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行业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1384 字
+ 加入清单保险机构和其它金融机构一样,承担着社会资金融通和转移的职能,其对社会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容易被洗钱犯罪分子利用,以看似正常的交易作掩护,通过改变犯罪资金的资金形态或转移犯罪资金实施洗钱行为。从国际国内洗钱犯罪趋势来看,保险正因其社会渗透性和独特的金融属性而逐渐成为洗钱的重要渠道。随着保险业洗钱活动频率的日趋增高和洗钱规模的不断扩大,保险业已然成为我国反洗钱工作的重点领域。保险洗钱危害极大,不但会影响保险公司自身的长远健康发展,还直接为其上游犯罪提供了资金通道和便利,无形中助长纵容了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会对国家金融秩序和社会秩序产生多重的负面影响。而我国保险业反洗钱工作起步较晚,缺乏相应的反洗钱行业经验。
客户身份识别是保险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保险服务时,依据反洗钱有关法规,采取相应措施,确认客户身份,了解和关注客户的职业情况或者经营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质以及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实际受益人等情况的过程。是保险机构反洗钱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因此,不断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是做好反洗钱工作的关键,对保险公司有效开展反洗钱工作意义重大。
自《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在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与此同时,客户身份识别工作的难点也显现出来:
一、无法获取客户身份识别信息。在与客户建立业务或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保险服务时,核对客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等信息容易,但要深入了解客户的关联企业、经营范围、资金性质和资金用途等信息有明显的难度。一是存在认识误区。部分客户对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的做法难以认同,认为客户身份识别的制度与保护客户隐私的法律规定相冲突。二是法律软约束。现行《反洗钱法》等反洗钱法律规范对客户不履行反洗钱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不明确,致使客户不提供身份信息资料时金融机构面临两难选择。
二、无法核对客户提供的身份信息。一是证明文件辨别难。特别是虚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身份证等的审查只能利用人工进行。二是客户信息查询难。《反洗钱法》规定: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认为必要时,可以向公安、工商等部门核实客户的有关身份信息。但要核实这些身份信息,必须到颁证、出证单位登门核查或者电话查询,而保险机构普遍实行柜员制,经办人员很难有时间打电话或亲自登门核对;即使电话查询或登门核对,也不一定能得到及时回复。
为了更好的完成客户身份识别,做好反洗钱工作,特提出一些建议:
一、建议进一步明确信息证明和核实标准,完善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一是明确提出反洗钱工作不是金融机构的“专利”而是全社会的责任,各行业必须对反洗钱工作进行积极配合。二是确立各种证件、文件的审查指导性原则和标准,划定真实性和有效性底线,在确保客户身份识别基本质量的基础上逐步完善和提高。三是明确提出客户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职业、联系方式、地址、资金来源等关键信息的真实、有效,并负责提供佐证。
二、建议将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内容纳入征信管理。一是建议征信管理部门建立有效机制,将客户如实提供个人信息义务以合理方式纳入征信管理。二是客户提供的个人信息存在隐瞒、作假行为,或有洗钱嫌疑,应及时上报人民银行;属于诚信问题的,予以记录,纳入征信管理。三是积极营造反洗钱社会舆论氛围,鼓励社会公众支持金融机构开展反洗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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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反洗钱法十周年
全文共 1613 字
+ 加入清单近年来,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全面落实“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理念,按照“强机制、促转型、控风险、夯基础”的工作目标,以增强工作效力、效能、效果为中心,持续推进反洗钱工作转型,实现了从“规则管理”向“风险管理”的转变,反洗钱工作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显著提升。
完善管理机制 奠定工作基础
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以风险为导向,将洗钱风险作为风险防控的重要抓手,坚持把反洗钱工作与业务经营管理同部署、同考核,明确各级行“一把手”为反洗钱第一责任人,确保反洗钱监管政策的有效落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各级行反洗钱工作职责定位,加大对洗钱风险管理的流程约束和责任分解,积极发挥各业务条线在客户身份识别、洗钱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了职责清晰、管理有序、责任分明的反洗钱工作机制。同时,不断加强反洗钱工作制度建设,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先后制订了《反洗钱工作基本规范》、《反洗钱客户风险评估和等级分类管理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切实将反洗钱风险防控要求融入业务流程和日常管理中。
加强系统建设 提供可靠保障
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根据洗钱犯罪活动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对“反洗钱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研究增加洗钱预警模型。目前,该系统有8个异常交易模型,基本涵盖了恐怖融资、贩毒、传销、非法集资等常见的洗钱犯罪活动,使可疑交易报告的准确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增强。同时,该系统实现了与所有前台业务系统的对接,能够对前台交易数据进行提取分析和实时预警,建立了可疑交易报告“系统提取+人工甄别”的监测模式,实现了业务数据全面覆盖和实时分析。2012年,上报的涉嫌洗钱重大可疑报告,为公安机关破获特大网络传销案提供了重要线索和证据,得到了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的通报表扬。2015年酒泉市公安部门根据该行上报的“赵某疑似毒品犯罪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线索,成功破获了赵某等人涉毒案件。在此基础上,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充分利用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系统,逐步规范客户风险等级的评估及分类流程,建立了系统初评与人工复评相结合、系统评级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风险等级评定模式,实现了对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的五级分类。
创新工作机制 打造有力抓手
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不断探索创新反洗钱监测方法,注重分析成果的转化利用,建立了洗钱风险提示机制和洗钱类型分析机制。一方面,对监测发现的可疑交易账户,分析交易特征,针对不同洗钱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不定期向业务部门或辖属机构发布洗钱风险提示。近年来,共发布《洗钱风险提示》92份,提出严格开户准入、加强第三方支付监管等多项合规建议,有效防范了各类内外部风险。另一方面,定期开展洗钱类型分析,收集、分析辖内典型洗钱案例和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分析总结不同类型洗钱活动交易行为和资金运行模式特点,为建立洗钱风险监测模型提供了有效依据。
突出宣传培训 提升队伍素质
近年来,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建立反洗钱宣传培训长效机制,通过举办反洗钱人员培训班、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等举措,提升全员反洗钱履职水平,引导客户自觉遵守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为反洗钱法规制度的有效落实营造了良好环境。首先,突出培训的层次性。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开展不同内容的培训,针对管理层主要进行国内反洗钱政策规定、反洗钱国际通行标准、金融制裁等内容的解读培训;针对一线反洗钱人员更侧重于识别客户身份识别和可疑交易分析甄别技巧的讲解。其次,突出培训工作的持续性。定期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2012年至今,辖内各级行通过集中讲座、召开运营主管例会等多种形式举办反洗钱培训306次,累计培训人员5647人次。第三,突出宣传方式的多样性。农业银行甘肃分行发挥网点多、人员多、覆盖面广的优势,采取集中宣传、微信答题、有奖征文、制作反洗钱标语、发放反洗钱宣传折页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洗钱活动对社会的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积极配合人民银行开展反洗钱执法检查工作。
反洗钱十周年征文精选
全文共 1532 字
+ 加入清单洗钱教育, 特别是加强有关反洗钱法规的学习教育, 帮助公众走出 “存 款自愿,取款自由,谁也无权审查”的法律误区就显得至关重要。
不断提高一线反洗 金融机构首先必须加大培育反洗钱骨干队伍, 钱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对可疑交易的甄别能力。同时,强化现金管 理,管好反洗钱重点部位。近几年,有些金融机构对大额现金支取能 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但对现金存款却 不够重视,而现金存款恰好是反洗钱的重要环节。为此,各网点在办 理业务的过程中, 对大额现金存取均应严格按照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上报。再者,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构建反洗钱坚固 防线。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客户的业务经营、营业收入、资金使用及周 转和新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 真正做到了解自己的客 户;加强客户身份识别登记制度,特别是对于一次性服务的客户及现 金兑换、大额现金存入和支取的客户要认真实行客户识别,防患于未 然;从源头上杜绝公款私存、私款公存现象;尽快建立和完善邮政金 融系统与公安、税务、工商和人行的相关系统联网,以便加强对客户 的身份识别和核查,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反洗钱工作合力。
反洗钱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宣传力度, 充分利用金融机构点多 面广的优势,通过诸如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资料以及广大新闻 媒介的宣传等形式,使大家认识并树立——洗钱犯罪就在我们身边, 反洗钱工作刻不容缓;反洗钱不是哪个人、哪个部门的事,它需要我 们大家积极支持、协助、配合,共同承担责任的观念。通过宣传,深入普及反洗钱的法规和知识,使反洗钱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 储户自觉遵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规定,按规定办理个人业务,而形成 全社会支持理解反洗钱工作的氛围, 为反洗钱法规制度的有效实施营 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与此同时, 也更进一步促使金融机构自身认识到有义务参与反洗钱 工作,认识到有责任配合反洗钱工作,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必须向 人民银行报告,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 动。在防范洗钱工作中,金融机构始终处于斗争的第一线,必须站在 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国家 有关反洗钱规章的要求,扎紧篱笆,严防死守,不折不扣地履行好法 定义务。如果仅凭个人感觉、凭经验工作,业务处理随意,那就很容 易被洗钱犯罪分子利用,为他们提供可趁之机。总而言之,要防范和 遏制洗钱这种智力型、知识型犯罪,不仅需要从业人员高度的责任感 和工作热情,还必须培养通晓法规、熟悉业务、反洗钱经验,切实加 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力度, 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 识和技能。
显然,反洗钱对策远远不止上述这些.作为一场战斗,反洗钱任重 而道远,永远没有胜利可言!随着经济快速的发展和金融不断深化, 我国洗钱现象也在逐年增多,洗钱行为隐蔽复杂,已经成为危及社会 经济发展的暗流。历史不乏这方面的案例,我们熟悉的震惊中外的厦 门远华走私洗钱案,更是涉案人员众多,涉及金额巨大,案情极为复杂。由此可见,反洗钱也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事,反洗钱工作要想取 得成功还必须有赖于加强国际司法合作, 使打击外逃腐败分子洗钱获 得国际公约和外国法律保障和支持。
反洗钱,是一项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的全新系统工程,是金融 部门所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从目前情况来看,虽然公众对 反洗钱在认识上已有明显转变, 但在认识的深度和水平上仍需进一步 提高。 作为一名信合员工, 我真心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树立反洗钱观念, 全社会都积极行动起来, 高举反洗钱的旗帜! 支持和配合反洗钱工作, 建立起一个协调高效的反洗钱网络, 为实现我国在全球化浪潮下的金 融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1056 字
+ 加入清单在今天社会中,贩毒、走私、贪污腐败、偷税漏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些说起来都是很严重的刑事犯罪,这些犯罪的目的都可以和钱联系起来。最后,“洗钱”都会成为最为关键的一环。
何谓洗钱?通俗的概括:“就是把黑钱漂白,把脏钱洗干净,给非法的资金披上合法的外衣。”
在法律上的洗钱,是将贩毒、走私、贪污腐败、偷税漏税、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等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洗钱”对国家的政治稳定、社会安定、经济安全以及国际政治经济体系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由此,反洗钱诞生了!
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反洗钱是政府动用立法、司法力量,调动有关组织和商业机构对可能的洗钱活动予以识别,对有关款项予以处置,对相关机构和人士予以惩罚,从而达到组织犯罪活动的一项系统工程。
反洗钱工作在当今复杂的金融和社会环境下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工作,做好反洗钱工作是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客观要求。对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健运行,维护社会公正和市场竞争。打击腐败等经济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银行的基层员工,做好反洗钱工作毋庸置疑是我的义务和责任。在反洗钱工作支行为我行员工进行反洗钱知识培训,增强了员工的反洗钱意识。通过培训也为全体员工更好的履行反洗钱义务,提供了良好的学习交流平台,巩固了员工的反洗钱知识。
反洗钱工作中,公民也是反洗钱工作的主要参加人。但是,大部分公民“不清楚什么是反洗钱”,这可能会纵容洗钱犯罪行为。其中,犯罪分子往往利用普通人对反洗钱的不熟悉,以及对个人信息安全的疏忽,通过普通人的账户进行洗钱,这种方式更隐蔽,给反洗钱加深了难度,同时,还可能是给公众造成不良的影响,严重的可能构成协同犯罪。针对以上问题,我支行引导客户“反洗钱”学习,通过在营业网点设立宣传展台、分发宣传资料进行。
反洗钱工作中,还需要专人进行“反洗钱”工作,作为我支行的“反洗钱”工作人员之一。通过营业室主任的“反洗钱”知识培训,自身工作中的实践学习,逐渐对反洗钱工作明了,深刻的明白了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我要从根本做起,尽可能的了解客户,及时更新客户资料。每天及时对反洗钱系统中的案例进行分析处理,发现可疑案例及时上报,从而使反洗钱工作更好的进行。
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做好反洗钱各项工作,防范金融风险,打击一切不法洗钱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金融体系稳定。为反洗钱工作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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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的征文
全文共 1534 字
+ 加入清单中国反洗钱法草案今年将正式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这部法律很可能采取列举的方式将贪污、贿赂等严重犯罪均纳入洗钱罪的上游犯罪。
这一信息首先显示,全社会重点关注的反****工作将获得新的法律支持。遏制贪污、贿赂及形形色色****犯罪高发是当前中国社会面临的严峻任务,****犯罪与洗钱存在直接联系。近年来,国内有多少赃款赃物被“漂白”难以计数。舆论一再聚焦贪官外逃所裹挟的巨额资金,事实上,在国内就地改头换面的犯罪所得比例更高。一些人采用“洗钱”一词的“词源”方式(上世纪20年代美国芝加哥黑社会分子开设洗衣店,把贩毒所得现金转化为合法经营收入),通过办企业“漂白”赃款;更方便的则是与证券、期货、保险等金融机构内部人员勾结,以“伪造交易”的办法,达到洗钱目的。由于反洗钱法制建设严重滞后,至今刑法仅规定贩毒、走私、恐怖活动、黑社会组织4种犯罪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造成****犯罪于反洗钱这一关键环节逃脱打击。上游犯罪的列举范围囊括贪污、贿赂的反洗钱法如得以尽快出台,有望填补法律空子,为依法惩治****提供有效工具。
其次,它提示,在法律体系的协调与相互促进、具体实施方面,反洗钱法立法工作的推进势必促进刑法等相关法律修改;与此同时,推动行政法规如国务院颁布的《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以及部门规章――如央行颁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修订完善与效力提升。逐步认识到反洗钱的重要性之后,近年国家行政部门主要针对银行类金融机构出台了初步监管要求,在银行业建立了反洗钱报告和信息监督基本框架。但由于法律规定滞后,法规与规章“单兵突进”面临障碍。
实际运作中,自去年3月施行报告“大额和可疑交易”制度以来,银行机构“机械”上报的信息占绝大多数,带分析意见上报“可疑交易”的案例罕见。一个浮在表层而全国城乡屡见不鲜的现象是,“存款实名制”要求开户人持有本人身份证,而银行业务人员在做大业务的动机驱动下,对身份证是否与开户人相符视而不见。惟有以反洗钱法的形式明确规定金融机构所承担的反洗钱法律责任,一旦违法依据条文追究,才能促使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逐步养成反洗钱责任意识,落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规章要求。
反洗钱法潜在的作为空间十分广大。银行业外,证券、期货、保险、信托等类别金融机构则至今未受到反洗钱法规、规章约束。而众所周知,证券公司一度是洗钱者的“天堂”,一些营业部配合“庄家”操纵股价,甚至提供从假身份证、假资金账户到销毁交易记录的“一条龙”服务,哪管资金来源。如何对该类“合谋行为”罪刑法定,无疑应纳入反洗钱法的立法视野。
央行反洗钱局负责人同时透露,年内将规定证券、保险业报告可疑信息的义务,以后还会规定非金融行业如房地产、彩票、珠宝、贵金属经营业,以及会计师、律师事务所反洗钱义务。显而易见,如果这些行业都分别承担起反洗 钱功能,洗钱空间将大为缩校不过,要让相关机构与个人切实履行“义务”,必须做出相应惩罚性规定―――这也是反洗钱立法需要把握之处。 最后,比遏制****犯罪更大的意义是,在犯罪治理模式上,反洗钱法草案扩大洗钱罪的上游罪范围,标志着中国将进入削弱、阻塞犯罪行为经济诱因的新阶段。“打蛇打七寸”,依据国际经验,针对以牟利为目的的犯罪,抓住反洗钱要冲,不仅便于技术上事后追究、惩治,而且能够抓犯罪行为于现场,进而震慑、预防犯罪。中国制定反洗钱法既是内在需要,又在于寻求参与防止犯罪的国际合作。采用国际通行的洗钱罪行列举确定标准,几乎所有重要犯罪行为均属于“指定罪行”。在直接的意义上,反洗钱治理模式力图让犯罪变得无利可图,有效遏制经济诱因,无疑是防止犯罪的有效路径。
反洗钱的征文
全文共 747 字
+ 加入清单我国商业银行反洗钱更是缺乏经验,在前进道路上还存在诸多问题和难点。我们的主管行长、营业部总经理非常重视这个问题,在我行先进的反洗钱系统的基础上,又做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了严密、有效的反洗钱内控制度。严密性要求反洗钱内控制度必须覆盖银行的各个相关业务种类和业务部门,贯穿于有关的业务流程之中以及前台、中台和后台,避免存在漏洞和盲区。有效性要求反洗钱内控制度不应是大的空架子,有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必要时还应细化要求,制定配套的操作规程;有效性还要求实行问责制,并且落实到位,奖惩分明,防止内控制度形同虚设、流于形式。
二、提高认识、增补人员。我行站在长远、全局的角度看待反洗钱的重要性,考虑到反洗钱的外部效应,增加反洗钱专职人员,保证反洗钱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反洗钱培训和考核。我行根据不同层级、岗位人员特点,有重点、多方位地开展反洗钱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反洗钱基本法律法规、具体的反洗钱业务操作及甄别可疑交易的技巧。
加强了对反洗钱人员的考核,并与奖惩挂钩,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我认为,我很幸运,在同事们的帮助下,深刻地认识了反洗钱,并在人行正确的领导下,开展着这一项很有意义的工作。金融机构是反洗钱工作的主力军,我们会一如既往地把它做好,履行我们的四项义务:即制定反洗钱内控制度和设立组织机构义务;了解客户义务;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义务;保存记录义务。同时,坚持三项基本原则,即合法审慎原则、保密原则和与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全面合作原则。除此之外,还要做好对社会公众的宣传工作,即:让社会公众关注和了解反洗钱的知识,遵守反洗钱的法律法规,配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如有发现洗钱犯罪的线索及时举报。
反洗钱是一个巨大的社会工程,随着反洗钱体系的完善,相信我们会做得更好!反洗钱,我们在行动
反洗钱十周年
全文共 4441 字
+ 加入清单洗钱是一个我们避之不及,也根本无需回避的词!洗钱是经济领域的重大犯罪行为,洗钱之水是祸患之水,严重地威胁着我国的国家安全,对社会经济会造成不可估量的危害。 ??反洗钱工作真的离我们那么远,反洗钱与我无关吗?不!它和每个人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举个简单的例子吧,现在我们经常说道德沦陷,诚信缺失,很多人不讲信用,在经济行为中有很多欺骗行为,这样就会使整个经济的运行非常不通畅,我们每个人都会对这种行为很愤恨,而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觉得事不关己的话那这个社会还能运行么?其实每个公民都有义务对于他所知道的、他发现的、他怀疑的有洗钱罪的人和企业进行举报,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举报犯罪行为。因而,在日常生活中进行反洗钱的宣传教育非常必要,因为这种犯罪所带来的混乱不但干扰了我们正常的生活秩序,还影响了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行。种种迹象都表明,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金融从业人员,加强反洗钱宣传教育,培养反洗钱责任意识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尽管洗钱犯罪已不鲜见,但人们对于反洗钱工作的认识却并未提高,特别是对三部反洗钱法规学习不够,了解不多,从而出现对人民银行的反洗钱工作不执行、不支持、不配合的现象。所以说,加强反洗钱教育,特别是加强有关反洗钱法规的学习教育,帮助公众走出“存款自愿,取款自由,谁也无权审查”的法律误区就显得至关重要。
金融机构首先必须加大培育反洗钱骨干队伍,不断提高一线反洗钱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对可疑交易的甄别能力。同时,强化现金管理,管好反洗钱重点部位。近几年,有些金融机构对大额现金支取能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审核、审批程序,但对现金存款却不够重视,而现金存款恰好是反洗钱的重要环节。为此,各网点在办理业务的过程中,对大额现金存取均应严格按照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管理办法要求及时上报。再者,加强客户身份识别,构建反洗钱坚固防线。特别要加强对重点客户的业务经营、营业收入、资金使用及周转和新业务的开展情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了解,真正做到了解自己的客户;加强客户身份识别登记制度,特别是对于一次性服务的客户及现金兑换、大额现金存入和支取的客户要认真实行客户识别,防患于未然;从源头上杜绝公款私存、私款公存现象;尽快建立和完善邮政金融系统与公安、税务、工商和人行的相关系统联网,以便加强对客户的身份识别和核查,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反洗钱工作合力。
反洗钱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金融机构点多面广的优势,通过诸如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资料以及广大新闻媒介的宣传等形式,使大家认识并树立——洗钱犯罪就在我们身边,反洗钱工作刻不容缓;反洗钱不是哪个人、哪个部门的事,它需要我们大家积极支持、协助、配合,共同承担责任的观念。通过宣传,深入普及反洗钱的法规和知识,使反洗钱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储户自觉遵守金融机构的反洗钱规定,按规定办理个人业务,而形成全社会支持理解反洗钱工作的氛围,为反洗钱法规制度的有效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与此同时,也更进一步促使金融机构自身认识到有义务参与反洗钱工作,认识到有责任配合反洗钱工作,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必须向人民银行报告,依法协助、配合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打击洗钱活动。在防范洗钱工作中,金融机构始终处于斗争的第一线,必须站在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增强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反洗钱规章的要求,扎紧篱笆,严防死守,不折不扣地履行好法定义务。如果仅凭个人感觉、凭经验工作,业务处理随意,那就很容易被洗钱犯罪分子利用,为他们提供可趁之机。总而言之,要防范和遏制洗钱这种智力型、知识型犯罪,不仅需要从业人员高度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还必须培养通晓法规、熟悉业务、反洗钱经验,切实加强对金融从业人员的指导和培训力度,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和技能。
??显然,反洗钱对策远远不止上述这些.作为一场战斗,反洗钱任重而道远,永远没有胜利可言!随着经济快速的发展和金融不断深化,我国洗钱现象也在逐年增多,洗钱行为隐蔽复杂,已经成为危及社会经济发展的暗流。历史不乏这方面的案例,我们熟悉的震惊中外的厦门远华走私洗钱案,更是涉案人员众多,涉及金额巨大,案情极为复杂。由此可见,反洗钱也不仅仅是一个国家的事,反洗钱工作要想取得成功还必须有赖于加强国际司法合作,使打击外逃腐败分子洗钱获得国际公约和外国法律保障和支持。
反洗钱,是一项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的全新系统工程,是金融部门所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从目前情况来看,虽然公众对反洗钱在认识上已有明显转变,但在认识的深度和水平上仍需进一步提高。作为一名信合员工,我真心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树立反洗钱观念,全社会都积极行动起来,高举反洗钱的旗帜!支持和配合反洗钱工作,建立起一个协调高效的反洗钱网络,为实现我国在全球化浪潮下的金融安全作出应有的贡献!
反洗钱系统我在线征文
随着银行业电子化金融服务的迅猛发展,电子银行已成为当前金融服务的主角。然而,电子银行在为广大客户提供便利、快捷服务的同时,由于其隐蔽性等特点,也可能被金融犯罪分子所利用,充当其洗钱的工具。因此,如何有效避免电子银行业务中的洗钱风险,已成为各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中面临的现实问题。
一、电子银行业务中存在的洗钱风险
(一)电子银行业务的特殊性和隐敝性增加了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难度。客户只需要拥有一台连接网络的电脑和一部电话,就可以突破时间空间的局限,随心所欲地完成转账、支付交易。犯罪分子利用电子银行的方便、快捷、可靠、无空间时间限制、客户资料隐蔽、远程操作的特点,从事洗钱活动。而各大银行从事反洗钱工作的人员却只是意力放在可疑的传统业务上,只关注大额存取款、转账等日常柜面业务,而对电子银行的流水账和分户账缺乏甄别分析,从而漏报或迟报可疑交易行为。
(二)电子银行交易信息无纸化的保存方式增加了对可疑交易监测和核查的难度。电子银行是客户通过网络或电话终端异地远程操作,故客户开户所在银行不能像传统业务受理一样,审查资金用途、金额,客户不能提供签名,也没有柜面录入。客户通过电子银行进行多笔大额资金汇划转账也不容易被察觉,且不用向银行说明资金用途。没有了原始单据,就只能通过流水账和分户账进行分析判断,加大了监测和核查的难度。
(四)电子银行的交易特点使得银行了解客户难。了解自己的客户是反洗钱工作的基础,而电子银行恰恰增加了此项工作的难度。客户不用和银行相关人员见面就可以完成操作,虽然在开设电子银行账户时有提供一些客户资料,签订过一些协议,但资料过于简单,银行也没有定期对电子银行账户客户资料进行核实审查,对于客户的资料变更也无从得知。银行系统内部对于电子银行客户交易情况的记录保存方法也不统一,保存数量不明确,造成目前交易流水记录覆盖以往交易流水记录,增加了基层监管部门对历史交易数据核查的难度,形成了资金监测的“死角”,给洗钱案件的侦破带来巨大的困难。
如2008年沈阳分行协助破获的“5·22专案”,犯罪分子就是通过网上银行在1个月内疯狂转账16万笔,金额达186亿之巨。转账金额限制标准执行不严在一定程度上为洗钱者提供了方便之门,容易诱发洗钱风险。
同时,客户只有在网络银行开户时才与银行发生接触,以后交易都在网上进行,客户几乎完全离开了银行的视线。就算最初开立账户时可辨别客户真实身份,但在以后的网络交易中,使用该账户的交易人可能不是开户人,不法分子可通过各种手段,比如利用他人或虚假账户交易逃避银行监控。
并且,金融业务的自助交易可匿名操作,客户只需借助电话、互联网和自助银行等渠道
便可完成划款转账,支付交易过程完全避开了金融机构的监督,给反洗钱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障碍。
(五)电子银行业务因其隐蔽性特点备受犯罪分子青睐
与传统业务相比,电子银行业务采用的是账号(或者ID)验证及证书验证方式,只要客户提供正确的账户信息、客户证书和密码,甚至只需输入手机号,银行系统则认可交易操作的有效性。并且,只要在账户余额不透支的情况下,客户便可通过互联网随意地汇划资金,无须注明用途。银行很难对其资金进行事中的监控和事后的分析。
电子银行突破了时间和地域的局限,客户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通过互联网络或电话完成各种支付交易,实现7×24小时全天候操作,使洗钱者进行资金转移更加便捷,存在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资金快速转移的极大风险。
二、电子银行反洗钱的对策和建议
(一) 增强银行内部合力,提高对电子银行反洗钱工作的重视
金融机构首先要对电子银行洗钱的资金汇划的快捷性、身份运作的隐蔽性、操作地点的任意性给予高度重视。充实反洗钱力量,设立专职人员,确保反洗钱工作尤其是可疑交易信息核查落到实处。同时要组织相关部门对新业务进行一次重点排查,重点防范电子银行渠道洗钱风险。其次,各银行要加强反洗钱的内部组织协调工作。由于网上银行的反洗钱工作涉及银行内部诸多部门,应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责任,杜绝工作中互相推诿现象发生,使银行内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反洗钱工作。
(二)严把客户的审核关,切实履行“了解客户”义务
银行应按照反洗钱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客户调查工作,从源头防范洗钱风险。首先,在银行开立账户必须通过公民身份信息联网核查系统验证,并严格审查申请人的身份证件及开户材料。各级银行要建立统一系统的客户资料库,从了解客户做起,将客户的真实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工作地点、收入等涵盖在客户资料库中,并规定更新年限,对到期的客户资料进行更新。
第二,对电子银行设置严格的准入条件。经严格审核和筛选,符合条件、信誉度好的客户,才能为其提供电子银行服务,并签订规范、严密的服务协议,以明确责任。
第三,金融机构对开通电子银行业务的账户应适当提高风险等级,并对客户基本信息至少每半年审核1次,经审查认为使用网银业务理由不合理的,应拒绝受理其申请。
第四,在客户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后,银行发现客户的交易行为违反协议、交易情况存在疑点,应暂停或中止其电子银行业务,从源头缩小洗钱活动的生存空间。
(三)建立、健全电子银行支付规范,完善内控机制
应建立电子银行风险评估机制,明确电子银行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电子银行业务内部审计、合规和后续评价机制,以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并且,应针对电子银行的业务特点建立系统化的电子银行反洗钱内部工作机制,细化标准,以利于执行过程中把握政策尺度,保障反洗钱全过程有效涵盖电子银行业务。
(四)提高监控工作水平,加大对电子银行业务的监控力度
金融机构加强对从事反洗钱工作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对可疑交易的识别能力。在可疑交易数据的监控、上报工作中明确建立人工识别流程。改变单纯依靠系统提取数据上报的做法,做到系统提取与人工甄别相结合,避免上报垃圾信息。针对电子银行业务开发实时监控软件,对开通电子银行业务的账户实行实时监控,依靠现代化的监测手段增强反洗钱监测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提高可疑交易的报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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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员工反洗钱
全文共 2066 字
+ 加入清单经济学中有一个“破窗效应”:如果人为打坏一扇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玻璃得不到及时维修,别人就有可能把这视为放纵不管的表现而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最终造成千疮百孔积重难返的局面。
简单的说洗钱就是将从事非法活动或犯罪所得的脏款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中转或采取其它特殊方式掩盖其非法的性质和来源使之合法化,从而获得巨额利润。如果非法所得通过洗钱轻而易举地合法化,这对那些奉公守法、勤勉劳作的人们来讲,将会产生一种邪恶的诱惑,这种诱惑不根除,就会产生“破窗效应”,不仅影响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而且还会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破坏。
而金融机构作为资金的载体和媒介,是犯罪分子将非法所得的赃款合法化的犯罪载体,因此金融机构在预防揭露和控制洗钱犯罪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进行剖析,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一、 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 对反洗钱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人员分配紧张
要履行好反洗钱义务就必须投入一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从短期或者从局部来看金融机构的经济利益必然受到影响,从而仅将反洗钱作为避免监管处罚而不得以的行为,仅仅是按照人民银行反洗钱的
组织形式建立了领导小组,将反洗钱工作指定某一部门负责,也没有配备专门人员,难以把反洗钱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即使一些金融机构配备了三五个专职反洗钱人员,但对于每日业务量达千万笔的金融机构来说,也不能满足本单位组织和开展反洗钱工作的需求。同时,基层反洗钱人员大多为兼职人员,这些人员除负责报送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外,还承担着柜面接待、账务核算等大量基础性工作,其往往无暇深入客户尽职调查及对交易信息的分析和识别,导致反洗钱要求无法得到切实落实,反洗钱效果无法得到保证,从而大大影响了反洗钱的工作效率。
2、金融机构一线人员反洗钱业务素质偏低
洗钱是一种智力型、知识型、隐蔽性的高智能犯罪。而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网上银行业务,作为现代商业银行激烈竞争的新领域,同样这也成为洗钱犯罪的重要渠道。因此要达到防范和遏制洗钱行为,不仅需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反洗钱法规,还要求具有懂金融、懂法律、懂计算机、熟悉业务、有反洗钱经验、经过专门训练的银行从业人员。而与此要求相比,金融机构一线人员反洗钱业务素质普遍偏低,反洗钱知识匮乏,不熟悉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凭感觉、凭经验工作,业务处理随意性大,不能及时识别和防范洗钱活动,不能很好地落实反洗钱工作。
3、客户的不理解、不配合,增加了商业银行反洗钱的难度
近年来,我国立法对于公民权利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客户对自身隐私保护意识也不断增强,对于除身份证件以外的身份信息客户往往不愿提供,对来自于金融机构有关交易资金来源和用途的询问更是抵触和不配合,大多数还处于“存款自愿,取款自由,谁也无权审查”的法律误区之中。
二、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反洗钱能力
以知识为基础的反洗钱人才是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关键性要素。因此,不断提高员工反洗钱技能、经验、专长和知识层次,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反洗钱专业队伍,是金融机构反洗钱的基础。金融机构要高度重视反洗钱人才,尤其是临柜人员反洗钱业务能力的开发与运用。因此要做到以下两点,一是加快员工反洗钱培训教育步伐,更多地从实际出发,通过制定和实施由浅入深的系列培训计划,采取案例分析、讲座等各种形式进行反洗钱培训,丰富和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和技能,尽快培养一批具有专业技能的反洗钱业务骨干。二是完善激励机制,创新用人机制,选拔一批既懂金融、税务、外汇业务,又懂法律、计算机、贸易知识的人才充实到反洗钱队伍,利用已有的知识,对可疑支付交易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准确判断,全面提升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水平。
2、广泛宣传,提高客户与基层金融机构对反洗钱的认识
首先,通过开展相关法规的宣传、举办专题讲座、印发反洗钱资
料等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正确的、积极的舆论导向,让客户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洗钱的危害及影响,认识到自己在反洗钱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参加与配合反洗钱工作的自觉性,让客户走出“存款自愿,取款自由,谁也无权审查”的法律误区。其次通过宣传教育让基层金融机构了解中国反洗钱工作的现状和未来的工作方向,增强参加反洗钱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最后,要积极引导、规范基层金融机构建立良好的金融环境、金融秩序,运用正当的竞争手段,不乱拉存款,不乱开设账户,严格把关大额现金支付,严密监控大额可疑资金的划转,遵守严格、规范、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规范,树立金融机构的良好信誉,有效遏制洗钱犯罪行为。
显然,反洗钱对策远远不止上述这些,反洗钱工作也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反洗钱工作是金融部门所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任重而道远。在此我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树立反洗钱观念,全社会都积极行动起来,支持和配合反洗钱工作,自觉抵制黑钱,加强对反洗钱的组织和协调,共同打击洗钱犯罪,堵截非法资金,让犯罪分子没有藏身之地,为我国金融业的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银行系统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1714 字
+ 加入清单一、精心构建完善组织领导体系
我县联社为了做好反洗钱工作,成立了以联社副主任谢新录为组长,联社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反洗钱工作领导办公室,领导全辖区信用社的反洗钱工作。同时,各社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从而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
二、加强学习,提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
为增强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我们首先从自身做起,加强了对反洗钱知识的学习。一是深刻领悟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一方面我们注重中层干部、基层社主任及主办会计参加的反洗钱动员会,学习了人民银行精神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等反洗钱知识,提高了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首先,联社充分认识到金融机构是控制洗钱的第一道屏障,要确保金融领域反洗钱工作措施得到全面落实,就必须充分发挥基层信用社“了解客户”的优势,提高其反洗钱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其次,强化了临柜人员反洗钱方面知识的培训。为确保切实履行好这项重要职责,我们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的建设工作,三是通过与其他银行及公安部门的合作,强化了反洗钱意识,初步形成了一支反洗钱工作队伍。对反洗钱一线工作人员说明当前国内外反洗钱形势与任务的同时,了解反洗钱的操作技术与方法。四是认真选配工作人员。联社要求,各社应注意将一些文化程度较高、业务能力强、熟悉经济金融及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安排到反洗钱工作岗位上来。各社均按要求认真选配人员,逐步充实反洗钱工作岗位。
三、从严把关加强对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的监测
在单位开立结算账户时,严格把关,认真审查六证(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代码证、国税、地税、开户许可证)及经办人身份证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并详细询问了解客户有关情况,根据其经营范围开立相对应的科目账户;在为单位客户办理存款、结算等业务,均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要求其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进行核对并登记。对于开立个人账户,严格按实名制的有关规定审查开户资料,要求客户出示本人(或连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核对,并登记其身份证件的姓名和号码进行开户操作,对于未能依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个人账户一概不予办理开户手续。
对现有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按《人民币大额和可凝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规定建立存款人信息资料库,对不符合要求的存款账户(如营业执照过期或被注销的),已通知客户尽快提供新的营业执照或办理销户手续。
在提取现金方面,严格执行逐级审批的制度,对明显套现的账户不给予现金支付。我联社坚持每天对每笔超过5万元(含)的现金收付业务进行查询和实时监控,并要求个人或单位需提前一天预约提现金额;单位结算账户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交易和个人结算账户20万元以上的大额支付交易和单位结算账户发生与个人结算账户之间(含他代本)单笔20万元以上的大额转账交易都设立了手工登记本。
严格监管和控制公款私存现象。我联社成立专项小组专门对有意要套现或公款私存的帐户实施严格监控,狠抓狠管杜绝类似这样的帐户发生,以确保我联社结算帐户帐户都能合规性地运各单位结算账户和个人结算账户的大额现金收支和大额转账收付等现象,经过我县信用联社员工的深入了解和观察,都是属于正常结算业务范围,没有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
今年以来,我联社辖区内没有出现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的账户;没有出现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的现象等可疑支付交易。
四、建议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充分认识反洗钱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完善反洗钱内控机制,建立健全相应的机构和制度。
(三)加强反洗钱一线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反洗钱技能。
今后我们将继续把反洗钱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加大反洗钱培训的力度,确保全员树立应有的反洗钱意识,掌握必要的反洗钱技能,增强反洗钱工作的紧迫感、主动性;严格履行反洗钱义务,切实预防洗钱风险。
反洗钱征文
全文共 1296 字
+ 加入清单老师解读了最高法关于洗钱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他从刑法的角度,分别阐述了洗钱罪的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和罪名认定的司法解释的变化。主观方面,将“明知”的认定范围扩大为确定性认识和可能性认识,即包括“明知”和七种“推定为明知”,司法实践中“推定为明知”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犯罪嫌疑人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确实不知道,主观方面的范围扩大更有利于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惩治。客观方面,在叙述了银行业的四种洗钱方式后,又详细阐述了第五种洗钱方式“其他方法”的具体内容,最新的司法解释通过七款法条诠释了“其他方法”的具体表现形式,其中亦有针对保险行业洗钱的犯罪方式:通过……投资等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投资即包括保险投资。罪名认定,明确上游七种犯罪体现了洗钱罪的立法完善,法条竞合后从重处罚反应了我国加大了对洗钱犯罪的惩罚力度,只需查清上游犯罪事实即可定罪洗钱提高了洗钱案件的司法效率。曹老师在授课之时穿插了几个生动的案例,其中不乏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后最终放弃犯罪的情形,这也体现了我国反洗钱宣传的震慑作用。司法解释的完善既反应了我国近年来反洗钱工作所取得的重要成果,又为我们打击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所以我们保险行业要守法,必先知法,故而反洗钱的宣传就必不可少了。
老师详细阐述了如何识别、分析、报告真正的可疑交易,传授银行、证券和保险三大金融机构可疑交易的识别方法,其中系统描述了保险行业可疑交易的洗钱方式及其识别的关键点,保险行业要重点关注保险交易人投保时的身份信息核对,保险责任期间的非正常行为,以及退保时的退保理由。在传授识别方法后回答了如何分析可疑交易,针对保险行业,第一步需要业务员认真观察客户投保时的言行举止,并结合监控录像分析客户的投保动机。其次通过互联网、其他金融机构客户数据库等方式核对其提供的身份信息,分析其客户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最后调取客户近几年的交易记录,通过数据透视表和数据透视图比较分析其交易行为的特点,进而判断其是否为可疑交易。分析出可疑交易之后要及时报告中国人民银行,其报告格式也要做到言简意赅、图文并貌、有理有据。
下午,老师以“客户身份识别制度解析”为题,全面讲述了客户身份识别制度的重要作用和执行方法。他认为以往单纯通过分析可疑交易的方法披露非法客户只是一种事后的补救措施,只能扬汤止沸。现在应该全面了解你的客户,进而分析、判断可疑交易,这种事先预防的方式才能做到釜底抽薪,故从识别制度的第一性和报告制度的第二性阐述了反洗钱制度设计的原理。针对保险行业的客户身份识别,他提出要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的前提下,严把“实名制”,业务人员在推销产品时不能将客户身份识别制度仅仅贯彻于“只认证不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留存上,应该做到勤勉尽责,提高执行力,全面核实客户信息。他亦强调这种制度的完善不仅局限于投保环节,也要持续的践行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可以依据风险分类标准划分不同客户的风险等级,进而实施不同的监控力度。监控之余,也要不断更新识别客户,避免保险公司成为洗钱分子的“出纳”。
此次培训,既系统学习了三大金融机构的洗钱方法,又着重领悟了保险行业的反洗钱制度。
保险公司反洗钱
全文共 2083 字
+ 加入清单为了切实维护金融秩序,遏制洗钱犯罪及相关犯罪,防止洗钱行为给保险行业带来潜在风险,近几年来,反洗钱法律法规的不断推进,保险行业在采取预防、监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等方面基本都履行了反洗钱的各项义务,在开展反洗钱工作方面可以说已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受客观因素影响,保险业反洗钱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本文在结合实际工作,提出目前在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和问题,并提出建议。
一、反洗钱工作执行中的难点
1、客户身份确认、个别身份识别信息确认难度大,身份信息不齐全。
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12条和第32条对确认、核对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关系及留存相关身份证明作了明确的规定,保险机构开展业务中需要对部分客户身份信息进行识别及保存相关基本信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保险业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的关系确认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操作要求,一般只要求办理投保的人员提供相关的说明;在接受投保业务中,对于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为自然人的,其投保签名难以确认其真实性;而对于投保人、被保险人及相关受益人个人信息的采集存在一定的难度,个别个人信息如联系方式难以保证其真实性,对于客户住所与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要求登记经常居住的信息采集也存在难度。
2、客户现金形式缴纳的保费被虚拟 “转账化”,存在一定的洗钱风险。
目前财产保险业务已实现全险种“见费出单”的方式,财产险主要业务为机动车保险业务,这类业务笔数多,单均保费小,为方便业务操作,在缴纳保费方面,对于被保险人为自然人的业务,经办业务员经常采取先刷自己的银行卡缴费出具保单后再向客户收取的形式,对于一些代理渠道的业务也参考这种方式操作。由于目前人民银行及保监委等监管机关没有明确规定这类业务缴费方式一定要通过投保人本人转帐或刷卡的方式缴纳保险费,所以目前这种方式广泛使用于财产保险业中,这种操作形式如果涉及金额较大,一旦被不法分子利用,将存在一定的洗钱风险。
另外一种方式是客户先将保费交给保险业务员,业务员存入个人账户后通过转账方式交到保险公司的保费收入账户,这种方式虽然名义上是以非现金形式缴纳保险,但实际上仍然是一种现金缴费行为,按照《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的规定,仍视同为“以现金形式缴纳的财产保险合同”,因此必须按照保险费金额履行识别客户身份义务,并留存客户相关身份信息资料。
3、变更合同内容审批条件未明确,容易出现洗钱风险。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及受益人等,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提出变更申请,保险公司一般只能从提供的相关书面材料上作审查,只要投保人解释合理、手续完善、形式合法,即可同意予以变更,合同变更即产生法律效力。而对变更后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增加保额资金是否合法等难以进行全面审查。
4、单个被保险人同时投保的多个险种未能合并统计。
目前被保险人投保了多个险种,其中各个险种的保费都可能低于1万元,但同个被保险人的保费总额已超过1万元,因为分别以单笔业务进行交易,因此不需进行客户身份识别。而实际上目前因保险公司业务系统难以象银行业的业务系统一样,对客户(通过身份证号等)按账户进行划分,而只能按保险业务险种进行划分,因此对于此类业务无法进行合并统计并根据交易总金额进行客户身份识别及留存相关客户信息。
二、提高保险业反洗钱工作水平的建议
现结合上述保险机构反洗钱开展中存在的困难提出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尽快出台应相关规定,对保险业履行反洗钱义务做出明确解释,将数字具体量化,并针对保险行业实际情况,明确保险公司客户身份识别的要素,详细规定留存客户身份信息及交易记录的内容,对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进行细化。
(三)保险公司的业务系统建设及相关工作流程必须配合反洗钱工作要求不断完善
应当建立科学的财务、资金监控系统,及时关注客户的大额和可疑出单的情况,通过监控系统掌握退保受益人与投保人的全部信息,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升反洗钱的信息收集、分析能力,提高可疑资金交易报送的时效性。
(四)从内部管理入手,建立科学有效的反洗钱工作体系
1、要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保险中介人管理。在委托保险中介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时,在保险委托代理协议中应依法约定双方的反洗钱义务,确保保险中介履行客户尽职调查职责。
2、加强稽核,定期检查队伍是否遵守有关反洗钱工作的政策、程序和监察措施。
3、对员工进行有关洗钱的防范经验的培训,以培养员工对洗钱活动的认识,使其保持警觉,发现可疑交易及时上报。
近两年来,保险行业陆续推行包括全险种见费出单制度、保费批退全额转账制度、《机动车辆保险赔款支付全额转账管理办法》、《广东保险公司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等等一系列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的法规制度,将反洗钱的相关规定融入了保险业营管理的各个环节中,而今年初保监委也开始酝酿《保险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相信这些相关法规制度的不断完善,将使保险业反洗钱工作开展更规范,使保险的所有从业人员更好的履行反洗钱义务。
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征文
全文共 2726 字
+ 加入清单一、当前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宣传存在的问题
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机构一员,其反洗钱工作接触较晚,整个系统反洗钱工作也是近几年才开展起来的,多数员对反洗钱工作并不是十分了解,反洗钱意识比较淡薄。所以在反洗钱宣传上存在宣传不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反洗钱宣传方式单一。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宣传方式主要是:1、柜面宣传,即在柜台上或资料架上摆放反洗钱资料,有客户在办理业务时或等候办理业务时,发给客户自己阅看。2、标语横幅宣传,即在营业办公等场所打出或电子显示屏滚动出几幅统一编制的简短反洗钱口号或标语。3、设立展板宣传,即在营业办公场所设立反洗钱宣传板,由客户自行观看查阅。4、集中设点宣传,即在统一的时间由信用社集中人力物力将上述宣传形式集中在某地点宣传,具有一定的主动宣传形式。这些宣传形式虽然有一定作用,但与现代科技发展水平不相适应,仍然不够,需要进一步拓宽。
(二)反洗钱宣传缺乏主动。由于农村信用社人少事多以及多数基层员的反洗钱意识不高的客观原因,致使反洗钱宣传缺乏主动性。反洗钱宣传通常是在人行或上级联社的要求下才会开展起来,例如,柜面宣传通常是摆放了资料,至于客户看不看是客户的事,柜员基本上不会主动发放或介绍资料中的知识或案例。而标语横幅、展板宣传、集中设点也一般体现在“反洗钱宣传月”活动中,由联社统一制作和集中宣传,网点有电子显示屏的还可以长期滚动宣传,而展板和集中设点宣传形式通常是集中某段时间。总之,缺乏宣传主动性。
(三)反洗钱宣传内容不足。由于农村信用社自身反洗钱知识不够,从而对反洗钱宣传的内容不能够多广宽,其宣传内容多以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为主,如反洗钱法律法规,对平时工作中积累的反洗钱案例及反洗钱相关其他业务规定不能融会贯通宣传。
(四)反洗钱宣传对象片面。农村信用社服务对象主要是“三农”,而农村文化素质高的年轻人基本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都是文化素质较低、体弱病残的老人或留守儿童,再加之农村地区大多交通不便,消息闭塞,因此反洗钱宣传对象主要是场镇街道居民、城市社区居民及企事业单位客户。其实,宣传对象不仅限于所有客户对象和非客户群众,农村信用社员工也应是宣传的主要对象,只是其宣传方式不限于上述方式,应当更深入、更具体。
二、反洗钱宣传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分析
(一)反洗钱工作思想认识不深刻。思想认识是制约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质量提高的根本因素。从信用社内部看:一些管理人员及员工认为农村地区交通不便,信息闭塞,经济发展落后,贪污、贩毒、走私、黑社会等犯罪分子不会通过农村网点机构进行洗钱犯罪;此外,怕宣传影响客户的客户非理性行为,从而导致业务流失,影响自身经济效益。从社会公众看:由于宣传不够广泛和深入,社会公众对反洗钱的认识不足。从政府部门看:相关部门因为引资心切,对加强反洗钱工作不理解,不积极配合。
(二)自身缺乏反洗钱知识。反洗钱方式农村信用社虽然反洗钱工作已开展多年,也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在宣传方式单一、内容上仍然不够丰富,特别内部的反洗钱培训,缺教材、缺师资、缺案例、缺成熟规范的反洗钱技术模式,从而培训学习也只是停留在低层次水平,翻来覆去抄法规、读概念,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对反洗钱宣传现实指导意义不大。在实际工作中多数职工不熟知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凭感觉、凭经验办理,业务处理随意性较强,不能及时识别和防范洗钱活动,怎么能有效开展好反洗钱宣传呢?
(三)过份依赖科技平台。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利用科技信息大平台,开发了反洗钱监管报送系统、敏感交易系统等,对反洗钱有效工作开展有了很大的支持。但是部分员工依赖于这些科技平台,不注重主观分析,不钻研制度规定的根本目的,从而也导致辞反洗钱宣传工作仅停留于浅层表面。
(四)反洗钱宣传工作缺乏激励约束机制。反洗钱宣传属于义务性工作,不论开展得好孬,不会触动机构网点或员工任何利益。因此就会导致宣传工作缺乏责任性、主动性和积极性。
(五)反洗钱宣传工作缺乏统一协调。虽然每年人行要组织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以专门的宣传月活动形式体现人行对反洗钱宣传的重视,但是作为具体经办宣传的金融机构由于自身业务经营活动,在宣传月中集中一定人力物力开展活动后,农村信用社作为金融机构一员,本身人少事多,其后劲肯定不足。然而一年之中,不论是人行,还是银监、或是政府相关部门都会组织开展很多冠之不同名义的宣传活动,为什么就不能建立一定的协调和资源共享机制,统一组织银行业务类宣传,从而提升宣传规模、营造宣传氛围,确保宣传效果。
三、改进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宣传措施与建议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反洗钱具体工作。加强反洗钱组织机构建设,领导重视,专门部门负责,配备业务素质较高的管理人员,制订严格的工作职责,方能确保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加大员工反洗钱培训力度,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对员工的培训,应当形式多样,不拘形式,不应只是对法律制度的照本宣科,而是要更多地结合实际业务操作去培训,既要提高思想认识,更新观念,又要提高反洗钱业务处理能力和水平,这样才能更有利反洗钱宣传更加贴切实际,更加有利于广大普通群众接受反洗钱宣传。
(三)多样化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在人行和上级联社指导下,在反洗钱宣传上能够尽量做到宣传协调统一,宣传资料统一,宣传口径统一,在方式上应当拓宽宣传渠道,除柜面宣传、展板宣传、横幅宣传、集中宣传外,还应当充分利用科技信息平台、媒体平台或其他公共平台宣传,如通过短信银行宣传、网络平台宣传或报纸、电视台、公交平台、出租车平台等,让群众随时随地都能通过农信用社不同宣传渠道了解相关知识。在宣传行为上,可以通过联合人行、公安以及相关政府部门联合在媒体上做公益性广告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宣传重点上,应当加大对偏远农村反洗钱宣传教育的投入,使偏远农村的农户更多地了解反洗钱知识和反洗钱的重要性;在宣传内容上,重点应向广大群众宣传洗钱活动对社会的危害性,即要向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宣传洗钱的方式和方法,也要向普通群众讲洗钱案例,防止受骗上当充当洗钱角色,也可防止不法人员以洗钱方式诈骗钱财。
(四)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实施激励约束办法。农村信用社是金融机构反洗钱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人员少、网点多、且多数网点在乡镇上,在城市银行业机构反洗钱工作进展显露成效时,乡镇网点很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进行洗钱的“温床”。因此,在农村信用社加大反洗钱宣传十分必要,人行及农村信用联社应加强反洗钱宣传的指导与督查,并实行一定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宣传工作开展得好的信用社,应当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对于宣传工作开展不力的,应给予适当处罚,以强化反洗钱宣传工作的开展。
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征文
全文共 1952 字
+ 加入清单从理论上来说,任何交易都有可能作为洗钱的途径,由于金融机构在现代经济体系中发挥了资金流动中枢的作用,通过金融机构洗钱已成为了犯罪分子最常用的方法。金融机构一旦卷入洗钱活动或履行反洗钱义务不到位,不仅会严重损害自身利益,还会引发严重的法律风险和声誉风险。因此,金融机构始终处于反洗钱的前沿阵地,承担着反洗钱的重要职责。
自《反洗钱法》颁布以后,反洗钱监管对象日益增多,监管环境更加复杂,传统合规监管已难于适应监管形势的变化,迫切需要实施风险监管以提高监管成效。随着监管理念和方法不断发生变化,中国人民银行开始推行全面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方法。
邮储银行成立时间不长,与同业机构相比,面临的反洗钱工作压力更大,工作任务更重。近年来,邮储银行遂宁市分行在总行的正确领导下,在当地人民银行的指导下,认真落实人民银行“风险为本”监管新要求,全行反洗钱工作水平和质量得到全面提高。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建设,实现反洗钱工作常年化、业务常态化。反洗钱工作的有效开展与反洗钱组织体系建设密不可分。自成立以来,市分行成立了以行长为组长,副行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反洗钱领导小组”,明确法律与合规部为反洗钱工作牵头管理部门,承担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反洗钱领导小组成员部门是负责反洗钱工作具体落实的部门。组织体系的建立和完善为反洗钱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保证。同时,通过定期召集领导小组会议,调动了各条线反洗钱工作的主动性,并且,各县支行也相应成立了反洗钱领导小组,使反洗钱工作在各层级常年有人抓,长期有人管,常态化工作机制保障了各项反洗钱监管要求得到有效落实。
同时,通过进一步完善《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实施细则》、《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及客户分类管理实施细则》、《反洗钱工作职责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洗钱类型分析工作操作办法》等反洗钱内控制度,并修订操作性较强的规章制度,加强了反洗钱数据的深入分析、持续开展客户尽职调查工作,按期向人民银行和上级行报送反洗钱业务数据,实现了反洗钱工作的业务常态化,使反洗钱工作更加具体化、规范化。
二是推动新反洗钱系统运用常规化,提升反洗钱工作质量。2011年,总行开发的新反洗钱系统上线后,市分行多次组织员工进行了系统运用培训,积极推动员工熟练应用新反洗钱系统,并通过反洗钱领导小组会议、定期通报、后续培训、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指导辖内机构有效解决了系统应用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目前市分行反洗钱系统的系统应用率、报送重点可疑交易报告、人工识别完成率等系统应用指标质量均居于全省前列。
三是创新培训与宣传机制,实现反洗钱宣传培训常识化。在内部宣传培训方面,市分行通过编制反洗钱专刊、下发反洗钱学习材料,及时传递最新监管政策解读、反洗钱工作信息和动态、先进经验交流,全行员工对反洗钱工作有了更深的理解,制度执行力得到了显著提升。2012年,市分行组织开展了“邮储反洗钱系统,我在线”反洗钱系统操作体验征文活动,切实提高了反洗钱管理水平。2013年,市分行收集整理了10类反洗钱案例,围绕可疑交易标准、可疑交易识别、业务覆盖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刊登在了反洗钱专刊,下发辖内机构学习,得到了总行、当地人民银行的认可。
在外部宣传方面,市分行结合年度“反洗钱宣传月”宣传主题,以网点作为宣传主阵地,通过集中宣传、LED显示屏、悬挂宣传布标、发放宣传折页和设置反洗钱咨询台等多种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地宣传反洗钱法律规章,普及反洗钱知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是开展“反洗钱工作达标”活动,认真落实人民银行监管新要求。2012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大力推行“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理念,提出了反洗钱“法人监管”工作要求。为此,按照上级行反洗钱工作安排布署,市分行将2013年定为“反洗钱工作达标年”,采取多种方式,主动落实监管新要求。通过举办培训宣传等活动,在全行宣传贯彻了反洗钱工作达标活动的意义、内容和要求;开展反洗钱档案规范化活动,评估档案归档原则实践情况,夯实了反洗钱工作基础;分层级开展5C自查整改和后评估活动,促进全行各级机构加快满足人民银行“法人监管”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分行反洗钱合规水平;将西联汇款业务、对公结算“公转私”业务作为反洗钱工作的重点关注业务领域,利用系统数据,深入识别和监控重点客户洗钱风险点,及早发现洗钱隐,有效防止欺诈风险。并结合“反洗钱工作达标”活动的开展,定期向当地人民银行进行专题汇报活动情况,得到了人民银行的悉心指导和支持认可,实现了与监管机构的良性互动。
五是加强邮银协作,加大反洗钱工作管控力度。市分行加强与邮政代理机构的沟通协调,加强了督导力度,积极采取措施,在加强邮政代理网点反洗钱工作管理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进一步确保了我行反洗钱日常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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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从我做起征文
全文共 5631 字
+ 加入清单随着银行业反洗钱力度的不断加大,利用银行系统洗钱的风险越来越高,洗钱者于是开始将保险产品作为其新的洗钱工具。保险业错综复杂的关系及保险产品功能的不断深化演变,客观上导致保险业面临更大的洗钱风险。随着反洗钱工作范围从银行业、证券业向整个金融业全面扩张的开始,保险业作为重要组成部分,亦是洗钱频发的高危地带。洗钱领域逐渐向保险业延伸,保险洗钱手段趋向多样化、隐蔽化、专业化,保险业反洗钱工作面临严峻考验,防范并打击保险洗钱成为目前金融业反洗钱的重点之一。同时,相对其他金融领域,由于保险本身的行业特征以及保险产品的复杂性,即除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外,还涉及保险代理、保险经纪等中介机构。以上种种方面势必导致保险业洗钱手段更多、更隐蔽。随着《反洗钱法》的出台,商业保险反洗钱机制不断完善,但仍存在缺陷。要有效地遏制保险洗钱,就必须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对金融保险领域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全面围剿保险洗钱活动。针对保险业面临的洗钱风险,保险管理者及从业者如何规避风险、防范风险,值得思考和研究。
一、我国洗钱的概念
所谓洗钱,是指将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通过交易、转移、转换等各种方式加以合法化,以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人民银行2003年颁布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将通过金融机构的洗钱行为所涉及的“黑钱”范围扩大,包含了贪污、贿赂、诈骗、逃税、侵占国有资产和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其实质是扩展了通过金融机构的洗钱行为的上游犯罪。洗钱活动不仅使违法所得合法化,而且还扭曲正常的经济和金融秩序,损害金融机构的诚信,腐蚀公众道德。作为现代社会资金融通的主渠道,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系统是洗钱的易发、高危领域。随着银行监管制度的不断严格和完善,越来越多的犯罪分子将黑手伸入保险行业,利用商业保险反洗钱机制的缺陷逐步向保险行业渗透。因此,在保险业中做好反洗钱工作已刻不容缓。
二、我国保险业洗钱的现状
目前,利用保险业洗钱在我国尚无法律上的明确界定,理论界一般将其概括为投保人利用保险机构使非法收益合法化,或者以将集体的、国家的公款转入单位 “小金库”化为个人私款或逃避纳税为目的的行为。目前在我国利用保险业洗钱的主要方式以后者为主,总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现金退保
具体而言就是企业先以单位的名义用支票购买保险单,将巨额资金分散到几十个甚至上百个员工名义下进行投保。一般情况下普通员工对此一无所知。钱到保险公司账后,时间长短不一,投保企业就按约定退保,保险公司扣除手续费后,以现金的形式将钱打回到企业指定的个人账户上。中小型寿险公司甚至连手续费都不收,只要求企业的保费在自己的账上留存一个月或更长的时间,然后以现金的方式返还到企业个人账户上。如此,保险公司能获得短期融资而省去同业拆借的利息。
2、利用团险业务洗钱
在团体寿险业务中,投保人通过长险短做、夏交即领、团险个做等不正常的投保、退保方式,将公款转入单位“小金库”化为个人私款或逃避纳税的行为是洗钱行为的重要渠道。按照多数保险公司的规定,团体保险退保是有时间限制的,例如只能投保三年后才能退保,但是,由于团体保险的“单子”都比较大,面对高额保费的诱惑,对于经营压力巨大的保险公司而言,这些规定逐渐被掏空,不但何时退保可以商量,甚至退保扣除的费用比例也可以协商。在这里,保险已经失去了为被保险人提供风险保障的最基本职能,而成为当事人取得各自不正当利益的工具。同时,投保企业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利用较低的成本达到逃避企业所得税的目的。这种情况的团单,一般采用上年末投保而新年伊始退保的方式,这也是为什么每年年初团险退保量剧增的原因。除团险、骗保手法外,保险洗钱通用的手法还包括地下保单洗钱、犹豫期退保洗钱以及保险欺诈、长险短做、趸缴即领、违规退费等,此外,隐匿真实身份、虚报个人材料亦是常用的洗钱方式。还有利用人寿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进行保单贷款,洗钱者在购买了高额的人寿保险之后以抵押贷款的形式提取现金,然后让保单自动失效。
3、财产保险洗钱
财产保险洗钱的主要方式有保险欺诈、理赔欺诈和现金交易等。突出表现为退保和保费支付的时候,保险公司应客户的要求不选择银行划账,而是通过现金支付。另一种表面上是外汇保单,实际是用人民币来缴费,而理赔却是外币。
4、用黑钱购买奢侈品
比如用黑钱购买豪车,然后向保险公司全值投保,制造保险事故要求保险公司对其给予现金补偿。
5、地下保单
洗钱者购买地下保单,把钱打到业务员指定的国内账户,然后在香港签单,由业务员负责把钱从内地转到香港,从而实现资产转移。
6、银行保险洗钱
银行保险的核保标准较低、征询信息较少、成交速度快、手续简便,但现金价值却很高,洗钱者反而可以从银行划转保费。网上保险也是一种新型洗钱工具,根据电子签名法规定,保单生效,投保人就可以退保变现,这为洗钱提供了条件。
7、行贿保单洗钱
用寿险保单送礼,即由行贿者(洗钱者)进行巨额保费支付,受礼方退保变现。在企事业单位采购团险时,保险公司会虚增保费,成交后再向有关人员赠送大额保单,由其退保变现,这种属于上游犯罪的“贪污贿赂犯罪”的洗钱行为。
三、我国保险业反洗钱工作面临的问题
保险业经营中的洗钱活动,不但为其上游犯罪提供了资金通道和便利,助长了贪污腐败现象的蔓延,而且扰乱了金融、保险市场秩序。在日益严峻的反洗钱形势面前,保险业还存在许多制度与结构性的问题。1、通过保险业洗钱行为的法律界定尚不明确
法律规定的洗钱行为最显著的特征是资金来源为犯罪所得,最终目的是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目前,保险业通常所说的洗钱行为主要包括团险业务洗钱、违规退费洗钱、利用中介机构洗钱,其资金来源均是企事业单位的合法资金,其目的是化公为私或逃避税收,无论在资金来源上还是其目的均与现有法律法规所指的洗钱行为不同,从法律角度上说,这些行为更应被视作贪污、受贿或挪用公款等犯罪行为,而非洗钱行为。
2、保险业反洗钱法律法规不健全
我国现行反洗钱法律法规尚未将保险业反洗钱问题囊括其中。首先是保险业可能存在的洗钱行为的上游犯罪,如贪污、受贿、腐败等未在《刑法》中加以明确; 其次是没有专门针对保险业反洗钱的部门规章,关于保险业洗钱的概念、方式及种类也没有明确界定;再次是保险业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切实可行的反洗钱办法,以及关于金融部门反洗钱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办法。
3、保险业反洗钱制度措施不到位
在反洗钱法律法规不健全的条件下,中国保监会为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实施行业监管。这些制度从根本上讲是为了堵塞保险洗钱通道,但在实施过程中,并没有从反洗钱的角度进行综合规划,使保险业反洗钱工作仍处于自发状态,缺乏制度安排和有效组织,保险业反洗钱对策尚待完善。
四、保险业反洗钱建议
由保险洗钱方式可以看出,洗钱者能成功的原因之一是有保险公司的“帮助”,此外还存在监管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保险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有待提高等问题。具体建议如下。
1、形成完整的反洗钱组织体系
保监会、银监会和证监会应加强联合,做好反洗钱工作,成立专门反洗钱研究机构,对洗钱活动中必经之路――银行账户严格把关,特别关注由保险公司账户转到个人账户的巨额资金,对其进行评估,有洗钱嫌疑的要及时上报,加强监管。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降低反洗钱成本。
2、加强对保险机构的监管
(1)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2)按照规定设立反洗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内设机构负责反洗钱工作;(3)保险机构应尽力确定所有要求提供服务的客户的真正身份,保证保险公司不会与未能提供身份证明的客户进行重要的商业交易;(4)保险机构应通过具体程序,以保存内部交易纪录,以方便司法机关审查洗钱嫌疑人有关交易的历史资料;(5)保险机构应制定一套程序和政策,使员工能够通过上述洗钱的征兆识别可疑交易,并及时向有关司法机关举报;(6)保险机构的管理层应确保所从事的业务活动符合高度的道德标准及与之有关的金融法律法规;(7)保险机构在有关客户资料保密的规章或合同义务容许的范围内,应与司法机关充分合作;将反洗钱工作业绩加入到保险公司考核项目中,激发保险公司反洗钱积极性。保监会及相关部门可将由保险公司协助查获的部分洗钱资金作为打击洗钱活动的奖励给予保险公司。
3、完善反洗钱法律制度
首先要从法律层面完善保险业反洗钱监管的法律制度,做到有法可依。其次要建立保险业反洗钱利益补偿和利益激励机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便于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的开展。建立完善的奖惩制度,出台一系列政策重奖提供保险洗钱重要线索的人员,同时对合伙造假进行洗钱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业务员要实行严惩;实行收缴黑钱利益部分返还制度,增强保险公司参与反洗钱工作的积极性。随着国际金融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跨国洗钱犯罪活动日益猖獗,反洗钱需要各国间相互配合,建立国际反洗钱组织,相互借鉴经验,共同打击洗钱犯罪。
4、努力提高反洗钱监测技术水平
通过构建一套科学规范的反洗钱监测信息采集平台和分析系统,快速识别出各类潜在的具有洗钱特征的大额和可疑交易信息并实时发出预警,使大额和可疑交易得以迅速确认并终止其后续交易。结合保险业特点,开发大额和可疑保单分析系统,保监会单独建立保险反洗钱信息化网络平台,分析每笔异常交易主体的全部信息,将收集的信息进行归纳分类,甄别与监测;同时设置明确的监控预警指标,为监管部门提供跟踪检查线索。
保险业经营中的洗钱活动,不但为其上游犯罪提供了资金通道和便利,助长了贪污腐败现象的蔓延,而且扰乱了金融、保险市场秩序。在日益严峻的反洗钱形势下,保险业还存在许多制度与结构性的问题。反洗钱工作任重道远,保险业所面临的工作任务还十分艰巨,每个保险人都应负起自己应有的责任,提高对反洗钱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不断开创我国反洗钱工作的新局面。随着反洗钱工作的不断宣传,保险代理人的防备意识将会提高;另外,随着反洗钱保险机构指引等立法文件的出台,相信这些问题都能有效解决。
反洗钱法十周年征文四
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全面落实“风险为本”的反洗钱工作理念,按照“强机制、促转型、控风险、夯基础”的工作目标,以增强工作效力、效能、效果为中心,持续推进反洗钱工作转型,实现了从“规则管理”向“风险管理”的转变,反洗钱工作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显著提升。
完善管理机制 奠定工作基础
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以风险为导向,将洗钱风险作为风险防控的重要抓手,坚持把反洗钱工作与业务经营管理同部署、同考核,明确各级行“一把手”为反洗钱第一责任人,确保反洗钱监管政策的有效落实。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各级行反洗钱工作职责定位,加大对洗钱风险管理的流程约束和责任分解,积极发挥各业务条线在客户身份识别、洗钱风险控制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了职责清晰、管理有序、责任分明的反洗钱工作机制。同时,不断加强反洗钱工作制度建设,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先后制订了《反洗钱工作基本规范》、《反洗钱客户风险评估和等级分类管理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切实将反洗钱风险防控要求融入业务流程和日常管理中。
加强系统建设 提供可靠保障
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根据洗钱犯罪活动的发展趋势和特点,对“反洗钱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研究增加洗钱预警模型。目前,该系统有8个异常交易模型,基本涵盖了恐怖融资、贩毒、传销、非法集资等常见的洗钱犯罪活动,使可疑交易报告的准确性和针对性进一步增强。同时,该系统实现了与所有前台业务系统的对接,能够对前台交易数据进行提取分析和实时预警,建立了可疑交易报告“系统提取+人工甄别”的监测模式,实现了业务数据全面覆盖和实时分析。2012 年,上报的涉嫌洗钱重大可疑报告,为公安机关破获特大网络传销案提供了重要线索和证据,得到了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的通报表扬。2015年酒泉市公安部门根据该行上报的“赵某疑似毒品犯罪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线索,成功破获了赵某等人涉毒案件。在此基础上,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充分利用客户风险等级分类系统,逐步规范客户风险等级的评估及分类流程,建立了系统初评与人工复评相结合、系统评级和动态调整相结合的风险等级评定模式,实现了对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的五级分类。
创新工作机制 打造有力抓手
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不断探索创新反洗钱监测方法,注重分析成果的转化利用,建立了洗钱风险提示机制和洗钱类型分析机制。一方面,对监测发现的可疑交易账户,分析交易特征,针对不同洗钱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不定期向业务部门或辖属机构发布洗钱风险提示。近年来,共发布《洗钱风险提示》92份,提出严格开户准入、加强第三方支付监管等多项合规建议,有效防范了各类内外部风险。另一方面,定期开展洗钱类型分析,收集、分析辖内典型洗钱案例和重点可疑交易报告,分析总结不同类型洗钱活动交易行为和资金运行模式特点,为建立洗钱风险监测模型提供了有效依据。
突出宣传培训 提升队伍素质
近年来,农业银行甘肃省分行建立反洗钱宣传培训长效机制,通过举办反洗钱人员培训班、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等举措,提升全员反洗钱履职水平,引导客户自觉遵守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为反洗钱法规制度的有效落实营造了良好环境。首先,突出培训的层次性。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开展不同内容的培训,针对管理层主要进行国内反洗钱政策规定、反洗钱国际通行标准、金融制裁等内容的解读培训;针对一线反洗钱人员更侧重于识别客户身份识别和可疑交易分析甄别技巧的讲解。其次,突出培训工作的持续性。定期开展反洗钱宣传培训,2012年至今,辖内各级行通过集中讲座、召开运营主管例会等多种形式举办反洗钱培训306 次,累计培训人员5647人次。第三,突出宣传方式的多样性。农业银行甘肃分行发挥网点多、人员多、覆盖面广的优势,采取集中宣传、微信答题、有奖征文、制作反洗钱标语、发放反洗钱宣传折页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洗钱活动对社会的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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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工作学习心得体会
全文共 2165 字
+ 加入清单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这部备受社会关注的法律历经5年提案、起草和审议过程,在国家立法层面上确立了反洗钱的各项基本制度,标志着我国反洗钱工作在法制化和国际化的轨道上又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意义重大,是我国反洗钱法制建设的一座重要里程碑,对于预防洗钱活动、遏制洗钱犯罪、维护金融秩序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反洗钱法》是一部体现构建和谐社会要求的法律。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民主法制、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安定有序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这些要求在《反洗钱法》的内容中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洗钱犯罪与一系列上游犯罪相关,涉及到社会领域的各个方面,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直接关系到社会是否安定有序。洗钱是将非法所得合法化,这严重冲击社会公平、挑战正义,必须依法加以预防和打击。相当一部分洗钱活动是利用虚假证件、假名账户、空壳公司等进行的,这些现象公然违背社会诚信原则,《反洗钱法》对此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与金融机构建立业务关系或者要求金融机构为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务时,都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二、《反洗钱法》是一部预防和监控洗钱活动的法律。对于洗钱犯罪,我国《刑法》已经在第191条和第312条明确规定了刑事制裁措施。与之相配合,《反洗钱法》作为一部行政法律,旨在预防、监控洗钱活动。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反洗钱法》确立了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即中国人民银行,同时规定了国务院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从而建立了“一部门主管,多部门配合”的反洗钱行政监管体制。第二,《反洗钱法》明确规定了金融机构的四大反洗钱预防义务:建立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建立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以及建立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这些制度都是预防和监控洗钱及其上游犯罪活动的有力保证。第三,洗钱活动渗透到社会经济各个方面,因此《反洗钱法》注重社会公众的广泛参与,专门对举报洗钱活动的行为及其保密制度作出了规定,这就可以更早、更快、在更大范围内预防和监控洗钱活动。通过这些规定,《反洗钱法》构建了一个集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和社会公众三方面力量为一体的反洗钱预防控制体系。
三、《反洗钱法》是一部贴近中国实际的法律。近些年来,随着走私、毒品、贪污贿赂等犯罪不断发生,非法转移资金活动滋生蔓延,我国的洗钱问题日益突出,不仅破坏我国金融秩序,而且危害到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了有效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自上个世纪90年代初以来,我国一方面制定了以《刑法》第191条和第312条为核心的反洗钱刑事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初步建立了以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为主体的反洗钱预防制度,对于预防洗钱活动发挥了积极作用。《反洗钱法》没有照搬照抄某些目前国际上通行但不符合中国实际情况的标准和做法,而是立足于中国现实,遵循逐步展开、稳步推进的原则,总结了我国多年的反洗钱实践经验,是对我国现行各项反洗钱制度一次系统的补充、完善、强化和升华。
四、《反洗钱法》是一部展现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的法律。在经济全球化和资本流动国际化的背景下,洗钱活动愈益具有跨国特性,并由发达国家不断向发展中国家蔓延。“9·11”事件后,国际社会越来越认识到,依靠一国力量难以预防、遏制和打击跨国洗钱犯罪和恐怖活动,必须通过规范和协调国内、国际立法,加强反洗钱和反恐融资国际合作。《反洗钱法》的颁布,表明我国已经通过立法形式将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的国际义务转换为国内法,展现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同时,也为我国加入国际反洗钱组织、参与国际规则制定、增大国际事务话语权、保障和谋求国家利益铺平了道路。
五、《反洗钱法》是一部贯彻依法行政精神的法律。就反洗钱工作而言,依法行政主要是对反洗钱监管部门提出的要求,就是要求反洗钱监管部门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这些要求在新颁布的《反洗钱法》中得到了充分的贯彻。对赋予反洗钱监管部门的每一项行政权力,都有相应的限制或责任条款进行制约,以防止权力的滥用。例如,《反洗钱法》在对客户资料和交易信息保密、反洗钱调查和临时冻结程序、人民银行各级分支机构权限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在反洗钱执法过程中出现行政违法行为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规定了严格的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反洗钱法》的颁布,是我国反洗钱法制建设的一座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反洗钱工作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反洗钱法》将于XX年年1月1日开始施行。XX年年是反洗钱工作继续走向全面深入的一年,是反洗钱工作着力完善提高、寻求突破的一年。在当前和今后较长一个时期内,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在内的全市金融系统肩负着深入学习和宣传反洗钱法的重任,肩负着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全市反洗钱工作机制的
重任,肩负着在本系统、本单位推进反洗钱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的重任。因此,我们要以此为契机,站在维护金融机构诚信和稳定、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高度去认识做好反洗钱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履行好反洗钱工作职责,共同开创我市反洗钱工作的新局面。
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征文
全文共 2228 字
+ 加入清单为提高社会公众防范洗钱意识,遏制洗钱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打击涉毒、走私、贪污贿赂、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及恐怖组织等的不法洗钱犯罪活动,保持社会安定,提高商业银行信誉,促进金融业务的健康发展,使社会公众广泛了解反洗钱知识,夯实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基础,我行在接到天津农商行关于开展《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后,积极开展了反洗钱宣传月活动。
在接到天津农商行关于开展《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后,我行上下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行长为组长的反洗钱法宣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支行风险管理部,由风险管理部经理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开展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
反洗钱法宣传领导小组成立后,利用晨会时间,组织学习《反洗钱》法,积极组织实施反洗钱宣传准备工作,向所属二级支行发布了《关于开展反洗钱宣传月活动通知》、《反洗钱知识问答》等有关反洗钱宣传资料,要求支行深入学习《反洗钱法》。
在反洗钱宣传月准备阶段,我行定制统一了 实施《反洗钱法》遏制洗钱犯罪 宣传条幅,到总行领取《反洗钱法》宣传手册并将宣传条幅和手册按时下发到支行,要求各支行成立相应的宣传领导小组,学习反洗钱法,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悬挂 实施《反洗钱法》遏制洗钱犯罪 宣传条幅、在各营业网点营业厅内大屏幕内循环播放 实施《反洗钱法》遏制洗钱犯罪 、 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件,防止被用于洗钱活动 宣传标语,在网点营业场所柜台和大堂经理桌面摆放宣传册、页,向客户积极宣传反洗钱法。
20xx年11月15日,我行 营业网点在网点醒目位置悬挂《反洗钱法》宣传条幅,向客户及社会公众发放《反洗钱法》宣传手册,开始进行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同时,支行反洗钱宣传小组对各支行开展反洗钱法宣传活动情况进行抽查。
天津农商行相关领导给予我行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大力支持和关怀,在宣传月活动开展的期间通过多次指导我们工作,20xx年11月19日我支行风险管理部人员和 行营业部反洗钱宣传小组在户外举行了一场大型的反洗钱宣传活动,本次户外反洗钱宣传活动主要是向镇附近街区居民进行一次反洗钱教育宣传,加强居民反洗钱意识,普及反洗钱基础知识。重点面向公众宣传反洗钱基础知识、公民反洗钱义务、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打击洗钱犯罪活动、商业银行合规经营与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意义等。
工作人员分批在人流量大的街区派发宣传资料,形成宣传辐射效应。宣传当天,相关领导亲临我行营业部宣传现场,和营业部宣传小组人员一起在营业部营业场所公共区域发放《反洗钱法》宣传手册,向过往公众宣传反洗钱知识,使广大群众了解洗钱的危害,呼吁社会公众自觉加入到反洗钱行列,活动中为过往群众提供咨询150人次,发放反洗钱宣传手册260册,其他宣传资料420张。
在宣传月活动中,我行各支行都高度重视,成立了以支行长为组长的反洗钱宣传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县二级支行、营业部、分理处内勤负责人参加的反洗钱宣传动员学习会,会上科长带领大家共同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相关《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个人存款实名制规定》《反洗钱知识问答》《反洗钱手册》等相关法律法规。共同学习了《中国反洗钱犯罪案例剖析》中的典型案例,和一线基层业务负责人探讨了在工作中怎样早发现、识别涉嫌反洗钱的情况。
在反洗钱法宣传月开展过程中,我行各支行积极动员一切可以动用的人力,利用丰富多样的宣传方式全力进行反洗钱法的宣传。如我行 行利用优越的地理位置,利用农村村民农闲赶集的时间,在支行门前摆放反洗钱宣传台,为过往村民提供反洗钱咨询服务;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认真向公众解答洗钱的概念,反洗钱的作用及意义,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时客户需要提供的身份证明,以及银行依法保护客户个人隐私的义务,使客户和公众了解参与反洗钱的意义和社会职责;在营业网点设立 反洗钱宣传咨询专柜 ,结合当地农业特色,近期农业购销现金业务频繁的特点,及时向广大社区居民进行宣传,提高客户和社会公众反洗钱意识;有些支行不但在营业网点外进行宣传,而且还在营业网点公共区域开展宣传。如我行营业部、 支行等都在营业网点公共区域布置宣传台,向来行办理业务人员进行宣传;
支行根据本行客户特点,以个体经营者、企业单位人员为主要宣传对象,走进企业和社区进行宣传,提高广大企业从业人员和普通市民的反洗钱意识,同时利用上门营销这一工作特征,积极向客户单位员工宣传反洗钱法。
在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结束后,我行下属各支行对反洗钱活动均作出宣传总结,并拍摄照片,在今后的工作中还要深入学习反洗钱法,把反洗钱工作当作一项长期工作来抓。通过此次《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我行全行职工深入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了解了反洗钱法的重要地位和意义,熟悉了反洗钱法的主要内容及洗钱的手段、特征、危害,更加明确了我行在反洗钱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
在《反洗钱法》宣传月活动,我行所属的17个营业网点均在营业网点醒目位置统一悬挂《反洗钱法》宣传条幅、在36个网点电子显示屏上循环播放宣传标语,向客户和社会公众发放宣传手册进行宣传,使宣传活动形成了一定的声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促进了我行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提高了社会群众对反洗钱知识的认识和了解,为《反洗钱法》的实施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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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反洗钱培训征文
全文共 3352 字
+ 加入清单银行业以货币 资金为主要经营对象,最易于为洗钱分子所利用,因而成为犯罪分子进行洗钱活动的主要渠道。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 不断变化,基层地区的反洗钱工作任务也变得日益繁重。从目前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由于认识 层次、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及技术手段等多方面的原因,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对基层银行反洗 钱工作进行剖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 基层银行业;反洗钱;问题;对策及建议
一、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存在的问题
1.反洗钱意识淡薄
2003年3月1日人民银行总行发布了反洗钱工作的《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1997年我国新颁《刑法》191条明确了“反洗钱罪”。但是,这一系列条例、法规在基层人行和商业银行中的学习、贯彻、执行力度参差不齐,大部分仅停留在略知一二的层面上。多数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对工作人员的反洗钱 教育 还不够深入,银行员工普遍缺乏反洗钱的意识和经验,甚至认为反洗钱是沿海发达地区的事,与基层银行业务关系不大,反洗钱意识淡薄。还有部分基层商业银行员工认为,追求效益最大化是 企业 的目标,反洗钱工作不仅增加了工作流程、工作强度和经营成本,而且还可能因为制度的执行影响客户关系,导致资源流失,影响自身经营和效益,因而这项工作对基层商业银行来说,当面临监管职责和自身利益的矛盾时,他们往往还会在不违背大原则的前提下,为满足客户的需要而进行一些违规操作。
2.技术手段落后
洗钱犯罪目前已公认为上游犯罪,洗钱手法和犯罪手段日渐更新,洗钱手段更加智能化、高科技化。而当前,我国的反洗钱由于处于刚起步的阶段,尚未建立起健全、完善的、与商业银行账务核算系统、支付系统和《银行账户管理系统》相对接的支付交易报告和监测系统。一方面,基层人民银行还没有相应的软件用于分析监测,对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只能采用手工的方式进行统计、搜集,工作量大,效率低,差错多,无法做到对大额、异常支付交易进行及时的监测、记录、分析。另一方面,虽然建立并实施了大额可疑资金报告有关规定,由于没有相适应的技术手段跟上,没有建立良好的监测 网络 平台,难以对交易资金和具体的业务进行综合分析,直接影响了反洗钱工作效率。
3.组织机构待健全
从目前形势看,反洗钱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没有一个由精明强干的人员配备的专业化组织力量是不行的。当前,基层银行尚未成立专职的反洗钱机构和队伍,仅仅是按照人民银行反洗钱的组织形式建立了领导小组,并笼统地将反洗钱工作指定某一部门负责,没有设立专门机构,也没有配备专门人员,难以把反洗钱工作当作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同时,各家银行负责该项工作的部门各不相同,有的由营业部门负责,有的由保卫部门负责,有的由 会计 财务部门负责。反洗钱工作涉及到现金、支付结算、存款取款等银行业务的方方面面,需要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和统一组织,单靠一个部门很难适应反洗钱工作的需要。而且,反洗钱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它是一个涉及到许多部门合作的系统工程,但从基层实践来看,反洗钱工作仅是金融部门在“孤军奋战”,公安、司法、财政、商业、海关、税务、工商、银监、证监、保监等部门在信息收集、情报交流等方面的工作尚未全面展开,尚未建立运行高效、有序协作的单位信息资源共享机制,也就很难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
4.制度约束欠缺
反洗钱工作需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而各金融机构在反洗钱实际操作中存在诸多不规范、不严肃的问题,表现在:一是制度建设不到位。一些内控制度建设流于形式,没有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符合自身特点和要求的反洗钱预防、监测、分析、报告体系,停留于发文件、谈学习的层面,办法制度出台多,实质性开展工作少,管理层面布置多,基层网点落实少,总体要求多,可操作性差。二是了解客户程序不到位。了解、掌握客户真实信息本应是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实际上,金融机构在执行制度上难以严格,对客户资料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合规性不好过细地去核实,主要原因来自“三怕”:一怕失去客户,影响存款;二怕客户刁难、打击报复;三怕投入成本、影响效益。因此,金融机构对客户的了解,仅限于客户开立账户时应提供的资料,很难对客户的经营状况、关联企业、主要资金往来对象、营业范围等进行真实地了解,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无法准确判断客户资金的性质,导致“可疑交易”有关规定成为摆设。三是储蓄实名制执行不到位。部分基层金融机构特别是 农村 金融网点,在储源有限的情况下,为争取市场份额,存在对存款实名制执行不严,放松对个人存款有效身份证件的审查,放松大额现金支付等现象。有的为逃避人民银行的监督,甚至自行为客户编制身份证号码,造成客户身份无法确认,使反洗钱工作失去可靠的基础。四是现金管理不到位。我国是现金使用大国,特别是在地市级以下地域,现金的提取和使用在现实生活当中基本没有限制。不说居民个人、个体工商户,即便是具有一定规模、财务相对规范的中小企业,仍然普遍存在大量使用现金交易的现象。当前,虽然银行卡得到了广泛的推行,但因办理和使用银行卡环节较多,费用较高,结算工具和手段又比较落后,结算渠道不畅,致使城乡居民现金结算仍居高不下。
5.处罚难以执行
在属地监管的前提下,反洗钱监管不可避免地渗入了地方保护主义与人情因素,对于反洗钱监管发现的问题,人民银行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人民银行“考虑”过多,处罚力度不够,往往只是针对问题提出一些纠改意见,助长了反洗钱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在实际的检查工作中,如制度不健全,报告不及时,尽职调查不周全,柜面审查不严格等问题,可大可小,违规事实的定性和处罚的尺度难以把握,影响了反洗钱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6.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当前,一些银行工作人员不熟悉与其业务相关的金融法规和行业制度规范,凭感觉、凭经验工作,业务处理随意性大,不能及时识别和防范洗钱活动,而且,受业务水平和工作内容的限制,基层商业银行从业人员缺乏经验,与反洗钱工作的要求差距很大,对反洗钱工作较难适应,在金融机构信息共享机制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对犯罪分子所用的 现代 金融支付工具,在异地、跨行频繁地进行资金运作,凭借自身水平,更是难以断定其行为是否属于洗钱。
二、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1.重视人员培训,培植反洗钱骨干队伍
从事反洗钱工作人员的基本素质极大地影响了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效果,由于反洗钱工作在我国的开展时间短,“洗钱”手段又多种多样,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加大反洗钱工作的培训力度。要从提高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技能出发,来提高反洗钱工作的实际效果。要选拔一批既懂金融、外汇业务,又懂 法律 知识的人才充实到反洗钱队伍,着重加强对这些人员的反洗钱专业知识培训,尽快培养出一支有较高反洗钱水平的人员队伍。要以丰富多彩的形式,在辖内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提高基层金融机构高管人员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促使他们对当前洗钱的严峻形势及反洗钱的重要意义有所了解,让他们能够正确对待反洗钱在工作中形成的短期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从而在工作中,自觉地履行反洗钱的工作义务。与此同时,还应组织、督导基层金融机构培训专业反洗钱人才,通过制定和实施由浅入深的系列培训计划,尽快培养一批反洗钱具有专业技能的业务骨干,对可疑支付交易数据进行精确分析、准确判断,而后可采取主办多层次的反洗钱业务培训班、编印反洗钱教材、组织反洗钱知识竞赛、在金融机构开展巡回指导、案例剖析、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以点带面,丰富和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反洗钱知识和技能,全面提升银行业反洗钱工作水平。
[摘 要] 洗钱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不仅影响金融业的健康发展,而且还会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产生严重破坏。银行业以货币 资金为主要经营对象,最易于为洗钱分子所利用,因而成为犯罪分子进行洗钱活动的主要渠道。随着经济金融形势的 不断变化,基层地区的反洗钱工作任务也变得日益繁重。从目前基层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由于认识 层次、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及技术手段等多方面的原因,基层银行反洗钱工作存在一些问题。本文将对基层银行反洗 钱工作进行剖析,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银行行长反洗钱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13 字
+ 加入清单为进一步推进营业部反洗钱工作深入开展,有效预防和打击不法洗钱犯罪活动,提高我部工作人员和全社会对反洗钱工作的认识,根据公司合规部 号文件要求,我部在9月份组织了全营业部的反洗钱宣传活动,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反洗钱学习,提高反洗钱识别能力
营业部将反洗钱知识培训作为日常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全员业务培训计划中,统一部署、落实,针对不同岗位、不同业务,组织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反洗钱业务培训。通过总结、交流反洗钱工作情况和当前国内反洗钱形势及反洗钱工作的操作技术和方法,全面提高并掌握反洗钱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对什么是洗钱、洗钱的特征、方式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提高识别可疑交易的能力。
二、强化反洗钱重要性,构建反洗钱组织体系
为确保切实履行好反洗钱这项重要职责,营业部采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扎实开展反洗钱专业队伍建设工作。再次梳理了反洗钱工作相关制度,明确员工的反洗钱工作职责,做到分工合理,责任到人,确保反洗钱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位;同时,结合营业部近期的人员机构调整,修定了部分反洗钱相关规章制度。同时迅速成立了营业部反洗钱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反洗钱工作,从而构建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反洗钱组织体系。
三、注重反洗钱宣传,深化反洗钱推广理解
活动期间,营业部充分发挥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整合各类宣传资源,把反洗钱知识有效传播到企业、社区、市场、农村和学校,具体活动包括:
(一)在第一时间将宣传资料中的内容精简成客户易于接收的通俗语言,如“不要往陌生的账户中转账、汇钱”、“自己的银行、证券账户、身份证不要随便借人使用”等,利用室外的跑马灯,室内的大屏播放反洗钱宣传标语并在显目的位置悬挂横幅,在柜台的宣传展架上放置反洗钱资料,由大堂经理在利用客户在办理业务过程的等待间隙,给客户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洗钱的危害。
(二)利用“财富沙龙”进行反洗钱知识专题讲座。活动开展以来,营业部专门组织了一期反洗钱知识培训,穿插反洗钱相关业务知识,并对投资者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洗钱的形式”、“洗钱的危害”、“常见的洗钱途径”等知识重点讲解,使每位客户意识到洗钱的危害,学会了该如何避免洗钱行为的发生,保护自身利益。
(二)充分利用qq群、飞信、微信等网络渠道宣传反洗钱知识,利用每次电话回访、上门拜访等契机主动与客户宣传反洗钱知识,9月份我部主动电话、上门拜访客户 多人次,发送短线 条,大多数客户对于我部的反洗钱风险提醒表示认同,愿意积极配合我部的反洗钱工作。
(三)参加当地人民银行xx市支行以“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知识”为主题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知识”专题宣传活动。利用本次活动派发宣传单张、现场解答群众疑问,重点向公众宣传普及金融诈骗防范、金融产品产品收益特征与风险、反洗钱知识等内容。强化反洗钱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帮助投资者准确理解洗钱的危害,了解金融机构和消费者各自的责任,树立“反洗钱人人有责”的理念,进一步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辖区金融稳定。
本次宣传月活动在我部的全体员工的努力,公司的支持下,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进一步提高了营业部在江山社会地位,提高了社会知名度,最重要的是通过本次活动使得反洗钱工作深入人心,使得市民认识到洗钱是经济领域中一种常见的犯罪形式,会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的生活,打击洗钱犯罪是广大市民为维护自己的幸福生活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
全文共 1419 字
+ 加入清单世界上被洗钱犯罪影响最严重的其中两个国家:哥伦比亚和中国。两个国家的法律系统最开始只因为毒品贩卖罪而建立起联系,而现在慢慢地包含其他的犯罪活动。
组织犯罪是一个古老的现象,而且具有必要的组织结构。组织犯罪不断增多,是因为存在两个互相关联的因素:第一个因素是犯罪是资金不断丰富的来源,第二个因素是不法分子利用这些非法收益再实施更多的犯罪。因此,洗钱活动常常成为犯罪组织获取的资金途径。
以上的分析是建立反洗钱立法的国际合作体系的根据。遵循以上分析,旨在打击洗钱犯罪,也出现在很多国际协定里。因为它们遵循两个相同的目标,第一,限制犯罪团伙金融活动的范围,第二,防止新的犯罪。其中的一个原因是犯罪团伙隐藏其非法收益从而产生大量的资金,并且它们能再投资于腐败去收买那些沉默的无辜的人。让他们介入未来的犯罪,直接或间接的,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因此将促进这种犯罪活动的增加。
我们这里所讲到的原则是刑事检控的一般标准。它们不仅包括对犯罪分子或者对他们的社会行为的制裁,而且更深刻地聚焦起诉洗钱犯罪的不同方面,其根本是聚焦其犯罪产生的结果。寻找一种防止未来犯罪的途径。原因是,这种犯罪是危害公共财产或者是税收诈骗。因为其创造的可观利润和经济价值使这些犯罪一直在发生。如果我们迁移那些非法利润,我们就可以删除犯罪分子的犯罪资金来源。创建一种普遍的预防机制,更是为了下一代。这种概念在犯罪历史的不同时期已经提到过,从那时候也有对犯罪活动其经济来源的关注。例如我们这种反洗钱法,通过设立不同的体制,没收犯罪组织的非法收益来打击和阻止洗钱活动。因此我们这里只打击他们的非法收益, 而不对其前犯罪本身实行更长或更严厉的处罚。
当今,出现了全球化反犯罪体系的新现象,不仅通过协定和其他国际合作文书,而且通过超国家的司法机构,例如国际刑事法院司法。这反映出反有组织犯罪所采取的行动,尽管有组织犯罪它们的快速增长及扩张超越政治边界。它们也会以同样的方式和在同一领域被攻击。对于旨在打击它们的机构,有组织犯罪不会取胜,因此也就不会造成有罪不罚的现象。
我们知道当这种洗钱犯罪出现不罚现象的时候,它将是一个即容易又有效获取巨大数额资金的机会。特别是由于它获取资金的速度,这是促进不法分子进行这种犯罪的心理因素,因为它似乎是一个低风险获取经济资源的方法,它帮助不法分子很容易获得一个更好的社会和经济地位。因此,设立起诉方法来控制这种犯罪成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为了避免犯罪分子保护其不法收益并且防止未来犯罪的执行。因为违法犯罪可能成为一项有自己资源管理系统的经常性活动。
反洗钱法规应该坚持打击犯罪的经济来源或其非法收益,这样我们可以在短期或长远取得更好的效果,同时也会将正确的信息发`送给潜在的罪犯。让他们知道违法犯罪取得都是非法利益。以此相类似的如其他学者原来也提议过必须强调运用行政法这个有效途径诉这起诉种罪行和其资源。因为这种法律结构具备及时性和有效性的特点。为实现打击洗钱犯罪提供了很好的保证。还比如,在司法和行政程序,尊重其正当法定诉讼程序。履行国家的责任及保护公民的责任。一般来说,国家和它的组织所对其采取的任何行为负责,作为管制机构对公共权力和职能的执行。
最后,国际合作打击洗钱犯罪是必要的,不仅对调查和控制洗钱犯罪非常重要,还关系到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因为我们的社会越来越忽视任何政治和地理边界的变化,因此他们转向了一种扩张,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新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的现象。
反洗钱
全文共 1436 字
+ 加入清单目前,金融机构面临的最严重的犯罪活动之一便是洗钱。通过金融机构洗钱是犯罪分子最常见的洗钱方式,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在这样的形式下,做好反洗钱工作,是纯洁社会风气,保持社会安定,提高社会信誉,保证信用支付的稳定,促进金融业务的快速健康发展的保证。我作为一名银行的工作人员,每天都在做反洗钱这项工作,我喜欢这项工作,我感觉它是那么的神圣,我以我的工作为荣,在反洗钱的过程中学习到了很多,也让自己在工作中成熟了很多,是我工作以来最大的收获。
一、做好反洗钱工作的每一个环节。客户识别及风险等级评定,把好第一道关。应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对客户的资料进行严格的审核,所有证照必须提供原件,确认其的真实性;主动开展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实施区别管理,对于高风险客户要做好每半年跟踪一次;在此基础上,做好了客户的持续审查维护工作,及时获知开户企业的年检、纳税情况,对于证照即将过期的客户,通知必须及时提供新的证照,如有过期,账户将会被停止支付;每天做好大额数据完善及大额数据校验,在保证数据正确与完整的基础上,做到主动报告并注意细节要求。
二、学习阅读和学习人行在交互平台上发给我们的反洗钱邮件。认真研读人行在交互平台上发的每一份反洗钱简报,学习其他行的反洗钱经验和方法,了解其他银行先进的反洗钱系统,来思考自己在工作中怎样改进,怎样去做得更好。
同时,学习人行下发的文件,并及时做好文件学习的转培训工作,并积极去贯彻落实。2014年2月24日,组织抽取2013年第四季度及2014年1月份我行的POS机交易记录100条,逐一进行尽职调查,主要查看该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情况、交易对手,交易金额,判断其资金交易是否正常,有无明显洗钱行为;对刷POS机并进行公转私的交易50万元(含)以上,必须提供证明其用途的资料;加强对出现异常交易客户的真实回访。此项工作,得到了我行领导的肯定与支持。
三、参与反洗钱的培训与宣传。每年初,做出全年的反洗钱培训与宣传计划。培训为每月一次,我行作为一个新的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经验不是很丰富,于是,2013年的培训大体为反洗钱定义、反洗钱系列法规出台的背景、反洗钱立法现状、反洗钱监管体系、反洗钱涉及的业务环节、法律责任等一些反洗钱的常识,每月都随机安排不同的员工为大家进行讲解并一起互动,从而提高大家的主动性,每个人都提前预习要本月要学的知识,收到了很好的效果。2014年的学习计划大部分为案例分析及对一些文件的学习,提高大家对反洗钱实际运用的能力;宣传活动为每个季度一次,组织员工走上街道开展反洗钱宣传工作,给我行客户和路人散发宣传单册,给客户讲解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性和反洗钱知识,在颐和装饰城、富强市场、果品批发市场等地方都留下了我们的足迹。同时在我行营业厅悬挂反洗钱宣传横幅和张贴标语、海报,利用电子屏幕循环播放反洗钱口号,
在营业大厅摆放反洗钱宣传单册供客户阅读。
四、积极参与人行组织的反洗钱考试,并于2013年12月18日顺利拿到《反洗钱岗位准入培训证书》。
五、积极参与人行的反洗钱活动。2013年人行组织了“我与反洗钱”征文活动,由于我很喜欢反洗钱这项工作,所以写了自己与反洗钱的故事,以及一些自己对反洗钱的认识并有幸获得了三等奖,这是给我的莫大的鼓励!
以后,我会一如既往地合规做好反洗钱工作,听从人行提示,配合上级安排,坚守在最前线,和反洗钱队伍一起与洗钱不法分子做斗争,令其没有滋生罪恶的土壤,使我们国家的经济在“反洗钱”的阳光照耀下稳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