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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

纽约作文专题栏目,提供与纽约相关内容的作文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纽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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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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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站——纽约

全文共 30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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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前往纽约,要在这里度过最后的三天,我忽然感觉到十分珍惜,难忘,舍不得,不想回去了,带着这种感觉我们踏上了纽约之旅,伴随着徐徐海风,我们乘坐游轮前往自由岛,去瞧一瞧那高大巍峨的自由女神像,不看不觉得有多么美,一看惊讶极了,女神的右手高举着象征自由的火炬,左手捧着刻有1776年7月4日的《独立宣言》,脚下是砸碎的手铐,脚镣和锁链,头上戴着皇冠,仿佛她在把自由照耀世界。后来又去了华尔街、第五大道等地。最后参观的是普林斯顿大学,学校充满着19世纪中叶时的那种味道,整所学校都弥漫在书香的氛围中,欲浓欲烈,有些使人痴醉,在这,我们结束了本次美国之旅。第二天中午,我们悄然离开了纽约,迎接我们的是新的学期。加油,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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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记者纽约奇遇读后感200字

全文共 23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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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今天读的一本好书,这本书的名字叫《老鼠记者纽约奇遇》。它给我带来了很多乐趣。一页页趣味的文字,一张张精美的图片。

书的主要内容写的是一只叫杰罗尼摩的老鼠要到纽约去过圣诞节,可是出机场时,他拿错了一个与自己同款的行李包。这下可糟糕了!幸好杰罗尼摩在包里发现了对方的一本记事薄上面记载了她一天的行程安排。快,快,快赶到对方要去的地点,与她会合,取回行李!杰罗尼摩开始了在纽约的奇异旅行。

我读了这本书后在里面学到了很多知识。明天我要买老鼠记者别的版本的书,因为太有意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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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鼠记者纽约奇遇读后感300字

全文共 38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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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期间,我读了很多很多好书,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老鼠记者》,在这本书里的主角是杰罗尼摩·斯蒂顿,他有一个妹妹菲、一个侄子本杰明、还有一个赖皮表弟,(赖皮老是欺负斯蒂顿)斯蒂顿经营着《鼠民公报》,每天都在工作,没有一天时间休息。他经常挂在嘴边的词是:“我的奶酪玉米粒呀。”

我来讲讲《都是咖啡惹的祸》这一集吧,斯蒂顿和平常一样在缠尾巴饭店吃早餐,喝咖啡,有一个女鼠撞到他了,将他的咖啡打倒了并洒在了他的身上,他正想大骂,可他愣住了,他眼前是一只美丽的女鼠!他顿时喜欢了上了这只女鼠,不久这只女老鼠也喜欢上了他,他们恋爱了。可当他一次旅游回来时,他却不爱那只女鼠了。

女鼠伤心的走了,结果,他还被其他普通女鼠追赶了,那些女鼠还说:“我们爱你。”最后他只好躲在储藏室里。

《老鼠记者》这本书很好,他让我体验到一种全新的阅读乐趣。以老鼠的视角描绘人间百态,你能从中获得美妙非凡的阅读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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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纽约游记作文800字

全文共 102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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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烈日炎炎的下午,我们到达了纽约。刚走出机场,就感觉一股热气滚滚而来,我们脱掉了外套,任凭汗水自由的流淌着……

一个小时后,我们到达了酒店,把行李放下,便呼呼大睡(时差问题)。

一觉睡到天亮,爸爸妈妈把我喊起来,上了车,开往港口。我们去了自由女神像,大约坐了半个小时的船,听到有人兴奋地喊叫:“看到了!我看到了!”似的,远远望去,一尊庄严的雕像矗立在海边的一座小岛上。这座岛的名字叫自由岛。

自由女神像高约九十三米,头戴着象征着自由的皇冠,手举着大约十米的自由火炬。它是法国送给美国纪念一百周年的礼物。它象征着美国人的自由。她的眼神目视着前方,庄严而又慈祥。

第二天,我们早早的就起床了,驾驶着我们租的车前往华尔街铜牛。到了铜牛,我等啊等,好不容易有了时间,我冲了进去,而老爸,则拿起照相机,“啪啪啪”地连拍了好多照片。看完了华尔街铜牛,我们就直接前往华尔街了。我最盼望去华尔街,因为我的梦想就是成为世界首富。在去华尔街的路上,我的心都要激动地跳了出来,爸爸假装摇摇头,然后悲哀的说:“真是拜金主义啊!”

华尔街是一条街道,旁边都是一些很古老的建筑。一直往里走,会看见一个证劵交易所。上面插着一个美国国旗,漂亮极了。

回到酒店,我们刷了牙爬上床,便进入了梦乡。早晨妈妈把我叫起来,连牙都还没有好好刷,就去了大都会博物馆。

大都会博物馆好像不像一个建筑,就好像是一个雕刻家,雕刻的东西被放大了一样,十分精致。第一层是埃及馆,许多用石头做的东西保存得好好的,有的上面还有泥土,让别人觉得是刚刚挖出来的一样。好不容易看完了埃及馆我们迫不及待的上了二楼,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是中国馆!上完最后一节台阶时,我们累得气喘嘘嘘,一扭头,我们便眼前一亮顿时力量百增跑了过去,那是一个盘子,上面绣满了漂亮的花纹,仔细看,是一条龙和一条凤盘绕在盘子里。大家都看得目瞪口呆,充满期待的往下看,大约看了一个小时,大家看完了中国馆,不无赞叹。其中,我最喜欢的物品是一个张方形的东西,里面雕刻着一个大佛,外面全是小佛,大家惊讶地看着那件物品,心想:本来以为自己的时代有多好,可古代的也不比自己差!

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间天就黑了下来,大家只好恋恋不舍得离开了大都会博物馆。好像过了很久很久,我醒来了,看了一下表,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现在是九点!我赶紧将爸爸妈妈叫醒,爸爸妈妈笑着告诉我:“今天可以起得晚一点,不用着急。”在过了半个小时以后,大家不慌不忙的吃了早餐,踏上了去波士顿的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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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纽约之旅

全文共 101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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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上吹来的凉风令人神清气爽,这次坐游船,我们可以看到著名的“自由女神像”。

自由女神像和制作它的雕塑家还有个故事:

创作这一艺术杰作的是19世纪后期一位才华横溢的雕塑家,他的名字叫弗雷德里克·奥古斯特·巴托尔迪。1834年巴托尔迪出生在法国的一个意大利人家庭。他从青年时代起就酷爱雕塑艺术,自由女神的形象很早就存在于他的心目中了。1851年路易·拿破仑·波拿巴发动政变推翻第二共和国后的一天,一群坚定的共和党人在街头筑起防御工事,暮色苍茫时,一个年轻姑娘手持熊熊燃烧的火炬,跃过障碍物,高呼“前进”的口号向敌人冲去,波拿巴分子的枪声响了,姑娘倒在血泊中。巴托尔迪亲自目睹这一事实,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从此这位高攀火炬的勇敢姑娘就成为他心中自由的象征。

1865年,巴托尔迪在别人的提议下,决定塑造一座象征自由的塑像,由法国人民捐款,作为法国政府送给美国政府庆祝美国独立100周年的礼物。有趣的是:没过多久,巴托尔迪在一次婚礼上同一位名叫让娜的姑娘邂逅,让娜长得美丽端庄,仪态万方。巴托尔迪认为让她来为“照亮全球的”自由神像做模特是十分相称的,让娜欣然同意这一要求。

1869年自由神像的草图设计完成,巴托尔迪便开始全心全意地投入雕塑工作。他曾去过美国旅行,争取美国人对塑像计划的支持,但美国人迟迟没有意识到这一礼品的珍贵。直到1876年巴托尔迪参加在费城举行的庆祝独立100周年博览会时,为了引起公众的注意,便把自由女神执火炬的手在博览会上展出,才引起一场轰动。摆在人们面前的这只手仅食指就长达2.44米,直径1米多,指甲厚25厘米,火炬的边沿上可以站12个人。于是这件几天前还鲜为人知的雕塑品顿时身价百倍,成为美国人人渴望欣赏的艺术珍品。

我们登上游船,上到二楼。河上吹来的风甚为凉爽,把我额头上的头发撩到后面去了,后面的头发都顺着风,被吹成了“迎风飘扬”的发型。

只见宽阔无比的东河,泛着蓝蓝的波浪,沿河的地方,要么是楼房镶嵌在绿树小山之间,要么就是高楼拔地而起,一派繁荣景象;远处,水天一色的蓝,河面上泛起的粼粼波光,白白的,水和天似乎没有界限,天空上的白云也异常洁白。我隐隐约约看见右前方,有一座雕塑伫立在那里,那个就应该是自由女神像了吧,我想。

不远了,就在前面1百米处,自由女神像高高举着火炬,温柔和蔼又不失镇定稳重,蓝天白云下,自由女神像宛如一座淡青色的玉雕。这时,一只小帆船经过,更为这一幅秀丽的画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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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美国纽约西西里黑手党向IS宣战

全文共 71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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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西西里黑手党家族向is组织“宣战”了--没错,就是电影《教父》里所描写的在美国一手遮天的那个黑帮组织。德国《焦点》周刊网站11月22日报道, 一位现实中“教父”的“发言人”表示“只要西西里人在纽约有势力,‘伊斯兰国就没法在这里开分店。”“黑手党名声不好,但很多时候是被人破了脏水。”

乔瓦尼·甘比诺在接受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的新闻节目采访时说。他说:“正如生活中所有事都有好的一面和坏的、丑恶的一面一样--全球恐怖注意的崛起给了黑手党 机会来展现自己好的一面。”生于西西里的甘比诺是作家。他的家族则是总部设在纽约并活跃于大西洋两岸的黑手党家族。据说甘比诺家族参与了洗钱和贩毒。

甘比诺称,西西里迄今没有发生过恐怖袭击是因为“伊斯兰国”忌惮西西里黑手党。他坚信这种威慑原则在纽约也能行得通。

“联邦调查局和国土安全部的能力有限。”甘比诺在接受采访时说。他说,因为缺乏必要的资源,它们往往不是动手太晚,就是根本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有些花招和手法就算用最先进的技术也侦测不出来,它们对此缺乏了解。

甘比诺认为,与官方情报机构不同,黑手党及其盟友与附近的居民联系紧密。他坚信:“只要西西里人在纽约有势力,‘伊斯兰国就没法在这里开分店。”

41岁的甘比诺说:“今天世界很危险,但生活在与西西里人有联系的社区的纽约人应该感到安全。我们保证,我们的朋友和家人不会被恐怖分子和极端分子伤害,尤其是那个自称为‘伊斯兰国的既残忍又疯狂的组织。”

据《纽约时报》报道,乔瓦尼·甘比诺是一个不出名的小说作家,但他的父亲为2002年已故“教父”约翰·固特工作,他因此被视为现在的黑手党“发言人”。他表示,臭名卓著的纽约黑手党五大家族将联合起来,阻止IS袭击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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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旅游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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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正式的旅游开始了!我们要去各个景点玩!

先坐地铁去纽约最高的大厦——比京基100都高的帝国大厦。

出了地铁站,我们便找起帝国大厦来。到了一个十字路口,一个人告诉我们,就在这条街上。我们刚刚走过十字路口,就看到了在一个底下永远望不顶的大厦——帝国大厦,有102层呢,好高呀!我们只能上到86层,那里有一个平台,在不同的角度可以看到不同的纽约繁华风景。

接下来,我们去古要海姆博物馆。它的展馆是螺旋形的,有6层,像个海螺壳。里面的展品有:3匹形态各异的马,不同姿势的人,超长的购物车,牛、狗和恐龙化石,好奇怪!

接着,我们去大都会艺术博物馆。里面有一些古埃及的墓,里面的死人被掏空了,做木乃伊,好可怕。还有一些雕塑,很威风!

最后,我们去现代美术馆,途中经过了时代广场,有KFC和卖Hot dog的小店,好热闹!

到了现代美术馆,我太累,没有记清楚里面的艺术品。不过,还是很气派,很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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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之都纽约之旅600字

全文共 467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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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和妈妈,大姨去了纽约市。

在纽约市和出纽约市要通过两个隧道:林肯隧道和荷兰隧道。林肯隧道是一条位于纽约市的隧道,跨越哈德逊河以连接新泽西州。是欧蕾?辛史踏得所设计。总长度为2281米,宽6、55米。一进隧道,感觉隧道很长,很黑,唯有隧道两鄙的灯发出微弱的光。荷兰隧道长2608米,沉没于哈德逊河床之上。

一进纽约,一个大牌子上写着上,中,下城。上城和下城都是好区。上城的建筑高大,雄伟。下城的建筑古老,朴实。上城和下城散发着两种不一样的美,但这两种美对方都没有。

上城有世界上闻名遐迩的洛克菲罗中心。下城有古老的公园。上城有高楼大厦一个接着一个很是雄伟,每个高楼大厦都有不一样的特点,有的高大无比,有的像是积木搭起来的一样。下城的建筑虽然矮小,但也很有意思。建筑都是差不多一样,都很典雅。

还有三个景点:时代广场和中央公园,第五大道。现在你如果去了时代广场你会有两种感觉,一是感觉时代在进步,二是感觉中国站起来了,因为广告下面都有中文了,很多商场还有会讲中文的售货员。

中央公园很大,很漂亮。第五大道上的东西更是琳琅满目,所有名店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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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荣的纽约

全文共 48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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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中,我们全家为了看那比北京更繁荣的地方,所以走访了一趟美国兴盛贸易的纽约市,亲身体验不同国家都市的乐趣和心情,真是无比的高兴,天气虽然酷热,但因为有微风相随,并不觉得炎热。

纽约是一个非常繁荣的都市,只见高楼大厦林立于街头巷尾,看得我目不暇给、大开眼界呢!假如你是一个个爱钱的生意人,那么你应该来这里做生意,假如你是一 位美丽动人的贵夫人那么你们应该来逛逛这里的时代广场,假如你是很喜欢休闲的人不妨来看看这里的中央公园喔!在这个都市不只可以看到许多商店还可以看到许 许多多当红的街头艺人呢!

旅游的最后三天,我和家人去回味一下中央公园,我看到有人在听音乐或聊天、或玩飞盘、或踢足球,耳朵里还不时传来阵阵的加油声呢!回到饭店,我和弟弟早已疲惫不堪,累倒在沙发上睡着了,妈妈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我和弟弟背到床上。

到了要上飞机返回的时候,我对妈妈说:“这个假期是我收获最丰富的假期呢!”我和妈妈不禁的笑了起来,带着愉快的心情,回到了我怀念不已的家园,踏上 了我国的土地感觉上还真不错,我感受到了异国的多样风貌也感受到回到原来的土地上的滋味了。这种心情我一生也不会忘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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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纽约!

全文共 54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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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妈妈带我去美国东部旅游,我们有很多机会在纽约散步,我对纽约有了全新的认识!

纽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美国及纽约市最著名的地标和旅游景点之一,大家都知道的帝国大厦(EmpireState)。帝国大厦目前是美国美州第三高,世界第十五高的摩天大楼,地上有一百零二层,楼高三百八十一米,于一九五一年增添的天线高六十二米,总高四百四十三米,为装饰艺术风格的建筑。大楼于一九三零年动工,一九三一年落成,建造过程仅用了四百一十天(一年又两个月内),是世界上罕见的建造速度纪录。要去一百零二层楼的队伍大排长龙,我们等了一个多小时才进入电梯,前往一百零二层楼欣赏纽约生气蓬勃的高楼大厦,令人叹为观止。

还有另外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纽约的中央车站(GrandCentralTerminal)。中央车站是世界上最大的火车站,也是全世界最大的公共空间,列车五百个班次,五、六十万人出入使用,更使它成为世界最繁忙的建筑空间。我也去参观了另一个家喻户晓的地方——自由女神像,自由女神是法国在一八八六年赠送给美国的独立一百周年礼物。美国的自由女神像座落于美国纽约州纽约市附近的自由岛,是当地重要的风景点及地标。漫步在纽约,它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城市,我喜欢它的高楼大厦,我喜欢它的摩登感,我喜欢它的忙碌,我喜欢纽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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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纽约!

全文共 64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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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妈妈带我去美国东部旅游,我们有很多机会在纽约散步,我对纽约有了全新的认识!

纽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美国及纽约市最著名的地标和旅游景点之一,大家都知道的帝国大厦(Empire State)。帝国大厦目前是美国美州第三高,世界第十五高的摩天大楼,地上有一百零二层,楼高三百八十一米,于一九五一年增添的天线高六十二米,总高四百四十三米,为装饰艺术风格的建筑。大楼于一九三零年动工,一九三一年落成,建造过程仅用了四百一十天(一年又两个月内),是世界上罕见的建造速度纪录。要去一百零二层楼的队伍大排长龙,我们等了一个多小时才进入电梯,前往一百零二层楼欣赏纽约生气蓬勃的高楼大厦,令人叹为观止。

还有另外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是纽约的中央车站(Grand Central Terminal)。中央车站是世界上最大的火车站,也是全世界最大的公共空间,列车五百个班次,五、六十万人出入使用,更使它成为世界最繁忙的建筑空间。我也去参观了另一个家喻户晓的地方——自由女神像,自由女神是法国在一八八六年赠送给美国的独立一百周年礼物。美国的自由女神像座落于美国纽约州纽约市附近的自由岛,是当地重要的风景点及地标。

漫步在纽约,它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城市,我喜欢它的高楼大厦,我喜欢它的摩登感,我喜欢它的忙碌,我喜欢纽约!

点评:在这篇游记中,小作者根据自己的游览顺序,依次描写了帝国大厦、中央车站,向我们展示了“纽约是一个很有吸引力的城市”,结尾“我喜欢它的高楼大厦,我喜欢它的摩登感,我喜欢它的忙碌,我喜欢纽约”感情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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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纽约

全文共 37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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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一日,我和妈妈,婆婆,姐姐一起出发去美国旅游。下午一点半,飞机降落在新泽西州的纽瓦克机场,这里烈日当空,我们以为会很热,其实只是暖和,很舒服!

纽约是美国最大的城市,形状像个大苹果。我们首先去了中央公园。中央公园很大,有树木茂盛的小山,有疯狂的游乐场,有宽阔的草地。我们坐马车环绕中央公园逛了一圈,足足花了一个小时。

我们去了自由女神雕像。自由女神雕像是法国政府送给美国的礼物,她代表着自由。我们是坐船去的,轮船乘风破浪地载着我们,海上的风很大,吹得我们头发都乱了。自由女神雕像矗立在曼哈顿,十分雄伟,我惊呆了!

我们还去了唐人街。唐人街上的中国人很多,有的开商店做生意,有的派发免费的报纸,还有不少的中国游客在Shopping。唐人街上的外国人也不少,他们对中国的小玩意也十分有兴趣。这个地方可真奇妙!

我喜欢纽约,希望有机会和好朋友们一起来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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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之都纽约之旅600字作文

全文共 60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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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语:这是一篇关于世界之都纽约之旅的游记作文,纽约(New York),美国最大的城市及第一大港,纽约是全美人口最多的城市,纽约是一座世界级城市,联合国总部和世界上很多国际机构和跨国公司的总部都设在纽约。因此被世人誉为“世界之都”。更多关于纽约的游记作文尽在yjbys作文网。

今天,我和妈妈,大姨去了纽约市。

在纽约市和出纽约市要通过两个隧道:林肯隧道和荷兰隧道。林肯隧道是一条位于纽约市的隧道,跨越哈德逊河以连接新泽西州。是欧蕾?辛史踏得所设计。总长度为2281米,宽6、55米。一进隧道,感觉隧道很长,很黑,唯有隧道两鄙的灯发出微弱的光。荷兰隧道长2608米,沉没于哈德逊河床之上。

一进纽约,一个大牌子上写着上,中,下城。上城和下城都是好区。上城的建筑高大,雄伟。下城的建筑古老,朴实。上城和下城散发着两种不一样的美,但这两种美对方都没有。

上城有世界上闻名遐迩的洛克菲罗中心。下城有古老的公园。上城有高楼大厦一个接着一个很是雄伟,每个高楼大厦都有不一样的特点,有的高大无比,有的像是积木搭起来的一样。下城的建筑虽然矮小,但也很有意思。建筑都是差不多一样,都很典雅。

还有三个景点:时代广场和中央公园,第五大道。现在你如果去了时代广场你会有两种感觉,一是感觉时代在进步,二是感觉中国站起来了,因为广告下面都有中文了,很多商场还有会讲中文的售货员。

中央公园很大,很漂亮。第五大道上的东西更是琳琅满目,所有名店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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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中的纽约

全文共 128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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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New York)是美国第一大都市和第一大商港,它不仅是美国的金融中心,也是全世界金融中心之一。纽约位于纽约州东南哈得孙河口,濒临大西洋。它由五个区组成:曼哈顿、布鲁克林、布朗克斯、昆斯和里士满,面积828. 8平方公里,市区人口700多万,包括郊区在内的大纽约市人口1800万。纽约还是联合国总部所在地,总部大厦坐落在曼哈顿岛东河河畔。

纽约的历史较短,只有300多年。最早的居民点在曼哈顿岛的南端,原是印第安人的住地。1524年意大利人弗拉赞诺最早来到河口地区,1609年英国人哈得孙沿河上溯探险,该河便以他的名字命名。1626年荷兰人以价值大约60个荷兰盾(相当24美元)的小物件从印第安人手中买下曼哈顿岛辟为贸易站,称之为“新阿姆斯特丹”。1664年,英王查理二世的弟弟约克公爵占领了这块地方,改称纽约(即新约克,英国有约克郡)。1686年纽约建市。独立战争期间,纽约是乔治·华盛顿的司令部所在地和他就任美国第一任总统的地方,也是当时美国的临时首都。1825年,连接哈得孙河和五大湖区的伊利运河建成通航,以后又兴建了铁路,沟通了纽约同中西部的联系,促进了城市的大发展。到19世纪中叶,纽约逐渐成为美国最大的港口城市和集金融、贸易、旅游与文化艺术于一身的国际大都会。

曼哈顿岛是纽约的核心,在五个区中面积最小,仅57.91平方公里。但这个东西窄、南北长的小岛却是美国的金融中心,美国最大的500家公司中,有三分之一以上把总部设在曼哈顿。7家大银行中的6家以及各大垄断组织的总部都在这里设立中心据点。这里还集中了世界金融、证券、期货及保险等行业的精华。位于曼哈顿岛南部的华尔街是美国财富和经济实力的象征,也是美国垄断资本的大本营和金融寡头的代名词。这条长度仅540米的狭窄街道两旁有2900多家金融和外贸机构。著名的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美国证券交易所均设于此。

纽约也是摩天大楼最多的城市。代表性的建筑有帝国大厦、克莱斯勒大厦、洛克菲勒中心以及后来的世界贸易中心(2001年9月11日,世贸大楼遭恐怖分子袭击而倒塌)等。帝国大厦和世界贸易中心大楼均有100多层,它直耸云霄,巍峨壮观。纽约也因此有了“站着的城市”之称。

纽约还是美国文化、艺术、音乐和出版中心,有众多的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科学研究机构和艺术中心,美国三大广播电视网和一些有影响的报刊、通讯社的总部都设在这里。 摩天大楼博物馆永久馆址在纽约落成。

纽约也是美国的工业中心之一,服装、印刷、化妆品等行业均居全国首位,机器制造、军火生产、石油加工和食品加工也占有重要地位。市内多数河流都通大西洋,港口规模巨大,设备优良,终年不冻。纽约也是铁路交通重要枢纽。纽约的地下铁道全长1000多公里,是目前世界上最长、最快捷的地铁交通系统。纽约有3个国际机场,其中著名的肯尼迪国际机场承担着全国50%的进出口货物空运业务和35%的国际客运业务。

纽约是美国少数民族最为集中的地区。黑人有100万以上,主要聚居在哈莱姆街区。著名的唐人街有15万华人。还有众多的意大利人和犹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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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纽约游记

全文共 122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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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纽约的胜利女神象征着胜利,但是又有谁知道她在变成塑像前过着怎样的生活.是美好的?不是是邪恶的``````胜利女神是地狱魔王的小女儿,理说当然也继承了父亲的邪恶.魔王很疼爱她,总是和蔼的叫她“丽茜”。丽茜在父亲的呵护下过着无法无天的生活,每日的功课就是到人间选择“该死”

的人,而她选的人往往是一些过着快乐生活的人。每当看见目标的死去,她不仅不感到惋惜,而是计划着下个即将死去的人``````日子一天一天的过去了,丽茜的笔记本里密密麻麻的写满了一个个名字。今天她又要去找该死的人了,这是特殊的一天,她希望能换一个目标。因为以往死去的人都是一写年过半百的老人。她想,如果死去的是一个小孩子,那该是多么的有意思啊!

于是她开始寻找自己中意的目标。

当她路过一家正在办生日会房子时,她顿了顿,因为她讨厌这样的气氛。于是便锁定了目标,决定让在过生日的小天使在明天死去,不久就若无其实的回到了地狱。到了那天,她去又去看自己的“杰作”。只见那小女孩奄奄一息躺在的床上。她的妈妈坐在床边抽泣着,因为医生们无法查出小女孩的病因,这突发病给小女孩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小女孩艰难的叫着“妈妈,妈妈”。丽茜听到了“妈妈”这个词,心里突然一颤。“妈妈,多么陌生的一个词啊!”丽茜不禁想到。

她马上跑回地狱,问父亲:自己的妈妈在哪里?父亲很是惊讶!他惊讶自己的女儿会问这件事情。虽然他不愿意说明,但在女儿的坚持下他还是说了。原来魔王以前也和丽茜一样做着一样的“功课”直到他遇见了丽茜的妈妈。但魔王的父亲不赞成他们在一起,并下了隔杀令。从此,丽茜失去了妈妈。

丽茜听完后一个劲的往外冲,她后悔了,她要救那个小女孩。但是,丽茜以往下的都是隔杀令,从来没有好心救过人。于是为了救那小女孩。丽茜必须付出很大的代价甚至死亡`````在天与地之往往是护不过问的除非恶魔们自愿去手死。看着小女孩那苍白的脸,丽茜又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救她。于是她独自一人上了天界。以魔界公主的名誉见了天使国王。国王一点也不给丽茜面子,说定了如果要救小女孩就必须用她的命来换取要不然就滚回去。丽茜答应了,毫不考虑的答应了``````她再次去了小女孩的家,站在窗口默默的说到:“放心吧,我会救你的,我真的会救你的!”说完就回去向父亲告别,她没有告诉父亲自己的决定,只是说时间要去办一件事情。告别完就匆匆的走了。天使王给了丽茜一罐药,只要她一服下就回变成一尊塑像,再也没有恢复的一日。里午夜12点还有5分中,在那之前他必须和下药才能救小女孩。这时,魔王来了,他从魔镜中知道了一切。

他向丽茜大喊:“我的宝贝女儿,你在干什么,你要为了一个普通的人类牺牲自己吗?不要这样做,你会后悔的!”时间在倒计,丽茜别无选择了,她打开死亡的册子,一手举起胜利的火焰。喝下了毒药``````魔王痛不遇生最后命令整个魔界沉入地下深处,从此不问世事。从那以后,世上只有天使在主宰。而丽茜却依然屹立美国纽约的港口,和魔王父亲一起为人们祝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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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去纽约

全文共 51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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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起每次和你在一起总是骑着车在风中奔跑,突然想走去看看我们曾走过的路,看看曾属于我们的一切,只是一个人在风中散步,竟是如此的冷清…… 我是一个勇敢的女孩!因为我最终选择了面对,尽管在这段感情里我付出了那么多心血,尽管我还放不下,终于我还是走上前笑着与你打招呼……你牵着她的手,却心疼的对我说:“你憔悴了不少。”片刻的温存令我一时有了幸福的错觉,我只是笑了笑,在心里告诉自己:他不再属于你了!然后我们就这样擦肩而过,没有一丝为对方停留的欲望。

这大概就是有缘无份吧!我的幸福就是看着你幸福。这是你走前留下的话。其实分手只是一秒钟的事,又何必说这么温情的话呢?洒脱也是一种分手,不舍得也是一种分手,到最后终究还是要离开,又何必拖泥带水呢?我想我就像这首歌里的歌词一样:“突然很想不要飞,想走路纽约,看看这一跑我曾经忽略的一切,走路去纽约也让感情在时间里,有机会沉淀自己。”唯一不同的大概就是我的感觉在时间慢慢烟灰烟灭吧!后记:不要因为感情的逝去,就怅然若失,记住你没有损失,你只是失去一个不爱你的人,而他却失去了一个爱他的人,更不要因为它的逝去,而去否认它的存在,刻意的遗忘只会更痛苦,就让它随着时间的起伏消失吧,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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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荣的纽约

全文共 100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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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上吹来的凉风令人神清气爽,这次坐游船,我们可以看到著名的“自由女神像”.

自由女神像和制作它的雕塑家还有个故事:

创作这一艺术杰作的是19世纪后期一位才华横溢的雕塑家,他的名字叫弗雷德里克·奥古斯特·巴托尔迪.1834年巴托尔迪出生在法国的一个意大利人家庭.他从青年时代起就酷爱雕塑艺术,自由女神的形象很早就存在于他的心目中了.1851年路易·拿破仑·波拿巴发动政变推翻第二共和国后的一天,一群坚定的共和党人在街头筑起防御工事,暮色苍茫时,一个年轻姑娘手持熊熊燃烧的火炬,跃过障碍物,高呼“前进”的口号向敌人冲去,波拿巴分子的枪声响了,姑娘倒在血泊中.巴托尔迪亲自目睹这一事实,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从此这位高攀火炬的勇敢姑娘就成为他心中自由的象征.

1865年,巴托尔迪在别人的提议下,决定塑造一座象征自由的塑像,由法国人民捐款,作为法国政府送给美国政府庆祝美国独立100周年的礼物.有趣的是:没过多久,巴托尔迪在一次婚礼上同一位名叫让娜的姑娘邂逅,让娜长得美丽端庄,仪态万方.巴托尔迪认为让她来为“照亮全球的”自由神像做模特是十分相称的,让娜欣然同意这一要求.

1869年自由神像的草图设计完成,巴托尔迪便开始全心全意地投入雕塑工作.他曾去过美国旅行,争取美国人对塑像计划的支持,但美国人迟迟没有意识到这一礼品的珍贵.直到1876年巴托尔迪参加在费城举行的庆祝独立100周年博览会时,为了引起公众的注意,便把自由女神执火炬的手在博览会上展出,才引起一场轰动.摆在人们面前的这只手仅食指就长达2.44米,直径1米多,指甲厚25厘米,火炬的边沿上可以站12个人.于是这件几天前还鲜为人知的雕塑品顿时身价百倍,成为美国人人渴望欣赏的艺术珍品.

我们登上游船,上到二楼.河上吹来的风甚为凉爽,把我额头上的头发撩到后面去了,后面的头发都顺着风,被吹成了“迎风飘扬”的发型.

只见宽阔无比的东河,泛着蓝蓝的波浪,沿河的地方,要么是楼房镶嵌在绿树小山之间,要么就是高楼拔地而起,一派繁荣景象;远处,水天一色的蓝,河面上泛起的粼粼波光,白白的,水和天似乎没有界限,天空上的白云也异常洁白.我隐隐约约看见右前方,有一座雕塑伫立在那里,那个就应该是自由女神像了吧,我想.

不远了,就在前面1百米处,自由女神像高高举着火炬,温柔和蔼又不失镇定稳重,蓝天白云下,自由女神像宛如一座淡青色的玉雕.这时,一只小帆船经过,更为这一幅秀丽的画添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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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的格林威治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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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年1月的某天晚上,一个叫曼尼·罗斯(Manny Roth)的老板正在为自己的咖啡馆客人不多而发愁。这家小咖啡馆名叫“咖啡哇?”(Café Wha?),坐落在纽约格林威治村(Greenwich Village)的麦克杜格尔大街上,临街就只有一扇门,其余部分全在地下室。那天晚上正好有位民歌手在为客人们唱歌,这时门开了,随着冷风走进来一个年轻人,他圆圆的脸,长得像只有16岁,却穿着一身西装,还打着领带,一只手拎了个背包,另一只手提着一把破吉他。他来到曼尼面前,开口说:“我从西部来,刚到纽约。我叫鲍勃·迪伦,我想唱几首歌,成吗?”

“当然可以,你住在哪里?”

“还没找到住处呢。你知道什么地方可以让我住一宿吗?”

“我跟大伙说说看。”

等到那个歌手唱完后,迪伦走上了小舞台。他一边不紧不慢地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口琴和一个口琴架,一边为吉他调音,嘴里不停地向观众们讲自己的故事:“我这些年一直在全国各地旅行,去过所有伍迪·格思里去过的地方。现在身上只剩下这把破吉他和这个旅行袋,其他什么也没有。”迪伦天真的样子和带着浓重南方口音的叙说很快吸引了大家的注意力。接下来的演唱虽然没能给人留下太深印象,但他唱完后,有好几个人都愿意为他提供住宿。就这样,迪伦在一个陌生人的客厅沙发上度过了他在纽约的第一个夜晚。

纽约,位于美国东北部几条大河的出海口,其中心一块被哈德逊河和东河夹在中间的半岛是曼哈顿。在这里工厂做工的蓝领工人们需要一个房租便宜的生活区,格林威治村应运而生。这个城中村位于曼哈顿岛尖的北部,多年来不断吸收来自世界各国的移民工人,逐渐成为全美国民族成分最复杂的街区之一。

上世纪初,贫穷的意大利工人开始大规模迁至格林威治村,把它发展成一个以意大利蓝领工人为主的意大利城。意大利人有个奇怪的传统,他们认为艺术家都是些受上帝保佑的好心肠的傻瓜,他们既不把艺术家们太当回事儿,又善于容忍艺术家们那些在常人看来稀奇古怪的行为举止。因此,这些意大利人与同样看中了这里低廉房租的穷艺术家们相处得很好。在格林威治村住过的艺术家中出了许多伟人,如马克·吐温、欧·亨利和爱伦·坡等。再后来,许多先锋诗人、前卫爵士音乐家、画家等相继入住这里,使得格林威治村变成了一个由80%意大利人、15%爱尔兰移民和5%先“疯”艺术家组成的奇怪的城中之城。

正是因为这些“疯子”们做出的贡献,使得纽约市不但成为美国的金融中心,也逐渐演变成了美国的文化中心。从文学上讲,这里是垮掉派文学运动的发源地,金斯堡、凯鲁亚克和巴勒斯都发迹于此。从音乐上讲,这里不但是现代爵士乐的发源地,而且也是美国流行音乐的制作中心,几乎所有的美国主流唱片公司的总部都设在这里,著名的流行歌曲创作中心“锡锅街”(Tin Pan alley)就位于此处。从政治上讲,这里还是美国左派的大本营,美国共产党的总部就设在纽约市,这里有大量来自东欧的移民,他们是美国共产党的主力。

纽约浓郁的左派风气使得民歌复兴运动在纽约遇到了严重阻力。美国的民歌复兴运动始于50年代中期,其代表人物就是前面提到过的“金斯敦三重唱”,三位大男生穿着衬衫和卡其布裤子,用吉他和班卓琴作为乐器,翻唱各民族古老的歌谣。这场运动的起因很简单,最早迷上摇滚乐的那帮中学生纷纷上了大学,而早期摇滚乐简单无趣的歌词逐渐被他们所抛弃,唱片公司只好通过改编老民歌来填补空白,没想到这种通俗化的民歌一炮而红,那段时期美国的大学校园里到处都是模仿“金斯敦三重唱”的男女青年。

但在格林威治村这个美国民歌的重镇,“金斯敦三重唱”这类通俗民歌却没有任何市场。不但那些一直试图用民歌宣传革命理想的左派们讨厌它,那些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学究派民歌手们也讨厌它,骂它是穿上了民歌外衣的流行歌曲,玷污了祖先们遗留下来的民歌传统。

民歌的这两个主要派别虽然不完全合拍,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的敌人,那就是垮掉派。这些人和民歌手很像是一对寄宿在格林威治村的不和谐的共生体,虽然从本质上看两者都反潮流,都试图建立自己的价值标准,都崇尚个人自由的不可侵犯。但在那个特定的历史时期,美国民歌带有明显左派标记,它把为老百姓说话,同资本家斗争当成了自己的目的。而垮掉派则提倡追求个性和心灵解放,提倡一种没有任何义务和牵挂的绝对自由。

迪伦刚到纽约时还不满20岁,那时候的迪伦喜欢老民歌,表面上属于民歌的学究派,但他心里想当歌星的愿望也很强烈。不过,在明星云集的纽约,要想出人头地,不仅要付出双倍的努力,还得仰仗贵人相助,甚至还要加上一点运气。迪伦肯定是很努力的,那阵子他一有机会就去民歌咖啡馆唱歌,苦练吉他和口琴,很快他的口琴就自成体系,圈子里谁需要口琴伴奏都来找他。

万事俱备,就欠“贵人”了。迪伦遇到的第一个贵人就是他的偶像格思里。格思里不幸患上了亨廷顿氏症,当时已到晚期,虽然还能勉强走路,但生活已不能自理。迪伦来到纽约后不久就去医院看望自己的偶像,两人一见如故,聊得十分开心,迪伦还为格思里唱了好几首格思里自己写的歌,格思里很喜欢这个长着一副娃娃脸,却把自己的歌唱得比自己还像自己的年轻人,逢人便夸迪伦:“这个孩子会成功!也许他在写作方面没什么前途,可他唱得真好!这孩子会唱歌。”

格思里这次可是看走眼了,这个评论可只说对了一半。要说唱歌,迪伦也许不太被普通听众接受,可在民歌爱好者们听起来却很有味道。迪伦能把黑人布鲁斯唱得惟妙惟肖,你如果只听唱片的话,肯定不敢相信这是一个才20岁出头的白人小伙子唱的。他还有一手绝活,就是演唱时对歌词的处理。他经常在一个句子里对重要的词有选择地加重音而把其他词一略而过,这样可以让原本听起来可能很枯燥的句子变得很有韵味。这一方法还会使不同长度的句子能和谐地唱在同一个乐句里而不显得突兀。这一绝活后来给迪伦的歌词创作带来了很大的自由度,让他可以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在歌词的内容上。不过,这样做也有副作用,许多迪伦唱起来很贴切的歌,别人却怎么都唱不顺口。

格思里的赞扬给了迪伦一个出头的机会,但要想抓住这个机会在竞争激烈的民歌圈里闯出名头,确实还需要一点真功夫。迪伦那时还不怎么会写歌,但他在现场表演方面却有独到之处。60年代初期的格林威治村民歌圈盛行学究派,也就是纯粹的传统型民歌手,他们讲究的是原汁原味,认为民歌的魅力就在于这些歌是传唱了几百年的老歌,是经过时间考验的最出色作品。这些歌所反映的历史倒要比歌本身更让他们着迷。学究派歌手们坚信他们在舞台上要做的就是把那些老民歌原封不动地唱给观众们听就行了,任何对民歌的改动都是一种出卖民歌的商业化行为,是应该遭到谴责的。迪伦则与其他人很不一样,也许是因为他本来就对美国传统民歌并不那么狂热,也许是因为他太想与众不同,甚至也许是因为他太紧张,他的演唱大概不会让人产生对古老民歌的崇敬,而是让人想发笑!因为他在明尼苏达时就已初具雏形的卓别林式的舞台形象在纽约最终被发展成了他的个人风格。他总是戴着一顶滑稽的灯芯绒小帽儿走上舞台,然后又会花上几分钟用卓别林式的笨拙动作为他的吉他调弦,这中间他会时不常地说上一两句看似随意,其实却是经过精心准备的笑话。在逗笑听众的同时告诉大家,自己是一个新手,请多包涵。之后,就在大家对这个长着一副娃娃脸的“孩子”开始感兴趣时,迪伦会突然开始用一种只有历尽沧桑的流浪汉才具备的粗哑的嗓子唱起一首格思里的老歌,之间他还会像老布鲁斯乐手一样吹上一段即兴的、具有浓郁的布鲁斯味道的口琴独奏。这种强烈的对比往往会让台下的听众大吃一惊。可马上,迪伦又会来上一段笑话,或者故意跟台下的某个熟人唠会儿嗑,等听众静下心来之后,他就又开始唱起来。就这样听众总是处于兴奋状态,反应自然也很热烈。

渐渐地,迪伦在纽约有了自己的“粉丝”圈,这引起了麦克·坡科(Mike Porco)的注意。坡科是格林威治村最大的民歌商业演出场所“格迪斯民歌城”(Gerdes Folk City)的主人,也是迪伦的第二个贵人。其实他本人是一个地地道道的音乐门外汉,对民歌更是一窍不通,也不感兴趣,他关心的只是钱。他通过观察观众的反应,发现迪伦的演出很受欢迎,便邀请他为一位当时已经很有名的布鲁斯歌手的商业演出做暖场嘉宾。于是,就在1961年4月11日这天,迪伦第一次正式登上了民歌城的舞台,这一天也被公认为是迪伦第一次正式登台表演的纪念日。

正式演出需要办演出证,坡科便带着迪伦来到纽约市的演员工会。办证的人一看迪伦的出生证明,便对迪伦说:

“你还不到21岁,把你妈叫来。”

“可我没妈。”迪伦说。

“没关系,把你爸叫来也成。”

“可我也没爸。”

办事员转过头去悄悄问坡科:“他是谁?一个杂种?!”

最后,还是坡科自愿当了迪伦的监护人,这才把演出证办了下来。

演出很成功,演完后迪伦试着联系了几家专门出民歌唱片的公司,却都吃了闭门羹,只好又回到格林威治村的咖啡馆里一边卖唱一边等待机会。有一天,迪伦的一位朋友在哥伦比亚唱片公司录音,缺一把口琴,就把迪伦找去吹了一段,恰好公司的音乐制作人约翰·哈蒙德(John Hammond)也在场,迪伦终于遇到了第三个、也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贵人。

哈蒙德是美国音乐史上最富传奇色彩的音乐制作人,他出生于富有的范德比尔特家族,因此他一辈子都可以专心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不用为金钱而担心。他年轻时就是个左派的同情者,曾在左派杂志《新群众》上发表过观点激进的文章。不过哈蒙德最爱的却是音乐,尤其喜欢黑人布鲁斯和爵士乐。他曾经为哥伦比亚签下了碧丽·霍勒黛(Billie Holiday)、阿蕾莎·富兰克林(aretha Franklin)和康特·贝西(Count Bessie)等一大批著名黑人音乐家,是哥伦比亚能跻身于主流唱片公司之列的最大功臣。

哈蒙德非常相信自己的判断力,他只听了迪伦的一段口琴独奏就认定这是一块璞玉。恰在此时,《纽约时报》一位资深乐评人在听了迪伦的现场演唱后在报纸上写了一篇热情洋溢的评论文章,哈蒙德看到这篇文章后当场提出要签约迪伦,此时他甚至还没有听过迪伦唱歌!哥伦比亚公司艺人与作品部(a & R)的新任主管大卫·卡普拉利克(David Kapralik)被哈蒙德的草率惊呆了,但他出于对这位资深制作人的信任,勉强在合同上签了字。

就这样,迪伦成为第一个和主流唱片公司签约的新生代男民歌手。据说几年后曾经拒绝过迪伦的前卫唱片公司的一名雇员在自己的抽屉里发现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写着当初迪伦来试唱时他随手记下的评语:“此人没什么特别之处,没前途。”那天晚上,这个后悔的雇员一个人跑到酒吧里喝了个酩酊大醉。

平心而论,那时的迪伦确实看不出有任何商业价值。他还不会写歌,嗓音有些古怪,吉他技术普通,唯一的亮点只是口琴而已。难怪哥伦比亚唱片公司从上到下都不看好这次签约,而迪伦在哥伦比亚出版的第一张唱片也确实卖得不好,仅售出5000张左右,按照哥伦比亚这样的大厂牌的标准,这个数字实在是不值一提。好在迪伦的录音费用不高,录这张唱片只花了402美元,哥伦比亚这才勉强保本。如果没有哈蒙德这样的伯乐,迪伦是不可能有今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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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约的雪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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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长,无尽,寒冷,彻骨,这是去年纽约冬天的真实写照。,成为了那时最及时、最完美的慰藉。

纽约的雪,可观。大片大片落下,均匀地铺撒在街道上、屋顶上,像位艺术家般用那最纯净优美的白,缓缓地、轻柔地在这被迷茫笼罩着的城市涂抹着,一层又一层。一条并不宽的街道,两旁是并不高的西式房屋。被微微冻住,又被薄薄的冰晶落满的青石砖路上,没有一个脚印,仿佛整条街道都在沉睡。可你看,并没有。团起的轻纱散开了,瞬间补满了街道的空白。是雾,充斥在街道上,漂浮在空气里的雾,与雪一起装点着这个世界。几棵路边已掉光叶子的树,在雪的呼唤下苏醒,看着自己的树枝被晶莹剔透的雪打扮着。一簇簇盛开在枝头的白,是冬天最美的花。

纽约的雪,可玩。一天早上,当你睡眼惺忪地拉开窗帘,刺眼明亮的白会立刻让你睡意全无,那股兴奋劲儿,不停地往你心里灌!胡乱地套上围巾、帽子、手套、羽绒服,带着几个伙伴冲下楼去,好像外面的雪在不停地催促似的。是啊,最开心的总是我们这些孩子。捧起一把雪,紧紧将它揉在手心,再将这个残留着你的温度的雪球大笑着丢向伙伴们。虽然你知道这并不会对他们有任何影响,虽然这也许很幼稚,但是,你还有多少次机会,这样幼稚天真、畅快淋漓、尽兴地玩雪?玩累了,干脆整个人倒在雪地里,舒服地展开四肢,感受着柔软的雪将你轻轻托起,贴上你的脸颊抚摸着你,温柔地将你整个笼进它的怀抱。那一刻,你内心深处金子般的童真,仿佛融化在了这与世隔绝般的仙境里。公寓楼下,笑声未断,欢乐不停。

纽约的雪,安静。悄无声息地下,毫无踪迹地走。

纽约的雪,很长。不大,却洋洋洒洒、不紧不慢地一下就是好几天。像只刚睡醒的猫儿,慵懒、悠闲。

纽约的雪,和纽约的冬一样漫长。带着优雅、温柔和纯净,下满了我的心。美得惊心动魄,纽约的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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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心的纽约一日游作文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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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十一日上午,我早早的起床了,因为我们要参加纽约一日游。耶!终于可以参观一下美国的风景咯。

我们首先来到了唐人街,唐人街位于纽约曼哈顿南端下城,已扩展成为45条街道,面积超过4平方千米,是华人城市的缩影。这里有许多中国餐馆,还有许多人庆祝中国节日,这里简直是一个美国的“中国城”,不懂英文都几乎不会有沟通障碍。

之后,我们路过了“911”恐怖事件中受到袭击的世贸大厦,曾是纽约第一高,全美国第二高的建筑物,是世界上最高的双塔。在2001年9月11日,27楼以上被恐怖分子的飞机全炸了,世贸大厦毁了,整座大厦浓烟滚滚,都怪这可恶的恐怖分子,损失了活活的3500条生命呀!

然后,我们搭渡轮参观了世界闻名的自由自由女神像。它是绿色的,自由女神的右手举着象征和平和自由的火炬,左手则抱着《独立宣言》。他身高46米,有225吨。它是法国为祝贺美国独立一百周年而赠送的礼物。

接着,我们来到“世界十字路口”:时代广场。它是纽约市曼哈顿的一块街区,以一年一度的“降球”活动而闻名。这个地方宣传版的密度,与世界最大赌城:拉斯维加斯可相比拟……

在纽约里还有许多美丽著名的场景,有都市中的都市——洛克菲勒中心,有世界最著名的城市公园——中央公园,有常春藤名校——哥伦比亚大学,有黑人文化——哈林区,还有世界四大博物馆之一的大都会博物馆,和高得看不到顶的帝国大厦……

当我们参观完最后一个项目,回到宾馆,才觉得:纽约的景物真多呀!让我美不胜收。我会再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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