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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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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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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全文共 63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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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的是沧海桑田,不变的是那份痴迷……——题记

从小我就对诗有一种莫名的好感,不知曾几何时,喜爱竟变成了痴迷。

小时候,我在乡下奶奶家住过一段时间,每天我们听着鸡鸣和人们的谈笑声,看见云雾从远处连绵的山谷中升腾,空气中飘着乡村特有的青草味,生活安逸美好。

晚上奶奶就搂着我坐在床前教我念诗。其实她识字不多,但她还是用她粗糙的手指指着诗笨拙地教我念,有时我正巧读到个她不会的字,她顿时笑弯了眼,还不住的夸我说:“娃,真厉害哩!”但是好景不长,有一天父母回来后说要把我带回城里,离开时我看见奶奶站在院中,眼里除了慈爱,还有我看不懂的亮亮水光像一条流动的河流,我想起她教我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恍然间我像是懂了什么……

再次见面是在几个月后的葬礼上,我知道她是得了肺病走的。

一直以为我会忘记了,但直到上了初中,当老师说有没有因为想念某一人而迷恋上她留下的某种东西时,像是触动了心中某根隐匿的弦,我仿佛又回到了儿时……

在吟诵杜甫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豪情与壮志时,我想念她在吟诵李白的“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时的自信与豁达,想念她在吟诵刘长卿的“寂寂江山摇落处,怜君何事到天涯”的惆怅与无奈,我忘不了她吟诗时的神采飞扬;忘不了她朗读一首诗时轻轻皱起的眉头,也忘不了她读诗时陶醉而微微漾起的红晕;忘不了她怀里的余温,更忘不了她为我织就专属于我的童年。

繁华落尽,只留下了子规哀涕,光阴荏苒,只留下岁月如歌;而您走后,我只留下这份对诗永远不变的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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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专题作文

莫里哀痴迷戏剧

全文共 23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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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里哀的父亲是位商人,他希望儿子能继承他的事业。但莫里哀却不喜欢经商,而对戏剧则异常地痴迷。古希腊、罗马等著名剧作家的剧本成了他的精神食粮。他废寝忘食地阅读,并走上舞台,演出戏剧。父亲为此严厉地责备他,并请老师出面规劝他,但莫里哀痴心不改。他诚恳地告诉父亲,他不喜欢经商,他喜欢戏剧。父亲见儿子这样醉心戏剧,也就不再勉强。莫里哀后来创作了许多优秀的剧本,终于成为世界著名的伟大剧作家。

提示:兴趣是最好的老师,莫里哀成功的秘诀就是兴趣,人应该在实践中培养自己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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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让我痴迷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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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一只五彩缤纷的蝴蝶,它给了我们无数欢乐和乐趣。那里有无数事物令你陶醉:绘画,舞蹈,戏剧,建筑然而使我陶醉是那无暇的音乐

音乐,让我的生活变得充足,而不是乏味;音乐,让我的生活变得旺盛,而不是枯竭;音乐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而不是单调。它让我着迷,更让我陶醉。

每当我听到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命运交响曲》时,心中那股与命运抗争的力量就油然而生。它让我明白贝多芬耳聋后的心情,它让我明白贝多芬如何抗击命运的捉弄。《命运交响曲》让我着迷,因为它让我感受到生命的节奏是如此的活跃。

而海顿的《告别》又让我忧郁起来。告别这两个字眼让我不禁感伤起来。它让我与和蔼的爷爷告别,和亲爱的朋友告别,与年老的老师告别。告别,它让我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告别》让我着迷,因为它让我明白到告别的心情是如此无奈。

《时钟》这首曲子,让我了解到时间的珍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时间,对时间负责。俗话说得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呀,时间是不停地在流逝,买也买不回来。时光老爷爷对我们每一个人都很公平,每个人一天的时间都是一样的,不会偏心。我们要好好把握住时间,不要白白浪费。《时钟》让我着迷,因为它让我了解到时间的流逝是如此迅速。

但我最喜欢的曲子,那就是贝多芬的《月光曲》,优美而淡雅。《月光曲》那清幽的旋律还在我耳边荡漾,仿佛在我眼前浮现在月光照耀的大海,是如此美丽,迷人。《月光曲》让我着迷,因为它让我体会到环境的优美是如此迷人。

我喜欢音乐,因为它让我着迷,让我陶醉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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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让我痴迷

全文共 5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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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十三年来一直迷惑我的就是音乐,并且我也很喜欢音乐.

音乐就像以为了解我心情的朋友,当我伤心时,只要听到它对我的安慰,我的情绪就稳定下来,每次都是它带我走进美妙声音的世界,享受最美好的一切,音乐有欢快的,悲伤的,纯真的,经典的等等,可以随时以自己的心情来选择,而音乐也是一个魅力很大的朋友,只要它一出声,就能被它带动.

每次我一听到它的声音,我的手脚就不知不觉地动起来,这也许是我和它的缘分,三四岁的时候我就喜欢听歌,并且在小学的时候我就很喜欢音乐课,直到六年级,我每次成绩都很优秀,现在我就像”吸毒”一样,对歌很以来,每天我都要与它相伴才行,不然我就觉得浑身不自在,这几天发生的一件事就可以看出:

背景:电脑声卡坏了.

平时我最经常使用电脑来听歌,今天电脑声卡出问题了,那我的歌就听不了了,我有点担心,要是听不着歌了,面对无声的电脑,我就只能沉默.

第二天:

我已经开始浑身不自在了,于是我上网查寻,说只要下载声卡驱动就行了,于是我下载了许多的驱动可都不行,我变得更焦躁了.

姐姐给我带了mp3,我急忙拿了过来,开始听,听到它的声音,我瞬间觉得心旷神怡……

我的脸也绽开了笑容,听到几天不见的朋友的声音这会儿也开心多了.

音乐就这样让我着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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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天使我痴迷的作文

全文共 80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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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悄悄地来了。来到了一望无边的田野里,用丰收的稻子唤醒勤劳的农民。来到小溪边,为它吟唱曲美妙的旋律。来到山上,为嫩绿的小草披上金黄色的大衣,像是铺上了金黄色的地毯。它就是我痴迷的季书——秋。

秋天悄悄地来到了我们的校园,给操场上绿油油的小草披上了金色的衣服,把跑道旁的树叶染上了一层黄色,整个操场变成了一个金黄色的世界,仿佛天空也映成了金黄色。

校园里那一棵棵海棠花,红的像火一样,是那么的艳丽,白的像雪一样,显得那么的纯洁。像一个害羞的小女孩,却有着一颗洁白无暇的心。

校园里还有引人注目的一串红,红的像是涂上了红胭脂,远远地看,仿佛一串串“冰糖葫芦”,令人垂诞。秋风微微吹着,似乎又成了一张张灿烂的笑脸。分明是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小女孩,在风中千姿百态地跳着舞……

最好再下点雨,绵绵细雨,雨水滑到树叶上,像坐滑滑梯一样顺势滑到叶尖,似珍珠般晶莹的小水珠撒娇地清落在大地母亲身上,转眼就无影无踪了。雨水滋润着这个金色的世界。

雨滴又像一个小顽童,到处乱蹦乱跳,落到油亮的柏油路上,跳起了美丽的华尔兹,小水花又跳跃着从人们伞间一路穿梭,去寻找更多的伙伴……

街上,人们撑起了各色各样的伞:红的,绿的,蓝的,花的……,五颜六色,像是进入了一个五彩缤纷的世界,给秋日平添了一林绚丽的色彩。行人中,孩子正欣喜地与秋雨拥抱亲吻,母亲却已悄悄地将关上的伞移向了不懂事的孩子……秋雨里呀,有人们柔柔的爱……

雨终于停了,瑟瑟的秋风还在吹着,树叶上零星的几滴滑落到了水洼里,泛起一阵细小的涟漪。秋雨滋润着大地,滋润着眼睛,滋润着心灵!西边,一道雨后的晚霞似乎更夺人眼球……

秋天的夜晚是令人陶醉的,夜幕慢慢降临,笼罩了树林,笼罩了大地,笼罩了四野。只有几颗闪烁的星星挂在天上,眨巴着眼睛,它们是那么高,那么亮,又是那么遥远。害羞的月亮婆婆藏在灰纱后面,终究没有出来。

我痴迷的秋啊!别急着走,让我继续分享你的快乐!

[秋天使我痴迷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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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运动作文500字

全文共 50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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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不住美食诱惑,就是没有什么好下场。

不称不知道,一称吓一跳。43kg这个刺眼的数值出现在我的眼前,我那不出一米五小低个儿竟与它搭配了起来,真是万万没想到。

“你呀,都快超重了,快减肥吧。”听着妈妈的唠叨,低头看看我那圆鼓鼓的小肚子,在心中暗下决心,一定要让多余的脂肪尽快消失。

极不忍心的把车锁了起来,每天跑步上下学,“牺牲”自己的零花钱,买一副羽毛球拍和一个篮球,每天晚上都挤出30分钟时间打篮球或羽毛球。

经过我的努力,那脂肪终于和我的汗珠一起消失了。正因为我减肥而不停地运动,所以我才痴迷于了运动。

星期六,天空万里无云,一觉醒来,便想起了与朋友的约定——一起打篮球,兴奋地穿好球鞋,抱起篮球,便迈着大步奔向球场。看见他熟悉的身影,硝烟便弥漫开来。太阳悄悄爬上头顶,球场上那两个少年已汗流浃背,但还在开心地打着篮球。中午狼吞虎咽之后,便打开了老旧的电视,以前我连理都不理的体育频道,现在已是我的“常居地”。作业的最后一笔写完,我已迫不及待了,便使用激将法,和妈妈开始“战斗”,一起流汗。

运动使我痴迷,他让我流汗,让我变得轻松,可以放松沉重的心情。

如今,我已喜欢上了运动,痴迷上了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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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网络的作文

全文共 9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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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难的路程。总是让人感到心酸。这段时间有些矛盾,想离开网络。可是又有太多的不舍。生活中的重担,和一些琐事总是折磨着一颗脆弱的心灵。总是想写些说说,写些日志来放松自己。因为网络可以缓解一些波动的情绪。因为空间可以舒展内心的疼痛。每天看着好友们的无限关心,和真诚祝福。会给忧伤的心带来很多的慰藉。或许很多人认为网络只是虚拟的,可虚拟的网络里又隐藏着多少的真挚情感。和无限的牵挂和关注。多少人在网络上成为恋人,多少人在网络上成为知己。多少人在网络上默默相伴,多少人在网络上心灵相守。

网络让人留恋,网络让人难忘。网络让人忧伤,网络让人惆怅。生活中现在很多人或许都离不开网络,网络吸引了无数人的心。但是网络也伤透了无数人的情。多少人因为网络妻离子散。多少人因为网络夫妻不合。多少人因为网络生命逝去,多少人因为网络人财两空。网络的确是让人沉迷,网络也的确让人迷恋。而我似乎每一天都离不开空间,离不开好友们的陪伴。每天早晨起床睁开眼睛就是打开手机打开自己的空间,品读好友们的留言和评论。去好友空间留言和评论,欣赏好友们的空间美文。这种习惯似乎已经成了生活中的规律,难以去更改。

我喜欢写文字,更喜欢品读好友们的文字,阅读一篇美文,总是让人爽心悦目。我也每天会写些简单的说说。还会坚持几天写一篇日志。自幼喜欢写作的我总是对写作很感兴趣。也许是天性,也许是爱好。文字今生似乎与我有缘,我自认为不论文字是否优美,能写出一些人的心灵,能写出生活中的哲理。能够感动别人就是一篇好文章。无论词语是否华丽,都无关紧要。重要的是要用心去写。用情去写,用诚去写,用真去写。文章便会比较优雅了。我行走在网络中最主要的就是欣赏文字。文字是最无声的语言,文字是空间交流的工具。文字是好友真诚的展现。文字是空间必具的基本。

多少次想离开网络我心起伏不定,多少次想离开网络我难以心安。忘不了空间的好友,放不下真挚的情谊。无法淡忘好友的真挚相伴,难以忘记佳友们的默默关怀。风雨兼程的日子里。春暖花开的岁月里,都有着好友们的鼓励和支持。今生虽无缘相见,在网络能成为朋友也是一种美丽的缘分。缘分让我们相遇网络,缘分让我们用心灵交流。缘分让我们彼此牵挂,缘分让我们彼此祝福。舍不得的人是好友,离不开的是好友。淡忘不了的是好友,欣赏不够的还是好友。希望我们能成为永恒的朋友。一生一世的相伴。等到白发苍苍时回忆也是一种最幸福的温暖。

[痴迷网络的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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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友情的学生作文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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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两个动不动就要闹绝交,我却又死死扯住他们的衣角。因为,我痴迷于他们这份不一样的友情

他们的友情来的很特殊,却也很简单,只是因为我,让他们也成为了“朋友”,但这份“友情”却容不得半点玩笑,同学也纷纷打趣,称这份友情为“严肃的友情”。

申裔天生性幽默,喜欢开玩笑,可玩笑的出格率约为99。9%。这不,面面君“瘫坐在地”,扶着桌子嗷嗷叫痛,他的板凳却在后排的裔天手上。太阳十分无语地看着这一幕,悄悄躲到了云里。方才还是阳光普照,却又在一瞬间昏暗下来。

教室外,是一副冷清的画卷,教室里,却“热闹”起来。烟尘缓缓从地上升起,却又渐渐落下;本来整齐的桌子,却一个个东倒西歪;有两个一身“漆灰”人在地上翻滚着,仔细辨认,才能认出那是申裔天和面面君。

太阳被他们逗乐了,捂着肚子从云里钻出,向教室投入一缕温暖的阳光。

老师走了进来,一脸怒气的看着他们两个,毫不留情地将他们带入了办公室。太阳没了看头,慢慢地向东走去;烟尘没了动力,缓缓落下。片刻,他们并没有垂头丧气地走出办公室,反而刚离开办公室,便异口同声地说出:“绝交!”看到我在等他们,赶忙上前来问道,你是不是朋友……

终于,在我的劝阻下,他们“友好”地握了握手,再次和好。但我知道,这份友谊,也许不会长了。

果然,一年后,我们升入初中,申裔天去了别的中学,再不相见。我和面面君再次谈到此事,他却带着一丝叹息的说:“那家伙,其实挺好的。”

我惊诧地看着他,难道一直以来,都是我错了吗?我痴迷地想让他们有一份真正的友情,可他们,却本来就拥有着另一种与众不同的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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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花海让我痴迷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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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百盛开,万紫千红。那一丛丛油菜花充斥着我的脑海,引得我浮想联翩……我决定来到双合,一览无遗它与身俱来的独特魅力。

从远处眺望,湛蓝的天空筛下一束束灿烂的阳光,在阳光的照耀下,油菜花是如此的耀眼,阳光洒在它小巧玲珑的身躯上,为它蒙上了一层闪闪发光的金色光芒。浩瀚的花海一望无际,犹如一片黄澄澄的花被,一直铺盖到很远很远……直到天际。微风吹拂,花朵摇曳,捎来了春姑娘的呼唤,油菜花翩翩起舞,犹如一位位纯洁无瑕的仙子扭动着自己高贵的身躯,酷似一条迂回的金黄带子蜿蜒舞动。它那铺天盖地的金黄,如金子一般,令人为之震憾,卷上了一个个山丘,卷上了我的眼眸,卷上了那遥不可及的湛蓝天际,将金光遍洒于天地之间。天上一片湛蓝,地上一片金黄,相互映衬着,煞是美好。一朵朵金黄的油菜花恰似一颗颗金黄璀璨的宝石镶嵌在这茫茫绿色原野中。

走近一看,一朵朵油菜花旁若无人地壮丽盛开着,开得如此热情,如此奔放。它纷纷抬起了自己高傲的头,傲然挺立着,多么明艳动人羡煞旁人,在微风的吹拂下,微微颔首,静若处子,犹如一位仙女凝眸眺望,含情脉脉,多么美仑美奂,美不胜收。我轻轻的爱抚着它那小巧玲珑的花瓣,指尖滑过叶片,清晰地感觉到凹凸分明的叶脉,我想,那应该春姑娘精雕细啄的“杰作”吧。那一位位羞滴滴的花姑娘正尽情散发着自己与众不同的独特魅力。

我漫步在花间小路中,驻足在这花海之间,沉醉在这芳香之间。和煦的春风徐徐吹来,扑鼻而来的花香萦绕在我的鼻尖。风再一次吹来,味儿浓了,心也仿佛荡漾在湖面上,一丝微笑悄悄爬上我的嘴角。漫步花海,花香不停地涤荡心间,置身于花海中,呼唤对春天美好的向往与渴望,享受着和煦春风,忘却烦恼。徜徉在花海中,倾听着花朵的倾诉,心中甚是愉悦,心醉了,也分不清哪是天?哪是花?哪是我?

双合那一片花海令我痴迷,令我陶醉,令我心旷神怡。油菜花的平凡,它的纯朴,它的沉默都深深地烙印在我心间。远处那一片湛蓝天空映衬着油菜花,油菜花衬托着那流连忘返的游客。真是“流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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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方能成大器作文600字

全文共 6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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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哲学家为了探索宇宙的奥秘,痴迷地眺望星空,以至于掉到了眼前的坑里。这一举动似乎不可思议,难怪会有人嘲笑他虽然认识天上的星辰,却看不见脚下的东西,可我却十分欣赏他的痴迷,因为痴迷方能成大器

泰勒斯掉入坑中又被路人拉出来,他并没有说“谢谢”,而是说了句“明天有雨”,判断结果被证实,这也是他如痴如迷的结果。

相比之下,如果一个人一心二用,而且不刻苦钻研,又怎么会掉进坑里呢?所以用黑格尔的话说:“只有那些永远躺在坑底从不仰望高空的人,才不会掉进坑里。”

古今中外,凡是一些有成就的人,除了他们的勤奋、创新、毅力等因素,还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对事业的执着和痴迷。

希腊国王让阿基米德测量王冠的含金量,阿基米德日思夜想,但也毫无进展。一次洗澡时,他从澡盆里溢出的水悟出道理,便连衣服也忘了穿就去做试验,终于发现了阿基米德定理。

科学家牛顿也有很多类似于把怀表给当鸡蛋的轶闻,纵观伟人事业的成功,哪一个少了探索之中的痴迷?

古人云,性痴者其志凝。这里的“痴”则是用心专一、用志不分的体现,唯用心专一,才有可能有所成就。

在学习中,如果我们也能有这种痴情,那么就可以把知识学好、学精,为未来打好基础,从而像泰勒斯一样有所成就。

若不是对生活的热爱,对科学的痴迷,那么何来的阿基米德定理,哪来的李时珍撰写的《本草纲目》,又怎能有爱迪生发明的电灯泡?如果不是痴迷,我们的生活会有现在丰富多彩吗?

我要努力做一个痴人,即使被嘲笑掉进坑里,那又何妨?

因为,痴迷方能成大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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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痴迷是个“病”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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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有了微信,我妈就加入了低头族的行列:坐车的时候玩微信、一边走路一边玩微信、一回家就坐在沙发上玩微信。有一次我半夜起来尿尿,发现房间里有亮光,以为有小偷进来了,我就拿了根棍子冲了进去,万万没想到的是原来是老妈在刷朋友圈时手机发出的亮光。还有一次,我们一家人在逛街,老妈一个人落在后面玩微信,等我和老爸出了那条街,我们见老妈迟迟不来,便折回去找她,发现她的时候,看见老妈坐在地上,我赶紧跑过去问她发生什么事了?老妈说,在走路时刷朋友圈,结果在下台阶的时候摔了一跤。

我们班有个同学,也是我的好朋友,非常喜欢刷朋友圈。星期天我去他家玩,他一直抱着个ipad刷朋友圈,我都不知道接下来要干嘛了,只能坐在那儿等他,等到无聊的时候,我告诉他,我要回家了,那个家伙头也不回,直接甩了一句,“你爱走不走,没人管你。”我就非常生气直接回家了,回到家看了看朋友圈发现他竟然刷了十几条信息。

我觉得玩微信上瘾是个病,时间久了这病就没法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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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爵士舞作文600字

全文共 59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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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已进入尾声,却还是在我们出发的前一天飘落了几片雪花。早已听闻姐姐的辛苦,但谁又能真正体会她在背后付出的努力。这次去武汉游玩,我定要看个明白。

乘上公共汽车,经过司机的非人折磨,踏过前天融化了的冰雪,终于到达了姐姐的舞蹈室,我站在楼下,抬头仰望,高高的大楼,粉色的墙壁显得黯然失色,还有些许黑色的裂痕。我的心不由猛地一紧,原来这繁华城市的背后,竟也有无光泽、不起眼的“小人物”。

走进教室,看到一群生疏的面孔,她们跟姐姐特别的熟悉,相互打着招呼,我很无助,因为根本听不懂她们的方言……

音乐响起,姐姐跳了起来。双脚不断地跳起,扭腰,甩头,她卖力地做着这一系列动作,“爵士舞”果然名不虚传,疯狂得很啊!

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训练,姐姐的头上竟生出了细汗,她的脚步也变得有些沉重,但仍不愿休息,我有些心疼,她为什么还不让下课?

一轮又一轮的练习,看姐姐也累得不轻,终于宣布下课,我长舒一口气,连忙把手中早已准备好的水递给姐姐。想给她擦擦汗,却无从下手。

休息时间到了,音乐再一次响起,姐姐再一次进入战斗状态。看着她挥汗如雨的样子,想劝她休息,却不知从何说起。

我本想问姐姐为什么要选择这样累人的“爵士舞”,但我似乎又不用问了,因为我已经知道答案了。姐姐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练习,不曾抱怨,是因为她的心中有着对生活的向往,有一种对未来的美好憧憬。

这爵士舞是一种疯狂的爱好,但也成了姐姐生活中最难以割舍的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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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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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万物,犹如沙滩上的贝壳。虽然都是那样的美丽,但总有一个,值得你去沉醉,去痴迷于它。

清晨的第一抹朝霞,因为痴迷于阅读,而忘记了它的静谧与孤独。

阅读怕是我一生都回去痴迷的吧。年幼时,用着刚没识多少字的眼睛,津津有味的翻阅着有大篇插画的儿童报。那时候的我,开启了阅读最初的大门。渐渐地,他仿佛成为了我必不可少的“食量”。上小学时,我甚是偏爱于作文书,大量的优秀模板,让我美不胜收,成为了我的主食。偶尔杂夹其中的几本小说,也时常让我思维飞跃,仿佛变成了书中的主角。跳跃在文字之间,可谓是让我食用的十分满足。

迎来初中后,我的主食就变成了名著,这下来的“大餐”可谓是十分丰盛,特别是文言文满天飞的《西游记》差点让我消化不良,我只好细细品尝,慢慢回味,再加上外界辅助,我才艰难的将他啃下,不过原著到是比电视剧还要精彩,望着一行行的方块字,在我脑海中不断幻想着当时的情景,心仿佛随着他们一起收放,我也喜欢上了那个聪明机智的孙悟空,老实可爱的猪八戒,吃苦耐劳的沙僧,心地善良的唐僧。

我常常在某个午后,轻轻翻开我的“下午茶”,细细品味,此时阳光、光线、环境、气氛都恰到好处,调皮的阳光跃上窗户,透过那层玻璃,照在地板上,像是铺了金色的小毯子,厚厚的墙壁,坚固的玻璃,即便门上锁,也都困不住我,我早已与书中的人们一同去往如诗一般的远方……

傍晚的最后一片晚霞,因为痴迷于阅读,忘记了它的失落与悲凉。

纵有人间事物万千种,不变的还是那份对阅读的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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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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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感情,任时光不断分离,迁徙,都会在某时某刻突然想起。一份痴迷,即使风把记忆吹得越来越远,你却怅然若失,于是向身后眺望,回头看见那时候的痴迷,清晰地感知到它被岁月刻下的纹路和那熟悉的温度,才发觉原来从未变过。

小时候,第一次去外婆家的小院,第一眼看见的是那棵桂花树,它宛如亭亭玉立的少女般轻轻靠在院墙边,花瓣在阳光中翩翩起舞,能看见那细细的脉络,像一缕缕阳光般牵动着我的心,它也如九月的阳光般,温暖却不热烈,香气清幽却不浅淡。从我看见它的第一眼开始,我就被它深深地迷住了。外婆出来,温柔慈祥地对我笑,我趴在外婆的肩上,轻抚着外婆的长发,让它散落在外婆的肩上,我好像又闻到了那幽幽的桂花香,缱绻了年少时每个灿若春花的梦境。我抚着粗糙的树干,一遍又一遍。

我问外婆:“外婆,为什么树干是粗糙的啊?”外婆看着高高的桂花树,思虑良久,而后轻笑:“因为那是岁月对它的爱抚。”我似懂非懂地点头,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岁月。

从那以后,我在每个清晨,在树下吟诗,我摇头晃脑地念:“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我也念:“一种不生明月里,山中犹校胜尘中。”我在每个傍晚,坐在树下,把头轻靠在树干上,嗅它清幽的香气,看着树下被花瓣点缀得愈加斑斓的天空,听外婆讲故事。外婆点点我的额头:“你都快和树长在一起咯!”我心中竟涌起些许骄傲,喃喃道:“我喜欢桂花树,也喜欢外婆!嗯……有个词叫……痴迷!对!就是痴迷!”外婆被我逗笑了:“小小年纪就懂得痴迷了?”我用力点头,第一眼见到就觉得美的东西,自然令人痴迷。

我在树下读书,认字,吟诗,日子过得很快很快,就像桂花一瓣一瓣地落下,速度也很快很快,我抓不住,不,其实谁都抓不住的。我长得很高,都超过了外婆。那些珍贵的记忆,封存在花瓣里,这儿一片,那儿一片,我知道它们永远都不会落上灰尘,因为桂花开了又落,落了又开,每一次的绽放、枯萎、再绽放,都是它们的新生,它们永远都是新的,永远都是干干净净的纯白色。我长大了,离开了外婆的小院,回到了城市里,心中怅然若失,说不清丢了什么,妈妈也喜欢养花,各种各样的花,娇艳动人,可我总觉得,那被花盆和阳光精心照料的花,总是缺了些生命的活力。

过了好些年,我在一个园子里看见了一棵桂花树,我看见了它那跌跌撞撞,往天空极力伸展的树枝,又好似看见了它深深扎进泥土里的根,无言地诉说着生命的活力。花瓣在阳光中翩翩起舞,能看见那细细的脉络,时隔多年,依然像一缕缕阳光般牵动着我的心。

突然,心中有个声音问我:你还在吗?”我怔怔地想,我在啊。那个声音说:“你还记得当初的那个小院,当初的那个你吗?”我仿佛被什么扼住了喉咙,这些年来,从未在眼前出现的桂花树又重新出现,看见它一如初见般的轻盈美好,感知到它那清幽的香气,心中有种失而复得的狂喜和痴迷。我深深地凝望着,那些珍贵的记忆,封存在花瓣里,我拾起这儿的一片,又捡起那儿的一片,每一片,都是新的,都是干干净净的纯白色。我贪婪地嗅着它的香气,那些记忆如走马灯般在眼前流过,这些年心中的空缺在此刻被填得满满的,我缓缓坐在树下,如幼时一般痴迷地望着桂花树,觉得树下的天空,和外婆院子里的一样蓝,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原来,只要心中的桂花树永远在,无论何时,心中的桂花都会盛开。

有个小女孩走了过来,小心翼翼地摸了摸树干,问我:“姐姐,为什么树干是粗糙的啊?”我无声地笑,给出了在心底那么多年的答案:“因为那是岁月对它的爱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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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的让我痴迷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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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我痴迷的是汉服,而我痴迷汉服缘于那次西安之行。

三年前我与父母到西安旅游,入夜,古都西安流光溢彩的霓虹灯,促使我们一起去走走逛逛。

来到城墙边,我仿佛穿越到了几千年前鼎铛玉石的汉唐盛世。只见巍峨的城楼下,穿着精美汉服的窈窕淑女款款穿行其间,她们轻摇团扇,轻掩口鼻。耳中尽是银铃之声,眼中尽是羞涩面庞。让我一下子迈不开腿,驻足观望沉醉。

不一会儿,走过来直裰长袍或劲装的公子,身材颀长,“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后来又有“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小家碧玉,青葱玉指在弦上飞舞,暗色的鼓面与纤细白嫩的手指形成鲜明对比。既有鲜花配美人,又有琵琶衬美酒。

往远处看,穿着胡人服饰的胡姬在一旁跳舞,舞女旋转间,身上挂着铃铛随风而动,发出清脆之声,额上的花钿为其增添了几分妩媚,恰似白居易笔下的“回眸一笑百媚生”。

路旁有卖灯笼等饰品的小贩在摆摊,摊位前,有风流雅士摇着折扇,高呼“非也,非也”。如此之近,可真应了辛弃疾笔下的“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正是古都西安的汉服节,当天看到的男女服饰都是汉服的天下。他们来自世界各地,他们都是汉服爱好者,他们用这样的方式制造出了梦回汉唐之景。

从那天起,我便不可自拔地爱上了汉服,也正是这种热爱,促使我查阅资料,了解中国历史,读尽汉赋诗词。越是了解汉唐盛世,我愈加痴迷汉服。

我一向做事都是三分钟的热度,但喜欢汉服,我却痴迷其中流恋忘返,空闲时间我还学会了简笔勾画汉服,我的汉服作品深得同学的欢迎。

我的理想就是把汉服推向全世界,做一个推广汉服的宣传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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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全文共 6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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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我从不相信,努力便会成功,运气是我唯一的倚仗,我从不努力,正因如此,我甚至不能保护住你—我的夷光。

你可曾记得你我初识的那天?

浣纱江上,我乘一叶扁舟,许多的浣纱女中,我一眼便发现了你——那个最美,声音最动听的女子。我鼓起勇气道:“三日之后,此地相见,可乎?”

三日后,我早早到了江边,却发现一袭白衣的你早已在那里等候着我。你我泛舟江上,谈天论地。我渐渐发现,你不但温柔体贴,而且学识渊博,又有一腔爱国热情,这热情点燃了我的斗志。从此,一颗种子,埋进了我的心田——

战败的消息接连传来。当生灵涂炭之时,我作为人质入吴为奴,你因容貌倾国倾城而献身吴王,为越国的东山再起立下汗马功劳。但从此,你不再是夷光,世间也再无夷光。你,便是西施。

我站在城楼上,看着龙蛇般的车队慢慢行走在通往吴国的路上,我告诉自己:要努力,要努力,攻破吴国,我们终将一起归来——

多少个日日夜夜,我不眠不休,我一次又一次地改变着策略,我一次又一次地昏睡在桌前,我一次又一次地想着天下苍生……

一座城池,两座城池……我第一次觉得努力便会有收获。每攻破一座城池,我便离你,离我们的国土更近了一步。

吴国灭,我依旧站在城楼上,看着接你回来的车队,这一次不是出去,而是回家。十年的努力,我终于换回了你,我终于有了保护你的能力。你走下车轿,向我款款走来。十年的岁月,你并没有苍老,依然风姿绰约,甚至多了一份优雅。

你虽为一介女流,却心系天下苍生,是你,使我不再堕落,懂得了努力,有你的支撑,我才会平息战乱,拯救天下苍生。

你悄悄地改变了我,男儿当自强,卫国保边疆,这份对家国的痴迷永远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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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的让我痴迷作文600字

全文共 70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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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的东西不多,书法则是让我痴迷了很多年。

我痴迷书法要追溯到我六岁那年。那一年妈妈带我访问了全城的很多兴趣班,我左挑右选,最后来到一间教室,里面说不上豪华但却十分干净整洁,空气中充满着浓郁的墨香气息,我深深地被这种气氛吸引,我爱上了这个地方。六岁的我向妈妈大声宣布:“我要在这里学习书法!”

通往书墨世界的大门就这样为我打开了,一开始学习我觉得写书法好玩,渐渐地,我喜欢上了老师的讲课。老师每次上理讲课时,总是会为我们讲书法家的故事,王羲之的入木三分,《兰亭集序》背后的故事等等,每一个故事都让那时的我听得如痴如醉。

老师不仅讲名家故事,有时候还讲身边发生的故事。有一次老师说他小时候练书法,他白天要做家务,晚上练书法蚊虫太多,他就把双脚泡在水中。听了这些故事,我就会更加努力的练习。

有一段时间,我的姿势总是不对,老师让我站着并把砖头放在了我的手臂上,说不允许掉下去,就那样我站了两个小时,最后,我的手臂又酸又痛。中途很多次我都想要放弃,可是一想到那些著名的书法家在纸上飞舞的字,我就咬了咬牙让自己坚持了下来,书法锻造了我的毅力。

每一次书写我都可以感受到每一个文字背后的故事,而我总是为此痴迷,想一探究竟。当我心浮气躁,遇到令我烦心的事时,我就会在书桌前提起笔练字,让每一个跃动的文字安抚我,让我沉浸在其中。

逢年过节,街坊邻居和亲朋好友都会如约而至请我给他们写对联。看到他们赞许的目光,听到他们肯定的话语,我暗暗对自己提出了更高的目标———争取像王羲之一样对文字那样高深的感悟。要达到这一境界,我知道道路还很长,还需要我经历人世间的酸甜苦辣咸,在一次次书写中去历练去沉淀。

书法陪伴我成长,真的让我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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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你,痴迷的我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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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似柳絮般轻扬洒脱,肆意泼墨挥毫,用坚忍与才华谱写传奇,成就美丽。——题记

淡淡的墨香袅袅回旋,和着一盏清清的香茗,倏尔氤氲成过往的云烟。画屏渐冷,隐有一位女子帘卷西风,却始终忘不了她离合悲欢的世界和那一颦一蹙的浅代凝眸。

翻看着李清照的生平和词集,情不自禁地痴迷其中,终于感受到了一代婉约词宗的风华照人。

年少时的李清照,拥有着少女纯真之美。你可谓是幼有才藻,博览群书,常常语出惊人。这一切,都归功于你出生在一个书香门第,从小就受到熏陶。你活泼灵动,开朗明媚,“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我仿佛看到了一幅唯美的景象:一个小女孩撑着小舟,却误划入了藕花群中,惊动了正休息的鸥鹭,亦或许,是她的美丽,点亮了鸥鹭的翅膀,真令我浮想翩翩。

后来,李清照长大了,成家了。年少时的青涩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才情横溢之美,她的才情如苞初露。你拥有极好的政治才能与批判的勇气,“何为出战辄披靡,荔枝多马死。”你引经据典,讥讽现实,揭露了朝廷腐败,兵戈声气,国家颓败的景象。尽管隔着无法跨越的时空限制,透过厚重的散发着油印香的书卷,我的脑海中仍然浮现了你在朝廷里无所畏惧的身影。那种飒爽英姿,是我们难以效仿的。这时,我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而在私底下,你与丈夫坐在小院中,浅吟低唱作诗,对酒当歌,伉俪情深,琴瑟和谐。你这时作出的词,如潺潺溪流,温柔、细腻、生动,滋润着我的心田。我的心被牵动着,吸引着,痴迷的目光不断往下看。

或许是天妒英才,李清照的人生充满坎坷。是残酷的现实,迫使你改变了写作风格,也映衬出了你那凄清坚忍之美。好景不长,你的家人被卷入一场政治风波,爱人也离世了。“生怕离怀别苦,多少事,欲说还休。新来瘦,非干病酒,不是悲秋。”你与深爱的人离别,该承受了多大的悲痛。本来夫妻二人相濡以沫,相知相契,如今却落得这下场,任谁不忾然叹息,潸然泪下?浮生似梦,飞花如愁。你渐渐习惯了一个人,习惯这世态炎凉。“人比黄花瘦”的身影,永远在“帘卷西风”的映衬下更加凄美。家,已不能回;心,已无处归。这,怎一“愁”字了得?

面对物是人非,面对断香残酒,面对绿肥红瘦,没有同道,没有相知,只有一杯浊酒洗清愁。那清愁里,有你的学富五车,词动京华却情无所托,学无所传。你含着血和泪,写下了一篇篇千古名作,流芳百世。你的坚忍,令人意想不到,却又格外心疼。凛冽的秋风摧残着你,你却不甘落地,挺立枝头,尽情绽放,溢出特有清香,不曾枯萎凋谢。我在你的命运多舛中沉思、感慨、陶醉,终于顿悟:你的才气、倔强铸就孤独,但你的绝世孤独成就了你那冰冷凝绝的美丽。

看完这一切,才发现时间已流走了一大半,我却仍痴迷其中,无法自拔。我有幸能读到李清照的词集,有幸能了解一代才女的心路历程。一代婉约词宗的美丽与成长,在沧海桑田中见证。

伴着昏黄的灯火悠悠,渲染出绚烂的繁华。你,李清照,不愧是旷世奇才,你的卓尔不群,高傲叛逆、绝艳倾城、万种风情,令无数人为之痴迷、心动;你的坚忍,更是令人敬佩。

美丽的你,痴迷的我。跨越时空的相遇,我仍怦然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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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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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村口是最热闹的地方。老人,小孩儿,一群一群,围着一个角落。在人群中穿梭,找到那一小块立足之地,便就呆呆地立住了,一直不停地咽口水。

看的是什么?一辆三轮车旁,坐着一位中年大叔。戴着一顶棉绒帽,穿着一件军大衣和七分裤,拖着一双黄胶鞋,手上套着只白手套,胸前戴着一个铁哨子,手里拿着一个“迫击炮”。这边就是大家关注的对象了。他,无非就是一个爆爆米花的老师傅罢了。大家都直勾勾的盯着他,黝黑的滚鲁克汗都盼着能够听到那久违的炮鸣声,只见他抬起一只手在半空中晃悠,嘴叼起铁哨子,大叫一声“要爆啦!”便见他迅速在炉口套上一个麻布袋,一提,一举。“轰”的一声,只能看见大家高兴地齐刷刷的捂耳朵。随后便就是一阵香甜的白烟了,大家总是会抬起头,闭上眼美美地吸上一口。

我喜欢看这样的场景,喜欢闻那飘香的庄稼味,吃那只有糖与粮食香味的爆米花。这是乡村朴实的味道,是我一直所痴迷的味道。

一粒粒的爆米花,精巧但浓缩的是那粮食本身的香气与灵魂,不管是粒粒地品尝,还是大把大把地塞,总能因为吃到它而满足。

不过一切总是在变化的,奶油味的爆米花也根据人们的需求逐渐普及。喜新厌旧是人的本性,在这新事物的冲击下,那在迫击炮里诞生的老味道也就逐渐被抛弃了。我也喜欢那种爆米花,在它味道的冲击下,老爆米花的味道就显得十分单一了,无论是卖相还是味道,老方法爆出来的爆米花无疑没有什么优势可言,但那种奶油味爆米花总感觉缺少了点什么。可以尝出他浓浓的奶香,甜甜的滋味,还有酥脆的口感,却尝不出它原本的味道,那种在火中焦烤所产生的粮食清香被这些浓郁的人造香气完全覆盖了。尝不出那些粮食的惊魂,也尝不出他们所拥有的本真味道了。

伫立在村口,原来热闹的那一角已经变得冷清,老师傅还在那,但已经少了当初的干劲了。原来供不应求的爆米花已经被一包包的堆砌起来,我依旧喜欢看他爆米花,也依旧喜欢听那一声爆炸,闻那一缕香气。但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人群,也找不到当初的欢喜了……

老爆米花逐渐被人所遗忘,但我忘不了在这老味道中,我能寻觅到很多东西,围观的场景,孩童的天真,对她的喜爱,粮食的本真……大概都在这一粒爆米花中了,它浓缩的即是我一直不变的那份痴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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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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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个男孩子,怎么会对舞蹈那么感兴趣呢?”面当别人好奇地提问,我总会笑着回答:“也许是天生的吧。”

妈妈在我四岁时就把我送到舞蹈培训班学习,那时候我问妈妈:“怎么学舞蹈班里只有我一个男孩子啊?”“因为你是乖孩子啊。”妈妈总是这样告诉我。

也许舞蹈老师也认为我是乖孩子吧,有一天她把我叫到前面,笑着对我说:“今天你在前面领舞吧。”我一听说要我领舞,高兴得心里像吃了冰淇淋。因为以前领舞的一般都是大姐姐,她们跳得非常优美,现在老师要我领舞,证明我也和她一样跳得很好啊。

音乐声响起,我全神贯注地听着音乐,认真寻找动作开始的点,并且用心疯狂回忆舞蹈动作。开始了,我的脑中放映着动作,尽情地做着动作。我第一次全身心地跳了一次舞,跳完后满身是汗,但领舞的感觉真的很美妙,我第一次享受到舞蹈带给我的快乐。那天回家路上,我一直在和妈妈说领舞的事,妈妈还特地给我买了好吃的冰淇淋奖励我。

就这样,我便爱上了舞蹈,一直坚持地跳了下来,无论时间多么紧张,生活发生多大改变,我依旧坚持按时到舞蹈培训班学习。我喜欢练完基本功后那种身体变长的感觉,我喜欢亲戚朋友相聚时围观我跳舞的氛围,我喜欢妈妈听到老师夸我跳舞有进步时那种好看的表情。虽然每一次跳舞结束后会酸痛无比,但我依旧喜爱舞蹈,我喜欢跟着音乐舞动,这是舞蹈给我的快乐,现在想来,这应该是运动后带给我的多巴胺吧!

后来老师还推荐我代表舞蹈班参加“未来之星”的舞蹈比赛,我虽然心里很高兴,但我又有些害怕,便对刘老师说:“我不行,我最怕面对陌生人了。”她拍拍我的肩膀,笑着说:“没关系,你只需要把这一次比赛当作平时的舞蹈表演就行了!”

上台了,我紧张地站在台上,看着下面的观众,我发现数百只眼睛盯着我,我的心怦怦直跳,我努力回忆老师说的话,舞蹈带给了我快乐,我应该把快乐传递给身边的人。音乐开始了,我随着音乐开始展现自己,大胆地表现自己。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一次比赛我获得了很好的成绩。

我至今仍痴迷舞蹈,痴迷练功时那种身体拉伸的感觉,痴迷表演带给我的快乐,痴迷演出时带给我的自信。现在舞蹈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舞蹈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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