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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大自然

全文共 86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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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 凉 风冬有雪。大自然就是个多才的魔法师,在四季轮回中带给我们不同的美景,让我们怎能不爱它呢?

我喜爱大自然,爱它的鸟语花香,爱它的绿树成荫,爱它的漫山红叶,爱它的银装素裹。

春天,我喜爱那刚刚吐芽的柳树,远远望去,那一根根枝条像是梳着小辫子的小姑娘,在微风中轻轻的招手;我还爱那蒙着一层绿纱似的小草,嫩嫩的,鲜鲜的,似有似无,走近一看,仿佛在和你捉迷藏突然钻进了地里,可等你刚一走远,它又悄悄钻出了小脑袋冲你咧嘴笑呢;我更爱那最先绽放的迎春花,一条条亮丽的黄枝条,将周围还显暗淡的景色衬托的是那样的鲜艳,为世界增添了无限的生机。

夏天,我喜爱那一棵棵大树顶着浓浓的烈日而形成的一片片绿荫,那绿荫是大树的影子,而那大树便是我们最大的遮阳伞;我还爱在静静的夜里听着虫鸣感受夏夜的那份宁静,那些小虫就像一个个展现歌喉的小歌手,争抢着给我们带来抑扬顿挫的美妙的歌声;我更爱那清澈舒缓的小溪或波涛汹涌的大海,亦或那水平如镜的湖水,只要是水,就能为夏天的炎热带来一丝清凉,为我烦躁的心情带来一丝慰籍。

秋天,我喜爱那连绵不断的青山在远方默默地静立,仿佛一位老朋友在那里静静地看着你,想念着你;我还爱色彩缤纷的树叶在枝头上坚挺着,为深秋添一抹亮丽的色彩,即使落下来踩在脚下发出那簌簌的声响,也让你心生喜悦之情;我更爱那湛蓝如洗的天空,辽远空旷,偶尔飘过几朵白云,那是为天空装点的美丽衣裳。

冬天,我喜爱那泛着柔和光辉的落阳,圆圆的大大的,在群山顶上玩够了渐渐隐没在山的后面,将一缕余晖留下来与路灯相辉映;我还爱夜晚高空中那轮皎洁的月亮,尤其那月光如水般清冽、透明,透过你的窗户照在你的床前,让你遐想万分,感慨夜晚的美好;我更爱那洁白如瑕的雪,大片大片的似鹅毛似飞絮随着寒风飞啊飞,钻到你的衣领里,跑到你的睫毛上,凉凉的,痒痒的,那是它们在和你做游戏呢。

大自然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为我们吟咏着四季变幻的魅力;大自然是一幅隽永的画卷,为我们描绘着四季多姿的色彩;大自然是一首浑雄的交响曲,为我们演奏着四季激昂的旋律。这样的自然,怎一个爱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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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 53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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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外天色阴沉,狂风卷着乌云在天际掠过。风吹过树梢,一阵沙沙作响之后,又有几片树叶落了下来。

今天下午没有选修的课,应该可以轻松一下了。丛容蜷缩在她的椅子上——幸亏MAGCIE送给了她这块绣着漂亮花纹的厚座垫作为圣诞礼物,不然这冷得像冰一样的椅子叫人连坐都不敢坐的。面前的电脑打开着,却因为有一段时间没去碰它,已经开始自动屏幕保护。

这是一间4人合住的学生公寓。寝室里的格局和别的大学稍稍有些不同——所有的床铺都是上铺,床下留出来的空间足可以放一张书桌、—把椅子、一个大箱子和一个书架。这也就等于是隔成了一个小房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私密空间——丛容已经在这里住了两年了。

两年的时间对每个人都会有所改变,丛容也不例外:她变得成熟开朗,也自信了。更主要的是,她学会了把握住自己想要的东西。想想中学生那会儿的自己,老是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做师长的好学生,从来不敢坦白地表达自己心中的愿望。也许,每个人在自己的生命中总会有那么一段青涩的时期吧。在这个时期里,会觉得自己是那么无能,又如此害羞,心中纵有太多的想法,却从不敢去实现——只是不断地挣扎、反复、自闭。

丛容自嘲地笑了:也许,当时周围所有的人都不会料到“优等生”丛荣的内心,也如同一只丑小鸭吧。——除了,除了叶峰。叶峰的名字一涌上心头,丛容就觉得自己的心忽然像是被人塞进了无数的海绵一样,柔软而又充实。可才一会儿,又忽然像是被人掏空了,变得空落落的。

“怎么,又在想情郎啦!”一个促狭的声音从靠近门那边的上铺传来,打破了一屋的寂静。

那是朱丽叶,和丛容一起被称为法语系系花的女孩,与她同住一间公寓。

“你醒啦?”丛容并不回头。朱丽叶昨天,不,应该说是今天早上三点才回来,要不是丛容给她开窗,把床单放下去让她爬上来,她不但要冻一个晚上,若被发现了说不定还会换个记过处分。

“再不起来,前胸就要贴到后背了。本来是想就当减肥来着,可是又想想要是该减的地方不减,不该减的地方倒下去了,那多不划算呀。”

丛容笑了,她回头看着朱丽叶从床上手脚灵活地爬下来。朱丽叶天生丽质、明眸皓齿,惟有一处美中不足,她自己也知道,所以常常抢在别人面前先喊起自己“太平公主”来。

“Linda和小兰又去图书馆啦?”她问的是另外两个室友,她们两个素有“读书狂人”的外号,在教室和图书馆呆的时间远比寝室多。

“她们去参加学习小组了。你昨天怎么那么晚才回来,要是被舍监发现就惨了。”

“还不是那个埃塞俄比亚语系的白痴,死缠着不让我走。最近我一直都在想一个问题,我们学校是不是什么人读什么专业?”朱丽叶边说边拿着放在桌上的小镜子走到窗边来,仔细而又怜爱地照着自己镜中的容颜。

“还好我午饭吃得早。”丛容笑着说。

朱丽叶送给了丛容一个大大的卫生球:“什么意思?否则饭就吃不下了是不是?”她注意到了丛容桌上的电脑,“又收过信了?”

丛容的笑容渐渐消失,点了点头。

“还是没有他的MAIL?”

丛容再度点了点头,心中一片茫然。

“哼,我说吧,男人就是靠不住。”朱丽叶翘起了鼻子,“早叫你不要一棵树上吊死。怎么样,要不要我从我的后备役里边挑一两个不错的给你?”

虽然取名叫朱丽叶,但是此朱丽叶绝对不是那个为情而死的痴情女子。她号称自己有一打男朋友(还没算上后备役),每天和不同的男生去电影院、图书馆、阶梯教室,每两周轮换一次,周日休息一天。

想想朱丽叶后备役里那些尼日利亚语、阿拉伯语系的男生,丛容不由一阵哆嗦:“算了吧。”

“我也算是仁至义尽啦,”朱丽叶放下镜子,“你就继续收你的信吧! ”

她刚要转身,却看见了窗外的什么人,近视眼的她眯着眼看清楚后,脸色沉了下来:“顺便告诉你一声,你的老朋友来了。”

丛容一愣,老朋友?再看看朱丽叶阴沉得像要杀人似的脸色,顿时明白了——一定是她来了。

朱丽丽走在这所名牌外国语学院的林荫道上,心中充满了景仰——名校就是名校,你看看这些男生,个个气宇轩昂,风度翩翩,不是帅哥,就是酷弟,真叫人哈拉子如黄河之水天上来那样流之不尽啊!

再想想自己那个破学校,打从进校门第一天起,朱丽丽就想逃出来。

至今还记得那天的情景:原指望进了大学,生活就会充满浪漫,充满自由,充满帅哥哥,可是一整天在学校里逛了又逛,所见的男生却个个都是“衰哥哥”,不是发育不良就是四眼田鸡,就连COOKIE这样的后备小帅哥都不见一个。好不容易碰上了一个背影看上去高大威猛,叫人忍不住想“犯罪”的男生,正面却直让朱丽丽想“自卫”——他竟然长了一脸的青春痘。更可悲的是,这个青春痘居然还被当选为朱丽丽她们班的班长,丽丽决定从此叫他——沸腾的赤豆汤。

当天晚上,朱丽丽就在丛容的怀中大哭了一场——哭自己告别了南华高中的美男时期,哭自己该出手时没出手,当年就是抓住了COOKIE这个小弟弟也好啊,却在叶峰和楚天歌这两大帅哥中犹豫不定,彷徨左右,结果一个帅哥都没捞上不说,还浪费了大好的青春——真是人生的一大悲剧啊!

就在丽丽眼泪鼻涕一大把、丛容手足无措不知如何安慰的时候,“悲极生乐”的是朱丽叶进来了——应该说是四五个足够让丽丽“惊为天人”的男生进入到这间女生宿舍来了。他们一人拎着一个大箱子,争先恐后地在学生公寓里那惟一还空着的单元忙碌着:擦桌子、放椅子、铺床、叠被、打水、整理……不到十分钟,便“大功告成”了。直到这时,朱丽叶方才施施然走进来,一边还在磕着瓜子。

丛容和朱丽丽看得目瞪口呆,不过看的东西不一样啦.丛容是被男生们的速度和朱丽叶的号召力所惊呆,而朱丽丽则已经开始为这几个帅哥流起了口水。

“你好!我叫朱丽丽。”朱丽丽一个箭步窜上前去,向朱丽叶伸出手去。虽然话是同面前的女孩说的,眼睛却瞥向了旁边的帅哥们。

朱丽叶也不得不伸出手同她握了一下:“你好,我是朱丽叶。”

“哇,我们的名字就差一个字耶,真是有缘!”丽丽恨不得给她一个大拥抱,“我是你室友的老朋友,以后也就是你的老朋友了。你能不能先给我介绍一下你的朋友们?”

一阵发呆之后,朱丽叶这才明白朱丽丽的话,勉为其难地向她介绍起来:“我和他们也是刚刚在校园里才认识的,好像这位叫阿发、这位叫阿贵……”

才介绍完,瞬息之间,朱丽叶和丛容这两位“老朋友”就被朱丽丽抛到脑后了,她的矛头直指那几位帅哥,睡沫横飞:“你们好,我是你们朋友的老朋友,以后也就是你们的老朋友了……”直到人家落荒而逃。

从此,朱丽丽把有“帅哥军团”的朱丽叶看作是认识美男子的跳板;而朱丽叶则视朱丽丽为洪水猛兽,每次看到必逃之夭夭,天知道她逃得有多辛苦,也难怪她会有想杀人的冲动了。

“朱丽叶呢?”

“吃饭去了。”

“怎么每次来她不是吃就是拉的,老是碰不上。”

“我怎么知道?”

丛容一边回答,心中一边暗暗好笑。刚刚朱丽叶出逃的时候,连隐形眼镜都来不及戴,以至于才出门就撞了墙。

“唉!”朱丽丽长长地叹了口气,“本来还想让她多介绍几个帅哥给我的,看来今天又白跑啦!”

“原来你来都不是为了看我,是找男朋友的!”丛容道。

丽丽舒舒服服地占据了丛容的位子:“当然是找你为主啦!我是特地来诉你一个天大的秘密——你可是最先知道的哦!”

“又出什么事啦?”

“据可靠消息说,MAGGIE现在在同仁大学混得很不好耶——”话才说到一半,丽丽的注意力却转移了,“你这里有没有吃的?”

丛容一惊:“MAGGIE混得怎么不好了?”

丽丽找出一包方便面,把干面条往嘴望塞去:“你想,她明明应该进艺术系的,却进了建筑系——她哪懂什么建筑呀,当然功课就不好啦。偏偏建筑系的人功课都好得要死,而且个个都是最看重分数的势利眼,麦云洁就吃不开了。要我说呀,那种地方,你去最合适了,她去干什么呀?”

“真的假的呀,你从哪儿听来的?”丛容还是有些不相信。

“阿盖那儿。他成天在同大寻找漂亮MM,有一天,听到有两个建筑系男生在议论MAGGIE,说她光有一副好外表,其实脑袋空空,还说她绣花枕头一包草。气得阿盖当场就想冲上去揍那两人一顿——当然他没敢啦,人家都是校篮球队的——啊呀,忘了问他,那两人帅不帅了。起码身材一定很好,篮球队的嘛……”朱丽丽说着说着就忘了自己原先的话题了。

丛容想起了圣诞节前的聚会——在所有的人中间,MAGGIE仍然是最亮丽、最引人注目的那一个。在她的睑上看不出丝毫的不如意、不开心。那天,她也是笑容最多的人之一。难道,MAGGIE,你也学会了把烦恼藏在心中?

“叮”的一声,把丛容和朱丽丽的心思都拉了回来。原来是丛容的电脑每过一小时自动收一次MAIL——又有新MAIL过来了。

丛容连忙收信,全是些广告的垃圾邮件。失望再次笼罩在丛容的心头。

朱丽丽凑着头一起看邮件,看着丛容把垃圾E-mail一封封删掉。虽然明知没有丛容想要的邮件,却仍忍不住问道:“叶峰还是没有消息?”

“没有。”丛容回答着,尽量让声音中少一些苦涩。

“那你呢?”

“我还是每天给他写一封信。通过邮局寄信我也试过了,但是那些信都退回来了,都说查无此人。”丛容删掉了最后一封邮件。

“叶峰到底怎么了?都半年了,怎么一点音讯也没有?难不成……”朱丽丽忽然大惊小怪地想到了什么,“难不成,他被曰本女人给拐走了?日本女人就连中学生都会搞援助交际,说不定看到叶峰那么酷就想办法来个中日友好援助,就把我们大帅哥给援助跑啦!”

丛容不作声,默默地关上电脑。

“唉,”朱丽丽想起来就悲从心中起,“当初的两大帅哥都飞走啦。

天歌去了英国,叶峰也不知所踪,害得我只能求着朱丽叶给我介绍几个勉强看得过去的男生看看。”

丛容仍是不说话,背对着丽丽。

朱丽丽凑到丛容跟前:“喂,你说——”

话还没说完,她看到了丛容的表情,便把下面的话吞了回去。

眼泪慢慢地从丛容的眼睛中滑下,无声地滴落在电脑键盘上。一颗又一颗,晶莹而易碎。

“丛容,你别哭呀!”朱丽丽着急了,“叶峰一定会有消息的,你别急呀!”

“可是,可是我真的很担心!”丛容再也忍不住了,已经有了那么多天的思念、那么多天的盼望和那么多天的失望,再加上焦虑、担心以及胡思乱想,若再不倾诉一番,她真的要崩溃了,“叶峰为什么那么突然地不给我回信了呢?本来他都是每天都有MAIL给我的,可现在那么多天过去了,电话、MAIL、信件通通都没有。他会不会出了什么事?”

朱丽丽连忙猛力地拍击丛容的背,拍得丛容咳嗽不止:“怎么会呢?你想到哪儿去了?我刚才说援助交际什么的是乱说的,你可千万别当真啊!”

咳出声来了,泪水也止住了。丛容一把扯过纸巾擦了擦脸:“我知道。但是,我现在应该怎么办呢?”

“我知道啦,”朱丽丽一声尖叫,大脸盘朝向了丛容的电脑,“——在网上登寻人启事呀,就这么写:现找一特级酷哥,身高一米八,长相绝对酷,若有线索,必有重赏。如何?”

“这……有用吗?”丛容疑惑着。

“死马当活马医呗!”朱丽丽摇着椅子,“总比你这么干等着好吧。”

忽然,她停下了摇摆,仔细地倾听着什么。

丛容也听到了,寝室的门正轻轻地吱呀着被推开——有人小心翼翼地探头进来。

“呀!朱丽叶!”朱丽丽兴奋地跳起来,“我可等到你了!”

朱丽叶吓得一个转身就想往回跑,却因为深度近视眼,再次撞到了墙上。踉跄之间,被朱丽丽以迅雷不及掩且的速度逮了个正着。可怜花容月貌经过了两度撞击,已经鼻青脸肿,却还摆脱不了朱丽丽的“追杀”。

正所谓两“朱”相争,必有一伤。朱丽叶也认命了:“好,今天你要认识几个?”

“你有几个?我通吃!”朱丽丽狮子大开口。

看着门边的这一场闹剧,丛容又是好气又是好笑。站起身,她来到了窗边。

窗外,下午的风渐渐吹开了阴沉的云,有一些阳光透过云层射过来,虽是淡淡的,却仍透出一股暖意。即使在冬天,只要有阳光,人的心里也会暖洋洋的吧。

尽管耳边传来的是两朱的吵闹声,丛容却仍不由自主地回想起了送叶峰到机场的那一天——那天,有着就像现在这样淡淡的,时隐时现的阳光。从容清楚地记得自己当时的心情,如同阳光时不时地照射到身上一样,一会儿温暖,一会儿却又有些凉意。

她摸了摸胸前的项链,这是叶峰的,却已经在丛容身上戴了两年。

那天,在机场大厅中,叶峰摘下了从不离身的项链,套在了丛容的脖子上:“这是我妈妈送给我的,我希望你能戴着它,它会让你想着我。”

那天,也是丛容和叶峰第一次手牵着手走在一起。

手和手的接触也许这并不是第一次。一起过马路时、一起郊游爬山时,他们都曾经拉着手互相照应。丛容印象最深的是那一次:“OPEN”乐队参加又一次音乐比赛,赛前走台彩排的时候,叶峰忽然冲着台下的丛容微微一笑,就对她伸过手来。丛容茫然地伸出了手,叶峰猛地一拉,她就像踏上云端一样踏上了舞台。站在叶峰的身边,站在灯光下,刹那间,世界仿佛忽然消失了,只剩下她和叶峰,在舞台追光灯的照射下,他俩在彼此的眼中找到了自己。直到叶峰放开手,丛容这才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已经过快,以至于双膝都有些发软。但是,这些都是电光火石的瞬间,应该算不上真正的牵手。

离别的那天,叶峰再度拉起了丛容的手,就再没有放开,直到飞机即将起飞。牵着手的感觉是那么的默契,那么的温暖,似乎这两只手生来就是连在一起的,当它们渐渐,渐渐分开的时候,丛容真的有种生生被割断的不舍。

这,就是喜欢了吗?

“等我。”叶峰说。他从来不是话多的人,就算面对着别离。

而丛容却始终记着这两个字,仿佛这就是承诺。只是——

叶峰,你会回来吗?在日本究竟发生了什么,让你如此的无声无息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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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上了运动作文

全文共 6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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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队排队!”体育委员在整队。唉,又是恼人的体育课。

准备运动完毕,老师要挑选参加冬季长跑的运动员。全体同学沿操场跑六圈,领先的五人参加比赛。因为我个头小,从来不参加此类比赛,于是我松了一口气:没我的事儿。我偷偷溜到一边玩起了双杠。没想到老师走过来把我拎回了队伍:“一起跑,一个也不许落下!”我自言自语:“天哪,没命了,六圈啊!”可是,“军令如山”,我也没办法,只好背水一战了。

跑步开始了,我们这组的男生一个个像离弦的箭一样直冲出去。我丝毫不敢怠慢,使出浑身力气拼命跟上。当我跑到第三圈时,已经累得气喘吁吁了。“看谁能坚持到最后!”老师在一边大声喊着。“对,坚持住,别给咱班的男生丢脸。”我想着,也不知哪儿来的一股劲,又使劲冲了好一会儿。唉,怎么还没到终点啊,我的双腿像灌了铅一样,嗓子里痒痒的、咸咸的,头好像要炸开一般难受。“还有一圈了,加油啊!”老师竖起手指鼓励我们。“一圈?一圈怎么会这么长?”此时的我多么想四脚朝天躺在操场上,猛灌矿泉水啊!“哇,张越竟然超过了四个人!”“张越,加油!张越,加油!”此起彼伏的呐喊声不绝于耳,我艰难地回头看,原来是班主任老师在带头为我鼓掌加油呢,我感动得都要哭了。“一定要跑到前面去!”没想到我越跑越快,超过一个了,又超过一个了!我深呼吸,用尽全身的力气冲向终点。终于,我跑完了六圈。“张越万岁!”随着同学们的叫喊声,力气大的调皮蛋们竟然把我举了起来。一阵快乐从心底涌起,瞬间流遍全身。原来,能把可怕的长跑坚持下来,竟然会产生如此美好的幸福感!

从此,操场上多了一个小小的我,打篮球、掷垒球、跳长绳……我因此深深爱上了运动,运动让我如此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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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爱上羊作文

全文共 42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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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羊啊 爱得疯狂

谁让它们真爱了一场

……

狼爱上羊啊 爱得风光

它们穿破世俗的城墙

狼爱上羊啊 爱得疯狂

今天小编就来分享作文:狼爱上羊,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第一篇 狼爱上羊

草原上有一只情感丰富的羊,竟然就那么痴情地爱上了一只年轻漂亮的狼。狼与羊,世上一对毋容置疑天敌,应该是属于两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于是,这便注定了羊的恋情应该是一场苦恋,这份爱应该是艰苦的。在这个世界上,让人最难过的事情,就是你很爱很爱一个人,却无法去爱。

他就是那只情感丰富且痴情的羊,她就是那只年轻漂亮让她一见倾心的狼,而且她已然是一个狼王的妻子。因为在一个公司工作,而且同在一个部门工作,于是他们之间的交往就会很多,并且会有近距离的接触。但是,他们的身份和生活却不相同,这让他们之间的距离又看似很远。

他们之间始终横亘着一堵无形的玻璃之门,目光可以看到对方,却始终无法触摸到对方。他就那样无法说服自己的内心,无法说服自己不去想她,但却一直无法去诉说自己的情感。终于无法抑制自己的情感,在一个落雨的午夜,他拨通了她的电话。

一通东来西扯的闲聊,他和她讲起了这个羊爱上狼的爱情故事。

他和她讲那只痴情的、怀揣着爱的羊,一直就在他的生存空间里默默地爱着这只他钟情的狼。当他知道那只自己心仪的狼,被选为狼王的妻子的时候,他为她开心,又为他悲伤。不久,又有消息传来,她因为私自放了一只受伤的羊,使得狼王震怒,她本是一只狼,却有着一副羊的心肠。于是,狼王将她逐出了狼群,她从此便过上四处奔波的生活,这让羊很是心疼。

于是,羊终于在一个漆黑地夜晚找到了他心仪的那只狼,从此就默默地跟在她的身后,追随着她,不远不近。羊发现这只狼真得是善良,她并不寻找猎物,而就那样不吃不喝,感觉那只狼就是想把自己饿死。终于,那只狼倒下了,眼中流下了晶莹的泪滴,纯洁的眼光在留恋着这个世界。羊的内心被她的善良彻底彻底摧毁了,羊流着泪走到狼的身边,心疼地抚摸着她那美丽的躯体说:你怎么这么傻,你为什么要这样伤害自己,我知道你是饿的,你就吃了我吧。狼看了看眼前的这只羊,用微弱的声音说:你是谁?我为什么要吃你?羊无比难受地说:我是一只羊,一只深爱着你的羊。

这个时候,她打断了他的话语,她说:这么一对天敌,那只羊为什么会爱上狼呢?

他并不回答她的疑问,而只是继续讲着自己的故事。他说羊于是高高的跳起,然后用头撞地,以求一死,临死之前,羊含着泪无比痛心地说:爱你也许是一件很苦的事情,看是看到你这么痛苦我的内心更加难受。也许只有用我的死来获得你的生和我的解脱,为你我可以牺牲生命,因为我愿意,只要知道你是幸福的,而且你吃了我,我就让你彻底的拥有了我……

他的故事讲完了,对面是长时间的沉默,她懂了他的意思,知道他是对她好。其实,她的心里也是有他的,从他们的相识就有。这种爱曾经让她在无数个夜里失眠想他,她很喜欢这样的一种感觉,因为快乐而纯洁。可是,那晚以后,她的心变得沉重起来,有一种无名的累充斥着内心。

那时候,她的婚姻的确也是亮起了红灯,然而,她原本想向他去倾诉,可当他的那通电话打破了横亘在他们之间的玻璃之门,门是破了,破碎的玻璃就那么锋利地立在她面前,她觉得那会划伤他,她也会心痛。平静被打破,她却选择了逃避,辞去了公司的工作,从此再没有消息。

原以为只是想让她知道他的爱会一直守护着她,呵护着她,只会默默地去宠她爱她疼她,却不料因此失去了她,他的心情倍加沉重。

爱,是一种感觉,可以去做,但是不去说确实很难。一份艰难的爱,说出来,就如同砸破了那道玻璃之门,一定会被破碎且锋利的玻璃片划伤,也许这需要一份真挚地爱去顿悟。

爱有的时候,也是需要经历那痛的殇,当你一心只想追求完美的爱的时候,爱的殇有时会比闪眼的碎玻璃更加让你受伤。

第二篇 狼爱上羊

在一片广袤的草原深处,传来了凄厉的哀号声,原来是只狐狸擒住了一只小羊羔。此时,远处突然又出现了两道凶残的目光,狐狸落荒而逃,因为它看见了一只狼。羊顿时又陷入了更大得恐慌,颤栗着发出无助的哀叫。而狼望着羊蓄满泪水的目光,猛然间居然不舍得就这样将它吃掉。羊见狼迟迟都愣在原地,就试探的向后挪了一小步,见狼仍无动与衷,便发疯似地撒腿就跑。狼平生第一次眼睁睁看猎物就这样轻易的跑掉。

在一片微风拂面芳草地,一群羊正在欢快的嬉戏吃草,却不知道危险早已降临在它们头上。一只狼潜伏在暗处,目不转睛的盯着一只羊,却莫名的意乱心慌,竟然不敢向羊群靠的太近。而此时,突然窜出一只猎豹,像把利剑般刺向羊群。羊四散而逃,豹最终选择了一只皮毛洁净的小羊羔,疾扑上前,将它按倒在了地上。可怜的羊只能用凄惨的哀叫做为反抗。就在此时,一只狼出现了。豹只得放下嘴边的猎物与狼对峙。狼像是着了魔似,对豹发起了疯狂的进攻。豹节节败退,最终躲之不及,被狼一囗咬住了咽喉,血喷涌而出。狼又仰天怒号,将猎豹举到半空中,甩出了数丈远,猎豹应声瘫倒在了地上。搏斗的声响引来了方圆数十只狼赶来助战,它们歪着脑袋看着狼,似乎不相信是其所为。许久,它们便冲向了猎豹,分食尸体。而狼则舔舐着昏死过去的羊,眼里竟然满是哀伤。当羊缓缓睁开眼,看见的是一张血盆大嘴,惊恐之状无以言表,而更令它绝望的是远处还有七八双恶毒的目光在向它逼近。狼冲向了这群贪婪的同类,狼牙像锋利的大剪刀,剪下了一条条腿、脚爪还有皮毛,其余的则仓皇而逃。

狼又回到了羊身旁,当羊看见狼原本如此凶残的目光,此刻居然不敢正视自己时,羊终于懂了,可羊还是以为,自己是在梦中懂了,但是狼却一路护卫,将羊送回了羊群。

狼因为斗败了猎豹而在草原上声名大震,狼族决定将它推选为王,这是狼梦寐以求的目标,不过每当羊最危急的时刻,狼还是会及时出现在它身旁。没有谁还敢再和狼争夺猎物,因为它是狼族未来的王。羊则被狼一次次感动着,它相信,狼是真的爱上了它。

羊终于将这件事告诉了自己的家族,却遭到了空前得唾弃。羊家族责令羊,除非羊停止和狼交往,否则就将它驱逐出群。羊彻底绝望了,它知道,面对这样一段的恋情,它终将要做出一番抉择。羊最后选择了和狼在一起,因为它发现,自己已经离不开狼。羊的举动被家族一致诅咒会得到报应,羊一无反顾。

当狼再一次将羊解救后,羊含泪乞求狼能将它收留。狼喜出望外。 然而,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此事在草原渐渐传开,所有的狼都认为这是奇耻大辱。而豹族却像是出了大喜事,到处奔走相告:狼族未来的王竟然爱上了自己的猎物。那些对狼族有不满情绪的动物顿时纷纷加入到了嘲讽的行列当中,使得在大草原上一向如日中天的狼族,瞬间抬不起头来。 狼族忍无可忍,它们警告狼,除非它能当着草原所有动物的面将羊活活吃掉,否则就休养成王。

狼也陷入了艰难的抉择,它并不曾料到事情会突然变得如此复杂,但它还是天天坚守在羊身旁,不许羊有任何的伤害。狼族妥协了,它们决定仍立狼为王,并让它到草原最高的土丘上接受众狼的膜拜。狼欣然前往,却万万没有想到这是狼族精心设定的阴谋。

等狼离开后,羊就被拖到了一片空旷的草地上,狼族要当着草原所有动物的面,将羊碎尸万段。羊看见,在它周围是千百张贪婪的血嘴,但羊的眼中仍流露出生存的希望。正当群狼狂扑向羊时,远处,突然传来了一声王者归来般的吼叫。熟悉的身影狂奔向自己,羊的泪汹涌而出。没有谁敢阻拦它,因为它拥有震慑草原一切动物的吼叫,它具备了成为王者独有的威望,只可惜,它爱上了一只小羊羔。

狼顺利的救出了羊,但从此被狼族孤立,不过这使它们拥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天地。春天的早晨,狼带着羊到草原上最鲜嫩的草地上吃草。羊幸福地如同是草原上的公主,而狼则是羊最忠实的保镖。夏天的傍晚,狼带着羊到草原上最清澈的湖畔喝水,随后便相互依偎在晚风的爱抚中。夕阳下,狼许下了天荒地老的承诺,羊却泪光闪闪的摇了摇头。秋天的中午,狼带着羊来到草原上唯一的一颗果树旁,看着羊吃的津津有味,狼也尝了一囗,但立即就吐了出来。狼的心里泛起了一阵痛。

冬天来了,雪无穷无尽的撒向大地。狼出去捕食,越来越少的时间陪在羊身旁。羊很害怕,而更让它惊骇的是狼居然在吃草。这是在狼的一次呕吐中看到的,整根的枯草——狼已经变得很虚弱。

又是一个风雪交加的黄昏,狼捕食回来,全身都是血迹。羊急于想知道究竟,狼望着羊,终于道出了多日得苦衷。原来,狼族料到狼会顾忌羊,不会去远地方捕食,就集中对周围的猎物大肆捕杀,使得狼一连数天都寻不到食物。它本想也能吃草来维持体力,不想一吃下去就呕吐不止。而周围的狼见它已无昔日王者的锐气,当即就对它发起了挑衅式的攻击。狼历经千险才得以突围。但狼族却仍不依不饶,称今晚将发起更大规模的进攻,让所有动物都看一看,这次它们是怎样将羊撕成万块,共享草原上最鲜嫩地美餐的。

羊听的心惊肉跳,突然看见狼面对草原悲愤的嚎叫,羊开始落泪,等狼转过身时也已然泪流满面。狼告诉羊:“狼就是狼,狼不可能去吃草。羊就是羊,羊永远是狼最好的猎物,而你,绝不能成为其它狼的猎物。希望你原谅我没有兑现承诺,但此刻如果让我用生命,能换你一生的幸福,我会说,我愿意。可是现在,我真的无能为力。”狼说完,万分无助的垂下头,羊却渐渐止住了眼泪,居然安慰狼道:“你不要难过,不是谁的错,只因分手是必然的结果。我们能相爱,却注定不能生活。现在我终于懂得,爱可以没有界限,但爱情不能没有界限。否则真的会遭到报应。我知道,你有多么爱我,和你在一起的日子像做梦一样的美好,但我终究要面对那张冰冷的床。我没有接受你的承诺,就是因为承诺只会让我更加害怕结果。可是现在,我没有任何的后悔,因为……因为你已在我心中至高无上,你已是我心中永远的王。相信你一定能成王,就算一切都是是为了我。”羊说完,眼中又蓄满泪水。朦胧中,它们仿佛又回到了初次相见。只是一阵寒风袭来,吹落了各自的眼泪。

许久,狼的眼睛里慢慢闪出了绿光,而双唇却在不停的抖动。突然,远处传来了一连串的嚎叫,霎那间,漫天遍野亮出了千百双恐怖的绿光。狼一声悲叫,终于不顾一切的扑了过去,羊闭上了双眼,没有做丝毫挣扎。

雪夜下,千百只狼正在围攻同一个目标,那是一只嘴里叼着羊的狼。只见它奋力突围,拼命的将嘴里的羊往肚里咽,只是眼角还停留着一滴不肯掉落的泪。与羊在一起的点点滴滴历历浮现在眼前,狼开始发狂了……

冬去春来,风云变迁。狼终于成为了狼族至高无上的王,它已经变得比昔日更加勇猛而残暴。只是每到雪花飘零的夜晚,总会听见它呜咽的哀嚎。谁能说,狼不曾真心爱过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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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上了科技

全文共 54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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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里,我参加了由江苏省文明办、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科协、团省委、江苏省广电总台主办,江苏科技馆、扬子晚报承办的“体验科技、感受快乐”科普夏令营。在这次的夏令营中,我了解了许多科普知识,并且结识了许多好朋友,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科技在生活中的重要性,我们青少年要发扬科学精神,反对伪科学,努力学习,勇攀科技高峰,才能担当未来社会的优秀接班人。

夏令营中,我们参观了许多科普场馆。在古生物馆、地质博物馆,我们了解了科技在考古、调查时的重要作用;在紫金山天文台,我们知道了科技在观察星象时的用场;在江苏移动3G手机体验馆时,3G手机的用途多样化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小明上学时刷一下卡,正在上班的妈妈就知道小明平安到校了;小刚今天没有刷卡,老师就会打电话与家长联系,原来他生病了;把手机调到二维码模式,再向门上一刷,门就开了;手机上的GPS定位导航仪可以让你知道身处何位,离目的地还有多远。另外,手机还会告诉你哪条路正在堵车,哪条路畅通无阻。在我们的生活中,处处都有科技。电视、电脑、手机等科技结晶已经成为了我们必不可少的生活用品。通过参观,我们了解了科技在各行各业、生活中的广泛应用,科学技术真是第一生产力!

这次夏令营使我爱上了科技,更懂得了以后应该“宣扬科学精神、破除伪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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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作文爱上读书

全文共 6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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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的种类很多,有故事书、童话书、小说、杂志、传记、工具书、漫画书、参考书……等,从我还不认识字的时候开始,爸妈就帮我准备了许多故事书,要让我养成阅读的习惯;幼儿园的时候,老师要求我们每星期借一本书带回家读;上小学以后,学校更安排阅读课让我们有充分的时间到图书馆去看我们想看的书,让我确确实实的养成了阅读的好习惯,也爱上阅读。

我喜欢阅读,为什么呢?让我一五一十的告诉你们吧!其实,我对阅读本来不是非常喜欢,但是到了三年级的时候,老师安排我们晨间阅读,我开始对阅读渐渐产生了兴趣。刚开始我喜欢看名人传记,因为可以知道他们的成长过程,经历过哪些大大小小、风风雨雨的事情,还可以知道为什么他们可以变成名人,例如:海伦凯勒,一岁多时,生了一场重病,好不容易病终于好了,但是生病时,因发高烧期间烧的太严重了,伤到大脑神经,害她聋了瞎了哑了,这时,一位安妮苏莉文老师让海伦克服了盲、聋、哑三种疾病,并考上了哈佛大学。从这本书让我学到:人不要怕遇到困难,只要有耐心和毅力,就一定会成功的!

升上四年级,我开始喜欢看有故事性的童书,因为这一类的书,内容包含鼓舞生命的力量、触动人生的温馨故事,让我明白一些做人做事的大道理。另外,我也喜欢看介绍串珠的书,有时候看着看着手就痒了起来,忍不住跟着串起手链,经常因为太专心而忘了时间。

我爱阅读,假日时,爸爸妈妈经常会带我和弟弟到书店看书,在那里阅读各种不同的书籍,让我的生活变得既丰富又多采多姿!所以,我认为阅读是一件很重要的事,也是一件应该要培养的兴趣,大家要和我一样喜欢阅读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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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丽江

全文共 63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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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相机,一幅墨镜,一张地图,带我走进丽江,让我爱上那古朴的城市。

爱上丽江,爱上它的建筑。走进一家客栈,全木制的房屋,门庭让你恍如隔世,细细雕刻着春夏秋冬的大门将青石瓦的街道与屋内隔开,迈过门坎,用手轻轻碰那门帘上的风铃,叮咚的悦耳之声让急躁的心瞬间宁静下来。四周的三角兰、石榴树、吊兰混上泥土的芳香,混着铺满露珠的青草展开了一场别具特色的盛会。面前木楼上用镂空与掐丝制作出了点点精致的楼梯、雕篮。走上旋梯,俯看整个四方的小院,恰到好处的浅绿烘托着整个的木香。坐上摇篮,听一首原创音乐,品着普洱带来的韵味,一坐就是几个钟头,在墨色下享受那丽江的建筑之美。

爱上丽江,爱上它的美食。走进一家小吃店,必不可少的就是鸡豆凉粉、丽江粑粑和米肠,一上桌筷子就停不下来,用勺子舀一勺鸡豆凉粉,配上秘制的小料,胡萝卜丝、黄瓜丝,将小小的不成规矩的凉粉也包装的美伦美奂,放入口中,刚刚入口的细软加上之后的劲道都让人欲罢不能。夹起一块米肠沾上特色辣椒面,让你不由得直呼刺激,配上清香的白米饭一起,辛辣度恰到好处。作为甜点,咬上一口丽江粑粑,甜糯的感觉一入口就感受到了美食的诱惑。走在街上,来一杯丽江酸奶,酸酸的感觉好像是丽江味道,别具一格,让你不得不爱上丽江,爱上丽江的美食。

感受丽江,不仅仅是一次就可以的,好像一潭湖水,永远看不透,每一次的观察都有不同的收获,走在青石铺成的小巷中,用相机记录着每一次的收获、喜悦与感叹,收集起丽江的千面万面,用地图描绘出在丽江踏过的足迹,用墨镜展示烈日下的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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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阅读作文

全文共 71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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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的时候,我一直很讨厌阅读,不管爸爸妈妈怎么“逼”我,我都不肯拿起书本!因为每当看到那书里一行行密密麻麻的字我就会犯困。那个时候,我觉得比起看书,看电视更加有趣。

直到一天下午,我家一带突然停电了,我在家里闲的无聊,于是将那已被我冷落很久的书搬了出来,因为它是我唯一可以消遣解闷的对象了,但是,那些厚厚的一本一本的书对于我来说还是太艰难了,它们如座座高山,让我欲攀又止,无聊随意地翻了很久,看到了一篇短短的文章,也许是彩图的诱惑,也许是真的太无聊,我终于鼓起勇气,准备“咬”掉它,是什么文章,现在已模糊不清,但它当时给我带来的乐趣却至今犹存。就从那时起,我发现原来只要你读下去,书上其实还是充满乐趣的,于是,我不再反感看书了,有时我竟还会想到去翻翻那些书。

是的,有很多事情需要尝试,才能明了,需要投入,才能兴致盎然,就如阅读一样,当我真正开始攀爬这座高山时,我发觉除了辛苦之外,还可以领略到平地上所没有的风景,原来看书并不会象我想象的那般无趣,那般单调!逐渐地,我改变了对书的看法,甚至越来越喜欢阅读了!

当我流连于书中那风光旖旎的景致时,当我沉迷于书中那一个个跌宕起伏的故事时,当我感动于那些或华丽、或朴实的文字下的美好情愫时,当我折服于书中那一段段睿智的哲理时……我发觉我已经深深地爱上了阅读,迷恋上了阅读。

如今,只要有闲暇,我便会扎进书堆,从《诗经》《论语》到唐诗、宋词,从唐代传奇到明清小说,从莎士比亚到雨果,从郭敬明到韩寒,我无一不读,陶醉其中,为以前讨厌阅读的自己感到可笑,为爱上阅读的自己喝彩,从讨厌到喜欢到爱上,这期间不知经历了多久,也忘记经历了多少内心的挣扎,现在,我唯一记得的是在这一过程中我一直成长,一直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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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陌生人

全文共 4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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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见钟情,

就是有那么一秒钟的时间,

停止呼吸,

忘记心跳,

仿佛全世界除了他之外,

一切都是黑白的!

名扬,是X市最顶顶有名的高中院校,他之所以有名,理由很简单,那就是他每年的升学率都是全市第一,搞不好还是全省全国第一,每年的高考状元也几乎都在这个学校诞生。如果要出名,当然这些还是不够的,那如果再加上每次什么数学啊、物理啊、生物啊、英语啊、什么什么竞赛甚至是运动会的冠军也都在这里产生呢?那就不禁让人感叹,怎么会有这么好的学校啊!

所以只要是X市的学生的父母,哪个不想挤破头的将子女送到这个学校读书。那自然而然,他的入取分数线也就一路飙高,让差生望而生畏。幸好他每年都会招收一部分分数线不到的学生。美其名曰——调节生!其实就是分数线不到,拿出一定钱然后再走走关系进去读的学生。这类人要么仗着家里有钱横行霸道,要么就是掉尾车的毫无自信可言的可怜虫!

很不幸的是我就是后者,那个父母挤破了头走遍了关系才送进去的可怜虫——伊小柔!一个黑发随意扎成马尾,大众身材,大众长相,走进人群就会淹没不见的普通女生。

[与写陌生人有关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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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旅行

全文共 4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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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我们全家乘坐高铁去河北省秦皇岛市旅游。

在出发前,我就上网查看了当地的著名景点,有很多地方都令我向往,其中野生动物园、新澳海底世界、山海关、老龙头等都是我要去游览的地方。

旅行中,我觉得最美的地方就要属“老龙头”这处风景名胜了。这里是明长城的东部起点,登上高高的澄海楼,向远处眺望,入海石城犹如龙头探入大海,舞起千层万层巨浪,气势尤为壮观,传说是民族英雄戚继光带领大家修筑而成。澄海楼上留下了大量诗文墨宝,乾隆皇帝就曾经四次登上此楼观海。沿着青石铺成的道路,走上“老龙头”,扶着眼前的城墙我仿佛看到无数将士奋勇抗敌的情景,为了防止蒙古骑兵趁退潮从海边潜入,土兵们在海上不断修建完成了这座基础非常牢固的海上石城。望着眼前蔚蓝的大海,我拉着妈妈跑到海边,捡起小小的贝壳,用力抛向大海,看着溅起的水花,感觉自己和大自然融为一体。

离开了老龙头,我们还去了山海关、孟姜女庙等景点,我不仅体会到祖国山川的美好与壮丽,更加了解了除书本以外的风土人情,爱上旅行,总给我的生活带来很多惊喜。

[以爱上旅游为话题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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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爱上未知的自己

全文共 86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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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是个既博大又精深的字眼。很多人都会将爱与幸福挂钩,的确,有爱的地方充满着幸福。走在人生的道路上,因为爱,我迷上了旅行,换句话说,在旅途中我爱上未知自己

我的灵魂是用来流浪的。有些行者天生就喜爱行走,在行走中,当用自己的脚步叩击大地,就像地质队员用手中的小铁锤,探听地下宝藏那样,去探听大地的耳语,呼吸。隐秘的时候,或将自己的瞳孔聚焦于天宇,去阅读天宇后面那本天书的时候,行者的心才会安静下来。用灵魂来流浪,在路上,我们遇见未知的自己。

一辈子是场修行,短的是旅行,长的是人生。《圣经》有曰:“爱你近旁之人。”但是,这种博爱作为一种修行,它的基础是爱自己。旅行能帮助你遇到那个更好的自己。有很多人喜欢去西藏、尼泊尔或者佛教盛行的缅甸,喜欢那里的原因除了佛塔和雪山,当然也有人们无尘的微笑和明亮的眼眸。那些比美景更不可或缺,比阳光晒亮皮肤的感觉更销魂,比山谷里回响的学童们甜梦般的笑声更令人难忘。这些瞬间,能让人明白究竟是什么能让躯壳深处那个“沉睡”的自己最快乐。是清晨第一缕带着草香味的微风,是瞬间闪过车窗外那个赤脚的小孩挥舞的双手,是船舷边挑起的灰色海豚模糊的身影,更是给那个流着鼻涕的小孩送出彩色铅笔的时候,觉得自己还不错的那个瞬间。向内心深处的远游,在路上,我们寻到可爱的自己。

身体和灵魂,必须有一个在路上。有人云:“若缺少对自己的爱,博爱也无法实现。”小时候因为野游,我曾被死亡攫住过所有的意识。然而,我强压下恐惧,沉着调整呼吸,不多会,身体开始从内而外散发强烈的热量,这种能量的汇集来得如此之快,完全超出了我的想象。于是欢快地在水里扑腾一阵,晃了一小圈,直到双脚冷得像要脱落才回到岸上。时间在上岸的瞬间凝固了。在路上,我爱上了未知的自己。

赫尔曼·黑塞曾说过:“如果哪一个人,不要钱而要灵魂,不要忙碌钻营而要真正的工作,不要逢场作戏而要真正的激情,那么,这个漂亮的世界便不再是他的“温柔乡”。在路上,我们爱上未知的自己,然后我们用博爱实现“爱你近旁之人”的美好。

孔子云:“仁者,爱人。”

我言:“爱人,请自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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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四季之春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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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地球上,每年都仅仅反复过着,春夏秋冬,但是每个人都爱着不同的季节。

在生活中看惯了冬天的洁白无暇,秋天的果实累累,夏天的稻香飘逸,陈天的生机勃勃,那都是人们的挚爱,但我是爱春。所以我看惯了另外的。

春就像朱自清所说的那样,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领着我们上前去。是的;春的魅力就是那么大,让无数人沉迷与它,不禁发出对它的感叹与赞美,更可况是我呢?早就已经被它的这一切所迷惑。

春,代表着希望,代表着新的一年到来,我爱春,爱他绿的可爱,爱他叶茂枝繁。爱他给果树带来美丽的色彩。

当广阔无际的天也上生长着草绒绒,绿油油的绿叶时,那时叫人多么欣赏的事情啊!春让冰冻的河流渐渐融化听着那水流潺潺的声音就像是在感谢春的到来,特意扑出一首动听的曲子。当春的来到,孩童们的欢乐声也不满了整个大地。

当雨来来临之际,又给春披上了一层盛装,更加点缀了春的美。使之春的魅力越来越强,使花迅速开放,雨后淡淡的芳香四处飘逸。让人们感觉美好而凉爽。我沉浸在这繁密花朵发出的香气中。感觉一切都是那么地美好,我太爱它了。

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春的到来给人们带来播种,新的勤劳,预示着人们又要进入新的开始,一切都是新的。

当太阳的照耀水中的绿藻显得更绿,更有生机活力,当雪白的梨花在太阳照耀下显得更晶莹剔透,遮不住的没,不断流向人们的心里。让人越来越爱他。

看,给人的多重享受,给人多种快乐,春的魅力锐不可当,要是谁问我最爱的四级里的哪个季节,我会毫不犹豫对打:“春”。他太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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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高效阅读作文500字

全文共 48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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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老师给我们上了一节生动的高效阅读课。

我发现高效阅读课是非常有趣的。

我们先进行了眼脑机能训练,固定程序训练,做好了前期准备;接着,老师一喊:资料传发,同学们都将手心朝上,等待前面的同学把资料传发过来。

我们把资料反放在桌面上,老师一喊:开始,教室中接着响起了翻资料的声音。我们拿起资料就开始速读,很快,大家便读完了。不过读完可别高兴得太早,令你难受的还在后面,为了检测读文章的效率还会有一张检测题。这题,太值钱了,十分一个,丢一个,可心疼死了。

大家便低头,拿笔,默读,答题。认真检测自己的阅读效果。可是结果却总是那样不尽人意,看来我们是读得快,但记忆不牢固。

之后,令大家最盼望的环节到了,下发文章,绘五指图。这也是我期望已久的。五指图可以方便记忆文章内容,使我们理解得更容易、方便。

大家互相帮忙,在A4纸上画上手的形状,老师也满怀期待地看着大家。四处转转,看这个画的,看那个写的,看到几个令人满意的作品,露出满意的笑容。

读书使人进步,读书使人快乐,读书使人成长。高效阅读是爱上读书的一种方法,让我们的生活充满书的味道,书充满诱人的气息。让我们热爱读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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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爱上了“有书君”作文600字

全文共 56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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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原本家里妈妈和爸爸要吗吵架,要吗冷战,可最近妈妈却变了。

追根问底,经过我的一段时间的观察,才知道原来妈妈有新的“爱情”了,妈妈爱上了微信里的有书君。

有书君是一个来自遥远的网络,其实我也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模样。是妈妈一次在微信的朋友圈,看好多的人加一个叫有书的读书圈。妈妈喜欢看书,也就顺势加了进去。

开始的时候,是一个老人利用网络视频讲解规范字的书写,我也跟着妈妈看了几期,每天一个规范的笔画讲解,但是后来变了味道,要求你跟着他学习,才能有跟高的更合理的讲解。妈妈最后就删除了那个老人的视频。

回到有书君的身上。有书君每天的早晚领读也是倍受妈妈的喜欢。妈妈利用早晨准备早餐的时间,打开有书共读,开始听讲。随着妈妈的进步,我和爸爸也有点不甘示弱,每天要么早,要么晚上,只要有空闲时间,就一定要跟着有书共读,听好每一天的领读。

在妈妈的影响下,我和爸爸也下载了有书书院,每天聆听有书共读。

真是应了高尔基的话“书籍是人类进步阶梯”。在有书共读的时间里,我们听到了以前不知道的书好多,才理解书山,学海,原来是知识无穷无尽。如何在有限的人的生涯中,做一个有用的人,做一个无愧与光阴的人,做一个能认为改变社会有最为的人……

我们的家庭,在妈妈变了的同时,我和爸爸也在渐渐的变化,这个家庭越来越和谐。感谢有书君,感谢有书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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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上了天文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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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饱读四书五经,这可是一个多有学问的人。这学期的选修课我就选了天文学,浩瀚宇宙中的奥秘何其多呀!

星期五第一节天文学课,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心走向501教室,天文学老师是一位和蔼可亲的老爷爷,一看就是一位知识渊博的长者。能够登上月球这是一件多了不起的事情,尤其对于我们小学生而言,多么神圣而向往。这堂课老师就给我们讲了阿波罗计划。阿波罗1-10号是无从飞船,其中因2、3号飞船有损坏最终没有发射,11-12飞船成功载人发射。而最扣人心弦的是13号飞船,老师风趣地用宁波话来解释13这个数字好像并不吉利,13号飞船在途中发生爆炸,三名宇航员确没被炸伤,美方想尽一切办法把三名宇航员救了回来。最后,阿波罗13号用人工驾驶绕地球一圈,然后地球用万有引力把阿波罗13号吸了回来。阿波罗14-17号也发射得非常成功。

接下来因下周二会出现日偏食,所以老师结合实际,又给我们普及了日食知识:日食就是地球绕太阳转的时候,月球也在绕着地球转,当它们刚好转到同一直线上时,月球把太阳给遮住了。这个时候我们看不到太阳,白天如同黑夜,那就是日全食。日全食时很有可能会出现火山爆发。这次的日全食将出现在印度尼西亚,那里有三座火山,二座火山处于休眠状态,而一座火山正在融化中,也许下周的日全食,会引起这座火山爆发呢。

“叮铃铃”下课铃声响起,我们听得意犹未尽。虽说日偏食只是太阳缺了一角,但我还是非常期待下周能看到日偏食。当然我更期待下周的天文学课,我又能学到什么新知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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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此,爱上了你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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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上一年级的时候,我不爱看书,讨厌看书。因为看书实在是太枯燥了,而且有的书几乎全部都是文字,连一幅图画都没有,看电视那才有意思嘞!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跟妈妈去新华书店。看到一位哥哥正坐在地上津津有味地看书,还时不时地一个人在傻笑。我很好奇,心想:看书有这么好笑吗?于是,我在书架上随时拿了本书,书名叫《西顿的动物故事》。打开书本,第一个故事讲的是一个号称“喀伦泡之王”的大灰狼,他是如何凭借他的智谋一次次成功躲过人类给他布下的陷阱。最后,由于他的伴侣被杀害,他才乱了方寸,中了猎人的圈套,最终绝食而亡。

这个故事让我知道,动物和人类一样也有智谋,有思想,不能了小瞧它们,要保护它们。我觉得动物王国很神奇,就让妈妈买了这本书。《西顿的动物故事》还讲了具有深厚亲子之情的泉原狐;异常珍视自由的野马;机智敏感的宾狗……这一个个生动的故事,让我情不自禁地爱上了这本书,爱上了看书,原来书中有这么多知识、故事。

后来的几个月里,我越来越喜欢看书了。因为顾老师给我们发了《走进阅读王国》,每周在学校里和同学们比谁看书的“星星”多还能得“你真棒”呢!

看书可以使人收益无穷,通过看书我认识了许多新字,并通过查字典和组词语让我知道这个字的字音和意思。还能让我学到许多成语和好词好句,提高了我的写作水平。

告诉你,我看过的书可多哩!有《阁楼里的秘密》、《彩虹鸽》、《吹牛大王历险记》……书本里有许多电视上学不到的知识。我每天做完作业都会看看书,现在已经和书本成了好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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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上了棒棒糖作文300字

全文共 30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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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棒糖,其实说白了,不过就是一颗糖固定在一根棒子上,别无其它之处。但是我就爱上了这么一种糖。可能,是因为我朋友与我一样喜爱吧。反正爱上了它,就是这么简单,这么容易。

棒棒糖通常都是甜的,很少有酸的,所以我就是爱吃。有人曾经对我说:“切,这么大了还吃棒棒糖,幼稚!”我想,幼稚就幼稚吧,至少我吃的时候是开心的,这种开心,不幼稚。

我爱吃棒棒糖,多数的原因就因为棒棒糖是甜的,它是甜蜜的,不酸,不涩,不苦,不咸。是一股浓浓的甜蜜,充盈我的味蕾。

每当我伤心、难过的时候,棒棒糖是最好的良药,能缓解我心中的难过、苦涩。棒棒糖是我童年最美好的回忆,是所有孩子心中最可爱的甜蜜。

棒棒糖,将仅存的一点美好幻想,轻轻的染上甜蜜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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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他,我爱上了读书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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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爱上读书的理由都不一样,可能是因为有一个灵慧的朋友,有一个智慧的老师,或是有一个聪慧的姐姐,甚至是……

我爱上读书,是因为我有一个小时候特别幽默的哥哥,记得我爱上读书的那刚开始……

那一年我刚好满十岁,在我生日的那一天,我哥哥送给我一本小说,名字叫《窗边的小豆豆》,不知为何,我从小就不喜欢那些童话故事,反而喜欢那些讲述一个人生活的故事,收到这本我哥专门来气我的粉红书画的书看完后,我就继续上了逛书店。还真上了我哥一段时间,整天让我哥带我去书馆看书买书,因此我的书柜从一般先到两本三本……

每次去图书馆,我都会呆上几小时,然后带上一两本回家。现在,上学我就抱着本书可捐卡,晚上睡觉前看几页,还记得上次学校旅游,我带着一本《根鸟》去,我有点晕车,和我们的古板班长坐在一起。一上车我就拿起书看,每次我看到一半就被班长,抓去听他的故事,听完又接着看,到下车时候,班长把我的书抽走,满脸无奈的对我说,你到底起不起啊,车上就是我们两个人了。我望了望车上,真的就只剩下我们两个人了,我不起,班长就出不来?我吓得赶紧把书抽抢回,连忙下车。

一路上导游说的话,我一点都没有听进去,心里在想着根鸟里的故事:跟鸟的白马到底死了没?还活着吗?还能不能找到小姑娘?

回来后,听同学说,他们在回来的路上叫了我好几遍,我都没听见,都在看书,还冷漠了班长的大故事,我听得一脸迷茫,看完书后就接了个电话后,一直想我哥又会买什么书给我,虽然我哥现在不像小时候那般幽默了,但还是会买书给我,还多了一些厚厚的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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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读书作文1000字

全文共 9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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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的浩瀚长河中,层出不穷的名人大家挂在口边、念在心中的是什么?

我认为是“书”。常人摸在手中的书无非是用白纸或更好的材质做成的写满字的一沓纸,但在至今都传诵的名人手中,“书”于他们而言是宝贵的阶梯,是通往神圣之地的道路。

我虽不是那些流芳百世的名人,但我对书的感情是无法言喻、毋庸置疑的。

“今夜偏知春气暖,虫声新透绿窗纱。”这是我快升小学时所背的两句诗。记忆犹深,大约是因背不下来被打板子时那十指连心的痛让我记住了它。作为一个还未开智的小孩,那时十分痛恨这些曲折难念的诗句。诸如此类还有些古板的“之乎者也”,让我更加痛恨。借用鲁迅先生的话吧:“这就如同一个麻胡,凡是有小孩都得死在他肚子里。”

年前搬家整理木箱,那几张写满诗的卡片从灰扑扑的砖头书下探出点嫩芽,我惊讶于它们非同寻常的生机勃勃,抽出来一看,呀!又回到儿时去了!歪歪扭扭的蚂蚁字尽力地展现华美篇章,什么“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都像彩珠,一个个都蹦出来展现光彩。我想起前不久写作文时用上诗句的灵机一动,不由得笑意更深。因此,儿时“书”更像是一位严厉至极、望之生厌的国文先生,兴许是他那时隐忍我的不满,点燃我那颗爱上读书的心吧。

儿时的念想至今在延绵,仿佛在淌小溪般不再害怕流水是否猛急,水中的卵石是否滑脚,一汩汩澄澈的溪水凝望着我,我还以一个大大的拥抱:“又见了!”这神似见着亲人的感想令人安心又忍耐不住地雀跃。望着潺潺的流水,我忽然想起一句话:“跳舞着流水呀,在你途中的泥沙,要求你的歌声,你的流动,你肯挟跛足的泥沙而不俱下吗?”那时的天气热得真早,夕阳从西窗射入,逼得人只得勉强穿一件单衣,因而我脸也是红扑扑的,只不过不是热的,而是羞耻与惭愧作祟,犹豫地不敢回答。不敢看眼前鲜红的分数,那是前所未有低谷,但因为那份太捉摸人的羞耻心我又无法诉说。

我默默地流着眼泪,再无法去看错题只好翻开了手边的一本书――《飞鸟集》。简洁的诗句仿佛一眼就能看完又好像一眼看不完,翻过许多篇章后我恰巧与那勇敢的流水相遇。正与我那时所经历的折磨相似,我感触似的旋即热泪盈眶。那真是亲人见亲人、两眼泪汪汪,在雪白的纸上,文字们忽而都站起来,安慰着我。小精灵们仿佛笑着说:“去吧!去面对!”――百舸争流中,因为这些小伙伴的鼓励,我终于扬帆起航!

如今,银铃般的笑声远去,只留下我怀中的书。我抱着它们微笑,我想,我确实是爱上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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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咆哮让孩子爱上学习读后感500字

全文共 57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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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咆哮孩子爱上学习》这本书是一本偏教育类的书籍。可以教育小孩,也可以教会大人如何教育小孩。

在书中,作者十分详细地描述了一些家长遇到孩子不乖的困扰的事例。并且也十分详细地记录了如何应对这些家长的困扰。作者说过,“用对方法,才能让孩子爱上学习。”有些家长在陪孩子学习的时候,耗费了大量精力,却没有得到满意的成果,于是便大发雷霆,对孩子发火。孩子成绩不见提高,亲子冲突还越来越激烈;才上小学一二年级的孩子,有些家长就已经管不住,随着孩子的任性,也让孩子养成了不好的习惯。每个晚上陪孩子写作业,简直就是一场斗智斗勇的战争,常常会弄得“鸡飞狗跳”;家长对孩子发火时,孩子也会反过来顶撞。这些事情搞的家长头痛不已。

这本书就可以给那些有很多困扰的家长看,懂得一些教育孩子的方法,以及对于孩子有些做法的应对方法,不再用老套的打骂的方法来教育孩子,使亲子矛盾降到最小化。也可以让孩子减少书中的错误,甚至不会犯和书中同样的错误,也用于理解和接纳家长的教育方法。如果不用这些方法的话。小孩一不乖,家长就会大发雷霆,又骂又打,这样会伤害小孩的心灵,对大人的身体也不好。这种方法很不可取。而用这本书当中的解决方法,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亲子矛盾。让家长和孩子都可以不发脾气解决问题。

总的来说,这本书是可以教育家长和孩子的,是十分好的一本书籍。让大人和孩子过得和和睦睦,不再天天吵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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