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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小提琴小学生作文

全文共 4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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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耳熟能详的曲子,使我想起四年级上学期参加的小提琴社。

一踏进音乐教室,大家都在拉琴,有的人拉的曲子悦耳动听,有的人拉的曲子令人毛骨悚然,有的人拉的曲子穿云裂石、清耳悦心,接着看到一位美若天仙的老师—刘老师,她是我的小提琴老师。我跟老师借了一把小提琴,并配齐了工具,老师帮我把音调准,接着,她交我基本弓,再拉的时候,我觉得我好像在杀鸡,简直是魔音穿脑,真可怕!

半年后,我的情况渐渐好转,技术也渐渐熟练,拉琴竟如黄莺出谷。人们说音乐可以使心情放松,在任何零碎时间里,我总是拿出小提琴拉十至二十分钟,不管多么繁忙,每一天我都离不开它,拉小提琴竟成了我的家常便饭,“一日不(拉琴),如格三秋(不见琴)。”

练琴时,有时生气、有时开心、有时伤心、有时烦恼。小提琴老师总说:“学习小提琴,就好比一艘小船,行驶在海面上,有时风平浪静,有时会遇到汹涌澎拜的海浪,不可能一帆风顺。”小提琴带给我很多的感受、不同的感觉,当我听到有人在拉小提琴时,不管拉的好不好,我都会想作为一位观众,用心是倾听,因为小提琴,是我心中的一个似懂,但却有非懂的,一个让人去挖掘,去考察的宝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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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专题作文

当天使爱上恶魔,上帝哭了

全文共 167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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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上帝的宠儿;是最美的天使

而他,则是令人恐惧的吸血鬼。

——题记

这天,天使耐不住寂寞,趁着夜晚,偷偷下了人间。她正好看到了坐在草地上欣赏月亮的他。

她走过去同他聊天。

他们从天聊到地,从左聊到右,从太平洋聊到大西洋……渐渐地,他们成了知心朋友,约定第二天晚上还在此处聊天。

第二天晚上,他们都准时赴约了。

第三天、第四天、第……天使每天晚上都来找他。

她虽然知道他是吸血鬼,但是还是每晚都同他一起看星星、看月亮。

“他们不过是受了诅咒而已,其实他们很可怜的。”天使总是这么想。的确,吸血鬼是受了诅咒,他们不能见太阳,否则就会立刻死掉,必须吸血,否则会急速衰老,寿命缩短。

一次,上帝让天使去准备诸神晚宴,天使从早上忙到晚上,没能去陪他。从此,他们的见面次数就逐渐变少了。

“啊,自从上次以后,我们只能一个月见一次了。五月初六到六月初六再到今天七月初六,欸……”他叹了口气。

天使沉默着,用眼睛望着夜空,左面一颗红色的是Rosesfuneral,蔷薇葬礼,右面冰蓝的一颗是Angelbound,束缚天使。轻轻吐出一个字:“嗯……”

八月了。

我的西奈(天使的名字):

你好!

你这次的任务是下到人间为病人治病,我特准你去你的吸血鬼朋友那个村子里去,我特意告诉你:

“如果你绝望时,就把你的翅膀撕下来吧”

但我希望你绝对用不着的,去执行你的任务吧。好孩子!

你们的主上帝

8月2日

天使看到了信后,毫不犹豫地下了人间。

村子里的人们知道天使下凡,特意来到村头接待美丽的天使。

天使嘴边挂着微笑,轻扇着洁白的羽翅,落在人们为她准备的空地上。

“啊,天使太美丽了!”一个在前面的孩子大喊道。

“啊……”全村人都为天使陶醉。

这几天,病人很多,但她也没忘了他。她每晚都去见他,陪他。

人们总是看见天使和吸血鬼在一起,觉得吸血鬼玷污了美丽的天使,便一直心想除掉吸血鬼。

全村人一起背着天使,想着除掉吸血鬼的办法。

“天使总是和吸血鬼在一起的,必须把天使支开!”“没错!得有一个人装成病了,把天使支开,还得有个人把吸血鬼引到阳光底下!是个孩子的话应该更好!”……

这天晚上,吸血鬼趁着夜色来到了天使的小诊所。“嗨,西奈!”“啊!弗兰德(吸血鬼的名字)!你怎么来了?!”因为大家都去商讨对付吸血鬼的方法了,他很轻易就得手了。

吸血鬼在小诊所住了一个晚上。

第二天,消灭吸血鬼计划实施中……

有一个老奶奶假装病得厉害,请天使来家里看病。还有一个叫莱姆的孩子去引吸血鬼到阳光下。这个孩子在天使来时的第一天就认识他了,他就是第一个叫着“天使真美”的孩子。

把天使支开后,人们开始实施计划第二步。

莱姆来到天使的诊所,看见吸血鬼正躺在床上无聊着,肚子咕噜噜的叫。

莱姆马上跑到吸血鬼床前,蹦啊跳啊,让吸血鬼注意他。吸血鬼看到什么东西跳啊跳啊的,好奇心一下被勾起来了。

“孩子?”吸血鬼心想,“不行,他是她的朋友,我不能。”

莱姆继续往外间跑,吸血鬼忍不住,便跟了过去。

吸血鬼一把抱住莱姆,忍不住地吧嘴朝莱姆的脖子伸。

突然,一个声音在他脑子里响起:

“弗兰德,你答应我不吸人血好吗?”

对,我不能吸人血。

“孩子,回去吧,我答应天使不能吸人血的。”吸血鬼把莱姆放了下来。

太阳快照到吸血鬼了,他往窗帘边躲了躲。

莱姆又往太阳底下跑,吸血鬼忍不住了,再不吸血,他会死的!

可是他见到太阳的那一瞬间……

“啊啊啊啊——”

吸血鬼整个身躯倒了下去——

他被人们绑在十字架上,准备等天使回来就祭拜天神,烧死吸血鬼的身体。

过了一会,天使治好了老奶奶,正往祭坛赶。

天使一到,人们便抱着莱姆,对天使说:“天使,这孩子打死了吸血鬼,你祝福他吧!保佑他吧!”

天使一听到“吸血鬼”这三个字,马上跑上祭坛!

“啊!弗兰德!”

她绝望了,没有他的世界一点都不美好,她不知不觉就爱上了他。

“如果你绝望时,就撕下你的翅膀吧”

对,她要撕下自己的翅膀。

“刺啦——”

大片鲜血从天使的背涌出来,羽翅也被染得红白分明——

“刺啦——”

她绝望了——

她绝望了。

天使在血泊中倒下了,人们都不知所措地对视着。

啊,上帝不忍心看了,天使爱上恶魔,结局只能是悲剧——

但至少,他们在下一世中能再见,

希望那时候,他们都只是普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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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梅花作文

全文共 12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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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卢梅坡的诗句为我们展开了一幅漫天飞雪中寒梅暗暗飘香的画卷,自古以来,梅花就以其独特的内涵与气质为文人墨客所歌咏。而在我眼里,这梅花身上的“四贵”岂是一句“凌寒独自开”可以尽言?

贵浓不贵淡——热情之美

一剪寒梅,即使在冰天雪地之中,也依旧热情绽放,如温暖心灵的团团烈火。

我喜欢热情,或许是十几岁的年纪注定了我这种热情奔放的性格吧。我们在人生路上走了十几年,开始真正地洞察社会也不过才几年而已。并没有经历过什么,谈不上清心寡欲,也谈不上看破红尘,更无须摆出一副世外高人的样子,张口闭口隐居山野、淡泊人生。“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粪土当年万户侯。”我喜欢如毛泽东这般的热情,唯有此,方能真正地走进生活、享受生活、爱上生活。

于是,我爱上梅花,爱上她的热情。

贵老不贵嫩——成熟之美

一剪寒梅,以特有的魅力在特有的时节开放,积蓄了许久的力量开出成熟的姿态,也只有她体会到了这完美的升华。

我喜欢成熟,但不是从年龄的角度讲,而是心灵和思想上的内在的成熟。我无法给成熟下个准确的定义,但我清楚成熟会给人一种特殊的感觉。成熟意味着充实,当一个人的思想如金蝉脱壳一样退去陈旧的外衣,有了新的内涵时,就会有一种任何物质都不会带来的充实感。成熟还意味着理智,当一个人用成熟的心态去做事时,就会发现:心有多大,世界就有多大。成熟的人不一定比别人多经历了什么,而总是能比别人多体会出什么。

于是,我爱上梅花,爱上她的成熟。

贵斜不贵正——自由之美

一剪寒梅,拥有倾斜美丽的姿态,好似天地之间灵动的舞女,尽情宣示着她的自由。

我喜欢自由,喜欢拥有自己的一方天空。黑板上密密麻麻的“狂草”板书,教室里四处“游荡”的粉笔灰,高得盖过头的书本笔记,老师看着茫然的我们同样茫然的表情——这便是我的高中生活。但这教室食堂的两点一线又怎能禁锢我的自由?闲暇时,站在窗前,写几句幼稚却真实的诗句;无聊时,拿起画笔,描绘出或丰富或单调的青春;伤心时,拉着朋友,在操场上看太阳落山前的那一点点余辉……累,却快乐,这便是我追求的自由。

于是,我爱上梅花,爱上她的自由。

贵疏不贵密——简约之美

一剪寒梅,稀稀疏疏地点缀在白色世界之中,没有牡丹月季似的偌大的花冠,却不失简约典雅。

我喜欢简约,或许是为了生活得更轻松快乐些吧。站在镜子面前,上下打量着自己——短短的头发,没有什么可爱的发卡;宽松的运动衣或韩版大褂,没有什么花花绿绿的图案;帆布或运动鞋,没有什么带点儿小跟的靴子。这就是简单的我。总觉得像自己这样长相并不出众的女孩,越在外表打扮得“花枝招展”,就越显得庸俗。内在独特的气质和外表的简约之美更能留给别人深刻的印象,简约的生活更美好。

于是,我爱上梅花,爱上她的简约。

行文至此,眼前又浮现出梅花动人的姿态。我爱上了梅花,爱上了她的与众不同——群芳尽争初春景,玉骨独恃腊月寒。不羡娇容惹蝶爱,梅自清香雪自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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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中山水乡和婆婆煲的靓汤

全文共 9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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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羽与梁贵华初识,她是他那场比赛的大学生志愿者。桐羽热衷做志愿者,喜欢参加公益活动,这也是她爱上中山这座小城的一个原因。

2005年情人节,她从兰州坐火车到广州,再转车到中山富华总站,梁贵华接上她,到岐江边走一圈找东西吃。“岐江边真好,与兰州相比这里气候温暖,当时那家麦当劳快餐店还在。”那是桐羽第一次来中山,印象仍然深刻。

第一次走进梁贵华家,桐羽多少有些不适应依河涌而建的水乡民宅。不过她那时候没想过要在中山定居,与梁贵华相识才几个月,只是来看看。当她听说中山每年都办慈善万人行,港口镇还有全国知名的农民义工队,对这座南方小城顿生好感。

“人家都说南方财富之地,一定金钱味浓,可是来到中山后我感觉并非如此,这里还保存着很好的传统习俗,人们热心慈善,乡邻一团和气。”

桐羽说,她在中山生活的七年,走遍了几乎所有镇区的农村,这里城乡已连成一体,城市干净,乡村秀美,与北方家乡的景致截然不同,她反而不喜欢家乡寒冷的冬季,特别喜欢中山的水乡风情。

婆婆煲的靓汤也让她内心温暖。第一次进梁家门,那时候还只是梁贵华的女友,梁家父母特别热情,给远到而来的姑娘煲了一盅靓汤。后来下嫁梁家,桐羽和梁贵华自己买了房子单独立户,婆婆还是会隔三差五煲靓汤送来。

“大学毕业之前基本在兰州生活,兰州人没有煲汤的习惯,开始也喝不惯,后来喝着就喜欢上了,有时候婆婆没煲,我还会主动跟婆婆要汤喝。”

桐羽对待公公婆婆如亲生父母,即使后来自己的父母到中山一起生活,她也把这其中的关系经营得特别和睦。这让梁贵华在赛场拼搏很是安心。梁贵华也很疼爱她,出外集训回来,他总会给桐羽带礼物,家事都是梁贵华在负责,特别是有了女儿依依之后,梁贵华就主动承担做饭的重任。

“在我心中,他就是一个完美老公。他很会照顾家人。”周桐羽总是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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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阅读

全文共 4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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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喜欢打网球,有人喜欢打篮球,有人喜欢踢足球,还有人喜欢打乒乓球,而我却喜欢阅读。 因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所以我爱上了阅读。

我常常在家里看书忘了吃饭。在放暑假的前七天,我们没有作业,而爸、妈都要上班,只有我一个人在家。我陈妈妈上班去了,就把看过的和没看过的好书统统 从书 架上拿了下来,放在书桌上, 我一本一本的阅读起来……不知过了多久,书只剩下一本时,我感到脖子十分的酸,抬不起头来。我看了看手表,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我从早上八点过开始看,现在都下午两点过了,我十分惊讶。我从书的世界回到现实现世时,我的肚子就与我唱起了空城计,迫不得已的我便走进厨房随手拿了盒饼干开始充饥。

我不仅常常忘了吃饭还常常忘了自己在哪里,在干什麽,自己身上的感觉。

记得上次发烧时,我烧到了40多度。我在医院输液,我看还有3瓶水,便让妈妈买一本书来打发时间。不一会儿妈妈买了两本《故事大王》。我一拿到手便迫不及待的阅读,不一会儿我就沉浸在书中了。不知过了多久我感到右手被扎了一下,我不想因此打扰我看书便把右手往身上擦了擦。当我听到“宝贝,快点走了!”我这才明白我以经输完了。

你瞧,这就是我——“小书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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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优秀作文爱上我的朴实老师

全文共 7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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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每个学子,都至少有一个喜欢的老师。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高三优秀作文爱上我的朴实老师。

有的人说,老师是辛勤的园丁,培育我们这些祖国的花朵;有的人说,老师是任劳任怨的老黄牛,无论多么辛苦,都在无私的奉献着自己的青春;有的人说……

很幸运,我有一个教师妈妈,也很幸福,因为我的妈妈很爱我,因此我想感谢她。

妈,放假了休息一下吧。

生活在农村,都有几亩土地,奇怪的是一放暑假,地里的活就特别多。我的妈妈总是在我没醒来时到地里干活,干了很久很久才回家吃饭。邻居们总说她,说她挣钱还要地,就不能歇歇,而她总是笑笑,总是说:“没有汗水哪来收获的喜悦”。因此我感谢她,感谢她对我的教育:没有汗水哪来丰收的喜悦。

妈,挣钱了买件新衣服吧。

爱美,是每个人的天性,尤其对我们女孩子来说,所以我经常问妈妈要钱买衣服。因此我爸爸常常说我不知足,为此我常常和他吵嘴。一次不经意间,我问妈妈:“妈,这件衣服怎么那么破旧,几年了,还不丢掉。”而我的妈妈却说:“几年了,比你都大,二十多年了,还好好的,丢了多可惜。”听后,心里十分后悔,为什么不能朴素些?为什么不能像妈妈那样懂得节俭?有时我问妈妈:“妈,咋不买衣服呢?”妈却说:“你得上学,不能乱花钱,要不以后上哪弄钱上学去。”我感谢她,感谢她从小就教育我勤俭节约。

妈,该吃些好东西了。

爱孩子,是每个母亲的天性,我的妈妈也不例外。不懂事的我,在面对丰富的大餐时,总是直流口水,把所有的东西总是一扫而尽后才想起妈妈还没吃饭呢。总是怕妈妈会生气,可她脸上却面带笑容,总是说:“多吃点,都把它吃光了,我不吃也开心。”而我的心却是酸酸的,为我的不懂事自责,为妈妈对我的爱而开心。我感谢她,感谢她教会我尊老爱幼的道理。

有个教师妈妈是我一辈子的自豪,有个朴实的妈妈是我一辈子的骄傲。妈感谢您,我会带着您的期望,用我的成功来报答您的恩情。祝您教师节快乐,祝所有的老师教师节快乐,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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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阅读作文

全文共 6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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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高尔基说的,也是我最喜欢的名言。

从认识字开始我就喜欢看书,一有空就往书堆钻,我喜欢看的书种类很多,如:科学丛书,世界名著,神话故 事......小小的书架上放满了簿簿厚厚的书,就像春游时,我们排的挤挤挨挨的队伍一样。

我只要啃上一本好书就什么事都忘了,周围的一切好像不存在了,世界就像只有我一个人了。别人喊我,我也 只是随随便便答应一声,可整个人却像只呆若木鸡一样,一动也不动。等我看完书,大家都开玩笑的说:“真成书呆 子了......”我却乐呵呵地说:“饭可一日不吃,觉可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大家听了都夸奖我说:“你看 你读书两耳不闻窗外事,将来一定会有大成就。”

因为我看书看得入迷,有时也会闹出笑话。有一次,我正在看《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妈妈叫我去买一袋盐。 我嘴上说:“马上去。”可屁股一丁点也不肯挪动。妈妈生气了,叫道:“再不去,小心你的屁股。”可我呢, 好像一点儿也不怕,继续看,看到有趣的地方还哈哈大笑。妈妈气呼呼地走过来,我才站起来依依不舍的放下书, 一步三回头的离开家。可到了商店却忘了买什么,最后想起“一袋”这个词,于是买了一袋味精,回家后妈妈板着 脸说:“买错了。”我为了抓紧时间撒腿就跑,买了一袋黄酒,路上以为回家就可以看书了,心里高兴极了。回到 家,妈妈看了哭笑不得的说:“又卖错了,是盐,别买错了。”没办法,我只好硬着头皮又跑出去买了一袋盐。妈妈 对我说:“真那你没办法,见书比见你爸爸妈妈还亲。”而我呢,又回到书房里,津津有味的看起书来,好像刚才的 事没有发生一样。

我就是这样喜欢看书的。

[爱上阅读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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蝴蝶爱上了花作文

全文共 10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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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蝶恋儿美,谁知花为蝶醉?一朝花枝落纷飞,蝶怎觅花蕊。子夜,一曲悠扬婉转的“蝴蝶爱上了花”萦绕在耳畔,优美的旋律中带有几分欢快,又略带几分无奈和感伤,让人回味无穷。蝴蝶爱上了花,固然要演绎出一场短暂的,凄美的倾城绝恋。

四季的轮回,岁月的沧桑,风风雨雨,不会改变蝶爱花的那份执着,这又何曾不是情感之中的最高境界呢。生命中的每一段爱恋,岂不就是一场蝶恋花,只是爱恋的色彩和方式有了更丰富而又无穷的变化,不管结局如何,这段爱恋终究是生命中最美丽的!

蝴蝶爱上了花,是对尘世间最美好的依恋。红尘滚滚,有谁没为爱痴狂过,有谁可以轻易逃脱情感的牵牵绊绊。蝶恋花,花思蝶,因爱牵挂,为爱缠绵,只要有过曾经的美,不要问什么错与对。有了渴望,有了牵挂,情感的心蕊自然跳动,也就有了生命中一次美丽的绽放。可岁月匆匆,谁又会甘心苍老枯萎呢?

花开的季节,也是芳香四溢的季节,也是阳光的盛宴,蝶恋花的瞬间,便燃起了生命中最浓烈的火花,多少刻骨铭心的爱,就灿烂于这一刹那,刹那,也便铸就了生命中的永恒,一场蝶花之恋,唯美了情感的乐章,跳跃起生命的最具活力的音符。

蝴蝶恋上了花,是花的多情,还是蝶的浪漫?一缕暗香浮动,一个低眉浅笑,唯美了红尘中多少的爱恋。蝶恋花没有错,没有蝶的恋怎能呈现花的美,没有蝶的恋又怎会显得花的娇羞和妩媚,美是值得欣赏的,有了对美的追求,有了对美的企盼,就有了生命的活力,就有了前进的动力。

一份爱也许会充满沧桑和波折,但只要能够保留最初时那份纯真,拥有那份执着,生命的旅程就会一路流香,沁入心扉,永久的荡漾。

四季的轮回,花开花落,蝶飞花舞,花落蝶去岂不是一种最美的景色,从而带给我们无穷的魅力。也许落花会带给我们点点的凄凉和感伤,但那份成熟的硕果同样也是一种所得,那份美丽的遇见又何尝不是一种收获。虽不能每一个遇见都成为永远的美丽,但那份珍重,那份不舍,是不是就是一生中最值得永远珍藏在心中的。

有些情感在默默的惦念中才成为了永恒,心存一份感动,让四季的过往在回忆中依旧温润,暗香依旧涌动。让心在岁月中静好如初,念起,依旧是生命中的最柔最暖的阳光!

一场蝶恋花,一场风和雨,妩媚了春景,妖艳了春色,风风雨雨多了一份惦记,一份难以释怀的情感。岁岁年年,年年岁岁,总会面临冷秋的萧瑟和冰雪的侵袭,但它无法冰封美好的记忆,我们追求的那份完美不会因此而褪色。

也许残缺才是真正的美,蝶恋花的过程又何尝不是像断臂的维纳斯那种残缺的完美呢!蝴蝶恋上了花,但花终究会枯萎的,蝶也会复化成茧的,也许我们会感叹这份美丽的苦短历程,但转身后又发现春天回来了,依旧是一场蝶恋花——人间最完美的挚爱。

[蝴蝶爱上了花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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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张爱玲作文

全文共 1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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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隔着一个世纪的门槛读她。她的文字如青春般馥郁芳香,可剥开后,却发现布满了伤痕。她的文字如晚秋凋零的花,或许也称之为残枝败叶,在飞舞着灰尘的黑暗走廊上盛开。

——题记

夜上海,纸醉金迷,暧昧的胭脂红,一如她精致旗袍上绽放的放肆玫瑰。她描上一支弯弯的黛眉,轻抿薄唇,带着一身傲气行走在那个荒芜的时代。继而宛然一笑,眉梢眼角是说不尽的风韵。着上一袭织锦旗袍,做一个平平淡淡的女子,以绝佳的才情,为无数世人写下挽歌。话里几分真诚,几分戏弄,终究是无人能懂,她便携着一个时代的悲凉,匆匆退场。

她是个传奇。她的文字,细腻华丽,却带着与生俱来的傲骨和冷淡。“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最荒凉的句子,因为牵手之后是永久的放手。”爱玲这样说。一季繁华,一生荒凉。张爱玲画着精致的妆,却异常悲凉,低眉抬眸间随口咏出的句子,不锋芒毕露,却挑明世间冷暖,字字拨人心弦。一针见血,就如她的性子一般。

她出身名门,却高呼自己是小市民。她悲天悯人,却冷漠无情,不在意他人半分。她通晓世俗,却我行我素,自持清高。她细细与读者谈天,却总隔着一张薄薄的书笺,让人无法窥探她的内心,看不透她。或许她自己都看不透,张爱玲是个怎样的人?

矛盾?的确。或许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和她,很像。

爱上张爱玲,似乎是为了某句话,从此便覆水难收再难自拔。依稀记得,偶尔翻到一本《张爱玲语录》,暗绯色的书皮上积了薄薄的一层灰,用手扫扫,便露出四边仔细描的细细花纹。翻开扉页,黄褐色的纸页上,短短浅浅的一句话: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我不禁哑然失笑,这人竟能洞察到芸芸众生背后空洞的悲哀仓惶,大声指责‘生命’的不是。这倒让我新奇不已——毕竟歌颂生命至上这种文章,那些迂腐的老夫子早就写了无数遍。

她的文字是伤痕,刻在心尖上的伤痕。在某个静谧的深夜,伤口撕裂开来,大片大片的血液涌出,绚丽的红,与记忆中那个黑暗的时代格格不入,在血液凝固后,露出的是眉心一点朱砂。她的文字是雕花的笼,是素宣上一点墨痕,是终生逃不开的宿命。此事,是缘是劫,自是我该受的,怨不得旁人。

瞬间都归于波澜不惊的一片朦胧里,把时间辗转,辗转便是流年。张爱玲,拂了拂肩上雪青丝绒披肩,扯起嘴角,月下的她,敛了眉眼,衣领上织金的花纹溢满了银色光辉。她的笑划碎那片为谁而完整的蔚蓝,树梢的花穗子剪了一地阳光碎片,汇成谁记忆中最皓大的温柔。她的美,像老旧的棉衣梅红里子上,毛绒线的一圈细碎的光晕,举手投足间,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韵味。一片韶光,过目难忘,低头不语,欠思量,终抵不过流年葬。爱玲伸手折一枝海棠,海棠怕被人窥了心思,舍了一身淡香。她的手指轻轻摩擦杯子上细细的金色花纹,眼眸深处满是化不开的温柔。

《流言》是我最爱的一本书,不如她其他小说的文笔生动,这本书中的文章似乎丝毫没经过剪裁与润色,但是读起来,说不出的舒服。张爱玲总是轻易说出你心底最深处的触动,却又禁了声,只留抹不明的微笑在上扬的嘴角。

我站在一望无际的银河中,不哭不泣,那么多星星,没有一颗属于自己,却不妨携着韶光,带着些许细腻的质感,悄然离场。在谁的青春中留下最浓烈的一笔,不完美,却坚强。含了笑缓缓回头,轻言道:“没关系,这些日子,我与她一起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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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近她,深深爱上她作文800字

全文共 8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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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仓颉的灵感不灭,美丽的中文不老。那形象那磁石一般的向心力当必然长在。因为一个方块字是一个天地……

——题记

汉字,是商代龟甲上刻着的甲骨文。是秦王扫六合的小篆,是清新隽永的楷书,是飘逸潇洒的行书,是挥洒淋漓的草书……

而现在,我们亲切地称她为“方块字”。方块的美丽,不在于她造字的美妙、精巧,而在于她一笔一划间的变化无常。凭空写个“秋”字,一撇一横,你仿佛感觉到了玉米地的金黄,承载着丰收气息的和风向你徐徐吹来,抚摸你的脸庞。俄顷笔锋回转,一点一撇,和风突然变得萧瑟,金黄的丰收景色收起,取代的是灰色的冷清惨淡的暗色系油画。她一笔一划间的变化无常,又岂只是行云流水般的满足?方块的美丽,不在于她能构造华美的篇章、靓丽的词藻,而在于她传递给人以“正能量”。

当你灰心丧气,认为前途一片惨淡的时候,何妨想一下朱熹“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的至理名言?当我们读这些作品时,我们可以觉察到作者的思想感情与高尚品格,我们可以感受到她传递给人的“正能量”!方块的美丽,不在于她是语言的表达方式,而在于她蕴含着许多有趣的哲学思想。例如“拓”——要想有所开拓,必须挪开自己的绊脚石;“位”——坚持立场的人,才能找到自己的位置;“谊”——言谈适宜,能增进彼此的感情;等等。她构造的巧妙,无一不体现出她丰富的内涵与深刻的哲思,她就像一块未经雕琢的璞玉,只要你细细打磨,他便会流光溢彩。

延续了五千年的汉字文化之花开得如此硕大,如此娇艳……古代人用汉字造就了《论语》、《史记》、《孟子》等经典名著;近代人用汉字当作武器,狠狠地插入敌人心脏;而现代化的我们用汉字做了什么?不得不说,这也是一个需要理性思考的问题。

有人说我们这代人开创了新的网络用语文明,例如:“神马”、“虾米”、等网络用语;也有人说我们这代是个性的一代,孩子什么的太老套,不适合我们。唉,那简直是浮躁浅薄的想法,汉字中的美丽有何能领会得到?方块的美丽有何能领略得到?

生命在于自强不息,汉字的魅力无穷无尽,汉字的宝库值得我们开拓、探索、寻求生活的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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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你的正能量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0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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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空间里被宋仲基刷屏;当赵丽颖微博维护自己的隐私;当“小学生追星大战”的视频被疯狂转发……“追星”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身边的“追星族”也不在少数,可是怎么才算是正确的追星呢?

有一个喜欢的偶像,是很了不起的事,他会发光,而且照亮你。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少年时受到政治明星肯尼迪的“感召”,而立志像肯尼迪一样当上美国总统。克林顿出生贫寒,小时候一次偶然的机会让他目睹了当时国际政坛明星肯尼迪的风采。当肯尼迪握住克林顿的双手时,他并不知道自己影响了克林顿的一声。肯尼迪成了克林顿的偶像,美国总统成了克林顿的人生目标。拒绝路易斯安那州提供的音乐学院奖学金,千里迢迢来到华盛顿特区乔治城大学。三十年后,走进白宫,成为他年少时代梦寐以求的那颗星——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因为追星,因为所崇拜的那个人,而默默在做着向他看齐的事。这才是理智的追星。

追星没有错,但不能不理智。2005年12月,周杰伦的歌迷周枫从湖南追到上海、北京,直到广州,期间住过20多个救助站,再将救助站的微薄资助积攒起来购买偶像的演唱会门票。当周杰伦在广州演唱会上声称两年之内不会再开演唱会时,感觉万念俱灰的周枫在看台上一口气服下30粒安眠药,幸被救回。不否认,有些明星确实很成功。但是我们不应该只注意到他们风光无限的耀眼光芒,更应该崇拜他们的才气和不断充沛自己,学习知识的精神,而不是轻易的放弃生命的人生态度。这种追星,是不理智的行为。

“追星应该有个尺度,这个尺度应该掌握在什么样的分寸呢,个人认为,自己因为追星感到快乐而生活积极,被追的明星的生活不被打扰,你自己的家庭朋友等其他人际关系不受影响,这个分寸是合适的。著名主持人孟非曾这样评价追星。我也是一名追星族,有很喜欢的偶像。在我看来,喜欢一个偶像,多半是他教会了你以前你不懂的道理,而他发光的那些属性是你也想拥有的。最好的支持,不是多狂热,而是把喜欢的品质保留下来,让别人知道,支持他们的人,是一群努力的人。追星追的,是他的正能量

树立正确的追星观念,理智的追星,就像镁条一样在正确的条件下发出耀眼的白光。让偶像成为你的动力,成为你的正能量,照亮你的未来,成为更好的自己。《美国往事》中有一段话:“当我对世事厌倦的时候,我就会想到你。想到你,在这个世界某个地方生活着、存在着,我就愿意忍受一切。你的存在对我很重要。”为什么要追星呢?大概就是可以看着一个人活成你想活成的样子,然后在这种关注和喜爱里,变成更好的自己。我想,这才是正确的追星,爱上你的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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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上了冬天作文500字

全文共 5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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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火的日子过了一个多月,新年的钟声也早已停止。小草儿悄悄探出脑袋,树枝上,嫣红的桃花似少女的娇颜,无一不显示着春的到来,而我却越发的思念冬了。罢了,是爱上冬天了吧。

小时候,每当看到那光秃秃的、了无生机的树枝便不开心。什么都没有,只能呆在屋里,便越发的盼望春天,念着那桃红柳绿、万紫千红的精彩世界。油菜花远远望去像一片金子,偶有几只彩蝶翩翩飞过,想着那美景,对这冬便越发的厌恶。

稍大些,懂得了更多,对于冬,也了解了更多……

每到夏天,看着那四处飞窜的蝇虫,却又念起那寒冷的冬,永远那么清爽、肃静。夏虽美,"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水晶帘动微风起,满架蔷薇一院香”却永远是那么热烈,荷花娇美,蔷薇秀气,不似那冬日里的花。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孤兰生幽园,众草共芜没",还有那天孙云锦的山茶,冰清玉洁的雪莲,都体现着冬独特的魅力。

如今,去年下了雪。纷纷扬扬的落下来,像极了误坠凡间的小精灵。在太阳的照射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怕是钻石也没有如此闪亮。雪本无色,即使有,人们所见的也是那洁净的白,多纯真呵!可惜的是,不一会就化了,掌心还留着那温度。这独特的雪,独属于冬的雪,是如此的美,美的惊心动魄。

冬的风,冬的雨,冬的花以及那特有的雪,年年都有,也年年都在变化。但那对冬的思念,却愈来愈深,倒真是爱上了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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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刻,我爱上了这片土地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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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喜欢那种亲切的感觉,一直喜欢清爽古朴的你。自从那一刻,踏上这片神圣的土地之后,我投入到了你的怀抱,我领略到了你的风姿,我感受到了你的纯洁……

在你的土地上,哺育着这么一群可爱的人——东莞人,她们热情好客,亲切近人。时间总是匆匆的,我牙牙学语的时候,就融入了这片土地。此刻的我,何不能对你产生依恋,对你产生爱意?我,正是因为有了你的存在,才选择停留在这片土地上。在这片土地上与东莞人一起交往,学习,成长……我总是能目睹你在日益地变化,不停地更换着自己的外衣,我总想问你:“你到底爱的是那一件外衣?”我也知道你会亲切地回答我:“每一件我都喜欢,因为那是孩子们亲手为我设计的”。

在这艰难的路途中,你满腹的激情挥洒于天地间,不带一丝颓丧的神色,漠然地行过岁月的沧桑。曾记得你的情怀中有繁华的虎门,1939年,那震撼人心的一刻,使我们中国人不再沉沦,让我们恢复了以往的自信。改革开发以来,经济突飞猛进,栋栋高楼矗起,我们随着你的脱颖而出,你的儿女们也更加出类拔萃,让你变得更繁华,更富强。我对这土地的爱油然而生。

你走过了多少个春秋,才挺立在中国的南方,才不断地以新姿态展现我们面前?

我虽然不是你的亲生儿女,我在你的照顾与关怀下成长,在吸取营养,在获取知识,因此,你终于收了我做干女儿——新莞人。喜闻这则消息,我感动了,我自豪了,我终于有了为你做更多事情的身份!

我喜爱品味这样一个有精神的城市,在喧嚣的大都市里我竭力感觉她的底蕴,那份纯真流淌在空气中。我发现这片神圣的土地,值得让我爱上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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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书屋作文600字

全文共 68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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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是现在有多少人已不再踏上这高高的阶梯,不再捧起书来,将书放下呢?

图书馆、书屋,还有多少人去了呢?也许都忘了吧!城里的图书馆很大,自然书也多。在乡村很少有图书馆,但却有书屋,名“农家书屋”。这个书屋也许没有图书馆大,但,在我这乡下孩子的眼中,却有图书馆那么多书。抬起头,看看已分类好的书,找到“文学经典”四个字,绕进书架,目光扫过所有书名,看到自己的目标时,把它轻轻抽出,翻一翻,古人的话其实也很有趣味!

终于,找到了一本《论语》。据老师对这本书的介绍,在这本书中有许多简短而富有大道理的语句,有一些通俗易懂,有一些极其复杂。看完了一篇,就懂得了不少,便想:改日再与此书再会吧!又找到一本《西游记》,顾不得地板如何脏,就席地而坐了,翻一篇精彩内容――孙悟空大闹天空。在这半文言文的书里,有时一句话,就要看许久,方能看懂。终于,看完了一篇,但,时间却用了很长。在书中,我似乎读出了“半部论语治天下”的真谛,也读到了孙悟空的神通广大、本领高强、勇敢。读完,起身时,才发觉自己的脚几乎站不起来,有些酸痛,大概看书太入神了吧。

这个书屋是为读书人而准备的,也是为辛劳的农民而准备的。想一想:当劳累时,可以翻一翻、看一看一些文学经典,或一些自己不曾知晓有趣的神话故事,不是很轻松快乐吗?每一次到图书馆或农家书屋看书时,都会不知不觉地看书看到日落之时,每一次回家都有天上映着的红霞的陪伴,真好。

啊!书多么有趣!书能令你着迷其中;书能告诉你知识、道理;书能在你疲劳时,令你觉得轻松、快乐。书是多么美好!人们,真的忍心放下吗?拿起书来吧!再次踏上高高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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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开始爱上她作文600字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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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个日日夜夜的牵挂,母亲的爱让我心生感动,我要把些许高兴,些许感谢化作飞翔传入母亲的心田,让我开始爱上她。

成长的路上是毛毛虫变为蝴蝶飞翔的必经之路,于是我学着适应,左手是坚持,右手是母亲的牵挂,中间还有一张织满母爱的网,母亲会常常唠叨我。

我一直盼望着高中的住校生活,只有那样,我才可以呼吸到自由的空气。记得,搬到宿舍的第一天,母亲忙里忙外,夹杂着她的“唠叨”,当她离开后,我像一条离开大陆回到水中的鱼儿,无拘无束。

但当每天的嘈杂声响起,叫醒了沉睡的我,我睁开腥松的睡眼,周围没有整理好的衣服,只有沉睡着的室友。出门时再没有人提醒我该带什么,天气怎么样,当我回来时,再没人嘘寒问暖。那时候,我多么想念母亲的唠叨。于是我拨通了母亲的电话,母亲又开始唠叨了,这次我却特别想听,我开始爱上她。

冰心在《一日春光》曾写道:“这九十天的冰封,只为这一日的春光。”我将为她准备一生春光,母亲的爱不再是“临行密密缝”的关怀,也不仅是“雨中黄叶树,灯下白头人”的等候,更多的是:“天地有大美而言,母爱有深浅而言。”从小在这种爱中成长,开始咿呀学语,开始蹒跚学步,而且永远也脱离不了这种爱,就像一张网,紧紧包围着我,很沉,很累,但又令人眷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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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一部纪录片我爱上了读书作文500字

全文共 53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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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不仅可以给人带来放松;读书,还可以让人学到知识。在读书的过程中还可以感受到幸福,快乐涌上心头。伟大的作家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一部纪录片,让我爱上了读书。

在小学二年级时,我根本就不喜欢读书,我最喜欢看一些漫画书,每天写完作业后,就看电视,妈妈也经常说我,我就是不听。我也反思过,我也无所为动,妈妈骂我,我就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可是在一天看电视的时候,我感受到了读书的重要性。

那件事发生在三年级的一个星期六,写完作业后,四下无事,在妈妈同意下,我打开了电视,也是在一个无意间,我看了那部记录片,这一次的影响,深深印在我的心里。

我打开电视,无意间播到科教频道,那时正在播历史节目,我朝右方一看,上面写着---鸦片战争,我看到电视节目中战烟滚滚,不一会儿就有许许多多的人阵亡,而我又了解到,清政府如此的腐败无能,战士们又在吸食鸦片,导致清朝战斗力减弱,第一次鸦片战争结束后,接着第二次鸦片战争又蜂拥而至,清朝的统治岌岌可危。

在节目最后,我听见了一句话——不读书,就要被挨打,读好书,可以振兴中华。我把这句话牢牢的记在心里,永不铭忘。

读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可以让人学到课本上没有的知识,书读百遍,其意自现。我从此爱上了读书,学了不少课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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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上了棒棒糖作文300字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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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棒糖,其实说白了,不过就是一颗糖固定在一根棒子上,别无其它之处。但是我就爱上了这么一种糖。可能,是因为我朋友与我一样喜爱吧。反正爱上了它,就是这么简单,这么容易。

棒棒糖通常都是甜的,很少有酸的,所以我就是爱吃。有人曾经对我说:“切,这么大了还吃棒棒糖,幼稚!”我想,幼稚就幼稚吧,至少我吃的时候是开心的,这种开心,不幼稚。

我爱吃棒棒糖,多数的原因就因为棒棒糖是甜的,它是甜蜜的,不酸,不涩,不苦,不咸。是一股浓浓的甜蜜,充盈我的味蕾。

每当我伤心、难过的时候,棒棒糖是最好的良药,能缓解我心中的难过、苦涩。棒棒糖是我童年最美好的回忆,是所有孩子心中最可爱的甜蜜。

棒棒糖,将仅存的一点美好幻想,轻轻的染上甜蜜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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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们我爱上了读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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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喜欢读书,读书使我快乐,使我提高成绩,它为我打开知识的大门,让我陶冶情操。

我为什么爱读书?

那年,我病了,很久没去上学,我的好朋友们每天都会来看我。

可有一天,他们没来。

妈妈告诉我,临近期末了他们要复习课文,没时间来看我了。

我也想学习,和他们一起学习。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爸爸妈妈,我想提高成绩。但家里不是很有钱,爸爸拒绝给我请家教,我很失落。

后来,妈妈怕我无聊,给我买了许多童话书。我很喜欢这些书,从白雪公主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你善良,大家才会喜欢和帮助你。

又从《小红帽和大灰狼》的故事中,我知道了,恶人是有恶报的。原来读书也能使我知道许多许多道理,教我如何做人。“我扑在书上,如同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高尔基是这么说的,“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妈妈看我这么喜欢读书,就给我买了很多很多书,其中有:《我要上大学》、《哈佛家训》、四大名著等。

因为每天都空,我有足够的时间看书,有时也练练字,写写日记、作文等,因为“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

读书时,身旁会放上一本字典,有不会的字就查,然后标记在书上,这样还使我学会了许多不会的生字。渐渐的,我都可以不用字典了,字典上都有点沾灰啦。

当我读完了《三国演义》,我最喜欢里面的诸葛亮,他是三国时期的蜀汉丞相,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他还有许多作品:《出师表》、《诫子书》等,诸葛亮一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那时我发誓,我也要像他那样报效祖国!

我现在早康复了,和同学们一起上学呢,最重要的是,书还让我知道换位思考,让我感觉学习可真有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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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爱上历史作文700字

全文共 7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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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第一次,难忘的第一次,到底是啥呀!”当我正毫无头绪的思考题材,我的眼睛无意间扫到了《明朝那些事儿》。

“百家讲坛,谈笑古今……”电视上正播放着爸爸和爷爷最爱听的“百家讲坛”。每当看到他们听得如此忘我时,我就不得其解:这么枯燥,有什么好看的?况且,我也听不懂,也压根就不感兴趣,还不如《喜羊羊》呢!

因上学期学习和工作表现出色,过完年的这个新学期,赵老师奖赠了一本书给我——巜明朝那些事儿》。这书不翻还好,一翻就不得了。

这套书是以朱元璋的出生写起,一直到崇祯皇帝自溢明朝灭亡结束,整个明朝的历史就被这个笔名为“当年明月”的大师收入书中。作者把原本枯燥的历史加入了小说的写法,变成了生动有趣的故事,这里面当然少不了权谋之计,战争之计和诡诈之计了。

作者“当年明月”对《明朝那些事儿》的人物排了个名,NO1。文武奇才--王守义,NO2。鞠躬尽瘁--于谦,NO3。大公无私--张居正,而最后一名却是打遍天下的朱元璋,这叫我有几分惊讶。

“当年明月”真了不起,能把明朝最艰难卓绝的开国经历,到繁荣昌盛,最后到落没的这一大段历史写的如此透彻,在下无比的佩服!

在“当年明月”的笔下,一个个历史人物鲜活起来,一幅幅画面将我迷住,我想,我可能因为《明朝那些事儿》而爱上历史,疯狂地爱上历史,现在的历史对我而言,已经算是一位“知己”了,我不再排斥它,而是被它深深的吸引。

如果你一直排斥某个东西,就会厌恶他,错过他,但如果你试着靠近他,去了解它,也许会有新的发现,甚至深深地迷恋上他。

历史并不枯燥,她是那样宏大,那样精彩,她深深抓住了我的心。整整五千年,在这其中,有多少英雄,多少伟事?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历史的无穷魅力,这也是我第一次爱上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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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爱上语文七年级

全文共 6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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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让我爱上语文?是我的启蒙老师递给我教鞭当小老师,让我觉得拼音是世上最神奇的音符的那一刻?还是格林创造的那个美好的童话世界?是,或许又不是,自自然然地,我就爱上语文。

语文,它缀满了人类几千年的文化硕果,让我无法不爱。语文,它为我开启了一道道门,一扇扇窗。在《红楼梦》中,贾宝玉与林黛玉哀怨凄美的故事让我为之惋叹,几度落泪;《水浒传》里,梁山好汉的侠肝义胆又让我豪气倍增。漫游在唐诗宋词的佳境里,我感受到“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的清幽之美,也品味出“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的清纸梅香……语文的美,它的深邃、它的广袤与繁荣,醉入了我的心底!让我深陷其中,乐此不疲。

不知从何时起,学语文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纵使双眼发涩,纵使心倦神伤,也执意无悔。走进史铁生的《秋天的怀念》,我感悟到苍劲语言背后所流淌的汩汩真情,这种伟大而朴实、细腻而深沉的母爱深深震撼着我。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我看到了细细的火柴点燃了美丽的幻想世界,更看到一种执著的信念。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热烈而凄美,爬满长春藤的古堡将它绿色的脚轻触着我的梦;包法利夫人悲愤的控诉与无奈时时萦绕于我的心间……

穿梭于这些文字之间,我越来越惊讶于它们的精美绝伦,惊讶于它们构造出丰富而广阔的世界。我享受,我沉醉,只觉得清风徐徐地吹拂着我,一阵阵,一阵阵!

如果现在你问我:“语文是什么?”我会说:“语文,它是一种诗意的迷恋,是一种浪漫的情怀,更是一种执著的追求……”

感谢语文,带给我职业的美丽!感谢语文,带给我人生的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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