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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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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政治纪律强化核心意识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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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脚点“合格党员”。底线是事物质变的分界线、做人做事的警戒线,不可踩、更不可越。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意识,时刻牢记越过底线的严重后果,始终警醒自己坚守底线。

“合格”,就是符合标准。按理说,人只有符合标准,才能吸纳为党员;入了党,进一步改造、修炼,才能更像一名党员。但并不是说,一个党员随着党龄的增加,思想修养会自然提升,一个党员干部随着职位升迁,理想信念必然会更加坚定;另外,我党8700万党员也并不是人人都很“合格”,面对开放的世界、花花绿绿的现实,有人思想滑坡、有人跌倒受刑,为此,党中央洞察入微、高瞻远瞩,部署开展“两学一做”。

本以为应该是争做“优秀党员”,乍一听到这次活动要求是“做合格党员”,好像这活动要求、标准不够高,其实仔细琢磨起来,用党章党规一衡量,一个党员要成为一名“合格党员”并不容易,全党所有党员都成为一名“合格党员”则更是不易!

单就《党章》规定,哪些必须做,且要做好,哪些不能做,一点都不能碰。《党章》第七章《党的纪律》既有坚守理想信念宗旨“高线”,也有守纪处事做人“底线”,非一日之功,难保定力,只有久久为功,长期磨炼,方可坚守。单说《党章》第三条“党员义务”八项,就不是轻而易举可做到,做到了才能“合格”,做好了才可能“优秀”。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要求广大党员必须加强党性修养,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不触红线,循规蹈矩。党员就要坚持以党章党规为标尺,学以知之,以知促行,加强修炼,刻苦磨炼,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一名党员,要坚决守住“合格”底线,按照党章党规基本规范,争做真正的“合格”党员。正因为如此,“两学一做”是要求所有党员守住“合格”底线,按纪律标尺落实行动,争做真正的“合格”党员。党组织要求每一名党员不掉队,这就要求全体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章党规看齐,自觉加强修炼磨炼,增强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工作、生产、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党章党规是指路灯塔,人生一世,必须向理想的高峰,以铁一般的信念意志勇敢攀登,不怕道路崎岖,不怕风吹雨打,争做一名坚强的共产主义战士!要始终忠于党,坚持政治方向,坚持自我完善,不断修正错误,校正航向,乘革命航船劈波浪,永远向前,争做一名“优秀共产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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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处分条例全文最新

全文共 1795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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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03年1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等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通知强调,《条例》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担当和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以对党的事业和党员、干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心上。要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排在首要位置,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大查处违反《条例》行为的力度,进一步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广大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适时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如下。

第一编总 则

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

第三条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六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第七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八条对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一)改组;

(二)解散。

第九条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某个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某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其中,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一条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二条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三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犯党纪、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领导机构,应当予以改组。受到改组处理的党组织领导机构成员,除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外,均自然免职。

第十五条对于全体或者多数党员严重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应当予以解散。对于受到解散处理的党组织中的党员,应当逐个审查。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重新登记,并参加新的组织过党的生活;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应当对其进行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予以劝退或者除名;有违纪行为的,依照规定予以追究。

第三章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

(二)检举同案人或者其他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或者法律追究的问题,经查证属实的;

(三)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四)主动上交违纪所得的;

(五)有其他立功表现的。

第十七条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由中央纪委决定或者经省(部)级纪委(不含副省级市纪委)决定并呈报中央纪委批准,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第十八条对于党员违犯党纪应当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但是具有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条例分则中另有规定的,可以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组织处理,免予党纪处分。对违纪党员免予处分,应当作出书面结论。

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在纪律集中整饬过程中,不收敛、不收手的;

(二)强迫、唆使他人违纪的;

(三)本条例另有规定的。

第二十条故意违纪受处分后又因故意违纪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党员违纪受到党纪处分后,又被发现其受处分前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应当从重处分。

第二十一条从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轻的处分。

从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内,给予较重的处分。

第二十二条减轻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档给予处分。

加重处分,是指在本条例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本条例规定的只有开除党籍处分一个档次的违纪行为,不适用第一款减轻处分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一人有本条例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其数种违纪行为中应当受到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给予处分;其中一种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党籍处分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一个违纪行为同时触犯本条例两个以上(含两个)条款的,依照处分较重的条款定性处理。

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全部包含在另一个条款规定的违纪构成要件中,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

第二十五条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故意违纪的,对为首者,从重处分,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对于经济方面共同违纪的,按照个人所得数额及其所起作用,分别给予处分。对违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违纪的总数额处分;对其他共同违纪的为首者,情节严重的,按照共同违纪的总数额处分。

教唆他人违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追究党纪责任。

第二十六条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作出违犯党纪的决定或者实施其他违犯党纪的行为,对具有共同故意的成员,按共同违纪处理;对过失违纪的成员,按照各自在集体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第四章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刑法规定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八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刑法规定的行为,虽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影响党的形象,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应当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处分。

对有丧失党员条件,严重败坏党的形象行为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党员受到党纪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

第三十一条党员被依法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根据司法机关处理结果,可以恢复其党员权利的,应当及时予以恢复。

第三十二条党员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并免予刑事处罚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犯罪,被单处罚金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党员犯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

(二)被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对于个别可以不开除党籍的,应当对照处分党员批准权限的规定,报请再上一级党组织批准。

第三十四条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应当根据司法机关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及其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受到其他纪律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在对有关方面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进行核实后,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党组织作出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依法改变原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对原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决定产生影响的,党组织应当根据改变后的生效判决、裁定、决定等重新作出相应处理。

第五章其他规定

第三十五条预备党员违犯党纪,情节较轻,可以保留预备党员资格的,党组织应当对其批评教育或者延长预备期;情节较重的,应当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三十六条对违纪后下落不明的党员,应当区别情况作出处理:

(一)对有严重违纪行为,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党组织应当作出决定,开除其党籍;

(二)除前项规定的情况外,下落不明时间超过六个月的,党组织应当按照党章规定对其予以除名。

第三十七条违纪党员在党组织作出处分决定前死亡,或者在死亡之后发现其曾有严重违纪行为,对于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的,开除其党籍;对于应当给予留党察看以下(含留党察看)处分的,作出书面结论,不再给予党纪处分。

第三十八条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员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二)主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直接主管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三)重要领导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应管的工作或者参与决定的工作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负次要领导责任的党员领导干部。

本条例所称领导责任者,包括主要领导责任者和重要领导责任者。

第三十九条本条例所称主动交代,是指涉嫌违纪的党员在组织初核前向有关组织交代自己的问题,或者在初核和立案调查其问题期间交代组织未掌握的问题。

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

第四十条计算经济损失主要计算直接经济损失。直接经济损失,是指与违纪行为有直接因果关系而造成财产损毁的实际价值。

第四十一条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职务、职称、学历、学位、奖励、资格等其他利益,应当由承办案件的纪检机关或者由其上级纪检机关建议有关组织、部门、单位按照规定予以纠正。

对于依照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的党员,经调查确属其实施违纪行为获得的利益,依照本条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四十三条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六个月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第四十四条本条例总则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第二编分 则

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四十五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六条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

(二)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

(三)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

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前款所列内容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七条制作、贩卖、传播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携带、寄递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八条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未经组织批准参加其他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四十九条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条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一条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二条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

(二)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

(三)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

第五十四条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五条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有其他违反党和国家宗教政策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五十六条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七条对抗组织审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包庇同案人员的;

(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

(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

第五十八条组织迷信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参加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对不明真相的参加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五十九条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故意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条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一条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二条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六十三条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四条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五条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六十六条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第六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一)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二)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三)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六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六十九条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条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

(二)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

(三)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

(四)有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造成不良后果的。

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党组织有上述行为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

(二)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

(三)在选举中进行其他违反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有关章程活动的。

第七十三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四条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五条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七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七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七十八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七十九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六个月的,按照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八章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十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一条相互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对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搞权权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八十二条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党员干部本人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谋取私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或者虽实际工作但领取明显超出同职级标准薪酬,党员干部知情未予纠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三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四条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第八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取得、持有、实际使用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或者违反有关规定出入私人会所,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八十八条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经商办企业的;

(二)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的;

(三)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

(四)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

(五)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

(六)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从事营利活动的。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活动谋取利益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违反有关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

第八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违反有关规定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职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条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活动,或者在该党员领导干部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中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的,该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其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一条党和国家机关违反有关规定经商办企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九十二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在交通、医疗、警卫等方面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九十三条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集体利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四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侵占非本人经管的公私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无偿、象征性地支付报酬接受服务、使用劳务,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将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其他单位或者他人支付、报销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五条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公物归个人使用,时间超过六个月,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占用公物进行营利活动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将公物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活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六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七条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用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的;

(二)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

第九十九条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条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用车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会议活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的;

(二)决定或者批准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的。

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二)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第一百零三条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零四条有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章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零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第一百零六条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致使群众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七条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零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依照政策或者有关规定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

(三)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的。

第一百零九条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致使国家、集体或者群众财产和利益遭受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条遇到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财产受到严重威胁时,能救而不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一十一条不按照规定公开党务、政务、厂务、村(居)务等,侵犯群众知情权,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二条有其他违反群众纪律规定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章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一十三条党组织负责人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一)不传达贯彻、不检查督促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或者作出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错误决策的;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和本单位发生公开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行为的。

第一百一十四条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五条党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一)党员被依法判处刑罚后,不按照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给予党纪处分而不处分的;

(二)党纪处分决定或者申诉复查决定作出后,不按照规定落实决定中关于被处分人党籍、职务、职级、待遇等事项的;

(三)党员受到党纪处分后,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的。

第一百一十六条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叛逃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因工作不负责任致使所管理的人员出走,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一十七条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一百一十八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活动的;

(二)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的;

(三)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的;

(四)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的;

(五)干预和插手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的。

第一百一十九条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向有关地方或者部门打招呼、说情,或者以其他方式对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施加影响,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二十条泄露、扩散或者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一条在考试、录取工作中,有泄露试题、考场舞弊、涂改考卷、违规录取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二条以不正当方式谋求本人或者其他人用公款出国(境),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三条临时出国(境)团(组)或者人员中的党员,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者擅自变更路线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四条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触犯驻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令或者不尊重驻在国家、地区的宗教习俗,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五条在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宣传、统一战线工作以及机关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章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一百二十六条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第一百二十七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分。

第一百二十八条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一百二十九条有其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的,应当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编附 则

第一百三十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各自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单项实施规定。

第一百三十一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实际情况,制定补充规定或者单项规定。

第一百三十二条本条例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一百三十三条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条例施行前,已结案的案件如需进行复查复议,适用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尚未结案的案件,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不认为是违纪,而本条例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如果行为发生时的规定或者政策认为是违纪的,依照当时的规定或者政策处理,但是如果本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依照本条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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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学党章守纪律当先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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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学党章纪律先锋心得体会

新形势,新任务,新考验,迫切需要我们更加严明政治纪律、恪守政治规矩。守纪律、讲规矩,应始终做到"四个绝对".

不摇不摆,对党的事业绝对忠诚。守纪律、讲规矩,忠诚于党的事业是前提、是基础、是我们的根之所在。如果做不到这一点,讲纪律、守规矩就是一句空话。有外媒评价,"今天的中国处于1840年以来最好的时期,今天的中国有1840年以来最好的制度,今天的中国是全球各主要国家中发展最好的国家。"外界尚且如此认为,作为一名共产党人,更应顶住一切歪理、消除一切迷惑、抛开一切杂念,始终保持对实现共产主义的坚定信念、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信心。

不折不扣,对党的决策绝对贯彻。守纪律、讲规矩,一个重要体现就是不讲价钱、不计私利、甘于牺牲奉献,对中央大政方针、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同心同德、同向同行、同频共振。当前抓落实的任务十分繁重,"四个全面"的使命尤其艰巨,守纪律、讲规矩,需要我们紧紧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不打小算盘、不搞后花园,不搞选择执行、变通执行、拖沓执行,全国一盘棋,上下一条心,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切实服从、服务于全党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不忍不让,对党的形象绝对维护。党的形象,是我们共产党人共同的脸面,需要所有共产党人共同维护,责无旁贷。守纪律、讲规矩,维护党的形象、不容损坏玷污是其中要义。维护形象,重在不忍不让。首先要对自己不忍不让,绝不做学舌鹦鹉人云亦云、口无遮拦,始终牢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的古训,坚持"常若有过、旁若有人"的惯常思维,每日三省吾身,慎小慎微慎独,切实做到不让露水打湿鞋、不让针眼进斗风,以个人的实际行动,自觉为党的形象增光添彩。。其次,要对诋毁党的错误言论不忍不让,理直气壮地作坚决斗争,驰而不息地打击一切损害党的肌体的腐败行为,不让他人给党的形象抹黑涂脏。尤其是要始终牢牢坚守舆论阵地,绝不允许任何人往我们脸上泼脏水,始终做到在党忧党、在党言党、在党爱党、在党护党,共同维护好党的光辉形象。

不弯不曲,对党的规矩绝对遵从。"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作一名纯粹的共产党人,就要对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以及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一系列党的规矩,做到绝对遵从,既不偏不废更不弯不曲。当前,在绝对遵从党的纪律和规矩上个别干部我行我素,一些地方、有些层面没有很好坚持,导致少数地方党组织的凝聚力不断下降。需要我们每一名共产党员,从我做起,表里如一,率先垂范,切实把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时时处处都讲原则、按程序、遵法纪、守规矩。

【篇二】学党章守纪律当先锋心得体会

最近,我参加了两次特别的党课培训,老师的授课让我深受鼓舞和教育。曲教授对党章的读解让我对党组织有了深刻的了解,更加坚定了我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决心;老师深入阐述了党的xx大精神,而且提到了当今国内国际经济形势,使我认识到当今形势和我国对策。在学习中,我始终抱着认真的态度学习,下面就我学习体会汇报如下:

党章在党内占有不可取代的重要地位。在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和实践活动中,有两个重要文献:一个是党的纲领,一个是党章。组织学原理上,组织和规则的关系是:任何组织都有规则,规则把组织凝聚成整体。党是个组织,而党章就是规则。党章是与时俱进的,xx大党章注入了新的理论成果——科学发展观。

发展观的问题至关重要。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在认识上的重要升华,是党执政理念的一个重要飞跃。科学发展观的内涵极为丰富,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科学发展观是我们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我们要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从以前的经济、政治、文化建设上升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从三位一体发展为四位一体,努力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通过党课学习,我对党的权利和义务有了更深刻的理解,对入党的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又让我想起了平凡而伟大的战士——张思德。党章篇幅不长,但每段内容、每个观点都是以科学的理论为基础,都是宝贵的实践经验的结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觉得学习党章是更好贯彻落实“八荣八耻”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科学发展观同时又是一个需要我们不断发展完善的理论,我们只有通过循序渐进地学习才能对它理解得更透彻,才能在思想上保持先进性。科学发展观作为我们党最新的发展理念和执政理念,我们一定要落实实践。汶川地震是一个惨痛的记忆,同时我们从中也得到经验教训,防震减灾的建设和改革发展需要紧紧相连。首先,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面对震灾的国情,尤其面对汶川地震的发生,我们的能力与经济社会需求之间的矛盾还十分突出,防震减灾工作体制机制还不完全适应。相信我们通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一定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

学习了党章就要用党章中的要求规范自己。作为当代的大学生,我们应该具备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高素质的文明学生。做到坚持学习科学文化,加强思想修养,投身社会实践,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把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我们工作和学习的指导方针,树立远大的社会主义理想,贡献一份小小的力量。

改革开放历经三十年,我们或许未曾全部亲眼目睹。但当我们学习党章,当我们深思科学发展观,当我们回首过去的生活,我们都会发现改革开放的伟大成果!贯彻学习党章,实践科学发展观就在我们身边,我们要树立勤俭节约意识、艰苦奋斗和环境保护意识,生活中不奢侈消费……以实际行动响应党和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号召。当然,最根本最重要的还是树立学习意识。新知识层出不穷,一刻不学习便会被社会抛在背后,所以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必须要有长远的眼光,看到这种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终身学习,真正做到“与时代同行”,真正实践“少年强则国强”的宏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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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学党章守纪律当先锋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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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党章纪律先锋心得体会

强学习贯彻党章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做学习贯彻党章的模范。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严格遵守党纪党规,要真正认识学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我们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党章的重要意义。党章集中表达了我们党的理论基础和政治主张,集中体现了我们党的整体意志和共同理想,为全党统一思想、统一行动、加强党性修养提供了根本标准,为从严治党提供了根本依据。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近7000万党员的大党来说,把全党同志的思想统一到党章上来,自觉按照党章行动,意义十分重大。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认认真真地学习贯彻党章。只有把党章学习好、遵守好、贯彻好、维护好,才能凝聚起全党同志的意志和力量为实现党的理想和目标而共同奋斗,党才能有很强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持党的先进性,党才能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我党历来高度重视党章,始终把制定和完善党章、学习和贯彻党章作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坚持不懈地加以推进。这正是我们党能够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我们一定要进一步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党章的重大意义,身体力行党中央的要求,自觉做学习贯彻党章,遵守党纪党规的模范。

二、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严格遵守党纪党规,要充分体现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

中国共产党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根本宗旨写进了党章,鲜明昭示我们党是代表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作为党员医务工作者,我们必须把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与卫生保健的愿望和需求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群众利益无小事”,“群众在我们心里的分量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要敢于知难而进,想患者之所想,急患者之所需,解患者之所难,通过自己的工作,努力为患者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患者,深入一线,倾听病人呼声,反映群众意愿,使医院各项决策和工作符合实际和人民群众的要求。

随着医疗环境、医疗条件的改善和医疗技术水平的提高,医药费用的增长与老百姓的承受能力还有着一定的距离,群众呼声不小;我们的医疗服务水平、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与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仍不相适应。医院作为一个“窗口”单位,直接面向社会、面向群众,医院的作风和形象是整个卫生行业的缩影,与人民群众的生老病死息息相关,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服务群众的“窗口”,人民群众往往会通过卫生行风来看党风政风,通过医疗卫生单位的形象来看党和政府的形象,看我们是否真正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因此,认真学习党章,自觉遵守党章,模范践行党章提出的各项要求,更是党员医务工作者的政治责任。

三、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严格遵守党纪党规,要充分体现在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上。

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这是党领导中国革命几十年来的宝贵经验。我们的党是一个有严格组织纪律的党,党的纪律是党的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对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保证实现各项任务是十分重大的。要通过学好用好党章,加强每个党员的党性修养,强化严格纪律观念。

每一个党员干部都要经常不断反省自己,在纷繁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做到慎独、慎微、慎权、慎欲,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管住自己的嘴,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脚。要把纪律、法律和他律转变为高度的自律,把外在的强制转变为内在的自觉,实现维护党和国家利益、医院利益与促进事业的发展同保护自己、保护家庭和保护同志的高度统一。

四、认真学习贯彻党章,严格遵守党纪党规,要充分体现在廉洁自律上。

治理商业贿赂,是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六项重要任务之一。中纪委六次全会明确要求,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卫生系统的商业贿赂主要发生在医药和医疗器械购销活动中,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医疗卫生秩序,而且严重损害到群众利益,是造成群众看病贵的重要原因之一,也是医疗行业不正之风滋生的土壤。与其他行业相比较,具有形式多样性、手段隐蔽性、长期顽固性等特点,这给治理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任务艰巨。我们必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认识集中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精神上来,把行动统一到卫生系统的工作部署上来。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及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抓好治理工作,积极探 索预防与惩治相结合的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专项治理工作。

古人云:“吏不畏吾严而畏我廉,民不畏吾能而畏我公”。就是说只有清正廉洁、公正无私,才能有号召力,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胡锦涛总书记在西柏坡考察时指出:领导干部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份之想,这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要求。全体党员医务工作者要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行医,树立起白衣天使的光辉形象。

【篇二】党章守纪律当先锋心得体会

按照市局深入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专题教育月活动的要求,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参加了市局组织的集中学习活动,自身也对《党章》等内容进行了认真学习,通过学习新党章和相关规定,我深深体会到:

一、学党章是一个党员在理论上的必然要求。党员是党的细胞,党的先进性是由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的。党员的先进性,又是由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来实现的。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活动,就是要让每一个党员都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作风上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站在时代前列,必将有力地促进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作用的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党员必须要牢记党的性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学习党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使自己的素质与先进性要求相适应,行动与先进性要求相合拍,真正把先进性要求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认真学习党员义务,时刻牢记自己作为一名党员所要履行的职责,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守纪律是一个党员在行动中的必然要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积极完成党的任务,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多做贡献。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讲修养、讲道德、讲廉耻,自觉抵御剥削阶级腐朽思想的侵蚀,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把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中充分发挥出来,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思想上、行动上的先进性,为实现十六大提出的宏伟目标做出自己的贡献。

三、转作风是一个党员在工作上的必然要求。共产党之所以能够体现出先进性,离不开优良的工作作风。作风的转变也是我们应对新时期、新使命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和省、市相继出台了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系列规定,这就是对我们党组织和党员的新要求,每个党员干部都应该对照相关规定找不足,通过自身作风的转变促进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的提升。具体到我们质监工作而言,就是要在监管与服务上转变作风,在监管工作中找问题、查隐患认真负责,在服务企业发展中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服务。

总的来说,学党章、守纪律、转作风相辅相成,是我们共产党员在新时期应当认真对待、认真学习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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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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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的迫切需要。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四风”问题有所收敛,但树倒根存,高压之下腐败分子有所震慑,但还在窥测。从查处的案件看,作风和腐败问题的背后都是纪律松弛、规矩不张。纪纲一废,何事不生?形势决定任务,也决定了工作方针和方法。只有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的大多数,把依规治党、严明纪律贯穿在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才能不断强化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对违纪违法问题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实践证明,“破法”必先“破纪”,落马领导干部往往是从破坏规矩、违反纪律开始的。一些党员干部违纪之后未被及时惩处,结果从侥幸、害怕变得胆大妄为,最后触犯法律底线。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戚耀方在忏悔书中说:“一顿饭、一瓶酒、一条烟等‘小问题’看似不起眼,却违反了纪律规矩,如果刚开始时我能管住‘小节’、守住底线,就不会堕入腐败的深渊。”过去存在一种倾向,纪委只重视查办大案要案,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就没人管、不追究。这实际上是一种错误的政绩观,放松了对党员的要求,助长了个别党员的侥幸心理,损害了党纪的严肃性。佛山市在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的同时,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转变执纪方式,加强日常监督、抓早抓小,严格执纪、动辄则咎,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信访监督、约谈提醒、诫勉谈话等,有效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纪律是从严管党、依规治党的重器,具有普遍性、稳定性、反复适用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把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达到对消极腐败现象“釜底抽薪”的效果。过去,公款旅游、大吃大喝现象屡禁不止;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难以落实;“四风”问题穿上隐身衣,花样翻新;有的党员干部不违规不违纪、不吃请不收礼,但也不干事不担责,消极对待改进作风。解决这些问题,要握紧纪律规矩这把尺子,扎紧党规党纪的篱笆。佛山市积极探索“制度+科技”的监管模式,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佛山市处理“四风”问题实施意见》等制度规定,同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狠刹“四风”网络监督平台、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信息管理系统等,将纪律规矩固化为电脑程序,用无情的电脑管住有情的人脑。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纪检监察机关回归本位、深化“三转”的必然选择。维护党的纪律是我们的根本任务和职责所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质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改变惯性思维、找准职责定位,依纪监督、从严执纪,维护纪律的严肃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就是“三转”工作的深化和延伸。过去,有的纪检监察机关往往“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监督执纪问责的责任没有担起来;有的把主要精力放在办大案要案上,却忽视日常监督执纪。纪委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要按照党章要求回归本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监督执纪问责要冲着纪律去。佛山市纪委持续深化“三转”,转变执纪方式,注重抓早抓小,突出执纪特点,充分体现纪律检查的政治性,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使党员干部心怀戒惧、行有所止,真正做到守纪律、讲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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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心得体会

全文共 143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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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就要把纪律规矩挺在法律前面,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反腐取得显著成效的一条重要经验。“把纪律挺在前面”,也就是党的纪律必须挺在法律的前面,政治上要讲忠诚,组织上要讲服从,行动上要讲纪律,党的纪律严于国法,一个党员不仅要固守法律底线,做遵守法律的表率,还要严格遵守党章、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不仅要守好护好纪律,把纪律挺在前面,更应奋勇当先挺在纪律的最前沿。下面是我个人的一点体会如下:

一、强化“政治意识”

把纪律挺在前面,首先要强化“政治意识”。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首先要服从党的领导,必须要敢于担当,把忠诚刻在心里,把责任扛在肩上,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就要冲着纪律去,就是要按照党章的要求,严格执行和维护好党的纪律。只有对党忠诚,才能听党指挥,无私奉献,才能坚守捍卫党的纪律,干净干事、敢于担当,时刻做到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作为党员干部要把对党的忠诚落实到党的具体工作中,坚持以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

二、强化“从严意识”

“从严管党”关键靠严明纪律。落实“两个责任”,关键要把执行党的纪律牢牢抓在手上。要以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对纪律规矩的学习,既准确把握和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这些刚性约束,又全面理解和认真遵守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把从严要求贯穿于干部的教育培养、管理使用全过程各环节,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筑牢防线,防止干部触碰纪律之“网”,翻越规矩之“墙”。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章立制,守住纪律,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

三、强化“廉洁意识”

纪律是生命线,对一个党员而言,纪律是高压线,唯有以身作则、带头守纪律讲规矩,方能以上率下,以正率下,赢得尊敬,带出好风气,干成大事业。

作为党员干部要遵守政治纪律、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一定要摆正个人和组织、个人和群众的关系,真心实意地听取各个方面的意见,积极主动地接受各个方面的监督,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以良好党风带动政风民风,真正赢得群众信任和拥护。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一个廉洁奉公,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好干部。

纪律是重要的,纪律是必须遵守的。遵守纪律,对党和国家的事业是有利的,对党员干部个人也是好事。党员干部要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的工作生活学习中,对违纪行为和苗头性要及时发现,该提醒提醒,该制止制止,真正做到内心有敬畏、言行有底线,在恪守规矩中守住底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做一名共产党的好干部、人民的好公仆。

四、强化“公仆意识”

南昌道路运输行业点多面广,平时接触企业及经营者,自己作为运管处班子成员之一,三十多年的老党员,如何正确理解和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利,我个人认为:一是要清楚的明白,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二是要清楚的明白,一份权利,一份责任,一份担当;三是要清楚的明白,共产党人就是要为民办事,只有奉献,不图回报。同时,在服务企业中要主动热情,杜绝脸难看、门难进现象,更不能以职务之便谋私利。真正把控好权利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有这样,才能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公仆,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把纪律挺在前面,搞好单位的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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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肃换届纪律“九严禁”

全文共 46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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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禁拉帮结派,对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的,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权谋取职务调整、晋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者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免职,并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或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使用。

5、严禁造假骗官,对篡改、伪造干部档案材料的,一律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搞封官许愿或为他人提拔重用说情打招呼的,对私自干预下级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记录在案,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7、严禁违规用人,对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和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视情节对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涉及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内容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干扰换届,对造谣、诬告他人或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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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作风整顿心得体会

全文共 73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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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贯彻落实好习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我的体会是要做到知行合一。

要真正认清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历史和查处的腐败案件来看,一些党员干部滑入违法犯罪深渊,成为阶下囚,无不是从破坏纪律开始的。如果再不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严到位,我们还会有更多的党员干部陷入万劫不复,对党的损害也会越来越大,甚至会断送党和人民的美好未来。

要真正明白纪律和规矩的具体内容。我理解纪律和规矩具有四个方面特点:一是强制性。纪律是刚性约束,党员干部必须无条件遵守,不允许做任何变通和选择;二是平等性。纪律和规矩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权人和特权事;三是全面性。党的纪律和规矩覆盖很广,涉及工作、生活、家庭方方面面。四是长期性。讲纪律、守规矩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必须长期坚持。

守纪律讲规矩的核心是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遵守党的政治规矩,就是要做到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

要真正把纪律和规矩落实在行动上。首先要学深学透。其次要认真履责,紧盯违反纪律和规矩的问题。一是要发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主渠道作用,围绕六大纪律分类、首要职责、“三种人”和“三个后”、重要时间节点筛选问题线索。二是发挥信访举报领导决策参谋部的作用。分析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和特点,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突出问题解决。三是挺纪在前,切实增强信访监督效果。及时发现党员干部将苗头性、轻微违纪问题,及时批评提醒,促其红脸出汗,防病于未然。第三要严格执纪。正确把握和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要针对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发展的过程,层层设防、步步拦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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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规矩有纪律专题党课讲稿

全文共 815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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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刻认识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重大意义

1、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是落实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期提升党的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必然要求。当前,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就是要通过这样一个务实有效的载体,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可以说“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把握了从严治党的内涵和实质,抓住了从严治党的要害和关键,是我们落实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2、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是深化作风建设的具体体现。作风建设是永恒主题。近年来,全县上下通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得到有力整治、干部作风明显好转,改进作风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但“四风”问题树倒根在、藕断丝连,“不能”、“不想”的问题还未真正解决,顶风违纪,改了又犯的现象还不时出现,反对“四风”的思想行动自觉尚未完全形成,一些深层次的作风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就是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在“严”和“实”上下功夫,再添把火、再加把力,养成习惯、形成常态,把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全县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把“三严三实”作为作风建设的一把尺子、立身做人的一面镜子,经常用“三严三实”量一量自己、照一照自己,让“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使作风建设要求真正落地生根。

3、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的必然要求。习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不仅回答了为何严为何实的问题,而且回答了如何严如何实的问题,具有很强的问题导向性和现实针对性,既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更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必修之课。特别是当前监利正处在实现“全省第一方阵、荆州县市领先”目标的关键时期,面临后发赶超、跨越发展的历史重任,开展“三严三实”教育,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可以说正是发展所需、形势所需。

4、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是解决“不严不实”问题的现实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明显好转。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在修身做人、为官用权、干事创业方面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不严不实”的问题,有的甚至还很严重。在修身不严方面,有的信仰迷失,精神缺“钙”,不信马列信鬼神;有的认为共产主义理想太遥远,过好自己的日子才最现实,精于自我设计;有的情趣低俗、学风不浓、玩风太盛,贪图物质享受,热衷于吃喝玩乐。有的失德失范现象严重,台上一套、台下一套,说一套、做一套,成为“双面人”。在用权不严方面,有的认为“权力是上级给的,是自己辛苦换来的”,公权私用、公款私分、公车私坐;有的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插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有的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滋长,把分管领域当成“私人领地”;有的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搞“家长制”、“一言堂”。在律己不严方面,有的心无敬畏、口无遮拦、行无底线,不讲身份、不顾形象,视规矩为“稻草人”,抛开规矩乱来;有的讲关系不讲原则,讲义气不讲党性,讲人情不讲纪律;有的无视党纪国法,存在以权压法,以言“越位”行事。在谋事不实方面,有的缺乏科学精神,不按客观规律办事,急功近利,不顾实际;有的缺乏创新精神,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束手无策、茫然无措,拿不出实招硬招,创不出特色亮点;有的“新官不理旧账”,换一任领导,变一套思路;有的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在创业不实方面,有的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遇事“难”字当头,遇难“退”字当先,碰到矛盾和问题左躲右闪、上推下卸;有的存在“多干多错、少干少错、不干不错”的消极心态,借口“为官不易”而选择“为官不为”;有的喜欢当“差不多先生”,工作上“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在做人不实方面,有的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为人圆滑世故;有的在其位不谋其政,在其岗不谋其责,只“琢磨人”不“琢磨事”;有的把时间和精力花在“打太极”和“踢皮球”上,致使“群众跑来跑去,领导批来批去”;有的自由主义严重,无视组织规定,该报告的不报告,该请示的不请示,隐瞒事实,欺骗组织。

“不严不实”的严重危害性具体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影响党的形象。党员干部“不严不实”,在党员、群众中会造成恶劣影响,极大败坏党风政风,侵袭党的肌体,损害党的形象。二是贻误事业发展。党员干部“不严不实”,最终会影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落实,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三是扰乱政治生态。党员干部“不严不实”,必定会造成“破窗效应”、“从众效应”,如果任由党员干部队伍中“不严不实”问题滋生蔓延,“四风问题”势必反弹回潮、“实践活动”必然功亏一篑,刚刚好转的政治生态就会再次恶化。四是危害执政根基。党员干部“不严不实”必将削弱人民群众对我们党的信心和威望,危害党的执政地位和执政基础。我们在全县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要着力解决我们干部队伍中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

二、准确把握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核心要旨

1、严以修身是基础。一是要坚定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人的“总开关”,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立身之本,是加强党性修养的第一课。总书记在对县委书记讲话当中说,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第一条就是心中有党,这是严以修身中最主要的、关键的核心点,也是践行“四有”的统帅和前提。一个人唯有具备坚定的理想信念、执著的信仰追求,才能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为自己所从事的事业而奋斗,才能无私无悔地为民奋斗。刚刚获得全国劳动模范,载誉归来的张友城同志,32岁参加邮政工作至今,共走班次7000次,每天行程100多公里,投递报刊、邮件600多万件,从无差错。他还自学农技知识,辅导所辖邮路上的农民科技致富,坚持义务照顾福利院老人,自筹资金2.3万多元为孤寡老人购买生活用品,成为农民群众的“好兄弟”,福利院孤寡老人的“好儿子”。是什么支撑他几十年如一日持之以恒、无怨无悔地服务人民群众?就是信仰,因为他始终胸怀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坚持做到心中有党,认真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普通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贡献。二是要提升道德境界。做官先做人,做人先立德。道德是做人最基本的行为准则和规范。“才为德之资,德为才之帅”,党员干部要充分认清立德和做人、德和才的关系,自觉把养德、修德、立德摆在自身建设的重要位置。社会上有一句顺口溜:“有德有才是正品,有德无才是次品,无德无才是废品,有才无德是危险品”。对于各级领导干部而言,道德滑坡、官德缺失就是危险品,领导干部出问题,一般不是出在工作能力上、政治原则上,而是出在道德品德上。总书记在最近的一次致辞中,特别强调了人的美德,特别是家庭美德。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早在封建社会时期的士大夫就已经把它作为至理名言。如果修身不严,那么治一个国家,治一个县,治一个乡,乃至治一个村,都是不可能的。“民以吏为师”。党员干部干部要做遵守道德的模范,带头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三是要追求高尚情操。情操是人的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体现,它对调整人的行为、指导人的行动有着重要的意义。培养高尚情操,要正确对待事业,正确对待利益,正确对待生活,坚持人生梦想,坚守事业追求,倡导健康阳光的生活方式。如果精神空虚,趣味低级,被物欲、金钱欲、占有欲所支配,那就会十分危险。社会上流传一句话,领导干部是高危行业,容易犯错误、出问题。根本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没有能够坚持洁身自好,远离不良嗜好,没有坚守自己的“第一次”,被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投其所好,不知不觉被别人请君入瓮,成为了别人的俘虏,最终走向腐化堕落和违纪违法的泥潭。把这点看透了,才能面对诱惑,泰然处之,不为所动。

2、严以用权是关键。一是用权要为民。党员领导干部,手中一切权力是公器公权,皆来自人民的赋予,不属于任何个人,我们是代表党和人民掌管权力、行使权力,必须要时时刻刻谨慎畏惧。公权只能公用,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不能公权私用。我们服务人民,人民付给我们工资,薪酬已付、该得已得,以权谋私即为盗,就是违法犯罪。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强力反腐肃贪,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些人对此感到不适应,认为当官“没意思了”、办事“不方便了”。我们要坚决抵制这种错误思想,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正确对待权力,秉公用权。二是用权要尽责。权力既然是公器,我们用它,它是有内涵定值的,为人民谋利益的。不同岗位不同层级不同权力,是不同分量的重器。村支部书记管上千人的发展,镇委书记管大几万人,县委书记管上百万人,都要有相应的作为,不作为就是对党和人民所给与的权力的贪污,就是对群众应享有的权利的贪污。从这个意义上看,不作为就如同犯罪。如果一个镇委书记、一个局长整天想的只是眼前几十人的事,干了一个支部书记的作为,是对几万、十几万、上百万人不负责,耽误了全局的发展,性质更严重。当前,全省上下都在大力倡导党员干部要争当清廉为官、事业有为的“两为”干部,就是要以鲜明的用人导向和激励措施,让“两为”干部有为、有位,让庸官、懒官、混官没有市场、难以立足。三是用权要有界。权力法定,滥用就会越轨。法治的核心是管住权力,全面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要将政府的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因为权力不是我们自己的,所以有权不能任性。任何一项权力的行使,该遵循什么程序、该遵守什么规矩、该遵从什么制度,都应该严格遵守,不能越界、越轨。有些干部,因为现在党风廉政建设抓得紧了,说不好干了,程序多了,这是必然的。但是在依法治国、依法治县的大背景下,只要坚持了公权、公器、公用、公利、公责,就根本不影响一个领导干部的作为、魄力和果敢。

3、严以律己是保证。一是要敬畏法律。作为领导干部,首先要对法律有敬畏之心,把普通人尊法守法用法的要求做到。自古“民以吏为师”。领导干部带头守法,可以对整个社会形成强大示范效应。当前,有的领导干部知法犯法、执法犯法,违法行为触目惊心,破坏了党的形象,也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灭顶之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之下没有特殊公民。领导干部带头守法,贵在自觉自愿,贵在坚持不懈。全县党员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切实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二是遵守纪律。当前,我们在全县开展“守规矩、讲纪律、作表率”专题教育活动,就是要把党内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一项硬要求,抓紧抓实,如果违规违纪,就要受到相应惩罚。近几年,党内出现了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苏荣等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事件,最终,他们无视纪律的行为也都得到了应有的惩处。三是要时刻自律。就是要深刻慎独慎微,“慎”有“小心、当心”的意思。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刻保持“常若有过,旁若有人”的谨慎态度,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自我约束、自我监督,切实做到说的做的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白天黑夜一个样、有无监督一个样,做到不仁之事不做、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沾、不法之事不干,时刻把党的政策看成是生命线,把国家法律看成是高压线,把组织纪律看成是警戒线,凡事按制度和规定办,不在独处时有半点私心杂念,不在党纪国法面前存在丝毫侥幸心理。

4、谋事要实是前提。一是谋划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我们做任何工作,都要把提前谋划放在首位,要深入调研,认真考量,民主决策,做到提前谋划、据实谋划、从细谋划,这样才能确保工作实施过程中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具体。二是谋划工作要做到脚踏实地。发展不够是监利最大的实际,我们在发展阶段上与发达地区还存在着很大差距,加快后发赶超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因此,在谋划工作上,我们要围绕第十三次党代会上提出的黄金十年“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上台阶,十年大跨越”的目标,把握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从当前本地本系统本单位本岗位实际出发想问题、办事情、干工作,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好落实,决不能脱离实际、超越阶段,盲目冒进。三是谋划工作要体现勇于担当。我们做任何事情都必须要付出艰辛和努力,都必须要有敢于担当的信念和勇气。这一点,在谋划工作之初就要能够鲜明地体现。在谋划工作过程中,要结合实际,适当加压,用发展和增长的理念勇挑重担,用敢于担当和突破的理念谋划工作。既要体现稳中求进、进中求好,更要体现快节奏、高效率,给监利的后发赶超增加“加速度”。

5、创业要实是目的。一要遵守规律。我们干工作、抓发展,等不得,也急不得,必须要以遵守规律为前提。一个地方和单位的成绩是一届接着一届持续不断干出来的,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不半途而废、朝令夕改。政声人去后,公论自在民间,真正的口碑是历史积淀而来的,是群众公认而来的,不是一时一事得到的。二要为民务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干事创业要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要使人民群众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省委、省政府提出发展要坚持“绿色决定生死、市场决定取舍、民生决定目的”三维纲要,就是基于保障民生、惠及群众、服务人民而提出的,我们要始终秉持。近年来,我们提出开展“三城同创”、“三边三化”、棚户区改造等等,就是要通过一系列行动,贯彻省委决策部署,补齐民生短板,关注长远民生改善,为监利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三要追求实绩。我们要时刻清醒:“搭一次花架子,就把群众心伤一回;走一次过场,就与群众的距离远一分”。无论何时何地,都要真正从灵魂深处为群众着想,发自内心为群众办事,带着感情为群众谋利,多干一些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事,多干一些多数百姓受益的事,多干一些利长远打基础的事,少一些“锦上添花”,多一些“雪中送炭”,少一些“夸夸其谈”,多一些“孜孜不倦”,少一些“走马观花”,多一些“脚踏实地”,这样才能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实践检验、经得起群众评判、经得起后人评说的政绩。

6、做人要实是根本。一段时间以来,社会上有个错误 认识,认为老实就是无能、无用,做老实人吃亏。其实不然,不老实反而才会吃亏。工作生活中,因为隐瞒组织、欺骗朋友、做人不老实而吃亏受罚的例子不胜枚举。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弘扬忠城的老实之气,树立“以老实为荣,以不老实为耻”的正确导向。一是要忠诚守一。共产党人的“忠”就是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忠诚是百德之首,只有坚守“忠诚”,才会对他人讲道德,对社会讲责任。不忠诚的人没有根、没有方向、没有归属感。忠诚有两个层次:大忠、小忠。今天我们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事业,就是大忠。大忠者敢于为党和人民利益而坚持原则、勇于担当、挺身而出。比如,我们把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稳定抓好,不给县委县政府添乱,就是忠于事业、忠于人民;我们想方设法,抓招商引资,抓经济发展,不拖全省发展的后腿,也是忠于事业、忠于人民。二要表里如一。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对同志坦诚,要做到表里如一,内外一致,要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保持共产党员真我本色。一些党员表里不一、口是心非、言行不一、阳奉阴违,不仅是对党和组织不负责,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三要一以贯之。张友城同志坚定共产党员的信仰,几十年如一日,做到了笃实守道、一以贯之,持之以恒,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这种精神,永不过时。为做好工作、干好事业,我们就是需要这种一门心思、一个心眼、心无旁骛的精神,现在有些干部过于“成熟”圆滑、老成老道,遇事“巧妙”避开,带着面具做人,精工于钻营、热衷于取巧、擅长于文饰,这样的干部难以干出真正的业绩,也走不远。总之,从算历史账、算总账、算大账看,做老实人不吃亏,我们要乐于、敢于做老实人。

三、严格要求,确保“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在抓实抓紧抓严上下功夫,着力做到“四个强化”、“四个狠抓”。

1、强化理论武装,狠抓学习教育。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学习教育是根本,重点是要解决思想问题,把思想理论武装放在首位,注重加强理想信念、道德品行和党性党风教育。一要加强理论学习。要认真系统地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要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在干中学、学中用,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二要加强党性修养。要加强平时的“学习修炼”。干部的党性修养、思想觉悟、道德水平不会随着党龄的积累而自然提高,也不会随着职务的升迁而自然提高,需要不断学习,终身学习。要坚持在学习中改造自己,提升思想境界,提高德性修养。要注意平时的“实践修炼”,深入基层、深入实际,砥砺品质、锤炼本领。三要加强教育引导。抓好“三严三实”活动,必须坚持教育为先。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利用好这次专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正反两方面典型的教育和引导作用,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解决好“总开关”这一根本问题,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党性、品格、境界和素质,不断提高谋事创业的水平和服务人民的能力。

2、强化问题导向,狠抓专项整治。开展专题教育,主要是为了解决领导干部“不严不实”的问题。因此,必须把问题意识、问题导向贯穿专题教育的全过程。要针对当前党员干部当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开展好专项整治,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是要认真查找问题。找准问题才能对症下药。要对照正反两方面典型,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和作风实际,联系个人成长进步经历,联系教育实践活动中个人整改落实情况,往深里找、往细处查,自我剖析要见筋见骨,真正触及灵魂。二是要切实解决问题。解决问题才是硬道理。要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盯住“不严不实”的问题和具体表现,落实倒查机制,有什么问题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着重解决好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形形色色的潜规则、大大小小的关系网、“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各种各样的特权现象以及庸、懒、散、软、“中梗阻”等问题,特别是要下决心查处违背“三严三实”,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为官不为、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等突出问题。要注意解决好阻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抓好全面深化改革、项目建设、工业发展、现代农业、三城同创、美丽乡村、依法治县、和谐稳定等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推动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3、强化领导带头,狠抓以上率下。县委常委会、县级领导班子要按照中央要求,带头开展好专题教育,各级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责任,各级领导干部也要以身作则,发挥带头作用,层层作出示范。各单位一把手,要坚持从我做起,在专题教育中时时处处带好头,带头讲好党课,带头查找问题,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抓好整改落实,力争学习研讨更深入、党性分析更深刻、整改问题更彻底、执行制度更严格,带动专题教育有力有效开展。

4、强化统筹兼顾,狠抓学用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最终落脚点是要促进工作。在抓好专题教育上,一定要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两促进”。要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做好当前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切实解决改革发展中“不严不实”的问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到专题教育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两手抓、两不误。当前,我们正处在收官“十二五”、谋划“十三五”的关键时刻,正处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新阶段,正处在加快后发赶超的爬坡时期,要通过抓专题教育,促进党员干部提振精气神、锤炼好作风、展现新作为。要把党员干部在专题教育中激发出来的巨大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动力,以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检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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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纪律讲规矩促成长征文

全文共 219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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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把深入改进作风与加强党性修养结合起来,自觉做到“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财政部门担负着为民理财为民服务的重任,财政工作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很强的工作,肩负着资金分配、收支管理、支持发展、促进稳定的重任,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因此,这就更要求从事这项工作的每一位财政干部都必须“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

一、讲诚信才能得民心

中华民族历来推崇诚信,“人无信不立”、“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等古训,昭示了诚信之重要。领导干部有没有诚信、诚信度高不高,不仅关乎自身形象和威信,更关乎全社会的诚信建设。对于领导干部而言,讲诚信即使衡量个人品行的重要道德标准,也是从政为官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政治操守。只有诚实守信,才能得民心、聚民力、集民智,赢得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

二、懂规矩才能知法度

规矩是人们应该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为准则。“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人道经纬万端,规矩无所不贯”,讲的都是规矩的普遍性、重要性。有了规矩,人们都懂规矩、守规矩,社会就能有序运转,否则就会陷入混乱。领导干部必须懂规矩,懂党的规矩,懂政治规矩,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哪些事该发扬民主、哪些事该请示报告,都得按规矩办,不能随心所欲、百无禁忌,更不能明知故犯、肆无忌惮。

三、守纪律才能固底线

严明的纪律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障,是立党之纲、治党之本、强党之要。习近平同志强调,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要加强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的学习,心存敬畏,“吾日三省吾身”,使守纪律成为浸在骨子里、融在血液中的自觉修养。领导干部守纪律是改进作风和加强党性修养的必然要求,是执行政治路线的重要保证。

“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这九字箴言,言简意赅、平实质朴而又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它既是对领导干部修身立德、增强党性的基本要求,更是教育领导干部遵规守纪、保持本色的底线要求。然而在现实社会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和谐的音符:有人在金钱美色的重重诱惑中倒了下去,有人在香风毒物的熏染中迷失了方向,一个个腐败大案相继浮出水面,一个个贪官纷纷落马,这一次又一次地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作为一名基层财政干部,要牢牢抓住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利契机,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强化三种意识,坚持知行合一,做“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表率。

一、强化讲诚信的危机意识

讲诚信,就是要光明磊落,对党忠诚,襟怀坦白,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言必行,行必果。当前诚信缺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不仅没有当好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反而成了诚信缺失者。因此要强化讲诚信的危机意识,把讲诚信摆在改进作风和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高度来认识。首先,要对党忠诚守信。牢记入党誓言,做党的忠诚战士,任何时候都要对党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次,要对人民忠诚守信。在与群众交往中,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人前人后一个样。在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上,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科学决策、慎重决策,自觉践行宗旨,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再次,要对党和人民的事业忠诚守信。把对党和人民的承诺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自觉为党分忧、为国尽忠、为民尽责,夙兴夜寐、忠勤任事,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历史、人民检验的政绩。

二、强化懂规矩的责任意识

懂规矩,就是要懂党的规矩,懂政治规矩,严格按党性原则办事,按政策法规办事,按制度程序办事,讷言敏行,不乱“章法”。对领导干部而言,讲不讲规矩既反映了党性党纪观念,又展现了品行修养、道德情操、文化素质。一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之所以出问题、犯错误,原因之一就是不懂规矩、不守规矩。有的干部刚上任时谦虚谨慎,官当久了、当大了就骄傲自大、忘乎所以,唯我独尊、恣意妄为;有的在“吹号抬轿”中忽视规矩,习惯于搞例外、搞特殊;有的甚至藐视规矩、践踏规矩,把规矩当作橡皮泥,想怎么捏就怎么捏,毫无敬畏之心,突破为官做人的底线;还有的在抓工作落实上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随意变通、恶意规避。不懂规矩、不守规矩,长此下去就会言行失当、失范、失控、失节,甚至违法犯罪。因此无论日常工作、生活,还是社会活动,领导干部都要把懂规矩与加强作风建设和党性修养统一起来,在懂规矩、守规矩中增强改进作风和加强党性修养的自觉性,在改进作风和加强党性修养中增强懂规矩、守规矩的意识。

三、强化守纪律的敬畏意识

守纪律,就是要遵守和维护党章,遵守和执行党的规章制度,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领导干部来说,守纪律本是一个常识,却被一些人淡忘了、丢弃了。这些年,在各级领导干部中都出现过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的现象,一些目无法纪的典型案例更是发人深省。因此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应强化纪律姓“铁”的意识,强化按制度规定办事的观念,加强自我约束,做到令行禁止;经常对照各项纪律准则审视自己,自觉摒弃从众、侥幸、麻痹心理,防止出格越线;通过对党纪法规的学习,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深刻认识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坚持守住底线、不越雷池。如此,才能真正把党的纪律作为自己言行的标尺,在党纪国法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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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讲四有讲规矩有纪律座谈会发言稿

全文共 74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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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5月20日以前要由“一把手”给全局党员同志上党课,今天的党课还扩大到了非党同志。“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的“两学”,一是学党章党规,二是学系列讲话,系列讲话就是指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对我们扶贫移民人而言,还要增加系列讲话中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战略思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基础在学,关键在做,标杆在领导;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问题,注重实效。今天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第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给大家上党课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所以先带领大家从宏观上、从总体上去把握“四讲四有”,以知促行、知行合一,争做优秀党员。“四讲”与“四有”之间是有逻辑内在联系的,讲政治就要有信念,讲规矩就要有纪律,讲道德就要有品行,讲奉献就要有作为。

一、讲政治、有信念

第一,什么叫政治?政治就是指政府、政党等治理国家、治理社会的行为,或者是指维护统治的行为。政治是各个集团团体进行集体决策的一个过程,尤其是指对某一政治实体的统治,比如共产党对中国的管理和治理。政治是牵动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并且支配其行为的社会力量。

第二,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理念是什么?党的政治理念影响和决定着党的领导方式、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是保持党的生机和活力的根本所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理念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人民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内容。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理念,就是为了全人类的解放,为了实现共产主义这个长远目标。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区别于西方政党的地方就在于共产党没有一党之私,代表的是人民的利益。对每一个共产党员而言,必须讲政治。讲什么政治?就是讲中国共产党的政治纲领、政治理想和政治信念。

第三,怎样讲政治?

一方面,讲政治要充分践行入党誓词。讲政治充分体现在入党誓词中,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如果能把入党誓词12个方面的内容全部做到,就真正是讲政治。⑴“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说明入党是自愿行为,既然是志愿入党,对于党的政治理念就应该自觉执行。将其写在第一句,就是指后面发生的一切,都是心甘情愿、自觉自愿的。⑵“拥护党的纲领”。什么是纲领?纲领就是政党为了实现自己的奋斗目标而确立的行动方略,包括党的指导思想、基本理论、基本路线、现阶段目标和最终目标五个方面。讲政治非常重要的一环,就是要拥护党的纲领。中国共产党现阶段(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中国共产党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⑶“遵守党的章程”。党章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是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基础。党的章程就是各级党组织的行为准则,是每个党员的行为准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应自觉遵守。⑷“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党员义务是共产党员的天职,是向党组织所做的庄严承诺,不讲义务就是不讲责任。⑸“执行党的决定”。党有了章程,就要作决定,不同的阶段作出不同的决定。作为党员,有个人意见可以保留,但是一旦作出决定,就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⑹“严守党的纪律”。无论是拥护纲领、遵守章程,还是执行决定,纪律是保障,必须严守党的纪律。⑺“保守党的秘密”。党是有秘密的,党的秘密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每名共产党员必须从维护党和人民利益的大局出发,保守党的秘密。⑻“对党忠诚”。忠诚就是“不是被动地执行”,入党誓词的第一句话就决定了“自觉自愿”。既然是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就必须要对党忠诚。⑼“积极工作”。做党的工作不能消极怠慢,要积极地做。当前,脱贫攻坚是党中央作出的决定,因此大家要积极投入脱贫攻坚工作,不能被动,不能消极怠工,更不能阳奉阴违。⑽“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要牢记中国共产党的终极目标是共产主义。实现共产主义,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长期不懈的努力。共产党员信仰共产主义,就应该从思想上坚定信念,站在时代的前列,站在人民群众的前列,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为实现共产主义伟大理想而奋斗终身。⑾“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共产党是执政为民的。“随时”,就是在党和人民召唤时,在个人利益与党和人民的利益有所冲突时,毫不犹豫地牺牲个人利益甚至生命。⑿“永不叛党”。战争年代,叛变投敌就是叛党;和平建设时期,腐败堕落就是叛党,会损害党的形象,必须严办。既然你入了党,就不要当叛徒。入党誓词的12个方面把讲政治的要求和内容讲得很清楚、很透彻,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都不应忘记入党誓词。为什么大家在重温入党誓词的时候,会有一种神圣、亲切的感觉,这就是组织的力量、信念的力量,所以讲政治要充分践行入党誓词。

另一方面,讲政治要坚决反对和克服入党功利意识,坚决反对机会主义者和实用主义者。什么叫机会主义?机会主义就是投机主义,其一个特点就是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而不择手段,机会主义者的突出表现就是不按规则办事,视规则为腐儒。机会主义者还有一个特点,就是以结果来衡量一切,而不重视过程,这种人是最不讲原则的,他所信奉的最高原则是“成者王、败者寇”,一个机会主义者是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的。刚才讲的入党誓词,都是有准则的、有要求的,要求共产党员必须按准则和要求来做,而机会主义者不讲准则、不讲规范,一切以只要有利于个人利益和目标为原则,所以,当在规则面前你不认真讲规则的时候,你至少是个机会主义者。什么是实用主义?实用主义者也是不讲原则、不讲规矩的,凡事可通融、可变通,他信奉的原则是“适者生存”,即在当前社会环境里只要能够适应人家的胃口,达到个人的目的就行,而自己却没有准则、没有原则地生活。实用主义者把入党当成“敲门砖”,为的是入党以后能够提干、能够当官,能够“整钱”。现实生活中叛党的人,思想深处都是机会主义者和实用主义者,之所以过去会出汉奸,也是这个原因。因此,如果入党不是为了人民,不是为了全人类,而是为了个人的功名利禄,把入党当“敲门砖”,这种人就是严重的动机不纯,就是怀揣着不良目的加入共产党。

在这里,我想谈点个人的观点与大家分享。应该如何来认识和看待人的正直与不正直?或者说如何判断一个人是君子还是小人?毛主席曾讲过“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政策是什么?政策就是原则;策略是什么?策略就是方法。如果先讲政策、讲原则,然后在此基础上再思考策略和方法,这是君子的做法、正人的做法。如果什么事情都先讲策略、讲方法,而把政策和原则放在一边去,甚至为了策略和方法可以牺牲政策和原则,则是绝对的小人、绝对不正直的人。判断一个人是君子还是小人,实质区别就在于看其有没有理想信念,是不是把个人利益置于党和人民的利益之上、事业的利益之上、单位的利益之上。大家一定要学会这一检验和判断人的方法。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随时随地都要讲政治、有信念。当前,讲政治、有信念,最重要的是贯彻好四个意识:一是政治意识。即,党中央和省委决定的事情,我们就要不折不扣地办,不折不扣地干;二是大局意识。现在脱贫攻坚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主要任务和中心工作,如果大家还是从个人的利益、从一个单位的利益、甚至从一个行业的利益去思考问题,那就是不讲大局、不讲政治;三是核心意识。各级党组织书记就是党执政的核心,从总书记到省委书记,一个地方有市委书记、县委书记,一个单位有党组书记、副书记,等等。核心意识就是要维护党组织、维护书记的权威,与其保持高度一致;四是看齐意识。要向核心看齐,向中央和省委看齐,向党的纲领看齐。现在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不看齐”,即部门按照自己的想法去做,不服从、不服务于中央和省委的中心工作;另一种是“看不齐”,即不是他不想看齐,而是他看了却看偏了、没对端,有能力的原因,但是从政治的高度来看“看不齐”的问题,也是政治问题,也是不行的,为什么你就“看不齐”呢?

二、讲规矩、有纪律

第一,什么是规矩?在古代,“规”“距”就是用来校正圆形、方形的两种工具,是一种度量衡。《荀子·礼论》中有一句话“规矩诚设矣,则不可欺以方圆”,意思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是“规矩”的第一个习惯说法。“规矩”的第二个说法,是指规则和礼法,古代的人与人之间相处有一些规范,过去就叫礼,也叫法,用现代汉语来解释,规矩就是纪律、就是规范。

第二,做人有做人的规矩。做人要守人伦礼法。历史上常讲的“五常”,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是五对关系,即君臣关系(上下级关系),父子、父母和子女关系,夫妻关系,兄弟姊妹关系,朋友关系。父子、夫妻、兄弟姊妹都是家庭里的关系,君臣(上下级)和朋友关系就是社会上的关系。社会上的所有关系,不外乎两种,即“是我的领导”和“不是我的领导”,这里面就明确指出,做人是要有规矩的、是有礼法的。古语说“君使臣以礼,臣侍君以忠”,上级对下级就要关心爱护、要有礼貌,不能呼来喝去;下级对上级要忠诚,要尊重上级,听从上级的安排。古人云“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每一个人首先是要“修身”,自身要提高水平,其次是要“齐家”,把父子、夫妻、兄弟姊妹这三对关系处好,最后才是“治国平天下”。如果连家庭关系都处不好,在外面还怎么当领导呢?所以,做人有做人的规矩。

第三,做党员有做党员的规矩。这个规矩是什么呢?一名合格党员,至少要遵守五种纪律,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政治纪律是前提。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拥护党的纲领,要讲政治、有信念,这就是政治纪律,如果不能和党中央保持一致,一边口头上讲“我要实现共产主义,我是中国共产党员”,一边现实生活中却是个机会主义者、实用主义者,一切只考虑自己,就不是合格党员。组织纪律是保障。下级要服从上级,少数要服从多数,全党要服从中央,这就是组织纪律,组织纪律保证政治纪律的实现。还有班子里面的民主集中制,这也是组织纪律,是非常重要的,绝不能一人说了算,搞“一言堂”。经济工作纪律是底线。我们都是行使公权的人,拥有公共资源,如果把公共资源当作私权来用,当作私利来享受,就必然会违反经济工作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是生命线。中国共产党就是靠争取了人民才得到现在的执政权力,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譬如,我们一个局或者一个处,做什么事情都要想到大家,如果你只想班子的几个人,只想你处里的几个人,就绝对管不好这个局,也绝对管不好这个处,所以一定要走群众路线、遵守群众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是名誉。生活纪律涉及党员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关系自身和党的形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名誉,要珍惜和爱护。

第四,“讲规矩、有纪律”要处理好“两重关系”。一是要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处理好工作与纪律的关系。这重关系,往往容易被同志们忽略。在现实工作中,工作与纪律的关系,相当于法律关系中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关系。首先,做工作要讲规律、讲科学、讲真理。比如移民工作,“移民工作前期重于后期”这肯定是个规律,也是个真理,把移民前期工作做细做好了,把老百姓的思想做通了,后面实施搬迁就相对容易,就不会再出现信访上访。其次,做工作要讲纪律,要讲规范、讲规矩、讲程序。我们在争论工作的时候,经常会被“讲规律、讲科学、讲真理”掩盖另外一种倾向,即不管对象是谁,只要自己说的对,就不考虑环境、不考虑方法、不考虑对方接受程度地提意见,这就违反了纪律。我们在研究工作中错综复杂问题的时候,要尽到职责,懂得及时向上级提建议,否则他决定的事情做错了,你照样会“挨板子”,但有些人在给上级提意见后,上级没有采纳,他就有情绪,这是不对的。建议你可以提三次,上级再不采纳,就是他自己去承担责任,但如果你反反复复地提,提得领导都不高兴了,最后成了影响上下级关系,以后工作也不好开展,那也不行,你就没按程序来,没尊重他的决定权,就没讲纪律。再次,行政工作必须首先讲纪律。党内是讲集体决策,行政工作是讲行政首长负责制,这就是规矩,就是纪律。在工作中有不同意见,要用纪律和程序来解决,每位同志都要处理好工作和纪律的关系,要处理好建议权和决策权的关系,这就是讲规矩、有纪律。二是要处理好个人意愿、个人心情舒畅与工作和纪律的关系。现在,有的同志只要不满意,就牢骚满腹,就不工作或者不好好工作,这就违反了工作纪律。还有的同志,只要不满意就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安排,就闹情绪,这就是不讲规矩、没有纪律。在处理好这“两重关系”的过程中,还有注意法制和规范的制定,这是依法行政、遵守党纪党规的前提。

三、讲道德、有品行

第一,什么是道德?“道”是万物万法之源,是创造一切的力量,它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规律。“德”是顺应规律,顺应自然规律、社会规律、经济规律、客观规律去做事的行为和意识。“道德”出自于老子的《道德经》,如果做违反规律的事情就没有道德,就“缺德”。道是在承载一切,德是在昭示道的一切。“道德”演化到现今的社会,已经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它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现在有一句话叫“罪莫大于无道,怨莫深于无德”,意思是没有比不讲道义更大的罪过,没有比不讲道德更能招来怨恨,说的是道德的重要性。毛主席曾讲“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意思是你只要按规律办事,道义自然就在那里,你就会得到大多数人的支持和帮助;如果你失去道义,丢失了规律,那么支持你的人就很少。

第二,要坚守从政之德。从政的道德如何坚守,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要认识和把握工作规律。二是要主动地顺应规律和遵守规律。省扶贫移民局从2013年以来,制定了很多扶贫移民工作方面的规范,遵守好这个规范,你就坚守了从政的道德。三是要树立良好的官声和优良的政风行风。“官声”很重要,既然要当官,就要树立良好的官声。如果当一阵官,大家都在骂你;或者当面不敢骂你,背后戳你的背脊骨;或者当了官就到处去违法乱纪,去敛财、干坏事,你就没有当好官。既然要从政,就要有优良的政风和行风。中央抓正风肃纪、抓从严治党,都是一脉相承的,都是讲“道德”的,只有讲道德,才能有品行。

第三,要坚守为人之德。为人的道德如何坚守,这里同样是三点。一是要认识和把握人际关系规律。人和人相处是有规律的,最有名的就是卡耐基的人际关系学。人与人之间的基本规律就是相互尊重,你只要尊重他,“啥事都好办”,你不尊重他,小事都难办。市场经济社会有一条基本规律是等价交换规律,在这两条规律之上,还有条规律叫“平等律”。相互尊重是平等,等价交换也是平等,人际关系规律就是要相互尊重、平等相待。二是要维护“和为贵,以人为善,真诚相待”的人际关系。“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只要与人为善,真诚相待,不被私心蒙蔽,就没有处不好的人际关系。三是要塑造优秀的人格品行。所谓“人格”,就像是把社会上的人分成一格一格的,每个人都只占一格,如果你的行为不出格,你就遵守了人格,你的人格就好;如果你行为“出格了”,就说明你没做到位,你的人格就不行。共产党员要讲道德、有品行,就是要努力塑造优秀的共产党人的品格。

四、讲奉献、有作为

第一,什么是奉献?奉献就是不求回报的爱、全身心的付出。古时候,用手捧出来就叫“奉”;“献”是指的祭献,就是拿去祭神祭天祭祖宗的,这是不求回报的。一个人,对家庭和亲人作奉献相对容易,但对工作和事业而言,要做到无私奉献就相对困难了。所以说,对党的事业和人民的事业要做到无私奉献是一种境界,是一种思想的境界,是一种理想的境界,是一种觉悟的境界,是党性强、人格纯、人性美的一种表现。特别是当前,越来越多的“为官不为、为政不为”现象产生,就是因为有人觉得没有“灰色地带”了,不能去权力寻租了,工作积极性也就下降了,这种人就是党性不强,是机会主义者、实用主义者。但如果在这样的背景下,我们扶贫移民局的同志,还是在拼命工作,还是在无私奉献,那就是党性强、人格纯、人性美的表现,所体现出的境界就不一样。

第二,怎么讲奉献?扶贫移民工作现在是最艰难的时候,是最需要奉献精神的时候,也是最能有所作为的时候,因此,在这个时候能做到讲奉献、有作为是非常重要的。

现在我们局机关绝大多数同志都是好的,勇于奉献、敢于担当、加班加点,但也有个别人、个别同志做得有差距,局机关也还存在着苦乐不均、自甘落后,乐于偷闲、不思进取的现象。我们局里借了很多同志、上挂了很多同志,结果我们有些同志就依赖这些借用上挂的同志,自己反而不做了,这就很不合适。还有的同志,思想上没有警觉,有时说话比较随意,就容易造成误会,特别是领导同志说话不能太随意,你太随意了,老百姓会怎样看呢?说话要注意场合,如果不注意场合随便地去说,就会直接影响你的形象和声誉。还有些党员领导干部要求自己不够严格,缺乏领导意识,说话做事欠考虑,对下级干部坚持原则有时不理解不支持、不鼓励不表扬,反而还要去责备去批评,缺乏应有的境界和感召力。

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只有无私少欲,才能让人心服口服,才能坚持原则、敢于管理。我刚到扶贫移民局的时候,班子就有位领导成员很为我担心,担心我大刀阔斧地搞改革、搞管理会翻船,但事实证明并没有翻,这道理其实很简单,并不是因为我手艺好,而是因为我出发点好,是在无私地抓管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大家一定要有一个意识,不是把你提到某个职位,你的水平和境界就到了这个职位应有的水平和境界。如果自己不加强学习,不自我培养、自我提高,你永远就只会是以前的水平,达不到职位应有的水平和境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性的弱点就在这里,自私是根子。投机取巧只能蒙蔽一时,襟怀坦荡、堂堂正正做人做事,才能树立威信和权威。因此,要做到讲奉献、有作为,关键要能约束自己、无私少欲,要能勇于奉献、敢于担当。

同志们,“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都要求我们要严于律已,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才能真正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如果我们真正做到了中央所提的“四讲四有”,我们就是符合我们传统文化的美德和道德,也是符合我们人际关系规律和自然规律的,更符合党纪党规的要求。今天的党课,也是堂“礼学”,希望能启迪大家去想一下、去思考一下、去总结一下,是不是按“四讲四有”的标准在要求自己。如果大家这些方面都做到了、做好了,大家绝对会是一个好父母、好子女,也会是一个好丈夫或者好妻子,当然也会是社会上的好公民,更会是一个好党员。让我们大家一起共勉,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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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纪律规矩严不严树崇严尚实行为准则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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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纪律审查工作必须坚定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信念,坚持零容忍、不设限、全覆盖,严字当头,对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8月18日上午,在纪委书记座谈会上,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凤堂做出上述强调。

座谈会传达学习了张春贤书记6月29日在自治区纪委监察厅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纪委书记座谈会精神,通报了十七个党风廉政建设月活动开展情况,克拉玛依区、陆梁油田等六家单位和企业进行了工作汇报和和交流,安排部署了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措施。

上半年,我市纪律审查的力度不断加大,其中本级受理信访举报118件,初核问题线索68件,立案31件,移送司法10人。

会上,李凤堂对我市上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形成的“比着干、抢着干、用心干”的局面和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一是以开展“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为契机,以纪律审查为抓手,推行清单式分责、链条式传导、拉网式监控、点穴式施压、提醒式督促、倒逼式追责,推动了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取得显著成效。二是纪律检查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深化了“三转”,突出了主业主责。三是通过面向纪检监察干部开办的“学思践悟”大讲堂等,提升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履职能力。四是纪律审查的力度不断加大。五是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执纪监督、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等重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效果。

就抓好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李凤堂指出:要在认真学习研究、深刻理解把握张春贤书记和徐海荣书记的讲话精神,对其中的新观点、新思路和新要求学习贯彻落实好;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执行到位,把严明纪律贯穿于日常教育监督管理中,切实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大多数,突出执纪特点,摒弃“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思维惯性,防止党员干部由“小错”酿成“大祸”。要突出重点,进一步抓好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核心任务。要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第一位的监督,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李凤堂强调,市油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队伍要做好学习、思想、组织、作风、能力等“五个方面的准备”,正视存在的问题不足,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增强决心和信心,以饱满的热情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会后,全体参会人员进行了现场知识测试。各区、各单位纪委书记,各委办局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各垂管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市油田纪检监察机关室主任以上人员100余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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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风纪律整顿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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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教育这块神圣的净土上辛勤耕耘了好几个春秋,曾送走了一届又一届小学毕业生,不敢说"桃李满园",也可谓"枝繁叶茂",是一名非常称职的"园丁",思想作风教育纪律整顿学习心得体会。参加工作以来,本人始终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和本职工作,热爱学校,热爱学生,为人师表,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教书育人,关心集体,团结、尊重同事,恪尽职守,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文化业务素质及管理学生水平,自我认为是一名政治坚定、思想健康、品德优秀、作风正派、业务过硬的人民教师。

通过整顿学习,我充分认识到本次教育系统思想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新世纪教育事业飞速发展,全民素质整体提高,国际、国内的新形势和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新任务,对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职业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身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主力军中的一员,只有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才能堪称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才能为人师表,才能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因为教师队伍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国家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直接关系到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当前,我县尤其是我乡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确实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降低了教师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给教育事业带来了不良的影响。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必须花大力气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端正校风、教风、学风,扭转罗镇乡教育质量偏低的局面,重塑我乡教师往日良好形象,正我师德,铸我师魂,强我师能,是当前摆在我们每个教师面前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实现罗镇乡率先突破发展势在必行的重要举措。

今后工作的几点打算:

1、更新教育观念,改变对学生居高临下的态度,主动、积极地建立一种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热爱学生,尤其要热爱学困后进生。

2、树立几个意识:

(1)牢固树立"育人先做人,正人先正己"的意识,要求学生做到,自己坚决要做到。

(2)牢固树立"学校无小事,事事都育人;教师无小节,处处作表率"的意识,以教书育人为本职,作学生、教师的表率。

(3)牢固树立"宁守清贫,不损师德"的意识,发扬教师高风亮节、"红烛"精神,廉洁从教,维护 "爱岗敬业、淡泊名利、无私奉献、执着追求、探索创新"的美好形象。

(4)牢固树立"以法执教、以德治教、以德服人"意识。

(5)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忧患意识,竞争意识,增强使命感、紧迫感和危机感。

(6)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以校为家,以教为业,校兴我荣,校衰我耻。

3、积极调整心态,正确对待当前人事制度、工资制度改革,正确处取、集体与个人、名利和道义之间的关系,心得体会

4、发扬"人梯"精神,指导、带动青年教师,争做一名师德优秀、业务优秀的人民教师。

为人师,不仅要对学生负责,更要对社会负责、对科学负责。所以,任何时候,提倡教师的师德师风都是必要的。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一项重大的建设工程,是一项需要每一个人民教师长期奋斗的艰巨任务。让我们每一位拥有人民教师称号的人,怀着对学生负责,对社会负责、对科学负责的态度,"正师德、铸师魂、强师能",使自己无愧于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使自己能够担当起培养21世纪需要的合格人才的历史重任。

江总书记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人民教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和建设者","教师是学生增长知识和思想进步的导师,他的一言一行,都会对学生产生影响,一定要在思想政治上、道德品质上、学识学风上,全面以身作则,自觉率先垂范,这样才能真正为人师表。" 学高为师,学是师之骨。21世纪的教师应该是高师能的人,具体是:

1.终身学习的楷模。知识社会的显著特征就是知识像滚雪球一样急剧膨胀并快速陈旧。面对"生有涯,而知无涯"的现实,教师必须不断地学习方能胜任教师工作。终身学习者不是一个盲目的学习者,知识传播渠道和信息量的剧增,使教师受到来自四面八方信息的"狂轰滥炸"。一个好的学习者首先要具有批判性和选择力,学习对自己有用的知识。21世纪的教师应该是终身学习的示范者,是学生终身学习的楷模。

2.学习技巧的传授者和学习障碍的诊断者。在未来的教育中,教师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指导学生有效地学习方面,不是以知识权威者的身份向学生灌输知识,而是以学生为中心,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学生发现问题,想办法解决问题,进而掌握学习技巧,养成自学的习惯。教师必须清楚地知道学生的学习过程,不断地观察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敏锐地发现学生的学习困难,并能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

3.令人信任的心理医生。由于家庭问题、社会问题的共同作用产生了许多问题儿童,表现为行为异常,心理上有障碍。教师需要了解孩子们异常行为背后的原因,运用巧妙的方法予以疏导解决。

4.课程设计的专家。社会的进步和教育民主化的发展,使教师不仅要参与教育决策和教育管理,而且愈来愈拥有课程设计的自主权。教师要根据国家和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本着有利于学生个性自由发展的原则,了解知识产生和更新的状况以及学生的知识结构基础,设计切实可行的课程。

5.现代教育技术的行家,信息资源的提供者。现代教育技术的发展为教师提供了许多新的传授知识的手段,尤其是计算机辅助教学和多媒体技术在教学中表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教师要学会应用这些教学技术。教师应是新的料学技术的应用者和推广者,是这些方面的行家里手。教师应能帮助学生寻找自己需要的信息,并把这些资源吸收到自己的认知结构中去,变成自己的知识。

6.团体工作和团队沟通的专家。教师职业的一个特点就是集体性,要求教师彼此协调,相互宽容,发挥集体的教育力量。教师还要面对学生团体,因为这种团体的活动指导可以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但是众多个性鲜明的孩子组成的团体必然产生摩擦,所以教师必须是团队工作的专家,必须具备处理团体工作的能力和方法。另外,未来社会的劳动分工将更加细致,生产过程的技术含量更高,人与人之间的联系途径日趋多样。教师必须教学生学会宽容,发现别人的长处,学会与别人一起工作。

7.独立研究、独立学习的指导者。学生在学校里的时间相对于人的一生毕竟是短暂的。因此,学生在学校里学习和掌握现成的知识是次要的,更重要的是以此培养学习的技能,在了解知识产生的过程中学会独立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在这些方面教师是指导者、领路人、导航员。

8.客观公正的评价者。学习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学生生理和心理的多方面。由于学生个体存在很大的差异,在学习的质和量上也就存在差异。教师必须了解和评估学生到底学到了什么。对其成绩的评估要尽可能运用多元化的评估技术、力求科学、客观、公正。

9.熟练的社会工作者。21世纪的学校总要和社会发生密切的联系,彼此影响,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教师有责任告诉学生,学校发生的变化和这种变化的来龙去脉,以及会对学生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10.预知未来社会需要的学者。21世纪教育的功能将主要是为未来社会培养合格人才。教师要根据对未来社会发展前景的预测,通过所设计的教育计划、教育内容、教学方法,使学生在价值观、个性品质、知识、能力等方面的发展符合他们要走向的社会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教师必须是一个未来学的学者,具有未来设计者的职能,有教育预见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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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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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责任意识,坚守主体责任,率先让纪律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执纪监督的专门机关,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就必须率先在纪检监察机关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挺在前面。要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多管齐下、多措并举,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把纪检监察机关建设成为纪律严明、令行禁止的机关。各级领导班子既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者,又是机关自身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主体,必须以实际行动把主体责任履行好。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班子成员都要知责明责履责,切实带好队伍。

抓好建章立制,完善纪律规定,率先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要按照明确规范、完整系统的要求,划定执纪守纪的“底线”和“红线”,强化知规依规,率先遵纪守纪,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立在脑海里、行为中,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组织文化和自觉行为。要围绕信访举报处置、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定性量纪等权力运行,按照相互制约的原则,制定紧贴现实情况、可操作性强的制度规定,明确纪律要求,使各项工作有纪可依,使制度笼子编得更密、扎得更紧。要不折不扣地抓好制度执行,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使纪律有权威、受尊崇。

以高标准、硬措施严格教育管理干部,率先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当好党的纪律的有力监督者,首先必须当好党的纪律的坚定拥护者和模范执行者。要严于教育,经常对干部进行党性教育、纪律教育、作风教育,引导干部爱党忧党、遵章守纪、尽职尽责。要严格管理,既管干部的职责履行和权力行使,还要注重分析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行为动向,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批评、纠正,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要严肃查处,发挥纪检监察内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对违反纪律的干部,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查处,形成违规必究、违纪必查、违法必惩的鲜明导向,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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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执行纪律方面

全文共 117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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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理念是从严治党的科学思维,法治方式是制度建党的规律需要。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政党建设和依法治国的基本道理与内在规律是一致的。我们党要实现长期执政,必须以法治精神依规依纪从严管党治党。这是党的先锋队性质和先进性特质的要求。古今中外,一些依靠人治、权治的政党组织或者政权最终人亡政息、“宫阙万间都做了土”,教训极为深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从实施八项规定入手,以上率下、直击积弊、扶正祛邪,党风政风焕然一新。我们要让法治信仰在广大党员干部头脑中深深扎根,把法治理念引入治党思维,把法治方式引入治党之道,将从严治党纳入依法治国体系,以完备的党内法规、严格的纪律执行净化队伍、维护权威,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造坚强领导核心。

党的纪律是必须遵守的金规铁律,严守纪律是践行誓言的必然要求。“严守党的纪律”是面对党旗作出的庄严宣誓。党纪严于国法,是制度的“笼中之笼”,党员违法必先违纪。党员违反党纪,应受到纪律惩处;违反法律,则应受到法律制裁;如违纪又违法,就必须受到党纪国法的双重惩罚。党规党纪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比国家法律对普通公民更严的纪律要求。加入了党组织,对党旗宣过誓,就要像敬畏生命一样敬畏纪律,像爱惜羽毛一样爱惜名节,主动舍弃一些自由和权利,放弃一些利益和追求,挑起更重要的使命、责任和担当,毕其一生践行入党时的庄严宣誓。

领导干部是从严治党的重点,严以用权是从严治党的关键。领导抓、抓领导,既是解决谁来抓纪律的主体问题,也是解决怎么抓纪律的方法问题。政治纪律是党所有纪律的核心。我们一些领导干部受封建流毒影响,动辄以“封疆大吏”自居,有的在执行中央决策中阳奉阴违,“你吹你的号,我弹我的调”,这是不守政治纪律的表现。领导干部不同于普通党员,关键在于掌握一定的公权力。权力是要为推进发展、造福人民服务的公权,不是凌驾于组织之上、游离于纪律之外的特权。领导干部必须严以律己、严于用权,认真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公与私的关系、权力与纪律的关系,决不能以言代纪、以权压纪、以权谋私、徇私枉法。

执行纪律要必选必答坚决厉行,违反纪律要坚决惩处没有例外。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执行纪律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敢于担当、铁面无私、执纪如山,横下一条心坚决惩治腐败、狠抓作风建设,使党员受监督、权力受约束、违纪受惩处。既要坚决查处级别高、情节重、影响大的违纪违法案件,更要抓早抓小,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要严格落实党章和党内法规,一把尺子、一个标准,决不能因初犯而“下不为例”、因恶小而“以观后效”、因位高而“网开一面”、因面广而“法不责众”,用严厉的惩戒警示党员干部“不敢腐”,用严密的制度约束党员干部“不能腐”,用有效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想腐”,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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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守纪律讲规矩明白人

全文共 171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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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党员干部如何才能恪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而组建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笔者认为,全体党员干部应该做到以下“六要”。

一是要知理,有学习心。理论上的清醒坚定,是思想政治清醒坚定的前提和基础。党员干部要把学习作为一种责任、一种追求和一种境界,要加强理论学习,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武装自己。坚持不懈地学习,牢固树立道德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坚持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避免少知而迷、少知而盲、无知而乱,增加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怎么学、学什么?具体说来,就是要读好两本书:一本是“有字书”,一本是“无字书”。所谓“有字书”就是各类党建、业务等书籍,特别是党章党规、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等等,用知识武装头脑。所谓“无字书”,就是不断地通过理论指导实践、通过实践获取经验,慎思明辨、善行至远,事事出于公心、一心为公为民。

二是要知纪,有敬畏心。对法律法规、对党章党纪,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做到做人有“底线”、做事有“红线”。知线,才会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守线,才能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安安稳稳。党员干部要做到这一点,笔者认为,除了遵循党章党规、准则条例的各项规定,还应恪守“三严三实”,做到“四个服从”、“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党员干部要敬畏法律、道德、权力,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认清形势、保持清醒,不打擦边球,不搞踩线不越线。

三是要知责,有进取心。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是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最好表现。要知道自己身上的责任和义务,要按纪律、按规矩、按程序办事。有大局意识,顾全大局办难事、全心全意干实事、创新思路办新事,不断提高执行能力和办事效率,要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坚决反对当前存在的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和选择性作为的不良现象。坚持以知促行,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神。

四是要知情,有事业心。村看村,户看户,人民群众看干部。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不仅损害了党的形象,更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党员干部要牢记党的宗旨,把人民群众地根本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和党的形象时刻放在心中。在日常工作中,要扎扎实实地干好本职工作,不能做样子、摆架子,多为人民群众着想,主动热情地服务。现阶段如火如荼开展的精准扶贫,更是要求我们要以一对一、面对面为老百姓实实在在地解决问题、谋取福利,应该以此为契机,多下基层,多接地气,更好地为老百姓办实事。

五是要知足,有平常心。知足者常乐,不知足者常忧。知足的人,才能够调整自己的心态,正确对待权力、名利,做到不与别人攀比,端正心态、轻装上阵,享受学习、工作和生活;知足的人,才会对组织的培养、领导的知遇、朋友的帮助和家人的支持,常怀感恩之心。相反,不知足的人,往往极易醉心于攀比、醉心于追名逐利,经不起外界的诱惑,逐步滑向违纪违法的深渊。

六是要知友,有廉耻心。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朋友圈,结交的大多都是与自己志趣相投、经济实力等方面相近的人。但同时也存在交友不慎,导致违纪甚至违法的情况。在结交朋友的过程中要懂得,以利相交、利尽则散;以势相交、势败则倾;以权相交、权失责弃;以情相交、情断则伤。党员干部在结交朋友的过程中要结交两种人,良师和益友,要知人知面更知心。绝不能因为情面、出于义气,更不能因为诱惑和利益,为朋友去做违反纪律、破坏规矩的事情,这样害人害己的事情做不得,做了必然会付出代价。必须抵制诱惑,守住底线,学会对朋友说两个不,“对不起”、“不能干”。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和党规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讲纪律、守规矩,都要不断提升自已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在“十三五”规划开局起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中,主动作为、高效作为、创新作为、奋发有为,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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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讲规矩有纪律的党员

全文共 1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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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规矩”是做人的基本要求,也是党员必须具备的政治修养和道德素养。当然,讲规矩的前提是懂规矩。作为党员,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就是党章和党规,不论是党员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党员,都要恪守党的政治规矩,认真履行好党章赋予的权利和义务。党的政治规矩,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也是党赋予每位党员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政治规矩。讲规矩要从行为上开始执行,每个党员都要树立对规矩意识的追求,筑牢思想道德防线。谨慎做人是党员的基本品质,要时刻把“认真”“严谨”两个词置于心中,在兢兢业业的工作中加强自我管理。坚决做好全党讲规矩的前线党员,为党的事业奉献一生。

“有纪律”是人类社会历史进程的文明标志,人贵在有纪律,只有有纪律的人才能推进社会的发展,带动社会的进步。党章明确规定,共产党员要 “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党员应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要坚持党性至上,以大局、全局、党的事业为上。所以,每位党员必须做到心中有纪律,做政治上的清醒人、明白人。对于一些党员干部存在着执行政治纪律不严的现象,其他党员干部一定要坚定政治立场,强化纪律意识、明确自己的信仰和政治立场。定期开展严明政治纪律的学习教育活动,强化纪律意识,抓住理想信念这个“总开关”。在学习教育活动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把自己摆进去,深入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自我警醒、自我教育,自觉把纪律作为履职尽责的“生命线”。

“做知敬畏守底线的党员”,从党的历史上看,知敬畏、守底线、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是我们党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政治优势。敬畏党纪政纪是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特殊要求,这也是有别于普通公民的重要标志。要求各级党组织真正做到纪律严于、高于和先于法律,从法律的零容忍到纪律的零容忍,让纪律树立公信权威,让纪律通上高压电,做到令行禁止,用纪律管住大多数党员,把从严治党落实到关键点和实处。坚定自我的信念誓言,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和大无畏的精神,更加有助于我们跟上党的步伐,自觉做理想信念的传承者,做共产党人精神高地的坚守者。关于敬畏和底线,我们还要做到对人民群众心生敬畏,全心全意守好人民群众的底线。只有做到敬畏人民群众的口碑,最终才能敬畏我们党的威信,敬畏我们党的事业,敬畏我们干部队伍建设,使我们党的事业后继有人。也只有敬畏群众的口碑,才能使我们党员领导干部牢记党的宗旨,不去做违背民心民意的事情,才能真正胸怀爱民之心,恪守岗位之责,为党为民做出应有的贡献。

“守纪律、讲规矩”是每个党员的政治要求。“守纪律、讲规矩”的对立面就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一个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党员自然也是不合格的党员,必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惩戒和惩处。所以,“守纪律、讲规矩”是党对每个党员底线要求和刚性要求。我们每个党员都要有清醒的认识。无论是在政治上、思想上,还是在工作中和生活中,都要严守党纪国法、严格按规矩办事,做一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好党员,这既是党的要求,也是工作、生活的前提和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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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守纪律、强担当、提效能、促赶超”心得体会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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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守纪律、转作风、提效能”主题活动,我意识到自己有以下的问题。

1、不能勇于担当,遇到问题就躲开,碰到矛盾就上交,贪图享乐、得过且过、推诿扯皮,明哲保身、求稳怕乱;对集体活动不关心,对个人份内的事也不干、不做,推一推动一动、拨一拨转一转的;不认真履行职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在职责范围内不认真解决,不作为、慢作为的;效能意识差,工作拖、落实慢、进展慢的。

2、违反工作纪律,迟到早退,晚间离场,脱岗空岗串岗,沉溺于玩乐,无所事事,工作时间串岗聊天、玩手机;科室内部管理松懈,干部在位不在岗、在岗不尽责、出工不出力;违反“工作日中午禁酒令”的。

3、不安心工作,不珍惜岗位,不求付出,追求安逸,工作热情、积极性不高;学习意识淡薄,学习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成为“走秀、走过场”,起不到应有作用,对岗位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不是望而却步,就是毫无兴趣,以至于说外行话、办外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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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守纪律强担当提效能促赶超心得体会

全文共 219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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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学习纪律担当提效能促赶超,提高了思想认识,再次敲响了警钟,增强了更自觉地贯彻执行有关规定的信心和决心。现就从反腐倡廉,加强党风廉正建设方面,谈谈自己的心得体会:

一、牢固树立为民掌好权的思想

党员干部特别是掌握权力的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权力、行使权力;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这个权力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用来作为谋取个人和小团体私利的资本,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要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这是做人、为官的起码要求,也是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起码要求。党员干部要忠心耿耿地为国家、为民族、为人民努力工作,尽职尽责,秉公行事,自觉地做到一切以人民利益为重,经受住名、利、权、位的考验,面对物质利益的强烈诱惑,不沾不染,保持一个共产党员的公仆本色。

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

“得民心者得天下”。政权的得与失全在人民群众的拥护与否。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源泉和胜利之本。我们所进行的改革、发展等各项事业是一项极其艰巨复杂的任务,需要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地参与和实践。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一切工作就无从谈起。世界上一些长期执政的共产党之所以丧失政权,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其领导集团内部出现了严重的腐败现象,脱离了群众,继而形成了与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对立的既得利益集团,最终被人民群众所抛弃。因此,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是共产党执政规律的必然要求。党要紧紧的依靠群众,才能永远保持其先进性。我们机关的党员干部,要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端正对群众的态度,增进对群众的感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坚持政务公开,提高行政管理的透明度,虚心接受群众的监督,杜绝腐败现象的滋生。

三、狠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歪风

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自由主义影响党的作风、破坏干群关系,我们必须坚决地反对。当前我们干部作风上存在的严重问题,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自由主义在一些人身上表现得十分突出。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自由主义作风,要从加强教育、提高觉悟入手,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做起。我们党员干部要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和指导工作及解决问题,充分调动每个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四、养成洁身自好和谨言慎行的生活作风

领导干部要自觉置身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置于法制的约束之下。领导干部的生活作风往往被虎视眈眈的犯罪分子作为拉拢腐蚀干部的突破口,汉源事件沉痛的教训表明,腐化堕落往往是从八小时外的毫无节制的吃喝应酬、沉湎于灯红酒绿之中不能自拔而开始的。我们通过健全、完善和强化权力制约机制,使每个党员干部树立监督意识,明确人人都是监督者和被监督者,防范出现“个人逃避监督”的现象。党员干部要自重、自警、自省、自律。管好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看;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做防腐拒变的典范。

五、做到静心和尽心

党员是党的细胞,党的先进性要靠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一名党员一面旗,党员要保先,只有加强学习,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只有加强修养,自觉利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坚定共产主义理想、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只有创新思维,确立把发展作为开展实际工作的第一要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只有严格自律,坚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作风,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做到这些,我认为关键是一名共产党员要有一个静心平和的心态,有一双净心干事的手脚,有一股子敬心敬业的精神。

首先,心要静,戒浮躁。三国时期,诸葛亮说:“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浮躁,是一种轻浮急躁的心态,一名党员干部,一旦沾染上浮躁之气,就会沉不下心,稳不住神,心猿意马,魂不守舍。这种心态带来的后果必然是学习理论浅尝辄止,一目十行。作为党员,我们一定要加强学习,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而自觉提高自身理论修养。当前,确实存在相当数量的党员学理论动力不足,干事业风风火火的现象。也存在一部分党员干部由于长期放松自己的学习,思想麻痹,放任自己的严重行为。无数事实证明,心不静无以言学,心不静,贪欲就膨胀,就拒挡不住外部花花世界的诱惑。一旦碰上诱惑就会自乱方寸。这次支部组织集体观看的警示片和四川省委通报的两起近期发生的党员违法违纪典型案例的查处情况说明:学习不静心,长期放松学习,就会放松自己的要求,最终会断送自己的前程,成为贪污腐败的坏典型。不学习,思想无法进步,理想信念就容易动摇,党性意识就会淡化,思想观念就会僵化;不学习组织纪律,奉献精神会退化;不学习也不可能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不学习更不可能改进领导方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因此,只有潜心研读,才能有所思,有所学,有所获,有所成。只有潜心学习,才能保持一种平和的心态,使自己时刻处于清醒状态,发扬淡泊名利,无私奉献的精神,见五光十色而不眼花缭乱,遇名利竞逐而不心神不宁。联系自己,作为在一个业务部门工作的共产党员,我们往往十分重视对自己所属专业的学习,但也不可避免的存在学习政治理论不积极,造成对政治上的敏感远不及业务上的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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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学习活动心得体会

全文共 237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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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深刻精辟阐释了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义,抓住高级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如何抓好全面从严治党这个根本提出更高、更新的要求。这个讲话与总书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等一脉相承、形成体系,把全面从严治党思想提升到新的理论和实践高度,是对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的重大创新发展。

以上率下贯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关键少数”要以上率下,带动全党把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落到实处,体现了对高级领导干部的厚爱、信任和严格要求,情真意切,我们深感温暖和责任重大,决不负重托。

一是带头旗帜鲜明地讲政治。首要的是自觉增强“四个意识”,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绝对忠诚于党的核心。站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政治水平,模范遵守政治纪律和民主集中制,力戒“七个有之”“七个有的”,永葆党的政治本色。

二是带头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敢于刀刃向内,直面问题、矛盾,自觉改造世界观,强化党性修养,使批评和自我批评、“红脸出汗”成为党内生活常态,增强自我修复能力。

三是带头严格自律。时刻注意慎独慎微,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以敬畏之心秉公用权、依规用权,自觉抵御诱惑腐蚀,警钟长鸣,严防滥用权力、任性谋私。

四是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带头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完善监督执纪问责等长效机制,明确制度和纪律红线,善于抓早抓小。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主动担当,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讲政治必须自觉向党的核心看齐

讲政治首要的是对党的领导核心绝对忠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党的历史和我国制度特征表明,党的核心是党和国家命运的定海神针。中华民族到了实现伟大复兴的最关键时刻,越是接近中国梦的实现,所面临的挑战和风险越加严峻,中国此时比历史上任何时刻都更需要一个坚强有力的核心。党的核心的崇高威望和雄才大略,驾驭着民族前进的方向,凝聚成全民族众志成城、无坚不摧的强大力量。在新时期伟大斗争和伟大事业中形成的习近平总书记这个核心,是党心民心之所向,是时代赋予的国运,是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兴旺发达的坚强政治和组织保障。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已胜利在望,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从2020年起的15年时间至为关键,因此,我们应从民族伟大复兴的大业着眼,从制度上保障长期拥戴党的核心。

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义是向党的核心看齐。要向习近平总书记的政治品德看齐,真正在感情上保持高度一致。学习他坚定的理想信念、炽热的为民情怀、无私的党性品格、勇敢的历史担当、博大的政治胸襟,还要学习总书记宽广的战略视野、深厚的理论功底、系统科学的思维方法、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此为镜子、尺子锤炼党性、砥砺品德、提高政治水平,做优秀党员。向习近平总书记的治国理政思想看齐,从思想上保持高度一致。治国理政思想博大精深、务实管用。要坚信真理的力量和价值,系统深入领会其理论体系、思想精髓和科学方法,明确方向指南,求得破解改革发展难题的金钥匙,增强治理能力和领导水平。要以锲而不舍的精神研读、领会,入脑入心,融会贯通,指导实践。最关键的是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治国理政思想和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好,真正在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凝聚全党智慧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等顶层设计,需要我们联系实际,一项一项来落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取得人民感受得到的实效。

敢担当真实干,把忠诚和看齐落实在行动上

讲政治不能只是叫得响,甚至成为口头禅,关键要看行动、真抓实干。邓小平同志说过,不干半点马克思主义都没有。中央顶层设计已经明确,必须按照时间表、路线图一件一件落实到位。要全面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要求,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严格律己清正廉洁是必要条件,但敢于担当、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更是硬道理。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转化为干事创业的激情。政治上作风上严于律己、清廉干净,工作中才敢放开手脚、甩开膀子拼搏实干,才有威信带领群众同心协力干。

领导干部不但要以上率下严于律己,更要率先垂范响应总书记“撸起袖子加油干”“亲力亲为抓改革,扑下身子抓落实”的号召,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新翻版,敢于担当,直面问题,攻坚克难、较真碰硬,不惧风险挑战,不惜个人名利和身体代价,摒弃私心杂念,不爱惜羽毛,不明哲保身,更不能沽名钓誉、弄虚作假、急功近利、粉饰政绩;要义无反顾正视困难,燃烧激情,披荆斩棘,披肝沥胆,咬定青山不放松,锲而不舍抓落实,实实在在抓出成效。

对于科技工作而言,总书记的科技创新思想已经明确了战略方向,战略目标和发展蓝图已经确立,关键还是抓好落实。讲政治就是要把八千多万科技工作者紧密凝聚在党的周围,以时不我待的危机感和紧迫感,奋力直追,拼搏赶超,使已出台的改革举措和政策落地生根。要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与优化包容宽松的创新生态环境有机结合,使科学家们心无旁骛潜心研究、聚精会神钻研探索,激发人才创新激情,充分发挥其才智,实现科技创新整体突破、弯道超车。

1.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学习活动心得体会

2.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研讨心得体会

3.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学习心得体会

4.纪检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心得体会

5.纪委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心得体会

6.领导干部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心得体会

7.党员干部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心得体会

8.党员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心得体会

9.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心得体会

10.学习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心得体会

11.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心得体会

12.2017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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