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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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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劝君少骂秦始皇,焚书坑儒要商量:秦始皇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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劝君少骂秦始皇焚书坑儒商量:秦始皇嬴政

毛泽东1973年8月5日同江青谈话,令其记下七言诗一首,题为《读(封建论)·呈郭老》:“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祖龙魂死秦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并说:历代政治家有成就的,在封建社会前期有建树的,都是法家。

【赢政小传】

秦始皇,字赢政。生于公元前259年,死于公元前210年。13岁登基,39岁称帝,在位一共37年。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君临天下、叱咤风云的人物。他统领强大的秦军,挥师东进,横扫六合,威服四海。齐、楚、燕、韩、赵、魏六国的君主嫔妃王孙公主无不胆战心惊俯首称臣。

为了夸耀自己的功德,赢政创立了“皇帝”的尊号,自封始皇,代代世袭。秦始皇治国的手段是高明的。在政治上,在全国范围内废除了分封制,实行郡县制,由他直接控制,建立了自中央直至郡县的一整套官僚机构,制定和颁发统一的法令。在军事上,明令禁止民间收藏武器,销毁没收得来的武器,在经济上,大力推行重农抑商政策,扶植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发展,统一度量衡,统一货币,并实行“车同轨”,开凿灵渠修造驰道。在文化上,统一文字,禁止私学,当然也为“焚书坑儒”背上千古骂名。

秦始皇是一个很有作为的政治家。并吞六国,修筑长城,征服面越地区,都应该说是他功业的光辉写照。然而,全国统一之后,他修建豪华的阿房宫和骊山墓及求长生不老药。

派方士到东海求神等,耗费了大量的财力和人力,加深了人民的苦难。

秦二世胡亥即位后,更加压榨剥削人民,社会矛盾日趋激化。公元前209年,陈胜、吴广领导的农民起义,完全是一副有力的添加剂,加速了秦王朝的灭亡。

【毛泽东评点】

如果说,以前的一个时代是诸侯割据称雄的封建国家,那么,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就建立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仍旧保留着封建割据的状态,在封建国家中,皇帝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各地方分设官职以掌兵、刑、钱、谷等事,并依靠地主绅士作为全部封建统治的基础。

——《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624页。

秦始皇是中国封建社会第一个有名的皇帝,我也是秦始皇,林彪骂我是秦始皇。中国历来分两派,一派讲秦始皇好,一派讲秦始皇坏。我赞成秦始皇,不赞成孔夫子。因为秦始皇是第一个统一中国、统一文字,修筑宽广的道路,不搞国中有国,而用集权制,由中央政府派人到各地方,几年一换,不用世袭制度。

——转引自甄不贾《毛泽东读书笔记》,《希望》1992年新总第21期。

我赞成郭老的历史分期。奴隶制以春秋战国之间为界。

但是不能大骂秦始皇。早几十年中国的国文教科书,就说秦始皇不错了,车同轨,书同文,统一度量衡。

——毛泽东1973年7月3日同王洪文、张春桥的谈话,见《中国共产党执政四十年》,第363页,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9年版。

秦始皇是第一个把中国统一起来的人物。不但政治上统一了中国,而且统一了中国的文字。中国各种制度,如度量衡,有些制度后来一直沿用下来。中国过去的封建君主还没有第二个超过他的。可是被人骂了几千年,骂他就是两条:

杀了四百六十个知识分子:烧了一些书。

——毛泽东1964年6月24日在接见外宾时的谈话,引自甄不贾《毛泽东读书笔记》,《希望》1992年新总第1期。

秦始皇是个好皇帝,焚书坑儒,实际上坑了四百六十人,是属于孟夫子一派的。其实也没有坑光,叔孙通就没杀么。

——毛泽东1964年8月30日关于黄河流域水利建设的谈话,引自甄不贾《毛泽东读书笔记》,《希望》1992年新总第1期。

这些秀才有个通病:一是说得多,做得少,向来是君子动口不动手:二是秀才谁也看不起谁,文人相轻嘛。秦始皇怕秀才造反,就焚书坑儒,以为烧了书,杀了秀才,就可以天下太平,一劳永逸了,可以二世、三世传下去,天下永远姓秦,结果是“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原来不读书”。是陈胜、吴广、刘邦、项羽这些文化不高的人,带头造反了。

——引自郭金荣《晚年时期的毛泽东》,见1992年5月8日《南方周末》。

秦始皇作为一个历史人物评论,要一分为二。秦始皇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的进步作用要肯定,但他在统一六国以后,丧失了进取的方面,志得意满,耽于佚乐,求神仙,修宫室,残酷地压迫人民,到处游走,消磨岁月,无聊得很。

——杨建业《在毛主席身边读书——访北京大学中文系讲师芦荻》,1978年12月29日《光明日报》。

毛泽东1973年8月5日同江青谈话,令其记下七言诗一首,题为《读·呈郭老》:“劝君少骂秦始皇,焚坑事业要商量。祖龙魂死秦犹在,孔学名高实秕糠。百代都行秦政法,‘十批’不是好文章。熟读唐人《封建论》,莫从子厚返文王。”并说:历代政治家有成就的,在封建社会前期有建树的,都是法家。

——董学文等《毛泽东的文艺美学活动》,第247页,高等教育出版社1995年版。

【鉴赏】

毛泽东赞扬秦始皇,主要是为他完成中华民族统一的大业所做出的巨大贡献。对秦始皇的肯定评价,在各种不同的公开场合,先后有过多次。

1958年2月23日,在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毛泽东说过这么一段话——一股风来,本来是基本上好的一件事情,可以说成不好的;本来是基本上一个好的人,可以说他是坏人。比如我们对于秦始皇,他的名誉也是又好又不好。搞了两千多年,封建社会没有人讲他好的,自从资本主义兴起来,秦始皇又有名誉了。但是,共产主义者不是每个人都说秦始皇有点什么好处,不是每个人都估计得那么恰当。这个人大概缺点甚多,有三个指头。主要骂他的一条是焚书坑儒……

我跟好多人说过……你们讲共产党等于秦始皇,不对,超过一百倍……所以,一个古人,几千年评价不下来,当作教训谈这个问题,同志们可以想一想。

秦始皇(约前259-前210),即赢政,秦代政治家,战国时秦国国君,秦王朝的建立者,公元前246一前210年在位。

秦始皇是秦庄襄王的儿子,庄襄王死后,他13岁即王位,相国吕不韦、太后宠信的宦官嫪毐(làoǎi劳矮)擅权专政。公元前238年他亲政后,坚决镇压了嫪毐发动的叛乱。次年,又追究吕不韦推荐嫪毐的罪责,免去了吕不韦的丞相职务。

旋即任用李斯为相、王翦为大将。从前230年灭韩开始,到前221年灭齐,赢政采取远交近攻的策略,10年之间,先后攻灭了韩、赵、燕、魏、楚、齐六国,结束了诸侯割据称雄的分裂局面,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秦王朝。秦朝疆域东至大海,西至陇西,南至岭南,北至河套、阴山、辽东,成为一个幅员辽阔的大帝国。

完成统一中国的伟大事业,是秦始皇的首功一件,值得大书特书。“秦始皇是中国封建社会第一个有名的皇帝”,“秦始皇是第一个把中国统一起来的人物”,“秦始皇在历史发展进程中的作用要肯定”,毛泽东在不同时期多次强调秦始皇的这一功勋。因为这一贡献意义极其重大:“如果说,秦以前的一个时代是诸侯割据称雄的封建国家,那末,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就建立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秦始皇第二件功业是确立了中央集权的国体政体。秦始皇完成统一大业后,为了巩固胜利果实,他对政治体制进行了大胆创新。

首先,他树立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威。

全国大统一亘古未有,秦始皇自认为“德高三皇,功高五帝”,如果继续使用“王号”,远不足以显示其胜利的尊严及其至高无上的地位,因而他提出去“秦”著“皇”,采上古位号,号曰“皇帝”。从此,“皇帝”便取代“王”,成为秦王政的称号;并为以后历代最高封建统治者所沿用。为了建立和神化皇权,秦始皇在议帝号之后,紧接着还规定了“后世以计数”,称为“二世,三世,以至万世,传之无穷”。皇帝自称“朕”,其命令定为“制”,下达的文书称“诏”,皇帝的印鉴称“玺”。从此,秦始皇头戴“外红内黑”的平天冠,身着玄衣绛裳,独掌了全国的军政财文大权,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

其次,实行三公九卿制。

皇帝之下设立三公,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辅佐皇帝处理政务。丞相有左右两相,为百官之首,总揽政务;太尉掌管军队;御史大夫掌图书秘籍,监察中宫。三公之下设廷尉、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典客、典属国、少客、宗正、治粟内史、少府、中尉、将作少府、主爵中尉等多位上卿,分管各行政务,他们与三公组成中央政府。三公九卿之官,全由皇帝任免调动,不世袭。

再次,地方实行郡县制。

秦统一后,为了巩固对六国地区的统治,秦始皇下令废除由来已久的分封制,在全国实行郡县制,分天下为36郡,后来又增至40多郡。郡是秦代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建制,其行政长官为郡守;郡下设县,县万户以上置县令,不满万户置县长。令、长掌治其县,主要是征发徭役、理讼平贼。县下令乡,乡有啬夫、三老和游徼。乡又由里组成,里有里正。

由郡、县、乡、里组成的郡县制,是春秋战国以来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政治制度。秦始皇首建封建朝廷,实行郡县制,这就建构了从朝廷到地方,从三公诸卿到乡里什伍的一套庞大的、多梯级的统治机构,大大地巩固了秦王朝的统治。

秦始皇的第三个贡献是,采取了一系列巩固政权的措施。

这些措施主要有:

一、颁布通行全国的法律。

秦早在商鞅变法时,就曾根据李悝的《法径》,“改法为律”,着手制定成文的律令。秦始皇根据维护统治的实际需要,又将商鞅以来的律令加以补充、修订,形成了统一的内容更为缜密的《秦律》,颁行全国。秦律竭力维护封建制度。

它保护封建土地所有制,严禁对封建国有土地和地主私有土地的侵犯。严禁贫苦农民和奴隶逃亡,尤其重视对“盗”、“贼”的制裁。

二、继续消除原六国的反秦势力。

秦灭六国后,六国的许多兵器散入民间,有的甚至埋藏起来。为了防止六国旧贵族及其残余势力利用这类兵器,伺机反秦,秦始皇于二十六年(前221年)兼并战争一结束,就下令收天下兵器,“聚之咸阳,销以为锤”,又铸铜人12个重各24万斤,“置廷宫中”。还下令“坏诸侯之城”,拆除各国的旧城郭,掘通壅河自利的堤防,平夷便于据守的险阻。

还采取了一系列强制迁徙措施,其中最著名的是“徙天下富豪于咸阳12万户”。秦始皇的这些措施,对于继续打击六国尚存的反秦势力有一定积极作用。

三、统一文字、度量衡和货币。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开始的“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以及统一货币,是加强统治、维护统一诸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秦始皇统一文字,是以秦字为基础,简化字形,整理为小篆,作为全国规模化的文字;除法定的小篆外,在社会上还流行着一种更为简易的隶书。

战国时期,各国的度量衡制度相当混乱。统一六国后,秦始皇便以秦制为基础,下诏统一全国度量衡。据考证,在秦代,长度一寸为2.31厘米,一尺为23.1厘米;容量一升为201毫升,一斗为2010毫升;重量一斤为256.25克,一石(120斤)为30.75公斤。秦代统一度量衡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币制的混乱,不利于商品交换,更不利于统一国家的财政收支和社会管理,因此,秦灭六国以后,秦始皇便下令统一全国货币。其措施有三:(1)由国家统一铸钱,严禁地方和私人铸钱;(2)法定全国通行两种货币:一为黄金,属上币,以镒为名,每镒二十两;一为铜钱,属下币,圆形,方孔,有郭,径寸二分,铸文“半两”,即每钱重十二铢;(3)废除原六国的布币、刀币、郢爰、铜贝等各种货币,改铸秦以前的旧币。

四、修驰道、直道,巡行各地。

秦始皇为了加强对全国各地的控制,实行有效的行政管理,便于巡游督察,传递号令文书,曾主持修筑了著名的驰道和直道。驰道是一种便于车马驰骋的大道,中央供天子行驶,立树为界,两旁还可以任人行走。秦驰道以国都咸阳为中心,东达今山东、河北和辽宁,南抵今湖北、湖南,东南至今安徽、江苏、浙江。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又令蒙恬等修筑了从咸阳附近直通北边的直道。

在修筑驰道、直道的过程中,秦始皇为了炫耀威德,慑服四方,曾先后五次巡行各地,第一次巡行陇西、北地;第二次巡行东南齐、楚故地;第三次巡行之罘、恒山和上党;第四次巡行碣石和北边;第五次巡行楚、齐、燕故地,死于沙丘平台(今河北平乡东北)。

五、焚书坑儒。

为了提高皇权,维护秦王朝的政治体制及其统治秩序,在思想文化领域,秦始皇也采取加强思想控制,反对是古非今,打击异己势力的措施。其中最主要的就是焚书坑儒。

发生在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的焚书事件,是由于博士淳于越主张以古为师引起的,丞相李斯建议禁止私学,规定“若有欲学者,以吏为师”;还建议焚烧《诗》、《书》。

根据李斯的建议,当时只有《秦记》和博士官所藏《诗》、《书》,百家语以及医药、卜筮、种植之书可以保存,其余的各种书籍,特别是诸侯国的史籍和儒家的一些著作,均在焚烧之列。秦始皇批准了李斯的建议,于是,一次全国范围内的焚书事件发生了。

次年,又发生了一起坑儒的事件。这件事是由几个方士畏罪逃亡引起的。原来秦始皇十分迷信方术和方术之士,以为他们可以为自己找到神仙真人,求得长生不老之药。这当然是个骗局。这些方士害怕骗局被揭穿而治罪,于是只好逃走,特别是秦始皇最敬重的两位方士侯生、卢生的逃走。秦始皇大怒,下令御史审讯在咸阳的全部方士与儒生,结果查出犯禁者460多人,全部坑杀于咸阳。

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意在维护统一的集权政治,反对是古非今,打击方士荒诞不经的怪谈异说,但并未收到预期的效果,是秦始皇、李斯所始料不及的。

秦始皇的第四个功绩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形成。

我国早在先秦时期,就存在着众多的民族。秦并六国之后,进一步促进了民族关系的发展,促使我国开始成为一个统一多民族的国家。为达此目的,秦始皇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统一东南和南方的越族地区。

在我国现在的浙江、福建、江西、广东、广西一带,很早就生活着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这就是史籍上所说的越族。

越族由于族类众多,种姓互异,又称“百越”,主要有于越、闽越、瓯越、南越、西瓯等几部分。秦始皇发兵率50万攻南越和西瓯,兵分五路,水陆并进。其间,为了运送军粮又修筑了灵渠。至秦始皇三十三年(公元前214年)攻占岭南,分置桂林(治今广西桂平附近)、象(治临尘,今广东崇左境)和南海(治番禺,今广东广州)三郡,基本上统一了岭南。后又使大批内地民众南迁,与南越、西瓯人杂居共处,对于开发岭南,促进民族间的交往是有积极意义的。

二、北击匈奴,修筑长城。

匈奴,是我国古代多民族国家的一个强大的游牧民族。

主要活动在蒙古高原和南至阴山、北抵贝加尔湖的广袤地区。

当时以头曼单于为代表的匈奴贵族统治者,占据了自阴山至“河南地”(今内蒙河套伊克昭盟一带),南下侵扰,构成了对秦王朝北边的严重威胁。为了解除侵扰,安定北边,维护国家统一,秦始皇于三十二年(前215年)派蒙恬率30万大军,北击匈奴。秦军很快收复了河南地以及榆中(今内蒙伊金霍洛旗以北)一带地区,接着又收复了阳山和北假(均在今内蒙古乌加河以北和乌梁素海一带),直抵阴山一带广大地区,并在这里分设34(一作44)县,重建九原郡(治九原,今内蒙古包头市西北),使其统辖北抵阴山,南至“河南地”北(今间套北部),西过大河,东临云中(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西南)的大片地区。

秦在胜利击败匈奴贵族的侵扰之后,为了巩固在战场上取得的成果,秦始皇又命令蒙恬主持修筑了我国历史上最大的军事防御工事——万里长城。蒙恬修筑的长城,主要由三大段组成:西北段,西南起临洮(今甘肃岷县),东北至九原;北段,由高阙(今内蒙古临河县北狼山口)至代郡(治代县,今河北蓟县)以北;东北段由代郡东行,抵辽东碣石。

长城修成后,虽未能阻挡匈奴贵族的南下,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还是起过一定的防御作用的。同时长城本身作为伟大建筑工程遗留后世,成为我国古代劳动人民智慧和独创的见证。

三、通西南夷。

自先秦以来,我国西南的广大地区,主要是今贵州、云南、四川一带,分布着许多少数民族,秦汉时期统称为西南夷。

秦并六国后,秦始皇派常頞通西南夷。常頞因其交通受阻,便开凿了一条从今四川宜宾通往云南滇池一带的栈道,名五尺道。栈道开通后,秦王朝的势力直抵且兰、夜郎、邛都、昆明等地,并在这里设官置吏,建立了行政机构。与此同时,秦又经蜀郡(郡治今四川成都),加强了与邛都、筰、冉駹的联系,并使之纳入了郡县制的行政系统。

秦王朝对东南、岭南、西南以及北方等边远地区的开拓,使它的势力“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在这样辽阔的疆域里,在一个政权的管理之下,生活着各族人民,形成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的大国,这不论在中国史还是世界史上都具有极为巨大而深远的意义。

秦始皇统一中国的历史功绩,毛泽东给予充分肯定;但毛泽东只肯定他应该肯定的地方,并不是全盘肯定。对他的种种骄奢和暴虐的行为,毛泽东也不讳言。秦始皇无疑是一个暴君,他实行严刑苛法,赋税徭役繁重,统一中国后又大力追求享乐,其生活奢靡无度。他大兴土木,不惜民力物力,修造旷世无比的阿房宫和骊山墓。为了长生不老,他四处巡游,求取神仙和不死之药,又加上连年用兵,广大人民困苦不堪,激化了阶级矛盾,酿成了秦末的农民大起义。毛泽东对秦始皇的这些方面都是持否定态度的。

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无疑是一种极端野蛮粗野的行动,他错误地用行政惩罚乃至消灭肉体的办法来解决意识形态领域的问题,当然是徒劳的,只落下个千古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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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名人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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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焚书坑儒”之谜

提起秦始皇,人们就会想起“焚书坑儒”这一典故,但是秦始皇到底有没有“坑儒”呢?

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以便加强中央集权。在完成政治上的诸多加强控制的举措之后,秦始皇便开始了精神上的控制。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为群臣及众多的儒生大排酒宴。在宴会上,围绕着是否实行分封制,众多儒生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论。丞相王绾、博士生淳于越等人主张实行分封,而丞相李斯等则赞同郡县制,并指责淳于越等“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最后秦始皇支持李斯的观点,并采用、实施李斯的“焚书”建议,下令:除了秦纪(秦国史书)、医药、卜筮、农书以及国家博士所藏《诗》、《书》、百家语以外,凡列国史籍、私人所藏的儒家作品、诸子百家著作和其他典籍,统统按时交官焚毁。同时,禁止谈及《诗》、《书》和“以古非今”,违者定当严惩乃至判其死罪。百姓如想学一些法令,可拜官吏为师。从这一点来看,焚书的举动秦始皇肯定做过。

秦始皇称帝以后,力求长生不老,迷恋仙道,不惜动用重金,先后派徐福、韩众、侯生、卢生等人寻求仙药。侯生与卢生当初是秦始皇身边的方士,由于长期为秦始皇求仙人和仙药,却始终没有找到,而心急如焚,忐忑不安。依照秦国的法律,求不到仙药就会被处死。因此他们深发感慨:像这样靠凶狠残暴而建立威势并且贪婪权势的人,不值得给他求仙药。于是,侯生、卢生悄悄地远走他乡。

这件事使秦始皇十分恼怒,于是他下令,对所有在咸阳的方士进行审查讯问,欲查出造谣惑众的侯生、卢生两人。方士们为保全自己的性命,只得相互告发,秦始皇最后把圈定的460余人,都在咸阳挖坑活埋。

秦始皇的“坑儒”是“焚书”的继续。至于坑杀的人究竟是方士还是儒生,学术界各持己见。从分析“坑儒”事件的起因看,秦始皇所坑杀的人应该是方士;但从长子扶苏的进谏“众儒生都学习孔子的学说”来看,秦始皇所坑杀的又好像是儒生。

而且东汉卫宏在《诏定古文官书序》中记载,秦始皇在骊山温谷挖坑用以种瓜,以冬季瓜熟的奇异现象为由,诱惑博士诸生集于骊山观看。当众儒生争论不休、各抒己见时,秦始皇趁机下令秘杀填土而埋之,七百多名儒生全部被活埋在山谷里。于是有人便根据这一点而偏向于传统的说法,认为秦始皇确实有过“坑儒”的行为。

但有人研究诸史籍,认为“焚书”有之,“坑儒”则无,实是“坑方士”之讹。“坑方士”事见始皇三十五年,因为侯、卢二人求仙药不成,他们惧“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骂了秦始皇一番后逃走。既然事端由方士引起,那么就只能是“坑方士”,当然不能说被杀的四百六十余人中没有儒生,而全是方士,但是由其代表人物可推知,被杀的主体应该是方士,而被杀的原因更与儒家的政治主张和学派观点无关。所以即使被杀者有儒生,也并非因其为儒生而得罪,总是与方士们有某种牵连之故。因此绝无理由说秦始皇“坑儒”。尽管秦始皇早因“坑儒”之举背上千古骂名,然而,直到今天,秦始皇究竟有没有“坑儒”这一谜团还是没有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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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焚书坑儒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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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在我们的观念中,秦始皇焚书坑儒的做法,体现了封建专制的缺陷,是文化退步的表现,下面就让我们一起好好了解一下焚书坑儒事件吧!

世人都说秦始皇焚书坑儒是对文学进步的阻止,出于个人自私而坑害了儒家学子,毁灭了大量文集。了对于秦始皇的为人,无论是褒还是贬,大家似乎都有一个共识,即这位始皇帝统一中国之后“焚书坑儒”,大开杀戒,一次就活埋了四百多位儒生。

然而,对于秦始皇臭名昭著的“焚书坑儒”事件,学术界一直有不同的意见。有人认为,秦始皇并未坑儒,他坑的是一些江湖术士。那么,秦始皇坑的到底是些什么人呢?

只“焚书”未“坑儒”

关于“焚书坑儒”,《史记》中是这样记载的:

秦始皇建立政权以后,视天下苍生为刍狗,贪婪暴虐,滥施刑罚,弄得民不聊生。特别是他为了控制思想,听从丞相李斯的建议,尽烧天下之书,引起了读书人的强烈不满。

当时有两个为始皇求长生药的人,一个姓侯,一个姓卢,两个人私下议论说:“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因为灭了诸侯,统一了天下,就以为自古以来的圣贤谁也比不上他。他高高在上,听不到批评之声,日益骄横;官员们为了讨好他,只能战战兢兢地说谎欺瞒。他还颁布法律,规定方士之术不灵就要被处死。如今大家因为畏惧,谁也不敢指出始皇之过,致使天下之事无论大小皆取决于皇帝。他竟然还用秤来称量大臣们的上疏,如果大臣们每天呈上的疏奏(竹简)不足一百二十斤,就不让休息。像这种贪权专断的人,我们不能为他求长生不死之药。”但是,后来二人脚底抹油,跑了。

秦始皇听说此事后勃然大怒,又因为有人举报咸阳的诸生中有人妖言惑众,扰乱老百姓的思想,于是,始皇下令逮捕了一些散布“妖言”的读书人,并且严刑拷打,令其互相检举揭发,有四百六十多名儒生被牵连进来。秦始皇一声令下,这四百多号人遂被活埋于咸阳。这就是发生于前212年的“坑儒”事件。

需要注意的是,《史记》中提到这段时,用的是“诸生”而非“儒生”。而“坑儒”这个词最早出现在西汉初年的典籍中,此时距秦始皇死后已经一百多年。

秦始皇焚书坑儒

西汉始元六年(前81年),汉武帝的财政管家桑弘羊在著名的盐铁会议上舌战群儒,发表了一通宏论,大意是,儒生们只知夸夸其谈而不切实际,表里不一,就像那些鸡鸣狗盗之徒一样,自古以来就是祸害。鲁国国君将孔丘驱逐,弃之不用,就因为他首鼠两端,貌似圆滑其实迂腐,并没有切合实际的主张。基于同样的道理,秦始皇才烧掉儒生们的著作而使其言论不得传播,宁愿将他们活埋也不任用。(见《盐铁论》)之后,刘向在《战国策序录》中明确地提出秦始皇“坑杀儒士”。此后,《史记》中所说的“诸生”渐渐演变成“儒生”。

魏晋时期,伪书《古文尚书》中有篇“孔安国序”,序中说:“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焚书坑儒,天下学士,逃难解散。”这大概是“焚书坑儒”一词的最早出处。这一说法被后世广泛引用,流传至今。

焚书源于周青臣与淳于越的一段论争。

前213年是秦始皇在位的第三十四年,为了庆贺秦王朝修筑长城及取得南越地,始皇在咸阳皇宫里大宴群臣。

有一个名叫周青臣的仆射借给皇帝敬酒的机会称颂始皇说:“以前,秦国很小,地不过千里,亏得陛下你神灵明圣,平定海内,放逐蛮夷,日月所照,莫不宾服。”接着,他又大赞郡县制,说秦始皇改诸侯分封制为郡县制,使国家无战争之患,人民得以久享太平。其功德从古至今没人能比。

周青臣的话虽然不无阿谀奉承的成分,但陈述的也基本上都是事实。不料,却引起了一个名叫淳于越的人的不满。

淳于越一向主张厚古薄今,认为古代的东西都是好的,当代的东西都是不好的。当他听周青臣赞美郡县制,贬低分封制时,奋然而起说:“我听说商周时代都因分封子弟而传国近千年,因为分封子弟功臣可以让他们与国君互相照应。如今始皇您富有四海却不分封子弟以作呼应,倘若出现像篡夺齐国政权的田常式的人物,那将何以应付?周青臣不向陛下您指出这一点,反倒当面奉承,不是忠臣!”

淳于越与周青臣并无过节,这场争论纯属观点之争,也有文人相轻的味道,本不应该产生什么实质的后果。不料此时丞相李斯却突然插了一杠子,使情况发生了质的变化。

李斯说:“三皇五帝治国各有其法,都搞得好好的。这是因为他们能根据天下大势,来用不同的政策。如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愚腐的儒生不明其理,淳于越拿三皇五帝来举例,这值得去效法吗?那时候诸侯相争,大家都想招徕天下的读书人,现在天下已定,以法治国,老百姓致力农工业,知识分子要学习法律,这才是正道。现在这些儒生不从当下出发,反而以古代的例子说现在的不是,迷惑百姓,我冒死劝皇上:过去天下大乱,各执一词,才有诸侯并起,都借着古代说事儿,花言巧语没有一句是有用的,大家都尊崇乱七八糟的学术,而不是国家的制度。如果皇上统一天下,应该统一思想……臣请求:如果不是我朝撰写的历史都烧了,除非是博士官的职责,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都让地方官烧毁……”

李斯啰里啰嗦说了许多,中心内容只有一个,那就是应当厚今薄古,而不能以古非今,为此,他建议烧书,而且要以严厉的措施去执行。

注意,李斯要烧的是“秦纪”以外的历史著作,并没有建议秦始皇连儒家的《诗经》《书经》以及诸子百家的书全部都烧掉。

另外,在《史记·李斯传》中也提到了此事,司马迁转引李斯的话说:“臣请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蠲除去之,令到三十日弗去,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欲学者,以吏为师。”李斯对于那些诗书百家语,仅用了一个“去”字,并没有肯定地要“烧”。紧接着这段话还有一句:“始皇可其议,收去诗、书、百家之语以愚百姓。”注意这里是“收”而不是“烧”。

结合以上三段话,可以明显地看出,诗书以及诸子百家的书并没有烧,只是由秦王朝中央政权和相应的政府官员收藏,目的是为了“愚百姓”,而不是为了损毁。

《史记·萧相国世家》中的一段记载也可以证明秦始皇并没有烧书。这种记载是:“何(萧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汉王所以具知天下阨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者,以何具得秦图书也。”意思是说,当初刘邦军队攻下咸阳城后,萧何先行没收了秦朝丞相、御史所藏的律令、图书;后来,刘邦坐了天下后,从这些图书中获得了天下要塞、户口多少、强弱之处、民所疾苦等等资料。

从这段话中中不难看出,秦始皇只不过下令收缴民间图书,藏在官府和学官之手,并没有将它们烧了,至少没有全烧了。否则,萧何收什么?汉代又怎么可能“得百家言四百二十篇”。

烧掉前代所著史书,无疑是不折不扣的文化犯罪,但事情应该一分为二,对于“烧尽天下书”这样的误解,还是应该澄清的。其实始皇也不是傻子,如果把书都烧了,上层建筑也就全完了,统治的基础同样会受到极大的动摇,他不会连这个都不知道。

如果说“焚书”不是烧尽所有的书,那么,“坑儒”又是否真的是“坑杀儒生”呢?也不完全是。

“坑儒”一事缘起于秦始皇三十五年(前212年)。这一天,嬴政驾幸梁山宫,随行的人马车骑甚众。把酒临风,驻足山顶时,秦始皇偶一抬头,发现丞相的随从很多,不由得皱了皱眉头。当时秦朝的丞相设左右两名,分别是李斯和冯去疾,不知超标的是哪位。这一细微的举动被随侍在侧的一个中贵人(宦官)发现了,这个中贵人与超标的这位丞相是朋友,就将皇帝对他的车骑过多似有不满这一情况泄露了出去。

几天以后,秦始皇不知道如何听说了此事,于是大起诏狱,把当时在身旁的中贵人全部处死,弄得人人自危。随后就发生了侯生和卢生逃跑,四百多人被迁怒而丧命的事。

这杀死的四百六十多人都是些什么人呢?自西汉以后,人们几乎异口同声地说是儒生。然而,司马迁在《史记·儒林列传》中叙及这段史实,原文是说“及至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术士不等同于儒生。术士者,方士也,是我国古代好讲神仙方术的人。如秦始皇时“入海求仙”的徐福,汉文帝时“望气取鼎”的新垣平,汉武帝时主张“祠灶”的李少君,自言能“致鬼”见李夫人的齐人少翁,等等。

再者说,骗秦始皇钱财“以巨万计”的是方士,如率童男童女渡海求仙的徐福,以及诽谤秦始皇并逃跑的侯生、卢生,秦始皇为什么要拿儒生泄愤呢?退一步说,即使侯生、卢生是儒生,秦始皇也不会放过骗走他钱财的方术之士而单单去惩治儒生。换言之,根本没有证据证明秦始皇当年坑杀的都是儒生。

人们之所以认为秦始皇坑的是“儒”,有一个理由是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称所坑者为“生”,而司马迁在《史记》索引中的说“自汉以来儒者皆号生”,所以,“生”即“儒者”。其实,这明显是断章取义,因为汉代以前,方术之士也可以叫生,如《史记》中有载的安期生就是著名的术士。所以,秦代的“生”不完全是儒生。况且,“坑儒”是秦始皇去世一百多后才出现的说法,于是有人认为,“坑儒”应是西汉文人出于对秦始皇暴政的愤怒,而强加给他的不实之词。如章太炎、顾颉刚等人,就认为秦始皇并没有坑过儒,他坑的其实是“方士”。

方士中可能有儒生

前面虽然论证了秦始皇并没有专门坑儒,但是所坑的“生”中,是否有一部分是儒生或准儒生呢?

据《史记·儒林列传》记载,秦始皇“焚书坑生”之后,其长子扶苏谏道:“如今天下初定,远方的人民未必心服。这些儒生(原文是“诸生”)都是学习孔子的,陛下这么严厉地惩罚他们,我怕天下百姓因此而恐惧不安。请皇上明察。”秦始皇闻谏大怒,把扶苏赶到遥远的北方边境,让他当蒙恬的监军去了。此举,导致了后来的沙丘之变。

司马迁在记载秦始皇咸阳坑生一事时,只是笼统地说“诸生”或者“术士”,扶苏在进谏时,则把“诸生”的意思解释得非常明白:“诸生皆诵法孔子。”——儒家代表人物孔子的徒子徒孙自然就是儒生。

为什么同一本书记述如此混乱呢?可能是因为秦始皇喜鬼神之事,派人到处求仙药,于是有一些儒生便投其所好,混进术士的队伍,本想借此博取功名利禄,不想却被秦始皇所坑,所以司马迁才说秦始皇“焚诗书,坑术士”。另外,方术之士多数也是读书人,可算是准儒生。更何况,一旦杀戮就可能伤及无辜,这些被坑的“生”中难免会有一些被错杀的儒生。

秦始皇“坑生”的行为对秦王朝的打击是巨大的。在司马迁看来,秦始皇“焚诗书,坑术士”,对当时人们研习“六艺”是个致命打击。陈胜吴广起义之时,山东一带的儒生毅然参加义军,孔子的八代孙孔鲋还做了陈胜的博士,后来与陈胜一起遇难。陈胜能够在一个月内就建立起自己的政权,这些儒生功不可没。

按理说,儒生应该是最维护君臣纲纪的一批人,此时却纷纷跟随陈胜造反,一方面或许是因为“焚诗书”式的文化专制政策剥夺了他们进行学术研究的权利,使他们无以为生,忍无可忍之下走上武装反抗之路。同时也应该与一部分儒生被杀有关。试想,假如秦始皇坑杀的都是些装神弄鬼、招摇撞骗的方术之士,不会对儒生们产生那么沉重的打击,所造成的社会影响也不会那么恶劣。

综合上述各点,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秦始皇焚过书,但并非尽毁;发生咸阳的坑“生”事件,其矛头主要指向方术之士,但也波及到儒生。秦始皇并非如我们所认为的那样蛮横无理,他所作的事情都是有原因的。那些真实存在的事情虽然不能抹去,但通过揭示其背后的真相,可以帮助我们后人看清历史人物的真实面貌。希望世人对秦始皇的误解由此篇开始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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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成语故事--秦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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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13年,秦始皇为了庆祝大将蒙恬打败了匈奴,增添了一个朔方郡,再加上去年增添了桂林郡、象郡、南海郡,就在咸阳宫里开了一个庆祝会,大宴群臣。大臣们全给他敬酒,祝他健康。其中有个大臣叫周青臣的首先起身祝贺说:“从前,我们秦国只有一千里的疆界,如今靠着皇帝的英明作为,平定了海内,统一了天下;把列国诸侯都废了,改为郡县;边界上的蛮夷也全轰走了;统一规定了国家的法度;车和轨有了一定的尺寸,文字有了一定的标准。天下老百姓都能安居乐业,再也不用受打仗的苦处。自古以来有哪个君王干过这么伟大的事业?没有!因此,我们的皇上是亘古以来最伟大的帝王!”

秦始皇听了,心中很得意,可那位儒生的头儿,博士淳于越听了却很不是味儿,他站起来反驳说:“周王把土地分封给子弟和功臣,叫他们共同辅助朝廷,周朝享受了八百年天下。如今皇上得了天下,可是自己的子弟和功臣们连一块土地也没有。万一有几个郡县出了事情,可怎么办呢?不论干什么,要是不把古人当做老师,是长不了的。刚才周青臣的话全是奉承皇上,想叫皇上离开正道。这种小瞧古人,当面拍马屁的人决不是忠臣!”

秦始皇见两位大臣争吵起来,就问别的大臣有什么意见。这时,丞相李斯站起来说:“五帝的事业各不相同,不是把前一个人的事照样再来一下子;夏、商、周三代的制度也不一样,不是每一代都把前一代的制度再抄一遍。这不是说他们不愿意向古人学习,偏要来一套新奇特别的花样,完全是因为时代变了,办法当然也就不一样了。现在天下太平,法令统一,百姓理应好好经商、种田,儒生也要好好学习和遵守法令制度。但是,就有一些儒生不学今而专学古,他们纠集起来向百姓造谣,制造混乱,借反对朝政以表示高明。这样下去,国家还像个样儿吗?一切应当改革的事情还办得下去吗?”

说到这里,李斯停顿了一下,接着他加强了语气,说:“因此,我请皇上下令:除了秦国的历史和那些有用处的书,像医药、占卜、种树等书,其余的诗、书、百家的言论一律烧毁。谁要私藏就治罪,凡是几个人在一起谈论古书的,处以死刑;凡是引用古书来反对时政的,也一律处死!我的话完了,请皇上决定。”

秦始皇非常同意李斯的建议,马上下令,将《诗》、《书》及百家的著作全部烧毁。这就是历史上有名的秦始皇焚书事件。

当时,秦始皇为了自己能长生不老,正由方士卢生和侯生在为他寻找仙药,可卢生和侯生竟私自逃走了。秦始皇十分震怒,说:

“我把天下不中用的书都烧掉后,又把许多方术之士召来,让他们寻找和制炼不死之药。其中侯生、卢生是我最信任的两个。可他们却和儒生同流合污,一起说我的坏话,真是可恶极了!”

于是,秦始皇就派御史对所有的儒生进行考察审问,又让儒生们互相检举揭发。哪知道这批人还没受拷打,就直打哆嗦,东拉西扯地供出了一大批来了。审问下来,秦始皇把那些认为犯禁的四百六十多人都活埋了,把那些犯禁情形次一等的发配到边疆去开荒。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坑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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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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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秦始皇本纪》对焚书的事件是这样记载的:公元前213年的一天,秦始皇在咸阳宫置酒宴请群臣。当时的学官叫做博士的,有70个人参加了宴会。仆射(博士的长官)周青臣上前说了一番歌功颂德的话,大意是:过去的秦国,方圆不过千里,靠陛下您的神灵明圣,平定了海内,放逐了蛮彝之族,凡日月所照的地方,没有不臣服的。把诸侯分为三十六个郡县,人人都很安乐,没有战争的祸害,可以万世流传。从古到今,也比不上陛下您的威德。

博士齐人淳于越对这番话很是反感,立刻上前反驳说我听说殷周之王长达千年,分封子弟功臣,作为自己的辅佐。现在陛下您据有四海,而子弟却为普通人,突然有什么变故的话,没有左右手,您靠什么相救?做事不学古人而能够长久的,我还没听说过。现在青臣又当面阿谀,加重您的过错,他不是忠臣。”

在这段话中,淳于越虽然指责了周青臣,但重点并不在此。他实际所提出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原则性的,即要向古人学习;另一个是具体的,即要分封子弟功臣。对此,秦始皇并没有立刻发表意见,而是“下其议”,也就是把淳于越的意见交给大家去讨论。

丞相李斯便在此时提出了他著名的口号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李斯认为,历代统治者按照自己的方法来治国,并不是有意要标新立异,而是因为时代在变,治国方法当然也要变。他对秦始皇说:陛下您开创的大业,建立的万世功劳,本来就不是愚儒所能理解的。

再说,淳于越讲的三代的事情,哪里值得效法!当时诸侯并争,所以用优厚的待遇招募游学之人,如今天下已经安定,颁布了统一的法令,当百姓的就应该努力务工务农,读书人就应该学习法律条文。现在那些读书人不好好学现在的东西,却拿古的东西来抨击现在,惑乱百姓。过去天下大乱,没有人能够把它统一,所以诸侯并起,说起话来都是以古非今,用些装饰虚妄的话来搅乱事实,人人都把自己的一家之学看作是好的,来批评皇帝所建立的东西。

现在您统一了天下,辨清了黑白是非,他们却还要尊私学,相互用一些不法的东西教给别人。听到上面下了命令,就各自用自己的学说来议论它,进了朝廷在心里嘀咕,出了宫门又街谈巷议的,夸耀皇上听他的话来博取名声,把奇谈怪论看作是高明,率领大家说诽谤的话,像这样下去,那么,皇上您的威信会下降,而下面就会结党,必须要禁止它。

李斯就是在讲完这些话后正式提出了焚书的主张。他说:“凡是不以秦为正宗的历史书,全烧了。不是担任博士官的,敢有藏诗书百家著作的,也都让官员给烧了。有敢于在一起谈论诗书的,杀了以后抛尸街头。用过去否定现在的人,官吏知道而不举报,与他同罪。所以有专家认为焚书坑儒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弥天大谎,他的主人公不应该是嬴政而是李斯和当时的历史背景。

命令下达三十天后,还不把诗书烧掉的,脸上刺字,去修筑长城。医药、卜筮、种树的书不烧,如果想要学法令,以官吏为师。”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焚书就这样开始了。《资治通鉴》中也有内容基本相同的记载:焚书方案是李斯策划的,方案拟成后正式上奏秦始皇,秦始皇批准后,正式颁发焚书令,天下遂大张旗鼓烧书。由秦始皇一个人来承担责任,恐怕不太公平。而且秦始皇认为,他烧的书都是“不中用者”,他已经“悉招文学方术之士甚众,欲以兴太平”。

再看看坑儒。《史记秦始皇本纪》关于坑儒的记载是这样的:方士侯生、卢生本来是受命为秦始皇寻找长生不死的仙药的,后来因为不满意秦始皇的所作所为,逃走了。此举激怒了秦始皇。他觉得自己花费巨资却求不到仙药,善待儒生,听到的却都是诽镑的话,于是就让御史(也就是刑狱之官)把那些读书人捉来审问,读书人互相告密,秦始皇便亲自圈定了犯禁者的名单,共460余人,把他们活埋了。活埋以后,又告知天下,以示惩戒。

秦始皇焚书坑儒的行为造成了中国历史上的文化浩劫,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来揭秘吧认为我们不能把问题简单化。在焚书事件中,李斯苜先发难,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儒生在当时的观点和行为,也并不就意味着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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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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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13年的一天,秦始皇在咸阳宫置酒宴请群臣。当时的学官叫做博士的,有70个人参加了宴会。仆射(博士的长官)周青臣上前说了一番歌功颂德的话,大意是:过去的秦国,方圆不过千里,靠陛下您的神灵明圣,平定了海内,放逐了蛮彝之族,凡日月所照的地方,没有不臣服的。把诸侯分为三十六个郡县,人人都很安乐,没有战争的祸害,可以万世流传。从古到今,也比不上陛下您的威德。

博士齐人淳于越对这番话很是反感,立刻上前反驳说我听说殷周之王长达千年,分封子弟功臣,作为自己的辅佐。现在陛下您据有四海,而子弟却为普通人,突然有什么变故的话,没有左右手,您靠什么相救?做事不学古人而能够长久的,我还没听说过。现在青臣又当面阿谀,加重您的过错,他不是忠臣。”

在这段话中,淳于越虽然指责了周青臣,但重点并不在此。他实际所提出的问题有两个:一个是原则性的,即要向古人学习;另一个是具体的,即要分封子弟功臣。对此,秦始皇并没有立刻发表意见,而是“下其议”,也就是把淳于越的意见交给大家去讨论。

丞相李斯便在此时提出了他著名的口号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李斯认为,历代统治者按照自己的方法来治国,并不是有意要标新立异,而是因为时代在变,治国方法当然也要变。他对秦始皇说:陛下您开创的大业,建立的万世功劳,本来就不是愚儒所能理解的。

再说,淳于越讲的三代的事情,哪里值得效法!当时诸侯并争,所以用优厚的待遇招募游学之人,如今天下已经安定,颁布了统一的法令,当百姓的就应该努力务工务农,读书人就应该学习法律条文。现在那些读书人不好好学现在的东西,却拿古的东西来抨击现在,惑乱百姓。过去天下大乱,没有人能够把它统一,所以诸侯并起,说起话来都是以古非今,用些装饰虚妄的话来搅乱事实,人人都把自己的一家之学看作是好的,来批评皇帝所建立的东西。

现在您统一了天下,辨清了黑白是非,他们却还要尊私学,相互用一些不法的东西教给别人。听到上面下了命令,就各自用自己的学说来议论它,进了朝廷在心里嘀咕,出了宫门又街谈巷议的,夸耀皇上听他的话来博取名声,把奇谈怪论看作是高明,率领大家说诽谤的话,像这样下去,那么,皇上您的威信会下降,而下面就会结党,必须要禁止它。

李斯就是在讲完这些话后正式提出了焚书的主张。他说:“凡是不以秦为正宗的历史书,全烧了。不是担任博的,敢有藏诗书百家著作的,也都让官员给烧了。有敢于在一起谈论诗书的,杀了以后抛尸街头。用过去否定现在的人,官吏知道而不举报,与他同罪。所以有专家认为焚书坑儒是一场旷日持久的弥天大谎,他的主人公不应该是嬴政而是李斯和当时的历史背景。

命令下达三十天后,还不把诗书烧掉的,脸上刺字,去修筑长城。医药、卜筮、种树的书不烧,如果想要学法令,以官吏为师。”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焚书就这样开始了。《资治通鉴》中也有内容基本相同的记载:焚书方案是李斯策划的,方案拟成后正式上奏秦始皇,秦始皇批准后,正式颁发焚书令,天下遂大张旗鼓烧书。由秦始皇一个人来承担责任,恐怕不太公平。而且秦始皇认为,他烧的书都是“不中用者”,他已经“悉招文学方术之士甚众,欲以兴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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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故事之焚书坑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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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焚书坑儒

【拼音】: fén shū kēng rú

【解释】: 焚:烧;坑:把人活埋;儒:指书生。焚毁典籍,坑杀书生。

【成语故事】:

秦始皇憎恶儒生引用诗书来反对秦的法律,于是焚毁诗书,坑杀儒生,对中国文化带来极大的摧残。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为统制思想文化而采取的两项重大措施。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博士淳于越反对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建议依据古制,封子弟功臣以为枝辅。丞相李斯为杜绝“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的现象,提出焚书的建议。秦始皇采纳其建议,下令除秦国的史书、博士官收藏的图书和百姓家藏的医药、卜筮、种树等书外,凡列国史记、百姓私藏的《诗》、《书》和百家语等均限期交出焚烧。此外还规定偶语《诗》、《书》者处死,以古非今者诛,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30日不烧,黥为城旦。

焚书对古代文化典籍造成极大的破坏。次年,为秦始皇寻觅长生不老仙药的方士侯生、卢生,因难以继续行骗,便以始皇贪于权势,未可为求仙药为由,相约逃亡。秦始皇闻讯大怒,认为儒生多以妖言惑乱黔首,于是下令御史案问诸生,受株连的儒生达460余人,全被活埋于咸阳。焚书坑儒暴露了当时的社会矛盾,加速了秦朝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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