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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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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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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让我痴迷

全文共 62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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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一只五彩缤纷的蝴蝶,它给了我们无数欢乐和乐趣。那里有无数事物令你陶醉:绘画,舞蹈,戏剧,建筑然而使我陶醉是那无暇的音乐

音乐,让我的生活变得充足,而不是乏味;音乐,让我的生活变得旺盛,而不是枯竭;音乐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而不是单调。它让我着迷,更让我陶醉。

每当我听到贝多芬的第五交响曲《命运交响曲》时,心中那股与命运抗争的力量就油然而生。它让我明白贝多芬耳聋后的心情,它让我明白贝多芬如何抗击命运的捉弄。《命运交响曲》让我着迷,因为它让我感受到生命的节奏是如此的活跃。

而海顿的《告别》又让我忧郁起来。告别这两个字眼让我不禁感伤起来。它让我与和蔼的爷爷告别,和亲爱的朋友告别,与年老的老师告别。告别,它让我承受了巨大的痛苦。《告别》让我着迷,因为它让我明白到告别的心情是如此无奈。

《时钟》这首曲子,让我了解到时间的珍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珍惜时间,对时间负责。俗话说得好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呀,时间是不停地在流逝,买也买不回来。时光老爷爷对我们每一个人都很公平,每个人一天的时间都是一样的,不会偏心。我们要好好把握住时间,不要白白浪费。《时钟》让我着迷,因为它让我了解到时间的流逝是如此迅速。

但我最喜欢的曲子,那就是贝多芬的《月光曲》,优美而淡雅。《月光曲》那清幽的旋律还在我耳边荡漾,仿佛在我眼前浮现在月光照耀的大海,是如此美丽,迷人。《月光曲》让我着迷,因为它让我体会到环境的优美是如此迷人。

我喜欢音乐,因为它让我着迷,让我陶醉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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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多专题作文

让我痴迷的音乐初中作文

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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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个音符,会让你看见之后对她怦然心动;总有一段音律,会让你熟悉之后对她念念不忘;总有一首歌曲,会让你听到之后对她情有独钟。

我迷恋音乐,因为她的旋律可以安抚人心。

每天清晨,我会被《暮光之城》那轻柔又欢快的琴声唤醒,她可以带给我新一天的希望,还会洗濯我昨日的烦恼,偶尔在夜间,我会在枕边播放《天空之城》,让她唤起我对生活的向往。又难过的时候,静静地听一首歌曲,就好像有一个朋友,她会很好的替你分担,会用心安慰你,让你一步步走出黑暗。在得意的时候,她会替你高兴,但她也会用旋律提醒你,让你顿悟,让你很好的反省。音乐的旋律是不会让人觉得腻的,因为她给人的感觉,像春风轻拂脸颊的柔,像月光洒向大地的轻,向母亲怀抱的暖。是永不抛弃你的朋友。

我陶醉音乐,因为她的歌词可以唤醒人心。

“如果梦想不曾坠落悬崖,千钧一发,又怎会晓得执着的人有隐形的翅膀。”不管在何时,我听到这句歌词时心中都会澎湃,因为她总能鼓励我奋发向上。歌词拥有一股力量,不管你在多深的低谷,她总能帮你拉回顶峰,她更像是面对面和你说话,你可以放心大胆的把所有心事都与她分享。歌词是一篇优美的文章,当她碰上优美的旋律时,就可以唤起你所有的回忆。歌词是石,敲出星星之火;歌词是火,点燃熄灭的灯;歌词是灯,照亮人生的路。音乐是为你指路的导师。

痴迷音乐,因为她的精神让我勿忘初心。

只有在许多节目中才可看到这些热爱音乐的人的付出,被他们对音乐的热爱所打动。在《我是歌手》的舞台上,我看不到利益与勾心斗角,能感受到的,是歌手对音乐的忠诚,因为他们在彩排时,无论任何状况都全力以赴,为了给观众更好的听觉效果,甚至加班到深夜的情况也不计其数。我着迷与音乐,是被这种享受音乐,努力拼搏的精神所感染了。音乐如此,我也需如此。其实生命就像一场音乐会,我必须仔细每一个细节,在准备过程中,有些突发状况会让我措手不及,但我必须冷静面对。准备过程是漫长的,但是一心想到为了更好地效果和最初的梦想,我又会热血沸腾。这是音乐教会我的:努力奋斗,勿忘初心。

音乐充满在生活中,她时刻感染着我们,音乐流淌在血液中,她就是我们灵魂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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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痴迷音乐为题的

全文共 7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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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在安静的午后,泡一杯清茶,细细品味着我痴迷音乐。——题记

痴迷的东西多了,会渐渐失去自己原来的方向。有的人痴迷于那装满大道理的书本,而忘记了生活的简单;有的人痴迷于那一场轰轰烈烈的感情,而错过了原有的等待;有的人更是痴迷于金钱与利益,而迷失了自我……而我只钟情于音乐,他能让我在喧嚣的闹市中归于宁静。

“哼,原来你是这种人!”学校后面的一片绿荫中,传出了我的骂喊声与朋友的啜泣声。“绝交吧!”我气呼呼地说,转身向回家的方向跑去。一口气跑回了家,我拿出MP3听了起来。尽管对朋友的怒火还在心头淤积着,但歌还是我每天必听的。不知不觉中,传出了《友谊天长地久》这首歌。“友谊永存,朋友,友谊永存,举杯痛饮同声歌唱,友谊天长地久……”听着,听着,我想起了于朋友在一起玩的日子,是那么的开心,那么的舒适,就如同这首舒缓的歌曲一般。我陶醉了,深深地痴迷着音乐的魔力。一首悠扬婉转的歌曲,让我明白了友谊的可贵。不需要太多的修饰,只要用心去感受音乐,一切尽在不。

“我祈祷拥有一颗透明的心灵和会流泪的眼睛……”夜深人静时,我会默默地听着歌。父母由于工作忙,经常不在家或,者很晚才会回家,陪伴我的就只有那静谧的星空与动人的音乐。星光闪烁,音乐醉人,我痴迷于其中,自然少了一份孤独。那一首首舒缓的音乐,抚慰着我那颗孤独的心。听着,听着,我哭了,那演唱者的孤单与彷徨,还有对未来的希望,我都一一体会到了。

我痴迷于《平方之路》的呐喊,我痴迷于《最初的梦想》的纯真,我痴迷于《奔跑》的豪迈,我痴迷于《父亲》的感动……

音乐如一泓清泉,流淌过人的心头;音乐如一缕微风,轻拂过人的脸颊;音乐如一面明镜,照清人最初的模样……我喜爱音乐,但不盲目。我痴迷于那些扣人心弦的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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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友情的学生作文

全文共 65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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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两个动不动就要闹绝交,我却又死死扯住他们的衣角。因为,我痴迷于他们这份不一样的友情

他们的友情来的很特殊,却也很简单,只是因为我,让他们也成为了“朋友”,但这份“友情”却容不得半点玩笑,同学也纷纷打趣,称这份友情为“严肃的友情”。

申裔天生性幽默,喜欢开玩笑,可玩笑的出格率约为99。9%。这不,面面君“瘫坐在地”,扶着桌子嗷嗷叫痛,他的板凳却在后排的裔天手上。太阳十分无语地看着这一幕,悄悄躲到了云里。方才还是阳光普照,却又在一瞬间昏暗下来。

教室外,是一副冷清的画卷,教室里,却“热闹”起来。烟尘缓缓从地上升起,却又渐渐落下;本来整齐的桌子,却一个个东倒西歪;有两个一身“漆灰”人在地上翻滚着,仔细辨认,才能认出那是申裔天和面面君。

太阳被他们逗乐了,捂着肚子从云里钻出,向教室投入一缕温暖的阳光。

老师走了进来,一脸怒气的看着他们两个,毫不留情地将他们带入了办公室。太阳没了看头,慢慢地向东走去;烟尘没了动力,缓缓落下。片刻,他们并没有垂头丧气地走出办公室,反而刚离开办公室,便异口同声地说出:“绝交!”看到我在等他们,赶忙上前来问道,你是不是朋友……

终于,在我的劝阻下,他们“友好”地握了握手,再次和好。但我知道,这份友谊,也许不会长了。

果然,一年后,我们升入初中,申裔天去了别的中学,再不相见。我和面面君再次谈到此事,他却带着一丝叹息的说:“那家伙,其实挺好的。”

我惊诧地看着他,难道一直以来,都是我错了吗?我痴迷地想让他们有一份真正的友情,可他们,却本来就拥有着另一种与众不同的友情。

[痴迷友情的学生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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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让我痴迷作文800字

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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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一个音符,会让你看见之后对她怦然心动;

总有一段音律,会让你熟悉之后对她念念不忘;

总有一首歌曲,会让你听到之后对她情有独钟。

我迷恋音乐,因为她的旋律可以安抚人心。

每天清晨,我会被《暮光之城》那轻柔又欢快的琴声唤醒,她可以带给我新一天的希望,还会洗濯我昨日的烦恼,偶尔在夜间,我会在枕边播放《天空之城》,让她唤起我对生活的向往。又难过的时候,静静地听一首歌曲,就好像有一个朋友,她会很好的替你分担,会用心安慰你,让你一步步走出黑暗。在得意的时候,她会替你高兴,但她也会用旋律提醒你,让你顿悟,让你很好的反省。音乐的旋律是不会让人觉得腻的,因为她给人的感觉,像春风轻拂脸颊的柔,像月光洒向大地的轻,向母亲怀抱的暖。是永不抛弃你的朋友。

我陶醉音乐,因为她的歌词可以唤醒人心。

“如果梦想不曾坠落悬崖,千钧一发,又怎会晓得执着的人有隐形的翅膀。”不管在何时,我听到这句歌词时心中都会澎湃,因为她总能鼓励我奋发向上。歌词拥有一股力量,不管你在多深的低谷,她总能帮你拉回顶峰,她更像是面对面和你说话,你可以放心大胆的把所有心事都与她分享。歌词是一篇优美的文章,当她碰上优美的旋律时,就可以唤起你所有的回忆。歌词是石,敲出星星之火;歌词是火,点燃熄灭的灯;歌词是灯,照亮人生的路。音乐是为你指路的导师。

痴迷音乐,因为她的精神让我勿忘初心。

只有在许多节目中才可看到这些热爱音乐的人的付出,被他们对音乐的热爱所打动。在《我是歌手》的舞台上,我看不到利益与勾心斗角,能感受到的,是歌手对音乐的忠诚,因为他们在彩排时,无论任何状况都全力以赴,为了给观众更好的听觉效果,甚至加班到深夜的情况也不计其数。我着迷与音乐,是被这种享受音乐,努力拼搏的精神所感染了。音乐如此,我也需如此。其实生命就像一场音乐会,我必须仔细每一个细节,在准备过程中,有些突发状况会让我措手不及,但我必须冷静面对。准备过程是漫长的,但是一心想到为了更好地效果和最初的梦想,我又会热血沸腾。这是音乐教会我的:努力奋斗,勿忘初心。

音乐充满在生活中,她时刻感染着我们,音乐流淌在血液中,她就是我们灵魂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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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片花海让我痴迷作文800字

全文共 83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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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天,百盛开,万紫千红。那一丛丛油菜花充斥着我的脑海,引得我浮想联翩……我决定来到双合,一览无遗它与身俱来的独特魅力。

从远处眺望,湛蓝的天空筛下一束束灿烂的阳光,在阳光的照耀下,油菜花是如此的耀眼,阳光洒在它小巧玲珑的身躯上,为它蒙上了一层闪闪发光的金色光芒。浩瀚的花海一望无际,犹如一片黄澄澄的花被,一直铺盖到很远很远……直到天际。微风吹拂,花朵摇曳,捎来了春姑娘的呼唤,油菜花翩翩起舞,犹如一位位纯洁无瑕的仙子扭动着自己高贵的身躯,酷似一条迂回的金黄带子蜿蜒舞动。它那铺天盖地的金黄,如金子一般,令人为之震憾,卷上了一个个山丘,卷上了我的眼眸,卷上了那遥不可及的湛蓝天际,将金光遍洒于天地之间。天上一片湛蓝,地上一片金黄,相互映衬着,煞是美好。一朵朵金黄的油菜花恰似一颗颗金黄璀璨的宝石镶嵌在这茫茫绿色原野中。

走近一看,一朵朵油菜花旁若无人地壮丽盛开着,开得如此热情,如此奔放。它纷纷抬起了自己高傲的头,傲然挺立着,多么明艳动人羡煞旁人,在微风的吹拂下,微微颔首,静若处子,犹如一位仙女凝眸眺望,含情脉脉,多么美仑美奂,美不胜收。我轻轻的爱抚着它那小巧玲珑的花瓣,指尖滑过叶片,清晰地感觉到凹凸分明的叶脉,我想,那应该春姑娘精雕细啄的“杰作”吧。那一位位羞滴滴的花姑娘正尽情散发着自己与众不同的独特魅力。

我漫步在花间小路中,驻足在这花海之间,沉醉在这芳香之间。和煦的春风徐徐吹来,扑鼻而来的花香萦绕在我的鼻尖。风再一次吹来,味儿浓了,心也仿佛荡漾在湖面上,一丝微笑悄悄爬上我的嘴角。漫步花海,花香不停地涤荡心间,置身于花海中,呼唤对春天美好的向往与渴望,享受着和煦春风,忘却烦恼。徜徉在花海中,倾听着花朵的倾诉,心中甚是愉悦,心醉了,也分不清哪是天?哪是花?哪是我?

双合那一片花海令我痴迷,令我陶醉,令我心旷神怡。油菜花的平凡,它的纯朴,它的沉默都深深地烙印在我心间。远处那一片湛蓝天空映衬着油菜花,油菜花衬托着那流连忘返的游客。真是“流连戏蝶时时舞,自在娇莺恰恰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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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痴迷为题的作文800字

全文共 87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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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千世界,总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使万物为之痴迷。大鹏痴迷于翱翔万里蓝天,鱼儿痴迷于畅游五湖四海,花儿痴迷于吐露十里芬芳……痴迷是万物品质的表现和情感的表达。然而,痴迷也是有讲究的。

当有一天,雄鹰不再痴迷蓝天,而钟情于大地,那么我们无法想象一只鹰如一只鸡一般在地上觅食的情景。所以说,痴迷也要看对象,要选择适合自己的事物,正所谓痴迷要有道。大凡人生在世,要想有所成就,都要达到痴迷。西汉时期,一介布衣班超,因痴迷军事而放弃了文学,遂投笔从戎,钻研军事,后来终于参悟了行军打仗的精髓。在日后的作战中,班超凭借自身卓越的军事才能,屡立战功。正是因为班超对军事的这份痴迷,他最终达到了他人生的最高点——万里封侯出玉门。

痴迷也有不慎的时候。后唐国主李存勖可谓是个百战百胜的军事奇才,他继承父亲李克用的遗志,四处征讨,统一了北方建立后唐政权。可不幸的是,正当应该稳定民心,恢复生产的时候,他却不理朝政,痴迷于伶人的管弦呕哑,至于誓天断发,泣下沾襟,以至于伶人乱政,“激六军之怨”,最终国破身亡。如果李存勖放弃对戏剧的痴迷,在政治方面有一番作为,何以会落得如此下场,对痴迷的不慎,他最终被三月泥沼淹没。

痴迷要有道,同样得有度。凡事都有个度,对事物的痴迷也是如此,适度则成事,过度则败事。

春秋时期,战火纷乱。范蠡和文种共同辅佐越王勾践,帮助他复国并进一步称霸春秋。两人声名显赫,位高权重,但二人的结局却截然不同。范蠡深知越王的可以同苦难,难以同甘,世人谁不痴迷名利权位,可他明白“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的道理和功高盖主皆殒身的教训,范蠡主动退出,写下了最完美的人生准则。携西施泛舟西湖,散发扁舟,给历史留下了一段佳话。而此时的文种被名利冲昏了头脑,被权势迷惑了心智。当他收到勾践送来的利剑时,他才幡然醒悟:是自己过度痴迷于高官厚禄,将范蠡的劝说当耳边风,才落得如此下场。可为时已晚,已没有回头的机会了,他怀着沉痛的心情接过沉重的利剑,倒在了悔与血交织的世界。

凡事不可不痴迷,凡事不可太痴迷。痴迷有道,痴迷有度,只有这样,我们才能锐意进取,抗拒诱惑,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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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作文800字

全文共 85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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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有一种近乎神奇的力量,总能让我不知不觉地沉浸其中,为其痴迷

或跌宕或起伏的节奏让我醉心;或悠扬或婉转的音色让我倾心;或清幽或淡雅的曲词让我迷心。心已被音乐俘虏,焉能不痴迷?

何为听曲?心浸于曲,悟曲中百态!我听曲,或平心静气,或畅快淋漓,或泪如雨落,或轻笑淡然……万般意境融汇于曲,我又焉敢不痴迷?

清晰记得,我对音乐的痴迷源于无数个孤单的夜。那时,我很小就已经品味了孤单。黑色的夜幕吞噬着光明,也吞噬着我心中最后的一丝坚强。“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耳畔隐约中响起一曲歌,但也在刹那,周围的风吹叶声、虫闹蛙鸣,一切都消失了,唯独留下了耳畔的这一首歌。那一刻,我痴了,彻底被音乐迷去了魂。那一瞬,有着一种近乎神奇的力量,带着温暖为我构造了一座房子,让我在黑夜里得以安心。万物皆无声,唯留一曲生!那一夜,我的心痴迷于音乐,在心的最深处打上了音乐的烙印,我对音乐的痴迷无视了空间的束缚,穿越了时间的阻碍,随乐而生,若死,若有灵,痴迷依旧存!

“前方大路,一起走,哪怕是河也一起过,苦点累点又能算什么……”踩着单车,带着耳机,踩踏的节奏随音乐一起律动,双眼似乎随时会合上,去尽情徜徉在音乐的海洋里。因此,路人的心跳声与咒骂声我早已习惯,随之也是抛之脑后,音乐最重要!我痴迷于音乐,将它融入了我生活的点点滴滴。古有人无酒不欢,今有我无曲不乐。我痴迷于音乐,心随之飞扬,人随之欢畅。

“都是你的错,你对人的宠,是一种诱惑……”激昂的节奏彰显着我内心的暴雨,我痴迷于音乐,只有它的陪伴才能舒缓我的心情。重鼓的敲击声,吉他的狂暴声,混合、分离、冲撞,宣泄着我的愤怒,似乎世间只有音乐能懂我,日久生情,我对音乐的痴迷似乎能够无上限的增长,没有极限……

微微然,眼帘轻合,痴曲迷心;听曲幽幽,念雨落花,唯情悠远;寄情曲乐,忧无情雨,怜有情人,沉浸音乐,似百世轮回,体悟众生百态,故,痴更甚往,迷更超昔。

当山峰没有棱角的时候,当河水不再流,当春夏秋冬不再变幻,当花草树木全部凋残,我还是不能和你分散。痴迷音乐,便是我今生最大的守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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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痴迷是个“病”作文400字

全文共 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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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有了微信,我妈就加入了低头族的行列:坐车的时候玩微信、一边走路一边玩微信、一回家就坐在沙发上玩微信。有一次我半夜起来尿尿,发现房间里有亮光,以为有小偷进来了,我就拿了根棍子冲了进去,万万没想到的是原来是老妈在刷朋友圈时手机发出的亮光。还有一次,我们一家人在逛街,老妈一个人落在后面玩微信,等我和老爸出了那条街,我们见老妈迟迟不来,便折回去找她,发现她的时候,看见老妈坐在地上,我赶紧跑过去问她发生什么事了?老妈说,在走路时刷朋友圈,结果在下台阶的时候摔了一跤。

我们班有个同学,也是我的好朋友,非常喜欢刷朋友圈。星期天我去他家玩,他一直抱着个ipad刷朋友圈,我都不知道接下来要干嘛了,只能坐在那儿等他,等到无聊的时候,我告诉他,我要回家了,那个家伙头也不回,直接甩了一句,“你爱走不走,没人管你。”我就非常生气直接回家了,回到家看了看朋友圈发现他竟然刷了十几条信息。

我觉得玩微信上瘾是个病,时间久了这病就没法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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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老妈痴迷的蒜作文350字

全文共 36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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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到蒜,想必首先引入脑海中的肯定是吃完后满口的臭味。我也一样,十分反感妈妈吃蒜,她却极度热爱吃蒜,这让我很不理解。蒜到底有什么本事,让妈如此痴迷呢?

蒜是一瓣一瓣的,通常是六七瓣簇拥在一起,形成一个椭圆的蒜头。一个蒜头外面包着一层较厚的皮,手是撕不下来的,只能“搓”下来。这些三五成群的蒜瓣头上顶着一个“小块块”,作用是连接蒜瓣。整一个蒜像一只包子,倒有几分的可爱。

老妈如此狂热于吃蒜,当然不是因为它的“可爱”,更多的是为了它的价值。

蒜的营养价值高,因为它有不错的医药作用,主要是“通气”,通俗来讲就是有利于“打嗝”。虽说这是种不文明的行为,但这可是一条人体排放废气的主要通道。体内的毒素分解成气体后,就通过“打嗝”的方式排出体外,减轻身体的负担。

原来大家都讨厌的蒜,也有这么多的好处,听了我的介绍,你有没有对蒜回心转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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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痴迷为话题的作文

全文共 12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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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之中已没有这方土地最初的模样,想必是静谧安详,在湖中看得到自己的灵魂的。老人痴迷的,是那样的纯净。我疑惑的是,需要如何的爱恋,才能继续痴迷于如今它的不堪。

——题记

时下天气已渐显了秋日特有的肃杀之气,尤其是在落日挣扎、天色欲黑未黑的黄昏时分。我踏在这条记忆中是凄清的路上赶到奶奶家吃饭——在很小的时候搬家后一同吃饭成了很稀有的事。

任谁都会惊异:这条并不宽阔的水泥路两边停驻了各色轿车,许多提着渔具的男子和穿着艳丽的女子从车中走出来。湖面倒是还闪着点点光亮,前些时候听父母聊天时说起,这个村中的湖被开发为远近闻名的垂钓点。我不由感叹发展的速度。

远远地看到一位和这一景象极不相称的、穿着藏青色布衣的老伯伯迎面走来,等近些才发现是个熟人。但我不知他姓什么,农村中把老人叫作“阿爹”,因为从小被这么教,也就自然不知姓名了。我唤了他一声,他微微抬起头,眯了眯眼,然后恍然大悟似的,“你来奶奶家吃饭?多回来走走挺好的。”我问他这时候要去哪儿,他朝着湖面上一座木屋努努嘴,眼神中有着深深的依恋。我并不明白,也无暇多问便同他告别,看他的背影消失于转角。奇怪这和周围人物不相容的背影,竟同那一片湖面毫无嫌隙地融合。

饭间提起老伯伯,才得知由于土地征用的缘故他原本的住所已没有了,分到了镇上的房子,但他不愿去。正好垂钓点需要一个人象征性地看守,他就跑去同领导要求,得到了这份几乎没有报酬的“工作”。村里的人都说他不开窍,他却说,“在这里一辈子了,离不了它了。”

天色已完全黑下来了,夜空却没有一颗星星,显得愈发黯淡。屋中的人还在吃喝,我独自到湖边散步。湖面与失去光泽的夜空却是极大的对比:许多人走在湖面新架设的木质小道上,笑啊闹啊还有轻浮的玩笑话;观察钓鱼用的灯光刺眼极了,怕是惊扰了这一湖的好梦。我在木屋旁遇到老伯伯,便停下来听他絮叨。

“他们许多人每天都来,常常待上一整天。一到周末人就更多了,就像今天。”老伯伯略显无奈,深深地凝视湖面。继而转过头来,说:“记得你三四岁时就爱坐在清清的河埠头,大声喊每一个路过的老人‘阿爹’,而我们一叫你‘洋娃娃’,你就生气假装不理人。”而后稍垂下头,像在思忖着更多的记忆。

“是这样啊,我都不记得了。”我抱歉地对他说。

说话间不远处传来了欢呼声,像是有鱼上钩了,但欢呼很快停止。“他们啊,钓起小的鱼就不要,又放回湖里。可是被扎过的鱼是要死的,我就每天划个船把湖面上的鱼捞起来,喂附近的野猫。”他叹了口气,又望向湖面,目光落在不知名的远处。在他的提醒下,不知是心理缘故还是怎么的,似真有一股鱼腥味缠绕在四周,缠绕在他们放肆的笑声里,也缠绕在老伯伯凝望的视线里。

我要走的时候,钓鱼的人们也正要离开。我看着老伯伯踏着笨拙的步子,走过每一寸被外人踏过的土地。缓缓弯下僵硬了的腰,捡起人们留下的塑料袋、泡沫饭盒。弯下腰,又撑起身体,又在另一个地方弯下腰,却还是捡不起被留下的刺鼻的汽油味和恶心的鱼腥味。只有湖面恢复寂静,默不作声地目睹老人对它的守候。

夜色之中还有老人永恒地陪伴着那里的今生与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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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600字

全文共 6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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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间万物,犹如沙滩上的贝壳。虽然都是那样的美丽,但总有一个,值得你去沉醉,去痴迷于它。

清晨的第一抹朝霞,因为痴迷于阅读,而忘记了它的静谧与孤独。

阅读怕是我一生都回去痴迷的吧。年幼时,用着刚没识多少字的眼睛,津津有味的翻阅着有大篇插画的儿童报。那时候的我,开启了阅读最初的大门。渐渐地,他仿佛成为了我必不可少的“食量”。上小学时,我甚是偏爱于作文书,大量的优秀模板,让我美不胜收,成为了我的主食。偶尔杂夹其中的几本小说,也时常让我思维飞跃,仿佛变成了书中的主角。跳跃在文字之间,可谓是让我食用的十分满足。

迎来初中后,我的主食就变成了名著,这下来的“大餐”可谓是十分丰盛,特别是文言文满天飞的《西游记》差点让我消化不良,我只好细细品尝,慢慢回味,再加上外界辅助,我才艰难的将他啃下,不过原著到是比电视剧还要精彩,望着一行行的方块字,在我脑海中不断幻想着当时的情景,心仿佛随着他们一起收放,我也喜欢上了那个聪明机智的孙悟空,老实可爱的猪八戒,吃苦耐劳的沙僧,心地善良的唐僧。

我常常在某个午后,轻轻翻开我的“下午茶”,细细品味,此时阳光、光线、环境、气氛都恰到好处,调皮的阳光跃上窗户,透过那层玻璃,照在地板上,像是铺了金色的小毯子,厚厚的墙壁,坚固的玻璃,即便门上锁,也都困不住我,我早已与书中的人们一同去往如诗一般的远方……

傍晚的最后一片晚霞,因为痴迷于阅读,忘记了它的失落与悲凉。

纵有人间事物万千种,不变的还是那份对阅读的痴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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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1500字

全文共 140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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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感情,任时光不断分离,迁徙,都会在某时某刻突然想起。一份痴迷,即使风把记忆吹得越来越远,你却怅然若失,于是向身后眺望,回头看见那时候的痴迷,清晰地感知到它被岁月刻下的纹路和那熟悉的温度,才发觉原来从未变过。

小时候,第一次去外婆家的小院,第一眼看见的是那棵桂花树,它宛如亭亭玉立的少女般轻轻靠在院墙边,花瓣在阳光中翩翩起舞,能看见那细细的脉络,像一缕缕阳光般牵动着我的心,它也如九月的阳光般,温暖却不热烈,香气清幽却不浅淡。从我看见它的第一眼开始,我就被它深深地迷住了。外婆出来,温柔慈祥地对我笑,我趴在外婆的肩上,轻抚着外婆的长发,让它散落在外婆的肩上,我好像又闻到了那幽幽的桂花香,缱绻了年少时每个灿若春花的梦境。我抚着粗糙的树干,一遍又一遍。

我问外婆:“外婆,为什么树干是粗糙的啊?”外婆看着高高的桂花树,思虑良久,而后轻笑:“因为那是岁月对它的爱抚。”我似懂非懂地点头,第一次知道了什么是岁月。

从那以后,我在每个清晨,在树下吟诗,我摇头晃脑地念:“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我也念:“一种不生明月里,山中犹校胜尘中。”我在每个傍晚,坐在树下,把头轻靠在树干上,嗅它清幽的香气,看着树下被花瓣点缀得愈加斑斓的天空,听外婆讲故事。外婆点点我的额头:“你都快和树长在一起咯!”我心中竟涌起些许骄傲,喃喃道:“我喜欢桂花树,也喜欢外婆!嗯……有个词叫……痴迷!对!就是痴迷!”外婆被我逗笑了:“小小年纪就懂得痴迷了?”我用力点头,第一眼见到就觉得美的东西,自然令人痴迷。

我在树下读书,认字,吟诗,日子过得很快很快,就像桂花一瓣一瓣地落下,速度也很快很快,我抓不住,不,其实谁都抓不住的。我长得很高,都超过了外婆。那些珍贵的记忆,封存在花瓣里,这儿一片,那儿一片,我知道它们永远都不会落上灰尘,因为桂花开了又落,落了又开,每一次的绽放、枯萎、再绽放,都是它们的新生,它们永远都是新的,永远都是干干净净的纯白色。我长大了,离开了外婆的小院,回到了城市里,心中怅然若失,说不清丢了什么,妈妈也喜欢养花,各种各样的花,娇艳动人,可我总觉得,那被花盆和阳光精心照料的花,总是缺了些生命的活力。

过了好些年,我在一个园子里看见了一棵桂花树,我看见了它那跌跌撞撞,往天空极力伸展的树枝,又好似看见了它深深扎进泥土里的根,无言地诉说着生命的活力。花瓣在阳光中翩翩起舞,能看见那细细的脉络,时隔多年,依然像一缕缕阳光般牵动着我的心。

突然,心中有个声音问我:你还在吗?”我怔怔地想,我在啊。那个声音说:“你还记得当初的那个小院,当初的那个你吗?”我仿佛被什么扼住了喉咙,这些年来,从未在眼前出现的桂花树又重新出现,看见它一如初见般的轻盈美好,感知到它那清幽的香气,心中有种失而复得的狂喜和痴迷。我深深地凝望着,那些珍贵的记忆,封存在花瓣里,我拾起这儿的一片,又捡起那儿的一片,每一片,都是新的,都是干干净净的纯白色。我贪婪地嗅着它的香气,那些记忆如走马灯般在眼前流过,这些年心中的空缺在此刻被填得满满的,我缓缓坐在树下,如幼时一般痴迷地望着桂花树,觉得树下的天空,和外婆院子里的一样蓝,不变的,是那份痴迷,原来,只要心中的桂花树永远在,无论何时,心中的桂花都会盛开。

有个小女孩走了过来,小心翼翼地摸了摸树干,问我:“姐姐,为什么树干是粗糙的啊?”我无声地笑,给出了在心底那么多年的答案:“因为那是岁月对它的爱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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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真的让我痴迷作文600字

全文共 64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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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让我痴迷的是汉服,而我痴迷汉服缘于那次西安之行。

三年前我与父母到西安旅游,入夜,古都西安流光溢彩的霓虹灯,促使我们一起去走走逛逛。

来到城墙边,我仿佛穿越到了几千年前鼎铛玉石的汉唐盛世。只见巍峨的城楼下,穿着精美汉服的窈窕淑女款款穿行其间,她们轻摇团扇,轻掩口鼻。耳中尽是银铃之声,眼中尽是羞涩面庞。让我一下子迈不开腿,驻足观望沉醉。

不一会儿,走过来直裰长袍或劲装的公子,身材颀长,“肃肃如松下风,高而徐引”。后来又有“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小家碧玉,青葱玉指在弦上飞舞,暗色的鼓面与纤细白嫩的手指形成鲜明对比。既有鲜花配美人,又有琵琶衬美酒。

往远处看,穿着胡人服饰的胡姬在一旁跳舞,舞女旋转间,身上挂着铃铛随风而动,发出清脆之声,额上的花钿为其增添了几分妩媚,恰似白居易笔下的“回眸一笑百媚生”。

路旁有卖灯笼等饰品的小贩在摆摊,摊位前,有风流雅士摇着折扇,高呼“非也,非也”。如此之近,可真应了辛弃疾笔下的“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

后来,我才知道那天正是古都西安的汉服节,当天看到的男女服饰都是汉服的天下。他们来自世界各地,他们都是汉服爱好者,他们用这样的方式制造出了梦回汉唐之景。

从那天起,我便不可自拔地爱上了汉服,也正是这种热爱,促使我查阅资料,了解中国历史,读尽汉赋诗词。越是了解汉唐盛世,我愈加痴迷汉服。

我一向做事都是三分钟的热度,但喜欢汉服,我却痴迷其中流恋忘返,空闲时间我还学会了简笔勾画汉服,我的汉服作品深得同学的欢迎。

我的理想就是把汉服推向全世界,做一个推广汉服的宣传大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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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500字

全文共 54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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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于大海,因为我是鱼儿:痴迷于天空,因为我是鸟儿:痴迷于山,因为我是树:痴迷于你,因为我是爱。

痴迷于给予,因为是希望。

细心观察,侧耳倾听,寻找着那些焦急的面孔,烦躁的话语,堕落的生活,唉声的叹息。救赎你,给予你,哪怕是一丝,总会感到心里非常安慰,经常把你错当成自己。你就像曾经的我,绝望,像一只折断了翅膀即将掉落的鸟儿,愿用自己一份力去托住你,因为自己摔下来过,那份痛,青春年少,不希望你拥有这份心碎的历史,就算是用橡皮擦出去我脑海中的记忆般,你脸上振奋的笑容总能让这份回忆渐渐淡去。

痴迷于给予,因为是温暖。

尽量去做生活里的太阳,本来黑暗的日子已经够多,不想再去冰冷到别人,于是,就想到了给予,也许,作为陌生人的我,能够给你一些温暖,让生活也享受一下阳光的沐浴,那被光抚摸的感受。

我痴迷于给予,给予希望,给予温暖,是因为曾经被给予过,被温柔对待过,所以也想这样对待别人。像夏目那样,对世界有着美好的期待,即使在经历过伤害与沧桑之后,仍然能保持内心的柔软,对朋友尽所能的体贴与关心。希望自己也能成为夏目那样的人呢。

花开过,悄然无息。

蝉声在,夏末静谧。

大海也痴迷于鱼儿,因为鱼儿让它不再孤寂:天空也痴迷于鸟儿,因为鸟儿让它不再单调:山也痴迷于树,因为树给了山生机:爱也痴迷于你,因为你制造了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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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你,痴迷的我作文1000字

全文共 12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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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似柳絮般轻扬洒脱,肆意泼墨挥毫,用坚忍与才华谱写传奇,成就美丽。——题记

淡淡的墨香袅袅回旋,和着一盏清清的香茗,倏尔氤氲成过往的云烟。画屏渐冷,隐有一位女子帘卷西风,却始终忘不了她离合悲欢的世界和那一颦一蹙的浅代凝眸。

翻看着李清照的生平和词集,情不自禁地痴迷其中,终于感受到了一代婉约词宗的风华照人。

年少时的李清照,拥有着少女纯真之美。你可谓是幼有才藻,博览群书,常常语出惊人。这一切,都归功于你出生在一个书香门第,从小就受到熏陶。你活泼灵动,开朗明媚,“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藕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我仿佛看到了一幅唯美的景象:一个小女孩撑着小舟,却误划入了藕花群中,惊动了正休息的鸥鹭,亦或许,是她的美丽,点亮了鸥鹭的翅膀,真令我浮想翩翩。

后来,李清照长大了,成家了。年少时的青涩逐渐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才情横溢之美,她的才情如苞初露。你拥有极好的政治才能与批判的勇气,“何为出战辄披靡,荔枝多马死。”你引经据典,讥讽现实,揭露了朝廷腐败,兵戈声气,国家颓败的景象。尽管隔着无法跨越的时空限制,透过厚重的散发着油印香的书卷,我的脑海中仍然浮现了你在朝廷里无所畏惧的身影。那种飒爽英姿,是我们难以效仿的。这时,我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而在私底下,你与丈夫坐在小院中,浅吟低唱作诗,对酒当歌,伉俪情深,琴瑟和谐。你这时作出的词,如潺潺溪流,温柔、细腻、生动,滋润着我的心田。我的心被牵动着,吸引着,痴迷的目光不断往下看。

或许是天妒英才,李清照的人生充满坎坷。是残酷的现实,迫使你改变了写作风格,也映衬出了你那凄清坚忍之美。好景不长,你的家人被卷入一场政治风波,爱人也离世了。“生怕离怀别苦,多少事,欲说还休。新来瘦,非干病酒,不是悲秋。”你与深爱的人离别,该承受了多大的悲痛。本来夫妻二人相濡以沫,相知相契,如今却落得这下场,任谁不忾然叹息,潸然泪下?浮生似梦,飞花如愁。你渐渐习惯了一个人,习惯这世态炎凉。“人比黄花瘦”的身影,永远在“帘卷西风”的映衬下更加凄美。家,已不能回;心,已无处归。这,怎一“愁”字了得?

面对物是人非,面对断香残酒,面对绿肥红瘦,没有同道,没有相知,只有一杯浊酒洗清愁。那清愁里,有你的学富五车,词动京华却情无所托,学无所传。你含着血和泪,写下了一篇篇千古名作,流芳百世。你的坚忍,令人意想不到,却又格外心疼。凛冽的秋风摧残着你,你却不甘落地,挺立枝头,尽情绽放,溢出特有清香,不曾枯萎凋谢。我在你的命运多舛中沉思、感慨、陶醉,终于顿悟:你的才气、倔强铸就孤独,但你的绝世孤独成就了你那冰冷凝绝的美丽。

看完这一切,才发现时间已流走了一大半,我却仍痴迷其中,无法自拔。我有幸能读到李清照的词集,有幸能了解一代才女的心路历程。一代婉约词宗的美丽与成长,在沧海桑田中见证。

伴着昏黄的灯火悠悠,渲染出绚烂的繁华。你,李清照,不愧是旷世奇才,你的卓尔不群,高傲叛逆、绝艳倾城、万种风情,令无数人为之痴迷、心动;你的坚忍,更是令人敬佩。

美丽的你,痴迷的我。跨越时空的相遇,我仍怦然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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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全文共 8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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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村口是最热闹的地方。老人,小孩儿,一群一群,围着一个角落。在人群中穿梭,找到那一小块立足之地,便就呆呆地立住了,一直不停地咽口水。

看的是什么?一辆三轮车旁,坐着一位中年大叔。戴着一顶棉绒帽,穿着一件军大衣和七分裤,拖着一双黄胶鞋,手上套着只白手套,胸前戴着一个铁哨子,手里拿着一个“迫击炮”。这边就是大家关注的对象了。他,无非就是一个爆爆米花的老师傅罢了。大家都直勾勾的盯着他,黝黑的滚鲁克汗都盼着能够听到那久违的炮鸣声,只见他抬起一只手在半空中晃悠,嘴叼起铁哨子,大叫一声“要爆啦!”便见他迅速在炉口套上一个麻布袋,一提,一举。“轰”的一声,只能看见大家高兴地齐刷刷的捂耳朵。随后便就是一阵香甜的白烟了,大家总是会抬起头,闭上眼美美地吸上一口。

我喜欢看这样的场景,喜欢闻那飘香的庄稼味,吃那只有糖与粮食香味的爆米花。这是乡村朴实的味道,是我一直所痴迷的味道。

一粒粒的爆米花,精巧但浓缩的是那粮食本身的香气与灵魂,不管是粒粒地品尝,还是大把大把地塞,总能因为吃到它而满足。

不过一切总是在变化的,奶油味的爆米花也根据人们的需求逐渐普及。喜新厌旧是人的本性,在这新事物的冲击下,那在迫击炮里诞生的老味道也就逐渐被抛弃了。我也喜欢那种爆米花,在它味道的冲击下,老爆米花的味道就显得十分单一了,无论是卖相还是味道,老方法爆出来的爆米花无疑没有什么优势可言,但那种奶油味爆米花总感觉缺少了点什么。可以尝出他浓浓的奶香,甜甜的滋味,还有酥脆的口感,却尝不出它原本的味道,那种在火中焦烤所产生的粮食清香被这些浓郁的人造香气完全覆盖了。尝不出那些粮食的惊魂,也尝不出他们所拥有的本真味道了。

伫立在村口,原来热闹的那一角已经变得冷清,老师傅还在那,但已经少了当初的干劲了。原来供不应求的爆米花已经被一包包的堆砌起来,我依旧喜欢看他爆米花,也依旧喜欢听那一声爆炸,闻那一缕香气。但却再也找不到当初的人群,也找不到当初的欢喜了……

老爆米花逐渐被人所遗忘,但我忘不了在这老味道中,我能寻觅到很多东西,围观的场景,孩童的天真,对她的喜爱,粮食的本真……大概都在这一粒爆米花中了,它浓缩的即是我一直不变的那份痴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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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800字

全文共 87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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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个男孩子,怎么会对舞蹈那么感兴趣呢?”面当别人好奇地提问,我总会笑着回答:“也许是天生的吧。”

妈妈在我四岁时就把我送到舞蹈培训班学习,那时候我问妈妈:“怎么学舞蹈班里只有我一个男孩子啊?”“因为你是乖孩子啊。”妈妈总是这样告诉我。

也许舞蹈老师也认为我是乖孩子吧,有一天她把我叫到前面,笑着对我说:“今天你在前面领舞吧。”我一听说要我领舞,高兴得心里像吃了冰淇淋。因为以前领舞的一般都是大姐姐,她们跳得非常优美,现在老师要我领舞,证明我也和她一样跳得很好啊。

音乐声响起,我全神贯注地听着音乐,认真寻找动作开始的点,并且用心疯狂回忆舞蹈动作。开始了,我的脑中放映着动作,尽情地做着动作。我第一次全身心地跳了一次舞,跳完后满身是汗,但领舞的感觉真的很美妙,我第一次享受到舞蹈带给我的快乐。那天回家路上,我一直在和妈妈说领舞的事,妈妈还特地给我买了好吃的冰淇淋奖励我。

就这样,我便爱上了舞蹈,一直坚持地跳了下来,无论时间多么紧张,生活发生多大改变,我依旧坚持按时到舞蹈培训班学习。我喜欢练完基本功后那种身体变长的感觉,我喜欢亲戚朋友相聚时围观我跳舞的氛围,我喜欢妈妈听到老师夸我跳舞有进步时那种好看的表情。虽然每一次跳舞结束后会酸痛无比,但我依旧喜爱舞蹈,我喜欢跟着音乐舞动,这是舞蹈给我的快乐,现在想来,这应该是运动后带给我的多巴胺吧!

后来老师还推荐我代表舞蹈班参加“未来之星”的舞蹈比赛,我虽然心里很高兴,但我又有些害怕,便对刘老师说:“我不行,我最怕面对陌生人了。”她拍拍我的肩膀,笑着说:“没关系,你只需要把这一次比赛当作平时的舞蹈表演就行了!”

上台了,我紧张地站在台上,看着下面的观众,我发现数百只眼睛盯着我,我的心怦怦直跳,我努力回忆老师说的话,舞蹈带给了我快乐,我应该把快乐传递给身边的人。音乐开始了,我随着音乐开始展现自己,大胆地表现自己。功夫不负有心人,第一次比赛我获得了很好的成绩。

我至今仍痴迷舞蹈,痴迷练功时那种身体拉伸的感觉,痴迷表演带给我的快乐,痴迷演出时带给我的自信。现在舞蹈已经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舞蹈让我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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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的是那份痴迷600字作文

全文共 9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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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第一次见到钢琴时,我就被它高雅的外形和好听的音色深深吸引。我觉得它是世上最优雅最高贵的乐器,我渴望坐在它的身边用自己的手去弹奏那些黑白相间的琴键。可惜我那时只有三岁,爸爸不同意我学习钢琴。

终于我上小学一年级了,妈妈满足了我的心愿,答应送我去学习钢琴。我迫不及待地跑进琴房,老师马上给我上课。我很兴奋,也很好奇,不停地刨根问底,老师耐心地回答我的问题,还夸我是个勤学好问的好孩子。我高兴极了,我认真弹奏每一个音符,老师夸我有学钢琴的天赋。

从此,每天放学后,我就背着书包飞奔去琴行去练琴。无论是严寒酷暑,还是刮风下雨,都阻挡不了我学习钢琴的热情步伐。可惜节假日琴房会放假关门,我就没有钢琴练习了。我多次请求爸爸给我买琴,爸爸认为我是三分钟热度,不会坚持下去,他总是说:“你考过了十级了,我就给你买钢琴,我可不想买个钢琴做摆设。”爸爸的推辞激起了我对钢琴学习更大的兴趣。

六年的时间在我对钢琴的痴迷中一转眼就过去了,终于我的钢琴马上就要考十级了!那天一大早,我早早地从床上一跃而起,开始进行考级前的重点练习,一上午的练习不知不觉地过去了。我的考级时间是下午三点,到了中午,妈妈把我打扮得漂漂亮亮,吃过午饭就将我送到了考级的地方。

到了考级地方,我做完必要的准备工作,看到离我考级的时间还有一会儿,我便拿出乐谱仔细复习。“请秦文菁同学做准备!”听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我紧张又自信地走到考官面前,深深地鞠了一躬,然后缓缓地走到钢琴前坐下,深吸一口气,开始了我的演奏。刚开始的时候,我还有点紧张,双腿还有点颤抖,但随着我和钢琴合二为一时,我渐渐地放松了,陶醉在优美的音乐中,手指充满自信地与钢琴亲密共舞,身体随着旋律起伏变化。当我投入地演奏完成三首乐曲抬头看向评委时,我看到他们赞赏的目光和含笑的表情。

爸爸兑现了承诺,买回了我梦寐以求的钢琴,我终于有了一架属于自己的钢琴。钢琴回来的那天,我一刻不停地在钢琴上尽情弹奏,直到妈妈生气地命令我去吃饭,我才恋恋不舍地停了下来。

我现在上初中了,虽然弾琴的时间少了许多,但我每天都会抽出时间坐在钢琴前,用手指与黑白相间的琴键交流。过去钢琴陪我度过了美好的童年时光,现在钢琴帮我缓解青春时光的压力。我知道生活中很多事情都会变,但我对钢琴的痴迷不会变,钢琴将陪伴我的生活直到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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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的年级600字

全文共 101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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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尖的音符,承载了我的梦想,飞上了梦想的云端。

——题记

“一大大,二大大”,我数着拍子,眼里满是自信的目光。看着镜子里的我,高昂着头,像一只高傲的天鹅,在音乐中轻歌曼舞。曼妙的舞姿,飘扬的裙摆,构成了一幅美丽的画卷。

舞蹈室的一排排奖杯,一个个奖状,都记录着我的成绩,因为我是领舞。罗老师说我的足尖仿佛拥有魔力,它们可以汇成美丽的音符。正是因为这样,这些足尖的音符就承载了我美丽的梦。

跳舞的这些年,很多人都问过我,“你累吗?为什么还要坚持?”我经常回答,“当然啦!追梦路上谁能不累?但是我热爱呀,痴迷呀!”

的确,每个人的追梦路上都不是一帆风顺的。这美丽的梦的起点是手无足措。或许是学龄比其她人晚许多,亦或是自卑,刚刚学习舞蹈的时候,我的每节课都不自信。我听老师讲课的时候很认真,可是当老师要点名示范舞蹈的时候,我却总是低下头,眼睛盯着足尖汇聚的一点,害怕被老师点名,害怕引来一双双轻视的目光。

可是那一天,罗老师要为每一位同学抠动作,我顿时紧张起来,无处安放的手搅在一起,我感觉手心里出了好多汗。我低着头,想要降低存在感,默念着,“不要看到我,不要看到我……”可罗老师终究还是向我走过来……轮到我了……大家都看向我。我站在原地一动不敢动,依然低着头,我感觉自己的脸在发烧,耳朵也发烫。我听到六月的蝉噪,听到鸟儿叽叽喳喳地笑我……我的心扑通扑通地跳,我闭上眼睛,不敢睁开。我感觉到一只手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背,我眯起一只眼睛,看到一双温柔的眼睛注视着我……老师蹲在我面前,两只手握住我的胳膊,“来,别害怕,试一试吧……”我还是不敢动,只是将眼睛全都睁开,看着老师与我预想中不太一样的表情。她坐在地上了,“来,同学们都坐下来吧……我们给婕婕一点掌声好吗?”同学们都拍起手来。“来,婕婕,不要怕,老师在你身边。”老师轻轻地将我的手放在身前,摆好了准备动作。

我试探性地抬起手,按照记忆中老师教的动作磕磕巴巴地做了一次。罗老师微微笑着,拍起手来,大家也跟着鼓掌。罗老师说,“婕婕的动作非常标准,她将每一个动作重复了几次,都试图将动作做到位,这非常好。同学们也要像婕婕学习!”我很惊讶。老师居然表扬了我。从那之后啊,我渐渐抬起了头,勇于直视他人的目光。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舞蹈的痴迷也越来越深。我痴迷于踮起脚尖的感觉,因为有一句话叫“站得高看得远”。我热爱舞蹈,因为在我最初的舞蹈路上遇到了罗老师;我痴迷舞蹈,因为在我痴迷舞蹈的岁月里懂得了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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