示范。党的执政能力,是党提出和运用正确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策略,领导制定和实施宪法和法律,采取科学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式,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有效治党治国治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本领。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重申了“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进一步重申“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宣示了党中央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坚定决心。十八届四中全会确定了依法执政原则,把依法治国作为党领导人民群众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两个基本”是在新形势下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现代化的集中体现,它体现了依法执政的新常态,对于科学判断形势、驾驭市场经济、应对复杂局面、总揽全局等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昭示着法治政府建设进入了新阶段,体现了依法行政的新常态。依法治国,要求全面实现依法行政。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这为建设法治政府、步入依法行政的新常态指明了方向。依法行政最重要的是要落实行政机关的职权法定,“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只能做法律允许和法律授权政府做的事情,而不能超越法律做事。实行依法行政,就是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手中权力,防止权力滥用,避免违法行政行为的保证。权力都有两面性,正确运用,可造福于人民,服务于公共利益;违规使用,则祸害无穷。防止公共权力对公共利益、公民权益的损害,就应当对权力的取得、行使及责任作出明确规定,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既要让权力的行使者对权力的范围、程序和责任有清醒认识,积极主动地按照赋予权力的宗旨去行使运用;又要为人民群众对行政权力进行监督,创造有利条件。应当通过科学民主与依法决策机制的健全来实现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落实权力及其运行的公开化、透明化,通过法治手段和法治思维来实现规范行政权行使、防止行政权扩张、转变政府职能的目标。

三、昭示着深化改革进入了新阶段,体现了改革攻坚的新常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全面深化改革提到了更加突出、紧迫的议事日程。十八届二中全会讨论了行政改革方案,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改革已成为新一届党中央治国理政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抓手”。通过改革,释放经济社会内生的活力,向改革要“红利”,并由此继续推动经济建设健康发展。而要改革就会触动诸多已经形成的甚至已固化的利益格局,必须加以打破。改革进入“深水区”,必须通过法治形成更加规范有序推进改革的方式,用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调整利益格局,使经济社会焕发出新的巨大的活力和动力。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引导和保障,全会强调全党同志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两个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意义重大,它体现了党中央把改革攻坚作为治国理政新常态的坚定信心。

四、昭示着廉政建设进入了新阶段,体现了高压反腐的新常态。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力度得到极大加强。受到了广大群众普遍支持和欢迎,也受到世界各国的赞誉。反腐倡廉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很大程度上解决了“不敢腐”的问题;但“不能腐”和“不想腐”的问题,靠惩治这一手是远远不够的。要想继续扩大反腐倡廉战果,就需要在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法治就是解决制度上问题的主要抓手。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法治精神,强化法治在治国理政中的基本方略和基本方式地位,强化法治在利益调整中的公平正义功能,强化法治作为底线“红线”“高压线”的作用,体现了党中央高压反腐的坚定决心,法治建设是反腐倡廉的基础性长远性工程,是党治国理政的党建新常态。

五、昭示着法律普及进入了新阶段,体现了全民普法的新常态。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因此,必须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全民普法成为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新常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着眼于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着力抓好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作为基层,要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法治”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治精神“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切实提高全民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观念,推动全民普法不断深入。在全体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下,使法治权威在社会上逐步树立,让法治成为全体公民的共同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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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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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个太阳照着他的宫殿,也不曾避过了我们的草屋:目光是一视同仁的”,英国的莎士比亚的这句名言,表达了对公平正义的向往。在社会转型、思想多元、利益诉求多样的现实中,要实现公平正义,没有“法治”来护航,依“法”

办事,公平正义更多的是水中月、镜中花。

在以往“官本位”盛行,官贵民轻,特权思想处处“生风作浪”的语境里,依法办事更多是以长官意志办事,依法办事成了一种挂羊头卖狗肉的把式。如此“把式”的存在,不仅破坏了机会公平,而且严重毁坏了权利公平、分配公平。利用公权力买房不用花钱,“房叔”、“房姐”的曝光自可窥见一斑。孩子教育,一张“条子”,重点中小学一路开绿灯。与这些“特权腐败”相比,普通百姓的公平权利无从谈起。“特权腐败”破坏了公平正义,百姓怨声载道。百姓忍气吞声,总有一天会爆发。在此逻辑下,理顺百姓的不平之气,还给百姓应有的公平正义便成了治国理政不可忽视的“接地气”。

而反腐倡廉是匡正公平正义在当下最好的行动。“把权力关进笼子里”,“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倡廉新风兴起,响应了民意,理顺了民气。反腐倡廉能取得成功,公平正义能得到伸张,得益于新一届党中央领导反腐的“铁腕”和魄力。习近平主席针对“腐败”问题,表明了立场:我们党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问题的坚强决心和鲜明态度,向全党全社会表明,我们所说的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决不是一句空话。从严治党,惩治这一手决不能放松。要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坚持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习近平主席的这番话为反腐倡廉奠定了基调,也为“公平正义”铺平了道路。而“党纪国法面前没有例外”更是凸显了依法治国的重要地位和意义。

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治国理念置于重要位置,则是历史的跨越,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同时也折射出新一届中央领导运用依法治国处理当下复杂问题尤其是反腐问题的高瞻远瞩,因为只有依法治国,在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刑不上大夫”才会退出历史舞台,官贵民贱的“官本位”思维才会被清除“出局”;只有依法治国,公民意识才会在新时代的国人心里“开花结果”;只有依法治国,党员干部才没有“例外”,特权思想才会失去市场,官员权力的边界才得以限定,权力被关进“钢筋水泥”里才会成为一种常态;只有依法治国,百姓的心气才会理顺,民心才能得以凝聚。

有了依法治国,依法办事才能成为“家常便饭”;有了依法治国,依法办事才会成为一种惯性和素养;也只有依法治国,公平正义才会得到保障,不会成为可望不可及的海市蜃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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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司法部、全国律协,省司法厅和省律协的安排布暑,自7月起至12月底在全国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汉中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制定并转发了《关于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的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活动的第一阶段是动员学习阶段。汉钟律师事务所将集中组织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先后进行了四次统一学习。通过集体学习和自学,我对党的十八大精神尤其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结合律师工作实际,体会如下: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党的十八大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在这个总目标中,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我们描绘了宏伟蓝图,指明了前进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则为我们绘制出路线图,指明了具体路径。两者有机统一,缺一不可。

综观世界近现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都较好地解决了法治和人治的问题,否则就跳不出“人存政举,人亡政息”的人治怪圈。这是历史给我们的深刻启示,只有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只有法治的方式才能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才能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

目标犹如一面旗帜,旗帜高高扬起来了,才能凝聚人心,引领方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只有总目标明确,才能汇磅礴之力,收长远之功,保障依法治国沿着正确的方向推进。

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这三个方面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内在属性和前进方向。

党掌舵领航。在中国,谁能负担起领导建设法治国家的重任?毫无疑问,只能是中国共产党。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

制度奠定基石。法律制度与政治制度紧密相连,有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就必须实行与之相适应的法律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制度基础,我国一切法律法规和相关体制机制必须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只有适应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要求,法治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我们的法治道路才能走稳走好。

理论指引方向。在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的实践过程中,我们党提出了关于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个法治理论,科学的回答了中国要不要搞法治,搞什么样的法治,怎样搞法治等一系列基本问题,是指引中国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指南针和导航仪。

以上三个方面紧密联系,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指明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力量、制度基础、理论指导。

建设法治国家目标已确立,怎样走好我们的法治道路是关键。

回望过去,走出一条成功的法治道路极为不易;面向未来,继续走好这条道路更加不易。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中国建设进行了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要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增强道路自信。近年来,法治是社会上的热门话题。对我国法治建设应该走什么样的道路,有这样那样的议论和争论。而且,敌对势力把法治作为“武器”,大肆宣扬西方法治理论和法治模式,企图从“法治”问题上打开缺口,否定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所以,我们要坚持道路自信。

明确目标原则。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提出了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坚持的五个基本原则。我们要坚守目标不动摇,把握原则不“越线”,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才能越搞越好。

落实重点任务。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这四个方面、十六个字,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环节,科学立法是前提,严格执法是关键,公正司法是保障,全民守法是基础。

深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动力在改革,出路是改革。当前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许多都是涉及到利益关系和权力格局调整的“硬骨头”。我们必须坚持改革方向,问题导向,要有革新的勇气,落实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改革举措,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开创法治建设的新局面。

充分发挥律师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探索委托第三方起草法律、法规,其中就包括法学专家和律师。尤其是《决定》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将使广大律师参与立法的范围大大扩充和可能。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应大力加强对律师参与立法工作的支持,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特长和职业优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之后,律师在各级政府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非诉讼业务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加之,《行政诉讼法》的修改,行政法律业务领域将是律师业务的一个新增长点。在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普遍推进之后,对政府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以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听证等环节中更好发挥律师的作用,也是今后律师工作的职责所在和历史重任。

《决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国家设立律师制度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对司法活动进行制衡监督,发挥律师在维护公平正义中的作用。如何更好地发挥律师的监督制衡作用,关键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又在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重申的三句话,即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完善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制度。其中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是更好发挥律师维护公平正义作用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律师的执业权利来自于委托人的授权,是公民权利的让渡和延伸,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实际上就是保障每一个参与司法活动的公民的权利。合法权利得不到保障,难言公平正义。

《决定》还提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民生领域法律服务。要促使各级党政机关落实有关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政策,要改变以往习惯于让律师免费服务、无偿劳动的做法,要尊重律师的劳动,尊重律师的专业知识。

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制宣传中的积极作用。律师的职业特点和执业实践经验决定了律师在法制宣传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律师在办理具体案件,提供具体的法律服务活动中,可以潜移默化的普及法律常识,提升法制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律师还可以通过办理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以及举办各种法律讲座活动起到普法宣传教育的作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赋予了律师如此多的新任务、新使命、新责任,既是对律师队伍的认可和肯定,也是对律师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三大素质的考验。在不久之前,在中央政法委员会的主导下,“两高两部”联合召开了全国律师工作会议,规模之大、规格之高,是前所未有的。会议精神振奋人心,尤其是孟建柱书记代表党中央发表的重要讲话,肯定了广大律师是党和人民信赖的国家法律工作者,是我国法治工作队伍、法律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律师具有专业优势、职业优势、熟悉社会的实践优势,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作为律师队伍的一员,而且又是律师协会的领头羊,深感责任重大。律师一定要坚持依法执业的底线,必须规范执业、依法执业、诚信执业,要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要忠于事实真相;要严守执业纪律;要谨言慎行。做到政治坚定,业务精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从整体上看,律师队伍目前的综合素质尤其是政治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四中全会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必须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律师队伍业务素质和法律服务水平,监督律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和执业纪律规范,加强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发挥党员律师在行业起到引领和示范的作用,使广大律师积极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陕西、平安汉中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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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中心组第35次(扩大)理论学习会上,省综治办副主任沈国新同志做了《法治江苏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解读》的专题讲话。通过学习,我对中央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内容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也明确了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坚持严守党纪国法,强化自我约束。党员干部应当把党纪国法视如戒律一样,把对法律的敬畏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将其作为修身理政的法宝。比如,中央的“八项规定”约束了党员干部内心欲望的膨胀,守住底线、红线、高压线,远离是非之地、是非之事,促进心安、家安、国安。其他党纪国法和“八项规定”一样也是修身理政和凝聚民心的法宝。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把党纪国法置于心中敬畏它,做党纪国法的守护者、先行者,这也是党员对自己内心的崇敬,对自己良知的负责,对自己入党宣誓的忠诚。

二、坚持推进依法行政,构建法治社会。行政机关在依法治国中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因此,作为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维护公共利益、人民权益和社会秩序。执法者必须忠于法律,既不能以权压法、以身试法,也不能法外开恩、徇情枉法。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三、坚持弘扬法治精神,释放法律正能量。法治精神是决定一个国家能否依法治理的前提与根基,是法治的灵魂。人们没有法治精神、社会没有法治风尚,法治只能是无源之水。高举法治精神就要加强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引导公民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行动,避免走进“信访不信法”和“走关系强于走程序”的恶性循环怪圈。要把法治精神、法治观念熔铸到全民的头脑中,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习惯,法治就会源源不断地释放出法律的正能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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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完善治国方略受到空前的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法治建设必须随着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党员干部作为党和政府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和贯彻者,代表着党的形象和党的政策方向,则必须走在时代前沿,一定要把自觉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通过两个自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一是自觉强化学习意识,增强法制学习的自觉性。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最终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提升自身知法、懂法、用法能力,这样才能带领广大群众共同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二是强化为民意识,顺应民心民意。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学法、用法,还要带头守法,深入群众,用法律为群众排忧解难,做遵纪守法的表率,树立正确的“三观”意识,以法作则,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用法律规范自己的言行,正确使用群众赋予的权利,不玩忽职守、不越雷池一步,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做个老实本分、守法爱民、清正廉洁的人民公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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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全面依法治国的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就看各级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的成效。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着眼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的重要责任,直指一些领导干部在法治意识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各级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思想的警钟。必须肯定,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也必须承认,在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知法犯法等现象还比较普遍。有的不屑学法、心中无法,有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有的执法不严、粗暴执法,有的干预司法、徇私枉法,有的则利欲熏心、贪赃枉法。那些落马的腐败分子,哪一个不是从无视以致践踏党纪国法开始犯罪的?古人云“法之不行,自于贵戚”。周永康、薄熙来等位高权重的腐败分子藐视法律、破坏法治,导致法治不彰,教训极为深刻。

法治不彰,党无宁日,国无宁日。事实表明,领导干部当中存在的这些问题,不仅恶化了一些地方和单位的政治生态,更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损害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领域的正常秩序。这些问题不解决,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真正落实。所有领导干部都必须警醒起来,坚决纠正和解决法治不彰的问题。

“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对于法治建设,领导干部既可以起到关键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破坏作用。领导干部必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自觉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谋划工作时的法治思维、处理问题时的法治方式,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党纪国法不能成为“橡皮泥”、“稻草人”,违纪违法都要受到追究。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权由法定、权依法使,让各级领导干部尊崇宪法、敬畏法律、信仰法治,自觉为全社会作出表率,我们才能朝着法治中国的目标扎实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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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依法治国心得体会最新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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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必须抓常、抓细、抓长,持续努力,久久为功。”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向全党提出的要求,他深刻地揭示了作风建设的内在规律,体现了新形势下我党狠抓作风建设的坚强决心。湖北省委书记李鸿忠要求“要在民政系统继续强化群众观教育,使民政干部牢固树立为民情怀,带头践行群众路线,彻底转变工作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各级深入持久加强作风建设的新常态下,我们民政人正经受新的检验,要想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就必须要有新作为。

一、要让作风建设常态化要求在灵魂深处安家落户

民政部门是以“民”字当头的政府组成部门,民政干部的作风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我们要适应新的形势,首先就要在思想上融入新常态。

(一)要继续深入学习领悟新常态。我们党在近百年的光辉历程中,逐步形成了“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艰苦朴素的工作作风,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以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等等一系列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保证了党始终同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站在一起,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然而,近些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们党内有少数党员干部,尤其是极少数党的领导干部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经不起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走上了人民群众的对立面。他们的所作所为,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伤害了党同人民群众的感情。对此,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历史的制高点上,在全党广泛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作出了“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等一系列重要论述,要求全党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有刮骨疗毒的决心和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整治“四风”等方面存在的各种恶习,以保证我们党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因此,这就需要我们继续深入学习好领会好习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站在全面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高度正确理解和把握深入持久抓好党的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

(二)要不断加强自我锤炼融入新常态。“外因”与“内因”的辩证关系原理告诉我们,任何事物的发展变化,其内部的矛盾运动起着决定性作用。在深入持久地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新常态下,我们党员干部只有以良好的心态主动地而不是被动地投入新常态,积极地而不是消极地适应新常态,才能使自己的灵魂得到进一步净化,境界得到进一步升华,作风得到根本转变。因此,我们每个人必须自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思想的内炼纯度,达到使自己对“四风”等各种腐朽思想和工作作风从灵魂深处就不想为和不愿为,并自觉加以坚决抵制的崇高境界。要达到这一目的,我们必须在世界观的改造上常下功夫,下真功夫。一是要深学党建基本理论,以打牢理论基础;二是要常学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明辨政治方向;三是要常思肩负的“为民”责任,以增强群众观念;四是要常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告诫自己,以增强自警自醒意识;五是要常算清廉勤政的幸福账,以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

二、要把作风建设常态化要求落实在“三为”的跟踪问效上

“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是民政工作的宗旨。近些年来,各级民政部门通过认真履行“维护民利、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的职能,及时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广大困难群众的心坎上,有效地维护了广大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人民群众把民政部门视为“娘家”,称民政干部为“最贴心的人”。在这种情况下,按照工作的高标准,我们再回过头来进一步学习习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认真反思我们为民服务的各项工作,仍然不难找到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如有的地方领导在作决策时,考虑本级政府财政困难多一些,考虑惠民政策落实的及时性少一些,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的速度相对慢一些,从而导致在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上,有的地方执行政策标准打了折扣,有的落实政策不够及时等等,或多或少地影响了部分惠民政策内在功能作用的发挥,这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到位的地方,必须进一步改进。

(一)政策宣传汇报要让领导上心入脑。从客观上讲,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每人分管若干方面的工作,每天要面对和处理许多复杂的矛盾和问题,他们除了集中学习外,真正静下心来学习研究某个方面具体政策的时间少之又少,往往只是在大的政策原则上把关,很多政策的具体要求要靠各个相关部门的同志去研究、推进落实。这就要求我们从事具体工作的同志在工作中争取领导重视支持时要想方设法让政策在领导心中有烙印:一是选在领导工作时间相对宽松时作汇报;二是选准核心内容和刚性要求作汇报;三是提出明确的落实措施作汇报。真正使有决策权的领导清楚政策规定,从而达到快速落实政策的目的。

(二)跟踪督办要有钉钉子的精神。习总书记要求“我们要有钉钉子的精神,钉钉子往往不是一锤子就能钉好的,而是要一锤一锤接着敲,直到把钉子钉实钉牢。”在现实工作中,我们有些工作之所以推进不快不到位,在很大的程度上与有的同志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缺乏钉钉子的精神有关,有的同志对一些具体工作仍满足于会开了,文件发了,具体落实快不快,标准高不高是下面的事,而不愿意深入到基层一步一步地跟进抓落实。在这个方面,孝感市民政局2014年将重点工作采取一月一督一通报作法对推进工作落实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检查评估要注重实际成效。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很多是通过各级民政部门逐级落实到广大困难群众身上的,上级民政部门对下级民政部门负有检查指导督促的责任,要想做到检查指导有力度,督办落实有成效,我们在检查评估工作中要做到三个“敢于”:一是敢于说真话。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一点雨一点湿”地严肃指出来,并一起认真研究分析问题的原因和改进工作的措施,而不是人云亦云,雾里看花。二是敢于帮说话。对于工作中属于领导支持不够的问题,我们要积极帮助基层的同志与当地党委政府相关领导汇报交流情况,力争民生问题先行。三是敢于较真劲。对工作中历次检查督办的情况,要实事求是地做好登记汇总,在年度综合评估时客观公正地加以运用,该通报表彰的不限定于哪个地方奖项多了,工作没做好的不限定于哪个地方表彰少了。从而努力形成一种层层传导加压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三、要把作风建设常态化要求体现在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中

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按照“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的要求,积极探索,大力推进民政事业的创新发展,使民政工作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然而,面对作风建设、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等各方面的新常态,民政工作正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要求,我们只有坚持法治引领,不断地在工作中创新,在开拓中前进,才能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

(一)社会救助工作要迅速形成联动机制。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对新形势下的社会救助工作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由民政部门负责统筹,多个部门各负其责。民政部进一步提出了在全国基层建立起“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救助机制,托住社会底线。由于这项工作事关社会广大困难群众,涉及诸多相关部门的整体联动,要尽快争取以地方政府的名义迅速出台相关实施办法,努力将思想认识统一起来,将相关部门的行动协调起来,使广大困难群众在遇到急难问题时能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注意规模与效益并重。要着眼社会建设管理大局,加快构建适应人口老龄化需求的综合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各地民政部门虽然进行了各种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但与我国人口进一步老龄化带来的各种养老社会需求相比,还远远不能满足服务需要。因此,必须再想办法,多方创新,在加强引导,努力转变传统养老观念的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形成各种大小规模不等、服务档次各异、实施特色供养、依法规范管理、公私互补共赢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使该项工作成为全社会的幸福工程。

(三)双拥工作要注重在继承中创新发展。要积极适应“听党指挥,能打仗,打胜仗”和促进政治、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从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上进一步拓宽视野谋划双拥工作的战略定位,从“双拥工作在基层”上进一步多出实招着力谋求军政军民团结互促的新发展,通过宏观谋划与微观运作相结合、平时拥军与战时支前相统筹,让军地双方在思想观念上更融合,在目标要求上更明确,在推进机制上更有力,在军地互动上更经常,在工作成效上更明显,从而使双拥工作既有我党我军光荣传统的传承,又有新常态下新要求新内涵的时代特征。

(四)退役士兵安置工作要积极在维权和激励上发挥作用。一方面,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要扎扎实实搞好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只要有利于帮助他们就业创业,就要用足用活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尽可能多地创造条件,帮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使他们在退出现役后尽快走上健康发展的成才之路。另一方面,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要在严格依法依规落实好岗位安置的过程中,注重运用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并加大考核权重,将退役士兵过去在服役期间的各种表现纳入增分或减分的范围,使安置工作既能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又能起到激励现役士兵积极为军队和国防现代化建设作贡献的作用。

由于民政工作涉及范围较宽,以上仅是例举。当前民政工作虽然任务繁重,但新常态也带来了新机遇,只要我们积极把握新常态,抓住新机遇,谋求新发展,就能不断推动民政事业的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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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征文

全文共 10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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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现代化的民主国家,我们确立了依法治国方针;然而作为一个文明古国,我们更要注重以德治国。

百行孝为先,华夏子女最基本的美德就是孝顺。自古以来,多少文人雅士孝顺的故事滋润着我们的心灵。汉文帝刘恒在母亲卧病期间常常目不交睫,衣不解带,亲口尝过母亲的药才放心让母亲服用;东汉黄香夏天为父驱赶蚊子,扇凉床和枕头,冬天为父暖被;还有花木兰替父从军等。这些看似没什么了不起的举动在古人看来是可以称得上孝感动天,虽说有点夸张,却是当代青少年乃至华人应该学习典范,只可惜现状却是截然不同。爱刘德华成痴的杨丽娟,为了见偶像一面,不惜让其父亲卖血捐肾,其父亲最终无能为力选择了跃入江里自尽。愿意为只是陌生人的偶像付出一切,却从来不回头看一眼被自己逼上绝路的父亲,这样的女生连孝顺都做不到,哪里还有美德可言?上海浦东机场的刺母案同样叫人心寒,一留学生只是因为母亲不能给予所需的生活费,竟拿出尖刀砍、刺母亲致重伤,这样的人即使有再高的文化修养,也弥补不了在道德上的缺陷。

孝,贯穿千年历史,若在我们这一代被弱化甚至丢弃,岂不是会被外国人嘲笑?让我们拨开一点物质、资本的迷雾,拾回第一美德——孝,人人做到孟子所言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构建起和谐社会,这样的中国才能无后顾之忧地再迈向新的辉煌。

在孝的基础上,“知节明礼”在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凸显重要。一位年轻人到一家汽车公司应聘,眼看前几个人的学历都比自己高,便自觉没什么希望了。当他走进董事长的办公室时,顺手捡起了门口的那张渍纸并扔进了垃圾桶。只因这一个小小的举动,他就被录取了。这位年轻人就是制造了美国汽车业一时神话的福特。能够看得见眼前的小事,懂得如何弯下腰,这一种谦卑的美德正是为当下不少年轻人所缺乏。同样是应聘现场,北京某大公司的测试却让人感叹。最后几位优秀的面试者被请进了经理的办公室,在经理外出的二十分钟里面,他们百无聊赖地拿起了桌面上的文件,左掀右翻。结果可想而知——无一被录取。随意翻看别人的东西,连尊重他人这样基本的礼貌都不懂的人,再优秀也难以取得成功。

人们总会忽略身边的小事,以为它无关要紧,殊不知一个小举止就可以反映出个人的修养美德。个人、社会乃至国家,都需要“知节明礼”,方能和平共处。日本、韩国等不少东南亚国家都在大力宣扬中华传统美德,因为他们知道,文化软实力的力量比枪支炮弹来得更为惊人。而我们呢,几年来一味追求经济发展,强调法制建设,落下了文化、道德,若再不重视以德治国,恐怕只会在无形之中一步一步丧失了最根本的内在。

当代中国,依法治国上,法律系统需要完善,但想要真正强大,屹立于世界,以德治国尤为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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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心得

全文共 1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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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正在我院如火如荼地进行。通过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的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一章,观看录像,讨论交流,我加深了对依法治国理念的认识,增强了将依法治国理念贯彻到民事审判中的自觉性。通过认真学习,我认识到:

一、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对审判人员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树立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对审判人员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保证审判工作依法进行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审判人员的职责就是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在审判人员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尤为重要。民事审判工作,处理的是人民群众之间婚姻家庭、合同、侵权等纠纷,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工作息息相关,在审判工作中贯穿依法治国的理念,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审判人员是否尊重法律,是否时时处处维护法律的权威,在办理的每一个案件中是否严格依法办事,直接影响到人民群众对依法治国理念的信仰。因此,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我们审判人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加深了对依法治国理念深刻内涵的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有三个方面的基本内涵,第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第二、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第三、严格依法办事。在认真学习读本以前,我片面理解依法治国就是严格依法办事,对严格依法办事也是表层的理解,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严格依法办事,具有四个方面的含义,一是职权由法定,二是有权必有责,三是用权受监督,四是违法受追究。在学习读本以前,我以为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依法办事,没有理解到还有前两个基本内涵。

通过学习,我认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之所以成为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是因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宪法规定的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的民主性和人民性的必然要求。在依法治国理念中首先应包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没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就不可能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包涵的三方面的涵义依次是公民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法行为都必须依法受到追究。我们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中不能认为自己是高人一等,居高临下,滥用审判权,这种特权思想一定要清除。不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违法行为要受到追究,审判人员违法审判也一定要受到追究,否则法律尊严就无法保障,法律在社会公众心目中就不可能树立起崇高的地位和威信。

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也是依法治国理念的应有之义。因为没有法律的权威,法律就得不到执行。因此尤其我们审判人员要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维护宪法权威,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在适用法律中要注意执行的是宪法和法律、法规和有关的立法、行政和司法解释,与以上抵触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地方的土政策坚决不能执行。提高法院的公信力也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的重要方面,在审判中一定要公正高效地处理纠纷,以提高法院的社会公信力。

三、在审判工作中要努力实践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要提高法律素养,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这是努力实践依法治国理念对审判人员的基本要求。法谚云:“法官知法”。作为审判人员,不仅要知法,而且要“业务精通”,只有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的素养,才能准确地适用法律,才能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是,依法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是一个合格的审判人员的基本素质。

自觉接受监督对审判人员很重要。因为任何权力都必有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我们不能以为自己是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而排斥监督。监督有法院内部的监督,如审判监督庭、监察处,外部有人大、政法委,社会监督等。我们应当积极、主动地接受监督,把自己履行职责的行为置于内外部监督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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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心得体会

全文共 22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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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期一周的时间里,中央政法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各省区市党委政府分管政法的领导同志和省级政法单位主要负责人等近300政法领导干部,聚精会神听讲、敞开心扉讨论、积极建言献策……

这是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全国政法系统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专题研讨班。为什么要举办此次研讨班?政法领导干部学习研讨什么内容?学习研讨成果将如何进一步推动法治建设、司法改革?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进行了深入采访。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研讨班开班讲话中指出:“作为执法司法机关的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在全面依法治国历史进程中肩负的责任尤为重大。举办这次专题研讨班,就是要明确历史方位、认清历史责任,在全面依法治国中更好地发挥关键作用。”

当前,我国改革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法治建设、司法改革也处在重要时刻。

“中组部、中央政法委、中央党校在这个时候联合举办这次专题研讨班,目的就是用中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法工作理念,与时俱进地做好各项工作。”中央政法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说。

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四中全会以来,政法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有目共睹。但与党中央的新要求和群众的新期待相比,无论是对法治建设重大意义、目标任务的认识,还是对法治理念、法治方式的把握和运用,一些政法领导干部还存在很多不足——法治观念淡薄,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执法不严和粗暴执法的现象同时存在,司法不公、司法腐败时有发生……

据介绍,举办这次专题研讨班,是今年政法系统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是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领导的具体实践,也是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统一思想、提升理念、推动政法事业发展进步的重大举措。

学员们纷纷表示,此次研讨班举办得非常及时、必要。政法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肩负着特殊重要的责任,必须更加自觉地在提升政法工作理念、提高领导政法工作本领上下功夫,立好标杆、当好标兵,把学习研讨成果转化为推动政法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更高的站位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以更宽的视野审视新形势下政法工作,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职业荣誉感,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发挥好关键作用。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制约权力与维护人民群众权利、法与权、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依法办事与服务大局……这次研讨班对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作了深刻阐述,鲜明回答了政法工作走什么路、沿着什么方向前进、坚持什么、反对什么等根本性问题。

“这些问题的深入学习和研讨,对政法系统的领导干部具有正本清源、固本培元的重要意义。”学员们表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通过学习研讨,大家进一步充分认识到,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立足我国基本国情,遵循司法规律,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保政法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通过一周的学习研讨,进一步认清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要求和政法工作的正确方向,更加坚定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更加增强了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思考问题、推进工作的主动性和坚定性,更加感受到肩负的重托和使命的光荣。”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黄关春深有体会地说。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面临很多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面临中国的基本国情,因此,必须要有正确的理论指导,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首要前提就是要统一思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说。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也是工作的导向。

司法体制改革是研讨的重点问题之一。学员们表示,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190项重大改革措施,涉及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的达84项,任务非常繁重,如果不统一思想,各自抱着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改革就寸步难行。必须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司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统一起来,在更高层面上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才能确保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司法权威。

让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理念深入人心

如何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如何有效防止冤假错案,怎样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怎样提高刑罚执行公信力……在研讨班创新开设的“学员论坛”上,学员们围绕政法工作中各方关注的突出问题展开热烈研讨。

早在开班前,为增强专题研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中央政法委提前下发通知,要求“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中的突出问题深入调研,带着问题学习研讨”。因此,学员们的研讨中,有了更多来自一线调研的体会和思考,也有了更多新的理念交流融合——

“大事要立法,地方应积极制定法规条例;重大创新要修法,避免突破法律办事;决策要依法,各部门应聘请法律顾问,依法行政;工作要合法,运用法律手段处理问题,确保案结事了。”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寇昉对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有了更深体会。

“坚持统筹使用好惩罚和教育改造两种手段,最大限度地实现刑罚的功能”,引发了云南省司法厅厅长马继延的深入思考。他说,单独强调刑罚报应观念和片面强调“教育万能”观念都不利于预防犯罪,必须打破围墙思维,改进传统管理方式,综合运用好惩罚与教育手段,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多位学员提出,对于政法机关而言,提升理念,最重要的就是要提升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运用法治方式处理问题。

理念一新天地宽。学员们纷纷表示,原来的一些旧观念、旧习惯束缚了执法司法工作,也导致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的出现;现在通过学习研讨,有了新的理念作为行动的向导,自己对今后与时俱进做好执法司法工作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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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依法治国优秀征文2500字

全文共 2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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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国家宪法日有关依法治国征文的内容,欢迎大家阅读!

提起法律,给人以神秘、威严、崇高的感觉。其实,法律与道德、习惯、宗教、纪律一样,都在规范着人们的行为。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的有序。正是由于有法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权利得到应有的保障。

作为当代的中学生,我们有幸生活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年代,亲眼目睹了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法制进程的突飞猛进,300多部法律相继出台,“依法治国”被写进宪法,多么令人振奋!然而我们更应该思考的是: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问,如果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伦王国国王汉穆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请问,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伦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

正如我们所知,法律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依法治国也是我们国家坚持的治国政策之一。我们生活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当中,法律是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的。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宪法,在此基础上派生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规,其中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国家专门为我们青少年所设立的。

那么,在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如何与法同行?有人说你多虑了,我们还是未成年人,只要不杀人不放火,法律约束不到我们,只要遵守校纪就行。我说不,法律离我们很近。那些轻视法律作用的人,我想,是因为没有真正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请问,如果法律作用甚微,为什么公元前18世纪古巴比伦王国国王汉穆拉比因他的《石柱法》——即众所周知的汉穆拉比法典而流芳百世?请问,如果法律只是一纸空文,为什么拿破伦会说“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那就是我的《民法典》。”

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经济社会,道德的约束在不断的被人们所淡忘,甚至开始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纽约,这个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的是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也不可否认,有一些人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为的只是金钱,只是一个“利”字。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的健全,完善中。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这也是在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自己的尊严。

历史不会说谎。法律,无疑是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先决条件。它的重要性更是无庸质疑。有一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的规定和精神。在当今这个信息时代,在这个经济社会,道德的约束在不断的被人们所淡忘,甚至开始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促使我们更加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社会的秩序。纽约,这个世界最繁华的都市,却也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有统计表明,每5分钟,就有一场抢劫上演。犯罪,无疑永远在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的是正义。

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和不完善。也不可否认,有一些人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为的只是金钱,只是一个“利”字。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的健全,完善中。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这也是在捍卫国家的尊严,捍卫自己的尊严。

而作为中学生我们常常讲要遵纪守法。可见,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与社会不良风气做斗争。不要忽视遵纪的作用,以小见大的道理人人都懂。如果你认为违反一下学校纪律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我以后不违法就行。请你快点打消这种念头吧!“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

可见,遵纪是基础。从认真听课做起,从保证每一节自习课纪律开始。从同学之间的互相监督,到能够做到严格自律。从被动的受约束到主动的养成遵纪的习惯。从杜绝抄袭作业开始到自觉抵制社会不良思想。!“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何苦要等到体会到法律制裁的威严才悔恨呢?因此,让我们从小做起,从身边做起,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有法律武装自己的头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让我们大家共同携手,在成长得到律上与法同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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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身齐家治国中华千古第一完人

全文共 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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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古就有立功(完成大事业)、立德(成为世人的精神楷模)、立言(为后人留下学说)“三不朽”之说,而真正能够实现者却寥若星辰,曾国藩就是其中之一。他打败太平天国,保住了大清江山,是清朝的“救命恩人”;他“匡救时弊”、整肃政风、学习西方文化,使晚清出现了“同治中兴”;他克已唯严,崇尚气节,标榜道德,身体力行,获得上下一至的拥戴;他的学问文章兼收并蓄,博大精深,是近代儒家宗师,“其著作为任何政治家所必读”(蒋介石),实现了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立功、立德、立言“三不朽”事业,不愧为“中华千古第一完人。”

[历史文化名人的作文素材集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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