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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

落实作文专题栏目,提供与落实相关内容的作文集合,希望能快速帮助您找到有用的信息以解决您遇到的落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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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条例的贯彻落实,条例作了哪些规定?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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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求意见过程中,许多意见认为,职工相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处于弱势地位,如果监督措施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年休假制度在许多单位特别是企业可能难以落实。据此,条例对年休假的监督机制作了3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三是,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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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推动“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落实?

全文共 224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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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时间表路线图】中国愿与沿线国家一道,不断充实完善“一带一路”的合作内容和方式,共同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积极对接沿线国家发展和区域合作规划。

【促进理解和认同】通过合作研究、论坛展会、人员培训、交流访问等多种形式,促进沿线国家对共建“一带一路”内涵、目标、任务等方面的进一步理解和认同。

【推进示范项目建设】中国愿与沿线国家一道,稳步推进示范项目建设,共同确定一批能够照顾双多边利益的项目,对各方认可、条件成熟的项目抓紧启动实施,争取早日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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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全文共 55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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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纪律建设,各级党组织必须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在湖南,郴州苏仙区委书记彭生智、桂阳县委书记欧阳锋都认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得既准又实,抓到了要害。加强纪律建设就必须落实各级党组织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这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

在浙江,诸暨市委书记张晓强表示,地方党委必须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不折不扣抓好执行,着力健全完善用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有效机制。

湖州市吴兴区委书记蔡旭昶认为,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首先要有“心”,领导班子要真正将主体责任当成应尽之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其次要有“力”,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握“戒尺”、抓早抓小;第三要有“度”,要不断完善相关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干部行为有“度”。

贯彻落实中央要求,辽宁锦州近年来狠抓干部队伍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全市政治生态发生显著变化。锦州市委书记王明玉表示,新的一年,要创造性地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讲话要求,切实把“两个责任”扛在肩上,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努力实现用铁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

佛山市禅城区紫南村党委书记潘柱升表示,作为一名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高标准要求自己,时刻守住底线,让向上向善意识和底线禁区意识入脑入心,并落实到行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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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担当转作风抓落实发言稿

全文共 752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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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下午,县委组织部、县招才局全体干部专题学习了李郁华书记在县委常委会总结“百日攻坚”活动暨推进“3乘20工程”“干百天投百亿”部署会上的讲话。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胡志刚同志领学了会议的主要内容。组织部及招才局的干部分别发言谈及学习感受及贯彻落实书记讲话的思路。招才局干部结合全县招才引智工作,谈到要抓好前期各项招才引智活动的跟踪对接,促进各类签约项目落地见效,同时,要进一步发挥好招才局在全县招才引智工作中的牵头抓总作用,抓好责任落实,形成落实工作一盘棋的局面,增强工作合力。负责干部管理工作的同志谈到,组织部要在加大力度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上下功夫,下一步要研究制定更为科学合理的干部管理硬性制度,促进干部提升干劲、敢于创新、勇于担当,以过硬的工作作风保障全县社会经济建设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负责基层党建工作的同志谈到,基层党建工作对各项工作都有引领和促进作用,加强党组织带头人及党员队伍建设是促进各项任务完成的根本保障,当前我们要抓好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尤其是服务型党组织评星定级、党建示范点、为民服务和发展项目、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企业党群服务中心等工作,要超前谋划、狠抓落实。胡志刚同志在会上强调,李郁华书记的讲话是促进第四季度乃至全年工作落实的重要方法和保障,全体干部要充分认识到其重要性,坚决贯彻落实讲话中提出的目标要求,同时,要结合组织部和招才局的职能工作,进一步研究和思考,提出改进工作的方法和思路。近期,重点要做好对非公企业和农村党组织的服务引导工作;加强干部培养选拔力度,为全县经济发展选优配强干部;将招才引智所有签约项目及后续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做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年各项总结工作;组工干部要带头转作风、提效率,以过硬的本领和严谨的作风打好“百日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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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讲担当转作风抓落实心得体会

全文共 258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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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正在全体党员中陆续展开。笔者认为开展“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是党中央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进一步解决党员队伍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其目的就是教育引领广大党员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保持党员本色,增强各项本领。作为党员干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提升个人党性修养、砺练为民服务本领,模范践行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应注重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要有看齐意识,务求政治合格。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党的群众教育路线专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率先垂范,为全党同志做出了标榜。“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在“学”,关键在“做”,要把坚定的理想信念作为修身立业之本,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从根本上筑牢理想信念、补充精神之“钙”,在不断的学习中认真检查自己的思想灵魂、政治定力,检视自己在大事大非面前的实际表现,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自觉向以习近平书记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切实从思想深处解决好信仰信念问题,把对党的忠诚铸入思想、融入灵魂。就是要着眼作风建设常态化的要求,突出问题导向,集中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不严不实”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等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在学习教育中把自己摆进去,在查问题、析根源、列清单、抓整改上付诸于行,一项一项抓落实、不达标准不收兵,真正树立起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政治上合格的党员干部良好形象。

二是要有进取精神,立大志做大事。什么是“大事”?孙中山先生讲: “就是无论哪一件事,只要从头至尾彻底做成功,便是大事”。邓小平同志当年复出时也曾说过:“我这次出来工作,不是为做官,是为了做事”。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时指出:“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接过历史的接力棒,继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使中华民族更加坚强有力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心目中的大事就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使中华民族更加坚强有力地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就是为人类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这是立大志做大事。焦裕禄、杨善洲、吴金印等优秀党员领导干部在群众中享有崇高威望的根本原因,不在于他们做了多大的官,而是他们做出了在常人眼中认为是小事,而群众看来是大事的业绩,体现出了党员领导干部立志做大事、而不是做大官的权力观和拼博进取、实干兴业的政绩观。志当存高远,事须躬而为。只要我们秉承“创新、发展、共享、绿色、环保”理念,在党中央的正确引领下,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在正确的道路上踏石留印、在行之有效的举措中抓铁有痕,就一定能够在新常态下爬坡过坎、行稳致远,党的“十三五”规划所确立的目标一定能够实现。

三是要有担当责任,甘于奉献付出。为官意味着责任和担当,预示着奉献和付出。焦裕禄同志到兰考上任前,坚定地向党组织表示:“不改变兰考的面貌,我决不离开这里”,他团结带领全县人民顽强拼搏、奋发图强,创造了兰考发展史上的一个奇迹。习近平同志在俄罗斯索契接受俄罗斯媒体专访时说:“我个人的时间都去哪儿了?当然是都被工作占去了。”从总书记个人风趣的自问自答中,我们能够充分领略到作为国家元首他牺牲自我,为民请命的崇高人生境界和勇于担当、甘于奉献的光辉形象。“当干部就应该能吃亏,能吃亏自然就少是非……”豫剧现代戏《村官李天成》中里的唱段,不仅唱出了党员干部需要有既能吃苦又能吃亏、既能受累又能受气的胸襟、肚量和心态,更需要有一种敢于牺牲个人名利,为党的事业勇于奉献的精神。做不到这一点,为官就会感到憋屈、难受和尴尬,就会偏离为民服务的宗旨。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就教育引领全体党员干部在学习继承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中敢于担当、在服务群众做合格党员的实践中弘扬奉献的精神,主动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看齐,牢固确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树立清风正气。只有这样才能够在加强作风建设的伟大征程中,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精气神,树立党员干部“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良好形象。

四是要有大局观念,注重团结协作。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学习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作出重要批示,对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重温这篇著作提出明确要求,对全面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性,更好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同时也是对我们党优良传统和工作方式方法的传承。我们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能够自觉地认识到自己是集体的一分子,要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作用,增强大局意识,加强思想沟通,善于从团结中得到力量,从合作中找到方法,从集体中获得快乐,真正形成互相信任、尊重、帮助、支持的氛围,确保领导班子和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只有营造了心齐气顺、团结奋进、干事创业的氛围,我们上下之间、彼此之间才能相互搞好配合,补位而不越位、搭台而不拆台,真正形成有向心力、凝聚力、竞争力、战斗力的团队,才能始终树立党员干部先进性、纯洁性的良好形象,当好引领广大群众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火车头”和“示范兵”。

五是要有自律意识,主动接受监督。廉洁自守能提升生命价值,放纵私欲是自毁锦绣人生。廉洁自律是一种美德,也是共产党人的基本道德要求。严于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焦裕禄同志从不利用手中的权力谋私利,生动体现了共产党人严于律已的高尚情操。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严于律已、守住底线就要依据“党员干部廉政准则”的要求,“日省其身,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干的自己坚决不干;要时刻珍惜岗位、珍惜手中权力、守住信念、道德和法纪防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自觉接受来自纪律和法律的监督、党内与党外和监督、组织与群众的监督、社会与媒体的监督,习惯于在监督下用权、工作和生活,真正做一个干净无私、充满阳光的党员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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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讲担当转作风抓落实专题发言稿

全文共 82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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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以‘三严三实’要求和改革创新精神,切实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担当起‘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的使命和责任。”市政府第十次全体会议报告,从讲规律、讲规矩、讲担当、讲纪律四个方面,对政府自身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讲规律、讲规矩、讲担当、讲纪律,为我们在抓落实过程中敢干事、会干事、干好事、干成事和不出事提供了准绳和保障。讲规律就是要认识规律、尊重规律、运用规律,切实按规律办事,科学谋划当前和长远发展。讲规矩就是让规矩和制度入脑入心,明白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自觉用规矩和制度校正自己的言行,指导自己的工作,认真把握好度,不逾矩、慎用权。讲担当就是要有出以公心的大气、迎难而上的锐气、敢于担当的胆气,忠诚履职,勇挑重担。讲纪律就是严守红线,自觉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讲规律、讲规矩、讲担当、讲纪律要求我们,要找准工作的着力点,掌握抓好落实的科学方法,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特别是对重大项目、重大决策一定要深入调研、充分论证;要自觉维护市委权威,严格依法行政,一级对一级负责,并加强部门单位之间的协同,不推诿、不扯皮,形成相互沟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的工作格局;要倡导一种真抓实干的作风,以事不过夜、马上就办和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责任感、紧迫感,真正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抓落实、干实事上来,真正把市政府第十次全体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要令行禁止,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不抓落实,再好的蓝图也是纸上谈兵;抓好落实,我们的事业才能生机无限。我们要守纪律讲规矩转作风抓落实,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时刻不忘对党应尽的义务和责任,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坦坦荡荡为官,心系群众、贴近群众、融入群众、依靠群众,真正把心思集中在“真干事”上,把本领用在“多干事”上,把目标放在“干成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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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三项机制心得体会

全文共 1310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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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7日,省委巡视组向平湖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平湖市委高度重视巡视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省委巡视组的巡视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整改方案列出的129条具体措施,已完成整改121项,限期完成整改8项。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市委书记盛付祥牵头,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林森,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潘川弟,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梁晓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徐春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道平组成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任务分工。在巡视组提出反馈意见后迅速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及时制订《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巡视组提出的四个方面、17项整改任务、35个具体问题,组织开展八大专项整改行动,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牵头领导和责任单位,列出问题清单,逐一“挂号”解决、“销号”落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三是严格督促检查。坚持把督促检查作为推动整改落实的重要手段,以督查促落实,市委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全面掌握整改进度、质量和效果,了解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查漏补缺,督促各相关责任部门有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67件信访事项,市纪委一一进行分析研判、分类处置、专项调查、集中交办,并对巡视组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共梳理出27件事项。通过调查,对18名党员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党政纪处分6人),其中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9人(党政纪处分4人)。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2015年1-8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初核问题线索83件,立案43件,其中科级干部案件6件,同比上升100%,特别是根据巡视组交办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了原市委委员、新仓镇党委书记朱健受贿案;结案39件,处分39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74万元。

二、动真碰硬,从严从实抓好反馈意见整改

(一)关于在经济建设领域中存在“权钱交易”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大案件线索排查。在全市部署开展经济建设领域,特别是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重点环节案件线索大排查,对2010年以来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线索和工程项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重新分析梳理,共排查出党员干部涉及插手工程建设领域线索3件,并进行分类处置。加强审计监督,突出重点工程、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的审计,研究出台审计结果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移送审计问责事项的纪律审查工作。2015年,审计5个工程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27项。

2.加强职务犯罪预防。研究制定《关于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加强我市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在全市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政府奖补资金领域和工程建设领域开展岗位廉政风险大排查,做到“不漏一岗、不缺一人”,共排查各类人员1080人,查找廉政风险点2981个,制订防控措施3079条;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150个,查究问题23个。同时,强化以案说纪,充分运用“身边人、案中事”来开展警示教育,拍摄警示教育片《悔过书的背后——平湖市奖补资金领域系列腐败案件启示录》,组织新提拔领导干部及工程建设领域、涉企部门(单位)工作人员等300多人次参加庭审现场警示教育。

3.推进长效机制建设。及时转发省委《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若干规定》,新修订《平湖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批办法》,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权、项目管理权、资金拨付权“三权制衡”机制建设,继续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廉洁自律“零报告”等制度,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相关要求以及不准事项,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深入开展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推行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承诺制度,在全市组织开展公职人员防止利益冲突集中排查,共排查干部2280名,其中领导干部572名。

(二)关于工程建设招投标违规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招标文件管理。一是全面清理并公布1993—2014年期间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令第53号),重新修订完善在招投标方面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的2个文件停止执行。二是实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招标文件联合会审制,严把招标文件质量关。三是定期聘请省、市招投标方面的专家授课,提高招标人、代理机构、科室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四是严肃查处招标代理机构违规制定招标文件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坚决清理出平湖招标服务市场。针对城市展示馆项目开展立案调查,对招标文件把关不严,贻误工程进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规划建设局两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记过处分。

2.加强公开招标监管。一是公开招标信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中国平湖网、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处公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相关内容与工作流程,设置“平湖市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国有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中标价。二是严格项目审批。严格按照发改部门立项批复的招标方式、招标内容进行核备,对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100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控制价由市财政局负责审核,其余项目由业主单位负责招标控制价审核。三是公开招标过程。在交易中心大厅对开标项目评标过程进行视频直播,加强开、评标现场监管,严格进场交易项目准入,确保开标程序、评标过程等规范有序。对自来水有限公司广陈水厂的3个项目、独山港引港路路基处理工程、永兴路改造工程等项目招标问题,已责成相关部门进行整改落实,并完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规定,从项目决策、工作流程等多渠道加强对项目的规范化管理。

3.规范招投标行为。一是加大对“串标围标、借资质招标”等行为查处力度,一经查实,一律取消中标资格,并按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追责。二是统一使用招标文件范本,房建、市政、园林绿化等类别项目已推行电子招标,堵塞利用招标文件设置障碍或陷阱,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竞争的漏洞。三是优化评标办法,出台实施了《平湖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园林)工程招标评标办法(试行)》,减少了人为因素干扰,商务标、技术标、资信标分值设置更合理,评标基准价计算更科学。四是严格投标保证金结算管理,投标保证金及工程价款拨付必须通过投标单位银行账户非现金结算,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资金支付操作规范。

4.扎实整改“部分镇街道擅自组织招标”问题。一是着手制定《平湖市小型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小型项目招投标活动。二是由发改、规划建设、交通、水利、公管办等部门对8个镇街道、开发区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各镇街道完善招投标管理制度。三是邀请招投标方面专家对各镇街道招标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三)关于对一些土地出让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规范土地出让环节。一是开展“拆迁未完成而出让”地块“回头看”,对相关责任主体发出“尽快处置出让地块上构筑物的函”4份,涉及土地3宗、面积80800平方米,截至8月底,已全部完成所涉三宗地块的拆迁。二是研究出台规范土地出让相关规定,严格履行现场勘查制度,土地供应前,由国土资源部门会同出让主体共同现场踏勘,拍照取证,落实好土地产权、补偿安置等经济法律关系,完成必要的“三通一平”前期开发工作,确保“净地”出让。三是规范土地出让程序,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发改、经信、国土、规划建设、财政、审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为成员的土地管理工作委员会,严格程序,明确所有出让地块必须经土地管理委员会集体会审讨论通过。四是建立镇街道主体、国土资源局、市政府的多层次责任追究体系,坚决杜绝以“赶项目、招商引资”为借口的非“净地”出让。

2.加强土地出让金管理。一是坚持公开出让土地。严格落实土地出让公开招拍挂制度,坚决防止和杜绝以任何理由和借口规避市场化配置的行为。二是加强国有土地出让和地价管理。严格执行土地供应政策,按照产业政策和供地目录实施供地,今年4月重新调整更新基准地价。严禁违规设置土地出让条件,不得以竞买人资格、政府纪要和部门文件等方式,设置有违公平竞争的排他条款。严格执行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有关规定,出让收入全部缴入地方国库,切实做到“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加强法制宣传培训。每年开展不少于二次招商引资和招才引智培训,确保在招商承诺及签订有关协议时依法合规。对建设项目享受土地价格优惠政策问题,明确不得以招商引资、旧城改造、国有企业改制等名义减免土地出让金,或者以先征后返、财政补贴等形式变相返回土地出让金。

(四)关于国有资产、专项资金、政府采购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一是严格执行《平湖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平湖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文件,依法依规处置国有资产。二是对全市具有资产处置行为的七大国有营运公司和镇街道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国有资产违规处置行为警示教育大会,宣讲有关国有资产处置政策,累计200人次接受警示教育。

2.着力国有资产资源监管。一是开展为期2个月的国有资产专项清查,初步摸清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单位房产和土地基本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分批次实行挂号销号解决,为实行统一管理奠定基础。二是建立完善国有资产阳光监管平台,对市级机关部门、国有公司房产出租实行统一管理、公开拍租,充实网上“国有资产处置公开”内容,及时发布国有资产出租、处置及闲置资产信息。对市老电影院场所出租存在的问题,依据法院判决等加快进行处理,并做好跟踪督办。独山港区资产未整合管理的问题,已于2015年5月成立资产管理中心,制定出台《平湖市独山港区国有房产出租管理实施细则》,统一实施全区资产的管理、出租和处置。

3.加强财政资金全程监管。一是全面推进“四张清单一张网”建设,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财税门户网站,对年初政府专项资金的安排进行公开,在专项资金兑现时实行项目、内容、管理部门、预算金额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开展专项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实行事前目标评价,事中跟踪评价,事后绩效评价,并注重评价结果运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大追踪问责和案件查处力度,对“内外勾结、虚假骗取项目资金”行为坚持“零容忍”。近两年来,连续查处了10起涉农领域弄虚作假套取专项资金案件及政府奖补资金领域腐败案件。

4.强化公开透明阳光监管。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管理委员会职能,强化对政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的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二是建立专项资金阳光监管平台,所有政府专项资金全部纳入,做到公开透明、阳光监管。三是制定完善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单位)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建立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立项、申报、验收、监管及拨付等环节的权力制约。四是针对2014年查处的市畜牧兽医局窝案,对农经局开展专项巡查,研究制定《农业项目管理办法》,建立平湖市农发资金阳光监管平台,有效规范农业项目专项资金审计,实现对项目运作和资金运行的全过程监管。

5.开展专项资金集中整治。一是从2015年起将市级政府专项资金统一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审核、拨付更加规范、有序。二是实行定期抽查暗访、中期跟进检查、验收评估公示等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或通报检查情况。三是加强部门工作对接和信息共享,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专项资金申领信息在政务部门间普遍共享,避免补助对象多头申领,提高政务效能,提高资金效益。

6.规范政府采购管理。一是严把“预算关”,精编细编政府采购目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编制单位部门采购预算,年中确需增加采购指标的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二是严把“支付关”,按《平湖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府采购文件的要求,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对没有预算的采购项目不予支付。三是严把“监管关”,对各采购单位2010年以来,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针对市文广新局存在未通过政府超标采购的问题,已出台《平湖市文体系统小型工程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规范津补贴发放。一是进一步规范考核奖励发放行为,严格执行考核奖励政策,制定下发《关于明确市委市政府2015年度考核评比项目和进一步规范考评工作的通知》,实行减少考核项目和压缩奖金“双控”措施。二是进一步规范津补贴发放,严格执行津贴补贴政策,加强预算执行和资金监管,全市行政事业人员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的项目及标准,按照市人力社保局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的项目一律停止执行。对镇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九龙山度假区管委会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全部进行清退,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廉政约谈。三是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强化津贴补贴发放的审计监督,重点检查2013年10月以来有无违规发放津补贴情况,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2.加强党员干部管理。一是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告诫办法,2014年度全市共告诫10人。加大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的调整力度,明确20种情形可直接列为告诫对象,对“为官不为”、担当不够、不胜任现职岗位的领导干部坚决予以调整。今年已有2名领导干部退出领导岗位。二是制定出台《平湖市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办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联系沟通,注重信息收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不断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系协调机制。三是深化干部德行信息库建设,健全完善“信息汇集”、“提醒纠错”、“筛选把关”三项机制,实时汇总干部考核记分、社区表现、信访情况等信息,推动干部德行信息变“碎片化”为“系统化”,为干部监督管理提供详实依据。四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监督,严格执行《平湖市领导干部日常行为量化监督管理若干规定》,对全市领导干部进行扣分式量化监督管理,并建立全程记实档案。今年已对17名乡科级领导干部实行量化监督计分。同时,完善“12380”信访、电话、网络、手机举报等渠道,方便干部群众监督。2013年酒后在医院闹事的交通运输局公路段干部列为当年度告诫对象,在系统内部通报批评,并诫勉谈话。

3.强化清费减负工作。一是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服务性收费,严格规范和约束政府和权力部门行为,加大对违规向企业捐赠赞助问题的查处和问责工作力度。落实各项惠企减免政策,今年以来,为企业减负合计11.2亿元。二是开展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涉企收费、行政执收执罚和垄断行业涉企收费、检验检测检疫行为、消防系统涉企收费“四项治理”活动,规范执法和收费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三是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制订行政审批“四减少”改革方案,开展改革试点,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深入开展企业帮困解难活动,今年以来全市干部走访企业1950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155个。四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严肃查处和纠正违规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加重企业负担的“三乱”案件,切实加大对执法部门的执收执罚行为、垄断行业的经营收费行为,以及企业反映较大的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要时段的监督检查力度。五是针对有的机关单位违规向下属企业或其他单位收取费用的问题,进行了逐一排查,已整改到位。

(六)关于一些部门和领导干部存在畏难情绪,缺乏攻坚克难精神,对一些重大民生项目管理不善、推动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责任担当。一是大力弘扬“四敢一不怕”精神,并以此作为地方好干部标准,连续三年召开全市作风建设大会,评选表彰32名“四敢一不怕”先进典型,真正让那些勇于担当、品德高尚、能力出色、敢闯敢干、群众公认的干部受尊重、受重用。二是完善部门重点工作承诺践诺机制。通过科学定诺、认真践诺、群众督诺、严格评诺等环节,将部门重点工作承诺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强化领导干部的“担当”意识。三是科学设置绩效考评指标,突出项目化、差异化考核,创新启用重大决策执行力评估系统,2015年共设置82个考核指标,调整取消12项、新增23项指标。四是建立完善抓工作落实“十二项制度”,量化分解全市各项重点工作,推进高效执政、依法行政。五是健全完善干部立体式考察机制,制定出台《干部综合分析研判(不简单以票取人)操作办法》,继续推行列席会议比较考察、重点工作跟踪考察、书记部长约谈考察、组工干部分片考察等制度,切实解决干部选拔过程中“唯票”等四唯问题。

2.加快项目推进。一是做深做细项目前期管理。严格申报项目资金、选址、土地征收落实情况“三核对”,只有符合条件才能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所有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全部完成前期准备工作。二是完善《平湖市重大项目推进全程监督管理办法》,建立重大项目推进联席会议制度,积极破解重大项目推进中的各类问题,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加快城南路拓宽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建设。三是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限额设计,严格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审批,重点审查设计深度是否到位、是否有漏项缺项、投资概算是否超估算现象等方面。关于市文化馆(科普活动中心)项目建设问题,已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中对涉及地块进行规划调整,并办理相应供地手续。

(七)关于机关干部“懒政庸政”现象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建章立制。修订完善《平湖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告诫办法》及报送制度,进一步严格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加大治懒治庸治虚力度,坚决整治“为官不为”等消极现象。

2.创新平台。建立健全“百姓事马上办”、“企业事马上办”、“执法事马上办”等平台,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实行“挂号销号、交办督办”机制。今年以来,共下发民生问题督办单28份,整改到位19项,受理交办各类企业问题45件,办结率100%,满意率90%以上。

3.监督问责。制定出台行政监察事项移送实施办法,要求全市各单位按照“统一规范、专人负责、一事一报、及时准确”的原则,将行政监察事项移送市监察局进行调查问责。对龙湫湾商业街项目违规建设问题,已对相关人员给予书面效能告诫和调离工作岗位处理。同时,加强日常巡查联动,坚决遏制违法建设苗头。针对在“三改一拆”等重点工作中,对违章搭建整治不力问题,组建镇街道综合执法中队,依托市、镇街道、村三级违建巡查网络,堵新拆旧,即查即拆。今年以来,已拆除违法建筑79.71万平米,对“三改一拆”执行不力的5名村干部给予免职处理。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今年已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38次,检查单位315家,发现问题55起,下发通报3期,媒体曝光11起,处理人员43人。

(八)关于一些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推动各项制度落实。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推行市委书记专题党课,建立完善听取群众意见、民主科学决策、廉洁勤政规范、工作检查督办、绩效考核应用等工作机制和制度,积极推进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同时,建立党建责任清单,落实党委书记、班子成员党建责任,建立工作专项督查制度,每季度对党建工作进行督查,做到真抓实干,务求实效。

2.密切联系服务基层。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办法》,要求市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一线调研走亲,市委书记任期内走遍各村社区,其他市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走遍联系对象和重点服务对象。同时,结合镇街道干部夜学、夜访、夜谈活动,完善落实镇街道干部住夜值夜制度。

3.优化考核指标设置。在指标上与省、嘉兴市全面对接,打破原有镇街道考核“一刀切”做法,创新采用一个镇街道一张试卷的考评方式,对各镇街道进行差异化目标绩效考评。

(九)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快完成办公用房清理。2014年4月以来,我市在党政机关内分阶段、分批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具体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已于2014年8月中旬完成清理整改,第二批计划于2015年底前完成。截至目前,除三家单位确定于2015年12月底前搬迁至新办公区域,其他已整改到位。

2.巩固办公用房清理成果。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做到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切实堵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清理工作不到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3.建立房产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平湖市国有资产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清理整治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实现国有资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配置合理、处置规范、运行高效。成立平湖市机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机关事业单位房产收拢整合、统一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十)关于一些党员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教育。创新教育载体和方式,以组织开展“学党章、守纪律、讲规矩”百日教育活动为抓手,重点开展好“拍摄一部警示教育片子、开好一次警示教育大会、编印一本警示教育读本、组织一次警示微课评展活动、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知识竞赛”“五个一”警示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2.注重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宣传。在电视台、报社等市级主流媒体上,开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宣传专栏,办好平湖纪检监察官方网站、微博、微信,通过平湖网、平湖手机报、“平湖发布”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扩大新闻宣传覆盖面,抓好舆论引导。今年以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中国纪检监察报、浙江卫视、浙江日报等中央和省级主流媒体,对我市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好做法、新成效,先后作了30多次宣传报道。

3.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定出台《平湖市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巡查反馈、报告、建议、督办等制度,规范问题线索移送,确保巡查效果最大化。从2010年开始,先后对23家单位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今年已对5家单位开展第一轮党风廉政建设巡查,计划通过三年时间实现巡查全覆盖。针对“多名领导干部对马水龙案件认识不够到位”问题,已对农经局开展专项巡查,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对7名局班子成员给予扣发奖金等处罚,对10个科站进行了通报,对12人进行了约谈。

(十一)关于履行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够强,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两个责任”。制定出台《中共平湖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明确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四张清单”。平湖市委向嘉兴市委、纪委书面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市委书记向嘉兴市纪委当面报告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全市各党委(党组)100%向市委和市纪委书面汇报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市纪委听取了8个镇街道和8个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汇报,并进行了集体评议,面对面指出存在问题。

2.明确责任分工。下发《2015年平湖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及市级部门责任分工》,把主体责任逐项分解到市委、市政府17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牵头部门。与人大、政府、政协党组,62个镇街道、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市委书记与市委常委,市长与副市长签订个性化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3.加大考核力度。依托网上考核平台,强化日常监督,切实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与考核,修订完善《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和《2015年度纪检监察工作监督力指数考核办法》,以量化评分表形式将党委主体责任细化分解成七大类67小项,将纪委监督责任细化分解成五大类36小项。同时,向62个考核单位书面反馈2014年度考核结果并向全市公开通报。

4.严格执纪问责。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实行“一案双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今年,已先后对两个单位开展“一案双查”。一是针对钟埭派出所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分别对钟埭街道派出所所长、教导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二是针对农经系统近年来先后十余人被追究刑事责任问题,对时任农经局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农经局纪检组长进行廉政约谈,对农经局班子公开通报批评。对7个单位主要领导未落实“五不直接分管”制度问题,下发《巡视反馈整改意见书》,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十二)关于纪委监督责任还存在薄弱关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1.规范信访处理。一是对近年来信访件办理情况开展“回头看”,对8件存在回复方式不规范、了结不及时的信访件进行分析研究,并约谈信访件办理单位负责人。利用纪检监察信访信息管理系统设定信访件的督办预警时限,及时对信访件的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催办。二是健全完善信访举报线索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问题线索集中处置管理办法和流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核,5-8月已对9个问题线索进行审议,并移送职能科室处理。三是健全完善信访件限期办理、领导包案、署实名举报承诺办理等制度,实行基层信访件调查签字背书和市纪委抽查复核制度,推行信访件办理痕迹化管理,有效落实信访件办理。

2.强化警示教育。一是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将“一把手”上廉政党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组织全市“一把手”旁听新仓镇原党委书记朱健受贿案庭审,接受警示教育。二是加大典型案件通报力度,在平湖廉政网、“东湖清韵”官方微信设立“曝光台”,第一时间权威发布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等信息。今年已公开通报13人次。三是丰富警示教育活动,组建警示教育宣讲团,开展党员干部撰写廉政感悟及体会,上报廉政格言、亲情寄语等活动,邀请家属同步参加庭审警示教育、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进一步提升了警示教育的感染力和震撼力。

(十三)关于有的领导干部没有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大核查力度。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工作,随机抽取比例由5%提高到10%。目前,正在对随机抽取的42名乡科级领导干部个人申报事项进行核查。严格落实拟提任考察对象家庭财产申报审核和公示制度,今年对1名拟提拔考察对象因违反相关规定暂缓提拔。

2.实施即时报告。制定出台《平湖市乡科级领导干部即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明确婚姻变化、生病住院、因私出国(境)等情形为乡科级领导干部应即时报告事项,必须于规定时间内报组织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针对“有的领导干部没有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问题,已责成申报不实的有关领导干部作出书面说明,报组织部审核,并由组织部门进行约谈。

(十四)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制度刚性。严格执行《平湖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平湖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市长办公会议制度市政府专题会议制度》等规定,专门制定《关于进一步明确市政府重大议事制度有关事项的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原则,依法行使职权,杜绝以“专题会议纪要”形式代替“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2.严控项目容积率。一是严把源头关。明确法律执行,对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住宅、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严禁提高规划条件确定的容积率,从源头控制,避免容积率出现纰漏。二是严把流程关。强化项目方案事前审查,建立严谨审查机制,充分利用评审论证制度,确保施工图与方案一致;加强项目建设事中巡查,建立资料共享机制,加强日常巡查联动,迅速处置问题;严格容积率事后核实,委托第三方开展测绘,杜绝项目容积率计算不实问题。三是严把查处关。严厉查处超容积率、违规调整容积率等行为,并对擅自违规提高容积率监管不力的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坚持依法行政。切实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等相关规定,特别是对重点工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财政资金安排等重要议题事项,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基本程序以及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听证、合法性审查等制度,避免发生重大行政决策不规范、随意性等问题。

(十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程序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重新梳理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从2015年开始,对领导干部转任重要岗位,一律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开展民主推荐、考察、公示等工作。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认真执行干部人事方案预审制,对具有破格提拔、越级提拔、提拔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处级后备干部岗位调整等情形的,及时按照制度要求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针对干部选拔工作中个别干部民主推荐得票偏低问题,视情开展“二次推荐”,根据“二次推荐”结果再确定考察对象。

(十六)关于选人用人视野还不够开阔问题的整改情况

1.注重基层干部培养选拔。制定出台《加强镇街道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和《进一步加强镇街道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的意见》,实施镇街道干部素质、结构、作风、环境、制度“五大优化”工程,选好配强镇街道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正职和中心镇党委书记,并通过挂职、任职等方式,健全基层一线干部培养选拔链,推进干部人才资源向镇街道倾斜。

2.突出青年干部培养选拔。组织开展全市面向85后竞争性选拔副科级预备人选工作,推出党政群团、社会管理、经济管理、城建交通、民生事业五个类别10个岗位,推动年轻干部培养。同时,印发《平湖市乡科级后备干部推荐考察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各单位民主推荐、领导干部署名推荐等形式,产生118名正科、247名副科级后备人选,其中85后29名。

3.加大干部能上能下力度。制定出台《关于鼓励符合条件的乡科级领导干部提前退出领导岗位的通知》,全市共有18名乡科级领导干部申报自愿提前退出领导岗位,其中7名同志已结合干部人事调整提前退出领导岗位,为年轻干部培养留出空间。

(十七)关于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的相关制度规定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1.严格按照岗位级别配备干部。已全面停止“表现优秀副科级领导干部提任正科级职级待遇”的做法,对已经在副职岗位上的正科级干部,在干部人事调整中予以逐步消化。同时,严格落实中央《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做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调动干部积极性。

2.严格执行干部任期制。认真分析前期部分镇街道党委书记、镇长(主任)任职未满3年的原因,科学谋划镇街道干部配备中长期规划。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保持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在一个任期内相对稳定,减少任职时间未满3年的书记、镇长(主任)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的,严格按照要求书面报告嘉兴市委组织部,经批复同意后再作调整。

3.清理规范干部企业兼职。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机关事业干部到市级国有企业任职的实施意见》,结合下步人事调整,对乡科级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进行统一清理和规范。

4.整改“擅自设置机构”问题。目前,临沪产业园管委会已经嘉兴市编委批准设立,与新埭镇合署办公。口岸办已上报至嘉兴市编委进行审批。同时,进一步规范机构设置,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不擅自设立特殊机构。

5.整改“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通过重新核定职数、平职交流、转任重要岗位等,基本消化超职数配备干部。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核定职数配备干部,切实加强领导干部职数管理。

三、持之以恒,巩固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市委将以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为契机,继续严格对照巡视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持续抓好整改工作,以抓好整改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一)继续抓好整改工作。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巡视组交办的信访件和具体线索,查清查实,绝不遗漏,尽快办结落实;对一些需要长期整改的项目,继续紧盯不放,抓好专项整治,确保整改到位。

(二)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切实督促各级各部门党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强化责任追究,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各党委书记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具体抓、直接管,对本地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全力支持各级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持不懈预防腐败。

(三)着力构建长效机制。以这次巡视整改落实为切入点,深入化解深层次的潜在隐患,及时筑牢制度防线,有效完善面上机制建设,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构建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真正按制度管人管事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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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落实从严治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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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其中,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必然要求,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前提和有力保障。“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要求,要求我们必须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实践中,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落到实处。

一、抓好思想建党这个根本

重视思想建党,树立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习总书记指出,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抓好思想建党这个根本,保持锤炼党员干部品行常态化,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

一是要强化思想理论教育。理论上的清醒,带来政治上的坚定。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强学习党的思想理论,静下心来读原著,用心体悟原理,只有理论上清醒了,才会把理论当成信仰,政治上才会坚定,进而提高境界,补足精神之“钙”,夯实思想之“基”。

二是要强化自省教育。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对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认真审视他们的思想灵魂、政治定力和在大是大非面前的实际表现,进而提高警觉,防微杜渐,防止思想滑坡,做对党忠诚、做人干净、敢于担当的党员干部。

三是要强化思想道德建设。有德者必有追求,无德者难有底线。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加强道德修养作为人生必修课,带头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以道德的力量赢得人心、成就事业。

二、抓好严管干部这个重点

全面从严治党,重点是从严治吏、从严管好干部,只有吏治清明,才能政治清明。习总书记指出,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我们要认真贯彻中央精神,把“严”作为一项基本要求长期坚持下去,真正使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

一是要严把选人用人关。通过严格标准,认真贯彻习总书记提出的好干部“五条标准”,规范提名动议,特别是认真做好考察考核,对拟选用干部做“体检”,首先看有什么毛病,而后再看有多壮实,有效防止带病提拔。

二是要严把监督管理关。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在抓小、抓细、抓预防上下功夫,管在平时、落到实处,对干部身上的一些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做提醒,让干部守住做人、处事、用权、交友的底线,守住政治责任和政治生命线。

三是要严把问责关。对违反规定的坚决查处、决不姑息,严在认真、动真、较真上,重点解决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问题,努力营造良好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

三、抓好作风建设这个主题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永恒主题,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必要条件。习总书记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我们要深刻认识作风问题的顽固性、反复性,坚持“严”字当头,把抓作风、改作风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的突破口,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地推进。

一是要强化正风肃纪。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四风”问题的解决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要彻底解决“四风”问题必须紧盯不放,时刻保持警觉,防止不良作风反弹回潮,对新出现的“为官不为”等隐形问题、变种问题要有效应对,痛下决心,决不能搞法不责众、下不为例。

二是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运用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好经验,坚持领导带头、问题导向、开门纳谏,要求党员干部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质量。

三是要加强群众监督。只有相信和依靠群众,让群众参到监督中来,才能进一步形成推动作风建设的强大合力。要进一步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督促党员干部在平日里、在细节上、在实际中认真贯彻“严”和“实”的要求,真正形成思维习惯和行为自觉。

四、抓好制度建设这个保障

加强制度建设,是最可靠、最有效、最持久的治党方式。习

总书记明确指出,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更多用制度管党、管权、治吏。这体现了新形势下对党的建设规律的科学把握,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我们必须以改革精神推进党的制度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建制度、明法度、严约束,切实将制度治党贯穿党建工作全过程。

一是要突出制度实效性。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建立完善党内运行规则和党员行为规范,强化规范的范围界定和尺度要求等细节,做到要义明确、易懂易记,便于执行。

二是要搞好制度配套衔接。要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改革中不断完善,在完善中深化改革,统筹协调、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使制度治党落到实处。

三是要强化制度执行。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制度的效力必须有强有力的执行才能发挥彰显,否则制度就只能徒有虚文,要保证制度的执行力,必须做到制度执行到人到事到底,确保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才能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五、抓好领导带头这个关键

全面从严治党,重在落实责任,只有责任到位,管党才能做到真管,治党才能做到严治。习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在责任落实上具有关键作用,实践表明,只要抓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就抓住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牛鼻子”。

一是要强化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主业意识和责任担当。要强化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抓党建的主体意识和主动精神,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抓好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政绩,把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任务落到实处。

二是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组织抓党建的责任清单。通过明确责任清单,量化到岗、细化到人,更好地推动党组织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推动班子成员认真执行“一岗双责”,切实履行好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责任。

三是要坚持领导干部示范带头。领导干部既要言传身教、立说立行,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一级做给一级看,层层传导,又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按制度、原则和群众意愿办事,做从严治党的“领头雁”,自觉践行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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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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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期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推进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困难和矛盾,要防止来自各方面消极因素的干扰,以确保在及时解决问题中得到有效推进。

认识偏差

当前,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认识与推进这项工作的现实要求之间还不完全相适应,出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必须引起警惕。

抽象地认同。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大方向能够接受,对加大反腐败力度总体认同,但一涉及实际问题,比如经济的局部性短暂性调整,社会关注和舆论反映的周期性阶段性爆发,就会定力不足、产生怀疑,出现诸如反腐败过头论、影响经济发展论等各种各样的杂音。

有选择地支持。站在局部利益的立场看问题,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系列举措,一旦触及小单位小群体乃至个体利益时,往往有保留、打折扣,只愿意对人严不愿意对己严,只想严一时不想管长远,只问工作不问思想,只管8小时以内不管8小时以外,对严管狠治实际上横不下心、较不了真、落不到底。

摇摆观望。认为从严治党的度不好把握,过松了过不了关,党和人民不满意;过严了会得罪人,自己跟自己过不去。信心和决心不足,畏首畏尾,做样子的多、迈步子的少,花招虚招多、硬招实招少。认识上的局限性必然导致行动上的滞后性。要准确把握当前基层思想认识的动向,加强教育引导,加大督促检查,澄清模糊认识,进一步深化各方面的认知和认同,以激发和释放更大的主观能动性。

重心偏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内涵要义作了系统阐述,十分鲜明地指出了管党治党的重心所在、关键所系。现实中,对从严治党究竟应该重点管哪些、突出治什么,有的还存在一些偏差。

不准。对严管的重点简单按照所处的职务层级来划分,抓不到关键岗位、重点领域,甚至以领导机关和基层单位、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简单划分来确定是不是重点。

不实。没有把初步治标与制度治本、思想治根统一起来,面对如何突破思想管理这个难题、制度落实这个难点,往往形式大于内容,在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不够。

不当。尤其在基层,面对规范津贴补贴、清理超职数配备干部等新情况,过分地突出激励和关爱,反而将从严这条主线放到一边。这些现象,实际上是对全面从严治党本质本义的曲解和异化。全面从严治党,要以规管权力为核心,把重点布控在一切权力周围,既抓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又抓基层党组织和基层干部这个群众身边的干部群体。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统一,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相结合,对重心偏离的,及时调准焦距,在从严治党上真正抓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

方法不当

全面从严治党,既有一个态度问题,更有一个方法问题。各级党组织在具体实践中进行了探索实践,但仍有一些因路径选择不同而影响到推进成效。

与群众脱离。把从严治党仅仅作为党内的事,搞内循环,拒绝走群众路线,有意无意地排斥干部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习惯于围着上级监督打转转,对同级监督和下级监督不放心不放手。

与实际脱节。一方面,在教育引导上重视不够、作为不多,导致党员干部思想上没有真正紧起来,存在走过场心态、侥幸心理的不在少数;另一方面,日常和基础工作跟不上,缺乏有效的过程管理,风险点防控不到位,关键点规范不明确,缺点提醒纠正不及时,从而导致边管边犯错误,边严边出问题。

与发展脱轨。把党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搞成两张皮,在从严治党上仍然囿于过去的老套做法缺乏与时俱进,习惯于人治思维而缺乏法治思维。应进一步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律,在运用过去从严治党基本经验的基础上,主动进行流程再造,走与群众相联系、与实际相结合、与发展相统一的路子,增强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实效性,始终做到严之有道、严之有效。

明确检验标准

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需要通过一定的标准来衡量。抓党的建设既然是各级党组织最主要的工作,就必须赋予各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明确检验标准,对于落实责任具有规范性导向性意义。

看发展。党的建设与党所领导的事业从来紧密相连、密不可分。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效,直接体现在党的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上,间接反映在经济社会的更好发展上,这两者应该是相互联系和统一的有机整体,不能把这两者分割开来,甚至对立起来。

看民生。党的建设是为了实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人民群众的期待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价值追求,能否推动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取得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说得出的变化,是衡量全面从严治党成效的重要社会指标。

看党员干部状态。对于全面从严治党,党员干部既是参与主体,又是落实客体,这项工作是不是真正严到份上、管到位上,可以从党员干部的思想状态、行为状态和作风状态上得到直观反映。如果一个地方党员不像个党员、干部为官不为问题始终突出,党内消极腐败现象大量存在,那就是对其管党治党成效最直接的否定。我们必须突破过去对党的建设缺乏衡量标准,导致评价模糊、责任虚化的困境,把标准和责任有形化,算出明白账,打好考核牌,在不断求效问效中持续提效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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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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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重大部署,正式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准则》《条例》),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历史担当,对于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具有里程碑意义。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坚定不移推进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面从严为主基调,坚持严字当头、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程,严格落实《准则》和《条例》等党内法规,切实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进一步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加快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建设,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推动理想信念入脑入心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毫不放松加强党性教育,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铸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1.加强理论武装和思想教育。各级党组织必须坚持不懈抓好理论武装,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把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必修课,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坚持不懈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弘扬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推进宁夏红色文化的挖掘整理、研究阐释和有效传播,加强六盘山红军长征纪念馆、将台堡红军会师纪念馆、同心红军西征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继续前进,走好新的长征路”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宁夏精神。

2.加强和改进中心组学习。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做到系统学习与设置专题相结合,自学与集体学习相结合,读原著悟原理与辅导交流相结合,学习理论与学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发挥各级中心组在理论学习上的示范带头作用。拓宽学习讲坛、读书会、讨论会、报告会、网络课程等学习渠道,增强学习效果。将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中心组成员的考核,在“德、能、勤、绩、廉”的基础上增加“学”的内容。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督学、学习情况通报等制度。坚持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作专题报告制度。建立和完善对中心组学习授课专家审核机制。

3.增强干部教育培训针对性。发挥党校、行政学院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章》和《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经常性纪律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法治教育、道德教育。深化党校办学体制改革,构建地区性“大党校”办学体制和管理模式。严格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学时要求,将接受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突出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优秀中青年干部的教育培训,多渠道、全覆盖开展基层干部教育培训。构建脱产培训与网络培训互补机制,借助“智慧宁夏”云平台,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建设,推动干部教育培训信息化,每年培训处、科级干部和公务员3.5万人次左右。

4.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巡视工作安排,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分析研判、预警处置、督查考核、追责问责等机制。建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报刊网络理论宣传阵地“四大平台”。依托各类院校、培训机构和教育基地资源,确定一批功能互补、特色鲜明的党员教育基地。建立党员干部思想动态情况分析、监督和隐患排查机制,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每年开展一次专题调研,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措施。高度重视网上舆论斗争,积极探索网络、新媒体环境下加强舆论引导的新途径、新办法。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作用,着力培养一大批新时期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行家里手。坚持谁主管谁主办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对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审查把关,严格落实各级各类学校课堂讲授纪律,坚决杜绝错误思想观点的传播和侵蚀。

二、强化党内纪律约束,严格监督执纪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严加强党内监督,抓住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明确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措施,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的体制机制,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5.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必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执行、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牢固树立党章意识,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政协、纪委,高级法院、检察院,自治区党委各部委、区直各厅局委办、直属事业单位、大型企业,中央驻宁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各市、县,其党组织要定期向自治区党委报告工作。研究涉及全局的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要及时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执行自治区党委重要决定的情况要专题报告。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和工作中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报告,情况紧急必须临机处置的,要尽职尽力做好工作,并迅速报告。加强对执行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把违反政治纪律行为作为纪律审查的重中之重,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四个服从”,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坚决反对和制止搞小团伙、小圈子、乱接“天线”等不良现象,坚决反对搞人身依附,坚决反对拉拉扯扯、吹吹拍拍,坚决反对以单位划线、以地域划线,着力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

6.坚持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的责任、各级纪委专责监督的责任、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的责任、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的责任、普通党员民主监督的责任,逐步建立有效的全覆盖的监督体系。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作为各级党组织的日常工作,探索实践有效形式和办法,切实用纪律管住“大多数”。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责任制,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

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保持队伍纯洁,防止“灯下黑”。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强化对纪检监察机构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不断提高队伍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坚持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严肃处理以案谋私、串通包庇、泄露秘密、跑风漏气、办人情案等突出问题。

各级党委要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纪依法进行监督,支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进行民主监督,支持审计机关依纪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虚心接受群众批评。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对典型案例曝光剖析,发挥警示作用。

各级党组织要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

7.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深入推进党务公开,认真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强化对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干部“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认真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对反映问题集中、群众评议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重要检举事项进行集体研究。引导党员干部通过党内正常渠道实名反映他人的问题,不准散布小道消息,不准散发匿名信,不准诬告陷害等。制定对各市县、区直部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加强监督的实施办法,增强监督的针对性、经常性、有效性。

8.发挥巡视巡察和派驻监督作用。全面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的各项纪律的巡视监督,突出政治巡视,强化问题整改,实行巡视监督全覆盖。建立市、县党委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制度,加强对巡察工作的指导。探索开展地方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情况,作为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制定市、县一级纪委派驻(出)机构指导意见,解决无编制、无机构、无人员问题,扩大基层纪委监督覆盖面。加强对纪委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工作的领导,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和派驻(出)纪检组(纪工委)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9.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审查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是重中之重。依法严肃查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和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等案件。认真落实纪律审查“一案双查”制度。建立完善市、县、乡纪律审查协作区制度。推广“村廉通”等做法,深入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健全完善市、县、乡党委、纪委包抓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建立问题清单,逐月对账销号,对反映集中、问题严重的重点督办、限期办结。加强对扶贫等涉农领域资金使用管理,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管好用好涉农资金。

三、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推进干部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造就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

10.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机制。强化党委(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作用,切实把好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按制度、规矩和程序选用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使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不断完善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工作办法,突出对重要岗位和承担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干部的跟踪考核,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坚持在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等艰苦工作岗位检验和识别干部,注重提拔重用那些长期在贫困地区一线、实绩突出的干部。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落实“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的要求,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认真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和离任审计等制度规定,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加强选人、考察、决策各环节的监督,对选人用人失察的要追究责任。

11.进一步营造干部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各级党组织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真诚关爱干部,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引导广大干部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奋发有为、敢于担当。探索实行干部实绩档案,定期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各类优秀干部评选,完善优秀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评选办法,将评选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加大奖励力度和宣传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支持干部干事创业建立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试行)》,准确把握容错原则、标准和程序,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坚持一级为一级负责,上级为下级担当,支持和保护作风正派、敢作敢为、锐意进取的干部。

12.进一步畅通干部交流渠道。打破条块、地域、行业界限,加强干部跨地域、跨部门、跨岗位交流,加大人才的引进、培养、选拔、使用力度。制定具体办法,推动区、市、县机关公务员在部门内部轮岗、换岗。探索建立区、市、县同层级业务关联部门之间、区直部门和各市之间干部交流任职机制。有计划地安排区直部门年轻干部、后备干部,通过交流任职、挂职锻炼等方式,到市级及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盘活干部资源、激发干部活力、优化干部结构。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创业,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对事业发展需要的社会优秀人才,可通过竞争性选拔、直接引进、聘任、选举、考录等方式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任职。积极引导党政机关干部向企事业单位流动,促进党政干部与企事业单位干部之间良性循环、互相补充;党政机关因工作需要,可采取调任、竞争性选拔、定向考录、公开招录的方式,面向国有企事业单位选拔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

13.进一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按照中央《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及自治区《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大力选拔敢抓敢管、担当有为的干部,注重使用埋头苦干、兢兢业业的干部,坚决不用无所事事、碌碌无为的干部,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对违反党内有关问责制度、规定的干部,坚持依纪依规追究到位。加强分析研判和管理监督,对政治上不守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不担当或能力不够、作风不实在等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干部,坚决进行组织调整,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

14.进一步健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制度体系。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用好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等措施,对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早提醒、早纠正。突出对领导班子换届、干部调整等重要节点和关键岗位干部、“三重一大”重要事项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抓住如实填报、深入核查、结果处理三个环节,重点抽查坚持“凡提必核”,随机抽查按10%比例开展。探索开展领导干部不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处置工作。制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实施意见,集中开展倒查工作。建立完善干部监督信息管理系统,收集汇总纪检、巡视、法检、审计、信访等方面信息,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参考依据。畅通监督渠道,完善“12380”举报管理制度。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审计结果运用。持续推进“裸官”、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公职人员投资办企业等专项整治。

四、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要进一步增强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使党内组织生活真正严起来、实起来、规范起来,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15.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不允许以其他任何形式取代党委(党组)的领导。制定完善党委(党组)工作规则、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制度。进一步规范区、市、县和部门单位党政正职职责分工,推进民主集中制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严格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制度。探索建立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全程纪实、责任倒查追究及纠错纠偏制度,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问责追责机制的落实。建立上级党组织在作出与下级党组织有关的重要决策前,征求下级组织意见的制度。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健全党内重要情况向党员通报、党员参与党组织重大决策等制度。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

16.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增强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任何党员都不能游离于党的组织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党的组织之上。每个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从严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坚决防止“三会一课”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支部党员大会除上党课外,主要听取讨论支部的工作报告,审议党员发展、奖励处分等;支部委员会主要是研究党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和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等;党小组会主要是政治学习、讨论、党员之间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到所在支部(总支)参加“三会一课”,为普通党员做好表率。落实“一把手”带头讲党课制度,各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至少为党员讲1次党课,普通党员也要根据党支部安排讲党课。探索利用新的通讯技术和新媒体,拓宽党员参与“三会一课”的途径和方式。强化监督检查,将“三会一课”作为各级党委(党组)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

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规定》,健全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方案、班子和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审核制度,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定期、随机参加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遇到重大问题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各级党委(党组)发生班子成员腐败、重大工作失误、受到上级党组织问责等情况时,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责成召开。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把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的重要依据。建立民主生活会批评意见和整改事项清单管理制度,落实整改承诺制、公示制,加强党员和群众对整改效果评议监督。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

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

坚持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对党性不强的党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劝其退党或除名。

建立定期检查和通报制度,对不按规定开展组织生活、组织生活质量不高的基层党组织及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及时批评教育,限期整改纠正。探索开放式、互动式、网络化等活动形式,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17.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基础地位和政治功能、服务功能,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建好骨干队伍,大力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充分发挥农村、街道社区、高校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加强农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党组织书记。推行“两个带头人”工程,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对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贫困村全部选派到位。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才库,着力解决村干部队伍年龄老化、后继乏人问题。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做好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村新型经营主体中建立党组织工作。完善社区“联合党委”工作机制,推行社区网格化服务,加强城市新型社区、城乡接合部、农民工聚居地等区域党组织建设,广泛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探索设立社区党群工作站。在城乡广泛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教育活动,党员要带头抵制日常生活和婚丧嫁娶中的陈规陋习。坚持和完善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高校党委承担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使其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始终成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坚强阵地。加强高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配强高校特别是高职院校(系)党务工作者,推动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提高做思想政治工作能力,掌握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主导权。完善民办高校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完善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管理体制,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健全完善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前党委会议专题研究讨论机制,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资产监管和党组织关系管理归属关系。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原则上区属大型企业实行党委书记、董事长一人兼任,党员总经理兼任副书记,配备专职副书记,党委副书记可同时兼任工会主席。

发挥机关党组织在完成各项任务中的协助和监督作用。规范机关基层党组织设置,可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机关党组织书记,推动厅局机关党委与承担干部人事职能处室合署、负责人交叉任职。在机关窗口单位推行“一站式”服务和设立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做法,扎实推进“结对共建”、志愿服务等活动。落实“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建立考评结果与评先选优、干部选拨任用挂钩机制。垂直管理部门党组织要坚持“条主动、块为主”加强党建工作,上下联动配合地方党委共同完成好从严治党各项任务。发挥事业单位党组织在履行本单位职责中的政治核心作用。事业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原则上实行“一肩挑”,党员人数较多的党组织,可设立专职党委(支部)副书记。明确党组织和行政负责人职责范围、重大事项决策程序。

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政治核心作用。市县参照自治区设置方式,成立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加快园区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信息化平台和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逐渐实现园区党群活动阵地全覆盖。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书记可同时兼任工会主席。依托民政、财政、司法、税务等部门和工商联,建立全区性社会组织行业党组织,党组织书记由业务主管单位党员分管领导兼任。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把讨论分析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内部管理制度等发展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作为党内活动的重要内容,定期向企业和社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制度。建立民办学校所在地党委、政府向学校委派党组织书记和政府督导员制度。

18.深化基层服务型党组织星级评定。深入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同业之间交流、有利于党员参加活动等原则,进一步理顺基层党组织隶属关系。以县和乡镇党委为单位,每年对各领域基层党组织进行一次评定,同时列出成绩、问题、任务、责任四个清单,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工作提升。坚持“抓两头、促中间”,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实行动态管理、全程转化,促进基层党组织晋位升级、整体提升。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制度,对不能够、不及时按期换届的,对其上级党组织进行问责。坚持和落实“评星定格”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三建四关心”党内关怀机制。全面公开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整改提高等各个环节,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建立健全星级评定督查考核制度,把开展创建活动情况,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核评议的一项主要内容和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点内容。

19.加强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重视发展党员质量,加强思想上入党教育,把好发展党员入口关,注重从青年工人、农民、知识分子中发展党员。发挥各级党员教育培训联席会议作用,探索建立从严开展党员教育培训长效化机制。广泛开展主题党日教育,每月确定1天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党日活动。建立健全区、市、县三级党员信息数据库,提升党员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健全党员组织关系定期排查机制,实行流动党员双重组织生活和双重评议考核制度及动态管理机制。流动党员凭党员证明信和《流动党员活动证》,可编入所在地基层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行使党员权利。将离退休党员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范围,成立专门机构或离退休党员党支部,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严格落实党员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规定,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规定作出处理,基层党组织每年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定期检查抽查。制定出台相关办法,严格落实党员不准搞封建迷信,不准信仰宗教,不准参与邪教,不准纵容和支持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暴力恐怖势力及其活动等规定,对参加宗教活动的党员要依规及时作出处理。党员受到党纪处分的,所在党组织要及时按照相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

五、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人民立场是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持续开展作风突出问题整治,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站稳群众立场,增进群众感情,当好人民公仆。

20.健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效机制。深入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问题多发领域,跟踪监督检查,强化制度落实的评价和考核。建立党风政风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建立党员干部作风状况定期分析研判机制,对出现“四风”问题反弹和新的作风问题典型,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下大力气解决作风漂浮、工作不实,文山会海、表面文章,贪图虚名、弄虚作假等问题。严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坚持零容忍态度,加大惩治力度,发现一起、惩处一起、曝光一起,以党风政风好转带动民风和社会风气转变。

21.改进和创新联系服务群众方式方法。坚持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谈心、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领导干部要确保每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次数和时间。完善领导干部征求群众意见制度和联系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宗教界人士制度。健全各级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的“党群联系链”,畅通代表反映民意诉求渠道。坚持下派“第一书记”属地管理原则,派出单位要落实好责任、项目、资金捆绑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结合工作职能,健全完善机关单位联系贫困村、机关干部联系贫困户工作机制,区、市、县、乡按照不重复的原则确定联系点。结合脱贫攻坚、选派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等工作,进一步深化“下基层”活动成效,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进一步加强群团工作,推进群团改革,更好发挥群团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2.围绕打造“两优环境”改进机关作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放管服”,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把群众评议机关作风活动作为联系和服务群众的重要抓手,纳入各级效能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根据评议对象的工作职责和性质进行分类评议,每半年开展一次督促检查。健全机关效能建设公开承诺机制,统筹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扎实做好“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整改。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六、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继承和发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光荣传统,立足新的实际,着眼新的要求,切实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从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创新,增强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意识和能力,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向“严实硬”转变。

23.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等方面要以上率下、做好表率。自治区党委常委、党委委员和其他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的特殊重要性,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五个必须”的要求和标准,自觉做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修养、坚持民主集中制、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弘扬优良作风、保持廉洁自律的表率。认真落实自治区省级干部生活待遇有关规定。各地、各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在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正确选人用人、推进反腐倡廉、尊法学法用法守法、接受党员和群众监督等方面,向高标准看齐,从严做起、从自身做起。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对亲属子女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管好家人。探索开展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工作。

24.严格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管党治党“责任清单”制度,压实“抓书记、书记抓”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改进和完善党风廉政考核,通过督查督办、检查指导、工作约谈、签字背书、评议报告等,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落实到位。落实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双报告”和市县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抄告制度。将每年六月份确定为“党建促进月”,集中开展党员评议评选、组织生活会等系列活动。加强检查考核,健全自上而下抓党建的问责机制,对不抓或抓不好党建工作、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问责、通报。年度目标效能考核中,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赋分比例,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25.继续推进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坚持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依靠制度增强行为“硬约束”,通过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规范引领全体党员的思想和行为。协同推进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等各项改革。加强对政法机关的思想、政治和组织领导,确保党管政法的原则落到实处。鼓励各级组织积极探索创新,对一些成效明显的制度,结合新的情况继续深化;对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经验做法,及时完善并上升为制度规定。

26.强化党建工作基础保障。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稳定规范的经费保障制度,抓好基层党建工作经费、村级干部待遇、便民服务平台建设等保障性任务落实,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把党建工作经费、党员培训教育费用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机构和人员要纳入企业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保证党务工作人员与经营管理人员同职级同待遇。把党建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用,税前列支。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津贴。按照“六个中心”要求,加强村级综合服务阵地建设。建立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站点电教设备的更换升级长效机制。各级党组织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结合实际建好管好党组织网站,提高党建工作智慧化水平。健全贯通市、县、乡、村四级全域化服务网络,建好“四化一满意”服务群众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加强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健全党务工作者职级评定体系,建立基层党务工作者激励考核办法,建设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党务工作者队伍。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全面贯彻本意见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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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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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确立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坐标、开启了新征程。9日召开的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对江苏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作了全面部署,全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实到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全过程,为推动江苏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关键在严格落实责任。全省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书记要牢固确立主责主业意识,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做到知责、尽责、负责,对全面从严治党做到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党的建设工作。不管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还是强化党内监督,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都是重点。党员领导干部要当好表率。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准则》和《条例》,按照《准则》和《条例》规定办事,凡是要求党员干部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党员干部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以上率下推动党风政风作风实现根本转变。

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关键在于统筹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实。当前,要切实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强化理论武装、践行根本宗旨、务实创新工作,推动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要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落实,坚持谋硬招、务实干,提升工作效能,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抓好干部管理、党员队伍管理、强化党内监督等各项工作。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管党治党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重点在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要健全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书记述职制度。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要向全会报告全面从严治党情况,接受评议监督。省委常委会将每年听取设区市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抓基层党建述职。要积极创新组织生活形式内容,认真总结党建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新鲜经验,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以改革创新精神提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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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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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坚持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相统一,分类施策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着力增强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一、抓班子,提升政治引领能力

政治功能是基层党组织的灵魂。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关键要抓好班子建设,提升政治引领能力,促进民心在基层凝聚。

把好“政治关”。政治关是首关。要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引导广大党员自觉把党员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合格共产党员。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压实“责任链”。抓好党建工作是基层党组织的本职和主业。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建立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把注意力和着力点聚焦到党建工作上来,把更多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严格实行实绩考核制度,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建工作责任链。

选准“带头人”。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大力选拔讲政治、有本领、重品行的优秀党员进入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探索推进村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精准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抓发展,提升带领致富能力

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基层党组织要把抓发展作为增强整体功能的核心要义,用发展的实绩检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

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党建工作融入发展各方面全过程,防止党建与发展“两张皮”现象,把党建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源,把党建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使党建更好地服务和促进经济发展。积极探索把支部建在产业链上的新路子,厚植加快发展优势和发展后劲。

主动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要把加强基层党建同脱贫攻坚结合起来,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组织优势、组织功能、组织力量,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来抓,聚焦全面小康目标,确保脱贫攻坚决战决胜。

主动融入改革开放大潮。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引领功能,坚决摒弃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敢于突破陈规陋习,破解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在推进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实践中增强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和本领。

三、抓平台,提升服务群众能力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要通过抓平台建设,拓展服务内涵,释放基层党组织的服务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快捷、更高效、更优质的服务。

搭建信息平台。广大农村尤其是偏远贫困农村,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借助信息技术,整合各类资源,搭建信息平台,将各种服务项目统一纳入平台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农民办事不出村。

搭建阵地平台。随着农村面貌的深刻变化,农民群众生活方式发生了深刻变革。基层党组织要积极顺应群众新期待,建好活动站、图书室、学校、卫生室等阵地,满足农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搭建帮扶平台。针对农村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较多的问题,基层党组织要统筹组织公安、民政、妇联、社保等职能部门,加大农村留守儿童托管、留守妇女健康咨询、留守老人集中供养、农村妇女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开展“富民、惠民、便民、助民、安民、乐民”等贴近群众需求的服务活动,提高服务实效。

四、抓法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础性工作在基层。基层党组织要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让法治在基层落地、生根、生效。

带头尊法。尊法的核心在于信法之权威。基层党组织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依规办事。真正让法律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基石,让法律的权威不可冒犯,让法律的信仰深深镌刻在广大干部群众心中。

自觉学法。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基层党组织要做学法的模范,带头学习掌握法律,不断提升法治素养。要以宪法为核心,以常用法律法规为重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创新法治宣传方式和载体,引导群众自觉学法,做“法律明白人”。

严格守法。人人守法、时时守法、处处守法,法治建设才能落到实处。基层党组织要把遵守宪法法律作为基本准则,自觉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以党规党纪为准绳,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大力学习宣传遵纪守法先进典型,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

善于用法。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基层党组织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分析解决问题,用法治方式引导群众合理表达诉求,大力实施“律师进村、法律便民”,解决好信访不信法、信权不信法等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法治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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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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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下大力气把“学转促”活动抓紧抓实抓好,推动“两学一做”不断深化,确保取得实效。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认识要高度统一,做到总目标家喻户晓、入心入脑,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聚焦总目标、盯住总目标、落实总目标。贯彻总目标的机制要真正构建,建立起科学有效的落实机制、考核机制、督查机制,真正把总目标装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想干事会干事的局面要切实形成,在活动中提升各级干部的党性修养、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鞠躬尽瘁。

广大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要明显提升,始终保持蓬勃朝气和昂扬斗志,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敢于涉险滩、啃硬骨头。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焕然一新,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实现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有位子。对实现总目标的信心要显著增强,通过完善的措施、良好的作风、稳定的形势,提升各族群众的安全感,坚定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信心和决心。党群干群关系要融洽密切,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优良的作风把各族群众凝聚在一起,为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疆篇章团结奋斗。

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础要巩固加强,紧紧围绕总目标,打牢物质基础、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健康发展的势头要积极向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化,结构调整取得成效,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切实增强,脱贫攻坚扎实推进。

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学转促”活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有序开展。要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学转促”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级党委(党组)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各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要统筹协调。要强化宣传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弘扬正能量,鼓舞士气干劲,营造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的浓厚氛围。

要严格执行纪律,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做到边学边改,坚持问题导向,有什么问题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即知即行、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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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守规矩严纪律转作风促落实心得体会

全文共 185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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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深入学习,对照自身,工作中从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圆满地完成了对标定位任务和岗位承诺。下面是我的几点心得体会

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使自己长期保持清醒的头脑,把提高工作能力作为一种责任,作为一种生活习惯,作为一种提高自身水平、提高办事能力的途径。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为行动指南,自觉地加强思想改造,真正理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扎扎实实的开展各项工作。

二、明确奋斗目标和前进方向

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艰辛探索,中国成功开辟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大量论述,让我们认识到“中国道路”是一条足迹坚实又特色鲜明的道路,我们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道路来之不易,是中华民族在持续探索和深刻总结中走出来的,我们这一代人要旗帜鲜明、坚定不移地走下去。

三、明确改革发展的新思路和新举措

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创见的思路和举措,带领全国人民奋力开拓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通过学习,我们体会到中央领导集体以高超的政治智慧和远见卓识,进一步明确了中国破解发展难题的一系列新论断新要求。对于财政干部而言,尤其是理解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辩证关系;体会到党中央坚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决心,坚持在工作中体现党中央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的理念;在工作生活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感受真挚深厚的为民情怀更加贴近群众

习近平总书记鲜明宣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的品格。通过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内容,我们感受到我们党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更加坚定了执政为民的信念,工作作风上更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

五、掌握推进工作的思维方法

一是学习掌握全局思维,把握大局。习近平同志指出,要善于观大势、谋大事。通过学习,我们体会到每位同志都要从做好整体工作出发,找准本职工作在全局中的位置,增强工作合力,从细微的工作中推进全局的工作,为全党战略目标服务、为全国发展目标服务。多做打基础、管长远的大事,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求急功近利的短期效应,多做利于长远的基础工作,一张蓝图干到底,努力把各项事业抓好抓实。二是要学习掌握辩证思维,一分为二看问题。习近平同志始终坚持“两点论”,既看到有利一面,又看到不利一面。我们要按照习近平同志的要求,始终保持战略清醒,对任何形势都要进行客观的判断,既看到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也看到各种困难和严峻挑战;既不为一时的困难所迷惑,也不为一时的成绩所迷失,努力保持冷静的头脑。

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谨守中央八项规定

在谈到作风时,习近平同志指出,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集中表现在“四风”上。通过学习,我们更加坚持原则、认真负责,更加敬畏权力、慎用权力,始终保持政治本色,防范风险、守住底线,坚决守住作为合格党员的底线,工作生活中都要贯彻落实好八项规定精神,把清正廉洁、反对“四风”作为基本要求,始终不渝地坚持下去。

七、转变发展建设观念,实现XX绿色崛起

“绿色崛起”,主要指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以经济崛起为核心,以文化建设为支撑,以社会建设为基础,以政治建设为保障,以最小的环境代价和最合理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社会效益,推动地区在青山绿水中异军突起跨越发展的、具有区域特色的科学发展模式。它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是可持续发展的条件下实现的经济崛起。要实现绿色崛起,必须摒弃旧工业化道路。

XX县属农牧交错区,处于京津与内蒙古浑善达克和科尔沁两大沙地之间,是风沙南侵京津的必经之路,燕山山脉在这里收山,内蒙古高原由这里舒展,潮河、滦河从这里发源。历史上的XX,曾是山清水秀、林茂草丰之地。由于粗放型经营,过度开荒、放牧等,造成草场退化,林木蓄积量下降,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日益恶化。

XX的绿色崛起必须要把保护环境和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一方面大力发展经济,另一方面还必须建设XX的生态环境,打造文化旅游和绿色产业高度融合的旅游名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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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规矩严纪律转作风促落实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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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要明显提升,始终保持蓬勃朝气和昂扬斗志,逢山开路、遇水架桥,敢于涉险滩、啃硬骨头。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焕然一新,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实现想干事者有机会、能干事者有舞台、干成事者有位子。对实现总目标的信心要显著增强,通过完善的措施、良好的作风、稳定的形势,提升各族群众的安全感,坚定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信心和决心。党群干群关系要融洽密切,增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优良的作风把各族群众凝聚在一起,为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新疆篇章团结奋斗。

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基础要巩固加强,紧紧围绕总目标,打牢物质基础、思想基础和社会基础,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健康发展的势头要积极向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深化,结构调整取得成效,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切实增强,脱贫攻坚扎实推进。

要严格执行纪律,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纪律和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要做到边学边改,坚持问题导向,有什么问题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即知即行、立行立改、全面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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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转变落实四个扎扎实实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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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全会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推动落实。实践证明,客观形势在不断发展变化,优势劣势也会互相转换。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青海发展正站在一个新的起点,正处在一个关键阶段,既面临着新的挑战,也蕴含着更多发展机遇;必须正确地认识到,我们既要站在青海看青海,又要跳出青海看青海,还要面向未来看青海,进一步打开眼界、拓宽思路,自觉从全国大局思考问题、谋划工作,自觉从长远发展审视今天、开拓未来。

做好今后的工作,须准确把握大势,科学判断形势,顺应发展趋势,牢牢把握大局。站在新的发展起点上,我们要看到,青海在全国大局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青海的发展任务非常繁重,青海的未来前景光明。同时我们也要意识到,青海在全国大局中的战略地位从来没有这么高,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的程度从来没有这么深,离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从来没有这么近,发展的信心从来没有这么足。我们在认识省情和谋划发展上,要努力实现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的转变,从人口小省向民族团结进步大省的转变,从研究地方发展战略向融入国家战略的转变,从农牧民单一的种植、养殖、生态看护向生态生产生活良性循环的转变。

可以说,“四个转变”的理念是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使中央精神具体化、青海化、实践化的实际举措,是充分结合青海实际,推动“四个扎扎实实”落地生根的根本思路,“四个转变”的理念同“十三五”时期全省经济社会发展“131”总体要求以及“三区”建设,都是探索青海发展的结晶,贯彻中央部署的结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用“四个转变”的理念扎扎实实推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要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理念,用“四个转变”的理念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四个转变”的理念扎扎实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扎扎实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只有我们看到方向、看到优势、看到责任、看到信心,才能不断开拓新空间,实现新发展。当前,全省上下都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部署要求和“四个转变”的理念上来,处理好领会精神与思考工作、服从全局与抓好局部、把握方向与改进方法、尊重规律与推动发展、保持定力与提高能力、观察现象与透视本质“六个关系”,争做推进“四个转变”的实践者,加快形成落实“四个转变”的体制机制,在更大范围凝聚全社会的发展共识和智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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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抓落实之我见抓落实之我干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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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全体干部纷纷围绕“抓落实之我见、抓落实之我干”这一论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抓好落实关键要做到四点。

一是抓落实要加强学习,弥补不足,提高助推荥经发展能力。

二是抓落实必须立即行动,工作上积极主动务实有效,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

三是抓落实必须从纪律抓起,坚持按时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

四是抓落实必须见成效,要真正把实事办好,好事办实,抓出实实在在的成效,做出实实在在的业绩,努力助推政协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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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抓落实之我见抓落实之我干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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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匆匆,三年过去,震区灾后发展振兴紧锣密鼓的开展,呈现出一幅幅亮丽的画卷,是整齐宽阔风格亮眼的民居,是乡间成片规划枝头累累果香,是日益兴盛吸纳大量人群就业的特色产业。这些变化离不开各界力量的辛苦努力,更是真抓实干出成绩的最佳写照。

落实,在于各自明白我应该做什么。灾后重建工作千头万绪,规划项目、筹措资金、农房重建等,而且这是一个较为长期的工作,不是旦夕之间就能完成的。首要的是领导责任要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实现项目与人的匹配,要明白各自负责的是哪几块工作,确保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不留空白点。其次是具体的工作人员,要明白自己应该做什么,找准每一项工作的核心要点,确保分配到手中的工作高质量完成。

抓落实,在于我做了什么。说了千次,不如踏踏实实的做一次,真抓实干,最为重要的是工作要落地,最后的落脚点也在工作落地上。工作落地不仅仅是指安排去做了,更为重要的是真正的落到实处。浮于表面,其实是工作大忌,晃眼一看,大家都在尽职尽责的忙碌,好像各项工作都完成得不错,各项报表上的数字也好看,实际上这些表面成绩不过是纸糊的面,如何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徒费时间精力最终还出不来实绩而已。因此,落实,在于做的过程中,踏踏实实,认真把事情做好。

今天,芦山地震震区已然是旧貌换新颜,可以说是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我们在为这些胜利欢欣鼓舞的时候,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发展振兴之路任重而道远,产业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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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工作落实总目标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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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不断发展、民生持续改善、人民更加幸福,大局总体稳定,党的十八大以来,新疆进入了更好更快发展的关键阶段。实践证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新疆工作的大政方针是完全正确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是完全符合新疆实际的。

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是新疆工作的总纲,纲举则目张,抓住主要矛盾,才能赢得全局主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确定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这个总目标,抓住了新疆工作的“根”和“魂”,进一步廓清和统一了全党全国上下对新疆工作的思路与认识。当前,新疆工作形势发生了积极、向好、可喜的变化,但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复杂,维护稳定的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反分裂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尖锐性没有改变。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是我们党治疆方略的方向目标,是新疆各族干部群众的迫切期盼,是新疆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保障。

“如果要看前途,一定要看历史”。纵观新疆的发展历程,各族人民饱受分裂动乱之害,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是新疆各族群众的光荣传统,无论各种敌对势力怎样用尽心机、用各种手段制造动乱,最终总是不会得逞。各族人民在同“三股势力”的坚决斗争中,更加深切地感受到:什么时候各民族团结和睦、社会稳定,什么时候就能实现较好发展,人民就能安居乐业。新疆和平解放60多年来,天山南北的变化翻天覆地,各族群众的生活显著改善,归根结底在于始终把反分裂斗争作为新疆工作的主线,始终牢牢坚持维护团结稳定大局。

稳定是发展的前提,是新疆繁荣发展的基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承载着新疆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新疆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强大正能量。由于历史、自然等多种原因,新疆仍是一个欠发达地区,顺应各族群众的新期待,需要付出更大努力,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大力推进新疆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实现又快又好发展。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所有这一切的前置条件。没有稳定,什么事情也办不成;没有稳定,一切都无从谈起。今天的新疆,人心思稳、人心思安、人心思发展,这是大势所趋、民意所向。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和忧患意识,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

东风浩荡万木春。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区各族干部群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目标,团结一心、开拓进取,推动新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社会民生持续改善,民族团结巩固加强,生态环境保持良好,社会大局总体稳定,党的建设成效明显,全区各项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奠定了良好基础。这一切,都得益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的指引,都得益于全国人民在总目标的引领下无私支援新疆、鼎力支持新疆,都得益于全区各族干部群众紧紧围绕总目标统筹推进新疆各项工作。

全区上下要按照自治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总目标再动员会议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确立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只争朝夕的精神、时不我待的作风、义无反顾的境界,聚焦总目标、盯住总目标、落实总目标,不断开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各项事业的新局面。

1.落实总目标忠诚看担当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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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实总目标大讨论心得体会

4.新疆工作落实总目标心得体会

5.落实新疆工作总目标心得体会

6.落实新疆总目标心得体会

7.落实总目标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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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两个责任书记谈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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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司法局组织全局干警、两员党员、律师党员共100余人集中观看了市纪委、武汉电视台联合制作的电视访谈节目“落实‘两个责任书记谈”。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观看了区委书记王炜的访谈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保国同志结合观看访谈的切身感受,讲了一堂题为《讲党性有作为 紧盯目标 奋力赶超》的廉政党课,从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从严改进作风、从严惩处腐败、从严推进制度建设等四个方面引导干部职工正确认清形势,增强廉政勤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

今年以来,江岸区司法局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上,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切实推动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纵深发展。

严密部署,压实责任。局党组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履行“两个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传达区相关会议精神,部署局党风廉政工作,局党组书记与局党组成员、局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班子成员重新分工,由原1人分管17个司法所调整为班子成员包所分管制,各分管领导对分管科所的绩效目标和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全局17个司法所、局机关两个科室均签订了《基层作风承诺书》并进行了公示。

强化监督,严格问责。建立党风廉政建设督查制度,对科所作风进行全覆盖巡查;畅通渠道,接受监督,聚焦落实群众投诉办理工作,紧盯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重点工作廉政风险防控,对办案流程、结案、质量实行全方位督查。强化机关作风整顿,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用准用足“第一种形态”,就上班迟到早退、请销假不规范、社区矫正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对12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创新方式,注重实效。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在全局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全员岗位大练兵、工作技能大比武”活动,落实“日记载、周推进、月调度、季讲评、年总结”工作机制,并将活动结果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此活动得到了市、区相关领导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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