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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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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纪委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

全文共 45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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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上午,衡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包昌林主持召开衡阳市纪委常委会,学习贯彻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市纪检干部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六字,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持久战。

包昌林指出,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党员干部重要的政治任务。各级党委和纪委要迅速传达学习,紧密联系实际,学深悟透,推动工作。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高度重视整改和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在堵塞制度漏洞、强化工作措施上下功夫,关键是强化执行力,坚决守纪律、讲规矩;要高度重视治本之策,加大纪律审查制度,强化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的监督,确保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在学好吃透中纪委全会精神的基础上,要把好关口严督实导,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

包昌林强调,衡阳市纪委要把这次中央有关反腐倡廉的各项新政策加入到明年的工作中,该突出的要重点突出,切实发挥好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严肃党纪中的作用,打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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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反腐倡廉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2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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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品廉吏留千古,廉政清风扑面来。新年伊始,观看廉政戏剧《九品巡检暴式昭》,心灵上受到震撼,精神上受到洗礼,思想上受到启迪。这部戏是一曲荡气回肠、大气凛然、除暴安良、铲腐倡廉的正气之歌,对党员干部来讲,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要从暴式昭身上汲取营养,像暴式昭那样以民为本、为民请命,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严于律己、清正廉洁,锻造从政修养,提升从政境界。

像暴式昭那样以民为本、为民请命。剧中,暴式昭不畏强权,顶住上层重重压力,甚至不怕丢官罢职,捣毁西山不法商人许虎姐开办的烟馆,虽是芝麻小官却拥有顶天立地的大形象。暴式昭的闪光之处就在于深入虎穴的毅然决绝上,在于爱民如己的感同身受上,在于即使丢官殒命也初心不改上。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要像暴式昭那样“成不了栋梁材柱石宫殿,小木杆也要给百姓撑起茅庵”,以民为本、体恤民情,在为民请命上一心为民、全心投入,视百姓之苦为己苦、视百姓之难为己难、视百姓之冤为己冤,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

像暴式昭那样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忠诚履职、勇于担当是一种高尚的政治品格。暴式昭,一个“不入流”的小吏,向世人展现的却是一流的品格、一流的担当。在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上,我们要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恪尽职守、秉公执纪、清廉如水,秉承“仰不愧党、俯不愧民、内不愧心”的信条,给党员干部树立标杆、做出榜样。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执纪问责上要不退让、不退缩、不懈怠,做时代的劲草、真金,敢负责、勇担当、多实干、善攻坚。要有暴式昭“只要你害民伤民是魍魉,决不容你再猖狂”的气势,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有贪必肃,凡腐必反。暴式昭在官官相护、官商勾结的恶劣环境中,尚能够成为一代廉吏,现在有人人支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好环境,有党的坚强领导、舆论的支持和人民的期盼,我们更应该把清风正气树得更好。

像暴式昭那样严于律己、清正廉洁。“两袖清风朝天去,不带江南一寸锦”,在剧中,假设暴式昭没有经得住逍遥馆的诱惑,他恐怕就没有了封逍遥馆、抓许虎姐的底气、硬气,做不到底气壮、胆气豪。“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成人者必先自成”,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专门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维护党纪政纪、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职责,其素质、能力和作风,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并非生活在真空之中,如果监督者不被监督,就可能出现“灯下黑”的情况。“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纪检监察干部要把好信念、道德和法纪防线,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用好手中权力,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守住底线、不碰红线,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干净人”、作风上的“正派人”。只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其身正,不令而行”。

“百姓谁不爱好官?把泪焦桐成雨。生也沙丘,死也沙丘,父老生死系……”习近平总书记的一首《念奴娇》,写尽对党的好干部焦裕禄的无限敬意。什么是“好官”?廉政戏剧《九品巡检暴式昭》给出了最好的答案。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在监督执纪问责中体现出我们的坚守,体现出我们的素养,体现出我们的党性,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这样才会有“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公仆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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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心得体会

全文共 282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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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纪律建设就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语文迷小编为您提供纪委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心得体会,欢迎参考!

纪委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心得体会【1】

纪检监察机关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我体会是:要准确把握“四种形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监督执纪问责做得更细更实更有成效。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要落实“两个责任”。主体责任是一项政治责任、刚性责任,它是党章赋予党委的第一责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开展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都是党章规定的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清单,要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厘清工作边界,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对履行主体责任部门不认真履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把握和运用好“四种形态”,真问责问出真问题,严问责问出严纪律。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要做到抓早抓小。要深刻领会运用“四种形态”的内涵,坚持问题导向,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把解决违反作风建设、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作为正风肃纪的重点工作来抓。党委(党组)要以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为契机,做到教育在先,教育从严。坚持把党纪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的底线,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驰而不息地对顶风违规违纪问题,严肃处理、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要严肃问责,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切实维护《准则》和《条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要紧盯“三种人”、“三个后”。纪律审查要重点盯住三个时间节点,重点查处“三种人”。党的十八大以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后,“三个后”是递进关系,表明越往后执纪越严,越往后处分越重。把握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进一步转变理念思路,改进方式方法,突出执纪重点,不断释放正风肃纪的强烈信号。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要强化“一案双查”。“一案双查”,就是要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就是要把强化问责的要求转化为具体的行动,针对具体人、具体事、具体行为,问到底、责到位。例如,去年在追责问责中,我们注重问责顶层设计,始终突出问题导向,坚持既查实体违规的问题,又查程序违规的问题,做到了问题查处的“全覆盖”;始终突出责任导向,既查工作人员的责任,又查领导干部的责任,做到了查处对象的“全覆盖”。比如,我们在处理浠水、武穴、黄梅三县市种粮补贴审计发现问题问责中,坚持逐级问责,逐部门问责,从基层组长、到村书记、到乡镇领导、到财政局和农业局分管领导及主要负责人、到县市分管财政工作的常务副县长(副市长),到分管农业工作的副县长(副市长),分层分级,厘清责任,追究责任,三个县市共责任追究93名相关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2人(其中科级干部13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其中对8名县级干部实行工作约谈。实践证明,通过“一案双查”,可以把问责的鞭子往上抽,促使压力层层传导,倒逼责任全面落实。

下一步,我们要积极探索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多种问责方式,逐步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工作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以“四种形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新成效。

纪委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心得体会【2】

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党的政治纪律建设,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通过学习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论述,我进一步明确了以下几个重要观点:

1.党的政治纪律的重要地位。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

2.政治纪律的重要内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

3.严明政治纪律的要求。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必须遵守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

我们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要认真学习,进一步增强遵守政治纪律的自觉性,要认真学习习近平同志关于严明政治纪律的重要综述,学习《准则》和《条例》,作为纪检干部担负着对党员遵守政治纪律的监督责任,应该率先学习,率先严格要求自己,成为遵守政治纪律的模范。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认真执行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作为纪检干部,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力度不减,节奏不变,挺纪在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推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要切实维护委局班子的团结,保持和发扬委局团结战斗的好传统,不断提升工作效率。要敢于同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要坚持原则,在大是大非面前态度坚决,对党忠诚,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纪委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心得体会【3】

如何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我的体会是要做到知行合一。

要真正认清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历史和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一些党员干部滑入违法犯罪深渊,成为阶下囚,无不是从破坏纪律开始的。如果再不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严到位,我们还会有更多的党员干部陷入万劫不复,对党的损害也会越来越大,甚至会断送党和人民的美好未来。

要真正明白纪律和规矩的具体内容。我理解纪律和规矩具有四个方面特点:一是强制性。纪律是刚性约束,党员干部必须无条件遵守,不允许做任何变通和选择;二是平等性。纪律和规矩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权人和特权事;三是全面性。党的纪律和规矩覆盖很广,涉及工作、生活、家庭方方面面。四是长期性。讲纪律、守规矩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必须长期坚持。

守纪律讲规矩的核心是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遵守党的政治规矩,就是要做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

要真正把纪律和规矩落实在行动上。首先要学深学透。其次要认真履责,紧盯违反纪律和规矩的问题。一是要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围绕六大纪律分类、首要职责、“三种人”和“三个后”、重要时间节点筛选问题线索。二是发挥信访举报领导决策参谋部的作用。分析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特点,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突出问题解决。三是挺纪在前,切实增强信访监督效果。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将苗头性、轻微违纪问题,及时批评提醒,促其红脸出汗,防病于未然。第三要严格执纪。正确把握和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要针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发展的过程,层层设防、步步拦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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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不作为乱作为心得体会

全文共 12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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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县委办印发了《深化“三严三实”专题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防震减灾局庚即在全局开展“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将“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明确了整治范围和重点,将按动员部署、自查整改、监督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涉及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旨在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再监督,克服党员干部中“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懈怠心态;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等不良行为,引导党员干部把强宗旨、转作风与抓改革、促发展统一起来,革“庸”为“能”,变“懒”为“勤”,除“混”为“为”,促进行政效能提高,提升群众满意度,为保障十三五规划“一核两翼四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建设美丽新荥经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按照(荥委办〔2015〕79号)文件要求,县防震减灾局领导班子认真对照执行力不强等六类突出问题,深查细找,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推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实效,现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如下。

一、自查自纠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副局长、纪检书记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局实际,制定专题整治的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范围对象、整治内容和方法步骤。

(二)集中教育动员。召开专题会议集中学习了“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通报,传达学习了中央及省市县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活动相关文件和《深化“三严三实”专题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党组书记、局长高志远对本局不作为问题专题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深入查找问题。对照六类突出问题,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通过自己找、相互提、集体议等方式,分层次查找存在的不作为问题。局班子共查找问题1个,并形成问题清单,明确具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四)开展自查自纠。对照问题清单,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局领导班子不作为问题整治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对照问题清单,拟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查漏补缺。对照六类突出问题,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问题再查找。

(二)强化学习。将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开展中央、省市县关于作风建设有关规定再学习,再次提高认识。组织学习市县查处的典型案件通报,警示自己,防微杜渐。

(三)开展集中整治。局纪检组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不作为问题督查力度,根据自查自纠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对明查暗访和监督举报发现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追究责任人员和责任领导的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制度建设。在抓问题整改的同时,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做法和经验,用制度固化下来。对本单位现有制度进行梳理,完善内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问题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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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两学一做心得体会

全文共 106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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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两学一做” 首先要“知”。“知”,就是要深刻理解核心要义。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知晓“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以及党的“四大考验”和“四大危险”,胸怀同步小康和“中国梦”的实现,做到对大局有清晰的认识。深刻认识在新常态下,当前组织工作面临的新要求、新问题、新挑战和新机遇。知党章党规,不能停留在“知道”这个层次上,要把熟悉和掌握相关党章党规当作一种自觉、一份责任、一个重任。准确把握党章党规的目的意义和具体要求,切实把党章党规内化于心,使自己成为真正“知党章党规”的人。坚持问题导向,经常深入基层调研,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及时了解基层群众的呼声,了解困难群众的疾苦,准确掌握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思考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人才工作和作风建设等对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推动作用。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靠党章党规党纪。为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前沿,近期,宁波市纪委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学习党章党规活动,唤醒全市党员干部和纪检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龙头,开展专题培训。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七·一”前组织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学习党章,落实主体责任”专题培训,把学习党章列为各级党校的主体课程,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以上率下,掀起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热潮。

抓好全县各级党组织这个根本,广泛开展学习。明确将学党章、守党章、用党章、护党章作为各级党委一项最基础的工作和经常性的任务,摆到突出位置来抓。为全县党员干部配发《党章》,做到人手一册,进一步在全县形成学习、遵守、维护《党章》的良好氛围。运用主流媒体等宣传平台,加大党章党规党纪宣传力度,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意识,唤醒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组织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使党纪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底线。

抓紧纪检监察队伍这个关键,强化责任意识。县乡两级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党章党规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带头讲党课,其他乡纪委领导通过纪检讲坛、纪检论坛等形式,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活动,不断增强组织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把党章党规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根本依据,严格按照党章确定的纪委三项主要任务,履行职责、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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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两学一做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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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强调,“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是一次活动,要突出正常教育,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要进一步严密党的组织体系、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明党建工作责任制,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事创业、开拓进取,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之后,持续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党性教育的重要实践,是推动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常态化的重要举措。从学习党章党规入门,进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各级党员干部从理想信念升温逐渐提升到旗帜灵魂的升华,统一的不仅是信仰信念,更多的是行动作为的转变;从读原文、学原著、悟原理,进而深入担其纲、正其风、通其行,广大党员干部从行为意识的规范逐渐转变到知行合一的落实,更加坚定的爱党忧党兴党护党,更加积极的立足岗位建功立业。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党性教育常态化。“理论是实践的基础,思想是行动的先导。”作风问题的反复性和顽固性注定其极易回潮和反弹,党性意识弱化、宗旨意识淡化、组织纪律软化等等一系列突出问题继续整改和转化,“不敢”的意识性刚刚建立,“不想”的自觉性远未形成,只有把“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融入党性教育中,引导党员干部身心归党、以身许党,自觉把学习教育与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结合起来,通过专题党课、专题学习研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确保学习教育纳入常态化学习教育体系建设中来,自觉以正反两面典型为镜,学习卢玉宝、涂红刚等人事迹的先进精神,吸取周永康、薄熙来等人案件的深刻教训,深入开展党性分析,重点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改,抓好不严不实突出问题的整改,进而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打牢坚实的思想根基。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从严治党常态化。“无规矩不成方圆,无践行必为空谈。”持续推进作风整改不是一阵风,而是一个常抓不懈的伟大工程,是一场攻坚战,更是持久战。“四风”病根未除,“问题”禁而未绝,全面从严治党、重构政治生态的任务仍旧异常艰巨,只有把“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摆在从严治党的重要位置,引导党员干部最守规矩、坚守底线,通过常态化思想学习教育,全面系统学习党章这个管党治党的总章程,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些立规立德的党纪党规,增强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并及时把学习教育的成功经验、做法升华、固化为制度,形成常态机制,使广大党员形成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办事的自觉行为习惯,做到心有所戒、行有所止,从而持续推进从严治党管党的新常态。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创新发展常态化。“提纲而众目张,振领而群毛理”。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调研时强调“新的发展理念就是指挥棒,要坚决贯彻。”进一步凸显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引领性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开局之年、推进结构性改革攻坚之年指明了方向,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政治任务,不仅是引导党员干部践行发展理念的途径,更是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有力武器。只有把“两学一做”与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内容,强化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责任和使命,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方法论对接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才能真正让新理念在干部头脑中立起来、行动中用起来,才能克难前进、臻于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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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讲政治有信念研讨会发言稿

全文共 9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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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桃源县纪委机关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会在机关三楼会议室召开,这是继5月15日委(局)机关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以来,进行的第二次集中学习。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雨初以普通党员身份和全体委(局)党员干部一起学习,并参加第一党小组的学习讨论。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长朱建华主持集中学习会。

这次会议分学习和分组讨论两个阶段进行。首先,县纪委副书记李志敏带领大家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2016版)》第一章至第五章的内容,并为大家做了题为《“讲政治、有信念”做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的专题教育党课报告,从“讲政治、有信念”的重要性和具体指向出发,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必须做到愿意担当、敢于担当、善于担当。

随后,委(局)党员干部分四个小组开展分组讨论,大家围绕“讲政治、有信念”这一主题,结合自身成长和工作、学习经历等方面开展“四必谈”,即:思想认识必谈,突出问题必谈,根源症结必谈,整改措施必谈。四个党小组的分组讨论大家谈认识、讲体会,气氛热烈。县纪委常委龙锦结合30多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历程,谈到“讲政治,要有党性意识、大局意识、看齐意识,还必须有奉献意识;如果每个人每天都能反思一下,自己都做了什么,对社会有什么奉献,就能更好地推动工作地开展。”纪检监察三室青年干部李俊杰学习后体会道“我们要把理想信念与现在的工作目标联系起来,这样理想信念就能落到实处,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把任务细化,逐步施行,就能成功”。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李雨初作为一名普通党员也作了讨论发言,他说“要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必须始终坚持做到知行合一,要保持求学求知的态度,通过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来武装头脑,逐步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同时,还要善于将理论学习成果应用在实际工作中,切实将党章党规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通过第一次专题学习,委(局)党员干部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锤炼了党性修养,强化了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的精气神,进一步展现出了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为进一步推动工作开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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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讲政治有信念研讨会发言稿

全文共 9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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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0日,市纪委监察局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一个专题“讲政治、有信念”进行学习。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吕洪安主持会议并讲话。

吕洪安在讲话中指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讲政治、有信念”排在“四讲四有”的首位,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凸显了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定崇高理想信念的极端重要性。要准确把握“讲政治、有信念”的深刻内涵,更加自觉地固“本”铸“魂”,要全面系统学、原原本本学、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重点做到“三个准确把握”。准确把握形势,保持政治定力;准确把握规律,深化政治要求;准确把握要求,坚持学思践悟。

吕洪安强调,做好纪检监察工作,首要的是讲政治。“讲政治、有信念”的核心要义和具体体现是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是做合格党员的根本。必须把“讲政治、有信念”与责任担当紧密地结合起来,并结合实际见诸行动,以严肃政治纪律扎实地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在突出政治高度上把握统筹力,在落实政治要求上把握协调力,在执行政治原则上把握指导力,在强化政治责任上把握执行力,在查找政治问题上把握发现力。

吕洪安要求,一是作为党纪党规的忠实维护者,在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纪检监察干部更应当忠诚于党、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二是要结合“两学一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续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做到自身干净,要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以零容忍态度清理门户,用铁的纪律打造组织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铁军。三是要做到责任上身、工作上心。结合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两学一做”讲话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标前行,苦干实干,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来衡量“讲政治、有信念”的程度,检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效。

市纪委副书记韦秋燕,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李伟中、市纪委常委王健分别发言,畅谈了学习体会。一致认为,“讲政治、有信念”必须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强化政治意识,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保持政治清醒,严守政治纪律,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自治区有关保密工作的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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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讲政治有信念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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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讲政治就是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讲政治就是要站在群众的立场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就是要遵守政治原则,维护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权威,和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

做四讲四有的合格党员,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目的,是中央面向全体党员的明确要求。四讲四有涵盖了思想、认识、纪律、品德、工作等各个方面,是有机统一的整体。讲政治、有信念作为四讲四有的一个重要方面,具有鲜明的现实针对性,凸显了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理想信念的重要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对照典型案例,认真领会中央和省市有关精神要求,汲取教训,自我检讨、自我检点;要按照中央和省市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校工作,进一步发挥党校培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作用;要依法依规推进换届工作,严格换届工作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要加大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宣传力度,做到学习再深化、认识再强化、理念再转化,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要在具体工作中强化五种意识。一是要强化忠诚意识,在信念上坚守。要拧紧信念总开关,树立服从的导向,珍惜组织给予的平台。二是要强化看齐意识,在坚持中践行。要强化我要看齐的自觉,树立向我看齐的导向,强化时刻看齐的坚持。三是要强化慎微意识,在细节中落实。要知行合一、表里如一、一抓到底。四是要强化纪律意识,在规矩下作为,把纪律在全县各级挺起来、严起来,要以上率下激励各级担责作为。五是要强化实干意识,在工作中检验。要不折不扣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对照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主动谋发展,全心抓突破,引领全县各级做好项目建设、脱贫攻坚、产业发展等各项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要扎扎实实做好县乡换届、增收脱贫春季战役、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加快推进六权治本,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当前重要工作,主动担起责任,全面落实好各项工作。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既是决策的执行者,也是监督者,对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必须第一时间传达贯彻,做到决策部署贯彻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踪到哪里,确保政令畅通、决策落地。讲政治,就是要对党绝对忠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党服从中央是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针政策的根本保证。党员干部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对党绝对忠诚,自觉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首先,坚决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中央号召的坚决响应,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次,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

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党性坚强、政治过硬,做到在政治上清醒坚定,在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经得起考验。纪律是成功的保障。在反腐败斗争形势相当严峻的今天,没有铁的纪律是无法保证反腐败斗争取得胜利的。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守纪律。要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有关规定,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经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时时刻刻自重、自醒、自警、自励;严守政治纪律,禁止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严守工作纪律,禁止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干部人事等事项;严守办案纪律,禁止以案谋私、违纪违法办案;严守保密纪律,禁止泄露信访举报内容、案件情况等秘密;严守廉政纪律,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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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讲规矩有纪律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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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受委党组的委托,在这里汇报一下我学习的体会。今天着重讲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为什么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教育活动?

人不以规矩则废,党不以规矩则乱。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现代政党都是有政治纪律要求的,没有政治上的规矩不能成其为政党。”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一个政党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约束性规范,是首要纪律,决定政党的兴衰,决定政党的成败。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危害极大,不仅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的力量,而且会恶化政治生态。当前,一些西方敌对势力、国内异己势力,分化瓦解我们,就是千方百计企图动摇我们党的执政根基。在日益严峻复杂的斗争形势下,我们要保持党的高度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关键要严明纪律、严守规矩,重点是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在这里,我们可以简要回顾一下历史。从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和党的领袖重要论述来看,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极端重要性。早在1859年5月18日,马克思在《致恩格斯的信》中明确指出:“我们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1886年10月23日,恩格斯在《致劳拉.拉法格》的信中指出:“在无产阶级革命斗争中,胜利的首要条件是严格遵守纪律”,“这种纪律是一个有成效的和坚强的组织的的首要条件,是资产阶级最害怕的。”列宁也指出:“要使无产阶级能够正确地、有效地、胜利地发挥自己的组织作用,无产阶级政党内部就必须实行严格的集中和极严格的纪律。”到了我党成立后,毛主席有句名言“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提出“战争时期三大纪律”,后来又提出“三要三不要”原则,即“要搞马列主义,不要搞修正主义;要团结,不要分裂;要光明正大,不要搞阴谋诡计。”邓小平同志指出:“各级党组和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必须执行严格的纪律处分,这是党最高利益所在,也是全国人民最高利益所在。”江泽民同志强调:“我们讲加强政治纪律,最基本的就是要遵守党章,按照党章的规定去做,对党章的各项规定,所有党员都要遵守,高级干部更应该遵守。”胡锦涛同志也强调:“如果没有铁的纪律,党就会成为一盘散沙,就无法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去完成伟大的历史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向新的伟大时代,面向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总书记指出:“严明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严明政治纪律,党的纪律是多方面的,但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重要基础。政治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方面必须遵守的依据,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根本保证。”可见,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和党的领袖都十分重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建设,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极端重要的位置。

从历史进程来看,在我党的历史上,凡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明的时候,党的事业就会兴旺发达,否则,党就遭遇挫折,甚至被推向危险的边缘。值得一提的是,1941年至1945年,我们党在延安和抗日根据地开展了整风运动,纠正党内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这在党的建设史上是一个伟大的创举。通过整风运动,全党在思想上得到改造提高,达到空前团结,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与此同时,国民党党纪废弛,腐败盛行,乱象丛生,山头众多,派系林立,勾心斗角,互相倾轧,与中国共产党的高度团结统一形成鲜明对照,严重削弱了力量,最后导致战场上土崩瓦解,一败涂地。中国共产党和人民军队之所以用“小米加步枪”打败拥有“飞机加大炮”美式武装的国民党和国民党军队,最重要的原因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解放军高度团结、高度统一、纪律严明。近几年,党内出现了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苏荣等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事件,他们破坏党内团结,搞乱组织政治活动。党中央坚决依法依纪进行了处理,并着手清除其政治影响。这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实际行动,有力地维护了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

从世界各国政党兴衰成败历史来看更是如此。比如墨西哥革命制度党从1929年到2000年,连续执政长达71年之久,很重要的因素就是有一套严密的组织架构和纪律规定。其首要的纪律就是要求党的各级机关、职能部门、下属组织以及全体党员必须服从党中央集体领导。正是由于强大的组织动员力和严密的纪律性,革命制度党把自己打造成一个维护民族利益、促进社会公正的政党,从而受到了墨西哥社会大多数的认可和欢迎,创造了风靡数十年的政治奇迹。从反面教材来看,政治纪律的涣散,政治规矩的缺失,是一个政党衰败垮台的重要原因。1991年,克里姆林宫上空飘荡了74年的镰刀斧头旗黯然落下。苏共亡党亡国的根本原因,就在于苏共党内混乱的意识形态局面、严重的派系斗争情况、软弱涣散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在1990年苏共二十八大上,居然同时出现了三个中央纲领同台竞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谁都可以害所欲害、为所欲为,那还叫什么政党呢?那是乌合之众了。”可见,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政党生存发展的生命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废弛,必然导致政党衰亡。这是第一点。

第二个问题:加强学习,正确把握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的基本要求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首先需要我们懂规矩、知纪律,需要我们理解政治纪律和规矩的基本概念、学习其基本内容、把握其基本要求。

(一)基本概念

什么是党的纪律,什么是党的政治纪律?党的纪律,就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的政治纪律,是指党在各个不同时期根据党的政治任务的要求,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的基本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在政治生活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

什么是规矩?我们中国人常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强调做任何事都要有一定的规矩、规则、做法,否则无法成功。规矩一词来自木匠术语。“规”指的是圆规,木工干活经常会碰到制作圆窗、圆门、圆桌、圆凳等,古代工匠就已知道用“规”画圆了;“矩”也是木工用具,是指曲尺,所谓曲尺,并非弯曲之尺,而是由一直一横构成直角的尺,是木匠制作方形门窗、桌凳所必备的角尺。没有规和矩,当然无法制作方形或圆形的东西,于是就出现了这句俗语。不过,现在这俗语已不再是木工专用,而是变成了人们泛指做任何事情若无一定规则,便会出错。“规矩”也构成了一个词组,“规矩”可解作一定的法则、标准、规范或习惯。

什么是党的规矩?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上指出,党的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其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其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法律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全党必须模范执行;其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是不成文的纪律,也是十分重要的党内规矩。

什么是党的政治规矩?党的政治规矩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立场、言论、行动等方面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和规则,其中包含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即纪律,又包含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虽未明文列入纪律,但经过实践检验,约定俗成、行之有效,反映了我们党对一些问题的深刻思考和科学总结,需要全党同志长期坚持并自觉遵循。党的政治规矩既包含刚性约束的政治纪律,也包含了需要我们自觉遵循的政治规矩。

(二)基本内容

不同时期,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体内容不尽相同。省纪委书记侯长安在全省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集中教育培训班上就当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具体内容讲了33条。这里,我将主要内容给大家作一个介绍。归纳起来,就是“两管、两保、两护、两定”,四个方面共33条。

1、管方向、管道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首要管的是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从我们党现阶段的执政纲领、使命和目标看,“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最根本的要求。关于这方面的纪律和规矩,可以概括为4条:(1)不得支持、参加、组织任何形式的反对党的领导、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活动和组织;(2)不得听信、制造、传播任何形式的反对党的领导、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论;(3)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得违背党的领导、偏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4)决不允许投敌叛变。把握住了这4条,就守住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第一道关口。

2、保集中、保统一。现阶段,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核心是确保全党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做到“四个服从”,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这方面的纪律和规矩主要有四个方面12条:

在“全党服从中央”方面主要有(1)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分裂党、分裂国家的言论和行为;(2)不得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更不能公开发表、散布同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3)不得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4)不得在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甚至是背离中央要求另搞一套;(5)不得搞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

在“下级服从上级”方面主要有:(6)各级党组织要服从上级党组织的决定,执行上级党组织的部署;(7)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等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的党组要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组织的领导;

在“少数服从多数”方面主要有:(8)各级党委(党组)的班子成员个人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服从班子集体的决定;

在“个人服从组织”方面主要有:(9)党员要服从组织对自己工作的分配、调动和安排,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10)党员不得怂恿、参加、组织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不得搞非组织活动;(11)党员要严守党和国家秘密,不得打听、传播小道消息,不能跑风漏气;(12)党员要对党忠诚老实、讲真话,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这12条都是执行“四个服从”的具体内容,是维护党集中统一的重要保证。

3、护民主、护团结。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党内民主、保证党内团结。

维护党内民主方面的纪律和规矩主要有5条:(1)党委(党组)书记要善于集中大家的意见,允许发表不同意见,不搞“一言堂”、家长制;(2)党员干部对于任何党员提出的批评和意见,只要是正确的,都应采纳和接受,如果批评和意见确有错误,可以实事求是地指出来,但不允许追查所谓动机和背景;(3)任何领导干部都不允许超越党组织所赋予的权限,侵犯集体的权限和别人的权限;(4)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5)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组织生活会,各级党组织都应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保证党内团结方面的纪律和规矩主要有6条:(6)不得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建小圈子、立小山头,培植私人势力;(7)不得任人唯亲、排斥异己,不能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人事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和事务;(8)党员干部之间不要参与和利用形形色色的同学会、同乡会、战友会、同事会,拉扯关系、互通款曲;(9)党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有不同意见要摆在桌面上沟通,不能私底下勾心斗角;(10)不得利用职权对同志挟嫌报复、打击陷害;(11)要理直气壮地同错误倾向、歪风邪气和坏人坏事作斗争。

4、定规则、定程序。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还对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些基本规则、程序、秩序作出了规定,最主要的就是请示、报告制度。主要有以下几条内容:(1)凡按规定需请示上级党组织决定的事项必须请示,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得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是斩而不奏; (2)凡按规定需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事项,必须及时、如实报告,不得迟报、漏报、错报、瞒报;(3)一般应逐级请示、报告,非特殊、紧急情况不要越级请示、报告;(4)党员要及时、如实向党组织报告婚姻、财产、子女留学、家庭重大变故等个人重大事项;(5)党员干部因公因私离开工作地域都应及时向组织报告。除此之外,总书记还着重强调了一条:(6)不得默许、纵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擅权干政、谋取私利。

以上33条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一定准确和全面,供同志们学习时参考。今年,党中央还将对廉政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和行政监察法等四部法规进行修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内容可能会有所变化。

(三)基本要求

政治纪律的基本要求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组织和党员对中央已经做出决定的重大方针和政策问题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公开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言论,采取同中央的决定、决议相违背的行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上提出了“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这就是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

一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决不允许背离党中央要求另搞一套,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中央指挥,不得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不得对党中央的大政方针说三道四,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

二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三是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要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团结大多数,不得以人划线,不得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

四是必须遵循组织程序,决不允许擅作主张、我行我素,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不能先斩后奏。

四是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跟组织讨价还价,不得违背组织决定,遇到问题要找组织、依靠组织,不得欺骗组织、对抗组织。

五是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不得纵容他们影响政策制定和人事安排、干预日常工作运行,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是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不可逾越的底线、不能触碰的红线,是带电的高压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面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是把全党凝聚成为高度团结统一战斗集体的黏合剂,是实现党的政治目标的根本保证。作为党的组织、党员,必须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并严格遵守和自觉遵循。

第三个问题:如何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在说这点时,首先我们来谈谈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我们要高度警惕。

一是政治立场不坚定。有的党员干部缺乏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党的观念不强,党性修养不够,对党的政治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不学习,不研究,不领会,理想信念的根基不牢,在事关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不鲜明,丧失了基本的政治立场和党性原则。如有的干部不信马列信鬼神,日常工作有“大师”相伴,重大决策由“大师”定夺,丧失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基本信仰。

二是重大决策不执行。全党有党员8600万,但中央只有一个。我们讲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是要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但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上,有的党员干部精于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耍“小聪明”、拨“小算盘”、打“擦边球”,对自己有利的政策就贯彻落实,不利的政策就搪塞变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三是组织原则不遵循。有的党员干部热衷于拉帮结派,以地域、同学、战友以及出身、经历划界,立山头,搞宗派,编“关系网”,搞团团伙伙、亲亲疏疏、利益输送,把正常的同志关系扭曲成庸俗的人身依附关系,甚至搞“私人俱乐部”。

四是言辞论调与党中央不一致。有的党员干部在一些重大问题上,特别是在一些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重大问题上,信口开河,妄加评论,散布与党中央不一样的论调,把听来的小道消息当做“新闻”传播,对社会舆论产生错误导向;有的党员干部工作中“爱国爱党”,网络发帖却随意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人格分裂,做“两面人”。

五是当政治逃兵。面对错误言论与行为不亮剑,不抵制。有的党员干部对社会上流传的政治笑话、灰色顺口溜不制止、不斗争,对社会上的错误思潮、错误行为、错误倾向缺乏鉴别力、免疫力和抵抗力;有的党员干部对一些诋毁诽谤党和政府的反动言论视而不见,当政治逃兵,扮“绅士”、装“深沉”,在政治言论上该一致的不一致,该斗争的不斗争,等等。

六是少数党组织战斗力不强。尤其是基层党组织,个别单位,搞一团和气,你好我好大家好,领导干部不敢管理,上级指示精神落实不下去。我觉得这在我们基层有。要认识到基层党组织是我们党的执政根基,是整个党组织的“神经末梢”,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毛细血管”,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基层,把每一个基层党组织都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落到实处。要从根本上解决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使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强起来,让支部书记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理直气壮地抓党建、抓作风建设。

七是个别党员干部存在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现象,必须要高度警觉。主要表现在:有的党员干部墨守成规,“不会干事”,从前习惯于“打擦边球”,钻政策空子,靠投机取巧促发展,现在要求严了,约束多了,觉得“放不开手脚”,特别是针对深化改革和转变发展方式的新要求,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拿不出,勇于面对、积极作为、敢于担当不足;还有的党员干部消极松懈,“不想干事”,因循守旧,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只要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还有的党员干部怨天尤人,“不愿干事”,认为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落实“三严三实”要求、狠刹“吃喝风”、“送礼风”等,无法与上级部门拉“关系”争取项目,无法与企业“套近乎”吸引投资,既不“跑部”,也不前进,为官不为;还有的党员干部等待观望“不多干事”,落实政策等待观望,不主动,推诿扯皮,上面着急,下面不着急,牵头部门着急,配合部门不着急,群众着急,干部不着急,特别是简政放权后,认为既然“无权”,也应该“无责”,得过且过;还有的党员干部畏首畏尾“不敢干事”,面对“三期叠加”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有的不愿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没有勇气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害怕改革触动了自己利益的奶酪,也怕堵了别人的“财路”,影响了自己的“官路”;还有的党员干部本领不强,“不能干事”,习惯于当“复印机”、“传声筒”,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尤其在新常态下,适应新的宏观管理和事中事后监管方面的探索不足,办法不多,无所作为,等等。更有甚者认为,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要求比较空,约束比较软,距自己比较远;还有的认为,自己没有腐败问题就行了,其他问题无关紧要;有的党组织认为只要党员干部不搞腐败就行了,对守不守纪律讲不讲规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认为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忽视日常监督执纪,认识上偏一尺,行动上差一丈。

还有这样的现象,就是不严管、不真管,再就是不追责。对违规违纪问题不动真格、不下真功,搞虚晃一枪、点到为止,没有严格按照党的纪律和规矩管人管事。

上述问题的原因,我认为,就是失之于软、失之于松、失之于宽。所谓失之于软,就是组织纪律软弱涣散,对各种违规违纪现象不较真、不碰硬。一些小问题酿成大风气,造成全局性的问题。所谓失之于松,就是领导班子纪律松弛,作风松懈,组织涣散,给各种违纪违规行为大开方便之门。所谓失之于宽,就是对党的各项规章制度该执行的不执行,该落实的不落实,造成“谁违反纪律谁得利、谁执行制度谁吃亏”的现象。

针对这些问题,我谈谈我对中央领导同志的讲话精神的理解,帮助我们一起来提高认识。

习总书记说: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王岐山说:落实“八项规定”、纠正“四风”没有退路。如果出现反弹,人民就会失望。为了不让人民失望,我们要不断坚持巩固和深化纠正“四风”工作,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纪委工作也不全是抓贪官。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纪律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对老百姓而言,“打虎”固然解恨,但似乎离自己还是远一点,身边的“苍蝇”才更加让人讨厌。而实实在在把执纪的使命履行好,老百姓才更能够体会从严治党带来的变化。

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对党员的要求,特别是领导干部,更是如此。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守纪律讲规矩抓起,抓好守纪律讲规矩必须从抓作风开始。作风建设是场攻坚战、持久战,作风背后反映的是纪律问题。纪律不严,转变作风也就无从谈起。作风建设是具体的,不是抽象的,离开了具体事项上的点滴转变,一切学习贯彻落实都是苍白无力的,都是空喊口号,改进作风要把自己摆进去,从自己做起,以上率下。

强调把纪律挺在前面,也是要告诫那些“违纪已过、违法未满”的党员干部,特别是那些喜欢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推诿扯皮的党员干部要当心了,今后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一样被查。“纪委只重老虎”的观点是错误的,其错误是仅把法律当做了管党的尺子,容易把干部两极分化,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党员干部的腐败问题往往是从小错开始的,违法也往往是从违纪开始的,最终从“破纪者”逐步变为“破法者”。落马贪官的忏悔录中,不乏有这样的说法,“有谁能及时提醒,早一点给我纪律处分,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对党员干部身上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严明纪律严肃处理,“既是雷霆手段,又是菩萨心肠。”也就是说,纪律处分了,制止了你错误行为的延伸,避免了你触犯法律的可能,把纪律挺在了前面,你不再犯错了,还可以自由地生活、工作,难道不是对你的爱护吗?难道不是菩萨心肠吗?哪怕是撤了职、降了级,也比双开、牢狱之苦强。(章娅琳的例子)

今天发给大家的忏悔录,我们来看看他们是如何说的。原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谢功卓的忏悔材料说,“可惜世界上没有后悔药,一切只有自己去承担。”“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恨,别人对自己的情谊,看上的是自己的权力和地位,是赤裸裸的利益,绝非真感情。”还有原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刘志海的忏悔材料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都是有企图、有目的、要回报的,这就是活生生的现实。”这都是局级领导,下面再说一位处级干部,原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处长李江玲的忏悔材料说,“如果我不是手上掌有权力,他们会送钱给我吗?他们看中的不是你这个人,他们看中的是你的位置,是你能给他们带来的好处。” 原汉阳区教育局局长武学庆在忏悔材料中说,“守住底线是多么重要啊!现在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守住底线就是守住了自己的自由天空,守住了底线,就是守住了安全线,甚至守住了底线就是守住了生命线。” (大家想想,是不是这样)

还有的始终存在侥幸心理,自我安慰,“难道就那么巧偏偏是自己会被纪委、检察院抓住,那么多腐败分子偏偏是我吗?”等等。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把纪律挺在前面,实际是时刻使党员干部有得以“出汗排毒”的疗法,防止党员干部由违纪跌入腐败的深渊。体现的是党组织管党治党的责任和对党员干部的关心。体内无毒,才不至于腐化堕落,而干部不能腐、不敢腐,从严治党才真正见了效。

中央领导多次强调,“纪律是不可触碰的底线”,“纪律”不是“纸老虎”、“稻草人”,是“带电的高压线”,谁违反就处理谁,决不放任自流。王岐山说:“全面从严治党,就是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严格执纪,抓早抓小。”“抓早”是为了防止党员干部小错酿大错,“苍蝇变老虎”,不要成了阶下囚,才悔不当初。“抓小”则和百姓联系更紧密,对于办事看脸色、吃拿卡要、雁过拔毛、推诿扯皮的行为,今后休想,这样不仅治了一个人,对其他人还有警示作用。强调严执纪,无非是要强调,查大案是职责,纠小错更是职责。风气不是一天形成的,风气的转变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治标要入微,关口要前移、再前移。

现在中央在修订相关的党员处分条例,以后的尺子可能更具体了,部队里已经开始行动了。4月16日,经习近平主席批准,中央军委印发了《严格军队党员领导干部纪律约束的若干规定》,里面明确了十个“必须”:必须把听党指挥落实到行动上;必须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必须防止和纠正政治上的自由主义;必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必须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必须纠正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必须严守财经纪律;必须持续反“四风”改作风;必须破除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目前部队的行动很快,已开始清房,而且态度坚决,不给出轨越界“留暗门”、“开天窗”,不站在制度“笼子”之外搞特殊,坚决做到守纪如铁,执纪如山。我认为下步将逐步对党员干部提出具体要求,马上要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

省委书记李鸿忠最近发表文章指出:“过去一些同志认为,受处分的都是有贪腐行为的干部,只要自己把握得住廉政底线,不贪污腐败,就不会受到处理。现在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法未授权的不能做,法定授权的必须做,否则就是违法。不是说不担当就可以保护自己,我们只要担任了职务,就要担当相应责任。一般的责任,要受到批评教育,有大的问题,就可能要负法律责任。可以说,没有哪一项措施比责任追究更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要将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与党委、党委主要领导严格挂起钩来,严肃追责。”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而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是党委还是纪委,不管是谁,只要有责任都要追究。因此,一旦担当起某项职务,自己廉洁只是底线,还必须履行岗位职责。我们有的支部书记要深思。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强调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重点,必须坚决贯彻落实。我觉得,作为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应该从以下十个方面做起。

(一)始终做到忠诚于党,自觉维护中央权威。“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要求的第一条,是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我国是一个有着1 3亿多人口的大国,我们党是一个有8600多万党员的大党,治理这样的大国大党,必须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这个核心就是党中央。我们党如果没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就会形成群龙无首、一盘散沙、四分五裂的局面。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最核心的就是对党忠心耿耿、与党同心同德,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自觉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自觉贯彻执行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服从中央命令,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含糊和动摇。

(二)始终做到令行禁止,自觉维护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完成党肩负重责大任的根本保证。当前,干部群众之所以反映一些地方和部门政令不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问题,主要原因是我们少数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如有的对中央政策合意则取、违意则舍,搞“选择性执行”;有的在贯彻落实中做一些小动作,“塞一些私货”,搞“附加性执行”;有的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搞“欺骗性执行”; 有的甚至胆大妄为,公然对抗。如被称为“三狂州长”的云南省楚雄自治州原州长杨红卫,视党纪国法如无物,违法违规签批土地135宗,总面积高达127平方公里,相当于楚雄州10个县市城区面积的总和。在一个违规项目被国土资源部明令停工后,他居然在大会上公开讲: “一分钟也不能停”,对抗组织、不听号令到了明目张胆、毫无顾忌的地步。像这样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是极其严重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问题。全委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委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都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不允许选择变通,不允许讨价还价,不允许阳奉阴违。

(三)始终做到谨言慎行,自觉反对妄评乱议。古人讲:“一言可以丧邦,一言可以兴邦”。其含意之一,就是个人言论不可小视。对我们党员干部来讲,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时候该说,什么时候不该说,都是有纪律要求的,决不能口无遮拦、乱发议论。现在,我们一些党员干部把自己混同为没有政治、思想、道德素质和是非标准的“网络水军”或社会闲杂人员,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如有的专家学者戴着党员的帽子、任着党员领导干部的职务、拿着党和政府给的薪水报酬,却大肆鼓吹西方所谓的“普世价值观”,散布反党、反政府、反社会主义的言论,干着“端起碗吃肉、放下碗骂娘”的事;有的党员干部对中央精神和党的领导同志,妄评妄议、说三道四,把说怪话、发牢骚当成“有个性”;有的四处寻问、八方打听,把传小道消息、猜内幕当成“有本事”;有的专挑那些党已经明确规定的政治原则说事,把唱反调、出风头当做“有能耐”;有的利用手机短信、QQ、微信、微博编造、传播一些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不实消息;还有的对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视而不见,随意附和“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奇谈怪论,等等。这些问题,不是个别现象,在有的地方和单位大有人在,对党的形象和威信产生的不良影响不可低估。大家要充分认识到,党的领导干部,在言论自由问题上绝不能混同于一般的老百姓,必须体现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因此,对于网络上、社会上流传的一些空穴来风的消息、谣言等,我们既要保持头脑清醒,善于甄别,更要敢于斗争,揭开其虚假的外衣,引导干部群众正确认识问题。

(四)始终做到民主决策,自觉遵守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这些年来,一些领导干部之所以严重违纪违法,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恣意践踏民主集中制,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唯我独尊、独断专行。要特别注意的是,现在有些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职干部,为了显示自己有魄力、有威信、有“板眼”,对有关重大决策事宜,事前不请示、事中不商量、事后不报告,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有的“大事小事一言堂”,该经过民主集体决定的,却越权专断、专横跋扈,一支笔签了字,一个人说了算。(如苏荣任江西省委书记时,竟然把省委常委会决定的干部任用意见擅自更改了);有的根本听不进不同的意见和建议,思想上回避,工作中压制,甚至打击报复,上级难于管、同级不敢管、下级不能管,在缺乏监督的环境下,越滑越远,最后滑向牢房,教训非常深刻。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一定要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自觉做到按规矩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这是非常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五)始终做到服从组织,自觉执行组织决定。服从组织是党员干部的天职和义务,是对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度的重要检验。看看我们现在有些干部,目无组织、自由涣散、天马行空的有之;拿功劳当资本,自恃能力强贡献大,端架子讲条件的有之;对组织分配的工作讨价还价、挑三拣四、拈轻怕重的有之;拿资历要待遇,组织没提拔有意见,待遇不合意有怨言,闹情绪撂挑子的有之。而有的党组织包括有的领导干部却对这些行为姑息迁就,满足其条件或要求。“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这种风气绝不可助长!作为党的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的天职和义务,相信组织、依靠组织,自觉接受组织安排,服从组织领导,落实组织决定,甘做“革命的一块砖”。

(六)始终做到对党老实,自觉报告个人事项。向组织及时、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绝不是一件小事。现在,干部离岗脱岗和离开辖区不向组织及时汇报、个人重大问题不向组织如实报告的问题,不是个别现象,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觉和重视。比如,中央通报苏荣的问题,他30多次私自到海南和外地度假、看病,只有两次向组织报告。比如,被纪委查处的新洲区政协原副主席张火金,2012年元月至2013年2月,一年内17次私自出境到澳门赌博,一次都没有向组织报告过其行踪,所在单位和组织也没有掌握这些情况。再比如,有的同志有重病不报告,子女家属长期在国外不报告,家庭发生了重大变故也不报告,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遮遮掩掩,这都是在糊弄组织、欺骗组织。现在还有的同志讲,个人有关事项涉及“个人隐私权”问题,可以选择性地报告,这种认识大错特错。党纪严于国法,你既然是党的领导干部,在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上就绝不能等同于一般公民,党的纪律要求该报告的,就一定要全面、如实、及时报告。对领导干部是否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问题,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过去按2%一3%的比例抽查,现在提高到10%。2014年全国已经有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和一批拟提拔的厅局级、县处级考察对象因不如实报告被取消提拔资格,今后还将定期抽查,而且逢提必查。各级党员干部必须进一步强化组织观念、程序观念,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决不能隐情不报、欺上瞒下。

(七)始终做到坚持原则,自觉制止不良风气。现在,不少党员干部信奉“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讲究圆滑处世、做“好好先生”,凡事睁只眼闭只眼,该说的不说、该管的不管,不敢坚持原则、不敢直面是非、不敢承担责任、不敢开展批评。更有甚者为了个人利益,不讲原则讲关系、不讲正气讲义气、不讲党性讲交情、不讲真话讲假话,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广大党员干部补上了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一课,但在一些同志中,理直气壮地同错误倾向、歪风邪气和坏人坏事作斗争还远远没有成为一种自觉。王岐山同志前不久在全国“两会”期间参加海南代表团时强调,“从严治党不能无原则的一团和气,要耳朵伸长、眼睛瞪大”。我们要本着对党的事业负责、对同志负责的态度,切实把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直面是非、敢于承担责任、敢于开展批评、敢于与不良风气和错误行为作斗争作为一条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来执行。

(八)始终做到五湖四海,自觉远离团团伙伙。当前随着反腐败斗争深入,“塌方式腐败”、“系统性腐败”成为新闻热词。“挖出一个,牵出一串”的案情令人触目惊心,“一个人倒下去,一伙人跟着进牢房,一群人睡不着”的现象更令人反思。腐败窝案,折射出一些人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的深层症结。事实上,我们党的干部政策历来强调搞五湖四海,坚决反对搞宗派主义、条条块块,但党内拉帮结派、结党营私案例并不鲜见。战争年代,张国焘分裂过我们党;文革时期,有林彪团伙、“四人帮”。近年来党中央加大反腐败力度,使一些拉帮结派的团伙浮出水面。可以说,这些“团伙”和“帮派”犹如党的肌体内的“恶性肿瘤”,给我们党的团结和党的事业造成了极大损害。一旦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形成一股风气,就会导致一些干部“只知有门户、不知有组织,只知有私利、不知有公义”,就会助长跑关系、找门路、打招呼的潜规则,就会出现“出大力的不如抱大腿的”的怪象,就会造成实干、清廉、正派的干部被“逆淘汰”,就会严重污染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今天,我们强调从严治党,就决不允许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决不允许以人划线、搞任何形式的派别活动,谁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谁就是背离党、背离组织。大家必须牢记,全党只有一个核心,那就是党中央;党员只有一个上级,那就是组织;干部只有一个靠山,那就是人民。我们有的同志有意或无意地对干部划线、划圈子、划派别,议论谁是谁提拔的,谁是谁的老领导,谁是谁的老部下,谁在谁的圈子里,搞一些人身依附关系,提拔重用了不是感谢党的培养和组织的信任,而是对某个领导感恩戴德,这种“江湖习气”严重破坏党的规矩,必须坚决纠正!还有的同志热衷于搞一些小圈子活动,搞什么同乡会、同学会、战友会,党校一起学习培训几个月也自封为“黄埔几期”搞聚会。在一起除了吃吃喝喝,就是为了联络感情、疏通关系、打听消息。这种“小圈子”应酬活动使一些正常的社会交往变味,既浪费时间精力,也不利于身心健康,希望大家少参与一些。

(九)始终做到不逾权限,自觉依规履职履责。党员干部必须在职责职权范围内开展工作,不得擅自逾越规定的权限,这也是一条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比如,不得说情打招呼问题。现在不仅是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在查办案件时有人说情打招呼,而且组织部门在提拔干部时、建设部门在项目招投标时、人事部门在招录人员时、教育部门在招生时,都有人说情打招呼。去年省委巡视组在市州巡视时,发现有的地方一个工程项目招标,不少市级党政领导打招呼。这种现象严重阻碍了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造成“潜规则”盛行,影响社会公平正义,助长了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必须严格禁止、坚决纠正!比如,不得泄露不该泄露的信息问题。现在一些单位在提拔任用干部方面,跑风漏气的问题相当严重,干部程序还没有启动,“民间组织部”的消息就传开了,而且特灵特准。这种跑风漏气的行为严重违背了政治纪律和保密纪律,要严肃查处、坚决刹住。再比如,不得在离任后违规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人事工作,插手有关经济社会事务问题。现在有的领导干部在离任后还在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插手、干预原单位的相关事务,“老领导”还在“老干预”。有些事情,看起来只是说“句把话”,让别人“看着办”,可“句把话”的背后,破坏的是纪律和规矩,隐藏的是利益交换,也给别人开展工作增加了压力和难度,必须严加禁止。

(十)始终做到从严治家,自觉管好家属亲属。习近平总书记担任地方领导干部时,每到一处工作,都会告诫亲朋好友:“不能在我工作的地方从事任何商业活动,不能打我的旗号办任何事,否则别怪我六亲不认”。总书记如此立身以正、严格要求家人和身边人,告诉我们一个重要原则,就是:领导干部不仅自己要做到不贪不占,还要管好身边人。领导干部在继承传统美德的基础上,要从严治家,既管好前门、又看好后院。这些年来,被老婆、孩子、秘书和亲戚“拉下水”的领导干部不在少数。十八大以来打掉的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苏荣等“大老虎”,其违纪违法行为都与身边人有直接的关系。所有的案例无一例外地证明,领导干部如果忽视对身边人的教育和管理,放任亲情绑架公权、私利盘剥公益,对他们的所作所为纵容放任、袒护包庇,迟早都要出问题。“身边人”一旦出了事,自身也脱不了干系。管好亲属和“身边人”,防止他们擅权干政、谋取私利,既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也是重要的廉政纪律,大家一定要严守。

同志们,严格执行、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组织的责任,是全体党员的义务,我们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履职尽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严格遵守习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和“五个决不允许”,坚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做到心中有党,牢记为民服务的政治使命,始终做到心中有民,强化正人正己的政治担当,始终做到心中有责,坚持依法依规的政治底线,始终做到心中有戒,用“五好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全面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着力推进现代都市农业建设!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点体会,不妥之处,敬请各位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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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讲规矩有纪律发言稿

全文共 54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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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以党支部为单位迅速行动、积极谋划、精心部署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并以此为抓手,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市纪委常委会各级党组织会议精神,推动基层党支部和全体共产党员在从严治党形势下敢于担当,不辱使命,把总书记讲话精神贯穿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始终,为筑牢鄂尔多斯党风廉政建设根基守土尽责。

7月12日上午,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第二党支部召开第六次党员集体学习会。支部在家的22名室厅党员干部和市纪委监察局派驻审计局等部门纪检组的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学习会以集体观看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开场,以 “95年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为主题,开展学习讨论。全体参会党员干部纷纷表示,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鉴往知来,特别是作为党内纪律审查专职部门的党员干部首先要以打铁自身硬的过硬作风立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事业本职,要带头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带头在从严治党形势下,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派驻审计局纪检组组长陈俊驰同志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畅谈了自己的切身感受和体会,他激动地说:“纪检监察机关的党员同志们,为了担负的神圣使命,为了捍卫党的廉洁根基,我们要把党员标尺立起来,把党员形象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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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党风党纪民主生活会发言稿

全文共 8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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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201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交流汇报会,同时,市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专题学习(扩大)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全省州市纪委书记座谈会议精神,紧扣市纪委三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全市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下半年的主要任务,迅速兴起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热潮,以优异的工作成效,迎接市第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刚才,11县区纪委书记汇报了上半年工作情况,其他单位和部门作了书面汇报,从汇报交流的情况看,各县区、各部门上半年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也有很多特色和亮点;同时,办公室还印发了全省州市纪委书记座谈会交流材料,供大家学习借鉴。市纪委常委、案审室主任许超同志,市纪委第五纪检监察室主任周世莲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对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了很好的辅导交流,通过汇报交流,达到相互启发、互学互鉴、共同提高的目的。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预防腐败局局长夏琼同志,市纪委副书记角星同志,结合各自分管工作,部署了下半年工作任务,我都赞同,请各县区、各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全省州市纪委书记座谈会议精神

今年7月20日,省纪委在玉溪市召开了全省州市纪委书记座谈会,同时,省纪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扩大)会,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在大理座谈调研时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王岐山书记7月19日在《人民日报》发表的署名文章,总结了上半年工作,部署了下半年任务,会议规格高、规模大。上午,现场观摩听取了玉溪市通海县农村“三资”监管、社区以家风促社风带民风以及华宁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平台建设情况;下午,各州市纪委汇报工作,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郭永东同志传达了王岐山书记在大理座谈和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省纪委副书记杨玉清、和正兴、孔荣华同志结合各自分管工作,安排了下步工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硕辅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会议的主要精神集中体现在硕辅书记的重要讲话中,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上半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硕辅书记从三个方面肯定了全省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效。一是“严”。坚持“严”字当头,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二是“全”。坚持把监督执纪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干部,推动实现监督对象“全覆盖”、监督内容“全方位”、监督执纪“全天候”。三是“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推动作风转变和工作落实,为云南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第二,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硕辅书记从四个方面指出了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重构云南政治生态的任务艰巨;二是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薄弱;三是实践“四种形态”只是处于探索起步阶段;四是队伍自身建设需要不断加强。

第三,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王岐山书记在大理座谈调研时的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政治担当。硕辅书记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学习贯彻上走在前列、作出表率。要通过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研讨、党员个人学习等形式,在读原文、悟原理上下功夫,深学、深悟、深思,融会贯通,切实领会讲话的精髓要义。要围绕为什么要问、问谁、问什么、怎么问、谁去问、怎么问到位等,学习好、宣传好问责条例;更要执行好、落实好问责条例,把问责作为从严治党的利器,以问责常态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要定期盘点问责情况,适时对问责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

第四,全面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一是全面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八次全会精神。一要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二要积极实践“四种形态”;三要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四要实现巡视监督、派驻监督、述廉述责“全覆盖”。二是做好纪委换届工作。要加大系统内外干部交流和纪检监察干部岗位交流力度。要加强换届纪律监督检查,以铁的纪律营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三是持续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继续开展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等专项纪律检查。四是从严抓好队伍自身建设。要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贯穿于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过程。

硕辅书记在全省州市纪委书记座谈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客观总结了上半年的工作,深刻指出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部署了今年下半年的主要工作任务,为抓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省州市纪委书记座谈会议精神,特别是硕辅书记的重要讲话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省州市纪委书记座谈会议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全市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上半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扣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布局,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的部署要求,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个中心”,不断压实党委主体、纪委监督“两个责任”,突出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业”,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实维护党规党纪、压实“两个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纪律审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建设“六项重点工作”,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概括起来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监督更加有效,切实维护了党规党纪。启动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对3个市直部门开展第一轮专项巡察,发现违纪违规问题74个、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4条,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整改意见17条。加强对“九个严禁”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把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6名不如实申报个人重大事项的干部被停止交流任用,及时处置违反换届纪律的信访问题线索12件。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会风会纪问题专项整治,在全市通报缺席有关会议的单位5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严肃处理具体责任人,问责干部9名。紧扣重要时间节点,采取突击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严查快处顶风违纪行为,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个、处理2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8件8人。稳步推进威信县省级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市级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投入使用,精心创作编排大型廉政舞台剧,廉荣贪耻的氛围更浓厚。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对167名新提拔和交流使用的市管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

二是执纪更加严肃,深入实践了“四种形态”。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把握“三个时间节点”、严查“三类重点人”,出台《昭通市实践“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运用“四种形态”的效应更加明显。全市共受理信访举报1009件次,谈话函询216件,初核245件,了结197件,立案110件,涉及县处级干部12件、乡科级11件;处分违纪人员120人,涉及县处级干部17人、乡科级干部20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216人,其中:谈话66人、函询150人、在民主生活会上作说明18人,涉及县处级干部58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158人;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47人,其中:警告17人、严重警告26人、组织处理4人,涉及县处级干部10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37人;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60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3人、留党察看11人、开除党籍44人、重大职务调整2人,涉及县处级干部9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51人;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3人,涉及县处级干部5人、乡科级及以下干部8人。并及时为72名举报失实的干部澄清事实,查处并通报了1起诬告陷害干部的违纪案件。全市共排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382件,纪律审查134件,查结84件,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61人,问责处理25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1起。通过畅通诉求渠道“五级联动”解决群众诉求工作机制,督促受理群众诉求10616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10581件,办结率98.82%,群众满意率达94.47%。“政风行风热线”上线19期,办结群众利益诉求问题82个。

三是追责更加有力,督促强化了责任担当。坚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管党治党的常态,充分唤醒各级党委(党组)的责任担当。在市级媒体通报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对考评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单位进行诫勉谈话,对4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牵头成立市委考核问责工作组,对全市脱贫攻坚、交通先行、产业培育、新型城镇化、教育兴昭、生态文明“六大战略”推进情况进行执纪问责。组织对环保问题整改工作、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五网”建设、驻村扶贫队员等开展专项纪律检查,查处1起市直部门领导违反驻村扶贫纪律的案件。全市开展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监督检查工作,查处问责不作为、乱作为党员领导干部44名。全市共问责领导干部16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5人、乡科级干部78人;问责单位12个。

四是自身更加过硬,不断强化了队伍建设。督促与村级换届同步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调整充实人员,完善机制,加强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进一步发挥。顺利完成县乡纪委换届,指导县区纪委内设机构改革调整,稳步推进市纪委换届工作。加大干部选任力度,市委提拔交流纪检监察干部14名。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推进“学习创新、规范高效”机关创建活动,机关工作质效不断提升。选派35名干部到中纪委“一院两中心”培训,组织全市438名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专干在省纪检监察学院综合培训。出台纪检监察系统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实施办法,组织首批10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全市共收到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6件,初核2件,立案2件,函询3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政纪处分2人、问责3人。

虽然我市上半年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从全市上半年党风廉政责任制检查掌握的情况看,当前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些地方和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有的党员干部存在庸、懒、散、软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一些地方和单位查纠“四风”不力,有的“四风”问题花样翻新,出现各种变异;从严管党治党制度落实不到位,极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违法;一些农村基层党务、政务、事务和村务不公开不透明,存在吃、拿、卡、要问题,扶贫、涉农、民生、教育、卫生等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纪检系统内部协调配合不畅,“学习创新、规范高效”机关创建有差距;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三转”不到位,主业主责不突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能力不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能力素质离反腐倡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等,上述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既要看到成绩、树立信心,也要正视问题、保持清醒,紧贴中央和省市坚定不移反腐败的力度、节奏和步伐,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问题,切实解决当前制约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全力以赴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关于从严管党治党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论述,为纪检监察系统准确把握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要求指明了方向。近期,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适时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7月19日,王岐山书记在人民日报发表题为《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的署名文章,深刻阐释了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目的意义。7月20日,省委常委、省纪委硕辅书记在全省州市纪委书记座谈会议上,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岐山书记的署名文章作出明确要求,部署了下半年主要工作任务。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自觉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王岐山书记的署名文章有机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机结合起来,按照硕辅书记在全省州市纪委座谈会上的部署要求,认真对照市纪委三届七次全会明确的任务,全面梳理全年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认真开展“回头看”,全面总结分析、及时查缺补漏,针对问题差距、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一)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一要传导责任压力。要加强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传导责任压力,把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压实到每个基层党组织、每名党员。二要督促责任落实。要按照省委去年考核我市的反馈意见和省纪委的“七个一”整改要求,督促抓好市委2015年度责任制整改工作方案落实,积极做好迎接省复查验收准备工作。三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采取个人自学、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三会一课”、专家辅导、集中讨论、媒体解读等方式,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热潮。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学深悟透,坚持把追责问责作为落实责任的重要抓手,坚持“一案双查”,坚持有责即问、问责从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起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的责任一起追究,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二)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一要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工作。按照市委关于两年完成全市巡察全覆盖的要求,组织开展市委第二轮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工作,尽快组建县区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机构,全面启动县级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工作,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以“六大纪律”为尺子,牢牢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突出巡察的政治性,稳步灵活开展巡察,严肃巡察工作纪律,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一批突出问题,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二要加强对党委政府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专项纪律检查。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紧贴全市实施脱贫攻坚、交通先行、产业培育、新型城镇化、教育兴昭、生态文明“六大战略”及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推进“五网”建设,特别是7月25日召开的全市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上市委、政府安排部署及稳增长政策措施和重点项目推进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加强跟踪督促,坚持问题导向,用好“六大纪律”,大力整治庸懒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坚决查处作风飘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问题。三要维护制度的权威和刚性。加强对中央和省市从严管党治党系列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制度规定,切实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四要严明换届工作纪律。加强对全市执行“九个严禁”换届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置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信访反映,严格把好党员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快处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用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三)进一步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继续抓中秋、国庆和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从解决具体突出问题入手,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巩固深化“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成果,步步为营、形成常态。继续抓重点,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把顶风违纪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从重、从快处理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继续抓典型,公开曝光顶风违纪行为。继续抓巩固,按照《全市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好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在已完成自查自纠环节的基础上,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督检查环节上来,组织好专项检查、随机抽查及明察暗访工作,确保在9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落实工作。

(四)进一步实践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在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强化治本之策,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快“四个转变”,注重抓早抓小,加强源头防治。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规定要求,加强对学习贯彻《昭通市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的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督促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落实“四种形态”职责分工,真正实现靠全党、管全党、治全党。要从问题线索处置、纪律审查、审理等具体工作入手,抓细抓实每一个工作环节。要把用好第一种形态作为实践“四种形态”的基础和关键,加大谈话函询力度,提高谈话函询技巧,发挥好谈话的教育警示功能,以谈促教,以谈促查,以谈促改。要坚持不枉不纵、实事求是,以事实为根据,以六大纪律为标尺,该教育挽救的教育挽救,该深查细究的抓住不放,防止对处置方式的“误处”。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不能误解为用批评教育代替组织处理、纪律处分;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不能误解为用党纪轻处分代替重处分,用纪律处分代替移送司法。同时,要加强对审查纪律和安全责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抽查,层层压实审查安全责任,切实保障审查对象的人身安全,确保审查人员“零违纪”、审查安全“零事故”,坚决守住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

(五)要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各级党委、纪委要按照省委《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一级压一级,层层抓落实,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层基础,真正把正风肃纪的压力责任传导到最基层,实实在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要督促县乡党委发挥关键作用,县乡纪委要把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主要工作任务,巩固深化去年“百日专项查处行动”成果,定期排查、梳理基层信访问题线索,加强线索处置的跟踪督办,定期通报曝光查处的基层典型问题。要按照党章第43条的规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保证村级党组织里设有纪检委员,做到党的基层组织建到哪里,党内的纪律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积极支持其依法履行职责,同时发挥好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的作用。要坚持分级培训原则,采取集中轮训、跟班学习、顶岗锻炼等方式,加强换届后乡镇纪检干部特别是新进纪检人员的培训,着力提升基层一线纪检干部的综合能力素质,真正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要采取“村案乡办”、“乡案县审”、“乡(镇、街道)交叉检(审)查”、分片协作办案等方式,在消灭执纪审查空白点上加大力度,今年底要消除自办案件空白县区,明年底要消除空白乡镇、街道、办事处。

(六)进一步从严从实管理队伍。要把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全面推进“学习创新、规范高效”机关创建有机结合起来,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从严从实管理纪检队伍的制度规定,教育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严守纪律和规矩,切实做到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做到;禁止党员干部不做的,纪检监察干部首先不做。要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关于纪检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规定,巩固深化“三转”成果,督促基层纪检机关聚焦主业、落实主责。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即将颁布的新修订的案件检查工作条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程序,强化内部监督和管理,严格纪律审查的工作程序、制度规定、纪律要求,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开展纪律审查。要把规范问题线索管理作为重点,坚持信访和问题线索归口管理制度,坚持案件监督管理室和纪检监察室、纪委书记办公会“两级集体排查”研判线索,要严格落实“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线索管理机制和“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五账工作法,做到问题线索不积压、不遗漏、动态“清零”、规范处置。要坚持正人先正己,加强对纪检干部的教育管理,从严查处执纪违纪行为,坚决清理门户。中央纪委规定,室主任不经过批准不准见省委书记,省纪委硕辅书记要求,未经授权,各室不准与所联系州市、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见面和联系。市纪委严格比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规定要求执行,未经授权,各室负责人不准与所联系县区、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见面和联系。

同志们,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中站位第一方阵。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要求,以学习宣传贯彻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契机,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监督执纪,坚定不移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努力为昭通实施“六大战略”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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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严肃换届纪律工作心得体会

全文共 93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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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岗上积镇党委召开了严肃换届纪律保证风清气正大会,充分体现了党委对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的负责态度和坚强决心。通过对会议精神的学习,深刻领会了换届各项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精神实质,现将本人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换届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加强对地方换届工作的纪律保证,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一要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我们必须十分清醒地认识到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顽固性;认识到防止、纠正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长期性。要把那些对科学发展有激情、实现科学发展有贡献的优秀干部用起来,努力造就推动科学发展的骨干队伍,形成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的导向。二要严密程序,发扬民主。“发扬好民主、产生好代表、选出好班子”是本次换届的根本任务,也是创造风清气正换届环境的重要抓手。三要严明纪律,警示在前。要坚持惩防并举,全面落实严肃换届纪律的各项举措,立足一个“早”字,早教育、早警示、早预防;突出一个“严”字,严监督、严查处、严考核;落实一个“实”字,摸实情、用实招、求实效,确保换届环境风清气正,确保换届工作顺利推进。

二、自觉从我做起,维护党的换届纪律。

作为一名乡镇副科干部,起先我认为换届纪律与我们无关紧要,学习不学习都一样干工作。通过进一步的学习,使我感到换届纪律与我们每个干部都有关系。我们一定要按照中纪委、中组部“九严禁”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十个严禁、二十二个不准、十一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不为那些破坏纪律的人所利用。坚决维护党的换届纪律,确保我镇换届风清气正。当前,作为一名干部,我们要以做好本职工作为己任,切实学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打牢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惠民政策,请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三、讲政治顾大局,确保换届和促进工作两不误

今年是县乡集中换届之年。搞好新一轮换届,选好干部、配强班子,对促进跨越持续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各级干部都肩负着繁重的改革和发展任务,在换届期间要切实的担负起岗位职责,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统筹处理好换届与促进各项工作的关系,切实做到思想不乱、工作不松、力度不减、发展不慢、人心不散,确保换届环境风清气正,确保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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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21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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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阅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可以发现,全文并不长,一共十三条,言简意赅、简明实用,如何理解和把握好《条例》的内容?日前,记者采访了《条例》起草组有关同志,详解《条例》的新意亮点。

是哪一级责任就追究到哪一级,每一级党组织都要担起相应的责任

《条例》第三条对党的问责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进行了规定:“依规依纪、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

《条例》起草组有关同志指出,党的问责工作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实事求是是党的问责工作一贯坚持的原则。要坚持求真务实,是哪一级责任就追究到哪一级,该采取什么问责方式就采取什么方式,不应当问责的就决不能追究责任,做到宽严适度、不枉不纵。

2015年6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中明确提出“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条例》落实总书记讲话精神,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作为一条重要原则明确下来,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细化、具体化,体现了我们党强化责任追究的坚定意志。但同时也要注意,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讲话中指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也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日常工作中发现了问题就要真管真严。惩治,治是根本,惩是为了治。”在问责工作中,要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通过强化问责,使干部真正扛起责任,不犯或少犯错误特别是严重错误,这才是党组织对党员、干部最大的关心和爱护。

“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体现了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管党治党不能光有权力而无责任。每一级党组织都有自己的责任,这个责任不能替代。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800多万名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的执政党来说,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靠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来支撑,按照管理权限,落实分级负责原则,层层传导压力。党中央从中央部委和省一级抓起,把责任让党委(党组)书记扛上;党委(党组)书记再把责任传导给所有班子成员,省委书记压给市委书记,市委书记压给县委书记,一直压到基层,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条例》第四条规定,“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党的十八大以来,绝大多数人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追责应该是耳熟能详了,那么《条例》中新增的“领导责任”又是什么含义呢?

《条例》起草组有关同志解释,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第三十六条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的规定,主体责任是党组织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承担的责任;而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八条以及《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六条对领导责任的规定,领导责任是领导班子及领导班子成员等党员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承担的责任。简而言之,就是党组织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而在《条例》第五条中,又提到了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重要领导责任等概念,这和第四条中的领导责任又是什么关系呢?《条例》起草组有关同志表示,从本质上讲,《条例》第四条、第五条关于领导责任的规定是一致的,都是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职责范围内对有关工作承担的责任。二者的区别在于,在《条例》第四条中,领导责任与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是并列关系,规定的是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承担的领导责任;而在《条例》第五条中,规定的是在追究集体责任时,被问责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承担的领导责任。

这位同志指出,《条例》规定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体现了“权责对等”的精神,不管是党组织还是党的领导干部,有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责任,就得有多大的担当,否则就要被追究相应的责任。领导责任的提出,意味着不能只对下级问责,中央部委党组、省区市党委和其他各级党组织都要把自己摆进去,谨防“灯下黑”“手电筒”现象发生。

明确六种问责情形,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党章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党组织如果在维护党的纪律方面失职,必须受到追究。”这是党章对问责情形作出的重要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在监督执纪问责实践中深化了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因此,此次《条例》将问责情形规定为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履责不力、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等6个方面。

《条例》起草组有关同志表示,对问责情形的规定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在现有的与问责相关的党内法规制度中,对事件、事故等行政问责多,没有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紧扣全面从严治党,已经不适应目前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已取得重要进展,但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仍然突出,一个重要原因是部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缺乏责任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因此,《条例》首次聚焦党内问责,规定六种问责情形,旨在推动治党管党从宽松软不断走向严紧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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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2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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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百名红通人员”付耀波、张清曌忏悔录,引起广泛关注。其中,有这样一个容易被忽略的细节:“由于我们犯罪,原单位的多名领导被判刑和处分……”

言非虚。

2月,中央纪委通报7起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其中,因付、张涉嫌贪污公款并外逃,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辽宁省本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支队及其上级单位市人社局共十余名领导干部,分别受到不同程度的责任追究,有的还因玩忽职守罪被司法机关判处刑罚。

“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是启动问责的一个重要情形。日前出台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此有着明确表述。在总结历史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条例》规定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六个方面失职失责行为进行问责,为责任追究提供了“问题清单”。

“其他应当问责”的兜底条款不谈,前五个方面的问责情形,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都能清楚“定位”、准确“比对”,既不陌生,也不新鲜——

单位多次发生公款旅游等问题,中国证监会上海期货交易所原党委书记、理事长杨迈军被问责,是为“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典型。

巡视、抽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力,湖北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许建国等人被问责,堪称“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的代表。

下属发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言论,山西省古交市交通局党总支书记闫祥明等人被问责,足见“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党性教育特别是理想信念宗旨教育薄弱”教训之深。

……

林林总总的问责案例中不难发现,《条例》坚持问题导向,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但又并非贪大求全、面面俱到。

《条例》抓住了主要矛盾,找准了突出问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杨伟东说,《条例》聚焦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概括问责事项,释放出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焦政治责任开展问责,是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厚植党执政政治基础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进展,但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仍然突出。这些问题,说到底就是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到全面从严治党,再到党的建设……党的责任无处不在。无论是塌方式腐败、拉票贿选案等重大事件,还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四风”问题,抑或是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组织生活不健全,都是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不到位的具体体现。

“党的责任就是政治责任。对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就是要问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的政治责任。”杨伟东说。

法是善治的前提。据统计,在现有500余部党内法规制度中,与问责有关的有100多部,其中,专门规定就有12部。但这些法规制度多是对事件事故等行政问责作出规定,并未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紧扣全面从严治党,问责规定零散、内容不聚焦。为此,整合问责制度,形成基础性党内法规,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保证。

《条例》篇幅不长,但无不紧扣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虽是“问题清单”、“负面清单”,却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落实政治责任、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提供了正面遵循。

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制定《条例》的目的,就在于高悬问责利剑,宣示责任追究动真碰硬、一追到底的决心。无论是党组织还是党的领导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北京市委党校副教授元跃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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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书记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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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明则不治,令不行则不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反腐问责的一把全新利剑,再次表明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回应了公众对于反腐倡廉的期盼,释放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利器。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是担当”。《问责条例》明确了党的问责力度,强化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意识。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作为基层纪委,必须用好问责这个有力抓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常管常严,要把《问责条例》扛在肩上,把条例精神刻画心中,用条例指导基层纪检工作,善于明责,勇于担责,敢于问责,用“责”贯穿基层纪检工作始终。

善于明责,责任意识永铭心中。纪检干部要先学一步、深学一层,认真理解《问责条例》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及具体要求,在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准确把握精神实质,深入了解《问责条例》的“问谁责、谁来问、问什么、怎么问”等问责实践问题。依照条例,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划好纪律红线和原则底线,严格区分权力范围内哪些该为、哪些可为、哪些不能为,牢记自己的权力和责任。基层纪委更要自身树立榜样,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习惯,时时做到慎独、慎微、慎欲,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如临深渊、如履薄冰地履好职、尽好责。

勇于担责,监督责任牢扛肩上。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落实《问责条例》要把责任担当起来,严格执纪,勇于担责。《问责条例》明确了“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原则,把责任担当的压力逐级传达,从中央和省一级抓起,一直压到基层。基层纪委承担着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责任,必须勇于担责,忠实履责,树立纪委姓“纪”的意识,把《问责条例》这把利剑高悬起来,告诫和警示干部不担当不负责就要被追责,以此提高监督执纪精准度,实现监督执纪工作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要把自身摆进条例中去,把条例精神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用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儿,动真碰硬,严格落实监督责任,避免全面从严治党失之于宽松软,体现基层纪委的责任担当精神。

敢于问责,问责利剑紧握手中。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问责条例》的出台释放了空前严厉的问责信号。制定条例就是释放失责必问强烈信号的过程,王岐山指出,“有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管党治党不严、责任担当缺失,搞好人主义、一团和气”。有的地方发现了问题,但在问责时却吼吼嗓子、做做样子;有的把自个儿当旁观者,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好人主义”,而《问责条例》正是针对这些问题开出的一剂狠药。动员千次不如问责一次,贯彻条例精神要用好用准问责的武器,就是要紧握执纪利剑,敢于严肃问责,敢于铁面执纪,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结合《问责条例》的贯彻执行,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问题,严肃问责,从严查处,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问责条例》的制定,进一步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石。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好《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念好“紧箍咒”,把条例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把“责”贯穿基层纪检工作的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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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干部讲规矩有纪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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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字上打基础

“不忘初心,接地气。干实事,做群众满意的基层干部,实实在在地解决群众工作和生活中亟待解决的问题”。

“主动求知,增强工作技能,只有通过不断学习才能做到与时俱进”。

“牢记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用好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不断增长学识,拓展能力,深入群众服务群众,做好一名党的基层工作者应有的职责”

9月6日上午,在宅吉社区党委召开的“两学一做”第二次专题讨论会上,全体党员踊跃发言,围绕立足自身岗位,如何遵守好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进行学习讨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讲述自己的切实感受和体会。“两学一做”,基础在学,“学党规、知敬畏、守规矩”,通过学习讨论使自己对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感悟。

“做”在一线,“改”在一线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一直是宅吉社区服务中心工作核心的主要内容,如何在实际的工作中扎实做到做好“两学一做”,宅吉社区党委副书记万轶同志在专题讨论会上对全体党员提出了结合社区基层工作,“做”在一线,“改”在一线的工作机制。

以知促行、边学边做把“做”的要求落实到联系服务群众具体实践中。让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的诉求就是‘做’的方向”的观念,通过对自身工作进行认真思考、对社区群众进行深入调研、对社区建设进行积极展望,从中找寻、发掘出一个以上的“痛点”,使党员自觉建立起“以问题为导向”的思维习惯,切实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借助“结亲连心”群众诉求搜集、研判、解决、反馈动态循环机制,为民排忧解难。使自身在思想意识、党性修养、思维模式、行为作风、品性习惯、工作能力等方面至少弥补一块短板、实现一处提升,真正做到“改”。

做新时期党的好干部

“守纪律讲规矩、做表率讲贡献和做新时期党的好干部”,在讨论会上,宅吉社区党委副书记万轶同志强调指出,社区服务中心全体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中有“一把尺子”严格自律,做到守纪律,讲规矩,从自身工作中点滴做起,既要做纪律与规矩的执行者,更好做好纪律与规矩的守护者。

在工作中不仅要做到守纪律讲规矩,更要用实际行动“做表率讲贡献”丢掉“官气”接“地气”,社区党员要进一步深化服务意识,将原来的“坐等居民上门办事”、“出现了矛盾再去协调”工作模式转变为“主动上门倾听诉求”、“化解矛盾在萌芽状态”的积极主动的工作状态。在工作中做到倾听百姓心声,不忘初心干实事,此外,全体党员在基层工作中一定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不断增强大局意识,牢记道德“底线”,严守纪律“红线”,做新时期党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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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专题片《正身当在立业先》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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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片包括“明心守矩”眉县张载、“见贤思齐”千阳燕伋、“遵规求正”岐山邢氏、“德行为重”麟游甄氏、“自律慎行”陈仓区“正庸风碑”乡规民约五个部分。

通过最近一段时间关于党风建设和廉洁的学习,我颇有感受。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动国家的又好又快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的规定要求,我深感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在政治思想和世界观方面需要时时刻刻提醒自己,不能放松理论学习,不能放松自身修养和素质的提高,只有时刻牢记党的宗旨,才能树立起党的威信和党的形象。

廉洁自律就是要从小事做起,做到严于律己,时时自省、自律、自重、自警,慎防思危。像古人所说的那样“莫以善小而不为,莫以恶小而为之”,不该自己得到的,一丝一毫也不沾,要做到防微杜渐。因此生活中的“小事”忽视不得,含糊不得,放任不得,无论在“工作圈”、“生活圈”,还是在“社交圈”,都要时刻检点自己,自觉约束自己,警示自己,做到拒腐蚀,永不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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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专题片《正身当在立业先》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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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片正身当在立业先》包括“明心守矩”眉县张载、“见贤思齐”千阳燕伋、“遵规求正”岐山邢氏、“德行为重”麟游甄氏、“自律慎行”陈仓区“正庸风碑”乡规民约5个部分。全市党员干部和群众将切实感受本土优秀传统文化、政治文化和廉洁文化。

通过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使我对“坚强的党性、优良的党风、严明的党纪”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素养和党性修养,更加坚定了理想信念,强化了宗旨意识,净化了思想品德,转变了工作作风,促进了本职工作较好地达到了学习教育的目的,也使我更好地体会到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并获得一些具有操作性的思路。一是坚持理论学习,提升自身素养;二是做到严于律己,保持清正廉洁;三是敢于接受监督。

密切联系群众务必要有一个清醒的头脑,只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才能拥有领导群众的资格;只有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和拥护。通过此次反腐倡廉教育,使我自身的政治思想有了明显的进步、工作作风有了明显的改进、法纪观念有了明显的增强,业务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同时,我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学以致用,切实把反腐倡廉教育落实到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把区域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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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关于以案治本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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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广东坚持治标与治本的辩证统一,随着标本兼治的深入推进,按照“查办案件→找出症结→完善制度”的工作思路,着眼于防止类似问题在案发单位反复发生,“以案治本”,这一全新的防治腐败模式,也在广东顺势催生。

查处科技厅长后“釜底抽薪”治根本

在外人看来,科技系统权力不大,似乎是个与腐败绝缘的“清水衙门”,但出人意料的是,从2013年7月起,不到两年内,广东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原党组副书记张明、原副厅长王可炜,广州市科信局原局长谢学宁,佛山市南海区科技局原局长梁新文等70多名党员干部竟因贪腐纷纷落马。

在深入剖析这些腐败案件的过程中,纪检监察机关发现,由于对扶持资金的使用和产出成果的收益权界定不合理,不少科技企业使尽浑身解数争取项目,以获取非经营性额外利润,而这也成为了滋生腐败的温床。

“有的通过各种渠道、通过关系户打招呼的很多,这些都是有的……影响的因素太多了。”省科技厅原厅长李兴华为此深深忏悔。

面对科技系统这块被玷污了的“净土”,必须深化标本兼治!既要“扬汤止沸”坚决惩治腐败现象,更要“釜底抽薪”,加大治本力度!

根据办案部门提出的建议,省科技厅以问题为导向找准“病理图”,对科技业务管理体系进行顶层重构和流程再造:

——打造阳光政务平台,实现科技业务全流程“痕迹管理”,向社会公开科技业务管理信息,实时接受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在线监督;

——建立权力运行制衡约束机制,将科技项目管理划分为指南编制、评审组织、立项审核、经费分配等关键环节,分别由不同部门负责,相互制约;设立规划财务处和监督审计处,新建修改相关制度110多项,加强内部监督;

——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建设,推行“签字背书”制度;

——严格规范科技项目专家评审,推行匿名评审、双盲评审和视频录像评审。

省预防腐败局与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等有关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监管的暂行规定》,建立既能有效防范资金风险又能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的科研项目(课题)经费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权。

这些措施,将执纪审查的办案成果,有效转化为预防腐败的制度成果,在全国科技界产生了广泛影响!

以“电脑”限制“人脑”压缩自由裁量权

在“以案治本”方面,广东省纪委类似成功探索的例子还有很多,通过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制定实施,相关经验日趋成熟、完善。

2013年,司法机关严肃查处了健力宝集团原董事长张海在狱内违法减刑的问题,司法行政、监狱、看守所、法院等部门24人涉案,产生了负面的社会影响。

在省纪委督促推动下,省司法厅针对存在问题,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了以案治本试点工作,全面掌握案件暴露出来的体制机制漏洞,查找出司法行政系统在队伍管理、监所执法管理、基建工程、大宗物资采购、律师公证法律服务等8个方面29种问题,对监狱刑罚执行中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领域违规行为开展了专项治理,制定28项制度规范,严格服刑犯在狱内改造的考核、立功、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方面的条件和程序,进一步规范执法干警和分管领导的自由裁量权。

省司法厅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升级完善了监管改造信息系统,以“电脑”限制“人脑”,实现“达到条件卡不了、达不到条件批不了、批准之后改不了”的目标,最大限度压缩干警自由裁量权。

面对“工程建设领域腐败”这一顽疾,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一方面严肃查处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案件,另一方面,在实施标本兼治上直面突出问题,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重大工程廉洁风险同步预防。

被英国《卫报》称为“现代世界七大奇迹”之一的港珠澳大桥,能否建设成“不带任何污点,干干净净”的廉洁工程?省纪委、省监察厅以港珠澳大桥建设为“试验田”,首次对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开展廉洁风险同步预防,并由“省港珠澳大桥工程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派驻监察专员办-特聘监察员-廉政监督员”组成四级廉政监督网络体系,对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以及3家建设主体和逾百家参建单位,实现了监督全覆盖。截至目前,港珠澳大桥建设未发现重大违纪违法行为,并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定制度,推动“不敢腐”向“不能腐”转变

“以案治本”工作的逐步深入,产生了“查办一个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的效果,推动了“不敢腐”向“不能腐”的转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广东省纪委出台有关意见,明确办案部门、预防部门和案发单位任务要求,形成了三方协同开展“以案治本”工作的常态机制,为违纪违法易发、高发的部门、岗位、环节,开出了有针对性的“药方”,实现了治标和治本的有机衔接。

近年来,省纪委先后制定出台了60多项反腐倡廉制度规范,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构建更加科学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推进由查案震慑向制度防腐转变。其中,构建新型政商关系,就是推进制度防腐的探索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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