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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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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国家规定五一放假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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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的只有五月一日这一天,其他两天属于周末休息,通常国家安排放假都是会把离五一这一天比较近的周末调整到五一一起放假。

五一放假时间:5月1日至5月3日放假公休,共3天。

据了解,2015高速公路免费时间共计20天。具体高速免费节日分别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和国庆节。具体免费时间段为

2015清明节3天高速免费时间段是(2015年4月5日零时~2015年4月7日24时止),

2015五一劳动节3天高速免费时间段是(2015年5月1日零时~2015年5月3日24时止),

2015国庆节7天高速免费时间段是(2015年10月1日零时~014年10月7日24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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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心得体会

全文共 1599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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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规定”是一个庄严承诺,体现了从严要求、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反映出中国未来施政的动向。 党的十八大闭幕以来,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鲜明的态度、坚定的信心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了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中国的伟大号召。

一、充分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干部工作作风是党风,政风、行风的重要体现。机关作风建设直接关系到质监系统的队伍形象,关系到全系统发展大局。近年来,全系统积极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要求,机关作风建设还有许多不适应的地方,仍然存在办事效率不高、工作执行不力、责任意识不强、团结协作不够、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这些问题直接影响质监形,亟待解决。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将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与加强自身队伍建设相结合,紧紧围绕“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的工作方针,认真落实自治区质监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的实施办法,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起来,从基层和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作风建设抓起,从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在提升质监自身良好形象上取得新成效。

二、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和发展反腐倡廉工作的良好局面

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全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不仅要率先垂范,严格自律,而且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要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 从近年来掌握的贯彻责任制情况看,班子成员中的副职重业务、轻廉政工作,重两个安全、轻队伍安全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应当引起高度重视,使全体班子成员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能有效落实。

作为质监系统的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作为重要抓手,切实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抓好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任务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为确保食品质量和特种设备“两个安全”提供有力保证。

三、强化引领意识,以廉洁理念为主导,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清正在德,廉洁在志。把发挥廉洁文化的引领作用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途径。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抓好思想理论建设这个根本,抓好党性教育这个核心,抓好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深入学习贯彻新党章,认真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通过观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警示片、参观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全系统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地位观,不断增强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始终保持党员干部队伍思想纯洁、队伍纯洁、作风纯洁和清正廉洁。在全系统各单位进一步弘扬廉洁精神、培育廉洁价值理念、营造廉洁氛围,让廉洁成为一种社会文化、一种价值取向、一种不懈追求,促使广大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对新提任干部实行廉政考核、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廉政警示教育等套餐式教育。

总之我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一切为了学生, 讲实话、办实事、重实效。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深入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与人为善,真诚相待,团结共事,服务学生。清正廉洁。自觉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以律已,以身作则。 从日常小事、小节做起,把清正廉洁作为第一操守,做廉洁奉公的表率,保持教师的 政治本色,作党和人民满意的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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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口市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市区禁止

全文共 83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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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羊年春节很快就要到了,应届毕业生网编辑为你整理了我市烟花炮竹燃放的时间地点及管理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为加强2015年春节、元宵节期间我市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爆炸、火灾、人身伤害等安全事故,保障国家、集体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确保广大市民、游客度过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海口市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关于做好2015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研究,通告如下:

一、本市城市建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本市非城市建成区下列区域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寄宿制学校、医院、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民用机场、客运车站、码头、加油站、液化石油气站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场地及周边安全距离以内区域;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三、本市下列地点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一)文物保护单位;(二)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六)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

四、燃放烟花爆竹,应当按照燃放说明燃放,不得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五、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由监护人或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六、在禁止燃放的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七、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对携带烟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没收,并可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八、欢迎广大市民、游客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685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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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定年假规定

全文共 10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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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②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③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④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的300%支付。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工伤假

①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②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③工伤员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病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给予324个月的医疗假期。

①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员工,病假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②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员工,病假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③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探亲假: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①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②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也可根据实际情况,2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③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员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

婚假: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

①法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

②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初次结婚的员工,可享受15天晚婚假。

③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的,可视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

④再婚的员工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产假:指在职妇女产期前后的休假待遇。

①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假前可以休假15天。

②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③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④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⑤产假为连续假期,包括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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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国家法定节日年假规定

全文共 1396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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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与此同时施行的还又一部重要行政法规,即《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国务院以第514号令发布的。从此我国职工就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相应也就成为用人单位的义务。

职工带薪年休假也简称年休假,职工享受年休假期间,工资收入与正常工作期间一样,不受休假影响。其中“年”是指公历年度,如2008年度等。“职工”不仅指企业职工,也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只是两者在计算年休假天数和相应的加班费上略有不同。下面只介绍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

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

在实际确定年休假时比较难以理解是年休假天数。下面举例说明。

某人于2000年5月1日到单位参加工作,在2010年4月30日前属于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情形,年休假天数标准为每年5天;从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属于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情形,年休假天数标准为每年10天,这时2010年度的年休假天数应分两个时间段分开计算,然后相加,即是2010年度应享的年休假天数。

2010年4月30日前,计算方法为:(当年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职工本人全年度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4个月×30天/月÷365)×5天/年=1.64天。其中0.64天不足1整天,应舍去,所以2010年4月30日前应享受年休假1天。

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计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职工本人全年度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8个月×30天/月÷365)×10天/年=6.575天。其中0.575天不足1整天,应舍去,所以2010年5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应享年休假6天。(注:4个月×30天/月和8个月×30天/月是本文为简便而取的平均数,若精确计算,需确定相应日历天数作为计算依据。)

这样2010年度应享年休假共7天。

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年休假,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如果职工不同意,用人单位必须安排年休假。

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年休假,职工本人也同意的,用人单位必须向职工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标准是职工日工资的300%,该300%工资报酬不包括职工正常工资。当然职工如书面声明放弃此300%工资报酬的亦应可以。

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规定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执行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行政处理决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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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条例的贯彻落实,条例作了哪些规定?

全文共 39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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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征求意见过程中,许多意见认为,职工相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处于弱势地位,如果监督措施过于原则、可操作性不强,年休假制度在许多单位特别是企业可能难以落实。据此,条例对年休假的监督机制作了3个方面的规定:一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三是,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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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婚假规定

全文共 1860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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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备受社会关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提交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修正案草案如获通过,“全面两孩”政策元旦开始即可实施。

修正案草案规定,女性的生育假可延长。但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以后可能就没有“晚婚晚育假”,也没有“独生子女奖励”了。

详解:

1提倡生育两个孩子

现行计生法规定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

修正草案规定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规定。

2独生子女光荣证或将退出舞台

现行计生法规定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获得该证的夫妻,按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修正草案删除了上述规定。

但是,以前的独生子女福利继续享受

计生法修正案拟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修正案实施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已经获得《独生子女光荣证》的夫妻,按规定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可以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3自主选择避孕节育措施

现行计生法十八条规定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修正草案十八条规定

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4删晚婚晚育说辞,保留延长生育假奖励

现行规定

根据2012年施行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生育假,难产的,增加15天。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第四章“奖励与社会保障”中的有关规定,对晚育(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延长女方产假3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

修正草案规定

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删除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生育假如何延长,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准妈妈:希望生育假能延长30天

昨天,正在待产的小刘看到国家拟取消晚育假的新闻后,很担心。她今年30岁,怀孕38周,预产期恰好在元旦前后。“如果我元旦后生,是不是就不能休晚育假了?”她表示,虽然生育假可能延长,但也不确定能不能延长30天。

此前,现代快报曾报道《二孩妈妈享受不了晚育假 八成网友力挺产假延长》,这个愿望有希望实现了!此次草案修订,虽然拟删除晚育奖励,但同时规定,可延长生育假。这对二孩妈妈来说,可是个利好。

那么妈妈们希望能延长多少?多数人表示,希望至少与取消晚育假前天数一样。也就是说,希望基础性产假能延长30天。

“98天真的有点少了,都过不到孩子百天。”小刘表示。

5婚假可能只剩3天

现行规定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 对晚婚(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的初婚)的,延长婚假十天。也就是说加上国家法定婚假3天,一共可以享受13天。

修正草案规定

晚婚不再获得延长婚假的福利待遇。

网友:度蜜月只能用年假凑了

泰州人梅女士告诉现代快报记者,自己当年加上公休日一共休了半个月,前三天双方家里各办了一场婚宴,又跟老公去欧洲旅游了一个星期。

而如果删除晚婚奖励,只能享受国家规定的法定婚假3天。“少了十天,不够用啊。结婚前还有很多杂七杂八的事需要准备。”“已经预订了度蜜月的行程,如果真取消了,只能用年假来凑了。”不少网友表示,取消晚婚假,只剩3天有点少。

6明令禁止买卖精子、卵子等

当前,禁止代孕等规定只在相关条例中予以规定,此次修正草案将其写入计生法。相关违法行为将承担法律责任。草案规定:

禁止买卖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

7再生育可择优适用

实施独生子女政策时,一些特殊情况下,比如生育的第一孩存在残疾等,夫妻可以再生育第二孩。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再生育就是指生育第三孩。

因为再生育的具体规定由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因此可能出现不同省份政策不一的情况。

为此修正草案新增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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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晚育婚假规定2024山东

全文共 1491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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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2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

晚婚假取消,山东17天变3天!

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今日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而晚婚假却缩短了,2016晚婚假为什么缩短原因?晚婚婚假多少天?一起来看看吧

人民日报报道称,根据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草案中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于生育假如何延长,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规定享受奖励的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这意味着,此前晚会晚育的福利今后可能也不会再有了。

要知道,此前晚婚有10-30天不等假期,明年起婚假或只有3天!

剩斗士们一个个都该哭了吧,结婚给三天的假期,够干啥???

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

将达2.43亿

全国人大21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自1999年我国进入人口老龄社会后,人口老龄化呈现出规模大、来势猛、占比高和“未富先老”等特点。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有2.12亿,占人口总数15.5%,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1.37亿。预计2020年,我国老年人口将达到2.43亿。

此前,新华社文章称,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导司负责人表示,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的人口形势发生了转折性变化,人口总量增长的势头减弱,人口结构性问题突出,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减少,老龄化程度加深,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难下,人口均衡发展的压力增大。

早在1980年,党中央发表的《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就指出,到30年后,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

这位负责人表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根据我国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作出了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战略决策,指明了生育政策调整完善的方向。

网友说:

>@秋日折桂:多亏结的早啊

>@丝红:每一条都充满了对80后,90后深深的恶意!

>@otco_co:结婚的唯一动力没了,麻麻不要怪我!

>@我就乐意这样儿:二胎政策跟晚婚假毛线关系,老娘毕业就“被晚婚了”,还不允许早恋,这是要逼劳资终身不婚不育的节奏

>@_De_La_Rosa:不结婚不生娃!爱咋地咋地

>@小泡妹子别来无恙:3天,结毛的婚,异地分居的还没汇合假期就结束了。

>@学姐在忙:3天婚假,让我们外地工作的怎么过,领证都没时间啊,办酒都没时间啊,耍流氓吗?

>@高兴的每一天:晚婚晚育假取消了,你还想让我生二胎?

>@孔大爷是只猪:几年前,你对我说:“乖,听话。不许早恋!”今天,你告诉我“活该,让你不耍朋友!” 呵呵…你咋不上天呢?

>@王二家的狗:清闲的日子到头了,大家忙着过圣诞,忙着等元旦。我却在忙着背政策,二胎才接受,婚假就没了。

>@我不玩了你慢慢玩:以后你们再也不能用“国家鼓励晚婚晚育”这个理由来掩盖自己单身的事实了。我国已经开启官方虐狗模式。

不过据说,只要新政策没实施,就按老政策执行

所以,只要12月31日前拿着结婚证去请假

符合条件的仍可享受23天的晚婚假

在12月31号前赶紧把婚假请了吧

不然到明年

就只有3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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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费发放新规定

全文共 1345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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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后不久,开始对独生子女家庭实行奖励政策。从1982年陆续开始,全国各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当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中有关“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的意见,制定了每月5元独生子女费的奖励规定。对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后,可以在一定年限内领取独生子女费。

2015年独生子女费发放相关新规定,具体内容如下,欢迎阅读:

中国内地计划生育政策自实施以来,就倡导着只生一个好,国家对独生子女实行奖励政策。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都是可以领到独生子女费。

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年发放独生子女保障费60元,单方领证的对象发放30元(2006年发放对象为独生子女出生于1990年7月1日以后的)。根据地区不同的情况,发放的独生子女费是不同的,这就牵涉到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的发放标准,内容包括职工晚婚的、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等。

职工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十二天;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三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增加的产假和护理假视为出勤。农村居民晚育的,减免本人当年村内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资金;城镇无业居民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适当奖励。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或者未生育且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经本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核实,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凭证享受以下优待:

1、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五至二十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夫妻双方均有工作单位的,由双方工作单位各负担一半;一方有工作单位,另一方没有工作单位的,由有工作单位一方的工作单位支付;夫妻双方均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支付,所需费用由各级计划生育经费分担。

2、农村分配集体收益对独生子女家庭增加一人份额(包括农村土地征用后,土地补偿费分配中对独生子女家庭应当增加一人份额);在划分宅基地(包括征地拆迁安置中,对农村独生子女按重建安置房价的70%加房屋层次调整系数每人优惠购买40平方米)、扶持生产、介绍就业等方面,对独生子女及其父母给予照顾。

3、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以对独生子女入托、入园、就学、就医给予补助。农村贫困家庭独生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期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减免杂费。

4、各级人民政府和独生子女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奖励与优待。

符合规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夫妻,自愿不再生育的,是农村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是城市居民的按照不低于所在市、县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发给奖金。具体办法按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定执行。依法领取退休金的独生子女父母,自法定退休年龄退休之月起,按本人基本工资百分之五的标准增发退休金。已建立了社会养老保险的单位,这项奖励仍由原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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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婚假国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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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拟延长产假,取消晚婚晚育奖励”的消息传出后,对适婚青年、育龄夫妻来说,可谓是重磅炸弹。婚假是不是只剩下3天了?为此,不少已领证但还没休婚假的新人,打算在元旦前请婚假。

不过,昨天已有法律专家就“晚婚假明年元旦起取消”的传言给出了确切说法:“晚育假”的确将取消,但并不说明“晚婚假”也会随之取消。所以,奉劝年底扎堆请婚假的朋友,先不用急。

晚婚假

关注

担心晚婚假取消,提前领证

昨天上午8点半,南京玄武区婚姻登记处还没有开门,就有两对情侣在门口排队等候。

“平常只有好日子才会有人赶早来排队,今天早上来的时候,我还很好奇,怎么冬至也有人来赶早。”工作人员表示,冬天因为天冷,情侣们起床也晚,平日里上午10点半才是领证高峰期,而昨天一上午,领证的情侣一直没断过。“后来不少人打电话来咨询,我才知道原因,都是问晚婚假取消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尚未接到上级通知,他们也无法做出回复。但是情侣们很担心,纷纷打电话询问,是否元旦后,晚婚假就取消了。

“挺吃惊的,感觉消息来得很突然。之前国家要放开两孩,我们也没想到会跟晚婚假有关。”80后小伙子瞿旭跟女朋友昨天来领证。他表示,如果真的确定实施,肯定会抢在元旦前休婚假。

记者了解到,截至下午5点,昨天南京有348对情侣领了“红本本”,比平日里约多出50对。

85后男生小王,昨天看到消息,就跟女朋友商量抢在元旦前领证。“我跟女朋友感情挺稳定的,明年肯定是要结婚。但是具体哪天领证没定。我今天早上看到新闻就想,择日不如撞日,还不如在元旦前把证领了,多休几天假。”

这边还没领证的小情侣纠结要不要领证,那边已经领过证但是还没休婚假的夫妻们也不淡定了。在南京某学校当老师的小阳,今年9月10日教师节领的证,预备明年9月份办婚宴。“按照我们学校的规定,领证日期一年内,都可以请婚假。那我如果明年请,还有没有15天假?”昨天一大早,小阳就急匆匆地跑到人事部门咨询。“学校人事部门的意见是,还是休了稳妥,因为明年政策不清楚。”于是,小阳递交了婚假请假申请表,从2015年12月25日休到2016年1月8日。

生育假延长

配套政策也应跟上

专家

晚婚假仍有其法律依据

昨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中关于延长生育假,取消对晚婚晚育夫妻进行奖励的规定受到了普遍关注。有些媒体在报道时称“明年1月1日晚婚假取消!婚假只有3天了!”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法律专家,发现这种说法并不准确。

记者对比了现行的人口计生法和此次的草案,现行人口计生法第25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草案中第25条修改为“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草案中的确删除了关于晚婚晚育奖励的规定。

但需要注意的是,我们通常说的“晚婚假”和“晚育假”其实是两回事,若按草案中规定,晚育假的确将取消,因为无论何时生育享受的生育假都将延长,但并不说明晚婚假也会随之取消。

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薛宁兰研究员长期从事婚姻法的研究工作,她认为人口计生法严格来说只规范生育这一阶段,关于结婚的问题应该由婚姻法来规定。记者查阅婚姻法,第六条明确规定,晚婚晚育应予鼓励。也就是说,晚婚假仍有其法律依据。

薛宁兰表示,婚姻法和人口计生法并不会对婚假或生育假的长短作出具体规定,应该由地方性法规或条例把它具体化,各地的规定也不一样。在她看来,现在就判断生育假将延长多少,或者取消晚婚假都为时过早。待草案通过以后,还需要各地的立法机关来修改对应的法规或条例,到时候各地立法机关才会讨论到具体的延长或取消的问题,这都需要一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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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龄津贴的实施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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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师教龄津贴执行范围

中金网1月18日,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弱智儿童学校和幼儿园的公办教师,均可实行教龄津贴。

从事教师工作满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二十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也可以实行教龄津贴。

二、教龄津贴标准

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三、教龄即教师直接从事学校教育工作的年限

教龄计算办法:

1.上述学校的教师或中小学专职少先队辅导员等直接从事德、智、体、美教育的工作年限,计算为教龄。

2.由各级各类学校调入上述学校的教师,原专职从事教师工作的年限可与调入后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教龄。

3.民办教师或长期顶编代课教师转为上述学校公办教师后的教龄计算,应按其工龄计算的有关规定办理。

4.曾在冤假错案间断教育工作,现已平反纠正,继续从事教育工作的教师,其间断的时间,可心计算为教龄。

5.在历次政治运动中,曾在职带薪下放的教师,其间断教育工作时间,可计算为教龄。

6.教师连续病休超过六个月的时期不计算教龄。

四、领取教龄津贴的教师调离上述学校后,教龄津贴即行取消

五、民办教师是否实行教龄津贴制度,由和地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可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并抄报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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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公布北上广深规定更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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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财政部网站公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营改增试点的细则正式亮相。

营改增试点的细则正式亮相。其中备受关注的房地产业营改增政策也随之明确,房企的旧项目可以选择两种计税方法。而对于个人二手住房交易,将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纳税,税负有所降低。

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公布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对个人住房转让实施差别政策,北上广深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算算账

卖300万元房 营改增后少缴7100元

增值税与营业税的不同在于,增值税的计算需要把含税部分剔除,而简易征收方式不需要计算进项税和销项税,其计算公式为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举例来说,房子的交易价格为300万元,如果征营业税,那么营业税=300万元×5%=15万元。改征增值税后,采用简易征收,征收率为5%,300万元为含税价,需要剔除税收部分后再乘以征收率,即增值税=300万元÷(1+5%)×5%=14.29万元,即可以减少纳税7100元。

新政

房企土地成本能抵扣

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从税率上看,房地产和建筑业将分别由5%和3%的营业税改为11%的增值税,但增值税与营业税在原理上有着本质的不同。此外,对于4月30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之前的旧项目,两个行业的企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等过渡期政策。

安永大中华区间接税主管合伙人梁因乐昨日表示,细则明确了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可以作为房地产企业销售额扣除部分,力度很大。“在一线城市,土地成本占了整个房地产项目成本的三分之一到四分之一。”

对于房地产的老项目来说,可以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或一般计税方法。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则增值税征收率为5%。若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应缴纳增值税额为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增值税税率为11%,但土地成本、建筑成本、装修成本可以抵扣。

梁因乐指出,选择何种计税方式,房企需要根据下游买家作出选择。若下游买家是个人,则可能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相对好一点,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向个人转嫁增值税。若下游买家是企业,则可以考虑采用一般计税方式,因为采用一般计税方式的话,房企可以开出的11%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买家可用来抵扣,这对企业买家来说吸引力较大。

二手房交易税负降0.24%

细则还明确,个人销售购买所得的住房,按5%的征收率简易计增值税,税负为4.76%,这比现行5%的营业税税负还要低0.24%。

原营业税的优惠政策也继续沿用,即:对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之外的非一线城市,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对北上广深四城市,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而个人销售写字楼等其他不动产,则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此外,个人出租住房的,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与现行营业税相比,税负也有所降低。

卖房租房委托代征 无须多跑一个部门

以往二手房交易涉及到个税、契税、营业税等税种都属于地税征管的税种,只需到地税窗口缴纳即可,那营改增之后,是不是又要多跑一个国税局呢?答案是否定的。昨日的细则明确,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广州市国税部门表示,针对二手房交易、房屋租赁业务营改增后的税收征管、发票开具等问题,正在探索国地税部门委托代征新机制。广东国地税部门已成功完成营改增数据迁移工作,与地税部门协商扩大了征管数据共享权限,顺利完成了84.41万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的接收。

分析

一手楼市或延续目前走势

部分二手买家或延后递件

“广州楼市一二手成交近期回升,南沙过去十多天一手房成交量几乎涨了一倍,楼价上升了一成左右,不过和2013年的最高峰时期相比,仍然有距离。”中原地产项目部总经理黄韬昨日表示,广州楼市过去一段时间成交回升,营改增是一个因素。买家担心政策变化后税负成本转嫁到自己身上,所以加快了入市的步伐。

黄韬认为,昨日出台的政策和之前业界的预期没有太大差别,虽然有助交易,但一手楼市应该将会以延续目前的走势为主,维持量价齐涨的局面,而二手成交也会受到刺激。黄韬预期,“金九银十”前的六七月间,是楼市的传统淡季,而届时强劲的购买力也可能面临能否存续的问题,所以市场成交有可能出现回落。

“营改增政策落地之前,各种传闻对市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政策越晚公布,二手市场选择在心理价位上下调的业主会更多。”满堂红链家市场部高级经理周峰透露,广州春节过后启动的二手楼市行情之中,部分业主担忧营改增落地后税率可能会增加,所以在叫价上都不算太强硬。特别是部分大面积物业,让价幅度会较中小面积物业大,不过,随着昨日政策出台,相信业主的态度会重新走强。

周峰分析,以广州为例,目前营业税的税率是5%(不含费),也是按144平方米作为分界线。而5月1日之后,增值税的征收率是5%,但税负为4.76%,也是按144平方米作为分界线。即同一套物业,在营改增之后,同样情况的房产税负有所减少,200万元的房源,若不够2年转售,客户缴纳增值税的费用,至少比缴纳营业税的费用节省几千元。

周峰预计,部分不足2年的物业在转售过程中,买卖双方会延迟到5月1日之后才办理递件及缴税的行为。可以肯定,对二手市场的成交会有促进作用。由于3月的火爆行情消化了太多客户,4月上半月不排除有调整,只要有效客户能得到补充,之后成交量还是会继续放大。

上海将出台新政

加强房地产调控力度

新华社上海3月24日电(记者姜微、叶锋)记者从24日举行的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会获悉,上海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对全国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的管理要求,按照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和特大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控力度。

当日举行的会议听取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汇报。记者了解到,上海近日将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意见》)。

上海房地产市场起步早、发展快,经过20多年的发展,逐步形成了适合我国国情、符合特大型城市市情的调控原则和政策。会议指出,要保持定力,坚持并完善市场和保障“两个体系”,市场体系要坚定不移坚持“三个为主”,即以居住为主、以市民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保障体系要坚持和完善“四位一体”,多策并举、尽最大努力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上海市委还提出,房地产发展周期长,上海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工作,要坚定目标方向,始终对标“三个为主”的原则,不断在实践中总结和完善相关政策。要善于从大局大势中把握房地产市场的新变化,各部门要立足大局、各司其职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会议要求,上海市、区两级政府要齐心协力,严格执行即将出台的《意见》,依法依规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严格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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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金条例正式公布可按规定投资股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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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向社会发布《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将于5月起正式开始实施。

《条例》规定,由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应当坚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原则,在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种类及其比例幅度内合理配置资产。

《条例》明确国有资本划转社会保障基金。国家建立健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制度。另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者违规投资运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审计署应当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布

国有资本划转 用于人口老龄化保障支出

2000年8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设立,16年来,通过财政拨款等方式不断充实,加上投资收益,截至去年底,基金规模已达15085.92亿元。

《条例》首次明确了国有资本划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条例》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管理运营。该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

【解读】

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表示,全国社保基金是个储备基金,主要是应对老龄化高峰,养老金如果收支出现缺口,基金可以用来弥补缺口。划拨国有资本不是简单的划拨资产,更多是一种国有企业应当负担的责任。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改革是1997年国务院颁发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后实施的,此前企业职工及用人单位均未缴纳过基本养老保险费,而是作为“视同缴费”来对待。由于历史原因,一些没有缴费但视同缴费年限的人群养老金发放带来了一个隐形债务,这个债务不应当由现有的社保基金或现有缴费来承担,而应该由相应的责任主体来承担,即政府部门以及国有企业。很长一段时间,国有企业的资金使用都是一体化的,利润统一上缴,亏损财政弥补。这次划归国有资本弥补社保基金其实是弥补转制成本的一个需要,不能理解为划拨一笔钱给存起来了,这是不确切的。究竟有多少人需要缴费,要逐步储备起来,一旦出现缺口就用这个基金来弥补,这是符合逻辑的。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也表示,国有资本划给社保也能够更加充分地体现国有资本全民所有的特点。

股市并非单纯放开 监管依然严格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介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在投资运营上,坚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原则;由于短期内暂不发生支出,更适宜开展中长期投资。

2001年颁布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曾规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用于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部分不得高于投资比例的40%。此次《条例》规定,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投资运营全国社保基金,可在国务院批准的固定收益类、股票类和未上市股权类等资产种类及其比例幅度内合理配置资产。

《条例》规定,全国社保基金要制定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办法;制定基金的资产配置计划、确定重大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集体讨论决定;定期向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基金管理运营情况;将基金委托投资的,要从符合法定条件的专业投资管理机构、专业托管机构中选任基金的投资管理人、托管人,并对其进行考评。

【解读】

郭田勇表示,这绝对不是简单的对股票投资放开,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笔备用的养老钱、救命钱,并不是纯投资基金,更不是投机基金。作为一项战略储备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在投资方面会有严格的考核,会基于安全性前提进行合理稳健的投资组合,否则会带来人心不稳。

财经评论员老艾认为,全国社保基金投资股票以前并没有特别明确的规章制度,股票、股权类投资有一个投资上限,现在是合理配置资产,投资范围扩大,理论上来说增值空间也更大,实际操盘都是专业的机构和投资者来进行,并不会因为给予的经营空间增大就风险增大,投资范围增大总体上来说对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有好处。国内市场配置方面,预计全国社保基金会以稳健的蓝筹股为主,但也不足以把股市推向牛市。最核心的一点,社保基金以稳健为主,不承担救市责任,会青睐固定收益类的资产。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认为,社保基金管理办法对证券市场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社保基金是属于长期资本,长期资本进入股市对股票市场应该说是一个大的支持,能有效增加市场长期稳定的资金供应。一个强大的资本给证券市场带来长期资金,证券市场也给社保基金带来增值场所,有望形成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局面。 孙文文 J192

释疑

并非要入市的养老保险基金

条例一出,立即挑动了股民们兴奋的神经,认为千亿养老金入市对低迷的股市来说将是一个巨大的利好消息。但事实并非股民们所想象的那样,此《条例》针对的“社保基金”并非社会上泛指的社保基金,二者虽然名称相近,但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与人们参加的社会保险不是一回事,养老金入市也跟这个“社保基金”没有什么关系。

与社会保险基金不是一回事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解释说,《条例》规定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与社会保险基金不是一个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由中央财政预算拨款、国有资本划转、基金投资收益和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构成,用于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在投资运营上,坚持安全性、收益性和长期性原则;由于短期内暂不发生支出,更适宜开展中长期投资。

社会保险基金则是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而建立的,主要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构成,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用于公民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的当期发放。因此,社会保险基金对投资风险的控制要求更高,投资范围较窄,投资运营活动限定条件更多。

而社会保险基金才是社会上泛指的社保基金。千亿养老金入市,进行投资运营,通常也是针对社保基金当中的养老保险基金来说的。对于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国务院也于2015年8月印发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作了规范。

链接

社会保障基金达15085亿

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介绍,2000年8月,国务院设立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作为国家社会保障储备基金,用于我国人口老龄化高峰时期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的补充、调剂,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负责管理运营。

16年来,通过财政拨款、国有资本划转等方式不断充实基金,加上投资收益,截至2015年12月底,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规模已由设立时的200亿元发展到15085.92亿元,累计投资收益额为7133.34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为8.82%,超过同期年均通货膨胀率6.4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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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残疾人车作全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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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草案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设专章进行规定,设立了统一车型制度和一人一车制度,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申购、登记、行驶、年检、报废、停放、牌证使用作出全面的具体规定。

但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意见认为,根据机动轮椅车国家技术标准中有关型号编制方法,规定统一车型制度即等于规定了使用特定企业的特定产品。此外残联是人民团体,直接规定由其发售不妥。为此,修改意见稿中删去统一车型和直接发售制度,改为规定技术标准和依法组织有关销售机构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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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某些长期性政策规定的具体解释和具体落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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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筑企业的产品、生产、管理、经营特点,怎样具体认定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纳税地点怎样具体进行进项税发票的认证和增值税的会计核算等等。要形成基本意见,制定具体做法,并积极主动与当地主管税务部门沟通、协商、确认等。

根据《指导意见》,我们可以在实践和模拟运转中有选择地验证某些政策建议的有效性

过去,建筑业在进行政策层面的准备工作中,各企业曾经提出过不少政策建议。在模拟运转中,要有选择的对某些政策建议的有效性作进一步验证,并拟定具体操作办法。比如:

“老工程老办法”

这项措施对企业在过渡期的税负有何影响,影响程度多大。要在模拟运转中具体测算、分析。

另外,对具体操作中如何区分和认定新、老工程,如何确保能把新、老工程的进项税和所用材料设备等区分清楚。要在管理和核算上拟定具体办法,并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协商。

“甲方供料”

针对现实条件下无法避免的甲方供料问题,采取什么具体办法从销项税税基中予以扣除。要拟定具体操作办法,并与税务部门协商。

“商品混凝土税率调整”

若商品混凝土简易计税办法调整为一般计税办法,整体上对企业有什么影响,企业税负可否减轻,减轻幅度如何。要依据模拟运转的实际情况分析研究,并拟定出本企业应对策略。

“建筑劳务税率”

如果对建筑劳务企业实行简易纳税政策,对建筑企业税负有没有影响,影响程度如何,对建筑企业劳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否有影响。要在模拟运转中据实进行测算、分析,并拟定本企业使用建筑劳务策略方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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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关于违反八项规定检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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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领导:

XXXX年XX月XX日,市局检查考评组对我XX派出所进行了XX工作综合考评,检查发现我所存在执法执勤、教育训练等台帐管理混乱的问题。XXXX年X月X日晚,副所长XXX将所里一辆**开回家中过夜,严重违反公车使用有关管理规定。几天来,我所支部人员经过认真反思,深刻自剖,对我所出现的这些问题,我们深感愧疚和不安,为领导工作添了乱,为分局抹了黑,更为重要的是我们感到对不起分局领导对我们的信任和期望,愧对领导的关心和厚爱。在此,我代表XX派出所党支部谨向各位领导做出深刻检讨,并将我们几天来的思想反思结果向领导汇报如下:

通过这次检查,让我所班子人员认识到我所在管理上存在严重的漏洞,也让我们意识到这虽然是一件偶然发生的事情,但同时也是长期以来对自己及部属要求不严,工作作风不实的必然结果。我们班子人员经过几天的反思,一致认为此次错误后果是严重的,影响是恶劣的。从制度上,暴露出我们制度还不严,不够健全不够完善,有些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到位,有些监督检查也没有落实到位。作为主要领导,我们没有及时掌握每一位民警的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也没有对每一项具体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特别是对内勤各项工作检查不细,管理不够严,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出现工作被动情况;从管理上,暴露出我们平时对民警管理教育不够。我一定严肃检讨!

检讨人: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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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违反八项规定检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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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xxx党委、xxx党委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部署,近期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廉政准则、中央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本职工作,虚心向基层和身边的同志听取意见建议,认真查找问题,接受群众的批评教育,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努力肃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的影响,现就查找的问题和整改措施汇报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政治理论水平有待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决定工作执行力,造成理论水平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是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视程度不够。在实际工作中,多忙于事务性工作,只满足于本职工作的业务学习,忽视了理论学习,学习效果不佳。2是学习的自觉性不高,学习制度坚持得不好,特别是当工作与学习发生矛盾时,往往认为学习是“软指标”,可以往后推一推,而且学习的系统性不强,。客观上强调工作忙、压力大和事务性工作较多缺乏持之以恒自觉学习政治理论的精神。缺乏“挤”劲、“钻”劲和“韧”劲。3是理论联系实际不够,不能把理论知识有效地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用理论去指导实际工作,存在为学习而学习的现象。忽视了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导致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

(二)工作作风不不够扎实,求真务实的精神还需进一步加强。一是接到工作任务,有时首先想到的是怎样尽快完成,而不是怎样做到最好,特别是任务多、压力大的时候更是如此,有时存在着本单位过得去的想法,影响了工作效果,没有时刻以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二是没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三是工作方法较简单。四主动意识不够。工作中只注重对自己份内的事情的考虑,没有站在全局的立场想问题。总是认为自己本单位的工作能完成,不拖后腿就行,全街一盘棋的意识还不够。主动想事谋事少。

(三)群众意识不够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思需进一步提高。对职工想什么、盼什么、急什么、要什么关心不够,没有真正和职工打成一片,缺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特别是自己主抓后勤保障工作,对个别群众提出的诉求没有塌下心来耐心解释,总认为是找麻烦,缺乏换位思考意识。这些都是宗旨观念淡薄,群众意识差的表现。

(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不够,真正深入到群众中的情况少。了解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建议少,未能做到“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造成对基层工作、群众问题的了解流于泛泛,不深不透。

(五)开拓创新精神还有待加强。自己虽然能够在服务保障工作上动脑筋、想办法,但是通过认真剖析和查摆后认识到,自己的工作的思路还不够宽,创新意识还不够强。在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研究也不够深入,照搬照抄、生搬硬套的多,自己认真分析,深刻

思考后的因地制宜,灵活运用的情况还需进一步加强。有时产生的新想法也没有及时付之行动。

三、今后改进措施与努力方向

强化学习观念。切实加强党的政治理论的学习,牢牢掌握党的政治理论精髓,用党的政治理论指导工作。

1要通过加强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掌握党的基本理论的科学体系和精神实质,作为今后工作的指南。同时,进一步深入学习航空、后勤服务保障知识、管理知识,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在不断学习的同时,提高自己解决新问题的能力。

2提高自己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以解决思想和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以改进自己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成效为落脚点,特别要在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真功夫,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效果,实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

3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宗旨意识,树立无私奉献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共产党员应该把维护和实践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树立为党为人民无私奉献的精神,把个人的追求融入党的事业之中,坚持党的事业第一、人民的利益第一;要保持思想道德的纯洁性,正确对待权力、金钱、名利,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不追求享受,始终不越八项规定红线;在工作作风上,要深入实际,联系本单位员工,倾听员工意见,想员工之所想,急员工之所急,忙员工之所需,同群众建立起水乳交融的关系;要努力做到善于克服消极思维、模糊认识所造成的各种束缚,破除急躁情绪,迎难而上,积极工作;善于从政治、全局的高度认识事物,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脚踏实地的投入到工作中去,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4要进一步保持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在当前社会还存在腐败现象情况下,要有战胜自我的胆识和魄力,抗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做到自重、白警、白省、自励,做到在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面前一尘不染,一身正气;要加强道德修养,树立正确的利益观、荣辱观、道德观、人生观,追求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带头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尽心尽力把工作做好。

5要进一步务实创新,增强工作实效。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通过实现学习方式、工作理念、工作手段和工作机制的创新,最终达到工作成效的不断提高。要不断总结和完善工作经验,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工作新局面。始终围绕xxx长远发展和中心工作,带头贯彻和落实上级党政各项决策和部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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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八项规定心得体会

全文共 493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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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石嘴山市纪委“三管齐下”,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刹风肃纪,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推动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

强化教育提醒。利用文字、图片和微视频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同时,在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编发廉政短信和微信、下发通知等形式,为全市党员领导干部打好廉洁“预防针”,教育提醒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落实有关纪律要求,自觉严守纪律,做到远离“禁区”、不踩“红线”。

加强监督检查。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坚持逢节必查,不定期组织明察暗访,抓住“关键少数”,紧盯穿上“隐身衣”的“四风”新表现、新动向,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检查无死角,全覆盖,让党员领导干部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知敬畏、明底线。

严格执纪问责。把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作为重点审查,坚决正风肃纪,公开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力,达到惩处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筑牢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堤坝”。对顶风违纪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追究领导的责任,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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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婚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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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仅3天法定婚假)。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015年12月21日至27日在北京召开,此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明确在2016年1月1日施行。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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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劳动法规定

全文共 798 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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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带薪年休假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 病假

?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 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6个月,5-10年的为9个月;10-15年的为12个月,15-20年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三、 婚假、丧假

? 劳动法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

? 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双方晚婚的,婚假延长到15日。 ? 公司的具体规定?多少天?工资发放?

四、 女职工产假

五、 事假

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的规定:

1、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其工资。

2、劳动者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依法享受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

3、劳动者因产前检查和哺乳依法休假的,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4、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或者担任集体协商代表履行代表职责、参加集体协商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视同其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5、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工资。

6、劳动者被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或者拘役适用缓刑、有期徒刑适用缓刑或者被假释、监外执行、取保候审期间,用人单位未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原单位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本单位规章制度的规定支付其工资。

7、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并经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协商一致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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